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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随着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为达到桥梁线形美观的要求,桥梁的断面设计由先前矩形箱型断面,逐渐演化为外底面弧形、底板宽度渐变的形式,施工时,外模支设通常采用Ф48×3.5钢管按照箱梁横断面弧线事先弯曲后用扣件固定,在其上绑扎固定纵向方木楞,木楞上钉胶合板作为底模,增加了施工繁琐度,且施工完成后的箱型断面尺寸容易产生较大偏差,影响桥梁的线形美观。而该种断面桥梁在跨河或道路的悬臂施工时,难度加大,施工作业更加不便,本文就该种箱梁施工采用整体外模板,免去外模支设的繁琐工序并较好的满足设计线型展开介绍。
关键词:底板变宽、中间底模、梯形底模,挂篮、箱梁、悬臂浇筑、侧翼模板、吊挂系统
二、工程结构概况
申江路(华夏中路北~规划三路)新建工程跨川杨河高架主桥结构为48m+75m+48m三跨预应力砼变高度连续箱梁,单幅截面形式为斜腹板单箱三室,采用悬臂浇筑法施工。主桥中墩处梁高4.5m,跨中梁高2.8m,单箱顶宽18.6m,底板横断面为:中间平直两侧圆角,平直段宽度从中横梁处由6.046m逐渐变化至跨中9.494m,其中悬浇段为2号块~9好块,梁高由4.008变化至2.8m,底板平直宽由6.57m变化为8.986m,结构断面尺寸详见下图:
根据左图可知从悬臂浇注2#块9#块两侧翼缘板直线段、R=3m圆弧以及R=0.5m圆弧数据保持不变,变化的是斜腹板及底板尺寸,因此,整体定型模板采取分块制作,在施工时根据截面尺寸做简单的分拆来满足结构外形。桥梁侧面见下图:
三、模板制作及应用
3.1模板制作
模板制作应同时满足结构尺寸及各种荷载叠加后的受力要求,首先,按照设计悬臂浇注最长节段4m确定模板所需长度,考虑模板后端与已浇注结构叠合10cm,前端模板立模所需10cm(操作平台可另外增设),底、斜腹板模板面长度为4.2m,而根据悬臂浇注所采用的挂篮的吊挂系统,底板纵梁搁置于下横梁上,上横梁再通过吊带吊挂于上横梁,因此需考虑前后端搁置所增加的底模跨度,并同时考虑底模构建与吊挂系统的相对位置,防止冲突;斜腹板、翼缘板外模通过内穿纵梁吊挂于上横梁。模板采取最常规的型钢、钢板制作。
3.1.1.底模板
底模板主要结构从上到下分别为面板、面板下加劲背档,纵梁、纵梁系带,纵梁与吊挂横梁限位条。为满足箱梁悬臂浇注块底板逐渐变宽、以及按拆装方便,底模分四块制作,按照悬臂浇注段最小底宽尺寸,以单幅箱梁轴线为中心,两边各两块,中间底模为平面矩形,外侧底模做成梯形,面板一侧根据箱梁底部圆角完成同半径弧形。底模面板为5mm厚钢板,中间底模平铺点焊与纵梁连接固定。背档采用L50×50×角钢,背档与纵梁联接固定,并使背档面与纵梁上口面平齐,使面板为双向板形式受力,可减少面板的挠度;为增加背档与纵梁的连接面,背档下料长度应根据纵梁腹板净距,并割口与纵梁焊接,见右图:
纵梁采用32a槽钢制作,长度满足挂篮前后下横梁的跨度,并按照箱梁断面布置纵梁间距;纵梁为简支受力结构,因此选材时主要考虑满足强度和刚度要求,按照箱梁悬臂浇筑最重节段为计算依据核算强度及最大挠度,其中最大挠度和设计梁底曲线每节段的内矢距之和不应超过跨度的1/400,以满足梁底外观线形要求。同时为保证纵梁的稳定性,防止受力后梁体横向侧翻,下口用8#槽钢横向与各纵梁焊接。底模限位条主要起到在底模搁置于横梁上后防止前后滑移的作用,限位条采用Ф25圆钢制作焊接于纵梁下方,嵌于横梁定位线内固定,底模详见下图:
3.1.2.侧板模制作
箱梁的斜腹板及翼缘板的模板做成整体侧翼模,由面板、背档和片状桁架及桁架联结组成,面板及背档与底模板相同,片状桁架采用10#槽钢制作,焊接前根据斜腹板、翼缘板断面尺寸,把10#槽钢弯制成需要的线形,侧翼模板共7片桁架,各片间采用L75×75×7mm角钢焊接固定形成整体骨架。桁架的间距为700mm,因此侧翼模板沿箱梁纵向长度为(7-1)×700=4200mm,与底模相同。选材时,侧翼模板的受力计算根据最重节段的斜腹板及翼缘板的混凝土重量,通过力的分解,计算出对模板的作用力,平均分布到各片桁架梁,结合支点位置,核算桁架梁的强度和刚度。模板吊点的设置在考虑强度及刚度的同时,还应充分考虑到最小节段由于底模下横梁提升后的最终位置,防止吊点位置过低阻挡下横梁提升而致使下横梁无法提升到位,因此侧翼模板最低点至吊梁下口的垂直距离,应大于悬臂浇注段最大与最小节段的高度差,详见后:模板拼装图。
3.2模板的应用
模板安装在挂篮吊挂系统安装完成后进行,按照先中间后两边的顺序,因此先安装中间底模,再两边梯形底模,最后整体侧翼模板。
底模安装时,应注意两侧对称进行,使吊挂系统受力平衡,底模逐块安装,第一块底模安装时应以横梁中心(理论与单幅箱梁中心重合)为基准,安装定位准确,便于后几块模板就位参照。底模安装后应检查每块模板与横梁的相对位置,确保限位条镶嵌于下横梁定位槽内。
侧翼模安装前,应事先在模板桁架内穿吊挂粱,由于侧翼模外包体积较大,采用吊车等设备吊装时,可用手拉葫芦配合安装,便于局部位置的小幅升降,有利准确就位。模板吊装到位后吊挂梁与吊带及时销接。
所有模板安装后需进行调试,预压,最后定位。底模定位时前后端应同时提升,前端提升至设计高程后,后端提升至梁底处应留有一定间隙,待前端投测中心线准确定位后,再提升底模后端,使模板后端紧贴已浇段梁底并固定牢固。
此外,由于斜腹板混凝土重力对侧翼模的作用力影响,在斜腹板混凝土浇捣时,侧翼模容易涨模外扩,使各节段交界处漏浆、错位影响箱梁外观,为避免这种现象发生,在前一节段混凝土浇筑时,预留Ф50孔,侧翼模后端模板定位后,采用Ф25竖向预应力精轧螺纹钢做对拉螺杆,一端事先拧好螺母,穿好钢扁担梁,并使扁担梁压住侧翼模后端,然后螺杆从另一端穿过预留孔,安装垫板,拧紧螺母,侧翼模及固定完成,见下图:
根据各悬臂浇筑节段的断面尺寸,通过提升底模的同时再行拼宽,来满足结构尺寸。底模拼宽时,采取两侧梯形底模外移,使两侧梯形底模与中间底模分离并各留出1/2的底板增加宽度(相对于悬臂浇筑的最窄节段),在中间底板和梯形底板拼接处打孔栓接牛腿,在牛腿上安装木模横梁,纵向铺模板背档,最后铺钉竹夹板拼缝模板,见下图:
中间底模与两边梯形底模间的拼接模板应事先计算,便于在各节段施工时现场量测、复核,避免出错,每节段拼宽数据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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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10月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及全年预测
市发改委承担的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4%。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320.5亿元,同比增长35.6%。其中,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49.3亿元,增长35.5%,农村固定资产投资完成71.3亿元,增长35.8%。预计全年可完成省下达增长34%的目标。(市人大会议通过目标为全市增长20%,我市下达县区分解目标为全市增长40%)
(3)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降低6%。初步统计,月单位gdp能耗同比降低6.5%。预计全年单位gdp能耗下降6.5%左右。 (5)引进国内资金增长5%。1-12月,全市共签订国内合作项目249项,总投资83.95亿元,合同引进资金81.09亿元,实际到位资金68.87亿元,同比增长33.09%,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7.61%。其中,省外到位资金59.66亿元,同比增长33.55%,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99.43%。
(二)主要工作 在全力争取资金的同时,不断加强中央投资项目管理,督导项目建设进度,确保资金使用规范有效。代市政府起草《关于加强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并印发执行。规范项目申报和计划下达程序,明确了项目建设管理和工作机制。认真落实项目配套资金和各项建设条件,定期调度中央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实施中的相关问题。加强全市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督导检查工作,联合监察、审计、财政、规划、国土、环保局、建设局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督导检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保障全市中央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多次接待省督导组来我市督导检查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建设存在问题整改情况,对我市中央投资项目责任制、中央投资项目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和有关案件查处情况进行调研。督导组对我市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表示满意并给予充分肯定。资框架协议,弘毅投资将联合共同投资人向耀华集团和北方集团增资1亿美元。耀华玻璃工业园环评已批复,安全预评价已通过专家评审、土地手续正在办理中。耀华退城进郊子项目卢龙县600t/d在线low-e浮法玻璃生产线已取得备案手续、600t/d在线sun-e浮法玻璃生产线项目正在办理备案手续。山船修造船及海洋工程装备基地,造船设施改造项目,造船坞工程已完工,总组场地、涂装工场、动能配套、场地、道路等已陆续投入使用;首台龙门吊,10月份试重完毕可投入使用;第二台龙门吊11月初提升完毕,预计年底可投入使用。承秦高速公路项目,征地拆迁清点放线已经完成,正在进行征地组卷报卷和补偿标准制定工作。四是加强重大项目谋划和前期工作。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谋划工作的意见》。不断充实项目储备库和重点对接企业信息库,对照国家十大产业振兴规划,围绕我市主导产业发 3、加快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调整步伐。围绕“大旅游”发展战略,以省长讲话精神为指导,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努力构建多元支撑、共同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一是开展产业振兴战略研究。委托阿特金斯顾问有限公司编制《××*市休闲旅游产业规划发展实施方案》,目前已完成评审。开展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研究,起草了《××*市落实主导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实施意见》。二是推进产业聚集区(园区)加快发展。按照市委、市政府党政联席会议精神,深入研究产业聚集区发展思路,成立了产业聚集区(园区)建设领导小组,制定了《产业聚集区(园区)管理机构工作方案》和《鼓励产业聚集区(园区)发展的优惠政策》。重点推进临港产业、黄金海岸旅游休闲产业、昌黎干红葡萄酒产业等三个产业聚集区建设。建立健全产业集聚区管理和利益协调机制,协调各部门和县区强力推进园区开发建设工作。三是积极筹措资金,为产业集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按省要求安排产业聚集区发展引导资金,以贷款贴息、专项补助等方式,支持聚集区内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重大生产力布局要求的产业龙头项目、重大关键技术引进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紧紧抓住目前国家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投融资环境较好的机遇,加大投融资平台建设,多方式多渠道筹集产业聚集区建设资金。结合“三年大变样”和新农村建设,提前开展聚集区内村庄整合工作,为聚集区发展腾出土地。抓紧开展产业聚集区总体发展规划、控制性详规、环境评价、土地调整和储备工作。抓住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编时机,调整产业聚集区用地范围的基本农田。四是围绕产业集聚谋划基础产业项目。以建司为投融资主体,谋划建设山海关船舶配套产业园、昌黎机场农业产业化示范园、燕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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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入基层调研不够。同志们在一起工作是需要思想交流的,领导干部与一般干部更需要面对面地交心、谈心。从这个角度上讲我做得不够。今后我要进一步牢固树立党的“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观点,从现在起多深入基层,多搞调查研究,多倾听群众意见,及时掌握干部的思想动态和普遍要求。同时要将干部的一些好意见征集上来,在工作中加以运用,这样一步一个脚印,扎扎实实地去做,调研才能收到实效,工作才能取得更大的进步,才能当好助手,才能起到助手作用。
2、工作布置多亲自检查少。自己往往把工作布置下去之后,只问结果,很少亲自督促检查完成过程和质量。既要懂业务,还要懂实际操作;既要懂管理,还要擅于做具体工作,成为行家里手。所以今后我决心亲自督促检查,真正发现新问题,推动工作向前发展。
3、学习不够深入。当前工作形势对我们干部的综合素质提出了很大挑战,学习是刻不容缓的事情。但是自己在政治理论学习还是业务学习都不够深入细致,缺乏钻研精神。周围许多同志这些年来学习的劲头很大,纷纷向研究生发起冲刺;自己则安于现状,影响了对新技能、新知识的学习,是一种满足现状、不求上进的思想反映。
4、领导水平和对外协调能力还需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加强。要通过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提高领导工作的水平,提升科学发展的能力,要善于透过现象看本质,站在全局的高度,从整体利益看待问题,解决问题。
二、改进方向
通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民主生活会等活动和自我对照、剖析检查,使我更加清醒地认识到自己存在的不足,也更加增强了自己纠正错误,改正缺点,提高自身素质的信心和决心。今后要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1、注意加强理论学习。尤其是要系统学习科学发展观理论。通过学习,深刻认识到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必须姓“党”,拥护党的纲领,执行党的决定,履行党员义务;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方向,进一步增强政治认同、理论认同、感情认同,在真信、真学、真懂、真用上下功夫,自觉用科学发展观来统领和指导工作。只有勤奋学习,才能及时了解和掌握新的科技知识、法律、法规和业务规范,增强做好本职工作的本领。所以,自己一定要进一步提高学习的自觉性、责任感和紧迫感,一方面加强党的政策学习,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另一方面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法律、法规知识的全面与否决定了作为中心分管业务领导的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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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行招标投标主体法人承诺制度
对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公司、投标人均应签署统一格式的书面承诺书。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亲笔签署承诺书,对投标行为的合法性、规范性和真实性予以承诺,并保证中标后严格履行合同条款。承诺书列入投标人商务标书的内容,没有承诺书的商务标书视为不合格商务标书。招标人、机构的承诺书在招标公告的同时,向县监察部门提交。
三、实行投标保证金集中管理制度
投标保证金实行集中统一专户管理,监察、发改、建设部门予以监督。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设专用账户负责投标保证金的代收代退及保管、保密等工作。投标保证金一律按国家有关规定的上限值收取,必须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和退还,如果投标人基本账户被冻结,需出具冻结单位的冻结文书和投标人的一般账户,报县监察局认可后,方可从投标人一般账户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和退还。招标机构及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投标保证金。没有确定中标单位之前,不得收取履约保证金。不依法缴纳履约保证金,视同放弃中标,履约保证金原则上按不超过中标价的30%缴纳。
四、实行投标企业、机构围标串标不良行为公示制度
投标企业有围标串标行为的,机构对组织的项目发现围标串标行为而未制止的,由行政监督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同时将处罚情况及时抄送县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在全县统一的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平台公布。有围标串标行为的投标企业,相关单位在5年内不得接受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对违规操作或由于管理不善、组织不力导致围标串标行为的招标公司,相关单位在5年内不得委托其承担政府投资项目相关业务;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实行无业主评委评标制度
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均不派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的项目,由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县招投标领导小组批准后,可在评标前对项目情况进行说明,评标开始后,评标委员会以外人员必须退出评标现场。完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评标室的硬件建设,实行封闭评标,监委通过录像、录音对招标全过程实行全程监控。
六、实行评标专家、监委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一般项目的评标专家原则上从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重大或者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可从省、市专家库中抽取。要扩大县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容,开展征集评标专家活动,对原有专家库专家进行调整,整合县、市、省及设计、规划评委资源,实行统一管理使用。组建社会监委库,开标过程实行行政和社会双层监督。加强对评标专家和社会监委管理,建立绩效考核和考勤评价制度,实行过错淘汰制。专家、监委行为违反法律、法规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由建设部门牵头,组建全县统一的招标机构库,建立科学、严格的入库和退出机制,制定招标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七、强化招标监管责任制度
监察、发改、建设、财政、检察等部门要加强交易现场监管,建立行业、行政、社会和平台监督的立体监管体系。
行政监督部门要落实标后监管责任制,项目开始实施1个月内,应到现场开展不少于1次对中标单位履约情况的监督检查。每年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组织一次招投标专项检查,严禁中标企业转包和违法分包,严格按中标价格签订合同,工程款项只能支付到中标人基本账户。严格实行建造师(项目经理)电子化信息管理,一个建造师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招标人要依法要求中标单位严格履约,招标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允许投标人资质挂靠或变更项目负责人(或项目部主要人员更换30%及以上的)的,对招标单位的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处理;监察部门、县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重大项目稽察办等对行政监督部门、招标人等标后监管行为进行抽查,对监管不力的单位要实行行政问责。
实行招投标分级监管,对乡(镇)村级建设项目,实行县乡分级监管的原则。政府投资占主导地位且投资规模达到80万元以上的村级工程一律依法公开招标,实行场内交易;投资规模在80万元以下的村级工程采用简易程序招标,按各乡镇制定的实施细则,公开择优确定施工队伍,由乡镇监管,接受相关行政部门的指导。
八、实行围标串标联动查处制度
(一)围标串标也称为串通招标投标,是指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或者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采用不正当手段,对招标投标事项进行串通,以排挤竞争对手、损害招标人利益或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为围标串标行为的依据: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两处及以上错漏之处一致的;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者报价组成两处及以上出现异常一致的或呈规律性变化的;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人的;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7.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投标的;
8.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个人或者同一企业的资金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9.不同投标人聘请同一人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者经济咨询服务的(招标项目本身要求采用专有技术的除外);
10.招标人(招标人)组织投标人串通投标或者招标人(招标人)为投标人制作投标材料的;
11.招标人(招标人)在公开开标前,开启标书,并将投标情况告知其他投标人,或者协助投标人撤换标书,更换报价的;
12.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人)商定,在招标投标时压低或者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者招标人额外补偿的;
13.招标人(招标人)预先内定中标人,在确定中标人时以此决定取舍的;
14.其他围标串标情形。
(三)评标委员会或招标人发现围标串标行为的,应及时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经行政监督部门调查核实后,依法予以处理。行政监督部门发现前款所述情形的,可直接认定投标人的围标串标行为。招标人、招标机构、评标专家参与围标串标或者应当发现而未发现围标串标行为的,或者发现后没有及时制止和报告的,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四)实行举报奖励制度。投标人或者其他知情人发现围标串标行为向有关监督部门进行举报,且举报问题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人奖励。
(五)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统一的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将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平台与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相结合,望城县公众信息网为全县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统一平台。各有关部门对于应当公告的违法行为和典型案件,必须及时在全县统一平台上进行公告。
(六)由监察部门牵头,建设、公安、重大项目稽察办等有关部门相互配合,跟踪重大项目,查实惩处围标串标的案件。
九、实行非标审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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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目标。按照园区经济“倍增计划”要求,“十一五”期间,全市园区生产总值增加4倍,“十一五”末达到254亿元;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财政收入年均增长30%左右,“十一五”末,分别达到**亿元、180亿元、35亿元,涌现一批生产总值10-50亿元特色园区。园区综合经济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明显降低,发展环境进一步改善。
(二)指导原则。坚持分类指导,针对各园区实际,明确不同发展方向和政策措施;坚持政府强力推动,综合采取多种手段,引导各种生产要素、各类市场主体向园区集中;坚持特色化发展,以产业规划为指导,以产业政策为手段,推动园区集群式、差别化发展;坚持体制创新,继续深化园区管理体制改革。
二、增强园区综合经济实力
(一)提高工业比重。增加园区工业用地比重,各园区原经批准的规划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调减工业用地规模。新增建设面积中工业用地面积占新增用地面积(剔除公共绿地、道路、水面和水、电、气等公用设施占地)的比重不得低于70%。市区结合旧城区产业布局调整,引导重点骨干工业企业向园区集中。
(二)加速产业集聚。各园区依托现有产业基础和资源优势,进一步明确和重点培育1~3个主导产业。按照园区功能分区,以一区多园或园中园方式推动产业集群发展。市区各园区引进的工业项目不符合本园区产业集聚要求和市区工业布局的,可推荐到市区其它园区落户,落户园区根据引进项目规模、性质给予引进园区一次性补偿。
(三)推进工业集中区发展。对于具备发展工业条件的乡镇、街区,以本地区城镇体系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指导,推进工业集中布局,逐步形成工业集中区。工业集中区坚持走专业化、集群化发展道路。对于达到一定规模的工业集中区,经市园区领导小组审核报市政府批准,可以比照享受省级开发区政策。
三、提高园区可持续发展能力
(一)完善园区规划体系。各园区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和完善园区总体规划,明确功能定位,确立开发时序。园区总体规划必须与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按规定报经批准后实施。在园区总体规划指导下,编制园区建设详细规划和园区产业发展规划,市区园区相关规划需上报市政府批准。
(二)加强园区发展空间研究。在加快园区现有规划区域开发建设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园区发展空间研究,预留园区发展空间。市开发区研究向开发区三期以北至枞阳沿江地段拓展。大桥开发区研究向杨桥、白泽湖方向拓展。大观开发区研究向海口、皖河农场、山口方向拓展。迎江工业园研究向**林纸项目以西方向拓展。北部新城区研究向五横方向拓展。
(三)规范园区工业项目准入条件。受让建设用地的工业项目,市开发区内的单个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3000万元;大桥开发区内的单个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0万元;大观、迎江园区的单个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属于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及骨干企业配套项目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企业和项目,投资标准可适度放宽。严格控制高能耗、高污染企业进区发展。
(四)设置园区投入产出标准。市开发区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和税收收入每亩分别不低于100万元和4万元;其他省级开发区和迎江工业园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和税收收入每亩分别不低于80万元和3万元。
(五)加强土地集约使用。进区项目必须按园区总体规划设计建设,除特殊行业外,一般项目行政办公及生活设施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用地总面积的7%,容积率一般不低于0.8,建筑系数不得低于30%,绿地率不高于20%。
实行多层标准化厂房奖励制度,各园区可按当年实际建成的多层标准化厂房建设资金一定比例奖励产权单位。
(六)完善吸引人才政策措施。对于进入园区就业的各类人才,依法确保享受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有条件的企业可实行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进入园区就业的各类人才在职称评定、奖励等方面享受国家规定的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等人员同等待遇。各园区设立人才专项资金,对引进的博士、硕士等高学历或有特殊贡献人才予以补助。继续选拔交流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到园区,落实相关政策待遇,对于成绩突出的,应提拔重用。
(七)鼓励入区工业企业加强职工培训。积极帮助入区工业企业解决招工、用工等方面的问题,鼓励企业采取多种方式加强职工的就业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对于需求量大、专业技能要求较高的企业用工培训,各园区可给予一定培训补助。国家和省给我市的就业培训方面的扶持政策向园区倾斜。
(八)加大科技创新扶持力度。园区企业在申报政府扶持的科研项目、申请科技三项经费、申请科研成果鉴定和奖励、申请科技贷款和技术改造项目贷款、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技术开发中心认定、项目孵化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继续加大对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技术产权交易、风险投融资等科技中介机构的支持力度;鼓励企业研发中心、共享技术服务等技术支撑平台建设。
四、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一)设立促进园区发展的奖励资金。园区发展奖励资金主要用于园区绩效激励以及促进园区循环经济、重大装备制造、高新技术产业、企业研发等方面的奖励。**7年市财政暂安排500万元,以后根据财政实际情况相应调整。
(二)实行倾斜的用地政策。园区建设用地应当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指标主要用于园区。园区工业项目急需用地,在依法办理建设用地手续的前提下,可优先供地。
(三)实行新建工业项目投资奖励政策。对于符合园区准入条件的新建工业项目,各园区可按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不含土地费用)给予一次性奖励。
(四)加大财税、金融的支持。园区范围内行政、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从事生产、经营、服务等行业的各项税收按照税收征管体制征收,除市本级税收单列户外,属于园区的应就地入库。中央和省财政统一结算给地方财政属园区的部分,应全额及时结算到位。各上级部门、单位安排用于支持园区发展的财政性资金或贷款必须全额及时拔付园区,并不得冲抵本级政府用于园区发展的各项支出。
鼓励金融机构以银团方式支持园区建设,探索银企园三方封闭运行的土地证质押、资产抵押的信贷方式。
五、完善园区管理体制
(一)强化园区管理权限。园区管委会对园区实行统一领导和集中管理。市直有关部门派驻园区的机构主要领导年终考核必须充分运用园区管委会考核的成果,凡被园区管委会两年考核不称职的,应由派出单位就地免职或调离岗位。
除环境保护执法、安全生产检查、刑事案件侦查和省级以上执法机关统一组织开展的突击性专项检查外,对各园区内企业的检查和执法,需事先书面告知各园区管委会,并向市政府法制办备案。
(二)优化园区服务机制。入区工业企业的各类审批事项,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及必须报省以上审批的事项外,由各园区管委会或同级行政服务中心全程、负责办结。
(三)创新园区管理方式。鼓励有条件的园区以园区出让方式,引导和推动企业或者其它社会主体参与园区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以及园区建成后的招商引资、物业管理和信息服务等。园区管理要探索政府统筹规划、公司化经营管理的发展模式,逐步推动园区由管委会管理模式向经营公司管理模式转变。
六、优化园区发展环境
(一)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园区基础设施项目,优先纳入所在地基础设施建设范围,统一规划建设,并优先争取国债资金或政策性贷款支持。鼓励多种投资主体投资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以道路、水、电、通信为主的基础设施和以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集中供热、热电联产为主的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充分发挥公用基础设施经营企业的投资主渠道作用,加快园区公用设施建设,相关建设项目按园区工业项目优惠政策执行。
(二)进一步规范园区收费行为。对入区的工业投资项目,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市本级收取的部分予以减免,上缴省以上的部分由各园区所在财政与企业各负担50%。市级管理的、由政府出资举办的,或依附于政府权力的具有行业技术垄断、不具备竞争条件的有关经营服务性收费按最低标准的40%收取。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三)加强开发区建设规划和建设市场管理。依据开发区规划加强建设管理,杜绝违法建设,降低建设成本。规范园区建筑市场,加大对强拉强卸、强买强卖等不法行为整治打击力度,整治打击不力的,追究相关部门责任。
(四)营造良好发展氛围。认真做好土地征收和被征地农民拆迁安置工作,依法确保被征地农民补偿到位,建立和完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体系。充实园区范围内基层政权组织力量,预防并及时化解园区建设中征地拆迁引发的纠纷和矛盾。妥善处理涉及园区事件,维护政治稳定,排除影响发展的干扰和阻力。组织开展园区行风、政风评议活动,提高园区企业评议代表比重。
七、加强园区组织领导
(一)健全组织机构。已成立市园区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任组长、副组长,市直相关部门及各园区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规划政策,加强组织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市发改委会同商务等部门加强对全市园区发展的业务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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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突破全市危化品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减少一般事故和有影响的事故,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实现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
三、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落实安全监管工作措施,切实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
(一)切实提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建立约谈制度
把企业主要负责人定期向安监部门报告其安全生产履职情况,作为企业主动接受安监部门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之一,督促企业定期总结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逐步形成企业与安监互动的良性工作机制。对存在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不依法组织生产经营等情形的,安监部门要按照《江苏省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约谈制度(试行)》(苏安监〔20__〕15号)的规定,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约谈,督促其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约谈资料存入“一企一档”。通过实行安全生产定期报告和约谈两项制度,进一步提高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
(二)继续深化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企业聘请专家检查制度
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适时应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管理系统统计上报。进一步落实化工生产企业聘请专家进行安全检查制度,检查频次不少于省安监局苏安监〔20__〕63号指导意见的规定要求,全面开展作业场所隐患排查治理,形成常态化、规范化的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机制。建立安监部门对企业两项制度实施情况的督查机制,使隐患排查治理和专家检查制度发挥实效。各地可以探索在同行业或一定区域内企业间设立安全生产理事组等方式,开展理事组内企业间的互查、互助、互联,健全安全检查机制,建立企业自律、自治的自主管理模式。以预防事故为重点,突出重点企业、重点部位、重点时段,适时组织开展重点排查治理行动。
(三)完成高危工艺改造,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的基础条件
按照20__年国家安监总局和省安监局关于规范化工企业自动化控制技术改造的要求,完成高危工艺生产装置和危险性较大储存设施的自动控制技术改造工作,督促企业对自动控制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和规范管理。继续开展企业相关人员的专业技能教育和培训,规范从业人员的资质条件,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在限期内要调整到位。以规范危险作业、外包作业和维修作业为抓手,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安全作业标准,加强对动火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环节以及维修作业、试开车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作业票证制度,减少危险作业环节事故的发生。
(四)扎实推进危化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引导和督促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__)的要求,规范企业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行为,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基础工作。鼓励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开展星级达标工作和“安全生产诚信企业”创建活动,实现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改进和自我完善。20__年,涉及剧毒化学品、易燃易爆化学品和危险工艺生产企业,要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全面达标。
(五)开展危化品重大危险源新一轮申报,提升危化品企业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gb18218-20__),开展新一轮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备案工作。按照国家安监总局17号令的规范,指导企业全面修订危化品事故应急预案,6月底以前完成预案的备案工作,并逐步实施电子备案。完善企业重大危险源以及关键装置和重点区域的针对性应急处置措施,建立事故快速应急响应机制和责任制。加强职工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的培训教育,在重点作业岗位,推行岗位安全操作卡、岗位事故应急卡等简易安全提示卡,确保职工掌握岗位安全操作方法,掌握异常情况紧急处理和自救互救方法。
二、进一步深化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切实提高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一)继续深入开展化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深入开展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__]9号)要求,在政府的领导下,在化治办的统一协调下,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全面开展新一轮的化工企业专项整治。
(二)继续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化工企业
以中小化工生产企业和化工集中区外的生产企业为重点,加大安全专项整治力度。对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尤其是安全距离、自动化控制水平等不符合要求以及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化工生产企业,能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和有关规定要求调整的,必须限期整改;有条件搬迁的,督促落实搬迁计划,尽快实施搬迁;无法整改的,及时提请地方政府依法实施关闭。严格执行省政府的规定,化工集中区外
企业不得进行改变生产品种和扩大生产规模等的扩能改造,涉及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的,须报当地安监部门备案。
(三)继续加强化工集中区安全监管工作
督促化工集中区主管部门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集中区消防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监管工作机制;推进化工集中区专门消防站建设;逐步实行对化工集中区内企业实施集中监控,提高区域安全防范能力;开展化工集中区的区域性综合安全评估工作,提高区域安全可靠性。提请地方政府和化工集中区主管部门,根据区域化工企业分布特点,逐步建立化工事故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储备,组建化工专门应急小分队,实现应急资源共享。
三、进一步规范危化品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切实履行安全监管工作职责
(一)规范危化品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
结合近年来危化品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实际,制定工作规则,完善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要求,做到公正透明。进一步改进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行政许可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审查和发证程序,完善许可证发证审批运行系统,做好危化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备案等审查发证工作。提高行政服务窗口的办事效率,窗口随机测评满意率达到98%以上。
(二)从严把好危化品生产经营准入关
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和专项整治的要求,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化工建设项目的准入规定,严格危化品建设项目各环节的安全审批,严禁建设项目未批先建和不遵守规定程序;进一步严格生产经营单位许可条件,不符合领证条件的一律不予发证,事故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一律不予发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理顺建设项目审批中有关部门的职责,理顺安监部门的安全审查事项,以及建设项目安全审批中的各环节。规范安监部门安全审查的内容和条件。
(三)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24号令,规范对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的内容和频次,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及时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逾期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责令停止生产;对未批先建项目、非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一经发现,从严查处。严格许可证管理,定期公告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领证企业名单,及时办理逾期未换领许可证企业以及实施关闭、转产企业的许可证注销手续。
四、进一步加强危化品安全监管基础工作,切实提高安全监管工作水平
(一)规范危化品安全监管基础工作
建立健全安监部门“一企一档”、“一源一档”、“一患一档”、“一证一档”和监管工作基本台帐、许可证管理台帐等基础资料,做到资料完整、账账相符,完善危化品安全监管工作月度统计报表制度,规范危化品安全生产监管检查、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等日常监管工作。
(二)加强危化品安全监管的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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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是气象灾害的多发区,也是气候的敏感区,气象工作与“三农”工作有着密切的联系。气象工作关系农业的科学发展,加强气象工作,既有利于防范、减轻气象灾害对农村和农业的危害,又有利于趋利避害,优化农业经济结构,提升农业效益;气象工作关系农村的和谐稳定,农村气象灾害防御能力薄弱,极易造成生命财产损失和社会的不稳定;气象工作关系农村的民生改善,极端气候事件的频发,对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造成严峻威胁。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气象服务“三农”工作的重要性,把气象为“三农”服务工作作为统筹城乡发展、夯实农业农村发展的基础工作来抓,不断提高全市农村气象服务和气象灾害防御水平,为积极改善农村民生、发展现代农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二、全面推进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
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意见》要求,以减轻农村气象灾害损失,提高农村气象灾害防御能力为目标,争取在3年时间内,基本建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
(一)加强农村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建设。要加快现代化农业气象观测系统建设,整合气象、水利、国土等部门资源,优化布局,加密站点,统筹推进曹娥江流域、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等农村重点部位的气象灾害监测系统建设。因地制宜开展特色农业、生态农业、设施农业等现代农业的监测分析,开展农业气象灾害预报和农用天气预报,进一步提高监测预报的准确性、灾害预警的时效性和风险评估的针对性。
(二)加强农村气象防灾减灾组织建设。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气象防灾减灾领导机构,统筹协调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做到重点部门有联络员,每个乡镇有气象协理员,每个村有气象信息员,落实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组织灾害防御、传播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反馈受灾情况和气象灾害科普宣传等工作。
(三)加强农村气象灾害应急处置措施的建设。2011年编制出台《上虞市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全面完成所辖乡镇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建设;开展农村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突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优化各气象灾种的应对措施和处置程序。积极开展气象灾害预案演练,提高农村群众自救互救能力及各单位协同作战水平。
(四)加强气象灾害风险管理机制建设。要建立气候可行性论证制度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制度,并纳入城乡规划和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工作;重点加强对农村重要基础设施建设、农村迁建选址、农民建房等的气象灾害风险评估,避开气象灾害风险区和隐患点,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积极开展乡镇、村(社区)和重点单位的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工作。
(五)加强农村防御雷电灾害能力建设。要按照规范标准,科学设计、安装防雷装置,推进农村学校等公共设施、企业以及成片农民新村的防雷设施建设,并逐步纳入当地政府建设项目的审批管理。气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编制农村住宅防雷装置设计安装指导图集,引导农民按防雷规范标准建房,提高农民防御雷击灾害的能力。要加强农村防雷减灾科普与宣传,提高农民防御雷击灾害的能力,建成一个农村防雷科普示范点。
三、全面推进气象为农服务体系建设
以基本公共气象服务城乡均等化为目标,以现代农业园区和粮食生产功能区为重点,争取用3年时间,基本建成结构科学、布局合理、功能先进的气象为农服务体系。
(一)开展保障粮食安全的气象服务。气象部门要开展针对粮食作物关键农事时期的农用天气预报服务;农林渔牧部门要加强与气象局的合作,及时开展重大气象灾害影响的会商分析,指导农户采取抗灾避灾措施,保障全市粮食生产的安全和稳定。
(二)推进现代农业“两区”气象服务。根据发展现代农业园区、粮食生产功能区的服务需求,在“两区”建立具有当地特色的现代农业气象观测站,完善“两区”服务机制,制订服务规范和业务流程,通过两年时间,建立二个园区气象工作室和一支园区气象信息员队伍。探索建立现代农业气象服务试验基地,提升农业气象观测和小气候观测能力。完善气象为农服务“联系卡”制度,为农业专业大户、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开展“一对一”气象服务。
(三)加强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在农村的传播。建成以气象服务系统为依托的县(市)级突发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平台,完善乡镇、村及气象灾害敏感行业(单位)和易发风险区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接收机制,逐步建成农村气象灾害预警大喇叭、iTV气象直播频道、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农村气象信息接收设施,使气象信息进村入户,为农民防御气象灾害和安排生产生活提供服务。深入开展各类气象科普教育、气象信息应用培训等活动,增强农民的气象信息运用能力。
(四)加强农业气候资源开发利用。深入挖掘农业气候资源生产潜力,科学规划农业生产布局,为合理调整农业种植结构提供决策支撑。围绕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村环境建设,认真组织开展气候资源普查评估和精细化农业气候资源区划,结合农业区域开发、商品粮基地建设、良种引进等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动态预警服务;落实人工增雨作业经费、装备和队伍等,开展针对农业抗旱、水库蓄水、缓解高温及森林防火的人工增雨作业。
四、以“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乡镇”建设为载体,推进气象为农服务“两个体系”建设
全市要在建设农村防灾减灾示范乡镇的基础上,以点带面,按照“有气象工作站、有气象协理员、有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有气象监测设施、有气象信息接收设施、有气象科普活动”为内容的“六有”标准,全面推进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乡镇(街道)建设工作,积极开展创建示范村(社区)的试点工作。争取3年内完成所有乡镇(街道)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建设和20个气象防灾减灾示范村(社区)建设。市财政部门要大力支持,市气象局要加强指导,各乡镇(街道)要抓紧推进。对已通过省级气象防灾减灾示范乡镇验收的单位,要按照标准定期复查,真正发挥示范作用,提升基层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水平。
五、切实加强气象为农服务工作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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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工伤事故:全年累计发生工伤事故7起,死亡7人(市下达指标为7人),受伤1人,直接经济损失138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发生起数下降22.22%,死亡人数下降12.5%,直接经济损失下降28.53%。
道路交通事故:1-12月累计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03起,死亡47人,直接经济损失41.539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发生起数下降16.12%,死亡人数下降2.08%,直接经济损失下降23.19%。
水上交通事故:1-12月累计发生水上交通事故1.5起,无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1.8万元。
火灾事故:1-12月累计发生火灾事故26起,无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34.97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发生起数下降13.33%,直接经济损失下降14.04%。
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上呈现全面下降的特点:
1、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均呈下降趋势。
2、道路交通死亡事故明显下降。由于道路交通死亡事故控制指标占全县各类事故的80%以上,由此保证了全县各类事故死亡人数的下降。
3、大部分行业和领域伤亡事故下降。20*年发生的6起工业企业死亡事故集中发生在水泥预制行业、木业和服装业,而其中有3起属触电事故,相对来说,其他行业和领域伤亡事故下降。
4、大部分地区安全生产形势较为稳定。全年有8个镇的企业工伤实现了零死亡;8个镇道路交通事故在控制指标之内。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工业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20*年工业商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在年初和夏季呈现集中多发的两个阶段,还发生了一次死亡两人的恶性事故,形势依然严峻。
二是重大事故隐患依然突出。特别是“三小场所”火灾隐患,中小学生接送车安全问题、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人员密集场所、规模较小的非公有制企业等安全隐患较多存在。
(二)20*年所做主要工作
1、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发展”的新理念,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安全生产的关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初步形成了《嘉善县安全生产“十一五”发展规划》,明确了十一五期间安全生产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针对年初工业企业事故严重反弹、年中触电事故连续发生之后,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紧急会议,全面分析、研究和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地毯式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及节假日前,由县政府主要领导及各分管县长带队分赴各地、各部门,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工矿企业、公众聚集场所等重点部位进行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全县各镇和有关监管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各自的职责,做了大量的工作。正是由于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各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确保了全年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平稳局面。
2、全面落实和深化安全生产责任制
按照市政府与县政府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内容,结合本县实际和特点,县政府与全县11个镇、12个主管部门和9个承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的政府部门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下达了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各镇和有关部门将安全生产责任逐一分解落实,与所辖村、企业签订责任状。在对企业责任制的落实检查上,突出强调企业的主体责任,着重要求企业内部落实五个层面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在政府监管层面基本做到了职责清晰,目标明确,自上而下,条块结合,一级抓一级,强化了安全生产工作地位。并按照年初的考核办法,进行半年度及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奖惩。
3、切实加强安监网络建设
县政府高度重视镇(区)安监机构建设。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综合改革后各镇安监机构和安监人员设置,并于8月7日下发了《关于调整完善乡镇安监机构和人员的通知》,明确三点要求:一是建立各镇安监机构。在各镇社会管理办公室增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二是配备安监专职人员。一般镇不少于3人,魏塘、西塘4~5人。三是明确分管领导。各镇从有利于工作出发,明确一名镇领导具体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已基本到位,乡镇安监人员数量比2005年净增11人,增加了42%。
全力推进村级安全生产监管网络建设,根据省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及浙政发(20*)28号文件精神,20*年上半年在西塘镇开展了村(居)“六员合一”公共安全员的试点工作,20*年8月起在全县全面铺开,已有58%的村(居)设立了公共安全员。进一步整合了基层安全监管力量,达到了“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的目的,得到了省、市领导的肯定。
4、不断加大安全生产经费和装备投入
20*年,我县继续加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经费投入。县政府安排县安监局专项资金共215.85万元,为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和宣传教育准备了必要的基础条件。增加配备了车辆、手提电脑、摄像机、扫描仪、数码相机、投影仪、记录机、录音笔和音箱等装备,以适应日常工作需要。部分镇(部门)也增加配备了专用车辆、电脑、数码相机等硬件设施。
5、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根据上级的部署和本县安全生产形势,20*年除了开展常规性的元旦春节前后的安全大检查、“五一”节前和节日期间的大检查、“安全生产月”期间的大检查、国庆节安全生产大检查、上级部门布置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等外,从3月20日起到6月底为止,我县还组织开展了“百日安全生产监察专项行动”;在夏季,组织开展了以规范用电保护装置和电工持证上岗为主要内容的地毯式突击大检查;在下半年又启动了以规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法律责任为主要内容的“20*行动”和“秋风行动”。仅县安监局全年共检查企业651家,下达整改指令书131份,复查124份,下达强制措施决定书17份。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发生的6起生产安全死亡事故予以立案查处,现已全部结案。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违反《安全生产法》行为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了教育和处罚。根据《刑法》第六修正案,20*年我们首次启动了对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业主追究刑事责任的程序。
6、贯彻落实市、县人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
根据省人大4月6日关于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电视电话会议和4月17日市人大关于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动员会议精神,我县积极主动做好各项配合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推进了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在我县的贯彻实施和规范完善。一是县政府办公室专门下发了《关于认真配合做好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善政办发〔20*〕58号),就如何落实好执法检查工作,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任务。同时,成立了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贯彻落实人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切实加强政府对人大执法检查的组织领导。二是大力开展宣传活动。以电视台、报刊、电台、有关网站等新闻媒体为平台,大张旗鼓地开展各类执法检查的宣传活动。动员各行业、各企业关注安全、关爱生命,形成强大声势,切实增强全民的安全生产意识,为执法检查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在电视台黄金时段滚动播放公益广告,城区主要街道悬挂宣传横幅,布置安全生产、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彩旗300多幅等。三是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按照省、市、县人大统一部署,全县各级从实际出发,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自查自纠。共检查企业1373家,参加人数876人,发现事故隐患937处,当场整改497处,企业自行整改225处。四是认真落实市、县人大执法检查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县政府分解了18条整改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制定具体工作措施,督促整改到位。到年末,市、县两级人大提出的18项整改意见,已基本得到落实。
7、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根据国家、省、市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06年我县推出“9+3”专项整治,即省里布置的创建平安畅通县、农机安全、学生接送车辆安全、客运车辆安全、城乡公交安全、渔船捕捞和水上交通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消防安全、建筑安全9项专项整治和县级公众娱乐场所自动消防系统、思贤商场、机电伤害3项专项整治。各项专项整治根据方案有序开展。通过多渠道、多方位专项整治,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我县各类事故的发生,杜绝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使全县的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基本稳定。
8、加大省、市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治力度
我县的嘉兴飞跃树脂涂料有限公司和汾湖加油站分别因城镇人口密集区和周边乱搭建等不安全因素被列入省、市重大事故隐患。根据省、市工作要求,我县积极协调二轻工业总公司和陶庄镇人民政府、中石化嘉善县支公司等单位,督促其落实措施进行整改。20*年7月,省级重大隐患嘉兴飞跃树脂涂料公司原生产装置和厂房全部拆除,就地关闭。20*年10月,市级重大隐患汾湖加油站周边环境得到整治,站内加强了安全措施,基本消除了隐患。另外对列入省、市、县的5个道路交通黑点(段)、列入市、县重大消防隐患的5家单位,都采取了严厉的监管措施,确保了全年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9、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
一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开展专项整治。20*年开展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乙证)年检检查、百日安全生产监察活动、人大执法检查、安全隐患治理“20*行动”、“秋风一号”专项执法行动等专项整治,取缔非法炼油点1个,采取强制措施责令暂时停产整顿5家,发出整改指令书62份,复查意见书61份,对9起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二是依法办理行政许可。20*年共审查上报各类行政许可申请290项,其中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批准书申请8项;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2项;经营许可申请20项;剧使用登记备案17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1项,经营登记备案12项;危化品使用申请2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227项。06年底止,全县共有经行政许可的生产企业25家,经营单位177家,剧使用登记备案单位15家,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登记备案单位12家;烟花爆竹批发公司2家,零售经营单位227家。
三是严格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项目监管。20*年按照“三同时”的要求,受理审查上报了6家生产、储存批准书企业,其中1家生产企业已获市局建设项目批复;受理审查上报1家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企业。三家已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正在按照安全生产“三同时”的要求进行改、扩建,二家新设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一家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也正按“三同时”要求进行建设。
四是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管,积极开展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通过对危化品企业生产、使用、储存场所构成重大危险源单位的排查,特别是对剧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严格依照《条例》规定每年进行安全评价,执行剧毒化学品使用登记备案制度,进一步摸清了全县重大危险源的分布情况,开展重大危险源依法申报登记工作。我县经申报登记有63家企业、82处储存或生产场所的构成重大危险源,并以县政府文件予以公布。为应对重特大事故的发生,6月30日在县经济开发区志远化工开展了氯气泄漏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战演练。12月8日在阿克苏诺贝尔涂料有限公司开展了嘉善县20*危险化学品重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10、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与教育培训工作
一是围绕“安全发展”,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20*年我县进一步创新宣传手段、拓展宣传渠道、拓宽宣传范围,开展了在电视台黄金时段播放一段安全生产警句、开通建立嘉善安监局网站、编印《安全生产检查手册》、制作《安全生产知识》光盘等宣传活动,根据第五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开展了大型安全咨询日活动、组织了2个乡镇72名群众演员,到台升木业、晋亿公司、魏塘和合村等民工集中的场所进行了5场安全生产文艺巡回演出、在电视台安排了对事故受害者家属回访的专题报道播出、开展了安全生产星级企业评创、“安康杯”竞赛等系列宣传活动,在全社会取得了较好的反响。10月下旬开始又围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颁布实施,通过领导电视讲话、召开动员宣贯大会、印制名信片、送法下乡、集体义务献血等活动进行宣传。
二是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教育培训是提高安全生产意识、纠正“三违”现象、防止事故发生的有效手段。20*年依法组织开展各类安全生产培训达3598人。其中: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810人,特种作业人员434人,危化品负责人和从业人员491人,烟花爆竹从业人员234人,各类复审456人。同时,全面实施全员安全培训工程,共培训师资1173人。
(三)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企业主体责任不到位。生产经营单位的组织保障、基础保障和管理保障薄弱,安全投入不足,劳动条件差,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管理职责意识淡薄;事故隐患依然突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够,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仍然不扎实;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从业人员无章可循,“三违”现象时常发生,一些业主忽视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对用工上岗前培训缺少主动性,盲目作业情况依然存在,导致外来民工的伤亡事故不断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