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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条钢整治工作方案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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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条钢整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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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摧毁我县范围内“地条钢”和劣质钢材的生产窝点,促使区域性生产“地条钢”和劣质钢材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治理,钢材市场监管制度不断完善,建筑工程所用钢材监管得到进一步强化,防范劣质钢材进入建筑工地的机制进一步健全,人民群众对“地条钢”和劣质钢材的整治效果基本满意。

三、组织领导

成立*县“地条钢”和劣质钢材专项整治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经济局、县公安局、县建设局、县环保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星明电力公司等单位相关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质监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质监局局长兼任。

四、工作职责

(一)县经济局负责落实国家有关产业政策,采取措施淘汰关停落后生产设施,关停并转违反产业政策的小钢铁企业,取缔生产“地条钢”企业。

(二)县公安局负责提供必要的警力保障,对拒绝、妨碍检查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使用暴力抗拒执法的企业或个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惩。

(三)县建设局负责加大监管力度,严禁在建筑工程中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钢材,对建筑工程中使用“地条钢”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安全隐患的相关单位或责任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严肃查处。

(四)县环保局依据环保法规,吊销“地条钢”生产企业的排污许可证。

(五)县工商局负责开展流通领域钢材商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加大对销售“地条钢”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吊销“地条钢”生产、销售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对无证生产或超范围经营的企业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六)质监部门负责加强生产许可证管理,对列入关停名单的企业进行重点监控,深入开展钢材质量监督抽查和强制检验,加大对生产、销售及在建筑工程中使用“地条钢”等劣质钢材违法活动的查处力度,严格按照“五彻底”和“五不放过”的要求落实到位。

(七)县电力部门根据县“地条钢”和劣质钢材专项整治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提供的“地条钢”及其制品生产企业名单,负责对列入关停的生产企业实施彻底断电,并负责拆除其供电设施。

(八)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辖区内生产建筑用钢材企业进行调查摸底,并协助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整治工作。

五、整治重点及要求

(一)整治重点。

以取缔“地条钢”和劣质钢材的生产窝点为整治重点,包括所有生产“地条钢”的小炼钢厂,所有使用“地条钢”的小轧钢厂,无生产许可证生产螺纹钢或有伪造、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及质量标志违法行为的钢铁厂。

(二)整治要求。

对生产、加工、销售“地条钢”和劣质钢材的企业要做到彻底断电、彻底拆除和没收设备、彻底没收原材料、彻底没收其产品。

六、时间安排和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从2009年7月开始,12月底前完成。分3个阶段进行:

(一)调查摸底,制定方案阶段(7月1日到7月14日)。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认真对辖区内所有“地条钢”和劣质钢材生产窝点进行调查摸底,于7月15日前将调查摸底情况上报县质监局。

(二)联合打击、集中整治阶段(7月15日至7月30日)。县质监局向“地条钢”和劣质钢材生产企业送达立即停产、限期拆除生产设施通知书。对逾期没有拆除的,由整治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联合行动,实施、集中销毁。新闻媒体对整治行动及时宣传报道。

(三)巩固成果,总结验收阶段(8月1日至12月31日)。集中统一行动结束后,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重点地区进行综合治理,建章立制,加强监管,对前期查处过有违法行为的企业、工地要“回头看”,防止反弹,巩固整治效果,实现标本兼治。

七、主要工作措施

(一)认真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制。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严格执法,责任到人。对在“地条钢”和劣质钢材专项整治工作中不顾全局利益,实行地方保护或整治工作不力,不能扭转局面以及本次整治后出现反弹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地条钢”和劣质钢材专项整治工作任务重,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按照各自职责,认真抓好落实,提高整体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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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抓住重点,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2007年重点抓好食品与药品安全、保护知识产权、商业欺诈、医疗服务及血液安全、传销、农资市场、建材市场、房地产市场、安全生产、价格秩序的专项整治,加强农村市场监管,并按照国务院2007年整规工作要点和省整规三年(2005~2007)规划做好其它专项整治工作。

(一)狠抓食品安全,建设“食品放心工程”。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07年度全省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07〕60号)的要求,继续围绕“五类产品、一个行业”即畜牧业产品、种植业产品、水产品、饮用水、加工食品和餐饮业的主要食品污染开展全面治理和专项整治,加快推进食品安全生产加工、市场流通、标准认证、检测预警、企业信用、法制保障和宣传教育“七大”体系建设。重点加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监管,重点整治小企业、小作坊、小摊点、小餐馆和食杂店。加快现代流通网、监管责任网和群众监督网的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切实保障公众饮食安全。牵头单位: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药品市场专项整治。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06〕209号)的要求,继续开展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专项行动,深入排查药品安全隐患,依法规范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的质量管理,坚决打击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大案要案;组织开展药品和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的专项监督检查;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管;加强对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疫苗、检验试剂、一次性使用无菌输(注)器具、植入、介入材料等医疗器械、以及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监管;以整治农村药品市场为重点,加大边远山区及与周边省份接壤地区药品市场的监管力度,按照“两网”建设“示范县”的标准和要求,扩大覆盖面,力争年内有70%以上的县(市)达到“两网”建设示范县的标准,完善农村药品供应网和监督网建设。牵头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三)继续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和实施工作。加强知识产权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我省知识产权工作取得的成效,重点组织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多渠道、多途径培训党政领导干部、行政执法和企业管理人员,不断增强知识产权意识。认真贯彻《2007中国保护知识产权行动计划》,加大进出口、展会、定牌加工、商品交易市场、印刷出版等环节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版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重点加强鞋类市场的知识产权保护。大力推进名牌战略的实施,鼓励和推进企业自主创新,支持企业积极争创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推进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服务外包基地城市知识产权保护,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制度。继续推进全省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系统建设,完善与保护知识产权重点企业的定期沟通协调制度,加强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建设,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保护长效机制。牵头单位:省保知办。

(四)严厉打击传销。认真实施《全国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集中力量查办涉及地区广、参与人员多以及诱骗学生、农民参与的大案要案,严惩传销组织策划者和骨干分子,摧毁传销网络,严密监控网上传销。开展无传销社区(镇、村)和学校活动,教育公众特别是在校学生主动远离传销,自觉抵制传销,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防范、协同整治的局面和高压打击态势。严把直销市场准入关,查处违规招募、培训、计酬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直销的行为。牵头单位:省工商局。

(五)坚决打击各类商业欺诈。一是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以药品、医疗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和美容服务、农资等领域和地方媒体、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媒介为重点,加强对广告的监管;完善和落实广告审查、广告活动主体市场退出、违法广告联合公告、广告企业资质认证和广告审查员管理等制度。建立媒体广告责任制,强化审查责任,引导媒体加强自律。牵头单位:省工商局。二是打击投资、招商、中介等领域各种形式的欺诈行为。牵头单位:省工商局。三是打击内贸活动中的商业欺诈行为。重点打击特许经营、商业促销、汽车交易等领域各种形式的欺诈行为。牵头单位:省经贸委。四是打击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领域中的各类商业欺诈行为。牵头单位:省外经贸厅。总牵头:省整规综合办。

(六)整治医疗服务市场和血液安全监督检查。继续加大医疗服务市场的整治力度,重点查处非法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行为;查处医疗机构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行为;查处医疗机构违法医疗广告行为。继续开展采供血机构和医疗机构的血液安全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采供血活动中存在的违法行为,严惩组织或暴力胁迫他人卖血(浆)的“血头”、“血霸”,着力规范采血供血行为,防止艾滋病等传染性疾病经血液途径传播。牵头单位:省卫生厅。

(七)农资市场专项整治。抓住重点产品、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季节,组织开展农资打假护农专项行动,重点加强农村农资市场监管,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及添加剂、农机及零配件、渔机渔具等行为。继续开展毒鼠强等剧毒鼠药的清缴置换,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牵头单位:省农业厅。

(八)建材市场专项整治。一是重点打击生产、销售劣质建筑用钢材(主要是打击用地条钢生产建筑用材),遏制非法生产“地条钢”的反弹势头;二是严厉查处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主要是人造板)等违法行为。重点整治问题突出的小型、个体的生产、销售和施工企业;加大力度整治辐射面广、管理混乱、经销假冒伪劣建材问题突出的建材市场,以及城乡结合部、行政区域的交界处或城市新建小区周边自发形成的装饰装修材料市场等管理比较薄弱的地区。牵头单位:省质监局(其中打击地条钢由省打击地条钢工作领导小组牵头)。

(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依法整顿和规范安全生产秩序,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努力实现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状况继续好转。工作重点主要包括煤矿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水上交通与渔业生产、民爆器材与烟花爆竹、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建筑施工、旅游安全、特种设备和学校安全等十项安全专项整治。总牵头协调单位:省政府安办。

(十)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紧紧围绕房地产开发建设和商品房交易中容易发生违法违规、权钱交易问题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对在建并已进入商品房预售环节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对有投诉举报的项目进行重点调查。检查房地产领域涉及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项目立项、规划审批、施工许可、预售许可等环节的违规审批、滥用权力等行为;检查房地产企业违法广告、囤房惜售、哄抬房价、合同欺诈以及违规强制拆迁等行为。牵头单位:省建设厅。

(十一)价格秩序专项整治。开展化肥、医药、电力价格和涉农、教育、涉企收费等专项检查,查处价格违法行为。查处商业促销、通信行业的价格欺诈行为。加强日常检查,严厉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牵头单位:省物价局。

(十二)继续做好其它各个专项整治。加强反走私工作,重点打击进出口货运渠道价格瞒骗、加工贸易和减免税货物进口中的各类走私活动和走私货物交易行为,强化反走私综合治理,坚决防止走私回潮。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汽车配件、成品油、酒类、化妆品、手机和卷烟等行为,遏制非法拼装车、“地条钢”、“黑心棉”反弹势头,清理非法、虚假认证,严惩逃避强制性产品认证行为。规范银行个人理财等业务,打击银行业违法违规经营活动。打击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等行为,整治非法境外期货交易和变相期货交易。规范保险业经营行为,整治保险理赔难、销售误导和骗保骗赔。打击非法集资。查处网络炒汇、非法买卖外汇、违规收结汇等外汇违法行为。惩治虚开和接受虚开增值税发票、做假账、账外经营等偷逃骗税行为。整顿土地、文化、建筑、旅游市场和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做好省整规三年(2005~2007)规划要求的其它专项整治工作。牵头单位:省直相关主管部门。

(十三)抓好农村市场整治。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牵头加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食品安全整治和监管,组织开展“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县”活动;省经贸委负责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农村药品安全的监管,组织开展“农村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省卫生厅负责组织开展“公共卫生进农村”活动;省农业厅负责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行为,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省质监局负责推进中国(福建)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建设,让放心农资和日用消费品入网上线;省工商局负责组织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

二、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和配合

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整规办、公安部、监察部《关于在行政执法中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意见》,充分利用政务网平台,探索建立行政执法机关与同级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之间,上下级行政执法机关之间“网上衔接、信息共享”的机制。建立健全联席会议、线索通报、案件交接、联合办案、法律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避免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应当移送而不移送,以及以罚代刑的执法现象。继续推进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加强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

三、进一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按照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部署,进一步推进全省政府、企业、中介机构和个人的信用体系建设。贯彻落实《福建省政府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严格依法行政,积极推进政府信用体系建设。坚持实行政府推动、市场化运作的模式,推进企业、中介机构和个人的信用体系建设,重点抓好信用征信、评估、担保、调查、咨询等服务机构建设,推行行政主管部门对监管对象,行业协会对会员单位的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加强信用体系建设的宣传培训,努力创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

四、强化领导,完善工作平台,落实整规工作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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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原则

整顿规范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各职能部门必须持之以恒,常抓不懈,进一步强化责任,加大整治工作力度,紧紧抓住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扎扎实实地推进整顿规范工作。在工作推进过程中要注意把握以下几个原则:

(一)有破有立,突出创新监管方式

突破以往传统的行政管理模式,创新市场监管理念和方式,改变以往重事先、轻过程的传统办法,强化重事后、重过程的监管方法;发展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实现突击整治向长效管理转变;引导市场主体加强自律。

(二)标本兼治,突出抓好治本建设

即着眼于从体制、机制上建立长效机制,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工作,加大治本建设工作力度。同时,对损害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对造成重大社会经济危害、对造成群众重大经济损失的突出问题,继续集中力量进行重点整治。

(三)多管齐下,突出形成监管合力

要综合运用市场、法律、经济、行政和舆论等多种手段开展整顿规范工作,建立失信惩戒机制。要规范执法,加强执法队伍自身建设;依法行政,加强对市场和市场主体的监管;加强合作,探索联合执法新机制。

三、工作重点

今年整顿规范工作要更多体现着力治本,更好落实专项整治。对已经开展过的各项专项整治,要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作为经常性工作继续抓紧抓好。根据市整规办的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确定今年五项整顿规范工作重点。

(一)以提高安全度为重点,深入开展食品放心工程

由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会同区工商分局、区质量技监局、区卫生局、区商旅委、区农委等8个部门加强对食品市场的监管。

1、严把市场准入关,建立健全严格有效的食品市场准入制度。继续加大对米、面、油、酱油、醋等5类食品无证生产和销售无证产品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开展肉制品等10类食品的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启动13类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

2、加强生猪屠宰和肉食品流通安全监管。继续整治中小型生猪屠宰场,加强屠宰场达标验收,加强屠宰检疫监管,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和病害肉等违法行为。

3、贯彻《上海市畜禽养殖管理办法》,加强禽类屠宰及产品流通安全监管。实施禽类定点屠宰和集中检疫。全面开展禽类产品生产加工场所、存放冷库和集贸市场的清理整顿工作。猪肉瘦肉精检测合格率达到100%。

4、加强豆制品产销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地下窝点,坚决取缔无照经营,进一步完善豆制品送货单等流通管理制度。豆制品检验合格率在2003年的基础上提高20%。

5、加强蔬菜农药残留的监测。提高蔬菜市场的检验检测能力,增加市场抽检频率和覆盖面。蔬菜残留农药检测合格率达到99%。

(二)以质量监管为重点,整治建筑装潢材料市场

由区质量技监局牵头会同区工商分局、区经委、区建委等部门对建筑装潢材料市场进行整治。

1、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加强对建材10项国家强制性标准和室内装饰装潢验收地方标准监督的管理。

2、开展对涂料、胶粘剂、人造板、水泥生产企业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生产设备、生产条件以及产品质量,对条件不具备、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并组织复查,对经复查仍不合格企业责令停产,由主管部门吊销执照。

3、对在建工地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建筑用钢材、水泥、涂料、胶粘剂、电线电缆等产品的质量,防止不合格建材流入工地,给工程质量留下隐患。

4、坚决取缔新出现的“地条钢”生产企业,对已取缔的“地条钢”生产企业加强日常巡查,进行动态监管,严防回潮。

5、加强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和住宅装修装潢施工质量监督,查处未取得资质证书而从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违法行为。

6、加强建材、装饰装修材料市场的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严把进货质量关,阻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三)以资质和行为为重点,规范中介服务市场

由区工商分局牵头会同区教育局、区科委、区财政局、区质量技监局、区劳动保障局等部门开展对中介服务市场的整治。

1、查处虚假验资和出具虚假评估报告的中介机构。重点检查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事务所。对有虚假验资、虚假评估等违法行为的,将依法予以查处。

2、清理不具备资质从事质量认定的中介机构。对不具备资质擅自从事质量体系认定的企业以及具备资质的质量认定企业违法违规经营的,依法予以查处。

3、清理整顿非法出入境中介活动。对非法从事出入境中介活动的单位或个人,依法予以查处。

4、规范人才和劳动力中介市场。开展对本市人才和劳动力中介机构的检查,对无资质擅自从事人才、劳动力中介服务的,依法予以查处。对无照从事人才和劳动力中介服务的,予以取缔。

5、对评估、检验、检测类中介机构实施“四脱钩”。对挂靠在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的评估、检验、检测类中介机构,进行“财务、业务、名称、人员”方面的“四脱钩”,规范其运作。

(四)以维护合法权益为重点,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由区科委、区知识产权局牵头会同区工商分局、区文广局、区版权局等部门对严重影响市场经济秩序的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进行整治。

1、加大专利行政执法力度。今年开展两次专利行政执法大检查,打击假冒他人专利、冒充专利的违法行为。

2、打击制售假冒驰名(著名)商标、涉外高知名度商标、奥运、世博标志等特殊标志的商品的违法行为;打击非法印制、买卖商标标志的违法行为。

3、加强出版物市场监管,严厉查处买卖书号、刊号、版号和盗版、盗印学生教材和教辅读物行为,打击生产和销售盗版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软件活动;取缔音像制品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和游商走贩。

4、做好上海烟草糖酒集团有限公司分公司、上海金石医药药材有限公司、上海医药药材有限公司等三家商业单位的专利试点工作,做好石化百货的专利商品管理工作,帮助制订专利商品管理制度和计算机管理。

5、探索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立知识产权信息检索系统,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活动。

(五)以推进信息公开为重点,规范房地产交易和服务市场

由区房地局牵头会同区工商分局等部门,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交易和服务市场。

1、严格执行《上海市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备案和登记办法》,提高交易信息透明度,规范销售行为。

2、建立公示制度,将各类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及执业人员的基本情况向社会公示;对经查实有不良行为的企业、机构、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建立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及时市场信息,为消费者作导向。完善房地产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系统,将房地产开发公司的不良行为载入企业信用档案。

3、开展房地产经纪市场整治。对区内的房地产经纪企业进行全面检查,严格查处房地产经纪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利用执业便利,牟取不当利益;无照经营、超越经营范围和非法异地经营;房地产执业经纪人出租、出借经纪执业证书;房地产经纪组织滥用自己的优势地位,利用格式合同对相对人作出不合理、不公正的规定等违规行为。

4、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对年内有房地产开发项目的企业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查处商品房预销售行为;制止开发商与中介商联手操纵市场的违规现象;人为炒作、哄抬房价和一房多售等坑害消费者的行为以及欠拖和挪用维修基金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各项整顿规范工作

整顿规范工作要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并切实取得成效,关键在于加强组织领导。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发挥综合协调、联络指挥、信息沟通、督查推进的作用。各职能部门要依据法定职责和分工,根据区整顿办部署,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各镇(街道)要按照“守土有责”的要求,做到组织工作落实和人员落实,及时掌握情况,加强监管,并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做好本辖区内的整顿规范工作。

(二)加强协同,明确职责分工

根据市整规办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今年本区的整顿规范工作主要在食品、建筑装潢、中介服务、知识产权和房地产交易等5个领域开展重点整治,各牵头单位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组织开展各项整治工作。相关责任部门要各司其职,积极配合和协同,形成合力。有关部门要在政策、人力、财力等方面给予支持。各部门要从大局出发,加强信息沟通,实行工作联手,把工作落实到实处。

(三)加快创新,探索联动执法新机制

实行综合行政执法,有利于降低执法成本,提高执法效率。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已率先在这方面作出尝试,新成立的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作为综合协调部门,在组织“五一”前夕食品安全大检查中发挥了作用。其他各牵头部门要不断探索、总结经验,使之制度化。

(四)积极探索,逐步建立各项长效管理机制

整顿和规范经济秩序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部门要正确处理长远目标与当前工作、治标与治本、专项整治与综合治理之间的关系,在做好五大领域专项整治的同时,更要大力加强治本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依法加强对经营活动的日常监管;按照政府职能转变的思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鼓励企业建立信用档案,强化经营交易活动中的信用管理,推进市场信用制度建设。

(五)动员社会力量,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动员各方面的力量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群团、舆论监督作用。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对投诉举报线索及时作出反映,迅速予以查处,以形成全社会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要及时报道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加大对大案要案的披露,形成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6月份):学习提高,制订工作方案

认真学习领会国务院和市政府关于继续抓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年上海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方案要点。6月中旬召开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布置本区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任务。牵头部门根据各自工作重点,制定本部门工作目标,工作步骤和工作措施。

第二阶段(7月份至10月份):整顿规范工作全面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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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质量兴县、三大服务和名牌战略均已制定工作方案,提出具体措施和计划,并责任到人,确定了14家企业为重点服务对象,由局班子成员带队实行一对一帮扶;按培育计划确定了名牌培育对象,*县康达尔饲料有限公司和*县牧果饮料厂生产的产品分别申报了安徽名牌和宿州知名产品,同时组织*县滤清器厂和*县移动公司申报了安徽省质量管理奖。

2、加大强制性产商品的查处工作,出动执法人员85人次,检查销售强制性产品的企业(商店)39家;同时积极引导企业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帮助*县康达尔饲料有限公司开展并通过了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计量工作

1、制定了重点耗能企业对口服务实施方案并上报市局。对年耗20__吨以上标准煤的*县虹光纸业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建立了能源计量器具档案。对重点耗能企业安徽皖王面粉集团的计量检测体系确认和强制性计量器具建档工作进行了完善,举办了共30家企业参加的《通则》宣贯会。

2、把计量巡查和食品巡查有机的结合起来。强化了对煤矿和医用强检计量器具的监管力度,共检定各类计量器具2623台件,开展了对加油站、粮食收购企业、以及食品生产企业和定量包装商品等专项计量监督检查。

(3)标准化工作

1、规范代码当场处罚程序,今年以来共办理代码证书374份,代码年检352家,完成商品条形码发展1家,续展5家。

2、加强标准的动态管理,今年我局对全县标准执行情况进行了登记调查,并帮助安徽皖王集团、安徽新锦丰集团等单位制修订标准20余项。

3、加大国家级*县葡萄和省级水晶梨示范区的建设工作,制订了08年度工作计划,以政府办名义下发了标准化示范区的实施意见,分管副县长与各成员单位签定了目标责任书。目前我局正与有关专家组织制定示范区标准。

(4)、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1、围绕农资、食品、建材、强制性认证产品和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产品,加大监督抽查力度,严把产品质量关。共抽查1600余批次产商品,合格1200余批次,合格率75%,对不合格产品,采取公告、曝光、收回、整改、处罚、培训等多种形式,加强企业自律,督促引导企业改进产品质量。以节日市场整治为重点,组织开展了节日市场打假、春秋两季农资、建材、汽车配件等专项整治活动,立案查处90起,查获假冒伪劣产商品货值45万余元,端掉制假窝点6个,查处非法生产地条钢30余吨。全年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2、对省市局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全部要求企业整改,整改通过率达100%,并对企业整改情况及时上报市局。

(五)、食品安全

今年以来,特别是奥运会期间,我局加强了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力度。

1、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通过广播、电视和向企业发放1000余份宣传材料,大力宣传国务院《特别规定》、《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在县城主要街道、车站和各大超市等公众聚集场所张贴、悬挂食品安全口号。另一方面创办了县政府和县局两级专项整治工作简报,定期报道专项整治工作动态。共向各级报刊、电视、网络报送信息90多篇,其中国家级采用8篇,省级采用8篇,市级采用30余篇,县级采用40余篇。二是突出整治重点。我局首先完善了生产、加工源头企业的巡查机制,通过巡查,全县共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40家,有营业执照、有卫生许可证的小作坊7家;无营业执照、有卫生许可证的,或者无卫生许可证、有营业执照的小作坊27家;既无营业执照,也无卫生许可证的黑窝点37家。对其分别确定一般监管、重点监管和要求取缔。二是采取有效形式对小作坊作出的保证食品质量安全,限定地域销售以及承担食品质

量安全第一责任的承诺并向社会公开,使小作坊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并专门制作了食品限区域销售登记备案表,要求小作坊进行备案,做到政府放心,消费者明白。三是加大打击食品生产黑窝点和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违法活动。专项整治活动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1567人次,检查837家次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和窝点,立案查处86起,货值46.5万元,处罚15.15万元。2、确立了食品安全示范镇,在整治和调查的基础上,我县龙城镇作为食品安全示镇已上报市局,目前各项建设工作正在进行。

(六)、特种设备

1、对全县44处浴池,生产用17台锅炉,5所中学,2家娱乐场所,12台液化气储罐,12台电梯进行了隐患排查整治,共排查出安全隐患26起,目前均已整改完毕。

2、对全县在用的92台锅炉、12台液化气储罐、11台电梯等特种设备进行了分类监管,并按abcd四类企业确定监管重点。建立了6家企业法人约请谈话制度和重大事故挂牌督办制度

3、今年以来我县未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二、收入预算

截止11月上旬,全局共组织收入275万元,其中事业性收费122.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2%,罚没款收入47.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94.9%。技术机构事业性收费110.8万元。占去年全年事业性收入的101.8%。协会组织收入78元。

三、具体做法

1、强化手段、提高认识

年初,我们就要求中层干部要进一步抓住机遇,更新观念,强化目标任务的落实,全面提升各项工作任务,为此我们做到了三个加强,一是加强业务股室建设,提高办能效能和整体合力;二是加强技术机构建设,开拓市场,提高检测检验的能力和范围;三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和依法办案能力。

2、完善措施,健全机制

在我们下达分解各项工作任务的同时,完善了对任务完成情况的具体奖励措施。打破干多干少一样,任务完不完成一样的局面。奖励办法还对超额完成任务的单位按照完成任务的数额分别给予不同奖励,在日常工作中,利用每周例会对收入情况进行通报,每周对当月的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讲评。由于这种措施的开展,一方面提高了各单位工作的积极性,打开的工作思路,使各单位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另一方面也引入竟机制,由于对收入公开,对业务工作的讲评,这样在无形之中,是对优秀单位的一种表扬和鼓励,也是对落后单位的一种批评、鞭策,使得他们个个有压力,并不断地把压力变成动力,继而形成一个工作上你追我赶的良好氛围。截至10月底,全局业务单位基本完成了全年经济收入。

3、加强监督,防止滥用自由裁量权。

我局按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案件办理程序的规定》,在执行公务活动中,对文书进行统一编号、统一发放。对办理案件,由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研究作出处理决定,防止人情案发生,从而严格执行了“查审”分离制度。在日常管理中,我局还开展了行政执法“回头看”和首错不罚制,今年以来共向企业发放案件调查回访表200余份,召开企业座谈会2次,通过一系列的活动,基本实现了行政执法全过程监督。同时实施了行政执法首错不罚制,对企业存在首次违法且属一般性违法行为,首先发出整改通知书,进行限期整改,对整改达到要求的不予处罚。自行政执法首错不罚制实施以来,共对32家存在一般性违法行为的单位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帮助20家单位制定整改措施32条,受到被检查单位的一致好评。

四、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技术检测机构力量薄弱、设备落后,在用设备存在着严重的“三多三少”现象:陈旧老化的多、新设备少;常规设备多、先进设备少;面临淘汰的设备多、适用设备少。

2、队伍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工作机制和管理方式需要进一步改进,管理水平、服务质量需要进一步提高。

3、执法不到位。在执法监管中,还存在执法死角、盲点;个别办案人员素质较低,还存在吃拿卡要等现象,造成处罚不到位,个别违法份子没有得到应有的处罚,不能有效的保障消费者利益。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1、努力提升技术服务水平,全力服务企业发展。一是采取技术培训方式,让技术检定人员“走出去”学习先进的检测方法和检测手段。二是积极争取上报项目,添置检测设备,开展更多的便民检测服务。三是主动服务企业,帮助无检测设备和检测手段的企业开展检测检验,对企业实行跟踪结对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