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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扶贫故事
扶贫开发工作,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特别是在贫困地区。金融机构如何实施金融精准扶贫,是一个值得思考和实践的课题。
作为支农惠民的金融主力军,甘肃省农村信用社是如何肩负起支持农民快速脱贫致富的重任的呢?
篇2
原标题: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思路的规范性研究
收录日期:2013年3月12日
根据国内外学者的研究结果,普遍认为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如果存在,那么规模就不宜过大,小规模的金融组织适应小生产活动。农村信用社规模变大,并不是我们期望的改革效果,我们期望的改革应该是不论农村信用社采取何种模式,服务“三农”是它不变的宗旨。农村信用社改革虽然方向是股份制,并且多数人认为最终要建立农商银行,但是农村信用社最终变为与普通银行无差异的商业银行并不符合改革的初衷,不符合支持“三农”、服务农村经济的宗旨。如果政策向农村倾斜,尤其在金融方面支持农村发展,那么就意味着农村信用社改革必然离不开政策的导向,政策性支持必然会伴随着农村信用社改革朝着政策性银行方向发展。
一、组建以县(市)为单位的统一法人
农村信用社开始组建时以乡村为单位,改革前,管理体制几经变革,组织结构比较混乱,这种体制只能适应小生产经济,我国农村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已经30多年,农村信用合作社与现有的经济基础已经不相适应。随着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外转移,农村生产方式的转变,农民人均收入提高,资金开始向农村流动等经济环境的变化,以乡村为单位的信用社规模小,分散的组织模式急需改革。2000年国家开始实施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以来,以县市为单位的统一法人模式取得了较快发展。县市为单位的统一法人优化了农村资源的配置,改变了以往乡镇各自经营、独立核算的组织形式,使各乡镇通过县级联社有机结合在一起。这种小规模的统一法人对经济发展是有利的,也不违反农信社支持“三农”发展的原则。县级联社可以更好地调节资金融通,增强自身竞争力,同时增强了基层金融组织抵御风险的能力。农业生产风险较大,农信社长期面临的问题就是不良贷款率较高的历史包袱,严重影响了农信社的健康发展。县级联社一定程度上消除了这种历史包袱,增强了抵御风险的能力,提高了资金充足率。以乡镇为单位的农信社人员素质较低,不利于管理水平的提高,县级联社通过整合人力资源,建立新的领导班子,统筹人员分配,提高了工作效率。县级联社还有利于国家宏观调控的顺利进行,建立县级联社统一法人最大特点就是有利于国家各项惠农政策传递的畅通,更有利于货币政策的传导。
二、组建省级联社统一管理
组建省级联社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全省县级联社自下而上自愿入股组成省级联社,省级联社不开展具体业务,只对县级联社统一管理、指导、监管。另一种种是投入资金对各县级联社注资,相当于引入机构投资人投资县级联社,省联社是县级联社的股东,对县级联社进行监管、调配等。地方对农村信用社的改革立足于发展地方经济实力,解决农村发展滞后影响全省发展大局的问题。中央对农信社的改革是站在稳定全国金融秩序,改变合作制金融机构中不符合市场化发展的缺陷。控股庞大的县级联社需要巨大的投入,而这笔投入的所有者为谁,产权又如何安排,另外这笔资金要解决县级联社不良资产,这个责任谁来负责等问题解决起来都十分困难。省政府出资去解决县级不良资产,实际上是用全省人民的财富去弥补个别地区的亏损,让全省人民为个别贷款风险负责,所以改革阻力较大,组建省级联社的模式只能采取第一种模式。
当前的省级联社只是农村信用社改革中过渡性的制度安排,因为它本身存在缺陷。县级联社出资入股组建的省级联社,在产权制度上来说,县级联社是省级联社的股东,省级联社要对县级联社负责,县级联社监督、指导省级联社的经营活动才是正常的。事实上正与产权组织相反,省级联社并没有任何金融业务,并且是县级联社的监管者,这种模式只能是权宜之策,它不符合最基本的企业产权制度。省级联社的建立是政府主导下的力量使然,也是改革的必由之路,改革必须以政府为主导,单靠市场力量很难达到支持“三农”的目标。省级联社的模式持续时间不宜过长,成立省级联社后,以政府为强大后盾对县级联社的经营活动进行统一监督管理,调配全省金融资源,这有利于优化县级联社的资金结构,健全县级联社的管理体制,规范县级联社的经营活动,最终通过省级联社的模式解决县级联社组建后未能解决的问题,这是省级联社建立的目的。
省级联社不能作为一个金融机构而存在,它类似于金融改革工作小组的性质,在改革稳步推行的过程中,这种机构必不可少。如果各县级联社发展势头良好,就可以进一步考虑改革省级联社这个改革的产物。
三、组建市级农村商业银行
农村信用社的规模从小变大并不是改革的目的,从县级联社过渡到省级联社是为了统一管理、组织调配资源进行下一步的改革。在省级联社解决了各地区县级联社的股份制改造后,资格股大大降低,投资股比例逐渐升高的条件下,可以适当收缩省级联社的职责,下放到各地区的县级联社。在基本解决县级联社“历史包袱”后,省级联社应该主导县级联社进一步重组为以地级市为单位的独立法人,省级联社退回各地区县级联社的股份来支持县级联社组建地级市农村商业银行。农商行的建立可以参照江苏常熟模式,进行股份制改造,优化股权结构,完善公司治理,使资格股转为投资股,引入机构投资人对市级农商行进行资金支持。市级农商行的建立依然要在省联社的管理、监督、指导下进行。要坚持成熟一个改制一个的基本思路,稳步推进,加强试点建设工作,总结成功经验。市级农村商业银行是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最后规模,不宜进一步兼并重组,不宜组建全省统一法人机构,农村信用社在整个过程中必须贯穿一个思路,那就是服务“三农”,规模适度,最终要建立“小而不倒”的农村基层金融机构。农村商业银行的性质属于股份制商业银行,不属于行政管理单位。与农村合作银行也有本质的不同,从合作制变为股份制是农商行建立的最重要特征,也是农信社改革最为关键的步骤。
省级联社主导农商行建立后应退出农村商业银行的监督管理,行政管理权移交地方金融办,监督权移交地方银行监管部门。农村商业银行的建立之前通过省联社的过渡是有必要的,不宜使县级联社直接组合为农商行,省级联社在中间起到缓冲作用,这样更有利于农商行的组建。农商行前期对外业务可以参照普通商业银行进行,这有利于农商行实力的稳步上升,也有利于建立初期的农商行适应新的金融环境,引进新的管理技术,创新金融产品,为今后进一步设计针对“三农”的金融服务、金融理财产品做准备。
四、稳步推进农商行政策性改造
各地区在省联社统一指导下稳步推进县级联社向市级农商行转变,各地区农商行全部建立后再进一步规范农商行的经营管理。农商行前期的性质是普通股份制商业银行,这有利于稳定新组建的农商行的发展,等到省级联社全部退出农商行的管理后,农商行应该依赖于本地区经济客观环境独立自主、自力更生,逐渐实现农商行从合作制向股份制转变。
农商行的建制可以仿效已经改造的城市信用社改革模式。城市信用社改造为城市商业银行后主要服务对象为城市工商业,而参照城市信用社改革的农商行主要服务对象为农业生产、农民消费、农村建设等关乎“三农”的领域。农商行在市区不宜设置较多网点,但可以建立地区统一管理机构负责政策协调、监督管理、指导规划等任务。农商行应该建立更多的基层网点,在地级市的区、县、乡建立二级机构盘活农村资金需求。
农商行的性质必须明确,必须配合农业发展银行但又要与农业发展银行有所不同。农业发展银行主要面向粮棉的购销活动,在服务小农经济方面没有发挥更多作用,因此农商行的立足点要着眼于“三农”中零散、小额、灵活的资金需求,与农业发展银行区别开来,使得农商行成为服务农村经济的最主要金融机构。农商行服务“三农”的建制目标不能改变,避免改造后的农商行变为普通商业银行,避免农商行业务外延,必须把农商行的服务对象、金融业务限定在“三农”范围内。
农商行经营范围的规范有赖于政府的支持,尤其是中央政府的扶持,使得农商行成为以市场为基础、以政策为导向的兼有市场性又符合政策性的银行机构。农商行改造可以参照当前的粮食收购机制,反映市场需求的资金可以自主选择借贷行为,超过一定浮动范围的需求由地方政府按相应的国家政策进行干预,力图做到既不能损害农商行的正常谋求利润的企业市场行为,又不能因为经济环境变化造成的金融市场波动而损伤农民的利益。改造农商行的目标是把农商行建立成以市场为基础的股份制公司与惠农政策紧密相联系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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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管理分工
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明确管理分工是管理固定资产的重要基石。实现权责明确,将固定资产分类与对应的管理人员挂钩,实现所有的固定资产都有对应的管理人员。这样可以保证管理的高效,也可以保证追责的成功。没有一个明确的管理分工,在信用合作社,固定资产流失是很常见的事情。明确分工也是建立考核业绩的一个基础,明确不同固定资产使用效率或者消耗程度对应的管理人员,便于人力资源部门对员工业绩的考评。
(二)预算管理
预算管理实在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战略目标的发展下,用预算的方法将资源进行管理,对信用合作社的日常经营活动进行控制,以推动其战略发展目标的实现。比如,信用合作社的固定资产购买不能仅凭个别部门的需求就随意添置,应该根据预算管理的方法,在前一年末进行申请并提供充足的申请理由,然后由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批,然后在财务管理部门进行核准。这样可以使得固定资产的增量得到控制,存量有明确的认识,减少资源的浪费。
(三)会计控制
会计控制是指在财务管理部门的管理下,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固定资产清点完全,每年的折旧和意外损耗有明确的记录,账目准确。为农村信用合作社对固定资产的管理提供充足的信息基础。同时,也要对会计人员提出更高的要求,实行岗位责任制,对人员会计人员出现绩效考评,一旦出现了问题可以立刻启动追责,避免内部会计人员侵蚀信用合作社的利益。
(四)信息技术控制
信息技术控制是指在企业固定资产管理中,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制定管理流程,减少人为的误差,同时可以降低人员成本。比如,对于运输车辆的情况,可以通过安装物联网设备进行实时监控,对车辆的损耗情况和设备使用情况有清晰的了解,也可以利用远程操控系统,核查是否出现内部人员私自驾驶用于私人利益。对于验钞机等一些易损耗的固定资产,使用编码管理,可以有效的提高固定资产的管理能力。
(五)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包括上级机构比如银监会或者省一级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工作组对下一级信用合作社的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以及自身的自我检查。通过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可以增加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和人员的责任意识,使得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不放松。这是从外部力量上来监督控制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的行为和责任。
三、农村信用合作社固定资产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一)固定资产会计信息不准确
账实相符是确保会计信息质量的基础。但是在现实的固定资产管理过程中,农村信用合作社存在着账目之间互相矛盾、账实不符的现象。主要是两方面的原因,一个是会计核算出现差错,即对已经处置的固定资产未做相应的账务处理;第二个是利用部门虚列财务开支发票,绕过审批私自购建固定资产,逃避监管而没有入账。固定资产的会计信息不准确,使信用合作社管理部门不能充分掌握合作社的固定资产的信息,导致不能对固定资产进行有效管理和利用,造成资源浪费。
(二)固定资产日常管理缺失
当前农村信用合作社在上级管理部门的要求下对固定资产的购入有比较严格的审批制度,需要预算管理和上级领导审批等流程,但是对于购入的固定资产却疏于管理。对于很多固定资产没有实施分工管理,而是放在同一的仓库中,以供各部门进行使用。这种是便捷部门对物资的使用,但是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却是很大的打击,降低了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出现去年购置的设备,今年还需要重复购置,原因就在于固定资产的消耗率太高,管理混乱。
(三)固定资产闲置问题比较严重
信用合作社的闲置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地产和电子设备。由于经营的重点的变化或者业务变化的需要,信用合作社的网点搬迁是常见的事情,但是房产的空置问题却出现了。我们经常会发现,有一些迁走了的网点常年闲置,既没有出租也没有出售。这是对信用合作社的资源的浪费。还有目前电子设备更新换代速度快,信用合作社为了适应外部竞争环境而经常购置电子设备,这就导致了一部分过去购置的电子设备在信用合作社内部的淘汰。但是这一部门电子设备往往出现闲置在库房里或者为内部员工拿走私用,这也造成了巨大的浪费。
(四)固定资产管理检查力度不够
在过去的管理中,因为农村信用合作社一直是中国金融机构的弱者,管理机构对它是保护大于监督,管理要求不严格,相较于银行管理更为粗线条。这就导致,对固定资产核查的忽视,出现了很多问题。在银监会和省一级的信用合作社的一些规定,下一级的农村信用合作社并没有严格执行,比如账物分管原则,这就导致经常出现固定资产的总账目与明细账目不符合的现象。
四、农村信用合作社加强固定资产管理
(一)会计控制和信息技术控制应对
会计信息不准确问题建立一套完备的固定资产会计信息录入体系,将固定资产的核算、入库、使用和日常核查信息统一录入一个平台。将日常的检查的结果与账目信息进行季度性汇总对比,防止时间过长而导致的账目不清。对固定资产实行电子监督,比如二维码制度,这样可以保证所有在用的固定资产都是二维码的,使用权限需通过扫描二维码获得,这样整个信用合作社就可以清晰的指导所有的固定资产数量和部门分布状况,减少会计信息的不准确。
(二)明确分工和预算管理应对固定
资产日常管理缺失问题明确所有购入固定资产的管理责任,对每个部门的固定资产的使用数量进行预算管理,超出一定限额需要申请,年度考评责任落在固定资产管理人员身上。具体的考评条款,包括使用率和损耗率,过低的损耗率与明年的预算管理相挂钩;而过高的损耗率则与管理员的绩效相挂钩。通过明确分工和预算管理来降低信用合作社总体保有的固定资产数量,增加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明确分工和信息技术控制应对
固定资产闲置问题比较严重问题明确固定资产的管理责任,比如对每一级的信用合作社的房屋租赁和购买责任单独列出,赋予某个部门相应的管理权限,并且利用信息技术管控比如车辆和电脑设备的使用情况。这样做到,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实时监控,固定资产的经济效益落在对应的监管部门肩上,通过对部门的考评,来提高整个信息合作社的固定资产管理水平。
篇4
文章编号:1004-4914(2016)09-174-03
江苏省在农村信用联社模式基本普及的基础上,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2001年常熟市、张家港市、江阴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开始试点商业化方向改革――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此后各省紧随其后也进行了商业化方向改革。至2014年末,全国农村商业银行212家、农村合作银行190家。到2016年4月,全国农村商业银行数量达到1000家,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江苏、安徽和湖北等7个省(市)已全面完成农村商业银行组建工作。
2010年11月23日,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股权改造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10)92号)对全国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起着方向性引导作用。受到其影响,学术界多数人把银监会的意见视为权威性意见,并对对商业化方向改革赞美有加。但是也有许多不同意见,由于不同学科的学者评价的理论依据和角度不同,对各种模式的评价也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正如同志所说,“不同的观点产生不同的思想,不同的方法得出不同的结论。”“不同的立场产生的不同的观点,不同的目的使用不同的方法。”同志强调指出:“揭示了事物的本质、内在联系及发展规律,是‘伟大的认识工具’,是人们观察世界、分析问题的有力思想武器;具有鲜明的实践品格,不仅致力于科学‘解释世界’,而且致力于积极‘改变世界’。”因此,运用马克思的合作制理论解读农村信用合作社商业化方向改革很有必要。
一、商业化方向改革“理由”
2001年,当时的外部经济环境激发了农村信用合作社商业化方向改革的冲动。江苏省点燃的星星之火,燎起了其他省份纷纷加入改革的激情。改革的燎原之势之所以能够形成,是与当时经济环境和农村信用合作社自身的现实情况息息相关的。以银监会为代表的一种观点认为:
首先,农村信用合作社作为合作金融组织早已名不副实,所谓的合作原则――“自愿性”、“互助共济性”、“民主管理性”、“非盈利性”等已经不复存在。例如“互助共济性”要求贷款应倾向于社员,而农村信用合作社的贷款则主要投放给了可以创造更多利润的工商企业,原社员分散、股金比重小等原因也导致民主管理流于形式。
其次,江苏省当时进行试点的常熟市、张家港市、江阴市的城乡一体化程度都很高,且城市经济贡献率达到60%以上,第一产业比重明显低于第二、三产业,适合更商业化的金融发展。于是,与试点三市有相似背景的其他省市纷纷尾随其后走上商业化方向改革的道路。
再次,日益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与落后的农村信用合作社经营模式存在“固有矛盾”。因而可以说,农村商业银行是“发达地区农村金融格局变化和市场竞争的产物”。
二、商业化方向改革成效
农村信用合作社商业化方向改革至今,其经济成效主要表现在:
首先,经营机制得到改善,经济实力持续增强。截至2011年9月末,全国农村信用合作社资产和负债分别为12.3万亿元和11.6万亿元,居银行业金融机构第二位,年末全国农村信用合作社不良贷款比例为5.5%,比上年末下降1.9个百分点;资本充足率为10.7%,比上年末提高2个百分点;资产利润率为1%,比上年末提高0.28个百分点。从2003年以来,累计处置不良资产和弥补亏损挂账2756亿元,成功处置了160家历史遗留的高风险机构。
其次,法人治理结构基本形成,提升了品牌价值。农村信用合作社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要求全员入股的新机制,从而增赋了员工所有权,极大地激励了员工的工作效率。同时引进了大量的社会法人股和自然人股,特别是战略投资者的引入,既有利于经营状况的改善,更加大了监督的力度。截至2016年3月末,农村商业银行占农合机构(农信社、农商行和农合行)总数(2350家)的44.4%,资本、资产和利润分别占农合机构的66.7%、63%和70.5%,存贷款占比分别从2002年末的59%和58%提高到64%和65%,涌现出一批定位“三农”、财务健康、内控严密、治理有效、服务优质的农村商业银行,有21家入选英国《银行家》杂志世界银行业1000强。
再次,支持“三农”作用显著。至2016年3月末,农村商业银行县域营业网点数量2.5万个,农村商业银行数量占农合机构的44.4%,资本、资产和利润分别占农合机构的66.7%、63%和70.5%。农商业行坚持服务“三农”,显著改善了农村的基础金融服务。涉农贷款余额4.9万亿元,较2007年增长262%。山东、浙江等省实现了村级便民服务点全覆盖。农村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为13%,拨备覆盖率为185.5%,抵御风险能力和服务“三农”的水平大幅提高。有力地支持了“三农”发展,成为名副其实的支农主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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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信社是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我国农村基层的金融服务,其稳健经营关乎国计民生和社会稳定,然而其自身潜在的各种风险仍然不容忽视,各种风险的存在对农村信用社以后的生存和发展构成严重威胁。
■一、在实际工作中,我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存在的主要风险
(一)系统风险
泰州市刚刚兴起的农信社比较多,刚成立的农信社存在着制度不完善、员工学历相对较低的问题,从2009年开始,江苏省农信社才开始面向大专院校应届毕业生,以及 25 周岁以下的社会人员,针对金融、法律、文秘、计算机四个专业以及相近相似专业开展了选聘工作,泰州市采取不同部门管理不同的操作风险,各部职能相互独立,从而缺少一个完整、有效、系统的风险管理体系。这种分散的管理办法使得主要管理者对操作风险缺乏整体的认识,使得管理战略不能涉及到各个职能部门,从而系统风险产生。
(二)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由员工不规范化的操作引起的,随着科学技术、电子技术的发展,泰州市逐渐把科技化、信息化、电子化的经营理念注入新业务,一些员工在工作中以方便为出发点,以原有的规章制度和内控手段来办理业务,不能适应新业务的需要,从而职业道德风险加大,操作风险日益突出。
(三)决策风险
目前,泰州市的农信社管理模式存在风险,主要表现为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泰州市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是在原有法人治理结构基础上进行改造而成,实行统一法人的县联社体制, 沿袭的是农村信用社原有产权结构特征,主要是内部结构调整,而不是一种彻底的产权明晰重组过程, 也不是一种把既有农村信用社进一步推进规范化的合作制过程。[2]社员在工作的实际操作中往往存在交叉重叠的地方,权力约束无保障、民主管理不到位、议事规则不完备等弊端,从而导致信用社决策不到位,常常出现异位情况,形成风险。
(四)制度风险
农信社的管理体制问题经过50多年的改革发展,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为减少员工操作过程中的风险,泰州市采用其他银行推行的员工扣分的规范化管理,以遏制了操作风险,加强了员工工作的规范性。然而,这种扣分办法并不能完全遏制操作风险,这种风险的存在一部分由于制度不健全,缺乏全面性、系统性和科学性,导致操作流程执行不规范,从而出项较多的漏洞。在推行新业务时,制度不能适应新业务的变化,规范力度不够,导致风险的出现。
(五)创新风险
没有创新就没有发展,因循守旧就会落后。创新在农信社发展过程中的作用至关重要。然而,创新并不一定带来发展,如:2001年底,全国信用社不良贷款达到5290亿元,占贷款总额的44%,当年有46%的信用社亏损,亏损金额167亿元,历年累计亏损挂1250亿元;有58%的信用社已经资不抵债,资不抵债金额为161亿元。这一连串触目惊心的数据表明,信用社的改革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出现影响到整个金融系统,给我市农信社带来创新风险。
■二 、改革建议
在目前情况下和现有认识水平上,针对以上的风险,本文提出了一些改革的建议,以形成中央部门监管、省级政府管理、农信社自主经营“三位一体”的管理体制,明确“三农”在农信社发展过程中基础作用,以建立产权关系明晰、约束机制强化、服务功能增强、国家适当扶持、地方政府负责的新型农信社。
(一)提高风险管理认识
认识是行动的基础,只有提高农信社员工的风险认识水平,增强风险管理意识,提高风险管理能力,培育一支高素质、善管理的现代管理人才队伍。我们可以加大督促力度,强化自律行为,这就要求员工自觉对前段时间的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及时查遗补漏;对自查自纠工作落实不力、敷衍了事、隐瞒问题的一经发现,从重从严处理。[3]这样才能逐步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从而降低农信社的风险。
(二)创造诚信环境,减少风险
诚信是一个社会的基本道德,但是由于在市场经济环境中受各种利益的驱使,往往存在很多失信的案例。[4]要减少农村信用存在的风险,首先要从员工自身做起,努力营造诚信大环境。泰州市农信社经过几年的发展,在完善制度上有了提高,能够从制度上规范员工的行为,营造了一个依法放贷,依法管贷的良好信贷环境,为提高员工的个人素质、诚信度提供了环境基础。
(三)完善内控制度,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把风险管理纳入制度范围,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制度管人,言行禁止,可以加强对员工的内部控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行业风险。
(四)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完善风险管理体系
由于成立的时间不同,因而泰州市各农信社发展的水平不同,制度的完善水平不同, 因此要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以构建适合我市的农信社管理体制。如:姜堰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成立于1954年,已有56年历史,坚信“发展是硬道理,质量是企业生命,诚信是企业宗旨”,并以“以专业发展基础,以研发指导方向,以设计带动创新”为公司发展理念,主要经营存贷款、网上银行、电话银行、买卖国库券等业务,年产值约为500-1000万元人民币,拥有多名高专业素质的员工;泰兴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成立于1995年,已有15年的历史,公司成立之初主要经营办理存款等业务,注册员工人数为600人,注册资本1860万元人民币;靖江市太和农村信用合作社成立于1998年,已有12年的历史,员工人数约为31名,注册资金为45500万元人民币。姜堰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由于成立的时间比较长,对风险管理体系有了全面的认识,所以应该向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方向发展,对整个农村信用社机构内各层次的业务单位、各种类型的风险要加以通盘管理,建立测量农信社整体风险的管理体系;泰兴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靖江市太和农村信用合作社成立时间相近,都比较短,可能对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有一定的难度,所以,两社可以先从本农信社的风险内部控制体系开始完善,要确立风险内部控制的三大目标,设立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重点建设前台监督、内部控制、内部稽核和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四支风险内部控制监督队伍以控制内部风险。因此,各农信社应根据不同的发展水平建立适合本社发展的风险管理体系。
(五)创新与稳定发展并举
随着经济的发展,金融创新的形式不断变化,比如各行业出现的混合经营的状况,特别是银行、证券、保险行业的业务交叉,如银行可以保险产品,提供一些关于保险的服务,这种金融创新的方式能够扩大金融活动的自由度,激发创新的动力,符合社会经济环境要求金融创新的潮流,形成良好的金融创新环境。然而在这种金融创新下存在的问题也是我们需要关注的重点,面对新形势、新局面,各部门之间应加强协调沟通,收集信息、整合力量、协调利益,全面统筹,促进金融产品创新、防范金融风险,动金融业在创新的基础上稳步发展。
农信社在发展的过程中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风险,只有加强、完善风险管理,才能同行的竞争中脱颖而出,才能更好的为农民提供金融服务,支持“三农”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杜华章.泰州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现状与对策[J].中国科技论文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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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立足上,我们支农;在服务上,我们以助农为任。钞币,是冰冷无情,但传递钞币的手,却可以是暖人心肺的。“手握手的承诺,心贴贴心的服务”,这绝不是一句简单的标语教条的口号,这是几代农信人坚持不懈的服务理念。在我们****信用社的储蓄专柜,有着一位特殊的客户,她经营着一个小型*****厂,加工****的产品,价格都在几毛,于是就有了大量的零币收入。生意进入旺季时,她隔三差五就携包拎箱地出现在柜台外。一千、两千,金额不大,可那些皱皱巴巴的纸币零零散散的硬币所占的体积和所需的工作量却大的惊人:分类、清点、整理、核对、入库、上缴……常常是旧的未完新的又来。如果有时你来我们这里,看到靠墙的桌子围满了人,你千万不要奇怪,那是加派的款车人员在协助整理破币。
我们的努力没白费,从她不断增加的零币数额上,从她节节攀升的帐面余额上,从她日渐光鲜的衣着上,我们都能感受到那种变化的欣喜。其实,通过我们的双手,富足起来的何止是一人一户?工厂里轰鸣的马达、马路上飞驰的汽车、大棚里沉甸甸的果实、圈里膘肥体壮的奶牛,和我们日渐增加的业务笔数,日益上涨的存款余额,无不在诉说现今一片大好的形势。
有了成绩,我们自豪,但不能自傲,更该寻根究源,总结经验,去粗取精,把我们的光荣传统发扬光大。农信,做足了“农”,更要做足“信”。我们掌管的钱,是一个人、一个家庭、一个厂矿企业的命脉与希望,无论存钱,还是贷款,他们交予我们的都是一份信任,而我们更要以诚信为根本,用好权,管好钱,做到无愧于社会,无愧于人民!
站在今天的这方农信土地,我们为“农”而感动,因“信”而骄傲。追溯过去,再看今朝,信合经过几十年的风雨沧桑,几代人的奋斗历程,不仅令人感慨,令人振奋,更令所有信合人感到自豪。我们信合人顽强拼搏,始终本着为“三农”服务的经营宗旨和经营方向不变,让信合茁壮的成长起来。信合人不断组织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组建了一支强大的高素质的信合队伍;提高服务质量,赢得广大顾客的信赖与支持;多方面的服务对象,大大推进了经济发展的新步伐,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和认可;真诚的承诺,积极宣传,换来人们一片呼声--信用社是农村金融的主力军,信用社是农民自己的银行;业务电脑化管理,有效率、增效益,准确无误的计算,令储户贷户放心,经过信合人坚持不懈的努力,顾客与信合人之间建成了互助互利的强大氛围,只要不断的努力,以奉献信合为己任,信合的明天会更美好。
各位领导、各位评委,风潮汹涌,自当破浪;任重道远,更需策马加鞭。如果把信合事业比作海上航行的巨轮,那么,省联社就是这艘巨轮的舵手,我们都是船上的船员,而科学发展观则是远方璀灿生辉的导航灯啊。我们有理由相信,有了灯塔的指引,有了舵手的领导,有了船员的协作,我们信合事业这艘巨轮必定能乘风破浪,昂首前行。
立足农信,服务三农,我们将交党政以政治效益,交地方以社会效益,交人民以经济效益。
篇7
一、农村信用社改革现状
(一)农信社改革方案
国务院2003年6月印发了《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15号文)》。2003年8月,农信社改革试点从8省市启动,迅速扩展到除外的全国30个省份。
2003年5月银监会成立后,农信社改革的主导权亦从央行转向银监会。最初的改革的基本框架是:农信社可选择无条件向中央银行申请再贷款的形式,或者达到改革条件后获得央行专项票据的支持,但央行和各省要按50%的比例化解信用社历史包袱,才可获得注资。各地选择的均是第二种方案。
截至2006年底,中国人民银行会同银监会共计对29个省(区、11市)的2396个县(市)发行专项票据1656亿元,置换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1353亿元,弥补历年亏损挂账303亿元;财政还以保值贴补和税收减免的方式向农信社提供了187亿元的资金支持,农信社改革试点专项票据的发行和专项借款的发放工作已基本完成(中国人民银行2006年四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
(二)阶段性成果
根据2005年6月末的数据,全国农信社的股本总额达到1610亿元,平均资本充足率达5.9%,农信社的不良贷款比率从2002年的36.9%降至17.5%,上半年实现盈利93亿元。显然,这基本上是专项票据置换因素带来的,所谓盈利也是未提足拨备情况下的账面数据。尽管专项票据的兑付也需要达到若干预设条件才能完成,尚未真正从央行获得资金注入,有关部门依然认为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强调农信社整体“扭亏为盈”。
(三)五级分类警钟
2002年底,全国农信社法人机构34909个,亏损面高达55%;不良贷款余额按四级分类标准5147亿元,不良贷款率为44%。2005年末,全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含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不良贷款余额按四级分类标准3255亿元,不良贷款率下降到21.9%。全国农信社净资产总额、平均资本充足率和盈利总额三项指标全部由负转正。但是以上指标并不可靠,原因就在于农信社对不良资产的统计口径仍然是四级分类。
2006年初,银监会要求用一年时间由贷款四级分类全面过渡到贷款五级分类。截至2006年底,按农信社根据银监会要求于2006年全面推行的五级分类标准,注资后的农信社不良贷款比例仍高达27.7%,这比农信社按四级分类标准的数据要高16个百分点。按照2006年底农信社已分类风险资产26362亿元计,农信社的不良资产仍然有约7300亿元。按农信社股本1610亿元、盈利93亿元和核销拨备200亿元计算,仍然无法弥补不良资产的损失。农信社整体上仍然处于资不抵债的状态。
(四)农信社改革的二种选择
第一次注资前,各地为换取央行票据支持,农信社把员工、农民都发动起来,入股资产质量并没有真正摸清楚的农信社,总额已超过千亿元。这种情况下,中央政府已是骑虎难下,改革之初所谓交给地方政府管理,今后不良资产也由地方政府负责消化,显然已无从实现。
目前农信社的窘状,使得第一次注资的成果大打折扣。现在,中央政府面临二种选择。一种选择是认可前一段时间的改革“成果”,承认目前农信社的财务缺口是由于改革方案推出过于仓促,事先没有摸清农信社真实情况,造成补贴不足,需要进一步进行补贴。另一种选择就是,全面反思和总结农信社改革的教训,区分不同机构、不同地域、不同的资产情况,逐步消化不良贷款。
二、解决不良资产问题的时间与风险
在下文中,将建立计算与理论模型,以分析不能在第二次注资的情况下,农村信用社自主消化不良资产的时间、风险与最优路径,并对两种处置方式的利弊进行比较。
(一)基本模型及风险分析
基本模型是简化的分析框架,但包含了主要的动态与结构特征,通过基本模型可以从理论上得出一些必要条件,在扩展模型中,我们将加入地区要素,以期待对信用社改革提供预测数据。
考虑一个典型的信用社,做如下假设:
1.信用社收入主要由两部分构成,来自存贷差的利息收入和中间收入(农信社中间业务收入占比很小,故暂不考虑)。
2.不良贷款没有利息收入。
3.农信社所有利润全部消化不良资产,用于弥补处置不良资产带来的财务损失。
4.不考虑存款准备金和自有资本金。(可结合具体银行情况在扩展模型中放宽)。
5.所有负债来自存款,所有资产均为贷款。(可结合具体银行情况在扩展模型中放宽)。
6.所有存款、贷款利率一致(可结合具体银行情况在扩展模型中放宽)。
7.基本模型不考虑资产的增长,也不考虑经营成本,在扩展的模型中再考虑。
假定:Ai表示第i年年初总资产;Bi表示第i年年初不良资产;Pi表示第i年利息收入;ai表示第i年年初的不良资产率,s表示贷款利息率减存款利息,简称利息差率(均采取实际利率,不用名义利率),r表示利率,Li表示第i年可提取的坏账准备金,l表示处置不良资产损失率。
Pi=(1-αi)Ais-Aiαir=Li≥0(1)
净利息收入等于正常贷款的净利息收入减去不良资产对应存款的利息成本
Bi=Bi-1-Li-1/l(2)
坏账准备等于不良资产变化量乘不良资产损失率
Ai=Ai-1(3)
由于不良资产处置的损失等于利息净收入,总资产不变
αi=Bi/Ai(4)
不良资产率等于不良资产除以总资产
推出:
r≤(1-αi)s/αi(5)
s≥αir/(1-αi)(6)
s/r≥αi/(1-αi)(7)
1.利息差/利率的比率可行区域
银行存贷利差收入均占其收入的90%(见各大银行会计报表),信用社的非利差收入比例会更低。因此,利差是决定信用社利润的主要因素,且利差倍数是决定信用社消化不良资产能力的关键因素。
根据式7,可计算出信用社自主消化不良资产的利差倍数的可行区域。如图1。只有利差倍数足够大,信用社才有能力自主消化不良资产。
2002年以前实际利差倍数在0.6左右(见表4),考虑到当时信用社按四级分类标准不良贷款率就为44%,对照图1可知,信用社根本不具备自主消化不良资产的能力(还要考虑经营成本因素),因此,不良贷款置换和财政减免是有必要的。
2.可行的利率区域
假定利差为2%,根据式5可计算出不良资产率与最高可承受利率之间的关系,详见图2。
如果按2006年底的数据,实际利息差2.11,不良资产率27.7%,那么农村信用社最高可承受的利率是5.5%。
3.信用社名义和实际利差
从实际运行情况看,农村信用社坚持商业上可持续的原则,利率覆盖风险(从2002年5月开始)。根据央行日前公布的《2006年第四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农村信用社的贷款利率上浮93.86%的贷款利率实行上浮,4.62%维持基准利率,下浮的只有1.51%(见表1)。
按加权贷款利率计算,可计算出信用社名义贷款利差(见表4)。
谢平等在2004年对参加改革试点的72个县联社进行的贷款平均利差的调查中,与表1基本吻合。
根据表4,可以得知信用社名义利差水平是逐渐上升的,2007年利率调整后达到历史最高水平。相对于国有商业银行,信用社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大,在农村金融市场处于垄断地位,具有事实上的定价权。故信用社其名义利率较高也不奇怪。
4.实际利差
注:数据来源BVD公司Bankscope数据库,观察数目为2005-2006年的10家信用社,2004年为8家,2000-2003年数据仅做参考。净利息差(net interest margin)指生息资产的净利息率,即净利息收入占生息资产的百分比。
根据BVD公司的BankScope数据库资料可得2000以来我国主要信用社的基本数据,并可以计算出信用社实际的利息率和实际的净利差。
结合表1,可计算出自1995年来名义利差、利差倍数和实际利率及利差倍数表4的数据显示,自2002年开展利率浮动以来,实际利差逐步上升,2006年达到2.11%,说明农信社资产质量好转,盈利能力有所上升。实际利差倍数逐步上升,2006年达到0.84,农信社消化不良贷款的能力显著增强。
结论:利率越低,利差越大,农信社消化不良贷款的能力越强,时间越短。
由于存贷款结构、时滞及经营上的原因,名义的存贷利息差与以实际利息收入及利息成本计算的实际利差有差异,并在近年差距保持在较高的水平,而且从2002年开始信用社开始实施贷款利率浮动,以期通过提高利率来覆盖风险。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由[1,1.5]扩大到[0.9,2.3],实行上限管理,并按6个月、1年、1至3年、3至5年和5年以上5个期限予以区分,浮动幅度从下浮10%到上浮130%。这为信用社消化不良贷款提供了条件。
但农村金融体制改革,2007中国银行业全面开放,国际国内竞争的加剧必定冲击高利差,利差势必会缩小,自我消化能力会下降。
(二)扩展模型对消化不良资产所需要的时间的预测
1.考虑经营成本及资产规模的增长。
据统计,经营成本占总收入的50%至60%左右,可根据具体信用社的情况进行测算。
2.考虑贷款规模和新增不良资产率的增长。
设贷款年增长率为g,新增贷款中不良资产率为b。
Pi/2=[(1-αi)AiS-Aiαir]/2=Li(8)
注:1.实际利差2.11%(根据2006年底10家农信社实际利差数),实际利率3.06%;2.假定名义资产年增长10%,新贷款不良率为10%。处置损失率L=0.3,0.4,0.5;3.计算结果以不良资产率最接近要求的那一年为准。
表明不良资产的下降过程取决于初始不良资产率、存款利率、利息差和处置损失率,但是与初始资产无关。
由此我们可给定不良资产率水平,假定资产增长率、新增不良资产率和处置损失率水平,结合利率水平的变化,就可以测算出下降到给定水平所需要的时间。
注:1.假定名义利率3.06%,名义利差为6.6%,计算消化不良资产的最快速度。2和3同上
上述计算结果显示:
(1)信用社按2006年底实际利差和2007年调整后利率计算,总体不良资产率从27.7%降到5%需要7-13年,降低到10%需要5-8年。
(2)同等情况下,从2002年初44%下降到27.7%需要4-6年,第一次注资大致相当于缩短了4-6年的时间。
(3)各地区农信社间差异较大,达到相同的目标,需要时间的差异非常大。
(4)计算结果显示,消化不良贷款时间对利率、利差、贷款增长率及处置损失率相当敏感,如果假定利率3%,利差2%及处置损失率40%且目标不良资产率5%为比较的基准,那么利率上升1%,则平均处置时间增加约10%;利差增加1%,时间平均缩短30%;贷款增长率上升10%,处置时间减少15%;处置损失率增加10%,则处置时间增加约20%。
(5)计算过程还显示,不良资产率的下降过程有加速的特征,当期不良资产率越高,则期间下降幅度越有限,因此从消化能力上说,监管部门给农信社规定的不良资产率的下降任务不应该是线型的,而且负担越重的农信社任务越应该轻,而不是相反。
三、对农信社解决不良资产问题的讨论
(一)农信社不良资产率下降成因分析
1.农信社不良资产率从2002年的44%迅速下降到27.7%,主要得益于央行置换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1353亿元,弥补历年亏损挂账303亿元;财政还以保值贴补和税收减免的方式向农信社提供了187亿元的资金支持农信社改革。
2.不良资产率的迅速下降因贷款基数增长而“稀释”的成分比较大。2002年至2006年,农信社贷款年度增长率均在16%以上,最高达24.88%。2006年度贷款余额26236亿元,比2002年末增长88% 。
(二)农信社化解不良资产的有利因素
1.利率。存款利率从2002年的1.98%逐步上升到2007年的3.06%,虽然不利于消化不良资产,但因其绝对水平不高,故影响不大。低存款利率十分有利于提高农信社盈利能力。农信社贷款利率浮动区间较大,最高可达基准贷款利率的2.3倍 ,为提高盈利能力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2.利差。虽然基准存款利率在上升,但基准名义利差从2002年开始仍然逐步增大,2007年达3.51%,处于历史上的高水平。农信社名义利差在2007年达到历史上最高水平,名义利差倍数2.22也高于四大商业银行的1.6。实际利差水平也逐步改善,从2000年的1.31%上升到2006年的2.11%,现基本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相当。农信社实际利差倍数也处于0.84历史最高水平。由于当前农信社的盈利模式主要依靠存贷款息差收入,因此高利差十分有利于提高农信社盈利能力。
3.在货币政策方面,中央银行对农村信用社实行比较低的存款准备金率。2006年调整存款准备金率,农信社有三到四次都没有调整,现在农信社存款准备金率比其他金融机构低2个百分点左右,仅这一项估计约有1,500亿左右的资金可用于发放贷款。
4.财政以保值贴补和税收减免的方式向农信社提供了187亿元的资金支持,更重要的是在税负方面,农信社的营业税由5%统一降低为3%;所得税在西部地区全免,东部地区减半。此举能进一步减轻农信社的负担,提高农信社盈利能力。
(三)农信社化解不良资产的不利因素
1.在2006年底银监会放宽了农村金融机构的准入条件和准入限制后,以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形式的三种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为贫乏单一的中国农村金融带来亮点,对农信社零售层面业务提出了挑战。以中国农业银行为代表的国有商业银行将会争夺县域经济的高端市场,特别是定位于服务三农的农行对农信社的高端客户争夺会更加激烈;主要定位于服务农村金融的邮政储蓄银行正在准备股份制改制,已开始试行定期存单小额质押贷款业务,也将与农信社全面争夺农村金融市场;农发行开始农业综合开发业务,涵盖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改造,生产基地开发和建设、生态环境建设、技术服务体系和流通体系建设等领域,由此,农发行开启了商业性业务的新领域。随着各个层面上提供农村金融服务和产品的机构增加,农信社面临多个层次的竞争。虽然短期内多元化、充分竞争的农村金融市场难以建立,但是也对农信社在农村金融市场的垄断地位提出了挑战,也会降低农信社自我消化不良资产的能力。
2.农信社贷款余额已连续五年高速增长,2002年至2006年,农信社贷款年度增长率均在16%以上,最高达24.88%。2006年度贷款余额26236亿元,比2002年末增长88% 。贷款的过快增长会引起不良资产率迅速下降,造成农信社经营绩效迅速提高的假象,并且新增贷款可能会形成新的不良资产,蕴含着更大的风险。
3.现有的五级分类数字虽经过监管部门严格监督,但仍缺乏第三方外部审计的数据。新增加的不良贷款有多少是因严格了分类标准造成的,还是在2002年改革启动后管涌的?
四、结论
(一)不良资产率较低的农信社依靠自我消化不良资产是可行的。
(二)不良资产率较高的农信社仍然需要第二次注资或者剥离不良资产,才能保证正常的商业经营。
(三)农信社名义利差较大,实际利差水平可提高的余地很大,通过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不良资产消化能力可有显著增强。
(四)金融当局可依据不良资产占比下达不良资产下降指标,指标不应该是线型的,负担越重,消化能力越弱,任务越轻。
(五)确定财政补贴、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的边界,应确定农信社的目标就是以商业可持续的标准为农村提供金融服务,做到利率覆盖风险,不允许农信社再以服务三农作为政策性负担的借口。
(六)完善农信社法人治理机构,核心是把监督和管理分开,让农信社的管理权属于股东,而不是加强政府管理来代替股东的监督。在股东过于分散的情况下,应推动能对农信社负责的股东,使之责权利相统一。
参考文献:
[1]谢平,徐忠.农村信用社改革绩效评价[J].金融研究,2006,(1):23-39.
[2]凌华薇.农信社:等待第二次注资[J].财经,2007-4-30.(184):40-42.
[3]程芳.农村信用社改革[J].财经,2007,(185):35-46.
[4]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1995-2007年[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
[5]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金融年鉴[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1996-2007.
[6]周兆声.中国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研究不良资产前沿问题研究[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5.
[7]焦瑾璞.改善农村金融服务,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N].人民日报,2007-6-25.
篇8
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小额信贷业务在发展中尽管取得了不错的成效,但也在此过程中暴露出很多不能忽视的问题,直接影响着小额信贷项目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具体如下:
1.农村信用合作社小额信贷项目的利率一直维持在较低的水平。这是由小额信贷业务本身的特点所决定的,小额贷款利率由央行进行管控,意在扶持广大农户进行农业生产活动而非追求利润收益,虽然这一特点使得小额贷款业务得到广大农户的欢迎,也使得业务增量不断提升,达到了最初的设计目的,但也客观上为其长期健康发展带来了不小的压力,低利率意味着该项业务中利息收入较少,农村信用合作社还要扣除人工成本等管理费用,其所能获取的收益过低,不利于激励信用社提供长期持续的服务;低利率贷款还引发了各个阶层对贷款资源的竞争,而真正迫切需要资金支持的贫困农户往往得不到帮助,违背了小额信贷业务的初衷;再者低利率贷款易引发贷款违约现象。由于利率较低,贷款人容易忽视贷款使用效率,对于自身的偿还能力过于自信,对还款义务松懈情绪,导致贷款逾期不能归还,从而引发了较高违约率的出现。
2.小额信贷资金难以满足贷款需求的增量,贷款期限与农业生产周期存在不匹配的情况。伴随着农村经济发展不断提速及农业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农村经济呈现多元化发展的趋势,资金需求的增量也不断扩大,而农村信用合作社现有的放款能力十分有限,以自身的存款吸纳能力及外部资金获取能力难以满足快速增长的贷款需求。此外,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小额信贷的贷款期限均在一年以内,附加值较高的农业产业要形成生产规模产生经济效益往往需要更长时间,较短的贷款期款对于这些农业产业的经营者来说压力较大。农业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使得跨季节长周期的农业生产活动成为可能,短期季节性的小额信贷模式面临挑战,信贷周期与额度的灵活调整势在必行。
3.农村信用社自身经营管理能力有待提高。农村信用合作社作为小额信贷的主要供给主体,其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直接影响整体运营收支能力,与其它开展同类业务的商业性金融机构相比,农村信用合作社在硬件设施,人员素质及管理水平上均存在差距,农村信用合作社小额信贷业务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片面强调简化贷款手续进而对贷款审核、授信、发放、等程序把关不严,“三查”制度未得到落实,尤其是小额信贷放款后续跟踪管理不到位,导致不良贷款比例攀升,由此造成的信贷风险直接影响着基层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健康发展。
4.小额信贷业务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不足。农村信用合作社小额信贷业务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农业生产资金需求,受到了广大基层农户的欢迎,助力农村经济多元化发展。但小额信贷业务能在多大的限度、多长的时间范围内持续下去甚至扩大业务容量,却面临着不确定性。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小额信贷业务的低利率福利性质贷款供应依赖于中央银行长期的政策支持,以现有农村信用合作社自身的运营收支能力不可能长期坚持下去,如何依靠自身赢利能力维持不断增加的小额信贷业务需求是影响未来业务发展的核心问题。此外小额信贷业务无需客户提供抵押担保,这种信贷方式本身蕴含较高的信用风险,而农户的贷款用途普遍为农业生产相关需求,农业生产的风险又有着其特殊性,综合了自然条件,市场因素,政策因素等等,进一步加剧了信贷风险,而现有的小额信贷风险保障机制尚不健全,直接影响了农村信用合作社小额信贷业务的可持续发展进程。
针对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业务在发展过程中暴露的问题及在可持续发展进程中的隐忧,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探索应对机制及长远发展的方案。
1.适当放松小额信贷利率,推动市场化利率改革
利率问题是关系到农村信用合作社小额信贷业务能否持续健康发展的核心问题,而推动小额信贷业务利率市场化管制可视为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市场化利率管制可以对小额信贷客户进行分类识别,根据客户类别分别满足其贷款需求,减少信贷资金滥用行为,降低信贷风险。另外,市场化利率管制能弥补小额信贷业务低收益给农村信用合作社在管理费用和资金成本,缓解农村信用合作社的信贷业务供求矛盾,使其在小额信贷业务中真正实现盈利,在一定程度上激励其从事小额信用贷款业务的积极性。因此,应适当地放松小额信贷利率管制,允许农村信用合作社根据农村金融服务市场供求情况扩大小额农贷利率浮动幅度,提高小额信贷利率,在满足农业生产资金需求的同时确保农村信用合作社经营利益,农村信用社开展小额信贷业务实现财务上的可持续性。
2.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拓宽融资渠道
农村信用合作社应着眼于自身经营管理水平的提升,注重对于信贷业务人员的培训,使之成为熟悉相关金融业务,同时了解农村经济发展和农业生产资金需求的综合性人才,从整体上提升信贷服务水平。还要加强农村信用合作社信息化建设,建立网络化、信息化的金融服务体系,加快信贷系统上线运行、全面启动财务管理系统、资金运营系统、客户关系管理系统、事后监督系统建设,提高信贷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继续完善小额信用贷款管理指导意见,从资金来源、贷款期限、利率政策、风险监管、责任归属、规范评级等方面加以界定。此外,农村信用合作社应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充盈资金来源以解决小额信贷资金的供给和需求的矛盾。一方面希望国家政策层面支持,由农村信用社来统一管理政策性扶贫专项资金和地方财政性存款。提高农村信用合作社可支配的资金量,另一方面,从农村信用合作社应加强金融服务产品的研发能力,开发适应农业生产资金需求的金融服务产品,提升自身造血能力。
3.保障国家政策扶持的同时避免行政干预
虽然农村信用合作社作为独立企业法人在农村金融服务领域开展小额信贷业务,但国家政策的扶持才是影响未来走向的关键,国家对信用社的贷款利率等进行了规定,针对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业务经营风险大、管理成本高等特点,国家应对现有政策适时进行调整,例如小额信贷利率的管控,可以在不违背市场化经营的情况下,为信用社开展的小额信贷业务提供政策性的支持和扶植,同时避免国家行政权力对农村信用社业务经营层面的干涉。具体如下:一是降低农村信用合作社的营业税率来鼓励其业务发展;二是建立和健全法律法规保障机制,以法律武器保障良好的信用环境;三是给信用社更加灵活的贷款政策,使其能够根据市场情况灵活进行操作;四是国家可以建立专门的小额信贷风险补偿基金,对于小额信贷给信用社所带来的损失要给予部分的财政贴息。国家采取有效的政策进行支持和引导,才能使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小额信贷业务在实现了福利性目标的同时促进自身的持续发展。
结语:农村信用合作社小额信贷业务的发展,满足了农户的信贷需求,为广大农户改善生产经营状况,脱贫致富发挥了积极地作用。同时,小额信贷业务也面临着信贷风险偏高,管理收益较低,信贷资金不足等问题,针对小额信贷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应采市场化利率管控、提升农信社的经营管理能力、拓宽融资渠道,保障国家政策支持等措施,确保农村信用合作社小额信贷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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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陈萍.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贷问题与出路[J].企业经济,2007.11,138~140.
篇9
一、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现阶段立法方面的现状与不足之处
我国农利信用合作社立法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法律体系不够健全
(1)我国目前还没有颁布一部完善的、专门的立法对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制度进行全而、系统的规范。而已经颁布的《农村信用合作社管理规定》其效力级别仅为部门规章(法律效力层次低),权威性有所欠缺目约束力较低。
(2)目前可依据的相关法律存在明显缺陷。对合作经济原则性的规定,《宪法》与《农业法》之间存在明显的冲突。《宪法》中将其定性为“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而在《农业法》中的相关规定为“农民专、世合作经济组织可以有多种形式”。
2.《农村信用合作社管理规定》中存在的问题
作为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的专门规章一《农村信用合作社管理规定》中还存在很多问题。
(1)该规章中对设立农村合作信用社做出了注册资本金一般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的规定,增加了农村信用合作社设立的难度。针对我国目前的农业发展情况,这一限额提高了农村信用社的准入门槛,不利于我国农村合作信用社今后的发展壮大。
(2)该规章中欠缺了对农村信用社社员权利的规定。会导致社员对其权利认识不清,社员权利缺乏法律保障。
(3)规定小有“农村信用社主任由县联社推荐并进行考核,中国人民银行县(市)支行进行任职资格初审,中国人民银行地(市)分行批准其任职资格后,由理事会予以聘任。”这无疑是将农村信用社的高层管理人员的任命权掌控在了中国人民银行和县联社手中。
3.缺乏完善的监管体系
没有明确的监管部门,即使制定了完善的立法体系,也无法保证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健康良好的发展。
二、造成立法缺陷的原因
1.法律的监管与合作社的发展是相互促进的关系。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水平不高,因此在农村金融市场占重要位置的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发展受到了制约,而发展的缓慢导致了成熟法律制度跟进的滞后。所以出台的法律只能是根据目前出现的情况进行不断调整,一部完整的法律取决于信用合作社发展的进程,取决于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
2.长期以来,农村合作信用社在我国的法律地位未能得到明确,因此,国家没有制定出相关权威性的法律对其进行规范和监管。而立法规范的欠缺和临管不力又反过来制约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发展壮入,从而陷入了一个发展的死循环,造成了两者之间的相互阻碍。
三、农村信用合作社立法方面的一些建议
1.发展农村市场经济,进而健全法律体系
(1)通过试点试验的方式对发展农村经济,进而在发展过程中针对出现的问题制定相关法律,随着市场化进程的推进,法律会得到逐步完善,一部具权威性和高效力级别的农村信用合作社立法将在完善中逐步成型。国家需制定专门的,具权威性和高效力级别的农村信用合作社立法,对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制度进行全面、系统的规范。
(2)修订《农业法》中对合作经济原则性的相关规定,使其与我国的《宪法》保持一致。
2.根据不断变化的实际情况调整立法内容(新的高效力立法中必须具备的内容如下)
(1)根据我国农村信用社发展的实际情况确立其发展的原则性问题,如:注册资本限额、社员参与的资格,交易分配方式等。这些问题应该考虑地域差异,在原则范围内,各地方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各自的标准,并根据周围环境的变化做出及时调整。
(2)明确权利与责任。权利的明确就是保障了农民的合法权益,进而调动农民的积极性;责任的明确,可以促进农村信用合作社内部结构的合理化,增强自身能力,以更好地应对外部风险。
(3)合理关于农村信用社组织机构的规定,避免民主管理名存实亡的情况。只有当农民把自己的相关利益部分决定权把握在手中,农民才会提高在管理方面的积极性;而政府应当充当监管者的角色,在原则性问题上把好关。
农村信用合作社应当按照分权制衡的原则和现代企业管理职能分工的理论,将整个合作社的经营管理划分为决策、执行和监督三大职能,分别设立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相互分工、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分权制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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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的金融机构版图中,农村信用合作社主要负责农村金融服务工作,是促进农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和搞活农村经济的重要力量。随着中国金融机构的发展,农村信用合作社一方面在自身不断提高管理运营能力的时候,也开始感受到外部市场竞争的压力。更好的竞争实力是农村信用社立足于农村市场的基石。农村信用合作社固定资产是其竞争力的一大体现,因为在农村金融中,农民普遍的金融知识并不丰富,农村金融的可得性比较低,开设更接近市场的分支机构是促进自身发展的一个有力途径。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固定资产在农村信用合作社的作用。
农村信用合作社固定资产是指因为信用合作社提供农村金融服务,包括存取款服务、信贷服务、咨询服务等管理经营活动而持有的,寿命大于一个会计年度,会创造相关的可以流入信用合作社的经济利益。从具体种类来讲,农村信用合作社固定资产包括营业网点的房屋、电脑软硬件等电子设备、保险柜、验钞机等机器设备。
在剔除信贷资产之后,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固定资产在资产总额中占比最大。细分开来,在信用合作社的固定资产中,房屋类固定资产占比最大,其次是网络信息设备和车辆等类固定资产。这三类固定资产对一般的银行而言都是提高核心竞争力的资产,对在交易成本和信息成本更高的农村市场的经营的农村信用合作社更是
如此。
二、农村信用合作社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方法
(一)明确管理分工
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明确管理分工是管理固定资产的重要基石。实现权责明确,将固定资产分类与对应的管理人员挂钩,实现所有的固定资产都有对应的管理人员。这样可以保证管理的高效,也可以保证追责的成功。没有一个明确的管理分工,在信用合作社,固定资产流失是很常见的事情。明确分工也是建立考核业绩的一个基础,明确不同固定资产使用效率或者消耗程度对应的管理人员,便于人力资源部门对员工业绩的考评。
(二)预算管理
预算管理实在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战略目标的发展下,用预算的方法将资源进行管理,对信用合作社的日常经营活动进行控制,以推动其战略发展目标的实现。比如,信用合作社的固定资产购买不能仅凭个别部门的需求就随意添置,应该根据预算管理的方法,在前一年末进行申请并提供充足的申请理由,然后由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批,然后在财务管理部门进行核准。这样可以使得固定资产的增量得到控制,存量有明确的认识,减少资源的浪费。
(三)会计控制
会计控制是指在财务管理部门的管理下,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固定资产清点完全,每年的折旧和意外损耗有明确的记录,账目准确。为农村信用合作社对固定资产的管理提供充足的信息基础。同时,也要对会计人员提出更高的要求,实行岗位责任制,对人员会计人员出现绩效考评,一旦出现了问题可以立刻启动追责,避免内部会计人员侵蚀信用合作社的利益。
(四)信息技术控制
信息技术控制是指在企业固定资产管理中,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制定管理流程,减少人为的误差,同时可以降低人员成本。比如,对于运输车辆的情况,可以通过安装物联网设备进行实时监控,对车辆的损耗情况和设备使用情况有清晰的了解,也可以利用远程操控系统,核查是否出现内部人员私自驾驶用于私人利益。对于验钞机等一些易损耗的固定资产,使用编码管理,可以有效的提高固定资产的管理能力。
(五)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包括上级机构比如银监会或者省一级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工作组对下一级信用合作社的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以及自身的自我检查。通过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可以增加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和人员的责任意识,使得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不放松。这是从外部力量上来监督控制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的行为和责任。
三、农村信用合作社固定资产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一)固定资产会计信息不准确
账实相符是确保会计信息质量的基础。但是在现实的固定资产管理过程中,农村信用合作社存在着账目之间互相矛盾、账实不符的现象。主要是两方面的原因,一个是会计核算出现差错,即对已经处置的固定资产未做相应的账务处理;第二个是利用部门虚列财务开支发票,绕过审批私自购建固定资产,逃避监管而没有入账。固定资产的会计信息不准确,使信用合作社管理部门不能充分掌握合作社的固定资产的信息,导致不能对固定资产进行有效管理和利用,造成资源浪费。
(二)固定资产日常管理缺失
当前农村信用合作社在上级管理部门的要求下对固定资产的购入有比较严格的审批制度,需要预算管理和上级领导审批等流程,但是对于购入的固定资产却疏于管理。对于很多固定资产没有实施分工管理,而是放在同一的仓库中,以供各部门进行使用。这种是便捷部门对物资的使用,但是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却是很大的打击,降低了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出现去年购置的设备,今年还需要重复购置,原因就在于固定资产的消耗率太高,管理混乱。
(三)固定资产闲置问题比较严重
信用合作社的闲置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地产和电子设备。由于经营的重点的变化或者业务变化的需要,信用合作社的网点搬迁是常见的事情,但是房产的空置问题却出现了。我们经常会发现,有一些迁走了的网点常年闲置,既没有出租也没有出售。这是对信用合作社的资源的浪费。还有目前电子设备更新换代速度快,信用合作社为了适应外部竞争环境而经常购置电子设备,这就导致了一部分过去购置的电子设备在信用合作社内部的淘汰。但是这一部门电子设备往往出现闲置在库房里或者为内部员工拿走私用,这也造成了巨大的浪费。
(四)固定资产管理检查力度不够
在过去的管理中,因为农村信用合作社一直是中国金融机构的弱者,管理机构对它是保护大于监督,管理要求不严格,相较于银行管理更为粗线条。这就导致,对固定资产核查的忽视,出现了很多问题。在银监会和省一级的信用合作社的一些规定,下一级的农村信用合作社并没有严格执行,比如账物分管原则,这就导致经常出现固定资产的总账目与明细账目不符合的现象。
四、农村信用合作社加强固定资产管理
(一)会计控制和信息技术控制应对会计信息不准确问题
建立一套完备的固定资产会计信息录入体系,将固定资产的核算、入库、使用和日常核查信息统一录入一个平台。将日常的检查的结果与账目信息进行季度性汇总对比,防止时间过长而导致的账目不清。对固定资产实行电子监督,比如二维码制度,这样可以保证所有在用的固定资产都是二维码的,使用权限需通过扫描二维码获得,这样整个信用合作社就可以清晰的指导所有的固定资产数量和部门分布状况,减少会计信息的不准确。
(二)明确分工和预算管理应对固定资产日常管理缺失问题
明确所有购入固定资产的管理责任,对每个部门的固定资产的使用数量进行预算管理,超出一定限额需要申请,年度考评责任落在固定资产管理人员身上。具体的考评条款,包括使用率和损耗率,过低的损耗率与明年的预算管理相挂钩;而过高的损耗率则与管理员的绩效相挂钩。通过明确分工和预算管理来降低信用合作社总体保有的固定资产数量,增加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明确分工和信息技术控制应对固定资产闲置问题比较严重问题
明确固定资产的管理责任,比如对每一级的信用合作社的房屋租赁和购买责任单独列出,赋予某个部门相应的管理权限,并且利用信息技术管控比如车辆和电脑设备的使用情况。这样做到,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实时监控,固定资产的经济效益落在对应的监管部门肩上,通过对部门的考评,来提高整个信息合作社的固定资产管理水平。
(四)提高监督检查应对固定资产管理检查力度不够问题
由于农村信用合作社管理相较于银行更为粗放,这就要求对应监管部门加大对农村信用合作社的监督力度,做到定期调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加大信用合作社的监管压力。同时,促进信用合作社积极自查,至少保证对自身的固定资产每年至少盘点一次。这样才能使得固定资产的账目更加具有时效性和精确性。这样的监督和资产,对固定资产管理有着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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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农信社的性质及业务经营范围中可以很明显的看出来,其所有业务基本上都是围绕着“三农”项目开展的,作为一个传统的农业大国来说,农信社在其中的作用绝对不容小觑。但是在对各地农信社的实际业务进行梳理之后发现,农信社的业务拓展与农村经济发展的需求之间也出现了一些供需不平衡的情况。
一方面,农信社的涉农贷款出现“放贷难”情况。按照国家对金融机构的相关规定来说,涉农信贷业务应该是由农发行、农信社、和农行共同完成,而且由于农信社的网点分布要远比其它两个银行类金融机构辐射面广,因此理论上来说农信社的涉农信贷业务应该是最好的。但是在对一些基层农信社的信贷业务进行整理之后发现,极个别地方甚至出现了农民抵触农信社的信贷业务情况。
另一方面,规模化农村经济发展出现“贷款难”情况。根据已公布的资料信息显示,全国农信社农业贷款余额达6966亿元,占全部金融机构农业贷款总额的83.8%。单纯的看这个数字比例是很高的,但是与之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相互结合之后就发现,各地农信社的实际涉农放贷明显的趋于萎缩状态,在内蒙古、宁夏等地的农信社贷款审批流程往往要超过180个工作日以上,这样就严重影响了农信社的信贷业务效率。
三、农信社涉农业务困难的成因
从表象上看,上述的困难完全是一种悖论,但是从根源上来分析的话就清楚之所以出现这样的尴尬局面是有具体原因的:
其一,提高了贷款追责力度导致农信社“惜贷”。不良贷款的出现不仅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信社的正常业务经营,而且还对区域性经济环境秩序的平稳造成了干扰,因此相关部门加强对贷款的追责是完全有必要的。相比起商业金融机构动辄单笔几千万上亿元的贷款资金进行风险评估或者监督的力度来说,农信社需要面对的往往是众多农户单笔几万元的小额贷款,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对贷款的监管难度,导致了个别信贷员根本不开放这类型的业务,加重了农村经济体中的小微企业发展资金缺口困难。
其二,农信社信贷产品单一不能满足实际信贷需求。信贷员对于贷款的立项审批是根据农信社的信贷产品来设置的,由于信贷产品的相关要求与农民的实际贷款需求存在着不对等的情况,因此即便是所有的资质完全符合贷款要求,但是由于程序不对,信贷员也根本不能签发贷款许可。
其三,基层信贷员对客户信息了解不全面。与城市经济发展结构明显不同的是,农村经济结构的发展阶梯式效应极为明显,一旦相关业务的市场前景乐观,其后期追加的投资总量很有可能远超于初期投资。由于基层信贷员在工作中过度关注初期信贷业务而忽视了这种优质资源客户的可持续性发展,再加上同行业金融机构的及时跟进之后,导致了诸多原本由农信社扶持起来带来优质资源客户在后续的合作中并没有选择农信社继续开展信贷业务。
其四,地方政府存在行政干预的情况。这种情况虽然极为鲜见,但是一旦发生之后所造成的后果却是十分严重的,在河北、吉林等地都爆出地方政府处于扶持其它经济实体发展的目的,套用、挪用农信社的专项涉农贷款,导致了农民出现实际信贷需求的时候,农信社已经没有资金进行放贷了。
四、解决农信社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困境的措施
虽然农信社在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所暴露出来的问题比较突出,但是归纳起来无外乎是内因和外因两个层面的因素,加以梳理,针对问题提出改进的措施之后,农信社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主导地位和作用仍然是不容小觑的。
首先,将信贷员的责权利进行量化。信贷员提高了对贷款的审核力度进而规避不良贷款的出现,出发点是好的,但是过于严苛的形式影响了正常的信贷业务就得不偿失了。尝试开展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农民信贷需求的风险评估,让信贷员根据风险评估报告来审定实际信贷业务,就将信贷员的责权利完全进行了量化处理,这样一是提升了信贷员的工作效率,二是通过独立调查机构的工作,客观真实的反映了一些实际信贷情况,三是最大程度上降低了不良信贷业务的发生。
其次,积极拓展农信社信贷产品的渠道与业务范围。随着农村经济发展的不断深入,农村经济的产业结构已经完全发生了变化,农村经济实体利用互联网渠道开展电子商务甚至对外贸易业务也已经逐步的趋于常态化。在这个基础上,对于资金的需求已经不再是存与贷那么简单了。作为农信社来说,要根据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实际情况,分步骤的将信贷产品的渠道与业务范围拓展开来。
针对初期投资的涉农项目。信贷员要根据实际信贷需求来引导农民结合农信社的相关业务来确定贷款总量,客观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信贷员还可以根据项目运作的实际情况来向上级机构提出专项贷款的申请,进而最大化的满足农村经济实体基础性发展的需求。
对于已经步入正轨的农村经济实体,农信社的客户服务人员要及时的了解和掌握资金往来情况,对于企业的发展规划要明确的掌握关键时间节点,将相关信息反馈给信贷员之后,有利于信贷员了解和掌握优质客户资源的深度贷款需求。
对于目前发展存在困难的实体,农信社要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扶持力度。有些农村经济实体在发展的过程中遇到困难属于受到市场环境的影响,针对这种情况农信社要在了解和掌握市场信息的情况下,适度对其信贷需求做出一些倾斜性的扶持,这样就有助于企业摆脱困境,从而也为农信社拓展了一个潜在的优质资源客户。不过对于因为投资决策而导致经营困难的非实体性涉农项目,农信社还是要加强贷款资金的风险评估,有必要的话可以启动贷款风险预警机制,从而有效的避免不良贷款的形成。
最对于农户的小微贷款,农信社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简化审批流程。农村经济的发展并不完全依仗于规模经济,农户的小微信贷需求虽然在单量上并不大,但是由于农户的基础较大,其发展形成规模之后对于农村经济也能形成一定的促进。结合这些实际情况,农信社要着力从简化审批流程上入手,为农户节省出更多的时间来投入实际的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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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贷款。总贷款(含贴现)1057382万元,较年初净增238195 万元,完成阶段计划的103.12%;其中贷款573784万元,较年初净增78841万元,贴现483598万元,较年初净增 159345万元。抵质押贷款 62350万元,较年初净增61303万元,余额占总贷款的5.90%。
全年累放各项贷款2713423 万元,同比净增2140991万元;累收2475228万元,同比2064627万元;净投放82493万元,完成阶段任务的103.12%。存贷比73.28%。其中“三农”贷款累放325232万元,同比净增91844万元。
3、不良贷款清收及下降。截止2010年6月底,五级分类不良贷款余额为3548万元,较年初下降1086万元,余额占比为3.36%,较年初下降1.4个百分点;不良清收任务完成总额为3651.9万元,完成市办下达任务的121.73 %,其中表内清收2589.9万元,表外清收1062万元。
4、截止2010年6月底,市郊联社实现贷款利息收入总计24735万元,实现利润17089万元。完成市办上半年考核利润任务的131.45%。
5、至六月底,全辖实现中间业务收入879.04万元,完成联社中间业务收入进度计划750万元的117.20%。
二、工作措施及开展情况
(一)夯实基础,促进业务规范。
1、2010年上半年,信贷管理部结合个人业务部及公司业务部等其他部门,认真组织学习了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并按照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的有关精神,对各社部上报贷款的材料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规范,使各社部上报手续时有据可依,标准规范。
2、2010年5月底,信贷管理部针对按揭贷款发放中出现的问题,根据4月份国务院提出的“国十条”和其他专业银行按揭贷款经营模式,提出了一系列的风险提示和操作办法,使按揭贷款的发放得到进一步规范。六月底我部又出台了《关于加强按揭贷款管理的通知》对按揭贷款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使按揭贷款的管理进一步加强,风险得以控制。
3、6月份,信贷管理部结合对辖区内职工贷款检查的结果和辖区实际,出台了《关于加强职工贷款管理的通知》。通知体现了既要为职工办实事,解决实际困难,又要手续规范,进行风险控制,这一规定,有效地杜绝了绕、冒、挪、超等违规行为,控制了职工贷款中潜在的风险。
(二)加强信贷监督管理,防范信贷风险。
信贷管理工作是各项业务工作的重中之重,信贷资产的质量直接影响着信用社的生存与发展,为防范信贷风险,夯实基础管理,今年上半年信贷管理部加大了对新发放贷款的审查监管力度,确保了信贷资产的安全。
1、2010年,信贷管理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完善制定贷款审查制度,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对各社(部)上报的各类贷款资料进行了及时、认真、细致的审查、审批和上报。在贷款审查、审批中,按照上级部门及市郊联社有关精神,对于不符合贷款规定要求的贷款进行发回重审或否决,将贷款风险控制关口进行前移,从而保证了信贷资金的安全归流。
2、根据市办要求,信贷管理部于2010年5月初对辖区内单笔3000万元以上及单户1亿元以上的信贷客户进行了现场检查,重点检查了审贷手续、贷后管理档案、经营情况、资金用途及监管等方面,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同时加大了风险提示的频率,加大了违规贷款的惩处力度,辖区依法合规经营,风险控制意识不断得到加强。
3、2010年5月,信贷管理部对辖区内各社(部)办理的职工贷款进行了检查和规范,明确了职工贷款的使用范围和金额权限,并督促不符合借款条件、多头使用、不按合同用途使用借款的职工限时归还。
4、借助真实性检查等其他检查的机会,对辖区内贷款进行摸底检查,主要针对抵质押贷款的手续完善情况、贷后检查跟踪情况、大笔借款资金使用情况、按揭贷款的后续房本办理情况等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发现情况督促办理社及时整改,降低风险的产生。
(三)以信用工程为载体,改善农村信用环境。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也是信用经济,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石,信用环境的好坏是制约信贷双方贷款难和难贷款的重要因素之一。市郊联社非常重视信用环境的建设。5月份,信贷管理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对辖区内企业客户的信用等级进行了重新评定,并在评级的基础上给予合理授信。本次评级授信,市郊联社共为459家企业进行综合授信82.58亿元,其中aaa级企业32家,授信22.33亿元,aa+级企业73家,授信29.07亿元,aa级企业298家,共计授信28.17亿元,a级企业56家,共计授信3.01亿元。2010年,我们将逐步建立健全符合中小企业特点的信用体系,着力解决银企双方在授信、管信、用信过程中的瓶颈问题,在授信额度和授信有效期内,授信企业只要符合条件,我们将按照最简便的审贷流程,对企业贷款优先受理,快速审批,对还贷能力强,还款信誉好的企业的合理流动资金需求,可允许在授信额度内循环周转使用。市郊联社将对信用企业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实行更加灵活的利率优惠,不断扩大授信企业群体,推动地方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持续繁荣发展。 共2页,当前第1页1
(四)、信贷业务不断创新
今年上半年,我们在做好传统信贷业务的同时,不断创新贷款方式,我们开办的商标使用权抵押贷款、收费权质押贷款均受到明显成效。
(五)切实做好金融统计工作
业务部门对口多,统计工作多,业务环节多,为切实做好金融统计工作,为各级领导及部门提供准确、及时、完整的经营决策信息、参考依据。信贷管理部认真做好每项业务数据的统计工作,今年以来,共统计、上报各类统计系统数据235次,填报各项业务报650多份,撰写上报各类分析报告及总结30余篇,以及各种临时性专项调查报告或专项报告20多篇次。
(六)管好放款中心,把好信贷投放最后一道关。
1、2010年4月23日,信贷管理部组织全郊放款中心人员在联社10楼召开了放款中心会议,认真听取了各位放款中心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并现场解答了若干问题。会后,信贷管理部将放款中心人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汇总,并一一给予了解答。
2、2010年,信贷管理部针对放款中心日常业务较多,报表较繁琐的问题,通过认真分析,将不必要的报表进行了合并或取消,有效的减轻了放款中心人员的工作负担。
3、为积极参与“基础管理年活动”,放款中心人员改变过去只履行贷款手续审查、集中办理授信发放等做法,利用自己身处放款审核岗位,对基层放款各环节情况熟悉的有利条件,转变工作方式,改善工作作风,变单纯贷款手续审查,为参与信贷日常管理,他们以撰写论文和工作建议的方式,为信贷管理提出了许多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对市郊联社信贷管理再上新台阶起到了重要的借鉴作用。
三、存在的问题
(一)、信贷管理制度仍需继续完善。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我市郊联社已经建立了比较完整的信贷管理制度,为信贷业务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从规范的角度考虑,现有的信贷管理制度不能完全适应当前信贷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
(二)不良贷款增长势头未得到有效遏制。不良贷款作为制约中国金融业改革和发展的老大难问题,在我市郊联社同样表现的非常突出。表现比较突出的是存量清收难度越来越大,而新的不良贷款又陆续显现,应调未调贷款逐步暴露。同时由于今年我联社信贷规模扩张较快,大额贷款增长较多,不良贷款反弹的压力非常大。特别是我联社正处在一个改制的关键时期,“一高”问题已成为我联社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怎样解决“一高”,是我们首要考虑的主要问题。
(三)信贷业务操作不规范。目前,我联社在日常业务中,合同文本使用不正确,基本要素填写不完整、不规范、担保手续不落实的问题较为突出。档案管理不规范、不完整,实用性不强。
(四)贷后管理滞后。由于前些年,农信社缺乏规范的贷后管理制度,对贷后管理工作目标不明确,内容不具体,贷后管理不到位。从而形成现在的不良贷款中多年遗留的超诉讼时效、超保证期间、抵押资产流失等问题较多。新官不理旧帐、旧官一走了之的现象突出。
(五)信贷人员素质不高。目前,我联社的部分信贷人员,无论从学识水平、知识层次、年龄结构、思想状况等方面看,不能完全适应信贷知识不断更新、信贷手段不断先进、信贷业务快速发展的要求,信贷人员综合素质不高的问题已经成为制约信贷业务快速发展的“瓶颈”。
四、2010年下半年工作规划
针对今年信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信贷管理部在下半年将继续遵循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强化信贷管理,规范信贷操作行为,完善贷款结构,实现信贷资产良性循环。
1。加大贷款三查力度,要求各社(部)严禁向高风险企业和个人投放贷款,同时改变以往那种重放轻收的思想观念,加大贷后检查力度,及时发现贷款风险扩大趋势,杜绝新的不良贷款发生。对因不尽职行为造成新的不良贷款发生,信贷管理部将配合其他部门加大对责任人员的处罚、赔偿力度,确保新放贷款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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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自农村信用社开展改革试点工作以来,其经营状况明显好转,在支农资金实力、产权制度方面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与此同时也暴露出不少问题。本文以江苏省农村信用合作社为研究对象,针对调查所显示的人才匮乏、网络资源不足、新业务缺乏统一的平台、优质客户资源不足、同业信息共享存在壁垒及创新不足等一系列问题,提出了加强与外部的协调合作(即银政、银银、银保三方合作)及加快内部的改革发展等涵盖了多方面的对策,对农村信用社的进一步改革与发展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发展;对策
江苏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是全国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单位,是在全省农村信用社以县(市)为单位统一法人的基础上,由1家市联社和82家县(市)联社共同入股,经江苏省政府同意并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而设立的省级地方性金融机构,于2001年9月19日正式开业。下文即从国家政策及改革实践两方面着手,对江苏农信社改革发展状况做出了较为全面的考察与总结,以期为各地区农信社改革发展提供一个适当的参考。
一、调查方法与调查对象的基本状况
本次调查采用问卷调查法、实地考察法、深度访谈法。共计发放问卷100份,实际回收96份,其中有效样本89份,有效回收率92%。在职者的职业在各个领域分布较为均匀。如下图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