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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道思想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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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道思想

篇1

因为孝的根本是子女心中对于父母的“爱敬”,假如没有了根本,子女无论怎么做,即使是天天让父母吃山珍海味,住广厦别墅,也不能称为孝。子女与父母基于血缘亲情的相亲相爱,是人群大众相亲相爱的本源与始点,假如父母子女间都不相亲相爱,又怎么奢望人群大众能够相亲相爱呢?故《论语.学而》云:“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孝是仁的根源,也是仁的始发处。人人皆有敬爱父母之心,循此本心,顺此本性,扩而充之,由最亲以及于最疏,自然流出,绝不勉强。故中国传统的社会与文化,建筑在孝的伦理上,从人类内发而自然的爱敬为起点,而扩展出去。《孝经·开章明义》云:“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确实一语道出了儒家文化及中国文化的根源与其非凡之处。

二、孝与“报亲恩”

孝在很大程度上起源于子女对父母的感恩心理。中国诗人在很早以前,就对父母的养育之恩进行了热情的讴歌,“哀哀父母,生我劬劳……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拊我畜我,长我育我,顾我复我,出入腹我,欲报之德,昊天罔极。”(《诗经·蓼莪》)“欲报之德,昊天罔极”,强烈体现了子女思报亲恩的感恩心理。

孔子在《论语》中亦表达了子女对于父母的感恩心理。孝在很大程度上源于子女对于父母感恩情感写作论文自然流露的思想,孔子在与其弟子讨论“三年之丧”的对话中这样说:“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论语·阳货》)子女就算只念到幼时父母对自己的养育之恩,也应该为父母守三年之丧。

父母无微不至地疼爱自己的子女,为子女无怨无悔地付出,子女自然从心里产生报答父母之恩的心理,对父母自然怀有“爱敬之心”,向父母行孝尽孝,而子女这一点对父母的“爱敬之心”,则是儒家文化最为重视、培养的文化根源。

三、孝与“无违”、“几谏”

“父为子纲”是儒家孝道伦理自近代以来最为人所诟病的地方,而孔子的“无违”之教也会使人很容易认为“父为子纲”由孔子开其端。对于儒家文化有一定了解的人用孔子的“几谏”来说明孔子并没有主张“父为子纲”,“父为子纲”是日后法家思想掺入,又由后世君王及一些儒者提倡形成的。在这个地方,我们需要认真分析,看看孔子是否有这种思想,或者是否有会导出“父为子纲”的思想倾向。“无违”之说出现于《论语·为政》篇,其文云:孟懿子问孝。子曰:“无违。”樊迟御。子告之曰:“孟子问孝,对曰‘无违。’”樊迟曰:“何谓也?”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假如我们用“父为子纲”来解释这里孔子所说的“无违”,那是没有说服力的。因为若是这样,孔子就没必要接着对“无违”作出“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的解释。孔子这里的“无违”指的应当是子女需要不违背礼的要求侍奉父母,却没有无论父母对错,子女都要无条件听从父母命令的意思。

假如父母有过时,子女应当如何做呢?孔子这么说:“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论语·里仁》)“几,微也。父母有过,当微纳善言以谏父母也。”即所谓“父母有过,下气怡色,柔声以谏也。”[2]父母有过时,子女应当向父母进谏,但是进谏的方式应该是和气悦色,以温柔的声音微微表露自己的意见,只要让父母觉察到自己的观点即止。子女不能够认为自己有道理,就明白指出父母的不是,并要求父母应当如何如何,这样做是不为孔子所答应的。

四、孝与“父子相隐”

孔子及日后的孟子所代表的儒家正统将亲子之间的血缘亲情视为其文化的根源,无论怎样都不能破坏此根源,因为在他们看来,破坏了此根源,就没有了儒家文化的一切。在孔子的孝道思想中,当父子亲情与国法出现冲突时,孔子认为维护父子亲情是最重要的。《论语·子路》篇云:

叶公语孔子曰:“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证之。”孔子曰:“吾党之直躬者异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

叶公是站在国家的立场上,认为“其父攘羊,而子证之”的做法是正当的,而孔子则从维护血缘亲情的立场上,主张“父子相隐”。在上面提到的“几谏”上,孔子亦表现了同样倾向:假如子女屡次“几谏”,父母依旧保持己见,那么子女心中忧伤,也只能“三谏而不听,则号泣而随之”[3]了。因此站在国家立场上的韩非批评儒家说:

“楚之有直躬,其父窈羊,而谒之吏。令尹曰:杀之。’以为直于君而曲于父,报而罪之。以是观之,夫君之直臣,父之暴子也。鲁人从君战,三战三北。仲尼问其故,对曰:‘吾有老父,身死,莫之养也。’仲尼以为孝,举而上之。以是观之,夫父之孝子,君之背臣也。”(《韩非子·五蠹》)“君之直臣,父之暴子”、“父之孝子,君之背臣”,当亲情与国法冲突时,孔子趋向于取亲情而舍国法。“父子相隐”顺应于人的自然情感,但其有时又会与国法相违背,这在日后一些中国人的思想行为中产生了极大的冲突,造成了一些人生悲剧。父子相隐”有人类自然的心理基础,但孔子及其儒家过于重视亲情的倾向,在现代社会,若不加以限制、转化,是无法适应现代社会要求的。

五、孝与“以孝治天下”

中国过去的皇帝大都称要“以孝治天下”。那么,“以孝治天下”及日后无所不包的“泛孝主义”思想在孔子那里毕竟如何?《论语·为政》云:或问孔子曰:“子奚不为政?”子曰:“‘孝乎惟孝,友于兄弟,施于有政。’是亦为政,奚其为政?”孔子上面话的意思是说:在家孝于父母、友于兄弟,家庭治理井然有条理,这也是从政,为什么能说只有出外做官才能称为从事政事呢?孔子这里将治家与治国联系在一起,《大学》中所讲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主张与孔子这里的言论是一致的。在西周至春秋时期,家国同构,治理整个天下与治理一个小家庭是一样的。家庭里的一切关系均能由“孝”引发来。以孝治家,以孝治天下,这在当时是很可能存在的历史现象。因此,可以说“以孝治天下”是孔子孝道思想中内含的倾向。《论语·为政》又云:

孟武伯问孝。子曰:“父母唯其疾之忧。”“人子能使父母不以其陷于不义为忧,而独以其疾为忧,乃可谓孝。”[4]生不生病并不能由子女自身所能掌控,但子女可以不做不义之事。子女能够让父母只担忧自己生病与否,并不会担忧自己为不义之事,这样才能称为孝。子民做任何不义之事,都是不孝,都不道德,这确实可称得上是“以孝治天下”。《礼记·祭义篇》充分发挥了孔子这方面的思想,其文云:

“居处不庄,非孝也;事君不忠,非孝也;莅官不敬,非孝也;朋友不信,非孝也;战阵无勇,非孝也。”这即是人们所称的“泛孝主义”,从这可以看出,“以孝治天下”、“泛孝主义”是孔子孝道思想中内含的倾向。

这里有一处需要提及的是,在孔子的思想中,“孝”与“忠”的标准是不一样的。按照古人的说法,亲子之间是“天合”,无论父母如何不是,他毕竟是子女的父母,这是子女不能否认的,子女无论如何都不能弃他们而去;而君臣之间是“义合”,假如君王不按照君王的要求去做,为人臣的是可以离他而去的。“天下有道则现,无道则隐。”(《论语·先进》)

“所谓大臣者,以道事君,不可则止。”(《论语·泰伯》)在孔子的思想中,不止没有“父为子纲”、“君为臣纲”所包含的子对亲、臣对君绝对听从的思想,就是“孝”、“忠”两德目之间也有区别。因为日后儒家的“移孝作忠”深为近代以来时人所诟病,故在此略为申述。

篇2

孟子继承了先人的孝道思想,并加以发展,形成了一套系统的孝道观念,几千年来,对中华民族的文明发展产生了深刻的影响,至今仍具有不可磨灭的时代价值。

一、关于孝的重要性

(一)孝可以促进天下和谐、太平。

孟子曰:“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意思是天下的基础在于国家,国家的基础在于家庭,可见家庭的和谐是天下太平的基础。家庭是由具有婚姻、血缘和收养关系的人们长期居住的共同群体,其中最重要的关系是父母子女的血缘关系,处理好家庭关系关键在于一个“孝”字,按照中国古人的思想,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必先行其孝。这体现出孝与天下太平紧密相关。孟子认为“人人亲其亲,长其长而天下平”,只要所有的人都爱自己的父母,尊敬自己的长辈,那么天下就太平了。

(二)孝可以增进个体人生幸福。

孟子曰:“君子有三乐,而王天下不与存焉。父母俱存,兄弟无故,一乐也;仰不愧于天,俯不怍于人,二乐也;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三乐也。君子有三乐,而王天下者不与存焉。”据此人生的三大乐趣之首在于“父母俱存,兄弟无故”,人的生命来源于父母,生养之恩大于天,是人世间最大的恩情。若是父母安康长寿,子女能尽心报答养育之恩,人生才能得以完美幸福,有俗语曰:家有老,如有宝。因此在孟子看来,孝是人生的大事,“事孰为大,事亲为大”正体现了这一点。并且“唯孝顺父母可以解忧”与之交相辉映。可见,在孟子的思想观念中,孝对于个体人生有着重大意义。

(三)孝是人德之本。

孟子曰:“不得乎亲,不可以为人;不顺乎亲,不可以为子”,意思是不能得到父母的欢心,就不可以作为人,不能够顺从父母的意愿就不可以为人之子。在这里,“为人”、“为子”的责任在于“得亲”、“顺亲”,取得父母的欢心成为做人的标准,顺从父母的意愿成为为人子女的义务。又有“无父无君,是禽兽也”将孝作为与禽兽相区分的标志,孝是人类特有的品质,不孝者不可以为人,不可以为子。

二、关于孝的基本范畴

根据孟子的意思,孝的内涵是:“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此之谓孝也”,即是说,孝是子女之于父母一生践履的职责与义务。

(一)父母在生时,一定要做到“事之以礼”。

在孟子看来,儿女要对父母做到“事之以礼”,不仅需要在物质和精神的双重层面上全面地孝敬父母,而且要将孝德推己及人,做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此外,还要在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千万不要做对不起父母的事情,具体说要做到以下四点:

1.养亲之“口体”。

养口体,即养父母衣食住行。父母在年老时丧失劳动能力,甚至丧失自理能力,当然就无所谓经济来源,这就得靠子女给予物质支持,这是赡养父母的最基础、最首要的条件。孟子认为子女行孝、赡养父母,一方面要尽力满足父母的物质需求,让他们“可以衣帛”、“可以食肉”。另一方面要将父母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脱出来,做到“不负戴于道路也实现在物质生活层面对父母有所“养”,是尽孝的最基本的道德要求,这根源于人的自然报恩观念。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更何况于人,母亲十月怀胎,历经生死考验生下子女,父母含辛茹苦,将子女养育、教育。其间的苦只有为人父母方能体会。因此当父母年老的时候,在物质生活上满足父母,让父母老有所依,老有所养,必然成为每个人应尽的道德义务。

2.养亲之精神。

所谓的养亲之精神就是对父母在精神生活方面的奉养。物质生活的满足是远远不够的,对父母精神生活的奉养更为重要,为人子女应该让父母精神充实愉悦,才能称得上是真孝。在孟子的孝道体系中,具体通过慕亲、尊亲、顺亲、得亲、谏亲与谅亲几方面来体现在精神生活上对父母的孝养。

子女一是要做到“慕亲”,即眷念父母。孟子曰:“人少,则慕父母,知好色则慕少艾,有妻子则慕妻子,仕则慕君,不得於君则热中”,意思是人在幼小的时候,就依恋父母;懂得找对象了,就倾慕年轻美貌的女子;有了妻子,就眷念妻子;做了官就思念君主,得不到君主信任,心里就热辣辣的难受。这样不是孝,孟子认为“大孝终身慕父母”。为人父母者,不管孩子多大,始终将孩子视为生命之最要,对待孩子的那颗慈爱之心一生不变,而孩子大部分都仅是少时慕父母。而舜作为大孝的典范,五十而慕父母,备受孟子赞益。因此,孟子强调子女始终要有眷念父母之心。

二是要做到“尊亲”,即尊敬父母。孟子曰“孝子之至,莫大乎尊亲”,孝子最大的事情没有超过尊敬父母的。又有“食而弗爱,豕交之也;爱而不敬,兽畜之也。恭敬者,币之未将者也。恭敬而无实,君子不可虚拘”。尊敬却不爱护等于是养猪,爱护而不尊敬,等于是养犬马。可见,孟子强调一定要尊敬父母,仅仅做到能养,而不敬,就和养猪及养犬马没有什么区别了。用心去感受父母的需要,用心去与父母交流,始终对父母怀有敬爱之心,这才是真正的孝。尊敬父母是一种子女对父母怀有敬爱之情的外在表现,是一种内心情感的真实流露,也是中华民族文化中对亲情的道德要求。

三是要做到“顺亲”、“得亲”、“谏亲”。孟子曰:“不顺乎亲,不可以为子,不得乎亲,不可以为人”,意思是不顺从父母的意志就不可以做儿子,没有取得父母的欢心就不可以做人。“得亲”、“顺亲”是为人子女的责任与义务。孟子在强调子女要顺从父母的意愿,不要让父母不开心的同时又主张有所变通,不能愚昧地“顺亲”。因为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当父母有错时,子女要审慎对待。“亲子过大而不怨,是愈疏也”,“愈疏,不孝也”。父母的过错很大时,子女应该怨,并规劝。不怨反而是不孝,因为这样是让父母错下去,子女深爱父母就不能漠视父母的过错,那样会对父母本身造成严重影响。但是如果父母的过错小就不能怨了,怨了就是不孝。“亲之过小而怨,是也”,“不可矶,亦不孝也”。

四是要做到“谅亲”,即谅解父母。孟子以大孝之至的舜为例,主张谅解父母的过错。舜的父母不喜欢他,这让舜非常痛心,然而出于无奈,也只能“往于田,号泣于昊天”,在父母面前依然毕恭毕敬,尽心孝顺。他说:“我竭力耕田,共为子职而已矣,父母之不爱我,于我何哉?”在舜贵为天子后,给予父母的是最大的尊敬与孝,即“以天下养”。舜能够不计较不喜欢自己,甚至几次想害死自己的父母与弟弟,仍然尽到儿子的责任,对父母尽孝。真正做到了“父母爱之,喜而不忘;父母恶之,劳而不怨”,可之谓孝之至也。

3.孝及他人。

孟子思想体系的核心是“仁”,根据仁的要求,他提出了博爱天下的思想,“仁者爱人,有礼者敬人;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而“仁之实,事亲是也”,“孝”作为“仁”的根本,必然成为孟子所提倡的观念。孟子讲的孝也不仅仅局限于指家庭内部的子女父母关系,还进一步扩展到指所有年轻人对长者的尊敬与孝,“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即是证明。这样形成一种全社会孝道盛行的良好风气。其实,孝及他人也是孝敬自己父母,保存自己父母的表现,因为孟子曰:“吾今而后知杀人亲之重也:杀人之父,人亦杀其父;杀人之兄,人亦杀其兄。然则非自杀之也,一间耳。”可见加害别人其实就是加害自己的亲人,同样是大不孝的行为。所以对其他人的尊敬与孝非常重要。

4.作为子女,千万不能有不孝的行为。

孟子在《离娄下》中写道:“世俗所谓不孝者五:惰其四支(肢),不顾父母之养,一不孝也;博弈好饮酒,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好货财,私妻子,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孝也;从(纵)耳目之欲,以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斗很(狠),以危父母,五不孝也。”孟子将不孝的行为分为五种:其一是四肢懒惰、不务正业、生活没有保障,当然就不可能管父母的生活;其二是沉迷于赌博、下棋、饮酒等不良嗜好,游手好闲,不管父母的生活;其三是贪图钱财、偏袒妻子儿女、不管父母的生活;其四是放纵自己的声望,使父母蒙受耻辱;其五是好勇斗狠连累父母,使父母操心。此五种不孝表现都是不考虑父母的养育之恩,皆被世俗社会认为是大大不孝的行为。

(二)父母在死时,应该“葬之以礼”。

孟子认为对待丧葬要超过养生,“养生者不足以当大事,惟送死可以当大事”。为什么呢?根据朱熹在《孟子集注:离娄下注》中的解释:事生固当爱敬,然亦人道之常耳;至于送死,则人道之大变。孝子之事亲,舍是无以用其力矣。故尤以为大事,而必诚必信,不使少有后日之悔也。所以孟子主张厚葬父母,“亲丧固所自尽也”,要竭尽全力做好父母的丧事。“不以天下俭其亲”,“不以俭而慢其亲”。通过厚葬来表达对父母最大的敬爱与孝心。但是他也主张根据自己的实际经济能力来为父母举办丧事,而不是故意苛求。另外孟子十分重视棺木的选用,“古者棺椁无度,中古棺七寸,椁称之。自天子达于庶人。非直为观美也,然后尽于人心。不得,不可以为悦;无财,不可以为悦。得之为有财,古之人皆用之,吾何为独不然?且比化者,无使土亲肤,于人心独无乎?”他尤其重视棺木的厚度,这样才不至于使死者的身体接近泥土。

(三)父母在死后应该守孝三年,做到祭之以礼。

孔子提倡以三年之丧来怀念死去的父母以报答他们的养育之恩,孟子继承了孔子这一主张,他说:“不能三年之丧,而缌,小功之察”,即不守孝三年,即使非常重视守孝三月的缌麻、守孝五月的小功等也会被认为不识大体。但是同时孟子又提出了权益之变,如果确实不能守孝三年,可适当缩短守孝时间,但不可以无故这样做,否者何以言孝。

孟子还主张要对死去的父母“祭之以时”,表达对父母的怀念,“永言孝思”。

三、孝道的教育与培养

孟子曰:“人之所不学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虑而知者,其良知也。孩提之童,无不知爱其亲者及其长也,无不知敬其兄也。”人天生就知道爱自己的亲人,是人的天性,孝正是人天生具有的良知、良能,但是需要扩充与发展。“苟能充之,足以保四海,苟不充之,不足以事父母”,加之各种现实的诱惑,许多不孝的例子比比皆是,这使孝道的培养成为必然。

首先,孟子认为学校德育是培养孝道观念的主要途径。对于孝的培养主要是以学校为载体的,因为学校教育是青少年教育的主要方式。孝道教育的成效直接受学校相关教育的影响。所以,孟子主张通过学校教育加强孝观念的培养,“设为庠序学校以教之。庠者养也,校者教也,序者射也”,那样就可以“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同时学校的教育目标是“明人伦”,“夏曰校,殷曰序,周曰庠,学则三代共之,皆以明人伦也。人伦明于上,小民亲于下”,人伦的内容是“父子有亲,君臣有义”,由此不难看出人伦的首要标准是父与子的“亲”,即孝要处理的关系,学校教育将孝道教育排于首要地位。

其次,家庭教育对于孝道观念的培养起着重要作用。孟子提倡“易子而教”,以达到不影响父子关系、不影响孝道实施的目的。父母教育子女可能会因为意见不同而相互埋怨,而在父母子女之间产生“责善”,不利于父子关系的发展,因为“责善,朋友之道也;父子责善,贼恩之大者”,“责善则离,离责不祥莫大焉”。

最后,归根到底,一个人能否具有孝的品质,主要在于他是否将其内化为自身的道德修养。所以孝的培养要充分发挥个体的主观能动作用,自觉完善自身的修养。孟子在《尽心》中指出道德修养论的基本纲领:“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也。”

四、孝的时代价值

(一)弘扬孝道是老龄化社会的必需。

2010年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显示:60岁及以上人口占13.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8.87%,根据国际标准,65岁及以上人口占7%,即为老年型人口类型。故得出结论,中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

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中国,经济基础仍然薄弱,养老制度还未完善。2012年新出台的城乡居民养老制度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养老问题,但其作用非常有限。因此,我国的传统养老模式――子女赡养父母,在目前乃至今后很长时间仍是主要的养老方式。老人能否安然度过愉快的晚年生活关键在于子女是否行孝。这表明,弘扬孝道是当今社会现实所需。

(二)弘扬孝道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的保障。

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会上指出:“中华文化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团结奋进的不歇动力。要全面认识祖国的传统文化,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使之与当代社会相适应,与现代文明相协调,保持民族性,体现时代性。”优秀的传统文化是我们民族传承的灵魂,是五千年来中华民族生生不息的强大精神动力。而孝作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中华传统文化的精髓,弘扬孝道有利于中华文明的传承与发展,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的保障。

(三)弘扬孝道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

在以追求经济利益为主导的现今社会,人们的价值观发生改变,实用主义、金钱主义成为主导观念,学校教育也越来越倾向于自然科学的发展,而忽视人文科学的教育,从而导致人文精神的匮乏与缺失。人们的“善端”未得到扩充,导致养老问题日益严重,不孝的例子比比皆是。在农村,主要表现为不养亲之“口体”,由于经济条件差而不能给予父母基本的物质支持,无奈之下出现了年迈老人拾荒的现象,让“颁白者附带于道路”。在城市,主要表现为子女因工作繁忙而无法亲自照顾老人,父母只有被送往养老院,不能享受天伦之乐,精神生活极其匮乏。然而种种原因都不能成为不能尽孝的借口,只要在内心深处有孝养父母的观念,相信什么困难都能克服,必定会将赡养父母放于重中之重的地位。

古有“老二十四孝”,今有“新二十四孝”。可见孝字无论在历史长河的哪个阶段,都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孝,不仅仅是一种传统,更是一种美行;孝,不仅仅是一种责任,更是一种践行。孝者行天下,天下大同。

参考文献:

[1]王立民,译评.孟子[M].吉林:吉林文史出版社,2009.

[2]徐洪兴.《孟子》精读[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0.

篇3

孝就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一种晚辈对长辈的伦理道德。《书》云:“孝乎!惟孝,友于兄弟”,《尚书》上对孝的解释就是孝敬父母,友爱兄弟。孑L子说过“弟子入则孝,出则弟”,就是说年轻人在父母身边就要孝敬父母,离开家里就要敬爱兄长。“养可能也,敬为难;敬可能也,安为难;安可能也,卒为难。”圆可见孝的内容很多,主要包括的内容有:一为养,即赡养父母。二为敬,即孝敬父母。三为安亲,四为终身孝敬。此外《论语>中多次提及的丧葬及其丧葬的礼节问题也被孔子认为是孝敬父母的延伸。

“仓廪实而知荣辱”,物质是基础,所以尽孝道的首要条件是赡养父母。子夏问孝,子日:“色难。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喔说子女侍奉父母能经常和颜悦色是件难事。遇到有事,子女去操劳;有好吃好喝的,让父母享用,仅这样就可以认为是孝了吗?从孔子的疑问中就可以知道 ,孔子认为仅仅有这些是不够的,要孝敬父母肯定要做更多,那么更多的是什么呢?《论语》中对这个问题又做了进一步的阎释,即“敬”。

子游问孝,子日:“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孔子说了,现在称作的孝,是仅仅能供养父母就行了。然而就是狗、马也能得到人的饲养;如果没有对父母的一片孝敬之情,那赡养父母和饲养狗马有什么区别呢?孔子驳斥了那个时代普遍存在的“孝”的概念,认为孝不仅仅是能够供养父母,还必须要敬,要对父母有一片孝敬之情,孔子在这里着重强调了“敬”。羊羔跪乳,乌鸦反哺,那是一般动物的本能,而人类如果只停留在这种初级阶段,把妥善安置父母的衣食住行问题作为孝顺的最高境界,就未免愧对于“宇宙之精华,万物之灵长”的称谓了。孑L子认为在养父母的同时必须对父母“敬”。子日:“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ft恃 奉父母,(如果发现他们有不对的地方,应该婉转地规劝,如果父母没有听从的意思,仍然应当恭敬的侍奉,不要冒犯他们,尽管内心忧虑,对父母却不怨恨。

在孔子及儒家看来,孝敬父母不仅要“养亲”、“敬亲”,还要提倡“安亲”。所谓“安亲”.就是说子女在父母生时立身行道,不犯刑律,不做冒险的事,不做不义的事,以免父母为自己的过错和安全担惊受怕。《论语·里仁》提到的“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也是孔子提及的安亲的重要内容。131(p17)

子日:“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父亲在世时,因为儿子不能享有独立行动的权力,所以只观察他的志向,父亲去世之后就要看他的行为,如果他能长时间地遵照父亲生前的道德规范而没有改变的话,就可以称他是孝子了。孔子总结性的指出:“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孑L子构架了一个生命的轮回的框架,子女不改变父母生前奉行的准则,继续继承他们的事业或者是遗愿。“三年无改于父之道”,“三”是虚指.指很长的时间,甚至是一生。因此这是一个自觉性太强、时间又长的过程,是需要很多毅力的,所以笔者觉得这是孔子所认为的敬父母的最高标准了。这也是终身孝敬的难能可贵之处。

子日:“(父母)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孔子不但重视对父母的养、敬、安和终生尽孝,还特别重视对父母的丧葬极其礼记。孔子说“丧事不敢不勉”即说办丧事不敢不尽礼。但他又提倡丧礼的朴素节俭,他明确指出更应该做好的是在父母生前尽的孝道,孝敬父母。这在《论语·八佾》中体现出来,林放问礼之本。子日:“大哉问!礼,与其奢也,宁俭;丧,与其易也,宁戚。”孔子指出,就一般礼节仪式而言,与其过分奢侈,宁可朴素节俭;就办丧事而言与其在仪式上大操大办,不如内心真正悲哀。

孔子的学生曾子在孝道问题上又有了进一步的研究,他曾经写过《孝经》。曾子日:“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曾子主张父母的葬礼要谨慎对待,祭奠祖先要敬重、真诚,这样做就能够使社会道德风尚日渐淳厚。曾子将孝道与社会的道德风尚结合起来,高瞻远瞩,把对孝道的认识提高到一个更高的水平。

自古就有“忠孝不能两全”的说法,那么《论语》是如何从政治的角度来看尽孝道的问题呢? 有人问孔子说:“子奚不为政?”子日:“《书》云‘孝乎!惟孝,友于兄弟’。施于有政,是亦为政,奚其为为政?”当有人问孔子为什么不参与政治时,孔子说道,《尚书》上说“孝呀!就是孝敬父母,友爱兄弟”,只要把这种品德应用到政治上去,那就是参与了政治,为什么只有做官才算参与了政治呢?看来孔子认为不一定只有做官才算是参与了政治,将孝的品德应用到政治也是参与了政治。孔子以德治国的主张从这里也可略见一斑。

尽管孔子认为将孝的品德运用到政治上就是参与了政治,但是现实社会中必有很多人是在朝廷做官的,就不能日夜陪伴在父母的身边了。那么怎样处理这个忠和孝的关系问题呢?古人眼里的孝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孝指的就是在家侍奉父母,听取父母的心声,即小孝;广义的孝指的是在在朝廷里忠于君主,没有贰心,即大孝。孝道在政治范围内延伸成了忠君爱国。孔子以“出则事公卿,入则事父兄”,以小孝和大孝的关系巧妙的处理了忠和孝的关系。

有子日:“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有子认为一个孝顺父母、尊敬兄长的人,而喜欢冒犯长辈和上司的情况是很少有的;不喜欢犯上却喜欢作乱的情况是从来没有过的。这一点给封建帝王“以孝治天下”、“求忠臣于孝子之门”以很充分的理论根据,孝道在政治范围的延伸就是忠君爱国。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宗法制在孝道的基础上得到了最为广阔的延伸,“父父子子”最终演变成了“父父子子,君君臣臣”,统治阶级要求臣下忠于君主的目的在倡导孝道的光鲜外表下达到了。不过作为迎合统治阶级统治的孝道也是得到了提倡的,孝道在主观意愿之外开花结果,枝繁叶茂起来。

《论语》从物质上赡养父母、精神上尊敬父母、终身孝敬、对父母生前身后事之以礼、如何处理“忠”和“孝”的问题上都做了精深的阐释。对古代传统文化中的孝道问题作了一个概括,涉及了如何孝敬父母的方方面面,也解决了在孝敬父母过程中不可回避的各种矛盾问题。例如:尽礼与节俭的问题、传统社会中“忠孝不能两全的问题”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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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经》孝道思想内容极为丰富,有精华也有糟粕,其中的养亲、敬亲、谏亲、尊老等孝道思想精华逐渐成为一种民族道德观,对现代和谐家庭和谐社会的建设具有非常重大的借鉴价值,值得人们深入研究,从而为当今家庭和谐、社会和谐服务。

一、《孝经》中的孝道思想精华

(一)养亲

这是传统孝道最基本的要求,即“物质赡养”,在中国传统社会“养儿防老”的思想根深蒂固,养儿就是为自己在年老以后,丧失劳动能力时所作的一种自救准备,到那时老人的生活来源只有靠儿女来提供,因此养亲在中国两千多年的农耕社会里一直受到人们的高度重视,将其置于传统孝道之首。《孝经・庶人章》曰“用天之道,分地之利,谨身节用,以养父母”。就是说,孝子要尽可能满足父母在物质生活方面的需要,使他们居有其所、腹有所食、体有所衣、疾有所治。那么,子女为什么要孝养父母呢?《孝经》开篇就讲:“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开宗明义章》)孝乃“天之经”、“地之义”、“民之行”。也就是说行孝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人人都是父母所生,父母所养,作为孝道的最基本要求的养亲,是作为人必须履行的道德行为,它是儿女对父母养育之恩的真诚回报,养亲是儿女必须承担的责任。

(二)敬亲

敬亲即“精神赡养”,就是要满足父母精神上的需要,这是对孝道的高层次要求。养亲是物质上的满足,敬亲是精神上的。单纯物质上的赡养父母,不足以谓孝,孝的本来含义即为事亲。“夫孝,始于事亲。”(《开宗明义章》)“孝子之事亲也,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纪孝行章》)就是说父母平日居住,子女应时时至诚敬之心,使父母快乐,孝顺须出于真诚。孔子说:“今之孝子,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论语・为政》)在其看来,人是有道德的,这是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因此孔子强调子女在给父母物质供养的同时,必须敬亲。服侍奉养父母,是为人子女对父母最低的报答,也是人之为人应尽的义务。养亲之道,重在精神。对父母精神上的安慰重于物质上的奉养。《礼记・内则》载,曾子云:“孝子之养老也,乐其心,不违其志,乐其耳目,安其寝处,以其饮食忠养之。”子女孝敬父母要做到对父母“无违”,即要顺从父母,不违背父母的心愿,顺从父母的爱好,使父母感到快乐。只有养敬兼备,才算是真正的孝道。

(三)谏亲

谏亲,即规劝和说服父母改正错误,这是《孝经》中孝道思想中又一重要的合理内涵。这就是说《孝经》,并不主张子女对父母无条件地绝对服从,反对愚孝。《孝经》强调孝,强调子女对父母的顺从,但它并没有把孝绝对化。它反对愚孝,主张子女应仗义执言,据理力争,辨别是非,反对盲目顺从。“父子有争,则身不陷于不义。故当不义,则子不可以不争于父;臣不可以不争于君。故当不义则争之,从父之令,又焉得为孝乎?”(《谏诤章》)对父母的错误,要规劝父母,即使规劝不听,子女也不应该心生怨恨,而是要态度恭敬,无怨无悔。如果子女对父母的过失不归劝,甚至盲从,则是不孝。可见《孝经》是反对不分是非曲直而盲目从于父母之命的愚孝,而主张“从义不从父”。《礼记・曲礼下》:“子之事亲也,三谏而不听,则号泣而随之。”就是说做儿女的侍奉父母,父母有了过失,做儿女的多次规劝也不听,就应继之以号泣,希望感动父母,使他们知错能改.孔子也主张:“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论语・里仁》)。如果子女对父母的过失不归劝,甚至盲从,则是不孝。

(四)尊老

尊老也是《孝经》中孝道思想的另一个重要内涵。《孝经・天子章》曰:“爱亲者,不敢恶于人;敬亲者,不敢慢于人。”爱自己的父母亲人,还要把这种爱施加给其他人。这和《论语・学而篇》所云“弟子入则孝,出则悌,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是一脉相通的。即由敬爱自己的父母扩展到敬爱所有长辈和老人,即“老吾老,以及人之老”这种把敬爱自己的父母推广到敬爱社会上所有的长者的思想,体现了中华民族扶困济危、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目前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随着老年人口的激增和寿命的延长,人口老龄化问题将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固有的“尊老”的传统美德,是当今时代的需要,是我们应该极力提倡和弘扬的。

二、现代启示

《孝经》认为孝本源于原始的亲亲之爱,视“孝道”为天经地义之事,人人皆父母所生,所养,应该知恩图报善待父母善待老人,这就是“孝”。《孝经》的养亲、敬亲、谏亲、尊老孝道思想精华在维持家庭和谐及社会和谐方面,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对现代社会提供的有益启示颇多,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子女方面,必须赡养父母,孝敬父母

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家庭义务和道德责任,是子女对父母养育之恩的一种真诚回报。父母含辛茹苦抚养子女,子女成人后应该尽心尽力供养双亲,使父母在物质生活尽可能地得到满足。这是传统孝道的基本要求,但仅仅做到这一点是不够的,仅有物质上的赡养还不能算是真正尽了孝道。“能养”只是孝的较低层次,真正的“孝”应该由此更进一步,上升到“敬”这样高一级的精神生活层次上来,对父母精神生活的关照更胜过单纯经济上的供养。在养身的同时要重视养心,即要对父母有敬爱之心,不违背他们的心愿;要让父母快乐,也就是要让父母精神上满足,保持身心愉悦。在敬亲基础上的养亲才算做到了孝道。因此,孝敬父母不能“只管吃和穿,不问喜和忧”,必须使父母在精神和感情上得到更多的满足。孝敬父母,就要尊重父母,维护他们在家庭中的核心地位,要多为父母着想,主动关心体贴他们,虚心听取和尊重父母的意见,顺从父母的习惯和心愿;孝敬父母,就要尽量与父母进行情感上的交流和沟通,经常与父母聊天、谈心,将自己的有关情况告诉父母,与父母不住在一起的,要常回家看看,常问父母的情况,让父母感受到子女记着他们、想着他们,需要他们,让他们忧苦有处说、快乐有人分享;孝敬父母,就应创造一个充满天伦之乐的舒畅环境。

(二)父母方面,父母要民主,要关心爱护子女

孝的本质是子女对父母的爱,作为父母如何赢得子女发自内心的爱?首先父母要民主。父母应当在民主的气氛下,形成父母与子女的平等关系。作为父母,基于伦理关系和依赖关系,往往扮演了家庭权威的角色,在家庭生活中居于主导地位。作为子女尽“孝道”,固然是对父母无条件的物质生活上奉养,同时也应该是子女发自内心地对父母精神生活等所有方面的关爱。但是,在人身关系上,父母与子女是平等的,应该相互尊重。在提倡个人自主、自由的前提下,强调子女行孝的自觉性主动性。其次,父母要关心爱护子女。现代社会竞争激烈压力大,父母不能用一些不现实的,过时的行孝方法去要求子女,作为父母要与时俱进多了解社会,多了解子女的困难,理解支持子女,为子女减负,提供一些力所能及的帮助,尽量减轻他们的后顾之忧,在宽松温馨的家庭环境中赢得儿女的尊敬与爱戴,使父母与子女相互关心、相互帮助、相互受益。再次,父母要经常听取子女的意见。现代社会子女对父母不是无条件的、不分是非的服从关系,而是一种平等的思想交流的关系,一种新式的朋友关系,父母要经常听取子女的意见,并虚心接受子女的正确批评,以不断缩短与子女的心理距离,保持亲密的知心朋友关系,从而共享天伦之乐。

(三)社会环境方面,在全社会强化孝道教育,构建和谐家庭

《孝经・广要道章》说:“教民亲爱,莫善于孝。教民礼顺,莫善于悌。”可见推行孝道对治政治国的作用。“君子之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事兄悌,故顺可移于长;居家理,故治可移于官。”(《孝经・广扬名章》)可见孝悌的作用不限于治身、治家,还能推广到治官、治国、治天下。提倡孝悌,能够使社会风气优化,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达到和谐。家庭小国家,国家大家庭。正如《孝经・开宗明义章》所言:“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悦亲顺亲、爱敬父母、光宗耀祖等都是孝的表现。我们应该继续发扬古代孝道尤其是儒家孝道中的优良传统,并不断丰富更新孝的内容。但让人遗憾的是,向来是我们传统美德的孝道在市场经济迅猛发展的今天发生了扭曲,许多人逐利成风,置传统孝道而不顾,不孝事例比比皆是社会上,不同程度地出现了有些年轻人对老人的不尊重,不帮助,甚至蛮横无理;在家中,由于年青一代在价值观念行为取向生活方式等方面与老年人的差异,日久便滋生出对老人的不满,对老人嫌弃冷淡,变相虐待,而将一些有钱,善做家务的父母当作了天然银行和保姆。这一切不但给老年人造成巨大的精神痛苦,而且败坏了整个社会的道德风气。因此,强化孝道教育势在必行,社会应通过各种形式的孝道教育使养老敬老观念深入人心并通过社会教化与家庭教育的紧密结合,有效地营造一种养老敬老的社会风尚,以实现全社会的家庭和谐与幸福。

总之,《孝经》中虽有等级观念等糟粕,但其中的精华,对现代家庭和谐社会和谐建设具有非常重大的现实意义。《孝经》之“孝”从“亲亲”的家庭伦理出发,将人与人的关爱之情、责任之心,推而至于整个社会和国家,孝敬老人是人类一种生生不息的亲情之爱,是家和万事兴的重要根基。只有在家中尽孝,在工作上才能尽力。因此,《孝经》的养亲、敬亲、谏亲、尊老等孝道思想精华对现代家庭和谐幸福、社会和谐稳定,良好道德风尚的形成以及增强家庭和民族凝聚力具有不可低估的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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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研读《论语》,可以发现孔子的孝道伦理思想根植于日常生活,具有强烈的生命意识。恰恰体现了对个体生命的尊重和个体主体性的尊重。由此观之,孝道伦理思想不但与当今大学生张扬个性、凸显个体主体性并不冲突,而且是个体主体性完善的必要部分。是构建和谐的人伦关系和关爱型校园的重要因素。 

一、孝之生命意识根源 

从《论语》中我们可以看到,在孔子那里,孝源自于对生命的敬重和对时间的敬畏。源自于人性最基本的心理情感和质朴敦厚的生活情感。出生与死亡构成了个体生命的两个端点。现世生存(生命之过程)构成了个体生命的线段,而父母与子女是两截生命线段的交集。生命线段在历史长河中原本就是十分短的,而这一段交集又是短而又短的。孔予清晰地看到了个体生命的有限性,提出了“未知生,焉知死”的现世生存法则;孔子深刻的感受到了根源于个体生命有限性的紧迫感,发出了“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的感慨;孔子真切的体悟到了生命消逝的痛楚,提出了“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的事亲态度。 

(一)对生命的敬重。孔子尊重自然万物的生命。“子钓而不纲,弋不射宿”(《论语?述而)),只用一个钩的绳竿而不用多钩的绳竿,更不用渔网去大量地捕鱼,也绝不会射杀归巢之鸟,绝不轻易伤害太多性命,或妨碍动物的成长。孔子更敬重人的生命。《论语-乡党》篇中所记载的孔子马厩失火,是孔子对人生命的敬重最直观的体现。“厩焚。子退朝,日:‘伤人乎?’不问马。”孔子关心人胜过财产,在他眼里,马或者马厩,作为财产来说都无法与人的生命相提并论。 

对生命的敬重.还体现在对自己和父母身体、生命的爱惜。孔子认为维持自己的健康,保全自己的性命是一种自然而又基本的孝。虽然作为个体的人来自于偶然,然而作为类存在的人却不能随意处理自己的身体和生命。盂武伯曾向孔子问什么是孝,孔子告诉他:“父母唯其疾之忧。”(《论语-为政》)这就是说,孝,一方面,对于父母来说是唯恐子女生病;另一方面,对于子女来说就是只让父母仅仅为自己的身体而担忧。仅让父母为自己是否健康而担忧,而不要让父母在其他方面操心。这在孔子看来。或许就是一种最简单的孝了。孔子认为常常记起父母的年龄,亦是一种自然而又基本的孝。对父母的担忧,既是一种自然而然的养亲之情,又是一种对生命的深刻关切。《孔子?里仁》记载道:“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则以喜,一则以惧。”这就是说,孝,一方面,要常常将父母的年龄记在心中;另一方面,知道了父母的年龄,就有一种又喜又忧的情感:为父母添了年岁、高寿而高兴;又为父母年龄增长、临近生命之大限而感到恐惧,忧虑不能与父母相处的更久,尽孝的时间越来越少。这在孔子看来。或许就是一种予死于生、而依然无法逃避生命之终结,对生命之敬重的真情流露。 

(二)对时间的感慨。孔子,深刻的感受到根源于个体生命有限性的紧迫感,发出了“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的感慨。孔子站在河边,望着滔滔流水,感叹道:“消逝的时光如河水一样呀!日夜不停地流去!”(《论语?子罕》)从这我们看得出孔子对时间无情流逝的一种慨叹。时间的流逝无法改变,正如东去的流水连绵不断;生命的逝去也是无法改变,正如日夜交替之不可改变。 

时间在人类个体生命上体现为年龄,犹如在树木上体现为年轮。年龄,在孔子看来,绝不是一个机械的数字概念。也绝不是一种抽象的逻辑概念。而是一种载有人生感慨记录的年轮。有时他说自己“发愤忘食,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论语?述而》),有时又感慨“吾老矣,不能用也”(《论语?微子》)。出于对生命意识的觉知,对时间飞逝的敬畏,对人类历史的崇敬,孔子对老者十分敬重。他参加乡人饮酒聚会的场合――“乡人饮酒”,离席之际,总是“杖者出,斯出矣”(《论语?乡党》)。等到年长于自己的人都走了出去.才离开。 

生命对任何一个人来说都是只有一次的,时间对任何一个人来说都是有限的。但是人类自我的繁衍生息,消解了生命的一次性和时问的有限性。时间在这里通过人类的历史而具有了积淀人类情感的意义;而在这延续不断的情感积淀中.生命被赋予以新的认识,个体被赋予以责任感和历史感。孝的思想也在这其中得以生发、扩充和传承。 

(三)普通的回报之情。孔子的孝思想深人质朴的现实生活,深人人性最基本的心理情感和质朴敦厚的生活情感。从普通的时间、年龄、生老、病死却道出了实实在在的子女对父母的感情。在孔子看来,孝是人的内在要求,不只是一种规范,而是一种天生的事亲反哺之情,是自然而然的、天经地义的、由衷而发的感情。父母对年幼的孩子精心照料、付出了慈爱,孩子回过头来照顾年老后的父母、孝养双亲。《孔子?阳货》篇记载,宰我向孔子提出了对“三年之期”的质疑,认为三年守丧期间不兴礼乐,礼乐必坏:三年不事耕作,民必无所生;自然界以一年为循环之期,守丧一年也就可以了。孔子不跟宰我讨论这些外在的东西,把问题的焦点直指人心,问宰我只守丧一年是否心安。在孔子看来,礼只是心中感受的外在表现,三年才能心安:“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通丧也。”解释说小孩子要在父母怀中待满三年才能完全离开,替父母守孝三年,才是合于感情、合于自然之道的。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孔子洞察了人的本性,对父母的情感是源自父母对自己的情感,心安源自于对父母的那种真挚感情的充分流露。或许在孔子看来,三年之期也不能达到心安的状态.因为父母之怀岂是三年就能离开了? 

从普通的回报之情,孔子将孝之思想简简单单、平平淡淡却娓娓道来。人人可以接受。如同一位邻家智慧的老者与自己的交谈。朴实却一点儿一点儿的引起内心的激荡与自我的反思。 

二、孝之对生命的敬养 

(一)孝之有所养。孔子认为孝首先要有所养,要保证父母物质需要的供奉。子女要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使父母衣食无忧。《论语?为政》子游问孝一段“今之孝者,是谓能养”以及子夏问孝一段“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都体现了这一思想。孔子讲的孝道,首先就是一种最普通的“乌鸦反哺”回报之情。父母对孩子精心照料、付出了慈爱,辛苦把子女养大;孩子成人后回过头来照顾年老后的父母。保障父母物质生活的需要,孝养双亲,使其安度晚年。 

(二)孝之敬其心。孔子认为,除了要对父母尽各种赡养的义务.保证父母物质需要的供奉外.更重要的是对父母要有诚敬之心,要有毕恭毕敬之神态,和颜悦色之态度。《论语?为政》记载:“子夏问孝。子日:‘色难。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子夏来问孝,孔子说,有事的时候要替父母办好,有好吃的要拿给父母享用。但这不一定就是孝。因为还有一个态度问题:“色难。”即只有对父母经常保持和颜悦色,怀有敬爱之心才是真正的“孝”,而这是最难做到的。只养不敬,孔子认为与禽兽无别,不能称之为孝。子日:“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论语?为政》)明确提出,只有对父母怀有孝敬之情,物质上的供养才能真正与饲养动物区别开来。 敬其心要忧其思。子女应该心里怀有父母,关心他们。《论语?为政》记载盂武伯向孔子问孝,孔子回答:“父母唯其疾之忧。”或是解释为忧虑父母年老患病,或是解释为只让父母为自己的身体而担忧。两者都体现了子女要体谅父母的心思.要使父母精神愉悦,心情畅快,减少对子女的担心和忧虑。《论语?里仁》中孔子还认为要为父母的高寿而高兴,为父母的年高体衰而忧虑,体现出一种忧思之情。 

敬其心要“无违”。无违于生命大道的流转,无违于礼,无违于心。《论语?为政》记载孟懿子向孔子问孝。“子日:‘无违。”’樊迟继而问什么是无违,孔子对日:“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这就是指不违背礼制、按礼节侍奉父母的含义。活着要按规定的礼节侍奉父母;死后,也要按照礼节安葬、祭祀他们。《论语?里仁》则记载着要对父母无违于心:“子曰:‘事父母几谏,谏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这就是说子女在侍奉父母的时候,尽可能顺从和满足他们的要求和愿望,当父母有做得不对的地方,做子女的要用婉转的语气委婉地加以劝谏,若自己的意见终不被父母接纳,也不要怀有忿恨之心,对父母恶言相向,而仍然要恭敬顺从,一如既往地孝敬父母,为父母营造一个舒心的家庭环境,以颐养天年。 

(三)孝之竭其力。《论语?学而》记载子夏的一句话,其中说到“事父母能竭其力”。南怀瑾先生解读这段话时就认为儿女对父母的孝心只要发自内心尽心、竭力即可。不必强求物质的富足。尽孝,只要“竭其力”,量力而行,力所不能及也无须强求。古语说:“百善孝为先,原心不原迹,原迹贫家无孝子。”尽孝在一定程度上只要尽心竭力就可,如果一定要表现在物质上,那么穷人家里就不会有孝子了。尽到自己的心力.就可以称为孝了。 

(四)孝之观其行。孔子认为做子女的要竭其力敬养父母,要有孝之心。还要有孝之行。要将内心的诚敬落实到具体的日常行为上。子日:“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论语?里仁》)这就是说,是否是孝子,需要观察子女的言行,只有在父母不在了,仍然无改于父之光明正道,感情没有淡化,才是最大的孝。孔子还主张:“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论语?里仁》)这是说为了避免父母的担忧以及很好的侍奉双亲,就不要随便远游。而如果非要远行。则必须是“游必有方”,走正途办正事行正道,减少父母的担忧,并且要时常挂记着父母双亲。 

三、孔子孝伦理思想与关爱型校园建设 

孔子的孝道伦理思想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切入点,能够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提高大学生自身的道德素养。完善大学生的个体主体性。促进关爱型校园的建设。 

(一)孝养双亲,培育感恩之心。孔子讲的孝悌,是一种最普通的回报之情。子女对父母的孝养首先就是一种感恩。当代大学生所处的环境充满了挑战和竞争.要拥有一颗感恩的心才能够更好的对待人生环境。 

篇6

〔文章编号〕 1004―0463(2008)08(A)―0010―01

“孝道”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具有广泛的社会认同性和很强的凝聚力,是维护社会和谐的重要因素,是和谐社会的基础。

“孝”的功能最初只是调整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家庭伦理,认为这是做人立身之本。“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人之行也。”(《孝经》),并无社会规范的意义,后来儒家把“孝”扩展到宗族、社会、国家,成为一种社会性的道德准则,成为中国几千年来封建社会秩序和封建伦理关系的基础。我们现在提倡的尊老爱幼、热爱祖国等新的道德要求也可以说是儒家孝道的发展和完善。

“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意思是说孝是一切德行的根本,所有的教化都是孝道的延伸。“夫孝,始事于亲,中事于君,终于立身。”行孝,始于侍奉父母,进而为国尽忠,最后实现自己的志向。也就是说在家庭尊老爱幼、享受天伦,对社会尽职尽责、为国出力,对个人修身养性、实现理想。“其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只要人人做到“孝悌”,孝敬父母,善待兄长,这样能犯上的人就很少了,人人不会犯上作乱,天下就会太平。故此,“孝”不仅是家庭成员之间伦理关系的基础,而且从某种意义上讲具有社会约束力,是维持整个社会的基础。所以儒家文化中的孝悌思想历代受到高度重视,并居于整个封建社会的一切道德规范的首位。父母子女的关系是最基本、最纯洁的人际关系,由此组成的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只有家庭和谐才会带来社会和谐,所以,目前构建和谐社会必须提倡、实施、落实“孝德”教育。

“孝”作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它无疑有利于维护社会秩序。今天我们提出构建和谐社会,就更需要大力教育广大群众特别是各级各类学生从小孝敬父母、关爱老人,强化“孝德”意识。因此,孝德教育除通过社会舆论营造全社会注重孝德的环境外,家长在家要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另外还要发挥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

1. 调整学校教育目标,完善学生评价体系。教育目标反映了目标制定者的主体需要,它作为人们愿望与意志的体现,集中反映人们的教育价值观,反映了人们对什么样的学生是“好学生”的认识。教育目标作为教育活动结果,它应当为学生的终身发展服务。所以教育工作者应该调整教育目标,改变和完善对学生的评价标准,将学生的孝德教育纳入学校教育的目标之内,将学生的“孝德”情况作为评价学生的一个重要方面。

篇7

通过研读《论语》,可以发现孔子的孝道伦理思想根植于日常生活,具有强烈的生命意识。恰恰体现了对个体生命的尊重和个体主体性的尊重。由此观之,孝道伦理思想不但与当今大学生张扬个性、凸显个体主体性并不冲突,而且是个体主体性完善的必要部分。是构建和谐的人伦关系和关爱型校园的重要因素。

一、孝之生命意识根源

从《论语》中我们可以看到,在孔子那里,孝源自于对生命的敬重和对时间的敬畏。源自于人性最基本的心理情感和质朴敦厚的生活情感。出生与死亡构成了个体生命的两个端点。现世生存(生命之过程)构成了个体生命的线段,而父母与子女是两截生命线段的交集。生命线段在历史长河中原本就是十分短的,而这一段交集又是短而又短的。孔予清晰地看到了个体生命的有限性,提出了“未知生,焉知死”的现世生存法则;孔子深刻的感受到了根源于个体生命有限性的紧迫感,发出了“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的感慨;孔子真切的体悟到了生命消逝的痛楚,提出了“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的事亲态度。

(一)对生命的敬重。孔子尊重自然万物的生命。“子钓而不纲,弋不射宿”(《论语·述而)),只用一个钩的绳竿而不用多钩的绳竿,更不用渔网去大量地捕鱼,也绝不会射杀归巢之鸟,绝不轻易伤害太多性命,或妨碍动物的成长。孔子更敬重人的生命。《论语-乡党》篇中所记载的孔子马厩失火,是孔子对人生命的敬重最直观的体现。“厩焚。子退朝,日:‘伤人乎?’不问马。”孔子关心人胜过财产,在他眼里,马或者马厩,作为财产来说都无法与人的生命相提并论。

对生命的敬重.还体现在对自己和父母身体、生命的爱惜。孔子认为维持自己的健康,保全自己的性命是一种自然而又基本的孝。虽然作为个体的人来自于偶然,然而作为类存在的人却不能随意处理自己的身体和生命。盂武伯曾向孔子问什么是孝,孔子告诉他:“父母唯其疾之忧。”(《论语-为政》)这就是说,孝,一方面,对于父母来说是唯恐子女生病;另一方面,对于子女来说就是只让父母仅仅为自己的身体而担忧。仅让父母为自己是否健康而担忧,而不要让父母在其他方面操心。这在孔子看来。或许就是一种最简单的孝了。孔子认为常常记起父母的年龄,亦是一种自然而又基本的孝。对父母的担忧,既是一种自然而然的养亲之情,又是一种对生命的深刻关切。《孔子·里仁》记载道:“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则以喜,一则以惧。”这就是说,孝,一方面,要常常将父母的年龄记在心中;另一方面,知道了父母的年龄,就有一种又喜又忧的情感:为父母添了年岁、高寿而高兴;又为父母年龄增长、临近生命之大限而感到恐惧,忧虑不能与父母相处的更久,尽孝的时间越来越少。这在孔子看来。或许就是一种予死于生、而依然无法逃避生命之终结,对生命之敬重的真情流露。

(二)对时间的感慨。孔子,深刻的感受到根源于个体生命有限性的紧迫感,发出了“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的感慨。孔子站在河边,望着滔滔流水,感叹道:“消逝的时光如河水一样呀!日夜不停地流去!”(《论语·子罕》)从这我们看得出孔子对时间无情流逝的一种慨叹。时间的流逝无法改变,正如东去的流水连绵不断;生命的逝去也是无法改变,正如日夜交替之不可改变。

时间在人类个体生命上体现为年龄,犹如在树木上体现为年轮。年龄,在孔子看来,绝不是一个机械的数字概念。也绝不是一种抽象的逻辑概念。而是一种载有人生感慨记录的年轮。有时他说自己“发愤忘食,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论语·述而》),有时又感慨“吾老矣,不能用也”(《论语·微子》)。出于对生命意识的觉知,对时间飞逝的敬畏,对人类历史的崇敬,孔子对老者十分敬重。他参加乡人饮酒聚会的场合——“乡人饮酒”,离席之际,总是“杖者出,斯出矣”(《论语·乡党》)。等到年长于自己的人都走了出去.才离开。

生命对任何一个人来说都是只有一次的,时间对任何一个人来说都是有限的。但是人类自我的繁衍生息,消解了生命的一次性和时问的有限性。时间在这里通过人类的历史而具有了积淀人类情感的意义;而在这延续不断的情感积淀中.生命被赋予以新的认识,个体被赋予以责任感和历史感。孝的思想也在这其中得以生发、扩充和传承。

(三)普通的回报之情。孔子的孝思想深人质朴的现实生活,深人人性最基本的心理情感和质朴敦厚的生活情感。从普通的时间、年龄、生老、病死却道出了实实在在的子女对父母的感情。在孔子看来,孝是人的内在要求,不只是一种规范,而是一种天生的事亲反哺之情,是自然而然的、天经地义的、由衷而发的感情。父母对年幼的孩子精心照料、付出了慈爱,孩子回过头来照顾年老后的父母、孝养双亲。《孔子·阳货》篇记载,宰我向孔子提出了对“三年之期”的质疑,认为三年守丧期间不兴礼乐,礼乐必坏:三年不事耕作,民必无所生;自然界以一年为循环之期,守丧一年也就可以了。孔子不跟宰我讨论这些外在的东西,把问题的焦点直指人心,问宰我只守丧一年是否心安。在孔子看来,礼只是心中感受的外在表现,三年才能心安:“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通丧也。”解释说小孩子要在父母怀中待满三年才能完全离开,替父母守孝三年,才是合于感情、合于自然之道的。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孔子洞察了人的本性,对父母的情感是源自父母对自己的情感,心安源自于对父母的那种真挚感情的充分流露。或许在孔子看来,三年之期也不能达到心安的状态.因为父母之怀岂是三年就能离开了?

从普通的回报之情,孔子将孝之思想简简单单、平平淡淡却娓娓道来。人人可以接受。如同一位邻家智慧的老者与自己的交谈。朴实却一点儿一点儿的引起内心的激荡与自我的反思。

二、孝之对生命的敬养

(一)孝之有所养。孔子认为孝首先要有所养,要保证父母物质需要的供奉。子女要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使父母衣食无忧。《论语·为政》子游问孝一段“今之孝者,是谓能养”以及子夏问孝一段“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都体现了这一思想。孔子讲的孝道,首先就是一种最普通的“乌鸦反哺”回报之情。父母对孩子精心照料、付出了慈爱,辛苦把子女养大;孩子成人后回过头来照顾年老后的父母。保障父母物质生活的需要,孝养双亲,使其安度晚年。

(二)孝之敬其心。孔子认为,除了要对父母尽各种赡养的义务.保证父母物质需要的供奉外.更重要的是对父母要有诚敬之心,要有毕恭毕敬之神态,和颜悦色之态度。《论语·为政》记载:“子夏问孝。子日:‘色难。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子夏来问孝,孔子说,有事的时候要替父母办好,有好吃的要拿给父母享用。但这不一定就是孝。因为还有一个态度问题:“色难。”即只有对父母经常保持和颜悦色,怀有敬爱之心才是真正的“孝”,而这是最难做到的。只养不敬,孔子认为与禽兽无别,不能称之为孝。子日:“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论语·为政》)明确提出,只有对父母怀有孝敬之情,物质上的供养才能真正与饲养动物区别开来。

敬其心要忧其思。子女应该心里怀有父母,关心他们。《论语·为政》记载盂武伯向孔子问孝,孔子回答:“父母唯其疾之忧。”或是解释为忧虑父母年老患病,或是解释为只让父母为自己的身体而担忧。两者都体现了子女要体谅父母的心思.要使父母精神愉悦,心情畅快,减少对子女的担心和忧虑。《论语·里仁》中孔子还认为要为父母的高寿而高兴,为父母的年高体衰而忧虑,体现出一种忧思之情。

敬其心要“无违”。无违于生命大道的流转,无违于礼,无违于心。《论语·为政》记载孟懿子向孔子问孝。“子日:‘无违。”’樊迟继而问什么是无违,孔子对日:“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这就是指不违背礼制、按礼节侍奉父母的含义。活着要按规定的礼节侍奉父母;死后,也要按照礼节安葬、祭祀他们。《论语·里仁》则记载着要对父母无违于心:“子曰:‘事父母几谏,谏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这就是说子女在侍奉父母的时候,尽可能顺从和满足他们的要求和愿望,当父母有做得不对的地方,做子女的要用婉转的语气委婉地加以劝谏,若自己的意见终不被父母接纳,也不要怀有忿恨之心,对父母恶言相向,而仍然要恭敬顺从,一如既往地孝敬父母,为父母营造一个舒心的家庭环境,以颐养天年。

(三)孝之竭其力。《论语·学而》记载子夏的一句话,其中说到“事父母能竭其力”。南怀瑾先生解读这段话时就认为儿女对父母的孝心只要发自内心尽心、竭力即可。不必强求物质的富足。尽孝,只要“竭其力”,量力而行,力所不能及也无须强求。古语说:“百善孝为先,原心不原迹,原迹贫家无孝子。”尽孝在一定程度上只要尽心竭力就可,如果一定要表现在物质上,那么穷人家里就不会有孝子了。尽到自己的心力.就可以称为孝了。

(四)孝之观其行。孔子认为做子女的要竭其力敬养父母,要有孝之心。还要有孝之行。要将内心的诚敬落实到具体的日常行为上。子日:“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论语·里仁》)这就是说,是否是孝子,需要观察子女的言行,只有在父母不在了,仍然无改于父之光明正道,感情没有淡化,才是最大的孝。孔子还主张:“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论语·里仁》)这是说为了避免父母的担忧以及很好的侍奉双亲,就不要随便远游。而如果非要远行。则必须是“游必有方”,走正途办正事行正道,减少父母的担忧,并且要时常挂记着父母双亲。

三、孔子孝伦理思想与关爱型校园建设

孔子的孝道伦理思想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切入点,能够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提高大学生自身的道德素养。完善大学生的个体主体性。促进关爱型校园的建设。

(一)孝养双亲,培育感恩之心。孔子讲的孝悌,是一种最普通的回报之情。子女对父母的孝养首先就是一种感恩。当代大学生所处的环境充满了挑战和竞争.要拥有一颗感恩的心才能够更好的对待人生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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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先秦儒家孝道思想的产生和发展

中国社会,从原始社会到封建社会,人际的政治伦理关系都是以氏族、家庭的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因此,中国文化的特点之一便是具有浓厚的血缘宗法成分。一般说来,同一血缘关系的人,为了本氏族的安定和繁荣,需要相互关心、帮助。父母有责任抚养、教育子女,子女应该尊敬、赡养父母。这样,就有了同一血缘关系的孝。

“孝”不是人类社会一开始就有的,而是到了私有财产的出现,一夫一妻制使得父子关系确实可靠,且导致承认并确定子女对其先父财产的独占权利的情况下才开始产生的。“孝”作为一种道德规范,要求子女奉养、尊敬和服从。到西周时期,随着父权家长制的确立,“孝”和以“孝”为主的宗法道德规范最终确立并完善起来。由于周代建立了完备的宗法分封制,建立了以“立子立嫡”的君位传统世袭制为核心的宗法等级制,“孝”的观念及其作用进一步升华,并与政治相结合成为调整和维护政治关系的行为准则。“有孝有德”就成为了西周的“道德纲领”。周代的“孝”有两方面的含义:第一,奉养、恭敬父母;第二,祭祀先祖。春秋战国时代诸子之学勃兴,学者们对“孝”有了更深的见解。孔子继承了西周的“孝”观念,并把它系统化,确定为普遍的伦理模式。

在《论语·学而》中,“孝”被作为“仁”之本。“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弟子人则孝,出则悌,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孔子认为“孝”不仅体现在父母生前,最难的是保持到最终。“父母既没,敬行其身,无遗父母恶名,可谓能终矣”。孟子对孝作了进一步的详细说明和发挥,认为“世俗所谓不孝者五:懒其四肢,不顾父母之养,一不孝也;博亦好饮酒,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好货财私妻子,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孝也;从耳目之欲,以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斗狠,以危父母,五不孝也”(《孟子·离娄下》)。战国后期的墨家认为:以爱亲利亲为己任,就是孝,孝不必图回报。此外,《韩非子》《吕氏春秋》都有专篇论“孝”,战国时还产生了《孝经》,这些文献表明孝道的框架在先秦已经完成。《孝经》把孝与治理国家的政治手段相结合,适应了统治者的需要,受到统治者的高度重视,孝的道德观念也就成为中国传统社会最有影响、最富特色的规范之一。

二、对先秦儒家“孝道”的辩证分析

先秦儒家孝道思想有其丰富的内涵,几千年来,它已经成为指导我国人民家庭生活的行为准则。先秦儒家孝道有其合理性因素也有其不合理性因素,对此我们应作辩证分析。值得肯定和提倡的因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赡养父母。赡养父母的规定表明在以家庭为社会基本单位的状况下,子女对父母应尽的道德义务。这种道德义务是人类种族繁衍的需要,也是人生自然规律发展的要求。当子女没有独立的生活能力时,父母有抚养他们的义务;而当父母年老体衰,丧失劳动能力时,子女则应尽赡养扶助的义务。传统孝道中赡养双亲的这一规定符合人类社会延续发展的要求,反映了人生从小到老的自然规律性,是积极合理的内容,应该继承弘扬。

2.爱亲、敬亲。每个人生下来都离不开父母亲人的养育,在这种养育的亲密关系中,必会自然地形成子辈对养育自己的父母亲人的爱戴尊敬之情,但这种感情害怕时间一长,由于受到多种干扰而被丢弃,因而儒家提倡孝这一文化道德规范,以维护人类的这种美好感情。父母是自己生命所由,也是一切人际关系中最自然、最亲密的人际关系。因此很难想像一个人连给予自己的生命的父母或者养育自己的人都不爱不敬,他怎么能生发对他人、社会、国家、民族的爱呢?怎么会有健全的人格结构和良好品质呢?因此,爱敬父母可以说是人类的一种永恒价值。

3.尊老敬老。儒家把孝不仅仅限于父子关系,而且要求尊重家族中的一切老者尊者。根据“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思想,他们由尊养家庭老者再扩大到尊养社会上所有长者和老人,要求人们不但孝敬自己的父母,而且也要用同样的感情去敬爱别人的父母。尊老的确是中华民族的独特传统,它已经以言语、警句的形式,积淀于中国人的心理结构和潜意识之中,这也是我们中国文化的重要特征。

另一方面,先秦儒家孝道又有其不合理因素,先秦儒家把“孝”作为仁之本,把“孝”看成“诸德之首”,使“孝”这一伦理范畴,在中国封建社会中被强化,其影响是非常大的,其消极作用也十分明显。

1.“无违”之孝道。使家庭伦理表现出浓厚的封建专制色彩,父子之间存在着权利与义务的不平等,产生了权威人格倾向传统孝道讲究“父慈子孝”,但一向讲“子孝”的场合多,讲“父慈”地方少。“子孝”要求儿子对父母尽义务,做到“事父母,能竭其力”,无条件地绝对顺从父母,父亲死后还要尽三年之丧,三年之内“无改于父之道”,这一思想,表现出浓厚的封建社会家长制的意识,父子之间人格上具有明显的隶属关系。这“无违”之孝道,是建立在无条件的服从的基础上,这样的孝道,对维护家庭制度是有功的,却不容易培养出独立的人格。

2.“忠孝合一”的观念,使孝成为封建专制统治的基本道德力量。“孝亲”本是家庭中的道德规范,最初与忠君并无直接关系。到封建社会,地主阶级以宗法式家庭形式组织社会,建立了以皇帝绝对权威为基础的封建家天下。在这种封建等级制社会里,父亲是一家之长,皇帝是一国之尊。对封建家长的绝对尽孝,扩大到国家就是对君主的绝对尽忠。这样,孝亲与忠君便密切联系起来。地主阶级的思想家也大力宣扬“忠孝合一,移孝忠君”的思想,还提出:孝是忠的前提忠是孝的结果。为了忠,必须讲孝,当忠孝不能两全时,则要求人们“舍孝尽忠”。在当代民主社会,封建皇权统治已不复存在,但对孝具有服务于专制统治特性与历史应保持清晰的理智,防止其流毒影响。还有一些观点,如“父为子隐,子为父隐”、“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等,这些封建性糟粕,不管当时还是其后,都应予批判与否定。

三、先秦儒家孝道的现代意义

孝作为家庭伦理规范,有维持家庭稳定的功能和作用。人们用孝来调节家庭关系,使之扎根于家庭、风行于社会,成为人们遵守的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在古代,中华民族有着敬老孝亲的良好风气,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弘扬养老敬老的孝道德传统仍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弘扬孝道思想是解决养老问题的重要保证

我国是世界上人IZl总数最多的国家,同时也是老年人绝对数最大和老龄化速度最快的国家之一。面对这种形势,如何安排和解决好亿万老人的养老问题,将是我国21世纪的重大战略任务之一。其实,家庭养老是迄今为止最古老、最基本和最富有生命力的养老方式,而家庭养老赖以存在的思想基础就是传统的孝文化。传统孝文化中养老敬老的规范是中国文化的一大特色,即传统伦理的“孝”成为处理亲子关系的规范和最高准则,成为支撑家庭养老功能的文化价值机制。

但是随着改革开放形势的发展,传统家庭养老功能出现了日益弱化的趋势,突出的表现就是小辈不养老不敬老。有些子女只顾自己和小家庭的利益,拒不赡养甚至虐待自己的父母,迫使一些老人和子女对簿公堂,家庭赡养纠纷日益增多,有的甚至发展成刑事案件。要解决这些问题,除了积极寻求社会采取措施之外,更重要的是呼唤人们的真情良知。因此,弘扬中国传统孝文化,积极倡导尊老、敬老、助老的传统美德。就具有了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弘扬孝道思想有助于解决当前家庭代际矛盾

孝,其基本含义就是家庭亲子关系间的道德规范。孝观念最初是基于对人们家庭生活的维护,以一种家庭伦常的形态而出现的。从现代家庭来看,家庭结构和亲子关系较之古代都发生了很大变化,但家庭这种组织形式依然存在,家庭依然是社会的基本单位,家庭中长辈与晚辈之间的关系依然需要调节,所以说孝依然具有其存在的现实意义和天然基础。

从现实情况来看,当代人尤其是青年人的尊老、敬老、养老观念在淡化,个人利益观念逐渐增强,许多青年人的伦理道德意识丧失,不孝敬父母、不赡养父母、无视老年人权益,不少老年人不仅得不到子女必要的尊重和理解,甚至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受到子女的侵犯。一些与儿女同住的老人更是承担了繁重的家务劳动。他们生活上得不到照顾,情感上缺乏关爱,不少的老人倍感孤独与绝望。以上种种不孝的现象反映了现实生活中许多家庭代际关系的困境,说明许多家庭尚未真正树立起尊老养老的观念和赡养老人的责任感。因此,弘扬尊老敬老的传统孝观念就显得非常必要。它不仅能维护和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而且也是维护家庭和睦稳定、建设和谐平等的现代亲子关系所必需的。

(三)弘扬孝道思想是提高当代人道德素质的起点

“孝”是亲情之爱,是生生不息的爱心,是形成个人品德之根源,“道由孝生”,孝乃“德之本”,是“立人之本”、“人伦之本”。先秦儒家强调“百善孝为先”,认为孝是实现一切善行的力量源泉和根本,奉行孝道是追求各种美德的起点。人世间诸多美德,都是以“孝行”为基础衍生出来的。孝行源于父母对子女无私的爱,人生之初,最初感知的必是父母之爱,面对的是家庭内成员之间关系,对人的爱心也就首先应该施加于家庭成员的身上,这便是孑L子所倡导的“孝悌”之道,“弟子,人则孝,出则悌”。子女最先从父母那里感受到人间的爱,这种爱必然培养出子女对父母的爱。因此,施爱施敬当从亲始,这是有一定的天然的合理性的。那些提出以家庭道德为起点强化孝道教育,使子女爱父母、爱家庭而逐步发展为爱学校、爱家乡、爱祖国的观点,是合乎道德教育规律的,它是培养个人道德素质的起点,是提高当代人道德素质的切人点,它也是当代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在大力弘扬传统文化,在对少年儿童进行道德教育时,注重培养他们的孝道,以使他们从小具有爱心,形成社会责任感,这对培养“四有新人”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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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博物馆馆藏宋代《报父母恩重经变》绢画,立轴,高182厘米,宽127厘米,于甘肃敦煌千佛洞出土。画中心绘阿弥陀佛及观世音、大势至二菩萨并坐说法,上部绘“七佛”、“七宝”及仙山楼阁等。下部有十弟子、十二菩萨分列两侧供养。画轴绢地敷彩,绘佛、菩萨和僧俗人众等110多人。人物形象生动,经变故事分列在说法图两侧,以经变画常用的连环画形式展开,一个情节一幅图,共有15幅图。它们各自独立,相互之间用山石分隔,每幅画的右侧或左侧都有墨书榜题,说明所画内容。《报父母恩重经变》是国内现存幅面较大且有纪年的一帧绢本佛教故事画,由敦煌《父母恩重经》经文演变而来。其内容主要包含三个层次:其一,父母哺乳养育之恩深重,子女仅以无怨心报之是不够的; 其二,子女报父母之恩,就是要让他们去除愚昧、悭贪,增长智慧和乐善好施的佛性,使父母得到善报和解脱; 其三,一切信众,僧徒诸子,都应奉行这种法教,造作福田。

佛教认为,父母对儿女有十大恩德,分别为怀胎守护恩、临产受苦恩、生子忘忧恩、咽苦吐甘恩、推干就湿恩、哺乳养育恩、洗濯不尽恩、为造恶业恩、运行忆念恩和究竟怜悯恩。通过讲说父母的这些大恩大德,倡导众生牢记父母养育之恩、恪尽孝道。内容多有佛教色彩,但却有一定的现实教化意义。

儒家认为,孝是一切道德规范的根本及其发展前提。儒家经典《孝经》中有一句话:“孝乃天之经也, 地之义也。”从理论上肯定了孝是人伦最重要的要素之一。仁是孔子强调为圣人的必要准则,而孝作为仁的内核,可见其地位之重要。

在以儒家文化为主导的中华民族的人文精神和道德传统中,孝道思想不仅体现出一种家庭伦理观念,也体现出人类对于自身生命的关怀,它是人类所特有的一种生命价值观,是人类追求生命永恒的一种体现。祭祀祖先是对生命的追思意识,孝养父母是对生命的爱敬意识,生儿育女、以期传宗接代是对生命的延伸意识,儒家孝道思想的生命意识正是通过这三个层面展示出来,这也是儒家孝道文化独特魅力所在。

儒家认为:“人之行莫大于孝,孝莫大于严父。”“父子之道,天性。”而且,儒家的孝道思想,最终是要为政治服务的:“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故不孝是绝对不能为中国统治者所容的。为了消解人们对佛教缺乏孝道的攻击,佛教僧徒便努力在佛教经典里挖掘阐述孝道的思想资源,如西晋时期的《盂兰盆经》,就极力宣扬应该全力报父母“长养慈爱之恩”。但是,佛教毕竟没有系统论述孝道的经典,中土僧人只好通过伪造经典来阐释孝道学说,以向世人表明佛教也重人伦、讲孝道。《父母恩重经》就是佛教自身努力调和儒、佛思想,特别是自觉与儒家孝道思想融合的产物。其中“人生在世,父母为亲。非父不生,非母不育”,“父母之恩,昊天罔极”的思想,显然与儒家的孝道达到了一致。

佛教自西汉末传入中国,并没有很快获得迅速传播。到了魏晋时期,开始产生一定的社会影响。直至南北朝、隋唐时期,才真正获得迅速的传播和发展。之所以如此,就是因为佛教传入中国后,面临着与以儒家文化为代表的中国传统文化的冲突。佛教与中国传统文化的互动和调适结果,关系到其在中国的生死存亡。魏晋南北朝、隋唐时期的佛教僧人,对这一矛盾冲突具有明确的认识,于是开始变通,结合儒家思想的理论核心,自觉改造佛教学说,尽力争取统治者的支持和认可。

佛教要真正生存并取得发展,首先要取得皇权的支持。魏晋南北朝时期的统治者刚开始对佛教的传播保持警惕态度,如北魏初期的统治者就对佛教传播的影响每每心存顾虑:“魏氏之王天下也,每疑沙门为贼。”面对如此现实的强硬政治阻力,佛教高僧总以佛法和儒学具有内在统一性来极力说服最高统治者。史载:“孙皓即政,法令苛虐,废弃祀,乃及佛寺,并欲毁坏。皓曰:‘此由何而兴? 若其教真正与圣典相应者,当存奉其道。如其无实,皆悉焚之。’”意即如果佛教宣扬的道义和儒家思想不一致,就要焚毁佛经、取缔佛教。在这危急时刻,康僧会对曰:“夫明主以孝慈训世,则赤乌翔而老人见;仁德育物,则醴泉涌而嘉苗出。善既有瑞,恶亦如之。故为恶于隐,鬼得而诛之;为恶于显,人得而诛之。《易》称积善余庆,《诗》咏求福不回。虽儒典之格言,即佛教之明训。”这才去除了孙皓对佛教的顾虑,从而使佛教获得合法生存地位。

《父母恩重经》的出现,与当时的文化政策有着密切的关系,尤其与唐朝前期帝王对《孝经》的提倡直接关联。唐朝前期,统治者大体上执行儒、释、道三教并举,佛、道二教并行提倡的宗教政策,但不同皇帝在位时期,对佛、道二教的态度又存在一些轻微的差异。唐太宗对佛、道二教基本采取一视同仁的政策,既提倡佛教,也尊崇老子和道教。唐高宗和武则天时期,佛教开始受到统治者的高度重视。而佛教徒也通过伪造《大云经》神化武则天而受到赏识,于是,武则天极力提倡佛教。唐玄宗时期,对儒、释、道三教都加强了提倡力度,其中最突出的则是对儒学和道教的偏重,对《孝经》一书的提倡,更成为唐玄宗时期文化政策方面最突出的特征之一。

佛教的基本教义是无我、无常,认为人生是充满痛苦的,为了抛掉这种痛苦,就必须放弃世俗生活,进行修行。中国的儒家思想虽然也重天命,但更多的是“敬天命而尽人事”。在道德理想方面,佛教追求精神解脱,这是以放弃现实生活为代价的。儒家所追求的是成为圣贤君子,而圣贤君子的道德修养是与齐家治国平天下联系在一起的。

当佛教与中国本土文化发生了冲突,就不得不做一些调整,以适应当时的统治需要。《父母恩重经》宣扬的子女应该践行孝道、回报父母养育之恩的思想,与中国儒家思想,特别是《论语》、《孝经》所提倡的孝和孝道伦理是一致的。《父母恩重经》的出现,也是佛教自觉调和与儒学思想的矛盾、努力融入中国文化的产物。《父母恩重经》是对佛的信仰,是虔诚而纯洁的,它的内容是庄严的,表现的墨痕是心灵轨迹的流露。佛理禅法主张破除妄想, 遗荡一切诸相,罪福并舍,空有兼忘,众生们神游于佛的神圣、冲虚幻的境界中,《父母恩重经》成为一种精神上的超越。它也反映了佛教中国化过程中很值得注意的一种趋向,在中国古代思想史上占有特殊的地位。总之,《父母恩重经》的产生过程及其基本精神,值得深入研究和解读。它在中国佛教史乃至思想史上的有着重要地位。这是一部沟通儒、释的佛教经典,是佛教中国化的典型产物。它见证了佛教一步步融入中国、为更广大民众所接受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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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

孝道是中华民族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传承孝道对于弘扬中华民族文化遗产有着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在孔子所创立的儒家学说中,孝道思想有着极其重要的地位。它是儒家以“仁”为核心,以“礼”为形式的道德规范体系的最重要的内容之一,是儒家用以规范父母与子女关系的最重要、最基本的原则之一。家、国、天下是密不可分的统一整体,“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我们应该立足于最小的一点——家,从自我做起,弘扬孝道,孝敬父母。弘扬孝道是每个人应尽的义务,也是响应创建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微薄之力的具体做法。

孝就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一种晚辈对长辈的伦理道德。《书》云:“孝乎!惟孝,友于兄弟”,《尚书》上对孝的解释就是孝敬父母,友爱兄弟。孑L子说过“弟子入则孝,出则弟”,就是说年轻人在父母身边就要孝敬父母,离开家里就要敬爱兄长。“养可能也,敬为难;敬可能也,安为难;安可能也,卒为难。”圆可见孝的内容很多,主要包括的内容有:一为养,即赡养父母。二为敬,即孝敬父母。三为安亲,四为终身孝敬。此外《论语>中多次提及的丧葬及其丧葬的礼节问题也被孔子认为是孝敬父母的延伸。

“仓廪实而知荣辱”,物质是基础,所以尽孝道的首要条件是赡养父母。子夏问孝,子日:“色难。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喔说子女侍奉父母能经常和颜悦色是件难事。遇到有事,子女去操劳;有好吃好喝的,让父母享用,仅这样就可以认为是孝了吗?从孔子的疑问中就可以知道,孔子认为仅仅有这些是不够的,要孝敬父母肯定要做更多,那么更多的是什么呢?《论语》中对这个问题又做了进一步的阎释,即“敬”。

子游问孝,子日:“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孔子说了,现在称作的孝,是仅仅能供养父母就行了。然而就是狗、马也能得到人的饲养;如果没有对父母的一片孝敬之情,那赡养父母和饲养狗马有什么区别呢?孔子驳斥了那个时代普遍存在的“孝”的概念,认为孝不仅仅是能够供养父母,还必须要敬,要对父母有一片孝敬之情,孔子在这里着重强调了“敬”。羊羔跪乳,乌鸦反哺,那是一般动物的本能,而人类如果只停留在这种初级阶段,把妥善安置父母的衣食住行问题作为孝顺的最高境界,就未免愧对于“宇宙之精华,万物之灵长”的称谓了。孑L子认为在养父母的同时必须对父母“敬”。子日:“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ft恃奉父母,(如果发现他们有不对的地方,应该婉转地规劝,如果父母没有听从的意思,仍然应当恭敬的侍奉,不要冒犯他们,尽管内心忧虑,对父母却不怨恨。

在孔子及儒家看来,孝敬父母不仅要“养亲”、“敬亲”,还要提倡“安亲”。所谓“安亲”.就是说子女在父母生时立身行道,不犯刑律,不做冒险的事,不做不义的事,以免父母为自己的过错和安全担惊受怕。《论语·里仁》提到的“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也是孔子提及的安亲的重要内容。131(p17)

子日:“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父亲在世时,因为儿子不能享有独立行动的权力,所以只观察他的志向,父亲去世之后就要看他的行为,如果他能长时间地遵照父亲生前的道德规范而没有改变的话,就可以称他是孝子了。孔子总结性的指出:“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孑L子构架了一个生命的轮回的框架,子女不改变父母生前奉行的准则,继续继承他们的事业或者是遗愿。“三年无改于父之道”,“三”是虚指.指很长的时间,甚至是一生。因此这是一个自觉性太强、时间又长的过程,是需要很多毅力的,所以笔者觉得这是孔子所认为的敬父母的最高标准了。这也是终身孝敬的难能可贵之处。

子日:“(父母)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孔子不但重视对父母的养、敬、安和终生尽孝,还特别重视对父母的丧葬极其礼记。孔子说“丧事不敢不勉”即说办丧事不敢不尽礼。但他又提倡丧礼的朴素节俭,他明确指出更应该做好的是在父母生前尽的孝道,孝敬父母。这在《论语·八佾》中体现出来,林放问礼之本。子日:“大哉问!礼,与其奢也,宁俭;丧,与其易也,宁戚。”孔子指出,就一般礼节仪式而言,与其过分奢侈,宁可朴素节俭;就办丧事而言与其在仪式上大操大办,不如内心真正悲哀。

孔子的学生曾子在孝道问题上又有了进一步的研究,他曾经写过《孝经》。曾子日:“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曾子主张父母的葬礼要谨慎对待,祭奠祖先要敬重、真诚,这样做就能够使社会道德风尚日渐淳厚。曾子将孝道与社会的道德风尚结合起来,高瞻远瞩,把对孝道的认识提高到一个更高的水平。

自古就有“忠孝不能两全”的说法,那么《论语》是如何从政治的角度来看尽孝道的问题呢?有人问孔子说:“子奚不为政?”子日:“《书》云‘孝乎!惟孝,友于兄弟’。施于有政,是亦为政,奚其为为政?”当有人问孔子为什么不参与政治时,孔子说道,《尚书》上说“孝呀!就是孝敬父母,友爱兄弟”,只要把这种品德应用到政治上去,那就是参与了政治,为什么只有做官才算参与了政治呢?看来孔子认为不一定只有做官才算是参与了政治,将孝的品德应用到政治也是参与了政治。孔子以德治国的主张从这里也可略见一斑。

尽管孔子认为将孝的品德运用到政治上就是参与了政治,但是现实社会中必有很多人是在朝廷做官的,就不能日夜陪伴在父母的身边了。那么怎样处理这个忠和孝的关系问题呢?古人眼里的孝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孝指的就是在家侍奉父母,听取父母的心声,即小孝;广义的孝指的是在在朝廷里忠于君主,没有贰心,即大孝。孝道在政治范围内延伸成了忠君爱国。孔子以“出则事公卿,入则事父兄”,以小孝和大孝的关系巧妙的处理了忠和孝的关系。

有子日:“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有子认为一个孝顺父母、尊敬兄长的人,而喜欢冒犯长辈和上司的情况是很少有的;不喜欢犯上却喜欢作乱的情况是从来没有过的。这一点给封建帝王“以孝治天下”、“求忠臣于孝子之门”以很充分的理论根据,孝道在政治范围的延伸就是忠君爱国。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宗法制在孝道的基础上得到了最为广阔的延伸,“父父子子”最终演变成了“父父子子,君君臣臣”,统治阶级要求臣下忠于君主的目的在倡导孝道的光鲜外表下达到了。不过作为迎合统治阶级统治的孝道也是得到了提倡的,孝道在主观意愿之外开花结果,枝繁叶茂起来。

《论语》从物质上赡养父母、精神上尊敬父母、终身孝敬、对父母生前身后事之以礼、如何处理“忠”和“孝”的问题上都做了精深的阐释。对古代传统文化中的孝道问题作了一个概括,涉及了如何孝敬父母的方方面面,也解决了在孝敬父母过程中不可回避的各种矛盾问题。例如:尽礼与节俭的问题、传统社会中“忠孝不能两全的问题”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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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7408(2016)02-0105-04

家训是中国古代家庭教育的一种文献形式,也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宝库中一份极具特色的丰厚的道德文化遗产。家训又称家戒、家范、家约、庭诰、庭训等,是指家庭或家族中父祖等长辈训示、教诲子孙及族人立身处世、持家治业等的行为准则。历观我国古代卷帙浩繁的家训史,“孝”始终作为最重要的一个德目放在首位,是历代家训的伦理核心。梳理和弘扬传统家训中孝道思想的合理成分, 对加强我国当前的家庭美德建设及形成孝亲尊老良好社会风尚具有重要的启示和借鉴意义。

一、传统家训中孝道思想的基本内容

我国传统家庭道德教育十分重视对子弟的孝道训诫,而历代的祖训家诫、宗谱族规是教育、鞭策子弟尊老孝亲的重要载体和有效途径。在历朝历代众多家训之中,比较著名的有北齐颜之推的《颜氏家训》,唐李世民的《帝范》,宋司马光的《家范》、陆游的《放翁家训》、袁采的《袁氏世范》,元郑太和的《郑氏规范》,明方孝孺的《家人箴》,清朱柏庐的《朱子家训》、孙奇逢的《孝友堂家训》等,它们都是古代进行孝道教育的范本。

我国传统家训中蕴涵着极为丰富的孝道思想,其基本内容可概括为如下八个方面:

1.存身惜名,勿让亲忧。传统家训深受古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1]220思想之影响,提出了“安其身以安父母之心,孝莫大焉”[2]233的主张。北齐的颜之推在《养生》篇中告诫子孙:“夫生不可不惜”,[3]190要求其做到“爱先人之遗体,惜己身之分气”。[3]18他还强调,为了保全生命,绝不可去做可能危及自己生命安全的事情,尤其不要“涉险畏之途,干祸难之事”,因为“贪欲以伤生,谗慝而致死,此君子之所惜哉”。[3]190有的家训还指出,为了对父母尽孝道,子女应爱惜与身体并行的身名,不做有污身名而使父母受辱的事情。如:明代的何尔健在《廷尉公训约》中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为人莫重于一身,而身莫大于能守。欲守其身,必先严绝匪彝。损己之友,且莫相交;无益之事,且莫妄作。”[4]770强调为了保全父母给予自己的身体,必须时时注意自己的品行,一定不要去做违背常规的事情,不要交损己之友,不要妄做无益之事。明代官吏彭端吾在其所著《彭氏家训》中提出,“孝”的最高标准是“保此身”“做好人”,他说:“保此身以安父母心,做好人以继父母志,便是至孝。”[4]643清代学者石成金嘱咐子弟,对他本人最好的悼念就是“凡出言行事,俱守我之仁厚勤俭,不堕家声,是即孝道矣”。[5]978

2.奉养父母,尽心竭力。许多家训都强调,子女对父母尽孝的最基本要求和表现,就是在物质上竭尽所能供奉父母的衣、食、住、行,使其终生衣食无忧。颜之推提出:“幼少之日, 既有供养之勤;成立之年,便增妻孥之累。”[3]187认为从“幼少”到“成年”,赡养父母都是子女的基本职责。北宋著名史学家、政治家司马光强调要在饮食上尽心赡养父母,“以其饮食忠养之”。[6]196明朝刑部尚书林俊在《林氏家训》中指出:“人子事亲,无论穷富,当以奉养为先。富者能奉以甘旨,而贫者以菽水承欢,各凭其力。”[7]76认为无论贫富,一定要竭尽气力赡养父母。

除了物质上对父母的尽力赡养之外,传统家训还对如何做到在生活上不辞辛劳、无微不至地尽心侍奉父母提出了明确、详尽的要求。如:唐代《女论语》提出:“父母年老,朝夕忧惶。补联鞋袜,做造衣裳。四时八节,孝养相当。父母有疾,身莫离床。衣不解带,汤药亲尝。祷造神o,保佑安康。”[8]1327清代的姚廷杰在《教孝篇》中提出了尽孝应该注意的事项,“与其有病而药饵,不若未病而药饵。与其用药饵以治病之发,又不若慎寒暑以杜病之源。古之孝子,视无形、听无声,若夫寒燠,犹为易察。为人子者,知亲老矣,老则性易执而思忽迷,其于寒燠之节,饮食之宜,老人仅可自主一二。子若媳宜提携之,珍惜之,察其情形而裒益之,以待赤子者待老人,则老人安。”[8]1412指出子女在生活上对父母的悉心照料关键要做到四点:一是未病之前准备好药饵;二是未病之前杜绝病源;三是要注意寒、暖之节与饮食之宜;四是以对待孩子的方式对待老人。

3.孝敬父母,尊重长者。古人认为,养亲只是最低层次的孝,敬亲则是比养亲更高层次的一种孝行,“人子之事亲也,事心为上,事身次之,最下事身而不恤其心,又其下事之以文而不恤其身。”[9]4故此,传统家训的孝道训诫特别提倡和强调子女对父母的“孝敬”。司马光提出,对父母不恭敬,则与禽兽无异。他说:“养父母而不恭敬,何异于养犬马。”[10]102明仁孝文皇后在《内训》中提出,“敬”是孝之本,而“养”则是孝之末,“孝敬者,事亲之本也。养非难也,敬为难。以饮食孝奉为孝,斯末矣。”[11]659

传统家训认为,子女对父母的“孝敬”,一方面体现在对父母要怀有“诚敬”之本心。明代的宋诩在《宋氏家要部》中指出:“事之必尽其诚,爱之必加以敬,人之奉亲而不失乎诚敬,斯可以言孝矣。虽鲜衣美食,苟不能体其心之所思,遂其心之所乐,乌在其有诚敬乎?”[4]649康熙训诫诸皇子孝敬父母时要做到,“惟持善心,行合道理”,[12]45“诚敬存心,实心体贴”。[12]47另一方面还体现在子女对父母要和颜悦色,使其精神愉悦。明代以至孝闻名的何伦在《何氏家规》中说:“今之人以能养为孝者何?盖缘不顾父母而私妻子,倒行逆施者众,彼善于此,故与之耳。殊不知孝之道,岂养之一事所能尽哉?要有深爱婉容,而承颜顺志,尊敬谨畏,而惟命是从。稍有斯须欺慢违忤,或伤教败礼,取辱贻忧,虽日用三牲之养,犹为不孝也。”[8]1394明末清初理学大家孙逢奇认为,赡养父母,不但要“养其口”,更要“养其志”。“养志”,即尊重、体贴、敬爱父母,给予父母更多精神上的慰藉。他在《孝友堂家训》中指出:“父母于赤子,无一件不是养志。人子于父母,只养口体,此心何安?无论慈父慈母,即三家村老妪养儿,未有不心诚求之者。故事亲若曾子,仅称得一个‘可’字。”[5]935

有的家训还提出,孝敬的对象除了父母、祖父母等内亲之外,应推而广之为外祖父母、岳父母,以及伯、叔、姑、舅等旁系血亲,并一直可扩而大之为天下所有的长辈和老人。如清代教育家吴汝纶说:“孝不但敬爱生父,凡伯父叔父,皆当敬爱之;不但敬爱生母,凡嫡母继母、伯叔母,皆当敬爱之,乃谓之孝。”[5]1749

4.父慈子孝,慈孝相应。传统家训不但要求子女对家长行“孝”道,而且特别强调家长对子女的抚养、关心和爱护,即要求做到慈孝相应。南朝宋文学家颜延之强调,慈、孝与友、悌是双向的且以上对下的要求在先,他在《庭诰》中说:“欲求子孝必先慈,将责弟悌务为友。虽孝不待慈,而慈固植孝;悌非期友,而友亦立悌。”[8]1510颜之推认为,孝伦理规范的维持,不能光靠子女单方面的行为,父母对子女的慈爱也是促使子女能尽孝的重要条件,“夫风化者,自上而行于下者也,自先而施于后者也。是以父不慈则子不孝,兄不友则弟不恭,夫不义则妇不顺矣。”[3]30司马光在《家范》中指出,子女对父亲不孝顺与父亲对子女不慈祥,罪过是一样的。他说:“盖言不孝不慈,其罪均也。”[13]40南宋士大夫袁采认为,父子双方只有各尽其道,反思自己的行为是否正确,才能保持双方关系的和睦与融洽。“人之父子,或不思各尽其道,而互相责备者,尤启不和之渐也。若各能反思,则无事矣。”[8]1374并进而提出若“为人父者,能以他人之不肖子喻己子,为人子者,能以他人之不贤父喻己父,则父慈而子愈孝,子孝而父益慈,无偏胜之患矣”。[8]1375

5.父母有错,委婉劝谏。传统家训大都强调,孝敬父母并不是毫无原则地对其一味顺从,如果父母有过错,子女应对其进行劝谏。司马光提出,父母有过,儿女必须谏争,以补救父母之过失。他说:“谏者,为救过也。亲之命可从而不从,是悖戾也;不可从而从之,则陷亲于大恶。然而不谏,是路人。故当不义则不可不争也。”[13]85清代名儒刘沅在其《家言》中强调:“父母有过,阿意曲从,反为大不孝。若有大过,必委曲解救,毋使其事毁德。”[8]1427认为父母有过失,曲意顺从是大不孝。父母如有大错,一定要委婉地加以弥补,不使父母所做的事有毁德行。

同时,大多数家训要求子女劝谏父母时应注意方式方法,尽量做到婉容悦色。如:司马光特别提醒子女在规劝时应仔细观察父母的情绪好坏,等到父母平心静气时,方可柔声规劝。假如父母不听子女的规劝,孝敬之意不能有丝毫减弱,反而应当更加恭谨,等父母高兴时再去规劝。他援引《礼记・内则》中的话指出:“父母有过,下气怡色柔声以谏,谏若不入,起敬起孝,说则复谏。不说,则与其得罪于乡党州闾,宁熟谏。”“三谏而不听,则号泣而随之。”[14]263林俊的思想与之十分相似,他说:“亲有过,子女应柔声婉言劝谏,万一不从,应俟亲愉悦时再谏,不陷父母于不义,亦为孝之一端。”[7]77

6.薄以葬亲,诚以祭亲。传统家训认为,孝敬父母不仅表现在父母生前,父母去世以后慎重地举办丧事以寄哀思,虔诚地祭祀以追念先祖,即慎终追远,也是孝道的重要体现,“慎终而丧尽其礼,追远而祭尽其诚,则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而后尽思慕之道矣。”[4]649故而,家训十分重视丧葬之礼,要求子弟“以丧葬祭祀为重事”。[4]769认为父母活着时不能好生奉养,死后又不能好生殡葬,是对父母极大的不孝顺,“生不能养,死不能葬,大不孝于父母。”[15]23但家训大多嘱告子弟家人不必厚葬,认为薄葬亦孝。唐朝中期著名大臣姚崇主张丧葬从简,“死者无知,自同粪土,何烦厚葬,使伤素业。”[8]911他还举例说明薄葬古已有之,迄今还传为美谈,“昔孔丘亚圣,母墓毁而不修;梁鸿至贤,父亡席卷而葬。昔杨震、赵咨、卢植、张奂,皆当代英达,通识千古,咸有遗言,属以薄葬。”[8]911并进而指出厚葬的结果是不仅浪费钱财,而且容易招致墓盗,弄得死者尸骸暴露于野,这样其子孙也难逃不孝之讥,“至今亡者致戮尸暴骸之酷,存者陷不忠不孝之诮。”[8]911唐朝大臣卢承庆临终前作《教戒》一文,告诫儿子办理丧事务必从简。他说:“死生至理,亦犹朝之有暮。吾终,敛以常服;晦朔常馔,不用牲牢;坟高可认,不须广大;事办即葬,不须卜择;墓中器物,瓷漆而已;有棺无椁,务在简要;碑志但记官号、年代,不须广事文饰。”[4]223

古人认为,除了安葬父母,祭祀父母亡灵也是孝行的继续,“祭者,所以追养继孝也”。[6]43颜之推十分重视祭祀之礼,他在《终制》篇曰:“四时祭祀,周、孔所教,欲人勿死其亲,不忘孝道也。”[3]279在他看来,一年四个时节对祖先进行祭祀是周公、孔子所教导的,这是希望人们不要忘记他们死去的亲人,不要忘记孝道。一些家训特别强调,祭祀时一定要做到虔诚、恭敬。明末清初著名理学家朱柏庐提出:“祖宗虽远,祭祀不可不诚”,[8]1014告诫子弟祭祀祖宗时应诚心诚意。被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赐名为“江南第一家”的郑氏家族在其家训《郑氏规范》中对祭祀时的礼仪有非常详细的规定:“祭祀务在孝敬,以尽报本之诚。其或行礼不恭,离席自便,与夫跛倚、欠伸、哕噫、嚏咳,一切失容之事,督过议罚。督过不言,众则罚之。”[16]114

7.秉承遗志,显亲扬名。传统家训认为,父母死后除了慎终追远之外,孝子还应该继承父母的遗志,显亲扬名,光耀门楣,这是对父母乃至祖先最大和最高层次的孝。

西汉史学家司马谈临终前告诫儿子司马迁说:“且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此孝之大者。夫天下称颂周公,言其能论歌文、武之德,宣周、邵之风,达太王、王季之思虑,爰及公刘,以尊后稷也。”[15]50认为扬名后世,光耀父母,这是大孝。天下的人之所以称颂周公,是因为他能歌颂文王、武王的功德,宣扬周公召公艰苦创业的作风,表达古公父、季历的思想,直到公刘的功业,以崇尚先祖后稷。以卧冰求鲤、侍奉继母的故事感动后人的晋代孝子王祥认为,孝的最高标准就是“扬名显亲”,他说:“扬名显亲,孝之至也。”[15]98明代著名的思想家王阳明提出:“夫人子之孝,莫大于显亲”,[17]1080认为为人子女最大的孝敬在于显亲扬名,给父母带来荣耀。清代学者王心敬则在《丰川家训》中要求:“为人子者,须时时有显亲扬名、立身行道之意。”[16]378强调为人子女者心中应时时想着怎样才能显亲扬名、光耀门庭。清人张习礼认为孝顺父母有大小偏全的区别,他将孝分为三个等级,其中显亲扬名是最高的孝。他说:“孝有大小、有偏全。扬名显亲上也,克家干蛊,不坠先人之志,次也。服劳奉养,又其次也。此大小之分也。能全上三者,上也。否则视其所急,尽吾力之所至,而次第图之,此亦不失为孝子矣。此偏全之分也。”[5]961

8.移孝忠君,报效国家。传统家训认为,在家国同构的体制下,忠孝本是一体,“孝”是“忠”的缩小,“忠”是“孝”的放大和升华,将孝道推广开去就是忠,即所谓“君子之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1]222“移孝忠君”。唐代文学家刘禹锡认为忠孝合一,二者须臾不可分离。他在《名子说》中告诫两个儿子:“夫忠孝之于人,如食与衣,不可斯须离也,岂俟余勖哉?”[18]433南宋词人叶梦得告诫子孙,忠与孝缺一不可:“夫孝者,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故孝必贵于忠。忠敬不存,所率皆非其道。是以忠不及而失其守,非惟危身,而辱必及其亲也。故君子行其孝,必先以忠。”[8]1387很多家训还强调,国之忠臣,即家之孝子。如:唐朝的杜正伦在《百行章》中说:“在家能孝,于君则忠。”[19]115唐太宗告诫儿子吴王恪,在外面能尽大臣对君主的忠诚,在家里能尽儿子对父亲的孝道,“外为君臣之忠,内有父子之孝。”[19]115孙逢奇认为,事亲不孝,则事君必定不忠。他说:“孝者所以事君也,为子不孝,断未有为臣而忠者。”[5]945

二、中国传统家训中孝道思想的当代价值

传统家训中的孝道思想是先人们留下的一笔十分丰厚宝贵的伦理文化遗产,剔除其落后成分和封建性的糟粕,在当前批判地继承和弘扬传统家训孝道思想的精华仍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价值。

1.有助于促进个体良好道德品质的形成,提升道德素养。爱亲与敬老是一切道德的起点,是形成个人良好道德品质之根源。爱集体、爱民族、爱国家、爱人民等社会性情感,最初都是源自于对父母的“亲亲”之爱,个体对他人及社会的爱与责任正是在对父母的爱与责任感中不断地扩充、升华而形成的。《孝经》曰:“不爱其亲而爱他人者,谓之悖德;不敬其亲而敬他人者,谓之悖礼。”[1]221这是完全符合道德发展规律的。一个连生他养他的父母都不关心、不爱戴、不尊敬的人,很难相信他会真心实意地去爱他人、爱集体、爱祖国。这样的人,又怎么可能是一个有道德的人呢?罗国杰教授提出:“一个人有没有道德和道德层次的高低,当然要看许多方面,但是,谁都不能够否认,一个人是否自觉自愿地报答他人对自己的恩惠,是否回报父母、他人、社会、国家在自己成长、发展中的帮助,是衡量、测试和评价一个人有没有道德和道德高尚或卑下的一个重要的标准。”[20]

今天,我们应从传统家训自子弟幼小时就注重对其的孝道教育中汲取有益因子,将孝道教育作为对青少年进行人情陶冶、道德升华最基本的手段和最有效的途径,作为提高当代人道德素质的切入点,从而促进个体良好道德品质的形成和道德素养的提升。

2.有助于应对老龄化浪潮,解决老有所养问题。当前,中国已成为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老龄化速度发展最快的国家。据统计,截至 2014年底,我国 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已超过2亿。预计到 2020年,老龄人口将达到 2.5亿;到 2050年,老龄人口将占总人口的35%左右。而我国当前的经济发展水平与人口老龄化不相适应。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发展整体水平不高, 国家的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够完善。特别是在我国广大农村,老年人基本没有社会养老保险或养老金数目极为有限,其养老的依靠还主要在于子女和家庭。这就决定了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传统的家庭养老仍然是我国养老的基本模式。在此社会形势下,积极弘扬传统家训中养老、敬老、爱老的孝道思想,从物质和精神上赡养父母就具有极为重要的社会现实意义。

父母含辛茹苦抚养子女长大成人, 当父母年老体弱失去劳动能力或生活能力的时候,子女应竭尽全力承担起照顾、赡养父母的责任和义务,使父母在物质生活上尽可能地得到满足。这既是传统孝道伦理的基本要求,也是一个负责任的现代公民最根本的品德。同时,对于老人而言,在物质生活基本得到保障的情况下,子女的精神关怀和慰藉是他们最期盼和渴求的,也是对他们最大的孝敬。子女应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对父母进行精神赡养,使父母在心情舒畅、精神愉悦中安度晚年。

因此,大力弘扬传统家训中养老敬老的思想,积极推进传统的反哺式家庭养老模式,不但能在物质上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在精神上给老年人提供宝贵的情感慰藉,而且也减轻了人口老龄化给社会带来的沉重负担,解决了老有所养的问题。

3.有助于建立和睦的家庭关系,树立良好家风。传统家训认为,“父慈”与“子孝”是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是维系家庭和睦必不可少的道德内核。若为人父母者能尽心尽力地抚养、爱护子女,为人子女者能诚心诚意地关心、孝敬父母,那么家庭中就会形成一种父慈子孝的充满浓郁亲情的和睦温馨的良好氛围,从而实现明仁孝文皇后所希望的“上慈而不懈,则下顺而益亲”的良好效果。中国传统家庭正是依赖于“父慈子孝”的伦理规范浓化了代际亲情,树立起互助友爱的良好家风,实现了古人“齐家”之目的。今天,我们继承和弘扬传统家训中父慈子孝的伦理规范,使每个家庭都能营造和建立起“父慈子孝,兄友弟恭”以及尊老爱幼的和谐温暖的良好氛围,树立家庭尊老敬老的良好家风,则无疑能减少家庭生活中的磨擦和冲突,使家庭生活变得更加和睦、幸福,从而使家庭具有更强的凝聚力和更多的天伦之乐。

4.有助于形成孝亲尊老良好社会风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传统家训孝道教化中蕴含的“广敬”“博爱”的思想是形成孝亲尊老良好社会风尚、促进社会和谐的催化剂。《孝经・天子》曰:“爱亲者,不敢恶于人;敬亲者,不敢慢于人。”[1]24即是说,能够敬爱自己父母的人,就不会厌恶别人的父母;能够尊敬自己父母的人,也不会怠慢别人的父母。又说:“教以孝,所以敬天下为人父者也。教以悌,所以敬天下之为人兄者也。教以臣,所以敬天下之为人君者也。”[21]400认为对父母的“亲亲”之爱,可以推己及人,推及到尊敬世上所有的长辈和老人,即孟子所谓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 这就把孝伦理推广为一种具有普遍意义的社会道德,体现了中华民族尊老爱幼的民族传统和人道主义精神。在市场经济下的今天,我们尤其应当提倡“广敬”“博爱”这种由近及远、由己及人的“大孝”精神。有了这样一种“大孝”精神,整个社会就会形成一种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道德风尚。若社会上尊老 、敬老蔚然成风,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就会减少,社会和谐、稳定也就有了可靠的保证。

5.有助于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增强民族凝聚力。孝道思想是中华民族爱国主义情怀的感情基础,是爱国报国心的根源。“孝”最初的含义是指建立在祖先崇拜基础上的“尊祖敬宗”的宗族道德,爱国爱邦的潜在意识最初都是由“尊祖敬宗”的情感升华而来的,孝亲与爱国是一脉相承的。《礼记・大传》说:“亲亲故尊祖,尊祖故敬宗,敬宗故收族,收族故宗庙严,宗庙严故重社稷,重社稷故爱百姓。”[22]7所以,从古至今,所有中华儿女都视报效祖国为人世间最大的孝义和德行,具有最崇高的价值,正如林俊在《林氏家训》中所指出的:“孝始于事亲,终于报国;移孝以作忠,即显亲以全孝。此谓之大孝。”[7]76

由于“孝”本身蕴含着对祖先的崇拜、对亲人的眷顾、对乡土的依恋等内涵, 具有血浓于水的强大感召力和亲和力,所以它最能唤起人们的孝亲意识,勾起人们思乡寻根之情,成为民族凝聚力的道德基础。也正因为如此,每当历史上出现外族入侵之时,中华民族都能够团结一致,万众一心抵御外侮。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侨居世界各地的华裔,仍然关心祖国的发展,甚至不远万里,回到祖国寻根问祖,祭扫先辈墓园,寻访先辈家谱,为家乡的建设慷慨解囊,以寄托他们的孝思之情。这种由敬祖孝亲的情感而衍生的邦国之恋、乡土之思,将全世界中华儿女紧紧地团结在一起,形成中华民族强大的亲和力与向心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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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号:1009—0118(2012)10—0083—02

众所周知,中华民族之所以成为礼仪之邦、文明之国度,与孔子的教诲及儒家经典的传承是分不开的。大圣人孔子是中国古代大教育家、大思想家;他一生述而不作,诲人不倦,桃李满天下,弟子七十二贤人,其不朽的思想精髓,经由其弟子以及再传弟子的整理、编辑,成为对后世影响深远的儒家经典。这些篇章所蕴含的道理对于启迪智慧、树立风尚、稳定秩序、开创和谐的文明社会无疑发挥着巨大作用;尤其对于青年人修身立志、长养德行、趋善抑恶、诱导成才有着历久不衰的指导意义。其中《孝经》是儒家经典中备受尊崇的一部著作,这部“传之百世而不衰”的不朽名著,融六经之精华,对于一个人的幸福人生的实现有着奠基石的神奇功效。

一、孝乃至德要道,是立世的根本

子曰:“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1]孔子说孝道是所有德行的根本,一切教化都在此基础上产生。身躯、四肢、头发、皮肤,都是父母所给予的,如果你本人作为一个孝子就不能让它们有轻易的伤害更不能够毁伤,这就是尽孝的开始。如果一个人树立了自己的志向,而平时也能做到立身反省、行为处事遵循道理,使自己能够立足于社会,以使父母放心,那就是尽孝道得到的最初的结果了。一个人行孝的方面是很广博的,首先从侍奉自己的父母开始,其次是侍奉自己的君王,最后是修身立世实现自己的志向。在这里,孔子开门见山地告诉大家一种“至德要道”,那就是“孝”。那么“孝”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呢?孔子归纳成三条:“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1]这就是孝道的纲领所在。孔子说在人们的所有行为中孝最伟大,而在所有的孝行中尊敬父母最为重要,在所有尊敬父母的行为中是在祭祀祖先时把祖先与天同祭最为重要,周公第一个做到了这一点。周公是历史上有名的圣人贤相,他使天下臣民纷纷归附,使四方之国俯首称臣,他所使用的秘密武器便是孝道。观古今社会人伦关系就是以孝道为基础建立起来的。时至今日,我们从各个方面提倡的尊老爱幼、热爱祖国、心怀抱负等新的道德要求,可以说是孝道的具体体现。在家里,子女尊敬长辈,长辈爱护子女,共享天伦之乐;在社会上,尽职尽责,为国家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对个人,要修身养性,实现自己的宏伟理想,这样我们的社会才会和谐有序。几千年前的孔夫子高瞻远瞩极其有远见地提倡的“孝道”,无论对过去、想在还是将来来讲,它所产生的重大作用和影响,都是难以泯灭的,是我们青年人处世的准绳啊。

二、孝道乃人人必行,是匹夫的责任

子曰:“爱亲者,不敢恶于人;敬亲者,不敢慢于人。爱敬尽于事亲,而德教加于百姓。”[2]孔子说,如果是一个懂得热爱自己父母的人,就丝毫不敢厌恶别人的父母;如果是一个懂得敬奉自己父母的人,就丝毫不敢怠慢别人的父母。君子该尽全力去敬爱侍奉父母,施展教化于万民百姓之中。孔子是一位了不起的大教育家,他建立的孝道对我们每个人来讲,可以说是孝道面前人人平等,孝道面前人人有责。行孝不分尊卑贵贱,只不过是不同身份的人行孝的侧重点有所不同而已。“资于事父以事母而爱同,资于事父以事君而敬同。故母取其爱,而君取其敬,兼之者,父也。故以孝事君则忠,以敬事长则顺。”[2]就是说以侍奉父亲的一片赤诚之心去侍奉母亲,那么对父母的爱心是相同的;以侍奉父亲时的恭敬态度去侍奉天子,那么对天子和父亲的敬爱是一样的。那么换一句话来讲,以侍奉父亲的孝心,转而侍奉天子,就是忠诚;以侍奉父亲的敬心侍奉师长,就是顺从。孔子说君子能爱父必定爱母,爱父母必能忠君爱国;能尊敬父兄,就必定能尊敬师长;如果做到了以上两点,君子就能保住自己的俸禄,才能使父母有所养,祖先有所祭,由此孔子提出人的孝道重点是勤勤恳恳尽职尽责地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不要辜负了父母的养育之恩。所以说为人师为人生者,当守住本分,这才是对父母行孝啊。青年人不忘本,干好本职工作,责无旁贷。

三、孝乃天经地义,是人天相应的法则

子曰:“用天之道,分地之利,谨身节用,以养父母,此庶人之孝也。故自天子至于庶人,孝无终始,而患不及者,未之有也。”孔子是说“天道有春生、夏长、秋收、冬藏的规律,地利有各种不同程度可获取的资源,作为老百姓应善于利用这种天道地利的变化,要谨慎照顾自己的身体,精心开支以节约一切不必要的浪费,以供养自己的父母,这便是庶人应行的孝道。所以,上自天子,下到庶人,虽有五等尊卑,但应尽的孝道,却无终始贵贱的差别,若有人忧虑做不到,那是绝对不可能的。”[3]劳动人民是社会的主体,同时也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这一点孔子认识得很清楚,所以孔子要求广大民众顺应自然规律,勤奋耕作,节省开支,赡养父母,这就是“庶人之孝”。曾子曰:“甚哉,孝之大也!”子曰:“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曾子说孝最伟大;孔子认为“孝道”是天经地义的行为,他首先指出日月星辰运行于天,春夏秋冬四时循环这是天地间不变的法则;那么人与天地规律相应的法则是什么呢?是孝道。孝道就是符合天地运行规则的道德行为,从而点出了孝是天经地义的这一论断。既然如此,青年人当人人懂孝道,人人有孝心呀。

四、孝乃无所不至,是起大功用的

子曰:“夫然,故生则安之,祭则鬼享之。是以天下和平,灾害不生,祸乱不作。故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如此。”孔子认为做一个能侍奉双亲的孝子最基本的要求要在这五个方面做到:居敬致,养致乐,病致忧,丧致哀,祭致严。但这仅仅是从家庭的角度、个人修养的角度来要求的。伟大的教育家孔子非常英明地从社会这个角度对作为一个孝子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那就是:“居上不骄,为下不乱,在丑不争。”家庭和社会是紧密相连的。如果一个在父母面前行孝的人为官时骄奢逸就必定会身败名裂,如果在社会上为非作歹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如果在人群中计较争斗,就会拳脚相加,打架斗殴。一个孝子在社会中惹出了这么多的麻烦和灾祸,这无疑会给父母增加心灵的痛苦,说不定给父母带来的是灭顶之灾,这样的人无论在家多孝顺父母,也称不上是一个真正的孝子。由此看来一个孝子除了具备对家庭的责任感外,更重要的是对整个社会有责任感。将孝道由家庭引向社会,是孔子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思想的延伸。一个社会、一个国家能充分发挥孝道的作用,并身先臣民,那么一个充满博爱、和睦、宁静、幸福的社会就形成了,这是孔子的理想。那么对于今天来说,我们仍在祈祷世界和平,反对战争,人类还在为幸福的生活做出各种努力和牺牲,孔子的理想仍然是我们今天的理想。由此可知,孝道的作用是无所不至的,可以说它很大程度上促进了一个民族文明的飞跃。

常言道,百善孝为先;一个孝字全家安;诸事不顺因不孝,怎知孝能感动天。可见孝养双亲以及人之亲,奉事师长以及人之长,忠于职守,报效国家,此乃正人君子所为,天下德行感召。如果一个社会、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人人懂孝道,家家行孝行,那么这个社会必定是个和谐社会,这个国家必定是一个礼仪之邦,这个民族必将成为屹立于世界文明之林的优秀民族。笔者认为,作为炎黄子孙,孝道在物欲横流的今天显得尤为重要,孝道的弘扬应从娃娃启蒙,青年人抓起,让更多的有志青年了解孝道的真谛,遵循孝道的准则,躬行实践孝道,争当孝子贤孙,学做社会楷模;小至家庭,大到国家,忠孝二字,匹夫有责;孝行天下,人人遵循,谦恭孝顺,人之本分;让“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成为青年人的座右铭;愿孝悌之心人皆有之,仁爱之心充满天下。善利万物,德润苍生;孝感天地,道存宇宙。从三好学生到五好家庭,从文明校园到礼仪社区,让越来越多的有志青年行动起来吧,学习经典,传承文明,聆听圣训,躬行孝道。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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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孝道文化在高校政治教育中的价值体现

(一)孝道文化对社会伦理的维护

中国古代实行宗法制度,人们都生活在家族血缘为标准的管理方式之下,而孝道文化是家族宗法制度强调的首要问题。一个家族的延续除了血缘关系以外,更重要的是奉养双亲、照顾子女等内容。因此,孝道文化对我国古代这种宗法伦理制度有着直接维系作用,也可以理解为,宗法制度和孝道文化是互为补充的,相互促进的关系。

(二)孝道文化对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基础

古语有云“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中国人注重香火的传承和延续,并将其纳入到孝道文化之首。现实社会中很多人也会因为家族延续而承担起责任,这也可以说是一种社会责任的体现。家族得以延续,那么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就会得到保障。因此,孝道文化对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基础。

(三)孝道文化与党政指导思想的结合

社会的管理需要精神的指引,我国的党政部门顺应社会需求,提出了“孝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这样的思想认识。鼓励人们尊老爱幼,将孝道文化与党政思想结合起来。这样,我们的党政思想的推广就会更加的顺利、适合国情。我国党政领导者提出的“构建和谐社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观点,这些观点中都含有孝道文化的重要内容,对我国当前的社会发展具有较强的指导作用。

(四)孝道文化对人们社会行为的约束

孝道文化在中国传承千年,对人们的行为具有一定的约束力。当一个人的行为不符合孝道之义的时候可能会因为受到社会舆论的影响而不得不改变自己。同样,孝道文化也是具有这样的作用。在中国,如果一个不孝顺的人被大家知晓,大约也会影响到人们对其的认识和评价,严重的时候会影响到人的生活和工作。因此,我们说孝道文化对人的社会行为具有一定的约束价值。

二、孝道文化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价值实现的主要方式

(一)感恩教育活动

感恩教育在各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经常出现,一般学校相关部门会准备一个主题,例如“感恩父母”、“感恩生活”、“父亲节快乐”、“母亲节快乐”等,然后围绕活动主题,通过播放电影,制作宣传海报、举办演讲比赛、文艺汇演、朗诵比赛、书法绘画比赛等活动途径,这些途径能在短期内进行比较有规模的宣传,形成对孝道更及时的认识,进而达到教育目的。

(二)公共课程安排

不同的院校对孝道文化的传播方式不同,但是很多高校在二级学院都开设了国学的公共课程或者思想政治课程,而公共课程的课程学习或多或少都有孝道文化内容在里面。根据学校的规定,学期结束之后也会进行各种形式的考核,考核实际上也是加强大学生对中国孝道文化深刻认识的重要手段。

(三)集体教育实践活动

集体教育实践活动的活动地点不仅限于校内,还可以在校外。集体教育实践活动一般都是以团队形式报名参加,例如,各高校鼓励学生参加志愿者服务活动,并组织志愿者关注空巢老人、失独老人、孤寡老人等公益活动。通过将孝道文化的内容融入到集体教育实践活动的形式,让高校学生在平时的教学活动之余也能获得“崇尚孝道、弘扬孝心、践行孝德”的教育体验和教育感受,形成“知孝、懂孝、行孝、扬孝”的良好风气。

(四)优秀典型树立

树立典型一直是进行孝道文化教育的重要方式。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指引下,党政机关在各地树立了各种“孝”先进典型,学习这些先进典型的人物事迹对高校大学生孝道文化的培养有一定的现实作用。最直接的方式是通过发现和宣传学生身边鲜活的“孝典型”。

当然,从实现孝道文化教育的途径来看,我国高校的孝道文化教育活动主要从情感培养到创造教育情境,引发大学生情感共鸣,然后强化孝道文化的实践活动达到知行合一的效果。

三、孝道文化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价值实现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教育事例的落后

随着时代的发展,孝道的内涵和外延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深入和丰富。我们树立典型的时候往往很可能没有与时俱进。因此,在教育实践过程中,我们树立的先进典型必须要新,且要具有一定的影响力,教育内容必须和时代政治思想紧密结合,这样才更能彰显现代人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教育方式的陈旧

就目前而言,高校的孝道教育方式还是以课堂教学为主,然后通过考核来衡量教育效果。这种灌输式教学手段就现代教育方式和教育效果而言还是老旧和存在缺陷的。孝道文化的传播,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引入不能只简单的依靠课堂讲授,而是应该引进先进的教学手段和教学载体,使教育效果达到最大化。

(三)教育材料的不适用

通过孝道文化来培育和践行大学生德育教育的方向是对的,但是,我们的教育材料不能继续过去的传统教育材料。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孝道文化教育也要做到紧跟时代步伐,抓住发展关键。高校孝道文化教育的内容不仅要包括传统的历史文化和典型人物典型事例教育,还要和当前的党政思想的重点内容结合起来。

(四)引导过程中的偏差

一般的教育者会认为孝道文化教育从学生中小学阶段甚至学前教育阶段就开始了,学生在大学阶段之前对孝道文化的理解和认识已经有了一定的基础,在大学阶段,孝道文化教育并不再是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重要内容了。因此,很多高校教育者会忽视孝道文化的教育内容,或者将孝道文化的教育内容的讲解和分析进行了简化处理。更有甚者,对孝道文化有一种反叛性的认识,导致学生对孝道文化也有了认识分歧。

四、促进孝道文化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价值实现的措施

(一)寻找最新的事例

我们的教育必须是为社会服务的,那么教育活动必须紧跟时代的步伐。我们选择的教育事例必须体现时代的特点,还要具备丰富的文化内涵。对于当代大学生来说,那些高在庙堂之上的教育事例往往会显得非常的遥远,而从日常生活中被概括出来的事例会更贴近大家,也更容易被大家接受,进而产生学习的欲望。在我党政部门宣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时候曾经树立了许多忠孝的榜样,这些事例从我们的生活中来,显得真实可信,又符合人们的审美观和价值观,能得到较好的教育效果。那么大学生的孝道教育事例也需要从他们的生活中概括出来,在现有的社会宣传平台上找到突破口,发挥结合案例教育的最佳效果。

(二)结合现代教育技术和方式

孝道文化教育多为说教式的教育模式,多数大学生是讨厌这种教育方式的,因此,大学的教育者和管理者要运用新的教育载体和新的教育手段来提高学生的认识兴趣。现代技术的使用可以使教育活动变的更加丰富多彩,孝道文化的内容展示更加形象生动,更符合当代大学生的接受需求。因此,我们应凭借对孝道文化的宣传,加强对大学生德育素质的教育,在有效运用现代技术手段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当今社会和学生关注的热点话题,加以借用、分析和评述,最终达到提高大学生德育素质的目的。

(三)选用合适的教材

选用合适的教材与现代教育技术和方式一样,对教育目的的实现达到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作用。我们的教材选择一般是尽量选取不容易过时的内容,但是这样一来就会造成我们的教育内容“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特点,没有特殊性,没有可比性。对于这样的内容,大学生在接受起来更容易出现抵触情绪,学习中除了背诵那些生硬的内容以外,基本不具有较大的指导作用。因此,建议高校在对于孝道文化的教材选择和编写上需要补充一些比较贴近大学生现实生活的内容,或者比较炙手可热的材料。这样,才能将理论和实践结合起来,将孝道文化直接影响到我们的实际生活中。

(四)注重对学生的引导

教师是教育活动的主体,与学生共同发展。那么,教师的影响力是不能忽视的。在教育活动中,如果教师能够将现有孝道文化教育内容与实际结合,灌注更多新鲜的内容,然后正确的引导学生。此时,教师需要有大量的积累和正确的认识,只有通过正确的认识才能真的指导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培养新一代的优秀人才。

当然,孝道文化的运用还远不止这些措施和方法。比如引导学生进行自我反省,让学生观看更多孝道文化视频,甚至鼓励学生为自己的父母亲人送去最贴心的心意,或者将孝道文化作为学生学分修得的一部分,将孝道文化活动的参与作为一个评估标准等等。这些内容都能促进学生通过孝道文化的掌握来提高思想政治认识,来提升社会价值,变成一个适应社会需求的人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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