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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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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诚信承诺书

篇1

三、考试当日,本人将持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提前进入考场,并对号入座。入座后自觉将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监考人员核查。

国家公务员考试诚信承诺书国家公务员考试诚信承诺书

四、考试时除在试卷上填写(涂)规定的项目外,不在试卷上做其他任何标记。 五、考试过程中,不交头接耳,不偷看他人试卷、夹带、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答题内容,不接、传答案或者与他人交换答卷。

六、在考场内保持安静,交卷后,不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七、考试结束时,监考人员收齐全部答题卡、答题纸、试卷(党员公开承诺书)和准考证,清点无误,宣布考试结束后,本人按序退出考场。

八、如有违反《考试规则》等行为,本人将接受有关考试违纪处罚规定的处理。

考生签名:

日 期:

公务员考试诚信承诺书二

我已仔细阅读湖南省20XX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相关政策和违纪违规处理规定,清楚并理解其内容。我郑重承诺:

一、自觉遵守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及20XX年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政策;

二、真实、准确提供本人个人信息、证明资料、证件等相关材料,不弄虚作假,不隐瞒真实情况;

三、准确、慎重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并对自己的报名负责;

篇2

当考试向我们走近时,我们理应想到,除了在考场上接受文化知识的检验外,考试更是我们对人生的某种思考和领悟。我们应该用诚信的考试构筑诚信的人生。

让我们牢记恪守诚信,拒绝舞弊,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

一、严格遵守《考生守则》有关条款

1.必须自觉服从监考员及其他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及其他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的秩序。

2.在每科开考前10分钟(英语15分钟)进场按指定座位就坐,中途不得离场,不得提前交卷。考试结束前5分钟,将答题卡准备好,等待监考员收缴,终场信号发出时停止答卷,并等监考员收齐试卷并清点无误后方可离场。

3.严禁携带小灵通、手机等各种无线通讯工具或电子记忆储存器等进入考场。除2B铅笔、书写用蓝(黑)色字迹的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直尺、小刀、圆规、三角板、橡皮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不得在考场内借用文具及其它用品。

4.在试卷纸的密封线外或答题卡规定的地方答题。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在考场内保持安静,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送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准将试卷、答案、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二、如果违反考试规定,接受《-----中学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条款的处理:

(1)该学科一律记0分。

(2)扣除所在班级量化积分510分/人次。

(3)在大黑板上进行通报批评,并在全校学生考纪考风集训会上点名批评。

(4)写3000字以上的书面陈述及反思材料。

(5)通知家长来校交流,并协助监考。

(6)记入学生思想品德考核档案,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中,思想品德项一律记不合格。并取消其今后参加省、市、县、校三好学生、优秀学干的评选资格。

(7)参加诚信教育学习班,须做笔录并写心得体会。

(8)作弊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直至转换学习环境的处分。

(9)如发现第二次作弊,一律给予转换学习环境、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的处分。

(10)凡有作弊学生的班级,学期结束时,取消优秀班集体评比资格。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留给学生本人,一份交德育处保存,作为处理考试违规学生依据之一。

-------中学

中学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为了保障报名及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网站和他人的合法权益,现郑重承诺:

一、本人已阅读并理解本次考试的《公告》、《简章》、《报名须知》及相关政策内容,完全了解并符合所报考职位的条件要求。

二、自觉遵守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及各项考试政策。

三、报名提交的所有信息及考试期间提供的证件资料准确、真实、有效,不弄虚作假。

四、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交费和打印准考证事宜,并按时参加考试,逾期本人将自动放弃考试。

五、认真履行报考人员的各项义务,维护网站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做扰乱报名和考试秩序的行为。

六、遵守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遵从考试组织部门的安排,服从监考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考试舞弊。

七、如有违纪违规及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自愿服从《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处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中学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期末考试来临,为了圆满完成此次考试,本人承诺做到以下几点:

一、本人已认真阅读《中国传媒大学本、专科考试规则》、《中国传媒大学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国传媒大学考场规则》。在考试中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违纪不作弊;

篇3

报名时间:2014年2月18日-22日。

查询时间:2014年2月19日-23日。

二、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报考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于2014年2月19日-23日登录*,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三、下载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的考生请于2014年3月10日-14日登录*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特困考生的确认

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并经用人单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于2014年2月22日-23日(上午8:40-11:20,下午13:20-16:30)本人或委托他人到*人事考试中心(济南市燕子山路2号)八楼会议室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确认时应提供考生姓名、报名序号、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并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请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逾期视为放弃。

五、符合加分条件考生的确认

由我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及选派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2014年以前招募和选派的毕业生,含2014年),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公务员的,笔试总成绩加4分。上述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并经用人单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于2014年2月22日-23日(上午8:40-11:20,下午13:20-16:30)到*人事考试中心(济南市燕子山路2号)八楼会议室办理现场确认缴费手续。确认时应提供考生姓名、报名序号、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派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在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六、报考公安、监狱劳教等系统考生的认定

(一)报考省公安厅及直属公安局和森林公安局及直属药乡林区派出所的,按照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布招考简章的要求在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陆指定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下载《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每人限报一个部门和职位。2月19日至22日,报考人员本人携带有关资料到指定地点(济南市纬二路18号丽山大厦)进行目测和资格初审,报名资格一经初审确认,不能更改。目测和资格初审合格的,现场交纳考务费120元(每人每科40元)。

(二)报考省属监狱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的,需按规定进行身体初检。报考人员应先进行网上报名,经网上报名初审通过后,到省监狱管理局指定地点进行身体初检,身体初检合格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身体初检时间为2014年2月19日-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初检时间截止到2月23日上午11:30,逾期不再办理。

为方便报考人员进行身体初检,省监狱管理局设以下11个身体初检点对报考人员进行身体初检。省监狱管理局招考咨询电话:*。

1、济南身体初检点,地址:济南市英雄山路134号,联系电话:*。主要负责报考*省新康监狱、*省监狱、*省女子监狱、*省齐州监狱考生的身体初检。报考省属监狱机关其他单位的考生,也可到该身体初检点进行身体初检。

2、济宁身体初检点,地址:济宁市人才大厦(济宁市高新区火炬路23号),联系电话:*。负责报考*省邹城监狱、*省鲁西监狱、*省任城监狱、*省鲁宁监狱、*省郓州监狱考生的身体初检。

3、菏泽身体初检点,地址:菏泽市牡丹区牡丹南路2588号,联系电话:*。负责报考*省菏泽监狱考生的身体初检。

4、聊城身体初检点,地址:聊城市光岳路1号(聊城市东外环路北首),联系电话:*。负责报考*省聊城监狱考生的身体初检。

5、德州身体初检点,地址:德州市德城区解放中大道971号,联系电话:*。负责报考*省德州监狱考生的身体初检。

6、临沂身体初检点,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工业大道57号,联系电话:*。负责报考*省临沂监狱考生的身体初检。

7、滕州身体初检点,地址:滕州市善国南路68号,鲁南警官培训中心,联系电话:*。负责报考*省滕州监狱、微湖监狱、运河监狱、鲁南监狱考生的身体初检。

8、淄博身体初检点,地址:淄博市南西六路1号(博苑宾馆,淄博市委党校院内),联系电话:*。负责报考*省未成年犯管教所、*省淄博监狱、鲁中监狱考生的身体初检。

9、潍坊第一身体初检点,地址:潍坊市胜利西街252号(永安路与胜利西街交界路口),联系电话:*。负责报考*省潍坊监狱考生的身体初检。

10、潍坊第二身体初检点,地址:潍坊市青年路35号蓝盾宾馆(火车站东邻、汽车总站西邻,健康街与青年路交界路口南约200米),联系电话:*。负责报考*省潍北监狱考生的身体初检。

11、泰安身体初检点,地址:泰安市岱岳区三里大街西首(泰工集团院内),联系电话:*。负责报考*省泰安监狱考生的身体初检。

报考人员进行身体初检时,须提交网上报名序列号、本人身份证、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与报名时上传照片应属同一底版)。

凡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身体初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身体初检合格后,考生于2月19日-23日办理网上缴费手续。

(三)报考劳教单位公务员(人民警察)的,需按规定进行身体初检。报考人员应先进行网上报名,经网上报名初审通过后,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身体初检,身体初检合格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身体初检时间为2014年2月18日-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初检截止到2月23日上午11:30,逾期不再办理。身体初检不得由他人代办。

报考省属劳教单位的身体初检点在济南市燕山小区西路2号(*省劳教局,和平路与山大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南)办理。

报考人员进行身体初检时,须提交网上报名序列号、本人身份证、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与报名时上传照片应属同一底版)。

报考省属监狱劳教单位公务员(人民警察)的人员,应及时到指定地点进行身体初检,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身体初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身体初检合格后,考生于2月19日-23日办理网上缴费手续。

七、咨询电话

技术咨询电话:*

篇4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品行,身心健康;

(三)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2月15日以后出生);

(四)报考初中教师岗位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应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五)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在职教师,且现工作岗位与招聘岗位相一致;

(六)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七)曾获地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优秀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青年教师优秀专业人才、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先进个人称号之一,或开设过地市级及以上公开课,或参加地市级及以上优质课评选、教学技能比赛、基本功比武获得二等奖及以上等次;

(八)户籍不限;

(九)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须经区(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近五年受党纪政纪处分或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其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办法

采取个人自愿报名的方式,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等步骤实施。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采取邮箱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登记表发送至报名邮箱并通过电话确认取得报名序号,其他时间报名的不予受理。

报名时间:2016年2月15日9:00—2月17日16:00

审核时间:2016年2月16日9:00—2月18日12:00

报名邮箱:[email protected]

报名电话:0532-88996082

联系人:范广臻

具体办法和要求:

1、个人报名及单位初审: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下载并完整、如实填写《2016年青岛市崂山区中小学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骨干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将本人近期彩色免冠电子照片插入到表格指定位置,在规定的时间内发至报名邮箱,邮件主题注明“报名登记表(岗位:XXX,姓名:XXX)”。招聘单位安排专人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审结果,并于2月18日前将初审情况反馈报名人员。

2、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在面试前进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应聘人员须按应聘岗位条件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2016年青岛市崂山区中小学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骨干教师报名登记表》、《2016年青岛市崂山区中小学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骨干教师诚信承诺书》(附件3)和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岗位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书和其他材料(以上材料均须在2016年2月15日之前取得)以及区(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暂时无法提供的可在进入考察范围后出具)。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A4纸复印件一份。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现场资格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由崂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采取“模拟讲课+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教师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和专业知识等方面。

面试时间共20分钟(模拟讲课15分钟、答辩5分钟),模拟讲课准备时间40分钟。应聘人员持身份证按要求参加面试,按现场抽签确定的顺序依次进入考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面试,其他人员在候考室等候。面试结束,应聘人员退出考场,到候分室等候公布考试成绩。

面试由7名考官组成的考官组现场打分,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其它得分平均值计算面试成绩。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三)考察和体检

根据总成绩,分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范围。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三、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照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一般不低于5年)。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纪律

公开招聘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有关说明

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在崂山区政务网(laoshan.gov.cn)予以公布,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532-88996082

监督电话:0532-88996162

附件:

1、2016年青岛市崂山区中小学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骨干教师计划表

篇5

2、《岗位一览表》“专业要求”栏中所列专业,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具体专业,不含同名一级学科下的其他专业。

3、招聘专业的审核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其中,辅修专业证书与学历证书配合使用,可依据辅修专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应聘。

4、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符合教育部新旧专业对照关系的,也可应聘。其中,新旧专业对照表中有“(部分)”字样的,属于根据所学方向不同分别划入不同专业的情况,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方向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认定。

5、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后,可应聘同等学历学位层次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

6、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7、本次招聘中的“应届毕业生”,是指国内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保管在毕业院校的2021年毕业生。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视同。

8、在职人员是指与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或被公务员录用、事业单位聘用的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人员是指与单位签订初步就业协议的人员。

二、不能应聘的情形

(一)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服务年限不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三)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五)现役军人。

(六)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须回避的情形。

(八)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办理免笔试考务费所需提交的材料

(一)所需提交材料

应聘人员为建档立卡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即时帮扶人口的,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应聘人员为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的,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残疾人员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派遣期内毕业生应聘的,也可提交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二)提交方式与审核处理

1、按要求将所需要提交的材料(原件)与身份证放在一起,并拍摄成一张电子照片。

2、将电子照片命名为“申请免费认定+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姓名”,以附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htjtjrsk@zb.shandong.cn,邮件名称须与照片名称相同。发送邮件时间须在报名缴费时间截止前(5月22日16:00前),以邮箱显示的发送时间为准。邮件发送成功后,请拨打0533-8268045确认邮件收到情况。

3、免笔试考务费认定结果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本人,未通过认定人员请及时缴费,通过认定人员报名缴费截止后统一进行免缴费处理。

四、现场资格审查时需提交的主要材料

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其中,同意应聘材料提交原件,由招聘主管部门留存;证件、证书、档案类材料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由招聘主管部门留存;其中档案类材料无法提交原件的,可提交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的复印件,由招聘主管部门留存。需提交的主要材料如下(具体要求以资格审查公告为准):

(一)报名表、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

(二)本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其中,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三)学历、学位证书及有关材料。如下:

(1)符合岗位学历、专业要求的学历证书。

毕业证书上未注明岗位要求的专业方向的,或注明的专业与要求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或注明的专业为一级学科的,还需同时提交相关材料(毕业院校提供专业方向材料、考试成绩单等),由招聘主管部门认定。

(2)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还需提交与学历证书相对应的学位证书。

(3)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国内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之一。

(4)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还需同时上传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原版成绩单(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件)等材料原件。

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成绩单(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件)等材料。

(5)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需同时上传教师资格证书;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证书丢失的,可提交具有同等效力的公布文件、登记表等材料。

(6)新旧专业对照表中有“(部分)”字样的,属于根据所学方向不同分别划入不同专业的情况,应聘人员在现场资格审查时还需提交所学具体方向的材料(网上报名时不需提交),由招聘主管部门认定是否符合岗位要求。

(7)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材料或解聘材料。

劳务派遣人员应聘的,提交的同意应聘材料需同时加盖派遣单位和工作单位公章。

篇6

1.2处理管控问题的方法

1.2.1加快运管机构编制体制改革步伐

在我国的新疆运管机构全部纳入了公务员管理,江苏、山西和陕西等省市也在积极探索运管部门的机构体制改革。云南省的主要做法是:一是积极主动争取省交通厅、省人事厅、省编委办公室等部门的支持,将交通运输管理机构纳入公务员管理;二是采取清理编制、严格控制人事调动、经费控制等措施推进机构改革;三是对新增录用运管工作人员提出“从严控制,逢进必考”的原则,按年度增人计划,严格执行《国家公务员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办理新增录用运管工作人员。

1.2.2加大监管力度,发挥市场调节功能

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采取有力措施,应对市场变化,维护市场稳定。进一步加强对运输市场特别是出租汽车市场的监督管理,对无照经营的车辆要进行彻底清理。通过整治“黑车”,规范市场秩序,为合法运营的出租车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积极探索和研究各类运输市场主体的准入、退出及日常监管的办法和机制。建议出租车经营推行市场化,首先,要放开出租车行业的特许经营权,让经营权真正成为商品,这样做只是减少了政府批指标的权力,把政府不该管的事,放给了市场;其次,在行业内部应建立起竞争机制,奖优罚劣。

1.2.3明确权责关系,充分发挥区县运管机构职能

一是应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调整职责权限,明确市、区级运管机构的权利和责任,严格落实“谁审批谁管理谁负责”。杜绝“好处大家抢,麻烦大家让”的不负责现象。二是明确区运管机构在区里的职责,以便更好的参加地方交通规划及建设。另外,尽可能实行着装标示上的统一,维护运管部门的威信,现在的运管机构“卸装”上门指导检查工作,很容易产生误会和误解,有形无形地破坏了运政管理部门的形象。

1.2.4建立和完善客运市场准入、监管和退出机制,规范客运市场管理

一是要大力推行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制。对客运企业的经营行为、诚实信用、安全生产、服务质量进行年度质量信誉考核,根据考核结果作出相应处理。对违法经营活动和公司蓄意制造不稳定事件,非法堵塞交通等行为要坚决打击,决不手软。二是积极推行安全行车和服务质量承诺合同制,各客运企业新增班线、新增车辆以及车辆更新要作出以服务质量为主的相关承诺,层层签订安全行车和运输服务质量承诺书。

1.2.5创建交通运输企业品牌

首先,要强化管控人员的品牌思想。运输单位是不是设置自身的品牌,主要是看管控人员是不是具有品牌思想。管控人员如果没有品牌思想,就无法获取自身的品牌。所以,管控人员要强化品牌思想,开展好相关的规划工作,落实权责,切实的带动该项创建工作的发展,强化管控以及维护活动的力度。其次,强化工作的培训力度。所有的创建活动都不能够脱离工作者而单独的存在,该项品牌的创建工作对于工作者的素养也有非常严苛的规定。相关单位可以对工作者开展有规划的培训工作,积极的开展演练,切实的提升工作者的业务素养。通过持之以恒和潜移默化地教育和星级服务制考核等来增强员工的文明、优质、诚信服务意识。切实的察觉并且培养工作者中的典型。切实的培育成单位的品牌。第三,强化安全管控活动的力度。安全是单位的声明,要经由切实的完善单位的安全管控体系,切实的使用GPS卫星定位、行车记录仪、电子巡更、电子监控、危险品检查仪等科技设施加强安管,强化管控力度,提升人员的素养,做好问题的整改活动,宣传安全思想,切实的营造出安全环境。最后,强化品牌管控力度。要对单位的品牌积极的宣传。生成一套有效的管控体系,经由比赛等来提升品牌思想,切实的结合简报等多项媒介开展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品牌创建氛围,不断提高顾客的知晓度和认知率。

1.2.6加强交通运输企业的文化建设

首先,单位的负责人要将单位文化创建工作看成是一项非常关键的活动来对待。要秉承着严谨务实的理念,当单位文化看成是一项十分重大的活动来开展。其次,单位的工作者要强化自身的主体思想,要具有优秀的自主认知能力。单位工作者要将单位当成是家,要以主人公的思想来积极的开展运作活动,为单位的发展贡献力量。和单位牢牢的团结在一起,共同的谋求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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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快运管机构编制体制改革步伐

在我国的新疆运管机构全部纳入了公务员管理,江苏、山西和陕西等省市也在积极探索运管部门的机构体制改革。云南省的主要做法是:一是积极主动争取省交通厅、省人事厅、省编委办公室等部门的支持,将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纳入公务员管理;二是采取清理编制、严格控制人事调动、经费控制等措施推进机构改革;三是对新增录用运管工作人员提出“从严控制,逢进必考”的原则,按年度增人计划,严格执行《国家公务员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办理新增录用运管工作人员。

二、加大监管力度,发挥市场调节功能

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采取有力措施,应对市场变化,维护市场稳定。进一步加强对运输市场特别是出租汽车市场的监督管理,对无照经营的车辆要进行彻底清理。通过整治“黑车”,规范市场秩序,为合法运营的出租车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积极探索和研究各类运输市场主体的准入、退出及日常监管的办法和机制。建议出租车经营推行市场化,首先,要放开出租车行业的特许经营权,让经营权真正成为商品,这样做只是减少了政府批指标的权力,把政府不该管的事,放给了市场;其次,在行业内部应建立起竞争机制,奖优罚劣。

三、明确权责关系,充分发挥区县运管机构职能

一是应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调整职责权限,明确市、区级运管机构的权利和责任,严格落实“谁审批谁管理谁负责”。杜绝“好处大家抢,麻烦大家让”的不负责现象。二是明确区运管机构在区里的职责,以便更好的参加地方交通规划及建设。另外,尽可能实行着装标示上的统一,维护运管部门的威信,现在的运管机构“卸装”上门指导检查工作,很容易产生误会和误解,有形无形地破坏了运政管理部门的形象。

四、建立和完善客运市场准入、监管和退出机制,规范客运市场管理

在市场准入上,深化客运班线管理改革,全面推行客运线路经营权服务质量招投标。通过招投标,公开、公正、公平选择经营者,实行公司化经营模式,从源头上规范客运经营,提高行车安全保障系数和服务质量。在市场监管上,一是要大力推行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制。对客运企业的经营行为、诚实信用、安全生产、服务质量进行年度质量信誉考核,根据考核结果作出相应处理。对违法经营活动和公司蓄意制造不稳定事件,非法堵塞交通等行为要坚决打击,决不手软。二是积极推行安全行车和服务质量承诺合同制,各客运企业新增班线、新增车辆以及车辆更新要作出以服务质量为主的相关承诺,层层签订安全行车和运输服务质量承诺书。在市场退出上,积极推行客运线路经营期限制,废除客运线路终身制。运管部门要根据客运线路的流量、投入运力的价格和效益情况合理确定客运线路经营期限。经营期满后,运管部门根据经营者在经营期限内规范经营和服务质量情况确定其能否继续经营,切实解决客运市场“只进难出”老大难问题,做到有进有出,有序发展。

五、创建道路运输企业品牌

第一,加强管理者品牌意识。运输企业要不要创建自己的品牌关键在于管理者的有没有品牌意识。管理者没有品牌意识,就不可能打造出运输企业自己的品牌。因此管理者要加强品牌意识,注重做好品牌创建的策划,建立品牌创建组织,制订品牌创建规划,落实品牌创建责任,推进品牌创建,强化品牌管理和维护工作。第二,加强员工的培训教育。任何品牌的创建都离不开单位员工,道路运输企业品牌的创建同样对员工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道路运输企业可以通过对员工进行有计划地培训,有组织地练兵,有目的地比武,来提高员工的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通过持之以恒和潜移默化地教育和星级服务制考核等来增强员工的文明、优质、诚信服务意识。努力发现和培养员工中的先进典型,并逐步培育成企业的品牌。第三,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安全是道路运输企业的生命线,要通过不断完善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充分利用GPS卫星定位、行车记录仪、电子巡更、电子监控、危险品检查仪等科技设施加强安管,加强车辆人员的资质管理,提高安管人员素质,加强安全隐患检查整改,大力弘扬安全文化,努力营造安全氛围。第四,加强企业品牌的管理。要对企业品牌有计划地进行宣传、推广和维护。形成一套管理制度和体系,通过举办各种竞赛、创建、评比等活动进行品牌提升,借助竞赛、促销等营销手段进行品牌推广,充分利用简报、板报、条幅、橱窗、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介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品牌创建氛围,不断提高顾客的知晓度和认知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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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所讨论的就业诚信,主要是针对道德层面而言,指在整个就业过程中(包括选择单位、制作简历、参加面试、签订协议以及到单位报到)能够诚实守信,坚守承诺。

一、高校毕业生就业诚信问题的表现及危害

第一,夸大自身条件,制作虚假材料。自荐材料是毕业生在求职中的第一道关口,不少招聘者也是据此了解毕业生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并决定是否给予面试机会。随着当前激烈的就业竞争和巨大的就业压力,部分毕业生为了能引起用人单位的关注,获得面试机会,往往不同程度地在自荐材料中弄虚作假。如花钱购买各种伪造证书,包括奖学金证书、英语或计算机的等级证、还有各种行业或岗位的资格证等等:修改学习成绩,把低分改成高分;夸大自已的能力,随意给自己套个院系或班级的学生干部头衔。

第二,面试中夸夸其谈,华而不实。不少学生都明白,成功的面试是顺利就业的关键。但一些学生为赢得用人单位的好感并获录用,对自己的能力和素质夸夸其谈,编制丰富的个人经历,夸大自己的工作能力和成绩。比如操作能力一般的,说成“有很强的操作能力”。参与过某项一般性课外活动的却夸大事实说成参与并组织过某大型课外活动。本来没什么特长的却说自己爱好广泛、有多样特长等等。还有部分毕业生在求职时心理负担过重,特别是在面试时心理更加紧张。为了不失去理想的就业机会,对单位提出的一些问题,往往不能如实回答,或者胡编乱造瞒天过海,或者闪烁其词互作伪证,甚至是彼此贬低互相拆台、恶意攻击。具有丰富经验的单位招聘人员,因此对高校毕业生的诚信大打折扣,其结果可想而知。

第三。恶意毁约,不到签约单位报到。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就业协议后,由于正当理由(升学、被录用为国家公务员等)而取消协议,这是正当的解除协议。然而,面对就业压力,部分毕业生抱着一种“骑驴找马”的思想,即:虽然有意向与毕业生签约的单位不一定是毕业生心目中的理想单位,为保险起见,毕业生还是先与这个就业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但由于该单位尚不理想,所以毕业生在签约时就已经做好了违约的准备,签约后还不停地寻找其他单位,一旦有更好的单位就会向原单位提出毁约要求,这就是常说的“恶意毁约”。还有部分毕业生,不去签约单位报到,甚至根本不告知签约单位,使得用人单位一时难以应对。

二、高校毕业生就业诚信问题的对策

大学生就业诚信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既要通过教育培养大学生的自觉自愿精神,又要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监督和制约制度。这就需要社会、高校、用人单位和毕业生等各个层面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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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的诚信建设,政府始终走在前列,当好表率。一是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行政效率。广泛开展了以提高行政效率、优化发展环境为主要内容的诚信活动及创文明机关、做人民满意公务员等系列教育活动和“争先创优”等竞赛活动。二是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政府自身行为。实行“一个窗口”办理行政许可事项,公布行政许可项目,公示行政许可办事人员。在容易出现问题的工作岗位和工作环节,把明确权限、强化监督作为诚信建设的重点,认真解决好了、徇私枉法、执法不严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三是推行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利用《**新闻信息网》公开政务,定期编印《政务信息》,对常务会议形成会议纪要,使群众能及时了解政府工作动态。设立了热线电话,畅通与群众联系的渠道,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群众座谈等形式,倾听建议,改进工作。四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削减行政审批项目、简化审批环节、规范审批程序、压缩审批时限等要求,进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通过建立和推行各级各部门首问首办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交办督办查办制,让每件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较好地解决了部门间推诿扯皮,执行偏差、效率低下等问题,增强了政府的诚信度和投资商、市民对政府的满意度。

商务诚信打假塑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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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派遣单位

桥东区环保、城管等部门。

三、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笔试、面试、体检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四、招聘条件

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邢台市桥东区公开招聘环保、城管劳务派遣人员条件表》(附件)。

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1.未成年人;

2.现役军人;

3.未取得毕业证的高校在读学生;

不得应聘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公告

2018年1月25日通过邢台市桥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xtqdzf.gov.cn/Index-rsj.html)、邢台人事考试网(xtrsks.com)公布,1月26日通过《牛城晚报》、《邢台日报》及有关媒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26日9:00至1月30日17:00。

交费时间:2018年1月26日9:00至1月31日17:00。

2.报名办法: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网址:邢台人事考试网(xtrsks.com)。

3.网上报名、初审、缴费、打印准考证的基本流程: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参照“考生操作指南”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按照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应聘统一招聘岗位的进入交费程序。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6)报名缴费只能通过“支付宝”支付,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

(7)准考证打印:缴费成功的考生于2018年2月2日9:00至3日17:00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根据提示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共一场,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内容。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考生可登陆邢台人事考试网(xtrsks.com)查询笔试的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及最低控制分数线。对达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分职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1:2比例的,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需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出具按照招聘岗位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证件和材料。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面试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方可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和专业素质。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3.总成绩合成。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六)政审、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政审、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

对进入政审、体检人员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七)公示

根据考生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情况,审核汇总后,在邢台人事考试网(xtrsks.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八)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工资待遇为河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1.4倍,缴纳企业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特别提醒: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319-2210345、2210678。

邢台襄都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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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2018年扬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药护技工作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附后)中各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五)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2日至2000年1月16日期间出生,其他限定的年龄计算参照此方法进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硕士及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7年1月12日及以后出生);《岗位简介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七)符合招聘简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具有本简章有关“考察”参照标准所列不合格情形之一的人员,以及按照有关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相关岗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单位、招考岗位条件

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2018年扬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药护技工作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扬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wjw.yangzhou.gov.cn)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以下统称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考人员在扬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上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本人信息。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18年1月12日09∶00-1月16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18年1月12日09∶00-1月18日16∶00;

缴费时间:

2018年1月12日09∶00-1月19日16∶00。

报名网址:扬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wjw.yangzhou.gov.cn)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后,报名方为有效。报考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

2、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并确认诚信承诺书,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年龄、学历、专业等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乃至聘用资格等。

(2)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及其《岗位简介表》,弄清具体规定,遵循相关要求,准确选报岗位。本简章及岗位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报考人员需在2018年1月16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2018年毕业的留学人员学位证书及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取得时间、报考对象相关年限计算截止时间等为2018年8月31日)及以前具备。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岗位简介表》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1月16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考生应在规定时限内尽早选择岗位进行报名,以便在资格审查未通过时,可及时改报其他岗位。

笔试考区安排及其有关要求,详见考生报名须知。(扬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wjw.yangzhou.gov.cn)

(4)在报名阶段,如有考生所学专业名称不在拟报岗位所列专业范围内,在2018年1月15日16:00之前,其所提供相应毕业学校出具的成绩单等课程设置材料,证明与拟报考岗位所列专业非常相近的,市卫计委及招聘单位审核认定符合岗位要求并可以此专业报考该岗位的,该专业需及时上网公布。

(5)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规定的办法、程序,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此后仍无法开考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有关情况,及时在扬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并通过该岗位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的人员,可于1月22日09:00-16:00重新登录扬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6)学历要求为“研究生”的岗位或《岗位简介表》中招聘条件列有各报考对象均须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不含部分人员放宽学历、年龄等报考条件所依据的专业技术资格)的岗位,最终报名成功人数为该岗位招聘计划3倍及以下的,考试直接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

(7)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先在网上缴费,于2018年1月22日-23日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扬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606室(扬州市维扬路268号),经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核确认后按规程办理减免报名费用手续。

(8)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及时缴纳报名费用,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3、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在2018年1月25日-26日自行登录扬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4、资格初审

考生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初审工作,由招聘单位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考人员关于考生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的咨询,确保报考咨询电话畅通。资格初审期间,各审核部门(单位)根据招聘简章规定的报考资格要求和岗位所需条件,依据网上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48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需报考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应注明缺失或需说明的内容,并退回报考人员补充。

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各审核部门(单位)应下载留存报考者的报名信息,以供面试前资格复审时使用。

各审核部门(单位)应高度重视报考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应客观、公正、及时,对所有报考人员一视同仁。

(二)笔试

笔试全部采取闭卷考试方式。

笔试主要考核专业知识。

笔试科目详见《岗位简介表》。

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笔试时间:

2018年1月27日上午

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笔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

(三)面试人选确定和报考资格复审

1、面试人选确定

对于组织笔试的岗位,扬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确定各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对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

根据“报名注意事项”中第(6)条规定,考试直接采用面试方式进行的岗位,最终报名成功人员即为参加面试的人选。

各岗位之间不进行调剂。

2、报考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生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复审工作由扬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

资格复审时,报名者应提供招聘简章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其他报名者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等。报考条件中有其他具体要求的(如学位证书,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资格,从业、执业资格,工作或相应专业工作经历等),还须提供对应资质材料。上述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岗位要求具有大学英语四级证书的,报考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可:(1)获得大学英语四级(CET4)及以上合格证书或CET4测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2)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PETS3)及以上合格证书;(3)雅思(IELTS)考试6分及以上;(4)托福(TOEFL)考试80分(老托福550分)及以上;(5)取得大学英语六级(CET6)合格证书或CET6测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6)取得英语专业四级或专业八级合格证书。岗位要求具有大学英语六级证书的,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以报考:(1)获得大学英语六级(CET6)及以上合格证书或CET6测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2)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四级(PETS4)及以上合格证书;(3)雅思(IELTS)考试6.5分及以上;(4)托福(TOEFL)考试90分(老托福580分)及以上;(5)取得英语专业四级或专业八级合格证书。本科及以上英语专业毕业的人员,应聘有大学英语四、六级要求的岗位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合格证或成绩通知单。

本科及以上计算机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应聘有计算机等级要求的岗位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等级证书。

在职人员报名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2018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报名前应征得定向单位、委培单位同意,前述同意报考的证明需及时提供,最迟必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其中事业单位试用期人员最迟必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提交。如在上述规定的“最迟”时限内,仍不能提交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直至面试名单公布。

(四)面试

面试主要考核考生专业能力。

面试主要采取专业技能、素质等考核的方式进行。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符合上述“(四)面试”有关最低合格标准的人员,按其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其中,仅采用面试方式考核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根据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或仅采用面试方式考核的,则另行增加笔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由扬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组织,按有关规定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筹负责。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均按该岗位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在有关网站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八)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权限、程序备案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在聘用资格备案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8年毕业的留学人员须提供学位证书、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获准被聘用的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等)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等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聘用资格备案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聘用工作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有关规定执行。

四、聘后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资格,自谋职业。聘用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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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26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2年1月26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2018年泰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1月26日9:00-1月29日16:00

查询时间:2018年1月26日11:00-1月30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泰安人事考试中心网站(taks.tars.gov.cn)进行报名,如实填写、提报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修改报名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泰安市中心医院“临床岗位1”、“临床岗位2”、“临床岗位3”、泰安市中医医院“脑病科”岗位的博士研究生,不实行网上报名,直接与招聘单位电话联系报名(联系电话见附件1)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8年1月26日11:00—1月30日16: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招聘单位在应聘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48小时内未对报名信息进行处理的,视为初审通过。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应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8年1月26日11:00—1月31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泰安人事考试中心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登陆泰安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打印《2018年泰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3月13日9:00—3月18日14:30登录泰安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打印《准考证》。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于2018年1月28日上午8:30—11:30持本人身份证及有关证明材料(有关证明材料见附件2),到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市政大楼A5036房间,电话:6992622)办理减免手续。超过审核认定时间的不再受理。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或核减计划的招聘岗位在泰安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予以公布。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2018年泰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2)。

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资格审查截止日前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试

面向博士研究生招聘的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其他岗位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和卫生两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8年3月18日

上午9:00—11:30综合类

下午14:00—16:30卫生类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面试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泰安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面试的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当场宣布。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在泰安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

五、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如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成绩也并列的,加试确定人选。

招聘单位组成考察工作组,对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对考察对象个人档案进行审查,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工作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验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泰安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经泰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同意后,报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并纳入人员总量控制管理。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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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定方案,成立工作专班。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11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并研究制定了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已组织召开7次专班联席会议,2次工作汇报会,2期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监管业务培训会,联合执法检查4次。主动形成联动联防机制,确保各项防控举措落实到位。

2、强化源头管理,严控外输风险。一是将进口冷链食品作为重点管控对象,设置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专仓1处,实施库长责任制,对冷库实行属地管理、分级管理、分类管理,确保冷库全覆盖、监管无漏洞、责任无死角。二是将冷链从业人员、经营户作为重点管理对象,批准核发异地采购冷链食品市场主体10户,实行“卡点查验、凭证放行”,目前完成报备异地采购冷链食品66次(户),涉及冷链食品13915件,108.355吨(均为国产冷链食品)。常态化对冷链食品开展核酸检测,目前共检测冷链食品从业人员177人(次)、环境样130个、食品样120个(均为阴性)。优先保障冷链食品从业人员疫苗接种,现已接种疫苗19人,监管人员2人。三是切实履行进州首站查验责任。设立3个进州首站综合卡点,严格落实“24小时值守”“首卡负责制”“人、物、车同查”,对进州冷链食品进行查验。截至目前,共计排查非冷链车160743辆,冷链食品运输车辆108辆,其中进入我县的冷链车56辆,发现处置问题4个,排查寄递物流国内件479825件,无国际件。

3、实行台账管理,精准摸清底数。全面摸排、真实掌握辖区内从事冷链经营数据,建立台账实行动态管理。精准掌握冷链食品批发商2家,零售店105家,餐饮服务137家,冻库37个,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1个,在交通运输局报备冷链运输车辆8台相关信息。组织对全县冷链经营主体146户开展了“川冷链”业务培训,指导190户经营户进行“川冷链”注册登记并录入冷链食品信息。自集中监管仓设立后,我县冷链食品经营户均未采购进口冷链食品。

4、常态宣传造势,营造浓厚氛围。召开县应对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16次,指挥部会议31次,充分发挥结对认亲干部职工、驻村工作队、村两委等群防群控力量,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防控体系。累计发放告知书、承诺书21406份,通过“冷库信息排查统计助手”小程序进行填报冷库信息37户,在农贸市场和餐饮店推行应用“天府健康通”场所码886户,冷链疫情防控知识基本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5、严格执法检查,加大打击力度。组织公安、交通、综合执法等部门对辖区农贸市场、商超、餐饮单位、冻库、运输物流等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排查,出动执法人员256人次,检查经营主体412户次,责令停业整顿8家,查辑非法运输车辆7辆,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7份,立案查处违法行为4起,无害化处理查获违规购买及运输的国产及进口冷链食品0.412698吨。联合县融媒体中心对违法案件进行报道,制作新闻抖音小视频,以案说法,警示冷链食品经营者和消费者,不断提高冷链食品从业者、经营者思想认识。

(二)推进“春雷行动2021长江禁渔打非断链”专项行动

一是深入辖区乡镇开展长江禁渔,打非断链检查及宣传工作。检查过程中,重点对经营场所宣传标语和菜谱进行仔细审查,要求各经营单位对出现“长江野生鱼”、“野生河鲜”、“野生大渡河鱼”等禁用标语进行清除。共发放“县境内大渡河流域全年禁渔通告”54份,签订承诺书49份,清除含有禁用语的店招16处,没收含有禁用语的菜单13张,撤除“大河鱼”、“雅鱼”广告和菜单21处。同时处理网监线索1条,拆除含有“河鲜”字样的招牌1处,要求1户餐饮经营户变更带有“河鲜”字样的字号名称。二是联合县农牧农村局等相关部门,监督一违反禁渔通告捕鱼的个人放流大渡河鱼苗2000尾,鱼苗价值5200元。三是对县城区14户涉及水产品行业经营户开展“长江禁渔打非断链”专题行政约谈。针对经营户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0份,要求立行立改、规范经营。

(三)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和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行动

1、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一是以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施工领域为重点,开展各类特种设备安全检查8次,检查使用单位23家,完成现场检查app系统录入21户,下达监察指令书1份。对全县7家电梯维保单位开展节前安全约谈1次。二是开展长堤湾畔小区电梯安全隐患治理,加强对小区业主隐患告知和政府相关部门联动,张贴安全隐患通告及电梯检验通知各12份,责令停止使用电梯11台,并函告泸桥镇政府落实小区安全责任主体和电梯运行经费,做好小区维稳工作。

2、扎实开展产品质量专项检查行动。一是强化流通领域强制性认证产品质量监管。春节期间,重点对辖区的家用电暖器、暖风机、风暖浴霸等进行检查。要求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购销台帐制度,严把3c认证产品市场准入关、流通关,坚决杜绝不合格3c认证产品流入市场,切实为消费者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二是严厉查处打击涉及冷光烟花和“钢丝棉烟花”生产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通过摸排,我县境内无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批发企业有1家,未发现该企业采购并销售有用于燃放的“钢丝棉烟花”、冷光烟花及装有冷光烟花的“电子烟花”。三是开展电暖宝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共抽查了1家经营户的1批次产品,经检验该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对销售不符合标准要求产品的经营户已立案查处,处罚款人民币3000元,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861元。四是协同州计量检定测试所对城区眼镜验配行业在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开展检定工作。对县人民医院和5家眼镜验配店的验光仪(共计6台),验光镜片箱(共计7箱)进行现场检定。

(四)扎实开展冬春旅游农村假冒伪劣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专题整治会议,结合各部门职能职责,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全力投入到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中来。二是采取张贴、发放宣传资料,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等方式,积极向社会宣传,提高群众防范意识,鼓励群众举报违法行为,形成社会共治氛围。三是积极与抽检机构衔接开展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抽检工作,共抽取城区农贸市场和商场超市等在售食品食用农产品30批次。其中蔬菜2批次、畜肉4批次、禽肉5批次、肉制品5批次、水果3批次、速冻食品(饺子、汤圆)3批次、饼干2批次、糖果2批次、菜籽油3批次、果蔬汁饮料1批次,结果待出。四是加大农村食品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制造销售假冒食品、侵权“山寨”食品、“三无”食品、劣质、超过保质期食品等违法行为,通过在日常监管中找线索、发动群众举报找线索、监督抽检查找线索、行刑衔接接收线索等方式方法,顺藤摸瓜、追根溯源、一查到底,有效打击违法分子的嚣张气焰,保障农村食品安全。

(五)开展疫情防控药戒质量安全执法行动

一是认真开展疫情防控用药安全行动。按照省、州、县指挥部要求,开展了7轮疫情防控药品重点检查,重点按照指挥部最新要求,强化药品经营企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启用管控药品小程序监管。“安康码”小程序使用步入正轨,监管平台累计有10000余份管控药品销售数据,持续督导各药品经营企业及时审核销售数据,确保数据的实时性、有效性。二是以药品零售、医疗机构药械使用两大环节为主线,开展精麻药品、镇痛药品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店、诊所、医疗机构是否按照新修订《药品管理法》以及gsp要求对药品质量进行管控,精麻、镇痛类药品是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实名制限量销售、台账记录等。三是随着2021年1月1日,《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正式实施。集中开展了化妆品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是否经营使用超过限用日期的化妆品、是否索证索票等,初步检查了辖区内各大型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检查同时并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力求做到经营户执法懂法守法经营。对辖区内每家企业,逐一开展检查,共出动检查人员200余人次,开展禁毒、重传疾病预防防控宣传各1次,检查药品经营零售企业及门店200余家次,检查医疗机构、诊所70余家,美容美发机构80余家次。此次检查,立案查处2起化妆品违法行为。

(六)开展价格行政约谈、规范价格行为净化消费环境

近日,陆续有消费者反映,在全省公务员招考期间,我县酒店、宾馆的住宿价格出现大幅上涨。接到反映后,立即对涉事酒店、宾馆进行检查,查看主体资质、明码标价等情况。经检查,投诉人反映属实,个别涨幅达302%。举行规范价格行为行政约谈会,对公务员考试期间涨价的5户市场主体进行约谈。一是通报投诉情况;二是组织学习价格处罚典型案例,签订《价格提醒告诫书》;三是要求与会市场主体经营中证照齐全有效、亮照亮证经营,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合理定价。执法人员从情、理、法的角度细致入微宣讲,帮助与会市场主体认识了自身的问题,表示知错即改,诚信守法文明经营,履行社会责任,为消费者营造放心舒心消费环境,共同为“红城绿谷康养”城市形象增光添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