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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大力宣传 全面排查
针对我镇非法烟花爆竹生产、销售的反弹情况,我们思想上不松懈、工作上不疏忽、措施上不软化。一是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大力宣传非法烟花爆竹生产、销售的危害性。我镇启动舆论机制,充分利用会议、有线电视、宣传车、标语、横幅、广播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烟花爆竹专项整治的内容、目的、意义。一年来,全镇共层层召开会议14次,悬挂横幅9幅,书写固定性标语36幅,张贴红纸标语3400张,举办电视讲座3期,出动宣传车6次,组织文艺队下乡宣传2次。由于宣传深入,不留死角,增加了群众的安全意识,使少数非法生产作坊户自觉停产转业;二是组织了60多人工作队伍,深入到各生产厂家、个体作坊,对合法生产厂家的安全隐患和非法个体作坊进行排查摸底,共查出正在从事非法生产点40余家,为整治打击活动提供了依据。同时我们在老屋园、严家坡、力子坪、牌子田、月塘、吉家冲、杨和坪、阳兴、后村湾、镇东居委会等重点部位还确定了专门的信息员,做到了信息准确,掌握及时,发现隐患,立即查处。
三、突出重点 全面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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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挥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职能作用,依法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按照加强环保工作、推进节能减排的各项要求,切实把好市场主体准入关。
要突出审点,对不符合环保政策要求的市场主体坚决不予登记。进一步加强对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企业准入的审查力度,对应予取缔的小规模造纸等“十五小”企业和应予关停的“新五小”企业,坚决不予登记注册;对新设立的营业性娱乐企业,严格按照《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认真审查是否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从源头上遏制噪声扰民问题的发生。
要突出保障重点,依法保障国家扩大内需的重点环保项目建设。对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涉及环保的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以及重点节能减排工程等重点项目,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便捷的登记服务;要注意跟踪企业申办项目进展情况,主动提供指导,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三、履行市场监管职责,严厉查处污染企业违法行为
要着力加强对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企业的检查。对日常监管中发现的环保违法行为,要及时通报环保部门;对各地ZF决定关闭的违法排污企业,要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并督促其办理注销登记;对已被取缔或吊销营业执照的,要定期复查;对**和地方ZF挂牌督办的突出环境污染问题,要全力配合环保部门依法查处。
要着力加强对今年环保专项行动重点工作的把握。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按照今年环保专项行动的要求,围绕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等重点区域和制药、化工、冶炼、造纸等重点行业,开展有针对、有侧重的监督检查,创新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责任,突出协作配合,切实做好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重点监管,确保监管到位,不留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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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保专业毕业生难以进入社保系统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覆盖面越来越广,据人社部官方统计,截至2012年底,全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30427万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53641万人,还不包括近些年急速扩大的参加城乡居民社会保险的庞大队伍。可以说,我国已经构织了一张世界上最大的社会保险网。按理,对社会保险专业的需求也应急速增长。但是,社保部门和经办机构较少招收社会保障专业毕业人员,造成了极大的社保教育资源浪费,同时也难以培养社保管理和经办人才。
据有关研究,我国在各行各业从事劳动保障的工作人员大约有100 多万人,1/3 的工作人员学历在大专以下。但是,大部分人员是“半路出家”,劳动与社会保障科班毕业的不到1/100。(安华、张笑会,2007) 但该文章发表于2007年,数据有点过时,同时统计口径也比较宽泛。为此,笔者选取了国家以及北京、天津、湘潭三地2013年人社系统招考计划进行分析。先说国考,人社部共招9人,专业中无一要求社会保障,只有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参公事业单位)招收1名社会保障专业研究生。北京的情况稍好,约1/3的区县人社局、社保中心相关岗位的专业要求社会保障,另有3个街道办事处也作了要求,全市共面向社会保障专业设置了19个岗位。天津和湘潭的情况则比较糟糕。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共招26人,作为具体经办机构竟无一岗位要求社会保障专业。湘潭人社系统共招收7人,也是无一要求社保专业。
可以看出,各级人社系统都很少招收社会保障专业背景人员。那么,我们想了解,他们都需要哪些专业呢?天津市社保中心2013年要求的专业包括医学、药学、经济、工商管理、公共管理、财会、审计、统计、法律、计算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是一个复杂的工程,需要多专业的协作,招收这些专业也无可厚非。然而,如此众多的专业,竟然没有包括直接对口的专业——社会保障。是不是往年已经招够了社会保障专业人员?公告显示,天津社保中心大规模招考主要是2007年和2008年,两年共招考150人,2011年开始纳入公务员统一招考计划,当年招49人,2012年招40人。遗憾的是,这些年没有一个岗位要求社会保障专业。
为什么会这样?当前政界、学界主要在关注一些宏观制度设计,而忽略了这个“小问题”。与取消“双轨制”、社保基金入市、城镇居民社会保险、新农保等热点问题相比,社保经办人员专业化似乎显得有点小儿科——社保经办机构只需要招人落实政策即可,能完成具体的实务操作即可,计算机、会计、统计、医药、法律等专业的人员就足够应付了。因此可以想象,这些工作人员只会机械落实相关政策法规,而缺乏对社会保险事业的深入思考。由于专业性不强,也就难以激发工作人员的事业成就感,形成长远职业生涯规划。最关键的是,这种管理和经办体系下,实务工作中就难以培养出高水平的社会保险管理、投资及精算等方面人才,这将损害我国的社会保险事业的长远发展。
二、企业社保经办人员不专业
由于难以获得企业社保经办人员的详细数据,笔者走访了北京某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这里是企业经办人员的聚集地。据介绍,该区每月都有一定数量的企业,没能按时缴纳社会保险基金。2011年全区托收未及时到账金额共计90492万元,医疗保险和其他四险的欠费单位分别达到27581家、27030家。同时,该年各项社会保险因银行托收不成功,所造成的退票达51000多张。
而这些托收不成功或退票在很大程度上,与企业经办人员非专业化直接相关。退票的几种原因,包括账户未授权、交换号弄错、账户与户名不符、票据与企业登记信息不符或与银行名称等信息不符、单位在社保中心或银行所登记的信息错误等情况,或多或少都与企业经办人员不熟悉业务有关。
经办人员不专业导致社会保险费用不能及时缴纳,直接损害的是员工的利益。如一个公司员工,家庭困难,长期患病,自付部分的负担也很大。然而由于经办人员没有及时跟进银行的业务调整,造成当月医保托收不成功。直接导致该员工的社保卡不能实时结算,只能全额垫付,然后再进行人工报销。冗长的报销程序,还需要垫付高额的费用,无疑是雪上加霜。更严重的情况,甚至可能导致员工看病无法报销、工伤待遇无法支付、失业待遇无法享受、生育津贴无法领取,等等。不仅给参保个人带来严重损失,也可能给企业和社会带来一些震荡。
企业也摆脱不了影响。北京市规定,如果企业当月未能通过银行托收、缴纳社会保险,应当于次月中旬到社保中心通过柜台缴费,这将是一个比较繁琐的过程。更糟糕的是还要缴纳滞纳金,《社会保险法》第86条规定:用人单位未能及时缴纳社会保险形成欠费的,每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费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对社保中心来说,则面临较大的工作压力。这将是一个比较庞大的工作量,因为欠费补缴不是一个小数目,近年该区一直保持月均1800家单位,前来办理补交业务,使长期超负荷运转的他们苦不堪言。同时,不能及时收缴,对于社会保险基金而言,损失也是巨大的。
为什么企业社保经办人员不专业?究其原因,很多企业认为社会保险业务的专业化主要是社保经办机构的事,而企业缴费就行了。这没什么专业技术含量,一般的员工熟悉一段时间都可以胜任,没什么必要限定专业背景,更不用说持证上岗。正是这个认识误区,导致很多企业社保经办人员不专业,缴费不成功。经办机构的专业化,并不能代替企业经办人员的专业化。近年我国社保卡及其信息系统正在完善之中,很多基础性数据、具体流程还需要企业经办人员来完成,否则将来可能面临很多本可避免的纠纷、诉讼。
三、社保经办工作专业化的作用
上世纪90年代以来,国际上社保经办机构发展的主要趋势,是逐步走向独立于或半独立于政府部门、更具专业性的执行机构。专业化的具体体现在,通过现代网络技术实现信息化,提高管理和服务的效率;通过社保专业人员采取标准化流程,减少工作的主观性及其导致的相关纠纷。比利时政府中约60% 的公务员在从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而这个国家最忙碌的也是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律师。(朱梅,2011)在日本,劳动与社会保障人才的培养已经细化到每一项工作,厚生劳动省开设的职业资格考试多达100 项,主要包括社会保险劳务士、职业训练指导员、社会福利士和福利护理士等。(王洪春 2004)再看看美国,由于奉行“小政府、大社会”,很多公共服务都“外包”出去了,但一线社保经办机构的服务是不能“外包”出去的,只能由政府工作人员提供。因为这涉及个人隐私保护、信息化操作,需要提供专业化的服务。
此外,专业的企业社保经办员还可以发挥很多功能。首先,可以在企业内发挥政策咨询的作用。当前,企业员工越来越关注自己的社会保障权益,尤其是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买房买车的社保证明等与生活息息相关的政策措施,经常咨询一些相关权益享受的细节问题,专业社保员在这方面可以大有所为。其次,社保员还可以扮演企业与员工之间协调人的角色,比如缴纳社保争议、工伤事故纠纷处理。最后,社会保险业务政策性很强,需要长期关注并随时调整企业业务。当前,一些地方社保政策经常调整,例如区县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具体措施,银行的托收办法,等等。有些政策变化,可能涉及企业较大的利益,比如刺激经济时期、经济过热时期,政府可能会调整相关社保政策,这就需要社保员及时为管理人员当好参谋。
社会保障专业,是上世纪90年代我国为了推动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培养社保人才,特意开设的一个专业。根据中国教育信息网统计,目前全国招收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本科生的高校达到108所。如此培养规模,每年都有大量的社会保障专业毕业生离校择业,然而专业对口的却寥寥。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国企的社保相关岗位的毕业生,可谓凤毛麟角。很多企业没有设置社会保险方面的岗位,有的企业设置了岗位,但是却没有专业的限制。专业毕业人员难以获得事业成就感,也就难以在岗位上长期发展,流动性很强。于是,大量的社保毕业生放弃专业,另觅它途。不能不说,这是社保教育资源的极大浪费。
四、方案设计
最理想的方案,是建立社会保障职业资格证制度,即设立社会保障员的从业资格证,以及初级、中级、高级社会保障师的执业资格证。并进一步规定,企业经办人员必须获得从业资格证;同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人员中,社保员、社保师也需要达到一定的比例。社保员可以通过学历认定或考试取得,主要考查社会保障的基本理论和法规政策。初级、中级社保师则需要考试合格,并登记注册。初级侧重考查实操知识,中级则需全面考查知识理论、政策水平、实务操作能力。高级则需在中级的基础上,考查科研能力,可以以评代考,也可以暂缓设立高级。对于中高级的社会保障师,将来还可以考虑由其受理或协助受理社会保障的相关案件。很多发达国家,建立较为完善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并在司法部门建立了专门受理社会保障案件的法庭。
鉴于建立职业资格制度还需要较长的讨论、论证时期,也可能未能获得支持和肯定,我们还可以设置一些替代选择。其一,同人力资源师考试制度相结合。具体结合方式,可以在当前人力资源资格证考试中,增加社会保障的相应科目。各个阶段增加的具体考试内容,参照以上方案。其二,由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出台规定,要求经办机构相关岗位、企业社保经办人员需要具备社保专业教育背景,在岗人员则需定期参加一定的理论、政策和业务培训。当然,高校社会保障专业也需增加实操的内容,以适应实际业务开展的需要。这样可以作为一个过渡措施,待时机成熟后,再设置职业资格证制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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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意识是专业思想的最直接、最基本的体现。所谓专业意识就是指对本专业的正确看法与评价。专业意识可以体现在依次递进的三个层次当中。第一个层次是了解专业。社会保障专业意识的培养,首先要求其充分了解社会保障专业,了解专业的性质、培养目标、课程设置、职业前景、岗位需求等相关方面的知识。专业意识的第二个层次是热爱专业,即在大学生充分了解社会保障专业的基础上,对本专业产生强烈的兴趣和学习欲望,愿意深入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学习态度积极认真,愿意投入足够的精力来学习专业,并且产生较好的学习效果。专业意识的第三个层次是职业理想,即大学生在充分了解社会保障专业、热爱社会保障专业的基础上,有着从事社会保障职业的理想,毕业后准备从事社会保障的相关工作,并且为之进一步做好相关准备。
(二)民生情怀
社会保障是民生之安全网,在保障国民基本生活、减少劳动者后顾之忧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社会保障的内容包括多个方面,比如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学有所教、住有所居、劳有所得、贫有所助等诸多方面。社会保障的重点对象是老年人、残疾人、儿童、贫困人口等特殊群体,这些群体在社会中处于弱势地位,自我生存与发展的能力相对较弱,更加需要国家和社会的帮助。与其他专业的学生相比,社会保障专业的学生,应特别具有强烈的民生情怀,将专业兴趣、专业意识、专业知识与社会保障的实际相结合,积极参加社会保障的实践与调研,了解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需求。在平时的学习、生活、工作中心怀民生、关注民生,把解决民生问题作为将来职业的重要目标追求,为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做出贡献。
(三)社会责任感
社会责任感应该是当代大学生应该具备的价值追求和精神境界,也是大学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体现。大学生作为高素质人才,理应关注社会、回报社会,为社会发展奉献力量。社会保障专业的学生应该更加具备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这是社会保障专业的内在要求。正如北宋哲学家张载所言:“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社会保障专业的学生在学好专业知识、关注民生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同时,还需要站在社会发展的高度,具备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在遵纪守法、勤恳工作的同时,关注社会发展,为社会多做贡献。
二、社会保障专业课程教学中专业思想教育的重要性
在高校专业课程教学中加强学生的专业思想教育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举措,对于社会保障专业而言,更加需要加强专业思想教育。
(一)加强专业思想教育是社会保障专业教师教书育人职责的重要体现
教书育人是全体教师的重要职责与神圣使命,社会保障专业教师也同样如此。“教书育人”的内涵是十分丰富的,“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除了教会学生社会保障方面的专业知识与技能,解决学生在学习社会保障专业课程中的疑难困惑,社会保障专业课程教师还需要加强学生的专业思想教育。“教书育人”,说明“教书”与“育人”同等重要,甚至“育人”比“教书”更重要。“教书”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育人”。“教书”一般是指教师传授知识的全部教学过程;“育人”则是培养学生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一个不了解专业、不热爱专业的学生,是很难学好专业知识、掌握专业技能的,更难成为一名优秀的专业人才。在现实中,很多专业教师往往只注重“教书”,而忽视了“育人”,影响学生的培养质量,也不符合教育事业的内在规律。因此,在专业课程教学中,需要加强学生的专业思想教育。社会保障专业作为一个新兴的、具有中国特色、事关民生发展的专业,尤其需要让学生充分了解专业、热爱专业。
(二)加强专业思想教育是培养合格的社会保障
专业人才的必然要求提高学生的培养质量,需要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专业思想既是学生专业素质的体现,也是学生思想道德的体现,同时,专业思想直接影响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大学生只有热爱专业,才会积极学习专业知识与技能,才会不断加强自身修养,主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作为社会保障专业的学生,尤其需要了解社会保障的内涵,了解社会保障的历史、现状与发展前景,了解社会保障的重要性。毋庸置疑,社会保障对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对于人民生活的保障和福利水平的提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社会保障在我国的发展中还处于起步阶段,未来发展前景广阔。在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过程中,需要大量的社会保障专业人才,包括社会保障的理论研究人才、经办人才、管理人才和服务人才。由于社会保障的重要性,要求社会保障专业的学生了解专业、热爱专业,了解民生问题,尤其是要了解、关注和同情弱势群体。学生在热爱社会保障专业的同时,积极学习社会保障的理论知识,积极参加社会保障专业的实践活动,增强服务社会的责任感,坚定奉献社会保障事业的理想,为将来的职业发展做好充分准备。
三、社会保障专业课程教学中专业思想教育的措施
基于社会保障专业思想内涵的理解和专业思想教育的重要性,在社会保障专业课程教学中,可以通过以下几方面来加强学生的专业思想教育。
(一)完善课堂教学模式,增强学生的主体性
在社会保障专业课堂教学中,需要结合专业课程的特点和学生的实际,不断改革和完善教学模式,改进教学方法。可以采用的教学方法多种多样,比如讲授法、案例分析法、辩论会等。通过这些教学方式,教师直接或间接地传授社会保障方面的理论知识、社会保障的政策法规、社会保障操作实务,分析国内外社会保障的现实与发展前景,让学生全面了解社会保障的内涵与本质,提高学生对社会保障专业的学习兴趣。还可以采用启发式教学和研讨式教学,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团队精神、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直接增强学生的专业思想。完善课堂教学模式、加强学生专业思想教学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加强学生的主体性,进而增强学生对专业的认识与了解程度,引导学生的社会保障职业理想。增强学生主体性的一个重要途径是加强和完善社会保障专业课程的参与式案例教学模式。在专业教师的指导下,组织学生(组成小组)通过实地调查或其他方式获得典型的社会保障案例,并对获得的案例进行准确描述,通过事先的小组讨论形成案例分析报告,在课堂上进行介绍和讨论,通过师生之间的互动和教师的指导与评价,增强学生对社会保障的深入认识,提高学生掌握理论知识和分析、解决社会保障问题的能力。参与式案例教学,既增进了学生对社会保障专业的了解和认识,也增进了学生对社会保障专业的情感,增强了学生的民生情怀。
(二)开展社会保障调查实践,增进学生对社会保障现实的了解
除了课堂上的理论教学外,还应该理论联系实际,加强实践教学,增强社会保障专业的实践性,让学生在了解社会保障专业的基础上,增进对社会保障现实的了解,增强学生关注社会保障、关注弱势群体的民生情怀,同时,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开展社会保障的调查实践,除每学年的寒假、暑假期间的社会调查和专门的社会保障调查实践外,还可以在相应的专业课程中增加实践调查课时,比如专门利用一次课时间组织学生到敬老院、福利院、救助站、社会保障经办机构、社会保障主管机构进行调查,在了解城乡居民社会保障需求的同时,把握社会保障的发展现状,分析社会保障存在的问题。也可以根据不同的主题安排学生到不同地点进行分组调查,比如,在《社会福利与社会救济》课程中,可以分为老年人福利、儿童福利、残疾人福利、教育福利、住房福利、最低生活保障、灾害救助等主题,由学生到相应的地点进行调查和访谈;在《社会保险》课程中,可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选取不同的对象进行调查。通过组织学生开展社会保障调查实践,巩固学生的社会保障专业知识,进一步增进学生对社会保障专业的情感,进一步了解社会保障现实,增强社会保障的专业意识、民生情怀和社会责任感。
(三)加强教学形式多样性,增强学生学习社会保障专业的兴趣
形式与实质同等重要,除了理论知识讲授、社会保障调查实践以外,还需要加强社会保障专业课程教学方式的多样性,进一步增强学生学习社会保障的兴趣。多样化的教学形式有助于学生对社会保障理论知识的理解,增进对社会保障专业的认识。除了口头讲授外,还可以通过视频、音频、图片等形式展示教学内容或教学案例,增强教学内容的生动性。在教学PPT设计中,也需要考虑内容和形式的结合,考虑排版、颜色等。还可以通过博客、微博、专题网页等形式进行课外教学辅导与讨论,实现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充分互动,使学生感受到社会保障的学习不是纯粹的理论讲授,而是在轻松的氛围中享受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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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室里鸦雀无声,同学们摒弃凝神,接受着一波又一波的洗礼,每一封遗嘱都是一泓清泉,温润、净化我们的心灵,每一封遗嘱又是一面明镜,照映出我们内心的心声。
这一刻,我抓住了奋斗的目标。
作为一名医学院的学生,无论是学中医还是西医,治病救人,还生命之完美是对我们最大也是最基本的要求,而要成为一个治病救人的好医生,需要的是从精神上重视他人的生命健康如同自己的生命一般,需要的是一种大爱,爱着全人类甚至不惜付出自己一切的大义。
我从这些遗体捐献者身上学到的便是这些:
一.热爱祖国
每一位遗体捐献者都在遗嘱中提到—为了祖国医学事业的发展。他们生前在祖国社会的各个岗位上辛苦奋斗,死后为了祖国尽到自己最后一份力。生生死死都想着祖国的发展。这种超越了生死的伟大思想正是我要学习的真理。今后,无论处在什么样的情况之下,我都要把祖国,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作为一名医务工作者来报答祖国。
二.自我牺牲
葬礼、花圈、骨灰盒……这是中国自古流传下来的丧葬习俗,不管它其中迷信的含义有多少,这种民俗文化早已深深烙在每一代中国人心中。而捐献遗体的人放弃了传统的习俗,唯物地,理智地,正确地选择了自己最终的归宿。这是一种自我牺牲的精神,是先进的、高尚的思想道德。所以,我要时时刻刻教育自己,将这种思想道德最为自己学习和今后职业中的道德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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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会保障专项资金审计涵义
社会保障专项资金是根据中国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制定的,是为了更好地执行社会保障制度而建立起来的专项资金。而社会保障专项资金的审计指的是审计机关依法对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受政府委托的社会保障专项资金收支情况的审计监督活动,对这些资金收支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核以及评价。社会保障专项资金审计的最重要的目的就是促进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健全,促进社会保障工作可以有章有序的运行[1]。
二、社会保障专项资金审计的实践现状
目前,中国的各级审计机关都在积极开展社会保障专项资金的审计工作,其工作的实施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是在实践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具体分析如下:
(一)社会保障的相关制度以及法律不完善,缺少一定的审计基础
审计机关在社会保障专项资金审计实践过程中需要依法审计,如果制度不完善,或者法律带有滞后性,就可能一定程度地制约社会保障专项资金审计的效果。目前,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就不完善和健全,还没有形成与中国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专项体系,这可能会导致在社会保障的管理方面权责不清。与此同时,社会保障相关的法律法规也不够健全,这些情况都可能给社会保障专项资金的审计工作带来了一些消极的影响和困难[2]。
(二)社会保障专项资金审计的力度不够
因为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目前正处在不断完善的实践当中,因此社会保障专项资金的审计工作也可以说是一项比较有探索性质的工作,当前还并未形成一套科学的审计标准,也并未有一个完全成熟的审计模式。由于这样的背景,社会保障专项资金审计的工作就缺少必须的基础,从而导致中国社会保障专项资金审计的力度不够。与此同时,中国的社会保障专项资金审计的内部体系也缺少必须的协调配合管理力度。
三、社会保障专项资金审计的思考
(一)社会保障专项资金审计的重要意义
(1)中国社会的经济发展需要加强社会保障专项资金的审计工作。社会保障专项资金涉及的范围广,资金数额也比较大,同时其政策性也比较强[3]。可以说社会保障专项资金运用的状况关系到中国经济的稳定,所以加强社会保障专项资金的审计,可以保障社会保障专项资金的专款专用,使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得到很好的落实,保持社会安定,这对促进社会保障事业和经济建设健康有序地发展,是有重大意义的。
(2)严峻的社会保障形势需要加强社会保障专项资金的审计工作。中国的人口众多,随着目前社会老龄化程度加速,社会保障的形势越来越严峻。近些年,中国政府将社会保障当做很重要的事情来规划和管理,因此加大社会保障专项资金审计力度,是势在必行的事情。同时,政府现在已经逐渐制定了健全中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很多重大政策,这样就可以明确社会保障制度是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稳步发展的重要支柱。由此可知,加强社会保障资金的审计工作,可以促进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资金的审计监督体系,是保障制度规范化的需要,也是必然的结果,严峻的社会保障形势需要加强社会保障专项资金的审计工作。
(二)改善社会保障专项资金审计的策略建议
(1)充分认识构建、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必要性
中国正处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经济战略性调整的历史时间,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直接关系到中国新时期的改革、发展以及全局的稳定。因此,构建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通过社会保障专项资金审计可以很大程度的促进社会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健全。充分认识构建、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必要性,就可以明确中国社会保障资金审计的总体思路,明确社会保障资金审计的内容和重点,更多关注目前法规制度缺陷的突出情况并及时提出建议,最终促进社会保障工作的实施。
(2)加大社会保障专项资金审计的力度,完善审计监督机制
针对目前中国社会保障专项资金管理中存在的专项资金使用的不透明性等问题,需要加大社会保障专项资金审计的力度,以促进社会保障资金分配、使用过程中的公开度、透明度,维护社会公平,促进社会和谐。首先,需要加大社会保障专项资金审计的公告力度。其次,应该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专项资金内部审计的监督机制。内部审计是社会保障管理机构加强内部控制的一个重要方面。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同样对社会保障专项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起了重要的监督作用,他们的监督是相辅相成的,而且内部审计更具灵活性,能够在社会保障专项资金事前、事中、事后审计中发挥独特的功效,从而加大社会保障专项资金审计的力度,完善审计监督机制。
(3)提高社会保障专项资金审计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提高社会保障专项资金审计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首先要提高社会保障专项资金审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审计业务水平,使其具备熟练的业务能力同时也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另外,也需要促进审计人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这些都是促进社会保障专项资金审计的必备综合素质。要想培养和提高社会保障专项资金审计人员的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就需要熟悉地掌握与社会保障专项资金审计有关的政策、法规,这样才能处理好在审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通过提高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来达到全面提高社会保障专项资金审计的质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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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量的研究资料表明,石灰爆裂主要因为原料中大于1mm的粗颗粒石灰石的存在,含量越高,石灰爆裂越严重。从石灰爆裂的定义中我们知道,石灰爆裂是由碳酸钙(CaCO2)焙烧过程中分解形成CaO和CO,,然后在出窑后CaO与空气中的水分发生水化作用变成氢氧化钙,从而引起体积膨胀,产生爆裂。
石灰与水作用时,外观体积确实增大,在没有任何外力的情况下,膨胀率达到44%,而且大部分膨胀是发生在加水后30min内,石灰水化时伴随着巨大的压力,有人曾测定过当水灰比为0。33时,如果要完全控制石灰水化的膨胀,则需要加上140kg/cm以上的外力。这种力称之为“膨胀压力”。正因为是这种压力造成了烧结砖瓦出窑后的“石灰爆裂”。这种压力的直接原因就是石灰水化时体积显著增加。从水化过程中物质转移的观点来分析,当石灰遇水后,立即发生两类物质的转移过程。
一是水分子或氢氧根离子通过石灰颗粒的多微孔结构进入内部,并与之发生水化反应生成水化产物;二是水化产物向原来充水空间转移。如果前者与后者相适应,即水化速度与水化产物速度相适应时,石灰一水化系统的体积就不会发生膨胀,但是由于石灰的结构特性,即多微孔、内比表面积大、水化速度快,石灰颗粒周同的反应产物还没有转移,而里面的反应产物又大量地产生了,这些新的反应产物将冲破原来的反应层,使粒子产生机械跳跃,因而产生膨胀压力。以上石灰爆裂反应机理来看,碳酸盐在坯体中的存在形态,对烧结砖瓦产品来讲是非常重要的。特别是碳酸盐以块状形式存在时,它的最大颗粒尺寸成为非常重要的影响因素,尽管在某些原料中碳酸盐的含量并不高,但仍然引起了严重的石灰爆裂。
石灰爆裂的防治:要完全消除烧结砖瓦石灰爆裂的影响,主要是预防,要切实加强对原料中所含矿物存在形态的鉴别。鉴别的方法是用5%浓度的盐酸溶液在块状原料上滴定,如该块状物料含有碳酸盐,则会发出咙咙声音,并冒出气泡,其反应式如下:CaCO3+2HC1CaC12+H2O+CO2根据德国艾森砖瓦研究所多年的研究结论,在烧结砖瓦产品中,要完全消除石灰爆裂的缺陷,在坯体混合料中石灰石的颗粒必须小于0.5mm。所以如果是块状,就必须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如加强粉碎,使其最大颗粒在0.5ram以下;如有类似鹅卵石状的石灰石岩石时就应将其完全剔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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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争议的焦点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以存单形式保管的国有企业员工社会保险基金是否属于公共财产?第二,犯罪嫌疑人叶某某行为是否构成挪用公款罪?第一种意见认为,犯罪嫌疑人叶某某虽系国有独资企业中从事公务人员,但其所挪用的社保存单性质为个人财产,因犯罪对象为个人财产,不构成挪用公款罪。具体理由如下:第一,社会保险基金属于保障员工待遇的保险费,其本质是劳动者的一种福利。社会保险基金是指为了保障保险对象的社会保险待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由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分别按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缴纳以及通过其他合法方式筹集的专项资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本案中,所挪用的存单性质是用人单位甲县邮电局为员工缴纳及代扣的保险费,所有权归属于招聘员工。第二,在案证据显示,3名员工已支取该存单,表明存单虽由犯罪嫌疑人叶某某保管,但员工均可以任意行使处分支配权。犯罪嫌疑人叶某某作为人事管理员,受领导指定接收并保管招聘员工的社会保险基金存单。该社保存单在员工退休或者离职后可以任意支取,本质上属于员工个人财产。且本案中亦有员工已找到犯罪嫌疑人叶某某顺利领取了属于其所有的个人存单。第二种意见认为,犯罪嫌疑人叶某某挪用行为的犯罪对象为国有企业管理中的私人财产,因国有企业保管该私人财产故负有赔偿责任,该财产性质应以公共财产论。具体理由如下:第一,从财物实际占有控制方面看,系国有企业代表国家予以占有保管。犯罪嫌疑人叶某某代为管理的资金系单位为47位职工缴交的社保资金。该资金虽然系职工个人可以领取的私人财产,但在办理退休手续或者离职支取之前均系犯罪嫌疑人叶某某代表甲县邮政局进行统一控制、支配、管理。职工在职期间并不能随意支取社保资金。而刑法对财产犯罪的保护对象并不限于民法理论中的所有权范畴,更强调对财物的占有本身也应予以保护。第二,从赔偿责任方面看,社保资金处于邮政局统一管理下,而邮政局对该财产的管理产生了妥善保管义务,如果由邮政局管理疏忽致使该存单灭失,责任由甲县邮政局承担相应管理赔偿责任,此时存单从责任上已等同于甲县邮政局这一国有企业本身的财物。依照《刑法》第91条第2款规定,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因此,犯罪嫌疑人叶某某实质上仍然是挪用了本单位管理的公共财物,所挪用的人民币334332.71元可以认定为公共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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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2017年3月16日,**街道召开了针对辖区中原小吃街专项整治行动专题工作会议,会议由街道吴长清主任主持,会上吴长清主任强调,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各相关部门一是要提高认识,举一反三。尽管街道辖区内没有农贸市场,但我们有中原小吃街,这个小吃街就是我们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二是要做到隐患排查到位,做到无死角,无盲区。严格按照区政府督办要求,全面摸排情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三是要做到隐患整改到位,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一定要做好登记,并督促市场管理负责人进行整改。四是要宣传教育到位。中原小吃街是人员密集场所,要加强市场管理人员及业户的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确保该区域的安全稳定。
二、排查隐患,加强治理
3月20日,由街道牵头,联合青泥派出所、区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科、青泥市场监管所、中山消防大队及青泥社区组成检查组,对中小吃街56家业户进行了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对电线电路、液化气罐、顶棚、隔板、消防通道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过程中,检查组就市场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市场管理负责人及时整改到位。
三、加强宣传,提高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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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对农民的重要意义不言而喻。长期以来,土地就是农民生养死葬的根基,特别是土地对农民的保障作用具有不可替代性。在正式的社会保障制度缺失的农村地区,土地几乎承担了对农民的全部保障功能。但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不断推进,在市场、政策和资本等的共同推动下,农村土地出现了不同方式、不同程度的流转。在很多地区,特别是经济发达的东部农村地区,农民就业多样化,收人多元化,对土地的依靠也呈现出减弱趋势。土地对农民的保障效用减弱,经济生产和投资的效用增强,这使土地对农民的效用结构发送生了很大的变化。
从表面上看.在土地对农民效用的结构性变化中,土地的保障功能正在经历从强到弱的变化,甚至在一段时间内,受一些外部因素的影响,这种变化还在不断波动。但从深层次上讲.之所以会出现这种变化并不是偶然的,在于它有着深层次的原因:一般说来,土地和农民之间的效用关系是由土地价值的二重性决定的,由土地对农民多重效用结构的内部失衡所引起的。是土地对农民多重效用结构重新构造的一个结果。
1.土地价值的二重性
土地的价值不是单一的,从微观上讲,土地的价值具有二重性。土地的价值既具有经济性也具有社会性。一方面,土地能够进行经济产出,土地的价值具有经济属性。也就是说,通过土地、劳动和资本等要素的结合,土地能够进行生产,创造产品。这些都表现了土地的经济价值。同时,土地的经济价值受到土地的用途、位置、土地产出、经营方式等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的变化会影响到土地经济价值的变化,这也是土地对农民的效用结构变化的重要诱因。以土地的用途为例,商业用地的经济价值高,农业用地的经济价值低。在土地经营方式上.一些新的经营方式可能会更大地激发土地的经济价值,譬如农业的产业化、规模化经营在一定程度上会使土地的经济效益得到更大的激发。另一方面,土地具有养育功能、承载功能和保障功能。它既可以作为居民用地、交通、水利用地等,也可以为人类的生存发展提供必需品。同时为农民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了最基本的保障。可以说,土地的保障、养育和承载功能集中体现了土地的社会价值。
1.1土地两种价值的关系
在经济条件、农业技术、社会制度一定的情况下,土地的两种价值既表现为性质上的统一性。又表现为数量上的对立性。二者统一于土地的价值之中,同时又因为量的对立性及不均衡性的出现推动土地对农民的效用结构发生变化。具体说,这两种土地价值的关系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土地的经济价值决定了土地的社会价值。土地的经济价值是实现土地社会价值的重要途径。土地在提供了粮食的同时,也为农民提供了基本生存保障。这些都取决于土地的经济产出。土地的社会价值依赖于土地的经济价值。如果没有足够和有效的产出或不能进行产出,土地的社会价值便失去了依托的根基。
其次,土地的社会价值影响土地的经济价值。土地的社会价值中最主要的是农业用地为社会提供粮食以确保社会稳定的价值和对农民就业、生存保障的价值。目前我国农村人口占我国总人口的60%以上,农民主要依靠土地获取就业和生存保障。土地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为这些人提供基本的生存需求。如果土地的这种社会价值得不到认可或重视就会影响到土地的经济价值的发挥。建国以来,我国通过不断调整土地制度来维护社会稳定,激发农民对农业生产的积极性,促进农业经济的不断发展。反过来,一些不当的土地政策则也起到相反的作用。这正反两方面的经验也都说明土地的社会价值如果得不到重视就会影响到土地经济价值的发挥。
2.土地效用的多重性
土地的价值的二重性在宏观上表现为对农民效用的多重性。可以说,这种多重效用是土地价值属性的宏观表现。具体说土地对农民的主要效应包括经济收益效用、生活保障效用、就业机会保障效用和潜在的升值效用。
土地的经济效用就是通过农民对土地的经营而获取收益所带来的效用。当前的实现途径呈现出多样性,一方面农民可以自己经营土地获得收益,另一方面可以把土地租给别人,收取一定的租金。此外,农民还可以通过入股分红等形式获取收益。因此无论是自己经营还是转让土地使用权,这些都可以使土地的经济收益得到实现。
土地对农民的生活保障效用可以从这样两个层次来理解。一是农民的生活所需要的一切都来自土地,土地为农民提供了基本的生活需要;二是由于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城乡二元体制.农民所享有的各项保障只能通过土地来实现。实际上土地承担了社会保障的部分甚至全部功能。
此外.土地为农民提供了就业机会,具有大幅升值的潜能.这些也对农民产生一定效用。
不同土地效用的重要性在不同时期是不同的。这其中受到了外界因素的影响。譬如在不同的经济形态下,土地的产权性质不同,其对农民的效用就不同。在传统的自然经济形态下,缺少商品流通,人们过着自给自足的生活。这种情况下,土地的社会价值更为人们所重视.土地对农民的最大效用就是保障生活。当今,进入商品经济时代,土地的属性不再是单纯的社会价值。土地的经济价值受到人们的更多重视,在~些产权形式下,土地成为了一种商品,能够在市场上进行买卖、流通和交换,而且土地的经济价值带给土地的宏观效用也在不断增大,成为土地对农民的最大效用。
从土地功能的变迁看,土地对农民的效用格局总是会经历从均衡到不均衡再到形成新的均衡的过程。也就是说,在一定的时期内土地的多重效用具有内部均衡性。同时,这种内部均衡会受到外部环境的影响。当外部环境出现变化时,原有的均衡被打破,土地的效用格局就会发生变化,最终达成新的效用均衡,形成新的效用格局。经济发展水平对土地经济生产效用的影响也非常直观,在经济不发达的地区,农民与土地的关系密切。他们的生、老、病、死都依赖着土地。土地更多地承担起了保障功能,社会效用突出。相反,在经济发达的地区,农民有机会在非农产业上取得收入,对土地的依赖较少。因此。经济环境的变化也会带来土地效用结构的变化。但过于强调或不合时宜地强调某一种效用的重要性都会影响到土地整体效用的发挥。不利于形成新的效用结构。甚至产生损害农民利益的情况。
3.影响土地效用发生改变的因素
3.1社会保障对土地保障的替代效用,
社会保障作为一项化解、预防贫困以及社会威胁,维护人格尊严的重要方式.越来越多的人认可并加入了社会保障。社会保障权也已经成为一项基本****,被多国写入其宪法。我国在1954年公布的第一部宪法就确认了社会保障权利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因此从****的思想上来考量社会保障,它就应该具有全民性、普遍性的特征。农民享有社会保障,纳入到正式的社会保障制度中来。实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是公民权利的体现。这也表明,法律和制度的规定已经形成了社会保障对土地的保障功能的刚性替代效应。
随着社会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在三方出资模式中,国家财政的稳定支持使社会保障在抵御社会风险上的优势不断显现。它避免了土地保障的不稳定性,甚至可以化解因自然灾害对土地经济生产功能破坏带来的风险,也可避免因农民劳动能力减退或丧失所引起的经济来源断裂.特别是在一些社会保障制度比较完善,保障水平较高的国家,参加社会保障的优势会更加明显。因此,社会保障的优越性也会影响人们对土地保障的选择。使社会保障在保障效果上对土地保障产生柔性替代效应。
在社会保障法律、法规不断健全、保障的覆盖面不断扩大、保障水平不断提高的情况下,社会保障对土地的保障功能的替代效应不断增强,而且这种替代作用越强,土地对农民的生活保障效用就越低。在农民所面临风险更多地被社会所承担和化解的时候.土地的所承担生活保障功能就显得不那么重要了。这时土地的经济效用就会变得更加独立,土地的经济生产功能就会更加突出。在土地摆脱所承担的社会保障负担,更多地用来进行经济生产的时候,土地也就具有了创造更大经济价值的条件,从而具备了流转的可能。因此,从大的发展背景来看.土地的经济生产与农民保障正在经历着一个从结合到分化的过程.功能也逐渐从合二为一到各司其职。
3.2土地保障抵抗风险的能力弱化
进人工业社会以后,随着风险走出家庭,演变为社会风险,土地在抵抗风险上的作用已经不如从前。越来越多的风险已经超出了家庭的承担能力。在多种多样的社会风险中,土地所能具有的这些功能在应对各种风险方面已经显得捉襟见肘,甚至无能为力。
3.3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
在农业社会、土地对农民的保障效用是不容置疑的。农民没了土地,就缺少了生存的基础。但在工业社会里,土地的经济价值得到了提升,所带给农民的经济效用也远远超过了其带给农民的保障效用。特别是近些年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的不断推进,农民非农就业的机会增加,非农收占农民纯收人的比例提高,土地对农民的保障效用也在减小。与此同时.土地带给农民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效用却不断增加。在城市化不断推进的过程中,大批年轻劳动力离开农村,进入了城市,离土离乡的生活方式也使土地的经济产出下降、保障功能弱化。
社会保障权的普及、认可,土地保障在应对社会风险能力上的不足,以及城市化工业化的持续推进,土地经济价值的提升等都为农村土地的流转创造了条件和机会。尤其是在我国一些经济发达城市的郊区,随着外部资本涌入。土地经济价值的开发,使土地原有的多重效用格局被打破。但就目前农村社会保障建设程度和土地规模化和产业化发展的程度而言。土地新的多重效用格局尚未形成。在土地出现流转,土地经济效用实现的过程中,土地的经济效用挤占,甚至排斥其他效用,特别是对土地保障效用的空间挤占。使农民原有的保障体系遭到破坏,但新的保障体系又没能及时跟上。因此,农民原有的保障体系的断裂、新保障建设的滞后给农村社会保障建设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和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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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员干部工作作风不务实,有停留于形式的现象,深入教研组,深入课堂研究教学部够,深入学生,关爱师生,服务群众不够。
2、党员干部在管理工作中存在“行政化”倾向,停留于工作安排布置,对工作的指导协调不够,检查督促不够,管理工作有弱化现象。精细化程度有待加强,存在工作自满倾向。
3、个别党员干部教育教学理论功底不深,教科研能力不强,对教师教育教学的指导能力较弱。
4、学校在教师队伍建设力度不够,评价激励机制需进一步完善,并充分发挥作用。
5、 少数党员干部职业道德水平不高,示范作用发挥不好,关心爱护学生部够(尤其是学困生),执教不严。
6、个别党员干部和教师教学“六认真”做得不够好,有迟到早退现象,有上班抽烟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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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改革开放至今,中国经济已经取得了飞速的发展。但同时我们不能不注意到,中国各地区间以及城乡之间的经济发展产生了一定的差距,而且贫富差距有逐渐加大的趋势。社会保障原本作为帮助贫困群体,缩小贫富差距、稳定社会的重要手段,没能很好地发挥收入再分配的调节作用,反而有加大差距的负面效应,即社会保障的收入逆向分配现象。
二、社会贫富差距和社会保障的现状
(一)城乡差距
以城乡之间的收入结构差别为例说明城乡差距:从统计数据中可以得出:第一,从绝对量来看,城镇居民的家庭人均年总收入要远远高于农村居民的家庭人均年总收入,基本是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年总收入的2~3倍。第二,从收入的结构构成来看,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年总收入中,工资性收入和家庭经营收入约占90%,而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的比例不到10%。相比之下,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占据绝对比例,尤其是转移性收入,达到20%以上。而社会保障建设与居民的转移性收入紧密相关。可见,在相对贫困的农村,社会保障的覆盖程度反而较低。因此社会保障存在收入逆向分配的风险。
(二)地区差距
以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例来说明各地区之间的差距:从统计数据中可以得出,地区间收入差距一直维持在较高的水平,近几年来甚至有上升的趋势。从地方财政支出中的社会保障与就业这项数据来看,地区间的社会保障支出也存在着巨大差异。以2010年为例,支出最高的辽宁省为5798358万元,支出最低的自治区为319119万元。因此,贫困落后地区的社会保障支出远远达不到应有的水平,社会保障存在收入逆向分配的作用。
三、社会保障的收入逆向分配原因分析
1、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完善
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后,我国部分地区建立了“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扶持”的储蓄式养老保险制度。但是,由于对于国家和集体的责任没有具体的规范加以约束,因此,所有的缴费责任几乎都落在个人身上,对于原本就较为贫困的农村居民来说,这无疑是十分困难的。
从2003年开始,我国开始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医疗合作制度。但是,新型农村医疗合作制度并没有实现完全推广,而且这种制度的保障范围很小,局限于一定范围内的大病,保障水平也比较低,支付能力十分有限。农民日常的看病就医仍然得不到保障,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依然存在。
就城乡之间的差距而言,以养老保险为例,2009年统计数据表明,我国农村养老金领取人口比例为4.8%,城市养老金领取人口比例为78%。可以看出,农村社会保障体制严重缺位,导致社会保障不仅没有缩小城乡差距,反而使其有加大的风险。
2、中央政府社保资金转移支付方式不规范
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转移支付方式主要为税收返还、体制补助、结算补助和专项拨款。
税收返还往往与地区的增值税、消费税直接相关,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增值税消费税等税额较大,因此得到的转移支付就较多。其他的转移方式也基本采用“基数法”转移,导致富裕地区得到的转移支付越来越多,贫困地区得到的转移支付越来越少,造成地区间财政支付的不公现象,地区差距越来越大。而且,转移支付常常存在一定的主观性和随意性,“跑部钱进”的现象也越来越多。各地区对社会保障的需求弹性不同
对于贫困地区来说,他们对转移支付资金的需求较大,而对社会保障产品的需求弹性较小。也就是说,当中央政府对贫困地区支付了一定的转移性资金之后,该地区首先考虑的并不是增加社会保障产品,而是进行基础经济建设。
对于富裕地区来说,他们对社会保障产品的需求弹性较大,也就是说,一旦有了转移性资金的收入,由于其他方面的建设已经较为完善且资金较为充裕,他们没有必要将社会保障转移支付资金挪作他用,而是直接用于增加社会保障产品和居民福利。
综上,由于地区间对社会保障产品的需求弹性不同,即使国家给各个地区提供了相同的社会保障转移性资金,原本就富裕的地区的社会保障水平的提高速度还是将远远快于贫困地区。
四、防止社会保障的收入逆向分配的对策
1、加大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力度
从国际经验来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往往要滞后于城镇,这是和经济发展的状况相关的。在我国仍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的背景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一定程度的滞后是正常的。但发达国家将农村纳入社会保障范围时,基本达到两个条件:第一,人均GDP超过3000美元:第二,农业占GDP的比重较低。我国有一些发达地区已经达到了这个条件,应该带头对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加大投入,再随着经济发展逐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2、规范中央政府社会保障资金的转移支付方式
首先,转变以“基数法”为主的转移支付方法,推广“因素法”的使用范围。因素法,即通过一定的因素,先测算出本地区的收入能力,再测算出该地区的支出需求,通过两者的差额计算出科学的转移支付数额。这样就改变了仅仅按照收入能力确定转移支付资金造成的差距不断扩大的局面,加强了转移支付资金确定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其次,要强化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的监督和管理。社会保障转移支付属于一种专项转移支付,往往有专门的支付条件和规定用途。为了避免资金使用方向的随意改变,甚至是资金的挪用和贪污,真正起到改善民生的作用,就应该设立专门机构,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对社会保障转移支付资金进行监督管理。
社会保障建设虽然重要,但不可能一蹴而就。应该尽快认识到这项任务的重要性,循序渐进,多管齐下,随着经济发展的脚步逐渐进行,使全国人民最终都能够享受到同样的福利。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