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社会责任论文实用13篇

企业社会责任论文

篇1

企业社会责任的发展历程表明经济和社会的进步,企业不仅要盈利负责,还要对环境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目前,国际上普遍认同的企业社会责任(CSR)的定义是指,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承担法律责任的同时,还要承担对员工、消费者、社区和环境的责任。它是组织管理者对整个社会的进步和保护社会利益所承担的一种管理责任。但是,随着近几年来的食品安全问题的频发,不由得让人思考:为什么现在的食品企业责任感缺失呢?这需要我们的进一步探究。

企业社会责任的分类,若从承担社会责任的方式可以分为经济性社会责任,即是指以货币、实物等经济性要素为承担方式,如销售收入指标,利润指标,服务水平,净资产增加,股东回报,职工收入水平,税赋等;另一种则可分为非经济性社会责任,它是指除经济性社会责任以外的所有社会责任的总和,如员工的心理健康,工作环境的改善,承担社区义务,周边环境智力,解决就业,关注弱势群体等。企业履行其社会责任是非常有必要的,正如我们是国家的公民,我们要对国家履行一定的社会责任,在一定程度上它会通过履行社会责任使社会的整体环境更有利于它的发展。不过,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时应该遵循一些原则,不应只注重自己的利益,还应该考虑到相关利害关系人及全社会的综合利益,不要单纯追求效率,要多方面考虑经济行为的实际影响,关注综合效益。

那么,为什么近几年来,我国的部分食品企业的社会责任感会缺失,甚至其中不乏我国知名的大企业。我想原因有其中几点:

(一) 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是部分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的重要原因

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从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中最早提出的,至今不过20xx年,在这短短的20xx年里,虽然我们做出了巨大的努力,但是直到现在,对如何搞好市场经济等问题上还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尤其是对作为市场经济主题的企业行为的规范,至今还是存在很多空白。

(二) 企业管理者的素质及其错误的管理制度导致企业社会责任缺失

盈利至上,利润唯一成为许多企业发展目标的功能和基本定位。而有些企业只注重眼前利益,忽视长远利益。许多企业对企业履行的社会责任理解不一。认识的不一致和不全面影响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同时某些企业管理者采用不恰当的管理方法。在20xx年9月份,腾讯公司与360公司的利益之争成为了一个热点话题,两大网络巨头不顾消费者利益的恶性竞争凸显当前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感的缺失。

(三) 社会诚信系统不健全必然造成企业社会责任缺失

诚信是现代企业中任何组织存在的重要基础,也是做人做事的基本准则。诚信不仅有道德价值,而且还蕴涵着重大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中外企业管理实践证明,诚实是任何一个企业成功的法宝。20xx年,中央电视台《诚信中国》摄制组为配合拍摄需要,曾对国内部分知名厂商、企业家进行了一次匿名问卷调查。共发下问卷50份,回收有效问卷46份。此次调查结果现实,71%的被调查企业曾经遭遇过不诚不信、虚假欺骗的事件;关于诚信缺失的问题,12%的人认为在大幅增加,55%的人认为有所增加,只有15%的人为比以前减少关于企业做假账的问题,31%的人认为是普遍现实,58%的人认为确实存在,但不具备普遍性。而在回答自己所在的企业是否有过做假账的行为时,69%的人选择了据我所知,企业内部财务、对外各种报表均五假账。由于这一问题设计私营企业的形象,因此,答案很难完全准确可靠。

(四)法律规范与社会监督尚不完善必然造成企业社会责任缺失

法制是企业行为的最基本规范。改革开放30多年来,特别是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我国高度重视法制建设,制定了大量规范企业行为的法律法规,如《公司法》《环境保护法》《劳动法》《工会法》《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对规范企业行为,推进企业履行基本的社会责任产生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我国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时间太短,对发展市场经济也处在一种探索过程中。

例如,在长达104条的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与追究相关行政监管部门失职责任有关的只有寥寥两条,且对失职的具体界定也是语焉不详,只指出需要查明失职渎职情况惩罚力度也限于行政性的,只有记大过、降级、撤职或者开除。即便如此,在以往一系列震惊中外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中,除了惩治几个生产、流通领域的相关责任人之外,很少有监管领域的相关责任人受到惩罚。不受惩罚的监管部门,在一波接一波的重大食品事件中,其一次次表现出的连夜突击检查、表决心、做总结的精神,就容易被视为只是权力的一种做秀。做秀的背后,是权力的傲慢和不真诚。

对于这些缺乏企业社会责任感的严重问题,我们应该加强措施,促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首先,企业的管理者应该积极推进企业社会责任感的制度建设。

衡量一个企业是否优秀,不仅要看它盈利的多少,还要看它是否承担了它相应的社会责任,管理者要认真研究企业社会责任的管理体系,学习和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同时要结合我国的国情,考虑我国企业的现状和实际,促进企业强化社会责任功能并完善相应制度,是企业社会责任成为企业发展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承担社会责任,构建和谐企业,在企业的发展中,应该形成一种文化。通过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把社会责任的理念灌输给各个部门以及广大员工,就能为企业管理行为和员工行为提供基本的准则,形成具有自己特色的管理理念和价值标准。

其次,要加强地方政府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监管力度

政府在推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地方政府应积极发挥政府部门的职能作用,以政策去引导和规范企业负责任的行为,同时通过逐步建立市场激励和社会监督与服务机制来积极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把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作为全面落实的发展观,完善企业的管理制度。

此外,企业要注重守法诚信经营,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一要把保证质量和满足顾客要求放在第一位,坚持质量第一、信誉第一的服务宗旨,以质量和服务为依托,狠抓全面质量管理,建立一套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的质量管理体系,以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二要建立相应的营销服务系统,及时对客户的需求做出反应,实现以客户满意为理念的售前、售中、售后全方位服务体系。三要根据市场需求加大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力度,完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四要积极更新经营理念,推动企业诚信建设,加强员工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全员信用观念,使诚信变成员工自觉行为,贯穿于企业整个生产经营过程中,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的思想道德基础。

最后,企业要注重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建设生态经济。

企业要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的价值观,承担对人类生态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努力做到节约和合理利用资源,大力发展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以及余热、余压的综合处理和循环利用。督促企业依法做好污染减排工作,自觉做到达标排放。鼓励企业在生产中应采用循环工艺,开发绿色产品,加大科技含量高节能型设施的投入,向社会和消费者提供质量好,环保型产品和服务,赢得消费者和所在社区、政府对企业的认可和支持,其无形资产是无价的,收益大于成本投入,这也是企业的生命线。

参考文献

[1]文东伟: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评选结果分析[N].南方周末,20xx-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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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覃艳华:从三鹿问题看企业社会文化和企业社会责任《现代企业文化》20xx年第36期

[4]焦红静 :浅议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论依据及其发展 企业管理20xx第13期

[5]张银海:内地无食品安全维权组织,学者呼吁社会力量参与,凤凰网资讯

企业社会责任论文范文二:浅谈社会责任与企业社会责任首先,我要先讲讲什么是社会责任。根据定义,可以知道社会责任是指一个组织对社会应负的责任。一个组织应以一种有利于社会的方式进行经营和管理。社会责任通常是指组织承担的高于组织自己目标的社会义务。社会责任包括企业环境保护、社会道德以及公共利益等方面,由经济责任、持续发展责任、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等构成。

在20xx年,中国社科院在《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中提出的社会责任指的是从责任管理、市场责任、社会责任和环境责任等四个方面评价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水平。其中责任管理这一指标是指一个企业所制定的企业社会责任发展规划、反商业贿赂制度与措施等。市场责任是指企业的成长性、收益性以及产品合格率等指标。社会责任包括社保覆盖率、安全健康培训以及评估运营对企业的影响。环境责任则包含了企业的环境管理和节能减排方面的指标。

现在我觉得我们对于社会责任的概念和意义的了解都太浅薄了,就单单说产品合格率来说吧,表面上合格率很高,可是仔细的检查起来,有多少不合格的都别查出来了,最近的食品安全问题闹得沸沸扬扬的,毒胶囊、有毒蜜饯、漂白剂等等都在我们生活中,在我们的食品中出现了,可以见得我们现在的企业对于社会责任的忽视,既然讲到了企业的社会责任,那我想就企业是否承担社会责任谈谈我的感想。

我相信对于对于企业是否承担社会责任每个人都存在不同的观点。有的观点认为企业不需要履行社会责任,例如韩国著名学者李哲松认为企业是从事生产、流通、服务等经济活动,以生产或服务满足社会需要,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依法设立的一种盈利性的经济组织。企业存在的目的是盈利,如果强调企业社会责任就违背了企业的本质,而且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容本身具有模糊性,它的义务对象根本就不存在。

但也有另外的观点认为企业应当履行社会责任。譬如霍华德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按照社会的目标价值,向有关政府靠拢,做出相应的决策、采取具体行动的义务。哈罗德.孔茨认为:公司的社会责任就是考虑公司的一举一动对社会的影响。

而我认为,企业是一定要承担社会责任的,因为企业社会责任的本质是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企业对其自身经济行为的道德约束,它既是企业的宗旨和经营理念,又是企业用来约束企业内部包括供应商生产经营行为的一套管理和评估体系。我记得伊梅尔特曾经说过的一句话话:要成为一家伟大的公司,首先你必须是一家追求道德和理想的公司。

在现下的理解中,企业社会责任包括:一、为社会提供税收。二、为社会提供就业机会。三、为市场提供产品或服务。而我觉得在第三条中应该加上一点,改为为市场提供安全的产品或服务。

我觉得,在中国,有些企业已经连最基本的道德忘记了,那些可怕的添加剂,那些恶心的死猪肉都在化学物质的巧手改造下变成美味进入了人们的胃中,甚至连那些救命的胶囊都变成了害人们的毒手,那些黑心的企业可曾想过这样的后果是什么,仅仅只是为了那些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钱,毒害人们,你们有没有想过你们的下一代,所以我深深地觉得我们国家应该制定一些关于社会责任的法律法规,来让这些黑心企业得到惩罚。

以上,是我的个人见解,我觉得不一定讲的很好,但是确实我发自内心的呼喊,在最近看到种种报道中,食品安全让我看了很愤怒,俗话说的好名以食为天,这些企业的管理阶层真的应该好好的了解社会责任,承担起社会责任,只有这样,我们的社会才会更加美好,我们的生活才能真正的幸福。

企业社会责任论文范文三:从捐款门事件看企业社会责任捐款门事件时间表:

5月12日 地震当天万科捐款200万 网友质疑万科捐款数额太少

5月15日 王石发表博客回应200万是个适当的数额、万科普通员工的捐款以 10元为限,遭众网友指责甚至漫骂

5月21日 万科发布公告 宣布公司以1亿元资金参与四川地震灾区重建 5月22日 王石就捐款门事件公开表示道歉

5月23日 潘石屹发表博客为王石辩护 引发新一轮讨论

6月05日 万科股东大会高票通过捐赠一亿预案,王石再次无条件道歉。 资料出自book.qq.com 王石在其博客里表示:对捐出的款项超过1000万元的企业,我当然表示敬佩。但作为董事长,我认为,万科捐出的200万元是合适的。他的理由是,中国是个灾害频发的国家,赈灾慈善活动是个常态,企业的捐赠活动应该可持续,而不应成为负担。《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查阅资料发现,在今年的雪灾中,万科分批前后合计捐款100万元。在20xx年的非典中,万科未出现捐款记录。相比之下,此次汶川大地震,万科的捐款额已有大幅提高。 据有关数据显示,去年,万科销售额排名内地第一,超过523亿元,净利超过48亿元,此次捐赠的善款不足其净利润的万分之四。

王石还透露了一个细节,万科对集团内部慈善的募捐活动中,有条提示:每次募捐,普通员工的捐款以10元为限。其意就是不要让慈善成为负担。

的时候的投入要多出好几倍。

目前,世界上一些国际组织对推进企业社会责任非常重视,并成立了相关机构和组织,企业社会责任工作正在全球迅速扩展。如联合国20xx年实施的全球契约计划,提倡包括人权、劳工、环境和反腐败等4个方面的十项原则,目前已有2900多家世界著名企业加入全球契约。世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际劳工组织、国际标准化组织、国际雇主组织等,也都积极推行企业社会责任,就如何进一步推动企业社会责任形成共识。

同时我们也深刻意识到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对于一个企业生存与发展的时代性必要性。一个企业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可以引起社会公众的好感,同时促进自身自一步发展、壮大,从而产生良性循环。其实,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对社会还有有许多潜在影响。

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有助于解决就业问题;有助于保护资源和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有助于缓解贫富差距,消除社会不安定的隐患。

当然,其对自身的成长价值也是不言而喻。资金的筹集、公司良好形象的建立从而产生品牌效应、社会对企业的认可与信任度

但是,我国许多企业还未认识到承担社会责任的重要性,国内企业在这方面尚有许多缺陷。作为专注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的权威专家,谭小芳老师提出以下八个方面:

一是无视自己在社会保障方面应起的作用,尽量逃避税收以及社保缴费;

二是较少考虑社会就业问题,将包袱甩向社会;

三是较少考虑环境保护,将利润建立在破坏和污染环境的基础之上; 四是一些企业唯利是图,自私自利,提供不合格的服务产品或虚假信息,与消费者争利或欺骗消费者,为富不仁;

五是依靠压榨企业职工的收入和福利来为所有者谋利润,企业主堕落成资本的奴隶,赚钱的机器;

六是缺乏提供公共产品的意识,对公益事业不管不问;

七是缺乏公平竞争意识,一些在计划经济时期延续下来的垄断企业,大量侵吞垄断利润,并极力排斥市场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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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经济学认为企业存在的价值只在于追求企业利润的最大化,而现代社会经济学提出企业应承担其社会责任。按照利益相关人理论解释:企业的生存依赖于与企业相关的利益相关者,因此企业对各种类型的利益相关者负有社会责任。Freeman(1984)将“利益相关人”定义为:“能影响组织行为、决策、政策、活动或目标的个人或团体,或者受组织行为、决策、政策、活动或目标影响的人或团体。”利益相关人具体包括:股东、员工、客户、供应商、竞争者、政府、当地社区、环境、及整个社会关系等。

利益相关人理论虽然清楚的解释了企业社会责任产生的原因(企业不是独立创造利润,而是依赖于利益相关人),但是其企业社会责任的范畴是非常宽泛的,有必要分类认识。Carroll(1979)将企业社会责任划分为四类: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伦理责任和公益责任。经济责任指企业必须进行经营活动,通过生产、销售、服务等创造财富,获得利润以获得市场生存;法律责任指企业必须遵守法律、制度的约束;伦理责任指企业在法律责任之外,要符合社会伦理道德观念对企业的期望;Carroll解释的公益责任是社会对企业“酌情而定的期望”,可以理解企业承担公益责任是一种量力而行的自发行为。本文探讨的公益责任即是企业按照自身意愿,主动承担超出外部的要求的社会责任。企业承担公益责任的主要行为是以慈善捐助、设立基金、义务工作等方式从事有利于大众的公益事业。

比较公益责任同其它的企业社会责任,其存在显著的差异特征:

1.公益责任是企业的主动意愿。企业承担“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伦理责任”时都有来自外部的压力,“经济责任”本身是企业生存的基本条件,有来自市场压力;“法律责任”的压力来自政府监管的强制力;“伦理责任”的压力来自社会舆论、消费者选择等方面。而企业承担公益责任应属于一种主动意愿,来自外部的压力较小。

2.公益责任的内容不确定,具有差异性。公益事业是从整个社会角度帮扶弱势群体、改善社会福利,涉及教育、医疗、救灾、扶贫、环保等各个方面的内容。同其它的企业社会责任相比,公益责任的内容同企业自身的经营活动的关联性不大。应该说任何一项公益事业都不可能由单一的企业完成,也不可能对应为哪个具体企业的社会责任。在众多公益事业中,企业一般是根据自身的价值观,选择投入一些自己比较关注的社会公益事业。既使在同一项公益事业的投入中,企业选择的方式、投入的多少也是各自不同。因此,承担公益责任,一家企业可以选择为零,也可以是无穷大,表现出很大的差异性。

二、企业负担公益责任的逻辑性

由于公益责任是自愿性和差异性的,那么“要不要承担公益责任,承担多少公益责任”便成为企业伦理思考的问题。Friedman认为企业承担额外的社会责任将增加企业的经营成本,而这些成本又带来股东、消费者、供应商等利益的损失,既违背企业利润最大化的目标,又降低整体经济效率。国内学者张维迎也认为“在一个完美无缺的制度下追求利润就是企业担负的社会责任”。如果要划分一个企业基本社会责任的边界,公益责任显然可以不在其列。增加企业成本,不能产出利润,企业为什么还要选择负担公益责任呢?

按照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人的需求是具有层次的,低层次的需求得到满足之后将产生更高层次的需求,低层次的需求主要是生存的物质需要,高层次的需求是社会关系、尊重、自我实现等精神需要。从两个方面看,这个理论可以借鉴为企业行为的分析。第一,企业行为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家的个人决策,如果企业家个人的需求层次符合马斯洛的理论,那么企业行为应该具有相似性。第二,如果企业行为被理解为群体共同决策的行为,可以认为企业的需求是内部个体需求意愿的累加,同样也可以认为需求层次理论对企业适用。

借用马斯洛的理论分析,企业在已经建立稳定的盈利模式后,其对单一经济利润的需求将会有所减弱,而对获得社会尊重,社会地位,赢得社会权力的需求会有所增加。戴维斯(1960)认为:“商人的社会责任必须同他们的社会权力相称,对社会责任的回避将导致社会赋予权力的逐步丧失。”可见,自愿负担公益责任,正是企业满足社会尊重、社会地位、社会权力等高层需要的基本途径。

另外,企业负担公益责任能够提高公众形象,对企业品牌具有潜在的价值。受儒家思想中:“己立立人,己达达人”“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等观点影响,社会价值观念中都认同强者承担更多责任的道理。一方面基本的社会责任是企业应该普遍承担的,比如纳税、保护劳动者权益、诚信等。另一方面,各个企业发展程度不同,生存难易不同,在市场中所处的强弱地位也有差异,优秀企业自愿承担更多的公益责任更符合大众的道德伦理。优秀企业在资金、人力、管理方面存在一定的优势,对公益活动也能发挥较好效率,不会给企业经营带来影响,还可以改善公共关系。“现代公关之父”艾维·李就提出:“凡是有利公众的事,最终必将有利于企业和组织。”可见,投入公益对企业长远发展也是有利的。

三、企业承担公益责任的现状

经过三十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已经产生了一批的优秀的企业,据《财富》杂志2008年的统计,进入世界500强的中国企业已经有26家(不含港台地区),而最新的中国500强企业的年营业都已达到70亿元以上。企业在经营上成功的同时承担公益责任的状况如何?

1.企业负担公益责任数量增加。根据2006年对企业作的抽样调查显示,83.7%的企业经营者认为本企业“积极参与社会、社区公益活动”,77.7%的受调查企业捐助了慈善事业,90%以上的企业在最近一年里不同程度参加了社会公益行动。这个数据显示大部分企业已经具有公益责任意识,并且已经有实际的行为。从内容上看,企业对承担公益责任内容的认同度不同,依次为“为社会提供就业机会”、“救助弱势群体”、“参与社会社区公益活动”、“捐助慈善事业”,这说明企业认识公益责任也是由身边向社会逐渐渗透的。不同类型和经营状况的企业,在进行社会捐赠上也存在差异,大型企业、上市企业、国有企业、盈利企业、处于成熟的企业捐赠相对较多。由此可以看出,企业性质对企业承担公益责任存在影响,而企业经营依然是企业的首要社会责任。

2.企业公益事业提升空间很大。虽然我国企业已经广泛地开始承担公益责任,但在整个社会的影响力和贡献还很小。《胡润2006中国慈善企业榜》共有50家上榜企业和基金,共捐赠41亿元人民币,平均每家8000万。上榜企业平均将其年销售收入的0.15%用作了慈善事业,而根据胡润百富介绍,国外前十大企业将其年销售收入的0.5%捐献给公益事业。美国富裕阶层的企业和个人,每年通过各类基金会提供慈善公益捐助达6700多亿美元,亦即通过第三次分配的财富,占到了美国GDP的9%,而我国只占到0.1%。中国自古就有乐善好施,热心公益的传统,在5.12汶川地震后,一个月内民政部就收到来自社会各界的捐赠超过了290亿元,一些企业的捐赠额甚至接近企业一年的利润。由此可见,我国企业公益事业发展还有很大提升空间。3.企业对公益责任管理不成熟。目前,大部分企业的公益活动还属于临时性的,没有纳入计划性的管理,没有考虑到承担公益责任与公司的长远目标相结合,一些企业公益活动效率很低甚至适得其反。现代公益事业,已经成为一项企业、政府、非盈利组织、公众多方协作的系统性工作,企业必须学习掌握其中的运作方法。部分企业认为公益活动只要捐赠或赞助了财物就完成了,对于财物的去向、使用和管理情况并不了解。另外还有一些企业只关注公益活动的新闻效应,甚至出现承诺之后不作为现象,严重影响了企业形象。

四、完善机制,提升企业公益责任

在经济效益提高的同时,更多的支持社会公益,这既是企业义不容辞的责任,又是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现实需要。提升企业公益责任,不仅仅是企业或者企业家的意识提高的问题,而在于整个社会相应机制的完善,就此而言,需要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

1.社会对企业公益责任的激励机制。公益责任基本的特点是出于自愿,没有人会喜欢“被迫的捐款”,对于公益责任不能以法律、行政、舆论的压力来要求,而应该以激励的方式来引导鼓励。由于经济增长过程中的贫富差距拉大,在社会公众中有些潜在的“仇富”心态,认为企业有钱就应该多捐款,否则就是为富不仁。一些舆论也迎合公众的心态,对企业负面的报道比较多,比如:“我国企业99%没有参加过慈善捐款”“社会捐款70%来自港台地区,国内捐款仅占15%”等。不论这些数据是否准确,但是这样的批评反而造成了企业以及企业家不敢露富,更加不愿从事公益活动,制约了企业承担公益责任。心理行为学上认为赞美比批评更能改变行为,企业从事公益是就希望得到社会的认同和美誉,只要强化激励,企业自然会做得更好。

企业公益投入,并不是越多越好,需要和企业可持续发展相平衡。如果一个企业投入过多,必然会影响企业再生产,从而影响就业、税收和社会福利的增长。企业的公益责任不能是按照公益需要期望而增长的,必须保留企业自主决策的空间,社会应该鼓励更多的企业根据自身条件适度参与社会公益事业,而不是鞭笞少数企业捐赠数量。

税收鼓励政策是提升公益责任的重要激励机制。在美国,税收制度就是公益事业的重要推手,一方面美国的税收制度极为完善,逃税几乎是不可能;另一方面,政府对企业、个人的公益投入都予以免税和抵税,这样大大加强了企业个人参与公益的意愿。

2.建立有效的公益事业运作机制。完成公益事业根本上是社会的工作,但是由于企业具有财力、物力、人力等条件,我们希望企业负担部分的公益责任。公益事业产生的效果如何,是企业选择公益责任的重要考虑,只有整个社会建立有效的公益事业运作机制,企业的公益投入才能产生切实的成果。

在我国,公益事业基本上还是政府工作的延伸部分。从一定角度上看,这样做十分有效,可以借用到一些政府资源和行政手段,也有利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国家的优越性;但另一方面,这种体制一定程度上挫伤了企业和其它组织参与从事公益事业的积极性。

一些发达国家公益事业运作比较成熟,其机制值得我们借鉴。非营利组织是一些国家公益事业的主要承担者,其受大企业或者大企业家的资助,从事众多社会公益事业,扮演着捐助方同受助者之间的桥梁作用。非营利组织在公益事业中优势在于,它与企业捐赠方的委托关系使得其更加关心企业在捐赠时的要求,另一方面,其专业的定位使其在公益工作中的效率比企业和政府更高。要发挥非营利组织的作用,需要建立相应的立法、监督等管理机制。

3.建立企业自身的公益管理机制。伴随公益责任的提升,企业自身对公益事业的管理机制也必须完善。从宏观上看,企业公益意识源自企业对自身使命和社会关系的认识,负担公益责任关系到企业的公共关系,从而影响到企业的长期发展。对此波特提出过企业战略慈善行为的观点,按照这个观点企业要从企业战略的角度选择慈善项目,对负担公益责任要结合自身情况做长期计划性的安排。从微观上看,具体公益工作中要提高效率,达到预期的效果,也需要建立起管理机制。现代公益事业管理已经日趋繁琐复杂,包括筛选项目、筹集资金、制定方案、追踪效果等等环节。企业要利用公益活动树立企业形象,还需要对开展公益活动时对传播的范围、媒介的选择、受众的特点等等进行科学的分析研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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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单忠东: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调查报告[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7

[6]黎友焕:企业社会责任在中国[M].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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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者协会将20__年年主题确定为“消费与环境”,旨在创建一个良好和谐的消费环境,以拉动消费,扩大内需。构建一个安全、交易公平、重视节能与环保的和谐消费环境,是实现政府、企业和消费者三者共赢的基础和必备条件。在和谐消费环境中,每个企业作为一个企业公民,都应承担严格遵守法律、奉行高度的商业道德、尊重传统文化、关注可持续发展等多方面社会责任。

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获得质量可靠、安全有保障的产品是消费者的基本权利。因此,企业除恪守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关于产品(包含服务)质量和安全性的规定,还应针对新产品开发和技术升级可能造成的标准缺失或滞后,改进生产技术,确保产品符合当时技术水平的质量和安全性要求。企业有责任及时弥补和消除产品使用过程中暴露出的质量缺陷和安全隐患。产品出厂时的质量并不等同于消费者使用时的质量,因此企业须确保产品的储存、运输、展示、改装、分装、销售等环节符合保证产品质量和安全性的要求。企业应采用通俗的文字,提供正确使用产品的说明与指导,确保非专业人士及低学历人群同样可以安全、正确地使用产品。

企业应设立确认产品质量的便捷途径和退货程序,降低消费者在购买到不合格产品后的质量鉴定与退货成本。并且,企业须建立相应机制,以便在产品出现问题时能迅速及有效地向消费者警示并回收产品。此外,企业还有责任采取措施保证其产品的销售过程符合消费者安全与健康的要求。

保证竞争和交易过程的公平合理

竞争和交易过程的公平合理是市场经济有效性的根本保证。通过企业间的公平竞争和企业与消费者间的公平交易,市场机制优胜劣汰的作用得以发挥,促使企业降低成本、提高质量、改善管理、积极创新,从而实现提高效率和优化资源配置的目标。消费者亦能以更低的价格购买到更高质量的产品。因此,企业在竞争和交易过程中应采用公道的商业操守,在遵守国家关于公平竞争、反垄断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法律法规的同时,还须做到在经营中不采用任何不正当竞争的手段。

企业在与消费者的交易中使用的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店堂告示等(以下统称为“合同”),应恪守公平原则。具体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合同应使用通俗易懂的文字,如涉及专业术语和名词亦须作充分解释与说明。合同中涉及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条款应放在醒目位置或加以提示与说明。二是企业不得倚仗其在市场、技术和资金方面的优势地位,在合同中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之规定。三是合同中应包含企业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向消费者作出的“承诺”或“保证”,并同时注明该“承诺”或“保证”适用的条件。

企业有义务保证交易程序的设计对消费者公平合理。如:在签订合同前,给予消费者必要的审看条款的时间;向消费者交付产品后,给予合理的验收时间和便利条件;大宗交易(如房产、保险)宜设定犹豫期,赋予消费者在一定时间内解除合同的权利等等。

为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企业还应积极保护及谨慎使用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包括积极通过举报、诉讼等途径制止他人以冒用或混淆本企业品牌等手段从事的各类侵权行为;及时就品牌被他人冒用或混淆的情况向消费者作出提醒;谨慎选择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转让或授权使用的对象,并对其生产及销售产品的质量进行监控。

诚实宣传和向消费者提供充足资讯

获知产品的真实情况是消费者的权利。消费者只有在知情权得到保障的前提下,才能行使选择权。因此,企业在产品宣传中的义务并不仅限于法律所规定的“不从事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而是应向消费者提供真实、正确、全面、实用并可比较的资讯。首先,企业在宣传中所标示的产品价格、质量、用途、购买优惠等资讯须真实有效,如涉及产品的比较,其对象应是同时期的类似产品。其次,企业用于推销产品的宣传资料及广告的内容须全面,不应仅向消费者提供有利于企业的产品特性和技术资料。同时,宣传中引用的案例、数据应注明来源及相关实验条件。

建立完善的客户服务体系和投诉处理机制

当前,互联网及各种现代交通、通讯工具的普遍运用使全球市场更趋一体化,企业想取得区域性竞争优势已相当困难;随着各种现代管理技术和生产技术的发展,产品同质化日趋明显,企业难以通过产品差别细分市场创造竞争优势;企业为降低成本不断扩大生产规模,还导致了全球性产品过剩。上述原因使企业竞争的核心 正从产品价值逐步转向客户需求。因此,建立完善的客户服务体系和投诉处理机制对于企业和消费者都将大有裨益。

在客户服务方面,企业应创建对产品进行公开反馈的环境,根据消费者的需要,提供有针对性的基础服务(如:选购指导、技术支持、维修、退换货服务等)和增值服务(如:产品维护、保养、升级、异地重新安装以及向消费者提供个性化服务等)。一个完善的客户服务体系至少须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向消费者提供便捷的联络渠道,如呼叫中心、网站及客户服务中心等;二是制定切实可行的客户服务承诺和流程,该承诺和流程要充分考虑企业的经营目标和消费者的需求,更需得到员工的理解与贯彻;三是根据企业向消费者提供基础服务和增值服务的要求,设置必要的网点、配备专业的技术人员,制定并向消费者公示具体的服务内容和标准;四是客户服务的检讨和持续改进机制,如开展消费者满意度调查、进行与消费者及社区各阶层的对话等。

在投诉处理方面,企业应树立以消费者为中心的投诉处理理念,建立适应企业规模、符合消费者要求的投诉管理机制,以双方共同得益为宗旨解决消费争议,而不拘泥于该争议的责任归属或法律法规对赔偿幅度的设定。为避免消费者处于不利地位,投诉处理程序的辅助信息应容易理解和运用。投诉处理应公平、公正、公开、合理,整个投诉处理过程对消费者应是免费的。当投诉不能通过内部机制解决时,应让消费者知道其他解决消费争议的途径。如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申请仲裁或提讼等。

尊重消费者的人格权和个人隐私

企业有责任尊重消费者人格权,不应从纯商业的角度将消费者视作销售对象和利润来源。保障消费者的隐私权是企业尊重消费者人格权的核心内容。信任是交易的基础,如消费者获知有关交易记录和个人信息被企业泄漏给他人,必定会对企业失去信任。因此,未经消费者同意,企业不应在宣传中使用消费者的姓名、荣誉、肖像及披露消费者的交易记录。

消费者的交易记录和个人信息不是企业的资产。因此企业只能在销售产品、客户服务和投诉受理的过程中善意地、合理地使用有关信息,而不得将有关信息有偿或无偿地转让给第三人。同时,企业应通过制定消费者交易记录和个人信息的保密机制,确保各级员工都认识到其重要性及承担相应的保密责任,并将上述机制告知消费者,以建立企业与消费者的互信基础。

保证产品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人口众多、资源相对不足、环境承载能力较弱,是中国的基本国情。随着经济规模进一步扩大,工业化不断推进,居民消费结构逐步升级,城市化步伐加快,资源供需矛盾和环境压力将越来越大。因此,企业有责任积极响应政府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号召,保证其产品符合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和可持续发展之要求。企业应主动采用国际认可的最新环保标准,在产品设计、用材、制造、包装和使用等方面遵循环保、循环利用的原则。企业还应积极提升产品性能以延长产品的使用寿命和可修理性,并保证在产品使用寿命期内向消费者提供充足、廉价的修理配件。

建立平等、负责、廉洁的企业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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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企业经营绩效与员工社会责任关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表现与企业经营绩效有显著影响的研究较多,Mahapatra(1984)和Carroll(1991)认为企业社会责任与经营绩效之间存有负相关关系;Posnikiof(f1997)和Carte(r2005)认为企业社会责任与经营绩效之间存有正相关关系;Wood(2010)认为良好的CSR表现与财务绩效之间呈弱正相关性,不好的CSR表现与财务绩效、风险之间呈强相关性;刁宇凡(2013)实证研究发现企业员工权益的保障与企业财务绩效呈弱正相关。结合本文研究,提出下列研究假设:H4:企业履行员工社会责任与经营绩效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H4a:企业履行员工薪酬福利责任与经营绩效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H4b:企业履行员工法律责任与经营绩效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H4c:企业履行员工道德责任与经营绩效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H4d:企业履行员工仁慈责任与经营绩效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根据以上文献综述以及研究假设,笔者构建了员工社会责任、员工工作满意度与企业绩效之间的关系模型,如图1所示。其中企业性质为控制变量,民营企业员工社会责任为自变量,员工满意度是中介变量,企业绩效是结果变量。

二、实证研究

(一)研究变量的确定本文的调研对象主要是民营企业员工,为了更好地进行对比分析,同时也对其他性质的企业员工社会责任进行了调查,使研究结论具有对比性。问卷整体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第一部分内容为被调查者基本情况,包括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工作年限以及所在企业的性质、企业规模等方面。第二部分是员工社会责任测量,员工社会责任表现量表部分参考了Clarkson(1995)所制定的RDAP量表。在量表中共16个题项,评分采用Likert-5分量表,1表示“非常差”,5表示“非常好”。分值越大越好,则该项企业员工社会责任得分越高。第三部分为员工工作满意度测量,员工工作满意度量表目前国内外较成熟,参考了Porter组织承诺问卷OCQ以及郑海东(2007)企业社会责任调查问卷中关于员工满意度的问卷内容。在量表中共12个题项,评分也采用Likert-5分量表,1表示“极不符合”,5表示“非常符合”。分值越大越好,则该项企业员工满意度得分越高。第四部分为企业绩效测量,本项进行设计时,最初采用企业具体财务数据表示,在进行试调查时发现该项被调查者基本没有填写,形成的原因可能是一般员工不可能接触到具体的财务数据,后对该项进行调整,仍采用Likert-5分量表进行测量,量表中共6个题项。

(二)模型的设计及各变量的内涵本文构建了以上研究的模型关系,在具体实证阶段运用SPSS软件对研究所涉及的变量进行了统计分析,研究回归模型具体设计如下:其中,yi为企业绩效,茁0为常数项,茁i(i=1,2,…,4)为各变量的相关系数(或回归系数),xi为企业员工社会责任或员工社会责任各个维度的责任,z为员工满意度,着为残差。各变量的具体含义见表1。

(三)样本构成与数据来源采用问卷调查为主与走访调查为辅相结合的方式获得相关的研究资料与数据,实地访问和问卷调查于2013年7—10月进行。为了保证本次问卷的质量,调查人员主要利用江苏理工学院统计专业学生社会实践以及《市场调查》课到指定企业或父母亲所在的企业进行问卷与走访调查,为了获得更准确的企业资料,笔者也亲临企业进行调查工作。本次调查采用分层抽样的方式进行,主要是调查江苏的民营企业,调查个体主要是企业的一线员工和基层管理者。问卷采用多种方式回收,(1)当日填、当日收;(2)思考后填完邮寄;(3)通过电子邮件获得。本研究共发放1300份问卷,回收905份问卷,回收率为69.6%,剔除无效问卷后,其中有效问卷675份,有效率为74.6%,满足问卷调查的基本要求。本文对675份问卷首先利用Excel进行变量计算,再利用SPSS20.0进行了数据处理与统计分析,主要进行相关与回归分析。从样本企业性质来看,受访员工78.4%是民企,3.4%是国企,9.6%是外资企业,8.6%是合资企业;从企业规模来看,100人以下小型企业为主占57.8%,100—500人中型企业占25.5%,500—1000人大型企业占13.3%,1000人以上超大型企业占3.4%;男性55.6%,女性44.4%;从为目前企业工作年限来看,1年以下占15.1%,2—6年占46.8%,7—10年占23%,10年以上占15.1%;从文化程度来看,初中或以下占32.6%,高中或中专占33.8%,大专占18.5%,本科占12.4%,研究生或以上占2.7%;职务以一线工人为主占61.6%,基层管理者占26.1%,中层11.1%,高层1.2%;从年龄上来看,20岁以下占4.6%,20—30岁占34.5%,30—40岁占32.6%,40—50岁占21.9%,50岁以上占6.4%。

(四)数据分析1.信度与效度检验分析采用SPSS20.0对各变量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见表2),并采用Cronbach’sa信度系数对量表进行定量一致性检验。美国统计学家Hair等认为Cronbach’sa系数大于0.7为高信度,根据SPSS20.0的处理结果,企业对员工社会责任整个问卷Cronbach’sa系数0.965,表明整个问卷测量的一致性程度和稳定性良好。各个量表的各个维度具体结果见表3。对于效度检验,本文认为主要关注两个方面,即内容效度(Contentvalidity)和建构效度(Eonstruetvalidity)。由于本研究问卷所使用的题项大多数是已有的文献资料,研究者们都曾经使用过这些题项来测量他们的研究变量,本文为了进一步保证问卷的质量,在正式调查研究前曾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对问卷内容与结构进行讨论并作了试调查,然后对问卷相关内容进行了重新调整和修改,所以,问卷内容具有较好的效度。建构效度的检验是通过KMO分析和Bartlett球体检验来衡量结果的正确程度,结果显示,样本的KMO值达到0.897,远大于0.7,达到显著性水平;Bartlett检验的显著性概率为0,小于0.01,拒绝Bartlett球体检验的零假设,说明了样本提供的数据及各组成项目的建构效度很好。2.样本相关性分析通过SPSS20.0软件对企业员工社会责任与员工满意度、企业绩效进行了相关分析,具体结果见表4和表5。从表4、表5可知,无论是总样本,还是民营企业样本,本文的假设H2、H3、H4都初步通过了检验,即企业员工社会责任与员工满意度、企业绩效之间显著正相关。同样,用SPSS20.0软件就控制变量对企业员工社会责任、员工满意度、企业绩效进行了相关分析,具体结果见表6。从表6可知,无论是何性质的企业,它们大多数为显著性相关,只不过民营企业和小型企业是显著性负相关。本文的假设H1、H1a、H1b都通过了检验,即企业性质不同,企业履行员工社会责任有着显著的差异。3.回归分析通过上面的相关分析可以确定,无论何种类型的企业,员工社会责任与员工满意度、企业绩效都密切相关。为了进一步搞清企业员工社会责任与各研究变量间关系的变化,更好地了解各变量之间的关系,验证以上变量的相关关系,笔者继续通过SPSS20.0对样本进行多元化线性回归分析。本文研究中只列出线性回归分析中进入模型的变量结果。首先,对总样本和民营企业样本员工满意度与员工社会责任进行多元回归分析,具体结果见表7。从表7可以看到所有的回归系数都是正数,回归结果表明,无论是总样本还是民营企业样本,员工社会责任的四个维度,薪酬责任、法律责任、道德责任、慈善责任对提高员工满意度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即企业履行员工社会责任各个方面越好,那么员工的满意度就越高,即假设H2、H2a、H2b、H2c、H2d进一步得到了检验。其次,对总样本和民营企业样本企业绩效与员工社会责任、员工满意度进行多元回归分析,具体结果见表8。回归结果表明,从总体上来讲,总样本和民营企业样本中,员工社会责任四个维度中的薪酬责任、法律责任、慈善责任及员工满意度对提高企业绩效具有重要作用,即企业履行员工社会责任大多数维度以及提升员工满意度,企业绩效就越好,即H2、H2a、H2b、H2c、H2d、H3、H4、H4a、H4b、H4d得到了检验。所有检验表明回归结果总体较好,为此回归方程分别为:从上述回归分析结果可知,对员工的道德责任自变量回归系数为-0.140,Sig.为0.007通过了显著性检验,说明民营企业对员工社会责任维度中的道德责任与企业绩效呈显著负相关关系,假设H4c不成立。

三、研究结论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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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基本理解

社会责任管理体系(SocialAccountability8000,简称:SA8000)是一种以保护劳动环境和条件、劳工权利等为主要内容的新兴管理标准体系,其以加强社会责任管理为名,通过管理体系认证,把人权问题与贸易结合起来,最后达到保护主义的目的。

SA8000标准是全球第一个可用于第三方认证的社会责任国际标准,旨在通过有道德的采购活动,改善全球工人的工作条件,最终达到公平,而体现工作条件。SA8000标准是根据国际劳工组织(ILO)公约,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及世界人权宣言制定的,主要内容包括童工、强迫劳工、安全卫生、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权、歧视、惩罚性措施、工作时间、工资报酬及管理体系9个要素。

除以上企业社会责任的基本理解外,全球范围内的社会责任准则还包括国际劳工组织的“生产守则”、WTO中的“社会条款”、联合国的“全球协议计划”等。在最新的2007年度责任排名中,前50位的基本上都是欧美国家的跨国公司,亚洲企业只有日本的松下、索尼、丰田、东芝和韩国SK电讯五家企业入围。我国企业需要关注世界范围的社会责任观念和做法,为中国企业融入全球经济、实现国际化经营提供无缝链接。

二、企业社会责任营销符合营销理论的发展方向和道德标准

市场营销管理哲学的演变对人们来说并不陌生,简要可以归纳为六个阶段:一是生产观念;二是产品观念;三是推销观念;四是市场营销观念;五是客户观念;六是社会市场营销观念。目前市场营销领域发展很快,又在此基础上衍生出新的观点和理论,如绿色营销、文化营销、关系营销、服务营销、整合营销等,但这些新的观点和理论都要求企业统筹兼顾三方面的利益,即企业利润、消费者需要的满足和社会利益,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站在自身角度上理解的社会利益。中国当前的一些社会热点问题,往往与企业的社会责任有关,如偷税漏税、破坏环境、信用缺失、拖欠工资、矿难频发、重大食(药)品安全事故等,正是从反面说明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缺失,这些企业也由此给消费者留下了难以消除的负面公众形象,也严重影响企业的整体营销和品牌形象。

古往今来,从西方到东方,企业的社会责任也源远流长:古典时期,商人的社会和法律地位十分卑微,商人在强大的精神压力下开展社会公益活动;中世纪时期,盈利性活动被视为违背宗教教义,明确商人的目的就是要服务于公共利益;重商主义时期,商人的盈利活动被得到尊重和鼓励,但仍要求商人对社区、慈善事业履行社会义务;工业化时期,商人和企业的理念理解为股东利益本位绝对化,但由于企业的活动对地方社会经济活动影响巨大,企业社会责任的观点初步形成;1960年至今,企业的社会责任得到更大的强化,企业的经营者需要重视环境的保护、失业和有效利用人力资源等问题,要求企业履行经济责任、道德责任和法律责任,这就是现在意义上的企业社会责任。我国政府强调可持续发展,十七大更是将科学发展观写进,也从一个高度要求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希望企业从纯粹盈利、追求规模发展到成为“企业公民”,企业要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相应的社会利益。

三、企业社会责任营销顺应当前国际贸易的发展需要

当前,经济全球化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中国制造”在世界范围内的影响力越来越大,新任世界银行副行长林毅夫教授在德国声称,2030年,中国将超越美国和欧洲成为世界最大的经济市场,“中国、美国、欧洲、印度和日本将成为世界并行的5条巨龙。”并且指出收入分配的不公平、人口结构的变化、向市场经济的转型、资源紧缺和失利的环保是中国经济面临的几个巨大挑战。中国的崛起势必会加剧中国与其他国家的贸易摩擦,事实也正是如此,在中国与美国,中国与欧盟的贸易谈判、特别是纺织品贸易的谈判过程中,“企业的社会责任标准”问题成为双方争论的焦点。由于中方缺少统一而权威的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因此在这一方面备受指责和刁难。双方很难在一些与此有关的问题上达成共识,这成了影响谈判进程的一个重要问题。

欧美跨国企业社会责任标准的推行,对一直以简陋工作环境,低廉劳动力成本、甚至以牺牲劳动者健康和安全基本条件为代价,以换取低价竞争优势的中国企业而言无疑是致命打击。在近几年中国企业所得到的国际订单中明确注明生产加工企业应符合社会责任标准,并应定期接受外方的“验厂”要求。

以国内运动鞋加工企业为例,耐克、阿迪达斯、沃尔玛均有此项条款,并会不定期突然抽查,以验证合作企业的社会责任标准执行情况。一旦发现违规行为,轻则罚款,重则取消合作项目,致使许多企业因之而失去欧美的国际订单。即使是在外贸加工历史悠久,富有国际经验的广东、福建等省的许多企业也备受此标准的困扰。

面对企业社会责任标准的贸易壁垒,中国企业要做的不是以“中国国情”等理由作为借口,而是更要从深层次上理解“人本主义”、“社会利益”这些社会责任,更好把握企业社会责任的营销理念,把企业关注社会利益的社会市场营销观念落到实处,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承担相关的社会责任,缩小我国企业与国际先进企业在这方面的差距。四、当前我国企业社会责任营销的几点建议

1.充分认识我国企业与国际大企业社会责任营销方面的差距。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可持续发展呼声的日益高涨,企业社会责任已经成为营销管理的重大理论创新,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已成为国际大企业的潮流。一些先进企业的社会责任报告内容不仅涉及环境报告,而且内容涵盖其他社会问题,逐步发展成为了“环境、工业安全与卫生报告”、“企业公民报告”和“可持续发展报告”。如社会责任履行领先的英国石油公司已有15年编制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历史,许多《财富》500强的企业也单独可持续发展报告。1997年,总部设在美国的“社会责任国际”制定了SA8000标准,作为全球第一个用于第三方认证的社会责任管理体系标准,并且在欧美国家广泛推行。当前,我们也欣喜地看到中国的一些先进企业在企业社会责任方面的国际化:联想于2007年底了企业社会责任战略,表明要更加全面深入地履行对价值链伙伴、环境和社会的责任;阿里巴巴集团也交出了中国互联网行业的首份社会责任报告,探讨企业社会责任和企业公民形象等热点话题;国家电网也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指南;除此以外,伊利的公益奥运、大众(中国)的奥运公关活动也强调企业的社会责任要求企业必须超越把利润作为惟一目标的传统理念,强调在生产过程中对人的价值的关注,强调对消费者、对环境、对社会的贡献。这些中国企业把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作为品牌营销的重要手段,但其深层次的意义却远非如此。

2.尽快制定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当前,世界500强中的大部分企业遵守的SA8000标准,这一全球首个企业社会责任认证体系,目前已在欧美一些国家强制推行。这类标准,不但规范了企业行为,也提升了企业形象,并成为缓解社会矛盾的剂。另一方面,欧美等国家不断设置贸易壁垒,SA8000等社会责任认证正逐渐成为企业出口面临的新门槛。面对新的国际竞争形势,我国需要尽快制定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标准,正如浙江全国人大代表、万事利集团公司董事局主席沈爱琴呼吁:“像打造ISO9000一样,打造中国企业的社会责任标准,使中国企业真正负起责任来,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支重要力量。”当然,在制定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标准的时候,要充分考虑行业之间有差异,依据各个行业的不同特点制定不同的社会责任标准体系,做到社会责任标准的本土化,将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和中国的法律法规及现实情况相结合。

3.要发挥政府部门的鼓励的指导作用。在推行企业社会责任标准中,政府应做好监督和指导工作,鼓励企业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加强与相关国际机构和跨国公司的联系和合作,引导新闻媒介和社会各界积极支持企业的社会责任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在这方面,一些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围绕和谐社会的建立正在做一些创造性工作,例如江苏常州,已经制定了地方性的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开始相应的评审工作,对于达标企业,地方政府给出企业3年内不仅可以在劳动、工商、安全生产等方面享受免检,在同等条件下还将优先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而且,还把企业贯彻执行常州企业社会责任标准的表现及评价结果作为评选市级“优秀企业”和“优秀企业家”、“劳动关系诚信企业”、“五一劳动奖状”、“五一劳动奖章”、“模范职工之家”等各类奖项的必备条件,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的鼓励和指导作用。2007年11月,国务院了“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这也标志中国已经开始追随全球大潮,将环境保护置于与经济增长同样重要的地位。

4.增强企业社会责任营销的内驱力。让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不仅需要政府的引导和鼓励,而且需要企业认识到作为“企业公民”的角色,认识到自身社会责任与国际先进企业之间的差距。但真正促使企业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要让企业明白社会责任与企业营销关系,要让企业明白社会责任形象也是企业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把企业社会责任纳入企业管理体系,才是企业社会责任的内驱力所在。企业作为一个经济实体,其“经济人”的角色促使其必须追求利润,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但企业价值的最大化不等同于企业利润的最大化,在企业追求利润的同时,还要追求企业品牌的美誉度,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使企业由“经济人”向“社会人”的转变。世界著名企业的发展史同样证明,一个有持续竞争力的企业,无一不关注其承担的社会责任,也由此赢得了消费者的忠诚和满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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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企业社会责任/CSR/社会责任性质/法律规制 内容提要: 企业社会责任的理念超脱狭隘的股东至上主义,是对传统企业理论个人本位的修正和补充,企业社会责任更加关注的是企业对社会利益的增进和维护,社会本位应当是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论基础。对于法律并没有强制性要求的行为和义务相关的企业社会责任,无法通过国家强制力来保障实现,但仍然可以通过道德色彩浓厚的软法来对其进行规制。在坚持个人本位与社会本位相结合的原则下,应建立以企业社会责任为导向的自律机制,完善以政府为主导的企业社会责任他律机制。 经过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发展,西方发达国家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论研究和立法、司法制度已经日趋成熟;而在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论研究刚刚起步,研究相对薄弱,有关立法不够完善,人们的企业社会责任的观念淡薄,企业违反社会责任的事情频频发生,近年来所发生的小煤窑事件、稍油水事件、吉林石化工厂爆炸及松花江水污染事件、苏丹红、转基因以及波及全国乃至世界乳制品行业的三鹿事件等等,使人们开始警醒,随着商品经济的高度发展,企业追求股东利润最大化的目标正在给社会环境、人们的健康乃至生命带来越来越多地侵害,这些现象更严重影响到我国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与和谐社会的构建。企业在追求股东利润最大化的同时是否应当承担社会责任,增进非股东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以及如何通过法律手段对其进行规制?这已经是摆在了我们面前的一个迫切的现实问题。 一、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和性质分析 (一)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 自奥利佛·谢尔顿首次提出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以来,企业一直被视为不仅具有经济和法律的义务,而且还要承担超出这些义务之外对社会的责任。但面对传统企业理论的批判,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的支持者们显然也意识到这个概念的模糊性,于是竭力揭示其应有之义。而事实上,对本身具有模糊性的概念从内涵角度进行界定是极为困难的,因此,即便是对该理论推崇备至的学者们也难以对其概念达成共识。 早在1953年美国学者伯文(H Bowen)就把企业社会责任定义为,商人按照社会的目标和价值,向有关政策靠拢、做出相应的对策、采取理想的具体行动的义务。美国学者JosephM c Guire后来明确指出: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是指企业不仅负有经济的与法律的义务,而且对社会负有超越这些义务的其他责任。布鲁梅尔等学者则认为,应该在“企业责任”这一属概念之下把握“企业社会责任”的含义。其将企业责任划分为四种:企业经济责任、企业法律责任、企业道德责任、企业社会责任。学者们认为企业社会责任与法律责任的基本区别点是企业社会责任并不一定如企业法律责任那样直接规定于法律之中。 可见学者们对于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责任的范畴理解也不尽相同。为避免概念界定所引起的歧义,部分学者则从外延角度对CSR进行表述,较为典型的是美国经济开发委员会(The Committee for Economic Development)的做法,其列举了为数众多的(达58种)旨在促进社会进步的行为,并要求企业付诸实施。这些行为涉及10个方面的领域,分别是:(1)经济增长与效率;(2)教育;(3)用工与培训;(4)公民权与机会均等;(5)城市改建与开发;(6)污染防治;(7)资源保护与再生;(8)文化与艺术;(9)医疗与服务;(10)对政府的支持。这些行为又可区分为两类:其一,纯自愿的行为,由企业主动实施;其二,非自愿的行为,政府极力引导或者法律、法规强制落实。 对企业社会责任最为广泛引用的是世界可持续发展商业委员会(World Business Council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的定义: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做出的一种持续承诺,按照道德规范经营,在为经济发展做贡献的同时,既改善员工及其家人的生活质量,又帮助实现所处社区甚至社会的整体生活质量的改善。 中国学者对CSR的认识也不尽相同,一般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在赚取利润的同时,主动承担对环境、社会和利益相关者的责任。比较有代表性的是卢代富的观点,他认为,所谓企业社会责任,乃指企业在谋求股东利润最大化之外所负有的维护和增进社会利益的义务。而史际春等学者则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在本质上是特定的经济和社会条件对企业的客观要求,表现为社会对企业的期待,是企业对社会应承担的义务,包括守法、做好企业本身和对社会的道义承担。”显然后者对CSR范畴的理解要宽泛得多。 将企业的社会责任写入法律,是我国2005年修订公司法的一个重大举措,然而《公司法》仅在第5条规定:“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这是中国首次在法律中出现企业社会责任的用语或概念。但这种规定仅仅是法律对企业的道德号召。因为除了《公司法》和其他法律法规为公司规定的法律义务外,该第5条并不为公司增加任何具体的法律义务。同样,立法者也无法对其所提出的社会责任作出明确的解释。 在2006年中国企业发布的首个专门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国家电网公司2005社会责任报告》中,将企业社会责任定义为企业对所有者、员工、客户、供应商、社区等利益相关者以及自然环境承担责任,以实现企业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协调统一。其显然把企业所有者(股东)纳入企业利益相关者的范围,将企业对所有者的责任也包括在企业社会责任之内。而上海证券交易所在2008年5月14日所发布的《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承担工作的通知》中提出,上市公司要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在促进公司关注自身及全体股东经济利益的同时,“充分关注包括公司员工、债权人、客户、消费者及社区在内的利益相关者的共同利益”,“上市公司应增强作为社会成员的责任意识,在追求自身经济效益、保护股东利益的同时,重视公司对利益相关者、社会、环境保护、资源利用等方面的非商业贡献。公司应自觉将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相结合,将自身发展与社会全面均衡发展相结合,努力超越自我商业目标”。其显然又是将企业对所有者的责任排除在了企业社会责任之外的。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到,人们对企业社会责任概念和范围的理解并不一致。有着广义和狭义的区别,广义的企业社会责任一般包括了企业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道德责任和慈善责任等;而狭义的企业社会责任仅指道德责任和慈善责任。总之,企业社会责任是一个极富争议性的概念,无论是学术界还是实践界,都难以形成统一的界定。不过从社会责任的发展过程来看,至少有一点是肯定的,即企业社会责任的理念超脱狭隘的“股东至上主义”,是对传统企业理论“个人本位”的修正和补充,企业社会责任更加关注的是企业对社会利益的增进和维护,社会本位应当是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论基础。 (二)企业社会责任的性质 企业社会责任是什么性质的责任,是否法律责任,学术界同样也有较大的争议。有的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除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之外的第三种责任。也有的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指基于一定的经济责任与法律责任的企业道德责任与慈善责任,是企业在遵守法律要求而谋求利润最大化的前提下所应担负的道德上的义务。还有的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内含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和道德责任,其中法律责任是前提,在责任体系中占据最高的位阶,经济责任是基础、道德责任是补充。而实际上,对一个模糊性的概念进行性质上的分析基本上是无法做到的。但从世界各国以及有关国际组织对CSR规范的内容上来看,应当说其既包涵了法律对企业的基本要求,又体现出对企业从社会本位角度提出的更高价值期待。 有的学者正是从这种角度将企业的社会责任分成两类:绝对社会责任和相对社会责任。绝对社会责任是企业从事经营或管理活动所必须遵守的底线,是其最低的义务要求。就企业担负的绝对社会责任来看,主要是指企业对人的责任,如强迫劳动、健康与安全等;相对社会责任是一种有条件的责任形式,是一种不具有必然性要求的责任形式,如社会公益活动、企业精神、现代企业文化,等等。从这两者的区别可以看出,对企业绝对社会责任的法律规制应注重制裁与惩罚,是一种命令式的规制;而对相对社会责任的规制则注重宣示与评价,是一种教育与引导的规制。毕竟相对社会责任更多的是一种自愿责任,对它们进行规制的目的是希望通过法律作为推动力量,作为行为的指引和基准,从而为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律规制确立理想的行为模式。正如彼得·德鲁克所说:“企业首先是做得好,然后是做好事”。所以,严格意义上来说,不管对CSR采用广义还是狭义的界定,CSR都不能说是一个确定的法律概念,或者说企业的社会责任不能等同于严格意义上的法律责任。 企业社会责任在很大程度上并不具有法律的强制性和惩罚性色彩,法律不能强制社会成员必须做好事,所以CSR更加侧重体现的是企业对社会伦理期望的回应,承担的不过是一个良好“社会成员”促进社会福利的本份,反映了企业追求长远发展以及与社会和谐的价值回归。因此,CS很大成分上超越了法律的规范,应当属于社会自治或社会性规制的范畴。也就是说,企业社会责任中, 指的主要是道德义务或道德领域的角色责任,这是无法通过国家强制力来保障实现的。 二、企业社会责任法律规制的理论基础 如果从广义角度去理解企业的社会责任,那么绝对社会责任,即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最起码的道德底线和要求已经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进行了强制性规范。多数学者认为,SA8000是“苛刻的劳工标准”,其实在中国《劳动法》中都有相应规定。作为法律义务,既包括企业在个别劳动关系中保障劳动者的报酬、劳动时间、工作条件和劳动安全等方面的作为义务,也包括在集体劳动关系中不得妨碍劳动者行使团结权、谈判权和集体行动权等方面的不作为义务。对此,我们进行研究的意义在于,如何对企业行为进行强制化法律规范以保证企业在法律范围内履行社会责任。而困扰学界的一个最大的问题是,对于法律并没有强制性要求的企业社会责任(相对社会责任),法律能否进行规制以及如何进行规制?正如上文所述,这种意义上的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对社会的价值和期望所做出的更高程度的伦理、道德层次的回应,无法通过国家强制力来保障实现。 但是企业社会责任不具有法的强制力并不等于不能通过法来对其进行规制。企业的“相对社会责任”虽然多是企业的道义责任和自愿行为,但它并非仅属于伦理评判和道德教化的范畴。如果失去法律的推动力量,这种自愿的行为也就失去了足够的动力;如果没有法律作为行为指引和基准,就难以为企业社会责任的实施确立理想的行为模式。而道德的法律化也正是法治产生和发展的基本轨迹。从法律的产生过程来看,立法者在创制法律时,均是以道德的基本原则和基本精神为指导,努力反映道德基本要求。正如哈特所言,“每一个现代国家的法律工作者处处表明公认的社会道德和广泛的道德理想二者的影响。这些影响或者是通过立法突然地和公开地进入法律,或者是通过司法程序悄悄地进入法律”[11]。 可以说,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发展历程,就是道德入法的一个最好的明证。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兴起最初是在劳工运动、人权运动、消费者运动、环保运动高涨的背景之下,由各种行业组织和非政府组织所推动的,许多跨国公司也纷纷制定了各自的社会责任守则。然而,社会责任运动并未停留在市场的自律阶段,而是继而引发了社会责任的立法热潮,不仅有国际法方面的立法,如各种国际组织和联合国组织订立的宣言、守则,而且各国国内的社会责任立法也此起彼伏,发达国家相继在其公司立法中加入了公司社会责任的一般性的条款。例如,1937年德国《股份公司法》,英国1980年《公司法》,以及美国一些州的公司立法均增加了有关公司管理者应当对股东以外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公司员工、债权人、顾客、甚至一般社区民众等)负责的条款(Other Constituency Statutes)。这种社会责任条款本身无法用以在具体案例中作为判断合法或不法的依据,它仅是一种软法。虽然其多为对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倡导、鼓励性规范,并不具有强制性的法律约束力,但其以社会的价值、期望为号召力唤醒企业内在的自发与自律,同样会对企业的行为产生制约和影响。例如,许多跨国公司都开始对其全球供应商和承包商实施社会责任评估和审核,只有通过审核和评估,才能建立合作伙伴关系。这些经济的制裁、市场的压力可能远比法律的强制力对企业的行为更具有约束力。 三、企业社会责任法律规制的完善 (一)坚持“个人本位”与“社会本位”相结合的价值原则 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与追求股东利润最大化并非是完全对立的关系。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必然导致企业利润的付出或者成本的增加,这对于股东利益,尤其是短期利益无疑是一种损失。但从长远利益来看,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与股东利润最大化是统一的。因为企业积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可以为企业竖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和商誉,这是企业非常重要的一种“社会资本”。“社会资本是关于互动模式的共享知识、理解、规范、规则和期望,个人组成的群体利用这种模式来完成经常性活动”[12]。这种“社会资本”对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影响绝不亚于企业有形资本的投资。因此,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律规制,应考虑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与追求股东利润最大化的二元结合,即“个人本位”与“社会本位”相结合的原则。 从各国社会责任运动的发展历程中我们可以看到,普遍的做法是逐步放弃了股东利润最大化为企业的唯一目标的理念,而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逐渐认可了企业社会责任的观念。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对企业目标的理念经历了股东至上到股东与非股东利益相关者利益并重的转变,这无疑对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的践行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 > (二)建立以企业社会责任为导向的自律机制 法律应当使企业超越狭隘的自我利益,确立承担社会责任的价值目标,并使这种价值目标深植于企业的结构与实践之中,使企业对利益的追寻同样在责任的框架内进行,减少企业与管理者的短期利益激励,增强长期利益激励,使其自我利益与长期利益相结合,使股东利益和利益相关者利益相一致,从而引发和促使企业的自律行为。这种自律机制的构建,主要是通过完善以企业社会责任为导向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来实现的。可以说,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是以产权为基础的均衡契约相关者利益的一种控制机制,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一种基础性自律机制。由于这种自律机制的存在,企业为了自身的生存与发展,必须去关注、了解、遵守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诸如,劳动保护、社会保障、安全生产、消防、职业卫生、工人权利、以及工会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主动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自身社会责任管理的现状进行调查和评价,强化全面履行社会责任的意识,以在社会中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方面,应注重强化职工、债权人、消费者、环境保护者、社区等利益相关人对企业治理的参与制度;建立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审计、审核和信息披露制度,通过信息的透明和公开使那些重视企业声誉和形象的企业更能严格自律。在深圳证券交易所2006年9月25日所发布的《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2008年5月14日所发布的《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承担工作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中,也要求上市公司建立社会责任制度,定期检查和评价公司社会责任制度的执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与年度报告同时披露。 (三)完善以政府为主导的企业社会责任他律机制 政府的适度干预是实现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一种重要手段。首先,在国民经济宏观调控上,政府可以根据产业政策和规模经济的要求,运用税率、利率和价格等经济杠杆引导企业调整产业结构和组织结构,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利用以促进企业社会责任的实现。 第二,建立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激励机制。在产品市场和劳动力市场上,除了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促使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外,政府的非强制性奖惩制度也可以发挥较大作用。如政府可通过评比“消费者质量信得过单位”、“质量免检产品”、“劳动者权益保障先进单位”等活动对企业加以指导,将入选企业定期予以公示并给予税收优惠;对注重改善员工工作和生活条件、保护环境的企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履行基本守法责任的企业拒绝给予税费减免等政策优惠等等。对此,某些政府与部门的做法值得推广。如深圳通过政府推动“企业社会责任认证”来促使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帮助企业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以提升国际竞争力[13]。商务部也推出了若干举措,如在六类资源型产品出口配额招标时引入了企业社会责任审查程序,如果一家企业没有为职工按时足额交纳养老、失业、医疗和工伤等各项社会保险,或没有达到国家的环保标准,或存在明显的违法违规行为,则该企业就不具备投标资格。 第三,逐步建立企业诚信评价制度。要加快信用立法,逐步建立健全企业诚信评价制度。建立专门的诚信评价机构,围绕企业经营活动信用记录、经营行为信用、社会贡献信用、社会形象信用、企业管理信用等最能全面反映企业践行诚信状况的指标,建立能全面反映企业诚信状况的企业诚信评价制度。 第四,引导企业参与社会责任标准认证。社会责任标准认证,主要是在政府的指导和监督下,由非政府组织出面建立独立的第三方认证和审核机构,从社会、经济、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等各个方面,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给予客观的评估和审核,并定期公布评估结果,使之成为权威的参考依据。现有的民间组织主要有社会责任国际(SA I)、公平劳工协会(FLA)、服装厂行为标准组织(W RA PP)、贸易行为标准组织(ET I)和工人权利联合会(W RC)等,这些组织都先后制定了各自的社会责任标准,其中SA8000是比较成熟的认证标准。SA8000是SAI于1997年创立,并于2001年修订发布的第一个可用于第三方认证的社会责任国际标准,包括对企业禁止使用童工、强迫劳动、安全卫生、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权、歧视、惩罚性措施、工作时间、工资报酬及管理体系等9个基本要素要求。可以说,企业社会责任标准的国际化、标准化、全面化,对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律规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此,有学者认为这些标准是以发达国家的立场和眼光来制定的,而对发展中国家来说,这些标准常常是难以达到的,经济全球化又要求国际统一的认 证标准,这在一定意义上使得认证标准成了发达国家制约甚至制裁发展中国家的一种手段。同时社会责任认证的商业化也会带来腐败等负面效应。我们认为,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律规制是社会道德和社会正义实现的一种途径,这对我国当前形势下和谐社会的构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也是世界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对此,我们不能因噎废食,政府所要做的应当是尽力推动企业积极履行有关社会责任标准,从而使中国企业跟上世界经济国际化、全球化发展的潮流,同时,企业社会责任标准的提高也是中国社会和民众的福祉。 最后,应当在政府的引导下,充分发挥消费者权益运动和社会舆论的作用,综合运用各种机制,构建促使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外部环境。 注释: 刘俊海.公司的社会责任[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4. 马力,齐善鸿.公司社会责任理论评述[J].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5,(2):42. 卢代富.企业社会责任的经济学与法学分析[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71,71,96. 史际春,肖竹,冯辉.论公司社会责任:法律义务、道德责任及其他[J].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2):39-51,48,48. 李立清,李燕凌.企业社会责任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30. 王玲.论企业社会责任的涵义、性质、特征和内容[J].法学家,2006,(1):136-142. 刘继峰,吕家毅.企业社会责任内涵的扩展与协调[J].法学评论,2004,(5):143-147. 杜中臣.企业的社会责任及其实现方式[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5,(5):39-46. 李义平.企业的社会责任不能无限扩张[EB/OL].h ttp://th eory.pe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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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社会责任是指企业除了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之外,所承担的维护国家、社会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利益的责任。主要包括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对劳动者权益的维护、对资源环境的维护和治理以及促进社会福利事业和公共事业的顺利实施等责任。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重要主体,是经济社会不可或缺的重要因子,决定了企业并不是孤立生存和发展的个体,而是与周围经济环境和社会环境紧密联系的有机体,因此在整个经济活动运作的环节中都需要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企业作为市场经济运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强化社会责任的履行,对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有着重要意义。

二、企业应履行的社会责任

企业积极地履行社会责任,不仅能够维护经济环境和社会环境的良好运行,同时也会提高企业的竞争力,使企业走向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履行社会责任可以帮助企业树立形象,建立良好的公共关系,增强知名度,从而带来强大的竞争力。因此,充分考虑企业在现实生活中的作用和承担能力的前提下,企业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包括:保证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为广大的消费者提供能够放心使用的合格产品,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使其得到应有的福利,促进社会的稳定;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关爱弱势群体,支持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企业自身形象,维护市场的良性竞争和健康运行;传播中国传统文化,在国际市场建立中国企业的良好形象,提高国际竞争力;保护环境,节约资源,贯彻可持续发展的理念等。

在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市场和技术给予了企业更多的机遇和挑战,企业社会责任不仅是企业应该为社会完成的职责,也是企业生存发展的有力武器。

三、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现状

由于许多企业在经济活动中为最求利益最大化,只注重眼前的经济利益,导致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现状缺失,主要表现为:假冒产品充斥市场,劣质产品造成消费者财产和人身权利受损的事件频繁发生;只顾短期利益,消费者得不到应有的售后服务和产品保障;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影响周围群众的生产生活安全,不利于可持续发展事业的进行等。

基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现状,我们应该认清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性,正视企业社会责任严重缺失的事实,加大力度改变这一情况。

四、企业社会责任立法现状

由于企业的最大目标是实现利益最大化,而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不能使企业立刻得到物质上的回报,甚至存在短期内与企业最求营利的目标相矛盾的表象,使得企业很难积极主动的履行其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需要从法律层面上加以规制。:

我国《公司法》第五条中设有企业应承担社会责任的规定,但只是一带而过,过于抽象的概念原则,很难被实际应用,缺乏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在《劳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等单行法中,企业社会责任方面的法律条文都零散而模糊,尚未形成系统的企业社会责任法律体系,并且缺乏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激励机制。公司法中所规定的企业社会责任属于法律责任,可以依靠法律的强制力强制履行,而一些道德层面上的社会责任,例如积极参加公益事业、在国际市场传播中国传统文化等,只能寄望企业自愿的履行,这就需要政策和法律通过激励来改善。

五、完善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律规制

5.1完善企业社会责任法律责任体系。《公司法》中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规定,仅仅是企业的法定社会责任的一部分,将《公司法》第五条的规定发展为具体的、详细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条款,并通过与其他部门法相结合,使其在社会实践中得以落实,具有实践价值和效率性,是目前企业社会责任立法要解决的首要问题。首先要对现行法律体系中与企业社会责任法律规制问题有关的条文进行归纳、总结和梳理,以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目的为指导,从立法、司法、执法等多个层面建立企业社会责任的实行机制和监督机制,将散见与个法律法规中的企业社会责任相关规则,应用社会利益和经济利益的理论重新整合,从不同的视角全方位的建立促进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法律机制。

5.2建立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激励机制。企业社会责任中法律责任的部分可以利用强制力保证实施,而针对道德责任的部分,则需要采取政府引导、法律保障、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与企业自身规范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地方政府制定相关政策,引导和鼓励企业自觉自愿的履行道德层面的社会责任。例如从市场准入、财政税收、市场管理、科技引导等方面,对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实行产业政策优惠等。

5.3建立企业社会责任监督机制。鼓励企业建立和完善企业文化,将企业社会责任渗透到企业文化中,使企业在经济活动中不断完善治理结构,实现内部自觉的监督。同时依靠国家政策,强化政府各职能部门对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监督,对监管不力的政府机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建立企业社会责任的社会公开监督制度,依靠社会和舆论监督。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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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卢代富.企业社会责任的经济学与法学分析[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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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为客户提供合格的产品或优质服务;

3)在为股东赚取利润的同时,节约利用资源,减少生态污染,追求可持续发展;

4)不仅要追求自身发展壮大,也要积极回报社会,多做公益事业。

1.2科技创新

美国经济学家熊彼特认为,资本主义经济最主要的特征是创新,企业科技创新指企业应用新科学知识和技术开发新产品,或采用新的生产方式组织加工、生产制造,提高产品质量或提供新服务的创新活动。企业可以通过科技创新实现对新工具或新方法的创造和应用,实现企业自身的经济效益,促进企业研发成果的商品化。具体来说,企业科技创新首先是对企业产品的创新,包括对企业现有产品的改进或运用新技术研发全新产品,企业可以通过对产品的改进和创新为自身开拓更广阔的发展空间,赚取更多的经济利益;然后是对企业生产工艺的创新,主要包括对企业原有生产工艺的改进,依托新技术、应用新工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原材料和能源消耗,提高生产效

1.3文化创新

企业文化是指企业管理者及全体职工在企业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价值体系、基本信念、管理体制及行为规范的总和。企业文化创新是指在企业发展壮大过程中,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以创新为动力,促使企业文化不断形成、发展和优化的过程。企业为了使自身的发展与环境相匹配,根据本身的性质和特点形成体现企业共同价值观的企业文化,并不断创新和发展。企业文化创新的核心在于企业价值观,它制约和支配着企业的经营目标、经营理念,规范着员工的行为,是整个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企业文化一旦形成,能起到鼓舞、驱动、凝聚、熏陶、评价和规范的作用,使员工始终保持高昂的斗志,实现企业的产品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组织创新等,最大限度地调动和整合现代企业的各种生产活动与资源配置,实现企业组织市场与整体效益最大化。

2社会责任、科技创新与文化创新的辩证关系

企业以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为发展方向,科技创新是实现社会责任的主要路径,文化创新是实现社会责任的主要动力,科技创新与文化创新在实现社会责任的目标中发挥协同作用。

2.1社会责任是企业科技创新与文化创新的最终目标

社会责任理论要求企业既要承担对投资者的经济利益责任,还要承担对员工、消费者、环境、社区、政府的责任。承担这些社会责任是企业长期的发展方向,任何一个企业都不能只追求自身利益,还要遵守商业道德,注重生产安全,注意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维护外部消费者利益[]。因此,社会责任是企业科技创新与文化创新的最终目标。有了终极目标,企业的科技创新与文化创新就有了明晰的方向,在创新设计时,就会从长远考虑企业未来的社会责任,把未来需要承担的社会责任内化在企业的创新产品和创新文化中,从而有利于企业创造出更符合未来发展的新产品或新服务,有利于企业发展壮大。

2.2科技创新是企业更好实现社会责任的主要路径

科技创新不但是对企业产品的创新,还包括对企业生产工艺的创新。通过研发全新产品或者采用新工艺生产新产品、提高产品质量、降低能量消耗等,达到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目的。因此,企业实现社会责任的目标与企业参与科技创新并不矛盾。有了社会责任意识,企业才能够在科技创新中考虑到其它关联方的利益,从而在产品设计、工艺选取中提前考虑未来社会责任的承担情况。企业如果仅仅以承担社会责任为口号,没有实际行动,就难以承担社会责任,最终也无法发展壮大。企业只有通过对产品的不断改进和创新,才能为自身提供更好的发展空间,不但为自己赚取更多的经济利益,还能够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

2.3文化创新是企业实现社会责任的主要动力

企业文化是企业的灵魂。市场竞争越激烈,企业文化的重要性就越突出,企业文化涵盖的企业精神、核心价值观、公司制度等都需要被员工接受并认同,才能实现企业文化建设的真正落地。企业社会责任要求企业承担起对劳动者、消费者、环境、社区等方面的责任,如果企业注重社会责任,其企业文化中就会渗入相应的意识和理念,从而在文化创新或科技创创新中形成一种强大的向心力,增强全体员工的凝聚力,通过生产新的科技产品或文化产品,维护企业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进而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同时又使自身保持长久的生命力。

3基于社会责任的企业科技创新与文化创新协同效应分析

3.1基于社会责任的科技创新对文化创新的渗透提升作用

1)培育良好的企业精神。

社会责任理论要求企业在员工、客户、外部生态环境和社区等利益共同体面前勇于承担责任。如果企业的科技创新活动能够以社会责任为目标导向,那么企业就会在科技创新时考虑消费者、员工、生态环境、社区等方面的利益,这些利益共同体会给企业提供良性反应,最终促使企业培育良好的企业精神。第一,科技创新是一种具有复杂性、艰难性和风险性的理性实践活动,要求企业以客观规律为指导,结合企业现状进行技术革新,在社会责任导向下,企业在科技创新过程中,会更全面地考虑企业内外部利益共同体的诉求。一切技术创新都应体现社会责任,促使企业在完成科技创新目标时,更注重培养实事求是、持之以恒、包容厚德的精神,并将这种精神融入企业文化中;第二,基于社会责任的科技创新要求企业全体员工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促进企业创新外部效应的最大化,促使全体员工敢于开拓创新,形成一种积极向上、追求进步的创新精神;第三,企业科技创新是企业全体员工集体奋斗的结晶,在社会责任导向下,企业家更注重消费者权益的把握,在思想创新和构思设计中考虑利益相关者的权益。在科技创新过程中更容易发挥全体员工丰富的想象力和创造力,培养共同奋斗的集体主义精神。总之,在整个科技创新过程中,以社会责任为导向,企业更容易形成不断创新、造福大众的核心价值观。

2)注重企业制度创新。

企业制度的完善与否与企业规模、行业、技术类型等密切相关,基于社会责任的科技创新活动作为一个复杂的系统,其创新功能是否完善,社会责任能否体现,取决于创新系统结构能否与之协调。当企业科技创新活动发展到一定程度,现有的企业制度不再满足科技创新要求时,企业只有通过领导体制、组织机构、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创新,才能适应科技创新的变化。同时,也更有利于社会责任的实现。

3)塑造良好企业形象。

企业形象是企业文化的综合体现。如果一个企业的科技创新活动体现社会责任,就能在社会中树立良好形象。一方面,科技创新促使企业开发出能满足社会责任要求的新工艺,生产出符合社会责任理念的新产品或新服务,从而为企业带来较高的利润及良好的声誉;另一方面,消费者对企业形象的认识首先来自于产品形象,企业在技术创新过程中关注社会责任,将技术与社会责任完美结合,既能满足人们对产品使用功能的要求,也有利于提升企业形象。

3.2基于社会责任的企业文化创新对科技创新的推动导向作用

1)基于社会责任的企业文化创新

是企业科技创新的价值导向。科技创新的开展需要依靠诱导机制的推动作用。基于社会责任理念的企业文化创新能为企业科技创新提供全新的价值导向。一方面,体现社会责任的企业精神,更符合普通大众的价值取向,更容易帮助企业形成凝聚力;另一方面,基于社会责任的企业文化创新所形成的企业核心价值观,不但影响科研团队的价值观念,也影响他们的行为模式和思维方式等。过去企业只追求单纯的经济利益,在社会责任目标导向下,企业创新团队逐渐放弃唯利是图的思想,重视科技创新对社会和环境的影响。

2)基于社会责任的企业文化创新

为企业科技创新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科技创新需要良好的制度环境,企业基于社会责任目标制定科学的企业制度,完善人力资源激励机制,既规范和约束企业的创新行为,激发企业创新团队的创新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又使员工形成一种强烈的企业认同感,自觉发挥主人翁精神,激发全体员工创造力,形成科技创新的巨大推动力。基于社会责任的文化创新能够创造出有利于创新的制度环境和文化氛围,为创新团体提供必要的技术、资金、人力资源等保障,并保护和鼓励创新失败者,使科技创新团队保持敢于尝试、勇于变革的创新精神。

3)基于社会责任的企业文化创新

更容易吸引优质创新资源。企业文化创新以社会责任为目标导向,容易形成良好的企业形象,吸引更多优质资源为企业科技创新服务。良好的企业形象与完善的企业制度,有利于吸引优秀创新人才为企业创新服务,为企业创新团队注入新鲜血液,更能发挥主观能动性,同时防止人才流失现象的发生,从而为社会提供更优质的产品或服务,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

4基于社会责任的企业科技创新与文化创新协同策略

4.1将社会责任理念融入科技与文化创新整体流程

首先,将社会责任理念与企业产品创新结合起来。企业在产品创新过程中,无论是研发新产品还是采用新生产工艺都应充分考虑社会责任,调整企业科技创新的定位与方向,把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通过生产新产品、改进新工艺体现出来;其次,将社会责任理念与企业文化创新结合起来。企业将社会责任理念完全融入企业文化,使企业文化成为社会责任的完美体现;最后,在科技创新与文化创新相互融合中,要时刻以社会责任理念为指导,在物质文化、制度文化、精神文化各方面践行社会责任理念,承担更多社会责任。

4.2以社会责任理念为指导,加强科技与文化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企业要开展科技与文化创新,首先应具备一批既懂科学技术又具备先进文化理念的人才,只有这样,企业才能在创新中真正体现社会责任。企业必须通过各种渠道培养或引进创新人才。基于社会责任目标,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必须将创新人才引进、培养与使用纳入企业战略规划,为创新人才搭建发挥才能的舞台。

4.3用社会责任理念重塑企业制度

科技创新与文化创新离不开制度创新,没有良好的制度,技术创新知识就得不到积累,没有良好的制度环境,文化创新就失去了坚实的基础。在社会责任目标导向下,企业需进行制度创新。第一,适时安排企业组织制度创新。不同规模、不同行业、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应建立适合自己的企业制度,把社会责任理念体现在制度安排中,推动科技和文化创新进程。第二,进行具体管理制度创新。制定共同创新目标,设计制度让员工有意识地参与创新,如通过设计奖惩制度强化符合社会责任要求的企业价值观或态度。第三,加强企业内部审计制度创新。在社会责任导向下,内部审计制度应以是否满足社会责任目标为判断标准,检查企业创新活动是否要求健康运行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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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环境保护问题也日益突出。如何在环境和发展之间求得平衡,既不能为发展而牺牲环境,也不能为环境放弃发展,已关系到我国可持续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目标的实现。把环境问题与会计理论结合起来研究,即是现代环境危机所迫,也是会计信息与决策者之间关系狭隘而造成的沟通失误所迫。从中引出的问题,已不单纯是会计问题,更多意义上的是一种社会问题。在2006年3月全国人大十届四次会议闭幕后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国务院总理面对记者关于环境污染的提问时,公开表示环境污染已经成为当前中国发展中的一个重大问题,而且这个问题至今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如果"十五"计划我们大多数的指标都基本完成了,但是环境指标并没有完成。为此,总理提到必须采取切实有利的措施,加大环境保护的力度。可见,在当前的经济发展中,环境保护的重要和迫切性越来越被关注。如何在环境和发展之间求得平衡,既不能为发展而牺牲环境,也不能为环境放弃发展,已关系到我国可持续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目标的实现,也可以说是我国现阶段各方利益"博弈"的一个核心部位。环境保护应该是全社会共同的利益出发点,政府必须要有相关的政策、法律和措施,而在当前作为制造环境污染行为主体的企业也应该明确自身的社会责任,自觉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为了使环境保护在经济学和管理学的层面得到更好地实施,在实际工作中除了稳步推行环境会计外,还必须更有效地开展环境审计,从而更好地对企业履行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进行监管。

二、企业的社会责任与环境保护

在当今这个提倡环保意识的年代,企业在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中都承担着重要的社会责任。对于企业的社会责任,在我国学术界也有过相应的讨论,有学者认为企业的社会责任包括三大内容:第一,为政府提供税收,第二,为社会提供就业机会,第三,为市场提品或服务。但有的学者指出在有关国际组织的权威文献中,企业纳税、提供就业和产品至多属于"遵纪守法"和履行"最低的义务标准"。根据联合国的观点,从原则上讲,企业社会责任的范围包括:"一个公司应该对其经营后果负完全责任,这包括直接影响,也包括间接的负面影响,……对企业社会责任更高的要求源于一些公司的外部负面影响。这些影响在很多领域都可能发生并且会涉及各种各样的利益关系群体。"简单地说,企业社会责任实际上是企业与社会之间的"社会契约",它通常包括人权、环境保护和劳工权利等内容,在社会上显示着"公司的公民形象"。环境污染作为经济学中典型的外部性问题,企业是难以推卸责任的。研究表明,环境的最大污染源来自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企业造成了环境污染,就应当承担起环境治理和恢复环境质量的责任--无论是道义的抑或是法律的环境责任。因此,环境保护是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可以称之为环境责任。企业的环境责任是指企业在为股东追求最大化的利益的同时必须保护环境,促进生态环境的多样性以及破坏环境的时候承担的赔偿责任。履行环境责任企业应将环保理念和行动贯穿到其经营的每一个环节,首先从产品设计方面应考虑力求减少产品给消费者和环境带来的影响,在选择材料的过程中应专注于提高产品使用的能效,以及降低能源消耗,从而减少制造产品所需要的能源,在生产制造环节,企业还必须考虑建立环境健康和安全系统,把对环境的污染降低到法律允许的范围。但是,企业是追求利益最大化的集体,当环境保护等社会责任与其经济利益相冲突时,往往会对这些社会责任产生被动抵抗的局面,甚至想方设法地来逃避责任。因此,光靠企业自觉地履行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而没有相关地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地支持,在现阶段根本是行不通的。即使是有了一定的法律、法规作保障,仍旧会出现很多企业不依法办事或者是钻足法律的空子。这说明企业的社会责任必须要带有一定的强制性,总理指出治理环境污染"要严格执法,依法保护环境,这是最关键的,也是最难的。依法关闭那些高耗能、高污染的企业,依法追究那些制造污染,而给群众、给社会带来重大损失的企业和个人的责任。"

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过程看,企业作为社会经济活动的主体,其主要目标是通过向社会提供物质性产品或服务来获得利润。由于企业活动的目标是追求最大的利润,至于生产什么样的产品以及生产多少主要取决于它能从市场上得到利润的多少。但是,无论企业的性质如何不同,在它们的生产过程中,都必须要向自然界索取自然资源,并将其作为原材料投入生产活动中,同时排放出一定数量的污染物。企业的生产活动,特别是工业企业的生产活动对环境的负面影响极大。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导致了环境污染,企业就应该承担环境污染的治理责任。对企业履行环境责任情况进行客观的审计,是以整体或全社会的利益为基础,监督和评价企业的经营业绩,确定以至解除企业的环境责任,使其贴近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健康稳定地发展。因此,评审企业的环境责任,既是一种社会的关注、政府的行为,也是企业寻求自身发展壮大的客观要求。

三、环境审计与企业社会责任的协调

环境审计,也称为环境、健康和安全审计,是审计学科在可持续发展目标下开拓的一个审计新领域,是国家环境管理系统(EMS)中的一部分。在我国,环境审计被定义为审计机关、内部审计机构和民间审计组织,依法对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环境管理系统以及在经济活动中产生的环境问题和环境责任进行监督、评价和鉴证,并且揭示环境和资源保护中存在的违法行为,促进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加强环境管理。环境审计的主体包括国家审计机关、内部审计机构和民间审计组织。根据环境审计的定义可以将其定位:对于政府审计而言,环境审计应当作为绩效审计范围的扩大;对于内部审计而言,它是经营审计的进一步发展;对于民间审计而言,则表现为财务报表审计的发展趋势。

发达国家开展环境审计的实践经验表明,环境审计是控制和防范污染的有效管理措施之一。因此,建立一个完整的环境审计系统对于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有重要意义。由于环境问题存在于社会、经济及人们生活的所有环节之中,对于环境的审计应该体系在各个审计层面上,所以环境审计系统包括政府环境审计、内部环境审计和民间环境审计三个部分。

我国的政府环境审计包括生态(生活)建设审计和环境污染治理审计两个基本方面。主要内容表现为对各级政府环保资金的筹集、使用以及国家大型环保项目的审计和对政府的环保部门制订的环境规划和政策是否符合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监督,并依据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环境保护基础标准,审查政府环境规划和政策执行的结果和效果。审计机关以其超脱地位和特有的功能实施环境审计,对环境管理所发挥的重要促进和保障作用也是其他机构无法替代的。政府环境审计主要体现环境保护宏观层次方面的意义,主要对象是各级政府、国有金融机构环保信贷资金、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国有企业排污费、环境支出等,相对较少直接涉及到对整体企业的审计,但政府环境审计为其他两个层次的环境审计提供了基本的保障,具有统驭作用。

民间环境审计主要是针对企业的环境报告进行的对重点行业、企业所进行的环境审计,应主要由民间审计组织来完成,充分发挥其独立、客观、公正的作用,对上述企业环境管理责任的履行情况以及环境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完整性表达意见。其审计内容主要体现在环境资产确认与计量、审计环境成本费用支出审计以及环境效益审计。正如美国环保局就环境审计作过的如下定义中所阐述的那样:"环境审计就是由会计事务所或其他法定机构对适用于环境要求的有关业务经营及活动进行系统的,有证据的,定期的,客观的检查。"对企业环境责任报告的审计,目前在我国还没有全面铺开。随着企业环境问题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开展对企业的环境责任报告审计将成为必然趋势。

企业内部的环境审计是对企业在执行国家的环境保护法规、在生产经营过程的同时不破坏自然与社会环境方面的行为和成效的评价。它是国家环境管理系统(EMS)中的一部分,同时也是企业内部审计体系的重要内容。企业内部环境审计是对企业履行受托环境保护责任的监督与评价过程。企业环境责任的承担者应当是企业的管理当局,环境审计本身起源于西方发达国家的企业内部审计。内部的环境审计包括环境法规执行审计和环境管理系统审计,企业若违反了有关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就会引起相应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实施环境法规执行审计,审计人员首先应了解与企业有关的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条例,然后要了解企业以往的经营管理活动是否违反过环境法规,若有违反则结果如何,企业是否针对这些违反环境法规的情况制定了改进措施并进行切实的改进。其次,规范化的环境管理系统可以减少在生产和服务过程中对环境的危害,使企业的环境成本降到最低,企业的环境管理系统在运行上是否经济、高效是环境审计的重点

由此可见,在环境审计的三个层面中,具有各自不同的地位和作用,相辅相成。在现阶段,国家必须加强环境审计的法规建设,逐步推进民间环境审计。但环境保护必须从基层做起,审计企业的环境审计、特别是以自律为出发点的内部环境审计是现代审计发展的必然趋势。企业内部需要设计一种监督与评价措施来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对环境保护项目进行相应的管理,这就是企业内部的环境审计,它既属于国家环境管理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又属于企业管理审计的内容。这也说明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的过程中,从被动抗拒转变为主动接受,能更自觉地认识到保护环境对企业发展的重大意义,从而实现了企业社会责任与环境审计地协调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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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郭群单力.环境审计大透视.[J].《环境》.2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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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在国际上,CSR审计报告鉴证多采用自愿选择的方式,在国家层面上强制要求企业对CSR报告进行审计鉴证的只有三个欧洲国家。其一是法国,自2001年起法国要求公众公司将环境信息纳入年报,并要对这些环境信息提供第三方鉴证。其二是瑞典,从2008年起瑞典所有国有企业要公布经过第三方鉴证的社会责任报告。其三是丹麦,从2009年起规模较大的约1100家国有控股公众公司要将可持续发展信息纳入年报或者出具独立报告,且这些披露的信息必须经过第三方鉴证。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自愿披露还是强制披露模式,国际上并没有形成统一的CSR审计报告鉴证标准,这极大地增加了CSR审计报告鉴证业务开展的难度。考虑到专业会计人员对CSR审计报告鉴证的职业素质与能力的增长要求,许多国际组织或国家机构都开始或正在制定相应的标准,例如社会和伦理责任协会(ISEA)是全球最早颁布关于CSR审计报告鉴证标准(AA1000AS,2003)的组织,其制定的AA1000AS(2008)和国际审计与鉴证标准委员会(IAASB)制定的ISAE3000(2005)是国际上G250、N100企业最常用的CSR审计报告鉴证标准。IS?EA颁布的《AA1000审验标准2003》以及修订版《AA1000审验标准(2008)》将审验标准中的AA1000原则独立为一个单独的标准,包含三项原则,即:包容性原则、实质性原则和回应性原则,它是与利益相关者视角最为贴近的国际标准;IAASB的ISAE3000则旨在为专业会计师提供非财务鉴证业务应遵循的原则和重要的程序。此外还有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RI)制定的G4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欧洲会计师联合会(FEE)有关可持续发展鉴证的系列讨论稿、必维国际检验集团(BV)和挪威船级社(DNV)的各鉴证标准。GRI指引第一版于1999年,2006年的第三版也就是G3指南中就提出了可持续发展报告鉴证的建议,2013年的G4指南中对鉴证提出了更深层次与更具体的要求,建议企业选择外部鉴证。FEE(2002,2006)在其系列讨论稿中认为在可持续发展标准传播的早期阶段,应通过独立鉴证提高可持续发展报告的可信度,增强股东的信心。我国目前对于CSR审计报告鉴证采用自愿披露模式,同时也没有专门的、统一的CSR审计报告鉴证标准,但是在审计报告鉴证的过程中除参考国际上通用的CSR审计报告鉴证标准外,还是应用了诸如《中国纺织服装企业社会责任报告验证准则》、《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编写指南》等呈现本土化特色的审计报告鉴证条款。

三、企业社会责任审计报告鉴证基础理论

1.从国外CSR审计报告鉴证基础理论研究情况来看,主要有:(1)对CSR审计报告鉴证概念的初步界定。Owen等将社会责任审计定义为“一个组织决定其对社会的影响以及衡量和向公众报告这些影响的全部过程”;CSR报告鉴证可以看做是为缩小报告提供者和使用者之间的“信任差距”,从而由报告编制者以外的独立第三方对企业所编制的CSR报告进行鉴证的一种社会责任审计活动;AA1000AS中“验审”被定义为审验机构通过采取一定的方法和流程,根据适用的规范和标准,对组织公开披露的绩效信息及其管理体系、数据和流程作出评估,以提高组织公开披露信息的可信度。(2)CSR审计报告鉴证框架的研究,例如主体研究。在目前更多企业倾向于选择第三方独立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进行CSR审计报告鉴证(Simnett,Vanstraelen&C.W.Fong,2009)的大流下,另有两种观点:一是认为企业内部管理机构是CSR审计报告鉴证主要提供者,因此CSR审计报告鉴证应当由内部审计人员进行(Allegrinietal,2011;Ridleyetal,2011);二是发现存在管理者控制CSR审计报告鉴证的迹象,导致审计鉴证缺乏独立性,认为必要时应当让利益相关者参与到审计鉴证的过程中(Brendano’Dwyer&DavidL.Owen,2005)。(3)从不同角度分析报告鉴证的影响因素。PeregoP.和A.Kolk(2012)探讨了跨国公司如何采取保证措施来维持和发展企业问责制的可持续性,发现外部制度的压力和内部资源、能力是推动企业进行报告鉴证的基本因素;GaryF.Peters和AndreaM.Romi(2013)研究了可持续性治理特征对CSR报告自愿鉴证的影响,认为环境管理委员会的存在促使企业进行自愿的报告鉴证,并且多选择内部审计师进行审计,而首席可持续发展官对企业是否进行自愿报告鉴证并无影响。

2.国内关于CSR审计报告鉴证的研究刚刚起步,研究较少,主要集中于以下三个方面:(1)对CSR审计报告鉴证概念的界定。《中国纺织服装企业社会责任报告验证准则》中阐述了验证、保证和鉴证的不同定义,验证和鉴证都是保证的具体形式。在CSR报告—GATEs体系内,CSR报告鉴证是指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就报告符合《中国纺织服装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纲要》的程度做出评价,就报告验证的基本过程和结果做出的公开声明,以证明报告披露的信息的基本质量和报告验证的真实性、独立性和公正性。张和平(2012)给第三方审验下了定义,认为CSR报告第三方审验是指由与企业不存在利益关系的第三方审验机构通过一定的方法和流程,根据使用的规范和标准,评价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披露的信息,管理体系、数据和流程,以及报告遵循实质性、可靠性、准确性、完整性、平衡性等原则的具体情况。(2)CSR审计报告鉴证框架的研究,包括动因(刘钧,2013)、主体(周晓惠、许永池,2011)、模式(赵哲,2011)等。袁蕴(2011)、严培蓓(2011)、张庆龙等(2012)从第三方审验的目标、审验标准、审验的内容、执行主体、程序和技术、验审时限和审验报告等七个方面来构建上市公司CSR审计报告鉴证的框架。而在主体研究方面,我国不同于国际上百花齐放的观点,国内大部分学者都认为注册会计师应当成为CSR审计报告鉴证的主要提供者(黄彤,2012;张和平,2012),主要在于注册会计师可以提高鉴证质量,增强我国CSR报告的可信度和有效性(沈洪涛等,2010)。(3)对CSR审计报告鉴证影响因素的探讨。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沈洪涛(2011)的研究显示,企业社会责任表现能提升企业声誉;CSR报告能有效传递社会责任表现的信息,增强社会责任表现与企业声誉之间的正向关系;CSR报告鉴证并没有显著促进社会责任表现对企业声誉的作用。李正、李增泉(2012)运用事件研究法研究发现,CSR报告鉴证意见具有正向的市场反应,而董事会承诺不具有市场反应。

四、企业社会责任审计报告鉴证风险控制

20世纪60年代,在研究以内部控制为基础的审计的过程中,美国学者首次发现了控制风险的问题,并建立了评估控制风险的措施(Brown,1962)。

1.审计风险及其控制。目前,对于审计风险的涵义各执一词,国际审计准则第25号《重要性和审计风险》将审计风险定义为,审计风险是指审计人员对实质上误报的财务资料可能提供不适当意见的风险;国际会计师联合会(2004)则认为审计风险应为“当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审计师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的可能性”;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认为审计风险是指审计人员针对含有实质性错误陈述或重大错误陈述的财务报表不恰当审计意义的风险,由固有风险、控制风险与检查风险组成。而就审计模式来说,目前国际上采用的审计模式是风险导向审计模式,因为能够在越来越复杂的业务和审计环境下发现企业资产缺失的问题(Knechel,2001)。近几年来,学者也对审计风险进行了长足的研究,包括审计风险的定义(谢晓燕、黎菁,2013)、成因(岳向黎,2013)、对策(李露璐,2013)等。与此同时,审计业务约定书不规范、风险评估程序未得到有效实施和进一步审计程序选择不合理(王海燕,2013)等原因造成了很大的审计风险,我们不能单一地看“发表不恰当意见论”和“带来的损失论”(谢晓燕、黎菁,2013),应当通过提高审计人员综合素质、强化风险意识和谨慎、客观发表审计意见来防范审计风险(李述有,2012)。马春英和周允征(2011)以我国环境审计风险现状和面临的问题为基础,首次构建了我国环境审计风险模型,认为环境审计风险=外部风险(概念风险、准则风险、政治风险、环境风险)×执行风险(可接受的环境审计风险条件下的重大错报风险、环境检查风险)。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制定的审计风险模式为:审计风险=固有风险×控制风险×检查风险。而国际会计师联合会(IFAC)下属的国际审计和鉴证准则理事会(IAASB)推行的审计风险模式(2003)为:审计风险=重大错报风险×风险检查。

2.社会责任审计风险及其控制。社会责任审计风险即审计人员通过实施社会责任审计未能发现被审计单位所披露的社会责任信心中存在的重大错误而发表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可能性(宋娜,2012)。关于社会责任审计风险的研究文献屈指可数,韩晓梅(2006)基于社会责任观探讨了审计风险的演变,即:审计风险=企业社会责任风险×企业经营风险×企业控制风险×财务检查风险×非财务检查风险×委托人满意度风险;郑晓青(2014)在审计风险基本模型的基础上,加入了行业环境、内部控制结构、社会责任审计内容、社会责任审计标准、会计师事务所等五个社会责任审计的风险因子,构建了社会责任审计风险模型。范妮娜等(2011)认为应该从审计评价标准、内部控制、审计人员素质及审计方法等方面加强社会责任审计风险控制。梁飞媛等(2011)从企业内外部考察社会责任风险的控制路径,认为一方面企业应将社会责任风险控制纳入企业风险管理和控制之中,另一方面企业外部利益相关者应做好监管工作。王清刚(2012)基于智能风险管理理念,分析了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中的主要风险,主要从企业内部四个方面构建了风险导向的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框架。

五、研究述评与展望

国外对于CSR审计报告鉴证的研究很早就开始了,一些欧洲国家甚至强制性要求企业进行报告鉴证,鉴证发展较为迅速,而我国的研究才刚刚起步,目前也才停留在自愿鉴证的阶段,进行报告鉴证的数量还比较少。国内外CSR审计报告鉴证的相关研究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仍然存在着问题,CSR审计报告鉴证研究仍是一个较新的、机会与挑战并存的领域。

1.CSR审计报告鉴证现状研究组织与学者齐头并进,研究成果丰硕。关于CSR审计报告鉴证研究现状方面,各组织的力量占据绝对地位,其中商道纵横和金蜜蜂等在这方面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时刻关注我国的CSR报告动态,可以成为各学者研究我国CSR审计报告鉴证的重要数据来源。重要的学者诸如沈洪涛教授,在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方面成果丰硕,尤其是在CSR报告鉴证研究方面,居于我国该方面研究的领头羊位置,沈教授对我国CSR审计报告鉴证的情况开展了深入的研究,为该方面的研究奠定了坚实基础。

2.CSR审计报告鉴证标准未统一,研究较为表面。国内有关CSR审计报告鉴证标准的研究较少,且较少从实证的角度来分析CSR报告鉴证标准,几乎都是对国际上的CSR审计报告鉴证各标准的比较研究,并且没有考量我国国情,研究较为表面化。同时,各类国际和国内组织都相继出台了CSR审计报告鉴证标准,标准繁多也就意味着会促使各鉴证机构的鉴证依据选择自主性大且不统一,容易导致CSR审计报告鉴证结果缺乏可比性。可见,制定统一的鉴证标准亟待解决,未来应当加大对CSR审计报告鉴证标准的研究与制定强度,以期更加有效地引导CSR报告内外部审计鉴证业务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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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

(一)企业社会责任的历史发展

企业社会责任的具体内容,在不同时代的法律和道德环境中是不一样的,它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发展”。这一发展过程大体如下:

18世纪,企业高效率地使用资源,为社会提供所需的产品和服务,并遵循市场原则,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追求利润最大化,这就能被认为履行社会责任了。一些富有的企业家如果还能为社区提供捐助和做点慈善事业,则会受到颂扬。19世纪中后期,西方国家工业化完成,公司制日趋成熟。但面对工伤事故频繁,劳工缺少安全保障和生活保障等问题,遵守经营伦理,改善劳动条件和劳工地位,就成了社会对企业的普遍要求。20世纪初期,公司的公共性加强,企业的社会责任开始向“对外”和“对内”两个方向发展。对外,更强调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责任,强调企业为公共福利、慈善以及科学与教育进行捐助;对内,则从公司治理的角度,进一步强调了对全体股东负责。20世纪中后期,则有“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孕育和兴起。

(二)企业社会责任的含义

企业社会责任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社会责任包括含有社会利益内容的法定责任和含有社会利益内容的道德责任。法定的社会责任是指由法律、行政法规明文规定的企业应当承担的对社会的责任。如果企业违反法定的社会责任,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道德的社会责任是指虽然没有法律的直接规定,但道德伦理要求企业承担的对社会的责任。由于法律规定不能包罗万象,面面俱到,道德的社会责任便成为法定的社会责任的必要补充,二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共同构成整个企业的社会责任。狭义的企业社会责任仅仅指企业根据伦理道德对社会承担的责任,也就是道德责任。但正如学者所言“公司社会责任概念,其本身,基本上虽是道德性的抽象观念,但在学术研究上仍应该请求如何将之具体落实的办法,否则将沦为纯粹道德化的诉求,免不了终致落空成为一项口号而已。”因此有必要将这种道德责任法律化。另一种途径是将这种社会责任融进具体的制度设计中,例如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赋予职工参与决策、确立董事中心地位等。这一定义显示:(1)企业社会责任是多元化的,具体可分为以下六个主要方面。企业对员工的责任(如员工安全健康、培训等);企业对消费者的责任(如质量、诚信等);企业对投资者的责任(如赚取利润、保证企业成长发展等);企业的政府责任(如纳税、履行政府经济政策等);企业社区责任(如社团和慈善捐赠等);企业对环境的责任(如环境保护、资源循环利用等)。(2)企业社会责任是更高层次的企业责任。(3)社会责任的承担与企业行为所造成的后果有因果关系。判断企业是否承担了社会责任不能只根据“说”,必须根据其行为和后果下结论,既要听其言,更要观其行。那些只喊漂亮口号而不落实行动的企业,很难让人相信其社会责任意识的真诚。

二、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

(1)公众期望。对企业的社会期望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急剧增长,公众支持企业在追求经济目标的同时也追求社会目标的主张,现在则更加坚定。(2)长期利润。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趋向于取得更稳固的长期利润,这是更好的社区关系和负责的行为,产生了更好的企业形象所带来的必然结果。(3)道德义务。一家企业能够并应该有良心,企业应该具有社会责任,因为负责的行为符合他们自身的利益。(4)公众形象。公司设法加强自身的公众形象已获得更多的顾客、更好的雇员、进入货币市场以及获得其他益处。由于公众认为社会目标是重要的,企业就能够通过追求社会目标来创造一个为大众喜欢的形象。(5)更好的氛围。企业的参与能解决许多社会难题,从而在企业中创造更好的生活质量和更令人向往的团体,这种氛围有利于吸引并留住雇员。(6)减少政府调节。政府调节增加了经济成本,限制了管理当局的决策灵活性。通过承担社会责任,企业可以期望减少政府调节。(7)责任与权力的平衡。企业在社会中拥有巨大的权力,这就要求有同等程度的责任来平衡它。当权力远大于责任时,这种不平衡会助长违背公众利益的不负责行为。(8)股东利益。从长期来看,社会责任将提高企业股票价格。股票市场将把承担社会责任的公司看作风险更小的和接受公众监督的公司,因此,他将使股票获得更高的价格——收益比率。(9)资源占有。企业拥有财政资源、技术专家和管理人才,它们有能力帮助需要援助的公共项目和慈善计划。(10)预防社会弊端的优越性。社会问题发展到一定时候必须处理。企业应该在问题变得更严重时,付出更大的代价去补救,以及分散管理当局实现产品和服务目标的经历之前,对它们采取措施。

三、企业社会责任与经济绩效

有观点认为,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将带来经营成本的增加,从而影响其经营业绩,因此企业的社会责任与绩效是一种负相关的关系。在短期财务核算下,这一观点是成立的。但事实上,这只是企业短期财务绩效与社会责任的矛盾冲突,长远分析未必如此。企业的社会责任支出虽然增加当前的经营成本,但正是这些社会支付为企业创造了更多的利润回报。(1)提高企业融资吸引力。在全球媒体和消费者越来越关注劳工问题时,有效地实施社会责任管理有利于保护和提升公司品牌价值,避免公司品牌因劳工标准等问题受到损害。社会责任管理很大程度上有助于企业社会声誉的建立和完善,有助于企业树立良好的形象。(2)提高人力资源的回报。人力资源状况对企业获得竞争优势具有决定性的作用。企业全面而富有针对性的人力资源管理实践能够比仅仅依靠经营者个人的努力在提高企业绩效方面取得更好的效果。如沃尔玛公司将员工视为合伙人,于1971年实行了“利润共享”政策。这一政策促使员工们不折不扣地以管理层对待他们的态度来对待顾客。员工善待顾客,顾客感到满意从而经常光顾本店,这正是利润的真正源泉。(3)提高顾客的满意度。长期与一个供应商保持稳定合作关系的企业将比那些同时拥有很多供应商的企业具有更高的绩效水平。(4)获得政府政策支持。政府在市场经济的发展中担负着重要的角色,企业对政府的责任主要集中于按照法律法规办事,依法纳税,如果企业对政府负责能为自己争取更好的政策促进企业发展,那么该社会责任与企业绩效正相关。

此外,较好的社会声誉对于求职者也具有更大的亲和力,更容易得到劳动者的认同,它会直接影响到人才的流向。对于外向型企业来说,是消除贸易壁垒的利器。推行社会责任管理可以帮助企业及其商业伙伴更好地遵守法规,避免因社会责任管理不善而丢失国际订单。

四、我国企业推行社会责任管理的对策

根据我国当前实际情况,要实现良好的社会责任管理目标,必须采用系统的方法,将企业社会责任管理纳入企业日常经营管理中去,确保社会责任管理的落实。

(一)树立承担社会责任的观念

如果说以前,企业考虑环境因素少,人们更多把目光放在经济增长问题上,今后企业面临更多严厉的具有惩戒性质的劳动保护和环境的法律法规,管理部门将强化劳动保护立法以及制定强制标准等措施,迫使包括我国企业在追求生产效益的同时,把环境保护与劳动保护两方面的内容考虑进去,促使处于单一原始积累尽快走向人本主义。亿利资源集团主导产业是治理沙漠,使点沙成金和社会效益互动提升,得到社会的认可和赞扬。正如王文彪所说:治理沙漠我没有赚多少钱,但是我认为作为一个企业既是一个财富的创造者,也是社会资源的消耗者,这是亿利资源的历史使命。在治理沙漠起初是为了生存,后来是为了发展,但是更多却是造福当地百姓,改善区域环境。所以今后不管赚钱不赚钱,我们讲也就是要将治理工程进行到底。

(二)建立社会责任系统化管理

要从整个组织所有的业务范围出发,积极和系统地理解、管理及交流风险,从整个组织的目标出发制定风险管理策略。目前众多的企业仅仅停留在最低的管理层次,回避法律风险,极力逃避社会责任,甚至为节省成本而引起生产事故。

(三)建立社会责任管理传播系统

可仿效国外企业制定并公布企业社会责任年度报告,借鉴国际上影响力大的企业社会责任标准。要按照标准要求,不断改进企业工作环境与职工生活环境,改变本土企业“劳工权益保护不充分”的不良社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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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典学派和自由主义学派关于“企业社会责任就是获得最大的利润”的传统经营观念很容易误解或曲解企业社会责任的价值,这一阶段的企业社会责任观有待补充和扩展。根据经济学家弥尔顿·弗里德曼的观点,我们应该以历史的视角,来看待这一传统的社会责任观有其合理的内核,但由

现代企业契约理论认为毕业论文开题报告,企业是在契约的基础上结成的人与人之间的行为制约与利益调和的关系体,而契约理论的前提仍然是产权理论。在企业产权明晰的特征下,以物质资本所有者为核心,以产权基础上的契约关系为纽带,以企业行为影响为判断标准,企业主体的独立性行为对契约关系及交易关系中各个体利益及外

经济学对外部性问题的研究,有助于人们对企业社会责任意义的思考。科斯定理给出了这方面最著名的结论。根据科斯定理,无论最初的权利如何分配,如果私人各方可以无成本的就资源配置进行协商,那么毕业论文开题报告,私人市场就将总能解决外部性问题,并有效配置资源

制度经济学的研究者们一直致力于探索超出经济目标以外的企业行为目标的努力杂志网。韦斯利·K·米切尔强调理性经济决策,把经济决策建立在人类行为理论的基础之上[17]。米切尔认为,经济学是一门研究人类行为的科学。通过使传统的新古典经济分析与制度分析相结合,道格拉斯·诺斯解释了社会制度如何影响经济决策,而经济决策又如何改变着社会制度[18]。事实上,企业社会责任就是一种制度,这种制度从企业“创生”之初就存在了。代表企业赖以生存的社会环境中所有利益相关人的利益,被以企业制度的形式约束固定下来。在固化了的企业制度中,企业经济责任、法律

二、企业社会责任的

管理学一般认为“权力”与“责任”是对等的毕业论文开题报告,不需要承担责任的特殊权力实际上是极少有的。泰勒、韦伯、法约尔、巴拉德等管理大师都讨论过企业权力问题[19]。一般而言,在企业内部一般存在法定权力、利益诱导权力、处罚权力、技术权力和个人魅力五种权力。而在企业外部,企业对政府的权力和企业对社会的权力一起构成了企业的“外权

对于企业内部来说,法定权力是企业因拥有资本而由企业法或公司法规定“与生俱来”的权力,企业行使法定权力必须承担对股东的责任。同时,企业也因为拥有资本而雇用职工、生

而在企业外部,企业对政府的权力是由企业对政府的义务为基础而获得的。企业向政府纳税,自然就取得了政府“保护企业”的权力杂志网。这些权力包括企业财产安全、生产经营正常秩序不受干扰和破坏、参加公开透明的市场竞争并拥有一个有序的竞争秩序、依法进行民事诉讼并获得合法权益保护等。企业对社会的权力也是由企业对社会履行的义务为基础而获得的。包括企业对消费者权益的尊重而获得消费者的喜爱、对社会公益事业的关心而获得公众好评、对社区的建设而获得良好的社区环境、对员工关爱而获得员工“忠心”、对各利益相关者诚信而获得“有效合作”等。相反,如果企业不承担对政府的纳税之责、不顾及社会责任,那么企业对社会、国家的影响作用将会带来很大的负面性。例如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跨国公司利用其灵活的“内部定价”机制,规避所在国的关税约束和其他市场监管行为、企业使用童工进行“血汗工厂”生产、企业破坏生态环境等。当企业不承担对国家和社会的责任时,国家和社会也将剥夺企业相应得“外权力”,企业必将受到国家法律法规或社会公众无情的制裁。值得注意的是,企业的“外权力”虽然在一定时期是相对稳定的,但从一个历史发展阶段来看,随着政府“善治”体制逐渐建立,企业对国家的义务呈现缩小之势,而国家对企业的服务质量却不断提高,但从根本上讲两者间仍然是对应关系。另一方面毕业论文开题报告,企业对社会的责任却呈现扩大之势,主要是由于原来的基础较差,企业对社会的责任覆盖面远远不能满足社会对企业的要求。

产产品、采购原材料、半成品、借款等,因此需要支付工资、对消费者、供应商和银行等负民事法律责任。这些都可以概括为企业为生产经营需要而对利益相关者承担的责任。

力”杂志网。有时企业对政府的权力大,有时企业对社会的权力大,但企业对政府和社会的权力之和在一定时期内基本上保持稳定性。但在企业“外权力”之外,企业还需要承担一定的义务,而却没有与之相应的权力区域,也就是企业权力“鞭长莫及”之处,也就是企业权力与责任的“差域”。任何的企业都希望“差域”的面积越小越好。

管理学分析

责任和社会责任之间所形成的制度关系处于一种纳什均衡状态。纳什决策可能被选择的原因是纳什系列决策是相互的、最好的、拥有战略稳定性的决策[19]。没有企业仅仅改变自己的决策就可以做得更好。事实上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这种均衡结果是一种非合作博弈的结果,在这一博弈过程中人们往往选择放弃社会责任的行为理性。而且这种固化的企业制度变迁具有“路径依赖”性。所以,今天当人们认识到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意义之后,人们要改变企业放弃社会责任的行为“惯性”也是不容易的。因此,我们完全有必要强化企业社会责任的建设。

杂志网。不过,“无成本地就资源配置讨价还价”实际上是很困难的。虽然外部性往往使市场没有效率,但解决这个问题并不总是需要政府行为。在一些情况下,私人市场中的外部性也可以内部化。例如,有时外部性问题可以用道德规范和社会约束来解决。

界环境均会造成非平等性或非对等性影响。因此,从企业行为主体的角度和企业产权控制特征来看毕业论文开题报告,企业的社会责任表现为企业对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社会责任、企业对员工的社会责任、企业对环境的责任、企业纳税的责任、企业捐款的社会责任、企业自身健康发展的社会责任、企业对消费者的社会责任等。

于现实的经济世界要实现完全自由竞争还缺乏很多条件,市场制度虽然是不可替代的,但仍有不足之处。而且整个社会的各项制度也不可能是十全十美的,制度间的闭合链条关系更重要,正确而全面的理解企业社会责任的真正内涵及其深刻意义,才是企业社会责任落实的前提基础。

经济学分析

参考文献

[1]李立清,李燕凌.企业社会责任研究[M]. 人民出版社,2005

[2]李玲玲.企业业绩评价--方法与应用[M]. 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

[3]陈立勇,曾德明.企业的利益相关者、绩效与社会责任[J].湖南社会科学,2002,7

[4]古丽娜.公司社会责任、利益相关者与公司绩效研究[J].西北民族大学学报,2004,6

[5]胡孝全.企业可持续发展与企业社会责任[J].重庆邮电学院学报,2004,6

[6]卢代富.国外企业社会责任界说述评[J].现代法学,2001,4

[7]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中国企业家现状分析及企业家对企业经营环境的评价[J].管理世界,1993,6

篇13

过去几十年,伴随着高科技的迅速发展,世界经济格局发生了深刻变化。全球化进程,为世界经济发展带来了机遇,也带来了挑战。传统产业结构不断更新重组,人们的传统观念也发生了巨大转变,各国的文化在不同程度上受到各种因素的冲击。经济全球化在加快世界经济发展,促进国与国之间经济技术合作的同时,其负面影响也日趋严重。南北差距、贫富悬殊、失业、自然资源破坏、生态环境恶化等严重社会问题正引起各国的严重关注和不安,各种非政府组织掀起一个又一个抗议浪潮。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企业的经营理念也发生了变化。在一个泛营销的时代,企业要在经营过程中努力把自己树立成为“企业公民”甚至“世界级公民”的形象,超越单纯的自我价值追求,而把自己的追求与社会责任融为一体。

2.奥迪汽车公关营销

2008年8月下旬和9月下旬,一汽—大众奥迪经销商联合浙江大学当代中国话语研究中心和浙江民生休闲频道《汽车版·车周刊》栏目以及其他媒体共同完成了一次以“寻找失落的文明”为主题的“驾奥迪Q7,访浙江千年古镇”文化探寻活动。[1]此活动旨在挖掘隐于神秘古迹的浙江记忆,拾起历史文化的碎片,拼成更加立体饱满的浙江文明,从而唤起公众和相关部门对浙江古迹文化的重视,为后人留下宝贵的文化遗产。

文化探寻活动的参与人员由奥迪公司工作人员、学术探索团队和媒体工作人员三方组成。活动采用田野调查的研究方法,共走访了兰溪诸葛八卦村、江山廿八都、缙云仙都、仙居皤滩和其他附近的一些村落古迹。学术探索团队与古镇和村落里的村民、村干部、导游(此次文化探寻的几个考察地基本上都是已经开发或正在开发的旅游地)等文化传承人进行了深入的交谈,还查阅了寻访地珍藏的一些如族谱和地方志的文献资料,最后以电视台制作并播出的文化探寻专题系列片作为整个文化探寻活动的直接成果。从商业营销的角度分析,奥迪的这次文化探寻活动是一个典型的汽车公关营销案例。

2.1公关营销活动策划特点

(一)目标明确

此次奥迪汽车公关营销活动有两个明确的目标:(1)通过寻找和挖掘隐藏在浙江大地的文明,呼吁社会的关注,将一些特色文明传承下去;(2)通过关心这些失落的文明来提升奥迪的社会责任感,进一步改善奥迪社会形象;通过和电视、电台、平面、网络等媒体的合作,提升奥迪的品牌美誉度。

(二)主题设计精巧

此次奥迪汽车公关营销活动的主题为“寻找失落的文明”,副题是“驾奥迪Q7,访浙江千年古镇”。显然,此次汽车公关营销活动的主题富含文化意蕴,又具备新闻传播的价值,同时副题又能很好地宣传企业产品和形象。奥迪此次公关营销活动的主题和副题通过媒体的报道很好地向包括顾客在内的相关利益者和一般公众传达了此次活动的内容,表明了此次公关活动不是一般常见的汽车经销商回馈客户而组织的吃喝玩乐的自驾游活动,而是富有社会公益性质和文化色彩的文化寻访活动。同时,此次文化探寻活动也契合了浙江省建设文化大省的主旋律,无论从媒体还是从政府层面,抑或从更广阔的其他相关利益者来看,奥迪此举能够得到很好的支持和肯定。在传播浙江古老文化遗产的同时,企业的正面形象和品牌美誉度也得到了提升。

(三)寻访用车与广告宣传完美结合

此次文化探寻活动的赞助用车为奥迪Q7。奥迪Q7的商业广告在文化探寻专题片的开头、中间和结尾三次播出。从作为寻访用车的奥迪Q7的电视广告中,我们可以说奥迪Q7的驰骋空间暗合了此次奥迪文化探寻之旅的实际行程。探寻团队乘坐的奥迪Q7翻山越岭,跋山涉水,与广告中的奥迪Q7非常相似。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不是奥迪Q7为文化探寻活动做了广告宣传,而是文化探寻活动为奥迪Q7做了最好的广告,整个探寻团队可以说都是奥迪Q7商业广告的演员。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此次寻访活动的设计与寻访用车的广告宣传在营销上达到了高度的统一。

(四)媒介选择有针对性

奥迪浙江区经销商的这次公关营销活动选择的主要媒体是浙江电视台民生休闲频道《汽车版·车周刊》栏目。创办于2004年1月1日的《汽车版·车周刊》栏目,隶属于浙江电视台民生休闲频道,是浙江省广电集团下唯一一家自办专业汽车栏目。节目覆盖浙江省各大城市,是浙江省影响力最大的一档专业汽车栏目。据调查,《汽车版?车周刊》栏目的收视观众群是年龄段从25岁至45岁之间的有车一族,栏目在宁波、温州、绍兴等地的影响力尤为突出。[2]这个群体从人口统计学的角度分析,是受过良好教育,年富力强,有开拓精神,消费力旺盛的群体,而其中尤以男车一族最为突出。这个群体对物质生活和享受有较高要求,同时又对新兴的生活风尚和文化品位有很强的接受能力。

2.2公关营销活动实施过程分析

(一)汽车实物的自我广告

实物媒介传播在这次文化探寻活动过程中为奥迪营销起到了很好的作用。最大的实物媒介当然就是这次活动的赞助用车奥迪Q7。奥迪Q7是这次寻访活动的承载者,也成为自己的广告媒介和载体;它是传播的对象,也是传播的途径。对于奥迪经销商来说,企业最终目标是要把产品推销出去,让品牌深入人心。所以此次文化探寻活动的赞助用车奥迪Q7就是要广而告之的奥迪品牌下的一款产品。它必须通过这样一次汽车公关营销活动经媒体的报道广为人知,提高产品和品牌的认知度和美誉度。对于寻访活动来说,奥迪Q7作为公务用车是活动的承载者。离开了它,活动就难以成行,文化传播的计划就会落空。在此次活动中,包含了音、形、字、色等基础要素的奥迪品牌符号以及相关联的所有品牌隐喻都以一种外化的形式成功地把奥迪品牌精神和品牌价值折射了出来,由此也增加了顾客和相关利益者对品牌的认同。

(二)媒体报道下的事件营销

从企业营销策略的角度来看,奥迪此次汽车公关营销活动采用了具有新闻价值的事件进行营销的方式,可谓是一个成功的事件营销案例。整个活动既有以文化探寻专题片的形式在浙江民生休闲频道的《汽车版·车周刊》栏目播出,也得到了《每日商报》、《青年时报》和《钱江晚报》等纸媒和杭州网、易车网、腾讯网和浙江汽车网等网络媒体的关注。此次文化探寻活动从新闻传播的角度来看,具备一定的新闻价值,又具有一定的社会公益和文化色彩。对于媒体来讲,这样一次活动具有可报道的新闻基础,而对于奥迪经销商来说,这又是一次很好的公关宣传和市场推广的机遇。

(三)学术团队的文化传播

在奥迪文化探寻活动中,学者为核心的探索团队起到了关键的作用,从探寻活动的形式到内容,从媒体拍摄的角度和立场,探索团队都提供了指导性意见。学术团队参与此次公共营销活动,其意义还在于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对于如何呈现和理解“他者”文化(这里的“他者”文化不仅是相对于本土而言的异域陌生文化,同样包括我们身边的曾经熟悉的但现在渐渐隐没的古老文化和生活方式),一般媒体从业人员缺乏研究视角,对于古老文化与现代生活方式的联系和启发意义也知之甚少,所以在这次文化探寻过程中,探索团队与媒体工作人员之间的讨论可以看做是最先的一次文化传播实践。其次,这次文化探寻活动对于学者和这个探索团队而言以及对未来的研究工作来说,也是一次很好的文化传播实践活动。探索团队从文化人类学的角度,以田野调查的研究方法在行进中发现问题,讨论问题,最后得出些许富有价值的成果,对于探索团队本身而言很有意义。同时,能够通过这样一次活动,学习如何将研究方法运用于实践中,并且在可预计的未来把自己发现的古老文化和那里人们的生活方式以课堂讲授、日常故事叙事等方式传播给更多的人,对于教师和学生以及此次文化探寻的考察地来说都是很有意义的。再次,从此次奥迪汽车公关营销的角度来看,学者参与此次活动,为奥迪文化传播奠定了坚实基础,提供了可靠保障。更为重要的是,学者的参与,增加了此次汽车公关活动的文化品位和学术气息,为汽车营销注入了不一样的文化内涵。

3.企业社会责任下的文化营销传播

企业社会责任要求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达到或超越道德、法律及公众要求的标准,在进行商业活动时能考虑到对各相关利益者造成的影响,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企业社会责任要求企业一方面要创造经济价值,为股东和投资人赚取利润;另一方面,企业要创造社会价值,不仅要依法纳税,做好环保,还要维护劳工权益,热心慈善公益事业,参与社区建设,为社会改革负责。

企业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履行自己的责任,而参与文化传播活动就是其中富有社会和公益价值的实际行动。文化是一定的社会经济、政治的基本性质、现实状况和发展要求的反映,另一方面,它又给一定的社会经济、政治以巨大的反作用。社会越发展,文化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就表现得越明显。[3]文化的功能要得以发挥有赖于传播。传播是促进文化变革和创新的活性机制,一切文化都是在传播过程中得以生成和发展的。文化传播是一种社会需要,社会过程和社会现象。它是经济发展和经济变革的“助推器”和“催化剂”;又可以创造一种尊重知识、尊重人才、重视教育发展的社会环境,为大众提供更多受教育的机会和条件;还能促进人们之间的沟通,并在沟通和交流人类文明的过程中达成一种普遍的共识和认同,以保持社会系统的稳定和平衡,同时也通过社会整合、协调和控制社会活动的作用促进人类的社会化过程。总之文化传播是社会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因素。[4]

现代企业在满足消费者需要进行生产和服务的同时,以自己的行动以各种方式参与文化传播的活动是关注社会议题、参与社会公共生活、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的善举,同时对于企业形象的提升,品牌美誉度和忠诚度的稳固也是一种促进。

4.结语

市场营销强调了市场对营销的控制,而市场的形成有着非常丰厚的文化积淀。现代企业的营销活动必须与这种文化取得一致性,才能实现其目的。在实际的营销过程中,企业若能深入细致地分析消费者和消费市场所在地的文化背景,把文化元素和内涵融入到企业生产和营销的各个环节,通过开展富有建设性和社会责任感的营销活动,在达成营销目的的同时也能推动社会进步从而实现双赢,这无疑将是最好的营销结果。奥迪寻找失落的文明之旅,是一项富有创意和社会公益意义的探索活动。它提供了一种新的既能促进社会进步又提升各方利益的合作模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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