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工作方案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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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工作方案

篇1

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本镇转型发展、统筹发展、和谐发展要求,以提升农民素质为目的,拓宽培训项目,突出培训重点,提高培训质量;以促进就业为目标,深化和创新服务,为推进新农村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二、组织领导

为做好今年的农民培训工作,镇党委政府同意成立农民培训工作领导小组。

三、工作要点

(一)制订计划,提高培训质量

1、制定切实可行的农培工作计划。各村(居、社区)要从“二个转变”的要求,即从适应性向战略性、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深入基层,广泛开展调查,制订切实、有效的培训计划。镇成校要根据镇农培计划方案的要求,切实抓好方案的指导和落实工作,并协助全镇各村(居、社区)做好农民培训工作。

2、提高培训质量。坚持把获证率作为衡量培训质量的重要指标,要求培训获证率达到80%以上。证书包括职业资格证书、上岗证书、操作证书、合格证书等由镇及镇级以上鉴定管理部门颁发的合格证书。

(二)突出重点,增强培训成效

1、把创业培训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面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社会的影响,要着力推进农民创业培训。要充分发挥现代化家庭工业发展灵活性的特点,做好现代家庭工业业主的培训,促进现代家庭工业健康发展、蓬勃发展。要以农村青年为重点,加强创业技能培训。以项目发展为龙头,带动低收入农户、以农村大龄劳动力、留守妇女、残疾人员等特殊群体,开展相应的技能培训。积极开展种养大户、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经营人员、农家乐经营者、专业合作社创办领办者、行业协会带头人、农产品经纪人的培训,促进农业产业化健康快速发展。

2、继续抓好农民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坚持“符合实际、具有实效、可以实用”的原则,围绕我镇区域经济发展特点,以市场用工需求为导向,以促进农民稳定就业目标,增强就业竞争力为追求,切实有效地开展农民转移就业技能培训。结合当前企业转型升级、农民工返乡的实际,重视下岗返乡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促进农民转岗就业。

3、积极探索与新社区建设相对接的各类培训。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联系协作,突出文化、体育、社区服务等项目,把农民培训融合渗透到新社区建设的各项工作中。以村两委会班子成员、农村实用人才、村信息员和青年农民为重点,启动实用信息技术培训活动。

4、组织开展农民“双证制”教育培训。探索利用电大、农广校、成校等途径,着重对村干部、青年农民培训开展“双证制”培训,使受训农民既获得专业技能资格证书,又取得成人学历证书。引导参加农村预备劳动力培训人员参加成人学历教育。

(三)深化服务,提升工作水平

1、加强宣传。充分利用多种宣传工具、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加强对农民培训和转移工作的政策意见和典型事例的宣传,扩大培训影响,促进学习技能热情。各村(居、社区)对农民培训和转移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要及时总结宣传推广。

2、促进农民培训和转移就业的对接。根据县农培办的统一部署,建设完善农民培训信息管理系统,探索建立网上培训就业供需对接平台,开展培训跟踪服务。围绕提高农民、转移农民、致富农民,加强与用工企业的联系,促进培训转移对接。充分发挥各类人力资源市场和中介服务机构的作用。

篇2

本次宣传培训活动主题为“识灾、避灾,家喻户晓,防灾、减灾,人人有责”。主要内容是对我县各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人员、地质灾害易发区群众、乡(镇、街道)村监测责任人进行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应急知识培训。

二、宣传培训目的

宣传培训活动旨在提高全县国土资源系统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管理水平,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向社会群众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增强防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氛围,促进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宣传培训对象

本次宣传培训对象是全县国土资源系统从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人员,乡(镇)村地质灾害监测人、地质灾害易发区受威胁的全体群众和成员单位负责人。

四、宣传活动内容及形式

本次宣传培训采取省、市、县三级结合,分类培训方式进行,以集中学习、室外宣讲和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相结合形式开展,主要围绕识灾、防灾、避险自救、灾情报告等内容进行宣传。国土资源所要结合实际,室外宣讲要深入乡村、学校、厂矿、企业、旅游景区和在建工地等开展宣传活动。做到电视有影,报纸有字。

五、培训安排

(一)省国土资源厅主要组织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分管局长、科(股)长、基层国土资源所长培训,分2批5期进行。

第一批为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地质灾害工作的分管局长和科(股)长,分2期进行。我县参加第2期培训,培训地点为太原。

第二批为基层国土资源所长,分3期进行。我县参加第5期培训,培训地点为临汾。

(二)我局主要负责对乡(镇、街道)所长以下工作人员、监测责任人、监测员、地质灾害防治成员单位负责人的培训。

以上培训,时间自定,总体培训要在7月中旬前结束。

六、总结评价

各有关股(室)、所要对宣传培训工作进行自我评价、认真总结、上报好的经验做法。

七、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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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教职员工

三、培训内容

今年我校暑期师德培训主题是“大爱至上”。爱生、爱校、爱事业,以博爱宽广的胸怀,以大爱至上的境界从事崇高的教育事业,奉献青春,贡献力量。

1、继续开展以“爱与责任”主题师德教育活动。今年“爱与责任”主题教育的重点是认真学习四川抗震救灾英雄教师的典型事迹。在四川“5.12”特大地震灾难面前,以谭千秋、张米亚等英雄教师为代表的灾区广大教师为保护学生生命安全,用鲜血和生命,践行了人民教师的神圣职责,诠释了人民教师的高尚师德,谱写了人民教师的英雄赞歌,揭示了人民教师爱与责任的崇高境界。他们的事迹深深地感动着每一位教育工作者、每一位中国人,成为我们在抗震救灾、和谐社会构建中的强大精神力量。结合“爱与责任”师德教育活动,开展“教师职业精神”大讨论系列活动,弘扬新时期人民教师的高尚师德和无私奉献精神,增强教书育人的本领。自觉树立人民教师良好形象,做让学生爱戴、家长放心、社会满意的人民教师。另外,学习《陶行知教育名篇》,争做新时代的新教育者。

2、继续学习掌握新课程改革理论和教育教学技能。要认真学习新课程改革的先进理念,学习全国各地优秀教师的新课程改革的先进教育理念、教育经验和教学方法,学习身边优秀教师的教学经验。要不断加强自身的教育理论修养,增强教书育人的本领,进一步推进基础教育的内涵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四、培训形式

1、专题报告会:参加听学区统一组织的网络视频直播报告会。

2、校本研修:组织以教研组为单位的小组讨论会,深入学习有关精神。

3、撰写个人学习体会。

五、培训安排表

我校暑期师德培训的时间根据市局精神和塘下学区的安排,采取观看视频和集中组织学习讨论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努力提高师德培训效果。培训时间定于8月27日至8月31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共计5天。具体日期安排如下:

日 期

午 别

内 容 安 排

负责人(主讲人)

8月27日

上午

孙裕东副书记主持,叶耀国局长作动员报告,王黎然同志作报告(视频)

郑荣钏

下午

8月28日

上午

戴益华、苏香妹同志作报告(视频)

郑荣钏

下午

8月29日

上午

暑期师德教育动员会

学习《陶行知教育名篇》

郑荣钏

下午

分级段学习《教师忌语》

各级段长

8月30日

上午

学习四川地震灾区教师高尚师德事迹

余成武

下午

分级段自行组织学习、讨论

各级段长

8月31日

上午

在家自学有关新课程改革理论和教育教学技能书籍;撰写师德培训心得及总结

各教师

下午

六、培训要求

1、每位教师必须按时参加培训。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无故迟到、早退、缺席,如遇特殊情况,由校长室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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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明确培训内容。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基本常识;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事故案例分析;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分析;重大危险源和安全隐患辨识;个人防险、避灾、自救方法;事故现场紧急疏散和应急处置;安全设施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职业危害预防等。

三、突出培训重点。要把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和重点领域,作为农民工安全培训工作的重点。

四、确保培训时间。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的农民工首次岗前安全生产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其他行业农民工首次岗前安全生产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对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农民工,培训前应根据工作需要进行文化课补习。

五、提高培训质量。采用企业自行组织培训和委托中介机构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具备培训条件的企业,由企业自行组织开展培训工作;不具备培训条件的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就近委托具备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培训;从事特种作业的农民工必须由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安全培训机构要在农民工特别是高危行业农民工集中的地方设立培训点,开展培训工作。

农民工安全培训可与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结合进行。职业技能培训与安全培训同时进行的培训机构,培训课程中应有安全生产内容,确保安全培训时间。安全培训和技能培训一并计算为农民工培训课程。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煤矿监察和行业管理部门,要积极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创造条件,对不具备培训条件的企业,可统一组织进行培训。

六、丰富培训形式。培训机构要结合行业、企业生产实际,采取集中培训、送教上门等形式开展教学,编制通俗易懂、便于消化的文字和音像资料,利用多媒体、电视、漫画等图文并茂的直观方法进行教育培训。企业要针对农民工的特点,抓好日常安全教育,开设安全培训宣传栏,坚持文化补习与安全生产培训相结合、针对性教育与系统知识学习相结合、形象化培训与"传、帮、带"相结合。

七、加大培训投入。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2〕16号),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从业人员技术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列入成本开支。要保证经费专项用于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教育培训,严禁挪作他用。

各地各有关部门在统筹安排农民工培训专项资金时,要突出重点,优先安排高危行业农民工安全生产教育和技能培训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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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2-3年时间,在市培养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烟叶生产经营管理和科技服务队伍;实现全市区每300亩烤烟面积配备1名技术人员,农户均参训率达100%;实现村村有一批科技示范户、户户有一个科技明白人。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市区建设与发展培训工作落到实处,按省区建设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市政府和市烟草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决定成立市区建设与发展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和培训专家组,负责全市区建设与发展培训工作领导与组织实施工作。具体如下:

(一)市区建设与发展培训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各县(区)人民政府分管烟叶生产的副县(区)长

(二)培训工作专家组

组长:

副组长:

四、培训方法

采取邀请省内外知名专家到进行市、县(区)级的培训;选派生产技术骨干到重点院校(所)进行培训;组织各级干部和种烟大户到先进地区参观学习的方法进行。

五、培训原则

(一)整体规划、逐级培训。一是市级主要是请省内外、市内外专家对市、县(区)级烟叶生产相关领导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政策和科技培训。二是县级主要由市烟草产业建设与发展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派出巡回培训专家小组,结合县乡烟叶生产实际和烟叶生产进程,对县、乡、村干部和基层技术员实施科技培训。并首先在现代烟草农业核心示范区建立烟农学校,并逐步向全市各烟区推行建立培训长效机制。三是乡(镇)级主要由各县(区)区建设与发展培训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主要结合乡村烟叶生产实际和烟叶生产环节,对乡村干部和烟农实施科技培训。

(二)联系实际、注重实效。培训工作根据市县乡各地实际情况和不同需要,精选培训教材内容。市级培训要理论联系实际,运用先进的教育理念,注重教学层面的指导。县级以下特别是乡(镇)、村级培训要注重实作层面的培训,培训内容要通俗易懂、易学易用,使培训工作收到实效。

(三)改革创新、形式多样。市县级培训以多媒体专题讲座为主;乡村级培训以多媒体讲座结合现场操作观摩培训和宣传册子为主,全面提高培训的质量和效果。

(四)保证质量、及时反馈。市烟草公司要多邀请省内外知名专家到讲课,以提高培训层次。积极做好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以确保培训的质量。培训领导小组要与培训区保持密切联系,征求对培训教材、培训方式的意见和要求,定期不定期对培训工作及教材使用情况进行回访。每次培训要求反馈信息编报培训信息,包括培训教师、培训内容、培训对象、培训人数、培训效果等,并附图片资料。

五、培训内容

(一)特色优质烟叶生产实用技术培训。围绕特色优质烟叶生产的指标和要求,重点推广四项关键实用技术,做好烟叶生产漂浮育苗、中耕管理、病虫害防治、成熟采收及烘烤、烟叶分级、交售等关键环节的技术培训。

(二)现代烟草农业理论与实践培训。结合现代农业理论和省现代烟草农业试点经验,系统介绍现代烟草农业的基本内涵、基本特征、基本内容和实现现代烟草农业的基本途径,总结试点经验,推介成功案例。

(三)烟叶生产相关政策法规培训。重点介绍与区发展建设有关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委省政府、国家烟草专卖局、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关于区建设与发展的相关精神、政策、措施,如相关土地流转、烟农合作经济组织、工场化育苗、工场化烘烤、专业化服务等。

(四)烟叶生产基础知识与实用技术培训。加强对乡村级干部、烟站技术员和烟农的烟叶生产基础知识与实用技术培训,以提高他们指导生产和实际种烟水平。

六、培训对象

(一)市级培训对象主要为市级烟草产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成员、各县(区)政府分管烟叶工作的领导、烟办负责人,市县(区)级烟草公司经理、分管烟叶生产工作的副经理、部门负责人及烟叶生产技术骨干。

(二)县级培训对象为烟办技术人员、乡镇干部、烟站技术员、烤烟辅导员;乡(镇)级培训对象为村组干部和烟农。

七、培训时间安排

(一)市级每年2次,由市区建设与发展培训工作领导小组与专家组组织实施,在移栽结束(5月下旬至6月上旬)和烤烟收购结束(11月至12月)各举办一次。

(二)县级培训每年3次,由市区建设与发展培训工作领导小组与省烟科所驻科技服务小组组织实施,分别在育苗期间(2至3月)、移栽结束(5月下旬至6月上旬)、烤烟收购结束(11月至12月)举办。其余根据实际需要临时组织培训。

(三)乡(镇)级培训每年6~8次,由市区建设与发展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省烟科所驻科技服务小组进行指导,各县(区)烟草产业建设与发展培训工作小组组织实施,根据烟叶生产进程和各地实际情况适时举办培训。

八、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为培训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科技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县(区)烟草部门分管烟叶生产的领导为主要责任人,相关部室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切实抓好各项培训工作,确保培训出成果。

(二)精心组织,稳步推进区培训工作。各县(区)要做好培训规划,摸清区基本情况,掌握新增烟农数量、烟农文化层次以及他们对烟叶生产的了解程度,综合分析,有针对性地制定层层培训方案,抓好逐级培训。要从发展理念上、政策法规上、生产管理上、生产技术上加强对基层干部的培训,造就一支观念新、懂技术、敢抓、会抓烟叶生产的基层干部队伍;要做好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评定以及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着力培养一批具有中高级技术职称或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技术骨干,稳定发展市县级技术培训师资队伍。另外,还要从基本素质上、实用技术上加强对烟农的培训,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烟农。核心示范区要以村为单元建立烟农学校,构建烟农培训长效机制。同时有针对性地组织行政领导和烟叶生产管理人员到先进烟区考察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和做法,拓宽思路、更新观念,推进区的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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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目标任务

本县全年组织实施就业技能培训1500人,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人数达到培训人数的60%以上。

三、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包括贫困家庭子女,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企业新录用的技能岗位人员。

四、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用人单位岗位规范要求确定,突出技能训练,注重职业能力培养。培训工种和项目按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公布的《就业技能培训工种目录和补贴标准》确定。

五、工作机制

就业技能培训坚持市场化、社会化方向,实行政府提供培训服务和政府购买培训成果相结合,市场配置培训资源与政府有效调控相结合,公共培训服务与社会培训服务相结合,免费培训与直补个人相结合的机制,建立健全统一城乡、统一标准、直补个人、直补企业的培训机制,加快形成政府主导、依靠企业、充分发挥职业院校作用、社会培训机构积极参与的多元化培训格局,以满足城乡劳动者多样化培训需求和企业岗位用工需求。

六、补贴办法

(一)企业新录用技能岗位人员培训,实行资金直补企业的办法。企业新录用技能岗位劳动者,与其签订6个月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企业培训机构对其进行技能培训或委托定点培训机构实施技能培训的,可按培训合格情况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一次性培训补贴。企业实施新录用技能岗位人员培训前,须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培训计划,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组织实施。培训项目根据岗位要求确定。培训时间不少于规定学时的,按不低于人均3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其中,高校毕业生按人均500元给予补贴。培训结束后,企业报送参加培训人员名册、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培训签到簿、培训日志、培训补贴申请表,经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门按规定核查后将补贴资金拨入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省属企业向所在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培训补贴。

(二)定点培训机构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实行资金直补个人办法。培训对象自主选择定点培训机构、工种(项目)参加就业技能培训,个人先行付费,培训合格后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办机构或指定的培训补贴经办窗口按规定申领培训补贴。参训者经定点培训机构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3个月内,由本人持身份证、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验印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能力证书、填写《培训与鉴定补贴申请表》,向培训机构所在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办机构或经办窗口申领培训、鉴定补贴;经培训、考核,取得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的,按所学工种(项目)补贴标准给予培训补贴;取得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能力证书的,在按所学工种(项目)补贴标准给予培训补贴的同时,给予鉴定补贴。鉴定补贴标准,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补贴150元;取得专项能力证书的,补贴100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经办机构(或窗口)发放培训补贴须在本人《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个人信息页上加盖“培训补贴已领”字戳;发放鉴定补贴须在本人《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能力证书》个人信息页上加盖“鉴定补贴已领”字戳。原则上,培训、鉴定补贴要即时审核,即时发放。即时发放的,补贴资金应事先预拨到补贴经办机构(或窗口);采取打卡形式发放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培训、鉴定补贴划入申请人银行卡内。

(三)公共职业训练基地面向就业援助对象、贫困家庭子女开展免费技能培训,应与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签订培训项目合同,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培训项目、培训等级、培训期限等应向社会公布。公共职业训练基地开展培训前,须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培训计划,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组织实施,培训结束后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结业申请。按工种补贴标准给予公共职业训练基地培训补贴。公共职业训练基地应结合本地区实际向参加培训的就业援助对象发放生活费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20元,所需资金从各地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七、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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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组织提升教师教育教学技能的专项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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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宣传培训活动主题为“识灾、避灾

,家喻户晓,防灾、减灾,人人有责”。主要内容是对我县各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人员、地质灾害易发区群众、乡(镇、街道)村监测责任人进行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应急知识培训。

二、宣传培训目的

宣传培训活动旨在提高全县国土资源系统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管理水平,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向社会群众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增强防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氛围,促进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宣传培训对象

本次宣传培训对象是全县国土资源系统从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人员,乡(镇)村地质灾害监测人、地质灾害易发区受威胁的全体群众和成员单位负责人。

四、宣传活动内容及形式

本次宣传培训采取省、市、县三级结合,分类培训方式进行,以集中学习、室外宣讲和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相结合形式开展,主要围绕识灾、防灾、避险自救、灾情报告等内容进行宣传。国土资源所要结合实际,室外宣讲要深入乡村、学校、厂矿、企业、旅游景区和在建工地等开展宣传活动。做到电视有影,报纸有字。

五、培训安排

(一)省国土资源厅主要组织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分管局长、科(股)长、基层国土资源所长培训,分2批5期进行。

第一批为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地质灾害工作的分管局长和科(股)长,分2期进行。我县参加第2期培训,培训地点为太原。

第二批为基层国土资源所长,分3期进行。我县参加第5期培训,培训地点为临汾。

(二)我局主要负责对乡(镇、街道)所长以下工作人员、监测责任人、监测员、地质灾害防治成员单位负责人的培训。

以上培训,时间自定,总体培训要在7月中旬前结束。

六、总结评价

各有关股(室)、所要对宣传培训工作进行自我评价、认真总结、上报好的经验做法。

七、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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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培训目标

2012年全市计划培训30080人,其中:农机管理人员480人,农机技术人员3600人,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26000人(含新购机农民4200人)。各县区要结合实际,科学安排培训时间、内容,提高培训的针对性、适用性,切实提高培训效果,圆满完成培训任务(各县区培训任务见附表)。

三、培训重点

(一)立足当前,着眼发展,进一步加强农机化三支队伍建设。在贯彻中央农村政策,实现“三化同步”,加快现代农业建设中,农机部门要针对履行农机化职能需要,以县乡农机管理人员为主,加强廉政意识、“三农”政策理论、农机化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等方面的培训,努力建设一支管理能力强、执行政策有力、富有奉献精神的管理队伍,不断增强和提升农机化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要以县乡农机技术推广人员为重点,从农机化法律法规和农机农艺知识等方面加大培训,努力培养一支创新能力强、支撑有力的科技推广队伍,加快提高先进适用农机化新技术和新机具普及应用水平。要结合购机补贴政策实施,强化培训新购机农民,使他们尽快掌握农业机械操作技能,同时引导他们学习和掌握农艺技术,努力造就一支致富能力强、服务到位、既精通农机操作技能又熟悉农艺技术的复合型技术应用队伍,不断提高我市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二)突出重点,加快推进,切实组织好主要农作物关键技术应用专项培训活动。在主要农时季节前省局将组织开展培训示范活动,加大保护性耕作技术、设施农业技术以及水稻育插秧、玉米、油菜机收等薄弱环节机械化技术推广,结合农机监理安全教育、农机职业技能鉴定等工作,组织开展专项技术培训班。各县区农机部门也要在春耕生产、“三夏”、“三秋”等农时季节,结合现场会、机具示范演示会等组织开展专项培训。专项培训内容要注重适用性和针对性,培训形式要易于农民接受,技术便于掌握,注重培训效果。同时要加强农机农艺技术融合,共同推进技术的应用。

(三)统筹协调,加大力度,强化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工作。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培训是开展农机从业人员技能鉴定的基础性工作,是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的保证,各县区农机部门要高度重视,统筹协调,加强与维修管理、安全监理、技术推广等工作结合,着眼农机化发展需求,创新农机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模式,切实提高农机从业人员的技能水平,为现代农业建设提供农机化高级技术人才。

(四)落实制度,规范操作,强化对农机培训机构的监管。各县区农机部门要按照《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省拖拉机驾驶培训档案管理办法》和《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加强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力度。要健全机制,明确责任,规范管理,提高质量。要高度重视阳光工程农机培训工作,切实落实培训制度,做到内容不漏、人员不少、台帐健全、财务支出合理,确保阳光工程农机培训规范操作。市局今年将择机举办全市农机校教学观摩活动,各县区要结合实际,提前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教学活动,加快提高全市农机教师的教学水平和培训质量。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农机部门都要充分认识到,加强农机化教育培训工作是加强农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从源头上遏制农机事故的发生、保证农机安全生产的基础,是促进农机化科技创新和推广、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农机化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撑的现实需求。要切实将农机化教育培训大行动纳入重要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抓出成效,抓出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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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组织领导:

电仪车间成立深入开展安全培训工作活动领导小组,全面组织、协调、指导安全培训工作的全面开展。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基本思路:

(一)加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意识教育。安全意识教育就是通过对员工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帮助员工端正事项,提高他们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性的认识。在提高思想意识的基础上,才能正确理解并积极贯彻执行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自身的保护意识,不违章操作,不违反劳动纪律,做到“四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被伤害。

同时对各级管理人员也应加强安全思想意识教育,确保他们在工作时做好带头作用,从关心人、爱护人的生命与健康出发,重视安全生产,做到不违章指挥。

(二)将安全教育贯穿于生产的全过程中,加强全员参与的积极性和安全教育的长期性。做到“全员、全面、全过程”的安全教育。因为生产与安全是不可分割的统一体,哪里有生产,哪里就需要进行安全教育。

(三)开展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形式要因地制宜,因人而异,灵活多用,尽量采用符合人的认识特点的、感兴趣的、易于接受的方式。针对我公司的具体情况,安全教育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会议形式。主要有:安全知识讲座、班组安全活动、报告会、班前班后会、事故教训现场会等。

(2)张挂形式。主要有:安全宣传横幅、标语、标志、图片、安全宣传板报等。

(3)音像制品。主要有:安全教育光碟、安全讲座录象等。

(4)现场观摩演示形式。主要有:安全操作方法演示、消防演习、触电急救方法演示等。

(四)严格执行公司的三级安全教育制度,杜绝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就直接上岗的现象。对于新进厂的员工新工人,应严格要求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包括厂级、车间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学习内容包括安全技术知识、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制度和严禁事项,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操作岗位,考核情况要记录在案,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24学时。

四、工作要求

1、具体的培训方案应在培训的前一个月制定出来,并报领导审批,及时通知培训涉及的相关人员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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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救护是指突发事件发生后,立足于现场,对受灾人员实施及时、有效的初步救护,是尊重生命、促进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减轻人民生命财产损失的重要应急措施。国务院总理同志为此作出“加强对职工的安全培训,增加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的重要指示。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镇突发事件呈现多发、易发的趋势,各种自然灾害和意想不到的事故随时可能威胁人们的生命。无数惨痛的教训告诫我们,掌握自救互救技术已成为当今人类求生的基本需要。开展应急救护培训,使广大市民掌握最基本的应急救护知识和技能,在意外伤害发生时,能及时、正确地自救互救,最大限度减少伤残、挽救生命,是一项以人为本的基础性社会工程,对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二、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以“向广大市民宣传自救互救应急知识”及“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和平进步事业”为宗旨,以“改善最易受损害群体境况”为已任,切实开展群众性初级应急救护培训工作,普及群众性应急救护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在全镇范围内形成政府重视、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初级应急救护培训新格局。

三、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工作,全镇的初级救护知识普及率和救护员培训发证率力争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突发事件发生时,受灾人员及救援人员能够及时、正确地实施自救互救、防灾避险,最大限度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力争到2012年底达到以下指标:

(一)每个村(居)委会的急救护知识普及率达20%,红十字会救护员培训持证人数与总人口比例不低于1∶300。

(二)高危行业从业人员急救护知识普及率达40%,救护员培训发证率达到4%。

(三)普通企事业单位生产一线人员应急救护知识普及率达到20%,救护员培训发证率达到2%。

(四)初级救护培训普及人数与总人口比例不低于1∶300。

四、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主要是现场的、初级的、群众易于掌握的应急救护知识和技能,根据《中国红十字会救护培训大纲》规定,培训内容主要包括:

1、止血、包扎、骨折固定、伤员搬运四项技术,现场心肺复苏、创伤急救基本技术;

2、中毒(化学和食物)、触电、溺水、烧伤等意外事故及家庭急救的紧急救护知识和技能;

3、公共安全、防灾避险基本知识技能等。

五、培训方法与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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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目标任务。2020年全县计划培训新型职业农民800人,其中经营管理型培训600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550人,产业扶贫带头人50人),专业生产型培训50人,技能服务型培训150人。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

(三)实施主体和实施范围。全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项目由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共同组织实施,由按规定程序确定的培训机构承担具体培训任务。2020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项目在全县范围内实施。培训对象遴选向贫困村倾斜。

(四)奖补标准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产业扶贫带头人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3500元,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1500元,奖补到培训机构。

二、实施内容

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分类分层分模块实施,今年主要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产业扶贫带头人、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人员培训。具体内容如下:

(一)确定培训对象。1.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和产业扶贫带头人培训。主要面向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小微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带头人、管理骨干。对象遴选基本条件:培训需求和愿望迫切、初中以上文化、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

2.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人员培训。主要面向直接从事种植、养殖和农产品加工的高素质农业劳动者和农业专业技术服务人员(含农产品电商人才、农村信息员、益农社信息员、休闲农业服务人员、农用无人机操作人员、农村改厕技术人员、农村物业管理人员等)。对象遴选基本条件:培训需求和愿望迫切、初中以上文化、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符合对象遴选条件的贫困户、小农户,优先确定为培训对象。

3.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暨美丽乡村建设培训班。培训对象为行政村村“两委”主要负责人,优先安排当年在建的美丽乡村所在行政村主要负责人为培训对象。县农业农村局可委托县美丽办作为培训主体,将该培训列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技能服务型(专业生产型)培训任务中调配培训班内容,单独办班、统一实施。按所辖行政村“两委”主要负责人总数,合理安排培训班次,力争当年内将列入美丽乡村中心村建设的村轮训一遍。

以上各类培训对象遴选,按照个人申请,村、乡(镇)逐级推荐,县农业农村局择优确定的程序进行。优先遴选肺炎疫情影响较重地区的农民参训。上述各类培训的对象当年不得重复;2019年参加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学员可以参加2020年同一层级不同培训,或参加同一类型更高层级培训。2020年同一层级培训对象与2019年重复率不超过8%。

(二)遴选培训机构。培训机构由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采取政府采购的方式遴选,并报省、市农委备案。

培训机构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要的培训场所、专兼职教师队伍和专职教学管理人员、配套设施设备和实践实训基地、培训目标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具备与培训内容相适应的培训能力和跟踪服务能力等。

县农业农村局与承担培训任务的机构签订培训合同。

(三)明确培训内容。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试行)》的要求,紧扣需求,建立模块化课程体系,科学组合教学模块、设计培训课程。课程体系分为综合素养课、专业能力课、能力拓展课三类。综合素养课包括但不限于思想政治、农业通识、农业农村政策法规、文化素养等课程;专业能力课包括但不限于乡村治理、农业生产技术、农业经营管理、农产品营销、绿色发展等课程;能力拓展课根据本地主导产业发展和培训对象需求有针对性地安排课程。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产业扶贫带头人培训,要强化品牌创建、市场营销、企业管理、融资担保、职业素养、团队合作、科学发展等内容;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人员培训,要强化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新装备的推广应用,着力提升技术技能、为农业生产提供专业化服务的能力水平;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干班培训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核心,重点突出农村改厕、美丽乡村建设、生活垃圾及污水治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及乡村文明建设等内容。

(四)优化培训方式。实行分类型、分专业、分阶段、小班制、重实训、强服务的培训方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产业扶贫带头人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128学时;现代青年农场主、农业经理人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176学时,项目周期2年;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人员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48学时。原则上每期培训班不超过50人;结合农业生产周期,分时段培训。积极采用系统知识培训与跟踪指导服务相结合、线上线下培训相结合、本地培训与异地培训相结合等方法开展培训。培训结束后,由培训机构对学员进行考核,并对考核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

(五)强化跟踪服务

加强对参训农民的跟踪服务,创造有利于农民成长发展的政策环境,提升务农兴业含金量,让农民真正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

强化政策扶持。整合政策资源,引导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向参训农民倾斜支持,鼓励其流转土地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加大融资担保力度,鼓励农业信贷担保公司面向农民开展符合规定的信用贷款担保业务,支持有条件地区开展农民个人信用担保贷款。在示范农民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评选中对参训农民给予倾斜,促进其创业发展。完善农技人员跟踪服务培训学员机制,统筹利用基层农技人员和培训机构师资力量,对结业学员跟踪服务不少于1年。

积极搭建服务平台。支持农民参加多种形式的展览展示、发展论坛、技术技能比赛、创新创业创意大赛、涉农公益活动等,创造机会条件,让农民参加跨省区交流,拓展理念视野,激发创新活力。支持农民抱团发展,在产业发展、生产服务、营销促销等方面开展联合与合作,通过专业合作、资金合作、股份合作等形式发展多元化、多类型合作经济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引领活动,搭建展示舞台和平台,引领农民与市场充分有效对接。

(六)做好信息管理系统运行工作。

培训机构负责对培训人员登记造册、录入网上系统。

三、实施步骤

(一)精心制定方案(4月)。一是制定实施方案。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制定实施方案,并及时报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备案;二是按照要求遴选培训机构,分解落实培训任务;三是是遴选培训学员,各乡镇基层农技推广部门配合培训机构,遴选培训学员;四是制定分专业培训方案。县农业农村局依据实施方案,参照《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试行)》,结合学员专业需要,制定分专业培训方案;五是制定教学计划。培训机构依据分专业培训方案,制定每个培训班教学计划,随同开班报告同时报县农业农村局批复后实施。

(二)认真开展培训(5月至11月)。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分专业培训方案和教学计划开展培训,落实培训环节,创新培训方法,严把培训时间和质量关。对象遴选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力求对象精准。授课教师从各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师资库遴选,每期培训班至少聘请1名省级以上师资库成员。优先选用部省统编教材,保证参训学员人手一套省级以上统编教材。每期培训班建立5项制度:即班主任制度(每班确定一名班主任,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第一堂课制度(县农业农村局安排人员上第一堂课,宣讲政策,并了解培训机构培训工作安排和学员需求等情况);学员培训考勤制度(实行学员每天签到);满意度调查制度(最后一堂课,由县农业农村局安排人员组织学员网上进行满意度评价,了解培训效果);培训台账制度(建立培训台账、培训过程影像资料等培训档案)。同时,抓好培训班日常管理和服务、考核和颁发结业证书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干班要根据乡村工作实际,灵活选择培训时间,可通过美丽乡村现场教学、邀请美丽乡村建设典型村的村干部“村长说村”等形式,丰富培训内容,提升培训效果,组织开展好专题培训。

(三)抓好管理服务(11月底前)。培训结束后,及时建立健全培训档案,按要求将相关信息录入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落实跟踪联系服务。

(四)做好总结工作(12月)。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做好项目验收和总结工作。按照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年度绩效评价的部署和要求,做好年度项目实施情况自查自评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建立健全会商机制,统筹推进工作。县农业农村局发挥牵头作用,加强本部门内相关单位统筹协调,明确职责分工,共同做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

(二)严格资金管理。一是资金拨付。县财政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局按照项目目标任务,及时将项目资金拨付到培训机构。继续建立资金预拨机制,县财政局根据下达的培训任务和下拨的省级以上补助资金补助拨付到农业农村局到,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各培训机构承担的培训任务在各培训机构开班后及时将80%补助资金预拨到培训机构;培训结束后,根据县农业农村局和县财政局对培训机构培训考核验收合格意见等情况,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再将余款拨付到培训机构。二是资金监督。县农业农村局按照农业农村部有关项目资金管理规定和《省新型农民培训民生工程奖补资金管理细则》要求,制定和完善项目资金管理细则,规范管理使用资金,继续实行项目县项目资金审计制度,切实把民生资金管好用好,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各培训机构要按要求规范使用项目资金。

(三)注重条件建设。统筹利用各类教育培训资源特别是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的科技和人才资源,加快构建多元化培训体系。推进培训基地建设,优先选择培训基地承担培训任务,将培训基地建设成为高素质农民培训主阵地。培训机构要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合作建设培训基地。加强农民田间学校、实践实训基地和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确保培训的每个专业建立一个实训基地。加强师资培训,开展推介名师和精品课程活动,加强精品教材建设,积极开发网络课程。运用好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等信息平台,提高信息化管理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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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试点工作是在中央财政扶贫资金中安排专项资金,采取将补助资金直接发放到农村贫困家庭的方式,对符合规定要求的、自主自愿参加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并获得技能证书(技能资格证书或技术等级证书)的,实行凭证直接补助的方式,从而增进“雨露计划”培训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减少管理环节,提高管理效率。

三、实施步骤

(一)补助对象和标准

1、补助对象。全县“十二五”贫困村中,当年参加1个月以上转移技能培训并获取技能证书(技能资格证书或技术等级证书)的农村贫困劳动力优先给予补助,在全县补助资金许可的前提下,补助对象可以逐步扩大到本县其他区域。

2、补助标准。每人一次性600元。

(二)补助申请与资格认定

1、申请补助。参加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并获得技能证书的培训对象,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扶贫和和移民办提出转移就业技能培训补助申请,申请时提交以下材料:

A、省“雨露计划”培训补助资金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

B、申请人照片、户口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C、当年申请人获取的技能证书(技能资格证书或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审核与确认。县级扶贫和移民部门受理培训对象申请后,要对其申请资格进行审查、确认。

(1)初审。各乡(镇)扶贫和移民办要对培训对象的申请进行审核,审点为:

A、户籍是否属于试点范围内的“十二五”贫困村等;

B、当年获取的技能证书是否真实可靠(可通过向发证机关或有关网站查证核实);

C、是否已经享受过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补助。

(2)公示。初审确认后要在申请对象所在行政村张榜公示拟补助对象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内容包括申请人是否扶贫对象和申请人姓名、户主姓名、家庭住址、就读学校、专业及年级或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基地及参训工种、补助标准、举报电话等。

(3)确认补助对象。公示期限满后,按公示情况对申请对象进行再次复核。复核属实后确定正式补助对象花名册(见附件2)。

(三)申请受理、补助资金来源及补助发放

1、申请受理。乡(镇)扶贫和移民办对本地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对象的补助申请实行开放式受理。每年的受理时间为上年的11月至当年的10月。在受理期限内,乡(镇)扶贫和移民办应向培训对象公告受理转移就业技能培训补助申请的程序、手续和时间,以方便培训对象的申请。原则上每月5日前各乡(镇)扶贫移民办主任将补助对象花名册(电子文档)报县扶贫和移民办,以便补助资金并报省备查。

2、补助发放。县扶贫和移民办于11月底以前将审核确认的转移就业技能培训补助对象花名册、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整理成册,送交县财政局复核后,按规定程序将补助资金拨付到补助对象“一卡(折)通”。

四、工作要求

1、组织领导。为切实做好全县“雨露计划”实施方式改革试点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县“雨露计划”实施方式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由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为成员,具体负责试点工作的实施。各乡镇扶贫和移民办务必高度重视“雨露计划”实施方式改革试点工作,制定好本乡(镇)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把工作任务贯彻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