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管理论文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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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管理论文

篇1

1、社会意识对城市格局的影响

我们都知道中国是一个长期受到儒家思想主导的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在城市规划建设中除了具备了交易和防御要求的城墙外,在布局中充分体现了上下尊卑的儒家思想。在古代城市中,统治阶级专用的宫城居中心位置并占据很大的面积,以宫廷区为中心,这也体现了中国城市的中心是政权统治的中心。体现了城市内部的空间结构,分区明确,体现了人们的社会关系,生产关系和等级制,这种中轴的运用一直延续到今。并产生了古代的城市布局理论。如成书于春秋战国时期的《周礼。考工记》记载:“匠人营国,方九里,旁三门。国中九经九纬,经涂九轨。左祖右社,面朝后市。市朝一夫”。把礼制的内容也纳如了规划当中,强调皇权,君权神授而西方是以神权至上,即教堂往往成为城市的中心。直到后来运用的中轴线对称的布局形式,把儒家的这一思想推到了及至。如明北京城的建设。

2、天文学、水利学和民居建设对城市布局的影响

由于科技的进步,城市的布局就不得不考虑与自然、与环境的关系。于是相地学,风水学等相关的有关城市布局和选址的学说蜂拥而起。虽然这些学说有欠科学的地方但也不难看出中国的“天人和一”的思想,同时也体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存的观念。于是城墙不一定是方的,轴线也不一定是一条直线,自由的外在形式下面是富于哲理的内在联系。

中国古代城市规划强调整体观念和长远发展,强调人工环境也自然环境的和谐,强调严格有序的城市等级制度。

而在西方古代城市的规划上就大不一样了。多以方格网的道路为骨架,以城市广场、或教堂、圣庙为为中心放映了古代西方时期的市民文化。

3、经济的发展对城市发展的影响

经济的发展在交通和地理条件都比较好的地方首先得到发展,特别是工业革命以来的大工业生产,同时经济的发展又推动着城市的发展。但同时也给城市带来许多问。如人口增长,环境污染等等。因此在新的形式下城市的规划就不得不考虑这些因素。于是又出现了新的规划理论。如1898年英国人霍华德提出的“田园城市”的理论。以及卫星城理论以及1925年的《雅典》关于城市规划设计思想,进行城市分区的市中心、商业区及行政中心区等。赖特的《广亩城市》,以及1978年的《马丘比》。都是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系列理论。

这些理论的提出充分的说明了城市规划理论是一个发展的过程,它是和社会进步密切联系着的。从古希腊时期的以广场为中心的方格网布局到《雅典》的功能布局,向高层发展再到《马丘比》提出的与环境的协调,批判过分的功能分区,提出城市的规划与发展的战略关系。

4、交通及交通工具对城市规划的影响

篇2

改革开放以来,全国各地城市建设日新月异。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们的城市、特别是内地的一些城市建筑物大都缺乏新意,沿街、沿巷砌得满满荡荡,给人以一种千城一面、单调沉闷的压抑感。人在街上走,仿佛井中蛙,难怪有西方友人对中国迟迟不改几千年沿袭下来的画地为牢、自我封闭的建筑风格很不理解,并为之大发感慨。他认为建筑是人们赖以生活和工作的场所,对解放思想能起到目染耳濡的作用。可喜的是在广州率先引进世界兴起不久的新潮流、新模式——广场建筑,以全方位开放的姿态来面对市场经济新时代,为广州迈向完全开放的国际化大都市谱就新篇章。这很值得各地城市学习和借鉴。

建筑添上“广场”二字,意味着向传统建筑的深层次挑战。建筑设计专家如是直言:过去的建筑总是沿着建筑红线、边线垒墙造屋,自己俨然一个独立王国。建筑是绝对主体,它给外界展示的只是其高度、线条、颜色,给人以一种无名的压抑感。而广场建筑向人们展示的则是一派全新的景象,走出了一条环境设计取代建筑设计的新路:在同一环境里,它是一个完全开放的空间,有亭台楼阁、有主体广场、有主次道路、有绿树草坪、有喷泉水池,它们交相辉映,和谐雅观,房屋在广场建筑的总体环境中仍然是主角,但它仅仅为其一部分。广场建筑在设计上,要求融古典建筑艺术与现代建筑手法为一体,融民族特色与异域风情于一炉,尤其是在外墙装饰上,要采用多种装饰材料和技术,如马赛克或花岗岩饰面、玻璃幕墙、绿色生态墙相结合,打破现在流行的饰面材料单一、一统到底的建筑外观,做到既庄重又典雅,与周围的环境相协调、相得益彰。

巴黎人以巴黎为自豪,因为在这座国际化大都市中除监狱和公墓外,一切都是完全开放式的设计,人们能够充分共享阳光下的空间。勿容置疑,广场建筑能在宏观上引导城市建设,又能在微观上调节人们的情趣。一位建筑设计专家颇为自信:广场建筑将会风行一百年。

建筑水准的高低是城市现代化程度高低的重要标志,城市广场是城市现代化的主要硬件之一。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的城市也耸立起一大批令人瞩目的高层建筑。然而,这些建筑或因场地有限,或因资金不足,或因设计风格的不同,或多或少与完全意义上开放式的广场建筑在观念上有区别。相比之下,开放的建筑更显得文明与进步。

也许有人会说:现在城市寸土寸金,留那么多广场岂不浪费?或云:建几十层甚至上百层的建筑,有那么多资金和相应的技术吗?其实,这些都不成问题。如广场主体建筑向空中发展,地盘自然也就宽了;再如只要政府发挥好统筹协调职能,把众多的建设单位、房地产公司和广大市民手中的闲散资金融合起来,把国土规划、设计、建筑力量综合利用起来,就能刮起城市广场建设的旋风。让我们的生活空间亮丽起来,多一点绿树红花,多一点蓝天白云。

二、城市广场定义及其分类

(一)城市广场的定义

城市广场通常是城市居民社会生活的中心,是城市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被誉为“城市客厅”的城市广场上可进行集会、交通集散、居民游览休息、商业服务及文化宣传等,如北京的天安门广场,既有政治和历史意义,又有丰富的艺术面貌,是全国人民向往的地方。上海市人民广场是市民生活、节日集会和游览观光的地方。

1、古代城市广场

“广场”一词源于古希腊,最初用于议政和市场,是人们进行户外活动和社交的场所,其特点、位置是松散和不固定的。从古罗马时代开始,广场的使用功能逐步由集会、市场扩大到宗教、礼仪、纪念和娱乐等,广场也开始固定为某些公共建筑前附属的外部场地。中世纪意大利的广场功能和空间形态进一步拓展,城市广场已成为城市的“心脏”,在高度密集的城市中心区创造出具有视觉、空间和尺度连续性的公共空间,形成与城市整体互为依存的城市公共中心广场雏形。巴洛克时期,城市广场空间最大程度上与城市道路联成一体,广场不再单独附于某一建筑物,而成为整个道路网和城市动态空间序列的一部分。

由于历史和文化背景等原因,我国古代城市缺乏西方集会、论坛式的广场,而比较发达的是兼有交易、交往和交流活动的场所。《周礼·考工记》记载:“匠人营国,方九里,旁三门,国中九经九纬,经涂九轨,左祖右社,前朝后市,市朝一夫。”对市场在城市中的位置和规模都作了规定,而且这种城市规划思想一直影响着我国古代城市建设。唐长安是严格的里坊制,设有东市、西市。宋代打破里坊制,出现了“草市”、“墟”、“场”和集中着各种杂技、游艺、茶楼、酒馆,附近还有妓院等。元、明、清则沿袭了前朝后市的格局,街道空间常常是城市生活的中心,“逛街”成为老百姓最为流行的休闲方式。

2、现代城市广场

现代城市广场不再仅仅是市政广场,商业广场成为城市的主要广场,较大的建筑庭院、建筑之间的开阔地等也具有广场的性质。城市广场作为开放空间,其作用进一步贴近人的生活。今天,人们提及“城市广场”,浮现于眼前的往往是大型城市公共中心广场(以正方形为主)的形象。目前全国城市广场建设的重点也主要集中在这类广场,因为它们对于改善城市环境,提高生活质量起着立竿见影的效果。总之,城市广场具备开放空间的各种功能和意义,并有一定的规模要求、特征和要素。城市中心人为设置以提供市民公共活动的一种开放空间是城市广场的重要特征;围绕一定主题配置的设施、建筑或道路的空间围合以及公共活动场地是构成城市广场的三大要素。只具备特征而不具备要素的,如单纯的绿地或空地,或只具备要素而不具备特征的如仅供某一商住区或建筑物使用,出于商业目的而冠名为“××广场”,则不应纳入城市广场范畴。

因为城市广场兼有集会、贸易、运动、交通、停车等功能,故在城市总体规划中,对广场布局应作系统安排,而广场的数量、面积大小、分布则取决于城市的性质、规模和广场功能定位。可见,城市广场是指城市中供公众活动的场所。

(二)城市广场分类:

按照广场的主要功能、用途及在城市交通系统中所出的位置分类可分为集会游行广场(其中包括市民广场、纪念性广场、生活广场、文化广场、游憩广场)、交通广场、商业广场等。但这种分类是相对的,现实中每一类广场都或多或少具备其他类型广场的某些功能。

1、集会游行广场

城市中的市中心广场、区中心广场上大多布置公共建筑,平时为城市交通服务,同时也供旅游及一般活动,需要时可进行集会游行。这类广场有足够的面积,并可合理的组织交通,与城市主干道相连,满足人流集散需要。但一般不可通行货运交通。可在广场的另一侧布置辅助交通网,使之不影响集会游行等活动。例如北京天安门广场、上海市人民广场、昆明市中心广场和前苏联莫斯科红场等,均可供群众集会游行和节日联欢之用。这类广场一般设置较少绿地,以免妨碍交通和破坏广场的完整性。在主席台、观礼台的周围,可重点设计常绿树。节日时,可点缀花卉。为了与广场及周围气氛相协调,一般以规整形式为主,在广场四周道路两侧可布置行道树组织交通,保证广场上的车辆和行人互不干扰、畅通无阻。广场还应有足够的停车面积和行人活动空间,其绿化特点是一般沿周边种植,为了组织交通,可在广场上设绿地种植草坪、花坛,装饰广场,形成交通岛的作用,但行人一般不得入内。

2、交通广场

一般是指环行交叉口和桥头广场。设在几条交通干道的交叉口上,主要为组织交通用,也可装饰街景。在种植设计上,必须服从交通安全的条件,绝对不可阻碍驾驶员的视线,所以多用矮生植物点缀中心岛。例如广州的海珠广场。在这类广场上可种花草、绿篱、低矮灌木或点缀一些常绿针叶林,要求树形整齐,四季常青,在冬季也有较好的绿化效果;同时也可设置喷泉、雕塑等。交通广场一般不允许入内,但也有起街心花园作用的形式。

3、商业广场

当代交通拥挤,采取人车分流手段,以步行商业广场和步行商业街的形式为多,及各种集市露天广场形式。

城市广场还可以按照广场形态分为有规整形广场、不规整形广场及广场群等,且现代城市广场形态越来越走向复向化、立体化,包括下沉式广场、空中平台和步行街等等;按照广场构成要素分析可分为建筑广场、雕塑广场、水上广场、绿化广场等;按照广场的等级可分为市级中心广场、区级中心广场和地方性广场(如居住街区广场、重要地段公共建筑集散广场和建筑物前广场)等。

三、广场的大小和周边建筑的规划设计比例

1、城市广场的面积

城市广场面积大小的确定,一般来说,城市大,城市中心广场的面积也大;城市小,市中心广场也不宜规划得太大。片面地追求大广场,以为城市广场越大越好、越大越漂亮、越大越气派,那是错误的。大广场不仅在经济上花费巨大,而且在使用上也不方便;同时,广场尺寸不宜人,也很难设计出好的艺术效果。城市广场尺寸太大会缺乏活力和亲和力。维特鲁威说:“罗马广场的尺寸应适应听众需要,否则场地会不够用,听众少的时候场地又会显得太大。所以这样来定广场的宽度就可以了:把长度分成三份,两分之长作为宽度。这样就可以形成一个长方形,排列方式也更适合与游览观赏的目的。”故此建议:小城市中心广场的面积一般在1~2公顷,大中城市中心广场面积在3.0~4.0公顷,如有必要可以再大一些。至于交通广场,面积大小取决于交通量的大小、车流运行规律和交通组织方式等;集会游行广场,取决于集会时需要容纳的最多人数;影剧院、体育馆、展览观前的集散广场,取决于在许可的集聚和疏散时间内能满足人流与车流的组织与通过。此外,广场面积和应满足相应的附属设施,如停车场、绿化种植、公用设施等。观赏要求方面还应考虑人们在广场上,对广场上主体建筑有良好的视线、视距。在体形高大的建筑物的主要立面方向,宜相应地配置较大的广场。

中外著名城市广场面积比较

国别广场名称面积(公顷)

中国北京天安门广场39.6

大同红旗广场2.9

太原“五一”广场6.3

天津海河广场1.6

郑州“二七”广场4.0

庞贝城中心广场0.39

佛罗伦萨长老会议广场0.54

威尼斯圣马可广场1.28

巴黎协和广场4.28

莫斯科红场广场5.0

澳大利亚墨尔本市政广场0.60

意大利罗马市政广场0.40

美国纽约济克非勒中心广场0.60

2、城市广场与周边建筑。

广场与周边建筑的比例尺度首先要说是没有定式的。例如,天安门广场的宽为500米,两侧的建筑,如人民大会堂、革命历史博物馆的特别又建立了纪念堂,丰富了广场的内容,增加了广场的层次,使人并不感到空旷。一般来说,广场四周建筑物低,广场显得开阔、通透。广场四周建筑物高,处于高宽比1:2左右时,广场更显得有内聚感。此外,广场四周建筑物少,绿化多,广场显得广阔、通透;广场四周布满,广场显得封闭感、安全感好,界面漂亮。例如威尼斯的圣马可广场等,是举世称颂的佳例。总的来说,大广场中的组成要素应有较大的比例尺度,小广场中的组成要素宜用较小的比例尺度。

四、城市广场规划设计的原则

城市广场是城市道路交通系统中具有多种功能的空间,是人们政治、文化活动的中心,也是公共建筑最为集中的地方。城市广场体系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开放空间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容包括:城市广场体系空间结构;城市广场功能布局;广场的性质、规模、标准;各广场与整个城市及周边用地的空间组织、功能珩接和交通联系。城市广场规划设计除应符合国家有关规范的要求外,一般还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以人为本”原则

一个聚居地是否适宜,主要是指公共空间和当时的城市肌理是否与其居民的行为习惯相符,即是否与市民在行为空间和行为轨迹中活动和形式相符。个人对“适宜”的感觉就是“好用”,即是一种用起来得心应手、充分而适意。城市广场的使用应充分体现对“人”的关怀,古典的广场一般没有绿地,以硬地或建筑为主;现代广场则出现大片的绿地,并通过巧妙的设施配置和交通,竖向组织,实现广场的“可达性”和“可留性”,强化广场作为公众中心“场所”精神。现代广场的规划设计以“人”为主体,体现“人性化”,其使用进一步贴近人的生活。

1、广场要有足够的铺装硬地供人活动,同时也应保证不少于广场面积25%比例的绿化地,为人们遮挡夏天烈日,丰富景观层次和色彩。

2、广场中需有坐凳、饮水器、公厕、电话亭、小售货亭等服务设施,而且还要有一些雕塑、小品、喷泉等充实内容,使广场更具有文化内涵和艺术感染力。只有做到设计新颖、布局合理、环境优美、功能齐全,才能充分满足广大市民大到高雅艺术欣赏、小到健身娱乐休闲的不同需要。

3、广场交通流线组织要以城市规划为依据,处理好与周边的道路交通关系,保证行人安全。除交通广场外,其他广场一般限制机动车辆通行。

4、广场的小品、绿化、物体等均应以“人”为中心,时时体现为“人”服务的宗旨,处处符合人体的尺度。如飞珠溅玉的瀑布、此起彼伏的喷泉、高低错落的绿化,让人呼吸到自然的气息,赏心悦目,神清气爽。

(二)地方特色原则

城市广场的地方特色既包括自然特色,也包括其社会特色。

首先城市广场应突出其地方社会特色,即人文特性和历史特性。城市广场建设应承继城市当地本身的历史文脉,适应地方风情民俗文化,突出地方建筑艺术特色,有利于开展地方特色的民间活动,避免千城一面、似曾相识之感,增强广场的凝聚力和城市旅游吸引力。如济南泉城广场,代表的是齐鲁文化,体现的是“山、泉、湖、河”的泉城特色。广东新会市冈州广场营造的是侨乡建筑文化的传统特色。西安的钟鼓楼广场,注重把握历史的文脉,整个广场以连接钟楼、鼓楼,衬托钟鼓楼为基本使命,并把广场与钟楼、鼓楼有机结合起来,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

其次,城市广场还应突出其地方自然特色,即适应当地的地形地貌和气温气候等。城市广场应强化地理特征,尽量采用富有地方特色的建筑艺术手法和建筑材料,体现地方山水园林特色,以适应当地气候条件。如北方广场强调日照,南方广场则强调遮阳。一些专家倡导南方建设“大树广场”便是一个生动的例子。

(三)效益兼顾原则

城市广场的功能向综合性和多样性衍生,现代城市广场综合利用城市空间和综合解决环境问题的意义日益显现。因此,城市广场规划设计不仅要有创新的理念和方法,而且还应体现出“生命至上、生态为先”的经济建设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的思想。

首先,城市广场是城市中两种最具价值的开放空间(即广场与公园)之一。城市广场是城市中重要的建筑、空间和枢纽,是市民社会生活的中心,起着当地市民的“起居室”,外来旅游者“客厅”的作用。城市广场是城市中最具公共性、最富艺术感染力,也最能反映现代都市文明魅力的开放空间。城市对这种有高度开发价值的开放空间应予优先的开发权。

其次,城市广场规划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建筑空间形态、立体环境设施、园林绿化布局、道路交通系统珩接等方方面面。我们在进行城市广场规划设计中应时刻牢记并处处体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并重的原则,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兼顾的原则,切不能有所偏废。厚此薄彼,往往顾此失彼。如某市火车站广场由于规划不合理,结果造成交通拥挤、排水不畅,雨天泥水地,晴日灰满天,环境污染严重,市民怨声载道,游客望而却步,极大的损害了城市形象。

再次,城市广场规划设计要克服几个误区:一是认为以土地作为城市道路、广场建设的回报是一条捷径。二是广场越大越好。三是让开发商牵着鼻子走。开发商看重的是重拆、建房、卖门面的利益;而政府则应着重考虑增加绿地、建设广场和公园,改善旅游、购物、休闲和人居环境。

(四)突出主题原则

城市广场无论大小如何,首先应明确其功能,确定其主题。这也可谓之“纲举目张”。围绕着主要功能,广场的规划设计就不会跑题,就会有“轨道”可循,也只有如此才能形成特色和内聚力与外引力。是交通广场、商业广场,还是融纪念性、标志性、群众性于一体的大型综合性广场,要有准确的定位。在城市广场规划设计中应力求突出城市广场在塑造城市形象、满足人们多层次的活动需要与改善城市环境(包括城市空间环境和城市生态环境)的三大功能。并体现时代特征为主旨,整体考虑广场布局规划。

篇3

1.2政府唯一具有和行使规划管理权。

1.3公共管理性。

公众监督和参与已对城市发展越来越重要,同时也是城市规划发展的新动力。我国当代城市规划已具有明显的公共管理特点。经济的发展促进着城市规划的转型,城市规划由传统的单一技术管理和行政管理正逐步走向以人为本的现代化公共管理。

2.公共管理视角下的城市规划职能探讨

按照管理的运行职能,我国城市规划可以分为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四种职能。

2.1计划职能

狭隘的城市规划定义是对城市的发展建设进行计划,它主要包括城市空间和土地两方面利用的计划。公共管理中的计划职能主要通过以下步骤来实现:第一,设立可行的任务和目标,用来保障城市的可持续性综合发展,最大程度的满足市民的物质、文化需求;第二,城市规划的制定是为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因此,它为未来城市多个方面的发展提供了方向,同时也为城市经济指标等数据提供了参考标准;第三,得到相关法律通过后,城市规划就可以由城市规划部门进行从宏观到微观、整体到局部的详细规划,逐步将目标落实到具体项目上;第四,城市规划进入审批流程,经过相关部门逐级按照法定程序审批通过后,开始具备法律效力。计划职能在城市规划的职能地位是首要的,它决定未来城市规划的整体布局和方向。计划职能运行过程中,必须公共管理的力量,使各项计划具有合理性和先进性。

2.2领导职能

在整个公共管理过程之中,城市规划始终负有领导职能,领导职能主要体现在规划协调、规划权利和规划引导三方面。规划协调,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应充分利用规划学、社会学、公共管理学等各种相关理论,充分尊重各因素之间的相互作用和影响,以及用科学的眼光分析它们的发展规律,通过各种先进的方法和手段,对城市各种资源进行统一的管理和规划,以实现城市规划可持续发展和健康的目标;规划权利是指各级规划主管部门依法采取各种手段(包括命令手段)、措施对城市规划的制定、土地使用等一系列城市建设进行组织、监督和指挥。通过规划权利来给社会主体提供公平、民主地参与城市公共管理的大环境中来;引导职能是指城市规划管理部门通过建立有效的控制规范和引导机制,确保城市规划的目标贯彻到具体建设项目中。

2.3组织职能

公共视角下的组织职能主要包括城市规划组织构成,组织运行机制和组织管理体制。城市规划的的组织机构既包括传统的城市规划设计院、城市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当地政府等官方的组织机构,同时还应包括建设投资主体和广大市民等。各组织机构应在各司其职的同时应分工协作。在规划管理运行机制方面,我国远未达到良性运行的要求。其主要表现在规划的行政干预过大和市场调节机制不健全和决策机制不完善,比如对于城市规划的有些决策,还停留在个别领导片面、轻率拍板的情况。在组织管理体制方面,也存在种种问题使城市规划难以充分发挥。比如,单一政府行政管理和控制,其他机构难以发挥作用等。

2.4控制职能

由于事物的规律是不断发展变化的,同样城市规划也受限于领导的认知水平和办事能力,往往难以做到毫无纰漏,这就决定了有关部门必须及时收集、整理和分析相关信息,确保城市规划朝着预定的目标发展,做到边做边改进,以上即为城市规划的控制智能。城市规划控制职能主要由控制规则制定、规划监督和规划执法等三方面工作组成。城市规划是政府行政管理法定职能中的一种,必须严格做到依法行政。为了使城市规划的宏观调控作用发挥到最大化,就必须制定和完善切实的规划控制规则体系。做到首先以法规建设为主,辅之科学的规划技术标准及规范和必要的行政规则,做到两手抓,使整个城市规划的控制工作有据可操,有法可依,有令可行。为了确保城市规划活动的合理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必须加强城市规划监督,规划监督是城市规划控制职能的重要环节。规划监督分成两大类:一类是对城市规划实施的监督,即依据“两证一书”制度,国家颁布的城市规划法律法规和各类事实依据等对规划实施进行监督,使城市规划具有公开性和合法性。另一类是对规划管理活动的监督,即通过内部自我监督和外部公共监督保障规划管理在健康的轨道上运行。在规划执法方面,由于我国经济正处于转型期,公民的法制意识相对薄弱,为保证城市规划的顺利实施、城市建设良好有序等方面,必须运用有力度、具有一定震慑力的规划执法。

篇4

改革开放以来,城市规划越来越成为关注的焦点,而城市规划管理作为一项综合性技术行政管理工作更是重中之重,城市规划管理很好的保障城市规划顺利实施,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市规划管理相对滞后,以至于不能满足于当前我国城市化进程需要。普通老百姓对城市规划缺乏应有的了解,也缺少对城市规划的支持和参与,由此城市规划的管理中也出现了一系列其他问题。面对经济体制转轨、产业结构调整、城市急剧扩张和城市化进程日益加速等诸多变化,传统城市规划受到了空前的挑战。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如何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把握好规划原则,适应政府职能的转变,真正成为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就城市规划管理工作来说是问题与成绩同在,机遇与挑战并存。因此,我们有必要对当前城市规划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原因进行分析,寻求解决对策,使我们的城市规划和建设事业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

一、城市规划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城市规划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首先是缺乏法制保障,导致规划缺位,政府行政管理体制影响规划审批权。当前缺乏完善的城市规划法规体系,规划行政处罚与违法行为不对称,缺乏对违法建设直接当事人的处罚,另外地方性法规不完善造成规划权威性受损,同时规划行政处罚权分割影响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开展,行政程序立法不完善影响城市规划管理的规范化。还有就是政府行政管理体制影响规划审批权,目前,在我国大多数城市规划受政府和规划部门双重领导。负责城市规划管理各个部门在不同层次不可避免地存在既得利益冲突,由此所制定的政策,就难免会影响政策的贯彻和执行。

还有就是城市规划管理缺乏大众监督。缺乏大众监督是城市规划管理遇到的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在我国的很多城市规划决策往往还停留在领导者才是“决策者”,规划决策权集中领导和少数几个规划专家手上,是少数人的决策。与此同时地方政府和规划管理部门自由裁量权过大,对行政审批缺少约束和监督机制。规划管理的主管部门既是规划管理者又是规划单位的直接上级,这就使得规划管理和实施一直是处于规划管理者单方面的动作之中,这往往会造成决策主体的错位,使得决策缺乏大众监督,容易滋生腐败等问题,从而使城市规划管理背离城市规划目标,同时公共利益会被某些群体利益所替代,造成最终使城市规划管理的方向偏离原有的发展轨道。此外,由于缺乏有效监督,也会造成一些政府官员利用城市规划管理对城市建设进行干预,谋取个人利益,并产生各式各样的寻租行为。

二、城市规划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对策分析

首先是要完善规划法规。建立健全规划法规体系,运用法律手段,保证科学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进一步强化城市规划管理的综合协调职能,城市的土地利用各项活动都纳入统一的城市规划管理,实施统一管理,这样才能够保证城市合理发展和协调运转。充分运用法制管理手段,是切实搞好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保证。这也就要求各级城市规划管理主管部门抓紧法制建设工作,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有效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注意运用法制手段维护城市规划及其管理的权威,将城市规划行政执法工作提高到新水平。要节制规划许可自由裁量权,使遵守法定程序,严守合理性原则,逐步推行城市规划审批法制化、城市规划技术标准化,最终组成严密的管理体系,从而使城市规划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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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是综合性、政策性很强的政府职能,城市规划也是一门跨越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综合性学科。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城市规划被认为是“国民经济计划的继续和延伸”。因此,城市规划对城市建设的调控主要采取的是一种机械的目标管理和计划控制的方式。但是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城市建设也逐步由以前的政府投资行为转变为市场调节为主的多元投资行为。城市的开发建设表现为多种经济法人之间的利益关系,或者是经济法人与公众利益的关系。传统的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城市规划体制无论在自身机构、管理机制、还是规划方法等方面都难以适应这种新的经济关系。主要表现在:

1)传统的城市规划对城市土地和空间资源价值认识不足,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城市建设资金短缺;

2)传统的规划管理强调的是计划性和强制性,若严格按照城市规划进行管理,则投资商没有任何选择余地,容易影响投资商的积极性,若规划执法不严又容易产生各种腐败现象;

3)城市规划代表的是城市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目前我们低规格的城市规划管理机构(有的城市还没有独立的城市规划管理机构),难以承担起市场经济条件下调整和协调经济法人与公众利益关系的职能;

4)传统的城市规划是以土地利用控制为核心的一种静态的物质规划,规划缺乏实施可行性论证和评估,造成了规划的目标过于僵化,实施中缺乏可操作性,难以适应千变万化的市场,从而造成大面积的违法建设;

5)传统城市规划关注的是既定规划蓝图的实现,而忽视了城市规划对城市土地开发过程的调控功能,容易引起土地的投机活动;

7)市场经济条件下投资商对经济效益过度追求往往会侵害公众的利益,造成土地浪费、环境污染等问题,而作为城市整体利益的代表,城市规划部门难以对这类行为进行有效的干预和调控,使得公众利益受到损害,社会公益事业的建设得不到有效保障等等。归结起来就是,我们传统的城市规划管理机制还难以协调市场经济条件下产生的多种经济法人之间以及多种经济法人与公众之间的利益关系。这就是我们面临的一个新的挑战。

1.2提高现代城市规划与管理的认识

城市是现代文明的标志,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载体,是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产物,它的出现极大地推动区域内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从国际来看,伴随城市化的发展,西方国家各主要大城市都出现过交通阻塞、环境污染等为特征的“城市病”;二战后,一些发展中国家的大城市也曾重蹈其辙。为解决这些问题,世界许多国家花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进行综合治理,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当前,世界许多国家对解决城市管理的问题取得了共识,就是要从先发展、再治理的传统发展观转向经济与社会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现展观。

国外在城市管理方面的经验与教训,为我们提供了借鉴。我国一些城市在发展过程中,不同程度地出现供水紧张、环境污染、交通拥挤、住房不足等问题,有的问题已成为现代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障碍。我国属于城市化的后起国家,应避免重蹈城市化先行国家曾付出过沉重代价的覆辙。这就要认真研究,着眼于跨世纪的可持续发展,搞好现代城市规划与管理。在以往的城市管理中,往往“重生产、轻管理,重经济职能、轻社会职能”,以单纯的片面的经济增长指标,来作为考核和评价城市政府政绩的主要标准。于是,政府在完成各项经济指标的过程中,无暇顾及城市经济、社会、生态、人文、环境的协调发展问题,导致城市管理处于较低层次状态。这样的管理模式与现代城市是不相适应的。因此,建立科学有序、先进高效的城市管理新模式已刻不容缓。

1.3城市规划管理对投资环境的影响分析

城市规划管理因其工作的综合性、复杂性、系统性、周期性、对投资环境的影响是全方位、多层次的、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1)引导城市规划管理对投资引导通常通过公共政策制定、规划的编制和规划信息的管理来实现。通过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对城市的自然资源进行配置,对自然环境的利用提出要求,对城市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作出安排、对城市功能进行布局、对城市土地的开发方式(序列、时间、开发强度等)作出规定。

2)调控城市规划管理是政府对经济实行调控的主要手段之一。①城市规划管理可以协调不同利益主体(如政府与投资者、投资者与投资者、投资者与当地居民)之间的利益关系;②城市规划管理可以控制投资开发方向、结构、空间、速度、节奏,它对投资的调控主要是通过规划编制、规划政策和规划项目的审批来实现。例如:以商住楼为主体的房地产投资过猛时,可以通过严格限制其它用地性质改为商住楼用地性质、严格控制商住楼用地的开发强度、严格要求商住楼规划设计质量、严格履行审批程序等措施对其抑制。

3)规范投资行为是一个市场行为,而没有规范的市场行为只会导致市场秩序的混乱和投资的失败。规范的市场才能使投资者(尤其是中长期投资者、境外投资者)有安全感。城市规划管理对投资行为的规范作用是通过规划编制管理、规划审批管理和规划考察管理来实现的,它告诉投资者应该干什么,不应该干什么。如果投资者犯规,则将纠正。

4)保障投资是有风险的,这种风险来自许多方面,其中一个风险来源于他人对投资者利益的侵犯和损害。城市规划管理对投资者合法利益的保障作用通过规划审批管理和规划监察管理来实现。例如,当投资者已获得某一块土地开发的合法权力时,他人在该块土地上违法进行建设,导致投资者在资金、机会、土地等方面的损失,这时对违法建设的查处就是对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和对违法者的惩罚。

5)投资需要服务,这种服务来自各方面。城市规划管理也是一种服务,它对投资者的服务主要通过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服务来体现。规划局部机构设置和运转效率、规划管理人员的服务质量优劣、规划局形象好环等等,都会直接影响投资者的心理行为和投资效果。例如,规划管理人员的腐败会直接增大投资者的成本,增加投资风险;反之,良好的服务会增加投资者成功的机会,减少投资失败的可能。3创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城市规划管理机制的探索

确定既适合我国国情和市情、立足现实又着眼长远的城市规划,这是建立和健全城市管理机制的前提,这就要为城市进行功能定位。现代城市是处于不断发展的过程,要研究城市的自然环境、资源条件、历史沿革、产业特点和各种优劣势,把城市的发展纳入整个国家和大区域的中长期发展目标中去考虑,探讨其发展趋势,为其定位,这是解决现代城市管理的方向性、指导性的根本问题。近年来,由于按此定位规划,符合于客观实际,有效推动了城市建设的进程。

3.1理顺城市管理体制,建立高效、合理、动态发展的城市管理网络,是提高城市管理现代化水平的内在要求和关键所在。

目前,我国的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尚在探索之中,经过多年的实践,目前已基本形成了共识,认为“建管分开、建管平行、管理实体”以及“二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模式比较合理,它的内涵是,在坚持集中统一的前提下,通过理顺建设职能和管理职能的关系,合理调整市区分块,理顺条块关系,强化城区的属地管理等功能,朝着“统一规划、分级管理、以块为主、条块结合、条条保证、权责一致”的方向迈进,从部门行业管理转向综合管理,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与此相适应的是,市政管理部门(如环卫、园林、物业等)逐步向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转变。它有利于实现城市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和法制化,使得城市的建设职能和管理职能并重,形成建设与管理相互促进、相互协调的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多年来“重建轻管”等问题,同时也理顺条块关系,加强了城区、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的管理功能,有利于调动和发挥各级组织的积极性,共同搞好城市建设和管理。

2.2实现城市规划“经济主导型”向“社会主导型”管理模式的转变

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城市规划管理上是一种“经济主导型”管理模式,忽视对城市公共社会环境和城市文明的建设与管理。现在,我们应建立“社会主导型”管理模式,它是一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现代城市管理模式,除了重视侧重对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之外,还要加强环境改造与保护、科技文化与教育,以及社会治安、卫生保健、社会保障等各方面的发展和管理。这种现代城市管理模式建立在系统观念的基础上。实现城市管理模式从“经济主导型”向“社会主导型”的转变,提高城市管理的现代化水平,必须改革和完善评价、考核城市的政府政绩的方法及其指标体系。除包括必要的经济增长指标之外,应以城市规划和建设的水平和质量,公共基础设施的完善程度,环境绿化、美化的程度,科技文化、教育和社会公用事业的发达程度,以及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现代化管理水平等为重要指标,来评价、考核政府的政绩,引导和制约政府的行为。

3.3引入市场机制,充分利用多种资源,加快城市发展

城市建设尤其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大量资金投入,这是任何一个城市发展都不可能回避的问题。应该认真研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把市场机制引入基础设施建设,把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利用起来,加快城市建设的进程。

近年来,不少城市认真探索筹措城市建设和管理资金的路子:

①建立有地方特色和优势的产业结构,着力培植地方财力,利用地方税收政策支持和鼓励国内外资金投入城市基础建设。随着税收,特别是地方税收的增加,使用更多的财力投入于城市建设和发展。

②采取灵活的资金筹措办法,包括收集城市建设配套基金、收取市政设施有偿使用费、国外政府贷款等多种渠道进行筹集。拓宽引资融资渠道,利用外资通过建造、经营、转让方式,向外资出让部分路桥专营权、筹资建设其他路桥等设施,是国际国国内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成功经验。这种融资方式,盘活了现有城市基础设施国有资产存量,如通过路桥经营权的转让引进资金,使存量的国有资产变为建设资金。通过引进外资,加快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弥补了地方财力的不足,给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注入了新的活力。

以法治城是我国城市管理手段和方法转换的关键环节,也是城市管理走向现代化的必然要求,用它来调整、理顺城市建设和管理中各方面的关系。

4创新现代化城市规划管理体系的思考

在现代化城市规划设计与管理上,应始终坚持“三关一跟踪”,对规划建设项目进行严格管理,并在管理方法和方式上创新,有效地制止违反规划进行建设的现象,确保规划管理工作落实到位。对现代化城市规划创新管理体系具体思路如下:

4.1严格把好规划选址关

“一书两证”中选址意见书的发放是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第一关,处于立项之前,也是最难的、在整个规划管理最具决定性的一关。当建设单位提交建设项目选址申请时,首先应审核该项目是否符合城市总体规划、项目的可行性如何、与政府的政策是否基本一致这三个基本条件,再去现场察看,检查申报内容与现场是否一致,项目占地周边的情况是否适宜,用地范围和建筑体量以及附属配套设施如何安排管线的走向如何考虑,建设项目与道路红线距离等基本情况,然后作出是否同意这个项目选址的决定。

4.2认真把好规划设计关

规划设计是实施城市总体规划在建设方案中的具体体现。因此在管理实践中十分重视把好规划设计关,主要要抓好以下三个方面:

1)规划设计对于城市建设与未来发展到十分重要的作用,在城市总体规划下,是否优化,如何优化规划设计等处决与城市规划设计者本身的专业水准,因此,抓好设计单位的资质审定,优化设计方案,对于提高城市整体规划水平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从这个角度来说,城市规划设计单位及设计者对本城市的规划发展规律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2)抓好设计单位的市场选择,引进竞争机制,逐步放开规划设计市场,鼓励引进高资质、高等级规划设计单位参与城市基本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

3)抓好方案的审核和确定。审核一般项目的设计方案,主要审核规划设计总平面图和建筑方案设计图,特别是影响主干道城市景观的项目不管大小都要严肃认真地把关,确保了城市主干道规划设计格调的一致性。

4.3认真把好规划评审关

在规划管理中,对重大基本建设项目和成片建设项目都按照技术规范组织严格的规划设计方案评审,确保城市总体规划的基本要求能在规划方案中真正得到落实,如住宅小区项目、公共绿地项目以及主干道街景观项目,在规划设计完成后都组织专家和相关单位进行认真严格的评审,并提出评审修改意见,使这些项目的规划设计按照详规的要求,更趋于完善。

4.4切实抓好规划实施的跟踪管理

在规划设计方案确定后,为使方案中的各项内容真正落实到位,切实抓好了方案实施的跟踪管理,主要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

1)抓规划沿线。在施工前,首先检查项目建筑工的定桩放线,使其和规划设计方案中的建筑红线相一致。

2)抓材料关。对建设项目所运用的材料特别是影响项目景观效果的建筑材料包括:墙砖、外墙涂料、路灯以及墙面色彩配置、绿化的布局等都给予指导和把关,以达到最佳的视觉效果。

3)实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正副本制度。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如发现少数建设单位在办完“一书两证”后,违背规划设计要求,擅自改变建设项目的规划用途或扩大建筑面积等问题,对此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发放可实行正副本制度,即在建设项目开工前先审核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副本,这个副本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与正本同样具有法律效率。不同的是副本不能作为建设项目房屋产权登记的依据,建设单位必须在项目竣工后,经规划验收合格后方可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从而有效地制止了建设过程中的违规行为,确保了规划设计方案的顺利实施。

4)抓工程竣工测量。为及时掌握规划区域建设项目的变化情况,同时又能及时地督察建设项目完工时是否按规划设计方案施工,在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组织力量对建筑物体量、平面位置等方面进行测定,为规划验收、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准备基础资料。

5)抓规划验收。即在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以规划设计图为依据,对项目的主体建筑、园林绿化、道路路灯、管理用户等附属配套设施和环境建设进行系统的规划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换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反之,根据验收中提出的意见,限期整改,从而实现对规划实施全过程跟踪管理的目的。

5结束语

因此,在现代城市规划管理中,必须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以确保其经济、社会、环境、人口协调发展,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达到有机统一;创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城市管理机制,促进建设与管理相互协调,把市场经济机制引入基础设施建设,把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利用起来,加快城市建设进程;同时不断创新城市规划管理体系,提高城市规划管理现代化水平。

参考文献:

[1]赵民,陶小马.城市发展和城市规划的经济学原理[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

[2]赵民,何丹.论城市规划的环境经济理论基础[J].城市规划汇刊,2000,2.

[3]赵燕菁.制度经济学视觉下的城市规划[J].城市规划,2005,6.

篇6

1.城市规划职能存在的问题。目前,城市规划职能存在的主要问题就是城市功能分区不清晰,造成这种问题的主要原因主要有,第一,由于我国城市在发展过程中过于快速,导致城市在进行功能分区时会出现不同功能区相互参杂的情况,这在一定长度上来说,也不应该出现太大的问题,但是,这方面主要体现的问题就是在城市建设过程中,城市功能的定位于规划没有做到位,导致现代城市不同更能分区相互影响,这不仅制约了城市规划功能的进一步完善,也导致城市规划职能不能进行有力的展开,从而造成城市规划功能的下降。第二,由于我国城市在发展过程中城市规划不具体,或者说是城市发展速度超过了当初城市规划的目标,导致在发挥城市规划职能时,始终伴随着新老城区问题、新旧功能分区问题以及功能分区不合理等问题,这必然会导致城市规划职能在进行湘桂规划时,不容易解决,也成为了城市规划的老大难问题。第三,由于我国城市在规划中所注重的问题,在不同历史发展的阶段所呈现出来的特点不同,因此,在进行城市功能规划时,伴随着的问题就是城市规划不统一、政策法令贯彻不到底等问题,这就使得城市在发挥规划职能时,会产生相互矛盾的局面。可见,我国城市规划职能存在的问题,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逐渐暴露出来的问题,也是在城市实际发展中所出现的主要问题。

2.优化城市规划职能的对策。优化城市规划职能的对策,注重点应该立足于完善和优化城市规划职能,也就是说立足于现在城市发展的水平,通过现有的城市分区,对城市规划职能进行完善,加强城市规划只能发挥作用的能力。具体包括下面两个方面,第一,统筹城市功能分区的发展,立足于现有城市功能分区的作用,加强该功能分区的影响力。城市规划职能,究其本质来说,是服务职能,而就目前不少城市的发展水平而言,由于不同发展阶段所规划的目标不同,因此,在接受历史发展现状的同时,综合加强城市功能分析的发展,加强功能分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包括道路、交通、园区等,甚至应该建立直接管辖的部门,通过专门专管来实现功能分析的更好发展,第二,加强城市规划职能发挥作用的能力。这一方面是出于城市居民的考虑,目前,城市规划职能发挥的主要方向是以城市经济发展为首要目标,而以城市居民生活质量为目标的城市规划职能建设少之又少,因此,必须加强城市规划职能发挥作用的其他能力。另一方面主要是以城市整体发展为首要目标,这是因为,城市规划职能的最终目标是通过把城市建设的更好来满足城市居民、城市经济的发展,不应该只以一种目标为城市规划功能发展的目标,必须立足于整体,从整体上来保证城市规划职能的实现。

篇7

从法律法规看,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用地单位和个人应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城市规划法》也明确规定,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服从规划管理。因此,土地储备必须要遵循规划先行、服从规划的原则,其中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对宏观,主要对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做出限定,而城市规划则是从操作层面为土地储备工作提供具体的规定和要求,成为土地储备工作的重要法律依据。

从经济效益看,土地储备一个重要的效益来源是土地增值带来的回报,从而形成土地经营的健康资金链。储备土地的增值大体可分为三种情况:一是通过储备期内城市建设的完善、城市品位的提高而带来的普遍增值;二是用地性质的转变,如工业用地转为商业用地带来的性质增值;三是建筑容量的提高带来的数量增值。城市规划则是实现以上三种增值的必要途径和手段。

从操作层面看,我国过去的土地政策造成了现在一些土地的权属关系比较分散和复杂,如果全部回购,将给处于启动阶段的土地储备机构造成巨大的资金压力。通过城市规划指导下的“规划储备”方式,可以将一些已列入改造计划但近期收购难度较大的土地,先纳入规划储备库,再根据市场条件变化,择机进行储备。这样可以大大减轻土地储备机构的资金流转压力。

土地储备实施过程中城市规划的全程参与通常来说,土地储备工作分为收购、储备和出让三个阶段,为了更有效地发挥土地储备的作用、实现土地储备的价值,就必须使城市规划工作贯穿于这三个阶段之中。1,收购阶段.规划部门需配合土地储备机构重点解决的问题是:

(1)确定储备土地的选址和范围。不是所有的土地都适合或应当纳入土地储备的范围。从用地类别看,经营性用地,比如居住、商贸、娱乐以及部分工业用地,可以纳入土地储备的范围;从用地选址看,土地储备应集中资金重点储备政府规划的增值潜力大的土地,例如规划大型公园周边土地、规划轨道交通站点周边土地等。因此,规划部门应当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的基础上,从用地性质、区位、周边规划发展等多方面,帮助土地储备机构有重点地确定储备对象,特别是选择当前市场形势下易被投资者接受的地块作为土地储备对象。

(2)为土地的储备方式、时限等提供参考意见。如果土地储备机构对所有可储备的土地都通过征购、)置换等直接储备方式进行储备,将可能面临巨大的资金压力和投资风险。规划部门可以配合土地储备机构,从城市规划的角度,将一些近期增值空间有限、储备难度大或者位于城郊边缘的地块纳入规划储备库,运用规划手段对地块进行控制,待时机成熟再进行储备。此外。对于已明确进行储备的土地,规划部门也应结合城市发展规划对储备时限提出建议,与土地储备机构共同确定短期、中期土地出让计划,使土地出让计划同城市规划结合起来,以利于土地利用的连续性和城市规划配套设施的建设。

2.储备阶段,规划部门需配合土地储备机构重点解决的问题是:

(1)土地的临时使用。土地储备时间的长短,取决于城市发展对土地的需求、规划条件成熟度、政府财力承受能力等多种因素。一般国外城市土地的储备期为2年~3年,较长的达7年~10年,储备期内往往赋予土地临时用途。目前我国对于已储备土地的临时使用缺乏相关管理措施,致使储备土地在未开发前长时间处于荒废状态。规划部门可以根据储备土地所处的位置、规模以及周边建设情况,对部分储备地块实行年租和短租政策,研究提出储备土地临时使用的有关意见和规划条件。这样既充分发挥城市土地资源的价值,增加国有土地资

产收益,也有利于满足一些城市土地的短期需求者,实现规划资源的合理调配。

(2)地块详细规划的编制。对于尚未编制规划的土地,在储备期应由土地储备机构组织编制详细规划,报规划部门审批。其中,依据各部门综合讨论确定的出让土地计划,对近期出让土地的详细规划应当要求具有一定的深度,从开发强度、城市景观、市政配套、公建配套等各个方面细致地做出要求。对于中远期出让土地,特别是规划储备土地,应更多地从容量限定、路网结构等进行总体控制,便于将来与周边地块开发相衔接。在用地性质、容积率等具体规划参数方面则应留有一定的空间,便于政府根据市场的变化进行合理调节。

篇8

城市是人类集中居住地,所谓城市色彩,就是指城市公共空间中所有物体外部被感知的色彩总和(城市地下设施及地面建筑内部装修与城市色彩无关;地面建筑物处于隐秘状态的立面,其色彩无法被感知,也不构成城市色彩)。城市色彩由自然色和人工色(或称为文化色)两部分构成。城市中的土地(包括土路)、山石、草坪、树木、河流、海滨以及天空等等,所生成的都是自然色。城市中所有地上建筑物、硬化的广场路面,及交通工具、街头设施、行人服饰等等,都是人工产物,所生成的都是人工色。在城市人工色构成中,还可再按物体的性质,分为固定色和流动色、永久色和临时色。城市各种永久性的公用民用建筑、桥梁、街道广场、城市雕塑等,构成固定的永久性色彩;而城市中车辆等交通工具、行人服饰构成流动色;城市广告、标牌、路牌、报亭、路灯、霓虹灯及橱窗、窗台摆设等等则构成临时色。同时,由于色彩产生于光折射,各种物体原色,会根据其材料的表面肌理、受光程度以及环境色彩的影响而发生变化,所以,城市色彩还可分为单体原色与视觉效果色。同样黄色建筑,是临海而建,还是背山而立,是独立存在,还是夹缝中插建,其色彩效果是大不同的。

因此,城市色彩是一种系统存在,完整的城市色彩规划设计,应对所有的城市色彩构成因素统一进行分析规划,确定主色系统或辅色系统。然后确定各种建筑物和其它物体的永久固有基准色,再确定包括城市广告和公交车辆等等流动色,包括街道点缀物及窗台摆设物等等的临时色。但根据目前中国城市规划失范的现状,本文研究的主要是城市建筑物的固定色彩,以及固定色与自然色的协调问题。

城市色彩规划设计的意义

我们的城市,特别是历史文化名城为什么要重视色彩规划设计呢?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点:

其一、城市色彩是城市人居环境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根据马克思的观点,色彩又是最大众化的美感形式。因此,色彩是城市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影响城市居民生活质量的重要因素。心理学研究早就注意到色彩对人类心理健康的影响,城市色彩对居民心理的影响也已被许多鲜活案例所实证。几年前,日本东京就出现过一场市民的“色彩骚动”,不少市民面对艳丽的、高彩度的公交车、出租车,以及色彩迷幻闪烁的霓虹灯、五颜六色的广告和刺眼的玻璃幕墙,感到头晕目眩、心绪烦躁,为此提出了严厉的批评,迫使东京市政当局不得不设法纠正色彩的偏差,消除市民心中的烦躁和不安的情绪。英国也曾发生过一件有趣的事:有一座黑色的桥梁,每年都有一些人在那里自杀;后来把桥涂成天蓝色,自杀的人显著减少了;人们继而又把桥涂成粉红色,此后自杀的人就没有了。城市色彩对人的心理作用由此可见一斑(陈爱和:《给城市着上健康美丽的色彩》《人民日报》2002、04、05)。

西哲海德格尔有句名言:人类诗意地栖息大地上。今天,在德国、奥地利、法国、荷兰等国家,这句话已部分变成现实。他们的乡村如此,他们的城市同样如此。尽管他们城市大都历经数百年,其普通建筑质量绝不比我们高,但其城市仍给人以典雅、温馨、舒适,充满文化意蕴的感觉。而这,便与其城市环境色调规划控制直接相关:人们行走在这些城市街道上,感受不到杂乱无章的刺眼色彩,更没有巨幅广告拼命骚扰视线。简洁和谐的色彩,给人们以悦目的感觉,这本身便构成他们优雅文明生活的一部分。由此可见,我们必须像控制噪声和空气污染一样,高度重视城市色彩问题,以不断美化、优化城市人居环境质量。

其二、城市色彩是城市历史文化的重要载体

城市色彩与城市历史一样悠久,色彩本身便积淀着城市的历史。这之中,有些色彩是城市政治或经济文化的反映,像北京皇城的金黄屋顶与民居的灰褐屋顶对比,便是中国封建社会皇权至上的写照;上海外滩建筑凝重的铅灰色,则透视着国际金融资本的威严。有些则是城市建筑自然选择的结果,像中国江南城市的灰瓦白墙,德国城市的红瓦黄墙,便是城市的传统色彩。无论白墙灰瓦还是黄墙红瓦,这些符合美学规律的色彩搭配,既是不同民族审美趣味的结晶,也形成了不同的文化传统。像欧洲城市,如果仅看其教堂,似乎有许多共同点。但如果看民居色调,无论是威尼斯或阿姆斯特丹,人们却会一眼辨析出来;即便其外墙涂料是新的,但其色彩却是历史的。因此,如果一座城市随意破坏传统色调,则等于将历史割断,暴露出一副苍白面孔。这正是中国许多历史文化名城的悲哀所在:仅从外观上,人们无论如何得不出北京与巴黎一样历史悠久的结论;车行在苏州大街上,人们绝对感受不到江南名城或中国水城的特色。因此,对历史文化名城而言,要象保护文化遗产一样保持其城市特色,以延续其历史文脉。

其三、城市色彩是城市现代文明的体现

城市色彩早就存在,但城市色彩设计规划却是一个现代课题。为什么出现这种情况呢?关键在于传统城市是在文化封闭状态中、在生产力相对落后情况下发育生长起来的。城市建筑色彩受建筑材料、施工工艺局限很大。人们不可能单单为了色彩而采用某种昂贵材料。因此,多数城市的色彩,或是由建材固有色体现出来的,如或红或灰的砖瓦;或是由廉价易得材料决定的,如或黄或白的涂料。何况,对于生活其中的人们,也不知道其它民族或地区的建筑会有另类颜色。在这种被动选择中,尽管审美规律潜在地起着作用,却未必体现人类的文明自觉。而现代城市建设则不同了,由于有雄厚的经济实力做支撑,更由于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发明与普及,人们已可随心所欲地控制建筑及其它城市设施、设备的色彩了;而现代传媒及便捷交通,又打破了文化壁障,人们可以彼此仿学,甚至形成所谓建筑时髦趋势。

正是在这种背景下,获得色彩自由的人们,如何控制其城市色彩,赶不赶时髦,便成为一个文明素养问题了。今天,想给一座城市或城市新区披上各色豪华外衣,并不困难,只要有钱就行;但要让新城区形成和谐、雅致的色调,却十分地不容易,它需要城市领导、建筑师及业主皆具有较高的文化修养。这好比改革开放,我们告别服装蓝灰时代之后,如何选择衣服款式才体现出人的文化品味是一个道理。新贵夫人尽管浑身绫罗绸缎珠光宝气,却总给人一种没文化的感觉;女大学生们,尽管一身素雅,却透露出一股书卷气。一位著名画家从美国归来,感叹大上海变土了。许多人不解。其实,正像城里人看乡下人穿红袄绿裤是“土”一样,我们被涂上五颜六色、色彩混乱地一塌糊涂的城市,怎能说不是一种“土”呢?因此,正如一位美国建设师所说:让我看看你的城市,我就能说出这个城市居民在文化上追求是什么。一座城市的色彩,的确在时时刻刻展示着这座城市的精神、这座城市的现代文明水准。

其四、城市色彩也是矫正城市建筑无序状态的重要手段

实事求是地讲,目前中国城市建设中最严重的问题,并不在城市色彩上;城市色彩出现的问题,主要原因也不在色彩本身:关键是城市建筑规划失范。由于对新建筑的体量、高度、风格、质料及环境协调等方面缺少严格控制,许多超大体量、超高层楼座到处拔地而起,伪古典风格与现代、后现代风格建筑并肩而立,这都给城市风貌造成了致命的、难以弥补的破坏。譬如,从北京西站步行到长安街,扑面而来的巨无霸建筑,挟带着各类怪异色彩并肩而立,压迫着的人们视觉,甚至使人产生某种恐惧感。这种因建筑规划失控而产生的后遗症,显然不是靠城市色彩设计可以解决的。但从换一个角度讲,正因为今天我们已难以从体量、高度、风格上统一现有建筑了,所以,我们所能做的,便是制定色彩规划,使某些杂乱无章的建筑在可能的情况下,尽量在色彩方面获得某种统一性。心理学试验测定,在视觉两大构成因素“形”与“色”之中,人类对色彩的敏感力为80%,对形状的敏感力约为20%,色彩是影响感官的第一要素。因此,从城市色彩角度寻找问题,采取必要措施,改变某些可能改变的城市色彩,规范新建筑的色彩,是可以在某种程度上修补因城市规划失控所严重破坏的城市风貌的。这也是我所谓亡羊补牢的意思所在。

城市色彩规划设计的原则

那么,如何规划设计城市的色彩呢?这里,首先需要澄清一个概念。

提及城市色彩,很多人会产生错觉,认为色彩就是五颜六色,就是红黄蓝绿紫,城市色彩,就是用各种“最美”的颜色装饰建筑、装扮城市。实际上,色彩本身是没有美丑之分的,所谓色彩美,完全美在色彩与色彩、色彩与环境的搭配上。人们视觉认为最美的色彩,如果出现的地方的不对,或搭配的比例不协调,便可能是最丑的色彩。譬如绿色,作为植物生命的体现,它永远是城市中最美的色彩,无论建筑物色彩怎样混乱,只要被绿色植被遮掩,就会化丑为美。但如果整座城市被涂上绿色,却可能使人产生阴森、恐怖的联想,这是色彩心理学规律使然。譬如大红大绿是色彩运用中的大忌,但“万绿丛中一点红”,却是美的图画。再譬如,“五色令人目盲”,色彩杂乱容易产生视觉污染;但如果色彩过于单调,呆板,同样会使人产生视觉疲劳。因此,正像绘画中色彩运用没有一定之规一样,城市色彩运用也没有刻板章法。这里,我只能阐述几条基本原则:

1、突出城市中自然美、人类美原则

人类的色彩美感来自其“自然向人生成”历史进程中,来自大自然对人的陶冶。对人类来说,自然的原生色总是易于接受的,甚至是最美的。因此,城市的色彩永远不能与大自然争美,而要尽量保护突出自然色,特别是树木、草地、河流、大海、甚至岩石的自然色。青岛新修的滨海步行道,用黄褐色原木架构,既体现了对自然的尊重,又使其溶于海滨景色之中,便是非常成功的案例。青岛香港路和东海路人行道上,保留了许多天然礁石,构成了城市中一道独特的风景,这也是值得肯定的明智之举。青岛老城在规划时,所有通向海的道路都敞开着,既向自然借景,又将海的色彩融入城市,而东部新区,许多通海的道路被堵死了,城市便缺少了一块最美的色彩,这是令人遗憾的。

西方先哲说,最美的猴子对人类来说也是丑的,人总是以人为第一审美对象。因此,在城市色彩设计中,要尽量使大面积的色彩不张扬、不艳丽,以突出人的美。巴黎街头最美的风景就是时装女郎了,而巴黎的地面、墙壁都是素雅的灰色、米色,这便突出了流动人群的色彩美。而我们许多城市的商业街,往往从脚底到头顶,到处都是争奇斗艳的色彩:脚下是艳丽的红地砖,头上是飘动的彩旗;商店外墙,则是大幅商品招贴画;人行道旁,还矗立着灯箱广告;行走其间,人的色彩、人的美,几乎被淹没了。这只能令人感叹,我们太不懂得尊重和突出人的美了。

2、延续城市历史文脉原则

城市色彩一旦由历史积淀形成,便成为城市文化的载体,并在不断诉说着城市的历史文化意味。因此,历史文化名城、古城,为了延续城市的文脉,城市应尽量保持其传统色调,以显示其历史文化的真实性。如果城市原有风貌已被破坏,起码在历史建筑、文化古迹周边的建筑,其色调必须与古建筑色调相统一。法兰克福的旧城在二战中被严重破坏,现存某些古建筑周边便注意这种协调,譬如用米黄色做外墙涂料,形成一个色彩小环境。据说,北京皇城根一带的旧城保护,已开始注意这一点了,这是值得庆幸的。否则,皇城被淹没在更加金碧辉煌的玻璃幕墙建筑群中,北京的历史文脉就彻底被葬送了。

3、服从城市功能区分原则

如同人的服饰要服从人的身份一样,城市色彩也要服从城市的功能。这之中包含两层意思:一层指城市的整体功能,一层指城市的分区功能。一座商业城市与一座文化或旅游城市,其色彩自然应该有所区别,一座大城市与一座小城市,其色彩原则也应有区别。对于像香港这样的商业大都市来讲,城市色彩服从于商业目的,即便色彩有些混乱,人们也能容忍。但对于像巴黎、维也纳这样的文化名城,假如其城市色彩混乱,便对城市形象有绝大损害。米兰作为意大利最早的金融中心,其老城色调非常凝重,而威尼斯,作为旅游城市,其老城色彩则活泼得多,这两者是不能置换的。相对说来,欧洲一些旅游小城,其建筑色彩都比较艳丽,给游客留下鲜活印象;而欧洲的大城市,其建筑色彩都比较淡雅,追求一种宁静的感觉,避免色彩火爆而形成“噪声”。

从城市区域划分来说,市行政中心(或广场)的色彩,一般应凝重一些;商业区的色彩,可以活跃一些;居住区的色彩,应素雅一些;旅游区的色彩,则要强调和谐悦目。这些原则是城市色彩规划的通则,譬如用适当色彩手段将居民小区与商业街区区分开来:居住区不应出现广告,便是实施城区功能色彩区分的重要手段。与此同理,城市单体建筑的色彩也要服从其功能。像立交桥等大型基础设施,其混凝土本色既显出力量感,又接近自然色,没必要弄巧成拙地进行粉刷。像高层的办公写字楼,则不宜用轻浮的色彩,而像街头电话亭、候车亭等临时性公共设施,则可以采用相对明快的色彩。只要我们能制定包括建筑色相、明度、饱和度在内的分区色彩控制标准并严格执行,便能逐步解决城市色彩混乱及平庸问题。

4、城市色彩构成和谐原则

和谐是色彩运用的核心原则,也是城市色彩的核心原则。这里的色彩包括所有城市色的构成因素:自然的、人工的;固定的、流动的;永久的、临时的等等。这里的和谐,是要求城市色彩在变化中、差异中的实现统一或协调。如果色彩没有变化,差异,就无所谓和谐;但变化、差异过大,也就没有和谐。城市色彩的协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指人工色与自然色或与城市自然环境色彩的协调,一是指人工色与人工色或与城市建筑环境色彩之间的协调。

城市色彩首先要与自然环境色彩相协调,一座被绿色森林或蓝色海洋拥抱的城市,其色彩自然应区别于内陆城市或特大城市。绿色环绕的小城,色彩运用即便大胆一点,也不至破坏城市色彩的和谐。欧洲旅游小城,像茵斯布鲁克,萨尔斯堡的建筑色彩鲜亮,原因也在这里:小城外面环绕的往往就是大片绿色的河流山林,或者是冬天的皑皑白雪,这样,城内街景的暖红色调,便比较容易找到平衡。而海洋中的城市,如果色彩过于素淡,城市会失去生机,所以,威尼斯虽以暖红为主调,却不给人色彩嘈杂的感觉,反而显得生机勃勃。总之,在存有自然色的情况下,我们应尽量使其构成城市底色,使文化色服从自然色,这是使城市色彩和谐的捷径。青岛老城的色彩便是典范。所谓“红瓦绿树碧海蓝天”,其中只有“红瓦”是人工色,其余全是自然色。这些自然色并非青岛独有,而是所有沿海城市共同拥有的自然财富。为什么青岛却能将这些自然色“贪为己有”呢?就在于青岛旧城的规划中,巧妙地借用、利用了青岛的自然色,实现了人工色与自然色的和谐统一。

在没有或缺少自然色的大城市或城市新区中,如果又没有特定传统色的话,其城市主色调应偏中性,然后,分功能区、分建筑结构,围绕主色调搭配色彩。一般情况下,大面积建筑立面色彩应靠近主色调,留下色彩变化空间,给建筑细部(窗户、门庭、招牌等)以渲染变化的机会。特别是体量巨大、结构复杂的建筑,应用统一色彩,使之溶于城市色彩整体构成中;体量小但结构雷同的建筑群落(譬如公寓建筑),则应通过对凉台、门窗色彩的变化设计,使整组建筑产生视觉的生动感、节奏感或韵律感。城市中的新建筑,必须照应周边建筑已形成的色彩环境,如果原有建筑色彩非常不和谐,则应使用能中和色彩冲突或形成过度色的建筑色彩,而绝不能标新立异,再别出新彩,乱上添乱。但无论城市色彩主调如何,硬化地面都必须接近自然色,接近石板、石砖的色彩,避免大面积使用彩色地砖使城市色彩结构失重,破坏色彩的和谐统一。

当前城市色彩实施中应反对的倾向

基于以上原则,我认为目前城市色彩实施中,必须反对、制止如下三种倾向:

1、反对城市色彩商业性倾向

目前造成城市色彩混乱的一大根源,是城市色彩的商业化运用。这突出表现在城市广告色彩运用上。大面积色彩艳丽、色度饱满的灯箱、横幅或气球广告,无规则地置放到城市建筑的屋顶、立面或街道广场上,甚至一些标志性建筑也披挂上花花绿绿广告,将整个城市色彩切割的七零八落,怪艳无序。特别是商店门头简陋的灯箱广告,形状不一、怪色突起,既破坏了原有建筑的色彩,又造成了严重的噪色污染,给人以喧嚣和紧张之印象,使行人浮躁莫名,神晕目眩。因此,应立法逐步限制广告色彩,商店门头应提倡艺术招牌为主,取代灯箱店招。

2、反对城市色彩话语霸权倾向

由于色彩本身也是一种语言,可以传递某种信息,许多新建筑都在争夺色彩的话语霸权。一些有权势的单位或企业,纷纷在所属建筑色彩上大做文章。他们不考虑城市色彩的协调,而是从显势露贵心理出发,选择最时髦的装饰材料,或最鲜亮色彩来装饰建筑外表。于是,一些金色玻璃幕墙建筑会昂然屹立在灰调建筑群中;一些绿色琉璃瓦装饰建筑,也跻身在银色高楼之中。更有的房地产商,为了显示自己的气派,给所建高层公寓楼涂上红绿黄蓝紫数种色彩,争相斗艳地屹立在城市中心。由于这些建筑本身体量就大,它们所造成的色彩污染后果便特别严重,必须尽早立法加以干预。

3、反对城市色彩追赶时髦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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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家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环境等因素对城市建设的影响进一步加深。城市建设规划需要考虑的问题之多,面临情况之复杂,前所未有。充分认清城市规划管理的重要意义,发挥其在城市规划工作的管控职能,制订科学可行、切合实际的城市发展规划,推动城市实现可持续发展,是当前规划管理部门与相关学者研究的重要课题。

1、城市规划管理的重要性

城市规划是城市建设发展的蓝图,城市的一切建设活动都要围绕城市规划来执行。城市规划是城市实现科学发展的理论保障。严格执行城市规划,能够有效保证城市土地的合理开发与利用,最大程度减轻城市发展对自然环境的负面影响,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存,能够从宏观角度,对城市经济发展进行布局,集约利用各种资源,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而上述一切目标的落实,在实际工作中都需要通过规范科学的规划管理来实现。

1.1 引导作用

城市的规划管理是投资的“指挥棒”和方向标。经由招商政策、规划编制和规划信息的管理,对投资的种类、规模和布局予以规范引导。政府出台并实施城市发展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之作为对城市自然资源实行优惠配置的总纲。规划内容包括城市建设对自然环境的影响以及对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的安排。同时,城市的功能布局和城市土地的开发方式也作为规划的重要组成进行了详细说明与要求。以上这些,都起到了引导经济投资方向的巨大作用。

1.2 调控作用

城市规划管理是政府实现经济调控的主要手段之一。通过对规划编制和投资项目的审批对政府与投资者之间、各级政府之间及各投资者之间进行协调,平衡利益关系。此外,规划管理对经济发展的调控作用还体现在有效控制投资开发的速度和规模上。

1.3 规范作用

城市规划管理通过编制管理和审批管理来实现对经济发展的规范作用。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投资行为会因为投资者对利润的盲目追求发生混乱乃至失败。因此,一个规范的市场行为准则对于经济健康发展必不可少。它能够有效保障市场秩序,给予投资者安全感,是持续投资的基础。

1.4 保障作用

科学的城市规划管理是保障投资者合法利益的有效措施,而@一保障作用主要是通过规划的审批管理和规划的监察管理来实现。当投资人依法取得土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后,其在相应地块上的合法权益就受到法律保护。如果因他人在该地块上进行违法建设损害投资人利益,可以通过对违法建设的查处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1.5 服务作用

城市的规划管理还具有服务工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履行管理职能的同时也为投资者提供相关服务。规划部门的工作效率和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服务水平和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的形象息息相关,成为城市建设软环境的重要组成。实践证明,高水平的城市规划管理服务对经济投资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2、城市规划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

当前,我国城市建设已经取得了巨大成就,城市规划管理在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应该看到城市规划管理中还存在着很多问题,限制了我国城市建设发展的速度。

2.1 现有的城市规划管理缺乏规范的法律约束保障

当前,城市规划管理中对投资影响最大的问题就是缺乏有效的法律约束。国家在规划工作的宏观方面的意见十分明确,但在具体执行与管理上,还缺乏细致的规定。规划管理部门的行政许可自由裁量权缺乏有效约束,使得投资项目面临更多的不确定因素,增加了投资风险。同时也为行败提供了滋生空间。

2.2 传统城市规划管理机制的负面影响

传统的城市规划,特别是计划经济时代,体现的是仅仅是政府意志,是从政府角度出发对城市布局与发展的安排与管理,并没有涉及到其他社会方面。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城市规划涉及到多方面的利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城市建设已经不再是单纯的政府投资行为,民间投资已经逐渐成为城市建设的主角。政府正在逐步转型为引导和服务职能。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城市规划管理机制正面临着改革的阵痛。传统城市规划管理体制已经不适用于当前城市发展,甚至对城市的发展造成了一定妨碍,亟待改变。

3、城市规划管理主要问题的措施分析

城市规划是个长期性的工作,需要用发展的眼光统筹全局。现阶段规划管理体制由于各地区“各司其责”,都从当地利益出发编制本地发展规划。各地区之间往往因利益分歧而使得国家的意志在城市发展规划层面得不到有效贯彻。投资混乱、投资过度、重复建设的现象屡见不鲜。实施规划管理体制改革,建立科学、统一、规范的城市规划管理体制,完善规划管理法律实施细则正当其时。

3.1 树立城市规划的资源意识

城市规划不仅仅是合理利用资源的手段,其本身也是资源的一种,科学合理的规划能够直接产业经济效益。目前国内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主要是有偿出让和转让两种途径。在土地交易过程中,投资者首先考虑的,往往也是最受重视的因素就是土地价格。影响土地价格的因素有很多,比如当地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周边地块发展情况等。而城市发展规划往往会预示着相关地块未来在城市建设发展中占据的角色和地位,也就是间接决定了地块的价值。

3.2 城市规划中引入市场机制进行管理

我国实行的市场经济体制,决定了一切资源和生产要素都要按照价值规律精细配置。城市建设发展也要符合这条规律。虽然城市规划的编制与实行都是政府职能,但城市规划是否能够执行到位,实现原定的经济与社会目标,市场规律的影响直观重要。政府在编制和制定规划的时候,一定认识到市场机制对于城市规划和建设的重要性,要充分考虑和吸纳社会各方意见,从社会整体利益出发,编制能够协调、平衡各个阶层的利益诉求,积极调动、利用社会各方面资源,实现整体发展目标的城市规划来。

3.3 建立健全城市规划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

要确保城市规划实施管理工作的规范性,首先就要明确对政府规划许可自由裁量权的约束。既要充分发挥自由裁量权在城市规划管理中的积极协调作用,又不能造成权力的过度和滥用,要避免行政权力对城市经济建设的损害。要推进城市规划的法制化和规范化建设,确保城市规划相关行政和技术行为与国家法律法规相衔接。

3.4 提高城市规划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

人是一切社会活动的核心。城市规划的前期信息收集、规划编制和执行都是由规划单位工作人员完成。他们的工作态度和业务水平直接决定了城市规划的编制水平,也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规划的实行效果。提高城市规划管理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和工作能力是保障城市规划充分发挥应有效果的重要措施。

4、结语

我国城市发展正在迈上新的台阶。城市规划管理业也将迎来巨大变革。要充分发挥城市的规划管理在城市发展中的基础保障和引导作用,建立健全城市规划法律保障体系,细化执行细则,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提高城市规划编制水平和实行效果,为打造良好的投资软环境,促进城市经济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工作,推进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各方面事业的繁荣发展夯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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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市规划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城市规划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首先是缺乏法制保障,导致规划缺位,政府行政管理体制影响规划审批权。当前缺乏完善的城市规划法规体系,规划行政处罚与违法行为不对称,缺乏对违法建设直接当事人的处罚,另外地方性法规不完善造成规划权威性受损,同时规划行政处罚权分割影响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开展,行政程序立法不完善影响城市规划管理的规范化。还有就是政府行政管理体制影响规划审批权,目前,在我国大多数城市规划受政府和规划部门双重领导。负责城市规划管理各个部门在不同层次不可避免地存在既得利益冲突,由此所制定的政策,就难免会影响政策的贯彻和执行。

还有就是城市规划管理缺乏大众监督。缺乏大众监督是城市规划管理遇到的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在我国的很多城市规划决策往往还停留在领导者才是“决策者”,规划决策权集中领导和少数几个规划专家手上,是少数人的决策。与此同时地方政府和规划管理部门自由裁量权过大,对行政审批缺少约束和监督机制。规划管理的主管部门既是规划管理者又是规划单位的直接上级,这就使得规划管理和实施一直是处于规划管理者单方面的动作之中,这往往会造成决策主体的错位,使得决策缺乏大众监督,容易滋生腐败等问题,从而使城市规划管理背离城市规划目标,同时公共利益会被某些群体利益所替代,造成最终使城市规划管理的方向偏离原有的发展轨道。此外,由于缺乏有效监督,也会造成一些政府官员利用城市规划管理对城市建设进行干预,谋取个人利益,并产生各式各样的寻租行为。

二、城市规划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对策分析

首先是要完善规划法规。建立健全规划法规体系,运用法律手段,保证科学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进一步强化城市规划管理的综合协调职能,城市的土地利用各项活动都纳入统一的城市规划管理,实施统一管理,这样才能够保证城市合理发展和协调运转。充分运用法制管理手段,是切实搞好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保证。这也就要求各级城市规划管理主管部门抓紧法制建设工作,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有效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注意运用法制手段维护城市规划及其管理的权威,将城市规划行政执法工作提高到新水平。要节制规划许可自由裁量权,使遵守法定程序,严守合理性原则,逐步推行城市规划审批法制化、城市规划技术标准化,最终组成严密的管理体系,从而使城市规划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

其次是设计合理的规划许可审批程序和管理体制。要使城市规划管理遵循城市发展客观规律,就必须按遵循科学的审批管理程序。也就是必须依照城乡规划法规定的必要的环节来进行。这样就有效地防止审批工作随意性,制止各种行为发生。同时需要注意的是严格的审批程序是城市规划管理水平提升的重要条件,对于城市规划区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活动也要以有关的城市规划管理法规为依据,对违背城市规划管理法规的行为要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另外一个就是改革管理体制,有效发挥城市规划管理的重要作用。要改革规划行政管理体制,就要建立健全城市规划行政许可和审批制度,在城市规划管理工作中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深化城市规划管理制度改革,建立规划委员会制度,健全城市规划管理决策机制,城市规划管理的重点由开发转向保护。

再次是加强城市规划实施的监督,建立规划管理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各级城市规划部门要把规划实施的监督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做好土地使用建设活动审批后的各项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类城市规划违法活动,及时发现纠正,督促提高城市规划行政管理的质量水平。建立规划管理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将规划管理的行政责任具体分解落实,使城市规划管理的各项工作任务都有明确具体的责任主体,对于由城市规划管理工作中的各种违法行为要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城市规划管理责任的确立,其目的在于保护行政管理的法律秩序,保障国家和人民权益。

最后是要完善城市规划行政许可听证制度,有效防止决策的片面性,提高规划实施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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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随着我们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人口的不断增长,城市的土地资源不断的开发利用。但是城市的扩张也是有极限的,城市土地资源利用是具有短时间内的不可逆性,很多的建筑或设施一旦建成,就无法进行随意的拆毁及更改。由于城市人口的集中程度和城市的功能,就使得城市的土地资源科学合理的运用是具有重要性及必要性的,可以说,城市的每一寸土地都有着其使命,不容一点浪费和不合理的使用。所以,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成为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必须依赖科学合理的城市规划。

一、我国土地资源利用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1、盲目与短视

有学者指出,如果一个国家城市化已经达到30%,那么这个国家的城市化进程已经接近加速阶段。我国现阶段的城市化早已超过这个比例,但在城市化的纵深推进过程中,存在着大量急功近利的短视现象。比如开发商抢占自然景观生态资源,在水质优良的河流湖泊资源旁开发高级别墅区;部分地方照搬发达城市的发展模式,脱离本城实际,侵占良好的耕地资源,盲目扩大建设规模;以及为吸引开发项目,随意调整城市规划等等。这种规划仓促、论证不足就开始投入建设,缺乏对城市总体发展的把控,破坏生态环境等现象,会造成城市建设的反复性和耕地资源破坏的不可逆性,从长远发展来看,最终往往得不偿失。在城市的规划与建设中,应当提倡因地制宜的土地资源利用模式,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与特色,减少土地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之间的矛盾。例如云南省的山区、半山区占全省总面积的94%,其盆地、河谷和耕地等土地资源十分有限。为解决城乡建设用地需求不断增加和土地资源保护之间矛盾越来越突出的问题,云南省立足自身特色,提出“城镇上山”理论,扬长避短,既巧妙地利用了特有的优美山区景观,又保护了稀缺的耕地资源。

2、资源利用不协调

目前,我国城市规划和土地资源利用的法律法规配套体系较为完善,但城市规划与土地管理部门之间的衔接机制仍显薄弱。随着形势的变化,加之各地情况的千差万别,城市规划和土地资源利用之间仍然存在着不相协调之处。

(1)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内容不相协调

城市规划由规划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而土地利用规划则由土地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如果两个部门在各自规划编制过程中缺乏必要的沟通和交流,两个规划就会出现统计口径不一致等不相协调的地方。

(2)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步调不尽一致

土地利用规划已经编制,但城市规划还没有覆盖的地区,未批先建现象比较多,这个问题在城市边缘尤为突出。这种未批先建的行为,在很大程度上给规划管理工作造成了被动,使规划管理部门不能及时准确掌握土地利用的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规划管理的失控。

3、浪费与低效

土地资源的浪费突出体现在城市建设的无序蔓延等问题中,以各种开发区为名的圈地运动此起彼伏,新城建设脱离实际发展需求。土地资源的浪费与低效还体现在未将可相互协作的职能单位形成集群。比如医院、学校和社区管理等公共服务设施过于分散,既浪费了土地资源,又不便于人们的使用,增加了城市交通的负担。应根据城市人口的分布情况适度集中布局,部分设施合理共享,形成土地的混合高效使用,提升城市土地资源的利用率。再者,许多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规模过大,占用了较多土地资源,应坚持实用主义观念,不搞面子工程。

4、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

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是城市规划中又一个需要考虑的严峻问题。城市规划与建设过程中,人们往往过度重视土地的经济价值,而忽视了土地资源的生态价值。如新城开发大量侵吞农林用地和生态敏感地区,工业园区占用良田、污染水源等。土壤污染、水污染及雾霾等严重大气污染等问题,已经严重影响了城市居民的健康和日常生活,这是城市发展中对生态环境重视不足的苦果。科学长远的城市建设,应当是变盐碱地为滋生财富的地方,而不是将优美的自然环境变为寸草不生之地。

5、土地市场的不规范

我国现如今的城市土地市场并不健全,其管理与监督体制尚需进一步完善。如土地交易存在着一些暗地里的不合乎法律法规的交易和操作等,在很大程度上加重了我国城市土地资源的流失和不合理利用情况。

二、城市规划与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1、加强管理

针对以上问题,我国必须规范土地市场,加强立法、加强监管,加强对城市土地资源利用的监督与管理,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集约利用。并设立投诉体制,接受公众的监督,增加土地买卖的透明度,从而杜绝违法、违章建设侵占土地资源等现象。

2、加强各部门的协调配合

城市规划离不开土地需求,土地效益则在很大程度上通过规划建设来实现,这就决定了城市规划和土地管理两个部门在城市建设发展中相互依存、相辅相成的关系。合作就是资源,加强规划管理和土地管理两部门间的沟通协作,可有效解决城市建设发展中因两部门各自为战所致的“规划实施难”和“土地效益低”的问题。

3、保护自然生态

应当以维持自然生态为土地开发的第一条准则。新区的规划建设不能以侵占基本农田、植被良好的山林地为代价。我国是人口大国,耕地资源本就稀缺,必须坚持对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的保护政策。而山体的开挖、植被的破坏等容易造成山体滑坡、沙尘暴等问题。应以建设生态城市为目标,在保持城市生态的基础上,进行交通、居住、公共服务、景观、市政工程等方面的系统合理规划。城市规划不仅要考虑城市范围内的环境卫生,还要考虑在更大的空间范围内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科学划分和严格控制禁建区与限建区,减少人类活动对自然环境的破坏和影响,为生物的栖息和迁徙预留空间。

4、科学规划

可持续发展是我国城市规划必须要明确的核心精神。土地是城市的根基,是一切城市设施的承载者,更是人类赖以生存的根本。科学的城市规划,可以使城市在纵深发展过程中不断得到优化,避免因仓促规划和短视在盲目建设后又不断拆除重建,避免劳民伤财,保障城市健康有序发展。可持续发展的城市规划,应该是本着人文主义的关怀,对建设生态文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理想的身体力行。循环的城市土地资源使用模式已经成为我国当下以及未来的选择。要做好科学的规划工作,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加强地块建设强度控制

进一步加强规划用地的开发强度论证与控制:一是充分发挥中心城区土地的潜能,使每一寸土地物尽其用,做好长远规划,为城市未来发展预留备用土地,从根本上杜绝浪费;二是做好城乡统筹,综合考虑土地承载力,在集约利用城市周边土地的同时保持其优良的自然生态性,使山林水体等优良自然景观与城市景观形成良好的衔接与互补。

(2)提倡可持续开发政策

加强对旧城、旧村、旧厂等城市荒废及低效土地进行梳理整合,通过城市更新达到土地的循环使用。加快扭转城市建设中的急功近利的短视观念,稳步推进发展。城市的核心服务对象是人,城市土地资源的开发和利用,需要全面考虑大众的感受与需要,做到公开透明的城市规划与建设。

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城市规划建设的过程中对于土地资源的利用,是决定着一个城市在未来的发展建设中的重要课题。所以,合理且高效的利用城市的土地资源,就决定着这个城市在未来发展的方向和潜能。随着城市的功能及城市体系建设的日益完善,就需要城市规划建设的管理者以及城市的建设者们努力的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只有着眼于未来,立足于公众的城市规划建设,才能真正的把城市的土地资源进行合理的开发利用,并且可以发挥最大效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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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国内在社会快速发展中迅速加快的城市化进程,使得城市的规划管理工作走得越来越偏:只重视科技与经济的发展速度,而忽略了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只重视自身的利益,而忽略了社会发展的基础所在。因此,相关部门需要进行干预,使城市规划管理工作更加的科学合理,使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监督得到加强。

1城市规划管理的意义

1)塑造城市的美好形象。

在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进行中,主要是通过实施一定的规划,使城市的美好形象得以塑造起来。为了实现这个发展目标,引导并促进城市环境的发展已经成为了今年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重点,尤其是日渐激烈的市场竞争背景下,经济全球化带来的竞争压力促使各城市塑造发展起自身的城市形象。

2)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不仅可以使人民群众的利益得到保护,更重要的是使国家和全球的生态环境与物质环境都能得到保护,从而使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得到提高,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使社会可持续发展得以实现也是城市规划管理的另一重要意义。

2国内城市规划管理目前面临的问题

1)城市经济发展水平低下。

目前我国的城市市场发展阶段还处于比较低的层次,长期没有得到一定的改善和重视。国内目前的城市市场交易仅局限在上下级两者单一的市场结构之间,没有拓宽自身的发展空间,使得其发展有着很大的限制。城市的居民没有主动地寻找市场动向的相关信息,不会掌握体系外部的发展机遇,从而导致经济发展的恶性循环,久久得不到大的提升。另外,城市居民中大部分都受到了地域文化习俗和陈旧观念的制约,他们的价值观大多是小富即安的安逸思想,这使得他们的创新思想几乎全被埋没了,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也得不到明显的提高。

2)城市规划工作的思路和作用不够完善。

部分地区在城市体系规划的编制过程中,对经济全球化带来的巨大影响,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使区域城市发展的特点和问题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城市发展的过程中,对整体参与更大范围区域的影响考虑没有作充足的准备,区域城市规划体系的追求不够全面,对城市体系规划的本质与城市规划编制的意义认识不够。根据国内其他区域的发展情况,从独立省域的规划到市域和县域结合城市总体进行的规划中,可以看出,城市的发展方式与发展方向都需要得到一定的调整与转变。

3)规划管理的难度得到大大提高。

以经济全球化为背景的市场经济发展,不仅使竞争更加的激烈,城市与其他区域之间的联系也更加紧密,从而导致流动人口、流动资本及流动技术产生了不确定性,这些大量增加的不确定因素,都为城市的规划和管理工作带来了更大难度。且大部分城市居民都在逐渐向外流动,减少了城市居民的人口数量,难以预测准确的城市人口数量,使得以城市人口未来发展为根据的传统城市规划管理方式不能准确地确定城市的用地规模。

4)缺乏认真负责的城市规划管理工作负责人。

我国目前的城市规划管理工作过程中,并没有完全实现权威严肃的城市规划管理决策,由于部分城市的城市规划管理相关负责领导只具备浅陋的法制意识,且没有责任感和原则,导致城市规划管理的发展呈畸形形态,这种不负责的负责领导使得科学合理的城市规划方案变成了一张废纸,严重地浪费了城市规划管理的资源。甚至有部分城市的规划负责领导只考虑个人私利,受地方房地产开发商的利益诱惑,使城市的整体布局受到了严重的破坏。这些现象都体现了相关负责领导的缺位,对国家城市规划管理工作进行的严重阻碍,还严重影响了国内各城市的可持续发展问题。

3城市规划管理问题的解决措施

1)完善城市规划管理的体系。

国内各城市要按照上级的建设要求,对城市的总体规划目标与可操作计划认真地进行统筹和编制工作,将市、县、镇相结合的总体规划建立起来。在整个城市规划管理体系中,主要有包括总体规划等其他规划类型在内的六大类型。体系中还具体要求推行单元化管理,控制性地对城市规划管理工作进行了详细规划编制,使城乡边界的确定工作受统筹规划的严格管理,避免城乡边界重复或者不重合的情况出现。

2)加强对相关规划法律法规的宣传与学习。

政府可以让相关部门领导组织学习有关城市规划的法律法规内容,使人民群众对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基本的认识和更加深入的了解,从而确保他们严格依法协助城市规划决策与违法建设的处理问题,以此就可以减少违法事件的发生率,还能促进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合理化,使公民的法律意识得到进一步加强。

3)完善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相关法规。

完善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相关法规,是科学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的前提。为了使城市规划管理的综合协调职能能够得到进一步的提升,就需要利用城市的各项土地活动来对城市进行统一的规划和管理,并确保城市能够发展得合理,运转工作能够协调。保障城市规划管理工作能够顺利进行的另一重要前提是法制管理手段的充分运用,充分运用法制管理手段需要各级相关工作部门在城市的规划管理工作中抓紧法制建设方面的工作,使城市的规划管理工作能够有效得到实施,确保城市规划管理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4)制定科学的审批合理程序并严格执行。

科学的审批管理程序是确保城市规划管理工作遵循城市发展客观规律的重要前提。科学有效的审批管理程序是防治随意审批工作和行为出现的必要组成部分。它同时还确保了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符合城乡规划法的要求与规定。在审批管理程序的制定过程中,相关工作人员要以提升城市规划管理水平为目标方向,并以城市规划管理法规为依据,对城市规划区域的土地利用与其他各项建设项目活动进行严格审批和把关。科学的审批管理程序中,改革管理体制的内容也需要得到改进和提升,为城市规划管理发挥有效的重要作用。在改革国内的城市规划管理体制过程中,最重要的步骤还是建立并完善城市规划行政许可和审批制度,使实施行政许可法在国内城市规划管理中得到确切贯彻。使国内城市规划管理的制度、委员会制度、决策机制等体系得到进一步的完善,从而推动国内城市规划管理的进一步发展和提升。

5)监督城市规划管理实施的工作需要得到加强。

在城市规划管理工作中,外界的舆论与监督都有着很重要的影响,因此,各级区域的相关部门在实施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过程中,需要加强对其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力度。及时发现并处理土地使用建设活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发现并纠正各类城市规划管理工作中出现的违法活动,提高城市规划中行政管理的督促作用。在整个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实施过程中,相关部门有很大的必要建立城市规划管理实施工作有关的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城市规划管理的行政责任追究制度不仅能够在城市规划管理工作中落实具体的行政责任,而且还能够使城市规划管理的相关负责人受到明确的制定。此项行政责任追究制度为我国城市规划的行政管理提供了法律方面的保护,为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提供了一定的保障基础。

4结语

篇13

(一)课时比较少,实践时间不够,课程安排存在问题

交通规划设计和管理的课程设计的研究时间比较短,有关的安排和设计进行了比较多的变化。最开始主要是学习有关的理论知识,同时也要设计有关的课程,现阶段主要的问题就是学生在学习理论知识的时候很难再进行设计有关的课程,之后直接就变成在大四上学期开始进行设计,不过会出现比较多的问题,比如,学生在实习的时候不具备充分的实践能力,由于这个时候所有的课程设计都在一起进行,这样就没有足够的时间去开展,并且有关的工作比较复杂,进而很难达到预期的效果。

(二)课程设计不具备系统性

现阶段交通规划的课程设计工作主要就是为了更好地使用四阶段模型以及宏观模型,交通设计课程的设计工作主要是为了设计部分路段,当然也是为了设计交叉口这样的情况,交通管理和对课程设计的把控主要是为了匹配有关的交通设计和信号,跟客运有关的交通系统的课程设计涉及的内容比较多,并且没有充分对城市的宏观设计方案进行设计,因此要及时改善现有的教学情况。

(三)课程设计和产学研究联系不够

现阶段的课程设计的案例大多数根据有关的教师情况来开展,每个案例之间没有充分的联系,当然和有关的产学研究的联系并不密切,对于有关的交通工程的情况没有进行充分的了解,这样就很难完善现阶段的教学案例,进而完成课程设计的目标。

(四)教师队伍的实践能力不足

现阶段的课程设计工作没有一个专业的教学队伍来进行保障,所以需要在设计的时候给每个课程增加一个青年教师,现阶段的师资不足,还有就是有关的青年教师不具备充足的实践能力,所以设计的时候就会增加工作的难度。

二、课程体系教改的目的以及思路

交通规划设计和管理主要就是为了分析有关的交通规律和交通系统里面的人、车、路的关系,这是一个比较复杂的科目,比较重视综合使用的工程技术。所以,课程设计体系主要是为了更好地培养人才,再有就是使学生的理论知识更加系统以及更加条理,这样就会使学生更好地去学习有关的知识,进而跟上课程的进度。

(一)对于课程设计体系的整理和完善

根据有关的设计工作,来开展相关的专业课程,进而确保这项课程所涉及的知识更加全面,再有就是通过有关的工程设计来整合所有课程的设计工作,进而将其整理成一个总体性较强的课程设计工作,这样也就可以制定出更加完整的交通工程专业交通规划以及课程设计方案。

(二)工程实践教育

对课程设计体系的分析就是为了更好地开展工程实践教育,这样可以培养出更多的人才。课程设计里面的工程实践性主要体现在这样几个方面:明确教学实践的需求,明确教学案例和工程实践的关系,明确教学团队的实践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