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论:我们为您整理了13篇道法教案范文,供您借鉴以丰富您的创作。它们是您写作时的宝贵资源,期望它们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灵感,让您的文章更具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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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专项治理活动的组织领导,我街道成立集中开展专项治理违法行为活动领导小组。
(一)治理违法建设、违法广告、食品违法生产、违法征地用地、违法排污、违法交通、违法破路工作组
牵头单位:城市管理与建设办公室
(二)治理违法用工工作组
牵头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所
配合单位:辖区相关单位、各社区、村
(三)治理违法网吧工作组
牵头单位:街道文化建设办公室
(四)治理违法行政工作组
牵头单位:党政办
三、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11月1日—2011年11月15日)
一是制定方案。各工作组、各社区及相关单位针对本组、本辖区域担负的职责和任务,认真调查摸底,制定具体详细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的区域、项目、治理目标、负责人、联络人、完成时限等。各工作组要按系统、按领域建立违法行为档案,并将工作方案及负责人、联络人于11月14日前报街道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二是宣传发动。各工作组、各社区及相关单位要召开动员会,广泛宣传集中开展专项治理的法律法规、治理的重点和达到的目标要求,始终把法制宣传教育贯穿于治理违法行为活动全过程,贯穿于治理违法行为工作推进中。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导向作用,营造氛围,使专项治理违法行为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专项治理阶段(2011年11月16日—2012年4月30日)
各工作组、各社区及相关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要根据本组、本辖区域制定的方案,突出重点,按照时限,逐项治理,并建立工作台账;要坚持教育在先,依法依规开展专项治理,实现治理目标;对辖区违法行为要依法进行规劝、纠正,并积极配合执法部门从严、从快处理相关违法行为。
(三)考核验收阶段(2012年5月1日—30日)
根据区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制定的具体考核细则组织考核组,通过实地考察、暗访、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考核验收。并将专项治理活动考核验收情况列入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总结表彰阶段(2012年6月)
总结工作,表彰先进,通报差的单位。
四、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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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学案”坚持知能统一,实现学会和会学;从学习内容上讲,明确有关知识结构,力求知识规律化、系统化,思路条理化;从学习方法上讲,重在指导学生如何学好;从教学方法上讲,重在教师考虑如何教好。在教师方面,避免了授课的随意性,功夫下在了课前,课堂上有精力关注学习状态,随时进行点拨和指导,对学生来说,拿到学案后,对本节课要达到的目标很明确,在学习的过程中能合理安排,在这样的课堂上,学生主要是在进行自主学习。学生成了学习的参与者,并且还能代表小组发言,给了他们一个展示的机会,其实,每个学生都有展示的欲望,当这部分学生也参与到学习中来,课堂气氛就更活跃了,学生动起来了,学习就好办了。以学生依案自学,教师导学释疑,当堂达标为主要步骤,使知识落实与能力的培养于一体,起到了在课堂教学中培养学生能力、落实素质教育的作用。因此,“学案导学”是一种符合学情的教学模式。
首先,“学案导学”遵循的理念具有超前性、先进性,富有鲜明的时代感,有利于构建和谐的课堂教学氛围,真正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学案导学”的着眼点是坚持以人为本,关注学生全面发展,促进个性和人格的形成,为学生终身发展服务。其优势在于以培养能力为主,着眼于现在,更放眼于未来。
其次,学案的设计具备以下特点:1. 围绕教学目标,紧扣教材,从整体上体现教材的知识结构和知识间的内在联系,使知识能条理化、系统化和整体化。2. 有启发性,对教材中学生难以理解的内容有适当的提示,并配以一定数量的思考题。3. 问题设计有层次性、梯度性,根据学生对问题的认识逐渐加深。做到循序渐进,使学生意识到,要解决教师设计的问题不看书不行,学会看书,学会自学。例如,人教版高中英语的学案制作每单元4个,分别由1号精读学案,2号语言点学案,3号语法学案,4号泛读学案和5号作文学案构成。每个学案从易到难分别有A、B、C级问题设计及习题设计,以针对不同层次的学生,做到分层教学,从而达到共同进步的目的。作文学案则更体现了因材施教,逐步缩小差距的教学目的。以一次看图作文为例:要求学生描述一次春游的经历。第一幅图为学生们在阳光灿烂的春日骑车去郊游。在审题并讨论再到信息生成的过程中,要求不同层次的学生写出不同的句式,就有了It was sunny.We went for an outing by bike.和We were going for an outing happily by bike in a sunny day等句式的比较,教师及时引导学生认识到不同句式的优劣,从而极大地促进了各个层次的学生的写作水平。
第三,“探究”是学习的灵魂。通过实验探究,学生可以弄清事物规律的来龙去脉,对疑难问题有所分辨,在知识上有所收获,在思维上有所启迪,在合作交流上有所提高。探究的方式多种多样,有分小组探究,个人探究、小组之间交流与合作等。不管哪种方式都充分体现了学生的主体地位。小组探究可以增强沟通能力:即具有良好的“听、说、问”三种成比例出现的行为。“说”,即表达清晰,具有说服力;“听”,即有效倾听,设身处地地理解别人。小组探究可以增强团队合作:即愿意与他人合作,作为团队的一份子去共同完成一项任务。小组探究可以增强自信:即敢冒风险接受任务,或敢于提出不同的意见。
另外,每周的周清考试对本周所学的知识做到了检查、复习、实际运用和再次梳理巩固,以学什么就考什么为基本出发点,以低起点为要求,既兼顾所有学生又有所提升,使差生可以迎头赶上,使优生可以前进,教学真正实现了一步一个脚印。
总之,导学案是以学生自主学习为主体加以教师的学法指导,把主动性还给了学生。这样就很好地调动了学生主动学习的兴趣,从而有效地提高了学习效率,切实落实了构建有效课堂的教学理念,提高了学生自主合作探究能力,使学生成为自主学习的主人,但在实施过程中必须思考下列问题:
1. 编写“导学案”时怎样全面体现学生的个体差异性?
我们的做法是在注重基础知识学习的同时,要注意知识的适度拓展,以使各种层次的学生都得到发展,但这是很难做到的。教师和学生对编写的“导学案”都有不同的意见。
2. 如何使学生的课前学习落实到位?
课前学生完成“导学案”的差异是很大的,做得好的学生感到课堂学习没意思;做得差的学生感到课堂上学不懂。
3. 怎样开展课堂活动,才能提高学习效率?
如果“学生展示”、“自主学习”、“合作学习”、“小组探究”、“教师讲解”等课堂活动开展不当,效果不是很明显,就会出现课堂混乱,闹成一锅粥。
4. 学生课堂上如何记笔记,特别是整理多种思路和解法?
学生课前用自己的思路解决问题后,出现了好多不同的精彩解法。但学生往往是看热闹的多,整理积累的少,由于课堂时间有限,总是来不及归纳整理,影响了学习的效果。
5. 如何指导学生合理安排学习时间,特别是协调好与其他课的学习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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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案”及“学案导学法”的涵义
“学案”是与通常所说的教师教案相对应的学习方案。它是在教师广泛调查学生的学习状况,研究学生建构自主学习诸种因素及可能性的前提下,集思广益,精心编写的指导学生自主学习的教学辅助资料,涵盖学习目标、重点难点、技能训练等。
“学案导学法”简单地说就是运用学案,由教师指导下的学生先学,教师再教,然后师生共同完成教学任务几个环节所构成的一种方法系统。它也是一种能引发学生自主学习以促进学生进行主动的知识建构的教学模式。
二、学案导学教学法的理论依据
(1)建构主义学习理论。建构主义认为知识不是通过教师传授得到,而是学习者在一定的情境即社会文化背景下,借助其他人的帮助,利用必要的学习资料,通过意义建构的方式而获得。由于学习不是孤立的,而是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中,通过其他人的协助而逐渐构建起来的过程,因此建构含义学习理论认为情境、协作、会话和意义建构是构成学习环境的四个重要的方面。
(2)掌握学习理论。布鲁姆在进行掌握学习理论研究过程中,得出一个基本结论:学生学习成绩变化的原因,50%由学生的认知结构决定,25%由学生的情感准备决定,25%由教学质量决定。布鲁姆认为教学质量的要义是:如何向学生提供线索和指导,学生参与学习活动的程度和如何给予强化及吸引学生学习。学案导学教学法的设计思想一定程度上吸收了掌握学习理论的优势。
(3)有意义学习理论。这一理论的建树人奥苏伯尔认为“如果我不得不把教育心理学的所有内容简约成一条原理的话,我会说:影响学生学习的最重要的因素是学生已知的内容,弄懂了这一点以后,再进行相应的教学。”奥苏伯尔还认为,教学目标就是培养学生良好的认知结构。意义学习是一个新旧知识相互作用的过程。学案导学教学法正是为了促成意义学习而产生的。
三、学案导学教学法的突出特点
(1)突破了传统的教学结构
传统的学科教学,学科架构一般是复习导入――新授知识――教学总结――练习――布置作业这样的课堂教学安排,充分体现教师教的过程,教师在备课时更多地考虑如何教,而忽略了学生如何学。学案导学模式对传统的教学模式是一种突破。
(2)真正做到了把课堂时间还给学生
此模式体现了“以学生为主”的思想。课堂上,实行减少教师教的活动容量,加入学生学的活动容量,每节课学生活动时间逐步做到不少于1/2,只有教师坚决地“自我限制”,即“少讲”,才能保证学生在课堂教学中有较充裕的时间进行动眼、动手、动脑、动口的学习活动。
(3)由模糊面向全体变为清晰面向学习有疑问的学生
在课堂过程中,教师放手让学生借助学习方案开展学习活动,让学生先在学习前沿阵地单独作战。教师只是对学生的战情进行指导,给在学习活动中遇到问题的学生提出意见或建议。
(4)培养学生在学习中的合作精神与参与精神
合作学习有助于培养学生相互尊重、协作进取的精神,减少学生因成绩差异而引起的过重心理压力;有助于增加全班学生从不同层面参与学习的机会,使一些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在合作学习小组中得到较多的同伴的帮助。
(5)充分体现学与教双主动
学案导学教学法是一种把教学活动的重心放在学上,真正贯彻落实学生主体和教师主导的统一。在导学过程中,师生共同以“学案”为载体,使教与学有机地联系在一起。学生根据学案,可以较为自由地选择和控制学习的进度和深度,实现了由“老师让我学”到“我要学”的转变,提高了学生学习的主动性;教师利用学案作为启发讲解的工具,发挥重要“向导”作用,帮助学生深入理解构建完整知识体系。总之,在教学实践中师生只要能熟练运用学案导学法这种教学模式,那么教师的教要围绕学生的学才能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
四、实施“学案导学法”的初步成效
(1)提高了教师的教学水平
“学案导学法”对教师的教学来说也提出了新的挑战,教师既要认真的写教案,还要根据实际的教学情况和学生的情况编写学案,促使教师之间进行工作上的交流与联系,在教师中形成钻研教材、探索教学方法的良好氛围。
(2)有助于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的养成
“学案导学法”在很大程度上调动了学生的学习欲望,调动学生积极地进行思维活动,使学生成为数学知识和数学解题方法的发现者和探索者,学生主动进行学习。同时也培养了学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等能力,促使学生养成了良好的学习习惯。另外在培养学生个性、参与意识等方面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3)促进了课堂教学效率的提高
学案的使用方法是:教师在课前把学案发放给学生,供学生进行预习。通过预习,学生了解了课堂的教学任务,进而听课时带有目的性,提高了学生听课的积极性。教师根据学案提出的问题对学生进行指导,不仅有助于学生的理解,还提高了数学课堂的教学质量。
五、实施“学案导学式”教学法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教师要做好“导学案”的使用与多媒体教学的整合。要处理好“多媒体”与“学案”的关系,例如:导学案中出现的内容多媒体就没必要再展示了,特别重要的、需要特别注意的问题除外,要充分地展示学生的解题过程,解题思路,使课堂节奏变得更加活跃。
(2)学生课堂上注意做好学习方法和规律的笔记,以便于以后进行复习。教师教学时要目标明确,充分发挥课本的范例作用,让学生多进行思考,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必要的讲解,确保学生有足够的时间进行训练,教师不但要开拓学生的思维,还要不断地提升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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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学案导学”教学法的优点
1 学案导学是实施素质教育的有效途径。素质教育着眼于全体学生的全面发展,在学案导学教学的各个环节中,都力图让学生通过动手、动口、动脑,发展学生的个体素质和思维能力;课堂上给予学生更多的自学时间,教给学生自学的方法。使学生由“学会”向“会学”转变,为学生以后的自我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为实施素质教育提供有力的保障。
2 学案导学能“减负”不“减质”。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是时代的要求,学案导学不失为一种与这种要求相适应的教学方法。突出学生主体地位,让学生真正学会学习,成为学习的主人,是学案导学的核心。
3 学案导学能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学案导学模式为学生创造了一个宽松和谐的学习环境,建立了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教师鼓励学生大胆提出不同的见解,培养学生的想象力和发散思维,允许学生异想天开,无论什么问题,都不是把现成的答案捧给学生,而是让学生积极主动地寻找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
三、“学案导学”教学法中容易出现的误区
1 学案内容习题化。在学案的使用过程中,有的教师盲目跟风,只是每节发给学生自学学案,然后就无事可做了,使每节课变成了习题汇报课。这样反而会使学生浪费了时间,没有学到多少东西。
2 把“教学目标”当“学习目标”。教学目标是教师在备课过程中准备的,是给教师看的,是课程标准的体现。一般较为专业。学习目标是学生对本节课知识掌握的指南针,应列举出本节课的知识重点以及各知识的把握层次,构建起知识网络,明确在学科中的地位和作用,成为本节课的提纲挈领和核心内容,给学生提供自主学习的最终目标。
3 “学案导学”变成了“穿新鞋,走老路”。重教轻学,包办代替养成习惯,所以实行“学案导学”时习惯于走老路。如对那些应由学生自己解决的内容仍以讲为主,还是注重了讲深、讲细、讲透,认为“学案”中安排的让学生自我探索、独立思考、相互交流、提出问题等太耽误时间,总不如自己讲效果好。
四、“学案导学”教学法在生物课堂中的应用
经过一年的摸索。我们基本找到了一个比较适合农村学校“副科”的教学特点的一套教学模式――先学后教、当堂训练的学案导学式教学模式。
1 成立生物学习小组。教师的目的就是要让不会的要会一点,会的要多会一点,学得精的要再精一点。要做到这三个“一点”,关键是教师如何调控管理小组。还要监督班级中有没有不学的,有没有学也学不懂就要放弃的。这么多事务要求一位教师在课堂上做得面面俱到是不大可能的,但是我们可以发挥学生的力量,可以把班级的学生分成小组,这样就把一整块任务给分散了。调控起来就会更加容易了。
小组长是小组里的灵魂,他不但要起到领导的作用,更重要的是要起到表率作用,也是使小组成员遵守小组制度的监督者,教师只是起到监督、调控、评价的作用。教师主导作用的发挥,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授课过程中问题的设置。各个问题要能够体现出上一个环节与下一个环节的连接与过渡,不能使每一个环节相互分离。这样不利于学生的自学。
(2)授课环节设置要合理。一节课的各个知识点都要通过一定的环节来体现,各个环节的设置要符合学生的认知过程和心理接受特点。这样才能体现出学案既为学生的自学服务,也为教师的教案服务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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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个案中,就存在是否应当吊销交通肇事人甲在取保候审期间申领的机动车驾驶证的问题。根据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64条第2款的规定,〔2〕这是有关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不解决的问题。当然,也是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必然面对的问题。
二、两种意见
针对这一问题,采用不同的法律解释方法可以得出两种不同的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办法》第86条第1款并未明文禁止甲去申领机动车驾驶证,也没有明文规定应当吊销甲已经申领的机动车驾驶证。而且基于对私人而言的“法无明文禁止即自由”原则,以及采用反对解释的方法,可以推论出甲在交通事故发生后至法院判决生效之前,有权依法申领并有权保有其已经申领的机动车驾驶证。
第二种意见认为,第一种解释方法及其结论,不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该款的目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条的目的是“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其中,“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既是目的,也是保护个人和组织合法权益的前提。为了达到这一目的,该法第101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办法》第86条第1款就是为了落实这条规定而制定的具体实施办法。这就决定它要实现的目的具有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以达到保护个人和组织合法权益的目的。
《办法》第86条第1款之所以明文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自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两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就是为了消减交通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以实现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立法目的。如果像第一种意见那样,认为该款未明文禁止甲去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就是没有规定应当吊销甲已经申领的机动车驾驶证,那么就会放纵仅仅因为申领时间不同而人身危险性相同的——甲——这类交通肇事人。显然不符合《办法》第86条第1款的原意,也违背了该类立法的目的。
所以,在犯罪事实清楚、本人也供认不讳的情况下,应当首先禁止交通肇事人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对于本案甲申领了的机动车驾驶证应当在法院的有罪判决生效后予以依法吊销。
三、法律漏洞
表面看来,上述两种意见都有道理。但比较而言,第二种解释的比较准确,而且说理相当充分。既然《办法》第86条第1款的本意是禁止甲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并要求有关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其已经申领的机动车驾驶证,那么为什么在该条中又找不到这样的明文规定呢?〔3〕
“大家日益承认,无论如何审慎从事的法律,其仍然不能对所有——属于该法律规整范围,并且需要规整的——事件提供答案,换言之,法律必然‘有漏洞’”〔4〕“所谓法律漏洞,涵义如下:其一,指现行制定法体系上存在缺陷即不完全性;其二,因此缺陷的存在影响现行法应有功能;其三,此缺陷之存在违反立法意图。可将法律漏洞定义为:现行法体系上存在影响法律功能,且违反立法意图之不完全性。”〔5〕“欲判断是否确有此类漏洞存在,须以法律本身的观点、法律的根本规整意向、借此追求的目的以及立法者的‘计划’为准。”〔6〕
以此为指导,第一,《办法》在体系上存在缺陷,没有规定应当规定的禁止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所有时间段;第二,由于上述缺陷以至于无法解决如何处理交通肇事人在取保候审期间申领的机动车驾驶证的问题;第三,如果允许交通肇事人保有在取保候审期间申领的机动车驾驶证,就不能预防这类人驾驶机动车所具有的人身危险性可能带来的危害。也就是说,上述缺陷违反了立法的意图。总而言之,《办法》存在“规范漏洞”——“真正的”法律漏洞。〔7〕
(一)反驳反对观点或有观点认为,《办法》第86条第1款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的规定,不存在“规范漏洞”而属于下位法违反上位法。只要扩张解释“第101条”就可解决问题。主要理由是:《办法》无疑是为了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而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其第86条的规定就是为了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的规定。如果《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中的“机动车驾驶证”,是指法院判决生效之前交通肇事人申领的机动车驾驶证,那么就既包括交通肇事行为发生之前申领的机动车驾驶证,也包括甲这种情形,即在取保候审期间申领的机动车驾驶证。那么,《办法》第86条就是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
根据《立法法》第79条第1款、第87条第2项,应当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据此,上述第一种意见根本无法成立;第二种意见的理由不成立,但结论正确。这种观点貌似有道理,但并无有力支持。第一,从字义上看不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所规定的“机动车驾驶证”是指法院判决生效之前交通肇事人申领的机动车驾驶证,更没有规定“取保候审期间申领的机动车驾驶证”这种非常罕见的特殊情况。如果硬把“取保候审期间申领的机动车驾驶证”放入《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的规定之内,则会超出其文义范围,很难令人信服。故在此不能采用论理解释之扩张解释方法。〔8〕第二,即使《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的规定“机动车驾驶证”涵盖“取保候审期间申领的机动车驾驶证”,也不宜适用“下位法违反上位法”的审查规则否定《办法》第86条第1款。因为,根据《立法法》第63条的规定,地方性法规违反法律的认定标准是“相抵触”。这是一种积极的冲突,〔9〕很难说本案法律适用中就存在这样的冲突。总之,上述反对观点不能有力的提供适用于本案的确切大前提,不能解决本案的法律适用问题。
(二)填补漏洞至此,可以认为作为本案法律适用之大前提的《办法》第86条第1款存在法律漏洞,因此需要加以填补。
法律漏洞的填补方法,有依习惯补充、依法理补充与依判例补充三大类;在法解释学中以法理补充为要,包括目的性扩张、目的性限缩和类推适用等方法。〔10〕就本案例而言,上述“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所表述的内容没有涵盖应当适用的现实情况,且无其他案例可供参考,只能结合立法目的,采用目的性扩张的方法加以填补。所谓“目的性扩张,系指对法律文义所未涵盖的某一类型,由于立法者之疏忽,未将之包括在内,为贯彻规范意旨,乃将该一类型包括在该法律适用范围内之漏洞补充方法而言。目的性扩张,乃将原不为文义所涵盖之类型,包括于该法律之适用范围之内。”〔11〕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和《办法》第86条规定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以及在法定期内不准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就是为了预防具有人身危险性的交通肇事人危害社会,以达到保护个人和组织合法权益的目的。根据该目的,以及道路安全立法的体系、脉络,可对存在漏洞的两个“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条款进行目的性扩张解释。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第1款可以解释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犯罪人在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之前申领的机动车驾驶证。”
《办法》第86条第1款可以解释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的犯罪嫌疑人,在法院判决生效之前应当暂停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构成犯罪的,自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两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经过这样的解释,完全可找到的本案的大前提。不过,目的性扩张主要是被运用在“找法”阶段的法学方法。在裁判论证过程中,若适用目的性扩张的结论则需要适用类比推理的方法。〔12〕在本案中既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自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两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那么在案件事实相同,交通肇事者人身
危险性相同的条件下,可以对相关法条作出上述解释,从而填补法律漏洞,将相关规定类推适用于处理取保候审期间申领的机动车驾驶证的案件。
四、具体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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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的地方,任何单位不得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得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维修、保养。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机动车检验收取费用,应当严格执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形成原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医疗机构不得拖延救治事故受伤人员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
撞了决不“白撞”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任何单位不得给交警部门下达罚款指标
任何单位不得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款指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以罚款数额作为考核交通警察的标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超越法律、法规规定的指令,有权拒绝执行,并同时向上级机关报告。
拖车不得收取费用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拖移至的地点。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机动车必须投保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
拖拉机由农业(农机)部门行使管理职权
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行使管理职权。农业浓业机械)主管部门行使职权,应当遵守本法有关规定,并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本法施行前由农业浓业机械)主管部门发放的机动车牌证,在本法施行后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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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 终生禁止开车举报交通逃逸有奖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如果机动车驾驶人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将被吊销驾照,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规定,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举报属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给予奖励。
交通事故可以“私了”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 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这意味着,一些小的交通事故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私了”,而不必通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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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业参与社会管理
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费率与机动车行车安全实绩挂钩,实行浮动费率。它通过保险公司与交通管理部门共建“车险信息库共享平台”,充分利用费率杠杆,加强了对机动车和驾驶员的社会管理,控制交通事故的发生,参与交通事故的预防,减少事故发生频率。上海市机动车辆于4月1日率先开始统一实施《上海市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和费率》,同日也正式启用“上海市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联合信息平台”。从4月1日起,凡涉及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的新保或续保业务,上海各家保险公司的车险核心业务系统将对接联合信息平台进行实务操作,并统一执行新的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险条款费率。机动车辆联合信息平台将把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的基本信息、驾驶员违章记录、理赔记录等信息数据全部“记录在案”,作为机动车辆投保第三者责任险时确定费率的依据。随着联合信息平台的引入,费率制订将由“随车为主”转变为“车人兼顾”,对于经常违章的车辆,特别是酒后驾车、超载、超速、闯红灯等违章行为,其第三者责任险费率最高可在基准保费的基础上上浮70%;而没有交通违章记录的车辆,费率一般可下浮10%;两年以上没有理赔记录的车辆,费率有望下浮30%。全国化的机动车第三者强制保险条款和费率以及同交警部门共建的“车险信息库共享平台”,在不久也即将出台,无疑这对于抑制酒后驾车、超载、超速、闯红灯等交通违章恶疾有着重要抑制和威慑作用。
条款和费率将被修正
造成交通阻塞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大量轻微交通事故得不到快速处理。当事人迅速撤离后,事故第一现场消失,从而为理赔的定责定损带来更多困难。
目前,交通拥堵和道路通行效率低已严重影响大中城市居民正常的生产和生活。专业人士调查研究分析表明:造成交通阻塞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大量轻微交通事故得不到快速处理,其中70%以上的交通事故是仅仅造成车辆及少量物品损失的轻微交通事故,而这些事故发生,当事人都要等交通警察到现场来处理。
为解决这个问题,本法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末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这无疑有利于“排堵保畅”,缓解交通事故引发的交通阻塞;但这同时给保险公司的车险经营带来挑战,因为当事人迅速撤离后,事故第一现场消失,保险公司的现场查勘率将大大降低,从而为理赔的定责定损工作带来更多困难,同时,因事故赔偿可以私下协商解决而缺乏第三者的监督,这样也会增大道德风险此外,由于小额赔案在车险赔偿案件中占绝大多数,因此,如果不能把好“私了”事故的理赔关,将会给保险公司的经营带来巨大损失。
为解决这个问题,必须首先根据新法规调整车险产品和费率以抑制道德风险,如根据驾驶记录计算保费,赔偿处理时实行免赔率和绝对免赔额,规定提供更严格的索赔单证等。车险市场的最新动态也表明这样做的必要性:今年初国内几大产险公司都相继对车险产品作了相应的调整,以便更好地适应本法出台后的车险市场。
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各家产险公司车险规模存在较大差异,统一的费率浮动制度将增大小型产险公司的车险经营成本。
保险公司将按要求严格执行各种承保制度,不能只是流于形式配套。本法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也于2004年5月1日起同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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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如何开展才能取得良好效果,这是我们交管宣传工作中经常探讨的问题,宣传的渠道四面八方,报纸、刊物,电视、电台,网络。宣传的形式多种多样,内容丰富且生动活泼:如歌曲、相声、小品、公益广告等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作品,这不能不证明如此丰富多彩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有着较大的影响力,为维护交通安全秩序、和预防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有着较大的推动作用。笔者对交安宣传工作基本上还是个门外汉,但凭着多年在政法战线工作中的实践观察,对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小有一些认识和看法,简作两点论述,权作抛砖引玉吧:
一、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重在以案说法,因势利导。
三年前的一天,笔者曾在基层法院旁听了一起交通事故案件的庭审审理实况,当时的庭审实况使我至今不能忘记。韦某是*县*村人,好吃赖做,而且又爱贪杯,当妻子对其进行批评时,韦便拳脚相向,妻子受不了这种气,便带着儿子回娘家去了。20__年间,*镇五花八门的三马车拉客盛行,他听人说三马车搭客能捞钱,于是从叔父那里借了五百元钱买了一部报废三马车,在六道路口的一个修理处简单修了一下就上路了,20__年5月7日下午3时许,韦某在一无驾驶证,二只有半桶水摩托车驾驶技术的情况下上路拉客了,当天是六道街圩日,韦某拉着四名赶圩的农村妇女从六道路口往*方向驶去,当摩托车行至300米远,在与对面来车相会时,韦某操作不当,摩托车撞到了同方向行驶的大东风车车尾上,造成一死三重伤的恶通事故,韦某本人也撞断了左腿,后经交警认定:韦某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半年后,韦某伤愈,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受害人家属及村民约三百人到庭参加旁听,法庭上被告人韦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没有否认,但是对于受害人请求的民事赔偿,认为无能力偿还。并说;“如果法院许可,他愿意到被害人家做牛做马顶工赔偿,否则只有去劳动改造。实在对不起受害人了。”经公诉机关查明:韦某家中确也一无所有。巨大的赔偿金额对韦某来说简直是水中捞月。在法庭上调解时,死者父母哭得死去活来,好不悲惨。韦某跪在受害人家属面前久久不敢站起,法庭上出现了过激情绪,法警费了很大的劲才使秩序泠静下来,公诉机关借此作了法制宣传教育,公诉人分析了韦某犯罪的原因、和后果,评述了韦某之所以犯罪是因为不遵守交通法规所致,结合本案的情节,以案说法,且公诉人由溅入深、有理有法的剖析和解说,曾经哄闹一阵三百多人的旁听席上顿时鸦雀无声,使被告人本身听了悔恨交加以外,给旁听的人心中也欣起了很大的震动,一位参加旁听的中年男子是韦某一个村子的,他说“我原来也想搞部三马车去拉客捞钱的,今天看见老韦这样的结局,听了公诉人的教育,我不能蛮干了,不按交通法规办事是要吃苦果的。”可想而知,这堂法庭上的宣传教育课,效果是十分良好的,活生生的案例,让旁听者至少明白了遵守交通法规的重要性。
二、因地制宜用本地典型案例结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进行宣传教育效果显著。
一位从事司法宣传多年的老同志说过,“任何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都要有骨有肉,法规是骨头,案例是血肉,两样都要有,宣传起来才能栩栩如生。”我想,我们对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大概也是如此,否则就会空洞无物。因此在开展交通安全法规宣传时,应从当地的一些交通事故案例中选择一些典型案例制成宣传资料,可以运用图片,也可绘画漫画,配上说明,以案说法,时行巡回展览,一来本地案发生在当地,群众容易接受,有效强的说服力,二来有效大的真实感,事故的发生确实是实,不是交警乱编。用当地案“现身说法”群众有亲临其境的感觉,对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听而不厌。对本地驾驶员有“旁敲则击”之作用。为此我们在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中不一定要“贪大求洋”因为我们的宣传经费有限,条件有限,远水难救近渴,用土洋结合,搞一些因地制宜的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生动活泼,花样别致,能联系实际的宣传形式,我们的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必定大有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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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使学生在数学活动中获得成功的体验,进一步增强学习数学的兴趣和信心,初步形成独立思考和探究问题的意识、习惯。
教学重点:
理解并掌握加法交换律和加法结合律,能用字母来表示加法交换律和结合律。
教学难点:
使学生经历探索加法交换律和结合律的过程,发现并概括出运算规律。
教学过程:
一、创设情境,初步感知
导入故事《朝三暮四》,引发学生思考。请学生结合故事想一想猴子合适了吗?能列出算式吗?
根据学生回答进行板书:
3+4=7(个) 4+3=7(个) 3+4=4+3
这节课我们就来学习有关加法的运算定律。出示学习目标。
二、教学过程
(一)探索加法交换律
1.出示导学指要:
(1)观察主题图,与同桌说说从图中你获得了哪些数学信息?
(2)你能根据这些信息,提出几个用加法计算的问题吗?
(3)根据例1的问题,要求李叔叔今天一共骑多少千米?应怎样列式计算?
(4)观察两道算式,你发现了什么?
(5)我们可以用什么符号连接这两道算式呢?
我们把用等号连接的算式叫做等式。
师:观察这些等式,你发现了什么?(同桌交流)
像这样的等式还有很多,你能再举出几个这样的例子吗?并追问:这样的算式能写几个?
你能根据黑板上的等式以及你写的等式,说一说等号左右两边的算式有什么特点吗?
师板书:两个加数交换位置,和不变。这叫做加法交换律。
你能用自己喜欢的方式表示加法交换律吗?小组合作写一写。
2.同学们都用自己喜欢的方式表示了你们的发现,那你们想不想把这些算式都统一呢?国际上一般用字母来表示这些规律,假如我们用a来表示第一个加数,用b来表示第二个加数,那这些算式能够怎样来表示呢?板书:a+b=b+a。
3.教师小结知识点,并引导学生回忆曾经在验算时用到过加法交换律。
4.练习:你能在和里填上合适的数吗?
96+35=35+ 204+57=+204
+=+64 S+=+S
(二)探索加法结合律
1.出示问题:参加活动的一共有多少人?
师:能列出综合算式吗?想先算什么就加上小括号。
2.学生交流、回答,教师有意识地板书:让回答的同学说说先算的是什么?还可以先算什么?并针对两个算式开展研究。
3.质疑:你先算的是什么?还可以先算什么?
4.师:这两个算式可以用什么符号连接?比较两种算法,你发现了什么?引导说出并板书:先把前两个数相加,或者先把后两个数相加,和不变。
5.练习:下面的里能填上等号吗?
(45+25)+1345+(25+13)
(36+18)+2236+(18+22)
(10+20)+1910+(20+19)
师:从上面这些等式中,你发现了什么规律?
小组讨论,交流汇报。
6.质疑:三个数相加,是不是都存在这样的规律呢?能照样子再写出几个这样的等式吗?(生举例)
7.这样的描述太长又难记,你们从第一个运算律中能得到启发,能用简便的方法来表示你们的发现吗?自己尝试写一下。
板书:(a+b)+c=a+(b+c)
教师揭示:这就是我们今天学习的第二个运算律――加法结合律(板书:加法结合律)。
8.总结:加法结合律(a+b)+c=a+(b+c)
你能用自己喜欢的方式,比如符号、图形、字母等表示加法交换律吗?
三、巩固练习,深化理解
1.说说下面的等式各应用了加法的什么运算定律?
47+(30+8)=(47+30)+8 82+0=0+82
75+(48+25)=(75+25)+48 37+45=35+47
(84+68)+32=84+(68+32)
2.你能填上合适的数吗?
(45+36)+64=45+(______+______) 204+57=______+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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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是2003年10月28日公布的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于2007年与2011年两次修订。
3、本法分总则、车辆和驾驶人、道路通行条件、道路通行规定、交通事故处理、执法监督、法律责任、附则8章124条。
(来源:文章屋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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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目标
围绕“服务‘三农’,维护稳定,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主题,深入开展基本法律知识特别是与三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基层法律阵地建设,建立“远程教育法制宣传服务站”;定期开展村级班子成员培训班,形成长效机制;深入实施“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组织村(居)法律顾问深入开展“法律进村入户"活动;开发制作系列法制文化产品,做好法治文化广场建设的相关工作。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宣传活动,增强群众法制意识,提升法律素质,为全面推进社会法治化管理进程、建设和谐、平安、文化强区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工作内容
(一)加强基层法律阵地建设。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为契机,建立“远程教育法制宣传服务站”,充分整合律师、公证人员、法律援助者等专家队伍,利用远教站点场所、设备、人员及课件等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宣传服务活动。同时,积极培树“民主法治示范村”典型。
(二)继续开展“法律赶大集”和“法律明白人”活动。利用乡村、社区大集日举办法律赶大集活动,由区普法办牵头,抽调与农村、农民工作相关的单位和人员,分别组成法制宣传教育小分队,以镇为单位确定固定地点,举办法律服务大集活动,免费为群众提供法制宣传、法律服务。镇(街道)司法所发挥好主力军作用,积极组织法律顾问和“法律明白人”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抓好法律知识的宣传和村民法律知识的咨询与解答工作。
(三)加强村级班子成员法律知识培训。依托远教网络,举办镇(街道)干部、农村“两委”干部培训班,通过集中培训、以会代训和自学等方式,进一步提高基层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
(四)深入开展“法律进村入户”活动。组织开展各村(居)法律顾问深入开展“法律进村入户”活动,满足基层群众对法律服务的新需求,妥善解决村级组织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各类法律难题。
(五)开发制作系列法制文化产品。制作土地法、婚姻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及民事、行政诉讼等经典案例剖析课件,让群众接受到有声有形的法制宣传教育。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组织专业文艺团体和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编排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文艺节目,深入农村、社区巡回演出,让群众在寓教于乐中增强法治观念,掌握法律知识。
(六)不断创新法制宣传形式和载体。按照“六五”普法法治文化建设工作要求,及时更新现有法制宣传一条街、法制宣传栏等版面内容,各镇(街道)建立1处法治文化广场,基础条件较好的村要建立法制宣传栏或“法律图书角”,社区要建立法治长廊、电子滚动屏等,让群众在休闲娱乐中接受法制教育熏陶。
四、工作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底前)。制定下发工作方案,对年度“远教送法”专题活动作出安排部署。各镇(街)根据方案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10月)。整合资源,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活动。
(三)总结验收阶段(11月—12月)。各镇(街)认真总结“远教送法”专题活动的开展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做法,并及时报区司法局和区远教中心。区司法局、区远教中心组成联合考核小组,对各镇(街道)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
五、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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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学案导学”过程中实施分层教学的必要性
教育的核心理念是教书育人、以人为本。强调在面向全体学生的同时,关注、尊重个体差异。但在实际教学中,同一年级的学生使用的是统一的教材、同样的学案,这就使得实现大面积提高教学质量的目标无从谈起,也就迫切需要英语教师摈弃传统的“一刀切”、“齐步走”等教学模式,实施分层教学法,以避免在教学中出现优差生的悬殊的日渐加大。而如何在“学案导学”模式中创造性地发挥教师的指导作用、最大限度地调动和激发学生学习英语的兴趣和主观能动性?这又是一个需要我们不断探索的课题。所谓“导学”,即“指导性学习”。而导学的成功与否关键在于它的设计和指导。在“学案导学”教学过程中,教师既是任务的设计者,又是任务的组织者。面对不同层次的学生组成的班级,要想大面积提高教学质量,必须贯彻因人因材施教的原则。针对不同层次学生的特点,运用多种方法设计出既符合教材内容又与学生认知过程相协调的学案和与之相适应的教学案,力求做到层次化,有难有易,使每一学生都有力所能及的学习任务,使每一个学生都能学有所得,都能获得求知的满足与成功的体验,从而激发其学习兴趣,达到教学的最终目的――分层教学。
二、分层教学的概念
所谓的分层教学,就是教师根据学生现有的知识、能力水平和潜力倾向把学生科学地分成几组各自水平相近的群体并区别对待。这些群体在教师恰当的分层策略和相互作用中得到最好表现。我国古代教育家孔子提出育人要“因材施教,因人而异”:原在着两种发展水平,一是现有水平,二是潜在水平,它们之间的区域被称为“最近发展区”。教学只有从这两种水平的个体差异出发,把最近发展区转化为现有发展水平,并不断创造出更高水平的最近发展区,才能促进学生的发;美国学者卡罗尔提出的如果提供足够的时间(或是学习机会),再具备合适的学习材料和教学环境,那么,几乎所有的学生都有可能达到既定的目标。
三、分层教学在学案导学中的具体实施
1. 给学生分层,确定教学对象和教学目标
在学案教学中,学生是教学活动的主体,教师要在教学中发挥引导作用,使教学有的放矢。首先要了解学生、研究学生、掌握学生的差异。根据分层教学的原则,把学生分成A、B、C三个层次:A为优生;B为中等生;C为后进生。在设计学案时,根据课程标准的总体要求和不同层次的学生,设计出不同的教学目标。教学目标分为:(1)基本性目标:要求学生能掌握基本的知识。适用于C级学生;(2)提高性目标:把基本目标提高一个层次,将各知识点综合起来,着重培养学生的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适用于B级学生;(3)高水平目标:要求学生熟练掌握知识点,着重培养综合运用的能力、技能与技巧。适用于A级学生。
2. 力抓小组建设
给学生分层的基础上,把学生进行分组,每一个小组都分别由A、B、C级学生组成,构成由优等生帮助并带动差等生学习的良好学习氛围和循环模式。在小组建设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组长的指导与培训。对于组长应该着力从组织小组活动、指导协调小组合作、调动小组成员积极性、搞好组内评价等方面开展指导培训。(2)组内科代表的使用与培养。根据组内每个学生的特长,分配不同学生担任组内课代表,既能调动其他学生的积极性,又能培养学生的能力,同时又减轻组长的压力。(3)健全小组的各种评价与评比机制,及时给予赏识与鼓励。(4)适时对小组进行必要的调整。(5)鼓励各小组自主管理,民主制定组纪组规。(6)倾力打造动车小组(即每人都是发动机,推动小组前进),避免传统列车小组(即一个组长带动整个小组)。(7)建设小组文化。营造浓郁的组内育人氛围,加强小组内成员的凝聚力。
3. 分层设计学案、教案,分层练习
课堂上的教学活动要根据课程标准的要求、教学的内容,在同一时间、同一进度内面向全体学生进行,学习最基本的教学内容,完成最基本的教学目标,学案的设计必须让不同层次的学生的课堂活动指向并集中于不同的教学目标,进行不同层次的设问、激疑释疑。分层培养学生思维与解题的能力,分层进行课堂练习,使不同层次的学生各有所学、学有所得。
例如,人教版高中英语的每一个单元的学案设计分别由1号Intensive Reading学案、2号Language Study学案、3号using Language学案、4号Extensive Reading案、5号Writing学案组成,各个学案分层设计,内含A级基础知识学习,B级综合能力培养,C级提高综合运用的能力、技能与技巧等三个设计层次。以一次看图作文为例:其中的一幅图中展现的是学生们兴高采烈地一路欢笑着去郊游。在审题到信息生成的过程中,A级学生要求写出有复合结构的句式而B、C级学生则要求写出结构单一的句式,这样在展示课中,既有高级句子,如:Laughing and talking excitedly,our class were going for an outing in a sunny day.也有简单但完全正确的句子,如:It was sunny.We were going for an outing.学生们在相互讨论、比较,教师讲评的过程中,博采众长,真正做到了面向全体、共同进步。
4. 分层辅导
分层辅导是分层教学中的一个重要辅助环节。课内分层辅导主要针对堂上的分层目标、分层练习进行,帮助不同层次的学生完成各自的学习目标与练习。课外辅导重点放在培优辅差上。对后进生的辅导,主要从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的、培养学习兴趣等方面入手。对优生辅导则侧重培养学生综合运用的能力与技巧。
5. 分层进行周清达标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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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过安全演练活动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
小学生由于受到年龄的限制,对于安全意识没有特殊的概念,自身对安全的防卫意识也很薄弱,活泼好动的性格以及自控能力的相对较差都让他们在日常的学习和生活中受到很多安全隐患的威胁。比如同学间的追打嬉闹、走路的不安分、以及过马路时的不规范行走等等,这些都会为小学生带来人身的危险,发生事故的几率也大大提高。因此,学校在基础课教学之外,还需要开设道德与法制课程,来提高小学生的安全意识,以及在面对危险和突发事件时的处理能力,开展此课程的方式多种多样,可以通过教育片的播放、情景的模拟、以及自救的演练等等来展开教学,增强学生直观的认识,让学生切身感受到危险的伤害性,引起学生的重视以达到增强学生安全意识的目的。
1.通过实际的情景模拟来提高学生的处理能力。比如,教师可以为学生创设一堂“当火灾来了”的课程,首先需要让学生了解在火灾发生时应该注意哪些事情,并如何开展自救,在学生了解之后,组织学生进行演练,在演练过程中提高学生的处理事件的能力。在活动结束后,让学生对自救的过程进行总结,并在学生间展开交流活动,对某位同学的自救最有效和仍然有哪些方面需要改善进行解释,让学生更进一步了解在面对危险和困难时,应该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能自乱阵脚,更不能相互拥挤,这样不但不能自救还会发生更危险的事情。对于基本的要素包括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和靠边弯腰行走等重要细节让学生时刻谨记,增强安全意识。
2.通过多媒体的宣传活动,增加学生辨别危险的能力。在安全教育课程中,教师可以使用多媒体视频教学为学生展示一些危险事件,比如,在小明离开家之后,家里的煤气没有关,当视频播放在这儿的时候,所有学生一起高喊“危险”,通过这样的方式,学生辨别危险的能力便自然形成了,同时也让学生了解到了在日常生活中的一些安全隐患问题,促使他们多一份安全意识。总之,在小学教学中开展道德和法制教育课程,是对小学生的安全意识的培养,既是学校对学生的义务,也是对社会的一份责任。
作者:邵琴 单位: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第一实验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