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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车管理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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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车管理

篇1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

第三条 定义:

本制度所指公务车,包括

1. 经集团批准,为满足集团公司及子公司办理日常公务需要所配置的车辆;

2. 经集团公司批准,配备给子公司总经理日常使用的工作用车。

第四条 公务车管理职能部门及其职责:

一、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办公室是各司公务车管理职能部门,负责车辆的日常管理与调配。

二、公务车驾驶员负责所在公司工作出车,车辆的保养与维护,办理车辆上牌、保险、年审及其它常规手续和养路费等基本费用缴纳,建立《车辆费用台账》,做好记录,其手续的复印件由办公室存档。《车辆费用台账》见附件一。

三、各司保安负责公务车辆在司期间钥匙保管、车辆安全、《车辆出行记录表》的登记等工作。

第五条 车辆管理规范

一、车辆购置与处置:

按集团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相关要求执行。

二、车辆的调配与用车管理:

(一)总经理工作用车管理规范:

1.总经理工作用车配置对象:

经集团公司正式任命的子公司总经理(或子公司第一负责人)。

2.配置标准:

总经理工作用车由所在公司提出申请,经集团总裁批准后,集团公司车辆管理部门负责调配或申购。严禁子公司擅自调换、占用试乘试驾或路救车辆,严禁以其它名义购置新车做为工作用车。

总经理工作用车不得擅自配置本车型标准配置以外的其它设施。不得擅自进行车辆装潢及车辆改装。

3.车辆使用:

总经理工作用车白天作为所在公司公务用车使用并管理,下班后做为总经理在公司所在城市内的工作用车(交通用车)使用。特殊情况下,集团公司车辆管理部门有权调用。

4.事故处理与损失承担:

(1)总经理工作用车在办理公务时发生事故(本人驾驶),按子公司经营责任书相关约定扣除总经理的个人绩效,其损失按照集团公司《员工赔偿公司资产损失的规定》进行赔偿。

(2)总经理工作用车在办理公务时发生事故(非本人驾驶),按本制度第五条第(二)款公务用车管理规范第五项:安全管理与事故处理规定执行。

(3)总经理非公务用车,除按子公司经营责任书相关约定扣除其个人绩效外,全部损失由个人赔偿。

4.费用管理:

(1)总经理工作用车费用(汽油费、停车费、路桥费、维修费)不得超过所在公司其它车辆平均费用。

(2)非公务用车前往外地,除按规定向集团报批外,所有费用由用车人个人承担。

(3)总经理工作用车费用列为总经理个人费用,需由总经理本人填报,按权限规定由集团公司总裁批准后方可报销。

(4)交通违章费用由违章人个人承担,不得报销。

5.工作用车借用管理、节假日管理、保养维修等其它管理规定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二)款:公务车管理规范执行。

(二)公务用车管理规范:

1、派车流程:

用车人申请

部门负责人审批

司机出车

职能部门负责人审批

2、流程要求与规范:

(1)、因公用车须经用车人申请,填写派车单后经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职能部门负责人审批后统一安排。《派车单》见附件二。

(2)、市内处理一般业务工作,原则上不派车。下列情况可以安排用车:

①财务人员有现金进账或取现;

②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部门负责人处理紧急业务;

③公司晚间加班人员的接送;

④采购急需的物品;

⑤集团公司或子公司负责人直接派车。

(3)、原则上公司公务车辆由专职驾驶员驾驶,如有特殊情况,要求单独驾驶外出的,需公司负责人批准后方可用车。

(4)、驾驶员凭职能部门负责人签核的派车单出车,前往所申请之目的地。

(5)、各司保安凭派车单发放钥匙,并在《车辆出行记录表》上做好登记,注明出车时间、路线地点、码表数(起始数)。车辆返回后及时收回车钥匙并记录返回时间、码表数(终止数)及本次用车的公里数,并由驾驶员确认签名。停车费、路桥费须与《派车单》、《行车记录表》记载相符,经各司办公室审核后方能报销。如不相符,不予报帐。《行车记录表》见附件三。

(6)、车辆加油在公司定点供应商服务网点加油,并在《行车记录表》中做好记录,报销时根据加油后行驶总里程核算该车百公里油耗,经各司办公室主任核实在合理范围内方可报销。

三.车辆的借用管理:

1.集团各司之间因工作需要需相互借调车辆,需报被借车公司负责人批准。职能部门应做好相关记录。原则上该车专职司机人随车走,费用由借车方承担。

2.公司公务用车,原则上不外借(包括私人或其它单位),特殊情况,如员工因结婚、丧事或重要社会关系借用等原因借用车辆,在被借车公司所在地使用的,一天以内由该车所在公司负责人批准。一天以上或需前往外地的,报请总裁批准。同时向集团办公室备案。原则上该车专职司机人随车走,所有费用由借车人承担。特殊社会关系,经总裁批准,费用方可由公司承担。

3.司机或职能部门负责人未经批准,擅自向他人出借公司车辆,一经查实,除由其承担所有费用外,扣除当月全部绩效工资。如造成事故者,由其承担全部责任。

四、节假日车辆管理:

1.节假日期间,公司所有公务用车(值班路救车辆除外)均应停放在各司指定停放地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外出。由集团公司统一调度。

2、节假日期间,各司应加强车辆管理,杜绝公车私用。特殊情况需用车,按本制度第四条第二款规定执行。

3、节日期间所有车辆油卡上交各司办公室统一保管,车辆用油用现金购买,节后凭派车单及出车记录据实报销。因私用车,所有费用一律自理。

五、安全管理与事故处理:

1、使用前检查:驾驶人出发前,先检查车况,如:车证、水箱、刹车系统、轮胎、燃油等。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职能部门负责人报告。

2、驾驶员在出车期间应遵守交通规则,临时停车应按规定停放,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3、非出车时间,车辆一律停放在公司指定地点,不得擅自在外停放。下班及节假日期间车辆钥匙交公司指定人员妥善保管,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4、非工作时间,司机未经批准,擅自将车驶离指定停放点,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扣除50%100%的当月绩效工资。

5、当月发生安全事故者,按各司个人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考核,同时依照集团公司《员工赔偿公司资产损失的规定》进行赔偿。

六、保养维修

1、车辆保养与清洁:

(1)驾驶员对驾驶的车辆车况应熟悉与掌握,发现问题应及时向职能部门负责人汇报,以便及时处理

(2)驾驶员应严格按照该车《保养手册》的要求按时送指定保养厂定期保养和检查。

(3)每星期由车辆驾驶人员负责至少一次清洗。保持车辆内外清洁。

(4)车辆长期闲置时,每周由车辆驾驶员发动一次,温车5分钟。

(5)物料应放于行李箱内,不得放在椅座上。

(6)如遇贵重物品及设备放在椅座上时,应事先垫好防护物品。

2、车辆的日常维修:

(1)车辆如需外出保养或维修由驾驶员提出意见并填写《车辆保养与维修申请表》,经职能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方可执行。《车辆保养与维修申请表》见附件四。

(2)车辆维修期间,驾驶员须正常上下班,并到修理厂进行质量跟踪,核准报修项目及验收已换损件,防止对方漏项或以劣充优。

(3)车辆维修完毕,应由驾驶员验收,职能部门指派人员参与验收并核帐,如费用超出预算规定,须详细秉报情况,经职能部门负责人或公司负责人审批后方可付款。若在保修期内出现同样故障,应向修理厂提出返修或索赔。

七、费用管理

1、公司车辆在日常使用过程中产生如下费用:

(1)各项规费:购置税、上牌费用、养路费、保险费、年检费用等。

(2)使用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油费、路桥费、停车费、维修费等。

2、费用报销按集团公司《费用报销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3、职能部门在车辆使用过程中应建立车辆费用台账,按月汇总后报集团公司办公室。上报报表的及时性、准确性与完整性列入部门负责人个人绩效考核内容。

4、交通违章费用由违章人个人承担,不得报销。

八、考核管理

1、考核项目:

(1)日常工作项目完成情况

(2)费用管理及车辆出行记录表填报情况

(3)工作流程执行情况

(4)服务质量提升情况

(5)安全与内务管理

(6)保养维修

2、考核标准:

篇2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公务车辆管理工作,将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的重要内容,专门制发了《大足县落实**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分工责任制公务车辆管理专项工作实施意见》(足府办发〔**〕43号),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委办、县府办、纪检、监察、财政等部门为成员的“大足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分工责任制公务车辆管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县公务车辆管理专项工作。对全县公务车辆管理作了明确分工:县政府办公室作为全县公务车辆管理专项工作的牵头部门,主要负责审查全县公务车辆编制、配置标准和日常管理等具体事务;县财政局主要负责审核各街镇乡、各部门购车资金,防止违规使用资金购车;县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监督全县公务车辆管理使用的监督查处工作。

同时,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务车辆管理,依据上级有关公务车管理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发《大足县公务车辆管理办法》(足委办发〔**〕14号),对公务车辆编制管理、配置标准、配置及调配程序、维修和奖惩等进行了规范,使全县公务车管理更有章可循,极具操作性。

二、措施落实,成效明显

县政府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所有公务用车实行了严格的编制管理,各单位车辆编制严格按大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车辆购置管理的通知》(足府办发〔2003〕128号)执行,原则上不作调整。编制已满的部门和单位,不得新购公务车辆;超编公务车辆视具体情况作出调剂、留用、报废处置。同时,经县委常委会和县政府常务会议批准,重新制定了公务车辆配置标准,除县四大家和纪委严格按市要求标准配置外,县直各部门和各街镇乡公务车辆配置标准统一为:排量1.8升(含1.8升)以下、价格20万元以内。并规定:各单位如已配置了价格在1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公务车辆后,在单位车辆编制数内还需购置或更新公务车辆的,其价格一律控制在15万元以内。

1—11月,经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批准同意新购置25万元内公务车1辆。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全县批准新增公务车编制5辆(其中:重新核定2辆、新增编制3辆),批准更新车辆24辆。所有新购置公务车均由县采购中心进行公开采购,车辆更新后旧车由县府办会同县财政局统一处置。

篇3

(二)本市公务用车一律凭派车单经办公室主任批准。

(三)非公务用车。外单位要求借用车辆及其他特殊情况用车,一律先经校长批准,由办公室主任派车,否则,不予派车。

(四)学校公务车辆严禁参与喜事丧事活动。特殊情况用车,须报校长批准同意后,可派车专用。

(一)派车必须由用车人填写派车单,经用车部门负责人审核,报办公室主任审批(市内)后,省(市)外须经校长批准同意后,方能派车,办公室按申请派车的先后顺序和公务的轻重缓急,统筹安排,予以派车。

(二)驾驶员凭派车单出车和报销差旅费。驾驶员无故拒不出车一次,计旷工一天,并按相关规定兑现扣款。

(三)严禁私自出车,未按派车审批程序批准私自派车或驾驶员未经批准擅自出车,一经发现,由用车人支付油料费并按租车价格每日260元计算,将费用交财务室,不足半天的按半天计算,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但遇下列情况可先出车、后补派车单:

1、特殊情况紧急用车,校长或办公室主任直接派车。

2、节假日和下班后因公急需用车,由校办公室报校长同意后派车。

(五)遇节假日,车辆由校办公室负责督查管理。

(一)车辆实行油料定额制,其标准是:在车辆使用说明书载明的每百公里油耗标准上浮2公升油。

(二)油费的报销:派发加油卡,按公里数据实结算;因特殊情况在市外加油,其油费的报销由驾驶员、用车部门双方签字后经校办公室主任审核,报校长签字报销。

(三)车辆维修由驾驶员提出故障申报,经校办公室主任审定后,由总务、财务、驾驶员共同办理,依据金额大小区别对待。维修金额100元以下小额维修,由驾驶员汇同总务、财务出具车辆维修审批单经校办公室主任同意后进行维修;维修金额100元以上大额维修,由驾驶员汇同校办公室、总务、财务出具车辆维修审批单经校长审批同意后方可维修。车辆修好后由该车驾驶员试车验收,合格后由驾驶员在维修单和发票上签字有效。

(四)维修金额100元以下小额维修原则上实行定点修理,凡办理完毕维修审批手续后即可到维修点进行修理;需在其它地方修车的,需经校办公室车管人员报请校长同意后方能修车。维修金额500元以上的大额维修,采用单次维修询价制确定修理商,选择同品质、同服务的低价位的修理商为维修点进行维修。

(五)车辆外出发生故障由驾驶员报告车辆管理人员,征得其同意后就近请人维修,所需材料和维修费由驾驶员和用车人负责共同经办,并将情况报告校办公室主任,按报销制度报帐。

(六)车辆维修费由驾驶员汇同出纳凭学校出具的车辆维修单和修车发票支付。财务室应及时将车辆的用油、维修费用制作清单送总务处、校办公室和校长审批报销报帐。

(一)驾驶员由校长主管,办公室主任分管。

(二)驾驶员应爱岗敬业、忠于职守,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并提高驾驶技术,增强安全责任感,爱护车辆,确保行车安全,确保出车率。

(三)驾驶员应遵守交通规则,不得酒后驾车,不得将车交他人驾驶,驾驶员酒后驾车或驾驶员之间随意调换车辆驾驶,被罚款或肇事,一切责任由驾驶员承担。

(四)学校车辆属国有资产,驾驶员应爱护车辆,随时保持车辆处于良好的车况,保持车辆整洁卫生,做到出车前检查车辆状况是否完好,预防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驾驶员出车完毕,必须将车辆停放于学校车库内或指定的场所,不得乱停乱放,更不得私自驾车外出。未按规定停放者,一次扣款50元。因未按规定停放,造成被盗、被损坏等,由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

(六)驾驶员严格遵守车辆管理的各项规定,禁止超人超速超载、闯红灯、疲劳驾驶等,如因违规受处罚,由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

(七)学校公务车系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用车,驾驶员出车应保证出差人员乘座;未经校长同意,驾驶员不得带乘本校以外人员,否则,由驾驶员承担一切责任;本校出差人员亦不得自行携带本校以外人员乘本校车辆。

(八)驾驶员出车,必须服从出差人员的安排,自始至终为公务服务,不得中途擅自离开,违者除按旷工处理外,并追究相关责任。

(九)驾驶员凡未按规定私自出车,除依本制度处理外,造成不良后果和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全部由个人承担。

(十)驾驶员休假、请假、节假日离开工作地点须将车辆钥匙交办公室主任统一管理。

(一)具体负责驾驶员的管理,定期组织驾驶员学习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驾驶知识等,不断提高驾驶员的业务素质和安全意识。

篇4

1.1管理手段落后

我国的公车改革和公车治理工作开展多年而效果甚微,公车的使用和管理更是缺乏有效的措施和手段,“三公”消费之一就是公务车的使用费用,显然这主要是指在使用过程中存在严重的不合理性和浪费现象。这种状态至所以得不彻底的改变,我认为主要表观在二个方面,第一是贯彻中央国务院精神的决心和彻底性不足,第二是公务车管理缺乏科学性。长期以来机关车队的管理手段陈旧落后,一般还是采用传统的手工管理方式,工作效率低而运行成本极高。众所周知,加强公车使用管理一定是会严重冲击传统的公车使用习惯的,也就是说会损害某些既得的利益,所以,对加强公务车的使用管理的主观积极性普遍不足,推进信息化管理手段的主观愿望也不强烈,也就是说公务车的使用管理不是没有更科学的手段去管好,而是缺乏想管好的决心和行动。这也是公务车管理中最突出的问题之一。

1.2运行成本高

公务车的运行成本太高主要表现在;审批使用、调度手段不科学造成实载率低、运力浪费,车辆过度的维修、保养、过度装饰、过度添加消费性配置等等。公务车实载率低,使用频率高,运力浪费严重。尽管国家规定只有省部级及以上的领导配有专车,实际从基层县、镇的领导到副省部级领导,一般都配有相对固定的车辆,致使公车实载率低,一般公务员使用公车出行的目的如开会、送达文件、接待等,导致公车使用频率高。非必要的公车出行量多。因公车具有公有的属性,个体的能动性没有充分被调动,个体不会以最理性的方式,采用最有效的手段达到目的,即使公车出行不是最有效和最经济的方式,个体仍可能倾向公车出行,公务车因公出行的频率本身就高,再加上公车私用和非必要出行量的增加,导致公车平均出行距离大大增加,相应的能源消费也大大增加。

1.3管理效率低

目前大部分机关车队业务管理工作更多的是依靠人工进行,在准确性、科学性及工作效率上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多数存在用车审批难、车辆调度难,出车监控难、信息处理等现象,管理员人员多却效能低,没有实现信息化管理手段,无法施行网上用车审批制度,缺乏科学调度的信息参考依据,最头痛的问题是车辆一旦派出尢如断线的风筝无法掌控,包括时间、地点、行驶轨迹、运行费用、交通安全状态等等。

2、公车改革的途径

近几年,各地公务用车货币化改革方案都不同程度地引起了民众的质疑与非议公车改革进退失据究其原因主要是制订的方案缺乏公平公正一般都是以确保公务员阶层的既得利益为出发点而作为改革支付成本的纳税人却没有任何的话语权由于改革缺乏公信力,一些地方的公车改革探索不得不叫停伴随着第三次公车改革浪潮的来临,全国各地公务用车改革的实践与探索越来越深入。公车改革实践中出现了一些具体问题需要进一步探索: 一是对现有公车处置的评估缺乏公信度是交通补贴发放标准难以确定三是公务人员的行车安全难以保障。公务用车改革最终要实现三个减少:即减少财政支出\减少改革成本\减少社会动荡;实现共赢和多赢这就要求地方政府结合各地情况创新改革思路优化改革路径以下四种方案代表了今后改革的方向。

2.1 取消公务用车发放交通费用补贴。 补贴发放可供选择的方式有三种:一是确定科学的标准,交通补贴须以法律的形式确认。充分体现法律的约束力,以现金形式发给公务人员自行支配超支不补节余归己;二是费用由单位集中管理,个人在限额内凭票报销费用超支不补节余转入下年度使用或按一定比例奖励个人;三是由单位集中调剂使用,即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按市场运营的交通工具正常耗费。实行乘车补贴政策核定补贴标准建立乘车补贴费用账户按职级和工作需要每月或每年核拨一定数量的乘车补贴费用,乘车使用IC卡刷卡消费,个人帐户的费用专款专用不得支取现金和挪作它用超支不补节余累加连续使用。

2.2取消各部门公务用车,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由政府组建公车出租公司或者政府公务用车交由社会上的出租汽车公司来保障走公司化管理的路径统一按企业模式运营管理,向公务人员按职务\级别和工作需要发放公车使用券超额自负。

2.3 保留各单位现有公车车辆报废后不再换购新车。逐步取消公务用车由政府引导。由车公司保障政府部门的公务用车需要,除了部队和\破案等重要特殊部门和高级领导干部外 多余公车可以进行拍卖进入市场或整建制$转为经营实体即出租汽车公司供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有偿使用

2.4 以个人贷款购车为主,政府补助为辅。此方案是政府为个人贷款购车提供担保并按职务级别\执行公务量等情况提供一定的车补和油补。超额部分自己负担。该方案相当于将公务车和私车合为一体即公私两用车此方案在银行等国有大型企业已经逐渐普及。有些地方政府部门也在尝试公车消费。

2.5改革必须从上级开始职务消费是一种社会特权的表现在改革过程中上级机关必须给下级机关做出表率。如果只是让下级改而上级不改,改革很难向前推进。继2005年中央和国家机关将通讯费用贴暗补转明补之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已被提上议事日程,这标志着我国职务消费制度的改革正在逐步深化,以往不为纳税人能够直接监督的公务消费活动正逐渐走到阳光下。实践证明,任何改革都不能单刀独进,否则就难以兴利除弊。公务用车沉疴的治理必须综合运用多种改革方案,以防止在革除旧弊端的同时引发新的问题。

篇5

我单位现有应急保障车1辆,为车改保留应急保障用车,司机1名,由办公室统一调度管理。

二、 自查情况

接到通知后我单位针对市车改办提出的八项问题逐一进行排查:

1.不存在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反公车改革政策的问题。

2.我单位现有应急保障车1辆,为车改保留车辆;

3.不存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车辆,长期租用车辆供领导干部使用等问题;

4.不存在将公务用车登记在下属单位、企业或者个人名下,个人使用应急保障车情况;

5.严格安排公务用车经费预算,并将公务车辆运行费用定期公示,严格按照规定报销车辆维护费用。

6.建立了车辆使用台账,定点加油维修,没有为公务车增加豪华内饰,采用电子平台管理用车申请、加油、维修、保养等日常管理工作办理 ;

7.不存在既领车补有违规使用公务车,不存在退休调离干部占用公务车辆问题;

篇6

一、学院公务车管理现状

随着我校不断地扩大招生,学校办学规模日益扩大,学校的对外交流也是日渐频繁,学院的重点学科增加了很多,因此学院对各类公务车的用车量不断地增加。因此造成了很多教师运用公务车时忽略了对学院公务车管理条例的要求,公务车申请单填写不合格;车辆缺乏维护;公车私用等现象普遍存在,致使学院的公务车不能够有效地为学院的日常教学服务。

1.公车私用

公车私用是我国公车管理最难杜绝的问题,因为公车的私用和公用缺乏明显的界定,在这个方面的管理也是属于灰色地带,很多高校教师也是经常游离在这一地带,存在侥幸心理。有些教师更是存在车辆就是身份地位的象征,什么级别的管理人员就要配什么档次的车,因此形成了官员间的攀比现象,导致公车换代频繁严重地浪费了学院的教育教学资金。

2.公务车缺乏维护

高校学院的公务用车的任务重,往往要不间断地进行工作,很多公务车都有很长的行驶里数,尤其是大巴车的检修工作尤其重要。但是在学院中很多用车人员都存在车辆不坏就不去保养检修的习惯,致使很多公务车辆在工作期间出现事故,不仅影响学院工作的运行,更使学院学生和教师的人身安全受到影响。

3.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差

近几年,学校大巴车或者校车出现事故的频率出现了上升的趋势,究其原因是大巴车司机缺乏安全驾驶观念,缺乏定期的培训。在车辆驾驶中开“斗气车”“英雄车”,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

二、公务用车的管理对策

1.做好日常车辆安排

学院的公务车管理人员要制定一套系统的公务车管理方法。学院有需要用到公务车的教师,应当提前一天填写用车申请表,然后管理人员将车辆的任务和出车的目的地进行统筹管理,将车辆协调安排,人数不多使用中巴,人数多使用大巴,避免因车辆的不协调产生的浪费,做到根据不同的任务需要安排不同的车辆。同一地点、同一方向的可以合乘一辆车。任务重、时间紧的提前优先发车等。

2.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

车辆的定期保养能够有效地延长车辆的使用寿命,同时通过定期的车辆保养及时发现车辆存在的安全隐患,防患于未然,定期的车辆保养也是节能的一种方式。驾驶员在没有出车任务时,要经常对车辆的轮胎、油量等进行检查,保持车辆的整洁,保持车辆良好的工作状态,保持车容整洁,保证随车证件、工具、备件的齐全。定期车辆保养不仅能够降低各种零部件的消耗,减少车辆对环境污染,也能够使车辆长期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3.建立监督机制

笔者在日常的生活中积极地进行公车管理方面的研究,从网上、期刊上整理了很多有效的公车管理方法,其中监督机制是最为高效的公车管理制度。在学院中建立监督体系,学生教师都可以对公车私用、违章驾驶等现象进行检举,一旦发现给予严厉的批评教育。

4.提升驾驶员的专业技术水平

对驾驶员的专业技术培训,要找重点,抓难点,突出基础训练。首先培训驾驶员熟悉所驾车型的技术要求和车辆状态,常见故障应自行维修;其次学校要聘请维修点技术人员组织新老驾驶员进行实践和理论培训,内容包括汽车构造、汽车保养以及汽车故障的原因和排除方法,让驾驶员亲自动手,亲身体会,提高车辆保养和故障排除能力。

一名合格的驾驶员,首先必须有高度的政治思想觉悟,坚持廉洁奉公,遵守社会道德,积极维护学校良好形象,严守组织纪律和保密规定,对乘车人的谈话,双耳不闻。其次要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性,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做到热情礼貌,服务周到,细致耐心,确保顺利安全完成任务。

三、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机制

做好车辆安全工作是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机制的基础,只有不断优化完善安全管理体系,才能够建立一切从规章制度出发的工作作风,让工作人员的工作有章可循,使公务车在完成任务时避免出现不必要的事故和损失。将安全事故与薪资待遇相结合,实施“零事故则奖,多事故则罚”的规章制度,让公车驾驶人员切实地感受到规范、安全的驾驶跟自己的紧密联系。同时单位的主要分管领导还应时常对驾驶人员和车辆管理人员进行座谈会,通过和公务车的驾驶人员进行联系,了解驾驶人员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的解决问题。

总之,公务车管理关系着学院日常教学任务的有效开展,符合我国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我们要积极地开展公务用车的管理工作,完善公务用车管理体系,提升学院工作效率。

参考文献:

[1]张凤.干部职务消费货币化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经济研究导刊,2008(15)

篇7

(1)公务车的公车私用现象严重。据国家发改委调研报告显示,公车使用有3个1/3:公事占1/3,领导干部及其亲属私用占1/3,司机私用占1/3。公车私用这一现象严重的影响了事业单位在人们心目中的形象,损害社会风气,容易产生腐败,激化社会矛盾。同时由于公车的使用过于频繁会增加油费、修理费、保养费的使用,浪费了社会资源,不符合循环经济的发展。而且过度使用公车会加重了交通拥堵的现象,不利于和谐城市的构建。因此为了能促进事业单位更好的发展,必须杜绝公车私用的行为。(2)公务车辆运行成本过高。公务用车经费开支在我国财政行政事业公用经费支出中占了很高的比重,而且逐年还在呈上升趋势据统计,目前党政机关及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总量为200 多万辆,全国超编配车率达50%以上。每年公务用车消费支出1500~2000亿元,每年公务车辆购置费增长20%以上,而且一辆公车的每年运行成本(含司机工资、福利)至少在5万元以上,有的甚至超过10万元。再加上一些人员和部门通过虚报油费、过路费、修理费等,进一步加重了公务车辆的使用费。公务车辆的这一开支加重了事业单位的日常开支,造成国有资产的严重流失,占据了事业单位其他方面的开支,影响了事业单位的行政效率和影响范围,不利于事业单位健康发展。(3)公务用车编制不合理。目前我国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编制按单位人员编制、级别和领导职数定编,作为财政部门安排车辆经费的原则是,超编车辆按编制,短编单位按实有,达到控编节支的目的。但这一编制仍旧存在着超编制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超标准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违反规定换车、接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公务用车等问题、这些问题不但造成事业单位资金的浪费,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环境,造成车辆利用率低和资金使用效率低的现象更加突出。

二、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的管理措施

1.公务车辆的使用管理。目前事业单位的公车私用的现象十分严重,严重影响了事业单位日常的管理和发展。为了禁止公车私用,可以采取以下办法:第一,在公车上安装GPS,监管公车使用的全过程。通过GPS的使用可以在系统上会详细记录车辆行驶的轨道路线,很好的分辨公车使用的原因是为了私事还是公事,使得事业单位人员从心里上有所畏惧。第二,对公务车辆使用特殊牌照或标识,由市财政局提供市级机关单位车辆底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统一制作、发放公务用车标志。公务用车标志张贴在车辆前挡玻璃的统一位置,并公开监督电话。对发现公车私用、违反公车标志管理规定的,一经查实,将做出严肃处理。公务车辆实行标识,以便人们能够识别公务车辆,从而更好的监督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的使用。

2.公务车辆的财务管理。事业单位的公务用车大多是通过行政收费等所积累的单位预算外收入,因而人们对于公务车辆所使用的费用并没有财务意识,更没有节省意识,从而造成了资金的浪费和流失。为此财政部门只有推行综合财政预算,切实将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管理,对预算外资金的使用进行有效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合规,追绩问效,发挥出资金的最大效能。在公共车辆的财务方面应该体现公共财政的公平、公正,保证财务公开化、透明化。同时由于公务车辆的购置费是影响事业单位财务的主要方面,因此必须严格控制公务车辆的购置,地方各级政府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或制定相关政策控制本地区所属行政事业单位车辆的购置。应当根据当地的经济状况、财力情况按在编人均车辆拥有量确定。一般要求公务车的排气量在1.8 升(含1.8 升)以下,购置价格在20 万元以内;科级单位,排气量在1.8 升(含1.8 升)以下,购置价格在15 万元以内。因工作需要配备越野车的,控制在35 万元以内,科级单位控制在25万元以内。旅行车的配备标准不得高于单位相应级别越野车的控制价格。

3.实现车辆配置集中管理。公务用车集中统一管理就是将各机关公车交由公车管理中心(机关车队)集中管理,公务出行时向车管部门租赁用车。集中统一管理改革模式大大减少了由于各机关分散管理产生的公车私用等弊端,提高了公车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公车资源的优化配置,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各事业单位设置一个公车管理中心,每一辆公车的使用都得经过上级批准,严格界定使用的范围和时间,并在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同时在公务车辆管理中心设立统一的停车场,夜间和节假日,车辆一律停于停车场。因工作原因,确需提前上班或推迟下班的,驾驶员需向有关领导报告,经同意后,方可将车带回家停放,否则按公车私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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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控制专车配备,尽量减少公车数量

在配备公车的导向上,许多国家都坚持一要方便工作,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二要尽量为纳税人节省开支的原则,并据此作出各种具体规定。多数国家专车都只配备到各部部长、副部长以上一级的官员。德国公车管理条例规定,只有总统、总理、副总理及各部部长、国务秘书和联邦直属机构负责人(最高法院院长、最高检察院检察长等)才可以配备专车,司、局长级的官员则只保证公务用车,不配备专车。一般官员办理公务可用单位公车,也可乘坐出租车;上下班原则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法国政府各部委只给部长、部长级代表和国务秘书配置固定的专车和专职司机;司局长以上高级公务员配置专用公务用车,但不配置固定的专职司机,由用车人在执行公务时自己驾驶。普通公务员凭出差证明使用公务用车。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配置跟政府机构相似。日本总务省规定,总务大臣、副大臣、各局正局长以及正局级审议官可以配备专车,但是,除大臣和副大臣的通勤属于公务,可以有专车接送上下班外,局长一般情况只接送到车站,然后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上下班。印度政府规定,只有内阁部长和副部长、文官中的秘书(相当于中国的常务副部长)、辅秘(相当于中国的部长助理)和少数联秘(相当于中国的正局长)等以上级别的官员可以配备专车。一些国家由于福利好,私车多,公共交通发达,配备专车的范围更小。比如,新加坡只给总统、总理和执政3人配备专车和司机;芬兰除总统外,也只有总理、外交部长、内务部长、国防部长4人享受配备固定车辆和固定司机的待遇。为控制公车数量,减少资源浪费,提高车辆的有效使用率,许多国家政府部门除自己购车外,都通行向外租车。日本总务省就长期从出租汽车公司包租部分车辆;德国联邦及各州主管部门的公车中,有相当数量是租赁来的;新加坡用于接待高级代表团的礼宾车队也采用临时租用的办法。阿根廷联邦和省的各级政府都没有大型的车队,在需要较多车辆和大型车队时,一般都向租车公司租用。

加强公车管理,规定严密而具体

一是严格控制购置公车,限制购置专车的金额、型号或马力。许多国家对购置和更换公务用车都实行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公车数量。法国政府规定,购车预算由政府各部委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制定各自的年度预算时提出,由有各省代表参加的“国有汽车购置委员会”进行预审;预算批准后,由代表国家的“国家购置集团联合会”统一从市场上购买,然后转卖给使用单位,避免车辆的多头采购可能带来的混乱局面。政府还规定,个人使用的公务用车的发动机排量不得超过1.4升,一切超标要求都应该向政府总理提出。各单位从市场上长期包车必须事前得到预算主管部门的批准。

二是区分公车种类。芬兰将公车分为专车、公车和工作关系车三大类。公车通常由政府部门办公厅主任掌握,提供给执行公务的官员使用,但不是专车。工作关系车由公家购买,提供给工作需要、有一定级别的人员使用。

三是严格控制公车调派,制定公务用车公里数计划额度。不少国家对公务用车都配备专职司机,并由专人保管、维修,保证性能良好,使用安全,使用完毕及时交回车库。因公外出需要用车者首先要到有关管理部门填写用车申请表,经负责人签字后才能乘车。专车也有用车登记卡,登记内容有出车时间、事由、公里数等,并且要定期上报主管部门。

四是限制公车使用范围,禁止公车私用。许多国家都明确规定,专车只能用于公务,不能用来办私事。芬兰专车只限于在执行公务时使用,正常上下班和个人私事都不得无偿使用专车。法国严格禁止公车私用,未经批准公车私用可以被视作触犯刑律。

五是对公务用车使用特殊牌照。在博茨瓦纳,民用车挂白底或黄底黑字车牌,公车挂红底白字车牌。博茨瓦纳政府严格实行只准许在工作时间因公务需要才能使用公车的规定。所以,每逢公休日,公路上见不到公车行驶。

加强公车使用的监督管理

在美国,公务车只限有关人员执行公务时使用,不得以任何名义私用,未经授权私用公务车将受到惩罚,包括临时或永久取消其使用公务车的权利、扣除一个月工资甚至开除公职。意大利西西里岛墨西拿市市长布赞卡因私与夫人乘坐公务车到距墨西拿市约400公里的地方旅行,就被意大利消费者协会以利用职权、损害纳税人利益告上法庭,被判处6个月监禁。

鼓励使用国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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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是指党政机关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分为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车型则包括轿车、越野车及多功能乘用车。20xx年1月,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透露,中央层面取消的3184辆公务用车已全部封存停驶,20xx年春节前将正式启动第一批约300辆的拍卖,同时公布了9个车辆处置的鉴定评估、拍卖和解体机构。20xx年1月25日,中央和国家机关本级取消的106辆公务用车将举行首场不带牌照的裸拍,经过竞价,106辆车全部成交,拍卖金额总计660.9万元。

据国家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统计局调研数据显示,20xx年以来,中国财政行政事业公用经费支出每年增加1000多亿元,20xx年以来,该项经费支出已接近9000亿元,其中公务用车消费占比较高。当前,党政机关及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总量为200多万辆,每年公务用车消费支出1500亿元~20xx亿元(不包括医院、学校、国企、军队以及超编配车)。每年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增长率为20%以上。

公务用车中国现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一直沿用计划经济时代的编制管理、标准控制、按需配给、单位所有的模式。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这种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的缺陷越来越明显。尤其是近几年来,公务用车已逐渐成为官员身份和待遇的象征,成为官员的隐形福利,由此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超标准配车现象普遍存在,公车数量严重超标,公车私用现象泛滥,公车支出费用惊人,这不仅成为各级财政的沉重负担,成为政府管理的黑洞,更重要的危害在于由此滋生的特权意识、奢侈浪费之风已经成为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腐蚀了党和政府的执政根基。

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新区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

第二条新区机关公务用车按照统一管理、分散使用、费用包干的原则,由新区机关综合服务中心对车辆统一管理,派驻原单位调度使用。执法执勤车辆不纳入统一管理范围。

第三条新区机关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公务用车运行费用的统一管理。由新区财政局负责编制年度公务用车运行费用预算,新区机关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核定驻在单位年度公务用车包干费用,并统一审核、支付、结算实际运行费用,新区财政局监督执行。

第四条新区机关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公务用车的调度审批,并建立公务用车运行台账,专人管理。新区机关公务用车由驻在单位每周按工作需要提出用车计划,新区机关综合服务中心审定并制发派车单。新区机关综合服务中心严格监控用车时间、事由、地点、里程、油耗、费用等信息,每月定期公示。

第五条新区机关综合服务中心对公务用车实行定点保险、维修和加油,由新区机关综合服务中心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保险公司、维修厂家和加油站。

第六条新区机关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公务用车的购置、调拨、调剂、报废、报损等工作,按规定程序报批。

第七条新区机关综合服务中心做好重要外事接待、大型会议等公务活动的用车调度安排。

第八条新区机关综合服务中心对公务用车驾驶人员统一调派使用,发放工资。

第九条驻在单位负责公务用车的日常维护、保养和安全运行。第十条驻在单位负责制订公务用车运行计划,按照新区机关综合服务中心的派车单,做好车辆的运行调度和管理。

第十一条驻在单位负责公务用车年度运行包干费用的管控,严格执行费用包干和定点保险、维修、加油制度,加强车辆运行的日常管理,按照规定及时审核报销相关费用。

第十二条驻在单位要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私驾,严禁领导干部驾驶公车。公务车辆夜间定点存放,节假日期间除应急、值班和工作需要一律停驶封存。

第十三条领导干部工作调整或调离,由新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提供工作用车,不得占用原单位车辆。现已占用原单位车辆的,自20xx年1月1日起,全部清退交回原单位。领导干部退休后,自批准退休发文之日起,不得占用原单位车辆。

第十四条驻在单位要加强公务用车驾驶人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考核,配合新区机关综合服务中心做好调派使用,负责报销驾驶人员的出车补助。

第十五条按照中央和省市的规定,新区机关综合服务中心和驻在单位要严格越野车的管理使用,不得将越野车作为领导干部固定用车。

第十六条新区机关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再配备越野车,确因工作需要购置的,须经新区机关综合服务中心审核,新区党政办、财政局同意后,由新区管委会审定。

第十七条新区机关越野车委托驻在单位管理,并由新区机关综合服务中心监管,严格执行日常使用登记、统一调度安排、定点存放、节假日封存停驶制度。

第十八条越野车的使用范围主要是,兰州市区范围内原则上不使用越野车。

第十九条实行越野车每日派车制度,新区机关综合服务中心根据驻在单位的用车申请,每日制发派车单,驻在单位严格按派车单运行。所有越野车凭派车单出车,没有派车单的,一律不得使用。

第二十条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公务用车管理的各项规定。新区纪检监察机关要监督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执行,发现违纪问题,必须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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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我局按照《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对公务车辆的使用、日常保养、车辆材料购置、有关纪律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由办公室统一管理车辆出勤、使用等工作。尤其在车辆出勤、加油、维修、清洁等方面切实做到了“底数清、时间明、价格精”。

三、公务用车总体情况

我局有公务用车2辆,牌照为陆地巡洋舰越野车,购置于年月,牌照为越野车,购置于年月。局办公室配备专业驾驶员2名。日常管理中,能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严格按照“机构编制、职能需要、总量控制、严格报批”的原则和“先审批,后采购”的原则,未超标准配备和使用。

四、公车使用管理情况

一是规范司乘人员行为。坚持正面引导,围绕公车规章制度和各项规定,明确驾驶员行为规范,增强司乘人员的自律意识,爱车惜车。二是规范用车管理。每次公务用车均遵守“外出先报告,领导审批后出车”的原则,形成台账,并做好归卷工作;三是规范车辆核算制度。实行车辆档案、维修记录一车一档管理;四是加强用车规范教育。厉行节约,节省车辆费用开支,坚决杜绝与公车无关事宜;五是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车辆管理制度。定期维修保养、及时消除车辆安全隐患,定期开展车辆安全检查,确保车辆不带故障出行。经过自查,我局无公车私用、违规借车和违纪违法等现象,并严格执行车辆派遣、驾驶、加油、维修等规定。

五、公务用车管理工作存在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及相关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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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公务用小车由党政办公室统一调度和管理。

(二)学校公务用小车只用于学校各项公务活动和各种突发事件。

(三)学校正校级领导(在岗或继续留用)采用专车接送上下班及公务活动用车,副校级领导和在专业技术岗位延长退休的校领导上下班及公务活动用车采用搭配用车。

(四)学校领导乘坐公务用车原则上应事前告知党政办公室,如因特殊情况直接用车,出车驾驶员必须在出车前向党政办公室小车调度人员报告,以便及时掌握车辆运行情况,便于统一调度使用。

(五)如遇各种紧急突发事件,可由校领导、安全稳定部门、党政办公室、值班人员直接调度值班小车,事后补办有关用车手续。正常公务用车,未经办公室调度,小车驾驶员不得出车,否则视为私自用车。私自用车由驾驶员自费承担以下费用: 里程费(3.0元/公里)、过路费、过桥费、停车费等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并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六)学校公务用车原则上仅限于z市辖区范围内,省外公务活动不得乘坐学校公务车。特殊情况需要派车,须经学校校长审批。

二、安全管理

(七)驾驶员应热情服务,礼貌待人,爱岗敬业,服从调度和管理,遵守保密制度,并做好车辆的维护、保管、保养及年检等各项工作。在每次出车前必须对车辆进行检查,出车返回后及时入库,确保行车安全和车辆安全。

(八)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交通规则,严禁违章行驶,禁止私自用车和擅自将车交给他人驾驶。擅自出车而引发交通事故,均由驾驶员个人承担事故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并按一次扣发一个月岗位津贴给予经济上的处罚以及相应的纪律处分。

(九)驾驶员所驾驶的小车如果在公务出车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应及时报告小车管理部门并积极配合有关善后处理工作,在未查清事故原因前不能出车;公务用车中发生交通事故,根据责任大小给予驾驶员相应的处罚。事故责任的划分,以出现场交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年度内驾驶员公务出车发生交通事故,负有全部责任和主要责任且直接费用单次在2000元以上的,扣发其年终安全奖,同时扣发当月岗位津贴30%,取消当(学)年考核的评优资格。

(十)驾驶员不得私自将车辆的零部件、工具或油料等送人或转卖,一经发现和查实,将按原价值的100%予以追缴,并按一次扣发一个月岗位津贴给予经济上的处罚以及相应的纪律处分。

(十一)设立学校公务用车技安维护员岗位,由驾驶及车辆维护技术较好、安全责任意识较强、熟悉道路交通管理法规的驾驶员兼任,按月给予200元的技安维护补贴。

技安维护员职责:对学校驾驶员进行行车安全、交通法规、驾驶、年检及车辆日常维护等方面的业务指导;除正常保养和维护外,对学校小车进行修理前的故障诊断、责任的明确和修理过程中的厂家、费用和质量监督;与车辆调度一起核查车辆公里数,包括学期末和学期初的行车里程数。

学校小车的修理需先由技安维护员诊断确认,并在驾驶员提交的修车报告上签字认可,经车辆调度验核,再经办公室负责人、分管校领导审签同意后方可进行;修车费用也需按上述程序签字报销。

(十二)小车年度内安全行驶,按照4.0元/100公里给予驾驶员和小车管理部门安全奖,其中奖励驾驶员80%,奖励小车管理部门20%。(如驾驶员在年度内发生交通事故,参照本办法第九条执行)

(十三)小车的洗车费实行每月300元包干使用(如果一个驾驶员管理两个及以上车辆的,第二辆车洗车费按照200元每月包干使用,第三辆车的洗车费按照100元每月包干使用),超过部分不予报销。

三、核算报销

(十四)对每个小车驾驶员给予每月450元的定额加班补助(不包括学校统一安排的值班补助,值班补助在学校公共行政经费中单独计发。如当月公务出车不足1000公里,则当月定额加班补助减半计发;如整月未公务出车,则当月定额加班补助不予发放),另给予每个小车驾驶员每月50元的通讯补助,连同每月300元的洗车补助,经党政办公室考核审查合格后填写费用报销单到计划财务处报销(给予小车调度150元/月的通讯补助)。如半年月均按规定出车超过2500公里,给予每公里0.2元的超定额加班补助(不包括学校统一安排的值班补助,值班补助在学校公共行政经费中单独计发),按月进行核发。

(十五)半年月均超2500公里定额公里数的计算方法为:由车辆调度员和车辆技安维护员直接在车辆仪表显示盘上查取半年末和半年初的行车里程数(均扣除非规定、非公务用车公里数)相减后,再减去15000公里,即为半年超定额公里数。

(十六)公务用车所发生的过路过桥费和停车费等相关费用需填写《公务用车月核算报销单》,油料、维修耗材费用凭发票,经车辆调度员、技安员验核、办公室负责人审签、分管校领导审批后按月报销结算。

(十七)校属各二级学院因重特大公务活动确需使用学校公务车,应事先向党政办公室提出申请,提前预约,填写《公务用车申请审批单》,经学校分管领导同意,由党政办公室根据事情轻重缓急和车辆运行情况综合调度。各二级学院公务用车按2. 0元/公里(商务车2.50元/公里)核算,并承担所发生的过路过桥费、停车费和洗车费等相关费用。乘车人员用车完毕签字确认乘车里程,出车驾驶员将审批单带回交党政办,由党政办工作人员定期到计划财务处结算用车费用,所结费用根据《z电子工程职业学院创收分配管理办法》执行。

(十八)校领导公务用车在非接送时间,根据工作需要,由小车管理部门统一调度,调剂使用。校领导出省(市) 外用车,需报学校校长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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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卑未敢忘忧国”!政府财务管理需要大家上下同心,一起做小事、做实事,才能成就家国大事。笔者作为一名普通的政府财务人员,为探讨这个命题,通过收集和研究各方面的资料,引入“互联网+”的一些创新做法,综合形成“互联网+公车”的财务管理创新模式,分别从设计“互联网+公车”微信智能管理系统、保险维修加油统一招标享受批发价、利用互联网社会用车服务、探索合作呼叫中心解决救援应急四个方面,提了些建议性解决方案。希望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使涉及公车的各方资源协同联动、开放共享,提升公共服务整体效能,在确保公务效率的前提下切实控制公车经费。

一、设计“互联网+公车”微信智能管理系统,控制公车经费

2015年12月29日新华网西安记者从西安市政府有关部门获悉,为了更好地加强公务用车的管理,2016年上半年西安市将为首批市级机关公务用车安装定位系统,用于实时监控公车的行驶状况,一旦发现违规用车还可以远程对车辆断油断电。

2015年底江苏盐城市市直参加车改后,组建了市级机关公务用车集中管理平台,在涉改公车里挑选出147辆调拨给平台,实行统一管理、定向保障和市场化服务。平台运行两个多月来,共接到申请3230单,计687351公里。市级机关公务用车集中管理平台负责人刘汉介绍“电话预约后需提供盖有单位公章的联系单,再经人工记录、审核、派单和调度,量大且耗时,不利于信息化、便捷化管理”。2016年3月2日,江苏盐城市交通控股集团与电信盐城分公司签订市级机关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框架合作意向书。双方将借力“互联网+”,创新公车运营模式,为实现透明管车、便捷派车和高效用车,每辆公车都将安装北斗导航系统,运营线路、用车时间、行驶里程等可通过终端系统或手机APP随时随地查看。用车单位可通过信息化平台,在电脑、手机等终端,联网申请用车,查看运营情况;平台可根据工作轻重缓急,实时定位,就近派车,提高效率。预计平台信息化建设有望在上半年建成投入使用,公车管理将迈入“互联网+”时代。

参考西安和盐城的做法,可设置专门的“互联网+公车”微信智能管理系统,部署在政府政务网,通过在要管理车辆的OBD接口上安装车载终端,实时获取车辆运行数据,通过VPN网络上传到部署在政务网的车辆管理信息系统,各单位用户通过各自账号密码管理自己所辖车辆。整个系统利用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地理信息和卫星定位等前沿技术,结合政府公务用车特点,实现对公务车辆的科学化、规范化、可视化和透明化管理。采用多级预警方式,利用随身随时随地的手机微信,从基层到财政部门开展3级管理,从降低油耗、控制公车私用、减少修理费、提升司机驾驶水平等多个维度入手切实压缩公车经费。在控制经费的同时,减少财政部门和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统计和操作的工作量,自动生成“一车一档”、“单位定期公示的用车报告”、“公车预算和决算相关报告”等;并逐步实现与财政部门“资产管理系统”和“财政一体化系统”的集成,全面实现会计信息化;并为下一步机关事务局探索所有公车统一调配打基础。

(一)微信管理

人性化设计,用随身随地的手机微信系统鼓励和提示相关使用者和管理者,引入激励的管理思路,以正向激励排名方式鼓励节约、奖励先进。(见图1)

(二)智能管理

用智能系统管人管车,引导大家规范使用公车、逐步形成节约公车费用的良好氛围。(见图2)

二、保险、维修、加油统一招标,公车“抱团”享受批发价

2015年甘肃兰州实行公车改革,目前,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已委托政府采购,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6家定点保险公司、8家汽车维修厂。“比我们预想的效果要好,所有公务用车集中保险后,保险费用可以降低51%。”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王正选高兴地说,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6家定点保险公司,可以享受“团体优惠价”,整个核算下来,预计费用可以节省51%。

王正选说,定点维修又是一个亮点,所有中标的定点维修厂对维修价格给予了优惠,即在明码标价的基础上,对公车维修优惠30%。“保险费用节省51%,维修费用节省30%,这两项加起来,就可以为公车总费用节约15%。”另外,按照市上要求‘三公’经费下降15%的‘硬指标’,公务用车也不例外。如果按一辆公务车每年2万元的运行费用来算,集中保险、集中维修后,整体可以节省费用15%,再加上“三公”经费要求减少的15%,一辆公务车每年可节约6000元。

三、充分利用优质的互联网社会用车服务,盘活社会资源、降低用车成本

公车改革后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政务人群的出行受到一定影响,需要采取相应措施加以解决,这给政务用车平台提供一个良好的机会。互联网模式的优势在于提升资源配置效率。与之前政府专门配置公务用车、改革后与一些社会化租车企业合作相比,政务用车平台能够带来更高的效率、更低的成本,信息化的方式还能让公车使用更加公开、透明,一定程度上遏制腐败发生,这也是公车改革所要达到的效果之一。传递出政府快速落地“互联网+”战略的决心和力度,“互联网+”战略已经上升到国家高度,在重点领域快速落地是形势发展需要,也是政治要求,是公务人员的职责。作为公车改革的重要参与者,更要以开放的心态拥抱互联网带来的新变化,将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

2015年6月,易到用车携手人民日报旗下人民数字上线政务用车平台。双方将在中央国家机关部委及北京市党政机关共400家单位率先进行政务用车业务试点,之后再逐级向其他城市党政机关推广。

2016年1月15日,江西上饶率先宣布与滴滴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推行“滴滴政务版”。有效协调不同岗位之间公务出行不均衡、交通不便地区的公务用车难、车辆闲置浪费以及紧急公务出行用车问题,实现政府机关的出行费用节约可控、监管问责科学有效等目的。跨区域、远距离的用车,则可以选择使用单位统筹资金结算,可以查看每个人每月的用车量和交通费总额,哪个部门、哪个岗位用车量多少,一目了然。 车改后保留的必要车辆被交由汽车租赁公司或管理服务中心管理,但租赁公司或管理服务中心往往并不具备能够充分匹配供给与需求的调度系统,造成公务车时而闲置,无法被充分利用。而且,这样的方式往往容易遭受诟病,被认为公务车辆不过是换了一个地方管理,仍然是公务员专属用车,违背公车改革“市场化、社会化”的要求。

如果采用“滴滴政务版”,一方面地方政府车改后的剩余车辆可以纳入滴滴平台进行调度,优先保障公务用车需求,闲置时服务民用市场,将这些车辆的剩余价值最大化。同时在平台运力不足时,探索引进社会资源补充,大大减轻政府机关的购车养车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