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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是我们搞好干部工作的标准线,是干部工作的基本依据和基本法规。宣传、学习、贯彻好《条例》是我们厂党委要求组织(人事)部门做好的一项重要工作。
宣传好、学习好《条例》是贯彻好《条例》的前提和基础,我们从实际出发,分两步进行。第一方面是通过干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厂报《一线通》是我厂自办的一份小报,每旬一期,首先我们抓住一线员工非常喜爱她的特点,对《条例》进行连载、解疑。其次通过在厂主页设立专题的方式,建立网络课堂,方便大家查询和利用业余时间自学。第三通过电视台对组织(人事)干部进行学习贯彻《条例》专访,来扩大《条例》的影响。第二方面是组织正规的学习和考核。首先我们通过组织专门会议,由相关领导进行讲解和要求,充分体现贯彻《条例》的重要性。其次通过组织专题知识竞赛、闭卷考试等形式来考核,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组织人事干部深入学习《条例》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这些工作,我们切实做到了让领导干部掌握《条例》,让组织人事干部精通《条例》,让普通党员干部了解《条例》,让广大群众知道《条例》,为《条例》的顺利贯彻执行营造了良好的氛围,奠定良好了的基础。
同志在贯彻《条例》电视电话会议上,就《条例》颁布的重要意义,曾做过精辟的论述。我们要求每一名干部都要深刻认识贯彻《条例》的重要性。在《条例》的贯彻实施方面,坚持做到“四不”,即“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一是坚持《条例》规定的六条原则,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准确理解并始终遵循这些原则,以保证干部工作的正确方向。二是严格执行《条例》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六项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特别是要把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把能否坚持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最重要、最根本的要求,真正做到按标准定取舍,按德才选贤能。三是做到坚持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错。严格把好“六关”,即“推荐提名关、考察关、审查关、讨论汇报关、任前公示关和失误失察责任追究关”。四是严格遵守《条例》规定的十条纪律,增强政治观念、组织观念、法纪观念,坚持公道正派。
二、以贯彻执行《条例》为原则,健全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制。积极构建适合自身特点的干部选拔任用的完整制度体系。
《条例》中对干部选拔任用有十二项制度,但对十二项制度大多只是作了原则规定,这就需要我们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和具体情况,以《条例》为原则,继续探索,积累经验,逐步完善。
《条例》规定的十二项制度中,如任职前公示制、任职试用期制、干部交流制度、干部任职回避制度等,我厂过去一直在执行,只是需要根据《条例》作进一步的修改、完善,但更多的制度还需要我们结合实际,研究制订。一年来,我们先后根据工作的需要出台了干部辞职制度、干部降职制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回避制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组织人事部门与纪检机关监察部门等有关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在坚持《条例》的大前提下,在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十二项制度的基础上,我们进一步建立了公开选拔制度、竞争上岗制度、干部考察预告制度、差额考察制度、党委会讨论与无记名投票表决制度,以及干部破格提拔使用的有关规定等等。基本建立健全了适合我厂干部队伍特点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完整制度体系。
今年以来,我厂成功进行了两次副科级干部竞争上岗的具体操作,通过竞争选拔出名优秀的副科级干部走上了领导岗位。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是一项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的改革措施。厂党委要求,公开选拔工作既要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又要充分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为此,我们将在选拔工作中坚持以下几点:一是坚持向社会公开。公开选拔的范围、数量、条件、方法以及各阶段工作的进展情况等,通过一定形式向全社会公开,增加透明度。同时,我们还公布了监督电话,使整个选拔工作置于大家的监督之下。二是坚持逐轮筛选,好中选优。笔试、面试、考察各环节都是方案早出台、早公布,做到先定原则后定人,真正体现平等竞争、公正竞争。三是坚持严格的工作纪律,加强监督,保证选拔工作的公正性。这两次公开选拔工作,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我们在两个方面有所创新。一是在考试内容和题型的设计上,更加注重针对领导干部的要求和特点实际。如在笔试和面试中,主要测试领导干部平时掌握的必备知识,测试思维、应变、表达和处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发复习提纲,不引导应聘者去死啃书本。考出真水平,避免了高分低能现象。二是将在公开选拔工作中配套运用考察预告、了解干部八小时以外情况、试用期制等近年改革的新成果。通过公平公正的选拔,确保了提拔人选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保证了提拔的能人尽其才、努力工作,落聘的心服口服、不背包袱。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今后全厂干部选拔任用上我们将逐步完善,进而全面推进各项制度的实施。
三、坚持以对党和人民负责的态度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扩大民主监督的有效参与。
同志在年“七一”重要讲话中提出,要认真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这为进一步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参与指明了方向。《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一个鲜明特点,就是在干部选拔任用的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和监督等各个环节坚持了扩大民主的基本方向,进一步体现了扩大民主的要求。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是准确识别干部,选准用好干部,防止用人失察失误的需要。我们的干部,生活工作在群众之中,干部的是非功过,群众看得最清楚。只有通过群众的广泛参与,在干部工作中倾听民声,尊重民意,集中民智,才能选拔出党和人民满意的干部。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是防止和纠正用人上不正之风的需要。使那些拉关系、走后门的人,在民主的光照下暴露无疑。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需要。在干部工作中走群众路线,把那些人民群众满意和拥护的干部选拔上来,就是对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最大维护,就能够取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我们学习贯彻《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必须深刻认识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是在干部工作中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
为了靠实干部选拔任用程序,避免出现走过场的现象出现,我们坚持在干部讨论决定中严格履行程序,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用,必须保证与会人员有足够的时间听取情况介绍,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充分讨论,改变举手表决的老办法,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这样真正做到了讨论干部由集体作出决定。这些规定是党委委员的民力得到了充分发挥,增强了班子成员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责任感和参与意识。有的委员说,这样改革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我们才真正的感到手中的权利实实在在,也感到自身责任的重大。
四、以对干部负责、对人民群众的利益负责的态度,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做好后备干部的教育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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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化进程,当前要正确处理好四个关系,进一步完善干部选任民主机制。
正确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不断完善干部选任工作中的群众知情机制。群众对干部工作应当具有知情权,这是落实群众在干部中的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的前提和基础。构建和完善干部选任工作中的知情机制,首要的是要解决好群众知情的内容、知情的渠道和方式。群众知情,从内容上说,应包括新时期党的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各个阶段干部工作的任务和重点、领导班子职位空缺情况、干部任职条件和资格、干部选拔程序和结果等。知情的渠道,应包括新闻媒体的宣传、会议通报、书面报告和公示等。扩大干部工作民主,构建群众知情机制,应贯彻适度公开的原则,科学界定保密与公开的范围,一方面该公开的不公开,群众不知情,贯彻群众公认的原则就是一句空话;另一方面,干部工作不坚持适度保密,该保密的不保密,也会造成干部工作的极大被动。唯有做到干部工作的适度公开,才能真正落实群众的知情权。
正确处理成本与效能的关系,不断完善干部工作中的群众参与机制。在干部的选任过程中,群众参与面较为广泛的形式是在大范围内举行民主推荐、民主评议等活动。这种活动具有规模和声势大、涉及的范围和覆盖面广,推荐出来的干部人数多等特点,能最大限度地吸引众多群众的参与。正确处理成本与效能的关系,要注意把握三点:一是要加强教育,激发群众的参与本资料权属文秘写作网,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文秘写作网更多资料热情。二是群众参与要渗透到干部选任工作的各环节,贯穿于全过程。要积极研究改进群众参与的方法,提高工作的组织程度,增强操作的便捷性和经济性,构建低成本、高效能的群众参与机制。
正确处理推荐得票与群众公认的关系,不断完善干部选任工作中的群众选择机制。构建群众选择机制,要正确处理推荐得票与群众公认的关系。一方面,要充分尊重民意,把群众推荐得票作为选任干部的重要依据,另一方面,又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辩证地分析干部得票的多寡,不以得票多少作为唯一结论。一般说来,得票多寡可以反映群众公认程度,但群众公认度不是个体群众的算术叠加。不同范围、不同群体、推荐同一个人得票的多少往往有较大差异。因此,我们在选任干部时,切不可简单地以票取人,要采取科学的方法,集中群众的正确意见,防止工作中的片面性。
正确处理群众监督与其他监督的关系,不断完善干部选任工作中的群众监督机制。在干部任用工作监督中,群众监督是一种最基本、最重要的监督,它是干部任用工作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构建群众监督机制,首先,要从建立健全干部工作责任制入手,增强领导干部、组织人事部门自觉接收群众监督的意本资料权属文秘写作网,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文秘写作网更多资料识,完善干部工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的内在机制。其次,要加强群众对干部工作的日常监督。只有把干部工作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对干部的现实表现进行长期、不间断地观察,全面了解干部在工作圈、生活圈和交际圈的情况,才能搞好对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再次,要把群众对干部工作的直接监督和间接监督结合起来,一方面要拓宽群众直接参与干部工作监督的途径,如推行干部工作的预告、公示、述职考评等制度,直接听取群众对考察对象、拟任人选和领导干部的意见;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干部监督工作中的各种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处理,把群众监督渗透到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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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照文件,规范选拔任用
我单位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格按照《干部选拔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规定确定干部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经过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进行考察预告。考察工作严格按规定进行,考察材料的内容符合《干部选拔条例》要求,按规定酝酿、讨论决定干部。在干部任职前进行公示,虚心接受群众监督。
三、加强监督,严防不正之风
我单位十分重视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工作,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检查监督,加大工作力度,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主要采取2项措施,一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每道程序,都有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加强程序监督;二是公开干部选拔任用情况,破除干部选拔任用神秘化观点,凡应当公开的,都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由于加强监督,严防不正之风,我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取得较好成绩,群众反映良好。
四、认真做好“一报告两评议”工作
我单位十分重视“一报告两评议”工作,及时向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报告2014年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结果,向中层干部通报“一报告两评议”结果。召开专题会议,对“一报告两评议”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广泛听取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和群众的意见与建议,把这些意见与建议采纳到实际工作中。我单位还就存在的不足问题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彻底整改到位。
五、仔细自查,切实整改提高
我单位始终认为干部选拔任用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要以对党、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切实搞好,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自身存在的不足与差距。为此,我单位对2012年度本单位执行《《干部选拔条例》情况进行自查。通过自查,发现了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听取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和群众的意见与建议时,记录不全,对意见与建议梳理、归纳欠仔细欠完整,影响了采纳与整改。这些情况作了认真整改,在2013年度本单位执行《《干部选拔条例》时作了加强,取得较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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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利用召开党组办公会议,组织党组成员及相关科室负责人专题学习省、市局文件精神和《干部任用条例》,并进行了讨论,加强领导,提高熟悉,把此项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大家一致认为,《干部任用条例》对于健全选人用人机制,纠正和预防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过程中的不正之风将发挥怎样积极作用。二是利用每周例行的理论学习时间,召集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对《干部任用条例》及有关文件进行了进一步传达学习,并把《干部任用条例》印发全体干部职工,在集中学习的基础上,在业余的时间抓好自学。三是利用网络办公平台,向全系统干部职工印发《干部任用条例》及其配套政策的学习,部署学习具体的学习内容,提出具体的要求,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好学习,确保学习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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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市局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学习。一是利用召开党组办公会议,组织党组成员及相关科室负责人专题学习省、市局文件精神和《干部任用条例》,并进行了讨论,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把此项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大家一致认为,《干部任用条例》对于健全选人用人机制,纠正和预防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过程中的不正之风将发挥怎样积极作用。二是利用每周例行的理论学习时间,召集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对《干部任用条例》及有关文件进行了进一步传达学习,并把《干部任用条例》印发全体干部职工,在集中学习的基础上,在业余的时间抓好自学。三是利用网络办公平台,向全系统干部职工印发《干部任用条例》及其配套政策的学习,部署学习具体的学习内容,提出具体的要求,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好学习,确保学习的效果。
二、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情况
我局自2002年7月以来,提任的科级干部25人,股级以上干部52人,副股级以上干部11人,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和“三定方案”的规定,推荐拟提拔的干部和任用环节干部都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及选拔任用干部的六条原则,所任用干部都具备《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条件与资格,没有破格和越级提拔干部,也没有出现违反《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十不准”纪律的情况,坚持正确用人导向,牢牢把握德才兼备、任人唯贤这个核心,严格程序,按章办事,坚持原则,严格纪律,任用的股级以上干部严格按照民主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等程序进行,并及时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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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以科学发现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加强民主监督,完善党内民主,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促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更加规范化和科学化,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和群众满意度,按照市委组织部的有关要求,现将我局党组2011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按照“三定”方案,商务局设置5个股室,根据工作需要,全局共调整任用5名股级干部,分别是局办公室主任1名、市场股股长1名、规财股股长1名、外经贸股股长1名、行政审批服务股股长1名。新组建的商务局调整任用的股级干部都是原市商业协会及市经贸委所辖商务局担任相关股室的股级干部,按规定程序进行,执行了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备案报告制度,干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调整任用的干部都满意。
二、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政策法规。党组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政策法规列为学习的重要内容,坚持抓好《干部任用条例》、《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省委等法规文件和市委组织部出台的相关规定的学习宣传,使领导干部熟悉《条例》、精通《条例》、干部群众了解《条例》。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做到了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
三、深入开展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健全完善干部任用和管理的长效机制。认真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干部选拔工作的政策法规,加强干部任用全过程的监督检查,从建议人选的资格审查到党组讨论决定全过程,认真监督检查,确保全局干部选拔使用工作做到公平公正透明,有效预防了干部任用工作中不正之风,完善了干部选拔任用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在全局树立了正确的用人导向,形成了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
今后,要增进干部交流,建立沟通平台。结合本局情况实际,通过考察、民主生活会、领导与干部交心谈心等多种形式,及时听取干部汇报,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同时加强干部与干部之间的沟通联系,形成行业互补和专业互助,不断提高商务系统和谐奋进、科学发展水平。要在干部政治理论学习、业务能力提高上多下功夫,加大机关干部轮岗培训力度,努力建设工作得力、作风过硬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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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以科学发现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加强民主监督,完善党内民主,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促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更加规范化和科学化,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和群众满意度,按照市委组织部的有关要求,现将我局党组20__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20__年11月,市商务局组建后,按照“三定”方案,商务局设置5个股室,根据工作需要,全局共调整任用5名股级干部,分别是局办公室主任1名、市场股股长1名、规财股股长1名、外经贸股股长1名、行政审批服务股股长1名。新组建的商务局调整任用的股级干部都是原市商业协会及市经贸委所辖商务局担任相关股室的股级干部,按规定程序进行,执行了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备案报告制度,干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调整任用的干部都满意。
二、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政策法规。党组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政策法规列为学习的重要内容,坚持抓好《干部任用条例》、《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省委等法规文件和市委组织部出台的相关规定的学习宣传,使领导干部熟悉《条例》、精通《条例》、干部群众了解《条例》。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做到了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
三、深入开展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健全完善干部任用和管理的长效机制。认真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干部选拔工作的政策法规,加强干部任用全过程的监督检查,从建议人选的资格审查到党组讨论决定全过程,认真监督检查,确保全局干部选拔使用工作做到公平公正透明,有效预防了干部任用工作中不正之风,完善了干部选拔任用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在全局树立了正确的用人导向,形成了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
今后,要增进干部交流,建立沟通平台。结合本局情况实际,通过考察、民主生活会、领导与干部交心谈心等多种形式,及时听取干部汇报,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同时加强干部与干部之间的沟通联系,形成行业互补和专业互助,不断提高商务系统和谐奋进、科学发展水平。要在干部政治理论学习、业务能力提高上多下功夫,加大机关干部轮岗培训力度,努力建设工作得力、作风过硬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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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领导带头学,全体同志坚持学,我们认真学习了《条例》和中央近年来颁布的一系列法规性文件、《公务员法》等重要内容,不断强化学习效果,扩大宣传面,不断增强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自觉性。
二、坚持选拔任用程序。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我局坚持干部任用条件,严格干部任用程序,真正做到了“启用想干事的人,重用会干事的人,培养能干事的人,调换不干事的人”。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规定程序办事,认真把握好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关键环节,严格落实任前公示制、考察预告制、任职试用期制,自觉防止和抵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保证了选拔任用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今年,我局推荐一名中层干部为局党组成员,推荐了两名副局级后备干部。
三、严格选拔任用监督。
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我局不断强化选拔任用干部监督机制,加强了对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监督,有效的防止了违反选拔任用干部原则、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发生。真正用科学的制度、民主的方法、良好的作风、严格的纪律,把人选准用好。
四、加大干部培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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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是我们党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必须遵循的总纲和基本规章。党委书记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做到亲自抓,负总责,切实起到表率作用。
要深入学习《条例》。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的中心任务来抓,摆上议程。掀起学《条例》的。要组织区委理论中心组进行专题学习,逐章、逐条、逐句地学习领会《条例》精神,使几大家班子的领导把《条例》的精神真正搞清楚、掌握住,熟记于心。以达到融会贯通,应用自如。要通过分层次的学习培训。增强各级干部贯彻《条例》的紧迫感和自觉性,把思想进一步统一到《条例》精神上来。
要认真执行《条例》。首先要搞好自查自纠。对过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认真的梳理和总结,与《条例》加以对照,做得好的继续坚持,有缺陷、不完善的进行规范和完善;做得不符合《条例》规定的要认真进行纠正。其次要搞好专题调研。按照《条例》要求,结合干部工作实际进行一次专题调研,在此基础上,制定符合我县实际的干部选任工作实施办法,保证《条例》的贯彻落实。再次要建立健全干部选任工作的新机制。要尝试考察对象的“民意否决制”。多数人拥护方能列为考察对象,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的准确性;要研究探索常委会决定干部任免“票决制”。采取常委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进一步扩大常委会讨论干部决策中的民主;要继续实行干部任前“公示制”和任后“试用期制”。
要模范遵守《条例》。要坚持选拔任用干部标准。把《条例》作为必须严格遵循的法规,自觉地去贯彻执行。坚决做到对本级管理的干部任用,不符合《条例》规定的不上会;对上级管理的干部任用,不符合《条例》规定的不上报。对下级报来的干部任用:不符合《条例》规定的不审批。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常委会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以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应到会成员半数以上同意形成决定,保证干部任用的准确。要坚持选拔任用干部纪律。做到不以书记办公会、领导圈阅等形式代替常委会,不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不突击提拔干部,干部推荐事前不提名,不划框子,不定调子,考查时不提倾向性意见,决策时不个人说了算。坚决做到任人唯贤,公道正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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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坚持选拔任用程序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我院坚持干部任用条件,严格干部任用程序,真正做到了“启用想干事的人,重用会干事的人,培养能干事的人,调换不干事的人”。从全院医务人员中选拔出德才素质好、工作业绩突出、群众公认、作风正派、有高度责任心等优秀人才作为后备中层人员。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规定程序办事,认真把握好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关键环节,严格落实任前公示制、任职试用期制,自觉防止和抵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保证了选拔任用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同时对护理中层干部选拔实行竞聘上岗,在市卫计局的监督和领导下,我院通过公开竞聘副护士长,以笔试、实践操作技能操作、竞职演讲等相结合的方式,从护理队伍中选拔出优秀的护士,作为后备中层干部人选。
2、严格选拔任用监督
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我院不断强化选拔任用干部监督机制,加强了对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监督,在护士长竞聘工作中,医院成立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有效的防止了违反选拔任用干部原则、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发生。真正用科学的制度、民主的方法、良好的作风、严格的纪律,把人选准用好。
3、加大干部培养力度
我院领导班子在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的同时,高度重视对干部的培养工作,注意提高领导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积极鼓励干部参加省、市组织的相关业务培训,营造良好的学习锻炼氛围。同时我院积极与潍坊中医院合作,分期分批派医务人员到到潍坊中医院进修学习,提高了医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我院的干部选拔工作虽取得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对《干部任用条例》学习、掌握还不够透彻,配套机制不够健全,选拔范围过窄等问题。
2、干部能上不能下,提拔上去的干部在工作中不胜任现职,只能平级交流;
3、干部考核评价体系还需健全。一是要有量化的标准。把干部的德、能、勤、绩、廉分解成若干要素,参照技术职称评定的“打分制”经验,制定出相应的干部考核细则,使考核指标符合实际,能够准确反映干部的品行、才能和工作业绩,既科学合理,又便于操作。
三、今后工作中改进措施
今后,我院将按照《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和《干部任用条例》的总体要求,切实加大改革力度,努力形成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符合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的用人机制。
1、改进和完善干部考察的方法。根据不同职务的不同职责要求,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考察标准,积极探索拓展干部考察的深度和广度,扩大广大职工的参与面,自觉接受职工的监督,确保把人选准、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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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拟选拔任用职位
主任科员职位2名(其中局机关主任科员一名;司法所主任科员一名)。
三、任职条件与资格
(一)基本条件
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二)任职资格
1、竞争行政职位要求占用行政编,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在职干部。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竞争正科非现职须具备副科级职务满3年及以上的经历。
4、年度考核连续2年优秀或连续3年称职以上。
5、应经过任职培训,特殊情况未达培训要求的,应在提任后一年内完成培训。
四、时间安排
去年12月9日—去年12月31日
五、程序步骤
1、核定职数(12月9日)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与区公务员局核定职数,在有空余职数的情况下制定实施方案。
2、上报方案(12月10日)
将制定的民主推荐实施方案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上报区公务员局审批。
3、资格审查(12月13日)
按照民主推荐方案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将符合任职资格的人选列入民主推荐范围。
4、民主推荐(12月21日)
在全体干部中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民主推荐。
5、确定考察对象(12月22日)
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多数群众认可方可列为考察人选,召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确定进入考察的干部人选。
6、上报审核(12月22日)
将民主推荐结果报区公务员局审核。
7、组织考察(12月22日—12月23日)
考察预告,组织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考察范围为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本科室全体干部及相关科室干部代表等。
对拟提拔的干部,在提交党组讨论前,先听取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对干部廉政情况做出文字说明。
8、讨论决定(12月24日)
召开党组会议,对拟任人选做出选拔任用决定。
9、任前公示(12月24日—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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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集中教育的内容
开展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政策法规集中教育活动,主要是学习中央及省委近年出台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政策法规,重点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治理拉票贿选,跑官要官、违反换届纪律等行为和带病提拔等问题的政策规定及省、市、县委组织部编印的学习资料。
三、集中教育的方式
集中教育宣传活动从5月下旬开始至6月底结束,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开展专题自学(5月下旬至6月中旬)。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要以自学形式,扎实学习县委组织部印发的集中教育活动学习资料,认真撰写学习体会文章并进行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政策法规知识测试,由局办公室统一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2.开展专题宣讲(5月至6月初)。一是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上一次党课,结合我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际,宣讲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工作政策法规、本单位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相关规定、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做法和成效。二是积极利用局网站、内部简报等宣传媒体,宣传学习重点内容和我局活动开展情况。
3.开展专题培训(5月下旬至6月底)。一是积极组织局新进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局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县委组织部组织的专题培训活动,重点学习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政策法规,着力提高履行选人用人职责的责任意识和能力。二是积极利用机关集中学习等形式,对局党员干部进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培训。
4.开展警示教育(6月中旬)。充分运用近年来查处的违规违纪用人的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结合我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际,举一反三,汲取教训,建立干部选拔任用风险防控机制,严防类似情形发生。
5.开展专项自查(5月下旬至6月下旬)。认真对照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工作政策法规要求,对我局干部选拨任用工作、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等情况进行自查,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下一步工作的整改措施。
6.开展专题学习(5月下旬至6月底)。针对我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查和上级组织部门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开展一次严肃组织人事纪律专题学习,研究制定加强干部选拨任用及监督管理工作的措施,并将整改措施报县委组织部。
四、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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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息员的条件
干部监督工作信息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熟悉干部选拔任用和干部监督工作。
2、政治素质好,党性观念强,坚持原则,公道正派。
3、热心于干部监督工作的在职人员以及离退休老同志。
4、身体健康。
二、信息员的职责
1、了解反映有关地区、部门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和组织(人事)部门贯彻执行《干部任
用条例》的情况和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的情况。
2、了解反映有关地区、部门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领导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
的情况。
3、了解反映干部群众对我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有关人事安排的反映、意见以及干部队伍
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产生问题的原因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提出整改建议。
三、信息员的工作纪律
1、履行职责。认真负责地工作,及时向市委组织部提供所了解、掌握的有关情况。
2、遵守纪律。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不随意泄露所了解、掌握的干部监督工作方面的情
况。
3、廉洁自律。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四、信息员的聘任
信息员人选由市委组织部研究确定后聘任。一般聘期为两年。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工作
情况,决定是否续聘。
五、信息员的管理
信息员接受市委组织部业务指导,受市委组织部委托履行监督职责。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
负责信息员的日常联络、协调和有关情况的综合工作;定期向信息员通报有关情况,提供学
习材料;对信息员反映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调查反馈。
1、信息的反映。信息员了解、收集到的对干部选拔任用和领导干部日常监督工作方面的意
见、建议和要求,可采取信函、电话和来部联系等形式,随时向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反映
,重要信息也可直接向部领导反映。
2、召开信息员工作例会。市委组织部一般每年召开1-2次信息员工作例会。征询信息员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交流总结工作情况;通报信息员提出的有关建议和意见的调查处理情况;
学习干部工作的有关政策、文件和上级领导的重要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