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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一、排查整治范围
本次排查整治范围包括全市所有化工园区和化工企业。
二、排查整治重点
㈠化工企业排查整治重点
1、企业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检查是否存在未批先建、未验先产、批建不符等环境问题。
2、废水、废气等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及达标情况,检查是否按环评和审批要求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是否存在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暗管偷排、超标排污等违法行为。
3、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改造情况,检查是否存在废水进入清下水管网偷排、清下水进入废水处理设施稀释排放等环境问题。
4、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及处置情况,检查危险废物是否全部落实有效处置途径;是否存在未按规定申报、未经审批擅自处置利用、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问题;废气及危险废物焚烧设施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要求。
5、自动监测设施安装、联网及运行情况,检查自动监测设施是否按要求实现废水、清下水、废气的全覆盖,是否全部按要求与环保部门联网;运行维护记录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存在弄虚作假、故意扰乱自动监测设施运行等环境问题。
6、环境风险评估及应急预案编制情况,检查企业是否按照要求全面排查企业环境安全隐患、科学评估环境风险等级,是否及时修编环境应急预案并备案,是否按照要求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演练,是否组织应急管理人员进行上岗培训。
7、环境应急监测预警措施落实情况,检查是否按照要求在风险单元安装自动监测预警装置,并保持运行情况良好。
8、环境应急防范设施措施落实情况,检查是否科学合理设置围堰、应急池等防范设施,是否在罐区等风险点安装自动喷淋设施,是否配备足够的应急处置物资并确保可用好用。
㈡化工园区排查整治重点
1、园区规划环评要求落实情况,检查园区跟踪环评是否通过审查;园区产业发展规划是否采纳规划环评要求,园区引进项目是否与国家产业政策及规划环评产业定位相符;检查园区化工企业“四个一批”的开展落实情况。
2、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检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供热、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等公用工程是否与园区需求相匹配,园区废水、危险废物是否得到有效收集和处理处置,集中供热是否全覆盖。
3、园区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园区环境防护距离内是否仍存在敏感目标;是否完成园区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编制园区环境风险隐患清单;是否建立专门应急物资储备库;是否依托消防队伍建立专职应急处置队伍;是否制定园区雨污管网及应急闸坝分布图和应急方案;是否建立化工园区有毒有害气体预测预警体系;是否在化工园区周边设置大气质量自动监控站点并实时传输;是否设置风险防控环境应急指挥平台。
三、实施安排
㈠全面排查阶段。3月底前对全市化工企业和园区开展全面排查,列出问题清单,对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实施查处。
㈡督促整改阶段。4月10日前督促化工园区和化工企业编制问题整改方案并开展整治。4月30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㈢巩固提高阶段。5月15日前,园区及相关化工企业对整改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查漏补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㈣总结上报阶段。5月20日前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等形成工作总结上报。
四、人员安排及分工
本次排查整治工作由临江新区分局牵头负责,抽调其他分局及监测站部分人员参与(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五、工作要求
㈠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行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工作责任感、敏感性和主动意识,进一步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压紧压实地方政府属地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坚决避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防止走过场。
篇2
一是提高监管效能。依托浙江省危险化学品风险防控大数据平台,由专人监督危化品生产、储存经营、重点使用等26家重点企业在十点前落实每日风险研判与安全承诺,实现实时掌控风险状况。
二是做好安全教育。继续督促化工企业安排组长做好每日安全提醒,一线员工围绕案例分享、危化品知识背诵、操作规程背诵、应急处置分享等内容开展班前会议。截至5月5日,开展班前五分钟分享活动的危化企业累计达620家次,参加人员合计达5320人次。
篇3
1期换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危化品生产企业;生产液氯、液氨、剧毒易燃溶剂等危化品生产企业。
2采用硝化、氟化、氯化、重氮气、高压加氢等高危工艺的化工企业;以液氯、液氨、剧毒易燃溶剂、环氧乙烷为生产原料的化工企业。
3安全间距不符合国家标准规范的加油(气)站;环氧乙烷、液氨充装经营单位;有储存装置的危化品经单位。
4油漆涂料专业经营市场。
三、工作任务
1关闭一批。对于不符合换证条件的危化品生产企业。一律提请当地政府予以关闭。
2提升一批。采用高危工艺的化工生产企业中现有高危工艺反应单元为人工操作和控制的必须于今年年底前完成整改。合理采用报警连锁、紧急泄压、紧急停车等系统(装置)有条件的采用DCS等自动控制系统;以液氯、液氨、剧毒易燃溶剂、环氧乙烷为生产原料的化工生产企业,以及环氧乙烷、液氨充装经营单位等高危险性单位,必须配备泄漏报警仪和事故状态下的应急处置装置(设施)等安全设施。
3整改一批。安全间距不符合国家标准规范的加油(气)站。必须全部采用阻隔防爆技术进行整改;坚决杜绝油漆涂料专业经营市场违规堆放危化品实物。
四、工作任务
并建立专门台账。一是掌握危化品生产企业到期换证名单的基础上,要按照省、市关于危化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办法,进行系统检查,全面掌握其安全状况;二是对采用高危工艺的化工生产企业,要从高危工艺反应单元入手进行全面检查,摸清其工艺流程控制、安全设施配备、应急措施、人员资质等具体现状;三是要进一步理清液氯、液氨、剧毒易燃溶剂等危化品生产企业,以液氯、液氨剧毒易燃溶剂、环氧乙烷为生产原料的化工企业,以及环氧乙烷、液氨朗朗充装经营单位的底数和安全状况;四是全面摸清加油(气)站及油漆涂料专业经营市场的安全现状。
1摸清基本情况。根据全镇专项整治的进度要求,要专门组织人员对辖区内各类整治对象进行调查摸底。
2严格建设项目安全许可。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危化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的相关规定、程序和要求。从严把好危化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许可关。对于不在危化品专门区域、不符合《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试行)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受理或安全许可;对于建设项目,凡未取得相关安全许可手续的要补办相关手续。建设项目的设立安全审查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必须100%进行现场核查。
3严把危化品生产企业到期换证关。对于今年到期换证的危化品生产企业。督促企业按照换证要求提前做好安全评价、隐患整改、人员资格进行现场核查,对于不符合换证条件的企业,应及时提前请当地政府予以关闭。同时要加大对到期未换证或换证未通过而继续从事危化品生产活动的企业的查处力度,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抓好高危企业安全控制系统改造提升。所有涉及硝化、氟化、氯化、重氮化、高压加氢等高危工艺的化工企业。完成安全控制系统的改造提升。凡是高危工艺反应单元采用传统人工操作方式的一律必须整改,实现温度、压力的自动控制,并合理选择加装报警连锁装置、紧急泄压装置、紧急停车系统等,有条件的还应改用DCS自动控制系统,提高装置的本质安全水平。
5加强高危企业的安全监管。要牢牢盯住液氯、液氨、剧毒易燃溶剂等危化品生产企业,以液氯、液氨、剧毒易燃溶剂、环氧乙烷为生产原料的化工生产企业,环氧乙烷、液氨充装经营单位等三大类高危性企业,做到多管齐下。一是要督促企业按照总局16号令,彻底排查和整改隐患,进一步完善泄漏报警、应急处置等到设备设施;二是要督促企业100%完成定期安全评价,确保在役装置和安全设施的完好与可靠。
督促其认真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对于安全间距不符合国家标准规范的加油(气)站,要责令其立即停业,并采用阻隔防爆技术加以整改,整改完毕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经营;对拒不整改或整改无望的提请政府予以关闭;对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过期的应责令其立即停业整顿,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罚。要加强对加油(气)站的监督检查。切实加强装置检维修、重大工程改造等特殊作业的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新、改、扩建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制度,未经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加油(气)站一律不得投入经营。
6规范油漆涂料专业经营市场。摸清辖区内油漆涂料专业经营市场底数的基础上。并以专业市场内不得违规堆放危化品实物为整治标准,进一步加强对油漆涂料专业经营市场的现场监管,鼓励油漆涂料专业经营市场采用危化品集中储存、统一管理、专业配送等管理模式。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
成立相应的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单位的实际,各单位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相应的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方案,扎实有效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
(二)有序推进工作。
1动员部署阶段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详细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深入动员、落实责任,将整治工作的精神及时贯彻到每个从业单位。
2调查摸底阶段重点要摸清整治对象的基本数据和安全状况。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务必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工艺流程控制情况简介、安全设施配备清单、应急救援预案、相关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以及涉及氯化工艺企业的安全控制系统改造方案送到镇安监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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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日至15日,在全市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高危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
二、检点
此次高危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点是化工、烟花爆竹、市政管网、民爆器材、锅炉压力容器等易发生爆炸事故的单位和重点部位。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迅速行动。各有关单位和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简称各镇政府)要立即部署,迅速开展大检查活动。领导干部要亲自带队,切实抓好本行业、本领域和本辖区内所有高危企业和重点部位的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位的责任,迅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要对所有隐患进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不留隐患。
(二)明确职责,密切配合。
1.危化品企业检查。安监、公安、交通、质监等部门及化工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要深刻汲取南京“7·28”泄漏爆燃事故教训,立即组织专门力量,对所有化工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当场解决。对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要责成企业停产整改,并制定严密的整改方案,限期完成。对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部门和企业负责人的责任。市发改局要抓紧制定和完善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确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专门区域。所有新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必须在依法规划的专门区域内建设。市安监局要进一步加强化工企业的安全管理。要督促化工企业严格执行“41条禁令”和动火作业制度,加强对进入厂区车辆的安全管理,一旦发生危险品泄漏,要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厂区周边要立即划定安全管制区,严禁一切动火、电气操作和车辆启动。要加强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操作规程、通风措施、防护措施和应急准备。特别要认真抓好老化工企业、老装置、老罐区、老管道的监督检查,凡是超过设计年限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不能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要坚决报废。
2.特种设备和市政管网检查。市质监局要以防止锅炉压力容器爆炸为重点,加大督促企业履行安全义务的力度,加强对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黑设备”。城建部门要以防止泄漏爆炸事故为重点,对全市市政公用管网进行拉网式排查,对燃气管道和供热管网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治理,并强化对煤制气、液化气、天然气设施设备的安全监管。同时,要切实加强建设施工过程中对危险品管道的安全防护。要督促化工企业绘制与实际相符的地下管线图,及时通报市城建局和有关施工单位,并做好地上标识和警示标志,加强防护。在化工企业内部进行建设施工时,必须有安全可靠的施工方案,并确认地下有无管道,坚决杜绝盲目施工、违章施工。城建、质监部门要对城区内的危险品原料输送管线进行全面摸底检查,掌握管道的规划设计、使用寿命、安全性能、运行维护等方面的基础资料,管道沿线要设立防护标识,明确监护责任。在城市拆迁和对地面开挖过程中,城建部门要加强监管,督促施工队伍必须首先确定地下危险品原料输送管线的准确位置,坚决做到“先确认、后施工、未确认、不开工”。
3.民爆器材安全检查。市公安局要督促落实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制度,全面落实爆炸物品运输、储存、领用、使用、清退等环节环节的安全管理措施;公安、国土、安监等部门要加大对矿山非法违法生产活动的整治力度,从源头上防止制贩、使用爆竹物品等违法活动。
4.烟花爆竹检查。市安监局要严格实施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对已发放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的网点进行一次集中检查,重点检查零售经营网点布点是否合理,存放数量是否超量,消防器材和警示标识是否完备,是否销售非法制贩的烟花爆竹产品和禁止零售的产品等,严防出现集中、连片和走街串巷销售烟花爆竹问题,确保社会公共安全。公安部门要继续对重点村庄、重点部位进行不定期巡查,严厉打击非法制造烟花爆竹行为。公安、安监部门收缴的非法制贩、假冒伪劣和禁止销售的烟花爆竹制品,要及时组织销毁,严禁长期或者大量存放形成重大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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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加快化工产业转型升级的责任感紧迫感
化工产业是重要的能源和原材料工业,不断带动和促进着工业、农业、国防、科技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在国民经济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是化工大省,多种产品产量居全国首位,其经济总量和经济效益二十四年来一直位居全国同行业首位,是我国重要化工生产基地,形成了以石油化工、煤化工、盐化工“三大系列”为主体,石油加工、化肥、无机化工、有机化工、橡胶加工、精细化工“六大板块”相互配套的产业体系。2014年,全省共有规模以上化工生产企业XX家,实现主营业务收入XX万亿元、利税XX亿元、利润XX亿元,各项指标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和全国化工行业的比重均在五分之一左右,化工产业是我省重要的支柱产业。
但化工产业中有很多属于易燃易爆易中毒和危险源众多的高危行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产能相对过剩矛盾逐步显现,转型升级压力较大。特别近两年国际国内市场需求不足,经济下行趋势明显,我省炼油产能利用率不足XX%、轮胎约XX%、烧碱约XX%。部分行业企业开工率普遍较低,多数企业面临生产经营困难,行业转型升级压力较大。二是技术创新能力不强,产品同质化现象严重。我省化工行业普遍存在研发投入不足、创新能力较弱等问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特别是原创性的技术、产品较少,对产业支撑引领作用发挥不够,仍以中低端、大宗基础品种为主,高端产品短缺,并且产品雷同、工艺雷同等同质化现象严重。三是产业布局不尽合理。我省化工园区布局分散,一体化、规模化、集约化水平偏低、特色不突出,园区化发展水平与化工大省的地位不相称。还有大批化工企业分散在城区和居民区,自身发展与城镇化发展相冲突。四是资源、能源、安全、环保等约束日益强化,行业发展环境趋紧。我国原油、天然气、钾资源、天然橡胶等大宗原料对外依存度较高,已成为制约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我省石油化工、化肥、盐化工、橡胶加工等资源、能源型产业比重大,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受资源、能源等瓶颈约束尤为突出。另外,由于公众对环保和安全意识的增强,特别是近几年发生的重特大事故,让人谈“化”色变,严重影响了产业形象。今年以来,我省危险化学品发生多起较大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一定程度人员伤亡,给我省带来了重大负面影响。到了必须痛下决心进行整治的时候了,加快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十分必要和迫切。
因此,省政府出台《关于XX意见》,确定用三年左右时间,集中开展化工企业“打非治违”专项整治,持续推动以提升安全生产条件、环境治理和节能降耗水平为主要内容的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全面提高我省化工产业发展水平。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化工行业“打非治违”和综合治理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坚决打好加快化工产业转型升级的攻坚战和主动仗。
二、明确整治重点,全力以赴推动各项任务落实
加快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工作,《意见》中提出了七项重点整治任务,用三年左右时间,共分四个阶段实施。如何落实好这七项重点整治任务,需要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意见》精神,要把各项任务分解细化落实到位,落实到各级、各部门和具体人员,确保转型升级任务全面顺利完成。我就做好几项重点工作再强调一下:
(一)搞好排查摸底,迅速启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一是这项工作要求我们对化工企业底数要清,到底全省、每个市、每个县(市、区)有多少家化工企业,化工生产企业的基本现状是个什么样子。
化工产业行业分类多,生产制造就有XX多个行业小类;全球产品种类有XX万X千多种,我省有上万种,危化品有XX个品名,××有XX个;企业数量庞大,化工生产数省统计局仅有规模以上的,据工商登记的化工生产企业有XX万多家。底数情况很难说清,为此,根据XX的省长要求,XX月2日省经信委会同有关部门联合下文,摸底化工生产企业、化工园区(集中区)以及需要搬迁企业和村居的情况。目前大部分数据情况还没有报上来。各市初步摸底全省化工生产企业就超过XX多家,其中规模以上化工生产企业XX多家。还需要进一步扎实工作,尽快摸清底数。只有底数清楚了,才能为下一步工作提供基本依据和支撑。化工行业生产工艺复杂、专业性强,排查摸底这项工作需要基层做大量扎实细致的工作,希望各市、县(市、区)加强领导,统一部署,尽快落实到位,全面查清现有化工企业的现状和问题。希望各市汇总排查摸底情况,做到“一县一册”,经各市政府负责同志审核签字后,争取在12月底前把摸底的化工企业情况上报省化工转型办。
二是各市、县(市、区)在排查摸底化工企业底数的同时,就要快速行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顿集中行动,从产业政策、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降耗以及技术条件、人员资质、选址定点、土地利用、质量效益、工商登记、项目审批等方面,对辖区内化工企业逐一排查摸底,做到不留盲区、不漏一企,对非法化工企业和违规化工项目进行全面清理整治,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对非法设立、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安全生产条件、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污染物的化工企业,依法坚决予以关闭。
该停产整顿的立即停产整顿,该补办手续的抓紧补办手续。各市、县(市、区)都要力争在春节前从速消除一批安全隐患。
三是各市、县(市、区)要结合排查摸底和“打非治违”专项治理,要制定各地化工产业转型升级的具体落实方案。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推进,省有关部门,针对制约化工领域的突出问题和关键因素,制定出本部门和本系统的集中行动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各阶段各有重点侧重,要压茬进行,交叉开展,时间进度服从质量效果。“打非治违”、隐患整改要贯穿全过程。“打非治违”要与全省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有机结合起来,加大措施,依法查处,尽快见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及时调度情况,及时向省化工转型办报送“打非治违”行动开展情况。各市于20XX年1月底前上报制定的具体落实方案,6月底前上报“打非治违”情况。
(二)把好项目入口,从源头控制,逐步提高整体发展水平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转变过去发展经济的一些老思维,要牢固树立绿色发展、安全发展理念,要把经济发展理念转到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上来。各级、各部门必须认真履职尽责切实把好审批关口,从源头控制新增高风险化工项目。一方面切实把好审批关口,从源头上把控好新增高风险化工项目。严格危险化学品项目准入门槛,从严审查新上项目的条件和手续,严禁投资新上淘汰类、限制类化工项目,严格限制××剧毒化学品项目,从源头上杜绝工艺装备落后、安全环保隐患大、产品档次低的化工项目。另一方面鼓励发展产品档次高、工艺技术装备具有国际或国内领先水平的化工项目,鼓励发展为我省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节能环保等新兴战略性产业发展提供技术与原材料支撑的化工新材料项目,提高化工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占比,以高水平的新增产能带动整体发展层次提升。
(三)
认真开展评级评价,探索建立优胜劣汰长效机制
根据X副省长的要求,借鉴东营市对化工企业开展安全、环保评级和综合评价的先行先试经验,省安监局、省环保厅和省节能办分别制定了全省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降耗评级标准以及产业政策、土地使用、产品质量、社会贡献、发展潜力等五方面的综合评价指标,对所有化工企业进行评级评价(简称“三评级一评价”)。这些指标是安全、环保和节能等部门根据各自领域工作中的一些经验积累,设定了一些较先进、较高水平的指标或某些最低限值要求的指标,这些指标实际就是对化工企业进行全身体检的一把标尺,形象点说就像我们体检的各种正常指标数值,目的就是通过对化工企业参照这些指标逐一进行检查诊断,为每个企业的健康打分,评出“优”“中”“差”三个等次。通过评级评价实施三个“一批”,即“优”的企业发展壮大一批,各方面给予重点扶持;“中”的企业规范提升一批,制定整改方案限期完善提升;“差”的企业关闭淘汰一批,先进行整改,经整改后仍未达到法定条件的,依法予以关停淘汰。企业要主动对照这些指标自查,与先进水平对标找差距,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改进提升。当然这项工作也算一项创新的举措,化工行业先行试点,效果如何还要在实践过程中检验,也可以不断进行完善,效果好的话,也可以在其他行业推广。同时,在评级评价的基础上,也可以建立完善化工企业安全、环保、节能管理台账,依法规范监管。
评级评价这项工作应该说任务是相当繁重的,要在一年多的时间完成X左右家企业的评级评价,工作量非常大,需要很大的人力物力,是一项浩大的工程。因此,应在排查摸底和“打非治违”的基础上,先扫清一批非法企业,在企业自评的基础上,各市县要鼓励、督促自评不达标的低端企业主动退出化工行业。对剩下的化工企业开展“三评级一评价”,评级评价要借用专家和社会中介的力量,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标准,分批次进行,建立信息全面、数据准确的“三评级一评价”档案。201X年3月底前,各市、县(市、区)要根据不同评级评价结果,逐个制定整治方案,做到“一企一策”,敦促企业限期整改到位。经限期整改仍未达到要求的,依法予以关闭。通过安全、环保和节能这三个倒逼机制,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推动全省化工产业加快转型升级。
(四)加快化工企业“进区入园”步伐,提升化工园区建设管理水平
一是要积极稳妥推动企业入园搬迁。
XX事故后,各地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大大提速。省政府要求,我省危化品企业必须进入专门的化工园区(集中区),原则上201X年年底前全部完成搬迁、转产或关闭;三年内确实完不成的,要“近限远迁”,明确规划和实施期限,同时不得扩大产能运营规模。企业的搬迁不是说搬就搬,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现在看来,搬不搬没有选择余地。这是一项相当艰巨的任务,也是化工行业转型升级的“硬骨头”,各地和企业不要心存幻想。要按照“先急后缓、先易后难”的办法,制定详细计划,明确时间进度,下定决心,稳步推进化工生产企业搬迁、转产或关闭工作。需要强调的是,对化工园区(集中区)内的部分交叉“插花”村居,必须采取断然措施尽快搬迁,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市、县(市、区)政府要出台财政、土地、就业等配套政策,鼓励化工企业搬迁或就地转产,并做好职工和百姓安置工作。
二是要提高化工园区管理水平。
这次《意见》中明确授权各市政府对化工园区(集中区)进行确认公布和批准新设。各市要结合实际,制定化工园区(集中区)的规范条件,抓紧对现有化工园区(集中区)进行全面清理整顿,重新审核公布,或按规范条件要求批准新设。要做好化工园区(集中区)的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水资源论证评价等论证工作,严格按照安全、环保等要求加强园区的配套基础设施和公用工程建设。要定期开展化工园区(集中区)管理和运行情况考核;凡考核不达标的,应当限期整改或实行项目限批。要督促园区内企业真正落实安全、环保、节能主体责任,提高园区本质安全水平。省化工转型办要深入调研,摸清全省化工园区(集中区)的现状,指导各市开展化工园区(集中区)重新认定和规划布局工作。
三是要用好国家支持政策。
截至XX月底,工信部等国家部委已从各地上报危化品搬迁改造项目中遴选了X批XX个项目,纳入专项建设基金支持范围,总投资XX亿元。我省共有XX个项目入选,总投资XX多亿元。但从各市情况看,这项工作开展得很不平衡,有的市还不够重视。近期,国家已放宽了项目开工年限要求,对20XX
年以前开工的项目,
只要进度不超过XX%,也将纳入支持范围。项目投资限制由以往设定的XX
亿元,放宽到XX亿元以上,以推进中小企业的搬迁改造。上个X,工信部正在组织上报危化品搬迁改造需求项目,拟建立全国搬迁项目需求库。各市要高度重视,抓住用好政策机遇,做好危化品企业搬迁工作,加快化工企业“进区入园”步伐。
提高化工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深化化工企业污染治理等重点任务,省安监局和省环保厅会上也做了部署安排,不再细说。总之,要建立起长效机制,常抓不懈,切实发挥企业的安全、环保、节能主体责任,充分运用倒逼机制,加快我省化工产业转型升级。
三、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协调保障,形成工作合力
《意见》中总体要求目标、重点整治任务、实施方法步骤都非常清晰、非常明确、非常具体,这些任务目标也是非常艰巨的,不是轻而易举就能完成的,需要付出艰辛的努力,要有做好长期艰苦工作的思想准备,需要常抓不懈。要完成全省化工转型升级的任务目标,必须充分调动各方力量,汇集各方资源,协调配合,上下联动,扎实推进,才能尽快见到实效。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加强对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工作的组织领导,省政府建立由分管领导同志为总召集人的联席会议制度,有XX个成员单位。刚才××主任宣读了《关于公布××通知》。各市、县(市、区)都要尽快建立相应机制并明确牵头部门,上下统筹协调,确保工作实效。目前省化工转型办已集中办公开展工作,今后要加强对各市地的工作指导和督导检查,总结推广各地开展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推进全省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工作高效健康进行。
(二)上下联动,形成合力。
要坚持全省统一部署、市县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严格落实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属地监管责任,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各市、县(市、区)政府统一组织开展。严格落实化工企业的安全、环保、节能主体责任,建立有目标、有任务、有考核、有奖惩的责任体系。各市县要结合排查摸底和“打非治违”专项治理,抓紧制定本地化工产业转型升级的具体落实方案。省直有关部门也要针对制约化工领域的突出问题和关键因素,制定出本部门、本系统的集中行动实施方案。
(三)完善措施,综合施策。
要积极用好财政、土地、就业等优惠政策,鼓励化工企业搬迁或就地转产,做好职工安置工作。要创新投融资方式,充分运用相关政府股权投资引导基金,并吸引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化工企业搬迁改造,支持重点化工企业隐患整改和污染治理,加快转型升级。各市县要统筹整合用好各方资源,对辖区内关闭化工企业的生产设备拆除、危险废物处置、原生产场地环境修复等给予支持;对主动实施关停、搬迁的化工企业予以奖励。
(四)强化督导,狠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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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改善区域空气质量为目的,以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为抓手,在全面摸清工业区(镇)废气污染源产生情况的前提下,借助和依靠法律、行政、经济和科技等手段,以企业为单位按照“三个一批”(即转型一批、整改一批、淘汰一批)思路,有针对性、分阶段开展工业废气污染专项整治,尽可能以最小成本获取最大整治效果。
(二)工作原则
1、突出重点、讲求实效。按照“重点突出、分清主次”的原则,着重整治影响工业区(镇)空气质量的重点企业和居民集中区周边的企业。
2、因企制宜、多策并举。按照“改造、提升、治理、淘汰并举”的原则,从产品提升、工艺改进和废气治理入手,制定并开展“一企一整治”。
3、分步实施、稳中求进。按照“先易后难、以点带面”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分类排出企业,分阶段、梯度式推进工业废气污染防治。
二、整治目标和工作重点
(一)实施目标
1、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总体得到有效改善,环保(废气)投诉数量有所下降。
2、完成县下达工业区(镇)2012年大气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
3、因废气污染对工业区(镇)外界形象和园区品位影响有所减小。
(二)实施重点
目前工业区(镇)工业废气源主要有五类(具体详见附表),一是石化类企业;二是生产染料、中间体及其它类化工企业;三是饲料企业;四是三废集中处理处置企业;五是印染企业定型废气。在前几年已对印染企业定型废气进行整治并取得实质性成效的基础上,今年重点主要三方面:
1、生产染料、中间体及其它类化工企业,特别是染料及部分精细化工企业产生刺激性无机气体和特殊有机污染气体。
2、三废集中处置企业,尤其是群众反响的污水、污泥处理产生恶臭气体。
3、继续抓好印染企业定型废气处理装置的督促运行工作,切实做到装置安装率、运行率、有效率三个100%。
三、具体方法
1、对摸排确定的重点整治企业,企业对照各自环评要求,开展废气治理设施安装运行情况的自查自纠。
2、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聘请专家对企业“三废”治理设施配套及运行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提出整改“一厂一策”。管委会配套相应激励政策和监督机制,促使企业配套完善“三废”治理设施并确保正常运行。对一些工艺落后、过期设备,结合安全生产“五个强制”政策,采取强制淘汰措施。
3、加大对小化工、小熔炼、小皮革、小塑料造粒、小电镀等“五小”行业的治理力度。对一些无证无照且废气污染严重的企业坚决予以取缔。
4、对未开展清洁生产的重点整治企业,列入2012年清洁生产审核计划,强制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5、积极推进循环经济项目。按照滨海工业区循环经济试点方案要求,有序推进相关循环经济项目,特别是PTA高压尾气中有机物回收再利用项目、三家皮塑企业的DMF回收项目、印染定型机废油回收项目等既能减少废气排放,又能产生经济效益的重点项目。
6、加强对企业废气治理设施的运行监督。定期不定期的检查企业废气治理设施运行情况,运行台帐的记录和试剂购买情况;联合上级主管部门加大夜间执法检查,严肃处理无故不开启废气处理和吸收装置的偷排行为。完善监督制度,在区内开设投诉信箱,公开24小时投诉受理电话等。
四、实施步骤
1、启动阶段(2012年4月底前)。根据前期调查确定的大气污染排放清单和相应企业,按照整治原则,召开动员大会,布置企业废气治理设施配套运行情况自查自纠工作。
2、推进阶段(2012年5月——2012年11月底)。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聘请专家对企业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对整改不力的企业由专家制定专门的整改方案,管委会采取法律、行政、经济和科技等综合手段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尤其对一些工艺落后、过期的设备,结合安全生产“五个强制”政策,采取强制淘汰措施。对未通过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强制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对一些无证无照的小化工、小冶炼、小塑料造粒等行业集中整治取缔。
3、深化阶段(2012年11月——2012年12月底)。会同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抽查,未完成整改的,进行全区通报并予以执法查处。
五、整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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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集中行动的内容
(一)组织开展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和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检查。根据《关于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摸底调查的通知》(青安监〔2012〕2号)和《关于印发2012年度全市化工医药及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第二次集中行动方案的通知》(〔2012〕67号)文件要求,各镇,各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田横岛旅游度假区,各市直工业基地、省高新区安监办(以下简称各镇安监办)要对辖区内构成重大危险源和具有危险化工生产工艺以及生产、储存、经营、使用剧、易燃、易爆品的危险化学品企业,针对夏季高温、多雷雨、易腐蚀、洪涝、风暴潮等不利天气条件和计划性停产检修等特殊时期的安全生产特点,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重点检查安全责任制、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企业领导干部带班制度的落实情况,工艺、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以及储存装卸运输、特殊作业等环节现场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督促细化落实危险操作(作业)安全规程,按照“五到位”的要求,督促企业切实稳妥地整改存在的隐患和问题。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企业,要建立管理档案,设置完善针对重大危险源的压力、温度、液位等重要参数的监控措施(包括现场显示、远传和连续记录功能);检查是否在重大危险源部位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牌、危险物质告知牌,并将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危害后果、应急措施等信息告知周边单位和有关人员。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等重点储罐要设置泄漏报警、紧急切断装置和必要的监控系统。
请各镇安监办于每月月底前将《集中行动检查整改隐患工作报表》通过金宏网报市安全监管局(见附件1),对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企业,要填写《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汇总表》(见附件2)并上报。要督促相关企业将检查出的隐患问题和治理结果及时录入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系统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简称“安管系统”,网址:)。
(二)组织开展大型化工液体储罐的专项检查。依据《省大型浮顶储罐安全技术规程(试行)》、《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02)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罐区现场安全装备设置规范》(AQ3036-2010)等有关规范的规定和要求,突出检查以下几个方面的重点内容:
1.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和《十个严禁》的落实情况;
2.主要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学历、专业和从业经历与有关规定的符合情况;
3.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订和执行情况,特别是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安全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情况;
4.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的建立健全和落实情况;
5.企业内部安全培训情况,特别是学习《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禁令》教育读本和动漫的情况;
6.自动控制及联锁报警、紧急停车、尾气吸收和重大危险源监控等措施的落实情况;
7.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包括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排查以及查出隐患整改情况;
8.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特别是罐区等重大危险源安全设施(液位、压力、温度报警和可燃气体泄漏报警)是否齐全、可靠,监控责任和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9.事故应急预案的针对性、操作性情况,定期演练,以及快速灭火系统等应急处置救援设施和物资的设置准备情况;
10.安全标准化建设情况,是否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是否落实安全标准化要求;
11.针对夏季天气特点,是否落实防风暴潮、防高温、防高湿和防腐蚀等措施。
各镇安监办,要结合各自实际,参照规定的检查内容,认真组织实施。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督促企业按照(一)项的要求,妥善整改解决,并汇总上报。
(三)督促企业进一步加强化工管道的安全管理。在去年摸底的基础上,组织企业全面开展化工管道摸底清查,明确管道的数量、种类、分布、走向、权属、材质、介质和敷设、使用条件等内容,地上管道要标注管道介质和流向,地下管道要设置永久性明显警示标志,建立健全管理档案,落实管理责任。严格执行管道输送条件,设置超压控制或卸放回收装置,做好管道的定期防腐、检测、维修和巡护。加强管道建设工程的安全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参与建设的单位和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资格。组织管道作业和施工时,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或作业票证,落实必要的安全告知、风险分析、交底和监护等措施。对“关停并转迁”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对原有管线进行集中清查,对已经停用和废弃不用的地下管线,要督促企业安全拆除,消除隐患。
推广先进适用的安全装备,设置完善管道超压超压控制或泄压设施,提升管道安全运行水平,在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等液化气体的充装环节,要使用液化气体万向节管道充装系统,禁止使用软管充装。
(四)组织开展化工危险工艺自动化改造的安全风险评估和改进工作。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建立生产工艺装置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和风险评估制度,组织企业对已实施的化工危险工艺自动化改造,从工艺、设备、仪表、控制和应急处置等环节,开展系统的工艺过程风险分析,对各环节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估,并进行必要的调整、改进和验证,进一步修订改进细化操作规程和检维修计划及方案,进一步提高生产装置系统安全运行水平。
三、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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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突出抓好城镇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实施消防规划,切实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检测和维保工作,提高社会抗御火灾的能力。年内,各县(市、区)城建成区消火栓应达到国家标准的95%,年达到100%;各镇(乡)政府所在地消火栓达到国家标准的60%,年达到80%,年达到100%;各地公安消防部队的个人防护装备必须全部达到国家标准。年,全市建制公安消防队的车辆装备必须达到国家消防站建站基本标准。同时,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解决公安消防队执勤范围过大、执勤警力严重不足的问题,要认真贯彻省、市下达的合同制消防队员征招任务,确保年前全部征招结束并培训上岗。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超10亿元的镇(乡)、园区都要依法建立消防站。今后,各地要切实将消防规划年度实施计划纳入城镇建设总体计划,确保城镇消防用水、消防通道、消防装备、多种形式消防站等基础设施严格按规划建设到位,不欠新帐。
(二)突出抓好重点行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各地、各部门要针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化工企业火灾事故多发的势头,继续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全力压降火灾事故的发生。对化工、烟花爆竹、加油站、液化气供应站等易燃易爆生产经营企业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凡是不符合城市和集镇发展消防规划,以及危及居民安全的经营场所,要及早制定搬迁整改方案,抓紧组织实施。化工企业较多的地区,要针对危险物品灾害事故较多的状况,尽快配备化学灾害事故处置装备,加强化学灾害事故处置力量。各级公安、安全生产监督、文化、教育、卫生、工商等部门要始终抓住商场、集市、医院、学校、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监督管理的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要建立年度考核和审验措施等长效管理机制,强化日常动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加大对堵塞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违章操作等习惯性违法行为的查处打击,确保安全出口畅通,努力防止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要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特别是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的建设、检测和维保工作,坚决防止重建轻管导致的事故隐患,确保消防设施的完好运行。
(三)突出抓好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各地要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主管部门牵头,责任单位负责,消防部门监督”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改机制和火灾隐患举报、通报、挂牌督办及评估等制度,利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依法消除重大火灾隐患。对没有安全保障危及公共安全的要依法责令其停产停业;对不积极整改和久拖不改的要从重处罚;对存有重大火灾隐患久拖不改或其它有关违法情形的营业性场所,工商、文化等部门要依法吊销相关证照,强制其整改火灾隐患。
(四)突出抓好农村消防安全工作。各地要认真落实《省农村消防管理办法》。全市所有镇(乡)必须尽快建立和明确农村消防工作机构,已建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的镇(乡)可明确其具体负责农村消防工作。县(市、区)、镇(乡)两级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农村消防经费,保障农村消防工作的开展和镇(乡)消防队的正常运转。
(五)突出抓好源头消防工作管理。认真贯彻《消防法》、《安全生产法》、《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加强消防工作源头管理,坚决杜绝工程项目“先上车、后买票”、“只上车、不买票”的现象,防止先天性火灾隐患的产生。今后,所有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项目,必须依法经公安消防机构消防安全审核和验收后方可建设和交付使用;未经消防安全审核不得施工,未经消防安全验收合格不得投入使用。
三、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对消防工作的考核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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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的方法在美国的航空和航天领域得到初步的应用之后,因为效果比较明显而得到比较大的发展,目前已经建立了比较适合于化工领域的还算健全的安全评价方法,但是目前的化工领域的问题也还不断的出现。化工品发生燃烧和爆炸的事件时有发生。有毒和有害的物质时常的会发生泄露。对安全问题的意识比较薄弱以及不健全的化工安全评价的方法和体系也导致了目前的安全问题的发生。当前的化工安全的评价已经进入了比较广泛和全面的应用阶段,所应用的方法进和技术也不断的成熟和完善。我国的化工行业的主要的研究重点是要提高企业对安全评价的作用的认识上,并且不断的为评价的更好开展创造出合适的土囊和条件。进一步的促进评价的技术不断的沿着比较强健和稳定的道路发展。在九五期间还通过事故存在隐患的评价方法对系统包括的所有事故隐患进行了全面的评估。并且还编制了三个同时的检查表,该检查表为化工行业的安全评价和建设提供了监督和依据手段。目前的有关化工安全评价的方法达到了11种。英国的帝国化学公司出台的蒙得指数法,该方法是在美国道化学公司出台的道氏危险指数法的基础上增加了有毒以及有害的物质的内容。美国的杜邦公司开展和研发的如果怎么办的方法;日本在对原先的两种方法进行补充和完善之后提出的化工厂安全评价指南也就是传说中的化工厂安全评价六段法。该方法是目前的国际上由政府颁布的评价的方法。
二、安全评价的相关内容分析
(一)安全评价的概念
安全评价主要是以实现企业的安全为目的,以安全系统及分析工程的原理及方法为依据,来对企业生产、经营等过程中的危险因素进行分析和辨识,并对可能出现的安全性事故及职业危害的严重程度等进行预测,并以此为基础,提出一个科学有效的对策来防范及解决安全性事故,并对结果进行评价。安全评价的对象既可以是一个具体对象,也可以是一个具体的区域范围。
(二)安全评价的目的
对企业进行安全评价,其主要目的如下:一是可以实现企业的分析及系统工程生产过程的安全性;二是一旦发现某一环节存在不足之处,随即进行整改方案的设计及实施;三是对企业的分析及系统工程中实际的危险性进行分析,并采取相应的安全管理对策;四是进行企业分析及系统安全优化方案的设计,以便为管理人员提供合理的管理措施;五是为企业生产过程的安全性及管理过程的标准化提供依据。
三、化工企业的安全评价方法分析
化工企业安全评价的方法很多,种类也不少,以下重点就常用的安全评价方法进行分析。
(一)危险预先评价法
此法主要针对的是化工企业系统安全分析的初期,在建设及生产之前,须先对系统中所存在的危险种类、可能造成事故后果严重程度等进行分析,以就化工企业系统中所存在的潜在危险进行明确,以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此法适用于对化工企业中固有生产系统进行新的操作方、危险物质及工具、设备等进行分析。此法简便有效、容易开展,且较为经济,在进行化工企业危险分析时,为了了解其中危险程度的大小及其影响,可采用模糊层次分析法。
(二)概率分析法
概率法把事故发生的原因和后果进行细致的分析,并且将之与概率进行联系,根据整个系统的组成要素计算出系统的失误率,并根据一定的计算方法计算出故障的概率。一般会将概率分成几个等级的值。常用的概率法的评价方法包括故障树分析方法。该方法采用的是从下而上的分析方法,由结果找原因。
(三)指数分析法
此法主要是以化工企业系统具体情况为依据,进行合适评价项目的选择,并对各评价单元进行评分范围的制定,最后再通过一定公式确定总分值。指数分析法还包括道化法、蒙德法及快速排序分析法等。
1、道化法主要是基于标准情况下重要物质火灾及爆炸等潜在危险能量的物质系数,并对其进行修正,最终得出火灾爆炸系数,并以指数大小来对化工设备及装置的危险程度进行分组,而后根据不同危险等级进行不同对策的实施。
2、蒙德法对道化法进行了改进,其不仅引入了毒性概念,将火灾爆炸指数中加入了物质毒性的评价,并进行了补偿系数的加入。此外,还对化工装置危险程度进行了再评价,确保了评价方法的科学性,更符合实际情况。此法评价要点如下:进行化工企业系统评价单元的划分;对各评价要素危险值进行判断;对各指标进行计算、评分,并对总体危险性进行评分;对单元补偿进行评价,并对补偿系统进行明确;对补偿后火灾负荷及总体危险性进行评分。
3、快速排序分析法是简洁化的道化法,分为六个内容:一般工艺危险系数的计算;特殊工艺危险系数的计算;单元的分类;危险等级的评价;毒性系数和物质系数的确定;毒性指标和火灾、爆炸指数的计算。
四、企业安全评价中还应注意如下问题
(一)将安全生产同企业发展之间的关系处理好,安全生产应同企业发展相协调,为企业的安全生产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将安全生产纳入企业总体发展计划中,对其进行同步安排和实施。
(二)注意进行安全教育,决策层应注意加强其法律法规等相关方面的培训,管理层应加强相关法规、安全实施目标及安全权限等方面的培训,将安全职责落实到个人,执行人员除加强上述培训外,还应注意加强新员工岗前安全培训及安全技能培训工作。
(三)注意加强安全投入,化工企业应不断发展自身的经济实力,并逐步增加安全经费的投入,不断应用新技术,增加新的安全设施,提高职工的安全防护措施,从本质上减少甚至消除化工企业的不安全因素。
五、结语
安全评价的目标使为了得到可信度和可靠度比较高的评价结果,并且根据相应的安全评价的结果和数据进行对应的应对措施的制定工作。我国对于化工行业的安全评价技术与发达国家之间还是存在很大的差距,评价的专业人员不足,评价的指标体系建立健全不够好,在工程的设计阶段的预防性安全评价还没有得到很好的开展和推广,并且相应的管理人员还没有达到和掌握比较系统的安全评价的方法和技术。许多企业对安全以及卫生管理的体系和标准实行的步调也不断的加快,并且制度化的管理和评价体系正在进行紧锣密鼓的建立,正式执行的日子将指日可待。安全评价的重要性也日益的凸显,对化工的安全评价的研究也越来越重要。如何更进一步的提高化工行业的安全评价质量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的进步。
参考文献:
[1] 马海锐,化工安全评价[J] 科技资讯,2011,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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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深冷装置及工艺流程
深冷装置以燃气轮机为动力、双级膨胀无辅助制冷剂的制冷工艺,主要任务是提高天然气的处理深度,增加轻烃产量,解决天燃气装置处理能力不足放空问题,提高经济效益。深冷装置的燃气轮机主要由空气压缩机、燃烧室、透平等部分组成。
1.1 燃气轮机工作原理
燃气轮机采用开式等压循环。空气在环境温度和压力下通过过滤器被吸入压缩机。空气通过压缩机的转子叶片,空气的压力升高、速度增加,同时定子叶片使气体速度的增加转变为压力的增加,最终空气达到最大压力后离开压缩机。该高压空气流入燃料室,在燃烧室内,燃烧使气体达到最高的温度值,及最大的体积增加。热的燃气离开燃烧室进入压缩机透平,此时燃气的一部分热能和压力能用于驱动压缩机和辅助齿轮箱;另一部分继续流入动力透平,转变成有用功由输出轴输出。最后燃气膨胀到常压,离开透平排入到大气中。燃气轮机由静止起动时,需用起动机带着旋转,待加速到能独立运行后,起动机才脱开。对于一台燃气轮机来说,除了主要部件外还必须有完善的调节保安系统,此外还需要配备良好的附属系统和设备,包括:起动装置、燃料系统、系统、空气滤清器、进气和排气消声器等。
1.2 工艺流程
原料气以0.03-0.05MPa,-5℃-20℃,25000Nm3/h,100%负荷进入装置,首先经燃气轮机驱动的离心压缩机三级增压至2.76 MPa,后经高、低压膨胀机驱动的离心压缩机增压至5.17 MPa,增压过程中冷凝分离出来的重烃由干燥器干燥,然后进脱甲烷塔。原料气在5.17 MPa、38℃下,进入脱水装置,共两个床,一个吸附,另一个再生,每八小时循环一次,脱水后的原料气冷却到-57℃,分离出的液烃,由液位调节阀节流后到-102℃左右,进入脱甲烷塔上,原料气进入冷却塔顶回流,气相进入高压膨胀机膨胀到1.7 MPa,-97℃的气液两相物流(带液量均为13%)进入脱甲烷塔,经换热后,进入低压膨胀机膨胀到0.3 MPa -0.4 MPa、-43℃,返回与原料气换热,升温至32℃作为贫气产品外输。塔底液态烃经泵输送到储罐以备外输。
2 深冷站的火灾危险性
2.1 工艺过程中火灾危险
深冷站在对天然气加工处理时涉及的主要危险物是原料天然气,辅料有作为防冻剂的甲醇,产品是天然气和轻烃。均是易燃、易爆物质。在生产过程中仅有轻微的泄漏或少量释放,不具备发生火灾爆炸的条件,但在异常情况下,可能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原因有:
(1)管道或设备存在涉及缺陷、材料缺陷、施工质量缺陷、长期使用磨损、人员误操作等原因造成易燃易爆介质泄露,泄露的易燃易爆介质遇火源(明火、静电火花、机械火花、电器火花、高温物体或雷电),有可能引发火灾事故;泄露的易燃易爆气体浓度达到爆炸浓度极限,遇火源,则可能发生爆炸、火灾事故;(2)维修、施工时置换、吹扫不彻底,管道或容器存在爆炸性气体混合物,遇火源,有可能发生爆炸、火灾事故;(3)大量的易燃、易爆危险物质,若发生泄露或可燃气体在电缆沟或污水排放系统中积聚,遇到火源也可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4)装置异常的情况下火炬、放空装置排放的可燃物扩散,遇火源可引起火灾爆炸事故;(5)冬季设备及管线冻结后,体积膨胀,可能将装备管线或阀门冻裂,垫片冻坏,如不能及时发现,解冻后可能造成严重的泄露,引起火灾、爆炸。
2.2 轻烃储罐
轻烃储罐的储存量很大,一旦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危害特别大,造成火灾爆炸的原因可能有:
(1)检修时储罐内的介质未完全置换或清理不干净;(2)储罐用于检测温度、压力、液位等安全附件或相应控制系统发生故障,造成控制失灵,引发安全事故。特别是液位报警系统失灵时,引发泄露;(3)使用过程中,罐体的腐蚀造成罐体厚度减薄、罐强度下降,介质泄漏后不能及时发现;(4)罐体材质、制造、安装存在缺陷导致罐破裂或撕裂后泄露;(5)操作失误导致罐压力升高,超压引起罐体爆裂。
2.3 工艺管道
(1)管道材料缺陷或焊接缺陷,焊缝开裂;(2)管道由于腐蚀造成穿孔;(3)由于外物撞击而造成的管线破裂;(4)由于低温造成管道冻胀破裂泄露;(5)操作失误。
2.4 公用工程及维修检修造成的火灾危险
(1)动火作业时不按照规定办理动火证、不执行动火证规定的安全措施,动火时未按安全操作规程施工;(2)在易燃易爆物质未置换完全或者相连管道、容器未完全切断,使用非防爆工具时可能造成火灾、爆炸事故。
3 火灾防范对策
3.1 落实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1)落实消防安全评估制度。企业要根据本单位的生产安全的重点环节与实际情况,依托有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消防安全评估工作。针对评估的结果,要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与防范措施,同时要积极向上级主管单位汇报,争取落实整改资金。(2)严格履行消防行政审批。企业要对新建、改建、扩建建筑进行消防行政审批申报、补报。设计、施工、生产过程都应严格监管,凡企业存在违规建设未经消防行政审批合格的,一律不得施工、生产。(3)完善消防组织建设,推行行业标准化管理。企I要加强消防组织建设,明确消防职责到岗、到人。要推行标准化管理,督促企业员工按照相关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要健全消防安全制度,认真排查整改的火灾隐患,对危险、落后工艺进行改造,更换成先进设备,提升其整体安全水平,从本质上实现生产经营安全。
3.2 部门联动,科学创新消防监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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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真回顾总结,坚定工作信心。
过去的一年,全省各级安监部门在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安监总局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紧密结合我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注重源头治理,组织实施建设项目“三同时”专项整治,有力打击和遏制了违法违规建设现象;注重提高准入门槛,结合第二轮安全许可工作,加强现场审核把关,企业安全生产条件不断得到改善;注重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实行政府挂牌督办,使历史遗留下来的重大安全风险逐步化解;注重综合治理,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专项整治联合执法机制基本形成,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市场秩序趋于规范;注重科技兴安,危险工艺专项整治全面启动,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正在逐步提升;积极抓好危化品登记工作,登记率连续三年获总局表扬。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企业主体责任逐步得到落实分不开的,是与全省各级安监部门的辛勤工作分不开的,也为我们今后的危化监管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回顾总结去年的工作实践,体会有三条:一是危化监管工作必须紧紧围绕中心任务,在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三保一弘扬”的决策部署中理清思路,在服务大局中实现安全发展理念;二是必须紧密结合各阶段工作实际,把握重点,不断创新监管模式,在建立健全政府挂牌督办、重点督查、工作约谈等工作机制方面提高监管实效;三是必须着眼于源头防范和重点治理,注重基础建设,通过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管制度,不断提高本质安全度。
(二)深刻分析面临的矛盾和困难,始终保持清醒头脑。
安全生产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新的一年,面临的工作任务将更加艰巨。我们必须看到,中央、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的召开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危化监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尤其是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对生态经济区域危化生产、经营许可工作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当前全省上下进位赶超、加速发展的局面既给经济发展带来了新的生机活力,也给安全生产工作带来了新的考验。加之我省的化工产业集中与集约度偏低,中小化工企业偏多,本质安全水平普遍较低,安全投入普遍不足,安全基础薄弱等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一些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还没有整改到位,违法违规建设行为没有得到彻底杜绝。同时监管工作中还存在基础性工作不扎实,执法力度不到位、工作作风不深入等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安全监管工作的效果。
(三)明确工作思路,确保今年的奋斗目标的实现。
20__年的工作思路是,认真贯彻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为抓手,继续深化“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工作成果,以突出抓好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抓好从源头上防范、抓好基础工作落实为重点,强化监管,不断提升危险化学品生产本质安全水平,确保本年度不突破国务院安办下达我省的危化事故控制指标,力争不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
二、突出抓好从源头上防范,确保新、改、扩建化工项目不留安全隐患
去年,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机关效能年”活动的部署,省局采取精简、下放、委托等方式,将部分行政许可项目下放到了设区市、县安监局,这对基层安监部门把好安全许可准入关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级安监部门要按照国家安监总局8号令和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基本要求,切实把好建设项目许可关口,实施严格的行业准入管理,从实现本质安全的源头上强化预防工作。
(一)严格把好设立审查关口。
要把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等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纳入建设项目立项审批程序,建立由投资管理部门牵头、安监、环保等部门参加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会审制度。从严审批涉及剧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及有毒气体类建设项目。坚决贯彻省政府“三个坚决不搞”“七个严禁”等有关规定,对不符合国家、省产业政策、安全防护距离达不到国家标准要求及能耗高、污染重、安全生产条件得不到保障的小化工坚决不予审批。特别要加强对“五河一湖”周边领域的安全审查,凡是在“五河一湖”水源保护区内、安全距离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通过设立审查。
要充分利用建设项目设立许可工作,积极引导企业进区入园,逐步解决危险化学品危险源分散的问题,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对社会公共安全的影响。今后新的化工生产装置原则在化工园区或化工集中区建设,现有的安全风险较大的化工企业也要逐步搬入化工园区或化工集中区。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 意见》中已作出明确规定,各地要抓好贯彻实施。尤其是《意见》中明确的几个重点化工园区,应在年底前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制定完成安全规划工作,并由县(市、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专家评审核准,严格按规划加强准入管理,确保化工园区安全发展。
(二)严格把好设计审查关口。
设计是项目建设的前提和基础。安监部门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要切实把好以下关口:一是严格设计单位资质审查。设计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关于设计资质分级标准的有关规定从事设计服务,对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目录中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原则上要求由具备甲级化工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负责设计;二是严格依照标准审查。凡是国家、行业、部门标准有明确规定的,各级安监部门一律不得擅自降低要求,不同标准存在差异的,从确保安全的角度上考虑,原则上参照高标准执行;三是严格周边现场环境审查。厂房建设和安全设施设计,与周边环境特别是居[:请记住我站域名/]民区、学校、医院、交通干线等重要场所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国家要求;四是严格布局审查。厂区的总平面设计,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定,达到科学、合理、安全的要求,坚决杜绝因内部安全距离不足留下安全隐患;五是严格应急处置系统审查。企业的消防设施,应急救援的组织、人员、监控报警、通讯、电力、应急器材和装备保障必须落实到位,必须完善“清净下水”的安全措施。
(三)严格把好竣工验收关口。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要抓好建设项目试生产(运行)备案工作。企业新、改、扩建设项目试生产(运行)阶段,是各类安全事故的易发和多发时期。安监部门要督促企业制定周密可行的试生产(运行)方案(来源:文秘站 ),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做好人员上岗前的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项目投入试生产(运行)前,企业应将试生产(运行)有关资料送当地安监部门备案,未办理试生产备案的,没有试生产运行记录或不全的,不得通过验收,省局拟出台规范性指导意见。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是安监部门把住准入门槛最后一道关口。安监部门在受理企业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申请时,要求企业必须提供详细的设计、施工、监理、评价文件和资料,其他相关部门(如消防、防雷、特种设备等)的验收或检测检验应完成到位。如果环保验收一时难以完成,在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必须提供可采信的环保意见。安监部门在审查时,要抓住几个重点,一是项目安全设施是否严格依照设计专篇进行建设、安装,凡是擅自改变设计或没有达到设计要求的,一律不得予以验收通过;二是试生产(运行)管理是否到位,设备调试、运行记录是否完整,工艺、设备及安全设施是否满足正常生产要求,试生产(运行)期间应急处置管理是否满足需要;三是要根据企业实际,充分发挥中介服务机构、科研院所等社会资源的作用,组织覆盖各专业的专家组,为竣工验收提供技术支撑和保障;四是要抓好整改意见的落实,对现场审查发现的安全问题和隐患,必须逐一落实到位,并由安监部门进行现场复核,才能通过验收。省局将对设区市审批的建设项目情况进行督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要责令纠正,问题严重的,要通报批评,严肃处理。
三、突出抓好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积极推动企业法人全面履行安全生产法律责任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提高本质安全度的根本和保障。当前部分企业安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完善,基本制度不健全,基础工作不扎实、不落实,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投入不足,极易导致生产安全事故,这也正是现阶段困扰我们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因此,着力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强化监管实效的重中之重。
(一)坚定不移督促企业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
对建设项目实施“三同时”制度是《安全生产法》规定企业的重要法律责任。去年全省开展的建设项目“三同时”专项整治,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有力地打击了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但是也存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不平衡、不彻底的现象,少数地区违法违规建设行为有所反弹。各级安监部门要继续深化建设项目“三同时”专项整治工作成果,督促企业依法申报,加大执法力度,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决不迁就,以敬效尤。同时各级安监部门要改进监管方式,提前介入项目审查,变事后查处为事前服务,跟踪项目建设各个环节,督促企业按法定程序完成项目建设设立、设计、试生产、竣工验收等环节的安全审查,以跟踪服务提高监管效果。
这里强调一下,在第二轮安全生产许可工作中,省局对因历史原因造成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的一批老国有化工企业,按照“征求属地政府意见、落实整改方案、加强日常监管、限期异地搬迁、有条件许可”的思路,对每个企业提出了具体解决问题的方案,并由省安委办下文按“属地管辖”原则实行政府挂牌督办。目前已完成2家,仍有3家在实施搬迁工作。各有关设区市、县(区)安监部门要按照挂牌督办的要求和企业搬迁实施方案,加强跟踪督导,确保企业搬迁工作如期完成进度、迁建项目依法依规履行手续。
(二)坚持把日常督查工作重点放在督促企业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上。
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最基本最经常的工作就是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是企业发生事故最普遍的原因和教训。因此,各级安监部门要把企业的安全制度是否建立、完善、落实作为日常检查的重点。一是要督促企业完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定期修订,做到有章可依、有章必依;二 是督促企业严格作业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原化工部41条禁令,结合企业自身实际,在职工中认真组织学习,规范企业操作岗位、动火作业和压力容器等安全管理,促进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三是要督促企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重点检查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台帐是否建立完善,重大危险源监控记录是否健全,一般隐患是否得到及时治理,重大隐患是否按计划整改实施等。四是要督促正在进行改制的危化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在改制过程中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不到有效落实。要把这项工作作为今年危化监管的重点之一,对辖区改制企业安全状况底数清楚,加强督查力度,采取有效措施,使监管工作贯穿于改制的全过程,确保不出安全问题。
(三)积极推动企业全面实施安全标准化工作。
安全标准化是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的有效措施。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要求,20__年底前,我省使用危险工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化学制药企业,涉及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品、吸入性有毒有害气体等企业(以下统称重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以上水平。20__年底前,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要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以上水平,其他危险化学品企业要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以上水平。
随着国家安监总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省局下发了实施方案,明确了安全标准化工作目标和实施步骤。省安全标准化考评领导小组制订完善下发了二级、三级企业考评标准。各设区市要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加大工作力度,通过出台相关的政策措施,引导企业积极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要严格考评标准,防止为了片面赶进度,擅自降低标准,避免加大监管风险。除对个别规模较大、安全生产基础较好、第一轮发证以来没有发生事故的企业,可视情向省局申报二级外,其他企业一律推行三级达标。对达标后的企业因管理下滑发生安全事故的要认真组织调查,该整改的督促整改,该取消达标称号的要坚决取消,确保安全标准化工作质量。省局也将不定期对设区市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总结经验,纠正存在的不足。
(四)着力引导企业加大投入提高危险工艺自动化水平。
加大安全投入,提高危险工艺自动化和重大危险源自动监控技术水平,是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的必由之路。对涉及危险工艺的化工生产企业,要按照《江西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危险性工艺安全联锁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督促开展安全联锁自动化技术改造和重大危险源自动监控技术工作。20__年底前,全省所有涉及危险工艺的化工生产装置,必须实现生产过程中危险环节关键操作的自动化控制、工艺指标的超限报警、生产装置的安全联锁停车;在实现自动化控制的基础上装备紧急停车系统(esd)或安全仪表系统(sis)。新建的涉及危险工艺和高温高压的化工装置必须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要选用安全可靠的仪表、联锁控制系统,配备必要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和火灾报警系统,提高装置安全可靠性。各地要按照“突出重点、分步推进、安全可靠、经济实用”的原则,充分利用企业延期换证的契机,积极稳妥引导部分化工企业危险工艺生产装置安装安全自动控制或安全连锁报警装置。各设区市在已经摸清危险工艺企业的底数后,督促企业编制科学可行、安全有效的改造方案,邀请专家进行充分论证,选择一些工艺比较成熟的同类企业进行“一对一”的学习借鉴,成熟一个改造一个,逐步提升企业危险工艺自动化水平。对处在城区人口密度大、车流量集中、安全距离不符合标准的加油(气)站要按总局和省政府《意见》要求,积极稳妥推行阻隔防爆技术改造。
从监管的实践际效果来看,在现阶段,必须靠严格执法推动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必须靠严肃事故查处推动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必须靠创新监管方式推动企业主动地负起安全责任。
四、突出抓好基础工作落实,不断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水平
(一)积极引导企业克服当前基础工作中的薄弱环节。
一是督促企业克服各种安全生产情况报告制度不落实的问题。每年第一季度,重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储存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经营单位要向安监部门报告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要专题报告。危化企业发生伤亡事故时,不论是否造成人员伤亡,都要及时报告。企业进行生产储存装置的开停车,关键装置的检维修作业等与安全生产有关的重要活动,在实施前应有关情况书面报所在地安监部门备案。
二是督促企业克服各类安全生产管理台帐不完善的问题。安全生产管理台帐的建立健全与否,是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是否得到有效落实的重要体现,要本着实用有效的原则督促企业加强基本台帐工作。安监部门在日常的监督检查工作中,要注重检查企业对有关安全生产法规、文件的学习贯彻,安全教育培训、安全奖惩等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和登记台帐,尤其要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建立健全了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记录是否健全,对上级安监部门在检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是否落实了整改责任、整改资金、整改期限、整改措施和应急预案,是否做到登记建档、专人负责、迅速整改。要督促企业将各项日常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把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督促企业克服对从业人员培训质量不高的问题。危化企业工艺复杂,对从业人员素质要求相对较高。一方面要督促检查企业认真依法组织上岗人员培训,严格持证上岗。培训不仅对岗位技能应知应会,对岗位安全防护知识技能也应注重,避免因不懂不会不知而发生的伤亡事故。另一方面,要逐步按照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要求,提高危化从业人员的条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中至少应有一人具有化工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并有3年以上化工行业从业经历,主要技术岗位工人、带班班长应具备中等化工职业技术学校以上学历或培训,其他人员应具备初中以上(或同等)学历;危险化学品经营(带储存)单位主要负责人、主管人员、安全负责人中至少应有一人具有化工专业专科以上学历,逐步把从业人员是否达到从业条件纳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行政许可条件。
四是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的要求,向省化学品登记注册办公室提交登记材料,办理登记手续,取得危险化学品登记证书。20__年6月前,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登记率要达到100%,20__年底,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剧毒化学品和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 品企业要完成登记备案工作。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必须向用户提供危险化学品“一书一签”(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二)认真克服危化监管自身基础工作中的薄弱环节。
一是要建立健全辖区内企业的相关档案、台帐。全面掌握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安全生产条件、重大危险源监控、隐患排查治理、建设项目动态等相关情况,做到底数清楚、情况熟悉、资料齐全。为许可发证、重点监管、应急救援提供及时有效的技术档案支撑。二是要切实加强监管队伍的业务能力建设。在当前危化监管队伍专业人员相对缺乏的情况下,既要充分利用上级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及视频讲座等各种机会,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各种措施,组织各级安监部门的业务干部参加各种类型的学习、交流、考察、调研,也要倡导以我为主地加强内部业务培训和自学,进一步增强监管必需的业务素质。三是要切实加强监管队伍的作风建设。按照省委省政府“创业服务年”活动要求,增强服务意识和效率意识,加快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提高许可办证速度,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事效率,杜绝“吃拿卡要”等不良行为,依法、依规、依纪做好服务和监管工作。
篇12
二、整治重点及要求
(一)加强重金属、铅蓄电池行业的监管力度。
一是着力整治重金属污染。由环保部门牵头,各镇、街道具体负责,对原辅材料、中间产品、最终产品以及排放“三废”中涉及铅、镉、汞、铬、砷等重金属的污染源进行全面排查,加大对此类企业的监测、检查频次,若出现污染物达不到排放标准的要坚决予以停产整治。对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准保护区内的重金属排放企业,以及无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的企业,一律予以取缔。按照国务院《重金属综合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总体要求,对已确定的涉重金属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进一步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加强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控,切实消除环境污染隐患;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淘汰达不到环保要求的小型有色金属冶炼企业;严格化工企业监管,严禁偷排偷放;加强涉重金属化工企业的生产全过程监管,督促企业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防止发生次生环境污染事件。按照《省清洁生产促进条例》有关规定,对涉重金属排放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并在主要媒体公布此类企业的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各镇、街道要结合实际,确定一批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作为重点内容,开展集中整治,一抓到底。
二是彻查铅蓄电池行业环境违法问题。铅蓄电池企业的整治是此次环保专项行动的重中之重。要对全区铅蓄电池行业进行彻查,建立铅蓄电池加工(含电极板)、组装、回收企业的监督检查台账,定期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和监督性监测。对未经环境影响评价或达不到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的,一律停止建设;对环境保护、安全设施、职业健康“三同时”执行不到位的,一律停止生产;对无污染治理设施、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或超标排放的,一律停产整治;对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从事废铅蓄电池回收的,一律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对不能依法达到防护距离要求的,一律停产整治;对发生重大铅污染事件的,一律追究责任。对依法实施关闭的企业,供电部门要落实断电措施,工商部门及时予以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所属镇、街道负责拆除生产设备,妥善处置危险废物;对停产整治企业,要督促企业制订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和时限要求,未经验收不得恢复生产。未进行过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要于年底前,按照《省清洁生产促进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其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周边环境变化较大的要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环保部门在7月30日前,公开公布辖区内所有铅蓄电池企业(加工、组装和回收)名单、地址,以及产能、生产工艺、清洁生产和污染物排放情况,接受公众监督。同时,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新、改、扩建铅蓄电池生产企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一律上报省环保厅审批。
三是加强对涉重金属危险废物的管理。做好排污申报登记,详细掌握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单位的具体情况,完善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加大对危险废物转移环节的监管力度,重点排查大型选矿、冶炼企业各类危险废物的去向,重点整治利用含重金属副产品、废物冶炼、回收重金属企业的环境污染问题。对利用含重金属副产品和废物,冶炼、回收重金属的企业进行整治,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同时,督促涉重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确保环境安全。
(二)努力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
一是彻底整治化工异味。督促所有化工企业年内全部建设高效工艺废气处理装置,坚决杜绝工艺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对厂界发现化工异味的企业,将实施“一次处罚,二次整顿,三次停产治理”。
二是加强二氧化硫及烟尘、粉尘治理。重点检查烟气脱硫脱硝等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情况、旁路铅封情况及在线监测设备运行情况。加大对燃煤电厂和钢铁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检查频次,对偷排、超标排放、无故擅自停运治理设施、无故开启烟气旁路、在线监测设备数据弄虚作假的,将依法从重从严处罚,追缴排污费,扣减脱硫电价。严格企业设施停运管理,规范企业停(启)报告,督促企业建立健全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制度。积极推进小电厂整合、大电厂替电工作,6月底前,全区所有电厂要建成末端脱硫工程,完成电袋除尘器改造;钢铁企业要完成全过程除尘设施改造和烧结机脱硫工程建设。年底前所有焦化企业建成干熄焦装置。城区直燃炉灶等要加快清洁能源置换进度,城区燃煤锅炉年内要全面实施天然气置换,拆除20吨/小时以下的直燃煤锅。
三是以交通运输、建筑拆迁、原材物料储存堆放和露天开采矿山、石料加工等为重点,深入开展扬尘污染综合防治,确保取得显著成效。
(三)进一步巩固提高水污染治理成果。
一是抓好基础设施建设。按期完成全市环保工作会议确定的所有水污染防治工程;加大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的监管力度,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严禁擅自堆放、随意丢弃、倾倒。督促污水处理厂和污泥处置单位建立污泥转运、处置台账,详细记录污泥产生量、转移量、处置量及其去向等情况,建立污泥转运联单制度,规范污泥运输和接收,定期向环保部门报告。加快推进齐都古城污水处理厂等工程建设,确保年内完成。
二是按照“治、用、保”相结合的思路,进一步抓好乌河、淄河等重点流域综合治理,确保河流水质稳定在COD45mg/L、氨氮4.5mg/L以下。流域内企业外排废水必须严格执行排放标准,超标排污的予以顶格处罚。水务、环保部门要加强河道监管,全面封堵排污口,对私拉乱倒有毒有害物质的单位或个人依法予以严惩。
三是切实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6月底前完成大武水源地企业管网上地、小河沟治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健全安全预警和应急机制,确保饮用水安全。
(四)加强农村环境治理。
一是各镇、街道要坚持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从源头管理入手,严格落实项目环评和环保设施“三同时”制度,新上项目必须通过环评才能开工。
二是加大监管力度,严查私拉乱倒、偷排偷放,坚决取缔辖区内的“土小”企业;严防城区污染项目转向农村,杜绝出现污染“上山下乡”;突出抓好水源地保护,确保饮水安全。
三是加快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理体系,完善垃圾收集处理点建设,积极推进中小企业能源结构调整,不断改善环境质量。
四是结合发展生态农业、有机农业,严格控制各类农药、化肥的使用,切实消除农村面源污染。
(五)认真查处环境和媒体报道的突出环境问题。将人民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及媒体报道属实的环境污染问题作为本次环保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严厉查处危害群众健康、社会反响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对屡查屡犯、明知故犯、恶意偷排、多次被查处仍未整改到位的,一律停产整顿;对超标排放的,依法给予高限处罚,责令限期改正;对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的,责令限期改正,实施停产治理;特别是对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准保护区内的重金属排放企业和无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要一律取缔。
三、职责分工
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结合机关单位的工作性质,实行部门工作责任制。
(一)环保分局负责本次行动的总体协调、资料汇总及工作监督。主要负责对重金属、铅蓄电池等工业企业进行排查,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区域环境安全;集中开展重点区域、重点企业治理,不断提高环境质量;做好水源地保护,确保饮用水安全;加大粉尘、扬尘治理力度,确保空气质量达标;做好专项行动督查工作。
(二)区发改局、区经信局负责研究制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方案和措施,对已纳入淘汰日程或已经关停取缔的企业,做好监督工作。
(三)区监察局负责做好纪检监察,对在环保专项行动中出现的失职、渎职行为,予以严肃查处。
(四)区司法局负责做好环境保护法制宣传,加大法律援助力度。
(五)区住建局负责做好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辛化路、南杨明沟污水接入齐城污水处理厂管网建设进度,完善城区雨污分流改造,确保生活污水全部进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解决污水直排河流、沟渠和污水乱排乱放等问题。
(六)工商分局负责对专项行动中依法取缔关停的重金属、铅蓄电池等行业企业及时予以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
(七)区安监局负责对重金属、铅蓄电池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监管,确保安全生产。
(八)区水务局负责完善“同源一网”供水工程建设,提高群众饮水质量。组织实施好淄河、乌河、运粮河“三河”综合治理扫尾工程,确保上半年完成。
(九)区环卫局负责做好城区道路保洁,做到一日“两扫两冲”,重点道路一日三扫,确保道路清洁。设立建筑垃圾填埋场,督促各村(居)建立生活垃圾收集点,加强垃圾运输管理,防止运输撒漏。
(十)区建管局负责对易造成扬尘污染和影响市容的渣土堆、拆迁垃圾等及时进行清理,城区周边施工工地必须采用喷淋洒水及防风抑尘网,杜绝开放式作业,减少城区扬尘污染,确保环境空气质量达标。
(十一)供电部负责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企业和列入取缔关闭的企业、建设项目和单位,一律停止供电。
四、时间安排及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1日—6月20日)。区政府组织召开动员会议,各责任部门和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在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报区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21日—9月20日)。各责任部门和单位按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全力抓好落实,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严肃查处,确保落实到位。
(三)工作总结阶段(9月21日—10月31日)。各责任部门和单位要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报区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检查验收阶段(11月1日—11月10日)。区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人员成立验收组,对各单位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区政府抽调相关单位人员成立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该项行动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环保分局。区政府将抽调有关人员组成督查组,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二)强化部门联动。环保、发改、经信、监察、司法、住建、工商、安监、供电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完善定期协商、联合办案和环境违法违纪案件移送制度,健全部门联动机制。环保部门要坚持网格化、全覆盖巡查,加强与公安部门的一体化执法,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问题严重的坚决停产整治,构成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要通过媒体公开曝光一批严重危害群众健康、屡查屡犯的典型环境违法企业,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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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大力推进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切实履行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主动申请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做到“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电梯使用单位“六落实”达98%以上;继续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先进单位”表彰活动。
3、每季度召开特种设备安全例会,分析情况,研究问题,确定重点,制定措施,落实责任,形成纪要;建立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举报奖励机制;制定特种设备要事督办制度和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进一步推进安全监察与检验责任落实。
二、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动态监管体系
4、继续推进组织体系建设。分局要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节能监管工作正常开展提供良好条件,安全监察科内保证3名持证人员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并争取今年再培训3名以上持证人员,并保持队伍的相对稳定;确保将区网格化管理员队伍、街(乡、镇)安全监管员均成为特种设备安全协管员,并随着安监系统监管队伍建设一并推进,使有特种设备使用的社区或村有特种设备安全协管员;做好协管员的专业常识培训,切实发挥好协管员队伍的“信息员、宣传员”作用。
三、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体系
5、修订完善区特种设备应急处置预案;分局要督促指导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制订完善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督促重点监控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1次预案演练,至少组织1次事故应急救援示范演练。
6、制定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管理制度,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查明事故原因,严格制定防范措施,严肃查处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事故调查结案率100%;分局要因地制宜聘请专家组,要发挥好专家在应急处置、隐患整改方案论证和事故调查中的作用。
四、认真做好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7、认真做好“旅游黄金周”、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节日、夏季、冬季等的安全监督检查和节日期间领导巡查制度,抓好重点设备、重点领域、重点场所以及近两年发生过事故的相同特种设备类型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规范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坚决督促隐患的整改消除,防止特种设备事故发生。
五、严格特种设备安全“准入”、“准用”制度
8、强化新装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和使用登记的监察力度,严格特种设备使用注册登记(检验合格标志)制度,力争注册登记率达100%,积极探索建立有效的流动式起重机械注册登记、检验工作监管机制。场(厂)内机动车辆使用、监管步入常态化。
9、确保全面超额完成市绩效目标任务,在用锅炉、压力容器、电梯、游乐设施的定期检验完成率达到98%以上;在用起重机械、场(厂)内机动车辆的定期检验率达到96%以上;在用气瓶定期检验率达到95%以上;Ⅰ、Ⅱ类重点监管设备定期检验率达到100%;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监督率达到100%。
10、严格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要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现场的监督检查力度,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六、针对薄弱环节继续开展专项整治
11、继续开展全面清扫安全监管死角的专项整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要加强工商贸企业特别是新建园区厂房监管,严肃查处非法制造、安装、使用等违法行为。
12、继续开展以气瓶报废更新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加大超使用年限液化石油气钢瓶报废更新工作力度,督促充装单位11年10月前加速报废旧钢瓶及购置新钢瓶,11年10月1日全面禁用螺栓瓶;开展工业气瓶的专项整治。
13、再次开展快开门式压力容器专项整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要与市锅检所密切配合,对使用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单位的设备联锁保护装置以及安全使用管理状况进行逐一排查,对经限期整改仍不符合法规标准要求的设备坚决封停。
14、继续深化小型锅炉专项整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要与市锅检所密切配合,对在用小型锅炉,尤其是居民密集区小型服装企业的锅炉安全使用管理状况进行逐一排查,对不符合安全规范的小型锅炉要坚决停止使用;对新安装的小型锅炉要严格监管。
15、继续开展以“六落实”为重点的电梯专项整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要推进、配合区政府开展老旧居民住宅电梯的更新改造工作。
16、开展天然气储气井专项整治。督促有关企业改造老井符合新标准,督促有关企业按时完成定检工作,严格操作规程,相关人员持证上岗,及时排查隐患,确保加气站安全运行。
七、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
17、认真做好“安全月”、“质量月”的宣传活动,组织免费培训企业管理人员100人,组织编印通俗易懂、形式生动、内容实用的宣传册、宣传画,广泛发放与张贴于设备使用场地,广泛宣传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程标准、安全知识和节能知识,增强社会安全和节能意识。
18、充分利用特种设备政务专网,及时更新相关信息,进行正面的宣传引导;通报质监部门查处隐患保证安全的事例,公开曝光严重违反国家特种设备安全法规的行为。
19、组织1次对协管员的特种设备安全基本常识培训。
八、开展特种设备节能监管
20、按照国家法规规范规定,开展锅炉节能监管,启动锅炉能效监测,对使用单位的锅炉能效不符合国家法规标准的实施行政执法。继续开展“锅炉房安全节能管理达标”的评定与表彰,进一步推动锅炉的节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