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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金融论文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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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金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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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我国绿色金融的发展现状

随着科技发展与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人类改变自然的能力不断增强,经济快速发展以及能源消耗量的大幅增加,使经济发展与能源环境之间的矛盾成为当今世界面临的最突出问题之一。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面临的环境问题更为突出,实现绿色发展已成为当前我国经济的发展趋势,我国在发展绿色金融方面也迈出了脚步。1995年中央银行和环保局提出了通过信贷政策加强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相关问题的通知,2007年11月23日中国银监会为配合国家节能减排战略的顺利实施,印发了《节能减排授信工作指导意见》;2011年11月1日为促进银行性金融机构发展绿色信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印发《“十二五”全国环境保护法规和环境经济政策建设规划》;2012年2月24日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绿色信贷指引》;目前,赤道原则是世界上最为流行的自愿性绿色信贷原则,兴业银行是我国最早采纳赤道原则的金融机构,在推广赤道原则方面,环保部编译出版了《促进绿色信贷的国际经验:赤道原则及IFC绩效标准与指南》,但我国银行业中尚未普及赤道原则;由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主办的“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绿色金融分会成立大会暨2014年首届中国绿色金融论坛”于2014年12月22日在北京隆重开幕,论坛期间,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绿色金融分会正式成立;2015年4月22日中国金融学会宣布成立绿色金融委员会,同时,央行研究局旗下绿色金融工作小组《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报告,针对我国绿色金融体系建设提出建议。以上实践均表明,绿色理念正慢慢渗透入金融业,但是我国绿色金融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依然存在很多问题。

2我国绿色金融发展所面临的问题

2.1绿色金融发展内部驱动力不足

第一,绿色金融在我国开展的时间较短,目前金融业在发展绿色金融方面虽然采取了一些措施,但仍然不足,我国绿色金融的发展主要通过政府以及金融监管机构的外部推动来发挥作用。由于工商企业和金融机构的最终目标是追求利润的最大化,与此同时,企业在生产加工过程中造成环境污染,若短期内不会使企业收益受损,企业则对此不会过多关注;金融机构在发放贷款时关注的核心问题是资金安全性,更不可能主动关注贷款企业的生产是否会造成环境破坏,由此导致环境污染的市场失灵则需要政府的介入。第二,绿色金融业务的发展需要十分复杂的专业技术,这对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提出了新的要求,但是实际上作为现在最为发达的绿色信贷业务从业人员所具备的绿色金融相关知识与实践经验则严重不足。另外,绿色产业或低碳产业需要的大量资金多为中长期贷款,而资金回笼需要较长时间,这在一定程度上使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的积极性受挫。

2.2支持绿色金融发展的政策体系不完善

首先,当前我国绿色金融的法律、法规基本处于空白期,绿色金融参与主体义务缺乏必要的约束,权利缺乏必要的保障,使绿色金融的发展受到严重制约。我国政府虽然已经意识到发展绿色金融的必要性,但相应的投入仍然非常有限,借鉴绿色金融发展的国际经验,政府的财政支持与政策倾斜可以促进绿色金融的快速发展。其次,企业需要面临经济利益与生态利益的博弈。比如一些比较依赖传统粗放型经济发展模式的企业,虽然说绿色信贷的审批条件会迫使企业逐步向绿色环保方向发展,但是在短期内实现转型发展对企业来说会有很大的冲击,同时需要考虑转型成本问题,企业需要在经济利益与生态利益之间做出权衡。最后,对金融机构而言,开展绿色金融相关业务受到的优惠补贴政策严重不足,我国目前存在的政策大多以鼓励性为主,导致其开展绿色金融成本过高,积极性不足,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绿色金融的发展。

2.3绿色金融市场发展不完善

一方面,我国绿色金融市场上的产品还比较少,主要是原生绿色金融产品,基本上还没有衍生绿色金融产品,虽然我国在绿色环保方面有一定程度的金融产品创新,但与绿色金融比较发达的国家相比,产品依然比较单一。另一方面,目前我国绿色金融市场主要以绿色信贷为主,而绿色信贷属于商业银行的业务,只表明间接金融机构在绿色金融市场中发挥的作用;绿色证券和绿色保险的发展不足,意味着直接金融机构在绿色金融市场中参与不足,是又一个制约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的重要因素。

3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的对策与建议

3.1积极培育和引进绿色金融人才

绿色金融业务想要得到持续发展,必须拥有一批具备综合素养的专业人才,因此,人才培养必须得到重视。首先,对各大金融机构而言,应当建立合理的人才培养方案。比如聘请金融专家来银行做讲座;组织员工积极参加金融专业知识的学习,完善员工的知识结构。其次,完善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机制。绿色金融的发展需要很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要求高等院校为金融机构培养出一批高技术水平的金融专业性人才。最后,加强与国外金融机构的合作,引进熟悉绿色金融国际准则和有丰富经验的人才,学习国外经验,促进我国绿色金融的发展。

3.2完善绿色金融政策支持体系

一方面,完善绿色金融发展的制度建设。当前我国关于绿色金融的法律法规基本处于空白阶段,想要实现有法可依得先有法才行,我国可以在完善现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建立绿色金融法。另一方面,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使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相配合使用。政府可以向绿色金融采取政策倾斜,提高各个绿色金融参与主体的积极性;中央银行在对金融机构发放贷款时,可以对有绿色金融贷款的金融机构实施优惠利率,扩大贷款的利率浮动幅度等措施刺激绿色金融业务的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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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施绿色金融是金融业所应承担的社会责任

金融行业应将对经济、社会、环境和谐统一的追求自觉纳入自身的发展目标之中。金融业要发挥好配置和调控资源的作用,利用金融服务和金融工具为增加企业盈利和纳税的同时,更要利用提供审慎的金融专业服务的时机促进企业降低能耗、节能减排、革新技术以此增加社会福利。

2.实施绿色金融有利于促进环境保护

盲目追求行业发展和地方政府政绩,全国各地的高污染高排放行业仍然遍地开花,增速偏快。马克思曾说过:“货币是最大的推动力。”这些行业迅速扩张的背后,金融业的商业贷款起了决定性作用。如果各类金融机构能采取相关措施对此类贷款进行严格控制,将迫使污染企业重视环保问题,如在审批程序中加入环评制度,对违规违超限企业从融资根源上进行控制。使企业的发展及经营加大环保投入,实现企业盈利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双赢局面。

3.实施绿色金融有助于强化金融业环境风险控制

营利是金融行业的主要目的,因此金融风险控制在其日常运营过程中占有重要地位。金融活动之安全性与企业环境状况之稳定性间的相互关系也逐渐唤起各方的关注。面对我国的依旧严重环境问题,不论是从中央还是地方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已经成为当务之急,实行企业的环境责任也迫在眉睫。企业滥用金融行业的贷款融资,给金融业自身造成的风险也不容忽视。

4.实施绿色金融有利于顺应接轨国际潮流之“赤道原则”

赤道原则,是全球主要金融机构参照国际金融公司的《环境、健康与安全指南》建立的一套自愿性金融行业基准,旨在判断、评估和管理项目融资中的环境与社会风险。该原则倡导金融机构对于项目融资中的环境和社会问题应尽到审慎性核查义务,只有在融资申请方能够证明项目执行对社会和环境负责的前提下,金融机构才提供融资,该原则已成为各国银行可持续金融运作的行动指南。赤道原则作为国际实施绿色信贷的通行准则,已经在各大金融机构中得到充分实践。为便于国际社会交往、顺利地参与国际融资项目,我国金融行业有必要根据赤道原则的要求,建立有关的绿色信贷机制。

三、我国绿色金融立法实践

1.我国绿色金融实践概况

我国在绿色金融领域的时间比发达国家起步晚。兴业银行作为国内首家“赤道银行”、绿色金融的先行者和倡导者,2005年与国际金融公司(IFC)设计能效融资项目产品,也成为国际金融公司首期中国能效融资项目唯一一家合作银行2006年,国内首家推出能效项目融资产品;2007年,在国内首家推出碳金融综合服务;2008年,公开承诺采纳赤道原则,成为中国首家“赤道银行”;2009年,国内首家成立可持续金融专营机构———可持续金融中心;2010年,将绿色金融从企业项目领域延伸到个人消费领域,在全国首发低碳信用卡;2011年,发放国内首笔碳资产质押贷款,排污权抵押授信等创新性的绿色信贷产品也陆续落地;2012年,升格可持续金融中心为总行一级部门,成立可持续金融部,全方位统筹发展绿色金融业务。而后中国农业银行、招商银行等商业银行也相继提出绿色金融的发展理念,并在操作层面上制定具体措施,推出了绿色金融产品。发展到现在,我国形成了以银行绿色信贷为主,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证券三种发展方式为支撑的绿色金融。

2.我国绿色金融立法实践

伴随着可持续发展观念的提出、经济体制改革的发展,20世纪90年代成为我国绿色金融立法发展比较迅速的阶段。1995年,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贯彻信贷政策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该通知要求国内金融机构要将支持国民经济发展同保护环境资源、改善生态环境相结合,并把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作为银行向企业贷款考虑的因素。2001年6月,原国家经贸委、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委联合《关于加快发展环保产业的意见》。该意见强调加快发展环保产业是我国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中国人民银行和各商业银行应该对有关政策制定出相应法律法规,要发挥金融手段的杠杆优势大力扶持和优先发展科技含量高、低能耗、低污染的产业,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三者的有机统一。2007年7月,原国家环保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联合制定并颁布了《关于防范和控制高污染行业贷款风险的通知》,标志着我国正式实施绿色信贷的开始,同年七月三部门再次联合颁布了《关于落实环保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2008年1月,环境保护部与国际金融公司签署协议,来合作研究制定符合中国国情的绿色信贷指南,为深化我国绿色信贷发展提供技术与智力支持。2009年1月,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企业社会责任指引》,以督促国内银行业承担企业社会责任,促进社会、经济、环境和谐可持续发展。

四、我国绿色金融法律制度的不足与完善

1.我国绿色金融法律体系的不足

一是立法层次低。近些年我国的绿色金融立法虽有很大的进步,但可以看出,现有的关于绿色金融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制定主体主要是国务院及有关部委,没有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制定的专门绿色金融法律。位阶较低的法律文件,多具有政策指导性、宣示性,缺乏法律本应具有的强制力和权威性;二是内容不全面。起步较晚导致我国绿色金融立法内容欠缺、滞后,目前我国的绿色金融立法还仅局限于商业银行绿色信贷方面,其他制度缺乏;三是可操作性不强。纵观我国现有的绿色金融立法,多是宏观性、原则性规定为主的部委意见和指引,因而实践中难于执行和落实,操作性不强;四是缺少相关法律责任规定。从法的强制性角度,责任制度作为经济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奠定了经济法律关系保护的实体法基础。现阶段,我国绿色金融立法的条例条款规定都以建议和宣示性的声明要求各金融机构认真贯彻执行,没有相应的责任追究制度和惩罚手段,以致于规定无法落到实处。综上,我国尚未建立起完善的绿色金融法律制度,应对政策调整和现实问题而出台的意见和指导性文件难以形成缜密逻辑的法律体系,更难以肩负在“生态文明建设”背景下为绿色金融良好向上发展提供金融法律保障和制度支撑的重任。存在缺陷和不足,使得我国绿色金融立法有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在13亿中华儿女都为建设美丽中国奋斗之时,我们应大力加强绿色金融立法,落实现有规定措施,用科学完善的法律制度积极推动引导绿色金融在全社会的实施。

2.完善我国绿色金融法律制度的设想

①出台《绿色金融促进法》。

要在立法目的部分明确体现中央提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精神为指导思想,以保障金融行业稳健运行为直接目的,把促进国家经济、社会、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最终目的。除了明确绿色金融等定义,还要明确监督机关主体和各主体的监督管理职责。在激励措施方面,可全面运用利率政策,税收政策,授信额度等措施建立相关奖励机制,扶持工艺、设备、技术高的企业。法律责任方面,规定金融企业因违法本法应承担的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对主管人员或者其他责任人员不履行监督职责的,依法给予相应处分。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②完善绿色信贷制度。

金融机构要深刻认识实施绿色信贷,及时处境经济与社会环境和可持续协调发展、建设美丽中国的要求,也是银行优化信贷结构、降低信贷风险的内在要求。要建立贷款项目环境风险审查评估制度,从源头防范环境风险以保障信贷安全。严格规定贷款人的注意义务,要将环保标准与信贷风险管理要求落实到客户调查、授信、项目评估、信贷审查、贷后管理的环节。若未尽到有关注意义务,相关责任人要承担包括刑事责任在内的法律责任。

③完善政策性银行法律制度。

日本的经验很值得借鉴,日本投资银行是注册超过100亿美元的大型国有银行,2004年其提出以环境评级的手法确定投资对象,并加强与商业银行的合作,更好的发挥政策银行的协调作用,为绿色信贷的发展搭建平台。我国亦应当建立类似“绿色生态银行”作为政策性银行,宏观指导绿色投资方向,同时做好大型环保项目资金的管理。

④完善绿色证券的法律制度。

党的十报告已经明确把“生态文明”写进了中国未来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规划里。向绿色和可持续转型已成为我国经济未来的发展趋势,从战略高度出发,通过证券监管将环境保护的要求融入投资活动和企业管理之中。完善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环境报告制度,使企业在日常活动和重大决策中都必须考虑到环境成本和环境效果。

⑤完善绿色保险法律制度。

顺应国际上加强强制责任保险的趋势,对环境产生环境污染物多、易发生重大环境事故的石油、化工、煤电、有毒废弃物处理的行业实施强制责任保险。科学设计险种、保险费率和除外责任,既不增加投保人的负担,同时保证事故发生时受损人员及时得到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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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伟教授的主要研究领域是绿色经济理论与政策。该领域着重从经济学角度研究环境污染产生的原因以及治理污染或预防污染的措施。他的研究专长是绿色投融资,主要研究环境保护的投融资设计、路径优化及相关政策支持。先后被聘为中国城市发展研究会特邀理事、山东生态经济研究会副会长、山东省生态文明研究会常务理事、山东省经济学会常务理事、济南绿色经济研究会常务副理事长等。曾被授予山东省理论人才“百人工程”成员、济南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济南市理论人才工程成员、济南大学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

三、研究成果

张伟教授近5年内在高水平期刊发表了13篇论文。目前已在Energy Policy(SCI与SSCI双检索刊物)等国际权威期刊发表相关SCI(SSCI)论文5篇,在《管理世界》、《中国软科学》等国内权威刊物发表相关CSSCI论文8篇。有3篇论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经济研究参考》等转载。并主持国家级及省部级研究项目7项,分别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低碳城市建设投融资机制研究”;国家软科学计划项目“金融促进节能减排技术创新的理论、实务与案例研究”;国家环保“十二五”规划项目“非环保系统资金投入、项目运作的经验与借鉴”;山东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基于科学发展观的山东省产业集群升级优化战略与融资对策研究”;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创新发展半岛城市群循环经济园区,建设生态强省与有效利用跨国公司投资研究”;山东省软科学计划项目“利用外资增强山东省城市绿色创新能力的路径与对策研究”;全国统计科研规划项目“城市环境设施产业投资绩效的经济统计评价与改进对策研究”。以上项目除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外均已按时完成,并得到专家好评,所提对策建议有些被国家环境保护部采纳,进入“十二五”规划;有些被山东省领导批示,并被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发改委、山东省环保厅等采纳应用,取得了可观的社会(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近5年内获得8项科研成果奖励。主持完成的成果或撰写的论文,先后获得全国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1项;获得山东省社科优秀成果奖二等奖、三等奖共计3项;获得国家统计局全国统计优秀科研成果奖三等奖共计2项,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三等奖共计2项。

四、主要论著

1、经济体制转轨绩效与城市环境设施投资体制个案研究,山西人民出版社2007年。

2、区域竞争力研究丛书,经济科学出版社,2010―2011年。

3、桥隧交通建设与城市发展探讨,山东人民出版社,2011年。

4、外商投资与绿色经济发展研究,经济科学出版社,2013年。

5、金融业绿色转型研究,经济科学出版社,2014年。

6、发展蓝色经济应当继续加强节能降耗,统计研究,2010年第7期。

7、利用FDI增强我国绿色创新能力的理论模型与思路探讨,管理世界,2011年第12期。

8、外商投资环境规制与东道国绿色创新,经济学动态,2012年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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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汽车产业的发展与技术创新问题研究 引进外国智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研究 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特点及发展趋势 垄断行业监管机制问题研究 人民币成为世界货币的条件及路径 当前我国外贸发展对就业的影响 对外贸易与我国经济发展 惠州对外贸易企业的变迁 中国农产品对外贸易逆差:现状、成因和对策 中国农业经济增长的实证研究 转基因农产品贸易政策的国际比较与启示 中泰农产品贸易的互补性和竞争性研究 中国农业开放模式的选择研究 中国农业补贴政策的选择与完善研究 从轮胎特保案看我国的反倾销 金融危机下广东的双转移战略 金融危机下贸易保护的新特点 广东企业走出去研究 广东外资的可持续利用研究 金融危机下广东某产业发展对策探析 港口与区域经济的相关性研究(具体哪个港可以自己定) 中国国际多式联运问题研究 港口发展中的问题研究(具体哪个港可以自己定)

    中国第三方物流中的问题研究 中国集装箱运输中的问题研究 提单的风险及防范研究 贸易救济制度研究 对国际贸易原理课程教学改革的思考 电子商务环境下新型国际贸易交易结构的确定 欧盟优惠性原产地规则调整与中国出口战略应对 我国纺织品出口的比较优势与竞争优势 国际贸易政策的政治经济分析——以美国对中国输美纺织品设限为例 后配额时代我国纺织品出口面临的难题及对策 国际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趋势与促进肉类产品出口 外商直接投资对我国(或某省市)产业结构升级的效应分析 外商直接投资对我国产业的技术提升研究 引进外资对我国出口的影响或作用研究 FDI 技术溢出效应对我国企业创新影响的实证分析 对外贸易推动广东产业结构升级研究 比较优势理论与竞争优势理论及其在我国的应用研究 国际商品流动与要素流动关系研究 对外贸易的可持续发展研究

    自主创新与增进我国出口商品比较利益研究 论技术对国际贸易的影响及推动 加工贸易在我国外贸中的地位、利弊或转型升级研究 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研究 社会责任对提升企业国际竞争力影响的研究 国际劳工标准对我国出口企业的影响及对策 人民币汇率变动对我国对外贸易的影响研究 出口退税政策对我国外贸的影响研究 标准化在我国对外贸易中的效用研究 国际贸易中的电子商务发展趋势 国际经济一体化与贸易相关问题研究 我国发展国际贸易的知识产权战略研究 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 市场经济国家地位与我国商品出品对策

    国际劳工标准下我国政府、企业对策 我国纺织业出品竞争力问题和对策研究 我国纺织业的贸易格局与市场策略 绿色壁垒对我国外贸出口的影响分析 世界 FTAS 发展态势与中国策略分析 我国纺织业出口竞争秩序现状分析与对策探讨 行业协会在规范出口竞争秩序中的作用探讨 加入 WTO 后我国民族产业的保护 区域经济发展的产业模式选择——以惠州经济为例 古典比较利益论与中国制造业结构调整的思考 FDI 与我国经济发展的关系 从发达国家对外直接投资对本国贸易的影响看我国开展海外投资 海外投资与出口贸易的相互关系 中国经济反垄断立法的探索 广东区域聚集经济对外贸易的依存度及风险研究 论我国进出口贸易对国内通货膨胀水平的影响 欧元汇率变动对惠州制鞋行业对外贸易的影响及对策分析 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内在机理及未来演变研究 中国国有经济角色演进的反思与前瞻 我国产业结构调查研究 我国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成因及解决思路 企业文化建设与企业可持续发展研究 我国企业“走出去”的战略思考 广告语言与消费心理研究 民营企业融资渠道拓展研究 浅论我国民营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培育 中小企业文化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 论民营经济发展的障碍和对策

    中小企业品牌经营误区及创名牌战略研究 顾客忠诚研究述评 基于顾客感知价值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研究 浅析房地产市场营销策略 客户关系管理的探讨——建立“以客户为中心”的运营模式 金融危机下的消费思考——中、美消费模式的比较与启示

    基于顾客关系投资的个性化价格促销 中小企业出口及其社会责任研究 中小企业国际市场营销策略研究 广东农产品出口跨越贸易壁垒的对策研究 中小企业出口低价竞销的原因及治理对策研究 惠东鞋业出口的现状、困境及对策分析 对外贸易对惠州经济增长的影响研究 外商直接投资对惠州经济增长的影响研究 全球知识网络与跨国公司 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中国经济的机制和对策 国际金融危机的跨国传播机制研究 国际金融危机对广东经济的影响研究 知识的国际传播机制研究 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研究 双边 FTA 对我国经济发展的影响研究 人民币实际有效汇率变动对进出口的影响 FDI 对我国国际贸易影响的区域性差异分析 广东进出口对经济增长的实证研究 我国国际贸易波动的影响因素——基于因子分析的研究 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社会倾销问题 反倾销背后的国家利益博弈 我国对外贸易战略调整的原因及障碍分析 绿色国际贸易与绿色国际贸易壁垒 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外贸的影响 如何跨越绿色贸易壁垒 金融危机背景下我国出口退税率调整的政策思考 出口退税政策与我国产业结构调整 国际市场水果检疫准入与促进我国水果出口的对策 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竞争法、产业法与反倾销法的冲突与协调 中国的对外贸易环境与政策变化 市场营销视野下的大学生自主择业策略分析 对中小企业国际市场营销方式的分析 论国际市场营销者如何跨越文化障碍和避免政治风险 国外消费者对“中国制造”的感知与评价及对中国企业的启示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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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世界金融危机的深刻影响,及对应温室气体和金融资本流动性过剩两大难题的要求,低碳经济作为一种全新的经济发展模式,正成为世界各国寻求经济复苏和健康增长的重要战略选择。低碳金融,简称碳金融,是指服务于旨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各种金融制度安排和金融交易活动,主要包括碳排放权及其衍生品的交易和投资、低碳项目开发的投融资以及其他相关的金融中介活动,或称碳融资和碳物质的买卖。金融企业是推动低碳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可以合理配置信贷资源,充分发挥金融的功能作用,确保实现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的目标。

1 金融企业低碳金融实施现状

金融是经济发展的血液,金融企业利用金融这个杠杆,在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上起着导向性的作用,所以在人类经济史中,在重大技术创新的出现和经济转型的背后,总是少不了金融因素的支持。自从低碳经济提出以来,很多金融企业开始涉足低碳技术开发研究金融企业,由此产生了“绿色贷款”和“社会责任基金”等新概念。

1.1 国际金融机构低碳金融实施现状

国际金融机构围绕低碳经济的发展大概可归结于两个方面:一是传统的融资支持,即通过成立各种“低碳”基金或环保基金,或直接贷款支持相关的产业[1]。2003年6月金融界出台了旨在判断、评估和管理项目融资中的企业社会责任(主要表现为环境与社会风险)的一个金融行业基准——赤道原则,截至2010年5月10日,接受赤道原则的金融机构已有68家,分布于包括中国在内的27个国家或地区,项目融资业务量占全球项目融资交易额的85%以上,而且业务遍及全球100多个国家或地区[2]。二是围绕现行的碳排放权交易体系,进行的各种融资、产品创新以及其他金融服务,在过去几年中,随着碳交易市场的迅速发展,围绕该市场的金融创新也在不断涌现。据世界银行预测,全球碳交易在2008~2012年间,市场规模每年可达600亿美元,2012年全球碳交易市场容量为1500亿美元,有望超过石油市场成为世界第一大市场。随着碳交易市场规模的扩大,碳货币化程度越来越高,碳排放权进一步衍生为具有投资价值和流动性的金融资产。

1.2 国内金融机构低碳金融实施现状

国内金融机构目前还主要集中在对低碳项目的融资支持方面,以各类绿色贷款、环保贷款为主,主要集中在为低碳排放项目提供信贷融资上。在此过程中,通过与国际机构或其他金融机构合作,来控制有关风险和发展对低碳项目的资金支持。2006年,兴业银行将节能减排贷款与“碳金融”相结合,创新推出以CDM机制项下的核证减排量(CERs)作为贷款还款来源之一的节能减排融资模式——“碳金融”模式[3],并于2009年1月成立可持续金融的专门业务经营机构——可持续金融中心,负责全行能效金融、碳金融、环境金融等领域的业务经营和产品营销。2007年北京银行与国际金融公司(IFC)开展能效融资贷款合作,为涉及能源设备并旨在改善建筑、工业流程和其他能源最终应用方面的能源效率的项目或商品和服务提供信贷支持论文开题报告范例。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在支持地方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挑战中,打出“绿色”“低碳”信贷牌。2009年一年投向绿色经济、低碳项目和民生工程的本外币信贷高达1000多亿元,为山东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获得省政府颁发的“金融创新奖”。总体上,尽管我国与低碳经济相关的金融创新已取得了相当的进展,但其发展仍处于相对初级阶段,有许多方面值得进一步完善。

2 我国金融企业低碳金融发展主要瓶颈

随着国际碳交易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和碳货币化程度日益提升,碳排放权已衍生为具有投资价值和流动性的金融资产。我国金融企业应进一步加强对国际碳金融发展的跟踪研究金融企业,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积极开展“绿色信贷”及其它碳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提高产品定价能力,争取在全球碳金融体系中拥有更大的话语权和主动权。但是,尽管我国与低碳经济相关的金融创新已取得了相当的进展,但其发展仍处于相对初级阶段,有许多方面值得进一步完善。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 碳排放交易市场体系和相关中介市场发育不完善

由于缺乏各类支持低碳经济发展的碳金融衍生工具,限制了我国在全球碳交易市场上的定价能力。中国碳交易仅是集中在具体项目上,现在还处于“农贸市场”的阶段。2010年9月才建成我国第一家挂牌的碳交易市场——“天津排放权交易所”[4],是由天津市政府、中石油和芝加哥气候交易所共同成立的。国内相关中介机构尚处于起步阶段,难以开发或消化大规模的项目。国内也缺乏专业的技术咨询体系来帮助金融机构分析、评估、规避项目风险和交易风险。

2.2 低碳金融的效益与金融机构的利润之间的矛盾

由于技术水平、自然条件等客观因素,及风险补偿、担保和税收减免等综合配套制度,向低碳转型的相关企业往往会导致经营成本大幅上升,盈利能力下降,虽有社会效益,但缺乏现实即期的经济效益,会接导致融资机构信贷风险的上升。在现有金融监管与运行体系下,金融机构无力分担应对环境变化所带来的社会成本,银行对于贷款的安全性、收益性与流动性的强调,以及证券市场要求企业利润实现的双重压力,使得与低碳经济相关的项目面临较为严苛的融资环境。

2.3 政策法律存在一定的风险

国际公约的延续性问题构成了碳金融市场未来发展最大的不确定因素。同时减排认证的相关规定也可能阻碍市场发展。因为,减排单位是由专门的监管部门按照既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认证。由于技术发展的不确定性以及领导者意图的变化,有关认证的标准和程序缺乏稳定性。所以,碳金融交易市场发展面临着市场交易主体难以预期和控制的政策风险和法律风险[5]。

2.4 金融企业信贷缺乏统一标准

虽然我国金融企业不断积极的开展“绿色信贷”,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绿色信贷还基本上处于起步阶段,这是因为我国“绿色信贷”的标准笼统,缺乏具体的信贷指导目录和环境风险评级标准,银行缺乏执行绿色信贷的专门机构等。

2.5金融企业对低碳金融的认知程度有待提高

低碳金融是一项存在历史较短的金融创新,国内大多数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对碳金融业务的项目开发、审批,以及运作模式、风险管理、交易规则、利润空间等缺乏应有的了解,熟悉碳金融业务的专业机构和人才不足,导致金融机构对发展碳金融交易业务缺乏内在驱动力。

3 我国金融企业的低碳金融未来发展之路

在现代经济社会中,任何一个产业离开金融的支持都是不可能快速发展的。所以应该把低碳经济和金融创新的互动放在一个有机的系统里金融企业,着眼于两者之间的内在联系,探讨所有能够提高环境质量、转移环境风险、发展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以市场为基础的金融创新。

3.1 金融机构在低碳经济发展中要扮演好两个角色

一是要成为低碳理念的推广者,积极践行推广低碳理念,大力开展绿色信贷,金融企业作为企业组织应当一方面不懈推行绿色运营,积极成为低碳理念推广的践行者;另一方面以“公益创新”践行低碳金融,采用拓展公益事业宣传、公益事业关联营销、社会营销、慈善活动、社区志愿者活动以及提供负责任的商业实践等方式,将低碳金融理念、产品、服务、技术、教育和培训等资源与企业、社区以及公益事业相结合,与客户结成伙伴关系,不断拓宽沟通渠道,让低碳经济、低碳金融深入人心。

二是要探讨金融环保机制、经营策略、管理机制、激励考核体系的业务流程再造,成为低碳经济的资金支持者。加强与国外金融机构的合作,跟踪研究国际碳金融发展的前沿理论,研发面向节能减排、清洁能源利用和可再生能源开发的金融产品。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积极开展绿色信贷及碳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

3.2金融企业的碳金融创新道路

一是在排放权交易基础上与碳交易有关的的各种金融创新。随金融服务发展碳基金、碳证券、碳信托等,当然不仅仅包括工具的创新,还包括机构的创新、业务的创新、流程的创新、环境金融产品创新等[6],实现低碳经济和金融创新双赢,此外,金融企业可通过提供信用咨询、理财产品、低碳项目融资等服务新产品,可以尝试推出与“绿色信贷”和排放权交易挂钩的结构性产品,为节能减排项目建设提供资金支持和风险规避工具,同时为个人、企业参与相关投资提供了便利和渠道论文开题报告范例。

二是贷款管理机制的创新。金融企业制定一套适合节能减排项目的新的贷款管理办法和管理技术。由于环境总容量是有限的,于是排污权就有了价值,通过转让可以产生收益,因此,金融企业能够容许企业将其作为抵押物来申请贷款进行融资。我国现在的节能项目普遍采用合同能源管理(EMC)方式,即节能项目的使用者利用实际产生的节能费用分期偿还节能项目提供者的设备价款。由于节能项目的提供者多为中小企业,其既不具备充分的抵押贷款条件,也很难获得银行满意的信用评级。按照传统贷款管理方法,这些企业难以得到银行信贷支持。而采用应收账款质押这种新的贷款方式,则可以使这些企业获得贷款支持。

3.3 努力寻求低碳金融发展中的突破点

一是要强化政府作用,加强政府对低碳金融的宏观政策引导金融企业,制定出台前瞻可行的产业发展规划、指导目录和淘汰落后产能时间表及实施细则等政策指引文件。人民银行、银监会等部门应更好地发挥宏观指导作用,建立与节能减排项目贷款相关联的信贷规模指导政策,来影响银行的贷款偏好。中央银行要充分利用“窗口指导”,引导银行加大对CDM项目的信贷支持,为低碳经济的发展创造稳定的货币政策环境。

二是加强金融机构与政府部门配合,建立起多层次的碳金融产品服务体系和碳金融业务风险管理体系,培育和培养我国碳金融中介服务体系和本专业的人才,体系化学习低碳金融相关理论知识,提高对低碳金融和低碳经济的认知程度,加强对碳金融产品的研究,追踪低碳金融理论发展前沿,开展理论知识与国内金融机构实际相结合的创新研究。

4 总结

人类已经到了必须重视审视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历史转型关口,由高碳经济向低碳经济转变,势在必行。低碳金融业务是我国金融机构未来的发展方向,在充分借鉴国外优秀金融机构在低碳金融方面的先进理念、规范做法的基础上,积极研究适合我国金融机构发展的营销思路和一线产品,促进我国低碳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但我国碳金融在许多方面建设还不够完善,如各种政策、规范以及碳交易市场,低碳金融的意识和理念不够明确,以及低碳金融产品的研发、流程再造、宣传推广等实操方面仍有诸多需要改进和完善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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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

近年来,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代表的许多中国金融机构意识到了绿色金融的重要性,伴随一轮轮政策的推进,绿色金融正成为下一步中国金融发展的必然趋势。随着国际上公认的“赤道原则”的提出,“绿色信贷”一词也逐渐为人们所熟知。在信贷还“绿得不够深”的中国,研究“绿色信贷”在中国如何实践发展问题是极有必要的。

本文旨在对绿色信贷的产生与国内外发展状况以及近年学者的研究做一个简要梳理,以便于今后更深入的研究相关问题。文章涉及文献主要包括各大银行公布的社会责任报告、环境部关于绿色信贷的年报、各大媒体报道及国内外学者已发表的著作及论文等。

二、绿色信贷的含义

从18世纪开始,人类产业文明经历了一个巨大的飞跃过程,而代价却是环境的破坏。20世纪末,人们终于开始意识到,只有在发展的同时顾及到环境,发展才是可持续的。于是,“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在1987年由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WEDC)提出,并最终被广为接受。与“应让后人也能公平的享受和我们一样的自然和环境资源(Asheim, Geir B., 1991)”类似的概念不断产生。而金融作为一门相对而言年纪不大的学科,也参与到了整个人类的“绿色计划”中,“绿色金融”开始进入大家的视野。在这样的大背景下,“绿色信贷”应运而生。

国际上关于绿色信贷的准则,应用最广泛、最具代表性的是赤道原则(the Equator Principles, 简称EPs)。2002年10月,国际金融公司和荷兰银行9家银行在伦敦主持召开会议,讨论项目融资中的环境和社会问题,会后由荷兰银行等4家银行自发地在国际金融公司环境和社会政策基础上共同起草了一套针对项目融资中有关环境与社会风险的指南,即赤道原则。2003年6月,包括4家发起银行在内的10家大银行宣布接受赤道原则。2006年,赤道原则委员会对其进行了修改调整并了EPⅡ。赤道原则的订立在国际金融的发展史上都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截至2013年4月已有78家世界各地的金融机构加入赤道原则,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正在尝试加入它。目前,EPⅢ正在修改审查过程中,不久将会。

国内学者对“绿色信贷”的概念界定看法不一,在此取一个相对折中的定义:所谓绿色信贷,从名义上讲就是对绿色经济加以支持的信贷资金,然而在显示中往往存在一些非法的企业和项目,达不到环境部门的标准和要求,对此不提供信贷支持的行为也可以称之为“绿色信贷”(邓聿文,2007)。这个定义的优点在于不仅将那些对环境做出贡献,在企业生产中没有污染,或者污染达标的企业纳入绿色信贷范畴中,还包括了生产环保产品的企业,但缺点在于没有指明向企业提供支持的主体。广义上来说,该主体可以是政府、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而狭义定义中主体为商业银行或政策性银行。本文取绿色信贷的狭义定义。

三、绿色信贷在国外的发展与研究

(一)绿色信贷发展状况

在“赤道原则”的大力推动下,越来越多的银行加入了“绿色信贷”的行列。国际上“绿色信贷”政策的实践主要集中在美国、英国、日本、加拿大、德国和荷兰等发达国家,其他地区如非洲和墨西哥在近两年也有银行成为“赤道原则”成员。总体来说,发达国家对于“绿色信贷”的执行情况有以下几个突出特点:在法律建设方面明确环境责任,如1980年美国联邦政府出台了《全面环境响应、补偿和负债法案》,根据该法案,银行必须对客户造成的环境污染负责,并支付修复成本;在政策指导方面构建激励机制,如英国政府颁发“贷款担保计划”,规定小企业可向金融机构借贷最高可达7.5万英镑的款项,政府担保80%;有绿色信贷相对统一的标准等等(曹小奇等,2008)。

在绿色信贷产品开发问题上,发达国家也走在前列。现今的绿色信贷产品主要分为三大类:零售银行类产品(包括住房抵押贷款、房屋净值贷款、信用卡等)、公司银行和投资银行类产品(包括项目融资和商业建筑贷款)以及资产管理类产品(包括财政绿色基金、投资基金等)(UNEP FI,2007)。

(二)学者研究动态

“绿色信贷”是中国特有的说法,国外的相关研究一般更注重研究金融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如环境金融、企业社会责任等。相对而言,国外的相关研究起步较早,研究者们很早就提出了环境金融的概念,指出应将金融结合到可持续发展中(Marcel Jeucken,2001)并分析发展环境金融可以获得的资金途径(Eric Cowan,1999)。这些资金途径不仅为环保技术和污染控制措施的投融资提供机会(Thompson,1998),还为一些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经济活动和品牌建立了环保的立场。

总体来说,无论在绿色信贷的政策制定、产品开发以及学术研究方面,发达国家都处于相对成熟的地位。

四、绿色信贷在国内的发展与研究

(一)绿色信贷发展状况

2007年7月,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联合了《关于落实环保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提出了绿色信贷的应用方式和范围,要求完善信息沟通机制等,以保障绿色信贷政策落到实处。2008年1月,原国家环保总局与世界银行国际金融公司联合制定了“绿色信贷环保手册”,明晰了我国的行业环保标准。2008年10月,兴业银行在京召开会,城市公开承诺采纳赤道原则,由此成为中国首家“赤道银行”。2010年12月,环境保护部了《中国绿色信贷发展报告2010》,并在之后的连续三年时间,每年都了相关年报。2011年2月,我国首家绿色金融同业协会在北京成立。与此同时,国内各大银行也各自展开了对绿色信贷等方面的探索,如各大银行已基本实施“环保”一票否决制,即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坚决不予贷款,已经放贷的部分迅速收回,切断其信贷资金链,严把高耗能、高污染企业的贷款闸门,将重点放在绿色企业上;中国工商银行、兴业银行等银行启用了“绿色信贷项目标识”,将绿色信贷项目区别对待等。从《中国绿色信贷发展报告》以及各家银行的社会责任报告和宣传来看,十多家大银行似乎都以实际行动表达了它们对绿色信贷的支持以及实行的决心。

(二)学者研究动态

在2007年国家明确地提出支持绿色信贷之后,国内的学者们也将目光集中到了绿色信贷的身上,开始了对其各方面的研究。诸如绿色信贷的必要性、目的、激励机制、遇到的阻碍和政策法律建议等文章都是当时的研究热点。许多学者认为,发展绿色金融是大势所趋,无论是从降低环境风险、提升经营绩效的角度,还是从与国际接轨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来说都很有必要(何德旭、张雪兰,2007)。对于商业银行来说,执行绿色信贷不应仅仅因为政府相关部门的强制要求,还应该认识到绿色信贷对其银行自身发展的诸多好处,可以说是名利双收。部分学者借鉴国际经验,通过对商业银行绿色信贷的成本分析(马萍、姜海峰,2009)和收益分析(朱萃,2010),指出在绿色信贷执行初期,银行会面临边际成本上升的情况。在我国银行绿色信贷目前的实践状况中,这一点显得非常明显。银行实施绿色信贷时,短期内回报低、风险大、成本高,“不愿意偏离利润最大化的根本目标”是许多银行实行绿色信贷项目时犹豫的重要原因。但从长期来看,绿色信贷会增加企业对银行信贷的需求量,提高银行的盈利能力(朱萃,2010)。而对绿色信贷的博弈分析(曹洪军、陈好孟,2010)则指出,在缺乏外部约束的情况下,银行出于自身短期利益的考虑,易与企业合谋。面对这样类似的问题,又有许多研究者从法律和政策等角度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如将绿色信贷政策法律化(夏少敏,2008),构筑畅通信息沟通平台(李东卫,2009)等等。

五、总结

从政府报告、银行年报、各大媒体报道和许多学者的理论分析文章来看,我国的绿色金融之路正在行进之中,绿色信贷似乎也在飞速发展,但事实上,绿色金融仍没在国内形成规模。

首先,从行业自身来看,新能源面临着产能过剩的困境。我国新能源产业快速增长已经有一段时间,从行业发展角度来说,快速增长后停下来整合是正常现象。只不过,由于遭遇美欧“双反”,整合过程可能变得非常惨烈(林伯强,2013)。其次,虽然银行对于“两高”项目呈现一定的渐离趋势,但由于绿色经济(如新能源)出现的问题,绿色金融发展相对越好的银行可能面临越大的风险(林伯强,2013)。目前新能源产业普遍低迷,银行过于涉足绿色信贷将会造成其大量亏损,这是银行不愿看到的局面,所以目前绿色信贷项目并没有如前文所述的“飞速发展”。另外,虽然各项政策要求不断更新,但至今,绿色信贷的评估标准仍没有完全统一。银监会等个政府部分虽然通过文件等形式了许多要求,对银行业强调绿色信贷的重要性,但始终没有一个系统、量化的绿色信贷评价标准。笔者认为,以上这些问题是今后我们应该着力解决和认真研究的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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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

一 中国经济在本世纪20年代必将驶入拐点

(一) 中国经济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于庞大的人口红利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在发达国家普遍增长乏力、其他经济转轨国家的表现近乎灾难、多数发展中国家进步缓慢的情况下,在一个市场体系还没有很好建立的发展中国家的基础上,实现了近10%的较长期的年均增长率。中国经济增长的表面原因很容易统计、分析出来,乡镇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要素投入增加、外资和对外贸易、沿海地区的快速发展等是其中较明显的因素。论文参考。但重要的是这些表面原因背后的内在动因。中外学者对此有多种不同的观点,其中比较典型的包括分别强调制度变革、渐进式改革、后发展利益,或者其中几种因素的综合作用等。

(二)国际分工角色的转换需要一定的时间

在深度融入经济全球化的条件下,中国经济的发展离不开世界市场,更离不开自身在世界市场中所占有的特有优势。论文参考。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凭借的原材料和劳动力资源优势造就了“世界工厂”,然而,我国制造业大而不强的原因在于,我国处于产业链的最低端,有关研究表明,中国的劳动力每创造一元钱,将给西方国家带去9元钱的好处。如果不改变我国在全球产业链最低端的命运,仅靠提高劳动效率,我国是无法与西方国家竞争的。与此同时,随着我国资源和劳动力价格优势的逐步消失,西方国家已经将产业链向发展水平更低的地区转移。这使得我国的价格优势面临着更激烈的竞争。

二 经济拐点到来的形式及面临的前景

纵观世界各国经济发展史,每个经济体在经历一段时间的告诉发展过后都会经历经济发展速度放慢,甚至出现经济发展陷入困境的阶段。中国在经济发展快车道上行驶了近三十年,随着资源和劳动力优势的逐渐消失,我们有理由相信中国在21世纪20年代出现拐点具有现实的可能。只是这种拐点的出现是像金融危机那种爆发式的?还是另一种通过政府政策的逐步调整而逐步实现的温和式的形式出现?这个问题很显然没有答案,但是我们可以预想不同的实现形式带来的截然不同的后果。假使我们仍然按照原有的经济增长方式,那么经济拐点的出现,无疑会使我国经济增长陷入困境,到时,走出困境的时间和代价都是难以想象的。另外一个方面,如果我们预见到经济拐点的到来,那么我们完全可以未雨绸缪的提出改革措施,逐步改变经济增长的方式,找到实现经济持续发展的新的动力源泉,以期在拐点来临时,能够迅速启动新一轮的经济增长,进而实现现代化的宏伟目标。

三 主动改革,努力实现经济转型

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它关系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在这里,我们结合我国实现现代化的这个目标、阻碍我国实现现代目标的因素,以及如何为我国经济转型创造有利的环境给出一些对策和建议。论文参考。

1. 加大我国的教育投入,加快我国教育改革进程,为新型经济提供高素质的劳动者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年来的经济增长,我们只是发挥了人口量的优势,而由于我国现行的产业结构,和我国教育制度的欠发达,使得我国人力资源优势没有得到合理的利用。而想要彻底的改变依靠增加要素投入实现经济增长的现状,改变我国在全球产业链中低端的地位,我国必须增加对教育和基础研究的投入,为实现经济转型提供充足的高素质劳动力。

2. 调整经济结构 实现绿色转型我国过去几十年的发展是付出了惨重的资源环境代价的,面对现在日益稀缺的资源和能源。我国应加大对环境的保护力度,通过环评条例的贯彻落实,深化项目环评发展,对于有利用民生和经济转型的项目加快环评进度,对于国家产业政策限制发展的项目应从严把关,从而加快解决我国部分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产能过剩问题。同时应该更新健全我国的环境标准体系,以引领技术升级,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为实现经济的绿色转型保驾护航。

3. 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为经济转型提供金融支持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的好坏和资源配置效率的高低有着很大的关系,金融作为当代经济的核心,更应该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并加快自身建设以期为经济转型提供强大的金融支持。如:通过对中小企业科技创新领域的金融支持力度的加强;完善金融机构的各项职能,拓宽对非国有经济的金融服务的范围;建立健全资本市场相关制度,增强金融体系的运行效率等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

4. 趋利避害充分利用国际化趋势在国际化过程中,虽然说我国的资源与劳动力的优势逐渐消失,但不代表国际化对我国没有意义了。我们应该在国际化趋势中充分利用现有的优势,同时注意借鉴国外的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加快我国在国际分工中地位的提升。同时我国还可以加快和发展中国家的能源合作,以解决我国国内能源不足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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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内需驱动经济转轨.中国经济信息2009-06

篇9

一、金融危机下国际贸易壁垒的新形式

细数金融危机以来,我国所遭遇的贸易壁垒,主要有以下两种新形式:

(一)主动性反倾销反补贴壁垒。

实践中,随着出口国为了销售多余产品、扩大出口或争夺国外市场,在正常贸易过程中将产品以低于其正常价值的出口价格进入国际市场,从而对进口国某一产业的建立和发展造成实质性损害、威胁或阻碍,就会招致进口国反倾销反补贴措施的惩罚。有鉴于此,为了限制倾销而采取的反倾销反补贴措施是合理的,但如果反倾销反补贴措施的程度超过了其合理范围或合理程度,就会演变为一种贸易保护主义措施,从而对正常国际贸易形成阻碍。而金融危机以来,随着国际金融危机对各国卖体经济的破坏日趋严重,为了保护本国工业的发展,世界各国纷纷进一步发展和强化反倾销手段,使得反倾销反补贴手段正逐步由传统单一、被动的对倾销造成损失所采取的弥补性贸易措施,向主动保护本国脆弱产业不受侵害的保护性贸易措施发展。

(二)隐性绿色壁垒。

绿色壁垒是指国际贸易中进口国为了维护本国工业的经济利益,凭借自身先进的环保技术,利用国际社会对环保问题的广泛关注和人们环境意识的日益觉醒,通过刻意提高贸易关税,如“碳关税”和非关税如环境标准、环境技术等手段,阻碍他国产品进人本国市场从而达到保护本国市场的目的。但是随着国际金融危机的持续发展,为了保护深受金融危机影响的本国制造业,以美国为首的欧美国家纷纷表示计划征收进口商品的“碳关税”,迫使发展中国家采纳超出其资源偿付能力的环保标准,弱化其国际贸易的优势。可以看出,以“碳关税”为代表的隐性绿色壁垒已逐渐成为国际贸易壁垒未来发展的主要趋势。

二、金融危机下我国企业应对国际贸易壁垒的措施

1.规范企业出口行为,防止恶性竟争

多年来,中国进出口领域经营秩序混乱,专业外贸公司和自营进出口企业各自为战,为了争夺出口市场竞相削价,造成出口价格一降再降。再加上产品知名度低,在国际市场上价格必然偏低,从而为别国实施贸易救济提供了借口。因此,出口企业应清醒地认识到混乱无序的价格战,只会消耗企业自身和行业的竞争力,削弱行业整体的保护力度。为防止恶性竞争,引导外贸企业有序进人国际市场,关键在于建立政府、行业组织以及企业三元化的反倾销机制。中国企业应通过行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协调本行业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价格,改善企业低价竞销状况。政府有关部门合理调控,规范出口经营秩序,这样可以大大降低国外对中国企业反倾销指控的机率。

2.积极推进市场多元化

中国对主要贸易伙伴出自集中度的上升说明了中国大部分贸易企业还不适应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的需要。为此,贸易企业应制订制度,培养人才,同时应针对不同地区的市场情况,因地制宜的制订市场开发战略和实施计划,开发美、日、欧以外的市场,提高中国在这些市场的占有率。首先要大力开发有潜力的市场,尤其是东欧市场和拉美市场。开拓这些市场要有艰苦创业的精神,同时,要讲究方法,要将出口、进口、援外、对外投资和劳务合作等多种经济交往形式结合起来,进行综合性开发。其次要深度开发传统市场,要从进出口贸易渠道进人这些市场的深层次营销网络,不断开发出新产品和新品种,使出口适销对路,及时跟上这些市场的需求变化。

3.提高产品技术标准,跨越技术贸易壁垒。

篇10

金融机构如投资银行、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对绿色经济发展的贡献主要在于贷款融资、观念引导、信息中介,为企业提供必要的咨询服务、为产生原始碳排放权的项目开发企业提供担保、在次级市场为碳交易提供流动性、为碳排放权使用者提供风险管理工具等。具体说来:1.绿色融资。在建立融资平台前,相应的风险、收益评估机制必不可少。这一点在国际社会的努力下已有所成效:(1)“环境与社会风险的项目融资指南”(赤道原则)。该原则是在IFC(国际金融集团)的社会和环境政策基础上改进、制定的项目融资评估原则。主要适用于“全球各行业项目资金总成本超过1000万美元的所有新项目融资,以及因扩充、改建对环境或社会造成重大影响的原有项目”。金融机构依据此原则只有在融资人出具有效证明对社会和环境负责的情况下才可以对其进行融资。通过这项原则,金融机构有了一整套规范的风险审查评估体系,便利了流程的操作和业务的开展。(2)除了“赤道原则”,一些自律组织的出现也对绿色融资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它们主要由一些大的银行和保险公司组成,以督促各成员开展绿色金融和可持续金融为主要目标。这其中影响最大的是“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金融行动”。2.观念引导和信息中介。通过银行等机构的“示范效应”和“窗口引导”,在促进企业、家庭的生活、消费模式转变方面金融机构也起着积极的作用。同时,一些发展中国家作为碳排放权的净出口国,难免会受制于外国机构。诸如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或者由于交易经验匮乏而蒙受损失之类的问题都需要金融机构予以必要的信息支持。3.提供担保。对于一些节能环保项目,中介机构可以对其贷款提供担保,方便其以优惠的利率获得资金。具体说来:对于节能减排项目,银行可以向贷款方保证:客户出售所获得的资金只能进入指定的帐户,并在客户不能偿还贷款时,银行有权处置其资产用以归还贷款。4.提高金融产品的流动性。如同二级市场对股票、债券等产品流动性的巨大贡献一样,券商等中介也极大推动着碳交易金融产品的流动性。5.风险管理。前文中提到过碳交易面临着诸多的风险(如法律风险),金融机构在这方面也必然可以提供套期保值和对冲服务以转移或减少交易者的风险。就银行本身来说:面对信用风险,银行首先应选择现金流充足、担保强的企业,通过组成贷款集团,分期投资进行贷款;面对汇率风险,最好的办法自然是购买外汇衍生品进行套期保值;面对政策风险,银行可通过合同创新,将难以承担的风险转移给外国投资者;面对法律风险,在谈判时可以咨询擅长国际法律的律师事务所,“实现对商业银行有利的法律适用和法律管辖”;面对操作风险,银行则可以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责任保险”等新品种的保险来转移风险。

二、“碳金融”的创新

基于配额的碳交易平台就像股票债券的交易一样,自然会派生出期权、期货这样的标准化合约。如今的二级CDM市场便是碳排放交易的衍生品市场。CDM交易实质上是一种远期合约,买卖双方根据需要签订合约,约定规定在未来某一特定时间以某一特定价格购买特定数量的碳排放交易权。而作为二级CDM市场上主要的交易品种,期货合约则更具标准化。它与远期合约的区别主要有:1.交易场所不同。期货合约在交易所内交易,而远期合约在场外进行交易。2.合约的规范性不同。期货合约是标准化合约,除了价格,合约的品种、规格、质量、交货地点、结算方式等内容者有统一规定。远期合约的所有事项都要由交易双方一一协商确定,谈判复杂,但适应性强。3.交易风险不同。期货合约的结算通过专门的结算公司,这是独立于买卖双方的第三方,投资者无须对对方负责,不存在信用风险,而只有价格变动的风险。远期合约须到期才交割实物、货款早就谈妥不再变动,故无价格风险,它的风险来自届时对方是否真的前来履约,实物交割后是否有能力付款等,即存在信用风险。4.保证金制度不同。期货合约交易双方按规定比例缴纳保证金,而远期合约因不是标准化,存在信用风险,保证金或称定金是否要付,付多少,也都由交易双方确定,无统一性。二级CDM市场中的另一个主要品种期权合约由于以期货合约为标的物,它的价格与期货的价格相关性很高。二者的区别主要有:1.标的物不同。期货交易的标的物是商品或期货合约,而期权交易的标的物则是一种商品或期货合约选择权的买卖权利。2.投资者权利与义务的对称性不同。期权的投资者在购买后有权行权,也可以放弃行权;期货的购买者则没有此权力。3.履约保证不同。期货交易中买卖双方都得交纳保证金;期权交易中则只有卖方缴纳保证金。4.盈亏的特点不同。期货双方都面临着无限的盈利和亏损;期权买方则面临有限的亏损或无限的盈利,卖方则面临无限的亏损或有限的收益。通过期权与期货的交易,广大投资者可以进行套期保值,同时一些投机者也进行着套利活动。这都极大促进了碳交易活动在全球范围内的发展。

篇11

    一、 环境金融介绍

    (一)定义及发展趋势

    1997年,国外学者首次提出环境金融这一概念。目前,关于环境金融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国内外学者也存在多种观点:①环境金融是金融业根据环境产业的需求而进行的金融创新;②环境金融是针对环境保护,以及为推动环境友好型产业发展而开展的投融资活动;③环境金融就是把循环经济、金融创新放在一个有机的系统里,探讨所有能够提高环境质量、转移环境风险、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以市场为基础的金融创新。

    纵观上述观点,一个共同的认识是 :环境金融是针对环境保护开展的金融创新 ,研究用于环境保护用途的金融创新工具,因此应具备金融创新的范畴 ,明显的环保意图,并能提高循环经济水平等特征。这就与当前各国政府倡导的绿色、环保等政策不谋而合。可以预见,环境金融将成为 21世纪金融业发展的一大趋势。笔者认为,在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发展环境金融就是要研究如何利用金融创新途径达到控制污染物排放,保护柴达木地区脆弱的生态环境,促进柴达木循环经济可持续发展,并达到政府一企业 一银行多方共赢。

    二、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有必要发展环境金融

    (一)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面临严峻的环保压力

    循环经济包括清洁生产、生态工业园区和循环型社会三个层面 ,分别定性为小、中、大循环。目前 ,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围绕盐湖化工、煤化工、石油天然气化工 、有色冶金等四大特色产业,初步形成了格尔木、德令哈、大柴旦、乌兰等四个循环经济工业园区,正处于从企业清洁生产向生态工业园区过渡的阶段,即小循环向中循环过渡,这一阶段的显着特征是生态保护功能有待改善 ,突出表现在:一是循环利用水平不高。由于柴达木循环经济仍处于探索阶段 ,产业关联度不高,产业链短,资源开发中的废弃物未得到充分利用,因此破坏环境和资源浪费的情况时有发生。二是水资源缺乏,但利用率偏低。目前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单位面积水资源量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 14%,但万元 GDP用水量是全国平均水平的 1.9倍。三是减排防污压力较大。尤其是二氧化碳导致的温室效应,致使当地温度在以每 10年 0.44摄氏度的速度上升。

    (二)发展环境金融有助于缓解当前的环保压力

    1、发展环境金融与循环经济的要求相适应,宏观助解环保压力。从宏观上看,环境金融和循环经济的目标一致,二者均期望在节能减排、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促进柴达木地区经济发展,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2、发展环境金融正向引导企业的环保行为,微观助解环保压力。从微观上看,企业提高清洁生产能力是缓解当前环保压力的保证。环境金融的关键是以环保为宗旨,通过金融杠杆作用,实现金融资源的绿色配置与使用,间接影响循环经济中的企业的环保行为,激励企业不断提高自身环保能力,采取各项环保措施吸引信贷资源。

    3、环境金融参与循环经济有助于实现多方共赢。循环经济讲求以最小的环境代价为成本实现最大的经济收益,在资源利丌]上“榨净”,最终政府既保护了生态环境,又获得了绿色财政;企节省了成本,提升了利润空间。环境金融与循环经济并行后,金融支持循环经济的效果更加突出,银行也能从循环经济的发展中收获更大的效益。

    (三)循环经济为发展环境金融创造了优势条件

    从循环经济“资源一产再生资源”的生产模式来看循环经济模式最大程度降低了生产对环境的破坏,节约了资源,增强了企业的盈利能力,并且一定程度上规避了信贷资金因环保因素所形成的风险,信贷资源的“洼地效应”强于传统经济模式,为银行发展环境金融创造了优势条件。但是金融创新体制的弊端是发展环境金融的最大阻力,如:作为基层金融机构,末经上级授权 ,金融创新难以有效展开 ,并且基层银行机构创新研发人才欠缺,现行的金融创新产品中难寻针对环保因素的会融创新产品。

    三、发展环境金融有助干促进试验区企业全面采取环保措施

    假设柴达木地 企业存在信贷资源争夺战,并由此产生博弈行为,柴达木地区从时间依次经历了“传统经济模式——循环经济模式——循环经济模式 +绿色信贷”三个阶段,三个阶段博弈情况如下:

    第一阶段:银行向企业投放信贷资金是必然事件 ,企业采取环保措施是偶然事件。因此不管企业采取环保措施与否,银行均向企业投放信贷资金,并且企业采取环保措施要花费一定的资金成本,此时企业的上策是都不采取环保措施,并且能获得银行信贷支持。

    第二阶段:银行向企业投放信贷资金是必然事件,参与循环经济试点的企业采取环保措施是必然事件,末参与的企业可以不采取环保措施。因此参与试点的企业以“符合同家环保产业政策、污染物排放达到相关要求”为获得信贷支持的取胜条件,但环保投资见效慢,银行不愿向试点企业提供信贷支持。银行仍然可以为环保不达标的项目和企业提供信贷支持获得短期效益。最后导致银行信贷资金大部分投向非环保企业,对循环经济的支持作用不充分。

    第三阶段:银行向企业投放信贷资金是必然事件,参与循环经济试点的企业采取环保措施是必然事件,未参与的企业可以不采取环保措施但不能获得信贷支持。绿色信贷实施后,给予了发展环境金融产品的良好机遇。从期望值角度看,同一条产业链条上的所有企业都有意愿采取环保措施,因为同一链条上的企业都不希望因其中一个环节的断裂,而导致自身经营闲难。不同产业链条上的企业之间,不采取环保措施的非循环经济试点企业之间,虽然不存在利害关系 ,但由于绿色信贷政策的硬性约束,为了获得信贷支持不得不采取环保措施。因此博弈结果是柴达木地区所有企业均采取环保措施,共享信贷资源,最终促进柴达木循环经济水平上台阶。

    四、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的环境金融产品设想

    目前罔内外常见的环境金融产品有碳金融、绿色抵押贷款、巨灾债券、生态基金等产品,这些产品对设计适合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的环境金融产品有一定的启发意义。如碳金融中的碳指标交易是通过总量控制与配额指标交易,督促企业采取更清洁的生产技术,或者企业为了节省购买配额的资本,选择其他可替代的清洁能源。巨灾风险证券化是通过发行收益与制定的巨灾损失相联结的债券,将保险公司部分巨灾风险(包括人为造成的生态破坏风险)转移给债券投资者。

    (一)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污染物排放指标交易机制

    1、产品设想:政府在制定年排污总量指标时,根据上年度排污总量,适当减少下一年度排放总量,并逐年递减。桐关部门根据每户企业的规模、清洁技术、排污情况,将排污总量指标公平、公开、科学地分配到每户企业,规定配额指标可在试验区范围内自由交易,并且人民银彳丁、银监局等银行业监管部门要严格执行绿色信贷有关规定,监督各家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向指标超额或不足的企业发放贷款。

    2、存在困难:(1)企业向银行虚报排放情况,骗取银行信贷资金。(2)企业获得贷款之后,肆意排放污染物,导致全年排放超标。(3)配额指标交易双方虚报交易情况,为某方制造指标充裕或排放达标的假相。

    3、解决措施:(1)由政府相关部门(如环保局、发改委 、经贸委等)、人民银行、银监局制定完善的《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污染物排放指标交易机制实施方案》,规定政府相关部门定期向银行机构通报指标交易情况、授信发生企业的实际排放情况;企业向银行提供的排放情况需由政府相关部门认证;人民银行、银监局制定相应的“信贷指导意见”并承担 日常工作的监督管理。(2)银/-i-~ll定与单位排放量相应的单位信贷资金规模,根据企业年度排放剩余指标计算最大信贷投放量,或根据企业使用配额指标的进度,按比例发放贷款 ,遇有违规行为,可暂停贷款发放。对于企业中长期贷款,银行可根据企业历史排放情况,保守估计贷款期的排放总量。(3)建立“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污染物排放指标交易市场”,将排放指标证券化,吸引社会资金介入。

    (二)柴达木循环经济绿色债券

    1、产品设想:由金融机构发行,专门将资金用于向循环经济项目贷款的金融债券,也可以由符合条件的大型企业单独发行,甚至地方政府可将试验区全部或部分绿色环保企业集中打包,发行“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绿色债券”。所募集的资金全额用于环保产业。

    2、存在困难 :(1)如何保证所募资金全部用于企业的环保产业。(2)如何保证债券融资的成功率。

    3、解决措施:(1)严格审核上市企业的环保资格,鼓励和支持符合循环经济特点的企业或项 目通过直接融资渠道发展环保产业。(2)由政府相关部门、人民银行、银监局组建债券运作管理委员会,负责债券的上市、日常运作管理及所募资金的使用监管。(3)政府出台优惠政策,吸引社会资金投资绿色债券。(4) 建立柴达木循环经济绿色产业投资基金 (未上市股权投资基金 ),所募集的资金主要投资于末上市企业。

    (三 )柴达木循环经济生态补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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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环境金融介绍

(一)定义及发展趋势

1997年,国外学者首次提出环境金融这一概念。目前,关于环境金融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国内外学者也存在多种观点:①环境金融是金融业根据环境产业的需求而进行的金融创新;②环境金融是针对环境保护,以及为推动环境友好型产业发展而开展的投融资活动;③环境金融就是把循环经济、金融创新放在一个有机的系统里,探讨所有能够提高环境质量、转移环境风险、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以市场为基础的金融创新。

纵观上述观点,一个共同的认识是:环境金融是针对环境保护开展的金融创新,研究用于环境保护用途的金融创新工具,因此应具备金融创新的范畴,明显的环保意图,并能提高循环经济水平等特征。这就与当前各国政府倡导的绿色、环保等政策不谋而合。可以预见,环境金融将成为21世纪金融业发展的一大趋势。笔者认为,在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发展环境金融就是要研究如何利用金融创新途径达到控制污染物排放,保护柴达木地区脆弱的生态环境,促进柴达木循环经济可持续发展,并达到政府一企业一银行多方共赢。

二、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有必要发展环境金融

(一)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面临严峻的环保压力

循环经济包括清洁生产、生态工业园区和循环型社会三个层面,分别定性为小、中、大循环。目前,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围绕盐湖化工、煤化工、石油天然气化工、有色冶金等四大特色产业,初步形成了格尔木、德令哈、大柴旦、乌兰等四个循环经济工业园区,正处于从企业清洁生产向生态工业园区过渡的阶段,即小循环向中循环过渡,这一阶段的显着特征是生态保护功能有待改善,突出表现在:一是循环利用水平不高。由于柴达木循环经济仍处于探索阶段,产业关联度不高,产业链短,资源开发中的废弃物未得到充分利用,因此破坏环境和资源浪费的情况时有发生。二是水资源缺乏,但利用率偏低。目前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单位面积水资源量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4%,但万元GDP用水量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9倍。三是减排防污压力较大。尤其是二氧化碳导致的温室效应,致使当地温度在以每10年0.44摄氏度的速度上升。

(二)发展环境金融有助于缓解当前的环保压力

1、发展环境金融与循环经济的要求相适应,宏观助解环保压力。从宏观上看,环境金融和循环经济的目标一致,二者均期望在节能减排、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促进柴达木地区经济发展,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2、发展环境金融正向引导企业的环保行为,微观助解环保压力。从微观上看,企业提高清洁生产能力是缓解当前环保压力的保证。环境金融的关键是以环保为宗旨,通过金融杠杆作用,实现金融资源的绿色配置与使用,间接影响循环经济中的企业的环保行为,激励企业不断提高自身环保能力,采取各项环保措施吸引信贷资源。

3、环境金融参与循环经济有助于实现多方共赢。循环经济讲求以最小的环境代价为成本实现最大的经济收益,在资源利丌]上“榨净”,最终政府既保护了生态环境,又获得了绿色财政;企节省了成本,提升了利润空间。环境金融与循环经济并行后,金融支持循环经济的效果更加突出,银行也能从循环经济的发展中收获更大的效益。

(三)循环经济为发展环境金融创造了优势条件

从循环经济“资源一产再生资源”的生产模式来看循环经济模式最大程度降低了生产对环境的破坏,节约了资源,增强了企业的盈利能力,并且一定程度上规避了信贷资金因环保因素所形成的风险,信贷资源的“洼地效应”强于传统经济模式,为银行发展环境金融创造了优势条件。但是金融创新体制的弊端是发展环境金融的最大阻力,如:作为基层金融机构,末经上级授权,金融创新难以有效展开,并且基层银行机构创新研发人才欠缺,现行的金融创新产品中难寻针对环保因素的会融创新产品。

三、发展环境金融有助干促进试验区企业全面采取环保措施

假设柴达木地企业存在信贷资源争夺战,并由此产生*弈行为,柴达木地区从时间依次经历了“传统经济模式——循环经济模式——循环经济模式+绿色信贷”三个阶段,三个阶段*弈情况如下:

第一阶段:银行向企业投放信贷资金是必然事件,企业采取环保措施是偶然事件。因此不管企业采取环保措施与否,银行均向企业投放信贷资金,并且企业采取环保措施要花费一定的资金成本,此时企业的上策是都不采取环保措施,并且能获得银行信贷支持。

第二阶段:银行向企业投放信贷资金是必然事件,参与循环经济试点的企业采取环保措施是必然事件,末参与的企业可以不采取环保措施。因此参与试点的企业以“符合同家环保产业政策、污染物排放达到相关要求”为获得信贷支持的取胜条件,但环保投资见效慢,银行不愿向试点企业提供信贷支持。银行仍然可以为环保不达标的项目和企业提供信贷支持获得短期效益。最后导致银行信贷资金大部分投向非环保企业,对循环经济的支持作用不充分。

第三阶段:银行向企业投放信贷资金是必然事件,参与循环经济试点的企业采取环保措施是必然事件,未参与的企业可以不采取环保措施但不能获得信贷支持。绿色信贷实施后,给予了发展环境金融产品的良好机遇。从期望值角度看,同一条产业链条上的所有企业都有意愿采取环保措施,因为同一链条上的企业都不希望因其中一个环节的断裂,而导致自身经营闲难。不同产业链条上的企业之间,不采取环保措施的非循环经济试点企业之间,虽然不存在利害关系,但由于绿色信贷政策的硬性约束,为了获得信贷支持不得不采取环保措施。因此*弈结果是柴达木地区所有企业均采取环保措施,共享信贷资源,最终促进柴达木循环经济水平上台阶。

四、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的环境金融产品设想

目前罔内外常见的环境金融产品有碳金融、绿色抵押贷款、巨灾债券、生态基金等产品,这些产品对设计适合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的环境金融产品有一定的启发意义。如碳金融中的碳指标交易是通过总量控制与配额指标交易,督促企业采取更清洁的生产技术,或者企业为了节省购买配额的资本,选择其他可替代的清洁能源。巨灾风险证券化是通过发行收益与制定的巨灾损失相联结的债券,将保险公司部分巨灾风险(包括人为造成的生态破坏风险)转移给债券投资者。

(一)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污染物排放指标交易机制

1、产品设想:政府在制定年排污总量指标时,根据上年度排污总量,适当减少下一年度排放总量,并逐年递减。桐关部门根据每户企业的规模、清洁技术、排污情况,将排污总量指标公平、公开、科学地分配到每户企业,规定配额指标可在试验区范围内自由交易,并且人民银彳丁、银监局等银行业监管部门要严格执行绿色信贷有关规定,监督各家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向指标超额或不足的企业发放贷款。

2、存在困难:(1)企业向银行虚报排放情况,骗取银行信贷资金。(2)企业获得贷款之后,肆意排放污染物,导致全年排放超标。(3)配额指标交易双方虚报交易情况,为某方制造指标充裕或排放达标的假相。

3、解决措施:(1)由政府相关部门(如环保局、发改委、经贸委等)、人民银行、银监局制定完善的《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污染物排放指标交易机制实施方案》,规定政府相关部门定期向银行机构通报指标交易情况、授信发生企业的实际排放情况;企业向银行提供的排放情况需由政府相关部门认证;人民银行、银监局制定相应的“信贷指导意见”并承担日常工作的监督管理。(2)银/-i-~ll定与单位排放量相应的单位信贷资金规模,根据企业年度排放剩余指标计算最大信

贷投放量,或根据企业使用配额指标的进度,按比例发放贷款,遇有违规行为,可暂停贷款发放。对于企业中长期贷款,银行可根据企业历史排放情况,保守估计贷款期的排放总量。(3)建立“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污染物排放指标交易市场”,将排放指标证券化,吸引社会资金介入。

(二)柴达木循环经济绿色债券

1、产品设想:由金融机构发行,专门将资金用于向循环经济项目贷款的金融债券,也可以由符合条件的大型企业单独发行,甚至地方政府可将试验区全部或部分绿色环保企业集中打包,发行“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绿色债券”。所募集的资金全额用于环保产业。

2、存在困难:(1)如何保证所募资金全部用于企业的环保产业。(2)如何保证债券融资的成功率。

3、解决措施:(1)严格审核上市企业的环保资格,鼓励和支持符合循环经济特点的企业或项目通过直接融资渠道发展环保产业。(2)由政府相关部门、人民银行、银监局组建债券运作管理委员会,负责债券的上市、日常运作管理及所募资金的使用监管。(3)政府出台优惠政策,吸引社会资金投资绿色债券。(4)建立柴达木循环经济绿色产业投资基金(未上市股权投资基金),所募集的资金主要投资于末上市企业。

(三)柴达木循环经济生态补偿机制

篇13

2.服务贸易、高科技产品与绿色产品贸易快速发展。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际服务贸易发展十分迅速。世界服务贸易额从1985年的3,809亿美元增加到1995年的11,678亿美元,其年增长速度一直大大高于国际货物贸易。1996年,国际服务贸易总额达1.2万亿美元,已占全球贸易总额的1/5强。2008年国际服务贸易总额达到2.10万亿美元。

3.跨国公司的作用增强。20世纪90年代以来,跨国公司数目剧增,大型跨国公司日益全球化,并且开始结成新的战略联盟。这对于加剧国际分工的深化、促进国际市场的统一、推动世界市场的竞争、推动贸易自由化不断深化都有着重要的影响。

4.世界市场上的竞争向纵深展开。随着贸易自由化的深入、科技的迅猛发展、跨国公司遍布全球和开放政策盛行,使国际分工向纵深发展,世界金融市场连成一片,全球和各国对外贸易系数不断提高,世界性经济传递加速,相互依存加深。但由于各国经济上的差异,经济部门和结构的不均衡发展,再加上冷战结束后世界多极化发展,世界市场上的竞争范围扩大,竞争手段日益多样化、科技化。

5.新的世界多边贸易体制形成。世界贸易组织于1995年1月1日正式成立并开始运转,为今后的全球贸易提供了最基本的规则,并负责实施多边贸易协议,定期审议各成员的贸易政策,统一处理贸易争端,加强与其他国际机构的合作。它不仅强化了关贸总协定原有的规则,管理协调的范围更加广泛,还建立了透明度更大的贸易争端调解机制,可以说世界贸易组织的成立意味着世界贸易新格局的形成、全球贸易自由化的大发展、国际经济合作新时代的开始。

6.世界经济区域集团化的趋势进一步加强。在世界政治经济发展不平衡规律的作用下,出于相互合作、发展经济、提高谈判和竞争力的需要,80年代以来,区域性经济贸易集团化趋势明显加强。1993年11月1日,欧洲联盟正式启动。1994年1月1日,美、加、墨参加的北美自由贸易协定正式生效。1994年12月10日,美洲34个国家在美国迈阿密举行美洲首脑会议达成协议,并签署了《原则宣言》。亚洲、太平洋国家和地区之间的经济联系日益加深,区域合作已被提到议事日程。

二、发展可持续贸易的对策

1.在国际贸易活动中,坚持可持续发展之路,政府的责任与义务。在我国开展的国际贸易活动中,坚持以可持续贸易为发展战略,离不开政府的本论文由整理提供宏观导向作用。一是积极参加国际环境与贸易领域的活动,加强相关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我国应该充分发挥贸易大国的优势,在与广大发展中国家协调一致的基础上,坚决抵制绿色保护主义,维护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在同主要贸易伙伴国的合作中,熟悉其环保立法和贸易政策,深入研究WTO相关的环保条款和规定,从而尽量避免绿色条款对出口的不利影响。在我国无端遭受绿色壁垒时,可以使用适当的法律与经济措施来保护自己。二是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环境与贸易方面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环境管理。我国现行的贸易法中的环境法规,仍存在诸如不适应市场经济要求、配套的监督机制缺失等一系列问题。为了适应全球性的绿色浪潮的需要,就要在结合我国具体国情的基础上,加强立法,使我国的贸易环境管理真正做到有法可依。加大经贸活动中对国际环境和资源公约及环保标准的宣传力度,发挥全社会的舆论和监督作用,做到执法必严。三是结合我国人口、资源、环境的基本国情,积极引导产业结构调整,优化贸易产品结构。必须及时改变传统的高资本投入、高资源消耗、高污染排放的粗放型发展模式,坚持可持续贸易发展战略,通过市场机制和技术进步来实现经济的高速增长。以国际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社会、生态、经济效益为中心,通过开展贸易,大量引入国外先进要素,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实现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建立合理的进出口商品结构。四是积极推行环境标志制度,借鉴国外经验,逐步实现环境成本的内在化。超级秘书网

2.在可持续贸易的战略选择中,企业的责任与义务。一是大力推广绿色营销观念。可持续发展战略要求企业通过生产模式的转变和管理方式的创新,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打破传统上对污染的末端治理方式的局限,加强源头控制和全过程控制。绿色营销是在可持续发展战略指导下的新型营销观念,要求企业应该根据环境保护标准来选择生产所需的技术、原料、制造工艺、产品设计和包装工艺,以及用后废弃物处理等整个生产、销售、消费的过程。二是积极开发各种绿色产品。我国企业应该加大对新技术的研发投入,同时还要注意学习国外先进的环保经验,将环保思想融入到整个生产过程的方方面面,在绿色营销策略的指导下,开发出对环境无危害或危害极小,有利于资源再生和回收利用的各种绿色产品。三是认真借鉴学习国外相关行业的绿色经验。我国出口企业坚持贸易的可持续发展之路起步较晚。如果能够认真研究国外同行的绿色案例,积极学习绿色管理,大力引进绿色技术,无疑会使我国本论文由整理提供企业少走很多弯路,从而以更少的代价,探索出一条适合自己的可持续贸易之路。四是加强激励机制,吸引绿色型人才加盟。一方面,绿色型人才熟悉国外的绿色法律法规;另一方面,绿色型人才懂得如何进行绿色管理,开展绿色生产。因此,绿色型人才的引入,可以使我国出口企业成功避开国外的绿色壁垒,真正将发展可持续贸易的思想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