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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总体目标
通过深化教育改革,统筹教育发展,逐步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实现区域内学校的经费投入、办学条件、师资水平、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基本均衡,促进城乡教育公平,确保顺利通过教育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
三、建立迎评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小组:
1.接待组:
组长:
成员:
2.现场准备组:
组长:
成员:
3.申报材料组:
组长:
成员:
4.座谈问卷组:
组长:
成员:
四、实施步骤
迎接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国家督导认定评估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计划、明确责任(3月1日—3月6日)
依据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实地督导规程》和我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际,制定并实施《**迎接教育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组织动员、制订迎评工作方案。成立迎评工作专班,落实工作职责,统筹规划,认真制订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日程,有序开展“迎评”准备工作。召开专题会议。通过召开班子会、教师会,使全体教职员工深刻认识这次评估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工作紧迫感,形成开展迎评工作良好氛围和合力。
(二)准备材料、查找问题(3月7日-14日)
根据《督导规程》和2017年现状收集、整理、完善相关材料。
(三)归类问题、分工协作、解决问题(3月15日-21日)
1.材料组依据评审标准,审核各校报送材料,查找并归类存在问题。
2.教育局各科室明确责任,分工协作,会同相关学校共同解决存在问题。
(四)模拟检查排除问题(3月22日-3月25日)
1.依据《督导规程》,分学区模拟检查督导学校迎检准备工作。
2.根据模拟检查情况,再次梳理,解决问题。
3.材料组根据《督导规程》做好材料汇编工作。
4.学校做好材料汇编和实地迎检准备工作
(五)配合督导组做好督导认定工作(3月27日-3月底)
1.按上级部门相关要求,完成各项自查工作,完善迎评工作档案资料整理,查漏补缺,扎实做好迎检各项准备工作。
2.接受省督导评估团对我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评估验收。
五、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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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组:
组长:XXX 成员:XXX、XXX
第二组:
组长:XXX 成员:XXX、XXX
第三组:
组长:XXX 成员:XXX、XXX
第四组:
组长:XXX 成员:XXX、X X
2、督查组负责对晋中公司所属各单位“两节”和“两会”期间公路物流地面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对难以按期处理的重大安全隐患提交公司安委会研究。
二、督查范围
晋中市各县(区、市)公司公路物流安全专业委员会、煤炭超市及储配中心、晋中市6个煤焦管理站、市级公司直属公路物流交通运输单位。
三、督查时间
“两节”和“两会”期间。
四、督查方法
听取晋中公司所属各单位公路物流安全专业委员会关于安全生产大检查“两节”和“两会”专项整治情况汇报,对煤炭超市储配中心、公路站点、运输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抽查,对2013年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各类隐患排查与治理的遗留问题进行抽查与督查。
五、督查内容
(一)督查通用内容
1、晋中公司各公路物流地面生产经营单位是否成立公路物流安全专业委员会,明确安全管理部门及职责。
2、晋中各县(区、市)公司公路物流安全专业委员会是否建立企业信息库,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等。
3、晋中各县(区、市)公司公路物流安全专业委员会是否对“两节”和“两会” 期间公路物流地面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制定督查方案及督查情况。
4、晋中各县(区、市)公司公路物流板块所属单位对之前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的整改情况。
5、晋中各县(区、市)公司公路物流板块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订、完善和执行情况。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完善和执行情况。
6、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是否建立了定期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否认真进行了隐患排查及隐患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是否做到了责任人、措施、资金、时间和应急预案等“五落实”。
7、应急管理情况。是否制定了符合本单位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是否进行定期演练,应急救援器材、设施是否完好。
(二)煤炭超市及储配中心督查专项内容
1、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包括:组织安全
检查情况(每周不少于一次);安全工作专题会议召开情况(每月不少于一次);现场监控设备是否齐全有效;安全专项培训开展情况;事故分析、总结情况。
2、应急管理。包括:防火、防汛、防盗应急预案及设
施配备;开展防火、防自燃、设备事故等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活动情况(每半年不少于一次)。
3、特种作业持证情况。包括:煤质化验室操作人员从
业资格证、装载机、铲车司机资格证、配煤加工技术人员是否受过相关培训。
4、设备安全操作规范是否健全。包括:主要配煤设备
安全操作规程、采制样、化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磅房安全操作规程、夜间生产安全操作规程。
5、设备保养、维修台帐是否健全。包括:选配煤加工设
备、煤质化验、监控、计量设备、车辆等设备购买日期、使用说明、维修保养记录。
(三)公路物流交通运输单位督查专项内容
1、驾驶员台帐是否健全。包括:驾驶员基本情况及驾驶证准驾类别(初领证日期、年检记录)、从业资格证类别(初领证日期、年检记录)、交通违法记录(违反“三超一疲劳”记录、酒驾记录)、违反公司规定记录(劳动纪律、偷煤、换煤、掺水记录)。
2、车辆台帐是否健全。包括:车辆类型、车牌号、购车日期、整车整备质量、最大装载量、车辆年检、保险投保情况、车辆登记表、车辆技术等级鉴定表、车辆例检完好证记录、车辆二级维护记录、车辆事故记录、车辆维修记录等内容。
3、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包括: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交通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应急预案及响应制度、“三防”制度、“一岗双责”制度、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制度、驾驶员聘用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GPS监控平台管理制度(如配备GPS)。
4、运行管理是否规范。包括:安全责任状层层分解;安委会会议召开落实情况(每月不少于一次);安全例会召开落实情况(每周召开一次,营运驾驶员每月不少于2次);安全普法宣传落实情况(每年不少于两次,上半年和下半年各一次);事故分析、总结、经验教训落实情况;上级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传达安全生产规定落实情况;车队路检、路查记录(主要检查车辆货物安全、车辆是否配备三角木、防滑链、铁锹、灭火器、三角警示牌、反光标是否完好、驾驶员“三超一疲劳”、酒驾等内容);车辆行车前安全嘱咐记录、安全家访记录;如配备GPS监控平台,监控记录是否齐全有效、是否有落实;自查自纠、上级检查落实情况(要求有检查、有整改、有落实)。
(四)公路站点督查专项内容
1、公路站点设备运行是否安全。现场查看智能挡杆系统、电力保障系统、站区避雷系统供电、散热和避雷情况,是否按照安全规程进行操作。
2、公路站点建筑设施安全保卫情况。现场查看用火、用电、用气情况;防火、防汛、防盗设施是否配置齐全。
3、公路站点是否存在违章指挥作业。
4、严禁职工接送车驾驶员酒驾。
六、工作要求
1、按照晋能公路字[XXXX] XX号《晋能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做好“两节两会”期间公路物流地面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晋中公司成立4个督查组,负责制定专项整治督查方案,对辖属公路站点、煤炭超市、储配中心、运输车队进行全覆盖督查,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实施全面督促整改和治理,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跟踪复查、挂牌督办、严格考核,履行验收销号程序,确保排查出来的各类隐患100%销号。
2、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整治督查方案的要求,晋中公司督查组每月至少会深入一个地市进行督察,各单位要及时总结督查工作情况,形成文字汇报材料。
3、各县(区、市)公司公路物流安全专业委员会要加强“两节”和“两会”专项督查信息报送工作,责成专人汇总、总结整治工作的成果、经验及存在的问题,于3月15日前上报晋中公路公司。
联 系 人: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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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农业法执法检查工作,我局领导高度重视,4月14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和下午市人大的检查工作布置会议,局长方勇军均亲自参加。局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了农业法执法检查有关工作。局专门成立农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温农56号),局长方勇军亲任领导小组组长,副局长、党组副书记周辉等任副组长,局有关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具体负责协调相关工作。
二、周密部署,宣传发动
为切实做好农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根据局长办公会议的专题部署,政策法规处全力做好工作落实:一是广泛宣传发动。农业法执法检查是当前农业工作的中心任务,体现了省人大常委会对农业的关注、关心,4月14日全省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我局__农业信息网当即头条相关新闻和图片,4月29日组织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共30余人参加了市人大组( )织的农业法知识讲座,有关农业法执法检查的文件和工作动态均在__农业信息网反映。二是做好配合工作。准备了《农业法律法规选编》、《农业政策文件选编》200余本赠送市人大,帮助市人大聘请农业法讲座授课老师,协助市政府办公室草拟了《关于做好迎接执法检查迎检工作的通知》(温政办发明电75号)。三是精心指导检查。14日会议之后,我局即将相关文件和网站消息发送给各县(市、区)农业部门,市局成立领导小组和制定检查的具体工作方案的情况,我们已在第一时间通过农业信箱发送各县(市、区)农业部门,作为第一手材料指导各地工作开展。
三、突出重点,落实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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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领导高度重视游泳场所卫生专项整治工作,多次召开所长办公会研究部署,按照上级工作要求,结合我所实际,制定下发了《XX区游泳场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工作的目标、任务、分工等进行了细致安排,为活动的顺利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召开专项整治工作会议。
召开由全区游泳场所经营单位负责人及卫生管理人员10人,参加的卫生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对活动的开展及各经营单位的工作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会上,对公共场所卫生法律法规及游泳场所卫生标准进行了培训,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卫生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准备迎接卫生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
三、扎实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我所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扎实开展卫生专项整治工作,共监督检查游泳场所经营单位10家,监督覆盖率达到100%,出动执法人员50余人次,执法车辆40余辆次,针对发现的问题,当场下达监督意见书10份,提出监督意见50余条,要求存在问题的经营单位限期整改,对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5家单位进行了立案处罚。
通过此次卫生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升了全区游泳场所的卫生标准的,规范了经营行为,强化了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商场及文化娱乐场所卫生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为深入扎实开展好全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深化落实年活动,按照上级及年初工作计划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我所于今年7月至8月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商场及文化娱乐场所卫生专项整治活动,现总结如下:
一、制定工作方案。
所领导高度重视商场及文化娱乐场所卫生专项整治工作,多次召开所长办公会研究部署,按照上级工作要求,结合我所实际,制定下发了《XX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开展商场及文化娱乐场所专项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对工作的目标、任务、分工等进行了细致安排,为活动的顺利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召开专项整治工作会议。
召开由全区商场及文化娱乐场所经营单位负责人及卫生管理人员67人,参加的卫生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对活动的开展及各经营单位的工作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会上,对公共场所卫生法律法规及商场及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进行了培训,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卫生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准备迎接卫生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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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检查项目
本次“法律体检”旨在对本局各股室、各法律服务单位近三年的执法及履职状况特别是现状进行重点检查。检查项目及重点如下:
(一)本部门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贯彻执行情况,特别是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刑罚执行活动,社区矫正管理部门重点检查社矫人员的调查评估、交付接收、矫正小组成员责任、外出管理、日常监管、心理矫正、考核奖惩等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
2、行政执行活动,特别是法律服务管理(律师、公证、法律援助、法制宣传、司法鉴定、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等),举报投诉处理和信息公开等情况。
3、内部管理涉法事项,单位工程的招投标、报建、安监、质监及竣工、验收、备案等基本流程,财政转移专项资金使用,“三公”经费管理,津补贴发放,干警参赌涉毒,消防、安全保卫、政府采购、收费(政府收费项目以及法律服务收费项目)、法人登记、印章管理、档案管理等情况。
(二)重大决策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以及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情况,对外合同、内部劳动(劳务)合同、法律文书制作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情况。
(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重要执法事项的实体、程序、文书制作、自由裁量权的决定与行使等情况。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纠错率、改判率和维持率等办理情况,行政赔偿工作适用和执行等情况。
(五)信息公开、投诉查处、的实体、程序、文书制作等情况。
(六)本部门目前存在的其他法律问题和风险。
三、方法步骤
(一)制作方案。4月上旬,在局党组的领导下,由法制部门牵头,办公室、政工室、财务股、纪检监察室参与,其他股室协助,制定本局法治状况检查具体方案。
(二)自查。4月中旬,各股室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对照检查项目及重点检查内容、法律体检项目清单,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于4月18日前将自查报告纸质和电子文档报局法治状况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法治状况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各股室自查报告,形成本局机关书面自查报告,于4月20日前,报市局法治状况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股室的自查报告一定要客观真实地反映本股室现有的法律问题和风险隐患,并将有可能引发重大问题的法律问题和风险隐患予以特别说明。
(三)分片复查。4月21日至5月15日,市局组织业务骨干法律顾问分片对我局法治状况检查工作的情况和法治现状进行复查,此次复查采取听取单位汇报、查看相关文件和记录、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现场查看等方式进行。重点检查各股室自查的法律问题和风险隐患准不准、自查的责任心强不强,特别是要查找没有自查出来的重大法律问题和风险隐患,深入分析“病根”,并有针对性的提出化解法律问题和风险隐患的意见。开具“法律体检报告单”,指出存在的法律问题和风险隐患,提出“治疗”整改意见。
(四)迎接抽查。5月下旬至6月中旬,省厅将组成抽查组对各市州司法局、县市区司法局的法治现状进行抽查,各股室要认真做好迎接抽查的准备。
(五)建立风险防范机制。6月中旬至下旬,在自查与抽查工作结束之后,局党组组织业务骨干、法律顾问对本局存在的法律问题和风险隐患进行深入分析,逐一提出“治疗”整改方案,建立相应的风险防范机制。
四、工作要求
此次参加法治状况检查工作的各股室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法治状况检查工作,将各阶段、各环节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法治状况检查工作不留死角,不走过场,为下半年开展全面、系统整改打下基础。具体应做到:
(一)高度重视。开展法治状况检查工作非常重要、非常必要,也是非常及时。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各股室、各法律服务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法治状况抽查工作是确保司法行政事业健康、科学发展的重要基础保障,是司法行政机关履行好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律宣传等职责的必然要求,是司法行政机关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各股室、各法律服务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严格按照本方案的部署要求抓好法治状况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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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检查组织方式
由*县粮食局、*县物价局组成粮食收购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县粮食局为组成单位,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县物价局为副组长单位,按职能对粮食最低收购价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各最低收购价粮食收购、储存任务的库点(包括延伸收购点)应按国家发改委、国家粮食局《关于开展粮食收购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和本工作方案的要求,积极配合专项检查工作,并作好迎接省粮食局、省物价局的工作组对各地进行的巡查和抽查工作。
三、检查方式及内容
根据我县实际,此次专项检查工作分别纳入大春收购专项执法检查和粮食库存检查工作一并进行。
(一)对粮食收购市场的检查。对收购市场的检查纳入大春收购专项执法检查一并进行。检查时间为9月1日至12月31日。检查内容包括:
1、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情况。主要检查是否向售粮农民公示了收购品种、质量标准和收购价格;是否认真执行《20*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以下简称《预案》)规定的粮食质量标准和收购价格,是否存在压级压价、抬级抬价、缺斤短两、以次充好、以陈充新等变相压低或提高收购价的行为;是否及时向售粮农民支付了售粮款,是否存在给农民打白条、代扣各种收费及其他款项等行为。
2、检查粮食经营企业履行最低库存义务情况。各地要引导和鼓励各类粮食经营和加工企业履行收购义务,积极入市收购粮食。对新粮上市后*不到按《四川省<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最低库存要求的粮食经营企业,由县粮食局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切严重的,可取消粮食收购资格,并提请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3、其他检查。粮食收购者是否具备粮食收购资格,是否按照《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报送粮食收购数据和有关情况;是否存在收购中人为设卡、搞地区封锁,阻碍粮食正常流通问题。
届时如我省不启动《预案》,则涉及《预案》的有关内容不进行检查。
(二)对最低收购价粮食储存、销售、移库及管理工作的检查。对最低收购价粮食储存、销售、移库及管理工作的检查,一并纳入今年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进行。检查时间为9月1日至12月31日。检查内容包括:
1、检查最低收购价粮食储存及管理情况。最低收购价粮食承储企业(包括跨省移入地区的确良承储企业)是否存在擅自动用或自行销售最低收购价粮食的情况;承储的最低收购价粮食是否质价相符、帐实相符;粮食储存是否符安全储粮要求。
2、检查最低收购价粮食销售和移库的出库情况。主要是:最低收购价粮食交易过程和交易行为是否符合交易规则,是否存在非法交易、囤积倒卖行为;承储库点是否按销售出库和移库计划以及相关要求及时出库,是否存在人为设置障碍、借故拖延出库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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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粮食库存检查,是确保全县粮食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措施,是确保国家粮食宏观调控基础真实可靠的重要手段,xx县粮食局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领导小组,局长杨文彪担任组长,副局长黎保会担任副组长,由法规股、会统股、办公室和公司抽出专人组成。领导小组抓紧制定自查工作方案,做好组织、协调和落实工作确保库存检查工作起得实效。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这次清仓查库的范围包括地方储备粮,国有及国有控股(以下简称国有)粮食企业储存的商品粮及县级储备粮。具体内容如下:
(一)库存粮食数量检查。重点清查我县辖区内所有县级储备粮的数量、品种和质量情况,国有控股粮食企业储存商品粮的数量、品种、质量和粮权归属等情况。与保管帐、统计帐、会计帐对应帐实相符、帐帐相符情况,与银行收购贷款挂钩情况,以及相关帐务处理情况。
(二)库存粮食质量和卫生安全情况检查。重点检查县级储备粮的质量合格率和品质宜存率。品质宜存率和各类粮食的卫生安全指标。
(三)县级储备粮管理情况检查。重点检查2009年度地方储备粮轮换计划执行情况,包括轮换计划下达是否规范,轮换的品种、数量、时间与计划是否一致,轮入粮食的生产年限和质量是否符合政策规定,是否存在擅自串换品种、变更轮换库点和数量以及未轮报轮、转圈轮换、超轮空期轮换等问题。
(四)政策性粮食财政补贴资金拨补使用情况检查。重点检查地方储备粮保管费和轮换费的拨付使用情况。
(五)粮食仓储管理情况检查。政策性粮食是否专仓储存、专帐记载;粮食储存是否安全,有无严重虫粮、高水分粮、霉变粮、发热粮等不安全隐患以及企业安全生产等情况。
三、检查时间及进度安排
以2010年3月末粮食库存统计结报日为检查时点。
(一)准备工作、县、企业自查阶段
3月底以前,粮食局根据本县实际情况制定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方案,做好自查的各项准备工作。4月8日前,组织开展所属国有粮食企业对各自乘储的各种性质的粮食实物库存进行自查,并按要求完成各项自查工作底稿。
(二)、抽查、复查、联合督查阶段
4月12日后,分别迎接市、省组织的抽查、复查和国家有关部门将派出联合工作组,对部分重点省份的粮食库存检查情况进行现场督查。
(三)、汇总整改阶段
4月12日前,按照“分级汇总、逐级上报”的原则,将我县粮食库存检查的各种表册及基本情况汇总上报市粮食局。
四、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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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检查的方式方法
本次大检查采取与重大安全隐患集中攻坚活动相结合、与推动“双基”工作落实相结合、与推行安全标准化活动相结合、与宣传贯彻《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企业自查、部门行业检查和政府全面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检查内容
1、贯彻落实省、市两级防汛和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精神和全区防汛会议情况;
2、安全机构建立情况,安全人员和装备配备情况,安全培训、安全制度落实情况;
3、重大安全隐患集中攻坚活动和安全标准化活动开展情况;
4、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装备配备、应急物资储备及应急预案演练情况;
5、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6、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情况;
7、汛期灾害损失情况。
四、检查组组成
为保证大检查活动取得预期效果,区安委会将组成10个检查组(具体分组情况见附表),开展各重点领域大检查,请各牵头单位认真负责,突出重点,深入组织排查,及早发现隐患,将各类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五、检查时间
自2012年8月24日开始至10月21日。
六、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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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检查内容
(一)排污单位污染排放状况。重点检查火电、化工、印染、冶炼、造纸、电镀、机械制造、电子制造等行业的工业企业,存在废水、废气、危险废物等污染物集中处置单位。主要排查污染物治理设施建设运行及达标排放情况、危险废物规范化贮存处置情况、自动监控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持证(排污许可证或排水许可证)排污情况、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及落实情况。
(二)工业园区污染防治情况。主要排查街道新华工业园、富民创业园、南区工业园规划环评执行和环境防护距离落实情况,园区污水处理、集中供热处置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行和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园区环境监测监控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和落实情况。
(三)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情况。全面排查企业环保审批手续及“三同时”验收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未批先建、批建不符、久试未验、未经验收擅自投产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阻碍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清理废除情况。重点检查纠正以“封闭式管理”、“挂牌保护”、“预先报告”、“企业宁静日”等名义限制环保现场执法、阻挠环保突击检查;以加快项目建设为名擅自降低环保准入门槛、违规或越权审批;违反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规定,以减轻企业负担为名违规减免排污费或者协议收费、定额收费等“土政策”清理废除情况。
(五)重点环境案件化解和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情况。重点检查近三年以来群众反复举报投诉的案件和长期未得到根治的突出环境问题。主要梳理排查到部、赴省环境问题化解情况;环保部和省通报、交办重点环境问题的查处整改情况;媒体曝光重点环境问题查处及整改情况;历史遗留环境问题解决情况。
三、检查方式
本次大检查实行属地负责的原则,采取企业自查、村(社区)检查、街道抽查的方式进行。
(一)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全街道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指导、督促、调度相关村、社区开展大检查工作,抽点地区,对检查发现的共性问题提出解决意见,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二)村、社区按照街道统一部署,细化大检查方案,全面组织开展大检查,负责组织辖区内工业企业开展自查,审核汇总大检查情况,上报街道环保科。
(三)各企业负责对本单位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如实填报《环境保护大检查企业自查申报表》,按时报所在地村、社区,街道直管企业报环保科。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31日前)。完成全街道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并进行动员部署,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
(二)企业自查阶段(4月30日前)。村、社区采取向企业直接发送通知或召开会议等形式,组织辖区内企业开展全面自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
(三)全面检查阶段(5月1日至9月30日)。村、社区组织对辖区内的企业开展全面检查,街道组织力量进行抽查督查。
(四)总结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总结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成效,查找不足,分析原因,研究制定长效管理措施,切实做好检查发现问题整改的跟踪督办工作,迎接上级部门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环境保护大检查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村、社区要在街道统一领导下,将大检查与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工作任务紧密结合,协同推进。各地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对检查发现的环境问题,要列出清单制定综合方案,实施分类治理,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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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精心部署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任务
1、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制定并下发了《深圳市建设局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方案》,分阶段落实工作任务:200*年2月至6月,为集中整治阶段,全面开展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整治;200*年7月至8月,为巩固阶段,进一步巩固整治工作成果,确保建筑工地达到创建的各项要求;200*年9月以后,为迎检阶段,加强文明施工管理,配合做好“生态园林城市”申报考核工作。
2、按照市委、市政府“城市管理年”、“基层基础年”的统一部署,结合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查确认、迎接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市容专项整治、清洁深圳月等活动,对建筑工地施工现场、宿舍、场容场貌进行重点整治,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促进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的全面开展和深入落实。
三、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落实创建工作任务。
根据《深圳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方案》的要求,我局在创建工作中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1、加强扬尘控制。建筑工地施工生产做到工完场清,建筑垃圾做到日产日清,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有毒、有害和有恶臭气味的物质;建筑工程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减少粉尘影响;在土石方工程施工阶段以及装卸有粉尘的材料时,采取洒水湿润或其他有效防尘措施,控制扬尘污染。
2、防治噪声污染。施工现场的强噪声设备设置在远离居民区的一侧,并采取降低噪声措施。对因生产工艺要求或其他特殊需要,确需在夜间进行超过噪声标准施工的,施工前建设单位向环保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再进行夜间施工。运输材料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做到轻拿轻放。
3、加强建筑垃圾管理。施工单位不得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将危险废弃物混入建筑垃圾,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并按照城管部门的规定处置,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堆放建筑垃圾。
四、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创建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1、将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融入到对建筑工地的日常监督管理中。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告知性检查与飞行检查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在日常每一次的监督工作中贯彻落实迎接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工作任务。全面加强施工现场密闭管理、工地出入口硬地化、施工现场扬尘控制、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等措施。今年前三个季度,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共检查工地8916项次,发出整改通知书697份,及时发现和纠正了建筑工地存在的违规行为,确保了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2、在安全生产大检查中,落实各项创建工作任务。在我局组织开展的200*年上半年全市地毯式安全生产大检查、政府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节假日安全检查工作中,将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作为重要的检查内容,共检查工程项目1535个,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127份,对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环境卫生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重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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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检查依据、范围和任务
1、检查依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制度规定。
2、检查范围。局本级及局属各单位2009年至2010年会计基础工作情况。
3、检查整改任务。全面检查会计基础工作情况,整顿会计基础工作中不规范的做法和存在的问题,指导和督促各基层单位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建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会计工作水平。
三、检查方法、内容与步骤
会计基础规范检查工作,采取单位自查、系统内检查、迎接市财政局重点抽查的方式,具体分为四个阶段。
1、单位自查整改阶段(2011年4月至6月)。建设系统各单位要对会计机构的设置、会计人员的配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核算、会计档案管理、内部财务制度的建立与实施、内部会计监督管理制度、会计电算化管理等进行全面自查和整改。自查内容包括:是否依法建帐,严格按照《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开展会计工作;原始凭证的格式、内容、填制方法、所附原始凭证、更正错误方法等是否符合会计制度要求,是否经有关责任人签章,字迹清楚,装订整齐;总账、明细账、日记账的设置、启用、登记、结账、错误更正方法是否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是否及时记账,文字规范,设有必要的备查账;是否有账外账设帐行为;是否做到帐证、帐帐、帐实相符,现金和银行日记账按日逐笔顺序登记,结出余额,银行存款与银行对账单及时核对,经调整无误;对外报送的财务决算报告是否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报送及时,单位领导、会计主管人员审阅并签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否按照国家规定定期整理归档,妥善保管,调阅和销毁是否符合规定手续;内部控制机制是否建立,会计出纳是否分设,印鉴是否分管;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是否建立会计电算化岗位责任制及各项管理制度,会计电算化工作是否符合规范的要求;会计人员是否持有会计证,会计工作交接手续是否符合制度规定的要求;单位银行账户开立、变更、撤销是否符合制度规定。
2、系统内检查阶段(2011年7月1日至8月5日)。局机关组织对局属各单位自查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各单位开展会计基础规范检查整改工作是否得力;会计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包括岗位设置、岗位职责、内部监控、稽核监督等制度是否健全,岗位职责是否明确,监督措施是否到位;会计核算情况,包括使用会计制度正确,会计核算是否正确;会计基础工作是否规范符合要求;在岗会计人员是否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机构负责人是否符合任职资格。并完成全局会计基础规范检查的材料上报工作。
3、迎接市财政局组织重点抽查阶段(2011年9至10月)市财政局组织有关人员对部分市直主管部门、县(区)基层单位的会计基础规范检查整改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建设系统各单位要按照市财政局抽查方案,做好迎接抽查的相关准备工作。
4、健全完善制度阶段(2011年11月至12月)。全局结合会计基础规范检查工作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建立健全本单位会计基础工作管理办法和考核评比制度,形成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的长效机制。
四、检查整改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会计基础规范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局成立市建设局会计基础规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计划财务审计科,苏友才兼任办公室主任。(局属各单位也应相应成立工作小组),周密制度检查整改工作方案,扎实有序开展会计基础规范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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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遏制“白色污染”为目标,通过对集贸市场、各类商品交易市场、零售摊贩等商品零售场所的宣传和检查,进一步营造限产限销限用塑料购物袋的良好氛围,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的健康、和谐和可持续发展,以较好的实际效果迎接国家检查组的莅临指导。
二、检查内容及时间安排
限塑专项检查整体安排一个月时间,分为三个阶段。
1、准备阶段(5月20日—24日)
(一)提高认识,做好组织工作。深刻领会开展全国性限塑检查的重要意义。各类商品交易市场、零售摊贩等商品零售场所及工商、物价等部门,充分做好检查工作的各项准备。
(二)召开专项会议,传达国家六部门文件精神,对在全市开展商品零售场所限制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专项检查工作进行部署,并安排落实好检查工作。
(三)各有关单位要及时把限塑检查工作传达到各大零售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和各类商品交易市场,立即开展自查工作,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2、检查阶段(5月25日—6月15日)
(一)检点。
1、本区内各超市、集贸市场和各类商品交易市场。
2、塑料购物袋销售企业有无经营资格,对提供、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塑料购物袋和禁止生产的超薄塑料购物袋的行为。向非法塑料购物袋生产厂商和批发商采购塑料购物袋的行为。
3、商品零售场所执行《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是否实行明码标价和有偿提供塑料购物袋情况,是否违规提供超薄塑料购物袋。
(二)检查方式。
采取联合检查和独立检查相结合的办法。结合工商、物价等部门,加大对商品零售场所的监管力度。深入商品零售场所,发现有销售使用不符合要求塑料购物袋的问题,及时会同或通报工商、质监、物价等部门依法查处。
(三)总结阶段(6月15日—6月20日)
结合本次检查落实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并作出书面总结,于6月18日前报送*区经贸委市场监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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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检查的内容和范围
(一)2009年度和20*年度农业部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资金”和扶贫部门“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二)2009年度和20*年度良种补贴、农资综合直补和能繁母猪补贴的发放情况。
(三)2009年度和20*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筹集和管理使用情况。
三、检查的方法和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7月底一8月上旬)
1.由各乡镇、华侨农场管理区、县直有关单位根据所涉及的检查内容,成立涉农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组,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本地、本行业的专项检查工作。
2.自查自纠的主要内容:一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资金的数量、培训人数、培训质量和效果,重点是有无弄虚作假、截留、挪用甚至贪污专项资金的行为;二是“三项补贴”的发放情况,重点为是否按照规定兑付给农民群众,是否存在截留、挪用涉农补贴的行为;三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筹集的数量、就医农民享受补贴的情况,重点是乡镇以下定点医疗单位药品入口关、参保农民就医补贴兑现及有无弄虚作假、骗取新农合资金的行为等。
3.各乡镇、华侨农场管理区、涉农部门于8月18日前向县政府纠风办上报清理工作总结和统计表(附后)。
(二)抽查汇总阶段(8月上旬一8月中旬)
清理工作期间,涉农资金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相关单位情况反映和有关群众举报,对部分乡镇、行业、部门涉农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对重点案件进行查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专项检查工作在县纠风办统一领导下进行。为使检查工作顺利开展,由县纠风办牵头,农业、扶贫、卫生、畜牧、物价、财政等相关部门参加,成立涉农资金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兼任。办公室职责是:根据《实施方案》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按照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具体组织协调全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等工作;每个阶段定期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情况,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
这次检查的两年度、6大项涉农资金,具有资金来源渠道多,结构复杂,使用范围广等特点。从来源渠道看,有本级财政安排的资金,有上级财政下达的补助资金,还有有关部门安排的专项资金;从分配使用方面看,有直接对农民个人的补贴,也有对农业生产的补助,还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从涉及部门或领域看,有农业、扶贫、畜牧、卫生以及财政等多部门、多领域。因此,在工作中要充分认识到情况的复杂性和任务的艰巨性,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统一协调,深入细致,全面推进。
(二)抓住关键,突出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