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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2月底。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成立街道办事处消防车通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督导、信息报送、工作通报、宣传报道等。办公室设在街道安监站,贾茹同志为办公室联络员(联系电话:7232711)。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1月22日前)。各社区结合实际情况,召开会议、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落实工作任务,发动群众对消防车通道治理工作进行监督,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二)督促整改阶段(1月22日至2月20日)。各社区按照实施方案,与辖区物业联合对消防车通道进行排查并登记造册。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督促整改,务必达到不留死角、不漏隐患的标准和要求。整治难度大的及时上报街道。要对辖区内排查出的隐患进行“回头看”,强化整治效果。
(三)总结验收阶段(2月21日至2月底)。街道将会通过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等多种形式,对专项行动成果进行验收,并在街道范围内进行通报。
五、工作任务
各社区要按照《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落实消防工作主体责任,成立消防车通道专项治理工作小组,明确专人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督促指导居民楼小区开展消防车通道占用、堵塞、封闭和楼道堵塞等违法行为综合整治,定期组织人员开展消防车通道专项检查,及时纠正发现的违法行为,确保消防车通道时刻保持畅通。
六、工作重点
(一)集中清理消防车通道上设置的停车泊位、固定隔离桩,以及消防车通道与建筑之间设置的障碍物。
(二)突出整治高层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违法停放车辆,长期无人管理、久拖不改等问题。
(三)突出整改高层住宅室内消火栓系统不能正常供水,消防永带、水枪、卷盘等设备损坏缺失,消防水池、消防水箱等储水量不足,报警控制设备、消防水泵、稳压泵和稳压设施等故障停用等问题。
(四)广泛普及消防车通道使用管理常识类宣传,充分利用城市大屏、楼宇广告播放相关火灾案例、公益广告,每个住宅区每栋楼至少张贴一幅严禁占用消防通道的提示或海报。
七、工作措施
(一)全面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动社区居民和物业服务企业,聚焦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及居民住宅区,广泛发放、张贴公告和简洁明了的消防宣传标语。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专项治理行动,推动社会形成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的共识。
(二)强化规范管理。各社区组织成立管理机构,督促有物业服务企业的小区加强消防车通道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并制止乱停乱放行为。对无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小区,各单位要落实专门人员,加强消防车通道管理,防止被占用、堵塞。
(三)开展自查清理。督促指导社会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履行消防车通道管理职责,认真开展自查自改,重点清理消防车通道违法停放车辆,违章搭建构筑物或者设置摊位,违法设置固定障碍物等情况。对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车辆、摊位,要督促社会单位当场清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劝导居民群众当场自行挪移,清除障碍。对不能当场挪移的车辆、构筑物和固定障碍物,要督促管理使用单位及时整改,确保畅通。
八、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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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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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消防车道隐患原因分析
一是小区居民消防意识淡薄。
相当一部分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还比较欠缺,没有掌握必要的消防常识,未能认识到消防车道的重要性,把消防车道当作一般通行道路看待,存在“能停车就停车”、“能利用就利用”的错误心态,根本没有意识到侵占消防车通道的行为已经威胁到他人的生命安全,从而导致住宅小区的消防车道被占用现象严重。
二是停车位不足的问题突出。
目前机动车的增长速度远远超出了住宅小区开发商的预想,小区内车位数远远无法满足居民汽车拥有量快速增长的需要,部分住宅小区,特别是一些较为老旧的住宅小区,设计的停车位与实际机动车数量差距甚大,而住宅小区周边也没有合适的停车位置,使得现在私家车随意占据消防车通道的行为越来越严重。
三是收费过高制约车位的利用。
部分开发商看准小区停车位少的商机,利用有限的车位谋取更大的利益,不断提升车位出售和租赁价格,让小区居民无法承受,望而却步,路边停车违反交通法规,只能乱停乱放“抢地盘”。
四是小区物业监管不够到位。住宅小区中的道路的管理职责不明确,未能纳入交警、治安、行政执法局的监管,致使虽存在问题但无部门督促整改;而物业服务企业作为直接管理者,重视程度不够,责任心不强,部分小区消防车道不明确,消防安全提示不健全,普通群众及物业服务企业根本就不知道哪些是消防车道,也就不可能有意识地去保障消防车道的畅通。再加上物业服务企业客观上不具备执法资格的原因,有些虽有保障消防车道畅通的想法,却无处罚、强制等行政权利,没有相对有效的管理手段。
二、解决住宅小区消防通道被占用的对策
一是结合小区发展趋势,合理规划停车位。
对于一个将要交付使用至少几十年的新小区,必须从规划设计阶段开始严格把关,才能保证小区私家车不断增长的需要。建设、规划部门应像规定容积率、绿化率一样用强制性指标来规范小区停车位的规划设计,并定期开展车位调研,要有停车场(库)扩建增建预案,否则,即使现行的停车位满足了业主的需求,再过十年、二十年仍然是一个突出的问题。
二是结合停车难的实际,发挥部门协调作用。
对停车泊位供需矛盾突出的,可由业主委员会向交巡警部门反映,由交巡警部门会同辖区派出所、街道办、居民会共同开展调研,统一了广大业主关于增加停车位的意见,并及时向建设、规划等有关部门提出配建停车场(库)的意见和建议,或者积极协调辖区内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公园等,在夜间及节假日期间开放空余场地供周边居民临时停放车辆。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每年要结合创优考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考评工作,把住宅小区机动车辆停放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内容进行检查,推动物业服务企业不断强化措施,切实规范小区车辆停放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落实物业管理职能,提升处置协调能力。
物业做为具体服务部门,工作要求责无旁贷,首先,要明确自身责任,加强物业工作人员的安全培训,消防控制室、小区监控中心等重点岗位人员须持证上岗。物业工作人员要提高服务意识,以业主需求为工作出发点,重视业主的需要,妥善处理业主的诉求。其次,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管理。物业服务企业应根据消防通道的要求,明确哪些道路是消防车通道,在消防车道上设置明显的标志标识,如划交叉黄线,喷绘“消防车道”、“禁止停车”等字样,在消防车道上设置消防车道警示牌等。拆除影响消防车通行的建、构筑物,修剪占道的树枝树叶,对已在消防车通道上划的停车位进行调整、取消。再次,严格管理程序。除做好日常登记、解决停车纠纷外,物业服务企业应该在主要出入口处和中心活动场所安装固定的告示牌,告知小区内有车的业主,到物管处登记,建立私家车档案,制定疏导预案,并在平时巡逻时发现有乱停乱放行为的,要做好劝导阻止工作。如不服从物业管理,在小区内随意停放车辆造成消防通道和道路被堵塞的,物管部门有权通知交警部门强行拖走。
四是强化宣传教育引导,增强居民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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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消防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消防局副局长曹旭东担任。办公室负责具体协调、督促、落实专项治理中的各项工作,并负责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总结。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
二、治理的重点和要求
(一)治理重点。
1.城市主干道、次干道、居民住宅小区的消防车道有影响消防车通行的;
2.城市道路在新建、改建、扩建中未依据国家消防技术规范进行设计、施工,未同步设置市政消防栓等消防公共设施的;
3.公共民用建筑室外消防车道及扑救面不符合国家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因违章搭建、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道、疏散通道从事经营而将几个独立的商场、市场连在一起的;在商场、市场周边搭建棚、房等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部位设置栅栏或采取其他形式锁闭、封堵的;在商住楼中商业营业部分与住宅部分的安全出口未分开设置等违反国家消防法律、法规行为的。
(二)治理要求。
1.对城市消防车道的治理要求。
(1)城市街区内道路中心线间距不宜超过160m。当建筑物的沿街部分长度超过150m或总长度超过220m时,均应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6.0.1条);
(2)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4.00m。消防车道穿过建筑物的门洞时,其净高和净宽不应小于4m;门垛之间的净宽不应小于3.5m。(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6.0.2条);
(3)城市街区及小区内道路应保持畅通,不得设置障碍物或摆摊设点影响消防车通行;
(4)市政消防栓建设必须同城市道路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市政消防栓应保证每隔120米设置一个。
2.对建筑物消防车道及安全疏散通道的治理要求。
(1)建筑物周围原设计的消防车道必须保证畅通,不得设置障碍物或摆摊设点影响消防车通行;建筑物(尤其是高层建筑)原设计的消防扑救面范围内不应设置妨碍登高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不应搭建临时建筑;建筑物的消防扑救面不得设置影响火灾扑救及人员疏散的广告牌;建筑物之间预留的防火间距不得挪作他用;
(2)建筑物内的消防安全通道必须保证畅通,严禁堵塞圈占,疏散走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的形式必须符合国家消防技术规范的相关规定;商住楼中商业营业部分与住宅部分的安全出口必须分开设置;疏散走道、楼梯间内必须设置足够数量的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灯具,保证达到应急照度和应急照明时间,现有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灯具不得缺少、损坏和标识错误;疏散走道、楼梯间内必须设置符合国家技术规范要求的防排烟设施。
三、实施步骤
消防车道、疏散通道专项治理工作分调查摸底、协同治理、检查验收三个阶段进行。
(一)调查摸底阶段(6月15日—7月10日)。
1.市规划局具体负责调查城市街区消防车通道的现状;
2.市建委具体负责调查城市道路上市政消防栓的建设情况以及目前新、改、扩建城市道路工程中市政消防栓建设的情况;
3.市行政执法局具体负责调查居民住宅小区内消防车通道的现状;
4.市公安局消防局具体负责调查公共民用建筑、工业建筑室外消防车道、室内消防通道的现状;
各成员单位要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并登记造册。认真分析导致消防车道、疏散通道不畅的原因,并结合实际提出具体的治理措施,形成专题报告于7月6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专题上报市人民政府。
(二)协同治理阶段(7月11日—8月4日)。
1.规划部门负责做好城市主干道、街区等的消防车道的治理工作,并会同建设、行政执法部门认真核查影响消防车道畅通的建(构)筑物的审批手续,依法拆除影响消防车通行的违章建(构)筑物,确保城市主干道、街区的消防车道畅通;
2.市建委针对市政消防栓建设不足的问题,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快市政消防栓的建设步伐;
3.行政执法部门查处违章占道经营及在城市道路尤其是居民住宅小区道路上设置障碍物的行为;对规划、公安消防、建设等部门告知的影响消防车通行以及在建筑外墙扑救面设置的影响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的广告牌进行依法查处;
4.公安消防部门对影响消防车通行以及人员疏散的消防安全问题,依法责令整改,对拖延整改的,依法予以严肃查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积极配合公安消防部门,依法处理拒不整改的火灾隐患单位及侵占消防车道的经营户;
5.安全生产监督部门负责对各成员单位履行职能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组织协调并向领导小组报告。
(三)检查验收阶段(8月5日—8月29日)。
在协同治理阶段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负责对各成员单位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尚未解决的问题,按照职责分工,由各成员单位负责督办落实。对于问题特别突出,严重危及消防安全的,由领导小组向市人民政府专题汇报,并通过媒体曝光。
四、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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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历史的原因和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消防给水基础设施建设差距较大,并且消防给水滞后于经济和城市快速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根据上海、武汉、株洲等市火灾统计,扑救失利的火灾有81.5%,是由于缺乏消防用水而造成大火的;很多地区在一些大火的扑救过程中同样也暴露了消防给水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管理上的漏洞。据统计,有的县市区市政消火栓安装数还不足应建数的10%(完好率更低);有的市政消火栓安装缺乏统一规划,安装数量、保护半径等远远达不到规范要求;有的市政消火栓由于缺乏监督管理和维护保养,以致残缺不全,埋压圈占、锈蚀严重,甚至毁损后也不能及时恢复;有的由于施工安装人员素质低,不懂规范具体要求,以致室外消火栓安装方向、距离,甚至管径都不能满足规范规定;有的市政消火栓未分段设置,一处出现破裂,影响到整个市政室外消防给水,有的城市虽有多个供水分厂,但由于各方因素,市政给水管网未能形成环状,不能有效保障室外消防给水、有的城市本着有丰富的天然水源可作消防给水的坚强后盾,却舍不得花钱修一座供消防车取水的码头,一遇火,岂不望水兴叹,望火兴叹;有的城市夏天一遇干旱,吃水都无法解决,可靠的消防给水当然成了纸上谈兵。有的城市花钱却办不成好事,如某地区一年就投资数十万元,在不足4Km2的城区内,市政消火栓的安装位置、方向等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其存在的主要问题:(1)本应在十字路口设置的消火栓却不见踪影;(2)有的室外地上式消火栓不见踪影;(3)有的室外地上式消火栓距路边大于2m,甚至十几米,不利于消防车取水;(4)有的市政室外消火栓距房屋外墙少于5m,不利于消防队员安全使用;(5)有的室外消火栓间距远远超过120m,并超出了市政消火栓150m的保护半径。
一、明确责任,统一规划消防给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八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公共消防设施(注:包括市政室外消防给水)消防装备不足或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应当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为此,应当编制包括消防给水在内的城市消防专业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且组织有关主管部门按规划实施、合理规划消防给水将为市政消防给水的建设提供可靠依据。
二、建造可靠的市政消防给水管网
为节约投资,市政消防给水管道可与生产、生活给水管道合用,并可采用高压或临时高压给水系统或低压给水系统;室外低压市政消防给水管道的水压要求在生产、生活和消防用水量达到最大时,不小于0.01Mpa(从室外地面算起)。市政消防给水管道的管径不得少于100mm,且应布置成环状,并应用阀门分成若干独立段,每段室外消火栓不应超过5个,为确保某一段或某一条进水管发生故障时仍能保证全部消防用水量,《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至少有两条以上输水管向环状管网输水,并宜取自两个独立供水厂。
三、按规范建好室外消火栓
室外消火栓安装方式分为地上式室外消火栓,地下式室外消火栓和墙壁式室外消火栓,由于墙壁式室外消火栓不能保证与建筑物外墙的距离,在使用中影响消防队员的安全,一般不提倡和使用。常用的室外消火栓应是地上式和地下式两种,地上式室外消火栓安装于地面上,结构紧凑、标志明显、便于寻找、使用维修方便,因不利于防冻而不适宜北方地区使用;在北方地区和对周围环境有特殊要求的地方,则可采用地下式室外消火栓,地下式室外消火栓虽不影响美观,但不便于寻找,室外地上式消火栓有2个65mm栓口和1个100mm吸水口(有的为150mm吸水口)专供消防车吸水,安装时朝向、位置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作了明确规定,地下式消火栓只有2个65mm栓口,具体安装时,只需栓口向上则可,但需用标志在井盖上标清楚,以防同其他地下管井混淆而不便寻找。市政室外消火栓应沿道路设置,当道路宽度超过60m时,宜在道路两边设置消火栓,并宜靠近十字路口,以防供水水带横跨公路被车辆碾压,经计算,市政消火栓保护半径为150m,《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其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20m,为方便消防车使用,室外地上式消火栓距路边不应超过2m,距房屋外墙不宜少于5m,且100mm吸水口应朝向路边,以保证消防车能直接从吸水口灭口。
四、利用天然水源作消防给水的坚强后盾
我国地域辽阔,天然水源十分丰富,且几乎所有城市均靠近江、河、湖、泊等天然水源,只要上述天然水源、水质和条件许可,均可用作消防给水、保证火场供水需要。(1)水量,天然水源水量较大,采用天然水源作为消防用水,应考虑枯水期最低水位时的消防用水量;(2)水质。消防用水对水质虽无特殊要求,但当供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取水时,应考虑水中杂物不致堵塞喷头出口;(3)天然水源应修建供消防车取水的码头,由于天然水源水位变化大,同时应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确保消防车在最低水位时能吸上水,并保证消防车水泵的吸水高度不大于6m。
五、修建消防水池,确保万无一失
在缺水城市或当市政消防给水不能满足消防用水量,应当修建必要的消防储水池,消防储水池与生产、生活合用时,应有确保消防用水不作它用的技术措施,当消防水池的容量超过1000m3时,应分设成两个,供消防车吸水的消防水池,其保护半径与市政消火栓相同,不应大于150m,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应保证吸水高度不超过6m。寒冷地区的市政消防给水应有防冻措施。
六、监督、管理并举,保障火场供水需要
室外消防给水系统的好坏直接影响整个灭火战斗的成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擅自拆除、停用消防措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市政消防给水由于日晒雨淋、风吹雨打、年久失修、如不经常开展维护保养工作,易使室外消火栓锈蚀而影响消防给水使用。市政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应由自来水公司负责,政府拨款专项专用,但不同地方在执行过程中有所差异,导致市政府设施得不到及时维护保养,以致损坏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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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小区火灾高风险共性问题
居民业主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是火灾发生的最根本原因。2015年,福建省公众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调查结果显示,公众消防安全防范意识得分仅为56.8分。尤其在“对家用电器线路、燃气管道、灶具等的检查习惯”“了解灭火器功能及使用方法”等方面得分较低,均在50分以下。一是部分老旧小区、危棚简屋内居民不迁出原居住地。此类小区集中区域,耐火等级低,防火间距不足,有违章用电、用火现象。二是占老年人口逾45%比例的独居老人抗御火灾风险能力低下。但城市针对性投入往往不足,公共消防管理服务资源短缺,使得该群体往往既是火灾事故肇事者,也是主要受害者,受害者中弱势群体占77.3%。三是外来人员居住简陋、工作环境复杂、文化程度不高,普遍缺乏消防常识。从近年来小火亡人事故原因分析看,多为违章用火用电、逃生自救不及时等原因,生产生活多以牺牲公共或自身安全为代价。消防通道不畅是影响居民小区整体消防安全突出风险。调研中,反映居民小区消防安全最突出的问题,就是消防车通道不畅。据统计,居民小区火灾扑救中,90%以上灭火救援战斗都只能采用小区门口的市政消火栓进行远距离供水,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灭火救援行动展开的时间。一是老旧居民小区建设因早期建设没有同步设置相匹配的停车位,致使私家车无处可停,“被迫”占用消防车通道。二是业委会、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未能就缓解停车难题达成一致,对居民小区管理不力,个别物业服务企业在划定停车位时已堵塞消防车通道。三是居民小区周边停车场或夜间空闲场地利用率不高,车辆疏导力度不够。小区公共消防设施缺损增大了灭火救援的难度。经抽样调查,全省居民小区公共消防设施(包括消防水系统和报警系统等)缺损率达11%、公共部位增设的灭火器缺损率达16%,这些公共消防设施缺损的问题均增大了控制火势的难度。一是小区公共消防设施存在盲区。由于市政规划原因,一些居民小区及周边公共消防设施缺损、消防水源缺乏,还有部分公房或售后公房虽设置了公共消防设施,但全省小区公共消防设施缺损的后续维保措施难以得到保障。二是维修基金保障不到位。部分商品房、公房和售后公房物业管理单位的维修基金落实不到位。截至2016年底,全省共归集商品住宅维修资金217亿元,划转业主大会账户178亿元,累计使用28.3亿元。其中,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归集30%的小区有412个,占已归集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小区总数的7.8%。疏散通道堆物是影响单幢建筑里居民生命安全显要火患。疏散通道堆物不但影响居民逃生疏散,还会加重火灾负荷,助长火势蔓延,极易造成居民群死群伤事故。一是通道堆物主要物品为闲置家具家电和纸箱、塑料制品等废旧物品。堆放这些物品的一部分是不舍得扔废旧物品的业主(老年人居多);一部分是房屋内空间不大,闲置物品无处可放的家庭;还有一部分是在家捡、卖废旧物品的住户。二是调研过程中,街道乡镇、居村委普遍反映,对住宅小区内部分居民通道堆物等违法违规行为,在具体处理过程中缺乏有效制约手段,导致违法成本过低而难以有效执法或执法成本过高。电气线路故障及用电隐患是居民小区火灾事故主因之一。家用电器的创新发展,在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同时,也增加了引发电气线路火灾事故的概率,特别是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量大的老式民宅、群租房、违法建筑、居改非等电气类火灾隐患更为严重。一是电气线路老化,存在乱接、乱拉等违规现象。部分老旧小区每户住户的电气线路总线在电表箱以前,基本都是带绝缘护套的电缆。但是电表箱之后的线路,存在私拉乱接,裸线、线路上直接分支接等现象。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规定,容易引发电气火灾,很容易导致周边构筑物着火,引起砖木结构类建筑连片燃烧。二是违规使用家用电器。部分居民缺乏科学用电常识,居家大量使用大功率取暖设备、厨具设备等,常常导致拖线板“小马拉大车”,一旦超过规定负荷容易短路引发火灾。三是旧电器“超期服役”。为节省开支,部分居民未及时更新、更换旧取暖器、旧彩电、旧电脑、旧洗衣机、旧充电器等旧家用电器,导致旧家电超期服役过程中出现带电作业故障而引发火灾。电动自行车火灾对居民消防安全构成新的威胁。从全国看,2011年4月25日,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南小街三村一幢四层楼房内停放的电动三轮车充电时电气故障引发火灾,造成18人死亡,24人受伤。从福建省看,2015年7月24日零时,福州市仓山区某住宅小区发生火灾,造成出租房内1对夫妻死亡。经调查,该起火灾均是由于停放在疏散通道上的电动自行车在充电时充电器及电源连接线故障引发。一是电动自行车质量把关不严。有的厂家选用线径小、质量差的电线,有的甚至是非标线,导致线路通电量不足,长期通电后极易引发过载;有的厂家对电动自行车的线路未按规定进行捆扎固定,容易掉落或磨损导致短路引起火灾;有的厂家装配的蓄电池和充电器质量不合格。二是电动自行车防盗报警器24小时通电。因为报警器不受电源开关控制,一旦报警器损坏,则有可能产生短路,逐渐发热并起火引发自燃事故。三是居民小区对电动自行车管理不到位。有的居民为了方便,将其停放在疏散通道上充电,使得“生命通道”变为“死亡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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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城区,在城市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老城区逐渐成为城市建设的滞后的地域,然而,这一度被人遗忘的城市角落因为消防质量安全问题而开始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由于老城区的消防管理不够完善,跟不上新时期的发展步伐,人们安全意识不强,有的地方总是存在着火险隐患。近年来老城区的火灾在许多地区仍是居高不下,有的地区还在上升,重、特大恶性火灾事故在老城区也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的损失。从老城区的火灾隐患及火灾的防控难的原因出发,对老城区消防工作谈一些粗浅的看法。
1 老城区存在的火灾隐患
1.1 建筑隐患
老城区的建筑一般始建于解放前,建筑结构一般是砖木或者木质结构比较普遍,房屋建筑之间往往间距很小,甚至没有间距,火灾危险性极大。建筑中的木构件,具有特别良好的燃烧和传播火焰的条件,一旦起火,由于屋顶严实紧密,在发生火灾时,屋顶内部的烟、热不易散发,温度迅速升高,易出现“轰燃”现象;有的建筑的梁、柱、橼木等木构件表面积大,多数通风条件较好,发生火灾后火势蔓延快,燃烧猛烈,极易形成立体火灾。
1.2 电线敷设和私拉乱接问题严重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家用电器逐渐普及,大功率家用电器在不断增多。而住宅电气线路敷设很少采取穿管保护措施,有的住宅已居住多年电线已经老化,加上宅内乱拉乱接电线,特别是将住宅改作其它商业性用房,问题就更严重。而老城区又是传统的商业中心和住宅区,人员密集,可燃物多,生活、生产、经营场所混在一起,乱拉乱接电气线路和电线老化、电器线路超负荷运转等现象突出,用火、用电行为不规范,极易引发火灾事故。
1.3 生活用火问题多
如今老城区的生活用火,还主要是以煤火和液化气罐为主,特别是冬天,使用煤火取暖还是比较普遍,往往这些易燃材料在老城区的院落堆积如山,并且使得原本就狭窄的通道,更加不便于通行,一旦发生火灾,将产生非常严重的后果。
1.4 消防供水不足
老城区由于建设久远,往往没有消防水池或消火栓,在灭火的关键时刻,往往因为供不上水而使火势不能得到有效的控制,至使大火越烧越大,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带来了更大的损失。
2 老城区火灾防控难的原因
2.1 占道问题严重
老城区内消防车通道被堵塞或占用现象严重由于一些小街道、小院落乱停车现象导致一旦发生火警,消防车无法靠近,贻误灭火战机。有的老街道由于规划建设时没有考虑机动车停车场,随着家庭轿车的不断增多,社区内停车泊位非常紧张,有的就停在消防车通道上,导致消防车通道不畅。部分老城区为了便于管理,将其周围封闭,在其入、出口处安装铁栅栏、石礅等障碍。只能让行人通过,禁止机动车辆通行,消防车同样无法进入。社区由于管理不善,一些小商小贩擅自在消防车通道上摆地摊、设市场、建书报亭和修车铺等占用消防车通道现象严重。
2.2 房子间距问题
老房子无防火间距,容易造成“火烧连营”。有的老城区地处市中心,属于民宅基地,街道狭窄,无回车场地,难以满足消防车道要求,加之部分商店搭建雨棚,街边摆摊设点,停放车辆情况突出,许多居住房屋仅有狭窄而细长的通道与街道连接,一旦发生事故,消防人员无法进入,居民又无法疏散出来,后果不堪设想。
2.3 疏散问题
由于政府把城市建设放在新城区、开发区等地区,忽视了对老城区的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使老城区的消火栓等消防设施建设成为盲区,道路也难以通行城市消防站所拥有的大功率、大吨位消防车。同时,由于老城区紧临市中心,消防车道被挤占、消火栓被埋压、圈占的现象屡见不鲜。
2.4 社会环境复杂、消防管理难
老城区外来人口多,弱势群体多、人员流动性大,给老城区消防管理带来了困难,一些临时搭建的店面房在短时期内几易其主,不但消防部门难以督促业主落实防火安全措施,就连工商、城管等部门也难实施有效的管理。由于消防管理难以落实,滋生了大量火灾隐患。
3 加强老城区火灾隐患整治的对策
3.1 建设多种形式、小型消防站
可以建公安、企业专职、兼职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站,人员数量切合实际。消防站的建筑面积也不一定要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的规定,可因地制宜,不要建大而全的消防站,宜小型、适用。消防器材装备要立足火灾扑救实际。
3.2 老城区采用小型水罐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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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要点
(一)消防规划编制
制订城镇专项消防规划,提请专家进行评审并下发实施,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体系,有效提升防灾、抗灾和救灾综合能力。10月31日前将专项规划报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责任单位:安监办、村建中心、派出所、财政所
(二)消防站建设
1.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按照《关于规范和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工作方案》(X政办发[2020]X号)文件要求,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招录和管理等工作,建设政府专职消防队办公执勤场所,配齐消防车辆器材装备,5月份完成组建并投入执勤工作。年内,参加区消防救援大队组织的全区政府专职消防队业务技能比武竞赛活动。
责任单位:组织办、安监办、派出所
2.村(居)微型消防站建设。根据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各村(居)配齐配全微型消防站的人员和器材装备,制定管理规定,明确管理责任,提升村(居)微型消防站处置初期火灾和开展常态化消防宣传的能力。年内,镇组织开展村(居)微型消防站业务技能比武不少于1次;参加区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开展全区首届村(居)微型消防站业务技能比武。
责任单位:各村(居)、安监办、派出所
(三)消防供水
1.市政消火栓。按照《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相关要求,对新、改、扩建的城市道路,按要求建设市政消火栓,并随道路交付同时验收。本着“还清旧债、不欠新债”的原则,重点在集镇和工业园区开展消火栓建设,逐步补齐缺建消火栓。10月底前,完成不少于10只的新建任务。
责任单位:安监办、村建中心、工业园区、相关村(居)
2.消防取水码头。年内建成中型消防车取水用的消防取水码头,并设立醒目标识牌。
责任单位:安监办、水利站
3.公共消防设施。推动“九小”场所等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报警器、安装简易喷淋灭火系统。在1000户以上住宅小区安装智能电动车集中充电装置。在火灾危险性高的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年内,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报警器不少于100只、简易喷淋灭火系统不少于5套、智能电动车集中充电装置不少于10套、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不少于10套。
责任单位:派出所、村建中心、安监办、市场分局、社事办
(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1.重大隐患挂牌整治。开展新一轮的消防隐患挂牌整治活动,开展“地毯式”排查,对照要求梳理出本行业、本辖区火灾危险性大、容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损失的重大消防隐患,集中挂牌整治。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村(居)
2.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各村(居)、各单位要切实加强消防车通道管理,推动有效解决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老大难”问题。规划建设部门要提前预留新建、改建、扩建小区停车位规划配建指标,对现有小区消防车通道示意图进行公示。新建、改建、扩建小区建成验收时,村建中心必须从严把关,建设单位必须施划消防通道标识标线,系统设置独立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点,积极推广安装智能充电桩。
责任单位:相关村(居)、村建中心、国土所、安监办
(五)消防培训与宣传。
各部门、各村(居)要深化消防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园”工作,落实学校消防安全教育“课程、教材、师资、场所、活动”五个到位。要针对重点场所和老幼病弱残等重点人群,借助各类载体规范开展消防安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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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施打通消防车通道工程方面
一是加强单位和住宅小区按标准划线管理。组织开展“消防车通道治理回头看”行动,重点加强标识标线的维护修缮,对于划错的、划不规范的要重新施划,不清晰的要划清晰,确保标识清晰明确、消防车通道畅通。7月底前,全区各类办公楼、酒店、饭店、体育馆、商场,全部高层住宅小区和2000年后投入使用的其它住宅小区必须全部按标准完成划线管理。针对老旧小区,结合辖区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保证纳入改造计划的老旧小区同步完成生命通道治理。其余未纳入改造计划的老旧小区、单散楼要全部完成“消防车通道治理档案”建档,结合辖区实际推进治理, 2021年至少完成90%。二是加强公共停车场规划建设。有公共停车场和停车设施建设计划的要加强沟通跟进,并将建设成果定期上报。没有建设计划的要在优化停车资源管理使用上下功夫。三是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深化落实《关于加强城镇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消防车通道治理联合协作机制》,每季度联合交警、城管等部门开展消防车通道集中治理“四季行动”。严格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
二、集中开展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治理方面
一是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回头看”, 3月底前,对辖区高层建筑全部排查完毕,针对消防设施、外墙保温、防火封堵等突出问题全部纳入“两个清单”,并录入监督管理系统,年内,对照清单时限逐一销帐。全部高层公共建筑和高层住宅小区必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承诺制度和高层建筑“楼长”制,并建立微型消防站。此外,要积极推进高层建筑消防控制室人员全部持证上岗。二是加强石油化工等易燃易爆危化品企业消防安全能力建设。落实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联合监管五项机制,年内,辖区危化品企业全部落实业开展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完成老旧消防设施改造、企业消防力量符合标准。三是强化粮食场所火灾防控。深化落实《关于加强粮食仓储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年内,联合粮食部门开展一次联合执法,组织开展一次粮食行业消防安全工作约谈提醒会,开展一次全员培训,指导单位严格消防安全管理和用火用电管控。四是强化人防场所火灾防控。深化落实《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程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年内,提请政府组织公安及消防、应急、人防、市场监管、电力等部门开展针对性的联合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严格依法整治,及时消除风险隐患。五是强化养老机构火灾防控。深化落实《关于加强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联合民政等行业部门组织开展养老场所消防安全大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督促单位落实整改责任。推行养老机构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至少打造3家标杆示范单位,会同民政部门通过召开现场会、星级评定、质量达标等方式,引导养老机构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标准。
三、整治老旧场所及新材料新业态等突出风险
一是抓好老旧场所突出风险治理。深入排查辖区老旧场所突出风险并向属地政府进行专题汇报,将老旧场所消防风险治理列入属地政府实事工程、民生工程。二是抓好新材料新业态突出风险治理。依托消安委平台,建立新材料新业态突出风险治理研判会商机制,函告工信、公安、住建、城管、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按职责履行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管理责任。推动居民住宅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建设,年内,80%住宅小区建成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组织分析评估本地电子商务、物流业、新型商业、乡村旅游等新业态消防安全风险,6月底前,形成评估报告,逐类业态建立台账并开展检查,对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必须函告属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推进整改。三是抓好小单位小企业消防安全风险治理。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将消防安全工作接入全区“吹哨报道”治理平台,完成平台应用使用。落实监督员包保街道、乡镇工作制度,负责指导基层开展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选取2个乡镇(街道),结合“社会治理一张网”建设,试点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
四、打牢乡村地区火灾防控基础
一是加大农村火灾隐患整治力度。年内,组织对乡镇工业园(开发区)、特色小镇、小微企业等乡村新兴产业开展排查治理,建立“两个清单”,对账推进隐患整改。集中组织一次约谈、培训,督促落实消防管理、教育培训责任。二是推进乡村公共消防基础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必须将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属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同步实施。结合原有基础,继续加大农村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年内,全部乡镇和人口超千人的村必须建立健全专(兼)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其他村屯要推进建立志愿消防队,力争做到一村一车一泵一库的建设标准。
五、加强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
一是集中整治行业消防安全问题。联合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宗教、文物等重点行业部门,逐个行业建立底数台账,组织开展一次联合排查,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函告行业主管部门并落实整改责任,按时限推进整改。二是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6月底前,每类行业要至少打造6家标杆示范单位,年内,分别组织召开教育、民政、文广旅游、卫健、宗教、文物行业标准化管理现场会,年内,各重点行业系统50%单位实现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六、强化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
一是推行城市消防大数据管理。进一步拓展消防远程监控安装范围。要探索向住宅小区推介消防车通道监控系统建设。二是加强基层消防管理信息化共建共治。将消防工作有机融入基层综合治理体系,统筹民政、公安交管、应急远程监控,实现数据资源共享。
七、强化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一是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深化落实《全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推动宣传、组织部门,党校(行政学院),司法、教育、人社等部门,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各级各类培训教育、普法宣传、职业培训内容,各类教育培训活动要有具体的方案、教案以及影音资料。二是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对地方各级党政机关领导、行业部门负责人,乡镇(街道)、村居委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社区民警重点培训消防法律法规,分行业对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等“八类”重点人员,重点培训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消防知识,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责任人,分类制定教案,并按计划组织实施,2021年实现培训全覆盖。
八、强化消防基础建设水平提升工程
一是全面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营房保障能力,采取多种形式,协调地方政府积极推进县(区)小型消防站建设工作。二是提高装备建设水平。加强专业救援装备和高精尖装备配备,优化装备结构;加强消耗性装备储备,作战、储备和训练装备按照1:1:1比例配备充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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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进一步做好小区共用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保持消防器材配置齐全、完好有效。各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小区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同时,要不定期组织对所管辖物业服务小区的消防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开展检查工作。重点要对小区内的消防设施设备运行情况、消防泵供水系统、消防栓配材器材、手提式灭火器进行系统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小区消防设施设备已超过保修年限,出现损坏无法投入使用需进行维修或更新改造的,已缴存有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小区,其整改维修或更新改造所需经费可向市房管局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公室办理使用申请手续;尚未归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住宅小区,物业企业要及时会同业主委员会、属地社区居委会组织业主自筹资金进行整改,以确保小区消防设施设备正常投入运行。
三、保障小区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各物业服务企业要组织对所管辖的物业服务小区内违章占用、堵塞消防车道、疏散通道以及其他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等违规行为的检查和清理整治。对检查中发现违章占用消防车道、疏散通道等违规行为的,能够当场整改到位的,要当场责令整改到位;对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人,并及时书面报告业主委员会或社区居委会、辖区派出所和消防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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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的今天,在城市中涌现出了越来越多的高层建筑物,与此同时,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也逐步凸显出来。高层建筑物内的消防设施、器材是保证消防安全的重要基础,但是,高层建筑物内消防设施、器材保养不当或者损坏不能使用的情况却经常出现。同时,受到高层建筑物业管理工作不到位、群众不具备较强的消防安全意识等各个方面因素的制约,造成了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工作面临着巨大的挑战。本文将简要地阐述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并且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的对策建议。
1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1.1 高层建筑中的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不到位
高层建筑中设置有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灭火器、应急照明、疏散指标标志等消防设施、器材,它们在火灾预防和扑救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然而,在现阶段,物业管理公司消防管理工作不力,消防设施、器材日常维护保养不到位,消防工作没人管、没人问的情况普遍存在,常常造成高层建筑中的消防设施、器材损坏或故障而不能够正常发挥作用,比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的探测器失灵、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无法联动启用喷淋泵、擅自关闭消控主机、关闭消防给水管道等,甚至存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违章用火用电等违法行为,这些问题的存在,往往会导致火灾发生后得不到有效控制和扑救。
1.2 消防装备的建设速度滞后于城市的发展速度
在当今时代,城市的发展是非常快速的,且高层建筑的数量也正在逐步增加,然而,消防装备的建设速度却是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的,特别是缺乏一批质量高的高喷消防车等先进的消防装备,这是不符合当前高层建筑火灾扑救的现实需求的。
1.3 群众消防安全意识薄弱自防自救能力差
群众对高层建筑的要求普遍是按照环境、舒适度、安全的顺序排列的,消防安全则要排在这些之后,消防安全工作重视不够,消防安全意识薄弱,不懂得基本的防火、灭火和疏散逃生等消防安全常识,日常生活中存在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的违法行为,火灾发生后,不懂得利用高层建筑消防设施、器材进行初起火灾扑救,不懂得逃生自救,极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 解决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存在问题的对策建议
2.1 把好高层建筑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规定,高层建筑消防设计应报消防部门审核、验收或备案。因此,消防部门要从源头上把好关,严格按照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进行审批,对审批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整改到位;对不按照规定申报消防审核、验收或备案的,要依法予以处罚和督促申报,坚决杜绝先天性火灾隐患。
2.2 合理设计高层建筑的总平面布局
在高层建筑之中,假山、小桥、流水、绿化等园林设计得到了非常充分的运用,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倘若一些景观设计处理不到位,就会导致高层建筑的消防车道、云梯车登高等的设计和利用方面面临着一定的困难。因此,在总平面布局的规划设计过程中,必须按照国家技术标准设计消防车道、登高操作面、消防车转弯半径等,合理布置总平面布局。
2.3 充分利用高层建筑内消防设施、器材自防自救
高层建筑消防设施、器材配备较为完备,主要包括:消火栓系统、手提式灭火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以及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等。实践证明,只要室内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并初期火灾处置得当,火灾就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因此,高层建筑火灾扑救要立足于室内消防设施、器材开展自防自救工作,充分发挥建筑消防设施、器材的作用。
2.4 提高高层建筑物业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中,物业管理单位扮演着重要
角色,要充分发挥物业管理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作用,督促物业管理单位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制定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灭火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灭火疏散演练,特别是要认真做好日常防火巡查检查、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等工作,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
2.5 加强消防部队高层救援车辆装备配备
高层救援车辆装备是高层建筑灭火救援的有力补充,登高消防车是高层建筑火灾扑救的重要工具,公安消防部队必须予以有效的利用,同时,必须加强大功率水罐消防车、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和进口高喷消防车等高层建筑灭火车辆的配备。另外,也应该配备使用时间长的氧气呼吸器,大力推广使用20型以上水带、耐高压分水器和无后坐力水枪,增强消防部队处置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事故的
技能。
2.6 普及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知识
公安消防部门要积极会同建设、房产、城管、广电等部门,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媒介和手段,广泛深入地宣传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知识,开展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提高群众自防自救能力。
3 结语
综上所述,伴随着当前形势下高层建筑的不断发展,必须真正做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这就要求全社会各个方面的力量都行动起来,切实提高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努力构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防火墙”,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参考文献
[1] 王英杰.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现状探析[J].科技促进发展(应用版),2012,(8).
[2] 张舵,王枫.浅析高层综合性公共建筑的消防问题
[J].河南建材,2012,(3).
[3] 车祥辉.电子市场消防安全现状及对策[J].科技资讯,2012,(11).
[4] 田映龙.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现状及防火对策分析[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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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三年时间,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重点行业管理和消防基础建设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消防安全突出隐患有效根治。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治理,全面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危险化学品企业、人员密集场所、“九小”场所、老旧场所等场所领域的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2022年底前,全镇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有效根治。
——消防治理责任机制明显加强。全面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行业集中约谈、社会曝光警示机制更加完善,火灾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全面落实,社会单位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
——火灾风险防控能力明显提升。建立健全风险研判、精准治理、源头管控的火灾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全面应用大数据、物联网信息化技术,依托智慧城市建设,实时化、智能化评估消防安全风险。2022年底前,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基本建成,差异化精准监管全面推行。
——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明显改善。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全面实施,消防安全纳入主要行业领域职业培训内容,推动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全面落实。2022年底前,实现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明显提升。
——社会消防安全总体环境全面优化。2020年至2022年,火灾总量和亡人数量总体下降,较大火灾事故有效控制,重特大火灾事故根本杜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社会消防安全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显著增强。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六个方面重点整治,集中解决突出风险隐患。
1.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1)单位和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划线管理。组织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小区的管理使用单位,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2020年底前全部完成。规划所要将新建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标识化管理纳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以及备案抽要内容。
(2)老旧小区实行“一区一策”治理。规划所、专职消防队对辖区老旧小区进行摸排梳理,结合老旧小区的建成年代、建筑高度、周边环境、道路管网等方面情况,按照“先急后缓”原则,结合城市更新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打通消防“生命通道”。
(3)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派出所、规划所、安监站、专职消防队每月组织开展一次联合治理。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过程中,需要查询机动车所有人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的,XX交警中队予以积极配合、及时提供。
2.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一是严格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要求,探索建立并推行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承诺制度及高层建筑“楼长”制度;二是采取管理使用单位自查或聘请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方式全面排查测试高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指导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建立维护保养制度,鼓励聘请消防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消防设施维保工作,逐栋解决消火栓无水以及消防供水不足、压力不够等问题;三是管理使用单位全面自查高层建筑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等问题,逐项登记整改修复;四是每栋高层公共建筑和每个高层住宅小区依托社区网格员、保安人员、管理使用单位人员、志愿者等力量,建立一支微型消防站队伍,配齐配全消防器材,开展实战演练。
3.开展化工企业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一是建立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开展自查评估,全面落实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措施;二是依据规范和行业标准组织更新改造老旧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完好有效;三是依法建立完善企业专(兼)职消防队,建立安全事故工艺处置队或工艺应急处置机制,加强贴近实战的技能训练和综合演练,优化事故工艺处置措施。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制定工作方案、投入专项经费、明确工作责任,利用三年时间,分步完成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老旧消防设施改造、企业消防力量建设三项任务。
4.开展“九小”场所及老旧社区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1)抓好“九小”场所突出风险治理。组织综治网格员、公安派出所民警、专职消防队员等力量,运用“九小场所”登记管理系统逐类场所、逐类风险进行登记排查,分类建立台账;各有关站所督促所属行业小场所开展自主登记并自查隐患。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采取行政处罚、约谈警示、挂牌督办等措施,并通过落实合用场所“4+1”、沿街店面“3+1”等物防技防举措,逐一督促整改到位;对问题突出的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整治合力。2020年9月底前,以街道为单元,全部排查完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2021年底,“九小”场所突出隐患有效整治。2022年,建立有效的“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监管机制。
(2)抓好老旧社区突出风险治理。针对老旧小区、城乡结合部等突出风险,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分类施策、分类整治,组织升级改造消防设施,推动落实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条件。2020年起,逐年将老旧社区消防风险治理列入实事工程、民生工程,每年督办整改一个老旧社区火灾隐患问题。2022年,以街道为单位,老旧社区基本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
5.开展新材料新业态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1)抓好电动车突出风险治理。市场监管分局要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以及改装电池行为。专职消防队要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各村(居)委会要牵头推进居民住宅区尤其是无物业管理的老旧居民区的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的增设工作;规划所要将住宅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纳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以及备案抽要内容。
(2)抓好彩钢板建筑突出风险治理。自然资源所、城管队、规划所要对人员密集场所、施工现场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开展专项检查,每年依法组织整改一批、拆除一批。
6.开展乡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加强对小微企业等乡村新兴产业消防安全评估和管理,集中治理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不足、消防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结合脱贫攻坚,乡村房改、水改、电改、灶改、路改等工作,有计划地改造防火间距不足、木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加快乡村电气线路、炉灶等用火用电安全改造升级,重点要对乡村住房内堆垛柴火、稻草以及独居老人住房与灶台未分隔设置的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和有效治理,有效降低乡村火灾风险。持续深化消防安全扶贫工作,加强乡村地区“老幼病残”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等特殊人群居住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
(二)推进重点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开展行业单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组织行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和达标创建活动。镇消防专职队要发挥综合监管作用,加强工作检查协调,提供消防技术服务。2020年,组织对学校及幼儿园、养老服务机构、文化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大型商场超市及农贸市场、卫生院、宗教活动场所、文物建筑等行业单位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列出隐患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及时消除火灾隐患。2021年,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50%的行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2022年,行业单位突出火灾隐患基本整改完毕,有效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社会单位自主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三)不断夯实火灾防控基础
1.加强专职消防队站建设。到2022年,基本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城乡消防救援队站体系。
2.加强消防装备建设。对标“全灾种、大应急”的任务需要,坚持快补短板、优化结构的原则,按国家标准配齐配强各类攻坚及专业装备,完成各类器材装备的统型建设,强化器材装备的信息化、全寿命管理。
3.加强消防水源建设。按照“快补旧账、不欠新账”原则,加快推进城镇市政消火栓建设,并督促供水单位加强市政消火栓的维护保养。2020年,圩镇新增建设消火栓6个,全圩镇消火栓达到10个。
(五)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1.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镇宣传办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内容;司法所加强消防普法宣传的指导协调和督促落实,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内容;学校将消防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内容课程。
2.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结合“一警六员”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社区民警、村(居)委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管理单位人员、重点单位员工、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2022年底实现全覆盖培训。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3.开展消防安全宣传体验教育。按照《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标准》要求,依托各类安全宣传教育资源,持续推进“一警六员”消防体验站。
三、整治步骤
从即日起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
按照镇安委会统一部署,启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各村(居)、各有关站所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站所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全面做好本村(居)、本站所行动的部署发动。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12月)。
各村(居)、各有关站所对本行业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积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排查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三)集中攻坚(2021年)。
各村(居)、各有关站所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全面落实政府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强化政策支持,配套资金保障,确保按时整改销案,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四)巩固提升(2022年)。
各村(居)、各有关站所结合实际,在推进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因地制宜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地区本行业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村(居)和相关站所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行研究部署,明确各项任务责任主体。
(二)强化监督执法。
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舆论等手段,依法采取罚款、临时查封、责令“三停”、行政拘留等措施,逐个督促落实整改,始终保持火灾隐患整治的高压态势。
(三)强化统筹推进。
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结合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行动、新型城镇化建设、乡村振兴战略等重点工作,整体规划部署本地消防工作,保证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针对不同行业领域特点,研究采取差异化的工作举措,提供相应的治理政策支撑,确保治理实效。
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
(消防)
序号
整治项目
整治内容
突出问题
责任单位
整治要求
完成时间
1
开展七个方面重点整治
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单位和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划线管理
单位和小区消防车通道被占用、堵塞、封闭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施标识化管理;未完成的实行政府挂牌督办整改。住建站所将新建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标识化管理纳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以及备案抽要内容,支持已建成的住宅小区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支取消防车通道改造划线费用,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对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实行标识化、规范化管理。2020年底前未完成的,政府挂牌督办整改
2020年底长期坚持
2
老旧小区实行“一区一策”治理
多数老旧小区为开放式小区,没有物业公司管理,加上初期规划不足及后期调整滞后,消防车通道被占用、堵塞、封闭现象大量存在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结合城市更新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制定实施“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完成2020年治理任务,2021年底前,全部老旧高层住宅小区完成消防车通道治理。其他住宅小区利用三年时间分类分批督办整改。
2022年底长期坚持
3
开展七个方面重点整治
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加强规划建设提供基础保障
初期规划不足,停车场、停车位、停车设施配置数不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将新建停车场列入“十四五”相关规划;列出三年工作计划,新建一批公共停车设施;严格落实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有关标准要求
2022年底长期坚持
4
优化停车资源管理使用
停车场、停车位、停车设施等停车资源少,老旧住宅小区“停车难”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建立完善弹性停车、错时开放、潮汐停车、共享停车等政策机制;老旧住宅小区周边的路侧停车场等公共停车设施,对老旧住宅小区居民实行优惠停车;对于没有物业管理的老旧住宅小区,引进专业停车管理公司,合理利用空间规划建设停车位
2022年底长期坚持
5
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
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与公安交管站所共享机动车所有人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建立联合执法管理机制
2022年底长期坚持
6
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消火栓管网无水或消防供水压力不足;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使用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微型消防站建设不符合要求
各乡镇政府;县住建、消防救援及其它有关行业主管站所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2020年
排查登记的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消防供水不足、压力不够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
2021年
打造示范引领单位,推动市政府出台《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全面优化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
2022年底长期坚持
7
开展七个方面重点整治
开展地下空间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地下空间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明确;擅自改变建筑结构和使用性质;消防通道、安全出口被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设施设备损坏;违规用火用电用气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全面排查测试,清理占用堵塞封闭问题,依法查处违规行为,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制定地下空间消防安全三年整治计划,重点督办整改一批地下空间严重问题
2020年
排查登记的地下空间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
2021年
全面优化提升地下空间消防安全能力水平
2022年底长期坚持
达标率达到80%以上。
2021年
达标率实现100%。
2022年底长期坚持
8
开展七个方面重点整治
开展石油化工企业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工艺设备复杂,火灾风险高,爆炸危险性大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建立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机制,更新改造老旧消防设施器材,建立完善企业专(兼)职消防队,探索应急资源共享和应急联动机制。石化企业列出三年计划,分年度开展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老旧消防设施改造、企业消防力量建设。
2022年底长期坚持
9
开展七个方面重点整治
开展“九小”场所及老旧社区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抓好“九小”场所突出风险治理
点多面广,普遍存在安全投入少、硬件设施差、安全管理水平低、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差等问题;基层监管力量不足,监管盲区较大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逐类场所、逐类风险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分类建立台账
2020年9月
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采取行政处罚、约谈警示、挂牌督办、媒体曝光、信用惩戒等措施,落实合用场所“4+1”、沿街店面“3+1”等物防技防举措,逐一督促整改到位;对问题突出的要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整治合力,年底突出隐患有效整治
2020年
建立健全“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2022年底长期坚持
10
抓好老旧社区突出风险治理
建筑耐火等级低;消防水源不足;消防设施缺失;疏散通道不畅通;防火分隔不到位;电气线路老化;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多;私搭乱建,“三合一”现象普遍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镇棚户区改造,将老旧社区消防风险治理列入实事工程、民生工程,分类施策、分类整治,督办整改一批老旧社区火灾隐患问题
2020年
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
2022年底长期坚持
11
开展七个方面重点整治
开展新材料新业态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抓好电动车突出风险治理
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以及改装电池;违规停放、充电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组织开展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以及改装电池行为,建立公布曝光、联合管理机制;出台居民住宅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政策意见,作出三年规划建设部署,2020年,对需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进行排查,摸清底数
2020年
50%的居民住宅区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
2021年
居民住宅区全部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
2022年底长期坚持
12
抓好彩钢板建筑突出风险治理
在人员密集场所、施工现场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对违规使用彩钢板房开展专项检查,每年依法组织整改一批、拆除一批
2022年底长期坚持
13
开展七个方面重点整治
开展新材料新业态综合整治
抓好物流仓储场所突出风险治理
底数不清、消防安全情况不明;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公共消防设施有短板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组织对辖区物流仓储场所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检查,摸清底数,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分析评估本地物流仓储场所消防安全风险,强化行业消防管理措施,明确和落实物流仓储场所集中区域的消防管理责任,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2022年底长期坚持
14
开展七个方面重点整治
开展乡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抓好乡村火灾隐患突出风险治理
乡村新兴产业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不足、消防培训不到位;传统村庄防火间距不足,木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火灾冈险高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相关地区加强对乡镇工业园、特色小镇、小微企业等乡村新兴产业消防安全评估和管理,集中治理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不足、消防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结合乡村房改、水改、电改、灶改、路改等工作,有计划地改造防火间距不足、木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加快乡村电气线路、炉灶等用火用电安全改造升级,有效降低火灾风险。持续深化消防安全扶贫工作,加强乡村地区“老幼病残”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等特殊人群居住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
2022年底长期坚持
15
推进重点行业标准化管理
加强重点行业标准化管理
行业站所消防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管理不规范,工作机制不健全;行业单位火灾隐患整治不彻底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2020年
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50%的行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2021年
行业单位突出火灾隐患基本整改完毕,有效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社会单位自主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2022年底长期坚持
16
不断夯实火灾防控基础
加强消防站点建设
消防站点布局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不适应,队站欠账率较高,辖区保护盲区较大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完成消防栓6个,达到10个。
2020年
按照省、市政府年度消防工作目标任务执行
2021年
按照省、市政府年度消防工作目标任务执行
2022年
17
加强消防力量建设
城乡消防服务不均等,消防力量占地区人口数低于国家平均水平,远低于国家标准要求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建精建强国家综合消防救援力量;加大专职消防队伍征招力度,到2022年,实现各类队站满编执勤;加强社区、单位微型消防站和其他社会志愿消防力量建设。将各类消防力量纳入119指挥中心统一调度指挥,建立完善联勤、联训、联调、联战“四联”机制
2022年底长期坚持
18
加强消防装备建设
对标“全灾种、大应急”的职责,各类攻坚及专业装备缺配,装备结构有待优化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坚持快补短板、优化结构的原则,着眼城市主要灾害类型特点,按国家标准加快配备各类攻坚及专业装备。到2022年,基本形成与综合性应急救援任务相适应,与消防救援队伍专业化、职业化能力相匹配的装备体系
2022年底长期坚持
19
不断夯实火灾防控基础
加强消防水源建设
消防水源与城乡建设不同步,覆盖盲区大,因消防供水不足导致初期控火不及时,小火酿成大灾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结合老城改造、新城区开发、工业园区和特色小镇建设,按照“快补旧账、不欠新账”原则,加快推进城镇市政消火栓建设,并督促供水单位加强市政消火栓的维护保养。消火栓完好率不低于98%
2022年底长期坚持
20
加强消防通信指挥系统建设
现有消防信息化实战指挥能力与“扁平化、可视化、精准化、智慧化”要求仍有差距,各级指挥中心软硬件建设滞后,当前接处警效率不高,灾害信息采集、分析、展示能力不强,各级信息资源掌握不一致,辅助指挥决策效能不佳,指令传输手段、范围单一,移动作战指挥终端应用不足;应急通信体系不够完善、机制还不健全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按照“扁平化、可视化、精准化、智慧化”的要求,对消防接处警系统智能化改造,打造智能指挥系统和智能指挥中心,按标准配齐关键通信装备,定期开展“多站所、多力量”通信演练。完成公安三台合一切割和消防接处警系统智能化升级改造,市级指挥中心完成实战化升级改造
2020年
畅通各社会联动单位的指挥平台对接,推动形成政府主导、多站所联合应急并资源高度共享的指挥平台体系并实现五级贯通
2022年底长期坚持
21
不断夯实火灾防控基础
推进乡村公共消防基础建设
乡村消防专项规划不完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应急救援能力不足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依托乡村振兴地方规划实施,将乡村消防工作纳入总体规划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研究完善乡村消防专项规划,同步推进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针对不同地区建筑特点、生活习惯,配置适合乡村地区使用的消防器材装备,逐步解决乡村电气线路老化、敷设不规范等问题,明确乡村消防基础设施的管护责任,做到“建管一体”。2022年,乡村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
2022年底长期坚持
22
提高消防信息化防控水平
建成“智X119”消防大数据中心
平台建设混乱无序、数据不能兼容共享,未按“四个统一”和“共建共享”工作要求建成财政分级保障、统一运维的“智X119”消防大数据平台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建成全省统一的“智X119”消防物联网大数据平台和县级“智X119”消防物联网运维中心,并融入政府的智慧城市大数据中心;出台运维管理办法,明确县级财政保障标准
2021年
23
推进消防物联网规模化应用
消防物联网规模化应用程度不高,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高层公共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未完成物联网改造;NB-IoT终端连接规模量级低;消防安全重点行业未建立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市场化推广规模化应用机制不健全,“智X119”品牌示范区建设滞缓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重点场所消防设施实施物联网改造升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高层公共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完成物联网改造。在老旧高层建筑、学生(员工)集体宿舍、养老福利机构、集贸市场、群租房、棚户区、“三合一”场所和其他“九小”场所普及应用智能独立火灾(可燃气体)探测报警器。在寄宿制学校、员工集体宿舍、医院等电气火灾高风险的人员密集场所安装使用智慧安全用电装置。消防维保服务企业建立消防维保物联网监控系统,对所服务项目的消防设施运行、故障报警等进行实时监控,规范消防维保服务工作流程,提高维保服务质量。打造一批消防物联网规模化应用示范区,卫健、教育、民政、文旅、邮政、石化、电力、燃气等重点行业建立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实现全县NB-IoT终端连接数不低于15万个
2020年
消防领域物联网连接规模分别实现50%以上增幅
2021年
消防领域物联网连接规模分别实现50%以上增幅
2022年
24
提高消防信息化防控水平
加强基层消防管理信息化共建共治
消防工作未能有机融入基层综合治理体系,基层站所管理服务资源未整合,基层消防管理体系未构建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基层综治、社区、网格等信息化管理平台嵌入消防安全管理模块,消防工作纳入基层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
2022年底长期坚持
25
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
全民消防安全意识不高,火灾防范、应急处置及逃生自救等消防常识缺乏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县委组织站所、宣传站所,县委党校(行政学院),司法行政机关、教科体、人社站所,按职责组织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教育
2022年底长期坚持
26
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
重点人群消防基本技能不高,企业单位常态化消防培训制度不健全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分批次、分类别组织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制定企业单位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
2022年底长期坚持
27
开展消防安全宣传体验教育
群众对消防安全常识、应急处置及逃生自救等常识缺乏亲身经历和体验,消防科普教育场所匮乏
篇13
二、整治范围
(一)商场、市场;
(二)集住宿、仓储、经营、加工等功能为一体的“三合一”场所;
(三)公众聚集场所;
(四)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含在建工程);
(五)其他突出消防安全问题和火灾隐患。
三、整治内容和职责分工
(一)各街镇乡负责本辖区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明确整治范围和内容,组织辖区单位集中统一行动,加强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隐患整改,大力改善本辖区消防安全环境。
(二)区城管局负责消防通道隐患的整治。重点整治场所周边商户出店、占道经营,乱搭乱建,堵塞、侵占消防通道的现象;整治消防车道上空设置户外广告、架空雨篷等阻碍消防车通行和消防车作业的现象;整治建筑外墙设置户外广告牌,封闭或遮挡建筑外窗,阻碍消防灭火救援的现象。
(三)供电公司负责供电产权线路隐患的整治。重点整治供电线路私接乱拉、敷设不规范现象;供电设备老化、线路老化现象;建筑周围、消防车道上空架设电线电缆阻碍消防车通行和消防车作业现象。
(四)区水务局、市水务集团营业所负责市政消防供水系统的整治。重点整治现有消火栓被圈占、埋压、锈蚀、损毁现象;完善商业密集区街巷内的消防供水管网,按消防技术规范增设市政消火栓;结合城中村、老城区改造和新区建设,同步安装消防供水管网和市政消火栓。
(五)区房产局负责规范物业管理机构,保障商品房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经费。重点解决多业主市场及多业主建筑物的统一物业管理问题;在商品房公共设施维修基金中列支建筑消防设施维护费用,保障商品房建筑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六)工商分局负责依法对市场、“三合一”场所和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执照的发放。对未经消防审核、验收、消防安全检查或经消防审核、验收、消防安全检查不合格的场所,督促该场所不得开展经营活动;对公安、消防部门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处罚,需吊销营业执照的,依法按程序办理。
(七)公安分局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督导和技术指导。治安、户政、经保、文保、消防等业务部门及基层派出所,要按照属地原则、管辖权限,依法从严从重查处擅自停用消防设施、堵塞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违规使用可燃材料装修、违章用火用电、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或用途、擅自改变防火分区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对“三合一”场所及居住楼内私设仓库现象进行摸排清理,依法责令停止使用或改变使用功能;督促指导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自主管理水平;加强对整治工作的技术指导,积极为其他部门提供技术、法律服务。
(八)区教育局负责对学校的整治。重点整治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教育不落实、消防管理制度不健全、疏散通道不畅通、疏散楼梯和窗户设置铁栅栏、安全出口锁闭、灭火器材配备不足、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不全、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等隐患;要坚决杜绝学生宿舍内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酒精炉、蜡烛照明等违规用火用电行为;要将消防知识纳入教育内容,开学第一周安排一堂“消防教育课”,每学期开设“消防教育课”不少于4课时,并组织开展一次灭火疏散逃生演练。
(九)区文体局及相关部门要迅速开展公共娱乐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摸清底数,建立推进表,彻底整改一批突出的火灾隐患。区文体局要将是否取得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作为核发文化证照的前置条件;对于擅自降低消防安全技术标准或不执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会同相关部门要依法吊销相关证照,予以取缔。
(十)区卫生局负责医疗卫生机构的整治。重点检查建筑是否经消防验收合格、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是否落实、重点部位和设备操作规程是否建立、重点岗位人员职责是否明确、灭火和疏散预案是否制订并组织演练;治理走道设置临时病床、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上锁以及病房内使用大功率电器、使用酒精炉等严重违规行为;加强对锅炉房、危险品库房、液氧储罐、高压氧舱等重点防火部位以及储存和使用剧毒、麻醉、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管理。
(十一)区旅游局负责宾馆饭店的整治。重点检查场所开业前是否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防火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消防安全组织是否建立、每日防火巡查制度是否落实;整治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畅通、室内违规采用可燃材料装修等隐患;检查员工上岗前是否经消防培训合格、是否开展消防安全宣传“三提示”工作。
(十二)区经贸委负责商业单位的整治。重点检查场所开业前是否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防火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消防安全组织是否建立、每日防火巡查制度是否落实;整治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灯不全或遮挡、室内违规采用可燃材料装修等隐患;查处违规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违规使用明火照明、电(气)焊作业,柜台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被锁闭以及超员超时经营等行为;检查员工上岗前是否经消防培训合格、是否开展消防安全宣传“三提示”工作。
(十三)区国资委负责所属出资企业的整治,督促出资企业开展火灾隐患自查和整改工作。重点检查建筑是否经过消防验收合格、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消防安全组织是否建立、灭火应急预案是否制定并组织演练;整治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运行、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擅自扩大防火分区、占用消防通道、锁闭安全出口等隐患;检查消防宣传教育是否经常、重点工种人员是否经消防培训合格。
(十四)区建设局、区建管站负责在建工程的整治。重点解决在建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组织不健全、消防安全制度不建立、防火安全措施和值班巡查制度不落实、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未制定以及无消防水源、消防车道不畅等问题;检查现场配置消防器材、灭火装备和施工作业防护设施情况,临时消防给水管线设置、运行情况;整治施工现场随意堆放大量可燃物品的问题;整治建筑外墙使用节能保温材料的防火性能达不到要求的问题;依法从严从重查处违章进行电(气)焊、动用明火取暖、乱接乱拉电气线路、超负荷用电等行为,确保在建工程消防安全。
(十五)区委宣传部、广电处负责消防安全宣传,营造社会舆论监督氛围。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介加强消防安全公益宣传,加强消防安全“三提示”宣传,不断提高公众的防灾意识和危机意识、扑灭初期火灾和逃生自救的能力;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迅速掀起,形成高压态势,营造专项整治的良好氛围。
四、时间安排和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行动时间为年至8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
各街镇乡、各部门要召开专门会议,成立工作专班,根据本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结合本辖区、本系统实际进行全面部署。
(二)排查整治阶段(4月份至7月份)
按照职责分工,全面开展整治。整治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督办、协调,适时召开推进会、协调会、督办会、汇报会,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三)督查验收阶段(8月份)
区政府将对各街镇乡和各部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和验收,对于专项行动走过场,工作责任不落实的部门和单位,将实行问责制、进行通报批评。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街镇乡、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真正把此次火灾隐患专项整治摆到重要位置,强化督导检查,狠抓工作落实,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二)密切配合,铁腕整治。各街镇乡、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以“铁面孔、铁手腕、铁纪律”认真督促整改,切实做到除患务尽。同时,要加强配合,做到信息互通,优势互补,形成合力,实现整治效果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