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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3、人员疏散,首先应对保卫科主干人员和消防疏散引导员进行培训,熟练掌握灭火设备使用方法和最佳疏散路线,能够积极有效的组织疏散逃生。每年至少两次的应急疏散员演练,进而加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明显、完好。改建两个外挂钢梯,应标有明显的疏散指示标志(地贴、指示牌)。1、建筑内部装修和电气设计的防火措施。原有建筑基础上改建,楼内部分电线存在氧化和破损以及超负荷增加用电设备,都可能引发火灾。更换和修复已破损、发热、漏电的电线。已经投入使用的电气线路和电器设备应定期进行检修及维护并做好记录,防患于未然。
2、消防设施疏于管理,缺乏相应的维护,时间一长消防系统丧失部分或全部功能,最终不能使消防系统发挥最佳功效。消火栓线路和水压部分实现不了联动控制。遵循有关规定,全面检测、维护保养、维修检查,及时排除,不能排除的及时向上级主管报告,做好运行、操作和故障记录。
3、人员疏散,首先应对保卫科主干人员和消防疏散引导员进行培训,熟练掌握灭火设备使用方法和最佳疏散路线,能够积极有效的组织疏散逃生。每年至少两次的应急疏散员演练,进而加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明显、完好。改建两个外挂钢梯,应标有明显的疏散指示标志(地贴、指示牌)。
篇2
一、加强巡逻警戒
虽然我们这里很少出现物品丢失情况,但是为了避免我会在以后的工作中做好巡逻工作,每天尤其是在大家不再的时候和休息时这两个时间段,会加强安保工作,每天都会巡逻巡视做好工作安排,把工作及时做完,保证自己不会犯错,不让一些小偷之类的人进入到我的辖区之内。对于进出人员严格遵守上级的要求,必须要有通行凭证才会放行,如果没有通行凭证是不会随意放行的,避免一些闲杂人等进入道我们小区内避免出现失窃情况发生。
外来车辆必须要登记,外来人员必须要登记,做好车辆通过放行工作不让一些其他人员进入,同时对于快递车辆会严格查看,对他们也会做登记,同时也会提高警戒,遇到可以人员在我们周边我及时上报给上级,并且也会做好监察工作,避免可疑人员混入进来。
二、对于视频监控
在工作区内,有很多监控摄像头这些能够很好的代替我们巡视周围的环境,遇到问题也能够及时的做出应对,每天值班都会对当天的视频监控做好调整,做好监控避。在上边期间会坚守更为,不会随意离开视频监控屏幕,除非轮值离开到我巡逻,对于一些监控死角也会做好规范,盼人不定点巡逻守候防止出现其他问题。淡然了对于监控区域出现的一些可疑问题也会及时的上报通知,并且做好查看处理避免因为疏忽犯下大错,一定会遵守保安的职责。
三、晚上巡查
因为晚上一般也是最容易发生意外的时间,所以在这段时间里面我们按照保安部的要求,两人为一队,对周围区域做好巡逻工作,两人看守监控屏幕,有事情及时传唤,每天的巡逻时间不变,在到达凌晨之后就会关闭大门,同时大门也会有专门的人负责看守如果遇到了深夜有人回来,也好及时开门放心。这按照轮班制度来,我会遵从轮班的规则,轮到自己值班的时候一定会准时到工作现场工作不会私自离开工作岗位,如果没有人来接班就不会提前下班,保证在任何时候都有一个人坚守在岗位上。
四、维护秩序
同样为了保证工作顺利,我们会调解大家的恩怨,避免发生冲突,尤其是住户之间的矛盾,能够调解的就调解,同时也会维护当地的安全避免出现问题,对于一些危险物品我们都会做好审查,避免出现问题,同时更会检查每户的消防设施保证安全。
安保部门工作计划范文参考二
一、安全检查要点
安全检查的形式和方法有各种各样。从检查的时间上分,有节、假日检查,季节性检查和定期检查。从检验范围上分,有自我检查、联合检查、互相检查和不定期的抽查等。
开展安全检查的程序,有四个阶段。
1、准备阶段,组织检查力量,制定检查计划、目的、要求、检查方法。
2、检查阶段,按照检查的目的要求,深入被检单位,以看、听、问的方法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
3、整改阶段,对发现的隐患、漏洞和不安全因素,研究整改措施,及时解决。
4、总结阶段,写出检查报告,报告上级领导,备案存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解决。
二、治安灾害事故预防要点
1、搞好宣传教育。要利用各种机会,采取各种形式,向店员进行教育,提高店员维护和遵守规章制度的自觉性,保证安全。
2、领导和店员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切实防止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3、坚持安全检查,堵塞漏洞。要定期或不定期的对管区公共场所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五防”安全防范工作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的问题,应及时协同有关部门加以解决。
4、及时总结超市各部门的预防治安灾害事故的经验,对好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已经发生的治安灾害事故,要认真查清事故的原因,判明事故性质,对制造破坏事故的犯罪分子要严厉打击,对玩忽职守的直接肇事者要报告上级,分清情况给予处理。
三、聚众斗殴处理要点
成帮结伙聚众斗殴,对超市危害很大,一旦发现和发生这类事件,就要采取果断措施处理解决。其办法是:
1、抓住苗头,及早发现,解决在萌芽阶段。凡是成帮结伙聚众斗殴的,总是事前互相串联,纠集人马,准备工具或约定斗殴时间、地点,这些前兆只要我们在日常工作中注意收集、观察,把耳目搞灵,事先是可以发现的。发现有聚众斗殴的迹象,就要迅速组织力量,加强防范,掌握动向,及时做好充分瓦解和疏散工作,把事件消灭在萌芽之中。
2、发生这类事件,要立即报告,迅速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及时制止。对未斗殴起来的要驱散,对正在斗殴撕打的要责令或强制他们放下械具,停止武斗,发现伤者,要及时送往医院抢救治疗。
3、聚众斗殴事件平息后,应留住双方事主,并组织人员对参加斗殴的逐个登记,逐个进行调查核实,查清斗殴原因,进行调解,或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四、保护盗窃现场要点
盗窃现场的保护方法,除在外围现场设岗,不准无关人员进入外,重点是保护好犯罪分子经过的通道、爬越的窗户、打开的箱柜、抽屉等,现场保护人员不准从犯罪分子进出通道通行。对被打开或破坏的锁头,爬越的院墙和窗户,盗取财物的箱柜、抽屉都要妥善保持原状,以免留下新的痕迹,对撒落在地上的衣物、文件、纸张和作案工具等物品,一律不准接触和移动。还要注意现场周围有无犯罪分子徘徊逗留、坐卧的地方以及车辆或其他运输工具等痕迹,如有也要加以保护。
五、超市营业区保安监控要点
1、掌握活动于商场范围的客人动态,维护商场区域的秩序,注意发现可疑情况,并及时报告。
2、重点保护珠宝柜、银行、古董柜等。
3、提高警惕,防止以购物为由进行扒窃、盗窃或诈骗财物。
4、收银员应认真验证钞票、信用卡,防止使用假货币、假信用卡套购、诈骗。
5、营业柜内商品(包括展示陈列商品)由本柜营业员负责保护,原则上“谁主管,谁负责”。
安保部门工作计划范文参考三
为加强安保部门管理,增强安保员的岗位责任、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保安员的服务意识以及应对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为酒店创造良好的经营管理环境,全面总结20xx年安保工作薄弱环节和不足,制定保安部20xx年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1、认真落实酒店经营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做好与酒店其他部门在各项工作的沟通、协调、协助。
二、主要工作计划措施
1、处理好与酒店各部门人员的关系。
2、保安做好巡查工作,特别是对酒店常漏水部位重点检查,夜间加强巡查力度。
3、做好车辆的接待、安放及防盗工作。
4、做好监控系统的保密工作。
5、做好外围停车场与地下停车场卫生清理工作。
三、加强对保安员进行一系列的学习和培训
1、增强保安对车辆指挥、停放的工作的能力。
2、在工作中引导保安员提高服务意识、礼貌待客,从而提高对客服务能力,在工作中要尊重客人,不能和客人发生正面冲突。
3、结合安保部的实际情况对队员的仪容仪表、礼节礼貌等问题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坚决落实。
四、做好酒店的消防工作
篇3
一、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
二、本单位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为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
三、本单位保卫处为本单位消防安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保卫处处长为消防安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责任人;保卫处确定一人为本单位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
四、本单位所属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
五、各单位应确定一名分管领导为消防安全管理人,并确定消防安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部门责任人和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
六、各单位应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小组组长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担任,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责任人为副组长,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员为成员。
七、各单位应根据人员变动及时明确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机构人员,每年年初对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一次调整,并与各下属单位和部门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书面报送上级单位保卫部门。
八、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6.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人员不低于本单位职工数的20%;
7.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九、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3.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6.组织管理义务消防队;
7.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8.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十、消防安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职责
1.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在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制订单位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计划;
3.组织拟订(修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4.组织落实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督促下属单位加强对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
5.拟订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计划,负责干部职工的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完成灭火和紧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6.完成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十一、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
1.在消防安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对其下属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有检查、指导、督促管理的职能;
2.每季度或不定期的对其下属单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督促其整改;
3.分析单位防火安全情况,参与拟定单位消防工作计划,防火措施和灭火预案,负责协助其领导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为领导当好参谋;
4.加强督促其下属单位对消防监控设备、灭火设施、器材的管理和维护保养,使之处于良好的运行及使用状态。
5.做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十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
1、所有员工都必须对本岗位的消防安全负责,明确自己的责任区和具体岗位的防火任务。
2、严格遵守局和所在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保证本岗位的消防安全。
3、经常结合本岗位的消防安全工作特点进行自检,及时处置火灾隐患。
4、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学会扑救初起火灾;熟悉本岗位周围的疏散通道,学会逃生自救;熟知消防报警的各种途径,遇到发生火灾时能够快捷、有效地报警。
5、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危及本岗位消防安全的行为,有制止和向主管部门报告的义务。
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书范本(二)
为了进一步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促进全县消防重点单位树立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和规范单位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消防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岳池县公安消防大队特与全县消防重点单位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1、加强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2、建立健全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确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和归口管理职能部门,依法确定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并报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3、结合本单位特点,制定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公布执行。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对重点部位实行严格管理。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建立健全防火档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4、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对建筑固定消防设施应委托
规范的检测单位定期进行全面检测维修保养,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5、组织防火检查,加大火灾隐患整改经费投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积极开展火灾隐患自查和整改工作。
6、组织开展消防技能培训竞赛活动,将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期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和消防宣传教育纳入职工学习教育内容。、
7、单位应当结合实际和特点,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专门培训。公共娱乐、餐饮住宿场所、商场市场、医院学校等四类场所应当自觉落实消防安全两规定三提示工作要求。落实重点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消防资格培训制度。
8、新建、改建、扩建及装饰、装修工程建设项目按规定应及时申报消防机构备案。
二、奖惩规定
本责任书完成情况由岳池县公安消防机构组织考核,对工作突出、成绩显著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县公安消防机构予以通报表彰奖励;不达标单位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篇4
一旦出现火灾,现场人员根据火灾情况及时组织扑灭或拨打火警119,并组织人员关闭煤气及电源总开关,上报商场餐厅负责人。
二、全体人员注意事项:
1、当某处发生火灾时,全体人员应保持镇定,及时报警并迅速依据任务分工和组长的命令担负起扑救任务,不要坐等消防员前来抢救而延误时机;
2、迅速切断配电箱总电源;关闭燃气、燃油阀门。
3、火灾发生后,除参与抢救工作外,其余人员应迅速远离现场,以免影响或妨碍抢救工作。
4、现场有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应迅速搬离。
三、各组成员注意事项:
1、灭火组:
①了解建筑格局及出口;
②了解电及天然气管道铺设的线路;
③清楚所有消防设施的放置地点;
④了解消防设备的保养维护与操作方法;
⑤了解火势情况是否能控制。
组长:李志鹏 成员:厨师、部分职工。
2、警戒疏散组:
①了解建筑格局及出口。
②当某处发生火灾时,应迅速确定安全出口组织疏散。
③在警戒线负责拦阻无关人员进入火灾现场。
组长:刘冰 成员:部分女员。
四、防火注意事项
1. 定期检查煤气导管、接头、仪表阀门,防止泄漏;发现泄漏时,首先要关闭阀门,及时通风,严禁明火和启动各种电源开关;要随时用漏气检测仪进行检测。
2. 厨房内的电气机械设备不得过载运行,并防止电器设备和线路受热、受潮、腐蚀、摩擦等损毁。
3. 厨房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关闭电源、气源,检查无误后方可离开。
4. 厨房应按有关规范配备相应灭火器材。
单位消防和应急预案【2】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学校所有校区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条 本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坚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纳入学校各级领导的议事日程和目标管理体系。
第四条 校长全面负责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根据需要,校长可以委托分管保卫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具体负责本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各二级单位的行政负责人担任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二章 消防安全责任
第五条 学校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本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二)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教学、科研、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三)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六)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
(七)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第六条 学校保卫处(部)是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对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一)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负责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组织制订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办法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三)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消防经费预算和组织保障方案。
(四)对全校各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对在检查中发现的火险隐患,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整改。
(五)对全校所有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进行管理、维修和保养,与责任单位签订《消防设施、器材安全标志保管责任状》明确责任,确保设施、器材、安全标志均处于完好有效状态。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六)负责组织对全校师生进行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七)组织管理义务消防队。
(八)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校保卫处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 学校或学校各单位在与外单位或个人进行有关承包、租赁或委托经营、管理活动时,要在与有关单位或个人签订的合同(协议)中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规定由学校承担消防安全责任的,应当征得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的同意,并规定承包、承租或者受委托经营、管理的单位必须服从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当由学校统一管理。
第八条 校内居民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对其管理范围内的公共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履行以下消防安全职责: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三)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四)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
第九条 学校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接受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对学校所属建筑物进行局部改(扩)建和装修的工程,学校与施工单位在订立合同(协议)时,要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其消防经费由消防安全责任方负责。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条 学校保卫处负责确定校内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并设立专职消防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各二级单位也应当确定专职或者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在校保卫处统一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下列范围属于消防安全管理中的重点部位,将实行更为严格的管理。
(一) 校内商场(超市)、餐厅(饭店)、体育场(馆)、礼堂等公众聚集场所
(二) 办公楼、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档案馆、宿舍(公寓)楼。
(三) 煤气站、汽油库、变电站、仓库、木工房、医院、幼儿园。
(四)其他人财物集中,容易诱发火险、火灾的场所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部位。
第十二条 学校新建建筑物应当在具备下列消防安全条件后,向保卫处和公安消防机构申报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一) 依法办理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手续,并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合格。
(二) 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消防安全责任明确。
(三)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四)工作人员经过消防安全培训。
(五)建筑消防设施齐全、完好有效。
(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十三条 举办集会、讲座、焰火晚会、灯会等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活动,主办或者承办单位应当在具备消防安全条件后,向保卫处和公安消防机构申报对活动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第十四条 消防检查按检查主体划分为各单位组织的自查,由校保卫处(部)组织的巡查,由学校及公安消防机关组织的督查以及多家组织的联合检查。各二级单位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其他单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
第十五条 对重点部位的检查内容主要有:
(一) 部位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有无违章、违规现象,其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二)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好,安全值班制度是否落实,值班人员能否达到正确处理紧急情况下的灭火报警,引导疏散等要求。
第十六条 对于检查中存在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情况,检查人员有权责成有关责任人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一) 违章、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乱接、乱拉电线、煤气管道,违章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剧毒、危险菌种、国家严格控制的品、生物制剂、放射性物品。
(二) 占用、堵塞消防通道,损坏、挪用、拆除消防设施、器材,埋压、圈占消防栓。
(三) 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在不适合人员居住的环境安排人员居住,未经消防主管单位审核同意而进行装修、加固、封闭,在有火灾危险的情况下,未采取相应预防措施而冒险进行作业。
第十七条 对于在消防安全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消防检查人员有权责成有关责任人当场改正,对于无法当场改正的隐患,检查人员将向有关负责人开据限期整改通知单,通知单上应有隐患部位、性质、整改方案、期限、整改单位意见等,整改单位应该尽快拿出整改措施,并提供必要的经费、人员及物资,同时要负责确保在整改完成之前防止隐患酿成灾害。
第十八条 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各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第十九条 消防安全检查及火灾隐患整改的有关情况应该据实归入消防档案,除校保卫处(部)建立消防档案外,各消防重点单位都要建立自己的消防档案。
第二十条 消防档案应当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档案应当详实、全面反映单位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表,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
第二十一条 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本单位基本情况及本单位重点部位分布,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情况。
(二)本单位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及负责人情况,义务消防队员及重点工种人员情况。
(三)消防安全制度及有关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二十二条 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二)防设施、器材的定期检查维修保养情况。
(三)防火检查、火灾隐患整改及历年消防工作记录,火险、火灾的发生情况。
(四)本单位消防教育、培训及义务消防队员灭火训练的演习情况。
第二十三条 保卫处与责任单位共同制订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预案内容应包括:
(一)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信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二)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信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第二十四条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其他部位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参照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演练。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
第四章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及培训
第二十五条 校保卫处(部)及各单位负责人负责对全校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的培训、宣传和教育。主要内容包括:
(一)通过多种形式对全校师生进行有关消防法规、制度及安全防火、灭火、报警、逃生等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宣传、教育。
(二)各单位要有计划、有步骤地选派本单位的义务消防队员参加公安消防部门举办的各种消防知识培训班并从经费和组织上予以保障。通过专业知识与防火灭火技能的学习,使义务消防队员的素质不断提高,成为保障各单位消防安全的骨干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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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管好人、看好门、办好事,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和消防工作。部门负责人要把提高服务质量管理与员工安全培训、职业道德教育结合起来,一旦发现员工的思想行为异常,要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和工程安保部通报,以免事态扩大造成不良后果。如因对部门员工不管不问,以致员工违纪违法,给单位经营带来不良影响者,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将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安全工作的好坏将作为各部门工作考评的主要依据之一,如果部门发生安全事故问题,将追究部门负责人的管理责任,造成财产重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部门负责人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要提高安全生产的认识,严格要求本部门员工,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一切按操作程序工作,在单位提供了安全保障和培训、提示的前提下,如引发安全事故,其后果由员工自己承担,同时公司将追究部门负责人的管理责任。
三、部门负责人是公司的二级消防安全责任人,要对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负责,要求在年初拟定本部门安全工作计划。成立本部门的安全消防小组,层层落实安全消防责任人,明确责任。制定本部门危机管理制度,制定有针对性的危机管理预案,并严格按制度执行。各部门每周不得少于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上报。积极配合和接受工程安保部消防安全工作的检查和监督,对查出的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整改落实到位。否则,工程安保部有权代表公司对其进行处罚。
四、部门负责人要经常对本部门员工进行法纪教育,做到安全不离口,思想不放松,教育督促本部门员工遵规守纪。要改变观念、提高认识,开拓创新,力保本部门不发案件、无事故、员工不违法。同时,要妥善管理本部门范围内的消防设备和器材,严禁随意动用。严格执行酒店范围内无论是客人还是员工不允许携带管制器具和易燃易爆物品的制度。
五、市场营销及前厅要认真学习《旅游业治安管理规定》,接待重大会议活动要签订合同(烟花爆竹、易燃易爆物品、管制器具要详细注明严禁在酒店范围内出现或使用),严格履行验证登记手续,防止上当受骗。前台登记接待员要提醒住店客人——贵重物品及现金要寄存保管;要注意观察往来客人,发现可疑人和事及时报告安全部。否则,出现问题,责任自负。总台、商务中心使用的电脑、电器和各种刷卡机要注意爱护,防止发生意外。
六、客房部楼层值台服务员,要加强楼层巡逻,检查消防安全设施是否完好、正常,客房未关的门窗要加强防范并督促客人将门窗关好。宾客一律凭房卡开门,坚决贯彻一证一房制度;对来访、无卡的客人要严格履行手续,核实清楚后方得开门,尽量避免纠纷发生,并及时向公安机关传输旅客信息登记系统。要提高警惕,细心观察楼层动态,对形迹可疑人员进行盘问,并及时通知安全部加以防范。从事公共卫生和高空清洁作业的服务人员要提高安全意识,杜绝侥幸心理,防止安全意外事故发生。洗衣房要经常对设备、设施和电路进行检查,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七、餐饮部要切实加强对员工的职业道德和消防安全教育文明服务,严禁与顾客发生争吵,禁止使用过期、腐烂变质食品。对食品和餐具等物要严格管理,下班后除值班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在营业区域滞留。餐厅开餐前后必须有专人负责,杜绝食物中毒事件发生。要经常检查灶具开关是否完好,油管、电线电路、酒精、液化气、天然气等易燃物品的使用情况是否正常,对易燃物品的储存是否按规定存放。各部位是否确定专人负责,杜绝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对于包席的客人必须签定烟花爆竹安全承诺书,强调不允许在酒店范围内和高压线附近燃放烟花爆竹。
八、厨务部要切实加强对员工的职业道德和消防安全教育文明服务,严禁与顾客、员工发生争吵,禁止使用过期、腐烂变质食品。对食品和餐具等物要严格管理,下班后除值班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在加工区域和食品存放区域滞留。厨房开餐前后必须有专人负责,杜绝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收菜处和冷库要有专人负责,无领导批示任何人不得接触食品存放点。要经常检查灶具开关是否完好,油管、电线电路、酒精、液化气、天然气等易燃物品的使用情况是否正常,对易燃物品的储存是否按规定存放。各部位是否确定专人负责,杜绝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九、工程部要加强消防工作和安全生产事故的管理,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行事,尤其要做好施工时的安全防范,要制定严格的施工安全制度,特别是边营业边施工的场所,要妥善进行区域分隔,杜绝火患发生。使用明火要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执行动火管理制度,并报告安全部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对发电、配电、冷冻机房、锅炉房等部位的工作人员要重点进行安全教育和岗位培训,持证上岗。所使用的设备必须经市技术监督局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对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柴油、汽油等用气、用油管道设备设施要严格检查、维护并保持安全正常。要加强酒店其他建设中的用电、用水安全监督。电脑室要严禁烟火,提高保密意识,要经常检查电源线路和开关设备等设施是否正常。
十、财务部各站点收银人员要认真执行财务制度,防盗、防抢劫、防诈骗,加强现金和票证管理,各收银人员要按时将钱及票据上交财务室,并存入银行,财务室工作人员要时刻保持警惕,下班时勤查门窗,查保险柜是否锁好,并及时通知安全部重点检查记录。如有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向安全部和有关领导通报,财务人员到金融机构,必须有一名安全员进行保卫,否则一切后果自负。仓库保管员要做好库房内的防火、防盗工作,要严格按规定存放物品,库房禁用明火,杜绝非工作人员进入,下班后检查门窗,切断电源。采购部要严格按照规范运作,确保购进食物新鲜、优质,防止中毒事件发生。
十一、安全部要制定周密的安全消防计划,拟定灭火预案、食品中毒预案、紧急情况处理预案,不断加强自身教育,要与行政办公室或人力资源部协同集中组织对公司员工进行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确保公司内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要加强对全公司的巡逻检查,做到一天一检查、一月一大查,发现隐患立即督促整改。积极向领导提出建议和解决的方法,做到事后复查,直至合格。要主动争取上级公安机关、消防主管部门的支持和指导,真正把自身的工作落到实处,为公司营造良好的经营秩序。要加强酒店建设中的安全监督力度,控制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公司利益和安全秩序稳定正常。
十一、总办要做好各部门协调和各类矛盾与纠纷的调解,自觉遵守各自部门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起好带头作用。人力资源管理部要加大对新员工的安全意识培训,教育培养员工树立“安全第一,安全就是第一生产力”的认识,对新招入的员工,要严格招收条件,把好政审关。
十二、奖励和惩罚:
1、奖励:凡对消防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被采纳后产生较大效益;
发现隐患及时汇报或处理而避免了事态发展和事故发生;遇险及时报警,保护了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者,视程度分别给予表扬、通报表扬、奖励现金、晋职等奖励。
2、惩罚:凡离岗、窜岗、不按操作规程和规定办事,遇险贪生怕死、知情不报、违规违法以致国家和宾客的财产及人身安全受到损害,随意报警者,视情节轻重承担责任外,还将按公司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和处罚,视程度分别给予通报批评、罚款、降职、降薪、开除或扣除该部门全年安全奖。
触犯法律者,一律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
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二级责任人:
年月日
消防安全责任书2为了进一步明确责任,保障商场内人身和财产安全,切实把消防安全落到实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集贸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结合商场实际情况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凡在家具商场内租赁摊位的经营者,为本承租摊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承租摊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营业人员中要确定一名兼职消防员,办理各种消防业务,监督消防制度和责任落实。
二、第一责任人要认真组织本摊位员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集贸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商场安全管理的规定,自觉参加消防部门组织的培训,强化消防业务知识学习。要建立和遵守各项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努力提高消防安全防范意识,增强自防自救能力,切实履行好消防安全职责。
三、各摊位经营者要保证遵守并做到以下几点:
1、纠正来往顾客在商场内吸烟及违反消防安全行为。
2、不遮挡和挪动消防设施和消防系统报警纽。
3、必须学会使用消防器材,学会报警,报警电话119。
4、不占用通道堆放物品,不占道经营。
5、不乱接电线,不私自安装电源插座,不使用各种电热炉及超负荷电器。
6、不在商场内明火做饭。
7、每天收摊前应注意检查电源是否切断,电源插座是否拨掉,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岗。
8、要自觉接受商场管理对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
四、对不遵守本责任书的经营者,商场管理者有权终止租赁合同清理出商场,情节严重者送消防监督部门处理。
五、凡因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违反消防安全及商场管理规定引发的安全事故,其经营者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后果。
六、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经营者和商场管理办公室各执一份。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至商场租赁期结束前一直有效。
商场管理办公室(章)___________负责人_____
经营负责人(章)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
签订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消防安全责任书3为了确保我校的消防安全工作顺利进行,打造和谐稳定的平安校园,落实我校各年级、各重点部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保障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特签订此责任书。
1、加强学习《消防法》,提高消防意识。
严格执行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并按规定履行自己的职责。严格考核,奖惩兑现,并实行责任追究制。
2、各位教工均为学校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的责任人,特别是班主任应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学生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工作,时时处处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保证学生不玩火,不动电,不到危险的地方、随手关闭用电设备。
让学生都能掌握消防安全知识。
3、严禁在办公室、教室乱拉电线,不用电炉和热水器。
严禁在库房、电脑室、图书室等危险地方抽烟、用明火。严禁用电设备周围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学生自行开关空调和多媒体设备。
4、各功能室、各办公室及各班级负责人每周对所管辖范围进行一次安全消防检查,发现线路、电器有漏电等消防安全隐患,要及时汇报学校领导,力求及时处理。
5、对于学校配备的消防设施、设备,各教职工必须掌握使用要领,操作规程确保发生火灾时人人都能参与消防安全救援工作。
责任区内的人员必须听从学校消防领导小组的指挥,在发生事故时,应合理安排疏散学生、报案、向学校报告,及灭火各项工作同时进行。保护学生是重点,及时地把学生带到安全地带,努力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此责任书一式两份,有效期自20__年9月1日至20__年8月31日止。
校长签字(公章)责任人:
__学校
20__-_-_
消防安全责任书4为贯彻《中华人公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省市消防部门的有关规定,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工作原则,确保物流园区各单位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单位消防管理的基本要求:
1、确定一名主要领导为安全防火责任人,成立安全防火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工作。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安全防火责任制,按省市消防重点保卫单位暂行规定执行。
2、将消防管理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产经营同计划、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执行国家制定的消防法规,实行定点、定人、定职责的消防管理机制,应做到层层有人管、处处有人抓,切实把消防工作落实到实处。
4、消防组织机构健全,责任单位要有一至两名现场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健全各种消防防火制度。
5、积极开展防火宣传工作,提高员工的消防意识。
6、爱护消防设施,定期检查,协助管理单位做好维修保养工作,使各种消防设施随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提高自救能力。
7、排列货物要整齐,杜绝摆放易燃、易爆物品,市场公共范围内严禁吸烟。
8、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及时整改火险隐患,切实把火灾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责任目标:
1、无火灾事故。
2、不存在较大的火灾隐患。
3、无违章装修及违章作业的现象。
4、单位内部的消防设施要完好,无损坏,保养良好。
5、不存放易燃、易爆等化学危险品,商品摆放不得堵塞消防设施及消防通道。
6、90%以上的员工要懂得防火、灭火的基本知识,义务消
防 队员懂得使用各种消防设备及对初起火灾的扑救及处理。
三、考核、奖惩办法:
对两谁原则不落实,领导不重视防火工作、制度不健全、组织不落实、管理混乱、有重大火险隐患不整改的责任单位,管理单位有权发出“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管理单位有权停水、停电、责令停业整改,并向其主管单位及消防局通报。由于责任单位的原因导致火灾事故,相关责任应由责任单位承担。
四、其它:
1、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责任单位、管理单位各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责任书自责任单位和管理单位签章之日起生效。
管理单位(盖章)责任单位(盖章)
防火责任人/职务:防火责任人/职务:
签字: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时间:时间:
消防安全责任书5为了切实做好____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职责,强化责任,预防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广大职工生命财产和企业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__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此责任书。
一、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的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各科室要自觉接受____的管理,落实安全防火工作,经常对员工开展消防知识、消防技能、消防器材使用的宣传教育,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不断提高员工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保证本部门人员做到“四懂四会”,即:懂本岗工作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措施、懂扑救火灾的方法、懂疏散逃生的方法;会处理险情事故、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会疏散逃生。
三、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进行消防管理范围及责任划分,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使__的消防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具体到个人,同时各科室要做到以下几点:
1、每天下班前应有专人检查安全,做到断水、断电、关窗锁门;
2、用电设备必须保持正常运转,严禁超负荷运行,严禁带病作业;
3、办公室禁止私接电源,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严禁使用电炉、热的快、酒精炉等;
4、安装和修理用电设备时,应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并认真检验。
室内电路不准变动,因工作必须变动时,要经主管部门批准;
5、未经主管部门允许,不准私拉电力线路,必需的临时线要随用随拆,以防火灾;
四、严格本科室辖区的消防设施的制度管理
1、消防器材要安置在指定地点,不准随意移动或作其它使用,不准在消防器材附近堆放任何物品,同时保持消防器材清洁完好、有效。
2、维护好本辖区内的消防设施。
如(灭火器、箱、消火栓、箱、应急疏散指示灯、应急疏散安全出口指示牌、疏散安全出口门标志)等。
3、本辖区内的灭火器材无丢失和非正常损坏。
4、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器材应严格按照国家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设置。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__和科室领导签字后分别保留一份。
篇7
一、治安防范工作
1、将安全管理工作列为第一重点,了解幼儿园及周边的安全动态,抓好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检查、监督工作,确保幼儿园的安全与秩序。
2、与员工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提高安全管理力度,加强与员工的沟通,掌握员工动态,及时采取措施,以促进保安工作的进一步稳定。
3、提高安全意识,积极参加幼儿园开展的各项安全会议、学习活动、案例讲解等,及时排查幼儿园的一切安全隐患。
4、严格执行门岗责任,对施工、送货等外来人员认真盘查并做好来访登记记录。
5、全力配合幼儿园发展需要,加强保安管理工作,确保现场保安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二、消防管理工作
1、定期保养设备设施,维护好消防系统正常运行,完成各层消防栓箱贴封条和配置灭火器等警示标语工作。
2、对新入员工进行消防常识及技能培训,节假日前对园区内重点区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检查好灭火器,发现消防隐患,及时整改排除,有效保障了幼儿园的利益和安全。
3、为确保消防安全,每月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主要检查消防安全通道是否畅通,消防系统是否正常工作,消防设备、设施是否完好并能正常使用。
4、制订和完善消防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消防安全事故处理工作。
三、车场管理工作
1、认真执行停车场管理,指引家长接送车辆按指定位置停车,来园的一切车辆均停于幼儿园大门之外,确保车辆与行人安全;
2、对载有易燃、易爆等物品的车辆严禁进场;
3、严禁闲杂人员进场,并提醒车主离车前关好门窗,带走车上贵重物品。
消防教育安全工作计划2 一、认真组织教职工学习《消防法》、《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二、加强对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增强教职工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使师生员工了解本岗位的防火措施,做到会报警,会使用灭火材料扑救初期火灾,会自救逃生,会组织人员疏散。
三、每月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检查,重点部位要坚持每日检查、巡查,并建立月查记录。
四、保障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消防安全疏散标志、消防设备处于正常状态。
五、组织教职工、幼儿开展消防演练。
六、加强消防器材、设备的管理、养护,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检查。
七、使消防安全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奖惩、有预案,把消防工作落实到实处。
消防教育安全工作计划3
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紧紧围绕消防安全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公安消防机构业务指导下,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实施网格化、精准化监督管理,努力创造良好的生产经营和生活环境,促进我街道持续平安健康和谐发展。
二、工作目标 1、较大火灾事故为零;
2、控制一般火灾事故,力争全年不发生人员伤亡火灾事故;
3、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改分别率100%;
4、企事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逐步提升。
5、加强消防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提高全街道人民的安全意识和火场自救逃生能力,加强和巩固各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和救援小分队建设,进一步完善消防装备和设施,确保我街道人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的稳定,确保不发生较大事故。
三、主要工作 1、消防重点检查工作
认真开展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检查和春季、夏季、冬季季节性消防检查,加大对电气火灾治理和高层建筑消防隐患整治。重点检查人员密集、涉燃易爆、宗教寺庙、商场超市、娱乐场所、学校培训机构、小饭桌寄住房、群租户、餐饮场所、网吧、石油危化、电线线路,管道通道,建筑材料、彩钢板房、化工纺织、泡沫塑料、家具家私、包装纸箱、宾馆旅馆、足浴休闲场所、食品作坊、医院、老年公寓、福利场所、产品仓库、居民的楼宇楼道消防安全等。
2、重视消防管理,做好隐患排查工作
加大对企事业单位消防管理人员培训力度,严格要求各企事业单位按照“四个能力”的要求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及时制(修)订灭火应急预案。各企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要充分发挥在扑救初起火灾中的重要作用,加强业务学习、培训,第一时间到现场灭火、救人。派出所等职能部门和社区,要开展定期与不定期检查,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必须按照“零容忍、严执法”的要求,严格查处和消除。
3、推进出租房安全管理整治工作
开展出租房等消防安全全面排查与治理工作。楼宇经济中的小实体小微企业消防隐患和居民出租房、违章自建房棚户房将是火灾易发不可忽略的消防问题,公安派出所、综治社区服务管理部门和社区,应加大排查与整改力度,力争把消防隐患消灭在发生前期。
4、加强业务演练,充分做好灭火救援准备
加强社区、物业小区和重点企业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开展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培训,每年定期组织专门的消防培训。各社区要做好微型消防站建设。
5、加大消防宣传力度
推动“六进”宣传工作深入开展,全力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以“认识火灾、学会逃生”为主题,做好消防全员培训工作,广泛发动社会单位、广大群众,开展经常性的灭火和逃生疏散演练。积极做好119全国消防日宣传,充分运用电子屏、户外公益广告栏等工具,高频次传播消防安全知识,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按照办事处对“一企一档、一店一档、一单位一档、一户一档”安全监管的要求,开展全员接受安全知识法规教育。社区要把消防安全村居民约宣传到每户每家每个人,从而全面提高全员消防安全意识。
四、工作要求 (一)派出所要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内容,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纳入社区警务室工作职责;社区民警要指导社区、住宅小区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应每半年组织所辖区的场所尤其是“九小场所”全员开展不少一次的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社区、学校、工贸企业、辖区机关事业团体部门要开展日常性消防检查和消防宣传。
(二)街道各部门要督促行业(领域)开展消防宣传培训演练,各行业(领域)每年组织不少于2次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确保每个企业单位员工都会操作灭火器材,会扑救起初火灾,并熟悉本单位灭火逃生预案。同时,企业要做好全员安全培训工作,要在企业生产、经营、办公所在地营造消防安全文化氛围。
(三)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重点:
1.是否通过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2.建筑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消火栓、灭火器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完好有效;
3.电器产品、燃气设备安装、使用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4.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开展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新员工上岗消防安全培训,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5.是否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6.社区微型消防站是否配置相应的设备设施及运行情况。已建立微型消防站的企业是否按照要求配置相应的设备设施及运行情况。
专项行动要求:
1.加大检查力度,不定时开展夜查,加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企业和场所监管、检查。
2.重点突出对物业小区、散旧楼栋小区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摸排。
3.强化部门联合检查,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开展对本行业(领域)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违法行为联合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坚决依法查处。
(四)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一是各社区、相关单位要根据实际及时修订切实可行的消防安全应急预案。二是制订消防安全演练计划,各社区、相关企业、单位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应急演练,对人员密集场所和易发消防安全事故行业(领域),联合上级部门、社区和企业单位以初期火灾扑救、自救、人员疏散、伤员抢救、物资抢救等项目的消防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安全应急救援能力、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三是快速反应,联动应急。一旦发生事故,值班人员按要求立即收集上报信息并通知供气、供电、供水等相关企业;各社区、街道干部要主动作为,主动了解情况,主动联络相关部门,确保应急救援处置有序。
(五)工作措施要到位
1.强化组织领导。各社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确保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街道纪工委和人大将对开展工作情况进行暗查暗访、督查督办,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各企业单位和居民要切实履行消防安全的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好本单位本家庭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
2.严格信息报送。各社区,各部门要及时将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有关情况及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相关资料在每月25至27日报送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3.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及办公室,应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经常检查和督查,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检查或执法查处,及时消除消防隐患。
篇8
二、术语和定义
(一)行业、系统
行业一般是指其按生产同类产品或具有相同工艺过程或提供同类劳动服务划分的经济活动类别。系统是指同类事物按照一定的关系组成的整体。
行业、系统按分类指工商、文化、教体、旅游、卫生、林业、农业、畜牧、交通、城建、宗教、财政、税务等行政管理职能部门和金融、邮政、电信、电力、石油和天然气、餐饮、旅馆、纺织等重点行业管理部门(单位)。以下称行业、系统单位。
(二)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指公安消防机构或其它具有消防安全培训资质机构的专业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三、组织机构和人员
(一)各行业、系统单位应根据情况逐级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其成员有消防安全责任人、具体分管领导、消防安全管理人等组成。
(二)所有行业、系统单位应成立由消防安全管理人领导的义务消防队。
四、消防安全职责
(一)一般规定
各行业、系统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按照《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被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应报县公安消防大队备案,及时建立联系制度,反映行业、系统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二)消防安全责任人
各行业、系统单位的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是本行业系统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行业、系统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应履行下列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保障行业系统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行业、系统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本行业、系统单位的管理、经营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按照财务核算单位为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4、确定本行业、系统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单位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组织防火检查,每季度至少参加一次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6、根据法律法规建立本行业、系统单位的义务消防队;
7、组织制定符合本行业、系统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消防安全责任人的确定和变更应及时报县公安消防大队备案。
(三)消防安全管理人
消防安全管理人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指定,应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拟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
3、拟定年度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组织实施对本行业、系统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完整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6、组织管理义务消防队;
7、每半年至少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
8、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
消防安全管理人的确定和变更应及时报县公安消防大队备案。
(四)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行业、系统单位,应确定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履行下列职责:
1、分析研究部门、岗位消防安全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
2、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实施日常防火检查、巡查;
3、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
4、管理维护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
5、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6、编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7、记录消防工作开展情况,完善消防档案;
8、完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五)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
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必须经公安消防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应履行下列职责:
1、掌握自动消防系统的功能及操作规程;
2、每日测试主要消防设施功能,发现故障应在24小时内排除,不能排除的应向上级报告;
3、核实、确认报警信息;
4、发生火灾时,启动相关消防设施。
(六)其它人员
其它人员应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及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熟知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和消防安全常识,发生火灾时及时扑救。
(七)承包、租赁或委托经营
实行承包、租赁或委托经营管理时,产权单位应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订立的合同中应明确消防安全责任。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由产权单位管理。
五、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一)消防安全制度及要点
1、消防安全例会制度。包括会议召集、人员组成、会议频次、议题范围、决定事项、会议记录等要点。
2、消防组织管理制度。包括组织机构及人员、工作职责、例会、教育培训、活动要求等要点。
3、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频次、培训对象、培训要求、培训内容、考核办法、情况记录等要点。
4、防火巡查、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制度。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检查频次、参加人员、检查部位、内容和方法、火灾隐患认定、处置和报告程序、整改责任和措施、情况记录等要点。
5、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包括责任范围和职责、突发事件处置程序、报告程序、工作交接、值班人数和要求、情况记录等要点。
6、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安全疏散部位、设施监测和管理要求、情况记录等要点。
7、燃气、电气设备和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设施登记、电工资质、动火审批程序、检查部位和内容、发现问题处置程序、情况记录等要点。
8、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设施登记、保管及维护管理要求、情况记录等要点。
9、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包括组织机构和分工、联络方式、预案制定和修订、演练程序、注意事项等要点。
10、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包括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考评目标、内容和办法、奖惩办法等要点。
11、其它必要的消防安全制度。根据实际制定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管理等其它必要的消防安全制度。
消防安全制度应予公布,并根据实际情况随时修订。
(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各行业、系统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制定下列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1、自动消防系统操作规程;
2、变配电室操作规程;
3、电气线路、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4、燃油燃气设备使用操作规程;
5、其它必要的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应予以公布,并根据实际情况随时修订。
六、场所设置要求
各行业、系统单位的总平面布局、耐火等级、建筑平面布局、安全疏散、消防设施、建筑内装修、灭火器配置等,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的具体规定。
七、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一)一般规定
1、各行业、系统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装修工程的防火设计或变更使用性质及用途应依法向公安消防部门申报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经审核或备案合格后方可施工;工程竣工后,应及时申报消防验收或备案,未经验收或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2、行业、系统单位如设置宾馆饭店、商场市场等公众聚集场所,在使用或开业前,必须具备消防安全条件,依法向县公安消防部门申报检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发给《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方可使用或开业。
(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各行业、系统单位应将容易发生火灾、火灾容易蔓延、人员和物资集中、消防设备用房和危险品仓库、贵重设备、档案室、火灾危险性大的生产车间、发生火灾后人员伤亡大和财产损失大等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并实行严格的管理。
(三)电气防火管理
1、电器设备应由具备电工资格的专业人员负责安装和维修,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定,禁止非电工人员作业;
2、在要求防爆、防尘、防潮等部位安装电器设备,应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要求;
3、每年应对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安全性能检查,必要时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电气检测;
4、电气线路敷设、设备安装应符合防火要求;
5、增加用电负荷应办理审核审批手续。
(四)化危品、可燃物、火源管理
1、不随意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应根据特性分类存放,严禁混存,高温季节应加强通风;
2、不在易引发火灾的场所采用明火照明和取暖;
3、严格内部用火审批制度,落实现场监护人和防范措施;
4、固定用火设施和大型用电设备应确定专人负责;
5、配电设备、电气设备等周围不应存放可燃物;
6、装修施工现场动用电气焊等明火时,应清除周围及焊渣滴落区的可燃物。
(五)安全疏散设施管理
1、防火门、防火卷帘、疏散指示标志、安全控制与报警逃生门锁系统、火灾应急照明、应急广播等按要求设置齐全,功能完备;
2、应在明显的部位设置安全疏散图示,在防火门上设置警示文字和符号;
3、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禁止占用疏散通道,不应遮挡、覆盖疏散指示标志;
4、禁止将安全出口门上锁,禁止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5、防火卷帘下方严禁堆放物品,消防电梯应具备迫降功能。
八、防火检查
(一)一般要求
1、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行业系统单位,应每日进行防火巡查,定期进行检查,并确定巡查、检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
2、其它单位也应根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查、检查。
(二)防火巡查
1、应随时按巡查地点进行防火巡查,交班前,应由消防安全管理人共同进行一次巡查。
2、消防安全巡查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安全控制与报警逃生门锁系统、火灾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自动关闭的常开式防火门是否性能完好,防火卷帘下方是否堆放物品;
(5)消防安全值班人员在岗情况;
(6)其它消防安全情况。
(三)防火检查
1、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应每月至少组织1次检查。
2、检查结束时,应做好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应在检查记录上签名,存入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档案。
3、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火灾隐患整改情况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安全出口和疏散门安装的安全控制与报警逃生门锁系统、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火灾应急照明等安全疏散设施状况;
(3)灭火器材配置情况和功能;
(4)用火用电管理情况;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情况;
(6)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7)日常防火巡查情况;
(8)其它需要检查的内容。
九、火灾隐患整改
(一)一般规定
1、对火灾隐患应采取措施整改,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和人员应逐级上报。
2、对公安消防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整改复函,向县公安消防大队申报检查验收。
(二)火灾隐患整改要求
1、发现下列火灾隐患,应责成有关人员立即改正,并做好记录:
(1)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2)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的安全控制与报警逃生门锁系统失控或损坏、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3)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它用的;
(4)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自动关闭的常开式防火门控制系统损坏,防火卷帘下方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5)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6)其它可以立即改正的火灾隐患。
2、对不能立即整改的火灾隐患,应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期限和责任人。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的隐患或重大火灾隐患,应将危险部位停业整改,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十、消防安全宣传培训
(一)一般规定
1、春、冬季防火期间和重大节日、活动期间,应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2、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应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
3、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重要工种人员应当参加县公安消防部门组织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1、有关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本单位和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警、扑救初起火灾及逃生自救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人员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十一、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
(一)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2、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3、应急预案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4、扑救初起火灾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5、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二)演练的实施
1、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应按照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其它单位应结合实际,参照制定相应应急预案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演练。
2、演练结束应总结问题,修订完善预案内容。
十二、火灾事故处理
(一)火灾事故的处置
发生火灾后,应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及时组织人员扑救初起火灾,引导人员疏散,及时报火警。
(二)火灾现场保护
火灾扑灭后,应组织人员保护好火灾现场,以便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事故。
(三)火灾事故处理
发生火灾事故的行业、系统单位应根据公安消防部门《火灾事故认定书》、《火灾损失统计表》及单位内部防火安全责任制规定,严肃查处有关责任人,及时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坚决消除火灾隐患。
十三、消防档案
(一)一般规定
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应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应详实、准确,并附有必要的图表,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消防档案应由专人保管。
(二)档案内容
1、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包括下列内容:
(1)单位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2)消防审核、验收、检查法律文书;
(3)消防安全组织管理机构和各消防安全责任人;
(4)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5)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6)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装备配备情况;
(7)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8)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情况;
(9)消防安全疏散示意图,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包括下列内容:
(1)消防设施检查、自动消防设施测试、维修保养记录;
(2)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3)防火巡查、检查记录;
(4)有关燃气、电气设备监测记录;
(5)消防宣传培训记录;
(6)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7)火灾情况记录和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十四、消防安全经费
各行业、系统单位应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管理、经营活动统筹安排,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将消防安全经费列入财务预算,为本行业、系统单位消防安全提供经费保障。
十五、检查考评
各行业、系统单位应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评、评比内容,实行半年及年终考评制度。
十六、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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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检查的根本目的是通过消防安全检查,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体制、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落实和遵守情况进行检查,以督促规章制度,措施的贯彻落实,是单位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一种重要手段,同时也是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预防火灾发生的重要措施。在消防安全检查的过程中,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他们的责任心及细心程度直接关系着消防安全的落实与否,是整个单位的消防安全的关键。本文主要从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自身责任和本身应该提高的素质等几方面进行重点分析:
1、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
(1)计划好消防工作计划,对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严格检查监督;
(2)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3)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4)定期检查消防设备,防火措施,加强对火灾隐患的整改;
(5)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6)建立义务消防队,加强管理;
(7)在员工中组织开展讲座宣传、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8)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交代的一般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及其他的相关工作。
(9)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2、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在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时的具体要求
(1)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对单位防火巡查的频次及要求。消防安全的重点是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并且各个单位应根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查。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小时一次。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排查各种可能存在的火灾隐患及火种。医院、养老院、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医院、养老院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可以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理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向上级汇报,等待处理命令。发现小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组织人员先进行灭火工作。每一次巡查后都要填写巡查记录,相关巡查人员及及管理人员都要仔细核查并签字。
(2)消防安全管理员对防火检查员的测试、考核要认真,不能马虎。使用专用检测设备测试消防设施设备的工作状况,要求防火检查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基础,熟悉各类消防设施的系统组成和工作原理、方法以及操作中应注意的事项。对一些常规消防设施的测试,如利用专用检测设备对火灾报警、消防电梯强制性停靠、室内外消火栓压力、消防栓远程启泵、压力开关和水力警铃、末端试水装防火卷帘启闭等项目的测试要规范、严格。
(3)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对火灾隐患的整改要全面、仔细。火灾隐患要限期整改,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消防工作管理职能部门或者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根据本单位的管理分工,及时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进行处理,对拿出相应的整改方案,最重要的是要将安全隐患及时向安全管理人员汇报,确保该隐患能够被及时处理。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绝不能存在侥幸的能力,危及人身安全。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对于一些重大的隐患,不能及时整改、不能擅自整改的,或者确实不能解决的,不能草率决定,应该及时向上级汇报,必要时应该向当地政府部门汇报,确保问题能够及时解决。对于公安消防机构下达命令必须及时整改的隐患,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拿出具体方案及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一旦审核通过,马上进行整改,不能耽误。
3、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的素质
(1)明确自身消防责任,在系统内部明确消防职责,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系统和行业内部的消防监督管理,督促检查,指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具体实施和组织落实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制定本年度的消防计划,制定相关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定及操作时需要注意的事项,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定期实行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整改工作,本行业内部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形成火灾隐患整改的合力。
(2)要充分发挥公安消防机构监督职能作用,严格履行监督职责。在改进支队、队大科消防监督管理办法、促进监督管理责任进一步落实的同时,重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组织管理专职消防和义务消防队,在员工中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等工作。因此,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业务的熟练程度、素质的高低,在企业消防安全工作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3)要有强烈的责任感。企业的消防工作搞得好与坏,起决定作用的不是政府,不是公安消防部门,而是单位自身,特别是从事专项工作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责任重大。如果管理者不能爱岗敬业,缺乏强烈的责任感,那么单位的消防安全就做的不彻底,影响整个单位的安。要把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列入基层基础业务工作日常考核、年终评比的主要内容中来,落实派出所的监督职能和消防职责。如果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干工作敷衍了事,那么企业的各项消防安全责任制就必然不会落到实处。
(4)要有快速敏捷的反应能力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完善各项消防安全制,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消除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有效地预防和减少火灾的发生,要企业全体人员的努力。企业的管理再严格,手段再到位,网络再健全,也存在着不可预测的风险,特别是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随着各项改革的深入,职工思想波动的增大,这种风险也将会有增无减。作为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必须要有敏捷的反应能力。不论在何时何地,都需要有高素质、懂业务、有能力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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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的调研报告一
洪江古商城地处湖南西部雪峰山边陲,由完整街巷、店铺、作坊、会馆、寺庙、商宅、民居组成的大型古建筑群,是全国唯一保存完好的清明古商城,现完好保存着明清及民国时期的寺院、古庙、会馆、钱庄、商号、洋行、作坊、店铺、青楼、厘金局、报社、烟馆等古建筑(窨子屋)380余栋,总面积达30多万平方米,规模之大、面积之广、建筑之奇、气势之雄,全国罕见,被誉为“洪江资本主义萌发时期的活化石”、“中国第一古商城”。__年洪江古商城列入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家级文物18栋,__年入选“中国十佳古城”,__年与丽江、平遥、凤凰三大古城缔结“姊妹古城”。
古商城在给自己添光增彩的同时,其自身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也逐渐浮出水面。先天的不足:狭窄的通道,水源的缺乏,建筑结构的复杂,电气线路的老化凌乱,消防设施的简陋等方面亟需解决;后天的问题:游客人流的聚集,表演、餐饮、住宿等营业性场所增加,加之城内居民用火用电频繁,这也从某些方面加大了古商城的消防安全隐患。
一、洪江古商城消防安全管理现状分析
(一)消防安全责任不明,消防安全管理困难。由于历史的原因,洪江古商城建筑房屋产权复杂,有单位房、房管所公房、公私混合房、私房四类,消防安全管理涉及部门单位较多,由于经费短缺和主管部门重视力度不够等原因,各职能部门、社区居委会和企业等单位的消防管理领导组织机构和制度不健全,导致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不能得到有效落实。
(二)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目前,洪江古商城由湖南省天一旅游有限公司管理。该单位单位对于文物古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在资金投入上不足,致使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条件得不到改善,单位的消防设施配置不齐,自防自救能力较差。另外古商城内部居民均为弱势群体,以老弱病残居多,自防自救能力差,生活用火、用电不规范,部分居民在木质阁楼上使用煤炭进行生火取暖、做饭,烘烤腊货、脲片;同时婚丧喜庆、节假日期间随意燃放烟花爆竹,极易引发火灾。
(三)消防设施简陋匮乏。城市公共消防设施不能满足城市建设的发展,古商城内的消防供水管网为枝状,消防供水与生活用水共管,管径为65㎜,供水水压不够,古商城内的9具消火栓分布杂乱,达不到消火栓保护半径标准,缺乏保养,居民住宅消防设施一片空白,10个“太平缸”大都损坏,只能作文物参观,不能使用。
(四)历史遗留的火灾隐患。一是地形复杂,弯多坡陡,加之“七冲八巷九条街”的市井格局,由于过去古城内街道小巷是码头,青石板铺而成,通道狭窄,消防车无法进入。二是内部古建筑群(窨子屋)多为两进两层或两进三层、三进三层,三层上南北间有天桥连通,窨子屋多为依山势而建。建筑结构多为木质,地板、柱子、屋架、隔墙都是木料,耐火等级低;加之年久失修,经过明火常年熏烤和自然侵蚀,部分木料近似碳化,房屋相互毗连防火间距严重不足。三是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危及古商城消防安全。电线老化、绝缘破损情况较为严重,电线未穿管,直接敷设于易燃木构件上并且相当凌乱。敷设之初,仅考虑照明用电;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电器物品广泛使用,用电设备明显增强,超负荷现象严重,极易酿成火灾。
二、洪江古商城消防安全管理对策
(一)明确职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根据新《消防法》和国务院十五号令《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要求,结合洪江古商城的实际情况,洪江区消防大队一方面坚持勤请示多汇报。引起区工委、管委领导高度重视,将消防工作纳入管委工作日事议程,每年至少两次以上把古商城消防安全隐患问题的整改以书面文材料向区工委、管委领导作详细汇报,提请区管委召开办公会专题研究解决。另一方面积极为政府出谋划策,当好参谋。认真研究古建筑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积极协调解决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全区年终综合治理考评,全面加强古商城消防安全管理。同时还积极协调各职能部门关系,明确其消防工作职责,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相应的长效工作机制。在全区消防工作会议上,区管委与古商城内街道办事处、建筑产权单位负责人签订了《古商城消防安全隐患整改责任状》,将古商城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措施和期限明确细化,落实到位。
(二)强化联合执法,加大火灾隐患整治力度。认真贯彻公安部60号、106号、107号令精神,考虑到洪江古商城文物遗址保护涉及部门单位较多,火灾隐患问题整改难度大。一是严格督促天一旅游公司和二街办事处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管理人及其职责,严格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24小时值班和消防巡查措施,建立防火档案,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整改火灾隐患;指导天一旅游公司制订灭火应急方案,并组织、灭火疏散演练;同时加强对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专兼防火人员的培训教育力度。二是提请管委组织文化、旅游、建设等单位加强联合检查。针对古商城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由建设部门牵头,文化、旅游部门要加大文物建筑危房维修改造;建设部门要督促房产局公房租赁规范,待开发景点部位严禁将公房承租、转让,减少古商城城内的常住人口,督促自来水公司加强古城周围和内部市政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电力公司对古商城电气线路按照先景点线路后住房的顺序进行改造。三是加强行政许可方面的配合。严把审批关,努力从源头杜绝火灾隐患。建设、文化部门对于存在生产、生活用火危及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的行政许可,一律不得予以批准;建设部门要严格控制古商城内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对新建的违章建筑要予以强制拆除;文化部门对于在文物古建筑内经营的娱乐场所,必须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或改变使用用途。
(三)加大消防设施建设经费投入力度。建议古商城旅游开发改造过程中,管委和开发建设单位要投入资金加强市政消防设施建设,消防供水与生活用水分离,消防供水管网改为环状,供水管经达100mm以上,水压应考虑消防用水的要求,增设市政消火栓,同时对锈蚀的市政消火栓和壁栓进行全面保养。添置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每具消火栓配置5盘13型65mm水带和一支消防水枪;天一旅游公司应将每处景点重要部位配备4具4kg干粉灭火器,所有太平缸要进行维修,同时每个太平缸旁添加2个水桶,公共消防设施交付给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居委会管理使用。通过消防部门的努力,由区管委出资为二街办事处一次性配置了3支水枪、3把扳手、8盘水带和70具干粉灭火器,并对锈蚀的消火栓进行了更新;天一旅游公司也增添了4000余元的灭火器材。
(四)建立义务消防队。古商城内部要建立1支10人以上专职消防队,由青壮年男子和具有消防经验人员组成,通过消防培训演练,专职队人员要会报警、会使用消防设施、会疏散人员,每天负责古商城内部的打更、巡查和安全教育等工作。
(五)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力度。消防部门要定期组织天一旅游公司员工和社区专职消防队员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灭火演练,同时在重要地段增设了多处警示标语、消防安全标志牌和移动消防宣传栏等,正确引导内部居民和游客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增强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古商城防御、扑救火灾的能力。
(六)完善预案制作,加强灭火演练。消防部门要把古商城的消防安全作为洪江区消防工作的重中之重,中队每月要对古商城的环境进行熟悉,广泛收集资料,制做切实可行的灭火预案,加强灭火演练,探索经验,真正为洪江古商城的消防安全保驾护航。
商场的调研报告二
一、市场概述
苏州原称吴,又称姑苏,素有“人间天堂”之美誉。苏州市位于长江三角洲中部、江苏省南部,现辖5县(市)7区,全市总面积8488平方公里,其中市区面积1650平方公里,古城区14.2平方公里。全市平原占54.8%,水面占42.5%,丘陵占3%,平均海拔4米左右。境内河流纵横,湖泊众多,京杭运河贯通南北,望虞河、娄江、太浦河等连接东西,太湖、阳澄湖、昆承湖、淀山湖镶嵌其间。
__年末全市户籍总人口590.97万人,地区生产总值2802亿元,城镇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361元,农民人均纯收入6750元。苏州是著名的“鱼米之乡”、“丝绸之府”、“工艺之都”。改革开放以来,国民经济加速发展,成为全国经济发达地区之一。
二、 商家格局
苏州观前街是苏州经济文化中心,数百个中外商家毗邻而设,商品种类丰富,消费层次鲜明。老号风光依然,新商家大批涌入。观前街日常人流量近12万人次,节假日高峰时竟达35万。这里的营业额以25%的增幅快速增长。
随着永乐、苏宁、五星等家电专营连锁店纷纷进驻苏州市场以来,苏州的家电销售格局也悄悄起了些变化,改变了传统大型百货商店长期以来在经营家电领域占据统治地位的局面,但苏州市人民商场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石路国际商城、苏州长发商厦、苏州泰华商城等凭借其良好的信誉、优美的环境、大而全的商品,仍是广大消费者的首选之地。另外一些小的家电商家,凭借其灵活的销售方式及相关渠道也占有相当的一些市场份额。
苏州空调市场调研报告
苏州经济在“长三角”一直是高居前列的,它不仅有姑苏园林、苏州乐园、太湖美景、观前街这些旅游景点作为支柱产业。而且中新合作苏州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来,实际利用外资超过55亿美元,苏州高新区完成国内生产总值204亿元,财政收入28.6亿元,区内有名列世界500强企业45家,也为苏州市的经济带来了不小的发展。良好的市场背景,使得居民的消费成熟也理性。据统计数表明,空调在苏州家庭的普及率为45%以上,今年苏州的空调市场容量近6亿多,可见苏州空调市场还是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今年苏州整个空调市场呈现出“淡季不淡,旺季不旺”的均衡态势,这和居民消费的理性化有很大关联。空调销售市场受到家电专营店的一些冲击,专营店中以苏宁、永乐和五星为三大巨头,百货商厦中又以苏州市人民商场股份有限公司和苏州市石路国际商城见长。苏宁空调的销量要略好于其它商家,总体来说连锁的家电专营店的份额较之百货商厦要高,基本上两者之间市场份额比为60%:40%。
与“长三角”整个地区的经济相适应,苏州消费者在选择空调上首先考虑的是品牌,一些高中档产品普遍受到欢迎,品牌意味着质量和售后服务。目前,在苏州市场上,空调销售占主要地位的是海尔、美的、新科、奥克斯、格力等国产品牌,这几个品牌占据了苏州空调市场的60%左右的份额。据各大专
营店和商厦销售数据显示,海尔在苏州空调市场位列第一,占了约19%的市场份额。主要原因是在于其品牌认知度高以及良好的售后服务。其次为美的,占了约16%的市场份额。新科和奥克斯在苏州市场上也有不俗的表现,各自抢占了约10%的市场份额,格力在苏州的销量尚可,占据了5%的市场份额。
另外,苏州本地品牌三星空调今年的表现也不错,但由于三星空调起步比较晚,所以全年总的份额相对较低。同时,我们在调研中也发现,春兰在苏州市场上的销量平平,不尽如人意,究其原因可能与消费者对该品牌的认知程度有关。
商场的调研报告三
按照中央“调查研究年”和“转变作风年”活动的要求,我就__商场经营现状及如何摆脱困境这一课题,从不景气的原因和应对措施方面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__商场的基本情况
__商场位于东风道和南源路交界处,其前身是__供应站,是我场最早开办的百货商场,营业面积1800平方米,主要经营烟酒茶糖、副食调料、日用百货、五金电料、针纺织品、文化用品、服装鞋帽等多种商品,属公有制单位,负责为全场职工提供后勤服务,长期以来靠总场扶植。然而近年来,随着总场机制的变革,__商场由原来靠总场扶植变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单位,加之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我场各种形式的商场、超市越来越多,竞争日益激烈。由于__商场在经营管理方式、员工主人翁意识和服务意识上都需要进一步调整和适应,加之近年来职工工资增长幅度较大,致使__商场陷入内部成本上升,外部市场疲软的困境,经济效益大面积滑坡,职工发不全工资,到了举步为艰的地步。
二、尚不景气的原因
(一)主观原因。一是经营管理思想和现行管理机制与当前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形势不相符,存有很大差距。特别是在经营策略和用工制度上受多年来传统观念的制约,难以与其他社会上的商场相竞争。因此,从管理角度讲,难度较大。二是商场员工主人翁意识不强,在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上与其他社会商场相比差距较大。由于商场原属公有制单位,商场收入不与职工经济利益挂钩,职工到月拿工资,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现在一下子变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单位,职工不能及时调整心态,吃“大锅饭”的思想观念根深蒂固。另外,现在都讲花钱买服务,而__商场的员工缺乏主动引导顾客消费的经验,在服务质量上距顾客的要求差距较大,未能让顾客享受“上帝”的感觉,这也是造成商场困境的主要原因之一。
(二)客观原因。一是地势较偏。由于总场近几年的发展比较快,广大职工的居住中心转向东北,致使商场离繁华地段教远,影响营业额。二是广大职工的消费观念的改变。随着职工收入水平的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和消费水平也在不断提高,一些人愿意到大城市购物。三是市场竞争激烈。原来职工想买东西,只有__商场一家商店,但是现在随着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各居民小区内都开办了不同规模的商场、超市,许多顾客图方便,愿意就近购买。四是由于商场员工是国家正式职工,工资水平与社会上商场员工的工资相比要高出2到3倍,而营业额及利润又偏低。因此,造成成本高,经营不景气。
三、解决问题的对策
(一)提高质量,促进发展。一是提高服务质量。“同质比价,同质同价比服务”,服务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商场生意的好坏,所以我们要从自身做起,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以“顾客满意不满意”为工作标准,做好商品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文明经商,礼貌待客,让广大消费者高兴而来,满意而去。二是提高商品质量。质量是商品的生命,质量好的商品能够提高商场的知名度,所以要严把商品进货关,广开进货渠道,坚持货比三家,在保证质量的同时,使所经营的商品逐步达到品牌化、系列化,力求物美价廉,减少商品积压,以增强市场竞争能力。
(二)加强管理,挖潜增效。一是加强安全管理。去年“10·21”火灾事故,给商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9万余元,我们要从中吸取教训,把安全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教育全员牢固树立大安全观念,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与班组、个人签订责任状,把责任落实到个人。同时要加强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保证商场各项工作的安全运行。二是要加强财务管理。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成本核算,控制资金投向,搞好资金运营,确保商场整体工作高效运转。三是降低管理成本。首先要将管理成本中的各项指标分解到班组、岗位和个人,使商场的每个员工都承担降低管理成本的责任,把市场压力及亏损因素消化于各个环节,使商场员工人人当家理财,真正成为商场的主人。其次要通过层层签订承包协议,联利计酬,把每个班组、岗位和个人的责、权、利与商场的经济效益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将个人的工资与目标完成情况直接挂钩。
(三)以人为本,优化组合。人是生产的第一要素,对于任何一个单位,做好人的工作都至关重要。__商场现有在职职工40人,大部分都是女同志,在实际工作中,一是要搞好人力资源配置,以“科学合理、精简高效、责权明确、分工协作”为宗旨,科学组合,量才用人,人尽其用。同时,认真搞好职工的素质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二是要优化工作环境,努力加强外部和内部环境建设,并积极争取上级机关及兄弟单位的理解和支持,创造新的发展机遇。三是要改善用工制度,建立竞争激励机制,奖勤罚懒,多劳多得,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经过一年来的试运行,商场的经营状况有所改观。“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我们相信,只要__商场全体员工同心同德,开拓创新,与时俱进,一定会走出困境。
商场的调研报告四
按照中央“调查研究年”和“转变作风年”活动的要求,我就商场经营现状及如何摆脱困境这一课题,从不景气的原因和应对措施方面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商场的基本情况
商场位于东风道和南源路交界处,其前身是供应站,是我场最早开办的百货商场,营业面积1800平方米,主要经营烟酒茶糖、副食调料、日用百货、五金电料、针纺织品、文化用品、服装鞋帽等多种商品,属公有制单位,负责为全场职工提供后勤服务,长期以来靠总场扶植。然而近年来,随着总场机制的变革,商场由原来靠总场扶植变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单位,加之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我场各种形式的商场、超市越来越多,竞争日益激烈。由于商场在经营管理方式、员工主人翁意识和服务意识上都需要进一步调整和适应,加之近年来职工工资增长幅度较大,致使商场陷入内部成本上升,外部市场疲软的困境,经济效益大面积滑坡,职工发不全工资,到了举步为艰的地步。
二、尚不景气的原因
(一)主观原因。
一是经营管理思想和现行管理机制与当前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形势不相符,存有很大差距。特别是在经营策略和用工制度上受多年来传统观念的制约,难以与其他社会上的商场相竞争。因此,从管理角度讲,难度较大。
二是商场员工主人翁意识不强,在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上与其他社会商场相比差距较大。由于商场原属公有制单位,商场收入不与职工经济利益挂钩,职工到月拿工资,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现在一下子变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单位,职工不能及时调整心态,吃“大锅饭”的思想观念根深蒂固。
另外,现在都讲花钱买服务,而商场的员工缺乏主动引导顾客消费的经验,在服务质量上距顾客的要求差距较大,未能让顾客享受“上帝”的感觉,这也是造成商场困境的主要原因之一。
(二)客观原因。
一是地势较偏。由于总场近几年的'发展比较快,广大职工的居住中心转向东北,致使商场离繁华地段教远,影响营业额。
二是广大职工的消费观念的改变。随着职工收入水平的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和消费水平也在不断提高,一些人愿意到大城市购物。
三是市场竞争激烈。原来职工想买东西,只有商场一家商店,但是现在随着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各居民小区内都开办了不同规模的商场、超市,许多顾客图方便,愿意就近购买。
四是由于商场员工是国家正式职工,工资水平与社会上商场员工的工资相比要高出2到3倍,而营业额及利润又偏低。因此,造成成本高,经营不景气。
三、解决问题的对策
(一)提高质量,促进发展。
一是提高服务质量。“同质比价,同质同价比服务”,服务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商场生意的好坏,所以我们要从自身做起,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以“顾客满意不满意”为工作标准,做好商品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文明经商,礼貌待客,让广大消费者高兴而来,满意而去。
二是提高商品质量。质量是商品的生命,质量好的商品能够提高商场的知名度,所以要严把商品进货关,广开进货渠道,坚持货比三家,在保证质量的同时,使所经营的商品逐步达到品牌化、系列化,力求物美价廉,减少商品积压,以增强市场竞争能力。
(二)加强管理,挖潜增效。
一是加强安全管理。去年“10·21”火灾事故,给商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9万余元,我们要从中吸取教训,把安全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教育全员牢固树立大安全观念,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与班组、个人签订责任状,把责任落实到个人。同时要加强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保证商场各项工作的安全运行。
二是要加强财务管理。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成本核算,控制资金投向,搞好资金运营,确保商场整体工作高效运转。
三是降低管理成本。首先要将管理成本中的各项指标分解到班组、岗位和个人,使商场的每个员工都承担降低管理成本的责任,把市场压力及亏损因素消化于各个环节,使商场员工人人当家理财,真正成为商场的主人。其次要通过层层签订承包协议,联利计酬,把每个班组、岗位和个人的责、权、利与商场的经济效益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将个人的工资与目标完成情况直接挂钩。
(三)以人为本,优化组合。
人是生产的第一要素,对于任何一个单位,做好人的工作都至关重要。商场现有在职职工40人,大部分都是女同志,在实际工作中。
一是要搞好人力资源配置,以“科学合理、精简高效、责权明确、分工协作”为宗旨,科学组合,量才用人,人尽其用。同时,认真搞好职工的素质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二是要优化工作环境,努力加强外部和内部环境建设,并积极争取上级机关及兄弟单位的理解和支持,创造新的发展机遇。
三是要改善用工制度,建立竞争激励机制,奖勤罚懒,多劳多得,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经过一年来的试运行,商场的经营状况有所改观。“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我们相信,只要商场全体员工同心同德,开拓创新,与时俱进,一定会走出困境。
商场的调研报告五
西单作为我区的中心商业区,是北京历史最悠久的三大商业街区之一,已成为我区实现“经济强区”战略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我区的六大功能街区之一,西单商业街内坐落着八家大型百货商场,其中有七家为大型亿元商场,每天承接了数以十万计的购物人群,已成为日益繁荣的现代化商业中心区,是反映我区经济风貌的一条亮丽风景线,而西单文化广场集休闲、展示、宣传、购物、娱乐等功能为一体,更是商业区的重要标志之一。
为了迎接20__年奥运会,准确掌握西单商业街的发展状况,了解商业街承接能力和相关辅助设施的适应能力,为政府对商业街进行整体规划提供准确的客流量依据,西城区统计局商调队与团支部共同对西单商业街进行了客流量现状调查。
一、调查目的
分析西单商业街客流量变化趋势和原因,准确反映目前西单商业街接待能力,为政府进行商业街整体规划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依据。对西单商业街不同层次顾客群体的购物需求,消费结构、及对西单商业街辅助设施的适应程度等问题的分析,来了解目前西单商业街的经营环境、适应群体,为有关部门对商业街的产业调整、设施建设提供一定的参考依据。
二、调查对象
本次客流量调查对象为步行、乘座公交汽车、乘座地铁及自驾车进入西单商业街的本市顾客和外地旅游者。
三、调查方法及实施方案
本次调查采用直接观察法取得客流量资料。为保证数据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每个监测点专人负责,只对进入商业街的人数进行统计,不进行走出商业街人数统计。
(一)调查时间
为了全面了解西单商业街客流量情况,及时反映不同调查时段人员流动状况,本次调查分别选取平常日、双休日、黄金周三个时期对客流量进行统计,力求更全面反映商业街的人员流动趋势。
(二)调查地点和范围
为确保客流量调查的完整性,结合以前各项调查经验,首先确定本次调查的地理范围。西单商业街位于西单北大街,南起长安街,北至灵境胡同。本次调查我们根据西单商业街的交通情况,分别对灵境胡同口、西西友谊路口、教育部路口、西单北大街东面西单商场车站、西单北大街西面西单商场车站(两个)、君太商场路口、西单文化广场口、西单北大街东南地铁出口、地铁地下“77街”入口、图书大厦地铁东出口、图书大厦地铁西出口、长安街东北52路车站、长安街东北22路车站共14个主要路口进行定时监测,并通过对西单商业街的停车场的调查,取得车位客流数据。用综合取得的各点数据推算整个西单商业街的日客流量数据。
(三)确定调查时段
根据商业街各商场的营业时间,从每个时间区中抽取一天采取间隔调查的方法,从早9点至晚21点,每间隔一个小时进行一次监测,共6个时段,监测时段分别为:10点至11点、12点至13点、14点至15点、16点至17点、18点至19点、20点至21点。
四、调查结果
(一)西单商业街日客流量及高低峰分布
依据西单商业街14个监测点客流量数据和西单商业街拥有停车位的数据,通过数据整合,按商业街每天营业12个小时计算,运用统计方法进行分析和预测,我们推算出以下结果:
西单商业街平常日客流量:14.5万人
西单商业街双休日客流量:16.5万人
西单商业街黄金周日客流量:23万人
(二)西单商业街客流分布特点
1、黄金周日客流量最高,平常日日客流量最小
由以上图表数据推算,西单商业街黄金周期间的日客流量达到23万人,比平常日高58.6%,比双休日高39.4%,黄金周与平常日客流量差距为8.5万人。双休日日客流量比平常日日客流量增长13.8%,客流量差距为2万人。
2、三个时间区日客流量高峰期分布各有特点
由于黄金周为旅游高峰期,因此各个监测时间段的客流量均超过双休日和平常日,且客流量高峰期出现在12-13点,在这个时间段客流量达到2.4万人/小时,比最低峰20-21点高出1.9万人。在三个时间区中,
12-13点这个时间段中,黄金周比平常日高出1.3万人。从黄金周日客流量各监测点数据看,其总体走势呈抛物线分布,从早9点至13点,客流量逐渐递增,从13点至21点,逐渐递减。
双休日的日客流量数仅次于黄金周,达到16.5万人,比黄金周少6.5万人。其客流量走势呈向右延伸的下滑线,高峰区出现在10-11点,客流量为1.7万人/小时,11点以后以比较平缓趋势逐渐递减。
平常日的客流量为14.5万人,是三个时间区中客流量最少的一个时区,但它的天数在全年中所占的比重却最高。客流量的变化呈现w状,出现三个客流高峰时段,并且呈现高峰区客流量峰值逐渐递减趋势,分别为10-11点、14-15点和18-19点,三个峰值分别为1.6万人/小时、1.5万人/小时和1.3万人/小时。而18-19点高峰时段的客流量明显超过了双休日此时段的客流量,其主要原因为:双休日人们有更多的空闲时间购物娱乐,因此选择早出晚归方式逛街,而在平常日人们只有下班后或晚饭后才有空闲时间,因此产生了新的高峰区。
五、对提高西单商业区竞争力的两点建议
(一)抓住黄金周机遇,促进商业街发展
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在三个时间区中黄金周的客流量最大并且远远超过了双休日和平常日,黄金周在一年中只有3次,而作为一种短期效应,在每个黄金周期间西单商业街需要承接150万人左右顾客,这就需要商家抓住机遇,作好节前的宣传准备工作,打出商家自己的品牌,采取各种丰富多彩的活动,如:延长购物时间,增加各种档次的商品,折扣活动等,吸引更多的客源,从而带动整个商业街的发展。而有关管理部门则应适应街区特点,合理的增加街区的停车位个数,加强安全、环境等方面治理和保护,从而把西单地区打造成为文明、整洁、安全、繁荣的现代化商业街。
(二)合理规划商业街,提高非节日街区效应
篇11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委托乙方对所租用的浩海、城市春天3号楼地下一层、2号楼地上第一层部分面积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双方就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新百连超浩海 城市春天超市
物业类型:商业物业
物业位置:宁夏银川市金凤区福州南街浩海城市春天2#、3#商网地下负一层及3#商网地上一层。
物业面积:4704平方米(实际面积以甲方与出租方最终确定的面积为准)
第二章 服务内容及质量
第二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内容
1、物业建筑本体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对建筑本体共用设备设施(包括给排水系统、落水管、高压系统、安全监控设备、避雷装置、共用照明、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消防系统、给排水管道、变电房、地下排污泵加压供暖设备、配电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 、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室外泵房、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环境垃圾的收集、清运;为甲方协调安排日常垃圾放置点。
5、公共秩序维护,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自行车辆等的交通及停放管理;负责物业范围内的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
6、制订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相关的工程图纸、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等;根据法律、法规制订物业服务的有关制度。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以及消防管理制度的建立等。
7、乙方管理范围内需要与政府部门直接协调的工作及日常管理(包括:公安、消防、环卫、交通、城管、市政、园林绿化及自来水、电力、热力等部门)。
8、公共绿化、花木及设施、设备的养护和管理。
9、乙方的物业服务应当达到以下标准
(1)公共环境每天清扫一次,零星保洁两次,环境垃圾每天清运一次。遇雨雪天气及时清扫路面积水、积雪。
(2)疏导各类车辆有序停放,确保物业范围内交通畅通。
(3)发生突发事件及时报告甲方,并协助采取应急措施。
(4)对物业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定期检查,发现损坏及时维修,确保物业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5)对物业范围内的公共下水管道、污水井、化粪池每半年检查一次,并根据检查情况适时清掏,确保正常使用。
(6)随时开展物业范围内的安全巡视。
第三章 费用及收取
第三条 物业服务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按物业面积收取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为4.65元/平方米/月,乙方物业建筑面积为4074平方米,如物业面积有调整,则双方根据调整后的面积核算物业费。
2、本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费按季度支付,每年1月,4月,7月,10月中每月15日前,乙方向甲方提供合法的物业服务费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10日内向乙方支付当季度物业费,如遇节假日,付款时间顺延。
3、冬季供暖方式为:出租方接西夏热电厂集中供热。供暖费用标准以政府规定的供热费标准计收。
4、夏季制冷方式为:中央空调集中制冷,由出租方安装独立式中央空调且由乙方负责管理运行和费用。甲方每年向乙方缴纳 3 个月的空调费,即6月1日-8月30日。
5、空调制冷缴费标准为 10.5元/月/平方米
6、制冷时间为:9:00-21:00
7、制冷期室内温度:26℃+2℃
8、制冷费缴纳时间:每月15日前,乙方给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物业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制冷费,如因乙方制冷温度达不到规定温度,根据卖场记录按天扣除制冷费。如遇节假日,付款时间顺延。
9、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后,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提供服务。除本合同明确约定甲方应支付的物业费之外,甲方无责任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第四章 权利及义务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享受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
2、自觉遵守乙方关于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办法和规定,按时足额向乙方缴纳物业费、空调费。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活动;
3、甲方产生的垃圾应在乙方指定的区域内存放,自行清运,保持环境卫生。
4、甲方可免费使用物业范围内的广场开展促销、展卖等活动,乙方不向甲方收取任何费用,但甲方每次活动需提前向乙方申请,活动结束后负责清扫场地。
5、自甲方在物业范围内开设的门店开业之日起一年内,甲方顾客可凭当日购物小票在物业范围内的停车场免费停车两小时;第二年顾客凭当日购物小票在停车场泊车时费用按指导价一半支付(即正常2元,按1元收取);
6、自行负责经营或使用区域内公共秩序、消防安全管理及关联责任。
7、公共部位立面、外立面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安装、张贴广告等宣传品。
8、甲方自行购置的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维修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定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活动;
2、对本物业的共用设施乙方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3、物业范围内的指定由甲方使用的停车位,乙方不得占用,乙方不得向甲方所有配货车辆收取通行费、泊位费等任何费用。乙方应在正常物业服务活动开展中维护甲方商场门前公共秩序,做到及时巡检、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对商场进出口畅通做好服务工作;
4、乙方应确保甲方商场门口范围不被占用,以确保甲方商场的进出口畅通。5、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收取物业服务费、空调费,对本物业实施物业管理与服务。
6、尊重甲方正常经营的权利,乙方不得干涉甲方正当的经营活动。
7、依法行使政府职能部门赋予的权利,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制度,接受物业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行政部门的监督、指导,听取合理化建议和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8、乙方承担物业服务区域中物业设施设备在保修期内的维保工作责任;接受物业使用人的委托对包括但不限于空调系统、高低压配电系统、消防系统、给排水系统等设施、设备的大修、更新、改造。
9、因甲方不配合乙方的管理导致被相关部门(包括公安、消防、城管)处以罚款、警告或其他处罚的,甲方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因乙方未能履行职责导致被相关部门(包括公安、消防、城管)处以罚款、警告或其他处罚的,或导致甲方停业的,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五章 装修管理
第六条 装修水电费
装修期间所产生的水电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 装修管理规定
商网装修,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装修开始前,甲方需到乙方处办理相关装修手续,并提交装修方案及设计图纸,配合乙方做好对装修方的管理及监督工作;
2、甲方应在施工前,将涉及消防、空调、给排水及电气线路改动的相关图纸说明,提交乙方备案申请,由乙方依据相关规定、规范,并会同开发单位讨论、许可的条件下方可施工,否则,造成的相关损失及连带责任全部由甲方自行承担;
3、所有电器的安装都应遵照供电的有关规定,所有线路必须套管入盒;
4、除出租方所提供指定的门头牌匾位置、安放空调压缩机、空调外挂机的位置以外,其他位置一律不得装设店徽或标牌、广告牌(超市内除外);
5 、出入通道不得占用公共区域,不能阻挡消防通道、防火门、紧急出口、指示灯、消防栓等;
6 、甲方装修对所有设施要采取有效的保护,保障公共设施不受损坏;
7、甲方应确保在装修过程中对商场的公共设备、设施及装修不造成任何损坏,若有损坏,将由甲方承担修复费用;
8、施工过程中,所有材料、工具及废物等在任何时候都必须限制在商场内,不得占用任何公共地方。所有商场内的装修垃圾必须袋装由甲方自行清运;
9、装修完成后,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出租方和乙方,以便安排做最后消防安全检查。
第八条 装修违章处理
1、 如需改动公共设施设备,须以书面形式提前向乙方进行申请,由乙方会同相关部门予以明确;如甲方在未批准的前提下自行改造,造成公共设施设备损坏、毁坏的,则须承担相关维修责任及连带责任;情节严重且造成损失的,需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并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xx 元违约金;
2、 装修垃圾未及时清运的,限期清运或堆放于指定位置,违者造成城管行政部门处罚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3、装修期间影响到其他商户的,必须及时整改,否则造成的相关损失及连带责任全部由甲方承担。
第六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九条 消防安全管理
1、乙方应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管理、维护物业范围内应由乙方负责的各项设施设备,物业范围内的消防控制室应派人24小时值守;如遇有关部门对甲方商场内的消防设施设备等进行检查时,乙方应提供无条件的配合。
2、除物业出租方按设计要求按照配备的消防设施设备外,甲方按所需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器材,定期检查维修,并在有效期结束前使用,及时更换需要的材料。
3、甲方装修期间需指定一名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必须配合乙方执行和完成各项消防工作。
4、甲方应当经常对超市内的工作人员进行消防知识以及火警发生后逃生、自救技能的培训,使其都能掌握和使用所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
5、乙方负责定期对本物业内部消防设施进行检查,主动配合有关消防监督机关和甲方对超市内消防工作的检查、监督。
6、甲方有义务参加消防主管部门和甲方组织的消防演习及宣传活动。
篇12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 单位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统称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四条 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 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二章 消防安全责任
第六条 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二)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三)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六)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的、义务消防队;
(七)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第七条 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一)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组织制订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三)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四)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五)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六)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
(七)组织开展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八)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来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单位,前款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
第八条 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时,产权单位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当事人在订立的合同中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当由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单位统一管理。
承包、承租或者受委托经营、管理的单位应当遵守本规定,在其使用、管理范围内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第九条 对于有两个以上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建筑物,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对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当明确管理责任,可以委托统一管理。
第十条 居民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在管理范围内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三)保障疏散能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四)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
其他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对受委托管理范围内的公共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第十一条 举办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活动的主办单位、承办单位以及提供场地的单位,应当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
第十二条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
对建筑物进行局部改建、扩建和装修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三条 下列范围的单位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实行严格管理:
(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共聚集场所(以下统称公众聚集场所);
(二)医院、养老院、和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
(三)国家机关;
(四)广播电台、电视台和邮政、通信枢纽;
(五)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
(六)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以及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文物保护单位;
(七)发电厂(站)和电网经营企业;
(八)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单位;
(九)服装、制鞋等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
(十)重要的科研单位;
(十一)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
高层办公楼(写字楼)、高层公寓楼等高层公共建筑、城市地下铁道、地下观光隧道等地下公共建筑和城市重要的交通隧道,粮、棉、木材、百货等物资集中的大型仓库和堆场,国家和省级等重点工程的施工现场,应当按照本规定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要求,实行严格管理。
第十四条 消防安全重点位及其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第十五条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设置或者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能部门,并确定专职或者兼职的消防管理人员;其他单位应当确定专职或者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可以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 公众聚集场所应当在具备下列消防安全条件后,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开业使用:
(一)依法办理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手续,并经消防验收合格;
(二)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消防安全责任明确;
(三)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四)员工经过消防安全培训;
(五)消防设施齐全,完好有效;
(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十七条 举办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活动,主办或者承办单位应当在具备消防安全条件后,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对活动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第十八条 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公布执行。
单位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内容。
第十九条 单位应当将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单位的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公众聚集场所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共同使用的建筑物局部施工需要使用明火时,施工单位和使用单位应当共同采取措施,将施工区和使用区进行防火分隔,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器材,专人监护,保证施工及使用范围的消防安全。
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期间禁止动火施工。
第二十一条 单位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严禁下列行为;
(一)占用疏散通道;
(二)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三)在营业、生产、教学、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四)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 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生产、使用、储存、销售、运输或者销毁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二十三条 单位应当根据消防法规的有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配备相应的消防装备、器材,并组织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
第二十四条 单位发生火灾时,就当立即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务必做到及时报警,迅速扑救火灾,及时疏散人员,邻近单位应当给予支持。任何单位、人员都应当无偿为报火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挡报警。
单位应当为公安消防机构抢救人员;扑救火灾提供便利和条件。
火灾扑灭后,起火单位应当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故的情况,协助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第四章 防火检查
第二十五条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其他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查。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两小时一次,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医院、养老院、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可以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补救。
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六条 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其他单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 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四)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五)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六)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七)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九)消防(控制室 )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十)防火巡查情况;
(十一)消防安全标志和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十二)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防火检查应当填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七条 单位应当按照建筑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建筑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情况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
第二十八条 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其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 存档备查。
第二十九条 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灭火器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检查。对灭火器应当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的情况。
第五章 火灾隐整改
第三十条 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第三十一条 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单位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一)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二)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三)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四)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五)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六)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七)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八)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违反前款规定的情况以及改正情况应当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第三十二条 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者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管理分工,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第三十三条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第三十四条 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而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以及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第三十五条 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第六章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第三十六条 单位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包括:
(一)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二)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公众聚集场所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应当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的内容还应当包括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单位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第三十七条 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活动期间,应当通过张贴图画、广播、闭路电视等向公众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
学校、幼儿园应当通过寓教于乐等多种形式对学生和幼儿进行消防安全常识的教育。
第三十八条 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一)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四)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前款规定中的第(三)项人员应当持证上岗。
第七章 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
第三十九条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制定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二)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第四十条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其他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参照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演练。
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
第八章 消防档案
第四十一条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应当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档案应当详实,全面反映单位消防工作的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表,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
单位应当对消防档案统一保管、备查。
第四十二条 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单位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二)建筑物或者场所施工、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三)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四)消防安全制度;
(五)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六)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七)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的情况;
(八)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九)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四十三条 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二)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的记录;
(三)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四)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五)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
(六)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八)火灾情况记录;
(九)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前款规定中的第(二)、(三)(四)、(五)项记录,应当记明检查的人员、时间、部位、内容、发现人火灾隐患以及处理措施等;第(六)项记录,应当记明培训的时间、参加人员、内容等,第(七)项记录,应当记明演练的时间、地点、内容、参加部门以及人员等。
第四十四条 其他单位应当将本单位的基本概况、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与消防工作有关的材料和记录等统一保管备查。
第九章 奖惩
第四十五条 单位应当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班组)和个人,单位应当给予表彰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其他处理。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公安消防机构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依法实施监督,并对自身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 本规定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本规定施行以前公安部的规章中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消防安全基本工作(1)控制、消除发生火灾、爆炸的一切不安全条件和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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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 单位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统称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 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四条 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 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 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二章 消防安全责任
第六条 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二)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三)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六)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七)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第七条 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一)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三)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四)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五)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 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六)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
(七)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八)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单位,前款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
第八条 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时,产权单位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当事人在订立的合同中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 建筑消防设施应当由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单位统一管理。
承包、承租或者受委托经营、管理的单位应当遵守本规定,在其使用、管理范围内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第九条 对于有两个以上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建筑物,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对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当明确管理责任,可以委托统一管理。
第十条 居民住宅区的 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在管理范围内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三)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四)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
其他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对受委托管理范围内的公共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第十一条 举办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活动的主办单位、承办单位以及提供场地的单位,应当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
第十二条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
对建筑物进行局部改建、扩建和装修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三条 下列范围的单位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实行严格管理:
(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 公众聚集场所(以下统称公众聚集场所);
(二)医院、养老院和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
(三)国家机关;
(四)广播电台、电视台和邮政、通信枢纽;
(五)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
(六)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以及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文物保护单位;
(七)发电厂(站)和电网经营企业;
(八)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单位;
(九)服装、制鞋等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
(十)重要的科研单位;
(十一)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
高层办公楼(写字楼)、高层公寓楼等高层公共建筑,城市地下铁道、地下观光隧道等地下公共建筑和城市重要的交通隧道,粮、棉、木材、百货等物资集中的大型仓库和堆场,国家和省级等重点工程的施工现场,应当按照本规定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要求,实行严格管理。
第十四条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其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第十五条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设置或者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并确定专职或者兼职的消防管理人员;其他单位应当确定专职或者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可以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 公众聚集场所应当在具备下列消防安全条件后,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开业使用:
(一)依法办理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手续,并经消防验收合格;
(二)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消防安全责任明确;
(三)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四)员工经过消防安全培训;
(五)建筑消防设施齐全、完好有效;
(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十七条 举办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活动,主办或者承办单位应当在具备消防安全条件后,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对活动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第十八条 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公布执行。
单位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内容。
第十九条 单位应当将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单位的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公众聚集场所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共同使用的建筑物局部施工需要使用明火时,施工单位和使用单位应当共同采取措施,将施工区和使用区进行防火分隔,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专人监护,保证施工及使用范围的消防安全。
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期间禁止动火施工。
第二十一条 单位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严禁下列行为:
(一)占用疏散通道;
(二)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三)在营业、生产、教学、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四)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 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生产、使用、储存、销售、运输或者销毁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二十三条 单位应当根据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配备相应的消防装备、器材,并组织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
第二十四条 单位发生火灾时,应当立即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务必做到及时报警,迅速扑救火灾,及时疏散人员。邻近单位应当给予支援。任何单位、人员都应当无偿为报火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
单位应当为公安消防机构抢救人员、扑救火灾提供便利和条件。
火灾扑灭后,起火单位应当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故的情况,协助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第四章 防火检查
第二十五条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其他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查。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二小时一次;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医院、养老院、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可以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六条 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其他单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 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四)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五)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六)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七)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九)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十)防火巡查情况;
(十一)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十二)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七条 单位应当按照建筑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建筑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情况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
第二十八条 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其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存档备查。
第二十九条 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灭火器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检查。对灭火器应当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
第五章 火灾隐患整改
第三十条 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第三十一条 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单位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一)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二)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三)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四)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五)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六)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七)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八)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违反前款规定的情况以及改正情况应当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第三十二条 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者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管理分工,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第三十三条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第三十四条 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而不能自身解决的 重大火灾隐患,以及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其 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第三十五条 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第六章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第三十六条 单位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二)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公众聚集场所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应当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的内容还应当包括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单位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第三十七条 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活动期间,应当通过张贴图画、广播、闭路电视等向公众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
学校、幼儿园应当通过寓教于乐等多种形式对学生和幼儿进行消防安全常识教育。
第三十八条 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一)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四)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前款规定中的第(三)项人员应当持证上岗。
第七章 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
第三十九条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制定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二)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四)扑救初起 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第四十条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其他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参照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演练。
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
第八章 消防档案
第四十一条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应当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档案应当详实,全面反映单位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表,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
单位应当对消防档案统一保管、备查。
第四十二条 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单位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二)建筑物或者场所施工、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三)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四)消防安全制度;
(五)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六)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七)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情况;
(八)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九)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四十三条 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二)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的记录;
(三)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四)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五)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
(六)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八)火灾情况记录;
(九)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前款规定中的第(二)、(三)、(四)、(五)项记录,应当记明检查的人员、时间、部位、内容、发现的火灾隐患以及处理措施等;第(六)项记录,应当记明培训的时间、参加人员、内容等;第(七)项记录,应当记明演练的时间、地点、内容、参加部门以及人员等。
第四十四条 其他单位应当将本单位的基本概况、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与消防工作有关的材料和记录等统一保管备查。
第九章 奖 惩
第四十五条 单位应当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班组)和个人,单位应当给予表彰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其他处理。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章 附 则
第四十七条 公安消防机构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依法实施监督,并对自身 滥用职权、 玩忽职守、 徇私舞弊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 规定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本规定施行以前公安部的规章中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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