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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会计论文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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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会计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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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确切的说,公允价值计量机制的信息资料关联性比历史成本计量机制的关联性具有与生俱来的独特优点,此评价也是经过我国多个实例检验所证实的。怎样尽其所能地给现时和将来的房地产投资商拿出最有价值的决策信息依据一直是当代广大会计工作者的奋斗愿望,落实到房地产行业会计的奋斗目标就是要尽其所能地推广和使用公允价值这一连续计量机制。但是,参照相关专业人士把我们国家二零零七年提供的房地产公司会计财务报表给予统计,在国家推行新的会计准则之后,选取公允价值计量机制实施房地产后续核算的公司还是偏少,其相关统计结果的数据是:两千零八年四月二十七日,在已经公布年报的一千三百零三家上市企业中,只有九家上市企业采用了公允价值计量机制而且将所有股东的权益做了历史性的分配。其中,牵扯到数额规模最大的为中国银行,其金额数目突破三十三点一八亿元。调配数额最少的也有一百四十点一一万元,而有部分驰名的商贸企业却没加入其中。有关专业人士就这个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得到的最关键和最具统一性的决定因素是由于在选取公允价值计量机制时要具备极强约束力的基础条件,另外在具有很强约束力的前提下,还必须存在相当恰当的计量体系来确保投资性房地产价值计量工作的高效开展。

三、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的确定和作用

国际上曾有著名的经济学家对会计计量工作做过精辟的阐述,其核心意思是:一个经济组织有较高生产率的前提条件是其必须有很强的财务计量核算能力。由此可见,一个企业的财务计量能力相对于它的键康发展是多么的重要。劳动生产率的波动,能够导致资源分配的重新排序,其可严重地左右到产权由外向内的转变历程。另有经济学家也曾做过阐述,其基本思想是说会计的计量职能是会计体系的核心价值。所以,投资性房地产企业如果选取公允兼职进行计量和核算,那么,即可以大力促进投资性房地产的产权组合和资源调整。故我们一定要仔细研究公允价值的概念、环节和计量措施等内容。国际会计准则指出,公允价值是指在平等交易中掌握具体情况细节的财务所有人主动实施资产交易的资金数额。依照国际上对公允价值的定义可认为,公允价值的裁定一定要符合下面的要求:A此商品一定要发生大量的交易数额;B此种交易一定是连续的,是发生在经营主体间长期的交易行为;C实施交易的价格是公开的、透明的,合理的和大家公认的。对在市场上实施的所有交易都是同等公平看待;D实施交易的价格是随时都能够获得的,而且进行极小的投入就可以获得这些价格信息。依据我们国家投资性房地产会计准则要求,仅当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可以随时把握地获取时,该企业财务核算方能够选用公允价值计量机制。所以,根据国际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的定义,投资性房地产一定要符合前述四个项目要求的情况下方允许运用公允价值计量机制。通常来说,我们国家现一时期的房地产价格在全国大部分城市中都存在着广泛的交易情形,此类交易都是一直持续发生着的,而且都是阳光实施的。现时我们国家上市公司所拥有的房地产资产基本上都符合上述的各项要求,所以就整体上来说,我们国家对投资性房地产实施公允价值计量机制是完全可以做到的。那么,公允价值与市场价值这两个概念又有怎样的区别和联系呢?市场价值说的是在瞬息万变的市场上采购一笔资产或偿还一笔债务所采用的市场价格,也可叫市场价格或者交换价格。把公允价值与市场价值对照起来比较便知,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的确定允许依托公开了的市场价格。市场价格可作为投资性房地产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的选取依据。所以,可以把前述内容当作前期环节,即在可以获取公开公允的市场价格条件下,依据公开的市场价格能够极方便地确定公允价值。此类情况是在局部范围内选定市场价格与公允价格的差别来确定。

四、对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工作的见解

依据上面所述内容,本人以为投资性房地产开发后的计量机制应维持成本方式度量,遵照时间安排对投资性房地产提取折旧或摊派销售,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实施减值测试并做好减值和计提减值的准备工作。自用型的房地产及存储货物变更成投资性房地产或投资性房地产变更成自用型资产或储备货物时,都要依据所拥有资产的账面价值数量实施结账转换,由于投资的宗旨没有发生更改,更改的只是拥有财产的方式,故不可能出现转换过程的利益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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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筑安装工程费是指以出包方式支付给建设承包单位的工程费,包括:土建工程费、安装工程费、精装修工程费等;

(四)市政基础设施费是指建设各项基础设施发生的费用,包括开发小区的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污、燃气、环境等费用;

(五)公共配套设施费是指为开发项目服务的,不能有偿转让的开发小区内的公共配套设施费用,包括:人防、锅炉房、会所、幼儿园、小区体育设施等费用;

(六)开发间接费用是指工程或开发部门为组织和管理开发项目而发生的工资福利费、办公费等。此外,银行贷款利息的资本化、营销设施建设费也应在本科目中核算。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成本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

(一)成本类会计科目与预算部门编制的目标成本科目不一致目前,很多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竣工验收后的完工产品成本结转是以目标成本为依据,目标成本往往是由预算部门编制,财务部门审核完成的。此外,在成本执行与控制中,很多房地产开发企业对目标成本执行情况的监督与控制工作,都是由财务部门完成的。因此,财务部门的成本类会计科目与预算部门的目标成本科目一致,有利于成本结转时的核对、经营管理中的成本控制与分析等工作。但是,很多中小型房地产开发企业没有做到成本科目的统一,造成成本核算与审核工作的脱节、成本控制流程混乱,给日常成本核算与管理工作造成了很大障碍,影响了工作效率。

(二)成本费用的归集与分摊欠缺规范性与统一性“房地产行业会计准则”在各大类成本的归集和分摊方面没有给出明确的界定,只是给出了指导原则,由于成本分摊的方法很多,有些企业对于成本归集与分摊工作不重视,没有制定相关的规范与制度,所以导致了一些企业在成本归集与分摊方面的随意性,导致成本信息不准确。

(三)会计人员对于税法中关于成本的规定不熟悉或者混淆,影响企业税收筹划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成本会计核算对于税收筹划的作用是极为重要的。成本核算上的失误会给企业带来税收风险。成本核算对于税收筹划作用,主要是针对企业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而言的。在工作中,一些企业的财务人员对于税法条款掌握的不透彻甚至有的内容混淆,在成本抵扣上造成多抵成本的情况。

(四)财务人员的综合专业水平不高,影响了企业的成本控制、成本分析以及项目可行性分析工作由于房地产行业的特殊性,房地产企业的成本会计人员不仅仅要掌握会计核算的知识,还要掌握目标成本的制定流程、成本的分摊、成本控制、成本分析等相关知识,这样才能适应企业的需求。譬如:成本控制工作在很多大型房地产企业都需要财务部门来配合完成的,财务部门要审核发生的成本是否含在目标成本之内、有无超支情况,对成本执行情况加以监督与分析。一些成本数据需由财务人员配合完成,这些数据会应用于成本分析与项目可行性分析之中,为企业中高层领导者作出决策提供依据。很多房地产企业的成本会计人员在专业层次上比较单一,专业知识集中在成本会计核算上,业务视野狭隘,缺乏拓展专业知识面的积极性,组织协调能力差,从而造成了企业的成本管理水平落后,影响了企业的整体管理水平。

三、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成本会计核算的对策

(一)做到成本科目的统一成本类会计科目与预算部门编制的目标成本科目一定要统一,在设置或修改成本科目时,可以召集相关部门一起讨论确定,最后把统一的科目同时下发各相关部门。保持科目一致性既能满足成本会计核算、成本结转、成本核对的要求,也满足了成本控制、成本分析的需要。成本核算与管理是一项需要各个相关部门配合完成的工作,保证各部门的工作不脱节,按照合理的流程进行,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

(二)制定统一的成本归集与分摊制度,正确合理归集、分摊共同成本,保证成本数据的准确性针对成本归集与分摊的随意性问题,企业可以依据有关法规,并借鉴房地产标杆企业的管理经验制定相关的成本管理制度,让企业的成本核算与管理工作依据一定标准执行。在成本的归集方面,可以按照性质、经济用途等进行成本归集。下面对于在成本归集上容易混淆的几个方面予以举例说明:一是开发贷款利息依据房地产行业的惯例与“房地产行业所得税处理办法”规定,是要资本化处理计入“开发间接费”科目,而非计入“财务费用”科目。二是在公共配套设施的界定问题上,有的企业容易含糊不清,公共配套设施的界定最简单的办法就是从两个方面来判断:第一、是非营利性且产权属于全体业主的设施;第二、无偿赠与地方政府或者公共事业单位,为广大业主服务的,就可以视为公共配套设施,全额在税前扣除成本。如果不能满足这两点要求就应按建造开发产品或者固定资产处理。三是售楼处建设等营销设施建设费按税法规定应作为开发成本计入“开发间接费用”科目,有些企业将营销设施建设费作为费用处理,或者作为固定资产、通过折旧的形式转入销售费用,这种处理方式都是错误的,成本会计应该加以注意。四是“开发间接费用”科目中的人员工资福利及办公费等明细科目应该与“管理费用”科目的性质相区分,该科目只能归集为直接组织和管理开发项目的人员发生的工资福利或费用,总部或行政职能部门人员发生的费用应归入“管理费用”科目。在成本分摊方面,对于不能直接归属于某类开发产品或者某个单位工程、需要在多种类型开发产品或多个单位工程之间分摊的成本,企业可以按照占地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进行分摊。但一定要合理确定各成本科目的分摊方法,土地类成本按照占地面积分摊比较合理;前期工程、建筑安装、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开发间接费按照建筑面积分摊比较合理。这个分摊原则,只是一个指导框架,具体明细科目的分摊规则会有一些例外情况,各企业还要根据各成本科目的特点结合开发项目的特点来确定,比如:大市政配套费是属于土地成本的,但大市政配套费按建筑面积缴纳,这个科目按占地面积分摊就不合理了,而应该按照建筑面积分摊。由于成本归集与分摊的复杂性,在实际工作中,成本会计人员在成本归集与分摊上遇到问题,应及时与相关部门勾通,依据有关制度找到合理的解决方法,保证成本数据的可靠性、准确性。

(三)加大税收制度的学习,熟练掌握企业所得税与土地增值税中的成本抵扣规定税法中关于成本抵扣的规定,在企业企业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中是有区别的,而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成本核算来说,主要涉及的就是这两个税种。下面针对容易出现问题的方面予以说明,并提出解决建议: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开发产品竣工、结转完工产品成本时,税法规定出包工程未最终办理结算取得全额发票的,在证明资料充分的前提下,发票不足金额可以预提,但最高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10%。这一条是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即国税发(2009)31号文”中规定的。有些企业会误认为按照合同或者结算金额结转成本就可以,忽略了取得发票情况,多抵扣了成本。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企业可以在完工前要求一些长期合作或者战略合作单位提前提供发票,成本会计在账务中做预提处理,尽量把发票不足额度控制在规定范围内。在土地增值税方面,土地增值税清算时,财务人员应避免把有关质保金抵扣的规定与在企业所得税中完工产品结转按10%计提成本的规定相混淆。在“国税函[2010]220号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根据合同规定,扣留建筑安装施工企业一定比例的工程款,作为质保金,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建筑安装施工企业就质保金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具发票的,按发票金额予以扣除,未开具发票的,不得扣除。这一点会计人员应该注意,只有质保金并且开具发票可以进行成本抵扣,可以采取要求施工企业在支付质保金前提前开具质保金发票,这样可以使成本得到抵扣。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所得税与土地增值税的税法规定很多,会计人员应该加强税法的学习,理解税法的每一个条款,避免税收风险。

(四)增加培训,提高成本会计人员综合专业水平在房地产开发企业中,成本会计人员不仅需要熟练掌握会计核算技术,还要熟悉有关预算、目标成本的编制、成本控制、经营分析等方面的知识。随着房地产行业整体管理水平的提高,很多成本控制、成本分析、项目可行性分析方面的工作是需要各个相关部门配合来完成的,当然也少不了财务部门的参与。因此,企业应该多组织相关的专业培训,提高成本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水平,以适房地产行业的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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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成本会计贯穿了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而对于房企来说根据售前市场调查情况制定存货销售价格与销售策略,根据销售的实际情况对售后销售环节的反馈从而控制销售费用,能够实质性帮助房企降低销售成本、提高销售业绩。对于房地产企业的售后服务管理中,战略成本会计主要变现为适度服务质量控制、销售网点布局与路线设计、售后服务的完善三个方面。适度服务质量控制对于房企来说,销售环节的服务质量控制与成本挂钩,即有效的销售培训使销售人员能够提高房地产的销售业绩,销售培训费用与销售人员提成费用的控制,都是战略成本控制的适度服务质量控制的关注环节;销售网点布局则是通过市场调查设计房地产销售的主要售楼部与广告宣传投放地,通过合理的销售网络布局实现较小成本耗费下的高销售业绩与目标,这在房地产销售环节是十分重要的,合理有效的销售网络布局,如地铁进出站口的广告牌设计,能够在人流量的地方设置醒目的销售广告,战略成本会计能够权衡广告费用与销售业绩之间的关系;另外,旅游景区房地产在市区设立的售楼咨询中心,也需要考虑人流量与周围居民或市民的收入情况,战略成本会计即能够通过该环节的成本分析与控制实现对销售网点布局的优化升级;售后服务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应该是越来越受重视的环节,因为房地产企业的销售团队具有较高的流动性,售后服务往往是房地产开发商移交到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对商品房售后的各种物业管理事务的预期感受与满意程度,这不仅仅是对房地产企业战略性发展的高要求,也是对与房地产休戚相关的物业管理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战略成本会计要求房企在售后服务质量的管控,实际上对于房企改善服务质量并进一步提高销售量,有极大的促进作用。因此,对于房企来说,售前售后环节关系到房企销售业绩的可持续化与企业商誉或形象的进一步提高,要想将其做得更好,就要增加售后服务的设施和相应的售后服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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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地产企业会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房地产企业的管理工作受传统地产企业经营习惯影响,存在着会计管理意识薄弱、会计控制及管理体系不完善、会计管理组织结构不科学、会计管理缺乏明确目标、缺乏会计监督机制、会计制度执行不力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与企业经营管理理念侧重有着极大的关系、与企业经营管理能力及会计工作重视程度有着极大的关系。在现代城市改造与建设中,会计工作的科学开展关系到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经济效益、关系到房地产开发企业综合市场竞争力的构建。针对房地产企业会计管理工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房地产企业必须加快自身会计体系的建立及相应制度的建设。以会计工作的科学开展促进房地产企业综合市场竞争力的提高、促进房地产项目实施中资金的有效使用,利用现代会计管理理论指导房地产企业的会计管理工作,实现会计工作的全部职能。

二、房地产会计工作存在问题的应对策略

(一)强化会计管理意识,促进房地产企业会计工作的开展

针对房地产会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房地产企业会计管理意识薄弱问题,现代房地产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应强化企业经营管理层会计管理工作意识。从会计管理工作职能、内容、目标的分析入手,强化项目管理人员、各部门岗位人员工作中会计管理意识,进而促进会计管理工作的开展。同时,针对房地产企业资金流向特点以及会计岗位设置现状,房地产企业还应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以内部控制体系的监督职能促进房地产企业各部门、岗位工作中人员会计意识的树立,促进房地产企业会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建立完善的会计控制管理体系,促进房地产企业会计工作的开展

房地产企业会计管理工作现状分析中发现,房地产企业会计管理体系不适用、会计管理体系不完善对房地产企业会计工作有着较大的影响,严重时还将导致房地产企业资金链失控等问题的发生。为了保障房地产企业的经济利益,促进房地产项目投资资金链的通畅,现代房地产企业应加快会计控制与管理体系的完善。针对不同项目的实际情况以及企业管理架构、管理流程的特点对原有会计控制管理体系进行完善。必要时借助专业服务机构对企业会计管理体系、管理流程进行评测,发现企业会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评测结论及建议为基础,以企业实际需求为重点对会计管理体系进行完善,促进会计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在房地产项目投资建设中,单纯的多层住宅小区、高层住宅小区以及复合型住宅小区的会计管理内容也存在一定的差异。这一差异的存在使得会计工作内容更加繁杂,会计审计及管理工作量急剧增加,为了保障房地产企业投资项目会计管理工作目标的实现,房地产企业财务管理部门还应建立会计管理信息数据库以及会计管理问题数据库,针对不同问题发生的原因制定相应措施,以此提高会计工作管理能力。

(三)完善会计管理组织架构,促进会计管理工作的开展

现代房地产会计管理调研报告指出,房地产企业会计管理组织架构存在的缺陷严重制约了房地产企业会计管理能力及管理水平的提升。而且,房地产会计管理组织架构存在的问题也影响了会计管理工作的开展、影响了会计工作目标的实现。针对这一问题,现代房地产企业的会计管理工作中应加强对企业会计管理组织架构的建立与优化。针对企业投资项目情况、针对不同项目对会计管理工作的需求,对会计管理组织架构进行评测。以评测结论为基础完善、优化房地产企业会计管理架构,促进会计工作的有效开展。

(四)明确会计管理目标,促进会计管理工作的开展

受房地产企业高利润因素影响,房地产企业对会计管理目标缺乏足够的重视,仅通过基础会计管理制度以及相关法规指导会计工作的开展。这一现状严重制约了房地产企业会计工作职能的发挥,影响了会计管理工作目标的实现。为了促进现代房地产企业会计管理工作的开展,房地产企业在项目投资阶段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会计管理目标。以明确的会计管理目标指导房地产项目的会计管理工作,规范会计工作中的注意事项、促进会计管理目标的实现。

(五)建立会计监督机制,促进会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会计监督机制的建立有助于房地产企业会计工作的开展、有助于相关岗位人员会计制度的遵守。现代房地产企业必须在项目投资前确定明确的监督管理机制,并以专人进行会计工作的的监督及审查。针对房地产企业资金流向、资金使用情况以及会计工作内容中的注意事项等开展监督及审计工作,确保房地产企业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使用有效性。以会计监督机制的建立及执行,避免职务侵占等问题的发生,保障房地产企业的经济利益。

(六)强化会计制度的执行,促进会计管理目标的实现

在现代房地产企业会计工作问题的调研及分析中发现,房地产企业会计制度的执行使影响会计工作目标实现的关键因素。近年来,房地产企业所面临的市场竞争压力使得企业不断完善自身管理体系、强化企业综合市场竞争力的构建。因此,房地产企业的会计制度建设已经出具成效。但是,受企业会计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及相关岗位人员会计管理意识等因素影响,房地产企业的会计管理制度执行不力问题严重影响了企业会计管理目标的实现。针对这一现状,现代房地产企业应加强岗位职责及责权利内容的明确。通过奖惩制度的实施促进相关岗位人员会计工作制度的遵守、促进房地产企业会计管理目标的实现。

三、强化会计工作基础,促进房地产企业会计工作的开展

房地产企业会计工作中,票据的规范、基础工作的开展等对会计管理工作的开展有着重要的影响。针对现代房地产企业会计管理工作需求,房地产企业的会计管理工作中应加强会计工作基础的强化。通过相关岗位人员培训、奖惩制度应用、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及职业操守的强化等促进会计基础工作的开展,促进房地产企业会计管理水平的提高。

四、结论

综上所述,现代房地产企业会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影响了企业的经济效益、影响了企业综合市场竞争力的构建。针对房地产企会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现代房地产企业应通过会计制度的健全、会计监督体系的健全、会计组织架构的优化以及相关责权利的明确促进会计工作的开展。同时,针对房地产企业资金特点加强相关岗位人员的培训工作,促进房地产企业会计工作的开展、促进房地产企业会计管理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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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资性房地产不应该作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处理。首先,投资性房地产不完全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定义。企业会计准则明确指出,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较高的有形资产;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而投资性房地产,则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企业以投资为目的而拥有的土地所有权及房屋建筑物;房地产开发企业出租的开发产品(在此,我们仅以非房地产企业作为研究对象)。由此可见,以赚取租金为目的(出租)投资性房地产可以划入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范畴,而以赚取资本增值为目的投资性房地产,则不属于“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范畴。其次,虽然投资性房地产与原来意义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物质形态上是相同的,但企业持有它们的主要目的不同,如果将他们进行统一的核算,明显不符合会计的“明晰性”原则,同时也会引起“折旧、摊销”等方面出现的问题。同时,从企业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中,绝大部分是以增值为目的。由此可见,投资性房地产不应该作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核算。

2、投资性房地产应该作“类投资”业务处理。从经济业务的内涵看,企业的投资性房地产业务与企业的“投资”业务并无质的区别,两者都是游离于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之外的以赚取增值为目的投资行为。但是由于企业会计准则所指“投资”仅指对外投资(将资产让渡给其他单位),主要形式为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而投资性房地产业务既不属于股权投资,也不属于债权投资,不属于对外投资的范畴,而是纯粹的对内投资业务。因此它也不完全符合会计准则中的“投资”内涵。如果将其纳入“长期投资”的范围,也似有不妥,但它的投资特征是非常明显的。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投资性房地产业务具有明显的投资特性,但与“投资”又不完全吻合。根据投资性房地产的这一特点我们将其定义为类投资业务,即不将其纳入“投资”的范围,但是按“投资”方法对其进行处理。所以,在核算上拟采取类似长期投资的核算方法,即借鉴“长期投资”核算原理,设“投资性房地产”账户进行专项核算。

二、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处理方法

(一)“投资性房地产”账户

为了核算投资性房地产业务,需增设“投资性房地产”账户。该账户属于资产类账户,借方记录投资性房地产的取得成本、后续支出及因采用“公允价值计量”而产生的增值。贷方记录因出售、转让、转自用及报废或毁损的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处置时冲减的账面价值。期末余额在借方,表示企业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该账户按投资性房地产的种类设置明细账户。

(二)“投资性房地产”项目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列示

根据“投资性房地产”的类投资性质,拟将其列为“资产负债表”左边的第三大项,即介于“长期投资”与“固定资产”之间。

(三)投资性房地产持有期间增值收益的会计处理

企业的投资性房地产,在持有期间可能会因为后续计量(按公允价值进行计量)而产生增值,获得相应的增值收益。根据投资性房地产的“类投资”特性,该部分所以应该全部作为“投资收益”处理。相应的,若产生减值损失,也将其纳入投资收益的范畴,以抵减收益。

(四)投资性房地产的账务处理方法

1、企业取得投资性房地产的核算

(1)以货币资金购入投资性房地产时,按实际取得成本借记“投资性房地产”账户,贷记“银行存款”或“其他货币资金”等账户。

(2)原自用房地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时,按转换资产的账面价值或公允价值借记“投资性房地产”账户,借记“累计折旧”,借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账户或“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账户,按固定资产账面原值贷记“固定资产”账户或按无形资产的账面摊余价值贷记“无形资产”账户。若记录结果有差额,则将其记入“投资收益”账户。

例1.某企业拟将一自用房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其账面原值为1000万元,已提折旧300万元,已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50万元,经评估其公允价值为600万元。则会计分录为:

借:投资性房地产――xx房产600万元

累计折旧300万元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50万元

投资收益50万元

贷:固定资产1000万元

例2.若上例中房产的公允价值为1200万元。则会计分录为:

借:投资性房地产――xx房产1200万元

累计折旧300万元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50万元

贷:固定资产1000万元

投资收益550万元

2、投资性房地产后续支出的核算。

企业在持有投资性房地产期间可能会发生一些相关的支出,如维护费用等。对于这部分支出应该将其作为追加投资处理,记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以期将来得到补偿。

3、投资性房地产租金收入的核算。

企业以赚取租金为目的的投资性房地产,按期取得的租金应作为投资收益处理,直接记入“投资收益”账户。

4、企业处置投资性房地产的核算。

(1)企业出售、转让投资性房地产。企业出售、转让投资性房地产时,按实际取得的净收入借记“银行存款”账户或其他相应账户,按账面价值贷记“投资性房地产”账户,按两者的差额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账户。

(2)企业将投资性房地产转为自用。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将原投资性房地产转为自用时,按转换资产的公允价值借记“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按转换资产的账面价值贷记“投资性房地产”账户,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账户。

(3)投资性房地产毁损。企业投资性房地产因不可抗力因素毁损,应按其净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账户,按应获得的保险赔款借记“其他应收款”账户,按资产的账面价值贷记“投资性房地产”账户。

5.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

如果有确凿的证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地取得,企业应改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即期末企业应按公允价值对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按资产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借记“投资性房地产”账户,同时贷记“投资收益”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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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的会计核算岗位设置不合理,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偏低,缺乏健全的财务会计核算监督管理机制,缺乏统一有效的财务会计核算考核政策,没有重视会计核算资料保管工作等原因,使得房地产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面临着诸多的困难与难点,长此以往,将直接造成房地产企业巨大的经济损失,后果不堪设想。因此,我们必须以严谨的态度与科学的管理来切实提高房地产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质量。这就需要我们认真分析并把握好房地产企业的财务会计特点,即资金来源呈现出多元化特征,在建工程的资金量大给资金核算与财务处理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开发的种类具有多样性,经济往来较为频繁,这些都给房地产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带了一些麻烦与困难。那么,我们应该基于这些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工作的特点,遵循一定的会计核算原则,即明确会计核算计量及要素的基本原则,会计核算信息质量准确有效的基本原则,会计核算惯例修订基本原则等,然后切实采取相应的措施来积极强化房地产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提升其规范化与科学化水平。具体措施如下:

(1)建立健全相关的会计核算规范化管理机制。房地产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中存在着很多问题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其缺乏较为完善的规范化管理机制。因此,我们应该针对这种现状,积极采取各种措施来组建并持续完善相关的会计核算管理机制,因为会计核算管理机制是否规范化与科学化都将直接影响到房地产企业进行相关的决策,也会影响到企业是否能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因而,房地产企业应该尽快安排设置实际工作岗位,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能与义务等。那么,即使在房地产企业的会计核算部门人才发生较大流动的时候,仍然能够依据一定的规范化管理机制来进行会计核算的交接工作,尽可能的保障房地产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的完整与准确,尽可能的选择合适的软件系统,提升会计核算工作的效率与效果;

(2)切实实施损益预算规范化管理政策。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其会计预算管理工作仍然具有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存在。因此,我们必须尽快规范化会计预算管理工作,尤其要重视其中的损益预算工作,比如说,企业实际费用支出、投入成本之间的划分及明确管理政策等,我们还应该制定统一的会计核算考核政策,定期举行会计核算报告会议,以便于房地产企业能够及时发现其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并及时处理和解决这些问题;

(3)尽力完善房地产企业的收入会计制度与准则。这就需要房地产企业对商品房及其相关配套设施的销售收入及核算制度进行一定的改革,还要加强对于土地转让,房屋出租以及其他方面的各项收入的监督与控制力度,要对房地产企业的各种成本核算操作实行归集化、具体化及制度化,并进一步细化房地产企业的各种税收制度,让房地产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变得更为规范和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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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

1.1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入确认的复杂性

房地产商品的销售包括两种,一种是自行开发并销售,另一种是事先与买方签订合同,按合同要求进行开发。对于后者,应按照建造合同的标准进行收入的确认。而对于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商品,由于其开发的周期较长,耗资巨大,其商品具有较高的价值性。这些特点决定了房地产商品销售往往采用预售、分期收款销售等多种销售方式。房地产商品销售的前提是首先取得预售许可证和销售许可证,在此基础上,一般要经过签订预售合同并预收房款、签订正式销售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买方验收确认、收取房款、办理产权过户等销售环节。因此,房地产收入的确认同其它的生产收入相比具有一定特殊性。《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中规定以结算账单提交买方并得到认可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入确认标准,该规定比较简单,宜于实际工作中的操作,但没有反映销售的实质,理论上不够合理;《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收入》中规定以风险和报酬的实质转移作为收入确认的标准,理论上具有合理性,但要求会计人员具有较高的职业判断能力。在会计实务中如何运用这一标准则比较混乱,核心问题在于应在哪一环节确认为收入,其分歧的焦点集中在:商品房所有权上的重要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

1.2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成本与售价的不配比性

首先,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生产周期较长,开发项目从获得土地并开发完成到确认收入短则1~2年,长则4~5年,必然使得企业投入产出比例呈阶段性不合理;在项目建设期内大量投入资金,并发生大量费用计入当期;由于项目尚未完工,即使开发产品已预售完毕,其预售款项也无法确认为收入,其结果是为配比原则的应用造成了困难。

其次,房地产开发商品的成本载体是整个建设工程,而销售则是按楼层或户型为单位,这样就造成单个楼层或户型的售价明显与其成本不配比。如同一结构的房屋,低层建筑施工成本低于高层建筑施工成本,但销售时低层售价却高于高层售价;又如“丁字形”楼房虽然同楼层成本一样,由于朝向不同,其售价相差也很大。

通常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成本结转方法是:按当期竣工后的核算对象的总成本除以总开发建筑面积,得出每平米建筑面积成本,然后再乘以销售面积得出本期销售成本。这样均摊计算的结果没有考虑房屋楼层、朝向的因素,得出的经营成果不具有真实性。

1.3收益评价指标不能真实反映企业业绩

房地产企业投入产出周期具有较强的特殊性,表现在会计年报中往往是业绩波动较大——项目建设期内业绩不佳,验收售出后,大量预收款确认为收入,期间间隔在一个会计期内还好,但一个项目往往要跨4、5个会计期,故不适用一般的公司业绩评价指标,如净利润指标就不能正确、客观、全面地反映其真实经营情况,尤其是上市公司,极可能误导投资者。一个经营情况很好的开发公司,其净利润可能很小甚至是负数,但有大量的在建工程和很好的预售情况,现金流状况极佳,有很强的盈利能力。同理一个盈利的公司也可能正危机四伏:面临着因施工质量导致的巨额赔偿,大笔银行贷款到期而无力偿还,尚未结清的担保金,由于市政规划调整,地价变化导致的土地风险等等;故此,评价一个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业绩,千万不要以指标论好坏,应透过指标看实质,看其资质信誉、实力、现金流量、资产质量,还有更重要的表外风险等等。当然,这有赖于我们会计界同仁对会计信息的真实反映与充分披露。

2完善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核算规范的对策

2.1正确确定和应用收入确认标准

房地产商品销售收入的确认应符合两个标准,即法律标准和专业标淮。

(1)法律标准。法律标淮是指我国相关法规中规定的房地产销售必须符合的条件或标淮:如对于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未按照出让合同规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未按照出让合同规定进行投资开发的,以及权属有争议的、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买卖。凡是不符合上述标准的,即使房地产商品已经开发完毕,甚至取得了相关报酬,并转移了风险,也不能作为收入予以确认。法律标淮是专业标准的前提条件。

(2)专业标准。专业标准是指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中规定的商品销售收入确认标淮,即收入确认的4个必要条件: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企业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上述规定中,收入确认以风险和报酬实质的转移为标准,理论上比较合理,但由于房地产业销售方式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为实际工作中收入确认带来了困难。

笔者认为,房地产销售合同是在房屋尚未建成竣工前的预先销售行为,不论是否收取了款项,均不属于实际发生的销售业务。因此,签订预售合同并收取预收货款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不能作为销售实现依据;签订正式房屋销售合同则如同一般工商企业产品销售合同一样,从法律意义上讲也只是一种合约,房屋未经买方验收认可,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尚未转移给买方,不符《企业会计准则——收入》的有关规定,故也不能确认收入;购买方取得商品房产权证的环节较为特殊,尽管房地产商品最终是以产权证上权利人主体的更替为所有权变更的主要标志,但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项目开发前根据规定需要支付土地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证,并办理领取预售许可证、在工程获得有关部门竣工验收领取销售许可证、签订正式房屋销售合同,并向客户收取房款、交付买主办理入住手续的情况后才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且产权证的办理涉及到房地产管理、土地管理等政府有关部门,办妥产权证书的时间并非开发企业所能控制。如果此时确认收入,会导致收入滞后,同样不符合收入确认原则。所以,尽管房屋产权证书是房屋所有权的标志,但并非是确认收入的必要条件。

2.2引入计划销售价格的概念,使销售收入与成本配比

建议引入计划销售价格的概念,解决销售成本结转错位,与销售收入不配比这一特殊问题。即当开发的房屋达到可销售状态时,企业根据成本、市场、地段、楼层、朝向等因素制定一个计划销售价格,作为成本分配标准。

(1)实际售价成本率法,是在季度前两个月按实际售价乘以计划销售成本等于季末销售成木的方法调整。具体操作顺序是:分类明细账按开、竣工时间相同或相近且一并办理决算的项目设置账户,在此分类明细账基础上,再按计划价格相同的房屋分类设户,价格不同的分别设置。季度前两个月可按分类明细账结转成本,即按分类明细账记载的当月实际销售额乘以计划销售成本率得出当期成本结转数,对销售房屋只登记数量,待季末将未销售房的计划售价乘以计划销售成本率得出月末留存成本,用倒挤的方法结出销售成本。这种方法适用于开发规模较大的房地产企业,优点是可以减少工作量,缺点是季度前两个月受房价影响会产生一定误差,且不能及时、准确提供较详细的成本资料。

(2)计划售价成本率法,就是始终按计划售价乘以计划销售成本率进行结转。只要是开发建设工程已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就可以把商品房成本按楼栋、楼层、单元予以确定,甚至可以计算出每平米建筑面积成本。因此可以按单元设置账户,也可以把每平米建筑面积成本相同的商品房归类计入同一账户。销售成本按单元设置账户的房号直接对号入座结转,按每平米建筑面积成本归类设户的,可按销售面积乘以每平米建筑面积成本得出销售成本。这种方法的缺点是结转工作量较大,但遵循了一贯性原则,提供信息可靠及时,并能将结转成本工作量分散在日常工作中,适用于一般房地产开发企业。

2.3扩大信息披露内容,提高房地产开发企业信息披露中的信息含量

篇8

1 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

1.1 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入确认的复杂性

房地产商品的销售包括两种,一种是自行开发并销售,另一种是事先与买方签订合同,按合同要求进行开发。对于后者,应按照建造合同的标准进行收入的确认。而对于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商品,由于其开发的周期较长,耗资巨大,其商品具有较高的价值性。这些特点决定了房地产商品销售往往采用预售、分期收款销售等多种销售方式。房地产商品销售的前提是首先取得预售许可证和销售许可证,在此基础上,一般要经过签订预售合同并预收房款、签订正式销售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买方验收确认、收取房款、办理产权过户等销售环节。因此,房地产收入的确认同其它的生产收入相比具有一定特殊性。《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中规定以结算账单提交买方并得到认可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入确认标准,该规定比较简单,宜于实际工作中的操作,但没有反映销售的实质,理论上不够合理;《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收入》中规定以风险和报酬的实质转移作为收入确认的标准,理论上具有合理性,但要求会计人员具有较高的职业判断能力。在会计实务中如何运用这一标准则比较混乱,核心问题在于应在哪一环节确认为收入,其分歧的焦点集中在:商品房所有权上的重要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

1.2 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成本与售价的不配比性

首先,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生产周期较长,开发项目从获得土地并开发完成到确认收入短则1~2年,长则4~5年,必然使得企业投入产出比例呈阶段性不合理;在项目建设期内大量投入资金,并发生大量费用计入当期;由于项目尚未完工,即使开发产品已预售完毕,其预售款项也无法确认为收入,其结果是为配比原则的应用造成了困难。

其次,房地产开发商品的成本载体是整个建设工程,而销售则是按楼层或户型为单位,这样就造成单个楼层或户型的售价明显与其成本不配比。如同一结构的房屋,低层建筑施工成本低于高层建筑施工成本,但销售时低层售价却高于高层售价;又如“丁字形”楼房虽然同楼层成本一样,由于朝向不同,其售价相差也很大。

通常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成本结转方法是:按当期竣工后的核算对象的总成本除以总开发建筑面积,得出每平米建筑面积成本,然后再乘以销售面积得出本期销售成本。这样均摊计算的结果没有考虑房屋楼层、朝向的因素,得出的经营成果不具有真实性。

1.3 收益评价指标不能真实反映企业业绩

房地产企业投入产出周期具有较强的特殊性,表现在会计年报中往往是业绩波动较大——项目建设期内业绩不佳,验收售出后,大量预收款确认为收入,期间间隔在一个会计期内还好,但一个项目往往要跨4、5个会计期,故不适用一般的公司业绩评价指标,如净利润指标就不能正确、客观、全面地反映其真实经营情况,尤其是上市公司,极可能误导投资者。一个经营情况很好的开发公司,其净利润可能很小甚至是负数,但有大量的在建工程和很好的预售情况,现金流状况极佳,有很强的盈利能力。同理一个盈利的公司也可能正危机四伏:面临着因施工质量导致的巨额赔偿,大笔银行贷款到期而无力偿还,尚未结清的担保金,由于市政规划调整,地价变化导致的土地风险等等;故此,评价一个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业绩,千万不要以指标论好坏,应透过指标看实质,看其资质信誉、实力、现金流量、资产质量,还有更重要的表外风险等等。当然,这有赖于我们会计界同仁对会计信息的真实反映与充分披露。

2 完善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核算规范的对策

2.1 正确确定和应用收入确认标准

房地产商品销售收入的确认应符合两个标准,即法律标准和专业标淮。

(1)法律标准。法律标淮是指我国相关法规中规定的房地产销售必须符合的条件或标淮:如对于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未按照出让合同规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未按照出让合同规定进行投资开发的,以及权属有争议的、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买卖。凡是不符合上述标准的,即使房地产商品已经开发完毕,甚至取得了相关报酬,并转移了风险,也不能作为收入予以确认。法律标淮是专业标准的前提条件。

(2)专业标准。专业标准是指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中规定的商品销售收入确认标淮,即收入确认的4个必要条件: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企业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上述规定中,收入确认以风险和报酬实质的转移为标准,理论上比较合理,但由于房地产业销售方式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为实际工作中收入确认带来了困难。

笔者认为,房地产销售合同是在房屋尚未建成竣工前的预先销售行为,不论是否收取了款项,均不属于实际发生的销售业务。因此,签订预售合同并收取预收货款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不能作为销售实现依据;签订正式房屋销售合同则如同一般工商企业产品销售合同一样,从法律意义上讲也只是一种合约,房屋未经买方验收认可,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尚未转移给买方,不符《企业会计准则——收入》的有关规定,故也不能确认收入;购买方取得商品房产权证的环节较为特殊,尽管房地产商品最终是以产权证上权利人主体的更替为所有权变更的主要标志,但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项目开发前根据规定需要支付土地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证,并办理领取预售许可证、在工程获得有关部门竣工验收领取销售许可证、签订正式房屋销售合同,并向客户收取房款、交付买主办理入住手续的情况后才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且产权证的办理涉及到房地产管理、土地管理等政府有关部门,办妥产权证书的时间并非开发企业所能控制。如果此时确认收入,会导致收入滞后,同样不符合收入确认原则。所以,尽管房屋产权证书是房屋所有权的标志,但并非是确认收入的必要条件。

2.2 引入计划销售价格的概念,使销售收入与成本配比

建议引入计划销售价格的概念,解决销售成本结转错位,与销售收入不配比这一特殊问题。即当开发的房屋达到可销售状态时,企业根据成本、市场、地段、楼层、朝向等因素制定一个计划销售价格,作为成本分配标准。

(1)实际售价成本率法,是在季度前两个月按实际售价乘以计划销售成本等于季末销售成木的方法调整。具体操作顺序是:分类明细账按开、竣工时间相同或相近且一并办理决算的项目设置账户,在此分类明细账基础上,再按计划价格相同的房屋分类设户,价格不同的分别设置。季度前两个月可按分类明细账结转成本,即按分类明细账记载的当月实际销售额乘以计划销售成本率得出当期成本结转数,对销售房屋只登记数量,待季末将未销售房的计划售价乘以计划销售成本率得出月末留存成本,用倒挤的方法结出销售成本。这种方法适用于开发规模较大的房地产企业,优点是可以减少工作量,缺点是季度前两个月受房价影响会产生一定误差,且不能及时、准确提供较详细的成本资料。

(2)计划售价成本率法,就是始终按计划售价乘以计划销售成本率进行结转。只要是开发建设工程已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就可以把商品房成本按楼栋、楼层、单元予以确定,甚至可以计算出每平米建筑面积成本。因此可以按单元设置账户,也可以把每平米建筑面积成本相同的商品房归类计入同一账户。销售成本按单元设置账户的房号直接对号入座结转,按每平米建筑面积成本归类设户的,可按销售面积乘以每平米建筑面积成本得出销售成本。这种方法的缺点是结转工作量较大,但遵循了一贯性原则,提供信息可靠及时,并能将结转成本工作量分散在日常工作中,适用于一般房地产开发企业。

2.3 扩大信息披露内容,提高房地产开发企业信息披露中的信息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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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行业在我国现代化经济建设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可谓是“牵一发而动全身”。如果房地产行业出现较大的波动,则会影响到钢铁价格、家装设计、农民工就业等一系列问题。如今国内的房地产业发展势头较好,从依靠政府扶持向市场调节转变,销售方式也呈现按揭、预售、代销等多样化,在房地产行业大量资金增长过程中,会计信息的质量和准确性是急需考虑的问题。

二、我国房地产行业会计质量的问题

房地产行业与其他行业有所不同,它随着销售手段、房企状况、业绩信息等差异,在执行会计准则时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但由于其行业特殊性,很多会计信息未能很好的贯彻会计准则中的规定,造成房地产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出现各种问题。

1.销售收入伴随销售方式改变

每个房地产企业均会开发多个项目,其项目建设期的实际成本费用会大于预期费用;随着地价的增长,后期项目建设成本远高于前期建设费用,各期项目间的损益浮动较大。当房地产项目取到预售许可证后,根据其项目体量和行业发展状况,房产营销部门会不定期改变销售策略,如总房款打折、限期垫付、赠送设备平台等,同一项目、同一楼层、同一房型、同一面积的房屋可能因销售方法与售出时间不同,其总房款也不一样。因房地产开发产品价值较高,购买者多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因此造成收款期与房屋交付期不一致。总之,房地产企业的销售收入与其营销手段、营销节点、付款方式有很大关系,且销售收入确定的随意性较大,将造成会计信息和质量的问题。

2.各期业绩信息可比性较差

房地产企业从拿地到土地开发短则一年,长则三四年,其项目分为一期、二期乃至多期工程,项目在建设期投资数额巨大,大量费用将计入到当期损益中。项目在持续开发和预售中,因可能采用分期或垫付的销售形式,总房款不能按照预期期限收回,而且随着项目的投资成本扩大,房地产企业每年的损益表所反映的企业利润波动较大,换句话来说,其财务报表不能准确的反映其财务状况。证监会为了房地产企业能够真实的反映其会计信息,要求预收的房产款能够体现出期初余额、期末余额、预售状况等,但从近几年的报表情况来看,各房企的核算方法不同所披露的信息标准也有所差异。

3.现金流信息披露不完全

房地产市场受政策影响较大,当贷款、限购、认购等政策松弛时,房地产销售总量会呈现上升趋势,因而所产生的销售收入则会增加。房地产企业为了增加销售和树立品牌形象,在每个重要节点会举办各种活动,其物资物料的开支和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均以企业为单位,房地产企业从拿地、筹建、预售、活动准备等各个环节都需要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而所有的投资均通过销售产生现金流入。因房地产行业项目开发维持时间长,经营活动中现金流出与流入相对于其他企业具有更大的异步性。

三、完善我国房地产行业会计信息质量问题的对策

近年来,为适应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国家财政部与证监会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有利于会计改革的政策,对提升房地产的会计信息具有一定积极作用。除此以外,从建立房地产行业的会计规范体系、完善房地产行业的内部会计核算、准确反映房地产企业的会计信息等方面也能更好的改善房地产行业会计信息质量。

1.建立房地产行业的会计规范体系

会计准则是针对财务岗位职责和内容所制定的,但建筑工程类项目因筹建费用大、期限长、任务重,一个知名房地产项目的投建可能会促进周边区域经济的发展,因此房地产行业对我国现代化经济建设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针对其行业特殊性,因对房地产及相关工程建设行业会计信息做定向规范,一是更能够准确披露出房地产企业的经营状况;二是也能够保障房地产企业的既得利益。从大方向上要求房地产行业会计信息的规范性,是保障房企正常运营的基础。

2.完善房地产行业的内部会计核算

很多房企财务部门执行的是国家统一的财会标准,并未根据企业现状制定相应的内部会计核算制定,有些刻意避开国家税收政策,内外账不统一,重视企业征缴需要做的报表,忽略了财务内部核算的规范性。无论筹建项目大小,都需要一个相对完善的会计内部核算制度,它是真实反映企业会计信息的基础。处理好房地产企业内部会计核算状况,对促进项目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作用。

3.准确反映房地产企业的会计信息

准确反映房地产企业的会计信息是改善会计信息质量的基础。财务部门与其他部门有本质区别,从每月、季度、年度报表中能够体现出房地产企业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出与现金流入,若内部会计信息存在偏差,那么将会影响到整个项目的建设与销售。将每笔涉及销售的会计信息真实、准确、有效的记录下来,并与其他项目筹建期的开支做比较,就能够反映出整个项目的利润额。

四、总结语

近年来,我国会计制度逐步完善,陆续出现质量成本会计、物价变动会计、金融工具会计等分支,极大地提升了房地产行业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针对如今房地产企业会计信息出现账目不清、数据不真及披露不完全等问题,应从会计制度、行业准则、岗位职责等多方面加以规范,以达到改善房地产行业会计信息质量的目的。

参考文献:

[1]王辉,赵华丰;房地产行业会计信息的探讨.[D].中国市场;2013年4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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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毕业论文写作现状

(一)写作马虎、抄袭严重。尽管学校会就毕业论文格式、论文要求等下发文件反复强调毕业论文的重要性,但从学生交来的论文一、二和三稿来看并不令人满意,字体大小、文章排版不规范,错别字多和语句不通顺等现象非常普遍。不仅如此,文章抄袭现象很严重。

(二)学生文献检索能力差。很多学生只会使用Google、Baidu网络查询工具检索文献资料,对于专业性的搜索工具,如中国期刊网全文数据库、万方中国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等不会运用。所以收集和查询的文献资料学术性、前沿性和权威性不大,影响了毕业论文的写作。

(三)很多学生不知如何正确选题。学生在写毕业论文前,很多人从来没有看过会计论文和论著,对于会计的热点、难点问题一概不知,因此无从谈正确选题。为了交差只能盲目从学校公布的相关论文题中选,结果题目要么偏大,论文写不出深度;要么题目偏小,无从展开,论文缺少宽度。

(四)写作能力较差。从交来的开题报告、任务书和论文初稿来看,很多学生不知道如何撰写学术论文和研究报告。有的学生可能了解学术论文的格式,同时也收集了一定的材料,但由于写作能力较差,最终无法写出满意的论文。

二、影响会计毕业论文质量下降的主要因素

各高校经过了这么多年的会计教学改革,应该说教学水平和学生的学习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但为什么检验学生的应用能力、创新能力的毕业论文每况愈下,质量不尽人意呢?原因应该是多方面的。

(一)学生对毕业论文重视不够。目前各学校对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取决学生对教师的评价打分,导致教师对学生不敢严格要求;学校也会担心因学生拿不到毕业证而影响学生就业和前途;少数学生因不能按时毕业而闹事时有发生,造成指导教师和学校对学生有时会有所迁就。这样学生不端正写作态度,毕业论文出现错字连篇,文章东拼西凑甚至严重抄袭等现象就不足为奇了。

(二)过多考证、考研等严重影响了学生毕业论文的写作。学生本来课程负担就不轻,但在巨大的就业压力下,学生不仅要参加4、6级英语、托福、雅思以及计算机等级考试,还要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证、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理财规划师等名目繁多的考试。除了上课,学生平时绝大部分的时间都用在考证上,根本没有时间去阅读会计专业期刊和学术专著。没有平时的专业理论的积累,只凭毕业前一小段时间怎么能写好毕业论文。此外,毕业班最后一年,学生面临就业、考研和考公务员多重压力,而无法顾及毕业论文的事。

(三)少数教师指导论文不力。多数教师都能按要求对学生指导论文写作,但也有少数教师或由于承担了繁重的教学任务,或工作责任心不强,或自身科研能力不强,疏于对学生论文的指导,加上目前会计教学还是停留在传统教学方式上,这种情况下,自然无法有效指导学生写出好的论文。

三、提升会计本科毕业论文质量的途径

(一)改传统会计教学为研究和创新式教学。多年来我们一直采取传统的会计教学模式,这种教学的主要特点是应试教育,学生的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差。改革为研究和创新式教学后,教师每讲完一、二章会计专业课后,应就这部分内容的理论热点问题要求学生查阅相关会计专业资料,随后学生在课堂上互相讨论,形成新的观点。比方说,教师在讲授完《中级财务会计》中的投资性房地产相关内容后,就要布置学生查阅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核算有关理论探讨问题,在课堂上学生讨论,形成新的观点,并让学生撰写。又比如,在教师讲解《审计学》中内部控制内容后,让学生大量阅读有关内部控制方面的材料,提出不同观点,鼓励学生撰写内部控制相关论文在省部级以上刊物发表。凡的学生,该门课程考核成绩可加分。这种教学模式比传统的教学模式更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培养学生研究式学习的习惯,学生就能在日常的教学中积累专业理论知识,培养和锻炼科研能力。

(二)要开设毕业论文写作专题课并计算学分。该课程可开设在大三第二学期,主要由教学经验丰富、科研能力强的教师来讲授。专题内容应包括:(1)如何使用专业性的搜索工具。如中国期刊网全文数据库、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信息网、CAMAR证券财务年报股票市场研究数据库、CSMAR期货股票分析高频数据库、国外ASP、BSP全文数据库等的使用。(2)如何选题。(3)如何收集和整理资料。(4)如何写开题报告。(5)毕业论文的基本要求和基本格式。(6)如何撰写研究报告和专业论文。教学时要边教边练,学练结合,以提高教学效果。

(三)学生参与教师的科研工作。毕业论文写作是一项科研工作。科研能力的提高不是仅凭一时就能提高,而是循序渐进的过程,需要教师对学生较长时间的培养、训练和指导。目前大部分指导教师平时都承担了横向和不同级别的纵向课题。提高学生科研能力的最有效办法就是让学生参与到教师的科研工作中来,科研团队里要有学生成员。教师可根据不同学生的兴趣和特长分配学生不同的科研任务,每年的寒暑假要根据学生的研究领域安排学生进行社会调查,撰写研究报告。学校要给教师配置教师工作室,科研任务在教师工作室里由师生共同完成。在学生具备一定科研能力时,可在教师的指导下,由学生申报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进一步训练和提高学生科研能力,为今后做毕业论文打牢基础。

(四)毕业论文开题时间适当提前。目前会计专业本科毕业论文选题、开题一般安排在大学四年级第一学期末,收集资料、调研和实质性写作在大四第二学期,前后不到三个月就要提交论文定稿。这种安排,时间上不是很妥当的,因为很多学生要报考研究生,而研究生考试是每年的元月份。选题、开题时间正好是学生考前冲刺的关键时段,学生这时根本不会把精力放在选题和开题工作上。而到了毕业班的最后一学期,考研已上线的学生会要把主要精力用在应付考研的面试上,其他学生有的要备考公务员,有的要去落实工作或顶岗实习,一事接一事,学生往往认为目前的考试和求职更重要,而无法顾及毕业论文的事。建议把选题、开题提前到大三第二学期末,这样不但能加长论文写作时间,而且能有效避开因就业、考研造成的时间冲突,也能与毕业论文专题课相对接。此外,学校还要对学生进行必要的考试规划和教育,比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可安排在大一的第二学期。但人力资源师、物流师等考试,对于会计专业的学生就业作用不大,学生可以不报考这类考试。有了充足的写作时间,毕业论文质量才有保证。

(五)要切实加强毕业论文的质量监管。第一,各学院(系或教研室)要成立毕业论文指导委员会,具体负责毕业生论文的论题的遴选、确定毕业生的选题、安排论文指导教师、审定开题报告和任务书、检查毕业论文、指导毕业论文的答辩等工作。第二,各学院(系)要制定具体的会计专业毕业论文管理细则,并在指导委员会具体监督下对实施管理细则和加强毕业论文的质量进行监控。要规定学生从开题报告到任务书,再到毕业论文的定稿,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至少要经过三次修改;明确规定指导教师对学生的指导要全程记录。记录过程可作为评选优秀毕业论文和优秀毕业论文指导教师的重要依据。第三,对毕业论文电子稿进行检测。会计本科毕业论文重复率不能高于20%,重复率高于20%的论文要再次修改。所有学生要求答辩,通过答辩进一步确认论文的真实性,答辩后要求学生根据答辩意见再作最后的修改。这样论文经过检测前的三次修改、检测后再次修改和答辩后最后一次修改,才能有效杜绝论文抄袭现象,确保会计专业本科毕业论文的质量。第四,建立评优激励机制。每年开展毕业论文的评比,评选出优秀毕业论文,并推荐在学校的学报上发表。对获得校级、省级优秀会计毕业论文奖的指导教师给予奖励,从而进一步调动教师指导毕业论文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避免因指导教师对毕业论文的指导不力而影响毕业论文的质量。

参考文献:

1.周国海,杨美霞.大学生毕业论文与教师科研课题相结合的探索与实践[J].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2008,(03).

2.李红.高校毕业论文质量问题刍议[J].经济与社会发展,2009,(10).

3.厉敏萍,熊璋琳.经管类专业本科毕业论文质量亟待提高[J].实验室研究与探索,2013,(01).

4.林丽琼.金融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质量管理探讨[J].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05).

5.肖鹏,康红霞.提升本科毕业论文质量的教学探索与实践[J].杨州大学学报(高教研究版),2009,(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