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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论文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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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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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合同价格:即合同的的基价,其他有效成份的加减价都在此基础上进行。通常合同的基价有三种:含税包干到厂价、车板含税价和车板不含税价。

1.2.2验收标准:①计量、化验均以买受方为准,按日结算(按批次结算)。②计量、化验均以出卖人为准,按日结算(按批次结算)。③计量以买受方为准,化验结果按出卖人方结算。④计量以出卖人方为准,化验结果按买受方结算。

1.2.3质量加减价条款约定的内容钢铁企业大宗原燃料合同根据物料有效成份的不同,加减价方式不同。通常在结算当中按合同加减价方式的不同,我们把结算类型分为有效成分累加类型、简单计算类型、折吨计算类型、等级判定类型、中间换算类型等。这一部分条款是优质优价结算的核心内容。

1.2.4运输方式:汽车运输或火运。

1.2.5结算方式:①一票结算,开据17%增值税票。②两票结算。即含税包干到厂价减运费,其余开据17%增值税票。

1.2.6争议解决方式:当合同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在需(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2.7其他约定事项:①合同履行有效期。②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3原燃料采购结算员的工作程序①审定合同:结算员收到业务科签定的采购合同,必须仔细阅读合同条款,认真推敲。②收集资料:收集交库单、化验单、磅单等原始票据,了解掌握企业调价及合同条款变更、异议处理情况。③结算:结算员按照合同结算条款类型,根据审核后的原始凭据各种数据指标和对应关系,计算采购价格出据结算单。

2合同管理

2.1合同管理的概念企业合同管理指企业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是市场经济的外在表现,通过合同管理,现代企业在市场中实现平等的制约和权利,从而为当事人营造一个公平的环境。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的运作需要合同。合同管理必须是全过程的、系统性的、动态性的。全过程就是由洽谈、草拟、签订、生效开始,直至合同失效为止。我们不仅要重视签订前的管理,更要重视签订后的管理。系统性就是凡涉及合同条款内容的各部门都要一起来管理。动态性就是注重履约全过程的情况变化,特别要掌握对我方不利的变化,及时对合同进行修改、变更、补充或中止和终止。

2.2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2.1合同文字不严谨。不严谨就是不准确,容易发生歧义和误解,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起争议。依法订立的有效的合同,需要靠准确明晰的合同文字作载体。可以说,合同讲究咬文嚼字。

2.2.2合同条款挂一漏万。就是说不全面、不完整,有缺陷、有漏洞。

2.3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2.3.1认识根源对合同与合同管理的关系缺乏认识,合同产生在合同管理的前期阶段,在这一阶段往往受到高度重视,一旦合同签订了,合同就束之高阁了,因此,合同管理的问题大多数产生在中期和后期履行阶段。但这并不是说前期阶段就没有问题,前期阶段所出现的问题,多数是由于急于签成合同而过于草率。

2.3.2法律意识:企业的从业人员的合同法律意识不强,最明显的表现是不认识合同与合同法律的关系,想怎么写就怎么写,想怎么签就怎么签,缺乏依法订立和履行的意识,以致造成不少失误和损失。我们说,合同法律是合同订立和履行全过程的法律依据,也就是说合同要依法订立。

2.4加强合同管理,把好合同结算关合同管理是企业法律顾问事务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它不再是简单的要约、承诺、签约等内容;而是一种全过程、全方位、科学的管理,现代企业若能对合同实施有效管理,将为企业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的提高产生巨大的推动力。根据合同的订立、履行、结束的时间顺序来分,合同管理分为:合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应对三个阶段,并且是以合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为主,事后应对处理为辅的合同管理方式。合同管理的事中控制是既要保证自己严格按合同约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也促使对方严格按合同履行义务。这一阶段的工作主要就是做好合同履行记录,跟踪合同履行过程,把好合同的结算关。

2.4.1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要使合同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法律化,首先要从完善制度入手,制定切实可行的合同管理制度,使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2.4.2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合同管理的质量。通过培训不断加强签约人的合同法律知识和签约技巧,坚持持证上岗和年检考核制度,增强合同管理人员的责任感和合同法律意识。合同管理员应该是既懂业务又懂法律的人员担当,可以起到事前防范的效果。

2.4.3履行监督和结算管理。采购结算是合同履行的主要环节和内容,采购部门结算人员同财务部门密切配合;把好合同的结算关至关重要,这既是对合同签订的审查,也是对合同履行的监督。

3充分发挥结算作用,完善合同结算条款

做为原燃料供应的源头部门,为充分发挥结算的作用,我们几次号召全体业务员对合同进行自查、自纠,对合同条款进行全面整理、调整结算方式,规定更为合理的奖扣区间。发挥集团整合优势在保证供需双方利益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合同管理,堵塞业务漏洞,有效地降低了采购成本。

3.1防止以次充好,改变月加权平均结算为单批结算方式结算中我们发现,月加权平均结算与单批结算两种计算方法对于奖励封顶而处罚却不封顶,并且处罚比奖励力度大的采购合同,其结果尤为不同。供应商如果按月加权平均结算,在一个结算周期所送的煤平均不超标就可能有奖励,常常逃脱其中个别超标批次的处罚,有可能以次充好,不能保证进厂原燃料质量的均衡性。为此,我们协助业务科对此类合同结算条款进行了修订,喷煤灰、硫指标月加权平均结算变为单批次结算,一个化验批次一个结算价格,显示质与量的对应结算,为供需双方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

3.2针对精粉水份严重,合同条款规定加倍扣水曾有一阶段,进厂精粉出现了水份严重超标,致使储料厂无法码垛,入炉料配比不准,对入烧稳定性产生影响。为了加强进厂原料的质量,提高入烧炉料的稳定性,综合各方意见,从合同上加以约束,即:“水份≤12%时,按化验水份干基结算;12%<水份≤14%时,按公式[12+(化验水份-12)×1.5]扣除水份进行干基结算;14%<水份≤16%时,按公式[15+(化验水份-14)×2]扣除水份进行干基结算;水份>16%时,拒绝进厂。”水分大于12%加倍扣罚,水分超标现象及时得到遏制。

3.3保证炉况顺行,结算条款规定球团返矿不付款球团返矿由于抗压强度不够造成的球团粉量增大,对高炉的冶炼产生一定的影响。优化粒度组成的的关键是筛除小于5mm的粉末,一般<5mm的应不超过3%-5%。

为此,我们建议合同结算条款改为“含粉<5mm不超过5.00%,含粉超标部分不予结算。”这一结算方式的改变,使进厂球团矿的含粉率大大减少。

3.4规定合理磅差,严谨供货合同各大矿务局炼焦煤的结算以对方发货时的检斤为准,我公司的检斤化验只作为下转厂矿成本的依据,双方检斤化验结果存在较大误差,虽然在煤的采购中矿务局煤炭结算以对方为准是全国惯例,但我公司承担着较大的途耗及化验结果不符带来的经济损失。如何约束矿务局的质量检验结果?我们从实现的时间上,要求对方在发出物资时立即报出水份。经过大量的数据统计分析研究,我们对双方水分差超过4%的月份做了统计,及时与供方沟通协商决定,我们在合同中增加“水分差超过4%的部分,双方各承担一半损失。合同生效后,制约了对方化验水分过高现象。

3.5发挥集团整合优势,及时调整计量检斤结算办法2008年上半年,钢铁企业发展势头强劲,原料价格一直上扬,焦炭和有些炼焦煤种一度出现紧张的局面。为了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个别品种的合同条款向供货商作了倾斜和让步,例如焦炭和1/3焦煤合同验收标准规定“以出卖人出厂检斤过磅、化验结果为准”。

2008年6月30日河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成立,我们认真分析市场变化,把握市场价格走向,掌握各钢铁企业的采购信息,充分利用集团优势、从8月26日始,焦炭、部分1/3焦煤的检斤、化验结算方式改成以买受方为准,降低因供方检斤、化验为准可能在途耗、化验误差方面带来的“潜在”经济损失。

4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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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实施下推进合同管理工作的几点建议和对策

2.1加快推行《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实质上就是为合同的订立提供了范本,为合同当事人责权利的约定提供了参照,并成为工程合同纠纷处理中工程惯例确定的基准。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依托多年的工程实践经验,充分借鉴国内外相关合同的优点,全面梳理合同架构,完善优化了合同要素,提出了八项新的合同管理制度。2013版施工合同实施后,应积极开展新版合同示范文本的宣贯培训,加快推行使用新版示范文本,有效防止合同出现错漏项及不平等条款,平衡合同各方风险责任,提升合同履行效率,规范化并程式化处置纠纷事件,力争实现工程的精益化管理。

2.2加强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施工合同备案制度是抓好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主要手段。2007年3月5日起施行的《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和2012年4月1日起施行《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为建设工程合同监管工作提供了执法依据。项目在办理质量监督、施工许可证等手续之前,必须先行办理施工合同备案。管理部门在工程实施阶段开始前,通过对备案的施工合同实质性内容进行重点审查,对不合法、不合理的合同内容及时清查纠正,加强施工合同主体的法律意识,规范施工合同签订行为,保障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施工合同备案工作,可以更好地为造价管理工作提供服务。福建省和厦门市开发使用的备案管理信息系统,不仅具备项目信息收集、存储、查询、统计功能,还能实现省市相关部门信息传输共享,同时合同备案数据还能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项目合同履约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工作提供信息来源,真是一举多得。积极推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相结合的备案方式,不仅极大缩短了管理部门备案办理时间,提高了办事效率,而且便于施工单位或建设单位对自身备案项目信息的监督统计。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工作不仅有利于增强了各方主体的法制观念和履约职责,也有利于建设主管部门对合同当事人进行监督管理,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2.3加大力度开展合同履约行为监督检查和评价工作为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防止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现象的产生,根据《厦门市建筑条例》、《厦门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及《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每月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全市在建工程施工合同的履约行为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主要检查施工合同是否按规定办理备案,是否另行签订背离招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相关管理人员是否到位履职,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和工人工资等是否按合同约定支付,并要求提供相关凭证,督促发承包双方切实履行合同。对履约不到位的相关责任单位,及时责令整改。对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相关单位,和履约情况良好的相关单位,分别按不良行为和良好行为记入建设主管部门网站业务系统,并予以公示。最近福建省也出台了《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暂行办法》。该办法中明确规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机构通过备案施工合同文件等信息对在建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行为实施评价,并纳入评价系统公示。加大力度对在建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行为开展监督检查和评价工作,并在相关网站进行动态、数据共享,不仅能为招投标管理、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和日常监管等相关工作提供参考依据,而且让管理部门及时掌握在建工程的履约情况,更好地促进发承包双方诚信依法履行合同。

2.4加快建立完善工程担保管理制度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新增了双向担保制度。双方互为担保制度体现了公正性和对等性,有利于平衡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对于确保工程工期和质量、切实解决拖欠工程款项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质量等级标准完成工程,则必须提供按约定支付工程款的支付担保;同样,承包人要求发包人担保不拖欠工程款,则必须同时提供承包商履约保函,确保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要求完成工程。在2008年,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就出台了《厦门市建设工程担保实施办法(试行)》,要求承包商应当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向业主提供承包商履约保函;业主同时也向承包商提供与承包商履约保函担保金额相等的工程款支付担保(财政投融资项目不需另行提供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双方应将履约保函和工程款支付保函原件提交到建设主管部门保管,这是工程项目在申办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前的必备条件。当发承包双方主合同义务已实际履行完毕,凭工程款支付情况证明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办理解除担保手续。该项制度实行几年来,起到了降低工程风险,规范建筑市场,防止拖欠工程款现象发生,有效保障工程质量等成效。在新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施行下,管理部门应顺应市场发展需要,探索建立完善适合本地区的工程担保管理机制,出台相应的担保管理实施细则,合理引导发承包双方重视合同价款、工程质量等条款的约定,严格管理合同实施的各个环节。

2.5建立健全施工合同争议评审制度每年国内各地法院和仲裁机构都受理了数量不少的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而且案件数量居高不下,其原因是我国法律以前尚未建立施工合同争议的过程解决机制。施工合同履约过程中的纠纷,在调解不成时,只能选择仲裁或诉讼,但法院和仲裁机构往往缺乏必要的专业知识,不仅处理程序复杂,时间冗长,且处理结果也往往不尽如人意。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创设争议过程评审制度,有利于国内建立与国际接轨的解决争议的前置程序,变事后诉讼为专家过程评审解决,将大大减少施工合同的诉讼和仲裁案件。行业专家作为第三方全过程参与,可以有效解决传统争议解决方式的专业性不足、效率低下的问题,快速定纷止争,保证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因此,建议各地管理部门探索建立建设行业系统的评审专家库,专家库范围可涵盖建设各方和相关管理部门,随时应对工程中遇到的纠纷事件,确保合理准确地解决施工合同履约难题,为合同双方提供一条解决争议的便捷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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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同设计内容较多。相对于其他合同而言肤路建设合同比较复杂涉及到的内容比较多而且比较详细。以2011年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汤阴东至日照南段的铁路建设合同为例工程总承包单位(甲方)是海南中交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涝务分包单位(乙方)是华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双方签订的合同叫做《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合同中涉及到工程概况、合同文件适用标准和法律、施工图纸、施工前期工作、甲方驻工地代表、乙方驻工地代表、甲方责任、乙方责任、工程总金额、付款方式、工程期限、工程质量、质量检查与验收、安全施工、现场管理、违约、争议、附加条款等等注羊细的规定了工程建设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问题。

(3)合同履行时间较长。铁路的工程量决定了铁路工程合同的工期比较长很多铁路工程管理合同的工期都在三年以上,比如北京动车段工程合同工期就是三年,这里的工期一般是包含节假日及不可抗力的胆对于雨雪天气等不可抗力应当在合同中约定该不可抗力如果影响工期正常进行应当顺延工期。

2如何加强铁路监理的合同管理?

2.1事前控制—做好合同签叮前的准备工作

合同签订前要做好一切准备工作根据铁路工程施工路段的具体J清况沛定合理的施工方案选择最适合的发包方式以及结算和验收方式。如被誉为“天路”的青藏铁路是世界海拔最高、线路最长的高原铁路启东起青海西宁市南至拉萨市,全长1956公里,青藏铁路的很多线路施工地点是高海拔地区和无人区,需要克服多年的冻土、缺氧、生态、天气等难题,仅靠一两个施工单位的力量是难以完成的,为此清藏铁路的参建单位有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等十几个单位他们共同商讨青藏铁路建设中遇到的各种难题。

2.2事中控制—签叮书面合同

做好合同管理与检查工作铁路监理的合同管理应从兑现合同承诺,自觉履行业主签订的《监理委托合同》监督施工承包人全面履行《施工承包合同》,工程项目在合同的约束下实现进度、投资、质量、安全目标的要求。为了确保铁路施工合同的正常履行施工企业在对外开展经营活动时要尽量采用书面合同。从施工企业管理的角度而言要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以明确权利义务、防止纠纷。合同一经签订,就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双方都要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捉使合同管理正规化和规范化撇好合同风险工作分析尽可能的避免合同纠纷。为了保证合同的正常执行,一定要确保铁路施工单位人员的稳定尤其是技术性人才。关键岗位确保由专业性正是人员担任,监理单位定期报告人员流动情况,严格按照签订的合同执行,同时,还要成立专门的独立于合同双方的第三方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合同的履行状况要看履行过程中是否存在合同数量、工期、设计等方面的变更情况,如有变更应履行变更签证手续,以合同形式明确变更情况等。

2.3事后控制—做好合同总结

处理好合同纠纷合同履行完毕,一定要及时总结和评估。对合同制定执行中的好的管理经验要总结推广对合同制定执行中的不好的管理问题要加以修正避免以后出现类似问题。合同管理的评估与总结工作是合同管理的最后阶段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河以为下一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和造价控制提供实战经验。一旦发生合同纠纷要尽量采取和解的方式解决纠纷加果不能和解就要申请仲裁甚至提讼。要申请仲裁解决纠纷必须在合同中有合法有效的仲裁条款或者纠纷发生后就仲裁解决纠纷达成了一致否则便不能进行仲裁。如果提讼就要尽可能的搜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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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西部大开发的不断深入,我省的公路建设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发展,其工程建设市场也在不断完善和日趋成熟,所有的基建项目都实行了招投标制。作为我省的一个施工企业,只有进入竞争激烈的市场,积极参与招投标,中标承建工程施工任务,才能不断壮大,走持续发展的道路。

实行招投标制度,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公平竞争可以防止垄断和地区保护,降低工程造价,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经过几年的高等级公路的建设,进入我省公路建设的大型施工企业有各行各业的,他们中的先进的施工方法和管理经验,同时也值得我们借鉴学习。通过招投标,为我省的公路建设也节约了大量的资金,例如在投标过程中按国家有关规定编制完预算后需降低15%~20%才能中标。

下面就工程计量与合同管理等问题与同仁们做一些交流。

二、工程计量:

工程施工生产需要占用大量的资金,而承包人无法也不愿垫付如此大的资金,因此要进行月进度款的计量与支付。

1、计量范围:

《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1999年版)中明确规定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工程量是根据本工程的设计提供的预计工程量,不能作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中应予完成的实际和准备的工程量,因此计量范围应为工程量清单及修订的工程量清单的内容和合同文件规定的各项费用的支付。

2、主要计量依据:

(1)、工程量清单及说明

(2)、合同图纸

(3)、工程变更令及修订的工程量清单

(4)、合同条件

(5)、技术规范

(6)、有关计量的补充协议

(7)、索赔时间/金额审批表

3、计量原则:

(1)、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不得计量;

(2)、按合同文件所规定的方法、范围、内容、单位计量;

(3)、按监理工程师同意的计量方法计量。

4、计量时监理工程师审查的主要附件:

(1)、《中间计量表》

(2)、《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批复单》

(3)、《检验申请批复单》及有关自检材料

(4)、工程质量检验表及有关的质量评定意见

(5)、《工程变更令》

(6)、《工程交工记录》

5、工程计量的程序:

(1)、计量通知和申请:工程需要计量,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人提出的计量申请或向承包人发出计量通知。

(2)、审查有关文件资料:监理工程师必须检查承包人为计量准备的有关资料,发现问题或资料不全,应退还承包人,暂无进行计量。

(3)、填写中间计量表:必须清楚真实的填写计量结果,对承包人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的异议,应进一步检查计量记录。

6、在我省的几条高速公路的工程计量中,由于监理对计量严格按合同要求执行,所以,首先由现场负责技术员根据每月的实际施工进度,报出符合计量要求的工程量基础数据,然后按照项目办的要求,运用陕西公众软件有限公司《工程费用管理》软件打印出标准统一的《中间计量表》,与所要求的所有主要附件一同报现场监理工程师核签,各现场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汇总各技术员的计量数据并送交驻地监理办计量工程师审核,计量工程师将再次对照各种规范以及项目办下发的计量要求,严格细致的复核每一项计量数据和汇总报表,审核无误后再报驻地高监签认。最后将计量报表一式七份并会同每一期的计量报表软盘,在每月25日前报项目办批复。

7、计量方式:

(1)、实地测量与实地勘测。如土方工程,一般对横断面宽度,挖方的边长等需实地测量和勘查,又如场地清理也需按野外实测的数据根据计算规则进行计算。

(2)、室内按图纸计算。对于钢筋结构物以及多数永久工程,一般可按图纸计算工程量。

(3)根据现场记录。

8、计量规则和计量方法:

计量规则和方法主要在技术规范(如《范本》)的有关内容和工程量清单的前言中明确给予规定,在进行计量时必须遵守其要求。并且在不同的合同中,这些计量规则和计量方法会有差别(如《专用本》),因此,计量时必须严格按本合同计量细则的规定进行计量,不能按习惯方法,因为有些工作细目不直接出现在工程量清单中,而做为承包人应做的附属工程隐含其中。如借土场的清理与掘除费用包括在土方单价内,不予单独计量支付;预应力砼的模板、张拉、压浆、砼的浇筑、修饰和养生以及预制构件的吊装和联结等不予单独计量支付;涵洞及排水管道凡在图纸中已经标明的洞口建筑,包括端墙、八字墙、锥坡、跌水井、铺砌以及基础挖方、地基处理、基坑回填等均做为涵洞及排水管道的附属工程,不予单独计量;浆砌片石或砼预制块(板)铺砌的边沟、截水沟、渗水池、急流槽的基槽开挖、回填与压实以及防漏层等均不另行计量等。作为承包人应有充分的了解,因为规范文件的有些要求并不与工程量清单相符,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图纸与实际存在明显出入,如原设计挖方路段石方数量与实地不符,多余部分不予计量;二是招标文件及技术规范明确规定对图纸中部分工程量属于承包人附属工程,不予计量,如浆砌护坡的砂砾垫层等。这与我们平常认为清单上有的监理工程师就得认可截然不同,这些问题的出现都要求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尽可能完整地完成相应的全部工程,这样有利于工程计量及工程成本核算。

9、由于项目大,计量项目繁多,为了准确无误地完成各项计量,我们建立了工程计量台帐,将各项计量分类、分项、分月,避免重计和错计造成监理部及项目办审核后返工重做,或错计而给单位造成无谓的损失。同时,也可为计划与进度控制管理提供准确而显明的数据。

三、合同管理: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与其他建设合同一样,是施工单位即承包商与业主和监理的唯一纽带,就我省的施工现状来说,施工合同的组成主要有招标文件、投标书,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双方认可的来往信函等。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对工程的变更、设计补充、工程延期、费用索赔、工程的分包转让、合同双方的违约、争端与中裁、保险与保函等进行管理。一般而言,合同支付项目的灵活性要比清单支付项目大,也更难把握和控制,其内容包括:动员预付款、材料设备预付款、工程变更、索赔、价格调整、延迟付款利息、拖期违约偿金,保留金和提前竣工奖金等。合同管理目的是为了更有效的进行投资控制,因此,对于上述项目的计量与支付,监理工程师要求必须有详细的证明材料及施工原始资料并按符合规定的程序逐级上报,这就要求施工单位要有详细准确的施工原始记录并妥善保存。

1、动员预付款:

又叫开工预付款,是业主提供给承包人用于开工费用的无息贷款,国际上一般规定范围是0%~20%,而我省目前均采用合同价值10%的比例。监理工程师在确认承包人已经完成合同协议的签署,并提供了履约担保或银行保函后,向业主签发按合同规定金额的付款证明,业主应在该支付书收到后14天内核批,并支付开工预付款的70%的价款,在投标文件载明的主要设备进场后再支付预付款的30%。开工预付款在中期支付证书的累积金额达到合同价值30%之后,开始按工程进度以固定比例分期从各月的中期支付证书中扣回,全部金额在中期支付证书的累计金额达到合同价格的80%时扣完。扣回比例各工程项目可能有所不同,在兰临高速公路建设中规定每完成合同价格的1%扣回开工预付款的2%。

2、材料设备预付款:

由业主提供的一笔无息款项,用于支付购进工地的各种成为永久工程组成部分的材料和设施。而收回的具体作法是将每期证书中的材料预付款减去上期证书中的材料预付款额。材料预付款在支付工作中属于较麻烦的一项,一方面要预付,一方面要扣回,并且出现的次数很多。因此,在我省目前均不支付此项费用。

3、保留金:

保留金就是业主为了使承包人履行合同而对承包人应得款项的一种扣留,直至完全履行合同后再发给承包人。保留金的金额以合同价值的5%为限,每次扣除额应是中期支付证书已完工程价值的10%。

如果承包人按期完成全部工程并通过验收,业主分两次将保留金退还给承包人,一半在交接证书(竣工证书)签发后退还,另一半则须签发了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退还。

如果签发的交接证书仅是工程项目某部分的交接证书,则退还的保留金仅是竣工部分的保留金,并且也是一半。

如果签发缺陷责任终止书时,承包人仍有未完工程,业主有权扣留余下的保留金,直至遗留工程完成。

因此作为承包人应在合同工期内尽可能地完成全部工程,这样就能保证保留金按期返还,加快企业资金周转和企业发展。

4、工程变更费用:

任何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都会遇到变更问题,导致变更的原因很广且很复杂,因此对其支付也就很复杂,对不同情况下的变更,其支付有不同特点并有相应的办法。由于实际工作中对变更费用的争议很大,尤其是对单价的合理性常常无法达到一致(监理、业主、承包人三方一致),因此,FIDIC条款也制定了相应办法,当没有达到一致时,可进行暂付。我省对工程变更制定了严格的审批制度,相应的也增加了审批的时间,因此我省的部分工程项目实行暂付的办法,但有些项目不能保证其费用,造成部分工程还得干但无资金来源的被动局面,这一问题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当然这也是合同管理走向正规化的一个过程、一个序曲吧!

5、暂定金额:

暂定金额是指包括在合同之内,并在工程量清单中以“暂定金额”名称表明的一项金额,就是为了实施本工程中尚未以图纸最后确定其具体细节或某一工程部分,或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增加的工程细目,如桥梁荷载试验、钻取混凝土芯样等,而这些细目及附属、零星工程在招标时尚未能确定下来,可列为暂定金额;为了专项工程施工或供货、供材、供设备而由指定分包人或供货人提供专业服务(如铁路分离立交);或留作不可预见费;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暂定金额应有监理工程师按业主批准指令全部或部分地使用,或者根本不予动用。

对于业主批准的每一笔暂定金额,监理工程师有权向承包人发出为实施工程或提供货物、材料或服务的指令。监理工程师提出要求时承包人应出示有关暂定金额支出的所有报价单、发票、凭证和帐单,但如果该工作是根据投标文件列明的单价或总额价而作价的,则不需出示,如本项目中的钻取混凝土芯样。

另外还有索赔费用、价格调整、违约罚金、提前竣工奖金等项目,在我省目前尚无先例,但在公路建设不断发展的同时会逐步得到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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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项目的竞争情况

市场上愿意承包建设项目的承包商多,建设单位拥有较大的主动权,可按照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的顺序进行选择,而且利于建设单位造价控制。如果市场上愿意承包项目承包商较少,则承包商拥有的主动权较多。

1.3项目的复杂程度

项目实施过程复杂,则意味着:①对承包商的技术水平要求高,建设单位可选择的余地小;②不确定因素多,项目的实施风险较大。承包商对合同类型的选择掌握有较大的主动权。相反,项目的复杂程度低,建设单位对合同类型的选择掌握有较大的主动权。

1.4项目的单项工程明确程度

单项工程的类别比较清楚,可选择的合同类型较多,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都可以选择。如果单项工程的类别已经明确,但实际工程量并不确定,宜选择单价合同。如果两者都不满足,则不能采用单价合同与总价合同。

1.5项目的外部环境因素

项目的外部环境是指项目所在地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环境。如果项目的外部环境差意味着项目面临的风险大、确定的因素多,承包商不能准确预见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问题,宜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

2建设项目工程承包合同订立应注意的问题

订立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等基本原则。在实践中,要特别注意以下问题。

2.1多采用合同示范文本

采用合同范本对于建设单位来说是比较有利的,一般业主对于基建并非很专业的人员,在合同条款签订上难免因疏忽而出现纰漏。合同范本分为协议部分、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三部分。专用条款中将工程中可能发生的问题及解决办法作了说明,因此合同签订时,一般只需要对合同的专用条款部分细加研究,按照专用条款中列出的骨架进行合同具体条款的细化,就能签订一份全面的合同。

2.2工程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

保函是由银行开出的为承包商提供担保的保证文件。承包商在银行开取保函时,视其在银行的信用额度向银行提交的与保函金额相等或者部分比例的保证金。一般在合同开始执行时,承包商必须提供与预付款金额一致的预付款保函或者为合同价格5%~10%的工程履约保函,而随着工程进度的发展,对进度工程量的结算逐步取代了保函的作用。承包商没有按照约定实施合同内容,而建设单位不能对承包商进行有力的控制,建设单位将失去其控制工程的能力,执行保函制度为建设单位更好管理项目提供了条件,承包商不很好履行合同内容建设单位将向银行提出提取保证金要求,使损失得到补偿。

2.3采用施工总承包负责制

大、中型工程项目,宜采用施工总包负责制。从结构分解角度来讲,将工程的无限分解性,采取平行分包的方式进行管理,让各参与方进行竞争。表面上看有利于造价控制,但实际实施过程中由于工作交界过多,需要协调的问题呈几何级数的增加,不利于项目有效管理。

3建设项目工程承包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注意的问题

3.1控制工程款的拨付

在工程建设中,工程款是否到位是承包商最关心的问题,承包商要及时要求建设单位拨付工程款。建设单位对工程款的支付要有一个详尽的计划。基本原则是:支付的工程款总额要小于承包商所完成工程量的预算额,并且预付款的比例也不宜过大,在20%~30%较为合理,一方面满足了承包商前期的花费,另一方面也不至于使承包商取得了过多的工程资金,在后续的施工过程中过于松懈。

3.2控制各项有关费用的施工签证

施工过程中,施工签证是在所难免的,建设单位对签证要认真核实签认的工程量。对于工程定额中活口费用的签认一定要慎重。认真核查项目该不该发生,为什么发生,责任方是谁。对于不属建设单位责任,都不予签证。对活口费的概念要有一个清楚的认识,活口费是定额制定时无法统一标准而实际工程中不可避免地要发生的费用,不要让活口费成为承包商增加费用的借口。

3.3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工作

建设项目中,建设单位与承包商的矛盾是常有的,在买方占主导的市场环境中,建设单位占有有利的地位。但如果承包商的管理能力很强时,承包商常常会因为建设单位的原因、设计单位的原因及其它与承包商无关的原因提出索赔。索赔的承包商管理能力的一种体现,承包商没有较高的管理水平想要取得索赔成功是不易的,这就要求承包商加强索赔管理。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也要加强索赔管理对于因承包商原因产生的损失向承包商提出索赔。另外各方也要加强索赔的管理能力。

3.4加强合同法律意识

建设单位或承包商由于缺乏法律意识,合同签订工程中,双方未就合同条款往往未就合同条款进行详细的说明,对违约责任,违约条件未做具体规定,将会导建设项目工程合同纠纷产生。因此,在签订合同过程中,要对合同每一条款进行严密的审查,确保条款严谨,尽可能的降低因合同订立法律意识不强造成不必要的纠纷。

3.5加强合同及文件归档管理

合同作为建设单位与承包商之间的法律文件,合同签订后要对其进行妥善的管理。鉴于建设工程项目周期长,不确定因素多。在经过一个较长的建设周期之后,在进行决算时很多问题要依靠相应记录来解决。因此,资料归档工作决不是简单的文档管理问题,应由专人负责到底,同时要尽可能的采用信息化管理,要为每一份合同建立一份电子档案,制作付款申请单、合同台账、付款情况明细表等。及时更新合同付款、变更、附加等内容,实时掌握每一项合同的情况,做到合同履行过程中每履行一项内容、支付一笔款项都加以记录,实现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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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软件架构设计

表现层主要起展示作用。采用当前比较成熟的MVC框架Struts2.0,利用此框架来实现展示层、控制层、服务层的分离。展示层采用JSP+StrutsTaglib技术,能够按需求展示数据;控制层采用Action技术,能够接收用户的请求,并委派给不同的业务逻辑处理。业务逻辑层采用JavaBean技术,由Spring框架管理并注入上层Action,利用Spring的IoC容器实现组件之间的松耦合。

2.2数据库设计

数据库还设计了供方信息、合同历史信息、机构人员信息等基本表,各表之间通过合理设置外键进行相互关联。

2.3工作流设计

合同审批流程采用了Activiti工作流引擎,遵从Apache许可的工作流和业务流程管理开源平台,其核心是基于Java的超快速、超稳定的BPMN2.0流程引擎,强调流程服务的可嵌入性和可扩展性,同时更加强调面向业务人员。

2.4安全设计

系统支持按角色授权,保证不同部门、不同角色用户可操作不同的功能模块;同时系统提供了完备的数据备份、恢复机制,确保不因系统故障造成数据丢失。

3功能设计

网上合同管理系统分为项目管理、合同管理、统计分析、供方管理和系统管理五个主要的功能模块。

3.1项目管理

登记项目基本信息,显示部门所有登记的项目信息,可以按照项目名称、项目类型、建立部门、验收时间段查询条件进行检索,检索结果按项目登记时间倒序排列。

3.2合同管理

3.2.1合同模板

上传、下载、删除部门使用的合同模板,可按照模板名称、模板分类进行查询,检索结果列表按上传时间倒序排列。

3.2.2标的管理

查询并管理部门所有标的信息。可按照标的名称、建立日期段、标的分类、项目名称查询条件进行检索,检索结果按标的建立时间倒序排列。

3.2.3合同审批

处理合同申请审批、合同补充审批、合同终止审批等流程的待办事项,查看已处理事项的详细信息。可以按照任务状态(待办、处理过、已创建、已办结)、合同名称进行检索,检索结果按处理时间倒序排列。合同申请、补充、终止流程类似,特别是紧贴行政机关采购工作实际,设计了会审和会签两个环节,由采购小组成员和采购相关部门进行合同确认,最后由领导审核。

3.2.4合同维护

登录用户可对部门内建立没有处于流程中且合同状态是执行中的合同进行资金、发票、进度、合同补充、终止申请、结束等管理操作,而对于合同状态是未执行的合同只能进行编辑、删除操作。

3.2.5付款管理

登录用户对部门内合同状态是执行中的合同付款信息进行查询和管理的功能。可以按照付款是否完成、付款是否逾期、付款方式、合同名称等查询条件进行检索,付款信息中的实际付款时间、付款状态、备注列可编辑。

3.2.6合同检索

实现对登录用户所在部门创建的合同按照关键字、签订年份、合同金额范围、执行部门、项目名称、合同有效期时间段、合同状态、供方名称、付款时间段等查询条件进行检索,检索结果按合同创建时间倒序排列,并且可查看合同详细信息。

3.2.7发票管理

登录用户可对部门内合同状态是执行中的合同发票信息进行添加、删除操作,并且可以根据合同名称进行查询。

3.3统计分析

除了按年份统计合同数量,系统还支持按供应商、标的分类、经费来源、采购方式等进行分类统计,能够生成并导出Excel文件,并能自动生成相应的柱状图和饼状图,对比结果一目了然,为决策支持提供依据。

3.4供方管理

登记供方基本信息和供方联系人信息(可维护多个),显示部门登记的所有供方信息,可以按照供方名称、建立部门查询条件进行检索,可选择某条记录查看供方的详细信息,详细信息中要关联显示与此供方签订的所有合同。

3.5系统管理

实现对机构、人员、角色的增删改,查看系统日志,对结算方式、采购方式、标的分类、项目类型、经费来源等数据代码进行管理,对系统数据进行备份。

4应用分析

4.1快速查询

通过网上合同管理系统,主管领导和相关部门、人员可以实时查看已经录入的合同信息,不需要再到文档管理部门翻阅纸质合同,特别是通过关键字进行模糊检索,可以准备定位到所需查询的合同信息。

4.2紧贴实际

网上合同管理系统设计时充分考虑了行政预算、工程项目等实际工作的需要,可以随时查看项目签订的合同,预算结余等信息。

4.3实时统计

网上合同管理系统的统计分析功能中的基础实时从数据库中提取,用户可以随时统计合同签订情况,并对数据进行对比分析,为下一步工作决策提供实时的数据支持。

4.4进度提醒

网上合同管理系统对合同管理人员提供的最大便捷就是进度提醒。实际工作中,经常会出现忘记付款时间、发票是否收到等情况,需要不停翻阅合同有关资料。

4.5规范流程

网上合同管理系统提供了流程审批的环节,特有的会审和会签环节,解决了实际工作中需要合同文本纸质流转的过程,相关人员和部门可以同时审阅,缩短了流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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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涉及的部门多、业务广,需要多个部门步调一致才能实现管理衔接。该局从广东江门供电局引进合同会商机制,定期组织相关部门讨论解决合同管理问题。至今,该局已组织相关部门进行7次会商,有效解决了合同资料归档、采购与合同签订衔接、合同办理时间跟踪等问题。同时,采取法律归口部门和采购部门联合开展培训、邀请审计部门开展专题讲座的方式,加强合同相关业务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努力实现管理“无盲点”、“无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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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严格执行签订合同的依据是刚性原则。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这是我国《合同法》中明确给出的定义。在企业中,大多涉及的是经济合同,简单地可以理解为“在企业经营活动中,合同当事人一致的意思表示”。对于国有企业而言,一定要体现的是“法人的意思表示”,而决不能也不允许出现“个人的意思表示”。因此,在合同管理的过程中,明确签订《合同》的依据是必要而且是必须的,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不能随意改变,不能视为可有可无,必须执行“刚性原则”。在这一环节上,除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签订“合同”的依据外,根据合同标的额或科研合同的性考虑,分类制定并规范了签订“合同”的依据及步骤,如《招投标项目方案审批单》、《招投标项目费用审批单》、《招投标项目预算价格审批—即获得招标控制价》、《会议纪要》、《安全资格证书》、《招标开标、评标、定标及签字记录》、《中标通知书》、等,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细则》,根据公司合同审批权限及事权流程将待审合同文本及附件上神华法务管理信息系统审批,审批合格下线后,打印合同审批单,即可签订合同。这不仅杜绝了随意签订合同现象的发生,而且也营造了公平竞争的环境,并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腐败现象的发生。

3)加强签订合同的过程控制是合同管理的必要环节。

合同履行的前提是合同签订。合同当事人在意思表示一致后,需采取一定的形式明确下来,我国《合同法》明确当事人订立合同可采用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和其他形式3种。但在企业的合同管理中,大多企业均采用书面形式作为合同订立的唯一方式,目的是为了减少不必要的合同纠纷并有据可查。在国有企业中,往往合同订立是一个比较长的过程,涉及的部门多,经手的人员多是一个显著特点,如何采取必要的手段和措施,加强过程控制,缩短合同签订的时间,为提早进入合同实质性的执行阶段,是合同管理的必要环节。神华准能公司为加强签订合同的过程控制,采取了“规范流程,明确每个环节的完成时限”、“运用合同管理系统软件,采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和“定期考核奖罚和问责制”3项举措,收到了明显的效果。

4)明晰要约方的履行主体是合同管理的中心环节。

《合同》一经订立,就明确了要约方和受要约方为合同的履行主体。就神华准能公司而言,绝大多数的合同都是作为要约方而履责的。纵观合同管理的整个链条,至少包括合同总则、合同管理部门及其职责、合同的洽谈与起草、合同的审查、合同签章成立、合同履行、合同变更和解除、合同专用章和授权委托书管理、合同编号、合同统计与合同档案、合同业务的经济监督与合同信息的保密及罚则等,合同履行过程是整个链条的中心环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相关技术人员要分阶段对履行情况进行质量检查验收,按合同条款严格把关,验收合格出具验收报告,不合格按条款进行追责处理。合同管理可以说是一个系统工程,尤其在国有企业中,涉及的部门和单位往往有好几个,但真正的主体应该是负责合同执行的部门或单位,只有使这些部门或单位的与合同相关的管理者、技术人员明确合同的具体内容,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严格按合同约定履行各项职责,才能按合同的预期完成既定目标。

5)开展“合同执行情况评估分析”是合同管理的必要组成部分。

开展“合同履行情况评估分析”是合同管理的最后环节,也应是必要的组成部分,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合同管理的完整性,同时达到管理逐年提升的目的。神华准能公司各种“合同”每年至少几百个甚至上千个,对所有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分类评估分析,找出闪光点和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的措施,不断完善和修订不适应的《管理制度》和《流程》。具体开展评价分析时,可以按照总体评价、合同类别、合同决策权限、合同招投标情况、合同管理的逐个环节、专项分析及合同的必要内容分别进行,统一运用分析,提出整改建议和采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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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充分认识索赔时效,及时提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和索赔报告。索赔时效有两个方面的效力,一是索赔时效期间届满则索赔权即诉权的消灭,即权利人未在约定的索赔时效期间内提出索赔,其索赔权利消灭;二是索赔时效为有效的抗辩理由,即索赔时效期间届满,请求权的相对人因而取得否认对方请求的权利。索赔时效期间届满后的请求权,因诉权的消灭,变为不可诉请求权。这种请求权不受法律强制实施的约束力和保障。因此基于索赔时效的效力,在发生索赔事件后的28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的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补偿经济损失和(或)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工程师在收到施工单位递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施工单位作进一步说明,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当索赔时间持续发生时,施工单位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如果施工单位逾期主张索赔权利(超过索赔时效),施工单位也就失去了索赔权利,从而失去了索赔谈判的主动权,即使建设单位出于其他原因给予施工单位补偿,也仅仅是道义的“施舍”,其索赔效果可想而知,只能是“杯水车薪”。所以索赔时效要求施工单位一定要在变更或索赔事件发生后,一定把握好这几个28天,在时效期内提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和索赔报告。

3.充分认识收集索赔证据的重要性。索赔证据是关系到索赔成败的重要文件之一,工程实践中,施工单位即使抓住施工合同履行中索赔机会,但如果拿不出索赔证据或证据不充分,其索赔要求往往难以成功或被大打折扣。如果施工单位拿出的索赔证据漏洞百出,前后自相矛盾,经不起对方的推敲和质疑,不仅不能促进索赔的成功,反而会被对方作为反索赔的证据,使自己在索赔问题上处于极为不利的地位。因此,收集有效的索赔证据是搞好索赔管理不可忽视的。

二、工程结束阶段的合同管理

工程施工基本结束,项目收尾阶段,也是最终检验项目成效的时刻。这阶段的合同管理工作主要有:

1.高度重视施工合同竣工结算工作。很多施工单位对工程实施过程非常重视,但在项目收尾时留下几名技术人员办理竣工结算,而将精兵强将抽调至别的项目部去,其实这种做法是很不可取的,收尾阶段的竣工结算,关系到工程项目最终能取得什么样的效益,企业和项目部需要予以高度重视。做好这些工作。项目部应该留下关键的预算人员、合同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等管理人员,认真编制工程竣工结算文件,根据施工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各种变更情况(包括索赔),对原施工图预算工程造价或工程承包价进行调整、修正,重新确定工程的最终造价。工程结算编制是否完整、正确与否,与最终结算结果息息相关,工程量计算要准确、不能漏项,要注意检查各种签证单、联系单等材料,结算单价套用要正确,各项取费标准要符合规定,总之,结算要做到有理可依,有据可查。结算表编制完成后,校审很有必要,能有效避免多算、漏算、重算,提高结算的准确性。向建设单位提出正式结算前,项目部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成本分析,结算书是否大于财务成本,结算上的材料数量、价格与实际耗用量、采购价是否基本吻合。发现问题较大,要相互查明原因,确保取得足额的结算收入。

2.进行合同实施后评价与分析。在最终办理结算后,施工企业和项目部要做好工程合同管理的评价与分析工作,总结工程合同经验和教训,以便以后其他工程能更好的做好合同管理工作,避免类似问题重复发生,持续改进,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建立适合的合同管理架构,培养出一批高素质的合同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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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合同的基本职能

合同中会详细要求跟工程有关的一切注意事项,包括目标成本、质量、应该履行的义务等一系列目标,合同规定了双方的责任、义务和利益关系【3】。所以,工程管理的依据就是合同上的每一项条款,在工程的实施过程中每一个重要步奏都需要依照合同进行,它对整个项目的实施有着重要的作用。当下的环境中,没有合同相当于整个工程项目没有明确的目标,过程没有保障,没有合同为依据就无法使工程管理形成系统的管理模式,意味着目标无法实现。当今社会的现代化建设中不仅需要专门的部门和人员管理合同,参与工程的每一个专职人员都需要熟知合同内容,并且精通条款中可能出现的索赔工作,只有了解其内容才不会在实施的过程中犯错,导致工程不能顺利进行。现如今很多国外的工程项目管理公司和大的工程承包企业都十分重视合同的管理工作,甚至会与工期、组织、成本等管理同时设置部门,列入整个工程重要的管理部门【4】。人们已经意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在工程管理过程中发挥着特殊作用。合同管理是项目工程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让其融入整个工程项目管理中去,以实现工程项目为目标,对各个环节实施有效合同管理方案,共同构建完整的工程项目体系。

2.当前合同管理工作中的主要问题

2.1管理意识淡薄,执行力差合同签署双方不按照合同办事,但是不及时更改合同重新签订,导致事后引起纠纷,致使工程不能按期完工,工程款出现拖欠问题。对于承包商来说即使理由充分也不能进行正当索赔。还有一部分原因是大多数项目管理机构都并未设置合同管理部门,没有相应的制度和操作流程来界定,其操作是否可行、有效。不能对合同时时进行跟踪管理,导致合同只是一种形式并没有让其发挥最大价值。

2.2缺乏有效的分包合同管理。我国目前缺乏统一的合同样本,承包商和各专业这之间因合同界定不明,分不清责、权、利,而互相推诿,造成工程无法顺利竣工甚至很多工程以为合同问题夭折,浪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特别是土木工程、设备安装之间交叉施工的现象时有发生。

2.3不重视合同文本分析。订立合同前缺乏预见性,缺乏对合同的具体分析。常常在一些紧急的情况下因缺少某些重要条件,导致合同有漏洞和不足,双方因为理解方式不一样产生差异,对合同的风险预估不足等问题发生争执。

3.实施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对策建议

3.1建立健全合同管理组织网络

企业的管理人员和项目的管理人员,由下至上的建立合同管理机制,并配备相关的法律顾问。使整个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深入到每个层次的各个角落。并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进行专业指导监督。建筑企业应该确立企业内部合同管理机制的主要职责,监督检查企业各类建设工程合同的立定、履行;贯彻有关合同的法律法规,并且培训有关的管理人员,防止利用合同中的漏洞进行违法活动;参与合同纠纷,了解并积累合同有关经验,并以报告的形式向管理部门汇报。

3.2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工作制度

合同交底制度,就是合同签署以后,合同管理人员需要对各级管理人员或工作小组进行对合同的剖析,向大家解释说明合同的主要内容、注意事项和各种管理程序,了解各部门责任和承担任务范围。责任分割制度,合同管理人员有必要对各小组或者承包商详细的解释,让其了解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并传达到每一个施工人员。尽职尽责的共同实施合同项目。工作日志制度。每天用数据或文字的形式对各级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汇总,这要求下级各部门的高度配合,将每天发生的问题进行集中处理。以便及时掌握过程进展。进度审批制度,成本核算人员由于对现场情况了解不熟悉,申报过程款不及时,没能按要求纳入当月费用支出。合同管理人员应从各个角度审查合同,从而及时对进度款进行审查。

3.3提高合同管理人员业务素质

选择合同管理人员很重要,合同管理人员需要具备多项综合素质,精通合同法律法规、具备现代化理论知识、经验丰富熟悉过程施工的全过程才能胜任这一职位。应对合同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只有通过考核或者严格的培训,取得专业认证以后才能上岗。由于市场的发展和法律的不断完善,对于已经具有从业资格的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再教育,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尤为重要,所以要抓好合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

4.大力推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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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承包人借照经营,违法转包分包多有些承包人认为:“政府工程赚钱容易帐难结,房地产开发商工程好接钱难赚”,因此就把目光盯在了高校建设项目。有的承包人自己不具备建设项目施工资质,就借用他人资质非法参加工程投标,瞒过招标机构和招标单位非法获得承包资格。这样,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承包商不具备施工组织能力和良好的施工技术水平,往往延误工期,质量达不到标准,拖欠工人工资、材料款和设备款,导致不能按期完工、无法验收交付。更有甚者,承包人借照经营,没有经济实力,非法拆借工程款,导致高校受到经济纠纷案件牵连,置高校于两难境地。有些承包人为了获得工程承包人资格,不惜相互串标、围标或低价中标[5]。中标后又觉得利润低微或有可能亏本,就将承包的建设项目以更低价格转包或非法肢解转包给一些不具施工资质或者根本没有资质的施工单位。这样多次肢解多次分包转包势必加大了高校施工管理的强度和难度。这样做的最终结果就是造成工程进度、质量、人员安全严重受影响,同时也增加了各种纠纷或事故发生的风险。

1.4合同管理脱节,信息化程度不高在基建合同管理过程中,应该是基建、计划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职能部门共同监督完成并各自履行好自己职责。如基建部门对合同实行全面管理,计划财务部门应严格按合同控制进度款拨付,纪检监察部门应对工程质量及基建纪律重点监督,审计部门应对工程质量及进度款拨付等严格控制,但在基建合同的运行过程中,各部门间相互扯皮、相互推卸责任,管理脱节现象严重,部门间协作联动能力没有得到充分发挥。有些高校合同管理信息采集、存储和维护等手段落后,信息化程度不高[6]。首先是专业合同管理人才缺乏,其次是仍然采用手工方式签订合同、管理合同、处理合同信息,合同管理处于分散状态,合同归档不够。再次就是没有采用现代管理理念进行合同管理,对于电脑、扫描仪、摄影摄像等先进设备在合同管理中没得到充分运用。

2加强基建合同管理的措施建议

2.1提高合同管理意识,增强合同文本的规范性合同双方在签订基建合同时,一定要严格坚持基建合同的“”特性,对合同协议条款、通用条款、专业条款和附件等进行认真审查,签订全面准确、严谨规范、合法性和执行性强的合同文本,最好是选用各地建设主管部门的“合同范本”。要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增强法律意识,加强合同管理,加强合同执行过程中的风险防范意识。树立严格按合同规定办事意识,维护合同的严肃性,体现合同的法律权威和地位。减少合同纠纷,以确保充分执行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的当事人,保障建设目标的顺利完成。

2.2坚持签约双方公平性,杜绝违约纠纷发生签约双方权利义务平等合法是合同制定的一条非常重要的原则。对于重大工程项目尽量采用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规范合同文本,对于一般性工程可以双方协商制定,但不管采取哪种方式制定合同都应在保障高校利益的同时尽可能做到条款公正、公平、合理、合法、对等,同时也要明确禁止转包分包等要求,以更好地维护双方的合法利益。

2.3严格承包人资信审查,预防借照经营承包人的规模实力、企业信誉、人员管理水平等都影响建设项目的直接因素。因此,在工程招投标过程中,招标人务必对投标人进行严格的资信审查和实地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投标人的法人资格、资质等级、固定资产设备注册规模、专业技术队伍、项目管理人员水平和类似工程项目业绩等,尤其是首次参加项目投标人或首次承建的承包人要更加慎重考察和筛选,以免决策失误。对曾经承建过本校基建项目的那些重合同、守信誉、施工质量好、工程进度快、管理规范的承包人可实行择优汰劣制度,在招标文件中用明确条款条件择优。只有这样,才可能选择最具实力的承包人,才可能避免借照经营,才有可能避免转包分包,为中标后顺利签订合法的施工合同做好准备。

2.4建立健全合同管理体系,提高信息化程度基建合同管理体系包括合同管理制度、合同文档和监控体系等。建立健全高校基建合同管理制度体系是完善高校基建管理的重要制度保障。要建立健全招投标文件审核,基建合同签订、审查、备案、履行到竣工审计结算等系列制度,使参与施工和合同管理的部门及相关人员能够有章可依,更好地严格按照规范和程序进行操作管理。建立合同文档信息电子管理系统是加强合同管理的重要手段。要按照“依据完整、归类准确、使用便捷”的原则,应用计算机应用软件编制适合本校的合同文档信息收录系统,及时收集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合同洽商、施工合同、监理合同以及设备采购、变更、索赔等相关信息,以记录项目建设的全过程。监理合同监控体系是加强合同管理的具体体现,合同监控主要是工程进度、质量、成本、安全和合同履行的监控。通过监控可以严格控制合同变更洽商事项,尽量规避不可预见的风险,适时调整投资分配、工期进度,更好地保障工期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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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按其他方式进行分类:按合同标的,可分为转移财产合同、提供劳务合同和完成工作任务合同;按合同形式,可分为口头经济合同和书面经济合同;按合同成立是否需要特定方式,可分为要式合同与非要式合同;按照合同的订立先后,可分为主体合同和补充合同等。上述分类方式可以单独采用,也可以联合采用。在经济活动比较多的单位还可以按分类对合同进行二级、三级分层控制。例如:招标活动(一级)的工程类(二级)的主体合同(三级)。

二、加强合同订立环节审核,减少合同签订风险

高校经济合同管理有多个环节,包括合同草拟、合同订立、合同签署、合同备案、归档等,其中合同订立环节中对合同草案的审核工作尤为重要。审核要点如下:首先,审查合同的主要条款。审查合同的主要条款是否符合双方约定,特别是学校的要求。合同的主要条款有:标的(指工程、服务、货物等);数量和质量;价款或酬金;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根据法律规定的或按经济合同性质必须具备的条款以及当事人一方要求必须规定的条款。其中:工程类合同必备条款包括工程范围、质量标准、价格、质量保证期、履行期限、履行地点与方式、验收、结算方式、付款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服务类合同必备条款包括服务范围、服务期限、酬金、结算方式、付款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货物类合同必备条款包括货物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厂家、质量标准、价格、质量保证期、履行期限、履行地点与方式、验收、付款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应对经济合同的主要条款、重要内容等进行审查,做到合同主要条款的内容完整、符合要求,基本要素齐全,格式要规范,条款明确具体,文字表达严谨。合同语言须准确、周密,以防止产生歧义,造成纠纷。同时应重点审查合同条款是否有损学校利益,是否符合国家及学校有关政策和规定,是否有经济合同约定支付标的经费来源,是否有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等。其次,确定合同的格式或版本。对有国家规定格式的合同种类,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通用版本执行;对国家没有规定格式的合同种类,高校应对各项同类型合同制定各种基本固定的格式。执行国家规定的格式合同时,要对格式合同中的条款(包括协议条款、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均研究透彻,了解其具体含义及法律意义,避免因不明白其内涵造成误解产生漏洞从而给单位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对没有国家规定格式的各项同类型合同,在制定合同条款过程中,将合同应有的主要条款内容全部涵盖进去,形成固定的格式,使用经过反复斟酌的基本用语,尽量避免使用模棱两可的文字和不规范的语言,减少文字陷阱,控制合同风险。再次,合同不能与招标过程相脱节。招投标活动产生的合同是招投标活动的最终成果,尤其要注意签订合同时不能出现与招投标过程脱节现象。在审核过程中需要审查合同条款招标前后是否一致,审核内容主要包括标的物是否一致、项目范围是否一致、履行期限是否一致、结算方式是否一致、付款方式是否一致、违约责任条款是否一致等。将招标文件和招标答疑中的重要内容与合同相应条款对应,将中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的承诺等内容纳入合同条款。另外,还要通过制定一些补充合同条款来建立合同和招投标过程的关系,使合同的内容涵盖招投标全过程的重要内容,保证招投标活动的效果落到实处。

三、建立健全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对合同进行全过程管理

1.建立合理、有效的经济合同管理体系建立经济合同管理体系,包括经济合同管理决策机构、经济合同承办部门、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合同监督管理部门,明确经济合同内部管理各部门的职责。经济合同管理决策机构主要职责是统一领导学校经济合同的管理,负责管理合同签订的授权和合同专用章以及相关法律事务的办理;经济合同承办部门是指发生经济活动的具体办理部门,负责合同和相关事项具体手续的办理;业务归口管理部门一般指资产和基建管理部门等,负责负责审核合同的主要条款,负责订立合同等事务;合同监督管理部门一般指财务、审计部门,负责审核合同的主要条款,对合同履行进行监督,确保合同的合法、可行、完备和严密,防止出现不应有的合同纠纷。有条件的高校还可建立专门的法律顾问组织,对经济合同的合法性进行审核,防范合同的法律风险。

2.严格执行合同授权审批制度高校应当综合考虑在有关部门设置有效的合同管理人员岗位,明确经济合同的各级授权委托审批以及签署权限,并严格遵守授权委托权限。对未经授权擅自以单位名义对外签订合同,超出授权委托权限、签署权限签署合同,违规签订担保、投资、借贷等重要经济合同等行为要注意防范。

3.实行合同审核会签制度对于金额较大、影响较深、涉及较高专业技术的合同,在合同签订之前,应当组织法律、技术专家与财会、审计、监察工作人员等共同参与合同条款的审核,必要时还可外请专家出具专业审核意见。专家和参与审核人员在审核过程中的重要意见和事项,经确认后应形成会议记录并妥善保管,已审核后的合同条款应请参与审核的各方面专家对审核意见进行会签,作为合同修改的依据。

四、严格履行经济合同,对合同履约情况加强监督审查

高校应当对合同履行情况实施有效监控,主要涉及财务、资产管理、审计部门。上述部门应当参与重大经济项目合同(特别是基建工程合同)的全过程跟踪管理,在项目资金筹集、招投标、合同的签订等前期环节以及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都要积极参与,以获取重大经济项目合同的基本信息。对合同履行中签订补充合同,或变更、解除合同等情况严格进行审查;对合同重要条款的执行进行严密监督并保证其按照合同的约定实施;对合同支付金额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学校不发生多支付合同款项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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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路工程的整个项目管理中,主要从三个方面体现出了合同管理的重要性:一是合同管理是整个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能有效的规范建筑行业市场的秩序,防止建设领域“两个拖欠”的重要措施,进而,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工程建设全面认真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建设目标的实现。另外合同管理对项目承包的经济效益起到重大影响。合同作为调节雇主和承包商之间的关系经济的法律依据,在市场机制的建设和完善过程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1.1施工单位对合同管理不重视。建设单位合同管理意识的缺乏,缺乏合同管理的专业人才。我国许多建筑企业,而不是用于合同,尽管一些公司的合同签署工作非常认真,但在签署合同在货架上。甚至很多建设单位尚未建立合同管理部门,没有具体可行的,有效的合同管理体系和操作过程。我国缺乏合同管理人才有很大影响施工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1.2业主的不规范行为。公路建设市场竞争激烈,业主有时会提出条件比较苛刻的合同,承包商为了企业的发展被迫接受。在实际施工中,一些业主的合同执行过程中偏离招标文件的要求,或添加一些附加的条款、或者要求施工企业需要一次包死。所以签署的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和投标偏差很大,给施工合同的执行带来巨大困难。还有一些单个项目的业主不是根据公路工程的基本建设程序执行。1.3合同索赔难度大。合同内索赔工作较难实现。索赔是合同实施过程中,一方被另一方违约,或出现其他故障不得不停止,因此受要求另一方给予赔偿的活动。索赔是合同和法律赋予的权利,同时也是合同缺陷的补缺。对承包商来说,工程的索赔要求是一种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弥补工程损失的有效办法,然而因为公路舒畅行政过多的干预,造成了许多干扰因素,导致合同索赔工作比较难进行下去,最后承包商往往是妥协。1.4合同法律环境不够完善。现在在中国逐步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合同法律体系,但目前来说还是不够完善,部分法律条纹不严谨,对于不法分子来说,还有漏洞可钻。并且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情况是经常发生的。

2加强合同管理的措施

2.1对工程投标阶段加强管理。对于建筑施工企业来说,需要加强对工程报价的管理,首先要对招标文件,图纸,以及规范等熟悉,争取做到量力而行,需要综合考虑自己的技术力量,以满足业主的需求,另外,确保工程造价符合招标文件的需要,详细考察工程场地,还有熟悉地理环境和气候条件,现场施工条件,以及居民的消费和机械台班价格,市场供应量等,深入研究和分析这些因素,同时,进行详细的分析和计算,进而在一定程度上确保判断的正确性,在准备技术投标书的过程中,充分利用公司的技术力量,和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并且对先进的施工、管理技术进行利用,在一定程度上实现科学、高效的要求。2.2对工程施工合同做好分析。在正常情况下,合同分析是指从执行的角度分析合同,对合同内容和要求进行的具体分析、补充和解释,在合同条款的具体问题和具体的实施时间方面,全面实落实施目标和合同规定等,然后在一定程度上为工作提供具体指导,为了使合同按照工程管理的需要,确保项目按照合同的要求执行,进而为合同执行、控制合同并提供参考依据。对合同管理部门和合同管理人员来说,通常需要做好合同分析工作。2.3做好施工合同交底工作。企业合同管理部门对合同分析后,需要进行相应的“合同交底”。通过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合同规定。通常,通过技术交底分解项目任务,明确施工质量和技术要求,及会在施工中牵涉到的关键工序和工作等,然后在某种程度上分解安全,责任成本等目标,同时将责任落实到特定的部门和个人。进行合同交底在某种程度上,让大家建立一个全局意识,然后对合同条款上有关的内容、程序、管理程序等熟悉了解,并了解双方在合同上的范围与合同责任,以及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在一定程度上,使各项工作保持一致,在施工的过程中避免违约行为、发生违约现象。2.5做好工程变更、索赔管理。所有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都可能产生变更,工程变更的因素很多,所以变更支付变得相当的复杂。当事人两方在实际工作中对单价往往不能达到一致,特别是对变更的费用存有争议,当双方没有达成一致时,需要暂付。而且支付方式在不同条件下的变更也是不同的。

3结束语

施工合同可以约束当事人的行为,控制项目工程进度和质量,是公路建设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业主与承包商在执行合同条款过程中应该秉持程诚信的理念,使合同条款执行贯穿整个施工过程。但是,目前的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业主和承包商由于没有规范进行合同管理,导致出现工程问题时,责任人不明确,纠纷不断。为了避免施工过程中的种种问题,在施工前,就应该进行科学的合同管理,确保后期施工顺利进行,共同实现合同目标,实现最大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