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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客运专线工程中,为了适应远距离、大容量的需求特点,传输系统一般采用MSTP制式的光传输设备,站间信号为光信号,传输介质为光缆。所以光板是传输设备必配的单板之一。根据客运专线总体业务量来估算光板光口速率,常见的速率有:155Mb/s(STM-1)、622Mb/s(STM-4)、2.5Gb/s(STM-16)、10Gb/s(STM-64)。光口速率选择依据项目整体业务需求情况而定。光板速率的需求在项目的初步设计阶段已经明确,所以本文不再赘述。光信号在光缆中传输有一定的损耗,传输距离越远,损耗越大。光信号的发送、接收都是通过光板进行的,如果某个站传输设备光板接收到邻站光信号很弱,低于光板的接收门限值,则可能会出现误码甚至信号丢失现象。为确保传输系统提供可靠有效数据通道,传输设备光板类型需满足工程需要。表1简要列举常用的光接口及传输距离。进行设备配置时,选择光接口类型的传输距离应大于相邻站间距离。另外传输设备自身硬件条件对接入的光口最大数量有限制,选择设备应满足工程实际需求。由于不同厂家设备发光功率、接收门限不同,表1部分数据可能需要进行修正,这也是在设备选型中需要注意的一点。
3业务板配置原则
在客运专线工程中,传输系统承载的业务非常多,除本专业业务外,还有信号专业CTC、微机监测业务,电力专业的电力远动业务,牵电专业的电化远动业务,信息专业的防灾、票务、办公等业务,但接入类型却只有几种,常见的业务接入类型有E1、POS155(STM-1)、FE/GE。
3.1E1业务板E1是2M专用数字通道,传输设备一般提供专用E1业务接入的业务板,相对比较简单。对于E1接入业务板,需要考虑的主要是业务数量:一般来说1条点到点的E1业务通道在每个站点需要1个E1接口,如接入系统业务;在客运专线业务中为了确保业务通道可靠性,业务需求通常为E1数字通道环的形式,这种业务需求,每个站点则需要不同业务板上的2个E1接口,比如GSM-R业务。E1业务通道环还有2种特殊情况:如哈大客运专线四电集成中信号专业的CTC业务,其组网形式参见图1,其组网原理是CTC业务用E1接口实现FE功能,这样在环切点的需求为3个E1接口,类似的还有微机监测业务。另外一种特殊情况是2个业务环相切,第1个业务环的环尾是第2个环的环头,以哈大客运专线四电集成通信专业的调度业务为例:从图2中环切点既是前一个业务环的环尾,又是下一个业务环的环头,在环切点需要4个E1接口。为了消除因E1业务单板损坏而造成业务中断的隐患,在配置业务单板还需考虑配置相应的热备板。小结:E1业务板的配置原则:详细统计站点业务需求,根据具体设备性能进行配置即可。
3.2POS155业务板POS155接口就是STM-1接口,既可作为2台传输设备之间互联(在第2部分介绍)作为“最后一公里”接入,也可直接作为业务接入类型。在客运专线项目中,POS155接口一般应用为数据网系统以光口形式接入传输。在数据网接入层的区间站点,为了满足数据网的接入需求,需不同板卡上的2个POS155接口。在汇聚层和核心层站点,根据实际的光口数进行配置,但同一业务环不能接入同一块POS155业务板。POS155接口占用带宽资源多,所以还要考虑配置的传输设备对于POS155M业务的最大接入能力。小结:先统计各站点对POS155接口需求,再根据传输设备类型选择合适的POS155接口板。
3.3FE/GE业务板FE/GE接口非常灵活多变,进行设备配置时需要考虑的问题较多。下面以FE业务板进行讨论。目前传输主流设备FE业务板除了基本的点对点透传功能,都具备二层交换功能。高端的传输设备业务板卡可以针对FE业务板上的每一个FE口应用不同模式配置数据,支持多种组网方式;但对于低端的传输设备,同一块FE业务板的所有端口只能配置1种模式,也只能支持1种组网方式。FE业务板有2种:FE(O)(光接口)和FE(E)(电接口)。在客运专线项目中,大部分业务是通过FE接口接入传输系统。在设备配置阶段需要详细了解各站点FE接口需求:需要接入几种业务、组网方式如何、接口类型是FE(O)还是FE(E)、是否为主备业务等。FE接口的主备业务和E1接口类似,需要不同板卡上的2个FE口。将需求归类,根据所选设备特点进行配置。在实际应用中FE业务板一般都配有热备板。在工程实施中,有可能FE口业务可能增加,在考虑配置中应考虑适当预留。GE接口和FE接口类似,仅仅是支持的最大带宽不同,FE为10M/100M以太网接口,GE为1000M以太网接口。GE口实际应用较少,加之单价很贵,所以传输设备配置选型中很少单独选用GE口业务板。高端FE业务板一般都附带1~2个GE口备用,基本可以满足需求。小结:详细了解需求、详细了解设备性能,综合考虑配置。
4交叉容量板配置原则交叉容量板是传输系统功能的核心,实现多方向业务的分插复用,实现单板倒换、保护等功能。合理配置交叉容量板,不仅能保证传输系统顺利稳定运行,而且大幅降低成本。交叉容量板中的业务交叉单元分为低阶交叉单元、高阶交叉单元2部分。低阶交叉单元可以处理SDH中VC12级业务。在客运专线工程中,绝大部分业务都是应用低阶交叉能力。低阶交叉能力估算时,综合本站所有落地业务及串通业务,以VC4作为单位进行估算,对于复杂庞大的网络,优化时隙可明显降低对低阶交叉能力的需求。高阶交叉单元主要处理SDH中VC4级业务。由于低阶交叉能力是高阶交叉能力的一部分,估算高阶交叉能力应该是低阶交叉能力与VC4级业务交叉能力之和。分别对高阶、低阶交叉能力估算后,适当预留,根据交叉容量板性能进行配置,还应考虑热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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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通则》旨在打造企业财务管理新平台
(一)新《通则》的六个创新
新《通则》对在我国实行了10多年的《企业财务制度》进行了全面改革和创新,主要包括:
1 功能创新。企业财务制度不再对会计要素确认、计量作出规定。也不再为企业纳税扣除项目、标准作出规定。转向主攻企业设立、经营、分配、重组过程所伴生的财务活动,围绕企业财务的实质,对企业财务行为和财务关系作出规范,引导企业实行科学管理。
2 观念创新。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强化企业财务风险管理,树立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和企业价值观念,对企业重组中的资本权益事项和财务管理进行规范,改变了企业以往“重会计、轻财务”,“重核算、轻管理”的倾向。
3 体制创新。从政府宏观财务、投资者财务、经营者财务三个层次,构建资本权属清晰、财务关系明确、符合法人治理结构要求的企业财务管理级次。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有效的内部财务管理级次。
4 体系创新。建立了开放性的企业财务制度体系,便于《企业财务通则》实施以后根据企业财务运行状况、国家法制建设情况和宏观经济管理的需要,不断地调整、改革和发展企业财务制度。
5 机制创新。按照“规范、有效”的原则,建立健全企业财务运行机制,明确财务决策的要求。运用财务预算、成本控制、财务预警等管理方法实施财务控制,完善企业激励分配政策,建立财务监督机制,明确企业财务管理的法律责任。
6 内容创新。围绕企业财务管理环节,明确了资金筹集、资产营运、成本控制、收益分配、信息管理、财务监督等六大财务管理要素,并结合不同的财务管理要素。对财务管理方法和政策要求作出了规范。
(二)新《通则》修订的重要内容
1 新通则规范了企业财务管理过程中涉及的相关主体的行为规范,构建了多元化财务主体的财务管理模式。
(1)改变财政对企业财务的管理方式。随着我国市场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政府显然已不宜再详细地为企业统一制订标准化的财务管理制度,也不宜过多地采取直接方式管理国有企业的内部事务。新《通则》规范了政府在企业财务活动中的作用,将由国家直接管理企业具体财务事项转变为指导与监督相结合,解决了以前过多直接管理企业财务事项的“越位”以及在新形势下对企业财务制度指导和服务的“缺位”问题,并规定财政管理企业财务重在指导、管理、监督、服务。
(2)明确企业财务管理主体的职责。企业财务管理的主体是投资者和经营者。一方面,投资者可以通过资本所有权来控制和影响企业的经营决策;另一方面,投资者面临众多的企业和各种各样的金融商品,可以经常不断地进行投资选择,谋求最大的资本收益。但由于持股比例的不同和其他因素的影响,在具体行使资本所有权时存在一定的差异。为使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国家投资者应该行使其财务管理职责。尤其强调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投资者可以履行对经营者的激励、监督、重大财务规章制度的制定权和重大财务活动的决策权,投资者也可以通过企业章程、内部制度、合同约定等方式将部分财务管理职能授予经营者。经营者财务是企业财务精髓,企业财务的主要着眼点是财务决策和财务协调。从财务决策上看,企业的融资决策、投资决策、股利分配决策等的安排都事关企业生存和发展,这些决策尤其是长期财务决策一般与企业组织结构中的最高经营者紧密相连,因此。只能由企业最高管理层来考虑。
2 明确政府投资等财政性资金的财务处理政策。按照国际会计准则,政府补助作为企业利润核算。但是在我国现阶段。国家财政支持企业的资金大量存在,这是由我国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经济制度及国家经济管理职能所决定的。如果完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处理,会造成以财政拨款给股东分红的结果,有违财政扶持企业发展的目的。因此。《通则》根据现阶段国家财政资金的使用方式,对财政资金的财务处理作出了特殊规定。
3 规范职工激励制度。职工激励制度体现了财务管理注重以人为本的新理念。企业实现价值最大化的财务管理目标仅仅靠物质资源是不够的,还要关注人力资源。企业财务管理也需要从注重“资源配置”转向注重“人本管理”,需要给人以激励并与其沟通。企业对职工的激励,包括即期的奖励和远期的股权激励。即期的奖励可以通过调整内部分配制度来解决。或者作为销售提成列入管理费用;远期股权激励从本质上讲是企业现有投资者将既得权益让出一部分给职工。在通过回购股份实施激励的情况下。应当与《公司法》的规定相一致,以通过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来解决。
4 强化企业财务风险管理。风险管理制度是现代企业为了实现价值最大化的目标、应对内外经营环境变化必不可少的一项内部管理制度。新《通则》加强了企业内部控制、内部治理和财务风险的防范管理。如果企业内部控制缺失、内部治理不严而导致企业经营失败,不仅投资者、债权人会受到损失。还会引起一系列的连锁反应,并可能转化为财务风险。企业在开展资金筹集、资金营运、利润分配、重组并购等活动过程中,应严加防范财务风险。并建立相应的财务预警机制。
二、新《通则》对铁路运输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建设的影响
铁路运输企业实施新体制、新布局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铁道部对所属企业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实施监督。应当行使出资者的权利。新《通则》除要求国有大型企业集团的财务管理体制必须达到一般企业的要求外。还提出了具体的规范要求。这将对铁路运输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建设产生深远的影响。
(一)新《通则》要求企业实行资本权属清晰、财务关系明确、符合法人治理结构要求的财务管理体制
目前。铁路行业依然维持着典型的政企不分的体制,在市场经济体制日渐成熟的环境下,铁道部作为出资者。其职能尚未发生根本性转变。即尚未从运输企业的管理者转变为企业的服务者,尚未从运输企业的行政干预者转变为运输企业良好经营环境的构造者;既代表国家行使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权,又有资产经营权;既有铁路行业管理的职能,又有从事生产经营的职能。铁道 部依然掌握全路的主要生产、经营、投资和分配的权力。因此铁路运输企业按照新《通则》建设财务管理体制时。当务之急就是要从源头开始。真正实现政企分开。从根本上改变法人实体缺位的现象。铁路运输企业研究和改革财务管理体制,不仅对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有重要作用,而且对于促进和配合财税、金融、投资、计划等体制改革也有重要的意义。
(二)新《通则》规定。企业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有效的内部财务管理级次
现代企业制度要求适应公司治理结构,建立起适当的财务治理结构。财务治理结构就是规范所有者和经营者财务权限、财务责任和财务利益的制度安排。对于一个财务管理主体,要建立“两权三层”的财务治理结构。在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条件下。所有者和经营者对企业财务管理具有不同的权限,要进行分权管理。这就是所谓的“两权”。根据规定,按照公司的组织结构,所有者财务管理和经营者财务管理分别由股东大会(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来实施,进行财务分层管理,这就是所谓的“三层”。如图1所示:
铁路运输企业一般采用多级次的内部财务管理体制。铁路局财务级次的确定是铁路运输企业财务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不论铁路局所属的独立核算的企业法人存在多少级次,财务管理也应相应延伸到各级次的企业法人。
(三)新《通则》规定,企业应当建立内部资金调度控制制度,明确资金调度条件、权限和程序,统一筹集、使用和管理资金
随着我国铁路运输企业的发展,过去那种单位分散、资源分散、管理分散的状况得到改善,铁路资产逐步实现最大的优化和组合。对资金实行集中管理是大势所趋,全路迫切要求创建一个金融媒介,加强企业的凝聚力和竞争力,提供金融服务及促进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相互融合的作用。对铁道部而言,只有控制铁路局的财务收支,控制其资金的流动,才能使铁路局按照铁道部确定的发展规划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目前,铁路运输企业资金集中管理模式尚未真正发挥作用,如果集中管理模式能够得到正常运行,铁道部就可以及时调剂余缺。遏制浪费资金的现象。优化资源配置。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时、准确地反馈各铁路局的财务信息。
三、新《通则》对铁路运输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建设的要求
新《通则》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是深远的。也是具有现实意义的。铁路运输企业在建设和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加强对新《通则》的学习与培训
铁路运输企业贯彻执行新《通则》,以全面理解、准确把握规定的精神为前提。因此,全面、及时地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与培训新《通则》,是铁路运输企业建设财务管理制度的首要工作。在学习与培训过程中,既要通过新旧对照来了解新《通则》具体内容的改革和创新,又要深入了解新《通则》修改与创新的基本背景和思路,还要结合铁路运输企业的实际情况,切实转变企业财务管理的理念与方法。
(二)做好新旧财务制度的平衡过渡
新旧财务制度体系截然不同,新《通则》实施后,由于配套办法需要逐步出台,原有的行业企业财务制度以及其他财务规定还不能完全被替代。但凡与新《通则》不一致的。企业应当以新《通则》为准:凡是原有规定和新《通则》都没有规定的,企业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反映。
(三)改革企业职工福利费的财务制度
执行新《通则》后,企业不再按工资总额的14%计提职工福利费,2007年度已经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应当予以冲回。结合其他规定可以明确:1 从职工福利费中列支的职工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险项目统一改为按照规定比例直接从成本中列支,不再执行基本医疗与补充医疗、基本养老与补充养老、试点地区与非试点地区实行的不同财务政策。2 截至2006年12月31日,应付福利费账面余额区别以下情况进行处理:余额为赤字的,转入2007年年初未分配利润,由此造成年初未分配利润出现负数的,依次以任意公积金和法定公积金弥补,仍不足弥补的,以2007年及以后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弥补;余额为结余的,继续按照原有规定使用,待结余使用完毕后,再按照修订后的《通则》执行。如果企业实行公司制改建或者产权转让。按有关规定转增资本公积。
(四)注意落实投资者、经营者不同的财务管理权限与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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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础保障工作(26分)
(一)领导、机构(5分)
2、有明确的办事1、按要求调整充实普法领导机构并及时上报得2分;
机构,并有专人负责得2分,仅有兼职人员得1分;
3、确定专人与上级部门保持联系,工作交流顺畅得1分。
(二)有规划、计划、办法、方案(5分)
1、按规定时间上报“四五”普法规划和总结、年度工作要点和年终工作总结各得1.5分:超过规定时间,但在15天内上报的扣0.5分,1个月内上报的扣1分,未报不得分:每缺一项减1.5分。
2、制定本单位普法依法治理目标管理办法得2分。
(三)经费(5分)
有固定普法经费,并能及时到位得5分;无固定经费,但每项普法活动单独给经费得3分;没有经费保证不得分。
(四)持证上岗(3分)
凡要求经专业培训上岗的特殊岗位人员,经培训合格,申领上岗证率达100%得满分,每减少1%减0.2分,95%以下不得分。
(五)传达转发上级普法依法治理会议文件、工作报告和文件(贯彻执行上级工作任务)(4分)
1、主动定期、不定期向上级部门汇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得2分;
2、及时转发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四五”普法有关文件得2分。
二、普法宣传工作(26分)
(一)通过各种媒体发表有关普法的宣传报道文章、林业法律、法规(16分)
1、在市级有关普法的宣传报道、信息达10次以上得2分,10次以下得1分;
2、组织开展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得5分。
(二)宣传设备(3分)
有宣传设备(电脑、传真、照像机、录像机等)配有3件以上,性能良好3分,3件以下得l分,没有不得分。
(三)普法领导小组每年召集全体成员集中学习两次,一是集中学习法律、法规,二是听取办公室工作汇报,三是研究布置工作。(7分)
1、每年要召开普法领导小组会议或普法专门会议、研讨会研究普法工作或听取普法工作汇报2次以上得3分,1次得1分;
2、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到会并发表讲话2次以上3分,1次2分;
3、会后有宣传报道、印发纪要、简报等材料得1分。
三、法制教育工作(33分)..
1、全国普法办推517878秘书网荐的《干部法律知识读本》是领导干部“四五”普法的基本教材,全体职工人手一册得6分。
2、结合工作需要,购买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单行本,得2分;
(二)坚持集中法律培训、考试考核(21分)
1、建立林业执法人员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制度得3分;
2、按要求参加市普法办组织的“四五”普法培训班4分,
6、开设法制教育课,并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五”得3分:
四、依法行政(10分)
林业主管部门认真受理和审理案件的,得4分;建立林业行政执法办案制,执法过错追究制和行政管理公示制的,得2分;
考核单位领导(盖章)
被考核单位领导(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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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0717(2012)03-0077-04
收稿日期:2012-02-10
基金项目:教育部2012年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高校教师学术道德失范的形成机制及防治策略”(12YJC880082)。
作者简介:戎华刚(1973-),男,河南信阳人,新乡医学院副教授,华中科技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高等教育管理研究。
高校教师学术道德失范近些年来成为学术界内外关注的焦点。学界就如何矫正失范进行了深入研究,有学者强调建立健全外在的刚性制度规范,有学者提倡依靠教师内在的柔性道德自律,也有学者提出必须治理外部社会大环境。笔者以为,人的行为总是由一定的原因引起的,既有外部原因,也有内部动因,而内部动因正是导致人们行为千差万别的关键。学术道德失范的内部动因在于高校教师职业自身,失范的矫正也应从高校教师职业入手。基于高校教师作为专业性职业所具有的工作自主性和自我管制性特征,职业共同体自身理应成为约束其成员的最有效组织,成为规制失范、强化规范、促进负责任行为的最有效组织[1]。具体而言,职业共同体通过加强道德规范教育、增强职业责任感并强化自我管理职能,以达到矫正其成员失范行为的目的。高校教师职业是处于职业等级较高层次的专业性职业,从职业共同体内部采取措施矫正失范行为,也是高校教师职业重新树立其在社会公众心目中的权威地位并免于外部力量干预的最佳选择。
一、加强潜在和当前从业者的学术道德 规范教育
国外针对学术道德失范行为的政策中,一个很重要的理念就是区分有意的失范行为和由于疏忽或因不了解学术规范而无意中犯下的错误,后者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学术道德教育不足或缺失造成的[2]。学术道德教育在我国高等教育中尚处于缺失状态,这意味着可能会有部分失范行为源于对规范的不了解,也意味着我们缺乏最基本的失范行为防范机制。由此,从学术道德规范教育入手,可构建起矫正失范行为的第一重防线。
(一)重视高校教师后备人才的学术道德规范教育
对高校教师后备人才进行学术道德规范教育,首先要加强大学生学术道德规范建设。可根据不同学科和不同学习阶段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大学生学术道德规范。如针对本科生,可介绍学术道德的内涵和学术道德一般规范,并区分考试、课程作业等不同情况,明确所倡导和被禁止的行为。针对研究生,可就论文撰写、论文署名与发表等有关环节,制定明确的学术规范,并利用课程、讲座、研讨等不同形式使学生了解相关规范。其次,在课程设置中增设学术道德课程或在专业课中增加学术道德规范教育内容。参照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制定学术道德教育目标,在课程设置中增开学术道德教育课或在专业课中增加学术道德教育的内容。再次,加强学术道德规范宣传,培养诚信和负责的学术风气。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学术道德规范宣传专题活动,利用入学教育、社团活动及其他活动,加大学术道德规范宣传力度,让学生了解并遵守学术道德规范,营造诚信、负责的校园文化环境。最后,尊重学生在学术道德规范教育中的主体地位并强调教师的主导作用。要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发挥学生的主动性、能动性和创造性,引导学生利用各种途径了解学术道德规范,将学术道德规范纳入自己的认知体系。同时,要强调教师在学术道德教育规范中的主导作用,教师自身首先要成为遵守学术道德规范的榜样。
(二)开展在职高校教师的学术道德规范教育
在笔者的调查中,41.0%的被调查者认为“教师不完全了解相关规范”是失范的主要原因,这一定程度上揭示出对在职高校教师进行学术道德规范教育的必要性。第一,通过继续教育项目加强高校教师的学术道德规范教育。在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和其他在职培训项目中,加入学术道德规范教育的内容,宣传著作权和知识产权保护、学术研究与成果发表、教育教学、师生关系及学术评价等方面的规范,在教师中倡导负责任的学术行为。第二,通过对学术道德规范的研究,加强高校教师的自我教育。相关部门如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教育部、科技部以及各高校等,可设立相应的研究项目,就学术道德规范的内涵、内容、有效教育模式等问题,鼓励高校教师进行相关研究。通过研究,既能完善我国的学术道德规范体系,更重要的是,研究过程同时也成为高校教师的自我教育过程。第三,通过对学生的学术道德规范教育,强化高校教师的自我教育。教师在对学生进行学术道德规范教育的过程中,要让学生知其然,自己就不仅要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教育学生的过程也同时成为教师自身接受教育的过程。第四,将学术道德规范遵守情况纳入教师考评体系。如果被考评教师出现有违学术道德规范的行为,可根据严重程度的不同分别做出相应的处理。
二、增强高校教师的学术责任意识
学术责任意识是高校教师对学术责任的认识、情感和意志的综合体,良好的学术责任意识是教师自觉担当学术责任的内在精神基础。尽管“自由和责任,权利和义务,它们是交互的关系”,但是,“学术责任是象牙塔里非常重要的难解之事。人们很少对新的教师成员提及责任,在学术文献中也很少能找到关于教师责任的内容”[3](P4-5)。因而,从增强高校教师学术责任意识入手,也可达到规范其职业活动并减少失范行为的目的。
(一)明确高校教师的学术责任
从高校教师从事高深知识的创造、传播和应用这个角度看,其学术责任主要表现在对科学、学生和社会的责任三个方面。第一,对学生应承担的责任。一方面,教师应对学生的学习负责。大学生仍是处于受教育阶段的学生,需要教师在专业知识学习与学术研究训练等方面进行教育和引导;另一方面,教师应对学生的成长负责。教师不仅要向学生传授科学的知识,同时还要向学生传递科学精神与科学态度,传授专业伦理准则和学术道德规范。第二,对科学应承担的责任。美国社会学家罗伯特?金?默顿(Robert King Merton)提出的科学精神气质很好地诠释了高校教师所应承担的科学责任:应秉承科学标准评价自己和同行的学术成果。学术评价中应运用科学自身的标准,诚实地面对事实,实事求是地对学术成果做出评价;应把知识本身视为目的而非谋取名利等的手段。“学者不应该允许自己的研究目标被个人的感情和职业前途利益所损坏,实际上,学者一味追求个人利益就一定会自寻失败”[4](P122);应把全面的科学发现公之于众。教师在发表研究成果时,“不仅必须提供支持结论的证据,而且还应该提供与结论矛盾或制约结论的事实”,只有这样,才“可以使其他学者能站在别人的肩上注视目前知识的前沿”[4](P122)。第三,对社会应承担的责任。首先,遵守人类社会的基本伦理。在选择研究课题时首先要考虑其对人类社会与自然环境的潜在影响,自觉遵守基本的社会伦理和生态伦理。其次,承担告知公众科学技术负面影响的责任。“学者们不应该推卸对研究所产生的意外的不良社会后果的责任,他们至少应向同事和世人警告这项研究可以预见的危险后果”[4](P124)。再次,承担合理高效使用科技资源的责任。科学活动的最大资助者是政府,而政府经费又来自全体纳税人。因而,教师应对社会公众负责,合理高效地使用科技资源,避免出现“太多科研的进行,主要由于有充裕可用的科研经费,而不是为了科研在理智上的挑战性”的情况出现[5](P171)。
(二)促进高校教师的负责任行为
在明确了高校教师对学生、科学和社会所应承担的责任之后,还需采取措施促使教师做出负责任的行为。首先,开展学术责任教育。“教师对其学术责任的理解并非来自合同或大学规章的规定。在这方面,他不像军人或大型公司的中级管理人员,可从合同或规章里得到对其职责的理解。教师对学术责任的理解乃是大学文化遗传的一部分”[3](P119)。这就需要在明确责任的基础上对教师进行学术责任教育,通过各种形式向教师宣传学术责任的内涵与内容。其次,完善学术责任制度。基于当前失范行为增多、严重程度加剧的现实,考虑到学术责任制度缺失与模糊极易引发失范行为,高校应建立或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明确教师学术责任的具体内容,使教师的学术行为有章可循。最后,明确不负责任行为的后果。由于强调学术自由的传统和高校教师工作的非程序化、非标准化,实践中存在对教师所应承担的学术责任重视不够和对其工作监管不力的现象,以至于学术责任心不强、做出不负责任行为的情况屡有发生。为此,需加强对高校教师学术活动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惩戒制度,明确各种不负责任行为所导致的后果,以促使其选择负责任行为。
三、强化职业共同体的自我管理职能
专业性职业组织长期以来都坚持这样一个观点,即本组织是约束自己成员的有效机构[4](P133),“如果本职业表明不愿清洗无能和卑劣的队伍……这个任务肯定将由别人来完成”[5](P186)。加强高校教师职业共同体的自我管理是矫正失范的有效方式,也是高校教师追求学术自主和学术自治的必要条件。
(一)营造高校学术诚信的良好氛围
学术诚信风气能反映出学校的价值体系,并使全体成员形成“学术诚信应当受到尊敬和支持”的观念[6](P73)。在营造学术诚信氛围方面,高校能够做的是:第一,学校自身成为恪守诚信准则的榜样。在学校定位、学校章程、规章制度等各个方面体现诚信准则,在学校各项事务如学位点申报、教学科研评估中,应避免弄虚作假、包装学术等违背诚信准则的行为。对不诚信行为,应立场鲜明地加以谴责和惩治,不应持“家丑不可外扬”的心态加以庇护和掩盖,更不能对举报人实行打压。第二,成立相应机构制定有关政策,并强调多方参与。为使学术诚信氛围的培育实现常规化和规范化,高校应成立相应机构如学术道德委员会或学术诚信办公室等,机构成员应吸收学生、教师、职员等各方参与,共同制定校内有关学术诚信的规范与制度。因为与强加于其上的政策相比,人们更易于遵守自己对政策发展有所参与的政策[6](P34)。第三,明确各方责任,有效执行政策。培育学术诚信的良好氛围,必须充分发挥学校共同体成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并明确各参与主体的责任。教师有责任加强对学术诚信的研究,开发和讲授相关课程,并通过模范遵守诚信准则对学生施加潜移默化的影响。管理者有责任在处理学校各项事务中做出诚信榜样,自身要按照诚信准则行事,支持校内成员的诚信行为并采取措施惩治不诚信行为。学生有责任了解并遵守各项规范,为培育校园学术诚信氛围做出努力。
(二)发挥学术团体的教育监督作用
“专业和科学社团在其成员范围内制定、推行和灌输科研道德准则方面,起着关键的作用。学术部门和专业及科学社团内的共同科学文化,提供了提高职业精神的同行压力”[7]。可见,学术团体对其成员的教育监督作用可以有效防治失范行为。第一,学术团体应为其成员制定道德规范。相对于对高校教师普遍具有约束作用的道德规范,学术团体为其成员所制定的道德规范更具有专业针对性,所要求的标准也更高,也更能有效避免那些虽然不是失范但是并不高尚的学术行为。第二,学术团体要加强对其成员的道德教育。可通过举办有关学术道德规范的研讨会和讲习班,在团体举办的出版物上发表文章,编制和出版教材,表彰模范遵守学术道德规范的成员,资助其成员开展学术道德规范教育的研究项目,开展学术道德规范现状的调研以及与高校相关部门合作实施教育计划等,将提倡遵守学术道德规范的价值理念落实到具体行动当中。第三,学术团体应加强对其成员行为的监督。可成立专门的伦理委员会,负责在入会资格审查阶段核查申请者对学术道德规范的遵循情况,并将其作为是否批准入会的条件。伦理委员会还应通过制定监督工作规章,受理有关失范行为的投诉和举报,选派代表参加学术团体的各种评审会议,在团体内加大宣传警示和教育力度等方式加强对团体成员学术行为的监督。
(三)加强高校教师的道德自律
学术道德失范行为的矫正,除了依靠外部规范、制度等的刚性制约之外,更为重要的是要依靠高校教师自身的自尊和自律。一方面,高校教师应模范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并将其内化为自身的行为准则。加强自律要求掌握社会文化资本、作为高深知识守护人的高校教师恪守学术道德规范,对于专业领域以内的问题,应本着对科学和学生负责任的态度,遵循知识创新与传播过程中的规范与规律;对于专业领域以外的问题,应本着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任的态度,不以真理代言人的姿态妄加评论。教师应成为遵守学术道德规范的模范,通过不断学习和自我教育,将学术道德规范内化为自身的行为准则,将外在的约束与要求转化为内在的道德自律。另一方面,高校教师应保持淡泊名利的心态,培养志存高远的品格。学术是寂寞和清贫的代名词,高校教师既然选择了这一职业,就不应以追求名利为目的,只有这样,才能形成独立的人格,才能形成踏实做学问的定力,才能不被金钱和权力所蒙蔽,不被利益所诱惑,才能找到治学的方向和目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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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
一、有效选择源于教法要领的掌握
教学方法是教学过程中教师为实现教学目的和教学任务要求,在教学活动中所采取的行为方式的总称。教学方法是为实现教学目的服务的,其选择是否妥当,直接关系着教学效率的高低。不同的教法对于相同的内容有着不同的效果,不同专业的学生特点也决定教师在选择教法时有不同的侧重。
以分层教学法为例,在实际运用中,一些教师会根据教学生在入校时的计算机水平进行分层次教学,具体的做法就是教师根据学生入校时所进行的模拟考试加以判断,并以考试成绩作为参考指标,进行教学内容的选择、教学目标的设置以及考核标准的制定。对于中职生来讲,由于其自身的特殊情况,教师在确定内容上也试图选择那些实践性强的内容以及能激发学生参与学习的内容。如按照中职学生计算机等级考试大纲的规定,教师可以将计算机基础课内容分为计算机基础知识、Office办公组件、Window操作系统、Intemet以及PowerPiom等,之后再进行分层教学。
对于分层教学而言,要掌握好四要领:第一个要领就是编组,实践证明编组的科学与否是有效进行分层教学的前提。笔者在实践中通常是依据专业学生计算机知识的基础、学生的思维水平以及学生的心理因素等编成A、B、C三个组。其中A组学生需完成计算机基础课程的大纲所提出的基本学习任务及教学目标;B组学生需完成略高于A组学习任务及目标;C组是基于A、B组要求之上,突出特长的学生。当然,在实践中A、B、C三组之间是一种动态的关系,可以进行上下调整。第二要领是分层备课,这是有效实施分层的基石。笔者认为在这一环节中教师必须要在充分透彻地理解计算机基础课程大纲的基础上,从教学内容选择、优化和教学目标的确定等方面进行备课。第三个要领是分层授课,这是分层教学的中心环节。在此环节中,教师必须要能根据所授对象确定授课起点,准确地处理好相关衔接性的知识,从而保证所设置的分层教学目标得到落实。第四个要领就是分类指导,这是分层教学有效实施的关键。此环节中教师要在教学过程中及时、准确地对不同层次水平的学生予以不同的指导,帮助他们更好地掌握知识。
在《计算机技术基础》课程中还有一种比较流行的教法,就是“任务驱动”,其主要特点是教学内容丰富,过程有趣且具有挑战性。对于任务驱动教学法在《计算机技术基础》中的应用,笔者感受最深的体会就是“任务”的设计。教师在任务设计时,既要兼顾学生的学习兴趣,还要兼顾其接受能力,以及教学目标。如在Flas制作的任务教学法实施中,为了激发学生的参与意识,我们可以采用动画演示相结合的方法,使学生感到既简单又易懂。总之,对于任务设置,我们应当坚持难易适中、兼具新颖的原则。在自主探究或协作完成任务的过程中,笔者的实践体会是不要全盘托出,要将一部分知识点留给学生在探索中去完成,进而激发他们的参与热情。例如,在Power Point动态效果制作学习中,任务是《我最喜欢的……》半开放式的命题。这样通过放开任务的限制,使学生在自己的想象力得到充分发挥同时,还能进行发散性思维。
二、有效选择源于学生需要的掌握
人的需要如按作用进行分类可以分成生存性需要与发展性需要;按需要的性质可以分成物质性需要与精神性需要;按需要的实效性可以分为现在的需要与未来的需要;按弹性可以分成无限性的需要和有限性的需要;按范围可以分成个人的需要与集体的需要,等等。美国著名心理学家马斯洛教授对需要进行了系统性的分析与研究,他认为人的需要可以归纳为五种类型:第一个是生理需要,这是人类最原始的最基本的需要。第二是安全需要。假使一个人的生理需要已基本上获得满足,接下来就会出现新的需要定势。每一个在现实中生活的人都会产生安全感的欲望、自由的欲望、防御的欲望。第三种类型是社交性需要,它称为归属与相爱性的需要。研究发现,第一和第二需要得到满足后,社交性需要就成表现得非常强烈。例如,希望能够得到其他人的信任与友爱。第四类型的需要是尊重需要。人都有着这样一种愿望和需要,即自我尊重、自我评价以及尊重别人。尊重的需要很少能够得到完全的满足,但这种需要一旦成为推动力,人将会具有持久的干劲。第五种类型是自我实现需要。自我实现的需要就是指人们都希望能够完成与自己能力相符、相称的工作内容,从而使自己的潜能得到充分发挥。在马斯洛看来,人类价值体系中存在两类不同的需要,一类是沿生物谱系上升方向逐渐变弱的本能或冲动,称为低级需要和生理需要;一类是随生物进化而逐渐显现的潜能或需要,称为高级需要。这两类需要的关系表现为:五种需要像阶梯一样从低到高,但这种次序不是完全固定的,可以变化,一个层次的需要得到满足了,就会向高一层次发展,这五种需要不可能完全满足,愈到上层,满足的百分比愈少。一个人在同一时期内可能同时存在几种需要,因为人的行为是受多种需要支配的。但是,每一时期内总有一种需要是支配地位的。
综上所述,在《计算机技术基础》课程教学中,教师要结合不同专业学生未来职业特点及岗位工作的需要,选择合理有效的教法,进而完成教学任务,实现教学目标。在中职学校中《计算机技术基础》属于工具课程之一,几乎所有专业都开设了这门课,其最为基础的要求就是让学生掌握计算机基本操作,较为熟练地使用一种或几种办公软件,能够知晓计算机网络技术以及网络安全等内容,所以教师要依据学生需要选择教学方法。
三、有效选择源于对课程准确分析
《计算机技术基础》课程是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必修的一门公共基础课,本课程的任务是使学生掌握必备的计算机应用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培养学生应用计算机解决工作与生活中实际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初步具有应用计算机学习的能力,为其职业生涯发展和终身学习奠定基础;提升学生的信息素养,使他们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信息道德及信息安全准则。本课程的教学目标是通过教学使学生进一步了解、掌握计算机应用基础知识,提高学生计算机基本操作、办公应用、网络应用、多媒体技术应用等多方面的技能,使学生初步具有利用计算机解决学习、工作、生活中常见问题的能力;学生能够根据职业需求运用计算机,体验利用计算机技术获取信息、处理信息、分析信息、信息的过程,逐渐养成独立思考、主动探究的学习方法,培养严谨的科学态度和团队协作意识;使学生树立知识产权意识,了解并能够遵守社会公共道德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自觉抵制不良信息,依法进行信息技术活动。教师对对本课程有了准确科学的认识和分析后,就可以有的放矢进行地教学方法的选择与运用了。
四、有效选择源于教学实践的反思
反思是拉丁语词“reflectere”的派生,其意是指“专注于过去”。杜威在《我们怎样思维》一书中最早提出了“反思”这一概念,他认为反思是一种对信念、假定性的结论所采取的积极、坚持不懈的考虑活动。我国古代就早有关于反思的论述:“思之不慎,行之失当”“反求诸己”“扪心自问”“吾日三省吾身”。
一般来说,反思教学实践可以分成三个步骤:第一步是问题的认识与反思,我们教师只有澄清了问题、界定了困难,才能更加明确教学的目的;第二步是拟定问题的反思计划,有效的计划能为后续的反思与探究做好充分的准备;第三步是资料的批判性分析与评价,教师通过理性判断加以选择,最终形成有效的、正确的教学行为。基于这三个步骤,本文梳理了反思的策略,主要有总结法、录像法、对话法、行动法和档案法,具体如下:
(一)总结法。总结法所总结的对象是自己及他人的教学实践,即教师对教学过程中所见、所闻、所行等方面的经验与教训进行反思。反思内容需要教师依据实际的教学情况来定。一般而言包括教材的选择、学生的反馈、教法选择与运用、关键事件等。例如,关键事件的反思,是指对自己专业发展影响较大的事,其可以是一堂成功的课,也可以是一堂失败的课,还可以是一次师生矛盾的冲突。在总结法的实际操作中,教师要进行事件的记录,要善于关注对自己的内心变化。
(二)录像法。录像反思法就是教师通过教学录像进行有目的性的反思。这种方法的特点就是教师是以一个旁观者身份进行的反思,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反思有效性。此法实践操作的基本程序为:上课录像,观看录像,反思评价,修正教学。录像法需要第三者的介入,因此操作起来略有麻烦。但是,如果教师能将学生调动起来,参与到录像中来,就能够提高教学的有效性。
(三)对话法。对话反思采用的执教者与其他教师研讨交流的反思形式。通过面对面的对话交流,授课教师直接获得听课教师的意见和建议,执教者也通过自己教学行为的剖析,实施自我反思。此方法的操作程序一般可以分为四步:第一步,执教教师围绕某一研讨主题上课,其余教师课堂观察;第二步,课后执教教师阐述自己的教学设计的依据;第三步是执教者与听课教师间的对交流;第四步是执教者根据讨论结果进行教学设计修正。
(四)行动法。行动研究是自我反思方法中非常流行的一种,是针对教学实践中某一难题,运用观察、谈话、测验、调查问卷、查阅文献等多种途径、方法进行分析及设计研究方案,以求得问题解决的方法。此反思方法的实践步骤也包括四步:第一步研究问题的确立,途径是通过反思他人或自己的教学经验与实践来获得;第二步是围绕所要研究问题,收集相关文献并进行分析,提出假设,制订行动方案;第三步是根据行动方案展开研究活动;第四步是收集研究所获取的资料与信息进行反思报告撰写。
(五)档案法。档案法是档案袋反思法的简称,其特点是采用填写档案的形式促进教师反思后的成长。档案袋的建立过程是教师对自己已有经验进行整理和系统化的过程,是对自己成长积累的过程,也是教师自我评估、自我教育的过程。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档案法已经由原有的纸质载体发展成如今的网络化,更为直观的档案资料促进了教师反思的有效性。
综上所述,中职《计算机技术基础》课程的不同专业教学法选择是一项值得研究的课题。随着学生的变化以及课程改革的不断深入,教师在教法的选择上也将随之变化,关键是教师要积极地面对教学中的各种问题和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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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李凤霞,阎艳,李仲君.计算机基础教育要面向应用,注重学生能力的培养[J].计算机教育,2010(1).
篇6
a、初次办理。我省大中专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证》的地点设在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各学校统一为学生办理的时间为每年的5月份左右,具体时间由省中心统一安排。办理时要提供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定并经学校就业工作部门鉴证的就业协议书原件(或者接收函、合同等)或者回生源地自主择业申请表等。日常个人办理的时间一般从7月初开始。省内高校毕业生离校后两年择业期内落实就业单位的可由毕业生个人办理《报到证》,办理时须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或回原籍申请)、毕业证书原件、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的介绍信或证明。
b、遗失。 毕业生自签发《报到证》之日起一年之内遗失《报到证》,经本人申请、登报申明作废,交所在学校审核、盖章,方可到原签发部门申请重新补办。补发的《报到证》备注栏内须注明“遗失补办,原同号《报到证》作废”字样。签发一年以后遗失《报到证》的,不予补办。按有关规定,由毕业学校和毕业生调配部门出具证明。
c、改办。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供需见面、双向选择”签订就业协议经学校报主管部门核定形成就业方案之后办理的《报到证》,原则上不能随意变动。但自《报到证》签发之日起一年且在择业期内,遇下列情况时可以申请改办:①错派,没有这个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已经撤消或用人单位隶属关系发生了变化:②毕业生本人遭受不可抗拒的因素或其它特殊原因;③毕业生违约后要求重新改办的;④其他符合政策规定的情况等。改办时须提供原就业单位同意解除就业协议的退函、毕业证书原件、《湖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就业调整改派申请表》、原《报到证》和新单位的协议书或接收函。
自毕业生派遣报到后,时间超过一年,不再受理改派,由毕业生自行联系新旧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人事档案关系的移动转入,或通过工作调动解决。
篇7
第一,就业机遇不平等。按照现行规定,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用工时,一般要求学生持有择业通知书,而中职学校毕业生没有择业通知书,以致缺乏平等择业的机会。第二,中职学校的就业工作在校企对接上的政府参与度不够,以致缺乏相关政策,使企业对安置中职学校毕业生就业缺乏积极性。另外,由于企业本身存在用工风险,因此企业一般不会和学校签订长期用工合同。第三,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多为农业城市,大型企业较少,工业基础相对薄弱,吸纳中职学校毕业生就业的渠道少、能力低,以致中职学校毕业生在本地就业存在较大困难。此外,高等院校毕业生供给的快速增长稀释了企业的需求增长,从而导致中职学校毕业生就业机会减少。
2.学校层面的问题
第一,学校缺少专业的就业指导教师。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中职学校承担就业指导工作的多为负责学生就业的工作人员或文化基础课教师,这些人员没有接受过系统的就业指导训练,缺乏就业指导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就业指导的针对性不强,不能为中职学校毕业生提供专业就业指导,个性化、高层次就业指导则更难实现。第二,学校专业设置存在“盲目跟风”现象。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的中职学校就业安置主要以“外向型”就业为主,本地就业安置为辅。就业市场需求调查困难,难以为专业设置提供科学、准确的数据,导致专业设置缺乏依据。一些中职学校为了扩大招生,专业设置甚至比较随意,存在“盲目跟风”现象,导致培养的学生还没毕业,就已出现该专业人才社会需求过剩的问题。此外,由于盲目设置专业,出现专业师资不足,缺乏实训设备等问题,致使教学质量大打折扣,培养的中职学校毕业生无法满足社会需求。第三,学校缺少资金和师资。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的中职学校不仅无法保证毕业生就业工作方面的经费投入,更无法派出实习就业指导教师到企业实践和指导学生实习就业,这也从根本上影响中职学校毕业生的就业质量。
3.学生自身的问题
(1)中职学校毕业生择业定位不准确
笔者对所在学校的2 966名学生进行调查,结果见表1和表2。
从以上调查结果可知,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的中职学校毕业生不能正确认识自己的学历、专业水平及工作能力,普遍存在就业期望值过高、与地方经济水平不相符的问题。更有一些中职学校毕业生存在眼高手低、盲目自大的问题。在就业方面,他们过分要求就业单位专业对口、工资待遇较高和工作环境较好,这是中职学校毕业生在求职过程中遭受冷遇的重要原因。
(2)中职学校毕业生的基础较差
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的中职学校毕业生文化基础知识较薄弱,以致在专业理论的掌握上存在较大困难,在实际操作中缺乏理论支撑。虽然大多数用工企业要求中职学校毕业生具备较强的实践操作能力,但并不意味着忽略他们对所学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尽管动手能力较强的中职学校毕业生在操作方面比较熟练,但由于缺乏理论支撑,所以常常在面对疑难问题时束手无策。因此,中职学校毕业生的理论知识与实际工作脱节成为影响其就业率和就业质量的重要因素。
(3)中职学校毕业生思想不成熟
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的中职学校毕业生大多是独生子女,不能吃苦耐劳,不愿到条件艰苦、工作环境较差的岗位工作,因此在择业中往往出现“高不成低不就”的现象,给就业造成较大困难。同时,由于中职学校毕业生思想不成熟、心理承受能力较差,导致他们难以应对工作中的困难和挫折。
二、解决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中职学校毕业生就业问题的对策
为了解决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中职学校毕业生的就业问题,地方政府和中职学校应不遗余力地寻求对策,开展工作。
1.立足本地,加大宣传,尊重技能
地方政府要注意引导舆论,立足本地,加大宣传,积极营造尊重劳动、尊重技能的职业教育氛围,提高“技能型”人才的待遇。另外,从政策上对职业教育有所倾斜,以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支持力度。同时落实两项具体工作。一是举办中职学校毕业生就业会、校企合作洽谈会、企业家报告会和优秀毕业生座谈会等,旨在为中职学校毕业生较好就业提供便利条件。二是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国家职业教育政策,宣传中职学校办学特色,宣传中职学校毕业生,让社会各界广泛了解中职学校,扩大中职学校的影响,旨在为中职学校毕业生顺利就业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合理设置,加强教学,增强能力
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的中职学校应做好两方面工作。一是根据地方经济结构、产业结构、行业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等,设置适合本地就业、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专业,以充分发挥职业教育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的作用,保证人才培养,为地方经济建设贡献力量。二是加强实训教学,强化岗前培训,增强学生的就业竞争能力。加强校内和校外的实习与实训,提高学生的实践技能和职业能力。既要不断加大投入,完善校内实训场地,又要不断加强实践教学,“以实训为手段,以技能为根本”,提高学生的技能水平。既要不断加强与企业的联系,建立稳定的校外实习与实训基地,实现“技能型”人才与企业“零距离对接”的目标,又要强化学生的实际动手操作能力。二是深化实践教学改革,完善实践教学的规章制度。其一,在中职学校教学改革中应加大实践教学在整个教学计划和课程设置上的比例,在实训教学中要引入企业的部分生产流程和生产标准。其二,在实施课程改革的同时,要着力完善实践教学的规章制度,在实训管理中引入企业4S管理,让学生较早熟悉和适应企业的管理。三是强化技能考核,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力。实践证明,中职学校毕业生持双证或多证者就业率远高于其他求职者。因此,中职学校要鼓励学生参加技能考试,鼓励学生考取与所学专业对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和其他证书,增加学生的就业竞争力。
3.提升素养,强化师资,提高实效
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的中职学校应加强就业指导工作,提升学生职业素养,抓好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就业指导的实效。
(1)开设就业指导课程,完善就业指导课程体系
中职学校应分年级对学生进行就业指导。一年级时,主要针对所学专业的发展前景、课程设置和考核标准等情况进行指导。二年级时,主要对所学专业的用工企业、岗位情况和企业文化等进行宣传,同时帮助学生客观地评价自我,调整择业心态,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三年级时,要做好顶岗实习生的跟踪服务,了解学生在实习岗位的工作情况、思想状况,帮助学生解决顶岗实习中的困惑。
(2)加强就业指导课程,强化师资队伍建设
为了保证就业指导工作的实效性,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的中职学校应加强就业指导课程,强化师资队伍建设。其一,安排部分从事过就业指导工作的优秀教师外出培训,系统掌握就业指导的方法和技巧。其二,长期聘请人力资源公司或企业人力资源部的就业指导师来校任教,改善就业指导的师资队伍结构。其三,对班主任进行就业指导培训,发挥班主任在学生就业工作中的指导作用。
(3)创新就业指导的教学模式,提高就业指导的实效性
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的中职学校在开设就业指导课程时要大胆地“请进来,走出去”,不断创新就业指导模式。具体来说,有四个关键。其一,积极联系用工企业,聘请社会或企业人力资源培训师来校讲座。其二,请优秀毕业生来校作报告,传授成功就业经验。其三,在校内组织模拟招聘会或组织学生参加社会招聘会,锻炼学生求职的心理素质,提高学生求职的能力。其四,利用教学见习或顶岗实习让学生了解企业文化、企业管理和岗位工作,增强学生的直观感受,提高学生的职业素养。
(4)就业指导应融入教学工作和班级管理工作
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的中职学校应将就业指导融入教学工作和班级管理工作。其一,在教学活动中要将授课内容与企业需求紧密联系,提高学生学习的针对性。其二,将就业指导的有关内容渗透进教学活动,注重培养学生的职业素质和职业操守等。其三,在教学活动中注重学生的思想教育和心理教育,引导学生正确认识自我,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就业观。
4.深化合作,加强建设,鼓励创业
(1)深化校企合作,不断提高学生就业质量
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的中职学校要在联合办学方面与企业开展深度合作。在教学上,校企双方共同制订教学计划,企业要选派相关指导人员来校授课。在实践上,校企共同安排实践教学计划和实习标准,企业应安排工程技术人员作为实践教学指导教师。在顶岗实习上,企业要为学生提供实习岗位和实习的便利条件,使学生在企业顺利完成顶岗实习,达到企业所需的人才标准。
(2)加强信息化建设,拓宽学生就业推荐渠道
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的中职学校要加强信息库的建设与开发,完善企业信息、就业信息和毕业生信息库,加强就业信息的收集,建立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络,拓展毕业生就业市场,用信息化推动就业工作,实现毕业生就业服务的全面提升,保证毕业生的就业率和就业质量。
篇8
Design and Implementation of College Employment Management System
XIE Fei-ying
(Education and Technology Center, Dongguan Polytechnic, Dongguan 523808, China)
Abstract:This paper analyzed the function module design , database design ,development environment and function realization of college employment management system .Practicing shows that it not only provides a convenient two-way choice between graduates and employ? ers but also improves the efficiency and quality for College graduate employment management.
Key words:SQL; function module; database
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大高等教育的普及力度,使得大学毕业生数量迅猛增长,就业压力也随之剧增,就业难问题日益严峻,高校毕业生就业成了困扰学校和毕业生的一个难题。随着计算机技术及信息技术的发展,我国高校普遍进入数字化校园时代,传统的办学、管理模式也因此有了极大的转变。高校建立就业信息管理系统,就是让毕业生通过有形市场洽谈转方式转变为利用信息化手段来择业,毕业生可通过网络查询用人单位招聘信息、利用就业系统进行不同岗位间的对比,实现在无形市场下建立与用人单位的联系,这使得毕业生的择业自由度大幅度增加。与此同时,各用人单位及企业通过高校就业系统实现在校招聘,为毕业生择业提供了一个更集中更丰富的平台。高校就业系统为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之间提供了便捷的双向选择,全面提高了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工作的效率及质量。
1高校就业管理系统的必要性
高校就业管理主要是完成毕业生就业的相关工作,内容包括:根据国家各项方针、政策以及学校有关要求,制定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及实施细则,充分宣传各项相关政策;主动向社会各界毕业生信息,深入挖掘社会需求,收集并以多种形式及时各类用人单位需求;组织校园宣传及招聘活动;开展就业咨询及指导;办理就业协议签订事宜,形成毕业生就业方案,完成上级部门各类业务工作;负责毕业生派遣相关事宜;开展各类调查研究,探索建立有自身特色的就业指导思路。
高校就业管理系统的建设目标就是帮助学校更好地做好毕业生就业服务和广泛地吸引各种形式的企业和用人单位进入校园招聘,吸引企业、服务毕业生,使学生及时了解就业信息,掌握就业技能,把握好每个就业机会。为全面提高就业率和就业质量提供一个公共的平台。系统集匹配、宣传、管理、指导于一体,服务于学校、企业和学生。
2系统功能模块设计
本系统分为5个模块,如图1所示。
2.1统一信息门户模块
登录门户。在校教职工及学生无需注册,直接使用教工编号或学号作为用户名,身份证后六位作为初始密码即可登录;用人单位注册前需提交申请,由校方审核通过后分配登录编号及初始密码,以确保用人单位的可靠性。用户一次登录,便可在系统内所有模块间自由切换而不必反复登录。系统为不同的用户提供了不同的权限。
信息搜索。系统提供了一般搜索与高级搜索两种方式,用户通过搜索,可以查找出用人单位岗位信息和毕业生的求职信息,使毕业生或用人单位双方都能够快速、准确地找到可靠、权威的信息。
门户内容展示。包括最新公告、最新通知、职位信息动态显示、校内外招聘信息、就业政策与法律法规学习、优秀毕业生推荐、资料下载专区、就业相关网站链接等内容,并控制有权查询的对象。通过栏目分类展示,使用户能够快捷地掌握各种资讯。
就业论坛。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之间提供相互交流的平台。
2.2用人单位管理模块
用人单位注册前需提交申请,通过学校就业管理中心验证成为正式会员,即可得到卡号及登录初始密码,卡号作为用户名登录,初次登录后可修改密码。用人单位通过单位信息库管理,可查询、修改、添加、删除、导入、导出、统计单位基本信息和单位招聘职位信息;通过对历史单位信息库进行管理,可批量生成用人单位招聘邀请函、录取通知书等各类信息。
2.3毕业生就业管理模块
毕业生信息管理:包括毕业生的性别、年龄、班级、民族等基本信息,以及奖学金、成绩表、荣誉称号等证明材料信息,这些信息均可直接调用学校的共享数据库。就业中心有权限查询所有毕业生基本信息。
毕业生简历管理:毕业生简历信息由本人维护,具有打印及制定用户推送功能。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具有信息查看及修改的权限。
毕业生档案管理:学生必须登记档案接收单位、档案转移地址等信息,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方可办理档案事宜。
毕业生暂缓就业管理:暂未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可自愿办理暂缓就业申请,在其毕业后两年内学校将保留其档案。
2.4就业协议书管理模块
就业协议书审核管理:毕业生通过高校就业管理系统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必须通过鉴定才能成为合法的协议书。
就业协议书毁约管理:当毕业生通过高校就业管理系统签订就业协议书并通过鉴定成为合法协议书后,毕业生本人将不能更改和删除就业协议书。如需要毁约,毕业生必须通过学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和用人单位两方解除原就业协议书。毁约受理后,原协议书不再有效,但不可删除,作为历史记录已备核查
就业协议书改派审核:就业协议书毁约受理后,毕业生可通过高校就业管理系统再次签订就业协议书,即就业协议书改派,改派过程同样必须通过鉴定才成为合法的协议书。
2.5就业情况统计管理模块
就业率统计:可自由统计各学院、各专业、各年龄、各班级的就业率,并作分析。
就业去向统计:可自定义统计各学院、各专业、各年龄、各班级的就业去向百分比。学生签约查询:可自定义毕业生的签约单位状况、签约目的地等各类信息。
图1系统功能模块图
3数据库设计
数据库设计在系统设计过程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它直接影响到该系统的质量好坏。设计数据库的关键在于必须以用户实际环境为依据来构建数据模型,该模型要能准确及时地提供用户所需要的信息,并支持对该信息的数据处理。
3.1数据库设计工具
SQL Server是目前较为流行的关系数据库管理系统,它的优势在于在数据的易用性和安全性方面处于领先水平。通过SQL Sever创建数据库,包括创建表、视图、索引、触发器、存储过程等数据库对象,创建和控制管理用户帐号和用户组等,可实现使用SQL数据库语言对数据库进行动态查询。
3.2数据库需求分析
本系统的数据库设计主要针对高校就业管理工作中所涉及的数据信息进行数据模型构建,使校方、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所有数据均在该系统中处理,实现数据集中管理化和共享化,并且易于维护。数据库要能够满足不同权限的用户对所需信息的处理,包括信息的查询、更新、输入、输出、保存等功能,达到使用数据库来管理高校就业各项工作信息的目的。
3.3数据库设计方法
数据库设计通常包括概念结构设计阶段、逻辑结构设计阶段和物理结构设计阶段。
概念结构设计阶段是在对用户需求进行归纳与抽象的基础上建立一个概念模型,本系统采用混合策略设计概念结构,即采取自顶向下策略进行需求分析从而设计一个全局概念结构框架,再以该框架为骨架,集成由自底向上策略设计出来的各个局部概念结构。简单来说,即自顶向下地进行需求分析,然后再自底向上地设计局部概念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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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结构设计阶段将概念结构模型转化为逻辑结构模型,生成本系统的数据结构。具体做法为,根据用户需求和SQL Server数据库管理系统的特点,将概念结构转换为一般的关系、网状、层次模型,生成数据库的全局逻辑结构表和各个局部逻辑结构表,再向特定SQL Server支持的数据模型进行转换,最后进行优化改进,即适当修整数据模型的结构,使数据库应用系统达到最佳性能。
物理结构设计阶段为逻辑数据模型提供一个最佳适合环境的应用物理结构,在SQL Server关系数据库中是指存取方法和存储结构。在选取好最佳存取方式和存储结构后,应对其进行时间和空间效率做评估。
根据设计好的逻辑结构和物理结构,开发人员运用SQL Server语言编制与调试应用程序建立数据库,并不断重复以上几个阶段的设计过程,使开发出的数据库趋于完善。
4系统运行情况
该系统共有3种权限,分别是学校管理员权限、毕业生权限和用人单位权限,这3种权限具有不同功能级别。
学校管理员具有最高管理权限,可以分配不同用户的浏览和管理权限;管理就业系统中的各个功能模块;审核各个用户的基本信息以及在系统中的所有内容;负责对就业协议书的管理以及就业情况的统计分析等。
毕业生权限由学校管理员统一设定,具有如下权限:浏览相关就业咨询;查询、修改本人基本档案,查看本人各科成绩、总学分、奖惩记录;与更新个人简历;搜索与定制职位;获取就业咨询;向管理员提供反馈信息等。
用人单位权限通常有,、更新、删除招聘信息;建立企业档案;建立人才储备库;人才搜索与订制;多条件检索、分类汇总毕业生的简历;浏览、回复毕业生提交的简历和反馈信息;输出打印各类信息报表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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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可以说涵盖了广大劳动者最基本、最重要、最关注的四大民生问题:就业(劳动合同及期限)、分配(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基本保障)及身心健康(休假、工作条件、职业安全等),这也是宪法赋予劳动者最基本的几项权利(《宪法》第四十二条至四十五条)。由此可见,劳动关系的好坏不仅反映企业运行是否健康有序,同时也直接影响各种社会关系的和谐稳定,良好的劳动关系无疑是社会稳定的基石,是和谐社会的基础保证。
一、当前我国劳动关系现状
我国劳动关系状况正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深入处于不断变化的过程中,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单一、稳定、静止的状态变得更为多样、多变、复杂,并逐渐呈现出关系契约化、主体明晰化、利益清晰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等诸多特征。在多种所有制经济形态下多元劳动关系并存、劳动关系主体之间利益冲突不断增多、劳动争议引发的社会问题日益突出的严峻形势下,建立完善符合市场经济体制要求,以劳动法律和政策制度基准、劳动合同管理、纠纷争议处理为主要内容的劳动关系调整机制尤显重要。据劳动仲裁机构的统计数据显示,仅2008年,通过仲裁处理的劳动争议案件达96.4万件(受《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影响),虽然近几年数据略有下降,但整体案件数量仍居高不下,其中2010年76.5万件,2011年67万件,集体劳动争议数量持续高位、也时有发生。可以说,劳动争议发生频率是企业劳动关系和谐与否的晴雨表,无论是从数量还是结果来看,对于企业而言当前劳动关系现状不容乐观,大部分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结果处于对企业不利的局面,分析原因,一方面《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条例的出台更倾向于保护弱势群体一方,为劳动者争取权益提供了充足有力的法律支撑,且劳动者法律意识维权意识也在显著增强,但另一方面,企业不规范不合法的管理方式未能及时转变应是问题的根本所在,疏于管控、管理瑕疵的存在势必会给劳动者提供可诉之机。
可以预见的是,随着市场经济转型的加快以及多种经济成分的进一步发展、就业方式的更加灵活多样,劳动关系将更加复杂多变,利益冲突也日趋显性化,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管理必然面临更多更复杂的新问题新困境。但同样也可以预见的是,不管何种形式的劳动关系,无论是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企业劳动合同制,抑或是劳务派遣用工制、非全日制用工等,只有做到制度体系规范运行、人员管理依法合规、纠纷争议有效控制的全过程管理,严格管控,避开“雷区”,方能达到防范和控制劳动关系法律风险的管理目标。
二、劳动关系全过程管理的基本思路
劳动关系全过程管理的思考来源于法律风险管理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补救”机制。防范法律风险是劳动关系管理的目标之一,或者说是劳动关系管理的基本要求。劳动关系全过程管理至少应关注以下几方面:
(一)树立劳动关系运行中的管理意识:主体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及控制意识。
1.主体意识。劳动关系虽然是企业与劳动者的双方关系,但劳动关系治理的主体在于企业。企业是主导,劳动者的相关行为依附于企业建立的各类规则,劳动者更多只是执行的角色。因此,企业应首先树立劳动关系管理的主体意识,重视日常管理,方能掌控局势、处于主导地位。
2.程序意识。程序意识在劳动关系管理中尤为重要,程序有瑕疵,实体权利或将不予支持;仲裁或审判过程中首先审查的是程序问题其次才是实体问题。最明显的例子是,在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这一行为上,实体条件即用人单位只有在法定情形下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程序条件是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经过法定程序。根据《劳动合同法》四十三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如果用人单位在单方面解除合同行为中未按法定程序进行,即便符合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实体条件,解除合同的行为也会被认定为无效。因此,在劳动关系管理过程中,程序意识尤为重要。
3.证据意识。证据是做出裁判的基础和依据,一般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但在劳动争议中出于对企业规范管理的要求及对劳动者的保护,立法对某些方面的证据进行了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02年4月1日施行)第六条规定: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2008年5月1日施行)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这个规定将劳动者客观上无法提供,但是确实应该存在且被用人单位保管的证据的举证责任分配给了用人单位。此类证据很多,例如职工名册、考勤记录、报销凭证、工资表、调度记录、工单等等。对于这些证据,如果牵涉到仲裁请求中的事实部分,劳动者一方均可以请求仲裁庭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拒不提供的后果就是承担败诉风险。对于这样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具有合理预期,务必通过规范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并切实贯彻落实,例如考勤簿,应当如实记录并留存,如果记录考勤不规范、不准确甚至不记录考勤,则非常有可能承担不利后果。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对于证据材料,尽量保留书面文件和原件。
4.控制意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看似平等,实则在劳动关系建立后转变为事实上的隶属关系。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管理上必须建立控制风险的意识,重视用工管理,在招聘阶段应认真审查应聘人员的简历及资格,确保不招用不合格员工,问题员工;在劳动合同履行阶段,审查员工的行为是否符合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是否构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对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及时下发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在劳动合同到期是否需续期前,及时向员工送达续签劳动合同意向书,要求员工根据意向书的规定及时作出回复,避免用人单位陷入被动局面;或在劳动合同即将到期前以支付一个月工资为代价下发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解除劳动合同,避免被迫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二)建立合法的劳动关系规章制度体系并有效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企业在制定劳动规章制度的过程中单方处分了劳动者的权利或者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则有可能会面临以下几种风险:
1.所制定的规章制度无效,不能作为企业管理的合法依据,也不能作为裁判的有利(用人单位)证据。企业亦不能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项“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2.劳动者获得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项规定,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
3.企业可能会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劳动法》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可见,制定规章制度并不是企业单方面的事,这些规章制度的制定很有可能产生一些法律风险,给企业带来损失。为了防范这种风险,建议企业在制定相关规章制度过程中,一方面应按法定程序吸纳职工代表参与审议,一方面还要注重制度前的合法合规性审查,避免规章制度违法违规现象。
(三)形成劳动关系良性运行的三重保险: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补救。
对于企业管理而言,风险防范最主要的工作是事前防范,而不是“事后灭火”。劳动关系法律风险防范亦如此。中国古代关于扁鹊医术的故事很好的阐述了这一道理:魏文王问扁鹊,你们家兄弟三人,都精于医术,到底哪一位最好呢?扁鹊答,长兄最好,中兄次之,我最差。文王再问,那为什么你最出名呢?扁鹊答,我长兄治病,是治病于病情发作之前。由于一般人不知道他事先能铲除病因,所以他的名气无法传出去。我中兄治病,是治病于病情初起之时。一般人以为他只能治轻微的小病,所以他的名气只及于本乡里。而我扁鹊治病,是治病于严重之时。一般人看到我做的是在经脉上穿针管来放血,在皮肤上敷药等大手术,因此才会以为我的医术高明。对应到劳动关系法律风险管理工作而言,事后控制不如事中控制,事中控制不如事前控制。事前控制就是企业自身的免疫系统,能够使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于未然。当然,一旦出现劳动争议,事中控制得当、事后补救及时,同样也能减少或挽回损失,三个环节形成合力各显神通,共同构成劳动关系良性运行的三重保险。
三、劳动关系管理的“雷区”及防范处理
(一)员工招聘、入职管理及法律风险防范
1.谨防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激烈的市场经济中,企业之间经常展开人力资源争夺战,但是这些行为在法律上是高风险行为,企业应积极防范。企业“挖墙脚”行为侵害了其他用人单位的利益,《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对此作了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企业无意中招用了与其他用人单位尚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且对其他用人单位造成了损失,同样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原因是企业在招用劳动者的过程中有严格审查的注意义务。因此,建立劳动关系之前务必把好招聘审核关。
2.招用前一定要尽如实告知义务。《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情况。如果用人单位在招聘中没有履行法律规定的告知义务,就有可能造成合同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还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3.慎用违约金条款。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及第二十五条,只有在以下例外情形下用人单位才可以与劳动者约违约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违反相关约定。往往企业在某些情况下,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得不与劳动者签订违约金条款,但是,为了防范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约定违约金条款时应注意:首先,有选择性的为劳动者技术培训提供出资。此举虽然一定程度上会提高企业的用人成本,但是同时也是违约金条款生效的条件之一。从另一个角度而言,企业为劳动者技术提供出资,有利于提高企业劳动者的素质,同时也能够使双方的权利义务具体化,对企业的发展是有利的。其次,合理约定服务期,依法在服务期协议中约定违约金。最后,对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违反竞业限制的情形,可以与劳动者签订违约金条款(期限不超过2年),防范其中可能出现的风险,但需要注意的是,此举对劳动者生效的条件是企业应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标准按双方约定,或按地方条例明确的标准确定。
4.把好劳动合同签订关。《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用人单位普遍重视劳动合同的签订,但在签订程序的合理性、条款内容的严谨性等方面容易出现一些问题。程序上,要注意的是务必确保先签合同后用工,若员工拒绝签订(续签)合同,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控制,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内容上,在实际工作中非常容易忽视的一个问题是,劳动合同九项基本内容发生变更,特别是劳动者工作内容(岗位)和劳动报酬等核心要素的变更,不及时变更合同,导致一旦发生纠纷,用人单位在举证方面会很被动。较好的做法是在劳动合同文本后增加变更页,如有变化及时更新,确保实际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约定一致。
(二)在职管理及法律风险防范
1.试用期易发生的问题。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提前通知)。有些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在试用期解除合同需承担违约责任,这实际上限制了劳动者的解除权,此种约定是侵害劳动者合法权利的行为,在法律上属于无效条款。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规定得很清楚,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其必须举证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因此,对于录用条件及岗位职责的描述、试用期内的考核必须具体而明确。
2.假期管理。假期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产假、年休假、探亲假等,相关法律法规都有明确的规定予以保障,但企业也应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假期管理规定并在内部公示,而且在日常管理中,还应做好各类请休假流程的审批、假条及相关凭据的保管、了解休假情况并及时采取相关控制措施。
3.员工工资管理。劳动纠纷多起因于工资报酬等经济纠葛,现实中不乏劳动关系存续期间风平浪静、劳动关系解除时各种诸如扣减工资、加班工资、拖欠工资 的“秋后算账”诉求。需要注意的是,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不受1年诉讼时效期间的限制,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1年内提出即可。因此,对企业而言,工资管理不规范无疑是一颗定时炸弹,只要劳动者在前述期间提出,其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缺位的权益均受保护。
4.员工培训与服务期。《劳动合同法》第22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6条进一步指出这里所谓的培训费用是指“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这意味着:(1)可以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培训的内容必须是“专业技术培训”,企业通常对劳动者进行的入职培训、管理培训等,不属于可以要求服务期的培训范围;(2)必须是企业为此支付了有凭证的费用,企业内部进行的专业技术培训也不属于可以要求服务期的培训范围;(3)服务期必须是由企业与劳动者另外约定,企业进行了专项技术培训并支付了专项费用并不自然导致劳动者有服务期义务。在实际工作中,要注意的是服务期协议应当在专项技术培训开始前签订,否则,如果培训已经开始而劳动者不同意签署服务期协议,企业将无法要求劳动者赔偿此前已经支出的培训费用;鉴于服务期协议总是与专项技术培训联系在一起,建议将服务期协议与技术秘密保护协议结合使用。
5.商业秘密与竞业禁止。竞业禁止是限制从事某种业务、行为和营业;商业秘密保护是限制对商业秘密的泄漏和使用。前者是通过对劳动者就业和择业的限制来维持用人单位的竞争优势;后者是通过对知识产权采取保密措施来保护用人单位的财产权利。两者的性质不同,适用的对象不同,但又有重合的地方:(1)保密义务的产生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基于劳动合同的附随义务,不管当事人之间是否有明示的约定,劳动者在职期间和离职以后均承担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义务;而普通劳动者的竞业禁止往往是基于当事人之间的约定而产生的,无约定则无义务。(2)保密义务的存在是没有期限的,只要商业秘密存在,义务人的保密义务就存在,并且这种义务的履行并不需要权利人支付保密费;而竞业禁止的存在是有期限的,在职竞业限制的期限是劳动合同的存续期间,离职竞业限制的期限由当事人约定,并且对于离职后履行竞业限制的劳动者,用人单位还必须支付合理的补偿费。由此可见,竞业禁止条款的适用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企业应当慎用,建议将含有保密内容的竞业禁止约定限定在除一般知识、经验和技能之外的合理范围内,使得用人单位真正能够将确实属于自己的商业秘密予以保护。
(三)离职管理及法律风险防范
1.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条是关于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根据提出解除的主体不同,可以将协商解除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由用人单位提出的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另一种是由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前述两种情况协商解除的不同在于,前者,即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后者则不需要。
2.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通知的情况。《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赋予了劳动者单方面解除的权利,且该解除无须任何的理由,但须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对于试用期内的劳动者提出解除,只要提前三天通知即可,对于试用期满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需要注意的是,法律虽然规定了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提前通知的义务,但没有规定劳动者不履行该义务,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替代。如果劳动者没有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该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要求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
3.非因员工过失,企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注意事项。《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三种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预告通知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注意的是:(1)医疗期满后,劳动者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的,用人单位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只有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另行安排工作,劳动者仍然不能胜任的,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有个程序:必须先培训,或者调岗,如还不能满足新的岗位要求,则可以解除劳动合同。(3)需要指出的是,劳动者被证明还不能胜任工作,必须要能证明。为防止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发生举证不能的风险,企业需在劳动合同中或在岗位说明书中确定员工的工作量,如果因此而培训员工的,还需要保存相应的培训资料。
4.不得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除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和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外,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不得解除劳动合同:(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此外,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三十四条规定,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5.离职管理的要求。规范操作员工离职是尽量减少人员流失损失和规避相关人事劳动纠纷和法律风险的一种方法。离职管理最首要的是要注重离职流程管理,规范员工离职程序,包括填写离职单、离职面谈、核准离职申请、业务交接、办公用品及公司财产的移交、监督移交、人员退保、离职生效、及时给付补偿金、资料存档等,每一个程序与环节都必须有相应的表格,并作出严格的文字记录。与此同时,对于核心人员实行脱秘期和竞业禁止管理。
四、劳动争议范围及处理原则
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的规定,劳动争议受案范围包括: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劳动争议可以通过规范的管理有效防范,通过及时的沟通、修正有效控制或化解,但无论采取何种处理形式,都应把握以下原则:
(一)劳动争议处理的形式也可以说是劳动争议处理的渠道或处理的办法。《劳动法》规定的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形式是:依法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讼;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是在没有第三者的情况下,通过劳动关系当事人双方互谅、互让,协商解决纠纷的一种形式。这种形式简单方便、省时省力,不伤感情,有利于团结。国家提倡和支持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采取自行协商的方式解决发生的争议。
(二)处理劳动争议,应当重视调解方式,调解既是一道专门程序,也是仲裁与审判程序中的重要方法。着重调解原则,首先有利于增加当事人之间的相互理解,使其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够相互支持和配合;其次可以简化程序,有利于及时、彻底地处理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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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把人才引进作为人才工作的重点,采取“组团、自引”的办法,共引进各类人才1519人,其中高级人才131人,大专以上1135人。我们围绕全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针对全市主导产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先后组织了63家企业赴*、*、*等地参加大型招聘会,赴*、*、*、*等地举行专场招聘会。特别是12月份在*、四川、*等四所高等院校举行的专场招聘会上,我市十几家企业提供了近百个职位,共有171名毕业生签订了就业协议,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同时,我们继续做好高层次人才柔性引进工作。去年共柔性引进正高职称16人。人才库数据显示,至去年底,我市人才总量为54337人,已达到*市对我市人才总量考核指标要求,其中高级人才已达1217人。
“内培”就是对本地人才的培养。去年我们继续做好送培工作,联系了*职业技术学院,为本地符合条件的高中毕业生提供了到高校深造的机会。共选送学生40名。
3、优化配置,积极搞活人才市场。去年,我们进一步加强人才市场建设,加大人才交流力度,充分发挥人才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市人才交流中心全年共举办定期人才交流会40次,进场设摊3000多个摊位,提供岗位9630个,人才集市在我市已经形成一定的影响力。为了给企事业单位和各类人才提供更加周到便捷的服务,*人才网进行了改版,扩大了我市人才资源的搜索范围,拓宽了企事业单位的人才信息来源渠道。去年,*人才网访问量已突破37.7万人次,个人会员注册2.8万人,共有79家会员单位900多条招聘信息。
去年,市人才交流中心秉着服务群众,方便群众,推出“*人才库,免费送服务”新举措,在办公区内增设了查询登记室,无偿为求职和招聘者提供查阅工具。注册后的个人会员,可直接进行个人简历维护、招聘信息查阅以及在线应聘等。招聘单位在登陆*人才网后,可在人才库中进行人才信息检索和人才资料查阅。如已注册为会员单位,可随时招聘信息。
二、贯彻《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完善公务员制度
20*年是《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颁布11周年,我们积极贯彻《条例》,继续加强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优化结构,增强公务员队伍活力。
首先,坚持“凡进必考”的人事录用制度。考试录用是人事制度改革的突破口,对严把队伍“进口”,提高队伍素质起到了重要作用,可有效防止机关事业单位进人上的不正之风。去年,我们继续对机关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录用以及干部安置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实施“阳光操作”,把人事工作置于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之下。一是在公务员招考中,推行面试考官异地执考制度。每一考官组面试的考生也是在面试开始前临时抽签确定,这样保证了面试程序的规范、公正和严密,得到了社会的好评。二是考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面向社会和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公开招考的办法。从调查需求,确定职位,下发文件,到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录用等各个环节都规范运作,细致慎密,从严监督,严格把关,真正体现“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三是对营级及以下(含技术级)干部实行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安置办法。对干部在部队立功奖惩表现情况、入伍年限长短、职务、学历等方面进行考核,并与文化考试成绩相加,确定名次,再以名次先后为序,由干部本人选择安置单位。去年共考录公务员6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18名,安置干部35名。
继续在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实行进人公开选调制度。一是与市委组织部一起,从各镇、街道机关中公开选调8名国家公务员到市级机关工作。二是通过考试,公开选调镇、街道统计中心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3人。
其次,公务员管理工作步上正常轨道。有效的考核制度的实施必将激励公务员积极工作,奋发向上。20*年度的公务员考核,我们注重客观公正的原则,把德、能、勤、绩四个方面作为党政机关公务员考核的主要内容,在重点考核工作实绩的同时,强化对公务员思想政治素质、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情况的考核。规范考核程序,把好优秀等次和不称职等次关。优秀等次人数严格控制在本单位实际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2%以内。对德才表现差、工作确实不称职的人员不姑息迁就,严格执行规定,该定不称职的就定不称职。通过该年度考核,被定为优秀公务员369人,称职2468人,基本称职3人,不称职5人,不定等次20人。
为加强我市公务员队伍建设,提高公务员的整体素质,去年,我们在全市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中开展《依法行政》、《行政许可法》、《公共管理知识》培训。培训采取自学为主,集中辅导和电视授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人次达12360人。
镇、街道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和经常化轨道。我们与市委组织部一起在调查摸底,分头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下发了20*年开展镇、街道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交流范围、对象、程序和纪律。在工作过程中,严格按规定办事,坚持流向的合理性。对表现好的对象,由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直接调配;回避对象,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意愿就近考虑;对表现差的对象,原则上实行大跨度交流。去年,镇、街道机关交流43人,事业单位交流35人。
为配合机关效能建设,对市级和镇、街道机关公务员(工作人员)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规离岗人员进行了一次清理。以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四家名义下发通知,要求离岗人员按时归队,并组织人员进行不定期督查。去年,共办理公务员过渡12人,非领导职务任职审批62人,惩戒14人,辞职5人,开除留用6人,延长退休16人,提前退休8人,离岗退养32人,招选聘干部录用公务员2人,公务员转任31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89人,完成了20*年度干部年报统计工作。
再次,认真贯彻《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做好干部安置工作。20*年,我市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35名,其中团职干部7名,营职干部7名,连排职干部15名,技术干部4名,自主择业2名,随调家属11名。我市把团职转业干部作为安置重点,继续采取下达指令性计划分配的安置办法。对担任团职领导职务满3年的,一般安排相应的领导职务。7名转业团职干部除1名安排在太平街道其余全部安排在市级部门,并担任领导职务。营职以下(含营职)及技术干部的安置继续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录用办法根据考试和考核总分,本着择优安置、任贤用能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由干部按照职位要求自愿选择接受单位。8月10日,26位转业营职以下(含营职)干部及技术干部对29个职位进行了选择,全部落实了公安基层派出所和镇、街道机关等接受单位。对2名自主择业干部,按照规定保证其按时足额领到退役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11名随调家属除企业性质的3名自找企业单位就业外,其余事业性质的8名已安排在各系统下属的事业单位。
三、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巩固机构改革成果
1、切实加强机构编制的控制与管理。为巩固机构改革成果,防止机构编制的反弹和膨胀,我们一是确立了从严控制、严防反弹的原则。强化机构编制控制意识,自觉执行机构编制纪律,严格按规定办事。规定除上级有明确要求外,不再审批各部门有关增加机构和行政编制的请示报告,职能调整和任务增加的部门,所需编制也要通过转变职能、调整机构和提高工作效率的途径解决;财政补贴的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再扩大机构编制;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也要从严掌握,做到总量控制。二是维护机构改革方案和“三定”规定的权威性和严肃性。重申经上级党委、政府批准的机构改革方案和同级党委、政府批准的部门“三定”规定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调整变动。三是加强机构编制的集中统一管理。严格实行机构编制管理的“三个一”制度,即凡属机构编制事宜由机构编制管理部门一家承办,主管机构编制的领导一支笔审批,机构编制管理部门一家行文。严肃认真对待机构编制审批工作,坚决按规定程序办事,杜绝政出多门、越权乱批机构编制的违规行为发生。至20*年底,市级机关和镇、街道机关以及政法单位的行政人员总数全部控制在上级核定的编制数内。
2、积极探索行政管理体制和事业单位改革新路子。一是设立镇、街道统计中心,进一步加强了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发挥了统计综合职能,同时也分流了各镇、街道企管站部分人员。二是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调整和完善政府机构设置,优化组织机构,改进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率,逐步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根据《关于印发〈*省深化完善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委办[20*]5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拟订了《*市深化完善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讨论稿)。三是开展全市性的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调查,摸清底数,为即将全面铺开的事业单位改革奠定了基础。同时对事业单位改革进行了有益的探索,积累了经验。一年来,市编办拟稿46件,发文9件,做到件件无差错;答复市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6件,满意率100%。
3、努力建立规范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去年下半年,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中心更名为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进一步确立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法律地位。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中,我们注意把好三关:一是把好法人条件审核关。按照资产、从业人员、场所、依法成立等条件严格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法人登记;二是把好年检关。对已办理法人登记的事业单位全面进行年检,年检事业单位245家,年检率达到100%。年检时对事业单位的资产、业务范围、人员等进行认真的审查,对合格的继续确认其法人资格,不合格的依法取消其法人资格。三是对新设立的事业单位进行跟踪督办。符合条件一个登记办理一个。全年新登记事业单位17家,办理事业单位法人变更50家。
四、进行专技职称评审改革,实行专技职务评聘分离
20*年,为加强我市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我们加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改革力度,全面推行专业技术资格社会评价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离。按照市政府下发的《关于开展专业技术资格社会评价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组建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价中心,根据社会化评审的要求,做好各评委会与主管部门的脱钩工作,实现职称评审的平稳过渡。从本市的实际出发,组建各类中初级评委专家库14个,其中中评委专家库7个。积极宣传和引导企事业单位推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制度,到目前为止,除教育系统外,全市企事业单位均已推行评聘分开制度,并逐步实行专业技术人员竞聘上岗。专业技术资格与职务评聘分开,打破了专技人员因单位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和岗位限制而无法晋升的僵局,根据专技人员的水平、能力、业绩,采取考评结合的方法创造性地进行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为我市各类人才的脱颖而出和人才档次的提升作出了努力,并受到上级和社会的一致好评。一年来,共评审和申报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565人,其中中高级人员922人。
为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的创造能力建设,根据*市人事培训教育工作会议要求,去年,在全市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中进行创新思维培训和考试。在师资和场地缺乏的情况下积极想办法,克服困难,全年共举办培训班70期,组织大规模考试7次,培训人员14000人。
另外,做好正常性的执业资格和专业技术资格报名、培训、考试等工作。一年来,共受理、审核省及全国性的各类资格评审报名考试1478件,举办外语及专业技术资格培训考试8期,制作发放各类证书19000本。
五、关心干部职工切身利益,认真做好工资福利工作
工资福利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牵涉面广、关系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切身利益的工作。我们认真执行上级政策文件,以极其负责的态度认真、细致做好工资福利工作。去年,共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升工资档次约4207人,正常级别晋升工资874人,职务变动晋升工资2340人,兑现20*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称职(合格)以上一个月奖金约4641人,调整机关事业散文工作人员职务补贴和月目标考核奖各20626人,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6100人,办理市以下基层农林水第一线科技人员浮动一档职务工资和浮动转固定93人,每月核定市直机关工作人员和全市教师财政统发工资约1*78人,办理干部重新确定工资39人、调动工作重新确定工资70人,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离退休)劳模津贴34人。此外,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手续175人、退休干部住房困难补助119人、病故手续30人、遗属生活困难补助250人、精减退职人员定期生活困难补助106人。春节期间慰问住院干部、老干部及遗属共计340人。
六、开发就业再就业岗位,做好就业再就业服务
我们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就业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立足经济发展,注重岗位开发,坚持市场导向,完善服务体系”的工作思路,扎实推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一年来,全市新增就业岗位7020个,开发社区就业岗位1267个,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3484名,其中就业困难人员1123名,发放《再就业优惠证》574本,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9%,全面完成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任务。去年,我局被省政府评为全省再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一是召开推介会,为下岗失业人员和被征地人员就业和再就业创造条件。去年4月和11月,两次召开全市就业再就业推介会,组织参加招聘的企业和用人单位257家,提供就业岗位5176个,其中普通工岗位2625个,大大方便了再就业困难人员。推介会上前来应聘的有1762人,达成意向的有1018人。
二是宣传落实再就业政策,鼓励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去年,继续为市环力电器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争取到省第七轮就业难点贴息贷款项目,每家企业贴息额度分别为4万元,促使这三家企业去年新增就业岗位200多个,为200多名下岗失业人员解决了再就业问题。对自主创业的下岗失业人员,我们积极与有关部门联系按照规定给予扶持和政策优惠。一年来,全市享受税费优惠政策的下岗失业人员100多人,减免税费10万元。
三是采取各种培训方式,提高下岗失业人员的就业能力。去年市就业管理服务处通过联合办班和企业自培等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为全市1950名下岗失业人员进行了再就业培训,培训专业有计算机硬件维修、计算机系统操作、车工、钳工、市场营销等。另外,为350名下岗失业人员进行创业培训,帮助有开业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提高创业能力。
七、开展城乡统筹就业试点,建立市场导向就业机制
一是继续推进城乡统筹就业试点工作。根据市政府《关于开展城乡统筹就业试点工作的通知》(温政发[20*]129号)精神,按照*省城乡统筹就业试点工作标准(试行)要求,在上一年开展工作的基础上,去年继续推进此项工作,一方面是探索建立新型的被征地人员就业保障制度。去年我市出台了《*市被征地人员就业保障暂行办法》(温政发[20*]99号),根据《暂行办法》规定,我们印制了1万本《*市被征地人员就业保障证书》,及时发放到符合条件的被征地人员手中,使他们能享受到规定的优惠政策,如免费参加就业培训,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对被征地人员的就业培训工作,也都与各镇、街道联系予以安排落实。另一方面是开展就业前职业技能培训。按照“规范、对路、适用、专业”的原则,根据市场和企业的需求,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工种对从业人员基本技能的要求,进行培训。市就业管理服务处举办职业技能培训班10期,参加培训人数491人,其中职业指导员1期27人,保健按摩9期464人。另外,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9*0人,提高了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竞争能力。以上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4月份召开的全省城乡统筹就业试点工作座谈会上,我局以《抓维权,强培训,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为题作了书面材料介绍。
二是努力搞好劳动力市场建设。根据我市城乡统筹就业试点工作要求和全市劳动力市场建设规划,去年我局继续重视镇劳动力市场建设。2月份,大溪镇职业介绍中心开业。大溪镇职业介绍中心和横峰、*、*等镇、街道劳动力市场的建立,进一步完善了我市以市劳动力中心市场为龙头,镇、街道劳动力市场为支柱,民办职业介绍机构为辅助的劳动力市场网络体系。去年全市进劳动力市场求职登记85430人,介绍成功59820人。各劳动力市场和职业介绍所为劳动者求职和用人单位招工提供了就地、就近、就快的良好服务,为我市的就业再就业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贡献。
三是清理整顿职业中介机构,规范职业中介行为。按照《*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规定,去年初我局对全市93家职业介绍机构进行了年度审验,着重审验职业介绍机构应当具备的条件和允许经营的业务范围。另外,针对我市外来务工者多、职业中介机构多和在职业介绍活动中存在问题多的状况,我局会同市工商局对全市职业介绍机构进行了二次专项清理整顿,重点检查解决职业中介机构在职业介绍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如未经批准擅自开办职业介绍所,非法从事职业介绍活动;未经核准登记,擅自扩大经营范围;提供虚假信息,收费不规范。在清理整顿中,我们将教育、规范、处罚贯穿于整个过程,对非法进行职业介绍活动和有违规行为的职业介绍所进行批评教育或依法处理,不符条件取消5家,行政处罚3家,限期整改3家。通过清理整顿,规范了劳动力市场秩序,维护了求职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稳定。
八、加大社保扩覆力度,发挥社会保障功能
20*年是我市三年基本实现养老保险全覆盖的最后一年。我们继续狠抓社保扩覆和基金征缴工作,养老保险扩覆继上两年取得较大进展后,又取得突破性进展,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扩覆更是取得前所未有的成绩。我市全面完成*市下达的社保扩覆和基金征缴指标任务,并如期基本实现三年养老保险全覆盖的目标。
1、养老保险扩覆和基金征缴取得突破性进展。我市作为全省26个经济较为发达县市之一,三年内要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市政府去年给我市下达了净增养老保险参保人员5.3万人和征缴基金2.239亿元的指标。为完成目标任务,我们一是召开会议部署任务,签订责任状,列入年度目标考核;二是大张旗鼓地开展以《*省基本养老保险条例》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险政策宣传活动;三是为各镇、街道劳保所人员进行政策、业务和计算机培训;四是利用简报和召开社保扩覆座谈会等及时通报扩覆进展情况;五是下到各镇、街道督促、检查和指导。通过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了养老保险扩覆工作顺利进行。去年我市实际完成养老保险扩覆人数53100人,截止年底,全市养老保险参保总数达到115098人。全年共征缴养老保险费2.26*亿元,市财政补贴2000万元。养老保险基金滚存积余4.76亿元,实际支付能力达到45.5个月。我们加强养老基金的管理,确保养老基金的完整和安全,提高职工个人帐户透明度,及时调整和发放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继续做好养老金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
2、稳步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去年,我们以稳定为指导思想,稳步推进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改革,继续实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完善基本医疗保险配套政策体系。起草、下发并组织实施《提高部分人员医疗保险待遇若干补充规定》、《贯彻〈提高部分人员医疗保险待遇若干补充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建立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指导性意见的通知》。通过政策调整,提高了部分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待遇,在一定程度上帮助医疗负担过重的弱势群体减轻了经济负担和压力。根据《*省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考核暂行办法》,组织财政、卫生、药监、发展计划等部门,对市内11家定点医疗机构的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情况进行考核,并举办了一次50多家零售药店和医疗机构定点测试单位派人参加的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知识培训。至12月底,完成了*市下达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指标,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职工总数达到55996人,全年基本医疗保险费收入4129.9万元,基金收缴率为100%。
3、积极探索工伤保险改革新思路。去年1月1日起,《工伤保险条例》正式开始实施。我们利用新《条例》实施时机,狠抓了工伤保险扩覆工作。一抓宣传,在全市营造良好的工伤保险参保氛围。特别是通过工伤事例,得与失的比较,使企业主体会到参加工伤保险的好处,从而变被动参保为主动参保。二抓培训,提高经办人员的业务素质。去年3月份,特邀请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工伤保险处沈长仁处长来我市为各镇、街道劳保所经办人员进行《工伤保险条例》讲解,并进行其他业务培训。三抓进度,形成互相比较,争先完成的态势。通过每月一次的工伤保险扩覆进度通报,以及经常召开镇、街道社保扩覆工作座谈会汇报进展情况等,使各镇、街道形成你追我赶的竞争势头。四是提供方便快捷服务,增强企业参保吸引力。为方便企业参保,各镇、街道劳保所都采取了便民服务措施,代办各项手续。我局社保科在规定时限内给参保职工作出工伤认定,市社保中心也对参保的工伤职工及时发放医疗费、伤残补助金等。截止12月底,全市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46274人,超额完成*市下达的工伤保险扩覆任务。全年共认定工伤1068起,组织职工劳动能力鉴定458人。工伤认定行政诉讼5起,胜诉4起,败诉1起。全年工伤保险基金收入527万元,基金收缴率为94%。全市生育保险参保人数为15375人,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35万元,基金收缴率为95%。
4、重视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去年是《*省失业保险条例》颁布实施的第一年。为贯彻落实《条例》,确保失业保险扩覆和基金征缴任务的完成,一是加强宣传。印发失业保险宣传手册15000本,利用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进行失业保险扩覆宣传,并开展社会保险宣传咨询活动。对镇、街道劳保所人员和企业主进行失业保险业务培训和政策宣讲30余次。二是制定实施意见。印发《关于贯彻实施〈*省失业保险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温政发[20*]119号),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有关政策,使之更具可行性和操作性。另外,根据企业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按规定对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也作了相应调整,由原378元/月调高至441元/月。三是分解指标。根据*市下达的任务,结合我市实际,制订了全市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和基金征缴数,分解到16个镇、街道,列入年度考核工作目标。四是规范申领发放程序。根据《条例》和《通知》规定,制定了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程序,并告示于众。使得失业保险金的申领发放规范化、制度化,既方便申领者,又不出差错。20*年,全市失业保险扩覆人数为23969人,止年底,全市失业保险参保总数为64076人,征缴失业保险费1200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480万元,累计结余2565万元。全年为672名失业职工办理了失业登记手续,为1027名失业职工发放失业保险金284万元,为农民合同制职工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123万元。
5、基本建立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障制度。省政府《关于加快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通知》(浙政发[20*]26号)和*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指导意见》(浙劳社农[20*]79号)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把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障工作作为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来抓。我局作为业务主管部门,配合市政府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开展专题调研。去年以来,我局配合市政府做了大量的调研工作,特别是去年上半年组织有关部门专程到*、*、*、*等地考察,学习借鉴先行地区的做法。并先后在太平、温、城东、城西、大溪、*、*、松门、箬横等镇、街道召开各种形式的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然后编制了多种方案,反复测算、比较和筛选。二是起草文件,制订政策。在结合我市实际,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经过充分论证,反复商讨,多次修改,去年6月,我局起草的《*市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暂行办法》,以市政府名义,形成了一个比较切合我市实际的政策体系和保障模式,为全面开展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障工作奠定了基础。三是做好宣传、培训和督查工作,确保顺利实施。首先,印制宣传手册及相关资料,进行政策宣传和解释;其次,规范业务流程,制订工作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操作办法,举办业务培训,认真组织实施;再次,加强督查,确保完成目标任务。至20*年底,全市已有5500多位被征地人员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障,已有1885位参保对象开始享受养老保障金,完成了*市下达给我市被征地人员参保的指标任务。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在整顿规范中稳妥推进,健康发展。严格基金管理,防范基金风险,将农保基金全部纳入安全渠道运行,确保基金安全增值。做好档案、财务等基础性工作、个人帐户清理核对工作和续保工作,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以管理促发展,保持政策和业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九、依法调处劳动争议,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由于我市非公企业多,外来务工人员多,劳动法制意识淡薄,劳动管理不规范,造成劳资纠纷日趋增多。我们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劳动争议预防和处理的新路子。
一是加强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为方便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就近、就地、就快”解决劳动争议,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我们在建立镇、街道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的基础上,于去年4月份建立了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派出庭和太平派出庭,在太平街道南泉工业园区建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去年,各镇、街道劳动关系协调委共调解各类劳动争议案件3072件,其中工伤补偿争议474件,劳动报酬争议2567件,其他争议31件,已调处2645件,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1136.8万元,保护了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是加大市本级仲裁委办案力度,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按照“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的要求,市本级仲裁委积极受处劳动争议案件。去年共受理案件157件,作出不予受理3件,处理上一年余案13件,合计173件。在去年立案的157件案件中,工伤补偿124件,劳动报酬16件,劳动合同7件,养老保险8件,其他争议2件。已审结162件。通过审理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466.8万元,为用人单位挽回经济损失33.1万元。去年,市本级仲裁委在新型劳动争议案件和重大影响案件审理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如在审理*爱仕达电器有限公司诉某劳动者跳槽到*某公司案件中,准确使用法律,审理后得到许多媒体的好评。由于成绩显著,去年我市仲裁委被评为全省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先进单位。
三是重视劳动争议仲裁队伍建设,提高劳动争议处理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其一,调整了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因人动,市劳动争议仲裁委组成人员发生了变化,为保证劳动争议仲裁工作顺利开展,我们及时向市政府汇报,去年7月20日,市府办发文调整了市劳动争议仲裁委的组成人员。其二,市劳动仲裁院正式运行。20*年10月24日,市编委批准成立市劳动仲裁院,人员已于去年10月底到位。我市劳动仲裁院的成立,标志着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迈出了重要一步。在*市继路桥之后居第二家,在全省居第五家。其三,加强仲裁员队伍建设。为进一步充实仲裁员队伍,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在去粘月份聘请了20位兼职仲裁员,在12月份聘请了2位专职仲裁员。目前,我市仲裁委已有4位专职仲裁员,37位兼职仲裁员。为进一步树立劳动仲裁公正、廉洁的良好形象,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和劳动仲裁院于12月份印发了《仲裁员工作准则》、《仲裁员回避制度》和《仲裁员工作纪律》,对仲裁员在仲裁中的行为规范作了规定。其四,通过培训和研讨,提高仲裁员业务水平。去年3月初,我局有关科室邀请市工业经济局、市总工会等部门与市法院联合召开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研讨会,就《条例》实施中的问题交换意见,尽量减少执行中的不一致现象。
四是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实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去年,我局会同市工业经济局和市总工会参与劳动关系协调,召开会议,就劳动合同签订、《劳动法》执法检查、劳动争议案件预防和处理,特别是*羊毛衫行业和*水泵行业工资集体协商等进行了讨论,三方交流了各自的看法,就相关问题达成共识,并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意见。去年我们继续帮助指导*羊毛衫行业开展第二轮工资集体协商,使之不断完善。9月19日,*羊毛衫行业协会会同行业工会签订了《*市*镇*羊毛衫行业职工工资协商协议书》。在此基础上,我们又对*镇水泵行业进行了工资集体协商试点。7月15日,在已建立*镇泵业协会的基础上,建立*镇泵业工会。3个月来,行业工会和行业协会分别代表劳动者和业主进行了三轮面对面的工资集体协商。11月3日,由*镇泵业工会主席代表本地区3876名泵业工人和镇泵业协会会长代表22家水泵企业签订了《*市*镇水泵行业职工工资(工价)集体协商协议书》,从而使职工工资集体协商作为一项经常性制度在*水泵行业推行。我市加强劳动关系三方协调,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其做法和经验在去年6月召开的全省推进三方协调劳动关系工作经验交流会上作了介绍。
十、开展劳动用工整治,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一年来,劳动保障监察在开展劳动用工整治,严厉打击非法用工,规范劳动管理行为,查处劳动者投诉案件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为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了一定的作用。止年底,共出动检查2380人次,主动监察用人单位729家,涉及职工96508人,责令补签劳动合同82934份,督促用人单位备案1709家,送达《劳动保障限期改正指令书》60份、《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69份。共受理劳动者投诉举报案件473件,为1586名劳动者追回拖欠克扣工资款109.7万元。行政立案处罚案件100起,处罚金额70.48万元,其中查处童工82起,清退童工94人,罚款67.5万元;无合法证件13起,罚款2.3万元;职介提供虚假信息和雇用无证人员3起,罚款4600元;拒绝对指令书作出答复2起,罚款2200元。行政处理案件6起,涉及职工86人,金额21.3万元,经济补偿金8220元。处置10人以上群体性案件18起,帮助927名职工追回拖欠克扣工资143.7万元。去年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收到感谢信8封、锦旗12面,被评为全省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先进集体,还被省未成人保护委员会命名为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20*年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唱维权主旋律,打稳定主动仗,继续开展“三春”行动,促进劳动用工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巩固。
一是认真部署“春雷行动”。去年2至4月份,我局开展了规范职业中介行为和企业招工行为为主要内容的“春雷行动”。我们与工商部门一起,对全市96家职业介绍机构进行了清理整顿。本着保护合法,取缔非法的原则,依法取缔非法职业中介机构4家,处罚4起,罚款4600元。对于合法经营的职业中介机构进行进一步引导,促使其经营行为更加规范,为求职人员提供更为方便、快捷的优质服务。另外,对企业招工行为,坚持边检查、边宣讲,帮助和指导企业通过合法途径招用职工和签订劳动合同,增强其诚信用工的自觉性。
二是着力抓好“春苗行动”。去年是我市查处童工力度最大的一年。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通过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和举报专查等方式,共查处非法使用童工案件82起,无合法证件案件13起,罚款69.8万元。7月份“春苗行动”中,我们大张旗鼓地宣传《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组织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员对劳动密集型和家庭作坊式企业进行地毯式摸排,做到突出重点,突破难点,不留盲点,坚决有效地打击非法使用童工行为。同时组织举办劳动法律法规培训班3期,培训企业主180人,帮助他们提高甄别“假名童工”、“假龄童工”、“编外童工”的能力。通过深入广泛地宣传和切实有效的工作,依靠广大群众着力解决童工“发现难”问题已取得一定成效,严禁使用童工的社会氛围已形成。
三是全力开展“春雨行动”。去年,我们早准备,早部署,早介入,全力以赴开展以清欠农民工工资为主题的“春雨行动”。为及时妥善处置因工资纠纷引发的重大突发案件,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工资权益,专门研究制订了企业欠薪应急处置预案,并建立劳动保障重特大案件应急小组,确保以最快的速度,最高的效能,实施有序处置。我们将全市生产不紧气、业主不是本地人或平时劳资纠纷较多的26家企业列入重点监控对象,对其分别提出整改意见,同时进行不定期的回访检查。对莫视民工利益,置法律法规于不顾,恶意拖欠,拒不支付民工工资的企业或业主,该处罚的就处罚,该暴光的就暴光。为解决建筑企业拖欠民工工资“老大难”问题,9月7日,根据市政府下发的《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实施意见》我们联合建工局建立建筑施工企业欠薪保障金制度,从实施效果看,去年受理建筑民工劳资纠纷投诉案件比往年大为减少。同时,明确规定建筑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工资支付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对民工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有效的遏制了建筑行业小包头转嫁风险或携款逃逸事件的发生。
为做好新形势下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重视监察制度建设。一是增强工作责任心,建立首席劳动保障监察员制度。我们在全省劳动保障系统率先实施首席劳动保障监察员制度。该制度将行政执法的相关责任落实到专人身上,赏罚分明,既有压力,更有动力,极大地增强了监察员在执法中的光荣感和责任感。二是方便群众,建立“一次性”告知制度。为方便群众,提高办事效率,我局要求经办监察员对于证据或材料不齐全的来访者,一次性告知下次所要提供的材料或证据,绝不让来访者多次奔走。三是畅通投诉渠道,建立劳资纠纷投诉绿色通道。畅通“12333”劳动保障举报投诉电话,为劳动者维权提供方便。各劳动保障所对本辖区内劳资纠纷调解负总责,一般投诉案件当天处理完毕,复杂案件七天内处理完毕。对疑难棘手案件,可要求监察大队协助解决或予以解决。
为规范企业劳动管理,去年我们继续抓了推进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工作。一是深入调研,不断完善“双推”考核办法。在制订“双推”考核办法前,深入各镇和街道,进行座谈,虚心听取如何更好落实“双推”目标任务的意见和建议;结合实际,综合分析,力求“双推”考核目标任务基数的合理;要求建立职工台帐,并输入电脑,列入目标考核。二是以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推动“双推”工作开展。以两办名义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温市委办[20*]62号),要求各镇、街道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力争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并认真做好职工名册台帐等基础工作。三是积极部署,狠抓“双推”工作落实。我们把重点放在完善基础工作,建立职工名册台帐。召开会议,部署“双推”工作任务;充分发挥“双推”工作简报作用,及时通报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制作职工名册台帐软件和操作方法,发至各镇、街道,便于运用管理;不定期组织人员下到各镇、街道检查、督促和指导合同签订工作,并结合劳动法保障执法检查,对各镇、街道的“双推”情况进行检查。四是认真组织“双推”目标任务的考核。根据目标责任考核办法,我们组织人员采取抽样办法,对全市各镇、街道进行检查考核。截止12月15日,全市已有19338家企业与274256名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1131家企业工会或联合工会与企业或被覆盖企业签订了集体合同,全市企业覆盖面达到了93.62%,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了93.1%,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了106.8%,点上劳动合同签订合格率为95.51%,企业职工台帐基本建立。通过三年坚持不懈的努力,终于基本实现了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全覆盖的目标。12月20日,陈加元副省长在省政府办公厅编发的《昨日要情》176期《*市着力构建劳动者维权体系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2.63%》信息一文上批示:*做的不错,要认真总结,特别要抓住劳动合同签订的牛鼻子,推动劳动者权益保护工作。
十一、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
一是加强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和职技校学生职业技能培训,继续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和就业准入制度。去年,我们主动出击,不断拓展考证的新空间,经过艰苦的努力,得到了市工业经济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建工局等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全年共培训核发《职业资格证书》113*本,其中初级8124本,中级2371本,高级808本。考证数名列*市前茅。我们充分发挥市技工学校(市技工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市就业训练中心)的培训主阵地作用。市技工学校作为我市首批机电类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拥有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师资、场地等条件和优势,可以同时开展多个工种的培训,并可长期举办培训。我们积极组织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和下岗职工进行培训,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去年市技工学校(市技工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培训人数达到5338人。
二是积极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被征地人员就业培训。去年以两办名义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温市委办[20*]1*号),对推动我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起到了指导性作用。我们积极与市农林局等部门协作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建立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集中体系,以市技工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市就业训练中心和农技培训中心为主要培训基地,充分发挥各职业技术学校、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函大和镇、街道化技术学校的作用,探索在企业开设分校或举办培训班等方式,方便农民学习知识掌握技能。通过多方协作努力,已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9*0人。与此同时,重视开展被征地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去年6月份,借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的东风,我们抓住时机,组织人员到各镇、街道宣讲和落实会议精神,并对重点镇、街道主要领导反复做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如城东、城西等街道主要领导对被征地人员就业培训工作相当重视,亲自听汇报,作方案,并确定专人负责,积极做好宣传摸底等工作。城东街道已成功举办了一期家政服务(保姆)培训班有50多人。
三是重视做好市技工学校的招生、学生实习和毕业生就业推荐工作。去年市技校在招生十分困难的情况下,经全校教职工共同努力,想尽千方百计,终于基本完成招生任务。报名人数为330人,实际招生人数为291人。目前,学校开设了七个专业,有机械模具、数控加工、机械制造、维修电工、宾馆管理、汽车维修、计算机应用等。去年上半年有274名学生外出实习,下半年,又有4班学生外出实习。由于学校严格管理,实习生普遍受到企业的欢迎,社会反响较好。去年毕业生人数为274人,通过学校推荐与召开双向就业洽谈会形式,与企业签定就业意向的有260人,毕业生就业率大94.9%。市技校一直坚持以技能教学为主,十分重视学生的技能培养。本年度,学生在*市电工技能比赛中获得团体一等奖;在省电工技能比赛中,两名参赛选手分获第五、六名;在*市钳工技能比赛中,获得团体二等奖;在*市制图技能比赛中,获得团体三等奖。
十二、扎实开展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活动建设,努力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根据市委、市政府、市效能办的统一部署,从去年三月份开始,我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开展了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活动。此次活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第二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和“求真务实、优化环境、促进发展”的主题,重点在加强机关思想、作风、制度、效能和党风廉政建设,解决机关效能建设中的突出问题,提高全体机关和下属单位干部职工的行政能力、办事效率、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上,力求取得新的突破和成效。活动期间,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抓好学习教育。结合本局实际,制定详细的学习(培训)教育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二是认真查找问题。按照征求意见计划,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下到各镇、街道,与各界人士和各类代表进行面对面的接触、交谈,充分征求对本局机关效能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找准问题,剖析原因,制订整改措施。
三是完成选派驻村指导员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选派本系统5名驻村指导员,服从有关镇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尽快下村开展工作。
四是搞好第三轮审批制度改革。清理审批项目(保留行政许可事项5项,取消行政审批事项3项,行政确认事项1项,其他类别事项9项),简化许可程序,缩短许可时间,提高办事效率,切实方便基层和群众。
五是开展调研工作。结合本局年度重点工作,分线下到镇、街道、企业、单位,开展调研活动,了解实际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为市领导决策和市政府制定政策提供依据。
六是完善局机关工作制度。清理、修订和补充局机关原有的各类规章制度,汇编成册,公布于众,严格加以执行。
七是做好排查调处工作。对遗留的件集中进行排查和调处,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较大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继续实行重点件挂牌销号制度,落实一件,调处一件,销号一件。本年度共调处各类件45件,回复市政府直线电话交办单48件。
八是深化“双创”活动。在全体机关干部中开展与时俱进争先锋、工作绩效争一流、效能建设争表率的“三争”活动,努力创建学习型党支部和人民满意机关。在全系统开展创建优质服务文明科室、窗口(岗)和评选优质服务先进个人活动。
九是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我局共收到市人大代表建议交办件10件(含市编办2件),市政协委员提案交办件12件(含市编办1件),共计22件(不包括协办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部办结,面商率达到100%,满意率达到64%,基本满意率达到36%。代表和委员们所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对我局改进和做好工作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十是实施党员干部参赌专项治理。印发《党员干部职工赌博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进行自查自纠,并建立专项治理情况报告制度,及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开展“禁赌拒赌、从我做起”大讨论活动,提高对党员干部参赌危害性的认识。建立健全禁赌工作长效机制,加大监督和查处力度。
十一是加强督查和考核。局机关开通举报投诉电话,受理群众的举报和投诉。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干部职工遵守“三项禁令”和“五不准”情况以及上班出勤、工作态度、服务质量等进行明查暗访,将检查结果、工作绩效与年度考核、奖惩评优挂钩。
我局开展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活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主要反映在:
1、为进一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我局劳动争议仲裁科采取各项便民措施方便当事人特别是劳动者仲裁。一是当日立案。对申诉人提交的申诉书及证据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立案。二是实行困难职工法律援助。对因工负伤且经济特别困难的劳动者实行仲裁费缓交、迟交、免交制度。三是仲裁程序告知。将《劳动争议仲裁程序》和《工伤案件处理程序》告知当事人,便于其行使仲裁权利。
2、为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处理质量和效率,方便劳动者投诉,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建立首席劳动保障监察员制度和“一次性”告知制度,建立劳资纠纷投诉绿色通道。从首席劳动保障监察员制度和“一次性”告知制度实施效果看,有效地提高了案件处理的质量和效率,有效地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