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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各乡镇(街道、管委会)要积极筹措资金,整合各方力量,加大投入力度,积极推进“家园清洁行动”,建立以政府、村组织、村民及社会捐助共同投入的资金筹措机制。
五、以奖代补资金使用于各村庄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输工具配备,不得使用于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等与奖励资金使用范围不相符的支出。
六、各乡镇(街道、管委会)政府根据《市农村“家园清洁行动”村庄考核标准》,负责对列入市年度创建“家园清洁行动”的村庄进行自查验收,并将经自查验收达到考核标准的村庄名单上报市“家园清洁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市“家园清洁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年度“家园清洁行动”目标任务,组织成员单位依据考核标准,统一对各村庄进行考核验收。
八、奖励标准:经市“家园清洁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核验收,考核档次分优秀、合格、不合格3个等次。考核采取百分制,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90分以下、80分以上(含80分)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对达到优秀标准的村庄,给予2万元奖励,达到合格标准的村庄,给予1万元奖励。同时,经省、市考核验收,达到合格标准的村庄,将分别全额兑现省级奖励1万元、市级奖励0.5万元。
九、惩处办法:对于该年度计划50%以上村验收未达标的乡镇(街道、管委会),给予分管领导、具体责任人效能告诫,同时取消该乡镇(街道、管委会)、村参加各级有关环境卫生先进单位的评选资格。若发现乡镇(街道、管委会)、村存在虚报、谎报现象,市“家园清洁行动”领导小组将对其进行通报批评,同时取消该乡镇(街道、管委会)当年所有市级创建达标村庄以奖代补资金。
十、市政局、财政局、市农办根据年度家园清洁行动目标和考核验收情况,提出年度以奖代补资金分配方案,报市“家园清洁行动”领导小组审定后,把以奖代补资金下达到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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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总体目标
至2014年底,实现全县村庄整治覆盖率95%,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生活污水处理能力进一步提升。农村环卫保洁“三有”(有人干事、有钱办事、有章理事)机制和“五个一”(即一个财政预算作保障的投入机制,一支保洁员队伍,一套保洁管护制度,一支监督队伍,一套基本的环卫设施)措施全面落实,农村环卫保洁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机制基本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基本实现“日产日清”,群众环卫意识明显提升。
垃圾清理。城乡环卫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村环卫保洁队伍基本实现全覆盖,村级保洁员职责明确、工作到位,村级环卫主体监管制度基本建立并运行正常,并做到垃圾收集不滴漏、存放不暴露、清运不延误,基本实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污水治理。积极探索建设符合各地实际的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加快推进截污管网和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长效管护制度,实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良好运作,确保生活污水得到及时处理。
“六乱”治理:紧紧抓住“三改一拆”活动有利时机,大力推进农村违法建筑拆除工作,着力整治各类乱搭乱建现象。加强对杂物乱堆放、垃圾乱丢弃、污水乱泼洒、车辆乱停放、墙面乱涂贴等现象的整治工作,做到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有序、美观”。
村庄绿化:以“四边三化”活动为契机,全面实施城乡绿化,按规划、有重点地开展增绿行动,在继续抓好生态公益林、沿海防护林建设的同时,推进公路边、河边、山边、海边绿化工作,并重点做好村庄绿化工作,推进森林村庄建设,提升村庄绿化覆盖率。
三、进度安排
集中整治阶段(2013年4月)。各乡镇、街道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充分运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氛围,动员广大干部群众全面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切实做到村村无明显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无污水沟、臭水沟,房前屋后整洁有序。
巩固提升阶段(2013年5月2014年9)。按照美丽乡村建设的总体部署要求,结合“三改一拆”、“四边三化”、农房改造建设等工作载体,深入实施“十百”工程和“清洁家园”活动,以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和生活污水治理为重点,全面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逐步建立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
检查验收阶段(2014年10月2014年12月)。将清洁乡村专项行动纳入“康居工程”建设、新农村建设考核范畴,与“清洁家园”活动同步实行考核。认真总结各地工作经验,客观分析存在的一些薄弱环节,研究提出具体措施对策,进一步提升清洁乡村专项行动工作水平,逐步形成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护制度。
四、主要任务
(一)深入实施村庄整治建设。按照“广泛覆盖、全面惠及、提升水平”的要求,深入实施“十百”工程,对全县尚未整治的规划保留村开展村庄整治建设。以整乡整镇整治为重点,对照村庄整治建设标准,实施以垃圾处理、污水治理、卫生改厕、村道硬化、村庄绿化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向偏远村、薄弱村拓展、延伸。2013年度要完成省级整治村建设任务20个、县级整治村建设任务17个。要配套推进“农村道路联网工程”、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农民安全饮用水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要突出抓好村庄绿化和生活污水治理。要实现村庄绿化与村道硬化同步实施,绿化质量与数量同步提升。要按照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明确每个村庄的处理模式、建设标准和要求,加快实施和指导;对已建污水处理设施的村要提高户接入率,同时要建立村一级管理机构,健全长效机制,确保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发挥作用。要扎实推进中心村与农房集聚建设,使之成为美丽乡村建设、促进农村人口集聚的重要节点,进一步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
(二)巩固提升“清洁家园”活动。不断深化“三有”机制和村级“五个一”措施,逐步建立农村环卫保洁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完善“户集、村收、乡镇中转、区域处理”的垃圾处理体系,大力推广“属地监督管理、村域立体保洁”的垃圾清扫模式,配足村级专职保洁员,做好保洁员培训、监督、奖惩,因地制宜开展环卫保洁“网格化管理”,做到区域、职责、人员“三定”,推进环卫保洁作业规范化。充分发挥村级妇联、老人协会等组织监管作用,做到农村环卫保洁监管常态化,提升保洁效果和质量。积极探索农村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建立健全多渠道的环卫经费筹资机制,积极筹措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经费,确保已建设施的正常运行。积极开展“美丽农家(家庭)”评比工作,引导群众提升环卫意识。
(三)全面推进“六乱”治理行动。强势推进“三改一拆”行动,全面拆除各类房屋乱搭乱建现象;全面整治杂物乱堆放、垃圾乱丢弃、污水乱泼洒、车辆乱停放、墙面乱涂画现象。严格实行建筑垃圾“谁生产、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重点整治在公共地带堆放建筑垃圾和装修垃圾行为。深入开展城中村畜禽养殖场关闭、搬迁工作,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打击随意弃置病死动物和病死动物产品等违法行为,形成“统一收集、集中处理”的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抓环境就是抓发展的理念,高度重视“清洁家园”活动,把“清洁家园”活动作为全县美丽乡村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持之以恒地抓下去。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双清”专项行动,及时制定活动实施方案,部署开展工作,突出抓好农村治乱、保洁监管、群众环卫意识提升等工作。要建立健全有关部门单位齐抓共管、合力共建的推进机制。镇、村一级要专门建立工作班子,明确工作任务,组织实施清洁乡村专项行动,把集中整治和长效机制建设的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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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学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视察重要讲话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卫生清洁、秩序规范、村容美观、环境优美为目标,全民动员,乡村联动,深入推进全域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行动,切实解决脏、乱、差现象,改善全乡环境面貌,展现新时期发展形象。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绿色发展,改善人居;坚持党委领导,各级负责;坚持全民参与,村民主体;坚持整体统筹,全域推进;坚持标本兼治,长效管理。
(三)行动目标
1.村庄:村内无散放垃圾、无粪便、无残垣断壁;房前屋后无草(柴)堆、无玉米秸秆、无土堆、无粪堆、无散养畜禽;村容村貌整洁,墙体无乱写乱画、无乱设广告;农宅外墙、屋面整洁;庭院无流淌污水,畜禽圈养。
户有分类垃圾收集容器、组有垃圾收集箱,村有垃圾收集车辆,有柴草堆放场所,有村规民约,有村庄清洁制度和稳定的保洁人员。
2.农田:无废旧农膜、无秸秆、无垃圾;有机肥料堆放有序、覆盖整齐。设施农牧业生产区域无乱堆乱放;有垃圾、肥料、生产资料专门堆放场所,遮挡、覆盖整齐;生产区卫生整洁、棚面干净。
3.主干道路:路面整洁、无破损,周边无垃圾,林带无枯树;路边广告牌内容合规合法,路标牌设置安全美观;强弱电各类杆线设置整齐;道路有养护、保洁有制度、有人员。
4.乡属各单位:环境整洁优美,路面硬化平整,墙面屋面干净,排水设施通畅,物品堆放整齐,各种标志醒目规范,无乱搭乱建、乱停乱放、乱贴乱画现象;卫生设施清洁完好,垃圾定点密闭管理,定时拉运,日产日清,无暴露垃圾和杂物,无蝇蛆和异味;室内窗明几净,楼梯、走廊及屋顶墙壁洁净,无墙皮破损脱落,无积尘吊灰、蛛网,灯具清洁,地面无痰迹、烟蒂和废弃物;楼道内整洁,无乱堆、乱贴、乱画现象,门窗无破损;厕所有专人管理,干净无异味且通畅;会议室等公共场所有禁烟标志;食堂严格遵守食品安全相关规定要求。
5.集镇:全面清理白色垃圾及各种生活垃圾,清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车辆乱停、乱占道、乱倒垃圾、乱泼污水、乱设摊点、乱涂乱画、乱设广告牌的行为,确保商铺周边干净整洁。
6.其他区域:水源地周边、沟渠河道、河滩荒地等无非正规垃圾堆积点、无垃圾,严格落实河长制相关规定,坚决禁止在河道两侧倾倒垃圾,禁止在河道两侧500米区域内修建厕所、养殖场。
二、重点任务
(一)长期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
1.集镇环境卫生。严格落实“门前三包、门内达标”责任制,清理白色垃圾及各种生活垃圾,确保商铺周边干净整洁,全面清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车辆乱停、乱占道、乱倒垃圾、乱泼污水、乱设摊点、乱涂乱画、乱设广告牌的行为。辖区各单位要坚持每周星期五环境卫生整治行动与每日清洁相结合,彻底清理单位内部及周围环境卫生,努力创造整洁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2.村组环境卫生。(1)清理陈年垃圾。以G30、312线、韩古公路沿线、通村主干道路沿线、河渠沟道和村庄周边、房前屋后、集镇、田间地头为重点,全面开展垃圾清理活动,集中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2017年底前彻底清理陈年垃圾。(2)以村组为单元,以清理居民巷道、农户院落环境卫生为重点,广泛发动群众,清理“四堆”(土堆、粪堆、草堆、垃圾堆),消除房前屋后乱搭亭棚、乱堆柴草、木料的现象,消除白色垃圾,消除卫生死角,拆除残垣断壁,严厉制止乱倒垃圾、乱扔脏物的不卫生行为。(3)采取聘请卫生保洁员、农户轮流保洁相结合的方式,建立稳定的村庄保洁管理队伍。落实村庄日常保洁制度,动员全体村民参与,制定落实村规民约,划分环境卫生责任网格,签订房前屋后环境卫生“三包”责任书,推行垃圾日清日运,切实做到主体上全参与、空间上全覆盖、时间上全天候,以全民、全天、全村推动实现全村、全乡、全域无垃圾目标。(4)建立每周星期五环境卫生集中整治与日常保洁相结合的环境卫生维护机制和动员全体村民参与的环境卫生运行机制,逐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3.道路沿线环境卫生。(1)以G30、312线、韩古路、通村主干道路为重点,清理公路沿线两侧可视范围内的“四堆”、白色垃圾、杂草杂物等,铲除地表以上的杂草,确保道路沿线环境干净整洁,无暴露垃圾、无乱堆乱放现象。拆除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的残垣断壁、破旧房屋和违法违章建筑,净化周边环境。彻底清理沿线玉米秸秆、麦草乱堆乱放现象,严禁焚烧秸秆、麦草,采取青(黄)贮、粉碎袋装、打捆压块等措施,合理解决柴草秸秆堆放问题,制止牲畜乱栓散养。(2)加强对乡村道路的养护和清洁,严禁在水泥路面上摊场晒谷,保证路面整洁、无破损。(3)全面整治道路标识牌、广告牌,有破损的维修,内容不合规、不合法的要及时移除,有安全隐患和过期不用的必须拆除,要保证标识牌、广告牌设置规范、内容合法、整洁美观。
4.河道沟渠卫生。整治清理河道、河塘及沟渠内外垃圾,及时清理河道、沟渠两侧乱堆乱放及飘散的杂物、白色垃圾等,坚决制止河塘内乱倒垃圾现象。
5.田园环境卫生。(1)主要清理滞留在农田的秸秆、废旧农膜、农药包装物和其它杂物,各村及早规划好玉米秸秆堆放点,大力推广秸秆青贮、黄贮、氨化、粉碎、压捆等技术,实现农作物秸秆全部回收和饲料化加工利用。到2010年农膜回收率、秸秆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80%和90%以上。(2)切实落实好“五禁”决定。严禁在农田焚烧秸秆、杂草和其它杂物。(3)整治日光温室周边环境卫生,杜绝秧苗、残枝败叶乱堆乱放、占道堆放等脏乱差现象。(4)加大养殖场环境卫生整治力度,消除乱堆粪土、乱倒污物、污水横流等现象。
(二)加快基础设施能力建设
1.加快完善农村环卫基础设施。加快建设村镇垃圾中转站、村密闭式垃圾收集点、自然村垃圾收集屋,配置转运、收集车辆、清扫工具等设施,建立“农户分类、村组收集、乡镇转运(处理)、区级集中处理”的长效机制,确保垃圾及时清运处理。2018年村庄垃圾收集点、收集车辆覆盖率达到100%,90%的村庄垃圾得到全面治理。2019年实现全乡全域无垃圾目标,并达到有完备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完善的监管制度、有长效的资金保障等农村垃圾治理标准。到2020年,100%的村庄垃圾得到全面治理。
2.大力推行“厕所革命”。加快乡机关、学校、村委会新建改建“生态厕所”工程,2017年内全面完成乡机关、学校、村委会水厕改造。加快农村改厕及厕所污水治理,推广厕所污水堆肥无害化处理,推动改厕及厕所污水治理专业化,改造农村旱厕。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宣传阶段(2017年8月底前)。广泛宣传发动、梳理问题、制定工作方案和整治任务清单。各党支部、村委会、各单位要结合整治任务,扎实开展摸底排查,列出整治问题清单,报乡政府备案,召开专题会议,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定责任人员,迅速开展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9月至2018年12月)。各村、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根据各自实际和职能职责,紧盯重点区域和卫生死角,大力开展全域无垃圾治理专项行动。加大农村卫生和村容村貌整治,完善基础设施建设,2017年底全面清理陈年垃圾。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9年1月至2019年6月)。查漏补缺、巩固提高。各村、各单位要对照《实施方案》整治内容,逐项自查自验。乡上对各村、各单位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对检查存在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限期整改,防止反弹,对整改不力的村组、单位在全乡会议上进行通报。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9年7月至2019年12月)。
对全面推进全域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行动工作进行总结,形成长效机制。
(五)长效保障阶段(2019年12月至2020年)。
各项整治工作步入常态化,管理网格化,落实程序化,常抓不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乡上成立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全域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党支部、村委会、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全域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行动的重要性,把思想认识统一到总体安排部署上来,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扎实开展整治活动,集中精力,集中时间,集中人力,努力营造干净、整洁、文明、有序的环境。
(二)明确职责,靠实责任。乡政府对全乡的环境卫生进行巡查,建立红黑板制度,每周星期一通报上一周对各村及驻乡单位、商业网点环境卫生的巡查情况,建立整改台账,跟踪督促落实。各村、驻乡单位及各商业网点对照存在的问题及时领取任务进行销号办结,同时积极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动员一切动员的力量,突破难点、彻底改善自身环境卫生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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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大力宣传,提高普遍认识。我村党员、社长及村民代表XXX余人对农户进行入户宣传讲解,发放一封信XXX,让村民了解到人居环境整治行动不仅是对农村环境卫生的整治,更是对农村多年陋习的一次彻底革命,是改善居住环境的民生工程。
(三)、以身作则,带动全民参与。召开全村动员会议,村委、党员、社长、村民代表参会,要求以身作则,从自己家开始带动全村开展村庄清洁行动,主要解决村庄“八乱”、“九清”,全面开展“三清一改一建”专项行动。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从XXX通往XXX的XXX桥下涵洞积水严重,往年雨水过后就可以抽干净,但是由于今年雨量过大,地下水饱和,在涵洞的雨水抽出后,隔两天涵洞的水又涨了上来,不进行抽水,小型车辆无法通行。
二是村屯环境卫生整治,有部分村民对环境卫生遵守存在差距,有乱倒情况及存在卫生死角等问题。影响了地域的整体观感、降低了整体卫生效果。建议加强居民教育、宣传、协作。
三、下一步思路及举措
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我村的市容环境卫生,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以整治,以形成齐抓共管关注环卫工作、参与环卫生工作的强大合力,让三胜村更加流光溢彩,形象更加洁净秀美,使百姓群众生活得更加幸福、舒心、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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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实施农村“八乱”整治工程,有效解决影响农村环境的突出问题,着力提升农村整体环境卫生质量。到
2019
年底,实现镇、村乱停乱放现象基本遏制;房前屋后乱堆乱放,菜园围挡乱批乱挂,电线、晾衣绳等乱拉乱接基本杜绝;圩镇店外经营、乱摆摊设点现象基本遏制;基本没有违章搭建,集镇、村庄危旧房、土坯房、铁皮棚(屋)等基本拆除(改造)到位;“三沿六区”散埋乱葬整治到位。打造一个“清净整洁、精细秀美”的农村人居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乱停乱放整治行动。
一是规范车辆停放。在圩镇街道和有条件的村庄选择适宜停车路段设立临时停放点,设置停车标识线,引导机动车、非机动车有序停放。二是加大乱停乱放整治力度,各乡镇圩镇居委会、交警中队、城管中队,通过下发宣传单、劝导教育等方式引导车主养成良好停车习惯;集中力量,每月开展一次为期一周的集中整治活动,对劝导教育无效车主,加大罚款、拖车等执法力度,共同营造“停放有序、道路通畅、管理到位”的良好交通秩序。
(二)乱堆乱摆整治行动。
一是规范临时经营摊点管理。对方便群众日常生活的临时摊点,要按照“便民、有序”的原则,严格管理,做到控制数量、划定范围、限时经营、有序管理,对不符合条件的其他摊点,由各乡镇(城管中队)参照《XX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开展整治。二是加大圩镇居民和村庄农户房前屋后、庭舍院落环境卫生和杂物乱堆乱放整治力度,对柴草、物品、生产工具、生活用具、建筑材料等进行分类规范收置,对房前屋后垃圾及时清理入桶,实现房前屋后、庭院内外干净整洁。引导农户家禽圈养,实现村居生活区、公共场所、农户庭院四周环境清洁。加大乡村文物保护点柴毛、杂物乱堆整治力度,落实专人进行管护。三是每季度开展村庄“文明户”“卫生户”“清洁户”及“美丽庭院”等评比活动,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生活习惯。
(三)乱搭乱建整治行动。
一是加大危旧房屋、违章建筑拆除力度。在充分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基础上,对残垣断壁、老式坑厕、破旧棚屋、“铁皮棚”、私搭乱建“两违”建筑、违规搭建等进行全面拆除。二是全面整治菜园围挡乱批乱挂、电力、通讯、广电、晾衣线、横幅等乱拉乱接现象。组织力量,三是全面整治临街陈旧破损的遮雨遮阳棚、店铺招牌、广告招牌,清除乱贴乱画和各类小广告。
(四)乱埋乱葬整治行动。
一是全面整治镇、村“三沿六区”可视范围内乱建的活人墓、豪华大墓及散埋乱葬坟墓,应迁坟墓全部迁入公益性公墓。全面整治擅自占用林地、耕地建造坟墓行为。二是对散埋乱葬加强日常巡查,引导群众主动拆除违法违规坟墓,凡在“三沿六区”范围内出现新增坟墓的,发现一起、制止一起,并对辖区乡镇场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村主要负责人视情节轻重实行约谈和问责。三是各行政村要引导农村居民文明节俭办丧,文明低碳祭祀,推进移风易俗。
三、保障措施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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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垃圾治理方面。目前已完成所有垃圾点位清理工作,清运处理各类垃圾6200余方。
(三)村庄清洁行动方面。认真按照“两个全面”的要求,分类推进“五清三建一改”工作,目前已拆除残垣断壁54处,拆除面积4300余平方;清理房前屋后乱堆乱放83处;21个“三园”建设项目正在稳步推进。
(四)美丽庭院创建方面。充分发挥妇女半边天作用,发动各村妇女同志,引领广大妇女同志积极参与到美丽庭院创建工作中来。截止目前,全区已创建美丽庭院966个,其中精品庭院358个。
(五)村庄绿化方面。目前全区所有村全部达到了人均一棵树的标准;全区集中连片3100亩春季绿化任务已经完成。
(六)村庄美化亮化方面。积极引导村民清洁卫生文明意识,全区所有村庄均已养成垃圾分类习惯。16个村的街道路巷、门户已完成地名标志牌设置工作。
(七)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面。按照黑水全部收集用于农田施肥,灰水全部用于原位消纳的标准,加大宣传力度,对各村街道实行村干部划片分包,基本解决了村庄街道污水横流现象。同时,吴岳投资1500万正在进行污水管网的铺设。
(八)街道硬化方面。寺庄、郑庄、前颜、后颜已基本完成街道两侧便道花砖铺设任务,河头、辛留寨正在有序推进中。
(九)村庄规划方面。积极配合县自然资源局和第三方公司,结合各村实际,制定完善村庄规划,目前,16个村的村庄规划任务已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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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处理模式
实行乡村联动、由集镇带动和辐射周边村庄,离集镇较远的新农村建设点要自成体系,按要求进行保洁和垃圾无害化处理,集镇建立标准化、园林式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带动周边村庄对垃圾先分类减量,再进行集中焚烧处理。村庄垃圾在分类减量的前提下,实行就地建设简易垃圾焚烧池,对垃圾进行就地焚烧,做到垃圾不出村。
三、设施建设标准
垃圾处理设施是做好农村垃圾处理工作的重要保证。一是设施建设要齐全。集镇做到“四有”,村庄必须做到“五有”,即有设施(回收袋、垃圾桶、垃圾池、焚烧池、清扫工具、大板车、服装)、有人员队伍(保洁员、监督员)、有经费来源、有长效管理制度(理事会清洁工程职责、农户“门前三包”制度、村庄保洁员职责)、有责任领导。从大桥河到东山叉路口公路两旁要建一定数量的垃圾池和果壳箱。二是设施建设要规范。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要遵循方便、节约、有用的原则,进行合理布局。垃圾处理设施要远离河流、水源、人居地和路旁,符合环保要求。不得再建简易垃圾填埋场。
四、工作重点
全乡农村清洁工程要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健全完善“445”处理模式,加强“四个主体”和“四项机制”建设,最终实现垃圾处理“五个去向”根本目标。
1、加强四个主体建设。四个主体就是农户、保洁员、理事会和环卫所。一是必须努力提高农民垃圾处理的主体意识。要加强宣传教育,制定村规民约,引导农民群总建立卫生保洁等相关制度,开展文明卫生户创评活动,确保农户室内整洁卫生,房前屋后无垃圾、无污水溢流、无乱堆乱放、无乱搭乱建,让农民群众形成对垃圾进行分类分拣并定点存放的良好习惯,着力强化农民群众的自我保洁意识,使垃圾分类减量、无害化处理成为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二是必须切实加强保洁员队伍建设。年以来的所有新农村建设点必须配备一名保洁员,集镇建好一支保洁队伍,村庄保洁员要做到每天到农户家中收集一次垃圾,公共场所每周打扫两次,垃圾池垃圾每周清运一次,同时对垃圾进行二次分类,然后送往焚烧池进行统一焚烧。三是进一步强化理事会村庄保洁的监督管理职能。理事会成员不仅要带头进行垃圾分类和落实农户“门前三包”制度,而且要督促保洁员,搞好日常垃圾处理,按时收集农合保洁费,牵头组织文明卫生户创评活动等垃圾处理日常事务。同时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激励措施。四是大力加强集镇环卫所建设,乡成立环卫所,做到三个确保,即确保有一支环卫队伍、有专项工作经费、有一套完善的工作机制。把新农村建设点清洁工程的指导管理纳入乡环卫所职责范围,把村庄保洁员纳入集镇环卫所统一管理,建立保洁员名册和工资台账,健全保洁员队伍的职责规定,考核激励管理制度,统一配置服装,落实保洁员报酬,加强保洁员的培训,强化保洁员的垃圾收集、分拣分类意识,确保保洁员对垃圾进行分类存放。明确环卫所职责,延伸环卫所职能,促进建设点和集镇环境整治垃圾处理常态化长效化。
2、加强四项机制建设。四项机制即宣传培训、资金投入、制度保障和督促检查机制。一是宣传培训机制。浓厚的社会氛围,广泛的社会参与和规范的操作标准是确保农村清洁工程有效推进的关键。要建立长效的农村清洁工程宣传机制,通过召开不同形式、不同规模的动员会或现场会,印发宣传手册,组织干部进村入户进行教育培训,利用宣传光碟、宣传标语等进行宣传发动,是干部群众思想的到统一,认识进一步提高;要层层开展培训,乡清洁办和环卫所工作人员、保洁员、司炉工、回收员、理事会成员、农民群众进行垃圾分类及无害化处理的教育培训,使他们成为垃圾规范收集分类、无害化处理的指导者、操作手、明白人。二是资金投入机制。按照“政府主导、多元投入”及“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一是要积极拓宽筹资渠道,探索市场化、社会化筹资的路子,扩大资金来源,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个人捐资,建立和完善垃圾处理设施;二是采取群众自筹三分之一、政府奖补三分之二,安排保洁员报酬。三是集镇、村庄清洁工程及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的设施完善和运行经费由乡政府负责。四是制度保障机制。清洁工程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分工负责、合理推进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集镇和建设点药落实好居民(农户)“门前三包”责任制,建立“卫生检查评比”激励机制,试行村庄农村清洁工程帮扶奖补办法,健全保洁员工资筹资制度。五是督促检查机制。清洁办要结合各村实际制定督察方案,明确督查的内容和标准,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督查,科学推进工作。
3、实现垃圾分类五个去向。以实现农村垃圾沤肥(或喂养禽畜)、回收利用、铺路填坑、封存、焚烧五个去向为目标,切实做好垃圾分类处理工作。一是厨余垃圾。包括剩余饭菜、易腐食物、青嫩秸秆等用作喂养禽畜、沤肥处理。二是回收垃圾。包括金属类、纸类、塑料类、橡胶类以及玻璃类由农户进行分类存放,然后由废品收购部门(回收员进行回收处理)。三是建筑垃圾。包括碎砖碎瓦、乱石块、混凝土、破损玻璃陶瓷块等用于填坑铺路。四是有害垃圾。包括废旧电池、农药瓶、过期药品、医疗垃圾、废日用化学品等集中统一进行封存。五是焚烧垃圾。包括枯枝落叶、废木料、废旧衣物、干果壳等垃圾进行焚烧处理。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乡农村清洁工程领导小组。乡村干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督查、亲自解决重大问题,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抓进度,抓实效。要强化工作队伍,落实工作人员、工作经费和责任制,确保有人做事、有人管事、有钱办事。做到镇村联动、部门参与、齐心协力推动工作,多措并举抓好落实。
2、明确部门职责
教育、卫生等单位要成立机构,落实承办责任人,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落实,切实把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3、开展卫生创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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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设生态文明为指导,以改善农村环境质量、保障农民身体健康为目标,以治理村镇生活污染、农村工业污染、农业生产污染为主要内容,以控制污染物排放,加强废弃物综合利用、美化农民居住环境为基本手段,强化农村节能减排,实施农业清洁生产,组织和动员全县上下相关力量,形成纵横交错的推进网络,集中解决农村突出的环境问题,实现全县农村环境面貌的显著改善。
(二)基本原则
1、总体部署,全面推进。基本解决农村环境及农村环保工作中的主要问题。
2、条块结合,协同作战。充分发挥各乡(镇)政府和各相关部门的作用,形成部门联动、协同配合的推进态势。
3、创新机制,突出重点。不断探索农村环保新模式,建立有效的管理体制和长效机制。
4、以人为本,造福农民。通过开展联合行动,维护农民群众环境权益,使广大农民喝上干净水,呼吸到新鲜空气,吃上放心食物,生活在整洁优美的环境中。
二、行动目标、范围和完成时限
(一)目标及指标
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农村居住环境明显改善,农民环境意识显著提高,严重影响农村和农业生产的主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农村循环经济、绿色经济、低碳经济格局初步形成,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步入规范化轨道。到2015年,全县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90%;具备条件的乡(镇)完成污水处理及垃圾处置设施建设;工业污染源实现达标排放;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95%;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清洁能源使用效率有较大提高;农药施用强度控制在每公顷1.2公斤以下;生态乡(镇)达到100%。
(二)整治范围
主要包括各乡(镇)、村、屯。
(三)完成时限
联合行动从开始,到2015年结束。5月前完成方案制定、工作协调和工作部署。各乡(镇)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乡(镇)的实施方案。2012年5月至2015年为全面推进阶段,纳合行动范围内的各单位将综合整治工作全面铺开,完成综合整治的基本工作任务。2015年年末进行总结验收。未达到《黑龙江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标准》的,要进行整改,直至达到验收标准为止。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保障饮水安全。科学划定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保护范围。加强对饮用水水源地的监管,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禁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保护区。建立和完善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测体系,不定期对饮用水水质进行卫生监测。
(二)逐步解决生活污染,改善村屯环境质量。在农村各类人口聚居生活区域,制定生活环境保护制度,做到柴草出村或合理有序堆放,沿街植树绿化,边沟清洁整齐。建制镇按国家规定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城市周边村镇的污水纳入城市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居住分散、经济落后村庄可采取分散式、低成本、易管理的方式处理生活污水。因地制宜开展生活垃圾治理,在人口集中、垃圾产生量大的村庄建设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及处置设施。生活垃圾实现定点存放、统一收集、定时清理。
(三)加强畜禽污染防治,提高畜禽粪便综合利用水平。科学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要在2013年前完成禁养区划定,开展禁养区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养殖专业户和散养户要进行畜禽粪便清运处理,确保在发展生产时不污染周边环境。生产者不能实现处置的,实行指定代为处置的方式解决污染问题。推广利用畜禽粪便制作有机肥料和生物质燃料试点。到2015年,全县60%以上的规模化养殖场和养殖小区要配套完善固体废物和污水贮存处理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行。
(四)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加强土壤污染防治。严格控制农业区和农产品产地周边工业污染,防止废气、废水和固体废物对农用土壤的污染。严格控制主要粮食产地和蔬菜基地的污水灌溉。强化对农药、化肥的科学使用及其废弃包装物以及农膜使用的环境管理。大力发展循环农业、生态农业和有机农业,积极推进有机、绿色农产品基地建设。加大秸秆露天焚烧监管力度,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
(五)充分利用农业废弃物,大力发展清洁能源。组织开发和示范有普遍推广意义的生物肥料、低毒农药、可降解地膜等先进技术。因地制宜建设不同类型农村清洁能源工程,逐步改善农村能源结构,大力提高农村清洁能源普及率,扩大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在生产、生活中的份额比例。
(六)强化对农村工业企业的监督管理。严格环境准入,农村新建、改建、扩建工业项目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制度。严格审批对农业和农民生活环境有破坏或有影响的项目。禁止不符合区域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在农村地区立项。淘汰污染严重和落后的生产项目、工艺和设备。加大污染整治力度,防止“十五小”和“新五小”等企业在农村地区死灰复燃。
(七)加强农村自然生态保护。坚持生态保护与治理并重,加强对矿产、水利等资源开发活动的监管,努力遏制新的人为生态破坏。重视自然恢复,保护天然植被,加强村庄绿化、庭院绿化、通道绿化、农田防护林建设和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加快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严格控制土地退化和沙化。加强水域生态系统的保护,逐步恢复农村地区水体的生态功能。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外来有害入侵物种、转基因生物和病原微生物的环境安全管理,严格控制外来物种在农村的引进与推广,保护农村地区生物多样性。开展草原保护、植被恢复、水土流失治理,扩大造林绿化面积。严禁坝内开荒。
(八)做好“十二五”期间农村重点污染源减排工作。各乡(镇)要在做好生活污染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调查基础上,将各乡(镇)生活污水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COD(化学需氧量)及氨氮排放纳入全县“十二五”污染物减排目标,科学核算减排基数,制定科学合理的减排方案。建立、完善和严格实施农村乡(镇)生活污水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COD(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减排的监测、统计和考核体系。
四、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联合行动的领导,成立泰来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联合行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张喜福兼任。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检查、指导和考核全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联合行动工作;协调解决综合整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收集信息,编况通报,总结交流经验,推动工作落实。
(二)各部门责任分工
各乡(镇)政府是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责任主体,要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政府统一领导、环保部门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编制并实施本地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相关规划,及时研究解决影响农村环境的重大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县环保局负责统一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强化农村工业、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监管和饮用水源地保护,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县发改局负责综合协调预算内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建设项目规划编制、立项与审批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的预算安排和监督管理;县科技局负责农村环保实用技术的研发和推广,组织拟定农村科技奖励政策和成果推广;县农业局负责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开展农业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和评价,指导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监督管理,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农药科学使用技术,推进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组织指导生态农业建设、农业植物保护和农业外来入侵物种防治,推广种植养殖业废弃物沼气发酵利用技术;县林业局负责植树造林和村屯绿化,突出抓好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生态防护林建设;县水务局负责组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组织开展农村水系整治、水土保持、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县畜牧兽医局负责划分畜禽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并组织开展畜禽养殖污染物的防治工作;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基本农田保护与建设,组织农村未利用地适度开发、土地整理复垦;县住建局负责指导小城镇和村庄规划的编制与修编,指导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泥草房改造;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改善农村环境卫生,指导乡(镇)医疗机构依法处置医疗废弃物,有计划地组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卫生学评价及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对农村改厕予以技术指导;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村间村内道路硬化建设的行业指导;县教育局负责指导开展农村环境保护教育工作;县广电局负责组织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广播、电视宣传;县法制办负责农村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三)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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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溪是莆田市第二大河流,发源于庄边镇黄龙村,自西北向东南流经庄边、白沙、芦、江口等乡镇进入兴化湾,水力资源丰富,被誉为莆田的第二水源泉。农村相对地盘较宽,生活在芦溪周边的人们对水资源认识不足,不注意保护水环境,部分村庄环境污染问题非常严峻,严重影响到村容村貌和人身健康及污染到饮用水源。2006年全省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在我市率先擂响战鼓,莆田市着手进行农村垃圾和养殖业整治,建立机制全面实施,形成全市乡村上下步调一致,掀起一股优化环境洁净家园的热潮,还市民一个“绿水青山”的水安全环境。
一、农村垃圾产生的原因
据统计,目前全市农村日产垃圾量约916吨,其中集镇区217吨,村庄669吨,人均日产垃圾量,集镇区为0.7公斤,村庄为0.3公斤。农村垃圾有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建筑垃圾、养殖业产生的垃圾等四种类型,其中以生活垃圾为主,其主要成分为食品包装外壳、厨房残渣、塑料废品、破旧衣被、旧家具。以养殖业产生的垃圾为次,常见的有家禽粪便四处排放、流入芦溪造成污染等。
究其客观原因是:随着农村经济飞速发展,乡镇企业不断涌现,农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食品包装材料品种繁多且降解度差,村民建房逐年增多,加上农家肥使用率不断减少,使得农村环境污染严重,垃圾泛滥成灾。
主观原因是:①村民的环保意识不高。环保观念和公共卫生意识较差,随手乱倒垃圾现象严重;农村一些基层干部对垃圾的危害性认识不足,对垃圾的侵害视而不见,没能足够的重视,将其摆上工作计划。②经费缺乏。我市各乡镇财政困难,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和运营又需要大量的资金。一些农村由于居住分散、交通不便,清运难度大,耗资增多。③清扫队伍薄弱。农村除城乡结合部、一些经济较好的行政村外,配备的保洁员不稳定,仅有50%村庄雇用1-2个保洁员对各户清扫出的垃圾进行收集和清运。④村镇环卫设施配套不足。除了废物箱、垃圾容器等部分乡镇有设置外,其他都没有设置,环卫设施投入偏低;已设置的环卫设施布局存在着不合理和不均衡;不少乡镇和村庄由于人口密集,难以找到合适的垃圾处理点,造成二次污染严重。⑤农民受利益引诱。近几年养殖业受市场需求的拉动,村民集中投入到养猪和鸡鸭中,发家致富,导致养殖业异军突起,未能采取科学的养殖方法,禽畜粪便就近倒入河沟、田头、村边,严重污染水环境等等。
二、搞好农村垃圾整治,确保水资源安全的主要措施
(一)抓宣传发动,推动农村垃圾整治保护水环境行动深入人心
全市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将这项惠民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成员单位要研究确定各个时期、时段的工作目标,并将农村垃圾整治保护水环境行动确定为政风行风评议内容。市家园办应认真组织牵头,主动配合2012年2月1日即将施行的《福建省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制定宣传活动方案,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推进农村垃圾整治保护水环境行动有序开展。各县区家园办也应扩大宣传渠道,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广泛宣传,使这项工作家喻户晓、人人参与,让农村垃圾整治保护水环境行动,变“政府要我做”为“我自己要做”。
(二)抓基础建设,不断完善农村垃圾处理设施
一方面应从抓村、镇保洁队伍建设入手,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保洁员队伍。省、市级试点镇及有条件乡镇都应按标准成立环卫机构。集镇区按清扫面积5000-800配备1名保洁员、村庄按人口每1000人配备1名保洁人员,乡镇每辆垃圾运输机动车配1名垃圾清运工等一系列内容,做到农村垃圾定时收集、定时存放、定时清运。另一方面应抓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按每个乡镇至少建有一座垃圾转运站,各村(居)要建设足够的垃圾收集池(一般每自然村或每千人不少于一池),每户备有垃圾收集容器,镇区要按照“百户一池、七十米一箱”的标准,并在溪、河、库、沟、渠沿线等地和居住区配备建设垃圾池、垃圾桶等设施,使农村垃圾治理环卫作业人员配备到位,垃圾清运车辆配置到位,垃圾处理设施配套到位,确保垃圾日产日清,及时处理,防止水污染。
(三)抓制度建设,保证农村垃圾整治保护水环境行动正常运行
一是要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福建省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方案和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春季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1]48号)和莆田市人民政府有关农村家园清洁行动的通知精神,研究制定年度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实施方案,为我市实施“河清、岸绿”宜居城市,提供有力的支持。二是各镇村要建立清扫保洁和日常管理制度。①建立保洁员定责制度。各村(居)与保洁员签订《环卫承包合同》和《环卫工作责任状》,明确工作职责、保洁区域,落实责任目标;②建立“三包”保洁制度。即户包卫生、村包收集、镇包转运,确保辖区范围内垃圾日产日清;③建立公众评议制度。可由村两委和村民代表、老人协会组成对保洁工作实行“一记二查三评四考”工作制,将评议结果与保洁员奖金挂钩,以此促进农村垃圾整治保护水环境行动稳步推进。④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养殖场整治后,对群众缺乏实质性的约束机制,面临反弹、回潮的危险。只有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把补偿资金发放同群众禁养结合起来,才能够建立起良性的约束机制,防止反弹和回潮。如若未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养殖场回潮,采取措施,势必引发干群矛盾、社会安定移定风险系数增加。
(四)抓巡查监管,确保农村垃圾整治保护水环境取得实效
按照“市季查、县区月查、乡镇周查”组织检查评比办法,各乡镇每周应开展不少于一次的巡查评比,并做好日常的内业资料整理和建档;各县、区家园办都应坚持每月对本县、区家园清洁行动工作情况进行巡查评比或“回头看”,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市家园办要积极协调市直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每季度、每半年对各县区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对每次检查情况进行通报,评出整治优秀乡镇、村;对存在问题要及时作出限期整改。水务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水流区域的监测,确保农村垃圾整治保护水环境行动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五)抓奖惩考核,促进农村垃圾整治保护水环境工作持久长效
为及时掌握各乡镇、村居的农村垃圾整治保护水环境行动的进展情况,一方面要在巡查的过程中,积极邀请新闻媒体共同参与,主动向镇村居民宣传整治行动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同时要通过纠风在线栏目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回头看”,以此,有效防止农村垃圾治理回潮现象的发生。另一方面应及时下拨市级以奖代补专项资金,激发各县区、村镇开展农村垃圾整治保护水环境行动工作的积极性。此外,还要配合市审计局对下拨资金的到位、使用及管理情况进行审计调查,切实做到专款专用,杜绝乱收乱支、截留挪用等现象的发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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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__年,我县城乡规划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的积极支持配合下,按照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全县工作会议对城乡规划建设工作的要求,围绕“三个基地、一个次中心”的发展目标,积极推进城乡规划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绩。
(一)积极推进江滨园林城市规划建设。
1、深化完善县城规划。在__县城总规的指导下,一是完成了城区__两岸城市景观、__公园规划(修编)、__路地带控规、客家文化园、城区道路系统等5项规划设计专家评审和成果编制。二是组织开展__县城北部新区控制性详规、旧城区控规、市场专项规划、__大道沿线城市设计、县城乡镇垃圾治理及城区环卫专项规划、县城给排水燃气电力电信管综专项规划等6项规划项目,通过专家评审。通过深化规划,为我县城市发展提供了科学依据和指导原则。
2、加大了城市建设力度。以“增强城市服务功能,塑造江滨园林城市新形象”为目标,加大了城市建设力度。一是启动实施__大道、__大桥改造、__南路改造、保障性住房及安置房建设、__环湖路建设等一批城建项目。二是实施一批房地产开发项目,改善了居住环境,提高了城市品位。三是重视城区绿化、美化、亮化建设。新增公共绿地1.2万平方米,人均公共绿地达10.4平方米,比上年增长0.2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达30.2%,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
3、城市管理进一步加强。坚持以省级文明县城为新起点,健全完善城市管理制度和措施,深入开展规划效能监察,强化规划监察职能,加强依法管理,组织开展对城乡违法违章建设进行集中整治,已取得初步成效,有效遏制抢建乱建现象,确保城市发展有序推进。加强城区环卫、公共设施管理、深入开展城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城区环境质量和文明水平有新的提高。
(二)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加快村镇建设步伐。
1、重点中心镇规划建设有新的推进。__等重点乡镇总规修编已启动实施。中心集镇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服务功能不断增强,__镇投入1125.59万元,完成11.6公里的__大道建设,砌筑排水沟4600米,安装路灯80盏,__乡投入180万元,实施垃圾填埋场和焚烧炉建设,新建自来水厂一座;__镇投入81万元实施湖滨公园道路硬化、植树绿化。投资100万元,实施建设占地430平方米的文化中心大楼,目前已完成立项、规划选址等前期工作;__镇投入100万元,实施完善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集镇农贸市场,改造旧区2万平方米,开发新区3万平方米,新建自来水厂一座,新增公共绿地1000平方米,安装路灯53盏。
2、乡(镇)、村规划工作有新的成效。完成30个生态文明示范村的规划编制,编制成果经评审通过并经县府批复实施。完成__工业集中区、__工业集中区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完成__20万吨铜冶炼项目拆迁安置区规划。
3、农村“家园清洁行动”深入开展。组织开展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全县20个试点村均建立了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常效机制,配备租赁垃圾运输机械,按要求建设垃圾池等环卫设施。制定了20个村级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实施方案,指导和帮助乡(镇)村进行垃圾处理设施规划选址等技术服务工作,确保该项工作按计划有序推进。全县农村围绕“管网通、沟渠通、道路通”和“集中收集垃圾、集中汇集污水、集中无害化处理”投入资金720万元,整治村庄干道路两侧环境50公里,拆除危旧房屋139间,清理垃圾杂物270吨,新建村级填埋场20处,聘请保洁员90名。通过改善村庄环境卫生和基础设施,健全农村垃圾清运和集中卫生填埋长效机制,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县妇联、团县委等成员单位,还开展了“保护母亲河·家园清洁青年行动周”、“迎接十·妆点新农村”等活动,动员青年团员、妇女儿童踊跃投身于 “家园清洁”行动中来,有力地推动了工作开展。我县列入20__、20__年度农村家园清洁行动的6个试点乡镇、41个试点村庄均通过、市的检查验收,已取得明显成效。农村的村容村貌和人居环境有了较大改善。
(三)房地产业和建筑支柱产业健康发展。
1、房地产业有新发展。继续把房地产开发作为城市建设的重点和突破点,加大房地产开发力度,促进了城市的发展。全年完成房地产投资1.40亿元,比增24%,施工面积20.12万平方米,比去年同期增长29%;完成商品房销售金额1.2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0.9%。认真做好干部职工住房工龄补贴工作,全县已发放工龄补偿金1100万元,有2550人已领取工龄补偿金。启动实施东环安置周转房(保障性住房)建设(240套,面积2.8万平方米)。同时,加强了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物业管理,全县有物业管理企业6家,从业人员180人,物业管理覆盖面约60%,新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率100%。通过规范房地产市场,加快开发建设,较好地满足了城市新增人口的住房需求,加快了城镇化进程,产业投资和消费双向拉动经济增长,产业地位日益凸显。
2、建筑产业发展取得新的突破。20__年,全县共晋升一级资质企业2家、二级资质企业4家,新增三级资质企业5家,新增资质类别1个。目前,全县有资质企业50家,其中一级6家、二级29家、三级15家,二级以上骨干企业比率达72.9%。全年实现建筑业产值52亿元,比上年增长22.98%,实现增加值16.6亿元,其中省外产值42.5亿元,比上年增长28.09%,加强了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管,全年竣工工程40个,面积约15万平方米,质量一次性竣工验收合格率100%;创建市级文明工地1个、市级优质工程4个。11月份成功举办“建筑之乡”命名10周年纪念活动,积极打造建筑行业文化品牌。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应清醒地看到在我县城乡规划建设工作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城乡规划宣传力度不够,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主动支持和参与城乡规划工作的格局尚未全面形成。违法违章建房现象还未完全禁止。二是城乡规划设计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特别是城区控制性详规编制工作需加大步伐。三是城市建设项目多、任务重,工程技术管理人员相对不足的矛盾比较突出。四是受货币从紧政策的影响,可能给房地产业、建筑业发展带来波动。五是村镇规划建设工作进展不平衡,乡镇与乡镇、村与村之间村镇建设和家园清洁行动开展不平衡,特别是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工作,已经到了非整治不可的地步。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新的一年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3年我县城乡规划建设工作意见
2013年,我县城乡规划建设工作要按照县委__次会议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以推进城镇化进程为主线,以产业、人口聚集为重点,积极构建县域城市体系,改善县域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新发展。
(一)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推进城乡规划建设工作发展。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对于完善城乡规划工作的体制机制,规范政府和城乡规划部门行政行为,切实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将发挥重要作用;要认真组织学习好、宣传好《城乡规划法》,认真贯彻“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把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作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保障措施,作为规划建设部门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不断增强责任感和自觉性,推进我县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2、认真学习,广泛宣传。各乡(镇)、局属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学习计划,组织从事城乡规划管理和规划编制人员开展经常性的《城乡规划法》学习和培训工作。要把《城乡规划法》的学习情况作为规划管理人员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通过学习培训,使城乡规划管理和规划编制人员深入领会和把握《城乡规划法》的内涵,精通《城乡规划法》的内容,正确运用《城乡规划法》,努力推进城乡规划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将分期分批组织《城乡规划法》的培训活动,为大家创造一个好的学习培训环境。同时,各乡(镇)村管站要尽快制定并落实《城乡规划法》的宣传计划,要充分利用种类新闻媒体、互联网,以及宣传栏、宣传单、公众问答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城乡规划的地位作用、立法的重要意义、城乡规划的方针原则、城乡规划的主要任务、实施城乡规划的关键环节等。通过一系列宣传活动,使《城乡规划法》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使遵守《城乡规划法》变成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3、建章立制,依法管理。《城乡规划法》的颁布实施,为城乡规划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去年与前年,我县深入开展了“非法买卖土地、违法违章建筑整治活动”,全县违法违章建设行为得到了有效的遏制。今年,我们将与国土、司法等相关职能部门,以《城乡规划法》的颁布施行为契机,再次掀起打击违法违章行为的活动。同时,建设局从事规划设计审批、管理的工作人员和各乡(镇)村管站人员要按照建设闽西次中心城市的总体要求,严格执行《城乡规划法》,科学规划、严格管理,依法行政,超前服务,要认真对照新、老法律,及时梳理,及时做好现有规章、工作制度与《城乡规划法》的配套和衔接工作,建立健全与《城乡规划法》配套的规划管理制度体系。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核发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坚决杜绝执法不严、违反程序、管理滞后、服务态度差等行为。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维护《城乡规划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实施城乡统筹,推进城镇化进程。
1、加快推进县域城市建设
继续按照“南延、北拓、沿江发展”的城建思路,加快城市规划建设步伐。
(1)继续深化完善县城规划。在_ _县城总规的指导下,抓紧完成__县近期建设规划(2013~2015)、__县城市绿化系统专项规划、三环路地带城市设计、三环路道路工程设计、北环西路城市设计、北环路街心花园改造规划设计等。
(2)抓好城建项目的实施。一是加快推进__大道、__大桥改造、__南路改造、各区域周转安置房建设、北环路改造、城区污水处理厂及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等在建项目的实施,按计划有序推进,如期完成。二是启动实施三环路、龙翔大道、东二环(二期)等项目,抓紧完成项目前期工作,尽快进入工程建设施工。
2、推进“家园清洁行动”和村镇建设
(1)统一认识,发动群众
胡总书记在十提出“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是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促进“三农”发展的一系列农村基本政策的延伸和强化。要求我们要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加大对农业和农村建设的成员单位,要在推进村庄规划建设和人居环境治理上下大力气,积极探索统筹城乡建设的新机制,探索以城带乡的途径。与各乡(镇)和部门一起,提高认识、形成共识,凝聚力量,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思想统一到新农村建设上来,把力量凝聚到新农村建设上来,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进一步推进我县村镇规划建设和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村要继续有组织、有计划、有主题地开展宣传发动,把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意义和各级的扶持优惠政策宣传到户到人,广泛发动农村居民积极投身到这项活动中来,充分发挥他们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主体作用,形成“政府支持、群众参与、家喻户晓、城乡联动”的新农村建设格局。
(2)明确目标,落实任务
——指导完成5个乡镇和50个村庄规划编制
完成__镇、__乡、__镇、__镇、__镇等乡(镇)总体规划,有条件的乡(镇)要求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
完成__镇50村庄的规划编制。
完成__、__、__等乡镇工业集中区的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
——深入开展农村“家园清洁行动”
抓好__镇等5个乡镇达到省级合格乡镇试点的垃圾治理任务。
抓好__镇文元村、八甲村等22个村达到省合格村的垃圾治理任务。
完成__镇20个村级垃圾填埋场建设。
——扎实推进新农村示范村建设
抓好1个新农村建设综合推进实验区:__镇。
抓好2个示范村:
抓好4个村庄整治试点村:
(3)规划先行,政策扶持。
当前的新农村建设,要统筹城乡发展,应把乡(镇)集镇的建设发展与城市城区的建设发展,纳入同一起跑线,规划是财富、规划是龙头的地位应日益突显。根据《城乡规划法》规定,乡镇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的主体是乡(镇)人民政府,规划建设部门加强技术指导。村镇规划要聘请省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对列入2个新农村建设示范村、4个村庄整理试点村的规划成果,要达到“六图一书”标准:即村庄现状分析图、村庄布局总平面规划图、道路交通及竖向规划图、村庄整治项目图、市政工程管网规划图、建筑方案选型图及说明书;50个一般村庄规划成果要按要求达到“四图一书”标准,即:村庄现状分析图、村庄布局总平面规划图、道路交通及竖向规划图、市政工程管网规划图及说明书。为了加快乡镇的规划编制工作,县政府已将各乡镇规划编制工作列入“以奖代补”项目,对完成集镇总规及村庄规划且经过技术评审,按法定程序报批的,给予5万元/乡(镇)、2万元/村的补助。同时,对列入垃圾治理的村庄,经有关部门按标准进行验收合格以上的补助2万元/村;对列入20__年为民办实事项目的20个行政村垃圾填埋场建设,经验收合格的,补助5万元/村。在县政府“以奖代补”奖金扶持的基础上,各乡(镇)也应立足改革,探索多渠道、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可持续发展。
(4)加强管理,建立机制
“三分建、七分管”是城乡规划建设管理长期以来积累的经验。实施城乡统筹,走城乡一体化的发展道路,不单在规划建设上要高起点,实行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在集镇与村庄的管理上,也应走城市化的管理模式,将城市管理的机制、体制和经验做法向乡(镇)延伸。一方面要继续加强城市管理,以争创全国卫生县城和国家优秀旅游县城为目标,创新城市管理机制,加快城市公共事业市场化运作,按市场运作要求,将环卫、园林等公共事业管理和服务进行改革,实行市场化经营管理,提高城市管理效益和管理水平,构建和谐、文明、整治的城市环境。另一方面,要在乡(镇)推行城市化管理模式,建立新农村管理长效机制。一是制订集镇环卫管理制度,配套实行住宅门前三包责任制和单位片区卫生包干制。二是建立健全集镇市容管理制度,对沿街(路)房屋市容及各类广告招牌、集镇周边圈养家禽家畜等事宜进行规定。三是制订集镇管理长期计划和管理制度,对人员、经费、办公场所等进行规定,成立一支包括市容、环卫等综合管理的队伍长期不懈地抓好集镇管理。四是要实行市场化运行机制,推进卫生保洁有偿服务制等市场化运作的管理运行机制。各乡(镇)要加大对各种违法违章行为的查处力度,开展定期整治,使集镇管理逐步走上正常化的轨道。这些管理制度,延伸至各村庄,可以以“乡规民约”等各个领域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形式进行具体化,在各个农民新村,也逐步推行城镇化模式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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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专项整治,着力促进治污工作落实
通过开展对园区企业的烟尘及污水管网等专项检查,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促进了难点、重点问题的快速整改。一是加大对污水管网的对接力度,园区污水管网建成使用,有效解决了水环境污染的问题,在入管过程中,我们坚决做到严格准入制度,对有生产废水的企业要求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确保水质达到入管标准方可入管。二是加强对烟尘的专项整治,最大程度的减少和控制烟尘的排放,同时,对新上项目强力推行使用清洁能源。
目前,园区正式运营企业中产生生产废水企业共6家,在我们的督促下,有4家(曦强乳业、康宏园食品、新惠康商贸、通用食品)建设了污水治理设施,已正式投入使用,有2家(浩大淀粉、徽香昱原)已拿出治理方案并签订协议。在我们的大力宣传和积极倡导下,新建企业已有3家购买了天然气锅炉,为我区的节能减排工作作出积极的贡献。
三、严格监管,积极推进污染减排工作
我局坚持把加强环境执法作为保障区域环境优化、维护群众环境权益的重要手段,多频率、大范围的开展各类环境执法检查,不断规范企业环境行为。一是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按月、按季对企业进行巡查,全面推进污染减排工作的深入开展,确保完成企业主要污染物削减目标,从源头上控制污染。二是严格执行“四关”制度,在项目建设前,建设中、建设后以及正式运营全过程,我们严把“初审关”、“落实关”、“验收关”、“监督检查关”。
四、资源化利用,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程
畜禽养殖污染一直是农村面源污染的重要因素,为着力解决畜禽养殖业发展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我局加大了对我区畜禽养殖业的污染防治工作力度。我区畜禽养殖业污染源126个,具有一定规模的7个,在加强对畜禽养殖业的环评和申报工作的同时,强化污染防治监管,推广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建设。利用沼气池将畜禽粪污厌氧消化后,把沼液、沼渣作为有机肥还田利用,畜禽粪尿还田用作肥料是一种最经济有效的处理方法,可以使畜禽粪尿不排向外界环境,到达零排放。实现了种养区域平衡一体化,促进了畜禽养殖环境的清洁、卫生,也实现养殖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消除了粪便污染。
五、专项治理,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为解决城市规划区锅炉烟尘、餐饮业的油烟污染,区环保局在市区开展油烟整治专项行动,依法进行集中整治,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扰民问题。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区油烟污染整治实施方案》,采取“以奖促治”的形式,对于规模以上的餐饮业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一年来,对城区规模以上饭店给予资金补助达5万元。以资金补助的形式大大提高了排污者治理油烟的积极性,同时也提高了辖区范围的环境质量。
通过油烟、烟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对市区范围内的餐饮、娱乐、洗浴、住宿等产生油烟的服务行业,没有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的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实现达标排放;对新、改、扩建饮食服务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设施“三同时”制度。同时我们积极宣传使用清洁能源,减少烟尘和油烟污染。近几年来,市区空气均达到大气环境质量二级标准。
六、抓好农村连片整治,推动农村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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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本原则
(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结合*区农业发展规划,系统规划我区村庄建设、产业发展和改造方案,做到村庄改造与区域整体规划相结合,产业发展与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相结合,管理理念与现代产业经营理念相结合,全面提高*区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水平。充分听取农民意见,尊重农民和农村的风俗习惯,保证规划切合实际,符合民意。坚持改造与保护并举,重在保护与修缮。突出乡村特色、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做到风貌各异、类型多样、特色鲜明、多姿多彩。
(二)因地制宜,量力而行
对不同区位条件、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村庄,因地制宜,实行分类指导、有序推进。在改造中,要以农民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利益最直接的村级公益事业为前提,以改善农村生活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为目标。同时,必须考虑区、镇财政和村级集体经济的实力,量力而行,控制标准,节约土地和投资,讲究实效,不大拆大建,不增加基层和农民负担。
(三)政府引导,农民自愿
正确处理好政府主导作用与农民主体地位、政府引导扶持与农民积极参与的关系。发挥好政府的组织、引导、协调和服务功能,调动好农民的积极性,发挥好农民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实现二者的有效互动。要尊重民意,以村民民主决策、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出资出劳为前提,政府给予奖励补助,使政府投入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出资出劳相结合,共同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努力形成“农民家园农民建”、“建家园、爱家园”的良好氛围。
(四)突出重点,兼顾全面
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突出改造重点,做到统筹兼顾。村庄改造要与基本农田划定、土地整理复垦、违法搭建整治、“清洁家园”建设及设施粮田、设施菜田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为发展休闲旅游农业打好基础,夯实产业基础,发挥特色优势,在认真总结后全面推开。
(五)规范管理,阳光操作
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管理项目,确保筹资筹劳方案的制定、村民议事过程、政府奖补项目的申请、资金和劳务使用管理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接受群众监督。
三、*区村庄改造的条件、内容和要求
(一)条件和重点
1、实施改造的村庄,原则上应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一是属区城乡规划体系中确定保留的中心村或规划保留的农村居住点;二是农民居住相对集中,一般不少于50户;三是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农民有参与改造的愿望,能自觉配合工程建设;四是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在群众中有威信,组织动员和协调能力较强,管理民主,自觉接受村民监督。
2、重点改造的村庄为符合以上规定条件并列入市计划改造范围的村庄。
(二)要求与内容
1、重点村庄改造(列入市计划改造范围)的总体要求是“公建配套齐全、生态环境优美、民宅村容整洁、农村特色浓郁、居家安全文明”;一般村庄改造(列入区计划改造范围)的总体要求是“自然、整洁、舒适、安全”。
2、村庄改造的主要内容:包括村内道路及桥梁改修建、村内河道清淤整理、村内污水治理、村公用公共设施完善、村庄绿化景观建设、民宅房屋墙体外立面整修、宅前屋后环境改造等。
3、村庄改造的具体标准要求:
(1)村内道路改造:道路改建要节约用地与投资,按村交通需求确定道路宽度。一般自然村落的主要道路,有条件的可实施道路绿化、设置路灯。村内主干道、通往自然村和进农户的路要硬化。
(2)村内桥梁修缮和改造:相关桥梁应按道路宽度及负载要求实施同步改扩建,现有无法满足通行负载要求、存在安全隐患的危桥应全部实施改造;对桥面、接坡、护栏破损的桥梁应按规定要求进行修缮。
(3)村内河道疏浚:基本消除河道黑臭淤积,疏通水系;清理河岸垃圾,加固岸坡;清除岸边违章建筑和河道阻水物;岸旁基本覆绿,根据河道实际可修建生态岸坡、河岸边设置护栏和亲水平台等。
(4)墙体外立面整修:对于破旧房屋的外立面,按规划方案及多数村民意见实施修缮粉刷;村主要道路和景观附近的建筑物可实施一定的美化处理。
(5)宅前屋后环境整治:拆除影响村容村貌的违章建筑、构筑物及其他设施;整理破败空心房、空闲宅基地和其他空闲地;清除民宅前后乱搭乱堆杂物。
(6)生活垃圾处理:配置垃圾箱和垃圾运送设备,生活垃圾收集率和清运率达到100%;引导实施垃圾分类收集、促进农户使用有机肥、探索有机垃圾资源化途径。
(7)生活供水设施改造:自然村落的现有供水管网破旧或口径过小、供水水压不足的,可按村庄建设规划要求对供水管网实施标准化改造;在供水质量达标的前提下,可采取局部调整、改造的办法给予解决。
(8)生活污水处理:村庄雨、污水完成分流,有条件的村庄应促进雨水循环利用;农户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再通过新设管道进行集中收集处理。有条件的可实施污水纳管工程,纳入城镇污水管网;暂不具备条件纳管的,可采用区自然村落改造试点单位经验处理达标。
(9)村内绿化:在村庄道路和河道两旁、民宅及单位前后的空地中,保留原有树木,并利用体现农村自然气息的经济作物和本土植被实施因地制宜的绿化,做到村庄及房前屋后无空地荒地。
(10)农宅改厕:配合污水纳管工程粪便排入化粪池,通过新设管道进行污水的集中收集处理。
(11)村内照明装置:根据村内道路和河道两旁实际,因地制宜设置路灯。
(12)其它:在改造过程中,经确定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建筑物与构筑物应严格加以保护,破损的按原貌整修恢复;村庄内的古树名木不得砍伐;林地、湿地、水面等不得随意填挖更改。
四、*区实施村庄改造的措施和资金的筹措
(一)措施
1、建立工作小组。成立由区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区委政研室、区农绿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规划局、区建管局、区房地局、区水务局等部门分管领导和浦江镇、马桥镇、华漕镇等行政负责人参加的区村庄改造工作小组;镇成立由镇行政负责人任组长的镇村庄改造工作小组。
2、落实工作职责。区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委政研室负责村庄改造的组织协调;区农绿局负责村庄改造的方案上报及环境绿化;区财政局负责村庄改造的资金安排、使用与监督管理;区发改委负责村庄改造的项目立项审批管理;区规划局负责村庄改造的规划与设计指导;区建管局负责改造区域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区房地局负责改造区域的用地管理和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区水务局负责改造区域的村宅河道整治。浦江镇、马桥镇、华漕镇等镇村庄改造工作小组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本镇的村庄改造方案。
3、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加强领导,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制。区相关职能部门要尽职尽责,努力形成工作合力;镇政府是实施村庄改造的第一责任人,要制订好村庄改造的方案和实施计划,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一起积极引导村民充分行使民利,鼓励开展村庄改造工作。镇、村要按有关规定办理项目手续,认真组织项目实施,确保村庄改造工作健康有序进行。村庄改造方案及项目计划须经区村庄改造工作小组审核,报区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4、建立监管制度。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建立工作公示制度,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建立资金运用监督管理机制,及时公开财务收支状况,接受社会和农民的监督;对违规操作、截留挪用资金的行为,要责令纠正,追回资金,并按照规定,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要汇总相关资料,建立档案,规范管理。
5、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健全部门协调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健全民主管理机制,确保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坚持阶段性集中改造与日常性管理相结合,建立健全全体村民共同保护环境的责任机制和约束机制,形成农民自我管理的长效机制,巩固和发展改造成果。
6、工作步骤和要求。
(1)制定“三年行动计划”。区工作小组开展调研,制定“*区村庄改造工作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年5月~6月)
(2)工作方案的制订。各镇按照“三年行动计划”制订*年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包括改造方案和工作计划。改造方案应详细说明改造项目、建设标准、投资预算等(基本达到可实施操作的深度);工作计划包括基本情况(户数、人数及年龄结构、现状条件等)、改造项目、资金预算和来源、时间进度和有关建议等。(*年6月~7月)
(3)工作方案的修订。各镇在完成工作方案编制后,报区村庄改造工作小组讨论,对工作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年7月~8月)
(4)工作方案的审批。工作方案经区村庄改造工作小组审核,并报区政府批准后,由各镇和区府相关部门按照工作职责组织实施。镇工作小组根据方案编制项目概算后报送区工作小组评审和核定;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施工图及预算书,报区工作小组备案。(*年8月)
(5)项目的实施。项目由各镇按*年政府采购目录组织实施,凡属集中采购项目,统一进入区政府采购平台操作。其余项目,各镇要引入竞争机制,自行招标(即不进入区招投标交易平台),以行政村为标段,按规范程序选择施工单位,邀请三家以上施工单位竞标。自行招标必须贯彻招投标四要素,即组建招标工作小组和评标工作小组、制作规范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组织投标单位现场踏勘、选择价廉质优的投标单位中标,确保招标公开、公平、公正。镇村要与施工单位签订书面施工合同,明确承、发双方权利和义务。施工期间,要按规定委托施工监理和造价咨询机构现场监督,做好施工监理,确保质量,控制造价。(*年9月~11月)
(6)项目的验收。按照村庄改造工作进度,由区、镇村庄改造工作小组分别组织阶段性检查,对改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及时研究解决。村庄改造工作结束后,进行项目竣工验收和评估总结(各镇要委托有资质的审价单位予以审价),由镇工作小组先行检查和预验收,并向区工作小组提出验收申请。区工作小组受理后,将组织区府相关部门进行检查和验收(属重点改造的村庄,由区工作小组向市村庄改造工作小组提出验收申请)。在各级验收中,凡不合格的单位和项目,都要及时进行整改。(*年11月底前完成改造工作、12月上中旬区预验收、12月下旬市验收)
(二)资金的筹措与拨付
1、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出资出劳。在村民房前屋后环境整理、拆除违章建筑、铺设进宅路、改厕改灶和庭院绿化等方面都要体现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主体作用,以出资出劳为前提,政府给予奖励补助。
2、镇政府加大投入。有条件的镇要加大对村庄改造资金投入的力度。
3、实行财政奖补政策。村庄改造实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村庄改造的建设标准为2万元/户(其中还包括项目改造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监理和审价等费用),其中市、区财政奖补70%,镇承担20%,村承担10%(主要以出劳出工体现)。奖补资金在项目开工后分三次下拨,即项目开工支付1/3,项目完工支付1/3,出具审价报告后支付1/3。村庄改造中如出现超支情况,超支部分由各镇统筹自负。凡列入城乡统筹项目,按区、镇分担比例列入区重大项目投资计划。
4、合理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优化资金投向,重点对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等农村公共事业加大投入。村庄改造中涉及的村主要道路、危桥改造、供水与生活污水处理等项目,由区相关职能部门结合工作方案并优先纳入年度专项补贴建设计划。项目由区发改委立项审批,资金按区相关职能部门同类项目原负担比例区、镇分级承担。项目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区级资金可按工程进度拨付至80%,待出具审价报告后再支付余款。审价单位由区财政局、区招管办按规定排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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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县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不断提升群众幸福指数。4月23日,县政协主席鲁晓芳带领部分县政协委员深入西岔河村、谭家河村、十亩地村、五四村、郭家坝村和龙寺村,对我县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了专题视察。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县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推进情况
通过视察,委员们认为,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镇办和县直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发力,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促使我县农村人居环境持续向好,乡容村貌明显改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建立健全工作体系。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为第一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为组长,县委副书记及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为副组长,县委办、组织部、住建局、环保局等23个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先后制定印发了《佛坪县人居环境综合整治2018—2020年三年行动方案》《佛坪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夯实工作职责。同时各镇办及各村也分别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形成了县、镇、村三级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为保障整治工作顺利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多措并举、抓点示范,充分发挥样板作用。各镇办因地制宜,因村施策,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统筹推进”的原则,均选择1—2个条件相对较好的村作为整治工作推进示范村,不断创新工作举措,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如,袁家庄街道办成立了检查组,定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指出,责令限期整改;西岔河镇建立了农村环境卫生月检查、月评比制度,实行流动红旗管理制度;陈家坝镇实行“门前卫生”三包制度,明确了村民的责任义务;大河坝镇、石墩河镇制定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标准,实行“红黑榜”动态管理。通过抓点示范,为全面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发挥了带动作用。
(三)加大投入、突出重点,整治工作扎实推进。一是加大环保项目建设投入力度。近两年来,县委、县政府整合力量,累计投资7278万元,新建垃圾中转站、垃圾填埋场、垃圾热解气化站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167个,积极为各镇村配备垃圾车、垃圾箱,为各户配发垃圾桶等垃圾处理设施,垃圾基本实现了户分类、村收集、镇办转运、县处理模式。二是不断强化环境卫生管理。积极探索制定卫生保洁等制度,各村均配备了2—3名保洁员,建立了日常保洁机制,农村环境卫生管理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三是突出重点集中整治。各镇办紧盯农村集镇、移民小区、交通要道和人口集居区域,通过扎实抓好“八清一改”、切实做到“八不八保”,利用“清明”“五一”“端午”等节假日和旅游旺季,积极组织开展“村庄清洁攻坚战”“生活垃圾歼灭战”“庭院卫生保洁战”“乱贴乱画乱搭乱建清理战”等特色活动。同时,县农业农村局等职能部门通过通报曝光、建立红黑榜、下发督办单等方式,定期对全县7个镇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行专项检查,进一步激发了各镇办、各村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积极性。通过集中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四)广泛宣传、正面引导,积极营造良好氛围。自整治工作开展以来,相关职能部门和各镇办利用电子显示屏、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召开群众会议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开展环境卫生整治的重要意义及有关环境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主动参与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全县44个行政村累计悬挂张贴标语98条,召开群众会议53场次,通过移动公司群发短信10万余条,我县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做法和工作亮点先后被《陕西农村报》《汉中日报》省市媒体刊载,营造了良好工作氛围。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虽然我县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总体向好,但与新农村建设及推进乡村振兴发展的要求相比,仍然面临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资金投入不足,渠道单一。一方面,由于自然条件制约,我县农村居民居住分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点多面广,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造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涉及范围广、所需投入大、运行成本高,且仅仅来源于财政资金的投入,难以满足各方面的需求;另一方面,镇村受制于某些客观因素的制约,引进社会资本投入农村环境整治难度较大,目前全县各村不同程度存在主导产业弱、村集体经济积累不足等问题,致使各村自筹资金整治环境卫生的能力不足。
(二)工作推进不均衡,环境整治不彻底。一是部门、镇村之间工作进展不均衡。个别部门和镇村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重视程度不高,没有从巩固脱贫成果、提升群众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的高度去认识和站位,存在等待、观望心态,整治工作仅停留在应付性、临时性的层面。二是部分镇村农户房前屋后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排乱倒现象仍比较严重。三是部分移民集中安置点绿化率低,质量不高,环境美化不够。
(三)协调配合不紧密,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一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农业、环保、住建、水利、林业、旅游等多个政府职能部门,具体工作开展过程中,各职能部门协作配合不够,没有形成“一盘棋”的思想。二是缺乏有效考评奖惩机制。目前,各镇村还缺乏长效管理、监督和奖罚机制,存在时松时紧的现象。三是大部分村聘用的保洁员来自建档立卡贫困户,管理相对松散,缺少考核、监督、激励等一整套机制。
(四)宣传教育氛围不浓,群众积极性不高。由于受传统习惯和落后观念的影响,部分农村群众的公共卫生意识和环保意识差;加之宣传教育的氛围还不够浓厚,对于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意义认识不足,配合参与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识不强,等、靠、思想严重,主体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影响了整治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几点建议
(一)统筹资金、拓宽渠道,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一是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整合各类相关资金投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使财政资金的引导、支撑和保障作用,得到充分显现。同时各职能部门要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资金的争跑力度,进一步完善农村道路、垃圾处理、污水管网等基础设施,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硬件基础。二是积极探索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探索通过村企协作共建、金融资本参与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拓宽投融资渠道,并积极探索政府直接购买服务的模式,委托专业公司参与环保设施管理维护工作。三是按照县委、县政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2019-2022年)》的通知要求,探索建立垃圾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通过“一事一议”和以免代奖的办法,向村民适当收取垃圾污水治理费用,由村级集中管理使用。四是正确处理发展和治理的关系,充分认识农村环境改善和产业发展的相互促进作用,栽好“梧桐树”,引来“金凤凰”,通过良好的生态环境、整洁的村容村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振兴发展,积极发展养老养生、休闲观光等产业,进一步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现乡村振兴与人居环境改善的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