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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到20xx年,工厂在我们夫妻俩的辛勤经营下已得到稳步发展。此时又有一个不好的消息突然传来,我的小弟被诊断为脑瘤,当时工厂已在开发区征地,我们一要建厂房,二要维持工厂正常生产,夫妻俩忙的是没日没夜。我们商量后决定一切都可以放下;治病要紧,我们找朋友去上海请专家到合肥来做手术,每天都要往返医院几趟,我的妻子还不辞辛苦将做好的饭菜冒着夏日高温送到医院,每天都变换口味,直到治愈后一个多月出院。由于小弟的条件不好,又没有医疗保险,我们夫妻俩还支付了几万元的全部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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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报条件
申报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依法办矿。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等法律规定,合法经营,证照齐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的要求和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认真执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土地复垦方案》等,对无偿取得的采矿权已经进行了有偿处置;五年内未受到相关的行政处罚,未发生严重违法事件。
(二)规范管理。具有完善的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土地复垦、生态重建、安全生产等规章制度和保障措施,矿石管理科学、规范。
(三)综合利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完成了资源综合利用规划(设计)指标,“三率”指标达到或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综合利用水平达到国内同类矿山领先水平。
(四)技术创新。重视科学进步,积极开展科技创新,矿山企业每年用于科技创新的资金投入不低于矿山企业总产值的1%,生产技术居国内同类矿石先进水平,符合《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鼓励、限制和淘汰技术目录》(国土资发〔2010〕146号)的有关要求。
(五)节能减排。积极开展节能减排工作,节能降耗、“三废”排放等达国家规定标准,采用无废或少废工艺,矿山选矿废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0%以上或实现零排放,矿山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国内同类矿山先进水平。
(六)环境保护。认真落实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编制了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水平明显高于矿产资源规划确定的本区域平均水平,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地质灾害,矿区绿化覆盖率达到可绿化区域面积的80%以上。
(七)土地复垦。认真开展土地复垦工作,落实土地复垦责任,实现“边生产、边建设、边复垦”。
(八)社区和谐。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企业形象,能够及时妥善解决各类矛盾,社区关系和谐。
(九)企业文化。拥有符合企业特点的企业文化,企业职工文明建设和技术培训体系健全。
三、申报材料
申报“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需要报送以下材料:
(一)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申报书;
(二)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申报图册。
四、申报程序
(一)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申报按照自愿申请的原则,地方矿山企业向所在地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归口中央企业管理的矿山企业向归口企业提出申请;各行业协会可按照申报条件组织本行业企业的推荐工作。
(二)地方矿山企业的申报材料,由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矿业联合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同时进行必要的现场核查,并由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签署审核意见,将申报材料统一汇总报送国土资源部。
归口中央企业管理的矿山企业申报材料,需经矿山所在地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出具审查意见,并由归口企业审核汇总后报送国土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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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报项目数量多,质量参差不齐
项目总数达到700多,单交通类就有157个,相比第一批的两类项目(新增和存量转换共计120多个),第二批数量上有了大幅度增加,反映出地方政府对运作PPP的热情高涨,认识在加深,动员工作也更扎实。有的项目申报材料准备精心,内容要素齐备,方法深度符合规范,质量很高;但也有的项目申报材料极简单,要素缺失,甚至出现实施方案只有一页的!
2、咨询机构作用彰显
从评审情况看,有咨询机构参与协助的申报项目,材料质量明显要高过无咨询机构参与的申报材料。本次示范项目申报是在财政部76号文近一年,第一批示范项目清单后大半年,地方政府和市场参与者在经过比较充分的动员后进行的。借助市场提供的机会,参与PPP服务的咨询机构数量得以充实、专业能力获得快速成长,为政府方客户运作PPP提供了良好的专业服务支撑,总体上切切实实提高了项目准备的质量。
3、政府方实施机构主体合规性差
这批申报项目近1/3在第一阶段的定性筛选中出局,重要原因是项目确定的实施机构主体不符合规范。财政部113号文第十条规定“政府或其指定的有关职能部门或事业单位可作为项目实施机构,负责项目准备、采购、监管和移交等工作。”但是,相当一部分申报项目,将国有平台公司或其他国有企业,定位为项目实施机构,这是完全错误的一种项目结构设计。我们知道,实施机构是在PPP项目中代表政府方的主体,是公权力的代表,应该由具有公权力代表资格的政府机构出任。但是,由于我们长期以来形成的政企不分,政府和国有企业之间的边界模糊问题,使得大量基建项目的前期工作由国有企业承担和完成。当项目运作方式转换成PPP时,地方政府仍然习惯性认为,下属部门及国有企业应按“谁家孩子谁抱”的原则,把PPP项目简单视为分配任务,交由原先负责项目前期工作的国有企业继续负责,后者自然“被动”成为实施机构。
4、存在变相融资
虽然财政部57号文明令禁止将变相融资包装为PPP项目,我们还是遗憾地从第二批申报项目材料中发现多起名为PPP,实质是固定回报、明股实债的变相融资。当然,经过博弈,地方政府变“聪明”了,他们即便想通过PPP变相融资,在实施方案等书面材料上包装更加隐蔽,识别难度大了。我认为,单靠项目入选评审这一道关筛选判断还不够,今后应结合建立动态跟踪检查机制,对PPP全过程进行监管,让“假、伪”PPP无处遁形。
5、按绩效付费意识弱
申报材料中,不少项目实施方案似乎直接脱胎于可行性研究报告,对于PPP实施方案应该包含什么内容,这些要素如何展开和设计不甚清楚。例如,编制人对“产出说明”不能正确理解,常常将其描述为硬件设施的工程、技术指标,而没有意识到PPP的产出说明是专指以绩效指标反映的项目综合产出―服务能力及其效果。导致的直接结果是,申报项目的回报机制中按照绩效付费思路设计很少,即使提到内容也不准确。大多数项目体现的还是“建设工程+融资回报”的思路。
6.两个评价论证的责任主体不清
由于了有关操作指引和填报要求,第二批申报项目的PPP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至少内容形式上有了,完全缺失两个评价论证的申报材料很少。但是,究竟应该谁来做PPP项目的评估论证,认识和操作方面尚存在误区。我认为,物有所值评价(VFM)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FAA)可以看作项目按PPP模式运作的可行性研究,由综合部门如发改、财政在一个区域/一级财政的层面上根据项目重要性、优先度以及一定时期内的财政承受力总盘子进行综合权衡和取舍更为合理。
申报项目中屡见不鲜的由某个行业管理部门甚至国资平台公司自行委托咨询机构做VFM+FAA的做法,很容易让两个评价论证流于形式:谁也不会让咨询机构评价出一个不可行的结论!更进一步,项目单位及行业管理部门也无法掌握评价论证所需的优先顺序、综合财力等关键数据和信息。承接的咨询公司同样很难保持独立公正性,这个问题应该引起重视。
7、社会资本中民企外资少
在进展比较快的、有披露投资人的申报项目中,多数是央企和其他地方国企扮演社会资本角色,民营企业、外资企业作为社会资本的很少。这一现象反映出地方政府PPP项目的潜在投资人市场还有很大的拓展空间,但需要政府注意民营外资参与PPP项目的关切,真心诚意地引商、兴商和稳商。
给政府PPP项目准备及采购工作提几条建议:
一、过去半年多,各级地方政府出于规范中介服务机构市场,引导更多有经验有能力的专业服务机构有序进入PPP咨询服务,同时也提高政府方采购咨询服务的效率,建立了许多不同层级的咨询机构库,有省级、地市级,甚至还有县级。存在大量重复的报名、提交资料,有的地方还提出交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或者先免费编制一个PPP项目的实施方案来测试水平等闻所未闻的奇招、怪招,让咨询公司不胜其烦,苦不堪言。同时,重复建库也浪费了政府的大量行政资源。强烈建议在国家层面推动建立一个分类别的咨询机构库和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各级政府需要时都可以引用。
二、建议在PPP实施方案中及PPP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上,将PPP运作时间计划(至少涵盖项目识别、准备及采购三阶段的时间表)作为一项重要的必填要素和考核标准。明确的运作时间计划一方面对政府行为提出了约束性要求,形成所谓按时序的项目储备库(pipeline);另一方面也给潜在投资人提供接触项目、开发项目的重要指示性信息。这在国际上是通例,在我国大范围推广应用PPP的今天,有必要考虑它的作用和管理意义,尽快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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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在全市创建至少7家“质量放心、卫生放心、价格放心、计量放心、服务放心”的粮油销售店。
三、组织机构:
建议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或政府办副主任牵头,市食安委、粮食、工商、质监、卫生、物价等部门分管负责人组成*市创建“五放心”粮油销售店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成员由市粮食局有关人员和各相关部门的具体办事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市粮食局。市粮食局相应成立创建“五放心”粮油销售店领导小组。组长由局主要领导担任,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组员有产业指导科、计划储运科等科室负责同志。
四、“五放心”粮油销售店标准
1.质量放心:经营的粮油产品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经批准的企业标准。所有产品有QS标志;
2.卫生放心:店容店貌整洁卫生,粮油店具有“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领有“健康证”;
3.价格放心:实行明码标价,质价相符;
4.计量放心:经营用计量器具齐全,计量准确,不短斤少两;
5.服务放心:文明经商,诚实守信,服务周到。建有文明服务规范和管理制度,并上墙公布;在店堂内设立意见箱,公布举报电话和便民服务公约、质量承诺书、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履行对消费者的各项服务承诺,保证投诉完结率100%。
五、“五放心”粮油销售店的评选范围和要求
(一)申报评审范围:全市从事粮油批发、零售经营的粮店、粮油食品店和超市粮油销售专柜。
采取自愿申请,联合评审,统一标识,分步实施,逐步推开的办法,按照坚持标准严格审批,优先考虑守法经营、消费者反映良好、申报态度积极的粮油经营者。
(二)申报条件:
1.有一定的经营规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营业面积20㎡左右)和相对稳定的工作人员(2人以上);有必要的经营、仓储设施和经检验合格的计量器具;三证齐全、有效(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未发生过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其他各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事件。
2.有严格的质量管理、质量监督、质量保证体系和制度,有稳定的进货渠道,把好商品采购关、仓库保管关、柜台上货关,不以次充好、不掺杂使假,不经销“三无”商品和假冒伪劣商品。
3.坚持明码标价、质价相符,计量准确,不搞任何方式的虚假让利。
4.经营环境规范、整洁、美观,商品、器具和库房清洁卫生。
5.诚实守信,遵守商业道德,设立意见箱,公布举报监督电话,履行对消费者的各项服务承诺,保证投诉完结率100%。
6.遵守《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服从国家宏观调控需要,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管和群众监督。
7.服从市创建“五放心”粮油销售店工作领导组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及时上报有关报表、资料。
六、“五放心”粮油销售店的申报评选程序
(一)宣传发动
市创建“五放心”粮油销售店工作领导组办公室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宣传关于在全市开展创建“五放心”粮油销售店评审确认的申报条件、要求等有关事项。
(二)根据自愿申报的原则,由申报人填写申报表,并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3.工作人员健康证(复印件)
4.计量器具明细表
(三)市创建“五放心”粮油销售店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接到申报材料后,对材料进行初审,形成相关材料交市创建“五放心”粮油工作领导组审核通过,列入市“五放心”粮油销售店培育对象。
(四)市创建“五放心”粮油销售店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入围者进行考察、辅导、帮助、培育,使其从硬件和软件上符合“五放心”粮油销售店要求。
(五)培育(考察)期满后,由申报者按市“五放心”粮油销售店要求,上报申报表和附件材料,申请评审验收。
(六)市创建“五放心”粮油销售店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对其审查核实,派员进行现场考察,并走访当地工商、质检、消防等有关单位后,形成考察报告,连同申报材料一起交专家评审组评审。
(七)评审通过者再由市创建“五放心”粮油销售店工作领导组审核同意,按市创建“五放心”粮油销售店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要求,进行统一门面装饰。
(八)由市创建“五放心”粮油销售店工作领导组颁发“五放心”粮油销售店证书和标牌,并向社会公布。
(九)市“五放心”粮油销售店有效期为两年,一年一审。
七、“五放心”粮油销售店的培育
培育对象:经*市创建“五放心”粮油销售店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初审确认后的粮油销售店。
培育方法:采取现场指导和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法。现场培训由市创建“五放心”粮油销售店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派出有关人员去培育点,按“五放心”粮油销售店的标准和要求,以及粮店的规范化经营要求上门进行具体的帮助、指导,督促其从硬件和软件上达到“五放心”粮油销售店的基本要求。集中培训是对初审确认申报“五放心”粮油销售店负责人集中进行培训。
培训的内容:
1.端正经营思想,合法经营、守法经营。宣传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质量法》、《食品卫生法》、《价格法》、《计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2.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按制度实施。
3.建立健全各种经营台帐、报表等基础资料。
4.督促其配备齐全经营所需的器材、设施。
5.改善经营环境,净化经营场所,为统一标识做准备。
八、“五放心”粮油销售店的监管
*市创建“五放心”粮油销售店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对全市“五放心”粮油销售店的经营管理和销售的粮油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抽)查。粮油质量检测工作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市粮食局中心化验室负责。全年检(抽)查不少于四次,并公布检查结果。
九、创建“五放心”粮油销售店的时间步骤
1.3月份向市领导汇报,`建议并确定是否成立多部门的联合创建“五放心”粮油销售店领导组;市粮食局成立创建“五放心”粮油销售店领导小组;召开基层企业负责人会议进行动员;组织局有关人员及基层企业负责人去吴江粮食局参观考察;形成*市创建“五放心”粮店实施方案。
2.4月份组织领导组有关人员去临近的启东、如皋、如东等县(市)进行学习、考察;向社会尤其是粮油经营者进行广泛的宣传;开始受理申报;结合实际制订“五放心”粮店的有关规章制度、设计有关台帐资料等;在受理申报材料的基础上,确定第一批集中培训者名单,择期进行集中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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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扩大即办件范围。凡属市权范围内的审批项目,不需要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现场踏勘或查阅档案的事项,都要当日在窗口办结,力争使即办件比例达到80%以上。
四、缩短承诺件办结时间。承诺件尽力提前办结,平均承诺时限力争压缩到4个工作日内,杜绝超时限办理审批事项,确保按照办结率达到100%。
五、实行“一站式”办理和统一扎口收费制度。所有纳入“中心”办理的项目,受理、缴费、取件全部在“中心”,杜绝两头受理、乱收费和搭车收费行为。
六、推行企业登记注册告知承诺制。涉及前置审批的种类企业登记注册申请,由工商窗口受理,在核定经营范围时,书面告知申请人从事某一生产经营活动应符合或者达到的条件、标准和要求以及企业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在申请人书面承诺同意或认可后,在市政府规定的时限内颁发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七、抓好企业联合年审年检的组织协调工作。凡涉企年审年检事项(包括种类许可证的年审年检),涉及多个部门的,确定一个部门(窗口)统一收表,然后进行内部流转,有关部门(窗口)并联审核,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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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委会人员名单
名誉主任: 州委常委、宣传部长
主 任: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副主任: 州委宣传部副部长
州精神文明办公室主任
州经贸委主任
州工商局副局长
成 员: 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州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州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
州国税局副局长
州地税局副局长
州人民银行副行长
州财政局副局长
州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2、办公室组成人员
办公室主任:
成
员:
办公室职责:负责接收登记申报材料;分类审核材料的真实性;整理并向评审委移交参评企业申报材料及材料的得分上报;负责有关工作衔接及协调具体事务,办公室设在州经贸委。
3、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 州经贸委主任、工程师
成 员: 州工商局副局长、州消协会长
州乡镇企业局副局长、工程师
州地税局税务副局长、经济师
州工商银行高级会计师
州农业银行高级经济师
中大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
秘书组
职责:本着“科学、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负责对办公室提出的申报材料组织评审;根据评审办法,客观、公平评审;根据评审条件进行量化评价;经评价后进行认定。
二、参评范围
在楚雄州辖区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具有法人资格的国有、集体、非公有制经济等各种所有制的工商企业(含省属、中央属企业)均可参加评选。
三、报名办法
1、通过楚雄州电视台、《楚雄日报》刊发公告,各县(市)宣传部、经贸局、乡镇企业局组织动员企业积极参与。
2、参评企业填报《楚雄州“十佳诚信企业”申请表》,向县经贸局申请报名,县(市)组成评审小组进行初评后,提出初评意见,每县市推荐1至3户企业到州组委会办公室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楚雄州“十佳诚信企业”申请表》和县(市)初评推荐意见;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
③申请报告(说明企业近三年经营情况及诚信情况);
④2000年—2002年年末资产负债表及经营情况表;
⑤有关部门颁发的信用资格证书复印件及当地税务机关的完税情况证明;
⑥当地工商、质量监督、药监、安全、环保等部门无重大违法案件处罚的证明材料;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2008年8月1日至2008年8月30日止。
报名地点:各县(市)经贸局
楚雄州经贸委(楚雄市鹿城北路5号)
联系电话:组委会办公室 3122464 3123647
五、评选办法
1、企业向县(市)以上初评小组提出申请,(省州属企业直接向州组委会申请报名;
2、由县(市)经贸[你阅读的文章来自:126]局牵头,组成初评小组,进行评审,推荐1—3户企业到州组委会办公室报名;
3、组委会召集评审委员会进行初评,确定30户左右企业进行调查;
4、在调查的基础上,按照有关项目量化评分,取得分最高的前十名作为“楚雄州十佳诚信企业”进行表彰奖励。
六、宣传及表彰奖励
1、由楚雄州委、州人民政府授予“楚雄州十佳诚信企业”称号;
2、发给奖金3000元;
3、11月在桃源湖广场召开授牌表彰大会;
4、配合表彰大会,在桃源湖广场举行千名经营者“诚信”签字活动和文艺演出,使表彰活动宣传更具广泛性;
5、楚雄电视台、楚雄日报、楚雄电台设专题进行跟踪报道。
七、评价指标体系
㈠历史及现状:对市场的适应程度和信用状况
1、人力资源。
A:吸引人才的能力,员工大专以上学历比。B:例维持人才的能力、员工流动率。C:发展人才的能力,培训投入率;
2、财务能力。
A:获利能力:销售净利率、资产净利率、权益净利率;
B:偿债能力: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
C:资产运用能力:总资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
D:公司实力:资产、销售额、市场份额、产品产销率;
3、社会责任感。
A:对国家社会的贡献;
B:环保意识:是否达标。
4、公司形象。
A:企业整体形象、企业美誉度、品牌价值;B:产品质量形象,通过或达到类似ISO9000认证。
5、管理水平。
A:信息化建设水平,计算机信息系统;B:组织机构效率:人均销售额、人均利润额;C:管理制度合理性。
㈡未来发展
1、发展潜力:行业发展前景、销售增长率情况;
2、企业自身发展素质及能力:企业文化、销售增长率、资产增长率、市场份额增长率;
3、创新能力。
A:技术创新,研发投入率、专利数,省州科技奖获得情况;B:管理创新实绩。
八、宣传报道
1、活动开展前,在楚雄日报、楚雄电视台以公告等方式宣传,并报道活动组织情况,对评选过程全程跟踪报道,评选结果在电视台、楚雄日报、电台公布,可以商业运作冠于品牌名称或开展颁奖活动等形式扩大影响。
2、楚雄州电视台对“十佳诚信企业”制作专题节目长期播放或送省台选播。
九、经费预算
1、宣传费:10000元。其中:电视台7000元/5次,报纸3000元/6次;
2、十佳企业奖金:3000元×10户=30000元;
3、评审费、10000元
4、会议费:5000元;
5、办公经费:5000元;
五项合计60000元,鉴于我州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参评企业不收取任何费用,商业运作吸收赞助解决20000元,请州级财政拨补解决40000元。
附件:一、楚雄州“十佳诚信企业”申请表;
篇7
第三条服务事项确定、调整后,相关窗口单位应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制订相应的内部运作程序和制度,制作《告知单》,并报中心审核。未经中心同意,不得自行修改《告知单》内容。已进入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的服务事项,窗口单位不得在后方受理。
第四条设立窗口的单位应当将下列事项的材料提交中心,由中心在网站上统一公告:
(一)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据及具体条款;
(二)实施行政许可的条件、数量、程序和期限;
(三)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
(四)行政许可申请书需要采用的格式文本;
(五)实施行政许可收费的法律、行政法规依据和收费标准及批准机关;
(六)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的机构(窗口)名称和联系方式;
(七)监督、举报电话;
(八)依法需要公示的其他事项。
申请人要求窗口工作人员对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的,应当当场予以说明、解释。
第五条申请人到窗口后,窗口工作人员要按照文明、规范服务的要求认真负责地接待,并依据不同情况予以处理。
(一)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二)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窗口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窗口或者行政机关申请;
(三)申请事项属于本窗口职权范围的,要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条件及相关规定,并主动提供《告知单》;
(四)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五)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六)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窗口应当即时受理。
第六条中心窗口对申请人申请的事项,按照“六件制”管理原则办理。所涉办理事项、办件人及联系电话等信息都必须按照要求输入到中心办件管理系统。
(一)即办件的办理:凡办事程序简单,申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可当场办结的申请事项,由窗口工作人员即收即办,当场办结。办结的即办件必须在当天输入到中心办件管理系统。
(二)承诺件的办理:凡需要经审核、论证、召开听证会、公告或现场勘察的申请事项,窗口当场初审申报材料。申报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窗口工作人员即时受理,并将办件输入到中心办件管理系统,打印《受理通知书》,其中第一联加盖本单位行政许可专用章交申请人,第二联存窗口。
(三)联办件的办理:涉及2个以上窗口(单位)办理的联合审批事项,由责任单位窗口受理并牵头办理,按照《蚌埠市行政服务中心重大事项联审联办制度》(蚌政办[2001]23号)、《关于在企业登记注册中实行“并联审批”制度的实施办法》(蚌行字[2001]19号)和《蚌埠市基本建设及经营性用地项目“联审联办”实施办法》(蚌政办[2003]11号)的规定,履行各自职责。中心负责组织、协调,对中心做出的决定,有关窗口(单位)必须认真执行。责任单位(窗口)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的当日,组织协办窗口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以及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书面决定,并立即将办件输入到中心办件管理系统,打印《受理通知书》,其中第一联加盖本单位行政许可专用章交申请人,第二联存窗口,第三联报中心。
(四)补办件的办理:申请人因申报材料不齐全等因素需要补充材料的申请事项,窗口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办的全部事项,并将办件输入到中心办件管理系统,打印《补办件通知书》,其中第一联加盖本单位行政许可专用章交申请人,第二联存窗口。待申请人补齐有关材料后按相应办件程序办理。
(五)报批件的办理:依法应当先经下级行政机关审查后报上级行政机关决定的申请事项,窗口工作人员受理后,将办件输入到中心办件管理系统,打印《受理通知书》,其中第一联加盖本单位行政许可专用章交申请人,第二联存窗口。窗口单位在承诺期限内完成审核上报。属市政府审批的,按市政府规定的承诺期限转送;属省级审批的,按省级规定的承诺期限转送。
(六)答复件的办理:凡国家明令禁止和不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或经审核、现场踏勘、调查核实,不具备许可条件的申请事项,能够当场或当日决定为不予办理的事项,应当场或当日决定,并及时将办件输入中心办件管理系统,打印《不予办理通知书》,其中第一联加盖本单位行政许可专用章交申请人,第二联存窗口;无法当场或当日决定的,可按承诺件受理,及时报告主管部门研究审议,在承诺的期限内作出书面决定。做出不予办理决定后,窗口应及时将办件输入中心办件管理系统,打印《不予办理通知书》,其中第一联加盖本单位行政许可专用章交申请人,第二联存窗口。《不予办理通知书》具体内容按照《安徽省实施行政许可若干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填写。
第七条服务事项办理完毕后,窗口应当通过手机短信、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及时通知申请人。各窗口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由中心统一在网站上公布,供公众查阅。
第八条窗口对申请人的申请事项应本着快捷、高效的原则办理。即办事项必须当场办结;承诺事项应当尽量缩短承诺时限,提前办结,并及时通知申请人;转报事项由窗口单位负责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转报;补办事项的办事时限从申请人补齐材料之日起计算;联办事项按照中心联审会确定的时限执行,未召开联审会的按照《关于在企业登记注册中实行“并联审批”制度的实施办法》(蚌行字[2001]19号)和《蚌埠市基本建设及经营性用地项目“联审联办”实施办法》(蚌政办[2003]11号)的规定执行。
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时限内,窗口应当将所需时间书面告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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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做为为企业高新技术产品及企业的申报培育工作。
我们要将省市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省级高新技术产品及火炬计划项目的申报作为培育高新技术产业的重要抓手,积极开拓项目源,跑基层,排项目,通过筛选和分析,帮助企业组织项目申报工作,并进行全程跟踪服务。20*年争取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20家以上,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超过80家,省级高新技术产品50家以上。我们将认真组织开展火炬计划贷款贴息项目的申报工作。在项目组织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火炬计划贴息项目申报要求,对全市可申报企业的项目进行认真疏理,对达到验收要求的项目,积极帮助企业完成验收工作。在申报贴息项目中,我们根据相关原则进行认真的筛选,帮助企业完善材料,择优上报火炬计划贷款贴息项目。
三、大力扶持民营科技企业。对发展民营科技企业,要进一步解放思想,采取有效措施,主动从多方面加以支持,真正做到不唯成分唯发展,不唯比例唯贡献,不唯大小唯服务,为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环境。积极鼓励科研机构通过改制转为民营科技企业,支持市内外科技人员在盐领办创办各类民营科技企业,帮助现有的民营科技企业参加各类技贸活动,加强同高校院所的合作,在星火、火炬、科技成果推广等科技计划项目的立项上加以倾斜,积极帮助他们申报国家和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推进民营科技企业加大对高新技术的引进吸收,强化专利的申报实施,开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努力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使民营科技企业真正成为我市经济发展和技术创新的生力军。
四、为企业做好政策服务工作。
20*年,国家、省、市相继召开了科技创新大会,出台了许多文件及政策,20*年,我们将政策落实作为服务企业的重要内容,积极为企业办理有关优惠政策落实工作,帮助企业获得最大的政策优惠。20*年,我们帮31家科技型企业落实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政策,目前市国税局、市地税局正在实审之中,我们将继续跟踪落实。20*年,我们将继续抓好企业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工程中心研发人员工资可按实扣除、高新企业奖励等政策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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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本原则
(一)创新务实的原则。各部门行政服务窗口紧紧围绕招商引资、经济社会发展和基层、企业、群众的需要,急人之急、想人之想,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地开展便民便企的窗口服务工作。要主动适应开发区建设发展的新要求,不断创新窗口服务机制,真正发挥好行政服务窗口的职能作用。
(二)公开规范的原则。各部门行政服务窗口对所有服务项目实行规范受理,做到公开透明:即公开服务内容、审批依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承诺期限、收费标准、办事结果。
(三)高效便民的原则。各部门行政服务窗口要把提高行政效率、方便企业和群众作为窗口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按照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要求,尽量减少流转环节,精简申报手续,简化申报材料,在法定工作时限内压缩承诺时限,使服务工作按照程序最简、路径最短的要求高效流转,力求达到三个满意:基层满意、企业满意、群众满意,确保窗口良好的服务质量。
三、总体目标
按照创建四型机关和“创新年”活动的要求,以提升行政服务水平、优化招商引资和经济发展环境,让客商和群众满意为目标,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措施和严格量化考核,切实提升运行质量和管理水准,保证行政服务的提速、提质、提效,努力实现行政服务窗口工作制度化、标准化、程序化、规范化,更好地促进开发区又好又快发展。
四、主要内容
(一)实行文明接待
1、行政服务窗口人员必须置牌上岗,着装整洁,行为端庄。
2、对前来咨询的群众有问必答,接待群众主动热情,微笑服务,文明用语,使用“您好;请坐;请问您办理什么业务;马上办;请排好队;对不起,机器出现故障,请稍等;请签名;谢谢;再见”等文明服务用语。
3、公示窗口联系电话、投诉受理中心电话、价格投诉举报电话。
4、实行亮证收费,必须有物价部门公布的收费标准及责任人。
5、免费向前来办事的企业、群众提供笔、墨、纸等。
(二)提供便捷服务
1、公布和提供本窗口的职责范围和有关事项的办理流程图。
2、主动及时提供申请文件(报告、合同等)示范文本,表格、文本填写说明,以及其它相关的办件材料。
3、对有关办理事项的内容、程序、时限、法律依据、收费标准和依据进行公开承诺,对公开承诺的内容严格履行。
4、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对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事项,要主动想办法帮助群众排忧解难。
5、涉及到本窗口领导机关签批的事项,由窗口工作人员按程序自行办理。
(三)提高办事质量
1、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对前来咨询办事的群众,一次性告知办事程序、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及政策依据;对申请材料不完备的,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材料。
2、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第一受件人对办件负责到底,主动搞好上下环节衔接。
3、做到耐心答疑,对未获批准的申请,要告知申请人未予批准的原因。
4、强化时间观念和成本意识,要想方设法节省群众办事的时间,降低群众办事的成本。对服务事项要在承诺期限内办结,并创造条件在承诺期限内提前完成。
(四)规范行政行为
1、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切实规范行政服务行为,做到依法行政。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
2、建立群众投诉受理制度,限期解答和反馈情况,对群众的投诉有受理、办理及反馈记录,自觉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3、廉洁行政,严禁,决不允许有任何附加条件的服务行为。
(五)提升管理水准
1、行政服务窗口位置显而易见,整体环境整洁,标识清晰。
2、办公桌椅、办公用品、各类标牌摆放整齐,桌面柜台洁净。
3、窗口配备文件橱柜,文件等资料分类管理,保存的各类文件、规章、办件统计资料、简报等做到“四有”,即登记有台账、管理有专人、保存有专柜、交接有手续,以防止窗口工作资料丢失。
4、模范执行各项法规和规章制度,展示优良作风,争创优质文明窗口,树立良好形象。
五、方法措施
(一)统一思想。要利用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大力宣传行政服务窗口建设的意义,提高大家的认识,引导其自觉主动开展行政服务窗口效能建设。
(二)明确范围。招商局、经发局、高新局、规划分局、建设局、国土分局、劳人局、国税局、地税分局、工商分局、公安分局、房管局、环保局等13个部门的行政服务窗口建设工作列入2008年考评范围。
(三)建章立制。各部门行政服务窗口要按照本方案迅速制定本窗口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职责和措施,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
(四)组织实施。严格按照行政服务窗口建设方案组织实施,定期研究和解决行政服务窗口建设中的有关问题,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学习借鉴成功做法,更好地提升行政服务窗口的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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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本原则
(一)创新务实的原则。各部门行政服务窗口紧紧围绕招商引资、经济社会发展和基层、企业、群众的需要,急人之急、想人之想,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地开展便民便企的窗口服务工作。要主动适应开发区建设发展的新要求,不断创新窗口服务机制,真正发挥好行政服务窗口的职能作用。
(二)公开规范的原则。各部门行政服务窗口对所有服务项目实行规范受理,做到公开透明:即公开服务内容、审批依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承诺期限、收费标准、办事结果。
(三)高效便民的原则。各部门行政服务窗口要把提高行政效率、方便企业和群众作为窗口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按照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要求,尽量减少流转环节,精简申报手续,简化申报材料,在法定工作时限内压缩承诺时限,使服务工作按照程序最简、路径最短的要求高效流转,力求达到三个满意:基层满意、企业满意、群众满意,确保窗口良好的服务质量。
三、总体目标
按照创建四型机关和“创新年”活动的要求,以提升行政服务水平、优化招商引资和经济发展环境,让客商和群众满意为目标,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措施和严格量化考核,切实提升运行质量和管理水准,保证行政服务的提速、提质、提效,努力实现行政服务窗口工作制度化、标准化、程序化、规范化,更好地促进开发区又好又快发展。
四、主要内容
(一)实行文明接待
1、行政服务窗口人员必须置牌上岗,着装整洁,行为端庄。
2、对前来咨询的群众有问必答,接待群众主动热情,微笑服务,文明用语,使用“您好;请坐;请问您办理什么业务;马上办;请排好队;对不起,机器出现故障,请稍等;请签名;谢谢;再见”等文明服务用语。
3、公示窗口联系电话、投诉受理中心电话、价格投诉举报电话。
4、实行亮证收费,必须有物价部门公布的收费标准及责任人。
5、免费向前来办事的企业、群众提供笔、墨、纸等。
(二)提供便捷服务
1、公布和提供本窗口的职责范围和有关事项的办理流程图。
2、主动及时提供申请文件(报告、合同等)示范文本,表格、文本填写说明,以及其它相关的办件材料。
3、对有关办理事项的内容、程序、时限、法律依据、收费标准和依据进行公开承诺,对公开承诺的内容严格履行。
4、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对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事项,要主动想办法帮助群众排忧解难。
5、涉及到本窗口领导机关签批的事项,由窗口工作人员按程序自行办理。
(三)提高办事质量
1、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对前来咨询办事的群众,一次性告知办事程序、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及政策依据;对申请材料不完备的,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材料。
2、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第一受件人对办件负责到底,主动搞好上下环节衔接。
3、做到耐心答疑,对未获批准的申请,要告知申请人未予批准的原因。
4、强化时间观念和成本意识,要想方设法节省群众办事的时间,降低群众办事的成本。对服务事项要在承诺期限内办结,并创造条件在承诺期限内提前完成。
(四)规范行政行为
1、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切实规范行政服务行为,做到依法行政。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
2、建立群众投诉受理制度,限期解答和反馈情况,对群众的投诉有受理、办理及反馈记录,自觉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3、廉洁行政,严禁,决不允许有任何附加条件的服务行为。
(五)提升管理水准
1、行政服务窗口位置显而易见,整体环境整洁,标识清晰。
2、办公桌椅、办公用品、各类标牌摆放整齐,桌面柜台洁净。
3、窗口配备文件橱柜,文件等资料分类管理,保存的各类文件、规章、办件统计资料、简报等做到“四有”,即登记有台账、管理有专人、保存有专柜、交接有手续,以防止窗口工作资料丢失。
4、模范执行各项法规和规章制度,展示优良作风,争创优质文明窗口,树立良好形象。
五、方法措施
(一)统一思想。要利用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大力宣传行政服务窗口建设的意义,提高大家的认识,引导其自觉主动开展行政服务窗口效能建设。
(二)明确范围。招商局、经发局、高新局、规划分局、建设局、国土分局、劳人局、国税局、地税分局、工商分局、公安分局、房管局、环保局等13个部门的行政服务窗口建设工作列入2008年考评范围。
(三)建章立制。各部门行政服务窗口要按照本方案迅速制定本窗口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职责和措施,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
(四)组织实施。严格按照行政服务窗口建设方案组织实施,定期研究和解决行政服务窗口建设中的有关问题,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学习借鉴成功做法,更好地提升行政服务窗口的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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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学习,提升政策执行力
首先,建立健全扎实有效的学习机制。认真开展各种专题业务研讨、定期学习会议等活动,及时对各类政策制度、行业指引等进行系统性的学习、研讨、交流、梳理,使合规审查和贷款审批人员能够及时领会上级行的信贷战略,准确掌握各类政策和规章制度的精神实质,在信贷审批中把政策精神与区域经济和各行实际情况有机结合起来,理清审批思路,明确信贷投向,力求吃透政策、用好政策,充分发挥信贷政策在促进业务发展和防范信贷风险中的指导作用。其次,认真进行审批质量分析。积极开展审批“回头看”,剖析受理审批中遇到的热点、难点和疑点,阶段性的统筹分析行业、区域、客户情况,提升审批人对行业、客户、产品、政策和贷款主体行为的整体判断能力;对经营部门申报材料实行打分和定期通报制度,认真思考如何提高申报质量、如何优化审批流程、如何完善审批结论等内容,不断总结经验,提升审批管理水平。第三,积极加强政策传导。通过审批座谈会议、营销联动、业务培训等多种途径,帮助基层行完善和统一风险偏好,引导辖区基层行将申报项目往总行政策上靠,让基层行理解风险条线和经营条线的利益是一致的,是共同营销信贷产品的前后环节,揭示风险和控制风险永远是审批人员与经营条线沟通的主题,从而有效强化信贷审批与市场营销的合力。第四,增强研究分析深度和广度。一是加强对国家经济发展方向、产业政策和行业、企业发展周期的分析,增强对宏观经济、行业经济发展的前瞻性,为审批决策提供宏观性的参考;二是加强对高风险行业、高风险区域的调研,研究如何避免行业、区域性经济波动造成的金融风险以及如何拒绝潜在的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和降低化解存量的业务风险;三是认真研究客户文化,通过加强信贷调研和贷后回访的力度、深度和频度,认真研究客户管理层的经营意识和市场理念,分析企业发展的市场环境、品牌形象、产品生命周期和整体竞争能力,深入研究客户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前景,了解客户的实际需求,增强对客户的感知度和风险控制力,提高对市场的前瞻性和快速反应能力,为专业审批、科学决策创造有利条件。
二、坚持精细化审批,把好质量关口
针对今年以来商业银行竞争更加激烈以及总行大力推进结构调整的政策要求,应当合理把握各种行业政策、区域化政策和差异化政策,使信贷审批高度契合区域经济实际、契合辖区各行实际,有效推进信贷结构调整、提升整体资产质量。一是积极促进信贷经营转型。充分发挥信贷审批的资源配置和营销导向作用,在审批中努力使授信方案能够对增量项目提高议价能力、对存量项目则对低效益和负效益贷款加大调整和退出力度,把信贷资源向非严控行业、优质客户、重要项目以及供应链融资、贸易融资产品上倾斜,推动辖区各行对区域主导产业链的整体深层次拓展,从而更加有效地实施“多产品覆盖、向两头延伸、表格化管理”。二是加强风险防控力度。在审批中积极督促申报行努力挖掘和增加抵、质押方式的业务占比,或采取由信用等级更高、经营实力更强的担保单位提供担保,严格控制互保、交叉保及设备抵押项目,对集团客户、关联客户以及虚拟集团客户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认真研究总体资产负债情况、银行在企业金融需求中的控制地位以及风险控制策略,努力提高授信方案质量。针对不同审批事项的风险特征研究落实差别化机制,根据客户所处经营周期,确定不同周期内的授信策略,把握关键风险,从审批中研究并提出具体措施,区别情况,讲求策略,有效把握好区域信贷客户的“进、保、控、压、退”,使审批能经得起政策和时间的检验。
三、提升系统管理,强化政策传导
针对目前银行信贷政策变化频繁,基层行不易把握的情况,建议总行、省行建立政策制度的咨询查询系统,便于基层行在政策执行时有疑问时询问。基层行在办理业务时,只要将需要办理业务的产品及客户行业等相关信息输入后,系统自动判断该客户能否办理此项业务,如需要核准的则应到哪一级行核准。如果能够开发这样一个系统,减少人为操作、判断的环节,不仅能解决信贷业务经营、审批工作中的合规问题,减少工作量,更重要的是对全行执行好总行统一的风险偏好、保证总行信贷结构调整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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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涉及投资项目审批的主要职能部门分管副职常驻“中心”办公。为切实精简审批环节,加快办理速度,方便群众办事,将涉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的临安市发展计划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环保局、林业局各派一名分管副职常驻“中心”办公,主要负责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工作,人选由市委组织部发文明确,工作期限一年,组织人事关系不变,窗口常驻领导接受“中心”和原单位双重领导,参与原单位重大决策,日常工作接受“中心”领导、管理、考核。派驻单位领导班子分工作相应调整,进驻“中心”的审批事项由进驻中心的副职分工负责。个别确需部门领导签批的,除常驻中心副职之外,部门领导必须进“中心”签批。
3、扩大“中心”职能窗口负责人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权限。进驻“中心”的各职能部门(不包括派驻副职的职能部门)、单位,采用委托书的形式把现属于本部门分管领导、科长的行政许可审批权直接授予窗口负责人行使,使窗口负责人有权办理审批服务事项。同时,各窗口全面启用行政审批专用章。
二、强化自身建设,完善监督管理机制
1、将行政审批及服务职能逐步纳入行政审批中心管理。临安市行政审批中心成立以来,经历了三次大的调整和完善。第一次2001年12月成立时,涉及固定资产投资约13个部门,共成立13个服务窗口,承担行政审批及服务职能44项,有工作人员57名,办事大厅面积800平方米。第二次2003年初,结合第二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增加到25个系统,共设立41个服务窗口,承担行政审批及服务职能136项,有工作人员130名,办事大厅面积扩展为2600平方米,基本构建了一个部门齐全、功能配套、环境优越、服务优良的政府超市。第三次,结合《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在行政审批中心设立办事窗口的部门和单位作了进一步调整,目前有43个服务窗口,承担审批职能136项,服务职能41项(临安市政府共有审批职能169项),现有工作人员146名,其中市发改局、建设局、国土局等部分科室成建制进入中心实行“一条龙”服务。
2、以“掌控审批时间”方式来完善内部实时监控机制。行政审批中心实行电脑化办公,局域网管理,有系统的办公软件,实行网上申报、登记、核准、审核、审批,项目申报由大厅综合窗口“一个口子进”,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受理,网上登记注册,再由综合窗口分送各职能窗口审批,各职能窗口办理完毕后,网上注销原申请事项,再将批件送“中心”综合窗口,由综合窗口及时告知业主。这样,已受理未按时办结的申请,能从审批中心内部电脑网上自动反映出来,便于审批中心管理人员对这些审批延期项目进行督促和了解,对遇到困难的项目及时提供协助,也防止了各窗口工作人员的个人发挥,制止不规范行为。
3、赋予“中心”监督考核权限,调动驻“中心”窗口的单位和个人工作积极性。临安市行政审批中心自成立以来,一直重视内部制度建设,推行了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AB岗工作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重点建设了廉政制度、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效能考核实施细则等制度。“中心”各窗口效能考核与派驻单位的年度业绩考核挂钩,占年度业绩考核5分分值,并与职工个人年终奖挂钩,这对各职能部门及窗口的行政审批和服务工作起到了有力的督促作用。
三、创新审批及服务模式,着力提高审批效率
1、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行“一站式”并联审批制度。审批中心改原先的串联审批为“中心”一个综合窗口受理的并联审批“一站式”服务,简化了审批流程,提高了审批效率,方便了投资者,其主要做法:
(1)设立综合窗口,受理业主申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申报,统一由“中心”综合窗口进出件。综合窗口收到业主申报材料时,当即予以审核,符合法律、法规和临安市产业政策规定的予以受理,材料齐全的,当场开出项目审批承诺件给业主;材料不齐全的,指导帮助业主办齐材料;若项目不符合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的,当即作出不予受理的答复,并告知理由。
(2)分送报批材料。综合窗口受理后,根据项目性质,认为需组织现场踏勘的,及时通知有关职能部门或业务窗口进行现场踏勘,同时在2个工作日内将业主申报材料分送相关职能部门窗口,开出联合审批通知书和通报有关情况。
(3)关联限时办结。有关职能窗口在收到申报材料和联合审批通知书后,按程序在各自承诺时限内办完相关审批事项,批件送中心综合窗口,由综合窗口通过短信告知业主。凡涉及项目初步设计会审的,中心和发改局联合组织会审并在规定时间内印发会议纪要,并核发《投资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2、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申报实行全程服务。
临安市积极推行街道、乡镇、开发区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申报审批全程服务,改业主、企业跑审批为员代办,提高了审批效率,方便了投资者。建立免费的全程服务制度,制定了制具体操作办法和考核办法;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聘请29名申报员,市行政审批中心对其每季进行一次业务培训,熟悉并联审批及相关职能窗口办事程序;将工作业绩作为乡镇、街道、开发区创满和年度工作业绩考核的依据。自2002年6月实行固定资产投资“一站式”并联审批,9月实行制以来,共办理“一站式”审批项目1634件,申报项目634个,原一般投资项目的审批,短则需一月时间,长则达半年以上。实行两项制度后,一般项目只需十几个工作日便可办结,零星小项目7个工作日便可完成审批,项目审批时间缩短了一半以上。
3、对23个审批事项实行前置审批告知承诺制,放宽市场准入门槛,提高了社会投资积极性。
篇13
我将在各项制度和各种机制的完善的基础上有效地提高本人工作的积极性,将原先的“等着要事做”,变成“抢着去做事”,从而使精神面貌发生了根本性变化。
二、把握创建工作的着力点
工作优异,是对每个人是否优秀的评判和检验。优秀党员申报我将坚持以人为本,以思想政治工作的“灌输性”和“疏导性”相结合,并以建立相应的制度为保障,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三、找准创建工作的切入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