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论:我们为您整理了13篇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范文,供您借鉴以丰富您的创作。它们是您写作时的宝贵资源,期望它们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灵感,让您的文章更具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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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2009年新版本请登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下载中心”栏下载安装。
申请书安装后,在安装目录下有Const_2009.dat,ISIS_proposal2009.dll,Nsfcproposal2009.doc,firstRun.exe,NSFC申请书帮助文档.chm共五个文件。请注意:电子申请书(NSFCProposal2009.doc)必须与其它四个文件放在同一目录下方可运行。
三、“申请代码”尽量选择到最后一级(特殊的要求除外),以免误投;申报金额可参考2008年各学部的单项平均资助额度(详见《200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增幅一般不超过平均资助额度的20%;
四、摘要的撰写包括:研究方法、内容、目标、科学意义等
如:“用??方法(手段)进行??研究,探索/证明??问题,对阐明??机制/ 揭示??规律有重要意义,为??奠定基础/提供??思路 ”
五、报告正文:
(一)立论依据
对基础研究:着重结合国际科学发展趋势, 论述项目科学意义
对应用基础研究:着重结合学科前沿,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科技问题论述其应用前景在立论依据的阐述中,对研究领域、研究方向、具体科学问题的理解可参考下例:
研究领域:白内障的研究,包括发病机制、预防、诊断、治疗措施等研究;
研究方向:白内障发病机制的研究,包括环境因素、致病靶点、细胞水平、分子水平研究等;科学问题:白内障发病过程中的相关基因研究,包括致病基因的筛选、功能研究、调控机制、信号转导途径等。
1、项目的研究意义
申请书中常见问题:对科学意义的阐述不足或夸大
撰写方法:三看
一看是否在领域层面阐述
二看是否找出目前尚未解决的具体科学问题
三看是否阐明了达到预期目标后的科学贡献(理论意义或应用前景)
2、国内外现状分析
内涵理解:相当于综述、又不同于综述
申请书中常见问题:
A、低水平重复:
B、对方法原理理解不够:简单移植或夸大其作用
C、总结与表达不够:缺乏归纳分析和逻辑性
撰写方法:五看
看是否围绕项目的主题。
看是否从领域切入
看是否从研究方向展开
看是否找出了存在的科学问题
看最后有无科学设想
3、参考文献撰写方法:三看
看文献类别:英文、中文
看引文信息是否全:文章题目、作者姓名、具体出处(包括期刊名、年份、卷期、页码等)看文献年代
(二)研究方案
1、研究目标 撰写方法:三看
看目标大小是否合适
看与研究内容的呼应是否紧密
看动词使用是否贴切
如:探索??问题,明确??关系,揭示??规律,阐明??原理(机制),建立??方法等
2、研究内容
申请书中常见问题:内容过多,一个研究周期难以完成 ;内容分散,不能集中阐明研究目标。 撰写方法:判断在研究周期内能否完成
分析研究完成后能否实现研究目标
撰写是否与技术路线重复
3、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申请书中常见问题:抓不住关键问题或抓得不准。
什么是关键问题 ?
--研究过程中对达预期目标有重要影响的某些研究内容或因素。
--为达预期目标所必须掌握的关键技术或研究手段。
撰写方法:分析关键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4、研究方法
申请书中常见问题:
过于简单:在方案中只有方法名称而无具体步骤。
过于繁杂:大量罗列一些常规的实验方法。
撰写方法:两看
看是否是目前最先进、最科学的方法和手段
看是否将其操作步骤和关键环节体现在技术路线当中
5、技术路线
申请书中常见问题: 不清楚,不详细,不可行。
撰写方法: 清晰、详细、逻辑层次。
看主线是否清晰
看具体步骤是否详细
看逻辑关系是否清楚
6、可行性分析包括:
理论分析
研究手段、方法分析
预实验结果分析
所用特殊实验材料(试剂)的分析
对所具备的实验条件进行分析
对项目组成员搭配及其运用技术方法的能力分析
7、创新性
注意区别创新性与先进性。
原始创新:
?填补空白或修改传统的理论;
?新技术、新方法的发明创造。
跟踪创新:
?在前人工作基础上补充、完善现有理论;
?对原有技术、方法进行修改后产生1+1>2的效果。
8、 年度研究计划及预期研究结果
年度研究计划应按年度列出以下内容:
? 研究内容及其阶段目标;
? 拟组织的学术活动、国际合作与交流计划等。
预期研究结果:
? 理论成果:建立/丰富/补充/填补 ......
? 技术方法:建立/完善 ?...
? 专利:可望获得 ??
? 论文:国际、国内
? 人才培养:青年科技骨干、博硕研究生
(三)研究基础
1、研究工作积累
申请书中常见问题:内容过简;与申请项目无关。
撰写方法:四看
? 看有无与项目直接相关的预实验研究结果;
? 看有无与项目相关的研究论文、成果及专利等材料;
? 看有无运用相关技术方法的经历;
? 看有无把所有项目组成员的相关信息写全。
2、工作条件包括:
实验室整体实力和规模
实验室所具备的、申请项目所需的仪器设备
3、项目组人员简历
所有人员均需介绍
介绍内容根据在项目中的分工有所侧重
列出相关研究论文
撰写申请书时需要注意几个综合性问题:
(一)对立论依据、实验方案、研究基础应阐述的内容以及三者关系的理解
立论依据:阐述背景和理由,回答“为什么”
实验方案:是申请书的核心,回答“怎么做”
研究基础:展示积累和实力,建立“信任感”
(二)对研究方案中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及其关系的理解
1、首先要确定研究目标:国内外现状分析中提出的具体科学问题就是项目的研究目标,目标具体到什么程度,要根据研究周期、资助强度来确定。
2、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的关系:
依据目标确定研究内容;
根据内容选择研究方法。
3、研究内容与技术路线的区别:
研究内容:根据总体目标分若干分题,重点回答做什么—观察指标、阶段目标。
技术路线:重点回答怎么做—在具体步骤中体现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三) 、其他问题
1、 在项目设计过程中是否有整体观念,是否讲述的是一个完整的故事。
2、 文字表达是否精雕细琢。
3、文献回顾是否回避了国内外最新研究的不同进展,尤其是不同学派的观点。
4、重点内容、观点是否用黑体进行了强调。
六、限项规定
1. 高级职称的申请者申请、承担和参与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联合资助基金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的项数以及其他按照面上项目或重点项目管理的专项项目的项数累计限为3项〔在研项目执行期限12个月以下(含12个月)及特殊说明的除外〕。
2. 具有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技人员,申请或承担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合计限为1项,参与项目不限。
3. 申请人同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以及计入面上项目限项范围的其他各类项目合计限为1项。
4.在研重大或重点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的主持人、课题负责人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主要参与者不得申请或参加申请新的同类项目,也不能因申请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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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及资助模式
(一)本基金采取部门推荐,申请人通过依托单位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提出申请的方式实施。2009年,先在中国科学院和教育部所属研究机构和大学内试行。
(二)自然科学基金委(国际合作局)申请指南,申请人经依托单位向中国科学院和教育部报送申请材料,中国科学院和教育部进行遴选,并将推荐意见和名单报送自然科学基金委。
(三)该基金仅资助研究经费,依托单位应当为申请人提供在研究项目实施期间的生活费用、相关保险及所必需的生活及工作条件。
(四)资助期限为半年或1年。资助期满后可根据研究工作的需要申请延续资助,延续资助的期限不超过1年。
三、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当年35周岁以下,且具有博士学位的外国优秀青年学者。
(二)曾在知名大学、研究机构从事过3年以上基础研究工作或具有博士后研究的经历。
(三)在中国工作期间愿意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自然科学基金的各项管理规定。
依托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该基金的申请人依托的研究机构或大学应是在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依托单位。
(二)依托单位指定联系人,负责向外国青年学者提供政策咨询,并协助进行基金项目经费使用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三)依托单位应当与申请人签订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研究的课题名称以及研究方向、预期目标;
2.依托单位为申请人提供的在研究项目实施期间的生活待遇以及所必需的工作条件;
3.申请人承诺保证资助期内在依托单位的工作时间;
4.知识产权归属的约定。
四、申请和评审程序
(一)申请程序
1.申请人按照自然科学基金委提供的统一申请书,向依托单位提出申请,并附两封推荐信(至少有一封来自国外);
2.申请人与依托单位签订协议;
3.依托单位根据其隶属关系向中国科学院或教育部提交申请;
4.中国科学院和教育部分别对依托单位的申请进行遴选后,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交推荐名单;
5.申请人通过自然科学基金委的网上申报系统填报申请书;
6.自然科学基金委组织对推荐的申请进行专家评审。
(二)评审程序
该基金的申请及评审工作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行。国际合作局负责项目指南、受理项目申请、组织专家会议评审;科学部负责项目的后续管理;评审会议专家由学术专家和管理专家组成。
具体受理及评审程序是:
1.国际合作局项目指南、受理项目申请;
2.项目受理截止期后,国际合作局负责汇总依托单位评价意见、部门推荐意见和项目申请;
3.国际合作局组织专家会议评审;
4.国际合作局将专家组资助建议报委务会议审批;
5.国际合作局办理有关资助通知和拨款事宜后,将资助项目移交相关科学部。相关科学部负责资助项目的后续管理。
(三)评审要点
1.申请人接受教育的背景和基础研究素养及潜力;
2.从事基础研究工作的经历及取得的进展;
3.申请人拟开展研究工作的创新性及科学意义;
4.申请人与国内相关研究机构和大学的合作前景和预期成果,
5.申请人的研究计划及经费预算情况。
(四)延续资助
获得资助的项目,在资助期内取得良好工作进展且有继续开展研究工作需求的,可以申请延续资助。
1.申请延续资助者应当在项目资助期结束2个月前撰写延续资助申请,通过依托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中国科学院或教育部提交到自然科学基金委(国际合作局);
2.国际合作局组织专家进行会议评审,
3.国际合作局将专家组资助建议报委务会议审批。
五、实施与管理
批准资助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应当按照《条例》要求进行管理:
(一)申请人收到资助通知后,应当按照申请书中提出的研究计划开展研究活动。申请人、依托单位必须按照所签定的协议履行各自的义务和承诺。依托单位和指定的联系人协助申请人做好项目的实施和日常管理,以及基金管理机构与申请人之间的联系沟通等工作。
(二)资助项目实施过程中,因各种原因需要变更、终止或调整研究计划的,应当按照《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资助项目的资助期结束后,申请人应当填写结题报告,经依托单位审核后提交自然科学基金委,取得研究成果的,应当同时提交研究成果报告。
(四)本基金资助取得的研究成果,须注明得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并标注项目批准号。
获资助者在依托单位进行研究所取得的研究成果的管理按照自然科学基金委成果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项目研究形成的知识产权的归属、使用和转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五)资助经费下达到依托单位,依托单位应严格按照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六、受理时间、资助规模与资助强度
(一)本基金在试行期间每年受理1次,受理时间在5月。
(二)本基金的资助期限为半年或1年,资助经费为10万/半年或20万元/1年。
(三)2009年资助50人左右,资助经费总额约1000万元左右。
(四)2009年中国科学院和教育部各推荐40名。
七、时间安排
(一)3月10日前,国际合作局将受理通知发至中国科学院和教育部,其中包括允许推荐的申请项数。
(二)5月20日前,中国科学院和教育部提交推荐的外国青年学者名单,基本信息包括:排序号、申请人姓名、国籍、出生日期、国外受聘单位、国内依托单位、课题名称、申请代码、执行年限。
(三)6月30日前,中国科学院和教育部推荐的外国青年学者通过依托单位向自然科学基金委同时提交电子申请书和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一份(包括必要的附件)。
(四)7月31日前,国际合作局组织专家会议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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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以具体指南要求为准):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不得申请联合基金培育项目,但在职人员经过导师同意可以通过其受聘单位申请。
培育项目申请人应当充分了解国内外相关研究领域发展现状与动态,能领导一个研究组开展创新研究工作;依托单位应当具备必要的实验研究条件;申请人应当按照培育项目申请书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书,申请的项目有重要的科学意义和研究价值,理论依据充分,学术思想新颖,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案可行。
培育项目一般由1个单位承担,确有必要时,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个,资助期限一般为3年。
培育项目使用统一格式的申请书和撰写提纲,申请书由信息表格及报告正文两部分构成。
一、信息表格:为计算机录入专用表格,包括基本信息、项目组主要参与者和经费申请表三张表格,须按操作提示在指定的位置选择
或按要求输入正确信息;经费申请表须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认真填写,应保证信息准确清楚。
请申请人注意:项目批准资助后,申请书“基本信息”一页的内容将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或以其他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凡涉及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范围和知识产权问题的内容不得写入,项目依托单位须认真核查。必须写入摘要中的保密内容应特殊声明,并说明理由。有关声明和说明以书面形式作为附件随同纸质申请书一并申报,内容保密的摘要因申请人未提交声明而被公开的责任自负。
二、报告正文:参照以下提纲撰写,要求内容翔实、清晰,层次分明,标题突出。
(一)立项依据与研究内容(不超过8000字):
1. 项目的立项依据(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发展动态分析,需结合科学研究发展趋势来论述科学意义;或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迫切需要解决的关键科技问题来论述其应用前景。附主要参考文献目录)
2. 项目的研究内容、研究目标,以及拟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此部分为重点阐述内容)
3. 拟采取的研究方案及可行性分析。(包括有关方法、技术路线、实验手段、关键技术等说明)
4. 本项目的特色与创新之处。
5. 年度研究计划及预期研究结果。(包括拟组织的重要学术交流活动、国际合作与交流计划等)
(二)研究基础与工作条件
1、工作基础(与本项目相关的研究工作积累和已取得的研究工作成绩)
2、工作条件(包括已具备的实验条件,尚缺少的实验条件和拟
解决的途径,包括利用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和部门重点实验室等研究基地的计划与落实情况)
3、申请人简介(包括申请人和项目组主要参与者的学历(从大学本科开始)和研究工作简历,近3年已发表与本项目有关的主要论著目录和获得学术奖励情况及在本项目中承担的任务。论著目录要求详细列出所有作者、论著题目、期刊名或出版社名、年、卷(期)、起止页码等;奖励情况也须详细列出全部受奖人员、奖励名称等级、授奖年等)
1)、个人简介(应包含本项目中承担的任务)
2)、大学开始受教育经历
例:××年-××年,单位,院系所,学历/学位,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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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研究工作经历
例:××年-××年,单位,院系所,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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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科研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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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承担科研项目情况(申请人和项目组主要参与者正在承担的科研项目情况,包括自然科学基金的项目,要注明项目的名称和编号、经费来源、起止年月、与本项目的关系及负责的内容等)
5、完成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情况(对申请人负责的前一个已结题科学基金项目(项目名称及批准号)完成情况、后续研究进展及与本申请项目的关系加以详细说明。另附该已结题项目研究工作总结摘要(限500字)和相关成果的详细目录)
(三)经费申请说明购置单项经费5万元以上固定资产及设备等,须逐项说明与项目研究的直接相关性及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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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前期管理是前提性的基础工作,只有这一步做好了,才能保证下一步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前期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认真研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搜集信息;做好申报项目动员工作,让每一位有条件的研究人员都积极主动地申请资助项目;开展系统的申请书写作培训讲座,严格申请书的规范性审查;严格项目预审与评审制度,完善评审机制;注重依托优势学科,提高申请书的竞争力。做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的管理,帮助研究人员提高基金课题的中标率则是科研管理人员工作的重点。对于科技人员而言,获得这一国内最高水平的科研基金的资助,更是其科研能力和竞争实力的客观体现。
2中期管理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中期管理是整个管理过程的中间环节。这一环节主要是对获资助项目进行中期检查,要求负责人提交项目年度进展报告,包括项目进展情况、经费使用情况等。对每一个项目执行期的情况都应进行严格的审查,避免不良情况的出现。通过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实行中期管理情况的分析,以及在检查评估中发现的若干问题,研究认为中期检查评估能够起到较好的督促与纠错作用。对于可控因素,通过科学的过程控制可以及早识别隐患,通过合理配置资源克服技术难点并化解风险,对于一些不规范现象予以进一步规范。例如,对于研究内容需做较大调整,建议项目负责人提出正式申请报请自然科学基金委知晓并批准,特别是在技术遇到瓶颈或是实验可能失败的情况下,可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论证,为其提出解决方案、参考或找出新的研究点。对于检查过程中因客观原因无法顺利按规定时间完成的项目,要及时提醒,尽早按规定时间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交延期申请。对于实验记录不规范的,要督促其做好规范的实验记录,并加强今后实验记录的抽查与管理。同时还要加强检查后的追踪与评价,分析检查后的管理实施效果。
3后期管理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后期管理往往是最容易被忽视的一环,在这一阶段,不但要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而且要对验收项目进行绩效评估,跟踪管理,关注其成果转化情况,因为科学研究的最终目的就是要使研究成果得以应用,促进社会进步。在后期管理中,必须充分地引入竞争机制,实行动态管理,优胜劣汰,宏观上要管理住,微观上要搞活。也就是说,在进行后期管理时,必须同时注重发挥基金委、科研单位及项目主持人的积极性,共同协力进行多层次的管理。基金项目的后期管理涉及基金委、受资助单位和受资助者即项目主持人三个层次的管理工作,只有这三者默契配合,共同努力,才能保证基金项目的顺利进行,才能对项目进行有效的后期管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本身是一个系统过程,前期、中期及后期管理三者之间相互影响、相互衔接,单纯地依靠做好某一阶段的管理工作是很难提高整体管理效益与水平的。只有将前期、中期和后期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针对每一阶段不同的管理要点采用正确的管理思路与管理方法,才能提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效益,实现其使用效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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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以任何形式探听未公开的项目评审信息、评审专家信息及其他评审过程中的保密信息,干扰评审专家的评审工作;
(三)组织或协助项目团队向评审工作人员、评审专家等提供任何形式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 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等;宴请评审组织者、评审专家,或向评审组织者、评审专家提供旅游、娱乐健身等任何可能影响科学基金评审公正性的活动;
(四)包庇、纵容项目团队虚假申报项目,甚至骗取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五)包庇、纵容项目团队,甚至帮助项目团队采取“打招呼”等方式,影响科学基金项目评审的公正性;
(六)在申请书中以高指标通过评审,在计划书中故意篡改降低相应指标;
(七)其他违反财经纪律和相关管理规定的行为。
如违背上述承诺,本单位愿接受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和相关部门做出的各项处理决定,包括但不限于停拨或核减经费,追回项目经费,取消一定期限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以及主要责任人接受相应党纪政纪处理等。
依托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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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筛:形式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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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项 无公章 不属于本学科资助范围 不符合指南要求 无推荐书 无签字 经费预算不合理、无详细的经费预算 申请书写得过于简单、立论依据不足等 青年基金超龄、再次申请青年基金(35岁以下) 不符合地区基金申请条件 未按期结题(项目延期)
面上项目
限项规定:
?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科技工作者申请与承担(含参加)面上、重点、重
大等类别基金项目的数量累计不得超过3项!
? 申请者同期只能申请1项面上项目;
? 申请者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项目组主要成员,当年申请及承担(含参
加)在研的面上项目数合计不得超过2项
? 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申请者,当年申请及负责在研的面上项目数合计
不得超过1项,但参加项数不限。
签字、盖章:
? 申请者、项目组主要成员签字
? 依托单位或合作单位盖章
? 境外人员如本人未能在申请书上签字,则应通过信件、传真等本人签字的纸
质文件,说明本人参加该项目申请并履行有关职责,以附件形式在申请项目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上报。
青年基金年龄规定:
?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者限在受理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35周岁,并且
未曾获得该类项目的资助。项目组的主要成员以青年为主
地区科学基金资助范围规定:
? 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者须是规定的11类行政所辖单位的正式受聘人员,
重点支持结合当地条件和特点的研究工作。(11个行政所辖单位:青海省、海南省、云南省、贵州省、江西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经费预算规定:
? 面上项目国际合作与交流经费不得超过资助经费的15%;
? 面上项目劳务费不得超过资助经费的15%;
? 管理费不得超过资助经费的5%。
重点项目
按立项领域申请的重点项目“附注说明”栏要写明所申请的领域名称 “有条件”的自由申请重点项目“附注说明”栏要写明“自由申请重点项目”
字样,申请书最后附加一页800字左右的“关
于已取得重要创新性进展的情况说明”。
? “个人简历”栏中详细提供申请者及项目组主要成员的工作简历和受教育情
况、以往获基金资助情况、结题情况、发表相关论文情况。所列论文要求将已和待分别列出,对已,要求列出全部作者姓名、论文题目、发表的期刊号、页码等,并要求按论著、论文摘要、会议论文等类别分别列出。
? 纸质申请书后附5篇代表性论文的论文首页
? 对于涉及医学伦理学的研究项目,要求申请者在申请书中提供所在单位或上
级主管单位伦理委员会的证明。
? 对于利用基因工程生物开展的研究工作,要求写明其来源,如系由其他实验
室赠予,须提供对方同意赠予的证明。
? 重点、重大项目国际合作与交流经费不得超过资助经费的10%; ? 重点、重大项目劳务费不得超过资助经费的10%;
? 管理费不得超过资助经费的5%。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
? 申请者当年1月1日未满45周岁
? 纸质申请书和附件材料一式六分
? 撰写申请书时不必填写“项目组成员”,在申请书摘要部分应填写“主要学
术成绩”
? 《申请书》的章节目次:
(1)信息简表;
(2)简历;
(3)主要学术成绩、创新点及其科学意义;
(4)拟开展的研究工作;
(5)主要论著目录;
(6)论文被收录与引用情况统计表及其清单;
(7)经费申请及其简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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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青年科学基金项目3336项,资助经费61737万元,资助率为19.74%,平均资助强度18.51万元/项;
3.地区科学基金项目559项,资助经费10196万元,资助率为19.47%,平均资助强度18.24万元/项;
4.重点项目373项,资助经费63530万元,平均资助强度170.32万元/项;
5,联合基金项目217项,资助经费15380万元;
6.重大国际合作项目30项,资助经费3093万元;
7.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25项,资助经费3000万元;
8.科普项目8项,资助经费200万元;
9.创新研究群体29个,资助经费14200万元。
重大研究计划项目截止9月21日,批准资助127项,资助经费9931万元。
9月20日,经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评审委员会评定,180人获得2007年度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含外籍)资助,资助经费35280万元;80人获得海外和港澳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资助,资助经费3200万元。
9月14日,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管委会批准资助60个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地的65个项目,资助经费99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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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指标的建立和数据来源说明
3.1省级自然科学基金效率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科技绩效评估指标体系一般有投入指标和结果指标组成。投入指标是科研活动的管理者或执行者为完成研究而投入的资源,一般包括人员和经费指标;结果指标是指评估对象的科研活动所创造出的新的理论、方法(主要表现形式为发表的各类论文、专着、专利等)、研究型人才的培养(表现为培养出的硕士、博士研究生)以及研究结果的具体应用(表现为技术成果市场成交量)等。评估的对象、目的不同,评价指标也会有很大的差异[23]。考虑到我国省级自然科学基金的目标和功能定位,构建如下效率评估指标体系:省级自然科学基金投入指标的选取。在总结前人对科技效率评价指标体系研究的基础上,初步确定输入指标为人力指标与财力指标。具体包括:省级自然科学基金年度资助金额、年度资助项目数和年度资助总人数。省级自然科学基金产出指标的选取。在吴彤、李正风、曾国屏、葛朝阳等学者的研究基础上,从省级自然科学基金成果对促进地方知识发展、原始创新能力提升和人才培育三个方面构建产出指标体系。由于基础研究是以认识自然、阐述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科技论文和实验报告是衡量其成果的主要形式[24]。
专利是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的重要成果,也是衡量基础研究主要的创新成果;考虑到省自然科学基金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育种”作用选择争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数作为衡量省级自然科学基金对于地方创新能力提升的指标,该项指标同时也是省自然科学基金对创新项目和人才培育的重要体现。在人才培育方面,主要从省级自然科学基金对于硕士、博士等高端人才培养方面来衡量。因此,产出指标主要包括项目结题时发表科技论文数、发明专利授权数、硕士、博士人才培养数量和本地区争取到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数量。综上所述,建立省级自然科学基金评估指标体系如表3.2数据来源说明本文所有指标,除各省争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项目数据来自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站①的统计外,其余指标均来自各省基金委、基金管理部门提供的原始数据。各省基金管理部门对基础研究成果的统计主要是根据项目承担者提交的项目报告和结题材料来进行的,故本文产出指标数据均采用的是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时的科技产出。从各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情况来看,基金项目的资助周期大都在3~4年。考虑到各省(地区)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差异性和各种主、客观因素对项目投入、结题的影响,仅以某年的投入和产出的数据作为输入和输出数据是不客观和全面的。为消除各种因素对投入和产出的影响,将2004~2005年省(地区)自然科学基金投入的均值作为输入数据,以3年作为资助周期,以2007~2008年②省(地区)自然科学基金科技产出的均值为输出数据。调查期间共发出问卷25份③,回收问卷20份,回收率为80%。其中有效问卷16份,有效率为64%。无效的4个地区是上海、重庆、湖北和新疆,目前尚没有开展对省自然科学基金科技产出方面的统计工作。
4模型计算和结果分析
4.1综合效率评定以16个省(地区)的自然科学基金作为决策单元,采用Win4Deap软件进行求解计算,各地区的DEA值如表2。(1)广东、江苏、陕西等省自然科学基金的效率值等于1,综合效率达到最佳。表明这些地区的省自然科学基金经费、人员都得到了充分的利用,取得了可能的最大产出。从DEA评价有效的10个地区来看,广东、江苏有良好的经济基础,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地区财政对自然科学基金投入。宽松的经济环境也吸引了大量的科技研究人才向这些地区流动。说明经济发达的地区在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过程中,较为注重本地区原始创新能力的提升;安徽、陕西、湖南三省基础研究能力雄厚,这与中央驻皖、陕、湘的高校、科研机构中有相当一部分科技力量从事基础研究是分不开的。而甘肃、内蒙古、宁夏、海南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单从它们的投入、产出的各项指标来看,远低于浙江、山东这些经济和科技较为发达的地区。但却以较小的投入获得足够的产出,保证了自然科学基金投入的有效性,说明基础研究资源在这些地区得到合理的配置。(2)广西、贵州、黑龙江等6个省(地区)自然科学基金的DEA值小于1,意味着近四成的省(地区)自然科学基金效率是无效的。DEA评价无效的6个省中,仅福建省的DEA值接近于1,为0.954,说明福建省是边缘非效率单位,即只要在投入或产出方面稍作调整,即可达到效率值为1的水平;其他5个省(地区)的评价值均低于DEA平均值0.874(小于0.9),为明显非效率单位。表明这些省的自然科学基金经营不善,要提高自然科学基金整体的投入产出效率相对困难,可能需要在较长时间内同时调整投入、产出两个方面的多项指标。
4.2模型结果分项分析
(1)技术有效性分析技术效率是由纯技术效率和规模效率组成。BCC模型假设规模报酬变动,在计算中将组织效率中的规模因素剔除,单纯测算短期内DMUj0技术效率是否最佳,如果=1且S-=0,表明DMUj0纯技术效率最佳,否则纯技术效率无效。纯技术效率有效说明除去规模效率的影响,各部门对自然科学基金的人力、财务资源进行了有效的运用,达到了产出最大化。其值越接近于1表示对资源的使用效率越高。模型计算结果显示,综合效率无效地区中的广西、贵州、黑龙江和山东是技术效率无效单位,它们的纯技术效率值都低于均值0.917。表明这些地区的自然科学基金管理水平相对低下,投入、产出转化率低。综合效率无效的浙江和福建两省,纯技术效率值为1。意味着这两个地区对自然科学基金的管理是有效的,即浙江和福建综合技术效率无效全部是由规模效率无效引起的。
(2)规模有效性及规模效益分析模型结果表明,规模效率无效的地区有6个。其中浙江、福建、广西、黑龙江和山东的自然科学基金处于规模递
减区间,这些地区应控制好自然科学基金的资助规模,不应盲目扩大。贵州省自然科学基金则处于规模递增区间要适当地增加自然科学基金的资助规模来提升效率。
(3)无效决策单元投影分析为找出6个省自然科学基金DEA无效的具体原因和改进方向,利用“投影”理论从产出角度对DEA无效的决策单元做进一步的差额变量分析。结果见表3。 表3结果显示:6个DEA评价无效的省自然科学基金科技产出都存在产出严重不足。其中科技论文产出不足率最低,6省均值为75.96%,发明专利授权量产出不足率最高,均值达到148.63%。说明省级自然科学基金科技产出中缺乏原始创新性成果,在促进本地区原始创新能力的提升方面任重道远。除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外,其余5个DEA评价无效省份,至少有一项科技产出的不足率超过了100%。其中福建省和黑龙江省的发明专利授权量产出不足率分别为227.76%、132.49%,广西省在争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方面的产出不足率为209.67%,山东省在硕士、博士人才培养方面的产出不足率则达到164.36%。而贵州省自然科学基金各项科技产出存在严重不足,其中科技产出中的发明专利授权量的产出不足率高达445.87%。
5对策建议
篇9
第三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主要来源于中央财政拨款。国家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捐资。
中央财政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经费列入预算。
第四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尊重科学、发扬民主、提倡竞争、促进合作、激励创新、引领未来的方针。
第五条确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以下简称基金资助项目),应当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采取宏观引导、自主申请、平等竞争、同行评审、择优支持的机制。
第六条国务院自然科学基金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基金管理机构)负责管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监督基金资助项目的实施。
国务院科学技术主管部门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工作依法进行宏观管理、统筹协调。国务院财政部门依法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预算、财务进行管理和监督。审计机关依法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使用与管理进行监督。
第二章组织与规划
第七条基金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科学技术发展规划以及科学技术发展状况,制定基金发展规划和年度基金项目指南。基金发展规划应当明确优先发展的领域,年度基金项目指南应当规定优先支持的项目范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应当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培养青年科学技术人才。
基金管理机构制定基金发展规划和年度基金项目指南,应当广泛听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机构、学术团体和有关国家机关、企业的意见,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科学论证。年度基金项目指南应当在受理基金资助项目申请起始之日30日前公布。
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高等学校、科学研究机构和其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开展基础研究的公益性机构,可以在基金管理机构注册为依托单位。
本条例施行前的依托单位要求注册为依托单位的,基金管理机构应当予以注册。
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公布注册的依托单位名称。
第九条依托单位在基金资助管理工作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
(二)审核申请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
(三)提供基金资助项目实施的条件,保障项目负责人和参与者实施基金资助项目的时间;
(四)跟踪基金资助项目的实施,监督基金资助经费的使用;
(五)配合基金管理机构对基金资助项目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基金管理机构对依托单位的基金资助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第三章申请与评审
第十条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
(一)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
从事基础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具备前款规定的条件、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经与在基金管理机构注册的依托单位协商,并取得该依托单位的同意,可以依照本条例规定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依托单位应当将其视为本单位科学技术人员,依照本条例规定实施有效管理。
申请人应当是申请基金资助项目的负责人。
第十一条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应当以年度基金项目指南为基础确定研究项目,在规定期限内通过依托单位向基金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应当提交证明申请人符合本条例第十条规定条件的材料;年度基金项目指南对申请人有特殊要求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符合该要求的证明材料。
申请人申请基金资助的项目研究内容已获得其他资助的,应当在申请材料中说明资助情况。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二条基金管理机构应当自基金资助项目申请截止之日起45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初步审查。符合本条例规定的,予以受理,并公布申请人基本情况和依托单位名称、申请基金资助项目名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通过依托单位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一)申请人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
(二)申请材料不符合年度基金项目指南要求的;
(三)申请人申请基金资助项目超过基金管理机构规定的数量的。
第十三条基金管理机构应当聘请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良好的职业道德的同行专家,对基金资助项目申请进行评审。聘请评审专家的具体办法由基金管理机构制定。
第十四条基金管理机构对已受理的基金资助项目申请,应当先从同行专家库中随机选择3名以上专家进行通讯评审,再组织专家进行会议评审;对因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特殊需要或者其他特殊情况临时提出的基金资助项目申请,可以只进行通讯评审或者会议评审。
评审专家对基金管理机构安排其评审的基金资助项目申请认为难以作出学术判断或者没有精力评审的,应当及时告知基金管理机构;基金管理机构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选择其他评审专家进行评审。
第十五条评审专家对基金资助项目申请应当从科学价值、创新性、社会影响以及研究方案的可行性等方面进行独立判断和评价,提出评审意见。
评审专家对基金资助项目申请提出评审意见,还应当考虑申请人和参与者的研究经历、基金资助经费使用计划的合理性、研究内容获得其他资助的情况、申请人实施基金资助项目的情况以及继续予以资助的必要性。
会议评审提出的评审意见应当通过投票表决。
第十六条对通讯评审中多数评审专家认为不应当予以资助,但创新性强的基金资助项目申请,经2名参加会议评审的评审专家署名推荐,可以进行会议评审。但是,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因特殊需要或者特殊情况临时提出的基金资助项目申请除外。
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公布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第十七条基金管理机构根据本条例的规定和专家提出的评审意见,决定予以资助的研究项目。基金管理机构不得以与评审专家有不同的学术观点为由否定专家的评审意见。
基金管理机构决定予以资助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申请人和依托单位,并公布申请人基本情况以及依托单位名称、申请基金资助项目名称、拟资助的经费数额等;决定不予资助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申请人和依托单位,并说明理由。
基金管理机构应当整理专家评审意见,并向申请人提供。
第十八条申请人对基金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资助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基金管理机构提出书面复审请求。对评审专家的学术判断有不同意见,不得作为提出复审请求的理由。
基金管理机构对申请人提出的复审请求,应当自收到之日起60日内完成审查。认为原决定符合本条例规定的,予以维持,并书面通知申请人;认为原决定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撤销原决定,重新对申请人的基金资助项目申请组织评审专家进行评审、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和依托单位。
第十九条在基金资助项目评审工作中,基金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申请回避:
(一)基金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是申请人、参与者近亲属,或者与其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二)评审专家自己申请的基金资助项目与申请人申请的基金资助项目相同或者相近的;
(三)评审专家与申请人、参与者属于同一法人单位的。
基金管理机构根据申请,经审查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也可以不经申请直接作出回避决定。
基金资助项目申请人可以向基金管理机构提供3名以内不适宜评审其申请的评审专家名单,基金管理机构在选择评审专家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考虑。
第二十条基金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不得干预评审专家的评审工作。
基金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和评审专家不得披露未公开的评审专家的基本情况、评审意见、评审结果等与评审有关的信息。
第四章资助与实施
第二十一条依托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自收到基金管理机构基金资助通知之日起20日内,按照评审专家的评审意见、基金管理机构确定的基金资助额度填写项目计划书,报基金管理机构核准。
依托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计划书,除根据评审专家的评审意见和基金管理机构确定的基金资助额度对已提交的申请书内容进行调整外,不得对其他内容进行变更。
第二十二条基金管理机构对本年度予以资助的研究项目,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国务院财政部门申请基金资助项目的预算拨款。但是,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因特殊需要或者特殊情况临时提出的基金资助项目除外。
依托单位自收到基金资助经费之日起7日内,通知基金管理机构和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应当按照项目计划书的要求使用基金资助经费,依托单位应当对项目负责人使用基金资助经费的情况进行监督。项目负责人、依托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占、挪用基金资助经费。基金资助经费使用与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基金管理机构制定。
第二十三条项目负责人应当按照项目计划书组织开展研究工作,作好基金资助项目实施情况的原始记录,通过依托单位向基金管理机构提交项目年度进展报告。
依托单位应当审核项目年度进展报告,查看基金资助项目实施情况的原始记录,并向基金管理机构提交年度基金资助项目管理报告。
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对项目年度进展报告和年度基金资助项目管理报告进行审查。
第二十四条基金资助项目实施中,依托单位不得擅自变更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托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变更项目负责人或者终止基金资助项目实施的申请,报基金管理机构批准;基金管理机构也可以直接作出终止基金资助项目实施的决定:
(一)不再是依托单位科学技术人员的;
(二)不能继续开展研究工作的;
(三)有剽窃他人科学研究成果或者在科学研究中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项目负责人调入另一依托单位工作的,经所在依托单位与原依托单位协商一致,由原依托单位提出变更依托单位的申请,报基金管理机构批准。协商不一致的,基金管理机构作出终止该项目负责人所负责的基金资助项目实施的决定。
第二十五条基金资助项目实施中,研究内容或者研究计划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项目负责人应当及时提出申请,经依托单位审核报基金管理机构批准。
第二十六条自基金资助项目资助期满之日起60日内,项目负责人应当通过依托单位向基金管理机构提交结题报告;基金资助项目取得研究成果的,应当同时提交研究成果报告。
依托单位应当对结题报告进行审核,建立基金资助项目档案。依托单位审核结题报告,应当查看基金资助项目实施情况的原始记录。
第二十七条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审查结题报告。对不符合结题要求的,应当提出处理意见,并书面通知依托单位和项目负责人。
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将结题报告、研究成果报告和基金资助项目申请摘要予以公布,并收集公众评论意见。
第二十八条发表基金资助项目取得的研究成果,应当注明得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
第五章监督与管理
第二十九条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对基金资助项目实施情况、依托单位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时应当查看基金资助项目实施情况的原始记录。抽查结果应当予以记录并公布,公众可以查阅。
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建立项目负责人和依托单位的信誉档案。
第三十条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评审专家履行评审职责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建立评审专家信誉档案;对有剽窃他人科学研究成果或者在科学研究中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评审专家,不再聘请。
第三十一条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公布本年度基金资助的项目、基金资助经费的拨付情况以及对违反本条例规定行为的处罚情况等。
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基金资助工作进行评估,公布评估报告,并将评估报告作为制定基金发展规划和年度基金项目指南的依据。
第三十二条评审专家对申请人的基金资助项目申请提出评审意见后,申请人可以就评审专家的评审工作向基金管理机构提出意见;基金管理机构在对评审专家履行评审职责进行评估时应当参考申请人的意见。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基金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评审专家、依托单位及其负责基金资助项目管理工作的人员、申请人或者项目负责人、参与者有违反本条例规定行为的,可以检举或者控告。
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公布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和电子邮件地址。
第三十三条基金管理机构依照本条例规定对外公开有关信息,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申请人、参与者伪造或者变造申请材料的,由基金管理机构给予警告;其申请项目已决定资助的,撤销原资助决定,追回已拨付的基金资助经费;情节严重的,3至5年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不得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第三十五条项目负责人、参与者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基金管理机构给予警告,暂缓拨付基金资助经费,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撤销原资助决定,追回已拨付的基金资助经费;情节严重的,5至7年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
(一)不按照项目计划书开展研究的;
(二)擅自变更研究内容或者研究计划的;
(三)不依照本条例规定提交项目年度进展报告、结题报告或者研究成果报告的;
(四)提交弄虚作假的报告、原始记录或者相关材料的;
(五)侵占、挪用基金资助经费的。
项目负责人、参与者有前款第(四)项、第(五)项所列行为,情节严重的,5至7年不得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第三十六条依托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基金管理机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通报批评,3至5年不得作为依托单位:
(一)不履行保障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条件的职责的;
(二)不对申请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提交的材料或者报告的真实性进行审查的;
(三)不依照本条例规定提交项目年度进展报告、年度基金资助项目管理报告、结题报告和研究成果报告的;
(四)纵容、包庇申请人、项目负责人弄虚作假的;
(五)擅自变更项目负责人的;
(六)不配合基金管理机构监督、检查基金资助项目实施的;
(七)截留、挪用基金资助经费的。
第三十七条评审专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基金管理机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通报批评,基金管理机构不得再聘请其为评审专家:
(一)不履行基金管理机构规定的评审职责的;
(二)未依照本条例规定申请回避的;
(三)披露未公开的与评审有关的信息的;
(四)对基金资助项目申请不公正评审的;
(五)利用工作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第三十八条基金管理机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依照本条例规定申请回避的;
(二)披露未公开的与评审有关的信息的;
(三)干预评审专家评审工作的;
(四)利用工作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侵吞、挪用基金资助经费的;
(二)基金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三)申请人或者项目负责人、参与者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或者伪造、变造印章的;
(四)申请人或者项目负责人、参与者、依托单位及其负责基金资助项目管理工作的人员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基金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以财物的;
(五)泄露国家秘密的。
申请人或者项目负责人、参与者因前款规定的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终身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
第四十条违反有关财政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处分。
第七章附则
篇10
第三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主要来源于中央财政拨款。国家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捐资。
中央财政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经费列入预算。
第四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尊重科学、发扬民主、提倡竞争、促进合作、激励创新、引领未来的方针。
第五条确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以下简称基金资助项目),应当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采取宏观引导、自主申请、平等竞争、同行评审、择优支持的机制。
第六条国务院自然科学基金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基金管理机构)负责管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监督基金资助项目的实施。
国务院科学技术主管部门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工作依法进行宏观管理、统筹协调。国务院财政部门依法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预算、财务进行管理和监督。审计机关依法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使用与管理进行监督。
第二章组织与规划
第七条基金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科学技术发展规划以及科学技术发展状况,制定基金发展规划和年度基金项目指南。基金发展规划应当明确优先发展的领域,年度基金项目指南应当规定优先支持的项目范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应当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培养青年科学技术人才。
基金管理机构制定基金发展规划和年度基金项目指南,应当广泛听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机构、学术团体和有关国家机关、企业的意见,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科学论证。年度基金项目指南应当在受理基金资助项目申请起始之日30日前公布。
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高等学校、科学研究机构和其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开展基础研究的公益性机构,可以在基金管理机构注册为依托单位。
本条例施行前的依托单位要求注册为依托单位的,基金管理机构应当予以注册。
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公布注册的依托单位名称。
第九条依托单位在基金资助管理工作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
(二)审核申请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
(三)提供基金资助项目实施的条件,保障项目负责人和参与者实施基金资助项目的时间;
(四)跟踪基金资助项目的实施,监督基金资助经费的使用;
(五)配合基金管理机构对基金资助项目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基金管理机构对依托单位的基金资助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第三章申请与评审
第十条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
(一)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
从事基础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具备前款规定的条件、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经与在基金管理机构注册的依托单位协商,并取得该依托单位的同意,可以依照本条例规定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依托单位应当将其视为本单位科学技术人员,依照本条例规定实施有效管理。
申请人应当是申请基金资助项目的负责人。
第十一条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应当以年度基金项目指南为基础确定研究项目,在规定期限内通过依托单位向基金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应当提交证明申请人符合本条例第十条规定条件的材料;年度基金项目指南对申请人有特殊要求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符合该要求的证明材料。
申请人申请基金资助的项目研究内容已获得其他资助的,应当在申请材料中说明资助情况。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二条基金管理机构应当自基金资助项目申请截止之日起45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初步审查。符合本条例规定的,予以受理,并公布申请人基本情况和依托单位名称、申请基金资助项目名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通过依托单位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一)申请人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
(二)申请材料不符合年度基金项目指南要求的;
(三)申请人申请基金资助项目超过基金管理机构规定的数量的。
第十三条基金管理机构应当聘请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良好的职业道德的同行专家,对基金资助项目申请进行评审。聘请评审专家的具体办法由基金管理机构制定。
第十四条基金管理机构对已受理的基金资助项目申请,应当先从同行专家库中随机选择3名以上专家进行通讯评审,再组织专家进行会议评审;对因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特殊需要或者其他特殊情况临时提出的基金资助项目申请,可以只进行通讯评审或者会议评审。
评审专家对基金管理机构安排其评审的基金资助项目申请认为难以作出学术判断或者没有精力评审的,应当及时告知基金管理机构;基金管理机构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选择其他评审专家进行评审。
第十五条评审专家对基金资助项目申请应当从科学价值、创新性、社会影响以及研究方案的可行性等方面进行独立判断和评价,提出评审意见。
评审专家对基金资助项目申请提出评审意见,还应当考虑申请人和参与者的研究经历、基金资助经费使用计划的合理性、研究内容获得其他资助的情况、申请人实施基金资助项目的情况以及继续予以资助的必要性。
会议评审提出的评审意见应当通过投票表决。
第十六条对通讯评审中多数评审专家认为不应当予以资助,但创新性强的基金资助项目申请,经2名参加会议评审的评审专家署名推荐,可以进行会议评审。但是,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因特殊需要或者特殊情况临时提出的基金资助项目申请除外。
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公布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第十七条基金管理机构根据本条例的规定和专家提出的评审意见,决定予以资助的研究项目。基金管理机构不得以与评审专家有不同的学术观点为由否定专家的评审意见。
基金管理机构决定予以资助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申请人和依托单位,并公布申请人基本情况以及依托单位名称、申请基金资助项目名称、拟资助的经费数额等;决定不予资助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申请人和依托单位,并说明理由。
基金管理机构应当整理专家评审意见,并向申请人提供。
第十八条申请人对基金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资助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基金管理机构提出书面复审请求。对评审专家的学术判断有不同意见,不得作为提出复审请求的理由。
基金管理机构对申请人提出的复审请求,应当自收到之日起60日内完成审查。认为原决定符合本条例规定的,予以维持,并书面通知申请人;认为原决定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撤销原决定,重新对申请人的基金资助项目申请组织评审专家进行评审、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和依托单位。
第十九条在基金资助项目评审工作中,基金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申请回避:
(一)基金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是申请人、参与者近亲属,或者与其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二)评审专家自己申请的基金资助项目与申请人申请的基金资助项目相同或者相近的;
(三)评审专家与申请人、参与者属于同一法人单位的。
基金管理机构根据申请,经审查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也可以不经申请直接作出回避决定。
基金资助项目申请人可以向基金管理机构提供3名以内不适宜评审其申请的评审专家名单,基金管理机构在选择评审专家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考虑。
第二十条基金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不得干预评审专家的评审工作。
基金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和评审专家不得披露未公开的评审专家的基本情况、评审意见、评审结果等与评审有关的信息。
第四章资助与实施
第二十一条依托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自收到基金管理机构基金资助通知之日起20日内,按照评审专家的评审意见、基金管理机构确定的基金资助额度填写项目计划书,报基金管理机构核准。
依托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计划书,除根据评审专家的评审意见和基金管理机构确定的基金资助额度对已提交的申请书内容进行调整外,不得对其他内容进行变更。
第二十二条基金管理机构对本年度予以资助的研究项目,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国务院财政部门申请基金资助项目的预算拨款。但是,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因特殊需要或者特殊情况临时提出的基金资助项目除外。
依托单位自收到基金资助经费之日起7日内,通知基金管理机构和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应当按照项目计划书的要求使用基金资助经费,依托单位应当对项目负责人使用基金资助经费的情况进行监督。项目负责人、依托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占、挪用基金资助经费。基金资助经费使用与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基金管理机构制定。
第二十三条项目负责人应当按照项目计划书组织开展研究工作,作好基金资助项目实施情况的原始记录,通过依托单位向基金管理机构提交项目年度进展报告。
依托单位应当审核项目年度进展报告,查看基金资助项目实施情况的原始记录,并向基金管理机构提交年度基金资助项目管理报告。
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对项目年度进展报告和年度基金资助项目管理报告进行审查。
第二十四条基金资助项目实施中,依托单位不得擅自变更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托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变更项目负责人或者终止基金资助项目实施的申请,报基金管理机构批准;基金管理机构也可以直接作出终止基金资助项目实施的决定:
(一)不再是依托单位科学技术人员的;
(二)不能继续开展研究工作的;
(三)有剽窃他人科学研究成果或者在科学研究中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项目负责人调入另一依托单位工作的,经所在依托单位与原依托单位协商一致,由原依托单位提出变更依托单位的申请,报基金管理机构批准。协商不一致的,基金管理机构作出终止该项目负责人所负责的基金资助项目实施的决定。
第二十五条基金资助项目实施中,研究内容或者研究计划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项目负责人应当及时提出申请,经依托单位审核报基金管理机构批准。
第二十六条自基金资助项目资助期满之日起60日内,项目负责人应当通过依托单位向基金管理机构提交结题报告;基金资助项目取得研究成果的,应当同时提交研究成果报告。
依托单位应当对结题报告进行审核,建立基金资助项目档案。依托单位审核结题报告,应当查看基金资助项目实施情况的原始记录。
第二十七条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审查结题报告。对不符合结题要求的,应当提出处理意见,并书面通知依托单位和项目负责人。
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将结题报告、研究成果报告和基金资助项目申请摘要予以公布,并收集公众评论意见。
第二十八条发表基金资助项目取得的研究成果,应当注明得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
第五章监督与管理
第二十九条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对基金资助项目实施情况、依托单位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时应当查看基金资助项目实施情况的原始记录。抽查结果应当予以记录并公布,公众可以查阅。
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建立项目负责人和依托单位的信誉档案。
第三十条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评审专家履行评审职责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建立评审专家信誉档案;对有剽窃他人科学研究成果或者在科学研究中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评审专家,不再聘请。
第三十一条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公布本年度基金资助的项目、基金资助经费的拨付情况以及对违反本条例规定行为的处罚情况等。
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基金资助工作进行评估,公布评估报告,并将评估报告作为制定基金发展规划和年度基金项目指南的依据。
第三十二条评审专家对申请人的基金资助项目申请提出评审意见后,申请人可以就评审专家的评审工作向基金管理机构提出意见;基金管理机构在对评审专家履行评审职责进行评估时应当参考申请人的意见。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基金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评审专家、依托单位及其负责基金资助项目管理工作的人员、申请人或者项目负责人、参与者有违反本条例规定行为的,可以检举或者控告。
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公布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和电子邮件地址。
第三十三条基金管理机构依照本条例规定对外公开有关信息,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申请人、参与者伪造或者变造申请材料的,由基金管理机构给予警告;其申请项目已决定资助的,撤销原资助决定,追回已拨付的基金资助经费;情节严重的,3至5年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不得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第三十五条项目负责人、参与者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基金管理机构给予警告,暂缓拨付基金资助经费,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撤销原资助决定,追回已拨付的基金资助经费;情节严重的,5至7年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
(一)不按照项目计划书开展研究的;
(二)擅自变更研究内容或者研究计划的;
(三)不依照本条例规定提交项目年度进展报告、结题报告或者研究成果报告的;
(四)提交弄虚作假的报告、原始记录或者相关材料的;
(五)侵占、挪用基金资助经费的。
项目负责人、参与者有前款第(四)项、第(五)项所列行为,情节严重的,5至7年不得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第三十六条依托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基金管理机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通报批评,3至5年不得作为依托单位:
(一)不履行保障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条件的职责的;
(二)不对申请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提交的材料或者报告的真实性进行审查的;
(三)不依照本条例规定提交项目年度进展报告、年度基金资助项目管理报告、结题报告和研究成果报告的;
(四)纵容、包庇申请人、项目负责人弄虚作假的;
(五)擅自变更项目负责人的;
(六)不配合基金管理机构监督、检查基金资助项目实施的;
(七)截留、挪用基金资助经费的。
第三十七条评审专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基金管理机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通报批评,基金管理机构不得再聘请其为评审专家:
(一)不履行基金管理机构规定的评审职责的;
(二)未依照本条例规定申请回避的;
(三)披露未公开的与评审有关的信息的;
(四)对基金资助项目申请不公正评审的;
(五)利用工作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第三十八条基金管理机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依照本条例规定申请回避的;
(二)披露未公开的与评审有关的信息的;
(三)干预评审专家评审工作的;
(四)利用工作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侵吞、挪用基金资助经费的;
(二)基金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三)申请人或者项目负责人、参与者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或者伪造、变造印章的;
(四)申请人或者项目负责人、参与者、依托单位及其负责基金资助项目管理工作的人员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基金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以财物的;
(五)泄露国家秘密的。
申请人或者项目负责人、参与者因前款规定的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终身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
第四十条违反有关财政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处分。
第七章附则
篇11
甘肃省的河西走廊又被称为“风电走廊”,这里的酒泉是中国风能资源丰富的地区之一。它所辖的瓜州县被称为“世界风库”,玉门则被称为“风口”。
到了甘肃之后,胡文瑞瞄准这一领域,为甘肃“陆上三峡”战略献计献策。他带领专家多次到河西实地考察,提出在兰州理工大学开展大型风力发电机研究。经过多年的发展,兰州理工大学风能与动力工程专业已在全国具有一定的影响,学校先后承担国家“973计划”、“863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科研项目40余项,为甘肃省乃至全国的风电行业培养和输送了大量专业人才。而在胡文瑞到来之前,这一切是很多教师想都不敢想的。
兰州理工大学副校长李仁年说:“学校之前的科研项目主要来自于企业,以应用型工科为主,缺乏从工程实践中总结提炼科学问题的精神,这些都因为胡院士的到来发生了改变。”2005年,胡文瑞开始指导兰州理工大学申报风电方面的国家“973”科研项目。经过连续三年的努力,终于申报成功。该项目设立的“大型风力机高性能叶片的气动、气弹与气动声学综合分析研究”项目由兰州理工大学主持研究,实现了该校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项目零的突破,学校科研水平步入“国家队”。
此后,兰州理工大学的风力研究步入了快车道。在胡文瑞的主持下,全国风力机空气动力学学术会议、海峡两岸“垂直轴风力发电机组”标准工作组会议、甘肃省风电技术论坛等每年10余次的国内外学术研讨活动接连在兰州理工大学召开;“甘肃省风力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甘肃省水力发电工程学会风力发电专业委员会、国家级风电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相继成立;国际合作项目“大型风力机风轮关键技术研究及示范”等项目为相关风电制造企业提供了技术支撑。尤其是以风力发电为纽带,促成了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与甘肃省的全面合作,推进了风电制造业的本土化进程,风电装备制造业已成为甘肃省新能源装备制造业的龙头产业。
立足科研推动精准扶贫进程
科学研究的精神一经点燃,就会产生强烈的辐射效果。自2014年开始,兰州理工大学西部能源与环境研究中心团队在胡文瑞的指导下,根据太阳能经济性集热温度与生物质高效恒温发酵温度相匹配的特点,提出了太阳能与生物质能互补供能系统的设想,并以连续稳定、高效低成本地满足用户冷热电气等用能需求为出发点,积极开展了基于可再生能源的分布式供能系统、农牧废弃物混合恒温厌氧发酵过程及其产物高效高值循环利用、太阳能的光热转换过程强化及高效利用、水合物法净化生物天然气等工作。
学校也先后承担了国家“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星火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国际合作专项、甘肃省重大科技专项等40余项纵向、横向科研项目;研发了自主知识产权的“太阳能温控型恒温沼气池建造技术”“生物质能与太阳能互补供能系统”等成果;实现了利用禽畜粪便、秸秆、果蔬废弃物等生物质能和太阳能全年连续稳定供电、供燃气和采暖/制冷等功能,并已在省内外村镇绿色建筑、温室种植、暖棚养殖、循环生态园区建设等领域推广应用,对甘肃省科技推动精准扶贫、计划、建设美丽乡村具有重要支撑作用。
战略定位促进新能源开发
2015年,胡文瑞在国家科技战略座谈会上提出,兰州理工大学新型风力机的研究需要尽快安排研制低速、大流量、大扭矩和高效率液压泵的主要关键技术,以及高压液体输送、存储和发电等相关研究,争取在3年左右时间内将这种新型风力发电机推向市场。他的建议受到国家的高度重视,国务院总理和副总理刘延东分别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做好项目的调研论证和研发工作。
篇12
【文章编号】0450-9889(2015)06C-0004-02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也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创新型人才的培养,则是一个民族和一个国家实现创新的不竭动力。高等院校是培养各类社会所需人才的摇篮,也是实现创新人才培养的重要力量。目前,各个高校都高度重视大学生自主创新能力的培养,提出了一系列的教育教学方法和改革措施。而在学界,关于培养大学生自主创新能力方面,研究者杨海燕等提出了强化实践教学与技能训练、开拓大学生学习和时间空间、全面开放教学过程等措施;王春清等分析了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对大学生学习和总体素质的促进作用;金颖提出“教学做”一体化的教学模式,提高学生自主学习、不断创新的能力;李高扬、刘明广等从人才培养过程的各个方面,包括招生、课程设置、教学过程、实践环节等提出相应的改革措施。虽然以上研究从多个方面对大学生自主创新能力的培养提出了不同思路,但大都是基于传统教学理念从课堂教学等方面提出,而忽略了大学生自主创新能力培养的一个重要过程:将课堂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实际的科研实践中。在目前高等院校中,科研实践的主要载体就是教师的科研项目。本文提出将大学生自主创新能力的培养和教师的科研项目结合起来,以此为契机,实现教学相长,促进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的提高。
一、以科研项目促进大学生自主创新能力培养的途径
科研项目是高校教师通过项目标书申请、现场答辩等激烈竞争后获得的一种以科研经费形式资助的项目。虽然随着我国国力的增强,每年投入的科研经费都大幅度提高,但对于庞大的科研队伍来说,能够获得科研项目资助的科研人员还是有限。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信息科学部为例,2011年面上项目、青年基金和地区基金的平均资助率只有18.76%、23.1%、22.51%。因此,高校教师所申请到的各类科研项目在各自学科领域都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大学生如果能够加入到教师的科研项目中来,从源头上就保证了创新性,从而为大学生自主创新能力的培养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以合适的方式吸引大学生进入到科研项目中。创新是一种自主性而非强迫性的活动,因此,需要以合适的方式吸引优秀的大学生进入到教师的科研项目中来,这样才能更好地发挥大学生个人的主观能动性。在理论课堂教学、实验课、课程设计等教学过程中,教师将科研项目中的相关研究内容和教学内容结合起来,一方面可以丰富教学内容,另一方面可以通过这种方式吸引、发掘有兴趣、有潜力的大学生参与到科研项目中来。例如,在“大气污染控制工程”课程中,有部分内容是关于电除尘器中采用电晕放电的相关理论知识,而这部分正是笔者所承担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的部分研究内容。将这部分研究内容和学生进行交流,立即引起了学生的浓厚兴趣。根据学生的个人兴趣和课题需要,笔者吸纳了3名学生加入课题组进行和课程内容有着紧密联系的科研,这不仅使学生加强了对课程知识的理解和掌握,而且也培养了学生的自主创新能力,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此外,还可以从其他的专业协会,如大学生科技协会、电子协会等吸纳具有电子、计算机等某一方面特长的学生加入课题组,从事某一特定方向的研究。
(二)以恰当的科研项目子项目形式吸纳大学生参与。大学生和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相比,没有经过系统的科研训练,第一次接触到科研,处于茫然的状态,不知道从何处入手。因此,教师吸纳大学生进入科研项目从事相关研究,应根据大学生的个人特点,选择一些针对性强、根据学生现有知识结构容易完成的题目,而不能为了课题进度,盲目地将一些超过大学生自身能力的科研任务交给学生,这样适得其反,不仅不能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反而会挫伤他们的积极性,产生消极的影响,严重的甚至会使大学生退出科研项目的研制,对个人的生活和学习产生消极影响。在大的科研项目下,教师应根据科研项目自身特点和学生的实际能力,将项目分成若干个可行的子项目。这种子项目应在一年左右的时间能够完成,同时选择能力较强的学生担任小项目的负责人,其他学生各自担任小项目中的部分内容,教师则负责项目指导。通过这种形式,有利于发挥大学生在科研项目研制中的主人翁意识,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积极探索,敢想敢做,培养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由于科研项目和大学生所学习的专业息息相关,且利用现有知识可以开展相关研究,但又具有一定的难度,因此,这种科研项目的形式更能培养大学生的专业归属感,激发创新激情,锻炼创新能力。
(三)鼓励大学生自主申报项目。目前,国家投入了大量经费,开展了国家大学生创新项目、省(区)级大学生创新项目等科技活动,这对于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教师吸纳大学生进入科研项目研制中后,应鼓励学生以目前从事的项目为基础,积极申报各类大学生创新项目。科研项目的申报过程是一个提炼科学问题、锻炼创新思维的艰苦过程,因此,各类大学生创新项目的申报应以学生为主体,由学生全程参与撰写,教师在此过程中,只是提出一些修改意见和指导性的建议,引导学生朝正确的方向前进,同时锻炼学生提出创新性问题的能力,而不能代替学生去撰写项目申请书。在此过程中,申请书中的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内容、研究方案、实验方案等都要求学生通过阅读国内外期刊文献、讨论方案可行性、认真思考,既独立分工,又协调合作,共同完成一份合格的项目申请书。针对不同年级的大学生各自的知识背景,跨年级、跨专业、跨院系组织科研小团队,实现思想火花的碰撞,激发出多学科交叉的课题申报热情。这相比纯粹的做科研项目更能锻炼大学生的思维能力和创造力,是锻炼和提高大学生自主创新能力的非常好的途径。
二、基于科研项目的大学生自主创新能力培养模式实践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包括环境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和生物工程三个专业,一方面,学生虽然学习了相关专业课程,但对于本专业的内在特征缺乏深刻认识,存在着眼高手低、理论和实践脱节、专业归属感不强等问题,更谈不上自主创新能力的培养和提高。另一方面,作为新成立的学院,研究生招生规模和数量有限,教学科研一线的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研究生的分配名额比较少。针对这种情况,学院鼓励有科研项目的教师通过双向选择的方式,吸纳大学生参加科研项目的研制。在国家“863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广西自然科学基金、广西科学技术攻关项目等的支持下,根据发挥特长、自愿选择的原则,跨专业、跨年级从各个班级、院科技协会选择了一批思路活跃、勇于钻研的大学生充实到教师的科研项目中来。通过这种方式,学生接触到了专业前沿的研究,激发了对专业的归属感和认同感,同时,在科研项目的实践中,结合学生已有的专业背景和科研水平,经过教师的指导、培训,将科研项目中一部分适合学生完成的研究内容交给学生完成。以学生为主体的科研小组灵活搭配,以2~5个人组成一个小团队,既分工又合作。通过这种方式,对人才培养模式进行改革,促进大学生自主创新能力的培养和提高。
以科研项目为纽带,教师和大学生在课堂之外的科研实践中凝聚起来。一方面,大学生通过参与教师的科研项目,各方面能力得到了锻炼和提高,个人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有了显著的进步。以学院的专业特色为出发点,以教师科研项目中的研究内容为基础,以大三学生为主体、大二学生为后备力量的大学生研究团队先后申请成功了“便携式智能味觉测试仪”、“手持式农药残余检测传感器的研制”两项国家大学生创新项目,“基于Android手机的心血管健康评估系统”、“黄皮叶中黄皮酰胺的提取及对映异构体的拆分”等7项广西区大学生创新项目。同时,在广西区大学生电子竞赛、挑战杯、广西高校大学生化学化工类论文及设计竞赛、广西普通高校大学生化学实验技能竞赛等各类比赛中也取得了多项成绩。由于参加科研项目的时间较早,以此为研究内容的毕业设计业也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多人毕业设计被评为院级和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论文。大学生参加教师科研项目所取得的研究成果还申请了国家专利,并在《环境科学》《中国给水排水》《环境科学与技术》《传感技术学报》《应用化工》等学术期刊上发表20多篇论文。学生毕业后的追踪调查表明,在校期间参加过教师科研项目的学生无论是工作还是继续攻读研究生,都表现出良好的适应能力和创新品质。另一方面,大学生参加科研项目也对教师的教学和科研产生了积极的效果,在2012年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中,学院共获得7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其中青年教师获得4项青年基金资助,而这4位青年教师都指导大学生参加了项目的前期研究工作,为最终的申请成功打下了坚实的研究基础。
近几年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青年教师通过指导大学生参与科研项目研究,极大地提升了大学生的自主创新能力,并在各种赛事、毕业设计、考研、工作等方面都取得很好成绩,同时,青年教师的教学和科研也取得长足进步。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青年教师成功申请到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省厅级项目,并在学校的青年教师教学比赛获得二、三等奖,实现了教学和科研的相互促进。因此,以科研项目为驱动力的新模式不仅提高了大学生的自主创新能力,也为青年教师“教研相长”,以研促教,以教促研,发挥了更大的作用,值得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和推广。
【参考文献】
[1]杨海燕.高校工科专业创新型人才培养[J]. 煤炭技术,2012(7)
[2]王春清.浅谈指导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的几点体会[J]. 黑龙江畜牧兽医,2011(4)
[3]金颖.“教学做一体化”教学模式与学生自主创新学习能力的培养[J].中国成人教育,2011(14)
[4]李高扬,刘明广.自主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研究[J].中国高校科技与产业化,2011(2)
篇13
政策上还将扶持新能源、智能电网、生物医药、轨道交通等25个重点行业100家排头兵企业在境外建立营销网络,培育和认定200个出口基地和2000家基地企业,培育若干个具有较强科技创新能力和自主核心技术的跨国企业集团,积极推动企业“走出去”。
据了解,目前这些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已与芬兰、意大利、韩国、以色列签定了双边高技术领域合作备忘录,重点合作领域包括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现代农业、交通运输、节能环保、航空航天等,已经具备了较好的对外高技术领域经贸合作平台。该人士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推动各基地落实合作项目,提出新的合作意向。
分析人士认为,目前国内新兴产业领域如风电、光伏、特高压输变电设备、轨道交通等国际化发展已现端倪,随着《意见》的出台落实,这些领域相关龙头企业的海外业务有望快速增长,成为新的业绩增长点。同时,国际技术合作支持力度的不断加大,有助于优势企业大规模引进吸收国外技术,促进产品毛利率提高和市场竞争力增强。(来源:中国证券报)
创业板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任重道远
7月28日,创业板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研讨会在深交所召开,有官员批评目前创业板上市存在的问题就是企业家、投资者都浮躁功利,盯着同一个投资点,政府功利色彩很重,引导基金有点变味。
创业板开板以来,非议最多的就是创业板的“三高”问题,科技部科研条件与财务司副司长邓天佐认为,创业板处于高发行率,因为这个市场机制的作用,可投资源少,资金多,其风险因此高,但发展中存在的问题都是正常的。
邓天佐认为,目前创业板上市存在的问题就是企业家、投资者以及政府都太功利。他称,企业家、投资家都浮躁,盯着同一个投资点,建议他们提升眼力与本领,切勿功利心太重,中国风投的成功率比国外高,因为中国政府推动创新,把资源圈到一个区内,风险被过滤,增值却不一定高于国外。
同时,他还指出,政府也太浮躁、功利色彩很重,政府引导基金有点变味,如不准失败,主要投IPO等;设立基金的目的不够明确。他强调,政府最应该承担培育前期风险高的产业的责任。
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产业所所长王昌林也建议政府,要扩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资金规模,建立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进一步引导和扶持社会发展天使投资、创业投资。(来源:新浪科技)
张志宏:电动车正处于由科研向产业转化过程中
在能源与环境的双重压力之下,新能源汽车无疑将成为未来汽车发展的方向。科技部高新技术产业司副司长张志宏在2011全球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峰会上指出,我国电动汽车发展目前仍然处于由科研向产业化转化的过程当中,还存在着技术不够成熟,一致性、可靠性、耐检性、成本高等不完善的状态和困难。
据张志宏透露,“十二五”期间,科技部规划的主要目标将围绕纯电动汽车,重点支持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同时兼顾燃料电池和混合动力关键技术的研发。
张志宏指出,电池、电机、电控和相关辅助系统是实现我国汽车工业转型的基础和关键,技术标准、检算能力和基础配套设施应该相应加快,基础研究、前沿探索必须持续稳定扎实的推进。“特别是在电动车的基础研究和基础能力的积累方面,我国与国际水平相比处于弱势,我们还有相当多的工作要做。”
张志宏介绍了“十二五”期间科技部的布局重点。
一是关键技术的研发突破,开发高舒适型、高可靠性的纯电动汽车和混合动力车。科技部于上半年启动了第一批“十二五”项目,安排资金9亿元。“近期,科技部专门启动了一个高性能、小型化的纯电动车设计研究项目,整车企业、大学研究机构均参与其中,他们的热情很高。”张志宏介绍说。
二是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支持相关城市的示范工程、建设基础设施规划,同时适度超前布置充电网络。
三是加快标准研究和完善标准体系。我国的新能源汽车标准体系建立的基础较好,未来科技部将联合相关部门继续建立一套与中国自主研发的产品技术特征相配套的电动汽车标准体系。同时加大与国际电动汽车标准化通道的协调。据张志宏介绍,在电动汽车领域,我国已经建立起与德国标准化委员会的对话机制。
与此同时,加强新能源汽车的示范与商业模式研究、支持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完善公共服务平台、加强人才培养、深化国际技术交流合作等,都是科技部未来5年在这个领域的工作重点。(来源:科学时报)
严陆光:把磁浮交通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
“将磁浮交通列入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十二五’规划,对其继续培育和发展十分重要。”近日,中国科学院院士严陆光在西南交通大学作了题为《作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培育与发展磁浮交通的建议》的报告。
“我国磁浮交通已具备良好的发展基础。”严陆光介绍,我国自上世纪80年代开始磁浮列车有关研发工作,90年代中后期,建成了高速示范运营线并开展了国产化与创新研究。
严陆光表示,磁浮列车与其他已有的客运交通方式相比具有速度高、噪音小、能耗低、爬坡能力强、起动停车快、选线自由度较大等一系列优越性。以上海磁浮列车运营为例,至2010年3月共运营740万公里,载客2300万人次,列车正点率达99.6%,从未发生任何伤害旅客和职工的安全事故,证实了整个技术与装备的实用性和安全性。
同时,严陆光也表示,磁浮列车目前还存在技术与规模产业化两大瓶颈。“至今尚未能进入国家交通规划。”严陆光建议,将磁浮列车作为新兴的运输方式,进入国家综合交通系统规划,明确主管部门,以交通发展带动产业发展与技术进步。
“高速磁浮交通是整个新兴产业发展的核心,应该给予重点安排和部署。”严陆光希望,国家能大力支持磁浮交通国产化与创新的研发、试验与示范工作。努力推进非黏着驱动的中低速磁浮列车与直线电机驱动轮轨车在城市轨道交通的应用,逐步提升份额,使之成为新兴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磁浮交通作为新兴产业还可能在许多方面产生新应用,比如用于航空母舰飞机的弹射系统;用于发射卫星取代一级火箭等。“在大力培育与发展此新兴产业的同时,应积极开拓有关新兴技术与产业在国防与其他领域中的应用,带动整个产业更快更好地前进。”严陆光说。
(来源:《科学时报》)
2011年度“高速铁路基础研究联合基金”项目指南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和铁道部于2011年4月27日共同设立了“高速铁路基础研究联合基金”(以下简称高铁联合基金)。7月25日,自然科学基金委了《“高速铁路基础研究联合基金”2011年度项目指南的通告》。
铁路科学研究涉及国家重大公共利益,设立高铁联合基金旨在发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导向和协调作用,促进产学研结合,吸引和调动社会科技资源开展以我国高速铁路发展为背景的相关领域基础研究工作,推动我国铁路行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本联合基金面向全国,重点资助高速列车和铁路工程技术领域的基础理论研究。
本联合基金作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组成部分,其申请、评审和管理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和有关管理办法执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和铁道部共同管理,工程与材料科学部负责受理申请并组织评审。
本联合基金2011年度资助经费3000万元,以“培育项目”和“重点支持项目”两种方式予以资助。
其中,“培育项目”研究领域主要围绕高速铁路安全和建设等方面的关键科学问题,开展高速铁路土木工程、牵引供电技术、高速列车机械与结构强度、新材料及工程环境等领域相关课题研究;“重点支持项目”研究领域包括:基于可靠度的高速铁路工程结构设计理论与方法、高速铁路轨道结构检测理论与方法、高速铁路交叉隧道动力特性及变形控制理论、转向架结构损伤载荷谱编制方法、实验验证及安全设计方法、高速列车车体典型焊接结构疲劳分析与设计基础研究、高速列车空气动力学行为与减阻降噪机理研究、高速列车轮轨接触与粘着行为和磨耗机理研究、高速铁路电力牵引系统的安全性预测与控制、高速铁路路基沉降变形规律与控制方法、河(海)床演变与桥墩冲刷对高速铁路跨河桥安全影响的研究等项。
根据申请与评审情况,拟资助“培育项目”10项,平均资助强度60万元/项(资助期限3年);拟资助“重点支持项目”8项,平均资助强度300万元/项(资助期限4年)。
“培育项目”资助期限为3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12年1月-2014年12月”;“重点支持项目”资助期限为4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12年1月-2015年12月”。
本次公布的高铁联合基金申请报送日期为2011年9月5~9日。(来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
我国宽带资费为发达国家3倍速率不到1/3
近日,国家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北京市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和社科文献出版社联合的2011年中国信息化蓝皮书显示,我国宽带速率仅为全球平均水平的三分之一,而资费却是发达国家的三倍。
蓝皮书显示,截至去年年底,中国宽带网民达4.5亿,占全球网民总数的23.2%,占亚洲网民总数的55.4%。按照目前的发展势头,“十二五”末期,中国的网民数量可能增至6亿至7亿。不过与如此庞大的宽带用户规模不匹配的是我国的宽带接入水平。报告显示,全球宽带接入平均水平为5.6Mbps,而中国平均下行速率仅1.8Mbps,排名全球第71位;同时由于我国的宽带市场竞争不够充分,资费比较高,平均每Mbps接入速率费用是发达国家平均水平的3至4倍。
另外,该报告还表示,我国网民互联网应用呈现三大特点:一是搜索引擎成为网民第一大应用;二是商务类应用用户规模继续领涨,网络购物用户年增长48.6%,团购用户规模达到1875万人,在网民中占比4.省略”
近日,合众思壮召开“中国位置从云到端”2011技术会,姚明作为合众思壮的股东及形象代言人,意外出现在会现场,并为合众思壮启动了“中国位置.com”上线仪式。
合众思壮了首次实现跨平台、跨网络、跨行业的“位置云”典型技术Minisun4.省略”上线仪式后,姚明悄然离场,没给媒体留下采访机会。尽管有姚明助阵,但合众思壮股票昨天未走出漂亮行情,收报32.39元,微跌0.92%。
事实上,自上市以来,姚明作为公司的股东与形象代言人,一度助推其股票跻身“百元股”阵营,引发了股市“名人效应”。但随着“名人效应”降温,合众思壮股价日渐下滑。姚明所持股份的市值也随之迅速缩水,按67.5万股的持股量计算,现在姚明所持合众思壮股份的市值已由最高时的7693万元缩水至2186万元,账面损失超过5500万元。(来源:京华时报)
广州“十二五”将打造2个规模超2000亿的新兴产业
今年广州地区生产总值预期增长目标为11%,投资将继续成为主要推手。今年,广州将安排101个重点建设项目,确保全年重点建设项目完成投资826亿元,带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约3600亿元。101个重点建设项目中,总投资在20亿元以上特大项目有60个,其中年度投资超10亿元的项目27个,这些项目今年计划投资约598亿元,占重点项目年度投资的72.4%。
重大项目的顺利推进,为广州“十二五”进一步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今年广州将以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为核心,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商贸会展、金融保险、现代物流、文化创意、信息产业、汽车制造、石油化工、重大装备、生物、新材料等十大核心产业竞争力。
广州的国家中心城市科学发展实力不断增强,有了明确方向的广州更有着对未来发展的信心与决心。广州力争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在“十二五”期末,打造2个产值规模超2000亿元、2个产值规模超1500亿元的新兴产业。通过产业转型升级,全面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和中心城市综合服务辐射功能,围绕全面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全面推进国际商贸中心、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来源:《广州日报》)
我国系统级航天产品项目首次出口俄罗斯
记者近日从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获悉,由该集团公司所属第五研究院总装与环境工程部为俄罗斯研制的GVU-600空间环模器项目,近日顺利通过俄方验收并正式交付。这是中国航天首次向世界航天强国出口系统级航天产品项目并取得圆满成功。该项目的交付标志着中国航天国际合作取得了又一新突破。
据介绍,GVU-600空间环模器是俄罗斯最新一代的卫星试验设施,直径8米,长10米,关键技术指标均代表了世界先进水平。该项目在俄方完成相应配套建设后,将于今年9月为新一代格洛纳斯导航卫星等型号提供热真空试验服务。
俄方在交付验收会上表示,西方国家建设同等规模的设施需要5~6年时间,而中方团队克服各种不利条件,创新设计、优化管理,仅用21个月便高质量地完成含8个分系统的复杂项目,创造了同类项目研制周期的奇迹。这标志着中方在此领域的技术水平和组织管理能力已经达到国际领先水平。该项目的交付将进一步加深中俄双方的互信,为后续长期合作奠定坚实基础。(来源:科技日报)
苹果资金拥有量达762亿美元 超美国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