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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概述
招标是一种采购方式,《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招投标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颁布以来,各种类型的招标活动在有条不紊的进行着,但是一些招标投标过程中产生的问题也逐渐显露,如:资源消耗大,据了解投标人在整个投标过程中从购买招标文件、准备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议中产生的费用动辄成百上千,甚至投标的成本会达到几百万之多。投标人的压力也越来越大。另外,在招标过程中泄密情况越来越多,潜在投标人的名单往往会在不经意间被透露给不相关人员,这就给招投标活动带来巨大的隐患。还有投标人围标、串标的情况也时有发生,给招标人和投标人带来不必要的损失。介于上述情况,现有的招投标活动急需要规范,但除了相关法律法规需要不断完善外,必要的技术手段也应及时跟进。《电子招投标办法》及相关的技术规范的出台也将有效的规范电子招投标活动。
2、电子招投标的优点
本文在摘要中提到了几个目前招投标领域存在的典型问题,例如:招投标过程中资源消耗越来越大;泄密情况越来越多;围标、串标情况不断发生等,如果采用电子招投标就可以得到消除或者最大程度的避免。采用电子招投标避免了投标人往返于招标人或者招标机构舟车劳顿之苦,也避免了因为打印装订投标文件而消耗的大量的财力、物力,使投标人大大降低了投标的成本,节约了大量的资源。此外,电子招投标的特点是公开、透明,避免了很多因人为因素造成的泄密现象的发生,也能有效的防止投标人互相围标、串标,保证了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利益不受侵害。
3、我国电子招投标实行的现状
目前我国部分省市已经在部分领域中开始推行电子招投标,但从目前的实施情况来看,还是存在局限性而且缺乏规范化的管理。例如:投标人还需要到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的纸质投标文件还需要统一递交到指定地点,公开拆封。这样投标人的投标成本并没有真正的降低,也没有真正实现电子招投标。还有部分地区由于各方面条件的限制根本没有推行电子招投标。而且目前大部分企业对信息工作不够重视,缺乏搞企业信息管理的人材,大部分供应商的信息化水平也相对较低,买卖双方在信息技术的应用不能融合,所以通过电子商务完成的比例极低。因此在企业推行电子招标采购较难。从可操作性方面考虑,对于一些对价格以外因素要求较高的产品来说电子招标又不太适合。因此,目前我国的电子招投标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
4、推行电子招投标存在的困难
4.1、技术不完善
目前,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为电子招投标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但是如何通过信息技术来实现各种需求是摆在IT工作者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
首先,要保证数据的安全。招标是一种规范的、严谨的过程,其中有很多需要保密的数据。例如: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等。在传统的招投标过程中,这些都是要严格保密的,如果实行电子招投标这些文件势必面临着被盗取的危险。一旦发生文件被盗,必将扰乱整个招标活动,很容易造成招标失败。
其次,在现代信息技术中,数据处理错误是经常发生的。例如:文件全部或部分丢失。因为投标是一次性的行为,因此如果发生投标文件打不开或无法解密,这会给投标人的投标带来风险,甚至造成很大的损失。
再次,网络环境难以保证。实行电子招投标就意味着所有投标人必须在同一时间前登录招投标平台,以目前国内的网络环境来看,很难保证在投标人登录过程中出现网络不通畅的状况,况且如果有多个项目在同一个平台上同时开标,势必给平台造成巨大压力,平台崩溃也是有可能发生的,由此给各方造成的损失是难以弥补的。
4.2、招标人或供应商的信息化程度参差不齐
目前,在我国很多企业对于信息化管理不够重视,出于降低人力成本的考虑没有专门设置信息收集和管理的人员。这就为推行电子招投标带来不利因素。大多数企业都是一人多职,而且专业水平参差不齐,这也不利于推行电子招投标。
4.3、评标过程难以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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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招投标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2013年5月1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等中央八部委联合制定的《电子招标投标办法》正式实施。《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的推行规范了电子招投标活动,有效遏制了电子招投标领域的一些乱象,促进了电子招投标行业的健康发展。
一、电子招投标存在的弊病
电子招投标的应用有效地遏制了传统招投标过程中出现的暗箱操作、串标、弄虚作假等现象,展现了其规范招投标活动的独特优势,在合理配置资源、节约交易成本、提高招投标透明度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
《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实施以来,各地通过电子招投标方式的交易数量较以往有大幅度提升,电子招投标的优势得到了极大的发挥,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鉴于人类的有限理性,监管者在制定对电子招投标活动规范的过程中,不可能穷尽列举各项规定,这是任何人都无法否认的。假如监管者能够将制度规定的细致入微,并将电子招投标活动严格规制在监管范围之内,这可以有效规范电子招投标活动,但监管制度过于细化,也将束缚电子招投标的发展,不利于该领域的创新。如何界定适度监管与创新之间的范围,对于监管者来说是一个不小的挑战。《电子招标投标办法》中对于电子招投标系统顶层设计的原则性规定,造成地区之间、部门之间标准林立、体系不一。《电子招标投标办法》虽然做了统一数据标准的规定,但并未明确界定数据标准的范围幅度,对于经常跨区域进行招投标的企业来说,面对地区之间的不同标准和体系,招投标企业需要增加投入加以应对,无疑加重了这些企业的负担。《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在限制电子招投标系统软件开发商的权限方面有了一定的发展,然而电子招投标系统软件开发商作为“经纪人”,追逐利益是其本性,这些软件开发商常利用其优势同时兼营上游软件和造价软件,通过垄断获得竞争优势,并与招投标利益主体串通勾结,牟取非法利益。
二、电子招投标存在弊病的原因
(一)相关法律法规的的制定严重滞后于电子招投标的发展
我国电子招投标运行机制处于起步运行阶段,由于没有明确的责任划分,部门之间、地区之间各自为政,导致效率低下,电子招投标应该发挥的优势没有体现出来。同时,面对网络运行中盗窃信息、故意泄露商业信息、盗版软件等问题,已颁行的法律法规还不能给予充足的保护,加之缺少对电子签名、电子合同的应用和约束,已颁行的法律法规在面对层出不穷的网络信息技术问题时显得力不从心。
(二)系统顶层设计存在严重缺陷
明确电子招投标参与各方的角色与地位是电子招投标系统在进行顶层设计时必须首要考虑的因素,然而,监管者在制定监管规范时却未能将其完善,电子招投标的具体操作依旧漏洞百出。硬件系统是基础,只有设计出与之配套的系统软件并完善之,才能使硬件系统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招投标管理部门过于关注硬件系统的建设和对于软件系统的忽视,造成了系统操作繁杂、难以维护,并没有实质上减轻招投标的工作量。电子招投标软件开发商利用其优势同时兼营上游软件和造价软件,通过垄断获得竞争优势,严重阻碍着整个行业的发展。
(三)电子招投标标准杂乱
电子招投标监管系统各异,地方之间、部门之间存在脱节和不协调的现象,没有统一的规范指导,在数据标准和规范接口方面也难以一致,导致目前电子招投标系统开发、运用和信息相互隔离,形成新的系统壁垒和信息孤岛。功能各异、标准不一的系统造成了部门和地方之间的信息共享困难,重复建设现象严重,电子招投标的优势得不到有效发挥。
(四)网络安全时刻困扰着建立在其基础上的电子招投标
安全、公正的数据造就了电子招投标的公平透明,但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恶性竞争、网络黑客的攻击、系统操作人员的泄露等都是电子招投标潜在的隐患。电子招投标系统各模块之间的安全运行是保证电子招投标公开、公正运作的强有力后盾,但对于系统中主体身份识别与签名、信息保密安全、造价软件、投标软件等在强大利益驱使下的真实性与可靠性问题实难保证。
三、完善电子招投标的建议
(一)完善配套法规,细化各项规定
电子招投标行业的稳步健康发展依赖于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这就需要出台关于电子招投标系统建设、运营和监督的具体规定,对于违规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也需要配套法规的细化。规定的细化要注重对监管与创新的把握,监管需有效发挥其效力,行业创新也要合理维护。同时,细化规定需兼顾各方利益,以保证监管的确定性和可预期性。如信息公开一直是实现有效监督的重要手段,公开信息可以保障监督主体知情权和监督权的实现,有效规范电子招投标行为,但对于国家秘密、商业密码以及个人隐私的保护也是规范制定者需要予以考虑的因素。
(二)推进电子招投标系统的建设
按照行政管理权与经营权分开的原则,合理划定电子招投标参与各方的服务范围,完善现有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的建设。考虑公共服务平台和监督平台的公益性,应由各级政府主导建设运行,并最大程度地实现资源共享;对于交易平台的建设,应按照市场化的原则,由市场主体经营建设,在竞争中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专业分工和创新的优势。同时,应建立一个统一的电子招投标企业信用评价平台,实现各部门、各地区间信用平台的信息流畅,可有效避免招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从源头上促进招标队伍的优化。在系统软件开发方面,合理界定开发厂商权限,应由不同的主体完成招投标系统软件和造价软件的开发和销售,且招投标系统软件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由第三方测评机构测评,才能彰显招投标系统的公正与公平原则。
(三)建立全国统一的数据标准
统一的标准可以为电子招投标参与各方提供一套明确的行为模式。全国统一数据标准的建立,可以保证电子招投标系统的应用在部门之间、地区之间自由选择,系统参与各方的目标就有了可以简便达致的路径。电子招投标的推行本就在于其高效便捷、规范透明,没有统一的数据标准,不仅上述优势不可能得到有效发挥,而且将使电子招投标成为参与主体的新障碍。当然,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一个统一的数据标准,并不是一件简便易行之事,这就需要规范制定者进行充分的数据分析与测试。
四、结语
电子招投标是一种全新的招投标方式。电子招投标的迅猛发展使整个招投标行业新概念层出不穷,新思想不断涌现,对于电子招投标的规范工作也必将是一个与时俱进的过程,推出的标准规范应准确把握趋势,立足服务市场,更加注重实践效果,更好地推进电子招投标系统建设的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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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电子招投标系统的优势
电子招投标系统和传统招投标方式相比,具有一系列的优势,可以促使建筑工程招投标活动需求得到满足。科学技术的革新,各行各业都积极运用高科技,而电子招投标系统正是将互联网技术运用过来,可以对招标、投标过程中的所有细节有效控制,优化扩大招标人利益。一般情况下,可以从公平、资源节约两个角度来理解电子招投标系统的优势,电子招投标系统能够在互联网上公示招投标活动中所有细节,如财政收支等,结合工程进展,及时更新,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权利得到有效实现,提升了建筑工程招投标活动的透明度,避免出现腐败行为。同时,借助于电子设备开展招投标各项操作,污染浪费问题得到减少。传统的招投标活动实施中,需要将大量纸张资源、人力资源运用过来,而电子招投标系统的使用,则促使纸张消耗、能源消耗得到降低,整个活动过程由互联网设备完成,差旅费、人工花销得到减少。
2 电子招投标系统的应用条件要求
只有具备了相应的条件,方可以将电子招投标系统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首先,要将统一服务平台构建起来,借助于本平台,开展招投标活动;其中,招投标项目计划管理、网上运行管理、招标参数管理等都属于本环节的内容。其次,要合理规范招投标制度,严格依据相应制度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定期审核投标者,避免其不符合投标资格,且将招标信息、招标结果等及时出来,促使信息结果的准确性、公开性得到保证。将第三方CA认证服务切实开展下去,紧密遵循信息部认证要求实施认证过程,投标者的身份信息、投标数据需要切实保护,避免被非法人员窃取到,促使招投标系统的安全性与规范性得到保证。
3 建筑工程招投标中电子招投标系统的应用
3.1 对电子招投标交易管理平台统一构建
要严格依据我国招投标法中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来创建电子招投标交易管理平台,避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构建的电子招投标交易管理平台,需要促使招投标过程的全程电子化、规范化得到实现,具有一定的集成能力,将准确的信息提供给招投标人、监管部门、社会公众等,从而顺利开展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同时,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需要有机联系税务、工商等服务管理平台,能够多次利用与共享投标信息,实现系统使用效率提高的目的。电子招投标交易管理平台要将相应的信息内容提供出来,以便保证可以顺利开展社会监督与行政监督。同时,更新及时、信息集成化较高等也是电子招投标交易管理平台的特点,能够有效帮助招标企业信息、招标项目信息数据的完善。在具体实践中,需要将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的优势充分发挥出来,深入挖掘数据,从而更加高效地查询、分析以及共享数据,交互共享招投标信息资源与交易功能。此外,构建的平台系统除了将互通电子信息任务高效完成之外,还需要积极参与到其他各项工作中,如身份认证、信息等,促使其共同交易功能得到顺利实现和发挥。需要清晰认识到,电子招投标交易管理平台从属于网络服务体系,需要由多个部门、单位等合作开展建设,避免由某一个部门或者单位所垄断。根据我国具体国情,在电子招投标交易管理平台建设之前,需要首先向相关部门发出申请,批准之后,依据规范要求,科学连通交易平台。
3.2 电子招投标系统的应用
现阶段,我国经过不断的发展,已经对电子招投标管理办法、电子招投标系统技术规范等进行了科学构建与完善,能够统一全面地结合招投标法律法规与电子信息系统,妥善处理电子招投标过程中的各个环节。一般来讲,开标方式、送达时间、投标签字等环节组成了电子招投标全过程。在具体实践中,要向电子招投标系统的每一个环节提供需求的准确数据,以便有机整合电子招投标系统,促使其运行的安全性和高效性得到实现。在建设电子招投标系统的过程中,需要将电子信息技术广泛运用过来,保证招投标活动信息需求得到满足,促使招标人能够充分了解和有效控制招标项目的采购范围与工作过程。要及时更新招标信息,同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保证投标、评标的信息安全。现阶段,一般所采用的技术是限制电子文件的阅读、修改操作时间和操作权限,只有在规定的时间和范围内方可以阅读修改电子文件,避免有不法投标者对电子文件恶意篡改或者销毁,继而导致一系列经济问题的出现。
3.3 对电子招投标的发展逐步完善与推进实施
电子招投标系统的实施效果与适用范围会受到诸多因素的作用,包括电子信息化水平、科学技术水平、经济发展状况、招投标队伍业务水平。针对这种情况,需要严格依据循序渐进的原则开展电子招投标系统建设,通过长期的努力与总结,逐步完善电子招投标系统。电子招投标系统,除了促使现代建筑工程招投标活动开展需求得到满足之外,还需要将相应的发展空间预留出来,有机结合选择性、强制性等内容,促使电子招投标系统功能的可拓展性得到实现。根据我国建筑行业的发展现状以及法律法规要求,目前比较适宜的方法是鼓励实施电子招投标系统,强制性实施不可取,并且原有的招投标形式也无法在短时期内被电子招投标系统所完全取代。我国建筑招投标行业中,在未来一段时期内,将会长期并存两种招投标形式。因为电子信息技术水平发展不够,需要将纸质招投标、电子招投标有机结合的形式运用到建筑方案设计以及机电设备制造中,由经验较为丰富的专家开展评标工作。
4 结束语
综上所述,相较于传统招投标形式,将电子招投标系统运用到建筑工程招投标中具有一系列的优势和意义。因此,建筑工程招投标行业发展中,需要积极发展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结合工作实践,逐步完善电子招投标系统应用的核心条件,制定完善的电子招投标系统运用方案,对招投标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水平不断提升,将电子化招投标系统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促进我国招投标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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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推行电子化招标投标的必要性
随着商务电子化和项目管理信息化的迅速发展以及信息技术在信息传播中本身所具有的公开、及时等特点,为推行电子化招标投标,提高招投标活动的阳光、透明化程度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有利于进一步有效规范招标投标行业的有序竞争,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推进电子化招投标,改造传统纸质招标投标形式,转变招标投标行业发展模式,促进招标投标行业科学、健康的发展已成为行业和社会各界的共识,推进电子招投标已经成为招投标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第一,推行电子化招标投标有利于构建统一的招标投标市场体系。招投标制度的出发点,就是通过充分竞争获得最佳经济效益,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客观上要求招投标活动不受地区、行业的限制,给所有投标人提供平等竞争环境,形成一个统一开放的竞争市场。通过电子招标平台公开招标信息、招标程序、评标办法和评标结果等措施,充分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竞争原则,由于网络平台的开放性,不回因地域、隶属关系、所有制的不同而对投标人有所歧视,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个地方、各部门施行地方保护主义、行业垄断和行政干预行为的发生。
第二,推进电子招标平台能够增强招标管理工作的透明性和公开性,有效地防止招标投标过程中的暗箱操作、腐败寻租等行为的发生。其一,由于招标业务流程的各环节都在电子招标平台上统一运作,便于监管部门进行监督,对招投标工作中的违法行为构成一定的约束。其二,启用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项目招标进程中的信息都要在网上,这样就避免了由于招投标双方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性而产生寻租行为的可能。
第三,推行电子招标平台可为各级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了一个高效的电子政务平台,有效的提高主管部门的公共服务能力。电子招标平台为行政主管部门及招投标各方提供了多向沟通的便利渠道,简化了招投标项目的审批流程,缩短了审批时间。
第四,推行电子招标平台有利于建立起完整的、可共享的信息资源库,可有效提高主管部门宏管理理能力。利用电子招标平台记录并积累的完善的数据库体系,为政府部门深入开展招标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数据统计和查询基础,帮助政府部门从全方位、多角度加强对招标业务的宏观监控和科学管理,为政府部门出台各项政策法规提供了科学依据。
另外,推行电子化招标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保护环境。一是节约成本。采用电子标书后因纸张、打印、装订、交通、人员等成本的减少,可以将招标成本大幅降低。二是提高效率。无纸化招投标,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大大提高了招投标工作效率。三是有利于低碳和资源节约,保护环境。推进电子化招投标,可以把目前需要几百万的纸张通过信息提交给各方主体,极大的节约了资源。
目前在招投标工程中投标人提交标书多达一正四副,而在实际过程中投标人往往需要的更多。每年全国招标项目估计不少于二三十万个,按次计算,仅此一项完成这些项目就要砍伐超过千万棵树,还有水、点、煤等等自然资源。这样巨大的消耗无凝是对自然资源的浪费,同时对自然环境造成难以估量的破坏。
二、推进电子化招标的重要性
当前,我国实行的招投标行政监督管理实行条块分割和监督管理合一的体制,在很大程度上制约和阻碍了招投标市场的资源共享和信息公开透明、公平竞争机制的形成。由于市场信息的不透明和不对称,导致目前招投标活动中虚假信息、伪造证明、捏造诬告、恶意投诉等现象。因此现行的行政监督不能适应有序的发展,同时招标人自律机制尚未健全。
推进电子化招标可以利用互联网网络信息技术,在行政管理体制外寻求解决上述问题的有效途径,同时,推进电子招投标可以为转变和规范行政监督方式,加强社会和公众监督,建立招标投标主体在信息公开透明的阳光下自主决策、自我运营、自觉守法、自我约束体系。
市场的开放度取决于社会的诚信度,社会的诚信度取决于社会的道德水准和法制化程度,而社会的道德水准和法制化程度又依赖于社会信息的透明度。所以招投标市场的一体化取决于招投标信息的一体化,这是推进电子招标的根本理由和重要意义。
三、推行电子化招标投标的可行性
为了规范电子招标投标活动,促进电子招标投标健康发展,国家八部委联合制定了《电子招标投标办法》,该办法将于近期执行,《电子招投标办法》是中国推行电子招投标的纲领性文件,它将成为我国招投标行业发展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电子招标投标办法》明确规定:根据功能的不同,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分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电子招标投标行政监管平台。三个平台分别完成招投标交易、公共服务和行政监督的职能,并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共同树立一个全新的商业环境。《办法》为未来招投标的整体环境勾勒出了全景,并从法理和逻辑上解决了以前对电子招投标模糊不清的认识问题。
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的功能定位,决定了其既不改变现行招投标监管体制,也不取代现有不同主体建立的电子招投标系统。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内容。
一是与各电子招投标系统连接并交换数据,实现电子招投标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借助公共服务平台这一桥梁,可以为不同电子认证机构的兼容提供支持,投标人只需注册并配备一个电子钥匙即可在不同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有利于打破技术壁垒,有效解决市场分割问题。
二是通过收集汇总招投标法律法规、企业和人员资格许可、违法行为记录等政府信息,集中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和中标结果公示等招标信息,同时连接各部门、各地方建立的评标专家库等,以实现资源共享,避免重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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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概述
随着我国招投标活动在众多行业中的普及和发展,一些行业内部的招标机构也逐步进入市场承接业务,招标机构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在严峻的形势下,强化招标机构科学管理和业务创新已成为必然趋势,招标机构必须转变经营方式,优化升级服务,途径之一就是利用信息化技术对传统招投标方式进行改造升级。通过发展电子招投标,将使招投标流程实现无纸化、网络化、信息化。实现电子招投标促进招标机构进一步改革创新和健康发展的同时,还将提升行业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
2 传统招投标模式存在的缺陷
随着电子信息化技术及电子商务的高速发展,传统招投标体制中诸如成本高、流程复杂、过程不公开透明、周期相对较长、不符合低碳环保要求等问题越发突出,传统招投标方式与大规模的招投标活动现状的相适应性越来越差。在相关法律法规的调整期,新的法律条款和规范往往不能在招投标业务中得到及时有效的落实,给参与招投标活动相关利益方都带来潜在风险。
2.1 成本高、效率低、不符合低碳环保要求
传统的招投标过程伴随着印刷、装订、邮寄材料、信息成本、投标商搜寻成本、考察成本、差旅成本、招待成本、人工成本等大量资金消耗,同时还伴随着招标审批流程、专家抽取过程、资料传递过程等大量时间成本消耗,不符合建立低碳环保、节约型社会的主导思想。
2.2 招标人用假招标的方式来规避招标
在实务操作中发现有些招标项目表面看来操作流程合法合规,但实质上不是内定中标人就是先进场干活后招标,项目中多数投标人都是陪衬,这类行为不仅严重破坏了招投标市场秩序,也损害了其他投标人的
利益。
2.3 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越来越隐秘和复杂
在实务操作中发现有些投标人用假的或挂靠的资质或者假的合同业绩投标,利用评标标准的报价分数计算方法、多家投标人商量报价策略、轮流中标等,这些行为由评标专家通过人工鉴定很难甄别,因此可能导致弄虚作假的投标人中标。
2.4 评标工作繁重难度大
在工程建设项目的评标过程中,除了总报价,还要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总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措施项目清单总价、主要材料价格以及计算错误进行检查,评标专家的工作量不仅巨大且繁琐,人工打分的难度越来越大。
2.5 招投标资源信息库管理难度大
在传统的招投标活动中,招投标全过程的数据只能通过人工登记录入的方式进行管理,使得项目经理在重复劳动上耗费大量的时间精力;而且在实务操作中,一般都是先开展项目后补录数据,导致项目进度和数据更新不同步不及时,造成业务与管理脱节。
3 电子招投标的优点
电子招投标可以克服传统招投标活动的诸多缺点,比如杜绝暗箱操作、降低操作难度、减少业务偏差、规避招投标相关利益方的风险、促进招投标活动的合法合规科学发展。作为新型模式,电子招投标在我国处于起步阶段,一些招标机构也只是用来信息,更多的优势并没有被应用。但电子招投标具备的高效率、低成本、透明化等优势已引起国家主管部门的重视,许多招标机构也开始接受并研发运用这一新兴事物。电子招投标在招投标活动中的应用已渐显优势:
3.1 有利于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电子招投标的整个流程采用电子信息技术,不仅可以节约招投标文件的印刷、邮寄和传递等费用,还可以使报批以及审核等步骤的周期得以缩短。网络的实时性和同步性打破了传统时间空间上的局限性,项目参与人可以在不同地点随时参与招投标并得到实时响应,能够有效提高招投标效率,降低成本,节约资源,贯彻低碳环保建设节约型社会的主导思想。
3.2 推行电子招投标能够有效预防暗箱操作以及腐败的发生
3.2.1 招投标双方通过网络平台进行交流,签合同之前双方无须见面,大大降低了人为因素的干扰,在一定程度上能够遏制暗箱操作。
3.2.2 招投标活动中的所有公告、变更、澄清、公示都要在网上,招标人必须在网上向所有投标人就某一家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澄清答疑,所有潜在投标人均可以在同一时间获取澄清答疑内容,可以避免由于招投标双方和不同投标人之间信息不对称性而导致的腐败行为。
3.2.3 招投标业务的各环节都在电子招投标平台上统一运作,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可以利用电子信息技术进行跨地区、跨部门的网上监管,提高了招投标活动的透明度,对可能出现的违法行为构成一定约束。
3.3 减少评标工作量
利用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可以实现对投标文件数据的快速分析,例如快速定位呈规律性的投标报价、及时发现计算错误等。这样评标专家就可以从冗繁、单一、枯燥的手工查询中解脱出来,充分发挥专家的技术专长,将更多精力投入到技术评审中,达到评标的最佳效果,使评标过程严格遵循三公原则。
3.4 建立数据库,便于数据的科学管理
3.4.1 电子招投标平台不仅能够实现所有参与招投标的招标人、投标人、评标专家均记录在库,具体招标项目的每一个节点信息也都全部记录在案。一方面,招标机构可以对电子招投标平台记录的基础数据库进行统计分析,例如对市场行情供求关系进行判断、为编制招标文件提供数据支撑;另一方面,可以对已存档的数据进行再次加工利用,加强招投标操作实务的案例解析以及疑难问题的研究,例如如何预防高价围标、低价抢标、陪标、串标等违规行为,否决投标及常见法定否决投标条件的分析等。
3.4.2 电子招投标平台能够提供可共享的信息资源库。例如建立招投标文件模板库,制作不同行业的招投标文件模板,既满足了招投标双方的需求,也为在线招标活动的顺利实施提供了不可或缺的载体;还可以建立供应商信息库,将供应商的企业信息、资证信息、业绩信息以及诚信信息全部存储到库中,为设置投标人资质要求和专家评标阶段提供数据支持。
3.4.3 招标管理模块直接从线上业务流程中提取与招投标项目相关的信息和数据,且项目数据与项目进度同步更新,使得业务操作和经营管理实现同步。
4 电子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与单纯的电子商务行为相比,电子招投标过程中涉及的环节较多且环环相扣,业务流程相对复杂,因此对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要求较高,既要保障用户身份的唯一性,还要保障业务操作的有效性、合法性,更要保障招投标活动的安全性。目前电子招标投现状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4.1 电子招投标活动的管理制度不健全
电子招投标在我国处于起步阶段,目前还没有一套完整的制度将招投标法律法规要求与电子信息技术全面、规范地结合起来,促进和保障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的研发、运营及其全电子或者半电子招投标活动的规范和统一。电子招投标的操作流程、权限、时效、责任以及主体身份识别与签名、信息的保密安全、资料存档等一系列特定问题的界定缺乏相关配套的法律依据和制度
保障。
4.2 电子招投标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缺乏保障
电子招投标系统是一种网络信息系统,必然也具有同其他网络信息系统相类似的安全问题。网上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是否会被截获、篡改而产生的安全性问题。还有电子招投标系统一旦受到黑客攻击或者是系统开发者和管理者的蓄意破坏,可能会导致文件泄密、信息丢失,甚至系统瘫痪等严重后果,将给招投标工作带来很大危害,直接影响招标投标工作的顺利进行,也会制约电子招投标方式的推广及应用。由于互联网的开放性,数据存取控制、数据归档、数据恢复、网络使用、客户验证、信息发送等利用互联网作为信息渠道时难以得到安全性的保证。
4.3 缺乏科学先进的评标软件
目前的电子招投标系统普遍欠缺专业化、自动化、模块化的评标功能,如缺乏对报价表格中材料数量、消耗量和价格准确性的检查,缺乏对投标书中图纸设计未明确部分的分部分项工程和专业分包工程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核查等,因而评标功能仍处于自检和辅助评标上,评标工作仍主要由专家人工完成,这就增加了招标投标中不可控制的人为因素。
4.4 业务人员缺乏计算机应用能力
实现电子招投标,要求业务操作人员不仅要熟悉电子招投标的执行流程与方式,还必须具备较高的计算机网络专业知识及相关业务能力。如果业务人员的培训和工作能力不能及时与电子招投标的开展相适应,工作中难免会出现程序不规范等问题,电子招投标活动就没有办法有效地推行。
5 如何解决电子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5.1 逐步完善电子招投标活动的管理制度
招标机构发展电子招投标,首先就要依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对“文件发放、递交投标文件截止、解密投标文件、开标、离线评标、中标通知”等一系列不同于传统招投标的操作程序的含义、方式、时效以及责任划分等给予明确规定,保证电子招投标各参与方的合法权益,使得电子招投标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从而优化电子招投标的实施环境。招标机构还应对电子招投标的范围、规则、流程以及各方权责等予以统一规范,包括投标企业账号与权限管理、电子辅助评标、电子文档存档管理、电子支付、电子签章等方面都要明确制定可遵照执行的
制度。
5.2 加强系统的安全性和信息的保密性
为解决互联网的安全问题,目前广泛采用PKI技术。它可以保证信息传输的机密性、真实性、完整性和不可否认性。一个完整的PKI系统是由认证机构、密钥管理中心(KMC)、注册机构、目录服务以及安全认证应用软件、证书应用服务等部分组成的。CA是认证中心的英文Certification Authority的缩写,也是PKI系统中的认证机构。为消除安全隐患,防范法律风险,取信于投标人,促进长远发展,必须提升招标机构电子招投标网络平台的安全性,最直接、最有效、最具公信力的方法是启用CA数字证书认证。CA的作用主要在三个方面:一是认证,通过私有数字证书确认用户的身份,在数字证书和密码的双因素认证模式下,窃取密码或者UBS-Key都无法仿冒用户身份;二是签章,通过私有证书对操作数据进行签名,被签名的数据一旦被修改,签名立即失效,从而使数据具备不可抵赖性,有助于界定法律责任;三是加解密,通过私有证书对数据文件进行加密和解密,经过某个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只有该证书才能解密,从而确保数据的机密性。
电子招投标的全过程在安全性有保障的基础上透明化,确保招投标活动各参与方的利益。电子招投标系统还应具备能够提供如实有效、详细操作、交互往来的日志记录和快速查询功能,保证项目的可追溯性。
5.3 建立科学合理的评标功能
招标机构需结合完整的切实可行的评标办法来研发完善科学合理的电子评标软件,软件要支持定义多种评标规则,囊括如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等规则,这样才能最大程度地发挥电子评标系统的强大功效,减少人为因素干扰,切实保障招标投标工作公平、公正、有效进行。评标规则在信息系统中设置得越细,评标电子化也就越彻底越精确。
5.4 做好相关业务人员的培训工作
针对电子招投标系统的全部流程制定完整可行的操作规程,对业务人员进行培训考核,使得业务人员能够为投标者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保证投标人遇到问题能得到及时的帮助和解决。除了业务人员,还需要评标专家及相关系统管理者学习新的知识,特别是计算机基础知识。招投标业务知识是经济、技术、法律三方面的结合,专业性很强,一般的软件开发人员很难迅速掌握,在开发电子招投标系统过程中难以把握招标机构的需求,因此要在系统软件开发之前对开发人员进行全面深度的培训并考核上岗。
6 结语
电子招投标的发展前景是毋庸置疑的,逐渐取代传统的招投标模式,被更多的企业竞相采用也是必然趋势。电子招投标系统能够覆盖工程、货物和服务、自愿招标和依法必须招标、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一步开标和两步开标等类型,且各种特征可以任意组合实现在平台上运行,兼具规范性和灵活性,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为招标人和投标人提供丰富多样的服务流程。招标机构需要做的是不断提高作为电子招投标技术基础的网络技术,逐步完善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的建设,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相关的制度对电子招投标进行保障,加强招投标各方主体的信息保密,使电子招投标系统能够更为有效、方便地服务于众多行业的招投标活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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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什么是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是什么?从不同的角度可能有不同的答案。首先,招标文件是招标人制定的本次招标活动规则,正式以后在投标人购买了招标文件参与投标之后就成为招标人/招标机构和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进程中的共同规则,这是从法律意义上讲的;从招标进程上讲,招标文件是招标活动的总纲和剧本。
1.2 招标文件在招标工作中的地位
在招标工作中,招标文件的地位已然不可撼动。招标文件阐明了需要采购货物或工程的性质,通报招标程序将依据的规则和程序,告知订立合同的条件。招标文件既是投标商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又是采购人与中标商签定合同的基础。因此,招标文件在整个采购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招标人应十分重视编制招标文件的工作,并本着公平互利的原则,务使招标文件严密、周到、细致、内容正确。编制招标文件是一项十分重要而又非常繁琐的工作,应有有关专家参加,必要时还要聘请咨询专家参加。
1.3 招标文件的主要作用
招标文件的目的是通知潜在的投标人有关所要采购的货物和服务,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及交货的时间安排。起草的招标文件应该保证所有的投标人具有同等的公平竞争机会。根据单一项目招标文件的范围和内容,文件中一般应包含:项目的概括信息;保证技术规格客观性的设计文件;投标的样本表格;合同的一般和特殊条款;技术规格和数量清单,在一些特殊情况,还应附有性能规格,投标保证金保函,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的标准样本。一旦编写的招标文件出现失误,会对整个招标工作带来巨大的困扰。
招标文件编写是一项复杂繁琐的工作。要想快速完整地把招标文件编写出来,而且还不能出现任何错误,必然需要一位十分专业的人员,利用大量的时间来完成。编写过程中一旦需要他人来接替,交接工作也比较麻烦。
招投标是建设工程等多个行业中普遍采用的一种竞争性采购方式。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相关法律法规的逐渐完善,如何能更好的提高效率和降低交易成本,尽量减少在招投标领域中人为因素的影响值得让人深思。与此同时,伴随着计算机技术的迅猛发展和互联网的普及为我国的招投标网络化提供了良好的平台,电子招投标应运而生。
2 电子招投标
2013年5月1日,《电子招投标办法》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电子化招投标的发展跨跃了一个新的里程碑,同时表明了国家对电子化招投标的态度。其内容有前瞻性,是高技术的体现,将传统招投标业务融合互联网技术、计算机技术、安全认证技术,实现招投标过程的网络化、电子化、信息化。
在政府大力倡导和扶植下,电子化招标已然势在必行。
2.1 电子招投标中文件的编制方式
在电子招投标日益完善的今天,传统的编制招标文件方式已无法满足现阶段的要求。文件编制成为电子化招投标发展的一个瓶颈,已经大大影响了招投标电子化的发展进度。而招标文件编写人员已迫切需要一种能与电子招投标相接轨的编写方式。
那么在电子化招投标中,对文件的编制有何种需求呢?
电子招投标系统中还有大量关键数据需要与招标文件进行交互,如:项目名称、招标人/招标、开标时间等。这些数据也是整个招标活动中最为重要,而且还重复出现。此外,对文件的编制并不是从一张白纸开始的。国家九部委单独或联合公布的标准招标文件范本就为文件编制者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模版,各省市也可以按照自己的需求对其做适当的调整。而各招标项目的编写人员也只需按照对应的模版填写对应的内容即可,无需再做大幅度的改动。
既然如此,与电子化招投标系统相配套的文件编制方式,大可以从这些特点入手。以标准招标文件范本为模版,利用电子文档的特有优势,使招标文件从电子招投标系统获取数据;或者系统从招标文件获取数据;再对每一个章节加以定位;对不可修改的文本内容加以限制,可以适当调整的内容部分放开权限;最后为生成的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并加密,以确保招标文件的安全性。而这一过程,即为范本固化。
2.2 金途文件编制工具
金途文件编制工具是金途集团为金途电子招标投标系统配套研发的一套标书编制工具软件。该软件一套共三款,分别为标准文件编制工具、招标文件编制工具及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见图1)
2.2.1 标准文件编制工具
其中标准文件编制工具用于标准文件范本固化。可在原有的普通标准文件范本的基础上为其添加节点、自动填充、数据采集等功能。而后招标人或招标以此已固化的范本来编制招标文件,可以方便地与金途综合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数据交互,如:定位至某章节,自动填充项目名称、招标人名称及开标时间,网络系统可以从招标文件中获取招标文件价格等等。
2.2.2 招标文件编制工具
金途招标文件编制工具用于编制招标文件,在金途电子招投标系统中添加完项目,并由主管单位审批后,即可在此根据标准文件范本来编写招标文件。依照标准文件范本的设定,其中有一些数据会通过金途电子招投标系统自动填充(如:项目名称、招标人名称、开标日期等);同时还有一些数据需要在招标文件中填写,从而让金途电子招投标系统来获取(如:招标人验收时间,投标文件价格等)。(见图2)
2.2.3 投标文件编制工具
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用于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在金途电子招投标系统购买完招标文件并下载后,即可在此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来编写投标文件。其中有一部分数据是从网络系统中自动获取的。用户只需要在相应位置填写相应内容即可。
3 金途文件编制工具的主要功能点
而范本固化的工作,主要是由标准文件编制工具来完成。其功能如下:
3.1 添加节点
以每章节为单位为招标文件范本添加节点,通过点击节点目录就可以轻松跳转至相应章节,而且一些特殊节点还是金途电子招投标系统用于识别并获取数据的关键。如:招标公告节点、投标邀请书节点、商务标节点、技术标节点、财务标节点、投标书节点。(见图3)
3.2 数据自动填充
在需要填充特定数据的位置设置自动填充点,在编写招标文件时将标准文件导入招标文件编制工具后,招标文件就会从金途电子招投标系统中自动获取数据并填充至该位置,招标文件编写人员无需再将数据写入。如:招标人名称、招标名称、开标时间。(见图4)
3.3 数据采集
标准文件中某一位置添加某一类型的数据采集点,在编写招标文件时将标准文件导入招标文件编制工具后,在招标文件中可以填写该数据,而后金途电子招投标系统会自动从招标文件相应位置获取已填写的数据,如:招标人验收时间,招标文件价格等。(见图5)
3.4 文件导出
可以将文件导出为加密的格式,如此一来除了服务器上保存的文件外,还可以将文件保存至本地。(见图6)
此外还有插入表格、插入图片等基本功能。而招标文件编制工具及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中还可以对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并打包生成加密文件。(见图7,8)
综上所述,在与电子招投标系统配套的文件编制方式中,范本固化的作用可见一斑。若实现范本固化,则文件编制工作会变得轻而易举,而且能使文件保持高效、统一、准确、易控制。能轻易地突破电子化招投标的瓶颈,大大提高电子化招投标的发展速度。
电子化招投标的发展趋势不可阻挡,而且必然要有一套与之接轨的方式来编制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与之相应的文件编制方式也必将通过新的技术来实现。范本固化也是目前为止最为方便快捷的方法。电子招投标技术日渐成熟的今天,范本固化也终究会推广至整个电子招投标领域。
参考文献:
[1]《电子招标投标办法》.2013年2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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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是工程建设项目、公路、水利水电等多个行业中普遍采用的一种竞争性采购方式。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发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日益完善, 如何能更好的提高效率和降低交易成本,在招投标领域中尽量减少人为因素的影响成为关注的重点。与此同时, 伴随着电子通讯、网络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为我国的招投标网络化提供了良好的平台, 电子招投标应运而生。
一、实施招投标电子化的作用
电子招投标是指通过计算机、网络等信息技术,对招投标业务进行重新梳理,优化重组工作流程,在网络上执行在线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和监督监察等一系列业务操作,最终实现高效、专业、规范、安全、低成本的招投标管理。
1、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
相比传统的纸质招投标,招投电子化最根本的区别在于采取了现代计算机信息网路技术,特别是因特网的广泛应用,把项目的信息公告、招投标文件、投标报价、评标、定标等过程放在信息网络上进行,基本上实现了招投标全过程的电子化方式。由于网络的开放性,电子招标平台在打破物理时空屏障的同时,增强了信息透明度,投标方能通过网络获取招标信息,参加招投标活动。电子招标采购能够缩短招标项目采购周期,节约采购活动的时间,提高采购效率。
2、降低招标投标腐败行为发生的可能性
2012年4月23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建部)网站《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要求重点加强政府和国有投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管,加快推行电子招标投标。住建部有关负责人说,加快推行电子招标投标,有利于减少人为因素干扰,遏制弄虚作假行为,保证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预防和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
由于招投标的相关业务都将在电子平台上进行,便于有关主管部门对招投标工作进行监督,有效的约束了招投标工作中的违法行为;另一面,在电子招投标中,所有的公告、公示及变更都在网上共同的平台上,这样避免了由于信息不对称而产生腐败的可能性。四川绵阳灾后重建通过招投标电子化,实现“信息全公开、评标全封闭、过程全监控”,增强了监督合力。
3、有利于构建统一的招标投标市场
招投标制度的出发点,就是从竞争中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逐步实现资源合理优化配置,客观上要求招投标活动不受地区、行业的限制,给所有投标人提供平等竞争环境,形成统一开放的竞争市场。电子招标平台通过公开招标信息、招标程序、评标办法和评标结果等内容,充分体现了公平、公开、公正的竞争原则,网络平台的开放性,不会因地域、隶属关系的不同而对投标人有歧视,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各地方、各部门施行地方保护主义、行业垄断和行政干预行为的发生。
二、我国电子招投标发展的现状
1、招投标电子化进程缓慢
技术准备、思想观念、法律法规等多方面都制约着着招投标电子化进程的快速发展。电子化操作仅限于信息、报名、公示等等,关键环节投标、开标、评标等环节的电子化程度不高,传统招投标模式依然沿用于大部分的招投标业务活动中,电子化招投标并没有真正意义上实现。
2、缺乏统一标准
目前我国还没有统一标准的电子招投标系统,招投标采购领域里的法律法规众多,不同行业、不同标的物的招投标操作流程和管理模式也不尽相同,由此造成招投标业务流程系统标准化程度不高,同时对于新兴的电子招标投标业务,缺少相应的法律规范,这些情况都给电子招投标平台的发展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3、安全可靠性缺乏制度保障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迅猛,目前虽已有网上招投标功能的电子招投标系统( 如金润科技,筑龙等),由于仅凭单一服务器完成,存在诸多系统漏洞和结构患,可靠性较差。招标投标运用电子信息还会产生的一系列特定问题的操作处理,例如主体身份识别与签名、信息的保密安全、资料存档等既无权威机构鉴定认证,更缺乏相关配套的直接依据和制度保障,由此造成现有的一系列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均存在潜在的风险。而且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研发运用缺乏统一的协调、指导、管理办法以及技术标准,这些都给招投标电子化的发展带来很大安全隐患。
三、我国电子化招投标的发展
1、相应的法律法规将进一步完善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实施,在招标投标法律上明确了电子招标投标制度,招投标电子化的发展有了法律基础。同时《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和《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技术规范》已经开始试行,不久的将来必定在实践中不断地完善,直到正式出台实施。政府也将启动《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技术规范》的编制工作,并通过推动建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体系,加快促进招标投标市场的统一、开放。
2、继续完善、推广和统一电子招投标系统
完善的电子招投标系统应该是管理功能完善、交易公开透明、操作规范统
一、网络安全可靠、适用易用,能够完成从项目招标申请、建档,招标文件备案,招标公告,在线投标,评审专家抽取,在线接受投标,在线开标、评标、评标结果公示,电子档案保存,接受质疑并进行处理等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并应与企业信息管理系统、招标机构管理系统、评标专家库管理系统、诚信体系系统、政府政务管理及监察系统、合同管理及在线支付系统等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关乎电子招投标发展的关键就是系统,目前系统开发没有统一规范化,建立由政府主管部门出面统一规划、组织,委托专业信息技术公司进行设计(主要是招投标电子流程设计、功能模块设计和数据库设计及其安全设计),将整个电子招投标系统统一化、规范化,以确保安全和稳定性。
综上,招投标电子化已经在我国某些经济发达地区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开始广泛运用,为国家解决招投标活动中的弊病开拓了新的道路。招投标电子化在实行中也会滋生出很多新问题和不足,比如信息的安全与真实性、评标软件的适用性等,这些不足的出现还需要相应的监督机制、法律法规、管理手段和配套软硬件设施的逐步改善和改善。相信通过有步骤的推进招投标电子化,对促进招投标事业的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都将起到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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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电子招标投标存在的问题
(一)在制度上缺乏安全可靠的保障
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的开发运用,如建设工程信息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机构、自主招标单位,各个部门由于在技术标准上缺乏统一,各自根据市场需求分别开发,各个系统都不相互兼容,因而产生了一些问题如:每个用户不得已要购买相关的技术支持、技术服务,并且购买相关的配套设施与政府监管部门的管理平台进行对接,但是购买这些服务时又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造成了财力物力的极大浪费;计算机系统设计的电子招标投标流程不能确保完全的合法合规,也不能确保是完全的阳光操作,比如开标过程中如何进行保密,投标单位和甲方身份的识别或签名、包括开完标资料扫描归档等没有权威机构的检验与认定,更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作为制度的支撑与保障。可见好多用户和监管部门自己研制开发的电子招投标系统面临着重组的风险,一旦与国家网站对接不上会变得很被动,各方面都显得滞后,影响了招投工作的正常进行。还有一些问题比如评标时当电子版文件与纸质版文件不一致时,虽然在法律上具有同等效率,但也需要甄别鉴定,从而无形当中增加了大批量的复合工作。
(二)电子招标投标信息系统和程序功能不能共享
由于招标投标行业在行政管理上体制条块分割严重,如纵向的分割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再如横向的分割建设工程、政府采购、零星采购等,各部门各行业各地方的电子开、评标程序有不少差异,没有相关部门自上而下的统一规划,对招投标程序进行协调指导。并且各个系统信息技术都不规范统一,存在着零碎性、隔裂性,并且用户出于主体信息的保密性不愿意完全地无缝地和外部系统进行对接,这样整个招投标信息资源就无法真正地实现共享,大数据大系统地优势就不能发挥出来。
(三)行政监督不畅通也有个别监管职能缺席
由于电子招投标的广泛发展和电子化招投标的特点造成了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方式不同于以往的走书面手续审批和各监督部门到开、评标室进行现场监管别。这就要求相关主管部门要具备安全、有效的监督电子开、评标的网络专用监督接口、计算机系统服务平台等。这就要求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对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的技术支持、操作功能、制度保障、信息共享等方面提出应对策略。
同时,个别监管部门有监管不力现象,对电子招标投标不进行深入的了解,不愿不参与电子招投标的进程,他们认识不到电子招投标只是转变了行政监管方式而不是改变了行政监管职能,因此政府监管部门要全力以赴践行电子招投标信息一体化共享平台,创造全方位规范安全地监督条件。
二、针对上述几大问题,我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对电子招投标进行加强和规范
(一)全方位、多角度来规范电子招送侗昶教ㄏ低
电子招标投标这一服务平台,它的功能不仅仅是实现了电子数据信息的互通,更实现了电子开、评标系统进行公共交易的多功能服务,它体现在及时地信息,验证各种资信,进行身份的确认,招投标相关数据的读取,各类评标专家的抽取,扫描影印资料的归档,查询统计相关信息等。这一公共服务平台是为不同的电子招标投标采购项目执行电子系统与各类相关监管部门的管理服务平台,能够相互识别、沟连、通畅,实现公共服务平台功能交易服务性一次完整性建设。政府各级监管部门、招投标协会组织、招标机构、大型自主招标企业、公共资源交易机构以及分门别类的科技投资创造主体都有可能选择不同的技术引进的模式或途径,独立完成或是共同合作建设国家或地方的服务平台。也许进行建设和运营的电子招投标模式各种各样,但归根结底电子招投标系统必须统一技术规范标准,真正意义上实现电子招投标这一服务平台能够互相联结、互相通畅、互相运用。
(二)稳步推进和细节落到实处完善电子招标
目前由于我国电子招投标信息化发展的水平和国家相关的法律规定不够健全和完善,整个社会的电子招投标技术支持、应用范围、开放环境、人员操作素质、行政监管的保障,方方面面都需要逐步推进,把细节落到实处稳步完善,我们需要积极努力的从不同层面极力推进电子招投标的发展进程。现在我们的行业导向是鼓励各部门推行电子招投标,而不是直接让各类采购项目强制执行电子招标投标,更不会直接一刀切的让新兴的电子招投标方式完全取代了传统的纸质招投标的模式。这两种方式将长时间的相互融合服务于社会采购功能,在并存模式中发展电子招投标。电子招投标的系统技术功能不仅仅要面对现实需求,更要创造极大的发展空间,我们要采用政府强制推广、主观推荐和社会甄别选择相结合,要立足发展历程的前瞻性更有有无限的拓展性。电子招投标技术信息还不够完善,一些特殊招投标领域的招标事宜不能完全的运用电子招投标,比如特殊的方案设计、大型而复杂的工程施工只能选择传统招标与电子招标相结合的形式以及把专家都集中到一起商议评标才能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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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投标业务电子档案管理当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传统的招投标业务档案管理以纸质为主,无论是保存还是借阅管理都存在着诸多不便,加之许多单位对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都不够,使相当数量的档案管理环境完全达不到要求,导致档案霉变、虫蛀甚至是丢失。目前,招投标档案管理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第一,管理水平相对而言不高,如多为手工整理,随意堆放,导致借阅和查询都非常有困难;档案档号的编排不规范;档案管理的制度以及人员配备都不齐全。第二,档案量大和管理的力度不匹配,招投标大量进行,尤其是招标机构内更是大量囤积资料,使得档案管理成为严重的工作负担,长达十几年的保存期更是给相当数量的机构带来极大的管理负担。第三,完整性上达不到要求,归档的档案本应完整记录整个项目在招投标活动当中的记录,但是实际当中是很难做到完整的,尤其是在传统的模式下时,基本上是完全不可能将所有的文件都一并入库的。
二、招投标业务电子档案管理的必要性分析
传统档案工作当中以纸质文件为主要对象,在文件形成之后进行必要的立卷和归档,已经形成完整的工作流程、管理制度和工作方法,随着现代科学技术以及电子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电子档案管理成为档案管理急需适应和应用的一种新模式。在电子档案当中,除了传统纸质文件的保存以外,还会有海量的电子文档、照片以及视频等,纳入到档案管理范围之内,但是发展到目前为止,总体上仍然套用的传统档案管理模式。
电子档案是由招投标业务阶段所形成的全部电子文件所组成,记录的是全部业务工作的历史记录,包括文字和声像等,这样一些材料是后续的监督检查当中不可获取的资料,通过对档案资料的审查和了解,才能够最大程度地还原当时招投标的真实过程。电子档案依靠于计算机和网络技术,有很多优势,如能实现远距离的传输和海量储存、资源的高效共享、携带和查阅等,这些都是传统档案管理模式完全无法实现的。l展到目前为止,全国范围内都在进行电子招投标的推广和使用,电子化档案管理的实现也将开始成为体现招投标电子化水平的重要标志。
三、招投标业务电子档案的管理措施分析
1.规范保存年限
在招投标活动中,会涉及到较多方面的单位和人员,如招标单位、投标单位、招标单位、行业主管部门或者是政府服务部门以及监督机构等,招投标业务首先就是会形成较多的档案类文件,其次就是针对于同一内容往往所形成的资料和需要存档的文件也是不尽相同的,这就意味着,在实际管理工作当中是不可能将形成的所有文件全部都存档起来的。加之资料保存期方面的规定,更使招标单位或者是交易服务单位等交易量大的单位不可能将全部资料都保存起来,针对于此,在进行档案管理时要严格按照归档范围和保存年限来进行控制与保存管理。
2.电子档案的管理要点
电子化的管理方式对于档案管理工作而言是非常有利的,一是储存量大,二是查询快速简便,三是便于规范管理。但是在管理过程当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第一,考虑到电子招投标业务当中的流程都是在网上进行,包括业务审批和备案、网上投标报名和网络投标、评委的抽取与开评中标等,在对电子档案进行管理时,有必要选择上述一些关键的节点来进行资料的整理与收集,同时保证资料文件的真实可靠性,这些都是非常重要的。第二,电子文件信息的储存于保护。电子档案的优势较多,但也并不是完全没有缺陷,首要的就是考虑到电子信息与载体可分离所导致的文件信息可能被盗窃、修改甚至是删除和销毁等。发展到目前为止,电子信息的保护措施已涉及到较多方面,如防火墙、数字印章、数据加密或者是存取权限的控制等,但是要保护电子信息不受损害仍然是一个任重道远的过程。第三,要考虑到归档后电子档案载体介质的寿命问题,需要对档案保存期未满而介质保存期将至的电子文件进行必要的复制和备份。
3.电子档案的文件识别问题
科学技术和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使得无论是电脑软件还是电脑硬件技术都不断的提升和创新,而作为历史见证的电子档案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随时能够被调阅和识别,这一点对于招投标业务的电子档案而言是非常关键的,也可以认为就是招投标电子档案的特殊之处所在。电子档案的文件识别问题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应用软件更新,导致低版本的文件无法兼容和被识别,另一方面是硬件和新的计算机配置不兼容,无法读取储存高达十年以上的软盘文件。
四、结语
电子化的招投标是必然的趋势,电子化档案管理也是电子化招投标不可或缺和忽视的组成部分,也就是档案管理学领域内需要拓展研究的部分。针对于此,建立完善的电子档案管理制度,对电子档案完整性、安全性和可用性的保障都是非常有效的,对于电子招投标业务的发展水平同样有着促进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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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招投标,除了普遍存在资源消耗大、运行成本高、评审效率低、评标质量差等问题外,更主要的是作弊空间大、环节多,致使围标串标、挂靠投标、专家操纵等违规违法行为屡禁不止,愈演愈烈。
第一,信息“公开”与“屏蔽”的倒置,为围标串标提供了条件。正确的信息屏蔽与公开,是确保招投标公开、公平、公正的关键。传统招投标,从招标公告、发售招标文件、交纳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到抽取专家、评标开标,以及中标后执行等若干环节,都出现了信息屏蔽与信息公开的错位甚至倒置:一方面,因信息不公开、不对称,使大量有条件的投标企业不知情或知情不及时而没有机会参与公平竞争;另一方面,因跑风漏气,给违规违法行为预留了大量的作弊空间。招标人把本该屏蔽的信息,提前向投标人公开,暗中串通,内定中标人;本该相互屏蔽信息,却在投标人之间相互流通,最终形成恶意的围标串标。
第二,资格“通行”与“截留”的错位,对挂靠投标不能有效识别。招标人通过公开招标,目的是为了购买到符合要求的产品、技术和服务。为此,必须对投标人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让符合条件投标人“通行”,让不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截留”。但是,传统招投标,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信息不能进行有效识别,不能正确下达“通行”与“截留”指令,不法招标人或投标人受利益趋使,通过低资质向高资质挂靠,无资质向有资质挂靠,蒙混过关,出现了“正规军中标,游击队干活”的非常现象。同时,“大牌子、小队伍”也为分包、转包提供了土壤。此外,传统招标,对投标人故意错报漏报,低价中标高价索赔,或设置陷阱,中标后合同执行困难,投诉纠纷量大,以及对在纸质文件中使用标记、暗示等不良现象也很难进行有效筛选和截留。
第三,专家“权力”与“责任”的分离,为专家操控留下了作弊空间。专家评标是招投标业务发展到今天的最高形式和最高权威。但其前提是必须坚持招投标基本原则与具体标准,做到权力与责任高度统一,才能使招投标从过程到结果实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但是,一些项目业主、投标企业、机构、评标专家为了获取非法利益而结成同盟,形成“领导操控业主——业主操控中介——中介操控专家——专家操控结果”的利益链条。另一些投标企业,将采取不正当手段进行“公关”的重点,逐步从党政领导、业主单位人员和公司转向了评标专家,通过贿赂评标专家左右评标结果,谋取中标资格。专家为实现意图,最大限度利用传统招投标漏洞,只行使权力,不承担责任:一方面,把自由裁量权、决定权放大,随意定标或废标;另一方面,在程序合法的、环境封闭的条件下,进行的所谓“独立”评标,全过程不留任何痕迹,专家对事实上违法而程序上合法的结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二、建立起全县统一的电子招投标,是解决当前招投标领域的突出问题治本之策
虽然,围标串标、挂靠投标、专家操控等已成“过街老鼠”,但是,在传统招投标条件下,却出现了围标串标成本低,挂靠投标取证难,专家操控查处难的尴尬局面。电子招投标,就是借助高科技手段,运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在互联网上招标公告、发售招标文件、交纳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最后评标专家运用计算机评标软件系统进行电子评标的全过程智能化系统。其核心技术除了能够降低能耗和成本,提高质量和效率之外,对解决围标串标、挂靠投标、专家操控“三大顽症”有很强的治本功效。
(一)通过网上报名、发售标书及计算机识别技术,使相关信息能精准“公开”与“屏蔽”,能有效遏止围标串标
一是全面公开:通过互联网公开招标公告,可以使全民知晓,让任何具备条件的单位都可以参加投标,真正做到公开透明,遏止暗箱操作。
二是安全屏蔽:在网上发售招标文件和交纳投标保证金,通过计算机密码对项目业主、投标企业、机构、监管部门进行有效屏蔽,开标前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知道投标单位和交纳投标保证金单位的核心,使围标串标和买标卖标者无机可乘。
三是技术识别:电子评标系统所具的有计算机硬件特征码识别技术、标书编制系统软件证书识别技术、标书编制系统与计价软件特征码关联识别技术、标书雷同性数据分析等技术,通过符合性(外部特征)审查、初步(内部特征)评审、详细(实质性)评审三个环节而产生评审报告,科学识别围标串标,有效杜绝恶意抬标和过低价中标现象,及时找出标书中的异常投标报价,有效打击围标串标行为。
(二)通过网上银行支付系统和CA认证,严格投标企业“通行”与“截留”限制,能有效遏止挂靠投标
第一关,网上报名及资格预审。在电子招投标系统下,首先要求投标企业在特定的招投标交易网上注册为会员,或者申领帐号与密钥。这些技术对来报名投标的企业状况、资格条件进行预审,把不符合条件的企业“截留”门外。
第二关,网上银行支付系统再审。电子招投标要求各投标企业,必须在网上通过该企业的基本银行帐号向指定银行帐号缴纳投标保证金,杜绝了传统招标条件下,现金缴纳或不通过基本帐户缴纳而使不合格企业蒙混过关。
第三关,CA数字认证终审。电子招投标系统对所有参加投标的企业和项目经理(建造师)、造价工程师等从业人员进行权威和法定的CA数字认证, 加上计算机识别系统,使不合格投标企业进入黑名单,最后清场,有效防止挂靠投标行为发生。
(三)运用电子评标软件系统,实现评标专家“权力”与“责任”的高度统一,能有效遏止专家操控
第一步,专家抽取信息屏蔽。网上随机抽取专家,对招标人、投标人、中介与专家四者信息全部“屏蔽”,在开标前,招标人、投标人、中介不仅不知道专家是谁,甚至专家本人得到通知而未进场之前,也不知道评标项目,截断了提前密谋的信息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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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招投标系统;建筑工程;招标;投标
招标和投标是建筑工程的一个重要环节。电子招投标系统的应用极大地促进了招投标活动的效率,进一步促进了建筑行业的整体发展。本文介绍了电子招投标系统的优势和需要改进的地方,并分析了其在建筑工程中的实际应用。
1电子招投标系统
1.1电子招投标系统的优点
招标和投标活动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在建筑行业有十分广泛的应用。相较于传统招投标方式,电子招投标系统具有更明显的优点,能够满足当代建筑工程招投标活动的需要。随着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各行各业的发展趋势都是向着高科技靠拢。电子招投标系统正是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的一种新型招投标方式,能够有效控制招标、投标中的所有过程和细节,促进招标人的利益最优化。电子招投标系统的使用主要有两大优点:一是能够实现公平,二是能够节约资源。近年来,我国建筑工程招标和投标活动中腐败的现象时有发生,降低了投标人参与招标活动的积极性。在建设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党和群众对腐败现象都持着“零容忍”的态度。公众越来越重视使用自己作为公民应有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而电子招投标系统可以将招标和投标活动中包括财政收支在内的大小细节全部都公布到互联网上,并及时更新内容,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让建筑工程的招投标活动在“阳光监督”中进行,体现了我国法治社会的精神面貌,也符合避免腐败行为的社会要求。另一方面,电子招投标系统主要是依靠电子设备进行操作,避免了很多不必要的污染和浪费。传统招投标系统需要耗费大量的纸张资源,同时还需要人员往返于不同地方才能完成招标和投标的活动。而电子招投标系统弥补了这些缺点,减少了纸张的使用,降低了能耗;同时只需要通过互联网设备即可完成整个活动过程,从而节约了大量的差旅费和人工花销。电子招投标系统的使用,是建筑行业参与并践行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具体表现[1]。
1.2电子招投标系统的缺点
目前,电子化招标已经成为企业主要的招标手段。然而在实行过程中,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网络安全问题。电子技术是把双刃剑,利用互联网传递信息、进行交易会使招标过程中的身份认证、数据贮存和传输数据加密存在一定的安全漏洞。如果计算机遭遇病毒或者黑客的攻击,就会造成信息泄露、文件被盗取等问题,对招标方和投标方的公司机密造成严重的威胁,并影响到招标活动的正常进行。为了保证计算机的工作效率,需要及时更新设备和软件,增大了电子招投标系统的运行成本。二是缺乏统一有效的数据标准,从而导致电子招投标系统不能接受所有计价软件生成的投标文件。数字签名存在识别能力上的问题,阻碍了其他标书的正常接收。三是电子评标没有得到落实。大多数电子招投标系统的应用还止于线上答疑和信息公布的功能上,没有切实将电子招投标系统应用到建筑工程中去。电子系统专业评标性能不够强大,体现为不能够及时检查报价表中材料数量和损耗程度,也不能核查专业分包工程是否符合相关招标文件的规定等等。如果电子系统不能进行完全自动化的评标工作,就必须使用人工操作来补充完成评标流程,从而浪费了大量的资源,也降低了评标的效率。
2电子招投标系统在建筑工程中的应用
得益于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现代电子招投标系统的应用水平和管理水平也上升到了一个新的层次。实际招标中,电子招投标系统缺乏统一的、完善的运行环境。因此,在建筑工程的招标和投标活动中使用电子招投标系统,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2.1严格守法
相关法律法规日益完善,对电子信息系统基本实现了有效管理。鉴于我国招投标体制有一定的特殊性,因此在建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时必须严格依照相关程序和规范,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并严格规范交易行为,杜绝腐败。在招投标活动开始之前,必须符合互联网信息技术的规定章程和指标要求,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留存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对最终评标结果在互联网上进行公示。只有在遵纪守法的基础之上,电子招投标系统才能实现信息沟通、数据分析等具体功能,并保证投标活动的合法性,使招标投标制度在法律的保证下得到长久的运行。
2.2技术支持
电子招投标系统之所以能够优于传统的方式,正是因为有现代信息技术作为强大的支撑。先进技术能够使招投标活动更加方便快捷。投标人可以利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信息的查询、上传、下载等行为,加快了信息的交流,保持了交流的畅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能够实现对建筑工程招投标活动的管理与监督,为具体项目的实践提供技术支持。电子招投标系统不仅能够提供信息交互渠道,对招投标业务进行合理的调整,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还能够对招标采购人、监管人员身份、资信验证等活动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减小了投标活动中出现身份信息问题的可能性。同时,电子信息技术的使用提高了信息处理的效率,加快了业务完成速度,提高了建筑工程招投标活动的经济效益。电子信息处理系统工作能力更加优秀,信息处理数量更大、准确度更高,信息的安全性也更高。
2.3管理维护
电子招投标技术已经得到了较大的发展,在使用时对该系统的管理和维护工作也是一个重要的内容。企业应该建立完善的系统管理体系,定时对电子招投标系统完成的工作进行检查,保证招标活动的顺利开展。对于电子招投标系统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合的地方,要及时做出调整和提高[2]。
3结论
综上所述,电子招投标系统对于提高建筑工程招标和投标活动的效率具有重要的作用,对于保证招投标活动的公开性和公平性也有积极的意义。不断推动电子招投标系统技术的提高和完善,有利于促进建筑工程招投标的发展。
作者:徐宏 单位:北京建工土木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篇12
电子招投标是指通过计算机、网络等信息技术,对招投标业务进行重新梳理,优化重组工作流程,在互联网上执行在线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和监督监察等一系列业务操作,最终实现高效、专业、规范、安全、低成本的招投标管理。以网络为媒介,利用信息技术进行招投标业务的协同作业,是电子招投标与传统招投标的本质不同。电子招投标的实时性和同步性打破了传统意义上的地域差别和空间限制,帮助招投标参与方节约了大量时间和经济成本,同时加快了招投标活动的整体进程。
随着电子商务和项目管理信息化的迅速发展,招投标行业已经广泛和迫切地意识到,运用电子信息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纸质招标投标形式,推行电子招标投标,是进一步有效规范招标投标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秩序,转变招标投标行业发展方式,促进行业健康、科学发展的必然趋势。
1、电子招投标具有以下优势
1.1、电子招投标充分体现了招投标的公开、公平、公正。
招投标制度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构建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通过投标人之间的充分竞争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在指定网站招标信息,使得潜在投标人能通过网络获取对等的招标信息,投标人自主下载招标文件,报名参与投标活动,网上提出质疑,招标人则在网上向所有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答疑,投标人可以在同一时间获取答疑内容。电子招投标中的电子评标是将评标过程中可以量化的各项数据进行评比,其实质是在辅助评标过程中,为专家打分列出报价中的差别,降低评标人的主观臆断,排除人为干扰,防止操控评标,提高评标的公正性。
1.2、电子招投标充分体现了招投标的规范性和透明性。
通过电子招标平台流程管理的规范化,监督机关可以严格按照网络已设定好的招标投标程序进行监督管理,避免招标过程中招标人、招标机构随意性操作、违规操作等不规范行为。同时电子招投标也可以有效增加招投标的透明性,如采用电子招标的工程,其招标公告、中标公示及评标结果等均须在网上,招投标行为受到监督机关、投标人、招标人的共同监督,充分遏制了招投标中的暗箱操作和腐败行为的发生,使得招标过程更为阳光透明。
1.3、电子招投标充分实现了高效率低成本操作。
在电子招标投标过程中,通过电子招标平台,招标机构只需将报送给主管单位审批的文件上传至平台,主管单位就可以通过网络及时进行审批,提高了办事效率,缩短了工作周期,同时也降低了工作成本;而采用电子标书进行投标是一种全新方式,节约了传统的书面标书制作费用,使投标人的成本费用大大降低。
1.4、电子招投标充分实现了招投标资源信息库的管理。
在传统的招投标活动中,招投标数据只能通过EXCEL等方式进行管理,不仅因重复劳动而浪费人力,而且会因为数据更新不同步,数据关联性差,造成业务与管理脱节。电子招投标平台在业务流程中直接采集相关信息和数据,数据关联紧密,联动效应强。招投标过程的严谨性,确保了数据信息的准确可靠,通过一定时间的积累所形成的招投标资源信息库,有利于招标机构进行数据分析,提升业务管理水平。
2、电子招标投标面临的问题
2.1、电子招标技术含量较低
目前网上招投标系统的功能一般是在线信息、报名、公示等,技术含量高的投标、开标、评标等环节的电子化程度还普遍偏低,采用专用的招投标系统更是比较少见,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网上招投标。
2.2、招投标系统信息和功能不能共享
由于招标投标行政管理体制分割,各行业、地方的招标投标流程都有不同程度的差异,缺乏统一规划指导和协调,无法实现电子招标投标全流程功能的协调整合和市场信息资源的开放共享,无法充分发挥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整体的真正优势。
2.3、电子招投标的行政监督不到位
电子招标投标的网络化、无纸化特点要求行政监督方式也不同于传统纸质招标的现场监督和书面审批。目前大部分行政监督部门尚未具备有效监督电子招标投标的网络监督接口、服务平台和与此相应的监督方式,对于推行和监督电子招标投标既缺乏必要的技术准备,又缺乏思想上足够的重视。
3、电子招投标的发展趋势
网上投标和网上实时开标评标应该是电子招标将来发展的趋势,投标人可以不用亲临开标现场,只需要将投标文件加密并加入电子签名后,发送至电子开标平台。开标评标在电子开标平台中实时进行,投标商和所有参会人员都可以通过网络视频互相交流,评标专家在电子招标平台中阅读投标文件,对投标人进行询标、评标。电子招投标作为一种新的发展方向,政府管理部门应当尽快制定网络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网络法制环境,以确保网上招标投标的合法性和可靠性。
2013年2月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有关部委联合了《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和《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技术规范》,5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办法统一了技术标准和数据接口要求,为实现电子招标投标的互联互通提供了制度保障。将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要求与电子信息系统全面、规范地结合起来,对电子招标投标的“投标签字、送达时间、密封解密、开标方式、评标隔离”等一系列特定操作含义和要求作出明确规定,为电子招标投标每个环节提供必要的依据,并保证各个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互联、兼容、整合、易用、安全、可靠、协调运营。
4、结束语
电子招投标是未来招投标行业的总体发展方向,尽管目前还存在一些技术和制度上的不足,但只要我们敢于探索、善于研究,这些困难总会在实践过程中逐步得到解决,电子招投标必将在不远的将来取得更大的飞跃,给招投标市场带来新的机遇和新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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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投标电子化的主要作用
1、减少招投标活动中的腐败现象
1.1 招投标双方通过网络平台进行交流,签合同之前双方无须见面,大大降低了人为因素的干扰,在一定程度上能够遏制暗箱操作。
1.2 招投标活动中的所有公告、变更、澄清、公示都要在网上,招标人必须在网上向所有投标人就某一家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澄清答疑,所有潜在投标人均可以在同一时间获取澄清答疑内容,可以避免由于招投标双方和不同投标人之间信息不对称性而导致的腐败行为。
1.3 招投标业务的各环节都在电子招投标平台上统一运作,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可以利用电子信息技术进行跨地区、跨部门的网上监管,提高了招投标活动的透明度,对可能出现的违法行为构成一定约束。
2、提高招投标的效率,节约成本
电子招投标的整个流程采用电子信息技术,不仅可以节约招投标文件的印刷、邮寄和传递等费用,还可以使报批以及审核等步骤的周期得以缩短。网络的实时性和同步性打破了传统时间空间上的局限性,项目参与人可以在不同地点随时参与招投标并得到实时响应,能够有效提高招投标效率,降低成本,节约资源,贯彻低碳环保建设节约型社会的主导思想。
3、减少评标工作量
利用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可以实现对投标文件数据的快速分析,例如快速定位呈规律性的投标报价、及时发现计算错误等。这样评标专家就可以从冗繁、单一、枯燥的手工查询中解脱出来,充分发挥专家的技术专长,将更多精力投入到技术评审中,达到评标的最佳效果,使评标过程严格遵循三公原则。
二、我国电子招投标面临的问题
1、电子招投标安全可靠性缺乏制度保障
由于电子招标系统开发运用缺乏统一的技术标准,各搞一套,互不协调兼容,由此造成:①各系统使用者需要重复浪费资源去购买有关的技术服务,配套对接各个不同的运用系统和管理平台;②系统设计的招投标流程是否合法有效,能否有效堵住“后门”的非法行为,招投标运用电子信息而产生的一系列特定问题的操作处理。例如主体身份识别与签名、信息的保密安全、资料存档等既无权威机构鉴定认证,更缺乏相关配套的直接依据和制度保障。由此造成现有的一系列电子招投标系统均存在“拆迁重建”的巨大潜在风险。同时,招标人面对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不一致时,也不得已作出以纸质文件为准的规定,这既增加了大量复核工作,降低了电子招标的效率和作用,又削弱了电子投标人的积极性和认真程度。
2、缺乏有效的技术保障
电子化招标是以电子媒介代替纸质媒介的一种招标形式。关于电子化招标优化实施,政府和社会各界人士都提出过很多建设性的意见,但是招投标系统内部专业技术人才的缺乏和相关硬件设施的不完善,致使很多创造性的建议和想法得不到贯彻落实。而且从一些省份的发展经验来看,工具软件不太稳定,增加了整个招标过程的变数。同时,一些省份的软件平台变动过快,造成了资源的巨大浪费。还有一些省份的身份认证锁与软件平台开发公司为不同的公司,导致出现一些问题时却不知道具体找谁负责。同时,还应统一每个地方的开评标流程,最低应做到全省一个模式。
3、标准林立,地区间差距巨大
拿工程招标来讲,由于电子招标系统大都由造价软件公司研发,招标主管部门和造价软件公司便有动力在数据格式上设卡,达到谋利目的。虽然宣称有公开的数据标准,既是标准制定者,又是竞争者,不可能有公平之谈。为在各地投标要配备不同的软件,原先用得好好的软件要换掉,由于源头数据受卡,好的算量软件不能选用,以提高效率之名,实际已带来行业效率损失。施工企业和招标企业都苦不堪言,怨声载道。
4、安全性、公正性、保密性存疑
电子招标对数据安全性、公正性、保密性要求相当高。一个实施规范的电子招标系统可以使招标过程公开透明,但缺乏监管的电子招投标系统则让人心存疑虑。
5、法律法规的不合理对实际招标工作的不利影响
很多情况下一些项目工期紧,但在招标过程的实际操作中,会出现一些无法意料的事情。假如某个潜在的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有疑问的,在投标截止日三天前向采购机构提出书面询问,采购机构就必须及时给予答复,假如真的需要对文件进行修改,那么就会导致该项目延期,而且这种情况可能会重复出现好几次,影响到项目的工期,建议这个时间点提前。同时,对于提出问题的次数也要给予一定的规定。否则,一旦有个恶意投标人,那么,这个项目就要无限期地拖下去。
6、审批流程、审批时效应予明确
招标过程中经常会碰到一些问题,监管机构由于这样那样的原因,没有及时地审核电子资料,导致招标人的项目延期,给招标造成很多额外的工作,同时也留下了寻租的空间。
三、电子招投标系统的完善方案
1、尽快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电子招投标应该得到法律法规的保护和监督。实行电子招投标为解决招投标活动的弊病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相信通过有步骤地推进电子招投标,对促进招投标事业的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以及促进经济发展都将起到积极、重要的作用。在制定和完善电子招投标法律时,相关部门应向招投标各方进行咨询他们认为应当所立的法律细节,并且以实事求是的态度进行调研工作。这种以招投标各方个主体需要出发的所制定的法律法规能更好地保证各方的权益,有益于相关纠纷的解决。融汇各地各业的法律法规,征求各方意见,争取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2、逐渐为电子招投标各地各业统一标准
电子招标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中,应用专业化的思想和专业化的手段(比如:聘请有实际经验的招投标管理师或软件开发师;从国外引进专业人才等)进行建设,逐步实现专业化的目标。电子招标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最大前提是标准化的实现:a. 建设部从电子招投标的实际出发制定一套可操作可通用的标准化操作章程和管理流程。b. 电子招投标各个平台的建立一方面由全国到省制定统一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接口等,使信息、资源在全国范围内流通。c. 确定一个人或部门负责统一协调统一管理,自上而下形成一种合力,制定文件明确各部门职权,避免各部门之间推诿。
3、强化网络技术,提高电子招投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电子招投标是以网络为平台的活动,要能提高电子招投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必然先增强网络的安全性。随时更新系统补丁和病毒库,安装监控软件,建立完善的企业电脑使用制度,这些措施增强了网络的安全性。提高安全保密权限设置,实施身份认证机制,增强电子支付系统,有利于保障电子招投标行业的健康发展。提升招投标系统的安全等级,势在必行。
4、统筹规划我国电子招投标的全面发展
电子招投标是一项系统工程,由于参与的对象众多,且权限分配的差异较大,电子招投标系统的设计应根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技术规范》的要求,以法律法规为准绳,以招标投标流程为基础,以信息技术为支撑,统筹规划和合理布局我国电子招投标的全面发展。在建设电子招投标系统时,应以实现招标项目全流程电子化为理念进行合理规划,同时必须建立在有良好的平台支持、有标准化的数据接口实现系统互联互通的基础之上,具备高度兼容性和集成性,建立全国统一的技术标准、数据接口和信息共享的电子招投标系统,防止资源互相占用与重复建设,为招标人、投标人、评标专家、监管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一个高度集成化、全程电子化、程序规范化、流程控制化和过程监管化的系统平台。
5、借鉴引用国外电子招投标的成功经验
我国招投标活动起步较晚,相关理论知识与做法主要引自和借鉴国外经验。西方招标与投标活动已有较长的历史,经过两个多世纪的应用与实践,西方形成了较为成熟与系统性较强的工程招投标理论与机制。同时,在把握科技变革的契机不断推进下,信息技术与招投标活动相互融合,使招标与投标活动实现了电子化并得到了广泛的推广与运用。由于起步较早,西方各国的电子招投标在技术、方法等方面相对完善,制度建设更为齐全,取得了较好的应用效果。目前加拿大、美国、英国、欧盟等西方国家在电子招投标领域走在了世界前列,而日本、新加坡、韩国等国家也普遍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电子招投标体制与市场。
国外较为成熟与广泛推行的电子招投标理论与技术具有借鉴意义,我们可以通过学习其发展模式与操作方式实现国内电子招投标的后发优势。随着《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技术规范》的出台,在国内十多年的电子招投标探索与实践的基础上,总结及借鉴国内外电子招投标的先进经验,推动中国电子招投标系统的研究、开发、设计、运行等整个体系的发展。
结束语
电子化、网络化是公共采购领域尤其是招投标行业发展总体趋势,是解决招标活动弊病的一种新思路。实施电子招投标对于社会资源的结构和招投标成本的降低十分有利,招投标效率如果提高,就能营造健康的招投标行业环境,促进整个招投标行业的健康高速发展。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