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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项工作中,作为一名技术指导员,我参加了跃进村推广大葱生产,跃进村的种植模式多年与种玉米为主,改栽种大葱,农民很难接受。我就在农民唱长山家做试验,地块选用弱性黑土壤,品种选用章丘大葱,9月下旬播种,次年春天当葱苗长到12cm左右时,6月中旬移栽定植,生育期要加强肥、水、土管理,及病虫草害的综合防治。唱长山家前3亩地,全部栽种大葱,10月中旬陆续收获上市,共产大葱10625斤,当年秋大葱上市价每公斤1.2元,收入12750元,除去投入纯盈利12000元,跃进村的农民经常到唱长山的地里参观,都说栽种大葱,投入低,产量高,且省工易管理,陆续有7户农民栽种了秋大葱。在指导大葱生产时我以大葱为主题,撰写学术论文《大棚西葫芦复种秋葱栽培技术》《唱长山秋大葱栽的好》,《幼龄李园套种大葱栽培技术》,刊登省刊《吉林蔬菜》上,《大葱的栽培与利用》刊登在国家级期刊《科技传播》上。看到这些成果,心里干劲实足。
在这项工作中,作为一名技术指导员,要强化对农民的培训,农民朋友要劳动,想把他们集中上课,不是轻易做到的。我就在开会时去讲课,或休息时把人集中在示范户家中去讲,讲适合我乡种植的农作物新品种,新技术,新设备及栽培技术,田间管理病虫草害防治等,我们那木乡有10个村,分别培训11次,全年培训110次,通过培训,勇于发现人才,把素质较高的农民纳入辅导对象,通过培养,可作为农民服务的技术力量。各村示范户5户,辐射户10户,为示范户的普及与辐射建立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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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农业技术推广是指通过试验、示范、培训、指导以及咨询服务等形式,将应用于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的相关科技成果和实用技术普及应用于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和产后全过程的活动。现今,伴随着我国现代化农业的发展和农业经济体制变革的不断深入,农业技术推广除了单纯地推广农业技术外,还蕴涵着教育农民、组织农民和培养农民的义务,甚至可以将之定位为改善农民实际生活质量和提高农民收入等的社会教育活动。但从目前农村农业技术推广情况来看,虽然取得了显著的效果,但仍然存在着不少问题需要解决。
一、当前我国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中存在的问题
1.没有完善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
现有的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是在国家统一部署之下,对推广中所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等资源进行统一的分配与管理,对于重点的技术成果也是采取统一的推广方式。然而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往往会出现技术研究与技术推广之间存在隔阂的问题,而且科、教、农三者之间也没有良好的互动关系,使得大多数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单纯注重农产品的种子与肥料,农业生产技术的推广并没有落到实处。
2.农业技术推广方式相对比较单一
综合当前我国大多数地区的基层农业技术的推广方式,基本上还是延用传统中的那套陈旧推广方式,即以试验和示范为主,把农业技术普及到具体的农业生产活动当中去。这种农业技术推广形式注重的是单纯的技术推广,而忽视了其他方面的重要因素。如果仅仅是在生产技术上做文章,却忽略了产前和产后的工作,最终就会导致资源的浪费、自然生态环境的破坏等诸多问题。从根本上来讲,这种推广形式并不利于我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3.对农业技术推广的投入不足
我国每年农技推广经费约占农业生产总值的0.2%左右,从全世界范围来看,发展中国家的这一比例占到0.5%左右,而发达国家则一般占到0.6%~1.0%。从投入资金存在的巨大差距来看,我国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必须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和人才资源,但在实际生产过程中,由于我国用于农业技术推广上的资金严重不足,不能满足实际推广工作的需要,导致了其被动局面的产生。
4.农民文化素质普遍较低,制约了他们接纳现代化农业高新技术的积极性
由于农民受到知识水平所限,个人缺乏对新兴农业技术的了解和兴趣,因此影响了农业高新技术成果的推广工作。农民们在使用高新技术之前,都会在内心先打一打自己的“小算盘”,他们普遍都会对即将投入的成本和将来所能获得的收益进行横向比较,只有当结果显示为收益大于投入时,他们才会选择使用高新技术。在另一个方面,农业高新技术在使用之初也确实蕴含着一定的风险,这让农户们更加谨慎地投入资金和劳动力,所以他们大多对农业高新技术保持着观望态度。
二、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中存在问题的解决策略
1.探索适合现代农业发展的农技推广新方式
一是结合当地的区域产业特色,建设和扩展新技术和新品种的展示示范基地,将基地做为标本,向农民直观地、形象地展示和介绍新技术和新品种所创造的显著经济效益,从而提高农技推广工作的说服力和农民接受新技术和新品种的积极性;二是通过实施科技进村入户工程,建立起“专家—技术指导员—科技示范户—普通农户”四位一体的“立体化”科技进村入户推广模式,实现农业技术和农民的“零距离”接触,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效率;三是对测土配方施肥、高产创建等重大技术示范推广项目,通过下乡进村巡回宣传宣讲、广泛张贴宣传资料以及发放“明白纸”等形式进行连续性宣传活动,大幅度地提高技术推广活动的影响,促进技术推广工作的有效进行;四是通过“三电合一”(即电视、电话和电脑)的现代信息技术,及时为广大农民提供咨询服务,不断提高农业技术推广的信息化和现代化水平。
2.加强农民带头人的培养工作,建立农业技术协会
任何新生农业技术的出现,都不可能在短时间内迅速地得到普及和推广,因为只有经过实践证明确实有效才能拥有说服力。为了加快新生农业技术在农业生产中的推进速度,在推广过程中可以挑选和培养一批有科学头脑的农户做为带头人,因为他们的科学思想意识强、文化素质较高,并有一定的抗风险意识,这样的农户敢于尝试使用先进的农业技术,然后推广人员可以将这样的农户所取得的超额经济效益做为活生生的样例,让其他农户真真切切地看到,这才是最有现实说服力,这对农业技术的推广才是最有促进作用的。可以成立农业技术协会来加强对农民带头人的培养,让农户带头人感觉到自己是有组织依靠的,并且要针对农业技术带头人制定一定的鼓励政策和优惠政策,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增强他们使用新的科学技术进行农业生产的自信心。
3.改革和优化农技推广用人制度
增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的服务质量和工作效能,建立和完善一套完整的、科学的人力资源运行管理制度,是推进基层农技推广工作创新的关键所在。本文建议基层农技推广系统在内部用人制度上,积极推行聘用制,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三公”原则,推行农技推广执业资格制度,推行全员考核制度,以此作为人员续聘、解聘和薪酬调整的根本依据。在分配机制上,将贡献、绩效与收入挂钩,对有突出贡献的人员要实行科技重奖,从而调动和激发相关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为使农技推广人员安心本职工作,应提高相关从业人员的待遇,可考虑将农技推广人员的工资、补贴及其他推广业务费纳入财政全额预算,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促其全身心投入到工作当中,不为身处“农门”而苦恼。当然,其间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制定科学的用人制度,并采取强力措施使之得以落实,这样就可以在全面提升推广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使得他们清楚推广人员应遵循的职业道德,明白自己的职责所在,最终成为一个受农民欢迎的农技推广人员。
4.建立多渠道的农业科技推广投融资体系
应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多渠道农业科技推广投融资体系,从而提高农技推广体系的服务质量和工作效能,这也是推进基层农技推广创新的必要保证。建议强化财政拨款的主渠道作用,增加农技推广的投资总额,不断改善投资的比例和结构,省级和地方各级财政在适当增加经费投入总量的同时,也要逐步完善农技推广投入的分布结构;在逐步建立多渠道的投融资体系的同时,应鼓励农技推广部门兴办经济实体,但要正确处理好农技推广与经营创收之间的关系;在争得试验和示范专项推广经费之后,相关部门和人员要认真研究和探索重大农业创新技术,取得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的技术突破,这种良性的经费使用方式无疑可以为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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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型本科教育作为一种新的教育现象和教育类型在我国是20世纪90年代末随着科技进步、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产业不断升级对知识与技能兼备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需求背景下产生的[1]。在我国,应用型大学是相对于研究型大学和教学研究大学而言的,它是按照我国目前大学培养的特点,在我国经济建设现代化和高等教育大众化推动下产生的一种新型的本科教育[2]。目前,我国本科高校总数的1/3定位为应用型大学,由于这类高校大多设在地级市,所以又称为地方应用型本科高校[1]。安徽科技学院于2009年获批安徽省示范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单位,2014年获批安徽省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单位,确定了“地方性、应用型、高水平”的办学定位。
1 地方应用型本科高实践教学存在问题
实践教学是高等教育教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基本技能、实践能力、创新精神的有效途径[3]。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面向行业内部的实际需要是地方应用型本科高校的立足之本;培养学生的知识应用和实际操作能力是地方应用型本科高校人才培养的根本出发点;培养基础知识比高职高专生深厚、实践能力比传统本科生强的应用型人才是地方应用型本科高校人才培养的优势[3-4]。因此,实践教学在地方应用型本科高校人才培养过程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目前许多地方应用型本科高校在实践教学方面仍存在诸多问题,如师资制度不健全、队伍力量不够、基地建设不完善、评价体系不科学、监控不到位等等[5]。具体表现为:多数教师缺乏实践经验,新教师多数是从高校到高校,缺乏实践经验,老教师不能及时掌握现代实用技术,因此学生的实践应用能力不能得到很好的提高;资金和场所不能保障实践教学的正常运行,学生不能及时对课堂理论知识进行实际操作和现场实践;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合理、教学计划的制定与执行、教学质量的评价执行不到位,实践教学教师也各自为战,无统一的标准,监控与管理较为混乱;实践教学环节的评价不科学,多数仍采用传统的“笔试”形式,不能真正放映学生的实践教学水平,极大地挫伤了学生进行实践学习的主动性。
2 种子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与优化
为适应地方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的需要,我校种子专业主动出击、全面调研、统筹规划,紧紧围绕地方应用型高水平种业人才的培养目标,科学构建了与理论教学体系相对独立又相互呼应、课内外相结合、校内外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实习与实训相结合的“三能合一、十六个环节”的实践教学体系。在学科基本素质的基础上突出了专业知识应用能力、创新创业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的培养,“三能合一、十六个环节”即专业课程实习、专业生产实践、专业综合技能训练、专业技能大赛、职业技能鉴定、企业实训、毕业实习,创新创业培训、创新创业论坛、大学生创新课题、创新创业大赛、校企合作创业课题,个性化拓展实习、暑期社会实践、大学生村官、暑期企业营销实战。构建的实践教学体系中规定课内实践教学不少于26周、课外不少于17周,在166个总学分的人才培养方案中,实践教学环节占3分,加上课内实验折合的学分,实践学分占总学分的39.6%。此外,根据种子专业特点,实行农忙学期制(6月下旬至9月底),安排学生进入企业进行岗位实战训练,在培养学生专业知识应用能力的同时,更突出学生社会活动综合能力的培养。
3 种子专业实践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的构建与实践
为确保实践教学体系的顺利执行,并取得实效,我校从实践教学规章制度、实践师资队伍、实践基地、实践教材、实践经费、实践教学质量评价及监控等方面构建了以系统论为支撑,办学理念先进、培养方案科学、组织机构健全、管理制度完善、条件保障得力、运行机制规范、效果评价科学合理的地方用型本科高校种子专业实践教学质量保障和监控体系。
3.1 制定规章制度,确保实践教学有章可循 要确保实践教学各环节按计划有条不紊地进行,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是非常有必要的,因为只有制度健全了,才能保证实践教学活动有章可循、监控有制度可依。为此,我校在学校层面制定了实验教学管理办法、实验教学与成绩考核评定、课程实习管理规定、实践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细则等实践教学相关制度。学院结合种子专业特点,对相关制度进行了补充和细化,从实践课程、实践师资、实践教材、实践基地、实践教学考核办法及质量评价与监控等方面对实践教学相关环节进行了细化和完善。
3.2 强化队伍建设,确保实践教学师资力量 地方应用型本科高校要求教师不仅要有扎实理论知识,更要有丰富的行业企业专业实践经验和应用能力,但目前许多应用型高校教师主要来自刚毕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这些青年教师大部分是从学生直接过渡到老师,缺乏实践教学的能力和经验,从而导师应用型本科高校所要求的“双能型”教师缺乏。针对这种情况,我校主要通过“内培”与“外引”相结合的方式来提升实践教师的专业实践技能。“内培”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一是对新进青年教师实行导师制,由实践经验丰富的老教师担任其导师,制定指导计划,通过指导,2a内获得“双能型”教师资格。二是选派中青年教师到专业对口的企业挂职锻炼或利用课余和假期担任大学生假期社会实践的专业指导老师,以提高专业实践能力。三是鼓励和引导中青年教师参加行业、职业培训和相关资格考试,获取职业资格证书。四是鼓励教师积极参与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技术服务等,通过项目和实战提高教师专业实践能力。“外引”主要是通过弹性引进或聘请行业企业专家承担相关实践环节的指导教师,如种子生产、种子加工、种子营销等实践环节邀请种子企业技术人员或种子管理部门相关专家指导学生,以弥补校内实践教师的不足或实践经验的不足,从而提高实践教学效果。
3.3 加强基地建设,确保实践教学场所需求 实践教学场所一般包括专业实验室、校内实践基地(训练中心)和校外实习基地等。许多应用型本科高校的实践场所存在实验室利用效率不高、校内实践基地管理混乱、校外实习基地流于形式等问题。我校种子专业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的具体做法是:一是加强实验室建设。通过国家综合改革试点专业、省级特色专业和省级卓越农艺师支撑计划等项目的建设改善实验室软硬设施,在原有遗传育种实验室和种子学实验室的基础上,筹建了分子育种室、种苗培育室(组织室)、创新实验室,并根据种业岗位群建立了种子检验室、种子加工室、种子发芽室等功能室,实验室面积超600m2以上,仪器设备价值1 000余万元,完全能满足种子专业实践和种子科技创新的室内要求。二是加强校内实践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利用省振兴计划和高水平大学创建专项资金加强校内实践基地的建设、规范管理,新建种质资源圃、种子生产试验田、微型种子仓库等,并推行校院二级管理,确保校内课程实习有保障。三是校企合作共建校外实习基地。与皖垦集团、安徽隆平等种业企业共同建立校外实习基地,选派专业教师到企业挂职,负责实习基地的建设与管理,聘请企业专家在种子生产、加工及销售等关键环节全程指导,从而确保校外实习见成效。
3.4 完善教材建设,确保实践教学地方特色 质量高、操作性强的实践教材是开展实践教学的有力保障。为了充分体现地方性、应用型和高水平的特点,学院组织种子专业课教师根据人才培养目标,深入行业、企业及生产一线进行专业调查,了解社会对现代种业人才的真正需求,结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编写能体现地方特色、实用性强、系统规范的种子专业系列实践教材,如根据学校具体情况和安徽沿淮淮北种植业特点,编制地方性、操作性强的《种子生物学实验指导》《种子生产技术实验指导》《种子加工贮藏实验指导》《种子实践》和《种子实训》等实践教材。
3.5 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实践教学经费 目前许多地方应用型本科高校由于实践经费得不到保障,使得实践教学停留于纸上,得不到很好的实施。我校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保障充足的实践教学经费:一是学校每学期划拨实验室易耗品维持费,确保实验教学的正常开展。二是利用省级振兴计划、高水平大学创建等专项经费,确保实验室、校内实践基地硬件设施建设。三是利用国家综合改革试点专业、省级特色专业和省级卓越农艺师支撑计划等,通过项目驱动,确保专业综合技能训练、创新训练等正常运转。四是通过种业企业的横向合作经费,确保校外实习基地的建设。通过以上几种渠道,种子专业的实践教学经费充足,确保了实践教学扎实有效开展。
3.6 科学评价,确保实践教学质量 目前许多学校实践教学环节的评价仍采用传统的“笔试”形式或根据实践报告或实物进行评价,缺乏对过程的考核评,导致考核评价结果不能真正反映出实践过程,很难对教师的实践教学水平和学生的实践操作进行准确判断,不仅挫伤了学生实践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而且严重影响了实践教学的有效开展。我们根据学校和学院实际,构建了学生评价体系、教师评价体系以及企业、行业、学生家长、研究机构等利益相关方共同参与的第三方实践教学质量评价体系,通过以上3个层面的评价体系来衡量实践教学质量的好坏。学生评价体系主要以过程操作考核为主、结果(目标)考核为辅,旨在培养学生的实践技能,结果只作为评价的参考。教师评价体系主要依据实践教学计划的制定与执行、过程考核标准的制定及执行、专业技能大赛指导成绩等方面对实践课教师进行考核。利益相关方共同参与的第三方实践教学质量评价体系主要根据学生实习企业的评价、行业对实践内容及成效的评价、学生家长对学生掌握实践技能满意度以及被研究机构采用的评价指标等情况对实践教学进行评价。
3.7 全程监控,确保实践教W落到实处 一是实践教学计划的制定不能由任课教师说了算,要通过课程组、教研室和学院讨论后制定执行,避免了实践内容的重复性,保证实践内容的连贯性;二是学院督导组对实践教学过程的全程监督和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实践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证实践教学顺利进行;三是学校督导组加强对实践教学的督导,杜绝师生散漫实践教学思想的产生。
4 种子专业实践教学成效显著
通过构建科学的实践教学体系及质量保障和监控体系,我校种子专业实践教学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学生的实践技能显著提高。毕业生获得国家级“作物种子繁育员”和“农业技术指导员”的比率达100%,部分学生获得了省级种子检验员资格证书。二是学生创新创业意识明显增强。通过构建“三个环节、三项课题、三大训练、多种大赛的专业实践创新体系”(即“学科带动―项目驱动―教师指导三个环节,大学生创新课题、企业创新课题、科技创新兴趣课题三项课题,暑期专业技能训练、学生综合训练田、企业专业实训三大训练,种子检验技能大赛、生物标本制作大赛、农科学子风采展之农科专业技能大赛、挑战杯创新创业技能大赛”等),并以“三进二促一创”(即“应用性研究进课堂、进教材和进学生毕业论文,科研促实践教学和创新创业的开展,通过科研创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和平台”)为途径,学生参与科技创新创业的积极性明显增强,学生的科技创新项目和毕业论文90%以上源于教师的科研课题或生产实践,近3a来,学生参与申报专利的达20余人次,学生参与发表的论文达20余篇。三是毕业生就业率明显提高。2012-2014届种子专业毕业生就业率分别为98.4%、98.6%和100%,学院多次获校就业先进集体称号,学校连续3a荣获“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荣誉称号。四是企业和社会对毕业生的满意度大幅度提升。从毕业生跟踪调查情况来看,用人单位对种子专业毕业生的能力素质给予高度评价,一致认为“思想道德素质”过硬,90.1%的单位认为专业基础扎实;在实践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创新意识和能力的评价中,选择“很强”、“强”的分别占到93.8%、95.1%和92.6%;毕业生能“完全适应”或“基本适应”工作岗位要求,58.0%的毕业生获得过销售冠军、优秀员工、工会活动积极分子、优秀新闻奖等单位、县级、省级奖励;在对毕业生工作满意度、人才培养质量满意度的调研结果中,超过98.5%的用人单位表示“很满意”或“满意”,毕业生技能符合工作岗位要求的达到74.1%以上,29.6%的单位指出,种子专业社会需求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需加大学科专业建设力度。
参考文献
[1]陈小虎,吴中江,李建启.新建应用型本科院校的特征及发展思考[J].中国大学教学,2010(6):4-6.
[2]王良莹.地方应用型本科高校内涵式发展的战略思考[J].河南科技学院学报,2014(10):10-13.
[3]金晶,陈斌,臧靖.对地方应用型本科院校实践教学管理改革的探索[J].科教文汇,2012(12):27-28.
[4]王丽霞.地方应用型本科高校人才培养模式存在的问题及路径探索[J].湖北函授大学学报,2014,27(17):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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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客观总结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建立与完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还存在诸多亟待突破的现实困境。通过对湖北省随县、孝感孝南区、谷城县、沙洋县、房县、武穴、洪湖、赤壁、远安、咸丰等十多个县市进行实地调查,可将建立与完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的现实困境归为以下五重。
一、错误倾向:服务意识滞后
对于“三农”工作缺乏重视,对于农村社会化服务重要作用缺乏足够认知显然是牵绊建立与完善农村社会化服务的首要现实困境。
(一)难言的“三农”态度
古往今来,“三农”问题始终未跳出“黄宗羲怪圈”。[2]谈及“三农”问题,对于地方党委政府,尤其是县和乡镇两级而言,始终是一个“欲说还休”、“欲罢不能”的“难言之隐”。中央、省、市、县、乡镇与“三农”的关系,理应呈现出越往下关联越紧密的趋势,但现实中的中央、省、市、县、乡镇对“三农”的重视程度却呈现出递减的逆反趋势。尽管中央反复强调“三农”工作的重要性,但“官样文本”与现实操作始终是“天各一方”。与狂热的城镇化、疯狂的房地产开发相比,“三农”问题始终还是未被地方党委政府视为重中之重。地方党委政府对于“三农”问题,对于“农民是国家的政治基础,农业是国家的经济基础,农村是国家的社会基础”的认识始终不够。“经济人”的逐利性[3],对地方GDP狂热追求。
(二)三种错误意识倾向
对于“三农”工作重视程度如此一般,对于农村社会化服务的认知自然也无从谈起。在十多个县市调研中,谈到农村社会化服务,目前部分地方党委政府分管农业的主职干部及各涉农部门干部,对于何为农村社会化服务,其内涵是什么,类型包含哪些?很少有人能概括清楚,且大多数将农村社会化服务中的公共服务等同于公益,将社会化服务简单等同于市场经营;显示出较强逐利性,过于热衷于市场经营,而对公共服务和公益莫衷一是。
对何为农村社会化服务姑且说不清道不明,何以能够认识到当前农村社会化服务在“三农”问题破解中的关键性作用?!这直接导致了三种错误的意识倾向:首先是行政化倾向。不依据经济发展条件和农民现实需要来组织与引导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而是以党委政府和部门行政性需求为首要出发点,依靠行政力量在农村层层“建班子”、“挂牌子”,结果往往有名无实。其次是扩大化倾向。把农村社会化服务特定内涵无限扩大,把党委政府和部门服务农村经济发展正常职能统统纳入社会化服务范畴之中,将其发展为一个无所不包的体系。第三是超前化、一刀切倾向。不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循序推进,而是超越现实约束、急于求成,特别在部分经济落后县市,简单照搬经济发达地区经验,盲目追赶浪潮、大办快上、脱离现实,片面追求系列化、网络化、规范化,追求多功能、全程式服务,结果使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表面上“轰轰烈烈”,实则游离于现实经济运行轨道之外,缺乏必需经济基础和社会基础支撑,流于形式,功效甚低。
二、共存之惑:服务主体多元无序混乱格局
(一)多元服务主体无序共存
无序共生,混乱不堪的尴尬局面,使得农村社会化服务各主体深陷其中,“难有建树,更难有所获”。
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是一个多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多渠道、多层次的社会化服务体系。目前也已初步形成多元的农村社会化服务主体体系,但由于各主体在服务领域、范围、内容和地位作用等方面的差异,相互之间又缺乏有效组织协调,无序共存,带来混乱格局。就政府涉农部门而言,供销合作社、农业局、商务局、城建局、财政局、环保局、国土局、人社局、发改局、地税局、教育局、卫生局等各部门由于支农资金条块分割、管理职能交叉重叠,权限不清。就市场主体而言,无论是龙头企业还是专业合作社(协会),无论是市场经营个体,还是农业经纪人,在没有合理市场准入门槛,没有相关法律法规、行政监督对其身份和行为约束的背景下,一窝蜂地拥入到还未成熟、还未见规模的农村社会化服务市场中,混乱争利,最终自食恶果。
(二)政府与市场双重失灵
多元主体混乱共存,首先是政府出现失灵。一是重复性、浪费性供给与“竞争越位”共存。就乡镇一级而言,目前存在各乡镇党群服务中心、农业部门农技服务中心、供销合作社庄稼医院共存,并同时为农民生产生活提供农技咨询、农资供应等基本相同服务的现象。以农技培训为例,供销合作社、农业部门在提供,人社部门、国土部门,甚至环保、教科文卫部门也都在提供,且培训内容大同小异。以农村便民服务商店为例,供销合作社大力新建和改建村级综合服务社,而商务部门却也在大力推进“万村千乡”工程,如果再加上市场自主经营个体,在现有购买力有限的农村中,竞争与相互掣肘不可避免。殊不知,农村商品市场微薄利润实难撑起如此多方竞争。二是“竞次缺位”与“互踢皮球”共存。对于有利可图的市场经营,有些涉农部门乐在其中,甚至不惧竞争,而对于那些无利可图的纯公共服务和公益,如农田水利建设、农村道路、水电气等基础设施建设则不愿过多涉及,能躲即躲,实在躲不掉,则以“最次竞争”为准,不求最好,但求不最坏。
其次是市场出现失灵。“权力越位”与“市场主体缺位”共存。政府是公共服务与公益的主要主体,而市场主体,包括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协会)、农业经纪人等则是经营的主要主体。由于混乱共存,政府与市场责任边界划分不清,使得政府涉农部门缺位于公共服务与公益,过多介入经营,且利用其行政权力,在竞争逐利中排挤市场经营主体,使得市场经营主体既难以公平地进入到经营领域,也难以在无利可图的公共服务和公益中发挥作用,尴尬地悬浮在农村社会化服务空间里,“上不着天,下不落地”,最终导致市场难以在经营中发挥资源的基础配置作用。
三、理想与现实的鸿沟:主体发展困境
制约服务供给
“打铁还需自身硬”。农村社会化服务对于中国“三农”发展必然是一个重大系统工程。而作为农村社会化服务的各方主体,唯有依靠自身的发展与强大,方能在这复杂的重大系统工程中“担当重任”。但在实践调研和问卷调查中,呈现出的却是另一番尴尬的失望景象:各方主体都受困于自身发展的诸多困境中。
(一)党委政府及涉农部门事权与人财物权相冲突
当前基层农村社会化服务仍然面临着“线断、网破、人散”的状态,服务力量依然十分薄弱,基层党委政府本身十分有限的人财物力,往往要面对千变万化与千差万别的差异化诉求。2005年至2006年湖北全省铺开以因地制宜、减人减岗,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农村社会化服务为主的“以钱养事”乡镇综合配套改革,着力解决基层行政人员和机构臃肿,焕发地方行政活力,提高“三农”服务效率。然而在实际推广和运行过程中,不少基层政府为追求个人政绩,迎合上级行政命令,片面强调减人、减事、减支,大量公共性和公益性监管服务机构被简单撤消或者无序合并为综合服务中心,专业人员被大量分流,留下“关系户”与“老弱病残”,且关键的“以钱养事”制度即购买服务配套政策措施又迟迟难以到位,导致农村社会化服务出现断层,且引发系列“蝴蝶效应”。
供销合作社在湖北省农村社会化服务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且有着其他党委政府涉农部门和市场经营主体所不可比拟的先行优势,足以担当起农村社会化服务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重任。但其自身发展也同样面临着诸多亟待解决的现实困境,没有政府扶持,仅依靠自身力量、自谋出路显然难以解决。这其中最突出问题当属“历史包袱”。上世纪90年代末至2009年,为响应中央号召,供销社实现全面改革与改制,国家“自筹经费、自谋出路”的改革方针,一方面导致基层尤其是乡镇一级供销社大多数形成沉重历史负债,时至今日也是年年入不敷出。另一方面,由于现存集体负资产较多且权属问题复杂,如果继续闲置则造成极大浪费,拖累自身发展;如果盘活、处置转换,则又会引起银行和其他债权人甚至安置职工的注意,“一哄而上、一哄而下”的“羊群效应”随即招致。这种“不能上也不能下”,“进无攻退无守”的现实困境严重制约了供销社的改革发展。此外,供销社系统也还面临着人员年龄老化,后备人才资源匮乏等各涉农部门共性的问题,这些都严重制约了供销社提供农村社会化服务。
(二)市场主体在“无米之炊”中艰难度日
各社会公益组织和市场经营主体自身发展同样困难重重。以农业院校和科研院所为例。华中农业大学和湖北省农科院是湖北省农村社会化服务的重要力量,然而政府财政支持过小使其深感“有心无力”。近年来由于没有获得专门农业科技推广项目和经费,这些组织机构常常是“自掏腰包”,艰难为继。如湖北省农科院每年拿出300万元自有经费建设“专家大院”,华中农业大学近些年拿出数千万元实施“111计划”和“双百计划”。这种自主行为,一旦遇到经费紧张,势必搁浅而无法持续。对于机构科研工作人员来说,缺乏考核激励机制也是重要问题。迄今为止,对于农业高校和科研评估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考核方式仍然是以科研项目、科研论文及创新性成果为主,缺乏将农技推广服务绩效纳入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和工作考核当中,导致当前农业高校和科研评估机构及其工作人员重理论,轻应用;重发明,轻推广,仅仅凭着“一腔热血”在从事农村社会化服务,这显然既难以保证效率和质量,也不公平。与此同时,缺乏协调和整合,也是摆在这些组织机构面前的一个现实问题。当前这些农业院校和科研机构都在农村开展农技培训、创办示范基地、建设“专家大院”、开设“农技110”等服务,但是这些组织网络、信息系统、项目建设及推广活动各自为政,互不沟通,难以形成规模效应和合力作用。
市场经营性主体如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协会)、农业经纪人自身发展更是艰难。当前从事农村社会化服务的龙头企业中不乏实力雄厚的上市公司,但更多的是实力并不强的省级和市县级企业,自身实力十分有限,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过弱,加上当前政策扶持力度和农村市场开发力度不够,导致龙头企业这一类主要市场经营性主体目前发挥的农村社会化服务作用十分有限。专业合作社(协会)和农业经纪人的问题则更加严峻。由于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其自身发展的身份合法性问题都始终悬而未决,更何谈自身利益保障问题。[4]目前对与多数市场经营主体而言,不缺乏为农村社会化服务的理想与抱负,缺乏的是现实的支撑能力。
四、服务脱节:供需差距过大
(一)服务的水平、层次过低和规模过小
当前农村社会化服务仍然是低水平、低层次,小规模、窄覆盖。如表1所示,从农村社会化服务几大类别看,受访农民都不同程度地接受过农业生产、技术推广、信息、质量安全监测、农村金融和农民生产服务方面的服务,但除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服务、农业生产服务和农业技术推广服务超过50%外,其他各项服务的覆盖面均低于50%。尤其是农村商品流通服务、农民生活服务和农业信息服务,分别只有20.25%、26.67%、33.33%。
从农业生产的具体领域看。如表2所示,在种植业领域,农村社会化服务还主要集中在农业的施肥技术指导和病虫害防治这一低水平、浅层次服务上;而更高水平和更深层次的服务如农产品脱壳和晾干方面则覆盖率极低,不到10%。
在养殖业领域,如表3所示,农村社会化服务的供给显然不尽如人意。无论是良种繁殖、孵化等畜牧业服务和畜禽防疫与疫病治疗,还是鱼苗、鱼种、水产良种等渔业服务的覆盖率均十分低,分别只有20.03%、33.33%、20.06%。
在林果栽培领域,如表4所示,尽管林木病、虫、兽害防治要高于林木嫁接和收获果实方面的服务覆盖率,但后二类基本服务均不足40%。
综合表2、3、4还可看出,当前农村社会化服务主要集中在传统的粮食作物种植业,主要是小麦和水稻种植,而养殖业和果林栽培业领域的服务规模严重偏小,覆盖面严重过窄。与此同时,即使是在服务覆盖率较高的传统粮食作物种植业领域,有关农业生产方面的服务也主要是集中在农业生产产前的农资购买服务,产中的病虫害防治和基本的农技咨询服务,而对于产后的农产品流通服务,市场销售对接服务则涉及较少。服务层次处在最初级阶段,大多流于形式;服务方式基本以组织培训、发放材料和口头传达为主,缺少现代新型农业科学技术的运用。
对于涉及较深层服务如农村金融服务的水平和层次过低,覆盖规模过小。问卷调查结果显示,目前农户向信用社和商业银行贷款比率总计为18.19%,民间自主借款比率则高达81.81%,其中,生活性借款占44.12%,生产性借款占55.89%,农林牧渔业生产借款占19.19%。这一方面说明农户生产性借款绝大部分没有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另一方面也反映出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更难获得贷款。据农户反映,当前要想在银行借款,首先必须有一定经济实力的亲朋好友或者公务员作担保,且担保人必须负连带责任。与此同时,不但贷款最高授信限额低,最多仅为2万至5万元,且审批环节多、手续复杂、周期过长。现今的农村金融网点大多数只办理存款这些基本业务,贷款或者其他金融业务则很少涉及。以农业保险为例,目前湖北省仅有41.80%的农民购买过农业保险,且品种仅仅限于水稻、小麦等传统粮食种植保险。
从与农民生活关系密切的农村社会保障服务来看。湖北省目前村级农家书屋基本实现了全覆盖,但许多村级农家书屋里书刊内容陈旧、更新慢,缺少农业生产技术、农产品市场信息等农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书刊;这些书屋中仅有5.97%配备了管理人员,且92.92%为兼职,经常脱岗,造成借阅不便。如今农家书屋大多沦为摆设。农村体育健身设施也大多形同虚设。目前有56.69%的村庄建设了公共体育设施,但仅8.92%配备了体育指导员;不少体育健身场地、健身器材长年空闲,无人问津。在农村医疗方面,“新农合”还存在各种后续环节跟不上问题。由于宣传不够,大部分农民对于合作医疗的相关政策还不太了解,影响参合积极性;农民参合后,还存在医生多开药、开贵药的现象,造成农民医疗成本不降反升。与此同时,村级医务室人员配备不齐,农村疾病防疫等社会保障服务不足问题也十分突出。在农村义务教育方面,教育资源严重不足,撤村并校后社会化服务跟不上,不仅使农村家庭的教育支出增加,同时也带来了学生上学难、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等问题。现如今许多农村孩子因为学校远,不得不小学一年级就在学校住读,这无疑增加了家长陪读、孩子生活等费用支出。[5]251-284
(二)“三农”多元化现实需求实难满足
“农民只负责田间管理”,这是农村社会化服务的终极目标,但当前实际距离这一目标还有巨大差距。从当前的供需矛盾来看。对比表1农民接受过的农村社会化服务和表5农民最迫切需要的农村社会化服务,可看出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服务、农业生产服务是覆盖率最高的两类服务,但这两类服务却都不是农民所最迫切需要的服务,而农民当前所最迫切需要的农村信息服务、农村商品流通服务、农村金融服务却恰恰是目前覆盖率最低的服务。从调研的十多个县市情况来看,有近50%的农户反映在科技、信息、产后等方面服务很少甚至没有,大多数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价格和信息服务发挥功能不强,对生产环节进行调节和引导的功能难以发挥。这充分说明当前的农村社会化服务供需严重脱节,农民基本需求仍然难以得到满足。
从农户对农业生产基础设施需求来看。当前农民需求最强烈的前四位分别是通村公路(占67.92%)、农田水利设施(占62.26%)、农村垃圾处理及环境美化(占49.06%)、农田整理(占26.42%)。而这四类农村社会化服务恰恰也是目前覆盖率最低的。以农田水利基础设施为例。湖北省农村水利设施普遍老化,全省332处大中型灌区的骨干建筑物损坏近50%。现有农田水利工程中,建于上世纪50年代的占51%,70年代占35%,80年代及以后仅占14%,且标准化程度较低。在自来水、新能源、通村公路、电力、通信设施实现村村覆盖的同时,在各个村庄都存在着基础设施覆盖死角,远未达到户户通、户户覆盖水平。
差异化、多元化的服务是当前农村社会化服务的核心。不同类型的农业产业所需求的社会化服务无疑是不同的,养殖业农民最需要产前的幼苗种、产中的防疫和产后的市场销售服务,尤其产后市场销售服务是当前最困扰养殖业农民的难题;而传统种植业最需要产中的病虫害防治和产后收割服务,尽管目前传统粮食作物价格不高,但市场销售并非是困扰种植业农民的头等难题。然而,现实中的社会化服务供给显然不能满足需求,过于片面性和一刀切,追求“拉网式”或者“普及性”的服务,缺乏针对性和差异化侧重,缺乏多元化的供需表达机制与平台,这样既导致了农村社会化服务供给的浪费,同时也难以真正满足农民的现实需求。
五、缺乏科学规范:服务市场内卷化
(一)缺乏顶层设计与引导使服务能量在互搏中消解
当前农村社会化服务仍然面临着缺乏制度顶层设计与引导的问题,使得地方党委政府各涉农职能部门缺乏统一的领导、管理与监督考核,在农村社会化服务过程中,各自为政、相互竞争、互相掣肘现象突出;分散且条块分割的农村社会化服务政策、财政、项目,难以有效整合,无法形成统一协调的工作格局,更难发挥合力作用。往往是过高的行政运行成本消耗了大部分人力、财力和物力。
与此同时,政府和市场的农村社会化服务责任边界难以厘清,“看得见的手”与“看不见的手”不但无法同时发挥作用,而且往往在相互“打架”中消解了各自的能量。政府的责任边界难以划清,缺乏有效的监督约束,地方党委政府各涉农部门无法回归“行政”色彩,也无法真正走上服务性、有限性责任政府的良性治理道路,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现代化也就无从谈起。且由于政府责任边界不清,各涉农部门往往依靠强有力的行政干预权力,肆意抢占农村社会化服务经营性市场份额,挤压市场主体发展空间,导致市场主体因难以生存而无法真正发挥作用。
(二)缺乏行政法规约束与监管使服务市场混乱丛生
由于缺乏规范服务主体、服务行为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场的有效监管,导致当前农村社会化服务市场混乱,尤其是关系到农民生产、生活切身利益的农资、日常生活用品市场和农产品销售市场,假冒伪劣泛滥、欺横霸市、哄抬物价,肆意压低农产品收购价格现象丛生。当前偏远地区乡镇种子、化肥、农药以及日常生活用品的假冒伪劣现象十分普遍,且市场价格混乱不堪。而对于农产品销售,农民反映最为强烈的便是肆意压低收购价格。对于市场经营性主体而言,假冒伪劣的充斥,混乱的市场价格,使其本来就极小的“利润”空间被进一步挤压,其生存与发展可谓“雪上加霜”,极大地挫伤了其积极性,严重制约了其经营供给。
专业合作社(协会)是农村社会化服务的重要主体,其有着最贴近农民的身份优势,但目前专业合作社(协会)组织网络体系混乱,生存发展堪忧已成客观事实。[6]尽管我国2007年7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但由于相关的配套法律法规迟迟跟不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步伐,导致当前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井喷式发展的背后是“虚胖”问题严重。以江西省和山东省为例,江西省南昌县全县700多家合作社中比较规范的最多只有20%;山东省每年要新增1.3万家左右,但其中三分之一都没有发挥作用,根本没有开展任何合作,徒有虚名。[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