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论:我们为您整理了13篇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范文,供您借鉴以丰富您的创作。它们是您写作时的宝贵资源,期望它们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灵感,让您的文章更具深度。
篇1
1当前我国农业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通过实际的调查发现,目前生产性合作社是我国农业专业合作社的主要性质。
1.1财务管理人员水平不足
农业合作社的诞生,最初是由农民自发创建的,而由于农民缺乏较高的专业水平,这也使得在农业专业合作社当中,对于系统的财务管理体系是比较缺乏的。在实际的管理过程当中,农业专业合作社也没有对具有专业知识的会计人员进行聘用,而现有的管理人员又缺乏培训,这就使得在经济核算过程当中,农业专业合作社经常会出现核算不够准确的问题,从而导致农业专业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十分混乱。
1.2财务管理制度不够完善
现如今,虽然我国已经针对农业专业合作社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但是在具体的实施过程当中,仍然存在着财务制度不明确的问题。通过实际的调查我们发现,在众多的农业专业合作社当中,只有一小部分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制度,而一些农业专业合作社虽然对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了建立,但却缺乏足够的执行力度,而在实际的建设过程当中,很多的人员也对财务管理的监管工作没有起到足够的重视,这就使得国家出台的相关法律流于形式。与此同时我们还发现,在农业专业合作社当中,还存在着分配制度不够完善的情况,一些财务管理人员对于利润返还、股金分红等问题并不了解,而在一些农业合作社当中,其分配主要是领导说了算,财务分配不够透明,这些问题都是的社员的积极性受到了十分严重的打击,而这些问题的存在,也使得农业专业合作社的成长受到了十分严重的制约。
1.3资金较为缺乏
农业专业合作社是农户自主参与的组织,但是,农业专业合作社在实际的农业生产当中是比较缺乏效率的,因此在实际的投资过程当中,农业专业合作社往往缺乏融资渠道。现如今,我国的农业专业合作社主要还是依靠政府、信用社的投资来对自身进行发展。而由于受到政策的限制,政府也很难对农业专业合作社投资投入大量的资金,这就使得很多的农业专业合作社需要依靠社员的会费来对合作社的发展进行维持,使得农业专业合作社的资金很难得到满足。
2解决农业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问题的对策
2.1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在很多的农业专业合作社当中,管理人员缺乏对内部管理的认识,使得管理制度很难得到有效的落实,因此,管理人员应认识到财务管理的重要作用,并在合作社当中成立财务管理机构,严格的对农业专业合作社当中的内部资产进行管理。
2.2对员工进行业务、制度培训
第一,农业专业合作社应对所有的员工进行相应的制度培训,使得员工能够对财务管理制度进行明确,并了解相关法规、政策,在这样的基础上,才能够使得员工的行为得到规范,使得财务管理工作能够更好的开展。第二,农业专业合作社还需要对财务人员进行培训,加强队伍建设,使得财务人员的整体素质能够得到提高,此外,还应对其思想素质、业务能力进行培养,保证内部财务管理的透明性。而在对财务人员进行聘用的过程当中,农业专业合作社还应对其思想素质、业务能力等进行考察。
2.3建立安全分配制度
在实际的核算过程当中,财务管理人员应做好核算工作,并对全年收入进行细致的核算,核算结束之后,还应对理事会提交盈余分配方案,得到方案之后理事会应召开相应的会议,对分配方案进行公布,在听取大家的意见之后对方案进行完善,在最终审核通过并由社员大会审批之后才能够将分配方案进行实施。
3结语
对于农业合作社来讲科学的财务管理制度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在农业专业合作社的实际发展过程当中,很多的管理人员却缺乏对财务管理重要性的重视,也因此并没有对健全的财务制度进行建立,这些问题的产生,都使得农业合作社的发展受到了眼中的制约,这就需要对健全的财务制度进行建立,并加强对合作社当中的员工进行培训,使得农业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能够得到促进,从而使得我国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能够得到有效的推荐。
参考文献
篇2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民农村农业问题一直以来都是国家和政府所重视和关心的问题。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农村经济的改革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随之产生,并且随着经济发展而蓬勃兴起。
据海南屯昌农业局提供的数据资料显示,截止到2013年8月31日,全县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合作社918 家,比2012 年4 月份统计的数量新增17.8%。出资总额36953.67 万元,合作社成员近20734 人,带动周边农户近40000户。
2013 年屯昌县合作社成员人均纯收入较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高200—350元。随着市场的进一步规范,屯昌县政府的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数量还在不断增加,农民的收入还在不断地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立整合了农村资源,有效促进了农业推广,提高了农业科技,推动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特点
(一)成员账户的不稳定性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为每个成员设立成员账户,合作社坚持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原则。因此管理成员账户是合作社财务管理工作中一项重要内容。
合作社成员既是合作社的投资者,又是供应商和客户。一旦成员不再与合作社发生交易往来、不再利用合作社提供的技术和服务时,可以自愿退出合作社,可以抽回入社资金。而为了稳定企业的股权结构,《公司法》规定企业股东不能随意撤资,特殊情况除外。随着社员经营能力和经济能力的变化等自身条件的变化,社员与合作社的交易情况就会发生相应的变化,使合作社社员账户与合作社的财务关系变得很不稳定。
(二)以“服务最优化”为财务管理目标
合作社依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以服务成员为宗旨,提高对外交易额为目标,由农民自己成立,自己管理。农民加入合作社后,即是合作社的普通社员,在合作社中扮演多种角色,既是合作社的投资者,又是经营管理者,同时也是供货商和销售方。西方合作社财务管理的目标是合作社价值最大化,由于合作社的性质区别于股份制企业,因此,国内合作社的财务管理不应以合作社的价值最大化为目标。合作社对外追求合作社利益最大化,对内提供服务最优化和技术最佳化原则。
(三)盈利返还合作社成员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经济组织,是区别于普通企业的经济组织。在盈余分配的决策和处理上,遵循的法律法规也不相同。农民专业合作社以服务最优化为财务管理目标,立足本社社员、服务本社社员,通过合作社将拥有共同目标的农民组织起来,完成单个农户“干不了、干不好、干了不合算”的事情。
盈余分配是处理成员与组织之间以及成员相互之间利益关系的核心,盈余分配的特点主要表现在:(1)合作社从当年盈余中提取公积金,量化给每个社员,计入社员个人账户。(2)可分配盈余按社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返还总额不得低于可分配盈余的60%;其余部分按照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的比例分配给社员。
(3)每年的分配方案要经社员大会讨论决定。
(四)财务会计制度的特殊性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务活动与普通企业一样,就是经济组织再生产过程中的资金运动,其实质就是合作社与各有关方面发生的财务关系。与普通企业相比,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资金筹集、组织机构、盈余分配等方面具有特殊性,这就决定了其财务会计制度区别于普通企业的会计准则。例如:合作社是特殊的经济组织,对成员提供服务,对外开拓市场提高业务量。因此合作社与社员的交易价优惠于合作社对外的交易价格,这就要求合作社在会计账务处理上要分开进行核算,不能混为一谈,这样会导致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合作社法披露的会计信息不能真实反映对内对外的销售情况,也会影响成员账户的记录。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内容
(一)筹资引起的财务活动
筹集资金活动是合作社财务管理工作的起点,是合作社的基础财务活动。合作社的主要筹资渠道是对外筹资和对内筹资。这些都表现为合作社资金的流入。在各种资金的筹集过程中,需要偿还到期贷款,支付借款利息和其他一些筹资费用,是筹资引起的资金流出。
(二)投资引起的财务活动
合作社进行了资金筹集活动,资金一旦到位,即可开始进行投资活动。合作社首先将资金投资于内部建设,用来建造生产场地,购买生产设备和原料等,这些都是合作社的对内投资。待合作社资金充裕拓展外部业务的时候,可以考虑进行对外投资。这些投资活动引起的资金活动是合作社重要的财务管理环节。
目前,海南合作社由于其自身发展的特点和局限,大部分还没有对外的投资活动。不管是对内投资还是对外投资,都会引起合作社资金流出,而投资获得的收益同样会引起资金流入。
(三)利润分配引起的财务活动
合作社与企业一样,期末要进行会计利润的核算。利润分配是合作社与社员发生的另外一个重要的财务活动。按照《合作社法》的规定,合作社产生利润要向税务机关缴纳所得税,并且提取公积金,提取一定的比例向社员分配利润。提取公积金分配到社员各个账户,增加社员账户积累,提高社员投资的信心。这些是合作社产生利润后发生的资金流出。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
国家和各个地区的政府高度重视合作社财务管理,为了让合作社规范的发展,2007 年国家制定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该法对合作社会计业务核算、财务会计制度等都做了明文规定。同年,国家专门制定《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目前,全国已有16 个省区市颁布并实施了与合作社相关的地方性行政法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有了明确的法律保障。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运行有法可依,合作社正朝着健康和规范的方向发展起来。
2013 年8 月,为了响应和执行党的“十”和2013 年中央1 号文件精神,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序发展,提升海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水平和国际旅游岛的影响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相关法律条例,海南省农业厅出台了《海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说明海南省相关政府部门重视合作社的管理和发展,海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
四、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现状分析
(一)屯昌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来源情况
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来源主要有两大部分:一部分是自有资金,主要包括社员缴纳的股金和留存盈余;另外一部分是外部资金,主要有各类金融机构的贷款和民间借贷以及政府扶持资金。内部筹资可以提高企业的资源配置效率,尤其是在我国信贷紧缩的大环境下,农民专业合作社如果能够从内部获得资金的话,将缓解其所面临的外部融资压力。
(二)屯昌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决策机构设置情况合作社社务公开是最基本的民主管理制度。按照现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合作社的内部治理结构中应当设有社员大会,作为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理事会,作为合作社的执行机构;监事会,作为合作社的监督机构。根据调查问卷情况整理出以下(表1)合作社财务决策机构的设置情况。
(三)屯昌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收益分配情况
根据《合作社法》的相关规定,合作社的利益分配方法有三种: 一是按社员交易量(额)返还利润;二是按股金分红;三是成员享受股息。第一和第二种分红方式容易理解,第三种分红方式是指合作社在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或对内投资新项目时,如果社员投资该项建设,那么这些建设资金就形成投资股。这些投资股不承担经营风险,不参与股金分红,农民专业合作社一般按高于银行利率支付利息给社员。合作社的收益分配区别于公司制企业的收益分配。
通过对屯昌县100 家合作社的调查发现,有小部分合作社没有建立收入分配制度,分与不分由理事长说了算。提取公积金的只占35%,大部分社员只是享受到购买生产原料、出售农产品等方面的优惠价格,合作社与社员实行内部优惠交易,社员很少参与剩余收益的分配。就算有分配,也只是象征性地拿出小部分收益按交易额进行分配。有些合作社的收益分配方案不经过社员大会批准,存在少数人决定多数人的收益分配现象。(四)屯昌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海南农民专业合作社总的来讲是“起步较晚、发展较快、问题也较多”。目前,屯昌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处于初级阶段,合作社成员整体素质偏低,松散的财务运行模式导致合作社管理存在这样那样的漏洞。以下(表2)为屯昌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调查表,该表体现了合作社日常基本的财务管理工作执行是否到位。
合作社各项管理制度尤其是财务管理制度并没有做到与时俱进,适应合作社快速发展的需要。而合作社的相关培训、监管和扶持等政府相关部门没有做到足够的重视。
四、建议
从以上现状分析可以得出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主要有:融资难、财务决策民主缺失、财务运行不规范、收益分配不合理等。农民专业合作社应该抓住当前特区经济的机遇,利用国际旅游岛建设的有利政策和优惠措施,努力对外发展交易业务,对内完善内部管理才能解决财务管理存在的诸多问题。
构建适宜当前合作社特点的财务管理制度,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实用的财务管理制度,可以促进各种财务活动有序进行,合理筹集资金,充分利用有限的资金,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增加利润;处理好各种财务关系,真实反映合作社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成果,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稳健的发展。
参考文献:
[1]于桂娥.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的特点[J].财会研究,2007(7):76-77.
篇3
一、问题的提出
据国家农业部统计,目前,全国有15万多个农民专业合作社。随着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和规模的扩大,预示着中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迈向新的台阶。而长期以来,对合作社财务管理工作的忽视将阻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进一步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发展壮大,不仅需要政府政策的支持,也需要加强其内部自身的管理,特别是财务管理工作。随着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外交易量的不断增加,将对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工作提出挑战。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的现状分析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经济组织。它的财务活动就是合作社再生产过程中的资金运动,包括资金的筹集、使用、耗费和收入分配四个方面,其实质就是合作社与各有关方面发生的经济关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务管理正是基于合作社生产经营过程中这种客观存在的财务活动和财务关系而产生的,是组织资本运动、处理各方面财务关系的一项经济管理工作,是合作社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中出现的问题主要有:
(一)总体上看,财务管理工作长期未得到应有的重视
长期以来,合作社对财务管理工作的忽视,限制了合作社提升空间。财务管理工作未得到应有的重视的原因主要有:一是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初期,由于其经营活动较少,造成收入低下,合作社不愿意也承担不起专门聘请会计人员而产生的成本。二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的财务管理意识淡薄,观念比较落后,对于财务知识比较欠缺,很难识别财务公开的真实性,也就起不到监督作用。
(二)具体上看,财务管理中的筹资、投资、收益分配、财务管理制度等环节存在问题
1.筹资困难,资金严重不足。合作社资金主要来源于社员会费、股金、从节余中提取的公积金、公益金、风险基金、来自银行和信用社的借款、接受国家财政的直接补助、他人捐赠等。造成合作社资金筹集困难的原因有:一是许多传统农民专业合作社规定按社员身份同等投资的,造成投资额有限;加之,社员通常需要以现金形式得到更多的返还金。二是,由于合作社是一个非盈利性组织,对外交易量少,盈余少。再加上合作社普遍存在抵押资产不足,担保难以落实等问题,金融机构出于防范风险和规范管理的要求,限制对合作社发放贷款[1]。
2.资产管理混乱,相应的资产保管制度不健全。合作社把筹集到的资金投资于合作社内部用于购置固定资产、农业资产等,形成合作组织对内投资。目前,合作社由于其自身发展的局限,很少有对外的投资活动。对于合作社的资产管理,一些合作社未制定健全的资产保管制度,导致对固定资产、存货等资产缺乏有效控制。如一些合作社缺乏对货物流通的必要账簿记录,从而不能将实物流转信息与账务信息一体化。
3.收益分配制度不健全。一些合作社存在收益分配混乱的现象,主要表现在对收益分配中的股金分红、股息、利润返还的比例制定不合理,甚至合作社社员对这三个概念理解不清楚,混淆不清。导致不少合作社把付给社员股息当成是股金分红,而实行股金分红,这种现象带有普遍性。更有一些合作社没有建立起相应的收益分配制度,对社员不进行利润返回,从而违犯了办社宗旨和相关法规。
4.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合作社法》的颁布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奠定了法律基础,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相关的配套政策――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尚未出台。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无章可循、监督控制机制不健全,或有财务内部控制制度,但未形成完整的约束体系,从而造成财务管理混乱的局面[2]。
三、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问题的对策
(一)加强财务管理意识,普及财会知识
财务管理工作是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化发展的重要保障。随着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将逐渐得到体现。财务管理工作得不到重视一部分原因就是农民对于财务知识比较匮乏,即便公开合作社财务状况,许多成员也看不懂,根本起不到监督作用。因此,普及财务会计知识,引导合作社规范自己的财务管理,以加强全体社员的财务管理意识是一项重要而急迫的任务。合作社领导要重视财务管理工作,特别要注意《合作社法》中对财务管理的要求,并且落实到实际工作中。
(二)扩大筹资渠道,增加资金实力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适应现代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扩大筹资渠道,使筹资渠道和方式呈现多样化,增加资金实力。一方面,通过对我国的农业合作社股金筹集机制进行创新,增强其内源融资能力。借鉴新一代合作社实行成员资格封闭制及交易份额制:通过封闭社员资格及较高的初始投资(增加退出成本)确保成员对合作社管理的关注及对合作社的继续投入,包括提供稳定的保质保量的初级原料产品[3]。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可根据各个合作社成员收入能力、合作社规模、经营宗旨等适当提高入社社员的股金,实行股金额与交售量相联系的机制。同时,制定吸引外部资金投入的灵活机制,以提高合作社资金实力。另一方面,利用良好的外部融资环境来提高合作社资金筹集能力。《合作社法》的颁布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使得合作社的发展有法可依。利用政府为合作社创造良好的财税环境、金融环境,并为其创造有效贷款担保机制,筹集来源于金融机构的资金,以提高资金实力。
(三)加强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和落实,加强财会队伍的建设
财务管理制度,是合作社理财活动的重要依据,对合作社理财活动起着重要的规范作用。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应以满足出资人需要,服从出资人利益,以服务成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点。要树立新观念,完善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专业合作社必须按《会计法》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等规定,明确合作社内部岗位责任制,实行钱、账、物分管,建立健全签收、审批和内部稽核制度。在会计核算方面,在国家未颁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务会计制度之前,专业合作社可以根据经营范围,参照《合作社法》,适合本专业社的原行业会计制度、会计政策,设计和制定本社的核算办法。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只是手段,实施财务管理制度,狠抓落实,推动合作社全面科学管理。另外,必须提高财会人员的要求。其一,合作社聘请具有较高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的会计人员。其二,根据合作社不断出现的新的经济活动,鼓励财会人员通过继续教育方式达到知识及时更新以适应新要求。其三,合作社要加强对财会人员的考核,完善考核机制。
(四)健全收益分配制度
贯彻《合作社法》中有关收益分配的规定,并根据本社的特点,合理确定盈余返还、股金分红和股息的比例。根据该法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分配制度不同于企业,主要有三点不同:第一,专业合作社从当年盈余中提取公积金,并量化给每个成员,计入个人账户,这是合作社在财务核算中的一个重要特点。第二,可分配盈余按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返还总额不得低于可分配盈余的60%;其余部分,按照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的比例分配给社员。这说明按交易量(额)的比例返还是盈余返还的主要方式,但不是唯一途径。第三,每年的分配方案要经社员大会讨论决定。另外,要分清盈余返还、股金分红、股息这三个不同概念。简单说,社员作为顾客(供应商和消费者)应该得到盈余返还,作为投资者,应该得到股金分红和股息。三者收益各自占的比重,由合作社的具体发展情况来决定。初创阶段,股金分红的比例高一点,可以吸引社员的加入;发展阶段的关键是稳定,利润返还应该成为分配制度的主角。如果合作社中社员缴纳的股金数量较大,在合作社总资产中的比重较高,股金分红就应该占较大的比重,反之,则应该着重进行利润返还[4]。
总之,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要想走上长久发展之路,必须重视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工作,对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给予认真分析,并多方寻求解决措施,使得财务管理对合作社的发展发挥积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 李晓渝,王文献.我国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融资问题研究[J].农村经济,2006(6).
篇4
二是财会人员素质较低。目前,仍有很多合作社处于起步阶段,资金压力很大,为了降低成本,不聘请专业的财会人员,财会人员主要来自合作社成员,出纳往往由合作社监事长或成员,这些人员缺乏专业知识,不懂会计核算,财务管理自然无法做好。有的合作社则频繁更换财会人员,财务移交不及时,也不规范,增加了财务混乱的程度。四是合作社利益分配制度混乱。合作社利益分配主要包括利润返还、股金分红和股息。但很多合作社的利益分配由负责人说了算,成员对相关规定根本不知情,更不知道应如何分配。有的合作社把股息作为股金分红,回避了应设立的分配制度。
2加强合作社财务管理的对策
一是做好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宣传教育,使合作社的全体成员了解财务管理知识,认识财务管理的重要性,让合作社从负责人到成员全面树立重视财务管理的思想,从而减少合作社财务管理上的违规违法现象。
二是强化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合作社要按照会计法等会计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资产台账制度等,并切实予以落实。用制度建设推动财务管理工作,推动财务组织建设,保障财会人员充分发挥管理、监督职责;加强会计核算,规范设置会计科目,方便会计信息的收集核算和会计监督。推进民主理财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合作社资产被侵占和挪用。
三是进一步开展合作社会计业务指导。农经部门要深入开展业务指导,帮助合作社建立财务管理制度,指导合作社正确设置会计科目和建立账簿,做好岗位分工、会计档案管理等基础性工作;指导合作社设立成员账户,准确记载相关内容;规范地管理和使用国家财政直接补助资金等专项基金;有健全的内部审计制度。同时,农经部门要加强合作社管理人员和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其管理、理财能力和法制意识,建立起懂业务、守法纪的合作社财务队伍。
篇5
庆元县的农民专业合作社2007年仅25家,2010年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214家,现已覆盖粮、菌、竹、果、茶、蔬、药、养殖等产业,总社员11637人,联结基地12.92万亩,带动农户5.7万户,注册资金10522万元。达到市级规范化专业合作社80家,市级示范性专业合作社8家,省级示范性专业合作社6家。2010年销售收入39649.92万元,盈余1913.5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解决了农民单家独户难以解决的实际问题,有效实现了生产与市场的对接,为稳定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扩大农业经营规模开辟了新的途径。但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财务管理上存在的一些问题。
1 合作社财务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轻视财务管理
当前我县有部份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重盈利轻管理思想,有的合作社财务人员是兼职人员;有的合作社只有出纳没有会计;有的合作社甚至没有财务人员由理事长负责记录收入支出,根本没有内部控制、监督机制,无法起到会计应有的核算和监督作用。
1.2 记账不规范
合作社存在记账科目运用不当、会计凭证不规范,有的合作社没有使用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规定科目记账,用企业会计科目记账。合作社经营利润及上级拨款形成积累公积金只有总账科,大部分合作社没有建立财务制度和规范的会计账簿,只有内部收支流水账。外来的原始凭证和自制的原始凭证过于简单,没有完整的会计资料,支出没有正式发票、白条入账普遍、缺少经办人审批人签字,绝大多数合作社不能结合自身业务的特殊性设置内部科目,不能准确恰当的反映合作社的经营状况。
1.3 成员账户管理混乱
没有按照合作社章程规定设置成员账户科目量化到社员,社员不了解自身权益增减变化情况。一些合作社连最基本的股权登记制度都没有,不发给社员股票权证,社员的利益从形式上得不到保障。
1.4 财务公开不到位
有些合作社财务收支情况长期不公开,有些作社年终不召开社员大会公布一年来的经营情况,社员对合作社的经营情况不了解。有些合作社的收益分配方案没有经过社员(代表)大会批准,分与不分全由理事长一人说了算。
1.5 会计人员业务水平偏低
合作社从事财务工作的人员大部份是只经过短期培训后就进入工作,正规学校毕业从事合作社财务工作的人员很少,有的合作社为了减少支出,从社员中选取并不懂财务的人员从事财务工作,不能准确反映合作社财务状况。
2 合作社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主要原因
2.1 合作社重生产轻管理
合作社的主体是农民整体文化水平偏低,缺少管理经验和缺少管理人才,对合作社法律、法规、章程等学习不不够,管理上认识不到位,由于合作社性质决定他与其他企业不同,产品生产、管理、销售连结在一起,合作社主要重视产品的产量和质量而把财务管理放在次要地位。
2.2 缺少财会人员、管理制度不健全
近年来合作社发展较快,对财务人员需求较大,合作社从事财务工作的人员大部份是只经过短期培训后就进入工作,正规学校毕业从事合作社财务工作的人员很少,合作社中有一部分财务人员是从事企业、商业会计兼职合作社会计,没有经过合作社财务制度培训和学习,用企业会计科目替代合作社会计科目,有的合作社为了减少支出,从社员中选取并不懂财务的人员从事财务工作,会计人员业务水平偏低造成财务管理不规范、制度不健全。
2.3 成员账户管理混乱、盈余返还不符合法律规定
由于对合作社性质和经营方式不了解,对成员账户不重视,没有按照合作社律规定设立社员账户,合作社的盈亏情况没有直接反映到社员账户,社员不了解对自身权益增减变化。生产经营决策和盈余分配等重大事务由少数人说了算,一般成员没有发言权,社员行使基本表决权的机会被剥夺,可分配盈余返还标准和比率不符合法律规定,惠顾额返还低于60%的法律规定,由于利益分配不合理引发的矛盾而影响合作社正常生产经营。
2.4 监督机构没有发挥作用
民主管理、财务公开是合作社财务管理的重要特征,也是财务制度的要求,合作社没有按照章程操作,有些合作社年终不召开社员大会公布一年来的经营情况,社员对合作社的经营情况不了解。社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没有真正发挥作用,造成合作社财务收支情况长期不公开。
3 规范合作社财务管理的对策
3.1 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法律、法规宣传
首先要在思想上提高对财务管理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再认识 ,确立财务管理在合作社经济中的中心地位,主管部门和乡党委政府加强合作社有关法律、法规宣传,使合作社成员了解合作社法规、政策和合作思想、合作原则、合作技巧、财务管理等理论知识,全面提高合作社整体素质。
3.2 加强对合作社财会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建立合作社会计上岗培训制度,担任合作社会计必须经过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充分利用农经队伍的业务优势,从乡镇农经员中挑选事业心强、会钻研业务的人员组成合作社财务辅导员,与合作社开展一对一的业务指导,提高合作社财会人员管理能力和业务水平。
3.3 落实和完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会计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做到有章可依,完善内部财务的控制制度,形成相互牵制、相互制约的工作关系,杜绝集体资产的流失,促进财务管理制度化。
3.4 强化成员账户核算,提高社员监督意识
成员账户是合作社成员利益的载体,按照合作社律规定设立成员账户,成员账户应准确记载成员出资、成员公积金份额、形成财产的财政补助资金量化份额、捐赠财产量化份额、盈余返还金额,公积金份额。盈余分配等重大事务按照要一人一票进行表决,可分配盈余返还标准不得低于按交易额60%的法律规定。
篇6
一、杨凌农业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规范化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08年,我国颁布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在此之后,杨凌在合作社财务管理上做了很多工作,包括制度建设和人员培训,使其管理越来越规范。但在具体操作中仍存在很多问题,主要表现在:
1.财务控制
(1)财务管理制度不规范
制度不健全或有章不循。按《会计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农民合作社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但有的合作社并未按照规定来制定或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包括财物管理使用、收支审批监督、财务人员职责、盈余分配管理等财务制度。有的合作社虽然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但并没有真正执行或执行力度不够,造成财务管理混乱。有的专业合作社的财物管理通常由决策者一人决定,弱化了财务管理的作用,使制度形同虚设。
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善性令人怀疑。部分合作社并没有建立完善的财务制度和规范的会计账簿,只有内部收支明细。财务收支不规范、收款不开统一收据、收入不及时入账、使用不合规定的收、付款票据、财务支出无法提供正式发票、白条入账较为普遍、缺少经办人和审批人签字等问题较多,没有完整的会计资料。
财会人员不齐、业务素质低。合作社各机构分工不明,会计机构多为兼职人员,既经营财务又管理其他事务,出纳和会计都是同一个人。财务人员文化水平低,专业知识不足。责任心不强,缺乏财务管理知识。业务素质低,不能解读国家财经政策和有关合作社的财务制度和财政税收政策,不能有效贯彻执行党对合作社的发展政策,不利于合作社的发展。
(2)财务监督制度不健全
合作社没有建立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缺乏必要的财务监督机制。很多社员看不懂财务,即使公开也看不懂,缺乏内部监督制度。财政审计和税务部门对合作社的外部监督范围和力度不够,也会造成合作社经济发展和财务管理的混乱局面。
(3)会计核算制度不规范
农业合作社的核算内容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盈余,按照《会计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合作社在一定期间内的经济业务事项要全部入账,但多数合作社都存在核算不完善的情况,也不能准确恰当的反映合作社的经营状况。会计监控不力,信息收集不及时,导致会计报告严重滞后,会计信息失真,有些合作社在年底才发现存在亏损经营,使得合作社的发展受到影响。
2.融资困难
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性问题就是资金问题,资金紧张、融资困难就会制约到合作社的发展规模。杨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发展所需资金主要由农民自筹,还包括入会费、股金、政府扶持和银行贷款,由个体农民聚拢成合作社,其经济力量较为薄弱。成员之间经济实力弱小,一般也都无力提供大量资金。杨凌农业专业合作社缺乏吸引投资的制度基础。一个新的投资者往往因为合作社组织管理及投资收益制度的缺陷而对其放弃投资。而在合作社合同期满时,社员本着入社自由的原则也会申请退社以及退还股金,这样会导致合作社的资金基础处于不稳定的状态。加上目前的农村金融体系也制约了资金的供给。农业发展银行也不能提供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社的贷款补贴机制和对合作社进行支持。
3.利益分配
财务分配会直接影响到合作社每位社员的切身利益,同时也影响合作社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杨凌农业专业合作社根据资本与劳动程度采用股金分红和按股金分红和按交易额(量)分红两种利润分配方式。通常合作社的规章制度上都明确了年终利润分配的原则和顺序,而实际上很多合作社的发展往往都是亏损或利润很低的结局,导致合作社的利益分配并没有按照规定来执行,社员往往拿不到分红。这种不健全的分配机制导致社员对合作社渐渐失去信心,个人利益与合作社的利益联系不紧密,最终影响到合作社的进一步发展。可分配盈余分配混乱,盈余返还标准不合理,甚至没有标准仅凭一人说了算,甚至出现有盈余却没有盈余分配的现象,这种盈余分配乱象极大制约了农民合作社的健康和长期发展。
二、解决杨凌农业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问题的对策
1.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首先,在合作社财务管理方面,我国先后颁布了《会计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等法规,合作社应该严格依据这些规定来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做到五规范。一是原始凭证要规范。只要是支出货币资金,都要索取原始凭证,同时还要对其进行审核。二是填制记账凭证要规范。三是会计账簿设置要规范。账簿应包括库存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总账和明细账。四是货币资金管理要规范。明确财会内部岗位职责,实行钱、账、物分管。建立健全审批制度,现金收入及时入账,会计出纳及时对账,严禁收入不入账、白条抵库和公款私存。五是编制财务报表要规范。年末编制资产负债表、盈余分配表、成员权益变动表和成员账户。数据真实不能随意捏造,并及时报送。
2.规范盈余分配制度
盈余分配会影响到合作社的健康发展,分配制度就是合作社的灵魂,合理的分配制度可以不断激励社员努力工作,吸引新的成员加入合作社,又可以影响到合作社的健康发展。首先,应准确核算全年运行的成本、费用、收入和盈余,清理资产和债权、债务,提交盈余分配方案。合作社的盈余各提取10%作为公积金用于弥补亏损,作为公益金用于文化、福利事业,作为教育基金用于社员的教育培训,作为风险基金用于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或弥补社员生产、销售遭受的重大经济损失。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可分配盈余应按社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返还总额应不得低于可分配盈余的60%,返还后的剩余部分,以社员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以及合作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贴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到成员的份额,按比例分配给各位社员。两次返还既鼓励了生产,又奖励了投资,充分调动生产和投资的积极性,对农民合作社的发展是极为有利的。
3.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财会人员素质
合作社应采取多种方式来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比如组织合作社财务人员学习《会计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等财务相关法规,提高财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提高会计专业素质,举办培训班,加强会计基础知识的培训,提高会计核算水平和质量,提高核算和会计内部监督能力。提高会计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强培训利用现代化手段从事合作社财务管理。提高财会人员学历层次。会计人员应该持证上岗,定期培训,使其业务水平不断得到提高。
4.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扩宽融资渠道
与合作社发展相关的各级政府特别是财政部门,应当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制定出台各项针对合作社的优惠政策。各级财政应在支农资金或农业产业化资金中安排一定资金支持合作社的发展。对农业专业合作社实行税收优惠,对合作社中的农户提供各项技术服务,对社员的劳务所得等收入实行税收减免优惠。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信贷优惠,农村信用社可以多一些小额贷款,帮助解决合作社流动资金不足的问题。不断完善合作社融资的外部环境,通过政策引导,改善筹资渠道。作为国家政策性农业银行的农业发展银行,要向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贷款倾斜,提供资金支持,扶持合作社发展;应充分利用农村的社会资本力量,加强融资能力,促进资本市场发展。
参考文献:
篇7
1、抓宣传。通过举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合作社会计培训班大力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国家鼓励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优惠政策,提高农民办社的积极性。
2、抓服务。加强对全县73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指导和服务,提高素质,搞好规范建设。
3、抓信息。按照农业部关于做好2010年农民专业组织统计监测分析工作的通知要求,5月前完成专业合作社数据的网上直报工作。
(二)农村财务与集体资产管理工作
一是制定三资管理文件。制定《XX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推进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二是全面推进农村会计委托制。指导乡镇把好村组财务移交关、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监督关和村组财务公开监督关。
三是进一步完善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新形势下的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和村组财务公开制度,确保村组财务活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三)农民负担监督管理
1、继续执行农民负担监督卡制。5月底前指导完成全县7.5万份农民权益义务监督卡发放工作,做到户平一份。对农业生产灌溉用水、畜禽防疫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粮食直补等12项农民权益义务在卡上进行公示,做到家喻户晓。
2、根据国务院《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办法》和《XX市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办法》的规定,规范各村筹资筹劳程序、范围,乡镇把好审核关、县负担办把好审批关、监督关。
(四)农经统计工作
按时完成2010年小春农作物播种面积、农作物产量的预报和实报工作。今年小春农作物单产312公斤,总产4.33万吨,总产比上年增产369吨。
二、下半年工作重点
(一)进一步强化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业务指导,促进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
1、积极帮助新建合作社完善章程和管理机制,指导合作社财会人员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做好合作社财务工作,支持合作社发展优势产业和特色产品。新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要报乡镇和农业局备案。
2、培育典型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今年力争培育一个省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示范合作社要有明显的主导产业,各项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入社成员达到标准要求,能够充分发挥合作社对农民增收致富的带动作用。
篇8
作为广大农民的互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是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中坚力量。经过10余年的不懈努力,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具体表现为合作社的产业类型日益丰富,合作方式不断多样,服务能力持续增强,作为三大农业经营主体之一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已逐渐成为市场主体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并成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之一。但由于我国的合作社发展起步较晚,基础相对薄弱,无论是宏观层面的制度体系建设,还是微观层面的运行机制都处在边发展、边探索的阶段,因此,在其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很多问题,尤其在微观管理方面的财务与会计方面的问题更显得突出,可以说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问题已成为制约合作社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如何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与会计工作的制度体系建设与和管理水平,保障合作社的规范有序运行,已成为当前我国合作社发展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与会计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财务机制与制度不健全
1.财务管理机构设置不完善。由于合作社规模小、组织化程度低,缺乏设置专职财务岗位及配备专门财务人员的内在动力,加之收入水平的制约,也很难吸引专职财务人员到合作社就业,导致大多数合作社均未设置专门的财务机构,配备专职的財务人员。从调查情况看,各合作社普遍采取聘用社会记账人员或合作社内其他工作人员(包括家属)兼任财务人员的方式开展财务与会计工作。从调查情况看。合作社的内部兼职人员多数缺乏比较专业的财务与会计专业教育背景,并且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即使一些合作社聘用了专业的会计人员开展记账工作,但由于所聘人员普遍缺乏农业行业从业经历,甚至部分记账人员根本不知道有专门针对合作社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导致其对合作社的业务开展核算时不能够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的要求开展会计核算,而是随意依据《小企业会计制度》或《农业企业会计制度》来核算合作社的业务,最终导致合作社的会计信息严重失真。
同时,由于合作社的内部管理机制缺陷导致财务约束机制执行乏力,内部操作混乱,聘用社会人员记账,从机制上弱化了财务会计人员对合作社经营活动的参与度,合作社内部普遍缺乏基本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导致合作社的财务风险极高。
2.财务制度不够健全,内控制度不完善,合作社的财务风险高。尽管财政部颁布实施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但现行制度将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混在一个制度体系下,未能单独制定规范合作社财务管理的制度体系,使得本来业务素养不高的合作社财务人员理解起来就更有一定难度,导致各合作社普遍缺乏用以指导和规范财务工作的财务管理制度,从而使各合作社的会计核算工作失去了财务制度的保障。
与此同时,由于受合作社经营者经营观念及财务管理能力的制约,多数合作社未形成基本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体系。从调查情况看,多数合作社连基本的内部牵制机制都没有,如公章及财务专用章的管理与使用规范、支票管理与使用规范、业务开支审批规范、网络银行账户的优盾管理与使用规范、发票管理与开票规范等;同时采购与收入不入账,合作社的资金体外循环现象比较普遍;缺乏基本的资产核算与保管制度,对固定资产缺乏明细核算、存货随买随用、农产品采收直接出售而不做入库或出库的会计处理,导致合作社的资产数据严重失实;合作社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不健全,成员(代表)大会议事决策、理事会日常执行、监事会内部监督的职责不清,导致合作社由少数人说了算现象比较普遍,监事会对合作社财务的监督缺位,财务公开流于形式。上述情况的普遍存在,导致合作社的财务风险普遍偏高,合作社内部矛盾突出。
(二)会计核算不规范
1.部分合作社不按照规定的合作社会计制度开展会计核算工作。调查中发现部分合作社由于会计人员业务能力不足,不了解国家颁布实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而是以《小企业会计制度》为依据开展合作社的会计核算,导致会计核算资料所产生的会计信息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要求相背离。
2.不按照规范设置会计账簿。具体表现为: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使用不规范的账簿;账簿设置不完整,如普遍缺少固定资产卡片、存货类资产随买随用而不入账、多数合作社没有成员账户等;不按照规范使用账户,会计账簿启用不规范、账簿内容登记簿完整、期末结转不规范、不按年度更换会计账簿等;个别合作社存在有表无账的情况。
3.不按照规范开展会计核算。具体表现为:部分合作社的记账凭证不附原始凭证;以白条或收据代替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或记账凭证没有审批人签字,或由监事人代替审批人审批,或者经办人与审批人为同一个人等情况都比较普遍。
4.会计档案管理不规范。具体表现为:会计档案不分年度进行整理和归档;不按照规范保管会计档案;会计人员更换没有办理移交手续;会计档案材料遗失的现象比较普遍。
5.会计核算手段落后。尽管农业农村部很早就开发了供合作社免费使用的合作社会计核算软件,但多数合作社由于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问题仍然采用手工核算,手工编制会计报表,导致会计信息的准确性较差。
6.不按照规范编制会计报表。具体表现为:部分合作社仍然采用小企业的会计报表体系进行合作社的会计报告;部分合作社的会计报表缺乏会计账簿的数据支撑,凭想象和需要编制会计报表;部分合作社由于会计核算不完整,导致会计报表的数据也严重失实。
(三)盈余分配不规范
根据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当中的相关规定,合作社的盈余分配应采取首次分配按贡献,二次分配按权益的双重分配机制开展盈余分配工作,且按交易量或交易额比例不得低于当年合作社可分配盈余的60%。对剩余盈余的分配,应以合作社成员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国家财政补助和捐赠财产平均量化到合作社成员的份额的合计数作为计算依据进行分配。但从调查的情况看,由于合作社缺乏科学合理的盈余分配机制建设,以及财务会计工作的不规范,导致合作社的盈余分配比较混乱,其具体表现为:
1.以价格返利代替盈余分配。调查中发现,很大一部分合作社通过社员交易过程中优惠价格作为返利来代替盈余分配,在这部分合作社中的负责人认为开展盈余分配比较麻烦,或者是缺乏准确的会计信息作为分配依据,而采取用價格返利的形式代替盈余分配。
2.分配依据不规范。部分合作社并未按照相关法规及制度规定的依据和标准进行盈余分配。如在首次分配过程中未考虑社员的贡献,而采取平均分配的方式进行分配;或者仅以出资额为依据进行分配;在二次分配时仅以原始出资额为依据进行分配,并未纳入公积金份额、国家财政补助和捐赠财产平均量化到合作社成员的份额的合计数为依据进行分配;部分合作社对可分配盈余分配中的盈余返还和剩余盈余返还的标准确定不合理,或者根本就没有标准,由理事长或主要成员制定分配规则,因此缺乏科学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和决策程序,理事长想怎么分就怎么分,随意性比较大;部分合作社通过随意调整公积金、公益金提取比例来截留盈余分配;还有些合作社负责人尽管想科学分配盈余,但由于缺乏科学完整的会计核算信息做支撑,也导致了盈余分配标准的混乱。
以上种种现象,严重影响了普通社员的积极性,导致合作社负责人与社员的矛盾突出,影响了合作社的健康发展。
(四)专项资金管理与核算不规范
近年来,国家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扶持力度不断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从各级政府得到的专项资金也越来越多。但从近年来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与会计核算的检查来看,问题也比较突出,其具体表现为:
1.专项资金的投入缺少整合,资金效能低。由于不同政府部门为了体现对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扶持,多口径同时投入、重复投入同一项目或同一合作社的现象逐步显现,从而导致资金的效能降低。
2.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由于部分地区对专项资金管理与检查的力度不够,导致部分合作社的专项资金未能做到专户管理、专户核算与专款专用。
3.专项资金的会计核算不规范。具体表现为:专项资金形成的资产部分未能形成专项基金,并量化到成员账户;将专项资金错误的列入其他业务收入或营业外收入账户进行核算;不能正确结转已完工项目资金,多数合作社在项目完工验收后仍存在专项资金挂在专项预付款账上的情况;同时由于各地方政府在专项资金管理方面有的采取报账制、有的采取资金直接拨付到合作社的情况,还有的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使得有些合作社在会计核算上不能够根据具体的管理要求适时调整会计核算,而导致会计核算的混乱。
(五)投融资风险高
由于农业产业的低利润、对自然条件依赖度高、农产品的保质期短、农产品上市集中等特点,所以农业产业也存在着一定的投资风险,加之合作社的专业化投资人才普遍短缺及资金有限的情况下,更是叠加了投融资风险的强度。从融资情况看,由于合作社自身的发展规模及资产体量及会计报表的数据准确性普遍较低的情况下,普遍缺乏可作为担保的财产及准确性的信用评估体系,使得多数合作社难以通过正常渠道获得融资,使得部分合作社在合作社员股金及留存收益不多的情况下,只能通过民间借贷来缓解资金紧张的困局,导致其财务成本与财务风险普遍较高,可以说,投融资问题已成为各合作社发展过程中普遍面临的一个困局。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问题的原因分析
造成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问题比较突出的原因,是内外部因素叠加的结果。
(一)外部因素
1.政府部门监管缺位。政府为了扶持和推广农民专业合作社这一新兴的合作经济组织,使其发挥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作用,在其起步阶段,无论是注册条件,还是经营管理等方面,均存在着重扶持、轻监管的思想,从而导致以套取国家专项补助为目标的“空壳社”的大量存在。尽管近年来国家相关部委陆续出台了《中央财政农民专业合作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引导和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意见》和《关于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文件,来引导和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与健康发展。但从执行情况看,管理不规范、执行不到位的情况仍然存在,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的效果还没有明显提升。
2.政府多头管理,职责不清。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与规范化建设问题,涉及到国家11个部委,但从实际操作来看,还是操作部门各自为政,互相封闭,缺少必要的沟通联系与协调,重数量、轻质量,重扶持、轻监管,重审批、轻引导,重典型、轻全面发展的情况比较突出,从而导致资金重复投入,资金使用效能不高,典型突出,整体发展弱化。
3.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体系及会计核算制度不完善。由于具有操作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的缺失,以及合作社会计制度的不完善,也是导致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不规范的原因之一。
4.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功能缺位。完善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包括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以及合作社性金融,但从现实来看。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金融支持力度与方式创新明显不足。
(二)内部因素
1.合作社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偏低,合作社负责人财务知识与素养薄弱,合作社管理者主观上普遍存在着重经营、轻财务的观念,也是导致了合作社财务与会计工作的不规范。
2.合作社的财务会计从业人员素质低及普遍性的记账机制,使得财务会计人员参与管理的能力及影响力程度低,更是导致合作社财务会计工作缺乏规范直接原因。
3.合作社会计信息缺乏一定的完整性及真实性,增大了金融部门为合作社放贷的风险,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了其融资的难度。
三、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工作存在问题的对策探讨
(一)规范与引导相结合,强化政府的监督与引导作用
政府部门应认真落实国家近年来关于规范合作社发展的各项要求,应该打破目前多部门平行管理的机制,应在明确十一个部门共同负责的基础上,明确牵头部门的职责,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切实加强指导监督和协调配合,建立健全部门信息共享和通报工作机制,清理掉那些“靠补贴维持的、没有盈利能力的和财务存在问题”的问题社及“空壳社”。同时,要注重培养一批财务会计工作示范合作社典型,及时总结和宣传其在内部治理、财务管理、带动农民及经营管理模式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发挥其示范与引领作用。
创新监管新机制,建议将专项资金扶持与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考核融为一体,政府各部门针对合作社的各项专项资金在立项申报环节,逐步纳入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指标,尤其是要将相关财务报表及制度建设和体现合作社对农民发展带动作用的指标作为项目资金申报的依据,发挥政府扶持资金的引领作用,并真正将专项资金发给那些发展前景好,带动性强的合作社。
(二)从国家层面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制度与会计核算制度建设
最近,农业农村部和财政部启动了《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的修订工作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的建设工作,并向各省及自治区发出了征求意见函。建议国家相关部门在此次的农民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建设中,能够结合合作社发展与管理的现实情况,抓住合作社财务管理的主要矛盾与关键点,做到既易于操作,又能发挥实效。
同时,修订后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应克服原制度过于简化和笼统的弊端,力争涵盖合作社的主要业务,并将合作社发展所带来的新业务融入核算制度之中。总之,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从业人员素质和职业判断能力普遍偏低的现状,制度设计宜细不宜简,避免造成会计人员面对业务而无所适从的情况发生。
(三)创新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扩大合作社融资渠道,降低融资风险与成本
政府与金融主管部门应加大涉农金融政策支持力度,吸引金融机构增加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创新针对农民合作社的信用评价机制与指标体系,在考核其财务状况的同时,将已流转土地的使用权及年限、合作社的成员数量、合作社已取得的“三品一标”等纳入信用评价的指标体系之中,进一步发挥地方政府设立的融资性担保公司为农民合作社提供贷款担保服务的力度,拓宽合作社的融资渠道与融资方式。
(四)强化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与会计人员的专业培训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国家相继启动了高素质农民和职业经理人的培育项目,但从各地的培训课程体系设计来看,普遍是重经营、轻管理。因此,建议在开展相关培训的过程中,应增加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为载体的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培训课程的要求,不断提升农民專业合作社管理人员与会计人员的财务管理意识与专业技能。在相关财务规范化的培训中,必须强化对合作社负责人的培训,只有负责人的财务管理意识和能力提高了,才能使其重视合作社的财务会计工作,也才能从根本上为合作社的财务会计工作规范化建设提供保障。
(五)创新农民专业合作社统一记账机制
鉴于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无法也无力聘用高素质会计人员的现状,以县级政府管理部门为单位,探索将统一聘用具备记账资质的财务公司或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县所属合作社的记账业务,建立由记账机构与合作社共同对合作社财务与会计工作的真实性与完整性负责的机制,并通过对记账人员进行针对合作社财务管理与会计制度的统一培训,由此既解决了合作社无法合格的配备专职会计人员的困难,又为规范合作社的财务与会计工作多了一份保障,进而从根本上提高合作社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水平。
(六)完善合作社内部治理结构
篇9
(三)加强合同管理。严格按照政发〔〕29号《镇农村合同监管及小型工程招投标“联审联管”的工作机制》及时跟踪各项经济合同,建立经济合同台。
(四)做好“三资”服务工作。在乡镇建立“三资”委托服务中心等委托服务机构,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三资”全部纳入委托服务机构统一管理、建账核算。不断完善委托服务工作机制,工作经费纳入镇财政预算。
(五)做好农村财务审计工作。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适时进行监督,不出现违纪问题。
二、农民减负工作
加强农民减负监督,按时发放农民负担卡,及时记录,健全档案,不出现农民负担问题。
三、农民合作社工作
积极推进12家农民合作社的达标工作,现有12家农民合作社,3家养殖业、7家种植业、2家水产养殖业。
四、镇企业家协会的财务工作
按照规定做好常规工作、参加年审、财务审计工作。
五、村镇建设管理站的财务工作
按要求对集资楼、食堂公寓的每笔收入、支出进行了详细明细。
六、镇社区财务工作
按照镇财务管理规定做好镇社区财务工作。
下半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做好“三资”服务工作。严格执行政发〔〕28号《镇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政发〔〕29号《镇农村合同监管及小型工程招投标“联审联管”的工作机制》、政发〔〕25号《镇农村集体经济事项法制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流程图。每月定期报账,及时进行软件和手工两套账务处理,每月8号进行财务公开。
二、农民减负工作。加强农民减负监督,按时发放农民负担卡,坚决杜绝出现1、赞助款,2、报刊费报销超过800元,3、高息借贷等农民减负问题,健全档案,不出现农民减负问题。
三、农民合作社工作。现有12家农民合作社,有3家养殖业,7家种植业,2家水产养殖业;积极帮助农民合作社进行规范化管理、认证、扶持、创建市级规范合作社工作。
篇10
1、重点加强村干部任期与离任经济责任的审计,财务收支和有关经济活动,财务管理制度与制定的执行情况;
2、为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维护农民权益,对农村集体经济的“三资”、农民负担、村级债务、土地补偿费进行专项审计。
三、审计重点内容
1.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固定资产;
2.各项收支的真实性、合规性、合法性;
3.村级负债情况;
4.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5.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资补贴发放情况;
6.财政转移支付村级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
7.农村集体土地征用款使用和管理;
8.村民理财小组开展工作和财务公开情况;
9.村账乡(镇)代管制度的执行情况;
四、审计原则:依法审计、客观公正、服务三农。
五、审计方式:以审计帐目为主,就地审计和送达审计相结合。
六、审计时间:从20xx年3月份开始至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七、审计要求
篇11
依据国税发[2000]101号文件,我国国内各信用社需要遵循《农村信用社财务管理实施办法》进行财务管理工作。具体的管理内容包括:①所有者权益与负债:其中所有者权益项目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及未分配利润;负债主要包括各项存款;②固定资产:包括具备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电子设备、机械工具和运输设备等,单位价值在2 000元以上且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的都归入财务管理的固定资产管理范畴;③现金资产:包括库存金银、存款准备金、业务周转金、库存本外币现金与结算备付金、其他形式的现金等;④贷款、抵押资产、投资及证券、其他类资产管理。在上述规范要求下,信用社会结合具体的情况与需求,进行财务管理制度设计与执行,最终效果差异性比较大,这也为我们研究信用社的财务管理创造了机会。
1.2 农村信用社财务管理的特殊性与重要性
农村信用社是我国农村地区最主要的金融服务机构,优化财务管理进而确保其经济效益最大化过程中,需要特别强调对业务的有序管理和财务风险的规避,这就需要严格控制人员行为与权限。而规范的财务管理对于农村信用社的核心竞争力改善与更好的金融服务创新开展都有着特殊意义。财务管理水平可以正确反映农村信用社的经营状况。在进行财务管理的过程中,及时发现财务管理的漏洞和缺陷,然后针对漏洞和缺陷进行改进,这样不但能够有效避免因漏洞和缺陷带来的财务风险,而且还可以有效促进农村信用社的发展,提高其核心竞争力。
2 西安A农村信用社财务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本文研究以西安A农村信用社为例,对其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介绍,明确问题成因,寻求解决方案。
2.1 西安A农村信用社介绍
西安A农村信用社位于陕西省,是该区域最主要的农村金融机构。截止到2014年底,西安A农村信用社已经场外西安A市规模最大且营业网点最多的农村金融机构。加强信用社财务管理,在其业务拓展背景下有新的要求,对于信用社财务能力的改善与财务风险控制意义重大。
2.2 西安A农村信用社财务管理的问题
2.2.1 财务管理体制不严谨
建立在信用社财务管理办法基础上,A信用社的财务管理体制是在2010年之前设计的,近年来信用社的业务环境发生很大的变化,特别是在利率市场化的前提下,其财务管理体制的局限性有所体现。突出表现为:近年来信用社内部出现的财务用途不明、挪用公款等情况有所增加。在具体的财务管理中,上级下达指标而下集完成,形成一种为了完成目标而完成目标,根本不考虑是不是能够给农村信用社创造利润,也就不考虑如何加强财务管理;其核算也主要是事后核算,基本上不进行事前核算以及事中核算;在进行开支的过程中,财务开支也相当随意,根本不按照计划进行;在新开的业务中,农村信用社也没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在进行的过程中很容易出现无制度可依的现象。这样就导致农村信用社财务管理混乱,无法完成财务控制,成本虚高不下,竞争力降低。而目前信用社的财务监督匮乏,往往只是简单的对财务人员进行约束,而忽视经营管理中各项业务与环节的控制,这就出现成本费用超额严重的问题,严重影响信用社财务水平。此外,信用社的财务管理制度不严谨基础上,分支机构对信用社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也存在明显的形式化,财务管理监督形式化,无法真正解决财务管理中的问题。
2.2.2 信贷资产质量管理不到位
2002~2014年西安A农村信用合作社信贷业务的不良贷款率增长明显高于国有商业银行整体业务的不良资产率,并且信贷业务的不良资产率远高于同期不良资产率,这也就是说,西安A农村信用合作社的信贷业务收入稳定性不足,其收入风险较大。而结合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客户市场来看,西安A农村信用合作社在过去的发展中,形成大部分客户每年定期重复申请小额贷款的规律,这就使得其客户资源稳定,并且,小额贷款业务的回款应该是相对稳定和及时。但是,在这样相对较好的客户市场基础上,西安A农村信用合作社的不良资产仍然增长,就表示合作社内部存在很大的问题,导致风险控制失灵,业务风险增加,不良贷款增多。
2.2.3 非生息资产增长过度
在2006~2014年西安A农村信用社的非生息资产就出现了明显增长,其中包括各项存贷款余额、应收款项、抵押资产等项目较高,这就使得信用社的经营出现了更大的问题。在2006~2014年,我国国内银行业治理商业贿赂的案件中,60%的涉案银行是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也就是工、农、建、发展与中国银行。30%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2009年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逐步改革成为农村信用社与城市银行等银行组织后,这些新组织仍然是银行业商业贿赂的重要主体。这个问题在西安A农村信用社也同样存在。一方面,一些财务能力不足或者不符合银行对某个等级的贷款授信发放标准要求的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可能采取商业贿赂的方式,对银行主管信贷授信审核及发放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贿赂,进而获得超出其信用额度的信贷授信。这个问题在西安A农村信用社从业人员接收商业贿赂的案件中,占据60%多的比重,其涉案金额及单笔贿赂金额在近年来呈现不断增长的状态。另一方面,商业银行在经营发展中,不断的进行服务网点的扩展与升级,对于电脑、密码输入机、验钞机,桌椅、单据、装修等软硬件设施的采购需求逐步增长。而这些大宗采购则成为一些地方企事业单位扩大销售的重要渠道,为获得银行采购支持,这些企事业单位的负责人可能选择商业贿赂的方式,获得银行业采购标书。这个类型的商业贿赂在西安A信用社依然存在,并且严重影响银行非生息资产结构优化,对于银行的财务管理改进非常不利。
2.2.4 财务考核指标设置不当
尽管农村信用社可以通过各种财务报表实现预测和决策,调节、引导农村信用社加强资金运用与管理,但是在财务管理过程中,还无法完成对农村信用社整个财务状况进行系统的分析,特别是在某些综合性指标(例如资产利润率、收入利润率、资产负载率等)上的分析更是严重滞后。从表面上看起来,尽管农村信用社的业务水平不断提高,经营状况不断改善,但是在资源配置以及投入效率上却受到严重的制约,从而导致资源配置不合理以及投入效率低下等现象。特别是,目前西安A农村信用社的财务考核指标是针对银行盈利指标设计,而其盈利以利息和手续费为主,在利息收入相对稳定,且争夺存贷款市场中银行提高存款而降低贷款利息方案的影响下,信用社会大幅度提高银行业务手续费,以此提升财务绩效。这个问题在信用社的服务收费混乱方面有着很大的影响和体现,截止到2014年西安A农村信用社的收费包括九类业务270项内容,其收费一般针对手续费、管理费和服务费三者征收,在目前的银行服务收费结构与标准中,收费的项目繁杂,并且收费的差异较大。
3 改进西安A农村信用社财务管理的建议
针对西安A农村信用社财务管理的不足,需要从财务管理的制度上着手进行创新与改进,逐步强化信用社财务管理的业务控制能力、风险控制能力,并确立更加合理的财务管理目标与考核机制,推动信用社财务管理体系的改善,才能更好的解决问题,促进新形势下信用社财务管理优化。
3.1 推动信用社财务管理体制创新
针对西安A农村信用社财务管理体制上的缺陷,需要从财务的管理组织架构出发,逐步对财务管理的整个系统进行改进,提升财务管理效果。必须确立以利益为中心的理念,提升财务管理的地位,注重确保对整个信用社的业务体系和权力系统进行有效的规范化管理,严格落实信用社财务管理的基本要求。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对财务管理过程中的程序、方法和步骤进行规范,建立健全农村信用社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抵债资产管理制度、成本费用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具体运行中,需要通过合规意识及自我保护意识的强化能够有效降低西安A农村信用社道德风险;强化业务授权机制建设,改善当前西安A农村信用社业务中部分业务权限全部归属与上级管理层的情况,适当开设柜面管理岗位,进而确保西安A农村信用社柜面业务能够在柜面人员团队内部进行及时的授权管理,避免过度的管理层参与到一线业务流程中。
3.2 建立效益最大化管理目标
信用社的财务管理目标需要进一步调整,确立效益最大化的财务目标,才可以更好的规范信贷等主要的收入项目管理的改进。一方面对效益最大化的内涵及正面影响进行宣传与说明,另一方面也不能够避免对其质疑的剖析,对于确实存在的一定缺陷进行说明,引导信用社各分支机构更好地完善财务活动及战略避免其目标负面影响的产生等。这需要借助于多种渠道,例如在会计政策、企业财务管理书、期刊杂志等媒体,以及财务管理的相关教育培训中对效益最大化的目标进行全面系统的宣传,形成以内涵为基础,以正面影响及作用机制为主的宣传模式,并逐步引导财务管理者提升降低其负面影响的能力。强化股份要素,形成与信用社的效益增长和长远发展一致的管理基础,注重强化对经营者的股份要素分配。真正的将经营者利益与信用社长久发展相结合,促使其对信用社形成更高的忠诚度,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更好的促进公司治理效果的提升等。建立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形成更好的激励机制,带动信用社的效益最大化实现。
3.3 强化对业务的内部控制
作为以存贷款业务为主的经营单位,西安A农村信用社需要强化对业务的内部控制,来降低业务风险,才可以更好的完善信用的财务管理。特别需要改善西安A农村信用社柜面业务的授权管理机制,重点在于改善当前西安A农村信用社柜面业务中部分业务权限全部归属与上级管理层的情况,适当开设柜面管理岗位,进而确保西安A农村信用社柜面业务能够在柜面人员团队内部进行及时的授权管理,避免过度的管理层参与到一线业务流程中。此外,将当前柜面业务的管理层授权机制改革成风险监管机制,形成对柜面业务的及时分析和治理,进而不断提升西安A农村信用社柜面业务的风险管理效果等。西安A农村信用社必须在客户服务效率的要求以及有效控制风险之间确立平衡点,在允许普通柜面操作人员开展小额度的业务即时操作的情况下,设置大额度业务或其他重要业务的业务主管人员或网点负责人等进行综合性的柜面操作。
3.4 合理设置指标开展财务绩效考核
篇12
但是,也应该看到,随着税费改革的进一步深入,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也充分暴露出来,如收益分配的不合理导致上访增加、财务收支矛盾突出、村级债务难以消化甚至反弹、相关部门及财务部门的职能转换和性质不明确、集体经济薄弱等。近年来虽然各级政府都不同程度地要求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甚至将财务纳入乡管理和全面实行财务公开化,但由于缺乏有效的监控和对资本运营相关指标的考核与评价,尤其是在发达地区,财务透明度不够,现象逐渐增多,村级集体资产流严重,负债过高,出现了农民收入停滞,甚至因负债过高,又重新步入贫困,严重地抑制了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从广东省来看,2001年广东农村集体经济资产总额达4661亿元,占全国的18.5%,居第一位,其中85.6%的资产分布在珠江三角洲地区,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达618.7亿元,集体有收入的行政村占了92.9%,无收入的行政村总数的84.6%。财务管理作为农村经营与服务的核心,其管理的水平和质量,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础,也是广大农民群众关注的焦点。所以,建立创新性财务管理模式显得尤为重要。
在国外,农村财务管理都体现为合作社的财务管理,而且随着社会经济的调整发展已经达到了一个较高的层次,所以财务管理已经不仅仅局限于对农村集体财产、集体资金的按理,而是重点考虑资金的投放与投资项目所需资金的筹集和风险管理。国外现有文献有的从农业合作社的资本形式探讨农村财务管理,以及从合作社的税务负担与融资的角度进行分析;还有的从某一农产品生产、销售过程中的费用与收益进行分析,以及从合作社合并时的合并报表各因素进行分析。与我国不同,发达国家的农村财务管理已经没有了发展中国家农村财务管理低层次、混乱、目的性不强的缺点,它们的财务管理目的明确,管理具体,且多以融资与投资为管理对象。因此,运用当前最流行的金融工具,尽量提高合作社的融资、投资效率,是国农村财务管理的实践特点,也是发展中国家农村财务管理的方向,它对建立我国创新性管理模式有着积极的现实指导意义。
二、创新性财务管理模式的建立
(一)创新性财务管理模式的特征
1、社会性。农村税费改革的全面铺开,不单纯是农民减负的问题,而是涉及到整个社会的方方面面,如三者利益分配协调问题、土地问题、税制体系的构建问题、财政体制问题、农村债务化解问题、农村义务教育投向问题等等。
2、民主性。税费改革与财务管理的创新必然体现民主性,因为改革和创新的目的就是要理顺各方面的财务关系,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如目前实行的村民诈治和民主理财,就是民主性的具体体现。
3、复杂性。由于我国农村集体经济具有社区性、封闭性、合作性、股份性、多样性、民主性的特征,使得农村财务管理更具复杂性,尤其是税费改革后,农村原有的分配格局被打破,原有的财务管理体制、管理方式和财务关系等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所以,需要将农村税费改革与财务管理科学有机地结合起来,探索更深层次的问题。
4、长效性。农村税费改革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基本国策,要巩固改革的成果就必须建立农村税费改革的长效机制,其中有效监控、债务化解、科学理财、理顺关系等都是财务管理的具体内容。
(二)创新性财务管理模式的内容
1、观念的创新。观念创新是一切改革与的源泉,新时期农村财务管理的内外经济环境、政治环境、法律环境、资源环境等都有了新的变化。如经济环境的变化使得农产品销售额增加或减少给农民带来收益的增减,农村各业因扩大生产规模而增加资金筹集或因销售额下降、产品卖不出去而占用更多资金,资金周转不灵。又如资源环境尤其是土地资源,土地作为主要劳动资料,其地理位置、肥活程度、土壤结构等都直接影响到对农业的投入,以及由于信息技术的发使得农产品交易更加便捷等等。因此农村财务管理必须适应这些变化,不再局限于传统农业发展模式和财务管理模式,树立新型理财观念,如财务资源观念、人本化理财观念,信息化理财观念、知识化理财观念等。如目前农村资产经营中出现的资本、土地、人力、智力等资源的重新组合,实行民主理财、电子政务、财务信息网络化、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等,都是创新性财务管理的具体表现。
2、财务管理体制的创新。体制改革是创新的基础,为配合农村税费改革,各地区纷纷从体制上入手,彻底理顺关系,其目的就是通过建立健全一个新的运行体制,形成一种新的机制,为农村的长治久安、稳定发展奠定稳固的、规范的财务制度基础。如目前各省推行的“村账镇管”、财务双代管、会计电算化、会计集中核算和财务人员选聘制等,都是新形势下财务管理体制的创新。
3、财务管理制度的创新。现阶段农村财务制度主要包括财务计划管理制度、开支审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现金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承包合同管理制度、财务档案管理制度、民主理财制度、财务人员管理制度、财务监督制度、收益分配制度等。其中收益分配制度是农村财务管理的矛盾点,它直接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而且随着农民收入来源日益多样化,不仅包括劳动收入,而且还包括经营收入、管理收入、资产收入和权益收入等等;在财务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等,这些都必须通过财务管理的创新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加以妥善解决。
4、组织的创新。财务管理组织创新,包括组织体系创新、组织机构创新。创新性农村财务管理组织体系,应是在乡镇一级建立两个中心,即农村财务管理中心或农村财务服务中心和会计结算中心。前者的主要职能是负责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和监督其执行情况,指导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监督财务公开的落实情况,协调县、乡、村的财务关系等;后者的主要职能是负责协助乡(镇)、村做好财会人员的选聘和会计核算。两者职责明确,互相配合。
5、技术与服务的创新。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发展,必然推动财务管理技术与服务手段的创新,这就要求根据农村经济的发展方向,研发财务动态管理软件,建立网络运行系统,实现财务工作信息化和网络化。
6、财务管理方法的创新。创新的财务管理目标和指导思想必须通过创新的方法才能实现。创新的农村财务管理方法体系应包括财务决策、财务计划、财务控制、财务监督与检查、财务分析与评价、财务预警、财务公开和民主理财等。尤其是发达地区农村更要建立财务监督与评价体系,并通过其规范运行,降低管理成本,从制度上防止管理混乱、滋生腐败现象的发生。
7、财务监督体系的创新。通过建立多层监管体系,对农村财务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具体包括:第一,加强村民民主监督,建立健全民主理财制度,坚持财务公开,确保财务管理规范运行;第二,强化会计监督,推行会计委托制,通过多种形式公开招聘财会人员;第三,发挥下令监督的职能作用,具体可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等代表政府对农村的财务收支、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定期的轮审;第四,对重大事项的审计评估可以通过社会中介机构来进行。
三、建立创新性财务管理模式应注意的问题
(一)创新的财务管理必须围绕服务于农村经济发展来开展。创新的目的是要通过创新促进经济的发展,因此,农村财务管理的创新必须围绕着服务于农村经济发展这一中心目标来开,必须以为农村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体制和机制环境为出发点,针对农村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转变资产管理观念,注重价值形态的管理,从盘活农村集体资产等方面入手,在保值的基础上不断实现增值,不增加农民收入、壮大集体经济、巩固税费改革成果。
篇13
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 for the Development of Specialized Farmers Cooperatives
――Based on Northwest Hunan Province
ZHAI Zhen-cai,LIU Yong-jian,LUO Zhen-hua
(Changde Vocational Technical College, Changde 415000 ,Hunan,China)
Abstract: After the enactment of Law on Specialized Farmers Cooperatives, specialized farmers cooperatives have been booming, with the widening in ranges of services, gradual expanding in coverage area and standardizing in internal management. Due to its fast development, some issues inevitably emerged, such as inadequate supervision, low level of financial management and industrialization, lack of talents and deficiency in policy support. How to develop the cooperative around the characteristic industry in northwest Hunan province, to establish a local brand, to enhance the systematism of specialized farmers cooperative and ensure its healthy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was the main contradiction to be solved at present.
Key words: specialized farmers cooperatives; northwest Hunan; problems; countermeasures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经济组织。它在解决农民增收、提高农民整体素质、推广农村新技术、新成果以及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积极的作用[1]。
1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概况
1.1发展速度快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国各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得到迅速发展。湘西北地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也同样迅猛,其中常德市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尤为突出。2007年底,常德市经工商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只有99家,成员2 700多人,而到2010年6月末,已发展至429家,拥有成员23 657人,辐射带动农户28.5万户。
1.2服务领域不断拓展
湘西北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合作领域,从经营范围看涉及了种植业、养殖业和服务业等,但主要集中在种植业和养殖业的生产经营上。合作的内容已从单纯的生产环节扩大到了产前、产中、产后的所有环节,从过去提供生产、加工、仓储、运销、技术信息某一项或某几项服务,发展到直接介入到农产品生产、加工和流通的全过程。如常德市目前实现产加销一体化服务的合作社已达102家,占常德市合作社总数的24.3%。
1.3覆盖的区域在逐步扩大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壮大的过程中,已开始逐步打破农村地域的局限,形成跨县市、跨行业的合作社,这不仅消除了地方行业与部门的垄断,而且实现了资源的优化配置。如桃源县三江家禽养殖专业合作社带动了桃源县40个乡镇养殖业的发展,辐射范围还扩展到常德市的武陵、鼎城、石门、临澧等区县市。桑植县思源养猪产业合作社以澧源镇为中心,辐射到了该县38个乡镇及周边的湘西自治州、怀化、常德甚至湖北省鹤峰、来凤等地。
1.4内部管理逐步规范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建原则是“入社自愿,退社自由,民主管理,利益共享”,大部分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自成立起,就制定了各种规章制度,有的还张贴上墙,明确了社员在合作社中的主体地位和各部门职责,成立了理事会和监事会,建立了利益分配制度,并接受社员监督。
1.5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化建设取得初步成效
目前,湘西北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化建设已取得了初步成效,拥有省级示范社35个(其中常德市15个,张家界市6个,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14个)。为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又好又快地发展, 常德市、张家界市和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都在积极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创建工作,并务求取得实效。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示范社通过建立合理的运转机制,使农户社员增收明显,让农民可学、可看,起到示范带动作用,让更多的农村能人、大户和农民自觉投身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中去。如2010年常德市确定了10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年度示范社创建单位,并明确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将在资金和项目上给予支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和张家界市都要求各县市要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至少办好1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点。
2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农民专业合作社尽管在湘西北地区得到了长足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处于初始阶段,还处于低水平、不规范的状态,有的“官办”色彩比较浓厚,有的还流于形式。主要存在着以下问题。
2.1发起人主导内部管理,监督流于形式
由于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成立时具有明显的地域性特征,很多都是由当地能人或村干部发起的,依靠的是家族或村落的亲缘或地缘关系;有的发起人既是理事长又是经理,由1人或少数几人控制着合作社,广大农民的参与热情不够高,各方面的责、权、利关系不明确,没有形成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规则的决策机制和利益分配机制。有些合作社的《合作社章程》不够规范,流于形式,写一套做一套,没有按照章程规定正常开展活动,有的成立后一年时间连一次活动都没有。各项内部制度不够健全,特别是资金积累制度、风险保障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社员入会制度、民主管理制度等各类内部管理制度缺乏,利益分配机制还没有很好地形成、没有实现盈余返还和二次分配。有的合作社虽然制定了章程、设立了监事会,但监事会的人选主要由核心社员掌控,同时监事会与理事会存在着组织内地位的差异和信息的不对称,监督也是流于形式。
2.2民主理财意识淡薄,财务管理不规范
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由于仅仅开展农业生产资料销售或农产品购销等单一业务,与成员农户之间联系松散,没有开展完整的会计核算,更谈不上设置完整的账簿体系。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虽然开展了会计核算,但由于业务的季节性特点,出于节约开支的考虑而采取了记账,没有配备专职财务人员。湘西北地区某县有农民专业合作社86家,规范建账开展核算的只有11家(其中配备专职财务人员2家,聘用了财务人员记账的9家)。这些或根本未建账的、或仅聘用了素质不高的财务人员的合作社,财务管理都有许多问题,如原始凭证填写不规范、账簿设置不完整、科目使用不准确、不按规定登记账簿、社员股金不记明细账、社员与非社员的交易未分别核算等。同时,由于很多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合作社成员的民主理财意识淡薄,理事长或理事会未能很好地执行财务公开制度,合作社成员大会的权力得不到充分发挥,造成资金使用的随意性大,监事会也未能发挥其内部审计作用等。
2.3产业化经营程度较低,品牌建设意识相对滞后
湘西北地区的3个市州都属农业产业主导区,农产品加工业相对落后,造成农业产业链短、农产品附加值低、产业化经营程度低,这极大地阻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当前,该地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大部分是停留在鲜活农产品和初加工农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上,而以初级农产品或初加工农产品为主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品牌建设无疑很难打造出知名品牌,从而产品的附加值很低,不能体现品牌价值。同时,农民专业合作社品牌建设意识欠缺,许多农民专业合作社没有自己的产品注册商标,没有自己的统一包装;更缺乏对认证认定无公害基地、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及地方名牌等方面的认识,造成市场竞争力不强。一些合作社和农户受眼前利益驱使,竞争行为不规范,有的以次充好,自砸品牌;有的假冒他人品牌,影响农产品品牌的建设。加上该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区域性的合作联盟较少,难以形成组团出击、集中打响品牌的合力。
常德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湘西北地区是发展最快最好的,但他们的产品品牌建设也相对滞后,在429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只有69家合作社产品注册了商标,仅占16.1%;有72家取得了“三品”认证,仅占16.8%。而从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品牌发展最好的浙江省来看,该省绝大多数合作社都已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1 300多家合作社的产品通过了省级或国家无公害农产品认证、330个产品通过绿色食品认证、139个产品获有机食品认证,一大批产品进入了国内超市和国际市场[2]。
2.4缺乏经营管理人才,发展后劲不足
制约农民专业合作社效率的一个瓶颈因素是缺少懂管理、了解合作社知识的企业家[3]。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会成员大多数文化素质不高,主要以初中及以下学历为主,农技水平不高,且年龄偏大,适应市场经济的意识和能力不强。向外引进人才又受合作社自身经济实力的制约。人才的缺乏导致了合作社网络营销建设、文化建设等方面严重滞后。很多农民专业合作社由于缺乏具有网络信息应用能力和开发能力的人才,网站建设基本上停留在静态网页技术上,网站页面除公司简介和联系方式外,根本没有供求信息、产品展示、企业动态等,网站形同虚设。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还未意识到合作社文化建设的作用,或对合作社文化建设的内涵不甚了解,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文化的价值认识不足,造成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层次低,合作社成员的整体素质不高,缺乏合作所必备的市场观念、法制观念、诚信观念、组织观念等,这必将影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湘西北地区农民合作社也概莫能外。
2.5政府扶持力度不够,优惠政策难落实
由于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近几年才开始发展的,目前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合作社数量众多而运行又不够规范。这一方面导致政府在确立扶持对象时存在着一定的盲目性,甚至一些冒牌和绩效不良的合作社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了政府资助,而规范运作、绩效良好的合作社没有得到扶持[4];另一方面,国家支持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政策面对合作社主体时也很难全面落实。一是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税收优惠政策没有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自行加工的全部产品。二是国家财政资金支持的涉农项目没有向合作社倾斜。虽然2010年5月国家七部委联合出台了《关于支持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国家有关涉农项目的意见》,但仅面向具备条件的合作社,且没有包括所有涉农项目。三是我国的农业保险项目只针对小麦、水稻、棉花、生猪、奶牛等少数几种农产品,且定损难度大,赔付比例小。四是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组织数量少且缺乏国家政策的有力支持。
3发展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对策
湘西北地区是典型的农业地区,优势在农业,机遇在农业,希望也在农业。因此,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应紧紧围绕当地的优势产业。如常德市的粮食、棉花、油菜、柑橘、葡萄、茶叶、蔬菜、生猪、水产养殖等;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柑、猕猴桃、优质烤烟、蔬菜、茶叶、中药材、生猪、山羊等;张家界市应以为当地旅游业发展提供服务为主,发展高山蔬菜、生猪、家禽、湘西黄牛、马头羊、大鲵、蜂蜜等。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不断发展壮大,优化区域农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加快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的步伐。要以示范社创建工作为契机,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持续发展。
3.1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实现规范运作
农村专业合作社有无生命力,关键在于有无一个良好的运行机制。制度建设是确保农民专业合作社持续、健康发展的前提和保障,通过健全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要求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管理决策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奖励制度等,以保障其操作运行的规范化。应健全成员大会,通过制定章程来规范成员的权利和义务,成员对合作社的工作享有知情权、咨询权、批评权、建议权和监督权,包括对会议事项以及对推选人员可以行使表决权、选举权,也应具有被选举权。要想方设法让每一位合作社成员都真正能参与合作社的运作和管理过程,让每一位成员的利益得失都与合作社的运作情况密不可分,让每一位合作社成员都时刻心系合作社的发展[5]。只有这样,才能提升合作社的凝聚力,有利于实现合作社的可持续发展。
3.2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
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建立健全适应合作社经营特点的财务管理体制。一是健全管理机构和会计核算体系。业务规模较大的合作社要有专职的财务人员负责日常会计核算工作,聘用财务人员要坚持持证上岗。兴办了企业的合作社的业务要与相关企业的业务分开核算。要按时处理业务事项和编制财务报告。二是建立健全财务审批制度,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实行钱、账、物分管。对重要或额度较大的资金支付业务,应当集体决策审批,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三是健全收益分配制度。合作社在实行盈余返还的同时要提留必需的公共积累,用于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和拓展服务领域。四是加强票据管理。建立必要的票据使用责任制度,防止票据流失毁坏。五是加强货币资金管理。建立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明确审批人和经办人对货币资金业务的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六是健全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应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建立会计档案室(柜),实行统一管理。
3.3拉伸产业链条,加强品牌建设
开展农副产品加工,既能满足人民生活和消费水平不断提高的需求,又能增加农副产品的附加值。不管是进入国际市场还是发展国内市场,都需要加快农产品深加工业的发展步伐。湘西北地区农产品加工业水平不高,发展前景广阔。因此,农民专业合作社应根据自身具备的条件和产品的特点,通过寻求与科研院所和相关企业合作来逐步开展农副产品的精加工或深加工。
质量与品牌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基本要求。湘西北地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应以“做强、做大、培特、培优”为目标,积极探索将同类产业的各级合作社联合起来,组建以特色产业为依托的联合社,通过合作社的整合,增强综合实力和带动力。充分发挥湘西北地区的生态资源优势,选择具有地域特色和市场前景的品种作为开发重点,在“专业化”上做文章,以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为方向,打出“生态品牌”。
3.4加强人员培训,增强发展后劲
要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地发展,人才培训是关键。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要制定农民专业合作社人员培训计划,分层次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业务培训。合作社成员和农户以合作意识培训为重点,让他们都知道什么是合作社?为什么要合作?怎样合作?合作社理事会与监事会的成员以经营管理业务知识培训为主,使他们懂得农民专业合作社应怎样联系农户来开展服务运作?怎样建立营销网络以开拓市场?怎样加强本社品牌建设和文化建设等?合作社财务人员以会计业务知识培训为主,认真学习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在合作社中普遍建立健全正规化、规范化的财务账目,确保合作社日常工作的顺利开展。湘西北地区应充分利用吉首大学、湖南文理学院、常德职业技术学院、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等大专院校的智力资源,广泛开展合作社人员的培训工作,不定期邀请技术专家上门来有针对性地指导交流,提升合作社的发展层次。
3.5加大扶持力度,优化发展环境
支持合作社发展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能[6]。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壮大的过程中,在资金、技术、人才、经营等诸多方面都会遇到自己难以解决的问题,需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
3.5.1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各项行政审批事项开辟“绿色通道”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用地审批、税收优惠、产品检验检疫、运输、出口等审批事项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及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的申报,通过建立专门的审批机构来办理或,并让其享受有关优惠和奖励政策。
3.5.2扩大合作社承担国家涉农项目的范围,并逐步向以合作社为平台过渡国家财政资金支持的农业产业化、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农田基本建设、农业科技入户工程、农技推广、农业标准化、农业信息网、农机具购买补贴等各类项目,应该重点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倾斜。借鉴国外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成为政府贯彻农业政策和发展规划的主要载体的成功经验,努力探索国家涉农项目由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的途径和方法,逐步过渡并最终实现主要由合作社承担。
3.5.3为合作社的发展壮大牵线搭桥要为农民专业合作社与上市公司、龙头企业之间搭建合作平台。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融通资金,将农民专业合作社列入信贷优先支持的对象,简化贷款手续,增加贷款额度,对实力强、资信好的专业合作社可以授予一定的信贷额度,允许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动产和不动产抵押、权益质押或其成员联保形式办理贷款手续。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为合作社提供贷款担保。鼓励区域内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员到农民专业合作社任职、兼职或担任技术顾问,允许其保留原身份、工资待遇,并按其贡献大小从农民专业合作社取得相应报酬;鼓励选派到乡镇、村任职的大学生,积极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培育与建设发展工作。
3.5.4为农民专业合作社享受政府公共服务提供方便农村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应由政府负责前期投入。各级政府门户网站、有关部门涉农网站应主动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搞好互联网服务,免费提供公共政策咨询,及时收集和农产品价格、市场供求、科技服务等信息。气象部门、农业部门应利用先进的仪器设备和取得的各种资料信息,及时、准确地对旱涝灾害和生物灾害进行预测预报,及时相关信息,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建立和健全区域内农业灾害物资储备制度和专项基金;建立种子、农机、防疫物资贮备制度;建立救灾补助基金与受灾补贴的长效机制。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参加农业灾害保险,从而提高抗风险的能力。
3.5.5加大政府资金支持力度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分别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合作社开展教育培训、信息服务、申报注册商标、品牌建设、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从事新产品、新技术、新成果的引进、示范与推广,实施标准化生产等工作。
参考文献:
[1] 刘永建.常德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探讨――基于可持续发展[J].当代经济,2009(3下): 106-107.
[2] 孔祥智,史冰清,何安华.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品牌建设的现状、问题与对策[J].中国合作经济,2009(9):19-25.
[3] 张梅,郭翔羽.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营效率:基于黑龙江调查数据的分析[J].商业研究,2010(9):179-184.
[4] 赵佳荣,蒋太红.农民专业合作社:一个三重绩效评估模式[J].湖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10(4):1-7.
[5] 唐华仓.农民专业合作社运作中的经验与问题――第四届农业政策与理论研讨会(河南会议)综述[J]. 农业经济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