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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祖国的寄语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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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祖国的寄语

篇1

2004年,发展中经济体除非洲之外,增长速度都达到6%以上。发展中经济体的良好表现归因于内部和外部经济环境的改善,首先是财政和国际收支状况的明显改善,一些经济体实现了国际收支的顺差,同时通货膨胀也被控制在了较低水平。这些使经济环境和信心得到提高,国内需求成为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2004年和2005年发展中经济体的良好表现很大程度上归因于世界经济增长的两大引擎――美国和中国经济增长的互补性影响。美国国内需求增加促进了发展中国家,包括中国的制成品出口增加;中国制造业带动了全球需求和价格上升,因为发展中国家的出口仍然依赖于初级产品和原油。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穴IMF?雪 《世界经济展望》

IMF《世界经济展望》预测2005年全球经济增长速度将达到4.3%,继续保持较为强劲的态势,但仍过度依赖美国和中国。如果美国和中国经济同时疲软,全球经济将显著放缓。多数工业化国家2005年的经济增长速度低于2004年,2006年情况略有好转。大多数经济指标显示,美国经济2005年将继续强劲增长,2005年和2006年增速均达3.6%,但低于2004年的4.4%。由于出口表现欠佳,欧元区经济增速2004年下半年明显放慢,虽然已有一些恢复增长的迹象出现,但2005年的增长情况可能比原来预想的要差得多。欧元区2005年的经济增速为1.6%,低于2004年的2%,但2006年可能达到2.3%。自2004年第二季度以来,日本经济增长因出口、投资和消费疲软而停滞。尽管最近的数据总体上预示着日本经济增长正在恢复,但2005年和2006年的增长速度估计分别只有0.8%和1.9%,远低于2004年的2.6%。对于欧元区和日本经济来说,其货币急剧升值是一个重要风险。

几乎所有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增长速度2004年都超过了预期,2005年将继续增长,但总体速度会有所放慢。亚洲发展中国家经济2004年增长8.2%,2005年和2006年预计分别增长7.4%和7.1%。拉美经济2005年和2006年分别增长4.1%和3.7%,低于2004年的5.7%。中东地区经济2005年和2006年分别增长5.0%和4.9%,低于2004年的5.5%。独联体经济今明两年分别增长6.5%和6.0%,低于2004年的8.2%。

IMF认为,富国和发展中国家都未能采取必要步骤,减少日益严重的全球失衡现象。IMF认为美国应增加国民储蓄,包括削减财政赤字、实施结构改革以消除欧洲和日本经济增长的阻碍。亚洲国家应增大汇率灵活性,以提升国内需求。美元存在无序下跌的可能,通胀压力可能导致美国利率走高,加上油价高企并出现波动,这些都是全球经济前景面临的重大风险。

世界银行《全球发展金融》

受美国经济稳定增长和中国、印度、俄罗斯迅速发展的推动,2004年全球经济强劲增长,增长率达到3.8%,为近年来最高。发展中国家更是以6.6%的增速一马当先,创30多年来的最高纪录。同时,稳定的经济增长及活跃的金融市场对各国的收支平衡构成了支撑,全球金融系统的弹性也得到持续改善。

从2004年下半年开始的世界经济放慢的趋势将持续到2005年和2006年。油价持续维持高位,货币紧缩导致利率不断提高,应对上一轮经济衰退而采取的刺激财政政策逐步淡出,以及欧元实际有效升值25%等因素,将削弱高收入国家的内需并降低其经济增长速度。加上发达国家进口需求减弱,预计将降低中低收入国家经济增长的速度。

篇2

简单的说,风险投资是指由风险投资者提供风险资本,风险投资公司以风险企业为投资对象进行投资、管理、运作的一种融资过程与方式。风险投资是高科技产业的助推剂,它在高科技产业化的关键时刻切入,填补了高科技产业化过程中,研究与开发阶段的政府拨款或企业(个人)自筹与工业化大生产阶段的银行贷款之间的空白,使高科技产业化的各个环节由于有了资金的承诺而成为可能,在促进高科技产业的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风险投资自产生开始就与高新技术企业密不可分,二者的融合是源于彼此的内在需要、符合两者本质特性的自然结合,也正是这种互利的融合决定了两者之间的作用关系不仅仅是单向的,而是一种双赢的关系[1]。所以完善和发展我国风险投资非常重要。

2目前我国风险投资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风险投资业是在改革开放以后才发展起来的。1985年9月,第一家专营风险投资的全国性金融机构——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中创公司)成立;截至2007年底,全国从事风险投资的机构已超过400家。在中国的风险投资机构管理的风险资本总量超过1205.85亿元,在风险投资方面,2007年风险投资总额达398.04亿元以上,风险投资项目数也高达741个项目,平均每家风险投资机构管理的资本额达到8.492亿元。显然,我国的风险投资事业发展是比较快的,它在促进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的创立和成长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我们也应看到,我国的风险投资业仅经历了较短的发展历史,至今尚处于初步发展阶段,现有规模的风险资本还难以满足市场的需要,还无法独立支撑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风险投资在我国现阶段还存在大量的问题,阻滞了其在我国更快速的发展。目前我国的风险投资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2.1风险投资资本总量不足,缺乏合格的风险投资主体

从整体上看,现有规模的风险投资资本还难以满足市场的需要。目前,我国风险投资资本的主要来源是财政科技拨款和银行科技开发贷款,风险投资资本的融资渠道狭窄。并且我国目前的发展模式为“政府主导型”,以财政拨款和银行科技开发贷款为主体的风险资本规模小,同时政府为主要出资方,造成投资主体单一,影响投资效益。加之,风险投资周期长,风险高,政府的财政资金不适合风险投资市场本性[2]。从已经建立的风险投资机构的资金来源看,除外资投资基金外,绝大部分是由政府或金融机构出资的,私人、民间资本几乎没有,融资渠道狭窄,风险投资资本总量严重不足。

2.2风险资本退出缺乏有效渠道

风险投资的活力就是资金的循环流动,其核心机制就是退出机制。没有便捷的退出渠道,风险投资就无法达到资本增值和良性循环,也无法吸引风险投资人进入风险投资领域。风险资本的“退出渠道”或退出机制尚未解决,没有发达的风险投资制度,就不能在风险资本与高新技术企业之间搭建出通道[3]。风险投资的退出渠道一般有5种:企业上市、收购兼并、股份回购、股份转卖、亏损清算。在我国的风险投资业中,缺乏合理的投资回收渠道,虽然我国创业板已于2009年10月30日隆重登场,但是对于规范创业板的操作尚在逐步完善中。

2.3有关风险投资的法律法规滞后不健全

近年来我国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已经出台了不少扶持高科技企业的政策措施,其中包括税收优惠、人才优惠、信贷优惠等等,但是对于投资于高科技企业的风险投资者和风险投资管理企业的扶持政策却很少,相关的风险投资产业法如《风险投资法》、《风险投资基金法》等一直未出台[4]。在市场进入、税收优惠、投融资管理等方面没有对风险投资的扶持性政策法规。

2.险投资中介机构的发展滞后

目前在我国,风险资本市场所需的特殊中介服务机构如行业协会、标准认证机构、知识产权评估机构等还比较缺乏,投资中介机构的人员素质和信用体系的不完善也成为中介机构发展的巨大障碍。某些中介机构缺乏职业约束机制及职业道德规范,存在为金钱驱动而提供虚假评估报告的现象,使某些中介机构的可信度、可利用度大打折扣。在这种情况下,风险资本家往往要做很多自己专业以外的事,降低了风险投资的效率。而且,中介机构发展的停滞不前,中介服务不规范等问题造成资本和项目双方信息交流方面的不充分,这种信息不对称形成许多错误的隐藏,导致风险投资企业战略性的市场决策错误,严重地妨碍我国风险投资市场的发展。

2.5风险投资人才极度缺乏

从事风险投资事业的人才,不仅需要掌握金融领域内的相关知识、而且还应当熟悉高新技术产业的相关技术,只有这样才能对风险投资进行正确的评估和操作,降低投资失败的风险。目前国内风险投资多数还停留在学术论坛和理论研究层次上,在实际操作上真正懂得风险投资的人才还不多,大部分投资人才都来自于政府、民营企业、上市公司等部门,基本上都是半路出家,多数缺乏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局限性较大。

3促进我国风险投资发展的策略

针对我国在进行风险投资的过程中存在的以上问题,提出如下的发展策略:

3.1拓宽资金来源,实行风险投资主体多元化

我国应拓宽资金来源,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政府应逐渐淡出投资人的角色,鼓励更多的民营和个人资本参与到投资中,以规范市场运作[5]。除了借鉴国外发展产业风险投资的经验,在控制金融风险的前提下,使从事养老基金、保险基金、住房基金等民间资本的这些机构投资者以及一些具有良好市场业绩的上市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来介入风险投资领域,将为我国风险投资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直接融资来源与渠道,促进我国风险投资的发展。把民间资本引入高新技术风险投资领域,通过资本与技术的结合,让资本最大增值[6]。还有从国际经验来看,外国风险资本的介入也是发展本国风险投资的重要依托。我国应减少对风险投资限制、制定健全有关风险投资政策,并提高它们的透明度,促进外国风险资本关注,吸引外国风险投资资本,使其更加支持中国高技术企业的发展,也是我国风险投资拓宽资金来源发展的重要渠道。

3.2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风险投资退出机制

由于风险资本存在着周期性特征,因此能否有效地兑现资本收益,即将其所投的资金由股权形态转化为资金形态即变现就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为了促进风险资本的顺利循环以及增量风险资本的进入,就必须考虑建立起有效的风险资本退出机制。我国风险投资最现实可能的退出方式为企业购并,其他几种较为现实可能的退出方式依次为创业板交易、风险企业回购和买壳上市[7]。我国处于创业板市场运行的初步阶段,创业板的作用就是为成长性高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链条的中间环节,所以既要从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实际出发规范和完善创业板,也要积极发展和利用风险资本的其他退出途径。

3.3优化风险投资的投资环境,加快制定有关风险投资的法令法规

建立规范风险投资运营机制的法律制度,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表明,立法和监督是促进风险投资健康发展的保障。风险投资是为风险企业提供创业资本,通过管理上的参与将科技成果“孵化”为现实生产力的特殊投资,它不同于任何形式的传统投资。风险投资是一种法制化的市场行为,必须有完善的法律法规。因此,严格规范风险投资的运营机制,是保证我国风险投资业健康发展的必要措施。与之相适应我们需要尽快制定相应的法规和管理办法,完善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制度,诸如《专利法》、《技术合同法》等,给风险创业者的专利权、专有权、创新权等以特定的保护,采取税收优惠计划,降低风险资本的获得成本,提高风险投资的平均收益率水平。

3.4加快风险投资中介机构及项目评估机构的发展

风险投资中介机构是运用各种金融工具为筹集者和投资者服务的专业性机构,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投资顾问、资信评估机构、技术信息咨询机构、专业市场调查机构等专业机构。建立具有高度权威性的投资项目评估专门机构,由有经验的评估专家对风险投资项目经行评估等专业服务,以指导投资者进行有效的投资。另外,还需提高中介机构的信用和中介机构的人员素质,并努力采取措施降低风险投资的信息成本和交易成本,以提高整个风险投资市场体系的运作效率,为风险投资公司提供规范有效的中介服务,使风险投资公司做出正确的战略决策,促进我国风险投资更快的发展。

3.5培养高素质风险投资人才

篇3

一、目前我国预算会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的预算会计始于1988年,这几十年里预算会计虽然在核算上能够满足财政各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和会计核算的要求,但这样的核算制度与我国迅速发展的市场经济相比还比较滞后。

(一)不能真实准确的反映政府资金的收支活动和政府采购的新业务

预算会计本质上反映的是政府收支活动的资金流向,预算会计的目的就是为政府的经济决策提供有用的资金流动信息。然而,现在的预算会计不能够准确真实地反映政府资金的收支活动和政府采购的新业务。一方面,政府财政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推行以后,很多财政的资金流向发生了较大的改变,原来用于事业单位购买资产、发放工资的财政资金不再由财政通过主管部门拨入用款单位,而是由财政部门通过统一账户直接拨付给供应商。这种支付方式可能适合中央试点单位但不适合地方财政和所属的预算单位,这样不利于地方各相关单位开展会计核算工作。另一方面,在收付实现制条件下,预算会计不能够真实地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的新业务状况。

(二)不能准确的反映政府投资行为

我国的行政、事业单位长期以来在使用预算资金、开展公务活动中形成并拥有大量的房产、建筑物等固定资产,许多事业单位如科研、高校、医院等单位还拥有相当数量的股权投资。由于我国预算会计主要侧重于财政资金的收支核算,对各单位占用的大量长期资产关注不够,固定资产的建造和使用在管理上脱节,先由建设单位完成建设任务,项目竣工后再由建设单位移交资产使用单位。固定资产的建造并不在行政、事业单位的账簿中登记和反映,只有办理竣工验收交接手续后方可予以登记。在实际工作中,行政、事业单位因基建形成的固定资产存在登记不及时、甚至不入账等情况;即使已入账的固定资产,按现行制度规定不计提折旧,无法反映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虚增了资产价值。

(三)不能全面、完整的揭示政府债务的真实情况

近年来,随着我国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数量和融资规模的不断扩大,地方政府的负债规模也在急剧膨胀。大规模的投融资也给地方政府带来了居高不下的债务。从长远来看,健全、理顺地方财政体制是治理地方债务,解决政府债务风险的根本之策。但就目前而言,当务之急则是建立一套健全的科学完整的政府会计系统与财务报告体系,对政府所拥有的资源和承担的债务等情况进行全面、准确地核算和报告,发挥会计系统在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加强政府财务管理与控制方面的功能与作用。

(四)不能满足我国的融资体制的要求

这几年来,随着我国财政投融资体制进程的不断推进,政府投融资主体变得多元化,私有部门逐步介入公共领域的增多,对政府部门会计信息的透明度和准确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些就必然要求事业单位的预算会计信息达到可比性和准确性的要求,但是从目前的预算会计核算来看,预算会计没有办法为政府的未来投融资体制改革提供全面完整的信息。所以预算会计的革新当务之急的。

(五)不能适应我国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

中国自从加入了WTO,中国的整个市场包括中国政府都面向了世界,如今在经济全球化的大格局下,中国政府也变得企业化,而企业会计核算确认的基础是权责发生制,因此以收付实现制为核算基础的现行预算会计已经不能很好的适应政府公共管理的要求,不能起到有效地监督作用。

二、克服现行预算会计不足的应对对策

(一)建立新的相对完整的预算会计体系框架

我国现在的预算会计主要包括财政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事业单位会计。但是随着预算会计的发展,构建新的预算会计框架体已是当务之急的事情了。我国政府预算会计改革的基本框架确定为: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公共财政框架的要求,建立规范、统一的政府预算会计准则体系;根据政府预算会计准则体系确定的原则,建立政府预算会计制度体系;以政府预算会计准则和政府预算会计制度为基础,建立政府综合年度财务报告制度,编制政府综合年度财务报告,即“两个体系、一项制度”。实行这样的改革方案可以有效,快速的使我国的预算会计体制得到较大的改观。

(二)引入债权发生制的核算基础

目前我国大多数行政事业单位的日常经营活动还是采用的收付实现制,前面我们已经分析过这一种会计核算方式在现实的支付情况中已经暴露出许多的不足之处。所以对于为求长远发展的我国预算会计引入权责发生制是必要的。根据权责发生制,收入只是在政府提供服务时才加以确认而且在政府接受服务以后,就应该将相应的义务确认为当前费用,并将其作为债务列入资产负债表,这样政府的财务报告就可以完整的反映财政状况和资金的运行结果。

(三)完善政府的会计信息系统,提高信息传递的效率

任何会计系统的目标都是提供信息以满足使用者的需要,而财务报告是满足各类使用者获取财务信息的基本途径,因为不同类别的使用者均需要通过财务报告获取报告实体的相关信息。政府会计报告系统必须设计成能够满足不同使用者的需要。我认为完整的政府会计信息体系包括:及时提供有关政府支出和成本的可靠信息,以帮助政府部门进行决策和控制支出;及时进行内部审计和独立的外部审计,并编制审计报告;将会计体系与计划、预算、现金和债务管理及审计系统相结合;报告有关非现金资源的信息;报告有关政府产出或政府政策后果的信息,促使政府提高工作效率,加强成本管理;编制政府各部门和政府整体的财务报告等。我认为也只有这样才可以使预算会计真正的发挥其作用,起到很好的预算和监督作用。

(四)加强预算制度建设,规范预算会计的核算

我国目前为止,还没有规范预算会计的基本准则。这使得我国两大会计体系的会计准则不完整,企业会计有企业的会计准则,而预算会计却没有预算会计的准则。从长远发展来看,为了完善我国的会计法规体系建设,未来的两三年内我国应该尽快制定与政府预算会计相关的基本准则,争取在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实行的几年内也尽快规范我国政府预算会计的核算。这样我国的预算会计才能很好的规范的发展下去,我国的预算会计体制才能得到健全。

(五)借鉴国外预算会计发展的经验

随着预算管理制度的改革,我国预算会计体系将向“政府和非营利组织会计”发展。我国可以借鉴发达国家对企业会计和非企业会计的划分方法,即按照单位活动的目的(而不是组织类别)的不同进行分类。对于不以营利为目的的非企业会计则可以按照其核算重点的不同进一步划分为政府会计和非营利组织会计。应对我国现行预算会计从整体框架上进行全面改革,研究制定我国政府会计、非营利组织会计核算制度和财务会计报告制度。

三、小结

篇4

2016年7月24日,国际货币论坛暨《人民币国际化报告》会,在中国人民大学举行。会议《人民币国际化报告2016:货币国际化与宏观金融风险管理》。报告认为,在2016年10月1日,人民币将正式加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特别提款权(SDR)货币篮子,成为继美元、欧元、日元和英镑之后的第五种“入篮”货币。人民币加入SDR意味着人民币是IMF认定的五种‘可自由使用’货币之一。”根据IMF的规定,IMF官方交易使用SDR或可自由使用货币来进行,这些交易包括向IMF缴纳份额、IMF向成员方提供贷款和成员国向IMF还款、IMF向成员国支付利息等。

如此看来,人民币的权重超越了日元与英镑,低于美元和欧元,成为SDR中第三大储备货币。人民币正式加入SDR,这是人民币推向国际化的一个里程碑,对世界和中国是双赢的结果。这些数据令人振奋,然而任何事情都有其两面性,人民币加入SDR之后面临很多困难要挑战。

中国人民银行在《人民币国际化报告2016》提出主题为“货币国际化与宏观金融风险管理”。聚焦宏观管理题,深入探讨人民币国际化进入新阶段后的宏观金融政策调整及其过程中可能诱发的宏观金融风险。报告提出,应基于国家战略视角构建宏观审慎政策框架,有效防范系统性金融危机,为实体经济稳健增长、实现人民币国际化最终目标提供根本保障。

二、人民币加入SDR后带来的积极影响

(一)有助于人民币作为国际储备货币

SDR为信用资产,在现实交易中很少用到。‘国际化货币主要包括:跨境交易结算与投资;进行人民币资产投资;国际储备货币。’这也是人民币目前在国际上的运用和发展。中国加入SDR并不意味着强制,各国仍有自己选择人民币储备或使用人民币结算。但是,通过加入SDR,人民币得到了世界各国的肯定,可以加大各国增持人民币为储备货币的信心,从而增加对中国金融资产的配置,中国将迎来更多的投资,大大促进了人民币从跨境贸易结算货币逐步升级为投资货币,加快了人民币的国际化进程。

(二)有利于我国“一带一路”规划蓝图和中东欧投资战略的实现

随着我国实施“一带一路”规划,以及我国推进的中东欧投资战略,人民币在跨境交易结算与投资的作用,影响逐渐加深。在这些国家的经济发展中,物流领域、交通领域和能源安全领域的基础实施建设项目,这些领域的发展将不断扩大。各种基建项目的投资,涉及到出口固定资产,以及基建项目的融资等,都将会大量用人民币进行结算,从而更加迅速的加快人民币的国际化。

人民币国际化一直保持着很好的发展。到2015年底,“中国对外贸易人民币结算的比例近30%,全球贸易结算的人民币股票推高至3.38%。综合指数RII(反映了人民币的国际使用程度的量化指标),达到了3.6,五年的增长率超过十次。人民币境外直接投资达到7362亿元,比去年增长294.53%。”

三、人民币加入SDR后国内外带来的挑战

美联储从2015年开始提高利率,美元指数持续上涨,造成了大规模的资本流动,我们更多的国内资本向外流动给中国经济造成了很大的负担。而欧洲因为难民危机和英国“脱欧”,经济复苏缓慢,欧洲央行宣布实施负利率的利率政策,欧元大幅度贬值。欧盟是中国最大的贸易伙伴,欧元的贬值对中国的进出口贸易也是一个沉重的打击,中国经济的国际形势可能会更加艰巨。从国内的问题来看,产能过剩,私人投资资本下降造成了国内金融市场动荡和股票市场的灾难,据统计,“2015年超过200000亿元的市场价值蒸发”,再加上外汇市场令人“惊心动魄”的汇率调整,离岸市场的流动性直线下降严重萎缩。这些变化令国内外都对中国经济的发展产生了不确定性。

四、人民币加入SGR后中国人民银行推出的政策

实际上,中国人民银行已经为使人民币加入SDR推出了很多项改革措施,2015年8月IMF题为《SDR估值方法评估――初步考虑》的报告:“8月中旬改革了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10月下旬宣布不再设置存款利率浮动上限,完成利率市场化改革;11月初推出便利境外央行类机构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的措施。”

在中国银行进行了这些政策改革中后,中国的资本市场价格之间的关系,杠杆率和跨境资本的净流入是改变以往单向驱动关系周期性关系,和短期资本流动已经足够影响资本市场价格和杠杆水平。有显著增加资产价格联动和国内外金融市场之间的财务风险,对跨境资本流动的影响更敏感。不能积极开放资本账户,有必要加强全口径资本流动监测。

就汇率来说,当前人民币汇率是不一样的,无论是境外还是境内的人民币汇率,而且时间不同,人民币汇率也会有较大的差别。中国人民银行以改变改变国内人民币汇率为导向,形成机制,但人民币汇率的起伏依旧很大。还有一种方案:便利国外中央银行机构,更容易参与银行间外汇市场,可以将人民币汇率调整在国内外趋近,但效果仍在进行测试,不能作为政策来解决这一问题;资本账户不会马上就全面开放,国内外外汇市场不是完全连接,在这种情况下,如何选择一个代表性的人民币汇率,如何让境外人民币汇率趋近境内汇率,这是一个难题。

而在利率方面,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评估了三月期国债,评估结果认为中国匮乏在二级市场的交易量,中国的债券市场不发达导致选取代表性利率比较艰难事实上,中央银行在实施货币政策,也不得不面对的选择代表利率,前中央银行确定基准利率是存款利率上限取消后,这个利率只是参考。

五、德国和日本国际化之后的政策调整

国际金融经典理论认为:“开放经济体的货币当局在货币政策独立性、固定汇率制度和资本完全自由流动等宏观金融政策目标中只能三者选择其二。”德国有着我们国家值得借鉴的历史经验。德国在货币国际化后把稳定初始汇率放在第一位。为此,甚至不惜再一次开启资本管制,令金融市场发展暂时停止,使用外汇储备干预市场,这不仅为维持德国了经济上的发展,提高工业生产的效率,巩固国内实体经济发展,创造有利的外部条件,更是为长期稳定马克汇率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但是由于选择的政策调整路径不是很恰当,对国内经济和金融运行产生了负面的影响,使德国的货币国际化成果并没有取得良好的结果。同样的例子还有日本,日本太过急于求成,高估了实体经济的能力来应对汇率的升值的影响,而且不稳定日元。加上内部宏观经济政策错误,从根本上破坏了国家的实体经济,使得日元的国际化水平的快速下降。

六、结束语

我们通过德国和日本来总结前车之鉴:政策调整不能焦虑,在放开汇率和资本账户前,实体经济,金融市场和管理部门必须要有充分的准备。所以,我们要应对汇率波动的过程中把从“货币政策独立+浮动汇率+资本自由流动”当前的宏观经济政策组合的“货币政策独立+管理浮动汇率+有限的资本”的经济和金融运行的影响,但也尽快适应跨境资本流动,使国内金融市场不被影响,调节金融机构的机制,和实体经济的作用机制,还要特别注意预防各类风险和管理系统性金融风险。

参考文献

[1]中国人民银行《2016年人民币国际化报告》.

[2]欧阳觅剑《人民币加入 SDR 后还要面对新挑战》21世纪经济报道/2015 年/11 月/17日/第 004 版.

[3]杨长江,姜波克编著国际金融学网.北京,高等教育出版,2014.

[4]张茉楠.人民币加入SDR推动国际货币体系重大改革.金融与经济,2015,12:1.

[5]统计年鉴 中知网.

[6]王雅宁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人民币国际化历史借鉴与态势分析》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篇5

一、我国高校教育评估的缺陷及原因分析

我国高校教育评估的缺陷,可以从教育评估的相关规定及评估制度两个方面分析其中的问题和原因。

(一)高校教育评估相关规定的缺陷及原因

我国高等教育评估始于20世纪80年代,1990年,《普通高等学校评估暂行规定》的颁布,奠定了我国高等教育评估制度的基本框架。这些规定虽然在我国高等教育评估过程中发挥过许多积极作用,但随着市场经济制度的不断推进和我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这些规定中的许多条款已经无法完全适应新的形势发展,评估中一系列问题也随之暴露:

1.评估主体单一化。《普通高等学校评估暂行规定》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教育评估是国家对高等学校实行监督的重要形式,由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可见,我国高等教育评估的合法主体是各级政府,没有给社会评估留下空间。这种单一的政府评估,不利于教育民主化的发展,也不符合教育评估理论发展的趋势;

2.评估客体单一化。《普通高等学校评估暂行规定》是针对普通高等学校制定的,虽然指出其他高等学校教育评估可参照实施,但并没有作出进一步的规定和要求。随着民办高校、高职院校和成人高校的迅速发展以及其在运行机制、管理体制等方面的巨大差异,使得对其开展针对性的评估已经显得越来越重要;

3.评估形式单一化。我国高等教育评估主要是终结性评估,而不是形成性评估。形成性评估是通过诊断教育方案或计划、教育过程与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为正在进行的教育活动提供反馈信息,以提高实践中正在进行的教育活动质量的评估;终结性评估是在教育活动发生后关于教育效果的判断。终结性评估一般在教育过程结束后进行,要区别优劣、分出等级,评估报告主要呈递给各级制定政策的管理人员,以作为他们制定政策或采取行政措施的依据;

4.没有在高校分类的基础上开展评估。我国高校有1000多所,涵盖普通高校、普通高职高专院校、民办高校等各种类型,各高校在学科设置、办学特色上存在许多差异,不分类的评估显然有失公允;

5.评估内容与高校发展重心不符。目前的评估重点强调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教学工作,没有把学校科研放在重要位置,这与日趋激烈的科技竞争发展趋势相悖。

(二)高校教育评估的制度缺陷及其原因

近年来,我国高等教育评估活动日益活跃,但是由于制度缺失带来的问题也越来越明显,反映在三个主要的方面:

1.对评估自身发展的制约。《普通高等学校评估暂行规定》奠定了政府在高等教育评估中的坚实地位,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高等教育质量的提高,但也产生了一系列问题:首先,是政府行为本身缺乏评估与监督,因而难以保证评估的科学性;其次,是缺乏专业化的评估队伍,也就难以保证评估本身的专业化。最后,是评估目的和手段的倒置。

2.高校的困境。一方面,我国出现了种类繁多的高等教育评估,高校对来自各方面的评估应接不暇并颇有微词,对政出多门的评估指标和标准感到无所适从。高校不断地在迎评、促评,有时甚至影响了正常的教学与科研秩序;另一方面,评估标准统一化与高校个性化发展相矛盾。评估主体主要是政府,在评估中政府常常用研究性大学或精英型大学的标准来评估大学,对千差万别的高校不能具体对待。评估指向只作为是否授予学位点及拨款、升格的因素。这种单一的评估标准,不利于高校多样化的发展。

3.评估机构的尴尬。目前,我国教育评估机构“三级网络”已逐步形成,它们是:全国性教育评估机构――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教育评估所;地方性教育评估专业机构;大学内设评估机构――大学为了“迎评”和加强内部质量保证而设立的专门的评估部门。这些机构尽管都自称是教育中介机构,但在经费来源等方面与政府关系密切,其业务也大多来自政府委托,所以,政府是它们最大的“客户”或服务对象,这就很难保证其自身的独立性。失去了独立性也就失去了中介机构的“生命”。

二、完善我国高等教育评估体系的对策建议

展望未来,评估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教育质量为目的,不断提高评估专业化水平,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

(一)充分发挥各主体在评估中的作用

1.充分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

各国政府在高等教育评估的角色不尽相同,但有一个共同点,就是不直接组织评估活动,而是进行宏观控制。我国政府应该更新观念,努力实现政府行为由集权到宏观指导的转变:(1)真正实行中介评估。政府应该着力促进独立的、权威的中介机构的成长,鼓励各学术团体、专业协会、民间组织开展评估活动,促进社会评估的繁荣和评估主体的多元化,促进评构机构的行业竞争,使它们尽快成长为独立的、具有一定权威的高等教育评估中介机构,实现评估工作的市场化转向。政府在其中要通过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对评估机构的服务和约束,并做好评估服务;(2)加快高等教育评估的法制法规建设。《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都提到了高等教育评估,但相关表述过于简单,而且仅仅针对“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和由其组织的评估”。因此,要根据高等教育评估的国际趋势及我国现状,以引导和促进高校发展为基本出发点,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中有关评估的规定和条款,修订《普通高等学校评估暂行规定》,从评估主体、评估客体、评估目的、评估内容、评估程序、评估形式等方面进行重新构建,注意评估的导向性、发展性。同时,把民办高校、成人高校、高职院校的评估纳入评估范畴。

2.强化评估机构的评估主体地位

2004年8月,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正式成立,该机构直属教育部的领导,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行政性事业单位。其成立无疑是我国在高等教育评估制度建设方面迈出的重要的一步。但一些方面尚需强化:(1)评估机构要明确自己的主体地位,主动开发评估市场,获得社会各方面的经费支持,逐步脱离政府的财政支持,实现经费和业务的独立,主动维护自身的独立地位;(2)加强自身建设,努力保证评估的独立性、公正性、客观性、科学性,逐渐建立自己的品牌和权威,增强社会责任感;(3)评估机构职能不应限于教学评估,应该扩展职能,以引导大学朝高水平、综合化的方向发展。通过各种方式为政府决策提供咨询或政策建议,向政府和公众报告教育系统的运转和质量状况,发挥沟通政府、社会和高校的桥梁作用,将评估结果及时公诸于众,以强化政府和社会对高校的监督,促进高校自身的发展;(4)走国际化、专业化、行业化之路。专业化是评估机构建立自身权威的基础,要通过对评估队伍进行专业化培训等手段,使评估逐渐成为一项专门的活动。要加强与国家上著名的评估组织的交流与合作,逐步走向国际舞台。

3.变高校的被动地位为主动行为

高校是评估客体,但无论是终结性评估还是形成性评估,从根本上来说,都是为了保证高校的办学质量,促进高校的发展。所以,高校要转变观念,从“要我评”真正转变到“我要评”。同时,在评估行业化、市场化的情况下,高校要善于辨别、选择权威性强的评估机构开展评估,要积极与评估机构合作,努力找出发展中的问题所在,并寻找合理的解决途径。同时,要积极开展内部评估,强化质量意识,建立内部质量保障机制,积极促进自身办学水平的提高。

(二)完善高等教育评估的制度体系

高等教育评估制度体系主要包括三大部分,即:认证体系、外部质量保证体系、内部质量保证体系。

1.认证体系的完善。我国应尽快建立起国际化的高等教育认证体系,委托专业性的权威机构的认证机构负责此项工作,对所有高校,包括私立大学和对外合作办学等进行办学质量的基本认证。这有利于私立高校与公立高校的公平竞争,有利于加快我国高等教育国际化的步伐。对新建院校要2~3年认证一次,对已经发展比较成熟的高校,可以5~6年认证一次。既要认证高校,又要认证学科专业。认证要在高校分类的基础上进行,要以终结性评估为主,形成性评估为辅。

2.外部质量保证体系的完善。建立高等教育外部质量保证体系是适应高校持续发展的需要。高等教育质量的外部保证体系由全国性的高等教育评估机构负责实施。全国性的高等教育评估机构要以形成性评估为主,终结性评估为辅。对高校开展的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的评估要建立在对高校进行合理分类的基础之上,并建立和健全反馈机制,对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反馈,并提出整改建议。

3.内部质量保证体系的完善。我国很多高校已经开始尝试设立教学评估办公室并定期开展学生评教等教学评估活动,这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积极作用。高校要进一步强化内部的质量评估,完善内部评估保证体系。高校内部质量评估不能仅仅局限于教学评估,而应该扩展到学校发展的科研、社会服务以及师资队伍建设、学生就业指导等各个层面。因此,高校要在学校层面设立综合性的评估机构,全面负责内部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发展与完善。同时,还要加强与教育评估中介组织的联系,可以委托其进行内部质量审核。高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要以形成性评估为主,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加以整改;要将自评结果及时、客观地公诸于众,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实现高等教育质量的不断提升。

参考文献:

[1]孙建荣.教育质量之内涵:对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后整改的思考[J].高等工程教育研究,2006,(21):22-25.

篇6

自1992年以来,我国竞技足球进行了一系列体制改革、机制转换和制度创新,使得我国竞技足球在一段时间内取得了一定进步,但相对于世界足球快速发展和亚非足球的迅速崛起,我国男足水平至今还没有质的提高,女足也在世界足坛领先优势逐渐的弱化,与此同时,日本、韩国和西亚足球竞技水平得到了迅速提高,改变了亚洲人踢不好足球的传统观念,亚洲人踢不好足球的宿命论已难以立足。在此背景下,本研究采用文献法和逻辑分析法,着重探讨制约我国足球竞技水平提高的主要因素,并提出相应的发展对策,以期为我国足球竞技水平的提高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参考。

一、我国足球竞技水平提高的制约因素分析

(一)违背竞技训练规律

为了追求竞赛成绩,增加个人经济收入,我国很多基层青少年教练违背竞技训练的基本规律,他们几乎都是以比赛成绩为目的进行训练和比赛,培养了集体式的成年化训练而忽略了个人以后发展的潜力,也让青少年在正式训练中丧失对足球的兴趣,过早的给正处于敏感期的队员进行大量的力量素质训练,力量训练的增加后柔韧素质的训练必然减少,致使多数青少年队员到成年后出现了柔韧水平差而造成的技术幅度小、体能消耗大、疲劳恢复慢等情况。

此外在训练中过早的强调了团队作战意识,也使得队员的个人意识被限制和束缚。当到了足球运动的高级阶段时一个球队的整体战术实施水平高低需要依靠个人技术水平来完成时,在这方面我们的队员都在成年后表现出了明显的缺陷,这其实也说明了我国青少年足球成绩要好于成年人一个重要的原因。而且很多不负责任的言行举止,枯燥无味,单调的训练方式及一些为比赛成绩而训练的手段将会对少年产生负面的影响。所以说违背竞技训练规律只能取得会短期的效果,最终造成了我国足球竞技水平提高后劲不足。

(二)教练员队伍整体状况堪忧

我国足球教练知识结构比较单一,整体素质不高。每个球队成绩的好坏不但与球员个人有关,而且与该球队教练组、科研力度有间接联系。我国足球的教练员缺乏有天赋的教练,不论从青少年还是到成年队的教练几乎都是自己从队伍退下来直接转换为教练,虽然有了一定的足球技术基础,但是如何训练学生、用什么样的方法训练,都没有科学性,所谓的训练方法也都是自己之前的教练训练的方法带入,自身的理论知识、技战术和训练方法都与足球发达国家的足球教练有着较大的差距。同时教练员队伍应有合理的人员结构,包括主教练、助教、守门员教练、体能训练教练、足球医生、理疗师、按摩师等(业余队可根据条件设定)。2000年亚洲杯期间,有些球员曾埋怨没有体能训练教练,这也是队员在场上体能不足、只打半场好球使足球竞技水平无法提高重要原因之一。

有调查表明,我国经济发达地区的足球教练员,本科毕业仅占42.6%,大专毕业生占35%,高中与高中以下毕业生占22.4%。经济发达地区尚且如此,其他地区可想而知。近几年来,虽然许多教练员为了适应岗位要求,努力参加了各种在职进修,有所提高,但总体学历层次还是不高。因此,青少年足球教练员队伍存在人员缺乏、整体水平偏低的问题。特别是中、小学专职足球教练少之又少。这和国外青少年足球训练有一定比例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的教练员相比差距甚远。另外,教练员待遇低下,也使有志者望而却步。

(三)球员思想教育弱化

近几年来关于球员打架、泡吧、抽烟、喝酒、深夜不归、休息不好及饮食无度等各种违纪现象时有发生,球员在比赛中出工不出力,甚至不顾集体、国家利益,对对方队员或裁判大打出手被红牌罚下场外等违纪事情屡见不鲜。若队员没有坚强的意志、超人的积极性,强烈的奉献和民族精神,而让他们担任国家队主力,我国足球岂能不败。

我国足球元老级人物年维泗说:“我国足球运动员的素质问题,实际是一个管理松懈,甚至是一个‘上梁不正下梁歪’的问题。”运动员没成绩、没出名、没成为体育明星的时候,运动员听教练的,教练听领队的,领队听领导的。而一旦运动员成了名,成了明星,事情就颠了过来,领导听领队的,领队听教练的,而教练听运动员的。哄着、捧着、惯着、宠着。事实上,这样的事例在我国足球界并不罕见,这样的人一路吃香,就会传染,成为一些年轻选手效法的另一种典型,甚至是“榜样”。

(四)后备人才匮乏

首先,“人们常说我国十三亿人口,为什么就找不出十一个人来踢好足球。”我国足球人口相对缺乏,使得我国足球后备力量不足,限制了高质量完成足球技战术所需的具有某些方面的特点,从而影响球队的成绩;据有关刊物报道,足球强国德国是从1000名参加训练的青少年中挑选1名职业球员,而我国则是从30名中挑选1名职业球员,之间的差距可想而知。

其次,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家庭对于子女的培养有着更高的要求,也许不像从前那样,家里有很多孩子,而现在家里的唯一的孩子成为了父母乃至整个家族延续的命脉,其发展和培养就必然受到了更多人的关心,父母的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心态过高,往往地压制了有足球天赋孩子在足球事业上的发展。希望孩子去通过高考取得人生的成功,这也无可厚非,确实值得理解,然而,长期以来错误的人才观念确实也束缚了孩子的发展,实际上能否成为人格健全、身心协调发展、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文化素质的社会个体才是最基本的也是最重要的。

最后,另一个比较重要的原因同我国一些足球学校的收费过高有关,如八一足球学校,每个学生每年要交费2.2万元,并需一次建校费2万元,安徽足球学校在起初创办时,学费也高达1.5万元每年,这让许多工薪家庭不堪重负,敬而远之。而为了扩大市场和争夺生源,一些足球学校采取了只要报名就可入学的办法,招生缺乏统一标准,为今后培养后备人才埋下了质量隐患。

二、研究对策

(一)科学的选材和合理的培养目标

1.科学的选材

科学选材的重要意义体现在两方面,一是重视和深入足球选材的科学理论研究,制定出一套具有实用价值的选材方法和模式,二是通过系统的培训,使广大在基层从事足球训练工作的教练员们,从思想观念上重视选材工作,在实际工作中具有科学选材的基本能力。只有实现科学选材理论对训练实际的指导作用,实现科学选材理论与训练实际紧密结合的过程,我国少年选材工作才能在培养和造就优秀足球运动员的系统工程中充分显示它的重要意义。

在选材的标准上,国外和国内的教练存在明显差别,国外是以球员是否具有足球意识场上观察能力,速度快、暴发力强、反应时快、肌肉协调力强的队员。而我过的教练则主要以球员的身材高大与否,对抗能力,奔跑能力强等对比赛起主要作用的体能因素为目标选材。科学选材就是为了挖掘有才能的苗子,进行科学的训练和培养,但“才能”是一个综合性的概念,选材中很难做到面面俱到,因此,教练员只能抓住选材的主要内容,结合实际才能达到实效,不能盲目选材。所以,教练员对优秀足球运动员所必需具备的基本条件要有充分的认识。

2.合理的培养目标

从青少年培养孩子对足球的兴趣,他们对足球运动所表现出来的热爱,很大程度上是一种孩子好玩的天性,起初并没有很高的追求,因此,教练员在和它们接触时,要以身作则,通过言传身教来启发其兴趣,在教学与训练中,要不断提高自身的执教能力和水平,善于采用适合少年的教学手段和方法,引导他们投身足球运动中去,激发它们对足球运动的强烈的事业心。

(二)对教练进行再培训,搞好教练组建设

米卢执教期间提出:“对全体教练、球员进行统一的基本功再培训,有了基本功,天赋才能得以发挥,球技才能迅猛提高。对那些经过培训,基本功还不能提高的教练和球员全部下岗!为新人的成长清出位置,为其后的发展铺平道路。”

完善教练员知识结构和层次,提高教练员科学文化素质,是提高我国足球水平的有力保证。鼓励教练员进行业务进修和学术交流、资格认证,考取国家和国际教练员水平等级证书。如将等级证书与工资收入挂钩更好,这是保证教练员队伍稳定的有效手段。统一制定教练员上岗和执教等级标准,对教练员定期进行考核和培训;建立教练员引进机制和教练员竞争机制,是促进教练员水平提高的有力措施。举办专门针对基层足球教练员的培训项目,有倾向性的扩大基层教练员队伍,使我国足球运动更加普及。

教练组应有合理的人员结构,包括主教练、助教、守门员教练、身体训练教练、足球医生、理疗师、按摩师等。

(三)对球员思想教育,提高文化素质

欧洲职业运动员的素质普遍高于我国,是因为他们经常树立一些“反面典型”。有了这些“典型”在眼前,其他人就会自律。这是一条很好的经验。所以在进行足球教学、训练以外,必须从思想作风上建队,教练组必须对运动员加强思想政治、职业素质和敬业精神的教育,应把培养人放在首位;培养队员强烈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树立群体意识,增强球队凝聚力、向心力;培养队员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团结合作、顽强拼搏等思想品德和良好的体育作风;加强意志品质培养,使其具有良好的心理状态,同事需要良好的生活规律和多踢比赛。

球员的文化程度低下也是影响我国足球水平提高的一个重要因素,在我国乒乓球项目上,参加全国比赛前,必须经过文化课考试,只有经过考试才能参加全国比赛,这就是让运动员的综合素质得以保证。足球是否也能设置文化课考试,让运动员的文化素质尽快提高起来。

(四)增强足球后备力量

雄厚的群众基础与强大的后备力量是提高足球技术与竞技水平的关键之一。首先要对青少年足球的培养重视起来,保障足球后备人才培养的可持续性发展需要培养青少年对足球运动的兴趣,还要强调其素质教育,利用社会、学校、家庭、俱乐部的大力合作加大培养力度。最后青少年时期不宜过早进行封闭训练,应该让他们拥有正常人的生活,同时应该包括接受正常的文化教育,要从体育和文化两个方面进行培养。

三、结论

违背训练规律、教练员业务能力薄弱、教练组人员结构欠合理、忽视运动员思想教育、后备人才匮乏是制约中国竞技足球运动水平提高的主要因素,为此,应提高运动员选材的科学性,制定合理的训练目标,加强教练员的再培训和教练组建设,重视运动员的思想教育和文化学习,增强后备人才培养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篇7

选取我院在2013年2月-2014年12月期间收治的脑卒中继发癫痫患者共130例,按照随机原则分为对照组及观察组,各组65例。对照组中男患34例,女患31例;年龄在42-63岁之间,平均年龄(51.4±3.3)岁;发生癫痫时间:9例卒中后3-7天内发生、21例卒中后0.5-2天内发生、35例卒中后12小时内发生。观察组中男患35例,女患30例;年龄在41-66岁之间,平均年龄(52.6±3.7)岁;发生癫痫时间:7例卒中后3-7天内发生、22例卒中后0.5-2天内发生、36例卒中后12小时内发生。两组患者在性别、年龄、发生癫痫时间等方面无明显差异(p>0.05),具有可比性。

1.2一般方法

对照组采用基础护理模式,即针对临床治疗予以护理配合。观察组在此基础上加强护理干预,具体操作如下:

1.2.1心理护理

由于脑卒中出现癫痫的患者多数存在紧张、恐惧、自卑、抑郁等心理,甚至有自杀倾向,因此护理人员应多站在患者的角度考虑问题,详细向患者讲解病情的预防、治疗、转归、预后等情况,帮助患者重建信心,鼓励患者对抗病痛,使患者积极主动配合治疗。

1.2.2活动指导

由于患者脑卒中致神经受损,在患者病情稳定后除癫痫外,还可能出现失语、吞咽障碍、偏瘫等神经相关类并发症。护理人员应主动帮助患者活动四肢,做简单的翻身、抬腿动作,避免住院期间患者肌肉萎缩[2]。若患者连续5日未再次发生癫痫,可协助患者下床站立,身体状况允许条件下可沿床边走动。

1.2.3健康教育

护理人员需向患者及家属说明癫痫的危害,告知其症状表现以及预后相关知识,提升其对疾病的认知程度并加强预防控制。健康教育还需告知家属对患者的饮食控制要点,避免饮食不当再次诱发脑卒中。

1.2.4呼吸道护理

癫痫患者发病后可能出现呕吐,呕吐物或是呼吸道中的分泌物存在进入气管危险造成窒息。护理人员应及时清洁患者口腔,必要时需在齿间置入一块压舌板,以免癫痫发作时咬伤舌头。若患者已经出现呼吸道堵塞,可采用吸氧及气管插管操作,避免患者由于窒息出现肺水肿危险。

1.3护理效果评价标准[3]

1.4统计学分析

采用SPSS14.0软件对所得数据进行统计学分析,计量资料采用`x±s表示,计数资料采用χ2检验。若P

2 结果

统计两组患者护理效果差异性,计算护理总有效率(显效率+有效率),详情见下表:

表:护理效果对比表[n(%)]

由上表可见,对照组护理总有效率为87.69%,观察组则达到96.92%,组间对比差异显著(p

3 讨论

篇8

在当前世界经济面临困境的情况下,凯恩斯主义渐渐不被大多数国家所采纳,欧洲一些国家实行了一系列的紧缩政策。日本、巴西等国家在货币政策上也是备受瞩目。2008年11月,在金融危机背景下,美联储QE1开始,经过一次降息后,于2010年4月结束。2010年11月,QE2启动,至2011年6月结束。2012年9月,美联储采取扭曲操作,每月购买400亿美元的抵押贷款支持证券,QE3正式推出。2012年12月12日,为支持经济复苏和劳工市场,美联储宣布推出QE4(也有人称之为QE3二代),每月采购450亿美元国债,替代扭曲操作,进一步延长超低利率期限。当前世界很多国家认为美国的量化宽松政策会迫使他们也采取宽松货币政策,因为本币升值将给本国经济带来损失;同时,美国的量化宽松可能会为新兴市场经济体系再次带来通胀和资产价格的压力。可以说,美国的QE1、QE2、QE3都牵动着世界各个国家的神经。

在货币政策实施过程中,有一个核心问题,即货币政策的传导。因为货币政策一般是通过间接方式对经济产生作用的,传导过程直接决定了货币政策的有效性。长期以来,我国货币政策效果并不理想。单从物价稳定这一最终目标来看,通货紧缩和通货膨胀一直交替出现。20世纪80年代中期出现通货膨胀,至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通货紧缩;此后十年又经历从通货膨胀到通货紧缩;进入21世纪后,我国在2003年开始出现局部通货膨胀,至今一直备受CPI震荡运行的困扰。但这并不是因为我国货币政策制定不合理,从最近十多年情况来看,我国央行货币政策是正确且及时的。1996-2002年间明显的扩张性货币政策,2003年下半年开始实施明显的紧缩性货币政策,都运用了多重工具,而且力度很大,但是都未能实现目标。原因只能是货币政策传导渠道和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出现梗阻。

因此,在当前世界经济形势下,弄清货币政策的传导渠道和机制,对分析世界主要经济体经济形势非常重要;在我国特殊国情下,弄清货币政策传导梗阻的原因,对于我国实现对经济的有效调控至关重要,对于进一步深化我国正在进行的经济转型、金融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中美货币政策传导体系对比

(一)美国的货币政策传导体系

从图1可以看出,央行以货币政策工具调整实体经济和金融市场,不是直接进行的,而是通过必要的中介目标,再影响到最终目标。美国货币政策三大工具是改变法定准备率、调整贴现率、公开市场业务,称之为传导工具,可直接影响储备基数和短期利率(传导目标),短期利率主要是联邦资金利率等。传导目标作用于间接目标,影响货币供应量和长短期利率等。间接目标最终对经济和金融产生影响,达到最终目标,最终目标中的经济目标包括经济增长、物价稳定、充分就业和国际收支平衡等,金融目标包括维持金融市场稳定等。从以上所述美国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来看,货币供应量和利率是重要的中介目标,依靠二者对实体经济和金融市场产生影响,整个货币政策的传导是单一路径的。

美国货币政策中间目标可以称为短期目标,最终目标可以称为长期目标。中间目标一般维持一月左右,其中货币供应量可视为数量指标,利率则是价格指标。美联储运用各种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及时获取大量金融经济信息,重点监测两类中介指标,及时、灵活操作货币政策工具,以实现长期货币政策目标。

美国的货币政策是非常有效的,除了因为传导机制比较合理外,还因为美国有较为健全的约束机制。首先,美国对其金融机构有一套严格的、健全的、合理的监管体系。其次,美国有较为完善的法制环境,如有系统而完备的《金融法》。再次,美国货币政策是经科学民主决策后做出的。美联储在制定货币政策时必须遵循一套非常科学民主的决策程序。还有,美国货币政策注重与其他宏观政策的协调配合。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紧密相连,当然应协调配合,除此以外,美国还注重与产业政策和投资政策等的协调配合。这些保证了美国货币政策传导不会或者很难发生梗阻。

(二)中国的货币政策传导体系

美国货币政策是通过间接方式进行的,而在我国, 1998年以前,货币调控采用直接方式,直接以行政命令对信贷进行分配。1998年以后,开始采用间接方式调控货币,并宣布以货币供应量为唯一的中介目标。按照传统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观点,无论是以货币供应量还是以利率为中介目标,实际最终都是以利率作为货币政策的作用中枢。

我国货币政策工具跟美国一致,但是存在两个中介目标,并且两个中介目标各自指向一个调控对象,是一种并列传导模式(见图2)。其特点如下:

首先,利率没有成为中介目标。这是由盛松成、吴培新发表在《经济研究》上的论文证明了的。他们认为我国的同业拆借利率和国债回购利率对实体经济基本没有传导功能,按照市场化的规律,不同层次利率间难以形成传导链条,货币政策当然就不能靠利率渠道来进行传导。经过研究检验,我国国债回购利率、实际的同业拆借利率以及一年期储蓄存款利率等指标对宏观经济基本没有解释能力。因而利率没能成为我国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

其次,货币供应量M2和信贷规模成为我国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而美国以货币供应量和利率作为中介目标。研究证实,信贷规模在1998年后,一直发挥着我国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的作用。原因有:一是单纯依靠货币供应量难以有效调节我国实体经济运行,必须要有可控性更好的中介目标;二是我国利率尚未完全实现市场化,而根据相关研究表明,货币供应量与利率中介目标具有一定同质性,因而单独依靠货币供应量是难以实现对经济的调控的;三是大量的顺差及外汇占款导致我国基础货币大量被动发行,流动性处于过剩状态,需要依靠信贷规模指标来进行约束;四是在人民币升值背景下,货币供应量的调控能力减弱,需要采取更为严厉的信贷规模控制做法。

再次,货币供应量中介目标对应于调控金融市场,信贷规模中介目标对应于调控实体经济。金融市场和实体经济既相辅相成又各自分离。而且在我国目前未完全实现市场经济以及金融市场发展尚不完善的背景下,两者之间的关联度还不够高,需要由不同的指标对两者发挥作用,进而促进两者的协调发展。

与美国对比,除了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外,我国相关的配套制度设计也尚存缺陷。

我国货币政策传导梗阻原因探析

第一,在我国这一经济体中,货币政策传导存在两个中介目标、两个调控对象,将导致两者运行的目标产生不一致。很显然为了实现对实体经济金融市场的调节,应该分别采用不同的手段,以影响中介目标,这就导致两者的割裂,失去货币政策的整体性、协调性。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以及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化,这种两条腿走路的作用方式正在失去有效性,因为我国改革将使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不断走向成熟,最终与美国的货币政策传导方式趋同。

第二,央行对信贷规模的管理带有较强的行政色彩。在当前背景下,为实现较强的可控性,央行在对信贷规模的控制上采用了一些行政方式。而按照市场经济理论,行政方式不能长期使用。随着商业银行逐利动机的日益增强以及资本市场的发展,以信贷规模调控作为货币政策调控手段的做法将面临日益严峻的挑战。央行会经征求各商业银行意见后,拟定每年的信贷规模总量,在宏观经济金融形势发生变化后,央行还会采用窗口指导方式,必要时会发行惩罚性的差别准备金、央行票据、特种存款等控制信贷规模及放贷进度。一般情况下,央行会采取在价格上和数量上对信贷规模进行调整,对贷款的利率和数量进行控制,两者同时进行又适时有所侧重。

第三,在人民币升值背景下,以货币供应量为中介目标的有效性正在减弱。货币供应量的作用是巨大的,对金融市场尤其是股票市场具有非常灵敏的影响;根据供给对价格影响的机制,对货币市场利率的影响也很大。货币供应量也可通过金融渠道流入实体经济,对实体经济产生影响。

第四,我国目前的经济体制未完全市场化。美国经多年的发展,已经构建了一个相对成熟的市场制度,因此其货币政策的有效性比较明显。而我国处在未完全市场化的阶段,货币政策在此阶段表现得较不稳定。不管是采取什么中介目标,利率都是货币政策传导的中枢,而我国非市场化的利率在货币政策传导中无所作为或作为不大。

第五,微观经济主体对货币政策缺乏敏感性。由于我国众多的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的企业制度很不完善合理,经营缺乏理性,在经济偏热时一哄而上,在偏冷时消极等待,使央行抑制经济过热的紧缩性货币政策,提振过冷经济的扩张性货币政策得不到响应。银行是货币政策传导的主要导体,但是因为商业银行是经营性单位,与央行的追求目标不一致,在利润的驱使和风险回避的态度下,商业银行可能未必能够严格执行央行的货币政策,即使执行也可能在结构上不尽合理。所以,才出现求着大国企贷款,而中小企业却缺乏资金等问题。

第六,我国货币政策受到其他国家的严重干扰。我国实施对外开放战略同时,使货币政策受到其他国家的干扰。我国的大量外汇储备和世界汇率的波动已经深刻影响着我国货币供应量,进而影响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固然,通过放松资本管制和汇率自由浮动可维持货币政策独立性,但也为金融危机在国际间的传导提供了便利,当前我国货币政策的制定面临两难局面。

建议和启示

通过与美国的对比可以发现,我国货币政策传导体系跟美国有较大差别,显然美国货币政策传导体系更有效,但不能就此否定我国货币政策传导体系。我国货币政策传导体系是与我国国情相适应的,是在不断改进和完善的。我国应当借鉴美国等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经验,结合我国实际,建立一套具有中国特色的货币政策传导体系。

为此,必须继续深化金融体制改革,逐步实现利率市场化,建立一个中介目标包含短期利率的货币政策传导体系,改变目前两中介目标、两调控对象的并列传导模式;改进央行的货币政策调控模式,尽量减少行政性手段,更多地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推进汇率制度改革,有效应对人民币的汇率波动,使货币供应量等中介目标更为有效;推进商业银行和工商企业等微观主体的市场化运行,增强其对货币政策的敏感性,使货币政策能够顺畅作用于最终目标;在开放经济背景下,维护我国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减少国外宏观经济等因素对我国货币政策的干扰。

参考文献:

1.杨培雷.美国货币政策与传导[J].特区与港澳经济月刊,1998(2)

篇9

中国12亿多人口,9亿为农民,农民约占全国人口的80%。这是中国最大的国情。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地区间发展极不平衡,一部分地区农民的温饱问题还没有解决,农业生产的专业化、市场化发展受到较大的限制;其次,中国农村人口的文化素质不高,文盲半文盲数量较大。中国政府的当务之急,是加大基础教育的力度,努力改变目前这种现状,使中国绝大部分农村人口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再者,一部分先富起来的农村能人或专业大户真正意识到,只有周围的农民都富裕起来,整个经济发展水平才能上一新的台阶。先富起来的农民通过兴办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吸引广大农民,实行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发展,自下而上,循序渐进,已经在一些地区的农村形成了一种气候,成为推动中国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织形式。在看到中国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存在着艰巨性和长期性的同时,也要看到它的发展又孕育着巨大的希望。

此外,从实地考察和中外合作社发展比较来看,兴办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也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这些条件主要是:市场发育程度、专业化生产水平和规模、农民参加合作的积极性,还要有一批热心合作事业的带头人以及当地政府的引导和扶持等。

3、在中国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还应该考虑到以下特点

(1)组织类型多样化。很多地方是利用和依托了目前农村丰富的组织资源,改造和兴办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类型多种多样。

(2)民办官助。这是由中国的经济体制所决定的。目前中国正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渡,各种利益关系相互交错,也还存在一定程度上的部门之间的制约,单靠农民自己的力量办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有许多困难。因此,在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起步阶段,需要政府的正确引导、扶持和保护。这种做法,概括起来叫“民办官助”。

(3)服务的多样性。由于各地经济发展程度不一样,农民的需求不一样。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经济实力不一样,服务的内容和手段也是多种多样的,不要强求一律。

(4)脆弱性。从宏观环境看,田于我国目前还没有合作社法以及其相关的配套法规,也没有系统的扶持政策;从微观组织看,由于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处在初步发育阶段,整体实力不强,人员素质也不太高,如何管理也缺乏经验等,它的发展还比较脆弱,需要一个较长的历史发展过程。

4、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思路

根据我国国情和以上所讲到的几个特点,我们认为,现阶段,我国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尚处在起步阶段,因此,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总体思路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发挥资源优势,培育支柱产业,在巩固试点成果和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稳步地办好一批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充分发挥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及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的示范作用,自下而上地、循序渐进地、实事求是地引导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健康发展。根据这个发展思路,结合各地的具体情况,我们要引导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合作制和股份合作制的一些基本要求,逐步向多模式、网络化、区域化的方向发展。

5、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对策

(1)对策一:提高认识,更新观念中国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良好的发展势头,已经开始把中国弱质产业中的一部分弱质群体带动起来,共同地学习科学技术,共同地走向市场,使长期困绕中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一些问题有了新的解决思路。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给农民的思想观念带来根本性的变革,尤其是在过去许多工作“要我做”,转变为现在农民“我要做”。这种由被动观念向主动观念的飞跃,充分地证明一部分农民正按照市场经济发展的思路,积极推进农业“第二次飞跃”和农业实现现代化的进程。我们要认真落实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励精图治,奋发图强,扎扎实实地把农业和农村工作推向前进,这当中有必要进一步提高对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重要性的认识,应该看到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一个制度创新、机制创新,是公有制有效实现形式的一种有益探索;特别是要从农村改革发展的全局去认识,从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高度去认识,把这项工作摆到重要的位置上来,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2)对策二:坚定不移地坚持“三民”原则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必须始终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这一基本原则,把它办成农民自己的合作组织。

在引导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向着“民办、民管、民受益”方向发展过程中需要把握以下几点:一是坚持以专业农户为主体,体现专业性。二是要有比较明晰的产权关系。1)不改变土地承包关系;2)不改变成员的财产关系;3)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资产归其成员共同所有;三是坚持自愿,实行民主管理;四是开展力所能及的经营活动,对外追求经济效益,对内不以盈利为目的;五是开展多种形式的服务或实行二次分配(按交易量大小返还利润),使其成员得到实惠;六是可以在村级范围内,也可跨乡、县甚至跨市、跨省进行专业合作。

(3)对策三:因地制宜,多模式发展中国各地的自然、经济社会条件不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建立和发展也不可能采用统一模式。在引导其发展中,要坚持因地制宜,百花齐放、分类指导。在组建形式上,可以是农民自办、联办的,可以是农民和国家技术经济部门、事业单位联办,也可以是农民与其涉农企业、公司联办的。在服务内容上,可以是单项的,也可以是多项的,可以办服务实体,也可以不办服务实体,只要能解决农民的实际困难,能帮助农民办实事,都应大胆地试验和发展。与此同时,还要鼓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创造和总结一些成功的管理经验。切忌拔苗助长,弄虚作假,要真正把那些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总结出来,推广出去。在推广时,绝对不搞“一刀切”,不搞形式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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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引起藏汉英三语给藏族学生带来困扰的原因

大多数藏区由于地域封闭, 经济与文化比起内地不够发达,导致了藏族学生在学习英语时存在着许多困扰。以及和内地与其他普通高校相比,高校在教学资源, 教学效果等方面还存在着较大差距,尤其是英语教学效果一直是藏区教学中的一大重要的问题。 主要原因在于:第一,藏族学生在日常生活中的主要用语是本民族语言藏语,藏语就是藏族学生的主语,而汉语对他们来说是第二语言,仅次于藏语,但是英语则是第三语言,也是最少用几乎不用的语言。藏汉英三种语言分别属于不同语系,无论是在语音词汇还是语法方面都存在很多差异,这些差异对藏族学生的英语学习产生了巨大的语言负迁移作用,这种来自藏汉双重语言负迁移现象对藏族学生的英语学习产生很大困扰。第二,藏族大学生从小在藏汉交错的文化氛围中长大,母语藏语文化和二语汉语文化对他们的思维习惯和思维方式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对于藏语学生来说英语的西洋文化和开放的风土人情对藏民族保守和自我封闭的文化传统存在很大冲突,所以藏族学生理解英语文化及思维方式也造成很大冲突和障碍,加大了藏族大学生英语学习的难度,所以导致英语学习语法不精、语言思维不协调,难以形成良好的语言习惯。以上种种原因造成藏族学生在藏汉英三种语言环境下英语学习成绩不理想。

2克服藏汉英三种语言困扰的关键――兴趣

第一,要彻底清除三种语言给藏族学生带来的困扰,以及提高藏族学生的英语水平,最重要的是要激发藏族学生学习英语的兴趣。著名的科学家爱因斯坦曾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研究表明,在学习英语的过程中,兴趣是学习的内在动力,能够唤起学生学习的动机,激发学生学习的热情。最重要的是浓厚的学习兴趣能够有助于培养学生学习的意志力,而一个坚定的意志力正是藏汉英三种语言困扰的最大的保障。作为一名土生土长的藏族学生以及专业英语教学的学生,通过对藏区的传统文化、语言习惯和藏族学生的性格特征的深入了解,让藏族学生尽量意识到英语学习与二语学习的差异,引导藏族学生正确认识并努力学习英语,同时,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可以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介绍英语国家文化和人文风情,创造机会让学生感受语言的魅力以激发藏族学生学习兴趣。第二,教师应该在教学中有意识地在学生学习策略和教学方法上对藏族学生给予针对性的指导和训练,并经常鼓励藏族学生,这样藏族大学生对英语学习会更加有动力兴趣和恒心。第三,改进教学方法。教师应根据藏族学生活泼好动的性格,运用藏族学生喜闻乐见的语言学习方法教授英语,比如设计多样化的教学活动让学生积极参与,多运用声像资料,尽量创造英语学习环境,让学生在一种自由的环境里学习英语等,这样能够通过英语教学方法在一定程度上激发藏族学生学习英语的兴趣,以及要求教师要营造愉快轻松的课堂气氛,精心设计切合实际的情景,采用多种方法进行教学。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尽量让藏族学生的英语学习能够在最大限度地接近实际生活中的语言交际,那这门语言的交际能力的形成就会更快、更容易。因此,要克服三语对藏族学生学习英语困扰,并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教师必须要科学而艺术地运用丰富多彩的教学手段,最大限度地给学生设置实际的语言交际情景,以此来激发藏族学生对课堂内容的兴趣,提高藏族学生的学习兴趣。众所周知,藏族人民能歌善舞,有会说话就会唱歌,会走路就会跳舞之美称。教师可以依据这一民族特征,适当地增加歌舞娱乐的成分。教师可以在课外或亲自参与组织或由藏族学生自己进行对英文歌曲的学习。研究表明,对于英语歌曲的学习能够极大地提高学生对英语学习的兴趣。同时还能帮助学生提高其听力、发音等基础技能。除了音乐,在课堂上还可以组织学生观看英文电影。在观看影片之前教师可对影片的背景做一个简要的介绍,在看影片过程,让学生在留意新单词、新句子。看完影片后让学生交流影片中的情结等等。在教学过程中要经常性的鼓励多读、多说、多用,注重搭建学生实际语言应用的平台,积极探索激发学生学习英语兴趣的有效方法,从而彻底告别三语带来的困扰,使藏族学生的英语水平有一个整体以及全面的提高。通过自身方法来激发学习英语的兴趣。英语学习过程中,不仅仅是教师对学生的知识指导以及灌输,学生自身的自觉能力也是非常重要的。在教师的指导下学生自己也要努力跟上教师的教学节奏。积极参加各种关于英语比赛,丰富自己课外活动,如,朗读,讲故事,演讲比赛,单词拼写等。

参考文献

[1] 胡蓉.音乐在英语中的作用[M].吉林大学出版社,1998.

[2] 薛小芳.激发学习兴趣促进英语教学[M].山东教育出版社,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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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国2005年重新制定和颁布的《公司法》中对股东分红权作出了诸多规定(参见新《公司法》第25条,第38条,第75条,第167条),但现实中股东这一权利的实现仍存在很多问题。盈余分配方案常常成为大股东欺压小股东的工具,而不是根据公司的收益情况做合理决定。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有很多,主要是因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董事之间的利益冲突造成的,也与新《公司法》对股东分红权不够重视,保护措施不完善有关。因此,我们有必要对公司法中关于股东分红权的相关规定进行分解,从理论上和实践上分析其规定的不足之处,以便将来的立法者进行参考,也使司法实践者能对股东分红权有更清醒的认识。

二、我国现行法中对于股东分红权规定的不足之处

(一)对权利性质规定不明确

在我国新《公司法》中并没有明确股东分红权的性质,导致现实中有许多人没有对股东分红权有充分的认识。

首先,混淆了股东分红权与股东权的界限。股东权是投资者在认购或购买股份获得股权拥有股东身份后在公司中所享有的一种社员权,是一种非财产性权利…。股东分红权则是一种请求权,是指股东请求公司分配公司盈余,以使按其所持有的股份取得股利的权利,是股东投资受益权。这种权利并不是财产权,股东不可以直接支配,不能单独地剥离这种权利。二者之间的区别很明显绝不能混为一谈,将股东权和股东分红权当成同一种权利去行使,那样必然会带来管理和诉讼上的混乱。

其次,将抽象的股东分红权等同于或混淆于具体的股东分红权。在立法中因为没有明确地对于股东分红权的类别进行划分,导致人们对于这两种不同类型的分红权的差别认识不清。在实践中,很多人将抽象的股东分红权等同于具体的股东分红权提起诉讼,而法院也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去驳回或受理起诉。这就导致了司法制度上的混乱和不统一,这种状态使股东的利益难以得到有效的保护,使股东关于分红权的诉讼常常流于形式,或无法得到合理合法的判决。

(二)对分配程序规定不明确

在我国公司法中,没有明确规定股东分红权的实现过程,在实现股东分红权时,应当具备哪些条件,规定的是比较笼统和模糊的,只是对于有权决定进行分红的机构做出了规定。但具体来说,利润如何计算,大股东操纵股东会议结果时,股东大会的结果是否有效,没有进行细化的规定,导致法官在审理这类案件的时候,容易出现歧义理解。并且,对分配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情形规定过于笼统,如采用何种分配方式,出现不分配、过度分配、不合理分配情形时如何处理等,无法使法官对于不同情形视情况区别对待。

(三)对法律责任规定不明确

当出现了违法分配情形时,每种可能情形的法律责任归责原则及法律责任的性质没有明确全面的规定。使得当股东分红权确实遭到侵害时,无法迅速找到有效的主体来承担责任,从而使损失可能会不断扩大。也使得法官在断案时常常出现争议,导致案件长期悬而未决或其判决难以服众,引起社会广泛争议。

(四)对于股东分红权的司法救济规定不明确

1.关于人民法院能否受理股东因分红权而提起的诉讼问题规定不明确

我国现行《公司法》中并未对人民法院能否受理股东因分红权而提起的诉讼问题作出明确规定。例如:诉讼时效如何计算;具体的股东分红权的权利主体如何确认,抽象的股东分红权能否起诉;法院是否有权对股东分红权的确定及实现进行判决,如何判决等等方面,均是模糊而难以确定的。

一般来说,司法介入公司盈余分配纠纷要有合理限度,也就是说要遵循谨慎干预商业判断原则。司法谨慎干预商业判断原则在盈余分配中的应用,体现在股东分红权纠纷上其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法官应在分配决议的基础上进行审查,一般不宜替代公司直接做出是否分配或分配多少的决定;二是法官对分配决议的审查,重点应在于决议是否违反利润分配程序要件而非实质要件。

2.没有确定股东强制分配股利的权利

我国新公司法中并没有对股东强制分配股利的权利进行明确规定,导致股东抽象股利分配请求权并没有直接的保护机制。使股东在具有一定合法资金的年度仍可能处于不能分配股利的境地。

综上所述,在我国现行2005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虽然对于股东分红权的规定有了长足的进步,但其在立法上仍有许多不完善之处,使得股东分红权并没有得到有效的、完善的保护,因此有必要使立法者认识到,应该在今后的公司法的修订过程中对于这些内容进行深化,以及在其他相关法律之中也应设立配套制度,使得公司法中对于股东分红权的规定能够得到更有效的保护

三、完善我国股东分红权的立法建议

根据前文所述,由于我国股东分红权的不完善规定导致股东想要实现股东分红权面临着重重困难,因此股东分红权的实现,应该严格设定其实体要件和程序要件的构成。

(一)明确实现股东分红权的构成要件

第一,股东分红权的实体要件在于确定公司是否有可供分配的盈余资金,以及对盈余资金的分配是否符合法定及约定的条件。

第二,股东分红权的实现,应该严格遵守程序要件的要求。股东诉讼应是为原公司内部监督体制失灵设计的补充救济,因此,其适用的前提是公司内部救济手段的用尽,即股东在公司遭到违法行为损害后,不能立即直接提起诉讼,而必须先向公司监督机关提出由公司出面进行诉讼的请求,只有在请求已落空或者注定落空,救济已失败或者注定失败时,股东才可以代表公司提起诉讼,此为股东代表诉讼的前置程序。

(二)明确股东分红权的权利性质及分类

通过明确股东分红权的权利性质及分类,从而明确诉权,明确股东分红权被侵害后的责任承担主体和责任承担方式。

因此,需要从立法上确认股东分红权的性质,明确股东分红权的社员性和债权性,只有从根本上明确了股东分红权的性质,才能更好地适用相关的配套法律对其进行调整。而且,要区分两种不同的股东分红权,明确抽象的股东分红权和具体的股东分红权的区别,二者从保护理由、保护原则、保护措施上都应该区别对待。

(三)限制任意公积金的提取及公司股利的分配方式

建议公司法确定股东分红的实现应以现金分红方式为主,对于其他非现金分红方式,要严格规定其适用的情形或基础。对于以配股代替分红的行为要进行非常严格的限制,可将其列入股东大会的特别决议事项之中,并且赋予中小股东相应的救济途径。

(四)扩大股利分配权的确认主体

单纯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决定公司股利分配都容易因缺乏制约而走向极端,因此我国现行公司法的规定是,由董事会提出股利分配方案,股东会决定是否通过,双方相互制约,大部分学者认为这样有利于保护股东的股利分配权,限制董事会滥权。但是笔者建议也可以参照国外的相关立法,为使分红可以有效率地进行,也应当允许在公司章程中规定董事会在特定条件下宣告盈余分配的权利。《公司法》分配公司利润的决定权完全归属于股东会的做法应当予以适当改变,以反映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需要。

(五)确认可分配利润的数额的计算方法

按我国新《公司法》第167条的规定,股利分配的资金来源为当年税后利润扣除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的余额。但由于该条过于简单,容易产生歧义,可操作性不强,实际上,是很难满足不同股东的实际需求的。例如,所谓税后利润是指什么税,利润又应该如何计算,公司的罚款应如何处理等等都没有明确规定,因此有必要明确公司可以用来分配的利润如何计算的问题。

(六)允许股东提起强制分红之诉

强制分红之诉是指当公司过分提列任意公积金而拒绝对股东分派股利或只分派很少股利时,股东请求法院强制公司向其分配一定数额股利的诉讼。强制分红之诉在美国适用的是较为广泛的。只有当股东能够证明公司具有分红条件而不分红或不合理分红时,才可提起强制分红之诉,法院才能强制判令公司强制分红。在强制分红之诉中,原告是股东,被告应为公司,在原告胜诉后,法院应从判决公司分红的金额中按比例扣除一定金额补偿原告的诉讼费用。设立这样的诉讼制度,将会更有利地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防止控股股东滥用其权力损害投资者利益。

而对于人民法院能否受理股东因分红权而提起的诉讼问题,不能一概而论,应区别对待:

首先,如果公司未对是否分配股利作出决议,甚至未依法或依章程召开股东会的话,这种情形虽然属于抽象的股东分红权受损,但为了维护和实现股东的具体分红权人民法院也应受理,但在受理后应注意该事项属于公司的自益权,人民法院不能代替公司决定是否应当分配红利,而只能裁判股东会应当依法就是否分配股利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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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的民族乐器是中国人民在长期的劳动生活中发现和创造的容易表达中国独特文化情感的娱乐器具。这些乐器一方面满足了中国传统文化对于审美的趣味和要求,另一方面也是中国传统生活方式的再现。其中的演奏技巧包含了中国人长期以来的实践的、经验主义的智慧,同时不同的乐器也有着相对较固定的演奏场合,更能反映普通的生活场景。在小提琴的演奏技巧中可以大胆地吸收和利用中国传统的民族乐器技巧以及思维方式,使得小提琴的演奏更具有中国风格,同时也更容易反映中国的社会意识。

一、中国的民族乐器所具有的特殊音响和演奏技法

中国民族乐器的发展经历了漫长的历史过程,从最早的简单的吹奏乐器,如埙、骨笛,发展到现在形式多样、演奏技巧多变、音色各异的丰富的民族乐器。在中国传统民族乐器的发展历程中,大量的乐曲经过了反复的融合、发展和淘汰的过程,而且许多乐器具有浓厚的地区色彩。这些乐器声响复杂、技法各异,可以为小提琴音乐的演奏提供丰富的参考样本。其中,对中国特色的拉弦乐器如京胡、板胡、马头琴等演奏手法的借鉴和运用在中国小提琴音乐作品中就大量存在。

(一)打击乐器

在中国乐器的发展历程中,打击乐有着比较特殊的地位。首先,打击乐的出现和定型相较于其他成熟乐器来说更早,而且其音乐风格也更加直接,为我国的民族音乐风格的形成提供了良好的前提条件。随着历史的发展,我国民间的打击乐器种类越来越多,能够表现的音响和风格也越来越呈现出多元化发展的趋势。在小提琴的演奏中,借鉴打击乐的演奏技巧,用琴弓敲击琴弦从而产生具有跳动感的旋律,可以更好地反映中国特殊的民族文化。在小提琴版的《金蛇狂舞》中就有这种技巧的应用。

(二)吹管乐器

中国的吹管乐器兴盛发展于汉朝,在汉朝吹管乐器取代了打击乐器的地位,成为了最具有代表性的民族乐器。吹管乐器由于能对旋律的情感有更佳准确的表达能力,使得整个音乐表现力得到了快速地提升,从而让吹管乐器在我国民乐器中占据了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

二、对中国的民族乐器所具有的演奏韵味加以模仿及借鉴

在民族乐器的演奏中,由于民族生产的环境和所特有的人文文化不一样,特别是在我国几千年历史的风霜变换中,其所表现出的艺术洗礼和对人们审美趣味的培养,从而使得我国的民族器乐都较为能够反应中华民族所遇到的各种问题和处于人们价值内核的取向。这种价值取向是通过乐曲产生的音响、演奏速度的布局和气息运用的方式所组成的。

(一)力度和音响

在我国民族的审美心理与审美结构当中,中正平和是其最高标准,所以在意境的描绘中会产生更加悠远空灵的音乐意境。力度和音响主要是体现在不同民族乐器的构造中,与此同时,我国大多数的民族乐器音色都较为柔和,使其在演奏过程中常以散泛音和弱奏相结合使乐曲中的淡虚意境增强。

(二)渐变速度的布局

与欧洲较为固定且均衡的乐曲速度布局来看,中国的民族乐曲的演奏中习惯以渐变的方式来突出体现符合中华民族的民族审美趣味和满足人们对于音乐充满特殊情感和仪式感的需求。而中国的小提琴音乐的演奏也应该吸收这种速度的布局,可以使得小提琴乐曲富含更多的民族特色,从而提高小提琴音乐在我国的接受程度。

(三)气息运用

气息的运用主要是指在乐曲的演奏中把音乐符号转变为流动的音乐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演奏者可以把乐器特性、乐曲风格和个人风格融合在音乐的表达当中,以整体的形式表现出来。因此,气息的运用在我国的民族民间音乐中具有核心的地位。不同乐器的演奏也需要不同的气息运用,以增添乐曲的民族特性和地方韵味。在小提琴的演奏中,借鉴中国传统乐器的气息运用,对于用小提琴模仿民族乐器,表达浓重的民族化风格来说都有着显著的作用。除此之外,在小提琴演奏中加入中国民族乐器的气息运用方法,还可以更加突出地展示民族音乐的精神,从而弱化小提琴舶来文化的特征,使得其从演奏到乐曲的创作中都可以有更加广阔的出路。

参考文献:

[1]陈习.试论中国小提琴演奏技法对中国民族乐器的借鉴与吸收[J].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06).

[2]俞丹.中国蒙古族风格小提琴作品的创作及演奏研究[D].天津:天津音乐学院,2013年.

[3]马丽薇.浅谈小提琴演奏技法中对中国民族乐器的借鉴要求[J].北方音乐,2014,(18).

[4]徐丽鸿.扬琴创新技法对扬琴艺术发展的影响[D].长沙:湖南师范大学,2014年.

[5]杨松权.论西方小提琴演奏艺术对中国近现代二胡艺术发展的影响[D].福州:福建师范大学,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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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与方法

2007年4月~2008年6月我院出生的足月健康新生儿300例,经家长同意,按随机划分成2组。新生儿足浴、抚触后采血标本的新生儿作为试验组150例,体重3.50±0.39kg,出生时间74.1±4.6小时。同一室温,专人采血。两组母亲均无妊娠合并症和并发症;两组新生儿的Apgar[2]均>8分,新生儿的体重、出生时间无显著性差异,具有可比性。

足跟采血方法:试验组150例新生儿出生后经充分哺乳72小时后,由专人负责,末次哺乳0.5~1小时后洗澡足浴,用润肤油按摩足底部,再按摩足跟外侧1~2分钟,然后在其相同部位,经酒精棉球消毒后用三棱针垂直针刺1.5~2mm,取棉签将第一滴血拭去,再用左手握住足底挤血,用专用滤血纸收集3个直径均达1cm的血斑即可。对照组新生儿哺乳72小时后,任意时间酒精常规消毒针刺采血,按要求收集血标本。

判断标准:①容易:将足跟挤压0~3次可采集足量血斑;②困难:将足跟挤压>3次,可采集足量血斑;③失败:需重新穿刺。

统计学方法:两组资料比较采集X2检验。

结果

结果见表1。

讨论

新生儿足跟采血是指在新生儿期采集新生儿足跟3滴血用来进行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的采血技术。我国母婴保健法要求,每个新生儿母乳喂养72小时后从足跟采血,筛查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和苯丙酮尿症[1]。标本要求收集到3个直径达1cm左右的血斑(量约0.2ml)。浸透滤纸正反两面的血滴,且要求新生儿喂足6次饱奶后采血,而新生儿的血容量相对集中于躯干,如何在短时间内1次成功的采集到合格的血标本,避免重复扎针,以减轻新生儿局部皮肤损伤,是护理工作者需解决的问题。我院自开展新生儿足浴加抚触以来,发现足浴抚触后的新生儿采集足跟血比未进行足浴抚触的新生儿采血容易且成功率高。

足跟采集的是末梢血,采集成功的关键取决于末梢血运。新生儿血流分布主要集中在躯干,四肢较少,末梢易发冷。本组研究表明是否进行新生儿足浴抚触后再采血难易程度上差异有显著性。足浴抚触后采血,更能提高采血成功率,缩短了采血时间,避免了反复挤血给新生儿造成痛苦和局部软组织损伤,提高了护理的工作效率。

足浴抚触促进了足跟部血液循环,使血管扩张,血管内的血流加快,血流量增加,有利于采集血样。另外,足浴抚触后采血也可以起到新生儿集中操作治疗,避免反复打开新生儿包裹,影响新生儿保暖及休息。

总之,通过300例新生儿足浴抚触,其对采血难易程度有显著影响,且新生儿抚触可促进新生儿的生长发育和智力发育,增进母婴感情。临床工作中我们经常遇到因采血量不足而重复挤压或多次穿刺,造成新生儿足部肿胀、情绪紧张、行为哭闹,使家长心里难以接受。将新生儿足浴抚触应用于足跟血采集中,从而减少对新生儿及其父母的伤害,是护理人性化服务的具体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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