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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年度工作计划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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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年度工作计划

篇1

篇2

c 加强公司人员危机意识,不泄露公司任何机密。

(2)办公室管理:

a 于2013年元月30日前,制订办公室管理制度,规范办公场所物品摆放、卫生清洁及人员着装、工牌配戴、礼节礼貌、消防安全等规范;并将在日常工作中加强监督检查。

b 规范管理办公设备及资源:如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饮水机、前台管理,报刊杂志管理等,专人负责,尽量实行无纸化办公,节省办公成本。

(3)后勤支持管理:

采购与库存管理:严格遵守公司采购流程,本着节约的原则货比三家,有效保证质量,严格控制进出。每季度对固定资产及库存进行盘点,上交库盘点表,协同财务进行库存检查,保证公司固定资产在可控、节约、有效使用的范围内。

(4)公共关系管理:

a 加强行政人事部对外关系的协调及维护,如:政府、工商、法院等,确保其对公司相关工作的支持;同时需注意与一般业务单位如保险公司、固定供应商等的关系维护。

b 协助公司领导做好客户接待工作。

人事行政部年度工作计划表2

一、建立合法、创新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当今的信息是开放的,市场是开放的,人才竞争也同样是开放的。在信息开放和人才竞争时代,谁拥有合法、开放、创新的人力资源管理观念和管理制度,谁就拥有核心的竞争力。20--年的实业公司是经营发展的关键一年,本阶段企业将拉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变革。

第一、对照20--年《劳动合同法》梳理实业公司现行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中相关内容;

第二、调研、分析廊坊地区同行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结合实业公司现行制度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对本公司制度进行梳理,建立简明的工作流程、便于落地的政策措施;

第三、预测的几年廊坊地区消费水平,调研同行业关键岗位薪酬水平、薪酬变动频率及幅度、年终奖数额及兑现和增长方式等因素,结合实业公司阶段性特点和发展规划,创建开放、合法、创新式薪酬和奖金管理办法;

二、建立员工招聘渠道

20--年实业及所属公司各部门人员已基本到位,20--年公司侧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由于廊坊市场的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多、质量不高、流动性不强,所以需要调研并开辟人员信息更新率高、专业技术人员多、费用低、功能全的招聘渠道,为实业公司人员招聘打好基础。具体措施如下:

第一、分析20--年招聘过程中的得失,与各兄弟公司分享招聘经验;

第二、对正在使用的招聘渠道进行分析,开发可利用但未使用功能,发挥每一种招聘渠道特有优势;

第三、根据近几年实业公司发展规划,确定未来几年人员需求状况,针对需求员工专业性特点,选择适合实业公司的专业招聘网站进行调研、开发,同时与兄弟公司沟通,共享招聘渠道,提高招聘渠道使用率;

第四、预测实业门窗及装饰外埠项目部的人员需求,考察项目所在地招聘途径、招聘成效、招聘费用等因素,针对项目特点梳理招聘渠道,使招聘工作做到成本低、效果好。

三、合法用工

新的一年实现全员聘任制、全员劳动合同制,规范用工制度,保障企业和员工的双方利益,并逐步增加保障性激励,建立完善的福利制度,切实为员工在保险、健康以及衣食住行等各方面解除后顾之忧。

四、结合企业战略规划的培训

20--年实业公司进入快速发展阶段,竞争加剧,公司需要反映敏捷、技术能力强的员工以及能培养出这种人才的领导班子。本年进行针对性培训:着重管理人员的.管理理念及技能培训。同时采取多样化的培训方式,例如外派学习、通过管理光碟学习、读书活动、互联网学习、外聘讲师授课、聘请集团讲师授课等。普通员工的培训,结合人力资源部建立的员工职业生涯发展档案,通过集团培训讲师队伍,针对专业技术人员着重技能培训,一般员工着重执行力、企业文化和职业化素质培训。

五、建立持续激励的管理制度

管理需要不断完善,人才需要持续激励,只有持续的激励才能持续地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使企业充满活力与激情。从员工层面,随着员工素质、员工水平的不断提高,员工的需求不断提高,随之配套的激励水准也需相应提高。从企业层面,持续激励的重点将向重点部门、骨干员工倾斜。

人事行政部年度工作计划表3

一、人员调配管理

本年度重点做好新兴工业园投运期间的人员调配工作。

1、根据公司新的体制设置及人员定编,抽调部分优秀管理人员及生产骨干到工业园工作,使技改项目投运后,能够正常的安全经济运行。

2、根据公司各部门、单位人员岗位定编、缺编情况,随时作好调配工作。及时、准确下达人事调令和人事指令,力争使人力资源达到最佳合理配置。

二、劳动合同管理

做好劳动合同的签订、解除及劳动合同档案管理等工作。本年度重点做好20--年6月30日194人劳动合同到期员工的续订工作。针对本次续签工作,在今年劳动合同管理工作的基础上,需进一步运作新的管理办法,对生产工人及其他工作人员拟采用中期(2年)、短期(1年)合同,对部分人员采取不再续签合同的管理办法。

三、人事考核评价

为进一步加强对员工在一定时期内工作能力等方面的评价,正确把握每位员工的工作状况,建立公司正常、合理的.人事考核评价制度,从而为员工的奖惩、晋升、调整等提供客观依据。根据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状况,制定人事评价制度,进行人事考核评价。对不合格人员实行在岗试用、待岗培训或转岗,以保证员工队伍的高效率、高素质。

四、奖惩管理

结合公司实际,对在生产、科研、劳动、经营管理等方面,成绩突出、贡献较大的,分别给予奖励。对有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完不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指挥,或者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等情况的员工,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五、人才储备工作

根据公司现状,结合先进企业的管理经验,参加全国性或区域性的大型人才交流洽谈会,直接引进高层次、高学历人才获得技术过硬、品德优秀的人才队伍。拟在20--年招聘应届大学本科生10名左右,专业主要有:热能与动力专业5-7人,电气专业2-3人,化学专业2-3人。

六、员工职称评定、职业资格证年审工作:

随着对人才资源的进一步重视,职称评定等项工作已得到社会的普遍承认与重视。

1、做好20--年度公司员工申报职称工作的办理,重点做好申报初级及中级职称人员的手续办理。

2、做好公司员工职业资格证书的年审与办理工作。按照劳动部门要求,做好职业资格证书年审工作,同时根据实际适时做好职业资格证的申报及办理。

七、其他人事管理工作:

篇3

二、监测的范围及内容

1.范围:已知有性病发生的地区;各开放城市、旅游胜地及经济特区;既往的性病高流行区及部分少数民族地区。

2.内容:实行监测的性病暂以淋病、梅毒、非淋菌性尿道炎为重点。同时应对软性下瘠、性病性淋巴肉芽肿、生殖器疤疹、尖锐湿疣、获得性兔疫缺陷综合征(AIDS)等病的发病情况给予注意。

三、监测方法

1.建立性病报告制度:凡实行性病监测地区的各级医疗、防疫单位、私人诊所及少管、劳教和收容站等单位,都应承担监测任务,发现梅毒、淋病、非淋菌性尿道炎患者时,除进行诊断治疗外,需填写性病登记卡,上报主管单位。

2.监测机构要与公安、民政部门密切配合,使宿、和搞活动的人员接受性病检查,发现患者立即给予治疗,以消灭传染源。

3.早期梅毒与急性淋病患者的配偶和子女、胎传梅毒的父母都必须接受性病检查。

4.在婚前、产前、输血前、升学、就业、参军以及各行各业健康检查时,都需做梅毒血清反应,如有必要可做其他性病检查。

篇4

2、在现有员工岗位职责的基础上,完善各部门各岗位的工作分析,为人才招聘、薪资评定及绩效考核提供科学依据。

3、完成日常人力资源招聘与配置。

4、推行薪酬管理,完善员工薪资结构,实行科学公平的薪酬制度;充分考虑员工福利,做好员工激励工作,培养员工主人翁的奉献精神,增强公司凝聚力。

5、在现有绩效考核制度基础上,参考先进企业的绩效考评系统,实现绩效评价体系的完善与正常运行,并保证与薪资挂钩。从而提高绩效考核的权威性、有效性。

6、加强员工岗位知识、专业技能和基本素质培训,加大内部人才开发力度,完善员工内部晋升机制,考虑规划员工职业发展。

7、完善公司发展的特色企业文化和良好和谐的员工关系。

8、完善公司管理制度,作为公司运营决策的指导性文件。

9、做好行政后勤服务工作,为员工的工作、生活及公司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和支持。

20xx年度工作计划重点内容:

一、完善公司及部门组织架构

1.公司组织架构建设决定着企业的发展方向。鉴于此,人力资源部在20xx年首先应完善公司组织架构及人员编制。基于稳定、合理、健全的原则,制定出一个科学可行的组织架构,确定和区分各职能部门的权责,使每个部门、每个岗位的职责清晰明朗,科学适用,确保公司发展持续性及运营规范化。

2.组织架构设计须全面考虑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未来一年内运营需要进行设计。同时注重可行性和实操性。因为公司组织架构既是公司运营的基础,更是业务部门编制、人员配置的基础,组织架构一旦确定,除经公司高层特批以外,人力资源部对各部门的超出组织架构外人员增编将有权予以拒绝。

二、完善职位分析

1、职位分析是公司定岗、定编和调整组织架构、确定每个岗位薪酬的依据之一,通过职位分析可以了解公司各部门各职位的任职资格、工作内容,也有助于公司了解各部门、各职位全面的工作要素,适时调整公司及部门组织架构,进行扩、缩编制。详细的职位分析能给人力资源配置、招聘、考核及员工培训提供依据。

2、具体实施计划:

(1)拟对现有职位分析,在此基础上人力资源部将于3月底完成现行职位信息调查,汇总各职位分析草案发送各部门确认,由各部门负责人提出修改意见,修改完成汇总后报人力资源总监审批后备案,作为公司人力资源战略规划的基础性资料。

(2)公司职位分析必须严格按照公司组织架构内的所有职位进行分析,未涉及到的职位信息分析由人力资源部会同该职位所属部门进行撰写。

(3)计划达成后将运用到公司组织架构实际规划中,减少人力资源管理的重复性工作,同时人力资源部需注意做好部门间的协调与沟通工作。

三、人员招聘配置计划(编制20xx年人力资源需求计划表)

1、考虑到公司目前的发展和经营情况,在20xx年人才招聘与配置计划中,严格执行董事长(总经理)最终审批的20xx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尽可能的节约人力成本,做到人尽其才。

2.招聘渠道:以网络招聘为主,兼顾兰州人才市场招聘会,适当考虑高校校园招聘会。

3.具体实施计划:

(1)20xx年1-3月份,根据各部门人力需求计划参加1-2场现场招聘会及毕业生供需见面会。

(2)与各类招聘网站合作,储备需要的人才。根据需求和网站招聘效果随时招聘信息。

(3)招聘前做好准备工作,与用人部门沟通,了解特定需求;招聘广告(招聘职位描述与任职要求)的撰写、招聘时公司宣传品及安排面试相关事项。

四、员工培训与开发计划

1、员工培训与开发是公司长期发展的最重要工作之一,有利于培养员工的忠诚度、凝聚力。通过对员工的培训与开发,提升员工的工作技能、知识层次,有效改善员工工作效率,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

2、具体实施计划:

(1)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及20xx年培训需求,会同金润玉公司、金嘉玉公司编制20xx年度公司员工培训计划,按照培训计划内容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制作成PPT的。

(2)培训方式:

a 中旭股份到公司授课;

b 外派相关人员参加中旭的学习;

c 选拔内部工程师进行内部管理和工作技能的培训;

d 以老带新、以师傅带徒弟等形式培训;

e 组织发起员工自我学习与学历进修等。

3、计划培训内容:根据各部门需求和公司发展需要而定,主要侧重以下几个方面:

(1)管理类:营销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自我管理、时间管理等。

(2)专业知识:大理石加工专业知识、设备管理、质量管理、营销策略、房地产专业知识、房地产行业法律法规。

(3)素质教育:职业礼仪、沟通方法、团队协作、奉献精神等。

(4)新员工的培训等。

4、培训安排:

(1)各子公司组织员工参加PPT教学、专业知识培训原则上每月一次。

(2)将公司常规的培训文件制定成册,制作PPT培训教材。

(3)以工程师、部门负责人为主建立培训师队伍,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牵头、各子公司、部门负责人组织培训。

(4)建立电子版专业知识、行业知识库,包括:房地产相关知识、电子相关知识、商务礼仪、业务知识、大理石基本知识、设备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等电子文件夹,共享给员工,便于员工随时学习。

(5)计划组织1-2次户外拓展、户外活动等培训,培养员工团队精神及开放的心态。

(6)人力资源部将在20xx年3月30日前完善《公司培训制度》及具体培训计划并报集团副总批准后下发执行。

五、薪资管理与员工福利计划

1、本着“对内体现公平性,对外具有竞争力”的原则,行政人事部将在20xx年度完善薪资管理与员工福利的规范工作。进一步做好员工激励工作,更好的挖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稳定性及对企业的忠诚度、荣誉感。

2、具体实施计划:

(1)人力资源部于20xx年上半年完成公司现有薪资与福利状况分析,结合公司组织架构设置和各职位工作分析,提交公司薪酬分析草案。

(2)力争公司薪酬水平达到行业中等偏上水平,保持薪酬的竞争性,以利于公司招聘优秀人才,给公司创造持续的利润。

(3)根据经营情况逐步调整现行员工福利项目。

(4)有计划有针对性的制订其他激励政策:季度、年度优秀员工评选表彰,员工内部升迁制度建立等。

六、绩效管理完善与实施计划

1、20xx年,推行公司绩效考核体系。以达到绩效考核应有的效果,实现绩效考核的根本目的。有效激励员工不断改善工作方法和工作品质,建立公平的竞争机制,持续不断地提高组织工作效率,培养员工工作的计划性和责任心,及时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并加以调整改善。

2、具体实施计划:

(1)将年度优秀员工评比与整个年度的月度考核结果相挂钩,并以此参考规划年度奖金发放,同时对全年绩效考核数据进行汇总及分析,提交公司作为员工年度调薪的依据。

(2)根据公司发展目标,人力资源部循序渐进的对公司各部门进行关键绩效指标的设定,设立公司各职能部门各个岗位的KPI指标库。其中以人力资源部为先进行关键绩效指标的设定,结合平衡积分卡对部门各岗位人员进行月度及年度绩效考核。

(3)绩效考核工作牵涉到每个部门、每个员工的切身利益,因此人力资源部在保证绩效考核与薪酬体系挂钩的基础上,还要做好绩效考核根本意义的宣传和解释答疑工作。从正面引导员工用积极的心态对待绩效考核,以期达到通过绩效考核改善工作、校正目标的目的。

(4)绩效管理在操作过程中注意纵向与横向的沟通,确保绩效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建立科学、合理、公平、有效的绩效考核体系。

七、企业文化与员工关系管理

1、创建良性企业文化,协调处理员工关系,合理控制企业人员流动率,是行政人事部门的基础性工作。

(1)人员流动控制年度目标:正式员工年流动率≤40%。

(2)员工关系协调处理目标:完善公司相关体系,熟悉劳动法规,尽可能避免员工关系纠纷。

做好离职沟通与分析,争取做每一个离职员工没有较大怨言和遗憾,树立公司良好的形象。

2、具体实施方案:

(1)为有效控制人员流动,首先把好严格用人关。行政人事部在20xx年将对人员招聘工作进一步规范管理。一方面,严格审查预聘人员的资历,不仅对个人工作能力进行测评,还要对忠诚度、诚信、品行等进行综合考查。另一方面,任何部门需要人员都必须经行政人事部面试和审查。各部门用人需求须于每月25-30日报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经理审核,行政人事总监审批方可招聘。

(2)行政人事部及时地掌握员工思想动态,做好员工思想工作,有效预防员工的不正常流动。了解每一位辞职员工的真正离职原因,从中做好分析,找出应对方法,避免员工不正常流动。

(3)员工关系处理,行政人事部从公司根本利益出发,尽可能为员工争取合理合法的权益。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协调好公司与员工双方的关系。

(4)建设企业文化,从制度、文化活动、价值观各方面全面宣导及实施。

(5)组织评选季度优秀员工,嘉奖通知,全员参与,增强员工集体荣誉感与向心力。

(6)组织各种活动,丰富员工的业余生活,如每月生日会、公司年会等。

八、完善修订规章制度

1、20xx年行政人事部将对公司日常管理规范进行完善,并制订改善更新措施,形成完整统一的管理体系。通过培训、监督、指导等方法加强员工意识,加大执行力度,确保体系能高效执行。

2、具体实施方案:

a 由行政人事部于3月29日前统一对现行的管理制度做核查,根据现行情况给予更新及修订。

b 根据公司已经实施的规章制度,统一规划世纪财富(海纳世纪)管理制度体系,编撰制度大纲待审批完后由行政人事部收集各部门现有工作流程、管理规定及相关资料,汇总分析制定具体制度修订计划,于3月27日前落实到相关部门予以编写。

c 公司管理制度体系包括:管理总则(公司简介、企业方针、企业宗旨、组织架构等),职责体系(部门职责、岗位职责等),通用管理制度(人事管理、行政管理、办公用品及设备采购管理、财务管理、费用报销等),部门管理制度(部门管理制度、一般管理规定、工作流程、运作表格表单等)。

d 行政人事部负责定期核查及管理规范的维护、更新、回收、发文等。

九、行政服务与成本管控计划

1、20xx年,行政人事部将以月度预算为依据,对公司行政服务与成本管控工作予以完善和补充。基于常规工作的基准上,重点完善内部沟通、办公室管理及公共关系管理,严格控制管理成本。

2、具体实施计划:

(1)内部沟通:

a 建立内部沟通机制。行政人事部加强员工访谈的力度。主要在员工升迁、调动、离职、学习、调薪、绩效考核或个人出现思想波动的时机进行,每月访谈员工不少于4人次,并将每次访谈记录向部门经理及集团副总进行反馈。

b 完善其他沟通机制。如员工满意度调查、经理助理会议等行政人事部将继续保持和完善。

c 加强公司人员危机意识,不泄露公司任何机密。

(2)办公室管理:

a 于20xx年元月30日前,制订办公室管理制度,规范办公场所物品摆放、卫生清洁及人员着装、工牌配戴、礼节礼貌、消防安全等规范;并将在日常工作中加强监督检查。

b 规范管理办公设备及资源:如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饮水机、前台管理,报刊杂志管理等,专人负责,尽量实行无纸化办公,节省办公成本。

(3)后勤支持管理:

采购与库存管理:严格遵守公司采购流程,本着节约的原则货比三家,有效保证质量,严格控制进出。每季度对固定资产及库存进行盘点,上交库盘点表,协同财务进行库存检查,保证公司固定资产在可控、节约、有效使用的范围内。

(4)公共关系管理:

a 加强行政人事部对外关系的协调及维护,如:政府、工商、法院等,确保其对公司相关工作的支持;同时需注意与一般业务单位如保险公司、固定供应商等的关系维护。

b 协助公司领导做好客户接待工作。

行政人事年度工作计划范文二

根据本年度工作情况与存在不足,结合目前公司发展状况和今后趋势,行政人事部计划从十个方面开展20xx年度的工作:

1、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组织架构,确定和区分每个职能部门的权责,争取做到组织架构的科学适用,三年不再做大的调整,保证公司的运营在既有的组织架构中运行。

2、完成公司各部门各职位的工作分析,为人才招募与评定薪资、绩效考核提供科学依据;

3、完成日常行政招聘与配置;

4、推行薪酬管理,完善员工薪资结构,实行科学公平的薪酬制度;

5、充分考虑员工福利,做好员工激励工作,建立内部升迁制度,做好员工职业生涯规划,培养雇员主人翁精神和献身精神,增强企业凝聚力。

6、在现有绩效考核制度基础上,参考先进企业的绩效考评办法,实现绩效评价体系的完善与正常运行,并保证与薪资挂钩。从而提高绩效考核的权威性、有效性。

7、大力加强员工岗位知识、技能和素质培训,加大内部人才开发力度。

8、弘扬优秀的企业文化和企业传统,用优秀的文化感染人;

9、建立内部纵向、横向沟通机制,调动公司所有员工的主观能动性,建立和谐、融洽的企业内部关系。集思广益,为企业发展服务。

10、做好人员流动率的控制与劳资关系、纠纷的预见与处理。既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又维护公司的形象和根本利益。

注意事项:

1、行政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此行政人事部在设计制订年度目标时,按循序渐进的原则进行。如果一味追求速度,行政部将无法对目标完成质量提供保证。

2、行政工作对一个不断成长和发展的公司而言,是非常重要的基础工作,也是需要公司上下通力合作的工作,各部门配合共同做好的工作项目较多,因此,需要公司领导予以重视和支持。自上而下转变观念与否,各部门提供支持与配合的程度如何,都是行政工作成败的关键。所以行政人事部在制定年度目标后,在完成过程中恳请公司领导与各部门予以协助。

3、此工作目标仅为行政人事部20xx年度全年工作的基本文件,而非具体工作方案。鉴于企业行政建设是一个长期工程,针对每项工作行政部都将制订与目标相配套的详细工作方案。但必须等此工作目标经公司领导研究通过后方付诸实施,如遇公司对本部门目标的调整,行政人事部将按调整后的目标完成年度工作。同样,每个目标项目实施的具体方案、计划、制度、表单等,也将根据公司调整后的目标进行具体落实。

一、目标概述

公司迄今为止的组织架构严格来说是不完备的。而公司的组织架构建设决定着企业的发展方向。

鉴鉴于此,行政人事部在20xx年首先应完成公司组织架构的完善。基于稳定、合理、健全的原则,通过对公司未来发展态势的预测和分析,制定出一个科学的公司组织架构,确定和区分每个职能部门的权责,使每个部门、每个职位的职责清晰明朗,做到既无空白、也无重叠,争取做到组织架构的科学适用,尽可能三年内不再做大的调整,保证公司的运营在既有的组织架构中运行良好、管理规范、不断发展。

二、具体实施方案:

1、 20xx年元月底前完成公司现有组织架构和职位编制的合理性调查和公司各部门未来发展趋势的调查;

2、 20xx年二月底前完成公司组织架构的设计草案并征求各部门意见,报请总经理审阅修改;

3、 20xx年三月底前完成公司组织架构图及各部门组织架构图、公司人员编制方案。公司各部门配合公司组织架构对本部门职位说明书、工作流程在去年基础上进行改造。行政部负责整理成册归

三、实施目标注意事项:

1、公司组织架构决定于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决定着公司组织的高效运作与否。组织架构的设计应本着简洁、科学、务实的方针。组织的过于简化会导致责权不分,工作负荷繁重,中高层管理疲于应付日常事务,阻碍公司的发展步伐;而组织的过于繁多会导致管理成本的不断增大,工作量大小不均,工作流程环节增多,扯皮推诿现象,员工人浮于事,组织整体效率下降等现象,也同样阻碍公司的发展。

2、组织架构设计不能是按现有组织架构状况的记录,而是综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未来一定时间内公司运营需要进行设计的。因此,既不可拘泥于现状,又不可妄自编造,每一职能部门、每一工作岗位的确定都应经过认真论证和研究。

3、组织架构的设计需注重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因为公司组织架构是公司运营的基础,也是部门编制、人员配置的基础,组织架构一旦确定,除经公司总经理研究特批以外,行政部对各部门的超出组织架构外增编、增人将有权予以拒绝。

四、目标责任人:

第一责任人:行政人事部经理

篇5

2.审计机关的职责。

审计法院院长职责有:

(1)全面负责审计法院各项工作。首席院长在征得总检察长同意后,决定审计法院的工作组织方式、各庭分工,并根据法庭庭长的建议,制定审计法院年度工作计划。

(2)主持案件的审理、顾问室、法庭联合会议、主持报告委员会和日程委员会的工作。

(3)任命审计法院官员。

(4)负责签署审计法院的决定和命令。

(5)向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法院的意见。

总检察长通过提出公诉和意见行使监督检察职责:

(1)对部门、单位的监督检察。监督帐目的定期审查,如发现逾期未查,则依法处以罚款。在不侵害审计法院帐目审查权的情况下,总检察长可以向审计法院提出公诉。必要时,总检察长可以提出对公共机构会计人员处以罚款。

(2)对审计法院工作的监督检察。监察审计法院各庭依法判决。根据检察机构和驻各大区审计法庭官员的汇报,就不服大区审计法院判决的案件向审计法院提出上诉,还可以上诉最高行政法院。

3.审计机关的职权。

审计官进行审计时,有权行使审计法院的权力:

(1)帐目审查权。审计官检查被审计单位的帐目,有权对拥有国家财产的组织机构或接受审计法院审查的法人机构的供应、设备、工程及建筑情况进行检查。

(2)调查权。审计官拥有必需的调查权力,包括询问、了解情况、调查和鉴定。

(3)索取资料权。被审计单位有义务向审计官提供文件和有关资料。审计官在审查帐目时,被审计单位应采取一切措施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特别是款项筹集、收取、结算和支付等凭证。在利用计算机系统管理的单位,审计官有权取得所需的计算机数据、密码等。

(4)处罚权。审计法院正式开庭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并可作出处罚。

4.审计的范围。

审计法院审计下列单位的公共帐目和经营活动:

(1)各级政府机关、政府各部门所属的公共机构。

(2)接受财政拨款的企业或机构。

(3)从国家或其他接受审计法院监督的法人中享受附加税、捐助、补贴或其他财政资助的机构。

(4)社会保险机构。

5.审计程序。

(1)报送。即驻各部门、各单位的会计人员应按时将会计报表、单据、凭证送达审计法院,审计法院普遍实行报送审计制度。

(2)审计。对报来的单据、报表进行审查。

(3)调查。根据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求会计人员作出书面或口头答复,也可以向有关单位和人员就地调查。

(4)写出审计报告。

(5)判决。根据案情召开审计会议,进行审理、合议和投票表决。

(二)意大利的审计法律制度

1.审计机关的设置及组织。根据《意大利共和国宪法》,意大利设立审计法院。《审计法院法》具体规定了审计法院的组织。审计法院由院长、庭长、顾问、检察长、副检察长、首席法官、法官组成。审计法院共设三个法庭,一个庭行使审计职能,两个庭行使司法职能。

2.审计机关的职责及其划分。

审计法院的职责划分为审计职责和司法职责:

(1)审计职责主要包括:审计共和国总统法令;审计国家支出;审计政府收入;对保管国家物资的仓库、堆栈,以及法律规定的国家资产进行审计;对提出推销要求的国家人所推销的债券进行审计;对国家行政机构的总资产负债表,在提交议会前予以调整;对所有掌握国家资金或贵重物品的机构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公共机构的帐目进行评估;审计政府财产、国家会计总帐目以及特别法规定的类似职责。

(2)司法职责主要包括:就公务员在行使职责中所造成的税务机关的损失的责任作出判决;对不服有关帐目和债务的行政措施提起上诉所作的判决;对要求退还不应按征税法交纳的直接税问题所作的判决;对全部或部分由国家或其他法定机构支付的退休金起上诉所作的判决等。

3.审计签证制度。意大利实行支付命令由审计法院进行审签的制度。对先审后付和先付后审的事项由法律规定。有关国家经费的付款凭证、支付官员的信贷凭证以及其他支付证明,连同旁证材料,均须提交审计法院进行审计。支付官员应将报告连同旁证材料一起送交审计法院审计。审计法院有责任确保:支付的金额不超出预算规定,不做法律不允许的转帐,经费的结算和支付均符合法律规定。

(三)西班牙的审计法律制度

1.审计机关的地位及组织。根据《西班牙宪法》的规定,西班牙设立审计法院。审计法院是国家和公共部门帐目和经济活动的最高监督机构,直接隶属于议会,并受议会委托行使其职能。《西班牙审计法院组织法》具体规定了审计法院的组织。审计法院内设机构有:院长、全会、领导委员会、审计处、审判庭、审计委员、检察处和总秘书处。

2.审计机关的职责及其划分。

西班牙审计法院的职责分为审计职责和司法职责两种。

(1)审计范围。主要是公共部门,具体包括:国家行政当局,自治区机关,地方机关,社会保险管理机构,自治性机构,国营公司和其他公共企业;对那些得到公共部门补贴、信贷、保护或其他资助的自然人或法人单位的审计工作,亦由审计法院负责。

(2)审计职责。审计职责是指使公共部门的财政活动符合合法性、效率性和经济性原则以及根据公共收支计划的执行情况行使的职责。审计法院应对公共部门的经济、财政活动进行外部的、经济的、全面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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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本办法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平等、自愿、公平、诚实守信原则,通过科学的风险管理机制,保障合同当事人各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贷款担保资金来源与规模

第四条县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小额贷款担保基金(以下简称担保基金)由县财政局筹集和管理,专项用于促进县城乡劳动者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

第五条担保基金的筹集额度按与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的实际需求相适应的规模安排,并按照担保基金3-5倍的规模发放贷款。

第三章贷款担保管理机构

第六条设立担保基金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监管会);监管会下设担保服务中心。

第七条监管会由县财政局、人民银行县支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县妇女联合会、金融经办机构和担保服务中心组成,每半年召开一次监管会会议,或经监管会成员提议召开临时监管会会议。主要职责为:

(一)审议小额贷款担保业务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

(二)审议、批准弥补代偿损失方案;

(三)审议、核销坏帐;

(四)经批准调整担保基金规模。

第八条担保服务中心为担保基金的日常管理机构。主要职责为:

(一)执行经监管会审议的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监管会决议;

(二)对监管会负责,于每年一季度报告上年度工作情况及本年度工作计划;

(三)负责担保基金日常管理;

(四)向监管会提交核销坏帐、弥补代偿损失的方案;

(五)提交担保基金调整规模的方案;

(六)监管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贷款担保对象和条件

第九条担保基金具体提供担保的对象和条件为:

(一)具有本县城乡居民户口,男60岁、女55岁以下,身体健康,诚实守信,本地创业人员经工商管理部门批准领取了营业执照,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从事个体经营的城乡劳动者;

(二)符合上述条件的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创办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其吸纳就业困难人员不得低于企业人员总数的30%;

(三)对符合上述条件,新办个体经营、劳动密集小企业的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的小额贷款项目,国家限制行业除外,现有微利项目,原则上予以优先重点扶持;

(四)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申请担保贷款时,必须合法经营,资信程度良好,有偿还能力且必须在贷款发放银行开立帐户。

第五章贷款担保额度、期限与用途

第十条贷款担保额度:

(一)对单个自然人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贷款金额不超过10万元。

(二)对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就业、创办小企业的,可按每人不超过10万元,总额不超过50万元的额度实行“捆绑式贷款”。

(三)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额度不超过200万元。

第十一条贷款担保期限一般为一年,最长不超过二年。借款人提出展期的,在确定借款人展期期限内能够及时履行债务的前提下,担保服务中心同意继续提供担保的,金融经办机构展期一次,展期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二条还款方式按金融经办机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借款人应将贷款用作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创办小企业的流动资金。

第六章贷款担保程序

第十四条需要提供小额贷款担保的城乡劳动者,按照自愿申请、社区受理评审后择优推荐、经劳动就业管理局审核、担保服务中心复核并出具承诺担保书、金融经办机构核贷的程序,办理贷款手续。上述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自办事程序。

(一)自愿申请

1、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从事个体经营的,需向本人经营所在地社区提交下列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

(1)小额贷款担保申请书(妇女创业申请推荐表);

(2)申请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就业失业登记证》及复印件;

(4)个体经营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5)申请人创业(贷款)项目可行性报告;

(6)未经社区推荐的需提供其他有效担保措施;

(7)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2、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创办小企业需向注册登记地社区提交下列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

(1)小额贷款担保申请书;

(2)合伙人或股东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5)注册验资报告及复印件;

(6)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章程及合伙协议书复印件;

(7)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复印件;

(8)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9)企业决定申请融资担保的股东会议决议或合伙人会议决议;

(10)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不低于就业人员总数30%的相关证明文件;

(11)当年(或近二年季、月)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

(1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13)拟提供的其他有效担保措施;

(14)需要的其他资料。

(二)受理推荐

申请人须在上述资料齐备后向经营所在地社区提出申请,社区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确认其真实有效,项目可行,具备自有资金、还款来源和符合其他借款条件后及时推荐。

(三)条件审核

县劳动就业局审核申请人填报的《县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小额贷款担保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将资料报担保服务中心。对不符合借款担保条件的,在回复申请人时应说明理由。上述工作应于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担保审核

担保服务中心核对《申请表》及报审资料,审核确认借款担保额度、期限和其他担保措施等是否符合规定、合法可行。对审核通过的项目,及时向金融经办机构出具《同意担保通知书》。对未通过审核的,回复申请人和劳动就业管理局,说明理由并提出改进建议。

(五)贷款审查

申请人持报审资料和《同意担保通知书》,向指定的金融经办机构申请贷款。金融经办机构核对《申请表》、《审批表》、《同意担保通知书》及报审资料,审核确认贷款额度、期限、用途、还款能力等是否符合规定、合法可行。对通过贷款审查的,要尽快办理贷款手续。对未通过贷款审查的,应向申请人说明提出改进建议。

(六)发放贷款

金融经办机构对通过贷款审查的贷款在3个工作日内保证贷款资金发放到位。

第七章贷款利率和贴息

第十五条小额担保贷款利率可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对利用小额担保贷款从事个体经营、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就业的(国家限制行业除外),按政发[]60号文件据实全额贴息,展期不贴息。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按50%贴息。

第八章贷款项目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六条借款人(被保证人)应严格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要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借款人(被保证人)情况发生变化(如:企业发生分立、合并、财产及法定代表人变更等,自然人户籍、住址、联系电话、婚姻状况变更及财务状况变化等)时,应提前或于变更发生之日起3日内通知社区、担保服务中心和金融经办机构,并主动配合有关单位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七条担保服务中心应制定规范、有效的担保评审和贷款监控管理措施及办法,应有专人专项负责小额贷款担保业务,履行担保管理责任。及时掌握贷款担保整体状况,如发现资金损失或担保风险加大,应及时采取措施防范和化解风险,并通报县金融经办机构及社区,共同控制风险。

第十八条金融经办机构要简化手续,为借款人提供开户和结算便利,加强借款人在本机构结算帐户的管理,对有证据证明借款人有可能或已经恶意损失贷款的,应停止支付尚未使用的贷款,并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同时通知社区、劳动就业管理局、担保服务中心,最大限度使贷款免受或减少损失。

第十九条社区选用专门人员负责为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城乡劳动者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办理有关担保手续,积极协助担保服务中心和金融经办机构开展小额贷款担保业务。要协助金融经办机构对借款人(被保证人)进行监督管理,及时掌握借款人经营财务状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担保服务中心、金融经办机构,督促借款人(被保证人)按约履行义务。

第二十条担保服务中心、劳动就业管理局、金融经办机构和社区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做好服务工作。

第九章代偿与追偿

第二十一条金融经办机构对已到还款期限未及时归还的,或经宣布贷款提前到期的贷款项目,应及时向借款人发出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并告知担保服务中心,履行追索责任。追索期为自贷款期限届满或银行宣布贷款提前到期之日起三个月止。

第二十二条追索期结束后,经追索借款人仍未偿付贷款本息的,金融经办机构依照《保证合同》规定出具《代偿通知书》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要求先行代为清偿债务。

第二十三条担保服务中心收到金融经办机构《代偿通知书》后,根据本办法规定对贷款发放、监督管理和债务追索等程序进行合规认定。对符合先行代偿债务的项目,由担保服务中心在10个工作日内向金融经办机构出具《同意代偿通知书》,办理代偿资金拨付手续。

第二十四条担保代偿资金从担保基金本金中垫支,代偿范围限于尚未清偿的贷款本金。发生下列情况,担保服务中心有权拒绝承担担保责任:

(一)金融经办机构未及时向借款人送达逾期贷款本息催收通知书,并向担保服务中心提交《代偿通知书》;

(二)金融经办机构未按本办法规定履行追索义务;

(三)金融经办机构确认借款人已发生危及贷款安全的重大事项未及时采取措施并告知社区和担保服务中心,造成贷款损失;

(四)金融经办机构未按本办法规定程序发放、收回贷款,造成贷款损失。

第二十五条担保服务中心对贷款项目代偿后,应会同社区和劳动就业管理局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开展债务追偿工作,金融经办机构应给予积极协助。对借款人恶意逃避担保债务的,担保服务中心可向人民法院提讼。追偿收回的资金支付应缴贷款利息后,属于冲减担保基金部分的调增担保基金本金;属于财政补偿资金部分的,作为以后年度县财政局补偿担保代偿损失的资金来源,单独记账管理。

第十章担保基金的管理

第二十六条担保基金专户储存于财政局指定的金融经办机构,单独核算,封闭运行,专项用于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小额贷款担保。存款利息经县财政局批准,可用于担保服务中心开展小额贷款担保业务的业务经费支出,利息余额转入本金。

第二十七条担保服务中心在监管会领导下负责担保基金的日常管理和小额担保贷款担保业务。应建立规范、高效的担保项目评审体系,科学、合理的指标考核评价体系和快捷、便利的担保运行体系。建立严格、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和个人信用档案管理制度,完善对被保证人的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追偿与处置机制。

第二十八条建立小额担保贷款奖励机制。按当年新发放小额担保贷款总额的1%给予奖励性补助,中央和省级财政各承担0.5%,所需资金全部从贴息资金中安排,用于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突出的金融经办机构、担保机构和信用社区等单位的工作经费补助。

第二十九条担保服务中心要认真做好担保信息的收集、整理与分析工作,并定期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年度终了,担保服务中心向监管会报告担保基金财务情况,并提出代偿损失处置方案,由监管会批准执行。

第三十条监管会根据有关规定和贷款担保情况,确定当年担保基金年度代偿率最高限额。对限额以内的担保代偿损失,由担保服务中心在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向财政局提出补偿担保损失申请,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一)证明担保代偿损失的有关法律文件,包括:代偿通知书,代偿资金凭据、追偿债权资金情况等;

(二)监管会批准的代偿损失方案及上半年工作报告等有关文件。

县财政对上述资料进行审查核实,确定应补偿的担保代偿损失后,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第三十一条下列情况不属于财政补偿担保损失范围:

(一)金融经办机构及担保服务中心违反本办法规定范围、程序等越权审批发放小额担保贷款或提供担保造成的担保代偿损失;

(二)担保服务中心未采取相应担保有效措施造成的担保代偿损失;

(三)金融经办机构及担保服务中心未采取债务追偿措施造成债权无法收回的担保代偿损失。

第三十二条金融机构小额担保贷款不良率达到15%时,担保服务中心应向其提出了预警通知并采取防范风险措施;不良率达到20%时,金融经办机构应停止发放新的贷款,担保服务中心不再办理新的担保业务。担保服务中心与相关经办机构采取进一步防范风险控制措施并报监管会批准后,方可恢复贷款担保业务。

第三十三条代偿项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担保服务中心提出确认坏账申请,报监管会审核同意后核销:

(一)被保证人破产或死亡,其破产财产处置收入或遗产处置收入清偿后仍无法收回;

(二)经申请强制执行法律程序后仍无法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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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正式开始审计垄断企业

【本刊讯】中国国家审计署近日正式进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下称中石油),开始对中石油进行审计。此外,审计署对铁道部的审计工作也已开展。

专家称,此番动作表明,审计署对垄断性行业的审计工作开始启动。

审计署副审计长余效明说,此次对中石油审计的主要内容是:审查会计信息真实性情况;检大经济决策情况;审大违法违规问题;检查企业资产管理问题。

而根据审计署2007年度工作计划安排,今年审计署还将统一组织经贸司、投资司、外资司及部分特派办、交通运输审计局,分别对铁路运输企业的财务收支、铁路建设项目、铁路行业世行亚行援贷款项目及铁道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据悉,这是审计署十年来对铁道部规模最大的一次审计。此外,中国华电、哈电集团和华润集团等中央企业也进入了审计署今年的审计范围。

此前,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表示,之所以要对国有大型企业进行审计,是因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关系到国家的经济命脉;社会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越来越关注,尤其对垄断性行业和企业。

中国国家总理去年底在听取审计署工作汇报时对企业审计作出指示,要求不仅要对中央企业开展经济责任审计,还要开展经常性审计,尤其是对垄断性企业的审计。这意味着,除了要对53家中央管理的重点国有企业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外,还要对整个中央企业开展经常性财务收支审计,加大专项审计调查力度。

有专家预测,审计署的这一连串动作表明,大型垄断企业的审计序幕已经拉开。审计署的审计将有助于规范垄断行业企业的经济行为,使他们更好地履行对社会的经济责任。

人事

创维董事局主席王殿甫辞职

3月26日,创维数码在香港联交所公告称,因“年龄和健康原因”,现年72岁的王殿甫辞去创维数码控股董事局执行主席及执行董事职位。

创维数码现任行政总裁张学斌接任公司董事局执行主席一职,创维行政总裁仍将由张学斌兼任。今后,王殿甫仍将担任创维集团高级顾问。此次人动今年4月1日起生效。

西门子一董事会成员被捕

德国西门子公司董事会成员约翰尼斯费尔德梅尔3月27日因涉嫌卷入贿赂案而被捕,调查人员已经将注意力转向前财务主管兼监察委员会成员卡尔赫尔曼鲍曼。

德国检察机关称,鲍曼、费尔德梅尔等高管涉嫌自2001年以来,向独立雇员代表组织负责人威廉谢尔斯基支付可疑款项,涉案金额近3400万美元,主要采用顾问费的方式。

费尔德梅尔是自去年调查开始以来,被捕的西门子最高级官员。

公司

中外运集团整体上市启动

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总公司3月28日宣布将分批向旗下外运发展母公司中外运注入资产以实现整体上市。中外运集团总经理兼中外运董事长赵沪湘表示,首批注入的资产将会围绕中外运的核心资产进行,包括货运、船运、物流和仓储业务等,预计于今年内完成。

晨鸣纸业拟发行H股

晨鸣纸业3月19日公告称,公司拟发行H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25%,筹资约30亿港元,将投向公司的湛江木浆项目及原料林基地的建设等。若H股成功发行,晨鸣纸业将成为国内首家同时在A股、B股和H股市场上市的公司。

活力门遭东京地方法院重罚

东京地方法院3月23日向活力门及其下属的活力门营销公司分别开出了2.8亿日元和4000万日元罚单。这是日本公司有史以来因违反证券法获得的最大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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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坚持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1、领导带头学法

2016年以来,镇中心学习小组坚持把学习法律知识作为一个重要内容,全年集体学法在两次以上,学法有记录、有笔记、有体会。结合工作实际,镇领导带头查找在学习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整改措施,积极改进,牢固树立了依法行政、依法治统的观念。

2、认真组织镇村民、青少年学法

购买“七五”普法有关的《外出务工适用法律知识读本》、《物权法》、《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公民法律知识读本》等法律、廉政学习资料,不断增加“七五”普法所学的法律、法规内容,方便广大干部群众开展自学。配备了中小学法制副校长,以法制讲座等各种形式进行辅导学法。在进行辅导学法的同时,还组织学法培训。通过学习和培训,村民、青少年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以及依法办事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3、加强村“两委”干部培训

2016年—2020年,我们邀请市法院、市司法局、市公安局的干警到镇对村“两委”干部进行法制教育培训。

4、利用各种形式宣传、学习法律法规

自“七五”普法开展以来,为增强普法的实际效果,采用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宣传。其中以会带训、集中学习、专题学习、拉设横幅、微信公众号等形式为主。

5、切实开展法律“七进”活动

制定了“法律七进”活动实施方案,以机关、学校、村为重点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6、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法律宣传活动

围绕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缉枪治爆、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直接深入农户开展与中心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这种法制宣传教育方式既提高了工作效率,又节约了行政成本。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全社会的法治意识需进一步提高。

虽然通过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全民的法治意识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但法治观念淡薄、有法不依、知法犯法的现象还较为突出。

2、法制宣传阵地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还不够丰富,群众喜爱的高质量的法制专栏不多,形式单一;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文艺节目组织不够,也有待于进一步挖掘。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大普法意识。

“七五”普法现在正处在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领导干部要有大普法这个意识,切实加强领导,真正把普法工作拿到手上,摆上议事日程上,搞好指导,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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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市档案局的关心指导下,南京市江宁区机关档案部门认真履行职能,各单位认真贯彻推行《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江苏省档案管理条例》和《南京市档案条例》,档案工作呈现了良好的发展势头,机关档案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档案干部队伍思想素质与业务素质有了明显增强,各部门领导对档案工作更加重视,截至2009年底,机关档案管理中除区档案馆达国家一级综合档案馆外,基层档案室达行业国家级的有2家(烟草局、供电公司),达江苏省五星级的有6家(法院、地税局、检察院、财政局、规划局、建设局),达省四星级的有1家(东山街道财政所),达省三星级的有21家,达省二星级的有27家,达省一星级、市级的有82家,形成了常抓不懈的管理体制,基本达到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现代化的要求。但纵观全区档案管理工作,形势并不乐观,仍存在对档案工作不够重视的现象,有的部门档案管理意识相当淡薄,致使机关档案工作还存在各种问题。

(一)档案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平衡。

机关档案工作的重视不平衡,个别单位对档案工作重视不够,档案意识薄弱、力度不强,未能对档案工作所需的人、财、物和档案整理归档时间给予充分的保证,虽然各部门把档案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也有专人负责抓落实,但在真正把档案管理工作作为部门工作长效机制来抓方面还存在缺陷。在日常工作指导和行政执法检查中,我们发现有的部门重要的业务档案没有及时整理、装订、归档,移交综合档案室,而是放置在各职能科室。客观上讲,行政执法档案、重要的业务档案放置在职能科室可以方便查阅利用,归入档案室保管给调阅利用确实造成不便,但按照档案管理要求,不符合档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档案室保管条件参差不齐。

多数单位还达不到档案管理“八防”要求,与整齐、规范统一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少数单位综合档案室变成了杂物室,有的综合档案室设施设备老化、不齐全,档案柜也五花八门不统一,比较零乱。个别单位综合档案室防护意识不强,保护设施设备不完善,管理体制不到位,使部分档案受到损害。档案室保管条件差的原因,从客观因素上看,有些单位办公用房比较紧张,单独拿出一间房子作为档案室的确存在困难,而有些相对有条件的部门设置的综合档案室整体上也不规范。甚至有极个别的单位根本没有对档案进行保管,档案资料堆放在某一角落,势将造成档案资料的严重毁坏和遗失。这些问题的产生,究其根本原因则是对档案工作认识不足,档案管理制度落实不够。

(三)档案人员业务素质相对薄弱。

档案管理工作不仅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而且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档案人员要有较好的专业素质,才能胜任档案管理工作。在业务指导和执法检查过程中我们发现:首先有的单位档案人员因一岗多职疲于应付日常事务,没有时间和精力从事档案管理工作,加上工作需要变动频繁和业务素质欠缺,直接影响了档案管理工作的持续性和稳定性。此外,档案人员因业务不精,导致在归档文件的整理、分类和保管期限划分等问题上不够准确,档案不按时立卷归档和未及时移交综合档案室等情况时有发生。其次,个别档案人员对档案工作重要性和责任性认识还不够,存在随意应付了事思想,对各科室必须形成的档案资料及时整理归档监督指导力度不够,思想上存在着畏难情绪。最后,一些部门单位领导对档案人员思想、工作、生活上的关心、支持、了解不够,使档案人员对本职岗位工作热情降低,影响了档案工作发展。

二、做好机关档案工作的对策

上述问题不同程度地影响了机关档案工作与时俱进地开展,影响了档案工作为经济和社会服务功能的发挥。当前,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档案工作必须紧紧联系时展的新任务、新特点、新要求。因此,创造性地开展机关档案工作,是档案工作者实践科学发展观,档案工作跨越式发展的重要一步,这是时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档案工作维护好、保管好、服务好主要职能的体现。要搞好今后的机关档案工作,我认为必须强化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是做好档案工作的保证。

“档案工作是各项事业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份,机关档案工作是开展各项业务活动的具体真实的记录,是反映各个历史时期最珍贵的史料,为经济建设和推动社会文明进步起到重要促进作用”。随着时代进步,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人们的法制意识、档案意识也与日俱增,档案的查借阅利用明显增多,这对加强机关档案管理、拓展档案服务新领域、加快档案信息数据化建设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机关各部门一定要重视、关心、支持档案工作,进一步提高对档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一是要加强档案工作宦传力度,利用各种有效载体,抓好《档案法》和《档案法实施办法》的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扩大档案工作的影响力,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档案工作的重要性,落实好依法治档的工作机制;二是要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切实把档案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和领导工作的职责范围,摆上议事日程,要定期听取档案工作汇报,及时分析研究解决档案工作遇到的问题,并把档案工作列入本部门年度考核范围,为档案事业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内部环境;三是要做好档案人员的思想稳定工作,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为他们提供良好的发展平台,使他们能安心本职工作,从而促进档案工作的持续稳定发展。

(二)提高档案人员的素质,促进机关档案工作新进展。

做好机关档案工作,首先要有一支相对稳定而有发展的档案干部队伍。随着社会的发展,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档案工作所面临的任务、工作环境、服务对象、管理模式都在发生变化,高科技也应用到档案管理工作中,因此,提高档案人员的素质,加快档案工作科技进步,是推动档案事业发展的关键。一是要加强对档案人员的教育培训,在注重实用性上下功夫。在档案培训过程中,要结合新时期档案工作的发展趋势,按照采用不同层次不同的需求,按需施教,注重实效,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培训方式,使档案人员尽快掌握档案立卷归档工作流程和档案计算机管理知识,促进机关档案工作效率的提高。二是要围绕档案“及时、完整、统一”的要求,做好档案收集及管理工作,完善归档档案的内容。档案人员要注重平时档案收集工作,了解有关本部门各科室档案收集、立卷归档及工作动态规律,争取档案收集工作的主动权,以便及时将有关科室形成的档案立卷归档,统一管理,确保档案种类、内容真实完整。三是要加强对档案人员再教育,促使他们努力学习档案专业知识和科学技术,提高档案管理的水平,对本单位档案的数量、内容、种类、史料价值等做到心中有数。四是要结合档案工作实际,创造性地开拓档案工作新思路,以适应新时期档案工作发展需要,积极做好档案信息开发利用工作,提高档案利用率,更好地为部门领导服务,为中心工作服务,为基层群众服务,为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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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调解已深深扎根于解决民事纠纷的诉讼制度之中。从笔者对全国各地法院对诉讼调解工作了解的情况看,各地法院都将调解贯穿于审判全过程和各个不同的诉讼阶段。如送达状副本和应诉通知书时进行“送达调”;询问被告答辩时进行“答辩调”;双方当事人同时到庭后进行“即时调”;庭前准备阶段在交换证据时进行“听证调”;庭审阶段进行“庭审调”;同时法院发挥双方委托律师作用,促使当事人庭外和解进行“庭外调”;以及在定期宣判送达前,应一方当事人请求进行“庭后调”。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诉讼中调解工作的意见》(宁中法[2002]65号)也规定,凡是《意见》规定应当调解的案件,都应当进行调解;凡是有调解可能的案件,都应当尽量调解。所有这些,都说明了法院自身的诉讼调解工作,与人民调解衔接本身并无太大关系。笔者认为的衔接,是指对未进入诉讼程序的民事案件的衔接,以及人民调解组织对已进入诉讼程序的民事案件的参与。对于这两类具体工作的衔接,笔者认为可以通过以下具体做法实现:

1、实行立案前调解。凡未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42条规定的一般民事纠纷,或双方当事人在同一社区的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小额债务等案件,当事人到法院立案诉讼的,立案庭应主动宣传人民调解工作的特点、优势,告知或建议当事人先经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双方当事人接受建议的,法院接待人员应与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取得联系,将此案件移送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暂缓立案。或者在查明情况基础上,主动联系基层民调组织,及时掌握纠纷情况,安排专人参与诉前调解。

2、实行审判中调解。对于已经立案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一般民事案件,承办人应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告知当事人通过人民调解处理的目的与意义。如当事人同意诉外调解的,立即办理撤诉退费手续。如当事人坚持要求诉讼,审判人员发现存在调解可能的,也应及时与当事人所在地的民调组织联系,邀请其一起参加调解,加强调解效果。

3、法院在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间纠纷案件时,对可能变更、撤消或者确认无效的人民调解协议,应通过司法局通知主持调解的调解员参加庭审旁听。

4、人民法院赋予经过公证的具有债权内容的人民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在人民调解员主持下达成的具有债权内容的人民调解协议,由法院与司法行政部门协作,通过公证机关依法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效力。债务人拒不自动履行协议的,只要债权人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受理后直接进入执行程序。

5、各区县人民法院、法庭与司法局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采取以会代训方式,评析审理过的人民调解协议书,总结经验,指出不足,提高人民调解业务水平。

6、人民法院应聘请或特邀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作为人民陪审员,参与民事案件的审理。通过以审代训方式,增强调解队伍业务知识。

7、人民调解组织要积极主动配合法院做好各个环节的调解工作,帮助优化民事审判环境,关键是坚持依法调解原则。依法调解是人民调解工作的生命所在。对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纠纷,人民调解组织一要找准双方争议焦点,有针对性地做好双方的思想工作;二要找准双方利益平衡点,引导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三要找准法理与情理融合点,综合发挥法律与道德规范的双重作用。核心是要善于引导当事人依法达成调解协议。

8、人民调解组织要建立纠纷移送制度。通过对纠纷的审查,分清纠纷性质,确定采取何种调解方式。对不符合人民调解范围或不适宜人民调解的纠纷,要在24小时内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对同时具备行政性质和民事性质等多重性质的纠纷,要能够依据纠纷性质分别提出调处意见,指导并促使矛盾双方在各自程序中依法运作。

9、人民调解组织要建立引导机制。对于当事人不接受调解,或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调解组织要说服和引导当事人进入诉讼调解途径处理矛盾纠纷,并主动向法院提供相关情况,以便纠纷及早解决。对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可以提请司法行政机关提供法律援助。

10、人民调解组织要建立共同调解制度。对不属于人民调解范畴的一些纠纷,尤其是已经诉讼到法院的民事案件,要积极配合人民法院做好当事人的思想教育工作,并协助做好调解工作,防止矛盾纠纷激化。

关于具体作为要有章法。具体作为要有章法是指:要通过建章立制,保障人民调解和诉讼调解衔接工作的规范有序。为保证人民调解、诉讼调解有机衔接,笔者认为应当建立以下有关工作制度:

1、联系与会议制度:市法院与市司法局各确定一名联系协调人,每季度召开一次联系会议。主要是双方适时制定阶段性工作计划,明确各自工作目标;交流工作信息,总结工作经验,解决存在问题;讨论有关指导工作的重大决策。各村(居)、街道民调组织具体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与区县法院或当地法庭进行定期联络,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三级民调组织联系网络。

2、人民调解指导员制度:法院选派具有丰富民事审判经验的法官到各社区担任人民调解指导员,指导人民调解工作。人民调解指导员负责对该社区的人民调解员进行人民调解工作的业务指导与培训工作。各区县法院、法庭要确定一名法官作为人民调解指导员,并将指导员的姓名、电话印发给各街镇、村(居)民调组织。同时,各区县司法局将辖区内的街镇、村(居)民调组织人员姓名及其联络方式等信息提供给指导员,以便于加强沟通与联系,及时做好指导工作。

3、指导与培训制度:人民法院要加强对民调组织的业务指导与培训。加强对民调委员的业务指导可以采取各类方式:一是定期举办培训班。培训形式包括定期或不定期的系统授课、专题讲座,主要讲解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等知识以及调解方法、技巧;二是包片指导方式。由法庭的审判人员具体负责一个街镇的民调指导工作,时常到民调委员处了解情况,进行指导。三是以会代训方式。法院审判人员可以定期参与各街镇调组织例会进行答疑释惑;四是以庭代训方式。对一些典型案件,法院可以到各街镇村居就近开庭,组织调解人员现场旁听;或者各基层法庭及业务庭经常选择一些典型案件,邀请人民调解员到庭旁听,组织调解人员到法院旁听开庭,观摩调解技能,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增强他们的法律素养,特别是提高他们识别证据、认定事实和组织调解的能力。

4、调解协议书评阅制度:司法行政部门要督促各级民调组织建立台帐制度,凡启动民调程序的纠纷均需手续齐备,材料规范,结案后及时装卷,以备检查。对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局、法院要选派专人定期进行评阅,对不足之外及时指出,认真改正,不断提高调解协议的制作水平。对于经人民调解达成的协议,当事人不服的,法院依法受理。对不具无效和可撤消因素的人民调解协议,法院予以维持,以维护人民调解的法律地位,提高社会公信力。

5、人民调解诉讼前置制度:对双方当事人在同一村居社区的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小额债务等案件,法院立案庭要主动宣传人民调解工作特点、优势,建议当事人先经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双方当事人接受建议的,暂缓立案。

经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后无法达成协议,或达成协议后一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的,由村(居)社区人民陪审员在立案后一周内再次调解,力促双方达成协议或自动履行调解协议。经人民陪审员先行调解仍未达成协议或拒不履行人民调解协议的,法院依法开庭审理。

6、信息沟通与反馈制度:法院对于涉及人民调解协议书的案件,无论是确认还是判决变更、撤消或被确认无效,都要及时将审理信息反馈给司法行政部门及基层民调组织,以便共同做好这类调解工作。人民调解委员会要及时将法院交办的调解案件结果和情况进行回复、报告。对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处不成功的纠纷,及时派出审判人员进行指导或参与调解,将基层调解员情况熟和法院审判人员业务精的优势结合起来,实现人民调解和法院调解的优势互补。

7、疑难案件会诊和研讨制度:人民调解组织遇有疑难复杂纠纷难以处理的,可以及时与法院的人民调解指导员取得联系,请求其进行疑难案件会诊。法院在“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的前提下,可以就相关法律适用问题进行咨询,努力实现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在纠纷解决机制上的互补与协调发展。法院通过加强对民调工作的指导,参与疑难调解案件会诊,尽量使群体性纠纷解决在社区中而不形成诉讼。同时选择一些疑难案件,组织人民调解员共同研讨,既开拓他们的眼界,又增进其综合分析法律与解决实际纠纷的能力。

8、首席调解员担任人民陪审员制度:利用民调委员熟悉群众、了解群众心理等特点,法院可以挑选素质较高的民调主任,提请当地人大常委会,通过一定程序任命为人民陪审员,参与诉讼案件审理及一些辅工作。经法院批准,人民调解员可以以见习人员身份参加一定期限的法院审判工作,旁听开庭、调解,担任人民陪审员等。

9、跟班学习和联调制度:各区县司法局有计划经常性地选派基层调解骨干到法院各业务庭室、基层法庭跟班学习,使他们亲身感受和体会审判人员处理纠纷的全过程,从而提高其调解技能。法院可以尝试民调、审判联动新机制。对于一些简单的民事纠纷案件,法院可以尝试由特邀人民陪审员或人民调解委员会人员进行调解。达成协议的,由法院制作调解书。从而充分利用民调组织的人力资源,增强审判工作的民主性、公开性,接受群众监督,从而提高诉讼调解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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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转变政府职能,提升管理能力。

坚持依法行政,执行党委决定,服从人大监督,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及群众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的桥梁纽带作用,提高决策的合法性、执行性;建立行政问责和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加强效能督查和绩效考评,真正让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等刚性规范落到实处;实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1名司法所干警为政府法律顾问,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进一步强化服务理念,完善政务服务中心及村级便民服务代办点建设,全力促进行政审批便民、公开、高效运行。进一步规范茶叶、柑橘、花卉协会,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发挥积极作用;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全力确保涉农资金发放、重大建设项目征地拆迁、林权改革、计划生育等信息公开透明,截止目前,全年已累计公开信息300余条。

三、加强制度建设,严肃政府行为。

完善集体决策,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中的各项制度。今年,围绕旅游区建设、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村改项目建设等先后召开人代会2次、座谈会5次,法制员协助处理涉法事宜1件。通过上述相关制度的建立和实行,促进了政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法制化。

四、履行法定职责,推进行政执法。

切实加强场镇执法管理,规范场镇执法服务运行机制,接受群众咨询投诉;实施文明创建24小时工作制和无休日制度,综治巡逻人员及联系方式向社会公开,坚持文明执法、公正执法,严格工作督查;建立巡查巡视制度,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开展集中巡查,对农贸市场、花园广场等集中场所分时段重点管理,维护正常公共秩序;分类解决车辆乱停乱放、衣物乱摆乱晾、垃圾乱堆乱倒、网线广告乱贴乱挂形为;建立卫生清扫收集清运管理机制,实施全天候保洁,加固更新垃圾中转房,新增垃圾桶20个,将垃圾规范堆放,扩大卫生保洁面,由场镇主街道向后街握手街延伸;集中开展拆违活动,整治景区环境,严禁违规建筑;切实加强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规范推进违约金和社会抚养费征收,做到收缴分离、罚缴分离;认真开展道路交通、农家乐食品、烟花爆竹等安全检查;依法加强林政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严肃查处影响和破坏经济环境事件。

五、强化行政监督,提高执法水平。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执法监督,认真办理议案、提案,对代表们提出的朝阳湖学校周边的安全、环境等问题,给予高度重视和落实;自觉接受监察审计部门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答复%;积极参加行政诉讼,认真执行法院判决决定;建立党政班子集中学法制度,支持执法人员参加各类执法业务、法律知识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依法管理社会和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责的能力和水平。所有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做到执法公正、规范执法、亲民执法,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力确保执法有据、执法有度、执法有效。

六、防范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高度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认真开展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不断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充分发挥镇村作用,通过排查和化解工作,切实将诸多社会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将问题解决在基层,多年案件办结率达90%以上,促进了社会的稳定和谐。建立起《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以及《镇安全生产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等系列预警和应急机制,进一步提高了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极大地增强了保障镇域内的社会公共安全。

一、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学习、宣传,深入贯彻《纲要》和《决定》,确保年度推进依法行政有安排,有方案.

二、建立健全行政决策制度,完善重大决策听取意见制度,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研究决定制度,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评估、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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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三条成立分局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分局长为组长,成员为副分局长、各股长,负责对分局行政执法责任工作的领导和检查。

第四条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行政法规股,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组织实施、协调配合、考核监督、总结本制度落实效果。

第三章行政执法职责

第五条分局是对外行使行政执法行为单位,行政行为直接对市国税局负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以下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政策。按照税收管理权限,依法行使税收征收、管理权,配合镇政府开展市场经济秩序整治工作。

2、依法开展日常税务检查,对违反《税收征收管理法》和各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或移交市国税局有关部门处理。

3、实施现代化管理模式,走科技兴税之路,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4、开展全镇性税源调查工作,做好年度税收收入计划,严格出口退税的审核,做好税款入库工作,确保财政收入,定期向镇政府汇报税收信息。

5、组织执法检查工作。对日常行政行为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加强监督力度,促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

6、建立并向纳税人公开限时办结制,建立制度,设立投诉信箱、电话,处理来信来访。

7、开展廉政、纪律、职业道德教育,强化队伍政治素质建设,加强税收业务知识培训,严格执行税务人员“八不准”制度,提高队伍综合素质、执法水平。

第六条分局内设征收股、管理股、行政法规股,各股室负责人是本部门行政执法责任人。各股室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履行行政职责,并相互协调、监督,促进依法行政。

(一)征收股职责:

1、执行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和制度;

2、负责税务登记、税务咨询、受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接受税务申请等有关涉税事宜;

3、负责发票的领购、发售和管理;

4、负责税收计会统和税源调查分析;

5、负责税收资料的管理。

6、负责税收票证的管理。

7、负责计算机的管理。

8、负责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认证、抄报税和系统管理。

(二)管理股职责:

1、负责增值税、消费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和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的业务管理;

2、负责金税工程的稽核工作;

3、负责推广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

4、负责“免、抵、退”税优惠政策和出口退税业务调查、审核。

5、负责对管辖的各类纳税户申报纳税情况的调查和检查。

6、负责对有关税务申请的调查、审核。

(三)行政法规股职责:

1、负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长远发展规划、办公制度;

2、处理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字资料;

3、负责会议的组织、秘书事务、督促检查、文电处理、文书档案、、保密、安全保卫、调研、政务信息,后勤卫生;

4、负责税法宣传和税务学会分会工作;

5、负责对各类税务申请的审批和上报;

6、负责协调组织开展小规模纳税人纳税评估和个体“双定户”定额评定。

第四章责任追究

第七条税务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赔偿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人员廉洁自律若干规定》等行政法律法规,对因过失给国家利益、纳税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责任。

第八条过错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有错必究,过罚相当、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对受贿索贿,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九条下列行为属于行政执法过错,应予以追究:

1、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中终审判决,裁定撤消或变更的具体行政行为;

2、经各级人大、市国税局的监督反映或群众投诉,查实确属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

3、上级行政或复议机关撤消或变更的具体行政行为;

4、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并造成严重损失或恶劣后果的具体行政行为;

5、实施行政监督、行政管理、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过错行为:

(1)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税务登记,对达到立案标准而未按规定立案,故意刁难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经调查属实的;

(2)未按规定录入纳税申报资料,审批延期纳税申报,开具完税凭证的;

(3)无正当理由不受理纳税申报或者减免税申请,不办理退税,不发售发票的;

(4)税务检查时,未出示税务检查证件和通知书的。

(5)未按规定使用、填写执法文书的,未按规定受理行政复议的,擅自办理税务登记或遗漏重要登记事项的;

(6)未按规定保管、发售、审核、追缴或核销发票的,未按规定稽核增值税进、销项凭证的,未按规定加收滞纳金和及时划解税款的;

(7)未按规定实施税务检查、组织听证、履行告知、送达程序,作出复议决定的;

(8)违规审批延期缴纳税款、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或管理税控装置、实行税收保全措施或强制执行措施的;

(9)违规批准减、免、退税,少征、预征或多征税款的。

第十条过错行为按下列原则明确责任:

1、因承办人个人原因造成执法过错的,由其承担全部过错责任;承办人为两人或两人以上的,根据过错责任大小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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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水利工程征地移民监理的概念

水利工程征地移民监理,是指在水利工程建设征地移民活动中,征地移民监理单位接受业主或有关单位的委托和授权,依据国家批准的工程移民文件、法律法规及有关合同、协议、责任等合法文件而进行的监督管理活动。

水利工程征地移民监理旨在实现移民活动的目标,根据委托方的要求,监理的工作范围和内容,既可以是全方位、全过程监理,也可以是阶段性的监理,还可以是具有某种特殊目的的专项监理。免费论文参考网。

二、水利工程征地移民监理服务的主要内容与主要工作

1、水利工程征地移民监理服务的主要内容包括:个人补偿费的按时足额兑现、土地补偿费的有效使用;农村移民居民点建设、农村移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移民生产安置措施落实和生产项目的实施;集镇搬迁建设;专业项目的恢复建设;移民按计划搬迁安置;附着物清除进度;征地移民实施过程中档案资料(包括音像)收集;参与征地移民实施方案的制定;配合审计和检查;临时用地复垦实施;参加征地移民各阶段验收等。

2、水利工程征地移民监理服务的主要工作

(1)水利工程征地移民实施进度控制方面

1)根据工程进度的总体要求,审核实施方案提交的总进度计划、阶段计划和详细的年度工作计划,并提出控制性进度目标和实施计划,督促实施方采取切实措施,实现合同的工期目标要求。当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及时向发包人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意见,经发包人批准后,完成进度计划的调整。

2)对实施方编制的征地移民实施方案和有关问题提出审核意见。

3)根据批准的征地移民实施计划和专业项目恢复建设方案,对各类移民安置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监控。重点控制农村移民村庄和散迁户的基础设施建设及建房进度;农村移民生产用地拨付和生产开发的实施进度;移民安置区专业项目建设实施进度;集镇迁建实施进度。及时向发包人反映征地移民计划的执行情况。

4)对勘测定界单位征地界桩埋设进度进行控制。

(2)水利工程征地移民质量控制方面

1)协助发包人审查实施方提交的征地移民实施方案和质量保证体系,并监督实施。

2)按照移民安置的综合质量目标控制移民安置实施质量;检查移民安置有关工程质量的监理和监督工作;综合检测移民安置质量及生产、生活水平,并做出总体评价。

3)对移民安置工程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责令整改。对移民安置工作中存在突出问题和发生重大事件及时报告,在进行必要的调查后,提交专题报告。

4)对征地界桩埋设质量数量进行控制,向发包人提交专题报告。

5)参与各阶段的专项验收和移民安置验收,并提交各相应阶段的监理报告,移民工程竣工验收时,提交《征地移民监理质量评估报告》。

(3)水利工程征地移民投资控制方面

1)监督征地移民补偿资金的拨付、使用。分项检查项目资金使用及资金分配公告情况;定点抽查移民个人补偿费的兑现。

2)协助发包人审查征地移民超出概算部分项目内容。

3)督促征地移民补偿资金按计划及时到位,检查资金的使用情况,监督实施方按审定的规模、标准和投资进行实施。

4)参与移民安置规划设计成果审核以及漏项、设计方案变更等审查,提出监理意见。免费论文参考网。

(4)监理信息管理制度

对水利工程征地移民专业项目和移民安置工程建设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定期编制移民监理工作报告,及时上报重大问题。免费论文参考网。应在发包人要求的时间内向发包人提交征地移民监理实施细则和合同条款中规定的文件资料。

(5)合同的管理

协助发包人组织各项移民工程合同的签订,并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管理合同,包括合同管理、会议管理、支付款项、合同变更、违约、索赔及风险分担、合同争议协调等。

(6)集镇和专业项目的恢复建设

全面管理集镇和专业项目承建合同,就实施方选择的分包商资格及分包项目进行审查批准;协助或代表发包人答复实施方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宏观控制各集镇和专业项目恢复建设实施进度、质量和造价,进行安全监督检查;主持监理合同授权范围内集镇和专业项目恢复建设各方协调工作;参与集镇和专业项目恢复建设的验收工作。

三、水利工程征地移民监理的外部协调

水利工程征地移民项目系统与外部的关系,主要是发包人与外部单位的合同关系,因此,水利工程征地移民与外部关系的协调内容,主要是相互配合,界定各方的权利、职责和义务,共同保证工程移民项目建设目标的实现。

在与外部关系的协调过程中,水利工程征地移民监理协调工作的内容、方法和手段在不同的阶段也各不相同。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水利工程征地移民监理的介入主要是在征地移民工作的实施过程中。

1、进度问题的协调

进度问题的协调内容有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地面附着物清除进度的协调,另一个方面是征地移民资金发放进度协调。对地面附着物清除进度的协调,实践证明,有两项协调工作很有效:一是与发包人共同商定以及网络计划,并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作为衡量工程进度的依据;二是设立奖励机制,调动地方政府或工程办事机构工作的积极性。

2、合同争议的协调

在水利征地移民监理协调中,合同争议的协调主要体现在单项移民工程建设过程中,对单项移民工程诸如专项迁建合同纠纷、临时用地复垦合同纠纷等,首先应协调解决,协调不成时才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或仲裁。对仲裁决定不服时,可在收到裁决书15日内诉请人民法院审判决定。

3、与设计单位关系的协调

在水利工程征地移民工作中,设计单位负责工程影响人口和实物等指标的认定、区域环境容量的分析和移民规划的编制等一系列工作。与设计单位保持良好的工作联系是十分必要的。协调好与设计单位的工作关系,能够为征地移民实施提供良好的技术环境,在征地移民实施中能够对移民安置规划编制的前提、环境容量制约因素、规划所使用的政策、规范标准等依据和规划的目标等情况有一个全面客观的了解。能够在移民安置中有的放矢,减少盲目性和少走不必要的弯路。协调的方法有进行设计交底、召开工作例会和文件往来等。

4、其他关系的协调

水利工程征地移民资金收支一般都需要依靠各级银行及其业务网点进行,移民资金按进度拨付需要银行的配合。因此,有必要在征地移民实施初期对资金的拨付条件、标准和方式与银行进行协调;在外业调查开始时间和进行过程中以及界桩埋设的时间,需要与勘测定界单位进行协调。

【参考文献】1、左平,苏青,龚银辉.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监理与检测评估〔M〕.郑州:黄河水利出版社,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