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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存在大量不良资产,各级政府对银行的日常经营干预较大,扭曲了银企关系,银行对国有企业债权约束欠缺,国有企业拖欠了大量的银行债务,而且在企业资产重组过程中,逃债、废债现象严重,这无疑加重了银行的压力。我国的金融机构在运行的过程中, 很大程度受到政府行为的影响, 这就将行政过程中的决策失误和财政政策矛盾转嫁给金融机构, 加大了我国的金融风险。银行体制改革滞后,银行的商业目标与政府干预的矛盾,政府的过度干预行为并没有退出银行的业务活动,银行仍要最大限度地体现政府的意志。同时,政府过度干预银行业务这一行为的本身在引起国有银行反感的同时,银行的生存又对政府产生极大的依赖性。
2、金融企业自身机制的不健全。
我国有些金融企业缺乏严谨的贷款风险防范、贷款质量监管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信贷风险评价制度、信贷监督制度、信贷资金使用制度等。比如授权授信制度未严格执行对信贷资金的使用方向、范围等缺乏明确的限定,这些都不可避免会产生金融风险;产权关系不明晰。从理论上讲,银行与企业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在借款还本付息的信用准则和法制监控下是能够正常循环的。但是中国的现实却表现为企业以各种形式和理由尽其可能地逃避债务,致使银行背上了沉重的不良债权的负担,潜在金融风险是令人担忧的。
二、金融风险的管理与对应措施
1、业务管理与风险管理的阐释
业务管理,也可称为事前风险防范,业务部门负责识别、评估、承担风险,尽可能减少业务操作产生的风险,制订并严格执行计划,以减少因风险产生的不良后果。风险管理,即事中跟踪,由风险部门提供专业意见,业务部门严格按适当额度、政策、程序和措施执行,并以财务手段监督业务部门,提出建议,与风险承担者组成战略伙伴,根据市场或产品的复杂性及不稳定性指导日常工作。
2、强化内部管理和风险监督机制
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内控制度,明确各职位的任务和责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美国银行风险管理的经验值得借鉴,其治理实践包括计划、执行和评估,重点在于取得高于资本成本的回报。其手段是额度控制、交易产品风险及对冲策略。在内部设立风险和资本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从全局出发,审批业务计划,并不断调整业务计划的额度;对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运营风险的资本进行调配。做法主要是通过衡量公司对风险可接受的额度和程度,及其经营能力,实行量化管理。风险管理将按照可承受能力在业务计划过程中分配资金。额度大小取决于市场风险、信用风险、运营风险所需资本总额的规模。借鉴西方金融业的经验,建立一套符合我国国情的风险管理体制十分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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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世纪30年代以前,美国的金融服务也是通过“全能银行”即混业经营来提供的。1929——1933年,资本主义世界发生了一场空前的经济危机,期间美国共有11000多家金融机构宣布破产,信用体系遭到毁灭性的破坏[1]。当时,人们普遍认为,银行、证券的“混业经营”是引发经济危机的主要原因。为了防止危机的进一步发展对金融体系造成更大范围的破坏,美国国会于1933年通过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将商业银行业务与投资银行业务严格分离。规定任何以吸收存款业务为主要资金来源的商业银行,不得同时经营证券投资等长期性资产业务;任何经营证券业务的银行即投资银行,不得经营吸收存款等商业银行业务。商业银行不准经营证券发行、包销、零售、经纪等业务,不得设立从事证券业务的分支机构。这一规定迫使绝大多数商业银行退出了股市。接着,美国政府又先后颁布了《1934年证券交易法》、《投资公司法》以及《1968年威廉斯法》等一系列法案,进一步加强了对银行业和证券业“分业经营”的管制。从20世纪30年代初到70年代末,是美国金融业实行严格的分业经营阶段。
20世纪80年代初到90年代初期,是美国金融业的逐步融合阶段。大型金融机构在推动混业经营上积极性最高,它们推崇“金融超级市场”、“金融百货公司”,认为这种超级复合体既能分散风险,又能增强金融竞争实力,提高市场效率,同时也能给消费者带来实惠。金融专家则认为技术革命和金融市场全球一体化促进和推动了这种金融混业趋势。至于金融监管当局迫于国际竞争压力,也不断改变对金融管制的态度,或明或暗来鼓励金融机构的多元化经营,在严格限制商业银行业务和投资银行业务的同时,已开始允许商业银行可以对美国政府及其他联邦政府机构发行的债券进行投资或买卖,也可以动用一定比例的自有资金进行股票、证券的投资和买卖,还可以为客户的证券投资进行活动。美国政府在1980年和1982年先后通过了《取消存款机构管制和货币控制法案》和《高恩——圣杰曼存款机构法案》等有关法律,放开了存款货币银行的利率上限,从法律上允许银行业和证券业的适当融合。因此,从实际情况来看,在当时的美国,金融混业经营取向已得到普遍的认同。
经过“80年代金融改革”,美国金融业“分业经营”的经济基础逐步消失,“分业经营”的制度也已经不断被现实所突破从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开始,美国金融业开始进入完全意义上的“混业经营”时期。1999年底,美国国会通过了《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至此,在西方世界,由美国创立、而后被许多国家认可并效仿的金融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时代宣告终结,而混业经营则成为共识。
二、金融业混业经营是大势所趋
金融混业经营是指商业银行及其它金融企业以科学的组织方式在货币和资本市场上进行多业务、多品种、多方式的交叉经营和服务的总称。一般有狭义和广义两种诠释:狭义的概念主要是指银行业和证券业之间的经营关系,即银行机构与证券机构可以进入对方领域进行业务交叉经营;广义的概念主要是指所有金融行业之间的经营关系,即银行、保险、证券、信托机构等金融机构都可以进入上述任一业务领域甚至非金融领域,进行业务多元化经营。一般经常使用的概念是从广义的角度来理解金融混业经营的。而金融分业经营是从机构职能方面理解的,与混业经营是相对的,指的是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信托业各自经营与自身职能相对应的金融业务。这种模式下,法律上禁止银行与证券业务的混合,一个金融机构不能同时经营两种业务。其出发点是维护货币银行休系的稳定,把存款保险及央行最终贷款者的功能限定在银行业内,手段是通过法规隔离来防止证券业的风险传递到银行体系。
金融业经营模式经历过由混业分业再混业的过程,实际上这是随着经济
的发展,金融体系结构打破传统行业分工模式,重新配置金融功能的结果。至于当代金融业经营模式向混业经营演进的动因,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两方面:
需求方面的因素:第一、全球竞争的需要。在全球竞争中,金融业规模的大小和业务范围的宽窄等都将影响到企业的竞争力和生存与发展空间。第二、分散风险的需要。金融行业的高风险性决定了其有通过多元化经营分散风险的动力。第三、追求规模经济与范围经济的需要。混业经营使金融行业的平均成本曲线比普通行业平缓,即具有更大规模经济潜力,同时,金融行业资产专用性在降低,因此也具有越来越明显的范围经济效应。
供给方面因素:第一、新一轮技术革命推动。以计算机和互联网为特征的新技术革命极大地降低了金融数据处理与金融通讯的成本,使金融
管理技术开发与金融信息传播的效率得到很大的提高,从而使金融机构业务扩张能力大为增强,可以进入原先不敢进入或无法进入的其他业务领域。第二、金融监管当局的监管理念变化及外部监控体系的改进。监管当局的监管理念从原先的安全性优先转向效率优先,加上金融监管经验日趋丰富、国际金融监管合作不断扩大,金融监管机制日益健全,从而使管理当局有能力对全能型金融机构的业务实施有效的监管。第三、金融工程技术与金融衍生品为风险控制提供了全新手段。现代金融工程技术的革命性进展,金融衍生品与对冲手段的不断丰富,也使金融机构控制多元化经营风险的能力大幅度地提高。
三、目前中国金融业分业经营中存在的问题
按照国家管理层的初衷,实行分业经营的目的是促使各类金融机构的业务更加专业化,有利于货币当局的监管,可以从总体上提高金融机构的运营质量,降低系统性金融风险。但从近几年的实践看,这种金融体系的运行管理模式存在以下问题:
1、随着全球经济金融一体化、自由化和服务多元化的发展,中国作为世贸组织的成员,被要求开放金融市场的最后期限越来越近,即将面临与西方国家的金融混业经营制度相接轨的所带的问题,这对中国金融业现行的分业经营制度来讲,将是强烈冲击。中国银行业将面临生存的威胁,国外银行传统的存贷款和间接融资业务比重越来越小,表外业务和中间业务已成为银行收入的主要来源,混业经营证券、保险、信托及衍生金融业务成为国际银行业发展的方向。中国银行业如果不能适应这种变化,及早行动,将在未来开放的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
2、现行金融分业经营制度不利于金融业的规模经营、国际竞争力提高及传统金融企业向现代金融企业的转变。现行制度对银行业务、证券业务经营的严格区分和限制,抑制了市场资金供给来源,人为地割裂了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的融通渠道,不利于资金之间的相互融通。银行、证券、保险的业务品种有限而单调,使行业素质及竞争力不断下降。在当今世界金融证券化、电子化、信息化和一体化发展趋势的格局下,完全割裂资本与货币两个市场,只会严重束缚我国金融业的发展,窒息我国年轻的保险业和证券业,不利于国有企业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不利于我国市场经济的积极培育和健康发展。
3、现行金融分业经营制度限制了金融创新。在分业经营制度下,由于银行参与证券业务受到限制,一些具有转移风险及套期保值功能的金融产品和金融工具无法在市场立足,由此影响到证券机构的市场运作及策略,表现出很强的短期投机性和不稳定性。银行业和证券业都缺乏创新机制和创新能力。
四、中国现阶段实行分业经营的权宜性
虽然金融混业经营是大势所趋,但在我国,由于相关的法规不健全、金融领域的监管还缺乏力度,银行本身的风险意识不高,内部约束机制还未真正得以建立,所以我国目前实行金融业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原则是必要的。我国金融业目前尚未取得混业经营的“资质”,在一种重要的制度选择面前,现实性是重要条件。对于中国金融业而言,分业经营是权宜之计。具体来讲:
1、资本市场发展不完善。首先是市场分割,缺乏流动性。低流动性必然带来高风险性,中国最大的金融风险并不是来自银行体系,而是来自股市和债市。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实行全能银行制度,势必将资本市场上的风险转移到银行体系内,再加上银行体系自身的风险,从而使银行体系内的风险大大膨胀。其次是金融工具种类少且发展极不平衡。目前,在我国的资本市场上,国债市场的份额占到60%左右,股票市场为35%,企业债券和基金市场占不到5%[2]。
2、商业银行改革仍需深化。我国虽然于1996年就提出了国有银行商业化改革的目标,并致力于解决内部激励和约束机制问题,但时至今日,不仅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是政企不分、依靠行政约束的国有企业,而且20世纪80年代以来组建的那些股份制商业银行,虽然产权制度上有所改革,实现了多元化,但在体制和风险控制上仍趋同于国有商业银行。
3、缺少金融监管的经验。改革开放已经25年了,但自决定建立市场经济体制以来刚十年的时间,至今尚未形成完善的市场经济,新的金融监管体系的形成以中国保监会的成立为标志刚刚不过两年多的时间。而美国自建国时开始实行的就是市场经济,到现在已经有200多年的历史了。与之相比,我国监管机构的经验就显得十分缺乏了,不具备应付各种复杂的市场行为和违规行为的能力。一般来讲,金融监管是用来对付银行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分业制下的商业银行都有办法饶过金融监管,利用其方便快捷、错综复杂的资金往来渠道和监管当局开展“猫捉老鼠”的游戏。如在“全能制”下,商业银行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更会大行其道,这就对金管当局的监督能力和效率提出了严峻的挑战。目前,我国金融监管多以强制性措施为主,缺乏科学完善的监管手段,其经验和能力都不足以应付银行的“全能制”趋势。
五、未来中国金融业的经营模式探讨
随着我国金融结构的逐步调整和资本市场的不断深化,2002年下半年开始,管理层逐步推出一系列以市场深化和放松管制为基调的改革措施,其中一些措施已突破了有关严格分业经营的限制,原来的一些政策逐渐被打破。比如保险资金(资产总额的5%)和三类企业可以间接或直接投资股市;证券公司可以从银行同业拆借市场按净资产的一定比例拆借资金,可以进行股票质押贷款,还可以直接上市融资。前不久,中国保监会又批准新华人寿、泰康人寿、华泰财产和平安等4家保险公司入市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比例,从上一年末总资产的5%提高到10%[3]。无论是保险资金或其它形式的货币资金进入证券市场,还是券商等非银行金融机构进入货币市场,这些政策上的重大突破都预示着我国金融体制系统化市场变革即将到来,中国金融业混业经营的时代离我们已不再遥远。
但是,从以上的分析我们不难看出,中国现阶段的金融发展水平确实又使得贸然推进混业经营面临着巨大的风险,因此,在现阶段金融监管水平较薄弱、金融企业自身经营管理水平尚待提高的情况下,继续坚持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格局,并积极探索有效的向混合经营模式过渡的渠道和方式,是具有现实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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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综合服务网络是针对金融行业这种特定行业的相关服务而设计建设的,客户通过一定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计算机通讯等)与服务网络中心取得联系并得到身份确认后,即可享受系统所提供的相应金融行业信息服务及有限定范围的账户操作服务,如获取金融行业政策、法规、业务办理通知信息,查询新业务开办方法,客户账户往来查询,查对用户相关社会服务行业收费账单,用户进行限定范围的账户转账和指定收费单位的简单付费,以及其它某些相关行业特别业务操作,等等,也有人把它称之为银行服务呼叫中心(BANKSERVICECALLCENTER)。
早在80年代,欧美等西方国家就已经提出这个概念并利用电话等通讯手段在各大商业银行为广大储户提供服务,然而,由于当时的通讯与科技发展水平等方面因素的制约,使得这一服务没有得到广泛认同。
但是,在今天,计算机与通讯行业得到了飞速的发展。在计算机领域,计算机的处理能力已经得到了成百上千倍的提高,CPU从286、386、486到奔腾处理器,从单处理器到对称、非对称多处理器结构;计算机网络范围已经从小范围的局域网发展到跨区域的广域网、甚至联接全世界的INTERNET国际互联网络;数据传输从统计时分复用到ATM异步转移模式,数据传输速率已从几百bps发展到最高上几Gbps,几乎是千万倍的提高;计算机处理体系结构从单机方式发展到“网络就是计算机”的网络方式以及CLIENT/SERVER的客户/服务器分布式处理模式。所有的技术和产品都以跨代的速度更新和发展。在通讯领域,电话已迅速普及到千家万户,X.25分组交换网、DDN数据网以及光纤网已触及城市的各个角落,卫星通讯、微波传输使得信息可以传送到人类所能想象的任何空间,……。所有这一切都已为建立最完美的金融增值服务网络系统提供了技术可能性。
1995年10月,首家网络银行——美国安全第一网络银行诞生,为客户提供24小时的服务。接着,北美又出现一体化金融网络机构,商业银行步入电子化新时代。电子化的进程大大增强了银行竞争力。花旗银行的ATM已能处理150多种交易,从现金存取到共同基金投资,甚至进行股票交易,使客户加深了对银行的依赖程度。
客户综合服务网络的建立,可以使商业银行向全能型发展。在银行高科技日益发展的情况下,德国、荷兰和意大利商业银行率先向全能化发展。对客户而言,全能银行有提供全面的银行服务的优点,使客户能自由选择最适合其需要的信用工具,特别是小客户,节约了他们与多家机构打交道的成本。这有利于银行吸引更多的客户,实施网络式管理。美国花旗银行发挥总体优势,不断将其在日本市场外的金融创新产品,如有6种货币和黄金等多种选择的共同储蓄账户,介绍给日本客户,稳住了日本市场。目前,金融工程(FINANCIALENGINEERING)日益为西方商业银行重视。金融工程所承担的是向特定用户提供能满足其需要的服务方案。该方案包括尖端金融产品的设计、证券承销安排、资金的吸收与分流、产品开发与信息处理等。银行招聘一批精通投资银行业务、企业银行业务和金融、法律、税务方面的专家,将各方面的知识与经验结合起来,通过客户综合服务网络,向客户提供能满足其要求的、独特的服务方案。这种方案是标准化的投资机会及储蓄、信托方式,配合客户独特需要而组合成的最低成本方案,即“独家顾客”方案。也就是说,这些顾客只信赖和光顾此银行。这是固定客户制,是客户与特定银行间的相互依存关系,使银行可以最大限度地利用客户信息资源,发掘潜在客户,波浪式地发展客户网络,同时也可加深银行与客户的定向信息交流关系。
二、建立全球银行间的网络系统
在经济全球化并高度繁荣的今天,多学科、多领域的整合服务正在满足社会各界的日益增长的多元化需求。全球银行间的计算机网络化,可以使本国商业银行与国外同行建立联盟,利用对方的金融专家和计算机系统,实现客户网络制的发展。
同时,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各个国家之间贸易往来的交易量和交易金额迅猛增加,传统的通讯交换方式已不能满足业务发展的需求,大量的数据需要及时、可靠地在各银行间传递,而全球银行间的计算机网络化就可以满足这种要求。在现代国际金融市场上衍生出一种新的数据交换模式:EDI。EDI是ELECTRONICDATAINTERCHANGE的缩写,意为电子数据交换。这种方式是现代电子计算机技术突飞猛进的产物,其主要特点是通过迅捷、准确的计算机网络为客户办理国际结算业务,每一笔业务的延续时间不超过三十秒,节约了大量不必要的时间和费用,实现了银行为客户提供优质、快速服务的宗旨。
在竞争激烈的国际金融市场上,EDI迅速成为商业银行吸引客户、增加中间业务量行之有效的手段,促进和推动着商业银行的现代化进程。正是EDI这种无法比拟的优越性,成为沟通不同行业经济活动的主要媒介,尤其在对外经济贸易活动中,正日益发展成为最为重要的国际贸易交易手段之一。从90年代初期起,美、日、澳大利亚、新加坡等国家陆续宣布,所有的商户首选交易方式为EDI,不采用EDI的商户将不予或推迟办理,EDI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崭露头角,成为日后国际化经济合作的发展趋势。
三、创建银行内部通信网络
西方商业银行管理改革的主导是“以人为中心”观念的确立。人是经营管理的主题,行为科研究已在西方国家形成潮流,使世界企业管理发生一场深刻变革,在商业银行界突出体现在从以物为中心的管理转向以人为中心的管理。银行的竞争实质上是人才的竞争,银行有了高素质的管理人才,才能赢得广大客户的信任,有了高素质的银行管理者,才有高数量的客户群。
对于商业银行来说,与员工保持良好的关系一直是个重要的问题。因此,银行创建内部网不仅发展了内部通信,加强了上下级的关系,而且也加强了银行与客户之间的关系。这样做起码可以减少组织内部的文件流:即搜集保存于文件和活页夹的信息,并将这些信息置入一个具有强大搜索功能的电子通道;同时也可以提高员工的素质和工作效率。例如,瑞典最大的SPARBANKEN银行也处于激剧动荡的合并时期。它开发的内部网,名为CHANNELONE,有四个主要组成部分:即电子邮件、论坛(一对多、多对多、多对一)、银行规则与其它组织信息数据库以及工作流系统。很显然,内部网改进了银行内部的通信。SPARBANKEN银行内部网/INTERNET解决方案经理LUSTIG认为,通过改进员工访问信息的条件,将会改进银行向客户提供的服务质量。“迄今为止,我们将30-35%的时间用于直接客户服务,其余的时间则用于处理业务部门的任务,”他说:“现在,我们必须改变上述做法,将执行两种任务的时间比改为80:20,即80%的时间用于开展有效的用户服务,用于处理业务部门日常事务的时间仅占20%。”
四、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
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的各大银行都将要逐步由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转化,并且在不断加强其地区性、乃至全国性金融信息网络建设的同时,在经济发达地区,在各大银行间建设区域性电子联行的工作也已经取得了实质的进展。而且,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进一步加强,我国的银行还将不可避免地受到来自世界范围内众多外资银行的强烈冲击。
因此,许多新的问题摆在了我们的面前。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转化后,以及实现区域性电子联行后,银行的业务应该发生怎样的变化?这些变化对银行众多的公司客户、私人储户带来什么样的影响?怎样稳固保持原有的客户并不断吸引更多的客户?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如何发展自己、而处于领先的地位?
很显然的一点,就是不断改进服务。只有不断利用现代电子信息通讯管理手段,全面提高银行的专业服务水平,才能更好地为银行客户服务,才能争取扩大银行的业务量,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应完全熔入国际金融业电子化发展的浪潮中,并根据自身的特征,利用尖端电子技术不断创新和开发适合自己发展的先进服务手段。我们除了应完全掌握上述国际金融业电子化发展的三个方面外(建立客户综合服务网络、建立全球银行间的网络系统和创立银行内部通信网络),还应结合当今尖端的电子技术及自身的特点,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创新和开发:
1.由于电话银行、自动柜员机以及当前的INTERNET银行服务等相继问世,客户实际上是距离银行越来越遥远了。各家银行的服务项目越来越雷同,客户所面对的是同样的电话或ATM,银行与客户进行面对面交谈的途径越来越少,如何才能加强与客户之间的联系呢?这是全世界商业银行都急需解决的问题之一。
我们在与国际接轨时,也应首先考虑这一问题。客户综合服务网络系统就是要解决这一问题。我们要创建一种环境,银行利用该环境不仅可以向客户交付事务处理功能,而且提供可以满足他们需求的个人化信息。我们先运用定向联系,即定向促销,掌握客户群体的不同需求及客户资金拥有量、投资意向、投资策略、分散投资比例等,然后通过定向服务包括定向优惠,利用计算机系统建立固定客户制,为顾客提供设计独特的理财方案,使这些顾客只信赖和光顾一家银行。目前,美洲银行、NATIONSBANK、第一银行系统、FLEETFINANCIALGROUP、加拿大皇家银行、花旗银行以及新英格兰银行都在进行这方面的设计。
2.在理论上,越开放的系统,其安全性就越差。而银行的计算机系统要求既开放,又要绝对安全。如何寻找到这样一个平衡点,是我们要努力寻求的。新加坡DBS银行于1998年10月份出台INTERNET银行服务,该银行压倒一切的问题是安全。由于美国禁止输出128位加密技术,DBS银行经过努力寻找到一种替代方案。瑞士CREDITSUISSE银行为了保证无懈可击的安全性,制定了严格的安全参数,可达到如下目的:
保护主机和服务器系统免受外部攻击;
防止内部图谋不轨和未经授权的用户访问系统;
提供强有力的加密技术,保护数据在公用INTERNET传输时的安全;
保障用户在INTERNET的识别和验证;
保障用户与银行主机之间端对端的透明性;
解除银行客户对保护专用信息问题的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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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多元化经营,它是指所有金融行业之间的经营关系,金融经营即银行、保险、证券、信托等金融机构都可以进入上述任一业务领域甚至非金融领域进行多元化经营。综观当今世界各国,多元化经营已成为普遍趋势。
(一)金融全球化发展是金融业多元化经营的宏观环境
金融全球化是当前国际金融业发展的趋势,近年来,全球爆发了规模空前的金融业并购热潮,除了银行合并出现大型化、垄断化趋势以及合并活动趋于全球化、跨国化外,更为突出的是,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之间的交叉并购成为新热点,大银行全能化与综合化经营成为大势所趋。新的重组浪潮不仅包括银行之间的兼并,而且包括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保险公司之间的跨业兼并。金融业的传统分业经营体制在合并中被打破,银行、证券和保险业日益紧密地融合在一起。美国花旗银行与旅行者集团之间的合并是三业合并的典型,合并后的花旗集团成为集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基金等全方位金融业务于一体的“超级金融航母”。
(二)多元化经营具有极大的优势
历史和实践都充分证明,实行多元化经营的全能银行对于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无论是对客户和银行,还是对经济都非常有利。首先,它可以为客户提供最佳服务,即全面的金融服务;其次,它可以使银企关系更为密切。全能银行通过全国的金融服务,使客户与银行之间更加相互了解,加强了双方联系,有利于巩固银行与客户之间的合作关系;最后,它可以更好地促进储蓄的发展。全能银行通过众多的分支机构为广大的客户提供多种方式的储蓄机会,特别是作为投资的各种证券,使每家全能银行都能与成千上万的储户紧密联系在一起,从
而使全能银行更好地充当储蓄与投资者的中介入。
二、我国目前金融经营方式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金融业的现状是分业经营、分业监管,我国的分业经营制度,把银行、保险和证券业的业务范围分别限制在一个更狭窄的范围内,金融业的风险实际是更加集中和扩大。与西方主要国家的全能银行相比,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存在相当大的差距,从而影响了其抵御风险的能力。
(二)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资产结构单一,信贷资产在总资产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而且在信贷资产中80%左右投向了国有企业。这种资产结构存在很大风险,特别是在当前国有企业普遍处于困境的情况下,导致了国有商业银行经营中的风险剧增、经营效益下降,使国有商业银行处于高风险运行之中。
(三)我国金融业分业经营,事实上也造成了资源的浪费。我国的银行、证券商、保险公司分别处于无差异经营和无差异竞争的状态,包括机构发展和市场定位在内,还没有形成一种有层次、有分工、有竞争、有合作的良性发展格局,对金融业资源的总量利用造成了极大浪费。
三、我国金融经营模式的几点新思路
(一)以点带面,逐步推进多元化经营的全能银行
加入世贸组织以来,外资银行逐步进入我国市场,必然对我国金融机构的发展构成严重的挑战。有鉴于此,我们必须从现在开始考虑着手按全能银行方向推进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并据此完善我国现有的金融监管体制。可以选择股份制商业银行作为试点,率先突破分业经营的限制,进行多元化经营的试点。逐步放开业务限制,形成相对完整的网络体系。在这里,集团公司的资金来源,可以由银行来参股,证券公司来参股,更多的是吸收其他产业公司的加盟,尤其是上市公司的投资入股。在集团公司内部,设立各自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的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这样,集团公司就具有了完备的金融业务,通过资源的优化配置及时化解金融风险,特别是银行的信贷风险。
(二)对现有金融机构进行整合
我国现有金融机构种类繁多,门类复杂。金融机构种类繁多,有利于形成竞争,但也过多地加大了竞争成本,尤其是分业经营的前提下,其无差异竞争成本更大,我国金融业的普遍不景气状况也就难以改变。而整合现有金融机构,可以实现经营多元化。一方面,可以在境外多设立分支机构,并实多元化行经营,发展全能银行,与此同时,则减少境内分支机构。另一方面,可以在境内重组金融机构,实行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相互并购或相互参股,并以一业为主,他业为辅,他业则以独立子公司形式存在,并分别设立账户,分别核算经营成果,分别进行风险控制,建立系统内垂直管理体系,成为金融集团公司。
(三)建立一套跨市场的、连续性的、统一的监管体系,实行金融业统一监管
我国目前的金融监管是分业监管,监管部门有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分业监管的初衷是良好的,但随着混业经营成为国际金融改革趋势,统一监管也将成为一种必然。因为面对全能型的外资金融机构和即将成为全能型的中资金融机构,不能不进行统一监管。为此,应制定统一的金融安全标准和监管标准。
当金融市场变得越来越一体化时,通讯和计算机的运用使得金融风险在现行监管体系下难以集中控制和监管,这就要求更集中,或者至少很协调的监管体系。正如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主席格林斯潘所言:“监管体系应适应被监管对象的变化而变化。”在现阶段,我国应加强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之间的协调与合作。将来,可对此三者进行整和,成立金融监管委员会,负责对我国金融业的综合监管,从而形成我国统一的金融监管体系。
【参考文献】
[1]《领导干部金融知识读本》.戴相龙.中国金融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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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这场并购与以往不同,具有新的特点:第一,在这次并购中,强强联合,超大规模巨型银行间的并购现象普遍,交易额十分巨大,经济影响和发展势头远超过以往任何时期。以美国为例,美国1998年4月一周内发生的三起巨型并购行动,影响空前。第二,这场并购涉及的领域非常广泛,行业内(指金融业内部的商业银行、证券业务、保险业务等)并购和行业间并购同时发展。而且,许多国家为了加速调整步伐,对原有法律作出修正,当有些并购活动与法律相抵触时,会迫使当局作出某些让步。第三,这场并购浪潮充分体现了银行业全球化、国际化、无国界化发展的趋势。
最后,通过对国际银行业并购的分析,可以把这次并购大致分为两种类型:一是进攻型战略并购,二是防御型战略并购。进攻型战略并购主要是指那些经营状况较好,竞争力较强的国际大银行充分利用当前有利的国际环境,通过并购组建世界性超大银行,以达到其发动全球领域的“抢滩”行动,维护其世界银行业中的领导地位或竞争优势的目的。这类银行主要以美国和欧洲银行为主。防御型战略并购则是指那些经营业绩较差,不良债权较多,潜在金融风险较为严重的大型银行,通过并购来化解不良债权,调整内部结构,增强抵御风险能力,从而达到维持生存和发展目的的一种战略。这主要以日韩银行业并购为主。
二、战略性并购对中国金融业的新挑战
首先,把中国的金融业放到竞争激烈的国际金融体系中看,我国的金融体系还是比较脆弱的,金融资产质量较差,不良资产比例过高,从业人员素质较低,潜在风险较为严重。因此在全球性竞争的环境下,我们目前还是处于一种战略防御的地位。当前的任务还是进一步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增强银行“内功”,然后才是积极参与国际竞争。
第一,我们应进一步深化银行改革,作好以下几项工作:
1、要实现经营方式转变,由技术性经营方式代替劳动密集型经营方式。国有银行应进行机构重组,按经济区域设置分支机构,裁减职员,降低经营成本;提高银行技术投入,加速电子化、网络化进程,缩小与国际大银行的技术差距和经营水平差距。
2、银行应对不良债权采取新措施,可以通过增加贷款呆帐准备计提的方法来冲销存量坏帐。更为重要的是,我们应通过提高经营水平优化资产运用,提高资产收益率减少增量坏帐,这应是化解银行不良债权的根本性措施。
3、扩大业务渠道,大力发展中间业务,提高非利息收入比例。
4、提高银行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21世纪银行业的竞争是人才和技术的竞争,银行经营人员素质的高低决定了它在国际竞争中的成败。我们应抓紧时间培养具有开拓精神和国际竞争能力的银行管理人员,积极从高校选拔优秀的金融人才,提高银行业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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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岸金融(Offshore Finance)是指设在某国境内但与该国金融制度无甚联系,且不受该国金融法规管制的金融机构所进行的资金融通活动。传统的离岸金融业务包括货币信贷、投资、结算、外汇买卖、黄金买卖、保险服务和证券交易等金融业务。伴随着新一轮全球性经济衰退,各国对游资监管力度加大,离岸金融业务的发展前景逐渐黯淡,离岸金融业务也积极寻求着转型发展之路,在此背景之下,海南省发展离岸金融业务的相关研究更显必要、紧迫。
二、海南省离岸金融业务发展的宏观环境
(一)天然优势的地理区位
海南省位于华南和西南陆地国土和海洋国土的结合部,内靠我国经济发达的珠江三角洲,外邻亚太经济圈中最活跃的东南亚。海南省独特的地理区位优势对海南省离岸金融业务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首先,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建立亟需大量的资金及金融服务的支持,海南省离岸金融业务能有效满足此类需求;其次,毗邻香港有利于海南省离岸金融业务的加快发展,海南省离岸金融业务的兴起能有效辅助、巩固香港确立全球离岸金融中心的地位;最后,海南省与祖国大陆间的天然屏障可以作为防范省内与大陆境内金融系统协同干扰的防火墙。
(二)增长迅速的国民经济
海南省2010年国民经济总值达2064.5亿元,同比增长24.8%,增速位居全国首位,同年地区产业产值均达到历年来的最高点,且第三产业增加值达953.67亿元,同比增长27.1%,较2009年同比增速5.27%①。
(三)发展迅猛的金融行业
银行业快速健康发展。2010年末,全省银行类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4217.30亿元,比上年末增长32.8%。金融机构效益显着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5470.36亿元,比上年增长32.8%。证券业发展势头强劲,全年通过发行、配售股票共筹集资金122.14亿元,比上年增长8.16倍。保险业务规模迅速扩大,全年保险机构承保金额21727.19亿元,比上年增长23.9%。实现保费收入47.95亿元,增长45.0%。
(四)持续加快国际化进程
随着海南省国际旅游岛建设进程的不断深入,海南省抓住与国际市场、机构、法人等接触的契机,推动海南省产业升级转型。一方面,海南省不断强化自身在中国-东盟自贸区内的核心地位,加强与东盟国家在旅游、交通、商贸等方面的互惠合作,另一方面,海南省寻求与欧美等发达国家在旅游、金融、环保等领域的交流。
三、海南省离岸金融的模式选择
通过对现有国际离岸金融市场模式特征及要素需求的考量,不难发现海南省省域内要素不满足内外一体型关于区域建设环境的需求。而避税港型模式本身即为了让离岸公司机构规避母国关于税收等非运营支出而诞生的一种形式,且随着近年来全球性受游资冲击而导致的全球、区域性金融危机频发,黑市洗钱现象不绝,现阶段相关国际组织、合作国联盟加强对此类模式地区的监管,从而使得一些区域离岸市场形同虚设,不仅如此,海南省较其他避税港型地区并不具有明显横向竞争优势,因此本文认为海南省不适宜避税港型模式。
剔除了以上两模式后,本文侧重与海南省选择以内外分离型为基础的适用性模式。首先就内外分离型模式而言,海南省现阶段国际旅游岛建设亟需相应配套资金的支持,据中国发展改革委员会相关专家的测定,海南省国际旅游岛至少需要15万亿元资金的注入建设,而相对于海南省入不敷出的财政资金而言,数目之庞大犹若星河,因此本文认为海南省应采用单向渗透型的离岸金融市场模式(OUT IN),即允许离岸市场内资金有限渗透到在岸市场的模式。但受限于现阶段海南省金融软硬件实力,初期阶段仍以内外分离型模式,待业务发展到一定规模档次,再权衡利弊适当冲破屏障,施行有限渗透的策略。
四、海南省离岸金融市场发展目定位
(一)助力海南省经济增长产业升级为核心
必须遵循关于十二五时期的规划路线,从而进一步助推海南省经济增长、产业升级等改革目标的实现升华规划中关于相关产业发展的理念,拓展海南省经济、产业发展的可行域,创造海南省与国际优秀产业、高新技术接触的契机,争取将海南省提升为离岸金融-旅游服务复合型海岛特区。
(二)开展以境外人民币离岸业务为内容
人民币国际化是指人民币能够跨越国界,在境外流通,成为国际上普遍认可的计价、结算及储备货币的过程。尽管目前人民币境外的流通并不等于人民币已经国际化了,但人民币境外流通的扩大最终必然导致人民币的国际化,使其成为世界货币。
(三)形成港琼离岸金融犄角为目标
香港作为全球范围内重要的国际化金融中心,离岸金融业务规模大、服务水平高、市场监管有效性强。海南省离岸金融业务就其本身规划而言,具有浓烈的地域性特色,因此可以有效完善犄角内业务池构建,且海南省离岸金融的发展可以有效减缓香港受指向性游资的冲击,发挥犄角规模优势,有效规避相应风险。
五、海南省离岸金融业务的内容框架
(一)海南省离岸金融业务品种遴选
1.银行类离岸金融业务
一是离岸存款业务。可接受开立非居民的美元、港币等可自由兑换货币的存款账户,亦可接受开立人民币非自由兑换货币存款账户。
二是离岸结算业务。海南省可以依托离岸金融机构为平台,开展一系列如客户办理汇兑、接受和开立信用证、提供保函、光票托收、跟单托收等业务。
2.证券类离岸金融业务
海南省证券类离岸金融业务也应选取金融机构债券、利率掉期(SWAP)等为主的相对低风险性业务为主,从而做到降低风险,有限提升市场流动性。
3.保险类离岸金融业务
开展有利于海南省海洋产业发展的船舶险种,根据海南省特殊海洋、渔业状况,推陈出新具有离岸属性的创新型保险品种。
(二)海南省离岸金融业务监管体系
1.离岸金融机构准入及退出机制
海南省离岸金融机构的准入应遵循机构规模优先、良性内控优先、业务面广优先、效率服务优先等原则,准入机构在进驻省内以前应具备外汇汇兑、业务办理、业务结算等基础性资质,并在此基础上报备国务院、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政府等相关机构审批、备案等基本程序。
2.离岸金融业务范围约束性
主要监管海南省离岸金融业务的五项原则主要:一是审慎性原则,以风险相对较易控制的业务为主;二是可操作性原则,即以简单可行出发,以传统业务为主;三是灵活性原则,在监管下适度放宽业务选择的区域;四是锁定交易性原则,通过账户的分设和严格管理,确保离岸业务的有效监控;五是差别监管原则,对外资银行及中资银行进行区别性管理。
(三)海南省离岸金融业务优惠政策
1.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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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汽车金融的现状及其发展趋势
汽车金融是信托并促进汽车业发展的相对独立的金融产业。主要指与汽车有关的金融服务,包括为最终用户提供的零售性消费贷款,为经销商提供的批发性贷款,以及为汽车维修服务的硬件设施投资建厂等。一项研究报告显示,一辆汽车在其整个生命周期中,生产环节只创造了不到40%的利润,而流通和售后服务环节却能带来60%以上的利润。汽车金融服务业的发展对汽车业和汽车消费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目前全球每年新旧车销售收入约1.3万亿美元,其中30%是现金销售,约70%有融资性安排,汽车金融产业规模很大,且已经比较成熟,年增长率在2%至3%左右。
最初的汽车金融服务是在上世纪20年代前后,由汽车制造商向用户提供汽车销售分期付款时开始的,至今已有80多年的历史。国外的汽车金融服务业设有专门的汽车金融服务公司,它是专门从事汽车销售与消费金融的机构。典型的汽车金融公司是汽车制造商附属的财务公司,为自己的品牌汽车量身定做金融服务。如:大众汽车公司设立的大众金融公司,福特汽车公司设立了福特信贷公司,通用汽车公司设立了通用票据承兑公司等,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在发达国家,通过信贷和租赁买车,是汽车销售的主要方式。美国的比例为92%,英国为80%,德国为75%,日本为44%。而全球各大汽车集团旗下的汽车金融公司的车贷经营,大多成为超过汽车制造的集团主要利润来源。来自福特的数据显示,福特全球第一季度净收入19.5亿美元,其中来自于金融公司的净收入为6.88亿美元。第二季度收入为12亿美元,金融公司收入为8.97亿美元。金融业务占福特第二季度收入的75%。各大汽车金融公司都把总部擅长开拓新市场的人员派到中国这块“新大陆”。
汽车金融公司在国外的发起形式多为如下三种:一是大的汽车制造企业单独发起设立的汽车金融服务公司,大都只销售自己的产品,属于“大汽车制造企业附属型”,如“福特汽车信贷公司”、“通用汽车票据承兑公司”等。二是一些大的银行、保险和财团单独或者联合发起设立汽车金融公司,属于“银行、财团附属型”。三是以股份制形式为主、运作灵活的汽车金融服务公司。
随着市场的扩张和竞争的加剧,汽车金融正向着多元化、现代化和国际化方向发展。
其多元化主要是指融资对象、金融服务类型、地域的多元化。即汽车金融公司不再局限于只为本企业品牌的车辆融资,而是通过制将融资对象扩展到多种汽车品牌;并将传统的购车信贷扩大到汽车衍生消费及其他领域的个人金融服务,满足了消费者多方面的金融需求;而汽车金融服务公司根据不同地区的客户需求提供相应的汽车金融服务产品,不同地区的客户选择任何方式消费汽车均可获得相应的金融支持。现代化指现代信息技术在业务操作和风险评估过程的广泛应用,充分利用国际互联网开展业务。国际化指汽车业在全球范围内的重组。汽车业跨国公司已在全球范围内组织生产、销售和提供金融服务,目前通用、福特、丰田、大众已垄断了全球汽车市场的70%,相应的金融服务正逐步走向联合和。汽车金融服务全球化的形式正趋于多样化,从品牌融资到设立分支机构的方式均不鲜见,改变了以往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单一形式。跨国汽车金融服务机构通过全资、合资、合作、融资等方式正在全球范围展开激烈竞争。
我国汽车金融的现状和前景
据统计:2003年,中国累计产销汽车444.37万辆和439.08万辆,分别同比增长35.20%和34.21%。2004年虽然增势放缓,但根据全国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主席饶达的预测,2005年,全年的销量同比增长肯定超过10%,中国目前已经具备汽车产业基础,市场也具备现实的消费容量,据有关汽车部门预测,未来3年内中国将释放出500万辆以上的消费潜能,汽车消费保持20%至30%的增长率,到2008年,中国的汽车市场将达到740万辆,成为仅次于美国和日本的全球第三大汽车市场。届时,将有50%的汽车以贷款形式销售。显然汽车金融存在着巨大的发展空间。在这种情况下通过汽车金融服务来普及汽车消费,对国民经济意义不可小觑。
然而,与汽车消费市场的迅速发展相比,我国的汽车金融服务仅仅处于起步阶段,发展明显滞后,汽车金融服务主体单一、信贷形式较为单一,结构欠合理,服务内容缺乏创新、制度不完善。我国商业银行是开办汽车金融服务的主要机构,约占全部汽车贷款的95%,专业汽车金融服务机构在我国的作用尚未发挥。从1998年10月商业银行开展汽车消费信贷业务以来,虽然汽车消费信贷急剧上升,但汽车销售中融资销售的比例不超过20%,而国外一般达到售车收入的70%,美国更是达到了80%,我国汽车金融的规模远不及国际平均水平,对汽车的推动作用还没有真正表现出来。
汽车工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虽然我国汽车工业已进入高速发展阶段,但入世后的竞争使它必须保持长期、稳定的增长,同时不断进行技术创新,汽车金融服务是依托并促进汽车工业发展的规模很大的金融产业,可以成为汽车工业发展的助推器;对汽车商而言,汽车金融服务通过对经销商的库存融资和对客户的消费信贷,促进了汽车销售过程中批发资金和零售价资金的相互分离;对消费者而言,由于汽车的高折旧性,消费者都更倾向于以分期付款的方式来购买汽车,不仅可以解决支付能力不足的问题,更重要的是降低消费者资金运用的机会成本,而汽车工业又具有极强的技术性,这就要求有专门的机构来为消费者提供这种信贷及技术服务。
1997年,央行货币政策司酝酿起草《汽车消费信贷管理(试点)办法》(简称《旧办法》)。1998年,这一办法正式被央行颁布实施。然而,从2001年开始,中国汽车消费信贷市场异军突起,从最初每年几亿元发展到2003年的近2000亿元,其间中国汽车信贷市场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旧办法》的重点在于调节货币资金的投向,主要是为拉动内需、带动经济增长,在风险控制方面没有做出详细规定。在相关环境条件发生了巨大变化后,相关规定已严重滞后,《旧办法》软肋凸现。且,《旧办法》仅允许将国产汽车纳入信贷范围,进口车被排斥在外,对于入世后的中国而言,这实际上已不合时宜。另一方面,央行正致力于逐渐推进利率市场化,企业贷款利率已经开始松动,而1997年《旧办法》制定时,中国还处于利率完全管制之中,利率浮动并未得到体现。更为重要的是,此前这一法规在风险控制方面的模糊规定,使许多银行愈走愈远,不断爆发的汽车信贷案件及银行违规操作形成大量的不良资产,已使银监会和央行认识到必须修改这一办法,控制银行不断上升的信贷风险。由于《旧办法》的诸多局限,央行从2001年开始已多次下发《〈汽车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对这一管理办法进行修订。《新办法》改变了过去将试点局限在四大国有银行和后来补充的其他中资银行机构的范围,明确了城乡信用社和汽车金融机构经营汽车信贷的主体地位。而所有获准经营人民币贷款业务的商业银行,也都被纳入了这一范围。同时,为了规范汽车金融机构的运作,我国相继颁布了《汽车金融机构管理条例》、《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等,为我国汽车金融的进一步发展创造了一个良好的法律条件。同时,这些法律、法规的颁布也使我国的汽车金融业向国外汽车金融公司敞开了大门。2004年8月,全球最大的汽车金融公司之一通用汽车金融服务公司和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合资组建的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这是银监会批准的全国第一家汽车金融公司,这为中国消费者提供与国际接轨的专业化金融服务,为中国汽车行业的繁荣发展提供强大助动力,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到去年底时的汽车贷款总额已达21976万元。随后不久,大众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从银监会获得正式开业批复;丰田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中国)、福特汽车信贷公司也宣布,中国银监会已经批准该公司在中国筹建汽车金融服务公司的申请。
外国有实力的汽车金融公司的大举进入,使得建立并完善我国的汽车金融服务体系迫在眉睫,为此,必须吸收国外汽车金融公司发展的经验,推出相关举措打造一个全新的中国汽车金融服务体系,增强同国际汽车金融巨头抗衡的能力。
我国汽车金融发展的趋势
在我国开展汽车金融服务,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市场问题。一是信用体系极为缺乏。到目前为止,国内仍然没有建立起一个具有足够代表性的个人信用系统,社会化的信用体系极不健全。此外,信用观念在中国市场还有待普及。这个国内保险公司和商业银行为之挠头的问题,国外汽车金融服务商也会同样遇到。二是国内资本市场不发达,这对汽车金融服务商推出金融服务产品来说存在限制。三是国内金融市场还不完善。根据国际经验,我国的汽车金融将向着以下的方向发展:
商业银行将同专业化的汽车金融服务公司联合发展
目前,我国的汽车金融服务的主要机构仍然是商业银行。但由于商业银行的最终目的只是获得存贷款的利差,缺乏和制造商的利益关系,不能保证对汽车业连续和稳定的支持,往往在汽车市场不景气更需要金融扶持时,出于本身的利润及风险考虑,银行会收缩相应的金融服务,另外,商业银行的汽车金融服务也多限于传统的信贷业务,无法为制造商提供风险管理、市场营销等一系列方面的服务。在汽车金融服务上有很大的劣势:银行业务种类较多,汽车信贷仅仅是其中一项业务。由于汽车贷款业务的技术性相对较强,但银行缺乏相关专业知识和人才。据统计,到2001年末,国内各家商业银行汽车消费信贷仅占各项消费信贷额的6%。且以银行作为信贷主体造成参与各方回报关系复杂,很难从根本上解决风险控制问题。银行与经销商之间的关系松散,没有条件像专业信贷公司那样对客户进行支持和开发,从而无法进一步涉足于汽车金融领域利润最为丰厚和发展空间最大的部分市场。银行贷款利润率相对较低,造成授信操作和控制成本过高,风险较大。同时,以银行作为信贷主体使得汽车贷款形式有限且手续复杂,很难满足很多潜在消费者的需求,也加重了消费者的负担,一项调查表明,29%的消费者是因为手续复杂而放弃贷款购车。正因为银行在汽车金融服务上的劣势,20世纪90年代以来,包括花旗、美洲银行在内的不少世界性大银行,都基本退出或收缩了汽车金融业务。
而专门的汽车金融服务机构——汽车金融公司与制造商、经销商关系密切,能为消费者、制造商、经销商提供专业化、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具有银行无法取代的服务功能:汽车金融公司与汽车制造商因投资或控股的产权关系,利益关联度强,可以在追逐利润的同时,配合制造商进行灵活的资金运作,汽车金融公司的首要任务是促进汽车制造商的产品销售,能保证对汽车业的连续稳定的支持;同时与经销商合作,可以将汽车降价与放松贷款条件相结合,实现汽车销售与汽车信贷的双赢。经营管理的专业化程度高,它们有专门的风险评估模型、抵押登记管理、催收系统、不良债权处理系统等风险评估、控制和管理系统以及标准化的产品设计开发、销售和售后服务专门系统,大大节省了交易费用,提高了交易效率,极易形成规模经济,确保业务的健康发展;服务齐全。汽车消费涉及的金融服务很多,除了汽车信贷外,还包括汽车消费过程中的融资性租赁、购车储蓄、汽车消费保险、信用卡等,汽车金融公司通过制造商、经销商对汽车用户有着更深入的了解,能够及时获取有关信息,建立起完善的服务网络,汽车金融服务渗透了汽车工业的每一个环节。
由于外资汽车金融公司在国内刚刚开始起步,约束因素较多,扩张困难,因此,我国的银行业在同汽车金融公司竞争的同时,各方会首先探索建立广泛的合作、合资关系,这种合作将分为外部合作与内部合作两种方式。内部合作是指汽车金融公司负责消费者的信用评价、贷款回收和还款保证,银行则负责放贷并向汽车金融公司支付一定的费用。实际上,也就是银行业务外包方式。外部合作是指外资金融公司自行向消费者提供汽车信贷,银行向汽车金融公司提供以综合授信、资金结算、相互为内容的各项业务。从实际状况来看,最可行的是加强外部合作。
金融服务向全方位方向发展
汽车金融服务公司在汽车销售过程中应向制造商、消费者、经销商提供融资及其它金融服务,包括为厂商提供维护销售体系、整合销售策略、提供市场信息的服务;对经销商的库存融资、营运资金融资、设备融资、财务咨询及培训等服务;为用户提供的消费信贷、大用户的批售融资、租赁融资、维修融资、保险等服务。它不仅覆盖了汽车售前、售中和售后的全过程,而且延伸到汽车消费及相关领域。由于汽车金融公司与汽车制造商、经销商之间天然的内存联系,使得它能够提供包括生产、流通、消费各个环节的租赁、信贷等多品种、综合性、完善的金融服务。汽车金融机构可以从厂商处得到关于即将推出的车型价位、性能特征、适合人群等最新信息,并以最快的时间设计出最合适的金融服务产品,甚至为客户度身定做。客户对于贷款期限、首付比例、还款方式等都可以自由选择。同时,将一系列汽车美容、保养、维修等终身服务固定在产品上。不久的将来,我国的汽车消费者不仅能得到汽车信贷,还会享受到包括汽车消费过程中的融资性租赁、购车储蓄、汽车消费保险、消费信用卡、旅游信贷等在内的全方位的汽车金融服务。
资金来源将逐步专门化、多样化
我国目前汽车金融的资金95%来源于商业银行的信贷资金,但随着我国汽车金融服务业的迅猛发展及专业汽车金融机构的出现,商业银行不可能也不应当完全承担推进汽车金融服务专业化的职能,而汽车金融服务机构对资金的需求亦将趋于专业化、多样化。在推进汽车金融服务专业化过程中,银行和专业汽车金融服务机构之间必须进行合理分工,即银行利用其拥有的雄厚的资金实力、广泛的客户群及完善的分支机构和结算网络,通过适当方式向专业汽车金融服务机构融资,汽车金融服务机构向经销商及用户授信,以此促进汽车金融服务专业化,降低汽车金融服务的风险。
在资金筹措上,汽车金融服务公司可以通过发行商业票据和公司债券、应收账款质押贷款、开办购车储蓄业务、进行存货融资、向银行等机构出售应收账款、应收账款证券化等形式筹集。
篇8
三、创建银行内部通信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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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是国际经济变动状态对我国房地产金融的影响将加大。加入WTO使国内房地产市场的脉搏与国际市场更趋一致,这既有有利的一面,也有不利的一面。如国际经济环境动荡,国内房地产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中介服务都会受到较大的冲击,与之相联系的房地产金融业务也会受到较大影响,如房地产抵押贷款、房地产保险、房地产信托投资等。同时,在外资大量进入房地产时,还容易引发房地产泡沫经济的出现,一旦泡沫破灭,房地产金融机构损失惨重,甚至会导致金融危机。
再次是房地产金融监管难度增大。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起一个包括政策性房地产金融机构和商业性房地产金融机构、贷款的创造和投资机构、担保或保证机构的完整的房地产金融机构体系,房地产金融监管缺乏,除《商业银行法》中有关银行设立和资金运用规定外,对房地产金融机构的管理尚无一个明确的专门机构,房地产金融业务的有关规范也有待制订。入世后,国内市场更加开放,外资金融机构的广泛进入不仅会使国内金融市场更加活跃,也使得对之加强监管的难度加大。
入世给我国房地产金融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一是外资金融机构的进入带来巨额资金,房地产融资渠道将有效增加,房地产金融业务范围将得到进一步拓展。入世后,房地产资金的来源渠道更广,如外商的房地产开发经营投资、外资金融服务机构的各项存款、外商的各项企业存款、储蓄存款等会有所上涨。目前,我国房地产金融工具单一,尤其是面对居民住房消费的个人住房贷款品种较为单一,在还款方式、偿还期限、贷款利率、首付率搭配方面不够灵活,使得住房消费信贷在很多城市“火”不起来,个人住房贷款占银行各项贷款余额的比例不到1%,与发达国家20%的比例相差甚远。国外银行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有丰富的业务拓展经验,有适应社会各类人士的贷款品种、贷款手续简便。外资银行大量进入房地产信贷领域,不仅给我们带来了竞争,也给国内房地产金融业带来了先进的管理技术,新型的金融工具,有利于满足我国居民各种层次的住房信贷需求。
二是我国房地产金融行业水平、从业人员的素质将得以提高。我国房地产金融业由于缺乏必要的外部竞争刺激,对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的贷款,信贷人员担心收不回而“惧贷”;对消费者的个人住房贷款由于存贷利差小,办理手续繁杂而缺乏积极性;房地产金融市场缺乏活力,人员素质、行业水平尚未达到高水平。在外部压力下,对金融从业人员的水平要求越来越高,国内房地产金融机构必然会在经营机制改革、管理方式、专业培训、金融工具创新、金融服务品种、服务质量等方面下功夫,从而促进行业整体水平的提高。
三是促进我国房地产金融业发展。一旦外资银行和保险机构全面涉足房地产业,可能开办对境内居民的人民币抵押贷款业务和对境内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贷款业务,同时还会带来与房产相关的保险品种。如美国的房地产抵押证券化业务相当发达,美国联邦国民抵押协会(FHMA)近30年来为3100万个美国家庭购房提供了抵押贷款,金额达25000亿美元。房地产抵押证券化不仅提高了银行资产的流动性,而且开辟了新的金融投资品种。国外保险、金融机构将凭借其强大的营销网络和先进的管理技术涉足房地产金融业务,尤其是抵押担保业务和不动产证券化业务,从而将与国内金融机构一起,有力地推动我国房地产金融业务的发展。
面对挑战和机遇,金融房地产信贷工作应积极研究对策,应对挑战。
1、要加强对国际惯例的学习和研究。学习和借鉴国外银行的管理经验,变外行为内行。面对压力,我们应看到我们的优势,如对国情熟悉、与企业有长期密切关系、各种信息灵通等。但更应仔细研究入世后将面临的各种困难、自身运作中的优劣所在,做到心中有数,早作对应之策。要在房地产信贷营销理念、市场营销策略、服务手段、运作机制等各个方面加大创新力度并且要有实质性的突破;要及早研发和推广适应形势需求的新的房地产信贷产品品种和业务,如试办面向外国人士的按揭贷款、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住房储蓄、房地产中介业务合作、住房保险等新的金融服务,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迎接WTO带来的挑战。
篇10
(三)全面提升了系统信息质量在上级行的大力支持和中支领导的高度重视下,铜陵中支科技人员通过积极的工作,坚持不懈的努力,辖内金融业机构信息管理系统从信息维护,到信息报送,信息验证及检查形成了一整套良好的运行机制,辖内金融机构信息管理系统信息质量得到了全面提升。
二、几点启示
(一)建立制度是基础金融业机构信息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而繁冗的工作,为保障系统内机构信息实时准确,需要各金融业机构的大力配合,同时必须具有一套良好的运行保障机制,我们根据系统运行的具体情况,结合上级行的要求,坚持制度先行,组织领导有力,责任到人,奖罚分明,为金融业机构信息管理系统高效运行奠定了基础。
篇11
目前,边缘金融业务融资行为已经从当初的以其本人合法收入出借给另一特定方,目的是解决借款人一时的生产生活需要,演变成为以获利为目的的信用借款、担保及有价证券抵(质)押融资、动产或不动产抵押借款、企业集资、社会公众集资、高利贷等隐性借贷业务。可以肯定,边缘金融业务作为民间资金调剂的方式,对解决部分企业和居民生产生活中的资金需求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特别是其急、频、短的特征,弥补了金融服务的不足,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小企业融资难的压力。但边缘金融业务发展中存在着突出的问题,必须加以规范管理。
一、边缘金融业务迅速发展的原因
从企业融资角度看,边缘金融业务的存在有其客观性和体制性原因。从个人投资角度看,金融市场目前缺少有吸引力的投资品种和投资渠道,从而为边缘金融业务提供了大量资金来源。此外,国家对存款利率的管制,以及国有商业银行网点特别是县域网点的收缩撤并也推动了边缘金融业务的较快发展。
(一)县域个体、民营等小企业发展迅速,融资缺口较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小企业发展十分迅速,尤其是在县域和基层地区,小企业数量占全社会企业总数90%以上,产值占GDP的比重已由过去不到1%提高到目前的1/3。但是,目前小企业贷款在全国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中占比不高,距离小企业贷款的实际需求还有很大差距。虽说经过几年的发展,小企业已经摆脱了发展初期财务管理不正规、信息管理不透明状况,走上了规范化轨道,自我约束力不断增强,但这并没有改变有关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者的印象,银行、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贷款大客户集中的取向,使银行越来越脱离了广大小企业特别是微小企业,成为大企业的私人银行,致使小企业融资缺口起来越大,给边缘金融业务发展带来了生存空间。
(二)金融机构对企业和个人的融资渠道并不十分通畅
目前,国有商业银行经营战略在逐步面向“重点客户、重点项目、重点地区、重点产品”,并出于安全性的考虑,不但大大上收了贷款权限,还在信贷管理上实行了严格准入管理制度,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地方性商业银行也存在“抓大放小”的倾向,这使得小企业、小客户贷款难度加大,而且由于大部分县域中小企业难以具备目前银行规定的贷款条件,很难提供银行贷款所需要的担保或抵质押,尽而很难得到银行、信用社的信贷支持,不得不支付高于银行利息从边缘金融业务进行融资。
(三)银行业信息收集过分注重硬件信息,忽视“软信息”在信贷管理中的作用,使不少具有能力和意愿的中小企业被拒之门外
边缘金融业务经营者非常重视借方“软信息”的收集,他们依靠人缘、地缘等关系获取相关信息,从而有效解决了借贷双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这些“软信息”较之标准的企业“硬信息”(财务报表、抵押担保及信用纪录等),对正确决策的作用更大。而目前我国银行往往只注重收集企业的财务报表、抵质押情况等“硬信息”,忽视对借款人的人品、还款意愿等“软信息”的考查,导致不少有还款能力和意愿的借款人被拒之门外。同时,正在发展的中小企业由于缺乏可抵押的财产,且嫌办理有效抵押或担保的手续繁琐,收费偏高,贷款审批时间长、环节多,因而不得不考虑边缘金融业务融资。
(四)银行业激励与约束制度的执行标准过高、过严
近几年,各银行纷纷上收贷款权限,实行严格的信贷审批和考核制度,部分商业银行甚至不切实际地追求新增贷款“零风险”和“100%的收贷收息率”,片面实行“贷款责任终身追究制”。由于信贷权限上收,了解中小企业“软信息”的基层信贷员没有贷款权力,却要承担100%的收贷收息责任;而远离企业“软信息”的上级行凭企业“硬信息”决定是否贷款。其后果是信贷人员贷款越多,收回的风险就越大,导致基层银行机构慎贷、惜贷、惧贷,使得一些发展前景良好的中小企业无法获取银行贷款,不得不转向边缘金融业务市场融资。由于商业银行上收贷款权,贷款审批主体远离申请主体,从而加剧了借贷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延长了贷款审批时间。而县域中小企业贷款一般都具有时间急、频率高、数额小的特点,许多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不得不求助边缘金融业务。
二、边缘金融业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边缘金融业务游离于监管之外,容易诱发非法办理金融业务行为,干扰正常的金融秩序年终岁尾,企业和个人用钱的地方增多,在企业贷款难、无恰当的筹资渠道,而银行等主要资金融部门贷款权收紧的情况下,边缘金融业务就有了挣钱的对象和时机,一些部门或个人便私下抬钱或变相吸收存款发放贷款。虽然这种做法是被严令禁止的,但由于管理不利,且非法放贷有当物作质押或抵押,当物的价值远高于贷款额,当不能按期收回贷款时,可以通过处理绝当物品而收回贷款,一般不会受到损失,从而使其业务违规难以有效根治。
(二)容易引发经济纠纷
边缘金融业务行为没有明确的管理部门,特别是在当前贷款利率相对较低的情况下,边缘金融业务大多与高利贷联系在一起,而高利贷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一旦出现纠纷,就会影响社会稳定。
(三)从业人员专业知识不足,行业风险过高
大多数从事边缘金融业务的企业是以个人和中小企业为对象,主要经营房地产、黄金首饰、股票证券、古玩字画、交通工具、二手房按揭等业务,发展晚、规模小、资金实力不足。同时,由于大多数的业务经办人员没有金融工作经验,对金融业务知识不了解、了解不足或对金融业务及金融法律知识知之甚少,不能有效判定哪些业务违法,哪些业务不违法,从而造成行业经营风险增加。
(四)影响金融业的正常发展,加大借款人的经营成本
因违规办理融资业务,边缘金融业务发展不仅造成存款分流,影响银行信贷的扩张能力,加大银行的信贷风险,同时因利率过高,造成行业利润失衡,也加大了以经营为目的的借款人本身负担,增加了经营风险。
三、规范边缘金融业务管理的几点建议
不难发现,在目前社会意识形态下的边缘金融业务负面影响,在一定的条件下是可以转化的。只要正确引导,以市场为导向,对边缘金融业务加以规范,对非法融资加以遏制和制止,我们便可以完全掌握边缘金融业务的相关情况,使其成为金融运行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效支持社会经济发展。
(一)以形成多元化金融体系,建立充分竞争的金融秩序为目标,促使正常边缘金融业务在合法化环境下得到充分发展
实践证明,边缘金融业务正逐步扩大其体外运行的体系,并发挥着银行业金融机构无法替代的作用。笔者建议:一是在正规金融机构过少,边缘金融业务较为活跃地区,鼓励成立社区(农村)合作组织内部的、不以盈利为唯一目的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并以法律形式明确,对符合一定条件的互助合作机构允许其承接政府支农资金,或作为国家政策性银行政策资金在乡村基层的承接载体或二次转贷单位,在保证国家农业资金直接投入到基层村社同时,加快对民间金融向社区(农村)资金互助合作机构的改制。二是适当发展典当机构,充分发挥其对民营经济资金需求方便、灵活、快捷的融资作用。并对目前存在超业务范围经营典当业务的寄售行、旧物行等不合法边缘金融业务机构进行积极引导,创造多种条件将之“改良”为典当行或其他正当的边缘金融业务机构。三是根据民间信用机构发育程度和边缘金融业务法律法规,适时成立专门的民间信用管理组织,对机构化的边缘金融业务活动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服务,促进边缘金融业务机构在规范中发展,在发展中成熟,并逐步建立起市场经济基础上的充分竞争的现代金融秩序。
(二)监管机构要从稳定和发展地方经济的大局出发,共同强化边缘金融业务的行业管理,努力建设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一是要明确界定正常边缘金融业务与非法边缘金融业务的标准,笔者认为,是否影响社会稳定、是否影响金融秩序是判别正常与非法边缘金融业务的标准。如果业务发展不会带来不良影响,则要将其追加为正常融资;如果有影响,通过跟踪监管,无转化可能的边缘金融业务,则要坚决取缔。二是要加强政策引导和窗口指导工作,引导辖内各金融机构争取政策、简化手续、下放权限,加大对中小企业和中小客户的信贷支持力度,着力缓解中小企业贷款难局面。三是要强化金融市场秩序整顿,引导民间资金合理流动。四是要严厉打击扰乱金融秩序的非法融资活动,严防边缘金融业务成为诈骗、洗钱、炒卖外汇等非法活动的温床。五是要加强金融舆论宣传,倡导民众向正规、合法的金融机构融资。利用典型案例,充分揭示地下钱庄、乱集资等危害性,提高民众金融风险意识。
(三)按照市场要求对我国现行银行业制度进行重新安排
一是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进一步改善金融服务,尽最大努力满足正常的、有效的金融需求,最大可能地压缩非法融资的市场空间。边缘金融业务与银行信贷业务的发展存在着此消彼长的关系,银行信贷权限放松,则边缘金融业务呈现萎缩态势,银行信贷收紧,则边缘金融业务呈现增长态势。所以,国有商业银行各基层行要积极向上级部门汇报地区经济发展的现实情况,争取理解和政策支持,简化贷款手续和审贷程序,方便和保证那些有市场、有效益、有产品、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以求银企共赢。农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和城市商业银行等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则要立足地方,摆正市场发展定位,转变经营观念,避免盲目追求“大而全、小而全”的经营模式,大力拓展中小企业市场业务范围,在认真落实小企业信贷指导意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同时,寻求自身发展的良机,压缩非法边缘金融业务空间。二是各商业银行应按《中小企业贷款指导意见》的要求,设立负责中小企业贷款的专门机构,采取工资奖金与贷款回收挂钩、制定免责条款、废除贷款责任追究终身制等办法,充分调动信贷人员营销中小企业贷款的积极性,扩大小企业信贷服务范围。同时还要借鉴边缘金融业务的做法,贷前调查不仅要注意收集财务报表、抵押担保等“硬信息”,还应关注企业负责人的人品、管理能力、还款意愿等“软信息”,以与企业建立长期关系,发展关系型融资,开展循环信贷,提高服务质量。三是建议扩大银行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和自主定价权,根据企业风险状况确定贷款利率,实现风险与收益的对称,切实解决贷款操作中的“道德风险”问题。四是公布信贷资金流向、地区资金紧缺度等相关信息,合理引导边缘金融业务的流向和流量,增加民间资本融资渠道,整合民间资本的运作,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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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各国的金融市场以及国际金融市场发展较快,各国企业的资金筹措逐渐由过多地依赖从银行借入的间接融资型转向通过发行股票、债券等直接从金融市场筹集的直接型,使得资本市场的资金调度成为企业融资的中心,而银行借款则只是作为一种对直接金融的补充。在这样一个金融变革的过程中,以传统存贷款为中心的银行业功能逐步发生转变,银行不再仅仅是从前单纯的存贷款中介,而是提供范围广泛的各类服务的金融服务企业,或者说是一种帮助进行资产风险控制的风险控制企业、资产经营企业,这是一种巨大的变化。这种变化迫使银行努力探索新领域、开发新产品。开拓个人金融方面的业务,对于大多数银行来讲是一个极具潜力的新领域,也是发挥自己网点网络优势的主要领域。
另一方面,以计算机和互联网技术为中心的科技产业迅猛发展并改变着世界,也促进和加强了金融领域的改革。高速通信网络和运算速度极快的个人电脑等使消费者个人水准的信息通讯基础建设有了很大的改善,利用互联网技术可以在瞬间完成双向信息情报交流,对于市场参与者来说,以往在时间与空间上的距离大大缩短了。这场技术革命,使银行向个人客户提供快速、高效的金融服务具备了操作技术的可行性。在这两方面主要原因的促动下,发达国家银行的个人金融业务开展得有声有色,均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随着发达国家银行业功能的转变,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发达国家商业银行个人金融业务的发展开始逐步表现出如下趋势:
一是服务方式的电子化趋势。过去个人金融业务服务方式比较简单,主要采取的是营业柜台服务的方式。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特别是电子计算机和通讯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应用,尤其是互联网技术在银行业的不断应用,给银行的经营带来了革命性的变化。各银行纷纷开设网络银行业务、电话银行业务、安装ATM机等,在银行和广大个人客户之间架起了桥梁,成为传统营业柜台的有力补充和服务的重要手段。电子化的进步,实现了从传统银行到现代银行的重大变革,银行也一改以往单纯靠机构扩张发展个人金融业务的模式为多渠道服务方式。在一些发达国家,除了现金业务,几乎所有的私人银行业务都可以通过电话解决,网上银行业务也已发展成熟。随着服务渠道的增多,近年来,一些银行开始撤并网点、收缩机构,利用新的更经济的渠道向客户提供服务。
二是组织机构的专门化趋势。传统银行对私人客户的服务由多个部门分开经营,导致信息无法沟通,资源不能共享。为满足客户多元化的需求,同时减少资源浪费,世界上著名的商业银行都纷纷成立个人金融业务部门,集中设计、开发和办理私人客户的金融服务,为私人客户提供全面、广泛的服务。
三是业务重点的多元化趋势。个人金融业务最初发展集中在消费信贷方面,包括住房抵押贷款、耐用消费品贷款等。90年代以来,在个人住房和耐用消费品需求逐步满足的基础上,人们开始向股市、外汇、保险和基金寻求新的投资渠道,但由于市场的风险性及人们专业知识的缺乏,使得商业银行个人业务有了发展的契机。针对市场的需求,个人金融业务从单纯的消费信贷扩大为包括结算、担保、投资管理、个人理财、咨询等广泛内容。随着个人金融业务产品的日益丰富和规模的迅速扩大,个人金融业务收入成为各商业银行利润的主要来源,商业银行转向名副其实的“金融百货公司”。
四是金融产品的个性化趋势。90年代以来,随着证券、保险、基金行业的兴起,银行面临的竞争日趋激烈,为能有效吸引客户,各家商业银行开始绞尽脑汁不断研究开发适应客户需求和有特色的金融产品,业务范围因个人需求的不同逐渐涵盖社会生活各层面,如财务咨询、委托理财、外汇、税收、代收工资费用等,同时通过网络进一步提供旅游、信息、交通和娱乐等个性化服务。与此同时,传统的存贷款服务,也开始根据客户的需求重新设计、包装。
二、我国商业银行个人金融业务的发展现状
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商业银行个人金融业务发展明显滞后。在我国,由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加之银行对个人金融业务在认识上和观念上的滞后,因此长期以来,国内商业银行往往只注重对大企业、大客户的金融服务,而忽视了对个人金融业务市场的拓展,这也导致了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国商业银行个人金融业务几乎是空白,市场需求处于极大的压抑状态。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我国商业银行的个人金融业务就是指单一的居民储蓄业务。
到了20世纪90年代后期,各家银行开始逐步认识到个人金融业务对整个商业银行经营的重要性,纷纷成立个人业务部,以加大个人金融业务开拓、管理力度,制定了以储蓄业务为重点,卡业务为龙头,代收代付业务为依托,个人消费贷款等个人综合理财业务为突破口的个人金融业务发展策略,商业银行个人金融业务经营的步伐明显加快。虽然我国商业银行个人金融业务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规模,但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个人金融业务经营理念、营销战略、科技支撑、业务创新、人员素质及外部环境等方面均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具体表现如下:
第一,对商业银行开展个人金融业务的重要性认识不够。部分商业银行仍忽视个人金融业务,对个人金融业务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思想上、理论上没有做好大力开拓个人金融领域的充分准备,缺乏科学的长远的规划,措施不完备,工作中盲目性较大,影响了产品的推广及个人金融业务的健康发展。
第二,个人金融业务品种单一、规模有限。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提供的仅仅是以储蓄为主体的单一产品形式,与发达国家丰富的个人金融产品相比有较大差距,难以满足客户多元化需求。另外,就规模上来看,其他个人金融业务指标如代收付业务结算量、个人消费信贷总量等指标与发达国家相比也有很大的差距。此外,在现有的产品构成中,结构也不尽合理。例如,在各项中间业务产品中,成本高、收益低的劳动密集型中间业务如代收代付占比很大而知识密集型中间业务如咨询、资产评估、资产管理等所占比例很低。
第三,营销体系不健全,售后服务不到位。目前仍有商业银行对营销的认识存在偏差,没有设置专门的营销部门,没有配备专业的市场营销人员和完备的营销网络来进行个人金融产品的销售。随着电子化进程的加快和科技的应用,个人金融产品往往具备一定的技术含量,需要通过具体形象的演示才能够得到客户的认可和接受。而一些商业银行往往由于宣传方式及营销手段的落后,使银行推出的新产品无人问津。此外,虽然商业银个人金融业务不断创新,但相关的业务咨询、功能介绍、金融导购等售后服务却严重滞后,使得许多居民对个人金融服务项目一知半解,无法真正享有服务。
第四,技术手段落后,电子化及网络化程度低。目前国内许多商业银行电脑网络和电子化服务还很不完善,一些先进的自助银行设备没有得到有效的推广,电话银行还不普及,手机银行、网上银行刚刚起步。目前我国个人金融业务中90%以上仍由柜面人工办理,许多简单的存款支取业务、代收代付业务,完全可以采取机器处理或客户自助的方式解决,却往往集中在柜台办理,一方面增加了人工成本和柜台压力,挤占了其他业务的开展,另一方面造成业务处理速度低,营运成本居高不下。
第五,人员素质尚需提高。个人金融业务是国内新兴的金融业务,是知识密集型行业,要求知识面广、业务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敢于竞争、开拓性强、懂技术、会管理、善营销的复合型人才,其决策层、管理层以及一线窗口人员均须具备相应的能力,掌握相关的业务理论及操作技能,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人才还不能完全适应个人金融业务发展的需要,需要进一步的培训和提高。
第六,开展个人金融业务的一些基础性工作尚未做好。例如,我国尚未建立个人信用评估机构,也没有全社会统一的个人信用评估标准,银行间信息无法共享,造成银行在办理个人消费贷款过程中难以对借款人信用的真实情况作出准确的判断,为保证贷款质量,降低信贷风险,银行在办理消费信贷过程中从受理客户申请,到调查、签合同、办理公证,手续繁琐,步步谨慎,费时、费力,大大制约了消费信贷业务的开展。
三、我国商业银行拓展个人金融业务的现实意义
个人金融服务市场蕴涵的巨大商机和潜力,使得国内各家商业银行越来越重视对个人金融服务市场的开拓和占领。同时,就基础条件来看,国内商业银行大力发展个人金融业务也已经具有了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首先,社会财富格局的改变为商业银行发展个人金融业务提供了现实基础。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居民的私人财富不断积累。一方面,近20年来,我国居民的金融资产存量增长了200倍,年均名义增长率达到30%,远高于同期GDP的增长速度。截止2003年年底,我国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超过了10万亿元,居民个人金融资产占全部金融资产的比重也由20世纪90年代初的40%左右上升到目前的60%多,并还在不断上升。另一方面,在国内个人金融资产这块“蛋糕”中,资产集中化的趋势也已十分明显。据有关统计资料表明,我国20%的人掌握着80%的金融资产,目前在国内资产超过100万元的家庭已经超过了1000万户,一个稳定的高收入富裕人群层次已经形成。此外,可以说,社会财富格局的改变为商业银行拓展个人金融业务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并将极大地催发市场对个人金融业务的需求。
其次,个人金融投资理念的不断成熟为个人金融业务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市场需求。在个人金融服务市场需求总量不断扩大的同时,老百姓的金融服务需求层次也正在发生深刻变化,个人金融资产由过去单纯的保存保值型向综合理财、增值型转变,我国城乡居民消费习惯正逐渐由生存型消费、数量型消费向发展型、质量型、消费型转变,居民正由单纯的消费者转变为借款者、投资者和消费者。尤其是那些拥有富裕资产和稳定高收入的个人群体,尤其需要有专业的金融机构为其提供全方位、专业化、个性化的资产管理服务,以确保私人资产在安全的前提下不断增值,这就为商业银行拓展个人金融业务提供了广阔的市场前景。
再次,个人金融业务增长是我国商业银行发展的必然趋势。在银行分业管理的体制下,我国商业银行传统的公司类批发业务获利空间逐步降低,信贷风险不断聚集,迫使商业银行必须拓展零售类个人银行业务去化解。据不完全统计:银行提供公司类批发性业务,只有2%-4%的利润空间。而提供零售类个人银行业务,则有5%-8%的利润空间。个人银行业务具有领域广、批量多、风险小和个性化以及收入稳定、附加值高等特点,也是银行业务发展的战略重点和金融产品创新的重点。从利润贡献上来看,香港恒生银行个人业务对该行赢利的贡献率已达48%,个人业务在美国、英国、新加坡等国家银行业务中占30%-50%左右,而国内银行都在10%以下,但这也正说明了个人金融业务的拓展对我国商业银行未来发展的重要作用。
最后,入世后金融市场的开放迫切需要国内商业银行大力拓展个人金融业务。随着中国加入WTO,外资银行抢占中国个人零售业务已经到来,国外商业银行个人业务在发展战略、市场细分、科技运用、创新机制和产品、营销管理、人才管理、绩效考核等方面比我国都具有明显优势。一般来说,外资银行和中资银行客户竞争的焦点将集中在以下三类:一是公司客户,重要行业内的大企业、跨国公司、有规模的民营企业;二是机构客户,如银行、保险、证券、投资基金等;三是个人客户。对商业银行来说,20%的客户往往可以带来80%的利润或市场份额,而中国66%的储蓄额正掌握在10%的人手中,因此基于此规律,外资银行开拓在华业务时,会将主要精力放在争取发达地区的重点客户,其中就包括这些富裕的“尖端客户”。因此,对国内商业银行来说,如果不尽快拓展个人金融业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就很有可能面临失去这些客户的危险。
四、拓展我国商业银行个人金融业务的策略选择
借鉴发达国家银行发展个人金融业务的经验,结合我国目前的实际状况,我国商业银行大力拓展个人金融业务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首先,提高思想认识,转变经营战略。经过20年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我国商业银行个人金融业务的发展已经具备很强的现实条件,个人金融业务将成为银行主要业务之一。因此,各银行必须充分认识个人金融业务的重要性和可行性,转换经营观念,调整经营战略,真正把个人金融业务当作主要业务来抓,将信贷投放由支持生产为主转变为支持生产与消费并重,把服务对象由企业为主转变为企业与消费者个人并重,并尽快改变过去的运作程序和服务方式,树立以个人为中心的营销观念和服务意识,认真研究个人金融业务的运行规律和特点,科学设计个人金融业务的运作模式及所采用的手段,使个人金融业务朝着健康、高效的轨道发展。
第二,加强个人金融业务产品的研究和开发,满足客户多元化需求。一是改进现有服务品种,完善功能,使其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如以银行卡为载体,对已有的个人金融业务品种、功能进行整合、完善,借助多功能银行卡推动个人消费、外汇、证券、保险、基金、债券、收付、消费信贷等各种个人金融业务的发展。二是不断推陈出新,开发新的金融产品,以赢得客户的信赖和长期的支持。在研究竞争对手及国际先进银行的个人金融业务产品类型的基础上,结合本行实际,积极开发有市场潜力的金融产品,以满足客户多元化需求。在开发产品的同时要做好售后服务以及产品的升级换代工作,包括对金融产品的不断更替、包装、重组,使其保持旺盛的生命力。随着金融改革的进一步深化,银行、证券和保险三者的合作将更加密切,为银行提供更多的个人金融业务品种创造了条件。各商业银行在产品开发过程中要重视打造品牌,因为商业银行的产品和服务最能反映和体现其形象,银行也只有通过产品和服务才能真正获得忠实的客户群,因此商业银行必须做好品牌的定位和形象设计,努力推出能代表本行特色的“精品业务”,树立安全、稳健、优质的名牌形象,增强银行的吸引力和亲和力。
第三,运用高新技术,加快网络化进程。从国外银行为个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的设施来看,电话银行、网上银行、个人财务管理软件和可视电话大有取代传统银行分支机构之势,银行已经大大改变了以往以机构网点为中心的个人服务形态,银行不仅实现了不受时间、地理等限制的一天24小时、全年365天的全天候服务,以此满足各类客户的需求,而且大大降低了原来固定场所的运营成本,提高了自身的竞争能力。近年来,我国银行的电子化进程也在不断加快,但对个人客户所提供的网络化服务大多处于试运行阶段。要想使我国银行能与外资银行相抗衡,也应尽快发展我国的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等,利用网络技术,向个人客户提供以存款为基础的个人汇兑、结算、、投资、咨询、评估、理财等业务,真正为个人客户提供高效、快捷、安全、可靠的服务。
第四,采取适当手段和策略,加强营销管理。从一般的意义上来讲,银行营销就是指银行在国家法律和金融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运用金融中介机构及其功能,实现货币的聚集和重新配置,使货币资金在银行和客户之间有序运行,创造出客户满意的服务并取得经济效益的经营行为。银行在开展个人金融业务时,营销策略和手段的选择会变得更加重要。我国银行要想把个人金融业务真正很好地开展起来,也必须确定适当的营销策略和营销手段,必须通过对环境的客观分析,通过细分市场,选择适当的目标市场和发展战略,并针对不同的市场采用不同的产品、定价、分销和促销策略。只有采用了适当的策略和手段,才能缩短个人客户与银行之间的距离,增强银行与个人客户之间的联系,在客户与银行之间相互了解、相互信任的基础上,把我国的个人金融业务发展到一个新的高度。应该说,目前各银行所开展的客户经理制是强化银行个人金融业务营销管理的有效途径。
第五,加快培养和引进个人金融业务专业人才,努力提高个人金融队伍的整体素质。随着个人金融业务的进一步拓展,对从业人员素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优秀的决策管理人员、优秀的市场营销人员和优秀的一线操作人员是保证个人金融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的必备条件。其中,决策管理人员要负责研究市场需求、开发新型产品、实施管理控制;市场营销人员负责宣传策划、推销产品、拓展市场;一线操作人员负责客户的接待、产品的前台推广和规范的业务操作。每一层次、每一岗位的人员均需具备相应的业务及管理水平。为此,商业银行要尽早培养或引进相关的专业人才,努力提高个人金融队伍的整体素质,为未来竞争打好基础。同时,要进一步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加大绩效挂钩在不同岗位、不同层次的分配比重,体现简单劳动与复杂劳动的分配差距,通过公平、合理的分配机制,激励员工尽职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
第六,强化风险意识,建立健全个人信用评估体系。与企业相比,个人搬迁、工作调动频繁,流动性大,不易管理。拿个人贷款业务来讲,银行很难了解借款人的信誉、品德、收入水平和还贷能力,很难确定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另外,目前我国银行缺乏一套系统地调查借款人资信的技术手段,也没有像对企业那样的资信评估方法,并且还没有建立完善的个人债务追索、托收机制。面对个人客户大量的借款申请,银行不得不提高借款的门槛,增加审批手段,延长调查时间,提高担保的要求。消费者个人则因手续繁杂、长期等待和收费过高而望而却步。因此,必须尽快建立个人信用档案、个人信用评估体系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尽快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像上海资信有限公司一样的个人信用联合征信机构,在法律的保护下,通过网络技术实现信息共享,在客观、公正、中性的原则下评估个人信用程度以促进银行开展个人金融业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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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商业银行选择香港上市
有人说,大银行为什么不在A股上市,让国人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原因是,低迷的A股暂时丧失了资本市场的集资能力,而迫在眉睫的银行业开放压力使得中国的银行改革不能等。2006年底中国银行业对外资全面开放,面对强大的国际竞争,中国银行必须加快上市的步伐,融集资金,增强自身的竞争力。况且,A股市场目前对上市公司管理层的制约,监管能力远弱过香港的H股市场。现在,四大国有银行只有农行还在上市的筹建中,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已经上市,且反映良好。工商银行2006年10月27日上市,其股权认购(A+H)非常火爆。国内外投资者都看好中国的银行股发展。
还有人问,海外上市为什么不选择美国N股,而是香港H股呢?自从“安然”事件后,N股对对上市公司的审核严格了许多,相对于较难的N股,选择上市较容易的H股也就不难理解了。
总的来说,选择H股,究其根本,是金融市场的全面开放。国有银行想在未来激烈的竞争中站稳脚跟,则必须抓紧上市,筹集资金,以期一拼。
3对国有银行上市热的理性思考
目前,外资通过股权收购城市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达20家之多,基本完成了对我国证券业和基金业的深度参与,也基本实现了对我国保险业、信托业和汽车金融服务业的布局。掌握国民经济命脉的银行业将是其最后一个堡垒。事实上,我国金融业如此迅猛地发展,从很大程度上说,是政府及金融主管部门积极引进外资战略投资者造成的。政府本着通过引进外资以优化我国商业银行的治理结构,开发新的金融产品,学习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的初衷,从而使我国商业银行上市发展得如此之快。
银行海外上市到底是不是我国银行业加速健康发展的良好开端和基本前提呢?有人认为当前银行股的良好发展态势表明引进外资是正确的,为了中国金融业的长远发展,支付一些改革成本是必要的。但也有专家认为,金融企业过度引入外资,容易造成中国的经济控制权丢失,威胁我国的金融安全。
中小银行引进外资无非是想借机壮大自己,以求在未来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下去;国有商业银行吸引外资主要是为了引入新的经营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优势互补和提高市场竞争力。这些似乎都无可非议。但是,就整个国家而言,由于金融是国民经济的核心和命脉,金融改革和发展事关全局,不能不进行再三的深入思考。
从短期看,战略投资者和一级市场的投资者们并无盈利,但从长期看,这些投资者必定会像BP公司和壳牌公司那样取得不菲的投资回报。因为我国商业银行在国内的垄断地位,网点优势,客户网络以及未来经济增长等无形因素都会使得银行股增值。当然,这并不与国有资产贱卖相同,这要看国有银行上市后的经营业绩如何。
对于如何保护中国金融,已不仅仅是一个经济问题,更是一个政治问题。对于中国金融体系而言,加快对外开放固然重要,但还应处理好对外开放和壮大自身能力的关系。作为一个拥有13亿人口的大国,我们不能盲目崇洋,失去自信。事实上,一方面我们给予外资机构太多的超国民待遇,另一方面却对内资开放不够;一方面,明知道造成商业银行,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坏账过多的主要原因不在银行自身,另一方面却忽视金融生态外部环境的改善,而将股权多元化,特别是将引进外资当作灵丹妙药;一方面,认识到银行风险积聚的根本原因在于直接融资体系不发达,另一方面将优质资源推向海外,使国内资本市场得不到足够的给养。目前,我国金融业仍然实行分业经营,而外资是混业经营,全方面进入。因此,如何稳妥地实施对外金融开放政策,是一个关键性问题。
总之,在金融全球化浪潮中,我们决不能以牺牲民族金融经济为代价。但只有资本市场得到发展,银行体系里积聚的风险才能最终得到化解。所以,我们必须避免对外资的多分依赖,对于开放过程中的潜在风险,予以正确的引导,同时加快资本市场的发展,从而使我国的金融发展水平得到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