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学论文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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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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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税法学与税收学的区分问题

目前作为法学教育的税法学与作为财经类的税收学体系过于接近。固然,二者的联系以及内容有一定的相互重复是不可避免的。但是,毕竟这两门课程分别属于不同的两个学科门类,应该有各自的逻辑体系。

首先,税法学的理论基础应该是法学而不应该是经济学。应从税收法律关系的特殊性来构筑税法学的理论基础,以此与税收学相区别。税收学的基础的研究目标应该是对税制进行经济学分析,探索税制各要素与经济变动之间的函数关系,不断优化税制结构,达到税收的最佳调控目标。税法则是从宪法权利(权力)出发确定权利、义务,并使这些权利、义务得以实现作为研究的目标。

其次,税法的原则也不应该借用税收学的原则。亚当斯密、瓦格纳以及当代经济学家提出的税收理论和原则为税收法律制定和实施奠定了理论条件。税法的原则不应停留在这一层面和角度上,而应结合税收的立法和执行特殊性,总结概括税收立法、执行过程中带有共同性的准则。这些准则即要借鉴税收理论和原则,又要具有鲜明的法学特征,还不能照搬法学共有的原则,反映税法的特殊规律。如税收法定原则、无差别待遇原则(平等原则)、纳税人权利保护原则、服务原则等等,都是税法学值得高度重视的原则性问题,经过广大学者的努力,税法固有的规律性东西会被发现,并逐步取得共识。

再次,税法学所阐述的内容具有规范性的特征,而税收学具有较强的理论性。税法学作为法学学科与刑法学、行政法学、民法学等学科一样,其内容体系应主要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进行学理阐释,不排除必要的理论探讨,但所阐明的规范必须符合现行的法律规定,不能用理论探讨代替现行的法律规定。而税收学作为经济学理论主要应研究税收理论基本规律、范畴概念、历史、各派学说等,属于理论、制度和政策方面,对税法有理论上的指导作用。

2、关于税法与财政法的衔接问题

税法与财政法有着较密切的联系,税法学引入一部分财政法的内容是必要的。但是,二者也各自有着自己独立的体系。财政法是调整国家在财政管理活动中与财政管理相对人所形成的财政关系的法律规范,也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包括财政政策、财政原则、财政活动方式和程序以内的基本法律制度,所涉及的内容有:预算、税收管理、国家采购管理、财务会计管理、国债发行与管理、转移支付、财政监督和法律责任等部门法律法规。

税收作为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在财政法律体系中不可避免会涉及税法的内容,国务委员财政机关也属于国家税务主管机关,国务院的税收法规大部分都是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共同签发。但是,省以下各级财政机关则不是税务主管机关。税务主管机关和税款征收机关也不是一回事,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除税务机关、税务人员以及经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委托的单位和人员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税款征收活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单位和个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擅自作出的减税、免税决定无效,税务机关不得执行,并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所以税法与财政法有必要分离,税务机关的执法权限不应纳入财政法体系之中,财政部门的执法权限不宜扩大到税收领域,以防止地方政府过多过滥的地方政策。

与税法联系较密切的财政法内容主要有宏观财政政策、分税制财政体制、税款缴库和转移支付制度等方面内容,这些应包含在税法学内容体系之中。与税法虽有关系,但在体系上没有直接联系的内容,不宜引入税法学。

关于财务会计管理,财政部门与税务机关职能有交叉。根据<<会计法>>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内的会计工作。”这一规定明确了财政部门是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但是,在税务、审计、金融等部门的管理职责中也也涉及会计工作,在<<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明确规定了税务机关有账薄凭证管理权。这是税收的基础性工作,只有加强对财务会计工作的管理,才能正确确定税基和计税依据。因此,税务机关对账薄、发票和其他会计凭证的管理是必须的。另外,由于我国施行税法与会计法适当分离的原则,税务机关在征收税款过程中,需要对会计项目进行调整,对二十余项指标的调整形成了独立于会计法的税务会计。这些内容应包含在税法学当中,而财政法涉及会计工作的内容主要应是会计制度的制定、会计人员的管理、会计工作的监管、注册会计师的管理等。目前税务会计内容大多数税法学教材尚未列入。

3、税法学与经济法学的关系

经济法学无论是从研究对象还是内容体系都比较混乱,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编<<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学基本要求>>规定,税收法律制度被收入宏观调控法部分,但是在内容上却没有以税收的调控职能作为重点,而是介绍税收和税法的概念以及税法的基本制度为重点。税收作为国家调控经济的一个重要手段,在经济法学的宏观调控内容中应该涉及,但是应把握好角度,应围绕税收和税法的宏观调控职能(手段)加以阐述,而不应该在这很小的篇幅内全面介绍税法,主要应讲清楚税收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主要手段,与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一样,是如何发挥其调控职能的。

根据我们十余年税法学教学的实际情况看,税法学是一个专业性很强的学科,是学生反映最难学的学科,需要具备一定的相关知识为基础,如会计学、经济学等,而目前法学专业学生这方面的知识比较缺乏,需要老师在课堂上根据税法学需要引入相关知识并进行解释,学生才能理解。如果按照<<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学基本要求>>规定的税法在经济法学二十四章中的一章来讲,学生可能连起码的概念也建立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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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密早在其巨著《国富论》中就指出:在大多数时间里,私有市场提供了维持经济效率的最好方式。在市场机制这只“看不见的手”的指导下,追求自我利益的个人和企业在自由市场中进行买卖交易。在这种情况下,所有参与者在竞争性市场中进行自愿交易而得益,利用社会资源所生产的产值达到最大化,从而实现了资源配置效率,在现代福利经济学中,社会资源是否实现有效配置,一般以意大利经济学家帕累托命名的“帕累托最优”来表述。所谓帕累托最优是指这样一种状态:在不使其他人的境况变坏的同时,任何人的境况都不会变好。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说,在各种用途上的资源重新配置过程中,如果改进一个人的福利至少要减少另外一个人的福利,这种资源配置就是帕累托最优配置。因此,在“自由放任”条件下,竞争性市场运行所导致的资源配置将是帕累托最优的。但是,竞争性市场机制实现帕累托最优资源配置所要求的条件和环境在现实中几乎不存在。市场机制缺乏效率的情形可称为“市场失灵”。而正是市场失灵的现实存在才使政府的介入有了合理的依据。政府的介入既可以采用行政手段,也可以采用经济法律手段。而正是在以下几种市场失灵的情况下,政府采用的税收手段找到了用武之地。

首先是在资源配置领域中的市场失灵:外在性和公共物品的存在使税收有了必要性。所谓“外在性”是指一个人或一个厂商实施某种直接影响其他人的行为,而且对此既不用赔偿,也不用得到赔偿的情况。因此,这些个人或厂商对其行为的危害后果不负任何责任。外在性可以被认为是价格体制运行不完善的事例。外在性可以是负的,也可以是正的。负的或消极的外在性的典型例子是污染,在此时生产的水平过高了。正的或积极的外在性的典型例子是专利发明,在此时会出现供给不足。对于这两种情况,政府就可以利用征税或给予税收补贴的措施使价格真正反映成本,保证供求平衡。

有一类物品被称为“公共物品”,可以被看作是正的外在性的极端情况。公共物品是这样一类物品,在增加一个人对它分享时,并不导致成本的增长,而排除任何个人对它的分享都要花费巨大成本(它们是非排它性的)。公共物品的标准事例是国防,以及公路边的公园和导航的灯塔。任何人都可以享受它们带来的利益,增加一个受益者也不带来额外增加的成本,而禁止他人从中受益则是不可能的或代价高昂的。私有市场对公共物品是供给不足的,因为市场机制排斥那些不愿支付现行价格的人消费某种产品或服务。可是,倘若存在非排他性,卖方不可能向买方索取价格,因为后者在任何情况下可免费消费,这就是所谓的“免费搭车”问题。从另一角度来说,如果利用市场机制排斥人们享受公共物品则是低效率的,因为多一人消费并不增加成本,也就是允许更多的人消费公共物品的边际成本是零。正因为公共物品具有这些性质,所以每个人都相信不管有没有贡献都会从公共物品中得到益处,而不愿意自动付款。也正因为如此,私人企业也就没有动力生产和销售这类物品或服务。因此,市场不会供应这类物品或服务,如果供应,也是微不足道的。基于此种事实,政府就有必要利用其具有征税权的特殊优势,通过征税迫使公民为公共物品付费,使全社会受益。

另一方面,在收入分配领域也存在市场失灵。在这里,征税权的使用更突出了其必要性。我们知道,市场机制追求的是资源的配置效率而没有顾及公平。况且,市场机制要求按照人们的能力或贡献大小、个人拥有的财产的多少来分配收入,而没有劳动能力和财产的人的收入如何保障?因此,竞争性市场可能会带来很不公平的收入分配。基于这种情况,一些经济学家提出了“帕累托最优所得再分配”概念。其基本思想是:个人间的相互依存的效用函数是外部性的一种形式。假定个人的效用不仅取决于其自身的消费,而且还依赖于他人获得的消费或所得。例如,出于善意,如果穷人获得的效用增加了,富人可能觉得也好些。在这种情况下,通过把富人的一部分收入转让给他人,有可能使所有人的福利提高。但是,这样一种理论假设的前提只能是人们普遍存在共同的价值观:一个贫富差距较小的社会是使所有人都会生活得更好的社会。正是在这种理想下,政府就有必要通过税收来转移支付,缩小贫富差距。

二、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的良好税收体系要具备哪些特点征税的艺术一度被用如何能够拔鹅毛而又不让鹅嘎嘎叫的比喻来加以描述。良好的税收体系应至少包含以下几个特点:

(一)、公平

公平主要体现在税收在矫正自由市场产生的分配不均问题时所发挥的作用上。它不仅是人类社会无时无刻不在追求的理想,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制度的灵魂。但是,对于公平的含义不同的人在不同的时代、不同的社会有不同的看法。富人可能会说:个人有享受其劳动成果的权利;如果某些人工作努力或者很幸运地更具有生产力,那么获得更高的收入是他们的基本权利。穷人则会反驳道:一个公正的社会应当尽其所能去提高境况最糟的人的福利。哈佛大学的著名学者罗伯特。诺斯克和约翰。罗尔斯分别支持上述两种观点。经济学家通过两个原则来描述这种公平。首先是横向公平。这是指经济条件或纳税能力相同的纳税人应负担相同数额的税收。横向公平强调的是情况相同,则税收相同;而情况不同,说明纳税能力也不同,如果同等征税,则违反了征税的公平原则。另一方面是纵向公平。这是指经济条件或纳税能力不同的人,应当缴纳不同的税。例如,高收入者应当比低收入者多纳税。一般采用累进税率以满足这种要求,对高收入者按较高税率征税。

(二)、效率

税收不仅要体现对分配的调节作用,同时也要重现其中的效率问题。公平和效率似乎是一对矛盾。税收的公平性有助于将一块“蛋糕”更平均的加以分配,但如果它不当得干预经济分配资源的方式,给纳税人造成了过高的成本,那它就会打击人们工作的积极性,进而会影响整个经济的效率,使“蛋糕”变小。对一种行为征税就会促使从事那种行为的人们转而从事那些征税较轻的行为。但据推测,他们所从事的前一种活动生产率更高;否则就不必要用征税来使之从事第二种活动。所以,税收降低了资源使用的效率。如果税收能使这种替代效应最小化而没有岁入损失,那么这种低效率就可以避免或至少可以减少;税收中的资源配置效率最大化的途径是:使税率与被课税物品或行为的需求弹性呈反比例关系。如食品的需求弹性小,故此征收高税率;而高档消费品的需求弹性大,故可以征收低税率。但显而易见,这种税收体系严重违背了税收的财富分配职能。最为明显的例子是:最有效率的税种是不按纳税人收入或财富状况如何而统一向所有公民征收的“一次总付税”(或人头税)。因为一次总付税是以人身为计税依据,纳税人的税款支付与其经济行为没有关系,因而对纳税人的经济决策和经济行为保持绝对的中性。换言之,一次总付税的课征只会产生收入效应,即减少纳税人的实际收入和福利,而不会产生替代效应,即不会扭曲纳税人的经济行为,也就是说不会导致纳税人用一种经济行为替代另一种经济行为。但它对于促进分配公平几乎没有作用。有鉴于此,政府在设计税制时,不得不用其他扭曲性税种来取代一次总付税,以实现收入公平目标。(三)、管理简便

征收税收和管理税收体系都对政府以及那些必须纳税的人有成本。过于繁杂的手续与表格会花费大量的时间与精力,而它们本可以用在创造社会财富上。税法追求的目标越多,就越可能繁杂。严密的税法体系可以使纳税人不必枉费心机去寻求税法的漏洞来“合法”的逃税。而如果法律本身不够严谨,那么纳税人就有了足够的激励去花费金钱和时间逃税以获得更大的利益。税法就是在这种利益对立的双方主体的不断较量中逐步完善起来的。但在有些时候,一个法律追求的多个目标不可避免的产生了矛盾冲突时,我们不得不做一些取舍,以降低其管理成本。

(四)、足够的灵活性

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税率也要随之改变。税率的高低要充分考虑到纳税人现实经济状况的变化,充分体现出公平性,但这样做有时会不可避免地带来管理上的成本,使税收程序复杂化。但是,一个良好的税收体系应该能够比较容易的做到这一点。

(五)、透明度透明度是要使每个纳税人都清楚得意识到他究竟为什么而纳税,他从中获得了什么样的好处,征税的必要性何在,他的税负是否合理。只有使每个纳税人都有一本“明白帐”,才能使其真正树立起纳税人意识,使纳税成为每个公民的光荣义务,而不是仅仅从表面上看似乎自己被“掠夺”了。

三、我国税制改革的指导思想

我国于1994年进行了全面的税制改革,建立了比较完整的税制框架。但近些年来仍暴露出了许多问题,有进一步加以改革和完善的必要。在这方面,经济学家提出的一些理论很值得我们借鉴。

1996年英国经济学家米尔利斯和美国经济学家维克里共获诺贝尔经济学奖,表明西方经济学界对其提出的“最适课税理论”的肯定。“最适课税理论”是指:在信息不对称的前提下(政府对纳税人和课税对象等的了解并不完全,同时征管能力也有限),政府如何征税才能既满足效率要求,又符合公平原则。

最适课税理论主要对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研究。首先指出直接税(所得税)和间接税(商品税)应当是相互补充的而非相互替代。因为差别商品税在资源配置效率方面的作用是所得税所不具备的:(1)由于所得税不能对闲暇征税,而闲暇实际上也是个人福利的一种体现形式,故政府通过对商品征税可以抑制人们对闲暇的过度消费。(2)由于经济活动存在着外部不经济性,故政府应通过征收差别商品税使各项经济活动的私人成本等于社会成本,以使社会资源得到更好地配置。其次,在最适商品课税体系中,当各种商品的需求是相互独立时,对各种商品课征的各自的税率必须与该商品自身的价格弹性呈反比例。最后,最适所得课税理论要求所得税的最适税率应是“倒U型”。即从社会公平与效率的总体角度来看,中等收入者的边际税率可以适当高些,而低收入者和高收入者应适用相对较低的税率,拥有最高所得的个人适用的边际税率甚至应当是零。这一结论是基于这样的判断:在同样的效率损失情况下,政府通过提高中等收入者的边际税率,从较为富裕者那里取得更多的收入,而通过降低最高和最低收入者的边际税率,增加这一群体的福利,从而既能实现帕累托改进,又能促进收入分配公平。

同时,西方一些经济学家指出,税制改革是否成功需要从三个标准来判断:(1)税制改革在多大程度上实现了政府确立的目标。(2)税制改革的可持续性。(3)税制改革产生的合意或不合意的副产品的程度。

根据最适课税理论并结合以上标准,我国要真正实现成功的税制改革还需要进一步努力。首先,我国要建立起真正的双主体税制模式。目前我国的流转税约占全部税收收入的70%,而其中增殖税又占一半以上,所得税的比例过低。在所得税和商品税并存的复合税制情况下,是以所得税还是以商品税作为主体税种?一般而言,所得税适用实现分配公平目标,商品税适用实现经济效率目标。如果政府的政策目标以分配公平为主,就应选择以所得税为主体税种的税制模式;如果政府的政策目标以经济效率为主,就应选择以商品税为主体税种的税制模式。所以,一国的税收制度最终实行何种税制模式,要取决于公平与效率目标的权衡。我们必须认清,究竟是效率优先使国民经济整体获得长足发展能使穷人获益,还是更重视分配公平以损失一定的效率来实现“均富”?我国目前的基尼系数据有关研究显示已达到0.39,贫富不均十分严重,但在当前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发展阶段,笔者认为仍应提倡“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以流转税为重点,但同时注意提高所得税比重,实现真正的双主体税制模式。

另一方面,我国税制改革必须建立宽税基。将任何实际收入排除在可征税范围之外都会减少税基,也会使人们更多地从事取得不征税收入的活动。最宽泛的收入界定应是所有的现金和非现金的收项,不仅包括闲暇和其他家庭生产的非现金收入,而且包括赠与、遗赠与奖金。这主要是基于减少替代效应的考虑。因此,对赠与必须区分商事关系中的赠与(会产生经济行为的替代效应,实质上是劳动报酬的表现形式)与其它赠与(不会产生替代效应,纯粹基于情感)。对于前者应视为收入要征税,后者则免税。对奖金征税的理由则是因为奖金本身已影响人们进行适当研究项目决策和职业选择,而征税只会降低这种不应有的激励。对于闲暇征税也是基于同样的理由,如果将其排除在外,会使人们偏好于选择那些有利于取得闲暇而非现金收入的活动-例如教师这样的职业,长时间的有薪假期就是工作报酬的一个重要部分。

另外一个重要的原则是“严格管理”。已故税法专家萨里教授就发展中国家如何加强税务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的建议:税法必须严整设计并订为法典;管理队伍必须妥善组织,充分提供人力,并进行专业训练;纳税人必须分类编入名册,其纳税申报表均能得到必要的稽核与审计;有关信息都能从其他政府部门与有关单位及时获得并得到充分利用;纳税人与管理部门之间的矛盾能得到圆满解决;违犯税法行为均能依法惩处。针对以上建议,我国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如税法典尚未完成,个人申报制度不健全,税务管理部门工作效率低下等等,都是需要改革和完善的地方。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最适课税理论并不是万能灵药,这些理论标准必须要适应特定国家的经济、政治、管理、文化、历史等各方面的实际条件,否则在实践中也用处不大。典型的例子是,西方经济学的理论一般认为税收是在市场出现失灵的情况下才出现的,政府处于被动的地位,要尽少干预经济活动。但在现代社会,政府正以积极的姿态进入经济生活,尤其以税收为杠杆,发挥指引经济的职能,有目的的发展特定经济部门,调整产业结构。有的学者把它称之为一项税收的新职能-“发展经济职能”。这在我国也表现得非常明显。

总之,充分吸收世界上的先进理论,具体结合我国实践,对现行税收体制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已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工作!

参考文献:

1、《经济学》美,斯蒂格利茨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年。

2、《财政理论与政策》郭庆旺、赵志耘著,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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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发展水电是我国能源发展必须坚持的重要方针。目前,国外发达国家的水力资源开发利用程度在60%以上,而我国仅为20%,抓紧水电开发是当务之急。据国家发改委提供的资料显示,我国水力资源理论蕴藏量为6.94亿千瓦,年发电量为6.08万亿千瓦时;技术可开发装机容量为5.42亿千瓦,年发电量为2.47万亿千瓦时;经济可开发装机容量为4.02亿千瓦,年发电量为1.75万亿千瓦时。按照初步规划,到2020年,我国水电装机容量达到3亿千瓦,占发电装机容量的30%,开发程度为55%,接近发达国家的开发利用程度。届时,每年水电的发电量可以替代5亿吨燃煤的火电,能减排15亿吨二氧化碳气体。

积极开发水电是我国西部大开发、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任务。我国尚未开发的水力资源主要分布在西部地区的大江大河,由于历史原因和自然条件的限制,这些地区经济比较落后,贫困人口较多,过度开垦耕种和砍伐,水土流失和生态破坏严重。开发西部水力资源,将有利于建设当地基础设施,增加就业机会,搬迁出水库沿岸山区不适宜居住的贫困农民,实现水土保持,脱贫致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如果西部水电开发落后于产业布局调整,则将提高水电开发的难度和成本,甚至失去开发机遇。

有序开发水电,使水电工程成为优良效益工程

水电开发是涉及到能源、水利、航运、国土、生态、林业等方面的综合系统工程,需要统筹兼顾,综合平衡利益关系,在做好开发规划的基础上和谐有序地开发水电。

第一,要统一流域大型水电项目的开发主体。和谐的水电开发实质上是流域区域经济的综合开发,使水力资源在干支流、上下游的梯级电站充分利用,满足发电和防洪、航运、灌溉等多项需求。因此,水电项目的投资主体不仅要追求经济利益,而且要兼顾社会效益,服从统一调度,使全流域和相关电网的安全和谐运行。只有国有企业作为开发主体,才能实现这样的要求。美国、加拿大等发达国家的大型流域水电工程,至今仍是政府为主投资建设运营管理。

第二,制定水力资源综合利用规划,实施流域综合开发。要充分考虑水资源承载能力和水环境承载能力,把水电开发与水力资源综合利用、生态工程建设、航运交通开发和地区经济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将流域水电开发与电能送出超高压、特高压输电网的建设相结合,实现流域水力资源的合理开发、高效利用、有效保护和协调发展。

第三,要建立科学合理的水电开发管理和利益分配机制。充分发挥政府综合管理部门的作用,高效协调水电开发中涉及防洪、发电、航运、移民、国土、生态、环保等方面的关系,明确中央与地方的管理权责。加强管理,依法审批,避免由于部门之间、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矛盾影响水电开发的进程。要建立投资和运营成本在社会效益与发电效益中合理分摊的机制,建立同流域龙头水库电站与下游梯级电站之间的利益分配机制,研究制定鼓励和谐开发水电的财税政策。

更新开发观念,使水电工程成为生态工程

要坚持保护优先、开发有序的原则,严格控制未纳入开发规划的不合理的水力资源开发活动,加大环境保护投入和管理力度。在水电项目的建设前期,要严格进行水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深入作好项目勘测和论证工作,优化设计,尽可能避免对于动植物、水生物和小气候的影响,并制定相应的保护和补救措施;在工程建设期间,使生态环境保护工程优先于水电工程建设,严格控制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粉尘、污水排放,减少植被破坏和及时恢复开挖面;在工程建成运行期间,要充分发挥水库防洪调蓄洪水、抵御自然灾害的生态效益,要控制泥沙排放,加强库区崩塌、滑坡灾害预测预报,减小水电对于生态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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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目前尚未能论证代位权及撤销权是公、私法间共通之法理,故不能基于法秩序统一规范性,主张税收债权可以直接适用私法上关于撤销权及代位权之规定。那我们在立法上该如何设计呢?关于移植私法上代位权与撤销权于税收债权的立法模式向有两种主张,第一种立法模式是直接在税收征管法上规定税收代位权及撤销权的构成要件、行使方式及其效力等等;而第二种立法模式则在税收征管法规定税收代权及撤销权参照(比照或准用)《合同法》上关于代位权及撤销权的规定。就立法技术而言,第二种显较简单并节省立法成本。然若现行法没有税收代位权及撤销权规定,是否可类推适用《合同法》上关于代位权与撤销权规定补充此一法律上之空白呢?以及税收法定原则是否容许类推适用私法规定呢?诸此等等,实为税法教学与研究时不能漠视与忽略的课题。

我们主张税法教学与研究除了基本的法令适用问题外,似应进一步论拓展至立法论的层次,以及当法律出现空白之情形时,如何在不违背税收法定原则下进行税法上的漏洞填补,并思考设计出妥适的法制规范。而在思考税收立法论上,自改革开放以来,税收立法基本上采取宜粗不宜细的立法模式,而最近有实务界人士提出立法从严,宜细不宜粗的思路,[5]究竟何者为宜呢?我们认为两者虽各有其考量,但恐有过于极端之嫌。我们不妨分为二层次来看此问题:第一,法律并非万能,而是具有内在不完备性,而该等不完备性常肇因于现实经济与社会体制之考量,税收立法当然也不例外,故首先应为有无立法必要之辩论,这远比宜粗或宜细之争更重要,否则一但立法却又执行不了,岂不伤害政府威信与法律的尊严?;第二,宜粗或宜细两种模式的检验标准究竟为何,到底税收立法要细到如何程度才是合理呢?这是税法学教学研究应该进一步思考之处。我们主张不论是宜粗或宜细的立法似应调合社会经济之实际需求,以呈现税法的特殊性质为首要考量,[6]当然这只是勾勒出一个大方向,至于实际操作标准有待实务立法经验不断的累积。

学术与实践经常存在一定之距离,然学术最好走在实践之前并保持一定程度的独立性,如此税法教学与研究方不致沦为立法的附庸,也能与实际生活紧密连接一起,并可维持其学术的客观性,并进一步提升税法学教育的质与量。

二、税法学研究对话机制之建立

税收不仅是一种财政手段,课税与征收之依据及方法更涉及经济资源之分配、重分配及社会阶层之流动,动辄影响经济效率与社会公平,因此根据财政、经济、社会等不同观点,税收理论所讨论的中心议题或是对话内容也将随之不同。[7]税法学研究的主轴课题、研究范畴及研究方法究竟为何呢?这些都是日后对话内容的重要部份。诚如学者所言“对于税法做体系的、理论的研究为目的之独立的学术领域,称为税法学。税法学把握课税的法律秩序,依据宪法、基本人权、课税权力的分配比较衡量税法规定,并依法律的授权规定衡量法规性命令。税法学的主要课题乃是将此类法规要素加以体系化,进行税法的方法训练以及正确术语的操作(符合量能课税的公平征税),纳税人的权利保护及税捐罚则的体系建立及其合理化,并致力于研究正当的课税。此外,税法学也应当理解税法的制度沿革,以求从中了解现行税法规定。”[8]另学者亦认为税法学研究方法主要有两个路径:一为透过具体税法制度,一为透过税法与其它相关学科(其它部门法、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会计学、财政学、历史学、公共选择理论、博弈论)之关系,该学者较倾向于后者。并认为税法学也与宪法、行政法、民商法、刑事法、法理学甚至诉讼法等各部门法具有交错的关系,在理论上应采交叉研究方法,才能对税法学研究范畴建立一套完整的体系。[9]也有学者主张综合运用法学方法论与非法学方法论来指导一个学科的研究与发展,重要的是合适的方法与方法的不断创新,以避免主观臆测与盲人摸象的情况发生。[10]

完整的税法学教学及研究,除单纯探讨税法之本质及内容外,税法学关于税法规范意义、税法正当性来源、税收权力分配的机制,甚至税法规范的哲学基础也应纳入深化税法学教学与研究理论的范畴。此外,税法学之教学与研究更应兼顾税法制度设计之思维及时空背景与历史沿革,以及经济效率理论及社会公平理论于税法学中之应用,同时应建立税法与相关法律体系之位阶及部门法间之整合与适用。然而回顾目前为数不少的税法学研究文献,税法学跨学科整合之研究仍付之阙如,纵有跨学科之研究,其对话主轴亦不甚明确,各说各话彼此间缺乏交集,甚至缺乏有力的论证过程。换句话说,今后税法学教学与研究主轴应致力于透过税法学的研究是否能促进生活中所需求法规范的完善,并经由一定的机制和程序的形成作用,来进一步有效规范国家权力(税收立法、税收行政、税收司法等等)运作,进而更加厘清国家与人民之关系,以达到实现税收正义,促进整体社会的发展之目标。

单从税法与相关法律体系之整合与适用观之,我们认为税法与宪法的整合研究对税法学理论的深入甚具关键作用,[11]虽然面对现阶段立法的不完备以及违宪审查机制尚未确立的处境,税法

与宪法的对话有实际之困难,而又这涉及根本政治体制问题,并非尽靠学者争论就能解决。然而税法学发展必须意识到纳税义务是一个宪法层次问题,特别是在城乡法律二元化体系下,更须有一个统一宪法意识与以打破这种计画经济体制下残余的弊病,建立一个温暖而富有人性的税收法律制度。市场经济主体只要负担不违反宪法规范的纳税义务,则其在经济上的自由与权利都应该获得宪法的尊重与保障。纳税不只是依法律,更不得违反宪法理念,这才是真正的实现依法治国,提倡多年的依法治税方能真正落实。否则只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进行立法修补,并无法真正解决问题,税法学的教学似应有此体认。我们认为从宪法高度对税法进行较深入的教学及研究似应成为今后主流趋势,而这只是一种研究路径,并不影响税法学本身地位。另外税法学论著投稿国外主要期刊少之又少,今后如何思索从我们所在社会中产生切实的问题意识,避免自我封闭,以提升国际学术对话,此有待法学家及实务家针对共同感兴趣的议题不断进行对话,并作进一步的学术规划安排。

除建立学术论辩的对话平台,并扩展税法学的研究基础外,另一个应纳入税法学教学与研究的对话平台乃税法学理论与实务的对话,透过理论与实务之比较与分析,始能厘清问题之所在,并提出更符合事实之解决方案。从法律发展的比较史观之,正如学者所言:“英美的依法行政,其一切系由下而上的措施,与欧陆依法行政系由上而下的方略,有极大的差距;英美一切由基层做起,所以,人民对于法规之认知非常透彻,当然其规范性、公信力与执行力也因而提升;而欧陆则长期承受君主专制之传统,特别强调高层的以身作则,或制定法律以规范人民行止,其结果并不理想。”[12]税法学研究更应思考如何建构社会基层主体意识的税法规范,由下而上审视政府税收立法、税收行政及税收司法的权力运作。并注意基层反应与需要,例如为因应税法的变化所实施的新会计准则,是否须与企业协商,以及在什么阶段进行?关键是如何将利益团体的游说公开制度化,避免规则的制定过程垄断在少数利益团体参与中,以及大量税收行政法规是否已突破或改变税收法律规范的效力等等?

另就有关税收立法实务之研究观之,我们也注意到不少的研究文献,往往是一些法条形式的、机械式的表面上移植,而忽略更趋周密符合学理的税收立法技术分析,另外对于税收立法如何移植以及税收立法公平性的评估也甚少着墨。若再加上现在关于税收立法草案都是较保密而不透明的,甚至且连事后的立法理由及立法过程会议记录亦无法透过公开程序获得,更加阻碍了学术理论与立法实务的对话。今后若能进一步加强税法学理论与实务间之对话,对于进一步提升税法学教学与研究品质将有相当助益。

三、建构体系化的税法学教学与研究

“法规范并非是不相关的平行并存,其间有各种脉络关联,也就是这些规范都受到特定指导性法律思想、原则或一般价值标准的支配。体系化主要作用在于诸多规范的各种价值决定得藉此法律思想得以正当化、一体化,并可避免其彼此间的矛盾。”[13]体系化是法学研究重要任务之一,而体系化对税法教学与研究更是有必要性,“法律教育不在于提供给决问题的技术,而在于对基本概念和原理的教导。法律教育所要求的内容并不是对实际情况的分析而是对法律组成部分的分析。法律学校并不是职业训练学校而是将法律当作一门科学来教导的文化机构”[14]特别是在现行粗线条税收立法及内外有别[15]的税收立法状态下进行体系化的税法教学与研究,更是具有指导立法实践的意义,并可达到获得税法解释所必要的取向标准、发现及填补税法漏洞、维持税法秩序的一贯性及审视税法上赋予税务机关的行政裁量权等功能。[16]学者也体认到税法学须从理论化、体系化着手,认为税法做为一门学科研究是有其必要的体系,而体系的内容是变动的,需结合历史背景来观察。[17]关于形成税法学体系化的方法,不妨利用编纂概念、利用类型(模块)、利用法律原则、利用功能概念来进行体系化的建构。[18]对于税法学如何加以体系化,学者们侧重的角度不一,试述如下:

学者有将税法体系[19]研究区分为税收实体关系、税收征纳关系、税收处罚关系及税收救济关系四大系统来探讨,[20]试图建构以税收请求权为基础的税法体系,并发展出可检验性的可操作性规范。税收实体关系主要是分析何种纳税客体应按照何种基础归属于何纳税主体,探讨税收请求权是否有效成立。伴随着税收请求权的合法有效成立,在税收征纳过程中我们则进行当事人所应承担的义务种类与义务合理界限之探讨。如当事人未履行其义务,则应该课予哪些处罚,处罚界限为何,并经由相当性衡量以防止公权力遭滥用,并避免发生超过期待可能性之情形。最后当事人若对税收构成要件或征纳过程中产生的关于纳税义务之有无、内容、范围、征管以及处罚方面争议有不服时,如何合理分配当事人在救济关系中的权利义务,则为税捐救济的处理范围。

另有学者从税收的目的论出发,[21]将税法体系主要分为财政收入目的的税法(财政收入为主要目的)与管制诱导目的税法(财政收入为附带目的),两者区别实益在于其所适用的合宪性审查标准不同。财政收入目的税法主要以量能课税原则为合宪性审查标准,课税乃基于平等原则,其衡量标准专以纳税人之负担能力而非以国家财政需要为依据。而管制诱导目的税法则以比例原则及权衡理论为重心,禁止无正当理由的差别待遇。另有学者提出税捐基本权概念,探讨课税权的宪法界限,建构以税捐基本权为中心的税法体系,并以宪法税概念及税捐正义作为整个税法体系的合宪性审查标准,以求得国权与人权平衡之价值判断。[22]

税收法令只是现实立法下的产物,体系化的税法学应当贯彻自身的价值追求,换言之,法的本质不在于意志而在于规律。今后更应重视找寻经济发展的规律,以法学的角度来提炼税收具体制度的共同原理,以免坠入纯粹的注释法学而不自知。而体系化研究方法有助于总结过去,演进新知,不只说明了新知产生的过程(归纳),并指出法律发展的演进性。[23]一言以蔽之,税法学理论应当有前瞻性,并注意探求税法的普遍性与规律性,而不能跟在并不尽人如意的现实立法背后,进行简单的反应和诠释,而这与体系化的税法学教学与研究是不可分的。

四、总结

关于建立税法学研究成果的客观衡量标准,以及标准之间的顺序及比例为何,本文尚无能力来形成此一学术评价机制,有待更多的学术对话参与形成共识而后确立今后税法学的研究成果衡量机制。毕竟在此一意义上进行的学术对话才有较高的学术可比性与可检验性,并可避免学术垄断现象的发生,进一步形成优质的学术文化世代传承。

以市场角度看,教学与研究也是另一类的市场,但应尽量避免将学术产业化,毕竟学术更有其使命感(非以营利为主要目的应该是最低标准吧)而非如产业的最大利润化,这或许是有志于税法教学研究者应有的体认。本文对如何进一步完善中国税法教学与研究可归纳为下列建议:对立法者保持不卑不亢的心态;开放对话机制的面向及深度;体系化的教学与研究方法。或许本文陈义过高,倘若对提升税法教学与研究能激起更多的火花,则本文目的也

就达到了。

「注释

[1]这里所称的税法,按照2001年修正后的《税收征管法》第三条规定应当只限于法律与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这两种形式,但现实中却存在大量的通知、批复、意见取代法律或行政法规的不健全现象,与依法治国的宪法原则背道而驰。

[2]关于税的名称因不同朝代或翻译用语之故,各有不同的称法,今人主要有称“租”、“税”或“捐”等情形。通说以为经常课征者称税,临时课征者称捐,租为唐初税制名称之一,依土地之面积而课以稻谷,而如今租乃以物赁人而取得价值之意义。而台湾学者多称税捐或租税,考察现行法律用语一律统称“税收”,但关于“收”的解释及法律定位,吾人深感困惑。我们是否有必要重新从法学角度审视“税收”用语甚至提出质疑呢?或许有人以为形式不重要,内容才是重点,但如果是这样,则最基本的文义解释如何达成呢?然为配合现实立法说明之需要及基于行文之方便,本文仍暂以“税收”称之。

[3]由于原《税收征管法》第四十一条只规定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并采取了转移或隐藏财产的手段,造成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税后果者,税务机关才追究纳税人的法律责任,而对没有采取上述手段的欠税人,法律没有规定其应负的法律责任,致使许多国家税收债权无法实现。

[4]杨与龄:《民法概要》,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6页。

[5]许善达等著:《中国税权研究》,中国税务出版社2003年版,第57页。

[6]税法与其它法律领域比较,由于课税权人居于优越地位故税收正义要求特强烈。

[7]例如,若根据财政立场则应力求税收的充分、确实、以及富有弹性,以满足国家政务支出之需要,所以研究重心似应摆在探讨各种税收如何组合,以达税收增加之最大化。但若站在国民经济之立场,则应力求保护税基,培养负担能力,尽量减轻其对国民经济之压迫,所以需要探讨税收的转嫁、归宿等问题,此时研究方向似应集中在税收的经济分配方面。

[8]Tipke/Lang,Steuerrecht,12.Aufl,S.2.转引自陈清秀:《税法总论》,台湾翰芦图书出版有限公司2001年版,第2页。

[9]此为2002年张家界税法年会中刘剑文于分组讨论的部分发言内容。

[10]参见张守文:《经济法理论的重构》,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5页以下。

[11]当税法出现法律漏洞时,学者认为税法中之法律漏洞可否以类推方式与以填补,此非方法论之问题而是宪法问题,亦即平等原则与税收正义问题须由宪法解释方法来解决。即使在没有进行法律漏洞补充情况下,虽然税收系法定之债,应受法定负担事由之拘束,而非受法律条文表面之拘束,方能达公平税收之目的。然税法部分要件用语,事实上难免具有不完整性与开放性,此时不能尽依表面上的条文,须赖背后之宪法规定始能补足完整。参见葛克昌:《税法基本问题》,台湾月旦出版公司1996年版,第26、131页。

[12]城仲模:《行政法之基础理论》(增订新版),台北三民书店1991年版,第891-945页。

[13]KarlLarenz著,陈爱娥译:《法学方法论》,台湾五南图书出版有限公司1996年版,第355页。

[14]M.CappelletiandOthers,“TheItalianLegalSystem”(1967),p.89转引自沈宗灵:《较法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83页。

[15]主要体现在内外有别的税收优惠差别待遇上,诸如对所有外商投资企业一体适用的普惠制租税优惠政策外,另有种类繁多针对特定区域或特定项目、特定行业的外商投资企业租税优惠政策(参见《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

[16]陈清秀:《税法总论》,台湾翰芦图书出版有限公司2001年版,第20-21页。

[17]此为2002年张家界税法年会中刘剑文于分组讨论的部分发言内容。

[18]黄茂荣:《法学方法论与现代民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471页以下。

[19]这里的税法体系乃不同于税收实定法的立法体系。

[20]参照黄茂荣以下著作:《税法总论》(第一册),台湾植根法学丛书编辑室2002年版;《税捐法专题研究》(各论部分),台湾植根法学丛书编辑室2001年版;《植根税捐法法规汇编》(一),台湾植根法学丛书编辑室1982年版;《植根税捐法案例体系》(一)至(四),台湾植根法学丛书编辑室1982年版。陈清秀:《税法总论》,台湾翰芦图书出版有限公司200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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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文现代化的内涵和特征

根据水利部“中国水利现代化研究课题组”对水利现代化内涵的研究成果,以及我国长期以来水文发展与服务的探索实践,我们将水文现代化的内涵理解为: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遵循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原则,以可持续发展的思路、市场经济的规律和系统发展的理论为指导,以先进的现代化装备为基础,以高科技应用为支点,以现代化的管理模式为手段,以水文现代化建设促进水利现代化为目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改造和发展传统的水文科技,用现代的理性思维和理念转变传统的水文工作思路,不断创新和改革,在实践中探索为防汛抗旱、水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新理论、新方法,为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

水文现代化是水利现代化的重要支撑和保障。汪恕诚部长曾经指出:水文现代化是水利信息化的基础,水利信息化是水利现代化的基础,要加快水文现代化建设,为实现水利现代化奠定基础。因此水文现代化不是孤立的,它必须围绕和服从水利现代化和整个经济社会的现代化而推进。只有加快推进水文现代化,才能有效防灾减灾、优化生态环境、保障社会稳定,使人民安居乐业,为基本实现水利现代化和经济社会的现代化奠定良好的基础。

水文现代化是一个不断发展的动态历史过程。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科学技术进步,对水文的要求以及水文自身的发展水平都在不断发生变化。因此,不同时期,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和阶段,水文现代化的进程及相应标准也有所不同,必须以动态的观点进行水文现代化建设。

水文现代化需要不断进行体制和制度创新。水文现代化是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的条件下开展的,要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不断进行体制和制度创新,要从保障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来支撑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建立水文工作的良性运行机制和科学管理体制。

水文现代化的基本特征可概括为:

思想观念现代化水文工作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一套相对独立,缺少与外部环境相互作用的运作机制和工作方式,一些在计划经济时代行之有效的管理手段和工作模式,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就显得不相适应,阻碍了水文事业的发展。要适应治水思路的转变就必须切实转变水文工作思路,从重点为防汛抗旱服务向在继续为防汛抗旱工作服好务的同时,为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及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全方位服务转变;从重视水量监测向水量、水质、地表水、地下水监测并重转变;从重水文技术业务向在抓好技术业务的同时加强政策法规、科学管理转变;从小打小闹、修修补补、穷于应付向重整体规划、长期发展转变;从拼人力、拼设备向提高人员素质、加强技术创新转变。

技术手段现代化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是推动水文事业发展的原动力。水文现代化建设必须有先进的科学技术作支撑。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改造传统的水文科技,用先进的现代化装备武装水文设施设备,建成运行有效、管理规范且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应的水文防汛抗旱减灾、水资源信息服务体系,实现水文信息采集、传输、存贮、处理与服务的现代化。

行业管理现代化水文行业工作性质独特,相对来说是弱势行业,更应注重行业管理。没有现代化的行业管理,要推进水文现代化建设进程是非常困难的。水文行业管理重点要在体制改革、机制创新、效能提高、决策正确上下功夫,应逐步建立法制完备、体制健全、机制合理、行为规范,符合各地实际情况的较为完善的现代水文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规范和调节从事水文工作的各项行为,促进行业的进步和发展。

人才结构现代化人才作为知识的拥有者、传播者和创造者,正在成为生产力发展的核心要素。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人员精干的人才队伍,是实现水文现代化的重要保证。要做到这一点,我们首先必须更新人才的观念,用全新的观念武装人;二要通过新理论、新技术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人才的素质;三要注重人才的层次,既要有高学历、知识面丰富的学术带头人,又要有一定开发能力的实用型专业人才,还要有懂专业的操作技术能手。在人才使用上应该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科学管理。

投入机制现代化水文工作是国家公益性、需超前发展的基础工作,经费不足是造成水文事业发展滞后的关键因素。加快实现水文现代化,关键是加大投入。切实解决水文经费问题,是加速水文现代化建设的基础保障。2湖南水文现代化建设的探索与实践

近年来,我省在水文现代化建设方面进行了一些尝试和探索。信息技术在全省水文系统得到普遍应用,基础设施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法规制度建设和人才培养等基础工作也不断得到加强,为全面推进水文现代化建设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水文发展思路有新突破按照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原则,结合我省实际,编制了《湖南省水文“十五”计划和2015年发展规划》、《湖南省水文站网建设方案》、《湖南省水文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湖南省水功能区划》、《湖南省水资源保护规划》等发展规划。这一系列规划的编制和完成,为我省水文现代化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进一步明确了我省水文现代化建设的指导原则、总体思路和建设目标。

水文信息化水平有新提高我们紧紧围绕提高水文信息的质量和时效,不断加大水文信息化建设。一是自动测报系统建设进展较快。目前已建成国家防汛指挥系统常德、湘潭两个示范区。利用法国政府贷款建设湘江流域水情信息采集系统项目已启动;澧水流域自动测报系统已列入皂市水库工程计划。二是水文信息网络建设不断完善。初步建成了覆盖全省各市州水雨情信息传输计算机网络系统;洞庭湖洪水预警系统、湖南省防汛会商系统、湖南省旱情分析系统已完成;全省80%的雨量站点实现了雨量信息的自动采集、固态存贮。三是建成了湖南省国家水文数据库,为我省水文信息服务打下了基础。四是多普勒流速剖面仪、微机测流控制系统以及GPS、GIS等在水文测报中逐步推广应用。五是办公自动化建设也得到了发展。

水文监测能力有新改善水文信息自动采集和水文测报的基础设施建设是水文现代化的重要基础工作。一是优化了站网。九十年代以来,新设各类水文站点81处,水文站网密度逐步加大,功能不断完善。二是加快站队结合、水文巡测的步伐。目前,全省规划的18个水文站队结合基地已有17个初具规模,分析并审批了35个水文站实行流量巡测或间测,购置了巡测车以及用于巡测的先进仪器设备。三是测站改造力度加大。目前全省46%的国家重要水文站和30%的省级重要水文站按《水文基础设施建设及技术装备标准》的要求完成了全面改造,主要测报设施完好率提升到55%。四是引进、推广使用先进的仪器设备。全省建成半自动水文测流测沙缆道40座,全自动智能缆道5座,引进4台声学多普勒流速剖面仪,购置了电波流速仪、远传自记式压力水位计、固态存贮雨量计、全球定位系统等先进测报仪器500多台套,拥有气相色谱仪、数字荧光测汞仪、原子吸收、可见分光光度计等系列精密水质化验仪器。

水文科研有新进展水文的科技进步除去现代水文设施的研制、使用和集成外,更迫切的要求是要加大水文基础应用理论的研究,近年来承担的水利重点课题《三峡工程与洞庭湖关系研究》、《洞庭湖河湖疏浚综合效益研究》、《洞庭湖洪水及水力特性研究》、《湖南省九十年代洪灾成因与对策研究》等取得了重要成果,洪水预报调度、微机缆道测流、水库汛限水位等项目研究取得了重大进展。自主研制的水文浮标遥控投放器等填补了国内水文测洪设备的空白。防汛会商系统、水情信息网上查询处理系统、洪水预报模型软件、水文站网信息管理处理和水文数据库均在实际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水文管理体制有新起色一是理顺了机构,明确了职能。在2001年湖南省机构改革和政府审批制度改革中,明确了十二项主要职能,承担五项政府审批事项;2002年圆满地完成了各下属勘测局的人事制度改革,各勘测局统一设置5个职能科室、1个公司,明确了基层水文站为副科级机构;2004年汛前,对省局机关的内设机构和职能又进行了理顺调整。二是强化了管理,完善了制度。水文管理体制的科学化是水文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之一,全省以制度建设为核心的各项管理工作正在不断规范。《湖南省水文管理办法》已于2003年8月1日颁布实施,为水文现代化发展提供了制度和法律保障,有力地促进了水文现代化建设的发展。

水文人才培养有新成效近年来,我们把培养水文人才、提高队伍素质作为水文现代化建设的智力支持。一是通过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提高水文职工的业务技术素质,使职工队伍不断年轻化、专业化,优化了队伍结构。二是采取不同的培训形式,全面提高职工的综合管理素质。三是继续开办水文高等函授学历教育。

3湖南水文现代化建设的目标和任务

根据“技术先进、精兵高效、管理科学、全面服务”水文发展总目标和“统筹规划、点面兼顾、突出重点、超前发展”的水文现代化建设原则,我省当前水文现代化建设的主要目标是以现代化的技术手段取代传统落后的运作方式,不断提高水文工作的效率与效益,以先进的思维理念改变传统的行业观念,在水文领域中广泛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现代的工艺设施、新型的仪器设备、科学的管理方法和网络化的信息系统,实现采集自动化、传输网络化、处理标准化、分析科学化、管理规范化、服务多样化、队伍知识化。要实现以上目标,重点应加强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进一步优化水文站网功能科学合理的水文站网和装备良好的水文测站是做好水文工作的基础。要调整、充实和发展水文站网,使站网结构合理、观测项目配套齐全,整体功能加强,布站数量和满足国民经济发展和防汛抗旱、水资源管理、水环境保护的要求。

进一步加强水文基础设施建设按照部颁《水文基础设施建设及技术装备标准》的要求,加强水文基础设施设备的建设,不断提高设备设施的效能和水文测报能力,有计划地引进高科技的先进测流仪器设备,使主要江河及其重要控制站均能安全施测五十年一遇以上洪水标准,实现雨量、水位信息采集自动化,逐步推广先进的流量、泥沙、水质测验设备,改善工作条件,降低劳动强度。

进一步推进水文巡测发展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组织修订水文站队结合建设及巡测规划;完善和修订巡测规范和站队结合管理办法;组织开展研究适合水文巡测的仪器设备和交通工具;建设和完善站队结合基地,基本完成站队结合基地建设任务。

进一步加快水文信息化步伐建设以计算机广域和局域网络为基础,以数据库为支撑的信息网络系统;完善水文资料整编、汇编、校验、处理和存储软件系统,全面建成以现有水文数据库为基础的水文信息服务系统;初步建成由水文预报预警系统、实时水情监控系统、汛情分析和系统等组成的水情信息服务系统;建设水资源实时监控、分析评价、管理决策支持的水资源信息服务系统;建设水环境实时监控、分析评价、管理决策支持的水环境信息服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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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生活用水配置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和人民生活用水量的增加,保障人民生活用水是水资源优化配置首要考虑的问题,根据需水预测和全旗符合人饮水质标准的水资源分布状况,将前山两镇2万hm2地区划分为巴音镇、呼和镇的城乡居民的生活用水保护区,该区有地下水可开采量6704万m3,这部分水资源能够满足未来城镇化和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的用水需求。因此,对该区采取更加严厉的保护措施,加强对该地区水资源污染的防治,确保城乡人民生活用水的安全。

2.2农牧业用水配置农牧业用水在水资源占有绝对比重,今后时期农牧业配水的思路:一是加大工程节水投资,提高水的利用率;二是调整农牧业种植结构,大力发展低耗水作物;三是控制农牧业种植面积。今后几年,农牧业用水总量不但不能增加而且要降低,通过上述措施保证全旗农牧业用水的长期稳定,逐步降低农牧业生产和全旗经济中的用水比重。

2.3工业用水配置根据总排干上游多年的排水资料,总排干上游乌后旗东升庙至青山镇段,主要接纳一、二排干排水,多年平均排水量为0.54亿m3,该区段在12~3月份为枯水期,每日可提供水资源量2万m3,在4~12月份,每日至少可提供8万m3的水资源,该区段水质较好,没有污染,矿化度约2g/L,是全旗工业用水较好的水源地。利用狼山山脉地表径流:狼山山脉在全旗境内有大小沟口43个,有100km2以上的沟口9个,现只有1座大坝口水库,有建水库条件的有3个,截伏流工程5个,今后几年要兴建一批水库、截伏流工程,这些水利工程的建成,不但能起到防洪作用,而且可充分利用地表水资源发展全旗的工业经济。解放闸每年分配全旗引黄农业灌溉用水指标5000万m3,当总排干沟的排水无法解决全旗的工业用水时,可采取水权转换的办法,将其中一部分农业灌溉用水指标,用于工业用水。

2.4生态用水配置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必须将生态用水列入水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内容,根据目前全旗的生态状况,今后一段时期重点对狼山山脉和后山牧区进行生态供水。将狼山山脉确定为全旗水功能缓冲区,后山牧区确定为全旗水功能保留区,除满足生态用水外,严格控制地下水的开采,通过保护地下水资源,退耕还林退牧还草,水土治理等综合措施,逐步恢复生态环境。

3实现水资源的科学管理和优化配置

3.1对水资源实行科学管理在对水资源的管理上要实行资源统管、城乡统配、突出节水的原则,在工业节水上耍以水定产、定规模,采取行政、经济手段,引导工业布局和结构调整,限制高耗水工业发展,同时,对新建、改建的取水项目加大管理力度,对没有节水措施的不予审批;农牧业节水上要因地制宜,调整种植业结构,多种耗水低的作物,同时适度规模,兴建渠道衬砌为主的节水型水利工程,提高水的利用率。

3.2建设蓄水工程在山洪沟口有条件的地方兴建一批水库、截伏流工程。因为这些水利工程的建成,不但起到防洪作用,而且可充分利用黄河流域的地表水资源发展全旗工业经济。

3.3充分利用地表水进行灌溉充分利用总排干沟东升庙-青山段上游每年向总排干沟下游排水0.54亿m3水资源,该排干沟水资源水质较好,是最好的工业用水水源。充分利用黄河水进行农田灌溉,将优质的地下水资源用于城市人民生活用水。通过一系列的开源节流措施以确保全旗工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

3.4改革水资源管理体制建立政府调控、市场引导、公众参与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充分发挥政府在水资源管理中的主导作用,保证公共利益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切实保障公民基本生活用水权和用水安全,保障生态用水和环境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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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Oenanthejavanica(BL.)DC;Essentialoil;GC-MS

水芹Oenanthejavanica(BL.)DC.系伞形科植物,为多年生湿生或水生草本。民间多用于治疗小儿发热、小便淋痛、白带、小便出血等[1]。由于水芹挥发油成分比较复杂,不同产地导致了水芹挥发油成分的明显差异。本实验所分析的云南大理产水芹挥发油化学成分研究尚未见报道。本实验采用云南大理产水芹的干燥全草,以水蒸气蒸馏法提取挥发油,经无水硫酸钠干燥后,用气相色谱-质谱法分析,共分离出61个化学成分,鉴定了其中16个化学成分,以归一化法计算了各个化学成分的相对含量,占挥发油总量的96.46%,为云南大理产水芹的进一步开发和利用提供了科学依据。

1材料与方法

1.1仪器与试剂美国ThermoQuestTrace2000GC-MS联用仪,色谱柱:DB-5MS石英毛细管柱(30m×0.25mm,0.25μm)。水芹采自云南大理花甸坝,经大理学院药学院生药教研室马晓匡教授鉴定为伞形科植物水芹Oenanthejavanica(BL.)DC,标本存于大理学院药学院药物化学实验室。

1.2挥发油的提取将水芹全草50g干燥、粉碎,按《中国药典》2005年版附录XD水蒸气蒸馏法提取挥发油,经无水硫酸钠干燥后得样品,挥发油为淡黄色透明油状物,具有浓郁的特殊气味,出油率为0.53%。

1.3气相色谱条件DB-5MS石英毛细管柱(30m×0.25mm,0.25μm);色谱柱程序升温条件:初始温度50℃,保持3min后,以5℃/min的速率升温至120℃,然后以1℃/min的速率升温至160℃,再以10℃/min的速率升温至260℃,恒温10min;载气He(1.0ml/min);进样量1μl;无分流进样;接口温度260℃;气化温度260℃。

1.4质谱分析条件电离方式为EI;电子能量70eV;离子源温度:200℃;质谱检测器电压350V;扫描质量范围35~450AMU。

2结果

用毛细管气相色谱法从云南大理产水芹挥发油中分离出61个峰,通过HP-MSD化学工作站数据处理系统,按面积归一化法测得挥发油各组分相对含量。按上述气相色谱-质谱条件对水芹挥发油进行分析,得其总离子流图见图1。

图1云南大理产水芹挥发油总离子流图(略)

对总离子流图中的各峰通过质谱扫描后得质谱图,经计算机用NIST98标准图库,人工谱图解析,并查对有关质谱资料[2],从基峰、质荷比和相对丰度等方面进行直观比较、分析和鉴定,确认了其中16个化学成分,见表1。

表1云南大理产水芹挥发油化学成分分析结果(略)

3讨论

所鉴定出的16个化学成分占挥发油总量的96.46%,主要成分为苯氧乙酸烯丙酯、桉叶-4(14),11-二烯、2,3-二氢-3-甲基-3-苯并呋喃甲醇、柠檬烯,其中苯氧乙酸烯丙酯的量最高,占总量的80.17%。苯氧乙酸烯丙酯俗称菠萝酯,因具有菠萝香气而得名,是饮料、糖果、食品工业常用的香料,也用作化妆品香料[3]。水芹在这方面的应用尚未见报道,可见云南大理产水芹挥发油可用作食品工业和化妆品工业的香料,应用前景非常广阔。萜类化合物及其衍生物含量在13%以上,其对云南大理产水芹挥发油的抗菌和抗肿瘤活性值得进一步研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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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采用统筹兼顾法

因为就水利工程勘察来说,在进行水利工程建设之时,要求使用一些较为合适的方法,比如说使用统筹兼顾的方法,其不仅仅可以直接推动我国经济的高效发展,进而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对财务收入各个部门之间的配合以及建设工作。而在另外一个方面,应该依靠水利经济而获得一定社会经济效益。不断提升财务收入不同部门之间的配合以及建设工作,与此同时,较为合理的财务分配,可以促进水利经济较好的发展。

1.3采取合理政策

在水利经济的管理上,每一个部门之间其财务收入之间有所不同,应该根据其具体情况而定,使用相关措施进行分析,同时解决每一个部门的问题,此外,对于每一个部门的社会经济效益进行重新评估,之后对不同的经济情况进行政策扶持。与此同时,因为每一个地方的具体经济情况有所不同,而每一个地方的具体的经济情况和获益方其承受能力之间有所不同,使用分批的方式而进行实施,在经济发展的情况之下,需要慢慢减少政府对其补贴,在经济较为落后的地区,需要在贴补上进行一定增加。

1.4政府加强政策支持

水利经济发展属于国家重点经济发展的一部分,政府理应加强对其支持。首先,政府要增加对水利经济发展的资金投入。任何经济的发展都是以雄厚的经济支持为基础,没有足够的资金,水利经济的发展将无从展开,增加财政支持,能够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的建设。其次,政府还要积极扶持水利企业的发展。对于那些有着巨大发展潜力的水利企业,政府要对其进行扶持帮助其发展;对于那些小型的水利企业,政府要引导其进行合并,促进大企业的更强发展。

1.5加强对水利经济专门人才的培养

面对水利经济人才匮乏的现状,提高水利经济人才的水平主要包括两个途径。其一,引进专业水利人才。我国的水利经济发展水平与国外发达国家有很大差距,因此我们要善于利用外来资源,引进国外先进人才和技术,为我所用。其二,要加强对本企业水利人才的培养和教育。定期组织员工的培训和教育工作,增强他们的专业知识,提高他们的专业技能和水平。

1.6加强水利企业自身的管理

促进水利经济的发展与水利企业自身的管理也是分不开的。因此水利企业要从自身的实际发展情况出发,制定出不同时期的发展战略目标,对水土资源进行合理的开发和利用。

1.7完善水利财务管理体制和监督机制

在我国国民经济体制改革逐渐深入的背景之下,尤其是投资体制的改革,我国国家财政进行无偿投资的比重在慢慢减少,而有偿投资的比重逐步增加,国家投资的比重也在慢慢减少,社会筹资比例则会不但提升,在当前的经济背景之下,因为水利经济具有收益慢的特性,导致其社会资金在水利经济上的投入比较少,那么就会给水利财务管理体制造成一定的问题。与此同时,应该构建一个多元的融资体制,在该体制之中,应该从客观实际同当前国际先进经验进行结合。则需要从三个方面进行分析,首先应该构建水利企业直接融资机制,利用好我国资本市场的扩容,将水利企业的直接融资功能发挥出来,进而不断开拓出资本市场筹资的渠道。也需要不断构建金融证券机制,需要对金融资本对于水利经济发展的重要性进行分析。

1.8大力加强前沿科学和重大水利科技问题研究的科技基础平台建设

为了不断促进我国水利经济的发展,需要推进和做好同国家实验室以及工程研究中心的建设,不断促进我国水利科技资源的高效使用。使用一些较为先进的技术集成、推广以及科技成果的转化分析,不断推进高新技术尤其是信息技术其在现代水利行业之中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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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技术和管理岗位实用型供排水水质检验人才紧缺是不争的事实,如何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是我们教学改革的重要课题。

社会在发展,人类在进步,现代教育以其独特的魅力吸引着世人的目光,对传统教育产生了强烈的冲击,教育教学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和机遇。能力和素质的培养,古老而年轻的主题,是教育教学的精髓和真谛。教师运用的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选择的教学内容、达到的教学效果直接关系到学生的就业和未来的发展,在实践中探索和研究教学规律、加大教学改革的力度非常迫切。

二、教学设计

2.1课程设计的理念与思路

给排水专业设置水质检验课程培养具有水质检验技术与管理工作职业资格的专门人才,为水处理工艺运行提供数据资料和科学的依据,能够正确及时地反映水质状况。

让学生获得工作过程知识,必须实施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通过工作学会工作。因此,本课程基于“工作过程系统化”进行教学设计和开发,以相对独立又相对完整的工作任务构建学习内容,以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为核心,保持实训内容、实训环境与企业现场一致,使学生亲自经历结构完整的工作过程,完成从试液、仪器准备、采样、预处理、检验、数据记录与处理、水质评价、质控等各个工作步骤的完整训练,在工作过程中学会工作,获得职业活动的技能和知识,获得职业能力。

求知即行动,行动即学习,以完成典型水质指标检验工作任务为驱动力、教学出发点和目标,采用行动导向教学方式,改造不适于学生认知规律发展的不合理成分,发挥学生主体作用,开发学生潜能。实训中,充分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为学生创造主动学习、自主学习的环境,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强调对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职业能力的培养,以达到全面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的目标。通过学生独立计划、实施、检查,帮助学生学会学习、学会实践、学会协作,学生通过符合要求的水质检验全过程的专业行动和小组合作,完成一个具体的工作任务(项目),是直接学习行为,是有效的学习过程,在“做实验”过程中获得工作成果,技能、经验和知识、并归纳总结,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学会科学的工作和学习的方法,在小组共同完成任务的过程中,学会与人合作,增强责任感。专业能力、方法能力和社会能力在行动中形成和提高。因此,根据学生认知规律、工作情境和能力要求设计课程,效果显著。

2.2教学目标设计

水质检验课程总体目标主要强调对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因此,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领会供排水水质标准、技术规范及有关规定,严格按照水质检验周期、操作规程开展检验工作,使学生具有从事水质检验工作的基本职业能力,并具有水质检验仪器设备维护、质量监督与控制、检验数据记录与处理、报告编写、采样等方面的基础能力,为水处理提供及时准确的数据资料,保证水处理工艺正常运行和水质合格/达标。

教学目标有具体的知识目标、专业能力目标、方法与社会能力目标几个方面,注重对学生关键能力、综合素质的培养。

2.3教学内容设计

结合污水处理中国家标准规定的基本控制项目、主要控制参数设计有两个项目,分别为污水进出水水质检验、污水处理过程水质控制与检测。结合给水处理中国家标准规定的水源水检测项目、主要控制参数和水质监测三级网络设计有三个项目,分别是供水水源水质检验、净水构筑物水质控制与检测、出厂水、管网水和管网末梢水水质检验,按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及有关规定设计教学项目,具有针对性,适合给排水行业岗位需求。

对每一项目,确定典型工作任务,每一任务都对应一具体的工作过程。通过完成具体的工作过程使学生学会主要水质指标或参数的检测,并使学生具有水质检验方案设计、采样、仪器设备管理、检验质量监督与控制、检验数据处理、报告编写等基础技能。

2.4教学方法与手段运用

2.4.1项目教学

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亲自处理一个项目,全部或部分独立组织、安排学习行为,处理项目工作中遇到的困难。

首先,引导学生搜集信息,了解要做什么检验项目或完成什么任务以及为什么要做,检验哪种水样中有机物、重金属还是富营化物质等,了解其对环境或人身健康的危害。

然后,学生独立计划及判断计划的合理性,通过阅读教材或浏览网页知道怎样去做,目前有几种方案。水质检验是按照国家标准方法进行的,一般有常规法、快速法和在线法,学生主要查阅每一项目的几种方法。

开始阶段,学生不会做计划、方案,教师描述、讲解,引导学生看教材或提供网上信息,一段时间后,学生会慢慢习惯,成为自然,我们已经编写了适合项目教学法的教材,提供较为齐全的资料,逐渐地,学生结合实践会自己读懂或主动和同学、老师讨论问题,提出不同意见。

接下来是:学生独立实施及检查是否正确实施了计划、提出改进措施等。在方案实施中按照统一的过程如配溶液、仪器准备、采集样品、预处理、检验操作,得出结果几个步骤来进行。由于传统的应试教育,学生动手操作能力比较薄弱,因此,最初的项目教师采用示范、讲解、学生模仿、熟悉关键步骤、学生重复做这样的教学方法。结果得出后,需要检查,因为误差和偏差主要来源于操作是否规范,所以学生首先在这方面查找原因,然后利用标准物质对照等质控措施检查方案实施的情况,同学间进行讨论,找到问题,对项目或任务加以改进,反复做实验,完成任务。几个任务实施后,学生会自主完成新任务,达到目标要求。

2.4.2合作式学习

由于仪器、试剂和学时的限制,教学中把学生分成小组,按时间或空间进行合作,分别完成不同的任务进行汇报,因此,每个人对小组的成果有责任感,促进合作精神、交流能力和表达能力的提高。

2.4.3启发引导

在做的过程中启发学生的思路,引导学生完成项目,获得相关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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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工环地质学科与岩土工程两个专业学科的理论体系核心是通过原始的分散型、局部性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理论成果革新,然后随着生产力与科学技术的发展,形成了普遍性,全局性,集中型科技创新与发展,并得到了高度综合与集成而形成的当代水工环地质与岩土工程学科。水工环地质与岩土工程学科技术的理论发展历程,则由水文与工程地质―环境水文与环境工程地质―岩土工程地质―生态水文与工程地质―生态岩土工程地质的全过程,当代水工环地质与岩土工程学科技术应用于土木工程建设的全过程中。水工环地质与岩土工程地质学科理论实践于各工程建设领域并相互渗透,互补应用。因此,水工环地质与岩土工程理论的应用体系是一脉相承的。两学科不仅是不可分割的两门相关相同专业类,而且在国民建设项目中两类专业相互依赖生存。工程建设的属性统归为水土岩三者之间内在的性质,例如:利用地下水资源作为工农业及居民供水,需依托地下水储存空间在岩与土中的立体空间分布和适宜的地质条件来满足地下水的生存和开采利用。又如:城市人口居住密度加大,迫使城市向空中发展,则加大了高层及超高层建筑群的高密度开发,宜选择满足地基荷载的承受能力优良的工程地质与环境工程地质条件。涉及岩土工程与水文及工程地质相关领域极为广泛,例如:城市地下建筑基坑中的水文及工程地质问题,需要各项试验结果优选计算参数,供基坑设计与施工使用。与地下建筑相关的地下水的抗浮问题,建筑物地下基础的岩溶地下水的防治与治理问题,矿山开采的边坡稳定及矿床开采的充水影响问题,大江大河及水库大坝防渗及岩土体的结构稳定问题,湖泊淤积治理问题,抽取地下水引起的地面沉降问题,铁路、公路、桥涵、以及过山、过江、过海的地铁隧道等建设工程遇到的岩溶、软土、冻土、崩塌、滑坡、泥石流、塌陷、等环境地质灾害问题,都是紧密依靠当代水工环地质与岩工程学科基础理论与实际相结合进行解决。也是水工环地质与岩土工程学科面向社会发展的需要。

1、水工环地质的概述

水工环地质调查和研究与人类的生存有着密切的关系,特别是在全球环境变化和被社会经济环境可持续发展的推崇的大背景之下,各国都将其引入更广阔的空间。伴随着不断变化和发展的全球经济、资源、环境,各国对地质调查工作的方向和部署都进行了调整,相对的,发生巨大变化的还有水工环地质调查研究的内容。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的界限在传统意义上被打破,现在发展的趋势就是对水工环一体化的研究,它的服务领域越来越广泛,信息量大、功能多样的态势不断出现,环境地质学日益突显其重要性。

2、水工环工作存在的问题

尽管水工环地质工作一直处在国家、社会与国民经济发展的前沿,但是仍需“更加紧密地与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相结合,更加主动地为经济与社会发展服务”。目前,在水工环地质调查工作中尚存在如下亟待改进和加强之处:

(1)大调查队伍不健全:为了适应地质工作由资源型向资源+环境型转变,中国地调局机关成立了水工环部,极大加强了水工环地质调查工作的管理能力。老一代地质工作者仍然是地质大调查的主力,而目前尚未培养出足够多的具有较高战略分析和综合分析能力的中青年骨干队伍。?

(2)国家层次的地调项目不够:目前水工环大调查项目几乎涉及各个领域,覆盖全国,但是,由于经费投入明显不足,因此,像“400个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鄂尔多斯周缘地下水”,“长江中下游水患区环境地质调查”等反映国家意志,具有较强公益性、战略性和基础性的项目不多。应该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对水工环地质工作全面规划,使有限的资金产生更大效益。?

(3)成果转化亟待加强:“长江中下游水患区地质环境调查”、“黄河中下游地质环境调查”、“首都圈地区环境地质与水文地质调查”、“塔里木盆地地下水资源勘查”等许多项目已在实施并取得初步成果,应该尽快将水工环地质调查成果推向社会,力争参与到这些地区社会与经济发展建设计划中去。

3、水工环工作的建议

(1)工作部署原则:水工环地质大调查工作部署原则,总体上必须以副总理提出的“一个根本转变,两个更加”作为开展工作的战略方针,以寿嘉华副部长提出的“四个定位,五个提升,九个部署”为工作重点,它要:①更加主动地为社会和国民经济发展服务。水工环地质工作是在国家经济建设中诞生的,随着国家经济建设的飞速发展而迅速成长壮大。②全面提升调查水平,更加代表国家意志。③应具超前意识,并服务于全过程。因此,应该及早开展以生态环境地质为主题的三峡库区地质调查,重点了解库区第四纪地质与库岸变迁、移民迁建区人工开挖与地质灾害、25°以上斜坡地与生态环境保护等问题。?

(2)加快战略和规划的制定;以水工环发展战略思想为指导,尽快完善我国水工环地质调查规划,真正体现国家意志,并以此作为编制实施计划和项目申请立项的依据,通过数年的努力,真正使我国水工环地质工作提升到新的水平。

4、水工环研究中新技术、新方法的应用

(1)地理信息系统(GIS),地理信息系统作为一种应用技术是以处理空间数据为基础的,而地质信息的特点决定了使用GIS技术的优越性,从而使该项技术在地学的各个领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2)遥感技术(RS),遥感技术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以及新近形成的环境地质学科中近30年的应用,走过一个从定性评价到半定量、定量评价,从指示要素分析到计算机模型模拟,从单一解译到综合方法互补等阶段,充分显示了其信息量大、宏观、快速、节省经费,且具有多时相动态监测等优势,广泛应用于水文地质勘查、评价、大型工程选线(址)、区域稳定性评价、地质灾害调查、评价预测及地质环境评价预测等领域。

(3)物探技术,由于物探技术能提供多种描述地质材料的物理参数并具有速度快、成本低和不破坏地质环境的优点,在水工环勘查的历史上已经得到了广泛的应用。近十几年来,在时空域内利用高分辨率技术勘查地质目标的成功,使水工环物探勘查技术取得了长足的进展。

(4)水质测试技术,目前国内外的实验测试手段,从分析原理划分,大致可分为两大类:即化学分析法和物理分析法。这两类分析方法之间并不是相互孤立和对立的,在实际分析工作中,应根据具体情况和要求,综合考虑仪器分析和化学分析的特点,扬长避短,选用适当的分析方法。这就要求分析化学工作者必须同时掌握好这两类分析方法。这种分析方法是以物质的物理、物理化学性质(光谱及电化学性质)为基础并使用特殊仪器进行分析的测试方法。目前在水、工、环测试中主要应用以下各类方法:原子吸收光谱分析法、发射光谱分析法、原子荧光光谱法、电化学分析法、色谱法和同位素测试。

5、结束语

水工环地质与岩土工程两个专业学科都是地球地质大学科的支学科,两个支学科的共同持点与目标相互一致,都是怀抱地球,面向大自然,为地球的永生及人类与大自然生命的存在,用自身的科学理论与工程实际相结合去了解自然与改造自然。这就是本行学科共同持点与目标。水工环与岩土学科的理论体系一脉相承,互为一体,谁也离不开谁,同属自然科学。用学科过硬知识与技术解决工程建设中的实际问题,学科的理论体系还得依靠多支学科合作,进一步发展,技术创新,理论创新,水工环与岩土工程技术工作的理论与实践水平都将有新的重要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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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 the Teaching Method of Pupil Composition from "Outlaws of the Marsh" Mapping

Abstract Currently, have a more in-depth exploration of the structure of "Outlaws of the Marsh", literary value, historical value, but from the angle of the guidance and inspiration of primary school essay writing specialized exposition indeed rare. From the aspects of the structure, clues and descriptive methods to look at the guidance of "Outlaws of the Marsh" Pupils' essay writing.

Key words Outlaws of the Marsh; pupil; composition

《水浒传》是我国公认的四大名著之一。虽有较多的批评之声,但此书对中国古典小说的写作方法上却有指导性的意义。无论是从作者或是作品的角度分析均有较高的建树,但从读者的角度分析是源于20世纪60、70年代的“接受美学”,①是从学者和成人的角度考虑作品的。小学生是一个基础教育的低段团体,其接受能力和认知能力受到一定的限制,而且基础教育又存在面向全体的特点。因此,对《水浒传》的分析、借鉴应从人物、情节的个体、个性的成人化的分析转向有教育意义、实用意义及体现小学生全员意识的探索方式上。

对于《水浒传》全文的内在思想意义和社会价值的提炼要照顾大多数,而且有现实意义,并能指导小学生作文整体效果把握的是文章的线索。单从每个章节来说,人物的表情、动作、语段的引用都有较高的借鉴意义。环境描写衬托人物的心理,烘托气氛也是提高小学生作文的重要手段。针对以上方面本文要详加分析,教师在教学中可以充分地指导小学生效仿和体会。

1 从线索分析

《水浒传》的线索有学者认为是分散性、无章法的、缺乏有力的线索,这些论述主要的源于国外学者的评论。从国内来看学术界整体认为《水浒传》是章回体小说的开端和典范,是有机的缀合体文章,以“忠义”和“反忠义”为线索,以宋江为中心人物展开叙述。“《水浒传》的结构并不是单一化的自线结构”。②线索的确定是文章的灵魂,单从叙事性来看对小学生的作文教学中的记叙文的指导是有一定意义的。线索的选择可以是思想,也可以是人物的性格,也可以是事件的。《水浒传》是一种纵向的线索,从忠义国家——无路可走——被逼梁山——等待招安——忠心报国——走向瓦解。宋江这个主要人物按此线索一步步地把梁山一百零八名好汉带入了宋代积贫积弱的体制中来。小学生的作文可以以此为借鉴,利用一个主要人物在整体事件中的情感的变化统领全文。“所谓线索就是贯穿在整篇文章中的情节发展与思想感情发展的线路,它像链条一样连接着文章里全部的人物、事件和影响。在记叙文中,它把一个个彼此相关的事件及人物贯穿在一起,推进情节的发展,彰显主题。在抒情性的文章中,线索是咏物抒怀、托物寓意的凭借,使主题突出,形散神聚”。③“神”在作文中是主题,是对作者的社会地位、社会认知的反映。宋江是作者思想的反映,是摆脱不了中国古代社会儒学、理学思想束缚的。以“忠义”为行动目标,无论是“浔阳楼吟反诗,智赚玉麒麟,还是抵童贯破高俅,李师师献殷勤”④都是为成就其社会认知而服务的。小学生的认知水平的高低主要来源于教师、父母、同学,还有一部分来源于社会的宣传。其作文线索中思想的肤浅或深刻与其直接和间接得到的理性认知的水平有关。从低年级的作文教学中首要的任务是抓住思想而不是抓“好词好句”,这是作文精彩的必要条件。形成习惯,从思想延伸至内容而不是反转的。但是,现实的应试教育的大环境中要实现摆脱形式主义作文可谓“难”,教师的眼光放在五年后的少之又少。课文的讲习、阅读的训练要从社会的大环境中找重点、找亮点、找污点,可以一针见血地体现作者的社会认知度。

2 从描写分析

《水浒传》的描写是贯穿于其篇章结构布局方面的修辞技巧和表现方法。“《水浒传》可作文法教科书读”⑤可见《水浒传》的描写方法被近现代作家所推崇。清金圣叹的“十五法”总结得全面而深刻,包括倒插法、夹叙法、大落墨法等等,在小学生的作文教学过程中可以引荐。

《水浒传》每一章节都存在总领。在第二十三回《横海郡柴进留宾 景阳冈武松打虎》中的情景小学生比较熟悉,本文就以此回进行分析。开篇“延士声华似孟尝,有如东阁纳贤良,武松雄猛千夫惧……报兄诛嫂真奇特,赢得高明万古香”⑥为开篇。与作文教学中的总领全文,开门见山的方法相似。但以诗为开头更具文采,简洁明了。题目、开篇是文章的龙头,是吸引读者的最佳方法,《景阳冈武松打虎》的开头就略显平淡了,但如何修改,笔者就不妄下结论了。作文教学应从题目和开头谋划,抓住人物和事件的关键环节。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的做法已经过时,过于死板。写人就要通过描写,在一千个人中一眼便可知其位,写事开篇或命悬一线,或如高汤入口,或如履薄冰,写物要有跃然纸上之感,小学生写作首先应从吸引眼球开始。

再谈过程描写,就是突出一个字“细”。如《水浒传》武松遇大虫时的环境描写:“无形无影透人怀,四季能吹万物开。就树撮将黄叶去,入山推出白云来”。⑦“细”字不易体现,只要有景在突出重点时就应细到每一片树叶,只要有人在突出性格时就要细到每一个眼神。同样是“打”单看,景阳冈武松打虎“景阳冈头风正狂,万里阴云霾日光……身横野草锦斑销,紧闭双睛光不闪。”⑧可谓细到极致,而小学生只重用词描写,“四字词、成语的堆砌应转化为细节描写的教学,让“过程”充实有货,可以细细品味。

最后,看结尾。二十三回最后一句“只听得背后一个人叫声,武都头,你今日发迹了,如何不看觑我则个?武松回过头来看了,叫声:阿也!你如何却在这里?”⑨典型的设悬念的写法,小学生的文章喜爱写“满”,口号式、感想式结尾,让读者如快马到天涯前的感觉,极不舒服。作文教学应有的放矢,结尾以设悬念,或让人回味有所思考的结局为主。看后读者能仰望天花板沉思一分钟,也就达到最终目的了。

《水浒传》与小学生作文教学看似关系不大,但从读经典到学习经典,到运用经典才是读书的目的,才是语文作文教学的新思路。“新头、细身、长尾巴”是作文教学从《水浒传》得到的新启示,值得推广于小学生作文教学中。

注释

① 接受美学理论是形式主义、结构主义、欧美新批评等20 世纪以文本为中心的文学理论的反对派,把文学研究转到读者这一极的理论研究.

② 黄凌云.宜春学院学报.2005(1).

③ 钟开.金典三年.吉林教育出版社.2010.1:125.

④ 施耐庵,罗贯中.水浒传.人民文学出版社,1975.9:3,4.

⑤ 宗延虎.中国修辞学通史.近现代卷.吉林教育出版社,1998.11:140.

⑥ 施耐庵,罗贯中.水浒传.人民文学出版社,1975.9:293.

⑦ 施耐庵,罗贯中.水浒传.人民文学出版社,1975.9:299.

⑧ 施耐庵,罗贯中.水浒传.人民文学出版社,1975.9:299.

⑨ 施耐庵,罗贯中.水浒传.人民文学出版社,1975.9:305.

参考文献

[1] 高日晖. 《水浒传》接受史研究.上海:复旦大学,2003.

[2] 张同胜. 《水浒传》叙事结构的文化阐释.明清小说研究,20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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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科学的认识要源于增值税的自然规律

由卖方向买方按成交价和征税率收取销项税,卖方以抵扣进项税后的差额向国家缴纳增值税,只要买卖成交,买卖双方一定分别就是销项税和增值税的纳税人,这个过程和结果是增值税征收的自然规律。

增值税最大的特点是科学地把同一市场成交价由买卖方按各自的规则同时纳税。买方的纳税额是成交价×征税率,由卖方收取,而把计算卖方的税分成固定和变动的两个部分,把卖方买入的原材料零部件价格÷(1+征税率)×征税率作为已经征收的固定税额,即进项税,也就是把这部分含税的价格作为将来卖出的整个成交价中国家已经征过税的一段价格,另一段在产品还没有卖出的时候,税是潜在和变动的,当卖出时,成交的价格就成了全部应该纳税的价格,那么全部应交税额减去已经交纳的税额,就是卖方的实际应交的税额,即增值税,这段价格也称为增值额。假如买方不是最终消费者的话,成交价÷(1+征税率)×征税率又会成为其已征的固定税额。因此,增值税的税收成本对买方来说仅与成交价有关,而卖方的税收成本也只是与买入的固定进项税和卖出的成交价有关,与经营者的其它成本等要素都毫无关系。

买方纳税的隐蔽性是造成我国退税问题的根源。由于买方交的税是在不知不觉中由卖方连货款一起收取,买方也不与国家直接发生纳税关系,容易被误认为只有卖方纳税人,我国一直实行免卖方出口产品本销售环节的增值税和退进项税,实质就是买方纳税隐蔽性的结果。

但免卖方本销售环节增值税并不符合WTO的相关规定。世贸组织在GATT附件9《注释和补充规定》关于“免征某项出口产品的关税,免征相同产品供内销时必须缴纳的国内税,或退还与缴纳数量相当的关税或国内税,不能视为一种补贴”的规定中并没有把增值税包括在内,只有进口商购买出口产品的进项税是该出口产品内贸时必须缴纳的国内税。而免卖方增值税退进项税只不过是一种形式。因为退税的结果只不过是按免退卖方的税额为标准计算而已,实际上退的仍然是买方的税,因为结果只是买方价格降低了与退税额同等的价格;就算把卖方的进项税由抵扣改成了由国家直接退还,但是卖方按成交价向买方收取的销项税又怎么会自动改变呢?假如销项税照收,进项税又直退,岂不重复!

成交价是买卖方纳税的计算依据。要使内外贸价格不变,又要使外国的消费者不再是本国产品的纳税人,只有通过退税让出口的成交价正好零征税率,而国家退给卖方的税额加上零税率的成交价又正好等于卖方内贸含税的销售价。这样对国内来讲是经营者不会因内外贸的变化而税负发生变化,公平内外贸市场的贸易;对国际来讲,由于各国的税率和征税方法各不相同,需要以零税率来统一,所以,出口退税才会成为国际惯例。

以卖方固定变动税额和退税率计算退税,降低的价格就会改变原来环环相扣的征退计税依据,造成增值税对社会财富的无序分配和混乱!

二、科学的思想是破解现象的法宝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已基本采用了现代经济学的经济制度,却出现了许多用相应的理论无法解释的现象。理论来源实践又返过来指导实践,当出现了理论不能解释的现象时,就往往预示着执行中出现了问题,而问题往往也就隐藏在尚无法解释的现象之中。

我国著名的经济学家林毅夫有句话说得非常经典:“理论本身是一个简单的因果逻辑体系,一个理论在其逻辑中仅能保留很少几个对其所要解释的现象产生决定性影响的最重要的社会经济变量”。

增值税是以国家权利作后盾,对社会生产消费的买卖双方按成交价和征税率进行的首次强制性分配,在各种要素形成的社会经济总量和格局中,是最重要的环节和经济变量,其中,为什么退税率与当前出现的许多用理论不能解释的现象都会密切相关?急需用科学的发展观进行深思!

退税的作用就在于影响和决定出口产品的成交价,只要降低了产品的退税率,国家就减少了退税额,企业又可以提高价格多收汇,世上绝对不会有比此更美的好事了,但这种违反自然规律的现象绝对不会是天上掉下的馅饼,会遭到自然的惩罚而适得其反,会造成以下四个方面的影响。

一是退税低容易按提高的成交价把产品给便宜卖了

退税率是计划的产物,退税率与按市场成交价和征税率征税没有必然的联系,因此,虽然以退税率来衡量是“多征少退”,但从出口退税中央财政欠退税看又是“少征多退”,这种现象只能说明是因为不该退的退了,该退的又没有退;或是一部分退多了,另一部分退少了。

但是,多退会造成该卖的卖不出去,不想卖的少退了反而又给便宜卖了。这是由出口退税的作用就是影响出口成交价的特性所决定的。“零税率”是产品内外贸市场价格差别的分水岭,是决定外销价是否就是国内价的“正常价值”的关键点。当多退税超过了“0”,国际市场的价格就会低于国内市场,而国内市场价格本身已是一个由竞争形成的最低价格,因此,企业没有特殊需要是不会亏本销往国际市场的;当退税少了或取消时,同样成本的出口成交价就会相应的提高,又会起到鼓励出口的作用。

国际贸易平价是客观规律。这是由商品和货币等值,国际贸易是不同国家间的商品与货币之间的平价交换,是不同货币按一定的汇率兑换关系所决定的。因此,退税减少,价格提高就必须进行货币升值,否则就会变成价格提高了多少,成交价就便宜了多少。因愿意便宜甩卖甚至赠送没有市场制约的机制,所以,退税降低,价格就可以提高也不会有障碍。

在美元纸币本位制和汇率的条件下,假如降低退税率提高了价格,同时进行人民币升值,那么这种提高了的价格只不过是一种名义价格和实际价格的平价关系;假如降低退税率提高了价格,又不升值,或升值小于价格的提高,那么就等于以便宜提高的价格把产品给卖了,因为,汇率对不同货币的比例互为倒数。假设1美元=8元时,如果某个商品价格=1美元,那么国际贸易平价这个商品价格=8元。假如该商品由于降低退税率价格提高了1元时,那么人民币就只有升值才能维持汇率不变,即8/9美元:8元=1美元:9元,假如没有升值,那么就等于是将价值9元的商品以8元的价格就给卖了,或者说只要用8/9美元就可买到8元的商品了。

是不是出现了这种情况,我们还可以从倾销的特点中得到启蒙。倾销的特征是商品卖得便宜消费者得益,但本国同行业却遭到了损害,所以又会进行反倾销保护,下面现象就是对退税少了,出口成交价提高了,但对不同的货币来说实际上是卖得更便宜了的最好实践证明。

我国遭到反倾销的产品主要是降低或被取消退税的产品,而且对我国反倾销的发展中和落后国家越来越多,按贸易额远远超过了发达国家;中国是遭到反倾销最多的国家,浙江又是中国遭到反倾销最多的地区,浙江的特点是:加工贸易少,小商品多,顺差最大时占全国的37%,究其原因,一般贸易比加工贸易退税少、小商品的退税率往往较低,实质就是退税少了,价格提高了反而便宜了的结果,顺差大则说明退税率低对出口并没有影响。

钢铁退税率下降或取消后,钢铁反倾销的案件就开始不断的增多。我国1998年到2003年底钢铁的退税率一直都是17%,退税超过了零税率,还增加了“以产顶进”的专项政策,但外销总是较少(当然其中还有由于退税不算收入,不得退税额转增销售成本、反映的收入进一步减少,使经营成果低估或叫人民币低估的问题),并根据钢铁产能已严重过剩的状况,在2004年上半年对江苏铁本钢铁项目不惜血本的做出了下马的决定。但只因2004年后开始钢材退税率调整下降,下半年钢材就变成供不应求,价格也在上涨,还带动了国内钢材的上涨,产量也由年产3.5亿吨迅速增长到了5.5亿吨,产量增长了57%。

认为钢材出口快速增长是国际钢材需求的快速增加是一种误解。实质上是钢材退税少了、价格涨了,今年一季度钢铁行业平均利润率增长了43%,企业出口的积极性高了,但对进口商来说却因不同货币的汇率比例互为倒数的关系,实际上是买入更便宜了。因此,是消费者愿买我国更便宜的钢材,外国减产的结果,才有了钢材产品反倾销案越多的现象。

但征税与退税不同,以海关2007年1-10月公开的数据,从只受退税影响的钢材看,出口还是量价快增,出口总量同比增加63.8%,出口总额同比增长了88.9%;相反的是取消出口退税后,仅从2007年4月1日开始加征10—15%出口关税的钢胚及粗锻件,出口绝对值同比就下降了13.1%,可见征税才会成本增加,退税则相反,不然今年退税下降了47%,还加快了升值,顺差为何只是增长率的相对数同比有些降低?

二是提高价格形成的外汇储备会造成资产与货币重组和价值扭曲

退税少提高的价格,累计结果就是经常项目下的外汇储备顺差,本币就必须等额增加发行,人民币升值压力增加,升值又会引来炒作的外汇;即使升值到位,减少的外汇也只能是炒作的外汇,因退税少而累积的外汇只有等美元大量发行时才会重新流回市场,日元一直升值值得我们借鉴。

对出口商来说可以按降低退税率提高的价格收汇,兑换本币兑现提高的价格,但外汇储备增加,本币增加发行,流动性增加,会引起货币与资产的价格重组、价值重估。

而货币与资产的价格重组结果决定于供求的关系。进口国会对因越来越便宜、供大于求的商品过度的消费,造成大量的浪费,这与我们由于钱越来越多,1分、2分和5分的钱早已不再实际使用了是一样的道理,不是这部分货币不能用,而是币值占收入的比重越来越微不足道的结果,国际市场上到处是中国造质优价廉的商品,就是中国商品的价格已低到对外国人的收入来说已微不足道的表现,国际市场对中国商品的强劲需求是由大量浪费形成的;而出口商却因为退税率降低提高的价格,弥补了退税减少的损失,造成了产能没有过剩,虚假的供不应求现象,超量的生产又会超越环境的承载,付出惨重的代价,在被严重污染环境中生产出来的食品,又最容易遭到是否健康的怀疑。因此,在退税影响的价格导向下,货币与资产价格重组结果会造成商品价值与成本的严重扭曲。在欧美等国买一瓶矿泉水需要两美元,在国内买一瓶矿泉水也只需要1.5-2元人民币,而一些产品在国际市场折合人民币计价比国内市场还便宜,就是造成价格与成本严重扭曲的结果。

出口商的价格可以提高,对进口商又是更便宜,这是市场最容易成交的买卖。但成本不变可以提高价格,决定于哪种商品的退税率要降低或取消,任何再优秀的企业家也只能无奈的认命。

三是退税低会把原来以成本差异赚钱变成以资本赚钱的新模式

退税与征税正好相反。征税是增加成本,增加成本就意味着利润的减少或会被迫退出市场;而退税则是退还全部或部分已征收的税款,是增加收入。由于增值税只与价格有关,又因为计算卖方的增值税分为固定和变动价格两个部分征收,按现行免本销售环节增值税的政策,就闪失了征税与退税变动的价格相互制约的关系。而增值税征收的自然规律,是不管你愿不愿意,看没看见,卖方总是向买方收取了成交价×征税率的税额,价格越高,收取应交给国家的税也越多,但都免了,因此,退税实际上只是减少了原来的税收成本或相当于是提高了价格。

正常经济的发展,经营者之间是靠技术、生产、销售和财务成本的差异来获取超额利润的,而成本的降低主要靠劳动的结果,因此劳动者的技能和素质就是关键,劳动者的地位和劳动力的价格也会随之提高,经营者增加的资本积累和劳动者收入的差距也是一个缓慢的过程。但是,退税率造成外汇储备增加、资产与货币的价格重组、价值重估的货币运动,只要有资本可以经营,小资本经营只要不被大资本经营重组,那么就可以从原来的靠降低成本赚钱,变成靠资本赚钱,可想而知资本赚钱比靠成本差异赚钱不知要容易和快多少倍!短短几年社会财富越来越向少部分人集中,劳动力价格越来越便宜,就是这种原来靠成本差异赚钱变成靠资本赚钱的变化结果,因此,越来越多空闲的房地产,以及各层官位、学位、职位和煤等等,受到资源限制的产品越来越成了资本经营依附的主要对象。

四是国际纠纷和国内问题增加

退税率提高的价格使得进口商购买的产品越来越便宜,但也会损害外国相同行业的利益,会遭遇越来越多的反倾销纠纷,有损我国的国际形象。

我国的外贸依存度已达到了65%,退税的量和影响也越来越大。九十年代中期、2004年和2007年我国三次大范围降低退税率,都在短期内造成了货币流通量增加过快,还会引来国际热钱炒作人民币。即使我国已严重产能过剩的状况,新增生产的产品一时也难以弥补新增货币与资产等价的空缺,因此,短期内都引起了物价上涨,而通货膨胀造成的经济动荡容易引起社会的动乱。

1998年至2004年,我国的汇率能够得以维持历史上唯一稳定的时期,是因为人民币升值的压力没有现在这么大,究其差别,是因为那个时期的退税率高,平均约15%,退税比较接近出口额÷1.17×17%的零税率。可见出口退税既不能多退,也不能少退,更不能不退。

三、科学的办法是遵循增值税的自然规律退税

退税的目的是为了通过退税的作用降低出口产品的成交价到零税率,并不是为了有利于我国的产品以不含税的价格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怎么退?怎么征还是怎么退!国家按买方已征的税额退给卖方,卖方市场的竞争,出口成交价就会下降与退税等值的价格,让买方得到的是一个零税率的成交价。

即使出口产品已是零税率的成交价,也无法改变成交价中仍然包含了卖方向买方收到了成交价×征税率应交给国家的税额,这是增值税征收的自然规律;卖方还因为销售的是出口产品,因而才收到了国家成交价÷(1+征税率)×征税率的退税额,该退税额是出口商因销售同一出口产品而发生的销售收入,同时该退税额中同样包含了出口商收取了退税额×征税率应交给国家的税额,因此,出口商把收取应上交国家的税额抵扣出口产品进项税的差额就是出口商应交给国家的增值税额,而退税额减应交增值税的差额才是征税与退税两清的结算结果。:

例如有一台设备内外销的价格对企业来说都是117万元,销项税17万元,进项税13万元,内贸的话应交增值税是4万元。假设出口成交价为X,由于出口成交价+出口退税额=117万元,因此出口成交价是:

x+x÷1.17×17%=117万元

x=102.1567万元

退税额=102.1567万元÷1.17×17%=14.8433万元

外贸收入=成交价102.1567万元+出口退税14.8433万元=117万元

由于内外贸销售收入和已收的销项税相同,抵扣进项税后应交增值税4万元也应该相同。那么应交增值税“抵”出口退税才是最后实际应退还给出口企业的税额,即14.8433万元-4万元=10.8433万元。

篇13

一、掌握透明物体画法的顺序

我们以玻璃为例说明无色透明物体的画法,首先掌握绘制顺序,把玻璃制品后边的背景先画好,就好像没有玻璃制品一样,然后从玻璃制品暗一些的地方画起,这样做有一个好处,就是如果画得不理想也不会影响大效果,会很容易地被后来的涂层覆盖而不露痕迹。这样的顺序会使作画过程轻松自然、无拘无束。相反,如果我们将透明物体空出,然后再将空出部位填上,就要麻烦得多,就要画得很小心,要么有些地方填不好,要么就不能放心自由地去画。我们将玻璃制品后边的背景画好后,就开始画前面的透明物体,用中等层次的颜色,先画透明物体的左右、上下,这样等于一边画一边打轮廓,由暗一些的地方再过渡到不太亮的颜色,然后画比较亮的颜色,最后画高光,整个过程由暗到亮。绘制过程中,还要注意透明物体的透视变化,口部前半圆要大于后半圆,在视平线以下,圆的横断面越是往下就越圆。wwW.133229.coM如果是躺倒的透明物体,圆的横断面倾斜方向与透明物体的中线成直角。同时注意周围各种物体对它的反光,由于它本身是无色透明的,它的色彩只能是来自各种环境色彩的反射和影响。

二、画透明物体的技巧

最亮的高光颜色往往由较暗的颜色来对比和衬托。有时由于光线的折射作用,最亮的地方会出现在玻璃制品的后边,即有影子的一边。在画亮颜色以前应事先把深颜色铺好,来衬托亮色,亮色与深色在先后的步骤上要互相照应好。画玻璃制品要注意画出由暗到亮的各种层次变化,使玻璃制品显得厚重,不单薄。画透明物体时,有些初学者往往会有误解,认为要画得透明就要画得亮一些,到处用了很多白粉,其实,特别亮的地方很少,大部分面积是灰层次的。玻璃里边背景的颜色不可完全覆盖,完全覆盖则不容易表现玻璃透明的特点,也使一开始铺的背景失去了作用。当玻璃的背景比较亮时,玻璃的色彩就暗一些,当玻璃的背景比较暗时,玻璃制品的色彩则比较亮。

不必在透明物体上追求五大调子,这样做纯属徒劳和无意义,透明物体有自身的规律。画玻璃制品要有断有连、放松、爽快、不可描摹。有断有连即玻璃的边框不可全部相连,全部相连显得太死板,玻璃制品有些地方会看不清楚,这些地方就是该断的地方,这正是玻璃的特点之一,不能硬去把它画清楚。也不可画得零零碎碎,一般来说连得多、断得少。如果一个玻璃制品内有带色的液体或者它上边有大面积的标签,那么带色的液体或标签的部位可以空出,其他透明的部位仍按上述方法去画。无色透明物体不可能完全遮住光,因此它们的影子不像不透明物体那样深,要画得浅一些。有时有色透明物体的影子还会显出自身的颜色来,这也是光的作用。透明物体的影子里有时会出现类似高光一样的亮点。将这些情况画出有助于表现透明物体的特点。

三、透明物体的反光和高光

如果反光的颜色不好判断,那么一定要看看周围的颜色,因为反光的颜色就是周围环境的颜色,反光表达了透明物体的光滑程度,反光的物体距离透明物体越近,反光就越亮、色彩就越纯。透明物体反光的形往往很清晰。从色彩上来说,反光的物体与反光要对应起来,它们之间有一个因果关系,失去了这种因果关系,反光的色彩就会使我们感到莫名其妙。也有些玻璃有微弱的蓝、绿等固有色,这一点也应考虑。高光与反光一样,都是组成透明物体质感的重要因素。高光的处理要干一些、厚一些,并带有蓝色的天光。画高光要有层次,由亮到不亮要有一个渐变。高光不要画得太大,太大则不亮,太多太散则乱。要准确、集中,保留主要的,次要的省略掉。如果一幅画中有许多透明物体,那就要注意高光的空间感,前面的高光亮一些、突出一些,后面的高光要与背景接近。

四、有色透明物体的画法

如果是有色的玻璃制品,可以将外形空出。如画绿色啤酒瓶,可将瓶子外形空出。画瓶子时先画面积比较大的部位然后再画面积小的部位,如果瓶子的深色面积较大,可将瓶子的深绿色部位铺一遍,特别深的地方接近于黑,如底部。同时将标签空出,再将亮一些的绿色画出,其中有一块最鲜亮的颜色。注意亮颜色的明暗层次变化和色相变化。瓶子的两侧往往暗一些。反光要考虑周围环境对它的影响。各部分完全塑造好以后,最后点上略带翠绿色的高光。有时直接用纯白色画最亮处。如果整个瓶子的亮色面积较大,那就应先铺亮色,然后再添加暗色。褐色等有色玻璃、塑料等画法步骤相同。画标签时,应该画出大的明暗关系和立体感。对于上面的字体及图案等装饰,不可刻意地描出,而应该将它们看作色块来处理,画出大的感觉就可。方形标签的上下两个边是横断面的一部分,要符合透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