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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安全整治工作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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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安全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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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整治重点

整治工作要突出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

(一)重点产品: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进出口商品;

(二)重点单位:蔬菜生产基地,规模畜禽、水产品养殖场,肉联厂、屠宰场,饲料加工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小作坊,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生鲜产品超市、小食杂店、小型餐馆,以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等;

(三)重点区域: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食品生产比较集中的区域,无证照生产经营问题突出的区域,以及制假售假屡打不绝、反复发生的区域。

三、主要任务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省农业厅牵头负责,省经贸委、省卫生厅、省工商局等部门配合)

加强农业投入品销售环节的监管,重点检查饲料中是否添加三聚氰胺、“蛋白精”和“苏丹红”等违禁化学物质,是否违规经营禁用兽药和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高毒农药;加强农业生产环节的监管,重点检查是否使用禁用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加强对种植养殖业产品农药残留和“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等禁用、限用药物残留的监测,查处违法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到今年年底,设区市城市的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种植养殖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场)使用违禁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问题基本解决;杜绝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5种高毒农药;蔬菜、畜禽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率和检出率进一步下降。

(二)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省海洋与渔业局牵头负责,省农业厅、省公安厅、省卫生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配合)

加强水产养殖环节渔药使用的监管,建立水产养殖投入品使用及投入品进出仓登记制度,对水产品养殖场用药情况进行检查;加强对水产品“孔雀石绿”、“硝基呋喃”、“氯霉素”等禁用药物残留的监测;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违禁药物和化学物品的违法行为。

到今年年底,重点城市的水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规模养殖场、标准化示范区使用违禁药物和化学物品问题基本解决;药物残留超标率和检出率进一步下降。

(三)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整治(省质监局牵头负责,省经贸委、省卫生厅、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配合)

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非法生产加工企业;查处无证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小麦粉、大米、酱油、醋、灭菌乳、巴氏杀菌乳、碳酸饮料、矿泉水、纯净水、方便面、饼干、冷冻饮品、白酒、葡萄酒和啤酒等16种食品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用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严格食品市场准入,强化证后监管,对获证企业进行全面检查,严肃查处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行为;提高抽检覆盖面,扩大抽检批次,强化监督抽查;抓好食品添加剂备案制度的落实,夯实监管基础。

到今年年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解决县城以上城市、乡镇政府所在地和城乡结合部婴幼儿配方乳粉等16种食品无证照生产加工问题。

(四)食品生产小作坊质量安全整治(省质监局牵头,省经贸委、省卫生厅、省农业厅、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海洋与渔业局等部门配合,县、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

按照食品生产小作坊生产必备条件要求,对辖区内食品生产小作坊生产条件进行全面检查,凡严重不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的,给予一个月的整改期限,整改期满仍然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予以取缔,同时打击、取缔制假制劣食品生产“黑窝点”;凡生产瓶(桶)装饮用水、瓶装白酒、儿童食品、乳制品的食品生产小作坊,必须在一个月内限期转产,到期未转产的予以取缔;对保留下来符合条件的食品生产小作坊,由乡镇提出名单,县政府确认后保留,建立监管档案,纳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日常监管范畴。落实公开承诺、岗前培训、整改完善生产条件、限制销售区域、加强监管等措施,规范小作坊生产。到今年年底,保留的食品生产小作坊100%提交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五)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整治(省工商局牵头负责,省经贸委、省卫生厅、省建设厅、省农业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海洋与渔业局等部门配合)

严格食品市场经营主体市场准入,清理和规范生产经营主体资格;严把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关,加强市场巡查,督促经营者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和进销货台账制度,加强食品质量抽查,及时公布检测结果,预警信息,对不合格食品实施退市处理;整治售假问题突出的市场,严厉查处非法生产经营食品、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食品、在水产品经营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化学物质等违法行为。

到今年年底,县城以上城市的市场、超市100%建立食品进货索证索票制度;有效解决乡镇政府所在地及县城以上城市小食杂店、小摊点无照经营的问题;乡镇、街道、社区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

(六)餐饮消费安全整治(省卫生厅牵头负责,省经贸委、省建设厅、省教育厅、省工商局等部门配合)

严格执行卫生许可发放和审核制度,对不符合卫生条件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吊销卫生许可证,依法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经营行为;实施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加强对农村、学校、建筑工地、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和小型餐馆的食品卫生监管;餐饮业对原料采购建立进货索证和检查验收制度;加强餐具抽检,落实餐具消毒制度;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到今年年底,彻底解决县城以上城市的餐饮经营单位无证照经营的问题;食堂和县城以上城市的餐饮经营单位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杜绝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行为,杜绝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的行为。

(七)药品质量安全整治(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负责,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厅、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等部门配合)

全面开展药品批准文号清查和再注册工作,淘汰不具备生产条件、质量无法保证、安全隐患较大的品种;严把安全性风险较大品种制剂和药品的准入关,对注射剂品种生产工艺进行核查;规范药品生产、配制行为,对通过GMP认证药品生产企业进行跟踪检查;向高风险品种生产企业派驻监督员,加强高风险品种生产全过程的日常监管;加强特殊药品监控;继续推进农村药品监督网和供应网建设,加大农村药品市场整治;严格药品经营企业准入管理,加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后监督检查,禁止药品零售企业以任何方式出租或者转让柜台,严厉打击挂靠经营、走票以及用食品、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冒充药品和医疗器械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推进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真实性核查,加大对重点监管产品生产企业的检查力度;整顿医疗器械流通秩序,严厉查处医疗器械无证经营和销售、使用无证产品以及擅自扩大适应症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高风险产品和质量可疑产品的质量监督抽验;整治虚假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建立违法广告的公告、市场退出、信用监管和责任追究制度。

到今年年底,完成药品注册现场核查和药品批准文号清查、再注册专项工作;建成特殊药品监控信息网络;基本解决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药品问题,药品、医疗器械经营秩序不断规范;禁止并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的药品广告。

(八)猪肉质量安全整治(省经贸委牵头负责,省农业厅、省卫生厅、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部门配合)

加强产地检疫、屠宰检疫、违禁药物含量监测、染疫病死猪肉鉴定,对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依法查处使用违禁药物和饲料添加剂、逃避检疫、收购、运输和销售病死猪的违法案件;加强定点屠宰管理,依法打击非定点擅自非法屠宰生猪、宰杀病死猪的行为,取缔私宰窝点,查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违法行为;推进动物疫病标识追溯体系和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无耳标、无产地检疫证明或无省外准调证明生猪不许调运,无检疫证明的肉品不准销售;加强对肉品市场(超市)、肉品冷藏企业、肉制品加工企业、餐饮业监管,严厉打击生产加工、销售、采购、使用私宰肉、病死肉、注水肉及非法入境肉类等违法行为。

到今年年底,县城以上城市进点屠宰率实现100%,已开展定点屠宰的乡镇猪肉进点屠宰率达95%;县城以上城市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九)涉及人体健康和安全的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省质监局牵头负责,省公安厅、省建设厅、省工商局、省环保局等部门配合)

结合我省实际,突出人造板、儿童玩具、汽车配件、低压电器、燃气器具、家用电器、劳动防护用品等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产品的整治。全面调查摸底,建立质量档案;严厉查处无证生产及使用不合格原料等违法违规行为;扩大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覆盖面,增加抽查频次;整治产品质量问题突出的集中产地和专业市场、抽检合格率低的地区、制售假冒伪劣比较严重的地区;严格审查,把好市场准入关;严格发证后管理,严格监督检查后处理。

到今年年底,国家确定的10类产品生产企业100%建立质量档案;基本消除无证生产行为;监督抽查合格率明显提高。

(十)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牵头负责,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公安厅、福州海关、厦门海关、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局、省外经贸厅等部门配合)

清查出口食品原料备案基地、获得卫生注册登记资格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出口水生动物注册养殖场、出口饲料注册厂等重点监管对象,对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符合的,吊销其资格;加强通关环节的监管,严格出口食品口岸查验,提高水果、宠物食品、饵料鱼等重点产品口岸抽查比例,严格按进出境货物通关单的信息受理报关和验放;加强进口产品检验检疫把关,对查实的非法进口肉类、水果、废物一律作销毁或退回处理;加强进口农产品检疫查验,提高病虫害和有毒有害物质的检出率;严格出口农产品源头管理责任制,全面落实出口水生动物、饲料注册登记制度,完善投入品的准入制度,加强出口农产品生产加工、存放、运输过程的监管;加强机电产品、玩具、儿童用品、小家电、市场采购产品、食品包装材料等高风险敏感产品的进出口检验监管;开展出口退运货物、出口退税情况等专项稽查,加大对违法出口行为的执法稽查力度。

到今年年底,进一步规范备案种养殖场、注册出口食品加工企业的管理,出口食品原料基地100%得到清查;非法进口的肉品、水果、废物100%退货或销毁;出口食品运输包装100%加贴检验检疫标志,涉及健康安全产品进出口监管明显增强。

四、工作步骤

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7年9月5日前)

各地区、各部门在调查分析、清查梳理的基础上,针对区域特点和存在问题,从实际出发,确定整治重点,制定整治方案,全员动员,全面部署。

(二)集中行动阶段(2007年9月5日至11月30日)

2007年9月30日前完成对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单位的拉网式检查工作;2007年11月20日前完成存在问题的整顿治理工作;2007年11月25日前做好监管机制完善工作,严格实施国家各项强制性标准,严格准入许可,严格各个环节的监管;2007年11月30日前健全扶优扶强措施,完善信用体系建设。

为营造声势、确保成效,在整治期间,除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组织整治外,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将统一组织安排三次以上全省性的集中行动,重点围绕“打击无证生产经营”、“打击生产销售使用违禁物质”、“打击制售质量不合格食品”等主题,统一行动时间、集中力量、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使整治工作切实做到有力有效。

(三)总结验收(2007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将组织检查验收工作小组,对各设区市的整治工作进行验收。对工作开展好的地区进行表扬;对工作开展差的地区通报批评,限期整改,跟踪督办,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提请有关部门给予政纪、法纪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

为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省政府成立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重大问题,统一部署有关重大行动。张昌平常务副省长任组长,叶双瑜副省长、李川副省长任副组长,省直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质监局,主要负责组织协调产品质量方面的工作,并负责与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对接;其中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工作,由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各市、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日常办事机构,层层落实责任制,切实加强对本地区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领导。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考核目标,统一领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协调机制。要定期听取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问题。要为专项整治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资金和装备保障。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对食品生产小作坊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监管,确定小作坊监管的责任部门和人员,确保监管到位,特别要加强城乡结合部的食品安全监管。

(二)协同配合,形成合力

各地区、各部门要树立大局观念,相互支持,协同配合。要按省政府的统一工作部署,围绕整治方案的目标和重点,做到令行禁止,密切配合,建立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监管网络,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联合打击查处。对于跨部门、跨地区的大案要案,要搞好联合执法。为了加强情况沟通和工作配合,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将召开一次由各专项整治工作组联络员参加的工作例会,总结、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形势,研究下一步工作安排。

(三)明确责任,严格追究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负总责,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本行政区域内食品生产小作坊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管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检验检测机构对出具的检验报告负责,生产经营者是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发现和消除质量安全隐患的责任落实到县、乡镇、街道、社区,落实到机关、企业和店铺。严格责任追究,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突出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或因此发生恶性事件的地方,要依法依纪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在专项整治中失职渎职、包庇纵容制假售假活动的地方、部门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要予以严肃查处;对出具虚假检验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吊销其检验资质,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重大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和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犯罪分子,要依法严惩。

(四)强化沟通,畅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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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此次整治工作的领导,确保工作的实效,决定成立对食品生产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食品监督科,负责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协调、汇总、上报。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组织开展摸底调查,切实掌握辖区范围内整治的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品种的基本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并立即部署、迅速行动。

第二阶段:全面排查,集中整治。按照整治方案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开展各项监督检查活动,严厉查处各类食品违法违规行为,对辖区食品质量安全隐患开展集中整治。

第三阶段:巩固成果,总结提高。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及环节加强日常监管,密切防范,巩固成果,认真总结,全面提高,确保辖区食品质量安全万无一失。

四、工作分工

1、食品监督科:负责制定20105年夏季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依法按照要求对全市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开展检查和抽样工作,并按要求做好上报工作。

2、检测中心:做好食品生产企业产品的检验工作,并将检验结果及时报食品监督科。

3、法规科:负责法律、法规的咨询、执法文书的审理工作。

4、办公室:要加强督查督办力度,督促食品生产质量安全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并做好宣传报道。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落实到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并做好与前期市局下发的的衔接工作,保障各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对在整治行动中工作不力,导致辖区内发生严重食品安全事件的,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部门责任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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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目标

(一)消灭无标准生产,实现100%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办理采标手续,并严格按照现行、合法、有效的标准组织生产经营,坚决取缔生产“三无”食品的“黑窝点”。

(二)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制度,食品包装容器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产品质量总体水平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70%以上。

(三)《食品生产许可证》办证率比上年提高30%;年审考核通过率达100%。

(四)监管部门和企业对食品从业人员培训率达95%以上。

(五)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使用的无证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等)得到查处,食品生产安全得到保障。

(六)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进一步健全,全社会食品质量安全意识有较大提高。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全面开展整治巩固提高工作。各乡镇、县食品生产加工业整治工作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加强对食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领导,深入持久地开展好食品生产加工业专项整治工作。各乡镇要充分发挥乡镇质量监督员和村委会协管员的作用,加强对节日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督和检查,各乡镇、质监、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农业、畜牧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履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我县食品生产加工业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健全制度,积极引导和规范企业发展。各乡镇和县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食品安全预警机制、快速反应机制、案件移送机制、企业诚信机制、举报奖励机制、黑名单通报制度等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强化食品质量安全辖区监管责任制,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巡查、回访、年度审查、监督抽查、产品出厂强制检验等监管措施的落实力度,继续加强对农()村偏远地区和城乡结合部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监管,杜绝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依法行政,认真开展消灭无标准生产和无证查处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业的整顿和规范发展工作,要从消灭无标准生产入手,督促和帮助企业办理采标手续,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做到不使用回收食品作原料生产加工食品,不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不使用国家禁用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不使用污染容器包装食品,不合格产品不出厂销售,主动接受产品质量定期抽查检验,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培强做大我县绿色食品加工业,以较好的产品质量开拓更广阔的市场。各乡镇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报有关部门,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要通力协作,认真开展无证查处工作,对既无生产许可证又无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的黑窝点要坚决取缔。

(四)突出重点,加大对小作坊和农村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20xx年要重点抓好小作坊监管和农村食品质量的提高工作,重点打击制假售假的黑窝点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针对生产节日热销食品的小企业、小作坊,要加大巡查和回访力度,要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保障农村的节日食品供应。要加强对小作坊原料的检查,不具备索要原料合格证和检验报告条件的农村小作坊,一定要查清其原料来源。针对具有地方特色、区域性生产明显的地区,要严格监管,决不能出现区域性集体制假售假的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对农村地区当地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必需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且产品销售只限于本地销售的,可在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县质监局备案的基础上予以保留,但是一定要严格监管,措施到位。要通过各种监管措施的落实,逐步解决农村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提高农村食品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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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产品,是指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其他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重点单位,是指蔬菜生产加工基地、规模畜禽养殖场,饲料加工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小作坊,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生鲜产品超市、小食杂店、小型餐馆,以及药品经营企业等;重点区域,是指近郊城乡结合部,食品生产加工较为集中的区域,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问题突出的区域;重点问题,是指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生产销售或在经营活动中使用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等违法行为。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开展重点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检间农药使用情况,确保蔬菜瓜类生产安全用药,田间生产有记录档案。检查违法出售、使用瘦肉精、莱克多巴胺、苏丹红、蛋白精等禁用兽药和化学物质的行为,禁止人用药用于养殖环节。进一步加大对重点农产品的质量检查和监测,清查认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加强对农批市场的监测。到今年年底,全区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基本解决蔬菜生产基地使用违禁农药和饲料添加剂问题;进一步降低蔬菜、畜(禽)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率及检出率;杜绝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氧化乐果等五种高毒农药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禁止瘦肉精、苏丹红、蛋白精等国家明令禁止药物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确保查证验证(产地检疫证)零疏漏,完善省外调运肉禽蛋类备案体系。(区经济发展局牵头)

(二)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加强对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和不能确保必备生产条件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对食品小企业小作坊实行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促进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基本条件改造,帮扶具有一定生产条件的小作坊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深入开展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严格食品市场准入,组织开展强制性检验和专业抽查,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添加剂备案制度,严格检查食品小作坊建立使用原料台帐制度,加强对食品添加剂、包装材料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违法行为查处。到今年年底,食品加工生产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所有QS产品质量抽查总体合格率、实物质量安全合格率明显提高;小作坊登记建档率、目录监管率及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签订率达100%;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企业100%备案;凡纳入婴儿配方乳粉、小麦粉、大米、酱油、醋、蜡、灭菌乳、巴氏杀菌乳、碳酸饮料、矿泉水、纯净水、方便面、饼干、冷冻饮品、白酒、葡萄酒和啤酒等16类食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和生产许可证不齐全的生产企业,100%关停取缔。(市质监局*分局牵头)

(三)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集中开展食品经营主体资格清理和执法检查,把好市场准入关,坚决禁止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主体进入市场交易。督促经营者自觉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帐、质量承诺、不合格退市以及市场(展销会)开办者质量责任等自律制度,建立健全从进货、仓储、销售到退市各个环节的内部产品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加大检测监测的范围和批次,力保上市食品质量安全可靠。全面清查上市食品等重点产品的标识标注和广告宣传,严肃查处虚假标注、虚假宣传、商标侵权、违法使用各种标识等行为;整治菜市场、副食品交易市场的经营秩序,打击欺行霸市、短斤缺两、销售禁止上市商品和欺诈消费者行为。到今年年底,全区食品市场、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全区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彻底解决小食杂店无照经营问题。(市工商局*分局牵头)

(四)餐饮业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通过对餐饮消费环节的集中专项整治,建立健全原料进货索证和验收制度,各大型、连锁餐饮单位、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和旅游接待饭店均建立所有原料索证和验收制度。加强对小餐馆、点心店食用油、调味品、肉畜禽类等的原料进货索证监管。彻底解决餐饮单位无证无照经营等问题。进一步落实餐饮单位餐具消毒和防止交叉感染各项措施,全面实施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积极推广实施餐饮单位“五常法”管理,通过先试点的拓面方法,把“五常法”管理趋向深入。严厉查处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类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有毒有害水产品、不合格调味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把全区餐饮消费环节的食品卫生安全水平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区卫生局牵头)

(五)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全面开展药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严格药品经营准入管理,建立药品经营的退出机制,禁止药品零售企业以任何形式出租出借许可证或出租柜台,着重解决药品批发企业挂靠经营、走票、超方式、超范围经营等不规范行为,严厉打击将药品和医疗器械作为非药品生产经营的违法违规行为,基本杜绝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整治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等违法广告,加强监管检查。全面完成医疗器械注册资料核查工作。实现药品监管网覆盖率达100%,医疗机构药品管理规范化达标率达98%以上,企业监管档案的建档率和电子化率均达到100%。(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局牵头)

(六)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全面开展3C认证产品生产企业集中检查行动,督促企业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杜绝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按照“打击、整治、帮扶、规范、发展”的原则,在整治工作基础上,加大对起重机械、水表、压力表等重点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力度,无严重制假售假违法案例发生。(市质监局*分局牵头)

三、行动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组织准备阶段(9月初—9月底)。各街道、各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国务院和省、市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整治重点和工作任务。成立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行动方案。通过各类媒体及举办专栏等形式,宣传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目整治行动,宣传《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相关产品质量监管法律法规,形成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全社会广泛关注、积极支持、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行动实施阶段(10月8日—12月15日)。对辖区内相关重点产品的生产经营企业和小作坊等进行集中普查。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结合6个方面的专项整治任务确定的重点产品、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制定详细的、操作性强的行动方案,精心组织各方力量,横向联合,纵向联动,多管齐下,合力攻坚,开展声势浩大的专项整治行动。结合整治,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打扶结合、着力治本的长效监管机制。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16日—12月28日)。各街道、各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分析总结,于12月10日前报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有重点地组织检查,整治行动总结报区政府和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四、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区政府成立全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这次专项整治。分管区长任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分局,办公室下设农产品整治组(区经发局牵头)、食品和有关消费品整治组(市质监局*分局牵头)、流通领域商品整治组(市工商局*分局牵头)、餐饮业食品整治组(区卫生局牵头)、药品整治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局牵头)、新闻信息组(区委宣传部牵头)。各工作协调组负责研究制订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切实开展整治行动。各街道也要根据区总体方案的部署,把专项整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住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配合各相关部门积极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同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监督检查,尤其是对重点地区、重点案件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限期整改,确保各项整治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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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广泛宣传,提高群众食品安全意识。

通过张贴墙报标语,出动宣传车,分发宣传资料等形势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科学引导正确的消费观,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护能力。据统计共出动宣传车3次,张贴标语30多条,分发宣传资料800多份,形成了全社会重视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扎实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整治工作。

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对全乡辖区内的食品销售摊点、商店、学校等重点区域进行深入细致的专项检查整治。

(一)把好农产品生产安全关。按照农药管理条例以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乡涉农的有关部门对辖区内的农药兽药经营点进行整治,发现一些经营点无“鼠药定点经营许可证”经营鼠药,或不设立高毒农药专柜,不悬挂农药安全知识挂图的向其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此外,我们还加强对自种蔬菜的农户进行农药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保证了蔬菜安全。

(二)开展包装食品、重要农产品、加工品等安全检查。乡畜牧站加强对肉品屠宰及销售环节的检查,杜绝病死肉上柜销售;其它有关部门重点对饮料、酒类、儿童食品、保健食品、腌熏制品、调味品、罐头、食用油等包装食品进行“六查六看”,查处非法使用有害化学品的水果、水产品、农产品等。在检查肉类销售门市部的肉类和禽类产品时,要求出售的猪肉全部经过防疫检疫,家禽类无病鸡上市。并加大对肉类、中秋月饼等食品的安全检查力度,对食品加工点、经营点进行彻底清查,有效净化了节日食品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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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我局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政府形象的高度,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案以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领导干部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同时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增加各项工作的透明度,执行政务公开,在初审、抽验、认证、换证、发证等关口,我们实行程序公开,标准公开,未发现、徇私枉法、索贿受贿等问题。在财务收支方面,严格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与财务监管,坚决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无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以及增加企业负担等现象,同时按期召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民主生活会,并写出个人总结,上报州局党组和县纪委。

二、食品安全工作情况

(一)、综合监管,积极协调配合,充分发挥“抓手”作用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认真履行国务院赋予的“综合监管,组织协调,依法组织查处重大事故”职能,充分发挥政府在食品安全工作中的参谋和“抓手”作用,我县食安委办公室二OO六年上半年共编制工作简报3期,召开部门工作协调会议2次,组织开展专项检查3次,制定《**县二OO六年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县元旦、春节期间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方案》、《**县二OO六年“五一”期间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方案》,上报季报表二期,工作总结4份,认真的办文、办会、办事,基本做到了“三到位一及时”,较好的履行了县食安办的工作职能。

(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为了搞好我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多次召开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研究部署该项工作,县财政在紧张的情况下,调配资金解决经费问题,二OO六年上半年共拨入专项整治工作经费2.3万元,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农业、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围绕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的总体要求,认真履行部门的监管职责,把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食品安全作为监管工作的重点,做到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广泛开展整治工作。二OO六年上半年我县由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组织开展以粮、油、肉、蔬菜、水果、豆制品、奶制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为重点品种,集贸市场、超市、批发部,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的专项整治3次,共出动车次20台次,出动执法人员193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户1130户,查获粮点、糖果、饮料、啤酒、白酒、方便面等假冒伪劣食品30个品种,标示价值3000.00元,查办违法案件26件,处罚款0.169万元。

(三)、各成员单位的日常监管情况

1、加强对农业投入的管理力度

为了加强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推进我县农业标准化生产,保证全县农业生产安全,县农业局成立了以分管副局长为组长,县环保站、种子管理站、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法制宣传股等部门参加的农用物资安全领导小组,完善了部门的农业投入品的管理机制。从二OO五年购置“农产品残留农药检测仪”以来,县植保站每月均开展一次蔬菜残留农药检测工作,从对近期所抽样品(30个)进行检测分析,发现主要芹菜、西红柿残留农药超标即抑制率过50%以上,不合格率12—33%之间,不合格品种主要是反季节蔬菜和外省调入蔬菜。同时全县加大对种子、农药、化肥市场的整治,元至六月共出动车辆36次,出动人员216人次,有效地遏制了违法违规经营农药、化肥的行为。

2、对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情况

我县在生产环节中,食品质量安全形势依然严峻,首先生产水平低,多为手工操作,多按传统工艺生产,产品质量难以提升,其生产加工企业点多面广,规模小,监管难度大,据不完全统计,我县现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含作坊)共70家,针对这些问题,县人民政府出台了《**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整顿方案》,体现了政府下大力气整顿食品生产企业的决心。二OO六年元至六月期间由职能部门对县辖区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负责人进行食品安全培训,并签订了41份《食品质量保证书》,同时,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巡查力度和次数到目前为止巡查食品生产企业19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9份,共抽查食品样品3个,合格率100%。半年以来,我县在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日常监管检查中,查处无“QS”标志饮料3500瓶,饼干87件,无生产许可证的白酒14瓶,没收无证食用酒精750件,销毁过期、变质食品300件。通过对食品生产企业的整治,有效的从生产源头上遏制劣质食品流入市场。

3、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情况

为了巩固XX年食品工作专项整治成果,全面推进了食品市场监管的制度建设,严格责任制度,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及市场秩序,在有针对性地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的同时,努力做到七个到位:一是基层工商所食品经营者经济户口和食用分类监管到位;二是市场监管责任区,责任人和市场巡查到位;三是食品质量监管和监督经营者建立落实自律制度到位;四是查办食品违法案件和取缔非法经营到位;五是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申诉和预警与应急处置到位;六是工商人员负责监管食品经营者落实到位;七是在各级个私协会的引导下,食品行业自律组织建立到位,自律制度建设落实到位。二OO六年上半年,我县共出动执法人员365人次,执法车辆91台次,查处无照经营食品案件8件,罚款2500元,查处违法经营食品案件8件,罚款690元,查获各种过期、变质食品370公斤,酒精勾兑白酒1002公斤,执行标准为GB12309-90的工业淀粉6.9公斤。

4、对食品消费环节的监管情况

为了进一步的规范食品消费市场,按照《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和餐馆单位卫生许可证的发放,二OO六年元月至六月食品卫生许可

证发放率达93%,食品生产经营业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率达100%。在严把市场准入关的同时有针对性的开展了“两会”期间等餐前卫生监督检查和学校及周边地区的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工作,到目前为止,开展了特殊餐前卫生监督10餐次,完成学校及周边地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3次,检查学校食堂10家次,饮副食店、摊点140户次,警告责令改正12户次,出动人员14人次,车辆3台次。二OO六元月至六月开展了食品卫生现场监督检查1100户次,下达监督意见书141份,调离决定书8份,审发卫生许可证14户,开展卫生知识培训1405人次,抽验水样23份,作出许可分析5批次,中毒调查一起,无死亡病例。

三、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一)、整顿和规范市场工作情况

为了进一步打击假劣药械行为,维护市场正常秩序,晴隆县局的全体执法人员,在XX年“元旦”、“春节”、期间,“3.15”期间、“五一”黄金周期间共召开3次大规模的市场清理和整顿,同时,在元月至八月份共完成各类专项检查20余次(如对欣弗)共出动车次26 次、人次 103 次。清理市场15个,检查经营使用单位236 户(次),办理行政立案案件7件,当场行政处罚案件13件,处罚款共计0.836万元,收取药品监督检查费1.36万元。

在加强涉药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的同时,还加强了对药械市场各项检查和药品的抽验。

(一)进一步加强麻醉、的管理。对全县五家县级医疗机构和14家乡镇卫生院在今年元月份开展了一次专项检查,对各使用单位存在的问题下达了警告等处罚决定,并责令限期改正,同时要求严格按照“五专”管理要求使用品。

(二)加强药品抽验工作,今年上半年,我局按照州局、州药检所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全县的药品抽验工作。将“针对性、范问性、不合格率”作为抽验的工作目标,今年元月至六月共完成抽检药65个品种,共验出不合格药品7个,合格率为10.7%。

(三)大力打击虚假药品,组织食品广告宣传。为了进一步整顿药品、保健品广告宣传市场,大力打击含有不科学,无根据的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或无广告批准文号和利用专家忠告名义和形象做虚假宣传的药品、保健品的违法广告,我局结合开展零售企业GSP追踪检查同时做好违法广告的专项检查,在检查中发现部分药店发放宣传药品小传单,和张贴无广告批文保健食品广告,我局均作了相应的处理。

(四)开展GSP追踪检查:

在今年七月至八月期间,按照州局的安排,我局组织GSP检检查员开展了我县的GSP追踪检查工作,现已完成了**县**药店、**县**中西药店、**县**药店、**县**药店、**县**药房的GSP现场检查工作,同时完成了对**药业贸易有限公司**县中转库的专项检查工作。

四、“两网”“建设工作

一、宣传工作:

1、确定人员,落实经费。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我局全体人员必须参加“两网”建设的宣传工作,并明确将州局所分配宣传资金4000.00元用于宣传工作。

2、采取集中宣传的方式重点抓好边远乡(镇)。XX年五月十八日,**、**、**同志集中到我县**乡、**镇设立咨询台,开展以宣《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实施条例》为主的集中宣传,并对当地群众讲解有关国家政策和用药常识,受到了当地群众的好评。

3、采取分片宣传,确保宣传覆盖面。在集中抓好边远乡(镇)宣传的同时,由我局统一印制宣传材料发放给各乡(镇)的食品药品协管员,并按照县局统一安排由各乡(镇)协管员负责组织本乡(镇)的宣传工作,各村信息员负责组织本村的宣传工作的宣传工作方法,分片统一实施该项工作,确保宣传的覆盖面,100%到各行政村。

4、加强对县城所在地的宣传,确保宣传工作全面到位。鉴于县城所在地人口较多,随着**高速路建设,**电站的建设,外来务工人员逐步增加,为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确保不留死角,我局全体人员于XX年六月四日集中**公司大楼前(县**街)设立以宣传《药品管理法》、安全用药、合理用药的咨询台,有针对性的开展对外来务工人员的集中宣传,同时为俩扩大了宣传氛围,在当天要求各零售药店发放宣传资料,并悬挂横幅、布标进行宣传。

5、宣传效果。通过近十五天的集中和分片宣传,基本实现了100%覆盖到村的目标,在这次大规模的宣传活动中,我局共印制宣传资料9000余份,宣传到了14个乡(镇)、185个行政村,受益群众近 35000人。

二、培训工作

1、集中力量抓好食品药品协管员的培训工作。XX年七月二十八日我局在县疾控中心五楼会议室,召开了全县“两网”建设农村药品协管员培训会和动员会。全县14个乡镇的食品药品协管员或防保组织均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由**同志组织学习了我省农村药品协管员、信息员管理办法,**同志组织学习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安排部署了14个乡镇的培训工作,时间安排在XX年八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

2、采取宣传培训与分别培训相结合的培训方式,抓好农村食品药品信息员的培训工作。第一、集中力量重点抓好**镇、**乡、**镇、**镇、**镇、**镇、**乡、**镇的培训工作,我局抽调由**、**、**、**组成的培训工作组,采取直接到乡(镇)登点进行培训的方式,负责以上八乡镇的培训工作;第二、除上述八乡(镇)外的其它乡(镇)由各乡镇的协管员负责组织,我局工作人员到会做指导的方式展开,到目前为止,我局已完成了**乡、**乡、**乡、**乡、**镇、**镇、**镇、**乡、**镇、**镇、**镇的培训工作。到目前为止,我县已培训协管员*人、信息员***人。

五、存在问题:

1、因为工作任务重、人员少、给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2、工作经费缺,加上县里一些中心工作任务(如:先教工作、扶贫工作)的增加,给我局增加了一些负担。

六、下半年工作打算:

1、继续加大药品市场的整顿和规范,从严查处违法行为,加强村级涉药单位药品质量管理及监督工作。

2、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组织协调能力,切实为政府当好抓手,组织协调食品安全有关成员部门,按XX年至XX年年食品放心工程规范的工作安排,切实抓紧抓好,确保年底各项任务指标的完成。

3、继续加大药品违法广告的监管,督促抓好药品使用单位开展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及上报工作,积极完成省、州下半年安排的各项专项检查和食品药品日常综合监管工作以及县委、政府安排的联合执法工作任务。

4、继续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工作全过程,狠抓增收节支和工

作的高效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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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目标

(一)基本取缔无证照食品生产加工行为。

(二)加大对无证照食品经营行为整治的力度。

(三)学校食堂、餐饮业全面开展分级管理

(四)一年以上工地食堂卫生许可证办证率达100%。

(五)食物中毒事件比**年有明显下降。

三、工作内容和任务

(一)无证照食品生产加工专项整治

一是完善监管网络,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二是完善排摸取缔运行机制,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教育,第一时间取缔,防止无证照食品生产加工行为“回潮”;三是积极疏导,建立相对集中的食品生产加工点。

(工商**分局牵头,区质量技监局、区食品药监分局、区城管大队、区公安分局配合,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

(二)无证照食品经营专项整治。

选择2-3个镇和街道,全面开展无证照食品经营专项整治,其它街镇启动无证食品经营专项整治工作,使无证经营行为明显下降,用3—5年时间,在**区基本取缔无证照食品经营行为。根据无证照食品生产加工整治经验,采用堵疏结合的办法整治无证照食品经营行为,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工商**分局、区食品药监分局牵头,区城管大队、区公安分局配合,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

(三)食用农产品生产安全监管

一要建立档案农业制度,种植、养殖业建立生产档案;二要加强禁用农药和“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监管,杜绝在生产中使用此类药物;三是加强蔬菜生产农药残留检测,力争农药残留检测合格率达到98%;四是完成环境质量不符合食用农产品种植要求区域范围的界定,实施退出制度。

(区农委负责)

(四)畜禽屠宰、流通安全监管

坚持定点屠宰,加强对生猪屠宰检验检疫,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加强对活鸡定点交易市场的管理,做好日常检查、消毒等工作;加强对洋桥道口及非指定道口外来畜禽及其产品的监管,安排专职和协管人员,实行24小时监管。

(定点屠宰工作由区农委、区质量技监局负责,工商**分局、区经委、区食品药监分局配合;活鸡定点交易工作由区经委、工商**分局负责;道口监管工作由区农委负责,区公安分局、区建设交通委、罗泾镇政府配合)

(五)食品生产加工安全监管

整顿食品生产加工业,深化分类分级管理,推行HACCP质量认证;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管,严厉查处使用非食品原料和非法滥用食品添加济的行为;进一步推进食品质量市场准入工作。

(区质量技监局负责)

(六)食品流通安全监管

加强对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监管,做好进出食品的台账及查验,加强检测力度,加强日常检查;加强对食用农产品零售市场食品安全监管,落实市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严格执行肉类“两单一账”制度、豆制品“一证一照一单”制度;加强对超市、卖场食品安全监管,重点做好对熟食和直接入口食品的监督执法,严厉打击销售无证食品和隔夜熟食的行为;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处置能力。

(区食品药监分局负责,工商**分局、区经委配合)

加快推进标准化菜场建设,年内完成12家标准化菜场改建。

(区经委负责,工商**分局、区食品药监分局配合)

(七)餐饮消费环节安全监管

加强对餐饮业食品安全监管,深化食品安全责任“三挂牌”制度,以大换证为契机,进一步推行餐饮业分类分级管理。

加强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监管,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完善食品卫生管理制度,推进学校食堂等级管理,提高工地、外来民工子弟学校等单位食堂卫生许可证办证率。

加强对农村家庭办宴食品安全监督指导,开展对农村厨师的管理。

做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区食品药监分局负责,区教育局、区建设交通委、区总工会配合)

(八)加强食品质量抽验工作

加强对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食用农产品零售市场、卖场的肉制品、蔬菜、水发产品、保健食品等的抽验,提高食品抽样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区食品药监分局负责)

四、工作措施

(一)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度

一要进一步落实镇、街道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制,并将责任进一步落实到村、居委会;二要进一步明确各个职能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农委、质量技监、食品药监和工商等部门分别负责食用农产品生产、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餐饮消费和无证食品生产加工行为的监管;三要进一步落实企业食品安全责任制度。

(二)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考核

食品安全工作要纳入各级政府、各个相关部门的议事日程。区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制定对镇和街道食品安全考核意见,做好食品安全考核工作,镇和街道要进一步落实对村、居委会食品安全工作的考核措施,促进全区食品安全工作的开展。

(三)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

充分发挥各镇、街道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食品药品监督站)的作用,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一要加强对食品流通、餐饮消费环节的监督管理,二要利用监管网络,加强社会监督,三要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加强对无证食品生产加工和经营的联合执法。

(四)建立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

建立由食品(农副产品)营养卫生、生产加工、经营流通等方面专家组成的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开展区内重大食品安全事件预测、评价,为政府食品安全工作出谋划策。

(五)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

我区已建立餐饮管理协会、食用农产品市场协会和农学会。在倡导行业自律、加强行业管理等方面,要充分发挥协会的作用,积极开展行业评比,加强行业内部监督检查,加强对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

(六)加强食品安全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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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点问题:生产经营中“脏、乱、差”和“无、散、低”等问题,具体包括:无证照或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生产经营的行为;生产经营不符合保障人身健康安全标准产品的行为;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违反相关管理规定从事音像制品、客运经营的行为等。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十小”整治工作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委“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为指针,以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实行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扶优扶强与打假治劣相结合,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乡(镇)为主负责、业主自律诚信、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以块为主、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加快推进执法监管向农村延伸,着力改善消费环境,保障消费安全,扩大消费需求,推动农村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目标要求。以解决当前农村市场产品质量、食品安全和服务质量方面的突出问题为抓手,巩固和扩大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逐步建立和完善“十小”行业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推动“十小”行业生产经营方式和组织方式的转变,规范提升“十小行业”。

20*年目标:摸清全镇“十小”行业的基本状况并建立质量安全监管档案;建立健全目标考核责任制和各项监管制度;制定“十小”行业的生产经营规范和服务标准;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区域性、行业性质量安全问题。在此基础上,注重典型示范,总结“十小”整治工作规律,开展“十小行业示范点”创建活动。

2009年目标:全面开展“十小”整治行动,充分发挥示范点的典型引路作用,推动“十小”行业按照经营规范和服务标准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扶持引导基础条件较好的“十小”生产经营单位上规模、上水平;改造提升基础条件较差的“十小”生产经营单位达到规范要求;关停并转达不到经营规范和服务标准的“十小”生产经营单位。同时,对故意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以及生产经营条件恶劣、产(商)品质量安全隐患严重又不主动整改或屡次整改仍不到位的,要坚决予以打击或关停,净化农村消费环境,规范市场秩序。

2010年目标:巩固和深化“十小”整治成果,制假售劣、商业欺诈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十小”生产经营行为基本符合规范要求;农村市场监管网络基本形成;“十小”行业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基本健全;农村消费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三、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食品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整治。督促纳入监管的小作坊业主履行质量安全承诺,严格按照《浙江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基本要求》组织生产;以桶装饮用水、“两豆”(豆制品及豆芽)、茶叶、米面制品等四类食品为重点,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无证照或证照不齐、达不到取证条件的食品加工小作坊的整治和取缔力度;严厉打击使用非食用原料、有毒有害物质、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鼓励小作坊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按照龙头带动、区域集中等“五种模式”整合提升,积极探索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通过整治,促使食品加工小作坊做到:证照齐全;生产场所符合保障食品质量安全的基本要求;“三框一盒”齐备,并执行相关规定;食品生产加工操作人员均持有健康证等。此项任务由分管食品安全的领导配合卫生、工商等部门负责组织落实。

(二)小食杂店质量安全整治。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规范经营行为。促使小食杂店做到:证照齐全并上墙;店面整洁卫生;严格实行台账登记制度;严禁无证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通过整治,争取将小商店逐步纳入安全监测的监管范围;并对有关的定点、专业供应(批发)商逐步建立档案,纳入监管范围,全面建立索证索票制度。此项任务由分管食品安全的领导配合卫生、工商等部门负责组织落实。

(三)小餐饮店质量安全整治。逐步推广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进一步规范卫生许可和监督工作,严格执行餐饮原料进货登记制度,严厉查处无证照经营行为。加强对农村、学校、建筑工地、小型餐馆的食品卫生监管;争取在20*年年底前将小餐饮店(点),100%建立档案并纳入安全监测的监管范围;将流动经营的小餐饮摊点基本纳入安全监测的监管范围。严格推行餐馆业原料进货索证、验收和溯源制度,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按照要求发放卫生许可证。落实环境治理措施,规范餐饮废弃油脂的收集,防止泔水流入食品市场。促使小餐饮店、小农家乐、小食堂做到:证照齐全(需证照的)并上墙;环境整洁卫生;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健全;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原料进货台账并实行进货验收;有专用的垃圾桶;餐饮工作人员持有健康证并穿戴整洁。此项任务由分管卫生的领导配合工商、卫生等部门负责组织落实。

(四)小药店(小诊所)质量安全整治。进一步完善药品质量认证和日常监管制度,严格执行药品经营许可、索证索票、进货台账制度,禁止超范围经营。促使小药店(小诊所)的药品、药品专柜(零售点)做到:证照齐全并上墙,场所整洁卫生;严格执行药品购进查验、索证索票和台账登记制度;完善药品储存条件,做好库存药品养护;按规定销售和使用药品;从业人员具备相应资质。严禁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药品;严禁销售和使用假劣药品;严禁违法虚假药品广告。此项任务由分管食品药品安全的领导配合卫生、工商等部门负责牵头组织落实。

开展小诊所质量安全整治工作,促使小诊所做到:证照齐全并悬挂在醒目位置,场所整洁卫生;属于强制检定的医疗器械必须100%检定;从业人员具备相应资质。此项任务由分管卫生的领导配合工商、卫生等部门负责牵头组织落实。

(五)小农资店质量安全整治。推进农资店连锁经营和放心农资店建设,杜绝禁用农药的销售,严厉打击销售劣质农资坑农行为,维护农资市场秩序。促使小农资店做到:证照齐全并上墙;经营范围和经营内容相符;建立化肥、农药、兽药、种子、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重要农资的进货索证和销售台账制度;执业人员具备农资销售相关专业技能和一定的农资使用指导能力。严厉打击无销售农药资质的销售点,查处超范围经营、农药化肥含量不足、故意“抗农”等行为,建立剧毒有害农药流通台帐制度,确保农资产品质量安全。通过整治,争取将全部小农资店纳入监管范围;将全镇的农资供应(批发)商100%纳入监管范围,并全面建立索证索票制度。此项任务由分管农业的领导配合工商部门负责牵头组织落实。

(六)小菜场整治。延伸农贸市场监管触角,加强对农村小菜场整治力度。严禁经销有毒有害、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的食品以及证照不齐单位生产的豆制品、米面制品等食品。促使小菜场做到:建立商品准入制度,实行规范管理。不符合登记条件的固定和临时小菜场,确属群众生活需要并已纳入乡镇或新农村建设规划的,应加强引导和管理。对不符合基本条件和严重违法经营的,依法取缔。此项任务由分管卫生的领导配合工商、卫生等部门负责牵头组织落实。

(七)小美容美发店整治。督促业主严格执行有关卫生操作规程,加大对消毒杀菌设施投入,预防感染和疾病传播,严厉打击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提供服务的行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促使小美容美发店,包括足浴店做到:证照齐全并上墙;从业人员定期体检并持有健康证;具备必须的消毒杀菌设备和工作间,经营场所、使用的设备和工具以及毛巾等用品定期消毒;查验化妆品、消毒用品等质量,建立并实施索证索票制度。此项任务由分管卫生的领导配合公安、卫生、工商等部门负责牵头组织落实。

(八)小音像店整治。保护知识产权,严禁租售盗版音像制品;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严厉打击销售、暴力、迷信等违法音像制品;加大对音像游商地摊的打击力度,依法取缔“黑网吧”。同时针对“小书店”(包括小网吧、小娱乐厅)结合整治。促使小音像店、小书店做到: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并取得行业经营许可;经营的音像制品有合法进货凭证,正版率达到90%以上;“黑网吧”得到有效遏制;有良好的经营秩序。通过整治,争取在20*年年底前将小音像店、小书店90%纳入监管范围。此项任务由分管文化的领导配合工商、公安、消防等部门负责牵头组织落实。

(九)农村小客运质量安全整治。严厉打击客运车辆超员超速和无证营运等违法违章行为,严禁使用货运车辆、两轮摩托车、拖拉机或悬挂拖拉机号牌的车辆、报废车或以报废车零件拼装的车辆从事客运。整治农村客运经营秩序,严格执行客运营运许可、客运车辆定期检测、司乘人员资质审查、客运安全管理等制度。促使农村小客运业主做到:证照齐全,手续完备,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按规定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和乘运人责任险,遵章守法,不发生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严重违反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确保行车安全。此项任务由分管交通安全的领导配合公安、工商等部门负责牵头组织落实。

(十)小液化气供应点质量安全整治。严格执行液化气经营的布点审批规定,实施燃气经营许可证制度,规范准入门槛,强化消防安全管理。规范液化气供应点的经营行为,加强液化气经营场所和气瓶储存场所的安全管理,增强从业人员专业知识、安全意识和服务水平,建立行业服务规范,公开服务承诺,收费明码标价。争取20*年年底前将小液化气供应点90%以上纳入安全监测的监管范围。通过整治,促使小液化气供应点做到:证照齐全;从业人员具有相关资质;经营场所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液化气使用钢瓶100%经过检验合格并建立定点充装供应合同,已充装气瓶上明显清晰标明充装单位,不短斤缺两;从业人员熟悉业务知识并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建立进货登记台账并索取相关证明和检验报告。此项任务由分管生产安全的领导和工商、公安等部门负责牵头组织落实。

四、工作要求和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镇政府将成立南田镇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十小”行业整治与规范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分管领导和牵头部门要按照上述分工各司其职,落实好各项整治与规范任务。为确保各项整治与规范任务和工作目标顺利完成,镇政府将“十小”整治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以推动整治与规范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堵疏结合,分类治理。要认真落实市委“两创”战略,把整治工作与市委、市政府的重点工作相结合,与“两线”整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平安江山”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围绕群众的衣、食、住、行等最基本的民生问题,坚持科学发展、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的基本原则,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整治与创业就业的关系。既要整治问题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个体工商户);更要注重规范、服务、提升,做到宽严相济,让更多的群众成为创业者。二是整治与便民利民的关系。既要关停取缔一批无证照及制假售劣的“十小”单位;又要整改帮扶一批“十小”单位达到规范要求,方便群众生活。三是整治与发展传统产业的关系。在大力整治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十小”单位的同时,注意保护小而精、小而优的传统产业。要科学鉴定,合理把握,全面排查摸清“十小”行业底数,掌握存在的突出问题,分类制定整治标准,打扶结合、疏堵并举,积极出台政策鼓励和帮助“十小”单位通过连锁配送、合作经营、区域集中、联合加工等多种方式联小做大、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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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要立即制定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方案,迅速展开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行动。要结合安龙实际,立即制定《安龙县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方案》,迅速展开专项打击整治行动,确保打击整治效果。

三、要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形成食品安全监管合力。县直各职能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依法行政,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开展打击整治工作。县食安办要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管及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牵头协调职责;县农扶局要重点加强对农产品质量监管和农残检测,加强农业生产的执法监督和技术指导,加强对畜牧业生产的执法监督和技术指导,加强对渔业生产的执法监督和技术指导,用强有力的执法监督和热情周到的技术指导服务保障农牧渔业产品质量安全;质监部门要重点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执法监督和质量标准执法监管,加强对食品质量安全的市场准入监管;工商部门要加强对食品流通、贮存、批发、销售等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认真查证验印,落实市场准入监管措施,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落实好辖区食品经营企业进货查验制度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切实加强对餐饮业和学校食堂的卫生监管及食品安全监管,要加强对保健品生产企业采购和使用原料的监管;各乡镇要对农村的集体聚餐严格执行申报制度,申报备案率要达到80%以上,备案指导率要达到85%以上;县贸易和科学技术局要切实抓好对定点屠宰的执法监督,全县生猪定点屠宰率要达到90%以上,要切实加强肉品品质检验,严禁注水肉和病害肉上市;畜牧部门要重点抓好活畜检疫,定点屠宰活畜检疫率要达到100%;县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当前其他地方出现的“瘦肉精”问题,严查严处,坚决打击,坚决杜绝“瘦肉精猪肉”在我县出现。

四、要切实加强对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向县政府签订的食品安全责任状的过程管理和阶段性考核,确保食品安全执行力、公信力。

五、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掌握食品安全基本常识。利用召开群众会,通过制作宣传展板、电视宣传、网络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食品当中的假冒伪劣产品、野生植物中的有毒植物,特别是野生菌中的有毒菌。

六、要积极推行标准化生产,尽快制定安龙地方特色食品标准。对我县没有国标、省标、行业标准的地方特色食品,质监部门要指导企业制定地方特色食品标准,食品的标准化生产比其他任何行业的标准化生产都要重要,其中包括农产食品的标准。

七、要认真落实企业生产经营安全主体责任,只有企业生产安全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主体责任均得到100%落实,食品安全的体系才能形成,食品安全才能得到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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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我镇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镇专门成立了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赖炳新同志担任组长,镇党委宣传委员黄立平、党委委员陈强同志担任副组长,成员有党政办、综治办、派出所、工商所、卫生院、民政办等部门的负责人组成,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我镇经常召开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对全镇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研究分析,并作出部署,并要求各有关部门按照部门职责,既分工,又合作,各司其职,深入到辖区内的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进行食品安全大检查,从生产、销售、消费等渠道堵塞食品安全漏洞,确保我镇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良好,食品经济健康发展,食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有较大提高,人民群众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二)广泛宣传,提高群众食品安全意识

我镇通过墙报、标语、宣传车、分发传单资料等手段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科学引导正确的消费观,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护能力。一年来共出动宣传车40多架次、张贴标语1000多张,分发宣传资料10000多份,形成了全社会重视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扎实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工作

一年来,我镇定期不定期组织工商所、农业站、卫生院、教管办等部门对辖区内的食品加工企业、销售摊点、商店、市场、学校等重点区域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

1、严厉打击无证生产和制售假冒食品的违法行为。工商所、企业站等部门针对粮、肉、蔬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酒、饮料、儿童食品和保健食品等10类食品开展“八查”,要求生产厂家建立质量档案,从严审查企业生产条件,强化日常监督。

2、把好农产品生产安全关。按照农药管理条例以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镇涉农的有关部门对辖区内的农药、兽药经营点进行整治,发现一些经营点无“鼠药定点经营许可证”经营鼠药,或不设立高毒农药专柜,不悬挂农药安全知识挂图。我镇向其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此外还经常对蔬菜基地进行速测卡检测,杜绝农药残留超标现象。我们还加强对菜农进行农药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保证了蔬菜安全。

3、开展包装食品、重要农产品、加工品等安全检查。镇生猪定点屠宰办检查、查处了一批未经检验检疫的肉品;工商部门、农业站重点对饮料、酒、儿童食品、保健食品、腌熏制品、调味品、罐头、食用油等10种包装食品进行“六查六看”,查处非法使用有害化学品的水果、水产品、农产品等。在检查市场的肉类和禽类产品时,要求出售的猪肉全部经过防疫检疫,家禽类无病鸡、鸭上市。在“五一”、中秋、“十一”等节日前夕,我镇还加大对肉类、中秋月饼等食品的安全检查力度,对食品加工点、经营点进行彻底清查,有效净化了节日食品市场。

4、加强对农村小食店、杂货店的整治。我镇要求各村(社区)干部经常各村(社区)小食店、杂货店的粮、油、面、酒、乳制品、饮料、肉类和禽类等进行安全检查,确保群众的身体健康。

5、加强监管学校、企业食堂食品安全。我镇组织了教管办、卫生院、企业站等部门,经常性对各中小学、企业的食堂以及学校周边的杂货店进行安全检查,要求食堂保持整洁卫生,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建立食品购销渠道登记,使用前对食品进行试纸检测,确保学生健康。大力整治学校周边小食店环境,取缔一批“三无”产品,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二、存在问题

通过一年来的工作,我镇食品生产加工、经营网点和消费的总体情况较好,生产经营比较规范,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但也存在如下问题:

1、存在证照不齐全现象。个别经营户未及时更换卫生许可证,部分加工企业和销售点未办理营业执照,存在超范围经营现象。

2、有的食品加工点存在卫生环境脏、乱、差的现象,生产设备、卫生消毒设施及废弃物处理等也没有达到相关标准;

3、在镇一级的食品安全机构不健全,职责分散在各部门,难以组织协调;

4、镇一级的处罚权力有限,除工商部门外,其他部门只能是对违规企业下发整改通知书,而不能对其进行处罚,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违企业的违法活动。

三、XX年工作思路

为切实加强我镇食品安全监管,彻底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在明年的工作中,我镇将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教育,通过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媒体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科学引导正确的消费观,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护能力,形成全社会重视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2、加强监管,对生产、加工、销售、消费等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尤其是加大力度,把工作重点放在监管肉类、农产品、蔬菜等群众日常必需品上来,加强对学校、食堂、超市、农贸市场、农村杂货店、小酒坊等销售网点的检查,堵塞漏洞。

3、发动群众,实施超市、放心店下乡工程,分段监管、分片负责,实现食品安全群控群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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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从源头预防和避免农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国有农场必须要通过与生产者签订安全责任书来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保证农场的安全生产。农场要做好农机安全教育宣传工作,积极组织农机操作手和驾驶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操作能力。要建立完善的监督审查机制,认真落实年检审查工作,对于不合要求的农机,要勒令生产者及时调整,消除农机自身存在的安全隐患。对于外籍作业拖拉机,要落实好登记、造册工作,实现日常监督与集中整治相结合,减少农机安全事故隐患,推动安全生产管理;农场要加强与其他各部门的协同配合,可以通过与公安、安检等部门配合执法来加强农场安全生产管理和自身建设,做到防患于未然。

3加强与各部门协作配合

建立完善的农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仅要靠农场内部的重视和努力,还需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加强与监督部门、土管部门、司法部门之间的联系,形成共监、共管、共治的管理体系。这种综合而全面的管理体系是农场安全生产管理的巨大推力,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提高安全生产工作质量有重要意义。而且在当地政府的支持下,国有农场可以得到更多财政、设备上的支持,能够有效解决国有农场无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或者更新较慢、技术落后的问题,从源头避免和减少了不安全农产品进入市场的机会,帮助农场实现安全生产、高效生产。

4加强安全生产整治工作

为了消除日常生产中的安全隐患,农场要加强对安全生产的整治工作,从广、实、细三方面落实好日常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其中,“广”是指安全监督的氛围要广,做好农机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方面的专项整治。确保农场安全监督没有出现遗漏,全方位消除农业生产中的安全隐患。“实”是指在安全整治中,要真实的记录整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在整治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隐患,要认真的梳理总结,并如实的建档记录,然后再逐依要求整顿。“细”则是指农场根据日常安全整治情况和相关整治方案的要求,对各项相关工作进行细化安排,并将各项工作的安全责任落实到个人,便于日后的验收和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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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全区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全面开展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全区食品安全形势总体趋于好转。

我区自2008年初提交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申请以来,经过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于去年创建成功,食品安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农产品、水产品无公害生产基地逐步扩大,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餐饮服务的质量安全保障有了进一步改观,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产品质量逐年提高,食品安全状况总体好转,集贸市场、超市食品花色品种越来越丰富,质量档次越来越高。近几年来,在我区市场流通的食品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水平不断提升。

我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充分利用食品安全委员会这一平台,突出在综合协调、出谋划策、抓全局性的大事和普及食品安全知识上有所作为,按照去年年初提出的工作计划逐项抓好落实,实现了全年食品安全无事故。

一是食品安全责任体系逐步完善。按照“乡镇负总责、食安委办牵头、部门配合指导”的总体要求,区政府与各乡镇和相关监管部门签订责任状,通过细化责任内容、明确责任要求、签订责任承诺、实施责任考评、强化责任追究等措施来形成工作责任链,保证职责到位、责任到人。

二是完善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制度。近年来,各级、各有关部门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日益重视,为适应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需要,区政府编制出台相关应急预案,并制订具体的操作手册、开展了事故演练,强化了应急体系建设,提升了应急处置水平。

三是食品安全专项整顿成效显著。按照省政府和市政府统一部署,我区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全面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在源头监管方面,牢固树立“农产品质量是种养出来的,而不是检验出来的”,“源头管好了,可以有效降低食品安全的社会成本”的观念,加大源头监管力度,开展种植业、兽药及畜产品、饲料、三品、水产品、农资打假专项整治活动;在生产加工环节,以豆制品等为重点,开展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规与专项抽查工作和取缔无证生产专项行动;在流通环节,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开展了3.15执法月、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检查等方面的专项整治;餐饮环节,继续开展小餐饮、工矿企业食堂等的专项整治活动,并取得实效。

二、认清形势,抓发展机遇

当前我区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并稳步提升,但也要清醒地看到,食品安全隐患并没有根本消除。一是食品安全监管运行机制尚待完善。二是部分乡镇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对食品安全监管的力度不足:三是街边饮食摊档和食用油、豆制品、熟食生产经营、特别是奶制品存在隐患;四是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防范意识不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责任意识需进一步加强。各乡镇政府和监管部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一方面,食品安全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目前,从中央到地方,把食品安全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作为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也是社会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成为人大、政协的重大提案议题。同时,经济快速平稳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在解决了吃饱穿暖之后,追求的是生活质量的改善和食品质量的提高。人民意识的提高和社会需求的增长,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另一方面,食品安全工作面临新的挑战。一是市场准入对食品安全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我区是农业大区,要解决“三农”问题,发展农业经济,必须与上海市场接轨,这就要求我区必须抓好农产品种养环节的食品安全工作,提高农产品质量,开拓销路;二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对食品安全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城市化要求市民能够买到放心食品,吃得放心、吃得安全;市场化要求生产安全食品、输出优质农产品;旅游餐饮业要求食品卫生安全,打造“放心旅游、放心饮食”环境。所以,食品安全是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更高的要求。

因此,各镇(开发区)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面临的食品安全形势,既要看到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机遇和有利条件,也要正视形势的严峻性和工作的艰巨性,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振奋精神,把食品安全工作摆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努力使全区食品安全适应新形势,开创新局面,取得新成效。

三、落实责任,抓监管提升

全面完成2012年各项目标任务,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理顺关系,落实责任,增进合力;需要进一步完善机制,落实措施,加大投入,加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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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是全市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一年。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长办公会议多次专题研究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就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做出批示,带队实地检查,主持召开会议,研究部署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市人大、市政协也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为全年重点监督内容组织调研视察。一年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坚持以人为本,依法加强监管,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稳中趋好。20*年,全市没有发生一起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没有发生一起输出性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没有发生一起食品药品安全负面报道。

回顾20*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我们重点抓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积极开展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活动

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孔春浩同志为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出台了《*市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同时,市委、市政府还把创建工作列入考核目标,进行跟踪考核,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共同推动这项工作。具体做到三个抓:一是抓队伍,重协调,确保“五个到位”。即思想认识到位、组织保障到位、责任落实到位、资金保障到位、氛围营造到位,进一步完善责任机制;二是抓特色,促规范,着力“五个深化”。即深化食品安全特色整治工作、深化食品安全抽样监测工作、深化农村监管队伍网络建设、深化食品安全应急处置体系、深化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三是抓宣传,强意识。借助“五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即信息网站广覆盖、问卷调查上街头、执法活动上电视、资料小册进学校、讲座课程进社区,积极构筑食品安全防线。

目前创建工作已经进入总结提高和台帐资料收集整理阶段,准备迎接省里考核验收。

(二)切实加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一是整合检测资源,加大检测投入,建立以“一个中心,五个统一”为核心内容的检验检测体系。形成定量检测集中统一,定性检测各环节分兵把守的格局。其主要内容是,市政府投入355万元建立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增挂*市初级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的牌子,实行两块牌子一副班子管理,机构为全额事业单位。运作实行五个统一,即:统一制订抽检计划,统一检验检测,统一检测项目标准,统一汇总检测结果,统一信息报告和。

二是不断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建立健全了“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市政府与各乡镇(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签订了《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各乡镇(街道)常规工作的考核。同时,根据上级的要求和部署,多次召开各级各类会议,及时研究解决食品安全各环节存在的实际问题。下发《20*年*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总体实施方案》,《*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市加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进一步明确了食品安全各监管部门的责任。

三是信用体系建设得到加强。对照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创建标准,在生产、流通、餐饮、保健品四大行业共34家企业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21家企业被*市食安委授予“食品安全信用优秀单位”。

四是应急体系应对有效。进一步完善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操作手册》,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主要监管部门及乡镇(街道)食品安全人员培训,使应急体系进一步延伸到重点乡镇(街道)、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去年12月,我市举行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实战检验和提高了我市食品安全相关部门的应急处理反应能力、现场处理救治水平,确保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能科学、规范、及时地调查处理和救治。

五是信息管理体系不断加强。开通了*市食品安全网,建立了《*市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制度》、《*市食品安全信息工作考核办法》,基本构建了*市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平台、互动平台和服务平台。

(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有序开展

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下发《*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全面启动了专项整治的第一阶段工作,这阶段重点做好三项工作:一是广泛宣传,发动群众参与专项整治行动,督促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企业开展自查自纠。二是摸清家底,掌握情况。三是进行针对性检测,发现问题进行查处。

(四)各环节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不断强化

1.在食用农产品监管方面。进一步加强对农产品的快速定性检测力度,共抽样检测芦笋、青菜、萝卜等农产品17956批次,检测合格17936批次,合格率为99.89%;组织开展春、夏、秋季三次集中执法行动,重点对全市的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基地)开展了监督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875人次,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基地、场馆45*余家次;组织申报粮食、蔬菜、水果、畜牧、水产、茶叶等六大类无公害产地26个,组织申报兔、肉鸡、稻米、茶叶等无公害农产品26只,申报并通过有机产品认证4只,申报绿色产品8只。通过开展各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了农资生产经营行为,有效遏制了制售假劣农资的坑农害农行为,切实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在食品生产安全监管方面。抓了四个方面,一是加强食品企业取证工作,做到新开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百分之百取证。加强证后监管工作,全面实施市场退出制度,共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4家。做好添加剂备案工作,备案率达1*%;二是加强巡查普测和专项抽查。对126家监管的食品企业进行定期检测和专项抽查,督促企业在产品质量安全上下工夫;三是全面推进食品加工小作坊的整治和监管。建立和完善食品小作坊监管体系,突出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和重点问题,建立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的长效监管机制。继续完善“四定”分片定责制。继续深入开展打击小企业生产假冒伪劣食品、有毒有害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及使用非食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健全完善食品预警机制、突发事件处理机制,确保辖区内不发生食品质量安全事故。

3.在食品流通环节上。一是全面开展商品准入工作,*和新登城区农贸市场实现全覆盖。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以分局检测中心、检测车、工商所检测箱、市场检测点为主的“四位一体”的检测体系。20*年总检测批次25428个,不合格20*5个批次,合格率为99.2%,处理问题食品123*.3公斤;二是强化市场监管。重点抓好重大节日及奥运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效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三是做好“放心店”扩面工作。在完成社区放心店创建工作的基础上,把放心店创建工作延伸到校区、厂区、景区等环节,使放心店真正做到名符其实。

4.在餐饮消费安全监管方面。一是以“四制”管理为根本,针对不同食品行业特点进行“对症下药”,切实提高餐饮单位卫生管理水平;二是全面完成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餐饮业和集体食堂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工作1*﹪覆盖。城区餐饮经营单位无证经营查处率1*%,卫生许可证持证率为1*%,食堂和全市餐饮经营单位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台帐建立率1*%,违法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行为的监督检查覆盖率1*%,全年没有发生1起重大食物中毒事件,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5.在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方面。一是强化源头监管。落实药械生产企业定期检查和飞行检查制度;二是做好药械流通领域的日常监管。药械市场监管覆盖率达到了1*%以上;三是严格市场准入;四是加强稽查和药械专项整治工作。确保药品、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各环节的安全。

6.在“放心肉”监管方面。上下联动,加强联合执法检查,严打私屠滥宰,确保肉品质量安全。

7.整治无证摊贩,严格城管执法。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的巡查管理。将学校、工地、市场周边作为控制食品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错时合理安排人员定岗巡查和设置高峰督岗,着重加强对履教不改、重复违章当事人的处罚力度,确保市容整洁和市场秩序。

8.加强学校食堂管理,保障师生用餐安全。一是改善学校食堂的硬件条件,确保所有新组建或成立的学校食堂达标。直属学校食堂全部符合卫生管理要求,食品卫生许可证的持证率达到1*%;二是开展“校园卫生健康行动”专项整治工作,主要扩大推行“五常管理”,全市校园放心店实现全覆盖;三是加大食品安全教育宣传的力度,认真落实“八个一”活动。即每学期举办一次食品安全知识讲座;每学期安排一节食品安全教育课;每班每学期出一期食品安全黑板报;每个学生有一本食品安全科普读物;每学年组织一次“食品安全知识带回家”活动;每个学生就食品安全给亲友写一封信;每学年组织一次食品安全征文活动;学校食堂设立一块食品安全温馨提示牌。使学生学会识别并自觉抵制不和格食品,增强学生的预防意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学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面达1*%。

9.积极应对“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成立“三鹿牌”婴幼儿奶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全力以赴开展应急处置工作。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做到“六个到位”,确保“四个不出问题”。对食用问题奶粉的婴幼儿病例,实行免费筛查,对确诊患儿实行免费治疗,极大地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市食品药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食品药品安全一些深层次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一是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的不法分子大有人在;二是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意识不强,食品安全知识缺乏。部分监管单位、监管人员的工作责任心不够到位;

三是食品生产经营领域秩序依然不够规范,食品加工生产力水平低下,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食品加工的“黑窝点”屡打不绝;四是食品安全监管防不胜防,“盲区、死角”依然存在,食品生产、流通、农产品等领域非法违规使用添加剂问题屡禁不止;五是药械生产企业的责任意识有待加强,非法药械广告难以杜绝,人民群众科学用药、合理用药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培育。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二、20*年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主要任务

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20*年我市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工作着重完成以下工作:

1.加强管理,狠抓整治。一是抓好源头管理。特别是生产、销售源头的管理工作。要继续推行食品配送工作,切实提高食品品种的配送率;二是要加强整治。要按照《关于印发*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富政办〔20*〕139号)文件要求,深入开展各项专项整治,突出以农村、城郊结合部为主的重点区域,突出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等重点环节,突出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食品品种;三是深入推进校园食品放心工程。要加强学校食堂、校内食品店、饮用水、校园周边食品摊点的监管。不断规范建筑工地、厂矿企事业单位食堂的管理;四是要按照《关于印发*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富政办〔20*〕2号)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

2.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机制建设。根据*市政府的统一要求,确定以蔬菜和猪肉为首批追溯管理农产品,逐步向水产、茶叶、水果等多种农产品延伸,明确批发市场和生产基地为重点追溯管理对象。同时,建立完善从田头到餐桌的全程信息管理系统,实施信息共享,基本建立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运行机制,实现产地农产品的准出管理和销地农产品的准入管理。

3.深入推进示范创建活动。根据省、*市的的部署,坚持以食品放心工程为基础,“三网”建设为重点,专项整治为抓手,长效机制为保障,着力提升区域食品安全总体水平。全力做好迎接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和*市级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的考核验收工作,确保圆满完成两项创建任务。

4.继续推进三大保障体系建设。一是信用信息体系建设。对全市“信用优秀单位”要实行跟踪监督、动态评价,推动行业协会深入开展企业信用创建。着力完善信息网络建设,健全分析预警系统,坚持和完善综合信息联合和重要信息及时通报制度,强化食品安全信息;二是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要充分发挥“*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的作用,继续推进企业自检、监督抽检和评价检测三位一体的食品安全检测体系建设,加大市场评价性抽验力度,突出重点环节和品种,定期分析安全状况;三是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要着力健全市和乡镇(街道)二级应急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各部门协作的快速反应联动机制,深化以食物中毒为重点的应急培训和演练,不断提高实战能力。同时,要完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报告机制,加强监测预警和日常防控,防范重大事故发生。

三、有关工作要求

1.加强考核、落实责任。食品药品安全与广大群众的生活密切联系、息息相关,来不得半点虚假和浮夸,其重要性、必要性不言而喻。为此,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继续纳入市、乡二级政府综合考核目标,以后要逐步扩大分值。市食安委要完善考核机制,加大督查考评和暗查暗访的力度,促进重点工作的落实和薄弱环节的整治。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一定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认真抓好各项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对因工作措施不力、处置不当或思想麻痹而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坚决做到“三个不放过”,对出现质量安全问题的,要彻底查明原因,依法惩处违法犯罪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