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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经济发展论文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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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经济发展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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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环境法发展壮大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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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港口企业和居民之间的博弈现有A港口企业和港口附近某一居民a,A企业对自己造成的环境污染可以有两种选择,即治理和不治理。如果不治理的收益为R1,由于环境改善的正外部性和长期性,A企业治理污染的支出成本是C1,则治理后收益为R1-C1(<R1)。a居民对企业造成的环境污染有两种选择即听之任之,不参与保护环境,或者向环保部门申诉治理。若申诉后需付出的成本是C2,获得的收益是T,即判断C2>T,即a居民参与保护环境最后获得的收益是T-C2(<0),若a居民不参与申诉治理,则获得的收益是0。因此,博弈的纳什均衡是不保护和不治理。由于缺乏环境制度创新,没有建立起符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的社会调控和监督环保机制,公民很少或不愿意积极参与到环境保护中来,这也是目前环境管理制度的缺失面。

3.港口企业和环保部门之间的博弈港口企业面对环境污染有两种选择即治理或不治理,环保部门选择也有两种即管制或不管制。若港口企业治理污染后所得收益为R1,治理污染的费用为C1,且C1>R1,环保部门对其征收的排污费为F1,对超额排放污染罚款为F2,且F1+F2>R1,管制后环保部门收益为R2,环保部门实行环境管制的成本为C2,则R2>C2。根据两者之间的博弈关系,假设该港口企业治理污染的概率为X,不治理污染的概率为1-X;环保部门管制的概率为Y,不管制的概率为1-Y。首先,设港口企业的期望利润函数为P1。通过分析,两者的选择取决于其期望收益或期望利润。同时也反映出临海经济区域环境管理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即:虽然确定了排污总量控制、排污费和罚款标准等,但总体标准较低;同时出于地方经济保护主义,环保部门对一些大型化工产业、石油行业、电力煤炭行业等企业执行环保力度和惩罚力度不够,监管不到位。

二、秦皇岛临海经济区环境管理制度设计

通过秦皇岛临海经济区环境管理制度问题分析,结合秦皇岛市自身特点,对秦皇岛临海经济区环境管理制度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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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把握农村循环经济发展的4R原则

现行的农业经济发展模式对自然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直接危及生存空间,必然导致经济停滞、下降,破坏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与生态环境效益的统一和平衡。循环经济以资源循环利用为途径,以保护环境、节约资源、能源为重点,以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为原则,实现经济的循环发展。德国1998年修订的《循环经济和废物清除法》第4条规定,首先要避免产生废物,特别重要的是减少废物的量及其危害性;其次是利用和用来获取能源。这些原则在国际上被简化为4R原则,即Reduce(减量),Recover(再生)、Reuse(再用)和Recycle(循环)。

国内著名循环经济研究专家季昆森提出:减量化原则的运用,可概括为“九节一减”,包括节地、节水、节种、节肥、节药、节电、节油、节柴(煤)、节粮和减人。再利用原则的运用表现为做强加工业,主要体现在对各类农产品及其初加工后的副产品及有机废弃物,进行系列开发、反复加工、深度加工,不断增值。农产品加工后的废弃物多属于原来农产品的组成部分,仍然含有大量有机质,相对开发价值高,开发成本低,且开发技术容易掌握,做好了,其效益可能超过主产业。进一步探索农业节本增效新途径,逐步实现粗放农业向精准农业的转变,如:实施“藏粮于土”、“藏粮于科技”战略,保持和提高我国的粮食综合生产力,处理好农业结构调整、农民增收和粮食安全的矛盾;进一步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加快优势产业带建设,发挥集约种植优势,提高规模效益;推广立体种植和间作套种技术,不断提高复种指数,提高耕地的综合产出效率;做好测土配方平衡施肥技术的推广和应用,配合滴灌技术,逐步实现粗放农业向精准农业的转变。“白色农业”是再循环原则运用的具体体现,“白色农业”目前在农村运用最典型的就是沼气,将人与畜禽粪便、农业废弃物通过微生物发酵产生沼气,可以生产出无公害绿色食品、无污染饲料、肥料、农药以及取之不尽的能源。近几十年来,中国在发展农业微生物能源——沼气方面已取得巨大成绩,在利用农业废弃纤维质资源用微生物发酵技术生产酒精来替代日益枯竭的石油资源方面也取得进展。运用再循环原则,就是要在经营生态环境上做文章,开发安全优质农产品。

2关注农村循环经济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

就整个社会来讲,发展循环经济必须进行资源审视,密切关注资源循环中的开采、消耗、废弃物产生、农业产业链延伸、资源再生等各个环节的基本途径和重点领域,农村循环经济也不例外。

在资源开采环节,要大力提高资源综合开发和回收利用;在农业资源利用方面,以提升水资源、土地资源和生物资源的利用效率为重点,尤其是对生物质能和微生物资源进行循环利用方面探索新的发展思路;在资源消耗环节,要大力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时时处处考虑节能降耗;在废弃物产生环节,要大力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在农业“废弃物”处理方面,实行资源化利用,实现种植业生产所积累的生物资源全程化利用,畜禽养殖业低排放与粪便利用的资源化;在农业产业链延伸方面,实行清洁生产,使上一环节的废弃物作为下一环节的资源,增加价值链,拓展农业产业化空间;重点关注农业产业循环链的内生延伸与产业联动,加强农业产业循环链整合思路、途径与模式,拓展农业产业化经营领域;在再生资源环节方面:要大力回收和循环利用各种废旧资源。

农业生产过程中由于不合理地农药用药及化肥施用、畜禽粪便排放、农田废弃物处置等,造成农业系统中水体——土壤——生物——大气立体交叉污染。研究表明,我国每年因过量、不合理施肥造成1000多万吨的氮流失到农田之外,污染地下水,使湖泊、河流和浅海水域生态系统富营养化,导致水藻生长过盛,水体缺氧、水生生物死亡;同时,施用的氮肥中有很多以温室气体氧化亚氮形式逸失到空气里。

在社会消费环节,要大力提倡绿色消费。在农村社区建设方面,着力建设循环型社区,开发沼气、太阳能等可再生利用能源,减少外部能量输入,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实现农村社会生活的“干净化”消费,改善生活环境。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实际上是一种技术范式的革命。近期,应重点在农业清洁化生产的技术链接、绿色生产技术和农业资源多级转化、高效利用与废弃物再生技术、循环农业技术标准规范、农村生态小城镇建设技术等层面,开展整合与集成研究,建立相对完善的推动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技术创新体系。绿色技术包括用于消除污染的环境工程技术,进行废弃物再利用的资源化技术和生产过程的无废、少废及生产绿色产品的清洁生产技术等。建立绿色技术体系的关键是积极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尽可能把环境污染的排放消除在生产过程。

3探索农村循环经济的合理框架和典型模式

生态农业是在循环经济理念指导下,根据生态系统内物质循环和能量转化规律建立起来的综合农业生态系统,是把农业生产、农村经济、环境保护资源利用等融为一体的新型综合农业体系,是经济、生态、社会三大效益的有机统一。积极探索循环农业的发展模式,就是要根据生态循环再利用、再生产的循环链的原理来抓农业生产,发展经济、生态、社会效益统一,良性循环的生态农业,探索和推广农村循环经济的产业发展模式。只有从资源、环境、产业与消费以及综合循环经济的角度,探索以“无害化、低排放、零破坏、高效益、可持续”统筹规划农业与农村产业、农村生产与生活、农村社区建设与城镇化发展,深入研究我国循环型农业的发展与重点领域,才能合理构建循环型农村经济体系。

农业是栽培农作物和饲养牲畜的生产事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农业还包括林业、渔业和农村副业等项生产在内。因此,农业循环经济框架可以从“四个方面”为主线来形成,即以粮食及其他农副产品龙头加工企业为依托的加工企业循环经济链条;以畜牧、水产生产加工企业为依托的畜牧、水产加工循环经济链条,大力发展绿色、有机、无公害原料,加工企业要采取先进节能、无污染技术改造传统工艺,提高企业的比较效益;以林业及其加工业为依托的林业循环经济链条;以秸秆综合利用为重点的秸秆循环经济链条。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发行的《领导干部循环经济知识读本》一书,总结了我国农村循环经济的主要产业发展模式以及障碍与对策,认为目前农村循环经济主要呈现四大产业发展模式:种植业与养殖业的循环生产模式、以沼气为纽带的循环生产模式、农业与农产品加工业的循环模式、区域一体化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例如,珠三角地区的“基塘”符合系统模式,江南地区的“鸭稻共生”系统模式,北方的“四位一体”系统模式、南方的“猪——沼——果——猪”系统模式等,都是我国农民在长期实践中摸索出的比较具体而典型的农村循环经济模式,为我国广大农村地区发展循环经济提供了可贵的理论和实践的借鉴。

4构建合理的生态村镇体系

农业是百业之基,而“三农问题”是中国进一步发展的瓶颈问题。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加速,用循环经济理念指导生态型村镇建设,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形式,并要求从四个子系统来着力构建:一是循环经济产业体系。主要涵盖生态工业、生态农业、生态服务业三大产业,它要求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工艺和资源综合利用,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办好生态旅游、绿色饭店和各种绿色服务业。加快传统农业向工业型大农业发展的步伐,培植农业循环经济载体。一方面,搞好循环型农业工业园区建设,制订农副产品加工企业聚集的工业园区发展规划,以生产要素为纽带,将具有上下游共生关系的农副产品加工企业集中在一个相对封闭的园区内,实现有害污染物在园区内的闭路循环。另一方面,做好农副产品出口基地园区建设,大力推进出口农产品的清洁生产,使农副产品达到质量、环保等方面的国际标准。二是村镇基础设施体系。重点是水系统、能源系统、交通系统和建筑系统。要解决水量不均、水质不高的问题,积极治理和预防水、旱灾害,做好做足“水文章”;要大力开展节能降耗工作,推行可再生能源,如发展沼气、太阳能、小水电、地热能、潮汐能、风能等;要完善农村道路布局工作;大力推行建筑节能省地治污技术,使用新型环保建材,体现地方特色建筑风格。三是生态环保体系。要精心挑选搭配绿化树种,有效治污和分类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垃圾等。四是社会事业体系。要树立全面的发展观,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对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统筹规划,整体推进。

构建合理的生态村镇体系,关键在于先行设计,也就是说要从规划设计、环境设计、住区设计、产业设计、景观设计等五个方面进行整体策划和设计。

5健全的制度和法律保障

农村循环经济更被专家称为化解“三农”问题的经济模式。循环经济在我国被提出并重视后,大都把视角放在城市工业上,其正确性是毫无怀疑的。因为循环经济产生于西方发达国家,西方发达国家正是因为工业不循环发展造成了严重工业污染而逼出循环经济的。我国是一个农村人口占70%以上的农业大国,跟工业化程度很高的西方发达国家的国情有很大的区别,加上我国存在严重的“三农”问题。我国的农业生业生态、农村污染、农民人均资源贫乏,都有待循环经济解决。因此,我国发展循环经济要突出农村,要以发展农村循环经济,来解决“三农”问题。建立我国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保障体系,制定相应的政策保障体系与扶持措施。近期考虑开展循环农业促进法的前期工作,尽可能出台“促进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从税收、金融保障等方面制定促进循环型农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十一五”期间以国家投入为引导,建立多元化的投入体系,在农业资源循环利用、农作物秸秆与畜禽的粪便资源化与无害化处理、农产品加工过程中的清洁生产与产业链整合、农村社区“净化”等方面在全国开展若干个示范工程建设,以带动农业循环经济的广泛应用。

国家应立即着手制定农业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推进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开辟资金渠道,建设若干领域的农业循环经济的示范工程,加强制度创新,为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发展现代化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参考文献

1解振华.领导干部循环经济知识读本[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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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障碍

发展循环经济需要政府、企业和公众的积极参与,其中政府起主导作用,数目众多的企业是循环经济发展的主体,公众是发展循环经济的中坚力量。但目前无论是政府,还是企业或公众,在正确认识循环经济方面还存在认识上的误区,主要表现为:

有些地方政府把发展循环经济简单地等同于保护环境、改善生态的举措,没有认识到循环经济是21世纪绿色文明背景下的一种新的经济发展模式。对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紧迫性认识不够,依然沿袭传统的工业化模式,特别是不顾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搞发展速度的攀比,导致忽视甚至纵容严重污染项目开工建设。这种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的思想观念使得政府缺乏对发展循环经济的需求与动力,满足于末端治理方式。而末端治理有很多局限性:末端治理是问题发生后的被动措施,不可能从根本上避免污染发生;末端治理需要很高的成本,在环保市场形成虚假和恶性的经济效益,在相当程度上抵消了经济增长带来的收益;末端治理使得企业满足于遵守环境法规而不是投资开发污染少的生产方式,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环境与发展的矛盾,加大了在环境治理方面对国家的依赖。

企业只重视经济效益,忽视生态效益。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生态环境效益对于企业而言,是一个外部效应,对企业的经济效益影响不大。在没有外部约束的情况下,企业的生产不会主动考虑生态效益,依然采取粗放型生产方式。对于众多工业企业而言,清洁生产还是新兴概念,企业的认识往往停留在加大投入、改进工艺、更新设备的层面,把清洁生产的概念同过去的末端污染治理混同起来,认为清洁生产带来的生态环境效益是归社会所得,企业自身难以从中获得经济效益,因此对发展循环经济产生抵触。目前许多地区已经出现了不少试点企业在采取清洁生产方案后,依旧沿用传统粗放型的生产方式,继续以生态效益换取经济效益的现象,使得清洁生产成为形象工程。

公众环境意识薄弱,普遍缺乏参与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环境属于公共产品,我国长期以“政府主导型”的环保工作模式为主,造成公众在环保领域呈“政府依赖型”,将保护环境归结为政府的责任,再加上收入水平偏低,对环境质量的需求不足,从而形成公众的观念障碍。循环经济体系的建立需要公众在生活消费中的配合,例如垃圾分类处理、减少使用一次性产品、选择服务周期长的产品、回收利用生活废弃物等。

利益障碍

作为经济活动当事人的经济主体,在经济活动中所考虑的主要是成本与收益的关系。按新古典主义的解释,就是要实现利润最大化,在成本既定的情况下收益最大,或者在收益既定的情况下成本最小。一个企业的经济行为如何,首先考虑的是由此而带来的收益及为此而付出的成本,如果收益大于成本,它就会按循环经济的原则行事,就会主动与其他企业确立共生和代谢关系;反之,如果收益小于成本,就不会遵循循环经济的原则。

确立循环经济的利益关系的障碍还在于,新建企业(增量企业)与原有企业(存量企业)的利益协调关系。在传统线形经济下的末端治理中,这种关系原本就存在。那时,原有企业在建设时期没有或只需要遵循很低的环境标准,而新建企业要想进入该行业,不仅原有企业占据了市场,抬高了进入门槛,而且随着人们认识水平的提高和科学知识的增进,也抬高了环境标准,这就使新建企业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现在,发展循环经济同样面临的是:存量企业不是按循环经济的原则设立的,它们创造国民收入、拉动经济增长和带动地方就业,支撑着现有国民经济的运行,同时,它们也在很大程度上耗费资源、污染环境,尽管也设立了污染和废弃物处理装置(“末端治理”);而增量企业将按循环经济的原则来设立,它通过“管端预防”,在园区中通过共生和代谢关系,实现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目的,但增量企业则为此而付出更大的成本。这时,出现新旧企业利益分割的不均等,在完全利润导向的市场机制下,就会出现“逆向选择”:淘汰新企业。

实现可持续发展是“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自身需求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它是有起点而没有终点的事业。现实的情况是,许多地区往往只注意眼前的增长和GDP的增加,仍然沿着,“倒U型环境库兹涅茨曲线”所描绘的“先污染、后治理”的深渊继续滑下去。现在,国家倡导“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但由于人们的行为通常在其“惯性区域”内活动,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抵消政策的作用。在实际生活中,许多地区看重既得利益,GDP的增长仍是一个“硬约束”;在招商引资中,硬性规定年外资总额并被分解至具体行政部门,以此作为考核部门业绩的指标,而很少考虑项目的性质,很少考虑产业发展的后果和对当地资源与环境造成的影响,很少考虑与当地产业的融合与共生代谢关系,其结果是强化和固化了存量企业,增加了推进循环经济的难度。制度障碍

推进循环经济不仅存在利益上的障碍,在制度安排上也存在障碍。不当的制度安排会使经济的推进举步维艰。现代制度经济学认为,制度包括非正式约束、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制度是演进的,制度变迁包括强制性制度变迁和诱致性制度变迁。制度演进中存在着“路径依赖”,即制度的演进一旦走上某一条路径,就会沿着既定的路线和方向发展且会得到自我强化。现阶段,我国推进循环经济需要具体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的政策来保障其实施。我国虽然已经制定了关于鼓励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的法律法规,但并未对循环经济做出直接规定,已有法律的配套法规、细则制定不及时,致使一些法律的可操作性不强,缺乏高效、严格的执法措施。具体表现在三方面:

在企业微观层次上,相关法律有待于细化。2002年颁布的《清洁生产促进法》对企业微观层次的清洁生产行为作了规范,但缺乏对生产企业责任的明确规定。《固定废物污染防治法》对企业内的资源回收、循环利用等问题也做了一些规定,但只是原则性的表述,没有实质的规定。在关于编制清洁生产指南和技术手册、制定相关产品标准、强制回收的产品和包装物目录的建立、具体回收办法和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经济刺激机制的可操作化、技术与工艺标准及技术性规范的设立等问题,有待进一步的立法规制。

在区域和社会层次上,相关法律有待于系统化。《清洁生产促进法》中有些规定基本是围绕企业的清洁生产而展开,所以其附带面上的循环经济效果只具有辅并不系统。如行政区域的循环经济建设问题和生态工业园区的建设问题,工业、农业和第三产业间物质的良性循环和能量的梯级利用问题,现有的法律、法规、性质规章尚未加以系统化和明确化。

在综合层次上,有些法规有待于可操作化。我国现在并没有一部法律将清洁生产、固体废物利用、资源循环利用等相关内容统一考虑,缺少从国家发展战略、规划角度上系统地规范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如工业废弃物、农业废弃物等大宗废物的专业性循环利用问题,既属于企业层次上的问题,又属于区域和全社会层次上的问题,现行的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零散,缺乏系统和综合性的解决机制,因此有必要制定操作性更强的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

因此,虽然国家一再宣称资源短缺,不足以支撑传统线形经济下的持续经济增长,但在制度上却没有奖励和惩罚机制以引导人们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有些经济政策在实施上更是在引导浪费资源。同时,由于制度的实施机制不健全也导致行业过度竞争,为抵御恶性竞争,也为防止假冒伪劣,致使许多企业过度包装其产品甚至使用一次性包装(破坏性包装)。

技术障碍

从“减量化”到“再利用”再到“资源化”,循环经济的每一个环节都离不开成熟的污染治理技术、废物利用技术、清洁生产技术、能源综合利用技术、回收和再循环技术、资源重复利用和替代技术、环境监测技术以及网络运输技术和生态工业链接技术作为支撑,这是循环经济由理论向实践转变的关键。

我国的技术水平与发达国家存在较大的差距,尚未形成高效完整的技术支撑体系。现阶段我国关键技术设备接近国际先进水平的仅占15%,科技整体水平落后发达国家约15-20年。在大型燃煤电厂烟气脱硫、城市垃圾资源化、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和高浓度有机废水治理等重要领域缺乏自己的制造技术,亟待提高技术装备水平。目前,尽管我国已经建立了若干清洁生产中心,公布了一批冶金、化工等行业的清洁生产技术,然而对于众多的工业企业而言,这些技术上的支持是有限的。而且,循环经济所需的不仅仅是重在源头控制的清洁生产技术,还包括废弃物资源化、无害化等末端处理技术。因此,国家的技术支持还无法满足全面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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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循环经济是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我国人口众多、资源相对不足、生态环境脆弱、经济增长方式尚未从根本上转变,经济增长在很大程度上仍是依赖资源的高消耗来实现。如果继续沿用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资源将难以为继,环境将不堪重负。必须倡导循环经济,使资源得到充分有效利用,最大限度地减少废弃物排放,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一)发展循环经济是解决我国人口、资源、环境问题的最佳选择

我国存在着人口众多、资源短缺与环境恶化的态势。我国的人均资源拥有量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并且在开发利用过程中,又存在大量的浪费现象及废弃物的大量排放。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用能源消费翻一番支撑了GDP翻两番。如果继续沿袭传统的发展模式,以资源的大量消耗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是难以为继的。循环经济体现了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在解决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和环境之间的矛盾中将产生重要的作用与深远影响。

(二)发展循环经济是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措施

目前我国资源利用效率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仍然较低,突出表现为“四低”:资源产出率低、资源利用效率低、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低。实践证明,较低的资源利用水平,已经成为企业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和竞争力的重要障碍。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增强国际竞争力,已经成为我们面临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三)发展循环经济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本质要求

循环经济与可持续发展一脉相承,是以协调人与自然关系为准则,使社会生产从数量型的物质增长转变为质量型的服务增长,推进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就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搞好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以最少的资源消耗、最小的环境代价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增长。

三、我国实现循环经济的途径

循环经济理论的研究和实践,已经为一些国家在提高资源的利用率、缓解资源短缺、减轻环境污染压力等方面,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尤其是应运而生的资源再生产业,为一些国家带来了丰厚的物质利润。我们可以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以优化资源利用方式为核心,以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逐步形成中国特色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推进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制定促进和发展循环经济的法律法规,约束和规范政府,社会、企业和国民的行为德国是发展循环经济的先行者。1972年德国制定了《废物处理法》,1986年修改为《废物限制及废物处理法》,1992年通过了《限制废车条例》,规定汽车制造商有义务回收废旧车辆,1996年提出了《循环经济与废物管理法》。自实施以来,废物不断减少,循环利用率不断上升。从经济角度看,废物利用也取得了成功,目前废物利用年产值400亿欧元,就业人数达24万人;废物处理行业已经成为重要的经济和就业发展动力。这些法律法规的颁布,既促进了循环经济的发展,也规范了政府、社会、企业和国民的行为。

(二)政府的经济支持和鼓励政策,以及必要的行政干预手段,是促进和发展循环经济必不可少的重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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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共生企业生态环保的工业园模式。

所谓生态环保的工业园模式,即也就是在企业群这一生产层次实现经济的循环发展。在丹麦的卡伦宝,卡伦宝工业生态园是个不仅和谐而且高效的工业生产区,在这个工业生态园内,各个不同的企业通过对各自不用的废弃物的相互交换,形成了完整的工业产业链,从而在不同的企业之间实现了资源的高效循环利用。由于这种经济模式最先运用于丹麦的卡伦宝,所以这种经济模式又被叫做卡伦宝模式。后来,随着这种经济模式的不断完善,有学者对其进行了定义,该定义为:为保证各种自然资源的高效利用,各个企业或者地方的生产合作社进行互相合作而形成的产业共同体,这种产业共同体能够保证企业与地方的经济效益共同增加,同时也能够保证该地区的环境质量能够显著地得到改善;有目标的实施能量与物质交换的关于生态系统,能够保证资源的消耗与损失达到最小,由于生产所产生的废物与有害物质亦达到最小,并可以形成生态、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局面。就目前的情况而言,我们国家在这个方面也取得了不俗的成绩。

3、区域循环的运行模式。

区域循环的运行模式是指在整个社会的层面上,对工业生产产生的废物进行利用与回收的体系。这种模式中最被人们称道的是双元回收体系与社会循环体系。双元回收体系是矿业资源循环利用的体系中,矿业资源循环利用系统作为整个社会体系中一个不可或缺的部分,可以和其他的小循环相互进行结合,从而使矿业的经济循环曾相出多种模式。比如如果社会的发展速度以及其消费的方式发生改变,从而降低矿业资源的开发速度。

二、我国企业发展循环经济的策略

对于企业而言,使企业的发展与循环经济的需求相互契合是非常重要的,而如何能够达到这个契合点,着重取决于在实际的生产中企业所采取的运行策略。就目前我们国家的企业而言,主要采取的运行策略包括以下三种运行策略:技术支持策略、管理约束策略、政策保障策略。首先是技术支持策略。就目前的情况而言,我们国家企业所遇到的最大的问题是资源的逐渐枯竭、资源的重复利用率低以及资源得不到合理的利用。将这三个问题进行分析,我们不难发现其实做严峻的问题就是我国企业的技术不成熟。企业实施循环经济最主要就是资源的高效利用与清洁环保的生产流程。技术的发展和进步是开拓资开发空间与延长资源使用时间的一有效手段。所以,只有解决了技术这个企业发展中遇到的瓶颈的,我们国家的企业才能够实施可持续发展这一长远目标。其次是管理约束策略。因为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对于资源市场的管理方法与对资源的管理手段存在明显的差异,导致不同国家对于企业的管理方法亦存在很大的不同。大部分的国家实行地方与中央互享资源的策略。对不同国家对企业所采取的管理措施进行分析,笔者发现其管理的内容大致有:对资源所有权进行管理,对资源的开采情况与污染程度进行管理,对资源的含量实施战略上的管理。将我们国家对于资源所采取的管理手段与其他的一些发达国家相比,不难发现我们国家对此的管理还是有待改善的。随着资源市场的逐渐开放,完善我国对于资源的管理措施将显得越来越必要。最后是政策保障策略。参考一些发达国家对于发展循环经济所采取的成功措施,首先要做的就是创建一套较为完善的法律体系。只有政府出台相关的法律文件保护矿山企业或者个人的切身权益,我们国家的企业才能够顺利的发展循环经济,只有这样循环经济的发展在我们国家的企业中才不至于沦为一句空话,才能保证在企业生产中真正的发展循环经济。

篇7

第一、发展循环经济是缓解资源约束矛盾的根本出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国家用以煤炭为主的能源消费翻一番支撑了GDP翻两番。到2020年,要再实现GDP翻两番,即便是按能源再翻一番考虑,保障能源供给也有很大的困难。如果继续沿袭传统的发展模式,以煤炭、石油的大量消耗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是难以为继的。为了减轻经济增长对资源供给的压力,必须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

第二、发展循环经济是从根本上减轻环境污染的有效途径。据测算,我国煤炭利用率若能达到世界先进水平,每年可减少二氧化硫排放400万吨左右;煤矸石等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若提高1个百分点,每年就可减少约1000万吨废弃物的排放;粉煤灰综合利用率若能提高20个百分点,就可以减少排放近4000万吨,这将使环境质量得到极大改善。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可将经济社会活动对自然资源的需求和生态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从根本上解决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

第三、发展循环经济是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措施。目前我国煤炭利用效率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仍然较低,突出表现在:产出率低、利用效率低、合利用水平低、再生资源回收和循环利用率低。实践证明,较低的利用水平,已经成为煤炭企业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和竞争力的重要障碍;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已经成为我们面临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第四、发展循环经济是煤矿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本质要求。目前,中国20世纪五六十年代建设的国有矿山,有2/3正进入“老年期”——440座矿山即将闭坑,390座矿城中的50座矿城资源衰竭、340座城也终将面对矿山闭坑的一天。在传统的经济发展模式下,资源的枯竭带来了诸如“四矿问题”、“四万矿工下农村”的“阜新困局”等社会问题,这归根到底还是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低下的结果。因此,煤矿,特别是处于衰老期的煤矿,必须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

二、发展循环经济的路径选择

发展循环经济,必须把煤矿的清洁生产和废弃物的综合利用融为一体,物质资源不断再循环利用,使“自然资源-粗放型工业-产品-污染排放"的线性经济,转变为“自然资源-循环利用型工业-绿色产品-再生资源深加工业-绿色产品”的循环经济。在这方面,一些企业已经先行一步,并已提供了一些经验。

第一、努力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以矿区主产品煤炭为起点的生态工业链,既是煤炭企业发展循环经济的最重要产业链内容,又是发展各种资源综合利用类生态工业链的基础和前提。要使从原煤-精洗煤-煤泥-煤泥水循环-洗矸石-煤矸石和煤泥发电的生态工业链条的经济产出最大,必须加大对煤炭深加工的力度。枣矿集团公司田陈煤矿对其有120万吨生产能力的选煤厂的进行了技术改造:采用两台技术先进的MVS-2035电磁高频激振筛,使洗精煤及其煤泥水的灰分硫分都降到很低水平,并使系统中大于O.25mm及0.25mm左右的低灰精煤彻底回收,杜绝了煤泥水之间的相互污染;进行了细粒级煤泥加速沉淀研究,使用JYA-00药剂自动添加装置,使二耙池溢流水实现清水洗煤(煤泥含量≤5g/L),为确保洗煤质量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增加了压滤煤泥回收量,月减少煤泥外排量200吨,产生了可观的经济效益。

第二、大力开展资源综合利用。煤矸石发电是煤炭资源综合利用的一个重要方面,国家一直积极推广。对于煤矸石发电,由于燃用煤矸石热值低,导致发电成本高,规模效益难比大电厂,竞价上网没优势,但是国家有优惠政策,如国家税务总局2001年以198号文件下发的《关于部分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利用煤矸石、煤泥、油母页岩和风力生产的电力,自2001年1月1日起实行按增值税应纳税额减半征收”。同时煤矿利用煤矸石发电,最大的效应还在于环保效益。建设煤矸石电厂,不仅可以解决煤矿用电问题,更重要的是为煤矿解决了煤矸石污染占地问题,解决了矿井水的问题,可以把把矿井水集中处理后的水作为公共用水,通往矸石热电厂、洗煤厂,并在洗煤中通过不断挤压和沉淀循环利用。同时还可以用电厂灰渣和烟囱灰来转化新型建材砖,实现矿区资源优化配置,形成煤炭—电力—化工—建材多元化经营体系,延长产业链,促进煤炭产业结构调整,培植煤矿的接续产业。

如新汶矿业集团公司华丰矿围绕矸石综合利用,投资4.4103亿元,先后建成了矸石热电厂、矸石砖厂和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使“吃废渣”的工业链覆盖了全矿产出的近九百万吨煤矸石,投资30万元建立了矿井水净化处理系统,年节约地下水资源435Mm3,产生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合社会效益。此外,应努力找寻过去忽视的油母页岩、煤层气等伴生矿资源,有计划、有控制、集约化开采,以深加工的形式创造效益。

第三、积极推行土地资源复垦。地下资源的开采,带来了土地塌陷等问题,严重的地表塌陷和斑裂造成农田、建筑物等大面积破坏。为恢复矿区生态环境,应应用高压注浆充填等成熟技术,控制地表斑裂和下沉,同时加大力度对已毁土地进行恢复整治,对不积水的塌陷地进行人工整平,对塌陷积水区回填复垦,将以采矿业为主的产业结构向工、农、牧、副、养多元化产业结构过渡和调整,发展种植与养殖相结合的高效生态农业。在这方面,淮南矿业集团变土地塌陷赔偿为购买塌陷地,因地制宜的发展生态农业和进行房地产开发,为资源的充分利用走出了一条新路。

三、发展循环经济的支撑要件

发展循环经济,贯彻“新思路、新体制、新机制、新方式”的原则,走可持续发展的新路子,需要以下十个方面的支持。

第一、建立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灵活高效的多元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使各个新的经营单位由单纯的生产者变为自我约束、自主经营、自我发展、自负盈亏的独立市场主体,一元化的产权结构变为多元化的产权结构,模拟法人变为真正法人,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

第二、实行一体化管理,成立管理信息中心,使之成为循环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协调中心、金融中心、项目中心,协调各产业之间的业务。

第三、建立激励制约机制,重大项目实施抵押金制度,负责人按项目总投资额的一定比例交纳抵押金,完成任务的给予重奖,不能按期完成或投资额超出预算成本的扣除抵押金。

第四、慎重制定切实可行的决策,坚持细调研、慢决策、快实施的原则,运用市场机制规范项目建设程序,采用先进合理的技术装备,大力引进适用人才,实行全新的管理。

第五、坚持以人为本,大力推行人力资源内部市场化管理,协调并建立利益相关人的良性互动关系。坚持实施全员培训工程,特别是对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的培训;建立以师带徒制度,搞好人力资源的接替开发;建立和完善有利于人才成长的激励机制,加大人才引进和智力引进力度;建立科技人员竞争上岗机制,完善科技创新奖励机制;注重产学研结合,定期邀请有关专家到矿进行技术指导,借用“外脑”求发展;创建学习型企业,促进职工业务素质的提高。

第六、加强技术创新,在经济活动的源头节约资源并减少污染,实现整个生产过程的生态化和绿色化,在洁净技术方面重点开展机电一体化高效选煤关键技术、细粒煤高效脱水脱硫降灰技术、生态环境的控制等技术研究。

第七、坚持以信息化带动生态工业化,逐步建立综合信息系统、安全生产调度监控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洗煤厂集中控制信息网、矸石热电厂流程控制信息网、人力资源信息网、资金管理信息网、煤炭销售信息网、物资管理信息网等,努力提高企业各种资源的利用效率。

第八、通过质量、环境、安全、计量四大管理体系一体化运作,实现管理体系相互补充、相互支持、有机结合的整合管理,保证产品质量,提高企业信誉,增强市场竞争能力。

第九、开辟融资渠道,充分利用国家已出台的开展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财政优惠政策,同时争取驻地政府的支持,通过自筹、申请银行贷款、寻找融资伙伴、资产重组融资、吸引民营企业投资等多种融资渠道进行筹措资金,保证循环经济决策的顺利实施。

第十、大力建设文明煤矿,如以精细化管理引领具有煤炭行业特点的企业文化建设,以企业文化建设打造“工作学习化、行动军事化、管理精细化、质量标准化、生产安全化、环境生态化”的“六化型”高标准文明煤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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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河北省农业循环经济发展还存在较多的问题,这些问题直接影响了河北省农业经济发展的生态化。

2.1生态环境恶化,社会和自然环境负担沉重

生态环境恶化,社会和自然环境负担沉重是河北省发展农业循环经济中常见的问题,例如在河北省唐山市农业生产过程中,由于农民心目中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意识还比较薄弱,进而很多农民在耕地生产过程中大肆使用农药、化肥,农膜,这就在很大程度上致使唐山市农用土壤垃圾化,耕地质量下降。同时过度使用的农药与化肥会随着雨水渗入地下,这就在很大程度上致使唐山市水质进一步恶化和富营养化,从而在很大程度上致使唐山市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和污染。但是唐山市生态环境的不断恶化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唐山市各种自然灾害的发生率,这些自然灾害会给农村农民带来很大的经济损失。

2.2农产品生产和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和副产品综合利用率低

农业循环经济的核心就是提高农产品生产和加工过程中各种资源的利用效率,但是在实际调查中发现,河北省在发生农业循环经济的过程中农产品生产和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和副产品综合利用率低。例如河北省唐山市在农产品生产和加工过程中经常将烟杆废料、废木屑、玉米芯、麦秸、蚕豆杆、椰子壳等农产品废物弃置不用,这不仅仅浪费了大量的资源,同时还在很大程度上造成唐山市农村生态环境的污染。同时在唐山市还存在焚烧秸秆的现象,而秸秆的不完全燃烧不仅仅会致使耕地土壤板结,同时秸秆不完全燃烧还会产生大量的浓烟会进一步污染农村的自然环境。

3河北省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对策

农业循环经济要求运用生态学规律把农业经济活动组织成一个“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再生产品”的反馈式循环流程,达到变废为宝、循环利用、节约能源、优化环境的目的,从而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因此河北省必须要积极采取有关措施来加强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

3.1营造循环经济的氛围,创新农业循环经济的新模式

由于受到传统农业经济发展的影响,河北省农业循环经济发展还不是很理想,因此河北省必须要进一步转变观念,积极营造循环经济的氛围,创新农业循环经济的新模式,只有这样才能在最大程度上提高河北省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效果。例如唐山市在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方面进行了多种探索与尝试,形成了以开发利用农业废弃物为主的循环经济模式、以延伸农产品深加工产业链为主的循环经济模式、以经营生态环境为主的循环经济模式。就如唐山市乐亭的赵蔡庄有效的实现了以土地为基础,以沼气为纽带,形成以农带牧、以牧促沼、以沼促果、果牧结合的配套发展和生产良性循环系统,这种生态化的循环系统不仅仅能够有效净化唐山市农村的生态环境,同时还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提高果树的抗病虫害能力,有效提高果园的产量,实现了农村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目标。

3.2继续调整和优化农林牧渔业生产结构

自从河北省发展农业循环经济以后,河北省农林牧渔业存在结构单一,比重不合理的问题还是比较严重,因此河北省应该继续调整和优化农林牧渔业生产结构,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农村经济的循环发展。例如唐山市滦南县属暖温带沿海半湿润大陆性气候,适宜多种农作物生长和畜禽养殖,于是滦南县在很大程度上调整了当地的农林牧渔业生产结构,充分利用了自身资源大肆发展畜牧业,并且对现有规模化养殖场鼓励建设大型沼气工程,采取全过程综合治理技术处理污染物,实现农业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同时滦南县也被中国特色产业宣传推广活动组委会授予“中国奶牛之乡”、“中国生猪之乡”、“中国肉鸡之乡”。还有唐山市的丰南区全力实施渔业科技创新,推动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在鼓励自主创新的基础上,重点鼓励支持水产养殖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渔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通过实施重点领域的科技创新,带动唐山市渔业结构调整,提高渔业科技贡献率,推动水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3.3积极开展资源综合利用

农村生产生活垃圾的大量存在不仅造成资源的浪费,而且直接导致农村环境的恶化,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健康甚至生命安全,因此河北省在发展农业循环经济过程中必须要积极开展资源综合利用。首先要加强农作物秸秆的综合利用,例如河北省唐山市滦南县很多农村都开始利用秸秆做青贮饲料,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当地的奶业和肉牛业的发展。同时唐山市还有很多农村将秸秆还田作肥料,这不仅仅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当期耕地土壤有机质,改善了土壤结构,进而在很大程度上提高农产品质量。其次要处理好畜禽粪便,例如唐山市的一些农村纷纷开展了沼气建设,通过沼气的生产,将畜禽粪便在沼气池中发酵,这样不仅仅能够产生沼气,同时残留的沼渣可用作肥料。最后就是生活垃圾的处理,必须要做好垃圾的回收利用,例如唐山市的一些农村在有关政策的指导下建立了农村垃圾集中点,对可重新利用的垃圾进行分类和回收利用,对不能再利用的垃圾要作好安全处理工作,这样不仅仅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资源利用率,同时还有效防止了因垃圾的随处乱倒而影响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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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交通运输污染。由于汽车消费已大量进入家庭,现有城市道路不堪重负,各地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交通拥堵现象,机动车行驶速度减慢,一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排放量增大,汽车尾气已成为污染城市空气的主要原因。在大城市中,二氧化氮、烯烃等碳氢化合物和各种自由基弥漫,市区交通噪声污染也很严重。据测定,等效声级均高于70dB(A)的标准值。

二、实现循环经济发展,重视保护生态环境

各地经济的快速发展对资源需求进一步加大。现在,我国已逐步进入资源约束的发展阶段,我们已没有足够的资源总量来继续支撑高消耗的传统生产方式,也没有足够的环境容量来承载高污染的生产生活方式。我们必须坚决、彻底抛弃传统的发展模式,走有本地区特色的循环经济发展之路,真正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跨越。

目前,国外都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主要模式有:一是在企业层面上建立的小循环模式。最著名的如美国的杜邦化学公司,他们让车间的废物到下一个车间变成它的原料,废物通过梯形利用越来越少,最终达到“零排放”。二是在区域的层面上,如丹麦的卡伦堡工业区模式。卡伦堡工业区根据自身的资源情况,把发电厂的热供给炼油厂和制药厂,同时解决周围居民的供热,发电厂脱硫产生的硫酸钙是石膏板厂的原料,同时硫酸可以被制成稀硫酸,发电厂用燃煤产生的粉煤灰来铺设公路,并供给小型的水泥厂,炼油厂的废水又可以供给发电厂用来冷却。这样在发电厂、石膏板厂、炼油厂、制药厂之间形成了一种循环关系,工业区企业内部之间形成了循环共生,保证了资源利用的最大化。三是在社会层面上,如日本资源匮乏,所以特别注重资源的再利用,尤其强调建立循环型社会。20世纪70~80年代,日本主要采取了“末端治理”、“管端预防”等方式防止环境污染和控制生态破坏。2000年,日本政府颁布了《推进形成循环型社会基本法》,以国家法制形式确立建设循环型社会的行动准则。21世纪,日本提出了“环境立国”战略,即创建循环型社会的国家目标。例如,日本实施“谁生产销售,谁回收利用”的法规。其中规定,消费者报废电器时应支付废旧家电收集、再商品化等有关费用。目前,日本资源循环率,空调产业为78%,电视产业73%,冰箱产业59%,洗衣机产业56%。到2010年要达到资源投入产出率比目前提高40%,资源循环利用率提高40%,废弃物最终处置量减少50%。美国的循环经济行业涉及传统的造纸业、炼铁业、塑料、橡胶业以及家用电器、计算机设备、办公设备、家居用品等,全国有6万多家企业参与其中,年均销售额高达2400亿美元,其规模与汽车业相当,成为美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总体而言,资源再生系统是由3个子系统构成的,即废物回收系统、废物拆解及利用系统和无害化处理系统。

借鉴国际经验,我国各地区实现循环经济应抓好以下4个方面的工作:

1.政府推进与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发展循环经济,关键在政府主导推进。政府要避免重蹈以往发展过程中缺位、错位、越位的覆辙,规范政府统筹的界限与力度。要将节约资源的理念渗透于生产、流通、消费、建设、管理和社会生活各领域、各层面,通过建设节约型社会,从源头上解决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政府要更加注重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加大投入循环生产的智力、财力和物力,推进循环技术的研发与产业化。积极推进循环型城市、生态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等方面的建设。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建立起有效保护生态环境的制度框架和利益分配体系,促进循环生产的产业化和市场化,使经济各主体形成互补互动、共生共利的关系。

(1)完善资源配置的价格机制,利用价格杠杆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调整资源性产品与最终产品的比价关系,理顺自然资源价格,逐步建立能够反映资源性产品供求关系的价格机制。要积极调整水、热、电、天然气等价格政策,促进资源的合理开发、节约使用、高效利用和有效保护。逐步提高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完善农业水费计收办法,调整城市供水价格,合理确定再生水价格,大力推进阶梯式水价、超计划、超定额用水加价制度。扩大峰谷电价及其执行范围,拉大差价,在有条件的地区加快实行尖峰电价和季节电价。对高耗能行业中淘汰类、限制类项目,严格执行按国家产业政策制定的差别电价政策。加大供热体制和供热价格改革力度,逐步建立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构成的热价形成机制,实行差别热价和煤、热联动政策。理顺天然气与其他产品的比价关系,建立天然气价格与可替代能源价格挂钩的机制,要研究制定并落实各项有关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价格政策。

运用财税政策,对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的企业、项目和行为给予财政激励,对使用清洁能源的企业和个人给予补贴。对污染和高耗能的企业、项目和产品课以重税。制定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财税和收费政策。支持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研究、技术推广、示范试点等,会同有关部门积极落实清洁生产专项资金。各级财政和环保部门要安排排污资金,加大对企业符合循环经济要求的污染防治项目的投入力度。加快研究建立促进节能、节水产品和节能环保型汽车、节能省地型建筑推广的鼓励政策。继续完善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调整和完善有利于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税收政策,加快建立大宗废旧资源回收处理收费制度。研究以资源量为基础的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办法,进一步扩大水资源费征收范围并适当提高征收标准,优先提高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研究完善限制国内紧缺资源及高耗能产品出口的政策。在理顺现有收费和资金来源渠道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企业生态环境恢复补偿机制。政府采购目录要优先考虑节能、节水和环保认证等产品。

(2)探索市场化运作机制。积极创建与环境资源相关的市场,建立排污权交易市场、可交易的许可证市场和区域性的环境补偿市场等,探索废弃物处置市场化运作机制,对垃圾的收集、运输和流转采用招投标方式,使之从“地下”走到“地上”。

(3)尝试建立环境保护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发挥政府投资对社会投资的引导作用,将环境保护作为政府投资的重点领域,引导金融机构对环保项目给予优惠贷款支持。积极探索和建立先进的融资模式,设立生态发展基金、市政公债,社会化募集生态建设资金,探索多种形式的国际合作,以BOT等多种形式吸引国内外资本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

2.将经济结构调整与推进可持续发展相结合。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要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为目标,优化产业结构,继续淘汰和关闭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落后工艺与设备,用清洁生产技术改造能耗高、污染重的传统技术,大力发展节能、降耗、减污的高新技术产业。农业结构调整要大幅度降低农药和化肥使用量,积极发展生态农业和有机农业,建立有机食品和绿色食品基地。以生态链为纽带,科学统筹规划工业与农业、生产与消费、城市与农村关系,全面推进循环型经济社会的建设。

3.以企业为核心,形成循环经济发展的主体。明确企业对废弃物循环利用的义务和责任是发展循环经济的核心内容,终端产品的生产企业一般都要承担产品回收再利用的责任。我国是家用电器生产和消费大国,每年都有大量淘汰废弃的家用电器有待回收利用,生产厂家有责任回收利用自己的产品,并逐步提高这种回收利用的比例。企业要实行绿色设计。推广清洁生产、建立绿色工业园区、实施绿色营销和绿色管理,并建立绿色技术体系和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在循环经济模式下,企业应在促进社会综合价值提高的基础上谋求自己的利益。社会综合价值管理理念就是要求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不但要考虑自身的利益,而且要考虑众多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最终提高其创造的社会综合价值。这一理念的确立,有利于提高企业发展循环经济的主动性。

4.创建符合本区域特点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城乡发展水平各异,要参照国外经验,结合本地区实际,发展循环经济,可以从企业、区域和社会3个层面展开:企业层面应积极推行清洁和环保生产,切实加强科研开发的投入,真正将科学研究当作未来发展的基石。区域层面要积极从城市和农村等不同区域分别探索不同类型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考虑在工业、农业集中区建设由共生企业群组成的生态工业园或生态农业园,建立企业之间废物的输入输出关系,实施废弃物的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建立物质闭路循环和能量多级利用的组织系统,形成企业间的代谢共生关系,达到资源节约利用、废弃物循环回收、污染物最低排放的目的。社会层面要从生产、消费、回收等各个环节积极探索区域可持续发展的路径,建立循环经济系统,发展共生型企业,最终实现污染物“零排放”。

要大力推广使用“3+1”科学发展模式,即在小循环、中循环、大循环以及静脉产业四个层面全面推进循环经济。

具体来说,小循环是在企业层面推行清洁生产,通过企业内部各工艺之间的物料循环,减少产品和服务中物料和能源的消耗,实现污染物产生量最小化甚至“零排放”。中循环是在企业间层面发展生态工业,建设生态工业园区,将上游生产过程的副产品或废物在自身循环利用的同时,用作下游生产过程的原料或能源,以减少园区对外界的资源依赖和环境压力,延长和拓宽生产链条,形成企业间的工业代谢或产业间的共生关系。大循环是在城市或区域社会层面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贯穿循环经济理念,最终建立和完善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这种循环型的城市或区域社会包含有四大要素:产业体系、城市基础设施、人文生态和社会消费。首先,在生产领域对产业结构和布局进行调整,构建以工业共生和物质循环为特征的循环经济产业体系;其次,要建设包括水循环利用保护体系、清洁能源体系、清洁公共交通运营体系等在内的基础设施;第三,必须致力于规划、景观以及建筑绿色化的人文生态建设;第四,必须在消费领域努力倡导和推进绿色销售和绿色消费。而“静脉产业”,就是废物和废旧资源的处理、处置和再生产业。例如,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中水回用等,国外形象地将废弃物转换为再生资源的行业称为“静脉产业”,因其变废为宝,循环利用,如同将含有较多二氧化碳的血液送回心脏的静脉。与之相对,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传统产业,就被称之为“动脉产业”,它们共同构成了资源环境和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

总之,我国保护生态环境刻不容缓,必须将发展循环经济确定为国家经济发展的首要准则。循环经济发展了,生态环境才能最终得以改善,并可以催生和促进工业旅游的发展。我国目前正处在实现新型工业化的重要时期,经济结构更加优化、产业结构更加合理、资源利用更加集约、环境保护更加科学、经济效益更加显著、资本配置更加充分,走一条集约型、效益型的工业化道路,实现人、资源、环境和谐相处和可持续发展,这是新型工业化、循环经济发展道路的内在涵义。其中,也折射出开展工业旅游活动的基本要求。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在宏观环境上提供了工业旅游作为现代服务业导人工业发展中的可能。实现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既有利于保护工业遗产,也提供了发展工业旅游的客观条件。工业旅游在西方国家方兴未艾,被誉为“朝阳产业中的朝阳”,我国政府已逐步认识到“工业旅游”的经济效益和发展潜力,国家旅游局曾在江西省南昌市公布了首批“全国工业旅游示范点”。循环经济作为我国新的经济增长模式,它与生态环境有机协调,实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必将吸引更多的国人以工业旅游的方式前去参观和考察,这也会进一步推进本地区循环经济的良性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于萍.发展循环经济,促进可持续发展[J].天津科技,2004,(6).

[2]江翔.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循环经济[J].华东经济管理,20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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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循环经济的制度创新内容

循环经济制度涉及的内容比较广泛,包括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法律制度、道德规范,以及各制度之间的相互联系和补充,通过发挥激励、约束、统筹、内化等功能来推动循环经济的发展。循环经济的制度创新内容包括诱因、主体选择、原则和框架等四部分内容:首先是制度创新的诱因,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最关心的是自身利润的实现,很少关心社会成本,政府部门有必要对其行为进行约束,将经济行为的外部负效应内部化;其次是制度创新的主体选择,制度创新的直接承担者应是个人、企业和政府,制度创新也必然要从这三个层次进行,但是在制度创新过程中也要认识到不同层次所处的不同地位,区域发展循环经济的主体应是政府,实施制度创新也必须是政府行为;再次是制度创新的原则,区域发展循环经济,实施制度创新,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动态性、整体性、实效性以及3R原则(资源化、减量化、再利用),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原则;最后是制度创新的框架,制度创新是对社会利益分配关系进行重新调整,实现新的规制管理,这就需要对有关循环经济的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进行重新梳理,明确区域发展循环经济的价值观,以便达成社会共识。

二、当前我国区域发展循环经济的现状以及制约因素

1.我国区域发展循环经济的现状

我国的循环经济起步较晚,但是在政策扶持下发展较快,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编制指南》的指导下,全国大部分地区先后出台了一些旨在规范循环经济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和政策,推进区域发展循环经济的时机已经成熟,结合我国的额实际国情,初步构建了区域循环经济的发展模式,并根据国家的区域开发战略,实施了梯级开发的区域循环经济发展战略转型模式,并在实践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当前我国区域发展循环经济存在的一些问题也不容忽视,主要体现为以下两方面:一方面是产业化水平不高,发展循环经济的目的就是在于实现经济的生态化,其基础则是产业的生态化,但是产业化进程的推进势必会受到当前经济体制环境的制约,区域发展循环经济的产业化水平普遍不高;另一方面是非均衡性发展,由于我国各区域的经济发展状况不同,区域开发战略也各不相同,东部地区的循环经济发展水平要明显高于西部,东、中、西部的循环经济发展程度存在着很大的差异。

2.区域循环经济发展的制约因素

我国区域发展循环经济缺乏必要的理论支撑,现阶段还很难实现对经济、社会、生态三者的整合,区域循环经济发展缺乏必要的激励机制,一方面是市场主体的动力缺失,主要体现在企业对区域循环经济发展的责任意识不强,缺乏责任感致使循环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不足,一直以来,我国的自然资源在统一管制价格背景下,生产成本并不受到重视,企业对新技术的应用也不积极,循环利用和清洁生产并没有落实到实际行动中;另一方面是环境税收政策的缺陷,现行的环境税收政策主要针对自然资源的收益,重点在于调节市场主体的公平竞争,并不是为了促进市场主体合理使用自然资源,难以对环境进行有效的保护,从某种意义上讲,我国还没有建立起真正意义上的环境保护税。区域循环经济发展缺乏必要的约束机制,从目前的约束手段来看,效用并不高,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法律管制效率有待提升,我国现行的旨在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比较多,如循环经济促进法、水土保持法等,但是缺乏一定的可操作性,相关的配套措施难以发挥实效;另一方面是产权交易市场有待完善,产权问题通常涉及的层面比较多,在循环经济中体现得比较复杂,在当前市场经济环境下,自然资源交易权等相关制度缺少发挥作用的空间,常态制度在推进过程中面临的阻力比较大。此外,区域循环经济的发展无论是政府方面的推动机制还是社会公众方面的参与机制,都还没有形成,制度的落后和创新性不足,严重限制了我国区域循环经济的发展。

三、我国区域发展循环经济在制度创新方面的实现途径

1.强化循环经济的产权制度创新

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角度来看,区域发展循环经济首先要解决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其重点在于改革和创新现行的资源产权制度,资源环境问题的产生是由外部因素引起的,而外部因素是可以通过相适宜的制度设立来克服。现阶段,产权制度混乱、配置不当难以对滥用资源的行为起到有效的约束,致使环境资源问题越来越突出,因此,区域发展循环经济的重点在于产权制度的创新,产权制度创新的重点则是要突出对所有权的集中管理,加强产权市场制度建设,具体实现途径如下: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循环经济公共产权规制模式,公共产权规制模式要符合市场经济的发展需求,首先要保证环境资源产权的市场化,此外还要使其使用权和经营权获得市场化,打破“公营”、“公用”的运行范式,并启动相关与之相关的配套制度。

2.建立循环经济的生态补偿机制

建立循环经济的生态补偿机制的目的在于能够使资源的使用者在对资源合理、合法利用中获得相应的补偿,从中受益。生态补偿是区域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手段,具体的补偿形式有三种:其一,国家财政补偿,如国家对西部地区生态建设的财政补偿;其二,项目支持,国家对循环经济产业化的实现予以政策上的扶持;其三,征收补偿税费,打通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资金渠道,确保资金运作的市场化和规范化。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应坚持“谁开发、谁受益、谁补偿”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平衡各方利益以及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在多个层面上推行循环经济,加强宣传教育,建立长效机制,使之成为区域循环经济发展的有力保障。

3.加强循环经济立法并完善相关税收政策

循环经济的制度创新必然要借助国家层面的强制性措施,主要体现为法律手段和政策手段,在倡导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应继续推进循环经济立法,在可持续发展原则和循环经济理论指导下,加强对当前区域发展循环经济存在的问题的分析和研究,建立与之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和有针对性的实施细则,对环境保护、循环利用、清洁生产等问题进行统筹规划,明确循环经济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地位,进一步完善相关的税收政策,设置专门的关于发展循环经济的税种,充分发挥税收的协调作用。区域发展循环经济,必然要有国家财政税收政策的扶持,引导企业开发循环再生资源,鼓励消费者使用循环产品,对资源开采、资源消耗、废弃物产生、再生资源产生、社会消费等环节进行统筹管理,充分发挥税收政策激励和约束作用。

4.积极培育循环经济主体意识

从宏观层面来审视区域循环经济的发展,区域发展循环经济是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体现,是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主要途径,循环经济的发展必然要重视对环境效益的评价,经济的发展必然要考虑到环境因素,因此,有必要育循环经济主体意识,重视循环经济的非正式制度创新,建立社会公众参与机制,调动社会公众参与环保事业建设的积极性,为发展循环经济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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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时间尺度上生态环境破坏行为具有短暂性,但对不同生态环境的影响是持续的或短暂的,要确保在时间尺度上对资源利用的持续性。如河南省在上世纪五十年代至八九十年代兴建了一批化工企业,留下了六百多万吨废料铬渣,因铬渣中含有致癌物铬酸钙和剧毒物六价铬且铬渣堆大多没有防雨和防渗措施,致癌物经雨水冲淋和渗透,成为持久损害地下水和农田的污染源。类似这种能导致持久性污染的违法行为,应从时间尺度上进行刑事处罚而且需从重处罚。因此,环境刑法的处罚需要依据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行为在时间尺度上影响的持续性和短暂性进行刑罚。

2.空间尺度特征是指生态环境资源利用或破坏在空间上的面积或体积大小的影响。

生态环境资源的利用具有空间约束,例如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必须受到环境刑法的保护;不同生态环境资源在空间尺度上破坏的影响具有很大差别,例如废气排放、水体污染在空间尺度上具有跨国、跨地区的影响,动植物资源破坏在空间尺度上具有局部性。不同区域空间之间的生态环境资源开发和利用应确保相互间不为损害或要满足相互间的物质能量交换。因此,环境刑法的处罚需要依据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行为在空间尺度上影响的面积或体积大小进行刑罚。

3.承载尺度特征是指生态环境资源依据本身的物质结构和生态功能的背景值

能够承载本身具有的物质或功能最大上限值和能够承载不是本身具有的物质或功能的下限值。例如鄱阳湖的重金属的铜背景值为0.0008-1.118mg/L,上限值为1.118mg/L,若某个企业或公民排污的水中铜的含量超过上限值多少倍进行环境刑法处罚。因此,环境刑法的处罚需要依据生态环境资源本身的物质结构和生态功能的背景值在承载尺度上进行刑罚。

(二)环境刑法实施目标

环境刑法要规范企业、社会和公民的行为,在生产经营程中,既要遵循生态环境规律,又要遵循经济发展的规律;环境刑法要保障“生态环境规律与经济发展规律”的作用和影响是互相联系、互为条件和相互制约的,它们之间存在着共存的和相互协调的关系;环境刑法要确保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遵循“经济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这一生态经济规律;环境刑法最终要实现生态环境和经济发展的协调统一可持续性发展。

二、环境刑法的现状和缺陷

为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国家先后制定颁行了一系列较为完善的法律规范。“法典式”是我国保护生态环境的主要立法模式,各种破环生态环境的犯罪在刑法典中都有具体的法律规范。“法典式”立法模式有利于确保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打击力度,有利于达到威慑各种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和有利于实现刑法的科学化。

(一)环境刑法建设现状

我国刑法介入环境保护经历了近35年,跨越四个发展历程:

1.1979-1988个别条款阶段。

环境犯罪的条款始于1979年颁布的我国第一部《刑法》,在这一阶段中,我国对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行为是在个别条款中出现,没有专门为保护生态环境设置章节,主要原因是当时我国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资源的矛盾不够突出。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主要以行政处罚和民事制裁为主,刑法处罚为辅。

2.1988-1997附属刑法和单行刑法增补阶段。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对生态环境资源需求旺盛,各种破坏生态环境行为日益增加,现行刑法中的个别条款不能对生态环境起到有效的保护作用,凸显环境刑事立法的滞后。为弥补环境刑法滞后于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客观现实,我国通过制定附属刑法和单行刑法对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加以惩罚,如1988年通过的《关于惩治捕杀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的补充规定》。

3.1997-2001设置专节阶段。

1997年颁布的新《刑法》中第一次对保护生态环境设置专节,为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行为提供了更有力的刑法保障。在《刑法》分则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第六节以专节形式设定“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共9个条文,14种罪名,并第一次将单位规定为环境犯罪的主体,这表明我国刑法对环境犯罪正式实行双罚制。

4.2001-2013完善阶段。

随着我国经济的跨越式发展,生态环境和经济发展的矛盾进一步加深,新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不断出现,为快速制止这种行为并在实际司法中有效处理,国家通过刑法修正案、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的方式,颁布一系列保护生态环境的法律条文。如2013年6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环境刑法存在的缺陷

保护生态环境的法律规范经过35年的发展逐步完善,但环境刑法在现行的经济发展中也存在缺陷:

1.环境刑法立法理念未从保护生态规律角度修订。

我国所制订的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法规是从某一生态环境因子考虑,没有从生态系统或生态规律角度去协调生态环境与经济发展的关系。近年来,有学者认为“搁置人类中心主义和生态中心主义的争议,就环境污染犯罪治理的需要而言,环境污染犯罪的治理内在地要求以整个地球生态的均衡发展为目的来设计治理机制”。这种观点体现了人是生态环境中的一种生物,包含其中。只有保护好生态环境,人类才能生存,社会经济才能得以可持续发展。

2.保障生态经济发展的环境刑法法规没有发挥威慑功能。

环境刑法具有极强的威慑效果,体现在两方面:威慑已经环境犯罪之人重新犯罪;威慑一般人实施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行为。破坏生态环境经常伴随的是生态系统破坏和生态环境背景值改变,例如矿山开采导致植被生态系统无法恢复到顶级生态系统。由于生态系统恢复困难,因此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应采用刑罚加以威慑。发挥刑法威慑功能目的在于保护生态环境规律,防止环境犯罪行为的扩大。英美法系国家等采用刑法的威慑功能,在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和经济发展均已取得良好的效果。

3.环境刑法的刑罚配置体系不够完善。

除遵守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外,环境刑法的刑罚配置还需要根据环境自身的特点设置。刑罚配置体系需要根据生态环境资源时间、空间、承载尺度特点来设置,因为不同的破坏环境行为具有不同的科学特性,例如重金属污染具有潜伏性、长久性、科学证明的复杂性等特点。通过刑罚配置量化指标体系建立,则可以依据环境犯罪刑罚配置数量和严厉程度对其进行刑罚。从量化指标解决刑罚判断标准,防止刑罚过重需要社会支出的绝对增加和刑罚过轻又不足以震慑环境犯罪,导致环境犯罪数量增加。

三、环境刑法实施的重点及难点

环境刑法在实际工作存在较多困难,但面对污染对生态经济的影响,必须在重点难点方面有所突破。

(一)严惩环境危险犯和过失犯罪

环境危险犯是指行为人实施了污染或破坏环境的行为,从而造成了一种危险状态,对环境或人身、财产构成了严重威胁[4]。在日本和德国等国家,环境危险犯已从学术研究走向了刑法典。如日本《关于处罚与人体健康有关的公害犯罪的法律》中有关排放有损于人体健康的废物的规定,德国《刑法典》中的“未经许可的放射性物质及其他危险物品的交易”即为有关危险犯的规定。过失犯罪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危害结果的行为[5],过失犯罪只有在《刑法》中有规定的犯罪行为才负环境刑事责任,这将不利于生态经济健康发展。因此,过失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的犯罪行为,应受到刑事处罚。

(二)环境刑法实施的有效环境

在不遵守规范的生态经济发展行为过程中,环境刑法可以作为一种随后适用的惩罚机制。环境刑法立法上的快速进展与执法上的保守执行的矛盾日益突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实现环境刑事立法的目的最终因执法不力或司法衰微而收效甚微,对于工业文明时代生态环境恶化的势头得不到节制,更不能推动人类社会生态经济可持续发展。

(三)环境刑法实施的重点突破

在生态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环境污染案件中,若没有通过其惩罚手段让环境刑法得到有效的实施并尊重环境刑法本身,制定完善的旨在保护生态经济发展的环境刑法规范是不够的。此外,在环境刑法实施过程中,特别强调在环境检察官最有可能环境刑法的违法者,并独立于公共权力机构影响之外。这一点,在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中,都是一个重点难点:环境刑法法规的违法者并非传统意义上的刑事犯,而通常是社会上被尊重的企业家或政府官员等公民。这些人拥有更多的经济和政治权力,在一个环境诉讼案件中,他们会毫无顾忌地使用这些权力去规避环境刑法的制裁。只有当环境刑法能够承受这些压力并在违法者当中树立起对环境刑法的尊重,环境刑法法律的效力和质量才能显现,生态经济发展才能可持续健康发展。

四、保障生态经济可持续发展,完善环境刑法的建议

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经济结构稳步调整,只有进一步完善环境刑法立法,才能积极推进经济结构调整,我国的生态经济才能持续发展,最终才能助力生态环境的保护。本文提出理念更新、完善罪名和强化执法的建议。

(一)确立以保护“生态环境的时间、空间和承载尺度”的环境刑法立法理念

因人是生态环境中的一个生物因子,人类经济、社会的发展根本地受到“生态环境的时间、空间和承载尺度”的制约,要使人类经济、社会发展遵循生态规律,即控制经济发展在什么时间什么空间条件下生态环境可承受范围之内发展,只有在生态环境可承受范围内才能可持续发展。因此在环境刑法立法理念中要确立“生态环境尺度”的理念,去掉“以满足人对生态环境需求”的立法理念。

(二)构建破坏生态环境的罪名体系

破坏环境犯罪罪名大都是针对自然的环境危害,要求必须产生实际的环境危害结果,属于一种事后惩治。这些罪名难以在执法过程中有效实施。应依据生态规律,建立以水、土壤、空气和生物多样性为背景值的量化定罪标准,以生态环境为客体的时间、空间和承载量的环境罪名体系。如设定“破坏生态系统恢复罪(生态系统需要恢复的时间尺度)、破坏自然保护区罪(自然保护区面积减少的空间尺度)、破坏环境背景值罪(生态环境能够分解污染物量的承载尺度)”。环境犯罪不同于人在生活中犯罪,环境犯罪具有潜在的危险性,生态系统一旦造成损害就很难恢复或者需要几年甚至几十年才能恢复,如果等到有实际危害出现才进行刑罚,则迟了一大步,生态经济发展必然倒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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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经济发展为环境工程的实现提供了发展基础环境工程在保护环境的过程中,需要依靠经济发展的力量加以开展工作,只有经济发展质量水平提高了,才能够在环境工程的开展过程中,提供有力的发展环境,使得环境工程的开展和实施有较强的经济基础支持,有利于环境工程的发展。

2浅谈环境工程对经济发展产生的重要影响

环境工程和经济发展两者之间的关系是比较复杂,两者之间既相互促进,但是又相互制约,因此准确的把握两者的之间,充分认识环境工程对经济发展产生的重要影响,从而实现经济和环境两者之间的平衡发展。

2.1环境工程能够为经济发展提供支持和保证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由于全球环境受到了严重破坏,对经济发展产生了不利影响,因此提出了环境工程概念,在环境工程发展过程中,通过采取必要的发展手段,使得环境保护取得了积极的效果,实现了对环境的有效保护,所以说环境工程能够为经济发展提供支持和保证。

2.2环境工程为经济发展提供了环境保证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环境工程手段为保护环境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同时环境工程的实施和开展,对于环境保护起到了很好的改善效果。充分满足了环境保护的需要,为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对于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些不良的发展模式进行了改善,为经济实现良好发展提供了环境保证。

2.3环境工程的实施推动了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环境工程的开展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带来了很大的影响,一方面对我国的环境污染得到了有效地保护和控制管理,另一方面对于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基础条件,加强了对环境的保护,满足了经济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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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经济方面

落后的经济发展,很难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环境保护通常具有投入大量资金、较高的技术水平、成效较慢等特点。也就是即便环境保护项目再好,也通常由于资金问题而搁置。GDP传统指标加重了损耗资源与破坏环境。国民经济现行核算系统仅看重经济产值及其增加速度,忽略了资源的基础条件。这样就致使人们对产值的过分追求,不考虑损耗资源及恶化环境因素。

2.2制度政策方面

有些是指客观上在经济发展的产业政策上对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例如能源生产补贴政策和农产品补贴政策等。环境保护制度缺少合理的激励体制。我国约束环保的机制要比激励机制强,缺少对制度自觉遵守的激励,消费者与企业被动遵守制度,甚至利用政策漏洞赚取利益。落后的自然资源产权制度,促使我国产生了低下的自然资源效率和惊人的浪费。自然资源产权制度中虚置的产权;流转自然资源产权制度严重不足。

2.3思想意识方面

看重经济利益,忽略了社会环境利益。我国长时间以来基本上采用了粗放的经营方式发展经济,重视发展速度与数量,忽略了发展质量;重视扩大外延再生产,忽略了扩大内涵再生产;重视开发自然资源轻视保护,重视应用忽略补偿,给生态环境带来了负面影响。公民缺乏环境保护意识。公民拥有的良好环境保护意识决定了生态环境,而公民环保意识密切关系着社会经济发展、受教育情况以及建设法治水平。因此,一方面应当积极发展经济,在提高生活质量的同时加强教育国民环境保护意识,积极开展法治宣传。

3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对策

3.1构建市场运作制度

市场竞争的重要成本是环境保护,其也是市场竞争的重要标准。在市场竞争的范畴中纳入环境保护,对各类资源的市场价格积极理顺,利用竞争方式形成各种合理的环境保护资源。因此,构建一个环境保护的市场交易平台,利用市场化运作评估各种环境资源的市场价值,并且利用交易平台成功转化环境保护为一种竞争优势;市场化运作的同时也标志着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主体必须是企业,在环境交易平台中保持动态平衡;政府监管部门构建环境准入机制,在产业发展战略中纳入环境保护,保证企业得到投入环境保护中的市场回报,鼓励企业更多的进行环保投资。

3.2设计产业化运作思路

第一,产业化运作需要依靠产业集聚发展,出现产业发展规模,进一步提高了投入环境保护的应用效率,最终取得环境保护的收益;第二,产业化运作构建了独有的产业链,进一步在整个产业链内部实施环境保护,利用产业链条对上下游企业造成的环境问题有效解决;或者有效拉长产业链,在其发展过程中纳入环境保护,提高产业链整体环保优势,最终获得二者协调发展的产业竞争优势。

3.3需要有效的财税政策进行支撑

财税政策支撑是指在环境保护的基础上体现出公共品的经济特点,也就是环境保护不但是企业的行为,还是一种社会公众行为,因此政府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需要对公共品与成本支付积极承担。财税政策支持环保,其一能够有效减少企业支付环境保护的成本,并且促使企业将环境保护成本设置在改进领域;其二能够在财税上对企业污染环境行为进行惩罚,借此增加了企业的经营成本,进一步推动其保护环境。利用财税政策可以有效激励企业做好环境保护政策,为经济发展进入环境保护范畴提供重要动力。

3.4社会导向支持

一方面,在社会范围内对普通老百姓积极宣传环保,在公共层面上加强环境保护,为地方的可持续发展营造较好的外部条件,间接对环境保护的市场需求有效营造;另一方面,指导企业对环境保护采用实际行动,企业参与环境保护不仅是社会职责,还有效提高了企业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