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论:我们为您整理了13篇融资模式论文范文,供您借鉴以丰富您的创作。它们是您写作时的宝贵资源,期望它们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灵感,让您的文章更具深度。
篇1
该模式能够促进“种植、收购、加工、销售”农业产业链发展。生产环节由于广大农户不存在可抵押的实物资产,可采用担保(保险)与动产融资相结合的方式,解决广大农户的资金短缺问题。巴哈西伯绿豆是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的特产,粒大饱满,色泽纯正,营养及药用价值远远高于普通绿豆。巴哈西伯绿豆的总耕地面积为60万亩左右,年总产量为1.4万吨左右。巴哈西伯的绿豆以“绿珍珠”的美名1998年在国家商标局注册登记,还取得欧盟国际生态中(ECOCERT)的绿色有机食品认证。“绿珍珠”牌的巴哈西伯绿豆以无污染、纯天然、高品质的风姿,如今巳经迈过黄河跨越长江走出国门饮誉天下。由此,选择一个信用良好.公司,县信用社对该公司贷款额度在1000万元以内周转使用。该公司与全县种植户签下订单合同,县信用社根据该企业和农户签订定购合同情况,审核农户信用状况,只要没有不良贷款的记录,凭订购合同,就可得到信用社颁发的授权1万一2万元、可周转使用的小额信用贷款证,通过适时获得信贷资金用于大豆种植、施肥和病虫害防治,使好果率达到70%以上,产业链条中的农户每年共可增加收人2600万元以上。这种在产业化链条上,起到了一手托三家作用的贷款模式,既解决了农户贷款担保抵押难的难题,又解决了小企业流动资金不足的问题。
(二)“乳制品加工公司+农户(养殖)+银行”模式
加工环节的成品属于实物资产,可以以其将来出售的预期收益来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控制加工环节的成品提货权,过程中银行指定仓库并委托物流公司进行监管。由于加工环节的成品性状较稳定,有可变现性,因此无须担保。本创新模式是在农户联保组的基础上进行改善。杜尔伯特支行与奶站建立合作关系,将申请贷款的养殖户组成联保组,互相承担联保责任,杜尔伯特支行迅速地开辟了奶牛信贷业务。作为黑龙江省唯一以蒙古族为主体的牧业基地县,是伊利等乳制品公司奶牛来源的主要提供地之一。因此,可形成一条龙服务’为农户提供词料、兽药、保低价收购。银測贩司与紗稳定睡销絲,始同、陳等方式,为公司提供资金支持,在促进企业发展的同时,实现资金在体内循环,降低了风险,实现多赢。具体方案为:乳制品加工企业在与县农户合作基础上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加工企业以加工后的成品向评估机构申请价值评估、向物流企业申请仓库,银行收到评估机构的货物价值信息及物流企业的人库信息后,如符合要求则向加工商发放贷款,成品销售后,经销商所支付的货款直接转入银行账户抵扣加工企业的借款。
(三)“旅游基地+农户+银行”模式
存货质押融资,即以经销商的库存货物作为质押,委托物流企业监管,银行以此向经销商发放贷款的融资模式。应收账款融资模式,是以经销商的应收账款为质物的供应链金融融资模式。杜尔伯特县有良好自然风光和悠久民俗风情,拥有杜尔伯特大草原,连环湖旅游区内有中国第一家国际水禽狩猎场,寿山度假村。蒙古族人民由于特有的民族传统和社会生活,创造了独特的文化现象,特别是在民俗风情、特色饮食、民族服饰等方面形成了一整套的特色体系,那达慕大会历史悠久。在良好的旅游资源环境下,以旅游基地民族风情农家乐作为农副产品经销商,旅游基地及农家乐向农户们收够作物用于经营,剩余存货可向银行进行质押担保获得贷款,银行也可根据旅游基地与农户的关系担保向农户发放贷由于农业生产风险以及农户无抵押品等特点,农村金融发展缓慢。以杜蒙县为例的农村小额信贷抵押担保模式创新从分散化贷款转变为批量化贷款,实现农业信贷的集约化和规模化经营,最后达到各方互利共赢。
篇2
一、标准仓单在大宗商品贸易融资中的应用模式
标准仓单在大宗商品贸易融资中基本的应用模式为标准仓单质押下的贸易融资。虽然标准仓单质押比较好地解决了商品质量保证、实际货物控制等问题,但是商品价格波动以及客户违约时银行处理货物的问题依然存在。因而,利用标准仓单可以用于期货合约交割的特点,将其与银行监控下的套期保值头寸结合使用,可以形成更可靠、更有效率的应用模式。
以大宗商品信用证业务为例,商业银行为大宗商品进口企业开立信用证前,首先要求企业建立与信用证进口货物相对应的期货卖出合约。在信用证项下单据提交至开证银行时,如果进口企业无法付款,银行则将信用证项下货物交至期货市场指定的交割仓库生成标准仓单,用于期货交割或者通过转让直接变现,抵偿商业银行信用证项下付款。
在此模式下,企业在商业银行监控下进行套期保值,使现货与期货损益互为补偿,可以有效降低商品价格出现不利波动时企业违约的可能。同时,商业银行还可以将标准仓单作为大宗商品信用证业务的风险退出手段,控制融资风险。
二、标准仓单在大宗商品贸易融资中的作用
(一)增加风险控制手段,提高风险控制能力
目前,商业银行大宗商品贸易融资业务的风险控制手段主要还是传统的担保、抵押等方式。引入标准仓单后,银行的风险控制手段将更为丰富,一方面标准仓单本身可以用于质押;另一方面,在存货质押中也可以将标准仓单作为存货变现渠道,从而提高风险控制能力。
(二)有效的风险退出渠道
由于标准仓单本身的特点,使其流动性较一般抵押物更强。如果再将标准仓单和银行监控套期保值头寸结合使用,将使商业银行在办理大宗商品贸易融资业务时获得更为有效的风险退出渠道。即在企业违约时,商业银行可将货物转换为标准仓单用于期货交割获得资金偿还融资,避免货物不能及时变现造成的流动性风险和处理货物过程中商品价格波动导致的市场风险,从而较好地解决处理货物方面的难题。
(三)扩大业务规模,获得更高收益
引入标准仓单后,商业银行增加了风险控制手段,提高了风险控制能力,获得了有效的风险退出渠道。因此,商业银行可以在既定风险容忍度的基础上扩展客户群,扩大业务规模,从而获得更高收益。
三、标准仓单在大宗商品贸易融资中应用的必要准备
商业银行在大宗商品贸易融资业务中使用标准仓单,作为风险控制手段及风险退出手段,将使银行获得更强的竞争优势。但是标准仓单、套期保值等期货市场工具具有较强的专业性,银行必须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才能将其“为我所用”,而不“为其所累”。笔者认为,银行将标准仓单用于大宗商品贸易融资业务前,需要做好如下准备:
(一)建立适用于交易的产品目录
将标准仓单用于大宗商品融资,相应的交易商品必须是期货市场交易的商品。因此,商业银行需要首先建立适用于交易的产品目录,可以在现有期货交易商品中优先选择单位价值较大、品质相对稳定的商品,以利于由简入难,逐步打开业务局面。具体来说,上海期货交易所的铜、铝、锌,郑州商品期货交易所的PTA,大连商品期货交易所的聚乙烯、聚氯乙烯都可以首先纳入适用于交易的产品目录。
(二)建立套期保值头寸监控体系
前述的标准仓单与银行监控套期保值头寸相结合的应用模式中,银行监控套期保值头寸是控制市场风险、使得标准仓单有效变现的重要环节。因此,商业银行需要建立套期保值头寸的监控体系。
该监控体系的基础是商业银行、期货经纪公司和企业的三方协议。银行需要设立专门岗位负责监控如下内容:企业套期保值头寸的规模、种类、期限等是否与贸易进口货物相配套;是否出现超出套期保值需要的期货交易;是否能在期货价格波动情况时补充保证金,确保期货头寸不因价格波动保证金不足而被迫平仓;是否可保证期货头寸在商业银行授权情况下方可进行各种交易。以上工作,银行也可以与期货经纪公司合作,由其承担部分工作,从而减少银行专门岗位的人员数量。
(三)完善货物管理控制,形成标准仓单生成机制
除了标准仓单本身质押的应用模式,商业银行将标准仓单作为风险退出手段,进行对实际货物监控下(如存货质押)的贸易融资是更为常见的模式。在此情况下,完善货物管理控制,形成标准仓单生成机制是银行风险退出的重要基础。
目前,商业银行对于货物的实际监控一般都委托专业物流监管公司办理。物流监管公司一般可以提供“保兑仓”、“海陆仓”等多种监管服务,监管范围从仓库延伸至陆路运输以及海上运输。商业银行只要在此基础上,建立将监管货物交付期货交易市场指定交割库并生成标准仓单的流程机制即可。
因此,这就需要银行与期货交易市场建立合作,形成一批备选的交割库。在将监管货物生成标准仓单时,可以就近选择交割库;或者在货物进入仓储环节时,直接指定由期货市场交割库储存。其中涉及的具体操作环节,仍然可以委托物流监管公司代为办理。(四)建立标准仓单处理变现流程
标准仓单的处理变现是商业银行最终实现风险退出的核心环节,需要建立相应流程确保银行利益。
对于未与套期保值头寸结合使用的标准仓单,银行可以采取自行寻找买方和委托期货经纪公司变卖两种渠道。根据境外银行相关业务经验,若银行有经营同类商品的客户,可以自行寻找买方,反之则需要委托期货经纪公司变卖。
在标准仓单与套期保值头寸结合使用的情况下,银行可以将标准仓单用于套期保值头寸的交割。由于期货交割的专业性,相关手续银行宜委托期货经纪公司代为办理,交割获得的资金可用于抵偿商业银行的贸易融资款。
完成上述准备工作后,银行将建立起“以货物实际控制为手段,银行监控套期保值头寸为支撑,标准仓单为风险退出渠道”的大宗商品贸易融资风险控制模式。较之单纯依赖货物控制的融资模式,上述模式风险控制能力更强、退出手段可靠,必将大大增加商业银行在大宗商品贸易融资业务中的竞争实力,从而为银行带来更高收益。
参考文献:
1.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套期保值交易管理办法(2004年8月25日)
2.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标准仓单管理办法(2006年7月26日)
篇3
一、现代西方资本结构理论的融资偏好
资本结构理论就是研究资本结构对企业价值的影响,以及是否存在最优资本结构的问题。最早提出该理论的美国经济学家戴维·杜兰德(DavidDurand).他认为企业的资本结构是按照净利法、营业净利法和传统法建立的。1958年,莫迪格莱尼(F.Modigliani)和米勒(M.Miller)提出了著名的MM理论,指出在市场完全的前提下,当公司税和个人税不存在时,资本结构和公司价值无关。后人在此基础上,纷纷放宽MM定理中过于简化的理论假设,尝试从所得税、破产成本、理论、信息不对称、控制权等不同的理论基础来研究影响资本结构的主要因素.从而提出了不同的资本结构理论。
资本结构的理论表明:(1)在负债比例不超过一定点时,负债企业由于能够获得所得税抵减利益和杠杆利益,从而比无负债或低负债企业有着更高的股东收益。因此,在公司经营状况较好时,应多举债以降低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提高每股收益。(2)发行股票及可转换证券。因为以下几方面的原因会造成股价更大跌幅:①每股收益的摊薄效应。股票和可转换证券的发行增加了发行在外的普通股的数量。所以公告的每股收益下降,并对股价造成了不利影响。②财务杠杆利益的减少。由于债务利息在计算税收时可以抵免,而普通股股息不能,增发普通股降低了杠杆率,从而企业获得的杠杆利益减少。③信号传递及不对称信息。企业公开发行股票筹资,表达了公司价值被高估的信息。可见,从市场表现来看,普通股也是后续融资最差的选择,西方公司一般将其排在可选融资方式次序的最后。从而企业筹资的顺序为:先是内部集资,然后是发行债券,最后才是发行股票。
二、我国上市公司融资政策的现实选择
长期以来形成的单一化融资体制导致了国有企业的过度负债问题,而过度负债的不合理增加了国企还款付息压力和出现财务风险的可能性,越来越成为深化国企改革的障碍,因此成为许多国企改制上市和发展股票市场的最根本的政策动因。
根据2000、200l、2002和2003年这四年的财务报告,计算出上市公司历年的资产负债率,并和全国工业生产企业的资产负债率进行比较。从下表可以看到,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历年均低于全国企业平均水平,2003年底,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50.11%;相比之下,全国企业平均的资产负债率为59.05%。
另外,2000年时,有人曾对1000多家上市公司和5000家非上市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做过对比,发现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低于40%的占总数的五成以上,50%一70%之间的占四成多,而只有极少数的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与之相对应的是。国有非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平均65%,其中有四成以上高于80%,也可以得出上市公司负债比率总体来说偏低的结论。资产负债率偏低说明企业的长期资金来源多来自股权融资。下面再看看我国上市公司股权融资所采取的具体方式。企业经过改制并上市后,将享有留存收益、配股、增发新股、发行公司债券和银行信贷等多样化的融资方式。从现有融资环境来看,上市公司长期资金来源有利润留存、长期负债以及股权融资三种渠道,其中前者属于内部融资,后两者为外部融资。
从上表可以看出,上市公司内部筹资比例甚少,而外部筹资的比重占绝对优势。其中。股权融资在外部筹资中的比重又占较大的分额。如在2000—2002年的各个年份中.配股融资或增发融资额占最大比重.长期负债融资占长期资金来源的比重一直都比较低,但在2003年,由于证券监管部门加强了对上市公司股权再融资的监管,并且再融资受到投资者的普通厌恶,股权再融资在长期资金来源中的比重出现了下降趋势,长期负债占长期资金来源的比重达到历年中的最高。
由此可见.从上市公司长期资金来源的构成来看.我国上市公司比较偏向于将股权融资作为其长期资金主要资金来源。上述事实与资本结构理论要先依赖内部资金,其次是负债,最后才是发行新股的融资顺序行为有着截然的不同。
通过上表表明,我国上市公司在融资行为倾向上采取普通股筹资方式,且在普通股筹资上又存在较显著的“配股偏好”现象,配股和增发是我国上市公司股权融资的主要方式,合计融资额占累计融资额的88%。虽然近年来可转换债券融资有不断增加的趋势.但由于过低的转股价格以及转股条件的可修正性,可转换债券在我国演变成了“必转换债券”,使其变成了另外一种形式的股权融资,从而导致资产负债率逐年降低。究竟是什么原因促使我国上市公司争相采取普通股这种高成本的融资方式?而在股权融资方式的具体选择上又如此一致地选择配股方式呢?
三、我国上市公司融资选择的原因分析
资本结构理论认为,公司融资方式的选择受到资金成本、公司控制和融资工具等外部环境因素的强烈影响。至今,我国已七次大幅度降低了存贷款利率,目前一年期贷款利率仅为5.31%。另一方面,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上市公司申请配股的前提条件是“最近三年连续盈利,且净资产收益率平均在10%以上,但任何一年均不得低于6%"。因此,对于符合配股条件的上市公司而言,理论上应充分利用“财务杠杆”效应,增加债务融资的比重,但为何现实中上市公司的行为却与此相反,资产负债比率不升反降,偏好使用外部配股融资,这也是在现有市场环境与制度框架下所作出的理性选择。
1.资本成本
资本成本是公司融资行为的最根本决定因素。
从我国实际情况来看,我国股票市场仅仅只有十年的历史,市场基本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二级市场股价大部分时间处于高估的状态,并且非流通股的大量存在,使得证券市场市盈率和股价长时间维持在较高水平,而与之相比的公司派息水平则显得微不足道,因此投资者并不指望通过获取公司的派息来得到投资回报,而是希望在市场的短期投机行为中获得资本利得。这样即投资者也偏好以股本扩张进行分配的公司。可见,与债务融资必须还本付息的“硬约束”相比,配股融资具有“软约束”的特点,其资金成本并不具有强制性的约束力。因此,上市公司管理层自然将股权融资作为一种长期的无需还本付息的低成本资金来源。这是上市公司偏好股权融资的根本原因。
2.公司治理结构
在我国证券市场上,国家股一股独大,控制了股权的绝大部分,并且不能在市场上自由流通转让,因而削弱了证券市场敌意购并和权争夺对管理者的监督作用;另一方面
。由于国家所有权主体的暂时缺位。上市公司在实践中形成了严重的“内部人控制”现象。因此,股权融资并不能对上市公司管理层构成强有力的治理约束。与之相反,银行借款或发行债券筹资时,对投资项目的审查较严格,对资金投向的约束具有较强的刚性,从而构成对企业行为经常性和制度性的约束。在这些情况下,上市公司管理层显然愿意通过配股,而不是银行贷款和发行债券来募集资金。
3.资本市场的结构性失衡
广义或完整的资本市场体系包括长期借贷市场、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如果资本市场上具有多样化的融资工具,那么企业可通过多种融资方式来优化资本结构。而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存在着结构失衡现象。一方面,在股票市场和国债市场迅速发展和规模急剧扩张的同时,我国企业债券市场却没有得到应有的发展,而且企业债券发行市场的计划管理色彩过浓,发行规模过小,导致企业缺乏发行债券的动力和积极性,也使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受到了相当程度的限制。另一方面。由于我国商业银行的功能尚未完善,而长期贷款的风险又较大,使得金融机构并不偏好长期贷款。这两个因素导致债权融资的渠道不畅.上市公司在资本市场上只有选择配股的方式进行融资活动,从而影响其融资能力的发挥和资本结构的优化。
4.股权融资易选择配股筹资方式
简单地说。由于新股增发比配股审批困难,配股自然也就成为了上市公司再融资的首选方式。其次,配股对于上市公司来说,不仅筹资费用低。而且筹资风险也很低。因为配股是向现有股东按持股的一定比例出售股份,而且配股价一般低于股票市场价格。:
目前我国国有及法人股股东一般采用实物资产或者实物加现金认购配股,或者放弃配股权,而中小投资者则以现金认购。在配股后,公司股票价格会落到除权除息价位上.如果公司业绩很好,其股票配股后的价格会走出填权行情,并达到配股前的价格水平。然而对一些业绩平平或较差的上市公司来说.则股价走不出填权。中小股东若放弃配股权,则会导致股权价值损失。因而一般会选择认购配股。这是上市公司选择配股方式融资的直接原因。再者,就现实来看,我国目前处于转轨阶段,证券市场机制不健全,投资者投票的功能并没有发挥,上市公司并不担心采用股票再融资引发市场股价的下跌。
篇4
在福建省泉州市的东南角,屹立着一座宏伟壮观的特大型公路桥梁,这就是我国首例民营经济以BOT方式建成的泉州刺桐大桥。这是一个官民并举、以民为主、完全采用BOT(建设—经营—移交)投资模式的建设项目。在国内,以民营经济为主,通过BOT参与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刺桐大桥工程实属首例。它开创了以少量国有资产为引导、带动大量民营资本投资国家重点支持的基础设施建设的先河。[1]笔者的家乡在泉州,所以对刺桐大桥给家乡带来的重大经济效益关注较多。2001年11月10日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即WTO),这使我国经济的发展逐渐与国际接轨,但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我国的基础设施建设仍然相当薄弱,尤其是当前我国正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开发利用西部丰富的自然资源必然要进行各项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BOT投资方式将扮演重要的角色。鉴于BOT是一种效应很好的投资方式,笔者认为目前我国急需通过BOT方式引进外国资本,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国民经济增长。有鉴于此,以下笔者拟对BOT的主要法律问题作一肤浅论述。
二、BOT的内涵界定与法律特征简述
BOT名称是对Build-Own-Transfer(建设—拥有—转让)和Build-Operate-Transfer(建设—经营—转让)形式的简称。现通常是指后一种含义。关于BOT投资方式的定义,目前国际上还没有一个公认的定义,但至少有下列几种观点:1,BOT是一种涉外工程承包方式;2,BOT是项目融资方式;3,BOT是一种国际技术转让方式;4,BOT是政府合同或行政合同;5,BOT是融资租赁方式;6,BOT是委托管理;7,BOT是一种新型的投资方式。[2]
笔者认为BOT是一种新型、特殊的投资方式(观点1到6均只是其内容的某一方面)。具体而言,它是指东道国政府与私人投资者(本国或外国均可)签订特许协议(以授予一定期限的特许专营权),将某一公共基础设施或基础产业项目交由私人投资者成立的项目公司筹资、设计并承建,在协议规定的特许期内,由该项目公司通过经营该项目偿还贷款、回收投资及获得利润,而政府则从行政角度对BOT项目进行行政管理、监督;特许期满后,项目无偿移交给所在国政府或其授权机构。[3]
BOT投资作为一种新的融资方式,同以往其它融资方式相比,有其自身的法律特点:
第一,法律性质的特殊性。主要是指BOT特许协议的特殊性质(留待下文论述)。
第二,主体的特殊性。BOT合同主体,一方是东道国政府,另一方为私人投资者或企业,大多数为外资企业。其中政府既是一个与外商地位平等的合作伙伴,又是一个政府特许权利先行获得者、承受者和具体实施的监督者,即其具有双重身份。
第三,投资客体的特殊性。作为BOT投资项目的标的——东道国的基础设施,如桥梁、电厂、高速公路等,不同于其他的投资项目,建设的又都是公益事业,东道国对其拥有绝对的建设权,私营企业则通过许可取得其专营权。又因其涉及到本国使用者的利益,国家必须权衡本国的国情和投资者利益两个方面,对其行使价格决定权以及相应的管理监督权。
第四,法律关系的复杂性。BOT投资方式作为国际经济合作的一种新型的投资方式,其内容涉及到投资、融资、建设、经营、转让等一系列活动,当事人或参与人包括东道国政府、项目主办人、项目公司、项目贷款人、项目原材料供应商、融资担保人、保险公司、经营管理公司以及其它可能的参与人。因此BOT投资方式形成了由众多当事人或参与人组成的多样复杂的法律关系。[4]BOT在某种意义上是一种复杂的合同安排,它所涉及的各方当事人的基本权利义务关系无一不是通过合同确立的。这些合同包括特许协议、贷款协议、建设合同、经营管理合同、回购协议以及股东协议等。
BOT的以上特征把它与一般的合资、合作项目及工程承包区别开来。
三、BOT投资方式中的主要法律问题分析
关于BOT投资方式中的主要法律问题,理论界已对其有了相当深入和宽泛的讨论。以下笔者选取BOT投资方式中几个有争议且比较重要的法律问题进行探讨,以加深对BOT的了解。
(一)BOT特许协议的性质问题
特许协议是指BOT运作中政府主管部门授权特许私人投资者进行BOT项目建设和经营的协议,其不同于政府对建设和经营该项目给予必要的批准和同意[5]。特许协议是BOT方式赖以运行的基础,随后的贷款、工程承包、经营管理、担保等诸多合同均以此协议为依据,因此,从合同法的意义上说,特许协议是BOT法律关系的主合同,其他合同均为从合同。BOT特许协议被誉为“BOT项目合同安排中的基石”。
除BOT特许协议外,基于这一协议上的其他合同都是平等主体间的合同,可以通过有关的民商事法律规范予以调整。而对于BOT特许协议的法律性质争议则较大。有关BOT特许协议的法律性质,从不同的角度出发,可以得出不同的定性。其争论主要存在于两方面:第一,BOT特许协议是国际契约还是国内契约(其中一方为外商投资者的情况下);第二,假如是国内契约,该契约是行政合同还是民事合同。
1,BOT特许协议属于国内法契约
BOT特许协议的法律性质有分歧:有人认为特许协议应属国内法契约,有人认为特许协议是国际性协议,也有人认为特许协议属于“准国际协议”,还有人认为特许协议是“跨国契约”等[6]。争论的焦点在于:特许协议是国内法契约还是国际协议。
笔者认为特许协议是国内法契约。特许协议是根据东道国的立法确定其权利义务关系,并经东道国政府依法定程序审批而成立。协议的一方为东道国政府,另一方为外国私人投资者,并非两个国际法主体。而持国际协议者认为国家与外国投资者签订专属于国家的某种权利,国家就已默认另一方外国公司上升到国家的地位。[7]我们知道,任何一种法律关系的主体都由法律确定,而不是由缔约一方赋予;任何一种法律关系的主体都有其本身的法定要素,而不能由任何一方赋予或默认。[8]因此,BOT特许协议不是国际法主体间订立的协议,不属国际协议,不受国际法支配。
2,BOT特许协议是经济合同
BOT特许协议是属于国内公法契约还是属于国内私法契约尚有争议。英国学者一般认为它是政府契约,适用普通法上的私法规范,但又根据其自身的特殊性创造了“契约不能束缚行政机关自由裁量权”的判例;美国学者将其当作“特许权”;而法国则将其视为政府执行经济计划的一种方式,因此称之为“行政合同”,并通过行政法院的判例,发展了一整套关于行政合同的法律规则和法律制度。[9]在国内,有人认为它是民事合同[10],有人认为它是类似土地使用权转让的行政合同[11]。
笔者认为,BOT特许协议是经济合同。在此,笔者认为有必要对民事合同(广义上包括商事合同)、行政合同及经济合同做一区分。首先应当明确的一点是,这三种合同是分别属于民商法、行政法和经济法的调整范围。[12]具体言之,民事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合意,那些为了明确上下级责任或将公权力具体化的合同,不属于民事合同[13];行政合同是指行政机关为了实现特定的行政管理目标和履行行政职能而与相对人经过协商,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所达成的协议[14],其所侧重的是行政组织及其权利设置、行使、制约和监督;至于经济合同,此处其具有特定的含义,笔者认为其是指由经济法调整的、国家在调节社会经济过程中与相对人经过协商,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所达成的协议,其包括三种具体的法律关系,即经济管理关系、维护公平竞争关系及组织管理性的流转和协作关系[15],“国家调节及参与”是其主要特征。经济合同所侧重的是有国家一方主体参与的、与国家整体经济运行有关的内容。从前面对BOT投资方式法律特征的分析中我们不难看出,BOT特许协议的主体——政府具有双重身份,其既是一个与外商地位平等的合作伙伴,又是一个政府特许权利先行获得者、承受者和具体实施的监督者,政府运用BOT特许协议是为了满足社会对公用事业的需求,而且,政府还可以基于公共政策的考虑单方面变更和中止合同,体现了“国家意志”和“经济”二者的统一。因此不难看出BOT不同于民事合同和行政合同,它具有经济合同的一般特征。
(二)BOT的法律保证问题
由于BOT项目涉及所在国的公众利益,而且是大规模的系统工程,因此它的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东道国政府是否给予强有力的支持。这种支持主要体现在如下几方面的法律保证:[16]
第一,国家豁免问题。在BOT项目运作中,如果东道国政府违约,又不放弃豁免,会由于不能对其而导致项目承办公司诸合同项下的权利不能享有。对这一问题的国际惯例是要求签约的政府就合同中的一切事项放弃司法豁免权,从而成为BOT运作中与其他当事人平等的法律主体。事实上,政府在BOT合同具有双重身份(如前所述),政府可以公益需要对项目进行征收或采取某些限制措施,而这对投资者是不利的。一般都在特许协议中订立相关的补偿条款,以弥补投资者的损失;同时也要求因投资者的不当行为造成的政府损失由投资者对政府进行补偿。
第二,给予BOT项目公司政策及法律上的优惠。以BOT方式进行的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周期长、投资回收慢、投资者对项目不能带走或实施法律强制保障措施,相比于有投入有产出的其他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承担的风险更大。所以应以法律的形式把对BOT投资者的优惠政策确定下来,以消除投资者的顾虑。但不能单纯依靠诸如税收优惠这样的手段来引导BOT的发展,因为这种以牺牲国家利益来吸收外资的行为不是长久之计,而且外商更注重的是东道国投资环境是否完善,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法律环境,包括有关BOT法律的制定及实施。
此外,BOT的顺利实施还有赖于东道国政府完善的风险分担结构。政府承担的是政治风险和不可抗力风险;项目公司则承担经济风险,如价格波动、供求变化、市场竞争压力等,这是由BOT项目中风险由最有能力规避的一方来承担的原则来决定的。所以项目公司对东道国法制环境、风险分担机制的健全和完备状况是很重视的。[17]
(三)BOT项目公司的经营权与政府的所有权问题
首先,可以从BOT的具体内涵解析。根据世界银行《1994年世界发展报告》定义,具体的BOT投资方式主要包括三种方式:一是BOT;二是BOOT(build-own-operate-transfer),意为建设—拥有—经营—转让;三是BOO(build-own-operate),意为建设—拥有—经营。现在国际上的BOT投资方式是指第一种,它与后两种方式的主要区别是项目公司只拥有基础设施经营权,而无所有权。
其次,从权利转移看。政府通过与项目公司签订“特许权”协议(授予专营权),转移基础设施的经营权,项目公司则在一定期限后将其转交给当地政府。所有权自始至终由政府掌握。
此外,我国目前的法律对外商投资基础设施有限制性规定,而国家政策对有关国计民生的基础设施业的经营权放开更持谨慎态度。事实上,BOT投资项目与单纯的基础设施项目有所不同。在BOT投资中,外商只拥有一定期限的项目使用权和经营权,期限届满后即将之转移给政府。因此,政府可在符合产业政策的前提下,根据不同的具体项目,允许外商独资经营和控股经营。经营权是关系项目成败的关键。政府作为BOT项目的最终受益人,应通过法律手段对外商经营BOT项目进行有效监督,用立法形式允许外商采用委托经营、联合经营、独资经营等方式行使经营权,但不允许转让和出售经营权。在经营期限内要求外商接受定期调查,公开财务状况,维持项目扩大收入,为政府提供技术资料、培训管理人员。政府可通过以下途径控制项目经营权:(1)确定指标——设立相关资产经营状况指标;(2)限定数量——明确规定每一指标的上、下限;(3)法律途径——若发生私自更改或超过数量限定的诉之于法律。[18]
(四)BOT投资方式引起的有关争议是适用国内法、国际法,还是采用意思自治原则问题
关于BOT投资方式引起的争议,发达国家主张采用意思自治原则或适用国际法,其主要理由是BOT方式为合同行为以及发展中国家法制不健全,若适用东道国法律,会导致不公平、不公正。发展中国家则认为,由于BOT投资方式涉及的项目均为东道国的基础设施,与国计民生息息相关,并且是在特许协议下进行经营的,因此应适用东道国的法律。
笔者认为,BOT投资方式中涉及两类重要合同,即辅合同和BOT特许协议(已如前述)。所以对该问题不能、一概而论。因辅合同引起的争议可以依合同法律适用的一般原则来适用法律;至于BOT特许协议,如前所述,BOT特许协议属于国内法契约,加上其所具有的特殊标的,则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原则上适用东道国法律,虽然如此,这一实践与合同法律适用的一般原则仍然有着密切联系。
有关BOT的法律问题还很多,如建设、经营等合同的法律问题、风险防范问题、环保法律问题等,限于篇幅,本文不再讨论。
四、结语
BOT作为一种新型的投资方式,有着巨大发展潜力,并在许多方面具有传统投资方式所不具备的优势,因而为世界各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所广泛采用。其有利于促进东道国基础设施的建设并缓解东道国的财政负担资金困难,有利于东道国转移经营项目建设的风险,也有利于提高项目运作效率和质量。此外,它对东道国培养管理人才,发展经济等都有很大益处。[19]但是,由于BOT诞生的时间短、经验少,各国的立法尚不完善,尤其是在我国尚未有关于BOT的专门立法,所以更应该加快立法步伐,结合在实践中所产生的种种问题,争取尽早制定出一部完善的、能够对BOT投资实践起积极指导作用的BOT法律或法规。
主要参考书目:
1,余劲松、吴志攀主编:《国际经济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3月版。
2,余劲松主编:《国际投资法》,法律出版社1997年10月版。
3,史际春、邓峰主编:《经济法总论》,法律出版社1998年11月版。
4,张俊浩主编:《民法学原理》(下册),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10月修订第三版。
[1]参见《应用"BOT"投资模式建设泉州刺桐大桥的探索》,《中国工商》,2001年08期。笔者较关注家乡的建设,对于BOT这种新型的投资方式也颇感兴趣。
[2]徐兆宏:《BOT投资方式的主要法律问题分析》,载《财经研究》1998年第2期(总第195期),第42页。
[3]参见谭秀环:《BOT方式的法律探讨》,载《青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年第4期;余劲松、吴志攀:《国际经济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3月版,第222页。
[4]徐兆宏:《BOT投资方式的主要法律问题分析》,载《财经研究》1998年第2期(总第195期),P43。
[5]余劲松、吴志攀主编:《国际经济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3月版,第224页。
[6]参见余劲松主编:《国际投资法》,法律出版社1997年10月版,第147—148页。
[7]谭秀环:《BOT方式的法律探讨》,载《青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年第4期(总第91期),第7页。
[8]同[6]。
[9]同[7],第8页。
[10]王海波:《BOT方式法律性质分析——兼谈我国的立法对策》,载《杭州大学学报》1998年。
[11]孙潮,沈伟:《BOT投资方式在我国的适用冲突及其法律分析》,载《中国法学》1997年第1期。
[12]“经济法”是一门新兴的法律部门,关于经济法与民商法、行政法的关系,可参看史际春、邓峰主编:《经济法总论》,法律出版社1998年11月版,第139—143页。这有助于对“经济合同”的理解。
[13]参见张俊浩主编:《民法学原理》(下册),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10月修订第三版,第644页。
[14]方世荣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8月版,第156页。
[15]史际春、邓峰主编:《经济法总论》,法律出版社1998年11月版,第30页。
[16]参见李运霁:《BOT投资方式的法律问题及立法实践国际比较》,载《广西经贸》2001年6月(总第208期),第37页。
篇5
根据英斯基普分类方法,景点主要分为三大类,即以人类活动为基础的文化景点、人造的景点和以自然环境特色为基础的自然景点。景点建造和经营的代价十分昂贵,能否开发成功的关键是资金,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有效实施项目融资也便成为景点成功开发的先决条件。
一、景点建设项目融资的内涵及其现存问题
所谓项目融资即“实施工程项目的企业(或称投资者)通过各种途径和相应的手段取得这些资金的过程”。市场经济条件下,旅游企业一般通过两种方式获取资金:内源融资和外源融资。内源融资是旅游企业不断将自己内部融通的资金转化为投资的过程。它对旅游企业的资本形成具有原始性、自主性、低成本性和抗风险性的特点,是旅游企业生存和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外源融资是旅游企业吸引其他经济主体的资金,使之转化为对企业的投资过程。它对旅游企业的资本形成具有高效性、灵活性、大量性和集中性的特点,因此也成为旅游企业获取资金的主要方式。
外源融资通常是通过金融媒介机制的作用实现的。旅游企业既可以在金融市场出售直接证券融资,也可以向金融中介机构出售直接证券融资,从而相应形成了旅游企业的两种基本融资方式: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
“九五”时期以前,我国旅游业与资本市场的结合较为松散,国内筹资渠道主要集中在银行等资金渠道,即传统体制下单一的财政主导型融资和转轨体制下集中的银行主导型融资方式。20世纪90年代以后,旅游企业在利用资本市场进行直接融资方面,采取了多种形式,如股票上市、发行债券、进行项目融资等,即依靠资本市场的证券融资方式。
我国旅游业在不断拓宽融资渠道,不断完善融资体制的同时,依然存在以下问题:1.缺乏旅游专业融资机构;2.不能有效利用政府间和国际金融机构的资金、援助;3.未建立产业发展基金(产业投资基金);4.促进投资的金融政策很少实施;5.地方政府为招商引资倚重优惠政策,忽略投资环境的综合改善;6.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保障;7.产权不清,管理混乱,不能有效调动各方的积极性;8.在融资渠道上倚重财政性资金和信贷资金市场,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渠道则不通畅。
二、景点项目融资的方式与渠道
因不同类型景点的经营目的不同,景点项目经营者应根据不同类型的景点,选择不同的融资方式与渠道,从而有效解决上述存在的问题。
(一)文化景点融资方式
以人类活动为基础的文化景点,如各种历史文物、古建筑等。这类景点大都为国家或政府所拥有,通常由国家发挥主导作用,较少利用私有资源。
1.依靠政府财力,直接投资于旅游开发。借鉴国外经验,不少国家的旅游基础设施、城市改造、景区开发等投资大、周期长、收益少的一些公共工程,其资金大多来源于政府或国际金融组织,目的在于为旅游产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基础条件。国家应在公路、铁路、民航等交通基础设施以及通信、能源、大景区建设和人文旅游资源的保护性开发筹集方面加大投资力度。
2.利用税收形式为旅游开发广辟资金来源。为了保证稳定的资金来源渠道,可争取开征旅游资源税或旅游税,这也是地方政府投资旅游业的一项资金来源。开征旅游税在国外早就有先例。如新加坡、泰国、菲律宾等国早已开征了旅游税,由旅游企业,主要是饭店和餐馆代向旅游消费者征收称之为“政府税”的旅游税,税率通常为营业收入额的10%。在美国洛杉矶,市政府规定游客住饭店需交房价的11%作为旅游税,这笔税收收入的91%上缴市财政,作为政府投资业的资金来源;9%返还旅游局,作为旅游局经费。而香港政府则征收房价的3%作为酒店税,主要用于旅游业的发展。靠专项税收来筹集旅游开发资金,可以说是许多国家政府筹集旅游开发的重要方式。当然对贫困地区的旅游企业可免征旅游资源税,或征收之后再按一定比例向企业退税。以旅游资源税而获得的政府收入可用于旅游开发和宣传促销,这样可为政府投资旅游业提供稳定的资金渠道。
3.通过地方政府的旅游管理部门掌握——部分旅游企业的股权(或所有权),以“旅游养旅游”,为旅游开发筹集资金。新加坡、泰国、菲律宾等目的旅游局都有一些拥有所有权的企业。如新加坡旅游局对圣淘沙岛拥有一定的股权,菲律赛旅游局有直属的马尼拉公园和高尔夫球场等,而泰国旅游局则管理着城市免税店。旅游管理部门从这些企业获得的收入全部用于旅游开发。我们可以借鉴新、泰、菲等国的经验,由各地方政府的旅游局投资创办了一部分旅游企业,或是掌握一些旅游企业的股份,通过这种方式把股权收入集中用于政府的旅游开发,做到用旅游养旅游。当然采取这种形式筹集开发资金一定要慎重,要充分利用我国目前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的有利时机,使政府旅游管理部门适当掌握一部分企业股权,同时又要避免管理部门对企业插手过多,造成新的政企不分,影响企业活力。
4.政府应强化旅游营销宣传,争取外界的各种投资。由政府统一出面,集中资金面向国内国际两大市场,采取——系列强大攻势,加大宣传力度,吸引国际组织和国内外客商投资。这种政府的统一运作是分散的企业促销活动所不能比的。旅游业发展较好的发展中国家,不少旅游项目的开发都得到了国际组织尤其是国际金融组织的资助。如印尼巴厘岛、墨西哥坎昆旅游度假区的开发都得到了国际金融组织的资助,前者部分开发资金由世界银行提供,后者部分资金来源于国际美洲开发银行;而多米尼加的斯拉塔港度假区则由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资助了一些旅游研究项目,并得到世行的贷款。
(二)人造景点融资方式
人造景点是专门为吸引旅游者而建造的景点,如主题公园等。其融资目的与前两类景点大为不同,它更注重投资带来的效益,以盈利为首要目的。
1.充分利用资本市场,为旅游资源开发进行直接融资
第一,发行股票。这是一种效率高、额度大、稳定性强的融资途径,可使旅游开发企业在短期内筹集到大量资金,股票筹资没有固定的利息负担和固定的到期日,股本是企业的永久性资本,利用股票筹资财务风险相对较小(不存在还本付息的风险),而且利用股票筹资,可以改变西部旅游企业缺乏规模效益、经营过于分散、狭小的弱点。一方面国家应看到旅游开发的经济增长点和社会消费的拉动作用,优先鼓励有条件的旅游企业上市发行股票,在核定股票发行计划中,优先考虑旅游业的发展,尤其是中西部旅游业开发的需要;另一方面曾从旅游企业的角度,应把旅游企业改制上市同旅游业集团化、网络化、集约化发展结合起来,依托旅游业自身的经营优势和不可替代的资源优势,在旅游开发中,有效发挥上市公司的作用。
第二,发行债券。目前,在发行旅游企业债券方面,国家已做出尝试,1999年国家已确立发行5亿元人民币的旅游企业债券额度,但主要集中于国家级旅游度假区,随着旅游业对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增加以及西部旅游开发力度加大,国家将会增加旅游企业债券额度。
第三,股权置换。这主要在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之间进行,由于旅游业具有良好发展前景,一些传统产业上市公司有可能调整经营方向
和投资方向,寻找在旅游业发展的机会,而拥有优质旅游项目的旅游公司可能又不具有上市权,这时可与上市公司进行股权或资产置换。这方面国内巳有成功案例,如沈阳银基集团以优质旅游资产同ST辽物资进行丁成功的资产置换。
2.采用BOT模式融资
BOT(Build-Operate-Transfer)模式作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与私人资本的特殊结合方式,是近几年来在项目融资过程中悄然兴起的一种模式,也是政府职能与私人机构功能互补的历史产物,已适应了现代社会工业化的城市化进程中对基础设施规模化、系统化发展的需要并引起世界各国的广泛关注。BOT模式是对一个项目投融资建设、经营汇报、无偿转让的经济活动全过程典型特性的简要概括。具体而言,即建设——运营——转让,是指基础设施建设融资的一类方式,通常是指承建者或发起人(非国有部门,可以是本国的,外国的或联合的企业财团),通过契约从委托人(通常是政府)手中获得某些基础设施的建设特许权,成为项目特许专营者,由私人专营者或某国际财团自己融资、建设某项基础设施,并在一段时期内经营该设施,在特许期满时,将该设施无偿转让给政府部门或其它公共机构。在BOT投融资模式的实际运用中,由于基础设施种类、投融资回报方式、项目财产权利形态的不同等因素,已经出现了以下三大变异模式:
(1)BOOT(Build-Own-Operate-Transfer)形式:这一模式在内容和形式上与BOT没有不同,仅在项目财产权属关系上强调:项目设施建成后归项目公司所有。
(2)BTO(Build-Transfer-Own)形式:这一模式与一般BOT模式的不同在于“经营(Operate)”和“转让(Transfer)”发生了次序上的变化,即在项目设施建成后由政府先行偿还所投入的全部建设费用、取得项目设施所有权,然后按照事先约定由项目公司租赁经营一定年限。
(3)BOO(Build-Own-Operate)形式:其意思为某一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拥有(所有)、经营。在这一模式中项目公司实际上成为建设、经营某个特定基础设施而不转让项目设施财产权的纯粹的私人公司。其在项目财产所有权上与一般私人公司相同,但在经营权取得、经营方式上与BOT模式有相似之处,即项目主办人是在获得政府特许授权、在事先约定经营方式的基础上,从事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建设和经营的。我国在景区开发实施项目融资过程中可有效利用此几种模式,既调动各方的积极性,又能有效实现优势互补。
3.充分利用股份合作制等形式广泛筹资
通过股份合作制形式筹资,实际上是把资本联合与劳动联合结合起来。如城乡股份合作制的形式,把旅游资源丰富的地区和国内大中城市、大中型国有企业以及其它有实力的企业或个人挂钩,在这种形式中,贫困农民可以用劳动入股代替资本入股,通过劳动积累转化为资本积累,收益后按股分红,既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又减缓了资金短缺压力。
(三)自然景点融资方式
对于以自然环境特色为基础的自然景点,如森林、海滨等,其筹资主要用于对环境方面的改善,并使游客对景点产生的负面影响最小化。由于这类景点具有不可再生性的特点,一旦遭到破坏,就无法复原,从而造成旅游资源的损毁。
对于此类景点的融资,可融合上述两种景点的融资方式,一方面依赖国家、政府直接拨款或银行贷款,政府管理机构对这类景点可以采取以环境保护措施为主、兼顾投资经营效益目标的管理政策。另一方面,在环保的前提下,应充分利用资本市场进行直接融资,如通过上市公司发行股票。此外,还可吸引外商来投资。
三、旅游企业融资行为的规范保障
旅游企业的融资活动与周围的环境息息相关,因而旅游企业融资行为的顺利实施离不开相关规范保障体系的建设。
(一)优化资本结构
在所有的环境因素中,对融资活动影响最大的便是资本市场。企业融资方式的选择、融资机制的健全、融资结构的合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资本市场的健全与否。资本结构又称融资结构,主要指企业资本总额中各种资金来源的构成比例,特别是负债资金和股权资金的比例关系。我国旅游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普遍偏好股权融资,而债券市场一直没有得到充分发展,出现了与发达国家资本结构相反的情况,即股权融资方式相对债券融资方式而言对企业更为有利。这主要是由于我国资本市场发展落后和其他一些现实原因。我们可以采取相应措施鼓励和引导旅游企业发行股票和债券,开拓直接融资渠道,赋予大型旅游企业集团与其资本和收益比例相适应的海外直接融资权。通过企业上市、项目融资、资产重组、联合投资、信托投资、发行债券等多种形式增加旅游投资。
(二)开设旅游产业投资基金
随着旅游项目大型化和区域化,旅游业的单体投资规模相应增大。单一的投资商往往难以完成投资活动,通过资本市场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可以将分散资金集中起来,并提高规模投资能力和投资效益。当前,城乡居民存款与日俱增,而存款利率的偏低,刺激了居民的金融投资意识,如果经国家许可,向社会发行基金受益凭证,设立旅游产业投资基金,将是利用资本市场扩大旅游产业融资渠道的有效途经。通过旅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专业化、规范性运作,投资于旅游项目,不仅为居民个人开辟了新的投资渠道,降低投资风险,而且有利于提高国民旅游意识和旅游消费水平,又可有效的解决旅游开发项目的资金来源。
(三)完善和发展资本市场
由于资本市场的不完善,阻碍了旅游企业融资功能的健康发展,因此要优化旅游企业的融资结构,必须首先完善资本市场,并通过资本市场的发展促进旅游企业融资行为的规范化,改善其资本结构。
(四)逐步建立健全善相应的法律法规体系
在整个融资体系中,我国目前尚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体系保障,个别环节特别是产权、股权、各利益团体关系不明、责任不清,无法可依,个别企业为眼前利益盲目开发,给国家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因而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体系也是亟需解决的问题。相关部门应加快相应法律法规的出台,有效规范景区开发行为。
(五)培育旅游专业投融资机构
旅游企业投融资过程中,“多头管理”现象严重,管理体系较为混乱,不能有效合理的协调多方利益团体的矛盾,也无法有效调动各方的积极性。可以通过开设旅游开发银行或旅游信托投资机构,解决这方面现存的问题并提供优质、专业的服务。
【参考文献】
[1]索杨,孙中伟,王晓东.我国景点建设项目融资的方式与模式[J].河北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4,(7).
[2]王立国.工程项目融资[M].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2002.
[3]彭德成.中国旅游景区治理模式[M].北京:中国旅游出版社,2003.
[4]姜苹,王莉,马丽.关于秦皇岛生态农业旅游发展的思考[J].商场现代化,2007,(10).
篇6
据预测,到2030年,我国60岁以上的老龄人口将达3.09亿人,占我国人口总数的21.4%,这就对增大养老保险基金提出了种种需求。但因我国养老保障体系的不够健全,养老资金的积累是严重短缺。开拓新的养老保障手段成为必然。反抵押贷款作为最近兴起的退休人员保障体系的有效补充,正越来越多地受到大家关注。其具体含义是借鉴家庭生命周期与住宅生命周期的差异,依据个人所拥有的住房所有权,在退休以后将其抵押给业务开办机构并逐期取得贷款,用做晚年生活的养老费用,但其使用权在老人生命周期的后半段仍归由老人享有。只有当老人去世后,才将该住房的产权及使用支配权完全转移给特设机构,作为贷款本息的偿还。当业务开办机构通过反抵押贷款的形式从居民手中取得了大量的住宅,并为此而在后期的每月都需要持续稳定地向这些客户发放贷款,这使业务开办机构的资金来源遇到大的困难,也会使这些资金发生沉淀或凝固,直到数年或十数年后才可能将现在付出的现金予以收回,但目前定期的现金支付就很可能遇到大的支付危机。业务开办机构如何解决这一资金筹措问题,以使业务开办能够顺利推行呢?借助于资产证券化这一金融工具,将这笔资产通过证券化的形式予以解脱,就是融通资金的可行举措。
1资产证券化融资理论概述
资产证券化(ABS,是英文“Asset-backedSecurities”的缩写)是指以融通资金为目的,将缺乏流动性,但具有共同特征和稳定的未来现金收入流的信贷资产进行组合和信用增级(对该组合产生的现金流按照一定标准进行结构性重组),并依托该现金流发行可以在金融市场上出售和流通的证券的过程。
这种融资方式的基本过程是:项目资产的原始权益人将自身持有的某些流动性较差的资产加以分类并汇集成一系列资产组合,交给负有信托义务的专门机构(SPV,SpecialPurposeVehicle),这些机构再以这些资产组合的预期现金收入作为偿债保证,利用一系列信用等级提高方式提高项目资产的资信等级,发行各类可以流通转让的证券,出售给投资者;取得发行收入后,再按资产买卖合同规定的购买价格把发行收入的大部分作为出售资产的交换支付给原始权益人,使原始权益人达到筹资的目的。资产证券化参与反抵押贷款业务的基本原理
2反抵押贷款资产证券化可行性分析
选择资产证券化作为我国当前反抵押贷款制度改革的过渡途径,主要是基于反抵押贷款与资产证券化所具有的共同之处。首先,反抵押贷款所出售的标的——房屋是不动产,并且具有一定的同质性,符合资产证券化标的的要求;其次,反抵押贷款中出售的房屋由于都是个人所有,难以借此直接在证券市场进行融资,因此必须找一特殊机构进行资产的重新组合,这正是资产证券化的独特优势所在;第三,反抵押贷款在未来可以产生稳定的现金流,即合同到期住房产权完全移交后,SPV出售房产所得资金可以偿付前期所发行的债券,未来稳定的现金流是进行资产证券化的必要条件之一,从而很好的保证了债券未来的本息偿付;另一方面,房地产作为资产证券化标的也有利于提高发行债券的信用级别。反抵押贷款的这些特点决定了其具体操作比较容易借助资产证券化进行。
篇7
二、河北省文化产业的优势及现状
河北省历史悠久,源远流长,孕育了人类早期的泥河湾文化,历史文化积淀深厚、文化产业资源异常丰厚。现拥有世界文化遗产3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5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68处,省文物保护单位670处,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117项,省非物质文化遗产400项。其中,吴桥杂技、蔚县剪纸、河北梆子、评剧、唐山皮影、武强年画、沧州武术、永年太极、曲阳石雕、衡水内画等,在国内外享有盛誉。此外革命文化更是近现代河北文化的主流和亮点,形成了独具特色的西柏坡文化和西柏坡精神。所有这些说明,河北是当之无愧的历史文化大省,深厚的文化底蕴、悠久的历史文化和独特的燕赵文化资源,为河北省文化产业奠定了发展基础。近几年来,随着文化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河北省文化产业不断发展,基本形成了门类比较齐全的文化产业体系,但与北京、上海、武汉、广州等国内发达省份相比仍有巨大差距。突出表现为文化行业传统体制色彩浓重,并未形成真正的产业化发展:一是产业规模偏小,资产超千万的大型企业较少,占全省文化产业主体的文化企业,绝大多数都是员工只有几十人的小型企业,而且其经济效益也不是很好,受政策调整和市场竞争影响大,发展空间非常有限;二是资金短缺、投融资机制不畅,文化产业组织形式单一、企业投资意识落后等原因制约着本省文化产业的进一步跨越发展。
三、河北省文化产业投融资存在的问题
从文化产业发展现状分析,制约河北文化产业发展的主要障碍就是文化产业投融资难问题。目前,河北省文化产业界解决资金问题最主要的三种方式为:政府扶持、股权融资(风险投资、战略投资)和债权融资(个人借贷、银行贷款)。但对于当前文化产业行业的投融资而言,这三个方式还存在相当大的局限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投融资体系落后,政府资金作用有限
河北省文化产业的投融资体制发展相对滞后,尚未形成完整的投融资体系。现行文化的投资体制仍以政府投资为主,社会各界参与投资非常少,虽然政府一直在尽力满足文化产业成长中的资金需求,但毕竟能力有限。由于融资渠道不畅,大多数文化产业都缺乏资金,制约其进一步发展。这与发展文化产业和扩大文化市场所需要的资本扩张能力很不适应。而且政府的投入与产出不协调,投资带有任意性,在文化投入资金在运作过程中缺乏必要的监督与保证机制。
(二)投资渠道单一,经济效率不高
河北文化产业投资渠道单一狭窄,没有形成多元化的投资主体,文化产业基础设施和建设受到严重限制,引进民间资金和国外资金的能力都不够。投资主体对文化产业缺少足够的认识以及文[!]化产业自身的原因使得产业投资者大多持观望态度。文化产业是个朝阳产业,但究竟在哪些领域投资、如何以最低的风险获取最大的回报,几乎是所有非政府资金在是否选择投资文化产业之前的困惑。除产业投资者外,风险基金在文化产业里也踟蹰不前,风投资本对文化产业其他领域的介入十分有限。
(三)取得银行信贷的阻碍很大
在国外,文化公司可以拿着项目计划书找到贷款,在国内却几乎不可能实现。银行借贷需要有效的质押,一般认可的有效质押为土地、设备等“硬”资产。缺乏信用担保、没有资产抵押,这是阻碍多数文化企业取得银行信贷的最大障碍。此外,难以评估的风险性也为信贷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因为在文化活动中,高投入与高产出之间不具有稳定的正函数关系,而较多的表现为一种概率关系。
(四)现行政策阻碍投融资
在资本市场上进行直接融资,是文化企业低成本融资的捷径。新华传媒、陕广电等传媒集团走向A股市场带动了大型国有文化企业在政策引导下纷纷改制重组,积极筹备上市。然而现行政策对文化企业直接上市融资多有阻滞。一方面,管理层内部对于上市后的权利控制是否削弱持不同看法,形成了观念上的障碍。另一方面,文化产业在意识形态上的特殊性要求有相应特殊的行业监管政策。
四、河北省文化产业投融资模式创新探讨
从河北文化产业发展实际来看,破解文化产业投融资困境,需要政府、民间、金融资本在创新投融资模式上共同努力,在政府扶持、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等三种投融资模式之外,创立新的投融资模式,而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成为一种新的发展选择。
(一)产业投资基金的涵义
产业投资基金泛指以投资基金形式存在和运行,主要投资于非上市公司并从事资本经营与监督的集合投资制度。投资基金最早产生于18世纪的英国,是由投资者以购买公开发行的受益凭证的方式出资而汇集成一定规模 的信托资产,交由具有相关专门知识的专家进行管理,主要投资于股票、债券等各类有价证券,投资者按出资比例分享收益并承担风险的一种投资工具。
(二)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创立的基础
1.文化企业融资需求强烈。目前,河北绝大多数文化企业为正处于初创期的中小企业,无论其经营规模还是财务情况都远远不能达到证券市场的要求,而这些企业对融资的需求是最为强烈的。这样,产业投资基金便成为产业发展资金来源的新途径,其回报期长,一般为十至十五年。从文化产业的发展规律看,与产业基金发展的15年期限非常适合。
2.实践证明实际可行。从2006年起,我国陆续批准发行了几只产业投资基金,江苏省政府设立的20亿元规模的文化产业基金、浙江设立的2.5亿元规模的东方星空文化基金等,都是由政府主要出资,民间资金跟进,配套性质的混合型经济体的基金管理公司。
篇8
BT是英文buildtransfer的缩写,中文的狭义解释是建设移交,广义解释代表一个完整的投资过程,即项目融资、建设、移交的全过程。通俗地说,BT投资是一种“交钥匙工程”,政府通过特许协议,社会投资人投资、建设,建设完成以后“交钥匙”,政府再回购,回购时考虑投资人的合理收益。google_protectAndRun("render_ads.js::google_render_ad", google_handleError, google_render_ad);
目前采用 BT模式筹集建设资金成了项目融资的一种新模式。 1、BT模式产生的背景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高速发展及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基础设施投资尤其是公路工程建设资金的银根压缩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如何筹集建设资金成了制约公路建设的关键。原有的投资融资格局存在重大的缺陷,金融资本、产业资本、建设企业及其关联市场在很大程度上被人为阻隔,资金缺乏有效的封闭管理,风险和收益分担不对称,金融机构、开发商、建设企业不能形成以项目为核心的有机循环闭合体项目管理论文,优势不能相补,资源没有得到合理流动与运用。2、BT模式的运作政府根据当地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对项目进行立项,完成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筹划报批等前期工作,将项目融资和建设的特许权转让给投资方(依法注册成立的国有或私有建筑企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根据项目未来的收益情况对投资方的经济等实力情况为项目提供融资贷款,政府与投资方签订BT投资合同,投资方组建BT项目公司,投资方在建设期间行使业主职能,对项目进行融资、建设、并承担建设期间的风险。项目竣工后,按BT合同,投资方将完工验收合格的项目移交给政府,政府按约定总价(或计量总价加上合理回报)按比例分期偿还投资方的融资和建设费用。政府在BT投资全过程中行使监管,保证BT投资项目的顺利融资、建设、移交。投资方是否具有与项目规模相适应的实力,是BT项目能否顺利建设和移交的关键论文提纲怎么写。
3、实施BT模式的依据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3.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公路法》第一章第四条“国家鼓励引导国内外经济组织依法投资建设,经营公路。”3.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3]30号《关于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第四章第七条“鼓励有投融资能力的工程总承包企业,对具备条件的工程项目,根据业主的要求按照建设―转让(BT) 、建设――经营――转让(BOT) 、建设―拥有――经营(BOO) 、建设――拥有 ――经营――转让(BOOT)等方式组织实施。”4、广东顺德公路BT工程案例中国中铁顺德公路BT工程项目――广东省佛山市一环南拓暨顺德区快速干线项目,是佛山市顺德区政府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适应改革发展要求,借鉴国内外成功经验,采用BT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的广东省2010年亚运会重点配套工程。该项目2007年开工建设,2008年超额完成了施工产值保4(亿元)争5(亿元)的投资目标。尽管工期紧、压力大、施工环境复杂,但项目开工至今,整个项目施工管段没有发生一起大的安全责任事故,也没有出现任何扰民事件。
5、BT模式的特点根据BT的概念可知:5.1 BT模式仅适用于政府基础设施非经营性项目建设;5.2政府利用的资金是非政府资金,是通过投资方融资的资金,融资的资金可以是银行的,也可以是其他金融机构或私有的,可以是外资的也可以是国
篇9
2. 开题报告的基本内容及其顺序:
一、 开题报告封面:
论文题目、系别、专业、年级、姓名、导师
二、 论文的背景、目的和意义
(目的要明确,充分阐明该课题的重要性): 1.论文的背景; 2.理论意义; 3.现实意义
三、国内外研究概况
(应结合毕业设计题目,与参考文献相联系,是参考文献的概括): 1.理论的渊源及演进过程; 2.国内有关研究的综述; 3.国外有关研究的综述
四、论文的理论依据、研究方法、研究内容
(思想明确、清晰,方法正确、到位,应结合所要研究内容,有针对性)
五、研究条件和可能存在的问题
六、预期的结果
七、论文拟撰写的主要内容 (论文提纲) 八、论文工作进度安排
(内容要丰富,不要写得太简单,要充实,按每周填写,可2-3周,但至少很5个
时间段,任务要具体,能充分反映研究内容)
九、参考文献
十、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一、论文选题的背景、意义:
(一)背景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经历了根本性变化,从完全依靠国有和集体企业发展到民营中小企业发挥重要作用的混合性经济,由于大批国有企业进行资产重组、人员分流和产品结构调整,国有经济拉动经济增长的作用明显减弱,而此时我国中小企业得到了蓬勃发展,成为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增长的生力军。在我国,中小企业在活跃市场,吸纳就业,促进技术创新与出 口创汇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并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中最具活力的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意义
在我国,占企业总数99%的中小企业创造了74%的工业增加值,63%的gdp,但是其占有的金融资源却不足20%。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已经严重制约了经济社会的发展。杭州的企业体制一般是以中小企业为主,这也导致了杭州的中小企业也存在严重的融资难问题,虽然各个金融机构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但是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杭州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因为中小企业地位的重要性,所以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是刻不容缓的。
二、相关研究的最新成果及动态(参考文献综述的主体与总结部分)
(一)国外关于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研究
中小企业迅猛发展为世界各国经济发展起到了强有力的推动作用,但在中小企业创建、经营发展过程中,融资困难一直是困扰世界各国中小企业的大问题,为此,探索可行有效的措施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已成为世界各国政府中小企业经济政策的重要内容和工作重点。西方国家如美国、日本、意大利、英国等都制定了相关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值得我们借鉴。
国外有关企业融资的理论研究主要是资本结构理论。早期的资本结构理论是美国经济学家大卫杜兰特提出的,包括净收益理论,净经营收益理论和传统理论。现代资本结构理论形成于20世纪五十年代,至七十年代后期,它以mm定理为中心,一部分探讨税收差异对资本结构的影响,被称为税差学派,另一部分研究破产成本与资本结构的关系,发展成为财务困境成本学派,形成破产成本主义和财务困境主义,最后合并为权衡理论。七十年代后期,由于信息不对称和博弈论的引入,使资本结构理论研究发生了一次质的飞跃,新资本结构理论以信息不对称为中心,大量引入经济学各方面的最新分析方法,从新的学术视野来分析资本结构问题,提出了不少新的观点
此外,adolphusj.toby(XX)运用1999至XX年间尼日利亚中小型企业的相关数据测试了4个运行现状不佳的企业。认为对中小企业来说,持续的增长,充足的资金流动性和必要的盈利能力是与他们的投资和融资决策密切相关的。尽管财务总监竭尽全力协调流动性和营利性这两个矛盾的目标,但观察结果仍然暴露出了其财务管理的困境。
alastair metcalf(XX)认为一家新兴公司需要有足够的资本运用于所有的支出,当然还包括用于资金的增长和周转。在公司资金不断增长的同时,这一家公司可能需要更加多的股本或者项目融资,从而用来支持合并和收购。当它成熟时,公司可能需要资本重组或证券。如果该公司发生困难,它可能需要企业重组或计划重组融资。找到一个贷款人可以配合你的融资需要,从而让您专注于您的业务运行。
(二)国内对于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研究
1、中小企业融资现状
资金是一个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原动力,是必不可少的,自XX年9月份以来,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世界金融风暴已席卷全球,随着金融危机的蔓延,我国中小企业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由于出口订单骤减、应收账款回收期加长、原材料及人工成本上升、资金支付压力空前加大,众多企业面临资金链断裂的危险。融资难成为当前全国各地区中小企业生存与发展首先要面临的难题。
尹丹莉(XX)认为,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是一个世界性难题,也是一个长久性课题。改革开放30年来,中小企业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占全国企业总量的99.8%。中小企业在繁荣经济、促进增长、扩大就业、推动创新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融资难一直是困扰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最大障碍。尽管政府采取了一系列金融措施改善中小企业的融资环境,但融资难问题并未得到很好的解决。现有的融资环境与企业的希望仍有较大差距,中小企业信贷满足率仍待提高。
杨红梅(XX)指出融资难问题一直困扰着中小企业的发展,去年以来的国际金融危机使我国中小企业面临更大的融资压力。在此次全球金融危机当中,我国曾经最富活力的沿海外向型中小企业受到严重影响。到XX年底,全国7.5%
的中小企业停产、半停产或者倒闭,全国有超过30 万家企业停产、半停产,约有2500 万农民工因此返乡。由于中小企业是吸纳城镇就业的主要载体,中小企业生存状况恶化对就业造成巨大压力。要解决严峻的就业问题,关键靠中小企业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讲,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不仅对保增长,而且对保稳定、保民生都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2、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分析
国内学者研究发现:在我国,由于中小企业自身信用基础较差、银行结构不均衡、金融市场体系不完善、法律法规不健全和中小企业政府扶持体系还未真正建立等诸多原因,使得中小企业在融资方面,面临着很大的困难。
纪杰(XX)指出企业外部融资的途径主要有两种:一是直接融资,即通过资本市场筹集资金;二是间接融资,即主要通过金融机构贷款获得资金。目前我国中小企业通过这两种途径筹资都十分困难。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固然有许多,但其根本原因表现在两个方面:中小企业自身条件和素质的限制。这一因素是对其融资造成不利影响的内部原因;现行体制和政策的影响。这是造成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外部原因。
谢小梅(XX)分析认为:目前融资难已成为困扰中小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形成这一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经济学意义上的因素,又有社会的、历史的因素;既有宏观层面的原因,又有微观层面的原因;既有观念上的原因,又有政策上的原因。这些错综复杂的因素归结到一点,便是体制和制度的缺陷,尤其是产权制度和金融制度缺陷。
杨加陆(XX)指出中小企业面临的首要问题是生存,生存先于成功,要生存下来,就必须拥有一定量的资金。但在现实中,中小企业与大企业相比,融资相对比较困难。这主要因为银行的利息很高,中小企业难以承受,即使中小企业能够承担,但由于信誉等原因银行一般也只愿意向大企业贷款。
喻占元(XX)指出: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与中小企业自身有关 ,也与我国的金融体制有关 ,还与政府政策有关。具体有如下方面。中小企业自身素质偏低;银行贷款给中小企业的风险、成本和收益不对称;银行防范金融风险的意识增强;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中小金融机构数量少,实力弱;中小企业缺乏有效的抵押物和担保人;直接融资渠道不畅。
3、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对策
从融资难的原因分析可以看出,中小企业融资难,既有企业自身经营管理上存在的先天不足,也有金融机构定位偏差、贷款权上收等不匹配因素。同时,对中小企业发展的配套政策不健全、社会信用环境差等因素也是制约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重要原因。因此,相关的研究也主要从企业、银行、政府、社会各个角度提出解决对策。
筹资是企业进行一系列活动的先决条件,总结上述研究成果,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普遍存在于各国各地区,综述根据国内外各位学者对于各国中小企业融资现状的描述,转述对融资难的原因的看法,使大家对于目前国内外在这个领域的研究及其成果有一个较为全面的认识。
通过对国内外有关中小企业融资的理论文献进行阅读,我们可以发现在该领域的研究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基本上都是针对我国中小企业研究,针对某一省或某一区域的则比较少,即研究的地域范围太广。(2)在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研究中,涉及国际金融危机大背景下的研究比较少,即结合当下背景不深。正因为国内外专家学者在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研究中还存在上述问题,所以,就有了该篇论文。本文结合国际金融危机背景,在全面分析时下中小企业更加严峻的融资问题的基础上,以杭州为例,提出了一些改善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建议。
三、研究的基本内容与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一)研究的基本内容:
1、中小企业在我国的经济地位及其特征
2、中小企业融资体系的各个方面
3、杭州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现状和案例的分析
4、杭州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各种原因的研究和探讨
(二)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1、对如何解决杭州中小企业融资困境提出自己的建议。
2、导致杭州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原因,从中找出突破口。
3、以小见大,由杭州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剖析中国企业在融资方面存在的问题。
四、研究的方法与技术路线:
(一)研究方法:
1、文献研究法。首先对于国内外相关理论文献进行广泛阅读,了解掌握国内外相关理论动态打好理论基础。
2、问卷调查法。通过向调查者发出简明扼要的征询单(表),请示填写对有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来间接获得材料和信息的一种方法。
3、案例分析法。案例分析法是指把实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作为案例,分析并找出相应的结论。
4. 讨论法:与老师交流、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 (需具体说明研究方法用在什么内容中) (二)技术路线:(需画图说明)
五、研究的总体安排与进度:
XX.10.14XX.11.14 完成毕业论文选题
XX.11.15XX.12.30 完成文献综述、外文翻译及开题报告 XX.01.01XX.03.04 完成毕业论文初稿 XX.03.05XX.04.23 毕业实习,修改论文 XX.04.24XX.05.02 毕业论文定稿
六、主要参考文献:(同文献综述)
[1] 李丽霞,徐海俊,孟菲.我国中小企业融资体系的研究.科学出版社, XX年8月
[2] 王悦.浅谈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 集团经济研究,XX年第9期
[3] 刘向丽.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及对策.沿海企业与科技,XX年第11期
[4]王莎,江辉.探析中国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商业研究,XX年4月
[5] 程剑鸣,孙晓玲.中小企业融资.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XX
[6] 熊云生,程国萍.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成因与对策.财贸研究,XX
[7] 周峰.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分析.南方金融, XX
[8] 林毅夫.中小企业金融机构发展与中小企业融资.经济研究,XX年1月
[9] 关彬洪,关江.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与对策.企业经济,XX年1月
[10]李军.企业融资.民主与建设出版社,XX
[11]杨令芝,周艳.中小企业融资现状、问题与创新[j].特区经济,XX(4).
[12] 赵一静.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探究[j].金融教学与研究,XX,(5).
[13] 刘瑛超,陈松紊.中小企业融资的现状与对策[j].平顶山学院学报,XX,(5).
[14] 叶林.我国民营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分析[j].四川教育学院学报 ,XX,(1).
[15] 巴曙松,《促进中小企业融资体制创新》,《证券时报》,XX年04月
[16]徐振京.浅谈出资者对经营者的监督机制.中国科技信息,XX年第20期
[17]杨超明.论出资人财务风险的防范与控制.希望月报,XX年10月
篇10
张瑞君,教授,博士生导师,自1992年以来,在中国人民大学主要从事会计、财务管理与信息技术相结合的交叉学科的研究和教学工作。2002年在中国人民大学获得经济学(会计学)博士学位,2005年赴美国加州大学任访问学者,2007年在美国哈佛商学院参加PCMPCL,案例写作与案例教学研究(Executive Education Program on Case MethodL目前,主要社会兼职冲国注册会计师(CPA)、国家企业信息化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咨询评审专家,国家“863”计划项目评审专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评审专家、中国会计学会会计信息化专业委员会委员、财政部会计信息化委员会咨询专家、国家会计学院、北京大学等大学的外聘教授。
张教授长期从事高等学校信息技术与财务管理和会计管理相融合的交叉性学科的教学和科研工作,并在企业集团财务管理框架的构建、IT环境下财务集中管理、预算管理模式、资金集中管理,以及IT环境下公司理财与管理决策等理论和实践方面有着较深的造诣,张教授已主持与参与教育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高新技术“863”等科研项目9项,如211工程项目《财务会计计算机教学模型研究》于2000年获教育部优秀项目及标志性成果;作为负责人主持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IT环境下价值链管理与价值链会计研究”在2008年获得“优秀”评估结果。近年来,张瑞君教授出版著作11部,如《网络环境下会计实时控制》、《E时代财务管理》《CFO丛书》、《计算机财务管理――财务建模方法与技术》、《财务管理信息化――IT环境下企业集团财务管理创新》;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五十余篇,《网络环境下会计事中控制研究》获首届杨纪琬奖学金(优秀博士论文),《IT环境下企业集团财务管理模式创新研究》获第四届中国会计理论与实务前沿国际研讨会最佳优秀论文奖(香港国际会计学会),《企业集团信息一体化和内部报告问题研究》获大型企业集团财务管理热点难点问题研讨会优秀论文奖(中国会计学会)等。
近年来,张教授和她的研究团队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企业集团财务共享服务(Finance Shared Service)和企业集团司库管理(Treasury Management)领域。张教授认为,第一,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信息技术的推进,将各个分子公司的一些财务职能剥离出来,设立在财务共享服务中心,并且由财务共享服务中心通过网络为各个分子公司提供财务服务的模式正在成为跨国企业集团广泛关注和采用的一种新的财务管理模式。第二,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随着企业集团金融资源的不断增加,如何在全球范围内合理配置金融资源,如何应用金融衍生工具规避企业集团的因利率、汇率等市场环境产生的金融风险,如何实现企业集团资金、融资、投资等的统一管理,支持企业集团全球化战略实现,司库管理体系构建和产融结合的研究正在成为先进跨国企业集团关注和采纳的另一个财务管理热点。张教授先后在50佘家企业进行管理信息化典型案例研究工作,撰写了大量有关企业信息化建设成功案例。2010年7月在《会计研究》发表的《企业集团财务共享服务的流程再造关键因素研究》一文,以中兴通讯共享服务管理为研究案例,提炼和确立了企业集团财务共享服务流程再造的关键因素,以及实现路径。从理论层面看,填补了辅业务流程-财务共享服务业务流程再造的关键因素研究的不足,丰富了流程再造理论。同时对企业集团财务共享服务的研究进行了丰富,从共享服务概念、价值的界定研究到应用案例研究,揭示了企业集团财务共享服务的流程再造关键要素和实现路径;从实践层面看,研究结论对正在探索如何构建企业集团财务共享服务中心,以及如何确立其关键要素和路径的中国企业集团来讲,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2010年在《财务与会计》发表多篇论文《资金集中管理模式下的企业集团票据管理研究》、《中国企业集团司库体系构建的战略思考――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的最佳实践为例》、《中国企业集团司库管理的职能构成研究》、《运用久期模型进行利率风险管理――基于企业集团的视角》、《企业集团司库高级管理职能风险管理――利用金融衍生工具进行套期保值》等论文,对于丰富企业集团财务管理理论和指导企业集团强化金融资源管理特别是资金资源管理实践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张教授还积极参加财政部、国资委、中央国家机构高级财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为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建集团、中国航天集团、TCL集团等集团管理层讲授“会计信息系统”、“E时代财务管理”、“IT环境下企业集团财务管理创新”等课程。张教授的教学与研究工作的成果为进一步深化企业集团财务管理改革与创新,支持会计信息化战略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许多研究成果已被企业和我国政府有关部门所采纳,为我国开展管理信息化工作做出较大的贡献。
篇11
一、问题的提出
长期以来,我国社会融资格局以间接融资为主,商业银行发挥着社会融资主渠道的作用。在此融资格局下,经济的高速增长必然要求商业银行信贷的高投放,商业银行也正是适应经济高速增长的要求增加信贷投放,实现了信贷规模的快速扩张,盈利水平的快速提升。为支撑信贷规模的扩张,商业银行无一例外地将吸收存款作为经营活动的重中之重,通过增设营业网点和存款营销来增加资金来源。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增加盈利,成为商业银行经营模式的重要特征。
通常,商业银行的业务分为三大类,即存款业务、贷款业务和中间业务。商业银行从事存款业务要发生利息支出,从事贷款业务要取得利息收入,贷款业务取得的利息收入扣除存款业务发生的利息支出形成净利息收入,即存贷利差收入。商业银行从事中间业务可获取手续费收入和佣金收入,即中间业务收入。表1列示了我国商业银行2003年至2009年净利息收入与中间业务净收入之间的比例关系。表中的数据显示,商业银行盈利的主要来源是净利息收入,即存贷利差收入,中间业务收入虽然呈逐年增长的趋势,但仍处于较低的水平。盈利来源构成的实践数据支持了我们对上述商业银行经营模式的判断。
表1商业银行净利息收入占中间业务净收入比例(%)
年份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占比
85.29
85.07
82.75
82.46
篇12
民营企业面广量大是浙江省的一大特色和优势,对浙江省的经济增长、社会就业、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增加国家税收等方面都做出了巨大贡献。然而,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融资难成了制约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的关键因素。论文写作,路径选择。。因此尽快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问题,对于进一步促进浙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浙江民营企业融资现状
民营企业为了适应变幻莫测的市场经济,必须保持经营灵活、变化快捷的特点,因而在时间和数量上对资金的需求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一次性融资的量较小但发生的频率较高,不仅融资的复杂性加大,而且融资的成本代价较高。浙江民营企业的资金来源中以自筹为特征的内源性融资比例达到59%,主要包括业主自由资金、原有劳动所得、亲戚朋友借贷和企业间相互借贷等形式,但普遍缺乏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导致企业规模受到限制,技术创新投入不足。
二、浙江民营企业融资困难的原因分析
2.1民营企业自身信用不足
浙江民营企业抵抗风险能力普遍较弱,限制了自身实力的提升,影响其信用水平。论文写作,路径选择。。一是经营规模较小、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较少、现金流量不足,资金瓶颈限制了企业规模的扩张。二是缺乏研发人才、专有技术与信息和必要的设备,创新条件欠佳,创新能力不强,发展后劲不足,产品科技含量较低。三是缺少有效的长期发展计划,只是单纯被动追逐市场供求关系, 无法通过自身的市场调研提前掌握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 一旦市场出现剧烈波动,很容易导致经营困难、产品积压。四是大多数民营企业没有建立完整的现代企业制度,生产模式类似于作坊生产,存在产权不清、组织结构和生产管理混乱等问题。论文写作,路径选择。。五是财务管理比较混乱,财务信息不透明,部分企业为了短期利益,通过账目作假来达到逃漏税的目的,企业的整体信用意识淡薄上述现象的存在,严重影响了民营企业的信用水平,成为其直接、间接融资困难的重要原因。论文写作,路径选择。。论文写作,路径选择。。
2.2信用担保体系存在结构性缺陷
由于政府对民营企业信用担保运营直接干预过多、监管缺位,加上信用体系的补偿机制仍然是按照计划经济的方法进行一次性补偿,没有根据不同信用担保机构的运作效率、业绩进行连续激励性补偿,造成目前政府担保机构数量虽然多,但运营的绩效差。
2.3民营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存在结构不匹配问题
国有商业银行是我国现行金融体系的主体,虽然有股份制商业银行、地方商业银行,但资金实力根本不能与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相匹配,缺少专门为民营企业服务的金融机构,以致弱化了金融对民营企业的扶持力度。
2.4扶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体系不健全
近几年来,针对民营中小企业贷款难、担保难的问题,国家虽然出台了一些相关的政策,但是,政策法规欠完善,针对民营企业的产业特点和融资问题,普遍缺乏具有针对性和有效性的政策,且覆盖面较小。例如,未制定促进民营企业上市的激励政策, 科技研发投入资助计划的引导政策,自主知识产权的质押贷款办法,高新技术制造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没有颁布规范民间资本市场的法律规范等,没有从政策、法律上解决中小制造企业融资困难的关键问题。
三、改善民营企业融资困境的路径选择
3.1提升浙江民营企业的整体素质
3.1.1 推进生产经营模式转型升级
浙江民营企业要从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转变,改变“低端产业、低附加值产品、低层次技术、低价格竞争为主”的生产模式,转向高技术含量高、高附加值、高利润的科技型产品。重视创新人才的培养与研发创新的投入,重视自主技术创新、发明专利与自主知识产权,通过提高技术创新水平和产品档次来提升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企业综合实力,形成有利于大型金融机构间接融资和政府产业政策支持的硬件环境。
3.1.2 拓宽民营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
部分企业质量良好、制度完善、科技含量高的民营企业应争取获得中小企业板或创业板的上市资格。企业要按照中小企业板或创业板的上市要求,调整产品结构,重组企业资产,规范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行为,以进一步促进技术、知识与资本的融合,在完善自身企业结构的同时,进一步获取大量资本,为企业可持续发展注入强劲的动力。
3.2加强政府对民营企业的政策扶持
3.2.1 完善民营企业信用担保系统
政府需要转变观念,转换管理与服务角色,从为民营企业提供信用担保的直接承担者转变为对民营企业信用管理的宏观调控者。一方面要大力支持与发展民间资本信用担保,通过政府补贴等方式提高民间资本担保在民营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中的比重,调整政府担保与民间资本担保的结构关系,另一方面要适当加强财政对于政府信用担保的支持力度与政策倾斜,建立政策性的科技担保有限公司,专门为科技型民营企业提供贷款担保,并给予担保公司担保费一定的补贴,增加政府信用担保机构的担保能力。
3.2.2 完善引入民间资本的法律法规
浙江的民间资本总额庞大,民间资本进入融资市场将拓宽民营企业的融资渠道,具有融资速度快、门槛低、资金调动方便、资金使用率高等特点,将大大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因此,政府应对民间资本进行分类监管,引导建立一批实力雄厚、运作专业的民间资本投资基金,发展以民间资本为主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统一、规范管理分散的民间资本,同时,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民间资本的监管力度,杜绝非法集资和高利贷现象,规范民间资本市场,降低金融风险。
3.3加大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
3.3.1 发展适合民营企业的小型金融机构
中小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最关心的是利率、审批速度和审批手续这三个问题,所以破解小企业贷款难题,要从信贷机构设置、信用评级、流程再造、激励机制等进行全方位的改造,找到简化流程和控制风险的结合点,成立中小金融机构,让这些机构与中小企业很好的互动,就是一个比较好的措施。论文写作,路径选择。。中小商业银行一般是地方性的,从而易于了解地方上中小企业的经营状况,这就降低了信息不对称的程度。同时,贷款给中小企业之后也能够相对容易地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贷款的风险就大大减少。
3.3.2 改进与创新贷款服务方式
金融机构要创新服务模式,扩大服务范围,增加服务项目,开发新品种,为民营企业量身定做金融产品。例如,大批采用“抱团增信”方法,帮助无足额资产抵押而难以获得贷款的民营企业融资;扩大民营企业抵押品的覆盖范围,从传统的土地厂房扩展到技术、设备、存货等方面,尤其重视以自主知识产权和专利权为抵押品的贷款申请, 通过专业的专利质押评估机构来确定贷款金额,鼓励民营企业进行科技创新;推广“信贷工厂”模式,分离客户营销与信贷业务操作,实行中后台业务专业化、集中化处理,设置评价授信、信贷执行、早期预警等一系列环节,缩短信贷办理周期,通过工厂式流水线运作完成授信审批,节约民营企业融资成本;建立的信用评级体系,降低对民营企业的融资门槛,改变其弱势地位,并充分考虑民营企业在产业链中的研发创新特点,加大资金贷款,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向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四. 结束语
总之,对民营企业的融资体系的重构,无论从政府、金融机构还是民营企业自身都要审时度势地从现实情况出发,摆脱以往的观念束缚,从资金供给者到资金需求者都必须进行彻底的思想转变。尤其是政府相关部门,在目前国内外经济都偏紧的形势下,要从根本上缓解民营企业的资金瓶颈,打开其融资渠道,就必须要进行制度革新,为民营企业的融资提供和谐良好的宏观环境。
参考文献
[1]邵燕翔.浙江中小企业民间融资问题探讨[J].特区经济,2008(9):60-61.
[2]孙合珍.民营企业融资问题探讨[J].集团经济研究.2006(11)
篇13
[1]黄晓林.推销技巧与礼仪课程的教学策略[J].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5,4(B12):71-73.
[2]崔平.推销技术与商务谈判课程教学模式的改革[J].机械职业教育,2000,12:16-16.
[3]雷海艳.浅谈“商务谈判与推销技巧”的案例教学法[J].辽宁教育学院学报,2002,19(8):51-52.
[4]唐莉莉.情景教学在《推销技巧》中的运用[J].读与写:教育教学刊,2007,3:113-113.
[5]崔玉华.推销技巧课“互动式”教学改革的探讨与实践[J].北京市财贸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22(1):51-53.
[6]易明霞.推销技巧实践性教学浅析[J].当代经济,2007,06x:131-132.
谈判技巧论文参考文献:
[1]杨丹.模糊性法律语言的语用功能[J].安徽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1).
[2]约翰·吉本斯.法律语言学导论[M].程朝阳,毛凤凡,秦明,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07:91.
[3]X·M·弗拉斯科纳,H·李·赫瑟林顿.法律职业就是谈判[M].高如华,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05.
[4]尹桂凤.投资审计现状及面临困难的探讨[J].吉林省行政管理学会"提高政府执行力"学术研讨会论文集,2009,(12).
[5]吕毅,李文化.关于固定资产投资审计问题的法律思考[J].湖南省审计学会五届三次理事会首次理事论坛论文集,2008,(08).
谈判技巧论文参考文献:
[1]高媛媛.国有银行对中小企业融资支持研究[D].浙江大学,2013.
[2]王雅炯.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战略定位和中小企业信贷业务构想[J].南方金融,2012,(11):4-9.
[3]周军.大型商业银行小企业融资业务的拓展与管理[D].浙江大学,2014.
[4]韩凤荣、刘克敬、陈宝启.对外经济贸易谈判[M].青岛:青岛海洋大学出版社,1994
[5]刘向丽主编.国际商务谈判[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