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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保护主义论文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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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保护主义论文

篇1

2.近年来,由于科学技术飞速地发展,技术贸易以及技术密集型商品或者技术相对含量较高商品在国际贸易中所占有的份额越来越大,国际贸易中涉及到的各种技术问题变得更加广泛和复杂,与之相关的贸易磨擦也大大增多,因此把技术标准或法规用作阻止外国商品进入本国市场的措施就被一些国家和地区广泛地利用。

3.随着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提高,各国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的选择性增强,对商品和服务质量要求越来越高,对商品款式变化更敏感,对卫生、安全及环境指标的要求更加严格,这使得技术壁垒问题更加突出,目前盛行的绿色壁垒就能说明这一点。

4.贸易技术壁垒本身所固有的特性,使之成为贸易保护主义的最好武器。贸易技术壁垒有以下特点:(1)形式上的灵活性。由于科学技术日新月异,各国技术政策差异明显,各国技术水平参差不齐,因此各国制定的技术标准越来越高、技术法规越来越严格。技术壁垒也随之更加苛刻,层出不穷。随着国际市场上竞争的加剧,一些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往往有意识地利用标准作为竞争的手段,把标准的差距作为贸易保护的措施,特别是更广泛地利用安全、卫生标准作为限制进口的武器。(2)名义上的合法性。技术壁垒往往披上合法的外衣,借WTO的《贸易技术壁垒协定》中若干规定,打着保护人类健康或安全、保护动植物的生命或健康、或保护生态和环境的旗号,行保护贸易之实,转移人们的视线。(3)内容上的广泛性。贸易技术壁垒名目繁多,不仅涉及到初级产品,而且包括各种中间产品、制成品;不仅涉及到有形商品,而且还包括金融、信息等无形贸易产品;不仅涉及到商品的开发、生产、加工过程,而且还包括包装、销售、消费等过程。(4)对发展中国家的不公平性。在国际技术贸易市场上,目前发达国家处于垄断地位,发达国家在保护本国消费者利益的名义下,通过立法手段,制定严格的强制性的技术标准限制外国商品进口。由于这些标准是主要根据发达国家现有的生产技术水平制定的,对发展中国家而言,往往是难以达到的。这些貌似公正实则不公的标准,势必使发展中国家的商品被排斥在发达国家市场之外。技术壁垒这些特性,使其更容易成为关税和直接非关税壁垒的“替身”,成为贸易保护主义的一张王牌。

二、贸易技术壁垒的类种

1.复杂多变的技术标准。一些国家对进出口商品规定了极为严格和繁琐的技术标准,既有产品标准,也有通用技术语言标准、试验检测方法标准和安全卫生标准;既有工业制成品、农产品标准,也有原材料、半成品、外购件标准;既有产品质量、性能标准,也有产品包装、贮存和运输标准;还有工艺标准,等等。这些标准总是随着快速提高的技术水平而不断变化,因此其不确定性很大,往往使出口国、出口商难以应付和适应。

2.名目繁多的技术法规。技术法规与技术标准相互联系又有区别。技术法规是包含或引用有关标准或技术规范的法规。它所包含的内容涉及到劳动安全、环境保护、卫生与保健、交通规则、无线电干扰、节约能源与材料等。目前美、日、德、法等发达的工业国颁布技术法规种类繁多,涉及面广。技术法规不像技术标准那样可以互相协商。技术法规一经颁布即强制执行。故在国际贸易中构成了比技术标准更难逾越的技术壁垒。

3.繁琐苛刻的商品包装和标签规定。一些国家对商品的包装和标签也作了苛刻繁琐的规定。进口商品必须符合这些规定,否则不准进口或禁止在市场销售。例如,美国等国禁止利用干草、稻草、谷糠等为包装材料。在某些情况下,这些包装材料只有在提供消毒证明的条件下,才允许使用。英联邦的许多国家,要求提供包装材料的产地证明。德国和法国则禁止进口外形尺寸与本国不同的食品罐头。

标签是附在商品或包装容器上的说明和图样。其内容一般包括:制造者、产品名称、商标、成分、品质特点、使用方法、包装数量、贮藏及应注意的事项警告标示以及其它广告性图案、文字等。标签可以采用纸条或其它材料制品的形式,也可以将说明和图样直接印在包装容器或商品上。许多国家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向消费者提品质量和使用方法的信息,对商品标签作了严格的规定。例如进入美国市场的电器产品必须获得"UL"标志。加拿大对于进口食品和食用消费品规定必须以法文和英文标明品名,并在商品的明显地方标明商品的重要性、名称和外国生产者或加拿大进口商的名称和住址。澳大利亚进口各种服装,规定商标上必须注明原料成分,标明适合穿用者的年龄及身材,还有洗涤方法和生产国别等。据统计,目前已有50多个国家或地区已颁了各自的环境标志图形。

4.多种类型的认证制度。在国际贸易中,不仅技术标准与法规能构成贸易的技术壁垒,而且各国认证制度的差异也能构成贸易的障碍。国际贸易对产品认证、实验室认证、企业质量保证体系的认证以及环境管理系列标准的认证等十分重视,有些国家限制没有经过认证的商品进入本国市场,有认证的商品则可以享受免检的礼遇,特别是经过国际上有权威的认证机构认证的商品,信誉好、销路大、售价高。未经认证的商品,即使其质量具有较高水平,但是也很难进入国际市场。即使进入国际市场,也只能低价销售,得不到购买者的信任。因此认证体系的审核注册成为近年来影响国际贸易的一个重要问题。

三、实施标准化战略,跨越贸易技术壁垒

随着中国加入WTO的脚步越来越近,针对中国的关税将大幅度降低以及直接的非关税壁垒将大量减少,而贸易技术壁垒将逐渐增多,对我国的对外贸易的影响会越来越大。因此,必须尽早采取相应的对策。笔者认为,大力推行对外贸易工作中的标准化特别是国际标准化战略,是跨越技术壁垒的有效措施。

(一)认真研究和积极推广使用国际标准。国际标准是世界各国协调的产物,它反映了国际上普遍达到的先进的科学技术水平,代表着一定的质量水平,得到各国的认同,成为国际级别上的协调标准和处理贸易纠纷的重要基础。国际标准有取代国家标准的趋势,因此采用国际标准成为国际贸易中的主要条件。另外积极地推广采用国际标准,能够及时了解国际先进技术,提供技术改造的方向和目标,推动相关技术的进步,从而达到改善商品质量目的,从长远来看,这才是突破技术壁垒的根本途径。

篇2

相对于经济自由主义而言,贸易保护主义更关注外界因素对自身的消极影响,其主要是通过关税和各种非关税壁垒限制进口,以保护国内产业免受外国商品竞争。作为传统贸易保护主义的延续和升级,上世纪末期,新贸易保护主义方兴未艾,保护的范围已经远远超出了商品经济的范畴,通过绿色壁垒、社会责任壁垒及知识产权保护等措施达到规避多边贸易制度的约束,进而保护本国就业,维持本国在国际分工和交换中的支配地位。新贸易保护主义的出现和发展既有竞争加剧、经济理论发展的推动,也有多边贸易体制自身的原因,但根本原因依然是各国、各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因此,自由和保护的相互交织必然贯穿于世界经济发展的各个阶段。而后危机时代的新贸易保护主义作为自上世纪90年代新贸易保护主义的延续和升级,一方面保留了新贸易保护主义的全部特征,另一方面又呈现出自身的独特性。

一、后危机时代新贸易保护主义的特征及发展趋势

所谓的后危机时代,一方面是区别于暂时已经过去的全球金融危机,另一方面,由于现阶段世界经济并没有明显脱离经济危机的负面影响,经济的反复随时可能出现,因此,此阶段的新贸易保护主义更多的是对之前新贸易保护方式的延续和精细化。具体而言,有如下特征:

1.实施主体的全球性和区域性

一方面,当今的世界经济格局有所变化,世界各国和地区由于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而紧密的联系在一起。美国次贷危机引起的金融危机影响着世界各国和地区,通常一国对他国采取保护贸易措施,会引起他国“报复”,这样一来会引发贸易保护“多米诺骨牌”效应,导致全球性的贸易保护主义。另一方面,新贸易保护向双边化、集团化和区域化方向发展。为了缓解金融危机所带来的影响,世界各国纷纷利用双边协调和FTA,区城性经济集团,集团成员国内要素自由流动,实行自由贸易,对外构筑贸易壁垒,以此保护成员国的市场,提高整体竞争力,共同应对外部国家的报复行为。当今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快速发展,使新贸易保护主义呈现出区城化的趋势。对于中国而言,目前,中国迄今共加入了9个自贸协定,同时,官方和民间机构也在不断推动更多FTA的构建。

2.保护措施更加复杂和隐蔽

一方面,新贸易保护主义措施层出不穷,日趋复杂,其超出世界贸易组织现有协定与协议的约束范围。新贸易保护主义政策开始由贸易政策延伸到对方国家的经济甚至社会政策,主要表现为:要求对方国限制国内商业行为,管制对方国家政府利用行政权力妨碍竞争的行为和干预对方国家经济政策等。此外,新贸易保护主义的保护对象从传统工业品和农产品转向高级工业制成品和劳务,并且开始进人高技术产品领域,以上这些方面也使得我国应对和解决其的难度加大。另一方面,新旧贸易保护主义区别的根本点在于旧贸易保护主义主要采用关税壁垒,而新贸易保护主义的保护手段以非关税为主。其中新贸易保护主义所采取的明显性的非关税措施主要是进口许可证制度、自动出口配额、出口补贴和进口配额等,而世贸组织规则对以上这些非关税措施的约束越来越严。在这种情况下,新贸易保护主义国家更多的采用更为实用的隐蔽性的技术壁垒如技术标准,质量认证,检验程序,环境保护与国民健康等。

3.保护措施表面日趋合法化

如今世界大多数国家在WTO规则的约束下,经济发展都在向自由贸易的方向迈进,可现在的多边贸易体制还是存在一些漏洞,这样贸易保护主义总是设法从中寻找“合法”的生存土壤。WTO允许成员国利用其有关协议反击遭到的不公平待遇以保护本国的利益,这就为各国以“公平贸易”为由实行贸易保护主义腾出了余地。另外,当前,WTO规则保留各成员国的经济自主性,不仅包括发达国家,而且还包括发展中国家。因此,采取与WTO不直接冲突的各种保护措施,已成为经济全球化过程中贸易保护主义的普遍形态。此外,各国同样通过自身立法来绕开WTO规则的规制,如美国337条款,337条款是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的简称,它主要规范的是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对进口贸易中的不公平竞争方法和不公平行为进行调查的行为,337条款并不要求实际损害为前提。若ITC裁决原告胜诉,ITC可向美国公司提供有限排除令、普遍排除令和停止令等救济措施,但实践中,337条款更多起到的是一种敲山震虎的作用,往往程序一经启动,未等裁决,出口国方面即会规范自身行为以达到相应标准。

此外还有以SA8000为代表的社会责任壁垒,它是一种以保护劳动环境和劳工权利为主要内容的管理标准体系,以劳动者劳动环境和生存权利为借口采取的贸易保护措施,是全球首个道德规范国际标准,其宗旨是确保供应商的产品符合社会责任标准。目前,全球的一些大采购集团都非常青睐有SA8000认证企业的产品,这促使很多企业去申请与维护这一认证体系,从而削弱发展中国家在劳动力成本方面的比较优势,我国目前也正在从事这方面的研究,并积极争取参与如ISO26000等相关规则的制定,以保护本国权利。总之,新贸易保护主义措施日趋表面合法化,可其实质并没有改变。

二、新贸易保护主义对我国经济发展的影响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化主义的发展,全球竞争必然不断升级,对于中国而言,其工业自1949年后经过了几十年的保护发展,自改革开放后开始逐步面对国内外竞争,在这些竞争下中国的多数行业已经具备了一定的竞争力。从历史的角度看,今日中国面对的挑战跟19世纪初英国面对的类似,一方面要继续开发海外市场以扩大出口,另一方面需要不断从国外进口各种资源。此外,由于拥有世界上最大的廉价劳动力市场,中国必须保证极大的海外市场以解决就业问题,同时也必须通过外资继续引入外来竞争,避免由于发展初期对国内经济的过度保护而导致的现阶段国有企业的垄断对经济带来的伤害。当今,中国主要依靠出口和投资拉动经济增长,新贸易保护主义盛行加大了我国企业拓展国际市场的难度,对我国的经济产生了巨大的负面影响。

1.严重影响了我国的出口贸易

2009年我国整体出口市场受到阻碍,据商务部统计,2009年中国货物进出口总额22072亿美元,比上年下降13.9%,其中货物出口12017亿美元,下降16.0%。从统计数字可以看到,贸易保护主义对我国进出口的影响非常明显。其中,2009年美国政府对我国轮胎增收35%进口附加税的贸易保护主义,不仅极大的影响了我国轮胎行业产品的出口,还使得我国其他行业出口产品也遭遇到同样的待遇,总的来说,出口企业订单直线下降,利润严重下滑,严重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和经营,部分企业倒闭,失业率提高,还带来一些社会问题。继轮胎案之后的中国玻璃、无缝钢管等都遭遇无辜调查,影响恶劣,甚至于其他国家也都纷纷效仿,对我国产品不断的采取变相抵制措施,这些行为对外贸依存度高达70%的中国影响是极为负面的。此外,我们可以看到,贸易摩擦频发不仅使企业蒙受了巨额损失,而且损害了“中国制造”的国际形象,不利于中国出口的可持续增长。

2.我国的外部经济风险开始向宏观层面渗透

新贸易保护主义盛行不利于中国经济的长期、稳定发展,增加了中国经济运行的外部风险。在我国与美国的经济往来中,中美贸易的巨额顺差影响着中美政治经济关系。美国对我国实施新贸易保护主义,正是为了调整两国间的贸易顺差,维护其在世界市场的支配地位。美国不仅对对中国产品进行贸易制裁,而且在人民币汇率、对华投资、技术出口等领域对我国进行全面的施压,影响着中美之间的贸易关系。欧盟也对中国产品频繁设限,激化了当地企业与中国相关企业的矛盾,发生了砸店、烧货等事件,中国公民的人身安全受到了威胁,也影响着中国相关企业的正常经营,而且在欧盟各国家开始形成针对中国产品的“民间壁垒”。再者,中日“政冷”的常态化对两国经贸关系产生了极大的负面影响,两国在东亚区域合作主导权方面的竞争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东亚经济一体化的难度。

3.“中国”开始由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扩散,由贸易领域向经济、政治、军事领域扩散

由于中国在宏观管理和调控上存在一些问题,为新贸易保护主义的滋生提供了土壤,而另外,发达国家提出的“中国”也是中国遭受到新贸易保护主义的主要原因。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改革开放以来,经济迅速的发展,政治地位得到提高,引来许多发达国家提出“中国”,认为中国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威胁到他国的发展及世界市场上的支配地位。发达国家希望借以中国广阔的市场发展其经济,使其成为其成熟的商品市场和投资场所,另外,又担心中国不断的发展壮大,在世界市场上的竞争力不断的提高,会使得发达国家自身遭受经济发展的障碍。如今随着新贸易保护主义呈现出新的表现形式,“中国”开始由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扩散,由贸易领域向经济、政治、军事领域扩散。

三、我国应对新贸易保护主义的对策

在全球经济危机、国际贸易环境恶化情况下,仅2010年第一季度,就共有10个国家对中国发起19起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调查,直接涉及中国出口金额12亿美元。而回顾2009年,共有22个国家和地区对中国发起116起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和特保调查,直接涉及出口金额126亿美元。据WTO统计,中国已连续14年成为被发起反倾销最多的成员。此外,美欧日等发达国家高筑绿色贸易壁垒、技术壁垒等新贸易壁垒,出现了主要针对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的投资保护主义倾向,限制对基础设施、高新技术、能源、金融等领域的投资,甚至把经贸问题政治化。针对以上新情况,我国应在政府层面和企业层面寻求经济发展之策,带动整个国民经济的增长。

1.宏观层面--政府

(1)我国应坚决反对贸易保护主义。在全球贸易保护主义日益盛行的背景下,中国作为世界第三大贸易大国,必须联合世界各国共同反对贸易保护主义。首先,中国应利用各种国际组织和对话机制,如联合国、WTO协商机制、G20峰会,与其他经济大国进行充分沟通,坚决反对少数国家以邻为壑的短视政策,遏制新贸易保护主义的蔓延,逐步推进贸易自由化,争取形成有利的国际贸易环境。其次,在制定反对贸易保护主义的政策及采取相关的行为中,应把国家整体利益放在首位,尽可能保护我国企业,带动整体国民经济发展。这样也会在抵制新贸易保护主义行为中变得更有力量。最后,参与多边贸易规则的制订和修改,争取改变现有不合理的国际贸易与金融制度安排,推进符合各国利益与多边贸易体制的WTO多哈回合谈判,通过制定和修改多边贸易规则来约束和抵制新贸易保护主义行为。

(2)发挥主导作用,尽快调整、制定与国际标准相一致的国家标准。我国政府应强化职能部门的管理功能,利用其在人才、技术和信息上的优势,加强理论研究,再者考虑到中国的产品质量标准种类多、门槛低、不规范,在当前有关法规大调整的有利时机下,力使自己的思想脉络与国际思潮保持一致。

(3)加快建设中国贸易规则技术创新体制。20世纪90年代以后国际贸易领域中形成的以非关税壁垒为主的新贸易保护主义,虽历史不长,但其比旧贸易保护主义有很大的发展,无论在其形式的多样性,手段的有效性还是在技术法规的合理性方面,其对作为发展中国家的我国来说负面影响更为巨大。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应加快建设中国贸易规则技术创新体制,完善和提高体制的系统性、规范性和差异性,加强政策的艺术性,进一步地提高技术手段的多样性。我国应争取通过规则的不断创新,力促国民经济健康、有序、快速地发展。

(4)加强我国的区域经济合作与FTA建设。当前,区域性贸易集团使贸易保护措施添上了集团的色彩,其对内实行自由贸易和要素自由流动,有利于区域内国家经济发展,而对区域外国家则实行贸易歧视,不利于区域外国家发展。针对以上情况,我国自身也应参与到区域经济一体化中去,争取在贸易自由化的世界浪潮中扩展国家利益的实现范围和方式,实现经济持续增长的长期性目标。另外,我国还应积极参与和发展双边及多边FTA,在区域一体化中发挥积极作用并获利。

(5)完善贸易保护主义立法。在我国企业应对反倾销等诉讼中,应认识到我国贸易保护主义立法还存在很多不完善之处,而只有我国熟练掌握了贸易保护主义的策略及技巧,贸易保护立法更加完善,才能在其他国家向我国提出贸易保护主义诉讼时应对自如,及时采取相应的对策,以便于保护我国涉诉企业的利益。

(6)引导我国企业认识到贸易保护主义的实质。我国企业应认识到新贸易保护主义又称为超贸易保护主义或“新重商主义”,其是随着世界经济竞争加剧,最初由发达国家为规避多边贸易制度的约束,通过贸易保护,达到保护本国就业,维持在国际分工和国际交换中的支配地位而对发展中国家采取的一系列以非关税壁垒为主的保护贸易的措施。我国企业应一方面检讨自身的倾销行为,另一方面应主动参与到贸易保护主义诉讼中,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使得自身在国际市场上能够受到公正的待遇。

2.中观层面—行业

中国应该转变观念,要充分重视行业协会的作用,一方面,对行业协会的定性决不应仅仅将其定义为政府的“二机关”,应该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独立性与中立性,这样行业协会作为一个独立的第三方组织便能更好地发挥政府与企业间的桥梁作用,另一方面,行业协会应充分发挥连接企业与企业的纽带作用,充分代表本行业,为规则的制定,行业自身利益的保护和救济等贡献力量。

3.微观层面——企业

(1)充分了解和学习WTO规则和各国的新贸易保护手段。我国企业应充分了解和学习WTO规则和各国的新贸易保护手段,以使在应对和应诉他国企业时,可以避免遭受各种传统的和现代的贸易壁垒打击。如今新贸易保护主义手段呈现出新的特征,贸易保护主义措施更趋复杂性和隐蔽性,我国企业只有通过认识和掌握这些新贸易保护手段和有关贸易调查的相关知识,才能在对方采取一些不利于我国的保护手段时,在最短的时间内积极应对和应诉,合理、合法的保护自身权益。

篇3

与英国相比,同一时期的美国、法国和德国实行的都是贸易保护政策,目的都是为了保护农业、民族工业和扶植新兴工业的发展。经济理论上以汉密尔顿和李斯特为代表的传统贸易保护理论,主张经济落后国家通过关税壁垒保护本国幼稚产业,促进其发展,实现工业化,但保护只是暂时的,等幼稚工业成熟壮大后,还是要实行自由贸易。

20世纪初,美国逐渐取代英国,成为世界头号强国,其工业实力已经非常强大,但在对外贸易政策上,继续实行贸易保护政策,这些政策具有一定的侵略性,也被称为超贸易保护政策:对进出口贸易实行许可证制及外汇管制;对进出口商品规定进口限额,征收高额关税或禁止进口;对出口商品予以补贴或关税减免。其目的是为了维护国内市场的垄断价格和夺取国外市场。但美国由此而遭到贸易伙伴的报复。这一时期,世界的主要国家均采取以邻为壑的贸易保护政策,如高关税、外汇管制和货币贬值;一些国家试图通过减少进口实现贸易盈余,结果导致了国际贸易体系的崩溃,使世界经济之所以陷入大萧条长达10年之久。

二战后到上世纪70年代期间,在生产和资本的国际化,国际多边自由贸易体制不断发展、经济全球化进程不断加快的背景下,世界贸易政策出现两种主要倾向:为了占领国际市场和使用廉价资源,发达国家均倾向于贸易自由化;而同时期的广大发展中国家则大多数实行贸易保护政策来扶持民族产业。20世纪80年代后,资本主义经济进入缓慢发展时期,货币危机、石油危机、债务危机以及世界性的经济衰退给发达国家以沉重的打击,各国又重新考虑对国内市场保护的问题。这一时期的贸易保护主义是在世界倡导贸易自由化和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出现的,也被称为新贸易保护主义。

2新贸易保护主义的一般特征

新贸易保护主义又被称为新重商主义,以绿色壁垒、技术壁垒、反倾销和知识产权保护等非关税壁垒措施为主要表现形式。目的是想规避多边贸易制度的约束,通过贸易保护,达到保护本国就业,维持在国际分工和国际交换中的支配地位。它们在维护民族利益,保护资源与环境的旗帜下,行保护之目的,具有名义上的合理性,形式上的隐蔽性,手段上的欺骗性和战略上的进攻性等特点。

2.1形式上的隐蔽性

在自由贸易理念盛行、全球化趋势不断加强的今天,贸易保护措施具有隐蔽性。在GATT/WTO体制下,经过八轮多边贸易谈判,使得像关税、配额、进口许可证等传统贸易保护手段越来越难以发挥作用,非关税壁垒开始成为各国实施贸易保护的主要工具。但明显性的非关税措施如进口许可证制、自动出口配额、出口补贴和进口配额等受到WTO规则的约束越来越严,隐蔽性的技术壁垒如技术标准、环境保护和知识产权等形形的措施成为合适的选择。新贸易保护主义是在自由贸易、公平贸易和其它为促进世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理由的掩护下来实施贸易保护,达到限制进口的目的,具有很强的隐蔽性。2.2保护范围的扩大化

传统贸易保护主义保护的是幼稚产业或弱小的新兴工业,主要涉及有形货物与农产品。新贸易保护主义的保护对象一方面是本国正在衰落的垄断产业如钢铁业;另一方面是本国已经高度发达且具有竞争优势的产业如金融业等,因此保护范围不仅扩大到货物贸易的一切领域,而且扩大到服务、技术、资本等领域当中。除了扩大保护对象外,新贸易保护主义还鼓励出口,由国内市场的消极防御转向

向国外市场的积极进攻,并形成了从出口补贴、出口信贷与国家信贷担保等一系列的体系化制度

3保护手段的多样化

首先,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传统保护手段仍被频繁应用。其次,技术壁垒、绿色壁垒、知识产权保护、劳工标准等贸易壁垒花样翻新,应用范围更加广泛。发达国家利用自身在环保和科技方面的优势,制定更高的环保、技术、商品和劳工标准,以削弱发展中国家凭借低廉的劳动力成本而获得的出口竞争力。由于这些新型贸易保护手段具有良好的定向性、隐蔽性和灵活性,其中一些技术和环保方面的要求以提升技术水平、维护消费者利益为出发点,甚至可以视为中性的贸易标准,加之WTO对这些贸易措施应用的限制并不统一,因而,其保护效果更为突出,进一步加剧了世界范围内的贸易摩擦。

4贸易保护主义对我国的影响

随着中国产品占国际市场份额的不断扩大,我国企业频繁遭遇反倾销、反补贴、各种保障措施以及技术、环境、劳工等贸易壁垒的限制,涉案金额猛增,国内企业蒙受了巨额损失,贸易摩擦进入了高发期。我国已连续10年成为遭受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涉案损失每年高达300-400亿美元。目前,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与我国的贸易摩擦有不同特点。发达国家更倾向于使用技术壁垒。近年来,美国对我国出口产品频频进行知识产权调查(即337调查)。1996-2004年,美国对中国发起337调查36起,占美国337调查总数的13%。发展中国家则主要采用反倾销等传统手段。其中,印度、阿根廷、南非、土耳其等国家对我国的反倾销调查数增长较快。1995年以来,这4个国家共对我国发起反倾销调查178起,占我国遭受反倾销调查总数的41%。从我国与主要贸易伙伴的关系来看,中美贸易的巨额顺差已成为影响中美政治经济关系的重要因素。2005年,中国对美贸易顺差达到了1141亿美元。

篇4

为了使贸易保护措施“合理”、“合法”和更具隐蔽性,西方贸易保护论者积极寻求和提供理论依据。因此,与此相关的贸易保护理论,便成为新时代具有代表性的新贸易保护主义理论。

(一)新福利经济学

新贸易保护主义为什么日益具有表面的合理性?增进国民福利是其最大理由。以庇古为代表的旧福利经济学家认为,单靠自由竞争不能达到最大的国民收入量,需要国家干预。国家对边际私人纯产值大于边际社会纯产值的部门征税,使经济福利增加,达到帕累托最优状态。1939年卡尔多提出了福利标准或补偿性原则的问题。此后,希克斯、西托夫斯基等人对福利标准和补偿性原则问题继续进行探讨。新福利经济学继承了庇古方法论基础和“最大社会福利”原则,但指出帕累托最优的条件未必存在于现实中,因为增加一部分人的福利的同时可能意味着另一部分人的利益受损。为此。新福利经济学提出补偿性原则,即增加社会福利允许损害一部分人的利益,只要增加的福利在补偿损失之后还有剩余。政府在其中应采取适当政策使受损者得到补偿,如对受益者征收特别税、对受损者给与补偿金,使受损者保持原有地位。补偿原理在美国贸易政策上的实际运用便是在立法授权总统或贸易代表降低关税的同时,又设立了某些“保护”条款或免责条款。

(二)地区主义新贸易保护理论

这种理论以蒂姆·朗和科林·海兹为代表。蒂姆·朗和科林·海兹认为自由政策存在着自身固有的缺陷,在当今世界环境下,自由贸易政策所带来的问题比其期望解决的问题更多。例如,自由贸易政策本欲提高经济效率,增加就业,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促进世界经济的增长,但带来的却是过度竞争,导致全球失业人数的增加,居民平均生活水准的下降和世界经济增长的缓慢。又如,自由贸易政策本想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增加世界经济蛋糕的规模,并认为这一结果一旦产生,世界便可能有更多的东西分享,其中的一部分会流向贫穷的国家,缩小世界不平等现象,但带来的却是一些发展中国家为短期利益掠夺性开采资源,廉价出口,国家通过削减社会开支来鼓励出口,造成相对贫困的扩大。再如,近20年来,世界环境的急剧恶化与自由贸易政策导致的全球贸易迅速扩大,以及自由市场自身没有能力把环境损失计入贸易成本有着重要的关系。由于自由贸易政策存在着缺陷,因此要实现经济、公平和环境的持续协调发展,就必须放弃自由贸易政策,由新的贸易保护主义政策所取代。

他们认为,实行地区性贸易保护主义后,既可以利用本地资源,促进经济发展、增加福利,又可以改变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贸易结构中的不利地位,同时也可以保护环境促进人类可持续发展。新贸易保护主义还主张为使地区经济发展,实现贸易平衡和保护世界环境,一国需要根据预期的出口量控制进口量并且要使两者严格平衡,并制定高标准的进出口限制规则。

(三)国际劳动力价格均等化新贸易保护论

国际劳动力价格均等化学说源于两位瑞典经济学家赫克歇尔和俄林提出的要素价格均等化说。他们认为,国际贸易是因各国生产要素禀赋不同导致的生产要素价格差异所引起的,但是国际贸易反过来也会影响生产要素的价格。他们认为,国际贸易最重要的结果是各国都能更有效地利用各种生产要素,生产要素在供求关系的影响下,在世界范围内自由流动,使各国的要素价格趋于均等。以劳动力这一要素为例,假设有甲、乙两个国家,甲国劳动力资源丰富,资本稀缺,即在甲国劳动者的工资水平会较低,资本的价格会较高;乙国劳动力稀缺,资本丰富,即在乙国劳动者的工资会相对较高,资本价格会相对较低。如果两国之间没有贸易往来,处于完全隔绝状态,则各种生产要素的使用效率将是最低的。若存在自由贸易,甲国将会集中优势力量生产劳动力密集型产品,并用以交换乙国的资本密集型产品,这种交换的结果会导致甲国劳动力的需求相对增加,劳动力价格上升;反之,资本密集型产品需求相对下降,资本的价格会相对下降。如此反复下去,在国际贸易的影响下,各国生产要素价格会自动趋于均等。

生产要素价格均等化学说的提出最初并未在贸易保护方面得到运用,然而在20世纪90年代,随着一些发展中国家出口事业的迅速发展,西方各国国内主张对这些发展中国家实行贸易保护的呼声日益高涨,该理论就成为西方工业国进行贸易保护的理论工具。法国著名经济学家莫里斯就是国际劳动力价格均等化新贸易保护论的倡导者,他认为,由于西方发达国家的工资水平远远超过发展中国家,如果西方国家不对发展中国家实行贸易限制,将会造成发达国家工人的工资水平向低收入国家的工资水平看齐,从而导致发达国家生活水平的下降,因此发达国家应该对发展中国家的劳动密集性产品实行贸易限制。欧美等发达国家也持有这种观点,据美国经济政策协会机构估算,仅北美自由贸易区协议的签订就使美国失去50万人的就业机会。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来,发达国家受到低增长和高失业率的困扰,增加了大工业的保护,抵制发展中国家的进口,1993年发展中国家将近1/3的出口产品受到发达国家的配额制和其他非关税壁垒限制。

(四)环境优先新贸易保护论

由于近20年来全球工业化加速,致使生态平衡遭到破坏,人类的生存环境日趋恶化。国际社会对环境问题以及全球经济可持续发展问题的关注和重视导致诸多国际公约的产生。各国政府也相继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希望政府通过对自由贸易政策的干预,实现保护自然环境、改善生态环境的目的。在此背景下产生了环境优先新贸易保护论,它主要表现为借保护环境为名来限制商品的进口。其主要论点是:由于生态系统面临巨大威胁,在国际贸易中应该优先考虑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为了保护环境,任何国家都可以采取保护措施,限制对环境产生威胁的产品的进口。同时,企业要将保护环境所耗费的成本计入产品价格之内,这就是环境成本内在化。事实上,进口国还主要采用以技术壁垒和环境壁垒为核心的非关税壁垒措施,以保护环境、保护人类、动植物的生命健康安全为名,行贸易保护之实。

二、新贸易保护主义理论评析

(一)新贸易保护主义理论基于人文化的贸易导向

新贸易保护主义主张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人类通过生产实践活动改变着自然,通过劳动过程来完成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然而,在人与自然的物质变换中,既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人类在向自然索取物质资料的同时也在破坏着环境。因此,为了使人类和自然和谐发展,人类必须学会预见人类行为对自然界的影响。新贸易保护主义的环境优先论就是倡导人们保护环境,当贸易的发展威胁到环境的时候,要优先考虑环境。绿色技术壁垒就是新贸易保护主义用来贯彻其理论导向的重要手段。一些国家以保护环境为借口,凭借其经济和技术上的优势制定了一系列苛刻的环保措施和高于发展中国家技术水平的环境质量标准,以此来作为市场准入条件,限制竞争对手的产品进口。例如,2005年欧盟以保护环境为借口,颁布了《欧盟电子垃圾处理法案》,将保护环境的成本计入电子产品的价格之内,从而提高了电子产品向欧盟出口的价格。根据中国有关部门的初步调查显示,由于该法案的实施,中国对欧盟出口约120亿美元的机电产品被拒之门外。

新贸易保护主义倡导人与社会和谐发展。近年来欧盟等发达国家推出SA8000即“社会责任标准”,是全球第一个有关道德规范国际标准。其宗旨是确保生产商以及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皆符合社会责任的要求。SA8000标准在童工、强制雇佣、健康安全、联合的自由和集体谈判权利、报酬、管理体系等领域内提出了最低要求。如在报酬方面,要求工资必须达到法定和行业规定的最低限额,并在满足基本要求外有任意收入;在工时方面,要求企业保证工作人员的正常休假时间等。SA8000劳工标准,将贸易和社会责任标准挂钩,一方面可能会起到促进人类与社会协调发展的积极作用,另一方面可能会对自由贸易产生极大的限制

在传统贸易保护理论中,不论是16-17世纪的倡导货币、贸易差额论的重商主义。还是20世纪的凯恩斯的对外贸易乘数理论,传统贸易保护理论、政策的导向均是为了维护保护本国的贸易顺差地位,确保本国贸易经济的良好发展。而新贸易保护主义理论由贸易政策开始延伸到对方国家的社会政策,甚至政治政策。新贸易保护主义的贸易人文化倾向让贸易平台承载着贸易中的环境、经济、福利、代内与代际公平等诸多因素,追求非贸易利益使得知识产权、环境、劳工标准等问题成为焦点,并有着不断扩大的趋势。事实上,将贸易和社会、政治等非贸易利益挂钩并不能很好地解决非贸易利益问题,但可能使新时期的贸易保护看起来似乎更合乎常理,从而混淆了问题的本质。

(二)新贸易保护主义理论衡量公平开展国际贸易的尺度

新贸易保护主义理论的保护环境、保护劳动者工资水平和就业、保证地区经济发展等观点,都一致认为无障碍的自由贸易已经不再是一种公平的贸易。当今国际贸易要公平开展必须有一套衡量的尺度,如劳动力价格均等化理论认为,目前在劳动力市场上就存在极大的不公平性,发展中国家低劳动力成本和发达国家高劳动力成本之间的竞争导致发达国家劳动密集型产品存在大量的逆差,因此要采取贸易保护干预,制止这种不公平的开展。

那么,新贸易保护主义所推崇的公平贸易尺度是否真正合理?事实上,新贸易保护主义多是站在自己的角度上,从本国的劳动生产率、技术水平、劳动者的生活状况出发,来确定世界范围内开展公平国际贸易的劳工标准、环境标准、产品质量标准,这种公平贸易尺度的本身就有失公平。目前,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ZC)下辖的大部分技术委员会(TC)与分委员会(SC)的秘书一职均为西欧各国所担任。被认为协调世界贸易秩序的第一大组织——世界贸易组织,其决策也大多受发达国家成员的左右。

可见,发达国家的公平贸易尺度最终还是以维护自身利益为标准的。目前,这种尺度只对发达国家有利,而损害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影响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进程。

(三)新贸易保护主义理论的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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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对于国际贸易具有重要的促进功能,其功能的发挥是基于商标具有的显著识别性。国际贸易中构建商标法律制度的基本目的就是让商标的显著性能够得到超越地域限制的国际保护。在国际贸易中,具有显著区别性是商标受到法律保护的前提,也是获得保护的基本依据,同时还是商标权人权利利益的根本维系基础,是国际贸易中商标所涉的各方利益予以立法平衡的焦点。

国际贸易中商标显著性制度保护的地域

传统上,国家通过国内立法构建商标取得及权利保护制度,以维护显著性利益。商标显著性保护具有鲜明的地域性特征。这种地域性的保护在一国之内市场对于维系商标显著性尚可有效,但在国际市场,商标显著性难以得到有效保护。原因在于:一国企业依本国法律标准(申请或使用)所取得的商标权利,只能在本国地域范围内行使,超越国界将不再受到保护,除非在他国依照该国法律标准另行取得对原商标显著性的垄断使用权。此外,各国商标法律制度不尽相同,受到法律保护的显著性区别要素构成要求及保护程度也存在差异。如有的国家所保护的具有区别性质的商标仅为图形文字或其自组合商标,而有的国家则允许也保护立体商标,甚至具有区别性的气标、声音也可获得保护。

国际贸易中商标显著性保护制度的协调

(一)加强协调国际商标显著性保护的立法

在国际贸易发展中,商标显著性保护的地域障碍问题一直受到关注。国际社会很早就开始了立法协调活动。如19世纪早期制定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以及以后的《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制止商品产地虚假或欺骗性标记马德里协定》、《建立商标图形要素国际分类维也纳协定》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协议)等一系列重要的国际立法对商标显著性保护制度的协调不断加强。

(二)确立平等的商标显著性域外保护标准

商标显著性保护具有地域特征,商标保护仍主要依赖于各国的商标保护制度。商标显著性的协调首要方面是提供公平的保护标准,这体现于国民待遇标准与最惠国待遇标准的引入适用。

国民待遇是巴黎公约最先采用的公平保护标准。此待遇标准要求是在尊重商标地域独立保护的前提下,为本国与国外的不同商业竞争者提供了相同的保护标准。该原则在之后的一系列的商标保护国际条约中延续适用。《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还将国际贸易基本规则—最惠国待遇引入商标国际保护制度。最惠国待遇标准的确立,使得国际贸易中不同国家的竞争者对于商标显著性具有平等的保护基础。国民待遇及最惠国待遇标准的引入,确保了商标显著性利益的保护平等,对于恢复被扭曲的国际贸易秩序具有重要作用。

(三)制定显著性保护的具体认定适用规则

商标显著性是商标法权利制度构建的基础,在商标法律制度中也有专门针对显著性问题的规定。在TRIPS协定中规定了商标需具有显著识别性,应具有视觉可感知性。这一定义确认了商标应具有显著性的基本要求,但就如何认定显著区别性并明确规定,有待于立法与司法事件的进一步明确。同时,对于显著性的强度认定标准问题。TRIPS协定中也规定了因使用可获得商标显著性,这是对商标显著性的“第二含义”理论的承认。

国际贸易中商标显著性保护的扩张与抑制

(一)国际贸易中商标显著性的保护的扩张

1.驰名商标显著性保护的扩张表现。驰名商标显著性保护体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显著性保护适用领域的扩张。在国际贸易中,在国际市场具有竞争优势、占有主导地位的往往是一些大型跨国企业,这些企业所提供的产品服务品质优良,具有良好的商誉,所使用的商标也具有很高的知名度。一些竞争者会将这些驰名商标在其他不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领域上注册使用,并利用使消费者对商标所指示的来源误解,从而获取经济利益,并有可能对原驰名商标产生淡化效果,损害企业的商誉利益。本质上,这是一种搭便车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对原有驰名商标的商誉会产生淡化效果。传统的混淆理论与保护制度对制止搭便车的淡化行为难以发挥作用。针对这一问题,又基于反淡化的理论,在驰名商标显著性的保护上,从保护领域扩展至了非相同及类似领域。

驰名商标显著性保护扩张的另一个重要表现就是保护地域的扩张。传统的商标显著性保护是基于地域性保护,商标的显著性也具有地域性,而驰名商标保护在一定条件下获得超越地域的特殊保护。如根据TRIPS规定,成员方在对驰名商标提供特别保护方面,应当考虑到由于宣传和信息的跨国界流动,而导致有关商标在被请求给予特别保护成员地域内驰名的结果,驰名商标一经认定,在他国未取得商标权之前的显著区别性价值能够得到确认保护。

2.驰名商标显著性保护扩张的本质理解。在国际贸易中,对于驰名商标显著性保护的扩张,其根本原因在于驰名商标所凝聚的巨大的利益价值。驰名商标不同于普通商标,不仅起着识别商品或服务的作用,而且更凝结着企业的商业信誉,体现着企业巨大的商业价值,同时驰名商标也代表着消费者的消费利益,对国家而言,驰名商标在某种意义上体现了一国的经济实力,是一国民族工业的集中表现。保护驰名商标显著性是保护驰名商标权利人,保护广大消费者,维护国际贸易公平竞争秩序,提升国家竞争实力的需要。对于驰名商标显著性保护的扩张正是体现了对上述几者利益保护的重视。

(二)国际贸易中商标显著性保护的抑制

在国际贸易中,也存在着对商标显著区别性保护进行限制的问题。这种限制表现为多种形式,但最为突出的就是以权利用竭为理论解释基础的商标平行进口问题。商标平行进口的后果是在同一市场同时存在两种来源不同的相同商标的商品。这些商品上的商标相同,导致消费者难以区分产品来源,这实际上是削弱了商标显著区别,显著性受到一定程度限制。

1.对于商标平行进口的争议。对于商标平行进口问题,存在着一些争议,最主要的是地域排他性保护与权利用竭理论之争。反对者的理由主要是基于商标权具有地域垄断特性,即同一市场上在相同及相近的商品上商标使用具有专有排他性,商标需要具有显著区别性。商标平行进口则破坏了商标权的专有排他性,损害了商标的显著区别功能。而商标商品平行进口的支持者理论依据主要是权利穷竭原则,认为附有某商标的商品一经商标权人或其授权人的同意第一次投入市场后,商标权人即丧失了对其控制,其权利即告穷竭。另外也有人主张,从商标区别性的功能看,国际贸易中对商标显著性的保护主要目的禁止他人假冒,发挥商标的基本功能,但对于使用相同商标的真品已无能为力,而相同商标合法地用于相同或类似商品之上的真品平行进口就属这种情形。

2.商标平行进口问题本质理解。商标平行进口问题争论的实质是商标显著性的利益之争。这种利益表现为商标竞争者之间、商标权利人与消费者之间的利益竞争,也涉及到了国家贸易管理的利益。商标平行进口首先影响到了同一市场的相同商品、服务提供者的竞争利益,实际是商标权的垄断与反垄断斗争。其次,商标平行进口也涉及商标权利人与消费者利益之争。反对者认为同一商标授权各国不同使用人使用后,开发出的商品总是应考虑当地的国情、风俗、口味等因素而不同,因而在平行进口商品与国内商品质量、售后服务和担保不一样的情况下,平行进口将会混淆消费者,扰乱市场交易秩序,进而损害国内商标权人的良好商誉。而支持者认为平行进口实际上是为了平衡知识产权人专有权所产生的负效应而设置的,其主旨是对商标权利人加以必要的限制,以免产生过度垄断,阻碍产品的自由流通,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平行进口制度可以成为国家贸易进行控制的一个手段,因而商标平行进口的争论也反映了国际贸易的自由化与非关税壁垒之间的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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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贸易保护理论的产生与发展 1791年12月汉密尔顿向国会提出了《关于制造业的报告》,明确提出实行高关税政策进行贸易保护的主张。他的保护贸易思想和政策主张,反映的是落后国家进行经济自卫、并通过经济发展与先进国家进行经济抗衡的保护贸易学说。他第一个明确提出保护幼稚工业的政策主张。 李斯特1841年出版了他的名著《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进一步发展了汉密尔顿的贸易保护学说,建立了一套以生产力理论为基础、以保护关税制度为核心、为后进国家服务的保护贸易理论。他是第一个从理论上探讨在面临国际竞争的条件下,如何运用保护贸易的政策与措施来促进本国的经济发展,建立了具有完整体系的保护贸易理论。

应当分清正当的保护贸易政策和贸易保护主义政策,两者不应混为一谈。二者都认为可以促进经济发展,虽然二者的政策主张相悖,其目的都是促进经济发展。但在当代,发展中国家为扶持本国幼稚工业、维护民族经济的平稳发展而采取的保护贸易的政策和措施,也许不能说是贸易保护主义。贸易保护主义专指发达国家为争夺世界市场而采取的损人利己贸易政策,称之为超贸易保护政策或侵略性的保护贸易政策,以区别于以保护幼稚产业为主要目的的保护政策。

二、新贸易保护主义

(一)新贸易保护主义产生的原因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主要工业发达国家的对外贸易发展不平衡,特别是日美贸易摩擦,美国货物贸易逆差急剧上升,成为新贸易保护主义的重要发源地。 进入90年代后,由于国际市场竞争激烈,工业国家争夺市场份额的斗争越来越尖锐,对资本主义世界经济体系形成强烈的冲击,有关国家出于经济利益的相关性,都认识到加强国际经济协调十分必要。 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世界经济的不景气,全球性的贸易保护主义大有愈演愈烈之势。与20世纪相比,全球性的贸易保护主义涉及的范围愈加广泛。这有其深层原因:首先,全球经济趋于疲软,加剧了贸易保护主义的盛行。其次,传统工业产品一向是国家保护的重点。再次,一些发展中国家的出口产品销售价格偏低,而出口数量猛增,必然促使进口国家对之加以设限。最后,WTO在反倾销与反补贴方面的措施不力。

(二)新贸易保护主义的特点 被保护的商品不断增加;加强了征收反补贴和反倾销的活动;非关税措施中的技术和环境壁垒不断增高。

(三)新旧贸易保护主义的焦点 在以往的贸易保护理论中,其关注的焦点主要是经济问题,重点是产业的发展。但近年来流行的新贸易保护理论,其关注的焦点已扩展到社会问题,转向了人本身。其中,保护就业论关注的是人的劳动权力,保护环境论关注的是人的生存环境。由于新贸易保护关注焦点的变化,从而导致劳工标准、社会责任国际标准认证(SA8000)、产品质量认证标准等成为发达国家实行贸易保护的重要工具。

(四)新贸易保护实施的手段 为了保护本国产业的发展,在新贸易保护理论的框架下,由于保护关注的焦点变化,传统的贸易保护手段受到了局限,新贸易保护的手段发生了变化:

1、以保护公平贸易为由,滥用WTO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条款,通过征收高额的反倾销税或者激励企业实行反倾销的方式,达到限制进口的目的。如2000年10月美国通过的《伯德修正案》,明确规定,美国财政部将海关征收的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以“抵消款”的形式发给提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申请的国内生产商。

2、以保护消费者安全和健康为由,通过建立新的动植物检验检疫措施、环境技术标准等削弱对方优势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如日本规定,2003年后,日本进口大米必须标明品种、产地、生产者姓名和认证号码等,否则禁止销售。

3、以维护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为由,通过建立新的社会责任国际标准认证,削弱发展中国家在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国际竞争力。目前,全球200多家跨国公司制定并推行了公司社会责任守则,要求供应商和合约工厂遵守劳工标准。由于劳工标准涉及工人的年龄、加班时间、宿舍条件等人权问题,技术标准涉及一国的技术法规和技术水平等问题,从而贸易保护的手段也由关税等贸易政策转向了劳工标准和 技术标准等社会经济技术政策。

(五)新贸易保护的影响 在传统的贸易保护中,贸易保护的对象或者是国内幼稚产业、衰退产业,或者是国内战略性产业。新贸易保护主义与此不同,新贸易保护的手段主要是通过劳工标准、环境标准、技术标准等实施贸易限制,不符合标准的产品一律不能进口。而要使产品符合上述标准出口,必须改变现有的经济发展模式和发展战略,调整社会经济政策等,因此新贸易保护还会渗透到国内社会经济制度。 重视环境保护符合人类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提出劳工标准也有助于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但是无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环境保护及劳动条件方面的较大差距,将其与贸易挂钩,纳入WTO框架,不仅会削弱发展、中国家在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方面的优势,而且必将影响发达国家的市场开拓。

(六)理论评价 新保护贸易主义可以达到限制进口的目的,但它大大的扭曲了对外贸易公平、公正、平等原则。新保护贸易理论除了使用传统的关税作为保护的手段之外,更加强了对非关税壁垒的设置和使用,使国际贸易自由化发展受挫。而且,广大的发展中国家受非关税壁垒的影响程度远远超过发达国家。由于出口减少,发展中国家债务负担加重。繁重的债务负担使广大的发展中国家进口萎缩,进而发达国家的出口遭到冲击。如此下去将形成恶性循环,最终贸易各方都无法获得对外贸易和国际分工的利益。

三、中国与贸易保护政策

(一)“中国” 日前,商务部公布了2005年《中国对外贸易形势报告》。《报告》称:中国是世界上贸易保护主义的主要受害者之一。中国央行针对国内外汇市场进行了货币掉期操作。美国的交易员们将此举看作是中国政府将允许人民币在未来一年小幅升值的一个信号。中美之间关于人民币问题一前一后的两个“示好”举动,表现出一种难得的默契。而在这种默契背后,重要的还是中美之间共同的经贸利益。为了保护这利益,贸易保护主义者必受到遏制。一直以来,美国财政部官员最大的担心在于,若正式将中国定为汇率操纵国,将会激起国会更强烈的贸易保护情绪。世界银行在今年8月间发表的一份报告指出,“中国的崛起并未对其他国家造成伤害,反而对促进国际贸易的活跃起到了重要作用。”近年来,欧盟与中国的经贸合作不断发展。据外电报道,自1978年以来,欧盟与中国的贸易总额增加了40多倍,2002年达到了1100亿欧元的规模。欧洲有识之士指出,中国方面的贸易顺差是个复杂的问题,不能简单地归咎于中国的贸易壁垒和人民币汇率。当前,改头换面的“中国”又以新的形式出现,目的在于利用中国产品和人民币汇率做文章,对中国的贸易政策和货币政策兴师问罪。

(二)贸易保护给我国的启示 1、以史为鉴,认清贸易保护和自由贸易的实质和规律。从规律上看,只有强大的国家从自身利益出发,倡导自由贸易,而且往往是口头高喊只有贸易,暗中搞贸易保护。事实上,没有超国家的自由贸易和贸易保护主义。我国在经济全球化参与国际贸易的同时,必须把国家和民族的利益放在首位。 2、学会驾驭贸易保护的新手段。一些国家配合国际经济发展变化,不断创造新的贸易保护手段,如各种名目繁多的技术壁垒和贸易保护壁垒。我们不仅要学习掌握,更要从中国实际出发进行创新。 3、学会在竞争中求发展,在妥协中求保护。必要的自由贸易有利于竞争和企业的发展。相对开放和竞争激烈的国际市场对推动中国政府和企业的改革十分必要,只有把企业放在更开放、更规范的市场环境中才能发展。为了发展必须严格遵循和执行国际规则,但当国家和整体民族利益受到迫害和不公平待遇时必须学会妥协和保护。

四、经济全球化与贸易保护

经济全球化是以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为动力,以跨国公司的全球运作为载体而进行的一场全球范围内的产业结构调整。

首先,对于国际贸易保护主义不要大惊小怪,惊慌失措。我们应该看到对中国实施这样的贸易保护主义有它的必然性。也就是说我们中国遭遇到贸易保护主义的原因是中国更深层次,更大范围的参与全球化。 其次,我们应该看到中国的出口增加很多,量很大,但是真正遭受反倾销贸易保护措施的也不过在2003年只占了中国整个贸易量的0.5%。具体措施来讲,对外交涉要硬,我们应该明确的告诉实施贸易保护主义的国家,在这样一个全球化的时代,每个国家都必须进行产业结构的调整。 再次,中国是一个负责任的国 家,我们的出口要顾及其他国家的利益,特别是一些发展中国家的利益。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对自己的纺织品出口,在配额取消以后要实施一些自我限制,增加一些进口关税,进行出口数量的限制的原因了。 最后,在对待国际贸易保护主义的时候,要避免内部的恶性竞争。

在应对贸易保护主义方面,我们一是要认真对待,第二是重在防范,这是最好的策略。 五、贸易保护主义的利弊 几乎所有的国家都会在一定的情况下、在一定范围内采用贸易保护的措施。从实践效果来看,保护政策和开放政策各有利弊,应根据具体地区、时间、产业、经济发展阶段的具体情况,并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通则。但无论什么样的保护措施,本质上都是对市场的不信任以及维护自己的利益,从长远来讲都不利于增进效率和发展经济。保护措施只能是权宜之计,战术手段,不能成为经济发展的长期战略和基本制度。而且,任何保护措施都是强制消费者和非保护产业的生产者为受保护产业的生产者提供补贴,因而实际上都具有收入转移效应。许多研究的结果显示,从全社会来看,这样的收入转移往往得不偿失。因此,在保护措施的运用上必须慎之又慎,不能只顾眼前的一点利益。

另外,不少研究结果还表明,在导致保护主义政策历久不衰的原因中,政治因素多于经济因素,保护措施往往是政治强势群体操纵国家决策机制的产物。在多数情况下,保护主义措施在全社会造成的成本往往大于其带来的效益。而保护成本的分摊方式较之其他转移收入和产业补贴方式更难以被一般保护成本的负担者察觉,所以也更难以引起政治决策者的重视。日本在战后的经济发展是成功的,但这种成功的缺陷也十分突出。日本经济的战后五十余年中,1945至1955年期间是战后的经济恢复期,20世纪80年代是泡沫翻飞的病态繁荣期,90年代是泡沫破灭后的持续萧条期,真正的经济增长期只有中间的二十几年。但这二十几年的高增长却带来了近十年的高烧狂乱和逾十年不治的经济衰退,代价不小。究竟贸易保护是有利还是有弊,有待进一步探讨。

1、任烈.贸易保护理论与政策[M].立信会计出版社,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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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一轮贸易保护主义的特征

目前,国际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为了对本国企业的经济利益进行维护,各国都通过各种方法对本国产业进行保护,不断扩大的贸易救济措施的运用便是其突出表现。众所周知,在旧贸易保护主义的中心是高关税,而各种贸易救济政策和措施是新一轮贸易保护主义的主要方式,从而对外国商品的进口设置了技术、环保政策和措施等比传统关税壁垒隐蔽得多的多重壁垒。以下为贸易救济政策和措施新发展特点。

1.1层出不穷的各种贸易救济新措施和新标准

对于贸易救济政策在贸易保护中的作用,美国、日本、欧盟等许多发达国家对其的重视程度不断加强,并不断采取严格的技术标准、绿色环保标志、卫生检疫新规定、反倾销、反补贴、知识产权、汇率变动等各种形式的不易监督和预测,同时又具有强隐蔽性的非关税保护措施来阻碍发展中国家的商品对其国家的出口。目前,在世界经济的组成部分中,“中国制造”已经占据着举足轻重的位置,也就是说,中国是超过1/2的世界日用品消费品的来源地。然而,中国的产品属于劳动密集型,通常技术含量也较低,并存在着不可否认的质量问题,使得中国出口到发达国家的许多产品屡遭诉讼和调查,为了能够满足发达国家太严苛标准,中国还要付出相当大的代价。

1.2不断扩大的贸易保护救济措施的范围与深度

目前,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知识产权贸易等已经替代传统的货物贸易成为贸易救济措施的主要部分。以美国为例,美国的201条款(保障措施)以及美国反垄断法的域外效力等对贸易救济措施的使用范围与深度进行了扩展,然而,也对贸易自由化形成了一定程度的阻碍作用。

2对新一轮贸易摩擦我国政府及企业的应对之策 1不断进行内需的扩展,从而使我国贸易对国外市场的依存度不断降低

我国的贸易规模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的增长速度飞快,同时,对于国外市场的依存度也在不断上升。然而,目前日益萎缩的国外市场加大了我国长时间形成的对国际市场过度依赖的经济发展模式的生存难度,因而,为了能够使我国国内消费率有效提高,内外需比例切实得到调整,对出口的依赖程度逐步降低,我国应该抓住时机扩大内需,从而慢慢的以扩大内需与稳定外需的统筹协调代替由开放带动改革和发展为主的形式。

2.2充分利用多边场合,加强国际间的沟通和协调,联合防范贸易保护主义

作为全球金融风险长期积累及经济结构失衡造成的后果,对金融危机问题的解决也不可能一缴而就。为了维护国际贸易的稳定发展,世界各国之间的合作与沟通不断得到增强,并加强磋商。中国作为出口大国和本轮贸易保护主义浪潮的主要受害者,我国必须力争西方国家对我国的市场经济地位的尽快承认,以多边场合,使我国与国际间的沟通与协调不断得到加强。 3提高国内企业运用贸易救济措施的主动性,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

(1)为了规范化、制度化企业实施贸易救济措施,从而使我国企业申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得到提高,避免有些企业搭便车的行为,我国必须尽快建立一套与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相衔接的协调机制,使我国反倾销、反补贴及保障措施的法律体系得到进一步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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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于经济自由主义而言,贸易保护主义更关注外界因素对自身的消极影响,其主要是通过关税和各种非关税壁垒限制进口,以保护国内产业免受外国商品竞争。作为传统贸易保护主义的延续和升级,上世纪末期,新贸易保护主义方兴未艾,保护的范围已经远远超出了商品经济的范畴,通过绿色壁垒、社会责任壁垒及知识产权保护等措施达到规避多边贸易制度的约束,进而保护本国就业,维持本国在国际分工和交换中的支配地位。新贸易保护主义的出现和发展既有竞争加剧、经济理论发展的推动,也有多边贸易体制自身的原因,但根本原因依然是各国、各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因此,自由和保护的相互交织必然贯穿于世界经济发展的各个阶段。而后危机时代的新贸易保护主义作为自上世纪90年代新贸易保护主义的延续和升级,一方面保留了新贸易保护主义的全部特征,另一方面又呈现出自身的独特性。

一、后危机时代新贸易保护主义的特征及发展趋势

所谓的后危机时代,一方面是区别于暂时已经过去的全球金融危机,另一方面,由于现阶段世界经济并没有明显脱离经济危机的负面影响,经济的反复随时可能出现,因此,此阶段的新贸易保护主义更多的是对之前新贸易保护方式的延续和精细化。具体而言,有如下特征:

1.实施主体的全球性和区域性

一方面,当今的世界经济格局有所变化,世界各国和地区由于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而紧密的联系在一起。美国次贷危机引起的金融危机影响着世界各国和地区,通常一国对他国采取保护贸易措施,会引起他国“报复”,这样一来会引发贸易保护“多米诺骨牌”效应,导致全球性的贸易保护主义。另一方面,新贸易保护向双边化、集团化和区域化方向发展。为了缓解金融危机所带来的影响,世界各国纷纷利用双边协调和FTA,区城性经济集团,集团成员国内要素自由流动,实行自由贸易,对外构筑贸易壁垒,以此保护成员国的市场,提高整体竞争力,共同应对外部国家的报复行为。当今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快速发展,使新贸易保护主义呈现出区城化的趋势。对于中国而言,目前,中国迄今共加入了9个自贸协定,同时,官方和民间机构也在不断推动更多FTA的构建。

2.保护措施更加复杂和隐蔽

一方面,新贸易保护主义措施层出不穷,日趋复杂,其超出世界贸易组织现有协定与协议的约束范围。新贸易保护主义政策开始由贸易政策延伸到对方国家的经济甚至社会政策,主要表现为:要求对方国限制国内商业行为,管制对方国家政府利用行政权力妨碍竞争的行为和干预对方国家经济政策等。此外,新贸易保护主义的保护对象从传统工业品和农产品转向高级工业制成品和劳务,并且开始进人高技术产品领域,以上这些方面也使得我国应对和解决其的难度加大。另一方面,新旧贸易保护主义区别的根本点在于旧贸易保护主义主要采用关税壁垒,而新贸易保护主义的保护手段以非关税为主。其中新贸易保护主义所采取的明显性的非关税措施主要是进口许可证制度、自动出口配额、出口补贴和进口配额等,而世贸组织规则对以上这些非关税措施的约束越来越严。在这种情况下,新贸易保护主义国家更多的采用更为实用的隐蔽性的技术壁垒如技术标准,质量认证,检验程序,环境保护与国民健康等。

3.保护措施表面日趋合法化

如今世界大多数国家在WTO规则的约束下,经济发展都在向自由贸易的方向迈进,可现在的多边贸易体制还是存在一些漏洞,这样贸易保护主义总是设法从中寻找“合法”的生存土壤。WTO允许成员国利用其有关协议反击遭到的不公平待遇以保护本国的利益,这就为各国以 “公平贸易”为由实行贸易保护主义腾出了余地。另外,当前,WTO规则保留各成员国的经济自主性,不仅包括发达国家,而且还包括发展中国家。因此,采取与WTO不直接冲突的各种保护措施,已成为经济全球化过程中贸易保护主义的普遍形态。此外,各国同样通过自身立法来绕开WTO规则的规制,如美国337条款,337 条款是美国《1930 年关税法》第337 节的简称, 它主要规范的是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对进口贸易中的不公平竞争方法和不公平行为进行调查的行为,337条款并不要求实际损害为前提。若ITC 裁决原告胜诉,ITC 可向美国公司提供有限排除令、普遍排除令和停止令等救济措施,但实践中,337条款更多起到的是一种敲山震虎的作用,往往程序一经启动,未等裁决,出口国方面即会规范自身行为以达到相应标准。此外还有以SA8000为代表的社会责任壁垒,它是一种以保护劳动环境和劳工权利为主要内容的管理标准体系,以劳动者劳动环境和生存权利为借口采取的贸易保护措施,是全球首个道德规范国际标准,其宗旨是确保供应商的产品符合社会责任标准。目前,全球的一些大采购集团都非常青睐有SA8000认证企业的产品,这促使很多企业去申请与维护这一认证体系,从而削弱发展中国家在劳动力成本方面的比较优势,我国目前也正在从事这方面的研究,并积极争取参与如ISO26000等相关规则的制定,以保护本国权利。总之,新贸易保护主义措施日趋表面合法化,可其实质并没有改变。

二、新贸易保护主义对我国经济发展的影响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化主义的发展,全球竞争必然不断升级,对于中国而言,其工业自1949年后经过了几十年的保护发展, 自改革开放后开始逐步面对国内外竞争,在这些竞争下中国的多数行业已经具备了一定的竞争力。从历史的角度看,今日中国面对的挑战跟19世纪初英国面对的类似,一方面要继续开发海外市场以扩大出口,另一方面需要不断从国外进口各种资源。此外,由于拥有世界上最大的廉价劳动力市场,中国必须保证极大的海外市场以解决就业问题,同时也必须通过外资继续引入外来竞争,避免由于发展初期对国内经济的过度保护而导致的现阶段国有企业的垄断对经济带来的伤害。当今,中国主要依靠出口和投资拉动经济增长,新贸易保护主义盛行加大了我国企业拓展国际市场的难度,对我国的经济产生了巨大的负面影响。

1.严重影响了我国的出口贸易

2009年我国整体出口市场受到阻碍,据商务部统计,2009年中国货物进出口总额22072亿美元,比上年下降13.9%,其中货物出口12017亿美元,下降16.0%。从统计数字可以看到,贸易保护主义对我国进出口的影响非常明显。其中,2009年美国政府对我国轮胎增收35%进口附加税的贸易保护主义,不仅极大的影响了我国轮胎行业产品的出口,还使得我国其他行业出口产品也遭遇到同样的待遇,总的来说,出口企业订单直线下降,利润严重下滑,严重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和经营,部分企业倒闭,失业率提高,还带来一些社会问题。继轮胎案之后的中国玻璃、无缝钢管等都遭遇无辜调查,影响恶劣,甚至于其他国家也都纷纷效仿,对我国产品不断的采取变相抵制措施,这些行为对外贸依存度高达70%的中国影响是极为负面的。此外,我们可以看到,贸易摩擦频发不仅使企业蒙受了巨额损失,而且损害了“中国制造”的国际形象,不利于中国出口的可持续增长。

2.我国的外部经济风险开始向宏观层面渗透

新贸易保护主义盛行不利于中国经济的长期、稳定发展,增加了中国经济运行的外部风险。在我国与美国的经济往来中,中美贸易的巨额顺差影响着中美政治经济关系。美国对我国实施新贸易保护主义,正是为了调整两国间的贸易顺差,维护其在世界市场的支配地位。美国不仅对对中国产品进行贸易制裁,而且在人民币汇率、对华投资、技术出口等领域对我国进行全面的施压,影响着中美之间的贸易关系。欧盟也对中国产品频繁设限,激化了当地企业与中国相关企业的矛盾,发生了砸店、烧货等事件,中国公民的人身安全受到了威胁,也影响着中国相关企业的正常经营,而且在欧盟各国家开始形成针对中国产品的“民间壁垒”。再者,中日“政冷”的常态化对两国经贸关系产生了极大的负面影响,两国在东亚区域合作主导权方面的竞争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东亚经济一体化的难度。

3.“中国”开始由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扩散,由贸易领域向经济、政治、军事领域扩散

由于中国在宏观管理和调控上存在一些问题,为新贸易保护主义的滋生提供了土壤,而另外,发达国家提出的“中国”也是中国遭受到新贸易保护主义的主要原因。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改革开放以来,经济迅速的发展,政治地位得到提高,引来许多发达国家提出“中国”,认为中国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威胁到他国的发展及世界市场上的支配地位。发达国家希望借以中国广阔的市场发展其经济,使其成为其成熟的商品市场和投资场所,另外,又担心中国不断的发展壮大,在世界市场上的竞争力不断的提高,会使得发达国家自身遭受经济发展的障碍。如今随着新贸易保护主义呈现出新的表现形式,“中国”开始由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扩散,由贸易领域向经济、政治、军事领域扩散。

三、我国应对新贸易保护主义的对策

在全球经济危机、国际贸易环境恶化情况下,仅2010年第一季度,就共有10个国家对中国发起19起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调查,直接涉及中国出口金额12亿美元。而回顾2009年,共有22个国家和地区对中国发起116起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和特保调查,直接涉及出口金额126亿美元。据WTO统计,中国已连续14年成为被发起反倾销最多的成员。此外,美欧日等发达国家高筑绿色贸易壁垒、技术壁垒等新贸易壁垒,出现了主要针对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的投资保护主义倾向,限制对基础设施、高新技术、能源、金融等领域的投资,甚至把经贸问题政治化。针对以上新情况,我国应在政府层面和企业层面寻求经济发展之策,带动整个国民经济的增长。

1.宏观层面--政府

(1)我国应坚决反对贸易保护主义。在全球贸易保护主义日益盛行的背景下,中国作为世界第三大贸易大国,必须联合世界各国共同反对贸易保护主义。首先,中国应利用各种国际组织和对话机制,如联合国、WTO协商机制、G20峰会,与其他经济大国进行充分沟通,坚决反对少数国家以邻为壑的短视政策,遏制新贸易保护主义的蔓延,逐步推进贸易自由化,争取形成有利的国际贸易环境。其次,在制定反对贸易保护主义的政策及采取相关的行为中,应把国家整体利益放在首位,尽可能保护我国企业,带动整体国民经济发展。这样也会在抵制新贸易保护主义行为中变得更有力量。最后,参与多边贸易规则的制订和修改,争取改变现有不合理的国际贸易与金融制度安排,推进符合各国利益与多边贸易体制的WTO多哈回合谈判,通过制定和修改多边贸易规则来约束和抵制新贸易保护主义行为。

(2)发挥主导作用,尽快调整、制定与国际标准相一致的国家标准。我国政府应强化职能部门的管理功能,利用其在人才、技术和信息上的优势,加强理论研究,再者考虑到中国的产品质量标准种类多、门槛低、不规范,在当前有关法规大调整的有利时机下,力使自己的思想脉络与国际思潮保持一致。

(3)加快建设中国贸易规则技术创新体制。20世纪90年代以后国际贸易领域中形成的以非关税壁垒为主的新贸易保护主义,虽历史不长,但其比旧贸易保护主义有很大的发展,无论在其形式的多样性,手段的有效性还是在技术法规的合理性方面,其对作为发展中国家的我国来说负面影响更为巨大。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应加快建设中国贸易规则技术创新体制,完善和提高体制的系统性、规范性和差异性,加强政策的艺术性,进一步地提高技术手段的多样性。我国应争取通过规则的不断创新,力促国民经济健康、有序、快速地发展。

(4)加强我国的区域经济合作与FTA建设。当前,区域性贸易集团使贸易保护措施添上了集团的色彩,其对内实行自由贸易和要素自由流动,有利于区域内国家经济发展,而对区域外国家则实行贸易歧视,不利于区域外国家发展。针对以上情况,我国自身也应参与到区域经济一体化中去,争取在贸易自由化的世界浪潮中扩展国家利益的实现范围和方式,实现经济持续增长的长期性目标。另外,我国还应积极参与和发展双边及多边FTA,在区域一体化中发挥积极作用并获利。

(5)完善贸易保护主义立法。在我国企业应对反倾销等诉讼中,应认识到我国贸易保护主义立法还存在很多不完善之处,而只有我国熟练掌握了贸易保护主义的策略及技巧,贸易保护立法更加完善,才能在其他国家向我国提出贸易保护主义诉讼时应对自如,及时采取相应的对策,以便于保护我国涉诉企业的利益。

(6)引导我国企业认识到贸易保护主义的实质。我国企业应认识到新贸易保护主义又称为超贸易保护主义或“新重商主义”,其是随着世界经济竞争加剧,最初由发达国家为规避多边贸易制度的约束,通过贸易保护,达到保护本国就业,维持在国际分工和国际交换中的支配地位而对发展中国家采取的一系列以非关税壁垒为主的保护贸易的措施。我国企业应一方面检讨自身的倾销行为,另一方面应主动参与到贸易保护主义诉讼中,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使得自身在国际市场上能够受到公正的待遇。

2.中观层面—行业

中国应该转变观念,要充分重视行业协会的作用,一方面,对行业协会的定性决不应仅仅将其定义为政府的“二机关”,应该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独立性与中立性,这样行业协会作为一个独立的第三方组织便能更好地发挥政府与企业间的桥梁作用,另一方面,行业协会应充分发挥连接企业与企业的纽带作用,充分代表本行业,为规则的制定,行业自身利 益的保护和救济等贡献力量。

3.微观层面——企业

(1)充分了解和学习WTO规则和各国的新贸易保护手段。我国企业应充分了解和学习WTO规则和各国的新贸易保护手段,以使在应对和应诉他国企业时,可以避免遭受各种传统的和现代的贸易壁垒打击。如今新贸易保护主义手段呈现出新的特征,贸易保护主义措施更趋复杂性和隐蔽性,我国企业只有通过认识和掌握这些新贸易保护手段和有关贸易调查的相关知识,才能在对方采取一些不利于我国的保护手段时,在最短的时间内积极应对和应诉,合理、合法的保护自身权益。

篇9

它们在维护民族利益,保护资源与环境的旗帜下,行保护之目的,具有名义上的合理性,形式上的隐蔽性,手段上的欺骗性和战略上的进攻性等特点。

一、新贸易保护主义产生的原因。

1.国际竞争加剧。

在全球化时代,市场经济制度逐步演化为世界经济发展的主流制度,而竞争是市场经济最主要的特征之一。目前,竞争已不再作为单纯的“手段”或“工具”存在,而逐步演变成为主权国家和企业生存与发展的核心动机,成为实现国家利益和企业利益的重要手段。各国政府不仅在国际竞争中保护自身的产业与贸易利益,而且直接介入本国企业与外国企业之间的竞争。一方面,采用进口关税或出口补贴等保护手段有利于改善本国企业的收益和市场地位;另一方面,一旦外国企业或进口产品危及本国利益时,即使发达国家的政府也采取直接干预的手段。特别是在“就业”已经逐渐演变为一种公共品的今天,由进口增加导致的失业问题已经具有了越来越突出的政治意义。当本国产业和劳工群体受到进口冲击时,来自公众的呼声或其他政治压力必然使政府倾向于对这些领域实行保护,以排斥竞争的威胁。

2.跨国公司内部贸易的发展。

随着跨国公司及其海外经营的发展,国际贸易的流向和贸易方式发生了深刻变化,跨国公司内部贸易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不断提高。

跨国公司内部贸易的发展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国际贸易差额的分布。跨国公司通过内部分工和核算体系,在内部贸易中获得了较为稳定的收益,但却把各国账面上贸易差额的此消彼长以及由此引发的贸易摩擦甩给了各国政府。作为承接跨国公司产业转移最集中的地区之一的亚洲地区制成品出口的迅速增长,使其对美国、欧盟保持了较大规模的贸易顺差,而美国和欧盟跨国公司在亚洲地区投资企业的出口已经成为美国和欧盟贸易逆差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发达国家处理贸易逆差的政策并不主要针对这些大跨国公司,而是拿出口国开刀,以解决与这些国家的贸易争端为借口,推行新贸易保护主义。

3.发展中大国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与冲击。

以中国、墨西哥、马来西亚、印度等国家为代表的发展中大国出口规模迅速扩大,并逐步成为世界制成品市场的重要供应者。特别在中低端工业品市场上,这些国家已经形成了一定的出口竞争力,并逐步取达国家原有的市场份额。尽管这些发展中大国出口的高速增长并未彻底改变国际贸易不平衡增长的局面,但其出口实力的增强对国际贸易格局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影响。发展中大国大量低价工业品进入欧美市场,对其国内相关产业造成了冲击。为缓解由此形成的贸易逆差和各种国内矛盾,发达国家利用其政治经济强权,加强了对这些发展中出口国的贸易制裁。

二、新贸易保护主义对我国的影响。

1.限制了国际市场的拓展。

新贸易保护主义不利于我国商品拓展国际市场,削弱了传统商品的竞争优势。我国传统商品出口以劳动密集型商品为主,受技术水平、人员素质等因素的限制,商品的科技含量、质量较低并且难以迅速使之得到提高。美国、日本、英国等发达国家出于保护本国经济及生产者的利益等目的考虑,往往制定较高的质量标准以技术性标准限制我国“价廉”商品的进入,这对我国的商品出口制造了极大的障碍。

2.限制了服务贸易的发展。

新贸易保护主义不利于我国服务贸易及投资业务向世界范围扩展,打击了我国企业参与世界贸易活动的积极性。近年来我国的对外贸易纠纷不仅发生在传统的商品贸易领域,而且还有向服务贸易及投资业务蔓延的趋势。同时欧盟和美国还批评我国在服务业领域,特别是金融和零售业对外开放程度远远不够,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劳工标准、卫生环境、人权等方面加大施压力度。

三、我国应对新贸易保护主义的措施。

1.借助WTO解决贸易保护。

可以使争议的双方和平、理性、可预见地解决争议体现了在争端解决中的不损害公正、不歧视的特点,可避免和防止贸易限制的扭曲,有利于维护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可见,WTO争端解决机制的一个主要作用,是能够确保经济弱国对经济强国的不公平贸易行为提出挑战。研究运用WTO规则,完善我国的反倾销、反补贴及相关保障制度,实行有理有度的保护,避免国内的产业受到严重损害。

2.保护本国企业应对国外贸易壁垒。

一方面政府可以利用自身信息优势帮助国内企业收集各国关于质量、技术、环保标准的信息,建立相关的资料库并及时更新。另一方面我国应积极鼓励企业联合起来应对国外对我国出口产品的反倾销调查。我国应借鉴国外经验,采取“谁应诉、谁受益”原则,在企业与政府携手应对的基础上,鼓励涉案企业积极应诉、挽回市场;同时政府可以按我国成功的建立行业协会的经验,建立不同产品的行业协会,以行业协会代表全行业进行反倾销应诉,商务部专门代表国家,帮助企业与外国政府谈判。

篇10

关于经济全球化相关的文献:赵晓、刘阳(2005)从宏观国际经济的角度对中国经济的现状与地位进行了分析,认为中国正经历20年左右的国际显性摩擦时期,而中国作为新的大国被国际接纳,达到新的国际均衡时期还需要20年,这是现阶段中国遇到发达国家各类经济摩擦的重要原因之一。三好将夫在其论文“全球经济的抵制场”别对全球化中跨国公司的行为做了研究,他认为20世纪60年代以后跨国公司越来越不受政府控制,离开国家和民族,追求自己的利益而抛弃民族自行其是。他们选择具有稳定政治结构、廉价劳动力、适当基础设施和较低税率、对环境要求较低的国家进行资本输入。

关于发达国家新贸易保护主义的文献:赵瑾(2005)认为当代全球新贸易保护主义呈现十大特点,分别是保护的焦点由经济问题扩展到社会问题;手段主要依靠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环境技术标准、动植物检验检疫措施为主;保护方式由限制进口变为通过出口补贴等措施扩大出口、通过多边贸易保护发达国家的技术比较优势、通过劳工标准、技术标准达到全面禁止进口的目的;其动机由提高本国产业竞争力转变为从根本上削弱甚至使对方丧失国际竞争力。梁丹(2005)分析了当今发达国家国际贸易政策中“新人文主义”倾向及其背景,认为如SA8000等人文壁垒是发达国家推动经济全球化为己所用的产物,是发达国家保护国内劳动密集型产业的需要,也是跨国公司树立企业社会形象的要求。Benoit Laplante & Jonathan Garbutt(1992)则对发达国家贸易政策中的环境保护主义进行了研究,认为需要国际环境政策的共同协调来防止环境政策变为国际贸易中的一项非关税壁垒。

二、近年发达国家“反全球化”的表现

1、国际投资方面

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企业并购的干涉。联想并购IBM个人电脑业务受到美国政府相关部分干涉、中海油并购尤科斯失败等等。

2、反倾销

以中国这个最大发展中国家为例,从反倾销立案调查数量来看,我国是世界上遭遇反倾销立案调查最多的国家。从1995年到2006年6月,世界范围内共发起2938起反倾销立案调查,中国以500起的总数量排名第一,占世界总量的17.02%,为第二位韩国的2倍多。

3、技术性贸易壁垒

主要包括WTO《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规定的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以及动植物及其产品的检验和检疫措施、包装和标签、标志要求、绿色壁垒、信息技术壁垒等等。近年来呈现迅速上升趋势,据统计,20世纪70年代技术性贸易壁垒占到世界贸易壁垒的10%~30%,而最近几年几乎占到了80%。有关数据显示,入世以后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每年对我国出口额的影响约为450至500亿美元,占出口总值的25%以上。

三、发达国家“反全球化”行为的原因和动机

1、构建生产与消费全球化背景下的一国生产函数

为了用于分析发达国家“反全球化”行为的动机以及技术创新对发展中国家的意义,本文将构建生产与消费全球化背景下的一国生产函数。

根据新增长理论,若假设经济增长是希克斯中性的,则一国的生产函数一般写为:Y=Af(L,K)。

其中A代表技术水平,L代表一国劳动力,K代表本国资本。这里将要根据全球化背景对其进行一些改进。首先,在全球化下可以将生产资料分为易流动与不易流动资源两类,其中劳动力目前根据现状仍然属于不易流动资源。其次,资本在生产中的作用最终体现在它可以购买本国劳动力和各种生产资料。考虑到全球化背景下资本可以借由国际直接投资进行全球优化配置,一国可以利用的生产资料或者说资源事实上是世界易流动资源能够被本国利用的部分加上本国劳动力能够被利用的部分。第三,假定一国的技术研发投入是总资本存量的一定比例,那么技术的进步也取决于本国总资本的数量。尽管内生增长理论的研究开发模型得出技术水平的稳态值与研发资本投入比例无关的理论推论,但许多学者的实证研究证明科技投入对技术进步的促进效应还是十分明显的。第四,以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的发展中国家,其技术在生产函数中的作用小于技术密集型发达国家,因为其生产过程主要依靠劳动投入,同时劳动密集型产品价格相对较低,即产出的价值较低。这样,归结以上四点变动,全球化下a国的生产函数可以改写为以下形式:

Y=Aρf(Laθ3(Ka+Kf),Swθ4(Ka+Kf))

其中,La代表a国的劳动力数量,θ3代表由本国资本和外商投资资本决定的、能够开发使用本国劳动力的比例,Sw代表世界易流动生产资料总量,θ4代表由本国资本和外商投资资本决定的世界易流动生产资料可以由本国利用的比例。

此外,根据经济学基本原理,产出必须有相等数量的需求才能保持稳定,总产出若超出总需求,则会由价格水平变化减少至实际需求水平,即Y=D。

同时,在消费全球化背景下,假设任何国家对所有产品的需求量取决于该国的人口和人均收入,而其中有一定比例的需求将通过a国产品满足。这个比例应当取决于a国产品的价格和综合垄断程度,它又由该国产品的价格水平和技术不可代替程度等因素决定。因此,a国产品面临的需求包括a国与世界其他国家对a国产品的需求量两部分组成。即:

D=θ1Da+θ2∑DW

θ1=θ1(k(P,A)) әθ1/ әP<0 әθ1/ әP>0

θ2=θ2(k(P,A)) әθ2/ әP<0 әθ2/ әP>0

Da=f(la,ia) әDa/ әla>0 әDa/ әia>0

Dw=f(lw,iw) әDw/ әlw>0 әDw/ әiw>0

其中,k表示a国产品的综合垄断系数,它由该国产品的价格水平和技术水平等因素决定。一般来说θ2<θ1,因为本国需求通过本国产品满足的比例通常要大于外国。lw代表除a国外的任一国家w的人口,iw代表除a国外的任一国家w的人均收入。

由以上几个方程可以基本了解经济全球化下一个国家生产函数的全貌,它将用于本文分析全球化对发达国家采取“反全球化”行为动机。

2、发达国家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的长期动因

全球化给部分发展中国家带来了发展契机,开始挑战发达国家国际地位。随着世界交通、运输、通信技术的迅猛发展,全球化在世界经济、文化、政治等各个领域迅速发展,其中又以经济全球化最为直接和深刻,包括生产、消费与收入分配的全球化。不断壮大的跨国公司与国际直接投资将大量资金注入拥有大量廉价劳动力且政治比较稳定的发展中国家,在那里将它们的资金与被投资国的大量劳动力与技术结合起来,以用低成本生产出产品,再销往包括被投资国在内的广大世界市场,从而获得高额企业利润。这种资金及其代表的易流动生产要素向拥有廉价劳动力的发展中国家聚合的效应使得部分发展中国家成为世界工厂。根据全球化下的生产函数:Y=Aρf(Laθ3(Ka+Kf),Swθ4(Ka+Kf)),必然造成部分发展中国家国内生产总值的快速增长,并附带使其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和企业制度、国内就业、人均收入迅速提高和优化。可以说,全球化给予部分发展中国家绝好的历史契机,使他们在不久的将来在经济方面有可能挑战美国与欧洲等发达国家的世界霸主地位。而历史告诉我们,任何新兴国家的崛起必然会遭到现存霸主国家在各方面的阻挠和压制,直至新兴国家完全崛起为止。而在当今社会,经济成为决定国家地位的最核心力量,因此采用以贸易保护为主的经济手段来压制新兴国家的经济崛起便是发达国家政府有意愿采取的最好方法。这也是它们在这个全球化时期采取反全球化行为的长期动因。

3、发达国家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的短期动因

全球化背景下跨国公司利益与发达国家利益分离的后果迫使发达国家政府在现阶段采取贸易保护主义。经济全球化的深刻影响,使得跨国公司取得了越来越独立的经济实力和地位。在这个意义上,跨国公司的所在国与其它国家并没有什么实质区别,跨国公司作为单独的企业法人要实现的只是自己的最大利润。这种跨国公司利益与国家利益的分离在短期内立即产生了以下两个结果:(1)发达国家部分制造业空心化,跨国公司将那些劳动密集型产业或者技术密集产业的劳动密集环节转移到部分发展中国家,这些产业在发达国家成为夕阳产业,从中释放出的大量劳动力一时难以转移至新的就业岗位,近年来造成了失业问题。(2)跨国公司带动的这些产业的转移使得发达国家对于这类产品的需求越来越多地依靠向发展中国家进口,结果导致其与吸收了大量FDI的部分发展中国家出现越来越大的贸易逆差。

四、应对发达国家新贸易保护主义的举措与意义

针对全球化经济背景与发达国家新贸易保护主义,发展中国家的最好应对举措就是利用全球化跨国公司转移资金和生产要素的契机,发动民族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并努力建立自己的标准体系。这样做的好处至少有以下四点。

第一,抛弃低价产品的战略,提高产品技术含量与价格,防止发达国家使用反倾销。

第二,通过建立自己的标准体系,破除发达国家的标准壁垒,便利自己的产品进入世界市场,并提升国家地位。

第三,加强技术创新,可以有效提高生产效率、加快经济增长,同时可以促进对本国产品的需求程度。根据现有经济增长理论和全球化下生产函数,技术进步对产出的增长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假定本国的产出总能拥有相应需求,那么技术进步带来的产出增长就可以直接表现为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我国许多学者已经从各种角度和各个国家、地区对技术进步促进经济增长的作用进行了实证研究,都得出了正面的结论。

第四,加强民族企业的技术创新,可以有效提高对本国产品的需求。根据市场原理,产出如果没有相等的需求,供过于求,或者说产品没有销路,就会通过价格的下降逐渐减少,直至与相对的需求量相等,也就是说这种缺乏相应需求的产出是不能持久的。因此,保证本国产品有相应需求量对于一国的国内生产总值来说是十分关键的。

【参考文献】

[1] 王逢振等:全球化症候[C].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1.

[2] 韩可卫: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发展特点分析[J].时代经贸,2005(11).

[3] 李思一:发展中国家技术引进与自主创新的经验[J].国际技术经济研究,2000(7).

[4] 梁丹:国际贸易政策的“新人文主义”倾向及其形成的背景[J].学习论坛,2005(9).

[5] 曲如晓:中国出口贸易面临的三大壁垒及应对策略[J].国际经济合作,2004(5).

篇11

关于经济全球化相关的文献:赵晓、刘阳(2005)从宏观国际经济的角度对中国经济的现状与地位进行了分析,认为中国正经历20年左右的国际显性摩擦时期,而中国作为新的大国被国际接纳,达到新的国际均衡时期还需要20年,这是现阶段中国遇到发达国家各类经济摩擦的重要原因之一。三好将夫在其论文“全球经济的抵制场”别对全球化中跨国公司的行为做了研究,他认为20世纪60年代以后跨国公司越来越不受政府控制,离开国家和民族,追求自己的利益而抛弃民族自行其是。他们选择具有稳定政治结构、廉价劳动力、适当基础设施和较低税率、对环境要求较低的国家进行资本输入。

关于发达国家新贸易保护主义的文献:赵瑾(2005)认为当代全球新贸易保护主义呈现十大特点,分别是保护的焦点由经济问题扩展到社会问题;手段主要依靠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环境技术标准、动植物检验检疫措施为主;保护方式由限制进口变为通过出口补贴等措施扩大出口、通过多边贸易保护发达国家的技术比较优势、通过劳工标准、技术标准达到全面禁止进口的目的;其动机由提高本国产业竞争力转变为从根本上削弱甚至使对方丧失国际竞争力。梁丹(2005)分析了当今发达国家国际贸易政策中“新人文主义”倾向及其背景,认为如SA8000等人文壁垒是发达国家推动经济全球化为己所用的产物,是发达国家保护国内劳动密集型产业的需要,也是跨国公司树立企业社会形象的要求。Benoit Laplante & Jonathan Garbutt(1992)则对发达国家贸易政策中的环境保护主义进行了研究,认为需要国际环境政策的共同协调来防止环境政策变为国际贸易中的一项非关税壁垒。

二、近年发达国家“反全球化”的表现

1、国际投资方面

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企业并购的干涉。联想并购IBM个人电脑业务受到美国政府相关部分干涉、中海油并购尤科斯失败等等。

2、反倾销

以中国这个最大发展中国家为例,从反倾销立案调查数量来看,我国是世界上遭遇反倾销立案调查最多的国家。从1995年到2006年6月,世界范围内共发起2938起反倾销立案调查,中国以500起的总数量排名第一,占世界总量的17.02%,为第二位韩国的2倍多。

3、技术性贸易壁垒

主要包括WTO《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规定的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以及动植物及其产品的检验和检疫措施、包装和标签、标志要求、绿色壁垒、信息技术壁垒等等。近年来呈现迅速上升趋势,据统计,20世纪70年代技术性贸易壁垒占到世界贸易壁垒的10%~30%,而最近几年几乎占到了80%。有关数据显示,入世以后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每年对我国出口额的影响约为450至500亿美元,占出口总值的25%以上。

三、发达国家“反全球化”行为的原因和动机

1、构建生产与消费全球化背景下的一国生产函数

为了用于分析发达国家“反全球化”行为的动机以及技术创新对发展中国家的意义,本文将构建生产与消费全球化背景下的一国生产函数。

根据新增长理论,若假设经济增长是希克斯中性的,则一国的生产函数一般写为:Y=Af(L,K)。

其中A代表技术水平,L代表一国劳动力,K代表本国资本。这里将要根据全球化背景对其进行一些改进。首先,在全球化下可以将生产资料分为易流动与不易流动资源两类,其中劳动力目前根据现状仍然属于不易流动资源。其次,资本在生产中的作用最终体现在它可以购买本国劳动力和各种生产资料。考虑到全球化背景下资本可以借由国际直接投资进行全球优化配置,一国可以利用的生产资料或者说资源事实上是世界易流动资源能够被本国利用的部分加上本国劳动力能够被利用的部分。第三,假定一国的技术研发投入是总资本存量的一定比例,那么技术的进步也取决于本国总资本的数量。尽管内生增长理论的研究开发模型得出技术水平的稳态值与研发资本投入比例无关的理论推论,但许多学者的实证研究证明科技投入对技术进步的促进效应还是十分明显的。第四,以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的发展中国家,其技术在生产函数中的作用小于技术密集型发达国家,因为其生产过程主要依靠劳动投入,同时劳动密集型产品价格相对较低,即产出的价值较低。这样,归结以上四点变动,全球化下a国的生产函数可以改写为以下形式:

Y=Aρf(Laθ3(Ka+Kf),Swθ4(Ka+Kf))

其中,La代表a国的劳动力数量,θ3代表由本国资本和外商投资资本决定的、能够开发使用本国劳动力的比例,Sw代表世界易流动生产资料总量,θ4代表由本国资本和外商投资资本决定的世界易流动生产资料可以由本国利用的比例。

此外,根据经济学基本原理,产出必须有相等数量的需求才能保持稳定,总产出若超出总需求,则会由价格水平变化减少至实际需求水平,即Y=D。

同时,在消费全球化背景下,假设任何国家对所有产品的需求量取决于该国的人口和人均收入,而其中有一定比例的需求将通过a国产品满足。这个比例应当取决于a国产品的价格和综合垄断程度,它又由该国产品的价格水平和技术不可代替程度等因素决定。因此,a国产品面临的需求包括a国与世界其他国家对a国产品的需求量两部分组成。即:

D=θ1Da+θ2∑DW

θ1=θ1(k(P,A)) әθ1/ әP<0 әθ1/ әP>0

θ2=θ2(k(P,A)) әθ2/ әP<0 әθ2/ әP>0

Da=f(la,ia) әDa/ әla>0 әDa/ әia>0

Dw=f(lw,iw) әDw/ әlw>0 әDw/ әiw>0

其中,k表示a国产品的综合垄断系数,它由该国产品的价格水平和技术水平等因素决定。一般来说θ2<θ1,因为本国需求通过本国产品满足的比例通常要大于外国。lw代表除a国外的任一国家w的人口,iw代表除a国外的任一国家w的人均收入。

篇12

    这场令人谈之色变的金融危机一度使世界经济低迷,公众信心丧失,在与之周旋抗衡的过程中,全球经济形势发生了新的变化,国际贸易也出现了新的特点。据世贸组织(wto)统计,2009年世界贸易总额下降12%,降幅为60年来之最,而中国在2009年成为全球第一大出口国。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国的外贸出口一方面面临极为不稳定的经济大背景,另一方面又因为贸易竞争力的增加而承受着来自其他国家日趋强劲的贸易保护压力。这就要求我们适应国际经济形势的变化,寻求出口贸易新模式,从而推进我国国际贸易又好又快的发展。

1当前世界经济形势分析

1 .1世界经济止跌回升.增速缓慢

    随着各国大规模经济刺激政策的落实,国际金融市场渐趋稳定,世界主要经济实体的消费和投资逐渐升温,世界经济开始从衰退走向复苏。

    2009年初,世界经济并未走出金融危机的阴影。美国一季度gdp环比增长年率下降6.4%;日本gdp也因净出口和投资大幅萎缩,欧元区gdp更是大幅萎缩9.6%。据世界贸易组织(wto)统计,2009年第一季度全球贸易额下降了40%。二季度美国、日本、新兴经济体经济开始回升,韩国经济触底反弹,国际贸易降幅收窄,但仍高达两位数。进入三季度后,美国、日本等主要经济体回升明显,多数欧盟国家也出现复苏,印度、巴西等国回升势头也较强劲。在金砖四国中,俄罗斯相对较弱,但其5月份和6月份的工业生产指数均实现了正增长。世界经济基本上被确认见底回升。

中国经济在2009年上半年仍保持较高增长,第三季度增长率超过8%。中国香港、新加坡和中国台湾地区经济均有所企稳并出现回暖迹象。

    虽然目前金融危机最强劲的势头已经过去,世界经济已经停止了自由落体式的下跌开始有所回升,但是我们却不能对其做出过于乐观的估计。金融危机导致居民财富缩水,储蓄率大幅上升,消费需求严重下降;同时由于缺乏新的盈利机会,加之目前全球普遍产能过剩,新的投资需求短期内很难大幅回升。因此,虽然经济开始回暖,但是其复苏的过程也是缓慢而曲折的。imf估计,未来四年之内,全球经济增速将略高于4.7%,低于危机前几年的平均水平。目前全球经济逐步回稳但仍旧脆弱。

1 .2高失业率和通胀预期并存

    金融危机给各国产业带来重创,失业问题随之加剧,全球就业问题异常严峻。2009年,美国9月份失业率达到9.8%,创26年来新高;欧元区8月份失业率升至9.6%,为欧元区诞生来最高;日本9月份失业率为5.3%,亦为十年来最高;发展中国家就业问题也令人担忧。高失业率将直接影响消费一一失业者无力消费,未失业者基于对未来的忧虑而不敢消费,进而影响到经济复苏的速度。

    高失业率严重的同时,通胀预警也时刻存在。金融危机爆发后,为了稳定金融市场,刺激经济复苏,各国都采取了规模空前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各国央行纷纷大幅度降低利率水平,美国、欧元区和日本的利率分别降至0%一0.5%} 1%和0.1%,均创历史新低。一些地区和国家甚至直接向市场注资从而提升大宗商品价格。目前美国、日本等国的货币供应增速均快于名义gdp增速,全球基础货币持续上升。在经济低迷时过剩的货币供应和较高的流动性往往不会形成通胀压力,但是当经济逐渐复苏时,这些内容则会因为政府缺乏有效的退出机制和抑制工具而转化为通胀压力。届时,宽松的货币政策和积极的财政政策将会进退两难。

1 .3贸易竞争加剧.贸易保护主义抬头

    金融危机导致全球需求大幅萎缩,国际贸易严重下滑,各国贸易竞争加剧。而与此同时,一些国家和地区的内需难以拉动,进一步刺激了其扩大对外出口的决心。内忧外患的状况使得众多国家和地区纷纷采取强硬措施以期有效争夺国际贸易市场,一些国家甚至不惜大幅贬低本币币值、采取各种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来提高本国产品竟争力,扩大国际市场。

    除了争夺市场,各国亦希望通过促进本国产业来带动国内经济发展、促进就业,加速经济复苏脚步。这势必使其更决绝的采取各种贸易限制措施和保护措施,贸易保护主义重新抬头。国际经贸组织报告显示,2009年4月到8月短短5个月时间,20国集团就出台了91项新的潜在的保护主义措施。据世界银行统计,金融危机爆发以来,20国集团中有17个国家一共推出了约78项贸易保护主义措施,其中47项已经付诸实施。

    但是在如今经济一体化的大背景下,各个国家的经济利益是互相关联的,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能自顾自的采取贸易措施。所以,表面上各经济体会呼吁抑制甚至消除贸易保护,但实质上各国都不同程度的采取各种形式的贸易保护措施,这就使得近年来的贸易保护会以更新更隐蔽的方式出现。在金融危机的影响下,贸易保护主义正重新抬头,并且即将成为世界经济复苏的最大阻碍。

2经济形势对中国外贸的影响

2 .1贸易额度下降.降幅趋缓

    金融危机导致全球需求下降,整体贸易环境趋紧。2009年全球经济回暖,但全球国际贸易总量仍处于下滑趋势。这一年里,中国的经济形势较为良好,但外贸出口仍下降16%,然而相较金融风暴正劲之际,我国的外贸出口降幅已大大收窄。

2.2跃居第一大出口国.贸易康擦增加

    在这次全球性的经济危机中,中国的表现好于一般国家。特别是在2009年,中国的出口额占全球出口份额比重超过9%的,超越德国成为世界第一出口大国。这充分说明了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不断发展自主产业,正在逐渐成为世界制造业的中心。但我国的出口产品仍以劳动密集型为主,对外贸易处在粗放增长阶段,是典型的“制造大国、品牌小国”。这种凭借数量型扩张取胜的粗放增长经营模式已经成为引发贸易摩擦的重要原因。同时,由于全球整体需求下降和各国内需难以带动等对国际贸易竞争的刺激,外贸竞争力日益强劲的中国也成为了贸易保护主义的重点对象。据商务部统计,2009年全球70%的贸易保护主义举措与中国的出口贸易有关。2009年,中国遭遇的贸易摩擦案件数量超百起、案值约120亿美元,两者均创历史新高。同时,中国产品遭遇贸易摩擦的连锁性突显,钢铁、鞋类、玩具、铝制品、轮胎等中国传统优势出口产品频繁出现一个产品在不同市场遭遇贸易救济调查的现象,呈现出摩擦国别扩散和救济措施叠加的势头。

    随着全球经济的回暖,国际贸易经济环境将逐渐好转,中国的外贸前景看好。但我国的国际贸易关系也将随之而更加复杂,其他国家的贸易保护主义可能会更加严重。对于后危机时代的中国贸易,机遇与挑战并存。

2.3老牌合作伙伴贸易关系趋紧,贸易对象格局改变

    欧盟是我国的第一大出口市场。2009年,我国对欧盟出口总值达2362亿美元,占我国出口总额的19.66%,我国对欧盟的出口形势将影响总体的外贸形势。然而目前欧盟经济存在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不仅欧元区的货币稳定难以确保,而且由于经济问题而引发的政治问题也在各成员国内频发。内忧外患的状况使得欧盟诉诸于贸易保护主义,尤其是对中国采取了一系列的贸易保护政策。中国是欧盟第二大贸易伙伴,但在2009年,欧盟国家频繁针对中国采取反倾销措施,从鞋类、服装、纺织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到光伏、节能灯等拥有一定技术含量的产品,都是欧盟对华进行反倾销的对象。2010年,欧元区对中国的贸易保护主义可能会更加严厉。

    中国对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贸易形势也都不容乐观。奥巴马政府出于减少国内失业率以及2010年面临中期选举政治压力的需要,不断对中国施压,出台了各种针对中国出口的贸易保护措施。经济陷人严重衰退的日本则更是大大缩减了与中国的贸易合作关系。

    另外,发展中国家对中国的贸易救济调查也越来越频繁。仅2010年起就有韩国、阿根廷、墨西哥、哥伦比亚等多个国家相继对中国的马铃薯、西服、高碳锰铁、榨汁机等多种产品施行禁运、反倾销调查等贸易措施。中国与老牌主要贸易国家的关系日趋紧张。

    而随着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建立和中非贸易的健康发展,中国与东盟、非洲的贸易关系发展保持着较好势头。2009年我国对东盟出口额达到1062亿美元,超过了日本,占我国对外出口总额的8.85%。从长远来看,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和中国与非洲、澳洲等国家贸易关系的促进,中国的外贸环境会逐渐好转,且新的贸易格局也会逐渐形成。

3未来的发展措施

3.1加快法制法规建设.拓宽贸易口径

    中国加人wto近九年的时间内,清理、修订、废除了数千件与wto规则相冲突的法律、法规及各种红头文件,有效地实现了国内法律法规的配套。然而我国法律的修正并未趋于完善。从国内经济发展来看,需要创造更加良好、公平的竞争环境,如建立稳定、透明的财税、信贷、外汇、保险等政策体系,明确政府对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融资支持、税收减免优惠、投资风险保障的鼓励政策等。通过规范国内竞争规则促进企业高速健康发展,为我国经济发展打下坚实基础。从国外竞争来看,随着国际贸易竟争的加剧,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在传统的贸易保护措施之外,各个国家和地区更可能采取诸如绿色壁垒、技术壁垒等隐性保护策略。针对此种情况,我国需严格制定细致、规范的制度和法规,以立法的形式确保我国贸易产品的标准化、规范化,从而拓宽贸易口径,增大进出口额。

3,2优化出口商品结构提升产品竞争力

    虽然我国已经超越德国成为世界第一大出口国,但是目前我国仍以粗放增长的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缺乏自主设计,没有龙头品牌,产品质量和设计都还比较欠缺。当前我们还主要靠规模优势来赢取市场,在全球需求下降,各国各地区纷纷依靠本币贬值和出口补贴等手段来加大本国产品价格优势的情况下,无疑会对我国的出口贸易带来很大冲击。因此自主研发、提升质量、重视国际认证,全面优化我国出口商品结构,提升产品竞争力,才一是保证和扩大我国对外贸易优势的有效途径。

3.3鼓励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虽然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已经逐渐加强了中小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但是民营企业无论在自身的资金和资源优势上还是在宏观经济政策上都是无法与国企比拟的。然而中小企业因其灵活性、创造性、对发展机会强烈的渴望程度而对经济促进有着无可替代的作用。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与国外拥有先进生产技术、优厚资金实力的国外企业、机构合作,招商引资,同时增进企业自身实力,不仅可以增强整个产业的竞争力,而且对于促进国内就业和扩大外商投资等各个方面都会有很好的成效。

3 .4优化行业发展结构,促进经济快速稳健进步

篇13

所谓绿色贸易壁垒,实质上是指进口国政府以保护生态环境为纲,以限制进口保护贸易为目的,通过颁布复杂多样的环保法规、条例、建立严格的环境技术标准和产品包装要求,建立繁琐的检验认证和审批税、实行环境构想制度,以及保证环境进口税方式对进口产品设置的贸易障碍。绿色贸易壁垒通常分为两类:一类是政府引导型的绿色壁垒,另一类是非政府引导型的绿色壁垒。绿色贸易壁垒的内容主要包括环境进口附加税、绿色技术标准、绿色环境标准、绿色市场准入制度、消费者的绿色消费意识等方面的内容。将环保措施纳入国际贸易的规则和目标,是环境保护发展的大趋势。由于西方国家的公众和政治家对环境的关注,环境保护逐渐成为服务于各国贸易保护主义政策的一种武器,而且成为在国际贸易谈判中讨价还价的筹码。 

 

一、绿色贸易壁垒的表现形式 

环境保护与贸易保护的契合决定着绿色壁垒的应用较为广泛,涉及到的不仅包括制成品,还包括中间产品;不仅包括产品的质量,也包括产品的加工生产方法以及产品的设计和消费处理过程。绿色壁垒应用的广泛性,使其表现形式多种多样。 

1.绿色关税制度 

发达国家对一些污染环境和影响生态,可能对环境造成威胁及破坏的产品征收进口附加税,或者限制和禁止商品进口,甚至对其实行贸易制裁。但是,在标准的实行上常常内外有别,明显带有歧视性,可以说是以绿色之名行贸易保护之实。 

2.绿色技术标准制度 

通过立法手段,制定严格的强制性技术标准,限制国外商品进口。发达国家凭借自己的经济技术优势和垄断地位,不考虑或很少考虑发展中国家的实际情况,对进口产品不分国别一律采取非常严格的技术标准,事实上导致发展中国家产品被排斥在发达国家市场之外。 

3.绿色环境标志制度 

绿色环境标志又称绿色标签或环境标签,是环保产品的证明性商标。发展中国家产品为进入发达国家市场,必须提出申请,经批准取得绿色环境标志。目前已有40多个国家和地区推行绿色环境标志制度,并趋向于协调一致,相互承认,对发展中国家产品进入发达国家市场形成了巨大障碍。 

4.绿色包装制度 

发达国家制定的较高且比较完善的包装材料标准,包括废弃物的回收、复用和再生等制度,是为了防止包装材料及其形成的包装废弃物给环境造成危害,结构不合理的包装容器可能损害使用者的健康而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但某些过于严格的绿色包装措施,则可能事实上妨碍发展中国家的对外贸易,引发贸易争端。 

5.绿色补贴制度 

发达国家认为,如果一个国家内部采用比较宽松的环境标准,这些国家的产品就不必支付高昂的环境成本,与本国产品竞争时就具有明显的成本优势。其实质是政府在对企业及其产品提供消极的环境补贴,所以进口国基于环境保护和本国的利益而有权征收反补贴税。 

6.绿色卫生检疫制度 

绿色卫生检疫制度是指国家有关部门为了确保人类及动植物免受污染物、毒素、微生物、添加剂等的影响,对产品实施全面的严格检查,防止超标产品进入国内市场。绿色卫生检疫制度影响最大的产品是药品和食品,为保障食品安全,许多国家采取了严格的检疫制度,有些国家通过立法建立了近似苛刻的检疫标准和措施,形成了实质上的贸易保护。 

二、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影响 

由于世界经济的不平衡,发达国家对环保的标准和认识往往超过发展中国家。发达国家运用绿色保护来实施其对发展中国家的贸易限制和歧视行为,使发展中国家的产品被排斥在世界市场之外。我国处在发展阶段,绿色保护对我国产品出口已经产生很大的影响。主要有:(1)缩小出口产品市场范围;(2)增加出口产品成本;(3)引发出口贸易摩擦;(4)高污染产业的转移。 

 

三、应对发达国家绿色贸易壁垒的对策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西方国家以环境保护为幌子实行贸易保护主义,因其发展较早在环境方面的标准和措施远远超越了发展中国家。所谓的绿色壁垒对我国形成了歧视性,并严重限制了我国的出口贸易。 

1.正确认识绿色贸易壁垒 

要对绿色贸易壁垒有一个客观认识。绿色贸易壁垒存在着有利于市场发展和国际贸易一面,也有阻碍国际贸易发展一面。以保护环境为目的而采取的绿色壁垒措施,一方面限制甚至禁止了严重危害生态环境产品的国际贸易与投资。另一方面也为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产业创造了新的发展空间,使这些产业成为国际贸易和投资新的增长点,从而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 

2.加大对绿色产业资金投入 

要使我国的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控制,同时增强我国绿色产业的国际竞争力使绿色产品和技术走出国门,离不开财政金融部门的扶植。财政部门应给予绿色产业以优惠的鼓励政策,加大对绿色产业的资金投放。金融部门应在信贷资金上给予大力支持。 

3.实施出口贸易可持续发展战略 

可持续发展战略已经成为我国国家的基本战略,出口贸易也就必须服从于这个基本战略,这就要求出口不仅要追求增长的数量,还要追求增长的质量,及其与生态环境保护、劳动条件和整个社会的协调发展。 

4.发展环保产业,推行绿色管理 

以环保产业作为提升出口产业结构的重点。政府应制定财政、信贷、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支持和鼓励环保产业的发展,把环保产业培育作为提升出口产业结构的重点和带动国民经济发展的新的经济增长点;应设立绿色银行和绿色产业基金,为环保产品的开发与出口提供专项贷款和信贷担保基金。 

对我国的出口企业而言,应积极推行绿色管理。绿色管理是指将环境保护的思想观念融入企业的经营管理之中。这一思想可概括为“5r”原则,即研究(research),将环保纳入企业的决策要素中,重视研究企业的环境对策;消减(reduce),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减少或消除有害废弃物的排放;再开发(reuse),变传统产品为环保产品,积极采取环保标志;循环(recycle),对废旧产品进行回收处理,循环利用;保护(rescue),积极参与社区内的环境整洁活动,对员工和公众进行环保宣传,树立环保企业形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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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郭芳.环境成本内在化的必要性[j]. 晋阳学刊,2002,(6). 

[3]王继祖.近年西方新贸易理论浅探[j]. 南开经济研究,2003,(5). 

[4]李湘等.国际贸易教程[m]. 上海:上海技术文献出版社,1999. 

[5]黄立新.绿色壁垒及我国的应对策略[j]. 外向经济,2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