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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科技推广论文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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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科技推广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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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应该推行五个统一的种植业标准化推广服务模式。对于一些基地生产的农产品,需要将完善的生产技术规程制定出来,将每一个生产农产品的环节都归纳到标准化管理的轨道之中。基于这一前提,从测速室、基地标志牌、生产技术规范以及档案管理等方面,对当前现有的种植业生产基地做出进一步的规范,并使其更加完善化,实施五个统一的种植业标准化推广服务模式,五个统一主要包括:统一收购销售、统一质量检查、统一技术规范、统一配送农资、统一供应种苗等,同时还应该加强监督和检查的力度,避免在市场中流入一些违规的农业投入品。其次应该推行五个统一的畜禽标准化推广服务模式。禽畜标准化中所包含的五个统一主要指的是统一屠宰、统一防疫、统一用药、统一饲料、统一供苗等。在出口禽类的包装袋、宰杀禽畜前的兽医检查、禽畜宰杀鉴定、加工车间、换装间、饲养场以及禽畜所食药品等各个环节,都要将生产标准化系统以及追踪产品质量系统有效的建立起来,只有这样,才能够有效保证禽畜的全程质量,才能够促使禽畜产品提高其在市场中的竞争性。再次应该推行“五四三二”大豆标准化推广服务模式。这种五四三二的标准主要是指:利用五个统一对农场进行管理,即统一用药方法、统一用药时间、统一采购农药、统一配备相关技术人员、统一成立统防统治专业队;对于一些种大豆面积达到30亩的大户应该实施四控制,即控制防治时间、控制农药采购、控制种植品种、控制豆田选址等;对于一些连片豆田且种植面积已经达到100亩以上的,应该实行三到地头,即配药到地头、技术培训到地头、配置水缸到地头等;对于一些比较分散的种豆户,农技员应该坚持两上门的原则,即送技术和送药上门。最后是科技园区孵化型服务推广模式。我国的农业科技示范园是特色产业发展和农业科技推广有效结合的产物,它应该是试验农业新品种和示范农业新技术的基地,是繁育优良种苗和种子的基地,是进行农业科技培训的基地,是农业机构进行生产和经营的基地。科技园区应该具备科技教育、技术培训、示范推广以及引进技术等综合功能。在我国各个城市中建设农业科技推广示范基地,能够促使农业科技体系变得更加具有规范性,同时也能够为农业的持续发展提供不竭的动力,为农业科技产业化发展建立经验模式和典型样板,从而有效地培育出一批科技竞争力强的先导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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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缺乏为农业创新体系提供宽松环境的保障机制科研人员在其知识产权的转让收益中得不到应有的分成。在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上没有政府明确的政策保障;整个农业创新体系就缺乏动力驱动,必将影响现代农业创新体系建设的运行效率。

2我市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的发展对策

“十二五”就要过去,在即将到来的“十三五”期间,我市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要得到新的发展、新的提升,必须着力构建新型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坚持以调整优化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结构为中心任务。以增强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为着力点,突出农业科技创新、推广应用和人才引进培养、制度保障等几个重要环节,积极探索具有锦州特点的新型农业科技创新体系。

2.1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在十三五期间,加强高效、优质、安全、生态种养技术的研究开发。重点研究开发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关键技术和配套装备,不断创新优质、高产、高效、低耗、生态生产技术模式。同时,加强优质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打造更多的像绿色芳山、宏胜花生等知名的农产品品牌。通过提高技术水平,提高农产品精深加工产品的档次和质量。加强农业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拓宽农业国际科技合作领域,大力引进国外先进农业科学技术。积极开拓国际市场,提高我市农业产业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2.2加快农业科技推广应用要立足十三五整体布局,加强农技推广体系,健全我市的乡镇农业技术推广、农机化服务、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督等农业服务机构。深人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农村科技服务活动,积极营造良好的氛围,深入开展“送科技下乡”“科技富民强县工程”“农业科技入户工程”等,加快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的转化,做大做强有潜力的诸如黑山中德肉禽、北镇金源葡萄酒、凌海裕海海珍品、义县双双食品等县域特色产业。研发特色农产品高产高效栽培技术,建设特色农产品种植、生产基地。要不断提高农业技术推广的覆盖面,不留死角。保证农业科技与推广应用实现有效对接,进而提高农技推广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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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农技推广功能弱化

农技推广职能弱化与作用缺失源于农技推广供给与农户需求的不对称,即从推广项目选择机制和技术上不能适应变化中的农户生产需求,表现在农技推广服务内容不能满足农户需求及服务强度弱化。一是服务技术类型单一。传统的农技推广主要针对传统农产品,甚至局限于以提高传统农产品数量为目标,但农户对技术的需求日益多样化,有些农技推广机构不能正确区分不同目标群体,为农户提供“同质化”技术,在农技推广过程中,只注重产中服务,忽视产前和产后服务。二是服务职能弱化。据调查,乡镇农技机构平均每年进行农技推广只有19次,农技推广人员平均每天用在技术推广工作上的时间不到5h,不到1/3的农技人员每年会对农户进行个别指导,指导覆盖的范围很小[11]。由于农技人员不能充分行使自身的职责,乡镇农技推广服务体系的服务强度被大大减弱[12]。

2.2农技推广经费保障不足

农技推广存在经费不足制约了推广力度。发达国家农技推广经费一般占到农业总产值的0.6%~1.0%,发展中国家也在0.5%左右,但我国不足0.2%[13]。我国现阶段农技推广经费来源主要是政府财政一般性农技推广事业费支出、专项推广项目经费以及主要由农技推广机构创收收入构成的其他非政府来源的推广经费[14]。农业技术推广支出主要为地方负责技术推广人员的工资与基本事业费,技术推广项目专项经费绝大多数来自省级与中央的投入(地市级的投入很少),有不到20%的县每年会下拨一定的技术推广专项经费。国家及省级下拨的农业技术推广项目经费,途经县财政农业局技术推广机构,乡镇农技站则要看乡镇财政以及县农技推广机构的“默契”程度,这种经费下拨机制往往导致农技推广经费流失,此外,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的事业费往往被当作推广人员的工资,原本应用于培训和试验等的推广事业费被挪用。农技推广经费保障不足使得农业推广服务功能难以实现。

2.3农技推广队伍不稳

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工作条件差、待遇不高,农技推广人员编制被挤占、一身多职现象普遍存在[15];推广人员在职称评聘、日常激励等方面政策不完善,对农技推广人才重视程度不够,人才培养引进机制缺失,导致农业技术推广部门难以吸引、留住高层次人才,导致农业技术推广队伍不稳定。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普遍存在着农技推广人员年龄老化、知识结构单一的现象,年龄结构“青黄不接”,知识结构尤其以种植、田间管理技术居多,“大农学”知识人才严重缺乏。农技推广人员管理不到位,影响到农技推广人员工作积极性,制约着农业技术推广效率。

2.4农业科技成果供需失衡

我国农业科研与推广是各自独立的体系,难以保证农业科研成果符合农民需要,现行法律对于科研成果保护力度不足,农业技术创新缺乏有效激励机制,科研成果难以与农业生产实践无缝隙对接;农技推广人员与农户接触所掌握的大量信息不能及时反馈给科研部门;农业规模较小,农户采用新技术的成本较高,加之农民的文化水平、科技素质不高,对农业科技需求意识不强。科研与生产实践的严重脱节,导致农业科研成果转化率比较低。据统计,自1989年以来,全国各类农业科研机构取得的部级以上奖励成果有60%~70%未能及时得到大规模的推广应用。“十一五“期间我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约为41%,科技进步对农业生产的贡献率约为52%,而发达国家已分别超过70%和85%[16]。

3综合农协对提高农业技术推广效率的作用分析

3.1多样化业务节约交易费用

综合农协从事指导、信用、购销、保险等与农协成员的务农和生活方面有关的业务,并经营本地区内生产的所有的农产品。其主要业务特征是让更多小农户组织起来进入单家独户难以进入的经济领域。综合农协通过金融领域业务为农民提供吸纳乡村存款、会员销售购买结算、生产生活贷款等服务,在借贷之前,帮助农民与推广部门、供销部门联系,借助农协内部贷款搞好生产和销售,使得分散小农在信息搜索、借贷担保等方面节约交易费用。吸收会员存款,发放会员贷款,为农户提供技术推广服务,帮助农户销售产品,这种集合金融、科技、流通等多样化业务具有“对内服务,对外盈利”的特征,为组织内部建立契约关系,营农指导经费保障提供强有力支持。基于多样化业务,组织内部契约关系变得更为融洽。综合农协通过多样化业务体现内部服务能力与服务对象配合默契程度,节约了交易费用,提高了农业技术推广效率。

3.2合作载体避免部门利益分立

综合农协在组织架构上具有紧密的上下垂直关系,各项事业通过各对应机构统一部署,形成“中央会”、“都、道、府、县农协中央会”、“基层农协”三级农协组织,除中央会承担组织监督评估任务外,其他垂直部门属于业务分担协同关系,金融部门、推广部门、供销部门各司其职,但又相互配合,共同为农协会员提前、产中、产后服务。基层农协贴近农村,有利于迅速反馈农民需求,接受农民监督的涉农资金能够得到有效使用。同时,综合农协体系与政府协同农业普及事业体系,通过营农指导协议共同讨论合作推广事宜,这就避免了行政体制下多部门利益无序竞争导致推广机构职能不到位和作用弱化问题。政府在政策、资金、物资、技术等方面给以支持,涉农问题由农业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农技推广的科研项目由各级技术联络会议决定[17],使得农技推广科研项目贴近农户生产生活需求。综合农协所搭建的合作载体打破部门利益分立格局,有效地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活动。

3.3健全的运行机制提高了小农抗市场风险能力

分散经营的小农户,无法单独面对日益扩大的市场,在市场竞争中往往处于“弱势”地位。综合农协以其健全自主的机构运作对农户有相当的凝聚力,组织提高农户抗市场风险能力。“三级农协”各有分工,中央会统筹全系统的综合指导工作和购销、信用、保险等公共服务,联合会则按专业和功能进行分工,有信用联合会、经济联合会、共济联合会、厚生联合会和园艺、奶酪、畜产等专业联合会,服务于各个产业的各个环节[18]。通过流通领域的合作化,确保了农民在购销方面的有利地位,能够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农业经营指导工作,使得农产品市场信息及时反馈到“田间地头”,从而尽可能地减少农业损失,增加农民收入。综合农协指导下的小农经济注重农产品“品牌”的培育与推广,农户根据当地种养实际,结合自身资源优势,在农协资金、科研、流通等环节帮助下,形成有竞争力的适度规模和品牌产品,提高新技术、新品种、新成果的推广效率,提高农业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3.4全方位服务激发了农民合作意识

没有属于农民自己的“组织”,小农经济天生的“弱势性”导致对外来新技术新成果持有固有的怀疑态度。合作社可能不是经营效率最高的组织,却是农民可以信赖的组织[19]。这一论述也适用于农民与部门利益条块分割的行政体制之间的关系[20]。综合农协为农协会员提供金融、科技、流通等全方位服务,成为农技推广的强有力依托。综合农协在会员收费、信贷、利益分配等机制,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等环节,市场组织营销等能力方面赢得农户的支持与信任,特别是农协的营农指导员提供的服务从农业生产组织、技术培训、基础设施建设直至购销,贴近农民生产生活,增强与农户“亲密度”,农业推广活动已由单纯的技术指导向农业经营和农民组织延伸,农民合作意识在综合农协全方位服务中得到巩固。

4结论与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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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专业组织机构由种子公司市场策划、经营、生产及科研部门联合成立推广服务中心,推广服务中心人员应培训成多面手,既懂育种又了解栽培技术还有一定的营销攻关能力。然后在每一个地区挑选当地有关部门(如推广站或种子公司)的2人——3人聘为推广技术辅导员,明确其责权利。再在每个示范推广点培养2名——5名农民技术员,具体指导。

篇5

福建省地处我国东南沿海地区,八山一水一分地,人多山多地少,水产、林竹、水果、茶叶、蔬菜、畜牧、食用菌等特色农业发展迅速,对农业科技的需求强烈。福建省委、省政府对农业科技工作十分重视,于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就创立并实施了科技特派员制度(“南平机制”),但农业科技研发表现出明显的“三增三减”态势,即农业科研投入、农业科研成果产出与农业固定资产投资额大幅增加,但单位农业科技人员论文数、单位农业R&D投入论文数与农业技术市场合同交易额降低[11]。因此,以福建省为例来分析农业科技推广服务的效率具有一定的典型性。

1方法选择与模型构建

由于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中推广人员数、推广经费、推广时间等投入变量的量纲不一样,有的难以用90货币计量,因此难以用成本效益分析法评价其效率。数据包络分析(dataenvelopmentanalysis,DEA)无需构造生产函数,可以忽略不同指标间的单位差异,在多投入、多产出分析方面具有优越性,可以得出各决策单元的相对效率,可通过投影理论计算非DEA有效的决策单元的投入冗余量,为形成改进方案提供参考。因此,本文以单个农业科技推广项目为决策单元,采用DEA中的BCC模型测算各决策单元的相对效率[12]。选择项目推广经费(万元)、推广人员数(人)、推广时间(年)等作为投入变量。由于衡量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很困难,数据难得且可靠性不高,因此只选择直接经济效益作为产出变量。进而以DEA效率(其值的取值范围为0~1)为因变量,以项目级别、立项类型、是否立项推广、成果类型、所属产业、推广载体、推广模式与受众素质等为自变量,应用Tobit模型分析影响效率的因素。分析方法和路线如图1所示。

图1农业科技推广服务效率的分析方法与技术路线

2数据处理与分析

2.1数据来源与样本统计性描述

本文所用数据来源于问卷调查。为了确保数据的客观性与真实性,课题组于2010年1月以福建省科技厅星火计划办公室正式文件的形式,下发了“福建省农业科技成果应用情况调查表”,要求各农业科技成果推广项目承担单位填报相关项目情况,并在所填写的问卷上盖章,以确保数据的真实性。课题组采用系统抽样的方法,共调查了306个农业科技成果推广项目。样本的具体分布情况如表1所示。

从表1可以看出:福建省农业科技推广项目以省级(51.3%)和省厅级(17.0%)为主,两者合计占68.3%;绝大多数的推广项目是经过正式立项(占85.3%)后再进行推广的;立项类型以申请者根据立项单位的要求自由选择(占69.0%)为主;推广成果以新技术(占56.2%)和新品种(32.7%)为主,两者合计占87.9%;推广载体以龙头企业(33.7%)、农技站(17.6%)和农业大户(13.1%)为主,三者合计占64.4%。与此同时,福建农业科技推广项目的产业分布相对均匀,与福建的农业产业结构基本匹配,体现了福建以水产、林竹、果蔬茶、畜牧、食用菌等产业为主的农业发展特色。

2.2农业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的DEA效率测算与分析

以项目成果推广经费(万元)、推广人员数(人)、成果推广时间(年)为投入变量,以直接经济效益为产出变量,选择BCC模型中的投入导向方法,应用软件DEAP2.1进行数据处理,得出各决策单元的总效率值、技术效率值、规模效率值和所处的规模报酬阶段。由于306个决策单元的值难以全部列出,因此本文仅将各类项目承担单位的效率均值整理后列出,如表2所示。

总效率是综合反映技术效率与规模效率的指标,是决策单元相对效率的综合反映。从表2可以看出,决策单元总体的总效率均值很低,只有0.198,达到DEA最优的决策单元(项目)数量只有10个,占全部决策单元的3.3%。这说明不同的农业科技推广项目之间的效率差异很大,而且与最优的农业科技推广项目相比,大多数农业科技推广服务的效率很低,需要进一步提高。直接经济效益的松弛变量均值达57.064万元,即在现有的投入水平下,通过资源优化配置和管理,平均每个项目的直接经济效益可以提高57.064万元。

技术效率主要反映各投入要素比例的合理性,反映在一定规模水平下的要素配置水平。决策单元总体的技术效率均值为0.570,其中52个决策单元(项目)的技术效率值为1,占全部决策单元的16.7%。这表明各农业科技推广项目的投入要素配置比例相对合理,但也还存在一定的提升空间,特别是还有35个决策单元的技术效率值小于0.3。调整这些决策单元的投入要素配比就可以有效地提高其技术效率,进而为提高全部决策单元的技术效率做出贡献。

规模效率主要反映投入要素的规模合理性。决策单元总体的规模效率均值为0.301,只有11个决策单元的规模效率值为1,占全部决策单元的3.6%。

这表明福建农业科技推广项目的规模安排总体来说不太合理。在规模效率值不为1的295个农业科技推广项目中,只有6个项目处于规模报酬递减阶段,289个项目处于规模报酬递增阶段。决策单元处于规模报酬递增阶段,说明随着规模的增加,报酬是递增的,现有规模是偏小的。所以,从直接经济效率来看,福建省绝大多数的农业科技推广项目的规模是偏小的,而且与适度规模要求的差距很大,扩大规模可以实现规模效益,提高服务的规模效率和综合效率。

306个农业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的平均经费规模是64.9万元,但项目间的差距很大,推广项目经费最多为2200万元,而最少的只有1万元。经费规模偏小的项目占大多数,其中经费为10万元以下的占32.68%,经费为20万元以下的占49.35%,小于平均经费规模的项目占3/4以上。由此可以看出,福建农业科技成果推广项目总体来说还是比较分散的,撒胡椒面式的经费分配体制仍然存在,不利于发挥农业科技成果推广的规模效益。

不同类型的单位提供农业科技成果推广服务的效率具有一定的差异。由表2可知,总的来说,高校主持农业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的效率均值达0.318,高于科研院所主持项目的效率均值(0.263),后者又高于设区市科技局所主持项目的效率均值(0.162)。

从农业科技成果推广的纯技术效率来看,各类单位之间的差异并不大:设区市科技局最高,为0.586,高校次之,为0.547,科研院所再次之,为0.527。从农业科技成果推广的规模效率来看,各类单位之间的差异较大:高校的均值最高,为0.472,科研院所次之,为0.380,设区市科技局最低,为0.301。由此可见,农业科技成果推广服务的效率差异主要是由规模效率差异造成的。设区市科技局主持的农业科技推广项目规模相对较小,主要原因有3个方面:一是设区市科技局主持的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应用范围主要集中在本市所辖区域内,范围较小;二是与省级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相比,设区市科技局所辖机构的科研创新力量相对较弱,所推广的农业科技成果多数是科研院所或高校转让的,难以获得极具市场经济价值的技术成果;三是设区科技局下属的固定农业推广人员比高校和科研院所多,每个农业科技推广人员都需要有一定的推广经费,僧多粥少的实际情况使得主管部门只能缩小项目推广经费规模。

2.3农业科技成果推广服务效率的影响因素分析

影响农业科技成果推广服务效率的因素有很多,除了有直接投入的推广经费、人员和推广时间外,还包括农业产业需求、农业科技成果特性、推广服务组织管理方式[13]以及技术成果接受主体等。

从农业产业需求来看,不同类型的农业产业对农业科技需求的强度可能不同,因此农业产业类型可能会影响农业科技成果推广服务的效率。从农业科技成果自身的特性来看,不同类型的农业科技成果推广起来的难易程度可能不同,进而也可能影响农业科技成果推广服务的效率。从农业科技推广的组织管理层面来看,是否立项推广、项目级别、立项类型、推广载体与推广模式等因素也可能影响农业科技成果推广服务的效率。另外,农民作为农业科技成果推广的接受者,其素质会影响其对农业新技术的认识水平、认可程度和应用能力,也可能会影响农业科技成果推广服务的效率。为了寻找影响农业科技成果推广服务效率的关键因素,以提升农业科技成果推广服务效率,本文以各农业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的综合效率值(Y,0≤Y≤1)为因变量,以项目级别(X1)、立项类型(X2)、成果类型(X3)、所属产业(X4)、是否立项推广(X5)、推广载体(X6)、推广模式(X7)、技术受众平均受教育年限(X8)为自变量(各自变量的类型分布见表1),运用Eviews6.0软件进行Tobit分析,分析结果见表4。由于3个样本的部分自变量数值空缺,因此在模型运行过程中将这3个样本自动剔除,所观测到的样本量为303个。

由表4可知,从影响农业科技成果推广服务效率的强度来看,是否立项推广(X5)>立项类型(X2)>推广载体(X6)>成果类型(X2)>推广模式(X7)>项目级别(X1)>所属产业(X4)>技术受众平均受教育年限(X8)。但只有X5与X6在0.05的水平下显著,由此可以判定这两个因素对农业科技成果推广服务效率具有显著影响。其中,是否立项推广(X5)对农业科技成果推广服务效率的影响最大,系数为-0.096271。也就是说,立项推广项目的服务效率比没有立项推广项目的服务效率低0.096271,即没有立项推广的项目的服务效率反而高于立项推广的项目。其主要原因是没有立项推广的项目没有得到政府立项支持,其驱动力主要来自于市场需求,往往对市场需求的呼应程度更高,而需求往往是决定科技成果应用转化的最为关键的因素[14]。从这个角度来说,没有立项推广的项目是由市场“选”出来的,市场认可度更高,推广起来更容易。其政策含义是,政府在选择项目立项时应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15],建立市场需求导向机制,选择具有更高市场价值的成果进行推广。载体类型(X6)变量的值为:1=农技站;2=科技特派员;3=农业大户;4=龙头企业;5=专业合作组织;6=各种载体混合。载体类型(X6)对农业科技成果推广服务效率的影响也很大,系数为0.028307,即选择后一种载体的决策单元比选择前一种载体的决策单元的效率高0.028307。这说明,就载体的效率而言,农技站<科技特派员<农业大户<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各种载体混合。其原因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后面的载体能更好地协调自身利益与科技推广服务对象(农民)利益之间矛盾,更容易形成一种利益共享机制;二是类型序号大的载体对农民的真实技术需求更加了解,为农民提供技术服务的能力更强。

项目级别(X1)与技术成果所属产业类型(X4)对农业科技成果推广服务效率的影响较小,说明福建省不同级别、不同农业产业的科技推广服务机制基本相同,效率水平相差不大。技术受众平均受教育年限(X8)对农业科技成果推广服务效率的影响最小———这与相关研究提出的目前农民受教育水平较低,其认可、接受和使用新技术的能力较差,从而不利于农业科技成果推广的结论有所不同。其主要原因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不同的农业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的服务对象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之间的差异性较小,难以区分其对相对效率的影响;二是所推广的农业科技成果对受众受教育年限的要求不高,而福建农业科技成果推广服务所选择对象的素质相对较高,平均受教育年限为8.34年,基本上都能理解和接受所推广的农业技术。

3结论讨论与政策建议

3.1结论与讨论

第一,提高农业科技成果推广服务的效率

对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农业科技进步具有重要作用,应用DEA-Tobit两步法可以测算农业科技成果推广服务效率值,并找出关键的影响因素。农业科技成果推广服务的投入变量和产出变量都很多,受数据限制,本文只以推广经费、推广人员数与推广时间作为投入变量,以直接经济效益作为产出变量。随着农业科技成果推广服务效率理论的完善与相关数据的积累,有必要严格按照其投入产出关系将被推广成果的价值、推广人员的工作量(代替推广人员数)、推广设施占有量等指标纳为投入变量,将科技成果推广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等纳为产出变量,并扩大样本量以进行效率测算,从而使测算结果具有更强的科学性和更高的使用价值。在效率的影响因素分析中,科技成果推广人员的素质、推广区域的农业生产条件等因素也应逐步被考虑。

第二,规模偏小与投入要素配比不合理导致福

建农业科技成果推广服务效率低,因此效率提升的空间很大。针对农业科技服务的技术效率较低的实际情况,可以通过评价并比较各决策单元来寻找效率提升的切入点,特别是对技术有效的决策单元的投入冗余变量进行分析,进而找出相关投入要素的不必要的投入量。针对农业科技成果推广服务的规模偏小、规模效率很低、普遍处于规模报酬递增的实际情况,有必要在测算农业科技成果推广项目适度规模并深入分析现有项目规模的决定机制和影响因素的基础上,寻找促进农业科技成果推广项目规模化发展的切入点。

第三,市场需求是影响农业科技成果

推广服务效率的至关重要的因素。没有获得正式立项但具有较强市场潜力的农业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的效率却很高,在一定程度上证明了市场需求在农业科技成果推广服务中的重要地位。主管部门指定立项与申请者自由选择立项(需要根据主管部门要求进行选择)都是从已有成果中选择立项,而不是从市场需求中寻找立项推广成果,因此前者对市场需求的响应程度不高,而此类立项却占全部农业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的94.2%———这也是导致福建农业科技成果推广服务效率较低的重要原因。因此,有必要探索以建立一种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使农业科技成果形成前(农业科研项目立项前)就能面向市场。

第四,各种推广载体各有优缺点,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在农业科技成果推广服务中具有载体优势。农技站、科技特派员、农业大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在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上具有不同的优缺点。农业专业合作组织是相关农户自愿参加并共建共享的组织,可以有效地协调成员与组织之间的利益关系,高效地提供农业技术服务,是农业科技推广服务的良好载体。当然,在充分了解各种载体的优缺点与适用范围的基础上,同时采用不同载体、实现各种载体的优势互补可能会使农业科技服务的效率更高。

3.2政策建议

一是逐步建立需求导向的科技创新与服务体系。树立“申请时就要考虑成果应用”的科研意识,将成果应用水平纳入项目研究考核指标,逐步建立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机制[16]。建立农村发展需求导向的竞争性科研立项制度,根据现代农业发展对科技的需求,向全社会征集和遴选各年度的重点支持方向和项目,公开申请,并通过专家评审确定项目承担单位。重视项目承担单位的业绩和水平,尝试建立滚动立项机制,对工作扎实、成果应用成效显著的项目进行持续支持,引导各承担单位做出精品项目。加强应用型研究的跟踪管理,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根据实际生产变化的特点、科技发展的新动向,按照规范的程序,及时对项目研究内容进行调整,提高农业科技成果对现实需求的呼应程度。

篇6

2006年至2010年,福建省在产业带建设中先后组织实施国家级、省级星火计划与科技富民强县项目237项,落实经费5907万元,其中:科技部安排科技富民强县专项12项、星火重点项目17项,下达科技经费2757万元;省科技厅安排省级星火计划项目208项、下达经费3150万元,加大农业优良品种的引进和示范推广,扶持星火龙头企业示范推广农产品保鲜、深加工及综合利用技术,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提高农产品质量和附加值。选择具有技术水平高、规模大、技术创新能力强、对农村重点行业的科技进步具有先导作用的企业组建星火行业技术中心,至2010年底,产业带内新增省级星火行业技术中心34个、市级星火行业技术中心63个。在农业科技机构中,福建农林大学、省农业科学院、省林业科学院、集美大学水产学院等是福建省农业科技创新的核心力量;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以及地市科研所是福建省农业科技开发活动的有效补充和农业科技推广的生力军。但是福建省科研机构设置较分散,市级科技组织占一半以上,农业科研机构需要依据市场机制进行必要整合。

1.2农业科技推广情况

福建省农村科技信息化及科技特派员有效地促进农业科技推广。2010年“,三农”服务中心试点在45个乡镇开展,新增长乐等16个县(市、区)作为农村社区综合维修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取得实效,全年共招聘3万多名农牧业村级农技员,招聘1000名农业院校毕业生充实到县乡两级农技推广机构;组织推广专家筛选出294个次的主导品种和305项次的主推技术。至2010年,福建省科技特派员培训基地完成4期培训班,培训科技特派员、县乡农技人员和农民技术员410多人,全省通过省级科技特派员创业示范基地的示范带动,累计建立市级科技特派员示范基地198个、县级科技特派员示范基地82个。福建省基本形成了省级农业技术推广站为核心,以县农业人技术推广中心为纽带,以乡镇农业技术服务站为基础,以信息服务体系为辐射的政府指导型农业科技推广网络体系。随着市场体制逐步建立与完善,大批农业科技服务企业、农业科技组织等经济实体和社会团体逐步发展壮大,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正向市场化、多元化方向发展。但是由于条块分割,各自为政,教育、科研、技术推广等自成体系,“产、学、研”缺乏内在联系,难以适应现代农业产业发展需求。

1.3农业科技应用情况

2010年,福建省选派200多名科技人员作为科技特派员带项目、带资金进驻183家农业企业;建立各类企业创新中心和农科院科研工作站28个,建立企业生产示范基地110个。累计推广水稻、茶叶、果树、花卉、牧草等新品种150多个,引进台湾地区及国外良种180多个,良种结合良法累计推广示范53.33多万亩;推广家禽1000多万羽、猪和草食动物超过40万头(只)。全年示范推广经农业部认定的超级稻品种20.44万公顷,推广再生稻面积5.83万公顷,推广甘薯、马铃薯脱毒种薯,推广应用马铃薯稻草包芯、配方施肥、地膜覆盖等栽培技术。2010年福建省选育或引进通过省级审(认)定的农作物新品种共12类60个品种。全年共举办各种新技术新机具现场演示会659场,培训指导农机技术人员、示范户和农机操作手26674人次,培育示范户741户,新增各类主推机具45035台(套)。2010年福建省农业科技贡献率达52%,农业技术人员占农业劳动率为0.2%。农业科技推广应用取得显著成效,但是应用范围还不够大,需要努力加强扩大科技应用。

2福建省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2.1农业科技研发阶段方面存在问题及原因

1)农业科研分工不明确。农业科技公益性研究和商业竞争性研发的分工不明确,两种机构没有合理分工与合作。在福建省甚至国内至今都还未形成产业技术链式的科研体系,仍然沿袭课题组模式,分不清公益性还是商业性,研究效率不高,成果应用面窄,造成成果供需失衡。

2)科研人才流动机制不顺畅。农业科研队伍和技术推广服务体系缺少来自内部的改革动力和人员的合理流动性,科研系统表现出超稳定的人才结构,不但人才进入机制不顺畅,更缺少合理流动和退出机制。

3)农业科技投入不足。我国《农业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财政每年对农业总投入的增长幅度,应当高于其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同时,还规定各级财政应优先支持农业科研教育和农业技术推广等农业活动。福建省的政府农业科研投入总量虽然每年都有增加,但其增长速度远低于政府财政总收入的增长速度,而且二者之间差距不小。如2006年福建省农业科研投资的增长速度为16.2%,低于财政总收入的增长速度28.5%,到了2007年,农业科研投资22.8%的增长仍低于财政总收入26.7%的增幅。目前福建省各级政府对农业科研投资的力度有所增强,但稳定性较差。

4)农业科技信息资源不能实现共享。一方面科研机构很大一部分科研项目是脱离现实需求,缺少针对性;另一方面,广大农民和农业企业家对农业新科技的成果强烈需求却找不到有效途径获得。农业信息服务建设平台发展滞后,各级政府部门、科研单位、生产农户不能很好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信息孤岛”现象严重。

2.2农业科技推广阶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农村科技推广网络不健全。福建省目前农业推广仍以政府相关部门行政干预的方式为主,与农户联系不紧密,并且缺乏有效的推广激励措施。这种通过行政命令自上而下的农业技术推广方式与农民的接受能力和实际需求差距较大,不符合农业经济建设的发展规律。

2)农业科技创新推广队伍总数庞大,人员素质不高。全省农技队伍人员配备不足,每万名农业人口中仅有10名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农技人员,且分布不均,经济欠发达地区专业技术人员流失尤为严重;乡镇农技人员“在编不在岗、在岗不在位”现象比较严重;基层农技人员普遍存在整体素质低、知识老化等问题;政府对民办服务组织扶持、引导不够,社会化服务组织发育滞后,农技服务结构上出现断层。

2.3农业科技运用阶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小规模生产,技术应用推广难度大。传统分散的农业经营体制不利于形成集约化、规模化效应,不利于有效的配置农业生产资料,不利于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运用,严重影响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的能力。

2)农民科技素质较低。目前,福建省农村劳动力中40%左右为小学以下文化程度,初中文化程度占48%左右,高中及高中以上程度占不到12%,其中大专以上更是不足0.5%,显然,福建农民是一个“知识贫困”的群体。随着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工业化的推进和城镇化的提速,农村里都是有能力的出去打工,没有才能的人就留在家里,这样进一步降低了农村劳动力的科技素质。

3促进福建省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建议

要把农业技术创新建成一个完整的体系,就必须将各个与农业有关的主体进行有效的整合,对各个主体的首要职能进行准确定位,发挥各主体的优势,明确分工,加强合作,实现信息共享;改变传统农业科技研发脱离实际的问题,实现研究项目的确定由上面决定转变为由底层农民决定,以农民的现实需求为导向;改变农业科技推广主体和推广方式单一的局面,实现将单一的科技受用者的角色向既是使用者又是推广者的局面转变。

1)改革体系体制。先对福建省农业科研机构进行一次普查和分析,测算政府对科技的需求和县市政府的技术需求。在此基础上,区分三种性质的改革方向与投资主体,逐渐区分任务和项目来源,并以法律形式规定各类科研机构的性质定位、投资主体和经费渠道。整合资源,将农业科研机构中分为三种类型,保留少数属于公益性的农业教育及科研机构,将研发目标已经进入产业化领域的一些机构转制进入企业,将一些具有咨询与中介性质的研究机构转化为私营研究团体机构,如农业合作组织。

2)分类指导。政府要重点支持公益性科研机构,这类研究往往研究周期长,费用高,见效慢等特点,准入门槛较高,一般企业没有能力承担。同时也要鼓励有条件的农业企业不断进行农业科技的创新性研究,扶持私营研究机构和组织的发展。

3)省里设立农业研究开发及推广局。将分散到各厅局的农业科研及推广职能加以集中分类管理,重点进行福建省的农业应用研究和开发性研究。该机构规划出本省农业产业科技创新的重点方向及产业,国内外农业技术的引进,规划所需要的科研机构的数量和科学家岗位数量以及职责与职能;引导农业科技打破现有的固定家庭、作坊式的研究,形成流动性的研究平台;协调农业科技创新及推广的各类资源,如政策资源、人才资源、资金资源、土地资源、信息资源等;指导设立农业科技创新基金及引进农业风险投资基金。

4)改革公益科研机构和人才的考评机制。目前的评价机制不适于科技创新,包括人才评价、成果评价、论文评价等。比如:教授、研究员是我国最高等级的人才,而其社会定位被无限外延及赋予行政化,在这种情况下,终身制不利于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不利于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和机制创新;公益科研机构仍要发表学术论文和原始研究报告,但应弱化数量要求,强调论文的质量和对科学发展的贡献,或对产业技术进步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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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反,强调市场需求的诱导创新理论,则认为市场需求决定创新努力的有效配置,不同产业产品的发明数量与产出销售额密切相关,由此引申出三个命题:技术发明是一种经济活动,与其他经济行为一样,追求预期收益;预期收益取决于该项发明产品的预期销售额;而采用发明后的预期销售额很大程度上决定于该产品目前的市场销售额,认为农业技术推广和使用的一个主要影响因素是市场盈利性,技术创新的收益是与农业研究的外部效应——生产者剩余和消费者剩余的增加有关,而新技术和新品种的推广率又受到经济利益的支配。

近年来一些学者运用上述两种理论对中国农业科学技术进步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研究,认为中国农业技术进步目前仍然是诱导性的。从要素稀缺性来看,虽然中国农村和劳动力市场很不完备,要素价格无法正确体现要素相对缺乏程度,但是作为生产者的农民仍然为追求产出最大化而寻求相应的技术发明。从市场需求来看,尽管中国的主要农产品特别是主要粮食作物还受到遗留下来的统购统销价格体制和行政命令对生产过程的干预,农产品价格和需求数量在政府政策的限制之下不能正确体现市场需求的强度,但由于农民是利益最大化的主体,农产品生产规模仍然能较好地反映市场需求规模,因而农业科研单位依然可根据实际需求规模选择具有较大市场潜力的技术创新——科技成果创新。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将对中国农业进出口贸易产生巨大影响,我国农业经济迎来了自改革开放以来,第二个蓬勃发展的阶段。其利弊如何最终取决于中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但近10年来,中国粮食生产成本平均每年以10%的速度递增,使粮食价格也随之提高。如何搞好科技创新技术成果的转化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是解决我国现阶段农业经济发展瓶颈的问题所在。

一、浅析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障碍

在我国,由于农业生产者数量庞大,文化水平普遍较低,虽然广播电视、报刊等传媒在农业科技成果的传播中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是最主要、最有效的传播方式仍然是农业科技推广机构与农业生产者面对面的沟通。然而,我国农业科技推广机构和农业科技信息持有者尚未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科技成果市场化的运行机制和传播特点,农业科技成果的创造者和传递者尚未建立起有效的沟通传递机制,加之由于近年来面对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缺乏有效的应对措施,原本效果不错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也出现了很多问题,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与日新月异的新知识、新技术大量涌现的新形势相比,我国农业科技推广人员年龄大,文化水平低的问题日趋严重,农业科技推广人员的科技文化素质已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其次是科技传播渠道建设障碍,我国农业科技信息网络建设发展很快,但网上资源匮乏,因此网络用户稀少,加之用户入网费用的提高,进一步限制了网络信息的开发。同时,农业信息网络技术水平低,信息交流方式落后,传递速度缓慢,信息时效性不强,也大大限制了信息网络作用的发挥。加上普遍无偿获取农业科技信息的现象,使得成果拥有人(包括成果转化开发单位和各级推广组织)的经济利益不能得到切实保障,严重者甚至无法收回成本。从而形成一个怪圈:免费或过低的收费,将使科技成果与信息的供给者血本无归,而过高的收费又往

往造成潜在用户的流失使得新科技无法得到推广。加强农业推广工作是科技转化的前提。

二、创新科技转化的对策

对于怎样提高创新科技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是当前提高农民收入、加快农业经济发展的首要问题。进一步改革农业科技推广体制,促进农业科技信息的传播是有效提高科技转化的重要手段。进行制度创新,改革农技推广项目的拨款制度,建立推广项目的基金管理制度建立公开公平的农技推广项目招投标竞争制度,改善农业科技推广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和个人发展条件,解决其长远发展的后顾之忧,以调动农技推广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才能使农技推广工作得以发展进而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同时加快农业科技推广的新生力量的扶持及建设,以弥补了政府农技推广部门的不足,填补农业科技推广的一段真空地带。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以农民专业协会为代表的民间科技推广组织的作用,积极扶持、促进其健康发展。在建立扶持政策的同时还要为涉农企业等中介组织提供良好的政策空间。融技术、产品、服务于一体的中介组织最大的优势就是能将技术成果、技术转化、技术应用有机地联系起来,促进农业科技信息的交流与利用,加快农业科技成果的产业化进程。

采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农业科技信息传播效率。结合国情,注重信息技术的先进性与实用性的有机统一,采用多种信息手段,全方位、多角度地传播农业科技信息。并要加快农业科技信息网络建设,通过政府和民间、国内和国外等多种投资渠道,加大农业科技信息网络建设的投融资力度,促进农业科技信息服务的网络化,加强农业科技成果的在线推广。在信息传播中建立并实施信息的准确、规范,实现标准化和统一性的有机结合,避免无效和错误信息的出现。导致农业生产者对信息产生不信任而使科技成果的应用受阻。

三、有利于科技转化的因素

农业经济多样化发展(传统的粮食开发机制转向大食物开发机制,传统的种植业二元结构机制转向三元结构机制,使“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的结构转为“粮食作物——饲料作物——经济作物”的结构,传统地耕地资源开发机制转向多次增值的现代化农产品制造业机制。)必将为创新科技成果的转化带来新的契机,为科技成果的转化带来强大的需求之风。

而在近期举行的“农业科技中介机构发展战略专家座谈会”也作出大力推进农业科技中介机构建设,以依托科技中介这一“红娘”,为科研成果与“三农”牵线搭桥的决定。大力推进农业科技中介机构建设,培育一批服务专业化、发展规模化的农业科技中介机构,造就一支具有较高专业素质的“红娘”队伍,初步形成开放功能完备和高效运行的农业科技中介服务体系,以满足各类农业科技创新活动需求。解决中国科技中介服务体系整体市场尚不成熟,农业科技中介机构还存在一系列问题,主要包括政府管理封闭使技术信息流动不畅、科技成果缺乏实用性、小农生产形式与科技成果推广相矛盾、中介机构的能力和认识不适应市场需求、资金不足等。科技中介的大规范建立也将为科技成果的转化起到推动作用。

四、总结

加深科技成果对农业经济发展推动作用的认识,多方面促进农业的现代化,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是我国现阶段农业发展的关键。运用市场经济体制的规律,增加信息流通的价值,是科技转化的必要条件。科技成果转化将是农业发展的方向所在。把握其信息特点,遵循信息传播规律,改善信息传播条件,以促进农业科技信息的传播来推动农业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将是提高农民收入,大力发展农业经济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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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一线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工作及生活条件艰苦由于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往往要进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头,高温、严寒、干旱、水灾等灾害发生时更需要他们到一线普及相关知识,但对他们的劳动保护、必要的补贴往往难以到位。

1.3重研发、轻推广应用现象普遍存在,对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评价机制不健全目前,对农业科技人员的评价和职务职称晋升主要是单纯地看论文,看有没有主持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有些地方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甚至没有设立农业技术推广这一岗位,这不仅导致从事农业科研的人员对农业技术的推广缺乏积极性,也让基层一线专职从事农业技术推广的人员看不到希望。

1.4调动高校、科研单位投入农业科技传播推广的政策力度不够农业科技创新与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与推广传播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高校、科研单位从事农业科研或手持成果的技术人员由于业务精、能力强,开展技术推广比单纯从事技术推广的人员往往效果更好。但由于缺乏政策的激励和引导,往往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2受传者与农业科技传播效果的关系

受传者是信息传播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和完成环节,农业科技的传播最终能否被身为受传者的农民和农业企业经营者所接受、所认同是整个传播过程是否成功的衡量标准,这就决定了传播者要不断地研究受传者、适应受传者,不断满足他们的需要,真正解决他们在生产、生活中急需解决的问题,可以说,受传者制约着传播者,也对传播效果和传播价值起决定作用。

2.1受传者主动接受传播并且能够接受传播

受传者主动接受传播是指对传播者传播的内容表示认可,也就是农民认为农业科技对提高土地的产出率、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加自己的收入有很大的帮助,自己主观上愿意接受传播者对农业科技知识的传播和推广。能够接受传播是指受传者具备一定文化知识,能够理解、消化、吸收、运用传播者所传播的知识,这种传播就是有效传播。通过在武汉市江夏乌龙泉乡、山坡乡等地调查,有86.9%的农民认为科技对增加收入有帮助,表示愿意参加农业科技培训,有9.5%的农民不知道农业科技是否有帮助,有3.6%的农户认为科技对生产无帮助。调查表明,大部分农民表示愿意接受农业科技知识的培训和推广。

2.2受传者愿主动接受传播但不能够接受传播

这里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传播者所使用的媒介让农民无法接受,所传播的农业科技知识专业性强,晦涩难懂;二是农民知识水平所限,无法消化、吸收传播者所传播的农业科技知识。

2.3受传者拒绝接受传播

受传者拒绝接受传播是指他们不认同传播所包含的价值,通俗地说,他们不相信科技,这些人虽然是少数,但在因循守旧、年龄较大的农民中占有很大的比例。导致受传者拒绝接受传播的另一原因是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科技推广之名销售假种子、假农药、假化肥和其他假冒伪劣农资,损害了农民利益,败坏了农业科技传播推广作为公益性活动的声誉,让农民产生了误解。

3提升农业科技传播能力对策

3.1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导的农业技术推广经费增长机制

农业科技传播推广的公益性、基础性、社会性特点决定了政府在该项工作中具有主导地位,当前要建立农业技术推广经费投入的长效机制,保证财政预算内用于农业技术推广的资金按规定幅度逐年增长,逐步提高农业技术推广投入占农业增加值的比重。各种基地建设资金、开发资金、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资金、以工补农资金和农业发展基金等,都要划出一定的比例用于农业科技推广。鼓励设立农业技术推广专项资金,对重大农业技术推广项目给予补助。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的投入,推动全社会用于农业技术推广的资金持续稳定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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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农业及科技推广项目实施的成效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是以改造中低产田为重点,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为突破口,建设优质、高产、稳产、节水、高效农田,增强农业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以开展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的应用推广为重点,加强项目区农民的科技培训,提高项目区农民综合素质,促进科技对农业的贡献率提高[1]。土地治理项目投资分四大类:一是水利及田间道路工程设施投资,一般占总投资的88.0%左右;二是农业及科技推广措施投资,一般占总投资的5.5%左右;三是林业措施投资,一般占总投资的3.0%左右;四是其他工作措施投资,一般占总投资的3.5%左右。作为县级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受农业综合开发部门的委托,主要承担县域内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农业及科技推广措施项目的实施任务。自2006年以来,芜湖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先后在六郎、陶辛、方村、花桥和红杨5个镇实施了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农业及科技推广措施项目13项次,对项目区农业科技进步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据调研综合分析,实施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1 加速新品种的应用推广

8年中,先后引进水稻、小麦、油菜和棉花新品种90余个,开展新品种展示566.7 hm2,根据全县大田生产用种统计,自2006年以来,全县95%以上粮油棉推广品种系在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农业及科技推广项目试验区筛选出来的。目前,芜湖县水稻品种每2~3年就能更换1次,良种覆盖率达到98%以上,优质率达96%;油菜良种覆盖率为100%,优质率达99%以上。

1.2 促进新技术的应用

通过农业综合开发核心示范区“皖南优质烟叶――杂交双晚配套高产栽培技术”示范,带动了该项技术在岗丘区的推广,2007―2013年,累计推广面积2 226.9 hm2,增收节支722.3万元,该项目荣获2012年芜湖县科技进步二等奖。通过引进袁隆平超级杂交水稻品种在项目区试种,带动全县超级稻生产面积逐年扩大,2006―2013年,累计推广超级稻面积3.62万hm2,平均产量达9 522 kg/hm2,实现增产868.5 kg/hm2,累计增收稻谷31 439.7 t,增效达8 172.8万元。通过在项目区示范运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2007―2013年,累计推广运用配方肥5.01万t,增效19 502万元,中心土肥站实施的“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在粮油生产上的应用研究”获2010年度芜湖市科技进步二等奖。中心全力推进农机农艺结合,推广水稻机耕、机插、机防(植保)、机收等全程机械化技术,水稻机插年服务面积1 333.33 hm2,研制的“水稻机械化栽插配套技术研究与推广”项目获2013年度安徽省级科技成果奖。

1.3 提高农民科学种田素质

农业科技推广措施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加强项目区农民技术培训,提高农民科学种田水平,这也是实现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有效手段。2006年以来,芜湖县农技推广中心组织栽培、植保、土肥和农业环保专业站技术骨干,在5个镇13个项目区累计举办适用技术培训班396期,受训农民达38 282人次,分别超过计划任务的11.5%和6.9%。共接待咨询1.1万人次,发放技术资料11.7万份。由于培训内容结合项目区示范作物特点,很有针对性,所以深受项目区农民的欢迎,有效提高了项目区农民科学种田素质。

1.4 科技示范成效显著

科技示范项目是农业及科技推广项目重要内容之一,也是投资重点。2006年以来,芜湖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在13个项目区累计开展了优质水稻新品种高产群体优化质量栽培,超级水稻超高产栽培,优质油菜、小麦新品种高产栽培,优质棉花新品种高产栽培和水稻病虫害综合防治计48项内容示范,总计示范面积5 237.7 hm2,累计投入项目资金251.0万元,据调研统计共增收节支为1 351.3万元,投入与产出比为1.00∶5.38,实现了农业科技成果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的成功转化目标。

1.5 提高农技人员为农服务水平

通过农业综合开发农业及科技推广项目的实施,锻炼了农技推广队伍。农业及科技推广项目资金很大程度上弥补了农技推广资金(新种子、肥料、农药、植保器械购置)的不足,使得一批先进的实用技术在项目区得以运用展示和推广[2]。8年来,先后引进先进实用技术7项,同时也取得了一大批科研成果。中心技术人员获省级科技成果1项,获市级科技进步奖3项,县级科技进步奖3项,2人获县首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荣誉称号,中心“芜湖县超级稻超高产栽培研究推广创建团队”荣获芜湖县首批“533”产业创新团队称号,中心技术人员撰写的学术论文有34篇在省部级以上专业刊物发表,60%的专业技术人员能独立编写项目论证书,承担项目实施和撰写实施工作总结,并具备承上启下接纳培训后备人才的能力,提高了农技人员为农服务的整体水平。

2 农业及科技推广项目实施的主要做法

2.1 认真抓好初步设计工作

根据安徽省农业综合开发局有关文件总体要求,结合项目区实际,组织专业公司认真编写《××镇土地治理项目初步设计》,并报上级批复实施。

2.2 开展项目调研

根据省、市农业综合开发局对芜湖县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农业及科技推广项目的核批内容,组织县农技推广中心技术人员,再次深入到项目规划区开展调研,在核批内容的基础上,认真细化编写《××镇土地治理项目农业及科技推广措施实施计划书》,同时成立项目实施管理领导组和技术指导组,将《项目实施计划书》上报县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待批实施。

2.3 签订《项目实施合同书》

经县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同意,由县农业综合开发局、项目区镇人民政府和县农技推广中心三方签订《项目实施合同书》,明确各方责任和义务,将项目措施概况、项目实施主要内容、年度计划进度、验收考核指标和财政资金使用预算在合同中进行明确。

2.4 严格监督实施和资金管理

县农业综合开发局按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对县农技推广中心承担实施的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农业及科技推广项目进行全程监督和管理,在开展科技培训,种子、农药和肥料询价采购和发放,以及平时技术指导时,县农业综合开发局、有关镇政府都派人全程参加并监督实施,确保项目计划内容能全部实施到位[3-4]。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国农办〔2006〕13号《关于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科技推广费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县农业综合开发局严格按批准的项目计划,所有项目资金实行县级报账制管理,专款专用,因而从未发生项目资金挪用和截留情况。

2.5 做好项目总结

县农业综合开发局督促县农技推广中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及时收集有关图像和文字资料,并做到完成一个示范项目自验一个项目,在项目实施结束时,项目实施技术指导组及时编撰《项目实施资料汇编》。在国家和省、市对芜湖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验收前,县农业综合开发局会同项目区镇人民政府联合撰写《项目验收汇报材料》,并邀请县电视台结合平时采访报道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施内容,摄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施DVD光盘进行声像动态汇报,此举受到上级验收组领导肯定。

3 农业及科技推广项目实施存在的问题

一是农业及科技推广资金比重过小。据芜湖县8年来统计,农业及科技推广措施投资在整个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投资资金中所占比重仅占5.5%左右,因此严重制约了项目区良种良法配套及新技术的大面积推广。二是成果转化资金不足。省、市二级农业综合开发局对县级实施农业及科技推广项目的农技人员在继续教育及科技成果引进转化方面缺乏相应的资金支持,各地市之间交流少,外地市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得不到及时宣传和推广。三是资金运转困难。农业及科技推广项目资金大多用在物化技术投入上,由于实行报账制,所有物化投入,如农药、种子和肥料均由实施单位先垫付,待物资发放到位后才按程序报账付款,加大了实施单位资金运转难度。四是社会化服务体系薄弱。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社会化服务体系薄弱,对种植业的服务功能不强。

4 农业及科技推广项目实施建议

4.1 提高项目资金投入比重

党的十报告指出: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2014年中央1号文件指出:实施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加大投入力度,规范建设标准,探索监管维护机制。随着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不断上涨,为提高农业科技成果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实施成效,建议将农业及科技推广项目资金投资比重由5.5%提高到10%~12%。

4.2 加大培训和交流力度

省、市二级农业综合开发局要组织基层农业及科技推广项目实施人员开展技术培训和交流,学习和借鉴外地农业综合开发农业及科技推广项目实施方面好的经验和做法。

4.3 向实施单位预拨资金

为减轻项目实施单位资金运转困难,可考虑先拨付一定比例资金到项目实施单位,待正式报账后再扣除的做法。

4.4 鼓励成果转化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建议在农开项目中列出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和鼓励农技人员参加各类继续教育学习,对引进农业科研成果给予资金支持,对在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区将农业科研成果进行成功转化并取得显著业绩的专业技术人员给予精神表彰和物质奖励[5]。

4.5 扶持社会化服务组织

在农业及科技推广项目实施中,根据项目区实际,扶持成立一些协会,如粮油种植协会、棉花生产协会、植保社会化服务协会、产业化协会等,构建“协会+农户+企业”的平台,开展统一良种、统一栽培管理、统一病虫害防治、统一订单和统一加工的“五统一”措施,全面提升项目区农产品的产量和品质[6-7]。

5 参考文献

[1] 唐宗阳.农业综合开发的作用及发展对策[J].现代农业科技,2010(9):359-360,363.

[2] 刘建.南通实施农业综合开发科技推广工作的实践与思考[J].江苏农业科学,2006(6):11-14.

[3] 张志强.芜湖县农业综合开发的效果、问题及对策[J].安徽农学通报,2006(13):44-45,29.

[4] 刘建,王军.新农村建设中创新农业综合开发科技推广工作的几点思考[J].农业开发与装备,2007(5):4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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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总的来看,近年来我国农业科技创新成绩突出,但存在的问题也不少,我国农业科技创新中存在的问题可以从研发和推广两方面来加以论述:

(一)农业科技创新研发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农业科技研发经费投入不足

我国农业科技经费投入不足,科技投资强度偏低。2003年,我国农业科技研发投资占GDP的比重仅为0•49%,还不到世界粮农组织规定标准(1%)的一半。与其它国家相比,我国农业科技投资强度(农业科技科技与农业GDP的比重)明显偏低。农业科研经费投入不足除反映在农业科技投资强度偏低之外,还反映在农业科研机构的人均科研经费上。据美国农业部的资料统计,美国20世纪80年代中期公共科研机构提供的农业科研经费每年约21亿美元,私人资助的资金也高达21亿美元左右,大约与公共科研开支持平。美国农业科研人员人均年科研经费超过10万美元,[5]而1991~1994年我国农业科研机构的人均课题费仅为0•61~0•97万元。近年来人均课题经费虽有所提高,但与美国等发达国家相比,差距仍十分明显[6]。

2•农业科技研发资金配置不合理

我国农业科技经费投入方面存在的问题,不仅有投入不足的问题,在资金配置方面也存在不合理的因素。首先,农业科技资金在不同行业间配置不合理:我国农业科技资金的行业投向比例与农业中各行业产值比例不符,影响了农业中各行业的均衡发展。如1996到2002年的统计数据显示,政府对农业和林业科技拨款比例都高于这两个行业在农业产业结构中所占的比例,而对畜牧业和渔业的科技拨款比例却明显低于这两个行业在农业产业结构中所占的比例;其次,农业科技资金在不同的科技活动中配置不合理:我国农业科技经费中投资于应用开发的资金相对不足,阻碍了农业科学技术和科研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虽然近年来政府采取了各种促进科研成果转化的措施,但由于各项措施之间缺乏统一和协调,投入的资金缺乏管理和监督,实际效果并不显著;再次,农业科技资金在不同的主体间配置不合理:企业在我国农业科技活动中所占资金比重偏低,影响了科研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科研机构所占经费比重偏高,农业科研创新的效率不高,与生产脱节现象较为明显。此外,农业科技创新资金配置不合理还与科研人员整体质量不高、队伍过于庞大有关。如同厂商的生产活动,科研活动同样存在规模经济效应,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不可能承担超过国力的科研经费支出,科研经费投入总量有限,必须把有限的资源配置给高质量的农业科研工作者,才能“生产”出高质量的科研成果。如果科研队伍过于庞大,势必降低人均科研经费量,从而无法充分发挥科研人员的潜能和调动其工作积极性,科研活动的规模效应也就无法凸显。

3•研发资金来源渠道少,风险投资资金缺乏

我国农业科研经费来源渠道少,目前的资金来源有国家拨款、地方拨款、企业自筹、银行贷款等途径,其中最主要的是企业自筹和政府拨款。与发达国家农业科研资金来源相比,我国农业科技资金来源渠道相对单一,来自企业的经费所占比重相对偏低;其次,我国农业科技活动中风险投资资金急缺。目前企业从事科技创新研究的资金除了政府资助外,主要依靠银行贷款,由于农业科技创新活动的高风险性,银行贷款利率高、期限短,企业不愿意过多地投资于农业科技创新活动。只有建立完善的风险投资机制,对企业的农业科技创新活动提供风险担保,才能进一步丰富农业科技创新资金来源,促进农业科技创新活动和科研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

4•农业科技研发政策支持乏力

长期以来,为促进农业科技创新,政府从财政、税收和信贷等方面出台了不少支持政策,如对农业科技创新产品给予免税优惠甚至财政补贴,但这些支持和补贴的范围很窄,大量的科技创新产品实际上很难得到这种优惠,只有为数不多的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的新产品才能享受。在农业信贷支持政策领域,由于科研创新项目及其成果转化的高风险性,实际上很多农业创新项目及其成果转化难以得到正规的信贷支持,这在教学和科研单位转化其成果的过程中表现更为突出。事实上,很多的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计划由于资金的缺乏而无法实现。

(二)农业科技推广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资金和人才的紧缺不利于农业科技的推广

资金的不足和人才的缺乏,是我国农业科技推广和应用的主要制约因素。我国农业技术推广资金不足,农业科技推广强度不高,甚至低于低收入国家(见下表3)。由于资金的不足和农技推广者的待遇低下,农技推广网络人心涣散,大量基层农业推广组织处于瘫痪或半瘫痪状态,严重影响了农村科技推广工作的顺利开展。与此同时,由于农业科技推广人员工作环境恶劣及工作待遇低下,基层农技部门很难吸引到高学历人才,只能聘请一些非专业人员来代替,农技推广工作队伍整体知识水平相对较低;有的推广工作者为了改善自身的经济条件而从事多方面的工作,把农业科技推广作为一项业余活动;农业科技推广队伍结构不合理,无法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资金的约束也制约了农业科技推广人员接受培训和进修等再教育活动,导致其专业知识老化,无法及时掌握和推广现代农业新技术。所有这些因素都严重制约了农业科技推广工作的顺利推进。

2•农村土地制度不利于农业科技的推广

我国已经对土地承包责任制进行了改革,但客观地说,改革并不完善,尤其是土地的分散经营,产生了一系列不良的影响,严重制约了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在土地分散经营的条件下,单户农民拥有的土地面积不大,农民接受一项新技术,需要较高的投入,对于经营面积很少的农户来说,其带来的收入却有限,农民也就没有增加科技投入的内在动力,尤其是不利于一些大型综合性现代农业技术的推广和应用;与此同时,分散的农户经济也没有足够的财力和物力对传统农业进行现代技术改造,却有相对充足的劳动力继续传统农业的生产方式,导致了农业科技成果的客观有效需求不足,也增加了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成本,阻碍了农业技术的推广和应用。

3•研究和生产的脱节不利于农业科技的推广

目前我国农业科技的供给主体是政府兴建的事业性科研院所,由于大部分科研院所的资金来源于政府,其资金来源决定了其服务对象主要是政府,其目标也就是完成政府的科研任务,而缺乏面向市场解决实际问题的动力和压力。其直接的后果一是科研成果与农民需要脱节:农民需要的技术没有供给,有供给的技术农民用不上;二是科研成果与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脱节:大量科研活动集中在提高种植业产量目标上,而对农产品的提质、仓储、物流、深加工等的研究相对滞后,农业科研活动与经济发展所带来的对产品高质量和多样化需求的要求脱节。

4•农村的经济、文化、市场条件不利于农业科技的推广

首先,从农村经济状况来看,虽然近年来国家政策向农村倾斜,特别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口号的提出,农村经济发展很快,但由于基础薄弱,农民的资金依然十分紧张,而农业科学技术的采用是以资金相对充裕为前提的。从信贷的角度来看,出于风险的考虑,目前农村金融机构的资金有向城市倒流的倾向,农村信贷体系不完善。另一方面,非正规借贷途径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能缓解农村资金紧张的状况,但其成本是相当高的。因此,农民在接受农业科技推广的过程中,资金的制约问题十分严重。其次,从农民的文化素质来看,虽然政府为农村的扫盲工作做出了很大的努力,但农村整体文化素质依然很低,影响了农民接受和使用农业科技创新成果的能力和意愿;同时,农村信息本来相对封闭,农民文化素质的相对低下更加阻碍了信息的传播,科普观念很难真正落到实处,从而也影响了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和应用。再次,从农村市场条件来看,由于管理难度相对较大,加上农民自身辨别真伪能力相对较差,农村市场成为许多不法商人的天堂,他们打着新科技的晃子,卖着坑害农民的假冒伪劣产品,严重损害了农村市场秩序,打击了农民采用新技术的积极性,致使其在真正的新技术面前失去信心,进一步阻碍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和应用。

三、对策和建议

为了有效地促进农业技术创新及其成果推广,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一)拓展资金来源渠道,增加资金供给

农业科技创新研究及其成果推广离不开资金支持,拓展资金来源渠道,增加资金供给是促进农业科技创新的根本保证。首先,农业技术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公共产品的特性(非排他性与非竞争性),决定了市场无法提供最佳状态的科技投入量,导致了市场失灵。因此必须建立起以政府投入为主导,民间资金积极参与的多元化农业投入机制,加大政府对农业科技的投入力度,同时,要制订相应的优惠政策和措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以充分调动民间资金投入到农业科技创新活动之中;其次,由于农业科技创新的高风险性,因此必须建立和健全农业科技创新的风险投资机制和保险机制,组建农业科技风险投资公司及相应的投资基金或保险基金,把风险投资机制和保险机制运用到农业技术创新过程中,分散和降低农业科技创新的风险;再次是要在财政、税收、信贷等政策上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农业企业技术创新活动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农业科技企业的扶持力度,引导企业加强农业科技创新研究和推广;最后是要加强对农业科技创新资金的监管,使资金真正落到科技创新的实处,防止资金被截流或挪用。同时,要转变过去对科研机构和科技人员的一般支持方式为以项目为主的重点支持方式,完善课题招投标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面向市场和农民,推进农业体制改革

首先,要进一步推进土地制度改革。通过土地制度试点,以提效为目的,探索新的土地制度。在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指导原则下,寻找实现土地规模化经营的新方式。其次,要进一步推进农业科技体制改革。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的进一步开放,传统的以政府为主导的农业科技体制越来越不符合市场的需要,只有面向市场和农民进行农业科技创新研究和农技推广,农技活动才能真正为社会所接受,并在实现其价值的过程中得到发展。在推进农业科技体制改革的过程中,除提供公共服务的科研机构外,其余农业科研机构应转制为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直接面向农民和市场提供服务并参与市场竞争,围绕农业生产中的关键技术问题,发挥各自优势,解决农业技术困难。同时,要通过科技体制改革来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放宽市场准入、鼓励公平竞争、促进民营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再次,要在推进农业科技体制改革过程中优化科技创新资源的合理配置。对于农业科技创新中公共性较强的基础研究项目,主要由政府安排攻关,以高等院校或公共科研院所为主,解决关系国家全局性、关键性、基础性和产业共性的重大科研项目;对于应用研究项目,应由企业和农民根据市场需要来合理安排和解决,政府在其中的作用应该是鼓励和引导;整合和统一农业科技研究机构和推广机构,实现两者的有机结合,避免农业科技研究与推广的脱节;整合农业科研及推广队伍,提高科技创新工作者的整体素质和工作待遇,以优化农业研发资源的利用效率。最后,在推进农业体制改革的过程中,还要注重技术引进机制的改革,首先是要规范引进渠道,避免不同地方政府对同一技术的重复引进;同时,在技术引进后,应根据实际情况加以本土化创新和改造,使引进的技术成为真正适用的技术。

(三)加强教育,提高科研工作者和农民的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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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技推广中农民的心理特点

1.1趋避冲突心理

意志行动中的心理冲突或动机斗争是很复杂的。有时一个人对同一目的产生两种动机,一方面好而趋之;另一方面恶而避之。像这种对同一目的的兼具好恶的矛盾心理状态.称为趋避冲突}1j。趋避冲突在农技推广中表现主要有2种:一种表现是农民对农业新科技的渴求,他们知道农业科学技术可以给他们带来直接利益,他们是愿意接受农业科学技术的;另一种表现是,由于长期的自给自足经济,养成小农心理,跳不出旧框框,他们又不愿意接受新技术,对待科学技术持怀疑态度。他们内心是积极的、主动的,而现实表现往往却是消极的、被动的,在权衡过程中他们更倾向于用传统的耕作方法。他们是既讲实惠,又墨守陈规,这种心理影响了新成果的推广。

1.2感染从众心理

从众是发生群体行为的心理原因。从众乃是在社会团体的压力下,个人放弃自己的意见而采取与大多数人一致的行为。在外界情况不明、把握不大的场合下,人们认为跟随潮流、人云亦云是安全的,所以在现实生活中不少人喜欢从众圜。农民相对与其他群体来说,对大范围的社会生活缺乏足够的适应能力,不善于从环境中获得必要的正确信息和排拒不符合自己心理倾向的错误信息。他们在对待农业新科技有时甚至是盲目的,他们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做,即使有答案,他们也极易受到熟人、朋友、村邻的暗示,且这种暗示相互影响.这样其原有的心理就瓦解了而受到感染,从而对农业科技容易采取一种不理智的行为。农民之间是一种朴实朴素的社会关系,他们意见的一致性很高,往往赞成某一观点或采取某一行为的人很多,加上权威人士(社、村、镇等各级领导)不明晰的言论,所以群体对个人的压力很大,个人很容易采取从众态度。这也影响了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

1.3求稳求实心理

改革开放以来,越来越多的农民看到了科学技术进步给各行各业带来的飞速发展,他们也越来越不满足自己原有的生产生活现状,渴求知识、寻求信息,积极参加各种科技培训班,收集和购买技术资料,目的是想得到先进有效的农业科学技术。然而更多的农民是耳听为虚,眼见为实。虽然近年来随着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部分农民的思想有所变化,但多数农民仍把自己承包的土地作为安身立命之本。再加上农业生产、农民生活的诸多变化.以及单薄的经济实力、多变的自然条件和市场风险等因素.使农民形成了牢固的求稳心理,农民害怕在花了财力物力之后得不到应有的成效。因此,他们对一项新技术进行决策时,总是谨小慎微,思前想后,怕失败后影响自己原先的生活,所以农民更注重现实的效果,总会精打细算,从成本、劳动力投入到产出、产值等各个环节都考虑得细致人微,他们要看到推广的技术真正有实效才愿意采纳。增产效果显著但成本高,他们的兴趣不大;增产效果显著但风险比较高,他们更不会感兴趣的。这种心理影响了农业科技的推广。

1.4直观守旧心理

还有部分农民受文化水平低的影响,对一些新技术的判断比较简单和直观。他们重视结论经验,喜欢按常规经验办事,根据经验和实践判断其是否可行。他们看到别人,尤其是自己采用某种技术而获得成功后,他们会坚定地继续采用这种技术,并在长时间内保持不变,经验中没有的、没见过的就不相信,即使是听过也很难下决心。他们不会轻易相信推广人员的说教,不相信间接经验,不相信书本知识,当看见左邻右舍或亲戚朋友试用成功了,才能相信,次年效仿。甚至有一些农民,对一些老经验、老办法不管现在适宜不适宜都不愿放弃。改变这类农民的心理行为有一定的难度,尽管他们所占比例不大,但他们是农村中的元老级人物,影响力比较大。

2解决对策

2.1加强科技教育。提高农民科技意识

根据目前农村经济和农民素质现状,首先强化农村教育,实行多层次、多形式的推广。加强农民技术培训,努力吸引广大农民学科技,提高他们的文化素质,逐步提高农民科技进步的意识和依靠科技致富的愿望,使他们从封闭自守的心态中解放出来。对科技文化偏低的农民,可根据农事季节的特点,采取办培训班与现场示范相结合的办法,以培养他们的科技意识,提高运用农技进行自我服务的能力。其次.培养高素质的推广人员。他们应有足够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来回答和解决农民生产中的问题,使农民了解农业生产新技术。要主动帮助他们解决生产中的困难,并且通过政策引导,协调其生产经营活动,使他们不是在新技术面前左右摇摆举棋不定,而是对新技术充满信心,削弱并逐渐消除其矛盾复杂的心理。

2.2增强透明度.抓好农田科技示范

由于农民有着易受感染和从众的心理,农民向其他农民学习的东西多于推广人员所教给的东西。因此,应充分发挥生产典型的模范作用,让各类农业生产典型登上培训讲台,以农民培训农民,增强透明度。在实际工作中,推广人员应放下架子,虚心和农民群众打成一片,保护和激励农民的学习兴趣。每一项新技术的推出,要加强宣传舆论导向,采取寓教于乐、形式多样的宣传手段,介绍农技新知识和技术要领,激发农民学科技、用科技的兴趣和热情。对增产潜力大、效益高、推广面大的农业技术项目,县、乡、村、组要做好示范工作,要有目的、有重点地建立科技示范基地和示范户,为农民提供“看得见、摸得着”的学习样板,引导农民经营方式的转变,使农民主动采用新技术。要多结合实地、实物进行推广,尤其在作物生长季节和收获季节,要及时组织农民对生产典型进行观摩,通过现场会的形式普及农业新技术.使农民通过自己身边发生的事,自己去对比,去判断,去转变。

2.3搞好配套服务。解决农民后顾之忧

根据农民注重效益的心理特点,农技人员在推广新技术时,要将该项技术需要的成本、劳动力投入及产出效益算给农民听,使农民了解该项技术的效益情况。在此基础上宣讲技术要领,农民就会愿意接受,推广的效果也会随之提高。也可以利用签订技术承包合同等方法,将农户和农业科技推广部门的责权利结合起来,形成双方自愿、利益同享、风险共担的约束机制,采取农民与技术人员两者双向选择,风险、责任两者共同承担的方法,来最大限度地消除农民怕受损失而不愿接受农业科技的心理障碍。做好产前的项目筛选、产中的技术指导和产后的销售服务。在产前,搞好市场调查与预测,为农民提供准确的信息服务和技术准备;产后则可以采取独营或联营的方式,开展农副产品的购、加、储销等服务,切实为农民解除后顾之忧。对量大面广的主导产品,农技部门要及时推广系~jJl工、包装、储运等方面的新技术,以实现农副产品的多层次增值,使农民从农业科技应用中得到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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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成果只有进行有效转化,才能变为现实生产力,实现大学服务社会的功能。据资料显示,我国农业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率只有15%左右,大量农业科技成果无法实现农业科学技术的产业化。长期以来,农业院校对科研成果转化重视程度不够,应用型研究成果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能力明显不足,部分高校的科研成果转化率甚至为零,也没有技术转让收入。大部分科研成果被束之高阁或只是停留在鉴定、论文、报告和专利等形式上。

1.2科研与生产和市场脱节

高校的科研人员长期缺乏成本效益观念,科研成果与市场严重脱节,致使有些成果虽在理论及技术上可行,且具有一定先进性,但因为成本原因缺乏实用价值,不可能进行大规模或大批量的产业化生产。经常出现科技交流会、科研成果会多,成交的项目少;高校的科研成果、专利项目多,满足社会需要、市场需求的项目少;科技交流会上签订意向合同的多,会后达成协议实施成功的少。供需双方不以市场为纽带,造成产学研的脱节。

1.3利益分配机制不健全

在一些产学研合作的案例中,农业企业积极性很高,农业高校和科研机构提供的技术也很好,但由于分配机制不合理,利益分配中矛盾重重,合作过程非常艰难。产学研合作的目的是为了获取各自所需的利益,但在产学研合作中各方的利益很难得到很好地统一。第一,各方对技术的价值存在不同的认识,对预期收益的期望也不同,担心各自利益得不到保证,在投资比例和利润分配问题上分歧较大;第二,合作成果及知识产权归属问题上经常也会产生争议;第三,参与产学研合作人员的奖励政策不明确,尤其是高校教师参与产学研合作项目在业绩考核、奖金分配等方面回报不高,影响了科技人员和高校教师参与的积极性。

1.4农业企业少且规模小,政府支持力度不够

企业是农业科技产业化运行中最重要的主体。农业企业包括种子企业、农用物资企业、农产品流通、储藏与加工企业等,这些企业相对于工业企业少而且规模普遍较小,对新的农业科技成果吸收能力差,很难形成规模。科研院所和高等农业院校的开发资金普遍短缺,且来源不稳定,贷款份额甚为有限,缺少完善的中试基地和现代化的科技试验手段,大量成果只能停留在理论阶段和实验阶段。各级地方政府对农业的科研成果关注和引导相对较少,政策支持力度较薄弱。农业科技成果商品化、产业化所需要的政策、法律、金融、信贷及税收等支持体系不完善严重制约着农业科技成果商品化、产业化的健康发展。

1.5农业科技推广转化体系不够完善

技术推广和技术扶贫是高校与社会结合的主要途径,加上农业科技成果面向农村,普及面广的特点,使许多科技成果难以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转化。科研成果的推广缺乏政府支持和企业的协助;高校科技产业只是纯经济利益行为;使得农业推广难以进行,导致科研与产业化严重脱节。

2我国农业高校产学研合作创新发展的方向

2.1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力度,以市场需求引导高校科研

建立引导和鼓励高校科研人员投身成果转化的长效机制。在成果和职称评定、奖励制度等方面由以论文多少论成绩和实验室成果鉴定为主的现状,向项目能否转化和有无显著的市场前景的方向转变;在成果转化收入方面,校方应给予更加积极的支持,如发明人收入不得低于15%,提供一定实验配套经费,建立研究开发的追踪机制,给予特别有前景的项目一定的风险投入。要成功地实现产学研合作与科技成果转化,就必需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从成果项目的选择到成果项目转化方式和转化主体的选择都要尽可能地由市场来决定。农业高校应该按照农村经济、农村发展和农民需求,以国内外市场需求为导向,企业为主体,来确定研究课题。要适应现代农业,开发出一批农业产业化的成果,加快技术研究和成果转化。要重点解决农产品产量与质量、数量与品质、农业增产与农民增收等热点矛盾问题。

2.2健全产学研合作利益分配机制利益分配机制

应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科学地确定合作各方利益的分配方式与比例。产学研合作利益分配主要依据各方对合作体贡献的大小,因此,科学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是合作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应在产学研合作体建立之初,通过协商确定各方利益分配比例,经过一定时间运行后,再根据各方对合作体贡献大小,进一步调整利益分配比例和方法,保证利益分配的公平性。产学研各方要强化法制观念,以法律为合作基础,用合同、协议、章程等来规范自己的行为,建立起协调的合作关系,从而形成良好的利益分配机制,促使产学研合作迅速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2.3强化政府对产学研合作的推动和支持作用

农业作为我国的弱势产业,需要政府的推动和支持。建立“官产学研”合作机制,政府制定合作发展的战略规划、重大政策,协调重大合作项目等;学校着眼高新技术的基础研发工作,提供最新的技术和研究成果;企业着重应用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工艺创新,并将科研成果商品化,在产学研一体化中,企业成为政府和高校与农村和农民之间的二传手和中介组织。政府对农业政策性倾斜和加大农业龙头企业的扶持是推动农业产学研工作的主要动力。政府应制定相应的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扶持政策;创建一批农业高科技园区;建立相应支持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的专项基金,继续实行和认真落实优税、优贷政策;健全农业科技成果产权保护政策,为加快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创造良好的外部宏观环境。

2.4建立“教学、科研、产业”三位一体化的科技园

大学科技园作为产学研合作模式,可以利用大学人才密集、科研基础雄厚、国内外信息灵通等优势,联合园区内企业、科研机构等创造有利于知识创造的“场”,从而促进园区企业、大学、科研机构等的技术研发和技术创新。农业科技园区是农业科技企业的基地,是地方政府与农业高校产学研合作的基地。以农业科技园区为载体,依托一个实体、围绕一个产业、开发一个成果。高校与农业科技园区结合能充分利用园区的资源和设备进行农作物的栽培、育种以及农化、值保、园艺等方面的教学实习及科学研究。解决教学中理论与实践脱节、知识与技能脱节以及实际与科技发展脱节的问题。高校应发挥在科研成果、技术、人才等方面的资源优势,把大学科技园建成高新技术企业的孵化器和技术创新基地,积极鼓励和支持师生带着科技成果和创新项目到大学科技园办企业,吸引社会企业到大学科技园建立科技开发中心,通过多方协作培养创新创业人才,进一步深化产学研的有机结合。

2.5加强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积极服务“三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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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世界上农业发达的国家无一例外都是依靠农业科技的进步来支撑现代农业的发展。美国作为世界上农业最发达的国家之一,建立了以高校为主导的“赠地学院”农业推广模式,即由农业教育-科研-推广体系相互联系,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中心是高校(赠地院校或州立高校农学院),由高校统管全州的农业教育、科研和推广业务。具体而言,就是州立高校农学院负责落实联邦和州政府之间的推广协议,向联邦推广局反馈信息;协调州级农业推广、教学和农业试验站关系,与农村社团保持联系;负责州推广计划的制订和工作安排,以及推广人员的调配、管理和进修等[2]。赠地学院教师的实用技术经过试验成功后向农民推广。“赠地学院模式”实现了农业教育、科研和推广的紧密结合,提高了科研成果的转化效率,有效地促进了农业发展,是实行以高校为主体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的成功典范。通过学习美国的“赠地学院”模式,我国可以建立专家工作站来更好地进行农业科技推广,使先进的农业科技可以更高效地服务于农民,以利于我国的社会主义城乡统筹发展。

(二)专家工作站的内涵及运作机制

专家工作站指导对接县、区、乡、村搞好产业规划,培养一批农村科技人才,提高致富带头人的素质,形成高效农业规模化,不断提高主导产业的规模和层次,推动以高校为主导的农业推广工作的开展。专家工作站站长由专家教授担任,他们负责组建专家组、科技特派团等,并为农村制订切实可行的发展规划;由专家工作站(组)聘任技术员,由专家教授培训技术员;由专家和技术员指导示范户生产经营等。具体地说,就是培养新型示范户带头人,由技术员指导示范户,以便带动辐射户;不断推广新品种、新产品、新技术;帮助农户成立农民合作社等合作组织,以合作组织为载体,针对农户需求,开展产前、产中、产后技术及产品营销策划的全方位产业化服务;通过企业(农产品专业市场、农民合作组织)等为农户产品提供包括营销在内的统一服务,农户通过农民合作组织等按企业合同要求进行规范化生产,让农户的生产基地转变成企业的“生产车间”,形成“专家工作站+公司(企业)+合作组织+农户”的运作机制。为使专家工作站有效运转,专家工作站要由市县(区)及科技农业部门与科教单位共同创建,为工作站提供办公场所、设备、培训、实验条件等;组建专家工作组,出台相关政策,提供经费保障等。科教单位一方面为地方推广系统如园区基地直接提供人才,引进研发新技术;另一方面培训地方农业推广系统急需的人才。地方推广组织也要为科教单位提供研发和试验示范条件。

二、专家工作站是服务城乡统筹发展的新模式

(一)专家工作站可以有效解决“三农”问题

目前我国“三农”问题主要有:农业投入不足,基础设施不够完备,农村人口教育水平低下,农民生活负担增大,城乡之间的差距扩大等。当前情况下,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仍然在于促进农民增收,而鼓励农户采纳新技术、新品种、新产品是促进农户增收的一个重要科技支撑。张玉梅[3]的调查研究数据表明,近90%的农户认为采用农业新技术是致富手段,80%左右的农户认为采用新技术后增加了收入,并且在各个地区之间农户对新技术需求差异不显著。因此,面对广大农民对新技术的迫切需求,通过创建专家工作站这么一个新型的产学研合作新模式,可以实现专家教授带着新技术与农民零距离对接,实现农业科技直通车全方位、多角度、及时地、长效地开展服务,从而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二)专家工作站可以实现农业技术的有效转化

当前地区农业发展已经初步形成适度规模的产业化,经营形成了区域农业生产与产业化体系,这迫切需要技术体系与相应的产业技术体系零距离对接。国家对高校农业科技推广服务工作也高度重视。据统计,2006至2009年,全国大专院校获国务院批准的中央财政“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立项数为257个,支持金额达16545万元,重点支持领域涉及循环农业开发与绿色社区,现代农业装备与信息化,农业生物技术及产品等诸多领域的项目。但目前的主要问题是:一方面大多数高校缺少适合我国国情并形成长效机制的科技创新推广服务平台、模式与体系;另一方面,一些产学研合作模式还存在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科学研究相脱节等情况。在新形势下实施科教兴农战略,迫切需要建立专家工作站,创新产学研合作模式。

(三)专家工作站可以培养科技创新与推广实用人才

长期以来,我国各类涉农高校纷纷利用自身的优势,积极地从事农业科研和推广活动,并在实践中涌现出一些典型的推广模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例如,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的“专家大院”以示范基地建设为中心,以科技培训和信息服务体系为支撑的“一体两翼”的农业科技推广模式。华中农业大学2009年启动了“一院带一村,辐射一个县”服务城乡统筹发展行动计划(简称“111”计划),组织学校相关教师深入若干个乡村,通过建设农业科技创新基地、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示范推广基地,带动乡村经济发展,使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南京农业大学通过创建“专家工作站”,积极探索如何将高校具备的“教学和科研中心、成果的产生源、人才的培养源、信息的传播源”特点,以及拥有“人才相对集中、设备先进、学术氛围浓郁、创造力极强”的优势,引入地方并与相关产业结合,形成学校、企业、农民、政府多赢的产学研合作新模式。以上这些都是值得借鉴的宝贵经验。研究和总结这些宝贵经验,不难发现,在服务城乡统筹发展中,创建专家工作站可以有效地解决一些问题,如:人才培养与生产实际脱离,科学研究成果不符合实际生产需要,应用型人才培养平台和体系不够健全等。

三、南京农业大学专家工作站的实践

(一)南京农大专家工作站建设的现状南京农业大学在多年的“科技大篷车”送科技下乡以及“百名教授兴百村工程”(以下简称“双百工程”)的基础上,围绕农业产业化、城乡统筹一体化新格局,于2006年在连云港辖区四县分别建立了“双百工程”专家工作站,2007年在江苏淮安创建了“南京农业大学科技入户”专家工作站,2008年成立了启东专家工作站。自2009年12月以来,南京农大又相继在江苏、海南、四川等地建立以成果示范推广应用、科学研究与人才培养一体化的专家工作站,以及以粮食作物、园艺作物、有机肥料、生物农药、动物疫苗、肉品加工为主的六个综合试验专家工作站,在南京农业大学还建立了专家工作总站。通过出台相关的政策和条例,进一步加强和深化产学研合作,激发广大师生服务城乡统筹发展的积极性。一方面建设了学校在创新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方面的基础条件,另一方面为培养实用新型农林科技人才创建了平台,同时,架起了师生“围绕农民转,做给农民看,带着农民走,帮着农民赚”的金色舞台,初步形成了高校产学研合作服务城乡统筹一体化发展的新思路。

(二)南京农大专家工作站取得的成效截至目前,南京农业大学已组织上万名师生到专家工作站开展教学科研推广、社会实践和学生实习活动,有效地推进了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加快了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型与升级。据连云港市统计,该市近五年来新建养殖基地32个,栽培基地38个,示范园区19个,引进新品种290余个、新技术500多项,培训农村党员基层干部、农技骨干3万余人,人均收入增幅比全市农村平均水平高出14.2%,农民人均收入增幅位于江苏省前列。在全国农村科普工作会议上,中国科协党组书记邓楠在讲话中表示“双百工程专家工作站”是一种创新举措,为农民增收致富提供了平台,发挥了很好的引领指路作用,是一项真正的富民工程。江苏省委农工办牵头推广南京农业大学专家工作站的成功经验。南京农业大学也把这些做法从连云港推向了苏北、苏中、苏南,并进一步形成了服务“三农”的新模式:专家工作站+合作组织+示范户+辐射户,专家工作站+龙头企业+农户,专家工作站+农业推广组织+示范户+辐射户,专家工作站+科技园区或产业园区+农户,专家工作站+村官园+农户,等等。其中,南京农业大学沈其荣教授创新团队与江苏新天地氨基酸肥料有限公司建立的“创新团队+产业联盟+企业+农民”的模式尤其可圈可点。在该模式下,通过建立江苏省固体有机废弃物资源化高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紧密结合国家建设与经济发展的重大需求,围绕生物有机肥核心技术确定企业研发领域、确定研究生学位论文的研究方向和研究内容,建立了产学研合作服务城乡统筹一体化发展的长效机制,创造了学生、农民、科研、企业、政府多赢的典范。

四、农业高校促进专家工作站健康运行的作为

(一)加强领导,加快转化农业高校应明确和规范相关部门和院系组织教师开展农业推广的职责,推动校地合作,统筹发展。以促进与国计民生和农民增收相关的农业科技推广为重点,加快农业科技信息的集成和传播,加快实现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普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