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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产减值信息披露方面的问题
第一,披露不充分。现在大多数企业只是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重要资产减值的金额,而某项资产没有计提或者少提了,以及导致资产减值的原因等实质性内容则不会进行披露。但对于财务报表外部使用者来说,他们不了解企业内部资产真实状况,无法知晓企业是否合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无法从现有的附注披露中获取必要的信息。第二,资产可收回金额方面的确认很少披露。例如:未来现金流量的测算方法以及确定折现率的依据没有告知,而这两个因素对于可回收金额的确定影响重大,报表外部使用者不能判断企业的可回收金额是否合理。加之本身报表外部使用者与企业之间就是一种信息不对称的状态,这无疑增加了外部使用者判断资产减值是否合理的难度。
二、完善资产减值会计的对策建议
(一)完善相关会计准则
首先,须深入研究有关禁止资产减值损失转回的条款。禁止转回有悖于资产的本质,而且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通过这个进行了盈余管理,对于正常的资产价值回升,企业还是应该客观真实反映。因此,准则可以考虑转回的具体操作规定,比如企业每次转回不能超过一个数额,需要分期转回等,避免一次性大额转回的行为。其次,关于资产减值确认方面,不能仅简单依靠会计人员的主观判断。在减值迹象判断以及资产组的认定上,应会同企业其他部门共同确认,并且提供相关证明,这样可以更加客观地反映企业状况。最后,建立与会计准则相配套的法律法规。法律法规对准则执行的规范性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加大对违反准则的企业和责任人的处罚力度,促使准则得到有效执行。
(二)规范信息市场和价格市场
企业在判断资产减值迹象时的一个重要参考就是可回收金额,它是由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和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较高者确定的。而公允价值及未来现金流量和折现率都需要一个公开有效的外部信息市场来支持,虽然我国目前价格市场仍不完善,但是可以由政府部门如物价局等相关部门,建立一个公开有效的市场定价体系,实时披露各种市场如证券市场、生产资料市场等市场的价格,对资产价格的正常变动予以披露,同时可以利用计算机技术的发展,通过互联网及时向企业传达相关市场信息,使资产减值的确认和计量变得更加公开透明。
(三)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投资者、债权人等信息使用者已不能满足表内披露所提供的信息,表内披露的资产减值的数据信息对于信息使用者的价值已经很小,也不能完整体现企业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所以企业需要通过表外信息更进一步地披露资产减值的详细资料,企业应当更多说明判断减值的依据,如可回收金额确认的依据。争取做到让更多的普通人也能够看懂财务报表所表达的意思,让投资者能够相信企业对于资产减值的处理都是有理有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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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有资产强化保值增值会计监督的意义及必要性
强化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监管水平对企业和国家而言均具有特殊意义。首先国有资产在发展国民经济及完善市场经济过程中承担着重要使命。虽然之前国家对一些企业进行整改,而且目前整改进一步深化,但是国有资产的流失问题却仍然在某种程度上存在,这一方面制约了当前我国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也在闲置和浪费社会资源,国有资产流失严重会危及到社会稳定。会计监督是指全面的反映经济体的经济活动的同时,也要反映经济业务是否符合会计准则和法律规范。民营企业的会计监督水平逐渐在完善,通过建立集团共享服务中心和互联网财务系统使会计监督水平更高,但是在国有企业中,会计监督水平较民营企业较低,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强化国有企业的会计监督水平具有很强的必要性。其次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会计监管水平可以显著提升工作效率,详细的记录企业的经济活动,识别企业经营过程中的风险,更准确的为企业管理层提供决策数据,同时还可以减少国有企业中内部人对国有资产的侵蚀。总之,强化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会计监督水平具有其很强的必要性和特殊意义。
二、关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会计监督的思考
关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思考有很多,但是本文经过整理,着重在资产流失分析和实施途径方面提出了监管部门对此的两个方面的思考要点。
(一)关于国有资产的流失分析的思考
目前国有资产的流失主要有三条渠道,分别是显性流失、隐形流失及产权交易资产流失。首先显性流失的主要表现有:国有企业领导以公养私,不能很好的约束自己,在私下利用企业资源与企业争利;国有资产法管理条例不能与时俱进,没有很好的“退出”机制,在市场中经常会出现“劣币驱良币”的现象,导致有关资产方面的决策失误;过于垄断,不能与其他企业进行比较,对企业本身没有全方位的了解,片面的进行出借或者担保。其次隐形流失的主要表现有:一是管理决策上的失误,二是会计核算和数据真实性方面的失误。显性流失与隐形流失的表现主要原因可归结为两方面:一是制度的缺失,企业的管理制度不能满足市场经济的客观需求,例如森林、土地等资源由于企业的管理执行和监管不到位,导致被私人侵吞;二是企业管理层的能力所限,例如在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中,经常会出现将国有资产无偿分配给个人或者低价出售的现象,这可能是管理层的战略意识出现偏差。最后就是关于国有资产产权交易中的资产流失,目前我国的国有资产产权交易还处在一个相对初级的阶段,这在一定程度上也说明了我们没有太多的经验可以参照,为资产流失的出现埋下了许多隐患,例如一些违规操作行为屡见不鲜,国有资产产权界定难以清晰化,缺乏有效的约束和监管机制,尤其是在产权交易过程中,会计监督的作用发挥微乎其微,鉴于财务人员的专业能力所限,财务部门在产权的重估入账、成本界定及转让定价等方面很难给出具有建设性的意见,这增加了国有资产的流失风险。这一方面可能是缺乏产权界定方面的人才,另一方面就是企业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缺乏重视,不能加大力度实现人才的培养与引进以强化监管水平。总之,关于国有资产的资产流失分析说明了当下进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会计监督是非常必要的,也是非常重要的。
(二)关于实施会计监督途径的思考
关于实施会计监督的途径主要可分为两个方面,分别是主观因素和客观因素。首先在会计监督的主观因素方面,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固定资产折旧,一些企业在固定资产折旧时,一些单位会对固定资产进行重新估价,以致于固定资产的原值增加,但是在进行折旧时却仍然按照原来的原值进行折旧,这就虚增了利润,这就间接的流失了国有资产;二是存货等资产的调整,对于存货等资产出现亏损时,要及时的在跌价准备中进行反映,计提减值损失,调整期末值,若出现增值情况,则要在账面进行反映;三是对经营投资的损益,在企业中经常会出现因管理不善或者是某些原因造成损失,但是并不能及时的进行核实或者冲账,那么会计人员在月末结账时要估计相关的损失,在扭亏为盈时要进行弥补,调整期末值,准确反映国有资产。其次在会计监督的客观因素方面,主要表现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计算方式,目前的计算方式主要是以账面的期初与期末余额进行计算,但是这样的计算方式并不合理,需要进行调整,例如先征后返、企业捐赠等均需要进行适当的调整才能准确的反映资产的保值增值。总之,关于实施会计监督途径的思考也是当下在国有企业进行深化改革时必须思考的一环。
三、提升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会计监督水平的建议
本文在参考以往文献的基础上,着重以监管部门的监督独立性及政策的关注与执行视角提出了两方面的建议。
(一)加强会计监督独立性,减少会计信息失真
加强会计监督独立性,减少会计信息失真是目前监管部门进行强化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会计监督水平的必要措施。首先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督的独立性,会计监管部门的独立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财务权利和人事权的独立,只有财务上支持监管部门进行国有资产的增值保值监督,人事上提供监管人才,才能更好的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其次监管部门要着手于减少企业会计失真信息,尤其在国有企业中,管理层、监管部门与会计人员的信息不对称造成了国有资产流失严重,只有监管部门与企业管理层进行激励与考核,才能强化三者之间的信息一致性,进而控制会计信息质量。另外,鉴于以上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思考,监管部门应该试图加强固定资产折旧信息、存货减值等方面进行核实监督,去除企业中不良资产的存在。总之,加强会计监督独立性,减少会计信息失真也是目前很重要的一个会计监督环节。
(二)关注国家会计政策变化,强化政策执行力度
关注国家会计政策变化,强化政策执行力度是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会计监督的重要措施之一。首先要关注国家会计政策变化,目前国有企业正在进行深化改革,2016年我国国企要实行“退出”机制,即长期不盈利的国有企业要进行强行关闭,类似于这样的国家政策指向,监管部门要在会计活动中进行适当调整,对国家要上的项目或者鼓励上的项目要在会计账面上进行反映,例如国家上了项目可能会增加账面余额,但是在期末时并不能作为国家资产的保值增值,应该进行扣除。其次要强化政策执行力度,国家出台会计准则,而且逐渐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企业必须将购置的资产及时的入账,国家监管部门必须为企业施加外部监管压力,督促企业自觉执行国家会计政策。总之,关注国家会计政策变化,强化政策执行力度是监管部门在国企深化改革背景下持续要做的关键环节。
四、结语
就监管部门而言,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的会计监督是非常必要的。本文主要是以监管部门的视角谈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会计监督的必要性及一些思考与建议,但是由于篇幅与时间的限制,并不能全面说明当下在国企改革背景下应该采用的完善措施,只是代表性的谈了两点思考与两点建议,希望后续研究能够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实际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会计监督工作并不是一蹴而就的,而需要在不断的探索与实践中寻求进步。同时,希望本文结论对监管部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会计监督有所助益。
作者:戴恒年 单位:珠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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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制度》采用了《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中的概念,对资产进行了重新定义,“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按照资产的这一不可或缺的特征,不具备可望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流入的资源,则不能确认为企业的资产,也不能作为资产继续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中。
既然资产是预期的未来经济利益,那么,当企业资产的账面成本高于该资产预期的经济利益时,会计记录和反映这一笔资产减值损失是合理和恰当的,这就是资产减值的经济实质。
2.资产减值会计产生与会计观的关系
世界范围内存在两种主流会计观:受托责任观和决策有用观。德日等国基本持会计受托责任观。受托责任观认为,管理当局是委托人授权控制其部分财务资源的受托人,管理当局不但负有诚实地管理好委托人资金的责任,而且负有为委托人的利益全力以赴开展经营活动的责任,这些责任就被称为受托责任。受托责任观是事后概念,在订立或执行契约时一般利用会计信息的反馈价值(信息)而不是其预测价值,侧重现实利益关系人之间的利益协调,强调历史成本计量,强调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强调最后利润数据的确定。在受托责任观下,它要求资产计量从信息提供者的角度出发,尽可能客观、可靠,因而资产计量倾向于采用历史成本计量属性。
会计决策有用观是建立在美国公司治理结构基础上的。决策有用观认为,会计信息主要为市场投资者服务,现在的和潜在的投资者利用财务报告数据,通过各种评估模型来公司的内在价值,评估投资的风险程度,从而做出投资决策。决策有用观是事前概念,即会计信息需要披露前瞻性数据,强调相关性。
就相关性而言,历史成本的相关性最低,这就对会计学提出了一种要求:为了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我们是否应该考虑引入其他计量属性?其他计量属性的引入,产生了如何确认和计量资产减值的问题。所以说,会计决策有用观是资产减值会计产生的理论起点。2000年财政部的《企业会计制度》,在对资产、负债、收入、费用等会计要素定义上,采用了未来经济利益流入/流出法,这表明了我国主流会计观有采用会计决策有用观的趋势。
二、资产减值会计实务及其在我国的现状
1.资产减值的确认与计量标准
资产减值的确认标准主要有三种:(1)永久性标准(permanent criterion),要求只对永久性(即在可预见的未来不可能恢复)的资产减值进行确认。支持这种标准的主要理由是可以避免确认暂时性减值损失。反对者认为其不符合资产的定义,难以界定暂时性减值和永久性减值,有可能促使管理当局故意延迟减值损失的确认;(2)可能性标准(probability criterion),要求对可能的资产减值予以确认。其目的主要在于与历史成本框架保持一致和避免对不必要减值损失的确认;(3)经济性标准(economic criterion),要求对资产负债表日发生的任何资产减值进行确认。国际会计准则第36号——资产减值广泛采用这一标准。《企业会计制度》未明确规定的标准,但从相关条文中可以看出,三种确认标准兼有,只是不同种类的资产确认标准有所侧重而已。
资产减值计量标准中,“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是最理想化的计量标准,但其相当困难,或者说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因此,资产减值会计实务中需要可操作的其他计量属性。上述现行市价、可收回金额、可变现净值均属于“贴现值”的范畴。现行市价反映了市场对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预期。可变现净值指现行市价扣除处置费用后的余额。对于可收回金额,不同的国家给予了不同的解释。美国认为就是指公允价值;英国把它定义为可变现净值与在用价值孰高;国际会计准则第36号将它解释为销售净价与在用价值孰高;我国《企业会计制度》中,可收回金额的实际含义为未来现金流量的贴现值。
关于资产减值的确认和计量标准众说纷纭,每一标准都有它存在的价值,也都有缺陷,如何切合我国实际进行取舍及做进一步的,这是摆在界前的一道课题。
2.资产减值会计实务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1998年《国际会计准则第36号——资产减值(impairment of assets)》,该准则的实施对于进一步规范资产减值的会计实务,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有重大意义。该准则的有两个背景:(1)许多准则涉及到资产减值,如存货、投资、固定资产、建造合同等,就资产减值制定统一的准则,有助于保持资产减值会计核算的一致性。比如资产减值的计量标准之一的可收回金额,各国既不要求一定要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也不反对折现。但折现与不折现在计量结果上将产生重大差异,严重会计信息的可比性。(2)有关资产减值的各国现行规定不够具体,不能保证各企业采用同一方法进行资产减值的确认和计量。
从的角度来看,资产减值会计实务源于稳健性原则的。这就是为什么会计坚持资产减值会计而反对资产增值会计。但是,在非专业人士眼里,稳健主义就是“任意低估”的代名词;在专业人士看来,从稳健性角度来考虑资产减值,也带有较大的随意性和不性。我国《企业会计制度》对资产减值会计的确认和计量在第五节《资产减值》中做出了统一的规范,实现了从按稳健主义进行计价的观点向按未来利益进行计价的转变。从我国会计人员操作实务水平及建立高质量会计准则体系的目标出发,我们认为非常有必要专门制定资产减值会计准则。
3. 我国资产减值会计发展现状
我国资产减值会计发展滞后,究其原因,有以下几点:
(1)会计理论界对可靠性与相关性争论不休,会计从业人员思想认识不一,企业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犹豫不决。从传统上看,我国比较注重会计信息的可靠性,而资产减值会计提高了相关性,相对而言降低了可靠性。因此,会计理论界对此褒贬不一。我们认为,减值会计不一定降低了会计信息的可靠性,与其让虚假资产充斥报表,搞泡沫繁荣,不如剔除水分来得可靠、真实,这也符合实质重于形式的会计基本原则。从此角度讲,资产减值会计也是一种提高信息可靠性的有效方法。
(2)在受托责任观下,国有企业谈“减”色变。国务院、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财政部及许多地方都制定了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强调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领导责任。因此许多国有企业认为,资产减值就意味国有资产流失,就意味着不能完成受托责任,就意味着领导要承担失职责任。但资产减值是否就真正意味着国有资产流失呢?我们认为,这是一个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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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允价值计量是资产减值会计的基石
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有: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成本法是指通过确定资产或企业净资产的重置成本来对资产或企业进行估值。这种方法在《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中并未采用。市场法是指利用同样或类似项目的市场信息,通过直接比较或类比分析来确定企业资产或负债公允价值的方法。这种方法确定的公允价值在资产减值准则中被描述为:活跃市场条件下资产的市场价格以及不活跃市场条件下同行业类似资产的最近交易价格或者结果。收益法是指通过估算资产或负债未来预期收益的现值来判断其公允价值的方法。这种方法确定的公允价值在资产减值准则中被描述为: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在计量时所用的方法是上述市场法和收益法。由此可见,公允价值金额确定的合理与否直接影响资产减值会计的可靠性。
二、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因素及其可操作性
(一)市场法下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因素及其可操作性。市场法下公允价值计量可选用活跃市场条件下资产的市场价格或者不活跃市场条件下同行业类似资产的接近交易价格或者结果。其具体操作困难主要是市场上不同企业间的价格是否具有可比性。企业的经济实力,流动资金状况,产品规格、质量、促销力度等都会对交易价格产生极大影响。而上述影响因素在不同的企业交易时,不可能同时出现或出现的强度相同。因此,不同企业间的交易价格不具有可比性。明显的,不具备可比性的价格不适合作为公允价值。
(二)收益法下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因素及其可操作性。收益法下公允价值计量可选用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在具体操作时的困难主要有:
1.未来各年现金流量难以准确计算。未来现金流量是指企业在项目建成投产后每年能为企业带来的净现金流入量,是企业实际收入现金和支出现金的差额。它是在收付实现制计量方式下才能形成的会计信息,具体金额可从每年的现金流量表中获得。企业由于各年业务内容、业务量不同,所产生现金净流量的时点、金额也很难确定。
2.确定折现率时的干扰和不确定因素过多。折现率在确定时要考虑通货膨胀因素、企业经营风险等因素,所以将折现率确定为固定常数或递增数值均不太理想。
(三)市场信息不对称。公允价值的最大特点是熟悉情况的双方在公平交易中形成的,而由于市场环境具有不确定性以及主观上保密或客观上信息流通不畅,使得公允价值确定时难度较大,可靠性差。
(四)管理当局选择权过多。管理当局在确定公允价值时,可以选用合同价、同类或类似产品活跃市场的市价、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尤其是在确定未来现金流量时,主观性、选择权过多。管理当局在确定公允价值时,一方面活跃市场的产品价格确定时难度大、不准确;另一方面,由于出资人、管理人、债权人各自的目的不同,甚至有利用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操纵利润的可能,其可靠性更是无从谈起。
(五)会计人员的业务能力、知识水平有限。财务人员长期使用历史成本法,对公允价值计量的判断能力差。深入学习新的企业会计准则需要时间和资金的支持。
三、提高公允价值下资产减值会计可靠性的相关措施
(一)建立、健全企业内部会计制度,确立公允价值计量和批露的程序和内容。首先,新准则中所列示的资产减值的迹象过于笼统,应精化资产减值确认的标准。其次,列示会计期末,需要使用公允价值计量的账户,确保所列内容涵盖所有可能发生减值资产所涉及的账户。此外,在会计期末要由高层管理人员对减值资产做资产减值分析,指出何种原因致使资产减值、企业又将打算如何处置这些减值。
(二)完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数据收集方法及渠道。影响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因素有:1.对一系列发生在不同时点的未来现金流量的估计;2.对这些现金流量的金额与时点的各种可能变动的预期;3.用无风险利率表示的货币时间价值;4.内含于资产或负债价格中的不确定性;5.其他难以识别的因素,如资产变现的困难与市场的不完善。其中最为重要的是三个因素:未来现金流量的期望值、未来现金流量的期望风险和货币的时间价值。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计算基本公式如下:
PV=∑[CFn×(1-r)]/(1+i)n
变量说明:PV——未来现金流量现值
n:(1、2、3———).
CFn——第n年的现金流量
r——现金流量的风险调整系数
i——第n年的无风险利率
据此可见,各年现金流量数值与各年贴现率(现金流量的风险调整系数)的数值是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基础。我国在《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中对未来现金流量数值确定时提倡使用期望现金流量法。期望现金流量法的优点在于它把计量的重心直接放在了对现金流量的分析和计量时所采用的各种假设上,它考虑了所有可能的现金流量的期望值而不是只寻找一个最可能的现金流量。例如,一项现金流量有100元、200元和300元等三种可能,其概率分别是10%、60%和30%,那么期望值则为220元。同样道理,这种方法还可用于现金流量的时点具有不确定性的场合。
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确定现金流量的风险调整系数以及资产的一种甚至是几种现金流量数值,还有各种现金流量数值出现的可能性。
1.现金流量的风险调整系数的确定
(1)资产定价模型:即资产按风险调整的贴现率,表示为:
r=RF+βj×(Km-RF)
变量说明:r——现金流量的风险调整系数
RF——无风险利率(一般以国家公债利率表示)
βj——j资产的不可分散风险的β系数
Km——所有资产的平均贴现率
(2)风险等级法:是对影响投资项目风险的各因素进行评分,根据评分来确定风险等级,并根据风险等级来调整贴现率的一种方法。此法过去一直沿用,目前有被淘汰的趋势。
(3)风险报酬率模型:资产按风险调整的贴现率,表示为:
r=RF+biVi
r——现金流量的风险调整系数
RF——无风险利率(一般以国家公债利率表示)
bi——资产i的风险报酬系数
Vi——资产i的预期标准离差率
2.各年现金流量及其出现可能性的确定——确定当量法。它是把不确定的各年现金流量,按着一定的系数(即期望现金流量法下的概率)折算为大约相当于确定的现金流量的数量。采用不同的系数就可以得到资产的一种甚至是几种现金流量数值,为使用期望现金流量法提供了数据来源。在确定当量系数(用d表示)时:若现金流量确定,则d=1.00。若现金流量存在风险很小,则1.00>d≥0.80。若现金流量风险一般,则0.80>d≥0.40。若现金流量存在风险很大,则0.40>d≥0。操作人员在计算当量系数时有敢于和不敢于冒险的可能,为了减少主观上的选择权可以将当量系数转化为标准离差率。(见表1)
(三)设定适合我国国情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估值模型。确定单项资产或资产组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工作量大,可靠性差,企业会计人员操作不方便。估值模型设计时,其所涉及的主要因素有预付率、预计信用损失率、利率或折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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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慎性原则是指在有不确定因素的情况下做出判断时,保持必要的谨慎,既不高估资产或收益,也不低估负债或费用,而是在会计核算中对企业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做出合理预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不可避免地会遇到风险,比如金融风波、债务人的死亡、企业破产、固定资产因技术进步而提前报废、恶性竞争等情况,因此,采用谨慎性原则,对存在的风险加以合理估计,就能在风险实际发生之前化解风险,并防范风险。采用谨慎性原则,有利于企业做出正确的经营决策,有利于保护所有者和债权人的利益,真实考核经营者,有利于提高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谨慎性原则起源于中世纪财产托管人解脱其受托责任的策略,二十世纪初至三十年代前是一项占支配地位的会计原则,当时主要表现为对资产的低估;经济危机之后,谨慎性原则所体现的内容扩大到对收益的确认和会计报表披露。随着会计环境的变化,会计目标从报告经管责任向为信息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会计信息转化,谨慎性原则也逐渐成为对披露具有相关性和可靠性质量特征的会计信息的修订性原则。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会计核算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合理核算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在《企业会计制度》中规定:企业在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的要求,不得多计资产或收益,少计负债和费用,但不得计提秘密准备。由此我们看到,我国会计规范中关于谨慎性原则有以下几个要求:
(一)谨慎性原则存在的基础是不确定性,所处理的是“可能发生”的事项。
(二)对各种可能发生的事项,特别是费用和损失,在会计上确认和计量的标准是“合理核算”,对可能发生的费用、负债既不视而不见,又不计提秘密准备。而对“合理”的判断则事实上取决于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
(三)运用谨慎性原则的目的是在会计核算中充分估计风险的损失,避免虚增利润、虚计资产,保证会计信息的决策有用性。谨慎性原则在我国的运用开始于1992年,在近十年的应用中,可以按其运用程度和范围的不同,分为三个阶段:
一)1992年至1997年。1992年,并于1993年7月1日起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中首次明确了谨慎性原则,要求企业会计核算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合理核算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同时,在行业会计制度中主要体现为三个方面:即存货计价方法采用后进先出法、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加速折旧法。
二)1998年至2000.1998年陆续颁布的《投资》等一系列具体会计准则及《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中,谨慎性原则得到进一步的运用,具体包括;
1、在1992年会计准则和行业会计制度的基础上,扩大了资产项目计提准备的范围,即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和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同时,扩大了坏账准备的提取范围,在提取方法及比例上更加灵活。
2、对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加速折旧法的应用条件有所放松。
3、对无形资产、开办费的摊销期限作了修订,由原制度中无形资产的“不少于10年”、开办费的“不少于5年”,分别调整为“不超过10年”、“不超过5年”.
4、对结果具有不确定性的或有事项的会计核算及信息披露做出了规范,规定或有资产或有利得不予确认,一般也不予披露,或有负债不予确认,但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披露。
5、对于债务重组中涉及的或有收益和或有支出,债务人确认为负债,债权人则不应确认为资产,只能在表外予以披露。
6、对于收入的确认,在确认标准上更加谨慎。如无论是《收入》准则中关于收入确认的四个条件,还是《建造合同》准则中关于跨期合同引起的收入确认,均将相关经济利益流入企业、结果能够可靠计量等作为一个重要的内容。
三)2001.2001年1月财政部颁布了《无形资产》《借款费用》、《租赁》三个新的具体会计准则,并同时修订了《投资》、《债务重组》等五项准则;2001年2月颁布了《企业会计制度》。在这些新的准则和制度中,谨慎性原则体现为:
1、全面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中期期末和年末除了计提原有的“四项准备”外,新的企业统一会计制度和《无形资产》准则规定还应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2、在《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准则中,改变了借款费用资本化的标准,以“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作为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的标准,并明确了暂停资本化的条件,避免固定资产价值虚计。
3、改变了融资租赁固定资产入账价值的确定方法,规定“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改变了以租赁协议确定的设备价款、发生的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支出确定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方法。同时,租赁过程中发生的或有租金一律计入当期损益。
4、在《无形资产》准则中,要求企业管理部门在判断无形资产产生的经济利益是否很可能流入企业时,应对无形资产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存在的各种因素做出谨慎的估计。
二、论文(设计)的主要研究内容及预期目标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面临的竞争和风险日益加剧,不确定的经济业务越来越多,所以会计信息使用者也越来越关心与不确定事项相关信息的揭示,关心企业所提供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对此,谨慎性原则的正确应用就显得非常重要。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经营活动充满着风险和不确定性,在会计核算工作中坚持谨慎性原则,要求企业的会计人员在面临不确定因素的情况下作职业判断时,应当保持必要的谨慎,充分估计到各种风险和损失,既不高估资产和收益,也不低估负债和费用,也不得设置秘密准备。文章以国际会计惯例为基础,首先从会计结构的角度,分四个方面论述了会计制度采用谨慎性原则的必要性。其次,从资产的定义、收益的确认以及财务分析的角度详细论述了谨慎性原则在会计实务中的广泛运用。谨慎性原则的运用,更能使会计信息全面、系统、正确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最后,在采用谨慎性原则的同时,还要提高会计人员的素质,加强其职业道德修养,加强企业在会计核算中的专业判断,防止滥用谨慎性原则。
主要内容:
1.引言
2.谨慎性原则的含义及其必要性
2.1谨慎性原则的含义
2.2谨慎性原则研究的必要性及意义
2.2.1我国的会计结构中包含谨慎性原则的必要性
2.2.2谨慎性原则的提出及研究意义
3.谨慎性原则在会计实务中的具体应用
3.1谨慎性原则在资产减值中的应用
3.2谨慎性原则在借款费用资本化的金额确认中的运用
3.3谨慎性原则在企业投资中的应用
3.4谨慎性原则在会计计量中的应用
3.5谨慎性原则在财务分析中的应用
4.谨慎性原则在会计实务运用中存在的问题
4.1谨慎性原则的相关条款会计人员在核算方法的选择上具有主观随意性
4.2谨慎性原则与税法政策不能协调一致
4.3谨慎性原则与其它原则的冲突
4.4公允价格难以取得对谨慎性原则运用的制约
4.5谨慎性原则导致企业的会计信息横向不可比
5.合理运用谨慎性原则的措施
5.1增强谨慎性原则的确定性和可操作性
5.2缩小税收政策与会计政策的差异
5.3完善市场信息报价系统
5.4对谨慎性原则的应用进行必要的约束
5.5提高会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职业道德素质,增强其职业判断能力
5.6加强审计监督,强化内在约束机制
5.7将谨慎性原则的应用与会计信息的充分披露有机地结合起来
6结论
参考文献
预期目标:
毕业论文预期将于2016年3月2日前完成初稿,并上交导师,作进一步修改润色;2016年4月12日前根据指导老师的修改意见,完成毕业论文第二稿,交指导老师审阅;2016年4月26日前根据指导老师的修改意见,完成毕业论文第三稿,交指导老师审阅。2016年5月10日前论文定稿并打印上交。预期字数达到学校所规定的字数。并按学校统一规格打印成文。
三、论文(设计)的主要研究方案(拟采用的研究方法、准备工作情况及主要措施)
研究方法:在导师的指导下选定论文题目。选题之后,利用课余时间寻找与论文题目相关的资料。拟采用的研究方法为:
1.归纳法针对这一研究领域通过阅读大量的相关书籍文献着作,充分利用数据库,专题搜集相关资料,进行归纳整理。
2.分析法对国内外就该论题的主要研究成果、现状及最新进展、研究动态等进行比较全面的、深入的、系统的综合分析,对这一领域研究现状做到充分了解。
3.比较分类法对已有的学术成果做比较分类,并在此基础上勇于探索前人工作的不足,积极挖掘新的研究内容,不断创新,阐述新的观点和见解,以此作进一步的研究,发现新的理论价值。准备工作:已大量阅读了与本论文有关的国内外参考文献。主要措施:广泛查阅资料,理清思路,草拟开题报告和着手文献综述,作好论文写作的前期准备工作。然后草拟论文提纲,着手撰写论文。
四、主要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1]Sanders,T.H.,Hatfield,H.R.,Moore,V.,1938:AStatementofAccountingPrinciples.
[2]WattsR.L……ConservatisminAccountingPartI:ExplanationsandImplications[J].AccountingHorizons,2003,17,(3)
[3]陈今池。现代会计理论[J].立信会计出版社,1998,45-176
[4]陈玮。充分应用稳健原则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一份稳健原则问卷调查表的启示[J].会计研究,1995,3
[5]范宏浩。《谨慎性原则在应用中应注意的问题》。辽宁财税,2001年9期,-35-35页
[6]费伦苏。关于我国会计信息质量特征若干问题的思考[J].财会通讯,2006年03期
[7]何光明。浅谈谨慎性原则在会计实务中的应用[J].交通财会,2009,07.
[8]李军。略谈<新企业会计制度>中的谨慎原则[J].武汉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9]李娜。浅谈谨慎性原则在会计实务中的应用[J].财经论坛。
[10]马文娟。会计实务中的谨慎性原则[J].甘肃科技,2010年12月,第23期。
[11]马义华。浅议谨慎性原则在会计实务中的几点应用[J].商场现代化,2010年4月期刊。
[12]潘娜,朱卫东。《对谨慎性原则的思考》。财会月刊(理论版)2007年10期
[13]汤云为。实证会计研究中的几个问题[J].会计研究,2001,(5)
五、论文(设计)研究工作进展安排
2015年9月28日毕业论文动员会。
2015年10月10日前确定论文题目和提纲。
2015年10月12日上交论文选题。
2015年10月20日之前接受导师下达的《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
2015年10月25日前完成文献综述。
2015年10月29日前完成开题报告填写。
2015年11月2日开题答辩。开题后正式着手撰写论文。
2016年3月29日前完成论文初稿。
2016年4月12日前完成论文二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