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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丝文化论文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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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丝文化论文

篇1

苏轼的“论画以形似,见与儿童邻”都因创作实践中画境笔墨的日益丰富而使画家能更好的传情达意至不似。其实传主体之情意和传客体之神是不可分隔的。苏轼在后期曾赞吴道子的画出新意于法度之中,寄妙语于豪放之外,不差毫末。纵观苏轼画论可知他推崇的是文人意志趣味与专业功力兼备的大家正格。联系上下文可知不求形似正是不舍形似。他不求的是毫发无遗的形似追求的有所提炼概括取舍的简洁夸张突出本质的形似,绝非本质的形似。

成熟期,首次提出不似之似的是石涛。“天地浑溶一气,再分风雨四时,明暗高低远近”,不似之似似之。石涛是画论的集大成者,《玉几山房画外录》中还录有石涛题《松图》句云:“画松一似真松树,予更欲以不似似之。真在气,不在姿也。”不似之似有其繁复的渊源在继承宋画的基础上发挥了米芾墨戏的聊以自娱和元画引书入画的挥洒写意;至明清大家的笔墨在章法越发奇奥的同时也兼有经董其昌痛斥浙派纵逸,重平淡质朴。齐白石盛赞石涛诗云教鬼神泣的笔墨正是这种与山川言的化笔,它完备的超越了滞形拘法的似,纵情放意的不似而达到了兼化两者的不似之似是真似。不似之似是中国画造型的最高原则,也是绘画中最为传统的部分,然而形象的不似之似得之于它的思想来源以及画家的修养气度,品德品行多个方面。

二、不似之似的思想来源

作为在场的艺术品和不在场的艺术的本源是相互贯通的,两者横贯于一个中间,中间使两者疏而区分,也使两者一体亲密。这个中间也就是不似之似。

(一)想象。不似之似靠想象而生,绘画之所以不居于技术行列,主要靠心思。依靠目去观察事物,这就需要想象去补充,因而中国画的想象在绘画创作中是极为重要,也是表达出不似之似境界的必要根据。

想象某种真实的东西存在于想象者的思维之中,眼不可见,但想象者如果是画家,便可以把想象的东西画出来,为目所见,但是想象中的事物也不可能也不必都画出来,要以最能表达自己理想情感的一部分入画,使想象中的事物变成目见中的画上事物。通过对生活的能动反映在观念中产生艺术形象的活动以及通过物质材料的运用把观念中的艺术表象外化为实际存在的可为感官把握的艺术形象,即形成艺术作品的创作活动。绘画艺术中是离不开想象的,中国画中的典型特征不似之似更为现实。

(二)迹化。不似之似的思想来源想象反映在画面上即为迹化。中国画的审美标准是自然全美,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四时有明法而不议,万物有成理而不说。自然本身就有无限的生命力和表现力,天地为至美,这种美是现成的。所以画家只需跟随自然,本样呈现即可。三、不似之似的最终目的

画是以神为中心,而不是以形为中心,写形只是为了达到传神的目的,而不似之似的最终目的也是如此。画家通过想象,以现实为基础进行创作,最后达到传神的境界。

(一)传神之境。艺术的优劣等次皆以传神为标准。若以皮相的眼光看,人有胖瘦高矮等外形的区别但这不是人的本质。最早提出传神的是顾恺之,他的《论画》中重视的也是“尊卑贵贱之形”,而不是“服章与众物”。所以如果说一个人的形体是第一自然那么从形体中所显现出来的精神状态气质风度等就是第二自然。只有第二自然才是生动的。但第二自然又是无法具体指陈的,更不可触摸的,只有靠感觉而知。然而人的生命和艺术的生命只能存在于第二自然中,因而传神论的产生标志着艺术已进入自觉阶段而达到传神之境则是画家写形的最终目的。同样也是不似之似的最终目的。

(二)澄明之境。以画家的感觉想象入画,达到传神的境界后,从画中可以看到实际上的事物,还能够看到画家的内心世界,画家的精神气格人品修养这才是不似之似的最高境界。山谷曾经说过:“一丘一壑,自须其人胸次有之,笔间哪可得?”刘熙载《艺概》有云:“学书通于学仙,练神最上,练气次之,练形又次之。”书如此,画亦然。修养精神气格皆藏于人之胸次,画出的作品更加不同。

从画中我们可以看出画家的修养气度,品行德行,同时画家也通过自己的绘画,融入自己的情感,表达自己的思想,传达自己对万事万物的看法,从而进入自己心灵的澄明之境,从而达到了“不似之似”的最高境界。同样画家的造诣越高相对于作出的作品就会气韵天,震撼人心。画家作画也升华为一种更深的境界,即是画家与画匠的本质上的区别。

四、对不似之似的展望

不似之似是中国画传统的一部分,作画贵在似与不似之间。不似之似发展至今已有百年历史,前人在中国画创作方面积累了宝贵经验,不似之似正是前人对中国绘画创作方面的整体精辟的概括。中国画发展至今继承了前人对不似之似的绘画要求,无论是在花鸟或在山水人物方面发展到至今我们不应该只停留在古人对中国画不似之似的理解上,不似之似的传统固然应该继承但在继承传统绘画的同时我想应该同时去思考以下几点:

1.怎样去创新发展中国绘画,发挥中国画不似之似的特点及优势,接受西方绘画的精华融入中国绘画中使中国画提高到一个新的领域。

2.不摈弃不似之似的基础上研究新技法新风格,做为一名中国画的继任者做创新的具有个人独特风格的画家。

3.时代的进步科技的发展在继承前人的基础上我们应去思考中国画怎样融入到时代之中去,应该是赶超时代而不是被时代所摈弃。

西方画家的最高要求是要做大自然的儿子。中国画家要物化把大自然变成自己然后画出自己。一心放在似上就不会忘记写自己的情怀。似与不似之间即手中笔受人的思想控制,画成之后使人看出是某物但又不绝对似某物,更重要的是在某物上看出画家的情怀意识修养即看到画家自己在似与不似之间。不仅写意画如此工笔画也如此。故言妙似是物不似是情即人与物化大自然和人合一,见物又见人既不欺世又不媚俗妙就在这其中。

【摘要】中国画是富于表达意境的,不似之似正是迎合了这一审美意识而被画家至为推崇。在做画中何为似,何为不似,本文从不似之似的形成来分析中国画的不似之似的思想来源及形成。

篇2

1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电力规划工作

我国已经基本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近年来由于经济结构的调整,用电情况出现了某种程度的缓和,有些地区甚至供远大于求,电力市场从卖方市场转为买方市场,多年积累的结构性矛盾进一步显现,但同时电力市场开发的潜力还很大。随着"厂网分开,竞价上网"改革,我国的电力工业即将步入商业化运营,做好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电力规划工作,意义重大。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企业,应以追求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为目标,所有的决策投资都应充分考虑投资的回报收益率,避免武断决策、盲目投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电力规划工作,与计划经济体制下相比有很大的不同,应该说难度更大,对规划工作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规划工作者应当加强电力市场调查研究工作,分析经济结构优化、电力体制改革、电力市场开拓等对电力需求的影响,收集各行各业发展的信息,充分研究本地区用电量和负荷的历史数据和发展趋势,做好宏观经济预测分析,对各种有效资源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考虑资源开发利用、人类生存环境、社会经济等方面协调发展,对规划方案从多方面进行综合权衡分析,达到最佳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切实做到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资源优化配置为重点,确定符合电力企业实际的电力发展目标。

2电力需求预测

需求预测是电力规划的主要依据,它为电力规划提供了必不可少的基础数据,其精度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整个规划工作的优劣。如果预测的需求滞后于实际需求,将会导致供电负荷紧张,甚至造成拉闸限电。但如果预测的需求过度超前于实际需求,则系统利用率太低,将造成资源的严重浪费。可见,科学、准确的电力需求预测不仅对于电力企业有经济效益,而且与社会经济发展也有密切关系。电力需求预测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目前我国的这项工作还处在起步阶段,缺乏科学性、系统性和连贯性,以致电力规划、建设难于和经济发展相适应。电力需求预测工作迫切需要得到进一步加强,真正达到先行一步。要高度重视原始数据及相关信息的收集、组织、检索与再开发,建立一个功能完善的数据库管理系统,通过目前的数据采集技术,总结出规律提供给规划人员参考。

下面是几种常用的需求预测方法。

2.1电力弹性系数法

电力弹性系数是反映一定时期内国民经济的发展与电量需求增长之间的内在关系的宏观指标。其计算式为:

b=α/β

式中b--电力弹性系数

α--电力消费年平均增长率

β--国内生产总值年平均增长率

应该来说,电力弹性系数反映市场需求情况,体现市场需求变化,对电力的规划和发展有一定的意义。一种普遍的看法认为,电力弹性系数必须大于1,"电力要先行","电力要超前发展",电力工业才能满足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提出这种看法的背景是当时国内严重缺电,但随着我国经济的转型,电力需求的缓和,这种看法有一定的偏颇性,已不能适应形势的变化。从弹性系数的定义可以看出,计算弹性系数的电量需求和经济增长速度两个因素是相对数量,存在着变化的随机性,而电力弹性系数是两个数值的比值,同样存在着变化的随机性,电力弹性系数会因此产生不稳定,尤其是在经济发展波动较大地区的年度之间差别很大。从实际情况看,很多地方的电力弹性系数呈现出无规律的显著变化,不宜再作为电力需求预测的主要方法。实际上,弹性系数只是一个相对的概念,用一个简单的数字来描述复杂的经济关系是远远不够的。从我市的情况来看,电力弹性系数多年来低于1,而国民经济却保持了较高的增长速度。近年来电力供求趋于缓和,已经出现最高负荷增长率大大高于用电量增长率的现象,用电力弹性系数法预测的用电量误差很大。因此本人根据多年的规划工作经验认为,随着计算机的高速发展和广泛应用,电力需求预测应当淡化电力弹性系数法而采用电力需求综合模型进行多方案预测,寻求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电力发展的科学指标。

2.2产值单耗法

产值单耗法是电量预测的主要方法,适用于三大产业用电量及城乡居民生活用电的预测。此方法分析各年度产值单耗变化率,充分考虑行业结构、产品结构变化、技术进步、电气化水平、节电潜力,参考国内外先进产值单耗,预测各产业产值单耗,计算高、中、低经济水平时相应的需电量。

经济历史数据的统计分析,历史上各产业的产值单耗及人均用电量为已知,记第i年第j产业的产值单耗为Qi(j),第i年的人均生活用电量为Ki。可以分别分析这些数据的变化规律,采用外推手段预测未来年份的值。

当已知第j产业(j=1,2,3)在未来第i年的产值为Gi(j)时,该产业在第i年的用电量由下式计算:

Ei(j)=Gi(j)×Qi(j)(j=1,2,3)

同理,当已知第i年的总人口预测值为Pi时,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由下式计算:

Ei=Pi×Ki

此方法要求首先对三大产业的产值及城乡总人口作出预测。

2.3GNP综合电耗法

GNP综合电耗反映了单位国民生产总值所消耗的电量,是一个综合的能耗指标。在一定时期内,GNP综合电耗的变化有一定的规律性。

当已知历史上各年的GNP综合电耗G1,G2,…,Gn时,可以首先按Gi发展变化的规律性,运用回归技术、动平均法、指数平滑法、灰色系统法等手段,预测未来年份的GNP综合电耗Gi(i>n)。然后,以国民生产总值的预测值GNPi(i>n)为基础,按下式预测未来的用电量:

Ei=GNPi×Gi(i>n)

此方法要求首先对国民经济的发展作出预测。

2.4人均用电量法

根据本国、本地区规划期内人口及人均国民(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预测相应的人均用电水平。从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提高预测人均生活用电水平。人均用电量法一般与横向比较法结合进行。

与2.3方法类似,当已知历史上各年的人均用电量Q1,Q2,…,Qn时,可以首先按Qi发展变化的规律性,运用回归技术、动平均法、指数平滑法、灰色系统法等手段,预测未来年份的人均用电量Qi(i>n)。然后,以总人口的预测值Pi(i>n)为基础,按下式预测未来的用电量:

Ei=Pi×Qi(i>n)

此方法要求首先对总人口作出预测。

2.5横向比较法

通过分析与本国、本地区国民(国内)生产总值、产业结构、工业产品结构、人口、面积、气象条件等相似的国内外地区情况,对比过去和现在的用电相应值来预测将来值。

2.6投入产出法

投入产出法是考虑到国民经济各生产部门间综合平衡的电量预测方法,着重分析和研究各部门产品的生产与消费之间的数量依存关系,根据相应的投入产出表做预测。但本法因有关统计部门难以经常编制投入产出表,数据积累不全,实际工作中很少使用,效果不是很理想。

2.7分部门预测法

在长期规划中,可按第一、二、三产业用电和生活用电四个部门结合2.1~2.6方法进行。在中期和近期规划中,第一、二、三产业中还应分若干行业,按分类分别测算其未来年度需求电量。

篇3

在中国古代教育思想中,以礼、乐、射、御、书、数六艺为基本教学内容,以文字为载体的诗文成为主要的教学载体,因文字书写而形成的书法艺术也随之视为上等之艺,而画与阴阳、卜、噬、工巧、造食、音声、天文同属伎术者之地位,也被文人所轻视。如唐阎立本诫其子曰:“吾少好读书,幸免墙面,缘情染翰,颇及侪流,唯以丹青见识,躬厮役之务,辱莫大焉,汝宜深诫,勿习此末伎。”②韩传云:“尤工书,兼善丹青,以绘事非急务,自晦其能,未尝传之。”③五代荆浩云:“画者,画也。”④宋代绘画艺术的自律性逐渐成熟,文人抵挡不住绘画艺术的独特魅力,但又见于传统观念对绘画的歧视,故特把文人画与画工画区分开来。文人画的出现使中国古代绘画教育呈官方绘画教育、民间绘画教育、文人画教育三重分野,三个层面各具独特的教育特色,又相互影响。特别是文人画教育思想中有着明显的独特的审美倾向,下文从三个方面论述。

一、形似之外求其画

绘画基本的功能是存形状物和教化。民间画工重粉本师授,宫廷画工重状貌写生。宋代文人不甘于画单纯存形状物的匠技之工,而追求“以形似之外求其画”的审美倾向。唐代张彦远《历代名画记》曰:“以形似之外求其画,此难可与俗人道也。”雅正是文人所标举的风格。张彦远此话正投合了宋文人的审美心理,故取之作为文人画的理论依据。东坡云:“论画以形似,见与儿童邻”,⑤道出了画更重要的是在形似之外的意。东坡观王维吴道子画壁云:“吴生虽妙绝,犹以画工论,摩诘得象于象外,有如仙翮谢笼樊,吾观二子皆神俊,又于维也敛衽无间言。”⑥欧阳修《题盘车图诗》:“古画画意不画形,梅诗咏物无隐情。”明确了轻画形重画意的主张。沈括亦曾说:“书画之妙,当以神会,难以形器求也。”⑦倪云林云:“仆之谓画者,不过逸笔草草,不求形似,聊以自娱耳。”题自画墨竹又云:“余之竹,聊以写胸中逸气耳,岂复较其似与非,叶子繁与疏,枝之斜与直哉。”⑧他以自己的亲身创作体会,揭示出文人画重意气不重形似的审美倾向。由此可看出,无论文人画创作还是画理鉴赏,皆追求形外形上的意境和逸气,这种审美倾向成为文人画教育的重要的思想。

二、气韵非师

宋郭若虚《图画见闻志》卷一有“论气韵非师”一节,曰:“骨法用笔以下五者可学,如其气韵,必在生知……人品即已高矣,气韵不得不高,气韵既已高已,生动不得不至。”此言气韵非能师授,而在乎人品才情,这就要求画家人品胸襟的蒙养、诗书画的才情、广游河山的阅历,及追求风神超迈、志趣高雅的气象。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正是文人画家重要的修养方式。文人画家有了这种品格和胸襟才能创作出文人画特有的气韵格调。宋元文人画家莫不饱学博识。如苏轼文名盖世,自不待言。文同以学名世,操蕴高洁,善诗文篆隶行草飞白,其墨竹开一代风气。李公麟,好古博学,雅善画,尤写人物为精。米芾博记洽闻,诗文甚丰,任书画学博士。赵孟坚修雅博识,善水墨白描梅兰水仙。王庭筠当时已有三绝诗书画之誉,这些文人画家都有深厚的文识修养,高远的胸襟境界,盘横山川,游心艺林,其画自有神韵妙境。明代董其昌《画禅室随笔》曰:“画家六法,一气韵生动,气韵生动不可学,此生而知之,自在天授。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胸中脱去尘浊,自然丘壑内营,立成鄄鄂,随手写出,结为山水传神矣。”这正指出了气韵非师思想的内涵,也是文人画教育思想的经典概括。明人姜绍书《无言诗史》评倪瓒云:“善画枯木竹石及山水小幅,气韵萧远,识者谓云林胸次冰雪云烟,相为出没,笔端固自胜绝,良不虚也。”文人画品格萧散闲远,笔韵高简,此正是气韵非师,乃个人修养所至的结果。

三、诗书入画

南宋邓椿《画继》云:“画者,文之极也。”此言诗画二事,其理一也。王维《蓝田烟雨图》东坡题跋:“味摩诘之诗,诗中有画。观摩诘之画,画中有诗。”董其昌《画旨》谓:“文人之画,自王右丞始。”尊王维为文人画之祖,在于其以诗境入画,致使画境高远。诗画有异形同工之妙,诗是无形画,画是有形诗,诗成为文人画立意造境的文化依托。宋徽宗立国子监画学,以古人诗句命题考试学生作画,又自徽宗开画上题诗句先河后,文人画家凡画必题诗,这逐渐成为文人画形式的独特之处。宋文人画家以书法入画,精研绘画用笔与书法用法之间的关系,创造出不同于描画的写法,建立文人画写意的概念,援书入画,才真正越过以状造形的阶段,进入了笔墨语言。

书法的修习成为人物画家的必修课。明人李日华《紫桃轩杂辍》云:“余尝泛论学画必在能书,方知用笔。”文人画把书法的用笔融入绘画中,丰富了绘画的语言。诗书入画从立意取境,从意象两端构筑文人画特殊的气质。东坡语:“诗画本一律,天工与清新。”诗书入画成为文人画教育思想的又一重要内容。诗的意境,书的劲势,画的形制统一于画面,诗书画互补互衬,此成为文人画教育思想的审美倾向之一。

宋元文人画教育思想的审美倾向,不仅通过创作表现出来,更重要的是从文人画家的诗文评论和画谱画诀等理论中体现出来,这些审美倾向直接促进了文人画寄情写意和品格形态的建立。此后,文人画成为中国古代绘画趣味和风格的主导方向。

注释:

①宋人评画.湖南美术出版社,第223页.

②旧唐书卷七七

③旧唐书卷一二九

④荆浩.笔法记.

⑤东坡题画诗.书鄢陵王主簿所画折枝二首.

篇4

一、权利意识确立了司法调整的权威性地位

毋容置疑,权利文化是法律文化的重要内容,而法律文化是人类文化的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它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学术界对法律文化的界定有诸多差异,都有其合理性。但在我们看来,法律文化主要是法律制度和法律观念的复合体。而所谓权利文化是法治社会的表征、是权利意识和观念的总合;同时,权利本位在法律制度中得到确认,成为现代法律文化的主流并构成现代法律文化的核心。其丰富的内涵表现为:权利文化是一种理性文化,它内涵不同的价值取向,以确证、弘扬权利来表现其理性的诉求;权利文化以个人主义为其深厚的伦理基础,在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上,主张个人权利高于国家,它强调个人的主体地位和自由,因而又是一种与义务本位的文化相分野的一种文化价值取向。当权利和权力发生冲突时,它强调权利的优先性,主张以权利制约权力,并提供权利救济制度的保障。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上,强调人的平等性、主体性和自律性。契约不仅在私法领域成为人们缔结各种社会关系的合法形式,而且在公法领域也成为平衡配置权利与权力的合法性原则。因此,权利文化在政治制度上固化为对抗制的政体模式,因而在司法程序机制的构造上奉行当事人主义原则;权利文化在经济制度上物化为以自由竞争为核心的市场经济法律规则体系,弘扬契约自由的精神。

权利文化是理性的产物,以对自然、社会的科学认识为基础。从认识论的角度看,人类的认识活动包括对自然的认识、对人本身的认识以及对社会人际关系的制度化安排的认识。人类所有的物质和精神成就都是与这些认识的深度和广度密不可分的,权利作为人类文明发展的制度产品自然也不例外。历史越往前推,人类认识的局限性就越大。在人类的初生时代,我们的祖先屈从于自然权威的摆布,对风雷雨电等自然现象没有科学的认识。由此造成了人与自然的分离,人成了自然之神的奴隶。另一方面,古人也难以认识人的生理现象和精神现象的真谛,比如对梦的恐惧以及把对死者的梦见解释成逝去的祖先在另一个神秘世界的复活,由此造成了人与自身的分离,人成了祖先之神的附属物,将逝去的祖先人格化、神化,成为古代人类认识的特点和原始宗教的本质。为了对付严酷的自然,人们自发结成群体,在与自然的抗争中显示了巨大权威的强者取得了群体的保护人的地位,加之原始宗教情结的作祟,这些强者成了自然之神和祖先之神在尘世的化身,依附于强者的客观需要和人类认识的局限性促成了古代依附性人际关系的安排。这些强者起先是家长、族长、酋长,后来则表现为摆脱了血缘联系而以地域为基础的政治共同体的首领——国王、君主、皇帝等等。这样,一个以人身依附为特征的比较稳定的古代社会结构产生了。政治上表现为专制的集权控制,经济上表现为自给自足的封闭性经济。因而作为人类认识局限性的自发产物而后又被自觉地以法律维护着的社会结构,又进一步加深了人类认识的局限性。于是依附于自然、依附于神灵、依附于社会地位更高的人的观念植根于古人的认识之中,并受到古代社会制度力量的强有力的支撑。因此,在人类进化的漫长岁月,难以萌发权利意识,更不消说以权利为中心来对人际关系作制度安排。换言之,古代的法律追求不可能是“权利本位”的,而只能是“义务本位”,于是伦理规范成为社会关系的主要调整手段,司法的主要作用是对严重违伦理的行为处以刑法,在这样的目的指向下,司法不可能通过对权利的保护、通过对权力滥用的制止来显示其权威。显然,正是这种非理性的制度安排排斥了司法的相对至上性,阻却了司法权威的形成。

与传统社会相比,现代社会对人的认识是建立在科学理性的基础上的,人是具有自我意识的独特个体和具有特定文化属性的社会存在物,因此人的本质属性不是对他人的依附性,而是人的独立性和主体性。独立性要求不依赖于他人,必须由平等作为前提。主动性要求行动自由,而无论平等和自由都必须通过权利加以表现,也必须通过权利才能实现。主体性要求就变成了对权利的需求。因此,制度的价值目标是实现人的本质以及通过对人际关系的合理安排来实现人的本质,无疑权利诉求正是一种合理的制度安排形式。在这样的价值观念上定位人,就必然要求重新安排人与人的关系,即变原来不平等的人身隶属关系为平等自由的关系,要求以权利为中心来调整社会关系。权利文化的核心是权利意识。西方权利文化的发生和演化是与限制权力和保障权利的法治意识密切关联的,并通过自然法的历史演进表现出来。自然法和社会契约成了论证法律和权力合法性的理论资源。伴随着西方社会的历史变迁,社会契约的理论形态经历了若干历史阶段。

权利观念在古希腊的正义学说中就已经有了萌芽,在古罗马私法体系中也有了初步体现。位于在半岛之上的古希腊,是一个从事海运的商业社会。商业经济的生产方式及其文化运动,推动了古希腊社会主体的权利意识,使得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城邦国家之间的关系,更多地表现为理性化的契约关系。契约意识成为古希腊公民参与城邦政治活动和进行经济活动的重要手段和工具。希腊神话中正义之神和专司法律与正义的女神是古希腊城邦国家时代的最初的权利意识的象征。后人于1863年至1864年在克里特岛发现公元前5世纪的歌地那法典,载有关于人、家庭、奴隶、担保、财产、赠与、抵押、诉讼程序条文70条。权利由习惯而来的观念到歌地那法典的形成标志着希腊城邦早在公元前5世纪就已经有权利文化的萌芽。古希腊的权利文化是公法文化和私权观念的有机整合。希腊很早就认识到了政治权利与经济权利、社会权利以及文化权利的相互依存性。他们都通过积极参加城邦管理、决策和法制建设活动来保障自己的私法权利。与这种古代法治社会相适应,古希腊生发了以普罗塔哥拉为代表的智者学派的约定论。他们提出了“人是万物的尺度”的著名的人类学命题,突出了人的理性地位。在智者看来,法律的权威与人们之间的约定有密切的联系;法律是人们为了防止相互残杀,避免趋于灭亡的一种维系力量,而建立在法律之上的城邦政治则体现了公正与谨教,是每个人生存和发展最好的方式。柏拉图认为法律是正义与理念的产物,是个人行为正义性和城邦国家正义秩序的保障。亚里士多德则从“人是城邦动物”的论题出发,强调城邦和法律的绝对至上性权威。希腊化时期,注重个人主义的伊壁鸠鲁继承和发展了智者学派的传统,把约定论思想发展成为那个时代的“社会契约论”,认为法律和国家的合法性基础是人们之间的协议,人们缔结契约的目的是追求个人的最大幸福;而斯多葛学派的法律观,超越了城邦国家的范围,具有世界主义的倾向,宣称自然法具有至高无上的、超越人定法的普遍效力。

古希腊法律及其权利观念对罗马法产生了一定的影响,罗德岛的海商法、雅典的债权法和诉讼法都曾被罗马法所借鉴,希腊有关法的概念以及自然法思想对罗马法学的形成有着重大的影响。权利文化在罗马私法中获得更为典型的表达,罗马人形成了法律人格平等、所有权神圣、契约自由等观念构成了西方近现代私法的精神支柱。雅典宪法以及某些民主制度对以后欧洲国家的公法及其私法产生了直接或间接的影响,以致古希腊被人们看作是公法文化和私权观念的故乡。由于希腊各城邦囿于长期的对抗战争,使得希腊发达的公法文化和私权观念没有向当时的世界进行有效的传播,因而,第一次法律全球化运动的使命落在亚历山大的肩上。“希腊化时代”,城邦法律文化演化为希腊化法律文明,适用于希腊人及其定居在埃及、巴勒斯坦、叙利亚、小亚细亚和古代近东其他一些国家的希腊化居民。从载有契约、申请书、诉讼案件的记录等的羊皮纸和碑文的解读中发现,这些国家在私法方面适用当地的成文法和习惯法,在国家政制及其组织等公法方面适用征服者所带来的殖民地法。可以看出希腊城邦时代的权利文化在希腊化世界里施加极其深刻的影响。

罗马法深刻影响了日尔曼人的权利观念。在日尔曼人那里,习惯权利高于一切制定法是其粗陋的权利文化形态。这同时也是英国人的权利意识的历史观念基础。伴随着西方科学主义和人文主义的兴起,权利观念在十四五世纪兴起的古典自然法学说中有了更完整的阐述。但观念要变成现实,需要制度性结构的确认和维护,然而现存的社会结构是客观化了的旧观念,所以首先要打破旧社会的结构,资产阶级革命和商品经济的推动完成了这一历史任务。权利变成现实构成了现代社会的主要制度性追求,又由于法律是现代社会制度性安排的主要手段,因此,对权利的制度性追求变成了法律的追求,对法律权利的维护和享有成了司法的价值取向,基于理性基础上的司法权威才得以确立。

总之,从理性的角度审视人与人之间的应有关系,社会关系应该是一种权利关系的凝结。社会关系结构的行政化以及建立在血缘、身份基础上的特权观念与司法权威是大相径庭的。传统社会的家族本位、个人在家族中处于依附地位的社会结构基础也就必然要制约和阻碍公民形成独立的人格精神和现代社会的个体自由、平等的品格,否定一个人追求自身利益的内在驱动力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尽管传统社会结构在现代化的过程中逐渐式微,但是建立在传统社会的经济、政治和文化基础上的文化观念和诉讼观念也会作为一种深厚的历史沉淀长期存在于人们的思想观念中,成为阻碍社会主体健康诉讼意识形成和发展的绊脚石,从而也限制司法功能的正常发挥,影响司法的权威性。诚然,必须看到传统社会也存在着大量的民事习惯,其中有一些反映简单商品经济法权关系的商事习惯甚至具有较大的现代性,但由于社会结构的整体条件的限制,传统社会的商品经济及其应有的调整方式受到专制集权和农业自然经济的压抑不可能获得生长的机会和空间。

二、权利意识的制度化推动了司法程序理性化

基于多元经济结构和多元社会利益之上的权利文化内涵的自由、平等观念必然要求司法程序的中立性、平等性和终局性。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社会结构在文化上的产品是“多元主义”。文化多元主义使法律也成为一般社会生活有序化的主导模式。在现代社会,已成为个人自由的一部分,伦理评价也日趋多元化,古代社会那种作为权威规范的宗教和伦理已不复存在,一般社会生活的规则治理也只得让位于法律。诚如庞德所言:“所有其它社会控制的手段被认为只能行使从属于法律并在法律确定的范围内的纪律性权力。……家庭、教会和各种团体在一定程度上起着在现代社会中组织道德的作用,它们都是在法律规定限度内活动并服从法院的审查。”而在自然经济条件下,由于其基本的法律文化精神以特权和依附关系为特征,义务是该社会调整体系的立足点。其工具性有两个特点:一是在社会调整中首先考虑他人的利益,典型地体现义务本位的价值取向,依靠人身依附关系来调解纠纷乃是必然的选择;二是依靠内心的道德强制力、神秘的道德压力来左右人们的行为,这正好与西方中世纪的基督教的个人消极容耐的道德要求以及中国古代以儒教为代表的传统道德伦理的工具特质相耦合。这种社会文化和法律文化的价值指向显然对社会主体心目中司法权威的确立具有巨大的阻却作用。此外,传统政治制度和政治体制的专制性质和权力运作机制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们的司法观念和诉讼观念,权力至上、官本位的文化精神也制约了司法权威的形成。

通过以上的比较可以看出,司法权威的价值蕴涵与权利本位具有内在的一致性,司法的中立性、程序平等性是权利文化的价值需求。基于商品经济基础上的权利本位的社会文化是司法权威成长的精神养分和文化基石,而权力本位的法律文化产生不了司法的权威性,基于自然经济基础上的权力本位的社会文化氛围中,权力居于司法之上,形成拜权教,司法体现的是行政权威。义务本位以及权力本位文化是身份等级社会关系的反映,而权利本位文化是契约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写照。

扩张和保障权利构成了司法审查制度的文化基础。权利本位的法律文化要求建立权利的程序保障机制,要求通过司法审查的权威形式来保护私权利不受公权力的侵害。而司法审查作为阐明或界定权力范围以及限制权力的尝试,在20世纪尤其是在过去的几十年中,作为一种比过去更富有惊奇力的工具出现了。正如弗雷德曼所言:“法院不再那么墨守成规,十分热衷于实现公民最基本的、最低限度的权利。至少,法院在整体上是朝着这个方向不断发展。”因此,美国法院的权威在20世纪的急剧提升,与防止权力对权利的侵害,保障公民的权利的价值取向密不可分的,并且也与司法在美国历史中的地位密切关联。“过去40年左右是司法革命的年代。当然,无风不起浪。革命的根源由来于美国司法制度在历史中的地位,或者说司法制度长期以来在美国政治中所处的德高望重的地位。但仅仅使用历史的或传统的术语是难以解释这场革命的。对此,只要翻开美国宪法就可以找出答案。在过去的一个世纪里,宪法本身并没有发生什么重大的变化。对美国宪法的戏剧性革新,从形式上讲,主要是来自对一条法条的‘诠释’。该条就是1868年植入宪法的宪法第14条修正案。实际上,几乎所有的上述变化都涉及对该项修正案中两句短语的解释,即关于正当程序原则和平等保障原则的解释。”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了司法审查通过程序权威和解释权威对司法的权威性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是司法权威的两个推进器。其深层次的原因是程序权威和解释权威较好地契合了权利文化的诉求。

法律要得到执行必须得到社会心理势力的足够支持,在一定程度上要与原有的文化观念相契合。违宪审查制度之所以在现代社会中得到普遍的实施,与权利文化的支撑密切相关。违宪审查的文化基础是一种表现型个人主义的权利意识。所谓表现型个人主义就是强调自我发展,个人的独特性以及实现个人欲求和目标的必要性,要求社会制度包括法律制度充分考虑每个人的个性,充分考虑社会群体的共性是建立在每个人的丰富的人性基础上的。“人生的重要意义就是最大限度地发展自己的观念。每个人的生活方式都是如指纹一样特殊,如脸部表情一般独特。群体在很多方面只是增加者权利的载体。”这种个人主义在法律层面上的表现就是权利意识日益高涨。表现个人主义与利用法院作为宣布扩张或恢复权利的机构之间存在着相辅相成关系。这种个人主义文化的显著之处,表现为司法审查制度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得到了迅速推广。法院权限的突然扩张超过了单纯的构造改革,并助长了“权利意识”在一个又一个国家的发展,其中包括一些缺乏司法审查传统的国家,例如日本和德国。德国设立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尽管这个法院是新创建的,但现在已变得极其积极和强大,或许在影响力上仅次于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即使大不列颠这一个公认的保守派,近来也因为同欧共体的结盟而悄悄地发展了一种司法审查制度。每一个发达国家都参与了现代世界的技术革命,在这些国家中传统权威被日益削弱,个人主义却不断成长和壮大。在大多数这类国家中个人主义在司法层面上的表现就是运用诉讼程序维护和实现自己的权利。“立宪主义的爆炸式增长,即新权利的急剧增加(创造)和旧权利的不断扩张,不断向人们阐示着自由的实质及其程度。毫无疑问,这属于个人主义的又一大产物。人们总想最大限度地控制或把握自己的生活权利,并且是多多益善;想得到自我表达的自由、基本性的经济保障、尊严以及尊重;还想要自己的选择权和被选择权倍受保障,以及使自己的生活方式具有正当性。为此,人们就将法院视为实现这些权利的保护神”。于是通过司法追求权利是无数美国人的神圣愿望。美国人十分热衷于维护自己的权利,而不论是基本权利,还是对人身伤害提讼的权利。权利意识在美国或许以夸张的形式表现出来,但是它又似乎不是哪一个国家独特的要素。作为一种文化形态不仅普遍存在于所有的现代产业化的福利国家,而且也不同程度上存在于发展中国家,权利意识是发挥主体积极性、创造性、竞争性的前提,社会的发展离不开人们的自我权利意识。因之,可以说权利本位的法律文化是司法权威增强的不竭能源。

三、司法权威与权利文化在相互促进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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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死亡观。

在中国传统死亡观形成过程中,影响最大的当属儒、释、道三大流派,在此基础上形成的中国传统社会习俗,在注重生时的价值和意义的同时,将死亡看作恐惧与痛苦,试图通过对生的追求来超越死亡。

1.儒家传统思想中的生死观。

儒家思想中认为死亡是一种自然规律,不可抗拒,《论语》中也有“生死有命”的说法。儒家对于死亡应该秉持一种顺其自然的态度。但是在生与死的问题上,儒家特别重视生命的生的质量。孔子有一个学生叫季路,曾经问过孔子死是什么,孔子回答道:“未知生,焉知死?”关于生是什么的问题,孔子则有另一番解释:“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人。”孔子的意思就是说人要先懂得生命和生命存在的意义,而生命活动的意义在于作出对他人和社会有意的事。

2.道家思想中的生死观。

《老子·二十五章》中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家家认为,天地人皆在道法之中,道即是自然规律,人由生到死的过程是自然界中的客观规律。从这一点上说,道家与儒家的生死观是相同,都尊重死亡的是自然规律的结果。但是道家在对生的观点上与儒家有很大不同。道家强调力求长生,《老子·五十八章》中有“长生久视”,《庄子·至乐》中亦有“以无为以诚乐矣”。这些都是在说应当要尽力避免对生命造成伤害,并且要积极主动的寻求延年益寿的方法,试图通过长生来实现精神上对死亡的超越。

3.佛教思想中的生死观。

佛教与基督教不同,没有创世说,但是它也反对杀人,原因在于佛教认为人都有一强烈的本能叫自体爱,当受到或面临伤害时就会产生恐惧与痛苦,因此不宜杀人也不可自杀。传说佛陀(即佛)为众比丘(即修行者或和尚)“不净观”(佛教中一种观身不净而去除欲念的对治方法),其中有比丘对自身的不净而对自己产生厌恶,就自杀或者叫其他的比丘杀死自己。佛陀听闻之后便召集所有的比丘来责问:“汝等愚痴,所作非法,岂不闻我所说慈忍护念众生?而今云何不忆此法?”[1]为此,佛陀才为出家者立下了杀生戒。还有比丘因为病重痛苦难忍,欲求自杀,也被佛陀训斥,由此看来病痛而寻求安乐死的人同样也不会得到佛教的支持。佛教认为生命的价值应该最优先考虑,“救人一命胜造七级佛屠”是我们经常听到的一句话,从中也能看出佛教旨在救人性命而不许杀人。

4.中国传统社会习俗下的死亡观。

中国上千年的封建礼教下,形成了一套特殊的伦理系统,而这种伦理系统有着严格的等级和人伦次序,渗透到了社会的方方面面,连人的生死都包括在内,其中最有特点的就是血缘亲情关系。

血缘关系是建立在婚姻和生育基础上的人际关系,从原始氏族社会开始,血缘关系就是联系人与人之间的一种基本的纽带,氏族社会产生与发展也是依靠这一纽带的,可见血缘关系所具有的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在人伦常理上,基于血缘亲情的一项重要的义务就是“孝”,晚辈对长辈要尽孝,在生死的问题上就是对长者死老病死的关怀。“养老送终”、“颐养天年”就是这样一种文化背景下,对老者生死问题的诠释。对年老甚至重病的亲人采取安乐死的方式结束其生命,在中国这样的社会习俗下是违背伦理道德的,与孝道相冲突,也容易导致其他亲属的非议和反对,从而破坏了血缘关系的稳定。相对的,家中的长辈对晚辈的关爱也是传统文化中“尊老爱幼”的一部分,特别是父母对子女的疼爱和期望。

每一对夫妻奋斗半生都是在为哺育和培养他们的子女而奋斗着,当子女因面临病痛无法治愈的时候,哪怕治愈的可能性仅仅存在于他们的想象之中,也没有哪一对夫妻会轻易放弃治疗。中国人的观念中,亲人能够活着才是最重要的事情。

二、安乐死在中国的现状。

2007年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浙江地区安乐死社会意向调查研究》项目对浙江地区1423名城镇居民做了关于安乐死认同度的问卷调查。其中对问题:对安乐死的了解程度;是否赞同对危重病人实施安乐死;病人事都有权选择安乐死;自己是否愿意选择安乐死这4项的调查结果显示出多数人对安乐死的支持态度。对安乐死了解或听说过的人数占到95.4%;赞同对危重病人安乐死的占79.1%;认为病人有权选择安乐死结束生命的占82.2%;在对自己是否愿意选择安乐死的问题上75.6%的人选择了愿意。调查结果还显示出,居民受教育的程度越高对安乐死的支持度也相对越高,二者成正比关系。[2]这一系列数据都反映出当前社会,人们对安乐死的实施,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认识和心理准备。

总的来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经济社会等各方面都取得了重大发展,人们受教育度也不断提高,思想观念也不在不断变化,对一些与传统观念不同甚至是相悖的问题也有自己的思考。在这样一种条件下,中国人在关注如何“优生”的同时,也开始探究如何“优死”的问题。

三、传统观念与现实状况的碰撞。

根据调查统计的结果显示,早在20世纪90年代,全国各地,如上海、河南、陕西等便已经有了悄悄实施主动安乐死的例子,[3]但是更多的情况是患者或亲属对安乐死的强烈意愿得不到实现。其原因除了法律上没有专门对安乐死立法以外,还有的原因在于传统观念中亲属的血缘伦理与医生的职业道德都不允许安乐死的实行。

1.亲情纽带对安乐死的阻碍。

近年来,我国人民的思想观念在不断改变,对于安乐死的态度也表现出较高的理解与支持。但是,在具体到自己或者亲人时,情感的因素往往远大于理智因素。人们都不愿意受到病痛的伤害和折磨,都希望能从痛苦中解脱出来,因此对安乐死的实行都明白其目的和作用。在实施的过程中的另一大阻碍便是害怕受到其他亲属、朋友和社会的议论,在这样的顾虑下安乐死也无法顺利的实行。

另一方面,从历史上看,过去在医学上被判定为不治之症的一些疾病,如:肺结核,天花等,经过医学家的努力,现在都已经可以治愈,甚至让人类免疫。因此,当前医学水平还无法治愈的某些疾病,并不能绝对地称为“不治之症”。在科技高速发展的情况下,没有人能确定那些被暂定为不治之症的疾病哪天就能被治疗。因此,当人们对处于病痛中的亲人实施安乐死之后,这中病又能被治愈了,那时被安乐死者的亲属将面临巨大的自我谴责。因此,在可能面对的巨大压力面前,任何一个人都是很难作出安乐死这样一个选择的。

2.传统医学理念的阻碍。

在一项对该有谁来执行安乐死的调查中显示,大约77.6%人认为该有专业人员来执行,[4]而现实是大多数医生都不愿意参与到这个过程中,这与西方一些国家,如荷兰,多达81%的全科医生均参与过执行安乐死形成了巨大的反差。[5]传统观念中认为医生的职业操守要求其要尽力挽救生命,而不是杀死生命。事实上,现代医学理念中,医者的使命更重要的是在于减轻病人的痛苦。医生有责任与家属一同努力减轻或最终解除处于不治之症的折磨中的患者的痛苦。

同时,在维持危重病人的生命的过程中,会消耗大量的医疗资源,这是对有限医疗资源的极大浪费,同时也产生了少数富裕家庭奢侈医疗现象的出现。古代名医扁鹊就提出过“六不治”的观念,其中就有提到出病人的病症已经不能救治了所以“不治”,就是在提倡节约医疗资源,将有限的资源的利用率发挥到最大。超级秘书网

3.安乐死实施的法律障碍。

安乐死实施的法律后果也是阻碍安乐死实行的重要因素之一。根据我国《刑法》的解释,实施安乐死仍然属于故意杀人,按故意杀人罪论处,只是因其目的和情节可以从轻处罚。而从医学的角度来说,安乐死是以使病人通过死亡来摆脱病痛折磨为目的的医疗行为,因此可以避免其违法性。要避免安乐死的违法性就需要通过立法来规范安乐死行为,但是安乐死立法还需要一段很长的路要走。北京松堂关怀医院院长李伟认为:安乐死是一个高尚的行为,它的合法化必须是在一个整体公民素质都良好的社会里,当整个民族对生命与死亡的理解和认识都达到一个层次,安乐死才能在一个安全、真实的情况下进行,而他认为现在的中国还不具备这样条件。[6]

四、结语。

中华民族有着五千年的悠久历史,许多传统的观念根深蒂固,安乐死的实行在中国仍然有很长的一段路有走。死亡是人生命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既然它不可避免,那么人也就应该有权利要求更加尊严的死去。

死亡作为一种自然规律不会因为人为的干预而改变。安乐死作为解除病人痛苦的一种手段其本身并没有错。重要的是我们需要对人的死亡有正确的认识,能够坦然的接受死亡。我们应当积极寻求安乐死合法化,让安乐死能正确的,安全的服务于所有有需要的人。

参考文献:

[1]何信钰,郑名杰等。安乐死与宗教[EB/PL].crs.nccu.edu.tw/RMS/PR/files/Euthansia1.doc.

[2]何农,傅卫东。浙江地区城镇居民安乐死认同度调查与分析[J].湖北函授大学学报。2009年9月。

[3]石大璞,喻琳。从典型案例及民意调查看安乐死在中国之现状[J].中国医学伦理学。1995年第6期。

[4]同[2].

[5]杨素梅,李秋香。不同人群对安乐死的认同态度调查分析[J].中国医学伦理学。2001年第3期。

[6]孙道萃。安乐死———一种来自文化的解读[EB/OL]./Article_Detail.asp?ArticleID=40410.

[7]张铭一译注。论语全集[M].海潮出版社。2007年9月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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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区位分布比较集中。跨国公司在华设立的研发机构集中分布于北京、上海、广东、江苏四地。截至2005年底,总计750余家跨国公司在华研发机构中,有200余家位于北京、170余家位于上海、150余家位于广东、120余家位于江苏,这四地所占比例超过了85%。余下的100家左右主要分散在天津、杭州、成都、西安、大连等地。

其次,不同区位有不同的行业特征。各地区跨国公司研发机构的行业分布有所侧重。北京吸引的跨国公司研发投资侧重于电子、通讯、软件等行业;上海还包括了不少汽车、化工、制药等行业;而以深圳、广州为代表的广东的跨国研发机构侧重于通讯行业;以南京、苏州、无锡为代表的跨国研发机构侧重于电子、通讯、软件行业;西部的跨国公司研发机构主要侧重于通讯和软件行业。见下表1。

主要地区高新技术产业与当地跨国公司研发机构的产业对应关系

资料来源:北京统计年鉴2005;2004年江苏省高新技术产业主要数据统计公报;上海统计年鉴2005;2003年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统计公报

对每个地区的两组数据进行相关分析,得到北京、上海、广东、江苏的相关系数分别为:0.98、0.996、0.99和0.97。可以看出,在这个问题上,北京、上海、广东、江苏的计算结果都近乎完美地显示了区位/产业相关特征的存在。

最后,不同区位的研发机构功能和规模有所不同。由于北京和上海分别是我国政治和经济中心,集聚了我国大部分的尖端科技人才,另外,著名高校的云集、基础设施的完善和较完善的政策措施,使得北京和上海成为跨国公司设立研发机构的首选地,绝大多数早期的跨国公司在华研发机构设立于这两地。广东和江苏由于利用外资最多,有大量的在具体业务部门或合作企业内部设立的研发部门设立于此。西部地区的跨国公司研发机构则多为其在华研发网络中的一个分支机构。

三、跨国公司在华研发机构的组织特征

跨国公司在华研发机构设立方式通常有四种:设立独立的研发机构;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设立研究机构;在具体业务部门或企业内部设立研发机构;与其他企业合资设立研发机构。资料分析表明,欧美国家偏爱设立独立研发机构,日韩国家则较多地在具体业务部门或企业内部设立研发机构。为了技术保密,以及其绝对优势的保持,跨国公司在华设立的研发机构采用与中方的企业或高校、科研机构合作方式的很少。

早期的跨国公司在华研发机构多为非独立法人,作为其在华公司的一个部门或一个机构存在。但是,它们一般不隶属于中国的总部管理,其活动与业务有较大的独立性。随着政策的开放,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开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机构。

另外,其治理模式还与所属行业有关。高新技术行业,如电子、信息、软件等行业的研发机构大多是独立的,如摩托罗拉中国研究院,朗迅贝尔实验室等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一些传统行业,如化工、汽车等,其研发机构一般都以非独立法人的形式存在。

四、跨国公司在华研发机构的功能特征

根据研发机构的功能,跨国公司研发机构可分为五种类型:技术开发型、技术跟踪型、技术支持与技术改进型、基础技术研究型及综合性研究与开发中心。

首先,技术支持与技术改进型为主。跨国公司在华设立的研发机构从其功能上绝大多数可以归为技术支持与技术改进型。主要原因在于我国与欧美、日本等还有较大的差距,这使得其他四种功能类型存在的基础条件不能很好满足。

其次,行业不同,研发功能不同。电子、软件等高新技术行业总体上更加侧重研究。比如:微软、IBM已经开始了一定的基础研究活动。汽车、化工等行业则更侧重开发。比如:为了适应中国的路面而调校汽车的悬挂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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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务目标体现着本金的本质特征

财务目标是经济组织在整个社会环境的制约与自身的价值判断中不断推动本金运动所希望达到的目的,它影响和制约着各经济组织生存和发展的总体目标。

资金分为本金和基金。本金是各类经济组织为进行生产经营活动而垫支的货币。增值性是本金的本质特性它主要包含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本金投入的目的是为了增值。二是本金的增值具有可能性。根据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劳动者在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时,不仅创造了新的使用价值,而且形成了价值。劳动者为社会劳动所创造的价值是本金增值的来源。财务管理是本金外在表现形式——财务活动与内其在利益约束——财务关系的有机构成,其行为充分体现出本金运动的本质特征即对增值或利益水平的追求。这就是公司财务目标的本质取向及核心。

(二)公司财务目标内涵

公司经营理财,其目的直接指向获利水平和偿债能力的提高。尽管不同组织形式的公司以及在不同的时期财务目标的具体内涵不尽相同,但是,无论公司在形式上拟定怎样的具体财务目标,最终都必须符合投资所有者财富最大化的终极目标。在实际公司运作中,经营管理阶层与投资所有者对目标实现的期望上常常产生一定的分歧:投资者在理财策略上和经营策略中往往会从公司长久良性发展的角度出发,而经营者为了追求自身的短期的利益往往会满足于“安全处理业务”,其结果也就是不可避免地导致投资所有者可能无法获得应有的财富最大化期望。但事物都是矛盾的统一体,从发展的眼光来看,二者又是相统一的:其一,投资所有者的理财目标,其长久的利益必须首先通过公司经营者对财务目标的追求才能得以体现;其二,经营者的保守、消极态度和行为一旦被投资所有者认为“不当”,也会危及到经营管理者的利益。因而,从长远来看,经营管理阶层拟订的财务目标必须统一于投资所有者财富最大化的客观要求。

二、纳税制约下的公司财务目标

(一)纳税债务与公司一般性债务偿还对现金支付需要的差异

公司的负债主要来源于:(1)营业性债务,如各种长短期借款、应付债券、结算信用债务、其他长期应付款;(2)应付投资所有者股息、红利;(3)依法应缴纳的税款等等。前两者定义为公司的一般性债务,后者称之为纳税债务。

纳税债务与公司的一般性债务的偿还对现金流量的要求呈现差异。一般性债务偿还相对于纳税债务偿还对现金流量的约束具有较大的弹性,即体现出一定的“软”约束状态。纳税债务的清偿则体现着现金流量的“刚性”约束,基本上不存在所谓的弹性可能。税法的严肃性与规范性决定了公司只有及时足额地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才能使其市场法人资格在法律上得以认可,进而才可能享有法定的市场自与正当经营收益的法律保护权。法定税款的缴纳,不同于公司的一般性债务,其运作的规则是必须动用现实的现金才能予以完成。

(二)现金匮乏对公司切身利益目标的负效应分析

税款的计量依托于法定税率与公司账面记载的应税收益(为便于分析,假定会计计税收益与税法计税收益具有同一的内涵)金额,而不考虑这种账面意义的收益所实际取得的现金流入量的状况。因而公司纳税的行为规范就是:只要体现出账面(或会计)观念的应税收益,公司就必须依法及时足额地动用现实的现金予以解缴。

既然存在着会计收益预期的应计现金流入量与实际现金流入量的非对等性同依据会计收益而非实际变现收益计算的应交税款现金支付的刚性约束间的矛盾的客观性,因此,单纯地依据公司最大获利能力所确立的所谓“最佳”财务目标在纳税现金支出刚性约束下对公司切身利益产生以下负效应。

其一,绝对的现金支付能力匮乏。即手持现金余额不足以支付即时税款,而公司在税法规定期满前又无法予以融通。

其二,现金的相对不足。即公司手持现金相对于纳税现金支付需要量短缺,但通过融通能够弥补,只是必须付出高昂的代价。

相对于公司投资所有者利益最大化目标,无论上述哪一种情形的纳税现金流量的短缺,都直接反映为对公司根本利益的侵蚀,即纳税的机会损失完全定义为公司的成本。一旦这种成本损失的增长额度超过账面边际税后利润时,便意味着此时的账面利润相对过度,或者说抑减一定数额的账面获利能力对公司可能更为有利。

(三)纳税约束下的公司适度财务目标的内涵规定性1.适度财务目标以公司获利能力与现金偿付能力的制衡协调为基础

账面收益最大化并非直接等同于公司投资所有者利益的最大化,后者必须充分依托于现金的偿付能力,特别是纳税现金流量的有效限度,遵循边际损益分析原理,通过获利能力与现金支付能力间的利弊权衡与制约协调,最终达成在投资所有者利益最大维护下二者的和谐统一。2.适度的财务目标应当有利于公司与国家长期利益的良性稳健增长

较高的公司账面收益的确有利于政府即时税收收入的增加,但由于政府这种即时收益的增加是基于公司需要承受较大的机会风险损失前提,一旦公司因税负相对现金支付压力过重而无以缓解时,便将对公司资金运行的内在秩序发生严重的扰乱,以致效益再殖活力基础推进滞缓。这样最终损害的就不仅仅只是公司利益更主要的将是国家利益。相反,若政府能真正通过法制规范将市场价值判断取向权力赋予作为市场法人主体的公司,使之能够充分依托有效的现金支付能力预期,而非单纯地以账面收益最大化组织经营理财决策,这样尽管可能对政府即时税收收入的增加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但这一微小的代价将换取公司长期稳定的资金基础的有效奠立,因而从长远意义看,政府的税收收入必将随着公司效益增殖活力与功能的提高和强化而得到更大的增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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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跨国公司利用其技术优势与中方合资后排斥合资企业的自主创新,大举扼杀中国品牌,使中国企业变成单一的加工厂,成为跨国公司全球生产链上的一环,既没有知识产权又没有核心技术。大多数中方企业与跨国公司合资的初衷是利用跨国公司资金优势的同时,学习和消化他们的管理与技术。然而,跨国公司却并不会向中方转移核心技术,其转移的仅仅是操作技术。当中方试图自主创新改造民族品牌时也会遭到外资的阻碍。我国的汽车工业在这方面就是相当典型的例子。上海汽车曾试图利用大众公司的技术改造民族品牌,但遭到了大众公司的断然拒绝,并且严格规定不允许将大众技术用于任何中国品牌上。

(四)少数一些跨国公司利用其雄厚的资金对同行业的国内中上游企业进行掠夺式的收购,从而取得整个行业的话语权,继而抢先制定行业标准,给其它弱势企业制造障碍,防止其它跨国公司进入。我国在实行长期的外资单向开放后,目前在一些行业内已出现了外资企业限制竞争的现象。柯达公司1998年对中国感光行业进行了大规模并购,并购了除乐凯公司以外的几乎所有同行企业,一举奠定了其中国感光行业的垄断地位,其对中国感光行业的控制不仅限制了其它国内企业的竞争而且还使得其它跨国公司难以涉足中国市场。

(五)一些跨国公司在并购图企的同时,利用国企改革之际成功绕过我国现有法规,打入部分限制外资进入的重要行业。2002年4月,新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颁布,电信,燃气,热力,给排水等行业被允许外资进入,同年8月,《外商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正式实施,民用航空业也被允许外资进入。现今,外资已经进入到中国绝大多数行业和领域。而在此之前,个别原先禁止外资进入的行业已有被外资渗透的现象时有发生。

(六)随着A股市场全流通改革的逐步完成,跨国公司通过股票二级市场对中国上市公司进行恶意收购的比例将会逐渐增加。由于目前没有外资公司在中国A股上市,跨国公司往往以受让股权或战略投资人绝对控股的方式与中国企业合作,从而间接进入中国股市。股权分置改革的推进以及一批关于外资进入资本市场的相关法规和办法的实施也将为跨国公司收购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甚至取得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提供了机遇。

二、跨国公司在华恶意并购的特点

(一)跨国公司大举并购我国重点和关键产业的龙头企业和骨干企业。龙头企业和骨干企业往往在全行业中起着技术支撑和产业转型,的引导作用,容易受到行业内其它企业的追随。近年来,发生在工程机械业,装备制造业,电器业等重点和关键领域的并购案层出不穷:凯雷-徐工并购案,西北轴承厂外资并购案,杭州齿轮厂外资并购案,大连电机厂外资并购案,无锡威孚外资并购案,锦西化机外资并购案等。这一系列并购案的最终结果是中方一再痛失品牌,市场和产业平台。工程机械业和重大装备制造业是整个工业的基础,它涉及国家长远的发展能力等方面的问题。作为这些领域的龙头企业和骨干企业如果被外资掌握控制权,势必造成整个行业的过度集中和垄断,国内企业也因此失去自主创新能力,甚至危害国家经济安全。

(二)随着国企改革和股权分置改革的推进,国有大中型企业和具有一定实力和发展潜力的上市公司成为跨国公司觊觎的目标。国有大中型企业往往基础好,市场知名度及信誉高,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并购后可取得短期投资,长期见效及改造一步到位的最佳经济效益。并购方还可以以三资企业的身份享有国家的各种相关优惠政策。国有企业改制和地方推进国有产权改革都为跨国公司并购国有大中型企业提供了机遇。另外,上市公司或者上市公司大股东的股权在外资并购中具有明显的吸引力。未来资本市场股权分置改革结束后上市公司股权的全流通对我国资本市场带来巨大好处的同时也给恶意并购开启了机会之窗,上市公司所面临的恶意并购威胁更加现实化。

(三)在并购过程中,由于我国资产评估制度不合理,评估方法不科学,产权交易不规范,同时由于中介机构不成熟,我国企业在并购过程中往往处于被动地位,致使国有资产流失严重。跨国公司并购中国企业时,有部分企业对国有资产评估不实甚至未对国有资产进行有效评估,在股权转让过程中价格往往偏低,而且对企业所用有的商标,专利,品牌,信誉等一些无形资产未给予充分的重视,没有计入企业总资产价值中,从而导致国有资产严重流失,损害国家利益。企业并购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市场行为,技巧性和操作性很强。在并购过程中,并购双方的信息对称,价格协商,法律保证等都应该由中介机构承担。然而由于并购刚刚在中国起步,中介机构尚处在发育阶段,这方面的专业人才有限,导致企业并购过程在非客观公平的条件下进行,致使我国企业在并购中处于劣势,并购成本过高,资源难以优化,资产难以有效重组。

(四)跨国公司并购中国企业的成功与否取决于政府,而非市场的选择。由于我国正处在经济体制的转轨期,传统体制的惯性使政府在企业并购过程中的行为在某种程度上缺乏规范性。一些地方政府官员为了突出业绩,盲目追求GDP,违背市场经济规律,强制性地对企业并购决策进行干预,对外资由利用变成了仰仗。为了吸引跨国公司的投资,不惜以市场换技术,以地皮换资金,以国企的资金换资金,以环境的污染换资金。其后果是妨碍了资源的优化配置,抑制了产业组织结构的合理化,对国家经济安全造成了不利影响。

(五)中国企业自身的落后为跨国公司的并购在产业层面上产生垄断提供了可能,而恶意的跨国并购又会锁定中国企业的落后。我国企业落后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我国企业普遍规模偏小,竞争力弱,有的企业在整合多家企业迅速壮大自己的规模的同时也因为整合的企业良莠不齐而背上了沉重的债务包袱,这为跨国公司的恶意并购埋下了伏笔。其次,我国企业技术研发能力弱,即使一些大企业的研发投入都还不到2%,而跨国公司一般的研发投入一般都在5%-15%之间。这正是我们企业普遍落后跨国公司的主要原因之一。再次,一些企业目光短浅,崇洋,把与跨国公司合作看作是一种时尚和光荣,殊不知与跨国公司合作容易,但要达到双赢最终还是要靠自身实力,而不是寄希望于讨好跨国公司。

(六)少数一些跨国公司恶意并购中国企业仅仅是出于投机的目的。在企业并购中,并购双方的股票往往都会上涨,收购方可以在目标企业的股票上涨之后将其拥有的股份溢价转让获取溢价收益。也有一些专门从事收购投机的企业长期致力于研究各个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和股权结构,寻找那些股权分散或有潜在价值的企业,通过发行垃圾债券或者抵押贷款取得融资来收购这些企业,然后经过短期的包装重组后出售,从中牟取暴利。

三、防止跨国公司恶意并购的对策研究

恶意并购的危害在于会形成垄断,抑制自由竞争。古典经济学认为,自由竞争的经济是最有效的经济,垄断会破坏良好的经济秩序,阻碍经济的健康发展。因此,防止跨国公司的恶意并购对我国国家经济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对于那些试图垄断中国市场的恶意并购要从宏观和微观层面上同时采取措施制止和防范。

从宏观层面上来说,政府在跨国公司并购问题上的主要职能是根据国家经济结构调整的总体目标制定宏观调控政策和行规法规,通过制定外资并购的交易规则,保护国家经济安全。具体有:

(一)政府应进一步明确战略性产业,对于战略性产业外资进入的方式和深度要有明确的界定。对于涉及到战略性产业的外资并购应当加大审查力度,防范潜在风险。市场准入要管的同时更要加大准入后的监管。

(二)加快制定和完善现有法律法规,规范外资并购活动。随着我国市场开放程度的不断提高,跨国并购活动将会越来越频繁,而我国的相关法规却不尽完善,一些法规制定之后没有根据形势及时做出修改,导致法规与市场不配套,对国家经济的安全运行产生威胁。与之相对应的是,以美国为代表的成熟市场和一些发达国家的法规相对完善。因此,我国有必要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完善法规建设,包括完善(《反不正当竞争法》和近日刚出台的《反垄断法》,规范和强化证券市场的监管,建立规范化的资产评估机制,大力发展社会中介结构等。

(三)完善对地方政府招商引资政绩的考核。跨国公司并购的步伐在加快,一些掌有企业控股权的地方政府出于引进世界500强的政绩考虑,对外资收购行为往往不去认真分析其背后真正的意图,盲目地将国有企业与跨国公司合资,导致国有资产的流失。因此,对地方政府招商引资政绩的考核不能单单停留在数量上,而应更看重其质量。

(四)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本土企业是国家确保产业安全最有力的措施。国家可以通过有效整合产权及其资源,对一些关系国家战略利益和产业安全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做大做强。同时,加大政策以及资金等方面的扶持力度,全力支持有市场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的企业,对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要一视同仁,鼓励民营企业的发展,保持市场竞争的秩序和法规环境的公正透明。

从微观层面上来说,企业是并购的主体,任何一个企业都无法回避并购。我国企业要想不被跨国公司恶意并购,必须从自身发展角度寻求突破。具体有:

(一)我国企业应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努力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我国企业与跨国公司最大的差距就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不足,而自主创新的实质就是通过各种手段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我国企业应当抓住现今国家鼓励自主创新的历史契机,通过自主创新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自身企业价值,增强应对外资并购的能力和实力。

(二)我国企业特别是各行业的龙头企业和上市公司要借鉴国外公司应对恶意并购的经验,构建完善的反恶意并购机制。反恶意并购机制有利于推进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建设,切实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有利于确定和维护并购秩序,提高并购效率;有利于国家对战略性行业的控制,有效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具体做法有:确保公司的股权不过于分散;修改公司章程,树立反恶意并购的意识和紧迫感,及早制定防范恶意并购的方案和条款;密切关注本公司的股价走势,防止突如其来的恶意并购等。

篇9

我对德育思想现代化或现代德育思想的理解,在《现代德育论》“绪论”和拙文《世界之交论德育现代化建设》中已有阐述。我的基本思想,是考虑到现时代的社会发展、人的发展,强调了“以促进受教育者思想道德现代化为中心”。但未拓宽到生态空间考虑,这是一个不小的缺陷。现代德育不能仅从时间意义上理解,主要应从现时代性质方面理解。“促进人的德性现代化”,这是对现代德育最简捷的表述,也是关于现代德育的核心思想。它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精神,即把人作为道德主体培养,促进人的德性发展。这是现代德育的本质规定,是区别于传统德育的根本标志,以致在一定意义上我们可以说,现代德育是主体性、发展性德育,即主体—发展性德育。柯尔伯格继承了杜威发展性道德教育思想,提出“认知—发展性德育”。相对于无视儿童自己思维方式的传统德育而言,柯氏强调“认知—发展性”把儿童看作“道德哲学家”是德育观上的飞跃。但忽视了道德情感与道德行为问题,“认知—发展性”的表述是有局限性的。“主体—发展性”德育培养现代道德主体,发展的内容包括道德认知、道德情感、道德行为。“主体—发展性”可以看作是现代德育的精髓,其理由是:1、体现了现代德育目标要求,即培养21世纪道德主体,促使其德性的现代化发展;2、体现了现代德育的个体发展功能,亦即现代德育的本体功能;3、体现了现代德育的内在价值,即现代德育满足受教育者的需要:发展自己德性,使道德人格得到提升。可以说,“主体—发展性”集中地表现了现代德育与传统德育的区别。

三、关于现代德育性质与功能的探讨

党的后,人们对现代德育性质与功能问题的认识发生了根本性转变。从德育是“阶级斗争工具”转向德育是促进人的德性现代化的教育,把人的德性发展作为德育的根本。王逢贤教授对德育本质属性、德育实体性及德育地位等作了系统论述。德育本质是德育理论的最高问题,多年来的一种观点即对德育本质的认识包括两个基本方面即德育与社会的关系,德育与人的关系。然而随着生态伦理学的产生,可持续发展理论的提出,对德育应在社会、人、自然这个更为广阔的背景上认识。现代德育性质是德育本质在现时代的具体展现。在认识德育与社会与人的发展关系方面,我以为有两点值得重视:一是把德育、社会、人作为三位一体的对象进行综合考察,即始终联系社会与人的发展认识德育,而不是脱离社会与人孤立地就德育论德育。二是动态地即在德育、社会、人的发生发展过程中,分析三者关系,阐明德育现代化问题。用系统整体的思维对德育发生、发展,德育现代化作综合的动态的考察,其方法是可取的,但我们没有把自然生态作为整体的一个部分、一个方面,这是一个较大的局限。1994年德育专业委员会的年会上,易连云提交了关于德育生态环境的论文,似乎没有引起应有的重视。在人、社会、自然广阔的背景上思考德育问题,才是更好地体现现代德育思想的。

现代德育功能的探讨,弥补了把德育只看作因变量的局限。关于德育功能,鲁洁教授发表了系列论文,对其作了全面、系统的探讨,拓宽了人们对德育功能的视野。虽然有的学者有不同看法,但是可以促进人们作更深入的探讨,求得更符合科学的认识。

我们把现代德育社会功能概括为: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这是与传统德育社会功能本质上的区别,同时也指出现代德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具有先进性、超前性特点。

结合现时代社会经济发展全球化、信息化趋势和可持续性发展的要求,人们对现代德育功能的认识又大大前进了一步,拓宽了思路,扩大了认识空间。“今天有识之士都认为世界是一个命运相联系的共同体。人们越来越认识到各处困扰人类的重大问题具有整体性和全球性”。例如德育的政治功能,当前各国各民族之间既有竞争,也表现出各国、各民族的相互合作与相互尊重。应立足于全球来认识现代德育功能问题,为了全球的、全人类的利益,必须超越国界,超越民族、文化、宗教和社会制度的不同,为人类共同的长远的利益,也为本国、本民族的自身利益,同舟共济,通力合作。所以,现代德育政治功能主要在于促进社会公正、和谐,维护国际和平、合作、团结。

基于社会和经济可持续性发展,现代德育经济功能的思想也有显著的发展。在我国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经济体制改革和整个社会现代化实践,使德育的经济功能显得更为突出。而可持续性发展思想也为其提供理论依据。1、德育的经济功能在内容上不是片面地强调促进经济增长,而是要以保护生态平衡为前提的增长,也就是在科学理性的支配下的增长;2、为了可持续性发展,德育的经济功能促使人们认识和处理好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公平与效益关系;3、德育的经济功能还表现在以新的资源观、发展观,代替原有的资源观、发展观;4、培养经济道德,坚持勤俭建国方针;5、为迎接知识经济到来,教育包括德育尤其应注重创新性素质的培育,知识经济需要现代科技支撑,也需要现代德育支撑。

可持续性发展包括经济、社会、生态相互联系的三个方面,人们由对经济功能的认识扩展到对德育生态功能的认识。当然德育生态功能的实践依据是生态环境的现实,主要理论依据是生态伦理学。生态伦理学奠基人莱奥波尔德认为人的道德观念是按三步发展的:人——人关系的道德,人——社会关系的道德,人——自然关系的道德。生态伦理学扩大了伦理的对象范围,扩大了德育的范围,从而也扩大了德育功能的范围。40年代莱奥波尔出版了《大地伦理学》一书以来,生态伦理思想得到迅速发展,90年代初由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参与编制的《保护地球——可持续生存战略》一书,提出了“新的可持续生存的道德”,认为“可持续生存道德”是“可持续的生存”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可持续社会发展的道德要求。德育的生态功能就在于要为可持续发展服务。正是由于生态问题日益突出,国内学者们也纷纷提出关心环境的教育或生态德育的命题。1996年全国德育年会上刘惊铎、王磊提交了《生态德育:世纪之交德育改革的价值取向》论文。

四、关于德育过程思想的进展

改革开放以后,特别是80年代,对德育过程的思考和研究很多。党的十周年时,已作了系统的回顾。由于学者们对过程研究的重视,使有关理论更加系统化、更加深化。关于德育过程的本质,德育过程与品德形成过程、德育过程的影响与环境影响,德育过程与各育过程,德育过程的结构,德育过程各阶段及运行等等,都作了较前更为深入的探讨。关于德育过程的规律与特点,更有很多人作过探讨。但作为德育过程区别于其他各育过程固有的特点,似研究的不够。笔者提出过两方面的区别,一是教育目标上的区别;二是德育与其他各育所依据的规律方面的区别(详见鲁洁、王逢贤主编的《德育新论》第八章)。

德育过程在历史上就是存在着的,我们要探讨的是现代德育过程;然而作为客观的德育过程,现代的与历史上的应当是有一致性的,其客观规律应当有其共同性。探讨所谓现代德育过程,实际上是探讨德育过程在现时代的表现形态或现代性特质。基于这一认识,我认为,现代德育过程思想,在德育的现代性特征中有两点是能鲜明体现现代思想的,一是现代德育过程结构要素在德育过程中的地位和相互关系有变化。教育者、受教育者是德育过程中两个基本要素。在传统的德育思想中,教育者与受教育者的关系是对立的,教育者居高临下,以专制的、强迫的办法,对受教育者“灌输”现成的道德;受教育总是处于被动的、服从的地位和消极的状态。现代德育过程的思想,强调教育者、受教育者的民主、平等、和谐、合作的教育关系,在教育者的指导、引导下,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共同参与德育过程,相互教育与自我教育,双向影响,相互砥砺,共同进步。因此,德育过程是教育者受教育者相互作用,相互促进,教学相长,品德共进的过程。二是现代德育的开放性,现代德育过程是与外部环境相互开放、双向互动的过程。这里的所谓外部环境包括社区环境、社会环境以致国际环境;当然,以德育生态环境的思想为指导,还应当包括自然环境。

五、德育目标与德育内容的现代化

现代德育是促进受教育者德性现代化,这就把德育目标定位在培养具有现代思想道德素质的主体。这是社会现代化对人的要求,也是人自身发展的要求,是适应现代社会与经济发展全球化、信息化的要求。社会本位、个人本位的发展观已转向人的发展、社会发展、生态发展的统一。依据三维思想品德结构的设想,1987年前已把道德心理品质和品德能力作为德育目标组成部分。在社会转型期尤需对学生心理品质和品德能力的培养予以充分的重视。德育目标是德育中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共同的精神追求,是德育活动的内在动因,是直接制约德育内容、课程、方法形式以致整个德育的首要因素。德育的现代性集中体现在德育目标上,对德育目标的理解将影响着对德育内容、课程、方法、管理等一系列问题的理解。因此,对德育的探讨极为重要。当前“可持续性发展”、“全球本位理论”是认识确立现代德育目标、德育内容的重要理论依据。人、社会、自然的统一和谐发展是人类社会宏观文化结构的基础,德育目标要体现人、社会、自然和谐发展的伦理要求。对未来道德主体的素质要求,在道德与心理素质方面,不仅要具有我们通常要求的一般的道德品质,而且要有科学道德、生态道德、经济道德、信息道德等方面的素质。心理素质应更具现代性,在心理和道德上更重责任感、义务感、自信心、效率感、创新性、合作与竞争等。人类社会不断前进,思想道德不断发展。70年代国外便有学者提出了一系列上升的价值观和衰落的价值观。按E·拉兹洛所述,人们已对19种主流价值观念和信念提出质疑,而有10条新兴起的社会观念;同时人们还面临着政治上绿色趋势等等问题。所有这些都向未来的道德主体提出了终身德育的要求。

德育内容是为实现德育目标服务的,是体现德育现代化的重要标志。S·拉赛克和G·维迪努对现代教育内容的源泉作了系统阐述,其中包括:人口增长,经济变化,社会政治变革,文化变革与科技进步,世界性问题,教育系统内部动因等。这对我们研究、制定德育内容同样具有参照的价值。袁正光教授关于经济、社会、科技变化所作的概括,更能看出制约现代德育内容的因素:经济,正在发生新的革命,从工业经济转向知识经济;社会,正在发生新的转型,工业社会转向知识社会;科技,正在出现新的突破,走向数字化信息时代。

基于现代德育目标要求的提高以及其制约因素,现代德育内容正在拓宽,形成一系列崭新的极富时代特色的德育内容。

1、科学价值观和科学道德教育;

2、生态伦理教育或环境道德教育;

3、经济教育,含经济伦理教育,其中主要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德教育;

4、信息道德教育;

5、现代人的(道德)心理素质教育。

此外,还应进行国际理解教育、人口问题中的道德教育等。

六、德育方法的改革

德育方法和德育手段的现代化进展迅速。

(一)基于对德性发展的要求,高度重视受教育者自主性。在教育与自我教育中,着重自我教育。当然,自我教育不仅仅是方法问题,它首先是一种德育思想和德育要求,也是一种德育型式,也是德育的原则和方法。在中学和小学关于主体性德育的课题研究,改变了忽视自我教育,高度重视受教育者的参与,体现了主体性德育精神。主体性德育当然不仅仅是方法问题。国内学者研究自我意识、自我教育的很多,例如韩进之等“中国儿童青少年自我意识发展与教育”的研究(1983—1987);刘守旗“自我教育及其能力培养”的研究(1990);刘秋梅“培养小学生自我教育能力的实验研究”(1991)等。近年来提出的“自我教育力”或“自我教育力量”的概念,包括自我教育的意愿、要求,自我教育的方法、能力,自我教育的习惯等。

但不是任何一类“自我教育”都是完全符合“主体性”要求的。只有在主体—发展性思想指导下的自我教育,即把德育当作主体人格的提升,当作主体德性发展的过程,才是符合现代德育要求的。因此,自我教育有两类情况:一是姑且称其为“约束性自我教育”,即把自我教育主要看作自我检讨,自我批评,自我反省之类的自我贬损、自我压抑的过程;总是把自己当作教育、改造的对象。这是很难形成自尊、自信、积极向上的主体人格的,很难发展其积极的个性道德品质。另一种,我们姑且称之为“发展性自我教育”。这种自我教育着眼培养主体精神,发展积极的个性品质,不是片面地、单纯地检讨自我,约束自我,而是追求道德理想人格的自我发展,自我实现,因而能够悦纳自己,充满自尊、自信、积极进取的精神。

(二)对“灌输”问题人们已有共识。当然“灌输”也是一种“德育”型式,不仅是“方法”问题,包括德育(目标)意图、方法、内容、效果等方面。德育实践已经向人们展示:人的德性的生成、发展、成熟,不是靠“灌输”,它不是外界“授予”的,而是在主客体相互作用中主体自身建构的。因此重在主体自己的积极活动,包括外部的物质性实践活动和内部的观念性活动,着重依赖于主体的践行、体验、体悟。魏贤超的关于主体参与大德育思想,建立青少年义务社会服务制度的思想,戚万学的活动道德教育论等,都是从根本上改革德育方法的指导性理论。

(三)关于品德测评方面,国内学者作了大量研究,尤其是胡卫和肖鸣政进行了多年的实验研究,取得了一系列可喜的成果。

(四)关注现代德育手段的效应。

现代教育技术手段用之于德育,有其优越性,但它毕竟是“手段”。不论何种道德价值观都可借助于这些工具进行传播。所传播的内容有健康的也有不健康的,因此它可能产生积极的效应,也可能产生消极的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负效应。1996年的全国德育年会上郭娅玲提交了大众传播媒介的德育功能问题的论文;麦志强提交了现代文化传播技术与青少年思想道德发展的论文。

七、关于德育课程论的重要进展

在以往的教育学论著、教材中,包括在德育原理的著述中,几乎未见“德育课程”这一术语,较多见到的是“德育内容”、“德育途径”、“德育组织形式”这类提法。近几年来使用“德育课程”这个术语的频率日益提高。“德育课程”问题的研究也被列入了全国教育科学“九五”规划的研究课题之中。近20年中,我未见专门论述“德育课程”的专著。我第一次见到系统阐发德育课程理论的著作是1994年出版的魏贤超的《现代德育理论与实践》一书中的几章。1995年魏贤超又在《教育研究》第10期发表了《整体大德育课程体系初探》一文,再次阐明了他对大德育课程体系的见解,以全息论、系统论、现代课程论为指导,他提出了建立由两类正规的显性的课程与四类非正规的、隐性的课程组成整体大德育课程体系的构想。这一德育课程理论体系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在德育课程理论建设上向前迈进了一大步,使我们的德育学科体系更加完备。此后,在笔者主编的《现代德育论》中,设专章论述了现代德育课程,强调德育课程的本质特征是育德性,提出区分“德育课程”和“关于德育课程”的问题。戚万学、杜时忠编著的《现代德育论》一书中,更以较大篇幅系统论述了现代德育课程思想,其中介绍了许多国外德育课程思想理论,更开阔了我们对德育课程的视野。

德育思想现代化的范围很广,涉及问题很多,以上是就个人学习中提出的几点看法,因篇幅有限,有许多重要的思想成果没有阐述。本文所涉及的仅是有限的几个方面。

注:

[1]见《现代教育论丛》1997年第1期,或朱永新主编《中国教育家展望21世纪》,山西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

[2]柯尔伯格著,魏贤超译:《道德发展与道德教育》,瞿葆奎主编《教育学文集·德育》,人教社1989年版。

[3]鲁洁、王逢贤主编:《德育新论》,江苏教育出版社1994。

篇10

活动中,分公司从企业的切实需求出发,将活动的主要内容放在对中国电信企业文化纲要等体现企业核心价值观和员工行为准则的学习上,放在引导员工形成正确的发展观、大局观、价值观、业绩观的具体要求和准确把握上。

活动中,分公司从企业的实际需要出发,将相关的学习内容纳入晨会、例会、网上学习等制度中,采取随机抽检为主,匿名调查为辅的检查方式,做到对活动开展情况的“三个掌握”,即:对员工学讨论活动的知识程度有掌握,对员工学讨论活动的参与程度有掌握,对员工学讨论活动的难点有掌握。

二、营造氛围,进行宣传

活动中,分公司注重加强企业文化的“三宣”工作,注重从增添企业文化的趣味性,生动性入手,营造有利于企业文化生根发芽的氛围,注重多渠道、多方式的扩大传播范围,提高员工接触活动知识的机会,比如:在公司的走廊、生产、会议、服务等场所有意张贴、张挂一定数量的企业文化宣传标语、海报;比如:制作企业文化的屏保,鼓励员工安装企业文化屏保,比如:鼓励员工主动参与各种与之相关的活动,开展各种与之相关的讨论。在行之有效的氛围营造下,分公司上下形成对活动的统一认识,广大员工活动参与热情从被动参与变为主动参与,从外在要求变为内在需要,战略目标、年度目标、行为准则,企业核心价值观等核心知识逐渐深植员工之心,成为员工主动学习的内容,主动完成的目标和主动参照的标准。

三、以人为本,进行推进

在大讨论活动中,分公司以深入开展大讨论活动为契机,切实解决涉及员工切身利益,涉及客户感知触点的各种热点、难点问题,分公司分层、分领域开展各种主题活动,经营班子开展经理人员提高领导力的主题活动,市场开展流量经营我争先,社会渠道拓展我领先,移动发展我抢先的劳动竞赛,客响开展“恪守承诺,为客户提供卓越服务”的抢工程进度,争资源配置,精专业技能的尖兵行动,同时,“面对面,心贴民,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学雷锋”,“下基层,办实事,转作风”等各种主题鲜明的活动也扎实开展,工会的“四小”功能性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基层单位的龙虎业绩榜、学习园地得到充分利用,员工展示自我,挑战自我的意识不断增强,主动维护企业利益,服务客户的能力不断提高,合规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和意识也不断增强。

四、树立榜样,进行先进典型宣讲

分公司充分使用榜样这一重要而行之有效的方法,树立榜样,典型引导,对在业务发展等重要任务中出现的先进人物,分公司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表彰,采取物资和精神双重激励,不断体现出榜样的价值,不断扩大正向激励作用,分公司创新企业文化的载体和途径,充分利用“创先争优”、“创建学习型班组”、“岗位能手”、“服务明星”等评先创优活动,深入企业文化进员工、进班组、进岗位、进流程;充分利用“说身边人、讲身边事”活动挖掘出一个个丰富而立体的榜样形象,“做罗伯特上校”特色文化建设的经验得到推广应用,等先进人物的先进事迹和业务开展的典型做法得到广泛传播,分公司形成拼业绩,追名次,赶榜样的你追我赶的火热场景,团队建设,员工素质提升工作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推动,季度营销方案的落实,社会渠道工作的拓展,客户服务的关心关爱工作,欠费追缴等工作得到扎实跟进。

在榜样的带动下,广大员工在完成各项日常工作中,能更主动的改进工作方法,改变工作模式,能更勇于、敢于承担重任,能更积极主动的适应企业变化,特别是在应对客户服务的敏感点时,能主动做到从企业发展的大局出发,从服务客户的角度出发,从帮助客户解决问题的角度出发,有礼有节合规做好客户服务工作,坚持有损企业形象的不合规营销手法不用,坚持有损企业利益的行动不取。

篇11

全球战略本身是一个历史发展和演变的过程,可以有多种战略模式。按企业经营国际化程度划分有本国中心战略、多中心战略、地区中心战略和全球中心战略4种类型;按国际经营一体化程度区分:为独立子公司战略、简单一体化战略和综合一体化战略3种类型。跨国公司全球战略,从本质意义上来理解,是以全球的长期目标为基础,在全球范围内,协调统一企业的内外资源,合理安排企业的投资、生产、销售、服务等一系列的技术开发活动,让有限的资源能在有限的时间内能有效地运用。跨国公司的全球战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它否定了原有的大而全、小而全的国际性生产模式,通过对各项资源的跨国界配置、管理与协调来实现采购一体化、生产一体化、研发一体化、营销一体化、财务一体化,生产专业化,并将资源的协同效应充分发挥,将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与抗风险能力发挥到最强,最大化。

3、跨国公司在华投资的现状分析

跨国公司在华投资,是指跨国公司在华进行的以R&D为目的的投资行为。经分析发现,目前跨国公司在华R&D投资主要具有以下特点:

1、发展速度快,但规模较小。从1994北邮-北电R&D中心开始,跨国公司在华设立R&D机构逐年增多,增加速度明显加快。但由于跨国公司在华投资尚处于初级阶段,R&D机构的规模普遍较小。

2、行业分布分散,其中以信息行业为主目前,跨国公司在华R&D机构涉及计算机、软件、通讯、化工、汽车、生物制药等领域,其中,计算机、软件、通讯等信息行业是跨国公司在华R&D投资最多的行业,占总比例的一半以上。

3、投资方式多样,但主要以独资方式为主一般说来,跨国公司在华设立R&D机构的形式主要有三种:一是在华独资设立R&D机构;二是在合资企业内设立R&D机构;三是与我国的大学或者科研机构合作设立R&D机构。从目前跨国公司在华R&D投资的情况来看,跨国公司更趋向于以独资的方式设立R&D机构,其原因主要是基于价值取向和技术控制两个方面的考虑。

4、跨国公司在华经营投资的主因:

笔者认为跨国公司海外R&D投资的原因主要源于以下六点因素的综合考虑:

1、市场因素。立足于迅速扩大的现实市场。面对迅速扩大的现实市场,跨国公司纷纷选择在华设立R&D机构,一是希望能够利用已有的科技成果和技术条件,实现科技成果的本土化,支撑其在华的生产和销售;二是希望通过R&D投资,直接了解我国市场需求的新趋势,从而有针对性地研究和开发相关产品,以支持其产品的先进性和在技术行业的垄断地位,占领更多的市场份额。

2、战略竞争因素。获得竞争优势。随着我国不断地引入外资,跨国公司之间以及跨国公司和我国本土公司的竞争也日益激烈。为了应对其竞争对手在华设立R&D机构带来的竞争优势以及国内企业研发力量的提高,跨国公司不得不加快在华设立R&D机构的步伐,希望通过在华设立R&D机构将产业内优秀的科技资源集中起来,实行对产业技术的控制和国内企业研发能力的抑制。3、人才因素。获得高素质、低成本的人才。我国拥有着大量高素质的,而且工资成本相对低廉的科技人力资源,还拥有一大批高素质的科学家和工程师,可以进行从基础研究到新产品开发的各个层次的研发工作,这对于跨国公司在我国设立R&D机构是非常具有吸引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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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飞速发展的当今社会,人们的物质生活得到了极大丰富,而精神信仰和人文关怀相对缺乏的现象越来越明显。尤其是当前的青少年,据有关统计表明,目前我国许多大中城市的独生子女数量都已经达到了95%以上。中国的城市儿童中,独生子女占到90%以上。这是中国乃至世界历史上所从来没有过的现象。他们严重缺乏集体意识和包容精神。缺乏自我约束能力以及感恩之心。这一切都需要我们的大学深入挖掘中国传统文化,尤其是孝文化价值并进行正确引导。

一、孝文化教育是解决社会诸多问题的必然选择

当今社会飞速发展,市场经济一日千里,但也不可避免地引发了一些社会问题,大力弘扬中国孝文化是解决这些问题的必然需要。要充分认识孝文化之于整个社会的重要意义,才能使大学教育更好的服从和服务于这个主题。

(一)独生子女社会化需要孝文化教育

我国政府自1979年实行计划生育以来,独生子女政策实施已经32年,最早的一批独生子女经历了少年期和青年初期,已经近入了社会化阶段。80后的独生子女,他们从小享受着上两代人的百般呵护与娇宠,养尊处优,经不起风雨,甚者存在人伦倒悬之势,似乎父母千方百计满足子女天经地义,而子女该怎样关心、孝敬父母则几乎不在考虑之列。著名教授钱文忠说过:"孝"是对父母的尊敬、感恩、回报、基于血缘的爱,这是最真实的东西。中国的家庭结构、社会形态已经完全改变了,中国出现了人文史上从来没有出现过的独生子女家庭,在这样的情况下推进孝文化建设就更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人口老龄化越来越严重,重拾孝道迫在眉睫

《2008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08年底,全国65岁及以上人口10956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8.3%,比上年上升了0.2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15989万人,约占全国总人口的12%,比上年上升了0.4个百分点。报告说,我国面临严重的人口老龄化趋势,而且这一趋势还将越来越严重。客观上,家庭结构小型化,一个或两个孩子要负担两个父母和四个祖父母,甚至会出现一对小两口负担八个或更多老人的情况,子女的养老负担十分沉重。我国社会没有作好社会老龄化的准备,因此,家庭养老已成为社会难题。如何使年轻人重拾爱老敬老传统美德,营造行孝尽孝的社会氛围,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都离不开孝文化教育的重构。

(三)进行孝文化教育是以人为本的基本要求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它也是对包括孝文化在内的中国传统文化中民本思想的升华。孝文化主张对生命及生命本源的尊重,其最初含意是"善事双亲","敬养父母",对父母在物质上、精神上尽孝心。"天地之性,人为贵,人之行,莫大于孝"(《孝经》),并且将孝由此推开及至社会,形成"博爱"与"广敬"。孟子提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即不仅关爱父母、家人,还关爱他人,兼爱大众。孝文化中的孝,讲以人为本,实际上不独主张以人为本,还有"天人合一",表现在敬畏天地,热爱自然,求得人与自然的和谐,非独人为至灵。孝文化中的以人为本,从孝敬父母,悌兄睦友到兼爱众人,尊重生命,敬重自然与其他生命,有利于自身、人类和自然的发展,因而对其阐发、弘扬,是一重要而有意义的事情。

(四)孝文化教育是坚守中华文化个性,增强民族凝聚力的重要方式

捍卫我国文化主权已经成为时下一个非常严峻而现实的问题。全球化时代文化发展的一个突出现象是文化帝国主义和文化霸权的出现。这种文化霸权在所有弱势文化的国家里都随处可见,而且在青年一代身上特别突出。如在我国,五颜六色的染发,半土半洋的口语交流,圣诞夜的倾城狂欢,情人节的风靡,麦当劳、肯德基连锁店的遍地开花,等等,都显示着以美国文化为代表的西方文化、生活方式已经不知不觉成为我们生活的一部分。文化是一个民族的根与魂,一个民族没有自己的文化特色就意味着这个民族的消亡,如何保存中华民族的精神支柱和文化基础,继承和发展中国传统文化就是必然选择。孝文化则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根核部分,对于中国国民性发生了根源性、本质性的影响。所以我们应当继承弘扬传统孝文化,并对其进行必要重构,使其更加现代化而非西方化。

二、大力弘扬中国孝文化对于大学生思想教育的重要意义

(一)对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养成教育的基础作用

孝是一切道德的根本,一切道德都源于对他人的关怀和爱。子女最先从父母那里得到了爱,这种爱可以培养并生发出对父母、兄弟、姐妹的爱、进而发展成对他人的爱。爱人民、爱祖国的教育要从爱父母、爱家庭、爱学校的教育开始。

(二)对学生爱国主义思想养成的启迪作用

无论是港澳同胞,还是海外侨胞,只要他们回到祖国大陆,都要寻根问祖,不管宗教信仰如何,政治观点怎样,都称自己是炎黄子孙,很多人还要亲自到黄陵虔诚祭扫,这就是一种发源于孝的爱国精神。我们在对学生进行孝道教育的同时,必须大力强调这一点,今后不管走到哪里,境遇如何,最起码都不能忘记自己的父母兄弟姐妹,更不能忘记自己是炎黄子孙,进一步就是要为父母争光,为炎黄子孙争光。

(三)对学生诚信品格养成的促进作用

事亲之孝德,是人性最自然的流露,无丝毫虚伪存乎其间,所以孝之爱、敬必包含着真诚。孔子曰:"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大车无轨,小车无軏,其何以行之哉?"正是说做一个人却不讲信誉,我不知道这怎么可以,就像斗车没有轨,马车没有軏,这车怎么走得了呢?另一方面,孟子云:"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就是要将对父兄孝悌推广到他人,当然也包括将对父兄爱敬之真诚,推广到与一般人的交往中,从而达到不伪不欺,实现诚信。现在的市场经济更是讲究诚信,诚信是商业社会中最基本的道德品质之一。高校校园文化建设可有效地运用孝道所包含的另一要义:对父母兄弟姐妹的真诚——"信",以促进学生诚信素质的养成。

(四)对培养生生、师生之间的情感,营造和谐人际关系的推动作用

孝是形成古代和谐人际关系的精神力量,也是形成当今和睦社会风尚和安定社会秩序的重要精神力量。中国的孝文化始于爱父母,推及于兄弟之爱,夫妻之爱,亲戚之爱,宗族之爱,邻里之爱,师友之爱,国家之爱,人类之爱。荀子曾经说过:只要孝的教育功能能够得以推广,家庭便可以和睦,人可得以长寿,社会可得以安宁。所以说孝是增强人与人之间情感的基础。必须先让学生真诚地爱自己的父母,其次爱老师,爱同学,爱所有的人。如果每个人都能像爱自己父母那样爱同学、爱老师、爱人民、爱国家,多尽责任,多作贡献,整个社会人际关系和谐的目标也就实现了。 三、中国孝文化的价值在大学生思想教育中的实现

具体来说,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寻求实现途径。

首先,党和政府在教育改革过程中需要继续鼓励和推动中国传统文化的复兴,并提供相应的资金和政策支持。在推动中国传统文化过程中,我们可以先在部分条件较好的师范类高校试点,形成一定模式后再加以推广。在这个过程中,党和政府应该给予这些高校以相应的支持和保障。

其次,各级各类高校要自觉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落实相关教育政策。进行自身的教育体制改革,给中国孝文化经典课的试行提供相应的课程空间。目前部分高校已经开始将中国传统文化经典作为思想道德修养课的一部分,重点通过德育课的学习来提高师范生的道德情操和文化底蕴。也有部分院校在不同专业课中,穿插了一些相关的古典名著。

再次,顺应时展要求,灵活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尤其是网络手段。网络作为最先进的传播媒体,以其快捷性、方便性、开放性、生动性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人们,特别是青少年。网络文化作为现代文明的结晶,正以强大的触角,伸展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网络文化具有多方面的先进性,它打破文化垄断,实行文化民主;突破社会分工限制,拓展人际交往,发展人的创造性,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我们要努力使当代孝文化在网络上占有一席之地,通过建设孝文化网站,开发孝文化论坛,发展网络孝文化,使广大网民受到孝的熏陶和教育。在与网络文化携手发展的过程中,必须大力抵制和批判腐朽落后的孝文化,努力提供正面、健康的孝文化信息。发展网络孝文化,还必须注意形式的多姿多彩、生动活泼,增强孝文化的吸引力、亲和力、感染力和在网络中的生存能力、竞争能力。

最后,作为高校教师应该更清醒地认识到孝文化的价值,并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真正传承、弘扬化之。这就是所谓"教书者必先学为人师,育人者必先行为世范"。前苏联教育家马卡连柯曾对儿童教养院的老师说:"不要以为只有你们在同儿童谈话、教训他、命令他时才是教育,他们生活的每时每刻,甚至连你们不在场的时候,也是在教育儿童……"这段强调的就是"行为"和"榜样"在教育中的作用。教师不仅是知识的传授者,而且是学生的模范。教育学生不能依靠灌输、说教,而应当靠教师身教、潜移默化。只有具有高尚人格的教师,才能培养出有健康个性的学生。

参考文献

[1]孟子[M ].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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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险分支公司企业文化建设的内涵与特征

1.广义的保险企业文化是指保险活动中的一切文化内容、现象,是各种以保险业务活动为基础形成的精神文化和物质文化财富的总和。狭义的保险企业文化是指保险公司在发展中形成和具有的精神文化财富。加强保险企业文化建设对于实现保险业健康长期发展至关重要。保险企业文化的核心内容是诚信文化。诚信文化是保险企业文化的基础。

2.保险企业文化建设的主要特征:

(1)保险是现代经济的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险企业的文化建设也必须融入社会主流文化,保险企业必须把握正确的发展方向。

(2)保险是经营风险的特殊行业,防范控制道德风险、经营风险的任务很重,风险管理是保险企业管理的主要形式。

(3)保险企业作为一级法人,统一法人的意志任务很重。

(4)保险企业是面向客户的窗口行业,企业文化具有服务文化的特征,必须与大众文化、农村文化、校园文化、民族文化等有机地融通。

(5)承保和理赔业务是保险企业的主体业务,其企业文化又具有典型的信用文化的特征。

二、地方保险分支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存在的问题

专家提出,保险业不仅要注重资本实力和市场规模等“硬指标”,更要重视行业文化建设,提升保险业的“软实力”。我国保险业由于发展时间短,行业发展不够充分,忽略了保险文化的发展。保险从业人员专业度不高,加之行业发展竞争不规范,导致从业人员将对个人利益的追求作为首要目标,从而忽略了保险公司、保险行业的发展,更不要说把保险服务作为竞争的主要手段。

1.部分保险分支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存在着缺乏系统科学的调研手段、提炼提升技术;缺乏一种常抓不懈的机制;缺乏一种持久的动力和发展后劲;缺乏系统科学的调研手段、提炼提升技术。

2.一些保险分支公司片面地把企业文化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完全混为一谈,部分保险企业虽然建立了“企业文化”,但它更关注的是企业外在的表现形式。

3.部分保险企业把企业文化建设简单理解为企业形象,把诚信等核心价值观简单理解为对客户的宣传口号,忽视保险行业文化建设实质性的内涵。

4.部分保险企业文化建设的组织保证薄弱,没有专职的企业文化部,企业文化不能成为体系。分支公司的部分员工对企业文化的内涵掌握不准、理解不深、参与不多,未能形成全员认同的企业价值观。

5.部分保险企业重理论、轻制度。对企业文化建设只停留在认识上、理论中,不能用制度形式将企业文化固定下来,并融入到员工的思想和行为中,成为行动的规范。

6.部分保险企业文化建设缺缺少保险行业特色,缺乏企业自身个性,缺乏本单位、本地区的创意,陷于低水平重复怪圈。

7.部分保险企业只注重对外提升企业形象的文化建设,却忽视企业内部有关促进企业制度透明公正、企业管理科学民主等内部制度的文化建设。

8.部分保险企业文化的普遍缺失,使保险企业在经营中出现了低层次恶性竞争、低水平价格战、一些违规和违法行为。导致中国保险业相对而言形象欠佳、口碑不好,商业贿赂现象严重,严重影响了中国保险业的做大做强和保险公司自身的健康持续发展。

三、加强保险分支公司企业文化建设的措施

保险企业文化建设是是企业的灵魂与内核,是企业向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持续发展的基石,关系到保险企业的生命力、创造力和凝聚力。

1.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加强保险公司文化建设,进一步加强思想建设,加强学习型组织建设,不断提升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培育保险公司的和谐文化。

2.加强对企业文化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建立和发展先进的保险企业文化,用企业文化所来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主动性,使保险分支公司的员工开始认识到企业文化的重要。在发展过程中不断摸索,创建适合自身实际的文化。把全体员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加快发展、强化管控、优化服务、提高效益上来,切实树立起战胜困难的决心和勇气,切实为员工办好事,做实事。

3.企业文化建设作为保险企业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来研究和实施;将企业文化建设与年终考核管理以及干部的晋级、提升等有机联系起来,使企业文化建设真正落到实处。

4.成立企业文化建设专门机构。就当前保险企业的现状看,应成立企业文化建设推广中心,设立各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对企业文化建设实施有效的领导和协调。

5.要通过建设保险企业文化来调整好改革中出现的各种利益团体的冲突。与上下级协调一致,以保证政令畅通;与部门间及时联络,以利信息的沟通;与员工交流感情,创造和谐的工作气氛。

6.打造新形势下保险公司的经营理念。以凝炼的语言、生动的形象准确表达出有个性的经营理念。造有特色的企业精神。企业精神作为企业文化建设的关键,应把政治性、实践性、时代性和保险个性有机地结合起来。

7.对于领导干部层,要着重对政策、形势分析、管理艺术、国际同业先进的经营理念等方面进行培训,帮助其掌握主流趋势;对于客户经理层,要着重资讯汇集、营销学、投资理财、金融保险政策、法规的掌握以及保险新业务、新产品的了解、认识等等;对普通员工层,着重要了解现阶段的发展状况及未来的发展方向、须努力的目标,学习现代金融工具和电子商务的应用、发展,保险企业资产负债管理的目标体系及其监控,新会计准则下财务报表的编制及分析等等,努力打造“金牌”员工。

8.全面导入CI形象标识系统和质量认证体系。积极实施CI战略,把富有特色的视觉形象作为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环节来抓;塑造良好的服务形象。依据各类客户不同的服务需求,提供有特色的服务;做好公关和广告宣传工作,提高保险企业的知名度和在社会上的影响力。

9.按照社会和谐的要求,加快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按照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要求,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坚持“以人为本”,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建设氛围。

10.树立保险企业建设的形象。作为一个特殊行业,保险经营的不仅是无形的产品,更是一种转移或者分散风险的服务,保险公司应克服片面地追求短期利益,以满足消费者人性化服务要求为己任,完善自己的企业形象。

11.重视人才培养,全面提高保险企业员工的素质。对不同岗位的员工,应采用不同的方式和内容,如对业务人员,要加强保险专业知识、营销学、金融保险政策、法规等方面的培训,而针对管理层,应加强对政策、形势分析、管理艺术、国际同业先进的经营理念等方面进行培训。

参考文献

[1]韩铭珊.中国保险公司的企业文化建设[J].企业文化建设,20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