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论:我们为您整理了13篇社会问题论文范文,供您借鉴以丰富您的创作。它们是您写作时的宝贵资源,期望它们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灵感,让您的文章更具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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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问题是社会学上的一个特定称谓。社会问题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社会问题,泛指一切与社会生活有关的问题,狭义的社会问题特指社会的病态或失调现象。社会学意义上的社会问题一般取其狭义所指。
二、社会问题新闻的特性
社会问题新闻的特性是和社会问题的特征和新闻特性的有机叠加。社会问题具有普遍性和变异性,复合性和周期性以及破坏性和集群性等特征,而社会问题信息一旦通过大众传媒传播开去,新闻的表征便会显现出来,使社会问题新闻呈现出自己独特的个性。
(1)社会性
新闻是社会生活的记录,所有的新闻信息传播一定程度上都带有社会的印记,无论这种社会性是强还是弱,是显在的或是隐藏的。但社会问题新闻与一般的新闻相比,其显示的社会性无疑更加强烈、明显和昭然若是。
(2)负向性
尽管某些社会问题终极意义上对社会进步具有积极作用,如下岗职工问题,农民工问题,但大多数社会问题具有破坏性的特征。所谓破坏性是指“社会问题对社会运行和人们的社会生活具有威胁、损害的破坏性作用。”如犯罪问题危害了人们的正常生活,破坏了社会的正常秩序。量多面广的社会问题的破坏性作用,正是引起社会多数成员普遍关注的主要原因。
(3)震撼性
社会问题新闻以负面、消极信息为主,具有天然吸引受众注意力的新闻价值要素:反常性、刺激性、煽情性。更为重要的是社会问题新闻有着与受众心理与情感上的接近性。
三、新形势下社会问题新闻写作的宏观把握
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的现实对社会问题新闻传播提出了新的课题,新形势下的社会问题新闻写作要力求从宏观上着眼,从我国社会总体上,社会问题的现状走势上把握社会问题新闻写作的要求,正确地引导公众舆论,在党性原则和现有法律法规框架内促进社会问题解决。
1、正确引导原则
社会转型期是社会问题的多发期。各种新现象、新矛盾、新动向层出不穷,往往是得失并存,利弊共生。社会生活中出现的诸多社会问题可以说是不可避免的。关键是,面对此起彼伏的社会问题,一方面,新闻媒介不能回避,要发挥主观能动性,主动介入,积极捕捉;另一方面,要冷静思考,要从全党全国工作的大局出发,对社会报道进行理性思考,周密部署,切不可头脑发热、草率从事。
2、促进解决社会问题原则
我国媒体是党和政府和耳目喉舌,既是社会问题的监测者,又是促进解决社会问题的鼓动者,因此社会问题新闻写作不但要遵循客观性理念,使受众正确认识社会问题,更要遵循有助于社会问题解决的原则,联系政府和公众共同解决社会问题。这里笔者将运用社会学上关于社会问题解决的若干原则来分析。
一是社会规律性原则。认识解决社会问题要以遵循社会规律为原则。首先,规律是事物内在的属性,是事物之间固定的联系,它不是可观察、可感知的表面现象本身,而是隐藏于表面现象之后,把握和遵循社会规律,不仅仅是感知、观察社会现象本身,而是发现、认识社会现象内在或背后的联系。因此,社会问题新闻不能仅仅满足于现象式的描摹某一个社会问题,而是要透过社会问题表层的帘幕,去探究其实质性的内在,也就是说,社会问题新闻的意义不只停留在使受众感知这个层面上,而且还要通过解释分析帮助受众了解并理解社会问题的来龙去脉、意义、影响,以便做出正确的决策。其次,社会问题新闻的最终目的是通过报道最终推动社会问题的解决。而解决社会问题将会涉及其自身的规律性,解决条件中的规律性及对策措施中的规律性,因此,社会问题新闻需要正确把握和运用这三方面的规律性来引导受众确定解决对策。
二是社会规范性原则。报道社会问题时必须遵循解决社会问题的一定的社会规范。社会规范是人们解决社会问题的准则,是消除不和谐现象,达到社会有秩序状态的基础。坚持这一原则,社会问题新闻写作必须:第一,分析待解决的社会问题与现存社会规范之间的关系。许多社会问题现象的产生、内容、表现与存在的社会规范的状况有关,认识要解决的社会问题与有关的现存社会规范之间的关系,有利于认识社会问题现象达到本质,而且是研究这一社会问题解决对策的规范性的基础。第二,确定解决社会问题中的社会规范。这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破除、废除、修正、调整与待解决社会问题有关的现存的那些不合理的社会规范;另一方面是制定、建立与待解决的社会问题有关的新的社会规范,包括明确规范的内容与选择规范的形式。确定社会规范即保证了社会问题解决对策及实施对策全部活动的规则性、合理性、协调性和有效性。
三是遵循社会公众性原则。社会公众利益,表现为国家利益、民族利益、社会大多数人的利益。
四是坚持社会进步性原则。这是指报道社会问题必须以推动社会的进步与发展为根本目的。新闻媒体报道社会问题,为报道而报道,不考虑自己的报道是否有利于社会进步,这样的话,往往会有碍社会的稳定、进步与发展。这样教训也是不少的。
一句话,受众的渴求、现实的需要和媒介的责任所系都对媒体社会问题新闻报道提出了新的要求。理论不能脱离现实而存在,亦不能沉酒于自说自话的虚妄满足,因此学界理应对社会问题新闻传播投以关注的目光,追踪其发展,针砭其利弊,预测其走向。
参考文献:
靖鸣:《问题新闻学》,香港天马图书有限公司,200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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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阶层构成发生的深刻变化,社会观念也有碎片化的现象,即原有的社会阶层经由社会观念达到集体行动的逻辑发生了某种断裂,社会观念的利益化和个体化倾向明显,过去围绕改革方式、路径和方向而产生的左与右、激进与保守、自由与权威之间的观念分野,已经被围绕关键性社会问题而产生的新的阵营组合所取代。今后,社会观念的冲突将围绕着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健康、环境等具体的社会问题展开,随着问题的变化,争论的阵营也不断重新组合,这是社会观念冲突发生的一个新变化。
一、城市化过程中出现的社会问题
1、就业问题
随着产业结构调整、国有企业的改革、资本和技术对劳动的替代以及劳动年龄人口的持续供给,经济增长的就业弹性不断下降,现在每年最多能够创造的900多万个就业机会,但有多万人竞岗。到6月底,全国城镇登记失业人数795万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356万人,虽然“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2%,但加上其他企业、农民工和大学生中未登记的实际失业人员,“城镇调查失业率”超过了10%。根据全国市民的调查,失业下岗被列为当前存在的各种社会问题的首位。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由于乡镇企业的产业结构升级,资本和技术增密,吸纳农村劳动力的能力有所下降,农民进城打工成为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的主渠道,根据“非典”时期的最新调查,全国流动农民工达到1亿多人。按照我国目前每亩耕地投入的劳动力计算,农村只需1.5亿劳动力,目前的3.6亿农业劳动力,还需转移的2亿多人,即便按2020年非农就业人员达到70%的目标测算,也还需要再转移约1.5亿农村劳动力。
全国高校在连续数年扩大招生后,大学生就业难成为新的社会问题,尽管大学毕业生的初职平均收入预期已经大大降低,但仍有约70万大学毕业生待业。现在城镇新生的生活困难人口和农村的贫困人口,除了鳏寡孤独、丧失劳动能力和大病患者外,多数是与失业或严重就业不足有关。全国农民现金收入中,约35%是外出务工收入,有些省份农民外出打工收入,已超过和接近了本省的地方财政收入。从影响就业的各种因素来看,就业在相当长阶段(包括经济快速增长阶段)都会成为中国社会发展的一个严峻问题,必须从发展战略选择的高度来认识和规划就业,既要防止重走国家包下来和反城市化的老路,又要在完善劳动力市场过程中高度重视就业机会的持续增加。
2、婚育观念的变化
婚姻家庭是人类有史以来的第一个社会制度,她为繁衍人类、稳定和发展社会做出了巨大贡献。我国是一个婚姻家庭观念很强的国家。长期以来,政府在反对和解除封建性质的婚姻关系的同时,努力实行和健全新型的婚姻家庭制度。与西方社会和一些发展中国家相比,我国的离婚率一直处于较低的水平。改革开放以来,这种低离婚水平的婚姻家庭关系也发生变化。离婚率连年上升,同时随着城市的发展,人们的婚育观念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产生了诸多社会问题。
在家庭问题上,一是没有明确提出和确立一个基本的思想原则,即个人的独立地位和自由权利是家庭关系和人与人之间一切社会关系建立和发展的之基础;二是没有正确认识我国家庭制度中的优良传统和腐朽成份及其发生作用的机制和可能造成的影响;三是没有恰当界定家庭活动和家庭关系的范围,特别是没有明确划分家庭生活和政治生活的界限和范围。
随着社会世俗化进程的日益加深,人们对婚前和婚姻表现出越来越开放的态度。一项对北京青年的调查表明,对于“双方相爱以后不结婚也可以发生”这一问题,只有三成多的人表示反对,而这其中还有一半的人反对态度极其温和。很多人在表示对上述做法的支持时非常干脆,似乎觉得这是自然而然的事情。多数青年认同“存在爱情的前提,婚前没有必要反对”。对数据的交叉分析还发现,年龄越小对上述观点持赞成态度的比例越大。
3、家庭暴力问题
“家庭暴力”一词于20世纪90年代引入我国,但家庭暴力现象早已在我国出现。据统计,在我国的2.67亿个家庭中,约8000万个家庭中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现象。目前,我国家庭的离婚率为1.54%,每年约有40万个家庭解体,其中超过1/4源起于家庭暴力。
全国妇联对来信来访分类统计后发现,婚姻家庭类投诉和咨询约占总数的50%,其中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占到15.5%。[1]此外,全国妇联和国家统计局曾在21个省进行中国妇女社会地位的调查显示,有0.9%的女性经常受丈夫挨打,8.2%的女性有时受挨打;丈夫对妻子实施暴力的占绝大多数,家庭暴力的受害者近95%为女性。由于家庭暴力问题的世界性,国外的情况同样如此。据国外媒体报道,在美国,平均每7秒就发生一起家庭暴力;而在英国,这个时间下降到了6秒钟。
家庭暴力不仅破坏家庭,影响社会稳定,而且会干扰人们的婚姻家庭观,对婚姻家庭丧失信心,长此以往,社会将失去存在的意义,“国将不国矣”。
4、吸毒问题
近年来,我国吸毒人员尤其是吸食海洛因人员的增长势头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新滋生吸毒人员年均增长幅度从五年前的29.3%降至13%。但是,吸毒人数仍在上升,涉毒区域不断扩大,滥用****片剂、******和******等新型的发展势头十分迅猛,可以说,海洛因、大麻、****片剂、******、******及其它******品、精神药物等多种交叉滥用的局面已经形成。
截至底,累计登记在册的吸毒人员已达105.3万人,现有吸毒人员74万余人,其中海洛因吸毒者65万人。吸毒人员呈现三多的特点,即男性多、青少年多和社会闲散人员多,分别占吸毒人员总数的84.5%、72.2%和54.3%。我国涉毒县(市、区)已达2201个,比增加了53个。其中吸毒人员在百人以下的县为1033个,百人至千人的963个,千人以上的205个。
吸毒引发了许多严重的社会问题。近年来,共用注射器注射海洛因已经成为中国艾滋病传播的主要途径。中国所有省区市都报告了在吸毒者中发现了艾滋病毒感染者。截至底,全国共报告艾滋病毒感染者86万例,其中经静脉注射吸毒感染的就占55.3%。云南、广西更分别高达87.56%和88.1%。此外,从各地破获抢劫、抢夺和盗窃案件情况看,由吸毒人员所为占相当大比例。
5、青少年犯罪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市场经济的进一步确立以及与之相伴生的失业、教育产业化、贫富差别悬殊等社会问题,社会矛盾日益加剧。青少年犯罪也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和趋势,应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
跨校、跨区的校园敲诈勒索事件占了整个校园敲诈勒索滋扰事件的六成左右。而且杀人、抢劫、、恶性伤害等案件所占的比重愈来愈大,“问题少年”一再成为人们的热门话题。而有关调查显示,有50%以上的“问题少年”其“问题”出在家庭!愈演愈烈的校园暴力已经到了令人痛心疾首的地步!暴力事件的不断发生,给我们的家庭教育现状带来了警示。我国青少年犯罪一直就是一个比较严峻的社会问题,如今,青少年犯罪已被国际社会列为世界第三大公害。青少年犯罪除了无业人员及城市周边地区人员居多,父母离异、畸型家庭子女犯罪的多,结伙犯罪的多,二人以上共同犯罪的多,侵犯财产的案件多,不计后果、追求哥们意气的多等等这些长期以来所固有的原因和特点外,还有一些网络犯罪、利用先进科学技术犯罪等特点。
青少年犯罪的特点:一是网络与青少年犯罪之间的关系正在日益密切;二是贫困正在成为青少年财产型犯罪的重要因素;三是性犯罪在青少年犯罪中占据相当大的比例且有上升之趋势
二、妥善处理城市发展中出现的社会问题
影响城市发展的社会因素多种多样,促进的措施也各自不同,作为正在迅速变化的中国城市社会,在改造城市居住自然环境同时,注意根据时代的特点建立良好的运行机制,加强居民的思想道德建设,扶助弱势群体,强化社区管理,以促进城市社会的和谐发展。
1、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
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当前的重大政治课题和紧迫的政治任务,是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基础,也是城市和谐发展的必由之路。
要密切观察、见微知著、防微杜渐,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处理矛盾既要周到细致、合情合理;既要旗帜鲜明,又不可失之偏颇。要坚定不移地加强廉政建设,坚决反对官僚作风和腐败行为。继续改善干群关系,正确处理干群矛盾。要以强化人事监督为切入点,使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得到顺利实现,做到合民心,顺民意,真正地促进权力监督与人民监督的有机融合。
要坚持德法并举提高人民群众整体素质。城市的和谐与发展需要有良好的社会秩序,需要各个社会群体与个人都模范地遵循共同的法律规范,使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得以明确和实现,使整个社会形成一个统一协调、有序运作的和谐体系。通过制定和严格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对社会生活各方面的管理,使公民、法人、其它组织和国家机关的各种行为严格限制在法律规范的秩序之内,使处理人民内部的各种矛盾和纠纷有所遵循,这是保障城市社会和谐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
2、努力加强诚信建设
要使诚信为本在城市社会蔚然成风,必须有正确的利益导向和利益机制,使诚信成为有力的竞争手段,“诚者自成”。信用登记、信用评估和信用监管等各个方面的制度都要有利于保护和鼓励诚实守信者,有利于打击和惩罚作假行骗者。要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不使制度束之高阁、流于形式。
要确保传达信息的真实性。做到真实地传达客观情况,盲不背实、口不违心。如对上市公司必须披露哪些方面的信息,必须披露到什么程度,有关法律、法规和准则等要有更加明确的规定。对某些企业利用信息不对称形成的优势地位开展经营活动,做不实宣传,误导客户,某些上市公司编造业绩神话,披霹虚假信息等,必须予以坚决打击。
要切实宣扬、倡导正确的价值观念。特别是城市的管理者,必须身体力行,对各行各业作出表率,对于作出的承诺或达成的契约,务求守诺、践约,切不可马虎、随意。要尽力维持政策的适当稳定,切不可轻易变动。如果情况确实发生了重大变化,确实有必要对以前的承诺、契约、决定作出调整,应及时向有关方面做必要的说明,以使其理解。要及时进行协商,达成谅解,做出调整。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只要有关诚实信用的正确的利益导向和利益机制逐步地建立、完善,再加上切实有效的思想、道德教育,城市社会发展中的诚信意识和信用观念一定会不断提高。
3、大力扶助弱势群体
帮助弱势群体,要有具体的可操作措施,要在全社会形成一个良好的关爱互助环境。首先,要形成共同关爱改革中弱势群体的环境。弱势群体是市场竞争机制作用的产物,在现阶段具有历史的必然性。弱势群体与优势群体就是相对存在、不断变化的。“没有常穷久富家”,他们都是人民中的一部分、也是改革主体的组成部分。对于改革中产生的弱势群体,最根本的是调整经济结构,广开就业门路,促进持续发展。通过赞助公益事业、光彩事业,广辟就业渠道,积极救助,努力形成全社会关爱弱势群体的好风气、好环境。其次,要开展工程救助,使改革中弱势群体成为一个动态群体。要进一步加强培训,改变就业观念,提高职业技能,实现再就业,对退休年龄以内长期不能就业的职工,应当吸收他们从事力所能及的劳动,结合社会保障,提高其劳动报酬。再次,要进一步扶助弱势群体青少年,强制适龄青少年入学。对于达到初中文化以上的社会弱势群体子女,要组织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促进其健康发展,培养他们成为社会有用人才。第四,要调整收入分配政策,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结合整治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和整顿非法或不合理收入,加强监控和处罚力度。要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和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扩大覆盖面,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对暂时陷入困难的群众要认真负责地、满腔热情地给予关注,帮助他们渡过难关。
4、继续完善社区管理
我国城市社区建设的主要推动者是政府,主要目的是解决后单位功能弱化所留下的空间,由此来加强对城市社会人口的管理。面对城市改革过程中所出现的种种社会问题,政府要逐步调整自己在国家与社会关系中所扮演的角色。要适当放权,调动民间力量进行自我管理。改革开放以后,政府机构与其他各类社会组织的关系发生了很大变化。但国家从对社会的全面控制中退出来,并不意味着社会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就随之而来。它在很大的程度上还取决于社会结构的变化,社会发展的水平、社会个体素质以及社会动员的能力。因此,需要通过加强社区建设整合城市居民,通过社区建设增强居民认同感、公益观念和社区参与意识。使由国家的代表机构决定的意图,通过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多数市民的同意得到实现。
社区建设是中引人注目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城市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和促进城市社会的文明、和谐、进步,使得人口数量、质量、结构分布与城市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一项重要改革体制。
参考文献:
[1]康树华主编.预防未成人犯罪与法制教育全书.西苑出版社.1999
张潘仕.青年社会病.青春出版社.1988
[3]刘智峰.道德中国:当代中国道德伦理的深重忧思.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4]邓思平.经验主义:孔子道德思想及其历史演变.巴蜀书社.
[5]朱力.社会学原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6]安塞尔·m·夏普.查尔斯·a·累吉斯特.保罗·w·格兰姆斯.社会问题经济学:第十五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篇3
易卜生“社会问题剧”中的讨论技巧
摘要:易卜生“社会问题剧”对我国产生了深刻而巨大的影响。对易卜生“社会问题剧”的概念梳理,有助于我们理解易卜生“社会问题剧”的特点,其中戏剧讨论就是其中之一。论文对其讨论的三大特点进行了梳理和比较。
关键词:“社会问题剧” 讨论 平等 公开 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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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严重浪费财政预算资金。
有的社会团体是由国家财政支持的非营利性组织,在这些社会团体中,应根据本单位的工作目标、进行科学的核算与调研,对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准确的核定。并制定出科学的预算方案,一定要确保资金预算能够在不夸大、虚报的前提下完成工作任务。在预算的执行中还要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及时追踪、监督、评价预算资金的使用效果。但是,在一些社会团体中在争取财政资金支持时,跑前跑后,忙碌不已,而一旦预算资金到位后,对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又缺乏必要的监控与管理,经费支出缺乏计划性,造成严重的资金浪费现象。
3.对投资、筹资活动缺乏风险意识。
有的人认为,社会团体属于非营利性组织,缺乏追求利润的动力,也就不存在什么财务风险。但是,事实并非如此。如果没有了财务管理的支持与配合,社会团体的组织目标就难以实现。对于社会团体而言,在投资、筹资过程中、在资金的运用环节同样存在着财务风险的发生。例如:由于缺乏对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评估、有效性论证,使得很多社会团体忽略了对投资风险的防范与规避。在没有对项目进行科学分析的情况下就盲目投资,从而造成投资的失败。
4.缺乏科学的成本控制方法。
在我国的一些公立的社会团体组织中,对于成本的核算采取的是粗放式的管理方式。例如:在实际工作中对固定资产不计折旧、对长期债务不预提利息、对无形资产不确认,从而造成成本核算的不精确。在不同的会计期间出现了成本高低悬殊较大的现象,而相关成本也不能得到充分反应,无法适应社会团体组织绩效管理的需要。
5.财务报告缺乏完整性与透明度。
近年来,随着社会团体组织投资主体呈现出多元化的发展趋势,对财务信息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社会团体提供的财务报告必须满足不同层次、不同目的的需求。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很多社会团体的对外财务报告严重不足,造成财务信息透明度不高的问题。据调查,我国仅有15%的社会团体在年终进行外部审计。
6.缺乏高素质的财务管理人才。
社会团体中具有高学历、高素质的财务人员所占的比例较小。这主要是由于这些社会团体中对财务管理工作的不重视造成的。财务人员素质不高、缺乏全局意识、长远发展的眼光、创新意识、学习意识,那么这些财务人员很难做好财务管理工作。
二、转变思路,全面构建社会团体财务管理体系
作为社会团体的财务管理应以经费预算管理作为基础,社会团体可以借鉴现代企业的财务管理技术与方法,针对在社会团体中的财务活动的规律与特点,增强成本管理意识、强化财务管理责任、防范并有效规避财务风险的发生、加强全面预算管理、提高资源的使用率。
1.加强全面预算管理。
对于社会团体组织而言,预算管理是有效的进行财务管理与控制的重要手段,但由于长期以来在社会团体组织内部形成的宽松式的管理,使得大部分社会团体内部并未对预算管理予以足够的重视。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与我国机构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团体的管理方式已经不能再适应新形式的要求。因此,社会团体应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充分运用全面预算管理的理论,在本单位内部建立一套完善的、与政府部门预算管理相适应的全面预算管理体系。在社会团体内部通过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实现全员参与预算管理的新局面,并在单位内部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管理体制。
2.有效防范并规避财务风险的发生。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各企业事业单位面临的市场环境越来越复杂,社会团体财务管理的环境也日益复杂,这也为社会团体的财务管理增加了财务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因此,我们应该站在社会团体战略发展的高度来看待财务风险管理问题。目前,就社会团体的财务管理现状来看,存在的财务风险主要是指筹资、投资、资金运营中存在的各种潜在的财务问题。例如:社会捐助在某一会计年度出现大的波动或起伏,就会使社会团体在该会计年度内发生财务风险的可能性增加。因此,这就要求社会团体根据自己的实际发展状况,建立财务风险预警系统,通过对一些较为敏感的财务指标变化的观察、分析,及早对其在运作中即将面临的财务危机进行预测,将社会团体面临的风险降到最低。
3.实现财务管理的信息化。
21世纪的到来意味着知识经济时代、信息时代的到来,当以计算机为主要媒介的现代信息技术与网络技术在各行各业中普遍运用与发展后,社会团体也必须顺应时展的要求,在财务管理中实现信息化管理,并在本单位内部建立以信息网络为载体的,能够及时、准确、科学的为单位的管理者提供决策数据依据的财务信息管理系统。这是财务管理发展的必然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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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产业的快速发展,旅游外汇收入节节攀升,黑龙江省冰雪体育旅游外汇收入,近几年也都以20%左右的速度快速增长。
2.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
国际性冰雪体育竞赛的承办,使国家和地方政府投入大量的资金,对冰雪体育运动场地、交通、住宿等等基础设施进行大力度的改造升级,对冰雪赛事和冰雪知识的广泛宣传,使越来越多的人了解和喜爱冰雪,是他们成为冰雪运动的参与者和宣传者。这些优质的冰雪体育设施,便利的交通,良好的住宿环境,必将吸引大批的国内居民到滑雪场滑雪,到冰雪大世界赏冰。随着我国小康社会的快速建设,人民生活水平得到了大幅度的提高,人民的生活习惯也正在悄然地发生着改变,人们更加注重健康、更加注重生活的质量,家庭收入中用于健身娱乐消费的比重日益上升。据资料显示,黑龙江省近几年参与冰雪体育旅游的人数和旅游收入,每年都以30%—40%的速度快速增长,冬季滑雪和洗寒地温泉已经成为一种时尚,冰雪体育文化产业的快速健康发展,有效地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
3.带动相关产业的联动发展
冰雪体育文化产业是一个综合性产业,他的生存和发展与其他行业密切相关,他们可以相互制约、相互促进。开发冰雪体育文化产业就需要优质的冰雪体育运动场地和器材,要有便利的交通,要有舒适的住宿条件,要有独具特色的饮食和购物场所,要有畅通的通信保障,要有完善的金融服务等等。因此,冰雪体育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可以有效地带动体育用品、交通运输、食宿服务、商业服务、邮电通讯、建筑、金融等相关产业的联动发展,进而带动区域经济文化的快速发展。
4.为社会提供大量的就业机会,促进贫困地区脱贫致富
冰雪体育旅游属于综合性的服务行业,是以提供滑冰、滑雪器材和教练指导为主的,终极目标是满足旅游者在冰雪体育旅游活动过程中的需求,因而,它可以为社会提供大量的就业机会。由加拿大学者史密斯的系统模型理论可以推断出,旅游业每增加3美元的收入,就可以提供1个直接就业机会和2.5个间接就业机会。就业机会的增加,将使更多的人为社会创造更多的经济价值,必将促进冰雪旅游资源丰富区域经济的快速增长,形成良性的区域社会发展。由于现代社会生活节奏的加快,人们越来越向往到原生态的荒山、草原、河川等人迹罕见之处去放松心情,观赏大自然赋予的美景,这样就不同程度地促进了乡村经济和社会的大发展。例如:1964年法国政府颁布实施了开发阿尔卑斯山雪资源的“冰雪规划”,“冰雪规划”的实施使阿尔卑斯山周边立即形成了全世界关注的滑雪旅游集聚地,每年的滑雪旅游都将给法国带来50亿美元左右的收入,使该地区的居民因此迅速过上了富裕的新生活。再如黑龙江省亚布力滑雪旅游区的创建,给尚志地区和黑龙江省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收入,就业岗位、就业人数逐年增加,促进贫困地区百姓脱贫致富,冰雪体育文化产业的开发,有效地推动了区域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
二、冰雪体育文化产业发展对社会发展的积极影响
1.提高人民的身心健康水平
体育旅游活动的外部条件实质上是指体育旅游资源,尤其是它的自然资源,是吸引人们参加体育旅游活动的重要前提,也是区别于一般大众体育活动及其功能的标志。冰雪体育旅游是将人们带入大山、森林,使人们在蔚蓝的天空下,呼吸清新的空气,沐浴灿烂的阳光,通过滑雪、滑冰等等亲身体验冰雪运动所带来的乐趣,来消除疲劳、愉悦身心、陶冶情操、增强体质,以此来消除工作的疲劳和社会的种种压力。冰雪体育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可以给更多的人们提供优良的冰雪体育旅游目的地。人们通过观看和参与冰雪运动,充分体验冰雪运动所带来的乐趣,进而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水平。
2.增进国际间的友好往来,扩大国际间的合作
一个世界综合性的体育赛事奥运会,就可以使矛盾重重的开战国家停止对抗,运动员们携手同场竞技。大型的世界体育竞赛可以为不同民族、不同国家、不同文化、不同的人们消除隔阂,共同诠释体育精神。他们在比赛期间互相了解、互相帮助、互相学习,促进了多民族文化的融合与发展,增进了国际间各国之间的友好往来。尤其是“二战”后,处于“冷战”状态下的世界多极社会里,在没有建立外交关系的国家之间,通过体育手段来相互沟通,常常起到政府外交所起不到的作用,我国政府的乒乓外交,就是一个典范的例子。在黑龙江省哈尔滨举办的世界大学生运动会,是我国首次承办的世界综合性冬季运动会,有来自全世界的2千多名大学生运动员欢聚哈尔滨,有3.05万人次的外国友人到哈尔滨观摩世界大学生冬季运动会的精彩表演,领略北国冰城哈尔滨的迷人风光,促进了区域文化的交流和传播,增进了国际间的友好往来。通过各种经贸洽谈会,引进外资,共谋发展,扩大了国际间的合作。
3.有助于民族传统文化的弘扬和资源的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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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陈家起工作单位:南京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
大型体育赛事风险的社会燃烧理论解释大型体育赛事风险与燃烧现象相比,亦具有突发性、积累性及发生条件的难以替代性等特点。因此,社会燃烧理论亦适用于分析大型体育赛事风险问题。借鉴社会燃烧理论,将大型体育赛事组织运营过程的各类风险与燃烧现象进行合理的类比,将赛事风险形成与发生视作一种燃烧现象。3.2.1大型体育赛事风险的“燃烧物质”—内外矛盾社会燃烧理论中的“燃烧物质”都可幻化为“矛盾”,矛盾的出现与激化是燃烧不可或缺的条件。如上述表2所示的大型体育赛事风险诱因的集合体就构成了大型体育赛事风险的隐性“燃烧物质”。按照社会燃烧理论的解释,大型体育赛事风险诱因的集合体同样可以理解为一个矛盾体。组织层面的风险诱因是纯粹的“人与自然”之间矛盾的体现;个人层面的风险诱因是纯粹的“人与人”之间矛盾的体现;而社会层面的风险诱因体现了“人与人”、“人与自然”综合矛盾。因此,可以说:大型体育赛事组织运行内外矛盾的变化,即与赛事相关的“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不协调和“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不和谐是引发大型体育赛事风险形成的根本动因,是赛事组织运行不稳定的“燃烧物质”。一般而言,“燃烧物质”的多寡和风险程度成正比,燃烧物质越多,风险规模与程度可能就越大。大型体育赛事风险的“助燃剂”—舆论导向、赛事风险预警系统的不完善(1)舆论导向。媒体在报道中的恶意炒作、过分的夸大,使得大型体育赛事风险事件更易引起社会反响,产生“放大”或“辐射”效应。“小道消息”的误传、别有用心人的煽动、敌对势力的恶意攻击等,亦会引起事态的扩大、风险的蔓延。再如一些赛事管理者非理性的推断、片面利益的刻意追逐、社会心理的随意放大等等,都可能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2)赛事风险预警系统的不完善。大型体育赛事风险预警系统应该是一个包括信息监测、预警分析、预控对策和应急救援等方面的综合系统。在大型体育赛事风险预警管理过程中,准确的赛事相关信息监测、正确的预警分析是减少与降低风险事件发生的重要手段。当前我国还尚未建立起完善、系统的大型体育赛事风险预警系统,进而导致风险的频繁出现。大型体育赛事风险的“点火温度”—突发事件(1)社会突发事件。如台风、地震、SARS及H1N1流感等引发的突发性社会风险事件是客观存在的,并且这种风险一般来说涉及面广、影响大,作为社会大系统重要组成部分的体育赛事亦很难幸免。这类风险一旦发生将会导致体育赛事的中断、推延甚至取消的风险。(2)赛事组织突发事件。如食物中毒、火灾、赛事治安、因场馆器械等引发的运动员意外伤亡等事件,这些都可能成为大型体育赛事风险的“导火索”引发大型体育赛事风险的发生。
大型体育赛事风险形成机理任何风险都有一个发生发展的过程,本研究从社会燃烧理论视角构建了大型体育赛事风险形成的动态风险模型(如图示1所示)。借鉴社会燃烧理论,探讨大型体育赛事风险事件的生成机理,旨在从源头上认清大型体育赛事风险事件发生的一般规律,进而才能做到对风险事件进行有的放矢,高效及时地实施风险管理。大型体育赛事系统由于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和动态性、自身的复杂性、风险决策行为及其管理机制等决定了它的高风险性。大型体育赛事风险具有突发性,但其产生却不是偶然的,不管天灾还是人祸都有其产生的深层原因。大型体育赛事风险形成的机理主要是赛事组织运行失衡导致矛盾冲突。大型体育赛事组织运行过程中的稳定是一种相对稳定,是动态条件下的稳定,由于各种因素不平衡发展,总会潜藏着不稳定因素,这些不稳定因素不能得到有效控制,就会引发赛事风险的发生。当可能引发赛事外部干扰和内部矛盾的“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达到充分平衡和完全和谐时,整个赛事运行处于“理论意义上绝对稳定的极限状态”。这时只要发生任何背离上述两大关系的平衡,都会给赛事组织运营稳定状态以不同程度的“负贡献”,形成赛事风险的“燃烧物质”。赛事组织管理者如果没有及时去化解这些影响赛事正常运行的不稳定与不安全因素,或者无力从根本上消除这些不稳定与不安全因素,从而使得不稳定与不安全因素从数量与质量两个方面迅速累积、凝聚起来时,赛事不稳定与不安全因素就会在一定的时间和地域内,形成一定规模。此时,在某一“突发导火索”的激励下,迅速逼近赛事组织运营系统所能够承受的最大临界阈值。这样在自然触发因子、社会触发因子或自然触发因子与社会触发因子的综合作用下,即在“导火索”的“点燃”之下,形成一系列危害赛事稳定运行的焦点问题,这些焦点问题不断地发生涨落与突变。当涨落或突变超过了赛事组织运营系统的临界阈值时,就会导致赛事组织系统运行崩溃———赛事危机事件的爆发,然后重新形成新的不稳定的赛事组织运行系统;如果涨落或突变没有超过赛事组织运行系统的临界阈值,预警系统可以通过一定的调控手段,以保证原来赛事组织运行系统的正常运行。社会燃烧理论把社会系统的无序、失稳、失衡、动乱与暴乱,同自然界的燃烧现象进行类比。根据社会燃烧理论,大型体育赛事风险事件的形成实际上就是赛事组织运营系统结构由相对稳定、均衡的状态逐渐走向无序、失衡乃至崩溃状态,从初始状态量变到质变,最终爆发突发性风险事件的过程。大型体育赛事风险事件发生的条件就是“燃烧物质”、“助燃剂”与“点火温度”三者在同一时空条件下的耦合:“燃烧物质”是燃烧发生的基本条件;“助燃剂”起到催化剂的作用,对燃烧过程进行加速;“点火温度”除了直接使燃烧物质发生燃烧外,还具有激活助燃剂的助燃功能,而且加速了着火温度阈值的突破过程。
启示根据对大型体育赛事风险生成机理的研究分析可以看出:对赛事风险事件发生临界阈值即赛事风险的可接受水平的识别与判定在大型体育赛事风险预防与管理之中居于十分重要的地位。虽然赛事组织管理者总是期望赛事组织运行能够免受各种风险的影响,都希望“零风险”的出现,但实际上,任何赛事的举办都必须承担一定程度的风险。有效的风险管理并不能够完全消除所有的风险,而只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风险。既然任何赛事组织都不可避免地需要承担一定的风险,那么这就意味着并非在任何情况下都有消减风险的必要。因此,赛事组织管理者需要在风险决策之前对赛事风险事件发生临界阈值进行判定,确认哪些是可接受的风险水平,哪些是不可接受的风险水平。而赛事风险事件的临界阈值的确定是大型体育赛事风险预警系统进行预警工作的标准,这就要求风险预警系统在进行风险确定、分析与评估的过程中,根据赛事组织的可承受能力确定赛事组织可接受的风险阈值,当赛事组织面对的风险低于可接受的风险阈值,那么管理者就可以不采取专门的风险控制措施,如果风险超过了可接受的风险阈值,赛事管理者就必须进行风险规划,实施风险控制行动,力争将风险降至可接受的风险水平以下。
大型体育赛事风险的形成与发展实际上就是赛事组织结构由相对稳定、均衡的状态逐渐走向无序、失衡乃至崩溃状态的过程。在此过程中,赛事组织、参与各方以及社会自然界之间相互形成的一系列的矛盾和冲突,构成了“燃烧物质”。这些矛盾和冲突在舆论媒体的错误引导、赛事风险预警系统的不完善的“助燃”作用下,达到一定质与量的规模。大型体育赛事风险事件的发生标志赛事组织运行紊乱无序的开始以及进一步的显性化、公开化,其进一步的发展就有可能成为危机事件产生的“点火温度”。因此,在体育赛事风险管理中,务必要在日常的行政管理、制度建设等长效机制构建中,尽可能消除“燃烧物质”的产生,消减“助燃剂”的存在,并且不断完善“消防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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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社会体育组织是公共服务的主体之一
我国不仅仅是体育大国,而是更要做到变成真正的体育强国,而转变的首要关键点就是强化体育公共服务。目前,市民们对体育和健身的要求提高越来越明显,多层次、多元化的快速增长与政府能够提供的产品以及服务逐渐显现出不同和矛盾。但是,不仅仅是体育公共服务的问题,还有社会体育组织的参与不够引起重视,往往政府在处理这个问题上对其中一方面的重视就会引起另一方面的忽略,无法做到两样重点一起抓。在社会组织的参与重视不够的时候,关键主要是要加强社会公共服务。服务系统的构建是一件十分复杂并且麻烦的工作,不仅专业要求较高,工作内容也较为复杂,因此,由体育政府部门单独实施往往是无法做到的。为了实现这一工作,必须将以往的“单独中心服务组织”的模式转变成“多中心服务的模式”。因此,作为实现体育公共服务化、承接政府职能的理想对象,必须将城市社会体育组织培养成体育公共服务的主要供给主体。
2.2体育公共服务的组织基础
目前在计划经济的体制下,“全能的政府”是行政主要的特点之一。而体育部门往往承担着从细节到重点的所有体育事务,因此提供给城市体育组织得以发挥的空间并不大,所有对于组织本身的生存和发展也面临着巨大的困难。伴随着政府对建设社会公共服务的进程进一步的加快,体育部门也开始将社会体育公共的服务事业当做主要工作来做,从而积极建立起社会体育公共服务的体系,为市民提供体育公共服务的基本保障,保证每一个市民的健康水平和运动强度达到一定的界限。这样的体系具有专业性强、量大等显著的特点。
3社会体育教育的现状和存在问题
3.1社会体育教育现状
从目前的现状来看,我国的社会体育教育仍然处于很不完善的阶段,这其中既有人们的自我认识和价值观的问题,也有社会体育教育制度不完善的问题。想要在短时间内改变这样的现状,显然是不符合实际的。社会体育作为我国体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人民体质的增强、健康水平的提高和生活质量的改善,是现代社会文明、健康、科学、和谐的重要标志之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治稳定、经济发展迅速、综合国力增强、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为社会体育的全面发展和新的飞跃提供了扎实的基础。党和国家大力倡导社会体育,随着1995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的颁布,使广大人民群众参与体育的权利和落实“全民健身计划”有了充分的法律保障。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使这一阶段我国社会体育出现了蓬勃发展的大好局面。
3.2社会体育教育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从中国的国情和实际出发,我们的社会体育教育想要开展起来并且得到长足发展,首先需要大量的专业人才涌入社会,在上文中已经提到,这样的人才大都由专业的院校输出。在市场经济高速发展的转型期的今天,如果政府没有正式的文件或者改革措施来推动社会体育教育的发展都将无功而返,大致有以下几点理由。
(1)培养通才还是专才的问题。从社会体育教育的角度来看,既要有体育系统的群众体育管理干部,又要有健身管理者和经营者,这就给学校在培养体育教育人才时提出了难题,究竟该偏向哪一面,需要作出考证和选择。
(2)立足全面发展还是突出专业技能。社会体育专业人才的特点是什么,可以说到目前为止,没有人给出过明确的定义。在社会全面发展的今天,一方面要强调全面发展和大包大揽;另一方面又要尊重“术业有专攻”的历史传统,从某种层面上说,这是个无法完全避免的矛盾点。
(3)就业去向是专业岗位还是自谋职业。“一切向钱看”似乎早已经成为了人们学习技能和选择职业的首要标准,市场经济的本质是选择经济,主要依赖的是市场的供求关系来进行合理的筛选与分配,在社会体育教育制度不完善的前提下,很多专业的社会体育教育人才就很可能流向其他行业或者选择更加容易赚钱的行业,因为从目前来看,社会体育专业学生的市场就业面十分狭窄,可供他们选择的范围着实有限。首先必须明确社会体育组织的功能以及概念和构成必须发展的条件。另外随着中国体育对制度不断改革的深入,将社会体育组织和体育部门两者之间构建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构建一套完善的可以不断发展的模式,确立分工管理的合作性。其中主要包括了:分类承接、分层进行实施、优先发展的部门以及网络部门为主要发展趋向。让政府对公共服务供给的职能以及角色有一个正确的定位,成为了政府对社会公共服务支持的一个具体表现。政府必须将制定政策职能和提供政策职能两者区分开,而提供服务的职能可以由民因企业或者非营利组织来进行承担。
3.3解决对策
必须明确社会体育组织的功能以及概念和构成必须发展的条件。另外随着中国体育对制度不断改革的深入,将社会体育组织和体育部门两者之间构建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构建一套完善的可以不断发展的模式,确立分工管理的合作性。其中主要包括分类承接、分层进行实施、优先发展的部门以及网络部门为主要发展趋向。让政府对公共服务供给的职能以及角色有一个正确的定位,成为了政府对社会公共服务支持的一个具体表现。政府必须将制定政策职能和提供政策职能两者区分开,而提供服务的职能可以由民因企业或者非营利组织来进行承担。
4社会体育教育的发展趋势
未来十几年,我国社会体育的社会化程度将进一步加强。一方面体育人口总量的增加,各分层体育人口中成年人体育人炸式增长;另一方面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将走向社会化,社会办体育的积极性、主动性更加高涨。
(1)体育人口增加:未来十几年,我国社会体育人口的增加具体表现为体育人口总量的增加和分层人口的增加。从体育人口的年龄结构看,仍呈年龄金字塔的特点。在分层人口的增加中,成年人体育人口呈现爆炸式和跳跃型的特点。社会体育的年参与率增加,并呈现两头热、中间冷的格局。根据人口预测,2010年少年人口比重大幅度下降,成年人口比重有相当大的提高。
(2)体育指导社会化:随着人们对科学健身意识的提高,越要求提供更多的体育技术服务,提高体育锻炼的科学性,促进体质增强。随着社会体育市场体系的成熟,体育娱乐消费、体质健康投资、有偿体育服务将逐步被人们接受,被指导的群体又将自发地形成社会体育指导群体。由此,我国体育指导社会化将大大提高,社会体育将出现一个崭新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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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信用缺失现象严重,大量企业任意逃废银行债务,企业之间相互拖欠“三角债”,证券市场各种违规现象层出不穷,消费领域假冒伪劣产品充斥市场。信用缺失对市场经济和整个社会生活造成了极大的损失和危害。
第一,信用缺失增加了社会交易成本,降低了效率,造成资源极大浪费。由于整个社会信用环境的恶化,信用缺失现象的普遍存在,信用作为支付手段的功能受到了很大限制,甚至一些企业为防范风险,宁愿放弃大量订单和客户,也不愿采用信用结算方式。
第二,信用缺失加大了我国的金融风险,制约了企业的发展。信用缺失导致的信用风险在金融体系中不断积累,特别是向国有银行集中,加大了我国的金融风险。信用缺失还大大增加了企业的生产成本和投资风险,提高了投资预期的不确定性,使企业的投资和银行的贷款趋于谨慎和收缩,制约了企业的发展。
第三,信用缺失阻碍了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进程。近20年来,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一直在稳健地推行,但一些企业借改制、破产之名大肆逃废银行债务,企业之间相互拖欠三角债,极大地影响了企业改革、改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进程。证券市场上市公司的造假更是触目惊心,严重影响了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影响了我国经济、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
第四,信用缺失导致中国经济在国际上的竞争力下降。由于信用缺失现象的普遍存在,我国企业和产品参与国际竞争的成本将加大,参与国际市场的难度将增加,将不得不在价格等多方面做出较大牺牲。信用缺失还会引起外国投资者对投资环境的担心,加大我们吸引外资的成本。
二、我国建设社会信用管理体系的必要性
(一)建设社会信用管理体系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信用是市场经济运行与发展的基础和前提条件,市场经济在一定意义上就是信用经济。良好的社会信用秩序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前提与助推器,是支撑现代市场经济高效运转的基础和必要的安全装置。社会信用秩序混乱则会阻碍和破坏国民经济的正常发展。
(二)建设社会信用管理体系是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增长的要求。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及经济总量的扩大,市场竞争将日益激烈。为了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各行各业将广泛运用信用手段促进经济增长。只有建立健全社会信用管理体系,才能保证以信用交易为主要交易手段的成熟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才能更好地拉动内需,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
(三)建设社会信用管理体系是我国加入WTO之后、坚持对外开放政策的要求。加入WTO后,我国经济与国际经济接轨,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将逐步连通为一体,如何更有力地参与国际竞争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课题。在国际贸易中讲信用、注意自身信誉是国际惯例的首要信条。守信用的企业将会得到长远的利益,不守信用的企业将会被淘汰。完备的社会信用管理体系将有利于提高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四)建设社会信用管理体系是新经济顺利发展的要求。以互联网技术为核心的新经济必须以社会成员之间高度的信用依赖和信用确信为基础,网上各项业务的发展都离不开社会信用管理体系的支持和保障。在社会大规模的信用规范未建立的背景下,无法谈什么电子商务,网络再安全也难以得到真正发展。
三、建设我国社会信用管理体系
(一)建立系统、完善的信用法律体系。
我国现有的《刑法》、《民法通则》、《公司法》、《合同法》、《担保法》、《票据法》、《商业银行法》、《企业破产法》、《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等法规和行政管理规定对部分信用问题作了规范,但这些法规的目的、管理内容以及约束的问题并非专门针对信用,对社会上各信用主体的信用行为没有建立起相应的法律准则与约束体系。因此,我们必须借鉴国际经验,加快信用立法步伐,制定信用方面的专门法律。立法条件尚未成熟时,应出台相关的法规或部门规章,同时尽快完善上述与之相关的现有法律。
立法过程中应注意处理好以下几个问题:1.信用公告制度与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矛盾;2.借鉴国际经验,建立失信惩罚机制,对失信行为进行法律界定,并制定处罚措施;3.立法过程中应尽量避免凸显部门利益,避免引起部门间的利益争夺,否则不利于整个行业的管理和发展。
(二)明确政府监管部门,发挥政府的积极作用。
在我国现行体制下,与信用管理有关的政府各部门如人民银行、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大多从本部门的工作职能需要出发,制定相关管理规定,管理相应的信用活动,但是没有一个统一管理全国信用活动的综合管理部门。因此,当务之急是明确政府各部门在整个社会信用管理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其信用管理的目标与内容,并明确一个部门作为主管部门,承担综合管理和监管职责。
政府在建设社会信用管理体系过程中应发挥积极作用。从西方国家的实践看,在推进社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的初期,需要政府各相关部门共同努力与配合。第一,应加强各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联通,实现资源共享,打破目前各自为政的状态,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第二,政府应主持制定一些基础性、关键性的技术标准和服务标准,以规范信用管理行业的发展。信用管理行业的标准化建设对于提高社会经济效率、规避系统建设风险具有重要意义。第三,政府部门不直接经营信用中介机构,也不直接干预信用中介机构的日常经营活动,否则就失去了信用管理的中立、公正性质。政府应扶持和监督信用行业的发展,创造一个宽松、公平的环境,让信用中介机构按照市场的原则公平竞争,优胜劣汰。从欧美和亚洲地区著名的信用中介机构来看,绝大多数公司一直都采取民营方式。因为民营公司是中性的,无偏见的,是市场经济中除客户和政府之外的第三方,它们为客户提供信用报告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它们在市场上的生存问题。第四,积极培育信用产品的市场需求。信用市场的需求是推动信用管理行业发展的根本动力,市场需求不足将严重制约整个行业的发展。美国政府很注重为信用产品的应用创造市场需求,利用多种手段引导市场交易者进行信用评级或者利用信用评级。目前,我国的企业和个人在经济活动中普遍缺乏使用信用信息的意识,信用市场需求严重不足。因此,政府应从多方面、多渠道采取措施,鼓励和引导企业和个人使用信用信息产品,增强企业和个人的信用需求。第五,政府应大力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建立失信惩罚机制,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治力度,创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
另外,应该特别强调的是,地方政府在建设信用管理体系中也应发挥积极作用。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地方政府对于自己在建设信用管理体系过程中的地位与作用没有深刻的认识,存在一哄而上的现象,出现了盲目建设和重复建设的情况,这是对有限的社会资源的严重浪费。
(三)发展信用中介机构。
近十余年来,我国的信用管理行业逐步发展。我国现有征信机构人体可以分为3类:一是民营征信机构,如新华信公司、华夏国际和上海中商等;二是外资、合资征信机构,如邓白氏公司等;三是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推动建立的有关中介机构。客观上,我国的征信公司尚处于起步阶段,专业化程度和社会影响也不尽理想,其作用与功效尚未得到充分发挥。我们应该积极培育独立的征信机构,以市场化、商业化方式管理企业或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
目前,我国的专业资信评估机构有几十家,但资信评估市场规模小,可供评估品种少,市场供需严重失衡,资信评估机构权威性与专业化程度一直没有得到社会公认。我们应学习和借鉴西方国家先进经验,奉行“超脱、公正、独立”的原则,高起点、高标准地扶持、培育专业的资信评估机构;完善信用评估制度,建立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评估准则、方法和管理办法。
规范的信用管理服务是整个社会信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可或缺。在西方国家,系统的、深层次的且具有一定规模的信用管理服务,是信用经营机构的后勤保障。目前我国信用管理服务行业发展很不平衡,商账追收行业基本上是空白,信用保险和国际保理等行业刚刚起步,国家应该鼓励发展这些机构与有关业务,进一步发展和健全社会信用管理体系。
(四)建设企业信用管理体系。
我国现有的信用经营机构主要是金融机构,其中主要是商业银行,信用活动也主要是信贷。从西方国家的经验来看,企业也是非常重要的信用经营机构。美国的企业,特别是一些比较大的企业,内部往往设立专门的信用管理部,控制企业的信用风险情况。目前,我国企业的信用观念和信用意识淡薄,企业内部缺乏一些最基本的信用管理制度。而加入WTO后,我国开放程度进一步加大,企业直接面临国际市场和本土市场的竞争,为了生存和发展,我们的企业必须尽快建立信用管理体系。企业可以考虑从两方面加强信用管理:一是完善企业自身信用风险控制制度,加强企业的自我信用控制能力,建立财务核算制度、银行贷款管理制度和应付账款管理制度,防止自身发生失信行为;二是完善客户信用风险控制制度,提高信用风险防范能力,建立包括客户资信管理制度、客户授信制度和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在内的一系列管理规章,提升企业信用管理水平。
(五)加强信用宣传,开展信用管理教育和科研活动。
建立社会信用管理体系固然需要法律体系的支持,但信用的基础在很大程度上是基于社会的信任和诚信的道德理念来维系。我们要把强化信用意识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伦理建设的重要内容,让“诚实守信”深人人心,增强全民信用观念。
当前,应该加强信用管理教育,在中小学直至大学开设信用管理课程,培养人们的信用观念和信用意识,培养专业化的信用管理人才。同时还要加强信用管理科研活动,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以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
参考文献:
[1]朱毅峰,吴春妹。美国信用管理体系简介[J].中国金融,2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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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人类以物物交换为基础的简单商品经济开始,信用就已产生并成为商品经济的基础。因此说,信用是伴随着商品交换一起产生的,是与商品经济存在紧密联系并反映一定社会生产关系的经济学范畴;它又是一种以偿还和支付利息为基础的特殊借贷行为,反映了一种债券债务关系;它还是价值运动的一种特殊形式,信用是通过一系列的借贷——偿还——支付的价值运动形式实现的。
社会信用体系按其组成部分可以划分为政府信用、企业信用、个人信用或公民信用。在人类社会发展史上,没有出现国家和企业以前就已经有了个人信用,政府信用和企业信用是伴随着国家或政府和企业的产生而产生的。个人信用就是指个人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诚信,包括接受强制性的法律规章制度约束和接受非强制性的道德约束和舆论约束。企业信用是指企业在经济活动中应该具有的诚信。政府信用则是指政府在管理社会的过程中应该具有的诚信,表现在政府对于社会个体和群体的承诺能否兑现,政府能否严格执行国家所制定的法律法令,政府在追求自身利益的过程中是否会损害社会个体或群体的利益等。在整个社会信用体系中,个人信用是基石,企业信用是商品社会赖以存在的基础,政府信用则是个人和企业具有良好信用的重要保证。
二、我国加快社会信用体系构建的意义
处在经济体制转轨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的现实条件下,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存在着较大的脆弱性,社会诚信不足、信用关系扭曲屡见不鲜。个人信用方面,随着社会经济的市场化,人们的诚信意识开始淡化,不顾他人和社会利益而追求个人私利的欲望不断膨胀。诸如信用卡恶意透支、个人恶意骗取意外伤害保险赔偿等现象都是个人信用缺失的事实表现。企业信用方面,不少企业为了自身利益最大化,不惜以损害其他企业和社会利益,并以自身企业信誉为代价,如债务拖欠、合同违约、恶意逃债等。据《中国青年报》报道,我国每年逃废债务造成的直接损失约1800亿元,合同欺诈造成的经济损失约为55亿元,由于“三角债”和现款交易增加的财务费用约2000亿元。政府信用方面,由于政府所制定的法律制度体系不够完善,或政府在执行法律制度的过程中不到位等,致使执行法律法规并未达到预期的效果,另外一些政府官员的腐败行为等,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政府的信用。
社会信用的缺失大大增加了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交易成本,严重影响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因此,在我国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现实条件下,构建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1.信用是市场经济中市场主体等价交易存在的基础。人们在市场经济中从事商品交换需要遵循价值规律和等价交换原则,而在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如何对商品的价值量进行保证呢?一方面要依赖于交易双方的信用,另一方面还需要强有力的制度保证。因此可以说,市场经济就是建立在信用和法制基础上的商品经济。但由于法制要想取得预期效果,仍然建立在社会个体信用的基础上。如果社会个体丧失了信用,那么无论是法律制度还是道德舆论都不能够对其行为形成约束,更不用说要求其遵循公平的等价交换原则了。正如西方制度经济学家所说,信用是在非确定世界中促进交易、合作和学习等活动的一种粘合剂,运转良好的经济制度是建立在共有信用之上的,信用的普遍匮乏结果是机会主义的盛行。
2.信用是企业取得市场交易资格的必要条件。在一个不成熟的市场条件下,由于存在着垄断而产生了高额利润,由于“劣币驱逐良币”现象的存在,人们丧失了以诚信作为立身之本的动力。然而,在一个成熟的市场条件下,市场交易是要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的,企业要想取得市场交易的资格,必须具有良好的诚信。一个没有信用的企业,必将在市场经济优胜劣汰的游戏规则中退出历史舞台。
从另一个方面来说,良好的信用可以提高企业的商誉,增加企业的附加价值。现代市场经济中人们对名牌产品的信任度较高,实际上就是对企业信用的肯定。而且,依托于企业信用建立的企业品牌价值往往数倍于企业的实物价值。美国的菲利浦?莫里斯(PhilipMorris)收购卡夫(Kraft)公司花了129亿美元,出价是Kraft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的4倍,雀巢公司以45亿美元收购Rowntree公司,出价是该公司账面价值的5倍多。这里所依据的主要是品牌价值,收购一个知名品牌就等于收购一个市场。反之,如果一个企业没有良好的信用,又怎么能够获得好的品牌效应,其品牌的价值又将如何获得提升呢?3.信用是政府为经济运行保驾护航的重要保证。完善的法律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既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时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作为制度的制定者怎样保证制度得到公众的认可、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真正起作用呢?这就要依赖于政府的信用度有多高。一个强有力的政府必然能够更有效的实施政府方针和政策,所制定的制度也就更易于被公众所认可和遵循,反之,弱势政府失去了公众的信任,制定的制度只不过是些空空的白纸黑字而已。而且,政府信用强弱和政府制度的实施成正相关的关系,也就是说一个信用度高的政府的制度更易发挥作用从而进一步提高政府的信用度和公信力,而一个弱势政府因为所制定的制度不易为大众所接受而较难取得较好的效果进一步弱化政府的信用度和公信力,造成恶性循环,严重的还会导致政府。
三、推进社会信用体系构建
信用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存在的基础和必备理念,已经越来越被大众所认可。因而,如何推进社会信用体系的构建,对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1.建立统一的社会信用制度。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我国的信用制度也在逐步建立之中,但现有的信用制度呈现出明显的几个特征:(1)形成时间短;(2)政府推动性较强;(3)经济主体信用意识淡薄。这样的社会信用制度显然不能满足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因此,我国必须借鉴国外社会信用制度健全国家的经验,结合我国具体的实际情况,建立统一的社会信用制度。
(1)应尽快加快有关信用的立法和执法,健全相应的法律保障体系。当前,我国对信用的约束主要依赖于舆论监督和道德约束,而在法律上的强制约束相对较弱。“信用和法律作为维持市场经济秩序的两个基本工具,二者相互补充”。因此,要保证社会经济良好运行,必须健全有关法律保障体系,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法制基础。其一,在立法上,应尽快制定有关信用的专门法律,保护合法守信的公民和企业的正当权益,明确不守信用的公民和企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其二,应大力加强执法力度。根据经济学中“经济人”的假设,个人和企业守不守信,关键在于衡量两者的收益和成本,当不遵循信用规则获得的收益远远高于为此付出的成本时,个人和企业就会选择不守信用。加大执法力度,就是要大大增加个人和企业不守信用的交易成本,使法律真正成为维护社会信用关系的有力工具。
(2)推进以市场为主导的社会信用体系机构建设。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离不开完善的市场中介机构作为其组织保障,在构建社会信用体系的过程中必须推进以市场为主导的社会信用体系服务中介机构建设,包括经营征信数据、信用评价和资格认定等组织机构。
(3)要建立信用信息数据库,实心联合征信制度。具体说来,就是信用体系服务中介机构向银行、公共事业单位等征集个人信用交易记录,对其作出信用评价和定级,形成信用信息数据库。其他单位如果需要对个人的信用进行考察,就可以向信用服务机构付费获取服务。
2.加强政府信用建设,建立信用政府,这对树立一个诚信、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形象和营造信用市场环境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政府信用是指政府对法定权力和职责的履行程度,表明政府在自身能力限度内的实际“践约”状态。它是一种非利润刺激的信用,存在信用建设动力不足的问题,同时,政府信用是一种建立在信用方和信任方权力非对等基础上的特殊信用。当信用方即政府一旦发生失信行为,信任方即公众由于其权力支配上的明显劣势而显得孤立无助。因此,政府信用的建设应从优化信用动力机制和完善约束机制两方面着手,具体说来,就是要建立和完善行政审批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实行公务员信用承诺制度;要建立信用政府管理组织体系;要建立政府档案管理系统;要完善政府管理政策的制定和机制,程序公开化和透明化等。
3.倡导诚信的社会理念。首先要在全社会进行诚实守信的道德教育,把诚实守信作为建设现代文明的重要基石,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内容。其次,要经过长期系统的宣传教育,用诚实守信将人们的道德行为、经济行为、政治行为有机地统一起来,使诚实守信真正成为大多数人所认同与遵循的行为准则。最后,要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为契机,营造良好的诚信环境,使人们认识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建立在以诚信为核心的道德基础上,使市场经济就是“信用经济”的观念深入人心。
参考文献:
[1]道格拉斯·格林沃尔德:经济学百科全书[Z].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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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从家庭层面看
家庭教育对孩子参加体育锻炼,增强身体素质有很大的影响,首先使家长要有锻炼身体的意识和健康第一的理念,对引导孩子锻炼起关键性的作用。要实施好孩子每天锻炼一小时家长是有顾虑的,因为中国的教育观还是要看学生的成绩,基本与体育不大,所以要改变家长的这种教育观以及人生观,身体健康,终生受益的思想理念,要懂得锻炼身体不是一时的事情,家长锻炼身体和健康第一的理念改变了,孩子参加锻炼的氛围就不一样了,多鼓励家长和孩子都一起参加体育锻炼,充分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人生观,尤其对独生子女的家庭要充分树立体育锻炼健康第一的理念,不能娇惯孩子,要养成锻炼身体的好习惯,对孩子人生道路是非常重要的。
二、总结
1.从社会关注层面来看
建立健全学生身体素质的监测机制,定期对学生身体素质进行测试,做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从学校角度看
贯彻落实阳光体育运动,使每天锻炼一小时的标准落实到实处,而不是一句空话。增加体育教学课时总量,在开展必修课的同时,开展选项课教学,同时做到男女分班上课,做到因人而异,因材施教,培养提高体育教师专业能力,扩充教师队伍建设,改进体育教学方法。加强体育场馆和体育器材等基础体育实施建设,使一些场馆和器材能够得到合理的应用。要对学生的课外活动加强管理和组织,提高体育课外活动的质量和发展。加快体育教学改革步伐,建立适应现代高职院校学生生理、心理健康发展的学校体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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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问题”,首先,它的英文是“an issue”(常译为“议题”),而不是“a problem”(常译为“问题”)。其次,它由下列三个条件界定了它的基本性质:(1)在一个人或一群人的真实生活情境内发生并等待求解,越是基本的议题,越令人困惑且长久地挥之不去;(2)求解问题的路径不唯一且存在至少两条同等重要但相互冲突的路径;(3)在发生这一问题的情境内,受这一问题困扰的人们不断积累和寻求思想资源,从而形成了关于这一问题的思想传统。
据此,中国社会基本问题,应是真实社会情境内发生并长期纠缠着多数中国人且挥之不去的议题,当中国人试图求解这一议题时,立即陷入两难困境,因为存在着同等重要但有根本冲突的不同政治路线。为生存而不得不奋起求解这一议题的中国人的努力,于是沉积为关于基本问题的本土的思想传统和政治传统。这样的传统,主导了20世纪中国社会的演化路径,似乎仍在主导目前和未来中国社会的演化路径。
目前,中国人在日常生活中经历着许多困扰。这些困扰可依照下述三个维度[1—2]加以排列:(1)物质生活的维度;(2)社会生活的维度;(3)精神生活的维度。最初的困扰来自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的匮乏(物质生活的维度),或许那时多数中国人因此而赞成市场导向的经济体制改革。稍后发生的普遍困扰是“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过程中出现的“为富不仁”和“”,以及如影随形的权力腐败(社会生活的维度)。再后来的困扰,是精神生活的迅速贫困化或腐败(精神生活的维度)。最后,也就是现在,来自三个维度的各种困惑演变为全民的焦虑从而成为一场总体危机。不论何时何地,内源式社会总体危机的核心议题似乎永远是“正义”——在这一观念最原始的意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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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派出法庭横向对比
2011年A派出法庭审结案件156件,其中有的案件103件,没有的53件,诉讼率达66%(这一率在各地已经算较高者),其中原告单独委托人的有39件,被告单独委托的只有9件,双方都委托的50件。其中律师共出现70人次,法律服务工作者出现42人次,公民共出现22人次,但其中关系明确的只有19人次(以上包括一人有数名或双方都有的情况)。有的案件类型分布:离婚案件51件,买卖合同纠纷5件,民间借贷12件,侵害健康权7件,婚约财产6件,劳务合同纠纷4件,相邻关系2件,财务纠纷6件,扶养费纠纷2件,运输合同纠纷2件。其余还包括类似于排除妨害、非婚生子女抚养、抚恤金分割、生命权纠纷等案件,由于案件数量只有1件,不太具有代表性,这里就不再一一列举。在有的案件中,案件标的额最大为20万,而无的案件中标的额最大为30万。这可能与我们常识中案件标的额大才聘请律师相左,但经过仔细查阅案宗,我们发现许多大标的额案件其实事实认定十分清楚、简单,而且证据非常充分,之所以经过诉讼程序主要是因为当事人故意拖欠或无力偿还,并且之后在与法官的座谈中也验证了我们这一猜测。在有的案件中,已判决结案的有45件,占43%,调节49件,占48%,撤诉9件,占9%;在无案件中,已判决结案的有33件,占62%,调节11件,占21%,撤诉9件,占16%。同时,我们还统计了对于一般人来说较为关注的有案件与无案件的胜诉率,由于民事案件很难区分出哪一方是完全的胜诉方,所以我们采取相对优势者即为胜诉方的原则,通过诉讼费的承担以及对诉讼标的的分割和诉求的满足来评判谁为相对优势者,可能这一评判标准过于粗放,但该标准更能为一般群众所接受。在有的案件中,原告胜诉的案件为33件(此处包括原告单方聘请人和双方都聘请人情况),占所有案件的32%,被告胜诉案件为10件(此处包括被告单方聘请和双方都聘请人情况),占所有案件的10%,真正的原告单方聘请人且败诉的只有两个案件;而在无的案件中,原告胜诉案件为24件,占无案件的45%,而被告胜诉的一件也没有。在统计卷宗的同时,在A镇我们进行了问卷调查,主要对象也是当地的居民,主要是就近随机发放,有效问卷共计100份,其中年龄以50以上为主,占有效问卷44%,而30~40、40~50两个年龄段人士共计只占34%,这和当地青壮年大部分外出打工也许不无关系;另外调研对象的学历构成较为平均,小学占12%,初中占30%,高中(中专)占28%,大学(大专)占30%;而家庭年收入则较为集中,2万以下及2万~4万占64%,而4~6万只占20%,6万以上占16%。在发生纠纷的解决途径中,找熟人说和的占54%,高达一半;找村干部调节的占32%;而上法院打官司只占14%。对于打官司是否聘请律师,直接选择是的占54%,选择否的只占6%,而视官司重要性而定的占40%。对于律师的价位则较为集中,大部分人认为2000以下及2000~5000能接受,这一比例高达86%。而聘请律师的因素绝大部分人还是选择视官司重要性而定。通过我们在A派出法庭所得到的案卷数据不难发现,在有案件中数量最多的是离婚案件,这当然有离婚案件总体基数大的原因,但A派出法庭离婚案件共计68件,而有的就有51件,高达75%。另外,结合我们在当地所做的问卷调研可以发现,对于经济成本的计算虽然也是影响因素之一,但并不是当事人决定聘请诉讼的首要因素。我们再来看一下剩余两个派出法庭的大致情况,B派出法庭2011年共收案件89件,其中有诉讼的54件,没有的35件,诉讼率60.67%,其中原告单独委托人的有33件,被告单独委托的只有3件,双方都委托的18件。其中律师共出现46人次,法律服务工作者出现24人次,公民共出现7人次,其中关系明确的有7人次。C派出法庭2011年共收案件36件,其中有诉讼的15件,没有的21件,诉讼率41.67%,其中原告单独委托人的有8件,被告单独委托的没有,双方都委托的7件。其中律师共出现10人次,法律服务工作者出现11人次(首次超越律师),公民共出现4人次,但其中关系明确的有2人次。我们希望通过三个派出法庭的对比,能够在较为广阔的环境下凸显出影响法律服务的较为宏观因素,诸如各派出法庭的政策引导,不同地区的经济差异等因素,这些因素也主要是通过作用于当事人、律师等法律服务工作者、法院三者,进而间接作用于法律服务。
(三)对比分析
我们将三者的主要差别根据当事人、律师、法院三者角度简单梳理下来:(1)三者率不同,A派出法庭最高,B派出法庭次之,C派出法庭最低;(2)三者主体中,A派出法庭律师出现比率68%,B派出法庭律师出现比率85%,而C派出法庭中律师出现比率首次低于法律服务工作者,并且公民数量中,关系不明确者占据了一半;(3)A派出法庭结案数量为156,B派出法庭结案数量为89,C派出法庭数量为36。通过上述三者主要差别,结合我们在调研中所了解的三地情况,我们首先对于三个派出法庭结案数量差距较大作出分析。根据三地情况我们可以总结如下:(1)A镇距县中心最近,C次之,B距县中心最远;(2)A镇人口最多,B、C两地人口差距不大;(3)B镇经济发展水平最高,A镇次之,但与B地差距不大,C镇经济水平最为落后。这三者我们将其抽象化为“:接近法律服务便捷程度”、人口因素、经济因素。在这三者中最为占优势的是A镇,其次是B镇,最后是C镇,而其结案总数也是同样的排名。下面我们简析一下三个因素的作用方式,通过A与B的对比,我们不难发现在经济因素大致相近或处于劣势,人口因素及“接近法律服务便捷程度”因素即发挥作用,原因应是人口较多时纠纷数量也较多;而B与C相对比,我们可以发现在人口总量现差不多时,经济因素即凸显出来;而A与C对比则又凸显出了经济因素及人口因素。因此我们认为影响三个地区结案数量的因素主要是:经济因素、人口因素及“接近法律服务便捷程度”,这三个因素也作为之后从各角度分析各项的宏观因素。经过对比我们发现,三地关于律师等法律服务工作者主要不同即三者出现比率,在A、B两地,律师出现人次都远高于法律服务工作者,但在C地,法律服务工作者却反超律师。我们还是以上文所总结出的三地的主要不同出发进行分析,首先仍是经济因素,法律服务工作者与律师相比其收费水平本就比较高,而C地居民人均收入也较A、B两地少很多,经济承受能力较差。通过这一对比,我们验证了经济能力作为影响当事人聘请法律服务的重要因素之一,同时我们也发现了一个从律师等法律服务工作者角度出发的影响因素,即律师等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收费标准。以上述三要素为分析框架,我们不难发现三地之中,A地率还是最高,刨除人口因素影响,我们不难发现“接近法律服务便捷程度”,在这里扮演重要角色。所谓“接近法律服务便捷程度”,即“在距离当事人并不遥远的地方是否存在提供法律服务的主体或场所、有关的信息渠道或利用这种服务的途径是否通畅等”,而据我们了解,当地主要法律服务提供场所即在县城中心,即距县中心的远近也可理解为“接近法律服务便捷程度”。除了以上三种因素外,我们在走访A派出法庭时了解到,A派出法庭是当地基层法院强力塑造的模版,在我们完全走访时感觉它就是一个缩小版的青龙县法院,各种现代化设施一应俱全。该法庭庭长原是城关法庭的副庭长,在交谈中我们能感觉到作为“业务尖子”(在法院的光荣榜上我们就看到了他的名字)所具有的法律素养,当我们谈及法律服务的影响因素后,他提出了在自己看来影响诉讼率的因素:(1)案件的难易程度;(2)当事人的经济实力;(3)个人时间是否充裕;(4)律师收费;(5)关联程度。对于这些因素我们认为具有很强的参考性,由此可见作为当地法院的“招牌”法庭。A派出法庭不论是硬件还是软件,都得到了当地法院的充分支持。这点我们认为也与A的率高于B派出法庭具有很重要的影响,该因素我们认为可以抽象为来自法院的政策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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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设施的布置要求,是由住宅的布局,现阶段室内布置的方式,以及拥有的家电数量决定的,当然也有地域、年龄、职业的差异。具体到室内某一部分是由其功能所决定的,下面就室内几大功能区常见布置,电气设施设计谈一些个人的体会:
一、卧室卧室是人休息的地方是室内最重要的场所。卧室的家具主要有:床、床头柜、衣柜等。电气设计包括:照明、电源插座和电话、电视插座,设计时应该注意的是:灯具应设在除去衣柜位置的中央,否则家具一就位灯位就显偏了;灯具宜采用组合式吸顶安装(由于室内净高一般在2.6以下)双联开关控制,供不同使用功能选用不同照度。
电源插座应避开衣柜和床头位置,在两则墙上安装,距地0.4米为宜。电话插座设于床与床头柜之间,电视插座设于相对的墙面上,与电源插座平行安装。卧室空间较小宜采用窗式空调,空调插座应设于避开衣柜一侧窗户旁墙面上高度宜为2米。
二、起居室起居室是家人聚集,招待客人的场所。主要家具包括:沙发,茶几,桌椅等。电气设计包括:照明,各种插座,室内配电箱等。
一般起居室两面为墙,一面为窗。电视一般布置在较短的一面墙中部,沙发依较长一面墙布置,电话机布置在沙发转角的小茶几上。这样电视插座就应设在较短一面墙中部,电话插座应在沙发转角茶几旁的墙上,电源插座也布置相应的位置即可,高度0.4米为宜。
起居室应采用组合式灯具,设计时应考虑采用多联开关,灯具宜设于沙发合围的中央上方。
起居室根据其面积大小可采用窗式或柜式空调,在外窗附近的某一墙面上设一组插座,底边距地2米,以便为窗式空调提供电源,并在此插座垂直下方距地0.4米处设一组插座,以备将来使用柜式空调。
户内配电箱可安装在入户门附近的墙上,此箱仅在检修或故障时使用,故可安装在较高位置,考虑到住宅层高级结构梁的影响,此箱底边距地2米暗装比较合适。
三、厨房厨房内的用电设备比较多有:微波炉,电饭煲,冰箱,抽油烟机等。因此在厨房内应布置足够多的电源插座。
新装修的厨房一般做一排厨柜和吊柜,厨柜高度约为0.7米,厚0.5米,吊柜在其上方底边距地为1.6米,厚度为0.3~0.4米。电源插座宜设在厨柜与吊柜之间的墙面上,距地高度宜为1.5米设两组以上。抽油烟机一般嵌于吊框内安装,其插座宜设于吊柜内侧墙上,高度2米左右为宜。冰箱插座宜设于厨房角部。
厨房灯具设于房间中央采用吊线罩灯,普通跷板开关门外控制。
四、卫生间卫生间的电气设计一般包括:顶灯、镜前壁灯、排气扇,近一段时间按摩浴缸,暖风机,浴霸等较大负荷设备也逐渐进入卫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