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

护理经验论文实用13篇

引论:我们为您整理了13篇护理经验论文范文,供您借鉴以丰富您的创作。它们是您写作时的宝贵资源,期望它们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灵感,让您的文章更具深度。

护理经验论文

篇1

腕部头静脉桡动脉内瘘为首选部位。此位置血管表浅易于穿刺,可选择血管长、部位多、应用时间长,一旦血栓形成容易在近端再次手术成瘘,如有并发症也易于处理。头静脉桡动脉侧吻合后,血流量充足且保留了桡动脉完整。如头静脉条件不好的,也可以做桡动脉浅置加头静脉桡动脉端侧吻合术,一旦吻合口栓塞或静脉不能再手术也可长期应用浅置桡动脉进行血液透析。手术强调无张力外翻,无扭曲吻合,只要静脉及动脉切开整齐,无需过多分离外膜,发现硬化斑块应钳出。尿毒症患者有凝血异常,又因基础病不同、营养差、血管壁薄、透析肝素化等,手术中更应细致,止血彻底。在手术室进行无菌手术,无需常规抗生素预防治疗,视患者情况决定是否抗凝治疗。自体动静脉内瘘一般需要4~8周时间才能成熟。成熟的标志为静脉明显扩张,动脉化的血管壁增厚。熟练掌握内瘘的日维护,特别是新瘘的穿刺及压迫止血技巧以及患者对内瘘的自我保护可延长动静脉内瘘的使用寿命,保证较好的透析效果,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内瘘穿刺前选择好穿刺部位,使针头斜面与皮肤成40至45度角,穿刺针选用16号针,动静脉穿刺点之间相距5~8cm以上,穿刺时不扎止血带,两个穿刺点均不能选在吻合口及静脉瓣附件,用“绳梯式”、“区域式”、“扣眼式”的方法穿刺血管,切忌定点穿刺。

否则易损伤血管壁引起纤维化或假性动脉瘤的发生,动脉瘤存在易出现血栓、感染、出血。患者有假性动脉瘤时,应使用弹性绷带加以保护,避免继续扩张及意外破裂。透析结束将棉球置于穿刺点拔出穿刺针后用弹力绷带环扎止血,压迫时间一般20分钟左右。大夫应在每次上下机测量血压时听动静脉瘘血管杂音,及时发现及纠正异常情况。新瘘未成熟急需使用时的穿刺,动脉端可选择肘部血管(尽量远离瘘口)向心性穿刺为佳。静脉端可选择下肢大隐静脉以减轻未成熟瘘的负担。长期透析患者反复穿刺,血管易硬化,可用多磺酸粘多糖软膏(喜辽妥)按摩瘘管。血液透析后第二天开始,可以热敷穿刺部位。指导患者坚持每次透析前用肥皂水清洗内瘘侧肢体,出现皮肤瘙痒,应禁忌抓挠,可局部擦油性抗生素软膏,如百多邦等以预防感染。透析期间指导患者每日定时检查扩张静脉搏动情况,抬高瘘侧肢体,减轻末梢水肿,敷料包扎松紧适宜,并进行功能锻炼,嘱患者多作握拳、握球运动等,内瘘仅供透析使用,平时穿宽松的衣服,睡眠时不要压迫瘘侧肢体,,避免瘘侧肢体做重体力劳动或剧烈活动、提重物、戴手表和过紧的护腕等,注意瘘侧肢体保暖。嘱患者严格控制干体重的增长,干体重增长过高导致透析时脱水过多、过快,均可引起动静脉内瘘血栓形成。如遇内瘘阻塞病人,立即采用尿激酶早期溶栓或手术治疗,科学采取措施达到目的。:

总之,动静脉内瘘的寿命受很多因素影响,有的可控,有的不可控。要加强护士自身技术、素质和对内瘘认识的提高,加强协助患者依从性提高的决心和耐心,培养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建立指导、合作、友好的护患关系,取得患者的信赖和合作,将这种持续性、责任感、系统性的内瘘管理贯穿于透析治疗的始终,才能从真正意义上延长动脉内瘘的使用寿命。

参考文献

[1]王质刚.血液净化学,第2版.北京:科学技术出版社,2003:90-107.

[2]胡蓉.动静脉内瘘发生闭塞的原因探讨及科学维护.国际护理学杂志,2008,2(27):146.

篇2

1临床资料

1.1一般资料本组14例(18个节段),男11例、女3例,年龄35~55(4.1±8.7)岁。11例慢性起病,病史1~10(5.3±9.6)年。3例因外伤导致急性颈椎间盘脱出。术前均有不同程度的脊髓压迫症状,不完全截瘫伴大小便功能障碍3例。

1.2手术方法简介在全麻下取仰卧位,C臂X线机透视定位使颈椎目标间隙处于一条直线上,以病变为中心,经颈前入路显露椎体前方。常规切除椎间盘组织,注意勿损伤上下终板。用中心定位器、角度测量器等辅助定位,用适宜人工颈椎间盘假体置入并在假体前方置引流管一根接负压瓶并分层缝合[1]。

1.3结果术后随访6~48个月,患者症状明显缓解,脊髓功能明显改善。Odom评级11例优,3例良。置换节段前屈、后伸活动范围(ROM)3.5°~8.0°,左右侧屈活动范围2.3°~4.5°、2.6°~4.2°。复查时X线摄片显示假置良好,未发生假体偏移或下沉。

2护理

2.1术前护理

2.1.1心理护理人工颈椎间盘置换是一项新手术,患者患病时间长,对该手术效果和成功率持怀疑态度,担心手术失败加重病情甚至危及生命,因此,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紧张、恐惧心理。我们耐心与患者交谈,向患者及家属介绍麻醉方式,手术的必要性、方法、优点及术后康复程序、注意事项;介绍成功病例,创造舒适的环境,取得家人的配合,增强患者战胜疾病的信心。

2.1.2术前准备

2.1.2.1一般准备:①术前备皮,操作时防止损伤皮肤。②常规配血800ml。③完善各项检查。④术前常规禁食、禁饮,练习床上大小便。⑤为预防感染,术前晚给予有效抗生素。

2.1.2.2呼吸功能锻炼:术前3d开始指导患者进行深呼吸咳嗽训练。①缩唇呼吸。指导患者在嘴唇半闭(缩唇)时呼气,类似于吹口哨的口型。该方法包括小量吸气,长时间缩唇呼气。呼吸按节律进行,吸气与呼气时间比为1∶2或1∶3,尽量将气体呼出。同时呼吸次数较平时减慢(8~10次/min)。训练15~20min/次,3~4次/d[2]。②咳嗽训练。鼓励患者积极咳嗽、咳痰,咳嗽时按住胸部,嘱其深吸气,用爆发力使肺深部痰液咳出,3次/d。

2.1.2.3唤醒试验练习:术前训练患者听命令动脚趾,以便术中及术后能正确理解医务人员的命令动脚趾,以及时发现脊髓有无损伤,减少神经系统的并发症。

2.1.2.4颈托的佩戴方法:术前讲解使用颈托的目的,并演示正确使用方法,便于术后正确使用。佩戴时患者先取侧卧位,操作者用双手牵拉头部,将颈托后半部置于颈项后面;再取平卧位,将颈托前半部置于颈部,使颈托前后边缘重迭,用固定带系紧。取下时患者先取平卧位,按与佩戴程序相反的顺序取下。术前3d开始训练,3次/d,30min/次。

2.2术后护理

2.2.1一般护理患者术毕即戴颈托,搬动患者时,必须有专人双手扶持患者头颈部并轻轻牵引,另外3人站于患者右侧,保持颈、胸、腰椎体在同一轴线上,并保持呼吸道通畅。常规使用心电监护,每30分钟记录1次。术后第1天开始鼓励患者做深呼吸及咳嗽动作,给予雾化吸入,2次/d,防止喉头水肿及肺部并发症的发生。观察引流液的量、颜色、性质,每30~60分钟挤压引流管1次,确保引流通畅。正常50~200ml/d,色淡红,若引流量>200ml/d,色鲜红,应及时处理。本组2例术后当天引流量多,血压偏低,及时予以输血后病情稳定,未发生并发症。术后24~48h引流量≤30ml即可拔管,本组患者均于24~48h拔出引流管。术后3~5dX线摄片了解人工颈椎间盘的位置。

2.2.2护理平卧6h后开始翻身,每2小时协助患者翻身1次,操作时必须有专人双手扶持患者头颈部并轻轻牵引,进行轴型滚动式翻身,保持颈、胸、腰椎体在同一轴线上。先将患者双膝屈曲,一手置其肩背部,另一手置于臀部,翻向一侧,背部垫枕。更换时,可从左45°、平卧、右45°,逐渐过渡到60°。嘱患者不可强行自主翻身,以避免颈椎用力不当或扭曲致人工颈椎间盘滑脱。卧床患者骨突处予以保护,骶尾部垫水波纹垫,预防压疮的发生。本组患者均无异常。

2.2.3早期并发症的观察及预防

2.2.3.1脊髓神经根受损:人工颈椎间盘置换稍有不慎即有可能损伤脊髓或神经根,术后也可能因水肿、血肿压迫脊髓而发生神经系统症状。术后72h内定期监测双下肢的感觉、运动功能及括约肌功能,并与术前比较。让患者活动脚趾及进行触摸,检查患者双下肢感觉和运动功能是否存在;有无恢复活动的足趾感觉运动功能出现减退或消失迹象,以及局部切口触压痛明显等。发现异常报告医生处理。本组均无脊髓神经根受损的发生。

2.2.3.2人工颈椎间盘滑脱:人工颈椎间盘滑脱是人工颈椎间盘置换手术失败的主要原因之一,及早向患者说明预防滑脱的重要性,使之从思想上提高认识并告知患者具体注意事项,以加强防范意识。给予正确的护理,术后3~5d病情稳定者行X线摄片,正常者可按术前佩戴方法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在床上佩戴颈托并协助坐起,5~7d下床扶行活动。颈托对术后的颈椎可起到制动作用,短期内可增加颈椎的稳定性,缩短卧床时间。本组9例患者于术后5d佩戴颈托扶行下地活动,2例于术后7d佩戴颈托扶行下地活动,3例术前不完全截瘫患者于术后1月即在轮椅上活动。单个人工颈椎间盘置换的患者颈托佩戴时间为10~15d,多节段人工颈椎间盘置换者则为15~28d。本组无1例人工颈椎间盘滑脱。

2.2.3.3椎间隙感染:人工颈椎间盘置换患者一旦发生椎间隙感染,不仅手术失败,同时也对患者生理、心理、经济上造成极大的损伤,故应遵医嘱合理使用抗生素,并注意观察全身症状和生命体征变化,保持伤口敷料的干燥,动态观察切口局部状况(包括红、肿、热、痛等)。严格无菌操作,预防感染发生。本组均未发生椎间隙感染。

2.2.3.4颈前血肿及喉上、喉返神经损伤:严密观察伤口渗血情况,有无呼吸困难,了解患者的发音和吞咽情况,鼓励患者发音,判断有无声音嘶哑或音调降低、误咽呛咳[3],及早发现异常并通知医生处理。本组1例出现喉上神经牵拉症状,表现为一过性声调降低,3d后逐渐恢复。

2.2.3.5脑脊液漏:注意观察患者有无低颅压症状,如头晕、头痛、血压偏低、恶心呕吐等。观察伤口敷料渗液的颜色,负压引流液颜色的变化,当早期引流的液体带有血性,而以后却变为透明清亮的液体时,考虑有脑脊液漏发生的可能,立即取头低脚高位,同时报告医生处理。本组均未发生脑脊液漏。

2.2.4康复指导

2.2.4.1早期活动:人工颈椎间盘置换术最明显的优势在于治疗颈椎病的同时保存了颈椎的活动性,保证近期疗效良好,有效解决了传统颈椎前路融合固定术后颈部活动受限、远期相邻节段退变加速的并发症等问题[4]。术后早期指导患者床上适当活动肢体,做深呼吸,减少卧床并发症,为下床活动创造条件。①膝、踝关节训练。膝、踝关节屈伸,在每一位置维持5~10s,重复20次(组),2~3组/d。②直腿抬高运动(主动为主,被动为辅)。平卧位,下肢伸直离开床面,抬高40°~45°,保持10s逐渐增加到20s,重复40次(组),3~4组/d。术后第1天即可开始以上锻炼。超级秘书网

2.2.4.2加强障碍肢体功能锻炼:颈椎病脊髓受压损伤后,可造成上肢或下肢运动功能损害,因此,应加强恢复性训练。①拇指对指、握拳后用力伸指练习。3次/d,10~20min/次。②肩、肘、腕关节练习。各关节屈伸、旋转运动,3次/d,10~20min/次。③项背肌及颈部运动范围练习。4次/d,5~10min/次。活动范围及强度应循序渐进。④步行练习。术后5~7d可戴颈托下床活动,必须有人在患者旁协助,活动量以不疲劳为度。

2.3出院指导指导患者勿做颈部过度屈伸及左右过度扭曲的动作,保持正确的姿势,伏案时间每1小时左右活动颈部1次;继续加强功能锻炼,进一步进行较精细的活动练习,如写字、使用键盘、织毛线等;睡眠时枕头高低适宜,位置恰当,颈部防止受凉;半年内不提重物、禁止剧烈活动或从事重体力劳动,行多节段人工颈椎间盘置换的患者术后3~6个月注意乘车安全,防止颈椎骤然过屈过伸;定时门诊复查,术后第1、3、6个月门诊复查,出现不适随时就医。加强营养,增强机体免疫力,防止局部及全身感染,预防感冒。

【参考文献】

[1]杨述华,邱贵星.关节置换外科学[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900904.

篇3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31例自杀病人中,男15例,女16例。其中精神分裂症21例,抑郁症6例,其他4例;年龄16~70岁;职业:工人9例,农民7例,学生3例,军队干部2例,医务人员2例,教师2例,其他6例;文化程度:大专以上3例,中学文化18例,小学文化6例,文盲4例。其中,自杀未遂25例,自杀死亡6例。

1.2方法采取回顾调查分析1993年1月~2006年8月精神病人,采取各种形式进行自杀的临床资料归纳疾病类型,自杀原因、形式、地点、时间、用物。

2临床资料

2.1自杀原因和形式受精神病症状支配28例,对治疗无信心3例,31例自杀患者中自缢11例,坠楼4例,吞异物4例,割腕1例,割气管1例,溺水2例,撞墙3例,药物中毒5例。

2.2自杀地点、用物及时间病人多选卫生间、病房窗户、床头、床栏、护栏旁等较隐蔽的地方,工具多用病房内物品如床单、被单、毛巾、枕套、保护带、玻璃、衣服、体温计等。31例病人均选择节假日、夜间、中午值班人员少、工作繁忙时自杀。31例自杀行为病人中,院内24例,院外7例;开放病区16例,封闭病区15例。

3讨论和分析

3.1疾病因素急性期病人受精神症状支配,导致自杀的很多,特别是受幻觉、妄想支配,认为有人要害他,感觉极度恐惧,没有安全感,走投无路而产生自杀。有强迫症或主观失眠的病人,感到十分痛苦而焦虑,坐立不安,无法摆脱而自杀。近来研究表明[3],有自杀倾向的人中,中枢神经系统代谢产物的含量变化,特别是儿茶酚胺和吲哚胺的含量在脑脊液是下降,其他学者也在抑郁症、人格障碍与精神分裂症中发现同样改变。

3.2个人因素恢复期病人,对精神病缺乏正确认识,觉得自己有病,学习、事业和经济遭到重大损失,生活上缺乏目标,感觉生活单调,无挑战性,孤立无援,不知如何面对和处理这些问题,为了逃避这种痛苦而选择自杀。而对疾病有一定认识的病人,认为自己有了精神病别人瞧不起,又需要长期服药,对疾病的治疗无信心,担心自己的病治不好,害怕会复发,同时难以忍受药物副反应等而选择自杀,以求解脱。

3.3家庭因素家属对精神疾病知识缺乏,认为家里有一个精神病人是一个包袱,对病人不闻不问,病人住院期间,家属从不探视,或忽冷忽热,容易造成病人心理压抑,产生被遗弃感,万念俱灰而出现自杀行为。

3.4社会因素因精神病人也是社会的一分子,社会上仍有歧视精神病人现象,瞧不起病人,看见精神病人避而远之,更谈不上关心和关怀,而当今社会竞争力强,工作压力大,得了病,时刻有调岗或下岗的危险,病人感觉被社会抛弃,预计自己失去社会地位,难以在社会上立足而采取自杀解脱自己。

3.5医源性因素某些医生缺乏临床经验,用药不规范,急于求成,在治疗过程中,加药过快或药量过大,又没有及时采取监控措施,使病人一时难以接受这种负担过重的药物反应,而产生轻生的念头;有的护士缺乏经验,对病情不够了解,未及时观察到病人的病情变化,使病人有机可乘。

4护理干预

4.1加强专科知识学习,不断提高护理人员的业务能力,才能确保安全能力是掌握和运用知识的本能,专业知识与相关知识掌握得越是深广,技术才能的能量就越雄厚,就能看到事物相互联系和全局。因此,要提高护理人员的业务能力,护理部和病区,就必须组织护理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学习和基本技能训练,使护理人员熟练掌握精神科基本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娴熟的急救技术,既能通过对病人的接触和观察,发现病人的细微变化,给予适当的处理,防止自杀的发生,又能掌握应急能力,一旦发生意外事件,可实施有效的护理措施。

4.2加强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护理管理者应具有责任感,加强安全教育,让护理人员从思想上具有安全意识,采取新老搭配、强弱搭配,互相学习,提高整体水平。严格交接班制度、查房制度,对病区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严密观察病情变化,了觧病人幻觉、妄想内容,做好心理护理,对有自杀念头的病人,将其置于工作人员视线下活动,避免单独居住,单独活动,做到早发现早预防。对恢复期病人,多与病人交谈,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鼓励病人参加康复训练,肯定病人的优点、长处和好处,让其对自身价值有信心,减少自杀的念头。

4.3加强安全管理,提高安全意识,杜绝安全隐患根据病人自杀发生时间、地点、用物的特点,采取不定期的巡视查房的方法,注意病人睡眠情况,巡视时,发现异常及时处理,报告值班医生,同时注意观察门、窗、床上用品是否完好无损,工作人员进出病区治疗室等应随手关门;对病区物品如保护带、体温计、床上用品等,要做好交接工作,每日进行安全检查,杜绝病人将危险物品带入病区,加强安全管理和危险物品的管理,减少病人自杀的便利性和可用性,防止自杀的发生。

4.4精神病人需要家庭和社会的理解和支持精神病人是弱势群体,需要社会、家庭的同情、关怀和关爱。随着社会不断发展,竞争意识增强,人际关系复杂,病人经济紧张,社会不适应,长期服药,家庭和亲人不理解等原因,造成病人产生自杀。在我院31例发生自杀行为的病人中,有16例发生在开放病区,原因有的家属作为陪护者缺乏有关精神科相关知识,没有安全意识,没有看管好病人,有的家属由于某种原因,将自己的烦恼影响病人。因此,我们在与病人沟通同时,还要与家属沟通,进行健康宣教,宣传有关精神病的防治知识,让他们了解精神病人和树立防范意识,取得他们的配合、支持,同时呼吁全社会都来关心精神病人,接纳他们,减少来自社会各方面不良刺激,发现自杀先兆者,进行护理干预。

【参考文献】

篇4

establishment,patient’sorganizationmanages,thefoundationnurses,theconditionobservation,thepsychologynurses,thesocietyisrestoredtohealthandsoontheaspectcarriesonthesummaryanalysis.Result:Throughreasonablenursingwiththemanagement,maypromotethechronicmentalpatient’ssocialfunctiontoberestoredtohealth.

【Keywords】Chronicmentalpatient;Nurses;Management我院于1999年2月建立康复科,设病床40张。2005年审批为“大理市精神残疾康复治疗工作站”。主要收治慢性精神病人。这些病人大多精神衰退较明显,以思维贫乏、情感淡漠、行为衰退等阴性症状为主要表现。他们大多长期住院,年纪偏大,躯体情况欠佳,行动不便、生活懒散、自理能力差,对躯体疾病常常缺乏主诉能力。针对以上特点,在病人的护理管理方面,着重重视以下几个方面:

1病房的设置

针对病员的特点,将病房设置在本院原址,环境优美、空气清新、地势宽阔的半山坡上,此处便于开展养殖、种植等工疗。由于离市区两公里远,有利于开展半开放式管理,使病员有一定的自由活动空间,自由出入病房,以医院为家。

2病人的组织管理

慢性精神病人,因精神活动衰退、生活能力下降,因此在积极的药物治疗同时应做好以下几点:

2.1组织丰富的文娱体育活动:组织安排一些具有吸引力的文体活动,如健身操、广播操、慢跑、唱歌、听音乐、看电影、电视、读书、看报、下棋及各种球类等。除躯体方面受限不便参加外,都鼓励积极参加。通过有计划有组织的集体活动,使病人与周围环境保持一定联系,这样有利于活跃病人情绪,消除孤独感,改善接触。病情稳定,躯体情况允许的病员,每日早晚可结伴到院外散步、休闲;衰退严重的病员在工作人员视线范围内活动,家庭条件允许的给周末度假1~2天,使病人有自由和充足的活动空间。

2.2培养独立生活能力:慢性精神病人大多懒散、喜卧床、生活自理能力差,对医护人员依赖性强。因此我们力求患者个人卫生自理,对不能自理的病人,则给以细心的督促料理、反复的示范和手把手的教导。并建立严格的作息制度,使患者养成有规律的生活习惯。

2.3劳动技能训练:在护理人员的陪同下,让病人参与病区日常工作,安排一些简单的力所能及的劳动。鼓励患者参加我们在病区内开展的工疗活动。如种花草、绿化环境,种菜、种水果,体验收获时的喜悦;养殖兔子、鸡、猪等。一旦患者做出了一点成绩,就给于表扬,使患者认识到自己存在的价值,增加其对生活的信心。这些活动开展以来,病员的活动性、灵活性普遍提高,充实和丰富了住院生活,不再觉得空虚无聊,退缩和懒散症状有改善。

2.4由于实施半开放式管理,大多病员能接触劳动工具,故增加了潜在危险性,应做好安全护理。在做好平时的防范工作的同时,每个工作人员要熟悉应急流程。

3加强基础护理

3.1创造舒适安全的疗养环境:注意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温湿度适宜、绿化美化周围环境。根据季节为病员更换衣服、被褥,做好晨晚间护理,病人活动时注意活动场所的清洁、防滑,消除室内一切不安全因素,以防意外。

3.2饮食护理:慢性精神病人,大都体质较差,需加强营养,在保证患者每日三餐正常摄入的前提下,必要时给于加餐,主动为患者购买副食及营养品,并以工疗所得费用中抽出大部分来改善伙食,有时与家属联系,送一些开胃营养的食物。家属送来的食物由在班护士调配加工,保证患者摄入足够的营养3.3尽量给病人创造一个舒适、安静的睡眠环境。如注意室内光线暗淡、温度适宜,床铺整洁等,保证充足的睡眠。

4加强病情观察

4.1一般精神病人往往缺乏对躯体疾病的主诉能力,康复期精神病人尤为突出,他们往往以“正常的”、“没什么”来应付医护的询问,若不精心观察和护理,常可导致严重后果。如有一病员,面色萎黄,活动后气喘,但患者无任何体诉,无论怎么诱导都无法引出,总回答“好的,舒服的”。经过密切观察和全面检查,发现患者患有肝炎、哮喘、心动过速等多种疾病。对康复期精神病人的护理要十分细致,勤于巡视病房,密切观察生命体征,对病员的每一细小变化都要给予足够的重视,发现问题要积极寻找原因,并及时报告医生,为治疗提供依据。

4.2由于长期住院导致体质差,耐受能力和抵抗能力都比一般病员弱,故应严密观察药物副反应和治疗效果。

4.3注意观察病员的睡眠、语言及活动情况,如突然有改变,提示病情可能波动,慢性精神病人当其病情波动或间歇性兴奋时,可出现自伤、自杀、毁物、外逃等情况,故需仔细观察,勿麻痹大意。

5心理护理

慢性精神病人长期住院,常对生活失去信心,易产生悲观厌世等消极心理,护理人员要理解他们,多给于同情和关怀,尽量解决他们的心理需求。

5.1经常与病员谈心,注意观察心理反应及情绪变化,及时给于解答和安慰。

5.2每周进行一次集体心理治疗,让病员畅所欲言,为患者解决问题,每月开一次工休座谈会,护患同乐,促膝交谈,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

5.3尊重病员,征求病员的意见和需求,让病员做病区的主人,每季度评选一次优秀休养员。

5.4长期住院患者易产生被遗弃感,特别盼望家人及单位来探望。针对这一心理,我们以电话、书信的方式与家属及单位联系,尤其在节日期间或患者躯体情况欠佳时,要求他们来探望,患者感到十分满足和欣慰。增强了生活的信心,消除了思想上的顾虑。

篇5

一国际经济法中公平互利原则的内涵

1974年12月12日,第29届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在第一章国际经济关系的基本原则中规定:“各国间的经济关系,如同政治和其他关系一样,除其他外要受下列原则指导:……;(e)公平互利;……”明确地把公平互利原则作为国际经济关系的基本原则。

同时在《》中第二章第十条规定:“所有国家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并作为国际社会的平等成员,有权充分和有效地参加——包括通过有关国际组织并按照其现有的和今后订定的规则参加——为解决世界经济、金融和货币问题作出国际决定的过程,并公平分享由此而产生的利益。”这样的愿望和规定,同所有国家的利益密切相关,构成了公平互利原则的丰富内涵。

二公平互利原则的要求

首先,要求国家在相同层面的国际经济关系中均为平等主体。公平互利,在主体资格上先要平等,这样,才谈得上其他层次的公平,才谈得上互利。

其次,各国有权自主参与国际经济规则的制定、国际经济交往关系,自主管理涉外经济活动。

最后,国家间的经济交往和管理涉外经济活动的结果,对国际经济法的所有主体不但是平等互利的,而且是公平互惠的,并且,国际经济法的所有主体均公平分享由于其参与这些活动而产生的利益。

三坚持公平互利原则的现实必要性

公平互利原则作为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在现阶段,对于国际经济的发展以及我国的改革开放事业都有着的作用,坚持公平互利的基本原则,是十分必要的。

(一)、从公平互利原则的产生上来看

公平互利原则,是适应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要求而产生的。

1974年5月,联合国大会第六届特别会议通过的《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宣言》第四部分规定:新的国际经济秩序应当建立在充分尊重下列原则的基础上:……(2)国际大家庭的一切成员国在公平的基础上进行最广泛的合作,由此有可能消除世界上目前存在的差距,并保证大家享受繁荣;……

虽然人类社会已经进入21世纪,但由历史遗留下来的国际经济旧秩序在许多方面仍然根深蒂固。在国际经济交往中,经济大国依旧很有市场。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依然是任重而道远。

作为公平互利原则产生要求的国际经济新秩序,目前尚未完全建立,在现实中,坚持国际经济关系与国际经济法中的公平互利原则的现实必要性当然存在。国际经济新秩序的建立,作为国际经济交往中不可避开的问题,必然要求遵循公平互利的原则。

(二)、从法理上看

法律原则是法律上规定的用以进行法律推理的准则。原则源于规则又高于规则,体现着规则的精神实质。法律原则虽然没有规定确定的事实状态,也没有规定具体的法律后果,但在创制法律、理解法律或适用法律的过程中,却是不可或缺的。

作为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公平互利原则不公可以指引国际经济法律关系主体如何正确地适用规则,而且在没有相应的法律规则时,可以代替规则来作为国际经济交往的准则,并且可以有把握地应付没有现成规则可适用的新情况,具有灵活性。

公平互利原则贯穿于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始终,体现着国际经济法的基本精神和价值取向,是国际经济法基本原则的基本判断标准。因为不可能有一种强制力作为后盾,只能用一种公平互利的原则来衡量国际经济关系的公正性,与国内法相比较,它的作用较为完整地体现在对守法的指导上。

在现实中,许多经济大国为了一已之利,要么在创制国际经济法律文件的过程中作损人利已的规定,要么对国际经济法律文件中的有些条款作合乎已身的解释。由于国家经济实力的差距,许多发展中国家有时在创制中吃亏,有时在事后的补救中吃亏。因而,在现阶段,坚持公平互利的原则,使大国在“理”上有屈,促使其考虑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发展中国家在参与国际经济法律文件的制定和修改中,也要充分利用这一原则,维护自己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

(三)、从公平互利原则与国际经济法的其他基本原则的关系来看

国际经济法有一系列的基本原则,其中经济原则是基础原则,还有全球合作原则,有约必守原则。

公平互利原则与经济原则是密切相关的,二者是不可分离的,决不能割裂对待。经济原则是基础,离开这个基础,就无公平互利可言;另一方面,也只有实行真正的公平互利原则,才能保证国家的经济独立和完整。现实中,许多借平等,而实行表面上的平等地,使许多经济弱国都难以实现真正的经济,因而现实中正确坚持公平互利原则十分必要。

对于全球合作,和有约必守,都是要在公平的前提下,才能实行的,不然,在吃亏中合作,守不公平的约,都是不合理的。

(四)、从公平互利原则在国际经济法中存在的意义和作用上看

首先,作为国际社会的成员,双赢是最为理想的,最大利益是每个国家都追求的,不吃亏是各个国家的底线。互利的存在,恰好是为了创造一个双赢的环境;而公平的存在,则是对于不吃亏这一底线的保障。所以,公平互利原则在现实中,对于在双边中的国际经济具有的吸引力,对于双方的整体发展乃至各方的发展都是有得而无害的,对于国际经济的发展有重要的意义。

其次,公平互利的原则对于原有的经济实力相当、国际地位基本平等的国家,具有落实和巩固原有的平等关系的作用;对于原来经济实力悬殊、国际地位不平等的国家,具有纠正原有的不平等关系,确立实质平等互利的关系的作用。

最后,公平互利原则贯穿于国际经济法的各个领域,在国际贸易、投资、税收、金融等方面,公平互利原则不但可以促进它们规模的扩大,而且对于它们的良性发展亦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五)、从公平互利原则实践效果上看

在国际经济关系中,公平互利原则的最好实践,莫过于在国际贸易中发展中国家斗争得来的普遍优惠制。虽然实行普遍优惠待遇制度尚未规定在国际条约中,被认为是根据发达国家"自行选择"而实行的一种临时措施。不过,由于该制度已有许多发达国家付诸实践并在一些重要的国际文件中得到反映,我们不妨认为该制度已成为国际惯例。

当然,目前普惠制仅仅是在税收上的待遇,随着关税的一再降低,普惠制对发展中国家的意义将越来越小,发展中国家应争取更多的非关税方面的"普惠制",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中第四部分已体现了这一点。目前最为迫切的,是将这些优惠措施稳定下来,并进一步的明确具体化,将这些优惠落在实处。

普遍优惠制的实行,把从表面的平等,真正的落实到实质的公平层面上,对于发展中国家的平等发展有了一定的作用。不过,从上面也可以看出,就是普遍优惠制也有

一些问题,因而,坚持公平互利的原则,在国际经济的实践中,应当进一步加强,从而,在更多的层面上实现公平互利。

(六)、从中国的实践上看

中国现今正处于改革开放的重要阶段,国际经济交往是对外开放的重要方面。在我国有关国际经济法律文件中,公平互利原则基本都是立法和司法的指导思想。

我国《宪法》序言中提到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明确规定了平等互利原则;2004年4月刚修订的《对外贸易法》第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促进和发展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贸易关系,缔结或者参加关税同盟协定、自由贸易区协定等区域经济贸易协定,参加区域经济组织。”;2001年修订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为了扩大国际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允许外国公司、企业和其它经济组织或个人(以下简称外国合营者),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中国政府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它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中国合营者)共同举办合营企业。”……国家把公平互利原则作为对外经济交往法律的基本原则,由此可见,在现阶段,坚持公平互利原则在国内立法中的指导地位。

国家从立法上确立了公平互利的原则,因而,坚持公平互利原则在对外经济关系中,是十分必要的。

参考文献

篇6

角色分派是角色扮演法在教学中应用的核心环节,恰当地分派角色,实现最佳的角色对位将会促进教学目标的达成。我们要让学生认识到虽然这是一次虚拟的场景,但“假戏”必须“真做”,角色中的护士就是一个具有高超护理技术的优秀护士,角色中的精神病患者确确实实被病魔所困扰,精神不佳,心理波动剧烈,病症反应强烈。例如我们选择3个典型病例,例1为精神分裂症(偏执型),以妄想为主;例2为情感性精神障碍躁狂症;例3为抑郁症。我们将设计好的病例提前一周发给护理专业学生准备,并要求学生重点思考作为一个护士如何跟以上3种类型的患者做好沟通。授课时请准备好的学生扮演患者,要求其他护理专业学生踊跃上台扮演护士。用事先准备好的录像机摄录下整个表演,进行多媒体回放。

三、进行多层次的效果评定

篇7

1老龄化社会到来

我国是目前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006年12月12日发表了《中国老龄事业的发展》白皮书,白皮书说:“20世纪末,中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超过10%,按照国际通行标准,中国人口年龄结构已开始进入老龄化阶段。进入新世纪后,中国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2005年底,中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近1.44亿,占总人口比例达11%,并正在以年均高于3%的速度增长,2051年将达到4.37亿最大值。”此外,老龄人口的增长存在着地区发展的不平衡,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明显快于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上海在1979年最早进入人口老年型行列[1]。

2养老工程因社会需求建立和壮大

随着城市家庭结构模式呈现的“四、二、一”倒金字塔形,即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孩子,赡养两对老人,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日趋削弱[1]。老年人的赡养逐渐由家庭转到养老机构。为满足养老的需要,民政部研究制定老年服务的标准:如《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基本标准》、《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服务标准》、《老年人护理分级标准》等。据2004年底民政部门的统计,我国已有38593家养老机构,其中:国办收养性社会福利机构3454家,集体收养性社会福利机构33736家,民办养老机构1403家。

目前的养老机构远远不能满足需要,各种养老服务机构急需进一步增加。2006年12月15日,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中国老龄协会会长李本公做客强国论坛,以“老龄工作与和谐社会建设”为题与网友在线交流,此次访谈由强国论坛、中国政府新闻、民政部网站联合举办。交流中李本公说,根据全国较大规模调查的数据表明,我国在目前1.44亿老年人口中,大约有3250万有不同程度的养老需求,有5%明确提出要进养老机构,而且这种需求越来越高。但是目前专门为老年人提供服务的设施严重不足。按照我国老年人口5%入住养老机构,需要700多万张床位。目前各种养老机构中,拥有的养老床位仅是149万张,所以缺口非常大。现在我们已经有的养老服务机构,还存在着护理专业人员数量缺乏,护理人员总体素质偏低,难以满足广大老年人多种养老服务的需求,使得供求矛盾非常突出。

随着老龄社会的到来,养老工程将伴随社会需求迅速建立起来,同时产生十万计的老年护理岗位群。根据预测,随着老年服务机构的增多,老年护理专业的毕业生将有较大的就业市场。

3老年护理专业人才严重缺乏

目前我国医院中护理人员配置就很缺乏[3],随着老龄社会的到来和养老模式的变化,各种形式的养老机构迅速增加,老年服务人才的需求随之增加,从事老年事业人才缺乏的问题也随之突显出来,其中包括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护理服务的护士。目前的养老机构内,老年护理存在两大问题:一是从事老年护理工作的护士数量少,工作量大;二是从事老年护理工作的护士没有经过专门的老年护理专业教育,其知识和技能满足不了老年护理的需要。

上海是我国目前老年人口比例最高的城市,老年护理事业发展较早,对我国养老事业的发展具有先导意义。为此,笔者到上海进行调查,上海总人口180万左右,其中老年人口占20%左右,这些老年人分布在福利性养老机构、老年护理院、医院老年病房和家庭内,需要住院治疗的老年人达十几万人。

上海目前养老机构主要两类,一类是民政系统开办的福利性养老机构,称为福利院。在上海2005年就有474家,床位数49529张。福利院对老人实行医、护、养全方位服务,按照老人生活能力和需求实行等级护理。根据有关调查,79.1%的老年人有一项或一项以上的慢性病[2],需要接受医疗护理。此类养老机构内均设有医务室,配备一定数量的医务人员,但护士配备数量少,且没有接受老年护理的专门教育,按照护理人员床位比,显示出护理专业人员严重缺乏。另一类是卫生系统开办的为老年人服务的医疗机构,称为护理院,这是上海卫生系统近年开办的一种医疗功能很强的养老机构,随着老龄人口的增多,这类养老机构的数量和养老床位迅速的增长。仅奉贤区老年护理床位达到2800张,且床位爆满,供不应求。医院内从事老年护理工作的护士是由原有的护士转型而来,没有经过专门的老年护理教育,且护士数量少。有的医院120张老年护理床位仅配有8名护士,24h轮流值班,护理工作极为繁忙。老年护士的供需矛盾十分突出。

4国内老年护理专业教育尚属空白

目前我国从本科到中职各层次护理专业教育中还没有开设专门的老年护理专业,对老年护理专业人才的培养尚属空白。虽然从90年代以来卫生部对护理专业的课程结构做了调整,增加了《老年护理学》课程,但只是使学生粗浅地了解老年护理知识,不能使学生完整地掌握老年护理必须的知识和技能。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和老年服务业的飞速发展以及老年患者护理的复杂性呼唤越来越多的受过专业训练的护士。

5国家重视老年护理事业的发展

我国政府对老龄问题的重视程度日益加强,已经提到议事日程。2006年2月9日,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指出要大力发展社会养老服务机构,要加快培养老年医学、护理学、营养学、心理学、管理学等方面的专业人才,要有计划地在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增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和课程。

6老年护理专业教育前景广阔

人口老龄化社会的到来,“421”家庭结构形成和“空巢家庭”的增多,使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受到冲击。为满足日益增长的老人健康及医疗护理需求,各种养老机构,如福利院及老年护理院等应运而生,赡养老人由家庭模式向机构养老模式的转化已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社会需求的迫切程度在日益加重。从上海的老年事业发展,推测我国的老龄化社会到来,各种形式的养老机构将是我国未来很庞大的社会工程体系,从事老年护理的专业人员将是一支很庞大的社会岗位群体。任何一项专业教育如果没有广阔的用人市场,该专业教育就没有前途。老年护理专业教育根据社会需要而诞生,并拥有广阔的用人市场,该专业教育将大有发展前途。培养合格的老年护理人才,积极应对我国老龄化社会的到来,满足老龄社会的护理人才需求,对于我国构建和谐社会有着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参考文献]

篇8

角色扮演法指的是通过角色扮演这一手段,模拟临床实践环境,使护生的护理分析、观察、主动沟通能力得到一定程度上的提高。想要对精神病患者作有效的观察与评估,就需要护理人员提出准确的护理诊断;想要使护患关系得到有效的促进与改善,就需要护理人员掌握一定的沟通技巧。

2.1教学前的准备工作:教师在进行教学前,需要依据教学内容创设相应的情景,分配护生需要扮演的角色,再由参演的护生进行拓展训练。角色扮演名单必须建立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而教师也需要注意提醒护生在表演的过程中做到认真、严肃和注意观察等。另外,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教师可以准备摄像机录下整个教学过程,再通过回放录像进行一定的总结与讨论。

2.2教学的实施步骤

(1)创设情境:教师需要根据实际的上课内容创设情境,要确保教学目标贯穿始终,充分应用整体护理理念进行相关活动。参演的护生需要依据情景作一定的讨论工作,确定所演患者的临床表现、一般情况以及所演护理人员的应对措施。

(2)课堂演示:护生需要注意角色扮演的目的不是表演,是借助这一手段进行学习与深化。护生在进行演示的过程中,需要对患者的一般情况作详细的观察与记录,并在充分理解与关怀患者的前提下,通过语言或者非语言的形式使患者的异常精神症状得到充分展示。另外,采集病史这一工作的整个过程都需要护理人员具备较强的沟通技能,通过课堂演示可以使护生的沟通能力得到有效的训练。

(3)提出问题:在演示结束后,教师需要充分结合演示的病例与教学目标进行提问,例如患者的发病原因、患者的临床表现、需要采取的护理措施等。(4)分析讨论:护士可以以小组为单位对教师提出的问题进行分析与讨论,例如讨论患者的发病是否有诱因、判断患者精神状况异常的标准、采取何种方法进行治疗与护理等等。小组讨论的结果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上交给教师,或者由教师随机选择几组进行口头描述,然后由教师进行强化与总结。针对演示中的可取之处可以给予护生一定的表扬,并鼓励其他的护生加以借鉴;针对一些不足之处可以提出一定的改进建议,不可用激烈的言辞打击护生的自信心。

2.3教学的应用价值

(1)体现护生主体与教师主导的地位:就传统教学模式而言,护生处于被动学习的状态,其缺点是大大压制了护生学习的创造性、自觉性、主动性等。角色扮演法则可以使护生根据扮演的角色学会带着问题进行思考与学习,实现从“被动”到“主动”的学习;教师则可以通过编写符合教学内容与教学目标的病例与要求,使护生更容易进入角色,掌握与领悟角色要领;在进行演示的过程中,教师也需要充分体现其主导地位,及时发现与纠正一些问题,避免偏离教学目标。

(2)调动学习的积极性与强化知识点:精神疾病的病因大多不明,且患者的临床症状也具有多样化与复杂化的特点,使得护生因难以理解部分概念而产生厌学心理。角色扮演法则可以使枯槁、抽象的异常精神症状实现具体化与形象化,可使护生的学习兴趣得到激发,有助于护生的理解与掌握。

(3)培养护生关怀与爱护病人的观念:就目前来说,社会上对精神病患者仍存在一定的歧视与偏见,部分护生也不愿去精神疾病的专科医院就业。角色扮演法可以起到换位思考的作用,使护生逐渐理解患者的痛苦与无奈,从而产生一定的共鸣与同情,使其关怀与爱护病人的观念得到一定的培养。

篇9

1环境保护中公民环境权利问题的提出

立法出于技术考虑,并不必然在法律规则中既对要素(假定条件、行为模式、法律后果)做出规定又对所要保护的权利内容进行宣称。如我国《民法通则》(文中涉及的法律法规均为简称)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该规则就并未对国家、集体和公民享有财产权及其内容进行表述。一般地,这样简洁的表述在司法实践中并不会产生理解上的困难,因为这样的表述不言自明或者是在另外的法律条文中对所要保护的权利及其内容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在这些法律规则的背后,存在着一张清晰的权利谱系。然而在权利规定比较模糊的时候,法律规则实现对权利的保护则无疑会受到一定的影响,我国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正面临着这样的问题。

我国从1978年首次在宪法中规定“国家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以来,经过近30年的发展,我国形成了包括宪法、环境保护基本法、环境资源法、环境保护专项法、环境保护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性规章、环境标准、国际环境保护公约以及刑法、民法相关规定在内的庞大灼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并从“国家保护环境”出发,衍生出了与环境保护相关的一系列行政权力和义务。在我国实行的是各级政府对当地环境质量负责,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监督管理,各有关部门依照法律规定实施监督管理的环境管理体制。环境保护方式呈现出了以政府管制为主的特征。在政府管制的模式下,政府对于环境保护享有广泛的权力,宏观上包括制定和完善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引导经济结构调整,制定环境保护的规划、目标和计划,制定环境保护的标准并监督执行,进行跨行业、跨部门、跨区域的协调等。微观领域包括环境行政许可权,环境行政处罚权等等。政府通过行使环境权力,对环境违法主体科以相应义务,从而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此外,国家公权力还通过刑事手段介人环境保护,我国97刑法第六章第六节“破坏环境资源罪”的规定就是重要的体现。

在政府控制的模式下,相对于国家的环境权力而言,我国公民环境权利的规定则显得薄弱并且模糊不清。政府权力介人环保领域,并没有明确以保护环境权利为目的。如《环境保护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业化建设的发展”(第1条)。这里的“保护环境”和“保护环境权利”虽然密切相关但是并不相同,前者从实用主义出发,以解决实际问题为目的,而后者以价值目标为导向,事实上是环境保护的基础,也是目的和手段。我国从宪法到具体的行政法规,没有专门对环境实体权利做出明确的规定,因此有学者认为我国对于公民环境实体权利的规定是“隐形规定”。对于程序性权利,除了受到环境侵害的诉权以外,我国《环境保护法》还规定有检举控告权,《环境影响评价法》和《水污染防治法》规定在一定条件下享有知情权和建议权④,但都并不完善。此外,尽管有一些权利与环境保护密切相关,并在实践中发挥着保护环境的作用,如所有权、人身权及相邻权等的正面规定,但这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环境权利,因为其主旨并不是保护环境法益。传统民事权利制度对于环境保护力不从心,尽管现代民法理论中的财产权、人格权及侵权理论都在发展,但它们离环境保护的要求相去甚远。如北京市某建筑工程公司在施工中因产生大量噪声、震动和粉尘,严重影响了周边四户村民的正常生活,四户村民向北京市某区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害,但某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以“不属民事审判范围”为由,驳回了原告要求被告“停止侵害”的诉讼请求。

2公民环境权利对于环境保护的意义

环境权利为人类一直自然地享有,并不随着法律的改变而改变,因此也可称为一项自然权利或基本人权,其正当性是不证自明的。随着工业革命带来了严重的环境污染,人类开发利用环境的财产权与享有良好环境的权利产生冲突,才引起了现代意义上公民环境权利的关注和讨论。即便是在这种冲突中,公民环境权利的正当性也是不容质疑的,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确定这种冲突中各种权利的位阶关系和如何协调冲突。美国当代著名学者彼得·S}温茨(PeterS.Wenz)教授在《环境正义论》一书中写到,“倘若发生冲突,财产权至少在某些时候应该做出让步”,“人权如此重要,不能为了更小的目标而妥协。例如,人们不应该为了他能够拥有更廉价的电力而遭受癌症的痛苦”。

就公民环境权利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来说,公民环境权利是环境保护的基础,同时也是目的和手段。政府权力对环境保护的广泛介人,有着深刻的合理性,环境外部的不经济性⑤和为避免环境的公地悲剧⑥都需要政府权力的介人才能予以克服。在国家,环境保护的行政权力固然来源于宪法的授权,但最终来源于民众的授权。可以说,权力都是直接或间接源于公民权利。英国早期启蒙思想家托马斯·霍布斯(ThomasHobbes)在论及国家的起源时认为,人类是为了避免“一切人对一切人的战争”的自然状态才“把大家所有的权力和力量付托给某一个人或一个能通过多数的意见把大家的意见转化为一个意志的多人组成的集体”,这个个人或集体就是者,即霍布斯所说的“利维坦”。继后的英国政治思想家约翰·洛克(JohnLocke)同样认为,“开始组织并实际组成政治社会的,不过是一些能够服从大多数而进行结合并组成这种社会的自由人的同意。这样,而且只有这样,才会或才能创立世界上任何合法的政府”。这些思想后来为1776年美国《独立宣言》所采纳,《独立宣言》宣称“我们认为以下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们才在他们之间建立政府。而政府之正当权力,是经被统治者的同意而产生的”。时至今日,各国宪法基本都确立了“在民”,这是各国政府及公权力存在的合法性依据。我国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因此,在权利与权力的关系上,权利是权力的来源和基础,权力为保护权利而存在。环境保护的行政权力,同样地来源于公民所具有的环境权利,公民环境权利是环境权力存在的正当性所在。从这个意义上讲,公民环境权利为政府参与环境保护提供合法性的基础,环境保护应以保护公民环境权利为目的。

公民环境权利不仅为政府参与环境保护提供合法性的基础,也是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合法性基础。近年来,我国因环境问题引发的以年均29%的速度递增,人民群众改善环境的迫切性与环境治理长期性的矛盾突出,环境问题已成为引发社会矛盾的“焦点”问题。这种非制度化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属于公众参与的非常态,由于非常态的公众参与表现为组织的非程序性,动机的多层次性,性质的复杂性,行为的非理性以及后果的消极性,对国家的稳定和社会发展有诸多的消极影响。公民有了法律上确认的环境权利,就可以依据环境保护的权利实施相关行为,可以要求义务主体为或不为一定的环境行为,在受到侵害时可以获得法律上的救济,同时也明确了公众环境保护行为正当性的边界。因此,公民环境权利的确立对于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具有重要的意义。

公民环境权利不仅是主体参与环境保护的合法性基础,而且在实际运行中起着对公权力的制约作用。在公共选择理论看来,政府在提供大多数(包括清洁环境在内的)共用品和服务方面是低效的,表现为浪费、冗员和低生产率,在行政权力介人市场的时候,可能还存在权力寻租的问题。政府低效的原因在于,政府是有自身利益的社会主体。在公共选择中,实际上并不存在“根据公共利益进行选择”的过程,而只存在各种特殊利益之间的“缔约”过程,社会上并不存在所谓的政府所追求的公共利益。从公共选择理论上讲,权力需要制约。从政治文明的发展来看,权力的制约问题可分为三个阶段,即以权力制约权利阶段、以权力制约权力阶段和以权利制约权力阶段。以权利制约权力,是指公民用自己的法律权利制约政府权力,以防止政府权力的变异和滥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和社会整体利益!。环境保护是利益冲突比较集中的领域,政府可能会为了地方经济发展而不顾环境保护,也可能会为利益集团的利益而牺牲环境利益,加上政府行为的低效性,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以权利制约权力就显得尤为重要。

3域外公民环境权利考察

公民环境权利主要是由各类国际会议和文献倡导的。1970年国际社会科学评议会在东京发表的《东京宣言》提出,“我们请求:把每个人享有其健康和福利等要素不受侵害的环境的权利和当代传给后代的遗产应是一种有富自然美的自然资源的权利,作为一项基本人权,在法律体系中确定下来”。1972年6月在斯德哥尔摩召开的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通过了《人类环境宣言》,该宣言表达了这样一种信念:人类有在一种能够过尊严和福利的生活的环境中,享有自由、平等和充足的生活条件的基本权利。1973年在维也纳欧洲环境部长会议上制定的《欧洲自然资源人权草案》中,环境权被认为是新的人权并将其作为《世界人权宣言》的补充。1986年作为地区性人权文件的《人类与人民权利非洲》第24条规定,所有人民应该享有能够适合他们发展的一般的令人满意的环境权利。1987年2月国际环境法专家组拟订的《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法律原则建议》指出:全人类对能满足其健康和福利的环境拥有基本的权利。1989年《哥斯达黎加促进和平与可持续发展的人类责任宣言》在序言中写到:认识到国际社会确认人类有在保障尊严和福利的环境中生活的基本权利。1991年《关于国际环境法的海牙建议》确立了这样一个原则:国家应该承认对于确保健康、安全和可持续生存与精神福利的个体与集体的基本环境人权。1992年《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宣称,人类享有以与自然相和谐的方式过健康而富有生产成果的生活的权利。1995年国际自然保护同盟起草的《环境与发展国际公约草案》第十二条规定:缔约方努力逐渐全部实现任何人对环境的权利以及为了其健康、福利和尊严的足够的发展水平。

在全球化的对环境权的呼吁中,部分国家以宪法的形式确立了公民的环境权利。如1980年《智利共和国宪法》第3章第19条规定:“所有的人都有权生活在一个无污染的环境中”。1980年《秘鲁政治宪法》第2章第123条规定:“公民有保护环境的义务,有生活在一个有利于健康、生态平衡、生命繁衍的环境的权利”。1987年《菲律宾宪法》规定:

“国家保障和促进人民根据自然规律及和谐的要求,享有平衡的健康的环境的权利”。1993年《俄罗斯联邦宪法》第42条规定:“每个人都有享受良好的环境和获得关于环境状况的信息的权利,都有要求因生态破坏导致其健康或财产受到损失而要求赔偿的权利”。1993年《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宪法》第12条规定:“共和国公民有享受有益于生活和健康的环境的权利”。据统计,全球有四十多个国家即全球五分之一的国家通过的宪法或法律中都规定了环境权。其中,20世纪70年代以后通过的宪法和宪法修正案都没有忽视这一权利。

除了宪法的规定外,部分国家还在环境保护的法律或法规中确立了公民环境权。如1979年美国《国家环境政策法》规定:“国会认为,每个人都应当享受健康的环境,同时每个人也有责任参与对环境的改善和保护”。1998年《法国环境法典》规定:“有关的法律和法规明确规定每位公民均有权拥有一个有益于健康的良好环境,并且由他们确保城市和乡村地区之间的平衡与协调发展”。2002年《俄罗斯联邦环境保护法》第11条第1款规定:“每个公民都有享受良好环境的权利,有保护环境免受经济活动和其他活动、自然的和生产性的紧急状态引起的不良影响的权利,有获得可靠的环境状况信息和得到环境损害赔偿的权利”。

综观国外公民环境权利的文献,我们可以发现:(1)非官方领域对于公民权利的呼吁或宣称对于公民环境权利在法律上的确立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这既反映了现代工业社会环境问题的严峻态势,也反映出了公众对于环境保护所蕴含着的巨大热情和力量。(2)公民环境权利是一项基本权利,这一过去自然就获得和享有的利益在受到侵害过后,开始寻求法律的保护,在传统的人权内容不能涵盖环境权利内容的情况下,不少国家直接将公民的环境权利明确写人了宪法当中,丰富了基本权利的内容。公民环境权利也主要是被规范在宪法当中,是作为一项基础性权利而存在的。(3)环境权的表述上各个界定并不相同,反映出了内涵的丰富性,但其权利主体上并不包括国家,权利内容并不包括主体对环境的开发和利用。因为国家对于环境保护具有的是权力和职责,与环境权利相去甚远,而对环境的开发和利用属于传统财产权规定的范围,环境权利是与环境保护的需要相联系的。

4我国公民环境权利的法律确认进路

环境权利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这一权利在现实地受到威胁和侵害的时候,需要法律的确认和保护。我国面临的环境保护的形势是严峻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超过环境承载能力,流经城市的河段普遍受到污染,许多城市空气污染严重,酸雨污染加重,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危害开始显现,土壤污染面积扩大,近岸海域污染加剧,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存在隐患。生态破坏严重,水土流失量大面广,石漠化、草原退化加剧,生物多样性减少,生态系统功能退化。发达国家上百年工业化过程中分阶段出现的环境问题,在我国近20多年来集中出现,呈现结构型、复合型、压缩型的特点”。环境保护面临的严峻形势与制度层面公民环境权利的缺失有关,公民环境权利是环境保护的基础、目的和手段。在相对单一的环境行政管制方式下,公民的环境权利诉求未能充分实现,环境保护组织不发达,司法权力保护环境的成效不明显(环境公益诉讼难以得到支持)。因此,我国确立公民环境权利,既是正本清源明确环境保护的真谛,也是环境保护的现实需求。

篇10

早在上世纪初人们就意识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开始呼吁民众加以保护与利用,并且出台了一系列的保护措施,但是由于连年战乱和革命运动使人们无暇顾及这一领域。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民众对自己生命本真的的探寻更加迫切。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环境保护,既不能像自然环境保护那样划出一个空地,只要对之不进行人为的干扰就可以;也不能像人造景观那样,可以按照主观设计来进行构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不是退回来鱼牧、农耕的经济形态,也不是回到四代同堂的社会结构,也不是要完全改变人们现在的生存价值理念。文化遗产的环境保护,更确切的说,只能是调节、变化、处理好文化遗产与文化环境、地域环境、社会环境的关系,让文化遗产有一个适应其生存、保护的生态位置。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依赖于良好的文化环境

从文化的视角来看,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人类文化自身的存在和生存同样具有重要的意义,它在很大程度上将有利于我们树立全新的文化生态观,有利于保护文化多样性和保护文化传统,有利于文化的创新与繁荣。文化是历史的发展中人类所创造的,而文化遗产保护的核心是人,基础也是人,文化遗产的传承所依赖的也是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质不仅在于其是文物与各种绝技资料,更及于创造文化遗产、展演绝艺的“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最好的方法与途径,即将它与人的生活方式再度的结合,让其作为人的生活方式而存活着。

人类所有的文明是由各种不同文化所组成的。全世界有数量不同的各种文化,不同文化有着自己独特的价值与领域,但文化的存在价值和利益之间的关系是不均匀的。文化环境包括区域地理环境:一个民族由以生存、活动的区域场所和自然资源,在区域地理环境中产生的物质生产方式:形成该文化的经济基础,构建在前述两个层次上的社会组织形式:形成该文化的一套社会政治制度。各民族所赖以生存、活动的特殊文化土壤,决定不同的民族文化形态及其独具个性的文化特征。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种比较弱小的文化。作为弱小文化形态,非物质文化遗产普遍面临着文化空间被占挤的威胁。因此国际社会在上世纪世纪以来大力提倡保护文化遗产和保护文化多样性的思路,是对文化霸权主义的一种批判,也在很大范围和程度上保护了不同文化之间应有的合法权益。非物质文化不仅是一个国家和民族文化成就的标志,也是许多民族、群体的基本识别标志与形象。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应注重结合地域环境

地域性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产生和发展的重要先觉条件之一,同时也决定了我国各地各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迥然不同的形式和特色。由于我国拥有辽阔的土地和由此而形成的南北迥异的地域性文化,才会产生如此丰富多样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不同地区的文化风格各异,五色缤纷,需要因地制宜。

保护好文化遗产各种形态在我国当前文化遗产保护实践中具有重要现实价值。国内一些地方为了眼前的小利益,在建设中无视文化遗产和文化空间的存在与保护,强行拆迁与破坏,对文化遗产和文化空间加以人为破坏或改造,使得许多有价值的文化遗产或文化形态毁在机器下,令人惋惜。一些地域性很强、很有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遭到破坏,另一方面,一些地方因为过度发展旅游经济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空间和艺术表达方式失去原有特色和完整性,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但没有获得很好的保护与利用,反而受到了不可逆转的破坏。这两种情况在当前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中普遍存在。文化遗产和文化空间被破坏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参与各方的各种文化权益受到破坏。这些情形与我们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可持续发展、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时代使命相悖离。因此,努力提高全社会尤其是政府部门的文化保护意识,重视在实践中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参与各方所具有的文化权益,实现不同地域文化对非物质文化形态的利用价值,对实现人民文化的丰富生活,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和保护事业的健康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应注重顺应社会环境的发展

在我国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政治环境往往起到重要得作用。很长的一段时期,政府将一些民间信仰、民俗活动视为封建社会迷信活动的范畴并限制,特别是期间,有很多国宝毁于一旦,很多文化遭到洗劫。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传统的文化形态的认识发生了很大的改变,人们逐渐认识到民族文化的重要性,文化生态保护被提上日程。众所周知,经济与文化的辩证关系:经济是基础,政治是经济的集中体现,文化是经济、政治的反映。一定的经济政治决定一定的文化发展,一定的文化又反作用于一定的政治与经济,并给与重大影响。因此,文化生态的保护离不开社会经济环境的依托,经济环境在文化遗产项目的保护与传承工作中起着支撑作用。只有经济环境的发展与变化,才能给予文化遗产项目提供良好的社会存在空间,更好地推进传承与保护的进行。

就我国目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现状,应采用层层递进的传播方式。一方面要培养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专业人才;另一方面,要在人民群众层面大力宣传和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只有提高了具有一定文化知识的人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进而从整体上提高全民的保护素质。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过程中,要想完整地保存和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生态生存环境是不可能的任务,政府应拿出专项资金,设立非物质文化博物馆来保护。

四、结语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最重要的是有个良好的人文环境。社会需要营造良好的人文氛围。非物质文化遗产体现着中华民族的生命力和创造力和凝聚力。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民族精神的重要标识和民族历史文化的活化石,是民族精神和人民智慧的生动体现。先民们创造了丰富灿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我们要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开发和利用,并在传承、发扬光大优秀传统文化的基础上,努力适应时代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创造出更多新的优秀文化成果,不断增强中华文化的魅力和生命力,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谱写更加灿烂辉煌的新篇章。

参考文献:

篇11

    我国对于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初始于对文物建筑的保护,然后发展成为对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后来在此基础上增加了历史街区保护的内容,形成重心转向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多层次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体系。 

    1982年国务院公布了第一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要求“特别对集中反映历史文化的老城区……更要采取有效措施,严加保护,……要在这些历史遗迹周围划出一定的保护地带,对这个范围内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应采取必要的限制措施。”我国在这一时期限虽然还没有形成历史街区的概念,但已经注意到了文物建筑以外地区的保护问题。 

    1986年国务院公布第二批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时,针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中的不足和面对旧城改建新的,正式提出保护历史街区的概念。主要原因有:首先,历史文化名城概念及其保护内容不清晰。历史文化名城的概念是“保护文物特别丰富,具有重大历史价值和革命意义的城市”,这个标准明显的弊端就是重个体传统遗产保护而轻城市整体文化环境保护。第二,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范围没有明确界定,造成保护规划实施、管理和资金保障上的诸多不便。第三,保护与发展的矛盾并没有得到解决。由于历史街区的现状条件与现代化生活的要求相去甚远,面对大规模旧城改造的冲击,名城保护工作更为艰难。在这种情况下,我国的许多历史文化名城表面上是整个名城保护,其结果往往是名城整体保不住,常常只成为一“名城”招牌,许多历史街区受到“建设性破坏”,历史风貌遭到严重破坏。 

    1985年5月,建设部城市规划司建议设立“历史性传统街区”,国务院采纳了这个建议,提出“对文物古迹比较集中,或能较完整地体现出某一历史时期传统风貌和民族地方特色的街区、建筑群、小镇、村落等也予以保护,……核定公布为地方各级“历史文化保护区”。同时该文件明确地将“具有一定的代表城市传统风貌的街区”作为核定历史文化名城的标准之一,这标志着历史街区保护政策得到政府的确认。 

    1996年“黄山会议”明确指出“历史街区的保护已经成为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一环”。1997年8月建设部转发了《黄山市屯溪老街的保护管理办法》,对历史街区保护的原则方法给予行政法规的确认,也为名地制定历史街区管理办法提供了范例。 

    1996年,在着名科学家钱伟长等专家的建议下,国家设立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重点历史街区的保护规划、维修、整治。1997年丽江、平遥等16个历史街区共得到3000万元的资助,此后每年有10个左右的历史街区得到了这项资助。 

    历史街区保护制度的确定使我国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上了一个新台阶,标志着我国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向着逐步完善与成熟阶段迈进。 

    2.我国历史街区保护的现况 

    2.1我国近年来历史街区保护和整治的成功实例 

    历史街区保护制度确立以来,我国的历史街区保护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许多历史街区的保护和整治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近年来我国历史街区保护比较成功的部分实例有: 

    (1)平遥南大街。南大街位于平遥古城中心区,1997年的整治,将架空电缆和电讯线埋入地下,并把沥青路面恢复为条石铺砌,鼓励沿街居民开店铺和办民俗展览。经过修整,该街区很好保存了历史风貌,同时又繁荣了经济、发展了旅游。 

    (2)丽江。第一批接受国家资助的历史街区,利用这笔资助,丽江对古城街区的排水工程和照明工程进行改造,促进了古城的保护和经济的发展。 

    (3)黄山市屯溪老街。在清华大学朱自煊教授的具体指导下进行规划和整治,1995年被定为建设部试点保护的历史街区。政府投资改善基础设施,居民自已出资整饰店面。 

    现在屯溪老街的旅游业发展良好,成为黄山旅游者的必游之处。 

    (4)临海紫阳街。国家第一批资助保护的历史街区,在同济大学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研究中心制订的保护与整治规划的指导下,采取先试点、后推广的方式,使紫阳街得到了很好的保护和利用,成为展示历史文化名城临海的重要窗口。 

    (5)桐乡市乌镇古街。乌镇是风貌保存比较完整的江南古镇。1999年起在同济大学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研究中心的指导下,桐乡市组织成立了专门机构,制定一系列政策文件,有步骤地对历史街区进行了环境和建筑整治,完整地保护恢复了原业的历史风貌和景观。乌镇用旧料来更换修补老屋、老街、老桥的办法,重现古镇原貌,“三线入地”,沿街每户设抽水马桶,旅游事业得到很快发展。 

    (6)扬州东关历史街区。市政府专门成立了东关历史街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对工程的实施、资金落实和使用、拆迁补偿和安置办法等做出规定,保证了历史街区保护和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7)泉州中山路。近代形成的骑楼街,长约2.5km,宽12m,在泉州市统一规划领导下,采取政府补助、业主和居民部分出资的方式进行全面整治。根据不同情况用“洗脸”、“镶牙”等貌,同时也振兴了街市商业,改善了环境。 

    2.21990年代以后对历史街区的破坏及原因 

    20世纪90年代,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兴起,掀起了旧城地段的建设开发的。由于许多城市没有重视历史街区的保护,用一般的城市旧区的拆建改造的方式,使得很大一批历史街区在经济发展大潮的冲击下受到破坏。 

    以福州市为例,城市总体规划中确定了两个历史街区: 

    三坊七巷和朱紫坊。1994年福州市请人做了三坊七巷地区的改建规划,使得历史街区的传统风貌丧失殆尽。朱紫坊最近也做了完全拆迁居民、拆除旧街巷的规划,这两个历史街区面临被破坏的厄运。又如沈阳市,几年内就将保留着城市原来的历史风貌、文化遗存和地方风情的旧城区基本拆迁改建完毕,传统风貌荡然无存。再如徐州的户部山仅留存了几幢保存完好的传统民居,其它房屋全部拆光,却申报为历史街区。还有昆明,拆除了历史风貌完整的青云街,仅存的历史街区胜利堂文明街也成为房地产商开发争夺的目标。值得注意的是类似的破坏目前仍在继续,许多历史文化名城,特别是一些较大的城市,至今已难以找到较为完整的历史街区和历史地段。 

    这些情况在1990年代的出现不是偶然的,有着历史、经济等多方面的原因。1980年代的城市建设热潮,主要是以扩大城市规模和建设新的开发区为主,旧区还不是开发的热点。 

    1990年代以后,国家针对1980年代的开发带来的城市规模过大、开发区过多过滥等问题出台了一系列调控政策,严格控制占用耕地和开发区的审批。以后城市新区开发的步伐明显放慢,城市管理部门和房地产商就把旧区作为一轮的开发热点。 

    我国历史城市是以旧城为中心慢慢发展形成的,城市的旧区一直是城市的生活和经济中心,有着很好的区位优势,旧城区就是房地产商争夺的黄金地段。许多有影响的国内外投资者在这时期纷纷介入旧城改建项目。同时,旧区又是居住条件较差的地段,居民有着改建的迫切要求。这种需求和房地产商的对经济效益的追求在这个特定的历史时期中结合在一起形成一股很大的力量,对历史街区的保护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2.3我国目前对历史街区保护的几个误区 

    历史街区的保护在我国还是一个比较新的课题,由于许多城市规划建设部门对这项工作还不是非常熟悉,在历史街区的保护工作中出现了一些错误的理解和做法,这些错误往往会对历史街区的保护带来无法弥补的损失。 

    (1)现在流行一个不恰当的说法是“要提倡积极保护,反对消极保护”。保护就是维护保护对象的原有价值不受损害,无论对文物建筑还是历史地段,都应该有明确的保护要求。如要利用,一定要符合保护的前提。提出“积极、消极”说的实质是要降低保护的要求,以满足一些眼前利益的要求。 

    (2)近年来一些人看到历史街区可以带来旅游收益,将历史街区仅仅看作是旅游资源,而将保护看作为开发旅游的手段。这从理论上说是本末倒置,在实践上也会带来许多错误的做法。 

    一种情况是以保护和发展旅游为名拆旧建新,从北京琉璃厂拆除原有传统建筑建新的仿古建筑开始,全国陆续出现了承德的清代一条街,开封的“宋街”,沛县的“汉街”,使许多有价值的历史街区沦为“假古董”。其中有些“假古董”在短其内也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以至出现竞相仿效的情况。但后来它们不再成为人们热衷的对象,旅游收益迅速减少,使得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和旅游开发都误码率入歧途。 

篇12

从调查中可以发现,网络环境下美国图书馆口述历史用户服务的路径并不是单一固化的,而是包括了网络数据库检索、网络展览、网络商店、网络社交媒体、网上课堂等多种形式。例如,美国班克罗夫特图书馆不仅建有“特色口述历史项目”数据库、网上博物馆展览,还在图书馆网站上公布自己出版的图书目录和提供网上售书服务,开辟了别具特色的“批判式利用”。美国总统图书馆在数据库建设的基础上,还开辟了网上商店和网上课堂。一方面,这些多元化的服务路径是数字网络时展的产物,另一方面,则体现了美国图书馆口述历史界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的积极态度和所做的努力。目前,我国图书馆口述历史服务的路径主要是建设口述历史资源数据库,提供网络检索服务和网上展览,服务方式还较为单一。据了解,一些用户对口述历史较为感兴趣,但苦于没有合适的获取口述历史服务的路径,制约了他们对口述历史的利用。因此,笔者认为,我国图书馆应在现实条件的基础上,主动出击、积极作为,对美国图书馆多元化的服务路径进行思考和合理借鉴,研究开辟适合不同用户群体的多元化的服务路径,这或许能够成为提升图书馆口述历史用户服务水平的突破点。

3 注重口述历史著作权保护

篇13

请考生按规定用笔将所有试题的答案涂、写在答题纸上。

选择题部分

注意事项:

1.答题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考试课程名称、姓名、准考证号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填写在答题纸规定的位置上。

2.每小题选出答案后,用2B铅笔把答题纸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如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标号。不能答在试题卷上。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纸”的相应代码涂黑。错涂、多涂或未涂均无分。

1.每个伦理审查委员会都应包括至少几名具有不同文化、经济、教育、性别和种族背景等的成员?

A.3

B.5

C.7

D.9

2.利用已有的理论对各研究变量或概念之间的相互关系进行说明的是

A.理论框架

B.概念框架

C.理论模式

D.概念模式

3.类实验性研究中必须具备的设计要素是

A.干预

B.盲法

C.随机化

D.设对照组

4.护理研究论文的正文常包括

A.前言、材料与方法、结果和讨论

B.关键词、前言、材料与方法和讨论

C.摘要、关键词、结果和讨论

D.前言、材料与方法、结果和参考文献

5.“吸烟会增加肺癌的发生率”这一假设是

A.有方向性假设

B.无方向性假设

C.无效假设

D.有效假设

6.特种文献又称为

A.基本文献信息资源

B.非书非刊资料

C.连续出版物

D.声像资料

7.载体是文献的

A.信息

B.外部形态

C.联系物

D.实质内容

8.在MEDLINE光盘数据库中常用的“AD”字段代表的含义是

A.原文出处

B.评论

C.文摘

D.著者地址

9.某护士欲调查社区里长期卧床的老人的营养状况变化情况。她先对社区里长期卧床的老人进行营养状况的第一次测评,然后每隔三个月使用同样的测评工具重复测评一次,这样持续进行一年的追踪。此护士的科研设计属于

A.质性研究

B.实验性研究

C.前瞻性研究

D.类实验性研究

10.某研究者欲调查北京市养老机构内护工的护理工作满意度,由于受研究时间和经费的限制,他拟从15所北京市的养老机构中随机抽取5所机构,然后对这5所机构内的符合研究对象入选标准的护工进行问卷调查。此研究者使用的抽样方法是

A.整群抽样

B.分层抽样

C.系统抽样

D.单纯随机抽样

11.某护士欲研究两种不同的口腔护理液A、B液对于ICU呼吸机插管患者的口腔内细菌的影响效果。她将符合入选条件的ICU气管插管患者随机分为两组,一组使用A液进行口腔护理,一组使用B液进行口腔护理。口腔护理后对口腔内细菌进行分析比较。这个研究设计中所选用的对照方法是

A.配对对照

B.组间对照

C.自身对照

D.混合对照

12.某护士在进行一项问卷调查的过程中,发现问卷的回收率非常低,仅达到65%。此时产生的偏倚属于

A.混杂性偏倚

B.信息性偏倚

C.选择性偏倚

D.诊断性偏倚

13.关于问卷调查法,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是研究者通过书面形式直接从研究对象处获取研究资料的方法

B.研究者将希望获取的资料以书面形式写出,分发给研究对象,研究者通过言语和文字向研究对象收集资料

C.是调查研究中较少选用的方法

D.常用的问卷有公认的量表和研究者自行设计的问卷

14.对于国外量表的使用,检测翻译并回译量表的信效度系数均应大于

A.0.4

B.0.5

C.0.6

D.0.7

15.护士李梅正在进行一个课题研究,需要通过单面透视玻璃观察房间内共济失调儿童的运动行为。此时李梅的角色是

A.局外观察者

B.完全参与者

C.参与性观察者

D.观察性参考者

16.关于生物医学测量法,下列描述正确的是

A.所获得的结果客观、精确

B.适用于收集研究对象的心理方面的资料

C.适用于收集研究对象的社会方面的资料

D.可通过查阅有关记录和档案而获得研究资料的一种方法

17.下列可以反映研究工具与其所依据的理论或概念框架相结合程度的效度类型是

A.内容效度

B.结构效度

C.同时效度

D.预测效度

18.比较急诊科护士与老年科护士焦虑自评量表得分情况有无差异,应选择的统计学分析方法是

A.秩和检验

B.t检验

C.χ2检验

D.方差分析

19.若用统计图表示某学院教师职称构成情况,应选择的统计图是

A.线图

B.条图

C.圆图

D.直方图

20.关于护理综述的分类,下列叙述正确的是

A.按照时间划分,如回顾性综述、前瞻性综述

B.按照内容划分,如成就性综述、归纳性综述

C.按照是否参考作者意见划分,如评论性综述、现状性综述

D.按照写作的目的划分,如动态综述、争鸣性综述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3小题,每小题2分,共26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纸”的相应代码涂黑。错涂、多涂、少涂或未涂均无分。

21.护理研究应遵循的公正原则是指研究对象有

A.隐私权

B.免于伤害权

C.自主决定权

D.充分认知的权利

E.公平治疗的权利

22.文献检索的常用法分为

A.顺查法

B.倒查法

C.抽查法

D.循环法

E.追溯法

23.下面属于分类变量的是

A.身高

B.性别

C.体重

D.职业

E.血压

24.在数据收集完成后要进行数据处理,数据处理过程主要包括

A.数据录入

B.数据编辑

C.数据编码

D.资料分析

E.统计推断

25.按编著方式不同文献检索工具类型可分为

A.目录

B.题录

C.索引

D.文摘

E.期刊

26.利用《中文科技资料目录》(医药卫生)查找有关“股骨颈骨折的护理”方面的文献,该课的主题词和副主题词是

A.股骨颈骨折

B.股骨颈

C.骨折

D.护理

E.股骨

27.下列有关预试验的描述正确的有

A.预试验的样本量可以是设计的总样本量的10%-20%

B.是在正式开始研究工作前进行的小规模试验

C.通过预试验可以与被研究对象建立信任关系

D.在预试验中可以对研究工具进行初步试用

E.通过预试验可以熟悉研究条件

28.下面有关实验性研究中设立对照的描述正确的有

A.设立对照时只需要设定一个对照组

B.设立对照可以减少受试者的主观偏倚

C.通过设立对照可以突出干预措施的效应

D.设立对照是为了排除研究中的干扰因素

E.常用的对照方法有自身对照、组间对照和配对对照

29.下列对于盲法特点的陈述正确的是

A.盲法包括单盲和双盲

B.盲法仅是针对受试者而设计的

C.仅在指标观测和数据收集阶段实施盲法

D.盲法可以减少来自于受试者主观因素所致的偏倚

E.盲法中资料收集者一定知道研究对象是否处于干预组

30.关于Likert量表的描述正确的有

A.是最常用的评定量表

B.由一组句子组成,测量人们对某一主题的看法

C.呈现按程度轻重排列的评定标准

D.一般由40-50个项目组成

E.答案一般为5个类别,表示赞同的程度或行为出现的频率

31.观察法在使用过程中的缺点有

A.很难用于不易被测量的情形

B.获取的资料不够深入

C.容易涉及伦理问题

D.结果的主观性强

E.花费时间较长

32.下列对绘制统计图的正确要求是

A.图号、图题应写在图的上方

B.图号、图题应写在图的下方

C.应附有图例说明

D.绘制的图形应符合资料的性质

E.根据资料类型和分析目的选择不同类型的图形

33.下列关于护理研究论文创新性的说法正确的是

A.指前人没有做过或发表过的新内容

B.指论文的理论水平、实践水平和学术见解是否达到或超过国内、国际先进水平

C.科学研究中不允许重复或模仿他人的工作、验证他人的创造性劳动成果

D.创新性反映了论文的学术水平和学术地位

E.可以体现在对既定说法的纠正、补充或对空白的填补

非选择题部分

注意事项:

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将答案写在答题纸上,不能答在试题卷上。

三、名词解释(本大题共6小题,每小题4分,共24分)

34.选题

35.数值变量

36.研究设计

37.访谈法

38.变异

39.护理经验论文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5分,共20分)

40.简述根据性质和程度所进行的研究中的风险分类。

41.简述医学文献的阅读要领。

42.简述重测信度的概念及测评时的注意事项。

43.简述护理综述论文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