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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计职业道德的概念
广义的职业道德是指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涵盖了从业人员与服务对象、职业与职业之间的关系。会计职业道德是指在会计职业活动中应当遵循的、体现会计职业特征的、调整会计职业关系的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
(二)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
(1)爱岗敬业:要求会计人员热爱会计工作、安心本职岗位、忠于职守、尽心尽力、尽职尽责。
(2)诚实守信:要求会计人员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执业谨慎、信誉至上、不为利益所诱惑、不弄虚作假、不泄露秘密。
(3)廉洁自律:要求会计人员公私分明、不贪不占、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4)客观公正:要求会计人员端正态度、依法办事、实事求是、不偏不倚、保持应有的独立性。
(5)坚持准则:要求会计人员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始终坚持按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
(6)提高技能:要求会计人员增强提高专业技能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勤学苦练、刻苦钻研、不断进取、提高业务水平。
(7)参与管理:要求会计人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努力钻研相关业务、全面熟悉本单位经营活动和业务流程、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领导决策、积极参与管理。
(8)强化服务:要求会计人员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努力维护和提升会计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
■二、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的关系
(一)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的联系
会计职业道德是会计法律制度正常运行的社会和思想基础,会计法律制度是促进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形成和遵守的制度保障。两者有着共同的目标、相同的调整对象,承担着同样的职责。
(二)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的区别
1.性质不同:会计法律制度通过国家机器强制执行,具有很强的法律性;会计职业道德主要依靠会计从业人员的自觉性,具有很强的自律性。
2.作用范围不同:会计法律制度侧重于调整会计人员的外在行为和结果的合法化;会计职业道德则不仅要求调整会计人员的外在行为,还要调整会计人员内在的精神世界。
3.实现形式不同:会计法律制度是通过一定的程序,由国家立法机关或行政管理机关制定的,其表现形式是具体的、正式形成文字的成文规定;会计职业道德出自于会计人员的职业生活和职业实践,其表现形式既有明确的成文规定,也有不成文的规范,存在于人们的意识和信念之中。
4.实施保障机制不同:会计法律制度主要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会计职业道德既有国家法律的相应要求,又需要会计人员的自觉遵守。
■三、 违反会计职业道德和会计法律的主要表现
违反会计职业道德和会计法律的主要表现:做假账。造成会计人员做假账的问题, 具有多方面的复杂原因,客观表现为违反《会计法》等, 私设帐本, 目的是千方百计为逃避财政、税务、审计、外汇、海关等部门的监督,为企业或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从会计人员方面分析, 做假账的成因主要有二:一是屈从领导的压力, 被动做假;二是会计人员个人自律意识不强, 为谋私利挺而走险。从企业及单位方面分析, 促使会计人员做假账的动机有三:一是企业本身的利益所需;二是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和公司利益的需要;三是监督机制和会计规范体系不完善。
■四、 加强会计道德建设教育的有效途径
(一) 营造良好的职业氛围
会计人员道德的内部环境依赖于本单位严格的管理制度的建立,其外部环境则要在全社会营造出新的道德价值趋向, 并不断赋予鲜明时代的道德特色加以规范。一方面, 要大力宣扬敢于“求实讲真”的先进人物的事迹和经验, 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他们的安全和利益不受损害; 二方面, 还要使做假账等违纪违法行为得到及时的、有力度的惩处, 加大违纪违法的机会成本, 保证这种惩处远远大于其违纪违法所得的利益。
(二) 完善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及其评价体系
建立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目的, 就要将社会公认的道德标准固化为会计人员的观念和信念, 并对其行为选择产生积极、有效的影响。进行会计职业道德评价,首先要确立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标准; 其次要选择恰当的评价方法。其评价方法应包括社会评价方法和自我评价方法两个方面, 而社会评价方法又包括社会舆论评价与传统习俗评价两个方面。
(三) 强化会计职业道德的自律性和监督机制
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执行不仅受制于外力, 更重要的是通过会计人员的自我判断、自我选择、自我调节、自我约束来体现道德规范的内容及要求。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自律性要求我们必须强化会计职业道德的社会性和非强制性。比如:第一、建立会计职业道德跟踪监测系统, 及时判断会计职业道德的状况及所处的阶段, 发现会计职业道德演进的新动向; 第二、建立健全会计职业道德考核制度, 把职业道德标准作为会计执业的必备条件, 严格执业资格验审制度, 凡是有做假账行为并依纪依法受到严重处分和刑事处罚的,一律取消其执业资格; 第三、建立由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多管齐下的监督机制, 对会计人员遵守职业道德情况经常进行检查和督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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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号:1673-291X(2009)33-0015-02
随着中国记账业的不断发展,记账业的业务范围也越来越广阔,税务逐渐成为代RIP-,账的一项重要内容,税务事业日渐兴旺,在记账业的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税务是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之间的桥梁和纽带,通过活动,不仅有利于纳税人正确履行纳税义务,而且对国家税收政策的顺利贯彻落实具有积极作用。现在中国税务已处在生存与发展、竞争与整合的关键时期,然而在管理体制上仍存在许多问题,致使执业秩序还比较混乱,严重制约了税务行业的健康发展。本人就目前记账下中国税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浅谈了自己的几点看法,敬请读者批评指正。
一、存在问题
1 纳税人纳税意识淡薄、税务定位不清。纳税人是税务的委托者和需求者,纳税人是否选择税务直接影响到税务事业的发展。纳税人的税务需求,除取决于税收法制状况外,还取决于其纳税意识的强弱和对税务的认识程度。中国目前纳税人的纳税意识淡薄,偷、逃、骗、抗税较多,他们认为,税收筹划的目的不是为企业节约开支,而是帮助纳税人偷、逃税款。这也严重制约了税务业务的发展。
2 税务独立性较弱,执业不规范。在中国,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公司等虽已与税务机关基本脱钩,但仍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靠关系、靠税务机关的权力获得固定的客户。平时并不是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而是想办法巩固和税务机关的依附关系,以此来维护自己在业务上的垄断地位,难于确保其依法和独立,独立性较弱。纳税人也将税务机构视为税务机关的特殊部门,出现问题时往往将交费作为解决办法,税务人则唯利是图,容易受纳税人左右,失去其独立性。这种现象严重影响到税务业务的正常开展,加剧了税务市场秩序的混乱,不仅没有降低税收成本,而且还滋长了腐败行为,增加了市场经济运行的成本,成为中国税务事业发展的障碍。
3 行业竞争不正当,存在违规违法现象。在中国税务市场良好的法治大环境形成之前,税务的需求不可能大规模的释放出来,对已有的有限的税务业务就成了众多税务机构抢夺的羔羊。许多税务事务所不把主要精力放在无限市场的开发上,不是“同等价格比服务,同等服务比价格”,而是热心于不正当竞争,竞争的手段层出不穷,一些机构采取低价收费、高额回扣、互挖墙脚、互相诋毁等商业恶性竞争的惯用伎俩。激烈的行业竞争,严重扰乱了税务的市场秩序,业务操作的不规范或不够规范使得乱象丛生。由于机构与委托人之间存在着密切的经济利益关系,因此工作难免不受其左右,在此前提下所编制和出具的会计报表、纳税资料的真实性也就难以保证,忽视了业务质量、责任风险和社会信誉,出现了违规违法,严重损害了税务行业的发展。
4 执业人员业务素质不高,税务在低水平上运转。税务是一项智能型的中介服务行业,不论是流程型业务还是创新型业务都需要税务员具有过硬的业务素质。但在现实的记账环境下,从事税务的执业人员往往是“半路出家”,他们所能承担和胜任的仅仅是日常的出纳、会计工作,并不是真正具有较强的会计审计能力、通晓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具有丰富经济领域知识、具有较强办税经验的优秀税务人员。所以,他们只是从事纳税申报、发票领购、小型业户的建账和记账等一些简单的事务性工作,至于如涉税风险诊断、税收筹划高层次的新型税务业务开展很少。这使得中国大部分税务业务主要是包含附加值较低的流程型业务,而包含附加值较高的创新型业务所占份额较低。此外,在实际工作中,税务机关工作人员也很难分辨前来办理涉税事宜的人员是企业内部人员还是人员,很多没有资格的公司和人员利用这个管理上的漏洞,从事非法的税务业务,也使得税务也水平低下。
二、对策分析
1 提高纳税人税务意识。加大对企业尤其是单个纳税人的税务知识的宣传,让他们认知到税务的实质,认知到税收筹划的目的是为给企业节约开支,而不是偷、逃税款。要充分运用媒体包括电视、杂志、网络、巴士传媒的作用,创造一个有利于税务发展的舆论环境,适时举行一些税务知识竞赛、免费咨询活动等,改变纳税人对税务的传统认知和狭隘看法。让纳税人更清楚知道税务的实质、过程、业务范畴和内容、责任分担状况、人的权利义务、收费状况和作用,从而在思想上提高纳税人对税务的认知度和接受度,提高纳税人的税务意愿。同时,加大对纳税人违反税法规定行为的处罚力度,包括物质处罚和精神处罚,从而在反面促使纳税人寻求税务方式。
2 完善相关法律确保税务的独立性。税务机构是一种社会中介服务组织,既不隶属税务机关,也不受控于纳税人,而是独立于征纳双方之外的第三者,依据有关法规,坚持客观公正原则,直接参与市场竞争,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供优质服务的。我们要确保税务机构的独立地位,确保其不受税务行政机关及纳税者的左右,我们在法律支持方面迫切需要制定适合中国实情的更具权威性的法律依据,制定专门的税务相关法律,确保税务的合法地位、市场准入制度、执业范围、权利义务、责任职责、惩罚规定、资格认证、收费标准、质量监控等,让现行税务行为有法可依,同时结合我市具体情况在国家法律的引导下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用完善、科学的法律来规范和调节税务,彻底消灭现在存在的行政税务、关系税务、强行指定等,使该行业做到公正化、公平化和透明化,早日实现税务的制度化、规范化。
3 提升税务中介机构素质。提升税务机构中介素质,主要是提高执业人员业务能力和职业操守。在记账下,普通会计人员只能担任一般工作,还应聘请部分有税务执业资格的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税务顾问等高级人才,为扩大税务业务范围提供人才支持。
提高执业人员的ltPo~lk操守,制定税务人的职业道德标准,税务机构实行质量风险控制,严格监督控制每个业务操作规程。要求每个税务人谨遵职业道德、提高职业操守,对客户资料保密,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服务,不得私下收受好处,不断加强自身的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要以谨慎的态度,充分了解委托单位的基本情况及委托事项,审慎签订协议;全面取得各项基本资料,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明确阶段目标,确保按时保质完成。
4 扩大业务范围,提升创新型业务份额。在中国目前税务需求有限的情况下,我们应鼓励税务机构积极扩展税务业务范围。在记账下,我们的税务业务也不应只局限于低水平、低层次的流程型业务上,应加大创新型业务的份额。首先,主动出击扩大业务范围,努力走向市场去积极争取适合自己的涉税业务;其次,优化服务目标,利用自身财务、会计、法律等方面的综合知识为其提供税务咨询、进行税收筹划、税务评估全方位服务;再次,从专业化向税务、会计、经济管理三位一体式综合服务发展,不仅要为纳税人做好一般业务,而且要积极开展税务评估、公证等涉税鉴证服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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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管制的经济学含义
按照《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中的解释,管制是指政府为控制企业的价格、销售和生产决策而采取的各种行动,政府公开宣布这些行动是要努力制止不充分重视社会利益的私人决策。丹尼尔·F·史普博将管制定义为行政机构制定并执行的直接干预市场机制或间接改变企业和消费者供需决策的一般规律或特殊行为。曾国安教授将管制界定为:管制者基于公共利益或者其他目的依据既有的规则对被管制者的活动进行的限制,并将管制分为政府管制和非政府管制两大类。综合而言,管制作为国家干预市场的一种方式,通过政府依据一定的法律规章对微观主体的市场进入、价格决定、产品质量和服务条件等施加直接的行政干预而体现一定的政策目的。关于管制存在的原因,存在以下几种学说:1.管制机构酝酿论,该学说认为管制在行业内部受损集团的请求下,为了行业内部的利益分配,经济性管制机构才得以成立。2.行业保护论,即行业本身为了保护在位的厂商和防止潜在进入者,要求成立管制机构。3.公共利益论,即保护消费者。4.政府管制俘虏论,该理论认为管制是一种由国家供给的商品,由于企业利益集团和消费者利益集团之间的政治力量比对差异,政府管制是为满足产业对管制的需要产生的。不同的管制学说,提醒我们既要看到政府管制的必要性,同时也要注意其局限性,对政府管制应进行理性反思并加以完善。
(二)注册税务师行业管制模式比较
从注册税务师行业管制来看,属于非营利组织的管制,即非营利组织的管制者基于组织利益或者公共利益,依照该组织制定的规则对所属成员或者其他相关主体的行为进行的管制。按照世界各国对注册税务师行业的管制模式,大致可以分为三种类型,即完全管制型、混合管制型和自由管制型。
1.完全管制型,即由政府专门立法并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对注册税务师机构和注册税务师的执业资格、执业范围、执业准则、职业道德以及执业质量控制等进行规范,甚至对职业服务的定价也由政府管制。以日本为例,政府制定《税理士法》,严格规范税理士的职业准入、执业标准以及职业道德等执业行为。完全管制型模式的优点是,注册税务师和注册税务师机构的执业行为较为规范,注册税务师的素质较高,通过统一规范的行业管理,可以降低税务服务过程中涉税成本,从而促进税务服务需求。但是,国家为此承担的管制成本很高,不能有效发挥民间组织的自律作用,而且会影响注册税务师行业的独立性和自由发展。
2.混合管制型,即一方面政府设立专门管理机构,制定相关管理法规,进行宏观行政管理,另一方面,成立注册税务师行业自律组织,进行具体事务管理。其中,以自我管制为主,政府对注册税务师行业微观层面的管理虽有介入,但介入的幅度与程度较低,性质上属于自律管理为主的混合管理模式。美国即采取这种行政管理与民间自律相结合的模式,在政府设有注册税务师管理局,是注册税务师行业的主管部门,其行业组织为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人会等。美国财政部还制定了《管理纳税人规则》,对注册税务师行业准入制度、注册税务师业务之限制与责任、惩戒程序等基本问题进行了统一规定。部分管制型注册税务师制度综合了政府集中管制和民间自我约束两方面的优势,既能保持行业独立性,又能合理配置资源。
3.自由管制型,即国家管制很少,不专门立法和设立管理机构,只管一般工商登记。注册税务师行业微观层面的事务均通过其职业组织来实施控制。通常这种管制模式,职业垄断性不强,强调行业自由竞争,主要依靠行业自律监管。以澳大利亚为代表,注册税务师登记委员会是独立于国家税务局的组织,负责注册税务师的资格认定和注册税务师机构的开业登记管理。此外,作为民间组织的租税协会,还定期给会员提供资料,负责税务人培训等。其优点是节约国家的税收成本,能充分发挥行业组织自律的作用,但是,由于市场准入相对容易,注册税务师机构素质可能参差不齐,纳税人的监督成本也相对较大。
二、注册税务师行业管制的政策功效
(一)规定行业准入制度以协调行业供求
从保护行业利益角度看,对注册税务师行业进行管制,需要对特定约束条件下该行业的供求状况进行估量。注册税务师需求主要取决于国家经济发展状况、税法制度完善程度。一国不同经济发展阶段对税务服务的需求层次也不相同。由于注册税务师的多数业务与会计师、律师的业务范围重叠,因此在政策上涉及两个方面问题:其一,是否对注册税务师进行职业垄断,即是否设计职业税务师制度,职业税务师与律师、会计师职业的关系如何。其二,如何协调各职业业务范围之间的关系,即应考虑设定的职业垄断领域是否得当。在注册税务师行业监管制度供给方面,由于涉税知识和技能的特殊性,通过政府管制设定行业准入制度来决定进入该行业的必备条件非常关键,设置这样的行业准入标准,可以排除不胜任的和低质量的税务服务进入市场,也有利于区分与其它行业的执业行为,规范注册税务师执业行为。
(二)制定职业规范、惩戒制度确保服务质量控制
由于注册税务师行业的特殊技能要求,基于公共利益保护考虑,除了通过设置行业准入制度,弥补因信息不对称造成的市场失灵之外,还需要一定的职业规范控制服务质量。执业标准的制定因各国注册税务师制度传统而有不同,在有些国家是通过民间组织制定严厉的准则和惩戒制度来约束其成员,而发展中国家或转型期国家则多数通过国家立法来确定执业规范。对服务质量的控制,还可以考虑通过一定的职业监督方式,如税务机关监督、内部控制机构监督或公众监督方式来实现,这些都应在管制制度中加以规定。
(三)注册税务师的职业定位与职业操守
对注册税务师进行规制的一项重要功能就是帮助人在税制和客户之间达到一种恰当的平衡。所以,注册税务师管理规章应体现注册税务师的职业定位,并对其职业操守加以规定。现代税收国家税法理论和立法实践,大多将注册税务师视为独立于税务机关,为维护纳税人利益,协助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专家。注册税务师在执业过程中会面临两方面的利益冲突:一方面是确保税收收入应收尽收、保障税法公平、效率等的国家利益;另一方面是实现最低限度纳税的客户(纳税人)利益。当国家利益与客户利益相背离时,基于注册税务师职业独立性的考虑,以忠于客户利益为基本原则。注册税务师为保守客户秘密,可以不向税务机关告发,应是其基本职业操守。另外,与注册税务师职业独立性相关,还应考虑税务官员能否进行注册税务师业务。在转型期国家,注册税务师机构与税务机关的牵连关系会影响到注册税务师的职业忠诚和信誉度,也会制约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健康发展。
三、我国注册税务师行业管制理论实践
从我国注册税务师行业管制实践来看,主要沿袭大陆法系国家的制度传统,实行完全管制模式。在行业准入上也采用日本、德国的税务师职业垄断模式。针对我国注册税务师行业管制的实践,我们认为应加快完善注册税务师行业管制制度,由完全管制模式向混合管制型模式转变,发挥管制和市场两种手段来规范和促进注册税务师行业健康发展。
(一)建立健全注册税务师制度体系
首先,要加快《注册税务师法》的立法步伐。一方面,要先抓紧制定《注册税务师条例》待日趋完善后,在适当时机向人大提案批准颁布《注册税务师法》。最终以法律的形式确定注册税务师的法律地位、法定业务范围等。另一方面,为保证注册税务师执业的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应构建起税务服务执业准则规范体系,指导和规范税务行为。
(二)建立行政监督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行业管理体制
鉴于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尚属初级阶段,为保证其稳步健康发展,应当建立税务行政监督与行业协会自律的相结合的混合管制模式。行业行政监督主要由税务行政部门对注册税务师协会、注册税务师及其机构进行监督、指导、检查,负责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和备案登记等工作。协会行业的主要是发挥监督、自律、指导、服务的作用,负责制定执业质量标准和惩戒制度,对成熟业务制定统一的业务操作规程;统一注册税务师执业准则,强化行业自律制度建设。
(三)提高注册税务师的专业素质和执业水平
注册税务师行业是一项知识密集、技术密集、高智能综合产业,所以提高专业素质是客观要求。执业人员不仅要熟悉税收政策法规和掌握操作技能,还要具有丰富的财会知识,要懂税收、懂核算、懂管理。要从思想上把以人兴业建立高素质人才队伍作为战略任务来对待。以提高专业素质为重点,促使从业人员真正做到终身学习,提高专业判断能力和执业水平,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树立强烈的开拓意识、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以上措施将有助于改善注册税务师行业制度环境,形成合理有效的管制制度和结构,促进注册税务师行业继续创新发展,最终构建起纳税申报、注册税务师鉴证、税务监管的高效、公平、合理、综合、立体的税收征管监督制约机制,促使国家、纳税人、注册税务师走向合作共赢,增进整个社会的福利
参考文献
1.丹尼尔·F·史普博,《管制与市场》,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45页
2.曾国安:《管制、政府管制与经济管制》,《经济评论》,2004年第1期,第93-103页
3.《税法起草与设计》(第一卷),V·图若尼主编,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译,中国税务出版社2004年版,第14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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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高等教育及高等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
高等职业教育应以适应社会需要为目标,以培养技术应用能力为主线来设计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结构和培养方案。强调理论教学和实践训练并重,毕业生具有直接上岗工作的能力。同时,许多学校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有关职业技能考核标准,对学生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使学生毕业时能同时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按照教育部规定的“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结合发展道路”的办学要求,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里明确规定高等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要针对高等职业院校学生的特点,培养学生的社会适应性,教育学生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提高学习能力,学会交流沟通和团队协作,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创造能力、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 会计专业高职毕业生就业的现状分析
本科生、高职生和中职生共同构成了会计人才市场的大部分份额。本科生在就业时因长于基础扎实、综合能力突出而受到市场欢迎,中职生则长于实践能力突出并且自身定位较低,因此也较为适应市场,只有高职生近些年因各高职院校教育目标定位不清,教学设置与社会需求严重脱节,因此就业时并不能具备用人单位所要求的能力,而且高职毕业生就业定位不准确,对就业形势盲目乐观,过分要求高待遇等,导致就业时处境尴尬。
本人对江苏6所高职院的 200 名会计专业毕业生寄出调查问卷,回收有效问卷198份,其中已就业的人数达到 189 人,平均就业率为 94.5%,略高于全国高职院校的会计专业的平均就业率。从下表中可见会计类专业学生毕业后主要从事的还是会计类工作,就业去向是比较集中的。
从上表中我们不难发现,在我们教学过程中,对银行结算业务,特别是纳税申报业务的教育和训练是严重不足的,这必然会影响毕业生的就业。
3 会计专业高职教育教学现状分析
3.1 课程设置不合理和考试方法单一
目前,课程设置模式过于传统,缺乏创新,重专业,轻基础能力拓展。高职会计专业各课程教学安排中,一般有40%左右的课时安排的是公共基础课,如经济数学、英语等,其他60%安排的是专业理论课和专业实践课,专业选修课偏少。不能按照实际会计工作岗位要求组织教学,实习实训的绝大部分内容是账务处理,其实是准则、制度讲解的继续,是将平时做在作业纸上的作业改做在账册、凭证上而已。
3.2 教学内容重复和教材陈旧
近几年来,会计新业务不断涌现,我国会计制度、会计准则也发生了很大的改变,教学内容注重于准则、制度的讲解,过分强调会计核算内容;教材内容陈旧老化、交叉重复、内容偏多、不全面、理论偏深,缺乏特色鲜明的高职会计实践教材。现有教材内容相互之间往往是分割的、不成体系的。如某一出版社出版的《财务会计模拟实训》教材的内容和《财务分析模拟实训》教材的内容描述的是两个不同会计主体、不同会计期间的经济业务,两本教材之间的内容没有相互连接。
3.3 缺乏完善的实践教学基地
高职会计实践教学基地有两部分:校内会计模拟实训室和校外实习基地。但存在不少问题:一是由于经费短缺等原因,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远未达到要求,部分院校根本没有建立专门的会计模拟实训室,而是在普通教室进行教学,上课也与理论教学相差无异,老师讲,学生做。二是校外实训基地没有得到有效的落实。目前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都把财务信息作为商业秘密,让这些流动性很强的学生做这些重要的工作是他们所不愿意的,这样学生就很难见到真实而全面的会计资料,更难参与到实际工作中去。
3.4 对学生职业道德教育不够重视
目前大部分高职院校对会计专业学生职业道德教育不够重视。虽然有的学校重新开设了德育课程,但均属公德方面的内容,开设会计职业道德修养课程的学校很少。即使涉及,也多是一般性的政治说教和情理性的规劝,过于虚拟和笼统。而对于职业性问题的伦理道德因素的深层讨论较少,道德教育性的案例更少。因学生在学校期间,学校不重视给学生灌输会计职业道德观念、职业风险意识、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当学生面临实际工作中的道德冲突时,就无所适从。
4 以就业为导向完善会计专业高职教育的对策
高职会计教育的目的在于培养实用型的会计人才,为提高高职会计专业学生的素质,实现学校教育与就业岗位的“零距离”,高职会计教学必须对现有的会计教学进行改革,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和实际动手能力,改变传统的教学观念,调整课程体系结构,深化师资队伍建设,建立实训基地,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从而培养出适应社会需求的,高素质、高技能的会计人才。
4.1 合理定位会计专业高职教育目标
要真正做好高职教育工作,使专业培养目标更加符合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并了解社会对会计专业人才知识结构及能力素质的要求,因此要合理定位会计专业高职教育的目标。高职高专会计高职教育目标实际上是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面向中小型企业,掌握会计核算、税务处理、财务管理、审计监督的基本理论和方法:掌握企业财务会计核算、税务处理、财务控制和审计查证业务的基本技能,熟悉计算机数据库语言和微机系统维护技术,能运用计算机熟练处理会计业务的技能型人才。而且会计高职教育目标必须与现实相符,并具有前瞻性,需随着社会变化不断进行修正。
4.2 优化会计课程体系,完善实践教学基地
高职会计教育培养的是高技能型的会计人才,如何实现高职会计教育与社会对高技能型会计人才需求的对接,如何提高高职毕业生就业率,是高职院校面临的一个难题。我认为,高职高专会计专业制定的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应与专业培养目标相适应,必须从对学生基本职业素质和综合能力的培养抓起,将中小型企业会计岗位需要的能力培养作为重点教育内容,重视实践能力的培养,使学生毕业后适应人才市场日益变化的新要求。一是理论课程体系应符合技能型人才的培养,以目前社会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知识结构及能力培养的要求,应强调基础理论知识的适度和够用,为学生以后可持续发展打下良好基础;二是实践课程体系应以服务社会为目的,以综合素质为基础,以职业能力为根本,积极整合、优化会计专业实践课程体系设置,积极探索建立以职业能力为本位,以职业实践为主线的专业课程体系。
4.3 择优选择会计教材,改革会计教学方式和教学方法
我们应该借鉴澳大利亚的做法,将一些比较流行的优秀教材作为学生们在课堂上使用的教材。比如在我国,一年一度的会计专业技术职称考试的教材就比较优秀,因而,某些课程可以直接将其作为学生使用的教材。除此之外,学校应该尽量鼓励教师采用一些全国知名的优秀教材。在课堂上进行面授时,要更广泛地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比方说以多媒体教学、情景模拟教学等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带动教学方法、课程内容乃至教育思想的变革,使过去单一呆板的课堂教学变得丰富多彩,以培养适应企业和社会需要的高质量人才。一般来说,电化教学媒体用于教学重点、教学难点和教学手段难以表达的教学内容,或者运用电化教学媒体旨在提高教学效率,加大课时的知识容量,开阔学生视野,或者是为了增强思想教育的内涵。
4.4 改革考试考核内容和方式
改革考试方式,可以将理论知识的考核转化为实践技能考核,将考核内容趋于灵活性和实用性。如基础会计,可用填制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登记账簿、编制报表等几种形式来替代简单的选择、判断和问答。同时,加强实训课程的考核,对于实训课程分别设计各种科学合理的可操作的考核方法,提高实践教学效果。目前,在很多高职院校,毕业论文往往都是流于形式。因此,本人认为,我们可以取消对会计专业毕业论文的要求。与其要求其毕业论文,不如要求他们提交企业财务分析报告、案例研究报告或市场调查报告等更有价值的科研成果。
4.5 始终抓紧会计诚信教育
会计教育不仅传授必需的技巧和知识,而且要灌输道德标准和敬业精神。首先,要在专业计划中设置“会计职业道德教育”课程,通过在校阶段的教育,向学生灌输会计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使学生树立会计职业道德观念。除采用增加单独的《会计职业道德教育》课程的方法外,在教学中,应突出案例教学研究和分析道德冲突的解决途径和方法,帮助学生培养职业道德观念,为他们毕业后进入会计职业打下良好的道德基础。其次,开展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活动。学校要将职业道德教育纳入正常的教学内容中,增加学分比重,针对不同学生特殊需要,采用辅导教育方式,通过开设会计职业道德课程加强引导,开展各种公益活动,强化正确的价值观和职业诚信观念。再次,结合会计专业课程讲职业道德。专业课教师在教学设计中应将职业核心能力的元素融合到日常教学中,根据会计职业工作的特点,就可能出现的问题提起学生的注意和重视,让学生知道在哪些方面、哪些情况下容易出现问题及出现什么问题,并给他们以具体的指导,指出正确的应对策略,从开始即为他们建立起“拒惑防变”的能力,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准。最后,完善会计职业道德考核标准,建立一个完善的、系统的职业道德评价体系。评价过程中一定要将学校、教师、学生协调统一起来,坚持公平合理实事求是对同学们的职业道德方面的认识做出正确评价。对于评价的结果,要建立会计专业学生的会计职业道德考评档案,将每年的考评情况计入个人档案,以促进良好的职业道德形成。
4.6 加强就业指导力量,实行全过程跟踪
从整个就业趋势来看,高职会计专业的就业形势仍较为严峻,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对会计需求较少,中小型企业和自主创业逐渐成为会计人才需求的主力军。因此,要与企事业等用人单位建立良好的长效互动联系。可用以下方式:一是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逐步建立和完善半工半读制度,建立健全企业接收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制度,二是大力发展“订单”培养,鼓励职业院校与企业合作办学,或依托会计专业发展校办企业,走前校后厂、校企合一的办学路子,如成立校办记账公司等,促进高职会计教育与生产实践、社会服务的紧密结合,与劳动就业的紧密结合,为毕业后顺利就业创造条件。
总之,高职会计专业教育与就业环境的对接,不但要培养人才的专业技能,而且要加重培养人才的综合素质,培养学生终身学习的理念和知识更新的能力,进而提高就业竞争能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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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孙晓玲.澳大利亚大学会计教育及对我国大学会计教学的思考[J].改革与战略,2004(6):8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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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六大指出:“当今世界,文化与经济和政治相互交融,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文化的力量,深深熔铸在民族的生命力、创造力和凝聚力之中。全党同志要深刻认识文化建设的战略意义,推动社会文化的发展繁荣。”加强税务文化建设,不仅是丰富税务部门文化生活,提升税务干部思想境界的必要手段,同时也是改造税务部门管理模式,增强税务管理效能的有效途径。
一、税务文化与地税文化
税务文化是随着历史的进程和时代的发展衍生的,它既具有文化的共性,同时又具有鲜明的税务工作的特点。它是一种行政管理文化,是一种较高层次的优秀的科学管理模式,是一种象征全国税务系统灵魂的价值导向,反映全国税务干部在具体征管实践中形成的精神气质,更是全国税务干部在共同的价值观主导下,精益求精、发自内心的工作态度和献身事业的生活态度。同时,它永远是一个动态的、发展的理念,且与组织的具体运作息息相关它是广大税务干部在长期的税收实践中形成的,并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和职业理想的总和税务文化包括三个层面的内容,即物质文化、行为文化、精神文化。
地税文化的内容与特征:地税文化,存在于地税系统的运作活动中,它包括3个层次:一是物质层,主要表现为保障税收征管工作的物质条件和物质环境;二是制度或者行为层,主要是指保证地税工作正常运行的规程体系和体现地税系统价值取向的行为准则;三是精神层,主要是通过管理文化的熏陶,集中体现在地税部门干部身上的有形的文明表现。地税文化内容丰富、辐射面广,其核心内容就是地税系统的价值理念,它主导和支配着地税文化的各个方面。树立明确的地税价值理念,决定着地税群体对价值意义的追求。它是贯穿地税文化各构成要素的主线。
二、加强地税文化建设的重要性
加强地税文化建设对于地税事业的快速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战略意义。具体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地税文化建设,是适应新时期地税工作新任务的客观需要。
百万税务大军是国家公务员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窗口,是实现先进文化的重要载体。加强税务文化建设已成为税务系统重要的战略抉择。
(二)加强地税文化建设,有利于提高地税干部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地税文化建设是当代中国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代表了地方税收事业的发展方向,具有明确的导向性,它的灵魂是地税干部共同的价值取向,是每一个地税干部思想、意识的目标体系,它通过确定人们在思想、精神、事业、人生中应追求的进步、高尚的目标,采取引导、疏通、激励的方法,诱发、凝聚、强化人们内心深处积极向上的因素,排斥、抵制、远离不良的思想意识,达到健康思想、规范行为、提高素质的目的。
(三)加强地税文化建设,有利于完善各项制度建设。制度是文化形成的基础,是一个外在的、强制性的硬约束;文化则是制度的更高境界。是一个内在的、主动性的软约束。而优秀的组织文化则是制度产生良好效应的根本。
(四)加强地税文化建设,有利于地税部门形象的树立和优化。地税形象是地税文化的外化,优秀的组织文化是良好形象形成的基础,在先进理念的引导下,通过全体地税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地税文化所倡导的行为准则、道德规范等会深深地融入全体地税干部的思想意识中,从而促进其行为方式的逐步转变,打造出良好的地税“品牌”。
三、加强地税文化建设的思路
(一)精神文化建设。培育和弘扬地税精神,用共同的理念、价值观对地税人进行凝聚管理,宣传地税的基本理念,充分发挥楷模的表率作用,让地税的工作宗旨、服务理念、文化精神深入人心,潜移默化地渗透到地税人的思想中,成为精神支柱和动力之源,激发地税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税收事业的活力,这些都是地税文化建设的最高境界和独特功能。具体思路是:
1.深入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强化道德教育。一是抓理想信念教育,促使地税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充分调动每一个人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增强强烈的资任感和使命感;二是抓法制教育,提高地税干部的法治观念,使干部的思想追求健康向上,社会行为文明有序,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三是抓廉政勤政教育,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激励、引导作用及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事;四是要有的放矢,对症下药教育干部。要针对不同的思想实际来做思想政治工作,用灵活多变的方式方法来应对不同对象,让干部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在解惑受益中接受先进的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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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工作是财政、经济工作的重要基础。由于经济全球化趋势加快,与国际惯例接轨,会计制度改革进程也不断加快,去年我国颁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制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改革已实施,现行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也在调整之中,我国会计事业步入全面发展时期,但从近几年审计、财政部门对企事业开展的专项财务检查情况来看,会计信息失真事件不断,“会计信用危机”已经显现。而会计诚信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建立一个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的会计诚信体系。
1会计信用缺失的原因,既有主观因素也有客观因素
1.1利益驱动是会计信息失真的内在的根本的诱因。单位所有者及信息利用者出于自身利益,干预财务会计工作,使得会计信息成为服务者的工具而可以随意更改。从核算单位来看,其目的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隐瞒收入或逃避税收;从中介机构看,对单位的服务过程,也是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过程,报告质量问题难以得到保证。
1.2监管弱化是会计信息失真的外部环境和土壤。《会计法》未能得到广泛认可与共识,违法行为没有得到制裁,执法仍有不到位之处。《会计法》和《刑法》同样是法,而执法结果截然不同,触犯刑律叫违法犯罪,会计做假账通常称之为不称职或有违规违纪问题;一个有责任必须追究,一个是出问题没有人管,虚假信息责任人员为所欲为而无人问津。违法者普遍存在,执法者视而不见,两者责任都没有得到承担,形成全社会会计锁链式的“失真”现象。
1.3会计理论与实际操作的缺陷与差异。目前我国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以及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带有明显滞后性,尽管修改了《会计法》,出台了与注册会计师执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但由于我国市场体系构成的多样性、复杂性,这些法律法规不仅带有明显的应付色彩。也很难与国际接轨。这是一种客观误差,没有主观原因,可以称之为会计信息理论性误差,因为它存在的客观合理性,又有人称之为合法会计信息失真。
1.4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问题。职业道德问题,指会计人员、职业注册会计师等缺少必要的职业道德和法制观念,有意识的弄虚作假。业务能力问题,体现在会计人员业务能力的高低差异,例如理论水平不够,实践经验不足,以及主观上的努力不够等原因。职业道德是主观因素,是故意行为,不可消除;业务能力是客观因素,属非故意行为,可以逐步消除,两者有质的区别。
2解决会计信用缺失问题的对策
2.1建立会计报告审计制度、审批制度和责任制约制度。我国目前还没有实行强制的全面的会计报表审计制度,很多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只有内部要求,没有外来强制。因此,必须制定会计报表强制审计制度,企业年终后多少日内必须将年报报指定单位审计,维护其严肃性。
会计报告审核批复制度是保证企业会计报告质量年检的数量和比例的一种制度,可以由财政牵头制定并施行,税务审计工商部门和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参与,划分审批范围,分别审批,签署意见,进行调整,做出标志,审批调整后的报表管理部门进行资源共享,不会因多种需要而出现多种报表。责任制约制度是对报告的审核者或监督者的工作质量奖惩制度,这项制度主要通过公布审核者的结果,引起社会舆论的广泛监督,只有重大问题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2职业道德教育与思想品德教育,目的是减少主观动因。治理会计信息失真是一个综合系统工程,要有一个长远眼光,解决一个思想意识问题,使会计工作走向国际,首先要由国外发达国家的遵纪意识和敬业精神,思想上根本不去想做假账。
对直接行为人,即会计信息的会计人员和注册会计师等,主要是培养职业道德观念和必须遵循的原则和理念,作为一名会计人员或相关服务者,是否合格前提就是不做假账,全社会唤起共识,管理部门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必将克服主观问题。
对行政负责人、管理阶层,重点是要增强其法纪意识,摆正利益观和大局观关系,摒弃不正确、不合法的利益要求,逐步从思想上放弃干预影响会计报告的结果。这项工作与增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同样重要,从这个意义是讲,会计法才真正的能够贯彻到位。解决意识形态问题,就大大减少了违纪问题主观诱因。
2.3加强政策和业务学习,提升会计整体素质政策法规方面,财税审及相关管理部门,必须加强培训,并有严格制度要求:作为应知事项,会计人员要知晓基本的法律法规政策,自觉约束自己的行为,避免知法犯法的现象;
业务学习方面,专业业务能力的提高主要体现在教育和管理,全面提升专业技能,适应现代企业会计业务的基本要求,减少因为业务能力达不到要求而出现的低水平误差。
首先要学习系统的会计理论,用以指导实践,理论基础不够是会计业务水平不高的重要原因,因此会计人员岗前教育,会计人员持证上岗等规定要求还是要严格坚持,考试过程还要更科学更严格;
其次会计实践,会计人员必须有大量的工作实践才能灵活运用会计理论,并对理论进行补充和完善,两者缺一不可,因此,单位应让会计人员多岗位锻炼,全面掌握会计核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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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财政部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中提出的“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精神,于2007年底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了“中职学校重点专业师资培训包开发项目”,本文就是其中《财政事务》项目培训方案的部分研究内容。
一、培训方案的开发依据
(一)以已开发的《财政事务专业教师能力标准》为依据
根据教育部对培训包项目的总体要求,各项目的开发工作,必须以教师能力标准为依据。《财政事务》培训方案以已开发的《财政事务专业教师能力标准》为依据。其次。根据目前各中等职业学校本专业的师资现状及能力标准,提出有针对性的培训方案。
(二)以全国同类专业师资的现状和培训需求的调研情况为依据
总体调研的结论有以下几点:第一,目前全国范围内开设《财政事务》专业的学校非常少,从调研情况看。这个专业的招生已没有大的发展空间。由于教育部的专业设置目录中还保留这个专业,所以,部分学校以此专业为名,但课程的设置、培养的目标已不与此相适应。第二,中职学校的教师专业不固定。由于学校办学以就业为导向,专业的调整使教师的专业教学内容经常发生变化。因此,对他们专业培训的面要广,对知识的要求则不需要太深。第三,针对中职教育的特点。在制定培训方案时,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法等必须纳入培训的内容。第四,在全国范围内相关专业的老师数量不多,水平参差不齐,要根据各学校是否设置这个专业决定培训的需求。
(三)考虑本专业不同工作岗位的发展趋势和对教师要求的变化情况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开设《财政事务专业》所适用的岗位也会不断变化。所以,对教师的培训要有一定的前瞻性。特别是财政事务专业涉及的国家财政、财经法规政策性较强。必须使受训教师有一定的把握前沿动态和更新知识的能力。因此,在培训课程的设计中充分地体现了“四新”的内容,并以讲座等多种方式,使培训方案具有动态效果。
(四)按岗位任务导向设计培训内容
1.中职财政专业毕业生是目前乡(镇)财政(农经)所实际工作中急需的人才,中职财政专业毕业生也能完全胜任乡(镇)财政(农经)所各岗位的工作要求。
2.在新农村建设中,对村级干部、村级经济的发展及管理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中职财政专业教育应转变传统的就业观念,开辟以社区(村级)管理岗位为毕业生新的就业岗位群,
3.这些岗位的工作流程和行动导向,是与以往学科体系教学完全不同的。因此,首先要对教师进行按岗位行动导向设计培训内容。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流程和岗位责任,进一步明确在这个工作岗位上胜任工作应知应会的知识和应该掌握的基本技能。
二、培训方案的具体内容
(一)培训目的
以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以及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为指导。努力改善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通过培训,使接受培训的教师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水准、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学术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科研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有显著提高。使之成为具有高素质、高水平,具有终身学习能力和教育创造能力,在教学实践中发挥示范作用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双师(能)型”专业骨干教师。
(二)培训对象
根据教师能力标准的不同要求,将中等职业教师分为上岗、提高、骨干3个层级进行培训。可将3个层级界定如下:(1)上岗层级教师界定,学历达标,已获得教师资格证。(2)提高层级教师的界定,已经是本专业的合格教师,希望通过培训提高水平与能力,向骨干教师目标努力的教师。(3)骨干层级教师的界定,已经是本专业带头人或骨干教师。
(三)培训目标
基于《财政事务》专业教师的能力标准制定以下培训目标,原则上达到:
1.上岗层级专业教师
(1)初步了解财政事务专业职业教育本质特点,了解实际的职业及职业规章。使上岗层级专业教师尽快适应教学工作。进一步提高中等职业学校新从事财政事务教学教师的综合素质。
(2)掌握基本教学技能。能在老教师的帮助下独立完成特定财政事务专业教学内容的教学、设计与执行教学计划,能基本把握课堂的节奏,具备独立应对课堂中出现的各种突发状况的能力。
(3)了解基本教学方法,掌握一到两种教学方法实施教学,能够应用基本的教学媒体。能借助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比较熟练地掌握财政事务专业领域的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
(4)培养基本的操作技能,如组织乡镇各项财政收入、读懂预(决)算说明、掌握企业纳税申报和税务会计基础。为获取财政事务专业(税务师等)相关职业证书打下良好基础。
2.提高层级专业教师
(1)基本把握职业教育本质特点,理解职业教育与其他相关学科的关系。进一步提高中等职业学校从事财政事务教学的高层级专业教师的综合素质。
(2)能根据需要选取教学内容,并独立保质保量完成教学活动。能够进行教学计划的具体设计、实施与评价,以及教学资料、媒体、专业实验室及实训场所的分析应用。
(3)理解专业教学法的内涵。掌握各种专业教学方法。树立现代职业教育理念。了解中等职业学校财政事务专业课程设置的特点与教学改革方向,掌握先进的财政事务专业教学法,并具备初步的课程开发与设计的能力。
(4)掌握职业分析方法,能够运用工作分析方法对具体岗位和工作过程进行分析:能够通过分析获取不同工作岗位所需的知识、技能。通过培训(特别是社会实习),使他们能够了解和熟悉如何与行业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并为下一步回校后开展这方面的工作提供借鉴。
(5)培养较熟练的操作技能。经过培训为获得财政事务专业(税务师等)相关职业证书打下良好基础,为中等职业学校造就一大批财政专业理论水平高、实践教学能力强、在财政教育教学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的“双师型”或“双师资格”教师,真正达到以骨干示范作用带动中等职业学校财政师资队伍的整体建设。如编写乡镇财政预(决)算书,对乡镇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编制部门预算、进行税务检查和税收筹划等。
3.骨干层级专业教师
(1)深刻把握职业教育本质特点,理解职教师资
教学实践和职业工作实践的这种“双重”实践能力。进一步提高中等职业学校从事财政事务方向教学的骨干专业教师的综合素质。并将其培养成为本专业的学科头带人。
(2)根据不同教学情境熟练地完成教学活动,善于把财政事务工作岗位及工作过程转换为学习环境,开拓学生在专业工作中学习的可能性;善于开发专业教学中的学习工作任务。并具备财政事务专业的课程开发与设计的能力。
(3)熟练运用工作分析方法,将岗位分析的结果归类重组并形成新的教学内容:系统地进行技术、工作以及职业教育过程的分析、组织与评价。熟练掌握现代教学方法与手段,能借助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熟练地掌握财政事务专业领域的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
(4)提升从事中职教育研究的能力和水平,同时,在本专业的相关领域内具有一定知识更新能力和研究能力,掌握本专业前沿动态的变化,逐步成为专家级教师。能够统筹总领财政事务专业课题项目研究、设计研究方案、控制研究过程、形成研究成果并推广实施。
(5)培养高级别的操作技能。中职师资增加将提高所教专业与社会联系的能力。通过培训,使他们能够熟悉如何与相关行业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并为开展这方面的工作提供经验。
(四)培训内容
1.教育类。包括5个模块,分别是:职业道德培训、职业教育学培训、现代教育技术应用培训、专业教学法培训、职业教育心理学培训。每个模块有一个课程对应,分别是《财政事务专业教学的职业道德》、《职业教育学(基础)》、《现代教育技术在教学中的基础应用讲座》、《财政事务教学经验介绍》、《职业教育心理学基础》。其中基础类和职业道德类适合上岗、提高培训。其它类可适合所有培训。
2.专业类。有以下内容:模块一:职业发展与劳动组织分析培训,课程有《财政事务职业发展和岗位分析》(上岗、提高、骨干)。模块二:系列专业“四新”讲座培训,课程有《财政(税收)事务新规章介绍》(上岗、提高、骨干)、《财政(税收)事务新理论介绍与分析》(上岗、提高、骨干)、《财政(税收)事务热点研讨》(骨干)、《公共管理》(上岗、提高)、《预算收支分类改革》(上岗、提高、骨干)、《社区工作实务》(上岗、提高)。模块三:系列专业核心课程(含技能)培训,包括《国库集中支付》(上岗、提高、骨干)、《政府采购》(上岗、提高)、《预算编制》(上岗、提高)、《部门预算》(上岗、提高)、《预算报表分析》(上岗)、《预(决)算编制》(提高、骨干)、《乡镇集体经济转型》(上岗、提高、骨干)、《财政政策调控》(提高、骨干)、《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实务》(上岗、提高)、《农村财务会计实务》(上岗、提高、骨干)、《社会保险实务》(上岗、提高)、《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实务》(上岗、提高)、《纳税实务》(上岗、提高、骨干)、《纳税申报》(上岗、提高)、《税务》(上岗、提高)、《企业会计报表分析》(上岗)、《税务会计》(上岗、提高、骨干)、《税务筹划》(提高、骨干)、《税务检查》(提高、骨干)、《税收政策咨询》(提高、骨干)、《金财工程软件应用》(上岗、提高)。模块四:实践技能培训,《兰贝斯预算管理软件应用》(上岗、提高)、《网上纳税申报与交纳软件应用》(上岗、提高、骨干)、《用友公司会计软件系统应用》(上岗、提高、骨干)(建议为选修课)、《金税工程软件应用》(上岗、提高)、《乡镇财政岗位实习》(上岗、提高)、《社区岗位实习》(上岗、提高)、《纳税业务实习》(上岗、提高)、《企业会计岗位实习》(上岗、提高、骨干)、《政府、企业考察与交流》(提高、骨干)。
(五)考核
培训考核应包含以下几部分:理论知识10%:专业实践技能20%;企业实践活动20%;教案与试讲20%;教学研究论文20%;平时作业与出勤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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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行为,是通过会计职业道德感性培养、会计职业道德认识、会计职业道德理想的树立造就的。让高校学生能够认识到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行为,如一尘不染、廉洁白律、勤俭节约等。
对于高校的会计专业学生来说会计职业道德评价也是他们应该掌握的内容。会计职业道德评价是人们在社会的实践活动中根据一定阶级或社会的道德准则、规范的标准,通过个人心理活动和社会舆论等表现形式,对现实社会中个体和群体的品质、行为进行价值判断的一种活动。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大部分学校不重视培养学生的会计职业道德观念、责任意识、职业风险意识,因此学生毕业后在面临实际工作中的道德冲突时却无所适从。所以,只有重视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加强培养会计职业道德观念,才能从根源上治理会计信息不规范问题。
二、高校会计职业道德评价的原则
要解决我国会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问题,当务之急是建立完善的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评价机制,为保证评价机制的客观公正,在评价的过程中需要符合以下基本原则:
1.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在具体评价指标的选取上,在会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评价过程中一定要有科学的依据,要能够真实反映会计人员的实际职业道德状况,既要有代表性,又要全面,既不能重复选取评价指标,又不能只重视某些方面的评价,或者是虚设指标。
2.目的性和时效性
首先,职业道德评价体系要围绕如何进行有效评价并提高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这一目标设计,并选取最能够代表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水准的典型指标进行综合分析,选择恰当的评价指标,使评价结果能够直接运用于从业人员的具体工作中去,从而提高评价工作的使用价值。职业道德评价体系不仅要具有目的性,同时还必须具有时效性,要紧跟时代的变化,做到与时俱进,所以,职业道德评价体系不仅要反映当前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情况,而且还需要密切跟踪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变化情况,做到及时发现新问题,防患于未然。
3.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在会计职业道德的评价中,对于能够进行量化的指标要形成一个明确的量化结果,而对于不能进行量化的指标,要进行定性分析,要做到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原则。在具体的操作中,发达国家的做法是把定性和定量的比例确定为4比6,但是前提条件是发达国家具备比较完备的法规体系和信用制度,也便于做出比较分析。但是对于我国而言,目前尚不具备完备的信用制度,定量的数据资料也不易取得,因此在具体的操作中定性和定量的比例要考虑我国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
三、高校会计职业道德评价的方法简述
在确定了进行会计职业道德评价的原则之后,那么如何落实这些原则,就需要选取恰当的评价方法,从而提高会计从业人员会计信息质量和职业道德水平。
1.外部评价法
外部评价法是指外部的政府部门、社会自律组织和外部人员等对于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进行评价的方法。实行外部评价法有助于形成良好的外部监督约束机制,形成良好的外部约束环境,提升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水平。在具体的实施中,可以从政府部门评级、社会舆论评价、中介机构评价等方面进行具体的评分,政府部门评价主要是由税务、财政等部门对于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进行检查、评分;社会舆论评价主要是从媒体角度进行监督,最终要形成良好的外部舆论环境;外部机构评价主要是由行业自律组织、会计师事务所等机构对于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准进行评分。
2.内部评价法
内部评价法是指从业人员所在单位或者是所在财务会计部门对其职业道德水平进行评价的方式。内部评价可以在部门内部对于从业人员进行有效的约束和监督,从而提高职业道德水准。在具体的实施中,主要通过内部的工作效率评分、考核评分等措施,对于不同的指标赋予不同的权重,根据会计职业道德的要求设置不同的评分标准,在具体的评价中,可以着重考察从业人员的诚实守信、客观公正、职业技能等方面的内容,从而在内部加强对于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约束。
3.自我评价法
会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的高低与否,作为从业人员本人首先应该对自己有着清醒的认识,自己对自己进行评价,最有发言权。这种评价方法可以使会计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形成自知、自评的精神。同时,自我评价法和外部评价法、内部评价法相结合,有利于对会计从业人员进行监督,形成内在和外在的压力,从而有助于提高职业道德水准。在职业道德评价中,要根据职业道德评价体系的要求,设置不同的自我评价指标内容,再让从业人员按照指标内容对于自己进行评分,从而有助于加强对于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约束。
总之,对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效果应定期进行测试和评价,不仅需要学校的考核评价,也需要社会的评价,从而进一步调整,修改学校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内容,使学校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更具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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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未形成以行业协会颁布的非强制性的职业道德规范。从本质上讲,会计职业道德应该是非强制性的,但是目前企业会计的职业道德依然还是通过法律或法规的形式强制规定的。可喜的是,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是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颁布,是一种行业自律、非强制性的职业道德规范,这是一个长足的进步。但应当看到,其他方面的职业道德要求是通过法律和法规的形式强制规定的。极具重要性的企业会计目前尚无一个行业自律性质的职业道德规范。
(三)迫于单位领导的压力,被迫造假。在当前的会计从业环境中,单位主管领导、财务负责人与会计人员在地位上属于上下级关系。为了保证个人生活的不断改善及日后的升迁,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在单位会计工作中能否发挥作用和发挥多大的作用,也就不可避免地打了折扣。单位负责人为了达到某种利益往往会向会计人员施压,致使会计人员违背法律法规,在会计工作中作假瞒报。因为这种上下级关系往往不以会计人员的主观意愿为转移,所以,要恪守职业道德,不少会计人员很难做得到。调查显示,当前普遍发生的作假问题,大部分会计人员是没有主观故意的,如果他们没有被授意、指使、强令,那么自己是不会主动造假的。虽然也有些会计人员因欠缺职业道德而造假,但究其根源还是上级领导强迫所造成的。如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科龙电器属于领导授意、指使、强令会计人员编制虚假销售收入,骗取金融机构的贷款现象。
(四)法律监督机制执行不到位。在经济工作中,经常出现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造成企业会计人员法律意识淡薄,削弱了自我约束能力。当企业的财务行为与会计法规制度发生抵触时,往往片面强调搞活经济,而放纵了违纪违规的行为。况且目前财政监督、税务监督、审计监督等监督标准又不统一,各部门在管理上各自为政,功能上相互交叉,造成各种监督不能有机结合,不能从整体上有效地发挥监督作用。而我们国家对违反会计职业道德的处罚力度不大,使得非诚信行为的成本低廉却能给失信者带来巨大的利益,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助长了造假的气焰。
(五)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意识薄弱。在市场经济日趋完善的条件下,社会不良风气使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受到前所未有的影响。人们在追求物质利益时,攀比主义、个人主义、享乐主义等不良思想逐步抬头,少数素质较低的会计人员把会计行业诚信为本、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道德规范抛在脑后。在私欲的驱动下,抵挡不住各种物质诱惑,不能坚持原则,大肆变造、伪造会计事项、会计凭证,以达到侵占、侵吞国有资产的目的;更有甚者对于检查机关的正常审计,故意隐匿、毁损会计资料,最终以身试法。2002年4月,中国证监会正式的关于银广夏处罚公告明确说明:由于银广夏主要控股子公司天津广夏1998年及以前年度的财务资料丢失,银广夏1998年度利润的真实性无法确定。也就是说,中国证监会已经查实并确证银广夏天津公司存在销毁会计档案的现象。
我国已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快速发展和完善时期,但市场经济尚未真正替代以往的计划经济,真正的现代企业制度并没有完全建立,绝大多数企业都存在着所谓的内部人控制现象,使单位负责人和会计人员的利益在公司的决策中得到充分体现,势必损害社会公众利益。只要内部人控制现象得不到根除,会计职业道德就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因此,净化会计行为环境对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意义重大。
二、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必要性
(一)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是会计行为规范化的基础,也是会计目标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会计行为规范化要求会计行为合法化、合理化、真实化。而会计职业道德将主导会计人员的行为动机,会计人员的内心信念将支配其会计行为。会计人员是否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将直接决定其会计行为的规范化与否。要实现会计目标,其前提是会计人员要提供真实的、规范的会计信息。显然,只有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才能保证会计目标的实现,净化会计职业环境,保证国家政策的贯彻执行,保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二)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素质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有限的经济资源的合理配置并不是一个纯粹的经济活动过程,要有人的参与处理。人的道德素质、价值观念以及由此导致人际关系协调状态将直接影响物质资源的合理配置方式和程度。在攀比主义、拜金主义、个人主义道德观念引导下出现的假业务、假合同、假信息,直接扰乱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破坏了物质资源的合理配置,也必将阻碍物质资源合理配置过程和效益。可见,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素质能促进物质资源的合理配置。
(三)进步的会计职业道德是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制衡力量。道德作为调节经济活动的手段,与管理、行政、法律、经济手段相比,有其不可替代的独特功能。一般而言,管理、行政、法律是一种强制性手段,它通过国家行政部门强制推行一些政策法令,尽管可以收到明显效果,但对处于市场经济活动的人来说,终究是一种外在力量,若不能被有效的监督执行,往往出现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所以,进步的会计职业道德,可以促使会计人员自觉遵循法律、准则,实事求是,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
三、加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措施
(一)加大职业道德建设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1. 要对会计从业人员进行有效的职业道德教育,采用职业道德教育与典型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寓枯燥抽象的说教于生动具体的案例剖析中,这样可以增加从业人员对职业道德规范的感性认识,增强教育的效果2. 要加快建立企业、单位、中介机构和会计从业人员的信用档案,鼓励守信守法者,惩罚失信违法者,促进会计职业道德的遵守3. 要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教育作用,加强媒体宣传教育力度,广泛宣传诚信思想,披露失信违法典型,使全社会认识到诚信的重要性,树立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观念,营造尊崇诚信的良好社会环境。
(二)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
1. 需要切实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并且建立科学的管理模式,避免一人做多个岗位的工作,减少会计因领导操纵而造假的可能性,优化会计环境。
2. 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强化法制监管。要结合我国实际情况,修改、完善相关法律和规章,对现有法律法规中一些责任和处罚不明确的条款加以修改,并增加对那些在现实中出现而法律法规中没有涉及的情况的规定。我们还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在相关法律法规里面增加民事赔偿制度的规定,对因有关人员造假而产生的损失,按照责任大小由其进行承担,尤其是要明确和加大单位负责人的赔偿比例,这样会计信息使用者一旦受到虚假信息损害就会依照有关条款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获取赔偿。民事赔偿责任并不排除刑事责任等当事人应当承担的其他责任,以此达到保护会计信息使用者利益和惩罚违法违规者的目的,遏制失信作假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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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计信息失真的危害性
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不仅是企业微观经营决策所必须的资料,而且是国家对宏观经济实行有效调控的重要依据。主要危害:一是会计信息失真使使用者不能了解企业真实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投资者的利益得不到保障;二是一些企业通过虚假的账册来骗税或免税,制造假账册使国有资产贬值流失,造成国家税收流失;三是为腐败分子提供了可供之机,为经济犯罪打开了方便之门。
二、会计信息失真原因
(一)人为因素
一是会计人员自身原因。一方面,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不高: 在基层会计工作岗位上,无《会计证》的人员很多,会计后续教育缺乏力度,造成工作质量低下,如果要求一些不学法不懂法对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知之甚少的人去遵纪守法、去依法办事,这是不现实的;另一方面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不高:坚持原则,严格执法,敢于同违规违纪作斗争的少,相反对违规违纪熟视无睹,甚至主动为领导出谋划策的多。二是单位负责人违法干预会计工作。单位领导、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指使或强令会计人员误导性陈述、虚假记录,导致会计信息虚假。
(二)监督因素
第一在内部会计监督方面,会计人员隶属于单位领导,不具备监督者应有的独立地位,势必导致会计监督力度不够 ;第二在政府监督方面,财政、审计、税务、银行、等部门管理上各自为政、标准不一、无法有机结合,不能从整体上有效地发挥监督作用;第三在社会监督方面,主要是会计师事务所来承办,但注册会计师队伍素质良莠不齐,颇多人员水平和职业素质不高。虽然有关部门每年都要进行检查和会计报表审验 ,但其广度、深度、力度都不能给企业内部会计监督提供有力支持,也无法形成对企业会计监督的有效再监督机制。
(三)会计准则选择因素
由于会计核算中有估计,同样的会计事项,有不同的估计方法、就会对同一会计事项有多种估计方法,或多或少的不能真实的反映单位的财务状况;另外,会计准则和会计实践还存在着一定的时滞,会计准则的规定常落后于会计实践的发展和经济行为的创新,当新领域、新行业出现时,很难找到长期有效的会计准则作为会计操作的依据,使得这些经济不能核算和披露,或者不能充分的核算和披露使得会计信息质量无法保证。
三、会计信息失真应对
(一)加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和培训
加强对会计人员的培养教育,重视会计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的聘任和年度考核工作,切实抓好会计人员的经常性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使其正确有效地实施会计监督,才能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可靠。
(二)强化监督
内部监督是会计监督的基础,是证实会计资料真实、完善的重要措施。第一,对现行会计人员管理体制进行改革,财务人员与其他部门之间保持相对的独立,降低其他部门负责人对财务人员进行约事控制的可能性;第二,实行内部监督责任制,提高内部会计监督的有效性;第三,充分发挥内部监督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监督这一独特作用。
政府监督中财政、审计、税务、银行等部门加强部门联动,实现综合监督治理。财政部门要认真履行新会计法赋予其会计工作的监督和行政处罚权;审计部门要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税务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根据有关规定对纳税人的会计资料和其他资料进行税务检查等等。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更新观念,改进工作方法,深入了解企业的特点,在帮助企业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强化监督。
(三)完善会计法律法规
依法建账,更新完善会计准则,是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保证。制造虚假会计信息的主要目的是获得一定的非法经济利益,如果处罚力度过低,甚至低于虚假会计信息制造者由此获得的经济利益,就无法发挥会计法规对虚假会计信息的处罚作用。加大对会计信息造假行为的处罚力度,对违法会计人员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包括对违法单位以及单位负责人的违法行为处理通报、罚款等行政制裁措施,也可在一定程度上起到防范会计信息失真的作用。
随着会计准则与国际准则接轨,会计信息已成为国际通用商业语言,同时也是经济工作的重要基础,我们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积极推进会计诚信建设,结合加强惩治腐败,多种治理措施的综合运用,维护正常的会计工作秩序,维护国家、企业、个人的合法权益,开创具有良好秩序和较高质量的会计工作新局面。
参考文献:
[1]刘群.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信息失真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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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引言
会计工作是财政、经济工作的重要基础。由于经济全球化趋势加快,与国际惯例接轨,会计制度改革进程也不断加快,去年我国颁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制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改革已实施,现行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也在调整之中,我国会计事业步入全面发展时期,但从近几年审计、财政部门对企事业开展的专项财务检查情况来看,会计信息失真事件不断,“会计信用危机”已经显现。而会计诚信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建立一个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的会计诚信体系。
1会计信用缺失的原因,既有主观因素也有客观因素
1.1利益驱动是会计信息失真的内在的根本的诱因。单位所有者及信息利用者出于自身利益,干预财务会计工作,使得会计信息成为服务者的工具而可以随意更改。从核算单位来看,其目的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隐瞒收入或逃避税收;从中介机构看,对单位的服务过程,也是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过程,报告质量问题难以得到保证。
1.2监管弱化是会计信息失真的外部环境和土壤。《会计法》未能得到广泛认可与共识,违法行为没有得到制裁,执法仍有不到位之处。《会计法》和《刑法》同样是法,而执法结果截然不同,触犯刑律叫违法犯罪,会计做假账通常称之为不称职或有违规违纪问题;一个有责任必须追究,一个是出问题没有人管,虚假信息责任人员为所欲为而无人问津。违法者普遍存在,执法者视而不见,两者责任都没有得到承担,形成全社会会计锁链式的“失真”现象。
1.3会计理论与实际操作的缺陷与差异。目前我国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以及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带有明显滞后性,尽管修改了《会计法》,出台了与注册会计师执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但由于我国市场体系构成的多样性、复杂性,这些法律法规不仅带有明显的应付色彩。也很难与国际接轨。这是一种客观误差,没有主观原因,可以称之为会计信息理论性误差,因为它存在的客观合理性,又有人称之为合法会计信息失真。
1.4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问题。职业道德问题,指会计人员、职业注册会计师等缺少必要的职业道德和法制观念,有意识的弄虚作假。业务能力问题,体现在会计人员业务能力的高低差异,例如理论水平不够,实践经验不足,以及主观上的努力不够等原因。职业道德是主观因素,是故意行为,不可消除;业务能力是客观因素,属非故意行为,可以逐步消除,两者有质的区别。
2解决会计信用缺失问题的对策
2.1建立会计报告审计制度、审批制度和责任制约制度。我国目前还没有实行强制的全面的会计报表审计制度,很多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只有内部要求,没有外来强制。因此,必须制定会计报表强制审计制度,企业年终后多少日内必须将年报报指定单位审计,维护其严肃性。
会计报告审核批复制度是保证企业会计报告质量年检的数量和比例的一种制度,可以由财政牵头制定并施行,税务审计工商部门和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参与,划分审批范围,分别审批,签署意见,进行调整,做出标志,审批调整后的报表管理部门进行资源共享,不会因多种需要而出现多种报表。责任制约制度是对报告的审核者或监督者的工作质量奖惩制度,这项制度主要通过公布审核者的结果,引起社会舆论的广泛监督,只有重大问题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2职业道德教育与思想品德教育,目的是减少主观动因。治理会计信息失真是一个综合系统工程,要有一个长远眼光,解决一个思想意识问题,使会计工作走向国际,首先要由国外发达国家的遵纪意识和敬业精神,思想上根本不去想做假账。
对直接行为人,即会计信息的会计人员和注册会计师等,主要是培养职业道德观念和必须遵循的原则和理念,作为一名会计人员或相关服务者,是否合格前提就是不做假账,全社会唤起共识,管理部门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必将克服主观问题。
对行政负责人、管理阶层,重点是要增强其法纪意识,摆正利益观和大局观关系,摒弃不正确、不合法的利益要求,逐步从思想上放弃干预影响会计报告的结果。这项工作与增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同样重要,从这个意义是讲,会计法才真正的能够贯彻到位。解决意识形态问题,就大大减少了违纪问题主观诱因。
2.3加强政策和业务学习,提升会计整体素质政策法规方面,财税审及相关管理部门,必须加强培训,并有严格制度要求:作为应知事项,会计人员要知晓基本的法律法规政策,自觉约束自己的行为,避免知法犯法的现象;
业务学习方面,专业业务能力的提高主要体现在教育和管理,全面提升专业技能,适应现代企业会计业务的基本要求,减少因为业务能力达不到要求而出现的低水平误差。
首先要学习系统的会计理论,用以指导实践,理论基础不够是会计业务水平不高的重要原因,因此会计人员岗前教育,会计人员持证上岗等规定要求还是要严格坚持,考试过程还要更科学更严格;
其次会计实践,会计人员必须有大量的工作实践才能灵活运用会计理论,并对理论进行补充和完善,两者缺一不可,因此,单位应让会计人员多岗位锻炼,全面掌握会计核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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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计独立性影响因素
(一)有关审计费用的协商。英国公司法S390A中规定,“注册会计师的委任及报酬应由股东大会讨论决定”,但实际上,股东大会往往做出“由董事会决定审计费用”的决议或接受董事会的建议。这种做法实质上造成注册会计师受制于管理层,损害了审计人员的独立性。
(二)提供其他非审计服务能否提供这些相关服务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会计师事务所的规模和能力。这些服务具体包括以下几类:
1、会计服务。ACCA的职业道德准则明确规定,若被审单位是上市公司,则承担其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不能为其提供编制会计报表的服务,但并未对会计师事务所为非上市公司提供该项服务做出明令禁止。实际上,内部控制制度健全的大公司很少要求会计师事务所提供该项服务;相反,许多小规模企业常常要求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业务之前代为编制会计报表。由于一般认为自我检查是低效率的,同时提供会计服务和审计服务本身造成一种矛盾,所以这种服务被认为是有损于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的。
2、税务。税务包括公司各项税款的申报和计算董事长的个人所得税。前者在通常情况下不会引起过多争议,但协助计算董事长的个人所得税会使注册会计师与董事长的关系变得非常敏感,尤其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出现争议的情况下,董事长往往会给注册会计师施加额外的压力。
3、咨询服务。此服务范围较广,包括对公司的组织机构、信息系统、人事管理、经营效率等提供建议和帮助。由于公司大多将审计业务和咨询业务委托给同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因此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倾向于收取较低的审计费用吸引客户以获取利润丰厚的非审计业务,这一做法已引起了颇多争议,认为有损于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另一方面,许多大事务所宣称他们的咨询服务能“为客户增加价值”,这意味着咨询服务也是与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时“超然独立”的立场是相矛盾的。为了克服这一矛盾,职业道德准则规定,注册会计师不能代为行使管理职能或代为做出管理决策。
(三)客户对注册会计师的压力。客户压力是指管理当局发生违纪、舞弊行为时,为了迫使注册会计师不报告其行为而施加的压力。客户压力对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有一定影响,这个影响的后果将导致注册会计师能否客观、公正的表达审计意见,维护报表使用者的利益。客户对注册会计师施压的主要手段是更换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所换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将使被委托事务所损失巨额成本。而注册会计师能否顶住压力则要看:注册会计师认为其损失客户付出的代价与不报告违纪、舞弊行为而付出的信誉代价哪一个大,如果失去客户的损失大一些,则注册会计师很可能失去独立性原则。出现客户随意“炒注册会计师鱿鱼”的原因,一方面由于我国的审计委托机制不明确,企业管理当局的权限太大,导致了企业管理当局更换注册会计师的随意性,从而逼迫有的事务所为了生存不得不屈从于客户的要求。产生客户压力的另外一个原因是我国目前的事务所规模都太小,大部分以地区为主,顶不住任何打击,所以客户一旦施压,事务所就不得不屈服,出具虚假的审计报告,给社会造成了危害。
三、为保持独立性应采取的措施
随着商业活动的日益复杂,会计师事务所面临之挑战以及社会大众超高标准的期望只会有增无减,如何维系一套能有效确保会计师专业品质服务的管理机制,颇值得探讨。那种只是单纯的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将审计业务和其他业务分开的做法,对于被审计企业而言,显然是不合理的。要确保会计师事务所在从事全方位服务时保持会计师的独立性,更为可行的是建立一个涉及多个主体的规范制度,从会计师事务所存在的环境进行约束。新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