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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互文性,又称文本间性或互文本性。最早是法国符号学家朱丽亚•克里斯蒂娃在《符号学》一书中提出:“任何作品的本文都像许多行文的镶嵌品那样构成的,任何本文都是其它本文的吸收和转化。”[1]作为一种重要的文本理论,互文性理论不是单纯的以文本来分析文本,在互文性理论的研究发展中学者逐渐将视野由文本到主体间进而扩展到整个文学传统和文化影响的视阈之内,关注无所不在的文化传统通过文本对主体创作的影响。正如罗兰•巴特所言:“任何本文都是互本文;在一个本文之中,不同程度地并以各种多少能辨认的形式存在着其他本文:例如,先前文化的本文和周围文化的本文。”[2]所以,互文性,与其说是指一个文本与特定前文本的关系,不如说是指一个文本在一种文化的话语或一种文化的表意实践之间的关系,以及这个文本与为它表达出那种文化的种种可能性的那些文本之间的关系。
文本与文本之间的相互关联是无时无处不在的,对文本的分析离不开其他文本(包括周围文本和前文本)乃至现时文化及前文化对其的影响。任何广告文本都是在文化语境中产生的,从互文性的视阈来分析广告文本,广告文本普遍存在与文化互文的现象。有些广告文本虽没有直接对某一文化的价值观加以诉求,但其内容及形象表现中蕴涵着这类文化的理念和知识。有些文本则干脆直接呈现出某一文化的信念系统和价值体系中较为抽象的概念或观念。本文欲在分析广告文本与文化的互文现象基础上,揭示广告文本与文化互文的实质,进而研究广告文本文化互文对广告创作的启示。
一、广告文本与文化的互文表现
在当前产品同质化非常严重的情况下,消费者消费某种产品,并不仅仅因为产品的物质特性和实用功能可以满足自己的需要,还会因其广告所张扬的抽象的、非实用的精神和文化因素能够使自己产生兴趣和认同。适应这个趋势的变化,广告文本在话语编码上呈现出从商品的使用价值陈述到向商品文化意义诉求的变化趋势,广告文本中文化元素越来越多,用文化的力量激发人们的购买欲望,把商品消费变成文化消费,以达到促销的目的。文化的分类很多,广告文本中出现的文化元素所属文化类型也非常多。本文仅从传统文化、地域文化、流行文化三个方面来分析广告文本与文化的互文。
(一)广告文本与传统文化的互文
每一个消费者都是他所属民族的成员,受着传统民族文化的熏陶教育。他所接受的传统文化必然会影响到他的消费观念和消费行为,也会带着本民族的文化经验积淀解读广告。广告为走入消费者的心灵,引起消费者的共鸣,在广告文本编码中融合传统文化元素,传达民族精神、民族文化,与传统文化形成互文。比如:宜兴紫砂陶的一个路牌广告:广告画面主体是一座由远而近伸向蓝天的石质揽桥,揽桥的尽头放置一个放大了尺寸的紫砂陶瓷壶,背景是蓝天白云,在画面的上端,以蓝天白云映衬写有八个大字:故乡的云,故乡的泥。砂用泥而做,泥在我国传统文化中又常被用来与故土相联,用泥做的紫砂陶自然唤起消费者对故土的联想并进而产生对故乡的思念之情。这则广告充分展现了紫砂陶瓷蕴含的故乡情怀这一文化意味。广告文本与思乡恋土的这一民族文化精神形成互文。再比如:“小时候,妈妈的手最温柔”(美加净护手霜)、“妈妈,我能帮你干活啦”(雕牌洗衣粉)、“大家好才是真的好”(好迪)、“孔府家酒,叫人想家”、“朋友记心间,大宝天天见”(大宝)等等这些广告词字里行间包容“仁”“孝”,与中国“仁爱孝悌”传统美德形成有力的互文,迎合中国人的文化心理,拨动受众的心弦,引起受众强烈的共鸣。
(二)广告文本与流行文化的互文
广告文本与流行文化的互文更为普遍,许多广告文本大量运用流行文化元素,或广告本身倡导新的流行。一方面,广告演绎并传承着流行文化,流行文化为广告提供了丰富的素材。比如:“冬天里的一把火”(旗枪热能衫广告语)与流行歌曲“冬天里的一把火”歌名形成互文。再比如:郭东临在“万通筋骨片”广告中说:“肩周炎请按1,肩周炎、关节炎请按2,肩周炎、关节炎、颈椎病请按3,肩周炎、关节炎、颈椎病、腰腿疼痛请直接服用万通筋骨片!”他的话语风格模仿了范伟在春节晚会上表演的小品《功夫》中的台词风格:“有人卖拐请按1,有人卖车请按2,有人出脑筋急转弯儿请按3,有人卖担架直接拨110!”郭东临的台词与范伟的台词形成奇妙的互文,观众看了会心一笑,广告达到了很好的效果。另一方面,广告还是流行文化的倡导者。许多广告提倡新的观念、新的生活方式,从而引发新的潮流。比如:戴比尔斯钻石广告“The Diamond is Forever”引发的佩带钻戒的时尚。钻石在被赋予“爱情象征”之前,作为时尚商品,是富人炫耀的奢侈首饰,没有风花雪月的浪漫意味。然而在一次经济萧条中,钻石的需求量锐减,戴比尔斯开始开发大众市场来拓展销路。戴比尔斯发现,钻石的坚硬不变质的特征正好和人们对于爱情的向往不谋而合,于是将钻石饰品定位为“忠贞爱情的象征”,打出“The Diamond is Forever”的广告口号。结果,象征爱情的钻石产品改变了城市人的婚恋习俗,打开了普通消费者市场。到20世纪60年代,80%的美国人订婚都选择钻戒作为信物。1993年戴比尔斯在中国打出“钻石恒久远,一颗永流传”的广告,这一广告口号的推广,很快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中国几千年的传统婚姻物语。在之前,中国人结婚的信物主要是玉和黄金。如今,钻饰成为对婚姻和爱情的最完美诠释,互赠钻戒成为中国婚礼上的一种新时尚。
(三)广告与地域文化的互文
地域文化是具有空间意义的文化形态。一定地区的人们在相同的生态环境下会形成相同的风俗习惯,相似的心理、价值取向、审美意识等文化精神。不同地域的消费者在地域文化的熏陶下消费心理、消费习惯也表现出很大的差异。许多广告以地域文化为创意背景,反映了文化的差异。这尤其表现在跨文化广告中。比如:万宝路广告。1954年在李奥•贝纳的操刀下,万宝路实现成功的变形手术,通过美国西部牛仔塑造出“万宝路男人”的品牌形象。在品牌国际推广中,万宝路顺应不同地域文化改变牛仔形象。进入香港市场时,基于消费者认为牛仔给人很低档的感觉而难以接受的情况,万宝路就将牛仔形象换成香港消费者能接受的农场主形象。在日本则变成一个回归自然,征服自然,过着一种田园诗般生活的牧童形象。在中国大陆,则用憨厚的西北汉子展示了万宝路粗犷、豪迈的精神。万宝路广告形象的变化,体现了广告文本与地域文化的积极互文。重视广告文本与地域文化的互文,因地制宜实施广告策略,就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当下广告界所推崇的“国际品牌,本土文化”就是针对地域文化特质能对广告产生巨大影响而提出的对策。
值得注意的是,某一广告文本与文化的互文,并不是与单一文化类型的互文,在很多时候体现为各类文化形态的糅合,比如“内衣外穿不是从麦当娜开始”的广告口号,从当代性感女星的服装跳跃到一百多年前的《天鹅湖》中芭蕾舞演员的服饰,在古代与现代之间跳跃自如,反映了“洋为中用,古为今用”的各类文化的糅合。
二、广告文本文化互文的实质
在互文性的作用下,广告因与各种文化形态的互文,被赋予了太多的文化意义成为一种文化形态而体现出意识形态性,因而可以说,广告文本文化互文的实质是使广告具有意识形态性,在不为消费者察觉的情境下潜移默化地影响消费者消费理念,有效提高广告效果,更好地推销产品或服务。
何谓意识形态性?意识形态是西方的一个理论范畴。早期的者将意识形态界定为统治阶级的“虚假的信仰体系”。后来法国结构主义思想家阿尔都塞把意识形态表述为个人与其现实生存条件的想象关系的再现。意大利思想家葛兰西把意识形态表述为“文化霸权”。意识形态理论此时已经摆脱了“虚假意识”的界定。在当代文化研究学者眼里,意识形态是某种观念、价值系统的展现。例如美国学者米米•怀特认为,意识形态是一种被“一种文化的文本••••••特别地体现与规定着的••••••特殊范围的价值、信仰和观念”,这种东西会“使其使用者产生特殊知识和立场”。[3]由意识形态的发展历程来看,意识形态并非只与政治、阶级利益相联系,可以体现为多种形式。本文采用文化研究学派的观点来理解广告话语的意识形态性,认为广告意识形态性是广告文本表达的某种价值、观念。
从形形的广告表面上来看,广告文本表达的价值、观点可谓五花八门、丰富芜杂,比如:脑白金的“今年过节不收礼,收礼就收脑白金”、麦斯威尔咖啡的“好东西与好朋友分享”、五谷道场诉说“非油炸,更健康”、王老吉强调“怕上火,就喝王老吉”、沃尔沃强调它的安全和耐、海飞丝说它能去头屑、潘婷宣称自己是“头发护养专家”、沙宣说自己是“专业美发用品”••••••。这些观点通常被看作是广告文本诉求的“由头”,是产品或服务的卖点,给消费者提供购买的理由,影响消费者的购买行为。但从深层次上分析,广告的意识形态表现为一种消费主义意识形态,从意识深处潜移默化地影响受众,规范着人们的个体建构和现实行为,培植着一种消费主义的价值观念和生活哲学。广告的深层意识形态对消费者的影响,从以下两方面窥之。
(一)崇尚符号消费
所谓符号消费是指在消费过程中,除了产品本身,消费者还要消费这些产品所象征的美感、档次、情调和气氛等,即对这些符号所代表的“意义”或“内涵”的消费。[4]
在广告消费主义意识形态的影响下,消费者对产品的消费,更看重产品的符号意义。2010年10月,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联合民意中国网和搜狐新闻中心发起的一项超过2000人参加的在线调查显示,80.8%的受访者确认身边很多人消费的是符号,而非商品本身,其中26.9%的受访者表示这样的人“非常多”。消费者的这一变化比较充分地体现在对品牌或名牌的消费上。比如,全世界的女性都喜欢香奈儿香水,是因为香奈尔香水广告已赋予使用该香水会使女性显得性感、神秘、富有魅力的符号意义,而这正是女性渴求的地方。正如鲍德里亚在其著作《消费社会》中认为:人们消费商品并非只是消费物体的使用价值,而是消费承载于商品中所代表的社会地位和权力等符号价值,这种符号价值区分和标示了消费者的社会地位、文化品位和生活水准。符号消费的深层意义是对商品符号价值的消费构建了新的文化认同方式,引发了以符号消费为基础的文化认同感。人们关注的不再是获得物品,而是通过消费实现自我、文化认同以及在社会关系中的意义。
(二)建构身份
迪丝•威廉逊在她研究广告的经典著作《广告解码》中指出,广告在人们生活中起着能动的构造作用,广告在某种意义上确定了人的身份,确定了人本身。通过广告,消费者可以发现“自我”或者认识到自己想成为“什么样的人”。广告中的商品就成为表达自我的手段。比如:购买芝华士、人头马、皮尔•卡丹、CUCCI等奢侈品,消费者就感觉到自己是一个很有品位的人,向外界展示了自己的成功、身份及地位。也正如一句广告语所说:“我买了,因而我就是”。
消费在这里具有了明显的社会分层意义或社会等级的标志作用,一个人属于哪个阶层,不在于拥有多少财富,而在于消费了哪个阶层的东西。通过消费这一行为使他们从一个社会阶层向另一个社会阶层迈进,或者在同一个社会阶层中进行比较。也就是说,消费不但是物质消费的过程,而且也是文化、交往和社会生活的过程,它是人们用以建立身份识别的一种途径。人们通过拥有豪宅别墅、宝马轿车、意大利品牌时装、LV包包、瑞士名表等商品来显现自身的身份、地位,并期望以此进入上流社会的生活圈。正如斯雷特所言“消费之商品,也就是我们创造我们的社会外貌、社会网络如生活形态、地位团体等与社会价值结构的方法,透过消费来自我创造的社会主体,是一个自我创造与自我认定的个体,这一部分乃因透过商品与服务的使用,使我们将自我形塑成一些社会性的认同,并且得以展现出这些认同,这使得消费成为一个形塑自、主体性、隐私与自由的重要领域。”[5]
三、广告文本文化互文对广告创作的启示
(一)广告创意意识形态化
广告意识形态性对消费者的深刻影响,说明广告的力量并不来自于商品本身的物质属性,而是来自商品隐含的抽象的意识形态领域的意义、符号和象征。消费者对一种产品或服务的认同,往往首先是从理念、文化、意识形态上认同。在解读广告时常常结合自身想象与广告商品形成建构性、虚拟性认知,并常常将商品与某种生活方式、个性特质相连,“广告不仅刺激人们选择某一物体,作出一次认知决定,做出一次理性评价,而且力图在其他语言学层面上制造种种使观看者与该产品合而为一、彼此依附的效果。观看者是广告中缺席的男女主角。观看者被引诱,而把他或她自己置换进广告之中,从而使该观看者与产品意义合而为一。”[6]消费者往往很难抵挡住广告的说服。对广告文本文化互文实质的认识与把握,使我们对广告创意有一个新的理解,即将广告创意意识形态化,在广告文本的编码中将抽象的意识形态领域的隐性价值观赋予商品或服务身上,通过诉诸某种特殊氛围、意境、情节传达出来。
以2007年德芙巧克力丝滑广告为例。广告的大致内容是:广告片从一片飞鸟飞过的天空开始,背景音乐响起,镜头转到露天茶座上正在看书的女人,男侍者微笑立侍一边,主人公放下手中小说从手提袋中拿出一块德芙巧克力,伴随着婉转轻柔的吟唱音乐咬下一口巧克力,顺滑丝感的感觉从口中延续到身边,咖啡色的丝绸轻绕过女人裸出一侧的香肩上,接着又随风轻拂在抚过书页的手背上,最后轻轻环绕在走过的男侍者身上,女人一脸甜蜜的微笑,沉浸在阅读和德芙所带来的愉悦里。最后丝绸揭开,画面正中一行字:愉悦一刻,更享丝滑。同时低沉,感性的独白响起:愉悦一刻,更享德芙丝滑。整个广告片画面简洁,色彩淡雅,情节简单,音乐优美,让人印象深刻。该广告创意中产品本身物理属性已非重点,“德芙”直接与光鲜的女主角形象建立所指,被赋予了品位与身份的象征。德芙的目标消费群为16~40岁城市中等收入对“白领”抱有幻想与憧憬的女性。该广告暗示对自己“白领”身份亟待承认的女性:拥有德芙,你就是广告中的主角,你就是一个生活很有品位的白领、小资。所以消费者不是在消费巧克力,而是在消费德芙本身作为符号所代表的意义世界。
因此,广告创意的核心问题就是要处理好向目标受众提供什么样的商品或品牌意义以及如何解释这种意义的问题。当目标受众一旦接受或认可了广告对意义(文化、价值、伦理等)的诠释理念之后,广告的说服力就非常强。
(二)广告文本巧取文化元素,与文化形成积极互文
广告创意意识形态化的操作就是在广告文本编码时根据品牌定位、目标消费者的文化背景从各种文化形态中提取文化元素,巧妙地传达成功、亲情、友情、爱、开拓等等文化价值观念,淡化广告的商业意味。比如,劲量电池选用了“永不停息”的广告语,虽然没有多少商业意味,但一语道出了“劲量”碱性电池高能量的本质,并且与永不停息、拼搏精神的价值观形成积极互文,因而产生了很好的广告效应。
值得注意的是,为避免广告被误读,广告编码者应了解广告受众的文化背景,按目标受众的群体文化规范、文化心理和价值意识进行信息编码。这在跨文化广告传播中更显得尤为要重视。在跨文化广告传播中,需要对广告文本进行跨文化互文处理,使之契合文化环境,与文化形成积极互文,否则就会适得其反,不仅传而不通,而且危害品牌形象。
以立邦漆广告(龙篇)为例。此广告画面上有一个中国古典式的亭子,亭子的两根立柱各盘着一条龙,左立柱色彩黯淡,但龙紧紧地攀附在柱子上;右立柱色彩光鲜,龙却跌落到地上。画面旁附有对作品的介绍,大致内容是:右立柱因为涂抹了立邦漆,使盘龙滑了下来。广告在2004年9月份的《国际广告》上刊登以后,掀起了轩然大波,引发众多网友的不满,认为广告有辱华倾向。客观地评价,该广告创意是非常不错的,形象地表达了产品的特点,但是创意者忽视了广告受众的文化背景。龙是中国的图腾,在一定意义上是中华民族的象征。广告创意者没有认识到龙和中国文化的联系,结果适得其反。后来,负责广告创意的上海李奥贝纳广告(广州)有限公司和广告的《中国杂志》不得不发表声明道歉,却还难以平息网民愤怒。
参考文献:
[1] 朱立元.现代西方美学史[M].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93.
[2] 王一川.语言乌托邦―20世纪西方语言论美学探究[M].云南:云南人民出版社,1994.
[3] 罗伯特•艾伦.重组话语频道[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
[4] 朱丽叶.符号消费:后现代消费的核心[J].销售与市场,2011(3).
篇2
1999年12月12日,辽宁省东港市发生一起特大持枪杀人案。为尽快破案,被告东港市公安局在被害人家属同意后,于12月13日通过电视台了悬赏通告,其主要内容是:一、凡提供线索直接破案的,被害人家属奖励50万元;二、凡是提供线索公安机关通过侦察破获此案的,公安机关给予重奖;三、凡是提供有关枪支线索破案的,公安机关给予以重奖;四、凡是提供线索破案的,即使与犯罪团伙有牵连也可以从轻或免予刑事责任;五、对提供线索者,公安机关一律严格保密。同日,被害人家属将用于奖励线人的50万元交给了公安局。
原告鲁瑞庚看到电视播出悬赏通告后分别于12月19日、21日向在东港市公安局工作的亲属及前来了解情况的公安侦查人员提供了两名嫌疑人藏匿地点、时间,两人体貌特征及两人对话以及与他人接应等重要线索,并指认了公安机关要求其辩认的部分涉案人员照片。公安机关根据鲁瑞庚提供的线索,排查了大量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调查取证,于12月25日得出结论,认定该线索与“12.12”特大持枪杀人案有关,并决定按照悬赏通告的第二条奖励鲁瑞庚10万元。公安机关经过周密的侦察工作,于12月26日零时采取行动,抓获了宋杰、黄河等犯罪嫌疑人,特大枪杀案得以侦破。
案件破获后,鲁瑞庚认为,公安局未按照悬赏通告许诺给付其被害人家属奖励的50万元和履行保密义务,向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公安局给付悬赏奖金50万元,赔偿精神损失费5万元,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裁判要旨]
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被告公安局为破获“12.12”案的悬赏通告中第一条和第二条是区别破案线索的不同情况,对提供线索给予不同数额报酬的声明,两者不能兼得。鲁瑞庚向公安局提供了重要线索,公安机关根据该线索,经过侦察破获了该案,符合悬赏通告中第二条的情形,故应按第二条取得悬赏报酬。公安机关实施抓捕前已给付鲁瑞庚10万元作为奖励,并且双方并未表明如据鲁瑞庚提供线索破案,还应再给付被害人家属奖励的50万元。因此公安局已按悬赏通告履行了自己义务,鲁瑞庚再要求被告按悬赏通告第一条另兑现50万元奖励不能成立。鲁瑞庚提了赔偿精神损失费的要求,因无法律依据,不予支持。据此,于2001年8月16日作出(2001)丹民初字第15号民事判决,驳回鲁瑞庚的诉讼请求。
一审宣判后,鲁瑞庚不服,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本案中,公安局通过电视台通告中的部分内容,属于悬赏广告。通告虽然是以公安局名义,但由于悬赏给付的报酬,是由被害人家属提供的,通告中的悬赏行为,实际上是受被害人家属委托的行为。被害人家属的本意是以50万元直接奖励提供破案线索的举报人,希望有助于公安机关迅速破案,没有表示将该报酬用于办案或奖励办案人员。公安局在悬赏通告中规定了其他悬赏情形,并没有得到被害人家属的授权或者委托。鲁瑞庚向公安局提供了重要线索,使公安机关根据该线索及时破获了“12.12”特大持枪杀人案,即完成了悬赏通告所指定的行为。据此,鲁瑞庚取得了被害人家属支付50万元悬赏报酬的权利。侦破刑事案件是公安机关的法定职责,公安局拒绝将被害人家属用于奖励线人的50万元给付鲁瑞庚,并将其占有,超出了被害人家属的委托权限,也不符合其悬赏通告中的承诺,没有法律依据。关于鲁瑞庚主张按照悬赏通告中第一条和第二条规定的奖励款可同时兼得问题。因悬赏广告是按照举报的具体效果,规定以不同的方式给予数额不同的奖励,并未表示同一举报可以同时兼得其他奖励,鲁瑞庚主张重复奖励的要求不予支持。公安局已预付鲁瑞庚奖励款10万元,所余40万元应及时按照悬赏通告及被害人家属的委托给付鲁瑞庚本人。关于鲁瑞庚要求精神损害赔偿问题,因公安局并没有主动向社会披露鲁瑞庚的举报情况,鲁瑞庚亦不能提供公安机关未保密的证据支持其主张,故不予以支持。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遂于2002年4月2日作出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公安局应将被害人家属交付的另40万元给付鲁瑞庚;驳回鲁瑞庚其他诉讼请求。
二、悬赏广告基本概念及其价值考
悬赏广告,一般认为是广告人以广告的形式声明对完成悬赏广告中规定的特定行为的任何人,给付广告中约定报酬的意思表示行为。 史尚宽先生认为,悬赏广告,谓以广告声明对完成一定行为之人,给与报酬,因而广告人对于完成该行为之人,负有付报酬之义务。通常悬赏广告有二意义:其一指悬赏广告之意思表示;其二指此意思表示与指定行为之完成结合而成之法律行为而言。 悬赏广告须以广告声明对完成一定行为的人给付一定报酬奖赏的意思表示。悬赏广告所指定的一定行为,各国民法并无限制,如该行为不背于公序良俗,不问其种类如何,均得为悬赏广告之目的。一定行为,不独为积极的行为,即为消极的行为,亦无不可。该行为,对于广告人有无经济利益,在所不问。甚至外观上对于广告人不利益之行为,亦得为悬赏广告之目的。 关于给付一定报酬的种类与数额,法律一般并无限制。从而不独为财产上利益,即社会上的荣誉等非财产利益亦可作为报酬奖赏,“凡能为法律行为标的任何利益均可”。 而且报酬数额无须于广告时已为确定,如定有确定之方法即可,甚至报酬的种类、数额和其确定方法均没有确定,仅有给付一定报酬意思表示亦可成立悬赏广告,一般不因此而否定其效力。
悬赏广告是全世界普遍存在的通用的民事法律制度,无论在大陆法系国家抑或英美法系国家,悬赏广告在社会经济文化生活和社会管理中均得到广泛的适用。当我们考察分析悬赏广告的法经济价值时,我们就会发现这种内生于社会经济生活的悬赏广告法律制度完全符合法经济原理,具有独特的功能与效用:(1)能迅速调动最多数人的广泛参与,激发和利用众人智慧与能力;(2)能以最优的效率、方式和时间完成所指定行为、事项;(3)能在平等互利基础上,广告人与行为人之间进行有效、及时的利益资源的交换配置。悬赏广告具有内在的法经济效益,具有其他法律制度难以替代的地位。学者们评价悬赏广告的效用至巨,社会经常有需于悬赏广告,其常能表现一个社会的经济文化活动。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由于悬赏广告的立法缺失和理论认识错误问题,经常存在某些法院随意否定悬赏广告的法律效力的情形。例如在李珉诉朱晋华、李绍华悬赏广告酬金纠纷案,一审法院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认为,李珉拾得的公文包,系被告朱晋华遗失的财物。以依照民法通则第79条第2款的规定,李珉应将拾得的遗失物归还原主为由而否定悬赏广告效力,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学者认为,法院将拾得遗失物法律规范与悬赏广告对立起来,无论怎样,都是不符合立法本意和社会实际情况的,轻易否认悬赏广告的法律效力,无疑否定了民法的诚实信用原则和民事流转的正常秩序。 这尤其值得法官的注意。在立法上或在司法解释上对悬赏广告加以规定,实乃当务之急。
三、悬赏广告的法律性质分析
1、关于悬赏广告的法律性质基本学说观点。要正确理解与适用悬赏广告,必须首先认识其法律性质。悬赏广告的法律性质,理论上有三种学说:(1)契约行为说(要约说),认为悬赏广告不是独立之法律行为,乃为对于不特定人的要约,相对人依广告指定行为的完成而有承诺的意思实现,因而成立双方之间的契约,相对人基于契约而对广告人享有报酬支付请求权,广告人负有给付报酬的义务。(2)单独行为说,认为悬赏广告为一种单独民事法律行为,系由广告人一方之意思表示,负担债务,以一定行为之完成为其生效要件;换言之,一定行为之完成,并非系对广告而为承诺,而是债务发生之条件。(3)折衷说,认为悬赏广告兼具单独行为与契约行为两种性质,如将悬赏广告的性质专门认定为合同性质,或者专门认定为单独法律行为,均有不足。应将符合合同调整的悬赏广告作为合同对待,将不符合合同特征的悬赏广告作为单独法律行为对待。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通说认为悬赏广告法律行为的性质为契约行为或合同行为。在李珉诉朱晋华、李绍华悬赏广告酬金纠纷案,天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朱晋华、李绍华刊登的‘寻包启示’,即为一种悬赏广告,系向社会不特定人的要约。李珉即悬赏广告中的行为人,在广告规定的一周内完成了广告指定的送还公文包的行为,则是对广告人的有效承诺。从而,在李珉与朱晋华、李绍华之间形成债权债务关系。 在本案中,虽然一审法院与二审法院对是否支持鲁瑞庚的诉讼请求的态度不同,但二级审理法院均按合同行为说认定悬赏广告的性质,认为双方当事人应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上述李珉诉朱晋华、李绍华悬赏广告酬金纠纷案以及本案,均在《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上,代表着我国绝大多数法院和法官对悬赏广告性质的认识和最高司法机关对悬赏广告性质认定的态度。此外,悬赏广告纠纷已被最高人民法院规定为典型合同纠纷,赫然列于合同纠纷类案由中的第三位。可说悬赏广告在我国已被司法解释明定为合同行为。
2、对悬赏广告性质的认识结论。从我国民法立法体例、判例及一般民众的普通观念看,应将悬赏广告性质理解为契约行为或合同行为。首先,契约主义为通行各国的立法惯例,我国也不例外。因为现代社会是契约之社会,契约系当事人意思的合致,并以自由平等为其基本理念,在法律生活中居于优越重要的地位。近现代以来,各国立法均采取契约主义。如德国民法典第305条规定,“债的发生及其内容的变更,由于法律行为者,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须有当事人之间的合同”。我国民法未对悬赏广告任何规定,故应理解为契约行为,才符合民法理论和立法体例。其次,将悬赏广告作为契约行为,完全符合合同法的理论与一般社会民众的观念。悬赏广告声明给付酬金,是要约的意思表示,完成指定行为,是对悬赏要约的承诺,合同即告成立,双方产生合同之债。在社会经济文化生活中,合同观念已深入民心,人们亦早已将悬赏广告作为一种合同来理解处理,只不过这尚未得到立法的正式确认而已。再次,我国司法实务界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对悬赏广告性质通行采用契约行为说进行裁判纠纷,相关司法解释又将悬赏广告纠纷明定为典型的合同纠纷。司法界的鲜明态度也极大地影响了我国社会一般民众对悬赏广告作为合同行为的认识,实无必要改弦更张。总而言之,将悬赏广告的本质与我国实际立法、判例及社会实务观念相结合进行理解,较为可取,笔者赞同将悬赏广告性质明定为契约行为。至于部分学者将悬赏广告视为单独行为,与我国已有立法体例、司法判例以及普通社会民众一般观念不合,不值倡言。
四、悬赏广告报酬请求权
行为人的报酬请求权是悬赏广告的最核心问题之一,最容易滋生争议纠纷。行为人完成广告指定行为时,对广告人取得广告所定报酬的权利;广告人对完成该行为的人,负有给付报酬的义务,即双方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学者认为,此债权关系,与一般债权关系并无不同,关于广告人给付义务内容,给付不能和担保责任等,应依债的一般原则确定。 下面对报酬计算、数个行为人的报酬请求权认定、不知有广告而完成指定行为的行为人的报酬请求权、无行为能力的行为人以及特定身份的行为人的报酬请求权等最易发生争议的问题进行探析。
1、关于报酬的计算。凡广告人在广告中已明确了报酬的种类、数额的,广告人应当按广告所定履行给付义务。行为人完成的行为或达到的结果不完全符合广告要求时,广告人是否有减少报酬请求权?有学者持肯定态度,认为在行为人的给付有瑕疵时,广告人有减少报酬请求权。在遗失物返还广告,如其一部分非基于行为人的过失而有丧失时,则按比例减少报酬,亦甚合于当事人之意。 倘行为人于完成一部分指定悬赏行为时,而该悬赏为可分,则该行为人应按比例分得报酬;但倘悬赏要求完成数行为,而行为人只完成其中之一者,则不得要求赏金。 现实社会经济生活中,相当多的悬赏广告并未明确报酬,时有诸如“酬谢”、“重酬”、“重奖”此类的表述,如何计算报酬不无疑问。报酬约定不明时,法官在司法裁判中,应考虑:合理补偿行为人为完成指定行为所开支的费用;合理确定行为人的酬金部分。法官可依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原则,广告人的利益实现程度、指定行为的难易程度、所完成的行为对广告人的重要性以及社会悬赏报酬的惯例等多种因素综合考虑。
在悬赏交还遗失物场合,悬赏报酬不明确时得与拾得遗失物报酬参照适用。学者认为,“原则上应依诚实信用原则及一般惯例定之,有疑义时,应解为不得低于拾得遗失物之报酬。” 但是我国《民法通则》第79条第2款规定拾得遗失物实行无偿返还与各国通行立法不符。如适用现行法律规定,实质是间接否定悬赏广告的效力,对行为人极为不公平,有违诚实信用原则。学者们已经建议重构我国拾得遗失物法律制度,在王利明主持编纂的《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第88条,在确认拾得人报酬请求权的同时,还特别规定“如失主已在其出的悬赏广告中确定了酬金的,则不在此限”,认为拾得人可选择依悬赏广告所列报酬或依法律规定的比例提出请求。
2、数个行为人的报酬请求权认定。在数个行为人完成广告指定行为的情况下,报酬请求权的认定相当复杂,主要以下几种情形:(1)数人分别先后完成指定行为时,各国立法例一般以完成行为在先者享有报酬请求权。 一般认为完成指定行为定有期间者,则仅于该期间内最先完成行为人取得报酬请求权。如广告明确除完成行为外,并须通知广告人的,则通知亦属指定行为一部分,此时应以行为人通知到达广告人的先后为标准,确定最先通知人有报酬请求权。 (2) 数人各自同时完成指定行为时,外国立法例规定,各人以均等比例分受报酬请求权,但报酬因性质不能分割或依广告表明只能由一人获得者,以抽签决定应受报酬人。 当数人完成指定行为而不能证明其行为先后的时,一般推定为同时完成。(3)数人共同协力完成指定行为时,由行为人共同取得报酬请求权,广告人应考虑各人对行为结果的贡献,依公平合理原则将报酬分配给各人。 在此之前,任一行为人可以请求将报酬为全体参与人提存。但悬赏广告仅许一人单独完成而禁止协同完成的,则协同行为人无报酬请求权。 此外,在数人可能享有悬赏报酬请求权情形,为适当减轻广告人的负担,有立法例规定,当存在数人完成指定行为时,广告人善意给付报酬于最先通知之人时,其给付报酬义务即为消灭。
3、不知有广告而完成指定行为的行为人是否具有报酬请求权?单独行为说认为,因广告而负给付报酬义务,并非由于契约,乃基于广告人单独的一方行为而生,故对不知有广告而完成行为之人,广告人亦负给付报酬义务。德国立法例规定,广告人有义务向已实施指定行为的人给付报酬,即使行为人未顾及悬赏广告而完成指定行为的,亦不例外。 我国台湾对悬赏广告明确采取契约行为说,规定对不知有广告而完成广告所定行为之人,准用悬赏广告规定,肯定行为人享有报酬请求权。 学者认为,此属法律效果的准用,即虽不成立悬赏广告契约,仍得在完成广告所定行为,而有报酬请求权。 指定行为在广告以前既已着手或完成时,行为人是否有报酬请求权?解释上,此时请求权与广告同时成立。然依广告的意思表示,并不以广告以前的完成行为为指定行为的完成的,请求权应依新行为的完成始成立。例如当某行为已为广告人于广告时所知悉,惟有对于广告后有同样或更改良之行为给付报酬;科学上一定制作之完成通常包含有对于以前之劳作,不给报酬之意思。 我国大陆学者主张,凡是完成悬赏广告所指定的行为的,一律认定为有效的承诺,将行为作为承诺的判断标准。至于承诺的时间,则不必细较锱铢,只要广告人发出了悬赏广告,无论行为人是在发出悬赏广告之前,还是之后,都认其有效。
在英美法系国家,传统理论认为,政府依法律之规定而悬赏,因系法律明定,虽行为人事前不知有悬赏之存在而完成行为者,亦可取得赏金,此乃一为法律之规定,二为政府悬赏是一非契约性质无须约因的权利义务之悬赏,相当于大陆法之单独行为。 对于若为满足私人目的而为悬赏时,须知晓其有悬赏之存在,而后依其指定方式履行完毕,方得求赏格。倘某人事先不知悬赏要约存在,于完成行为后方知有悬赏者,不得要求赏格。由于坚持此观点,可能造成对不知有悬赏要约存在之行为人,因履行指定行为或一部完成指定行为者不公平,遭到科宾(corbin)等人的强烈反对。科宾主张行为人完成指定行为时,虽不知有悬赏存在,仍应给予求取报酬之权,行为人可以请求法院为强制执行其请求。该观点已为相当多判例所支持。
4、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行为人是否具有报酬请求权?学者认为此为契约行为说面临的难题之一,并以此否定契约行为说。 杨立新教授主张采取契约行为说,认为对无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完成指定行为,行为人缺少合同主体资格问题,可以对悬赏广告合同的主体作出放宽条件的要求,不适用合同主体资格的一般要求,不要求行为人必须具备完全行为能力。只要具备民事权利能力,且具有一定的识别能力,就具有行为人的资格,因而,凡是完成悬赏行为的人,都具有应征人的资格,都享有报酬请求权。
笔者赞同放宽悬赏广告行为人的行为能力要求,对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行为人报酬请求权,不应以其缺少行为能力为由予以剥夺。其理由有:首先,无行为能力人完成了广告所定行为,其效果与完全行为能力人完成指定行为并无不同,完全达到了广告人悬赏的预期效果,给付报酬符合广告人的初衷或本意;其次,从行为能力的立法宗旨看,有关无行为能力人的意思表示须法定代表人同意的规定,是为保护行为人的利益不受伤害。无行为能力人完成广告指定行为时得请求报酬对行为人而言有利而无害,近似纯获法律上利益,自不须其法定人的同意或追认。再次,悬赏广告是面向社会不特定的人的允诺,从一般情理与诚实信用原则出发,广告人的允诺自应童叟无欺,无行为能力人以自己认识能力和行为完成了指定行为,亦应享有报酬请求权。
5、具有特殊身份的行为人完成指定行为是否具有报酬请求权?这也是个备受争议的问题。学者认为,如果有完成广告指定行为是相对人应承担的特定的法律义务,其在完成行为后享有报酬请求权,则可能导致义务权利化和利益失衡的不良后果。当相对人对广告人负有特定的合同义务,或负有完成指定行为的法定义务时,不得适用悬赏广告法律效力。基于警察职业特性,凡警察完成悬赏广告所指定行为者,无论是否在执行公务期间,都不能取得报酬。 不过有学者在针对另一起民警拾得遗失物的悬赏广告纠纷案件,认为作为法律上有特定身份的人要比普通公民负有更多的义务,其特定身份对他基于完成悬赏广告指定的行为而产生的报酬请求权的实现是有影响的。但是应注意“公行为”与“私行为”的划分问题,如行为人的行为是“私行为”即非职务行为,此时其特定身份并不能当然阻却其行使报酬请求权的理由。 依英美契约法理论,在某些情况下,悬赏要约对某些特定身份之人士,不因承诺而得求取赏格之权。倘完成此项行为系具有公职身份者,而于职务行为范围外所完成之私人行为,如某人公毕后休闲期内,知悉有悬赏存在而完成指定行为,对于完成此项悬赏行为,并不因其具有公职身份而丧失求偿权。在此情况,某人纯以私人地位与悬赏要约者缔结悬赏契约,自应以双方间契约之效力而赋予其求偿权。
笔者赞同行为人对广告人负有特定合同义务或法定义务者,不享有报酬请求权的观点。同时我们有必要正确认识具有双重或多重身份行为人的具体行为的法律性质及其效力,如行为人虽具有法律上的特定身份如警察等公职人员,但其完成广告所指定行为既非在其应履行的法定职责范围内和执行公务期间,纯基于普通公民身份即一般私法主体的行为而完成的,应享有报酬请求权。
五、关于东港公安局悬赏案若干问题的探讨
1、悬赏广告问题
在本案,一、二审法院均认定东港市公安局通过电视的悬赏通告为一种悬赏广告,这殊无异议,是正确的。但是,在本案中,究竟谁是悬赏人以及究竟存在几个悬赏广告?不无疑问。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悬赏广告是公安局的,公安局为悬赏人,而公安局已经按悬赏通告的第二条给付鲁瑞庚10万元作为奖励,履行了悬赏人给付报酬的义务。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则认为,“通告虽然是以东港市公安局的名义的,但由于悬赏给付的报酬,是由被害人家属提供的,通告中的悬赏行为,实际是受被害人家属委托的行为。”也就是说,悬赏通告中由公安局,但真正的悬赏人为被害人家属。从悬赏通告的第一条规定“凡提供线索直接破案的,被害人家属奖励50万元”的内容看,作这样认定是有充分依据和理由的。但是,二审法院在认定被害人家属为悬赏人的同时,又认为“东港市公安局在悬赏通告中规定了其他悬赏情形,并没有得到被害人家属的授权或者委托。”于是乎,是否可将东港市公安局在悬赏通告中规定的其他悬赏情形,即悬赏通告中的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等,视为公安机关自行决定的悬赏广告呢?笔者认为,完全可作此种理解。理由如下:(1)被害人家属作为悬赏人可以授权或者委托公安机关悬赏广告。如二审法院认定,悬赏通告的第一条,实际是受被害人家属委托的行为。(2)公安机关可根据侦查案件的需要自行决定悬赏广告。因为我国《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规定,公安机关为发现重大犯罪线索,追缴涉案财物、证据,查获犯罪嫌疑人,必要时可以悬赏通告。 (3)东港市公安局在悬赏通告中规定了其他悬赏情形,虽然没有得到被害人家属的授权或者委托,但不能由此否定公安机关决定的悬赏广告的效力。因为公安机关与被害人家属为不同的法律主体,前者为公法主体,后者为私法主体,如果以没有得到被害人家属的授权或者委托为由,否定公安机关的悬赏广告的效力,则是荒唐的。任何时候,不应且不能以某私法主体的意思表示来否定政府机关等公法主体依法令所作出的法律行为的法律效力,否则法律的崩溃和政府的失信指日可待。司法裁判机关应牢记此准则,不应作相反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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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的目的在于推销商品或服务,影响舆论,其终极目标以消费者对广告产品的接受为中心。为了达到目的,商业广告不仅诉说商品和服务的使用价值,而且突出它们的文化价值,利用文化的力量激发受众的购买欲望,增加消费者的消费记忆。语言是商业广告传递商品文化信息的重要手段,广告文本语言与模因有着密切的联系。任何一个信息,只要它能够通过模仿而被复制,就可以称为模因,这个过程也可称为模仿。在有限的时间和篇幅内,广告要抓住受众的注意力并毫不费力地掌握其意义,广告语言必须用最简单的方式使受众保存记忆。语言中的成语和名言名诗听起来和谐悦耳,念起来琅琅上口,其传播范围广,复制能力强,容易掌握并产生同化反应,是广告文本语言经常模仿复制的模因。
二、广告语言模因的策略
1.直接引用
“山外青山楼外楼”是住宅销售广告,这一诗句和住宅所处的美丽环境联系起来,用人们熟知的名诗名句把美丽环境像诗一般地展现在购房者的面前,独具匠心,很有说服力,广告加深了住宅的文化内涵,寥寥数语就达到了传播的目的。“足下生辉”;“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三十六计走为上”,这几则鞋类广告都直接引用了成语,“足下生辉”显示布鞋轻便舒适。“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说明鞋的基础作用,是人们美好前途的起点。“三十六计走为上”告诫消费者鞋在穿着打扮中的重要性。这些成语都被直接引用复制,成为广告语言模因。
2.间接引用
(1)谐音
浏阳神农山庄别墅曾经作了这样的一则广告:“市外桃源”。文学家陶潜用成语“世外桃源”指代不受外界影响,处于人们理想之中的佳境。广告语在复制成语过程中采用谐音,把“世”改为“市”,受众自然会把二者联系起来,谐音的含义是说神农山庄的地理位置虽然位于浏阳农村,但别墅却是一个远离城市喧嚣,幽静雅致的休闲圣地,广告模因为神农山庄别墅注入了深刻的文化内涵,提升了广告商品的价值,达到了推销房产的效果。
(2)换字引用
为突出商品的特点,广告创造者从人们熟悉的语言模因中抽掉某一个或二个字眼,而用另外的字眼代替,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这种 “偷梁换柱”的广告给人似曾相识的感觉,大大提高了广告的注意价值和记忆价值,让受众轻而易举就能记住广告产品。我们一眼就看出广告“天之骄子,质压群芳”中“质压群芳”来自于“技压群芳”。通过换字引用,广告语言更加切合商品的特点,语言典雅,字里行间透露出商家的自信,令顾客信服。
(3)变序引用
成语中词语顺序的摆放一般是固定不变的,如果故意调整词语成份的组合顺序,广告模因就会产生新意,如果这一变化又与商品的特点相吻合,那就能够达到宣传商品的奇效。“一机在手,天涯咫尺”。这是电话机的广告,“咫尺天涯”改变了成语顺序,强调通话人天隔一方,但是手里如果拥有一部电话机,双方犹如近在咫尺,语序的改变贴切地表达了电话机的功能,形象生动,具有强烈的诉求力,说服效果显著。
三、广告语言模仿产生的原因
有些信息容易引起人们的注意,易于人们记住,能够迅速从一个人传递到另一个人,成为模因,但是“只有很少的一部分模因才能成功地从一个人的头脑拷贝到另一个人的头脑中,从人的头脑拷贝到印刷品。”(BLCKMORE 1999:38)。广告是传递商品或服务的基本媒介,受众收听广告是在无意中进行的,注意力时间很短,为了达到目的,广告语复制了大量的成语和名言名诗等,易于人们注意并牢牢记住,成为成功的模因,其中的原因必须具有以下特性。
1.形象性
受众从接触广告到购买行为一般要经历这样的过程:引起注意――激发兴趣――刺激欲望――加强记忆――导致行动,广告的作用就在于加速这个过程,说服受众采取购买行动,在说服过程中,形象生动的语言才具有冲击力,使受众在感性的体验中不知不觉地接受商品,情不自禁地购买商品,广告语言因而往往采用一些形象生动的广告模因,对产品进行活灵活现的描绘,增强说服效果。“保持你的健康可不能三天打鱼二天晒网啊!”这是麦乳精的广告词,“三天打鱼二天晒网”形象生动地描绘出办事断断续续的危害,广告劝告消费者天天饮用麦乳精,健康才有保障。广告模因把危害形象地展现在消费者面前,激发消费者思考,加深了对产品的信赖。
2.通俗性
广告要在短时间内吸引受众的注意,实现宣传商品信息的有效传播,那么广告语言肯定十分通俗易懂,具有口语化的特点,成语、俗语、谚语等熟语在民间流传广,其知名度高,复制以后加入广告中,消费者会产生似曾相识之感,容易产生共鸣,唤起他们的购买欲望,最后付出行动,广告就是说服的艺术,而通俗易懂的语言说服力最强,因而成为广告模因。
3.时尚性
广告与时尚紧密相联,它以最快的速度反映时代信息,而时尚和模仿又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所以广告语言往往模仿时髦用语,语言越新潮,人们就越热衷于仿效,时髦的语言让人感到刺激,新奇悦耳,这样的语言加入广告中易于传播流行,切合大众追求时尚的心态,表现出时尚人士对传统的挑战,引起受众神经的高度兴奋,张显潮流感和前卫感。前文提及的广告语言模因都是在原有语言基础上复制改造,这种新奇的语言表达方式使人感到巧妙新奇,广告产品才能让人一目了然,过目不忘。
四、结论
模因论为研究广告文案的创作提供了新的途径,包含模因的广告语言容易引起受众的注意,易于传播并被人们长期保持记忆,了解模因形成的策略可以帮助我们打造强势模因广告语言,认识广告语言模因的原由能够加深我们对广告语言模因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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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如此,广告公信力研究仍鲜有人问津,基础理论研究相当匮缺仅华中科技大学传播学院的舒咏平教授对该课题有所涉足。他在《广告传播公信力的缺失与导入》一文中首次呼吁,长期以来“公信力”缺失已成为一种客观事实,广告传播应导入“公信力”,并对公信力向广告传播导入的对策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讨。舒咏平还对广告社会效果与公信力状况进行了实证研究。但总体来说,对广告公信力的研究却一直未引起广泛应有的重视,许多基本问题尚需界定和厘清。本文就广告公信力的一些基本问题进行初步探讨。
一、正本清源:能否为广告冠“公信力”之名
是否有必要为广告导人“公信力”的概念。能不能为广告冠上“公信力”之名,这是我们进行后续研究亟需解决的首要问题。
公信力(Credibility)最先是政治学中的一个概念,指领导者获得其选民信任(trust)和信心(confidence)的能力”,其核心是信任、信心。在传播学中.从20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开始到现在,传播学者对媒介公信力的理解经过了“特质说”和“关系说”两个阶段。“特质说”认为公信力是媒介(或消息来源)的一种特质(property),这种特质为媒介所固有,与受众无关;“关系说”把公信力看成是受众与媒介之间的一种相互作用的关系(relationa1),是“在公众与媒介的相互作用关系中,媒介赢得公众信任的能力”。由此,我们可以推断,所谓公信力,应该是客体赢得主体信任的一种能力。客体可以是某团体、某组织,也可以是某个人、某事物;主体专指公众,公众通过长期或多次社会体验后形成对客体的一种主观价值判断。传播学意义上的公信力的逻辑起点和核心也是“信任”,信任的形成总是基于主体对客体是否守信、是否履行承诺的信用品质的判断。
至于广告,其与生俱来的本质功能就是为了促销。这就决定了广告与消费者之间产生一道难以逾越的信息鸿沟:广告传达给消费者的只能是“不完全信息”,它会表现有利于广告主或品牌的内容。也就是说,要求花费巨额广告费的现代广告主在广告中传达不利于或无助于产品销售的信息,显然是不切实际的。广告主为了获取最大的经济利益,必然是“王婆卖瓜,自卖自夸”,采取的方式主要是隐藏必要的信息(只会突出和强调对产品和企业有利的信息,而不告诉消费者全面、客观的信息).或者传达假信息(虚假广告)。从这个意义出发,人们倾向于认为广告总是不可信的、就是骗人的,更谈不上有“公信力”之称谓。这不能不说是对于广告的普遍社会偏见。
任何概念的提出都有其一定的社会背景,都是缘于某种现实需求。广告公信力这个概念的提出正是广告自身发展到了一定阶段的必然,是对于广告实践和各种广告现实问题的一种理论回应。从企业微观层面。到广告市场中观层面,以及整个社会宏观层面,都需要现代社会的广告导入公信力的评价概念。
(一)企业的近期市场竞争与长远发展需要借力有公信力的广告
现代广告在企业市场营销当中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仍然是企业产品促销和市场竞争的首选手段。毋庸置疑,做广告是为了销售,否则就不是做广告。但是“广告传播的效果,就其本质是建立在公信力基础上的。……公信力是广告最有价值的内在品质,是广告服务于商品营销以在市场竞争中制胜的关键性因素”。公信力的核心是信任,根据对信任的研究,信任就是相信对方的言行在主观上和客观上都有益于,至少是不会伤害自己的利益。因此,有公信力的广告更容易获得受众的好感,进而产生购买行为。
用博弈论的观点来看,多次重复且无限期的游戏可能诱导人们合作(守信)(Axelrod,1984)。企业因为害怕失去声誉,会尽量兑现每一个广告承诺。对于企业来说,100—1=0,一次失信广告就意味着全盘皆输公众通过对企业以往长期信用累积形成的良好印象,会随着时间的绵延而产生对企业的移情作用,形成对企业未来行动的信任,从而将广告公信力转化为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或企业的公信力,并推动企业长远发展。
(二)广告导入公信力为活跃广告市场提供强劲驱动力
在广告市场中存在着二次交易行为:第一次交易行为以广告主的广告需求为基点,它付出一定价格,与广告公司进行交换,获取广告价值;第二次交易行为则是广告公司代表广告主与广告媒介交易,通过付费获得广告媒介时间和版面,广告信息并传达给消费者。至此,整个广告交易过程完成,但广告活动并没有结束。广告活动的落脚点在受众,广告活动是否成功取决于受众的对应态度。广告主发起广告活动的目的也正是通过改变或强化广告受众的观点达成自身的广告目标,满足经济利益,获得更多效益。因此,受众的评价直接影响了广告主今后的广告需求,它掌握着开启广告市场繁荣的金钥匙。
“公信力”正是以公众的评价为逻辑起点,着力强调了在主客体间主体公众的认知决定作用。例如,张洪忠在界定媒介公信力基本概念时,就把公众摆在了一个主导地位。他强调指出:公众通过认知媒介的信用情况来判断是否信任媒介,或者信任的程度。本文认为广告的公信力即广告是否具有赢得公众信任的能力或能力的大小也取决于公众的信任,它真正体现了消费者主位。广告与受众之间的关系如下图所示:
因此,广告公信力也和媒介公信力一样,在经济交易中“扮演了信任的角色,这种角色对于交易起到剂作用和简化机制作用”,受众基于对广告的信任,进而信任企业或企业的产品,使广告产生效力。广告效力反过来又会强有力地刺激广告主继续投入广告,广告市场也活跃起来。
(三)广告导入公信力有助于弱化广告所造成的社会化问题,增强社会对广告的包容性
广告是一种社会力量。广告的触角已经从营销领域伸向了社会各个方向,将社会生活完完全全地包围起来。广告引起的众多社会化问题日益凸现,并遭到了来自不同学科领域的批评家的责难。例如,广告利用乌托邦机制来激发人类的利比多欲念(1ibido),控制人的无意识的冲动(pulsionsin—conscientes)。安·道格拉斯(AnnDouglas)认为广告是“世俗化消费社会的惟一信仰”,它塑造着人们的生活、影响了人们的价值观。密苏里大学的约翰·C·梅里尔教授认为广告是一种消极的社会力量,它促使人们购买他们不需要的东西,使人们抛弃掉尚完好无损的商品,使收入不高的人产生力所不及的购买欲望,使庸俗文化广为传播,形成过高的、难以实现的期望值,从而促进了一个享乐主义的社会,并将广告称之为“重要的废话”。美国历史学家、文学评论家D·M·波特所说:“广告对社会有着强烈的影响,在这点上可以与具有历史传统的学校和教会制度的影响相提并论。它有力量控制媒体,促使形成人们爱好的标准,现在广告已成为能够控制社会各种制度中的一个。”还有诸如广告对儿童的影响、是否会使媒介有失偏颇、对社会文化艺术有什么影响、是否损害了我们的语言等等。
面对种种社会批评,我们再也不能保持沉默。尽管广告作为一种营销工具,它主要承担沟通信息、促进消费等经济责任,我们认为广告虽然不是社会学家,但必须承担一份社会责任;广告也不是道德学家,但必须遵守伦理道德。否则,“如果广告由‘伦理困惑’走向‘道德沦丧’,那就不是社会不能容纳广告,而是广告自我走向衰亡”。有鉴于此,我们同样需要为广告导入公信力,提高广告的社会道德地位,赢得社会的广泛认可。
二、广告公信力的生成要素
要扭转不利的广告公信力现状,必须了解其生成机制,即明确各生成要素。广告的本质属性是营销,但又不是单纯的营销,而是通过商品信息的有效传播来服务于营销,来实现商品的有效销售的,它是一种营销传播。根据传播学原理,一个基本的传播过程应当由五个要素构成:传播者、受传者、讯息、媒介和反馈。广告传播也包括广告主、受众、广告内容、媒介和反馈这五个要素。广告公信力是一个以“受众信任”为中心的关系概念,它贯穿并形成于整个营销传播过程。因此,剖析广告公信力的生成要素也应当从广告传播过程的五个环节着手。
(一)广告主作为市场经济主体的信用品质
广告公信力总是与特定对象的“信用”相关联的,是建立在主体对于特定对象的信用体验和认定的基础上的。广告主作为市场经济主体的信用品质是广告公信力的主体构成要素。
首先,市场经济是利益经济。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有一个著名的“经济人”假设,即假定人在一切经济活动中的行为都是合乎理性的。都是以利己为动机,力图以最小的经济代价去追逐和获得自身最大的经济利益。市场经济存在的合理性与必然性正是建立在人性“利己”的基础之上的,如果没有“利己”的人性,则市场经济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但是,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其“利己”本性又必然导致其不容易被消费者信任。
其次,市场经济是交换经济,一切商品的交换活动,都要求交换双方诚实守信、履行合同,不弄虚作假、不坑蒙欺诈。因此,市场经济同时也应当是信用经济.信用缺失则意味着一种社会灾难。市场经济中的行为人诚实守信,它不仅是社会经济运行的基础。也是“经济人”追求自身长远利益最大化的现实需要。
因此,对于作为市场经济主体的广告主企业来说,信用应该是其最基本的品质,也就是应该具备“一种信守、履行承诺的品质”。广告主能不能做到诚实守信,直接影响人们对广告可信度的判断。
(二)广告内容的真实性
广告起源于人们对于信息的需求,信息的价值在于消除人们的不确定性。因此,真实的广告内容是广告公信力的核心构成要素。
真实性是广告的生命之所在。广告旨在向受众传递关于商品或服务的信息。一方面,它不仅是商品或服务提供者满足自身商品或服务销售的需要;另一方面,它也是消费者了解商品或服务信息的重要途径,广告在企业和消费者之间起到了良好的桥梁沟通作用。但如果广告主向受众传达的是不真实的广告信息,就堵截了商品流通的信息渠道,不仅消费者权益受到了损害,而且广告主也终将会受到这种欺骗行为所带来的对于自身的“惩罚性后果”——人们将越来越不信任广告、越来越反感广告,导致广告越来越没有效果如此恶性循环,则整个广告业的彻底崩溃也并非危言耸听。
当然,真实性原则并不必然排斥有创意的广告表现手法。广告的影响不仅依赖于“说什么”,还取决于“怎么说”一一表达的方式最近的调查显示,人们看广告逐渐开始偏离或消淡商业诉求,而是朝艺术性等多元化方向发生偏移。单调乏味的广告容易让人厌烦.“巧传真实”的广告更能愉悦人的心灵、使人产生好感。
(三)大众传媒的公信力
大众传媒是现代社会中广告信息的主要通道,扮演着广告“把关人”的角色,任何广告信息都必须经过它的过滤才能最终得以面世,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它事实上参与了广告信息的编辑,其地位与作用类似于信源的地位与作用。
大众传媒的公信力会对广告公信力形成明显的晕轮效应。晕轮效应最早是由美国著名心理学家桑戴克于上世纪20年代提出。他认为,人们对人的认知和判断往往只从局部出发,像日晕一样,由一个中心点逐步向外扩散成越来越大的圆圈,并由此得出整体印象。一个人如果被标明是好的。他就会被一种积极肯定的光环笼罩,并被赋予一切都好的品质;如果一个人被标明是坏的,他就被一种消极否定的光环所笼罩,并被认为具有各种坏品质。同样,在具备良好公信力的大众传媒平台上的广告,也会相应得到受众的良好印象,被认为具有一定的公信力,从而对广告公信力的生成与提升形成有力支持。
(四)及时、畅通的广告信息反馈渠道
受众的广告信息接受过程止于信息的反馈,这种反馈包括寻求自我反馈与互动反馈自我反馈即受众通过与自我的对话,来表达使用的满意状况。互动反馈则是指受众通过外部渠道直接或间接与广告信息的者平等对话,表达自己的声音。及时、畅通的互动信息反馈是广告公信力的形成与维系的有力保障。
当受众缺乏互动渠道、只能通过自我反馈的渠道来发泄意见时,原先的意见会在他们的思想头脑中得到更进一步强化。所以,如果当受众对广告持消极意见时,就会使他们原先的消极态度更进一步恶化。显然这不利于广告效果的有效达成。反之,建立通畅的广告信息反馈渠道,使受众能够及时、方便地向广告主传达关于广告或商品、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则有助于广告主改进广告方式、方法或提高商品、服务的质量,及时修正受众的态度并向积极方向发展。
(五)受众对于广告使用的满足程度
受众对于广告的信任或信赖,是在对于特定对象履行承诺的社会性体验中累积产生的。一般而言,人们对于特定对象的“可信赖度”判断和评价通常都不是以“即期”的形式出现的。今天的信赖是建立在昨天对其“履约”体验的基础上的,而明天的信赖,则又会加入今天对其“履约”的新近体验。这种体验的累积和沉淀,其实就是一种不断“使用与满足”的过程。受众的这种使用与满足的程度就构成了广告公信力的要素之一,是广告公信力的外化形态。
传播学“使用与满足”理论认为,受众成员是有着特定“需求”的个人,并把他们的媒介接触活动看成是基于特定的需求动机来“使用”媒介,从而使这些需求得到“满足”的过程。例如,零点研究集团2004年做的中国城市消费者广告接受度调查报告表明:消费者主动阅读或者关注广告的主要动因中,有56.2%的消费者是因为“及时了解新产品的信息”,51.5%的消费者是想“在买东西前了解相关产品信息”,另外还有13.9%的人是因为“广告画面具有艺术感,好看”,以及10.3%的人认为“广告语都很经典,有趣”。舒咏平的《广告公信力调查报告》也得出了类似的结论。可见,人们使用广告通常是出于多种不同的目的与需求,从中得到的满足程度也因人而异。这种受众群体在广告长期的使用过程中.“满意”程度形成了一种“集合性判断与评价”,这种“合力”即为广告公信力的主观决定要素。
三、建构全方位提升广告公信力的社会诚信机制
鉴于广告现实的社会影响张力,需要建构一个全方位提升广告公信力的社会系统,这个体系既包括广告自体系,也包括社会综合体系。
首先,应加强广告主的“双赢”意识。
广告与生俱来的弱点便是在实现营销功能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表现出强烈的利己色彩,它是广告主为了追求自身利益而使用的一种功利性工具。广告企图运用一切可能的诱导手段鼓动消费者尽可能多消费,这种方式只会导致受众采取更加防范的态度,对广告更加不信任。20世纪90年代西方兴起的整合营销传播理论(IMC)主张“运用一切传播形式及手段实现沟通目标”,就是对广告因公信力缺失而丧失了作为营销推广手段的效力的一种深刻理论警示。
社会学者发现信任得以产生和维持的一个基本条件就是:施信人相信对方的言行在主观上和客观上都有益于,至少是不会伤害自己的利益。因此,企业的广告必须改变过去一味追求单边利益的做法,转向寻求互惠互利的双赢模式。在这种实质性的转变中,让受众享受到实在的好处,切实体会到来自企业的关怀,公信力也就建构和提升起来了。
其次,要建立立体信息公开平台。
经济学研究表明,提高信息完备性和信息对称性将有利于加深信任和普及信任。建构广告公信力必须加强信息社会共享机制和公开机制建设,尽快建立信息公开平台,提高失信行为的社会暴光率,使失信者无处遁形。
篇5
互文性是以一个文本指示另一个文本,以这种方式,文本将会不间断的在文化创作中指示更深层含义。文本互文性,或称为文本间相互借代指示的多种方式,已被应用与篇章分析中,尤其是文学作品和篇章。许多广告都采用借代或借用其他广告标语的风格,文本类型,语言模式的方法,以达成广告宣传的效果。这些互文性广告主要借代谚语,俗语,名人名言以及具有文化指向的文本。互文性的作用是吸引读者注意,引发读者联想和想象,拉近广告与读者的距离,以产生共鸣。互文性理论的意义不仅在于它从一个空间的、历史的高度阐述了文本之间的关系,更重要的是它提供了一种新的思维方式。
二、互文性在汉语广告翻译中的应用
商务广告作为一种“呼唤型”文本,具有很强的指示性,其目的是凸现产品特征,号召受众购买商品。因此,商务广告翻译不仅要注重表现原文要旨,还要充分考虑消费对象的语言习惯、文化积淀和心理定式,这样才有可能吸引、打动消费者,实现广告效应。很多成功的商务广告翻译正是受到互文性理论的启发,巧妙模仿或引用译语文化中的名言警句或著名诗歌、文章、段落而获得打动人心的效果.
例如:速效救心丸的广告词为:“随身携带,有备无患;随身携带,有惊无险。”译:“A heart reliever in need is a heart reliever indeed.”
很显然,译者在这里互文仿拟了英语中的一句谚语“A friend in need is a friend indeed”。这句谚语在英语世界可谓无人不晓,译者将个别词语进行改动后用在此药品广告翻译中,其寓意是不言而喻的:既宣传了此药品的功效(如患难之交值得信赖),又传达出一种亲切感(需要时就会象朋友一样出现,救人于危难)。正是由于译文所引起的积极的互文联想,才有效拉近了该药品与消费者的心理距离,因而能深入人心,获得良好的促销效果。
又如:美食的广告:“食在广州”译:East of west,Guan-gzhou cuisine is the best. 译文互文套用了英谚语“East or west,home is the best”,不仅让英语国家的消费者过目不忘,且此谚语中蕴含的家的寓意会让人对广州的美食产生温馨的互文联想:广州的美食如家中小灶精心烹制的菜肴,既合乎口味又富有营养,使人产生对广州美食的向往。
三、互文性在英语广告汉译中的应用
在中文广告的英译过程中,可利用互文性成功传递广告信息,以达到促销的功能。英文广告的中译同样如此。
如我们所熟知的百事可乐广告词:Pepsi-Cola hits the spot. Twelve full ounces,that’s a lot. Twice as much for a nickel,too. Pepsi-Cola is the drink for you. 原英语广告词轻松诙谐、富有情趣,中文翻译为:“百事可乐顶呱呱,十二盎司毫不差。五个美元买两打,百事可乐饮料佳。”此译法可谓深得原文之精妙,将原广告语的形、神、韵都完美地再现了出来。译文互文借用了中国古诗七言绝句的形式,不仅符合中国消费者的阅读审美心理,且读来琅琅上口,易于记忆。诙谐的语气与原广告语语气契合,将中国的传统文化和民俗文化巧妙地互文糅合在一起,使得此中译广告语雅俗共赏。
另有一则外国防腐剂的广告词为:“Often a bridesmaid,never a bride.”有人将其译为“傧相不当新娘,鲜汁不变陈汤。”此译语广告词由于互文套用了中文对偶的形式,不仅在语言上同原文一样押韵,还使人人产生互文的联想。无论中外,傧相(伴娘)是陪伴新娘,为新娘服务的,切不可喧宾夺主,抢了新人的风头。此广告正暗示着使用该防腐剂不仅能防止鲜汁变质,且丝毫不影响原汁的风味。这样就打消了消费者对此类产品的顾虑,从而放心地购买和使用这种防腐剂。
四、结语
通过以上实例可以看出,在商务广告翻译中,灵活运用目的语文化和语言形式中的互文因素,不仅能够弥补翻译过程中原文在意义、结构、风格和形象方面的损失,而且能使译语广告词新颖别致、富有美感,有效吸引目的语消费者的注意,引起目的语消费者强烈的共鸣,从而达到广告标语宣传和促销的目的。
参考文献
[1] Cook, Guy. The Discourse of Advertising. Routledge, London,1992.
[2] ?mejrková, Světla. “Cultural specifics of advertising in Czech: intertextuality and interdiscursivity” Czech Republic. No.162,2003.
篇6
一、前言
经济全球化的过程早已开始,尤其是80年代,特别是90年代,世界经济全球化的进程大大加快了。进而,商品经济高度发展,国际商业广告已经通过各种媒体形式为千家万户所知,渗透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广告也已经成为商品能否立足的重要因素。因此,国际商业广告语翻译也愈加显得重要。作为一名优秀的广告语翻译工作者,不仅要清楚明了,准确表达商品的信息,而且要让国外消费者感受其中的文化底蕴,让商品畅销世界范围内。笔者结合英国著名翻译家彼得・纽马克的文本类型翻译理论,对国际商业广告翻译做一探讨。
二、彼得・纽马克的文本类型翻译理论
(一)表达功能型文本的翻译
在表达型文本中,如文学作品、私人信件、自传和散文等,其核心思想是表情达意。作者独特的语言形式和内容应视为同等重要。这样的文本强调原作者的权威,不会去考虑读者的反应。在翻译表达功能为主的文本时,要遵循“作者第一”的原则,既要忠实原作者要表达的思想内容,又要忠实原作者的语言风格。
(二)信息功能型文本的翻译
信息功能文本包括非文学作品、教科书、学术论文和报刊杂志文章等。文本强调的是“真实性”和语言外部现实,其核心是语言之外的现实世界。在翻译信息型文本时,应遵循“真实性第一”的原则。这种文本的核心是“真实性”,作者的语言是次要的。人们关心是作者说话的内容,而不是说话的方式。译者在语言运用上可以不以原作为标准,而以读者语言层次为标准,力求通顺易懂。
(三)呼唤功能型文本的翻译
以呼唤功能为主的文本,其核心是“号召读者去行动,去思考,去感受”。如产品说明书、通知、指示、宣传广告等都属于呼唤型文本,它强调以读者为中心。在翻译这类文本时,应遵循“读者第一”的原则。呼唤型文本的语言特别强调可读性,讲究通俗易懂。译者可以充分发挥译入语的优势,不拘泥原文的表达方式,使译文的语言尽量达到与原文的语言同样的效果。
三、彼得・纽马克的文本类型翻译理论对国际商业广告翻译的指导作用
根据彼得・纽马克的文本类型翻译理论,我们可以得知:任何一种文本,它可能同时含有表达、信息和呼唤中的一种、两种或三种功能,但它必定有它主要的一个方面,或以表达为主,或以信息为主,或以呼唤为主。针对不同的文本类型,应当采用不同的翻译策略。
商业广告是指商品经营者或服务提供者承担费用通过一定的媒介和形式直接或间接的介绍所推销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的广告。国际商业广告是人们为了利益而制作的广告,是为了宣传某种产品而让人们去喜爱购买它。其广告语的特点是简洁凝练、明白易懂、朗朗上口、新颖独特和富有情趣、主题突出。它的本质就体现在吸引性,可接受性和适应性。当消费看到或独到这种广告时就有一种美的感受,让人难以忘怀,就有想去购买的欲望。根据文本类型翻译理论和商业广告的特点和性质,可以看出,国际商业广告的主要功能是感染消费者,是号召消费者去购买它,从而使商品能够在世界各国立足。
翻译国际商业广告时,应遵循把读者放在首位的翻译原则。译者应根据译文所要实现的功能,使用符合译入语文化语言习惯的表达方式,使译文语言实现感染译入语读者的目的,而不应该拘泥原文的表达形式。为此,翻译工作者应该在不损害原意的基础上适当调整翻译策略,达到广告所要得到的号召效果。
四、国际商业广告的翻译策略和方法
彼得・纽马克的文本类型翻译理论告诉我们:国际商业广告是以呼唤功能为主的一种特殊的使用文本,它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感染消费者,号召消费者,吸引消费者的眼球,让消费者有购买此产品的强烈欲望。因此,为了达到这种感染效果就要求译者应以归化翻译策略为主导,采取直译、音译等不同的翻译方法,注重通俗易懂,符合广告语所特有的特征形式。下面笔者将用一些大家熟悉的国际广告实例,同时运用文本类型翻译理论的精髓来具体分析下不同广告语在不同情况下所采用的不同翻译策略和具体的翻译方法。
(一)直译
有的词语在一定的语境和文化中可以照成某种联想气氛,产生特定的文化联想意义,它们在译语中的应用呈现出某种意想不到的效果和力量。对商品品牌名称、商标名称及广告主题句,在译入语中有完全对等信息的,多采用直译法。如:丰田旗下高端品牌LEXUC于2004年8月将品名由“凌志”更改为“雷克萨斯”,现译名更符合英文品牌名,音似程度高,但该译名的中文发音在受众心理激发不起对该商品的联想,对中国人来说,其广告效应还不如“凌志”,因为此译名能让消费者想起“古有凌云志,再上井冈山”,豪气冲天,更有高端品牌的地位。
又如:“月饼”这一商标在汉语中能让人想起美丽的爱情故事,温馨的传统佳节。因此,就应该直译为“MOON CAKE”,这样的翻译既体现我国古老的文化色彩,又很好地把“月饼”的相关的文化做了解说,消费者立刻就能够对月亮和蛋糕状食物产生联想。“白熊”商标,白熊生长在北极,英文名叫“Polar Bear”但Polar Bear在当今国际政治语言里有特殊的含义,所以为了避免其中的误会,应该直译为“White Bear”为好。
(二)音译
当商品名称或商标是姓氏、公司名称或新造的词语时,我们应当采用音译法较好。比如:Pierre Cardin就音译成皮尔・卡丹,对中国消费者来说,给人一种洋文化的感觉,显得这商品很有档次,很气派。Pilips就音译成飞利浦,还有我们中国的“李宁”商标,在国外就直接音译成“LI----NING”。还如:“Coca Cola”就直接音译为可口可乐,立刻给中国消费者一种清爽可口的美感,此翻译非常形象地把原广告的韵味给淋漓尽致地表现了出来,并且让消费者非常易懂和接受。
(三)改译
广告翻译还要考虑到在不同语言坏境中的语义差异。语义差异既包括字面意义也包括引申意义。可口可乐曾经推出一种“zero sugar”可乐,在刚进入中国市场时曾被译为“零糖可乐”,这本来是很形象的翻译,也凸显了商品的特色,但却忽视了它在中文语境下和“灵堂”是同样的发音。中国的消费者就很难把这种商品和饮料联系在一起了,却以为是一个为死者超度亡灵的地方了。所以,后来人们把它翻译成了“无糖可乐”,这样既能原广告想表达的意思,又不会误导中国的消费者。
又如:雷达牌驱虫剂的广告语:“蚊子杀杀杀”,若直译成“Mosquito Kill Kill Kill”的话,使国外消费者很自然想到要经过浴血奋战才能消灭蚊虫,可想而知,有哪个消费者会去买呢?结果把它翻译成“ Mosquito Bye Bye”,这样给人感觉就很轻松就能把蚊子赶走消灭了,非常符合国外消费者的心理。
(四)音意结合法
广告翻译的目的是为了“吸引顾客,让更多的人记住这个品牌,让更多的人来购买此产品”,所以广告切忌勿死译,硬译,有时不得不牺牲它的字面意思而借助音意结合法融入译语文化中。如:“Ho Yo Do”(电脑公司)翻译成“好又多”,“Johnson’s”(婴儿系列用品)译成“强生”,给中国消费者一种婴儿健康成长的联想,非常符合读者心理反应。若翻译成“约翰逊”的话是行不通的。
又如:“pizza”若只音译为“比萨”的话,中国人咋一看都不知道其为何物,更别说人们会购买它了,若翻译成“比萨饼”的话,中国消费者一看就知道是一种外国生产的饼,消费者自然也会去购买尝试下了。
(五)套译法
广告效果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广告本身所承载的文化潜质。在各民族语言中都有大量的脍炙人口的名言、警句、谚语等,这些语言形式给本国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难以忘怀,而广告的效应就在这。日本三菱汽车公司向美国市场推销其产品时创作了这样一则广告语“Not all cars are created equal”。美国消费者,若懂点美国历史的人的话就会自然而然地想起《美国独立宣言》中”All man are created equal”,它深刻地蕴含着美国争取民族独立,宣扬人人生来平等的丰富的文化底蕴。译者将“men”改为“cars”来突出广告主题,并将原来的肯定句改为否定句,显示出三菱汽车的独特之处,风驰电掣的超凡享受。
五、结束语
国际商业广告翻译是各国之间市场顺利沟通的重要手段,同时是市场竞争战略的极其重要的一个方面。广告语的翻译在某种程度上来说也是一种广告策划,所以翻译好广告语是非常重要的。在广告语翻译时切忌勿死译和硬译,它不仅是语言翻译,更是一种文化翻译。在我国传统的翻译理论中,人们总是一味地以忠实为己任,很少会考虑文本的类型,所以译者在翻译实践中也是以“信、达、雅”,“神似”论或“化境”论为准绳,这对翻译广告这种特殊的实用文本而言却没什么很好的帮助。然而,英国著名翻译家彼得・纽马克的文本类型翻译理论却给了我们很好的指导意义,它指明了广告是属于呼唤功能型的文本,对于此类文本,我们并没有唯一的翻译方法,但必须遵循“读者第一”的翻译原则,主要采用归化的翻译策略和多种不同的翻译方法将广告语翻译具有同等文化效果的结果。这对国际商业广告翻译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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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H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3)03-0037-02
一、先例现象
(一)对先例现象的认识
俄语中прецедент一词,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先例现象”,源自拉丁语preccedens,是著名心理语言学家Ю.Н.卡拉乌洛夫1987年提出的概念(他是俄语学界最早研究“先例现象”的语言学家),意思是“以前发生的事”“以前说过的话”等(предшествующий)。汉语中将它译为“先例”或者“前例”――通常被解释为“已有的事例”或“可以供后人援用或参考的事例”。学者们经过深刻细致的研究和探讨之后,将先例名、先例情景、先例文本、先例话语等统称为先例现象。
(二)先例现象的发展
在Ю.Н.卡拉乌洛夫提出了这个概念之后,俄罗斯语言学家特别是心理语言学家们开始对先例现象进行了一系列的研究。许多研究者从不同学科和不同的角度对先例性问题进行了更加全面,更加具体的审视,这就大大深化了学界对该命题的概念、形式、功能、意义等的认识。不久后,以В.В.Красных等为代表的一批年轻学者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不断对先例理论进行修正和补充,先后提出了先例名(прецедентное имя)、先例情景(прецедентная ситуация)、先例话语(прецедентное высказвание)等概念。由此,Ю.Н.卡拉乌洛夫的“先例性”理论得到了继承和发展。在我们的研究之后对先例现象有了自己的认识:先例现象与汉语中的典故类似,人们喜欢借助古人说过的话或从前的情景以便更加深刻生动地表达自己的想法。
二、现代俄语报刊中的先例现象
(一)先例现象的表现形式
随着诸多学者的深入研究,先例现象的内涵范围逐渐扩大,在现代俄语中起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现代汉语中的先例现象有以下几种具体的表现形式:
1.先例文本(прецедентный текст)――具有独立意义的语句,是人民文化的成分,通常用于组建其他文章。包括文学作品、笑话、歌词、广告词、政论文等意义独立完整的文本。例如:
(1)Пятнадцать мгновений зимы(Новый мир,2006,№9)《冬天的十五个瞬间》。
(2)Дети подземелья(Изв.2006.05.26)《地洞里的孩子》。
(3)Наука побуждать(Новый мир,2004,№7)《唤醒学》。
2.先例名(прецедентное имя)――通常是人名,但这种人名并不是指存在的个人,而是泛指一类具有某种共同特征的人。例如Иван Сусанин,就是指故意指错路的人。
3.先例话语(прецедентное высказывание)――是对民族文化中已经存在的话语进行复制和应用,它所包含的思维领域要比自身的信息宽得多,主要包括谚语俗语和完整的儿歌等。例如谚语“Всяк кузнец своего счастья(幸福掌握在自己手中)”等。
综上所述,先例现象是一种涉及多个领域,具有一定复杂性的文化现象,同时反映着俄罗斯的文化背景和语言内涵。
(二)现代俄语报刊中的先例现象
随着文化的发展与相互渗透,先例现象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人所了解,在现代俄罗斯报刊中经常发现它们的影子,作为文化的一种表现形式,它们不但能够充分反映报刊中所蕴含的深刻哲学内涵和一个民族特有的历史文化,而且能使报刊具有语言凝练、标新立异、寓意性强的语言风格。包含了大量先例现象的报刊,作为一种文化宣传介质,也因此而赢得大多数人的青睐。如:
1.《Племя чиновников в России неистребимо. Наш аппарат,как Феникс, то и дело восстает из пепла》.(КП,08.04.1998)这里有个先例文本,即Феникс из пепла 凤凰涅(一个很有感染力的成语)。也就是说在经历很大的痛苦之后得到新生。而此处的比喻却带有揶揄、讽刺的意味,鞭挞了俄罗斯的官僚风气。
2.《Живые и мёртвые》(Изв.,22.08.2000)能够看出这里包含先例名称。作者借用了西蒙诺夫的三部曲《Живые и мёртвые》(《生者与死者》)作为题目,表现了生还者对死者的惋惜和遭遇海难的悲伤心境,同时也蕴含着对俄罗斯当权的不满和愤恨。
3.《Одни меня понимает, другие-критикует, однако история даст свой ответ》,这是答记者问的报道,典故出自孔子,孔子编写完《春秋》说:“知我者,其惟《春秋》乎!罪我者,其惟《春秋》乎!”表现了温总理身上具备的正直和为国家和人民鞠躬尽瘁的伟大精神。
三、结语
毋庸置疑,先例现象具有重要语言国情学价值。这一现象在不同国家和文化中一定程度上是相通的。研究俄语报刊中先例现象有利于我们深刻理解文章所要揭示的社会历史与民族文化,俄语中有汉语,汉语中有俄语,这样我们的学习也能够轻松自如。总之,研究探讨先例现象对研究俄罗斯历史文化及中俄文化交流意义重大,它是顺利完成俄汉跨文化交际的有效途径。
【参考文献】
[1]Караулов.Ю.Н. Роль прецедентных текстов в структуре и функционировании языковой личности[А].//VI Международный конгрессМАПРЯЛ. Доклады советской делегации М. 1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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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刘宏.外语教学中的先例名现象[J].外语与外语教学,
2003.
篇8
广告的主要目的是介绍和展示产品或服务,传播自己的影响力,使潜在购买力人口成为真正的和实际的消费者。一般情况下,广告商试图通过各种手段说服人们购买产品或服务。他们试图构建一个广告,将充分吸引的潜在购买者的关注,这将有一个有说服力的效果。因此,他们将充分利用每一个字,以吸引读者的注意力。文本显示许多独特的用词特点,如频繁使用单音节动词,人称代词,和复合词,以及造词等巧妙地利用基于上述原因,英语广告,广告设计通常按照下列标准。
1、简单的用法,动词
在英语广告中使用的动词是简短和简单。从本研究的分析,80%在英语广告词是由动词组成。你遇到的任何广告英语可能包含几个或一些这些动词,所有这些动词常见和简单的。这些常见的动词使英语广告简单和容易理解的。大量的动词有不同功能,不同含义。不同的方式调用不同的动词,但依赖于上下文和广告的方式和动词使用。这些简单的动词,可以帮助杀死一石二鸟:一方面,它使广告英语的语言更加简洁明快,另一方面,这样可以节省空间,时间和金钱。
2、经常使用的形容词
里奇在英国著名的语言学家,他在广告中的语言(1966:152)中列出以下最常用的形容词:(1)新(2)(3)清脆的好/更好/最好的(4)罚款(5)伟大的自由(6)大(7)新鲜(8)(9)美味(10)真实(11),确定(12)轻松,明亮的(13)清洁(14)额外的安全(15)特别(16)丰富。这第一个词就是,新的,这意味着最新的时尚或风格或质量或类型,或一个产品或服务的独特功能,这个字,应用无处不在,因为它几乎可以描述产品的所有方面,如大小,形状,外观,光彩,颜色,配方,也可以搭配抽象名词:比赛,时装,竞争,思想,潮流,潮汐,波浪,等它经常看到新的,与普通名词搭配词,电话,sofeware,更多的人等。
3、代词情切
广告商的青睐使用代词,往往在特定的方式使用它们。在的文案广泛采用在英语广告中人称代词。最宝贵的是人的名字和人称代词,时人进入。所有第一和第二人称代词,是个人的,但你的广告应由后者的主要组成。通常是你的代名词,应该发生的最大频率。在大多数情况下,我们和他们占有欲和客观的形式被利用。有时第三人称代词,他,她,他们和他们的占有欲和客观的形式就业。人称代词在广告中具有重要的意义。作为第二人称代词,你在英语广告中使用最频繁,这是自然的,其他形式的,自己应该把握上下文。
4、生动的祈使句
广告的功能之一是说服,即说服消费者立即采取行动。祈使句在英语广告中非常重要,因为他们的表现直接劝说和告诫的作用。应用最为广泛的英语广告祈使句。据统计,有至少有一个在每四个英文广告文本中的祈使句。因此,已成为频繁使用祈使句在英语广告的独特现象。
5、易懂的类比
比喻是一个讲话,这使得两个不同元素有至少有一个质量或共同特点之间的比较图。比喻是两个不相干的东西之间的直接或明确的比较,表明在这两件事中发现了一些抽象的素质之间的相似或相似。结缔组织字像或作为AB脊连接起来的两个。使用一个恰当的比喻,创建一个清晰生动的图像所宣传的产品或服务在消费者的利益,实现他们的心理和情感共鸣。这是一个最常用的修辞手法在广告英语。
6、结语
在这么多年的发展里,通讯类电子产品的广告以各种形式存在。事实上,广告逐渐成为一个重要的营销传播工具和现在比以前是至关重要的,正确的翻译广告,当他们跨越文化和语言的边界。通讯类电子产品广告语言打开了所有重叠的含义和边界模糊。从这项研究中,这的研究有理论和现实意义。正如之前提到的,本论文提出的文本广告英语的主要语言功能的简短讨论,这项研究可能有助于我们理解和欣赏的广告语言和文化,并有助于对英语教学和学习中国。此外,该研究可能会帮助我们设计和创建广告文本在一定程度上取得进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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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企业总会计师胜任力初始词条量表的建立
(一)文本分析 本部分研究通过对高级财务人员的招聘广告进行文本分析得出有关总会计师胜任力的指标。主要基于以下假设:(1)企业及其招聘活动组织者往往将其认为最重要的信息列入招聘广告;(2)在有限版面与字数的招聘广告中某个关键词出现得越是频繁,表明企业对该要求的关注程度越高,或者可以认为该要求已经得到越来越多人的广泛认同;(3)CFO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往往反映了该职位所需要具备的能力,通过分析工作内容、职责可以初步得出结论。本文通过对前程无忧网、中华英才网、网易招聘频道、中国人才热线、智联招聘、南方人才网、新浪招聘频道等国内著名招聘网站进行搜索,获得50家企业最近一年来针对高级财务人员的招聘广告,并进行文本分析,得出如下企业对总会计师胜任力的有关要求:(1)财务管理水平要求,主要包括财务分析、战略规划、资本运作、税务筹划、审计内控、风险规避、信息资源整合、财务预算等能力;(2)品格要求,主要包括职业道德、原则性、敬业精神、理性、稳健等;(3)经验要求,主要包括行业经验、财务管理经验、CPA资格素养、熟悉财税法规;(4)综合能力要求,主要包括沟通协调、组织领导、思维表达能力,团队协作精神、适应、创新能力,再学习能力等;(5)其他要求,主要包括年龄要求、学历要求、职称要求、专业要求。
(二)行为事件访谈 本文采用了结构式加开放式的访谈形式,访谈了兴正元集团、太平保险有限公司、西安北方光电有限公司等的总会计师,以探测企业总会计师胜任力的构成。通过结构化的访谈提纲对访谈内容进行有效的安排,并针对总会计师的岗位特点准备了有针对性的问题,尽量引导被访谈人提高访谈效率;当谈到相关重要内容时,再以开放式的形式尽力挖掘总会计师胜任力特征的相关信息。经过对以上几位优秀总会计师或高级财务管理人员的访谈资料加以认真整理与分析后发现,目前国内总会计师的地位已经大大提升,他们对自己以及自己所处位置也有了很好的理解。在同上述企业CFO的沟通过程中,笔者进一步总结出如下总会计师胜任力所涵括的因子,即开发他人潜能、工作压力处理、利益冲突处理、政策敏感性、积极的心态、数字敏感性、会计核算能力、独立判断能力、人脉关系处理、变革意识、影响力、逻辑思维能力、责任心、自我驱动、系统思维、廉洁自律、客观公正、保守秘密。
(三)企业总会计师初始词条量表的建立 通过总会计师职能分析、文本分析和行为事件访谈,笔者最终提炼出40个指标建立企业总会计师胜任力初始词条量表,根据40个指标设计调查问卷,将每个指标的重要程度分为1-5个等级:“1”表示“非常不重要”,“5”表示“非常重要”,“1”与“5”之间不同数字对应不同的重要程度,根据对调查问卷的统计分析将40个指标按重要程度排序。笔者选取西安、广州、北京、上海等具有代表性的企业为研究对象,样本主要分布在制造、金融、服务、高新技术等行业;先后通过邮寄信函或发送邮件的方式,向太平保险有限公司、西安北方光电有限公司、中国广东核电集团公司等企业的高管及财务人员发放量表150份,共收回量表110份,有效量表96份,回收率为73.3%,有效率为87.27%;通过SPSS11.0中对企业总会计师胜任力词条量表进行描述统计分析,由此得出每一个胜任力词条重要程度的平均数、标准差及其排序。统计分析结果显示,企业总会计师胜任能力词条重要程度平均数最低为3.572917、标准差都在1.0以下,说明构成本量表的胜任力词条对被调查的财务管理人员都非常重要或者比较重要,具有很强的代表性。
三、企业总会计师胜任力模型实证分析
由于前期提炼的胜任力指标太多(有40个),使分析的复杂性增大。因此笔者使用因子分析法,用少数几个因子去描述许多指标或因素之间的联系,即将相关的、比较密切的几个变量归为同一类,每一类变量成为一个因子,以较少的几个因子反映原资料的大部分信息。
(一)检验 本文用SPSS FOR WINDOWS 11.0统计软件包对预试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对全部有效数据进行KMO和球形Bartlett检验。检验结果如下:
KMO是用于比较观测相关系数值与偏相关系数值的一个指标,其值愈逼近1,表明对这些变量进行因子分析的效果愈好。由检验结果可知,样本适当性系数KMO的指标为0.894,表明问卷各项目问的相关程度无太大差异,数据非常适合做因子分析。Bartlett球形检验卡方值为5046.740,自由度为780,显著性为
0.000,球形假设被拒绝,表明问卷项目间并非独立,取值是有效的。两个指标的结果都说明数据适合进行因子分析。
(二)分析 本文因子提取方法采用主成分分析法,选取特征值大于1的因子进行分析。由于系数没有很明显的差别,所以要进行旋转(一般用Varimax方差最大旋转),使复杂的矩阵变得简洁,从而获得简单结构,以帮助解释因子,使系数向0和1两极分化。通过使用主成分分析法得出了11个因子,前11个成分特征值累积占了总方差的67.664%,后面的特征值的贡献越来越少。表2显示各因子特征值及百分比与方差解释量:
一般情况下,各因子累积方差达到60%以上,则表明量表具有良好的结构效度。本次数据分析中因子累积方差解释率达到了67.664%,表明本量表的结构效度良好。在共同度方面,所有项目的公因子方差都在2.651以上,说明公因子解释了观测变量的大部分变异。根据所含条目内容,初步对各因子进行命名。从每个因子所包含的项目内容来看,可将其分别命名为:因子1为“专业道德素质”、因子2为“财务管理能力”、因子3为“社会与业务成熟度”、因子4为“战略谋划能力”、因子5为“基本财务能力”、因子6为“沟通能力”、因子7为“领导能力”、因子8为“发展潜力”、因子9为“心态积极”、因子10为“思维表达能力”,因子11为“变革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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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乱俏皮的短发稍稍遮住眼角,头微仰,明显素颜的脸庞却依然白里透红,微微笑弯的眼睛,嘴上叼着一张白色纸巾,浅黑色的围巾,背景好像是自家饭厅,看起来相当随意自然。这是个年轻女明星的自拍头像,被贴在女明星自己的微博上作为她的微博头像(台湾著名主持人大S于2011年7月5日上传的新浪微博头像)。此图令人惊讶的是,明星微博头像使用完全素颜、家居服饰且叼着不知名白色纸巾的形象作为“销售”明星微博的策略,她邀请受众的注视。这是一个新的明星形象,意昧着一种新的明星制度的建立,而此形象并非零星少数,我们可以看到在最近的3年间,也就是大约从2009年开始,这样的明星形象开始在大众媒介特别是微博媒介的内容中出现,并有逐渐增多的趋势。
本论文的研究焦点即集中在微博中所呈现的新明星形象。选择微博作为关注焦点,主要是因为微博是一个在近年急速成长的新媒体,在其内容中充满了各色的明星形象。iResearch推出的网民连续用户行为研究系统iUserTracker数据显示,2012年4月中国微博日均覆盖人数达到4610万人,日均网民到达率高达19.8%;2012年4月微博月度有效浏览时间达24583万小时。据bShare5月的分享数据显示,微博平台还在不断的升温,新浪、腾讯、搜狐、网易四大微博的排名就达到总分享量的36.41%,这说明有1/3的社会化信息被分享到了微博平台,这一数据也正以阶梯的方式递增,因此微博平台名副其实的成为了社会化分享最大的“终端平台”。(以上数据出自中文互联网数据研究资讯中心)由此可以看出,微博的成长迅速,市场竞争激烈,并且日益渗透大众生活,“成为明星进行自我推广的平台之一,目的同样是获得更多的曝光率和支持者”。
微博的兴盛亦可从广告营收中窥出端倪,微博用户的迅速增长使大批投资者纷纷涌入微博领域,手机微博广告、自定义页面背景广告、软文广告等广告形式纷纷出现。iResearch推出的网络广告投放监测研究系统iADTracker数据显示,2012年4月热门行业品牌网络投放媒体选择在微博等社区网站投放的预估费用达7183万元。(以上数据出自中文互联网数据研究资讯中心)为此,明星更是设法诉求在飞速发展的微博新媒体中占领一席之地,以期获得大量的资源或利益。
由此可见,这个以名人明星为主要推销对象,不断实现人与人、平民与明星之间的联系与互动、“关注”与“被关注”的微博,已在中国网络中站稳脚步,成为一种新的媒体类型。如同夏青所说,“明星”是商业主义在文化领域渗透扩张的结果,是20世纪大众文化工业崛起的副产品。现代消费主义社会的出现和发展,带来了明星文化的繁荣。大众文化成为了群星闪烁的世界。为了满足人们日益增加的消费欲望和文化消费心理,明星以及相关明星产业相继诞生并在大众文化的肥沃土壤中植根发展。明星利用媒介完成自我宣传,媒介也利用明星带来丰厚的商业回报。
本文主要探讨,在消费文化的框架中,微博与纸媒的明星形象是否具有差异?随着时间的演变又有哪些改变?最后希望能将其差异的意涵有所分析。
二、明星形象的建构
在探讨微博中所呈现的明星形象之前,我们必须对明星形象的基本概念和内涵进行了解。据说“电影明星”一词最初是由法国魔幻电影大师梅里爱和路罗斯成立电影制片公司时率先使用的,1896年他们对能够获得电影票房价值的电影演员冠以“电影明星”的称呼。 随着电视、网络等传播媒介的兴起,“明星”也跨越电影史的意义,不再是电影明星的专利,尤其在当下社会,“明星”一词超越了其原初含义更多被指认为娱乐界的“名人”,本文以微博的视角出发,因此进入研究领域的对象即是明星的发展含义,即明星为娱乐界“名人”,特别是微博粉丝数量庞大的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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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缺乏统一的防灾减灾科普规划和经常性的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活动,使防灾减灾科普缺乏系统性、连续性,致使我国社会公众防灾减灾知识、防灾减灾意识的科普教育水平较低,全社会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较差,最终影响我国防灾减灾科技支撑的对策建议。
1、国内关于防震减灾的研究多停留在自然科学领域,更注重其专业性;关于公益广告的研究多属于人文范畴,多侧重于对广告文本和广告表现的探讨。而将二者结合起来进行研究,还不为多见。
2、中国5•12地震引起了人们对于生命价值的珍视,对人与自然关系的思考。
3、我国利用公益广告进行防震减灾宣传的缺失。公益广告作为信息传播的途径之一,具有良好的传播效果。公益广告应该成为宣传防震减灾信息的重要方式。
4、本论文从信息传播的视角去研究公益广告在防震减灾工作中扮演的重要角色,将防震减灾知识的科学性和公益广告所能体现的人文关怀精神有机融合在一起,通过对防灾类公益广告的研究,使地震科学的知识更容易为广大受众接受和理解,以达到普及地震科学知识。
二、防震减灾三大体系的内涵与公益广告宣传的体现点
公益广告是以为公众谋利益和提高福利待遇为目的而设计的广告;它是指不以盈利为目的而为社会公众切身利益和社会风尚服务的广告。
公益广告的主题具有社会性,其主题内容存在深厚的社会基础,它取材于老百姓日常生活中的酸甜苦辣和喜怒哀乐。并运用创意独特、内涵深刻、艺术制作等广告手段用不可更改的方式,鲜明的立场及健康的方法来正确诱导社会公众。公益广告的诉求对象又是最广泛的,它是面向全体社会公众的一种信息传播方式。公益广告拥有最广泛的广告受众。
1、防震减灾三大体系的内涵与公益广告宣传的体现点
(1)地震监测预报体系
①地震监测和速报;②前兆信息的捕捉; ③地震预测预报;④群众性地震动物宏观网络;
⑤建立重点地区防震减灾系统工程。
(2)地震灾害预防体系
①城市建设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②地震灾害预测和评估;③地下隐伏断层探测和危险性评价;④抗震能力较弱建筑物的加固;⑤村镇要建设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公共设施和住房。
(3)地震紧急救援体系
①破坏性地震预案及相关预案的制定;②生命线应急保障队伍的组建、完善及演练;
③地震应急救灾指挥中心的建设;④地震应急指挥通信系统建设;
⑤地震应急专项资金、救济物资、药品等储备。
三、公益广告在三大体系中的运用
1、公益广告在三大体系中的创作的原则和特征
思想政治性原则
例如:2009年6月3日,广西贵港市工商局积极组织全市企业、广告经营单位和广告单位参与由国家工商总局和国家文明委举办的第八届全国优秀公益广告评选活动。参评广告作品涵盖防震减灾、反腐倡廉、讲文明树新风和遵守交通规则等内容。
2、公益广告在在三大体系中的创意程序
查寻资料----阐明焦点(即中心);收集和分析有关资料。
地震是一种破坏力极大的严重自然灾害,具有不确定性、瞬时性和次生灾害连发性。我国地域辽阔,地质地形复杂,不同地区、不同时间有不同的地震孕育因素与背景。同样,在预防、减灾的情况各有差异,因此,在进行公益广告设计前,就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详尽查阅资料,围绕该区特点,形成主要焦点主题。
创意构思----形成多种创意观念,并以基本观念为线索,修改各种观念,形成各种方案。
导优求解----评价多种初步方案;确定和执行最优方案。
以xx市防震减灾“十二五”规划为例:
充分利用现场咨询、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和电视台、广播电台、报刊杂志、互联网等各种平台或媒体,借助展板、横幅、招贴画、小册子、宣传单等各种宣传品,向社会民众有效宣传防震减灾法规知识、地震知识、地震应急、核辐射以及自救互救常识。继续推动防震减灾科普宣传"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争取创建2个以上"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并申报省地震局验收。在学校建立一年级新生入学防震减灾知识培训工作制度,选择有条件的学校共同建设并向省地震局申报"防震减灾示范学校"。
针对不同群体,组织专家,深入各地,继续开展地震基本知识、抗震设防、农居地震安全工程、应急避震逃生和自救互救知识等各种培训和讲座。宣传教育的内容和形式要因地制宜、切合实际,不一定求全,但要有针对性、实效性。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将宣传教育与当地文化有机结合,构建贴近大众,贴近生活的宣传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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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可否认,电视这种新媒介的出现,对整个的社会思潮、文化研究、文学理论等都产生了重大的影响,正如传播学者麦克卢汉所言:“任何媒介(即人的任何延伸)对个人和社会的任何影响,都是由于新的尺度产生的;我们的任何一种延伸(或曰任何一种新的技术),都要在我们的事务中引进一种新的尺度。”(2)
二
叙事学诞生在“语言学转向”的20世纪,而20世纪对西方文学理论影响最大的事件莫过于“语言学转向”了。“语言学转向”(thelinguisticturn)一词最早是由古斯塔夫•伯格曼在一本名叫《逻辑与实在》(1964年)的著作中提出的。他认为,“语言学转向”发生的标志是哲学家们共同采纳了语言分析的方法。随后,这一用语主要由理查德•罗蒂编辑的一部题为《语言学转向——关于哲学方法的论文集》的书而被广泛传布。什么是“语言学转向”呢?这是个非常复杂的问题,三言两语很难说透。但是从根本上来说,“语言学转向”有两大特征,这两大特征又是相互联系的。之一,由历时语言学研究转向共时语言学研究。这是结构主义语言学的创始人索绪尔创立的,他认为语言研究的着眼点应为当今的语言符号系统,应该研究语言成分之间的相互关系,而不是去追踪这些成分之间的历史演变过程。之二,由语言学研究转向话语学研究。什么是“语言”和“话语”呢?“语言”一般被看作是一个由一整套固定的语法规则构成的完整体系,确定性、清晰性、规律性是语言的重要特征。“话语”则是能够表达一个完整意义的言语,话语意义的确定不仅要取决于话语自身,而且在很大程度上是由语境所决定的。语境的构成包括对话者所处的自然和社会环境、心理状态、文化修养等因素。因此相对于语言来说,不确定性、模糊性和非规律性成为话语的一些主要特征。这种转向分为两个阶段,前者可以说是语言学阶段,后者是转向话语学阶段。如果说在本世纪前半期,西方文学批评得益于“语言学转向”,使得文学研究更加科学化,对文学对象的把握更加确定,那么到了本世纪的后半期,这种转向由于发生了质的变化,使得以结构主义为代表的文学语言学批评所确立的研究对象的确定性,变得不确定起来,甚至连语言的表征都产生了危机。人类文明赖以依存的载体变得不可靠起来。当代西方的文学批评,特别是以解构主义为代表的批评陷入了自我解构的困境。这便是文学话语学批评产生的开始。
“语言学转向”催生了一些新学科和新理论,叙事学便是其中的一个分支。叙事学最初起源于俄国形式主义。什克洛夫斯基、艾享鲍姆等人发现了“故事”和“情节”之间的差异,“故事”指的是作品叙述的按实际时间顺序排列的所有事件,“情节”侧重指事件在作品中出现的实际情况,这些直接影响了叙事学对叙事作品结构层次的划分。普洛普的《民间故事形态学》直接影响着叙事学的诞生并被公认为是叙事学的发韧之作。普洛普打破了童话故事传统的分类方法——按人物和主题进行分类,他认为故事中的基本单位不是人物而是人物在故事中的“功能”,他按照不同的“功能”从俄国民间故事中分析出31种类型,建立了一种被称为故事形态学的框架。他的观点被列维—斯特劳斯接受并传到了法国。列维—斯特劳斯主要研究神话之中内在不变的因素结构形式,并试图用语言学模式发现人类思维的基本结构。1945年列维-斯特劳斯在他的《语言学和人类学中的结构分析》一文中首先提出把音位学中的结构分析法运用到人类学研究中去的观点。到了60年代,大量关于叙事作品结构分析的作品开始出现。格雷马斯和托多罗夫都开始译介俄国形式主义的论述。1966年,《交流》杂志第8期刊登了以“符号学研究——叙事作品结构分析”为标题的专号本论文由整理提供
系列文章,宣告了叙事学的正式诞生。不过,“叙事学”一词直到1969年才由托多罗夫提出,他在1969年发表的《〈十日谈〉语法》中写道:“•••这部著作属于一门尚未存在的科学,我们暂且将这门科学取名为叙事学,即关于叙事作品的科学。”(3)托多罗夫对叙事学的定义是:“叙事学:关于叙事结构的理论。为了发现或描写结构,叙事学研究者将叙事现象分解成组件,然后努力确定它们的功能和相互关系。”(4)
受“语言学转向”大背景的影响,叙事学又分为经典叙事学或结构主义叙事学和后经典叙事学两个流派。“经典叙事学旨在建构叙事学语法或诗学,对叙事作品之构成成分、结构关系和运用规律等展开科学研究,并探讨在同一结构框架内作品之间在结构上的不同。”“后经典叙事学将注意力转向了结构特征与读者阐释相互作用的规律,转向了对具体作品之意义的探讨,注重跨学科研究,关注作者、文本、读者与社会历史语境的交互作用。”(5)经典叙事学向后经典叙事学的转变大概发生于20世纪80年代以后,是受到后结构主义、新历史主义、女性主义、读者反应理论、文化批评等多种理论或者流派的影响的结果。
三
“语言学转向”几乎渗透到所有的人文学科,就像电视渗透到社会的各个层面各个角落一样。W.J.T米歇尔说:“罗蒂哲学史的最后阶段便是他所谓的‘语言学转向’,这一发展已在人文科学的其他学科产生纷繁复杂的共鸣。语言学、符号学、修辞学以及文本性的种种模式已经变成对艺术、媒介以及文化形式进行批判审思的通用语言。社会便是一个文本。自然以及对它的表征已经成为‘话语’,甚至连无意识也如语言一般结构而成”。(6)至此,我们会进一步追问:“语言学转向”是怎样发生的呢?导致这种人文学科“纷繁复杂的共鸣”现象的直接原因是什么呢?W.J.T米歇尔在《图像转向》一文中归纳了这种变化的原因。他说:“思想界及学术界的话语中所发生的这些转变,更多的是它们彼此间的相互作用,与日常生活及普通语言关系不大。这样说的理由并不见得有多么不言自明,但是人们似乎可以明白看出哲学家们的论述中正在发生另一种转变,其他学科以及公共文化领域中也正在又一次发生一种纷繁纠结的转型。我想把这一转变称为‘图像转向’。在英美哲学中,这一转向的变体向前可以追溯至查尔斯•皮尔斯的符号学,向后到尼尔森•古德曼的‘艺术的语言’,两者都探讨作为非语言符号系统赖以立基的惯例及代码,并且(更为重要的是)它们不是以语言乃意义之示例范型这一假定作为其开端的。”(7)也许我们会再进一步追问:什么是“图像转向”?导致“图像转向”的原因又是什么?金元浦教授作了这样的解释:“美国学者W.J.P.米歇尔说,当下社会科学以及公共文化领域正在发生一种纷繁纠结的转型,而在当代哲学家的论述中,这种转向也是明白无误的。他把这一变化称为‘图像转向’。那么,图像的转型转向哪里?这不是向幼稚的摹仿论、形象化再现或图像的辅助解说转变,也不是向主体客体相互对应的理论回归,更不是一种关于图像‘在场’的玄学的死灰复燃;它是对图像的一种后语言学、后符号学的再发现。它从根本上动摇了长期以来由传播手段限定和形成的人类文明的发展趋向,即文字长期居于独霸地位的现实。而是把图像当作视觉性、机器、体制、话语、身体和喻形性之间的一种复杂的相互作用的综合体来加以研究。因为重要的现实是,图像现在正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影响着文化的每一个层面,从最高深精微的哲学思考到大众媒介最为粗俗浅薄的生产制作,无一幸免。”陶东风教授说:“通俗报业的图像化,电影和电视的数字图像化、后成像术的出现和医学成像术的发展,成了转换的标志,更不用说互联网无休止的图象轰炸了。因而继文化研究,怪异理论和黑人少数民族文化研究之后,西方兴起了视觉文化这个时髦的、也有争议的研究交叉科学的新方法。视觉影像成了从事摄影、电影、电视、媒体研究、艺术史、社会学及其它视觉研究者共同关注的中心。”(8)我们有理由认为,只有影像媒介的出现才标志着“图像转向”时代的来临,技术的发展和后现代的动力一道完成了“图像转向”的重任。维克多•维坦查说:“文字与图像谁更卓越,今天是图书和电视的卓越之争•••电视以其随机的不连续的图像与线性传统作对,打破了逻辑和思维的习惯。(9)
四
视觉和图像作为西方文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自古希腊以来就在文学艺术中占着重要的地位,如西方绘画与雕塑等视觉艺术的影响几乎在西方文学影响之上。中国的诗学也是很重视形象的,如“言不尽意,立象以尽意”之说等等。但是,“图像”在中西传统叙事中却未能发展成为一种成熟的叙事方式,即使是近代电影的出现,也因为局限于“非现实”的艺术领域,其叙事能力受到了很大的限制。于德山在《视觉文化与叙事转型》一文中指出:“电视图像叙事真正创造、释放了‘图像’叙事的威力与作用,以电视图像为代表的视觉文化强势阶段开始形成•••以电视图像叙事为代表的视觉化叙事类型开始成为主导型的叙事类型,开始占据社会叙事格局的主流。电视叙事铺衍着社会的话语,构成了西方后现代现实典型而驳杂的叙事文本。”(10)萨拉•科兹洛夫说:“在当今的美国社会里,电视也成为最主要的故事叙述者。”(11)
电视作为影像叙事媒介,可以说是处处浸透着叙述,也可以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转换成叙事文本。萨拉•科兹洛夫指出:“大多数的电视节目——情景喜剧、动作系列片、卡通片、肥皂剧、小型系列片、供电视播放而制作的影片等等,都是叙述性文本。”同时,“叙述不仅是电视上起主导作用的文本类型,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叙述结构就像是座大门或一只格栅,即使是非叙述性的电视节目也必须穿其而过。我们在电视上看到的世界是由这一叙述话语规则构成的世界。”(12)电视叙事的包容性和整合性,在很大的程度上改变着我们的生活习惯,也改变着我们以前的经验。麦克卢汉在1961年就指出:“电视是一种整合性的媒介,它迫使长久分离和分散的经验成分之间产生相互作用。”(13)
电视不仅仅是作为一种叙事媒介渗透到我们的文化中,它已经是一种无处不在的日常生活。罗杰西尔弗斯通在《电视与日常生活》一书中也指出:“电视融入日常生活的明显之处在于:它既是一个打扰者也是一个抚慰者,这是它的情感意义;它既告诉我们信息,也会误传信息,这是它的认知意义;它扎根在我们日常生活的轨道中,这是它在空间和时间上的意义;它随处可见,这么说不仅仅是指电视的物体——一个角落里的盒子,它出现在多种文本中,——期刊、杂志、报纸、广告牌、书、就像我的这本;它对人造成的冲击,被记住也被遗忘;它的政治意义在于它是现代化国家的一个核心机制;电视彻底融入到本论文由整理提供
日常生活中,构成了日常生活的基础。”(14)我们有理由认为:电视的日常生活化的诸种意义也应该包括了对于叙事学这门学科的主导作用的意义在内。
以上是我们循着萨拉•科兹洛夫的思路,从广播电视迅速发展的几十年间在人文社会学科所经历的两大事件——“语言学转向”和“图像转向”的因果关系中,从电视媒介对于社会文化和对于整个社会生活的介入及其影响中,追溯了叙事学诞生的背景和主导成因,为萨拉•科兹洛夫的断言——“广播电视从发明、问世到不断成熟的这几十年也是对新批评领域内一门学科的发展起着主导作用,这门新学科就是叙述学,或简而言之,就是叙事理论”找到了一种事实上和逻辑上的因果链。
注释:
(1)SarahRuthKozloff:NarrativeTheoryandTelevision,inRobertC.AllenChannelsofDiscourse,theUniversityofNorthCarolinaPress,1987,42。并参考麦永雄等译《重组话语频道》,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版。
(2)(13)[加]埃里克•麦克卢汉弗兰克•秦格龙等编:《麦克卢汉精粹》,何道宽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00版,第226页,439页。
(3)参阅谭善明:《叙事学》,/
(4)Todorov.T:GrammaireduDecameron(M),Mouton:TheHague,1969,69.
(5)申丹:《叙事学》,《外国文学》2003第3期
(6)(7)W.J.T米歇尔:《图像转向》,范静晔译,
(8)金元浦/陶东风:《视觉新景与文化焦虑——文化研究二人谈》,/chinese/s15_wxs/qianyan/whyj/11.htm
(9)熊澄宇编选:《新媒介与创新思维》,清华大学出版社2001版,第249页。
(10)于德山:《视觉文化与叙事转.型》,《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01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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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设计 文本符号 文本价值 设计文本
一、“整全设计”观的四重内涵
艺术理论研究学者支宇在一次关于“文本符号与当代设计”的讲座之中,提出了关于“整全设计”的概念,并意图提供类似图像学的视角解读当代设计,对设计的文本价值的挖掘有一定的意义,但究其是否具备与艺术品相等的文本价值却有待商榷。支宇学者围绕“整全设计”这个词汇拟定了四个核心词组:“双重设计”(主导文本与隐形文本);“关联设计”(内含型隐形文本);“文脉设计”(生产形文本);“整全设计”(设计实践与社会语境的互动),目的在于探究设计被纳入“当代”这个时间轴后的解读,身份是否发生转向,是否具备某种意义上的文本价值。比如,当代设计的文本符号价值是否会成为未来社会发展趋势?当代设计是否如同艺术的其他门类,如架上绘画、装置、雕塑等需要文本的支撑?这样的质疑引发了大众化与精英化的相关讨论,但设计的文本价值的确有待重视。
二、关于“整全设计”的概念挪用
1.“图像学”方法论挪揄的可能性
“整全设计”即指高于整体设计概念之上,涵盖显在与隐含的设计双重关系,放在符号学的范畴,则是从“物”上升到“符号”的某种具体显在的体现,而隐含恰恰体现“空符号”的存在价值。此概念的提出,实际是对图像学方法论的挪用。图像学将我们所熟悉的艺术、绘画作品从眼见的形象追溯到产生的时间、地缘、创作人以及创作人的生平、意识形态等方面,从而拓展了对艺术解读的维度和深度。图像学也将艺术学、社会学、历史考古等汇集诸多文本,为艺术品提供阐释的无限空间。
反观设计,当代与否,都与绘画作品有着完全不同的社会功能与审美价值,流芳百世的艺术作品与设计作品在地位上也无法相提并论。历年刷新对近现代艺术作品的拍卖数字屡屡冲击着人们的视野,这在设计作品中几乎鲜有,尽管也有经典的设计留世,但因其功能性与实用价值往往并不能像传统的架上艺术一样,直击人心,引发共鸣。设计产品,很难可以提供批评家更多的发挥余地,导致文本阐释的局限,并不能用图像学的思维方式对设计进行多维度阐释。因此,图像学的方法论对当代设计并不完全奏效。
2.他者的介入:设计的“甲方”与绘画的“赞助人”
当代设计缺乏创作的独立性,因设计的本质一定有委托方的介入,市场的需求、委托方的审美与需求影响着设计,而作为设计师本身的审美趣味和价值导向也只是作为部分参与设计活动的建构。设计的委托方有可能来自社会的各阶层、团体,对设计文本的确存在社会学的研究价值,但却容易掉入大众化的语境。
但在上千年的艺术史里,“赞助人”(patron)这个身份也以类似设计“甲方”的角色在西方绘画里扮演着重要的作用。西方艺术史上,赞助人研究是吸收社会学研究方法而衍生出的一个独特的视角,最早源自中世纪教会对艺术家的赞助,产生于文艺复兴时期至15世纪30年代走向巅峰,众所周知的达芬奇、拉斐尔、米开朗基罗都曾经是当时显赫的美第奇家族的合作艺术家。1902年,艺术史家瓦尔堡在论文《肖像艺术与佛罗伦萨的中产阶级》,就提出了当时的中产阶级的审美趣味与消费需求对艺术创作的影响。另一位艺术史学家贡布里希在对美第奇家族的赞助研究后,提供了这样一个其实,“一批对人文主义和艺术充满热爱和有着独到眼光的赞助者与那些杰出的艺术家一起,将文艺复兴推向了顶峰。”大量关于赞助者的研究都旨在说明,这些赞助者并非普通大众,而是当时的权责阶层或者中产阶级,即社会精英分子。有意思的是,赞助人的角色并非贯穿至今,随着这样身份的淡出,西方艺术家也经历了从委托到自由创作的变迁。
回过头来看,设计的“甲方”,反而N贯穿于设计活动之中,唯一不同的是,甲方的群体变迁。中西方的工艺美术设计史都阐述过设计发生过重大转向,随着资本主义的萌芽、发展,设计对象经历了为权贵精英到普罗大众的转变。在现代设计产生之前,过去为精英阶层打造的设计艺术品(工艺美术设计)仍然保留着较高的审美和收藏价值,精英艺术到大众艺术的转变,也是设计在面对机械化大生产,快速复制和消费的历史洪流下的结果。由此,设计并不是从来就用之于民,讨论设计的价值重要的是在什么样的语境下来探讨,由此,对图像学的挪用,并不太适用对设计个案的分析,“整全设计”对设计的显在与隐含信息的关注更适合对设计的阶段性分析,设计对象的意识形态生成也只能放在特定的某个时间段解析更为合适。
三、“整全设计”下的设计文本
文本(text)西文原意是“编织品”不仅仅指“文字”,符号文本可以是任何符号编制组成。狭隘的解释是任何文化产品,不管是印刷、写作、编辑出来的文化产品,此定义是语言学向符号学跨进的桥梁。符号学的解读为:一些符号被组织进一个符号链中。实际是一个和一组的关系。文本根据媒介来划分分为视觉文本、听觉文本、文学文本、混合媒介文本,文本若根据按存形式划分则为:主文本(显性文本)和次文本(隐形文本)。文本符号属于图像学的一种研究方式,之所以被广泛运用到新艺术史的研究方法之中,是基于多广度多维度的研究视角。而用这样的方式解读设计究竟会产生什么问题。讲座里给了几个型文本(architext)案例。型文本是指明文本所从属的集群,即文化背景规定的“归类”方式,即体裁。
案例一:《雅各布与天使》(图1、图2、图3)
上述三个版本的《雅各布与天使》,图一来自某当代英国雕塑家的作品,图二为伦勃朗所作;图三为高更的作品。同一圣经体裁,表现出来的画面却截然不同,这在西方美术史上是典型的表现。创作题材来自希腊神话和圣经故事,不同的艺术家有全然不同的艺术体现。《雅各布与天使》,是《圣经・创世纪》中的故事,这一题材,在中世纪常被画家们当作“基督在人间的斗争”或“美德与恶德的较量”的象征来表现。三张不同的风格、构图、色彩、人物形象都加入了艺术家自己的想像,以及无法磨灭的时代痕迹与意识形态。做成雕塑的作品则是两个男性身体相拥,相较传统的表现方式有着极大的讽刺;伦勃朗的作品有着典型的舞台聚光灯效果,与伦勃朗擅长使用光影艺术的表现首发如出一辙;高更的绘画却加入了围观的修女,此时的雅各布与天使成为图中人物的幻象,在构图上缩到了角落,不知是否是高更作为现代派艺术家的缘故,对于传统的训诫有着完全不同的解读方式。基于此,体裁成为区分不同艺术品针对统一主题表现的重要突破口。体裁是某元文本生成前提下,各种附文本生成的重要母体。
案例二:建筑设计师王澍(图4)
试用建筑设计师王澍作为分析案例,类似图像学的方法解读建筑作品似乎合情合理,审视一个建筑设计师的作品,从某种意义上等同于解读一件经典艺术作品,其共同点在于两者在时间和空间维度中的存在价值的具备恒定性,这是普通设计作品不能比拟的。建筑物不会在时空中消失,反而会因其赋予其更深厚的文本解读空间。建筑的体量、空间感、设计美学、力学等因素,其建筑作品具备的符号性的解会成为建筑作品本身形式语言的审美体现,建筑本身就是一件完美的艺术作品,更符合文本阐释。因此,王澍作为个案分析,的确符合文本符号的普遍意义,但其行业属性又存在以偏概全的嫌疑。
即便将设计置入“整全”的系统之中,赋予其语境、实践主体、作品本身,都无法规避设计的本质仍然是解决问题,设计无法脱离社会、群体、委托方,从某种意义上看,设计的确只是社会关系的附属,而非像艺术品具备无功利性、相对独立的特质。
语境滋生文本,设计师可以丰富文本,而设计产品的阐释恰恰并非文本中最核心重要的部分,当内容被过度阐释后,设计的功能性有可能遭到遮蔽,设计基于人类各种需求的前提并不是设计者自身可以控制的,这也说明,文本的生成看上去既单一又复杂。鲍德里亚对消费主义的批判持续了很长的时间,如果要用四组关联词去阐释消费主义下的设计,显得极其苍白无力,特别是在机械化大生产的前提下,绝大部分的设计产品都失去了被阐释的意义。如果非要用“整全设计”的概念去做设计批评,那也应该是经典的、有着明显时代痕迹的设计作品而非任意一件设计个案,毕竟设计不等同于艺术品,何况是在艺术与生活合谋的今天。
结语
“整全设计”是基于符号学视域下,是将设计赋予文本价值的可能性的一种试探,假设设计与纯艺术在符号意义上等同,设计是否具备大致等同的阐释意义,设计是否值得用研究文本思维的方式来审视?文本最大的一个特征就是携带意义并等待解释。受众在解释文本过程中,很难摆脱各种文化对符号文本的制约。而伴随文本作为文本与广阔文化背景的桥梁,将文本与文化相联系腔制着符号生产与理解,这就为文本构建意义提供了路径同时也为接收者解释文本提供了可能。并非所有的设计都能纳入符号生产的范畴,绝大多数基于实用目的的设计只能成为充当文本的一个辅料,而并不能独立成为文本。广义设计的范围内,有两大类:铸造品牌与艺术边界模糊的设计(如建筑,兼具设计实用与审美目的)可以满足文本的生成与符号的再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