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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论文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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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论文

篇1

障碍式减速设施是通过在公路上设置非通过,迫使道路使用者降低行驶速度,以求安全、舒适通过的设施。障碍式减速设施中普及最为广泛的是减速丘,即在街道中央或延展到整个街道宽度的一个圆形凸起区域,6~10cm高,相距100~150m进行设置,是一种常用的速度控制措施。

1.1.2现有安全隐患

①易发生追尾事故。目前一些收费站为了使进站车辆有效降速,会在收费站前广场提前设置减速丘,且减速丘的来车方向缺少相关减速设施提示设施。一般高速公路的最低限速为60km/h,通常减速丘的设计通过速度为15~20km/h,且收费站广场直接与高速公路出口相接,而出口处行驶的车辆和经过减速丘强制降速后的车辆存在较大速度差。因此,只有当车辆驾驶员清晰辨认后才有机会采取制动降低车速。这样的紧急制动通常会造成较高的速率变化,容易引起后方车辆因安全车距不足、制动不及时而发生尾部碰撞。②剧烈震荡损坏行驶车辆。减速丘纵向高度一般在8~10cm,在大型载重车辆经过时会引起车辆剧烈震荡而损坏。载重车辆的弓子板、悬架、各车桥的铸成材料均有一定的材料疲劳度,长期应力作用下会导致器件老化,容易危及行车安全。③铆钉磨损车辆轮胎。减速丘板块由铆钉嵌入路面的方式固定。部分减速丘板块经过车轮反复碾压破损脱落,致使固定于路面上的铆钉并形成尖锐凸起,可能对通过车辆的轮胎造成威胁。

1.2收费站广场分道线老损

模糊车辆通过收费站广场时会制动降速。当车辆克服行车惯性制动时,轮胎对地面产生的压力将大于行车时的压力。因此,收费道口施画的分道标线更容易破损老化。标线被制动产生的轮胎碳黑覆盖时,反光系数下降,不易被发现,无法达到划分行车道的目的。从交通心理学角度分析,交通参与人希望尽快通过收费站,会在收费岛前选择排队车辆最少的入口,没有分道线的指引,社会车辆在收费岛前可能频繁变更车道,容易引起车辆刮擦事故。

1.3指路标牌设置不人性化

经实地观察发现,在G65黄河大桥收费站南广场客货车分流指示牌前有大量紧急制动痕迹,并分别有向左向右的运动趋势。析其原因,由于车辆分流指示牌设置不够人性化,信息过载且被视认能力差。车辆分流指示牌中文字过多、字号过小,驾驶人在有限的时间内不能快速获取交通信号,只能紧急制动以阅读标志内容。应采用更加适合的反光系数和几何尺寸,使驾驶员有时间完成“发现、识别、认读、理解、行动”的视认过程,防止发生冲撞分流鼻的交通事故。

2安全隐患原因

2.1交通设施设置

随意化此类问题在交通标志、标线设置、施画上较为普遍,未能充分考虑实际交通状况和交通需求,没有考虑交通标志、标线与空间环境的互相影响关系,简单参照相关规定或照搬其他地区的设计方案,盲目教条进行设计,设置施画。

2.2管理部门分工不明

由于公路大多数属地方管辖,其思路和管理模式可能不同,造成了公路标志标线布置方式的差异化。公路养护部门有责任维护道路标志标线的完好清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设施也有部分管理的义务,但在实践中容易造成“两不管”现象。公路养护部门与其他公路交通设施管理部门信息不畅,也使公路交通设施维护的及时性大打折扣。因此,高等级公路应由国家牵头,稍低等级公路应由地方政府牵头,划分交通设施布置、养护责任。

2.3交通安全专业人才缺乏

交通运输及交通管理专业不断在各大高校开设,但是却缺乏交通安全相关专业。现阶段国家公路建设步伐不断加大,建设完毕随之而来的养护与安全设施布置问题日益突出。虽然各建设单位按照国标要求规范建路,并由专门的道路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可对于道路参与人,国标必然不能满足每一个地区的实际情况。因此,培养一批高素质的交通安全专业人才是该同步考虑的问题。

3收费站交通设施安全化布置对策

3.1减速丘的安全化布置

3.1.1设置减速丘标线收费站

广场直接与高速公路出口相接,车速高,给驾驶人的反应时间短,应迅速普及施画减速丘标线,向驾驶人预告前方路况,给予驾驶人更多时间降速。不熟悉路况的大型车辆驾驶人在通过减速丘时通常没有充分降速,车体内产生巨大的金属碰撞声,车辆所载的货品散落。减速丘旁的煤粉、煤渣、沙土以及其他容易产生滚动摩擦的物体使车辆制动效果大打折扣。

3.1.2可选择拆除减速

丘高速公路收费站广场作为高速封闭路段的一部分,要充分考虑减速丘这类障碍式减速设施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随着道路环境的改善,公路设置减速丘的必要性已大大下降。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减低车速的目的,可以通过设置其他减速设施的方式实现。因此,对于一些收费站广场前严重老化破损的减速丘,可以直接采取拆除的处理方式,并布置其他减速设施达到提示驾驶人降速的目的。

3.1.3替换为多道减速带减速带

同样可以通过振动刺激告知车辆驾驶人采取减速措施。相对于减速丘而言,减速带的减速效果更加持续,可布置多道减速延长提醒时间。且减速带的震荡效果较减速丘较小,未及时减速的车辆可安全通过,驾驶人的心理降速预期下降,在通过减速带前不会采取过激的制动方式。尤其在高速出口为弯道线形长下坡路段时,由远及近布置多道减速带可以提早告知驾驶人减速慢行。

3.2反光锥桶分道

由于车辆频繁制动,收费岛前分道线残留轮胎碳黑需要经常维护,不但增加了道路维护成本,且在施工期间会影响收费站的通行效率。在实际考察中,笔者发现一些收费站采用连续布置反光锥桶的方式来辅助实现分道线功能。由于反光锥桶高于地面,反光材料可视面积大于地面标线,有利于道路使用者准确选择收费道口;其隔离作用可以避免车辆间为争抢收费道口而发生刮擦;反光锥桶成本低,维护简便,布置时不影响收费站的正常工作。在实际工作中,可以采用连续布置反光锥桶的方式辅助分道线功能。

3.3分流指示牌安全化布置

笔者对考察地的分流标牌实地测量后发现,这类收费站广场分流指示牌,如客货车分流指示牌,应该是因收费站业务需要自行添加的。所以在其制作工艺、字符标准上较正常的国道指路标志存在一定差距,这给道路使用者带来了不便,也产生了安全隐患。黄河大桥收费站广场分流指示牌的字符大小经测量符合国家标准,但标志的材质和反光系数明显不符合国标要求,在夜间可视认距离短。字体字号大小、分流指示牌和隔离墩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2009)。

3.4收费站照度要求

对于所有交通设施来说,只有被发现,才能被道路使用者识别和认读。高速公路沿线光源稀少,收费站是高速公路的重要节点,应该达到驾驶人能识别交通设施的照度水平,这样道路使用者才能在环境较差的情况下发现处于黑暗中的交通设施并采取措施,尤其对于减速丘等障碍式减速设施,夜间等不良环境下的照明则显得更加重要。国家标准见《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D81-2006)及《高速公路收费站及收费广场设计规范》(JTTXXX-2001)。

篇2

同学们,一定要认识到交通法规也是法,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遵守公共秩序,尊重交通警察的劳动,服从指挥,做一名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二、汽车的性能和我们中学必须知道的内容

在一般情况下,汽车在行驶中,如遇到危险情况,驾驶员踩刹车减速或停车就可能避免交通事故。但是,遇到紧急突然情况,如行人或骑车人在车辆临近时横穿马路,尽管驾驶员采取紧急刹车的措施,也难免发生撞车、撞人的事帮。同学们,你们都知道惯性的原理,驾驶员从发现危险到采取紧急刹车到汽车完全停止,需要两个过程,即"制动停车过程"和"制动停车距离"。这就如同你在奔跑中突然停下来,还受惯性的作用,不由自主地向前冲击几乎一样。汽车行驶速度越快,惯性力越大,制动停车距离越长。因此,汽车不是一刹车就能停止的。

检测结果表明,当汽车以每小时40公里的速度行驶行进时,从司机发现情况急刹车到制动有效,车会向前继续行驶18。82米远,才能停住:而在雨、雪天气,由于路面较滑,会向前继续行驶达24米。

在日常生活中,有许多人不懂得汽车惯性的道理,以为汽车只要一刹车应付以立即停止,于是便毫无顾忌地在行驶着汽车前横过马路或从停着车头车尾突然走向车行道上,结果被汽车撞倒了。这种案例在我市时常出现,特别是农村公路和小学生更为突出。

对于这种情况,汽车驾驶员也无可奈何。如果出现类似的交通事故,横穿马路的人往往要负责主要责任。

汽车转弯:当汽车的方向灯一闪一闪时,它告诫人们,汽车要转弯时所占用的空间宽度大于车辆本身的宽度,这是因为汽车在转弯时,前后轮不会在同一条弧线上,而是有一定的距离差距的。这个差别就叫"内轮差"。由于这种"内轮差",使汽车转弯时,前轮可能通过道路的某一物体,而后轮却不能通过。

懂得了汽车转弯时的基本原理后,我们在道路上碰见转弯的车辆时,不能靠车辆太近,不要以为汽车的车头可以过去,就没有事情了。其实,如果你离转弯的汽车太近,就很可能被车尾撞倒,液压离转弯的车辆横距一公尺以外。

三、自行车使用常识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管理条例》明文规定:未满十二周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而当你已达到法定的骑车年龄,准备骑车,则必须认真学一学交通规则和掌握安全骑车要领。

自行车首先应该保持机件完好,安全设备、牌证齐全有效。骑车前,应该先检查一下铃、锁、刹车、车轮、龙头等是否完好。学骑自行车时,应选择广场、操场或人车稀少的道路。严禁在交通繁华地段学骑自行车。

当你已经掌握骑车技术,可单独骑车时,你还应该掌握以下几条安全骑车规则:

1、在非机动车道内按顺序行驶,严禁驶入机动车道。在没有划分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行驶,就尽量靠右边行驶(距路边边缘线1。5米以内),不要在公路中间行驶,不要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不要双手离把、攀扶其他车辆或手中持物,更不能逆向(在路左边)行驶。

2、骑车至路口,应主动地让机动车先行,遇(红灯)停止信号时,应停在停止线以外(不得超越停止线)。严禁越线闯红灯。遇有陡坡或冰雪路段应以及车闸失效进下车推行。

3、骑车转弯前,要减速慢行向后了望,伸手示意。左转弯前伸出左手示意。同时要选择前后无来往车辆时转弯,切不可在前后有来往车辆进突然猛拐,争道抢行。在交叉路口转弯时要转大弯行驶。

4、自行车在道路上停放,应按交通标志指定的地点和范围有秩序的停放。在没有设置交通标志的路上停放也不要影响车辆、行人的正常能行。

5、在大、中城市市区道路上,不准骑自行车带人。

四、乘车须知

我们不少同学往返学校都要乘坐车辆。然而乘坐车辆也应该讲究社会公德和掌握应有的乘车常识,以保障人身安全。

1、乘车须待车辆停稳后先下后上。上车后主动让座给老人、病人、残疾人、孕妇或怀抱婴儿的乘客:下车后,应随即走上人行道,千万不要在车前或车尾急穿马路,以防被车撞倒。

2、不准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车。这些物品会受热、挤压或意外情况引起或爆炸,造成人身伤亡和车辆损坏。

3、机动车在行驶中,乘车人要坐稳扶牢,防止紧急刹车,不得将头、手伸出窗外,以免被来往车辆擦伤自己。不准在车辆未停稳时急忙下车。

4、乘坐大卡车时,不准站立,不准坐在车厢栏板上。否则,如遇车辆紧急刹或转弯时惯力或抛出车外。乘坐大卡车时,应蹲下,并抓牢车厢栏板。

五、爱路护路与交通安全

我们中小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新世纪的接班人,不仅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而且要路护路的好少年。

因此,大家必须努力做到:

1、保护道路上的安全防护设施。不要跨、跳、蹬、钻、翻越人行道护栏和车行道护栏,不要在护栏上倚、坐或晾晒衣物等。

2、路上的岗亭、岗台、候车棚、交通标志等都是为保障车辆、行人安全服务的,应得到保护和护理。不得推、摇、扳、拆,发现有人损坏要坚决制止,并及时向交警部门报告,使之得以保护和修理。

3、不准向公路上抛物,如:果壳、垃圾、砖瓦、石块等,不准在路上打场晒粮或放养牲畜。

4、不准向行驶中的车辆身弹弓,掷危险物品以及水果、易拉罐、砖瓦、石子等杂物。

上述违章行为都将危害交通安全,希望同学们不仅自己能够遵守交通规则,还要积极宣传交通法规,让全社会的人都来维护交通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

六、马路不是游戏场

道路是为了便利交通而建造的。道路上车辆、行为川流不息,交通十分繁忙,如果我们随意地在道路上玩耍、追逐,把它当成"游戏场",不仅影响交通,而且非常危险。现实生活中,已经产生了不少悲剧和血的教育。

中小学生处在生长发育、增长知识阶段,对很多事物非常感兴趣。例如踢足球、滚铁环、溜冰、打羽毛球、放风筝等,不少人不仅在课间休息时间玩,而在上学、放学的道路上也玩。殊死搏斗不知这样非常危险,有时为追赶玩的物品跑向路中,导致汽车驾驶员措手不及,而发生交通事故。在人行道上跳橡皮筋、踢毽子、玩呼拉圈,都会给来往人带来不便,也是妨碍交通的违章行为。

在道路上追追打打,车前车后乱窜,互相扔石子、泥块、处于开心、好奇,在道路上追车、扒车,向行驶中的车辆投掷杂物,以此取乐等等,这些都是危害交通导致事故的根源,是必须严格禁止的行为。

马路不是游戏场所,不能在道路上玩耍。同学们要互相提醒,相互监督,相互照应,当一名维护交通安全的"宣传员"。

七、如何过马路

上学、放学和外出活动,我们几乎天天都要在马路上行走。走路要保障安全,这里的学问多着呢!有不少行人因为不懂得过马路的学问,结果招来车祸、丧身于车轮之下。

那么,过马路要注意哪些交通安全事项呢?

第一,行人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时靠路边(距路边缘线1米处以内)行走,并注意前后车辆。

第二,横过车行道,必须走人行横道。没有人行横道的,须事先看清左右来往车辆,待车辆走过后直行通过,不要追逐、猛跑。

第三,不准在车辆监控时或车辆停着的车后突然横穿马路,也不要走在路中突然回头走。这些会导致驾驶员措施不力、判断失误,导致交通事故。

第四,学龄前儿童及幼小学生无自我判断和保护能力的,在街道或公路上行走,须有成年人带领。

第五,晴天过公路,如有灰尘应回避一下,但不要盲目抢上风;雨雪天气,打伞、穿雨衣不要遮信视线,停止与车辆碰撞。

第六,过交叉路口,要注意交通信号,熟记红灯停,绿灯行。有些路口设置了红绿两种颜色的人行横道灯。绿灯这儿时,准许行人从人行横道内通过;绿灯闪烁时,不准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已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行;红灯亮时,不准行人进入人行横道,这时行人应让在人行道上等候。

八、行路常识

同学们会说,行路有什么常识可言,人自从出生蹒跚学步时就会走路。其实不然,行路有很多学问和常识,必须要充分加以认识和运用,才能够有效地保护自己。那么行路要注意哪些事项呢?

首先要有交通安全意识。外出走路,随时都会遇到威胁自己生命安全的复杂情况,因此要集中思想,注意不要撞着别人,也要防止别人撞你自己,做到安全行路。走路时不可低头看书看画;遇风、雪、雨、或烈日天气,不要将衣物、雨具挡住行走视线;遇大风刮起灰尘不要突然横过公路抢上风;冰雪天气,还要在马路堆雪人、滚雪球、打雪仗、滑冰等;不要在公路上滑旱冰、做游戏等。上述不良行为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其次要规范自己的走路行为。在城市街道,走路必须走人行道,在农村公路须靠路边行走。横过街道必须走"人行横道"、"人行天桥"或"地下通道"。这样可以避免与车辆发生碰撞。

第三,要有良好的行路心态。在城市要横过街道确实叫人胆颤心惊,南来北往的各种车辆往往叫人进退两难。这时要觉着不要慌张,做到"宁停三分钟、不抢一秒"。过马路时要先左看看,右看看,待确无来往车辆时再通过。切忌过马路时犹豫不决,停停走走、跑向路中又回头或者盲目突然横穿。

学位位于马路(街道)边,放学时,学校组织学生列队过马路,这样才能有效保障行路安全。

九、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办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人员,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管理条例》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行为,过失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事故现场"是指发生交通事故的车、物、人、畜以及有关痕迹物证等所在空间场所。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在交警到来之前,用绳索、石块等设置现场保护警界线,以防止现场被破坏。因抢救伤者需移动伤者和车辆,要划好详细标记,以保护现场原貌。

发生事故后,当事人或目击者应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肇事车辆及伤亡情况,迅速拨打电话"122"、"110"或委托过往车辆、行人报告附近交警部门。

在交通民警未到时,当事人绝不允许随便离开现场或私自处理。当事人肇事逃逸或者有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握,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未及时报案,使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负全部责任;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未及时报案,使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时,负同等责任。

我们如果遇见交通事故,要立即帮助维护交通秩序,帮助打电话报警,记清车辆牌号,寻找伤者,帮助求护。发现事故双方有"私了"情况,要及时劝阻。

如果是我们小学生发生了交通事故除了应该注意以上几点外,不定期要特别留心几点:

篇3

2.源自对交通安全形势的研判认知

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因素很多,私家车迅猛发展,机动车增幅过快、混合交通状态,给交通安全带来极大风险隐患。

3.源自规章制度用血写成、不能用血验证的深刻理解

交通安全事关每个家庭的幸福安康,任何安全事故的发生,势必影响企业、家庭的和谐安宁。

二、“五化”管理的构建途径

1.“制度落实规范化”严控两个流程,夯实发展管理根基

修订改进制度,完善责任体系。结合工作实际,持续改进现有规章制度及各岗位工作流程,实现制度覆盖“无缝隙”、“无死角”。完善点、线、面责任管理体系,落实有感领导、直线责任和属地管理,确保大队—基层—班组—员工各节点责任人各负其责。强化监督考核,提高执行力度。建立检查、考核和奖惩机制,设立制度“高压线”,严格执行“3313”安全检查制度,做到严格管理、科学考核、有效激励、全面监督。在违规处理上突出“严”字,实施动态检查与定期考核,促进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与落实。

2.“日常管理科学化”实施三项举措,巩固发展稳定形势

着眼事故预防,强化风险管理。开展“四项评估”,落实控制措施,提高管理水平。掌握驾驶员动态,开展驾驶员安全能力评估;掌握车辆状况,开展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评估;掌握天气动态,开展恶劣天气风险评估;掌握道路动态,开展道路状况风险评估。突出过程管理,实施动态监控。利用GPS在线监控,实现车辆出场前、行车中、回场后闭环管理。针对气候变化及道路特点,实施“红、黄、橙”三色应急管理,落实恶劣天气干部带车、跟车和安全提示制度,做到预警、防范、监督检查“三到位”。统筹规划部署,优化管理模式。优化车辆配置,降低出车频率和日常消耗,确保车辆安全、高效运行。规范车辆调派、运行、汇报、回场签字管理,加强日常生产组织协调。利用月度回访、电话沟通方式,了解用车需求和驾驶员服务质量,提高服务品质。

3.“教育培训专业化”突出两个重点,构筑发展稳固防线

创新教育培训模式。组建培训师队伍,依托练兵场、练兵室,做到学练结合,提高员工标准化操作技能。将培训学习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做到“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以学习能力的培育带动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的提升。丰富教育培训载体。完善“四种学习模式”,丰富“培训十法”,提高培训效果。采取脱产轮训、分批集训、开办“小讲堂”、小课堂”等方式,围绕“双高双新”、AB类、七座以上客车及出长途驾驶员各自特点进行专项培训。组织开展冰雪路面、车辆防爆胎、涉水行驶等应急演练,提高驾驶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4.“安全文化特色化”围绕三个方面,提供发展理念引导

丰富“安全文化”。营造浓厚文化氛围,增强员工对安全理念认知。完善安全文化阵地,深化车厢文化,在关爱驾驶员同时送上一份平安祝福。因地制宜打造走廊文化,窗帘文化,拓展路单文化,增强安全文化渗透力,培养员工安全心态。完善“亲情文化”。关注员工所思所想所困,创新思想政治工作“五法”,帮助员工减卸思想、工作和生活压力。关爱员工,致力改善员工工作、学习及生活环境,坚持“六必访、五必帮、四必到”,为员工做好事、解难事、办实事,常年坚持开展送温暖活动,帮助解决员工实际困难。建立激励文化。发挥典型激励作用,评比选树“标准化示范车队”、“标准化示范班组”、“优秀驾驶员”、“文明驾驶员”,营造出浓厚的“比学赶超”氛围,利用报纸、杂志等媒体广泛进行宣传,感召员工提升实力、增添动力、迸发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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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健全交通部门的预警体系

交通行业安全管理职能主要体现在交通行业管理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对行业的安全工作进行管理和督查,通过计划、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加强对交通运输所属企业以及归口管理企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和控制伤亡事故。长期以来,交通安全监察部门基本的安全管理模式是单一的反馈控制模式,即过分强调事后的处理,对各种情况下的交通安全状况缺乏预见性;安全管理工作相对独立,缺乏系统的管理体;工作控制面较窄,缺乏与协调部门的必要配合。这种单一的监察控制模式,已经远远不能适应交通工具密度日益增大,交通运输生产的系统复杂度和风险度显著提高的现实状况。为适应现代交通运输发展的新局面,交通系统安全监察管理部门应当彻底改变过去滞后的安全监察管理模式,实现交通管理应该由“部门行政”向“公共行政”的转变,交通安全监察的管理工作由局部安全、事后管理向系统安全、事前预防进行转变,提高交通安全监察部门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通过建立科学有效的交通决策机制、交通执行机制、交通协调机制、交通监控机制等,形成一套适应现代交通安全监察工作要求的集安全信息采集、传输、处理、决策分析为一体的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和综合监控系统,从而达到各部门联动而快速的反应,对未来的交通运输安全形势进行前瞻性宏观分析,以实现科学准确的安全预警。实现安全管理模式由“事故出发型”到“事故发现型”的转变,最大可能地做到安全监察管理决策的科学性、针对性、预见性,在安全管理决策层次上实现交通意外伤亡事故的超前预防和超前控制,力争把交通意外伤亡事故消灭在萌芽乃至孕育之中。构建统一指挥、反应快速、平战结合、整体联动、运转高效的综合交通应急体系,提高交通运输部门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实现多线路之间网络应急、多交通方式之间协同应急、应急部门之间联动应急,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维护正常交通秩序。

二、构建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体系

长期以来,我国一直强调通过提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水平解决我国严重的交通问题,事实上,系统论和道路交通的社会属性要求我们必须重视专业化基础上的社会化工作。解决交通安全问题的出路是在推行交通安全管理专业化基础上,推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社会化”。道路交通管理社会化就是建立社会化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机制,全社会各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预防为主,整治管理为辅,达到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目的。要通过完善现有法律法规和加快立法步伐、改革完善现有道路交通管理体制,采取措施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道路交通管理,通过法律规制、体制建构和培育公众参与系统来实现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社会化。鼓励自愿依法组织各种为交通管理服务的民间团体。鼓励社会力量创办交通安全宣传组织,倡导志愿服务,建立完善各行业交通安全协会和交通安全自律组织,将群众力量作为积极参与、支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重要力量;成立安全联组、创建交通安全村、交通安全学校、交通安全社区等,使群众力量得到积极发挥;建立市、镇、村三级社会化组织网络,为交通安全的社会化管理提供了组织保障。实行交通安全责任制,对单位的交通安全工作和交通参与者的交通违法行为及交通事故实行目标管理,并将交通违章纳入个人诚信记录。综上所述,交通安全管理牵涉到各个层面,构建“三位一体”、良性互动的交通安全管理机制,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职能部门和社会等各个方面的共同努力。

作者:赵书亚 单位: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篇5

1立足课堂,适时引导,让学生在课堂上接受安全法规教育

我校不仅为学生营造一个安全教育的硬环境,让学生在活动游戏中体验感受安全无处不在,而且还立足课堂,适时的引导,在主课堂中渗透安全教育。学校还在灌警中队的指导下,由教师撰写编印“交通安全校本课程”,学校要求教导处组织各学科任课教师,根据教材的内容将交通安全教育渗透到各学科教学之中,并结合“地方课程”“综合实践课”“品德与社会”等课程,有机渗透安全教育的内容。并通过安全教育主题班会,用详实的事例教育学生,让学生谈谈同学中存在的不安全行为及如何预防事故的发生等。定期组织学生开展“安全在我心中”漫画、征文比赛,加强对学生进行自救、自护及交通安全常识方面的教育,让安全防患意识走进学生的心田。为了让师生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我校还经常利用国旗下讲话、集队集会,每班每天抽出三至五分钟进行广泛的安全教育,使学生安全意识入心入脑。

2家校合一,齐抓共管,让家长、学校、老师共同担当安全教育责任

提高家长们的安全意识,是预防学生发生安全事故的保证。我校就曾经发生两起因家长骑摩托车带孩子外出,没有戴安全帽而发生伤害事故。工作中我们也发现,学生的安全伤害大都发生在校外及节、假日时间内。因此,家长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至关重要。我校除了坚持在节、假日前发放《给家长的一封信》之外,提醒家长们在假期内要关注孩子的安全。在每学年初我们坚持安全目标责任制,做到校长与中层领导签订责任书,中层各科室与相关教师签订,教师与家长签订,并利用家长会与家长们共同解读,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每年还坚持由校长亲自为全校家长开安全讲座,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与联系,确保农民工子女的安全。除此之外,我们还通过家访、电话访等形式,及时向家长告知学生在校外的一些不安全的行为,争取家长的配合与支持。让学生家长担当起校外安全教育的责任。针对生活在较底层的农民工子女,由于疏于管理,为此,我们还自导、自编、自演有关交通安全节目,在区、镇等地进行巡回演出,并结合学校开展的“百名校长进社区,万名教师进家庭”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到农民工家庭进行安全知识、交通法规宣传教育。把工作重心放在农民工家庭上,并发动班主任开展结对子帮扶活动。通过多年学校举行的安全教育主题家长会、班级家长会,通过校长与老师不断对家长安全方面渗透教育,家长安全意识也有所提高,形成了家校合一,齐抓共管的教育局面,学生的安全意识都有进一步的增强。为了把学校的安全工作做细、做好,我们还充分利用上级部门给学校配备的一名综治副校长的资源,经常邀请综治副校长到校了解情况,征求意见,实地察看学校的安全设施,为学校出谋划策排扰解难;为了解决对学生的教育力度不够的问题,辖区灌口中队的交警,派出所综治副校长,不定期的到学校为师生、家长举办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知识讲座。组织学生开展实用的应急教育和各种疏散演练,掌握基本的自护、自救、以及紧急情况下如何逃生、报警等方法。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安全重于泰山,没有安全就没有教育,这已经在广大的学校中形成了共识。我们将在今后的教育教学工作中,一如既往的把学校安全工作放在首位,根据学校学生的实际,构建具有安全教育特色的平安校园,使每位学生能够在一个拥有安全的环境中得到健康快乐的成长。

作者:陈美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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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罗雪 毛超艳 单位: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重庆交通大学

各交巡警支(大)队在农村公路管理方面只能采取开展专项整治、组织警力对农民赶集等集中出行时段和路段进行管控等措施,查处农村公路上的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然而,专项整治不可能天天进行,交巡警一离开,农村公路上各种交通违法行为又死灰复燃,达不到治本的目的。农村公路管理对于交巡警部门来说基本上是处于失管失控状态。例如,重庆市黔江区濯水交巡警移动平台,警力13人,实行三班两运转,每班3名民警,四轮警用车一台,管辖12个乡镇,管理国省县道170km,巡线最长80km,用时5个小时,能基本实现对国省县道管控,但对12个乡镇全覆盖管控警力却难达到。农村公路交通安全监管模式重庆市为了解决交巡警警力不足造成对农村公路交通安全失管失控的问题,策动各区县发挥乡镇政府人力、物力、优势及职能作用。走农村公路交通安全“群防群治”,采取了以下两个措施:a)建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网络2005年,在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曾向市政府提出了通过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交通安全办公室(以下简称交安办)这一平台,设置区县、乡镇(街道)和行政村(社区)三级交安办建立农村公路交通安全防控网络的建议,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渝办发[2006]140号文件,开展建立三级交安办的防控网络,由各乡镇履行农村地区公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职责;b)委托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农村公路2007年下发《关于委托乡镇人民政府管理乡道和村道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渝公交[2007]67号),实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委托工作,2008年7月4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委托乡镇人民政府管理乡道和村道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渝公交[2008]159号),对委托乡镇人民政府管乡道和村道工作进行部署。农村公路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农村公路交通安全防控网络的管理模式和委托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农村公路的模式,对于加强农村地区农村公路的安全监管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但目前却没有真正落到实处。其中安全监管存在以下几个问题:a)防控网络没有真正形成2008年4月7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调整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渝办发[2008]96号),将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更名为重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并下设办公室在市安监局,负责市政府安委会的日常工作,由于原市交安办人员解散,没有专门的机构和力量对各乡镇落实监管责任和监督检查指导,导致大部分乡镇交安办处于自生自灭的状态,刚见雏形的农村防控网络基本流产;b)乡镇政府管理力量根本不能满足管理的需要不论是建立的防控网络,还是进行委托执法,各区县及乡镇政府都只是在形式上进行了落实,而在经费保障、人员配备等方面没有跟进到位,配备的力量不能满足管理的需要。

乡镇监管人员工作强度和压力大由于乡镇政府执法人员的不足,特别是兼职人员,既要做好本职工作,又要天天上路检查交通安全,工作劳动强度非常大,同时,现在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对发生重特大事故后责任倒查非常严,导致乡镇领导和执法人员心理压力非常大,在双重压力下,许多乡镇执法人员普遍反映不愿意从事此项工作;经费保障严重不足绝大部分乡镇安全执法人员上路执法的交通工具严重缺乏,不论刮风下雨或是烈日炎炎,条件好的乡镇执法人员可驾驶摩托车上路执法,条件差的只能靠步行上路执法,其执法力度可想而知,同时,各乡镇安全管理机构的经费主要来源是靠交通违法罚款来支撑,区县政府没有专项资金予以保证;执法力度疲软由于乡镇执法人员均是本乡镇的工作人员或干部,管理者与被管理者彼此相互熟悉,在管理中存在“都是熟人打不破情面”的现象,发现交通违法后,也多以提醒、制止为主,基本上不进行处罚,无形中又降低了执法力度。农用机械管理不规范对农用车的执法权障碍为推动农村地区经济发展,近几年,国家采取政府补贴的方式,鼓励农民购买农用机械。广大农民购买农用机械后,经常用于道路运输(不但运输货物、而且搭乘人员)。同时,由于农机培训工作的滞后,许多农民买车后根本没有参加正规培训就驾车上路,驾驶技术得不到有效保证。对于这些车辆的管理,农机部门没有上路执法权,又对农民买车及发证后的监管工作跟不上。而交警部门虽有上路执法权,但这些车辆的牌证不是交警部门核发,发现其有交通安全违法又不没有相应的法律依据进行处罚。造成这些车辆基本上处于两不管的局面。违规套牌车重庆市公安车管部门严格按照国家的规定,对于没有上公告目录的车辆一律不予以上牌发证。但是,受经济利益的驱使,一些农机部门违规为一些大型货运车辆以套牌的方式做为拖拉机上户,严重扰乱了我市正常的车辆管理秩序,而且为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带来了极大的隐患。通过调查发现,在云阳县内悬挂“川S”、“川17”字头牌照的低速货车或拖拉机有700辆~800辆左右。其中,主要车型为王牌CDW150T、川路CGC150T、时代BJ150、南骏RF150等。之所以在云阳境内出现这些车辆,主要原因是这些车型未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机动车公告目录中,公安车辆管理部门不予入户。车主购车后,就将车辆合格证、购车发票、发动机和车架号拓印件、车主身份证交到一些中介机构,送到达川市农机局办理号牌和行驶证。这些车辆的大量存在,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和社会不稳定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a)严重超载这些车的核载量多为1t或1.49t,但其实际装载量全都是5t以上甚至10t左右,埋下严重的安全隐患;b)车辆未上户有些车没在重庆市上户,实际上都是个体经营或挂靠外省市的公司,职能部门对这些车辆的管理是失控的,其安全技术状况根本不能得到有效的监控,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c)编造虚假信息有些车编造虚假的车主姓名或住址上户,导致这些车登记车主的姓名或住址与实际车主的真实情况不一致,如云阳县2008年“8•1”特大事故中,川17-00543号车的登记车主是四川省开江县骑龙乡王正春,而实际车主是云阳县毛坝乡王正春,经上网查询在开江县骑龙乡根本没有王正春这个人,这样的现象使盗抢车辆无法控制,即使发现了盗抢车辆,公安机关也找不到真正的车主,同时如果这些车发生交通事故特别是逃逸事故后,即使找到了车也无法找到实际车主,受害人可能因赔偿得不到保障而上访甚至聚众闹事,会带来社会不稳定因素。这个现象在云阳县、万州区、秀山等地区十分突出。

近几年来,农村公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虽然数量不是很大,但是从车流量、道路通行率看,农村公路与国省道相比,其事故发生率是非常高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仍十分严峻。2008年以来,农村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2882起,造成1164人死亡,4520人受伤,其中发生特大交通事故23起,造成90人死亡,2人受伤。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形势严峻,主要受以下四个方面因素的影响:a)公路自身隐患农村公路建设大部分依山傍水,延伸,路窄、坡陡、弯急,公路路基差,路面主要以泥结碎石为主,加上交通标志、标线、安全防护设施严重缺乏,公路得不到及时有效的维护,公路自身的安全隐患就较为突出,2008年以来,上述因素共引发交通事故90起,死亡41人,伤123人,直接财产损失35.4万元;b)农村运力不足重庆市绝大部份农村公路未通行客运车辆,农民出行难。为低速货车、农用车、拖拉机载人,二轮、三轮摩托车超载,无牌无证车辆上路行驶,客车超载现象等提供了空间,2008年以来,农村公路上摩托车共发生事故1109起,死亡462人,分别占农村公路事故总数的38.48%和39.69%;c)农民安全意识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民交通需求日益增加,由于接受教育的机会少,农民交通安全意识低,再加上出行难导致现阶段主要考虑的问题是出行方便和经济实惠,还未从出行的安全、舒适方面予以考虑;d)管理力量薄弱由于我市农村地区管理力量薄弱,导致低速货车、农用车、拖拉机载人,二轮、三轮摩托车超载,无牌无证车辆上路行驶,客车超载等严重危及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得不到根治。

重庆市、区(县)两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不能墨守成规,不能完全依靠乡镇政府来负责农村公路的建设、养护和管理的责任。要打破常规,在建设资金、公路养护资金上给予大力支持,把农村公路建设,维护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做为加快我市新农村建设和平安重庆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调整农村客运政策,加大农村客运扶持力度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客运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办发[2009]61号)文件要求加强农村地区客运的调研,加快农村客运发展的步伐,切实解决农村客运存在的农民出行难、出行不安全的问题。推行农村客运经营统一化、管理公司化逐步取消客运车辆承包、挂靠的经营方式,解决运力分配不均、市场恶性竞争,车辆驾驶者源头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打破农村客运车辆定线营运的模式客运车辆在一定区间内进行有效调配,实现调度科学化,解决农村客运时而运力不足时而运力过剩的问题,确保经营者得到合理的利润,提高经营者的积极性。加大农村客运的扶持力度针对农村客运特点,适当降低或减免农村客运车辆的税费,提高客运企业投资山区客运的积极性。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加大农村安全监管力度《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中明确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排查整治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预防交通事故。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乡镇交通安全管理机构制止和纠正乡道和村道上发生相关的相关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为避免经费保障、人员配备落实不到位。建议重庆市政府在对区县进行考核时,把各地落实乡镇安全管理的情况纳入绩效考核,督促乡镇党委、政府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和重视,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真正落实乡镇“六位一体”和行政村“七位一体”的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长效工作机制,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市、区(县)两级政府要在经费保障上要给乡镇政府予以政策倾斜和支持,保证乡镇交通安全管理机构的正常运转。完善宣传教育机制,加大交通安全宣教力度针对农村交通参与者文化素质较差的现象,交通安全意识比较薄弱的特点,重庆市政府要组织专门力量进行调研,提出适合农村交通安全宣传的措施,建立农村居民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及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体系,从而提高山区农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加强警用装备建设,提高交巡警快速反应能力充分利用交巡警移动平台快速反应和24h全天候勤务模式,增加快速反应警用装备。每个移动平台配备2辆四轮警用车辆,才能达到既快速出警又实行24h巡逻管控和对乡镇政府管理交通职责的指导,严查各种严重危及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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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人过街设施问题分析

在城市行人引发的交通事故中,主要原因就是行人违法穿越行车道。行人违法穿越行车道的原因主要是分为两个方面:一是行人违章的不良交通习惯、对于违章

的不良态度;二是城市交通步行设施的设置不合理,“迫使”行人违法穿越行车道。对于第一种影响因素固然可以通过对行人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或加强对行人交通违法的执法力度来预防,但究其原因还是城市步行交通规划的不合理导致人们逐渐地养成违章穿越行车道的习惯。

1.1行人过街设施布局

现实中根据违章行人的表述,行人过街设施少是行人违章过街的主要动因。通观现阶段我国城市的交通布局、规划、道路建设和交通管理工作可以看出其主要交通服务对象一直是机动车交通流,一直为机动车交通流而扩建道路,新建立交,改进交通管理方式。而行人交通设施都是当行人对机动车的交通造成影响时才会有所改进。但因为行人交通量如此巨大,与所进行的改进仍不相匹配,导致了行人交通设施的使用紧张。

1.2行人交通指示标志的匮乏

现代城市交通标志主要集中在机动车交通流领域,而行人过街指示标志缺乏或者没有,这使行人,尤其是外地人寻找过街设施困难,这最终导致了行人乱穿行车道的现象时有发生,也最终影响了机动车行驶的安全。在实际生活中,人们也经常遇到在公交车站下车而在附近找不到过街设施或过街标识不明显,这也最终导致行人在无奈的情况下选择横穿马路,进而增加了诱发交通事故的危险性。行人交通设施的重要作用不言而喻,加之行人步行的随意性,如果找不到明确的标志肯定会四处找寻甚至会扰通,增加交通事故的发生几率。

1.3行人隔离设施及保护设施的匮乏

在一些城市的道路改建中,常常将多板块道路改为单块道路,即道路中间并没有任何的隔离带,好点儿的也只是在机动车及非机动车道之间设置了隔离护栏,而对向的交通流之间并没有设置任何隔离带。这种情况同样发生在城市新区的交通安全规划中,其目的是为了尽可能地利用道路空间以开辟尽可能多的机动车道。这样做的后果主要是导致行人容易穿越机动车道,从而产生违章行为。研究表明,更加立体的隔离栏、隔离岛对于隔离行人、限制行人的违法过街行为更加有效。行人对于立体的隔离设施有一种自然的止步心理,穿越街道本就是一种微妙的不道德行为,它只是行人图一时方便而动的瞬间心理,所以立体隔离的一点点困难足以促使大部分人打消违章穿街的念头,况且翻越栅栏的失礼影响对于人们的心里也有非常明显的影响,会使更多的人望而却步。

2.人行横道设置原则

人行横道是人行道暴露在机动车行驶方向的危险路段,设置不好会导致行人事故率增高,设置不够也会导致行人感到使用不方便,进而使违章穿越街道事件频发。条纹式和平行式是人行横道的两种主要形式。条纹式人行横道由条纹实线组成,设在未设行人信号灯的路口或路段。平行式人行横道由两条平行实线组成。设置在设有行人信号灯的路口。通过人行横道把过街行人集中在一定的时间、地点内,减少行人与机动车的冲突数目,减少事故的发生。具体要考虑到过街地点及舒适的间距,必须根据调查及预计来选择合适的设置位置,而对于交叉口应该都布设人行横道;对于不同的路段应给予不同的过街机会。过于繁忙的街道可以设置少些人行横道。要把人行横道看成是人行道的延伸部分,人行道不能与人行横道互相分离,应作为一个整体来规划设计。考虑到人行横道是连接两个方向的步行流的步行设施,所以它与人行道相比应较宽。

3.人行立交设施设置原则

不论在新城区还是旧城区都会出现人、车流特别大的地段,仅仅用平面过街设施就显得不够用。这时可以考虑采用人行立交。但不合理的人行立交设施往往利用

率很低,究其原因主要是人行立交设施对于行人来说还是耗费体力及时间,而且人行立交容易破坏城区的景观(人行天桥),或是破坏城区地下的土层结构(地下通

道),不易回填。具体考虑因素:

(1)要有系统性。在城市繁华的或是将会变得繁华的地带首先就要考虑把人行立交系统化,这样做既能减少行人的体力、时间的损耗,又减少了资金投入,还给人以一种完整的美感。香港的系统化的人行立交设施很值得借鉴。

(2)设置位置要充分考虑当地的实际情况。例如风景游览区的景观搭配,对于历史景观的保护等,不能有太严重的遮拦;在各种车站、公共活动场口或是学校应考虑多加设置以加快对行人的疏散。

(3)对于人行立交的具体设置形式应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游览区有景观遮挡问题,所以应考虑采用地下通道;而地质情况复杂的地段应采用过街天桥,各有利弊。

4.对路肩的设计要求

道路两旁的路肩应有一定的质量要求,不能仅仅满足行人行走的最低要求。好多道路的设计多是为机动车动车提供尽可能大的行驶空间,而且好多的路肩设计也

非常粗糙,路肩坎坷难行,导致行人没有一个舒适的步行环境。从交通心理学来看,舒适感比危险感对人的刺激要大,所以这样也会导致行人到危险但相对平坦的行

车道上行驶,加大了行人的安全隐患。所以对于路肩的设计不能仅仅局限于可用,还要从舒适、方便等角度来着重考虑,否则不但威胁行人的安全最终还会影响机动车的行车安全。

除此之外,人行道周围还应设置更人性化的设施以吸引行人。应多种植树木、花卉,沿线应尽可能多的布置娱乐观赏设施,不应存在光秃的墙或过宽的建筑后退线,影响行人的步行心情。除此之外,还应设置方便行人的各种设施,比如各种提供休息的座椅、近便干净的垃圾箱、路标、公共电话、紧急呼救站,各种位置适合的报亭、小卖部、公共厕所。只要设施得当,便会使行人的步行活动满意舒适,最终减少违章行为,减少行人交通事故的发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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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气方面的因素会对公路行车的安全造成非常重大的影响,而且天气因素还是所有恶性、重大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根据相关资料统计,在异常的天气之下,高速公路有30%~50%的几率发生交通事故。依照气候对交通安全方面所产生的影响来说,雾霾对高速公路的安全行车是最为不利的,而除了雾天之外,还有连续的阴雨天、晴天、突降暴雨之类的天气因路面显得潮湿、积水,而雪天又会因为路面开始结冰、附着的系数明显降低,这样的天气会轻易的使正在行驶中的车辆在制动的时候产生侧滑或者是滑尾的事件及一连串的交通事故。

3公路施工区域安全保障体系的建立

3.1公路施工期的安全管理系统

在公路施工的时期之内安全管理的系统是由多个机构共同构成的,配合默契的管理队伍,譬如施工方、公路养护队伍、交通警察、路政、环卫、救援组织、医疗及消防组织等等。施工之前是以建立相关项目经理为主要负责人的安全领导队伍,其主要的职责则是加强推广宣传的力度,对驾驶人员以及相关的公路施工人员进行宣传教育与相应的岗前培训;为应对各种的紧急事件而制定与之相关的预案以及措施,以便及时的排除公路之上突发的交通事故亦或是由于灾害天气的原因所造成的交通堵塞问题,在制定交通事故预防方案时,应该深入到现场、熟悉路况,这样才能够保证这种安全方案的可行性;另外,由专业的安全工程师组成一个值班小组,并为其配备专用安全的巡逻车对该施工路段进行安全的监督。对高速公路上的施工路段实行封闭式的24h轮流值班巡逻,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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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市轨道交通安全工程的概念

1.1定义

城市轨道交通安全工程,是影响城市轨道交通安全建造与安全运营的全部工作的总称。

1.2安全工程的设计范围

安全工程贯穿于各设计研究阶段,这包括:预可行性研究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总体设计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后续服务阶段。

1.3安全工程的设计内容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设计中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因设计不合理导致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在施工和运营中发生安全事故,这就是城市轨道交通安全工程的设计内容。对于下述安全事故,在设计时就应给予充分考虑,以避免或减少事故损失。

1.3.1火灾

在火灾情况下,人员的伤亡,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烧死烧伤;高温灼伤;缺氧窒息;烟气中毒;踩踏;不正确逃生方式造成的摔死、摔伤;引发其他并发症等。

1.3.2撞击

撞击事故,包括:车撞车;车撞物;车撞人。

车撞车:追尾事故或乘客列车与其他车辆相撞(当线路不封闭时)。

车撞物:列车与永久性物体相碰,如:在永久性建筑物及构筑物变形、断裂、松动、脱落时,侵入限界,未能及时处理,而导致与列车碰撞或剐蹭;列车与临时性物体相碰。

车撞人:列车与工作人员、乘客、闯入或穿越行车线路者、平交道口抢行者等相碰。

1.3.3电击

产生电击的因素很多,主要有:触及电气设备的带电体(或绝缘破坏);触及漏电电气设备的外壳(接触电位差超标);电缆金属屏蔽层感应电压超标等。

1.3.4踩踏

在发生突发客流、突发事件、自动扶梯失控等情形下,处理不当,会造成不同程度的踩踏事故。产生突发客流的因素有:节假日(如北京清明节)、大型群众活动、恶劣气象等。

1.3.5人为袭击等

爆炸、纵火、毒气等。

1.3.6建筑物垮塌

运营期间,车站、隧道、其他建筑物或构筑物发生垮塌

1.3.7其他灾害

针对地震等地质灾害、透水、洪水、雨雪风雾、沙尘等,设计应考虑防震、防淹、防洪、防雷、防风等。

1.4施工期间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在施工安装期间,也会发生各种各样的安全事故,如:结构开裂、坍塌以及建设项目周边环境出现沉降或坍塌等。施工不当或设计失误会导致这些事故的发生。

1.5设计期间

项目前期决策失误,虽不会直接威胁到人身安全,但会给项目带来财产损失或影响项目经济效益。二、安全工程的设计原则

主要原则城市轨道交通安全工程的设计,应以下述要求为目标,在正常使用时:

必须防止因乘客使用系统而造成对乘客的伤害与危险;必须防止系统对运营人员及其他人员的伤害与危险;必须防止运营设施及车辆遭受损害与损失。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和运营设备的选择,必须技术成熟、安全可靠、满足功能、维修方便、经济合理。乘客使用或操作的设备,必须易于识别,设置在便于触及的地方,并保证不当的操作或使用也不会导致系统发生危险。必须为残疾人、老人、孕妇及带领儿童的人在使用该系统时提供安全舒适的措施。应当在轨道线路、隧道及车站站台、站厅、疏散通道、出入口、通风亭、列车车厢内及其他运营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的各类发光导向、疏散、提示、警告、限制、禁止等安全标志。对于起火风险大的设施必须加以围护,减少可能的火情蔓延;在对火情及有害燃烧气体与热量控制的基础上,应保障有效疏散措施;铺设在地下车站、隧道及车辆上的电缆应不含卤化物,并避免燃烧时产生有毒气体;一旦发生火灾,通风排烟系统应能进入火灾运行模式,以保障人员疏散或灭火。

三、防火设计的重点提示

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各种灾害中,火灾是首位的。所谓火灾,是指在时间和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

3.1火源

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中,引起火灾的火源是多方面的,归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了解这些火源,将有利于防火设计。

电气火灾:绝缘老化、违反用电规定、电气设备设计或安装不当、过负荷、电气短路等,都可能导致火灾;生活用火引燃:如烟头等引燃可燃物;生产用火引燃:如施工中由电焊、气割、打磨、切割等的火花或其他火种引燃可燃物;人为破坏纵火。

3.2火灾应急处置预案的编制

在系统投入试运行前,设计单位应协助业主单位编制火灾应急处置预案。

3.3建筑防火的设计要素

疏散通道、疏散门、安全出口、疏散用楼梯及自动扶梯、隧道联络通道的设置;疏散能力;设备及管理用房的门至安全出口的距离。

3.4消防给水与灭火装置的设计要素

消防给水系统、灭火器配置、自动喷水(或喷雾)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

3.5防烟、排烟与事故通风系统的设计要素

机械防烟、排烟设施的设置、防烟、排烟系统与事故通风的功能、防烟分区的划分、设备的排烟能力、排烟设备的耐热能力、送风量的要求

3.6防灾用电、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的设计要素

消防用电的要求、应急照明的连续供电时间、应急照明的设置、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

四、结语

城市轨道交通安全工程的设计工作,需要给与重点关注。这样做的目的在于,强化城市轨道交通安全工程设计的重要性,使城市轨道交通安全工程的设计更加系统化、程序化、规范化。为实现这个目的,只研究设计导则还不够,还应该建立一套安全工程的设计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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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农村道路建设步伐加快,塔水片区摩托车数量急剧增长,涉及到摩托车的道路交通事故日益增多,特别是“5.12”大地震后。农村道路交通人、车、路矛盾日益凸显,这一新情况、新问题严重威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制约了农村经济发展,影响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如何进一步加大塔水镇农村地区摩托车管理力度,预防摩托车交通事故的发生,是摆在我们面前一个严峻的课题。现就当前我片区农村地区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现状及对策说说个人的一些粗浅看法。

一、我片区农村地区摩托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现状

1、我片区摩托车数量大幅度增加。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摩托车迅速成为广大农民群众主要的出行工具和运载工具,特别是“5.12”以后在外打工人员陆续回家。据不完全统计,全片区现有摩托车2千余辆,而农村地区摩托车有1千5百余辆。其中有1千余辆摩托车未办理入户手续,3百余辆摩托车未按规定年检。

2、摩托车驾驶人成份复杂。摩托车的增多必然带来驾驶人的增加,一车多驾、夫妻同开的现象已屡见不鲜。由于摩托车驾驶人成份复杂,文化程度不等,因而安全意识上存在很大的差别。不经培训、无证驾车、不戴头盔、违规载客、酒后驾车等问题较为突出,有的甚至不服从管理,冲关闯卡,拒绝接受检查等等,这些为交通事故的发生埋下了安全隐患。

3、无牌无证摩托车多未投保,无保障。由于摩托车驾驶人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差,因而摩托车办牌办证以及年检年审主动性不强,有些甚至从新车到报废都没有办理注册手续。有的尽管已办牌证,但不按规定参加车辆检验,这就形成车辆无保险、无保障。这些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又极有可能逃逸或致使损害赔偿不能到位。

4、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日趋严峻。近年来,我片区道路建设突飞猛进,不仅线路延长、路面拓宽,而且质量明显提高,基本实现了村村互通,通行条件有了根本改善。但点多、线长、面广的农村道路,大部分无交通标志、标线等安全管理设施,加之齐抓共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机制尚在建立之中,因而导致了农村地区摩托车管理难。

二、农村地区摩托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及主要原因分析

由于诸多因素的影响,导致了当前我片区农村地区摩托车事故频发。据统计,2008年1月至12月,我片区农村摩托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和死亡人数分别占全片区重大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74%、75%。85%以上的交通事故与摩托车有关,分析事故发生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驾驶人安全意识差。无证无牌、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等现象极为普遍,特别是无证无牌车辆,在摩托车事故中占85%以上,驾驶人往往认为摩托车只在农村道路上行驶,不上主要公路,不进城,不出远门,交警扣不到车,查也查不了,没有必要办牌办证,既省心还可以省下一笔费用。然而,这些摩托车驾驶人毕竟未经过正式培训,没有必备的驾驶技能,遇到情况惊慌失措或处置不当,极易引发事故。少数人更是法制观念淡薄,社会公德低下,发生事故后为了逃避善后赔偿,不顾事故受害人的死活,有的驾车逃逸,有的弃车逃跑,导致案件侦破难、处理难、赔偿得不到保障,这些问题的出现往往导致当事人情绪激愤,甚至上访滋事,把矛盾推向政府,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2、驾乘人员自我保护意识差。一些驾车人自我保护意识缺乏,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增加了事故的伤亡率。据统计,在涉及摩托车的交通事故中,不戴头盔造成人员伤亡的占死亡道路交通事故的60%。

3、摩托车安全状况差。在农村道路上行驶的摩托车中有不少未经车辆管理部门检验合格,安全性能低下,稳定性能较差及摩托车驾驶人也不大过问车辆的制动系统、灯光及后视镜等安全部件,车辆自身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必然导致交通事故的多发。

4、交通设施不全和设置道路障碍引发交通事故。乡村道路上缺乏相应的交通信号灯和必要的标志标线及安全防护设施,以致驾驶人在道路上无序行驶,盲目行驶,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另外,因建房在道路上堆放大量的建筑材料等,使本不宽阔的道路变得狭窄,使道路交通安全系数减少,驾驶人稍不留意,夜间行驶或酒后驾车就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三、加强我片区农村地区摩托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对策

1、要深入宣传,增强群众交通安全意识。要彻底改变摩托车失控无序的现状,首先广大群众必须真正从思想上发生转变,要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人人参与交通管理。为此,要把农村作为宣传教育的重要阵地,积极开展多种形式宣传,开辟交通安全宣传专栏,定期播放公安部下发的道路交通

安全光盘和有关宣传内容,摩托车典型事故案例,提出交通安全注意事项等。通过多层次、多形式宣传,对摩托车驾乘人员因势利导,让他们了解违反交通安全法规的危害性,以及引发交通事故对自己和家庭带来的痛苦,增强交通安全知识,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民群众潜在交通安全意识,为构建和谐新农村新家园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2、要摸清底数,强化对摩托车监管。中队要根据辖区内地域、道路、车辆、驾驶人的基本情况,从源头上抓摩托车驾驶人的管理,对未办理牌证的车辆和人员及已办理牌证的车辆和驾驶人分别建立台帐,做到车车见底、人人见底。对未办理牌证的车主要上门入户下发限期办证通知单。同时,希望车管所要严把车辆登记关和检验关,把好驾驶员的学习、培训和发证关,及时将报废车登记造册,实行强制报废,努力提高车辆办证办牌率和年检年审率,从源头上堵塞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漏洞。

3、要严管严治,巩固整治工作成效。进一步发挥交警中队在农村道路交通管理中的主力军作用,采取与乡镇分管领导、村组干部联合包村、包线、包段、定人、定车、定时、定责任的工作法,实行激励机制,制定奖惩措施,加大管理力度,对无牌无证、未检未审、报废车、拼装车上路行驶、酒后驾驶、不戴头盔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查严纠严处。采取日常检查与定点检查相结合,日常查纠与不定期整治相结合,保持整治态势。对无牌无证机动车违法行为,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该罚就罚,该扣就扣,决不手软,最大限度地杜绝和减少无牌无证车上路行驶。

4、完善机制,形成社会综合治理合力。摩托车管理是农村道路交通管理的重中之重,各村党委政府和交警中队要建立和完善农村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形成由人民政府牵头,村组、农村派出所、交警中队等部门齐抓共管,共同负责的长效机制,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形成合力,从深化安全宣传,完善交通安全设施,消除事故隐患等方面入手,切实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础工作抓细、抓实、抓到位,做好摩托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大文章”。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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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安全工程的设计范围

安全工程贯穿于各设计研究阶段,这包括:预可行性研究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总体设计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后续服务阶段。

1.3安全工程的设计内容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设计中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因设计不合理导致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在施工和运营中发生安全事故,这就是城市轨道交通安全工程的设计内容。对于下述安全事故,在设计时就应给予充分考虑,以避免或减少事故损失。

1.3.1火灾

在火灾情况下,人员的伤亡,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烧死烧伤;高温灼伤;缺氧窒息;烟气中毒;踩踏;不正确逃生方式造成的摔死、摔伤;引发其他并发症等。

1.3.2撞击

撞击事故,包括:车撞车;车撞物;车撞人。

车撞车:追尾事故或乘客列车与其他车辆相撞(当线路不封闭时)。

车撞物:列车与永久性物体相碰,如:在永久性建筑物及构筑物变形、断裂、松动、脱落时,侵入限界,未能及时处理,而导致与列车碰撞或剐蹭;列车与临时性物体相碰。

车撞人:列车与工作人员、乘客、闯入或穿越行车线路者、平交道口抢行者等相碰。

1.3.3电击

产生电击的因素很多,主要有:触及电气设备的带电体(或绝缘破坏);触及漏电电气设备的外壳(接触电位差超标);电缆金属屏蔽层感应电压超标等。

1.3.4踩踏

在发生突发客流、突发事件、自动扶梯失控等情形下,处理不当,会造成不同程度的踩踏事故。产生突发客流的因素有:节假日(如北京清明节)、大型群众活动、恶劣气象等。

1.3.5人为袭击等

爆炸、纵火、毒气等。

1.3.6建筑物垮塌

运营期间,车站、隧道、其他建筑物或构筑物发生垮塌

1.3.7其他灾害

针对地震等地质灾害、透水、洪水、雨雪风雾、沙尘等,设计应考虑防震、防淹、防洪、防雷、防风等。

1.4施工期间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在施工安装期间,也会发生各种各样的安全事故,如:结构开裂、坍塌以及建设项目周边环境出现沉降或坍塌等。施工不当或设计失误会导致这些事故的发生。

1.5设计期间

项目前期决策失误,虽不会直接威胁到人身安全,但会给项目带来财产损失或影响项目经济效益。

二、安全工程的设计原则

主要原则城市轨道交通安全工程的设计,应以下述要求为目标,在正常使用时:

必须防止因乘客使用系统而造成对乘客的伤害与危险;必须防止系统对运营人员及其他人员的伤害与危险;必须防止运营设施及车辆遭受损害与损失。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和运营设备的选择,必须技术成熟、安全可靠、满足功能、维修方便、经济合理。乘客使用或操作的设备,必须易于识别,设置在便于触及的地方,并保证不当的操作或使用也不会导致系统发生危险。必须为残疾人、老人、孕妇及带领儿童的人在使用该系统时提供安全舒适的措施。应当在轨道线路、隧道及车站站台、站厅、疏散通道、出入口、通风亭、列车车厢内及其他运营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的各类发光导向、疏散、提示、警告、限制、禁止等安全标志。对于起火风险大的设施必须加以围护,减少可能的火情蔓延;在对火情及有害燃烧气体与热量控制的基础上,应保障有效疏散措施;铺设在地下车站、隧道及车辆上的电缆应不含卤化物,并避免燃烧时产生有毒气体;一旦发生火灾,通风排烟系统应能进入火灾运行模式,以保障人员疏散或灭火。

三、防火设计的重点提示

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各种灾害中,火灾是首位的。所谓火灾,是指在时间和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

3.1火源

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中,引起火灾的火源是多方面的,归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了解这些火源,将有利于防火设计。

电气火灾:绝缘老化、违反用电规定、电气设备设计或安装不当、过负荷、电气短路等,都可能导致火灾;生活用火引燃:如烟头等引燃可燃物;生产用火引燃:如施工中由电焊、气割、打磨、切割等的火花或其他火种引燃可燃物;人为破坏纵火。

3.2火灾应急处置预案的编制

在系统投入试运行前,设计单位应协助业主单位编制火灾应急处置预案。

3.3建筑防火的设计要素

疏散通道、疏散门、安全出口、疏散用楼梯及自动扶梯、隧道联络通道的设置;疏散能力;设备及管理用房的门至安全出口的距离。

3.4消防给水与灭火装置的设计要素

消防给水系统、灭火器配置、自动喷水(或喷雾)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

3.5防烟、排烟与事故通风系统的设计要素

机械防烟、排烟设施的设置、防烟、排烟系统与事故通风的功能、防烟分区的划分、设备的排烟能力、排烟设备的耐热能力、送风量的要求

3.6防灾用电、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的设计要素

消防用电的要求、应急照明的连续供电时间、应急照明的设置、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

四、结语

城市轨道交通安全工程的设计工作,需要给与重点关注。这样做的目的在于,强化城市轨道交通安全工程设计的重要性,使城市轨道交通安全工程的设计更加系统化、程序化、规范化。为实现这个目的,只研究设计导则还不够,还应该建立一套安全工程的设计评价体系。

参考文献:

[1]雷全胜,唐祯敏.城市公交平衡流研究的几个关键问题.综述[J].系统工程学报,2003,18(10):6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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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必须改变现状,营造良好的“大宣教”氛围

形成“大宣教”氛围,政府起着关键性作用。各级政府及主要领导要从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教工作的重要性,切实营造领导重视、部门协调、人人都抓的良好氛围。各级政府要强化各部门的工作职能,做到政府、单位、业务部门“三个结合”。安全监察部门要把道路交通安全管教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考核的重要内容;司法部门把交通安全宣传纳入普法工作之中;交通管理部门对运输企业考评要把安全管教工作作为重要考核指标;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纳入法制道德教育的范畴,统一印制教材,拿出专门课时,统一授课;乡镇政府要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新农村建设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加强对交通安全社会化工作指导,建立责任机制,为政府提出合理化建议;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要设定“红绿灯”等固定栏目,营造社会舆论氛围;机关、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切实把道路交通安全管教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总体工作规划,每年要有计划、有部署、有总结,与本单位本部门的主要工作统一安排,同步推进。只有形成合力,充分发挥作用,才能真正形成“大宣教”的态势,发挥“大宣教”的效益。

三、必须改进方法,采取有效的“大宣教”手段

(一)建立健全责任机制。各级政府要切实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列入普法工作整体规划之中,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中。政府要明确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是抓好宣传教育的第一责任人,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坚决把道路管理教育工作和其它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推动、一起考评。要充分发挥监督检查和督促指导的作用,通过监督检查随时掌握各部门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修正管理中的偏差,进行督促指导,促进各部门各司其职,确保管教工作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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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舆论关注发挥多种媒体的宣传作用

(一)广播电视等有声媒体。电视媒体应紧紧围绕活动主题推出专题节目,采取嘉宾访谈、分析典型案例、普及安全知识等方式,阐述汽车社会弘扬法治理念,遵守交通法规的重要性,倡导、呼吁部门依法尽职,人人遵规守法,安全文明出行。重点选题包括:公安机关酒驾整治实践,实现了立法、执法、司法、普法等环节有机衔接,为法治社会建设带来诸多启示。曝光严重违法行为,如客货车、危化车“三超一疲劳”等违法行为的危害,重大交通事故依法追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