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经费论文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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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经费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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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平合理的测算体系与高效透明的拨款程序。各地在处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上,将公平作为政府拨款的基础,而把效率作为宏观导向的目标,从预算编制到审计评价都较好地实现了两者的平衡。

(3)统一拨款标准与追加变动余地。各国中小学拨款的主要形式基本上都是采用公式拨款,辅之以专项和基建的项目拨款。一般来说,公式拨款以统一标准为基础,项目拨款则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汇总审核拨付,并建立了严格的项目资金追加程序。

2青岛市市北区基础教育管理现状

青岛市市北区对教育事业的发展十分重视,科教兴区已成为广泛共识。与此同时,财政部门对教育经费的管理也初见成效,每年接近1/5的财政收入都用于教育事业,其中包括负担全区四千余名在职离退休人员工资、保险和规范性补贴,保证教育经费实现“三个增长”等,财政支出也呈逐年增长趋势:尽管教育事业蓬勃发展,但是我区义务教育具有“单位多、特色少;老师多、学生少;老校多、新校少;支出多、收入少”的特点,所以财政应当结合我区教育实际情况,创新工作思路,完善管理体系,让有限的财政资金更好地发挥其社会效益。

目前,市北区教育经费主要分成三个部分:(1)学校基本办学经费。具体拨款渠道为财政先将资金拨至教育会计核算分中心,再由分中心给各个学校拨款。(2)教体局机关本身所需经费。这部分经费直接从区会计核算中心拨给教体局。(3)教育系统专项经费,主要包含全区离退休教师保险缺口、大型基建项目经费等。

3存在的问题

(1)基本支出预算定额核定方法有待进一步完善,尤其是对人员经费的测算存在未考虑因素。

(2)项目支出预算缺乏系统、完善的管理办法和评价系统。原因之一是对学校基本情况掌握不细,如对基层单位上报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审核时,缺乏学校现有设备的数据资料做参考,不能实事求是地解决学校急需解决的问题,造成一方面项目审核搞成平均主义,另一方面给基层单位留下多报多批复的印象,财政审核的严肃性大大降低。

(3)由于人大每年要到二三月份才开会审议通过预算,因此,年初全区各级单位处于无预算状态,许多资金尤其是专项资金只能按估计预拨,容易造成资金拨付前紧后松的现象,影响教育事业的正常发展,降低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4)预算周期与基层单位工作周期存在时间间隔,影响部门预算的准确性。部门预算是考虑下一年1至12月份的预计支出情况,而学校通常是以一年的9月份至下一年的8月份(其中含约3个月的假期)为一个学年,并且在一年的八九月份会有人员变动(如:吸收部分大中专毕业生),这些因素所导致的额外支出很难在做部门预算时考虑准确。

(5)在执行预算过程中存在“严预算、宽追加”。如果事后不断追加和改变项目开支,又不经过权利部门的认真审议监督,所谓的“严预算”实为空谈。

4建议

(1)完善预算编制程序,逐步实现标准周期预算。建议在整个预算年度里把预算管理分解为四个阶段:①预算预测(1月):对下一年度所需经费进行宏观预测,使经费需求建立在有效基础之上。②预算评议(2、3月);对上一年度教育事业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了解经费支出类型、结构,及时发现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同时向各个基层单位下达本年预算指标。③预算管理(1月至12月):跟踪整个预算执行过程的财务控制和监控,减少学校将定额公用经费用于专项开支、预算执行挤占混用、会计核算乱列支的状况。④预算编制(7至12月):按照“两上两下”的预算编制程序,由财政部门汇总全区基层预算单位的各类教育经费预算,每年实行“零基预算”。

(2)编制部门预算时实行基本支出预算与专项支出预算相结合、日常拨付教育经费时实行公式拨款与专项拨款相结合。基本支出包含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支出三个部分。在对基本支出进行预算时,要按照“人员支出按标准、补助支出按规定、公用支出按定额”的原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①在确定每一所学校的人员支出和补助支出时,要从人数和标准两个方面进行审核,财政局需要在本局各次调研所获取的资料基础上结合区人事局及教体局人事科掌握的最新数据确定教育系统内教师数量、在职离退休人数、担任职务,哪些教师属于财政供养范围的、哪些需由学校自己负担的,对于全区歇岗待调人员、长休人员及退养(退二线)人员应分别采取何种工资发放政策以及应如何管理、安排甚至分流这部分教师,建议由人事部门出台相关规定制定标准,财政部门遵照执行,也为将来实现教师工资统发奠定基础、做好准备工作。②对于公用支出,不能简单地用年生均公用经费定额乘以学校年平均学生数得出学校年公用经费总预算数。因为从实际情况来看,按照上述方法测算的经费数根本不能满足学校维持日常教学活动的需要,主要指办公费(正常教学用品、教师办公用品、印刷费、书报杂志费等)和业务费(教师培训费、差旅费、维修费等)。建议对各学校拨付公用经费时按照公式拨款:

专项支出可分为学校基本建设及维修支出、设备采购支出和其他项目支出。对于学校上报的项目可由教体局和财政局共同审核,项目资金可由教体局统一调度、统一拨付、统一管理,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及完工进度等因素予以拨付。财政部门每年只需根据财政收入情况下达全区教育系统项目总支出预算数并定期对项目资金进行抽查审核。

(3)制定教育相关经费管理办法。目前,市北区已制定出《市北区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定额管理办法》,该办法规范了区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预算、也为教育基层单位编制部门预算提供了科学细化的政策依据,提高了财政对一般预算资金分配的公平性和透明度。但是,教育经费投入除了从地方一般预算收入中列支外,每年还有几千万的专项资金——城市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费。该部分资金作为教育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改善中小学设施和办学条件。此外,还需制定《行政事业单位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将部门预算中的项目支出预算与基本支出预算严格区分开来,明确在项目资金的申报、审核、批复、拨付、监督等流程中作为主管部门的财政局及基层部门的预算单位各自的职责和义务。防止专项经费挤占混用、会计核算科目乱列乱支、乱冲乱转等现象。

(4)加强对教育基层单位的基础信息收集管理工作。要准确掌握学校的机构、编制、教师、学生、设备、房产等情况。做到及时更新、动态管理,每年定期深入基层搜集数据信息图片等资料,分别建立人员情况、教师工资情况、学生情况及设备房产数据库等,保证部门预算真实公平合理。

(5)完善专项支出预算的管理方式。按照“事前申报、事中监督、事后评价”的原则,每年年底先由学校按类别上报下年项目预算,然后财政部门将汇总资料与教育局共同审核决定,并负责向区长办公会议汇报。对每年全区决定在教育系统要办的大事、实事,财政部门会优先安排或预留资金,确保重点项目保质保量完成。同时,还要积极推进项目绩效评价体系的试点工作,真正实现“资金申报有依据、资金审核有程序、资金使用有监督”的良好氛围。

(6)积极推进项目绩效评价体系统试点工作。通过建立教育支出的绩效目标,逐步实现从单纯注重资金投入的管理到注重资金投入效益的管理,并以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作为安排下一年度资金预算额度的重要依据。财政部门可结合对教育专项资金的管理,每年对教体局安排的项目进行抽查评价(一般不考虑基建项目),按照细化的考评指标实施一定的工作程序。比如对体育活动经费、卫生艺术经费等项目从绩效目标完成程度、预算执行情况、财务管理状况、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加以考核打分,从而实现优化资金配置,提高资金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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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预算内教育拨款(不包括城市教育费附加)为3114.24亿元,比上年的2582.38亿元增长20.60%。同年,全国财政收入为18904亿元,比上年增长15.36%,全国预算内教育拨款增长速度高于财政收入的增长速度5.24个百分点。

2.各级教育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支出增长情况

2002年全国普通小学、普通初中、普通高中、职业中学、普通高等学校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支出情况是:

(1)全国普通小学生均预算内事业费支出为813.13元,比上年的645.28元增长26.01%,其中,农村普通小学生均预算内事业费支出为708.39元,比上年的550.96元增长28.57%。普通小学生均预算内事业费支出增长最快的是湖南省(50.48%)。

(2)全国普通初中生均预算内事业费支出为960.51元,比上年的817.02元增长17.56%,其中,农村普通初中生均预算内事业费支出为795.84元,比上年的656.18元增长21.28%。普通初中生均预算内事业费支出增长最快的是湖南省(37.28%)。

(3)全国普通高中生均预算内事业费支出为1565.25元,比上年的1471.12元增长6.40%。普通高中生均预算内事业费支出增长最快的是自治区(25.66%)。

(4)全国职业中学生均预算内事业费支出为1664.06元,比上年的1547.32元增长7.54%。职业中学生均预算内事业费支出增长最快的是吉林省(27.97%)。

(5)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生均预算内事业费支出为6177.96元,比上年的6816.23元下降9.36%。普通高等学校生均预算内事业费支出增长最快的是贵州省(50.69%)。3.各级教育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增长情况

2002年全国普通小学、普通初中、普通高中、职业中学和普通高等学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情况是:

(1)全国普通小学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为60.21元,比上年的45.18元增长33.27%,其中,农村普通小学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为42.73元,比上年的28.12元增长51.96%。普通小学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增长最快的是青海省(161.38%)。

(2)全国普通初中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为104.21元,比上年的83.40元增长24.95%,其中,农村普通初中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为66.58元,比上年的44.95元增长48.12%。普通初中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增长最快的是广西壮族自治区(143.44%)。

(3)全国普通高中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为231.79元,比上年的237.98元下降2.60%。普通高中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增长最快的是青海省(45.90%)。

(4)全国职业中学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为220.36元,比上年的220.39元下降0.01%。职业中学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增长最快的是上海市(31.90%)。

(5)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为2453.47元,比上年的2613.56元下降6.13%。普通高等学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增长最快的是贵州省(78.04%)。

三、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比例情况

按预算内教育经费包含城市教育费附加的口径计算,2002年全国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22053亿元(2003年《中国统计年鉴》公布数)比例为14.76%,比上年14.31%增加了0.45个百分点。从全国情况看,有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比例比上年有不同程度的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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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四大明确指出:“必须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努力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水平,这是实现我国现代化的根本大计”。十年来,作为科教兴国重要战线的高等教育,扩大招生规模,深化教育改革,实现了改革与发展的历史性跨越。但是,在高速发展的同时,发展和教育投入不足的矛盾也越来越突出,办学经费紧张以及办学成本越来越高的困境,促使我们必须对教育成本核算与成本补偿进行研究。

一、高校教育成本核算及其必要性

高校教育成本是指高等学校为培养各类专业人才所消耗的能以货币计量的教育资源价值的总和。它是综合反映学校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的一项重要指标。

高校教育成本核算是指运用一定的方法,对人才培养过程发生的各项耗费进行记录、计量,并根据成本对象加以归集和分配,计算出教育总成本和生均教育成本的会计行为。教育成本核算的过程,既是对教育耗费进行归集、分配及其对象化的过程,又是对教育活动中各种耗费进行信息反馈和控制的过程。它是高校会计核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加强高校财务管理的基础。

(一)、高校自身特点及运行规律要求进行成本核算。

现阶段各界普遍认为高等教育是公益事业,不能实行产业化管理。但是,对高等教育产业化的否定,并不能否认教育是产业。产业是指在社会公共条件下的国民生产部门的总称,其性质主要体现在生产性和价值性。马克思在论述社会资本再生产问题时指出“劳动力的再生产实际上是资本再生产的一个因素。”即指出任何一个社会生产和再生产,既是物质资料的生产和再生产,又是劳动力的生产和再生产。劳动力的生产无论是体力方面还是智力方面,起主导作用的是教育和训练。教育活动中,教师利用各种教学资源、教学艺术等劳动手段,向受教育者传播知识和技能,体现了教育的生产性。受教育者进入社会就业,便能创造财富,同时,教育资产和教师的知识、教学艺术等都是有价的,体现了教育的有价性。因此,教育是一种产业,高校也应该同其它物质生产部门一样,在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的前提下,重视成本管理,力争以最少的教育资源耗费,培养出更多、更优秀的大学生,获得最佳办学效益。这里所指办学效益,是指培养的合格人才数量与教育资源耗费量的最佳比。

(二)、高校教育资源耗费需要有准确的价值补偿尺度。

马克思在论述成本价格时指出,生产商品所耗费的这一部分价值能否不断得到补偿,将影响到再生产能否继续进行。因此,在教育生产中耗费的经济资源必须得到补偿,才能维持教育再生产。教育成本是教育生产耗费的补偿尺度,高校只有实施科学的成本核算,正确记录、计量教育耗费,有效控制教育生产耗费,才能保证教育资源耗费的价值补偿和物质补偿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指出:高等教育实行收费制度,学费标准根据生均教育成本的一定比例收取。实行学生培养成本核算,可以为制定高校收费标准,确定国家、社会补偿教育成本的额度提供科学依据。它对克服国家教育投入的随意性、增加高校收费透明度、规范高校收费行为起着积极作用。

(三)、是创建节约型校园、确保高等教育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前提。

温家保总理指出建设节约型社会是我国一项重大战略。教育资源是社会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节约型社会呼唤节约型校园。建设节约型校园的关键是构建节约型校园长效机制,而成本控制体系建设又是建立长效机制的基础。节约办事,科学、合理调配资源,反对大手大脚,反对铺张浪费,严禁国有资产流失,加强成本核算,是创建节约型校园、确保高等教育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前提。

二、高校教育成本核算及其分担的现状

(一)、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现状及原因分析

1、高校的事业单位性质制约其进行成本核算。我国高校属于事业单位,是非经营性组织,其活动不以盈利为目的。会计核算只要求对预算经费收支进行记账和报账,而不需要考核成本。具体体现为高校现行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执行的是预算会计模式,尚未建立教育成本核算制度。

2、对高校进行考核的各种评价指标不含经济效益成本指标,使高校不计成本成为必然。国家及地方教育主管部门对高校的考核,强调的是教育投入总量指标和教学质量指标,没有考虑在同等教学质量下,教学资源投入量的比较,即经济效益的考核。考核指标的导向作用,促使高校为争取更多的教育经费,往往是努力开避财源,但却很少“节流”,成本意识淡薄,成本管理弱化,一方面是经费不足,另一方面却存在着不少不合理的开支和浪费现象,缺乏向管理要效益的内部管理机制。

(二)、教育成本分担机制的现状及分析。

当前高校教育成本补偿面临的问题是:生均培养成本是多少,这些成本应该由谁来承担,各方又该承担多少。受高校成本核算制度不健全,补偿机制不完善的影响,高校教育成本如何分担至今没有科学合理的依据。国家财政拨款不到位,随意性大,社会上关于高校乱收费、高收费的意见也很大。与此同时,多数高校又因收费的局限性及财政拨款不足、社会筹资困难,而导致教育成本补偿严重不足。

1、教育投入总量分析。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的百分比,是国际公认考核各国教育投入的主要指标,它体现了国家考虑对教育支出的优先程度,反映了教育在国家发展中的战略地位。我国国务院在《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指出,要在20世纪末财政性教育支出占GDP百分比达4%。然而,根据统计资料显示,我国1995年GDP为58478.1亿元,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为1409.32亿元,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比重为2.41%;2004年GDP为136875.9亿元,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为3365.94亿元,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比重为2.46%,远未达到4%目标。同时可以看出,十年间,GDP增长了134.06%,而财政性教育投入占GDP的比重仅增长2.07%。目前,财政性教育经费相对于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世界平均水平为4.9%,发达国家为5.1%,欠发达国家为4.1%,我国的水平距离欠发达国家的水平相差甚远。

我国1995年与2004年财政总支出分别为4642.30亿元、28486.89亿元,这两年的财政性教育经费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分别为30.36%、11.82%。说明财政总支出增加,而教育支出却相对减少。

我国1995年与2004年的财政收入分别为6350.72亿元、26396.47亿元,可以看出,2004年与1995年相比,财政收入增长了315.64%,但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则只增长138.83%。

2、普通高校教育经费投入结构及生均投入基本情况及分析。2003年全国普通高校教育总投入为17543468万元,其中: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8405779万元、学生学杂费收入5057307万元、其它教育投入4080382万元,分别占总投入47.91%、28.83%、23.26%。当年全国高校在校生为1108.6万人,生均教育经费投入为15824.89元(即生均培养成本),其中:生均财政性教育投入为7582.34元,生均交纳学杂费4561.89元,其它生均投入3680.66元。

不难看出,高校在保证学费和财政投入到位的条件下,还需通过其它途径生均融资3680.66元。而事实上是,国家教育投入存在着严重的地区差异和学校差异,一些地区高校得到的财政投入远远不及全国平均数。如:2004年全国普通高校生均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为6522.48元,湖南省为2910.08元,四川省为2215.68元。

3、学费收取基本情况及分析。学费的收取为缓解财政压力,弥补高校办学经费不足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在实际操作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一是社会反映高校收费标准高,认为已大大超过了居民家庭的支付能力。二是欠费率高,据一项调查资料显示,许多高校的欠费生率都超过了30%,欠费总额在上千万元以上。欠费生中确实有部分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无力缴纳学费,但也有相当一部分学生缺乏诚信意识,有钱不交费,恶意欠费在高校已越来越严重,高额的欠费严重影响到学校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三是社会对少数高校的违规收费意见大。

4、学校自筹经费基本情况。学校自筹经费包括社会捐资款、科研收入、校办产业收入等,是高校办学经费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除少部分高校外,多数高校由于学校社会声望低、科研劣势、校办产业运作不佳等原因,自筹经费困难。

三、合理制定成本分担机制的几点建议

(一)、制定高校教育成本核算制度

1、确定科学的成本计算方法。随着高校办学向多元化发展,许多学校出现了全日制教育、夜大、函大、远程教育、自学考试等多种办学形式共存以及专科教育、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等多层次教育共存的格局。从教育活动的组织形式来看,教育活动具有批次性特征。在选择成本计算方法时,可根据分批法核算成本的原理,分批计算培养人才的总成本和生均培养成本。同时,适当调整高校目前执行的预算会计制度,改现收现付制为权责发生制,以应收应付标准确定当期的成本费用,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增设成本类会计科目,增加成本会计报表。

2、正确界定高校教育成本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确定成本开支范围的总体原则是:凡是教育活动中直接或辅助用于教学及其管理活动的人、财、物的耗费,均应计入教育成本。包括:人员经费、教学业务费、行政管理费、学生活动费、奖学金、贫困生补助、设备及教学教辅行政办公用房折旧费、图书资料摊销费等。在确定开支范围的基础上,确定每一项费用的开支标准,防止冗员越来越多、校园越建越奢侈、奖金越发越高的现象挤占成本。

3、建立内部成本报告制度。按各届、各层次、各类专业分别编制内部成本报表,并定期上报学校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成本报表的编制,有助于决策者把握财务状况和发展趋势,为制定招生计划、编制财务预算、制定各种消耗定额、进行财务决策提供依据。也为上级主管部门评价教育经费投入效率提供重要依据。

4、建立成本管理评价体系,实行按院系、部门考核成本制度。科学合理的成本管理评价体系,可以从总体上起到正确的政策导向作用,对高校成本管理起到激励作用。通过设计生均教学经费支出、生均教学仪器占用率、生均图书资料占用率、就业率、师生比、教学投入效率(合格学生人数/教学投入总量)等指标,定期对相关单位进行考核,总结成绩,发现问题,找出薄弱环节,使成本管理不断完善,以达到降低办学成本,提高办学效益的目的。

(二)、建立健全高校教育成本补偿机制,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加大财政教育经费投入。

教育成本的补偿特性,决定了教育过程中所发生的资源耗费应该得到等值回收。从经济学范畴看,高等教育属于公共产品中的准公共产品,其公共产品性质主要表现在所带来的社会效益,而受教育者的个人收益又体现出私人产品消费上的竞争性,与没接受高等教育的人相比,受教育者在劳动力市场的竞争力、预期的个人收入和社会地位是不一样的。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公平原则,国家、社会和受教育者都应承担教育投入的责任,这符合经济学原理。学校是国家资助开办的,也应该负担一部分责任。因此,应建立财政拨款、收取学费、发展校办产业、支持集资办学和捐资助学的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教育成本补偿机制,确定成本分担比例,并用法律加以约束和规范。

根据我国国情,学费标准如果过高,居民家庭承受不起,会造成国民接受高等教育机会不公,从而影响国民素质提高。学费标准如果过低,又会造成教育成本补偿不足,教学经费欠缺,最终以降低教学质量为代价。我们认为,应在准确测定各种学历层次、各类专业社会平均生均培养成本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国家及地方财政状况、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学校办学水平和条件、专业类别等因素,确定国家和受教育者分担教育成本的比例,以明确财政教育经费投入数额和学生交纳学费的标准。社会各方捐资助学已成为弥补学校办学经费不足的一条重要渠道,政府应鼓励社会民间组织和企业集团向高校捐资办学,对捐资者在其经营活动方面给予政策优惠。校办产业对学校自筹资金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建议政府继续实行对校办产业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以促进校办产业的发展。

(三)、加强高校内部财务管理,提高办学效益。

1、学校各级领导要加强成本管理知识的学习,全校上下要树立成本管理的意识,转变观念,深化财务管理改革。要一方面抓“开源”,一方面抓“节流”,投入和效益一起抓,向管理要效益,向管理要金钱。

2、设计合理的组织机构,精简机构、减少冗员,对各部门定编、定员、定岗,竞争上岗、优化组合,克服人浮于事的现象。进一步提高师生比,降低人员经费。

3、加强财产物资管理,合理配置资源,实行校有资产有偿使用。对水、电、耗材的消耗实行定额管理,严格控制使用。

4、防止盲目上专业,要“量体裁衣”,“量力而行”,要根据学校资源优势设置专业和确定招生计划,不能不切合实际的追求大而全。

5、规范、理顺和强化收费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提高收费服务质量,改善收费条件。对学生进行诚信教育,建立有效的缴费约束制度。做好勤工助学、助学贷款等工作,努力降低学费欠费率。

参考文献:

1.马克思.《资本论》

2.中国统计年鉴,2005年

3.中国教育统计年鉴,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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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办教育发展的制度非均衡分析

从制度供需的角度来看,我国民办教育发展的制度非均衡现象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制度供给不足,即制度的供给无法满足制度需求,从而造成现行低效制度无法改变;二是制度供给过剩,即相对于社会对制度的需求而言,有些多余或无效的制度仍然在发挥作用。

(一)制度供给不足

1.制度供给的数量不足。现有的民办教育制度主要是基于捐资办学的前提假设而制定的,忽视了我国民办教育的主体是投资办学的基本特征,导致民办教育发展过程中出现了明显的制度供给不足现象。

第一,产权制度缺失。我国的《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了学校享有法人财产权,但对举办者原始投入资产、办学积累资产的归属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尤其是民办学校终止时,清偿完受教育者、教职工的费用和其他债务后的剩余资产如何处理等,都缺乏相应的可操作性的法律依据。之后颁布的《实施条例》对这一问题也采取了回避的态度,导致民办学校产权归属成为立法的空白地带,严重影响了我国民办学校的正常运转和持续发展。

第二,分类管理制度尚未建立。当前我国民办教育以投资办学为主,出资人大多期望获得一定的回报。但是,我国相关法律政策对非营利性和营利性民办学校的分类标准以及营利性学校的运行方式等都缺少必要和明确的法律规定。于是,我国投资办学的民办学校就处于一种“无制度可依”的状况,不得不在捐资办学的制度体系下通过各种途径求得“生存”。这不仅挫伤了举办者持续出资办学的积极性,也阻碍了潜在社会资金转化为有效的教育资源。

第三,合理回报的制度安排并未真正建立。《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允许出资人从办学结余中获取一定的合理回报。但是,这一规定在实际执行中却遭遇一系列政策和制度障碍,至今未能真正兑现,这主要表现为:有关合理回报的程序规定过于烦琐,无法实际操作,而且现有规定未体现鼓励与扶持的本意;针对要求合理回报的民办学校的税收优惠政策迟迟没有出台;举办者可以依靠拥有的民办学校控制权获得一定的回报,实际上架空了“合理回报”的法律规定。

2.制度供给的质量(有效性)不足。民办教育在制度设计及制度执行过程中存在一些缺陷和问题,导致制度供给的有效性不足,无法满足民办教育的发展需要。

第一,民办教育现有的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还存在诸多不协调、不衔接之处。《民办教育促进法》虽已颁布多年,但《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政府规范性文件存在某些与该法基本精神不完全一致的地方,导致该法操作性不强。例如,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明确规定“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但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办法》和《税法》却把民办学校归属于“民办非企业单位”。这种明显的冲突造成民办学校定性的错位,从而导致一系列的矛盾和问题。

第二,扶持与奖励制度落实不力。《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实施条例所规定的扶持奖励措施,有关部门及不少地区至今未能完全贯彻。首先,据调查了解,目前只有少部分省份建立了民办教育财政资助制度,而且经费额度非常有限。其次,《公益事业捐赠法》提出,捐赠企业将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自然人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对境外捐赠减征或免征进口关税和增值税。但是,相关规定的扶持和优惠力度不强,而且在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导致社会公众缺乏捐资办学的热情。再次,以“资金来源或资金管理方式”作为征收学校企业所得税的标准,并不符合民办学校的实际情况。同时,税务与教育部门在对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民办学校的认定上存在偏差,导致许多并不营利的民办学校被视为营利性机构。

第三,办学自的制度保障力度不足。《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国家保障民办学校的办学自。”但实际上政府的限制仍然过多,民办学校自有限,具体表现在:一是不能自主设置专业与课程,民办学校同质化倾向日益严重。受到政策环境的影响和社会氛围的诱导,许多民办中小学也在走公办学校的老路,片面追求升学率,课程设置高度雷同,教学组织形式和评价手段极为单一。二是招生计划受到严格管制。由于不少地方在招生指标分配上存在优先保重点、保公办的现象,导致民办学校的生源空间受到严重挤压。三是学历教育收费仍然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政府多年前制定的民办学校收费标准,已经远远低于公办学校的生均经费标准,随着办学成本的逐年提高,民办学校往往处于举步维艰的境地。

(二)制度供给过剩

1.延迟性制度供给过剩。延迟性制度供给过剩是指由于制度变迁的时滞性等原因,一些阻碍民办教育发展的制度长期延续下来而未能及时清除或变革的现象。具体来讲,延迟性制度供给过剩主要是指歧视性制度的大量存在,主要包括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两个方面。

第一,正式制度是指人们有意识建立起来的并以正式方式加以确定的制度安排。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虽然都属于“公益性事业”,但事实上民办学校长期以来在我国受到普遍存在的“体制性歧视”。据报道,2010年中国民办教育协会曾准备就32个民办教育的歧视性问题展开调研。这主要表现在:民办学校无法与公办学校一样得到公共财政的扶持,以及水电、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学校学生享受不到“两免一补”,也得不到相应的生均拨款;民办学校教师与公办学校教师的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差距太大;等等。

第二,非正式制度是人们在长期交往中自发形成并被无意识地接受的行为规范。目前,对民办学校的歧视已经深深植根于人们的思想观念之中。即使一些反对歧视的人,也没有真正把民办教育和公办教育放在“公益性事业”的框架内一视同仁。有些政府部门对民办教育的价值和意义认识不足,不少地方有关民办教育发展的指导思想不甚明确,习惯于计划经济时代管理单一体制教育的思维与做法,甚至以“怀疑论”“多疑论”“麻烦论”等消极被动心态对待民办教育。

2.主动性制度供给过剩。主动性制度供给过剩是指一些地方政府在制度设计上对公办学校和“官办”的民办学校过度“扶持”,从而严重限制了“纯”民办学校生存和发展空间的现象。

第一,在我国,公办学校与政府之间存在天然的利益关系。为保证公办学校的发展,政府全力为其开辟活动空间,制度体系带有明显的政府“呵护”的意味,从而造成了制度空间的不平等。尤其是公办学校的生存与发展受到民办学校挑战的时候,政府可能会对民办学校实施“拨乱反正”式的挤压性政策,从而维护公办学校的利益。例如,不少地区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为名,不断扩大公办重点学校的办学规模,挤压了民办学校的生存空间。

第二,地方政府通过“名校办民校”等方式进入教育市场,削弱了社会力量办学的积极性。具体来说,主要是政府在规制民办学校发展的过程中存在“政治创租”及“抽租”问题。所谓“政治创租”,就是指政府部门利用行政干预的方法来增加“官办”民办学校的利益。我国各地普遍存在的“名校办民校”是政府放权让利的产物,政府为了维护它们的利益,在制度设计过程中会对这些学校过多地“关照”和“偏爱”,无形中限制了“纯”民办学校的竞争力。同时,“政治创租”的存在客观上为“纯”民办学校设置了取得合法性的障碍。这些“纯”民办学校要么迎合政府部门的各种“规制”,以对政府的依赖和合作换取合法性;要么被动地在政府监管的缝隙中求得生存,由此大大削弱了其民间性、公益性和独立性的特征。

二、民办教育发展制度非均衡的解决路径

民办教育发展的制度非均衡问题的解决是一项系统工程,我们必须以战略性和全局性的眼光来看待这一制度变革。

(一)消除各类过剩性制度安排

要顺利推进民办学校的发展,首要的问题就是消除现有的制度供给过剩现象。具体来讲,政府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解决制度供给过剩问题:

1.落实民办学校的平等地位,清除各类歧视性正式制度。各级政府应尽快清理、取消制约民办学校发展的各种歧视性政策,使民办学校在建设用地、税收等方面与公办学校享有平等的权利;尽快取消民办学校学生不能同公办学校学生一样享受国家优惠政策的歧视性制度,明确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一律纳入“两免一补”等相关政策范围;在师资建设方面,能够落实公、民办学校教师的同等地位等;在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下,取消地方政策壁垒,允许民办学校与学生进行双向选择,以及公、民办学校教师进行合理流动等。

2.加强舆论引导,消除各种歧视性非正式制度。首先,加强对《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学习和宣传,让全社会深刻认识到发展民办教育对于调动社会各方面办学的积极性、增加社会对教育的投入、推动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作用。其次,各职能部门的主管领导要对民办教育树立正确的观念导向,真正认识到民办教育同样是公益事业。同时,各职能部门应提高相互合作、协调解决民办教育问题的认识,彼此要了解对方决策的背景和动机,在协商基础上取得共识并寻找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

3.正确处理“名校办民校”等问题,为“纯”民办学校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首先,教育部门应该按照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促进教育市场的开放性和公平性。其次,教育部门要严格审批程序,由省一级教育部门制定统一的公办学校参与举办民办学校的准入条件。严格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禁止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转为民办学校,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必须真正做到“五个独立”,不允许公办学校或教育部门分享民办学校的收入,或者分享的收入必须全额用于民办学校办学。再次,参与联合举办民办学校的应该是优质公办学校,而且双方必须签署联合办学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经公证机关公证。

(二)加大民办教育制度供给力度

民办教育制度的供给既要考虑政府和民众的利益诉求,同时也应尊重民办学校举办者的合理利益诉求。遵循这一原则,我国要加大民办教育制度的供给,改变当前制度供给不足的现象,可以采取两种不同的制度变迁路径。

1.实行“增量改革”,确保现有法律法规的延续性和民办学校的稳定性。在现有法律法规框架下,按照公、民办教育同属于国家公益性事业的法律要求,清理各种对民办教育的歧视性政策,完善相关配套政策。

第一,明晰民办学校产权。通过地方立法,制定合理可行的产权明晰办法,从法律层面上进一步清晰界定民办学校法人财产的最终归属问题,确保学校法人财产的落实,要求举办者履行按时足额出资、承担债务和资产过户等义务,保障投资者或出资人的合法权益。在产权明晰的情况下,允许民办学校在特定条件下对外转让产权。

第二,制定合理回报标准及财务会计等各项配套制度。制定合理回报操作细则和举办者奖励办法,对举办者的投入部分,可以参照银行贷款长期利率水平给予合理回报。在此基础上,制定民办学校专门的财务会计、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对投入民办学校的公共资源使用情况的审计和绩效评估。同时,制定民办学校土地使用、水电费、信贷等优惠政策。

第三,完善公共财政资助制度。地方政府应制定专门制度,将对民办学校的经费资助列入财政性教育经费预算。同时,根据当地财政性教育经费增长的速度,确保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按一定比例增长。对于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学校,政府应依法根据当地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生均教育经费标准,拨付相应的教育经费;对于民办高校,可比照政府给予公办高校拨付生均经费的做法,按学生数给予一定的财政经费资助,用于降低学生的收费标准。在此基础上,鼓励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将公有闲置房屋、校舍、设施等,无偿或低价租赁给有条件的民办学校办学;在项目建设、师资培训等方面给予民办学校扶持。

第四,健全民办学校税收优惠制度。一是对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民办学校,享受与公办学校相同的税收优惠政策。民办高等教育以本地公办学校同类专业的生均经费作为衡量标准,民办基础教育以所在区县生均教育经费作为衡量标准。收费相当或低于公办学校标准的,免征企业所得税;收费高出公办学校经费标准的,对高出部分征收企业所得税。二是对要求合理回报的民办学校制定单独的税收优惠政策,可参照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征收企业所得税,出资人应当取得的合理回报继续用于学校建设的,应允许作为再投入计入其出资额,并免除这部分再投入资金的相应税款。

第五,完善民办学校办学自的制度保障。一是依法落实自主招生权。改变按照公办学校模式确定民办学校招生指标的做法,以其办学条件为主要根据,由民办学校自主确定每年的招生计划,教育部门按照核定的办学规模对注册人数进行认可。若因生源不足而需对招生计划进行调整,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应同比例减少班级数和班额数。二是充分落实专业设置或课程选择权。政府要给予民办学校基于自身资源优势自主选择课程的余地,允许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课程标准的基础上自主设计校本课程。三是逐步放开对收费的限制。将民办学校收费审批制度改为备案制,由民办学校自主确定收费标准和项目,报物价主管机关备案。

第六,完善民办学校教师的各项制度。建立县级以上民办学校教师人事机构,为符合条件的民办教师实行人事;落实民办学校教师在资格认定、职称评定等方面的平等权利;民办学校教师应享受与公办学校教师同样的社保政策,所需费用由政府、学校和教师个人合理分担,政府争取承担一半左右(如台湾地区为50%)等。

2.实行“存量改革”,对民办教育进行全面的“制度重构”。这应该是未来我国民办教育制度供给的大方向,因涉及面广,应在部分地区开展试点,再逐步推广到全国。试点地区应以探索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管理制度为突破口,在此基础上设计相应的配套制度。

第一,建立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制度及产权制度。修改《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将民办学校分为非营利性(捐资型、出资型)民办学校、营利性(投资型)民办学校。对于捐资型民办学校,举办者投入的资产及办学积累均属于捐赠性质;民办学校享有法人财产权,举办者不拥有民办学校的所有权;学校收支结余不得向出资者分配;学校终止时,清算后的剩余财产继续用于社会公益事业。对于出资型民办学校,在明确民办学校法人财产权的基础上,政府资助的财产归国家所有,企业和个人投入的资金归企业和个人所有,捐赠、学费属于学校集体所有;举办者在学校举办过程中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校产的增值部分全部归学校所有;学校停办时,清算后的剩余财产中举办者仅取回原始投入部分,其他剩余财产用于举办社会公益事业。三是对于营利性民办学校,在明确民办学校法人财产权的基础上,政府资助的财产归国家所有,企业和个人投入的资金归企业和个人所有,捐赠、学费属于学校集体所有;投资者可按照一定比例获取合理回报,同时对于校产的增值部分根据投入主体占学校总资产的比例拥有相应的增值部分;学校停办时,各投入主体根据资产的产权证明承担有限责任和分配剩余财产。

第二,建立分类的法人、财务会计等相关制度。营利性学校参照公司制企业进行法人登记,并建立相应的法人治理结构,其财务会计等按照《企业单位会计制度》等相关制度执行。营利性民办学校财产可以继承、转让、质押,也可以上市,拥有申请破产保护的权利。非营利性学校参照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进行登记和管理,财务会计等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相关制度执行。

第三,建立分类的政府财政资助制度。随着分类管理制度的推行,国家的财政资助政策也要区别对待。在经费不允许的情况下,可先对非营利性民办学校进行资助。一是对民办学校学生给予生均定额补助。非营利性和营利性民办学校的学生都应该享受生均补助,但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学生享受的比例应高一些。二是对民办学校给予奖励性补助,对为民办教育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奖励。

篇5

(二)职业培训经费管理不完善

由于在职培训是工作人员不断更新知识、适应工作的重要手段,因此,各部门对在职培训的认识得到广泛提高,每年国家各个部门甚至是企业都有针对其工作的专项培训项目和专项培训资金,但这些部门都是各自为战,没有一个统一管理,这无疑造成了培训项目的交叉、培训经费的浪费,不能将培训经费统筹利用,达到使用效益的最优化。而职业院校在职业培训方面有着优越性,因为职业院校的专业类别多、课程内容设置科学合理、师资力量丰富,本应是在职培训的主要阵地,但目前这一优越性并没有得到体现,大多数的政府部门和企业并没有将培训设计到职业院校中,因此需要有一个统一的规划,将职业院校作为在职培训的主要基地,将培训经费统筹整合协调使用,将培训效益最大化。

(三)国家职业教育项目的建设和投入呈现出阶段性和局部性

由于我国提出了大力发展职业教育这一战略思想,国家为弥补职业教育发展中存在短板问题,开展了一系列重大项目的建设,调动了这些项目建设所在地建设职业教育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带动了地方对职业教育的经费投入力度,该地方的职业教育有了长足的发展。但这些项目建设的成果并不能带来全国性的普遍意义,这些项目一般都是针对一个时期或一个区域的项目,它只能是惠及部分地区、部分学校和部分学生,而且部分建设项目的投资效益是难以量化计算的,也不能显现出该项目对职业教育发展是否有积极促进作用。

(四)职业教育经费来源单一,尚未建成多途径的经费筹集制度

目前,职业教育经费来源绝大部分是财政的投入及学校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的收费,几乎没有其他资金筹集途径,多途径筹措经费的制度还没有形成,导致职业教育经费来源单一,职业教育的发展受到了经费短缺的制约。因此,职业院校通过增加学杂费的收入来弥补经费的不足,增加了学生的负担,公益性这一职业教育属性没有得到公众的认可。

(五)职业教育经费投入不均衡,学生不能公平享受教育资源

在我国职业教育经费的投入主要来源于地方公共财政对职业教育的投入,但由于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东西部、南北方、各个省市区的财政水平都是不尽相同的,对于职业教育的经费投入更是存在巨大的差异,由于财政投入的区域差异过大,不利于教育公平和社会发展。目前,我国职业教育的办学经费主要来自地方,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各地区间对职业教育的经费投入并不均衡,这种差异引发了教育不平等和社会不公正等负面影响,同时也阻碍了职业教育的持续性发展。

二、构建职业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主要措施

(一)将各级政府对职业教育的经费投入责任细划

构建职业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要根据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而将各级政府对职业教育经费投入的责任细划,将各级政府经费投入的比例合理划分,落实到各级政府的公共财政支出,保障职业教育的经费投入。由于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经济发达地区公共财政水平可以满足地区职业教育的经费投入,但经济欠发达地区的职业教育投入则需要加大中央和省级的财政支持,合理分配并细划中央、省、市、区和县这几级政府的财政投入责任,以保障对欠发达地区的职业教育经费投入,保证地区职业教育能够可持续发展。同时要建立保障教师工资待遇、教师离退休后的福利待遇以及改善教育设施、教育环境等的经费予以公共财政保障,与职业教育经费一并逐级化解到政府的公共财政支出。

(二)建立健全职业教育经费管理机制

职业教育对于学生培养投入的成本要远远高于普通学校教育,职业教育理论和操作两个领域的课程设置必然增加了职业学校的教学成本,而对职业教育预算内经费投入偏少必将不利于职业教育的发展。所以应当建立起由省级财政统一管理与调配的职业教育经费管理体制,建立职业教育经费专户制度,避免职业教育经费被挪作他用,以保证各级政府下拨的职业教育经费能足量投入到职业教育院校。由于职业教育经费的数量总体偏少,因此,要加大各级政府对职业教育经费的财政支持力度,不但要加强省级财政对职业教育经费的投入,而且要将经费投入的责任划分到市级财政,合理分配两级政府的经费投入比例,保证市级公共财政支出对职业教育经费的投入。城市教育附加费也应配套相应的管理体制与职业教育经费保障制度相配合,确保城市教育附加费能够足额到位用于职业教育的发展。通过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提高各级政府对职业教育经费的投入比例,保证职业教育经费的足额投入以及提高职业教育教学质量,促进职业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三)建立完善职业教育公用经费保障机制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因为我国目前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各级政府的财政水平存在巨大的差异,因此制定职业教育公用经费的核定标准,需要首先对不同经济区域的职业院校进行调查,根据各地不同的经济财政水平,制定科学合理的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并将其纳入到公共财政支出,建立并完善职业教育公用经费的保障机制。但职业教育公用经费的投入还应当体现出地域、学校、专业的特殊性,进行动态的平衡管理,核定差别化的生均公用标准,以适应职业教育的不同发展需求。

(四)推行全程职业教育经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率

为提高职业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率必须对职业教育经费管理使用进行全程的监管。对职业教育经费的管理需做以下两方面的改革:一是要改革现有财政性教育经费的使用结构,现有财政性教育经费使用中人员支出占了较大比例,这种使用结构是不合理,要通过增加职业教育经费数量和改善职业教育经费的使用结构来合理规划财政性教育经费的使用结构;二是改革专项教育经费投入的使用效益的不确定性,通过对职业教育经费管理与使用的全程监管,推行教育经费的目标管理和项目管理,加强对专项投入的效益考评机制,将专项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最大化。

篇6

教育科学中最新的“突破”就是教育学和生物科学的相互结合,这个结合直接导致了一门新的交叉学科——神经教育学,或者称为学习科学的诞生。神经教育学将生物科学的最新成果,包括认知神经科学、情感神经科学、基因科学和生物分子学应用于教育和学习过程,给学习、教育以及政策制订提供科学的指导,以迎接教育的重大变革。它的出现首先要归功于认知神经科学近30年的飞速发展,因为在此之前大脑对人们而言还是一个双重的黑箱,人们不能随便将其打开直接观察和监测它的活动。更重要的是,即使有机会面对完全暴露的大脑,也完全无法窥视其内在的运作机制。令人高兴的是新的研究技术和方法不断涌现,使人们可以在不同的时间分辨率和空间分辨率上都拥有了探测脑的工具。例如PET(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和fMRI(功能核磁共振成像)等技术的出现不仅可以使人们在无损的情况下更深入地了解行为的脑机制,还避开了“生物决定论”的尴尬境地。

到目前为止,神经教育学仍是一个崭新而陌生的领域,它试图通过多层次和多途径来研究学习和教育的过程,建立心智、脑和教育的桥梁。神经教育学的出现同时也导致了某些教育理念的改变。正如人们是在了解手的结构和规律之后才去编织手套、去制造适合手的工具一样,对教育的探讨从来就不能与脑分开。脑是学习的器官,科学家和教育工作者需要更多地了解脑的结构、理解脑的工作规律,才有可能制订合理的教育政策,营造合适的教育环境。认知神经科学与教育结合的终极目标就是使教育成为“基于脑、适于脑、促进脑”的教育。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教育是一门脑的科学和艺术,教师通过教学改变学生的脑。认知神经科学恰好为教育提供了一个窥视脑的好工具,并为寻找一种适于脑的教育和学习提供理论基础和有益的启示。

二、神经教育学中的关键问题

1.脑的可塑性与教育

人脑是一个复杂的动态系统,认知神经科学的研究表明个体的中枢神经系统在生命全程中都具有一定的可塑性。在外部环境刺激改变时,或是在脑内部本身产生某些缺失时,神经系统就会产生某种调整。不同的认知功能和神经基础在不同时期所表现出的可塑性的强弱、可塑性敏感时间的长短以及对外在环境的依赖性很不相同。穿颅磁刺激研究发现在生命早期失明的盲人,其视觉皮层转向了对躯体感觉信息的加工,这种跨通道的皮层可塑性可以解释盲人为何具备出众的触觉能力。不仅如此,Coull和Friston等研究25~36岁成人在视觉物体和方位之间联想学习,发现加工物体和方位的皮层之间的有效连接在学习后得到加强。运动技能、人工语言的学习中也发现了中枢神经系统发育成熟之后仍具有一定的可塑性。

就目前认知神经科学的研究进展来看,对人脑可塑性的了解还停留在一个初级阶段,对脑发育的“关键期”和“敏感期”之争就充分说明了在教育实践中要更加慎重地对待这个问题。脑的可塑性现象对教育实践具有一定的启示。一方面,要充分利用脑的可塑性,重视早期教育。尽管神经科学的研究表明在个体发展的生命全程,大脑都具有一定的可塑性,然而在个体发展的不同阶段,脑的可塑性也不相同,而且脑区之间的发展也不是同步的。在敏感期脑的可塑性较强,进行早期教育或及时干预的效果更好。因此对于教育工作者而言,必须根据具体的认知功能综合考虑才可能制订有利、有效的教育方案或干预措施,加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另一方面,对早期教育的重视并不意味着其他时段的教育不重要,认知神经科学的研究结果提示在生命全程中大脑都具有一定的可塑性,应避免过度施压可能导致的更严重问题。目前更需要关注的是将脑的可塑性研究与残障和疾患的治疗联系起来,避免对正常成长不适当的忽略和虐待行为,重视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社会情绪的培育,为他们终身发展打下基础。

2.脑功能定位理论与教育

脑的功能定位和半脑功能偏侧性的观点最初来源于神经心理学的研究。对裂脑人的研究发现大脑半侧交叉支配对侧的运动和感觉系统,并且左半球侧重于抽象思维,如语言、逻辑、数学、分析、判断等;右半球侧重形象思维,如空间关系、艺术、情感等。由于人类语言的发展,以言语思维为主的左脑得到了较为充分的利用,因而出现了“左脑优势说”。很多人认为这种左脑优势在很大程度上是人为的,人们习惯用右手操作、用言语交际。而传统的教育从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到教学管理都是有利于左脑的,因此有人提出开发“右脑”的观点。然而,认知神经科学的研究表明功能定位和半脑功能偏侧的现象并不是绝对的,左右半脑虽有分工,但它们又是互相配合、互相支持、互相补偿的一个整体。脑功能系统不是简单地按左右分工原则,更多是皮层和皮层下、后脑和前脑、背侧和腹侧的分工。特别是,半脑功能偏侧化的结论是以神经心理学病人的研究为基础,将该观点引入正常人,特别是引入教育实践应更为慎重。认为过去的教育只利于左脑发展的观点是片面的,盲目提出开发单侧半脑的主张也是不妥的。强迫儿童用左侧肢体不仅打乱了正常发育的进程,而且可能会造成某些儿童的口吃,严重者甚至会导致儿童精神分裂症。对大脑潜能的开发研究应是全脑的开发,是以大脑为核心的整个身心潜能的全面开发,而不是片面强调开发脑的单侧功能。

篇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5962(2012)01(a)――0012――01

1 高校英语教育的现状一从学生言语与非言语能力的培养角度谈

随着全球化的日趋加深,高校英语界也越来越意识到英语应用交际能力的重要性,而且由于跨文化交际这一学科领域的不断发展壮大,高校英语教育也逐步向培养学生的言语交际能力而转型。但是,目前无论是英语专业还是非英语专业,中国高等院校的英语教育重点一直放在培养学生的听、说、读、写、译等英语言语能力之上。这一点,我们从课堂的设置和英语教材的编排上即可得到验证。 翻遍所有的英语教材,不难发现,只有跨文化交际课程的教材中,才有专门讨论非言语交际的内容,且不会超过一章。因此,我们有必要在此呼吁国内高校英语教育界的所有专家和从事在教育第一线的教师们对此重视起来,从而达到培养具有合格、全面跨文化交际能力的英语人才。

2 跨文化非言语交际能力的主要内容

根据毕继万结合西方学者的分类方式,我们可以将非言语交际分为四大类:1.体态语(body language):包括基本的姿势和身势,目光语,面部表情,体触语等;2.副语言(paralanguage):包括沉默、话轮转换和各种非语言声音(如笑,吹哨等);3.客体语(objectlanguage):包括皮肤颜色的修饰,身体气味的掩饰,衣着个人用品等方面提供的交际信息;4.环境语(environmental language):包括空间信息(如拥挤,体距,领地概念,座位安排等)和时间信息两方面。(毕继万,2009:339)因此,INCC也就包括这四方面主要内容。

3 高校英语教师提高INCC的途径

根据笔者两年来对INCC的潜心研究,并结合五年来从事跨文化交际课程的教学经验,提出如下途径来提高高校英语教师的INCC,以箴参考。

3.1提高观念意识

从根本上来说,INCC一直在高校英语教学中未能取得像英语言语那样的成功,原因在于思想意识上并未对其重视,也并未把它放在一个必须进行教学的地位之上。因此,要想提高高校英语教师的INCC,我们首先要完成的第一步就是提高观念意识。然而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中国高校英语教育的传统一向都是重视视听说等基本语言技能,要把一个如此容易被忽略的方面放在一个重视的位置上,并不是一朝一夕所能完成的事情。因此,这就需要我们从事跨文化交际教学的教师的共同努力来完成。如,在与其他同事进行教研、讨论,甚至平时聊天的时候,就可以有意识地向他们渗透一些这方面的有趣的常识,从而使他们意识到INCC的存在与重要。还可以在编写英语教材的时候,适当地穿插一些这方面的知识,使其真正得到地位的体现与知识的传播。

3.2学习文化差异

从意识上认识到INCC的重要性,可以说为我们的成功打下了心理上的基础。决定其成功的还是进行文化差异方面的学习。因此,我们要在平时学习的时候,就有意识针对性地进行这方面文化差异知识的积累。而做到这一点,我们可以通过许多生动有趣的途径,如:第一,最简单易行的方式之一便是读英语杂志。杂志作为最鲜活与与时俱进的学习资料,是我们获得第一手信息的直接来源。因此,我们在平时阅读英语杂志的时候,可以多多注意其中对于一些非言语行为的描述,从而积累一些有时代气息的英语非言语行为。第二,看英语电影和电视。因为其独特的动态性,最直观、有效的方式莫过于看英语电影了。在看电影时,应该注意交谈双方的非言语行为的各个方面。如:两人在拥挤的地铁中靠近站立或有身体接触,那么美国人会避免直视对方,并且举止小心。第三个有效的方法是读有关西方风俗习惯或跨文化交际的专业书籍。优点是知识系统权威。但是缺点是不够鲜活生动。第四,主动与外国人交流。在交流的过程中,注意观察其行为举止,但是要切忌轻率地模仿和盲目地搬用电影电视中的非言语交际行为;还要认真观察中国人的哪些行为举止会引起他们的反感,甚至导致不必要的误会和交际失败。

3.3 从事实践与教学研究

前面两个主要途径是从自身的意识和知识方面的提升,第三方面就是在实践中运用所学知识,并在更高层次的领域中使其发挥更大的作用教学研究。主要包括:第一,把习得的INCC运用在日常教学和同行的交际当中。这样,一来可以检验各种非言语交际行为的正确性,二来可以通过实际操作,熟练各种非言语行为。在课堂上,可以有意识地教授学生相关知识,也可以通过做各种非言语行为让学生认真观察,来获得下意识的印象。第二,可以在课堂上分析一些经典的电影和电视,以及文学作品的非言语行为,但是要注意时代性。第三,可以专门立项进行科学研究,如对中国和外籍教师的非言语行为的文化差异进行调查分析。

4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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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将政府在普及和巩固九年义务教育中的职责强化,国务院了一个名为《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的新机制,这个机制于2005年12月24日,之所以发出这个新机制,其目的是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打下好的文化基础,同时为农村义务教育的有序进行和建设水平提供保障,而经国务院研究决定,对于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进行进一步的深化。以下的内容就是国务院进行的这次改革:第一,对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用予以免除,对于家庭评级为贫困的学生义务提供教科书,除此之外还要补助这些学生;其次说到第二点,应该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内的中小学的公用经费的保障标准;最后的一点,一个学校对的校舍对于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所以说要建立起长效的机制来规范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的维修;第四,对于学校里的教师来说,工资的保障制度是非常重要的,因此要对其进行巩固和完善。除了逐步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以外,这次国务院进行的改革还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以及建立了中央和地方分项目,这次改革涉及到的范围将中西部地区作为一个重点同时还兼顾了东部部分困难地区。

二、研究意义

义务教育并不是一开始就有的,更不是国家强制的,但是义务教育的重要性很早以前就已经列入法律范畴了,自从1986年《义务教育法》的出台,我国义务教育的法制化便开始了。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国民素质的提高越发显得重要,2003年,在国务院2003年列入立法计划的立法项目中,《义务教育法》的修订内容为“需要抓紧研究、条件成熟时适时提请审议”,并在这个基础上不断的完善。在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中,对于促进义务教育发展的经费保障机制问题做了进一步的明确。紧接着就是新的《义务教育法》于2006年7月1日出台,对于义务教育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在这部新出法律中做了进一步的明确。义务教育,深刻贯彻“以人为本”的指导方针,是提高我国国民素质的奠基石,是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重中之重”。

面对义务教育经费制度的不完善,虽然从06年开始,各级政府都在积极的贯彻落实新的农村义务教育的经费保障制度,并且这个制度的基础是系统、科学、合理的政策运营机制,但是由于经费来源渠道单一缺乏稳定,义务教育经费短缺,再加上不合理的经费投入结构,地区间的义务教育由于城乡差距就越来越大,出现了失衡的情况,我国义务教育发展的各种阻碍是由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等问题造成的,因此义务教育经费困境一直是众多学者关注并极力解决的焦点。而出现上述现象的实质上是由义务教育经费的制度困境造成的,虽然我国早就进入市场经济时代,但是在资源配置不合理时,国家宏观调控就显得尤为重要,建立并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制度,就能够切实的保障从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的制度困境中脱离出来。把公共政策分析的视角作为本文切入点,探索一条适合当地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整体运行的道路,并且依托公共物品理论及委托理论等,深入的分析并且研究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理论价值深远。

三、主要研究内容

论文主要分为七个部分进行写作:

第一部分是绪论,该部分概述了本次研究的背景、目的并阐述了其意义,通过研究把国内外的相关文献并对其进行综述,概述研究方法以及将技术路线作为基础路线,这样做的目的是尽快的将本论文的写作主题引出。

第二部分是相关理论概述,首先从大方面是要建立起保障义务教育经费的机制,在建立机制时要考虑到以下四个方面:义务教育的定义、概念、义务教育经费的概念、来源以及特点;其次是对于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管理上一定要建立起相应的保护机制,以下六个方面就是这个机制所要包括的主要内容:对于农村所实行的义务教育、在施行农村义务教育的过程中产生的经费、投入到农村义务教育中的相关体制以及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概念和内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发展沿革以及云南省农村在进行义务教育时所具有的特点;然后就是对于公共物品的理论进行概述,

(下转第44页)

(上接第10页)

在进行概述时主要是包括公共物品以及义务教育的公共物品属性两方面内容;教育公平理论(教育公平理论以及义务教育的公平理论两方面内容)以及委托理论(包括委托理论以及义务教育的委托理论两方面)五个方面的相关理论进行概述,并且为了进一步的研究一定要将相关理论呈现出来。

第三部分是实施现状,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在对云南农村义务教育中的各项实施状况,包括从资金补助情况、“两免一补”政策的实施状况、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的保障、云南省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状况现状以及云南与全国其他地区的比较几个方面进行了论述。

第四部分是云南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该部分对论文整体框架进行系统的梳理与总结,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及改革虽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是也存在不少问题,主要体现在3个方面:一是经费投入机制问题;二是政府责任机制问题;三是监管机制问题。

第五部分是国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经验借鉴,该部分分别对美国、英国、南非以及韩国四个国家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财政制度进行分析探讨。最后从经费投入机制、政府责任机制以及监管机制三个方面总结出对我国义务教育发展有用的经验教训。

第六部分是解决存在问题的对策建议。该部分针对第四部分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之后对其提出了相关的解决对策。

第七部分对全文进行总结。

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相关理论概述

在农村教育中,最重要的就是义务教育,同时义务教育也是农村教育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就普遍学者的观点总结来看,以下两种都是对于农村教育概念的解释:一,以地域性来划分,整个教育模式是以农村地域作为划分依据的;二,以教育功能性来划分,农村教育所涵盖的范围是非常广的,所以说农村教育是提高农民生活技能方式的教育。城乡二元化的阶段是中国正在经历的,所以说地域性在农村教育中的表现尤为明显,在我国推进城乡一体化以及缩小城乡差距的进程中,人民越来越希望政府重视城乡义务教育均等化,农民对教育的意识和观念进一步加强,从而出现功能性逐渐增强,而地域性逐步减弱的状态。把以上所提到的内容作为基准,对于农村义务教育的概念划分,可以做出以下结论:按照宪法及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对象为以农村户口适龄儿童,包括农村地区及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而进行的具有特定年限的学校教育,而这种学校教育的特点就是普及性和强制性及其免费性。

国家依据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出一系列用于督促、分配、监督等各项制度,在根据公平优先、兼顾效率的原则下,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进行有规定年限的教育,并保证不收取任何培养费用的情况就是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机制,同时在这个过程中政府还要对于相关的资源进行合理化的应用,这样做的目的是确保高质量的义务教育可以对全国所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产生影响。

【参考文献】

[1]黄杰.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体制的构建[J].中国农业教育,2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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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教育服务均等化实质上是教育资源分配问题,我国的基础教育由政府负责提供。因此教育资源的重要来源是财政性教育经费。目前我国政府的教育支出分为教育事业费和教育基本建设经费两大部分。教育事业费是学校开展正常教育活动的基本保障,由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科学研究费等组成。基本建设经费一般是年度一次性拨付,主要形成学校建筑物和教学设备等固定资产。考虑到基础教育阶段的基建经费的不规律性,下文重点从教育事业经费支出角度分析我国基础教育服务的均等化状况。

一、全国范围内基础教育支出现状分析

从全国范围而言,2000年至2009年小学基础教育的生均预算内事业经费的最大值的增速达20.67%;小学基础教育的生均预算内事业经,费的最小值的增速为25.51%。从极值角度考虑小学基础教育的生均预算内事业经费差距有变小的趋势,2000年至2005年极差比保持在10以上,均值为10.22,增速仅为0.30%,2005年至2009年极差比均值为8.87,增速为-8.01%,总体而言小学基础教育的生均预算内事业经,费的非均衡分配有缩小的趋势。当然这种判断仅是从绝对值的角度而言。变异系数的平均值为1.26,平均增长率2.56%。虽然变异系数的变化趋势不明显,有时增长有时减少,总体而言近十年来变异系数一直保持在1以上,可见小学基础教育的生均预算内事业经费的非均衡分配现象明显。

二、地区间基础教育支出现状分析

2000年至2009年东部地区的泰尔指数均值达0.0389,表明东部地区教育经费不均衡分配的现象一直没有改善。中部地区泰尔指数均值0.0158,十年里持续保持增长的趋势,平均增长速度为4.40%,增速不大但这种变化趋势值得我们警惕。西部地区的泰尔指数一直是三个地区里最低的,平均增长率为3.63%,表明西部地区省市的教育经费的分配是全国三个地区里最均衡的,但也不能忽略西部地区教育经费绝对值是全国最低的现象。

2000年至2009年区内贡献率一直超过60%,2000年至2007年区内贡献率平均增速1.751%,2007年达最高值0.75057,表明东中西三个地区间的差异相对于各地区区内差异而言并不明显。因此区内教育资源的非均等分配状况更需加以关注。

三、城乡间基础教育支出现状分析

2000年至2007年城乡间预算内生均事业内经费的比值分别为18.90、19.05、15.41、15.48、13.97、12.49、11.65、9.64。两者之间的比值一度将近20倍,可见城乡间教育资源的非均衡分配现象十分严重。考虑到2008年以后的城市生均预算内事业费的数据无法获得进而不能了解2008年后的城乡经费差异,现有数据显示城乡之间的生均预算内事业费之比的呈现出了比较稳定的下降趋势,但近10倍的差距依旧明显。

总体而言不论是从宏观的全国范围而言还是过渡到东、中和西部地区以及城市与农村之间,基础教育资源的非均衡现象均存在,只是程度不同而已。全国范围内基础教育资源的非均衡现象有所缓解,区域内的不公平现象更加严重,城乡间教育资源的非均衡现象最严重。

四、政策建议

为推进我国基础小学教育服务均等化建设,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从教育经费来源角度,变教育附加费为教育税或是发行教育彩票可以拓宽教育经费来源,缓解教育经费对财政拨款的依赖性;从教育经费的承担者角度,可以考虑人员经费由中央政府直接拨付,建设经费由省县(市)两级政府共同承担;从教育经费的使用角度,各级政府要严格实行教育经费零预算制度,建立一套科学的教育经费使用绩效评价系统,督促各级政府和教育机构科学、合理、有效地利用教育经费,实现教育经费的效用最大化。

参考文献:

[1][美]鲍德威,威迪逊,公共部门经济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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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工教育经费开支范围

根据财政部、全国总工会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财建[2006]317号),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必须专款专用,面向全体职工开展教育培训,特别是要加强各类高校技能人才的培养。

举办职工教育的企业、基本建设单位和行政、事业单位,按下列范围开支职工教育经费:(1)公务费。包括教职员工的办公费、差旅费、教学器具的维修费等。(2)业务费。包括教师教学实验和购置讲义、资料等费用。(3)兼课酬金。是指聘请兼职教师的兼课酬金。(4)实习研究费。学员在本单位生产实习和经批准到外单位实习研究,以及毕业设计所发生的费用,如有生产实习产品收入的,应以收抵支。(5)设备购置费。主要是指购置一般器具、仪器、图书等费用。(6)委托外单位代培经费。是指本单位职工选送到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和兄弟单位代为培训,按国家规定应支付的进修培训费。(7)其他经费开支,指其他零星开支。

下列各项不包括在职工教育经费以内,应按有关规定开支。(1)专职教职员工的工资和各项劳保、福利、奖金等,以及按规定发给脱产学习的学员工资,不包括在职工教育经费以内,由本人所在单位按规定开支。(2)学员学习用的教科书,参考资料、计算尺(器)、小件绘图仪器和笔墨、纸张等其他学习用品,应由学员个人自理,不得在职工教育经费中开支。(3)举办职工教育所必需购置的设备,凡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按规定分别由基建投资或企业更新改造资金、行政、事业费中开支,不列入职工教育经费。(4)举办职工教育所需的教室、校舍、教育基地,应按因陋就简的原则,尽量在现有房屋中调剂解决。必须新建的,老企业可在企业更新改造资金中安排解决;行政、事业单位在基本建设投资中开支;新建单位在设计时就要考虑职工教育必要的设施,所需资金在新建项目的总投资之内解决。

职工教育经费具体列支范围包括:上岗和转岗培训;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企业组织的职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职工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购置教学设备与设施;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奖励费用;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有关职工教育的其他开支。应注意:(1)公司零星购买的书刊应分清不同的用途分别计人“管理费用——办公费”以及“职工教育经费”。(2)设备购置费。主要是指购置一般器具、图书等费用,学员用书应由其自理,不应计入职工教育经费。

二、职工教育经费的会计核算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的提取和使用在“应付职工薪酬”账户进行核算。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来源在统一单位和统一核算的公司(包括施工企业),可在工资总额2.5%的范围内掌握开支,直接列入生产成本(流通费)。如有不足,其不足部分,属于企业开发新技术、研究新产品的技术培训费用的,可直接在成本中列支;属于其他的职工培训费用,则仍在企业税后留利中开支。工会经费中的职工业余教育费,仍然用于职工业余教育方面。基层工会一般可在其留成经费(行政拨交工会经费的60%部分)的25%范围内列人工会预算掌握使用。原规定由企业成本或营业外开支的有关职工教育的经费,都改在工资总额2.5%范围内开支,营业外不再列支。基本建设单位举办职工教育的经费,在基本建设投资中开支。关停企业和基本建设停缓建单位举办职工教育的经费,在关停企业清理维护费和停缓建单位的维护费中开支。

三、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使用时应注意的问题

一是职工教育经费要保证经费专项用于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的教育和培训.严禁挪作他用。其中,对费用列支的限制包括以下几项:(1)经单位批准或按国家和省、市规定必须到本单位之外接受培训的职工,与培训有关的费用由职工所在单位按规定承担。(2)经单位批准参加继续教育以及政府有关部门集中举办的专业技术、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所需经费,可从职工所在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中列支。(3)为保障企业职工的学习权利和提高其基本技能,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60%以上应用于企业一线职工的教育和培训。(4)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上的学历教育以及个人为取得学位而参加的在职教育,所需费用应由个人承担.不能挤占企业的职工教育培训经费。(5)对于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境外培训和考察,其一次性单项支出较高的费用应从其他管理费用中支出,避免挤占日常的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开支。避免将政策中规定的一些不应在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的项目也在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挤占企业正常进行职工教育的经费开支,为企业带来一定的涉税风险。

二是对于可以由其他项目列支的培训经费,应在项目预算中充分考虑。做好费用的正确归集,合理加大所得税前的列支金额,增强企业后劲。如:根据财建[2006]317号文件规定,企业除通过提取并使用职工教育经费进行职工的教育培训外,以下方面也可以作为职工的教育培训费用列支:(1)企业新建项目,应充分考虑岗位技术技能要求、设备操作难度等因素,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在项目投资中列支技术技能培训费用。(2)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项目引进、研究开发新技术、试制新产品,应按相关规定从项目投入中提取职工技术技能培训经费,重点保证专业技术骨干、高技能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培养的需要。(3)企业工会年度内按规定留成的工会经费中,应有一部分用于职工教育与培训,列入工会预算掌握使用。

篇11

一、义务教育财政支出不均衡发展的现实 

由近几年国家颁布和实施的政策上来看,政府越来越重视义务教育在不同地区之间的均衡发展,并进行着一系列的努力。然而,由于一些制度原因和历史原因,这种地区间的不平衡将会在一定时期内继续存在并影响着我国义务教育的发展。而这种地区间财政支出不均衡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层面: 

(一)各省区间不均的表现 

我国各省市经济发展状况的差异导致在教育经费投入上的情况也不相同。义务教育经费主要由各乡镇政府承担,所以各地的教育及教学条件与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密切相关,这种地区间的贫富差距对我国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构成了相当大的障碍。同时,由于这种不均衡是一种全局视野下的,必然会从相当广泛的层面来影响教育的公平性。 

(二)城乡地区间不均衡的表现 

长期以来,我国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导致国家的人力、物力、财力涌入城市,在这种失衡的结构下,城乡之间在义务教育财政经费支出上出现了巨大差异。人口数量占我国人口总数相当大比重的农村地区,其义务教育工作关系到我国未来是否能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二、我国义务教育支出地区间不均衡的宏观因素分析 

我国财政义务教育支出在地区上的存较大差距的原因是什么呢?本文试图通过对义务教育面临的宏观环境来分析这一问题。 

(一)发达与不发达地区义务教育支出不均衡的宏观因素分析 

造成我国发达与不发达地区义务教育支出不均衡的主要原因是地区间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不平衡。我国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实行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根据职责共同负担,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负责统筹落实的体制。但是中央政府对义务教育的投入仅占全国义务教育总经费投入比例的2%左右,这使得我国义务教育的费用主要靠地方政府来负担。我国各地区的义务教育经费主要来自该地区财政的收入,而该地区的财政收入的多少依赖于该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程度,这样一来,由于我国东西部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导致我国东西部地区的财政收入的巨大悬殊,从而容易引起各地区义务教育财政投入的不均衡。 

(二)城乡义务教育支出不均衡的宏观因素分析 

造成我国城乡义务教育支出不平衡的宏观原因主要有两点,即我国义务教育的财政转移支付体制和我国的二元社会结构状况。 

1.我国义务教育的财政转移支付体制 

我国现行的“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财政转移支付体制在教育公平问题上仍存在问题。目前我国义务教育实行分级管理,市县级及其以下基层地方政府对义务教育负有主要管理责任。与此管理体制相对应,中国现行义务教育投资体制亦以高度分散为特征,义务教育公共经费大部分由市县级及其以下基层地方政府负担。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调查,中国的义务教育经费87%由基层地方政府负责,尽管这种制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使县内的教育水平差别得以平衡,但仍无补于一个县财政的绝对匮乏,尤其对于经济欠发达的农村地区教育经费的筹集仍然是个严峻的问题。 “以县为主”有利于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扭转过去义务教育投资重心过低(乡级政府和农民负担太重)的局面,是一个不错的制度选择。然而,这一体制违背了义务教育的免费性质,难于适应我国地区之间和城乡之间经济发展差异巨大的基本国情,更与我国现行的财力分配结构存在着尖锐的矛盾,因而不可避免地陷入多重困境。 

2.我国城乡的二元结构 

我国公共教育资源的显著失衡,教育不公平的现象集中体现在城乡的二元结构上。城乡二元结构是发展中国家共有的最重要的一个特征,我国也不例外。经济文化的不平衡发展是我国二元社会形成的根本的原因,长期以来的“城市中心”价值取向则是主要的原因。我国在长期以来的二元社会结构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了一种以城市为主、忽视地区差别和城乡差别的“城市中心”价值取向,国家的主要物力、财力以及优质人力都投向了城市,优先满足甚至只满足城市的发展和城市人的利益。城市人口获得了更多、更好的公共教育资源。虽然现在政府加大了对农村教育的倾斜,但是农村教育问题仍然突出。广大的农村地区和众多的农村学校获得的教育资源远远低于城市,甚至连最基本的教育资源都未备齐。 

三、对于义务教育教育财政支出不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平衡义务教育地区间差异的对策建议 

这种地区间义务教育水平差距的主要原因是当前财政投入体制的不合理。要改变这种现状,就必须要调整当前政府在义务教育投入上的责任关系,将投入主体的重心上移。 

1.平衡省际间差异,强化中央政府的义务教育投入责任。在教育经费的分配上不应是平均分配,而应是在保证政府基本供给责任之后的转移支付。可在共同受益的基础上,建立起省与省之间的横向转移支付,来有效地弥补纵向转移支付制度的不足,缓解中央财政的压力。 

2.平衡城乡间差异——强化省级政府的义务教育投入责任,县级政府继续承担一定比例的投入责任,负责义务教育的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教学管理、校舍建设、设备购置、环境治理、危房改造和经费管理等,将用于义务教育的各项资金落实到位。 

(二)平衡义务教育地区间差异的保障措施 

1.加强义务教育经费的监管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建立有效的评估监督机制,保证教育投入落到实处。 

3.国家立法保障义务教育的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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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研究学校/ 学区规模和教育、教育成本关系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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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2000 年西维吉尼亚州的交通费用比1990 年增加了10%, 占全州教育总经费的7%, 位于全美之首。查伯( Chamber) 的研究也显示: 学校规模与生均费用呈U 字形的关系。他认为: 最小的学校也能通过增加生源来实现规模效应。然而, 在校学生人数较多的学校中, 师生间或学生间的交流、互动、合作的机会较少, 从而会影响学生的学业成就, 如毕业率等一些指标都会有所下降。此外, 美国教育财政协会前任主席奥德( Odd) 等于2000 年对研究学校/ 学区规模和教育成本关系的研究进行了回顾, 得出: 绝大部分的证据都不支持继续进行学校和学区的整合, 应该使那些根据学校规模而划拨教育经费的州再次认识到学校整合缺乏实证支持。倡导学校整合的第二个假设就是: 因大型学校内有较多需求相似的学生, 学校就能提供特定的教学设置来满足他们的需求。而小型学校却不能在核心课程之外, 向有能力差异的学生提供更多的选择。所有的学生, 除了那些严重残疾的外, 都要接受一样的学术课程。然而, 研究发现: 在实践中, 较少的课程选择反而有利于学生的学业, 特别是那些能力有限的学生。李( Lee) 、布莱克( Bryk) 等在对研究有效中学的文献进行梳理后得出: 并没有明确的证据证明增加课程的专业化是有利的, 并指出一些证据显示在向学生提供更多的专业教学计划的学校中, 学生的学业成绩差异是因其能力差异引起的。大量的研究都表明: 小型学校和小型学区的学生毕业率较高,而辍学率则较低; 小型学校中的暴力行为和故意破坏公物的现象较少, 而学生的归属感较强, 出勤率较高; 社区成员, 包括学生家长对学校事务及活动的参与都较为积极。还有研究证明: 小型学校能有效地降低贫困对学生的影响。社区贫困程度越高, 小型学校对学生学业成就的积极影响就越明显。然而, 财政上的压力使决策者们都倾向于整合小型学校, 使建立大型学校从而实现规模效益, 节约经费。他们同时声称: 整合小型学校可以使他们以较低的生均花费来提供更为专业化的教职员工、更多的非教学支援服务以及程度更深的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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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等教育经费投入渠道单一

根据《新疆统计年鉴》(2006―2011年)中数据整理得到2005―2010年新疆高等教育投入来源的构成情况,从中可以发现:新疆高等教育投入中,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呈现总体上升趋势。一是国家财政性拨款的投入力度稳步提升,一直处于主导地位;二是作为高等教育经费投入的第二大来源的学费和杂费在高等教育经费总投入的比重稍有起伏;三是其余的高等教育经费来源极其匮乏。例如,2010年新疆高等教育投入中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70.13%,学费占23.89%,其他教育经费为4.3%,社会捐资和集资办学经费占1.68%。(详见表1)

(二)高等教育投入占各级教育投入的比重明显偏低

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04―2011年)、《新疆统计年鉴》(2003―2010年)中数据资料统计得:在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中,高等教育投入占比在20%左右;而新疆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中,高等教育投入的占比在8%―10%之间浮动。国家财政性高等教育投入占各级教育投入的变化趋势如图1所示。可见,从高等教育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占各级教育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的比重来看,新疆高等教育经费投入占各级教育经费投入的比重明显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

(三)高等教育经费投入占同期GDP的比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我国教育规划纲要中提出要在2012年实现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的4%,由于新疆经济发展相对落后,教育投入的历史欠账较多,因此近年来,虽然新疆的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占GDP的比重一直略高于国内的平均水平,但是实际投入教育的经费总量仍然偏低。其中,历年来新疆国家财政性高等教育投入占教育总投入的比重占新疆GDP的0.4%左右,然而同期全国的这一比例在0.6%左右。如果进一步考虑新疆的实际情况,新疆国家财政性高等教育投入会更低。(详见表2)

2002―2009年,国家财政性高等教育经费投入占同期GDP值的平均水平为0.65%,较新疆高出0.24个百分点。可见新疆高等学校教育投入的绝对水平虽有明显的增长,但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

二、政策建议

(一)优先安排教育拨款,改善高等教育经费不足的现状

一是各级政府应该建立相应的体制机制,通过法律或有关规定,确保财政教育支出增幅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二是对预算执行中的超收部分,也要优先安排教育拨款;三是确保财政教育支出占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比重明显提高;四是确保教育附加征收率和土地出让收益教育资金计提率提高。通过这四个方面来考察和评价政府工作效能,将加大教育投入真正落到实处。无论从提升高等教育发展水平和自治区综合实力的内在要求看,我们都必须加大高等教育投入。因此政府还应建立相应的教育经费投资机制,加大财政性资金的投入力度,以改善高等教育经费投入不足的问题,提高新疆高等教育经费投入水平。

(二)以政府投入为主体,积极改善高等教育投融资渠道

在加大财政投入的同时,要推动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体制的形成和完善。我们既要让主渠道发挥充分作用,也要转变办学观念,多种机制筹集办学资金。充足的经费投入是建立世界一流大学的基础,多元化的投入来源是确保巨额经费的重要前提。因此,应在以政府投资为主体的前提下,积极改善高等教育的投融资渠道。一方面政府在政策方面对各类教育捐赠实行税收减免政策或优惠政策,鼓励个人、社会团体等捐赠教育事业,拓宽筹资渠道;另一方面高等院校可以通过建立基金会,吸收校友、名人或企业为学校捐款。此外,新疆作为国家向西开放的重要门户,面向中亚扩大对外开放。可以扩大留学生的招收规模。

(三)加快实施“2011计划”,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协同创新

“2011计划”是继“211工程”、“985工程”之后我国为建设世界一流大学而进行的新一轮的投资计划,是高等教育改革战略性举措。高等院校应结合自身优势与特色,积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协同创新,充分利用高等院校已有的基础同科研机构、行业企业开展深度合作,面向科学技术前沿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高等院校要发挥协同创新的引导和聚集作用,广泛争取社会多方面的投入和支持。通过实施协同创新计划,争取中央资金支持。

(四)调整高等院校培养方案,培养社会发展急需的紧缺人才

高等院校要围绕建设新疆新型工业化的要求,尽快调整人才培养方案,加快培养自治区特色优势产业领域的紧缺人才。利用高校重点实验室、实验基地、工程研究中心、博士后流动站聚集人才,加大对各类高层次人才引进、资助的经费投入。政府应加大对各类培养平台在硬件投入和科研创新方面的支持,使其成为支撑自主创新的重要基地、集聚高端人才的重要载体。依托特变电工、金风科技、中泰化学等大中型骨干企业,作为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尽快培养在经济社会发展领域有较高造诣的技术带头人。

参考文献:

①靳希斌编著. 教育经济学[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7:12―15

②王晔,王召华.国外发达国家高等教育融资实践及对我国的启示[J].教育财会研究,2007(2):4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