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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研究方法论文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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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研究方法论文

篇1

劳伦斯・A・博兰的《批判的经济学方法论》虽然是一本经济学学科的方法论著作,该书很多内容是经济学领域的独有的方法论,但是,全书在与经济学领域的不同学者、不同流派的争论中,所运用的逻辑、批判的方法等却是适用于整个社会科学领域的,对社会学研究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方法论的意义

方法论所涉及是研究过程的逻辑和研究的哲学基础,或者说,方法论所涉及的是规范一门科学学科的原理、原则和方法的体系(风笑天,2006)。方法论可视为对具体方法、技术的指导哲学层面的探讨和指导,但并不能直接促成产生实质性的研究成果。

博兰在书中就分析了经济学方法论上两大取向:实证主义经济学和规范主义主义经济学,前者大都是同事实相关的分析,注的问题为描绘出“是什么”;而后者则和价值有关,要解决的问题在于回答“应该怎么样”。博兰还从“工具主义”,“约定主义”,“归纳主义”三种不同的观点对实证主义和规范主义进行了剖析。不同的方法论往往可能出现争论和对立,比如“整体主义与个人主义”、“实证主义与人文主义”等等的对立,在社会学领域,具体表现出了孔德以降的整体主义的、实证的社会学,以及韦伯以降的个人主义、人文主义的社会学。所以,方法论决定了研究的视角,规定了对一些问题的基本命题和根本看法,造成不同学术流派的分野。

如同博兰提到的美国主流经济学家拒斥经济学方法论一样,中国社会学界似乎也存在同样的问题,国内每年发表的社会学相关的论文怕是数以万计,但是几乎没有研究方法论的,对具体的方法、技术的创新、改进、深化的论文也鲜有公开发表的,大都是针对具体的问题的调查、研究,或者对西方已有的社会学理论的辨析。从学科教育来看,当前我国大学教育对方法论几乎是忽视的,在社会科学教育中不仅是学生而且大多数的导师都只把注意力放在对现有理论的了解与掌握上,对于研究中的方法论问题则大多轻视。中国的方法论也许都避而不谈、存而不论了吧,可以用一句以哲学为指导就概括了。有学者认为我国社科领域对方法论的忽视“造成了对于西方的社会科学理论只有一种字典式的理解或望文生意式的理解很难从西方学者学术研究的成果中去掌握他们所独有的后设思维方式久而久之便造成了国内学术研究偏重模仿缺乏创造力的困境。”(刘莹,2005)

二、方法论的逻辑基础

单就博兰《批判的经济学方法论》一书的编排来说,在正式展开他批判的经济学方法论的论述之前,专门对方法论的逻辑进行了辨析,体现了逻辑的重要性。博兰在书中说经济学试图成为实证的科学,社会学目前也有一股力量试图使社会学科学化。科学的两个支柱分别是逻辑与观察,所以谈方法论,不能避开先讨论逻辑上的合法性。科学研究的逻辑属于科学哲学问题,回答的是“经济学如何才能够成为科学,或者从何种意义上经济学才是科学”的问题(李增刚,2004)。

科学研究要运用归纳和演绎这两套基本的逻辑体系。归纳是从经验观察出发,通过对大量现象的观察概括出具有普遍性或一般性的结论。演绎是从一般原理或理论出发,通过逻辑推理来解释具体的事件或现象。这两种方法虽然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别,但却是不可分割的。我们常常会自觉不自觉地同时使用这两种方法。但是历史上的归纳逻辑和演绎逻辑往往是对立的,其实在博兰的书中,对不同学术流派的描述中,仍能看出遵循不同的两套逻辑的方法论的对立。

在《批判的经济学方法论》中,博兰对“最大化假说”的批判、对波普尔的澄清、对新古典动态学的模型的批判,也进行了大量的逻辑论证。博兰所运用的逻辑基础就是他在本书开篇部分所讲到的“归谬推理法”与“归真推理法”。“倘若你的论据是符合逻辑的,则在任何时候,任何一项结论若是假的,则你的假设也不能全部都是真实的”,通过一项结论的虚假性进行论证,以驳斥其假设的真实性这样的利用论据的方式被称为归谬推理法,反之,归真推理法从假设到结论、向前“传递”真实性。博兰通过对弗里德曼的那篇论文分析,强调了这两个逻辑的重要性,他说“明确识别论据的两种逆向方式是非常重要的。任何方法论的批判,倘若认为能被运用于归谬推理法任何形式的论据,则也能有效地被用于逆向的归真推理法,那就会犯严重的错误”,要充分利用推理法对合取型论据、析取型论据极其结论进行逻辑检验。经济学理论的发展以及能够成为科学,也就要求我们按照科学的标准,提出科学命题或假说,从逻辑上进行论证,并且不断进行检验,从而形成理论。

三、关于批判的方法论

博兰在书中对各种各样的既成的“真理”、“事实”进行了批判,对这些似是实非的观点进行了深刻了检讨和分析,包括新古典的动态学、价值中立等,在论文第一部分甚至对“批判”进行了批判。博兰在自己的这部经济学方法论著作中突出“批判”,不仅书名有批判二字,而且书中很多篇章标题也都有批判二字,作者在本书中通过20篇强调批判的论文系统说明自己的方法论的特点。他说:“对理论采取批判的观点,是我不同于传统方法论的核心之处。”(博兰,2000)

对波普尔的评析在该书中是重头戏,不妨看看博兰是如何进行批判的。通常认为卡尔・波普尔(Karl Popper)提出了科学的“证伪主义”标准,他提出了科学发现的四段图式:“问题――尝试性解释――排除错误――新的问题”,也就是猜想与反驳的逻辑。然而,博兰却对这种认识和波普尔的科学观进行了批判,他在文中说:“我反复指出,如果他们认为波普尔的观点可以公正地被描述为‘证伪主义’的话,那他们就是不理解波普尔。”他接着说“波普尔认为,科学的特点在于它强调批判。按照波普尔的看法,科学家竭力欢迎批判。阻挠批判是非科学的行为。”因而,在波普尔的科学哲学中,既有批判,又有可证伪性,因而必须分清主次。博兰认为,在波普尔主义中,批判是主,证伪为次。

有学者认为,理性的批判需先弄清这么几个问题:为什么要对社会进行批判?批判如何可能?依据何在?换句话说,批判理论本身建立的支点是什么?它如何证明自己是理性的表达而不是偏见和意识形态?这些问题都是社会批判理论不能回避的问题。这些问题不弄清楚,社会批判理论作为一种科学理论的合理性就总会受到人们有意无意的质疑。(伍学军,2004)

四、关于本书的批判

博兰给本书取名为《批判的经济学方法论》,是一本方法论的著作,但是本书中给人感觉有将经济学方法论与经济学研究方法、视角或经济学研究的“一般方法”混在一起进行批判的嫌疑,比如“批判新古典经济学的数学应用”的章节里面,对具体的经济学模型也展开了批判。有学者认为“经济学方法论与经济学是两门性质根本不同的学科,经济学方法论的研究对象是既有的经济学知识,而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是经济现象或经济事实”(周建成,2005),故,方法论学者和经济学者之间应该是允许有一定的界限和分离,恐怕该书开篇博兰认为主流经济学家反感方法论也有这个原因。

参考文献:

[1][美]爱因斯坦.爱因斯坦文集(第一卷)[M].商务印书馆,1976.

[2]风笑天主编.社会学研究方法[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

篇2

科学到底有没有社会性?在多大程度上具有社会性?这一涉及到知识的元理论的问题(meta—theroticalDroblem),即包括科学知识在内的人类知识究竟是怎样形成的问题,对于所有追求和传播知识的人来说,恐怕是一个必须要认真和仔细思考,并要做出回答的问题。而把科学本身作为研究对象,对元理论问题进行审视和研究已成为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后学术界一道亮丽的风景线,这就是科学知识的建构主义的产生。

一、建构主义产生的背景

所谓建构主义,按照其代表人物克诺尔一谢廷娜的说法是指这样一种立场“它把现实的总体看成是装配而成的,现实的齐一性是异质的,现实的光滑外表包裹着一种内在结构,对建构主义来说,不存在最初的,未加掩饰的事实。”建构主义认为科学知识本质是社会建构的,而不是被发现的,即认为科学知识是建构性的,而非描述性的。

1、建构主义产生的思想渊源

早在1935年弗立克(lfeck)(波兰奇才,细菌学家,科学史家和科学哲学家)就指出,科学事实是历史背景的产物并反映着一定的思想风格,往前还可追溯到“文化知识社会学”的创始人舍勒,他认为全部知识的内容甚至全部知识的客观有效性是由社会利益支配的思想所决定的,并且获得知识的思想“形式”也必然由社会结构共同决定。再往前卡尔·马克思提出的著名论断: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即所有知识都是由社会决定的,马克思甚至认为自然科学知识也是由社会目标所决定的。所有这些思想,都闪耀着建构主义的火花。

2、建构主义产生的外部原因

在建构主义产生之前出现许多社会学新理论和新方法,象符号互动论、人类学方法论、社会现象学等社会学理论和方法,这些被称为微观社会学的研究结果对宏观研究方法提出了挑战,一方面它们从社会秩序的规范解释向认识秩序转化,把兴趣转向语言应用和认知过程,它们放下有关社会“结构”“整合”等信条,转而研究具体的社会实践,规范不再被看作是铁板一块的系统而是看作具体的沟通和互动,社会秩序不是控制个人愿望把社会联合起来的东西,而是许多人意愿的联合,另一方面是从方法论上集体、个人主义向情境主义的转化,在方法论上不仅要首先关心成员的认知过程,意义的解释程序,而且要优先地分析小的社会情境,主张从社会情境的互动即人与人在特殊背景中的相互作用来分析知识的社会形成。

3、建构主义产生的直接原因

我们知道布鲁尔为代表的科学知识社会学的“强纲领”声称社会原因是首要的和决定性的,科学家的思想受社会信念、社会地位或其所在的团体的影响,为此还提出了“强纲领”的四个信条即因果性、公正性、对称性和反身性,主张“科学地研究科学知识的性质”,但由于这种强纲领割裂了科学与理性的道路,因而无法回答在什么时候,社会因素是怎样进入知识客体之中的,而遭到来自各方面的批判,正是对这一宏观研究进路的不满和反抗导致了建构主义的产生,正如夏平在这一新的发展阶段开始时说的“仅仅断言科学知识与社会秩序有关或说它不是自主的,已不再有趣了,我们现在必须专注于如何准确地将科学文化处理为社会的产物”,建构主义的产生使经验研究成为科学知识社会学家的工作重点。

二、建构主义的研究方法

社会学家平齐认为实验室研究、科学争论研究、科学家话语文本研究这些经验研究都集中在科学知识在更加广大的社会范围内的建构过程上,即认为科学知识能够、实际上已显示出其构成完全是社会性的,平齐把这些验研究称为社会建构主义方法论。

1、实验室研究

上一世纪七十年代末发展起来的一个经验研究场点,在这方面影响最大的当推拉都尔和伍尔加,这种研究方法侧重于对科学工作的实际场所进行直接的观察、研究,这是一个借助于人类学的研究方法,就象人类学家考察原始部落一样,因为科学家从事研究的实验室好象土著人居住的深山丛林,通常起到保护其生活方式不被外人“窥视”的作用,社会学家借助于不介入的客观观察立场,不带先入之见地深入科学活动的“现场”,这无疑为科学知识的社会学研究开辟了透视科学“黑箱”的一个新途径,其优点在于允许直接观察科学家日常实践的微观互动过程,探究科学事实和文本产品是如何在特定范畴内生产出来的,拉都尔在观察实验室工作之后得出实验室的全部活动成果是产生论文,实验室中产生的科学事实只不过是全体实验人员努力构造的产物,实验室科学家并不是在探究事物本身,而是审查由技术员、操作仪器、设备产生的所谓“文学铭写”标记,实验室就如一个工厂,事实在一条流水线上被生产,有些事实被制造出来,而有些事实未被制造出来。该方法的实质就是运用富于观察性、纪实性和灵活性的采访方法和技巧进入科学家当中作出“情景定义”和“选择行动路线”的过程,并解释在这些过程中所发生的变化,克诺尔一谢廷娜曾特别撰文说明“实验室研究”的重要性。她认为,将研究聚集于实验室,允许研究者在仪器和符号实践的更宽阔的情境内考察实验活动,从而将包括知识生产的整个活动范围推向了前台。

2、争论研究

该方法是英国科学知识社会学家最早介入并作了广泛发掘的一个研究场点,科林斯认为,科学争论之所以作为一个受到青睐的研究场点,是由于它较容易揭示科学的社会性质以及科学研究实际上是如何形成的,与“现成的”科学不同,“争论的”科学打开了科学的黑箱子,扰乱了科学的常规实践,在发生科学争论的情况下,争论各方会发现那些理所当然的规则因新的发现而自然而然地受到质疑,它们不再能产生无疑义的结果,因而,通过争论中的科学家的眼睛来看世界,研究者可以亲眼目睹“制造中的科学”。拉都尔在其著作《科学在行动》中对把争论作为研究对象作了说明。他指出:我们研究中的科学是行动中的科学而非亦已形成的科学,因而我们要么在事实和仪器黑箱化之前抓住它们,要么跟踪科学中的争论重新打开它们。再者为了确实科学家声称的“知识”的客观性抑或主观性,我们并未给定陈述的内部属性,只能通过寻求掌握事实或仪器的使用者们的陈述的变化。这样科学争论可以使研究者观察到科学活动的一种临界状态,这在其他时刻通常是看不到的,这种状态不是也无须研究者有意安排,而是科学家自己通过辩论弄清主张的接受与拒斥,促使自然信念的真理状态处于批评状态进而通过争论的“结束机制”得到科学知识的一致性解释。

3、科学家的文本、话语研究

社会学家马尔凯认为事实上科学家的言谈举止变化是非常大的,对同一件事不仅不同的科学家的说明不一样,同一个科学家的话语也会因说话的场合不同而变化,甚至还会因分析者的介入而发生改变,因此,如何对待科学家的言谈便是科学知识社会学中需要首先解决的问题,这一研究与旧科学社会学不同,它不再把科学家的交流语言看成是一种转达信息的中性媒介,或仅仅是社会交往由之发生的一个通道,而是把构成科学相互作用的言说行动本身作为分析焦点,从中揭示出隐含在这些话语中的科学知识的社会性质,上文提到实验室研究其全部活动成果是产生论文,而在论文的产生过程中,科学家显然要通过修辞手段,文字表达技巧、社会性辩论技巧以试图使人们相信它的有效性,齐曼称之为“这是一种决不意味着科学家们是说谎者和伪君子的一种虔诚的‘欺骗”’。科林斯认为应该对文本的观点、事实的形成过程加以考察,才可能客观地展示它们是如何被定位的,为此他把科学家的文本分为两类,一类是科学家之间的会话、信函和对科学家的访谈记录,另一类是正式出版的论文,他更看重前一类中发生的事情,所谓真情流露于不经意之中,只有这类非正式文本和话语,才能显现出话语在被纳入研究论文的正式格式之前的真实风貌。马尔凯在他称之为“言读分析法”方法中给出了研究思路:通过分析比较科学家就某项研究正式发表的论文与直接访问科学家关于该研究的谈话记录,从而较真实地说明科学家工作的实际情形,了解科学发现或者说科学构造的社会学特征。

笔者认为以上三个研究场点应该与研究者的特定目标相联系,并且要根据研究对象,研究目的的不同各有侧重,不可把它们看成是各自独立和分离的研究方法。例如实验室研究就不适于考察共识形成的过程,科学争论研究关注于科学共同体之内的研究群体,难以直接有效地考察可能对共识形成产生作用的外部因素,文本和话语分析则孤立于科学活动的其他部分,而难以说明科学事实是如何建立起来的,实际上科学家的实践工作是一个整体,在考虑一个研究场点时要兼顾别的研究场点,研究者才能多角度、多方位地去考察科学知识产生的社会背景和因素,从而作出科学的建构。

三、建构主义形成的对科学知识的几个观点

建构主义的总纲领认为科学知识是由社会建构的,由此形成以下观点:

1、科学知识是人工制造的产物

科学并不是客观过程的描述,仅从自然界的形态来说明科学信念的产生是不完备的,因为科学所揭示和表达的在自然界中并一定不能找相应的客体,也就是说科学知识是人工事实。谢廷娜认为:在实验室里我们找不到描述主义所看重的事实和现实,“实验室所表现的是尽可能排斥自然而不是包含自然于其中”,“科学知识产生包括选择性、科学操作是决策负荷的”。她把科学产品看成制造过程的结果,制造过程与产品的获得息息相关。这就是说,在实验室中,所有的活动都是有选择、有目的、有计划地被事先安排好的,科学活动就是按照事先的安排进行选择决定最终导致科学产品的出现。

2、科学知识是磋商的结果

磋商即指科学家之间的互动,这一互动不仅超越了实验室,而且延伸到外面的社会关系之中,这些互动包括科学家之间的,科学家与外面科学家之间的,还有科学家与外面的非科学机构及角色之间的,例如需要资金的支持与财政部门的磋商,这些都会影响科学研究的选择,科学家之间的磋商包括对科学结论的修改与浓缩,实质上是围绕着包含修辞手法、语言技巧、科学家威信以及其它符号资源在内的说服与被说服的过程,正如谢廷娜认为的:“体现在科学产物中的选择是和在一定时间、空间中发生的磋商的社会过程相联系的,而不是由个人所做的逻辑的决定。”

3、科学与其它社会文化一样,并非具有更多的真理性

这个观点较激进。柯林斯认为“自然世界对科学知识的建构只起很少或根本不起作用”,“在语言、概念、社会行为之外没有什么可以影响这些论点的结果。”科学知识的产生是不同利益个人、利益团体之间互动的过程,通过相互争论、相互磋商、彼此说服达成一致,科学没有任何特权,在认识论上科学并不优于其它任何信念或知}只体系,并不比社会科学具有更多的真理性,布鲁尔声称“如果社会学不能贯穿始终地用于解释科学知识,这种社会学将是平庸的,所有的科学,无论是文化科学还是自然科学都是知识社会学研究的合法领域”,这就告诉我们科学文化与其他文化一样是现代文化的一部分。

四、建构主义的评述

篇3

一、积极扬弃传统社会科学方法论的研究成果

随着作为学科意义上的社会科学在19世纪中期的正式形成,社会科学方法论的研究也系统而全面地展开。在100多年的社会科学方法论研究中,产生了大量的积极成果,主要包括以孔德、斯宾塞、迪尔凯姆、韦伯、温奇、吉登斯等为代表的众多社会科学家系统创建的两对相互对立的社会科学方法论,包括人文科学方法论(理解方法论)和自然科学方法论(实证方法论)、方法论个人主义和方法论整体主义以及对它们所做的种种有益的综合研究。就建构社会科学方法论而言,后一种研究的积极成果意义更大,因为社会科学方法论就是一种综合的社会科学方法论,而在社会科学方法论研究史上,韦伯、温奇、吉登斯等社会科学家试图将相互对立的社会科学方法论综合起来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则是建构社会科学方法论的直接的理论前提。

尽管韦伯将人文科学方法论(理解方法论)作为其社会学研究的方法论,但他也试图同时综合自然科学方法论(实证方法论)作为其人文科学方法论的补充。韦伯在《经济与社会》中提出的社会学定义就体现了他试图综合人文科学方法论和自然科学方法论的倾向。他说:“社会学……应该称之为一门想解释性地理解社会行为,并且通过这种办法在社会行为的过程和影响上说明其原因的科学。”简言之,社会学或理解社会学就是一门对社会行为进行解释性理解和因果性说明的科学。也就是说,理解社会学除了对社会行为进行解释性理解之外,还要对社会行为进行因果性说明,即将对社会行为的解释性理解通过与具体的事件进程相比较而证实主观的理解。因为在韦伯看来,社会行为需要理解,但仅有理解还不够。因为无论理解有多高的明确性,它终究是一种主观形式,只能作为一种特定的假设。因此,理解社会学就是要将解释性理解与因果性说明相结合。很显然,韦伯将理解社会学的方法论视为解释性理解与因果性说明的结合,其中,解释性理解就是一种人文科学的方法论,而因果性说明则是一种自然科学方法论。因此,理解社会学的方法论就是一种由人文科学方法论和自然科学方法论相结合的方法论。

温奇对于韦伯的这种综合人文科学方法论和自然科学方法论开展社会学研究的尝试给予了充分肯定,并进一步在其名著《社会科学的观念及其与哲学的关系》中集中探讨了韦伯有关解释性理解和因果性说明之间的关系,即“获得对一个行为的意义的‘阐释性理解’,与提供了导致这个行为及其后果的因果性说明之间的关系。”然而.温奇对韦伯综合解释性理解与因果性说明的“统计学方案”,即“理解是一种在逻辑上不完全的东西,它需要另一种不同的方法来补充,即统计学的收集方法”f31(P123)是持否定态度的。在温奇看来,“如果一种给定的阐释是错的,那么统计学——尽管能指出它是错的——也决不像韦伯所说的那样是评判社会学阐释之有效性的决定性的、终极的法庭。这时需要的是一种更好的阐释,而不是在类型上不同的东西。”网(P123)尽管如此,温奇仍然沿着韦伯的思路,尝试将人文科学方法论和自然科学方法论综合起来,只不过他不像韦伯那样仅仅局限于以方法论来谈方法论,而是上升到哲学高度,以后期维特根斯坦的语言哲学为基础探讨人文科学方法论和自然科学方法论相互综合的方案。

首先,他将人文科学方法论和自然科学方法论做了“内”和“外”的区分。认为自然科学的实证方法论是一种外部观察的方法论,而人文科学的理解方法论则是一种内部的方法论,因而理解必须在内部关系中进行。其次,论述了说明和理解之间的紧密关系。认为理解是说明的目标和成功的说明的最终产物,但不能认为理解只有在已经存在说明的地方才存在,“除非存在某种不是说明的结果的理解的形式,否则说明之类的东西就是不可能的。说明之所以被称之为说明,仅当存在着,或至少被认为存在着理解中的缺陷,而这样的标准只能是我们已经拥有的理解。进而,我们已经拥有的理解是表达在概念中的,而概念构成了我们所关心的题材的形式。另一方面,这些概念也表达了应用它们的人的某些方面的生活特征。”总之,尽管温奇主张社会科学方法论的“解释性理解”和“因果性说明”之间是紧密联系的,即社会科学研究既要“说明”(explanation)又要“理解”(understanding),但是“温奇的此种‘说明’和‘理解’的结合仍然强调因果说明(逻辑)空间与理解(理由逻辑)空间之间存在边界,因此,在关于因果空间与理由逻辑空间之间关系的辨析上仍然晦暗不明。”

吉登斯在《社会学方法的新规则——一种对解释社会学的建设性批判》中,立足于解释学立场也尝试综合人文科学方法论和自然科学方法论以及方法论个人主义和方法论整体主义来开展社会学研究。吉登斯同意温奇对韦伯的质疑,即认为韦伯“错误地假定人类行为的解释可以采取一种逻辑上与自然科学特征相同的因果关系形式(如果不是在内容上)”,并进一步以他称之为“能动者因果关系”的理论探讨解释性理解和因果性说明之间的关系。他说:“因果关系并非以永恒联系的‘规律’为前提(如果有这种情况的话,肯定是相反的),而是以①因果间的必然联系,和②因果效力的观念为前提。行动是由能动者对他或她的意图的反思性监控所引发,这种意图不仅与需要有关,而且与对‘外部’世界的需要的评价有关,这为本研究的必要性提供了一个行动者自由的充足解释;我并不因此以自由反对因果关系,但更愿以‘能动者因果关系’反对‘事件因果关系’。由此,在社会科学中,‘决定论’涉及任何将人类行动完全还原为‘事件因果关系’的理论方案。”很显然,在解释性理解与因果性说明之间关系的看法上,吉登斯不同于温奇,因为在他看来,解释性理解和因果性说明之间是无边界的。

吉登斯又通过建构“结构二重性”理论来综合方法论个人主义和方法论整体主义。吉登斯在《社会的构成》中认为,“结构二重性”(duality ofstructure)指的是“结构同时作为自身反复组织起来的行为的中介与结果;社会系统的结构性特征并不外在于行为,而是反复不断地卷入行为的生产与再生产。”因而“在结构二重性观点看来,社会系统的结构性特征对于它们反复组织起来的实践来说,既是后者的中介,又是它的结果。

相对个人而言,结构并不是什么‘外在之物’:从某种特定的意义上来说,结构作为记忆痕迹,具体体现在各种社会实践中,‘内在于’人的活动,而不像涂尔干所说的是‘外在’的。不应将结构等同于制约。相反,结构总是同时具有制约性与使动性。这一点当然不妨碍社会系统的结构化特征在时空向度上延伸开去,超出任何个体行为者的控制范围。它也不排除以下可能性,即行为者自己有关社会系统的理论会使这些系统物化,而这些社会系统的反复构成却正是得益于这些行为者自身的活动。”很显然,吉登斯将“行动者和结构”这一“二元论”化为“二重性”,尝试在具有反思性和连续性的社会实践的具体过程中解决社会科学方法论综合方法论个人主义和方法论整体主义,认为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对立在社会科学研究中可以具体化为“个人行为的自主性或能动性与社会结构的制约性”之间的对立。这一具体的对立关系在吉登斯的“结构二重性”理论中得到了统一,其统一基础就是循环往复的社会实践的具体过程。

韦伯、温奇以及吉登斯试图综合人文科学方法论(理解方法论)和自然科学方法论(实证方法论)以及方法论个人主义和方法论整体主义来开展社会学或社会科学研究。韦伯强调综合解释性理解和因果性说明来开展社会学研究,但他认为因果性说明只是解释性理解的一种有益的补充,因为他所主张的社会科学方法论本质上还是一种人文科学方法论。温奇从后期维特根斯坦语言哲学出发深刻阐释了解释性理解和因果性说明之间的关系,但在他看来,解释性理解和因果性说明之间还是有边界的。温奇的不足之处在于他没有找到综合这两种相互对立的方法论的现实基础。吉登斯从人文科学方法论(理解方法论)立场出发来综合或统一两种相互对立的社会科学方法论,并最终将它们的综合或统一建立在循环往复的社会实践基础上,但他仍然在方法论的漩涡里打转。总体而言,他们的努力都加深了人们对于人文科学的理解方法论和自然科学的实证方法论之间关系的理解以及综合它们的基础的理解。这无疑为社会科学方法论的建构提供了直接的理论前提。

二、基于唯物史观融合传统社会科学方法论

篇4

随着体育社会实践活动内容的不断丰富,体育社会学的应用研究越来越广泛,该学科成为体育社会科学领域中常用的学科名称,它的性质和作用得到了较充分的讨论和界定。但是,何为体育社会学的研究视角,却很少有人问津。从学科方法论上探讨体育社会学与其相近学科之间的关系,远没有引起学术界足够的重视。似乎只要对体育领域的社会现象进行研究就可以冠之为体育社会学研究视角。其实,研究视角不同于一般的分析角度。“研究视角是科学共同体普遍认同的思维框架,是一种研究的范式,也是对研究对象、研究方法、研究内容等的更高层次的概括和抽象,具有较长时期的稳定性;分析角度则是研究者个体对研究对象具体属性的选择性研究,或者是对研究过程的不同方面的选择性研究等,可以随意转换”。体育社会学是体育社会科学体系中的一门基础学科,体育社会科学体系中的诸多基础学科视角为我们认识体育现象的本质与规律,及促进现代体育的发展与繁荣都可以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对体育社会学研究视角的认识深刻地影响着体育社会学的学术规范。本文主要通过对体育社会学研究视角的探析,借以明了体育社会学的学术空间,同时也试图揭示体育社会学在体育科学体系中的价值。

1、社会科学一些学科研究体育现象的视角

社会科学是科学文化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科学研究肩负着两个使命:一是,提供理解具体问题的新知识并提供解决意见;二是,为社会成员提供考察社会现象的主要形式。这两个使命的有机结合将有效地推动社会科学向着专业化与独立化的方向发展。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不仅受其研究使命的制约,而且还受到社会分工方式与水平、大学设定学科的需要等的影响。近代以来,社会科学的发展呈现出学科独立和专业化分工的格局,从本质上说,是社会科学发展的必然过程。但是,社会科学在自身建制化的过程中,由于过度强调职业标准的独特性、专业语言和理论体系的统一性以及研究调查的客观性和定量化,在一定程度上的确造成了与公众的隔膜。美国学者罗伯特·N·贝拉认为:“关心整体并不意味着把来自各个专业学科的事实加在一起。这类事实只有依据一种能包括各专业学科、又能形成一种整体概念的参考系统来加以阐述才会变得具有重要意义。这种概念不一定能简单地从寻常所谓的跨学科研究中形成。因为社会作为一个整体,它所涉及的知识不只是来自邻近学科的有用见识,而是完全超越学科界限的”。由于社会问题具有很强的综合性与复杂性的特征,所以,任何一种社会问题的解决仅仅依靠单个学科的知识是远远不够的,它必须建立在多学科、多视角的整合与分析的基础之上。

体育社会问题的复杂性与综合性同样要求体育领域的社会科学研究必须在一定程度上削减它的学科边界存在的张力,并在多学科或跨学科的领域对其做出一种积极的回应,因此,运用多种社会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分析体育现象,并揭示体育社会现象的发生发展规律,是我们认识体育社会属性的必需手段。体育社会科学是研究体育与人、体育与社会相互关系基本规律的学科群,主要相关学科有哲学、史学、文化学、伦理学、教育学、社会学、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等。用社会科学对体育这一社会现象进行研究,旨在从理论上做出阐释,为体育社会文化的传承和发展方向做出评判,为在实践中进行体育决策、建立和完善我国体育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学者们运用众多社会学科在体育领域的大量研究形成了诸多社会科学的分支应用学科,如体育社会学、体育经济学、体育管理学、体育法学、体育史学等。这些学科由于理论原理与分析框架的不同.在分析体育社会现象时,给我们提供了不同的学术视角。如体育社会学与体育史学就是研究内容相近,研究视角却存在本质差异的学科。体育社会学是运用社会学的基本原理、基本方法来解释体育领域中的社会现象,分析其原因,给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如体育群体的特征与互动形式、体育组织的结构与功能等。体育史学是根据体育发展的时序性,研究体育文化的产生和发展、进化与退化、分化与组合等现象,通过对体育发展与演进的过程研究,对体育的历史进行系统的认识。体育史学以时间的概念为基础,是对体育现象发展过程的历时性纵向研究。体育社会学虽然也进行历时性研究,但体育社会学研究的目的是在纷繁复杂的体育现象中寻找具有本质的、相对稳定的、重复性的联系或关系,从而对体育现象进行解释与预测。

2、体育社会学研究的方法论

方法论是关于方法的基本性质、结构、类型以及合理性标准等内容的理论系统。体育社会学方法论是关于体育社会学研究方法的理论,是其学科研究视角形成的理论基础,对体育社会学研究视角起着规范与指导作用。体育社会学方法论涉及相互联系的3个层次,即哲学方法论、一般社会学方法论和体育社会学方法论。

在知识领域,理论既是关于研究对象的描述和解释,又是关于研究对象的研究工具。也就是说,理论不仅是关于认识客体和客观属性及其运动规律的反映和表述,而且还是在已有的、被实践证明是正确的知识基础上向新的知识领域渗透的工具。从这个意义上说,理论就是方法。哲学作为理论的最高形式,无论是对于自然现象的研究,还是对社会现象的研究都具有指导作用。哲学理论既是表述社会现象的最高理论,也是认识社会现象的最一般方法。哲学的精髓是唯物辩证法,唯物辩证法是关于社会发展和社会认识的理论,它准确地反映了“在现实的历史过程中继承和否定的统一”和主客观因素“在社会认识中的相互关系”。因此,唯物辩证法在体育社会学研究中具有特殊重要的地位。具体地说,唯物辩证法是帮助社会学研究者确定研究方向,制定研究提纲,编制研究程序和选择研究方法的最高原则系统。哲学方法论是体育社会学方法论的基础,对体育社会学方法论具有指导作用。体育社会学与哲学的关系,是具体的社会科学与哲学科学的关系,是特殊与一般的关系。体育社会学的最基本的任务是研究体育活动中的各种社会现象,揭示存在于体育活动中的社会现象的本质、相互联系及其发展规律。在对体育社会现象的研究过程中,无论在理论前提预设上和在基本世界观和价值观的导向上,都受到一定哲学世界观的影响。

对于体育社会学研究者来说,仅仅具备正确的思维方式是不够的,他还需要具有一般取向的社会学理论作为自己研究的出发点,一般社会学理论是体育社会学理论的方法论基础。一般社会学理论给出了社会学基本概念和概念间的关系,提供了社会学理论的结构框架及结构变量的相关分析。体育社会学理论的架构是在进一步分析一般社会学理论给出的基本概念及其联系基础上得到的,体育社会学理论要给出研究者的是“具体变量”。体育社会学方法论包括作为研究的基本原理的理论假设和价值观念,还包括研究者用来解释资料、引出结论的标准或准则。体育社会学方法论指导着体育社会学研究者怎样提出假说,怎样选择必要的证据来说明自己的理论观点。具体地说,体育社会学的学科方法论必须涉及以下几个方面:1)体育社会学研究中的理论与经验的关系问题。在这方面,既要研究社会学理论向体育现实经验的渗透,用社会学理论解释体育现实经验,又要说明体育现实经验对社会学理论的支持。2)体育社会学理论的发现或形成问题。研究和论述体育社会学理论探索活动范围内的合理性标准和准则,分析和确定评价与接受理论的准则。3)体育社会学理论的结构和功能问题。对体育社会学理论做出静态和动态的结构分析,揭示体育社会学理论的解释、预见等功能。4)体育社会学的发展问题。研究体育社会学理论的演变与更替过程的合理性标准和准则。

综上所述,体育社会学研究者经过哲学方法论的指导、一般社会学理论的提示和体育社会学理论的概念分析,最终得到了关于体育社会现象的具体变量和理论框架。只有经过这样一个理论思维过程,才有可能全面、完整、准确地把握体育社会现象中各要素的本质特征和要素间的本质联系,才有可能提出各种具体的理论假设,从而保证体育社会学经验研究的质量。

3、体育社会学研究体育现象的视角

体育作为一种社会文化现象,运用多维视角进行研究是必要的,但并未说明任何可能性,在说明一种研究视角时,人们最容易犯的错误就是把对象体系和理论体系相混淆。“研究视角并不是依据对象体系来划分的,而是根据理论体系来划分的,对象体系只是说明了某种研究视角的必要性,理论体系才能说明某种研究视角的可能性”。体育作为一种客观存在的社会现象,只是为我们提供了对象世界,体育社会学的研究视角是否形成,主要得看体育社会学是否形成了一套比较系统的概念、命题、假设及理论原理以及一个比较完整的相关分析框架。从体育社会学的学科演进而言,早期的体育社会学研究多为社会学家的零散研究,如美国社会学者朱步林于1898年在《美国社会学杂志》上发表的“芝加哥的市立运动场”及1918年美国社会学者罗斯发表的“作为社会问题的成人娱乐”等。直到20世纪60年代以前,体育社会学的研究只限于体育与闲暇及体育与文化的关系的研究。20世纪60年代后,不论是竞技体育还是大众体育在国际社会都得到迅猛发展,体育这一社会现象引起学术界的广泛关注,体育社会学的研究领域逐渐扩展到社会学研究的核心领地,如体育与政治、经济等的关系、体育群体、体育组织、体育社会问题、体育社会化等诸多领域。原波兰科学院体育科学委员会主席毕格纽·克拉夫契科与巴巴拉·克拉夫契科在“波兰体育社会学”一文中对西方体育社会学的总结指出,20世纪60年代后,体育社会学才真正独立起来,并在理论研究与经验研究上都获得了全面进展,西方体育社会学在60年代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社会转型与农村体育、城市体育、精英体育的社会学问题等领域;70年代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体育职业化问题、政府管理体育的职能、体育组织的社会学问题及体育在现代社会中的作用等领域。伴随着体育社会学研究成果的不断涌现,体育社会学的学科地位渐渐得以确立。体育社会学的发展与体育运动面临的越来越多巫待解决的社会问题密不可分。因此,体育社会学领域的研究通常更重视应用性研究,探讨解决实际问题的办法。 x 综上所述,体育社会学是从社会学研究中分化出来的,是社会学理论在体育领域的大量应用研究后,形成的一门社会学分支学科。在理论上则是运用社会学的思维方式和基本原理来解释体育领域中的社会现象,分析其原因,给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在研究体育群体时,社会学为我们提供了研究体育情境中社会互动的基本概念与理论方法;在解释体育游戏与运动竞技对参与者的社会影响时,社会学为我们提供了角色规范理论,使我们对体育社会化的研究成为可能;在研究体育组织时,社会学的结构功能论为我们提供了功能分析框架。例如,职业体育组织的经济行动、政治行动和社会行动是分别执行职业体育组织的生存与发展、达到特定目标、行动整合与模式维持的功能,相对于职业体育组织的结构功能框架来说,职业体育组织行动的合理性,主要看它是否能维持职业体育组织的系统均衡,我们经常可以看到,一些职业体育组织举办贩灾义演活动、到社区与球迷搞联欢活动,如果从经济学的投人产出角度看,可能是不经济的因而是不合理的活动,而从功能分析的角度看,却有它的功能合理性。此外,在研究方法上,体育社会学也是直接援用社会学的研究方法,如社会调查中的问卷调查法、访谈法等,并对某些具体的体育社会问题,采取定量的分析。

4、当代杜会科学研究对象趋同与融合趋势扩大了体育社会学的研究视角

目前,“在社会科学中流行的分类方式是按照学科来分,并且认为特定学科的独立性是与特定的研究对象相联系的,研究对象决定特定学科的属性和研究方式”。但是,在具体的研究过程中人们发现,往往许多学科共同研究某一研究对象,或者说,研究某个对象是单一的学科无法胜任的,这样,传统的社会科学分类和组织方式发生了危机。在社会科学的研究中,经常需要考虑和解决的,不只是学科内的问题,还有学科之间的关系,而且,这种学科之间的关系也不只发生在社会科学内部,还要处理与自然科学、人文科学的关系,或者说,把在自然科学长期发展中所酝酿的科学精神以及人文主义传统或人文科学在历史中所孕育的人文精神,引人自己的研究中,借以拓展自己的思路,形成新的研究方法。这不仅是社会科学研究的组织和管理问题,也是一个创造学的问题,局限于单一的学科和角度,往往会妨碍社会科学的创新和发展。

从学科分化史来看,研究对象、方法、范畴、领域、内容、路线、主题等,在不同时期都曾单独或组合成为学科分界的标志。经验告诉我们,这些标志性的东西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发生变化。近半个世纪以来,社会科学各学科不断交叉、渗透,以往以研究对象、研究方法为分科模式的科学,如政治学、经济学、历史学、社会学、人类学等,其研究对象逐渐趋同,研究领域逐渐重叠,研究方法互相借鉴。社会科学出现了不可忽视的融合趋向,学科分化与交叉已成为一种重要趋势。先生曾对社会科学之间的关系做过精辟总结,“多科并存、紧密交叉、互相促进、共同发展”。

当代社会科学研究对象趋同与融合的趋势表明,任何研究对象都不可能成为某些学科的世袭领地,体育社会学作为一种极具应用性的新兴学科,在当代社会科学研究对象趋同与融合的背景下,研究视角变得更加广阔,研究领域也不断拓展。自1898年起美国学者朱布林和阿米里肯就开始从社会学视角研究体育现象。但直到20世纪70年代,体育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大多集中在大众体育领域,20世纪70年代后期以来,体育社会学的研究对象与体育教育学、体育经济学、体育管理学、体育心理学等学科的研究对象相互重合之处越来越多,体育社会学的视角涉及到体育教育、职业体育、运动训练等诸多领域。如体育消费既是当前体育经济学研究的重要课题,也是体育社会学关注的热点,从体育社会学视角分析体育消费,并不仅仅是因为体育消费具有一些独特的非经济特征,更重要的,是因为体育社会学研究体育消费有自己的理论框架和分析工具—社会学中的互动理论、交换理论、冲突理论等,它们较之体育经济学所运用的供给需求分析、消费积累分析、投人产出分析等理论是一些不同的理论模式。尽管它们分析的对象可能是同一社会现实,但体育经济学侧重的是供给与需求关系对体育消费的影响,体育社会学侧重的则是家庭及社会群体等对人们体育消费的影响。以体育与暴力为例,心理学从本能论的角度认为,暴力攻击性是与生俱来的、独立的、本能的心理倾向;体育社会学则将体育运动看作消除社会暴力的安全阀,认为打击对方的运动就是一种被压抑的攻击驱力的释放或宣泄的替代过程。在这些领域形成的诸多体育社会学的研究成果,不但促进了体育社会科学的繁荣,也显示了体育社会学的学科价值,体育社会学所独具的综合性研究视角,为人们更加深刻地理解体育社会现象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

5、结论

1.体育社会问题的复杂性与综合性要求体育领域的社会科学研究必须在一定程度上削减它的学科边界存在的张力,并在多学科或跨学科的领域对其做出一种积极的回应,体育社会学、体育经济学等诸多社会学科由于理论原理与分析框架的不同,在分析体育社会现象时,给我们提供了不同的学术视角。

篇5

在讲坛上一般是否应该进行实际的价值判断的问题本身就是一个政策的问题,因而它最终只能由个人根据自己的价值判断而对大学的任务所取的观点来决定。韦伯批评了种种不合时宜的德国教授们在大学课堂的言行,认为“如今的大学生在教室里应当向自己的教师学到的东西,首先是熟练地完成给定的任务的能力;其次,承认事实,即使是令人不堪的事实,然后把关于它们的规定和自己的价值态度区别开来;第三,使自己服从职责,因而首先抑制不必要地表示自己个人兴趣和其他感受的冲动。”提出在每一项职责任务中,承担任务者应当克制自己,排除那些不属于职责的东西,而最需要排除的是他自己的爱与恨。

韦伯认为经验科学只能告诉人们事实怎么样,它可能怎么样,但决不指导人们应当怎么样,因此关于实在的经验认识的科学必须拒绝承担价值判断的任务,从而保持科学认识的客观性和中立性。科学研究者在涉及社会事实时,应当克制对它公开发表个人见解,韦伯写道:“一个职业‘思想家’如果有什么职责的话,他所迫切要做的便是,面对时下盛行的理想,哪怕是倾人的理想,都要保持个人才智的清醒,倘有必要,就需‘逆潮流而动’。”韦伯深切地认识到研究者在科学研究的过程中和做学术报告时需要回避价值判断,不借科学研究来鼓吹自己的价值观;正是在这些因素之下,韦伯提出了“价值无涉”的概念。

韦伯写《社会科学和经济科学“价值无涉”的意义》这篇论文的意图在于,批判德国的教授们利用自己不受攻击的权威在学术讲坛宣扬自己的价值观点,混淆了价值判断和关于经验事实的科学知识之间的界限。在韦伯看来大学教授不能任意的发表其价值判断。即应该做到价值无涉(价值中立)。所谓价值无涉是指要求研究主体按主观愿望选择了所要研究的问题之后,应该客观地描述关于所要研究问题的全面资料和对这些资料进行科学分析所得出的结论,而不管这些资料和结论是否与研究主体、社会或者他人的价值观念相冲突、相对立。

价值无涉这一原则首先是由韦伯提出的社会科学的客观性原则,今天在社会科学领域内依然广为接受的标准。社会科学是否需要坚持“价值无涉”的原则,引起了学者的广泛争论。这两种立场在中国社会学界争论了十几年,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刊登在《社会科学研究》杂志上的郑杭生教授和李金教授之间的争辩。

李金教授对社会科学研究中坚持“价值无涉”的立场是持基本接受的态度。他在《为“价值中立”辩护》一文写道:“在中国社会学界正如在社会科学的其它领域一样,有一种十分流行的观点,即主张我们应当在社会科学研究中坚决拒斥价值中立的研究立场。

郑杭生教授对“价值无涉”立场是批判的接受。他在《究竟如何看待“价值中立”?――回应〈为“价值中立”辩护〉一文对我观点的批评》中写道:“‘价值中立’作为一种来源于实证主义的科学观,是一个在总体上包含根本缺陷但又有局部合理性的西方社会学方法论原则,是一个在国外学术界有严重分歧、毁誉参半、仍难一致的争论问题,是一个在本质上与相左但又有部分一致的理论命题,因此,对它极有必要采取具体分析的态度,既不能全盘肯定,把它夸大为我国社会科学的普遍的方法论原则,也不能全盘否定,将它说得一无是处,连它包含的合理因素也否认了。”

郑杭生教授倾向于批判,他提出用“实事求是”的原则来代替“价值中立”。他在《关于我的社会学定义――序董驹翔主编的〈社会学〉・答我的一些批评者》一文中写道:“总之,我与那位批评者的分歧根本不在要不要科学性,在坚持科学性上我丝毫也不亚于他;分歧在于科学性能否通过所谓‘价值中立’来达到。我认为通过所谓‘价值中立’不仅不能达到科学性,还会引起十分有害的后果;在我看来,科学性只有通过实事求是才能达到。”

在我看来,对“价值无涉”我们应该做到批判的保留,而不是简简单单地认为要完全接受或者是全面地、彻底地抛弃。“价值无涉”原则在韦伯那里是一种原则,而非方法。是以解决实际出现的问题为出发点的,这也是科学研究过程中所要求的基本态度。因此,我认为在大学教学的过程中大学教师可以适当地进行价值判断、发表其主观性的评论。以让学生能够更好的了解老师的思想,使大学课堂充满活力、学生更加愿意地加入课堂讨论,增加其知识,开阔其视野。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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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结构化理论的针对性

要认识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必须首先了解他的“双重解释学”。“双重解释学”是吉登斯关于社会学元理论问题的一种表述,其基本涵义是:社会科学观察者必须从解释学角度掌握生活的各种描述,然后将这些描述转化成社会科学的话语范畴,这些话语范畴同时也为普通的行动者解释与掌握,并重新纳人到社会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中。

吉登斯深刻地探讨了作为结构化理论前提的社会学元理论的核心问题,即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差异性,批判了社会学中从孔德到涂尔干等人形成的“自然主义”和“功能主义”倾向,在解决生活世界与社会科学专业性世界之间的关系以及社会科学的基本性质与任务等问题上,提出了“双重解释学”。以此为出发点,通过广泛的批判、借鉴其他社会学流派以及心理学、历史学、地理学等其他学科的研究成果,形成了他的结构化理论。“双重解释学”划清了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本质差异,指明了社会科学的实践内涵及与日常生活世界的紧密的互动关系。

与自然科学的“技术性”应用比较起来,社会科学的发现似乎只具有较少的原创性。但吉登斯认为,这并不能说明社会科学较之于自然科学不重要,相反,正是因为社会科学具有本质上的实践性品格,所以它对社会生活的影响是某种持续不断的过程,因为它参与到了社会生活的反复不断的建构过程中。比如没有社会科学“”、“民主”等现代概念,现代国家是无法想象的。

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针对社会学传统中的主观主义和客观主义,努力实现二者的统一。主观主义与客观主义或个体主义与整体主义,是传统社会学理论中两个相互对立的方法论研究取向。秉承孔德“社会物理学”研究理路,迪尔凯姆认为,社会学应当而且能够像自然科学那样研究社会现象和社会问题,他称这样的社会现象和社会问题为“社会事实”(socialfact)。在迪尔凯姆看来,“社会事实”具有客观性、强制性以及社会性。而在吉登斯看来,主观主义和客观主义、个体主义和整体主义的二元对立思维方式及其理论传统,对社会学来说本身就是错误的,它们仅仅是哲学二元论思维方式在社会学领域里的一种深层反映。因此,这样的社会学方法论必然无法解释、说明和把握社会的真实结构,必须用一种新的社会学理论去超越上述方法论的对立。

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也是针对帕森斯、墨顿等人的功能主义社会学方法论的。他试图努力打破功能主义神话,在关注社会宏观结构中实现宏观与微观的有机整合。其实,针对社会学方法论中的主观主义和客观主义二元论研究倾向,很多社会学家表示出越来越多的不满,试图用一种新的理论统一社会学二元论。同时,社会变迁的现实也需要对传统社会学方法论进行变革。

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也针对“二战”以后欧美各国社会变迁的实际。他试图超越“左”和“右”,寻求社会变迁的“第三条道路”,以真正实现现代性的自我认同。与哲学方法论所追求的形而上学不同,社会学始终关注社会现实问题,注重“经世致用”。因此,社会发展道路、社会发展模式以及社会发展动力等社会发展问题也就成了社会学关注的对象。

二、概念建构和理论批判的结果

吉登斯在《社会的构成》中将心理学、人类学、语言学等领域的成果融合起来,构建了一些具有一定解释力的概念,并在对社会学理论内部的各派理论进行大清理的基础上形成了他的结构化理论。这一过程与他的“双重解释学”思想是有内在呼应的。

吉登斯提出了结构的二重性,进一步阐明了结构和人的能动之间的互相生成的关系。结构,一方面是人类行动的产物,另一方面又是人类行动的中介。在这种社会实践之中,结构实现了生产和再生产的过程,这就是所谓的结构化。因此,结构并不是对人的行动的一种制约,它更多的表现为某种使动性。可以看出,吉登斯是试图重新界定结构的概念,以“二元化”来代替“二元对立”,以实现社会学方法论中个体主义与整体主义的统一。

吉登斯认为,个人所生活的社会本身是丰富多彩的,其中既有社会从宏观结构层面上对个体的制约,也有个体主观能动性的发挥,这两者相互统一于社会有机体中。她主张抛弃个体与社会的二元论,因此行动就必定是一个核心概念。更重要的是,行动不仅仅是个体的特性,也是社会组织或集体生活的要素。吉登斯认为:“在社会研究里,结构指的是使社会系统中的时空‘束集’在一起的那些结构化特性,正是这些特性,使得千差万别的时空跨度中存在着相当类似的社会实践,并赋予创门以‘系统性’的形式。”这样一来,吉登斯就将这样两对关系化约为一对关系—社会结构与个体行动的关系,并试图在这二者之间实现架通。他主张用结构二重性代替二元论。认为行动者和结构二者的构成过程并不是彼此独立的两个既定现象系列,即某种二元论,而是体现着一种二重性。由此,吉登斯逐渐开始撩起他结构化理论的神秘面纱。他承认结构在整体上对作为个人存在的社会行动者及其行动具有某种“强制性”和某种意义上的不可选择性,但却不像涂尔干那样,强调前者对后者具有决定性的制约作用;他承认无论思考多么宏观复杂的社会问题,都要对主体以及主体的能动性有精微确切的理解,但却不像许多解释社会学家一样,一味强调个人是社会的惟一构成要素,埋头于人的具体行为、动机而不顾整个社会系统的反应。他坚持认为在社会理论中“结构”是一个必须的概念,但他关于这个概念的观点与英美功能主义和法国结构主义中的结构概念不同。英美功能主义中的“结构”概念是作为一个“描述性”术语出现的,法国结构主义是以还原的方式来使用这个概念的。他认为“结构”概念的这两种使用方法将导致从概念上模糊能动的主体。

吉登斯认为,不应该将行动看作是分散的实体。理性、动机和意图等,不是互不联系的单个行为的总和,而是一种不间断的行动流,一个我们不断地加以监控和理性化的过程。反思性指“持续发生的社会流受到监控的特征”,反思性展示了实践将能动者与结构、主体与客体联结起来的过程。人的行动是有意图的,但结果却并非是完全可以预期的,意外后果也是行动的结果。而正是存在着意外后果,才使得社会的再生产与系统的再生产有了存在的意义,保证了社会与系统生产的非复制性,同时也可以解释人类历史不断演进与社会的变迁。因此“能动行为”和“行动”的问题就在吉登斯的整个分析中占据了极为重要的地位。所谓社会再生产,主要指的是行动者之间的交互作用,即双方都在场的交互作用;系统再生产则是群体和群体之间的交互作用。吉登斯希望用这两者来化解微观和宏观的对立。系统整合的机制是以社会整合的机制为前提的,时空的伸延与扩展将二者联结起来。

在吉登斯看来,社会整合主要指的是行动者之间的交互作用,即双方都在场的交互作用,也就是面对面的互动,而系统整合则是群体与群体之间的交互作用。行动者具有反思能力,社会整合就是建立在行动者的反思性监控与互动的例行化、区域化的基础上的,行动的例行化与区域化保证了跨越时空条件下社会互动的有序完成。吉登斯认为.在前现代社会中,由于时空的有机统一以及国家和市民社会的统一,使得系统整合从属于社会整合;而在现代性社会中,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人们社会交往活动的扩大化,产生了时空分离以及国家和市民社会的分离,民族国家的兴起。在吉登斯看来,宏观社会结构的力量使得系统整合成为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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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社会学是把知识作为研究对象,研究知识与社会系统之间关系的科学。“知识人”是知识社会学的一个重要概念,依据知识社会学的意义,我们可以把它理解为依赖并参与知识的社会人。在知识社会学看来,教师是知识人。

波兰著名的知识社会学家弗·兹纳涅茨基是知识社会学领域中对教师角色有深人研究并做出巨大贡献的代表,他曾在《知识人的社会角色》一书中创建了知识人的社会角色分类方法。他认为,“知识人”作为一类社会人,是一群专业化了的人,他们在社会生活中扮演着不同的社会角色,每一个知识人在社会中扮演什么社会角色,取决于他参与什么样的知识系统和如何参与知识系统。即,“知识系统”不同,“社会圈子”就不同,角色的行为规范也就不同。

“社会圈子”是弗·兹纳涅茨基的社会角色分类中的一个核心而关键的概念。他把知识人置于某一个“社会圈子”来进行考察,根据知识人在自己生活舞台中的“自我”、“地位”和“功能”,从而区分出知识人的不同社会角色类型。(1)社会圈子:就是参与社会角色的或大或小的一群人,在社会圈子与角色之间有一股大家共同认可的凝聚力,角色成员都受这种凝聚力的约束。(2)自我:每位“社会人”被他的圈子想象成是一位有机的心理实在,他有“自我”,他意识到自己的身心存在和其他人如何尊敬他。如果想做他的社会圈子需要他做的那种人,他的“自我”就必须按照他的社会圈子的意见,在体力和智力上具备某些品质。(3)地位:被某一社会圈子所需要、并具备圈子里他扮演的角色所需要的品质的人,他的社会圈子就会授予他一定的权利,具有确定的社会地位。(4)功能:在获得权利和地位后,他必须执行一定的社会功能,他有义务完成一定的任务,以满足他的圈子成员的需要。

弗·兹纳涅茨基后来将“社会圈子”、“自我”、“地位”和“功能”四个概念作为一个系统,构成社会角色分类的范式,对知识人进行系统的比较分析,从而将知识人进行角色分类。

二、知识社会学视角中的大学教师角色

依据弗·兹纳涅茨基角色分类方法,对大学教师角色进行分析。首先,大学教师的社会圈子,就是参与大学教学、科研与服务的一群人,作为一个专门群体,其内部具有很强的凝聚力,有大家必须共同遵守的规范。其次,每位大学教师都是自己群体中的一份子,在群体中占有一个“位置”。对于占有某个位置的人,人们对他都有一定的期望,也包括他本人的自我期望。第三,大学教师有自己的权利和地位。除了作为一般公民所享有的一般社会权利之外,大学教师还作为专职教育者享有如教育自由权等特殊社会权利;地位包括政治待遇、经济收人、生态地位及其他物质与精神上应获得的地位,他们应该受到社会的尊重与承认。第四,大学教师在享受权利和获取地位的同时,必须发挥自己在教书育人、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参与高等教育竞争等方面的功能。

在弗·兹纳涅茨基角色分类框架中,教师被划归在“学者”类型下面的“知识的传播者”这一亚类型中,他认为教师就是教育者。因此,教师作为知识人的特点是:拥有知识,但不发展知识;是学者,但不从事知识的发现和创造工作;不断获得知识,并把这些知识传递给新生一代。教师作为知识人依赖的是人类已有的知识系统中对个体社会化有帮助的并为自己所拥有的知识,参与知识的方式是传播知识。教师与知识之间的关系是传承而非创新。

显然,在教师(包括大学教师)角色问题上,弗·兹纳涅茨基的“知识传播者”观是需要突破的。依据知识社会学的理论,通过上面对大学教师社会圈子、自我、地位和功能分析,我们认为,现代社会的大学教师属于知识人,他是“知识的传播者”、“知识的组织者”、“知识的贡献者”和“知识的创造者”的有机结合体。大学教师不仅要在教育过程中组织好知识,把知识传授给年轻人,为他们未来成为组织社会中的成员作好准备,还要从事自己专业领域的科学研究,创造新知识,为本学科、本专业知识的发展做出贡献。大学教师作为知识人依赖的是自己拥有和发现的,并对学生发展、社会发展和某学科专业发展有帮助的知识;参与知识的方式是发现、组织、传播和创新知识。

三、知识社会学在大学教师角色研究中的应用价值

1.知识社会学为大学教师角色的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

以往对大学教师角色的认识有许多,但绝大多数是把大学教师作为社会成员和学校成员或是从社会化承担者和社会化承受者的角度进行分析和解释。知识社会学把知识作为研究对象,研究知识与大学教师角色之间的关系,为大学教师角色开辟了新的研究视角。

在弗·兹纳涅茨基的研究中,把知识人作为研究的对象,研究知识人在社会中扮演的社会角色,并依据知识人依赖的知识系统和参与知识的方式来进行社会角色分类,认为依赖的知识系统和知识的参与方式不同则知识人的社会圈子、自我、地位、功能也就不同。他的这一研究方法论在大学教师角色研究中的应用价值就在于它能启发我们思考知识与大学教师之间的关系问题,即引导我们思考大学教师作为知识人依赖什么知识和怎样进行知识参与的问题。也就是说,大学教师的知识人社会角色定位,意味着对大学教师角色的研究要从知识社会学的角度去进行。可以说,知识社会学的研究方法为我们开辟了大学教师角色研究的一个新的领域,提出了许多新的研究课题。

2.知识社会学对知识人的解释有助于我们对大学教师专业化问题的理解

(1)大学教师是“专业化”了的知识人。在知识社会学的视野里,大学教师是作为知识人被认识的。大学教师在这里被作为学者中的一类,同其他学者类别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毫无疑问,大学教师应该具有广博的知识和发现、创造新知识的能力。但是,大学教师究竟应该具有怎样的知识和怎样拥有这些知识是一个需要明确的问题?因为“有知识的人”并非等同于“知识人”,它们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知识人是依赖并参与知识系统的人,所以是专业化了的一群社会人。大学教师是知识人一一这是教师专业化理论研究的基点,从这个前提出发,大学教师的专业化问题才具有研究的可能性。大学教师的专业化追求的是大学教师作为知识人品性的提升、知识专业水平的提高和获取知识能力的增强。一个不是知识人的人,根本就不应赋予他大学教师的权利、地位。这是大学教师专业化问题上,知识社会学方法论提供的思想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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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从文体而言,它是对教学领域的现实问题或理论问题进行科学研究探索的具有一定价值的论说文.从侧重点不同,分为学术论文和理论论文。经济学本科的毕业论文一般为理论论文.理论论文是以议论为主要表达方式来探讨、论述理论问题,表述理论研究的成果,或应用理论对现实问题进行分析、说明、提出对策办法,并提升到理论高度的一种著述文体.由于毕业论文的写作,具有总结理论学习成果,培养学生的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性质,就不能简单地重复已有的结论,而是从已知求未知,具有一点新的思想深度和自己的观点、主张。

(二)撰写毕业论文的目的

毕业论文的撰写和答辩考核是取得高等教育毕业文凭的重要环节之一,毕业论文是高等教育完成学业的最后一个环节,它是学员毕业的标志性作业,目的在于总结专业理论的学习成果,培养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也是衡量自考毕业生是否达到全日制普通高校相同专业相同层次的学力水平的重要依据之一。毕业论文的撰写和答辩是整个学习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学员要有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绝不可应付了事。

(三)毕业论文的基本要求

1、首先毕业论文应符合社会学科类论文的基本要求,这有以下几个方面:

(1)思想性:社会科学各学科是思想性很强的学科,它反映了作者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所以我们必须以为指导,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来看待我们周围的客观事物,在科学理论的指导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2)学术性:学术性是学术论文的基本特征。毕业论文的论点和论证不能只停留在描述事物的外部现象,而应在立论和论证过程中尽可能触及事物内部较深的层次,深入剖析事物的内在本质揭示出事物的规律性。

(3)科学性:毕业论文的撰写应以正确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为指导,以科学理论和科研实践为基础,采取严谨的态度去探求未知,得出结论。论文的科学性还体现在论文的立论要客观、正确;论据要可靠、充分;论证要符合逻辑,严密、有力;表述要严谨、准确。

(4)创造性:创造性的核心是创新。在毕业论文撰写时要注意对所研究问题采取新的分析方法,得出新的观点,不能只重复前人的研究或人云亦云,不要大段复述已有的知识。当然,创造性并不排斥继承性,事实上,创造性是在继承基础上的创新。

2、除了以上四点外,毕业论文还应达到一些特定的要求:

(1)符合本专业教学的基本要求,应围绕自己所学专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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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B56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728(2009)06―0103―03

皮埃尔・布迪厄(1930~2002)出生于法国比利牛斯-大西洋省的丹郡的一个底层中产阶级家庭。早年的布迪厄就生活在法国南部小镇德甘(Deguin)这个偏远的农村地区并说一口地道的当地方言。靠着自身的聪颖和勤奋,布迪厄先进入了波城公立中学,随后又进入了著名的、学术上筛选严格的巴黎路易-勒-格朗公立高中(1949~1951)。1951年,他进入了素有培养法国知识分子和精英的渊薮之称的巴黎高等师范学校,在那里,他准备哲学教师资格会考,同时还在巴黎文学院修课。1954年通过教师会考成为中学哲学教师。1958年应征入伍,到阿尔吉利亚为军队服务,从那里,布迪厄开始了他的社会学工作。1958年与1963年发表的两部著作――《阿尔吉利亚的社会学》和《阿尔吉利亚的劳动与劳动者》引起了知识界的关注,从而奠定了他的社会学家地位。1968年至1988年任法国国家科研中心教育文化社会学中心主任,并创办了《社会科学的研究行为》。1981年进入著名的法兰西学院执掌社会学教席,达到其学术生涯的巅峰。2000年,他被英国皇家学院授予赫胥黎奖章。

对于布迪厄的一生来说,其个人思想历程与学术旨趣是与其社会出身背景紧密关联的。由于来自法国西南的偏远外省,布迪厄被其巴黎的同辈看作“乡下人”和“外来人”,一种客观上和主观上的外在性与他异性使得他在高师学习的每时每刻,都难以遏制地感到不自在。布迪厄称这使他与法国社会的核心制度,乃至知识界的体制处于一种外在性的关系当中。以至即使在成为了法国最富声望的科学机构法兰西学院当时唯一的一位社会学教授后,布迪厄仍称自己“从未感到心安理得地做一个知识分子”,“在学术界从没有宾至如归的感觉”。

在过去30多年里,布迪厄撰写了大量著作,至少发表了343种作品,尚有大量论文至今未曾问世。已出版的著作主要有:《教育,社会和文化的再生产》(1970),《实践理论大纲》(1977),《区隔》(1979),《实践的逻辑》(1950),(学术人)(1984),《语言和符号权力》(1991)《反思社会学导引》(1992)等。“这些著作所涉及的范围十分广泛,已经跻身于战后时代最具想象力和最富成果的社会理论和经验研究之列”。然而,布迪厄却“从未要求自己生产一种有关社会世界的一般性话语”。实际上,最充分地奠定其社会学的独创性的,不是某种“已完工的作品”(opus opera-tum),而是其社会学的“做法”(modus operandi),其主要原则体现为非笛卡尔式的社会本体论、方法论上的关系主义和认识论上的反思性。

(一)非笛卡尔式的社会本体论

在本体论上,布迪厄既反对把社会看作实体性的有形结构,也反对把社会当成同自然界一样的外在于人们的纯客观对象,也就是反对将人同社会的关系简单地归结为“主体”与“客体”的二元对立。其社会学研究的一个基本出发点就是,把社会看作是社会中的行动者及其文化的复杂交错所构成的有机生命体。在布迪厄看来,社会一方面是人与人之间、人与其所创造的文化之间的相互关系的产物,这个相互关系是由各种象征性的权力网络为基础所构成的相互竞争的力的紧张关系网;另一方面,它又是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其所创造的文化不断地进行更新和再生产的基本条件。换言之,行动者及其文化创造了社会,而同时社会又构成了行动者生存与创造活动的基本客观条件,反过来制约着行动者的创造活动,成为行动者的生存与创造活动的前提和出发点。这样,行动者就同其社会构成了一种双重结构并处于紧张的互动之中,彼此之间既各自向对方施加影响,又深受对方的制约。用布迪厄自己的话说就是,“社会现实是双重存在的,既在事物中,也在心智中;既在场域中,也在惯习中;既在行动者之外,也在行动者之内”。

布迪厄认为,社会宇宙的结构是以两种方式双重存在的,即初级客观性(objectivity of the first or-der)和次级客观性(objectivity of the second order)。初级客观性包括各种物质资源的分配,以及运用各种社会稀缺物品和价值观念的手段;而次级客观性体现为各种分类系统和身心两方面的图式,在社会行动者的行为、思想、情感、判断等各种实践活动中,这些分类系统和图式发挥着符号范式的作用。社会事实是对象,同时也是存在于现实自身之中的那些知识或认知的对象。即,“社会确实是一个客观的结构,但同样千真万确的是,社会在根本上也是由――用叔本华那句名言来说――‘表象和意志’构成的”。这就是社会世界的双重现实本质。为此,基于一种拒绝将主体与客体、意图和原因、物质属性和符号表象割裂开的非笛卡尔式的社会本体论,布迪厄努力克服那种将社会科学要么化约为只关注物质结构的客观主义社会物理学,要么化约为只强调认知形式或次级客观性的主观主义或建构主义现象学(constructivist phenom-enology)的企图,转而采用一种能够同时包容这两种途径的生成结构主义(genetic structuralism)。因此,布迪厄的社会学是一种结构的和生成性的社会学,被其自称为“结构主义的建构论”或“建构主义的结构论”。

(二)关系主义的方法论

在方法论上,布迪厄提倡多元论意义上的关系主义(relationalism),反对唯理论主义和唯方法论主义,反对理论和实践的割裂,倡导建立一种总体性的科学。与那种声称要么结构要么能动者,要么系统要么行动者,要么集体要么个人具有本体论意义的先在性的方法论上的一元论不同,布迪厄主张关系具有首要地位。在布迪厄看来,上述这类二元论式抉择,同时也是一种实体主义或实在论的思维方式,是一种对社会现实的常识性观念,植根于我们使用的语言,它“更适于表达事物而不是关系,呈现状态而不是过程”。因此,这正是社会学必须予以祛除的。而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对立,以及对应的方法论上的个体主义和方法论上的结构主义的对立,则是受了各种政治对立和社会对立所激发的结果,忽视了二者之间的内在关联以及相互作用,而只能在两个极端之间做出非此即彼的选

择,是危害社会学的“毒瘤”之一。因此,社会科学并无必要在这些极端之间进行选择,因为社会现实既包括行动,也包括结构,以及由二者相互作用所产生的历史,而这些构成社会现实的材料存在于关系之中。

关系主义的方法居于布迪厄的社会学立场的核心,但并不新颖,而是一种广泛的、“源出多门且形态各异”的结构主义传统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传统也可以从列维-斯特劳斯一直追溯到涂尔干和马克思。布迪厄认为,关系性方法是结构主义对社会科学的主要贡献,正是靠结构主义,才使社会科学赢得了人们的尊敬,成了占统治地位的学科。同时,这种与实体主义的思维方式决裂的关系性思维方式,引导人们根据那种将各个要素与其他要素组合起来纳入某个系统――要素只有在系统中才获得意义和功能――的关系来概括每一要素的特征。马克思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写道:“社会并不只由个人所组成;它还体现着个人在其中发现自己的各种联结和关系的总和。”在解读马克思的历史观时,奥尔曼说:“在马克思关于现实的概念中,关系是所有单位中都不可化约的最小单位,而这恰恰是我们理解的症结所在。在马克思那里,研究主题不是只作为单一实体的社会,而是从‘关系性’的角度理解的社会。”一直试图在方法论上超越的布迪厄的独特之处就在于,在理论和实践方面他都持之以恒地运用和推广这一观念。这可以拿其社会学的两个关键概念场域和惯习(均指一些关系束)作为例证。布迪厄认为,概念的真正意涵来自于各种关系,只有在关系中,概念才能获得其意涵,场域和惯习的概念就是从关系的角度进行思考而获得的。

(三)反思性的认识论

“如果说存在着一个使布迪厄能够在当代社会理论的图景中出类拔萃的单一特征的话,那就是他引人注目的对反思性的迷恋。”从他早期在他土生土长的封闭村庄内对当地婚姻习惯所作的研究,到他对他本人作为其重要成员的学术圈的分析,布迪厄一直坚持将其科学工具转过来针对自身进行自我分析。可以说,反思性成为了布迪厄的社会学的一种基本态度。虽然布迪厄没有为如何达到一种适当的反思态度提供单一的方法论诀窍,但是在其有关重要论述中,他还是阐述了他认为进行反思的社会学研究所需要的基本方面。

在布迪厄看来,反思性是社会学研究的必需条件和特定形式,是社会科学实际运用的认识论方案。他认为,每一项社会学研究同时都要求对知识与知识的社会条件进行批评性反思,因为正是这种条件才使得研究成为可能。如果社会学是确定人类实践的社会条件的科学,那么它必须同时也是确定知识实践(包括社会学本身)的社会条件的科学。布迪厄对知识场域的分析表明,社会科学家不自觉的把特定的认识论假设与知识场域的利益转译为他们对社会现象的“解释”。只有通过“社会学的社会学”的实践,把社会学的方法运用于社会学的实践本身,才有望获得一种摆脱知识实践的社会决定因素的方法。在他看来,这一“反思性回归”响应了一种特定的迫切需要,因为“关于社会学实践的社会决定因素的社会学是摆脱这些决定因素的唯一可能的基础”。唯其如此,“社会学的社会学”即反思性是社会学必不可少的部分,是社会学认识论的一个根本性向度。

当然,布迪厄既非是第一个,也非唯一一个倡导反思性的社会学家,但是,布迪厄的反思性的独特之处就在于:首先,他的反思社会学的基本对象不是分析者个人,而是立足于分析工具和分析操作中的社会无意识与学术无意识。其次,他的反思社会学是一项集体事业,而非孤身一人的学究重负。最后,他的反思社会学是力图巩固而不是破坏社会科学的认识论保障。因此,与从根本上对客观性进行质疑的现象学、文本学及其他后现代形式的反思不同,扩大社会科学知识的范围,增强其可靠性乃是其反思性的最终目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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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体育社会学在体育研究中的地位

18世纪后半期体育科学的研究主要是在医学领域内以解剖学和生理学的却识为基础、为了使身体运动的方法合理化以及提高其效果而开展起来的。后来,特别是进入20世纪以后由于借鉴了精神科学以及心理科学的成果,它又以体育中的精神与身体的相互关系为问题,开发了新的研究领域。然而.应用社会科学的方法,把体育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来认识,并把体育社会学作为科学的检验与分析的对象的研究的一部分,从而确立它在体育研究中的应有地位,那是20世纪后半期的事。这个新的研究领域—体育社会学.现在作为一门科学虽然还不大成熟,自成体系的知识的积累也还缺乏、但人们已经理解.从体育是社会现象、文化现象这一观点出发.它主要是根据社会学的理论和方法对体育现象进行分析和考察的体育研究的一部分。诚然,要把体育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来设定科学研究的范围还有一个重大的前提:这就是作为客观上的“体育”应作怎样的规定。为此,我们应该首先澄清目前我国体育概念的明显的混乱,以便排除隐藏在其中的认识上的偏见。

在我国,“体育”这个词所包括的事例是极其复杂而且具有多面性的。例如,作为国家的教育制度,即使在公办正规化的学校,也有课内体育与课外体育之分;在一般社会中,作为“群众体育”,更广泛地开展着各种运动以及文娱活动。如若再作进一步分析,体育作为伴随身体运动的人类活动不但有其共同的方面,而且对于每一个人来说.在身体的生理运动的同时伴随着感觉反应的活动.并且具有要进行活动的心理表象。这种活动不但处在一定的社会文化环境中,而且还是一种以主体和对象相互作用而构成的出色的社会活动。

它使我们认识到.今日的体育在普遍的、形式的概念上已经具有不可否认的多层构造.这是众所周知的.一是因为以前体育的概念不太规范.以致使体育现象本身的个性、特性被迫迁就实践的要求,从而使其机能互相抵销;再就是以此为对象的体育科学研究中,每一个领域或者观点的假定都被暖昧地原封不动地袭用、非建设性的议论在不断地反复着。又由于体育概念在实质上包含着多种意义,因而在对体育现象进行分析时几乎涉及到现今存在的所有科学,并按照各自的理论和方法分散地进行着多方面的知识积累。特别是在我国,虽然作为综合知识的“体育学”已经存在,但其研究领域不但包括身体本身的科学分析、进行运动的动机,由于运动而造成的成长、发育过程的变化,而且还包括人类的潜能,作为存在的体育在社会、文化中的价值等等,而且研究范围还有无限扩展的趋势。但至少在目前,在“体育学”的名称下所集合的各门科学还没有组成明确的有机联系。可以认为,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的体系化工作现仍没有积极地进行。

由此看来,“体育学”作为一门学科体系已经形成的理由是不充分的,研究范围以及方法论这样的一般性问题还没有达到确立的地步,更重要的是既是研究对象又是研究目的体育概念。在我国,体育概念一般来说确实是结合教育观念开展的,其本身只限定于具有一定的教育目的的身体活动,这是不可否认的。就是在今天,扩大了的体育科学的研究事实上也是在教育的既有领域内归纳成体系的。然而,要把体育研究的所有方面直接按照倾向于对事实进行精细的分析以及发现其规律的科学的要求归纳成一门学问体系是困难的,这是因为,体育现象不但可作为没有价值的身体运动来分析,而且,根据不同的目的而行动的人们必然会受到其历史和社会条件的制约,从而获得一定的文化价值。

例如,如果从无价值的角度看由于身体运动而产生的体力的提高,那只不过是系列上的变化。但如果以一定的标准来评价,体育中必定会存在着开辟更新的进步方向的观点。因此,体育研究若全面地寻求体育对于人类生活的作用,其中就一定能加上某种评价。关于体育学的目的,曾有学者说“体育学的目的与数学中的‘数’本身就是学的情况多少有不同,这是因为‘体’本身并不意味着学,只有‘身体教育’才是学”。暗示出在有关体育的研究中.即使是在科学的名誉下进行,也不能完全摆脱与存在于体育中的教育以致人类形成这样的基本价值概念的关系。表明至少在现时,体育研究与身体运动之间不但在研究角度及方法上,而且在对象以及范围上应该作怎样的规定还存在着相当大的分歧,而要使他们在作为横断科学的体育学或者运动学上完全统一起来是极其困难的。

目前,有关体育的研究几乎都是沿用现有的相关学科进行的。而且有一种倾向,为了使现象具体化,所有的领域都显著地依据纯科学的分析方法。但是。如前所述,体育在本质上含有价值的概念,为了使体育学能够成立.必须从人类科学的立场出发,对有关体育的个别学科的研究成果进行有选择的整理并使之体系化。而且.体育学不应该只是作为“学”而存在,还应该在有助于使体育实践更加合理化。并赋予它新的方向方面起积极的作用。因此,在这种情况下的体育不仅对充分地获得适应于现实的知识是有效的,而且还应该承担起总结其观念以及展望新的方向的任务。不言而喻,有关体育学存在的价值问题是重要的.笔者认为,无论今天或将来,不要把体育学只是作为纯科学而独立,而要确立它在实践科学仍至现实科学中的地位,并在此基础上重新定出它的学向范围。为使体育学成为独立科学,有必要填平自然科学与精神科学之间存在的沟壑,要完成这个任务的并不是人类本身,而是人类的教育。从而强调体育学在人类科学之林的位置,也强调了体育学要成为一门独立科学,就必须与教育科学沟通。

2、体育社会学的现状与课题

作为科学,一般都有几个经常和反复的命题,其中尤其重要的是怎样才能适应现实社会需要的问题。特别是考虑到所有科学都与社会的、现实的问题纠缠在一起,具有深刻的关系、不断增加实践性这样一种倾向,体育社会学当然也不能例外。体育社会学作为现实科学正积极地适应社会的需要,并正处在寻求作为科学的具体观点的困难状况中,然而我们必须谋图使它作为学问而独立。基于这样的认识,并根据方法论的观点可有一个大概的概括:

体育社会学一词是考虑到“将来整理从社会学方面对体育进行研究的成果,并把这些成果体系化”而开始使用的,但是,把体育活动作为特别的社会现象来认识,用社会学的理论和方法来分析它,从而把它作为经验科学的一个领域是可以理解的。

体育社会学“是从社会学的角度研究体育的现实和问题.并企图使它更合理化的学问”。这样,他就把体育社会学的研究观点大致置于体育学的基础研究领域。

体育社会学是“从社会科学方面对体育社会进行研究”的一门学问,它的研究有两个分支:一是从社会集团学的观点出发研究存在于体育中的社会现象;再就是从社会文化的观点出发研究存在于社会中的体育现象。从对体育社会学特征的定义上讲,体育社会学是体育学的基础科学,同时又是具有独自体系的独立科学。应该说体育社会学作为学问而应占有的地位,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也就是说,体育社会学不单是作为社会学的应用科学而有助于体育研究;而且体育社会学是把在基本文化教育领域中所开展的人类身体运动的状况作为社会现象来看待的很具有个性的特殊社会学。

总之,体育社会学的研究虽然起初特别有利于教育科学中的教育社会学的发展,但在每一个研究中,它都明显地有其独立科学的鲜明特征。但是在我国,人们往往不注惫这一点,一些人几乎把体育社会学与运动社会学看成是同义词。在以前的很多研究中虽然都标榜着“体育社会学”,但实际上其着眼点和精力都集中在运动社会学里。当然,作为一个研究方向来说,这是具有一定意义的。然而,目前的研究往往只看到“体育”与“运动”相互依存的关系而把它们概念上完全不同的特性含糊地等同起来,或者采用实用主义的态度,对“提高体育的合理性”采用傍观者的态度。所有这些,都是体育社会学依然不能完全摆脱含糊不清状况的重要原因。

事实上.社会学是一门着眼于人类共同生活,对社会现象进行分析的学问。在这种情况下,传统的一般的社会学的学问方法论的焦点是认识和分析专门集团或社会所产生的共同现象。然而为了使体育社会学适应其特殊的客观内容,假若从它在K·曼海姆的所谓“连字符社会学”系统所处的位置来看,其分析的焦点与其说是集团以及社会的一般法则,倒不如说是社会现实的体育活动本身。但是,过去体育社会学的研究几乎没有在明确体育社会学的分析焦点就是体育活动本身方面下过功夫,这清楚地表明,在体育社会学的文献或者论文中,不论是国内还是国外都几乎没有对既是体育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又是其研究目的“体育”究竟是什么方面作过明确的规定。

当然,如果只是从形式上对事实加以注明,体育科学研究是不必提出一般的概念限定的,但如果把体育看成是具有极大价值或者是具有目的性倾向作用的话,我们就必须具有把它作为事实而加以限定的某些基本概念。即“体育是作为社会存在的人类在各自的生活过程中,以自己为主体,把可以选择且能实现的身体活动内容与形式有计划地合理地体系化的社会教育机能的一部分”。这定义本身包含着把体育作为社会现象来规定的几个重要的内容笔者认为,由于对体育的概念作了以上的限定,我们最少在某种程度上明确了下面这样一些问题、这就是体育社会学不单是把体育运动当成生理现象、生物现象来研究,而且还把它当成社会文化现象来研究,它除了探索符合于身体运动目的合理价值以外,还分析存在身体运动的社会本身的结构和职能的特征。从这一点上说,它倾向于社会科学和教育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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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济学与社会学方法论中关于“人”的不同前提预设

经济学已经发展为一个较为成熟的学科,从亚当·斯密“看不见的手”到凯恩斯革命,再至现代经济学的理性预期学派,主流经济学经历了几次革命,有了很大发展,但所有这些理论的背后,都没有离开一个从古典经济学分析开始便确立起的前提,也即其最根本的方法论原则:经济学的出发点是个体主义心理学的,并且其对人的认识有一个理性“经济人”的前提假设。

“经济人”的概念被归认为是从亚当·斯密开始,体现“经济人”思想的《国富论》出版的时代(1776年),正处于英国工业革命的背景,斯密对这一理性、利己的经济人模型的运用与其对自由放任经济,国家不干预政策的主张是分不开的。其实经济人思想的形成更早可以回溯到文艺复兴时期,在人文主义运动中,“利己”被作为人之本性就有被宣扬(董建新,1999,6-7页)[1],启蒙运动中,理性受到了更大的重视,人的价值与尊严也被提到更高的地位。作为启蒙思想家之一的斯密,其著作中之以人的利己性、理性为出发点,其实是对作为经济活动主体的个人参与权力的一种强调(蒋自强、何樟勇,1998),因为在理性经济人基础之上,国家的放任不干预、一个自由竞争的环境,才最可以使社会秩序得以确立,他指出“每一个人,在他不违反正义的法律时,都应听其完全自由,让他采用自己的方法,追求自己的利益,以其劳动及资本和任何其他人或其他阶级相竞争。”(亚当·斯密,1996,252页)[2]

“经济人”在被发展成为经济学精典的基本假设后,主要包含了这样一些内涵:一是人的自利性,每个人要为自己打算;二是利益最大化原则;三是人的完全理性假定,即人具有完备的知识和计算能力、对面临的一切备选方案具有完全的信息、具有完全内在一致的偏好会做出能更好地满足自己的偏好(或至少不会比现在更坏)的选择。“经济人”在发展中逐渐成为一种建立数学模式的工具,当然,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正是有了这种确切的、模式化的理性经济人的假设,才使经济学能够向数学化、精确化的成熟学科体系迈进;但同时也不应忘记,在“经济人”产生之初,或者在斯密的“经济人”中,这样一种假设的思想是深深根植于对个人自由、不干涉政府、自然演进的经济秩序的追求的价值判断之中的。

社会学则恰恰产生于一个不同的思路。它作为学科的确立要晚于经济学,起源于19世纪的实证主义。19世纪30年代,正是法国大革命的时期,布洛克在《西方人文主义传统》中描述到[3]:“在欧洲的历史上从来没有像在1815年至1849年之间那样普遍地恐惧——和希望——革命的”。社会学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的,社会处于剧烈的变革之中,革命后动荡的社会中对于社会秩序重建的需要变得十分迫切,侧重于普遍规律与秩序研究的学科——社会学,创建起来,而其作为一门学科在19世纪下半叶的发展则主要是当时一些社会改革协会所从事的工作在大学里的制度化(华勒斯坦,1997,20页)[4]。社会学的创始人孔德接受了实证主义信念,并将社会现象同自然现象相类比,将社会也看作一个有机体,社会现象被看作完整社会体系中相互联系的某种功能,他认为社会是一个有机体,而不是简单个人的组合,不能从分析其构成的个人(如经济人)的方法来分析社会整体;至正式确立社会学学科地位的社会学家迪尔凯姆,更将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定义为社会事实,是先于个体的实在,外在于个人意识,并强制性加于个体意识之上的。在迪尔凯姆,人之于社会,正如细胞之于人,社会一经产生,也就成为与个人不同的一个更高的独立的层次,与个人服从不同的规律,需要不同的研究方法。迪尔凯姆提出,一种社会事实只能由另一种社会事实来解释,而不能还原为个体层次理解。

虽然在19世纪末,西方文明走向一个新的人文主义,反实证性的历史主义和人文主义成为社会学中的另一个传统,但对秩序问题的关注以及实证主义的继承,使社会学的研究更多地还是在整体层面展开,组织、制度、结构、角色的概念是社会学主要关注的对象。正如亚历山大(2000,8页)[5]概括的,“社会学家之所以是社会学家,是因为他们相信社会模型的存在,社会模型是由个人构成但又独立于个人的社会结构。”在社会学中,实证主义的基于整体主义立场的研究将社会模型视为先于任何具体个人行动的存在,任何个体行动都受到先前存在的结构导向力量的作用;反实证主义的理论更多基于个体主义的立场,但也常常基于承认社会中存在超越个体的结构,只是认为这结构是行动者在个体不断交往中创造出来的。个人特质与人性都不再是固定不变的,它们都在社会过程中不断变换,被剥离出的是场景和与此相应的身分角色,个体只是这些社会场景中各种身分的集合体(汪丁丁,1998)[6]。

这样,一方面,产生于对社会秩序建构的实际需要中的社会学更多关注到制度、社会结构等的实体性以及社会条件对个体行动的制约,人被放入社会关系和结构中去理解,沿承于自然科学的实证主义的方法论,从宏观到宏观,以整体概念解释整体概念的方法很大程度左右了社会学研究者的思维,对这一点在西方社会学70年代后的反思中也开始提出批判,认识到社会学忽视“人”的因素,方法论的整体主义的不足;另一方面,经济学恰恰相反,它始终以“经济人”假定为出发点,以基于个人的微观分析为基础,自边际主义革命开始,引入了其特有的分析工具,将导数的概念引入经济学研究,以后发展出各种的数学模型,日渐走上数学化精确化的道路。而这种假设中的“人”,是很模式化的、一致的、理性的“生物人”,且与市场经济密切相联的,其与现实世界中人的不相符也随着经济学的发展受到了诸多挑战。概言之,关于经济学与社会学对“人”的观察点,如果借用中国社会学研究的创始人之一先生在经历了几十年实地研究后对社会学研究作出的反思:社会学过于“只见社会不见人”(,1992)[7],那么可以说经济学始终是只见模型的“人”不见真实的人。

二.回溯在社会学与经济学学科分立之初

华勒斯坦在《开放社会科学》[4](1997,4、8页)中指出,知识的学科化和专业化出现于十九世纪,但直到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从学科结构中反映出的思想多元化才在大学确立。在早期的学者,如斯密、马克思、韦伯的研究中,并没有严格在后来所说的独立学科的框架中工作,他们都关注个人以及社会的政治、经济各方面的问题,其思维方法也是较为综合的。

经济学的“经济人”假设在斯密的原著中,其实并不是完全理性、自利的。首先,斯密的确接受了孟德威尔把人的自利性看做社会发展动力的看法,但他并没有认为人的行为唯一地被自利性引导着,他的《道德情操论》便论述了人的道德方面,在斯密,人是利己心与同情心共存的。第二,关于斯密对“经济人”理性的界定。哈耶克指出:“亚当·斯密及其信徒们根本没有作此假定(完全理性假定),要说他们认为懒惰、目光短浅,恣意挥霍是人的本性,只有通过环境的力量才能迫使人经济地或谨慎地调整其手段来实现其目标,或许更加符合事实”(哈耶克,1989,11页)[8]。斯密指出“经济人”在经济活动中受到的两方面约束,一是来自于人本性中的内在道德约束;另一方面是来自于外在法律的约束。其实,在斯密眼里,人具有自利性和社会性双重本性,在古典经济学里面原本没有社会学与经济学的对立。这种情形一直延续到奥地利学派的熊彼特和社会学家韦伯(其主要教授职称都是经济学职称)。(汪丁丁,1998)[6]。

韦伯的理解社会学,是方法论上个人主义的。韦伯继承了伏尔泰人的自由意志的观念,但在研究态度上又坚持实证主义科学程序的客观性,他将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定义为个人主体的社会行动,而将个体化与类型化的方法结合起来,并将意义理解与因果说明结合起来。韦伯解释社会学中的“社会行动”,是“行动的个人赋予其行为以主观意义,行为考虑到他人的行为,并且在其行动过程中也是以他人的行为为目标的行动”,这表明在韦伯的研究方法中,首先,其出发点是个人主义的,个人及其行动是研究的基本单位;第二,个人赋予行动以意义,这种意义是主观的,具有自由意志的个人自觉地(理性地)意识到的行动的目的和价值;第三,行动以他人为目标,是将社会关系考虑在内的。也就是说,这种行动是社会中的行动。可见,韦伯的研究中,个人及其行动是被作为基本出发点的,他对经济、政治、社会等各个领域的研究始终遵循方法论个人主义,如同“国家”、“人民”、“社会”这样的抽象概念在韦伯并没有实际的意义,他认为人的社会行为有规律性,但是没有独立于主观意识之外的社会规律,只有通过理解人的行为可以找出社会现象的规律并对人的行为加以预测。

早期研究者所持的人性的双重态度以及个人与社会的相互关系逐渐被极端化了,也构成经济学与社会学的分野——前者日益极端地坚持人的自利本性原则,后者日益极端地坚持社会规范对个体行为的制约原则(汪丁丁,1998)[6]。而在学科界限日益模糊的今天,社会学及经济学家又重新认识到这种极端走向的弊端,均开始对自己学科的方法论或前提预设进行反思。

三.经济学对“经济人”预设的修正与发展

在经济学界,“经济人”的假定近年来遭到了多方面的批评而被不断修正,这主要来自对“利益最大化”、完全理性、完全信息等的质疑。

1.关于人性:针对经典“经济人”的完全利己主义,20世纪20年代起,行为科学家们分别提出了实利人、社会人、成就人和复杂人等人性假设,提出人性是复杂多变的,不仅仅要追求经济利益。依据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为获得一种无形资产或满足自己更高层次的需要,人类的最终利己目的则可以表现出利他主义的行为,西蒙指出,“这种利他实际上意味着明智的利己”。这些努力力图使“经济人”这种抽象的人更接近于“真实的人”。

2.最大化假设:行为经济学派莱宾斯坦提出X(低)效率理论,认为个人的努力或行为不是一个常量,与压力相关,通常情况是:由于动力(也可能是压力)不足,人们只是把一部分精力用于作出合理决策所必需的信息上,而让决策同时也依赖于习俗、惯例和道德规范等方面,并不努力追求极大化。(杨春学,1997)[9]。

3.对理性假定的修正:制度学派创始人凡勃仑将制度因素引入经济学分析,认为生物本能只是人的经济行为的原始根源,真正决定行为的主要力量是“制度”。新制度经济学用“有限理性”取代了“完全理性”,指出来自人类认识能力的有限性、环境的不确定性和复杂性、信息的不完全性和不对称性、机会主义行为,以及制度的约束等对完全理性判断的制约。提出用“满意解”代替极大化的追求。诺斯更将意识形态引入个人预期效用函数,强调意识形态通过提供给人们一种世界观而弥补产权结构的不完全,对人的机会主义行为构成约束[10]。

4.对经济人应用范围的扩充:发端于本世纪50年代的公共选择理论将经济人的概念扩充到了非经济分析。它认为人类的一切行为,不论是经济行为还是政治行为,其结果都应从人类个体的角度去寻找原因,其行为的基础都是利益的互换;另外,人的本性是一样的,无论处于什么位置,追求私利与个人效用的最大化都是最基本的动机。布坎南将此归结为三大要素,即个人主义的方法论、人的经济学和交易政治学。

对“经济人”假设的修正说明西方经济学已开始注意到人不单纯是一个经济动物,而且还具有情感、道德伦理观念,并受到社会规则的制约,在此基础上发展出 “新经济人”的概念(杨春学,1997),一方面,把经济人模式从经济领域扩展到非经济行为领域的分析,从而揭示出“经济人”的某些实际行为特征;另一方面,结合交易成本、信息成本等新的学术成果来修改新古典经济人模式中的完全理性预设,发掘出约束经济人行为的“社会文化环境”的深层含义。但应当指出,从以上分析的“经济人”假设的发展过程可以看出,经济学对“经济人”的所有修订始终是站在对经典“经济人”假设加以约束条件的立场上的,它使一部分经济学家开始考虑一些他们不曾考虑到的有关因素或领域,使“经济人”的概念更为丰富,而不是否定“经济人”模式;恰恰相反,对这一概念的修正本身构成了经济学自身发展的基础。“经济人”仍是全部经济学研究的基础假设与出发点。

四.当代社会学方法论中的新趋势

二战以后社会学中心由欧洲转移到美国,便与美国本土的实用主义结合在了一起,实用主义将世界看成开放的,其特征是不确定性、选择性、创新及可能性;其关于人的概念,不再是服从自然规律的客体或独立于社会过程的旁观者,而是行动者,通由与其他行动者组成的环境的互动而成为其自身。社会学中心移至美国后,40到60年代帕森斯的结构功能主义一直占据主流,他对社会学理论全面回顾之上试图调和实证反实证主义、个人与整体等的对立,建构起以意志为起点的社会行动理论,并引入了功能分析模式作为社会学的分析工具。帕森斯过于庞大的理论构架使其流于空泛,60年代后在对其批判的基础上形成了理论多元化的局面,再次围绕实证主义人本主义展开争论。符号互动、现象学、俗民方法论、交换理论等微观及更具人本主义倾向的社会学理论开始得到发展。人本主义的社会学强调社会现象的复杂性、偶然性,人的自由意志、能动性、非理性受到重视,“理解”的方法与“价值”问题被提出。

70年代以后,美国社会学表现出一种衰落,以法国、德国和英国为代表的欧洲社会学家对美国追求普遍主义的思维逻辑提出质疑,从不同程度上批判实证主义的方法论,更加采取带有强思辩色彩的人文主义方法论,以一种新的方法论个体主义,显示出主体哲学、文化解释学与文化人类学的影响,张扬生活经验与行动实践的多样性,关注人们的情感、认知、理性等领域,注重通过理解、解释来剖析社会现象和建构社会理论。70年代末80年代以来社会学理论的“新综合”以“综而不合”为特征,即更承认社会科学对象的复杂多变,不再试图创造一个单一的中心性理论,而存留多元化的综合。

五.经济学与社会学视角的相互借鉴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经济学是以个体主义的心理学为出发点的,“经济人”概念的发展很好体现了经济学的方法论特性;而起源于对社会秩序关注的社会学,个人的自主性被放入“秩序”中理解,各种理论围绕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展开。在学科发展中,一方面,经济学对人的认识从全智全能、信息完全、无制度约束的“经济人”到将人看作社会的、有限理性的、受制度与文化约束的有选择的主体;另一方面,社会学开始反思自己宏观整体的方法论的不足以及对人主体性重视的不够,出现面对复杂社会的多元化的理论综合。那么,基于经济学与社会学对人与社会认识的不同视角,二者能够相互借鉴些什么呢?

首先,个人主义与社会实体性的立场:经济学的个人主义方法论是对西方长期以来所奉行的个人至上主义哲学的方法论的反映,其背后是一种对个人自由观的坚持与功利主义的哲学基础。社会学70~80年代后也出现了更多人本主义倾向,开始更加关注一个个活生生的“人”,看到“人”是社会秩序的“活的载体”。但可以看到,这两种个人主义的视角还是有所不同的,经济学的个人主义不仅有实证角度的含义,即将社会问题都归结为个人面临的可选择方案及其选择;还包括了规范角度的含义,即含有价值判断的意义,每个人都有决定自己行动的权利,应该将权力交给个人自身来做判断,人类的无知是绝对的,任何人的理性是有限的,而克服个体理性有限性的最佳办法就是让每一个人都能自由地、充分地参与经济活动,让每一个人在不同的方向上“试错”。而能保证每个人都能自由地参与经济活动的最佳体制就是市场经济体制(蒋自强、何樟勇,1998)[11]。随着社会的发展,现代社会在逐渐向人文主义回归,人的主体意义与个人独立、自由的观念是时代必然的潮流,“只见社会不见人”的思维方式来理解与解释当代的社会是不够的,只反思到人在社会结构构建中的作用也是不够的,社会学在承认社会是实体有其运行规律的同时,在认识社会实体中体系因人的行为而发生效用之上,还需要反观到社会的目的,即个人的需要与个人的主体性本身,更多借鉴经济学与政治学等其他学科成就,使社会学理论不会流于空泛,而更具有实际意义。

但另一方面,经济学家对个体理性、自利性、极大化原则的强调,已经不可避免地引出了在群体之中理性的个体之间如何协调的问题,将社会利益看作个人利益之和的假设已经被事实所批判,因为个人行为的理性最大化决策往往会产生集体的非理性。现代制度经济学派引入了制度因素,试图用搏弈理论来协调个人与集体的理性,但其所谓的制度约束主要是指产权制度,引入数学分析一些新的参数。社会学对于制度的研究却非常丰富,它对于人的认识始终是将之置于社会关系、社会结构中来看的,并强调社会独立于个人存在的实体性,其有自己的运行规律,不是简单个人的加合。经济学对制度结构的忽视为社会行动者提供了一个非现实的或虚伪的唯意志论,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经济学的个人主义理论并没有使自由成为现实,“它忽视了社会结构对自由的实际威胁,同样也忽视了社会结构对自由可能提供的巨大支持”(亚历山大,2000)[5],这恰是社会学所能提供的。

其次,经济学对人的认识是抽象的、理想化的、表述明确的,这使得经济学方法是数学模型化的,其发展是继承与修正性的,是不断深化人们的思维的过程。而社会学注重人的复杂性、非理性,方法是描述的、模糊的,理论是综合而且是多元综合共存的,其发展使人们的思想与认识得到丰富。经济学的理想化及统一的数学语言使其学科一脉相承,从经济学中“经济人”假设的发展最可以看出它学科的继承性,其发展的累积性。社会学理论则由于没有客观的评判标准,常常缺乏逻辑性,尤其是对于前提条件的忽视,使许多研究的根基就不明确,难以对话,更缺乏继承性。社会学实证主义的范式中,随计算机与多元统计分析技术的发展,定量分析的应用也日渐广泛,但这种定量化只是利用了统计技术,其前提假设仍不清晰。所以,看到人理性的一面,适当取舍与精确化所观察问题,尤其是明确研究的前提假设,是社会学应当从经济学中得到借鉴的;而社会学则为经济学对人性认识的丰富提供了可能。

最后,无论经济学还是社会学,在其学科制度化的过程中,总是导致了对现实的某些重要方面的排斥,回思学科分立之初,无论斯密的“经济人”还是韦伯对社会经济的研究,都包含了对人性本身的意义的思考,和强烈的对社会现实的关怀。目前对客观性的一种偏见是将客观性与绝对的价值中立等同起来,其实韦伯便认为研究中要将人的行为与其价值目的联系起来考察,他也不回避社会科学研究中的价值判断,其研究过程中的“价值中立”便是与立题和结论应用中的“价值相关”结合在一起的。同样,传统理性经济人,是建立在人的自由权利强调的基础上的,与经济管理中从生产者积极性调动的角度对“人的因素”的强调不同,后者是功利性的,人被看成了工具。当然,这并不是说要返回古典废除学科分工,但从其历史发展来反思与借鉴是有益的,它使理论的发展更具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董建新,1999:《“经济人”的界说、理论分析与应用》,中国人民大学博士学位论文

[2]亚当·斯密,1996:《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商务出版社,

[3]布洛克,1997:《西方人文主义传统》,三联出版社

[4]华勒斯坦,1997:《开放社会科学》,三联出版社

[5]亚历山大,2000:《社会学二十讲》,华夏出版社

[6]汪丁丁,1998:“经济学理性主义的基础”,《社会学研究》,2:1-11

[7],1992:“个人、群体、社会——一生学术历程的自我思考”,《中国人的行为与观念》,天津人民出版社

[8]哈耶克,1989:《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

篇12

0引言

国际科学史权威刊物ISIS是由科学家萨顿1912年在比利时创刊。1913年三月出版第一卷至今,已出版103卷。萨顿作为《ISIS》第一任主编,对《ISIS》具有巨大的贡献。萨顿在《ISIS》的首卷第一期《ISIS之目的》一文中明确指出:“《ISIS》是哲学与科学的哲学杂志;是历史与科学的历史杂志;是社会学与科学的社会学杂志。”[1]

很显然,ISIS是集人文科学、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于一身,熔科学史认识论、方法论和价值论于一炉,是一份综合性很强、内容丰富、水平很高的国际科学史权威刊物,被誉为百科全书式的杂志[2]。本文主要选取ISIS(1913-2012)的研究论文作为研究对象进行计量研究。

1 ISIS研究论文的内容计量分析

根据ISIS的目录,本文主要选取研究论文按学科和断代进行计量统计。按学科可分为数学科学、物理学、生物学、地球科学、医学、技术、其他;本文以十年为时间单位并将分类的研究论文数占总研究论文数的20%作为划分热点的标准对ISIS研究论文进行计量统计,详见表1。

按断代分为古希腊时期、中世纪时期、16世纪~21世纪和其他。详见表2。

从表一数据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ISIS(1913-2012)研究论文的领域统计分类所占比例分别为数学8%,物理科学28%,生物科学9%,地理科学4%,医学7%,技术4%,其他40%,总计1794篇。

很显然,在1913-2012年这100年中物理科学的比重平均超过20%,一直是科学史研究的热点,这与物理科学是自然科学的研究热点关系密切相关。数学在1913-1922十年中,比重超过20%,可以称为是阶段研究热点。其他类所占比例远远超过20%,这是由于其中包括科学社会学和人类学视角受到更多的关注。

从表2ISIS研究论文的内容断代中得出古希腊和中世纪的比例呈下降趋势,而19和20世纪呈逐渐递增趋势,这说明这两个时间是研究热点。其他类仍占有最多比重,这是由于20世纪以来科学社会和人类学普遍受到关注。

从图表的数据显示上看,现代科学史研究趋势已超越古代科学史。从而反映出科学史的发展趋势已从近代科学的源头希腊科学向“现代性”型的科学通史转化。不同的科学观导致科学史的关注度不同,从而导致科学史的发展趋势出现变化。20世纪以来80年代以来,科学史的发展趋势已从科学思想史向科学社会史发生转变,科学社会史成为科学史的新的研究热点,备受关注。科学史的发展迹象也从实证角度向科学事实发生着更深层次的变化。

2结论

从上面对研究论文的计量研究判断出这一时间科学史的研究热点。依据图一,就ISIS而言物理科学都是这一时间段的研究热点,这说明物理科学就是科学史研究的热点。生物科学和医学都在呈上升趋势,这说明他们有望成为科学史的新的研究热点。依据图二,我们得出19世纪,20世纪的研究占一半以上,这说明科学史的研究已接近现代研究,而不是以古代和中世纪为主。

通过分析100年来科学史权威刊物ISIS在研究论文方面的统计数据,大体反映了百年来世界科学史研究发展的基本趋势。从科学史内在逻辑看,表现为从物理科学研究一枝独秀到多门学科并举;从科学史发展的社会与境看,交叉学科关注度的增加,反映了科学社会化程度的提高,对科学史的综合研究已经成了当代科学史的一门显学。正如袁江洋研究员所说,科学史正面临着一场新的综合。

参考文献

[1]G.Sarton.Historie de la Science.ISIS,1913,1:4-5.

[2]G.Sarton.Le but d’ISIS.ISIS,1913,1:1.

篇13

    社会学与人类学1是两个有着密切关系的独立学科, 在它们的发展史中,其理论与方法的互相渗透与借鉴,对这两个学科都产生了重大影响。就科学社会学的发展史来说,至70年代中期以来,与科学知识社会学的兴起相伴随,出现了“人类学转向”这种现象〔1〕, 在文献中也出现了科学技术人类学这个提法。

    科学社会学的“人类学转向”(anthrohological turn),也可以称之为科学社会学的人类学研究角度(anthropological perspective),我简称为对科学的人类学研究。

    那么,这种人类学取向的研究究竟包含着什么意思?我认为,至少包含着两个方面的意义。第一个含义是把现代科学作为一种文化现象来研究。在这里,作为文化现象考察,并不是斯诺所提的独立于人文文化之外的、与人文文化相对立的科学文化,而是把科学当作整个人文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当作与宗教、艺术、语言、习俗等文化现象相并列的文化形式的一种。这样就把现代科学纳入了人类学的研究范围。第二个含义是,对科学的社会研究采取人类学的田野调查方法,选出某个科学家集本的场所,对科学家及其活动进行人种志〔2〕(ethnography)的研究,即对所观察到的现象作详细的记载、描述和分析的方法。如果说第一层意思是从宏观上把现代科学纳入人文文化范围,决定了研究的总倾向,那么,人种志的研究就属于微观的经验研究。在我看来,知识社会学的宏观定向相一致的研究和微观倾向发生学的研究[2] 正好与这两方面是相对应的。从这个角度说,整个科学知识社会学的兴起,都和“人类学转向”有直接关系。

    (一)

    人类学转向的含义之一:科学是诗文化系统之一

    特拉维夫大学教授、科学史家耶胡达·埃尔卡纳在《关于知识人类学的尝试性纲领》一文中明确地提出要把科学作为一种文化系统来考察。他提出,在传统上,“科学很少被认为像艺术或宗教那样是属于人文文化整体的,因为它被看作是某种不相同的、独一无二的、互相背离的东西”,但他的“基本前提是,文化的不同维度:宗教、艺术、科学、意识形态、普通常识、音乐,是相互联系的,它们都是文化系统。”[3埃尔卡纳从人类学角度探讨这个问题,认为把科学作为一种文化系统来考察的观念,可以追溯到当代着名文化人类学家克利福特·格尔茨的观点。在他的论文《深描:迈向文化解释学的理论》中,格尔茨说:“我所采用的文化概念,……本质上是符号论的。和M·韦伯一样, 我们相信,人类是挂在由他自己织就了的意义之网上的动物。”我们必须把“文化看作那些网,因而对文化的分析并不是一种寻求规律的实验科学,而是一种寻求意义的解释性科学”。[4]我注意到, 虽然格尔茨在他的论述中是把科学列入文化解释的范围中的,但是他采取了审慎的态度(后面还要讲这一点)。而埃尔卡纳同样是把科学作为文化解释的对象,并且根据他对格尔茨的“深描”方法的理解,对科学史中的“深描”作出了解释。

    而这也正是科学知识社会学的主要论题。科学知识社会学的主要代表人物,马尔凯、巴恩斯、布鲁尔等人都在他们的主要代表着作中,把对科学的社会研究的重点放到科学知识上面,并把自然科学知识等同于其他知识和信念、看作是文化现象。关于这个问题,我已在拙着《科学社会学》一书的第十章作了比较详细的论述,在这里主要是把这种理论倾向与“人类学转向”联系起来。

    爱丁堡学派的重要代表人物巴恩斯,在他的着作《科学知识和社会学理论》一书中就指出,科学是一种信念,只是一种被接受了的信念,而不是正确的信念,他认为,科学是一种文化现象,“科学是亚文化的4集合’,作为一种亚文化现象,科学当然受到外部的整个大文化的影响。[5] 因提出“强纲领”主张而着名的布鲁尔也是把科学当作文化现象、人类学现象来对待的。他的“强纲领”的第一条就把科学知识与信念并列,并且认为可以归结为社会的原因。[6] 他在评述维特根斯坦的知识的社会理论时曾明确地说“数学是人类学现象”。[7]

    马尔凯在他的着作《科学和知识社会学》中,以专门的篇幅论述了这个问题。该书第三章的标题就是“科学中的文化解释”,鲜明地表示出文化人类学的倾向,这也就是说,他要对科学作一种文化意义的解释、文化意义的分析。他的这种文化意义的解释和分析是怎样做出的呢?

    首先,他分析了科学社会学中关于科学家行为的社会规范的争论,分析了默顿的规范和米特洛夫的反规范,认为,在科学中,科学家的社会行为规范是多种并存的,并不是所有的人在所有的场合都共同遵守某种特定的规范,并不存在一种体制化的机制来保证科学家们都一致遵从或信奉某组特定的规范。在科学中, 存在着许多不同的语言公式(verbal formulation),这就为科学共同体、 为科学家们提供了节目单(repertoire)或字典(vocabrary), 科学家们可以灵活地使用它去分类不同社会背景中的不同职业行为。”因此,关于规范的讨论就走到了关于科学的文化资源的说明。”[8]这也就是说, 科学规范并不是像默顿所说的那样,并不是体制化的要求,而是“磋商”的结果,科学家们是从代表着不同文化资源的节目单及字典中去寻找自己的道德信奉原则的。

    马尔凯的文化解释还在于对科学知识生产的动力学考察。他研究了若干实际案例,从中做出分析,他的结论是,对于科学实验结果的意义是什么的评判、对于科学论断的有效与无效,并不存在普遍的、一成不变的标准,在实验和解释的过程中,个人的特点、具体的环境都会产生作用,他说,“科学一致,因而科学知识,并不是仅由证明正确或拒斥来达到的。科学家们经常面对的是不确定性和模棱两可。思想和智力方面的信奉不是由于应用事先确立的正式标准来实现的,而常常和必定是制作而成的。对于研究纲领的拒绝或采纳,是一个更加实用的过程,在很大程度上,是受到科学家的相对具体的旨趣利益影响的。”[8] 马尔凯承认在知识形成过程中,是存在着认识因素的,科学的判断和解释是受认识和社会因素影响的。他认为,不仅社会规范是社会地变化着的,而且对于任何一个研究纲领来说,认识和技术规范也是可能有很不相同的解释的。”在社会意义的磋商和知识主张的评估之间并没有明确的界限。社会与技术的公式表述,在具体情况下,是由每个参加者所选定的,所说明的;这两种资源,在具体科学知识被认可的过程中,在非正式的相互作用和正式的证明程序中,是紧密地综合在一起的。”[8]

    马尔凯关于科学的文化解释的结论是:“社会学家和哲学家已经会聚到这样一种观念,即把科学看作是一项解释性的事业,在这个过程中,物理世界的本性是社会地建构起来的。”又说:“更好的普遍的公式是,科学知识是由磋商过程确立起来的,也就是被那在社会互动过程中对文化资源的解释建立起来的。在这种磋商过程中,科学家们也运用认识和技术的资源;但最终结果还是依赖于可利用的其他社会资源。因此,通过科学磋商建立起来的社会结论并不是物理世界的确定性说明,而是在特定的文化和社会背景中的特定行动者群体看来是正确的科学主张罢了。”[8]

    以上是对科学知识社会学所代表的“人类学转向”的第一个含义的简单说明。需要说明的是这个转向并不是没有历史根源的,也不是孤立的现象,它代表着旧的“知识社会学传统的复活”,它反映的是“社会和人文科学注意重点的变化和重新取向的过程”。[1] 深入的研究将会说明,这种转向与当代哲学的、社会学的以及文化的思潮有着多种复杂的联系,不过,这已不是这篇文章所要讨论的问题了。

    (二)

    人类学转向的含义之二:对科学作人种志研究

    文化是人类学的研究领域。人类学对文化的研究,起源于对初民社会(primary society)的研究, 起源于欧洲和美国的学者对于“不开化的”、非欧洲文化的研究。与人类学的发展相联系,形成了一种主要研究方法,这就是人种志方法(ethnogranhicat method)。 人种志研究就是对一个特定的民族群体的社会和文化生活进行详细的描述和分析。这种研究首先要选定地点,即某个部落或民族的聚居地,作为田野调查(field work)的基地,进行参与观察,作详细的记载,最后形成描述性分析性人类学着作。许多文化人类学的名着都是人种志研究的成果。这种研究要求有较长的时间投入(一般在一年以上,离开以后有时还有通讯联系或回访);这种研究要求研究人员学习当地的方言土语,尽可能地参与研究对象的日常生活,并保持一个观察者的客观独立的立场,除了参与观察以外,研究人员通常选定或培养某个当地人作为信息提供者(informants),等等。这种研究也常常运用比较的方法,对于所研究的文化与其他文化进行对照性的分析。 

    当代人类学的人种志研究已经不再仅仅局限于对于初民社会的研究(可研究的初民社会愈来愈少),已经发展到为对现代社会中某个社区、某些特殊人群的研究,例如,对城市中少数民族聚居地的研究,[9] 对于工厂、精神病院、科层制的研究,等等。[10]人种志研究的技术也有很大进展,如广泛利用电影、录音、录像等等手段。显然,这种方法是可以同样应用于研究科学活动所在地和科学家人群的。

    这就是我们要讨论的科学社会学的“人类学转向”的第二个含义:对科学作人种志研究。具体说来,这就是科学知识社会学代表人物对科学进行的人种志研究。70年代中期以来,一些对科学知识持有建构主义观点的学者,以人类学家的身份进入实验室,他们以实验室为田野调查的基地,进行长期持续的参与观察,对于实验室的环境、仪器设备、科学家的日常活动和对话,对于科学家与实验室以外的联系,以至于科学论文的形成、发表,论文引证等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详细的记载,做出分析,写出研究报告或专着。这就是70年代末到80年代初出现的一批研究成果,它们有一个概括性名称,即“实验室研究”(Iaboratory S-ludies)。在这种成果中,除了我们已经知道的拉都尔对美国加州萨尔克实验室的研究、谢廷娜对伯克利大学中生物化学等相关实验室的研究和这两项研究的成果《实验室生活》和《知识的制造》以外,还有若干研究及其相应的成果。[2] 虽然这一批着者在他们的进一步分析中表现出差异和分歧,但他们的共同认识是“深入到科学家的日常生活中,得到经验材料,就可有益于对科学的理解”。[11]而谢廷娜则把这一批“实验室研究”看作是说明科学知识的建构主义纲领的,她说:“这个纲领是被若干个实验室研究所支持的。”[2]

    拉都尔的《实验室生活》一书的工作基础是长达一年零十个月的田野调查,他进入实验室观察科学家的日常活动,进行相关研究,他的书内容确实展现了人种志研究所得的大量资料:有实验室场景的多幅照片,有科学家在不同场合的对话记录,有科学仪器状况的一览表,有某项化学物质合成的报告记载,有科学家个人事业经历的摘要,等等。拉都尔运用这些资料得出了认识论的结论:实验室是文学标记的系统,仪器所显示的现象是“技术现象”,科学实验室中的事实是“人工事实”,因而科学事实不是被发现的而是被制造出来的,科学的陈述是磋商的结果等等。其实,拉都尔在《实验室生活》的第2版后记中就说过, 他在进入实验室之前就已经形成了一种看法即科学认识是受社会因素制约的,他在参与观察中的工作只不过是搜集详尽的材料罢了。这就使得这部运用人种志研究的着作读起来与其他文化人类学的着作很不相同:其描述与分析结论似乎有某种不连贯;这些分析,与其说是文化人类学的,不如说是认识论的,与其说是社会学的不如说是哲学的。

    《知识的制造》这部书的特点就更加明显了。这部以人种志研究为基础的专着,已经完全把调查来的资料编纳入作者的认识论结论的框架中了。“科学家作为实践的推理者:知识是在环境中建构起来的”;“科学家作为索引性推理者:科学研究的机会主义和情境性”;“科学家作为类比推理者,取向的基本原则和革新的隐喻推理批评”;“科学家作为社会环境中的推理者,从科学同体到跨越科学的领域;”“科学家作为文学的推理者,或者实验室推理的嬗变”;“科学家作为符号推理者,或‘我们以什么造成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区别’”,这就是该书的章节标题所构成的框架。这样,在文化人类学着作中通常见到的对文化现象的完整而生动的描述性记载不存在了,资料“沦为”结论的例证。

    在这里,我们不能详细讨论这些结论与哲学、社会学思想的具体联系,那是需要专门的研究的。我们在这里要说明的是,科学知识的微观建构学派是运用人种志研究方法寻找经验资料支持和论证科学知识的建构主义纲领的,因而就恰好代表了科学社会学的“人类学转向”。不过,我们又可以看到,这个学派的运用,与本来意义上的文化人类学人种志研究是不完全同一的,因为他们进入了认识的领域,而且是科学认识的领域。拉都尔也承认了这一点,他说,他“所使用的人种志方法,只是在最一般的意义上与人种志方法相一致。”[11]因此,我们一方面把科学知识社会学的微观建构学派的“实验室研究”看作是“人类学转向”标志;另一方面,从严格的人类学意义上考察,又只能把这些研究看作是特殊的、值得讨论的具体运用。

    (三)

    科学技术人类学:有待开发的领域

    科学知识社会学所代表的“人类学转向”,只不过是科学技术研究的人类学取向或者科学技术人类学的一种类型。全面系统论述科学技术人类学,笔者尚力所不及,仅就目前的初步认识,说明以下要点:

    (1)科学技术人类学,在严格意义上说, 应该是训练有素的人类学家,运用人类学的理论与方法,对于科学技术所作的研究。在人类学领域,早已存亡可以归纳入这个范畴的研究成果,这就是:考古人类学及人种志研究对于含有科技内容的“物质文化”的研究;人类学家所考查的非西方的知识系统,为民族数学(ethzo-mathmeties)、民族心理分析(ethnopsycehiatny)、民族植物学(ethnobotany);医学人类学所研究的与健康和疾病有关的非西方的知识系统〔3〕,等等。 因此,有的学者指示,“在这个意义下,人类学开始研究科学技术,要比跨学科领域STS研究科学技术早得多。”[13]当然, 人类学家在上述研究中所涉及的科学,是非西方文明中的传统科学,并不是现代科学技术。

    (2)正因为人类学的研究传统是关注欧洲以外的文化,所以, 在欧洲文明中发展起来的现代科学技术就必然处在专业人类学家的研究视野之外。现在,对于现代科学技术的社会研究已经发展为大的跨学科的综合研究,人类学家进入这个领域的仍然为数不多,为1988 年美国的4S’学会召开会议,有来自各学科的学者529人,其中人类学家只有18人。[13]

    但是在70年代中期以来毕竟出现了一批人类学取向的科学技术研究,其中就包括有前面提到的科学知识社会学的研究,那么,这些研究成果是由什么人完成的呢?”绝大部分科学人类学研究或者人种志研究是由社会学家、哲学家及其他并没有受过社会文化人类学的专门训练的人完成的。”[14]这样一些社会学家哲学家在采取了人类学研究角度、完成了具有人类学特点的着作以后,就获得了人类学家的称号,如拉都尔就是一例。这些不是人类学家(或者说准人类学家)所作的研究,被人类学家看来是存在着某种混乱的,有人指出,“实验室研究”作为人种志研究的一种版本,是与人类学家的研究不相同的。”[14]拉都尔也谈到他的人种志研究所引起的批评。[11]

    (3)正因为如此,为了更好地发展这个领域, 关心科学技术研究的人类学家的建议是:必须弄清人种志方法的真谛,弄清这种方法的要害在于记和写(grapy)、在于描述, 在于通过写他们来说明人民和他们的文化;必须了解文化人类学发展史上的重要学者:以马林诺夫斯基为代表的整体主义的人种志学,以列维斯特劳斯为代表的比较主义方法,以格尔茨为代表的符号象征主义的文化解释学等等。[14]我以为对于当代有重大跨学科影响的文化人类学家格尔茨及其文化解释学尤应引起注意。[15]

    (4 )科学知识社会学所做的工作也许是接近于格尔茨的文化解释学的。如前所述,马尔凯按照他自己的方式对科学进行了文化解释,埃尔卡纳则以专门的章节论述了“深描”方法在科学史中的运用,讨论了科学知识增长、科学与其他文化因素,历史舞台上的科学等。但我们没能读到埃尔卡纳或是马尔凯都没有运用人种志的“深描”方法所作具体的研究。而“实验室研究”所作的经验描述的意义在于得出认识论的、哲学的结论,是完全不同的版本。这是因为他们给自己规定去研究的文化现象,是格尔茨都认为是棘手的问题:科学。格尔茨是有法律实践经验的学者,他从文化解释的角度说明了法律现象,但是当他把科学与其他文化现象并列时,却不止一次地说过:“尽管我们很偏爱科学,但它仍然不失为一种棘手的事务”,“但物理学和雕塑以及其他所有的知识体系,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人类学上难以理解的问题。”[16]

    (5)科学技术人类学的研究,决不局限于对实验室的研究, 可以从实验室、研究所、研究中心扩展到学术会议上的扩展到法庭中的科学家,[10]这也就是说要“从实验室走向更为广阔的和多元的领域。”[13]有的社会学家选择了科学事业管理组织及其附属机构,[17] 有的学者进入了政府设立的海洋生物养殖经济研究组织[18]在这些研究中,注意的集点也不单纯是科学知识的生产过程,涉及到了这些机构中科学家的社会身份,涉及到实验室与顾客、科学知识与生产方法以及科学政策和经济组织的关系等问题。特别要揭示的是,同样进入实验室,其研究重点也不一定就是科学知识的生产,以特拉维克对美国及日本的线性加速器中心的研究,其重点就是实验室组织结构,领导风格及什么是“良好”的物理学工作条件的模式差别。[19]

    (6)正是因为如此, 科学技术人类学的研究可以并不局限于人种志的田野调查,其研究方法也可以多样的;发展一种“跨学科的、批判的、文化的方法”,这也就可以包括历史的研究、比较的方法、文本阅读、……等方法;并且基于这种种方法的运用,“对于‘科学技术’意义的定义,不可避免地以理解专家到理解非专家。”[13]虽然我们对于上述这些方法也许还不能都了解和掌握,但多样性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7)总之,科学技术人类学的研究,极为扩散,各具特点, 我们只要看看《诸科学与诸文化》(《Sciences and Cultures》[1])和《知识与社会第9卷,科学技术学人类学》[13] 这两部文集的论文题目就可以知道了。每个作者都按照自己对于人类学的理解,按照自己的目的和注意焦点,进行不同的人类学探讨。研究这些以及其他科学技术人类学的论着,要在纷云繁复的论述中弄清来龙去脉把握要害,我认为,有一项工作要做,这就是要注意作者所使用的主要关键概念,诸如“人工事实”、“技术现象”、“磋商”、“文本”、“深描”、“反思性”(reflexivity)、“结构的和形容的”(emve and etic),等等:它们就好像一片模糊背景中的亮点,了解除它们可以有助于深入的研究。

    (8)在谈到实验室的人种志研究的时候, 不能不提到对实验室的民俗学研究,这就是社会学中民俗学方法论(ethnomethodology )〔4〕代表人物加芬克尔及其学派的工作。麦克尔·林奇把这一批研究称之为“对科学工作的民俗学方法论研究(tthnomethodological studiesof scientific work), 指出这种研究要详细考察实验室中“自然地组织起来的日常活动”“讨论”有关实验室工作的暂时的秩序”[20]。他并且专门着书论述了民俗学方法论与科学的社会学研究的关系。[21]那么,这种研究与前述人种志研究有什么关系?在民俗学方法识者看来,人种志研究是与“民俗学方法论的文献是有密切关系”的,甚至认为那些作者都是“民俗学方法论的说明者”[20];而人种志研究的学者则认为民俗学方法论是人种志研究的一种。[10]弄清这两种研究的区别与联系,决不是轻而易举的工作。我们要指出的是,从已有的人种志研究的着作来看,他们确实从民俗学方法论者的着作中吸取了某些概念工具和分析方法。了解这一点,对于认识知识社会学微观研究的特点也许是重要的。

    (9)最后要说的是, 科学技术的人类学研究中的专业人类学家在增加,〔5〕但是非人类学背景研究人员仍然会占相当大的比重。 因为,专业人类学家即使转向现代社会生活的广大领域,能够专门研究现代科学技术的也毕竟是少数。这种情况,对于在人类学科并不充分发展的中国从事于科学的社会研究的学者来说,也许是一种机会:他们也许可以增添几分勇气,去涉足这个确实颇为陌生的文化人类学的研究领域。

    注释:

    〔1〕人类学是一个大的综合性学科,包括有体质人类学、 考古人类学、语言人类学、社会(或称文化)人类学等分支学科,本文所涉及的主要是社会(文化)人类学。

    〔2〕ethnography 另一种译法是民族志,我这里采用的是《大英百科全书》的中文版的译法。

    〔3〕1996年我到美国科罗拉多大学(特尔多)人类学系讲学时,就见到一位研究藏医的研究生,她已不止一次到西藏作田野调查。

    〔4〕这个词在社会学中有多种译法,如:民俗学方法论, 人种方法论。

    〔5〕从两本文集中的撰稿人可以看到这一点:1992 年出版的《知识与社会》第9卷9名作者中有4名是人类学家;而1982 年出版的《诸科学与论文化》9名作者中只有1名是人类学家。

    【参考文献】

    [1] Wotge Lepenics: Anthropological Perspectives in thesociology of science, in "Sciences and Cultures", Edited by E.Mendelson and E.Elkana, D.Reidel Publishing Compang, 1981, p.245,p253.

    [2]  Karin Knorr- Cewua: " The Ethnographie Study ofScienelifie Work: Towards a Constractivisl Interpretation ofScience, in" Science Observed", Edited by R.Knorr-Centina andM.Mulkay,Sage Publicalion Ltd, 1983.p.115,pp.117—118.

    [3] Yehuda Elkana:  A Programmatic Auemtt at anAnthronologg of Knowtedge in "Sciences and Cultures",P.6.

    [4] 克利福德·格尔茨:《深描:向文化解释学理论》, 《国外社会学》1996年1—2期,P.40.

    [5] Barry Barnes: Scientigie Knowtedge and SociologicdTheory. Roultedge Kegan Paul L td.1974.p.63.

    [6] David Bloor: Science and Socidl Image,  RonteedgeKegan Paul & fd.1976,pp.4—5.

    [7] David Bloor:  Wettgenstein- A SocialTheorg ofKnontedge, Macmillan Education L td.1987.p.83.

    [8]Michael Mulkay:Science and the Sociofogrof Knonfedge,George Allen and Unwin Ltd.1979,pp.68—95.

    [9] Ethnography, Britanica Voi.4,pp.583—584.

    [10] R.S.Anderson: The Necessary of Field Method inFliedgm method of Scientific Recearch,  in "Scienees andCutlures,p.218,p.216.

    [11] Bruno Lalour: Laboralorg Life PrinCETon UnicversityPress,1986,p.278.

    [12] Karin D.Knorr-CETina: The Monutacture of Knowledge,Pergamon Press,1981.

    [13]"Precoce",  in "Knontedge and Society:  theAnthropolog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Vol. 9, 1992, " JALPress Inc.p.x.

    [14] David J.Hess: "Introduction:  The new Ethnographyand the Anthropolog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in ibid,pp.1—17.

    [15] 詹姆斯·匹科克:《芬三流派:韦伯、帕森斯、格尔茨》,《国外社会学》,1996年1—2期,pp.106—110.

    [16] 格尔茨:《地方性知识》,《国外社会学》1996年1—2期,p.91,p.93.

    [17] Slacie E. Zabushy: " Multiple Conlexts,  MultipleMeaning: Scientist in the Europea Space Agency, in "Knowledgeand Society, Vol.9.".

    [18] M. Collon and J.Laws:" On the Construction of Socio-technicee Networks: Content and Context Revisited",  in"Kowlege and Society, Vol.8,1989 Sludies in the Sociologg ofScience Past and Preseut, JAL Press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