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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改进政府立法。起草并报请政府印发《2016年人民政府规章制定计划》。完成《轨道交通条例》《审计监督条例》《职业学校管理条例》等法规草案的审查修改工作,经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开展《商品流通条例》《养犬管理条例》《行业消防安全监督检查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规规章草案的研究审查工作。完成《国家安全法(草案)》、《职务发明条例(草案送审稿)》、《山东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草案送审稿)》等法律法规规章征求意见办理工作。
(三)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对15件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备案审查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46件、区政府规范性文件53件。做好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经梳理汇总上报文件943件,其中60余件不属于规范性文件或决定废止,260余件已实施“三统一”,其余610余件需要按规定进行“三统一”,清理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印发《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梳理工作的通知》,对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提出要求。配合编委办开展法定机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审批事项等相关文件的研究制定工作。做好向西海岸新区赋权、复制上海自贸区改革试点经验相关工作。
(四)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认真贯彻实施《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组织开展《条例》宣传周活动。加强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研究制定2016年度全依法行政指标考核办法。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对级行政执法部门印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范性文件,按照“三统一”程序进行备案审查。依托网上执法监督平台实时监督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情况,依托全统一的行政处罚网上大厅,做好行政处罚案件公开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完成1000余名工商执法人员换证培训考试工作,办理发放4837个行政执法证件。按照省政府法制办要求,组织启用新的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平台。探索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研究起草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办法。参与做好胶州综合执法试点工作。
(五)有效化解行政争议。深入推进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暨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改革,实现复议管辖集中化、案件审理专业化和案件办理透明化。在、区()两级,实现行政复议案件“集中受理、集中审查、集中决定”。发挥行政复议委员会作用,依法审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创新办案方式,加大实地调查、公开审理力度,实行“阳光复议”。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71件,受理174件,有效化解了大量行政争议。办理行政应诉案件45件、被复议案件13件,均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答复和答辩意见。完善与司法机关沟通机制,通过共同培训、法律研讨等方式,实现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
。(六)努力当好参谋助手。切实履行政府法制机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职责,对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从合法性方面进行审查。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通知》,参与研究制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推进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工作,进一步厘清职责分工、严格遴选条件、细化服务范围、明确解聘情形及规范使用管理等内容。
上半年政府法制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制度建设对全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作用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府法制机构设置、人员状况和专业化水平与承担的工作任务不相适应等。下一步,我们将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改进,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确保全年工作目标圆满完成。
(一)要以更大的力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科学谋划“十三五”时期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强化依法行政监督和考核,通过考核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组织开展事关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全局性、战略性、前沿性课题的调查研究,为建设法治政府提供理论支持。认真梳理政府法制机构面临的新职责新任务,努力加强政府法制机构队伍建设。
(二)要以更新的理念加强改进政府立法。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等重大战略部署推进政府立法工作,使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发展需要。做好《养犬管理条例》《城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草案的审查修改工作。建立立法联系点制度,深入征求基层对立法工作的意见建议。
(三)要以更严的要求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深入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扎实做好政府、政府部门及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严格审查标准,提高审查质量。有序推进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将政府部门和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全部纳入“三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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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中心工作,我市今年确定了×项地方性法规和×项政府规章项目,目前已审查完成《**市地名管理条例》、《**市学前教育管理条例》等×件地方性法规草案,目前均以议案的形式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出台了《**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市公园管理办法》等×件政府规章。目前,《**市电子政务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正在进行前期的调研工作。
二、严把审查备案环节,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
今年,市政府法制办不断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的力度。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的通知》,明确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的具体要求,确立了规范性文件年度审查备案通报制度。一是认真审查市政府、各县区、各部门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截止×月×日,共召开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会×次。今年,经我办前置审查后,市政府出台了《**市医患纠纷调解处理暂行办法》、《**市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意见》、《**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市困难群众殡葬救助暂行办法》等×件规范性文件,二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截止×月×日,共向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上报备案×件。确保了我市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三、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确保法制统一
为保障法制统一性、科学性和严肃性,提高立法水平,准确掌握法规、规章在实践中的运行状况,按照国务院《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要求,今年,
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建设、房管等部门对《**市物业管理规定》进行了立法评估并提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废止。依照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省政府法制办《转发关于做好有关征地拆迁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皖府法〔×〕×号)的精神,认真开展清理工作,提请市政府第×次常务会议讨论决定废止《**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同时废止市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件,修改×件。同时认真开展了招投标领域规范性文件的专项清理工作。
四、服务中心工作,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今年,市政府法制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主动为我市的旧城改造、招商引资、经济建设等重点工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依法保障重点工作顺利推进。受市政府委托行政诉讼案件×起,组织政府法律顾问办理有关涉法事务×起,其中先后对《**市政府与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emcore corporation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关于**市教育主题公园建设框架协议》、《**市政府与禄恒能源千兆瓦级纳米晶硅柔性薄膜太阳能电池项目投资框架协议》等重大涉法事务出具审核意见,为市政府依法科学决策把好法律化、事实关,确保重大决策的合法性。
五、强化措施,部署年度推进依法行政重点工作
年初,市政府法制办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法制政府建设的意见》要求,对依法行政的各个环节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针对工作中的细节问题,从强化政府行政责任,保障科学决策,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加强社会管理,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入手,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省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印发实施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站所建设的意见》、《**市协同和联合行政执法试行办法》、《**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等多项制度。同时为进一步规范管理,强化依法行政,我们精心研究制定《关于印发**市2011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淮依法〔×〕×号),对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做出具体安排,确定×项重点工作任务,并明确了各责任单位的工作任务、相关责任及工作进
度,做到目标具体明确,任务分解落实,为进一步推动我市依法行政工作全面发展奠定基石。
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大政府法制监督力度
年初,市政府出台了《**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将行政执法案卷的检查、
评查,从常规式向灵活式转变,由一年一次的抽查式评查转为三个月定期、不定期评查,由全面评查转为重点部门评查,由政府法制部门闭门评查转为与被评查单位互动评查。同时,制定了详细的执法案卷评查标准。×月份,市政府法制办与市监察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市行政处罚工作检查的通知》(淮监〔×〕×号),明确我市行政处罚工作检查的目标、措施、职责分工和工作任务等。×月上旬,市政府法制办牵头从市直有关部门抽调了业务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的法制科科长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全市县级以上政府所属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执法部门,尤其是与我市经济社会投资发展环境密切相关部门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专项评查,对在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行政执法督查书》向各单位反馈,并提出近×余条意见和建议,要求有关单位整改落实。
创新督查方式,加大政府法制监督力度。一是启用了市政府行政执法督查专用章。市政府授权由市政府法制办保管使用,并在全市范围内印发了《关于启用**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专用章的通知》,规定市政府对下级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在行使行政管理职权中存在的违法或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和处理时可以使用行政执法监督专用章。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专用章的启用,将切实加强市政府对各级各部门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进一步促进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我市各项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二是积极受理群众咨询投诉,加大检查处理力度。自行政执法监督专用章启用以来,我们接到多起咨询、投诉电话,对涉及交通、工商、农业、城市管理等方面群众投诉的×起行政违法案件,进行了深入调查,提出督查意见,及时预防和纠正了行政违法案件的发生。三是为了促进行政执法机关合法行政、合理行政,市政府法制办除了对国土资源、环保、水利、地税、安监、旅游六部门开展全面细致地督查外,还连续印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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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按照年初的工作分工安排,我办工作人员各司其职,基本完成上半年工作任务,主要工作如下:
(一)重点工作
1.制度建设。我办制定实施了《霍邱县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办法》(霍政〔2017〕33号),上半年应诉案件6件,分析形成《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的通报》,督查督查全县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制定《霍邱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霍政秘〔2017〕91号),对照编写《2017年度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目前常务会议已经学法7次;
上半年,通过法制监督平台向市政府报备规范性文件2件,报备率100%,实现应报尽报。
2.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办理上一年结转案件2件,新受理案件9件,办结6件,涉及土地、信息公开、行政处罚等领域。
3.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全面推行法制监督平台运用,上半年我办共办理发放执法证294份,审查执法人员资格考试报名218人。
上半年顺利完成执法证年审,涉及24个行政执法单位,共计1118个证件,其中第二年度273个,第三年度439个,过期369个,人员调离34个、受刑2个、死亡1个,正在陆续注销清理。
4.合法性审查。按照《县政府常务会议等议事规则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我办进一步加强合法性审核。上半年,审核文件74份。
5.征求意见函回复。收到征求意见稿75件,征求相关单位意见,以县政府名义回复征求意见函72件,以法制办名义回复3件。
(二)日常工作
1.参加会议。按照会议要求参加会议40余次,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2. 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公布30条,公开各类法制信息70条。
4.县政府办、县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存在的差距和主要问题
虽然上半年的工作基本完成并卓有成效,但是由于人手、、工作难度等原因,仍然有需要提高的地方,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 忙于事务性工作,政府依法行政参谋助手工作发挥不够,平常事务比较繁忙,多是被动完成工作任务,缺少主动发挥辅助作用。将通过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积极做好政府参谋角色。
2.我办工作人员专业素质和专业知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尤其是政府相关工作的法律知识储备还不够,要细化学习内容,需加强学习。
3.某些工作开展不到位,因人员不足,分身乏术,工作应接不暇,例如关于抽查行政执法人员着制式服装情况的方案早已拟定,但是迟迟未付诸实施。
三、下半年工作安排
1.7月份。按照《关于开展全市政府法制工作“大调研”的通知》要求,完成对县直单位、乡镇法制工作的调研,并做好准备迎接省、市调研;完成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考试申报、审核、公示工作;进行第一次执法人员着制式服装情况抽查活动;我办县政府出庭应诉1件案件的相关工作。
2.8、9月份。抽调人员参与市、县两级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审查工作;计划起草有关重大决策的文件。
3.10、11月份。计划启动历年规范性文件审查、清理工作;安排一次法院旁听学习活动。
4.12月份。做好年终各项总结、考核工作。
5.下半年。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执法证审核、政策解读、规范性文件报备等工作贯穿每一天。
法制办2017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回顾及下半年工作安排(2)
2017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向纵深推进的关键一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党的召开之年。我们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现将半年来开展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情况
(一)扎实推进合法性审查工作
县法制办认真履行县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职责,出台了《2017年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立项的通知》,完成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9件,其中,2件未经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及时向市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备案7件,同时完成网上备案7件。起草了《建立县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提前介入机制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全面完成“新两单”(公共服务清单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和权责清单动态调整事项1001项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300余条。实现了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事项合法性审查全覆盖,依法审大事项32件,提出意见和建议20余条。
(二)有序开展依法行政工作
一是开展县政府规范性清理工作,完成2013年12月3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保留78件,修改4件,废止33件,出台了《关于公布2017年以前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政办〔2017〕23号),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二是组织学习《实施纲要》及省、市政府《实施方案》,并认真贯彻落实,印发了《xx人民政府法制办2017年法制工作要点》。三是积极办理县政府涉法事务,为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提供指导。目前接受有关部门涉法业务咨询20余次,并及时提供意见和建议。受县政府委托,完成对 96件林权确权登记(初审)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78条。
(三)持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推进规范行政执法试点工作。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实施方案》的部署,起草了《xx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定(征求意见稿)》,推进县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覆盖。组织开展了环保、市场监管、卫计等行政执法部门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为全面了解全县政府法制工作情况,推动政府法制工作更好开展,加快法制政府建设进程,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县政府法制工作大调研的通知》。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努力为加快建设现代国际乡村旅游综合示范区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四)不断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全力化解行政争议。上半年收到行政复议案件4 件(其中:未结案2件 ),严把案件“事实关”和“法律关”,坚持有错必纠,加大调解、和解力度,当事人主动撤回申请1 件,经调解后变更1件。加强行政应诉工作,起草了《xx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起草了《xx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认真做好县政府法律顾问的日常联络协调工作。
二、下半年工作要点
(一)进一步加大合法性审查力度。一是规范合法性审查流程,按照《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的通知》(黄政〔2017〕44号)文件规定,加强与县政府办公室的沟通和协调,进一步规范送审环节,严格执行审查期限,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县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提前介入机制,做好与县政府重大决策支持系统的对接。二是建立合法性审查清单制度。严格界定合法性审查范围,对合法性审查事项采取清单化管理,制定不属于合法性审查的事项清单,有效释放审查资源,解决审查范围过宽过广的问题。三是推进全县合法性审查机制全覆盖。继续加强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各部门建立内部合法性审查机制的督促与指导,对各乡镇和县直部门合法性审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不断提高各乡镇和各部门合法性审查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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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法制办根据《安徽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要求,二)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为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加大对政策性规范性文件的备案管理力度,全力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截止目前,共向市政府报送规范性文件8件.县政府公布出台的县城乡特困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均第一时间上报市法制办,接受市办审查。同时,指导和审查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确保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的合法性。为提高我县立法质量,保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有效,维护法制统一,做出努力。
积极化解行政争议。进一步加大行政案件办理力度,三)发挥行政复议监督效能。提高办案质量。今年下半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5件,办结4件,其中申请人撤回申请2件,维持2件。审理行政复议案件中,注意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维护依法行政的基础上,着力做好申请人的思想疏导工作,化解矛盾,调解结案,做到案结事了如许受田、巴桂兰不服县公安局商山派出所不予行政处罚提出行政复议一案,行政复议人员主动深入基层,充分听取双方意见。经调解,申请人撤回申请,达到圆满的息诉止争作用。
办与县监察局统一对县行政执法局、县公安局等今年重点检查的三单位进行了预查,四)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不断加大。根据市法制办和市监察局的要求。并对存在问题进行了指导。加大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和发放,保障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及时到位,确保执法的合法性。
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决定》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五)注重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促进依法行政。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经县政府同意,县政府法制办会同县人事局、监察局于月至日联合举办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聘请专业人士对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决定》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以及执法实务等法律、法规进行专门讲解,并对参训人员进行测试,取得较好的效果。参加培训班的县直和乡镇的行政执法人员共计600余人。
积极履行法律参谋、助手职责。今年以来,协助政府办理涉法事务。办共办理领导交办的涉法事务5起,审查涉法文件9件。其中黄山一鼎大酒店土地使用权流转、西田林场改制涉及的林权纠纷、高速公路房屋拆迁等社会敏感问题初步得到解决。
二、下半年工作安排
下半年,根据《年县政府法制工作要点》工作安排。办将在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努力完成以下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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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精神。对此。我们局党组在认真学习,统一思想后,组织全市具有行政执法任务的单位和部门,学习了《关于印发20*年度省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豫政办[20*]28号)和《关于印发20*年省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豫政发[20*]34号)文件,为推进此项工作奠定理论基础。
其次,组织调研,广泛听取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意见。我局主要领导带领相关科室人员专程赴许昌市法制办学习取经,认真听取了许昌市法制办开展此项工作的情况和经验。与此同时,局领导又分为三个调研工作组,分赴本市所辖嵩县、伊川、西工等县、区,就该项工作的落实,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认真听取了如何开展该项工作的意见。以上活动,为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获取了丰富的第一手材料。
二、拟定方案和标准,加强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的指导。
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统筹兼顾,全面推进。我们认为,要以"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为载体,扎实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拟定方案,认真制定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标准。在深入基层进行调查和研究的基础上,市法制局结合我市的具体情况,与市司法局、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沟通,联合签发了《关于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工作的通知》(洛政法[20*]2号),制定出我市开展该项工作的目标、内容、标准、方法和步骤。
二是严格标准,初步完成了市级首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考察、协商和拟定工作。按照拟定的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标准,以县(市)、区和市直部门自荐、推荐和考察的方式,经过层级筛选,初步确定偃师市政府等13家单位为第一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三是加强指导,督促首批拟定示范单位创新依法行政工作思路。对拟定的13家第一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市法制局采取座谈和不定期地检、抽查的方式,帮助完善制度,规范行政行为。重点选定了市卫生局、市计生委、市发改委物价办,不定期地给予指导、培训,以便起到示范和以点带面的作用。
三、确定创建活动的阶段和程序,细化示范单位验收的主要内容
为把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落到实处,我市将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创建活动确定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部署阶段。在这个阶段,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省、市两级政府的要求,结合自身的工作职能和特点,研究制定创建活动方案和具体措施,迅速进行动员部署。第二阶段为全面实施阶段,各单位、各部门要将创建
"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纲要》要求和洛政法[20*]2号中制定的方法和步骤,建立领导组织,注重建章立制,完善基础工作,规范行政行为,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办事效率。第三阶段为总结评比阶段,市法制局、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照达标标准,于每年年底组织开展
"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评比活动,经审定合格的进行命名授牌。获得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单位和部门,在市政府法制每年度工作总结时,可以直接表彰为市政府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市政府将在20*年12月底前,完成第一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考察、协商、认定工作,通过典型示范,达到以点带面的效果。
同时,我们又确定示范单位的程序。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实行自荐与审查相结合方式确定,共包括自查完善、自荐申报、考察认定三项程序。在自查完善过程中,要求各单位、各部门以创建活动为契机,严格按照《纲要》以及《关于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工作的通知》(洛政法[20*]2号)中制定的标准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查漏补缺,规范完善,建立健全各类行政执法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推进依法行政长效机制。采取自荐申报的形式,使各单位、各部门在自查完善的基础上,认为本单位、本部门符合条件的,可向市政府自荐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并于规定的时间内向市法制局报送自荐材料。最后的考察认定由市法制局会同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办公室,结合申报单位自荐材料,采取听取汇报和现场查看的方式,组织进行考察,提出候选示范单位名单,并通过网络等方式向社会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后,审定合格者予以授牌。
目前,经考察验收已认定市卫生局等三家单位达到示范单位的创建标准,近期将为其进行命名和授牌。
四、细化验收内容,注重创建活动的效果。
在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过程中,我市各单位、各部门结合自己推行依法行政工作的特点,开展创建活动。市政府按照《关于印发20*年省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豫政发
[20*]34号)文件精神的要求,结合《关于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工作的通知》(洛政法[20*]2号)中规定的十项示范内容,在自荐申报、考察认定的基础上,进行验收。验收侧重于开展创建活动的九大措施和效果:一是行政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提升措施和效果;二是行政职能转变的推进措施和效果;三是行政层级监督的加强措施和效果;四是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措施和效果;五是行政复议发挥作用的措施和效果;六是依法行政规章制度的健全措施和效果;七是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化措施和效果;八是依法行政运行机制的优化措施和效果;九是机构发挥职能作用的保障措施和效果。总之,通过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使我市依法行政工作有新的进展,为实现法制政府的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
为此,我市将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在省法制办的具体指导下,在认真总结示范单位经验的基础上,扩大示范单位面,到2010年使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全部达到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标准。
五、今后我市创建活动的工作重点及措施
20*年是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基础阶段,我市要在进行综合考察和协商的基础上以点带面,适当增加示范单位数量,确保2010年底完成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第一阶段的目标。为了保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顺利实施,拟采取以下措施:
(一)加快实施进程,完善命名示范单位的程序和标准。
完成市级首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考察、协商、确定工作,并颁发牌匾和证书。同时,政府法制机构要及时掌握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在创建活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正确适时地加以引导,确保示范活动健康发展。
(二)加强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
把搞好法制培训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科学制定培训方案和培训计划,扎扎实实搞好落实。培训中,要注重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行政机关性质和执法岗位的不同,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全面、系统地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使执法人员全面掌握共用法律规范和专用法律规范,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能力,能够独立完成各项行政执法任务。
(三)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认真清理执法主体。
坚持行政执法活动由行政机关依法实施的原则。从源头上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交叉执法的问题。非行政机关未经法律、法规授权或者行政机关的合法委托,一律不得行使行政执法权。经依法委托开展行政执法活动的,委托部门要对被委托机构适时进行监督,被委托机构要及时向委托部门汇报工作。
认真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凡上岗执法人员,必须接受严格的法制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取得执法资格,持河南省行政执法证件上岗执法。坚决制止无证执法现象。严禁聘用合同工、临时工从事执法活动。
(四)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开展执法活动,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界定执法职责,科学设定执法岗位,认真开展绩效考核,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加快完善行政程序制度建设,努力培养按照法定程序办事的习惯,合法有效地行使行政权力。在实施行政行为时,不缺少法定的步骤,颠倒法定顺序,超越法定期限,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做到既不失职不作为,又不越权乱作为。对行使权力的过程和结果,实施严格的监督和制约。通过严格、规范、切实可行的程序,有效减少违法行为,最大限度的化解与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对立情绪,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和执法行为的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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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转变政府职能,提升管理能力
坚持依法行政,执行党委决定,认真听取广大职工及群众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挥工会的桥梁纽带作用,提高决策的合法性、执行性;建立行政问责和行政过错追究制度,加强效能督查和绩效考评,真正让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等刚性规范落到实处;建立完善总场机关对下属各分场(厂)的管理,提高对下属单位决策的高效运行;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全力确保涉农资金发放、重大项目建设、林权改革、计划生育等信息公开透明,截止目前,已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本单位各类信息50余条。
三、建章立制,建立完善行政执法的配套制度
依法行政必须是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在认真学习贯彻《宪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前提下,我们重视了建章立制工作。从岗位职责、政治工作、执法管理、行政管理、财务管理到文书档案六个方面制定了多项规章制度,以制度规范人员的学习、工作和管理,形成良好的组织纪律,达到了用制度管人、管事的效果,提高了机关效能。
四、履行法定职责,推进行政执法
切实加强总场机关内部管理,规范场区服务运行机制,接受群众咨询投诉;下属单位执行24小时轮岗工作制,加强对辖区内各类矛盾纠纷隐患排查防控力度,切实维护场区安全稳定;健全信息报备制度,完善公共安全和重大事故的应急预案,重大节假日日实行主要领导带班制度。
五、强化行政监督,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1、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执法监督,对提出的各项问题,给予高度重视和落实,自觉接受监察审计部门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答复。
2、建立党政班子集中学法制度,组织管理人员参加各类依法行政、法律知识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依法管理社会和单位干部职工依法行使职责的水平。
3、建立社会监督机制。设立公开举报电话和建立、接待制度,积极做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我场行政过程中的投诉、举报办理工作,不断改进依法行政方式和方法,加强宣传,进一步树立场区的良好形象。
六、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为进一步提升单位干部职工的素质,营造依法行政的浓厚氛围,我场特制定培训制度,每月组织一次干部职工集体学习,学习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交流工作经验,查找不足。积极组织管理人员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的培训,有效地提高了单位所有人员的自觉性,杜绝了违纪行为。为确保学习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使单位干部职工学有所获、学有所用、学有所成,我场还严格奖惩考核,定期开展知识考试,对成绩突出者给予表彰,对于考核不合格的,给予批评,在全场营造了你追我赶的良好局面。
七、下一阶段工作打算
依法行政是一项我场长期性坚持的工作,我场将在上级法制部门的正确领导下,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区2013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精神,切实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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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搞好我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根据镇党委、政府要求,半年来,我们先后对等道路两侧路域环境和镇驻地、广场等处的环境卫生进行了20余次综合整治,通过整治,各道路两侧的乱停乱放、乱悬乱挂、乱搭乱建、乱贴乱画及占道摊点等得以有效清理。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堵塞、废弃”已多年的市场路此次得以彻底清理,全线畅通。半年来,累计取缔占道摊点120余处,拆除占道棚厦6处,纠正乱停乱放行为730余起,清理乱悬乱挂条幅600余条,拆除各类违规广告80余处,综合整治成效显著。为巩固整治成果,执法办采取了“定岗、定人、定路段”的“三定”管理模式,在等重要路段、集贸市场附近设置了4处文明执勤岗,为此执法办投入资金配备了办公桌椅、遮阳伞等物品,每岗配备两名执法人员,不间断巡查管理,实践证明“三定”管理模式效果良好,城镇管理长效机制在已初步确立。
今年以来,我镇迎检活动较为频繁,在近百余次的迎检活动中,我们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努力营造整洁有序、和谐靓丽的城镇环境,有力保障了各项重大活动的顺利进行,得到各级领导肯定和好评。
(二)加大规划执法力度,查处了一批违法建设项目。
规划执法工作是我们行使的重要职能之一,不仅关系到城镇规划能否贯彻实施,也涉及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今年以来,我们加大巡查密度,深入调查取证,及时制止违法建设行为,控制或拆除各类永久及临时建设50余处,有力震慑了各类违法占地建设当事人,遏制了违法建设的势头。目前,我镇规划执法工作已步入正常轨道。
(三)提升户外广告档次,优化了镇域人居和经济发展环境。
根据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要求和镇总体规划,我们严格按照“减量、规范、美观、整齐、高档”的原则,大力推广户外广告亮化和广告内容手写体化,努力提升红荷路大市庄段和济枣路池头集段的户外广告设置档次。同时,加强户外广告管理,杜绝红荷路、济枣路沿线范围内出现严重影响镇容镇貌、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广告,及时清理乱贴乱画、乱悬乱挂的野广告。
另外,为避免经营户因违法设置广告牌而受到行政处罚,遭受经济损失,我们印制并发放了《户外广告设置通告》及《户外广告设置审批单》,提醒经营户先办理审批手续,再进行广告设置。通过这种管理端口前移的方式,提示经营者设立规范的自设性户外广告,既减少了违规广告的出现,降低了管理难度,又获得了广大经营者的好评。
(四)提高环卫保洁水平,改善了环境卫生质量。
为把镇环卫保洁工作推向一个新的高度,执法办转变旧的作业模式,在核定保洁作业量的基础上,科学调配环卫保洁人员,将正常环卫保洁工作与临时性、突发性工作任务相结合,统一调度、统一管理、统一考核。对垃圾产量大的区域,在保证居民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的前提下,安排专人及时清理摊贩废弃物,努力确保摊撤地净。对随意倾倒建筑垃圾、抛洒污染路面等现象,执法办抽出专人负责,不间断巡查,及时发现,及时清理,防止出现突发性的问题。同时,加大对环卫保洁情况的层级检查、巡查力度,环卫中队每天对各道路保洁进行不定时巡查,检查出的问题实行闭环管理,重复问题对责任人实行经济扣罚,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五)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整体形象。
今年,执法办重点加强了对党员及全体执法人员的思想教育,开展党风廉政教育,认真学习市城管局及我镇各类内部管理文件,落实岗位目标考核制,奖优罚劣,队风队纪明显改善。同时,我们开展了“大走访”活动,通过大走访这一渠道认真倾听社会各界的投诉,及时办理群众关心、关注的案件,接受群众监督。我们坚持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注重对社会弱势群体的保护,有效地减少了执法过程中的冲突和磨擦,推动了队伍内在素质和外在形象的进一步好转,对外树立起了“文明之师、威武之师、正义之师”的良好形象,赢得了当事人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
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我们积极助力镇中心工作,执法办全体人员出动,全力靠上,尽职尽责,任劳任怨,为镇“三夏”防火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赢得了广大干群一致好评。
二、下半年工作打算
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我们进一步明确了下步的工作思路和措施:
一是镇容镇貌再上新台阶
以治理占道经营、占道停车“两占”为重点,按照先疏后堵、堵疏结合的原则开展整治活动。在疏导的基础上,采取定时巡查、错时整治、综合执法、定岗定责等手段,对各类非法占道经营行为实施大规模、连续式、高强度的专项整治,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整治、反弹、再整治、再反弹”问题,构建长效管理机制,优化小城镇人居和创业环境。
二是严厉查处各类违法建设行为
认真落实查处违法建设长效机制,重点盯控违法建设多发、易发区域,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拆除。不定期组织活动,落实“包案”责任制,对违法建设重拳出击,严厉查处,坚决拆除,狠刹违法抢建风。
三是加大户外广告管理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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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书记__在会议上,列举了在__乡发生在本乡村干部身上的违法违纪的列子以及__乡学校的案列,要求乡村社干部一定要警钟长鸣,廉洁自律。要加强各类法律法规和党的十精神以及省九届委员会公报的学习,不断提高法律素质,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要服从国家利益,既要保证工程的顺利开展又要保证老百姓的利益。还要保证__乡社会稳定和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1、干部的法律素质有待提高,因为有的干部在经济利益上还是不能过关;
2、干部群众学习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不强;
3、有的老百姓综合素质较差,对于法律断章取义,争取利益最大化,只享受权利不愿意尽义务,遇到问题就采取极端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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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市政法委陈斌书记到街道政法中心调研时指出:打造了一支高素质的综治干部队伍和一个崭新的公共服务平台确实不容易,是全市的一个亮点,解决矛盾纠纷,做好维稳工作就要靠软硬件设施建设,街道党工委重视程度很高,希望街道综治干部再接再厉,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抓好当前上海世博安全维稳工作,为实现南通市的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保驾护航。
3、创新外口管理工作:和街道关工委、团委、计生共同成立了流动儿童之家,为流动的花朵健康成长营造一个温馨的港湾;在全区率先成立了外来务工人员骨干组成的平安护卫队,协助对外来人口的管理。
4、我们对街道现有可能引起群众性事件的5起纠纷长期进行不予余力地调解,经过多方的协调努力,城市名人花园工程、国司办公大楼工程这两起纠纷已解决。
5、1月以来我们协助基层政府调处社会矛盾纠纷8件;阻止群众急访事件1起,成功调处纠纷67件。
6、在辖区十个社区内以和谐社区建设为中轴,大力开展了无毒社区、零犯罪社区等主题平安建设;加强了社区综合治理十位一体建设;充实了社区义务巡防队伍,规范了社区的治安巡防制度,完善了物防技防设施。
7、政法中心上半年接受各类参观团18批次,其中专程学习司法所和街道调解中心建设10批次。
8、与派出所互相配合将区里挂牌的濠北路沿线整治作为今年平安建设的中心工作,加大破案的奖惩力度,不断提高破案率,使存在的治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治安情况明显改善。
9、司法所上半年举办法律宣讲54次,受教育人数达到4672人,开展了法律进校园、法律进工地、法律进商户等法律宣传活动,以优异的表现迎接上级领导的五.五普法检查。
10、社工中心对街道现有刑释解教人员75人均实现了帮扶对接,矫正对象46人加强管理教育,促使其积极改造,平安地度过矫正考验期。社工中心在新桥中学创新性地成立了青春导航工作室,为在校学生提供心理咨询、法制宣传、个案帮教等社工专业化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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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较好落实了全县专业法主管部门的普法教育作用。充分发挥全县有主体法部门的积极性,督促和指导各专业法主管部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原则,认真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先后开展了由政法委牵头的综治宣传月活动,由工商部门牵头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日活动,由食品药品监督局牵头的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举报活动,由矿产局牵头的第45个世界地球日主题宣传活动,由文广局牵头的侵权盗板及非法出版集中销毁活动,由安监局牵头的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等。据统计,上半年开展法律咨询活动11次、摆放板52块、接收现场咨询830余人,法律六进活动15次,发放法律宣传资料15000余份。
四是认真开展了三大系统电子显示屏公益法制宣传动。我们及时按照市普法办的要求,对全县金融、通信、教育三大系统单位电子显示屏进行了全面摸底,逐一登记造册,并进行了工作协商和对接。据统计全县三大系统共有电子显示屏14个单位,有显示屏19块,其中教育系统有3个单位3块;通信系统有2个单位2块;金融系统有9个单位14块。这些部门都按照每月更换二次,实行滚动播出要求,进行了公益法制宣传活动,并做好了活动记录。做得好的有共青农村商业银行,银行支行和人民保险公司支公司。
五是开展了民主法制创建工作。我们按照全市普法办主任会议的要求,及时落实了民主法制创建工作,把创建任务安排在基础条件好,班子有战斗力,能办事会做事,对创建活动有愿望的地方。经过调查和综合考虑,在县第一小学开展了“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在县宝塔乡杨桥村开展了“民主法制示范村”创建活动,在蒲亭镇雁家湖社区开展了民主法制示范社区创建活动。这些活动正在按照创建标准有序开展。
六是继续办好《法治》电视品牌栏目。今年上半年已播放22期法治节目,在节目内容上做到紧贴法理,紧贴生活,紧贴基层,紧贴心声。在节目拍摄上做到文字与图片相一致、相互动。达到实景、生动、图文并茂。在节目播放上在黄金时间进行播出。《法治》电视节目现在已成为全县群众一档喜欢看的一档电视节目。
七是印制“六五”普法书二种。2014年我们已落实全市普法书箱征订任务500册。又自筹21800元资金,印制普法书籍二种共一万册,内容是县法律进校园读本,面对中小学生,另一本是县以案说法普法书,面对农村及社区。
(二)人民调解工作有新特色。
结合维稳工作,狠抓了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全县15个乡(镇、场),81个行政村、12个社区均设立了调解委员会,全县共聘请了260名专(兼)职人民调解员,截止5月底,化解矛盾98起,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预防民转刑案件2起、群体性上访2起、防止群体性械斗1起,为我县矛盾纠纷化解,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法律援助工作有新成绩。
今年初,县局党组把法律援助作为服务民生的实事项目来抓。为落实好该项工作。县司法局依托乡镇司法所和相关部门设立了22个法律援助工作站,81个村级法律援助联系点,明确了司法所长为法律援助信息员;组建了专业化的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将律师、法律工作者等人员纳入志愿者队伍行列。县法律援助中心紧跟上级部署,进一步完善了“青少年维权中心”、“劳务输出维权工作站”、“妇女儿童法援工作站”、“维残法援中心”、村法援联系点网络体系建设,制定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方案,规定了法律援助任务数,完善了案件质量评查和奖惩机制,为弱势群体寻求法律援助提供了便捷高效的绿色通道。今年以来,我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94件,接受法律咨询983余人次,接受群众来访1145人次。
(四)公证、律师管理、司法鉴定及法律服务工作有新进步。
今年,结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年检注册工作,狠抓全县法律服务市场管理,规范法律服务工作秩序。在五月份,组织了全县12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了《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据不完全统计,截止目前,全县律师事务所及法律工作者共办理法律服务案件43件(起),其中:刑事辩护35件,民事案件29,办理非诉讼案件23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41起,担任法律顾问21家;公证处办理各类国内民事公证212件,民事类209件,经济类3件,义务解答法律咨询185人次。另外,司法鉴定部门共办理司法鉴定案件71例。
(五)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有新起色。
截止6月底为止,全县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13人帮教率100%,安置率在90%以上,衔接100%。远程会见5人,会见率100%。按照“衔接好、监管好、引导好”的工作思路,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到目前为止,全县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98人,已解除43人,目前在册人数55人,其中:管制12人,缓刑39人,假释4人,暂予监外执行0人。
(六)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有新突破。
重点加快对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进度,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完成全县司法所国债项目建设任务。目前,全县13个司法所已完成办公用房的修建任务,配齐了办公设备。按照省定标准,着力加大了司法所的内部规范化管理。
(七)信息报道宣传工作有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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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站组织全体执法人员集中学习法律法规,宪法、民法典等学习6次,在网络、APP进行了法宣在线系统学习,另外我站还邀请法律专家对全站执法人员进行了法律培训。我站行政执法工作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同时我站领导班子定期在站内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一是要求执法人员必须秉公执法,严肃执法,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办案,真正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绳。二是要求执法人员注意粗暴执法,开展综合执法,提高执法技巧,多用“智攻,少用“武攻”,切莫超越法定职权执法。三是要求执法人员必须尽职尽责,对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敢于纠正并依法处罚,不搞因违反建设相关法律法规行为人的态度不好而加重处罚,或态度很好而从轻处罚的“态度执法”、不以违反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行为人与我们有关系或是亲戚、朋友而加重或从轻处罚的“关系执法”、“人情执法”,做到见违必纠,违法必罚,罚而有据。四是要求执法人员坚持以人为本,依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运用法律规范办理各种案件,实行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全面落实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原则。
(二)健全制度体系,优化法治环境
我站高度重视制度体系建设,把构建完善制度体系、增强制度执行力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基本制度与具体制度衔接、工作机制与责任机制配套,形成统合的制度体系,以实际工作成效彰显我站制度功效。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规范决策程序。严格执行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凡涉及重大决策,必须经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三)严格执法管理,规范执法监督
我站执法人员随身携带执法证件,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严格执行先亮证后执法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公示是通过一定载体和形式,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行为事前、事中、事后有关信息,主要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法律依据、运行程序、监督方式、救济渠道、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证件、执法文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行政执法决定等内容。二是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我站购买执法记录仪、配置专用电脑、设立调查询问室,安装同步音频视频记录设备,对调查询问等过程进行记录。根据行政执法行为的性质、种类和环节等不同情况,采取适当、有效的方式,对行政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记录方式包括书面记录、执法文书记录、电子信息记录、执法装备记录等。三是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行政执法行为的类别、执法层级、所属领域、涉案金额、对当事人以及社会的影响程度等因素,确定符合重大执法决定的标准,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清单目录,报政策法规科进行法制审核,政策法规科组织召开案件集体审议会根据办案人员介绍案情,参会各级领导及律师最终确定对当事人的处罚标准。
(四)创新普法宣传,营造法治氛围
谁执法、谁普法,我站专门指定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作风过硬、业务精通的执法人员进行开展执法工作,执法人员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和“安全生产月”到企业、到工地认真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向广大群众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解答疑问。通过宣传活动,上半年发放法律法规宣传资料300余份,收到良好宣传效果。
(五)本单位其他情况
今年以来,根据市住建局工作安排部署,我站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工作,按照“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的总体思路,结合我站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建立并不断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按照抽查计划,我站正在开展今年抽查检查工作,检查结果进行公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已要求被检查单位及时整改。截止目前,我站上半年共下达建设行政执法当场处罚决定书121份,停工整改通知书20份,办理行政执法案件4起,目前正在全力推进案件办理进度。
二、存在的问题
1、认识不统一,在执法过程中对“说情风”抵制不力,执法工作难以到位;
2、如何正确处理好严格执法与优化营商环境的关系,缺乏有效的办法;
3、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从思想认识上的紧迫感和深度不够,自觉履行各自工作职责的创新意识不强,在工作要求上,仅满足于做好工作,不被问责的层面,工作主动性欠缺;
4、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法律专业知识不强,缺乏专业培训,需要提高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
1、继续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素质。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方法,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采取以案释法、现场纠错等方法,不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技能以及对案件处理能力,确保在今后的执法过程中不出现漏洞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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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能动司法,服务大局,推动社会管理创新
一是紧跟省委决策部署,助推全省七个系统国企改革。按照本院年初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安排部署,我庭作为为七个系统国企改革提供法律保障和服务工作的牵头部门,在征求本院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发挥司法的能动性,依法为全省七个系统国有企业改革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的宗旨、内容、任务分工、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按照实施方案的工作步骤,我庭走访了七个系统的相关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召开专题座谈会广泛听取了有关推进七个系统国企改革的意见建议,及时摸清了国有企业改革中存在的法律问题以及七个系统国有企业对法院新的司法需求,明确了为国有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的方向和思路。在省委省政府对全省推进七个系统国有企业改革进行动员部署后,我庭及时起草并报经院领导批准后下发了本院《关于为七个系统国有企业改革做好司法保障和服务工作的通知》,对全省法院为七个系统国企改革服务提出了具体要求。二是加强沟通协作,融入大局,共同推进全省经济发展。我庭紧紧围绕全省进位赶超、跨越发展的目标,在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服务经济发展大局的同时,更加注重立足全局、融入全局、服务全局,更加注重与省国资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保监局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共同推动全省经济跨越发展。我庭一如既往的就国企改革问题加强与省国资委的信息互通、相互配合、相互协调、相互支持;继续配合支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开展小额担保逾期贷款的催收工作,依法保障和促进我省小额担保贷款在推动创业、带动就业中发挥积极作用;充分发挥司法裁判对保险市场规则建设的引导作用,加强与保监局、保险行业协会的联系沟通,促进我省保险行业健康、规范发展。在我庭推动下,我院于今年2月与省保监局签订了加强合作交流机制的《备忘录》,明确了三方建立联系人制度、开展业务培训研讨交流、联合开展调研、建立联合调解机制、建立案件办理协助机制等事宜。为积极落实《备忘录》要求,6月底、7月初我庭与省保监局共同组织先后召开了二级法院与当地各保险公司联合座谈会,就保险合同纠纷案件中保险人的说明义务、投保人的告知义务、保险人的合同解除权行使等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并就法院与保险行业如何共同服务全省经济发展进行了广泛交流。三是发挥商事审判庭特点,支持和推动企业创业投资。商事审判工作与经济形势、经济建设的发展息息相关,商事审判更多的是解决企业、公司法人经济纠纷。我庭一方面结合全省法院开展的“创业服务年”活动,充分运用商事审判把握的经济形式和规律,通过依法平等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企业自主创新和引进战略投资者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和法治环境。另一方面,我庭结合审判实践中发现的法律问题,发现的纠纷多发点,深入企业,走访座谈,帮助企业把握经营规律,指导企业依法回避经济纠纷,切实担负起为企业创业、经营提供司法保障和有效司法服务的职能作用。
三、注重实效,围绕审判实践开展调研工作
年初我庭针对审判实践反映出来的问题确定了以下几个调研任务:(1)保险合同纠纷中关于保险人是否告知义务的认定和交通事故责任险中在盗窃、醉酒驾驶和无证驾驶三种情形下保险公司对人身伤亡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争取出台保险纠纷审理相关指导意见;(2)为配合省委关于国企改革的决策部署,针对法院受理国有企业破产案件数量剧增,我庭要求在去年组织开展的破产案件审理情况调研的基础上再进一步深入调研,出台案件审理的具体指导意见,统一全省法院审判思路;(3)针对银行卡被盗取存款而引发的金融机构与储户之间的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日益增多,我们组织开展了ATM机银行卡存款纠纷中存在的问题调研,在调研基础上,出台审理相关案件的指导意见。从上半年完成的情况看,三项调研前期任务均基本完成,保险合同纠纷的调研已经完成资料收集工作;ATM机银行卡存款纠纷调研报告已完成;国有企业破产案件审理指导意见已基本成形,将于近期下发全省法院和本院相关部门征求意见。此外,上半年我庭配合最高法院完成了以下几项调研任务:(1)对《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进行调研,向最高法院反馈了相关意见和建议;(2)向最高法院报送了2005年至2009年五年全省法院受理和审结金融纠纷案件数量统计和审理情况;(3)向最高法院报送了2008年以来民商事审判工作相关情况,详细反映了当前民商事审判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相应的提出了加强和改进民商事审判工作的措施和建议。(4)针对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开展调研,形成调研报告报最高法院,为完善相关司法解释提供素材和资料。
四、加强审判管理,严抓队伍建设,保障公正廉洁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