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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研究论文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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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研究论文

篇1

“利润转移”理论

第一:用出口补贴为本国寡头厂商争夺市场份额。这种论点认为:向国内厂商提供补贴,使国内厂商采取进取性市场战略,从而迫使外国竞争对手作出相应的让步,国内厂商的市场份额由此扩大。这是战略贸易政策理论中影响最大,也是被引证最多的一种论点。

第二:用关税来抽取外国寡头厂商的垄断利润。这种论点认为:在存在潜在进入的情况下,使用关税来抽取一家外国寡头厂商正在享受的垄断利润是合理的。如果没有任何潜在的进入,关税只会扩大国内价格与国外价格的差距,导致福利恶化。但如果存在国内厂商的潜在进入,则这种进入的威胁限制了外国厂商的定价反应,使他们执行一种吸收部分关税的定价,以阻止这类进入的战略。只要关税被部分地吸收,价格上涨的幅度就会低于关税的幅度,消费者剩余的损失就会远远被征收到的关税所抵消而有余。

第三:以进口保护作为出口促进的手段。该论点为传统的幼稚产业保护论提供了理论依据。由于本文主要是分析科技兴贸问题,因此这里重点论述一下该论点。该论点认为一国政府可以通过贸易保护或局部封闭本国市场,赋予本国企业在国内市场的销售特权,受保护的企业的生产和销售都会增加,企业由此可获得静态规模经济;同时国外竞争对手由于市场份额的缩小而失去规模经济,此消彼长,国内企业就可能拥有了与国外企业竞争的优势。企业除了可获得静态规模经济之外,还会由于累积产量的不断增加而积累职工的生产经验,在“干中学”的过程中生产成本会不断下降,以及企业研究与开发所产生的技术创新可改变企业的生产函数,降低边际成本,从而使企业获得动态规模经济。在这里,政府通过贸易政策影响了本国厂商及其外国竞争对手的决策行为,从而改变了竞争格局,使不完全竞争产业特别是寡头产业中的超额利润向本国发生了转移。

“外部经济”理论:

某些产业或厂商能产生巨大的外部经济,促进相关产业的发展和出口的扩张,但由于这些外部经济不能完全被相关厂商所占有,这些产业或厂商就不能发展到社会最优状态。如果政府能对这些产业和厂商提供适当的保护和支持,则能促进这些产业和相关产业的发展,提高其国际竞争优势,获得长远的战略利益。

二、战略贸易理论对我国的启示及相应的对策

(一)我国出口现状及面临问题

1998年我国出口位居世界第九位,可以说,中国已经成为世界贸易大国。但是从出口商品构成来看,我国能够大批量进入国际市场的还是劳动密集型产品。虽然在国家相关政策的推动下,1996年机电及运输设备业的出口总额首次超过轻纺产品的出口总额,不过仔细分析一下不难发现,我国的机电产品出口从本质上讲是一种加工装配业务的出口,并未脱离劳动力密集的生产方式,所需的技术、原料、零配件、生产设备都从国外进口,与国内产业的联系较少。换言之它只是部分改直接出口劳动密集型产品(如纺织品)为出口以价值更高的产品(如机电产品)为载体的装配劳动。这种贸易结构与我国的劳动力丰裕、工资成本低是相吻合的,并且在过去的一段时间内使我国得到了一些贸易利益,如增加就业,提高人民的收入,增加国家的外汇收入。但现在的问题是:这种贸易结构在国际竞争中是否具有竞争优势?能否长期化?

关于劳动密集型产品的新说法:美国经济学家里昂惕夫曾用投入产出分析法对H—O理论进行实证分析,根据H—O理论,美国应出口资本密集型产品,进口劳动密集型产品。但里昂惕夫对美国的200种进出口商品进行统计分析后却得出了一个相反的结论。对此经济学家有各种不同的解释,但有一点已非常明确,这就是劳动密集型产品和资本密集型产品主要不是用产品本身来区分的,而是用投入要素来区分的。也就是说,同样一种产品在发展中国家可能是以密集的劳动生产的,在发达国家则可能是以密集的资本生产的。就象服装、鞋帽、玩具、食品之类,就产品来看是劳动密集型产品,而在许多发达国家则是资本密集型的。即使在这些国家也要投入较多的劳动,但这些劳动是同较多的资本结合进行生产过程的,结果就是更多的劳动生产率。面对发达国家在劳动密集型产品市场上资本对劳动的替代,发展中国家的劳动密集型产品并不具有竞争优势。

贸易障碍增多:虽然我国劳动密集型产品因工资低而劳动成本较低,发达国家进口会进一步提高其福利水平。但面对国内充分就业的压力,仍会以各种壁垒阻碍廉价的劳动密集型产品进入,从而使以劳动密集型和自然资源密集型产品出口为主的国家总是处于不利地位。事实上这种情况经常发生,例如我国的纺织品出口就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受到美国的限制。

我国沿海地区劳动力成本低廉优势正在减弱:从1995年开始,加工贸易开始成为我国产品出口的第一大方式。从1998年统计数据来看,加工贸易额1730.4亿美元,出口额1044.7亿美元,分别占该年进出口总额的53.4%和56.9%,且1998年加工贸易进出口额是1991年的3倍,同期进出口总额为2.4倍,由此可见加工贸易增速快于全国进出口总额的发展速度。我国加工贸易主要集中在沿海地区,仅广东、上海、江苏、山东和福建五个沿海省市加工贸易合计占到80%以上。但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经济快速增长,我国沿海地区工资增长很快,据1995年与1985年的统计数据显示,沿海地区工资水平大幅提高,其中上海上升了77.9%,北京上升了48.9%,广东上升了42.1%,劳动力成本低廉优势正在减弱。面对东南亚、南亚甚至非洲国家更具竞争力的劳动力优势的压力,如何使外贸更好发挥对经济增长的引擎作用,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进入90年代以来,以信息技术为主导的新科技革命蓬勃发展,知识经济初显端倪,世界产业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发达国家科技与产业飞速发展,据OECD统计,其主要成员国的知识经济已占国内生产总值的50%,高新技术产业在制造业的比重不断提高,目前已接近30%;出口商品结构逐步转到以高新技术产品为主的方向,OECD国家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占工业制成品出口比重目前已接近40%;知识密集型服务出口发展迅速,到2002年OECD国家此类服务出口将占其服务出口总额的一半左右。根据世界银行《1998年世界发展指南》的资料,1996年的一些新兴市场高新技术产品占工业制成品出口达到相当高水平,新加坡为71%,马来西亚为67%,韩国为39%,墨西哥为32%,台湾省为50%。世界科技革命及全球产业结构的深刻变化,发达国家和部分新兴市场科技与产业巨大的竞争优势进一步对我国的长期出口竞争力提出严峻挑战。

因此,实施科技兴贸战略,大力推动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加快我国出口产业的技术创新,全面增强国内出口企业的竞争优势,是我国外贸跨世纪发展的重大课题。

(二)启示与对策:走科技兴贸之路

我国要想由一个贸易大国成为一个贸易强国,充分发挥国际贸易对经济发展的引擎作用,实现出口的可持续增长,科技兴贸是必由之路。科技兴贸是产业科技化的必然结果,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和高新技术的广泛应用导致产品质量提高和结构的优化,最终才能体现于出口商品质量提高和结构的优化。因此要想实现科技兴贸,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是一个关键。

篇2

2009年全年,我国实现出口总额12018.8亿美元,同比下降16%,但受金融危机影响各主要出口国出口贸易也受到严重冲击,我国占全球出口市场份额仍然上升到9%以上,取代德国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商品出口国。与此同时,我们应该看到,由于全球贸易总额急剧下滑、各国国内经济发展困难和矛盾增多、市场竞争更加激烈,贸易保护主义倾向进一步加剧。2009年是我国遭遇贸易摩擦形势最为严峻的一年,成为贸易保护主义最大的受害国,全年共有22个国家和地区对我国发起了116起贸易救济调查,涉案总额高达127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23%、102%,均达到历史最高值。其中,美国对华贸易救济案件涉案总额达76亿美元,为上年的5倍多。同时,印度、巴西、阿根廷、墨西哥等发展中国家也先后对我国出口产品发起了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贸易保护主义的盛行,在严重冲击全球贸易体系、引发贸易战的同时,也给全球经济复苏以及我国经济健康稳定发展带来了不利影响。由于我国外贸结构调整转型工作才刚刚起步,相当数量的产品和企业仍停留在较低层次的价格竞争策略上,片面追求出口数量,过度依赖能源资源消耗以及廉价劳动力的支撑,不仅给环境保护和应对气候变化带来巨大压力,本身不可持续,而且极易成为贸易保护主义的主要对象。同时,由于应对贸易摩擦的经验不多,往往会遭受巨额损失。部分国家实施贸易保护主义不符合经济全球化的趋势,最终拖累整个世界经济的复苏进程。

二、贸易保护主义加剧的主要原因及趋势

(一)世界经济复苏步伐缓慢,全球出口市场萎缩,经济复苏和就业压力使各国对有限市场的争夺更加激烈

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全球经济增长明显减缓,主要发达国家经济出现负增长。据世界银行预测,2009年全球经济下滑2.2%。2008年三季度至2009年二季度,美国经济连续下滑,至三季度按年率实际GDP环比增长2.2%,四季度增幅虽然有所提升,但失业率仍然居高不下,2009年10月份以来,一直维持在10%或稍高水平,由于经济复苏步伐缓慢,难以创造足够的就业岗位。预计2010年失业率还将上升。2009年欧元区GDP下降4.2%,其中德国、意大利、法国GDP分别下降5.3%、5.1%和2.4%。进入2010年后欧元区失业率达到两位数水平,创下1999年欧元区成立以来的最高记录。

经济衰退,使各主要国家进口量大幅减少,全球贸易量急剧下滑,2008年底至2009年初下跌幅度达到30—50%,预计2009年全年全球贸易量下跌10%以上。为促使经济回升、保护国内市场、缓解就业压力,各国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加剧,导致贸易保护主义势头不断加深,提高关税、滥用救济措施等手段被频繁使用。而由于我国经济、贸易率先企稳回升,势必成为贸易保护主义的主要对象国。同时部分新兴的发展中国家由于与我国的产业结构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相似性,产品竞争范围不断扩大,也以各种理由设置贸易壁垒对我国出口产品设卡。

(二)人民币汇率问题成为各主要国家对我国实施贸易保护主义的主要借口

2009年以来,人民币兑美元汇率长时间维持在6.82—6.83之间的水平。在美元贬值的情况下,由于实行盯住美元的汇率制度,人民币也被动地跟随美元对其他货币贬值,实际有效汇率下跌。近期美元呈现一定的升值趋势,但由于经济基本面等决定因素并未有实质性改善,中长期来看仍存在贬值的可能,这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促进我国出口回升的作用。美国政府对美元贬值采取放任的态度,本身是贸易保护主义的一种隐性表现形式。

(三)哥本哈根会议后绿色壁垒将越来越成为贸易保护主义新的表现形式

近年来,贸易保护手段不断向着更加多样、更为隐蔽的趋势发展,除了传统的反倾销、反补贴、特别保障等手段外,技术壁垒、绿色壁垒、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等更具战略性的保护手段也逐渐被越来越多的国家采用。特别是哥本哈根会议以后,气候变化成为影响各国之间经贸关系的重要话题,气候变化之争实质是发展权之争,发达国家试图将其与保护主义相结合,构筑新的绿色壁垒。欧盟因不满意哥本哈根会议的谈判结果声称将考虑推出碳关税,美国参议院也拟将碳关税纳入审议中的气候变化法案,如果这些均成为现实,将会给我国大部分的工业产品出口造成强烈冲击,出口成本将大幅增加,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将在很大程度上被削减,并最终使我国本已开始恢复和改善的出口局面受到拖累。

三、应对建议

(一)切实将经济增长的动力转到主要依靠内需上来

除2008—2009年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之外,近年来,其它年份中净出口对我国GDP增长的贡献率逐年增加,经济增长呈现明显的外需拉动特征,外需波动已成为经济运行中必须面对的风险。因此,要力争将持续稳定增长的动力更多地建立在经济自身和企业内部,坚持主要依靠内需实现经济健康稳定发展这一长期战略方针不动摇,保持宏观经济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注重灵活审慎地把握政策调控的方向和力度,统筹考虑、循序渐进,避免矫枉过正,失去经济发展既得的良好局面。

(二)转变粗放型的外贸增长方式

积极推动外贸出口转型升级,由规模导向型向效益导向型逐步转变,避免片面追求出口的增长速度和规模,以免激化与主要贸易伙伴国之间的矛盾,促使对外贸易健康、可持续发展。妥善解决国内出口企业之间竞相压价、恶性竞争等问题,引导企业加强自律,提升出口产品档次,避免盲目的数量扩张和简单的价格竞争。引导企业加深对WTO规则和贸易救济知识的了解,加强高附加值产品的研发和制造,学会运用金融工具规避外贸风险,提高应对贸易摩擦的能力。

(三)坚持以我为主,积极稳妥地改革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

密切关注各主要贸易伙伴国和国际市场上主要出口竞争国汇率政策的走势,积极应对可能因竞相实施汇率贬值而引发的贸易战。坚持在人民币汇率问题上的立场,妥善处理发达国家对我国施加的升值压力。同时,进一步完善人民币汇率调控机制,在合理水平上保持人民币汇率的相对稳定,控制好升值预期。推进外汇市场建设,加强外汇市场价格传导机制、外汇流动性管理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开发适用的汇率衍生产品,鼓励出口企业运用汇率避险工具规避风险。积极促进人民币国际储备、国际结算与国际流通进程。

(四)形成部门合力,建立贸易摩擦应急反应体系

篇3

自1994年东盟自由贸易区计划正式实施以来,在区内关税减免方面取得了较大的进展。截止到2001年5月,其CEPT(CommonEffectivePreferentialTariffScheme)(注:CEPT称为《共同有效优惠关税协定》,是东盟自由贸易区的主要运行机制。CEPT产品包括四类,即列入清单产品、暂时例外产品、一般例外产品和敏感产品。)产品的加权平均关税由1993年的12.76%下降到2001年的3.21%,而且有98.3%的商品属于“CEPT列入清单”,其中92.7%商品的关税在5%以下。2000年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区内贸易总额为1595.91亿美元(注:2000年泰国区内贸易的进出口值只包括头9个月的数据。),比1993年增加了93.58%。同时,2000年东盟自由贸易区区内贸易比重为22.32%,比1993年提高了3.14个百分点,年均增长2.19%。因此,从区内贸易比重来看,东盟区域贸易合作在扩大区内贸易上有一定程度的作用。当然,东盟区域贸易合作对各成员国的影响是不同的。马来西亚和文莱的区内贸易比重有所下降,虽然文莱的区内贸易比重居东盟自由贸易区的首位,但其区内贸易在东盟自由贸易区区内贸易总量中的份额却很低,只有0.74%,而且文莱的出口主要是石油和天然气,变化起伏较大。而印尼、菲律宾和泰国的区内贸易比重有较大幅度的提升,年均增长率分别达6.67%、7.92%和4.79%,说明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设使区域内原先贸易保护程度比较高的国家加强了同区域内其他国家的贸易联系,这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扩大经济规模,增强其出口产品在区域内的竞争力。

二、产业内贸易指标

对产业内贸易问题的经验性和统计性研究始于20世纪60年代,主要涉及经济一体化对贸易专业化的影响,其代表人物有沃顿恩(Verdoorn,1960)、米歇里(Michaely,1962)、巴拉萨(1966)、格鲁伯和劳艾德(GrubelandLloyd,1975)等,他们都建立了各自的测量指标。其中,格鲁伯-劳艾德指标(Grubel-LloydIndex)是迄今为止最具权威的产业内贸易测量指标,简称GL,其表达式如下:

附图

其中,X[,ij]、M[,ij]分别代表i国j产业的出口额和进口额,如果i国j产业的贸易全部为产业间贸易,则GL[,ij]=0;如果i国j产业的贸易全部为产业内贸易,则GL[,ij]=1。因此,产业内贸易指标值在0-1间变动,GL[,ij]越接近1,说明产业内贸易的程度越高,GL[,ij]越接近0,则说明产业内贸易的程度越低。

而一国所有产业的产业内贸易指标是各产业的产业内贸易比率的加权平均数,其表达式为:

附图

表1东盟自由贸易区区内贸易比重单位:%

附图

注:此处的区域内贸易比重指一国或区域的区内贸易占该国或该区域总贸易的比例。2000年泰国只包括1-9月份的进出口数据。

资料来源:ASCUDatabase。

人们通常用一段时间内格鲁伯-劳艾德指标的变化来说明产业内贸易的重要性,如伊玛达(Imada,1990)、阿里夫(Ariff,1991)、基旺(Kwan,1994)和拉曼萨米(Ramasamy,1995)都用此指标对东盟产业内贸易进行研究。但是我们所要说明的是建立自由贸易区的调整成本,也就是研究该时期区内贸易的增加主要来源于产业内贸易还是净贸易(nettrade,NT),(注:在此用公式对相关概念作一介绍。TTi=NTi+IITi,其中TTi=Xi+Mi,NTi=|Xi-Mi|,TTi指i国的区内贸易的进出口总额,Xi、Mi分别指i国区内贸易的出口额和进口额。tti、nti和iiti分别是一段时期TTi、NTi和IITi的增长率。)而格鲁伯-劳艾德指标并不能说明产业内贸易对增加的区内贸易的贡献程度。另外,该指标还会引起误导,因为,有时尽管产业内贸易比净贸易对增加的区内贸易的贡献低,但是该指标仍然呈上升趋势;同样,有时该指标呈下降趋势,尽管产业内贸易比净贸易对增加的区内贸易的贡献率较低,这是因为:

当iit[,i]>nt[,i]时,意味着GL[,i]是上升的,但是,如果GL[,i]<nt[,i]/(nt[,i]+iit[,i]),nt[,i]+iit[,i]>0,则Ciit[,i]<Cnt[,i];类似地,当nti>iiti时,意味着GLi是下降的,但是,如果GL[,i]>nt[,i]/(nt[,i]+iit[,i]),nt[,i]+iit[,i]>0,则Cnt[,i]<Ciit[,i]。

产业内贸易和净贸易的贡献率表达式如下(Menon,1996):

tt[,i]=Cnt[,i]+Ciit[,i],(3)

其中,Cnt[,i]=(1-GL[,i])nt[,i],(4)

Ciit[,i]=GL[,i]iit[,i],(5)

tt[,i]、nt[,i]和iit[,i]分别是i国一段时期TT[,i]、NT[,i]和IIT[,i]的增长率,Cnt[,i]和Ciit[,i]分别指nt[,i]和iit[,i]对增加的区内贸易的贡献率,GL[,i]指基期i国的格鲁伯劳艾德指标。

三、样本的确定与数据来源

国际贸易的商品成千上万,确定这些贸易中哪些属于产业内贸易,哪些属于产业间贸易,涉及到商品的分类和产业的定义问题。本研究根据HS编码来划分。(注:HS编码全称为协调商品名称和编码制度(TheHarmonizedCommod

ityDescriptionandCodingSystem,HSCode),也简称协调制度,是一种多用途的国际贸易商品分类目录,广泛用于国际贸易有关各国和国际组织的征税、统计、运输等方面,是迄今最完善、系统、科学的国际贸易分类体系。HS编码一位数为类,两位数为章,二者分别有22类和99章。)一般说来,产业划分的越细,产业内贸易指标就越低,反之亦然。由于受数据的影响,本文将按章,也就是HS编码两位数等级数据来划分,然后再用加权平均法计算HS编码一位数(类)和所有商品总体的产业内贸易指标及其对区内贸易的增长贡献率。

本文对1993年至2000年期间东盟自由贸易区的产业内贸易进行实证分析,并将1993年作为基期。东盟自由贸易区的产业内贸易进出口数据来源于ASCU数据库。

四、实证研究结果及其分析

利用公式(1)-(5),本文计算了东盟自由贸易区区内贸易的产业内贸易指标。

就东盟自由贸易区整体而言,1993年至2000年期间,东盟自由贸易区区内贸易增加了94%,其中产业内贸易提高了75%,产业间贸易提升了18%,换句话说,东盟自由贸易区区内贸易的增加有近80%来源于产业内贸易。从部门看,在18类商品中,(注:本文将武器弹药、杂项制品、艺术品和其他未分类商品排除在外,故只有18类商品。)除了动植物油脂类商品外,东盟自由贸易区其他17类商品的区内贸易值都有不同程度的增加,其中机电音像设备和化工产品的区内贸易增幅最大,均超过一倍,分别达1.45倍和1.42倍。而就产业内贸易的贡献率而言,除了植物产品、动植物油脂和木及木制品外,其他15类商品的产业内贸易的贡献率高于产业间贸易的贡献率。

从东盟自由贸易区各国的具体情况看,除了文莱的区内贸易下降了14.54%外,其他5个国家的区内贸易额均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其中,菲律宾和印尼的增幅最高,分别达3.08倍和1.31倍。虽然文莱的区内贸易额有所下降,但其产业内贸易却增加了近10%,其他5个国家的产业内贸易对扩大的区内贸易的贡献率都大于产业间贸易的贡献率。

很显然,东盟自由贸易区产业内贸易的实证研究结果说明东盟区域贸易合作有助于东盟产业内贸易的发展。产业内贸易在东盟区内贸易的重要性的提高说明了贸易自由化所带来的短期调整成本低于原先一些国家的预计。看来那些担心贸易自由化会导致巨大的短期调整成本的生产者是言过其实了。各个东盟国家应对那些院外活动团体的说辞持审慎态度,不要为此而改变贸易自由化的进程。

那么,到底是什么因素提高了产业内贸易在东盟区内贸易的重要性呢?我想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根据林德尔(Linder)的“需求偏好相似论”(DemandPreferenceSimilarityTheory),相似的收入水平和消费偏好促进产业内贸易。自80年代开始,特别是80年代后期开始,东盟各国的人均国民生产总值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1987年至1996年的9年间,泰国的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年均增长率最高,高达7.80%,马来西亚、新加坡和印尼则分别为6.05%、7.48%和6.36%,菲律宾最低,为2.88%。随着东盟各国经济的发展,东盟的市场容量迅速扩充,需求越来越重叠,从而使东盟的产业内贸易比例越来越高。其次,东盟各国的工业化建设。1987年至1996年的9年间,泰国、马来西亚和印尼的工业附加值年均增长率都达到两位数,分别高达12.18%、11.74%和10.07%,新加坡为9.22%,菲律宾最低,为4.05%,可见东盟的工业生产能力大大提升了。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发展,东盟产业内部的分工就越细,异质产品的生产规模就越大,从而形成异质产品的供给市场,伴随着需求结构的日益趋同性,东盟的产业内贸易增加了。第三,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设。随着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发展,东盟国家之间的关税越来越低,到2001年东盟自由贸易区90%以上商品(CEPT列入清单商品)的关税低于5%,各国的贸易保护程度大大降低了。这促进了东盟区域资源的重新配置,一些资源从进口部分转移到出口部分,使出口产品更加多样化,提高了产业的水平分工。根据巴拉萨和波温斯(BalassaandBauwens,1987)的实证研究,产业内贸易与加入区域经济组织呈正向关系,即组建区域经济组织有助于区内贸易的产业内贸易的发展。最后是跨国公司的全球化战略。跨国公司在东盟的投资主要有两个时期。第一个时期是70年代中期至80年代中期,跨国公司在该时期的投资主要是为了避免东盟国家的进口限制和壁垒;第二个时期是90年代,其目的主要是为了寻求生产的低成本,并将东盟作为出口基地。此次的投资主要是在消费类电子和电子配件。正是第二个时期的投资大大促进了东盟国家间的产业内贸易,这些产业内贸易主要是那些电子配件等中间产品。随着跨国公司的发展,跨国公司的内部贸易(Intra-firmTrade,也称公司内贸易)也不断扩大,而在公司内贸易中相当部分属于产业内贸易。现以日本丰田汽车在东盟各国的投资为例,来说明跨国公司在东盟的投资有助于东盟区内贸易的产业内贸易(参见图1)。日本丰田汽车公司在东盟地区内展开产业内分工,把汽车零部件生产分布到各国,进行专业化生产,以发挥规模效应,而且根据东盟《共同有效优惠关税协定》的规定,这些产品的区内贸易是享受关税减免的。

【参考文献】

1.陈雯:博士学位论文,《东盟区域贸易合作的贸易效应研究》(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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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

Keywords:culture;trade;industry

在经历了多年以来美国好莱坞电影对中国文化市场的狂轰滥炸之后,近几年又迎来了以“大长今”为标志的“韩流”的侵袭。这一切对于普通民众而言自然是文化心理的洗礼和审美情趣的享受。然而对于拥有五千年文明史并有着丰富文化资源的中国,这也应该是一个不小的震撼和冲击,足以引起中国政府和人民的高度关注。

一个有着深厚文化自省意识的民族,通常会不断反省本民族文化的普适价值内核及其传播传承的问题。文化的积累与发展通常也会随着时代的变迁而展现出活力与丰富性。遗憾的是,中国人对于中国文化的认同、传播和文化产业的发展仍然处在一个比较模糊与犹豫的状态中。

我们经常在各级政府的报告中读到类似于这样的句子:“我们要努力提高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求”,“我们要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然而一个小小的韩国,在经历了1997年金融风暴后,只花了短短几年时间用他们创造的音乐、电影、电视等文化作品不仅席卷了东南亚,还进入了欧美市场,成为了全世界文化产业市场中的一支生力军。他们不需要抽象的口号而悄然登上了世界文化大舞台,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深思。

一、中国对外文化贸易在当代世界范围中的表现

在上个世纪,美、日、英、德是最大的文化商品出口国,占全球文化商品出口总额的5514%,同时它们成为了文化商品最大的进口国,占文化商品进口额的47%。本世纪初以来,中国成为了文化商品的进出口大国,但遗憾的是中国出口的文化50%以上是游戏设备、文教娱乐和体育器材,这确实与中国近年来作为全世界制造业大国的地位相吻合,却与中国是一个有最悠久文化历史传统的国家这一地位不相宜。

中国的实物商品贸易量在全世界排名在前三位,然而文化商品与服务的进出口贸易比例约为10:1;2001年以来,中国平均每年引进和输出图书版权的比例约为10:1。1992年以来,我国购进俄罗斯版权为世界第一,而向俄罗斯输出版权几乎为零。1998年我国高达300亿元以上的图书销售中,出口才2000万元。2002年,电子出版物的进口额是出口额的14倍。在表演、电影、音像制品、会展、期刊、报纸展览等产业中,存在明显的贸易逆差。特别是无论哪种级别和内容的文化庆典活动、会展和交易活动,我们都会看到外国文化团体的参与和文化产品的引进,不仅大大挤压了中国文化的话语空间,同时也形成了更大的贸易逆差。

中国文化产品的生产与贸易一直停留在小规模、低档次、低效益的水平。当代世界的贸易发展潮流是服务贸易的比重在增加,而作为国际服务贸易中重要组成部分的国际文化贸易的比重又在服务贸易中的比重大增。知识经济时代的重要特征是知识在全球范围的交流越来越多,知识和文化产品的服务贸易比重不断增加。如美国2005年以版权和授权费用的出口增长达到近5000亿美元,增长幅度超过了运输服务和军售。通过比较我们感受到了问题的严重性,这成为了我们研究中国文化贸易发展的动力。

二、改善中国对外文化贸易的建议

如何改善中国文化贸易,这要进行全方面的系统的审视,因为“文化”这个概念的宽泛性以及文化产品的多样性使得人们对于文化产品贸易在认知上要比其他商品和服务贸易困难得多。

(一)加深对文化概念和文化贸易的认知

“文化”有多种解释,大致可以分为狭义与广义。广义的“文化”是指人类一切物质和精神活动的过程和结果都是文化行为和文化成果。包括人化的自然、人类的物质生产成果、制度文明成果、精神产品和意识形态。狭义文化概念指的是知识和精神产品,也包括制度文明和意识形态的积淀。

在探索文化对于人类生存状态和社会经济发展的意义和价值时,我们希望从广义的文化视野出发,将人类文明进程中所积淀的所有的文明成果作为全人类的共同财富来看待。但是在我们研究文化贸易时,我们又需要在一个特定的狭义文化的语境中对文化的内涵进行有限的诠释,将文化看成是人类各种制度和观念的成果。只有这样,方可区别于其他物质领域的商品生产与贸易。

文化贸易属于国际贸易中的一种特殊的服务贸易,它是与知识产权有关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贸易活动。文化产品不仅具有商品属性,同时也具有精神和意识形态属性。由于人的精神追求和心理需要比人的物质生活需要具有更高的层次性,因此人类文化产品的生产和对外文化贸易不仅具有经济功能,而且能够传播意识形态、价值观念和文化理念。韩国电视剧“大长今”不仅版权热卖于世界各地,获得了象三星、现代公司一样巨大的经济利益,也向世界传播了韩国人坚持诚信、尊重传统、锐意改革、不畏艰难的励志精神。好莱坞电影风行全球,将美国式的民主和个人主义的道德观念向全球推广,它的影响力决不只是支撑了美国的文化产业,而是形成了全球意义的话语权力。因此,各级政府和广大民众对文化贸易的功能、意义和价值的认知还要普遍提升。这不仅仅是作为有深厚文化底蕴的中国存在向世界传播中国文化理念和精神资源的需要,同时也可以让世界人民享受中国文化成果,使我国在经济政治等多种领域获得更大的话语权力。

(二)发展对外文化贸易,加快我国产业结构调整

在经济增长中,我国产业结构呈现出不太合理的状态,第三产业在总量上的比重偏低,严重制约了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目前,世界上为数不多的发达国家第三产业对GDP的贡献率已达到70%以上,而我国只有34%左右。文化贸易对第三产业的贡献不仅是总量上的增加,更是内部结构的升级和完善。

全球服务部门按国际服务贸易分类标准,有八个大类142个服务项目,其中的四个大类是文化、体育及娱乐服务。文化服务贸易还包括第一大类商品服务中的F类的印刷、出版和第二大类通信服务中D类的视听服务,这是经过日内瓦WTO服务贸易理事会评审认可的分类。

目前国际上流行的国家之间的文化交流实际上是一种文化产品和项目的交流,属于国际服务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产品贸易的平台是构建在文化产业发展基础上的。在建构文化交流平台方面,中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在发达国家,教育产业的发展除了为数不多的公共财政支撑的公立学校外,社会力量办学和市场化经营为发达国家提供了大量的外汇收入,如美国的迪士尼乐园、NBA篮球运动通过向全世界的渗透为美国社会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利益。西班牙皇家马德里足球俱乐部利用全世界明星荟萃的优势,在联赛空余时间造访中国大陆、香港等进行文化贸易,既获得了很大商业利益,又传播了西班牙足球文化和理念。这些都说明文化是可以作为也是应该作为一种产业进行生产与贸易的。

要发展对外文化贸易就要建构文化产业文化产业要用市场的观念和手段去打造。这就要改变多年来中国各级政府在计划经济时代所习惯运用的行政思维和行政手段。我们需要政府对文化产业的规划和管理,如尽快建立一套动态有效的文化产业运行机制,制定有利于促进文化产品生产和贸易的政策法律,包括文化贸易的项目审批、外汇管理、商品结构、税收优惠政策等。问题的关键是我们要严格按照被认可的体制和法律框架办事,而不是由某一个文化管理部门简单的个人意志去掌握该地区的文化产业发展的权力。同时我们的体制设计和政策制定一定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为从事文化产品生产的企业提供一个有法可依、有政策导向、平等公正的竞争环境。教育、文化、体育、出版、会展在计划经济时代通常被认为是政府公权力管辖最直接最严格的领域,它甚至形成了某种政府对文化资源的垄断,但对于中国文化产业的发展和文化产品的传播没有产生积极的效果。因此我们仍然要象其他产业发展模式一样,放开搞活中国的文化产业和发展对外文化贸易。当市场的力量产生偏差时,政府应该有办法利用有效的制度安排和法律手段加以调整和规范。如美国为了防止电影市场因为垄断而削弱竞争,政府严格限制国内电影产业的垄断,不允许建立从创意、制片到发行放映的垂直垄断企业。韩国前几年金融危机发生后,政府制定了一系列优先发展文化产业的政策措施,短短几年的市场化运作,文化企业象雨后春笋一般建立起来,形成了十分活跃的文化产业生产和贸易局面。我们应该充分借鉴外国文化产业发展体制和文化贸易策略,同时也应该借鉴我国二十多年来外贸体制改革的经验。

(三)整合文化产业资源,实施品牌战略,拓展国际市场

中国地大物博,人口众多,又具有从未中断过的文化积淀。众多的文化工作者和丰富的文化资源是我们发展文化产业和对外文化贸易的基础。但是中国的文化企业数量多,层次低,资本缺乏,规模太小。前些年虽然经历了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体制的变革,建立了一些大型文化企业,但集约化经营水平和产业集中度不高,不具有品牌优势。

面对国外媒体大规模兼并重组势头,中国文化产业要加快重组步伐,打破地区之间、行业之间、所有制之间的界限,通过联合、兼并、重组等资本运作方式建立大型跨行业集团,实现企业规模经营和资源优化配置,建立企业品牌和文化产品品牌,进军国际市场。

我们从好莱坞的大成本制作电影、著名品牌广告、国际文化活动可以看出,文化产品的制造需要大量资本,有时候为了几秒钟的效果会耗资上亿元,这对于分散作业的小规模公司是无法承受的;其次,文化产品制作过程中高科技含量越来越高,技术的开发费用很大;同时文化产品信赖的主要资源是高水平人才,他们的薪水常常是天文数字。这要求文化企业要有一定的资本和规模,即使是小成本制作的有民族特色的文化产品,它们的推广和传播也需要大量的金钱。当然文化产品原回报也是很丰厚的。中国虽然近年来出现了一些大制作的电影、戏剧,但还只是简单在形式上对西方艺术的模仿,由于内容上的单薄未在世界上形成太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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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744文献标识码A

内容摘要:环境与贸易之关系是近几十年来各国所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一国政府为保护环境而采取的各种政策、措施往往因为威胁、损害了其他国家的贸易利益而受到多种质疑,引发各种贸易争端。素有“经济联合国”之称的世界贸易组织(以下简称WTO),在处理成员方递交的此类争端方面积累了不少有益的经验。本文结合GATT/WTO争端解决历史上的相关案例,总结、归纳WTO在审查成员方为环境目标而采取的单边贸易措施/单边环境贸易措施的合法性方面的立场、规则和纪律。

关键词:单边环境贸易措施;例外条款;域外管辖;透明度;国际环境法规范

一、引言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不断加快,有关环境与贸易问题的争论也愈演愈烈,“过去十年中,人们对贸易与环境、劳工标准之间联系的兴趣重新涌现”。环境的恶化触及和动摇了自由贸易的物质基础,作为多边贸易体制法律和组织保障的WTO,如何使WTO有关环保贸易条款在实施中找到自由贸易和环境保护的最佳平衡点,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宗旨是摆在WTO面前的现实难题。

这些问题包括:1、环境法规对贸易的影响(竞争力问题);2、与环境相关的标准对贸易的影响;3、为环境目标而采取的贸易措施的合法性;4、贸易和贸易自由化对环境的效应。其中第三个问题主要包括多边环境协定中的贸易措施和一些国家单边采取的贸易措施,如限制或禁止进口、许可证制度、征收环境附加税等。本文将重点论述国家采取的单边环境贸易措施在GATT/WTO体制下的合法性问题。

二、GATT/WTO体制下的相关规定

(一)、GATT/WTO共有的规定

重审历史,我们发现有关环保与贸易的关系并非是GATT/WTO全新的课题,只不过GATT的起草者们并未料到今日面临的严重环境问题,毕竟促进自由贸易的增长是GATT当时头等重要的任务。以下是GATT时期有关环保和贸易的条款,这些条款也为WTO所继承,被认为是解决成员间有关环保和贸易争端的最基本的法律依据。

1、按照《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2条、第3条第2款及第3款规定,缔约方可以在不违反国民待遇的前提下,按照自己的环境计划自行决定对进口产品征收以保护环境为目的的环境税费。但同时限定条件,包括:(1)所征收的环境税费在计算上必须合理;(2)所征收的环境税费必须符合国民待遇原则,不能对进口产品和出口产品搞差别待遇。(3)不能将对进口产品征收环境税费的方法对国内生产提供保护。

2、第11条关于进出口产品数量限制的规定,一般而言,WTO禁止实行数量限制,但不适用于下列措施;(1)是出口缔约方出于粮食或其他必需品的严重短缺而临时实施的出口禁止或限制;(2)是为实施某些商品归类、分级和销售法规而必须实施的进出口限制;(3)是在符合某些特定条件下的对进口农产品和鱼制品的进口限制。可以看出,这些例外均直接的或间接地可归于一国出于环保目的而采取的贸易限制措施,从而获得WTO义务的豁免。

3、关贸总协定第20条关于一般例外的规定。具体内容为:“在遵守关于此类措施的实施不在情形相同的国家之间构成任意的或不合理歧视的手段或构成对国际贸易的变相限制的要求前提下,本协定的任何规定不得解释为阻止任何缔约方采取或实施以下措施:……规定缔约方可以为保护环境采取下列措施:“(B)为保障人类、动物或植物的生命或健康所必需的措施;……(G)为保护可用竭的天然资源有关的措施,如此类措施与限制国内生产或消费一同实施……”。鉴于该条(B)和(G)款被普遍认为与环境保护有关,也是成员方引用最多、分歧最大之处,在争端解决机制的实践中亦形成了一套相对系统的适用规则,在接下来的具体案件分析中,将以此为主要法律依据展开论述。

(二)、WTO对环境贸易条款的发展

一方面来自发达国家、环保组织的压力,一方面也是出于环境与贸易之间的能动关系,WTO对环境与贸易关系的课题也做出了积极的回应。

1、《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议》序言:“……而且按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使世界资源获得最佳利用,力求兼顾保持与维护环境,并以符合经济发展不同水平的需要和关注,加强达此目的的措施……”,明确将可持续性发展纳入多边贸易体制,而且这也是“环境”字眼首次出现在多边贸易协议中。

2、其他各项一揽子协议中所包含的环境条款。包括《贸易的技术壁垒协定》、《卫生与植物检疫措施协定》、《补贴和反补贴措施协定》、《农业协定》、《服务贸易总协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中的相应规定,主要为成员方采取的与环境有关的措施设定了纪律和行为准则。

3、WTO成立后有关部长会议的宣言、决议。如2001年第四届部长会议通过的多哈宣言中的《贸易与环境》工作计划。

小结:从以上归纳可以看出,与其他投资、知识产权等议题不同,世贸组织并未形成关于环境保护的单项协议,而是主要通过成员方在环境保护方面达成的合意以“环保例外+限制条件”的条款形式加以表现,其规则具有分散性、原则性、高度抽象等特点,从而导致相关环保条款只有在诉诸争端解决机制后,才得以逐步澄清、确定和发展。因而,对WTO案例的研究在环保方面具有相当大的理论和实践的双重价值,下面结合GATT/WTO史上的经典案例就以下几个在适用过程中出现争议和分歧较多的问题加以分析和澄清,从中总结、归纳WTO在处理该方面形成的规则,推敲WTO对该问题的态度和基本原则,以期对成员方的行为起到一定的指引和调整作用。

三、案例分析

(一)对条文用语的扩大/松动解释

适用WTO条款第一步的工作就是解释条文的含义。解释的原则、方法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WTO在环境保护和自由贸易之间进行协调的能力。争端解决机构在对有关协议的适用和解释方面,一改GATT争端解决机构的保守作风,积极致力于对环境贸易关系的协调,在对条文用语的解释上,明显地放松了标准,更加注重了环境保护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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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际服务贸易领域中占绝对优势的无疑是发达国家,进行跨国性的服务贸易可以带来更多的经济利益,如美国进行产业调整后,希望借服务业的贸易顺差弥补其巨大的货物贸易逆差。据统计,1993年在10200亿美元的国际服务贸易中,位居前六位美、法、德、意、英、日共占48.6% ,而其中美国就占近六分之一,在与进口相抵后,还顺差541亿美元。因此,1982年的GATT部长级会议上,在美国的积极倡导下,发达国家要求与发展中国家进行将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结合在一起的“一揽子”谈判,希望以货物贸易的让步为筹码换取发展中国家的服务贸易市场。在1984年11月的GATT第40届年会上,决定成立相关工作组,并在1986年9月的埃斯特角部长宣言中将服务贸易协定议题列入乌拉圭回合谈判中,经过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艰辛谈判,最终的妥协结果就是1994年产生的GATS。

再有,在服务贸易领域,发达国家技术强、资本雄厚,在知识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服务部门占据相对优势,而发展中国家服务业起点低、基础差,服务多集中在劳动密集型部门,在信息、知识、科技领域还处于落后之势。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一个国家第三产业的发展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其经济实力和人民生活水平,所以,发展中国家迫切希望本国服务业能得到长足发展,希望在自己具有比较优势的服务行业上能在国际服务贸易中占一席之地,同时也希望能在国际服务贸易中获取发达国家的技术、资金、信息、管理经验等来提升服务业整体实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另外重要也是发达国家瞄准的一点就是在服务贸易上的妥协能带来货物贸易的大量出口承诺。因此,如何既能保护本国服务业又能促进服务业提升和促进货物贸易出口就成了发展中国家在乌拉圭回合谈判中的重要问题。而谈判结果GATS中也确实有了能保护不发达国家的协议,如“发展中国家更多参与”等。

二、服务贸易总协定的总体结构与主要内容 (一)GATS的总体结构 GATS全文由六大部分29个条款和8个附录构成,序言部分明确了制定服务贸易协定规则的基本宗旨,29个条款规定了各成员方的基本权利和应遵守的义务,8个附录是《服务贸易总协定》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目的是处理一些敏感的、与国家主权和安全相关的金融、电讯、运输和自然人流动等重要服务部门及其服务提供方式的特殊问题。

六大部分中的第一部分(第一条)对服务贸易的定义及GATS协议的适用范围作了规定,第二部分(第二至十五条)是GATS的核心部分,规定了各成员方的“一般责任和纪律”,包括最惠国待遇、透明度、经济一体化、发展中国家更多参与等,第三部分(第十六至十八条)为特定承诺,包含市场准入、国民待遇和附加承诺,是各成员方提出并要遵守的特定义务,第四部分(第十九至二十一条)逐步自由化,有特定承诺的谈判、特定承诺清单、承诺清单的修改,规定了通过谈判逐步实现服务贸易 自由化的目标,第五部分(第二十二至二十六条)是制度条款,包含磋商、服务贸易理事会、技术合作、争端解决和实施、与其它国际组织的关系,主要是规定了国际服务贸易管理组织及争端解决机制等,第六部分最后条款主要对相关概念进行了定义。

(二)主要内容 宗旨:在适当考虑国内政策目标的同时,通过连续不断的多边谈判,促使各成员在互利的基础上获益,并保障权利和义务的总体平衡,早日实现更高水平的服务贸易自由化。GATS的最终任务是服务贸易自由化,在各国服务业发展不平衡的时候,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的目标只能是逐步的。 目标:建立一套包括服务贸易各项原则和规则的多边贸易框架,藉以在有透明度和逐步实现自由化的条件下扩大服务贸易,作为促进所有贸易伙伴和发展中国家经济的增长和发展的一种手段。GATS的最终目标是要在服务贸易自由化中各成员方能够获取经济增长和提升世界福利。 对服务的定义:WTO关于服务行业的分类是以GATS来界定的,服务业定义为四种,官方名称分别为:跨境交付、境外消费、商业存在、自然人流动。

现今对于哪些行业属于服务业以及怎样分类还没有统一的标准,但《服务贸易总协定》适用于以各种形式提供的各种国际贸易。 普遍义务原则:是各成员方都应该无条件遵守的义务,主要原则如下:

第一,最惠国待遇原则:在GATS协议覆盖范围内,各成员方给与任一成员的服务或服务提供 者的待遇,应无条件地不低于给予任何其他成员国相同的服务或服务提供者的待遇。即意味着要平等地对待所有成员伙伴,GATS的最惠国待遇原则适用于除被各成员方列入豁免清单外的所有服务贸易部门。

第二,透明度原则:除非在紧急情况下,各成员方应迅速将所有涉及或影响本协定实施的有 关措施,最迟在它们生效以前予以公布,如果它是涉及或影响服务贸易的国际协定的签字国,该项国际协定也必须予以公布。根据GATS,各成员方必须公布所有相关法律和规定,并建立咨询点,以便其它成员方可获得相关服务部门的法律法规信息。 第三,发展中国家更多参与原则:各缔约方通过对承当特定义务的协商,使发展中国家在国 际服务贸易领域能更多的参与,GATS特别关注到了最不发达国际的服务贸易发展。不足的是没有太多硬性规定来保证这一原则的实施。 特定义务或称具体承诺:是各成员方通过列举清单的方式遵守的义务,主要包括下列原则:

第一,市场准入:各成员国应以低于其在减让表上已经同意提供的待遇,给予其他成员国的 服务和服务提供者的原则。是各成员国通过谈判作出并约束各自市场开放的承诺。

第二,国民待遇:成员国在减让表中记载的服务部门,对本国服务和服务提供者给予的各种 条件和资格要给予任何其它成员国的服务和服务提供者,不能实行差别待遇。即指对本国国民和外国人给予同样的待遇。在GATT中它是一条普遍义务和原则,但在GATS中仅仅用在列举在清单中的部门,所以它被列入具体承诺中。 例外和豁免:考虑到服务贸易发展的不平衡性和其独特型,作为一般义务的最惠国待遇原则的特殊情况可以列举豁免清单,同样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也可以有例外。 协商和争端解决:GATS成立了理事会,对国际贸易磋商和争端解决措施作了规定。 附录:GATS最后一部分为四类附录,即最惠国豁免附录、对特定服务如金融、空运的特殊性加以说明的附录、对自然人流动、电讯服务提供方式加以规定的附录、继续就金融、基础电讯、海运进行谈判的附录。是《服务贸易总协定》重要组成部分。

三、关于GATS的几点思考

第一,服务贸易逐步自由化的理论分析。传统的国际贸易理论认为贸易完全自由化是双赢的,但新贸易保护理论在剔除完全竞争和规模报酬不变等与现实不符的假设后,得出了不一样的结论:自由化并不总是双方受益,世界福利也不一定提高。特别是在服务贸易领域中,大多数部门是寡头垄断或垄断竞争,新型服务业表现出较强的规模报酬递增,而发达国家拥有大部分实力较强的技术密集型和知识密集型新型服务业,如果国际服务贸易快速完全自由化,拥有比较劣势的发展中国家将失去国际服务贸易的竞争力,带来的结果是发展中国家利益的散失和福利的下降。基于此,在GATS谈判中,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对自由化的争论与妥协结果为逐步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

第二,最惠国待遇的“无条件”和“有条件”争论。最惠国待遇原则是从GATT 中搬过来的,是GATS中的一般义务原则,但最惠国待遇原则也是有条件的,这通过其豁免清单反映出来。由于考虑到:一是世界各国服务业发展相当不平衡,而服务领域中很多敏感的、涉及国家主权与安全的、有关民族道德文化的市场是不允许其它国家轻易进入的,加之服务行业具有高垄断性的特点,最惠国待遇的“完全无条件”在服务贸于中还不太可行;二是承诺高的成员国反对承诺低的成员国免费“搭便车”,特别是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为了让发展中国家开放更多、更深的服务市场,就利用豁免清单来作为谈判的手段。最终,GATS开出了例外,在附录中给出了最惠国待遇原则的豁免清单,使“无条件”的最惠国待遇变相为“有条件”的最惠国待遇。由于通过“否定清单”表现出来的最惠国待遇原则具有较大的随意性,过多的、不合理的、频繁变更的豁免内容可能会影响到最惠国待遇原则的谨慎性。当然,如果站在发展中国家的角度,豁免清单可以保护其国内的幼稚服务行业。但事实表明,由于某些原因,发达国家豁免单上的内容要比发展中国家的更多。 最惠国待遇的“有条件”和“无条件”之争,说明其在服务领域中适用的特殊性,它既要考虑服务贸易自由化的目标,又不能忽视各国在服务贸易中的发展不平衡性和服务贸易的复杂性。但总的来说,正是因为必须无条件遵守的“有条件”的最惠国待遇,服务贸易才朝着自由化的方向前进。

第三,市场准入的困境。市场准入是各成员国承担的特定义务而不是一般义务,是对各国服 务贸易水平不平衡的承认的表现。出于竞争、国内保护、文化因素、国际安全等原因,任何国家都不可能允许国外服务提供者的自由进入。所以,市场准入是以“肯定清单”的形式作出具体承诺,并分为部门承诺和水平承诺,可根据各成员方实际情况,确定市场准入的部门和开放到何种程度。对于不太愿意开放服务市场的成员国来讲,这些条款对其是极为有利的,但对需要开放服务市场的成员国来说,该如何应对来自国内某些利益集团的保护主义压力成了市场准入承诺的困境。

第四,服务贸易中的国民待遇究竟如何定位。最惠国待遇是进入市场时的公平待遇问题,而国民待遇则是进入市场后的公平待遇问题.经过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激烈谈判,最终GATS把国民待遇准则以“肯定清单”的方式提供具体承诺。不过,如何定位国民待遇则是各成员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面临的重要问题。

因为:一是对敏感的、涉及到国家经济与国防安全等行业,各国政府对内、外服务提供者是否能一视同仁;

二是由于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都包含公平竞争,一成员方可能会将两者联系起来,借由国民待遇的不公要求另一成员方取消市场准入方面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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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商务谈判的概念理解

商务谈判是在商品经济条件下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它已经成为现代社会经济活动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可以说,没有商务谈判,经济活动便无法进行。小到生活中的购物还价,大到企业法人之间的合作、国家与国家之间的经济技术交流,都离不开商务谈判。

那么商务谈判有哪些具体特点值得我们学习注意呢?

1.2商务谈判的个性特点

商务谈判是一项集政策性、技术性、艺术性于一体的社会经济活动,除了具有一般谈判的共性外,还有其个性特点,表现在:

(1)商务谈判以经济利益为目的。

(2)商务谈判以价格谈判为核心。

1.3商务谈判的重要性

商务谈判的重要性具体表现在:

(1)商务谈判是商业交易活动中的桥梁和纽带。

(2)商务谈判有利于企业获取市场信息,为企业的正确决策创造条件。

(3)商务谈判是企业树立形象的重要手段。

(4)商务谈判是企业实现经济目标、取得经济效益的重要途径。

(5)商务谈判能够提高管理水平。

2商务谈判的语言技巧

2.1商务谈判的沟通艺术

商务谈判的语言技巧表现在谈判者之间的语言沟通,贵在信息的交流,只有双方或多方明白了对方的意思表示,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和反应,有效的沟通是商务谈判成功的前提。口头语言、书面文字和行为动作都是沟通的载体,它们帮助谈判双方传递信息、交流思想、增进了解、加强认识。口头沟通是有声语言沟通方式,它主要通过信件、电子邮件、传真、备忘录、会议纪要等基本方法来完成。

2.2商务谈判中的有声语言

商务谈判中的有声语言也称自然语言,有声语言是指通过人的发声器官表达的语言,一般理解为口头语言,这种语言借助人的听觉交流思想、传递信息。它主要是通过谈判者之间的听、问、叙、辩、说服等基本方法来完成的。谈判中有声语言的要求:准确性、表述清楚、注意用词。

2.3谈判中有声语言的沟通技巧

商务谈判中的有声语言主要是通过谈判者之间的听、问、答、辩、叙、说服等基本方法来完成的,沟通有效与否取决于以上方面的综合表现。当然涉及到听、问、答、辩、叙述、说服等各方面的技巧。

2.2.1听的技巧

听的技巧表现在就是指谈判者要善于倾听,要有耐心地听对方的发言,不要急于表达自己的观点,阐述自己的情况,反驳对方的不同意见。其实成功的谈判者50%以上的时间是用来听的,他们仔细倾听,获取大量的宝贵信息,增加谈判的筹码。

2.2.2问的技巧

“问”是商务谈判中谈判者获取信息的重要手段,通过提问可以发现对方的需求,掌握对方的心理。在商务谈判中,“问”主要分开放式提问和封闭式提问两大类。所谓开放式提问,是指具有广泛答复的问法,通常无法采用“是”或“否”等简单的措辞作答复。通常在谈判开始时使用,引导对方多说,进而获取相关信息。所谓封闭式提问,是指在一定范围内,在特定的领域得出特定的答复。一般用“是”或“否”即可予以答复。通常在谈判的尾声,用于缩小谈判范围,进行收尾工作。

2.2.3答的技巧

如何才能做出较好的回答,最重要的还是实现记下最可能提出的那些问题。在谈判之前,先扮演一个挑剔的角色去对问题作出联想表演,准备如何回答那些难对付的问题。你考虑的时间越长,想出的回答会越完美。但是,我们无法预知对方可能提出的所有问题,更多的时候谈判的回答是一场即兴表演。在谈判中,谈判人员的每一句话都负有责任,都将被对方看作是一种承诺。回答不当易使己方陷于被动,这都要求谈判者回答问题时要有艺术性和技巧性。

2.2.4叙述的技巧

商务谈判中的叙述就是基于己方的观点、立场和方案等,通过阐述来表达关于参加本次谈判的基本观点和意见,使对方有所了解。从内容上可分为开场阐述和总结陈述两种。开场阐述是各方对己方谈判观点的第一次陈述,通过对谈判观点的介绍,说明己方参加投票的基本立场及要求。总结陈述则是在谈判的各个阶段或全部谈判结束前作的陈述。一方面它要对取得的成果进行肯定性总结,另一面还要为接下来的谈判打好基础。

2.2.5辩的技巧

在商务谈判中,由于利益、立场的差别,会不可避免地出现观点的对立,辩论则能使这种对立得到沟通和解决。谈判中的讨价还价就集中体现在辩上。

2.2.6说服的技巧

谈判中能否说服对方接受自己的观点,是谈判能否成功的一个关键。说服是谈判过程中最艰苦、最复杂,同时也是最富有技巧性的工作。那么在谈判过程中,谈判者应当如何说服对方,顺利达成协议呢?下面我们从两个方面论述这个问题。

(1)创造说服对方的条件。

①要说服对方改变初衷,应当首先改善与对方的人际关系。

②在进行说服时,还要注意向对方将你之所以选择他为说服对象的理由,使对方重视与你交谈的机会。

③把握说服的时机。

(2)说服的一般技巧。

取得对方的信任,不要只说自己的理由。

从谈话一开始,就要创造一个说“是”的良好氛围,而不要形成一个“否”的气氛。

努力寻求双方的共同点。

强调彼此利益的一致性。

不要直接批评、责怪、抱怨对方。

要诚挚地向对方说明,如果接受了你的意见将会有什么利弊得失。

说服要耐心。

说服要由浅入深,从易到难。

不可用胁迫或欺诈的方法说服。

运用经验和事实说服对方。

2.2.7协调的技巧

成功的商务谈判都是谈判双方出色地协调的结果。对于成功的谈判,人们常常用这样一个例子来描述:某一家庭有两个男孩,有一天兄弟俩为吃一块蛋糕而争吵起来,谁都想多吃一点,而不愿平分,为此闹得不可开交。他们的父亲向他们建议:由一个孩子先来切蛋糕,他愿意怎么切就怎么切,另一个孩子则拥有优先挑选的权力。两个孩子都觉得这个建议挺公正,就接受了,结果,兄弟俩高兴的地分完蛋糕。这样,既满足了双方的需求,又维护了双方的关系,同时又不毫不费事地解决了矛盾,所以谈判的效率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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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贸易壁垒的整体发展趋势使这种双重性越来越显现出来。自从1948年GATT生效以来,经过一次次的多边贸易谈判,关税壁垒已经得到很大的遏制和削弱,相形之下,各国更注重采用各种“披着合法外衣”的非关税壁垒,尤其是复杂苛刻的技术法规、技术标准和质量认证制度,以及名目繁多的进出口商品包装、标志、检验和安全、卫生、环保等要求构成了更为隐蔽、更难对付的贸易技术壁垒,成为国际贸易新的障碍。近几年来,随着技术密集型产品占世界贸易额的比例进一步上升,高灵敏检测技术的发展,消费者对商品选择性的增强,贸易技术壁垒占贸易壁垒的比例呈现出较大幅度的上升趋势,已经达到80%,其二重性也相应的越来越明显。

另一方面,技术条例和技术标准本身的特性使其作用具有二重性。其一,技术条例和技术标准之所以能够构成贸易壁垒,是由于他们往往被以歧视的方式对进出口产品实施,既对进口产品提出特别的技术要求。其二,技术条例和技术标准都是各国自己制定的,由此产生的国与国之间技术条例和技术标准的种种差异导致了贸易的障碍。其三,与这种规格、标准相伴随的检测、检验手续也是技术条例与标准构成贸易壁垒的重要原因。进口国采用复杂的、旷日持久的技术检验、调查、取证、裁定等程序往往使商品的销售和成本大大增加,往往会延误交货期或者错过季节,从而失去市场。

二、TBT的“典范”——美国TBT体系

美国是世界第一贸易强国,也是各种贸易壁垒(如贸易地位限制、关税配额、数量限制、反倾销、技术性贸易措施、政府采购限制等)最繁多、体系最复杂的国家。

1.美国TBT的基本情况。

基于技术标准、法规的贸易技术壁垒。美国在要求进口商品满足ISO9000系列标准之外,附加了许多对进口商品制定的条例。仅从1980年至今,美国已制订了约2300个技术性法规和条例。这些复杂的法规和条例本身构成了对国际贸易的极大障碍。

关于合格评定的技术壁垒状况。美国目前有55种认证体系,如产品安全认证体系UL、军用MI(1)、电磁兼容FCC等具有较大影响的认证体系。其中,美国为了对商品的安全性能进行认证,设立了代号为UL的“保险商实验室”,外国商品必须通过UL认证后才能顺利地进入美国市场,事实上很多发展中国家的商品很难达到UL标准水平。这种假借保护环境,人类动植物的卫生,安全健康之名,对商品中的有害物含量制定较高指标的做法,有效地限制了商品的进口。

利用电子数据交换(EDI)设置技术壁垒。美国决定,从1992年起将全面采用电子数据交换方式办理海关业务,不采用电子数据交换方式的,海关手续将被推迟受理。

以上提到的是美国贸易技术壁垒的主要方面,当然还有一些其它原因而形成技术壁垒。正是这些贸易技术壁垒,导致外国产品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产品进入美国的“入门费”看涨。

2.美国TBT体系的主要特点。

法律地位重要。美国的技术性法规或标准大都以保障消费安全、保护环境及国内市场秩序、维护国家安全为出发点,几乎涉及到美国社会及公众生产、生活的每个层面,成为美国法律体系的基本组成部分,而且多属强制性法规或标准之列。

覆盖领域广泛。美国针对每一种产品,包括其生产与进口行为,基本上都订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或标准;并以标准、检测、标识及认证等手段,为进口产品设置高门槛及繁杂的检验手续。

法规体系复杂。呈现出立法部门众多,立法层次有别,措施性质多重,法规数量庞杂等特征。

执法体系复杂。美国负责技术性法规及技术标准执法工作的部门很多,从大的层面上分,既有联邦政府部门,又有联邦独立机构;从小的层面上,针对同一产品,在同一部门内,设立不同的部门负责不同项目的执法工作。各相关部门分工协作,相辅相成,筑起了一道复杂而有序的执法体系。

美国主义特色鲜明。美国的技术标准、安全标准和卫生标准非常严格、也非常高,检验手续复杂,批准时间冗长;而且,美国很少使用国际标准化机构订立的标准,其有些标准甚至直接与国际标准矛盾,一般也不承认包括中国在内的其它国家的检验标准,在对外交往中,我行我素,一切以美国利益与意识为中心。

从中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不论是作为合理的技术贸易措施,还是作为抬高门槛的贸易保护主义壁垒,有一点是无疑的,他是维护国家基本安全的重要手段,处于设置与超越不停顿较量的动态发展过程中,批着合理的外衣,手段隐蔽,冲击力强,与一国的经济实力和科技发展水平密切相关,发达国家和地区处于绝对优势和主动地位,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处于劣势和被动地位。

三、关于动态条件下如何应对TBT的理论思考

如何有效地突破别国的贸易技术壁垒,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本国在国际贸易中的损失,保持自己的比较优势;如何有效地构筑本国的贸易技术壁垒,以在合法的外衣之下,保护本国产业,增强本国的竞争力。是世界各国重点考虑的问题。限于篇幅,本文仅分析超越问题。

1.应对贸易技术壁垒措施的一般理论分析。

(1)从贸易技术壁垒作用的基本机理来看,技术上的超越是最根本的应对措施。贸易技术壁垒作用的基本机理是,贸易技术壁垒一旦形成,并且实施,就会产生明显的数量控制机制和价格控制机制的双重作用,从而对进口品产生影响,进而影响进口国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对本国的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也产生递进影响。具体来讲,随着技术的进步,必然导致新的贸易技术壁垒的出现和进口产品对壁垒的跨越。因此,进口产品超越贸易技术壁垒,实质上是依据贸易技术壁垒的要求,改进产品,使其达到要求。除此之外,没有别的途径。但是,要依据进口国家的规定要求,改进产品质量,提高技术水平,就需要引进先进技术,进行新的投资,从而使改进后的产品具有相当高的成本,进而削弱了产品的比较优势。当进口品的进入还是初步的,数量不多时,壁垒主要表现为数量控制机制和价格内涵控制机制的结合。而一旦新的进口品在规模经济条件下,大量地跨越了贸易技术壁垒,从理论上说这时壁垒主要表现为价格外在控制机制,其数量控制机制作用下降或者不再存在,此时壁垒对进口产品的作用又相当于零配额。可以这样讲,如果改造后的产品能尽快的以规模经济的方式跨越壁垒,就可能具有竞争优势。反之,则不可能具有竞争优势。所以,一国产品能否跨越,或者在多长的时间内跨越,取决于跨越的成本收益分析。

(2)从经济实践中各国对市场规模的限制以及出于保护国内产业的考虑来看,单纯技术上的超越不能解决所有贸易技术壁垒问题。国际贸易中的国家都是经济人,都在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所以,一个国家出于市场规模的限制和保护国内产业的考虑,即使进口品已经满足了壁垒的技术要求并交纳进口的检验费用及其他相关的费用以后,也不可能无限制的输入。这时东道国可以通过对检验过程的控制相应地调整进口品的数量和进口速率。而且,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随着技术创新的深入,新的技术标准会不断的出现,并被采用于新的技术法规之中,这就对进口产品形成新一轮的控制机制,从而形成新的贸易技术壁垒。从这个角度来看,单纯的技术上的跨越不可能解决所有贸易技术壁垒对国际贸易的扭曲问题。所以,在跨越贸易技术壁垒时,应该充分考虑到进口国作为经济人的特性。

(3)从世界经济两极分化的趋势来看,南北方在贸易技术壁垒的设置与超越方面存在着事实上的不平等。构成世界经济两大类型的发展中国家(南方)经济和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北方)经济之间,贫富两极分化在发展。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拥有世界先进的科技水平、生产力水平和世界最强大的经济实力,在世界经济发展中处于主导和制约地位。表现在技术方面,发达国家拥有绝对的优势,南北国家之间形成了一条巨大的技术鸿沟,而且还有不断扩大的趋势。贸易技术壁垒本质上是国家间技术差异的具体表现,尽管它还受到其他的因素制约。从这个角度来看,发达国家在贸易技术壁垒的设置与超越方面总是处于主动与支配地位。如何缩小这种差距,是减少贸易技术壁垒的关键。根据熊彼特的发展理论,通过技术转移(表现为技术模仿或者扩散),可以缩小这种差距。技术转移,就发展中国家而言,主要是指技术引进。通过技术引进可以对产品产生技术溢出效应,从而跨越贸易技术壁垒。但是,由于贸易技术壁垒的动态性,能否缩小技术差距,不断跨越贸易技术壁垒,不仅取决于引进国的模仿能力和创新能力,还取决于壁垒设置国的创新能力,以及国内产业的创新能力。

2.应对贸易技术壁垒的措施是多层次、有多种选择的。

措施的多层次。应对TBT的主体既包括政府,也包括企业等。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趋势、世界格局多极化趋势以及世界经济区域化趋势,使得可以在加强国与国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加强区域合作与协调、在GATT/WTO框架内等多层次的回旋空间内解决问题。首先,在GATT/WTO框架之内。自上世纪60年代以来,GATT就在关于贸易技术壁垒的确认及其管制与取消两个方面开展工作。1974年在东京回合谈判中达成了《标准守则》,在乌拉圭回合谈判中达成了《贸易技术壁垒协议》,对技术条例与技术标准的制定、采纳和实施、技术条例和标准的检验程序、信息和援助义务等做出了规定,旨在使标准国际化、统一化,减少和取消贸易技术壁垒。另外,WTO设立了对各成员开放的贸易技术壁垒委员会,以提供磋商机会,监督协定的执行。其次,可以通过加强区域合作与协调解决问题。从一定意义上讲,区域一体化是指经济联合、调节的机构和行为。区域集团为了统一内部政策,减少贸易壁垒,或者采取直接制定贸易法规,或者在法规中引用标准,达到区域内标准的协调一致,克服彼此之间的贸易技术壁垒。如欧洲共同体理事会在1985年5月的一项决议中决定,在有关的行政法规中参照使用欧洲标准的原则,从而铺平了欧洲标准化的道路。第三,国与国(地区)之间的协调也是克服贸易技术壁垒的一个重要途径。通过进一步加大多、双边对外协作力度,以争取能逐步彼此承认各有关机构的检验、检疫证书,也有利于简化手续,便利出口。例如,由于美国与许多欧盟国家同为1979年罗马《国际植物保护公约》的成员国,美国向欧盟多数国家出口农产品时,可以美国农业部动植物检疫局按照公约的统一规定制定的《联邦植物卫生证书》为准,到岸后不必要再接受欧盟国家的检疫制度,从而非常便利美国的农产品进入欧洲市场。措施的多选择性。各国有各国的国情,有各自相对固定的对外经贸关系,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和作用也各不相同,在采取何种措施应对贸易技术壁垒方面,也是有多种多样的措施可供选择的。主要包括技术上的超越、合作协商以及反击的方式等。这种方式本身也有多种选择,如采取措施积极推动技术上的超越,其本身就有多种选择。其一是技术转移和提高竞争力。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由于国内先进技术供给有限,必须重视从国外引进先进技术,结合本国对国外先进技术的跟踪,以及本国的自主开发,通过技术外溢和后发效应的协同作用,将制成品的生产和出口提高到一个新的技术水平,并尽快的由比较劣势向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转变。其二,运用FDI跨越贸易技术壁垒。单纯利用技术的购买手段往往是难以得到较为先进的复杂技术。这是因为这些技术往往掌握在跨国公司的手中,所以需要引进外国直接投资。利用FDI跨越贸易技术壁垒也就是本国产业与跨国公司的合作,可以取得双赢的结果。主要表现为,FDI所带来的技术转移的溢出,可以激发东道国国内企业的协同效应,竞争模仿效应和当地化效应等,使其以比较便捷的途径取得比较先进和复杂的技术。其三,采用国际标准和质量认证体系跨越贸易技术壁垒。根据国际惯例,跨越贸易技术壁垒,应当积极采用国际标准或者国外的先进标准。将本国的标准制定成国际标准,或者是将本国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是协会标准推向世界各国并为各国所公认,就可以在国际贸易中取得优势,先声夺人。

篇9

从17世纪20年代起,英国东印度公司(EIC)在绝大部分年份中,所购买的茶叶都占其从中国总进口值的一半以上。在1765—1774年十年平均每年从中国进口的总货值中,茶叶占71%。在1785—1794年中,这一比例提高到85%。〔8〕虽然瓷器、漆器、丝绸和其他中国商品的需求由于欧洲“中国风格”(Chinoseries)的流行仍在增长,但公司宁可让这类商品的贸易由其船长和船员利用他们的“优待吨位”(Privilegetonnage)去经营,本身则集中全力经营茶叶贸易。〔9〕19世纪以后,英国东印度公司每年从中国进口的茶叶都占其总货值的90%以上,在其垄断中国贸易的最后几年中,茶叶成为其唯一的进口商品。

茶叶贸易不但对英国东印度公司的存在生死攸关,而且对英国财政也至关重要。从1815年起,公司每年在茶叶贸易中获利都在一百万镑以上,占其商业总利润的90%,〔10〕提供了英国国库全部收入的10%。〔11〕

荷兰是18世纪西方各国中仅次于英国的最重要的对华贸易国。荷兰人对中国商品的需求主要有五类:茶、瓷器、粗丝、纺织品(包括丝绸、南京布等)、药材杂货等。〔12〕虽然荷属东印度公司(VOC)最早将茶叶从中国运往欧洲,但直到18世纪40年代初,其输往欧洲的茶叶主要购自来到巴达维亚的中国帆船。在18世纪最初的十年间,荷印公司在与巴城中国帆船的易货交易中每年尚有10—50万盾的盈余。〔13〕随着欧洲对茶叶需求的迅速增长,荷印公司已不满足于中国帆船运往巴城的茶叶数量。1728—1734年,在巴城茶叶贸易继续进行的同时,荷印公司从荷兰派出11艘船,直接前往广州购买茶叶。其中两艘船中途遇难,另外9艘船运回总共1350000荷磅(1担=125荷磅)的茶叶,价值1743945荷盾,占全部货值的73.9%,获纯利2334459荷盾。〔14〕由于用来购买茶叶的白银短缺,1734年以后,荷印公司董事会放弃从荷兰直接派船到中国的努力,改为每年从巴城派两艘船到广州购买茶叶,同时仍鼓励中国帆船在巴城的茶叶贸易。1740年,荷兰殖民者尽屠巴城华人,巴城华商贸易网络破坏无殆,〔15〕茶叶贸易随之衰落。到18世纪50年代,巴城茶叶贸易停止。〔16〕1757年以后,荷印公司重开对华直接贸易,直至1795年荷人因拿破仑战争而退出对华直接贸易。从18世纪20年代到90年代,茶叶均是荷人从中国输出的最重要的商品。在这一时期的大部份年代中,茶叶占荷人输出的中国商品总值的70—80%,有些年份甚至超过85%。

资料来源:Jorg,Prcelain,P.217-220.

从第一艘美国船到达中国起,茶叶就是其寻求的最重要的商品。1784年,美船“中国皇后”(EmpressofChina)号首航广州,带回3002担茶叶,价值66100两白银,占该船总货值的92%〔17〕然而,美船并不象同期的欧洲船只那样几乎主要从事茶叶贸易。1792年,6艘从广州回航的美国船的总货值为317270两白银,其中茶叶11538担,价值为165440两,略高于总货值的一半。〔18〕1840年,美船在广州购买货物总值2766240两白银,茶叶价值1411391两,仍是略高于总货值的一半。〔19〕在19世纪初到30年代的大部分年份,美船在华出口货物中,茶叶价值约占30—40%。至1837年,美船的茶叶货值首次超过60%,达到65%。〔20〕1840年,美船购买19333579磅茶叶,占其在华购货总值的81%。〔21〕

在18世纪其他欧洲大陆国家,如法国、瑞典、丹麦、美国的对华贸易中,茶叶所占的中国货值比率也高达65—75%不等。〔22〕由于英国茶叶进口税高达100%,欧洲大陆国家购买的茶叶历来靠走私进入英国获利。1784年英国国会通过抵代税条例(CommutationAct),英国本土茶叶消费税由100%降至12.5%。〔23〕欧洲大陆国家的白银来源逐渐枯竭,加上走私茶叶入英国已无利可图,他们在1885年以后逐渐退出茶叶贸易。广州的茶叶贸易为英人所支配,小部分为美国商人分享。前几年,广州每年出口茶叶350000担,价值94450000银元,占中国出口货值的70%。〔24〕二、白银:西方购买茶叶的主要支付手段

当18世纪20年代以后欧洲各东方贸易公司竞相从事对华贸易时,他们均面临同样的问题,如何来支付购买茶叶的费用?欧洲产品几乎在中国找不到销售市场!18世纪的中国经济建立在手工业的农业紧密结合的基础上,发达的手工业和国内市场使中国在经济上高度自给自足。一百多年以后主持中国海关总税务司的英人赫德(RobertHart)在其《中国见闻录》(ThesefromtheLandofSinim)中仍写道:“中国有世界最好的粮食——大米;最好的饮料——茶:最好的衣物——棉、丝和皮毛。他们无需从别处购买一文钱的东西。”〔25〕经济上高度自给自足和相对较低的购买力使欧洲产品的中国市场非常狭小。然而,唯一例外的是中国对白银的需求。亚当·斯密(AdamSmith)说过,当社会财富增长时,对白银的需求有两个层面的动力,一是作为货币促进商品的流通,二是作为奢侈品的标志。〔26〕在当时的中国,对白银的需求主要源于第一种动力,商品经济的发展使作为主要通货的铜钱越来越不能适应市场交易,世界上尚无第二个国家象中国这样如此迫切地需要白银。而欧洲人对茶叶的需求仅能用白银支付。大规模的中西贸易由此找到的支点:西人用白银交换中国的茶叶!

甚至早在古罗马时期,西方已需要用贵金属购买丝、丝绸与香料。〔27〕16世纪末以后,葡萄牙人和西班牙人从日本、欧洲和美洲运来大量白银购买中国丝绸。〔28〕18世纪60年代以后,英国成为最大的茶叶买主,18世纪末,美国成为第二大茶叶买主。从18世纪20年代至前,流入中国的白银绝大多数由英、美人输入,主要用于购买茶叶。

17世纪中叶以后直到18世纪末,银元一直是英国东印度公司输华的主要商品。也如其他西方国家一样。英人的银元源自西班牙的美洲属地。银元通常被装箱输往中国。每箱一般装4000个银元,1637年英船首航广州,就携带62000西班牙银元(realsofeight)〔29〕在18世纪初,中国贸易规模尚小,英人对华输出只相当于对印度输出的十二分之一。〔30〕1674年,英国东印度公司及其官员在和印度的贸易中投资430000镑,其中实物部分为111000镑,白银320000镑,其投资的利润率为100%。〔31〕在1708-1712年间,英人每年对华出口商品值仅5000镑,而出口白银则高达50000镑。〔32〕从18世纪中叶,白银占英国东印度公司对华输出货值的90%。

资料来源:1760-1799年的数字见:Pritchard,P.399;1800-1823年的数字见:W.ECheong,"MandarinsandMerchants,JardineMastheson&Co.aChinaAgencyoftheEarlyNineteenthCentury",p.19,Bangkok,1979.

1700—1753年间,英国东印度公司共有178艘船前往中国贸易。我们已知其中的65艘船共载7099068两白银或每船平均携带白银109226两。〔33〕若以109226作为178艘英船每船携银的平均数,则在1700—1753年,英船共运19440000两白银到中国。

18世纪中叶以后,英国东印度公司扩大对华的货物出口,主要是铅、锡和棉花,白银在总货值中的比例有所下降。然而,由于对华贸易,特别是茶叶贸易迅速增长,白银输华的绝对量仍持续增加。1758—1762年,公司每年对华输出货物值174000两,白银219000两。〔34〕1760—1770年,公司对华输出总值中,白银约占50%。到1795-1799年,这一比例下降到13%。〔35〕但由于每年对华输出总值高达5373015两,白银输出每年平均仍有739994两。

如果1754—1759年英人平均每年输华白银与1758-1762年相当。即每年219000两,则在1754-1759年间,英人共输1314000两白银到中国。通过以上推算,我们可估计,1700—1823年,英国东印度公司共输53875032两白银到中国。1823年以后,英人已无需再运白银前往中国了。荷兰人在18世纪也输出大量白银到中国。但在18世纪50年代以前,相对于其他西方人,荷人是唯一无需主要依靠白银来购买茶叶的。虽然荷印公司也曾从事过荷兰与广州的直接贸易。由于荷兰开拓了大片东方殖民地,拥有在中国市场上畅销的热带产品,如胡椒、锡、香料等。荷兰人坚持对华易货贸易的战略,以热带产品与中国帆船交换茶叶,这一战略在巴城中国帆船贸易时期似乎实行得相当成功。随着欧洲市场对茶叶需求迅速扩大,荷人拥有的胡椒之类热带产品在中国市场之外也相当畅销,因此,荷人不得不从欧洲或亚洲其他地方商馆调运白银到巴城,其中一部分用来购买茶叶。〔36〕从18世纪初到19世纪30年代,每年从荷兰运往巴城的白银多达6800000—7900000荷盾。〔37〕1728—1734年,有9艘荷船从荷兰直接驶往广州,其总货值为2533359荷盾,白银占96%。〔38〕1735年后,荷印公司决定放弃荷兰与中国间的直接贸易,改为每年从巴城派两艘船到广州,购货资本为每船30万荷盾,〔39〕其中部分资本用来在巴城购买胡椒等产品以便销入中国,换取茶叶。在18世纪30年代后期,荷人每年在广州销售胡椒约50万荷磅,在40年代,每年在广州销售胡椒达150—200万荷磅。在50年代的某些年份,胡椒销售额高达300万荷镑。〔40〕300万荷镑胡椒约值180000两,相当于荷人在广州购买的茶叶价值。由于三角贸易使荷人在巴城购买的茶叶费时较长,茶质也差,难以在欧洲市场上与其他西方公司竞争。1757年以后,荷印公司重开荷兰与中国之间的直航贸易。然而,正如其他西方公司一样,荷兰产品也无力在中国打开销路,因此公司决定,从荷兰出发的船只每艘携带30万荷盾的银元前往中国。〔41〕从此以后,荷人也象其他西方人一样,主要以白银购买中国茶叶。

虽然美国商船迟至1784年才到中国,但不久之后,他们已成为中国第二大茶叶买主和最大的白银供应者。在中美贸易初期,美商提供的大量洋参与皮毛在中国销路颇佳,其货值足以支付所购买的中国商品的货值,19世纪初以后,美商的皮毛来源逐渐枯竭,其在广州的皮毛市场也受到英人的激烈竞争,白银成为美国支撑对华贸易主要手段。美船在欧洲购买制成品销往拉丁美洲,换取白银后,绕南美合恩角前往广州购买茶叶、丝绸和瓷器。在1805—1840年间,美商共运61484400两白银到广州,每年平均1607899两。

根据以上估算,在1700—1840年间,从欧洲运往中国和美国人运往中国的白银约17000万两。〔45〕

欧人和美人输华的白银都来自西属美洲。美洲白银生产集中于两个地区,即上秘鲁(UpperPeru,现玻利维亚)和新西班牙(现墨西哥)。从16世纪70年代到17世纪30年代,秘鲁所产白银占西班牙属美洲输出白银总量的65%。〔46〕1581—1600年,仅是上秘鲁的波多士银矿(Potosi)每年就生产白银254吨,约占全世界产量的60%。18世纪初以后,黑西哥成为世界最大的白银产地。1803年,黑西哥所产白银占全美洲的67%。〔47〕从18世纪以后,80—90%的美洲白银都由西班牙的“银船”运往欧洲。由于欧亚贸易的迅速扩大,从美洲输往欧洲的白银大部分又转输到东方。研究美洲白银流通史的著名学家威尔逊教授(CharlesWilson)指出,“毫无疑问,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欧洲出口的白银至少与其接受的白银一样多。”〔48〕

欧洲对华贸易,特别是茶叶贸易的迅速发展导致西班牙银元大量持续流入中国,银元在中国,特别是在沿海地区,越来越多地取代银块作为通货使用。广州的商务交易主要用西班牙银元结算。美洲白银持续流入欧洲成为欧人对华贸易的基础。然而,西属美洲的白银产量与迅速增长的西方对华贸易所需的银元数量并不同步增长。由于很多银矿枯竭,从1790年以后,美洲白银产量开始下降。1811年,西属美洲爆发独立革命战争。这场持续15年的革命战争摧毁了很多银矿,美洲的白银产量大为减少。

另一方面,欧人的殖民扩张活动的费用也增加了白银的消耗。1784年以后的20年间,英人在印度扩张直接统治地盘,在美索尔(Mysore)以及和马哈拉特(Maharattes)的战争使英属印度政府财政支出,对现金需求愈为迫切。〔49〕1805年,英国东印度公司停止从伦敦运送白银到广州。白银的短缺使其他欧洲国家逐渐退出对华贸易,将地盘留给英国人和美国人。因为前者在19世纪初以后找到了以鸦片取代白银作为对华贸易的支柱,而后者除部份鸦片贸易外,依靠他们与西属美洲革命者的友谊,在西属美洲独立战争期间及以后仍可获得白银。

三、鸦片:取代白银交换茶叶

就如其他麻醉品如吗啡、海洛因一样,鸦片也是罂粟属植物果实(PapaverSomniferum)的制成品。鸦片种植的起源时间和地区尚未确定,但在欧洲出现之前很久,就已在中东种植。古埃及人保存了最早有关鸦片的记载:6000多年以前中东的苏美尔人(Sumerian)就已种植罂粟花作为观赏之用。公元一世纪,鸦片经希腊传入欧洲大陆。在小亚细亚,种植鸦片已成为一种行业。〔50〕在中世纪,作为东西方贸易中介的阿拉伯商人将鸦片种植及其功能的知识传遍东方各个角落。鸦片于唐代经阿拉伯商人传入中国。中文“阿芙蓉”,“鸦片”,“芙蓉”等名称即源于阿拉伯语“Afyun”。在西方向中国的商务扩张过程中,葡萄牙人最先将鸦片作为商品输入中国。葡人以澳门为基地,将印度麻洼产的鸦片运入广州,葡人对华鸦片输出规模尚小,在1767年以前,每年输入中国约200箱。〔51〕可以说在英人于18世纪60年代开始其鸦片贸易之前,中国稍具规模的鸦片贸易尚不存在。

18世纪60年代以后,英国对华进出口贸易迅速扩大,贸易逆差也日趋严重。1765—1766年度。英国东印度公司从中国输入的商品是对华出口商品值的302%。在1775—1776年间,这一比值是256%。英国国会通过替代税法后的1785—1786年度,从中国进口的商品值(主要是茶叶)比对华出口的商品多328%。〔52〕尽管其间英人不断输入白银,但仍不足以弥补迅速扩大的中国商品进口造成的贸易逆差,导致公司在广州资金周转屡屡发生困难。1784年公司在广州的财库尚有214121两白银的盈余,到第二年,就出现了222766两的赤字。1786年,赤字高达864307两。1787年,更达904308两。〔53〕为了平衡茶叶贸易造成的巨额逆差,公司不惜采取任何手段,无论其合乎道德与否。从英属孟加拉运送鸦片到中国的计划最先由英国东印度公司的高级职员华生上校(ColonelWatson)提交给公司的加尔各答董事会,并得到该董事会成员,公司重要官员惠勒(Wheeler)的支持。该计划的初衷原为增加税收以弥补英属印度政府的财政。〔54〕由于公司的广州财库日益支拙,公司驻广州监理委员会(Supercargos)要求英属印度总督给予财政援助。其具体作法是:英属印度政府鸦片批发给有鸦片特许经营权的散商,这些散商在广州出售鸦片后将收入纳入公司的广州财库,广州财库支付散商伦敦汇票,后者可于英国将汇票兑换成现金。〔55〕英属印度总督和公司董事会接受了这个计划,东印度公司专门成立鸦片事务局(OpiumCorporation),垄断印度鸦片生产和出口。

麻洼(Malwa),比哈尔(Behar)和比纳莱斯(Benares)是印度主要的鸦片产地。比哈尔和比纳莱斯处于英国印度政府的直接管辖地,因此英人较容易地建立起一套鸦片强迫种植制度。公司每年丈量种植鸦片的土地,确定其地界,再通过中介人和居住在鸦片种植区域的农民签订合同。根据合同,鸦片种植者可得到公司的预付款,收成时再将产品以合同确定的价格卖给公司。如当地农民未和公司签订合同就擅自种植和出售鸦片,其财产就立即被没收。〔56〕农民交付公司的粗鸦片尚需在公司专设的鸦片工厂里精炼、干燥、称重、装箱,每箱约重140英磅。〔57〕强迫种植制度使公司仅以每箱300卢比的价格得到鸦片。〔58〕这两个地区所产的绝大部分鸦片都沿冈吉斯河(Ganges)运到加尔各答港,以便出口到中国。1779年,鸦片在广州的售价每箱为500—600银元,三倍于其最初的价格。〔59〕鸦片运销中国原由公司船只进行。由于中国政府于1800年明令公司的广州监理会,禁止他们输入鸦片,公司船只进行。由于中国政府于1800年明令公司的广州监理会,禁止他们输入鸦片,公司船只遂不再直接经营鸦片在中国的运销。转而在加尔各答拍卖给向公司申请到鸦片经营特许权的散商,由他们具体经营运销鸦片往中国。〔60〕麻洼则在印度土邦政府的管辖下,在其境内,鸦片就如稻米和棉花一样,可以随意种植与买卖。麻洼鸦片少部份由葡人运至葡属狄莫恩(Demaun)港出口中国,大部份由当地人运至孟买出口。孟买为麻洼鸦片的主要集散地,距麻洼约400—500英里,从麻洼到孟买须经过英属政府的直接管辖地。公司在其管辖地实行一种“鸦片转运税”缺席制度(Transitaduty),每箱鸦片过境需付200—400卢比。通过强迫种植和“转运税”制度,英国东印度公司不但基本上垄断了印度的鸦片生产和运销,而且也解决了在广州的金融问题:印度鸦片在中国销售的收入用于代替白银,支付购买茶叶的款项。

在18世纪最后十年中,每年从印度销往中国的鸦片约为2000箱。〔61〕1800年以后,每年输入中国约4000箱。1822年以后,英人加速对华鸦片输出,当年输华鸦片7773箱。1832年达21605箱,到1838年更高达到40000箱。

美国商人也不择手段地为弥补其对华贸易逆差及与英国人竞争而努力,虽然美船在世界各个角落寻求能在中国销售的产品以便购买高利润的中国商品,但仍无法获得足够的商品来代替白银以平衡对华贸易。当美国商人获悉可带来巨额利润的鸦片后,也毫不犹豫地加入对华鸦片输出。印度是鸦片的主要产地,但却被其对手英国人牢牢控制,美国人因此转向土耳其的士麦那(Smyrna)——其地所产鸦片虽质量稍次,但仍为中国瘾君子所接受。在英国东印度公司于1834年解除对鸦片运销的垄断之前,是美国人获得鸦片的唯一地方。美人何时开始对华输出鸦片尚不清楚,但至少不迟于1805年。当年三艘美船从士麦那携带120箱鸦片前往中国。〔62〕两年以后,英国东印度公司已警觉美国人在鸦片贸易上的竞争。〔63〕1805—1808年,美船每年从土耳其运出的鸦片不少于200箱。1816年,美船“狮子号”(Lion)携带11万银元和60箱鸦片来到广州。〔64〕1817年,土耳其出口的鸦片高达1900箱,次年的数量更多,主要为美人贩运。〔65〕由于英人垄断了鸦片主要产地,美人输华鸦片数量远远落在英人之后。1818—1833年,美人总共输入中国的鸦片价值4925997银元,平均每年307875元,只相当于对华出口的10%,而同期英人输入中国的鸦片价值104302948银元,平均每年6518934元,〔66〕等于东印度公司从中国的全部出口商品总值。〔67〕

根据马士的统计,1800—1838年,输入中国的鸦片达422676箱,每箱平均价约750银元。〔68〕18世纪最后十年共有20000箱鸦片输入中国。因此,从1790—1838年,输入中国的鸦片价值239045040两。

对于美国人,鸦片贸易收入可部份取代用于购买中国商品的白银。1827年以后,美人加紧对华输出鸦片。输华的白银随之剧减。1821-1830年十年中尽管中美贸易有所扩大,输华白银则仅有4064400两,只相当于,前十年的21.5%。

对于英国人,对华鸦片输出使他们平衡了50多年以来持续的对华贸易逆差,再也无需运送白银到中国。相反的是鸦片贸易的收入不但扭转了对华商品贸易逆差,还有大量盈余可换成白银运出中国,正如当时一位美国商人抱怨:“鸦片贸易不但使英人有足够的钱购买茶叶,而且使他们能把美国人运到中国的白银运回英国。”〔69〕1807年,英属印度总督指示孟买、马德拉斯槟榔的英国殖民地首脑,原先各地准备运往中国的白银都改运加尔各答,因为公司广州监委会已有足够财力应付交易。当年,从广州运抵加尔各答的白银有2431000两。〔70〕此后公司不断从广州运出白银。

从1812年以后,公司为英国散商提供汇票服务,以转移其鸦片利润,运送盈余白银的事务主要由散商进行。

对于中国、鸦片非法输入导致严重的后果。首先是对人民身心、财产和社会安全的损害。19世纪初以后的30年间,吸食鸦片恶习从沿海迅速扩展到内地,从城镇到乡村,从士农工商到达官贵人,无处不在。“一经嗜烟,刻不可离,中人之家往往破产。”〔71〕由此激发的罪案更不可胜数。其次,导致白银外流。这又引起银贵钱贱。19世纪初银一两约合铜钱1000文,到前夕,银两竟达钱1600文。农工、手工业者和高人平时所得为铜钱,交付各种赋税则需折成白银,负担大为加重,各省拖欠赋税日多,造成清政府财政危机。第三,破坏工商业的正常发展。吸食鸦片使社会购买力降低,白银外流引起金融混乱,这些都直接影响了市场交易。1838年林则徐在调查苏州、汉口等商埠后上疏,“近来各种货物销路皆疲,凡二三十年以前,某货约有万金交易者,今只剩得半数。问其一半售于何货,则一言以蔽之曰:鸦片烟而已矣。”〔72〕鸦片对中国的危害深为朝廷有识之士所悉,他们激烈主张朝廷应严禁鸦片。1839年道光皇帝派湖广总督林则徐为钦差大臣,往广州禁烟。既然鸦片贸易提供了英属印度政府七分之一的财政收入,既然鸦片能代替白银,维持每年给英国政府提供了300—400万英磅财政收入的茶叶贸易,既然鸦片是英印中三角贸易的基石,英国总理鲍美斯顿爵士(LordPalmerston)对中国政府禁烟的反应是毫不迟疑地诉诸武力。

结论

在工业革命以前,西方人不能为其东方贸易提供除白银之外的任何有较大市场的产品。直到18世纪后期,英国人运往中国的印度棉花才在中国市场上有一定销路,然而,销售印度的产品收入远不足以购买中国商品。为了购买以茶叶为主的中国商品,从事对华贸易的西方国家都在18世纪运大量的白银前来中国。当西属美洲白银产量下降以及西方的殖民扩张费用增加时,欧洲大陆国家难以维继贸易平衡,纷纷退出对华贸易行列。只有英国人依靠印度的鸦片重建其对华贸易结构,在对华贸易中获取巨大利润。当中国政府厉行禁烟的措施使以鸦片为中心的中英贸易结构面临崩溃危险时,英国政府立即诉诸于战争。并非象西方的中国学权威费正清所说的“是一场根源于中西方间不同的经济形态、政治制度与国际秩序观念的文化冲突”,〔73〕而是英国追求经济利益而强加给中国的战争,与西方在殖民扩张时期于印度、美洲、非洲发动的战争在性质上并无任何不同:从商务扩张到武力征服。当时的一位善品中国茶叶的英国人是这样评述这场用武力强迫中国接受鸦片交换茶叶的战争的:“一场从一开始就是非正义的、不择手段的,使英国人蒙受长久耻辱的战争……。不列颠的旗帜从此成为保护交通的海盗旗帜。”〔74〕

注释:

〔1〕EarlH.Pritchard,"TheCrucialYearsofEarlyAnglo-ChineseRelations,1750-1800",p.163,Washigton1963.

〔2〕这位威尼斯人所知的“茶叶”并非目睹,而是从一位到过中国的威尼斯人处得知。“ThemaThee"p.13.museumboymans-vanbeuningenRotterdam,1978.

〔3〕乌克斯(Ukers)则认为荷人在1610年从日本和中国输入茶叶。WilliamUkers,"AllaboutTea",vol,1.p.23,p28,NewYork1935.

〔4〕H.B.Morse,"TheChroniclesoftheEastIndiaCompanyTradingtoChina1635-1834",vol,1.p.144.Oxford,1926.

〔5〕Morse,"Chronicles",vol.1.p.148.

〔6〕其中“苏珊那”号(Susanna)所载货值54000两白银,茶叶1565担,价值45000两,见:Morse,vol,1,p.157,K.N.Chaudhuri,"TheTradingWorldofAsinandtheEnglishEastIndiaCompany",P.538,Cambridge,1978.

〔7〕LouisDermigny,"LaChineetl''''Occident.LeCommerceaCantonauXVIIIeSiecle,1732-1833",3vols,vol,2.p.545,Paris,S.E.V.P.E.N.1964.

〔8〕Pritchard,"CrucialYears"p.395-396.

〔9〕MichaelGreenberg,"BritishTradeandtheOpeningofChina,1800-1842",p.3.CambridgeUniversitypress1951.

〔10〕A.J.Sargent,"Anglo-ChinaCommerceandDiplomacy,P.51,Oxford,1907;Prichard,"GrucialYears",p.163.

〔11〕Greenberg,"BritishTrade",p.3.

〔12〕C.J.A.Jorg,"PorcelainandtheDutchChinaTrade",p.217,TheHage1982.

〔13〕KristofGlamann,"Dutch-AsiaticTrade",p.215,TheHage1958.

〔14〕DeHullu,"OverdenChinaschenhandelderOostindischeCompanieindedertigjaarvande18eeeuw",in"BijdragentotdeTaal-,Land-enVolkenundevanNederlandschIndie(BTLV),vol,73,P.42-43,TheHage1917.

〔15〕如:巴城华人甲必丹,大茶商连富光即在1740年被荷人逮捕流放。见:B.Hoetink,"NiHoekong,KapiteinderChinezenteBataviain1740",inBTLV,vol,74,1918.

〔16〕LeonardBlusse,"StrangeCompany:ChineseSettlers,MesizoWomenandtheDutchinVOCBatavia",p.137-138,Leiden1986.

〔17〕Morse,"Chronicles",vol,2.p.95.

〔18〕Morse,Chronicles",vol,2.p.204.

〔19〕茶叶的数量与美国船货总值数字引自:FosterRherDulles,"TheOldChinaTrade",p.210,NewYork1970,茶叶货值系推算而出,从19世纪初到30年代,广州茶叶价值每担在23-26两之间,在此以中章价245两计算。

〔20〕Yen-pingHao,"TheCommercialRevolutioninNineteenth-centurychina:TheRiseofSino-WesternMercantileCapitalism",p.16,UniversityofCaliforniaPress,Berkeley1986.

〔21〕TimothyPitkin,"AStatisticalCiewoftheVommerceoftheUnitedStatesofAmerica",Harford1816,Reprintedin1835,NewHaven,P.301.

〔22〕ZhuangGuotu,"InternationalTradeinChineseTeain18thCentury",p.30-33,APaperPresentedtothe34thInternationalCongressontheAsianandNorthAfricaStudies,HongKong,1993.

〔23〕该条款同时也规定,英国东印度公司必须供应本土足够的茶叶,并以不超过成本加法定利润的价值出售见:HohcheungandlornaH.Mui,"TheManagementofMonopoly;aStudyoftheEastIndiesCompany''''sConductitsTeaTrade,1784-1833",p.xi,UniversityofBritishColumbiaPress,Vancouver1984.

〔24〕姚贤镐《中国近代对外贸易史资料:1870-1875》,卷1,第258页,北京,1962年。

〔25〕Greenberg,"BritishTrade",p.5.

〔26〕AdamSmith,"AnInquairyintotheNatureandtheCausesoftheWealthofNations",p.188,NewYork1937。

〔27〕H.A.CrosbyForbes,JohnDevereuxKernanandRuthS.Wilkins,"ChineseExportSilver1785to1885".p.22.MuseumoftheAmericanChinaTradeMassachusettes,1975.

〔28〕参见:庄国土《明季中国丝绸的海外贸易》,联合国科教文组织《中国和海上丝路国际讨论会论文集》,1991年,福建人民出版社。

〔29〕Morse,"Chronicles",vol,1.p.21.p.307.

〔30〕Sargent,"CommerceandDiplomacy",p.49.

〔31〕Morse,"Chronicles",vol,1.p.71.

〔32〕Sargent,"CommerceandDiplomacy",p.49.

〔33〕Morse,"Chronicles",vol,1.p.307-313.

〔34〕Sargent,"CommerceandDiplomacy",p.49.

〔35〕Prtichard,"Crucialyears",p.394,396,399.

〔36〕C.C.F.Simkin,"TheTraditionalTradeofAsia",p.231,NewYork1968.

〔37〕Glamann,"DutchAsiatictrade",p.243.

〔38〕ibid,p.69.

〔39〕Jorg,"Porcelain",p.27.

〔40〕Glamann,"DutchAsiatictrade",p.243.

〔41〕Jorg,"porcelain",P.35.

〔42〕Dermigny,"Canton",P.521-524.

〔43〕18世纪下半叶欧洲商船较以前大,但所携白银在输华货值中的比例也稍低,这两方面出入可能大体互相抵消。

〔44〕在对美国1805-1944年对华商品和白银输出额估算时,各家所据资料不同,其结果也稍不同,Yen-PingHao引用的是参议院档案(U.S.SenateExecutiveDocument31.19thCongress,lstSession)以及Homans所著《历史统计资料》(HistoricalandStatisticalAccount)。Morse引用的是K.S.Latourette所著的《1784-1844年美中早期关系史》(TheHistoryofEarlyRelationsbetweentheU.S.andChina1784-1844)载于"TranslationsoftheConnecticutAcademyofArtsandScience",vol,28,NewHaven1927,Cheong在其所著的“MandarinsandMerchants”(P.54)也引用相同资料。

〔45〕这个数量不包括西班牙人经马尼拉输入中国的白银。

〔46〕D.A,Brading,"MexicanSilver-MiningintheEighteenthCentury:TheRevivalofZacatecas".LatinAmericanseries,No.277.UniversityofCalifornia,Berkeley,Reprintedfrom"TheAmericanhistoryReview,vol,L.No.4.Nov..p.666.1970.

〔47〕A.Kobata,"TheProductionandUsedofGoldandSilverinSixteenth-SeventeenthCenturyJapan",in"EconomicHistoryReview,"SecongSeries,vol,18.No,2.p.247.August,1965.

〔48〕CharlesWilson,"Trade,SocietyandtheState",inE.E.RichandC.H.Wilson,eds,"TheEconomyofExpandingEuropeintheSixteenthandSeventeenthCenturies",p.511,CambridgeUniversityPress1967.

〔49〕W.E.Cheong,"TradeandFinanceinChina:1784-1834",in"BusinessHistory'''',p.40,January,1965.

〔50〕J.m.Scott."TheWhitePoppy:AHistoryofOpium",p.5,London1969.

〔51〕"ChineseRepository",vol,5.p.546,April,1837,Morse,"TheInternationalRelationsoftheChineseEmpire",vol,1.p.173,Shanghai1910.

〔52〕Prichard,"CrucialYears",p.143.

〔53〕Morse,"Chronicles",vol,2,p.95,100,118,135.

〔54〕M.D.NathanAllen,"OpiumTrade",p.12,reprintedinBoston1973.

〔55〕Prichard,"CrucialYears,"p.217-218.

〔56〕"ChineseRepository,"vol,3.p.238,Feb,1837.

〔57〕CarlA.Traocki,"OpiumandEmpire:ChineseSocietyinColonialSingapore,1800-1910'''',p.53-55,CornellUniversityPress1990.

〔58〕Allen,"OpiumTrade",p.10.

〔59〕"ChineseRepository",vol,5.p.546-547,April,1837.

〔60〕Dulles,"Old,ChinaTrade",p.115.

〔61〕〔62〕Morse,"InternationalRelation",vol1.p.238.

〔63〕TylerDennette,"AmericansinEasternAsia:ACriticalStudyofUnitedStates''''PolicyintheFarEastinthenineteenthCentury'''',NewYork1992,reprintedin1963p.115.

〔64〕Dulles,"Old,ChinaTrade",p.147.

〔65〕Dennette,"AmericansinEasternAsia",p.115,120.

〔66〕Dulles,"Old,ChinaTrade",p.147.

〔67〕Dulles,"Old,ChinaTrade",p.148.

〔68〕严中平编《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第11页,北京,1955年版。

〔69〕Morse,"IteratioalRelatios",vol,1.p.238-240.

〔70〕Dulles,"Old,ChinaTrade",p.147.

〔71〕Morse,"Chronicles",vol,3,p.54-56.

〔72〕御使章沅奏折,《史料旬刊》第9期,天字第311页。

篇10

一、贸易保护理论的产生与发展 1791年12月汉密尔顿向国会提出了《关于制造业的报告》,明确提出实行高关税政策进行贸易保护的主张。他的保护贸易思想和政策主张,反映的是落后国家进行经济自卫、并通过经济发展与先进国家进行经济抗衡的保护贸易学说。他第一个明确提出保护幼稚工业的政策主张。 李斯特1841年出版了他的名著《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进一步发展了汉密尔顿的贸易保护学说,建立了一套以生产力理论为基础、以保护关税制度为核心、为后进国家服务的保护贸易理论。他是第一个从理论上探讨在面临国际竞争的条件下,如何运用保护贸易的政策与措施来促进本国的经济发展,建立了具有完整体系的保护贸易理论。

应当分清正当的保护贸易政策和贸易保护主义政策,两者不应混为一谈。二者都认为可以促进经济发展,虽然二者的政策主张相悖,其目的都是促进经济发展。但在当代,发展中国家为扶持本国幼稚工业、维护民族经济的平稳发展而采取的保护贸易的政策和措施,也许不能说是贸易保护主义。贸易保护主义专指发达国家为争夺世界市场而采取的损人利己贸易政策,称之为超贸易保护政策或侵略性的保护贸易政策,以区别于以保护幼稚产业为主要目的的保护政策。

二、新贸易保护主义

(一)新贸易保护主义产生的原因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主要工业发达国家的对外贸易发展不平衡,特别是日美贸易摩擦,美国货物贸易逆差急剧上升,成为新贸易保护主义的重要发源地。 进入90年代后,由于国际市场竞争激烈,工业国家争夺市场份额的斗争越来越尖锐,对资本主义世界经济体系形成强烈的冲击,有关国家出于经济利益的相关性,都认识到加强国际经济协调十分必要。 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世界经济的不景气,全球性的贸易保护主义大有愈演愈烈之势。与20世纪相比,全球性的贸易保护主义涉及的范围愈加广泛。这有其深层原因:首先,全球经济趋于疲软,加剧了贸易保护主义的盛行。其次,传统工业产品一向是国家保护的重点。再次,一些发展中国家的出口产品销售价格偏低,而出口数量猛增,必然促使进口国家对之加以设限。最后,WTO在反倾销与反补贴方面的措施不力。

(二)新贸易保护主义的特点 被保护的商品不断增加;加强了征收反补贴和反倾销的活动;非关税措施中的技术和环境壁垒不断增高。

(三)新旧贸易保护主义的焦点 在以往的贸易保护理论中,其关注的焦点主要是经济问题,重点是产业的发展。但近年来流行的新贸易保护理论,其关注的焦点已扩展到社会问题,转向了人本身。其中,保护就业论关注的是人的劳动权力,保护环境论关注的是人的生存环境。由于新贸易保护关注焦点的变化,从而导致劳工标准、社会责任国际标准认证(SA8000)、产品质量认证标准等成为发达国家实行贸易保护的重要工具。

(四)新贸易保护实施的手段 为了保护本国产业的发展,在新贸易保护理论的框架下,由于保护关注的焦点变化,传统的贸易保护手段受到了局限,新贸易保护的手段发生了变化:

1、以保护公平贸易为由,滥用WTO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条款,通过征收高额的反倾销税或者激励企业实行反倾销的方式,达到限制进口的目的。如2000年10月美国通过的《伯德修正案》,明确规定,美国财政部将海关征收的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以“抵消款”的形式发给提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申请的国内生产商。

2、以保护消费者安全和健康为由,通过建立新的动植物检验检疫措施、环境技术标准等削弱对方优势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如日本规定,2003年后,日本进口大米必须标明品种、产地、生产者姓名和认证号码等,否则禁止销售。

3、以维护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为由,通过建立新的社会责任国际标准认证,削弱发展中国家在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国际竞争力。目前,全球200多家跨国公司制定并推行了公司社会责任守则,要求供应商和合约工厂遵守劳工标准。由于劳工标准涉及工人的年龄、加班时间、宿舍条件等人权问题,技术标准涉及一国的技术法规和技术水平等问题,从而贸易保护的手段也由关税等贸易政策转向了劳工标准和 技术标准等社会经济技术政策。

(五)新贸易保护的影响 在传统的贸易保护中,贸易保护的对象或者是国内幼稚产业、衰退产业,或者是国内战略性产业。新贸易保护主义与此不同,新贸易保护的手段主要是通过劳工标准、环境标准、技术标准等实施贸易限制,不符合标准的产品一律不能进口。而要使产品符合上述标准出口,必须改变现有的经济发展模式和发展战略,调整社会经济政策等,因此新贸易保护还会渗透到国内社会经济制度。 重视环境保护符合人类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提出劳工标准也有助于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但是无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环境保护及劳动条件方面的较大差距,将其与贸易挂钩,纳入WTO框架,不仅会削弱发展、中国家在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方面的优势,而且必将影响发达国家的市场开拓。

(六)理论评价 新保护贸易主义可以达到限制进口的目的,但它大大的扭曲了对外贸易公平、公正、平等原则。新保护贸易理论除了使用传统的关税作为保护的手段之外,更加强了对非关税壁垒的设置和使用,使国际贸易自由化发展受挫。而且,广大的发展中国家受非关税壁垒的影响程度远远超过发达国家。由于出口减少,发展中国家债务负担加重。繁重的债务负担使广大的发展中国家进口萎缩,进而发达国家的出口遭到冲击。如此下去将形成恶性循环,最终贸易各方都无法获得对外贸易和国际分工的利益。

三、中国与贸易保护政策

(一)“中国” 日前,商务部公布了2005年《中国对外贸易形势报告》。《报告》称:中国是世界上贸易保护主义的主要受害者之一。中国央行针对国内外汇市场进行了货币掉期操作。美国的交易员们将此举看作是中国政府将允许人民币在未来一年小幅升值的一个信号。中美之间关于人民币问题一前一后的两个“示好”举动,表现出一种难得的默契。而在这种默契背后,重要的还是中美之间共同的经贸利益。为了保护这利益,贸易保护主义者必受到遏制。一直以来,美国财政部官员最大的担心在于,若正式将中国定为汇率操纵国,将会激起国会更强烈的贸易保护情绪。世界银行在今年8月间发表的一份报告指出,“中国的崛起并未对其他国家造成伤害,反而对促进国际贸易的活跃起到了重要作用。”近年来,欧盟与中国的经贸合作不断发展。据外电报道,自1978年以来,欧盟与中国的贸易总额增加了40多倍,2002年达到了1100亿欧元的规模。欧洲有识之士指出,中国方面的贸易顺差是个复杂的问题,不能简单地归咎于中国的贸易壁垒和人民币汇率。当前,改头换面的“中国”又以新的形式出现,目的在于利用中国产品和人民币汇率做文章,对中国的贸易政策和货币政策兴师问罪。

(二)贸易保护给我国的启示 1、以史为鉴,认清贸易保护和自由贸易的实质和规律。从规律上看,只有强大的国家从自身利益出发,倡导自由贸易,而且往往是口头高喊只有贸易,暗中搞贸易保护。事实上,没有超国家的自由贸易和贸易保护主义。我国在经济全球化参与国际贸易的同时,必须把国家和民族的利益放在首位。 2、学会驾驭贸易保护的新手段。一些国家配合国际经济发展变化,不断创造新的贸易保护手段,如各种名目繁多的技术壁垒和贸易保护壁垒。我们不仅要学习掌握,更要从中国实际出发进行创新。 3、学会在竞争中求发展,在妥协中求保护。必要的自由贸易有利于竞争和企业的发展。相对开放和竞争激烈的国际市场对推动中国政府和企业的改革十分必要,只有把企业放在更开放、更规范的市场环境中才能发展。为了发展必须严格遵循和执行国际规则,但当国家和整体民族利益受到迫害和不公平待遇时必须学会妥协和保护。

四、经济全球化与贸易保护

经济全球化是以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为动力,以跨国公司的全球运作为载体而进行的一场全球范围内的产业结构调整。

首先,对于国际贸易保护主义不要大惊小怪,惊慌失措。我们应该看到对中国实施这样的贸易保护主义有它的必然性。也就是说我们中国遭遇到贸易保护主义的原因是中国更深层次,更大范围的参与全球化。 其次,我们应该看到中国的出口增加很多,量很大,但是真正遭受反倾销贸易保护措施的也不过在2003年只占了中国整个贸易量的0.5%。具体措施来讲,对外交涉要硬,我们应该明确的告诉实施贸易保护主义的国家,在这样一个全球化的时代,每个国家都必须进行产业结构的调整。 再次,中国是一个负责任的国 家,我们的出口要顾及其他国家的利益,特别是一些发展中国家的利益。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对自己的纺织品出口,在配额取消以后要实施一些自我限制,增加一些进口关税,进行出口数量的限制的原因了。 最后,在对待国际贸易保护主义的时候,要避免内部的恶性竞争。

在应对贸易保护主义方面,我们一是要认真对待,第二是重在防范,这是最好的策略。 五、贸易保护主义的利弊 几乎所有的国家都会在一定的情况下、在一定范围内采用贸易保护的措施。从实践效果来看,保护政策和开放政策各有利弊,应根据具体地区、时间、产业、经济发展阶段的具体情况,并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通则。但无论什么样的保护措施,本质上都是对市场的不信任以及维护自己的利益,从长远来讲都不利于增进效率和发展经济。保护措施只能是权宜之计,战术手段,不能成为经济发展的长期战略和基本制度。而且,任何保护措施都是强制消费者和非保护产业的生产者为受保护产业的生产者提供补贴,因而实际上都具有收入转移效应。许多研究的结果显示,从全社会来看,这样的收入转移往往得不偿失。因此,在保护措施的运用上必须慎之又慎,不能只顾眼前的一点利益。

另外,不少研究结果还表明,在导致保护主义政策历久不衰的原因中,政治因素多于经济因素,保护措施往往是政治强势群体操纵国家决策机制的产物。在多数情况下,保护主义措施在全社会造成的成本往往大于其带来的效益。而保护成本的分摊方式较之其他转移收入和产业补贴方式更难以被一般保护成本的负担者察觉,所以也更难以引起政治决策者的重视。日本在战后的经济发展是成功的,但这种成功的缺陷也十分突出。日本经济的战后五十余年中,1945至1955年期间是战后的经济恢复期,20世纪80年代是泡沫翻飞的病态繁荣期,90年代是泡沫破灭后的持续萧条期,真正的经济增长期只有中间的二十几年。但这二十几年的高增长却带来了近十年的高烧狂乱和逾十年不治的经济衰退,代价不小。究竟贸易保护是有利还是有弊,有待进一步探讨。

1、任烈.贸易保护理论与政策[M].立信会计出版社,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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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内企业的吸收能力

国内自身吸收能力的大小是保证技术溢出效果的重要保证。主要表现在国内研发(R&D)活动和人力资本水平的高低上。一国R&D活动不仅仅是自主技术创新的源泉,也是影响技术吸收能力的关键因素之一。较高的国内R&D存量能促进现有资源的进一步有效利用,产生更多的创新成果,提高国内生产力水平;同时也能提高本国对新技术的承接、利用和改进的能力。同时,较高水平的人力资本不仅可以发挥生产要素对产出增长的促进作用,而且能够有效地实现新技术的采用和贯彻。具有较高素质的劳动者可以更容易地接收新的思想,更加适应先进技术,从而促进新技术在生产中的使用。(BenhabibandSpiegel,1994)

(三)与技术溢出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

知识产权保护对国际技术溢出的影响却是双重的。知识具有非排他性特征,而知识产权保护正是要给予创新者适当的垄断利润,从而保持国内创新过程的持续性。但是与技术溢出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却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如果出口国的知识产权不能得到有效保护的时候,由于担心核心技术的泄露,出口国则倾向于向进口国出口低技术含量的产品。而知识产权保护的加强,能够使进口国有更多接近并获取国外先进技术的机会。另一方面,由于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加强,进口国企业在模仿时所分享的知识存量往往只能是知识总量部分内容,从而将减弱进口国获得更多技术溢出的效果。

三、我国进口贸易技术溢出的条件及其特征

(一)进口贸易的快速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

我国同美国、日本、欧盟等技术先进国的贸易联系日益紧密,为技术的溢出提供了更多的机会。自1985年以来,我国从世界发达国家的进口贸易发展迅速。以R&D活动相对集中的G-7国家(美国、日本、德国、法国、英国、意大利和加拿大)为例,1985年我国从G-7国家的进口总额为260.6亿美元,其中日本(占57.7%),美国(占19.5%),德国(占9.2%)在G-7中位居前三位,其他四国所占比例较小;2006年进口额增长了约10倍,达到2468.1亿美元,其中位居前三位仍然为日本(占46.9%)、美国(占24.0%)、德国(占15.3%)。在进口商品结构上。近年来我国初级产品的增速有所回落,而机械及运输设备以及高科技产品的增速增加。其中,机械及运输设备进口量占商品进口总额的比重由2000年的40.8%增至2006年的45.1%;高科技产品占商品进口总额的比重从2000年的23.3%增至2006年的31.2%。我国与技术先进国家进口贸易总量的扩大,以及进口商品结构的不断改善支持了进口贸易技术溢出效果的实现。

(二)国内吸收能力不足制约了对先进技术的吸收效果

1.研发投入不足,结构不合理。第一,我国用于科研开发的支出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很大差距。2006年我国R&D经费支出达到2943亿元,占GDP的比重为1.41%。而发达国家的R&D支出占GDP的比重一般都在2%以上。比如,2005年美国R&D投入总额为3125.3亿美元,占其GDP比重为2.51%;日本R&D投入总额为1458.8亿美元,占其GDP比重为3.20%;法国R&D投入总额为441.2亿美元,占其GDP比重为2.13%。第二,我国研发投入结构不尽合理、科研成果应用不足。一方面,政府在国家资金不足的条件下,仍然把大量资金投入到资本密集度极大、风险极高的技术研发领域,忽略了国内要素禀赋结构的约束,导致了国内要素配置效率下降;另一方面,研发成果的转化率或使用率较低,致使研发成果并没有进入生产领域转化成现实的生产力。因此,这些问题极大地阻碍了我国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和吸收,滞缓了自主研发能力的形成,降低了创新速度。同时,国内研发投入不足也会带来一种“副产品”,即落后国家由于研发基础薄弱,缺乏及时了解和掌握国际技术发展最新动态的能力,难以对引进技术做出客观的评价,因而往往引进的是一些行将淘汰的技术,结果使其陷入“引进——落后——再引进”的恶性循环中。

2.人力资本短缺严重。由于教育投资匮乏等原因,我国人力资本存量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很大差距。2005年我国“万劳动力R&D科学家和工程师”为14人,和发达国家相比,日本2003年为101人,德国为68人,法国为71人,美国在2002年为91人,加拿大为68人,意大利为30人。据统计欧美发达国家的从事R&D活动人员分布中,企业的R&D科学家与工程师均占50%以上,而我国企业中从事R&D的科学家与工程师人数明显低于在研究机构工作的科学家与工程师数。人力资本短缺已经成为制约我国技术吸收能力的一项重要因素。

(三)知识产权保护的强度不力制约了先进技术的流入

GinarteandPark(1997)建立和发展了一种定性评级法,用于对一国知识产权强度做出较客观的比较。他们将知识产权保护分为五个方面:覆盖范围、加入相关国际专利协议的情况、保护例外、实施机制和保护期限,并根据决定每个方面有效强度的多种因素分别评分,最后加总得到一个“0”到“5”之间的国家评分,即“GP指数”。一般而言,“GP指数”越大,说明该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强度越大。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呈逐年上升趋势,但上升的幅度时缓时急。其中,1992年前后和2001年前后出现了两个快速上升的阶段,这一现象与1992年、2001年中国大范围修订知识产权保护法律的事实有关。但是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仍然远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2004年的GP指数仅相当于日本1960年的水平(韩玉雄,李怀祖,2005)。

四、结论与建议

(一)继续扩大与发达国家的进口贸易,优化进口贸易结构

对我国而言,进口贸易的技术外溢效应在长期的积极影响是显著的。如果单纯依赖本国的自主创新体系、研发能力带来国内技术进步是远远不够的。为此,进一步优化中间产品的进口结构,继续促进技术贸易的发展应该成为是中国今后经济政策制订的一项重要内容。一是要进一步改革完善进口体制,调动企业进口积极性,充分发挥进口对国民经济的促进作用,推动技术进步、产业发展与经济增长。二是要进一步调整、优化进口关税结构,鼓励企业及时合理增加国外先进适用技术、关键设备的进口。

(二)要逐步增加研发资金投入

增加研发投入和R&D存量,是提高我国国际技术溢出效果的必要前提。《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中提到,2020年全社会研究开发投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到2.5%以上,力争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0%以上,对外技术依存度降低到30%以下。要顺利实现上述目标,我国政府应适当增加财政科研拨款,特别要加大对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财政支持力度。同时为鼓励创新,政府可以依据企业技术创新的力度和市场实现程度,对创新企业给予不同程度的R&D退税补贴等税收方面的优惠,以减少企业的创新成本。

(三)加大教育投入,培育人力资本

政府应科学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在有限的财力中确保教育支出的优先增长。预算安排时,要确保《教育法》中规定的教育经费“三个增长”(中央和地方政府教育拨款的增长要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学生人均教育经费要逐步增长,教师工资和公用经费要逐步增长)的落实。逐步取消对私人部门投资教育的各种限制,动员社会各阶层力量,多渠道筹措办学资金。我国应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做法,建立完整的税收优惠政策体系,鼓励社会投资办学,以解决我国教育资金不足的难题,促进教育水平和人力资本投入的提高。

(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正确认识和处理知识产权,从长远来看,是知识溢出良性循环的宏观控制的必要条件。顺应WTO的要求,我国政府要努力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相关研究表明,当技术差距较大和(或)模仿能力较强时,可以充分利用“技术后发优势”,这时则偏向于鼓励模仿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有利于技术进步。要加强知识产权法的法制建设和知识产权的执法力度,保护国外科技企业的在华利益,从而以保证更多外部知识的持续流入。

参考文献:

[1]赵伟,汪全立.人力资本与技术溢出:基于进口传导机制的实证研究[J].中国软科学,2006,4.

[2]李永.中国进口贸易的技术外溢效应测度与分析[J].科学管理研究,2006,06.

[3]韩玉雄,李怀祖.关于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定量分析[J].科学学研究,2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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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ij]aij=xij/xj,反映的是部门之间的直接经济技术联系,即j部门生产单位产品直接消耗第部门的产品数量,其中xj为第j部门的总产出,xij为第j部门所需要的第部门的投入。

1.2计算Leontief逆矩阵

根据投入产出表的平衡关系AX+Y=X,X为总产出,Y为最终需求,调整后可得X=(I-A)-1Y,B=(I-A)-1称为Leontief逆矩阵,该矩阵揭示了国民经济各部门之间错综复杂的经济关联关系,其中的每一个元素bij表示每生产j部门的单位最终产品对i部门总产出的需求量,称为完全需要系数。

1.3计算直接能耗系数矩阵

D=[DEUCj]DEUCj=ej/xj,表示第j部门单位产出直接消耗的能源数量,ej表示第j部门的能源消耗量。

1.4计算完全能耗系数矩阵

T=[TEUCj]和间接能耗系数矩阵IN=[IEUCj]T=DB,TEUCj表示第j部门增加单位最终需求所引起的整个经济系统累计增加的能源消耗量,即隐含能消耗量。则间接能耗系数矩阵IN=[TEUCj-DEUCj]

1.5计算最终消费隐含能

Rv,c,g,p,om,ol=[rv,c,g,p,om,olj],rv,c,g,p,om,olj=TEUCj×yv,c,g,p,om,olj,rv,c,g,p,om,olj表示j部门为满足各种最终需求最终消耗的隐含能,yv,c,g,p,om,olj表示j部门的各类最终需求量,v,c,g,p,om,ol分别表示农村居民、城镇居民、政府消费、资本形成出口和调出。2.6计算进口贸易隐含能理论上说,从不同国家或地区进口的商品,其能耗系数应根据各个国家或地区的投入产出表来计算,但是广东的贸易伙伴较多,根据投入产出表来确定其各类商品的能耗系数难度较大,此外获取广东和其他的国家或地区的进出口及省际调入调出数据方面也存在很大困难。出于简化,本研究在进口贸易隐含能计算中,采用技术同质性假设,从消费者角度计算进口产品的隐含能,即通过假设进口或调进产品生产能耗和本地区出口或调出产品能耗相同来计算广东省产品贸易隐含能。这样计算得到的输入产品隐含能反映了如果不通过进口或调入,完全由本地生产这些产品额外需要消费的能量。Sim,il=[Sim,ilj],Sim,ilj=TEUCj×fim,ilj,Sim,ilj表示j部门输入商品的隐含能,fim,ilj表示j部门商品输入量,im,il分别表示进口和调入。

2计算结果与分析

2.12007年广东各行业直接、完全能耗系数

按照上述的投入产出分析方法,得到2007年广东省各行业的直接消耗系数与完全消耗系数如表1所示。计算结果显示:2007年,广东直接能耗系数最高的5个行业分别为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等;直接能耗系数最低的行业则为建筑业、燃气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通信设备、计算机用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等。广东完全能耗系数最高的5个行业分别为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和纺织业;完全能耗系数最低的5个行业为其他行业(指除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和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以外的其他第三产业)、资源开采业、农业、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及燃气生产和供应业。可以看出,直接能耗系数和完全能耗系数均较高的主要为资源加工型行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直接能耗系数较低的行业主要为机械、器材和设备制造等行业,完全能耗系数较低的则主要为第三产业。考虑间接消耗后,行业的耗能强度有了较大的变化。记完全能耗系数与直接能耗系数之比为能耗乘数,2007年广东各行业的能耗乘数均大于1,可知各行业的间接能耗系数均大于直接能耗系数。能耗乘数最大的行业为建筑业,其次为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通信设备、计算机用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等各类机械、器材和设备制造业,这些行业虽然直接能耗系数较低,但因行业的后向联系较强,影响力系数较高,在生产过程中对其他资源型产品的中间消耗较大,在考虑了整个生产链上的能源消耗后,成为了完全能耗系数相对较高的行业,因此,降低此类行业完全能耗不仅可从降低各类产品的单位能耗着手,也需要增加中间产品的循环利用率,提高资源回收利用水平。

2.2隐含能消耗量

2.2.1高耗能行业分析。2007年,广东省由各类最终需求(居民消费、政府消费、资本形成及输出)引致的总隐含能消耗约53902万t标准煤,其中间接能耗是隐含能消耗的主体,占隐含能消耗的77.9%。最终需求引起直接能耗最高的五大行业分别为: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13),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10),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25),非金属矿物制品业(12)及化学工业(11),与五大直接能耗系数最高的行业基本吻合。这五大行业的产出占广东省总产出的19%,但其直接能耗占总直接能耗的45%,是广东省节能减排应关注的高耗能行业。最终需求引起隐含能消耗最高的五大行业则为:通信设备、计算机用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18),建筑业(24),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17),通用、专用设备制造业(15)及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13)。这五大行业隐含能消耗占总隐含能消耗约50%,其中部分行业主要因为规模效应带来隐含能消费量较大,如通信设备、计算机用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行业产出占总产出约15%,其隐含能消费亦占总隐含能消费的15%。而建筑业等则主要由于其生产过程中对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和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等高耗能行业产品使用较多,使得隐含能较大。诸多研究表明[10,11],目前我国的既有建筑基本上是高能耗建筑,而随着城镇化的持续发展对住房和其他公共基础设施的进一步需求,将拉动建筑业及其上游相关行业能耗的快速增加,带来沉重的能源负担,因此,建筑节能应作为地区节能的一个战略重点。2.2.2各类需求的隐含能消耗。将表1中27个行业合并成农业、工业、建筑业和服务业4个部门,将2007年各类最终需求及其对应的隐含能消费量整理为表2。从表的纵向来看,输出商品(出口与调出之和)引致的隐含能是隐含能消费的主体。2007年输出占最终需求的63.88%,其隐含能消费量占总隐含能消费比重则为69.09%。出口所消费隐含能占最终需求引致的隐含能消费比重大于出口占最终需求比重,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广东出口结构或产品的不合理性。最终消费(城镇、农村、政府消费总和)占总最终需求的20.81%,其消费隐含能占总隐含能消费的13.98%。其中,城镇居民消费是最终消费的主体,根据对应的城镇人口和农村人口数量计算得出,广东省2007年城镇人均隐含能消费约9502t标准煤,农村人均隐含能消费约2338t标准煤。可见,城镇居民较农村居民有更高的消费水平,因而人均隐含能消费远高于农村居民。随着广东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可以预计居民消费引致的隐含能消费将持续上升。从横向看各部门最终需求比重及各部门隐含能消耗比重,可以看出,工业是最终需求和隐含能消费的主体,反映了广东正处于工业化阶段,因最终消费对工业的需求量很大,相应隐含能的消费量也较大。服务业所消费隐含能占最终需求引致的隐含能比重远低于服务业占最终需求比重,因此增加服务业在最终需求中的比重相当于减少了最终需求对隐含能的消费,从这一角度看,服务业应该成为今后产业重点发展的对象。

2.3贸易隐含能

对广东省对外贸易和国内贸易中的隐含能进出口量分别进行计算,结果显示(见表3):2007年,广东省出口产品中的隐含能为22373.58万t标准煤,进口产品隐含能为16722.67万t标准煤,对外贸易引致的隐含能净出口量为5650.91万t标准煤,相比于广东省2007年显性能源国外进口量(5292.14万t标准煤)较高,为同年广东显性能源总输入量(进口、外省调入量与我国轮、机在外国加油量之和为21975.05万t标准煤)的25.7%。分行业看,24个行业中(建筑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无对外贸易因此不予考虑),隐含能净出口行业有14个,完全能耗系数较大(>0.8)的行业有7个;净进口行业10个,完全能耗系数较大的行业有4个。其中,隐含能净出口量最大的五大行业分别为:服装皮革羽绒及其制品业,通用、专用设备制造业、,通信设备、计算机用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造纸印刷及文教用品制造业及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隐含能净进口量最大的五大行业则为:化学工业,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及资源开采业。隐含能净出口与净进口量最大的五大行业构成与广东省外贸进出口额最大的五大行业吻合,可见广东对外贸易隐含能的净进口或出口流向主要是由对外贸易的行业结构决定的。同样计算2007年广东省国内贸易的隐含能流向及流量,结果显示调出产品隐含能为14853.01万t标准煤,调入产品隐含能为17785.73万t标准煤,隐含能净调入量为2932.72万t标准煤。分行业看,27个行业中,隐含能净调出行业有11个,完全能耗系数较大(>0.8)的行业有4个;净进口行业16个,完全能耗系数较大的行业有8个。隐含能净调出量最大的五大行业为: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化学工业,通信设备、计算机用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隐含能净调入量最大的五大行业则为:建筑业,通用、专用设备制造业,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服装皮革羽绒及其制品业及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综合以上可知,商品贸易中的隐含能数量巨大。2007年广东省通过商品贸易输入(调进与进口总和)和输出(调出与出口总和)的隐含能分别为34508.4万t标准煤和37226.59万t标准煤,分别为当年广东显性能源输入总量的1.69和1.57倍。2007年,广东省国内贸易带来隐含能净调入量2932.72万t标准煤,对外贸易引致隐含能净出口量5650.91万t标准煤,总体为隐含能净输出地区,净输出隐含能2718.19万t标准煤,为当年广东显性能源净进口量的15.3%,终端能源总消费量的12.8%。也就是说,如果没有对外贸易,广东不出口商品,而又由本地完全生产进口产品(包括进口产品所需原材料的生产),则广东省用能可比实际少5650.91万t标准煤;同理,如果没有国内贸易,广东省用能则比实际多2932.72万t标准煤。因此,可以看出,国内贸易有利于广东省能源的节约,而对外贸易使得广东向国外净输出了能源资源。值得指出的是,由于本研究采取了技术同质性假设,即采用广东省出口产品的技术系数来计算输入产品的隐含能,但从国内贸易看广东省的平均能耗系数低于全国的平均水平,而从国际贸易部分看,广东主要的进口国/地区平均能耗系数大多小于广东省的平均能耗系数,因而简单的估计,调入的隐含能存在低估的可能,而进口隐含能可能被高估,即计算结果中隐含能净输出量可能比实际偏低,广东省的对外贸易中流出了更多的隐含能。这也意味着广东经济社会发展中部分能源与环境压力转移到了国内其他地区,却共同作用降低了国外的能源强度和环境压力。2007年,广东省从国外进口的显性能源,都以大于进口能源数量的隐含能的形式输出到了国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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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农产品出口遭遇的反倾销诉讼增多

近年来,我国农产品出口遭遇的反倾销诉讼越来越多,已成为阻碍我国农产品出口的主要非关税壁垒之一。截止目前,我国所遭遇的各种反倾销已经达到了500多起,我国已连续7年成为世界头号反倾销目标国。针对我国的反倾销案件给我国出口造成了巨大的损失,我国农产品的国际市场份额严重萎缩,有些甚至已经被迫退出市场,构成了对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巨大障碍。

2.人民币汇率变化对出口的影响

短期内来看,由于价格上升,我国农产品的出口成本会加大,这样在国际市场上,我国农产品的价格将会提高,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就会下降,这对于我国的弱势农业来说无疑是不利的;目前在我国农业出口商品中,初级农产品占80%,传统农产品和大宗农副产品占40%以上,而这都是对价格变化的敏感度较低,需求弹性较小的产品。

3.我国农产品出口结构不合理

在出口的农产品中,初加工产品占到80%,而深加工产品仅占20%,造成我国农产品出口结构不合理,我国农产品深加工技术和设备较发达国家相比尚有较大差距。农产品加工的技术和设备问题增加了我国农产品的成本,也影响了农产品质量的提高。

4.我国农产品贸易发展面临某些国家新的贸易壁垒。

2006年5月29日日本实施食品中农业化学品“肯定列表制度”,2006年日本厚生省查出违反《食品卫生法》并最终采取了废弃或退货处理的进口产品共1440批次,同比增加了82%。2006年6-12月间,日本厚生省对我实施监控检查的食品共43种,其中列明违反日本“肯定列表制度”的监控检查项目,涉及12种农产品,15种农药残留标准。

从出口增速来看,“肯定列表制度”实施初期,由于进出口商对日本检验检疫情况心存顾虑,持观望态度居多,不敢盲目发货、进货,我出口企业减少,成交量明显下降。实施“肯定列表制度”以来,为应对日本监控检查和命令检查项目,我花生出口企业加大投入,用以购置设备、自检、普查等,检验成本上涨约一倍。由于成本上涨,导致出口利润下降,国内出口企业和农民的利益受损。

5.我国国内农业支持政策薄弱

我国长期以来采取农业支持工业的产业倾斜政策,对农业支持重视不够、效果不明显,极大地影响了我国农业出口竞争力。第一中国政府财政对于农业和农村发展的资金支持总量仍然是非常有限的,总量不足。第二这些有限的资金的使用结构存在很多需要改进的方面。第三,目前政府的财政资金支持农业资金的管理体制也存在严重的缺陷,资金的使用效率比较低下。

二、我国农产品贸易发展的对策

1.向低收入农业生产者发放补贴

在政府根据当地农民的收入分布状况,分配享受补贴的人员指标。增加农业科研补贴投入、加强农民职业培训,为地方农业科研院所及企业提供育种材料,引导企业在中下游跟进,应建设一批符合国际卫生检疫标准的优质农产品出口基地,提高茶叶、蔬菜、花卉等传统优势产品出口的竞争力,以弥补我国取消出口补贴带来的贸易损失。

2.我国农产品出口企业应利用商标的知识产权强化竞争力

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我们大量的农副产品,应当运用注册商标和地理标志获得法律保护;尤其是应当走出国门,利用我国已经加入的商标保护国际协定,到国外注册自己的品牌,让品牌成为企业进入国际市场的通行证。当前我国农产品贸易逆差达6.7亿美元,农产品缺乏品牌竞争力是一个重要原因。我国从1994年开始把地理标志纳入商标保护的范畴,现在通过注册商标和地理标志加大保护力度,直接促进了农民的增收。如山西长治的一些农产品加工企业注册了自己的商标,采取“公司+农户”的形式,收购玉米的车直接开到农家地头,农民降低了劳动强度,每亩还增收500多元。而山东章丘的大葱,注册地理商标以后农民增收3倍到5倍,种植面积扩大了三分之二。据统计,目前,我国已经对560多个地理标志产品进行了注册保护,获得地理标志注册的农产品收购价格普遍上涨20%至30%。

3.更关注农民收入的增长

因为这不仅仅决定了中国农民的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的提高,而且也决定了在温饱问题解决之后农产品商品量的扩大、生产量的扩大也要来自于农民收入增长这方面的积极性。

4.注重对农民权益的保护

要给农民国民待遇,很多综合部门也开始让公共财政的阳光照到农村。中央有一条政策决定今后国家新增的教育卫生文化事业经费要主要用于农村,这是一条划时代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政策,当然要落实还需要艰苦、漫长的过程。

5.积极参与WTO新一轮谈判,建立能够约束发达国家农业补贴的新规则和新机制,坚决要求发达国家削减农业补贴,形成公平竞争的国际农产品贸易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