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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彝族自治州幅员辽阔,资源富集,极具开发潜力与发展潜力,在四川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而农业作为凉山州的主要产业,因地理位置和基础设施条件落后的原因,仍然停留在较为传统的发展层面上。面对全球信息化的浪潮和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深入实施,如何利用农业信息化建设来进一步优化凉山州农业资源配置,进而推动凉山州农业和经济的整体发展;如何评价和测定凉山州农业信息化的发展水平,找出差距以及科学预测农业信息化未来的发展趋势已成为当前急需研究的重要课题。
此前,国内对凉山州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的研究方向主要集中在资源利用、民族文化开发等领域,对凉山州农业信息化建设及农业信息化水平的测度研究近乎空白。而这恰好是当前和今后凉山州经济发展所需面临的现实问题。为此,研究凉山州的农业信息化的发展水平,找出差距以及科学预测农业信息化未来的发展趋势无论从宏观上还是微观上都会给凉山州及四川省其他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带来长远的利益。
农业信息化作为社会信息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要对其水平进行测度,完全可利用测度社会信息化水平的方法。但由于现行国民经济统计指标和统计方法是面向物质经济的,信息和信息活动的贡献被分散在各产业部门和活动领域,没有独立的分项统计数据。因此,在此主要运用波拉特法,先找出农业中的第一、第二信息部门,然后再计算出农业第一、第二信息部门的产值以及农业信息部门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从而测算出凉山州农业信息化的水平。
2基于波拉特法测度凉山州农业信息化水平
2.1农业第一信息部门产值的测算
首先,运用波拉特方法识别并选择出农业信息行业构成,接下来就是具体测算出农业第一信息部门的增加值。我国现有的统计资料对很多行业的具体产值和数据并没有独立列项分类统计,为此,要对农业第一信息部门中各行业所创造的国内生产总值(增加值)进行统计归纳,即认为农业第一信息部门中只有农林牧渔服务业完全属于农业,其他的像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教育文化艺术及,播电影电视业和邮电通信业等不只是为农业服务,所以要计算它们所创造的GDP,就可以把农林牧渔服务业的增加值完全归人到农业第一信息部门,而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邮电通信业为农业服务的那部分产值则要利用其总产值乘以一个相关系数。这个相关系数的确定主要依据农业总值(某一年)与当年国内生产总值之比。这样就可以计算出2001—2005年凉山州农业第一信息部门的产值(见表1)。
2-2农业第二信息部门产值的测算
在测算第二信息部门产对,采用如下公式来计算
第二信息部门增加值=第二信息部门的信息劳动者收入+第二信息部门的固定资产折旧值
=第二信息部门信息劳动者人数×(人均工资+人均固定资产折旧值)
式中:第二信息部门信息劳动者的收人为各行业平均工资与各信息职业的人数乘积之和。
根据《四川统计年鉴)(2001年),确定各信息职业的就业人数,即以2001年的就业人数为基准保持不变,从而计算出2001~2005年凉山州农业第二信息部门信息劳动者的收人(见表2和表3)。
接下来计算农业第二信息部门固定资产折旧,由于已经知道了农业第二信息部门信息劳动者的人数,在此,只需算出所测各年人均农业固定资产折旧。
由2005年《凉山彝族自治州统计年鉴》可知,2004年农业固定资产折旧为9060万元,2005年农业固定资产折旧为34051万元,2001、2002年和2003年的农业固定资产折旧资料无法查得,所以采用2004年的数据。在农业行业分布的职业者在业人数为1925300人,则可行2005年人均固定资产折旧为176.86元,2001~2004年人均固定资产折旧为47.06元。
农业第二信息部门的就业总人数为2063800人,由此可得农业第二信息部门固定资产折旧,见表4。
至此,农业第二信息部门所创造的增加值即可由农业第二信息部门的信息劳动者收人和农业第二信息部门的固定资产折旧值相加而得(见表5)。
2.3凉山州农业信息化水平的测度结果
根据波拉特的“国民生产总值比重法”,可以得出农业信息部门的产值占农业产值的比重(见表6),
这是反映我国农业信息化水平的一个重要指标。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凉山州农业信息化的发展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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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统一的标准体系相对滞后
当前,各个企业、行业都根据自己的特长定制标准,各自为阵,且物联网发展过程中,传感、传输、应用各个层面的技术层出不穷,应用接口不规范。专用网之间,无法实现联网,不能形成规模经济,不能形成整合的商业模式,更不能降低研发成本。同时,正处于初创阶段的物联网技术标准,无论是在国际上还是国内,尚未形成一整套技术体系,缺乏协作和跨国合作。
(二)物联网技术有欠成熟
RFID技术和传感技术作为物联网的技术核心,尚未全面进入产业化。而如今国内的RFID技术仍旧以低频为主,高频RFID刚进入产业化初期,传感器、RFID、仪器仪表、控制软件、嵌入式软件等80%以上依赖进口、海量数据处理、云计算基础架构、中间就件等缺乏核心技术,全系统集成能力和整体解决方案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国内物联网产业链完善度
上与国际相比,具有较大的差距虽然目前国内三大移动运营商以及中兴华为这类系统设备商均已是世界一流水平,但物联网的产业化必须需要芯片商、传感器设备商、系统解决方案厂商、移动运营商等上下游厂商的通力协作,所以我国要发展物联网,在体制上需要加强广电、电信、交通、水利、农业等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合作,共同推动信息化、智能化系统建设,打破行业、地区、部门之间的壁垒,促进资源共享,加强体质优化改革。
(四)物联网应用在设施农业上
需要考虑前期投入和利益分配的问题前期大量的资金投入,依靠农民自筹资金的困难相对较大,政府应当出台合理的政策,利用各级政府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带动资金的投入,吸引企业投资或政府担保贷款,以解决前期投入问题。尤其是在实验室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一些困难,资源不足、地形及自然环境复杂,传感器及线管设备成本费用较高。一般情况下,农产品价格较低,设备及器件费用高,这就使得电子标签等设备不能应用到单个产品上,严重阻碍了农业产业生产中的大面积推广。
(五)信息安全面临的长期挑战
除了要面对移动通信网络的传统安全问题之外,还存在其他的特殊安全问题。由于物联网是由大量的机器设备构成,缺少人对设备的有效控制,并且数量庞大,设备集群等特点,会面临物联网设备、感知节点本地安全问题,传输信息安全问题,以及核心网络传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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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农业信息使用成本高硬件成本较高。当农业趋于信息化时,我们需要通过计算机来获取农业的信息。但是在我国的农村,很多农户都不具有计算机这一硬件条件。软件和服务成本较高。这一成本还要高于硬件成本,农民们在农村上网的费用就比较高,而且网络在农村并未被普及,那么农民们在信息方面就非常落后。
1.4农业信息服务质量差在我国,农业信息化工作的基础就比较差,而且其基层对于信息的收集、传播等都比较缺乏,整个信息网络的体系不够完善,信息的来源可靠性就比较差,那么虚假信息或是延迟信息就会带来一些经济损失。
1.5农业信息技术实用性不强在农业发展过程中,需要将一些潜在的生产力变为现实的生产力,使得农业信息技术在农业的发展中发挥其作用。然而我国的农业信息技术并未得到完全的开发,那么其提供的信息就不能够促进农业的发展。
2农业信息化进程中出现问题的原因
2.1农业信息化意识淡薄
我国农业信息化意识的淡薄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是政府官员的意识淡薄,他们对于农业信息化的认识就不够完善,甚至于认为我国还不能够发展农业信息化。其二是农户的信息化意识淡薄,对于农业市场了解不足。
2.2农业管理体制造成信息的漏损
农业在我国是非常重要的产业之一,但是由于多个环节由不同的部门管理,这就非常容易导致信息漏损。而信息漏损主要是体现为农业信息整合性比较差。在我国,针对农业信息的管理,虽然具有很多管理部门,也具有相应的管理系统,但是其效率并不高,这主要是由于各个部门与系统直接的配合等都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除此之外,我国对于农业信息化建设的工作规划都比较滞后和盲目,影响了农业信息的传播。另外,政府并未落实投资,并且在法制方面还比较薄弱,都不利于农业信息化的发展。
2.3农业信息标准化程度较差
对于农业而言,其生产周期是比较长的,在整个周期中,难以控制的因素比较多,同时,农业还具有很强的区域性,一个区域的农业信息是针对于这一区域而言的,并不一定会适用于其他区域。另外,很多农产品并不能保存很长时间,具有易腐烂的特点,那么就需要农业信息时效性强一些,对于信息的采集来说难度较大。
2.4农业信息化基础设施落后
在我国,对于农业方面的设施还处于比较落后的阶段,本身其开始发展就比较滞后,再加上后期发展过程中,仍然着重使用人工和牲畜,这样的生产方式就比较落后。同时农业信息化过程中的信息载体也并未随着科技的发展而进步,仍然使用纸质载体,这样就使得信息较少。2.5信息人才缺乏农业信息化的发展依托于很多因素,其中一个重要因素就是人力资源。在信息采集方面,需要具有市场经验的人才,并且其需要明确科学管理以及处理方式。而在农业操作方面需要对农业技术以及操作都非常熟悉的人才。就我国目前的发展情况来看,很多管理人员缺乏技术,技术人员不懂管理,使得信息化进程受阻。
3农业信息化发展的对策
3.1高度重视农业信息化的发展
要提升政府农业信息化的意识,让政府带动个人。政府需要做到降低农民们使用信息的成本,以鼓励农户加强农业信息化,同时也需要加强基础设施的建设工作,并加大对相关教育方面的投资;要提高农户的农业信息化意识,不能局限于传统的方式,还需要对新的农业信息技术多加了解和应用,加强市场竞争力;提高全社会农业信息化意识,仅仅是政府和农户提升信息化意识还是不够的,因为农业信息化涉及到各个领域,只有整个社会都提高对信息化的重视程度,才能够促进农业信息化的发展。
3.2加强农业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要以市场为导向,逐渐建立起规范的技术标准;要建立起统一的农业信息基础设施,加速农村电视网的建设,以确保其网络的使用;要建设信息基础设施的保障体系;还要给予一定的技术保障,使得我国农业信息化的发展过程中可以引进发达国家的先进技术并进行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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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对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的认识程度有待提高。一方面,部分地方政府和农业部门的领导对信息化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工作目标不明晰,工作重点不突出,还没有把信息化工作摆到重要位置上来。也有一部分领导干部对信息化工作的认识比较简单。另一方面,部分农民对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也存在认识不足的现象,对信息的主动寻求意识不强,信任度也相对较低。网络信息由于其成本高和数量大不易辨识的特点而没有大面积普及,部分地区的农民对定制短信服务的热情不高,不愿花钱买信息。二是农业农村信息化建设的资金保障不足。目前,各级财政部门对农业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的安排份额较少甚至没有安排,无法满足农业信息化长远发展的需要。加上各地资金筹措力度各不相同,影响了信息化设备的购置和配备。同时,农业信息机构建设乏力,缺少开展信息服务的经费。
1.2农业信息化服务缺乏地域或产业针对性
近年来,农业经济发展逐渐呈现出地域特色和优势产业发展集群的趋势。农业农村信息服务系统是以市场为主导,企业为主体,联合农业、林业、科技等部门,聚集各行业人才资源,围绕各地区农业优势和区域特色产业,衔接商务、物流等服务系统开展而来。但目前,各地尚未依据本地区的特色产业建立符合相关产业发展特色的信息服务系统。
1.3农业信息化人才队伍力量薄弱
从相关资料分析可知,当前基层农业信息化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还相对较低,有很多不是具有专业技能和知识的人员,导致无法快速、完善地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此外,大多数农民还没有接受过正规的信息化培训,尤其是缺乏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从而无法有效地从网络上获取有用的信息。这些问题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业信息化发展的进程,影响了现代化农业建设步伐。
2加强我国农村农业信息化建设的对策
2.1加强对农业信息化工作的组织领导
明确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制定农业信息化规划,使每年信息化建设有目标、有任务,把农业信息化工作落到实处。强化农业信息工作责任制,将农业信息工作纳入各涉农部门年终考核内容,并与各单位信息责任人签订目标责任书,制定相应制度,实行规范化管理。
2.2加大宣传力度建议
充分利用已经在农民当中形成可靠宣传效果的媒体,在农业信息化的作用方面加强宣传力度,以引起各类不同群体对农业信息化的重视。
2.3完善投入机制
农业信息化发展必须有足够的资金作为支撑,这就要求各级政府予以足够的重视,在财政资金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建议在农业专项经费中增加农业信息化的投入比例,出台优惠政策,鼓励个人、集体、企业和外商多方投资,形成多元化投资渠道。各级财政应重点扶持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农业企业和种养大户等建设数字农业,加快农业信息化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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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农业信息化法规制度建设落后
叶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的出台,给农业的信息化建设提供了一定的保障,但是当前我国适用于农业信息化建设的法律法规非常少,农业信息化的制度建设以及法律法规的制定都非常落后,无法实现农业市场的信息化管理,这对于农业信息化的建设和发展非常不利。
1.3对农业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够
农业的信息化建设对于促进农业发展,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具有重要的作用,但是,在当前的发展阶段,领导对农业信息化建设的重视程度不够,在农业的信息化建设中,缺乏必要的资金支持,这就导致信息化建设难以开展,而很多工作人员还是倾向于运用传统的方法进行信息化操作,没有办法做到与时俱进地接受新的高科技知识,这就加大了成本的支出,不利于农业信息化的建设[3-4]。
1.4农业信息人员整体素质水平不高
当前,从事农业信息化建设的主要人员缺乏必要的信息技术知识,信息服务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我国始终没有建立起一支具有高度专业化知识和丰富经验的信息化服务队伍,由于相关人员素质水平较低,在农业信息化建设的开展过程中,必然会面临很多阻碍,使农业信息化的开展面临很多问题,而由于相关领导的不重视,很少引进懂得高科技的专业技术人才,我国农业信息化建设的发展举步维艰。
2完善农业信息化建设的对策
2.1加大对农业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
要想有效开展农业信息化建设,其根本前提就是必须具备完善的基础设施,但就当前的情况来看,我国很大一部分农村地区在信息化基础设施的配备上有所欠缺,这极大地制约了农业信息化建设工作的开展,因此,必须从多个方面去考量当地的具体状况,了解不同地区存在的差异性,然后根据实际情况开展适合的基础设施建设,比如说当地整体经济水平相对较高,就应该在其已经具备的信息化基础设施的前提下,进一步研发投入信息化服务系统,如信息化农产品销售系统等,若当地经济水平相对较为落后,就应该尽可能做好网络技术的推广,满足当地信息化建设的基本设施需求,并在此基础上实现农业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的进一步完善。
2.2建设完善的农业信息化法律体系
要想实现农业信息化法律体系的建立与健全,就要规划设立相关的法律规章制度,从我国现有的农业信息化建设情况出发,借鉴国外一些先进有效的经验,科学合理地运用到农业信息化建设工作当中,另外,还应该设置农业信息化建设相应的支撑性政策,确保我国农业信息化法律体系的进一步完善。
2.3正确认识农业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
一是要加大农业信息化建设领域的资金投入,确保能够满足农业信息化建设工作的正常开展,二是要及时发现并指出农业人员对于信息化建设问题认知的差错,加大对农业信息化的宣传,强化农业人员对于其关键性的正确认识,对那些可以推动信息化建设的先进技术大力普及,使农业工作者能够意识到先进科学技术在农业信息化建设中的关键作用,三是要加大农业工作者彼此间的经验心得交流,对代表性较强,农业信息化水平较高的案例加以推广,使农业工作者能够真正了解到农业信息化建设的现实价值与意义。
2.4培养高素质的农业信息化服务人才
要想实现农业信息化建设工作的有效性,其中一个重要前提就是要拥有充分的人才资源,针对目前负责农业信息化建设的工作者,加大教育与培训力度,定期开展培训活动,强化其计算机操作技能,另外还要注重思想教育工作的开展,以实现工作者综合素质的全面提升,从而更好地担负起农业信息化建设岗位的职责,同时,作为领导者必须结合实际工作需求,科学合理地对人才队伍进行安排,为综合素质较高的优秀人才提供充分的施展平台,实现人才价值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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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基于层次分析法
非等权重的农业信息化指数模型小松崎清介的信息化指数模型采用的是等权重赋权的思想。结合中国都市农业信息化发展和数据统计情况,以小松崎清介的信息化指数模型为基础,改进了部分指标,采用层次分析法对信息化指数进行非等权重赋权,克服了小松崎清介的信息化指数模型采取等权重不足,以适合中国都市农业信息化指数的测算。结合农业信息化的实际特点,从通信主体水平、信息量、信息系数、信息装备率等4个方面选取了12个相关指标,提出层次分析法非等权重的农业信息化指数模型。该模型除“通信主体水平”指数未变外,不同程度地修改和调整了其他指标。一级指标分别为信息量、通信主体水平、信息装备率、信息系数4个方面。对二级指标进行了不同程度地修改和调整:(1)“信息量”中删除原模型中“每平方千米人口密度”、“每万人书籍销售点数”,增加更能反映信息量的“人均年邮政业务总量”、“人均年电信业务总量”,并将“人均年通话次数”界定为“人均年长途电话通话次数”;(2)“信息装备率”中分别界定“每百人电视机数”、“每万人电子计算机数”为“农村每百户彩电数”、“农村每百户电子计算机数”;(3)“信息系数”中增加了“农村家庭第三产业生产性固定资产原值的比重”。对各一级指标进行两两比较,由专家咨询和定性判断,确定各项指标的相对重要程度,建立矩阵进行重要程度比较。通过式(1)计算,得出各一级指标A、B、C、D的权重值分别为:WA=0.353,WB=0.353,WC=0.177,WD=0.117。同理建立各二级指标的比较矩阵,其中“通信主体水平”和“信息系数”各二级指标权重相同。得出各二级指标的权重值分别为:WA1=0.287,WA2=0.287,WA3=0.142,WA4=0.142,WA5=0.142,WB1=0.333,WB2=0.333,WB3=0.167,WB4=0.167,WC1=0.5,WC2=0.5,WD1=0.5,WD2=0.5。最终农业信息化指标公式为:S=∑(Wi∑WijSij),其中S表示农业信息化指数;Wi表示一级指标i的权重值;Wij表示一级指标i下第j个二级指标的权重值;Sij表示一级指标i下第j个二级指标的指数数值。层次分析法非等权重的农业信息化指数模型及各项指标权重值,如表1所示。
2农业信息化与都市型农业经济增长的相关性分析
2.1北京市农业信息化相关指数计算
为了分析北京市农业信息化水平的发展趋势,根据《中国统计年鉴》中北京市2000—2010年相关统计数据,得到北京市农业信息化各级指标、农业GDP值、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都市型农业经济GDP值(第三产业中除去交通运输、餐饮住宿、金融、房地产等外GDP值)。以2000年为基础年份,计算出2001—2010年北京市农业信息化各级指标指数和其他数据指数,如表2所示。
2.2结果分析
以第三产业中除去交通运输、餐饮住宿、金融、房地产等外GDP指数代表以乡村旅游等农村服务业为主的都市型农业经济GDP指数,比较北京市农业信息化相关指标指数,如图2所示。从图2可以看出,北京市农业信息化指数与农业GDP、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都市型农业经济GDP都成正相关性,表明农业信息化各项指标的增长,对农业GDP、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都市型农业经济GDP有正向促进作用。同时,可以看出农业信息化指数增长与都市型农业经济GDP增长具有高度一致,说明农业信息化发展对都市型农业经济GDP增长极大的推动作用;而农业信息化指数增长对农业DGP增长的促进作用不明显。结合北京市周边农业已经基本完成了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过度,而其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又是以乡村旅游等农村服务业为主要发展模式的都市型农业,因此农业信息化对促进第一产业(农业)GDP发展的作用非常有效,而在增加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特别是推动以乡村旅游等农村服务业为主的都市型农业经济增长方面更为有效。
3政策建议
农业信息化促进了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在现代农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目前对农业信息化发展水平与都市型农业经济增长的关系,特别是农业信息化对以乡村旅游等农村服务业为主的都市型农业经济增长的影响方面研究还比较少。本研究通过对北京市农业信息化指数与农业GDP、都市型农业经济GDP、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比较分析,可以看出农业信息化对促进都市型农业经济增长起到关键性作用,农业信息化与促进都市型农业经济增长成正相关性关系,因此在未来都市型农业发展中,需要加大农业信息化投资力度,采取多种方法提高农业信息化水平,如提高农村地区用户的互联网入网数量、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普及率,加大农村人口的高等学历教育等,进而推动都市型农业全面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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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农业信息化市场需求巨大
我国农村和小城镇人口占绝对比例。在对农村的考察过程中,强烈感受到农民、农业工作者对农业信息的渴望。当前我国许多地方政府通过建设“农业信息服务中心”、“农业110”及农业信息员、农业信息会等多种农业信息形式,开拓了为农业服务的新领域,通过网上交易、网上服务,确使农民尝到了农业信息的甜头。这说明农业信息化建设,顺应了农民需要,也顺应了市场经济、信息化发展的需要。
1.2信息化是传统农业的倍增器
信息技术是当今发展最快的高技术,但就信息技术本身来讲,它只是一种工具,并不能替代其他产业,只有和其他产业结合,才能够真正成为传统产业发展的倍增器。农业信息化主要包括:农业技术信息化,如精准农业信息;农业环境信息化,如气候预报、病虫害测报;农业经营信息化[1]。当前,我国农业正处在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转变的时期。要在人均0.067hm2的耕地上解决13亿人口的吃穿问题,根本出路在于以科学技术和信息及其物化了的设备工具和生产资料来武装农业,大幅度地提高生产率,因此发展农业信息将给我国农业带来难得的机遇。我国传统农业绝大部分尚处于低质低效水平,虽然劳动力成本低,但劳动力人员素质也低,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经营水平也同样不高。随着加入WTO的临近,我国农业生产不得不面临国际市场的竞争压力。要提高农业生产力水平和农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就要推进农业现代化;要实现农业现代化,就必须提高农业信息化水平。将当今信息技术与传统农业相结合,将会极大促进我国传统农业的现代化水平,并取得跨越式发展。
2对策
2.1把农业信息当作产业来发展
推进农业信息化,必须把农业信息当作一项产业来发展。信息产业在农业上应用,一方面可以使农业生产效率大幅度提高;另一方面,农业信息本身也可以被当作产业来发展。因此,农业信息化建设绝不仅限于信息网建设,它还可以带动农业信息硬件、软件建设,还可以拉动农业信息服务、农业信息的收集、加工、处理、分析以及农业信息中介、网上农科教育、网上农产品交易、网上结算、定单农业、物流配送等一系列农业生产、流通活动,既可以创造一大批就业机会,又可真正通过信息化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提高农业整体效益[2]。在农业信息化实施过程中,农业通过信息化可以获得倍增效益,信息业可以通过对农业的信息软、硬件服务形成农业信息产业,最终形成农业与信息业双赢的良好局面。政府要扶持,要给予优惠、引导,最终要按市场规律以企业运作方式来完成。
2.2建立农业信息化指标体系
在谈到现代化指标时,往往把信息化程度作为一项衡量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指标来看待。信息化指数的高低也就反映了该地区、该行业的信息化水平,发展农业信息化产业也就不能不建立农业信息化指标体系,农业信息化指标体系主要由信息量、信息装备、信息主体水平、信息消费等组成[3]。要提高农业信息化水平,就必须按农业信息化指标体系各方面全面提升农业信息化水平。与我国目前农业水平、农村条件和农业人口来比较,尚有较大差距。但我国农业发展也具有地区性不平衡,西北地区相对落后,而东南沿海由于开放早,市场经济已经比较发达,农民已经向富裕小康水平转化,初步具备了推进农业信息化的条件,有了建设农业信息化的投资能力,只要领导重视,加强相关人才队伍建设,完全有能力发展农业信息产业。另外,在目前衡量农业现代化水平的许多统计材料中,尚缺乏有关农业信息化方面的记录,应把农业信息化等有关量化指标加以统计,逐步建立起农业信息化指标体系,以推动农业信息化建设。
2.3利用农业信息系统,保障粮食购销市场安全
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要想保障粮食安全,首先必须按市场规则建立起一套高效的农业信息保障系统。这比常规只通过单一购粮的硬投入来保证粮食安全要实惠得多,是通过掌握市场规律、利用信息软手段来解决粮食风险“硬”问题的最佳方式,而且这种方式对全国粮食购销体制改革都将有极为重要的意义。通过建立农业信息产业[4],对实现这样的风险预警信息系统的作用无疑是巨大的。信息预警系统是对农业信息进行的深加工、分析和预测,不仅要从粮食品种、质量、产量、面积、价格等方面进行研究,还要从气象、灾害及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等多方面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形成新的信息产品,以保证粮食运行体制的安全。
3参考文献
[1]张建平.加强农业信息化建设促进现代农业发展[J].企业家天地(理论版),2007(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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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优势对农业生产有很大的指导作用。以北方平原地区为例,由于地势平坦,北方农业一般都采用大面积的机械化种植,在播种、生长期都需要进行实时检测和数据分析,以有效预防病虫害和对各个不同部分的田地进行农业生产资源的合理划分。传统的农业生产资源分配很难满足这一要求,人工操作成本高、效率低,而信息技术则不同,它可以在对各种农业数据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对农业资源进行合理配置,对农业生产涉及的土地、化肥、劳动力以及市场等资源都能够进行合理考量,作出最准确的分析。且在传统农业作业时代,农民对信息的了解程度相对闭塞,对整体市场缺乏完善的认识,因而在进行生产活动时过于盲目,没有针对市场实际情况进行生产劳作,从而造成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
1.2信息化的应用可以调整农业产业结构
农业产业结构的确立是以市场需求为基准,市场需要什么样的产品,农民就会种植什么样的产品。因此,市场信息对于农业产业结构的确立至关重要,一旦信息掌握不全或者有所错误,农民很可能遭受重大损失。目前情况下,我国农村的发展仍然不尽如人意,农村地处偏远,交通不便,对信息的收集和整理能力非常有限,农民很难及时准确地掌握农业市场信息,因此会出现市场不需要而农产品滞余或者市场短缺而农产品不足的情况,这些都是农业产业结构失当产生的后果。信息化的应用有效地解决了这一问题,通过农业信息网络,农户可以及时地做出产业结构调整,从而使生产结构符合市场需求,使得生产出来的产品可以物尽其用。此外,信息化的应用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农业生产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如通过一些农业技术普及系统可以在第一时间向农户传播先进的种植方式。
1.3信息化的应用可以丰富农业经营模式
农业生产是为了满足市场需求,在未来的发展中,我国农业生产必然实现以市场为导向的完整生产体系,甚至走出国门,开拓国际市场。在传统的农业经营模式中,农产品的销售基本都依靠固定渠道,销售方式较为单一,但是依托信息技术的发展,农产品销售可以借助互联网通道开展网络销售,现在的网络销售渠道非常发达,基本上可以遍及全国各个区域,而且电商的发展也是未来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因此农户开发网络销售渠道将会是一个明智的选择。此外,借助信息技术,农户可以及时获得更多的市场信息,从而规划自己的实体经营,做到线上线下同步,这样可以在最大程度上开发农产品销售市场,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农业发展。
2.进一步发挥信息技术对农业发展的促进作用
基于信息化的应用对农业经济发展的重要影响和理论前提,在实际的农业生产活动中,应当尽力提高信息化的利用效率,促进农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2.1完善农业基础信息设备建设
信息化在农业中的应用前提是信息网络的全面覆盖以及基础设备的完善,只有在这两个条件都满足的条件下,信息化才能发挥它应有的价值。首先是网络覆盖,目前,还有农村没有安装电视、网络并不顺畅,甚至网费极高,让农户望而却步,因此有关部门一定要认识到这一点,解决农村通网难、网速慢、网费贵等问题,尽可能为农户提供一个完善的网络利用系统,让其在农业生产中能够及时掌握各类信息。此外,和网络配套的基础设施,比如光缆等的建设也要同步进行。更重要的是,需要针对农业这一专门领域,开发便农利农的服务平台,及时向农户传达各类惠农信息以及农业技术的更新和使用方法等,把各类农业信息综合起来建设农村经济综合网络,这样可以切实做到惠农惠民,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2.2规划培养农业信息化人才
只有技术没有人才,技术永远没法发挥它的作用,而只是一无是处的机器。因此,在完善农村信息技术网络的同时,相关部门要注意培养农业信息化的人才,重在培养其实际操作能力。这一点又可以分多方面来讨论。其一,要加强对农村领导干部信息化知识的指导,农村干部是一定范围内农民的直接领导,对农业发展也具有直接的指导作用,因此从农村领导干部入手可以有效地推广农业信息化工程;其二,要大力培养农业技术人员,这就要求在一定群体内挑选出文化程度较高、理解能力较强的人士,组织他们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其三,是针对普通农户而言,要提高农民的信息利用意识,也要进行一定的文化普及工作,这样才能将信息利用技术落实到最基本的农户家庭。
2.3加大信息化利用相关政策法规支持
农业信息化建设是在政府的整体统筹之下进行的,没有政府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支持,信息化进程就没法开展下去。因此,当地政府必须高度重视,完善农业信息化利用的政策和法规支持,具体措施有加强对农产品的市场调节,以及及时公布相关市场变更信息等,力求能够为农户提供公平的发展环境,推动本地区的农业发展。信息化的应用过程,政府的工作和决策具有绝对的权威,也因此政府要准确定位自己的角色,切实发挥在调节农业生产与市场、规划农村资源配置等方面的作用,以实现更好的发展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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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地制宜地开展农业生产为了促进农机化的快速发展,就要加快构建和完善机械化生产技术体系,但是因为与我国农业国情不同,不能一味照搬外国机械化生产体系,因而要因地制宜地建设符合我国农耕模式的新体系。
1.2以信息化促进农业装备现代化
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进程信息化科技时代的到来,使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都变得更加便捷和智能化,也使得我国农业领域的科技技术应用愈来愈广泛。不仅如此,为了更快地推进农机化发展,就要以信息化带动农业机械化,通过使用先进的农业装备,不仅能够提高农机化技术信息的推广,更能提升农业机械化过程中的信息采集和数据分析,加快农机化的发展速度。可见顺应时代潮流,利用信息化发展农业机械化,或者说要将信息化进一步渗透到农业机械化发展当中是十分必要和关键的。充分利用信息化,对于开展农业机械化工作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1.3不断拓宽农机化技术应用领域,让农业机械化发展再上新台阶
农村经济的发展仅在一方面应用农机化技术是远远不够的,因而就要拓宽其技术的应用领域,比如农产品的保鲜、运输等都可以应用农机化技术,不仅能够加快农业发展的步伐,更能快速推进农机化向更深层次迈进。
2新时期农机化工作的发展方向
哲学原理告诉我们:意识反作用于物质,好的意识对物质具有促进作用。因而,要想推进农机化发展,就要树立新的农机化理念,为农机化的发展指明方向。笔者主要围绕以下几个层面展开探讨:一是技术层面,农业生产以机械化的工艺为主导,保证农业生产标准化、规模化;二是社会层面,农机化发展路径将与农业就业功能、文化传承密切联系;三是生态层面,农机化技术可以在美丽乡村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
2.1技术层面,农业生产
以机械化的工艺为主导,保证农业生产标准化、规模化现如今,农机农艺的融合发展已不断深入到农业建设中,农业生产的机械化工艺更是在新品种培育等重大农业攻关技术中普及。因而,要加强坚持以机械化工艺为主导,不仅使得农业生产的效率得到了极大提高,更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农业生产的标准化、规模化与轻简化。
2.2社会层面,农机化发展路径
将与农业就业功能、文化传承密切联系我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农业大国,地大物博的自然环境和传统的农耕模式使我国人民更加依赖农业生产。同时,南北方的气候差异和东西方的地质差异等多方面因素,决定了我国农机化的发展路径不可能是固定的模式,因而,要使农机化的发展向前迈进一大步,就需要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将其与农业的就业功能和文化密切联系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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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信息资源垄断与共享的问题
现在信息不对称是很常见的现象,形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种:一是由于信息资源的开发、收集需要成本,信息的开发收集成本的高低决定了获取信息的难易程度,当信息的开发收集成本大于从中获取的收益时,信息获取困难,反之,则容易获取信息,信息不对称现象也就由此产生。二是由于信息传递需要时空的原因,信息具有时滞性的特点,受各种因素的影响人们获取信息的时间也许是不一样的,也就是说,先得到信息的一方会比后获取信息的一个更有优势,这也是不对称的一种形式。
政府相关部门通常容易获取宏观层面的信息,而农业从业者尤其是普通农民只能获得局部信息。相关部门要从农业者处获得局部信息(如产品检测、财务等信息)往往容易,而且为了便于管理和监控,有时这种信息采集行为是带有强制性的,所以能及时获得最新的信息。但是农业从业者要从相关部门或得其需要的信息往往是困难的,有些信息不被允许获得,有些信息不能被免费提供,有些信息公布时已经没有参考价值了。
所以在对农业信息资源的控制中,政府相关部门是处于垄断地位的。如果农业信息化的目标是造福农业从业者,相关部门的首要任务就应该是促进信息的共享。而现状更多的是重采集(农业从业者采集新数据)、轻利用(共享已有的部门数据)。
1.2 政策扶持的效率与公平问题
在《全国农村经营管理信息化发展规划(2013-2020年)》中,有如下关于加强农经信息化基础条件建设的指示“按照‘因地制宜、需求导向、填平补齐’的原则,推进农经信息网络建设。中西部地区的乡镇农经机构要满足基本的上网条件,东部基础较好的地区,要以宽带网络提升为重点,满足农经业务的升级需求。加强农经信息服务终端建设,推进农经信息进村入户,在有条件的地区推广触摸屏等电子公示设备。农经信息网络与服务终端建设项目适当向中西部地区倾斜。”
以上只是众多农业信息化政策中的一个缩影,里面对基础不同的地区提出了不同的要求。东、中、西地区本来在农业经济基础上已经有了较大差距,如果为了效率在信息化上继续重点支持基础好的地区(集体)同时牺牲基础不好的地区(集体),岂不是会将其间的差距拉得更大,公平问题也会更加突出。
1.3 “模式复制”对多样性的损害
出于成本控制的考虑和经验不足等原因,农业信息化很难做到“因地制宜”。推进者和执行者往往直接照搬外国农业信息化或者我国工业信息化的成功模式。这种模式复制表面上看是信息层面的,而深层里,模式包含着前使用者的生产管理方式乃至文化和价值观。对先进生产方式的使用,意味着对旧有生产方式的更替,也意味着对旧有农业文化的放弃。
在谈到浙田传统稻鱼共生系统被选为联合国粮农组织首批全球重要的农业文化遗产试点之一时,中国工程院院士李文华说:“在我看来,一种生产方式的消失就好像一个物种的灭亡,对于人类来讲都是难以估量的损失。然而,我们要保护的不仅仅是‘稻鱼共生’的生产方式,更重要的是保护和发展人类与环境和谐相处的思想。”
比起经济上的成效,文化多样性的损害往往不被重视,因为可能短期之内,看不到这种后果的严重性。
1.4 “信息依赖”对人能动性的限制
理想的农业信息化试图将现代信息技术广泛应用于农村和农业经济各个领域中,包括:农业生产管理信息化、农村科技活动信息化、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信息化、农业资源环境信息化、农产品流通信息化、农产品交易信息化等。全面的信息,使得精准农业成为可能,使得农业整体效率得以提高。
在互联网框架下,物可以通过信息反射与人对话,人的主体和支配地位被弱化或者消亡。其后果是在生产中,人们只看到信息的力量,只看到技术和机器的作用,忽视了人的作用。没有技术物,没有机器,没有信息,人就不能生产,就不能利用自然资源,就不能满足生存需要。在全方位的农业信息化技术面前,人只是个旁观者,只是个被动者。在整个生产过程中信息决定人的工作,人要去适应信息化,人没有主动性,人没有自主性。
1.5 信息犯罪与农业安全
在信息系统设计的过程中漏洞在所难免,再加上黑客的入侵,信息的安全性难以得到保障,或多或少一定会出现安全失范。而现在的信息安全技术措施根本就是治标不治本,美国的相关专家认为: “我们甚至有理由怀疑,绝对可靠的防范措施可能永远找不到”。并且信息犯罪的威胁很大,因其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及其犯罪手段的智能性,造成其不仅成功率高还很难破案。
农业作为人类社会发展的基础产业,既是人类生存与发展最根本的基础,也是其它产业存在和发展的根本保证和原料源泉。一旦整个农业领域都受到信息化的控制,而信息犯罪发生又难以防范的话,后果不堪设想。
2 我国农业信息化中伦理问题的应对措施
2.1 重视伦理体系建设在农业信息化的作用
在现代技术发展的很长一个阶段,占主导地位的指导思想是技术中性论和乐观主义的技术决定论。因此,技术设计和创新主体或者只关注技术的正面效应,或者仅将技术视为工具。当技术的负面效应迫使人们对其加以伦理制约时,结果常常近乎徒劳。为了使技术服务于造福人类及其生存环境,这一最高的善,必须从技术的设计和创新阶段开始,将伦理因素作为一种直接的重要影响因子加以考量,进而使道德伦理制约成为技术的内在维度之一。
农业信息化的负面效应相对其他新技术来说是较容易预见的。因为在工业生产、医疗、商业、社交等信息化较为成熟的行业,负面效应已经有所体现。另外,农业在其他新技术如生物、化学技术的应用中,也已经产生了非常严峻的问题。相关技术、伦理专家可参考这些事实及其伦理成果,建设我国农业信息化的伦理体系。上文提到的问题1.3和1.4也可以在农业信息化的过程中提前预防了。
2.2 通过政策体现农业信息化的伦理价值目标
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过程本质上是社会资源和社会利益的分配过程,是国家政策价值目标相互协调、相互平衡的过程。它不仅涉及到公民的政治利益,而且涉及到公民的经济利益和伦理道德利益。在公共政策中如何平衡、协调好政策的价值目标,确保公民“正当权益”不受损害,不仅是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而且是公共行政实践中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
上文提到的问题1.1和1.2就与政策的伦理价值目标遭到轻视有很大的关系。希望相关的政策制定者,可以正视农业信息化中的伦理问题,让政治和经济价值目标适当牺牲,主动引导社会各界对伦理问题进行思考并加以解决。
2.3 将伦理道德加入农业信息化的教育体系
第一,需要对农业信息化相关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伦理教育。最好能从学校教育起就开设相应的技术伦理课程,工作中也需要接受相应的培训。使得这类人员在农业信息化技术的设计、创新、实施过程中,都能有伦理思维的指导。
第二,需要对农业信息化的接受者(农业从业人员)进行伦理教育。使得农业从业人员可在农业信息化政策制定的过程中就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见。在觉得自己(及其环境、文化等)的利益受到技术威胁时,可以依据伦理价值进行反抗。而不是现在只能被动地接受农业信息化的实施。
第三,需要对社会公众进行农业信息化的伦理教育。农业的变化发展与每个人息息相关。公众有权力对农业信息化技术的伦理问题提出相关质疑和意见,也有责任制止任何形式的对农业有害的信息犯罪。
2.4 做好农业信息化的立法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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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农业信息化中的伦理问题分析
1.1信息资源垄断与共享的问题:一是由于信息资源的开发、收集需要成本,信息的开发收集成本的高低决定了获取信息的难易程度,当信息的开发收集成本大于从中获取的收益时,信息获取困难,反之,则容易获取信息,信息不对称现象也就由此产生。二是由于信息传递需要时空的原因,信息具有时滞性的特点,受各种因素的影响人们获取信息的时间也许是不一样的,也就是说,先得到信息的一方会比后获取信息的一个更有优势,这也是不对称的一种形式。政府相关部门通常容易获取宏观层面的信息,而农业从业者尤其是普通农民只能获得局部信息。相关部门要从农业者处获得局部信息(如产品检测、财务等信息)往往容易,而且为了便于管理和监控,有时这种信息采集行为是带有强制性的,所以能及时获得最新的信息。但是农业从业者要从相关部门或得其需要的信息往往是困难的,有些信息不被允许获得,有些信息不能被免费提供,有些信息公布时已经没有参考价值了。所以在对农业信息资源的控制中,政府相关部门是处于垄断地位的。如果农业信息化的目标是造福农业从业者,相关部门的首要任务就应该是促进信息的共享。而现状更多的是重采集(农业从业者采集新数据)、轻利用(共享已有的部门数据)。1.2政策扶持的效率与公平问题在《全国农村经营管理信息化发展规划(2013-2020年)》中,有如下关于加强农经信息化基础条件建设的指示“按照‘因地制宜、需求导向、填平补齐’的原则,推进农经信息网络建设。中西部地区的乡镇农经机构要满足基本的上网条件,东部基础较好的地区,要以宽带网络提升为重点,满足农经业务的升级需求。加强农经信息服务终端建设,推进农经信息进村入户,在有条件的地区推广触摸屏等电子公示设备。农经信息网络与服务终端建设项目适当向中西部地区倾斜。”以上只是众多农业信息化政策中的一个缩影,里面对基础不同的地区提出了不同的要求。东、中、西地区本来在农业经济基础上已经有了较大差距,如果为了效率在信息化上继续重点支持基础好的地区(集体)同时牺牲基础不好的地区(集体),岂不是会将其间的差距拉得更大,公平问题也会更加突出。1.3“模式复制”对多样性的损害出于成本控制的考虑和经验不足等原因,农业信息化很难做到“因地制宜”。推进者和执行者往往直接照搬外国农业信息化或者我国工业信息化的成功模式。这种模式复制表面上看是信息层面的,而深层里,模式包含着前使用者的生产管理方式乃至文化和价值观。对先进生产方式的使用,意味着对旧有生产方式的更替,也意味着对旧有农业文化的放弃。在谈到浙田传统稻鱼共生系统被选为联合国粮农组织首批全球重要的农业文化遗产试点之一时,中国工程院院士李文华说:“在我看来,一种生产方式的消失就好像一个物种的灭亡,对于人类来讲都是难以估量的损失。然而,我们要保护的不仅仅是‘稻鱼共生’的生产方式,更重要的是保护和发展人类与环境和谐相处的思想。”比起经济上的成效,文化多样性的损害往往不被重视,因为可能短期之内,看不到这种后果的严重性。1.4“信息依赖”对人能动性的限制理想的农业信息化试图将现代信息技术广泛应用于农村和农业经济各个领域中,包括:农业生产管理信息化、农村科技活动信息化、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信息化、农业资源环境信息化、农产品流通信息化、农产品交易信息化等。全面的信息,使得精准农业成为可能,使得农业整体效率得以提高。在互联网框架下,物可以通过信息反射与人对话,人的主体和支配地位被弱化或者消亡。其后果是在生产中,人们只看到信息的力量,只看到技术和机器的作用,忽视了人的作用。没有技术物,没有机器,没有信息,人就不能生产,就不能利用自然资源,就不能满足生存需要。在全方位的农业信息化技术面前,人只是个旁观者,只是个被动者。在整个生产过程中信息决定人的工作,人要去适应信息化,人没有主动性,人没有自主性。1.5信息犯罪与农业安全在信息系统设计的过程中漏洞在所难免,再加上黑客的入侵,信息的安全性难以得到保障,或多或少一定会出现安全失范。而现在的信息安全技术措施根本就是治标不治本,美国的相关专家认为:“我们甚至有理由怀疑,绝对可靠的防范措施可能永远找不到”。并且信息犯罪的威胁很大,因其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及其犯罪手段的智能性,造成其不仅成功率高还很难破案。农业作为人类社会发展的基础产业,既是人类生存与发展最根本的基础,也是其它产业存在和发展的根本保证和原料源泉。一旦整个农业领域都受到信息化的控制,而信息犯罪发生又难以防范的话,后果不堪设想。
2我国农业信息化中伦理问题的应对措施
2.1重视伦理体系建设在农业信息化的作用在现代技术发展的很长一个阶段,占主导地位的指导思想是技术中性论和乐观主义的技术决定论。因此,技术设计和创新主体或者只关注技术的正面效应,或者仅将技术视为工具。当技术的负面效应迫使人们对其加以伦理制约时,结果常常近乎徒劳。为了使技术服务于造福人类及其生存环境,这一最高的善,必须从技术的设计和创新阶段开始,将伦理因素作为一种直接的重要影响因子加以考量,进而使道德伦理制约成为技术的内在维度之一。农业信息化的负面效应相对其他新技术来说是较容易预见的。因为在工业生产、医疗、商业、社交等信息化较为成熟的行业,负面效应已经有所体现。另外,农业在其他新技术如生物、化学技术的应用中,也已经产生了非常严峻的问题。相关技术、伦理专家可参考这些事实及其伦理成果,建设我国农业信息化的伦理体系。上文提到的问题1.3和1.4也可以在农业信息化的过程中提前预防了。2.2通过政策体现农业信息化的伦理价值目标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过程本质上是社会资源和社会利益的分配过程,是国家政策价值目标相互协调、相互平衡的过程。它不仅涉及到公民的政治利益,而且涉及到公民的经济利益和伦理道德利益。在公共政策中如何平衡、协调好政策的价值目标,确保公民“正当权益”不受损害,不仅是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而且是公共行政实践中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上文提到的问题1.1和1.2就与政策的伦理价值目标遭到轻视有很大的关系。希望相关的政策制定者,可以正视农业信息化中的伦理问题,让政治和经济价值目标适当牺牲,主动引导社会各界对伦理问题进行思考并加以解决。2.3将伦理道德加入农业信息化的教育体系第一,需要对农业信息化相关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伦理教育。最好能从学校教育起就开设相应的技术伦理课程,工作中也需要接受相应的培训。使得这类人员在农业信息化技术的设计、创新、实施过程中,都能有伦理思维的指导。第二,需要对农业信息化的接受者(农业从业人员)进行伦理教育。使得农业从业人员可在农业信息化政策制定的过程中就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见。在觉得自己(及其环境、文化等)的利益受到技术威胁时,可以依据伦理价值进行反抗。而不是现在只能被动地接受农业信息化的实施。第三,需要对社会公众进行农业信息化的伦理教育。农业的变化发展与每个人息息相关。公众有权力对农业信息化技术的伦理问题提出相关质疑和意见,也有责任制止任何形式的对农业有害的信息犯罪。2.4做好农业信息化的立法准备由于我国的农业信息化尚处于初级阶段,各种伦理问题尚不突出,故现在还不是出台相关法律的好时机。但是相关部门应该着手准备为农业信息化制定的法律法规,以应对上文提到的问题1.5。因此需要组织人员,实时收集并跟踪我国农业信息化过程中出现的伦理问题和造成的危害。同时,需要收集和跟踪其他领域信息化的立法和执行情况。只有这样,才能使法律出台成为可能,并使得该法律能较为清晰的界定人们在农业信息化中的权力、义务以及违法的后果。从而使得农业信息化的伦理体系获得法律上的保障。
作者:吕九 单位:广东工业大学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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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是档案传统式管理的发展趋势
中国最早的档案工作可能要追溯到原始社会的结绳记事,甲骨文、金文、竹简、羊皮卷、帛书等都是曾经档案的记录载体,发展到以纸张作为档案的主要载体后,档案管理逐渐制度化、系统化,但传统式管理有自身难以克服的缺点。一是由于档案需长期保存,纸张极易受潮、虫蛀及火灾等灾害的毁坏。二是需要投入大量的保管经费,档案被反复查阅,不可避免的存在原件受损或遗失,导致档案工作人员为无备份而每年不得不有的文档损失担忧。三是档案传统管理特点决定了档案的交互性弱,不利于不同部门、不同地方和不同级别单位的使用。
2现代农业科研发展中档案信息化建设的作用
2.1优化保存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科学技术在农业发展中发挥着不可估量的作用。农业科研档案主要是农业科技工作者在科研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载体材料的总称,其主要包括课题从立项、申报、总结、成果鉴定等一系列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档案材料,如科研档案课题立项的申请书、合同书、实验调查记录、科研过程中的照片以及科研人员在该项研究中撰写的论文等,既是生产资料,也是体现现代科学技术的载体。档案信息化建设以现代计算机技术为支撑,利用微机对档案文献进行收集、筛选和不同层级的加工,加强了对农业科研档案的保存优化率,是第二次农业科研创新,既扩大了档案保存的范围,又加深了档案管理的深度,有利于各种档案长期有序的保存。
2.2发展农业技术
农业在过去几千年作为主要产业,现在被称为关系国计民生的第一产业经历了漫长的发展。如何有效传承农业技术?除了身传言教,我国还出现了农业著作和一些有关农业生产的记录,如北魏时期贾思勰的《齐民要术》、明朝徐光启的《农政全书》,而沈括在《梦溪笔谈》中创造的十二气历对农业影响颇深。言传身教和过去的农业书籍具有很大的局限性,极易失传,印刷技术的落后和文言文的使用极大地限制了农业技术的推广和传承。20世纪的第三次科技革命以计算机技术的广泛使用为标志,档案信息化管理也被国内外应用于农业。档案信息化、电子化的特点是易传送、易分享、易再次加工,这使得先进的技术、理论、手段管理模式和经营方式能被更多人和更多地方学习、使用,进而有益补充,更带动农业科学向纵深发展。
2.3经济效益
1节约了档案管理成本。农业科研档案管理作为一门系统而专业的工作,既有农业科研工作的特性,又有科研档案管理的普遍性。传统式的档案管理需要长期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与之相比较,有赖于现代信息技术发展,档案信息化管理一旦建成就能减少投入,节约资源。2创造新的经济价值。科技是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巨大助力,农业科研档案是系统的科学技术的载体,蕴含着巨大的经济价值。从最近几十年档案信息化管理发展历程中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档案信息化管理当然也包括农业科研行业可以创造新的经济价值,对信息、计算机系统和人之间流动的良性管理可以带动广告收入、知识产权相关收入和农业增收等方面的提高。如果忽视了档案信息化建设带来的经济效益,那无疑在很大程度上否定了档案信息化的重要性和发展趋势。
3在农业发展中的现状和困境
3.1农业科研档案信息化管理软件缺乏统一性
我国农业科研单位的信息化管理发展水平不一致,不仅表现在技术水平,也表现在硬件和软件方面缺乏统一性。使用的电脑系统不兼容,运行的软件各自不能互用,全国又没有共用一个既适用于文件检索又可用于档案信息管理的计算机管理软件系统,这些技术问题制约了档案信息化、电子化的进程,不利于工作人员利用电脑完成信息管理工作,不能快捷地出版信息编辑成果。3.2制约档案信息化建设水平和进程的起因由于我国事业单位的招聘机制分为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使得各个农业科研机构出现了一个怪圈,懂技术的不懂档案信息化管理,精于档案管理的又不熟悉农业科技领域。一些单位在发展档案信息化过程中没有配备具有档案管理专业素养的人员,“抓壮丁”转去负责农业科研档案管理工作。从目前看,许多档案部门缺乏现代高技术人才,档案、信息处理和农业技术复合型人才就更奇缺,大部分人员现代技术水平偏低,甚至有现代文盲现象,尽管引进了现代设备,仍不能充分发挥作用,更是阻碍了档案信息化管理现代化。
4对农业科研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思考
农业科研档案信息化建设顺应了全球信息技术发展趋势,对当前档案管理提出了严峻的考验,对农业科研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改变档案传统管理模式,打破档案信息化建设制约瓶颈,力争在农业科研档案信息化建设中脱颖而出,这就迫使我们要正视档案信息化建设,对照农业科研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困境,积极地寻找今后农业科研信息化建设的应对之策。农业科研档案信息化建设是农业科研和档案管理两大专业领域的有机结合,要实现其长期的良性发展就要求从以下三方面采取措施,弥补短板,巩固长板,形成合力。
4.1建立全国农业科研档案信息化建设统一体系
个体的发展离不开集体的有力支持,要实现档案信息化建设,必须建立全国农业科研档案信息建设统一体系,体系要对档案管理中涉及的硬件、软件和法律法规有一个统一而明确的规定,让一切档案信息化建设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4.2高标准培养复合型人才
做好农业科研档案信息化工作离不开复合型人才的作用,要制定一个长期复合型人才培养计划,使其在档案、信息化和农业方面精而专,既能投入农业科研实践,又能做好农业科研档案工作,更能实现两者的有机结合,开发好农业科研档案信息的价值,创新农业科研档案信息化管理水平、管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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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源整合能力差
相比工业发展,我国农业经济在采集农业信息过程中更侧重于以点盖面,收集信息渠道过于单一,使相关的农业信息失去基本的准确性与权威性,也由此出现了“信息孤岛”现状,导致信息化经济效益逐渐减弱。尤其在农业发展过程中,对信息化经济管理缺少相应的规划手段,即使采集到国外一些农业信息,也很难对其充分利用,更无法在农业生产方面与国际市场全面接轨。
(三)落后的基础设施
信息化时代背景下,农业经济的发展也是检验政府职能的必要手段,只有使其自身成为市场服务主体,避免完全依托于经济管理智能,才可正确分析农业经济市场,引导农业经济向信息化方向发展。然而大多地方政府部门在产业化程度、农业现代化程度等方面并不高,使信息化进程极为缓慢。其主要原因在于农业经济信息化管理缺乏完善的基础设施,政府部门对基础设施建设重视力度不足,导致农业经济管理信息化缺乏基础保障。
(四)信息化建设队伍水平较低
农信信息化的实现不仅要求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还应保障具有高素质的信息化建设团队,以此推动农业现代化生产经营,实现农业经济效益的最大化。但目前农业经济发展过程中在信息化建设队伍方面所表现的现状不容乐观。许多信息化建设人员并不具备较强的专业能力,很难为农业发展提供指导性建议,而且农业信息化建设的主体主要为农民,但因大多农民未接受过正规的信息化指导培训,使相关的技术应用水平难以提高。
二、农业经济管理信息化发展举措
(一)强化信息化建设意识
作为现代农业主要标志,信息化建设应深入到政府部门以及农民发展意识中。针对农业发展中对信息化建设认识的缺失,要求政府部门应发挥模范先锋作用,引导农民投身于信息化建设中,并采取相关的措施培养或鼓励更多技术型人才积极参与农业经济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中,这样才可使农业经济管理中政府部门、人才以及农民的作业充分发挥出来。
(二)合理规划农业信息资源
农业经济管理信息化资源未实现合理配置,原因在于缺乏合理的规划。对此现状需从三方面进行完善。首先,立足于信息化发展现状,统一信息标准。政府部门可根据当前农业经济市场以及信息化应用程度,制定相关的信息标准,以此作为信息化建设的保障。其次,信息收取渠道的开拓。农业经济管理信息化发展要求进行信息的交换与采集,相关部门应构建并拓宽更利于现代农业发展的信息收集渠道,如农业市场环境中的供需变化或国外先进农业技术等。最后,信息资源有效性的检验。许多现代农业发展信息并不完全适用于各区域的农业发展,需在正确分析后在可投入使用。
(三)基础设施的完善
信息化建设的完善要求政府部门投入大量资金,加大扶持力度。同时也可将市场竞争机制引入其中,促使先进技术对信息化发展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另外,对更利于农业信息化建设发展的相关设备如计算机等也需引入到农业生产过程中,以此推动农业经济管理信息化程度的提高。(四)人才队伍建设的强化受有限的信息化知识影响,信息化建设更侧重于采集信息与信息方面,未能充分利用信息资源。对此现状要求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以及农民群众应快速提高信息化知识水平并将其应用于农业经济发展过程中。具体措施首先可进行农民经济信息培训工作,普及信息化知识尤其在如何利用先进技术方面。其次在培养农业复合型人才过程中还需注重引进人才,通过信息化系统的开发使信息化建设质量得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