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权力论文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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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权力论文

篇1

本人在《2002年“土地承包法案”解析》一文中指出了该法案所蕴含的土地产权私有化的性质,这种特别的性质,不仅使它与以往的土地法案不同,而且,本质上确定了农民对土地的使用、收益、流转、出租等权限,而这些权限,在过去绝大部分是归村委会的。进一步看,2002年土地法案实际上剥夺的村委会关于对土地各种权限的权力,这正是2002年土地法案光辉之处。但是,依据产权理论,如果不使私有产权落入共有领域,不仅需要清楚地界定产权,也需要有效地保护产权。2002年法案只是清楚地界定了土地的大多数权利归属于农民,但是并不能保证农民能够真正地拥有这些权利。在以往的土地法中也规定了农民的一些土地权属,如土地承包15年不变,或30年不变,但是由于农民不能保护自己的权利或保护自己的权利代价太大,我国农村很多地方的农民都或多或少地被村委会剥夺了这项权力——未到承包期强行收回土地等等。阻碍农民不能确保行使自己的土地权利的障碍有两个:(1)农民不能保护自己的土地权利,或者说村委会或乡政府越权行使自己的权力,侵占或剥夺农民的土地产权;(2)乡政府或村委会通过收取各项税费侵占或剥夺农民的土地收益或土地租金,变相侵占农民的土地产权。

本文从这两个问题出发,研究农村的方案设计问题,指出一些流行观点的错误,并提出可操作性的政策建议。

二、租、税、费之间的关系

为了清楚地说明目前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方面的关系,本人先从一个简化的关系入手分析:假设农村土地制度只存在两个当事人:村集体(村委会)和个体农民。村委会拥有土地的私有产权,其经济关系是市场关系,交易费用为零。在如此假设下,村委会与农民之间的关系类似于地主与农民的关系,如果村委会不自己耕种农田,并且所有的土地都由农民耕种,农民和村委会之间只有一种关系——土地的租赁关系。如果村委会除了将土地租给农民耕种而不能将农地转作他用,那么,这个村的土地供给就是既定的,因此面临一条垂直的供给曲线。如果将村集体作为土地的出租方,农民作为租赁方,租金率就是市场的均衡租金率R,农民按这个地租率交纳地租给村委会,村委会按此地租率收取农民的地租。当然这暗含了在此地租率下农民愿意租赁的土地数量都可以被满足,因为租地农民的租地数量若多于村委会拥有的土地数量,均衡地租率会上升;而租地数量少于村委会的土地数量,则均衡地租率会下降。从经济效率的角度看,此时资源达到了最优配置,经济是有效率的。

如果在这个简单的模型中加进政府,政府以征税人的身份出现,政府征收一个为T的数量税(征收从价税与从量税的道理完全相同),在土地供给刚性的条件下,税负T完全由村委会承担,农民的收入不受影响,土地的配置效率也不变,此时,村委会获得的实际地租为R-T。

如果政府征收的税收T等于地租,则村委会得到的地租率就为零,即R-T=0。若政府征收的税收T大于R,则村委会每出租一亩土地将赔钱T-R块钱,这样村委会将放弃土地的所有权,从而政府也将不会拥有税收,因为无人耕种土地。因此从双方利益最大化的角度看,政府的税收不会高于地租率R,一般地说应该小于地租率。

目前,中国农村的实际情况是这样的:土地所有权归属于村委会,村委会将土地承包给农民,收取一定的土地承包费F,政府对农民征收一定的农业税。按中央文件,村委会承包给本村农民的土地所收取的承包费用是非常低的,若加进政府所征收的农业税,仍然低于市场上的租金率,即R-T-F>0。由于村委会除了征收土地承包费外不再征收地租,因此,农民的土地净收益扣除了村委会的承包费F和政府的税收后,净收益大于零,这意味着农民获得了部分的地租,或者说农民拥有土地的部分剩余索取权。但是,土地的这部分地租并没有完全地归属于农民,村委会除了向农民代国家征收的农业税和为村集体征收的承包费之外,还向农民征收各种各样的费用。这些费用名义繁多,基本上包括税、费和义务工三部分,扣除农业税外,还需征收:农业特产税、屠宰税;费部分指乡政府征收的乡统筹和村提留,包括:民兵巡联费、计划生育费、五保户、现役军人费、教育附加费、城乡道路费等五统;村集体征收的村提留包括: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等三提;义务工包括:10个标准工作日的义务工和20个标准工作日的劳动累积工,另外还需加进各种集资款及不定期的杂费收取等等(部分项目在税费改革中已经被消除了),这些已演变成目前我国农村越演越烈的农民负担沉重问题。这些费用,有些是按人口征收的,可看作人头税,有些是按土地征收的,可看作是土地税。若令按土地征收的费用为H,则一亩土地的收费总额为:政府税T+承包费F+其他各项按土地征收的费用H。如果土地租金R扣除这些税费项目后还有盈余,即R-T-F-H>0,农民还拥有部分土地净收益,因此,农民还会继续耕种农田,但是,如果R-T-F-H<0,说明农民耕种土地的净收益为负,即每耕种一亩农田将赔钱,农民就会弃荒土地。就前者而言,因为农民拥有部分土地的净收益或部分土地剩余,这就为村委会滥收费提供了空间,村委会各项收费项目就有可能增加。若令H上升,直到R-T-F-H=0为止,农民处于放弃农地的边际上,这一点就是村委会增加各项收费的边界点,只要收费项目低于这一点,村委会增加收费项目就不会使农民放弃土地,只要高于这一点,农民就会放弃土地。

如果进一步假设,农业税T和承包费F是固定不变的,那么,变化的收费项目就是H,只要存在R-T-F-H>0,村委会就会增加H项目,直到R-T-F-H=0为止。这就解释了为什么有些地区农民负担会越来越重的原因,村委会在不断攫取农民的土地净收益。

若农民拥有土地的私有产权,村委会是否就不能攫取农民的净收益了呢?答案是否定的,这就是税和租的区别。

无论土地的所有权归谁,只要农民拥有土地的私有产权,农民就拥有了土地的收益权、使用权、转让权。土地的转让权包括土地的出卖权、出租权和废弃权。如果农民自己耕种土地,土地的收益扣除土地的各项投入还有剩余,这剩余部分就是土地的地租,因为农民拥有土地的收益权,因此地租归农民所有。如果农民将土地租给他人使用或耕种,就会收取地租并归农民所有。如果政府开征税收,税赋负担将完全的落入农民头上,而不论农民自己耕种土地还是租给他用。假设政府的税收低于农民获得的地租,则农民将继续耕种或拥有土地;若税收高于地租,则农民就会将土地弃荒,不仅不会耕种,也不可能出租,若税收等与地租,则农民处于耕种与弃荒的边界。

同理,如果政府税收低于地租,但是村委会拥有继续征收其他土地费用的权力,那么村委会所征收的这些费用就相当于向土地的征税,这些费用依然用承包费F和其他杂费H表示,则总税费为T+F+H。

这些总税费将由拥有土地私有产权的农民负担。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无论土地的私有产权归谁,各种税赋将完全由拥有土地剩余索取权的一方承担,而不是由产权所有者承担。

这个结论是出乎我们预料的,但事实确实如此。无论农民拥有土地的私有产权还是村委会拥有土地的私有产权,只要农民拥有土地的剩余索取权,那么农民就将负担税赋,如果农民拥有完全的剩余索取权,那么农民将支付所有的税赋,但是税赋的最高支付率等于市场的地租率。由此而得出如下推论:

土地税赋支付者支付的最高税赋率等于市场地租率。

三、流行的观点

目前,流行着形形的关于解决农村土地纠纷和税费负担问题的方案,比较著名的有:土地私有化、税费改革、制定详尽的有利于农民的土地法案、取消镇政府村委会、加强基层的民主化进程等等。本文的这部分,将详细论证各观点的利弊及其在实际应用中所起的作用。

1.土地私有化

土地私有化是近年来理论界讨论非常热烈的话题,主张土地私有化者有之,反对土地私有化者亦有之。本人对土地私有化持赞成态度,但本人主张是,土地的所有权和产权是可以分开的,只是将土地的私有产权界定给农民,而政府仍然拥有土地的所有权,而2002年《土地承包法案》的宗旨也正是如此。本人所以坚持土地的私有产权,基于既定约束下的成本最优或收益最大的经济学基本原理。在交易成本不为零的条件下,将土地的产权界定给农民将比界定给村政府会产生更大的收益。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本人拥护土地的私有产权。但是土地的产权私有并不能完全解决我国农村所存在的土地纠纷和税费负担两大难题,其理由如下:

第一,任何制度或合约能够顺利施行,不仅需要清楚地界定产权,而且还要有效地保护产权,否则制度或合约将难以执行,违约、越权及各种侵权行为将会发生。实际上,在我国农村虽然土地的私有产权没有清楚地界定给农民,但是,农民和村委会所签订的土地承包法案中的各项权利的确实是相当清楚的。就土地承包年限而言,无论是第一轮土地承包法案还是第二轮土地承包法案,都确切地规定了承包年限,中央文件也规定了第一轮承包期是15年不变,第二轮承包期是30年并且不变。但是,中国许多村庄不仅没有忠实地履行土地承包合约也没有忠实地执行中央文件。就2002年土地承包法案而言,已经明确地将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流转权界定给了农民,但是农民并没有完全得到法律上赋予他们的各项权利,这缘于两个原因:其一,村委会不能忠实地传达中央文件,故意或非故意地剥夺了农民的知情权(因为农民文化低、农村信息缺乏)。其二,农民不能有效地保护自己应该拥有的权利,或者保护他的权利成本太高而放弃保护。如农村村民因土地承包纠纷而打官司将面临巨大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不安全问题。

第二,正如本文的第二部分所论证的:无论土地的私有产权归谁,各种税赋将完全由拥有土地剩余索取权的一方承担,而不是由产权所有者承担。如果农民拥有土地的剩余索取权,但村委会拥有对土地征收税费的权力,那么土地所产生的所有剩余——地租,在理论上讲完全可能归村委会所有。或者说村委会通过它的征收税费权力,成功地将地租全部归其所有。

因此,土地产权私有化尽管是相当必要的,但是它并不能完全解决目前我国农村存在的土地纠纷问题和税费负担沉重的问题。

2.税费改革问题

农村税费改革或降低各项税费是许多学者和政治家热衷的问题,并且认为这是解决农民负担沉重的唯一出路。1998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农村税费改革法案有关问题的通知,接下来,中央接连下发了关于税费改革的具体内容和措施。从实践上看,有些地区开始了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目前有普及的趋势,有些地区为了防止滥收费,采取了一事一议和各项收费登记在册,农民人手一册,而未登记在册的收费农民有权拒交等具体措施,但是,这些措施的有效性并不明显,手续也相当繁琐,交易成本较高。另外,本质上也并没有更本解决农民的负担沉重的问题。或许这些措施能够降低农民税费总额,但是却比必然意味着农民不再承担不合理的税费负担。不过直到目前,并没有明显的数据说明绝大多数农村的农民税费负担下降。而且,有些税费虽然被改革掉了,村委会还会变换花样收取其他的费用,因此,农民的总税费可能并未减少。

3.关于制订详尽的有利于农民的土地法案

这一建议的目的是确定土地的各项权属,并尽可能地将土地的一些权属界定给农民。但是,产权不仅要界定清楚,还必须能够有效地保护,在法律上界定给农民的权利,农民并不能全部地拥有,或者说全部地拥有代价太高,因此,这项措施也不是根本解决土地纠纷和税费负担沉重的行之有效的方法。要想使这种方法奏效,各级政府必须严格执行各项法案,并有效地监督村委会严格地执行这些法案。很明显,在目前中国农村的政治环境、行政环境、法律环境约束下,低成本地保护法律赋予的农民的权利是不太可能的。

4.加强基层民主化进程

有些学者将农村改革的希望寄托于农村基层的民主化进程上。这是无可厚非的,也是必须实行的。但是这一过程是缓慢的,代价昂贵的。并且农村基层的民主化进程依赖于整体政治体制的民主化进程,在整个政治体制民主化进程缓慢的情况下,一个村的民主自治组织并不能真正实现民主自治。

5.取消乡政府和村委会

这项措施与前几项措施比较,不仅相当极端,而且也比较孤立,难以取得较多人的认可。但是,作为一项极端的改革措施,它具有一定的合理性。持该观点的人士认为,村委会和乡政府在目前已经没有存在的必要,并且就其所起的作用看已经是弊多利少。可是,持这种观点的人不仅没有给出其论断的实证分析,也没有给出令人信服的经验证明。本人认为,从经验上说,撤销乡政府和村委会,由县级政府直接面对一盘散沙的个体农民,其行政管理费用将是巨大的,行政难度是可想而知的。从历史上看,至少从明清时期,行政设置就已经建设在乡一级了,而各个村也有公共机构,虽然它不是一级政府行政机构,但是可以协调人际关系、邻里关系和与政府之间的关系。目前我国农村的行政结构基本上采用了明清以来的行政结构形式,对于这种行政结构形式对经济发展、社会福利等各方面的影响,目前还没有看到令人信服的、权威的分析。因此,极端地提出取消乡政府和村委会这种解决问题的方式,至少是不负责任的。

四、政策建议:剥夺村委会的经济权力

根据本文的分析,本人提出一个交易成本较低、并可操作的解决方案:剥夺村委会的经济权力,它包括如下几项措施:

1.剥夺村委会的土地所有权,一切土地收归国有,国家作为土地的所有者。作为土地所有者,国家拥有农用土地转作他用的审批权、有制止破坏农地的干涉权等少数几项宏观调控的权利,而将农地的使用权、收益权、流转权界定给农民。农民承包土地将不再与村委会签约,而只是与国家签约,村委会只是签约方——国家的代表。它只具有代签约权,而不具有任何的变更合约期限、合约数量和合约人等权力,这就从根本上制止了村委会凭借土地所有权而任意变更土地承包合约的违约行为和攫取部分地租的行为。

2.剥夺村委会的任何征收费用权,不仅村委会没有权力征收除国家税收外的费用,任何行政机构均没有任意向农民征收费用的权利。实际上也要剥夺乡政府变相向农民征收各项费用的权力。

3.村委会和其他行政机构,尤其是乡政府,均不得以建立农村公共设施为借口而强行向农民征收任何费用。村委会和乡政府及其他行政机构只有向农民征收法律上农民必须支付的农业税的权力,村委会只是代国家征收农业税,除此项权力外,它不具有任何受政府允许和法律允许的收费权力,因此就更不具有因农民不交国家税收而被村委会制裁的权力,只有国家指定的机构(指行政处罚、经济处罚和法律处罚)才拥有制裁的权力。

4.还村委会本来面目,使其成为一个纯粹的农民自治组织。村长只是农民自治组织的组织者和召集人,至于这个组织的公共事务,由这个组织的所有人投票解决或协商解决,任何公共事务决定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性。如果公共组织决定共同分摊公共设施费用,而其中有些村民没有执行,则不得对这些农民强制执行收费,更不能动用政权的力量迫使其缴费,一切违反这些原则的行为都是非法的。

也许有人说,实行这样的方案,村委会的工作几乎将陷于瘫痪。而有许多农村必需的工作将无法进行:如:公共教育、公共卫生、农民的养老保障、计划生育、道路水利建设等等。其实不然,就目前农村村委会的工作绩效看是非常差的,有些工作做了反倒不如不做,据一些权威统计资料看(国家统计局),自1978年土地承包制施行以来,我国农村的公共教育、公共设施、水利和基本农田建设投资增长相当缓慢,一些农村的公共教育,如小学校,除了一些赞助商投资或希望工程项目外,村里或乡里基本上没有投入,虽然在三提五统的乡村收费中有教育费一项,但是这项费用是否完全被用于教育,在大多数农村是说不清楚的,然而可观察的事实却是破旧低矮的小学校,长期拖欠的民办教师费用,因陋就简的教学设施等等。从公共福利和养老保险来说,除了给五保户和孤寡老人一些最基本的保证生命安全的补贴以外,大多数农村基本上没有解决农民退休问题、医疗保健问题及其其他的公共福利问题。

农民的负担越来越沉重,但是农民获得的公共福利却不见有效增长,有些地区整体的福利甚至有下降的趋势,反观村委会成员的行为,大吃二喝的现象是屡禁不止的,挥霍公共积累、私分卖地款项、设置私刑、随意处罚所谓违规的农民,甚至触犯刑律的事情也是屡见不鲜的。不仅如此,一个普遍的现象是,农村村委会的班子成员,基本上是7人班子,他们都是拿年薪的,据我在甘肃省偏远农村的调查,年收入最低的班子成员是2000元以上,而在这个村一个普通农民劳作一年的平均收入水平不足1000元。

大量的事实说明,村委会的工作是相当不称职的,他们不仅没有真正承担起解决公共事务和实现村民自治的职能,随着对农民收取费用的增加,也没有将提高的公共积累完全用于公共设施上,因此依赖于村委会来解决公共设施和村民自治是不现实的,或者说农村改革20年来村委会的作为已经击碎了我们的梦想,剥夺村委会的经济权力不仅不会妨碍农村的经济改革进程,也不会妨碍农村的各项公共福利设施的建设,对此本人的意见是:

1.农村的公共教育、医疗保健、退休制度和公共水利等设施的建立可以通过三方解决:政府解决一部分,因为农民是纳税人,政府有义务投资农村的公共设施和福利。第二部分由一些赞助商和社会慈善机构解决,如希望工程兴办的教育等等,第三部分由农民自己负担。

2.将农村的公共设施尽可能地推向市场,实行谁使用谁交费的原则,比如对一些使用水利设施的人收费、适当收取一些学生的学费。

3.取消各种人为的城乡差别和劳动力转移障碍,降低农民工劳动力转移的交易成本,提高农民劳动力的机会成本,减轻农民对土地的依赖,加快我国城市化进程,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

4.对于农民负担的公共设施费用,必须采取农民公决的方式,而不是由农民代表决定,村长或村委会只有召集集会权,而不具有决定权,从根本上解决村委会营私舞弊、暗箱操作的可能。

主要参考文献:

1.Y·巴泽尔,1996:《考核费用与市场组织》,《企业制度与市场组合》,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

2.戈登·塔洛克,1999:《对寻租活动的经济学分析》,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

3.周其仁,1994:《中国农村改革:国家和所有权关系的变化》,社会科学季刊(香港),夏季

卷,总第8期。

4.王询,1994:《工业化过程中的劳动力转移》,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5.乔治·斯蒂格勒,1989:《价格理论》,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

6.O·哈特,约翰·穆勒,1996:《产权与企业的性质》,载《企业制度与市场组织》,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

篇2

一、法权结构的界定

1.法权结构中的“法”。法权结构中的“法”包括三个层面:一是主体认知的“法”,主要是从学理角度而言的,包括学者对规则及制度的价值追求、一般民众对于规则及制度的普遍向往,主要体现为学理性的著述、大众的信念;二是法律规定的“法”,主要是指成文制定法,即由国家机关、国家授权机关制定或认可的规范性文件;三是现实表现的“法”,主要是指制度生活的行动者实际确立、维护并遵守的实践规则。以上三个层面分别构成法权结构的不同形态:应然态、法定态和实然态。[1]

2.权力和权利。根据政治哲学和社会学晚近的研究成果,权力更强调一种“控制权”,而权利则意指一种“行动的自由”。[2]权力和权利的本质利益属性,也不再局限于单纯的经济利益或资源,而扩大到了几乎一切形式的资源。在当今社会,由于资源形式多样且数量巨大,任何公民个人、团体、国家机关等等都可以享有一定的资源,若是在一定的范围内获得了广泛的同意,自然就会产生强制性的支配和控制能力。[3]同时,权力与权利除了数量上的比例关系,还存在其他多种形式的关系。包括二者相互的影响、二者在一定的社会情势下发生的互相转化、二者在具体场域中的不同组合,等等。

总体而言,权利与权力二者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可以分为两个极端:互侵与互动。所谓“互侵”,包括两层含义:一是指单极化的权力(国家权力)对个体权利的吞噬;二是指分散化的个体权利对国家权力的反对或者武力反抗,以及个体权利对原属于公共权力领域的侵犯。所谓“互动”,同样是从两个方面而言:一是指多元化的权力(国家权力与社会权力)对社会个体权利和团体权利的尊重与信任;二是指有组织的、自治的社会个体权利和团体权利对公共权力(国家权力与社会权力)的监督与信从(一种建立在信任和信念基础之上的配合与服从)。一般说来,法权结构不是静态的,而是常处于变动不居之中。就人类历史的总体发展趋势而言,法权结构表现为由“互侵”到“互动”的变迁。权利对权力的态度以及相应的行动,也从屈服、盲从,逐渐演变为反对、暴力反抗,到理性思考、有限参与,再到追求自治、积极参与、严格监督,等等。当然,这是理想的变迁描述,实际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某些反复甚至倒退亦在所难免。

二、经济法的法权结构

法权结构是指包含于法之中的权力与权利的关系,经济法的法权结构就是包含或体现在经济法之中的权力与权利二者之间的关系。由于这里的“经济法”存在应然、法定、实然等多个形态,相应的法权结构即经济法中权力与权利的关系也存在应然态、法定态和实然态三个互相联系又互有区别的层次。

笔者将法权结构在性质上界分为传统和现代两种。传统法权结构最突出的特征是权利与权力之间的“互侵”,与之相对,现代法权结构最突出的特征是“互动”。以此为基础,“传统法权结构和传统经济法”与“现代法权结构和现代经济法”可以形成对应的关系。所谓“传统经济法”,从理念维度分析,最基本的特征是“互侵”。在中国计划经济时代表现为奉行单向度的“国家干预”的集权思想和“全权计划”理念,对国民经济进行几乎无所不包的计划和安排;在西方社会则表现为自由资本主义时期崇尚的绝对自由和对公共权力的绝对排斥。所谓“现代经济法”,最基本的特征则是“互动”,表现为秉承“协调互动”的理念,包括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经济民主与政府管制的“协调互动”等,在促进和张扬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体现和维护社会整体利益的基础之上追求政府的有限干预和市场的有限自治。当然,与传统法权结构和现代法权结构一样,传统经济法和现代经济法都只是一种大致的、笼统的理论概括。

三、现代经济法的法权结构的基本层次

(一)应然态:从共生到协调的经济法理念

应然态的法权结构是主体认知的法权结构,主要是从学理角度而言的。现代经济法互动式的法权结构表现在应然层面,体现为经济法理念对于互动的诠释。经济法的理念即经济法的宗旨、基本精神和价值追求。笔者以为,经济法的互动理念从法理角度看体现为共生,从制度角度看体现为协调。

经济法权力与权利之间的互相融合、互相转化、相辅相成等关系,在法理层面都是共生的反映与体现,是权力与权利之间互动的高级形态,在有些场合,经济权力与经济权利甚至是互以对方为条件、须臾不可分的,比如在商会的组织运作中,商会对成员的组织、管理的权力与商会成员参与商会运作的权利互为条件、互相依存。协调作为一种理念,其内涵也在于强调各个因素之间的互动和共生。作为制度层面的理念,协调强调的是互动的制度化的理论表达,包括主体的协调、行为的协调、责任的协调等等。主体的协调是指分享经济法权力的主体与分享经济法权利的主体在机构设置、资格认可上的对应;行为的协调是指经济权力主体行为与经济权利主体行为之间的配合;责任的协调是指权力主体因违法的经济权力行为所承担的责任与权利主体因违法的经济权利行为所承担的责任之间的匹配。

(二)法定态:经济法制度间的功能组合

法定态的法权结构是实体法及程序法规定的法权结构,主要是从立法角度而言的。现代经济法互动式的法权结构表现于法定层面,主要体现为各种经济法制度之间的功能组合。

法律功能的组合就是按照一定的原则和目的,在分析不同法律各自具有的功能的基础上,寻求功能之间的组合以形成协同效应。就经济法制度之间的功能组合而言,即是针对具体的经济问题,主要通过经济立法将体现不同理念和原则的经济法律规范进行组合,并通过执法、司法、守法等法律实施环节予以落实。实现经济权力与经济权利的互动,在法定层面上最关键的就是完善经济法制度间的功能组合。比如在城市管理、规划行为中,政府的土地征用、房屋拆迁规划等经济权力必须与民众获得生活保障、获得再就业和再发展的经济权利相共生、相协调,才能发生互动的效果,这就需要土地征用制度与失地农民的生活保障制度、发展制度之间的组合,需要城市房屋拆迁制度与拆迁公民的生活安置和再就业发展制度之间的配合。

(三)实然态:从“互侵”中探寻通往“互动”之路

实然态的法权结构是指社会现实的经济生活体现出来的权力与权利二者的关系,与应然态和法定态的法权结构不同,它是法权结构在现实层面的终极表达。从功能的意义上讲,只有这个层面上的法权结构才真正体现了现代经济法的法权结构实现互动的范围和程度,因而这个层次的研究具有更加重要的意义,但法律的现实运行会受到很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因此对实然态法权结构的分析也具有更大的难度。

从经济权力与经济权利的现实生态来看,经济法的法权结构在实然层次上存在很多的不协调,准确地说,在性质上离互动还相差甚远,“互侵”的现象反倒更为常见。比如商会组织不健全出现内部人控制的问题,反映了经济权利和经济权力之间的不协调、不配合,甚至相互侵占、职能错位、功能失效等状态。因此,对实然态的法权结构进行分析,真正的价值还是在于从权力与权利之间的不协调入手,从二者之间的“互侵”入手,分析不协调和互侵的成因,以此探寻实现“互动”的路径。这一路径最关键的问题是必须理顺法权结构三态之间的关联,使得经济法的法权结构在应然、法定和实然三个层次之间彼此互通、信息和资源共享,实现良性循环。

四、现代经济法的法权结构的具体特征

(一)经济权力的多元化和“经济元权力”的制度化表达

现代法权结构的核心特征之一就是公共权力的多元化,不仅权力的职能要分散化,权力的主体也必须多样化。经济权力主要包括“经济组织权力、经济支配权力、经济强制权力、经济处罚权力、经济监督权力”,[4]随着权力多元化和社会化理论的发展,经济权力的行政性色彩日渐淡化,个体、社会与国家在对公共经济事务的支配上都具备了现实性与可能性,特别是在主体上,经济权力的分享机制可以包括政府的经济权力、专门性机构的经济权力社会中介组织的经济权力、以及社会成员的经济权力等等。

经济权力的多元化带来了经济权力生态的繁荣,也带来了潜在的风险,在现代经济法的法权结构中构建一个针对多元化权力本身的监管机制就变得极为重要。这个监管机制中最为核心的一点应是“经济元权力”的创设及其制度化表达。所谓“经济元权力”,也可以称作“经济权力的权力”,即创设经济权力的权力,它是所有个别的、具体的、社会化的经济权力的合法性和经济性的基础,是经济权力在制度化设置及运作中的终极性的价值标准。经济权力是特定主体对国民经济运行施加支配性、强制性影响的资格和能力,特别是对于经济行政主体而言,其享有的经济权力在本质上是一种经济权力,其从事的经济干预(如宏观调控与市场规制)行为本质上属于一种经济行为。[5]规范经济权力、约束经济行为的关键在于为相应的权力和行为寻求宪法、意义上的合法性,这种寻求的实践进路则是探索“规则”、“元规则”[6]在经济权力和经济行为领域的制度化表达。只有确立并遵循“经济元规则”及其衍生的“经济元权力”,各种具体的、分散的经济权力才能在根本上获得合法性,才能在经济权力社会化、泛化的同时保持自身的规范与正当,从而实现与经济权利的互动。

(二)经济权利的自治化与规范化的制度构建

一般认为,经济权利是经济法主体依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所获得的,实现经济目的的,满足物质利益需要的权利。事实上,经济权利的发生往往并不依赖于经济法律或经济合同的规定及约定,特别是在大多数场合下,实然态的法权结构都包括了经济权力及与之相对应的经济权利。

与经济权力不同,经济权利不需要“经济元规则”、“经济元权利”的制约,相反,最大化地实现权利、发展权利才是经济权利的本质内涵,也是互动式法权结构的根本要求。经济权利的问题在于私权的滥用同样会造成法权结构的失衡,在经济权力缺位、越位、错位的场合下,个体的经济权利往往会因为空间的无限和监管的缺位而挤占公共空间,结果或是个别的权利主体实施不正当竞争侵犯了其他权利主体的利益,或是若干权利主体通过不正当联合或结盟实行垄断、限制竞争,比如价格卡特尔等,从而损害互动的法权结构,损害整体的社会福利。显然,同权力一样,权利自身也要具备实现互动的要件,因此必须通过制度构建实现经济权利的规范化,即对私权滥用的制止。比如经济法中宏观调控的功能之一是弥补市场主体力量之不足,市场规制法则主要是对越出正常范围和幅度的私权进行纠正或惩戒。规范和监管等作用方式主要是消极、被动的,互动式法权结构还要求实现经济权利的自治化,促使个别、零散的经济权利主体由分散走向自治。自治即自理,是经济权利主体获得更大的自由空间、积极参与公共领域事务、监督经济权力行使的必然要求,一个有组织的、自治性很高的权利网络还可以自发地形成自我规范,有效地节约权利监管和规范的成本。

(三)社会经济权力和权利的权限制约机制的型构

社会经济权力和社会经济权利,即社会中介组织掌控及享有的经济权力与经济权利。社会中介组织在结构上连接经济行政主体和市场主体,其重要的功能一是作为经济行政主体的替代实现对市场主体的自治性管理;二是通过信息制造及传输以产出中立、客观、社会性的经济评价。前者的代表是形形的商会,后者的代表是各种各样的信息咨询和信用评级组织。但社会中介组织的问题在于容易发生行政化和内部人控制。[7]行政化是指社会中介组织变成政府的代表,沦为经济行政主体的经济权力触角的延伸,典型的比如各种官办产业协会;而内部人控制则是指商会组织内部发生经济学上的“道德悖逆”和“逆向选择”,沦为个别成员谋求私益、掌控话语权的工具,社会经济权力被个别权利主体挪用,社会权力的空间被个别权利主体挤占。

社会中介组织同时具有经济权力主体和经济权利主体的资格与能力,这一点使它在现代经济法的法权结构的互动之链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因此,社会经济权力和权利的勃兴是实现及保障现代经济法的法权结构的关键。然而,这种双重的资格与能力也造成了对其进行规范和完善的重大难题,因为单向的权力制约和权利监管机制此时已经难敷其责。要完成这个目标,最重要的一点应是经济权限制约机制的型构。我国学者认为,经济权限是“经济法主体依法享有的经济权力、经济权利和承担的经济义务的总和”。[8]经济权限强调在经济义务基础之上的权力与权利的复合,事实上是看到了在经济权力与经济权利之间的互动关系中,仅有经济权力主体与经济权利主体之间的制约是不够的,而必须通过另外一个支点完善法权结构内部的互动机制,这个支点就是义务。通过将义务同时附着在经济权力和经济权利之中,实现了经济权力和经济权利的强制性倚赖,保障法权结构的互动格局。因此,经济权限本质上是一种法权结构的保障机制,建立健全经济权限制约机制,是解决社会中介组织的社会经济权力及权利监管难题的关键。

【注释】

[1]李步云:《走向法治》,湖南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717页。

[2](美)丹尼斯·朗:《权力论》,陆震纶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0页。

[3]郭道晖:《权力的多元化与社会化》,载《法学研究》2001年第1期。

[4]刘瑞复:《经济法:国民经济运行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253页。

[5]单飞跃:《经济哲学论纲——经济法哲学基础的建构》,载《西南政法大学博士论文(2005年)》,第29页。

篇3

近年来,国内券商甚至每家营业部都在努力寻求差异化服务,也采取了各种手段和方法,但最终结果的差异不大,效果不明显。一些营业部为追求硬件上的差异进行了过大的投资,反而套了进去。核心原因是在固定佣金制下,差异化服务没有和差别化佣金结合起来,这样无论对券商还是对客户,驱动性都不强。

目前的证券经纪业务,大致可分为三大类:第一类是大券商提供的,将现场交易和非现场交易结合起来,同时附加咨询服务;第二类是网络经纪商(新型券商)提供的以网络交易为核心的非现场交易经纪业务;第三类是中小券商或落后地区营业部提供的以现场交易为核心的低附加值经纪业务。这三类跟西方相比都有很大差异。如国内大券商都想跟美林靠拢,在经纪业务中以优质咨询取得优势。但是美林提供的是综合理财咨询和服务,国内券商只能提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两者的附加值有很大区别。综合理财业务的开展要与金融混业化结合在一起,目前国内做不到。国外的网络经纪商主要提供互联网式经纪交易服务;国内互联网交易比重低,电话委托等其他通信手段实现的交易比重大。国内网络经纪商也不想发展成单纯的互联网交易商,而想发展成集各种非现场交易手段于一身的服务中心。部分中小券商、落后地区或中小城市营业部,既没有能力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也没有技术条件扩展非现场交易,适合当地市场状况的方式仍然是传统的低附加值现场交易。这三类证券经纪业务,在特定市场环境下都有生存和发展的空间,短期内很难说孰优孰劣。

目前对券商来说,一要准确定位,二要采取行动。现在不在于你标榜如何定位,而在于你为这种定位实际做了什么。你怎样把自己跟别人区别开来。大券商都声称要提供高质量、高附加值的咨询服务,有的声称要提供综合理财服务,要推行经纪人战略。但是在如何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如何改革对营业部的咨询服务模式,如何将经纪人制度和研究咨询平台结合起来等方面并没有实质性举措。目前还很难看出大券商与中小券商有什么本质区别。网络经纪商在如何以非现场交易替代现场交易的同时又不降低服务质量,如何将各种通信手段有机配合起来,如何提供有效的非现场交易咨询服务等方面,也没有迈出实质性的步伐。很多网络经纪商仍然停留在对大好形势和美好前程的展望上。中小券商和落后地区营业部,在如何充分利用区域垄断优势,如何提供地方性特色化服务,如何利用采购的咨询产品对客户提供服务,如何在以现场交易为主、中小散户为主的市场环境下有效控制成本等方面,也没有实质性举措。

准确定位是为了取得某方面的竞争优势:或成本优势、或技术优势、或咨询优势。什么优势都没有,那就只能被淘汰。

2如何形成以客户资源开发和管理为核心的业务流程?

实施浮动佣金制后,营业部有一点变化很明显,大家都认识到争夺和占有客户资源最重要。争夺的目标不再是中小散户,而是大客户特别是机构客户。有的营业部适应不了这种变革,不但增量客户来不了,存量客户也被挖走。这意味着营业部的核心职能变了,由经纪业务的经营场所,转变为客户资源开发、服务和管理中心。过去营业部的岗位设置和人员安排都是按照经纪业务的流水线来确定的,柜台、财务和电脑是核心岗位,现在要转变为客户开发和管理中心,就必须要进行业务流程再造。

业务流程改造的首要环节是员工思想观念的改造,要在员工中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工作理念。以客户为中心,这类口号并不新鲜,但是要真正转变为员工的工作理念,时时刻刻体现在各项具体业务中,就并不那么容易了。长期以来,营业部员工都是以经纪业务链条中的某项业务为中心,业务流程和岗位划分得相当细。一个员工只要做好岗位业务就符合要求了。对员工来说,以客户为中心就是做好本职工作。至于本职工作以外的客户资源开发和维护,那就与己无干了。客户资源的开发和管理是一项弹性极大的工作,很难标准化,员工必须时时刻刻盯住客户、关注客户、主动了解需求并及时调整工作。目前之所以普遍采取经纪人来承担这项工作,就在于这项工作有很大的弹性。

以客户为中心,还要牵涉到以什么样的客户为中心。客户的种类多种多样,必须要根据客户对经营的贡献度,以及客户类型提供差别。服务资源也是有限的,必须要优化配置。

以客户为中心,还要关注以客户的什么方面为中心。营业部的客户是从事证券投资活动的客户,客户的最终目的是资产保值和增值。这是客户的核心需求。一切服务必须以客户资产的保值增值为核心。一些营业部将大量资金用在硬件设备上,有的过多关注对客户的生活服务。这虽然也是以客户为中心,但是服务的重点抓偏了。

要进行营业部业务流程再造必须要理清新业务流程的核心环节。营业部新的业务流程起码要包括四个层面的工作:第一层面是最前端的市场营销和客户开发工作,核心职能是引来增量客户。这是直接面对市场、争夺客户资源的工作,是营业部能否取胜的关键;第二层面是对客户资源的维护和管理工作,核心任务是对存量客户的服务,这是业务流程中的核心环节;第三层面是客户资源管理系统和咨询信息平台的维护工作。系统的总体维护需要依靠总公司和有关职能部门,但是营业部要做好衔接工作。这个层面工作的核心职能是为经纪人提供优质高效的工作平台;第四层面是经纪业务的具体操作环节。这是传统层面的工作,要尽量压缩。四个层面的工作流程要相互衔接,形成一个完整的客户资源开发和管理业务流程。

为适应业务流程再造,营业部要进行人员的重新配置。这点难度最大。按照新的业务流程,营业部原有人员要进行重新配置,大量从事具体业务的员工要转变成客户开发和服务人员。这种转变对很多员工来说是脱胎换骨式的。部分员工难以适应这种转变,将最终被淘汰。

业务流程再造是营业部职能转变的关键。没有业务流程的再造,一切其他改革的制度构架就不存在。业务流程再造一定要和人员观念更新以及岗位职能调整结合在一起,否则一切流程再造都只能流于形式。

3如何合理使用定价策略?

实行浮动佣金制,意味着经纪业务的价格放开。只要放开了价格,定价就必然成为重要的竞争手段。打不打价格战都只是相对的。长期以来,营业部习惯于固定佣金制度,现在被授予定价权,反倒不知道该怎样使用了。在定价策略的制定上总体要遵循以下原则

第一,要根据营销目标,采取不同的定价策略。吸纳增量客户和维护存量客户所运用的定价策略应有所区别。

第二,要根据营业部所处的市场环境实行不同的定价策略。市场环境主要包括两方面因素:一是区域经济和文化特征所决定的投资者素质和行为特征;二是区域内市场竞争的状况。不同市场环境下,营业部交易量、收入和成本总额、收入结构、成本结构、客户结构差别很大,必须针对区域市场竞争格局和投资者对价格的敏感度实行差别定价。例如,一些中小城镇就那么一两家营业部,或独家垄断,或寡头垄断,价格竞争不那么激烈,定价就可以适度高一些。

第三,要对附加服务的质量实行差别定价。浮动佣金制实施以后,咨询业务和经纪业务分离将成为一种必然趋势,单纯的经纪业务收费和咨询服务业务的收费要区别开来。从发展趋势看,经纪业务的佣金收入将逐步转化各种费用收入。佣金收入受市场交投活跃程度影响太大,收入极不稳定。美国证券公司都强调经纪业务以费用收入为主,包括股票投资咨询费用、综合理财费用等。我们也要开始将佣金和费用分开,不要打包在一起,要让客户养成享受服务必须要付费的习惯。

第四,要根据交易额度和交易量实行差别定价。大宗交易和小额交易,机构和散户应该区别开来。还可以实行交易量积分制,对达到一定交易量的客户给予对应的佣金优惠。

4如何选择合适的经纪人制度?

营业部为什么要实行经纪人制度?因为经纪人制度是适应客户资源最大化经营目标的一种有效制度安排。营业部的职能要转变为客户资源服务和管理中心,就必须要实行经纪人制度。

各家券商对经纪人模式都进行了探索和尝试,但是落到实处的东西并不多。一些营业部对经纪人制度的效果表示怀疑,总觉得现在这种方式还能维持,用不着进行伤筋动骨式的改革。当然目前的核心问题在于全面实行经纪人制度,必然要进行大范围的人事调整,很大一部分现职人员要转变成不吃皇粮的经纪人。营业部现有的员工在营业部的发展和建设上立有功劳,在业务上并无差错。人员大范围调整,在工作和感情上总难过得去。

经纪人队伍的建设,应该在营业部现职人员分流和改造的基础上,再吸纳部分优质人才来解决。关键是要做好现职人员的调整工作,并根据调整后的队伍情况有针对性地补充新人。老员工的利益要考虑,能改造的尽量改造。当然肯定会有部分员工在素质、能力和观念上难以适应转变,被淘汰。这也是市场竞争的必然结果。

分配制度是经纪人制度的核心。经纪人所从事的是一项弹性极大的工作,靠日常的考核难以解决问题,必须要在分配制度上下工夫,做到激励机制最大化。一些公司在经纪人制度上作了很好的设计,但是在分配制度上改革不彻底。这只能使这种制度有形无神,难以发挥作用。分配上突破难原因有二:一是大部分经纪人由原营业部员工转化而来,怕担风险,总希望固定收入部分大一些,弹性收入部分小一些。二是部分券商担心客户资源和经纪人收入挂钩太密切,经纪人收入差距太大,部分经纪人收入会太高。经纪人制度的效应就是要使一部分经纪人能通过其发掘客户资源的非凡才能而富裕起来,这才能形成示范效应,提高经纪人在公司中的地位,体现这个职业的魅力。

对什么样的人可以从事经纪人工作,目前不宜带有色眼镜去看问题。很多营业部大量充实应届大学生和研究生,这种思路未必正确。经纪人所从事的是客户关系的管理工作,重在开发、掌握和维持客户资源。不管你过去从事什么工作,只要在这方面有能力,又具有起码的咨询服务能力,就可以从事这项业务。经纪人的学历层次未必越高越好。谁拥有客户资源,谁就能当经纪人。这虽然有片面之处,但在经纪人发展初期,这种理念还是值得提倡的。

证券经纪人是一个新兴行当,跟国内已经有了一定发展历程的保险和房产经纪人差别还很大。因此,对证券经纪人进行培训十分重要。目前券商虽然也重视对经纪人的培训,但是在培训思路上有问题,把培训定位为证券分析师的要求,并把培训中心放在如何提高经纪人的证券分析能力上。经纪人当然应该具备基本的证券分析能力,但是其核心职责是如何利用现有的咨询产品进行客户营销和服务。经纪人的培训重点应该在两个方面:一是如何进行市场营销、客户资源开发和管理工作;二是如何利用研究部门提供的咨询平台,结合自己客户的需求和偏好,为客户提供一对一的顾问式咨询服务,将咨询平台上共性化的咨询产品,转化为对客户的个性化服务。

5如何建设客户关系管理系统?

建设客户关系管理系统,是营业部职能转型的需要,也是推行经纪人战略的需要。营业部客户关系管理系统是按照客户资源开发和管理的业务流程来构造的技术支持系统。目前大券商都热衷于开发客户关系管理系统,但是对于应该开发一个什么样的系统,分歧很大。

首先,这个系统应该能满足经纪人层次的需求,作为一个经纪人的工作平台,具有客户资源基础管理的职能。经纪人通过客户关系管理系统能够实现对客户的各项信息资料进行查询和检索的功能,建立起客户与经纪人交流的直通道。经纪人在了解客户需求、行为特征、偏好等的基础上,利用这个系统可以对客户提供个性化的咨询服务。

其次,这个系统应该能满足营业部经营管理层次的需求。营业部可以根据客户的资料和交易数据,按照资产、交易和对佣金的贡献率等指标进行合理分类,并对客户的交易行为进行跟踪分析,帮助营业部找到核心客户,调整营销策略。通过这个系统,营业部还能对经营成本和收益进行预算管理,并可设置多样化的佣金收取标准,自动完成计算各种情况下的佣金收入。

再次,能在这个系统中嵌入咨询平台。经纪人制度的实施必须要咨询平台作为后台支撑。既然建立了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就应该将咨询平台嵌入进去。经纪人利用客户关系管理系统追踪客户需求,分辨客户的行为特征,再根据咨询平台提供的咨询信息为客户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对客户如何使用咨询产品进行必要的指导。

另外,客户关系管理系统也应该成为对经纪人工作的监管和管理平台。经纪人的工作业绩体现在所提供咨询服务的实际效果和客户资源开发上,可以通过这个平台及时反映出经纪人的工作绩效,并加以监督、提醒和指导。

必须明确的是,客户关系管理系统不仅仅是一个软件系统,而且是一个管理系统,一套管理理念。软件系统只是其技术载体,其核心是营业部在理念上的转变和业务流程的再造。没有理念的转变,光开发一个系统没有用。

6如何对营业部提供咨询服务?

实施浮动佣金制以后,各家券商都强调要加强对营业部的咨询服务,也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在竞争策略上,大券商都在打咨询牌,以高质量的咨询服务作为吸引客户的重要手段,但是都没能打出像样的牌。对营业部提供咨询服务,这项工作国内券商和投资咨询机构早就在做,但实际效果并不理想,没有形成一套有效的服务模式。问题的关键点可能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证券公司研究机构原有的咨询产品,主要是针对机构客户设计的基本面研究产品,与客户操作需求脱节,层次太高。一些研究机构也有对营业部的咨询服务部门,提供的是市场盘面分析产品,与基本面产品脱节,层次又太低。

第二,随着营业部核心职能的转变和普遍推行经纪人制度,对营业部的咨询服务方式要作新的探索。过去是研究机构直接面对客户做咨询,现在要转化为首先为经纪人提供一个咨询平台(随着业务的深化,这个咨询平台可以逐步转化为针对客户的新产品设计平台),再由经纪人利用咨询平台对客户做咨询。

第三,对营业部的咨询服务要分层次进行。目前起码要分成对经纪人、一般客户和机构客户三个层次。要根据三个层次服务对象的不同特点,设计不同的咨询产品和服务方式。

第四,要解决对营业部提供咨询服务的传输渠道问题。目前大致有以下几种形式:一是网络传播。这是当前发展最快的一种咨询方式。网络传播速度快,容量大,能将咨询产品、分析系统和数据服务结合起来。随着网络技术的进一步完善,还能逐步实现双向互动式咨询;并能将网上交易和网上咨询结合起来,这是证券咨询发展的主要趋势。二是电话咨询。电话咨询形式简单,成本低,传输速度快,能够实现互动交流,在电话委托交易方式所占比重较大的市场环境下很有发展前景。三是内部电视咨询。电视咨询覆盖面广,形式活泼多样,能将图、文、声和咨询人员的表情结合起来,是一种符合现代人接受习惯的咨询方式。在对中小投资者进行面上咨询时,是一种有效方式。四是嵌入行情显示系统,如嵌入钱龙和分析家系统等。这种方式便于客户在盯盘时随时获得咨询信息。各种传输渠道都有特定优势,必须根据咨询产品的特点和服务对象有机搭配。

第五,要提高经纪人利用咨询产品对客户服务的能力。现在各家券商的研究部门都为营业部设计了一些咨询产品,但是真正发挥效用的部分不多。核心原因是经纪人缺乏消化咨询产品并转化为对客户服务的能力。一些经纪人把能得到的咨询产品一股脑传给客户,造成了咨询资源的浪费和污染。经纪人必须要做好两个层面的工作,一是充分了解自己的客户在投资策略上的需求;二是十分了解自己可以掌握的咨询产品。在两个"了解"的基础上,根据客户需求有针对性地筛选咨询产品,并经常对客户加以提示。这样共性化的咨询产品,通过经纪人的转化,就变成了对客户的个性化服务。如果最后一个环节没有解决好,对营业部提供咨询的产品再多也难以发挥实效。

7如何有效降低营业部的经营成本?

成本竞争和价格竞争是对应的。价格竞争的结果是佣金的普遍下调,成本必然要降下来。过去,不成熟市场的高换手率和固定佣金制,支撑了营业部进行过度投资,经纪业务运行成本太高。现在营业部一方面要争夺客户资源,提高市场占有率;另一方面要降低成本。谁能有效控制成本,谁就能获得生存和发展的机会。

在降低成本上有下面几点值得关注:第一,要将降低成本跟业务流程的再造结合起来,不能只是简单地补补漏洞,减少几项支出就了事。成本控制和业务运作模式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降低成本的关键是提高支出的效用性。第二,控制人力资源成本不能采取简单的裁人或减薪的方法,关键是通过实施经纪人制度,将大部分二线人员变成一线人员;同时进行分配制度的改革,让大部分员工收入跟客户资源的开发结合起来,通过分配制度来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第三,要适度清理过去为客户提供的不切实际的、与证券投资没有实质意义的生活。第四,要将在过去价格战中对客户提供的各种实物性补贴,转变为明补,体现在佣金定价中。第五,营业部固定成本特别是场地费,一时间难以降下来,要通过科学测算散户大厅、中户室和大户室等各类场地支出对利润的贡献度,并根据测算结果,对场地功能进行调整。

8如何将现场和非现场交易的优势结合起来?

佣金自由化为网络经纪商带来了发展契机,大券商也在加速推进非现场交易的发展。

互联网交易尽管具有很多优势,但是目前最得到券商重视的是包含互联网交易在内的非现场交易,而不是单纯的互联网交易。非现场交易是利用各种现代通信手段实现证券交易方式的复合交易方式,包括互联网、电话、手机炒股、营业部远程终端等形式,其中电话委托所占比重最大。非现场交易发展的核心思路是,替代营业部的现场交易而又不降低服务标准。一些券商已经在这方面作了有益的探索。

目前非现场交易对有形网点的依赖性仍然很大。互联网交易基本可以脱离营业部,但由于受到我国互联网本身发展的限制,普及率还很低。电话委托、远程服务站这类非现场交易方式,对有形网点的依赖程度仍然很高。尽管一些券商也在设法解决跨区域电话委托中长途电话费用过高的问题,但是目前并没有很好的解决办法。在开户方式上,完全依靠互联网实现自动开户还难以做到。很多网络经纪商是通过与银行合作的方式,由银行代客户开设帐户。

根据从事证券经纪业务的交易方式来划分,目前的券商基本可以分成三类:一类是以现场交易为主的中小券商;一类是以非现场交易为主的网络经纪商(或称新型券商);一类是强调现场和非现场同步发展的大券商。从发展趋势看,强调现场交易和非现场交易同步发展,实现现场交易和非现场交易功能互补的经纪业务仍然是经纪业务的主流方式。美国多年的竞争过程及结果表明,采用实体加网络形式的交易商,无论在市场占有、资产总额和交易量上,都较单纯的网上券商占有优势,当然也超过纯粹的实体交易商。其中,发展网上交易较成功的美国嘉信理财也是同时以店面、电话、WEB向投资者提供服务的。

篇4

(二)经济全球化的实质

有的学者认为,经济全球化是市场经济在全球范围内的全面推进和空前大发展,因此,经济全球化本质上是世界经济的全球市场化。也有的学者认为,经济全球化本质上是生产的国际化,它使人类社会从“国际贸易”时代进入“国际生产”时代,经济全球化就是生产的全球化。还有的学者认为,经济全球化的实质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全球化。

应当说,经济全球化是一种有着多方面和多层次内涵的复杂社会经济现象。一方面,它是人类社会生产力和现代科学技术发展的必然结果和客观要求,是商品和生产跨越国界发展的结果;另一方面,迄今为止的经济全球化,又同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向全球扩展有密切的联系。当前的经济全球化,在很大程度上,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向全球扩展的产物。从生产力发展角度看,经济全球化同科技革命、信息产业等的发展有着密切的联系。由于全球信息系统特别是互联网的迅速发展,新的全球化进程正在实现。从生产关系的角度看,到目前为止,经济全球化确实又是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全球扩张同时并进。作为人类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产物,经济全球化有促进和符合社会生产发展的历史进步性。但作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向全球的扩张,它又有利于发达国家维持世界经济的旧秩序。经济全球化给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带来的是不均等、不公正的竞争机会。

由于发达国家是全球经济自由化的主要推动者和全球化“游戏规则”的主要制定者,因此,经济全球化的本质是在科技革命推动基础上,在西方发达国家推动下的市场机制自发作用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由于不存在谈判的机制,所以,其成本和收益的分配是由市场竞争来决定,而这样的分配注定是不平等的。

二、经济全球化的形成机理及特征

(一)经济全球化的形成机理

1.现代信息技术是推动经济全球化的物质基础。目前的经济全球化,有着重要的物质技术基础,这就是代表当代最新科技的信息技术。信息技术的进步,降低了企业的远距离控制成本。对于一个现代企业来说,其经济的活跃程度,表现为企业的经济活动半径,是与其所有权控制的成本呈负相关关系的。远距离控制成本,主要是信息成本。由于多媒体技术的发展与因特网的诞生,使这种成本大幅度降低,以至于从理论上来讲,对于任何有能力进行全球扩张的企业,它的活动范围都可以达到全球各地。

2.世界各国经济体制的趋同,消除了经济全球化的体制障碍。当今世界各国的经济体制趋同态势是明显的:计划经济体制国家的经济体制转型;发展中国家的对外开放;发达国家的经济体制的进一步自由化。从20世纪中期开始,实行计划经济体制的国家先后进行了经济体制改革。但当时的情况是,不仅缺少外部资源的支持,而且缺乏可借鉴的国际经验,最终导致了改革的失败。中国的改革之所以能够成功,其中重要的一条是由于实行改革和开放并举的战略。而且,在改革中促开放,在开放中促改革,中国的市场经济体制正在逐步形成。近几十年,采取不同的对外开放战略的发展中国家,其经济发展的实践已经说明了问题。

3.微观经济主体的趋利动机,是促使经济全球化的基本动因。商品与要素价格在全球不同地区的差异,被人们称之为“区位优势”。区位优势的客观存在,为企业在全球范畴内的“套利”活动提供了空间。于是,便有了对外投资、技术转让以及企业生产过程的分解与全球配置。在这种微观主体世界范围内的套利活动中,跨国公司逐渐扮演了主角。这是因为跨国公司本身具有“所有权优势”和“内部化优势”。所有权优势,使跨国公司可以凭借其独有的知识产权、技术诀窍、管理战略以及资金实力:一方面,利用发展中国家低成本的生产要素,将产品销售到价格更高的市场上进行套利;另一方面,将巨额剩余资本转向资本稀缺、投资回报率高的发展中国家进行资本套利。而内部化优势,又使得跨国公司能够将生产和销售活动按照最有利的区位优势配置于世界各地,并将每一个分支机构及其所联系的企业在职能专门化的情况下,组成一个一体化的网络,通过在世界各地的生产、销售等活动而服务于母公司的发展战略。这样做的结果是,国际范围的分工与协作实际上变成了跨国公司内部的分工与协作。当跨国公司利用优势而大举进行全球性套利活动的时候,其客观的效应便是推动了经济的全球化发展。

(二)经济全球化的新特征

1.它以全球性的市场经济为特征。世界除个别国家外,都在为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而努力,这为经济全球化提供了统一的经济体制基础。

2.新一轮科技信息革命为经济全球化提供了信息——技术基础。新的信息技术革命使世界缩小成为“地球村”,使商品和资本能够在全球范围内迅速流动。这使建立在新的信息技术基础上的产业成长和产业转移速度加快。

3.现代经济全球化是以跨国公司为中心的三种资本形态完备的全球化。经济全球化已走过了两个阶段:商业资本全球化和借贷资本全球化。二战后其基本特点是以跨国公司为中心的产业资本全球化,形成直接的资本投资市场,并进一步带动了商业资本和借贷资本的全球化。从这个意义上说,现代经济全球化其实就是上述三种资本形态的全球化。

4.在有形商品和生产全球化继续发展的同时,无形的信息和金融全球化来势更加迅猛。经济全球化的主要形式不仅从贸易转向直接投资,而且进一步转向间接投资和对地产、信息、金融业的直接投资。金融一体化加快了资本转移,活跃了金融经济,在经济全球化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5.经济全球化是在国际旧秩序没有根本改变的情况下形成和发展的。经济全球化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有可能加速生产要素在全球范围内的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另一方面,以西方发达国家为主导的经济全球化不可避免地将资本主义固有的矛盾扩展到全球,造成南北矛盾、贫富分化、环境退化等严重问题。

三、当前经济全球化的制度和规则安排

当前经济全球化的制度和规则安排,既不同于过去的单极霸主制,又没有达到对称制的要求,可视为发达国家霸主制,表现在:

1.全球经济的游戏规则,仍然以发达国家的利益为核心,许多制度安排未将发展中国家考虑进去,如80年代关于国际流动资本风险监管的新制度只安排到十国集团。目前,经济全球化的规则和制度安排,从根本上说,是由各国的力量对比决定的。这样,在世界范围内,国际规则的形成过程变成了发达国家集团同发展中国家的相互博弈过程。发达国家通过七国首脑会议(后八国首脑会议)或欧盟这样的组织在其内部形成共同的规则,并凭借实力优势,将它们共同的内部规则延伸为世界通行的规则,主导着国际制度。

2.国际组织在促进各国经济联系加强的同时,并没有找到一条适应经济全球化发展的模式。因此,传统国际经济组织在全球化背景下的作用在不断下降,要求它们进行改革的呼声越来越高。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面对日益全球化的资本,调控已显力不从心。WTO的产生,使人们看到了一线希望,但它以西方新自由主义为指导原则的做法,将人为地增加发展中国家参与全球化的风险。

3.全球一体化程度低于区域一体化程度,并且区域间一体化的发展也是不平衡的。全球缺乏统一的、一体化的规则。在这种情况下,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相比较,它们驾驭经济全球化的能力更高,反应更快,它们的政策选择为发展中国家所模仿。但因两类国家制度建设上的差异,造成同样的政策选择,其效果却存在极大差异。

4.全球经济一体化规则,最终影响经济全球化的利益分配。这种分配规则是否合理、公平,要考虑到资源的初始配置情况。然而,作为这一规则的主要倡导者——发达国家,很少考虑到由历史原因造成的资源配置初始状况的不平等,特别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这种初始不平等。

四、经济全球化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影响

毋庸置疑,经济全球化并不代表每个国家都能从中受益,它取决于国际制度和规则,因为制度和规则决定了经济全球化中利益分配和成本的分担。在现行的国际制度下,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作为两种不同类型的国家,经济全球化给他们带来的影响是不同的。

(一)经济全球化对发达国家的影响

在西方化的国际规则体系和国际体制下,西方发达国家可以极大地发挥其优势而将其劣势保护起来,从而可以分得更多的利益和承担更少的成本。

1.国际通行的制度是由发达国家主导的,国际规则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其国内规则的特点,不存在与国外规则的严重冲突。这样,当发达国家的企业、政府及其他经济主体在世界市场上开展活动时,就不会面临规则的冲突及由此产生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无需承担过多的制度变迁成本,减少交易成本,在经济全球化中获取更多的利益。

2.因为主导着国际制度,发达国家可以使其他国家承担更多的来自内外制度冲突的不确定性和成本,从而转嫁成本,规避风险。

3.发达国家通过国际制度、规则极大地发挥了其优势和保护其劣势。世贸组织取代关贸总协定后,发达国家可以利用其主导的世贸规则,打开别国的金融市场、服务市场等。而对于纺织服装这一发展中国家具有传统优势的领域,却给予发达国家十年的时间以消除“多种纤维协定”的配额。

4.世界经济中的“集权”效应(财富自分配的效应)。无论是金融投资还是商品的生产、推销、全球化,都意味着把决策权上缴给超大规模的跨国公司、跨国银行、对冲基金和共同基金等全球性的企业和机构。而跨国公司的扩张又造成了垄断竞争或寡头垄断的市场结构。1997年,世界上前100家大跨国公司的贸易额占世界贸易额的1/3,而跨国公司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贸易额又占世界贸易总额的1/3。据联合国《世界投资报告》估计,约70%的国际技术支付是在跨国公司内部进行的,世界上主要产品和服务的交易价格,基本上是由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控制的。他们往往通过控制产量从而使自己产品价格高于边际成本。如微软公司对视窗产品价格的影响。由于发达国家所具有各种优势,使得发达国家能够从全球化中获得远比发展中国家多得多的利益。

(二)经济全球化对发展中国家的影响

经济全球化对发展中国家的影响具有两重性:一方面,确实给发展中国家带来了巨大的收益和潜在的巨大机会;另一方面,它们不得不接受发达国家主导国际制度和规则的现状,从而在全球化的利益分配和成本分担中处于不利地位。这是因为:

1.国内制度尚不稳定,尚在变革之中,没有现成的可以驾驭全球化的制度手段,在融入全球化的进程中就要承担重多的制度变迁成本。

2.发达国家对国际制度的主导,使发展中国家面临更多的内外制度冲突的不确定性,从而增加交易成本。

3.世界经济中生产过剩效应的影响。从供给方面看,经济全球化使得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加入到传统制成品的生产行列中来,从而造成该类产品供给的急剧增加;从需求方面看,随着世界经济步入信息经济时代,人们对传统制成品的需求不断下降,其收入弹性已呈递减趋势。结果,传统制成品特别是劳动密集型的制成品,出现全球性的生产过剩效应。发展中国家的贸易条件会恶化,贸易利益也会随之流失。

经济全球化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形成非对称的冲击效应,使得发展中国家在参与全球化的同时,要最大限度地增进自身的利益,就要实行动态比较优势战略。如在增大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的同时,尽快扶持高科技产业的出口与对外投资,调整产业结构,提升本国的国际竞争力。同时,要积极参加多边组织和国际组织,竭力扩大本国在全球化过程中的发言权和影响力。

五、经济全球化与中国经济

中国经济已经逐步融入到世界经济之中。但是,由于中国总体上和其他发展中国家一样,同处在国际分工的不利地位,再加上国内体制改革不到位和经济上存在结构性问题,因此经济全球化浪潮给中国带来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不利的冲击。

(一)体制冲击

中国现行的体制与全球化所要求的结构调整是不相适应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中国地方分割的市场体系与经济全球化是不相适应的。其次,在微观层次上,由于国有企业数量过多和大多缺乏退出机制和创新机制,也使得中国的经济结构呈现出明显的刚性特征。最后,由于中国的企业制度尚不够自由,奇高的开业费用(包括货币的与时间的),限制了有创新能力的企业家脱颖而出,这也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中国经济结构的调整。要解决体制上的问题,关键在于政府要下决心退出市场活动,真正实现政府、市场与企业之间的社会分工。

(二)贸易冲击

贸易冲击来源于一种不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经济结构。中国目前的经济结构就具有这样的特征。中国经济是一个典型的二元结构经济:一方面,是东部沿海较为发达的城市化、工业化经济;另一方面,是中西部比较落后的、以农业为主的乡村经济。在这种二元的经济结构下,一般而言,中国的劳动密集型的制成品仍然具有强大的国际竞争力。但是,受二元经济结构的制约,中国劳动密集型的制成品生产至今仍然主要分布在劳动成本相对较高的沿海发达地区,这就大大降低了中国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针对来自于经济全球化的贸易冲击,中国需要通过开发中西部来实现产业梯度大转移。借助于产业的梯度转移,东部可以参加更高层次的国际分工,并且因为其成本远低于发达国家而具有竞争力。与此同时,那些转移到中西部地区的传统产业也会因为成本的降低而增强其国际竞争力。

篇5

1.2方法

1.2.1完善护理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按照新三级甲等标准,建立由院长、护理部主任、护士长、各职能科室正主任组成的护理质量安全管理委员会,各临床科室设立护理安全管理小组,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于护理部,配备3名专职人员(副主任1名)负责全院护理安全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反馈、整改、督查与追踪工作。实施护理部-总(科)护士长-病区护士长三级质量控制和护士自我控制的护理安全管理体系,遵循PD-CA循环程序开展集团医院的护理质量控制,促进质量持续改进。

1.2.2完善护理质量标准及工作流程

护理工作流程应以最短的时间、最小的范围、最有效的措施,减少护理安全隐患对医院、患者及护士造成的伤害。集团护理部对全院护理缺陷进行原因分析,将差错原因看作质量持续改进要点及护理风险预警项目。护理部针对因护理质量标准及护理流程等方面的缺陷而造成的护理差错事故,按照新三级甲等标准及重庆市规范,结合本院实际修订的集团医院统一的护理质量标准,进一步完善了重点环节标准化工作流程。

1.2.3排查安全隐患,制订预警控制方案

护理安全管理委员每月定期进行护理安全评估,按科室、岗位仔细评估护理工作各方面的安全漏洞和隐患,对评估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反馈给临床科室落实整改,将实施整改后仍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确定为对护理安全具有警戒或防范意义的预警信号,并针对每一个预警信号制订出预警控制方案下发相关科室。

1.2.4分级实施护理安全巡查与安全信息网络直报及反馈机制

由护理部制订电子版的护理安全信息周报表,该表包括护理核心制度的执行、技术操作规范、设施与设备管理、药品管理、病区环境、投诉与纠纷、医疗费用等项目。按照周报表项目分级实施护理安全巡查、安全信息网络直报及反馈机制。(1)临床一线护士:每班进行岗位隐患巡查,发现隐患立即列出相关护理安全预警内容,及时落实整改,并以书面形式交班,对各班护士进行预警;(2)临床护士长:每天对本科室进行安全巡查,及时处理安全隐患,将巡查结果每周上报护理部,对本科室不能解决的问题则列出预警内容以书面形式上报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解决;(3)总(科)护士长:每周对分管区域进行安全巡查1次,指导并协助临床科室解除安全隐患,并追踪整改效果,每月将本片区巡查结果上报护理部;(4)护理部:每月对全院护理单元进行护理安全巡查1次,并将本月全院上报的安全信息进行归纳分析,按安全隐患的性质、级别启动安全预警机制,进行安全防范部署。

1.2.5实施患者风险预警评估,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按新三级甲等标准对患者实施风险预警评估,患者入院时立即给予入院评估(含生理、心理)、疼痛评估、跌倒/坠床及压疮、管道滑脱危险因子评估等。患者住院期间护士会根据其用药及病情变化对上述危险因子实施动态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有针对性地制订并实施风险预警方案,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1.2.6完善设施设备,打造安全环境

在医院建筑设计中全方位体现安全理念,病区地面全部安装防滑地板,墙面安装有扶手,配备有多功能双侧床栏的病床,病区厕所、盥洗间铺设防滑垫并安装防护窗,电梯及楼道安排保安人员保护患者行走的安全,医院的各种服务设施均贴有醒目的标识及使用说明,为行动不便的患者配备了手推车、轮椅、徒手电梯等。医院在硬件配备上处处体现了保障患者安全的人文服务理念,力图营造以患者为中心的安全疗养环境。

1.2.7实施护理人力资源的弹性调配

人力资源管理缺陷也可构成护理安全隐患,属于安全预警范畴。合理排班,实行弹性排班制、层级管理制、新老护士搭配制,以减轻超负荷工作状态、减少职业倦怠、提高护理质量,使患者安全系数增加。护理部以新三级甲等标准为依据制订了各病区护士配备原则和紧急状态下护理人力资源调配预案,并根据各病区实际床位使用率、患者护理等级比例、工作量进行人力资源弹性调配,做到合理、灵活、高效,以达到人力资源利用的合理性和均衡性。

1.2.8落实安全警示教育,提升护士风险防范意识

实施科室、片区及护理部三级护理安全警示教育。科室护士长每周五组织召开安全教育会,对本周安全问题进行总结分析,提出下一步安全预警内容,布置整改方案;总(科)护士长每月组织分院(片区)安全警示教育会,对分院(片区)存在的安全预警问题进行分析点评,提出管理对策,并部署安全预警控制方案;护理部每季度召开全院护理缺陷总结暨安全警示教育会议,对季度护理缺陷的性质、类别、发生率等进行系统讲评,对护理不良事件典型案例进行原因分析,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预警方案,下发临床科室落实整改。通过分级安全警示教育,以警醒全体护理人员吸取教训,做到警钟长鸣,提升护理风险防范意识。

1.2.9评价方法

将2011年(实施前)与2012年(实施后)护理缺陷发生率及上报率、护理质量及患者满意度进行比较。护理缺陷包括警告事件、意外事件、不良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隐患事件5项内容,每周上报统计1次;护理质量包括基础护理、特级和一级护理、优质护理、护理文书、病区管理、急救物品、消毒隔离7项内容,使用本院统一的护理质量评价标准,每月检查1次;患者满意度包括对服务技能、服务礼仪、人文关怀、生活照护、心理支持、安全保障、健康指导的满意度及对护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8项内容,使用本院统一的患者满意度调查表,每季度调查1次。护理质量及患者满意度以分值表示,护理缺陷发生率及上报率以百分率表示。

1.3统计学处理

采用SPSS19.0统计软件进行分析,计量资料符合正态分布、方差齐的数据用x±s表示,组间比较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以率表示,组间比较采用χ2检验,检验水准α=0.05,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护理缺陷

护理安全预警机制实施后较实施前护理缺陷发生率明显下降,上报率显著提升。

2.2护理质量

护理安全预警机制实施后较实施前护理质量评分全面提升。

2.3患者满意度

护理安全预警机制实施后患者满意度得到明显提高。护理安全预警机制实施前后者满意度分别为(91.72±3.27)分、(97.64±2.36)分,两者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

3结论

识别护理风险是确保护理安全的前提,护理风险始终存在于操作、处置、配合抢救等环节中,作为管理者应不断发现护理安全的薄弱环节,评估风险管理的重点,识别并确定现存的和潜在的护理风险,制订护理风险管理计划和护理风险防范等措施。现代护理安全管理强调实施前瞻性管理和全程动态管理,这对降低护理缺陷发生率、提高临床护理质量和节约卫生资源具有重要意义,也体现了护理质量管理预防为主的原则。近年来,如何保证患者安全已受到世界卫生组织和各国的广泛关注,美国医疗机构评鉴联合会(JCAHO)在促进患者安全方面有更具体明确的做法。我国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已将护理安全管理列为独立评审标准。如何在集团化医院中同质化实施新三级甲等安全管理标准,最大程度地减轻损失,是医院护理安全管理的最终目标。

3.1健全的管理体制是保障集团化医院护理安全的关键

管理体制不健全、规章制度不完善、管理监督不得力等影响护理安全的组织管理因素,是对患者安全的最大威胁。护理风险管理是一项长期、持续工作,需不断更新、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只有建立完善护理安全管理体系,才能有效地防范不良事件的发生,提高护理质量、患者和护理人员的服务满意度。本院按照新三级甲等标准,进一步完善了护理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强化了各级安全管理职能,实现了分级护理安全预警的管理体系,切实发挥了个人护理风险预控的主观能动性,从而达到了规避风险的目的,与传统方法比较,护理缺陷的发生率显著下降(P<0.01)。

3.2无惩罚性护理不良事件报告机制在集团化医院标准化的实施,可提升护理安全的预警作用

无惩罚性护理不良事件呈报机制的标准化实施,有利于消除护理人员抵触情绪,体现了管理者和被管理者的和谐一致,增强了护理人员参与安全管理的责任心与主动性;使护理人员在缺陷发生时均能以积极、轻松的心态应对,自觉分析护理程序中发生安全事件的原因,并对系统和流程提出改进意见,变被动管理为主动参与,能尽早发现隐患苗头并及时报告与处理。与传统方法比较,全院护理缺陷发生率显著降低、上报率显著上升(P<0.01),表明无惩罚性护理不良事件呈报机制的标准化实施,可实现集团化医院护理安全管理质量的同质化提升,有效控制护理风险的发生,使安全关口前移,起到安全预警的作用。

3.3护理安全信息网络直报系统及反馈机制的建立与实施,可实现护理风险的前馈性控制

集团化医院护理安全信息网络中心的建立使总院护理部及相关职能科室能及时收到全院各护理单元的安全信息,在第一时间给予归纳、分析与处理,并迅速提出预警项目与控制方案反馈给相关科室实施。同时,对预警控制方案的实施进行追踪评价,在风险可能发生前及时采取前瞻性预警干预,实现了护理风险的前馈性控制,与传统书面护理不良事件报告方法比较,上报率显著上升。

篇6

层次分析法(AHP)是系统工程中对非定量事件一种评价分析方法。它首先将复杂问题层次化。根据问题和要达到的目标,将问题分解为不同的组成因素,并按照因素间的相互关联以及隶属关系将因素按不同层次聚集组合,形成一个多层次的分析结构模型。根据系统的特点和基本原则,对各层的因素进行对比分析,引入1~9比率标度方法构造出判断矩阵,用求解判断矩阵最大特征根及其特征向量的方法得到各因索的相对权重。基于AHP的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可按以以下步骤进行(:1)构建风险评价指标体系;(2)两两比较结构要索,构造出所有的权重判断矩阵;(3)解权重判断矩阵,得出特征根和特征向量,并检验每一个矩阵的一致性。若不满足一致性条件,则要修改判断矩阵,直到满足为止。计算出最底层指标的组合权重。

2.1确定综合评估体系按照AHP计算方法的要求建立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即层次结构模型。通常该模型由目标层(最高层)、准则层(中间层)和指标层三个层次组成。本文将证券投资基金业竞争力分为准则层和指标层两个层次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如图所示。

2.2以A层为例确定其指标体系的权重(1)A层次权重确定对应图评价体系,逐一构造判断矩阵,求出权重系数。下面以A层为例确定其A层因素对最高层O层的权重,其它各层应用同样的原理即可求出相应下层对上一层的权重。

2.3组合权重的计算在计算了各级指标对上一级指标的权重以后,即可从最上一级开始,自上而下的求出各级指标关于评价目标的组合权重。最终经过总体一致性检验的证券投资基金业竞争力各指标权重如表5所示。

3证券投资基金业竞争力评价

将2013年数据归一化处理后,根据归一化的上下限及权重综合计算中国基金业竞争力量化处理后的结果为0.63,这表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竞争力的总体水平较好,但较好层次中较差的水平,差距主要来自于产业创新与市场开放度不足上。

篇7

霍文学先生则做进一步阐释,讲得更加清楚明白:

“十字劲,又称四面劲。练习的要求是头顶蓝天,脚扎黄泉,两肘两头撑。意思是,其动作上、下、左、右四个方向,作如同‘十字’形撑展的劲。也就是将丹田中所凝聚的内劲向四面八方抽引膨张以达于极度和深度,所以劲的增长是无限的。”

康戈武先生是这样定义“十字劲”的:

“十字劲是指由身体正中(丹田部位)发出,成放射状向外撑展的劲。因该劲既有横向的水平面放射撑展,又有纵向的立面放射撑展,两面相交成十字形,故名”。

了解了“十字劲”的表面含义后,我们不禁有了这样的疑问,其它拳种中的劲法相当具体丰富,如太极拳就有 、捋、挤、按、采、 、肘、靠、粘、听、懂、走、化、引、拿、发、借、开、合、提、沉、长、截、钻、凌空等二十五种劲法;形意拳有斩、截、裹、挎、挑、顶、云、领、踩、扑、裹、束、绝、劈、钻、崩、炮、横、明、暗、化、横、竖二十三种劲法;八卦掌也有推、带、领、穿、截、切、托、拦、劈、撞、塌、捋、搬、探、撩、缠、扣、拨、钩、挑、削、按等二十二种劲法。为什么八极拳就只有三种劲呢?况且十字劲中还包含着沉坠劲,这样一看,其实八极拳只有十字劲和缠丝劲两种劲法。要想回答这个问题,我们还是翻开常秉义先生的《周易与汉字》一书,从“易理”当中寻求对“十字”的解释:

《说文》认为:“一”为东西,“l”为南北,如此则“四方中央备矣”,故曰:“十,数之具也”。所谓“十,数之具也”,表面上好像是说一至十数,数至十而全;其实,“十”字完全是易学历法思潮的表现。“十”字象征中国古代 “时空合一”的宇宙观,即下北上南,左东右西。下北为冬,其数为一、六;上南为夏,其数为二、七;左东为春,其书为三、八;右西为秋,其数为四、九;中央为长夏,其数为五、十。此即古代著名的《河图》、《洛书》“九宫”概念。所以《说文》谓之“一”为东西,“l”为南北,如此则“四方中央备矣”。一个简单的“十”字,竟有如此无限丰富的时空内涵,充分体现了汉字文化的简约与博大精深。

由此可见,“十”字上、下、左、右的内涵就是“四极(四方极远的地方)”,与“六合(六极)”、“八极”从根本上讲都是“四面八方极远”的意思。

又据《灵枢.阴阳二十五人》记载:“天地之间,六合之内,不离于五,人亦应之。”河图、洛书“中五”的意思就是中间五点形成九十度相交的十字,于是四象见而十字交叉原点合五的内涵跃然而出,此即“四象即分五行以出”的象数含义。“中也者,天地之大本也”,“夫五运阴阳者,天地之道也。万物之纲纪,变化之父母,生杀之本始,神明之府也。可不通乎!”。

《中国系统思维》一书上也讲:“大宇宙为五行母系统,以四时五方为核心向外伸延开去。万物又各具有一个五行子系统。母子系统之间具有鲜明的同构关系和统一的运动节奏。它们之间及其五行内部之间,不断保持相对稳定的动态平衡和反馈联系。”

八极门之所以不把劲法具体数量化,就是由于本门之劲法千变万化,无穷无尽,如果定了死数,岂能尽显其博大精深和无穷变化。因此,“十字劲”就是一个“子母”系统,分开时可以派生出无限多的劲法,如刚劲、柔劲、阴劲、阳劲、内劲、整劲、蓄劲、放劲、横劲、竖劲、直劲、肘劲、靠劲、发劲、借劲、开劲、合劲、提劲、长劲、短劲、寸劲、截劲、崩劲、撞劲、闯劲、撑劲、化劲、抖劲、拧裹劲、钻翻劲、顶拔劲、沉坠劲、通透劲、冷弹劲、螺旋劲、凌空劲等。聚合时,所有的劲法又归为“十字”劲,正所谓“一生九九,九九归一”,完全符合八卦“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和《老子》“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之原理。

所以,“十字劲”的特点就是以自身为中心,向四外成放射状发出的劲,也就是说尽管称为十字劲,实际上是上下方向不变,即头部永远顶拔向上,两脚永远沉坠朝下,而两肘却可以以腰和脊柱为轴做横向转动,四面八方都能应付敌人,发出的劲仍然是立体浑圆的,从这一点上,我们又可称“十字劲”为“十极劲”,因为“立体浑圆”是横面八方与纵面上下二方形成的最大数了(十方极远之地)。其形式则是千变万化的,即可刚可柔、可长可短、可攻可防、可零可整,全凭自己意念控制,随心所欲,掌握灵活,敌人弱小,我们只发“四极”劲就可以了。遇到强敌或穷凶极恶之徒,就发“十极劲”,令其一败涂地。其意境神速幽远而趋于极限,中正不偏而通乎中庸,天人合一而达于神明。

发好“十字劲”要领是内外兼修,首先夯实基础,练好基本功,形、意、力、精、气、神都要苦练到家,缺一不可。发劲之前先放松全身各部肌肉和关节,感觉肢体有向下沉坠之意,然后运用意念将“周天八极”,亦即整个宇宙之“浩然正气(能量)”引入腹内丹田并凝聚一团形成“核反应堆”,想发放时就再运用意念引爆能量团,同时腰脊突然拧抖,双足震地,开声猛喝。使丹田发出强大的爆炸劲,发出六面浑圆力,头部向上发出的是顶拔劲,双脚向下发出的是沉坠劲,左右手(含肩、肘)发出的是撑撞劲,胸部和腹部向前、背部和臀部向后发出的是鼓荡劲,发十字劲的方法有静止原地发力和向前闯步发力两种。原地发力时,劲道上下相等,左右相等,前后相等,各自都是五分力,这样可以很好地掌握身体的平衡,把握身体的重心,不至于前仰后合、左右歪斜而给敌人可乘的机会;当向前闯步发十字劲时,身体必然有向前、向上的惯性,这样一来,要保证身体的平衡和重心的稳定,两脚向下发出的沉坠劲就要大于头部向上发出的顶拔劲,即向上发四分劲,向下发六分劲;后手发出的撑撞劲就要大于前手发出的撑撞劲,即向左发六分劲,向右发四分劲。实际上十字劲是一种内力、一种整体力。

《八极拳谱》上言:

“八极三盘内中恒,十字用力站当中。头顶天,脚蹬砖,后手如拽虎尾,前手如推泰山。动如崩弓,发若炸雷,势动神随,疾如闪电,一发即收,无人能抵”。

这种劲力迅捷、意远、短促、强硬、通透,配合擤气发声和外在的金钟罩、铁布衫,铁砂掌、铁肘功可以四面打人,无坚不摧,对手往往还来不及反应,就已经中招倒地,不是死就是残。可见武林中所传的“太极十年不出门,当年的八极吓死人”绝非虚语。

关于十字劲的发放,还配有一首八极门内众人皆知的口诀,就是:“头顶青天,脚扎黄泉。怀抱婴儿,两肘顶山”。

这首歌诀是八极站桩的内功心法,实际上是练功者精神意念的无限放大和自由发挥。所体现的正是“神游八极”、“经纬六合”、“天人合一”、“六面浑圆”的内涵和意境。其目的是通过意念的极至扩放变化使力量的发放效果也达到极至。

在我国古代宇宙结构理论中,就有“盖天”的学说。这种学说形成于周初,据《晋书.天文志》记载:“其言天似盖笠,地法覆盘,……。天圆如张盖,地方如棋局”。南北朝祖恒著《天文录》说:“盖天之说,又有三体:一云天如车盖,游乎八极之中;一云天形如笠,中央高而四边低;一云天如欹车盖,南高北下。”这种说法反映了古代人们认识宇宙结构的一个阶段,在描述天体的可视运动方面有一定的历史意义和研究价值。

这里,“笠”指的是草帽,能遮阳避雨的那一种。“车盖”指的是马车上的伞盖。“头顶青天”,也就是把青天比喻成斗笠和伞盖,即“头上戴草帽,顶伞盖”的意思。“天圆如张盖,地方如棋局”实际上是较古的天圆地方说。“八极”显然指的是宇宙。“地法覆盘”意思是说大地就像一个倒放着的盘子。“脚扎黄泉”就是说双脚踏在大地上,由于力量和重量都极大,一直踏到地下很深的地方。“头顶青天,脚扎黄泉”这两句话在《庄子.田子方》和《列子・黄帝篇》中找到,原文是:

“夫至人者,上窥青天,下潜黄泉,挥斥八极,神气不变”。

潘雨廷先生也说:“距今三千多年的殷周文化,其早已完成整体思想,似不可再以原始宗教观之,究其信仰的实质,就是人与自然界的结合,人贵由遗传而推至始祖,自然界则本诸直立人上下为天地,所谓‘顶天立地。’上天重视登山,入地重视涉水。”

“怀抱婴儿”据说是八极拳第二世始祖吴钟的女儿吴荣在练功的过程中体会总结出来的心法。婴儿一般都是女人抱着的,婴儿的身体又软又圆,两只胳膊将婴儿抱在怀里就像练太极拳的人怀中抱球一样,还有的拳派称作“怀抱琵琶”、“怀中抱月”,其实都是一个道理,就是做到头顶项竖、含胸拔背、松肩塌胯、气沉丹田,把身型练成六面浑圆状态。此外怀抱婴儿还有“心念神驰,复归婴儿”之意,这是求得高深内功的不传之秘。

“两肘顶山”意思是说通过精神意念的放大,两肘能顶倒大山。东汉大思想家王允在《论衡.谈天》中说:“共工与颛顼争为天子不胜,怒而触不周之山,使天柱折,地维绝。有力如此,天下无敌。以此之力,与三军战,则士卒(如)蝼蚁也,兵革(如)毫茫也”。

这段话的意思是共工与颛顼争夺天下敌不过颛顼而大败,于是一怒之下撞倒顶着天的大柱子――不周山,使天地大乱。具有这样大的力量,一定会无敌于天下。如果用这样的力量同敌人的队伍作战,那么敌方的士兵就如同小小的蝼蛄和蚂蚁一样,而士兵使用的刀枪剑戟就好像毫毛和细草一样微小柔弱,很容易被消灭制服。

可见,“两肘顶山”指的是两肘在顶天柱。又可想而知,能顶倒天柱的人是何等的高大,何等的神力。联系上文“盖天”学说,一个人头顶着天,脚踩着地,怀中抱着个孩子,两肘将顶着天的大山顶倒,一直到八方极远之地。这不就是“天人合一”吗?这不就是具有盖世之功吗?况且,《沧州八极拳谱》上也说:“人生受天地之灵气,能化生世界之技能。天为之大天,人为之小天。天有三宝日月星;地有三宝水火风;人有三宝精气神。八极拳术合天、地、人为一也。”

篇8

对誓察权的制约和监督,应该说我国在制度上设立的监督方式还是比较完备的。既有国家监督(包括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人民政府的监督以及国家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的监督),也有社会监督(包括党的机构的监督、人民团体的监督以及社会舆论的监督);既有来自这些外部力量的监督,也有来自公安机关内部的监察部门和督察力量的有力监督;既有事前监督,也有事后监督等等。这些监督方式都从某一个方面和角度保证了公安机关能够严格地依法行使职权,自觉地为人民服务。但是,从监督的实效来看,确实还存在着许多问题,最突出的问题是监督形式虽然比较丰富,但具有实效的监督方式少。尤其是对于警察权滥用的制约和监督机制的宪法设计尚有一定的缺陷。对此,笔者拟以宪法的视角从限权、制衡、监督三个方面对警察权的宪法制约和监督机制的构建及其完善等问题进行粗略探讨。

一、限权—明确,察权的法定权限,确立检察官在侦查中的主导地位

依据的理论,任何权力都必须得以制衡,不受制约的权力会自发地向外和向内寻求扩张,导致越权和滥权、擅权。权力必须要有制约,而惟有权力才能制衡权力。且愈重要的权力,愈需要与之相匹配的权力来进行制衡。而警察权作为国家公权力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和其他公权力一样具有易扩张性。正如孟德斯鸿在其《论法的精神》中写道,“在警政的实施上,惩罚者与其说是法律,毋宁说是官吏。在犯罪的审判上,惩罚者与其说是官吏,毋宁说是法律。誓察的事务是时时刻刻发生的事情,几乎不需要什么手续、形式。”这段话一方面说明誓察权力广泛,另一方面说明誓察在行使权力过程中受约束的程序少,也就是誓察的“自由裁量权”大。因此由于警察权先天的易扩张性,往往最容易被滥用。而它一旦被滥用,对人民的伤害,对社会的损害就会极为普遍极为深重。因此,从角度来构建限制警察权的机制尤为必要。

我国替察权最显著一个特点就是警察权界限缺乏宪法的明确定位。由于誓察权界限的不确定性,有时政府会出于某种考虑,要求公安部门承担某些政治、经济或社会性任务,而这些任务超出了警察理应承担的正常范围,从而导致了誓察权力的扩张,并为那些贪婪的警察制造出了寻租的机会。譬如有的地方政府提出,公安部门要为经济建设、要为某项政治任务保驾护航。这实际上是逼迫誓察去承担他所不应承担的行政职能,而警察权也就借此延伸到社会生活的各领域中。或者由于公安部门与政府的重要任务联系在一起,由此在决策层上获得了与其职能不相称的权力。这样,从制度上警察的强制性权力延伸到了非警察事务中,这必然会诱惑誓察腐败。因此,只有宪法将警察权力限定在于明确的法定范围之内时,其权力才有可能被有效地约束、监督。

就警察的刑事职能而言,我国《宪法》第135条对公检法三机关之间的关系一直作出的设计就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这一设计从宪法上确立了中国的公检法三机关之间既是一种互相配合、制衡的关系,又是一种“流水作业式”的刑事诉讼构造。依照理论,权力只有相互制衡,公民的私权利才能得到有效的保障。而这一诉讼结构在强调侦查、公诉、审判三个权力之间相互制衡的同时,又强调密切配合,这本身在形式逻辑上就出现了矛盾。强调配合固然能起到增强打击犯罪的合力,但是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靠什么机制来保障呢?而且对于审判前程序而言,由公安机关直接面对被追诉者,自行决定实施旨在限制或者剥夺公民基本权益的强制性措施,诸如逮捕、拘留、搜查、扣押、勘验、检查等,而这些措施却又无法获得中立司法机构的授权和审查,遭受不公正对待的公民也不能获得有效的司法救济。这必然使诉讼活动成为公安机关针对公民自行实施的单方面治罪活动。这种司法制约机制的缺乏,直接导致被追诉者地位的严重恶化和警察权力的无限膨胀甚至滥用的局面冈。

因此,笔者认为有必要构建侦诉一体化的刑事司法模式,在刑事诉讼的审前程序中加强对警察权的限制和制约。在这里需要强调的是笔者赞成龙宗智先生主张的“侦诉一体化”的观点,不赞成有些学者主张的“检警一体化”的观点。检警一体化,强调的是检察官对警察的指挥,容易弱化警察的责任感,不利于侦查的专业分工,反而不利于侦破[4]。加强侦诉合作的具体设想是:警察侦查案件,得随时向检察官报告侦查的过程,自觉地接受检察官指导和限制,以防止警察权力的无限膨胀甚至滥用。检察官认为必要,可以亲自侦查案件,可以介人任何案件的侦查。检察官认为需要警察帮助时,警察必须予以协助。检察官的命令,警察应当接受,否则构成读职。侦诉一体化的核心是确立检察官在侦查阶段的主导地位,侦查机关的所有诉讼行为,特别是调查、取证行为,必须服从检察机关的领导、约束和监督,从而在提高诉讼效率的同时,又为公民合法权利的保障设了一道屏障,也有利于防止被追诉者地位的严重恶化和警察权的无限膨胀甚至滥用。

二、制衡—建立司法审查制度,以司法权控制赞察权

警察权应当受到司法权的控制是的必然要求,也是当今社会发展的时代潮流和趋势。最常见的司法权对警察权的控制方式就是行政诉讼,当事人可以在警察的执法行为作出之后向司法机关提出请求,由司法机关对警察的执法行为的合法性等予以审查并作出处理。除了这种事后监督模式的行政诉讼之外,另一种较常见的司法权控制警察权的方式是警察在作出某些涉及公民基本权益的行为之前,必须首先向司法机关申请,经过司法机关审查同意并取得相应的许可证状之后,才能实施相应的行政行为。司法权对警察权的这种控制模式一般主要适用于那些涉及到公民基本权利的行为领域。譬如,当需要对公民临时限制人身自由或者需要进行搜查、扣押、羁押、监听等情形时,警察无权直接决定和实施,而是必须事先向法院、治安法官等提出申请,由法官决定是否批准同意。以司法权控制警察权,正是基于对警察权的天然的易扩张性的考虑,因此有着坚实的理论基础。

首先,以司法权控制警察权符合理论中“权力须得分工和制约”原理的需要。我国的警察主要承担着治安行政管理和代表国家侦查犯罪、追诉犯罪的职能。在这一职责的驱动下,警察在履行职能过程中捕捉、搜集当事人违法犯罪证据的主观积极性非常强烈。更重要的是,警察拥有强大的国家权力,掌握着丰富的权力资源,警察权本身又具有单向性和强制性的特点,而行政相对人、犯罪嫌疑人等则处于被管理和被追诉的地位,他们的权利最容易受到具有强制特性的警察权的侵害。根据“任何人都不得在自己为当事人的案件中担任裁判者”这一法律格言,对于为维护治安和追诉犯罪而采取的涉及公民基本权利的行为,如果允许警察自己作出决定并对当事人的不满和异议作出最终认定,则无疑违反了这一理念。马克思也曾经说过:“在刑事诉讼中,法官、原告和辩护人都集中到一个人身上,这种集中是和心理学的全部规律相矛盾的。”因此对于警察权的行使,司法权作为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对社会纠纷和争议享有最终的裁决权,由司法权予以控制是合乎权力分工和制约理论的。

其次,以司法权控制警察权也符合我国宪法保障公民人权的理念。当今中国,保障人权和正当程序观念已经深人人心,为国家权力行使过程中必须予以考虑的重要内容。而警察作为国家维持统治秩序和社会安全的重要工具,在行使职权时,也必然是倾向于维护国家、社会的利益。对于被管理者来说,在面对代表强大国家、拥有国家强制力的警察面前,特别是在被警察采取限制自由的措施之后,其必然处于弱者地位,权利更容易遭受警察权的侵害。从一定意义上说,警察扮演的是控告、追诉者的角色,不能由警察自身对限制、剥夺公民权利的行为是否合法作最终的裁决,因为“被控人面对具备法官绝对权力的追诉人,束手无助”、“控告人如果成为法宫,就需要上帝作为律师’’I61。而司法权从其本质上说应当是超然、中立的,控、审分离、司法最终裁判等原则也为现代法治国家所公认。因此,以司法权来控制侦查权的行使,符合上述理念和原则,也有利于保障公民权利、维护人权。

因此,为体现惩罚犯罪和保护人权的统一,有必要在我国刑事侦查程序中建立司法审查制度以制约膨胀的警察权。具体设想是:(1)建议在全国各基层法院设立司法审查庭或治安法庭,专门负责对在侦控机关提请适用的强制性措施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签发司法令状。(2)确立司法审查的例外。即在特定情况下赋予侦控机关可无证采取强制性措施的权力。(3)建立人身保护令制度。赋予当事人及其人、辩护人在诉讼的各阶段都有权向检察机关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如遭拒绝,应嫌疑人、被告人的要求,由法院在听取控辩双方意见后迅速作出裁决。如仍遭拒绝,可向上级法院上诉。这样将警察拥有的事关公民的人身权和重大的财产权的决定权被改变为申请权,警察对任何公民的人身权和重大财产权的决定,都只能依申请,而由法院做出最终决定。

三、监督—设立人民侦查员制度,加强人民群众的监督

警察权在行使的过程中往往直接与人民群众发生关系,警察能不能严格依法行使权力,最有发言权的还是人民群众,特别是有关事件的当事人。因此,为了增强警民沟通、建立和谐社会,笔者认为可以参照人民法院系统的‘,人民陪审员”制度以及人民检察院系统最近推行的“人民监督员”制度,在警察体系内部也引人“人民监督员”(或称之为“人民侦查员”)制度,即在诉前的侦查阶段吸纳社会公众参与,尤其涉及对公民基本权利采取限制和剥夺的强制措施时,由社会公众进行监督制约的民主制度。其宪法基础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人民侦查员制度具有明确的宪法和法律依据。《宪法》明确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享有广泛的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权利,警察权的行使也必须接受人民的监督。《宪法》第27条第2款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第4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人民警察法》第3条规定:“人民警察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维护人民的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第46条规定:“公民或者组织对人民替察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受理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直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检举人、控告人”。这些都是实行人民侦查员制度的宪法和法律的依据。列宁曾指出:“宪法就是一张记载着人民权利的纸”。人民的权利真正得以实现,最重要的是通过一定的途径和载体,从“纸上”落到实处。否则,人民的权利只能是一句空谈。实行人民侦查员制度,就是为了落实宪法和法律的上述规定,为人民群众行使对公安工作的监督搭建一座实实在在的桥梁,通过这种制度化的刚性程序,将警察权的行使直接置于人民的监督之下,保障人民监督权利的行使,促进人民民主的经常化、程序化、制度化。

第二,人民侦查员制度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建立人民侦查员这种由社会公众监督制约司法活动的民主制度,其基本的宪证理论基础就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对国家权力实行监督制约和司法的民主性的理论。具体地说,着重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权力的监督制约理论。权力需要监督和制约,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这是一条公律。替察权作为一项重要国家权力,其兼具行政性和司法性,直接影响到公民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必须受到有效的监督制约。这种监督制约既要有法律程序上的制约,又要有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民主监督,惟有如此才能有效地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保持警察权的人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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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经济时代的来临和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企业财务管理目标创新。财务管理作为现代企业管理的核心,其目标必须与企业发展战略目标相一致,与市场变化相吻合,同社会发展紧密相连。财务管理目标是指企业进行财务活动所要达到的根本目的,是企业财务管理在一定环境和条件下所应达到的预期结果,决定企业财务管理的基本方向,是整个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世界经济向知识经济转化过程中,深刻影响着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各个方面,使得企业财务管理目标向高层次演化,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经历了“利润最大化”、“股东财富最大化”到“企业价值最大化”等演变。知识经济时代企业价值最大化的财务管理目标已经转向知识最大化,从过去以物质资本筹资为主转向以知识资本筹资为主,企业财务管理目标价值最大化与知识最大化并存,知识最大化的财务目标不排斥企业价值最大化,帮助企业更好地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与知识最大化相协调,达到企业内部和外部利益双兼顾,企业与社会融为一体,使得企业实现自身发展目标的同时,也能够实现社会责任目标,达到企业经营目标和社会发展目标的和谐统一。

三、财务管理内容创新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企业的生产方式和组织结构日益柔性化和科学化,不断提升企业财务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拓宽了财务管理的范围,改变了财务管理方式,丰富了财务管理内容,实现了财务管理创新。知识经济拓展了企业资产范围,资产结构更加全面,既有物质资产,也有知识资产,知识资产作为企业的重要资产,物质资产具有的地位相对下降,知识资产的地位持续上升,改变了企业的经营行为与财务管理方式。知识资产在企业中的比重越来越大,知识资产比物质资产更加重要。工业经济时期主要管理固定资本和货币资本,知识经济时代企业的资本结构更加全面,专利、商标和知识产权等知识资本逐渐成为企业重要的资本组成形式,物质资本和知识资本进行合理的配置,以寻求最佳的利用。实行财务成果分配方式的创新,工业经济时代主要是以有形资本投入来作为分配依据,知识经济时代知识资本与物质资本实行最佳组合,将物质资本与知识资本有机结合起来,改变了企业利润分配方式,知识资本作为生产要素参与企业利润分配,知识资本在企业生产经营与财务成果分配中的地位受到重视,成为决定企业财富分配的核心要素。

四、财务管理方式创新

知识经济时代也是信息时代,网络技术飞速发展,信息传递迅速快捷,企业交易活动和经营决策可在瞬间完成,信息成为市场经济活动的重要媒介,谁掌握了信息,谁就掌握的市场的主动权,企业经营活动范围变成“媒体空间”,财务管理向网络财务管理方式转变,财务管理控制活动贯穿于企业经营全过程,信息技术加速财务管理手段现代化进程,任何物理距离都将变成鼠标距离,财务工作办公由离线变为在线方式,财务信息传递电子化,财务管理的能力可以延伸到全球任何一个结点,极大地拓展和延伸了财务管理能力。财务管理运营模式从过去的局部管理、分散管理向远程处理和集中式管理转变,企业集团利用互联网,实现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动态化与实时化,企业生产运营与资金流动和信息传递协同进行,可以实现对下属部门实行各种数据的远程传送与处理、远程报账、远程查账、远程财务监控,实时监控企业的财务运行与资金安全,实现了财务信息动态实时显示和随时监控,随时掌握企业产品生产、销售和库存增减变化情况,使得经营管理与财务管理从静态走向动态,加快信息传递速度,加强了部门内部之间的沟通与协调,极大地提高了企业生产管理和财务管理效率,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增强了企业竞争力。

五、财务管理风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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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影响因素

2.1法律意识淡薄

护理人员对安全管理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错误认识,由于繁忙的护理工作,忽略了对安全管理的认识,护理人员对于安全隐患的判断与处理不够,缺少法律意识,不会用法律保护自己。

2.2环境因素

影响神经内科护理安全的环境因素主要有地面滑、床脚移动和病房扶栏三个方面。病房地面滑是引起病人摔伤的因素之一[3]。由于神经科病人存在肢体偏瘫、无力,在清扫地面后,如地面潮湿、过滑,病人行走易出现摔伤。为给病人创造舒适安全的治疗、休养环境,病房走廊的扶栏、浴室卫生间的扶栏安装很重要。尤其对于神经科病人,可以找到支撑点,防止摔伤、跌倒。

2.3用药与设备因素

由于医学技术的发展,新药与设备不断更新,神经科所用药物大部分为高渗性,对血管刺激性大,再加之病人年龄、血管因素,因此临床药物外渗静脉炎发生率很高。加之药物配伍、给药途径、设备使用不当等方面原因给病人造成不安全后果[4]。医疗设备本身的安全、患者的安全及操作者的安全。仪器设备的使用不当、故障、老化、种类不齐、性能不良、规格不配套或护理人员对仪器操作不熟练等问题,都可能给患者造成危害。使用中常见的危险因素是测值不准确;仪器设备消毒不彻底,也常成为神经内科患者的感染源[5]。

2.4人员与技术因素

护士评估患者的知识水平不只是看其文化程度,主要是评估其对自身疾病的了解程度,统计结果显示,不论文化程度高低,患者对自身疾病的了解和认知程度均属于缺乏之列,对疾病的发生发展规律、用药常识等缺乏了解,若卫生宣教不到位,很可能导致许多风险和纠纷的发生,例如进展性卒中的患者往往对住院以后病情还继续加重不理解。人员方面因素主要指由于护理人员素质或数量方面的原因不能保证满足工作基本要求而给病人造成的不安全影响或隐患;技术因素主要指由于护理人员技术水平低、经验不足或协作能力不强等原因对病人安全构成的威胁。特别是随着新技术、新项目大量引进与开发,护理工作中复杂程度高、技术要求高的内容日益增多,不仅对护理人员形成较大的工作压力,而且致护理工作中技术方面风险加大,影响护理安全。

2.5疾病因素

(1)偏瘫

神经科病人大多年老体弱,同时存在视力减退,神经疾病导致瘫痪、步态不稳、起立与迈步艰难等,常突发抽搐及晕厥。病人对病床高度不适应时易致坠床。

(2)感觉障碍

神经科病人存在感觉障碍的占大多数,病人对痛温觉感觉障碍,病人家属未掌握热水袋、局部热敷的温度及使用方法。如使用热水袋不当导致烫伤。病人长时间一个卧位,导致皮肤出现压疮等。

(3)抽搐

癫痫病人抽搐发作时,常发生舌咬伤、骨折、坠床等意外。抽搐间隙期病人疏于带牙套、置牙垫防护,如突发抽搐易致舌咬伤,按压肢体易致骨折等。

(4)精神异常

神经内科病人,发生大面积的额叶、颞叶等部位损害后,出现精神异常、躁动。肢体忽略病人,危险性增加,病人有自伤危险,出现他伤、自伤等。老年痴呆病人出现定向力、记忆力等缺失,如防护措施不到位,未做到24h连续看护,特别是外出进行辅助检查时,人员较杂,稍有疏忽容易走失。

(5)呼吸困难

神经肌肉疾病,如格林巴利综合征、重症肌无力、周围神经病变等,病变累及呼吸肌后即可出现呼吸困难、窒息等。神经系统多种疾病均可出现吞咽困难,咳嗽反射减弱,如进食呛咳引起食物误吸,鼻饲不当引起误吸,牙齿松动脱落导致窒息,痰液黏稠导致气道受阻。此类风险多易发生于吞咽障碍、需要鼻饲饮食的患者。

(6)感染

各种监测、诊疗技术的应用,使接受侵入性操作的患者医院感染率明显高于无侵入性操作的患者,其中机械通气患者相关性呼吸道感染者为85.0%,气管切开感染者为50.5%[6]。80%的医院内泌尿系统感染与导尿有关,且留置时间越长感染率越高[7]。病人住院期间有发生院内感染的风险。主要表现在神经内科护理人员工作量大,护士编制相对不足,护士整日忙于治疗和处理医嘱,长期超负荷工作,都是影响护理安全的因素。护理人员业务及技术水平与护理安全有一定关系。临床实践表明,护士的素质和能力与护理差错事故的发生往往有直接联系,近年由于低年资护士增多,导致技术操作熟练程度欠缺,经验不足,工作责任心不强,护理不到位等,极易产生各种外伤及护理差错事故的发生,给患者的安全构成威胁,特别是随着新的医疗技术大量引进与开展,对技术要求越来越高。护理管理者工作中预见性欠缺,基础质量工作监管不到位,给患者造成不安全的后果。护理人员卫生宣教不到位,护患沟通欠缺。卫生员工作监管不够,给患者造成不安全的后果。

二、安全策略

1、善抢救仪器的管理

制度,仪器设备专人管理,做好培训、考核、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等工作。每班检查,每周大检查,原则上不外借。配备一定量的零配件和必要的配置替换设备,以备应急。将仪器报警声音调至最低,工作人员的动作轻,治疗护理操作尽量集中进行,碰到抢救或特殊情况时,拉上床位之间的布帘,减少对患者的干扰和影响。

2、加强健康教育

加强健康教育,增进医患沟通要取得患者及家属的有力配合,需要通过加强健康教育,增进医患之间的沟通。为此,每月开1-2次的健康教育讲座,由责任护士着重讲解神经内科的基础知识,及诸如脑中风等病症的预防、治疗、预后、康复等知识,让家属明了患者的检查治疗情况、用药情况、医疗费用情况、预后及康复情况,使之更好地配合各项治疗、护理。在开展健康教育时,应同时将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告知患者及家属。如对于蛛网膜下腔出血的患者家属,应告知蛛网膜下腔出血病因大多是由动脉瘤或血管畸形造成的,在没有去除病因之前,排便过于用力、情绪激动都可能导致生命危险。

3、加强法律、法规的教育

护理风险与法律法规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护理人员法制观念淡薄而发生的护理缺陷或纠纷时有发生。因此,应该经常组织护理人员学习《医疗事故处理条理》、《医院护理管理条例》、《护理差错的分类及评定标准》、《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等与护理风险相关的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从职业道德和法律的高度规范护士的护理行为,聘请法律顾问为护士上法制课,增强护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护理人员的自律能力和守法的自觉性,在全面认识理解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制订的有关实施细则、规范[8]。提高安全意识,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科内制定安全日,责任班负责评估病人安全隐患,定期召开护理安全会议,对于其他科室和本科室出现的护理安全问题,进行组内讨论,制定整改措施。科内制定相关预案流程,相关规章制度,使护士知道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以及怎样做。在尊重和维护病人权益的同时,懂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4、加强感染控制

神经内科病人大多是年老体弱、吞咽困难、感觉障碍、肢体肌力差的病人。首先护理人员要做好入院宣教,入院当天向患者详细介绍住院环境、住院须知、呼叫系统使用方法。护士对患者进行全面护理评估,包括肌力、肌张力、视力、步态及步行时的平衡力,足部有无变形或痛楚等。根据评估所得到的结果进行健康宣教;3天内护士对患者进行疾病相关知识和注意事项的宣教,护士长及时进行健康教育知晓情况的检查,检查结果与护士工作考核挂勾。给患者加用床档保护,指导患者及家属活动时有人陪同,不穿拖鞋,以免摔伤、坠床等意外发生;使用热水袋时要指导使用温度及使用方法,以免烫伤;长期卧床要经常变换,以防出现压疮及坠积性肺炎;鼻饲时要将床头抬高,并保持床头抬高,鼻饲后30min尽量不给患者翻身,以防吸入性肺炎的发生。总之,掌握各种危险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病人安全的威胁。进入病区的所有人员戴口罩、戴鞋套,严格无菌技术操作原则,限制探视时间和人员进入。严格掌握侵入性诊疗手段的运用指征,加强各种导管的护理。合理应用抗生素,减少不合理的联合用药,从而延缓细菌产生耐药,提高临床治愈率[9]。做好环境的消毒,加强空气的清洁和消毒。患者转出后做好终末消毒,使用后的仪器、设备和各种管道应严格消毒,防止感染。

5、提高护理人员的整体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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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广告从业人员的素质现状

在西方国家广告业已成为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广告传播被西方社会公认为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从事该项工作的人员必须具有很高的素质,因此广告人受到普遍的尊敬,而且收入颇丰。与世界各国广告人的地位和声誉相比,中国的广告人还没有赢得应有的尊重和地位。造成中国广告人的整体美誉度不高的原因有很多,其中不能不承认的一点就是广告人的自身素质是重要原因之一。

1、综合素质不高与近年来广告公司猛增形成对比的是广告从业人员综合素质普遍较低。由于广告业的迅速发展需要大量的从业人员,使得进入广告业的门槛很低,一时间泥沙俱涌,鱼龙混杂,滥竽充数者不少。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广告公司很多都处在一种作坊式的运作状态,专业水准低、科技含量低;一些所谓的广告人,入行前没受过良好的教育,入行后又缺少专业、正规、长期的培训和教育,这样的广告人和广告业在社会经济文化中的位置是极不相称的。即使是一些大型的广告公司在人才素质上也明显地弱于跨国公司,而且随着跨国公司对本土人才日益强势的争夺,许多优秀人才流向跨国公司,这更加剧了人员素质的差距。

2、缺乏国际广告经验中国企业在走向国际市场的过程中所产生的国际广告运作的强烈需求,与中国广告人对国际广告运作经验的严重缺乏,这一矛盾在全球化的今天显得愈来愈突出。目前大部分广告公司所经营的都是“进口广告”而不是“出口广告”,换句话说,都是替外国厂商的商品在境内做广告,而很少替国内厂商在外国媒体上刊播广告。大多数广告公司不熟悉国际市场,对跨国企业经营活动所涉及到的国家和地区的风俗习惯、教育水平、、行为方式、价值观念等多种因素不甚了解,致使其很难帮助企业在国际市场上展开广告传播活动。同时,由于出口广告因文化、语言、地域等的差异,在沟通上难度大,周期相对较长,很多广告公司与广告人却因为急功近利,自我放弃客户、放弃职能。由此造成我国的出口广告多通过香港的局面。近些年,除了三九集团、海尔集团在美国和法国做过大广告牌之外,我国企业在海外很少有系统、大型的广告传播活动。同样,直到今天,本土广告公司在争取跨国客户方面也几乎乏善可陈。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跨国公司对各国社会文化因素的高敏感度与高知晓度,其对国际广告运作的经验要远远超过中国广告公司。

3、创新能力薄弱

尽管20余年来,广告人的创意、设计、制作水平和服务能力有了显著的提高,但是其专业水准的全面性、优质性,尤其是在被视为广告“生命”的创意上,跟境内的跨国公司与国外的广告公司都有明显差距。在20世纪80—90年代期间,我国广告人一边学习从国外引进的广告理论、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广告作业模式经营观念,一边进行本土广告的全面运作,在这一单向的传递过程中,如果说作为跟进者,模仿是不可避免的,创意的雷同也是可以原谅的话,那么在21世纪的今天,中国的广告人已经超越了以往那种对国际广告知识和经验的被动接受,具备了对所接受的信息进行创造性转化的能力,此时还在拾人牙慧,就变得不可理喻了。2003年的友芝友乳品广告无论是“健康”的主题,还是“牛奶胡子”的符号(表明牛奶的浓、稠、厚、好)与美国牛奶协会为促进国人的健康而号召人们多喝牛奶的“牛奶胡子”广告如出一辙,即使再怎么“英雄所见略同”,这样的生搬硬套发生在今天也是令人汗颜的。

过于盲目地崇拜西方广告理论和国际经典广告创意的心理,使我们的广告人总是俯首称臣于欧美广告,不是在自卑中生吞活剥欧美广告的创意,就是在创新能力的丧失中使自己的广告沦为欧美广告的注解。

4、漠视“游戏规则”每一个行业的运作都有自己的运行规律、规范与准则。广告业在长期的发展中建立了世界所公认的“游戏规则”,诸如同业间要互相尊重、公平竞争,对职责要敬业,对客户要忠诚等等,这些虽不像法律法规那么严明,但同样是广告人必须遵守的。跨国公司的广告人在进入中国广告市场后,几乎都经历了一个对同业漠视“游戏规则”的困惑、不平、无奈,最后疾声呼吁的过程。由于职业心态盲目浮躁,一些广告人行为草率、急功近利,缺乏基本的商业操守。有的广告人对客户缺乏应有的忠诚度,吃着这家的饭,盯着那家的碗,这与欧美广告人对客户的忠诚有着明显的区别。在欧美,跨国企业往往把全球广告业务委托给一家跨国广告公司,而这家广告公司也就不会客户对手的品牌。我们有的广告同行之间缺乏应有的尊重,互相拆台、恶性竞争。为了得到一项业务,一些广告人不是在策划、创意、设计与制作上下功夫,而是试图通过低价、依靠“关系”来拉广告。凡此种种既对客户不负责,又对行业不负责的行为亟待改变和制止。[page_break]二、全球化时代广告人的素质

中国广告进入全球化竞争时代之后,行业按全球竞争力标准重新洗牌,此时行业对广告人素质的要求是着眼于国际竞争的大舞台与跨文化传播的范畴来衡量与期待的,那么广告人必须具备怎样的素质才能应对挑战,适者生存呢?

1、文化视野上的国际化随着众多中国品牌走向国际与国际品牌抢滩中国,广告也将进入国际化运作阶段。国际广告是跨国界、跨文化的传播形式,它面临的不单是语言的转换问题,更是文化系统的转换,因此,国际市场向广告人的挑战首先是一种文化挑战。面向国际市场的广告人必须在文化视野上做到国际化,保持与世界文化同步,按国际化的广告理念为自己重新定位。

文化视野上的国际化首先指的是一种开放的文化心理。对所处的多元化环境有清醒的认识,尊重文化的多样性,相信每一种文化都有同样的价值,愿意接受和欣赏与自身文化不同的观念和见解,从而在文化心理上达到从自身文化到跨文化的演变。“重新创造一个超越我们原有文化条件界限”的文化心理结构,“在这一过程中,我们的身份在不知不觉中,从一个归属的或被指定的身份逐渐转变为一个创造的或采纳的身份——是一个在更高层面的融合中出现的跨文化品格”。①广告人由此从一个单一的文化人变成了一个多元文化人,能够既客观又主观地看待多元文化,并在多元文化间自由出入,“是进是退都不会引起任何明显的冲突……这不仅仅表现在知识层面上(认识、思维等),而且表现在情感层面(感觉、态度等)和行为层面上。”②除了这种文化心理上的宏大包容性、文化视野上的国际化,其次指的是对多元文化的实际了解与掌握。具体地说,广告人必须克服文化碍障,打破文化上的“自我参照系统”,不仅要了解本国文化,还要了解世界文化。广告人的心中要有一张世界文化地图,对世界各国的民族文化背景,对他们的价值观念、、道德规范、审美观念以及世代相传的风俗习惯都应了然于胸,对世界大集团文化要了然于胸,对消费者的种种文化需求了然于胸,从而全方位增强自己的文化适应能力,真正按市场所在地的文化背景去决定广告传播的内容、表现形式与传播途径。

2、知识结构的开放性企业在开拓国际市场的过程中,其运作层次不断提高,与之相随,企业对为之服务的广告人的服务水平和质量的要求也比以住任何时候都高。他们要求广告人的专业服务不再局限于广告设计、表现和传播等狭义的广告层面,而是希望还能解决国际市场调查、行销、公关、全球范围内的信息、情报等方面的问题,广告公司的职能部分意义替代了一些品牌顾问公司、行销公司、咨询公司的职能。如此全面的服务,只有复合型的“通”、“专”结合的广告人才才能胜任。

与此同时,广告业又是一个知识密集且更新换代频率最高的行业之一,如今国际广告传播的观念已根本不是一般人头脑中写写画画的模式,而涉及到更多相关专业领域的知识,诸如社会学、文化学、民族学、心理学、文学、语言学、符号学、信息科学、国际关系学、国际政治、经济、法律、宗教、跨文化传播、国际市场营销、外语等等,广告专业知识与它的相关学科知识共同构成了广告人的知识结构。这种知识结构呈现出跨学科、跨专业的开放性,以及多层次、多系列、由博到专的特点,它反映的是广告人应该具有的深厚的人文背景、宽广的知识面和较高的学识修养。

3、跨文化传播技能的掌握

文化视野上的国际化与开放的知识结构为跨文化交流创造了意识与认知上的先决条件,而对现代传播技能的掌握则是跨文化交流时技术与能力的保障。新世纪知识经济下的广告业,是一种服务性的高新技术产业,它集新媒体、新设备、新材料、新技术于一体。广告要奏效,要给人美的享受,当然离不开创意设计水平,但高技术含量的广告操作需要掌握和运用专门技术的广告人;同时,“生活的流动性,不断增多的文化交流,全球化市场以及具有多元文化的组织和劳动力的出现……这些都要求我们掌握适应多元文化社会和地球村生活的传播技能。”③这种跨文化的传播技能主要由两方面构成,即运用现代传播技术的能力和跨文化沟通的能力。

在广告业发展过程中,作为“技术密集型”行业,现代广告从来都没离开过现代科学技术的支持。现代传播技术的发展,不断促进着广告制作水平的提高和广告传播形态的改变。IT设备和技术极大地解放了广告的“生产力”,使广告人告别了传统的水彩和画板,有了更广阔的创作和创新空间。苹果机、数码相机、扫描仪、全新打印机、电子喷绘机、PHOTSHOP、FREEHAND等被广泛使用,对计算机技术的追求成为广告行业技术进步的焦点。新兴的广告材料如新型的纸张、户外灯箱材料、户外发光材料等以前未有的速度投入使用。在一些综合性的跨国广告公司,创意部拥有最新的“苹果”系统,公司内部及与客户的沟通已全面电子化,有的正建立TBWA全球联机的交换网络平台、数码视像会议系统;本土广告公司也同样不断加大投入,更新与升级系统设备。先进的设备、技术必须有高素质的人操作才能出好作品,专业技能的强化和提高对广告人而言已无法回避。

如果说现代传播技术是跨文化传播的技术要素,那么跨文化沟通能力则是跨文化传播的行为要素,它具体指在跨文化交流中进行有效和适当行为的能力。广告是沟通,是信息沟通,也是情感沟通;广告是说服,是对客户的说服,也是对消费者的说服。不懂得沟通、劝说的人,很难想象能把别人说服。开发客户,与客户为某一创意达成共识,需要充分的沟通;塑造一个品牌,使品牌在消费者心中建立一定地位,也需要充分的沟通,在一个广告团队里,互相要交往、协作和配合,同样需要充分的沟通。无论是哪个层面的沟通,只要发生在两种文化之间就都是跨文化沟通。广告人应该是沟通大师。比任何人都知道如何按市场所在地的文化背景去决定自己的广告信息、诉求方式与传播途径,从而使广告实现文化上的共享,“能够理解对方和被对方所理解是成功的跨文化行为的核心”。④

值得一提的是跨文化沟通的过程在实际运作的层面其实主要是语言(言语和非语言)的过程,因此尽管跨文化沟通能力不仅仅是语言沟通能力,但由于跨文化沟通的主要障碍与成功的必要元素是语言,因此语言能力的确是不容忽视的。在国际跨文化交流中,随着英语的广泛传播与使用,它几乎已成为国际商业交流的共同语言。作为跨文化交流的工具,语言能力是必须具备的。

4、良好的职业道德广告是一个需要口碑的行业。作为以塑造产品(品牌)形象或企业形象为己任的行业,广告人自身的形象和广告行业的形象自然会成为社会公众关注的中心,人们对广告的评价直接牵涉到对广告人的评判。而一旦人们的视线从广告转向广告人,那么在某种意义上这种评判的核心主要是对广告人职业道德素质的评判。一个伟大的广告人首先是一个伟大的人,因此“先学会做人,再去做广告”已经成为广告人必须遵循的一句“名训”,无论是大卫·奥格威、威廉·伯恩巴克这样的一代大师,还是普通的广告人都以此作为行动的指南。当伯恩巴克的DDB广告公司开张时,他向外界郑重宣布,绝不接受任何香烟厂商的广告,因为他的公司如果为任何品牌的香烟作了广告,就必须对人类的健康负责,这个责任负不起,所以这笔钱不能赚。

篇12

食品安全是食品的扩展概念,可以表述为:食品(食物)的种植、养殖、加工、包装、贮藏、运输、销售、消费等活动符合国家强制标准和要求,不存在可能损害或威胁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以导致消费者病亡或者危及消费者及其后代的隐患。该概念表明,食品安全既包括生产安全,也包括经营安全;既包括结果安全,也包括过程安全;既包括现实安全,也包括未来安全。

二,从企业经营者角度审视食品安全伦理失范的原因

不良食品生产和经营者漠视公众生命健康权的行为,其直接后果就是在公众和社会面前表现出诚信的缺失。众多食品安全事件体现了当今市场上企业诚信和商业道德的严重缺失。消费者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绝对支撑,若说诚信是企业的生命,那么消费者群体就是诚信存在的土壤。

在企业伦理范畴内,食品安全的困境表现为企业诚信与经济利益之间的矛盾。在企业间合作关系中,物品关系、经济关系是随时发生的。在这个复杂的链条中,所产生的合作关系和发生的问题能否顺利解决,取决于企业的诚信和伦理道德。而许多企业逐渐专注于自己的领域而忽略其他合作伙伴的利益,久而久之,所有企业都各自为营,把道德缺失的后果放到了消费者身上。食品企业伦理的缺乏是所有企业中后果最为严重的一个,因此,加强食品企业道德建设,杜绝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是企业伦理当下的迫切要求。

价值理性在人的活动中表现为价值主体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相统一的行为取向。价值理性是主体在观念中对未来价值实践活动的目标、方法、手段、结果所做的超前设计和筹划。在价值理性的视野中,人是终极目的,人是各种努力的终极关怀。一切都要以满足人的合理性需要为目的,一切地努力都是为维护、发展、实现人的各种利益,都是为了维护人的尊严,提升人的价值,凸现人存在的意义,都是为了促进人更好地生存、发展和完善,最终达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

三,践行食品生产与经营中的经济伦理规范

食品安全的维护亦需要道德理论作为指导,再完善的法律和再严格的安全监管也会有纰漏。要从源头上预防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必须从思想上建构食品安全的伦理防线。康德“人是目的”的命题,从存在论的角度指出人类一切的思想和行为都是为了追求人的幸福,人本身即是目的。故人类所创造出的物质财富、艺术、食品安全视角下的职业道德、科学技术、教育乃至国家、政府最终都是作为手段而存在。人是最高价值,所以必须尊重生命。不仅是作为存在者的个人的生命,而且是作为存在意义上的整个人类的生存。功利主义主张,当不同的价值发生冲突、不同人的利益相互矛盾时,通过计算价值、权衡利害,取向于那种能使最大多数人获得最大幸福的抉择。故功利主义在进行价值比较时赋予了生命以最高价值。生产食品的最终目的,不仅是要实现生产者自身的利益,更重要的是要满足社会人群对食品的需要,在达到人们对自我内在价值实现的基础上,充分实现人的外在价值。尊重生命原则是生命伦理学的核心和灵魂,是指要维护尊重人的价值和尊严。

然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金钱和利益居于至高的地位,哈佛大学哲学教授迈克尔・桑德尔的演讲“金钱不能买什么”从金钱的无所不能中亦揭示出企业利润与企业家良心的矛盾所在。因为有10元钱一个拥抱,100元一个普通挂号,加200元一张火车下铺,所以我们可以孤单却不需要朋友,可以心安理得地花钱“雇”人排队。奶制品从3元250毫升到3元180毫升,企业利润仍在上涨或维持,消费者消费的金额也没有增加,然而,孩子们每天需要的营养却在缩水。金钱看似是万能的,然而我们已经无法用可以承受的价格买到健康、安全的食品,假种子、农药残留、转基因,可是我们还是很期待,纳米技术的普及、非转基因食品的普及以及深山中圈养着的牛、羊的长成。我们用高科技、高成本来试图保障我们的食品安全,我们呼唤政府对质量的监管,期待法律、法规对违法经营者的惩处,我们忘却的却是一种最基本、零成本的,作为一名经营者的责任心与良心。食品安全事件,本质上是生产者和经营者丧失了起码的社会公德,践踏了起码的良心底线,蹂踊了“尊重生命珍惜生命”的理念,不管不顾消费者的生命健康。

不断发生的食品安全危机事件,从反面说明有些企业本身道德的沦丧、道德血液的流失,从而陷入了极端狭隘的功利主义。这种利己主义更加露骨地强调私利的至上性,甚至不惜损害他人的利益和大众利益。在食品安全问题上,把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当作牟取暴利的牺牲,是对生命的挑衅,是对“义”的极端蔑视和对“利”的不择手段的追求。在当下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中,更要注重“义利兼顾”,企业在营利的同时,要考虑该盈利行为是否符合消费者的利益,是否符合社会整体利益以及长远利益。企业正确的价值目标应该是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在当代社会迅速发展的需求下,企业把追求经济利益放在首位似乎是合乎情理的。但是,在企业已有一定的经济基础上,科学、合理地追求经济利益,并把实现社会责任作为自己的目标,这是企业,尤其是关乎人类生命健康的食品企业作为社会的分子和实现更长远的经济利益所应该遵循的原则。

篇13

1.2方法

1.2.1完善护理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按照新三级甲等标准,建立由院长、护理部主任、护士长、各职能科室正主任组成的护理质量安全管理委员会,各临床科室设立护理安全管理小组,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于护理部,配备3名专职人员(副主任1名)负责全院护理安全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反馈、整改、督查与追踪工作。实施护理部-总(科)护士长-病区护士长三级质量控制和护士自我控制的护理安全管理体系,遵循PD-CA循环程序开展集团医院的护理质量控制,促进质量持续改进。

1.2.2完善护理质量标准及工作流程

护理工作流程应以最短的时间、最小的范围、最有效的措施,减少护理安全隐患对医院、患者及护士造成的伤害。集团护理部对全院护理缺陷进行原因分析,将差错原因看作质量持续改进要点及护理风险预警项目。护理部针对因护理质量标准及护理流程等方面的缺陷而造成的护理差错事故,按照新三级甲等标准及重庆市规范,结合本院实际修订的集团医院统一的护理质量标准,进一步完善了重点环节标准化工作流程。

1.2.3排查安全隐患,制订预警控制方案

护理安全管理委员每月定期进行护理安全评估,按科室、岗位仔细评估护理工作各方面的安全漏洞和隐患,对评估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反馈给临床科室落实整改,将实施整改后仍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确定为对护理安全具有警戒或防范意义的预警信号,并针对每一个预警信号制订出预警控制方案下发相关科室。

1.2.4分级实施护理安全巡查与安全信息网络直报及反馈机制

由护理部制订电子版的护理安全信息周报表,该表包括护理核心制度的执行、技术操作规范、设施与设备管理、药品管理、病区环境、投诉与纠纷、医疗费用等项目。按照周报表项目分级实施护理安全巡查、安全信息网络直报及反馈机制。(1)临床一线护士:每班进行岗位隐患巡查,发现隐患立即列出相关护理安全预警内容,及时落实整改,并以书面形式交班,对各班护士进行预警;(2)临床护士长:每天对本科室进行安全巡查,及时处理安全隐患,将巡查结果每周上报护理部,对本科室不能解决的问题则列出预警内容以书面形式上报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解决;(3)总(科)护士长:每周对分管区域进行安全巡查1次,指导并协助临床科室解除安全隐患,并追踪整改效果,每月将本片区巡查结果上报护理部;(4)护理部:每月对全院护理单元进行护理安全巡查1次,并将本月全院上报的安全信息进行归纳分析,按安全隐患的性质、级别启动安全预警机制,进行安全防范部署。

1.2.5实施患者风险预警评估,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按新三级甲等标准对患者实施风险预警评估,患者入院时立即给予入院评估(含生理、心理)、疼痛评估、跌倒/坠床及压疮、管道滑脱危险因子评估等。患者住院期间护士会根据其用药及病情变化对上述危险因子实施动态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有针对性地制订并实施风险预警方案,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1.2.6完善设施设备,打造安全环境

在医院建筑设计中全方位体现安全理念,病区地面全部安装防滑地板,墙面安装有扶手,配备有多功能双侧床栏的病床,病区厕所、盥洗间铺设防滑垫并安装防护窗,电梯及楼道安排保安人员保护患者行走的安全,医院的各种服务设施均贴有醒目的标识及使用说明,为行动不便的患者配备了手推车、轮椅、徒手电梯等。医院在硬件配备上处处体现了保障患者安全的人文服务理念,力图营造以患者为中心的安全疗养环境。

1.2.7实施护理人力资源的弹性调配

人力资源管理缺陷也可构成护理安全隐患,属于安全预警范畴。合理排班,实行弹性排班制、层级管理制、新老护士搭配制,以减轻超负荷工作状态、减少职业倦怠、提高护理质量,使患者安全系数增加。护理部以新三级甲等标准为依据制订了各病区护士配备原则和紧急状态下护理人力资源调配预案,并根据各病区实际床位使用率、患者护理等级比例、工作量进行人力资源弹性调配,做到合理、灵活、高效,以达到人力资源利用的合理性和均衡性。

1.2.8落实安全警示教育,提升护士风险防范意识

实施科室、片区及护理部三级护理安全警示教育。科室护士长每周五组织召开安全教育会,对本周安全问题进行总结分析,提出下一步安全预警内容,布置整改方案;总(科)护士长每月组织分院(片区)安全警示教育会,对分院(片区)存在的安全预警问题进行分析点评,提出管理对策,并部署安全预警控制方案;护理部每季度召开全院护理缺陷总结暨安全警示教育会议,对季度护理缺陷的性质、类别、发生率等进行系统讲评,对护理不良事件典型案例进行原因分析,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预警方案,下发临床科室落实整改。通过分级安全警示教育,以警醒全体护理人员吸取教训,做到警钟长鸣,提升护理风险防范意识。

1.2.9评价方法

将2011年(实施前)与2012年(实施后)护理缺陷发生率及上报率、护理质量及患者满意度进行比较。护理缺陷包括警告事件、意外事件、不良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隐患事件5项内容,每周上报统计1次;护理质量包括基础护理、特级和一级护理、优质护理、护理文书、病区管理、急救物品、消毒隔离7项内容,使用本院统一的护理质量评价标准,每月检查1次;患者满意度包括对服务技能、服务礼仪、人文关怀、生活照护、心理支持、安全保障、健康指导的满意度及对护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8项内容,使用本院统一的患者满意度调查表,每季度调查1次。护理质量及患者满意度以分值表示,护理缺陷发生率及上报率以百分率表示。

1.3统计学处理

采用SPSS19.0统计软件进行分析,计量资料符合正态分布、方差齐的数据用x±s表示,组间比较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以率表示,组间比较采用χ2检验,检验水准α=0.05,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护理缺陷

护理安全预警机制实施后较实施前护理缺陷发生率明显下降,上报率显著提升。

2.2护理质量

护理安全预警机制实施后较实施前护理质量评分全面提升。

2.3患者满意度

护理安全预警机制实施后患者满意度得到明显提高。护理安全预警机制实施前后者满意度分别为(91.72±3.27)分、(97.64±2.36)分,两者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

3结论

识别护理风险是确保护理安全的前提,护理风险始终存在于操作、处置、配合抢救等环节中,作为管理者应不断发现护理安全的薄弱环节,评估风险管理的重点,识别并确定现存的和潜在的护理风险,制订护理风险管理计划和护理风险防范等措施。现代护理安全管理强调实施前瞻性管理和全程动态管理,这对降低护理缺陷发生率、提高临床护理质量和节约卫生资源具有重要意义,也体现了护理质量管理预防为主的原则。近年来,如何保证患者安全已受到世界卫生组织和各国的广泛关注,美国医疗机构评鉴联合会(JCAHO)在促进患者安全方面有更具体明确的做法。我国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已将护理安全管理列为独立评审标准。如何在集团化医院中同质化实施新三级甲等安全管理标准,最大程度地减轻损失,是医院护理安全管理的最终目标。

3.1健全的管理体制是保障集团化医院护理安全的关键

管理体制不健全、规章制度不完善、管理监督不得力等影响护理安全的组织管理因素,是对患者安全的最大威胁。护理风险管理是一项长期、持续工作,需不断更新、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只有建立完善护理安全管理体系,才能有效地防范不良事件的发生,提高护理质量、患者和护理人员的服务满意度。本院按照新三级甲等标准,进一步完善了护理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强化了各级安全管理职能,实现了分级护理安全预警的管理体系,切实发挥了个人护理风险预控的主观能动性,从而达到了规避风险的目的,与传统方法比较,护理缺陷的发生率显著下降(P<0.01)。

3.2无惩罚性护理不良事件报告机制在集团化医院标准化的实施,可提升护理安全的预警作用

无惩罚性护理不良事件呈报机制的标准化实施,有利于消除护理人员抵触情绪,体现了管理者和被管理者的和谐一致,增强了护理人员参与安全管理的责任心与主动性;使护理人员在缺陷发生时均能以积极、轻松的心态应对,自觉分析护理程序中发生安全事件的原因,并对系统和流程提出改进意见,变被动管理为主动参与,能尽早发现隐患苗头并及时报告与处理。与传统方法比较,全院护理缺陷发生率显著降低、上报率显著上升(P<0.01),表明无惩罚性护理不良事件呈报机制的标准化实施,可实现集团化医院护理安全管理质量的同质化提升,有效控制护理风险的发生,使安全关口前移,起到安全预警的作用。

3.3护理安全信息网络直报系统及反馈机制的建立与实施,可实现护理风险的前馈性控制

集团化医院护理安全信息网络中心的建立使总院护理部及相关职能科室能及时收到全院各护理单元的安全信息,在第一时间给予归纳、分析与处理,并迅速提出预警项目与控制方案反馈给相关科室实施。同时,对预警控制方案的实施进行追踪评价,在风险可能发生前及时采取前瞻性预警干预,实现了护理风险的前馈性控制,与传统书面护理不良事件报告方法比较,上报率显著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