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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消防安全论文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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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消防安全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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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消防宣传的主要方法

(一)发挥多样化消防宣传,全面推进消防宣传社会化进程

为切实发挥宣传工作的作用,更好地配合冬季防火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在冬季防火宣传工作方面,注重积极发挥普通宣传模式的作用,采用一些群众容易接受,成本低,方法机动灵活的方法,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向群众解答消防安全方面的疑问,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同时,组织官兵向群众免费发放消防安全宣传资料,免费向群众提供消防安全技术服务,解答难题。

(二)发挥消防站宣传主阵地作用

消防站作为消防宣传主阵地,有其技术优势和消防安全知识的全面性。为避免消防站开放流于形式,充分发挥消防站的作用和优势,保证每月一次的消防站开放取得实效,须制定详细的消防站开放实施方案,从开放时间、邀请对象、开放内容等方面都要进行全面的规定和明确,并主动上门,提前与辖区学校、社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等联系,保证人员的落实。同时,要求各大队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确保效果。

(三)充分利用媒介宣传消防知识

为了让广大市民更多地了解消防工作,积极与市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体联系,建立联系制度,大量刊登部队建设、灭火抢险、防火监督等主要内容的消息、通讯,向社会宣传消防知识。同时,设立消防专栏,定期为支队刊登、播放消防安全知识和有关灭火抢险救援等方面的典型案例,宣扬官兵新形象,打造舆论声势。此外,要充分发挥媒介的前沿阵地作用和社会舆论监督作用。

二、消防宣传在消防工作中应发挥的主要作用

(一)消防宣传在消防工作中的规范作用

强化消防宣传工作,要把规范发展作为消防宣传工作的第一要务,努力提高消防宣传水平。这要求消防宣传工作形成一整套制度规范,制定严密的消防宣传制度和长效的发展机制。消防工作,尤其是消防监督执法工作法律性、政策性强,消防部队宣传工作也要遵循一定的规则、纪律。要建立健全消防宣传工作各项制度,使消防宣传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轨道。在实际工作中,要用科学的理念和方法对宣传工作进行规范化的计划和安排。我们必须站在新的历史高度来认识,强化消防宣传在消防建设中的作用。我们一定要毫不动摇地坚持以消防宣传推动消防工作的指导方针,加强和改进我们的宣传工作,提高其在消防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

(二)落实消防宣传、推进消防工作步伐

首先,消防宣传工作必须坚持团结鼓劲和正面宣传的方针,在围绕消防部队中心工作、服务现实斗争和宣传树立典型上下功夫。重点突出正面宣传,大力宣传消防工作取得的丰硕成果,弘扬消防队伍的主流,讴歌消防战线上的英雄模范,对具有鲜明时代特征、深受群众拥护和爱戴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典型,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其次,确保消防宣传工作的真实性,效应性。对需要宣传的内容和材料,必须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潜在的社会影响,由相关部门和领导严格审核批准,并对消防宣传工作实行监督,确保宣传落实到位,形成有关责任机制,保证宣传效果。最后,要加大消防宣传考评力度。建立相应的消防宣传激励机制,将消防宣传工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考评体系,使做好宣传工作的观念深入人心,树立相关的责任意识,充分调动广大官兵的积极性,创造性,形成一种人人参与,人人宣传的工作氛围。

三、消防宣传在消防工作中的教育辅助作用

(一)对广大人民群众的消防宣传教育作用

要真正做到消防工作的群防群治,须从宣传教育入手。只有让每一个社区居民都掌握了消防安全的基本常识,群防群治才不会成为一句空话。因此要把消防宣传教育作为消防工作的一项主项工作来抓,采取各种形式进行宣传。如在社区内设立大型消防宣传栏,路边设立消防宣传标语,创造人人学习消防,人人重视消防的良好氛围;设立消防文化广场,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文艺活动;散发消防安全宣传单、手册,让群众能随时随地学习消防知识;组建消防学校,培养消防工作骨干,普及消防安全基本知识等。从而在整体上提高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

(二)消防宣传在消防工作中的辅助作用

在进行广泛消防宣传的同时,要求充分发挥群众性的自防自救意识,做好火灾的预防和初起火灾的扑救工作。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社区消防工作小组要对辖区内的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居民住宅楼组织定期的防火检查,社区的治安巡查人员要进行每日巡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登记及时整改。要将部分处罚权下放到派出所,对一些较小的消防违章案件,由派出所直接进行处罚。消防宣传作为消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利用各种宣传方法、方法不断宣传消防安全、消防意识、消防知识,使群众对于消防工作有了一定的认知,使消防工作得以顺利有序展开,在很大程度上对消防工作起到了辅助作用。

(三)消防宣传的舆论作用

为了进一步发挥宣传的作用,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消防工作和新闻宣传报道更紧密地结合起来,从而为形成全社会关注消防工作的舆论氛围;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全面提高宣传报道的吸引力、感召力和战斗力,把消防部门的声音及时传送到千家万户:要努力培养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消防宣传报道队伍,自觉投身于“三基”工程建设的实际中去,加大消防宣传在消防工作中的力度,促进消防工作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事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篇2

近年来,全州消防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和进步,全州经济发展驶入快车道,经济发展方式和经济结构发生了改变,经济社会的发展,使得消防安全需求日益增长与消除安全保障能力滞后的矛盾日益突出。为此,大力构筑藏区“防火墙”工程不仅是适应新时期消防工作需要,同时也是保持火灾形势稳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治本之策。为此,本文将针对甘孜藏区消防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探讨如何构筑藏区“防火墙”工程。

一、构筑藏区“防火墙”工程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消防安全认识不到位、群众防火意识淡薄

一方面消防宣传不到位,宣传面窄,宣传形式单一,仅局限于城区宣传和文字性宣传。甘孜州群众受教育程度低,人口整体素质不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特别是农牧区群众大部分不识汉文,看不懂消防宣传资料。加之生活和交通闭塞,使得农牧区群众对于火灾的危害认识不足,对身边的火灾隐患熟视无睹,普遍缺乏基本的消防安全常识,生产、生活中随意用火的现象十分突出。另一方面为了发展经济和招商引资,政府将开发商视为“嘉宾”,对所提要求满口答应。部分领导亲自打招呼,强调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忽视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具体表现在:一是认识不高。一些地方和部门受狭隘的地方保护主义思想影响,对火灾隐患的危害性认识不足,治理不力;二是利益驱动。漠视消防安全,以减少消防安全投入为手段,以冒险经营的行为来获取短期的经济效益;三是安全意识不强。公民素质不高,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对应当配置的消防设施器材不主动配置,不定期检查维护保养。

(二)经济发展滞后,农牧区消防基础设施薄弱

全国藏区均属于高海拔贫寒落后地区,以甘孜藏族自治州为例,18个县均属国家确定的边远高原艰苦地区,其中有5个国家级贫困县,5个省级贫困县,石渠、色达、新龙等近10个县年财政收入不足一千万元,全州年财政收入才十亿,属典型的“老、少、边、穷”地区。政府工作人员的工资绝大部分依靠国家行政划拨,加之全州广大农牧区地处高寒地区,远离城镇,交通极为不便,日常消防工作多靠自防自救。近年来,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农牧区火灾也日益增多,因此加强农村、牧区自防自救能力尤为迫切。然而,由于经济发展的严重滞后和藏区的特殊性,农牧区的建筑多为木结构,防火条件差,消防基础设施缺乏,火灾扑救力量薄弱,一旦发生火灾扑救困难,极易酿成大火,因火致贫返贫。

(三)寺庙宗教场所分布广,火灾隐患大

维护社会稳定是藏区工作的首要任务,而藏区的稳定一半系于寺庙宗教场所。甘孜境内有大小寺庙535座,由于寺庙建筑的修建年代较早,大多数寺庙建寺历史在百年以上。且建筑结构大多为土木、石木结构,其梁、柱、天花板、屋架、地面、隔墙等主要构件都是木材料,且基本未经过防火处理,耐火等级非常低,加之寺庙内有大量的酥油灯、唐卡、经幡、幔帐、哈达等易燃可燃物,特别是甘孜州的寺庙大都地处高寒地区,寺庙内备有大量取暖的木材,增加了火灾的危险性,加速了火势蔓延,给火灾扑救工作带来很大难度。加之由于宗教活动场所的特殊性,各种建筑物相互毗邻,既无防火墙,又无防火间距,一旦失火,火势会迅速蔓延,易形成“火烧连营”,造成大面积燃烧。有些宗教场所与民房、公共建筑紧密相连。如德格的印经院位于县城中间,如遇火灾,民房与寺庙之间会相互蔓延。即便是小寺庙,易燃物品堆积集中,在一定程度上也存在着火灾隐患。

二、构筑藏区“防火墙”工程具体措施

(一)以消防宣传为载体,全面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一是结合藏区火灾的规律和特点,以安全生产月、“119消防日”系列宣传活动等为契机,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类新闻媒体,迅速在全州掀起声势浩大的消防宣传攻势。采取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标语、播放音响资料等多种形式,提高宣传的深度和广度,把消防宣传向寺庙、学校、企业、家庭、农村牧区延伸,多渠道地宣传消防法规和防火灭火知识,提高广大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增强自防自救能力;二是创新思路,贴近群众,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农村牧区消防宣传活动;强化农牧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使广大村民群众了解和掌握家庭防火基本知识,懂得家庭初起火灾处置的基本方法;三是结合宗教特点,把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灭火基本知识带进寺庙,用藏汉“双语”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僧尼遵守消防法规的自觉性。同时,定期组织开展寺庙志愿消防组织的灭火演练,不断增强自防自救的能力。四是加强派出所宣传力度,目前全州消防监督人员少,消防宣传工作不扎实,而大多数乡镇均设有派出所,覆盖面广,将消防宣传纳入派出所日常工作范畴,能更有利于消防宣传。

(二)统筹谋划,夯实消防基础建设

“十一五”期间, 甘孜州的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但由于多年形成的历史包袱,全社会整体防范火灾的能力还比较低。2011年作为甘孜州“十二五”期间消防工作发展规划的起步之年。应当紧紧围绕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议精神,紧抓历史机遇,积极争取中央藏区经济发展支持,加大消防投入力度,全面加强全州消防基础建设,同时提请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将消防经费、公共消防设施和装备建设、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发展、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纳入政府任期工作目标,健全消防工作考核评价体系,推动政府落实消防安全领导和管理责任,完善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做到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部门联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工作责任到位、管理措施到位,将“防火墙”工程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新农村建设和牧民安居工程的重要内容,为藏区稳定、团结、繁荣保驾护航。

(三)以点带面,全面提升农牧区自防自救能力

甘孜农牧区房屋普遍都存在建筑耐火等级低,堆放易燃可燃物多,用火、用电、电气不规范等消防安全隐患。构筑藏区“防火墙”工程,抓好农牧区消防工作是重要任务之一。当前甘孜州牧民定居行动计划正在实施,全州计划修建825个牧民定居点,将有32万多人入住,做好牧民定居点消防工作是关系到整个农牧区消防安全稳定的大事。甘孜州借助创建牧民定居消防示范点工作,大力实施办法“1221”工程(即每个示范点至少配置1台手抬机动泵、1个消防水池、200米水带、2支水枪、1具灭火器),以点带面,实现辐射带动整个农牧区消防安全工作,逐步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完善农牧区消防管理制度,配齐配全消防器材装备。积极依托当地派出所、干部群众、治保联防等组建志愿消防队,定期开展消防演练,推动整个甘孜州农牧区消防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上新台阶,不断提高农牧区自防自救能力。

(四)不留漏洞,全力做好寺庙火灾防控工作

立足于维护藏区稳定的高度,建立健全寺庙内部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防火措施,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成立专门的消防组织机构,建立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负责寺庙日常消防安全监督管理,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针对宗教祭祀活动,规定点酥油灯、烧香、烧纸、动用明火区域,并实施惩罚制度。在僧舍内严禁存放易燃物品,严格火源管理,做到人走火灭、电断。用电应当遵守有关规范,不得私拉乱接,不得使用大功率照明灯具和用电设备,将电气线路进行穿管敷设,对陈旧老化的线路立即进行更换、改造。配置必要的灭火器、消防沙、水桶等设施,设置供水管网的寺庙应安装消火栓给水管网,没有市镇给水的寺庙应修建消防水池、配置消防手抬泵等设施,尤其是对一些价值高,影响大的大、中型寺庙还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以提高寺庙火灾的预警和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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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当前建设服务型消防的现状和问题

2.1建设服务型消防已经得到广泛的实践。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随着个体、私营、股份等多种经济组织形式的出现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来自社会经济、生产、生活等各方面的消防安全需求与日俱增,有力地推动了服务型消防的建设与发展。

1)消防安全服务的形式和手段多样化。不仅政府将全社会消防工作的责任和义务以法律、法规的形式予以明确,各级政府、各类社会团体和法人组织结合自身消防安全需要,以ISO9000-18000等国际标准认证、HQE认证等形式,将消防安全管理纳入生产、经营等经常性管理之中,在石油化工、城市管理、劳动密集型行业等实行了消防安全目标管理手段、项目规划控制手段、许可审批手段,特别是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施行后,将抢险救援纳入消防部队重要职责,有效扩展了消防安全服务的领域和范围。

2)各级消防部门普遍将服务寓于管理和执法当中,采取了警务公开、网上申报、窗口服务、现场办公、特事特办、简化程序、缩短时间、提前介入、帮助协调等方法,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团体和组织的消防安全需要,并为达成这些需要,提供尽可能的便利。国务院先后两次取消十项非必需的消防行政审批项目后,各地也分别取消了大量不方便群众办事和阻碍生产效率的地主性规定。借助每年的全国119消防宣传日和各地具有地方特色的消防安全反思日等活动,集中性的消防宣传与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深入学校、乡村、工厂和社区,满足了广大群众对消防知识的渴求。

3)消防安全服务体系初步建立。目前火灾财产保险、消防产品质量检测、消防工程建设、施工、装饰装修队伍等中介服务组织和体系已初步建立,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火灾损失估算、消防安全评估和咨询等服务组织亦在各地有了不同程度的发展。虽然这些体系发育尚不健全,但其发展方向体现了服务型消防旺盛的生命力。

2.2建设服务型消防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

1)服务型消防理念尚未得到深入的理解和牢固的树立。受计划经济时期保姆式管制型消防的体制性、机制性的不良影响,公仆式服务型消防理念的深入和普及程度还不能适应当前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服务型消防就是方便群众办事的简单化思维、服务型消防就是变暗箱操作为阳光作业的形式化做法,在一些领导干部和职能部门的具体运作中还较为普遍。

2)服务型消防的体制性、机制尚未完全破除。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的消防安全需求是多样性的,为满足这些需求而提供服务的主体必然相应地是多样性的。然而,由于政府管理体制改革的相对滞后,造成产生这些服务主体的体制性、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如对消防产品质量评价的非唯一性要求评价机构的非唯一性,在目前国家公安部的规定下就无法实现;再如因整改火灾隐患而产生的资金需求,由于没有贷款方的利益机制,目前尚无任何一家保险可融资机构愿意涉足这一领域;还如全社会对消防安全专业人才的需求,因没有建立反映类似需求变化的信息机制的人才交流市场,使各类学校和劳动培训机构不可能主动开展业务这方面的服务工作。

3)服务型消防的保障条件受到区域性经济发展的限制。这个问题在经济落后省份或经济欠发达省份或地区尤为突出。由于地方财政的恩格尔系数偏大,地方财政基本上是“吃饭的”财政,无力在公共消防设施建立、灭火救援装备改善及城镇消防规划、老城区改造等方面投入,造成公安消防部队在提供紧急救援救助等公共消防安全服务方面无能为力,对部队和政府的形象产生了不良影响。

3建设服务型消防的主要内涵

3.1服务型消防的基本概念。政府为解决社会公共消防安全问题,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通过组织工作动员全社会力量,提供的公共消防安全产品的全部劳动和服务。

在这一概念表述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服务型消防归根结底是全部公共消防安全劳动和服务;

2)它包括政府依法提供的,也包括政府组织社会力量提供的;

3)提供服务的主体不一定是政府,它可以是政府组织或动员的其它社会单位,如企业、学校、社团(非政府组织)、私人部门等。

3.2建设服务型消防的主要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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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古城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我国众多古城在消防安全管理上都存在着一些共性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七个方面:

(一)消防设施设备的配置和安装问题

古城内因旅游业的兴起,大多数家庭院落被改造成宾馆、餐馆,但与其配套的消防设施没有进行相应的改造,部分室内消防栓使用的是居民生活用水,未接入市政管网,导致消防用水流量不够、水压不足。城市建设中也未加强市政消防设施的配套工作,最大的问题是消防用水,市政消防供水和消火栓的配置安装问题得不到根本解决就无法有效保护木质建筑;部分城市对市政消防设施不能及时维护,设施蚀锈、损坏等现象严重,造成消防设施无法使用。

(二)建筑自身耐火等级和耐火性能问题

古城区内建筑多数为木质结构,室内采用木质材料搭建木阁楼及上下楼梯。随着历史的推移木质材料陈旧风干,有些腐蚀、腐烂。根据科学统计现代建筑的火灾荷载是20kg/m2,而木质建筑的火灾荷载是500kg/m2以上。按照现行消防规范,此类建筑耐火等级为四级,加之古建筑群体是相连建造,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处置不及时很容易引发火烧连营,后果不堪设想。

(三)监管主体和责任单位(人)自身管理问题

对于古城镇管理单位普遍存在责权不明确的问题,在古城居住的居民、经营商家、文物保护单位和景区景点的管理主体是不同的,但因管理单位较多,比如工商、文化旅游、公安、安监、街道办事处、城管等诸多部门在参与管理,这就造成对存在的消防隐患找不到具体负责的单位主体,单位之间相互推卸责任,使消防安全问题无法得到有效整改。

(四)火灾自防自救能力问题

古城的不少居民和商家大都抱着经济至上的思想,普遍存在消防法制意识不强的问题。近年来,虽然各地消防机构加大了社区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但没有做到入脑、入心,大部分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仍很淡薄,严重缺乏消防基本常识和火灾预防与自防自救能力。

(五)疏散条件和疏散能力问题

古城内因历史原因,街道普遍过长,而进入居民的巷道狭窄,一旦发生火灾,稍大型的消防装备无法携带进入,大大降低灭火效率,同时,也为疏散居民和物资带来极大的困难;随着旅游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一些古城居民为依靠旅游资源增加收入,在古城城区内私搭乱建房屋,开设饭店、商铺,盲目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造成防火间距严重不足,消防通道不畅,给文物古建筑的消防安全工作带来了新的火灾隐患和问题。

(六)应急备用供电系统问题

古城镇建筑面积相对较宽广,城市街道狭窄,数量多,人员居住相对密集,商业经营较多,小商品相对存放量大,发生火灾后,城市供电断电,造成大面积停电,没有独立的应急备用供电系统造成火灾扑救、人员和物资疏散困难,容易造成火势蔓延,群死群伤的概率大大增加。

(七)新改扩建(修复)工程项目与国家技术规范冲突的问题

现代建筑和古建筑在设计理念和施工方式上都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古建筑往往相连建造,街道和间距相对狭小,与现代建筑设计规范有着很多矛盾冲突,古城镇在新改扩建或修复工程中往往采取仿古建筑的要求,使用相同材料,建设仿古格局,这就与现有建筑设计规范要求不相符,不能满足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二、我国现行古城保护条例存在的问题

目前,国内很多古城专门制定了保护条例,如:山西的平遥、大同、晋阳、云南的丽江都制定了保护管理条例。四川的阆中也制定有古城保护条例,2004年7月30日四川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以第18号公告颁布了《四川省阆中古城保护条例》,2007年11月,阆中市又出台《<四川省阆中古城保护条例>实施细则》。这些条例对古城的消防安全建设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但结合实务工作详细分析后,发现这些条例普遍存在如下问题:

一是古城保护范围的责任单位概括而笼统,看似有责任单位,但是又未明确具体的管理职责和权限。条例中往往只是简单地概述一下涉及的部门,至于哪个部门具体负责的事务则没有明确,甚至执法主体都存在混淆。部分保护条例中明确在保护范围设置独立的执法单位,行使执法机构权利,但未明确怎样依法行使,造成执法主体不合法的情况出现。

二是保护条例变成商业管理规范。条例重点内容显示的是对建设和经营的统一要求,如要求怎么建设、应该采用哪种建筑风格、只能采用哪些颜色等等。如,《<四川省阆中古城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共五章36条,它重点是再次明确了古城保护范围,并对古城保护区分成了重点保护区和建设控制区,对古城内建筑的建设、修缮、审批等程序作了明确规定,对古城内匾牌旗幌、店牌店招和禁止机动车辆等也作了详细规定,把在古城内15种禁止行为作了详细的界定,对古城保护、资源开发、古民居院落打造、文化挖掘、破坏古城保护的违法行为处罚等。保护条例应该主要是保护而不是修建,这是所有条例规范内容上出现的严重偏离。

三是消防管理内容普遍含糊其辞,缺乏防火管理和防火检查的主体。从保护条例目的本身来看,应该规定采取怎样的有效方式将消防管理工作渗透到每个居民院落和商家,应该如何坚决预防和及时处置火灾事故的发生,这才能达到保护古城建筑的目的。然而,对此条例没有涉及。以《四川省阆中古城保护条例》为例,该条例中涉及消防安全管理的只有两条:第7条:“古城保护区内水、电、气、交通、通信、环卫、消防等市政公用设施应逐步完善。”第12条:“古城保护区禁止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四是缺乏古城保护范围的消防整体规划规定。消防安全是一个整体安全,对古城消防尤为明显。首先,由于古城区内建筑多数为木质结构,室内采用木质材料搭建木阁楼及上下楼梯。由于木质结构耐火等级低、火灾荷载重,所以火灾风险高,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处置不及时很容易引发火烧连营,后果不堪设想。其次,古城建设较早、电线线路往往设置不合理,负荷不足,容易短路起火;再次、古城消防设施设备、网管建设等较为落后,不能满足现代多商家营运和防火灭火的需要。可见,古城消防整体规划是古城安全的重要环节,应该在保护条例中予以明确。

五是消防安全管理能力的所有具体项目都未涉及。在条例中,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专职消防队伍建立,建设消防站(点)、消防装备建设、消防通讯保障设施和消防经费等实质性问题全部未予以明确。

综上所述,我国各地制定的古城保护条例内容大多是指导性规范,偏离保护实质,尤其缺乏消防安全管理的实质和可操作性规定。

三、完善古城消防保护的立法建议

目前,我国还没有一个全国统一的专门适用于古城消防安全管理的法律。为解决古城保护问题,各地人大往往根据自己的需要制定了相应的保护条例。从上文总结可以看出,这些条例虽冠以“保护”一词,但更多的是商业规范,离消防安全保护更差之千里。且以行政指导、建议为主,缺乏具体规定,缺乏操作性。而古建筑在消防安全管理上有别于现代建筑的特殊性,我国更应针对古城出台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在管理规定中,应明确以下几点内容:

(一)明确政府相关部门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

应当要求当地政府明确居民院落、经营商户、物业管理单位的消防职责和落实具体的管理部门,便于各地消防机构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执行。

(二)古城所在城市在城镇规划中应制作消防专项规划

目前各地古城在城镇规划中尚未对消防进行专项规划,往往只在整体规划中城市给水项目中简单概述一下消防给水,这就造成城市建设中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没有执行依据和具体参数,导致城镇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与城市功能未配套,古建筑体得不到有效保护

(三)将先进的管理经验注入到古城镇消防安全管理中

从2009年伊始全国陆续开展了防火墙工程,提出政府四项制度、消防监督队伍四个、农村四个基础和企事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2012年提出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这些先进管理经验得到了全国范围的广泛认可,取得了不可替代的消防安全管理实效,但是城市的发展和古建筑体间的时代矛盾导致这些先进的管理经验未能有效注入。

(四)对古城镇的商家住户进行户籍化管理建档造册

古城镇幅员面积不同,但是消防管理的内容几近相同,对营业的商家和居住在居民院落的居民建立专门的消防档案时非常必要的措施之一,有了消防户籍化档案的建立和登记,我们可以掌握整个古城的基本情况,有利于消防的集中培训和宣传教育,更好地宣贯消防法律法规和逃生自救知识。

(五)明确建立专门的消防组织开展消防工作

目前,消防法只针对距离公安消防对教员、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群的管理单位要求应当建立单位专职消防队,承担单位的火灾扑救工作,这极大地限制了古城消防保护的发展,应当明确古城镇建立专门的义务消防组织或者专职消防队伍,明确消防职责范围,开展日常防火巡查、消防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开展灭火演练和实施灭火救援等消防工作,并由当地消防机构指导业务工作或者归属当地消防机构管理,消防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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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服务型消防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1.1随着改革进程的深入和开放范围的扩大,全社会对消防安全的需要会进一步增强,对消防安全服务方面的需求也必将进一步增加。这些需求有的是公共消防服务产品,如稳定的消防安全环境、健全的城市消防安全保障体系、快捷的灭火救灾服务体系等;有的是混合公共消防安全产品,如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可靠的消防安全评估认证、便利的消防安全咨询服务等;还有的是主要靠市场机制调节的私人消防安全服务产品,如质量可靠的消防器材和设备等。这些需求既是建设服务型消防的推动力,也是建设服务型消防的必要条件。

1.2建设服务型消防是政府转变职能的必然要求。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其主导地位日益突出,而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日趋成为政府职能的主要表现形式。这不仅符合国家职能的历史演变发展规律,也符合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发展的需要。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各级政府要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也指出:政府主要运用经济和法律的手段,集中精力抓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单纯靠市场机制调节的经济社会发展,容易产生“市场失灵”的问题,其中公共消防安全保障很可能就会因无利可图而被市场机制忽略。因此,政府就必须把提供公共消防安全这样的公共服务产品作为自己主要的职责予以切实履行。所以,消防安全服务作为基础性的、基本性的公共服务内容,当然成为政府公共服务的应有之义,建设服务型消防自然成为政府转变职能的必然表现。而消防部门作为政府职能部门,既是建设服务型消防的承担者,更是推动者和组织者。

2当前建设服务型消防的现状和问题

2.1建设服务型消防已经得到广泛的实践。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随着个体、私营、股份等多种经济组织形式的出现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来自社会经济、生产、生活等各方面的消防安全需求与日俱增,有力地推动了服务型消防的建设与发展。

1)消防安全服务的形式和手段多样化。不仅政府将全社会消防工作的责任和义务以法律、法规的形式予以明确,各级政府、各类社会团体和法人组织结合自身消防安全需要,以ISO9000-18000等国际标准认证、HQE认证等形式,将消防安全管理纳入生产、经营等经常性管理之中,在石油化工、城市管理、劳动密集型行业等实行了消防安全目标管理手段、项目规划控制手段、许可审批手段,特别是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施行后,将抢险救援纳入消防部队重要职责,有效扩展了消防安全服务的领域和范围。

2)各级消防部门普遍将服务寓于管理和执法当中,采取了警务公开、网上申报、窗口服务、现场办公、特事特办、简化程序、缩短时间、提前介入、帮助协调等方法,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团体和组织的消防安全需要,并为达成这些需要,提供尽可能的便利。国务院先后两次取消十项非必需的消防行政审批项目后,各地也分别取消了大量不方便群众办事和阻碍生产效率的地主性规定。借助每年的全国119消防宣传日和各地具有地方特色的消防安全反思日等活动,集中性的消防宣传与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深入学校、乡村、工厂和社区,满足了广大群众对消防知识的渴求。

3)消防安全服务体系初步建立。目前火灾财产保险、消防产品质量检测、消防工程建设、施工、装饰装修队伍等中介服务组织和体系已初步建立,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火灾损失估算、消防安全评估和咨询等服务组织亦在各地有了不同程度的发展。虽然这些体系发育尚不健全,但其发展方向体现了服务型消防旺盛的生命力。

2.2建设服务型消防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

1)服务型消防理念尚未得到深入的理解和牢固的树立。受计划经济时期保姆式管制型消防的体制性、机制性的不良影响,公仆式服务型消防理念的深入和普及程度还不能适应当前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服务型消防就是方便群众办事的简单化思维、服务型消防就是变暗箱操作为阳光作业的形式化做法,在一些领导干部和职能部门的具体运作中还较为普遍。

2)服务型消防的体制性、机制尚未完全破除。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的消防安全需求是多样性的,为满足这些需求而提供服务的主体必然相应地是多样性的。然而,由于政府管理体制改革的相对滞后,造成产生这些服务主体的体制性、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如对消防产品质量评价的非唯一性要求评价机构的非唯一性,在目前国家公安部的规定下就无法实现;再如因整改火灾隐患而产生的资金需求,由于没有贷款方的利益机制,目前尚无任何一家保险可融资机构愿意涉足这一领域;还如全社会对消防安全专业人才的需求,因没有建立反映类似需求变化的信息机制的人才交流市场,使各类学校和劳动培训机构不可能主动开展业务这方面的服务工作。

3)服务型消防的保障条件受到区域性经济发展的限制。这个问题在经济落后省份或经济欠发达省份或地区尤为突出。由于地方财政的恩格尔系数偏大,地方财政基本上是“吃饭的”财政,无力在公共消防设施建立、灭火救援装备改善及城镇消防规划、老城区改造等方面投入,造成公安消防部队在提供紧急救援救助等公共消防安全服务方面无能为力,对部队和政府的形象产生了不良影响。

3建设服务型消防的主要内涵

3.1服务型消防的基本概念。政府为解决社会公共消防安全问题,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通过组织工作动员全社会力量,提供的公共消防安全产品的全部劳动和服务。

在这一概念表述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服务型消防归根结底是全部公共消防安全劳动和服务;

2)它包括政府依法提供的,也包括政府组织社会力量提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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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智能化消防安全检测系统的必要性研究

(一)火灾事故频发

生活用火的不小心是导致火灾频发的最主要原因,另外还有电气、生活作业、故意纵火等。另外,城市的新型住宅、商厦、写字楼林立,建筑本身就内部装修装饰过程中大量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也为火灾的发生埋下了种子,同时,人们对用电用火的重视度不够,过度使用电器设备、电子产品等,使得城市火灾发生更为普遍,公路交通也会引发火灾。据统计,2011年全年,全国共接报火灾125402起,死亡1106人,受伤572人,直接财产损失18.8亿元。与2010年相比,虽然起灾次数和死亡人数比例都有所下降,但是火灾仍然威胁着人类安全。而且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类致灾因素增加,火灾发生的几率和防控难度也逐年增大,如何更好的防火和灭火是一项重要的

工作。

(二)传统消防安全检测系统的滞后性

传统的消防安全系统比较落后,通常是居民电话报警,然后由接线员将火灾信息传达到消防队伍,再派出消防员前往火灾点灭火,这样的方式耗时较长,在时间上严重滞后,延误了抢救的有利时机;或者就是用户在发生火灾后用自备的灭火设备灭火,然而很多人不懂如何使用灭火设备。上述两种传统的消防安全措施都不能及时进行救灾,延误了逃生和救援的最佳时机。而且,很多传统的建筑,没有火灾自动检测设备,不能识别火情并进行报警,逃生自救的设施也不

齐全。

(三)“智能化”的优势

“智能化”已经进入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基于此,使得很多设备、系统都可以进行远程控制、实时监控和精确检测,既顺应了社会发展的趋势,也增加了安全性。但消防安全检测系统所采用的技术必须足够可靠、先进,减少误报,提高其灵活性和灵敏度,能够保证随时随地且在无人为干预的情况下,都能进行智能化的检测。

二、智能化消防安全检测系统的研究现状

目前学术界关于智能化消防安全检测系统的研究相对较少,但我们相信,随着“智能化”时代更进一步的发展,这一项研究将会得到更多人的关注和重视。火灾安全作为一个不可回避且时刻摆在我们面前的现实问题,我们需要充分利用新技术进行改造,给人们构建一个更好安全的社会环境。

美国NOTIFIER公司研发了一套“智能化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它是由智能火灾控制器、智能探测器、智能模块、智能火灾报警网络、消防广播报警系统等组成,与其他的设备集成实行联动控制,且非常智能化,针对不同设备能够启用不同的灭火方式,这套将通信技术和设备结合起来的消防系统,对现代化建筑物性能具有很强的适应性,得以广泛借鉴和运用。

同时,研究者或设计者也都意识到消防检测关系到消防安全功能的实现,而且消防检测作为一项技术性工作,具有系统性和复杂性的特征,确保消防安全检测系统的正常运行是非常必要的。消防设施检测过程中通常会出现一些问题,比如检测标准不一致、检测手段不符合规范等,这都会埋下安全隐患。那么,针对这个问题,首先则要加强对消防安全设施的管理和检测,更重要的是要规范消防安全系统的检测手段。

另外,“武汉市科技攻关”项目的一个研究课题是关于公路隧道火灾安全监控系统的研究,这一研究旨在针对隧道这一特殊环境的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理寻找出路。通过对公路隧道火灾检测系统的研究现状进行分析之后,设计出了一套更加完备的智能化火灾安全监控系统,这一设计虽然还未被采用,却是智能化消防安全检测系统运用的一个大胆尝试。

三、智能化消防安全检测系统的研究前景

(一)智能化改造,防范于未然

大型变电站的智能化改造。目前,国内很多的变电站都采取了电脑监控,或者基本无人值班模式,但是这样的话容易导致无法及时发现火灾和灭火,很容易造成巨大的损失。通过采用现代技术,将变电站已有的消防报警、监控、照明、探测及灭火装置等设备进行整合,形成一套智能化的集成系统,这既可以满足变电站无人值班的安全管理需要,又能及时监测火灾隐患。

消防设备的智能化改造。随着城市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商场、学校、社区、公共娱乐场所等大型公共建筑、民用建筑和工业建筑的不断增多,将这些场所的消防设备进行智能化改造更是刻不容缓,消防安全检测系统的智能化,能够更好的检测出设备的故障和损坏,以便及时维修护,防范于未然。

(二)特殊领域智能化系统的运用

智能化系统已在国内的石油化工、电力、建筑、交通、冶金等领域有较为广泛的采用,而且这个系统能够适用于很多人为无法操作的特殊环境,比如隧道的火灾检测。将隧道消防安全检测系统、视频监控系统与消防灭火设备等进行联动,能够有效检测与处理隧道火情的发生。

四、结语

远程控制、实时监控和精确检测是在“智能化”的基础上得以实现的,智能化是社会发展的高级阶段,已经深入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消防安全检测系统智能化能够更好的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是大势所趋。

参考文献

[1]黄友诚.智能化消防控制系统[J].电工技术,2006(12):6-8.

[2]周劲,李仕龙,黄铭生.关于建筑消防设施检测问题的几点思考[J].2012,(2):6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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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building fire; Fire management; Perfect plan

中图分类号:TU998.13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各类地下建筑、高层建筑等如雨后春笋般涌现,而随着现代通讯及科技的不断发展,又使得建筑消防设备的智能化和自动化的水平不断提升,所以消防设施在对火灾的监测以及报警、灭火等方面的自动化程度不断提升,不过,就目前而言,使用消防设施的情况仍不尽如人意,在进行消防设施的管理过程中仍然存在设备故障检修不及时、设备关闭甚至失效等情况,以致建筑火灾的发生几率明显增大,因此,必须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的管理,保证群众财产的安全。

一、 建筑消防设施管理的现状及问题

(一)管理现状

1.法律法规已然明确建筑消防设施管理中的主体责任

目前,国家已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等法律法规中明确了在建筑消防设施管理中各机关团体以及企事业单位的责任,明确了消防设施的管理责任,规定社会单位必须加强和细化消防设施管理的责任落实。这些法律法规对消防设施的配置、消防安全标志的粘贴、消防设施的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确保了在开展建筑消防设施管理时能够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2.建筑消防设施管理正逐步规范

国家颁布了消防法规之后,尤其是颁布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之后,各主要单位都能坚持履行职责,按照“三自”原则来加强对消防设施的保养维护,能够做到定期更换消防器材,保证消防器材的完好。在社区内部,也多配有专门的物业管理公司加强对消防器材设施的集中管理,另外,公安消防机构在履行监督职能的同时也加大了对消防器材尤其是自动消防设施的检查力度,查处了损害、停用消防设施的违章现象,提高了群众的消防安全主体意识,促进了建筑消防设施的正规化管理。

(二)存在问题

1.管理责任不明确,领导的重视程度不够

当前,有部分领导还未能对建筑消防设施的重要性形成正确的认识,将对消防设施的管理视为可有可无,或者是一种负担,在进行建筑施工的过程中常借故减少或者去除消防设施配置。

2.建筑责任不清楚,消防设施的管理到位困难

此种问题主要集中在一些老旧、缺乏物业管理的建筑内,消防设施的购置、维修缺乏有效地管理,其中部分企业在添置或者购买、管理消防设施时存在问题,另外一类是在上世纪末期开发商在完成建筑之后不再插手管理,由居委会等社会团体进行消防设施管理,因而有资金缺乏、疏于维护等问题。

3.建筑开发商与物业公司的责、权不对等,物管公司在消防设施的管理上表现不积极

目前,多数开发商在完成建筑的修建以及建筑消防设施的配置之后便完全将管理权力移交给物管公司,而作为经营性、以盈利为目的的社区管理单位,物管公司在进行管理时不会对建筑消防设施投入较多的精力和资金,当消防设施特别是高层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有问题出现时,开发商、物管公司、业主间就维修费用会出现推诿现象,费用落实困难,影响营造消防安全环境。

4.消防部门的监督未完全到位

这主要表现在监督的手段以及监督员的素质上,如今的建筑消防设施管理涉及给排水系统、自动化系统、建筑结构等知识,对监督人员的要求较高,而在检查过程中以往的手摸眼观的方法过于简单,无法彻底根本发现问题。

二、完善建筑消防设施管理的措施探讨

(一)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将安全消防责任落实到位

自颁布实施新修订的《消防法》后,部分地方相继出台消防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技术标准,不断健全消防法律体系,为落实消防安全的责任提供了法律基础。然而,目前建立的消防安全体系与群众的期待仍存在一定的差距,在我国加快法制化建设的大背景下,消防体系仍需要进一步健全,《消防法》规定了单位、部门、公民在消防体系中的不同职责,要求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消防安全的重视,加强各地区内的消防安全工作的宏观调控,安检、公安、教育等部门应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在各单位内形成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的风气,其他社会单位应坚持全面负责本单位之内的消防设施管理工作,加强消防设施的保养与维护,最终形成一个“政府全面领导、部门加强监督、各单位认真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良好消防安全环境。

另外,还应加强消防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增强消防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培训,加强消防知识以及消防安全管理的宣讲力度,保证管理人员掌握正确的工作原理以及消防设施维护方法,全面提高消防安全责任人的消防安全意识。

(二)提高消防安全检查力度,从根本上对消防隐患进行整治

主要消防监督机构须加强对建筑消防设施管理的监督,确保证建筑消防设施的完好率维持在一定的水平。另外,消防管理部分在进行管理时应注重“防”和“消”二字之上,在对火灾的预防中,全面排查火灾隐患,还应保证建筑消防设施的完整性,确保在火灾发生时可以有效地控制火势的蔓延以及扑灭火灾。新《消防法》在对消防行政处罚上加大力度,消防监督机构应监督和整治社会单位在进行建筑消防设施管理时存在的不符合国家标准、消防设施完好率较低等问题。 监督各单位制定完善的建筑消防设施管理制度,定期开展火灾的巡查和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三)成立建筑消防设施的维修养护基金

众所周知,建筑消防设施都会有一定的使用寿命以及使用年限,所以,在进行管理的过程中要注意解决消防设施的损坏维修、到期重购等资金问题,这就需建立建筑消防设施的维修养护基金并制定相关的制度,保证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业主以及开发商都应缴纳一定的房屋设施维修资金,成立专款管理部门,保证专款专用,专项专户,另外物业也应从管理费用中提取部分存入专户之中。在建筑设施专项维修基金管理中,应加强对基金的统一管理和使用的明确规定,保证建筑消防设施维修的专项基金能够实实在在地解决消防设施的维修、更换问题。

三、结语

总之,由于消防安全与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因此建筑消防设施的管理是一项值得引起广泛重视的工作,现阶段消防设施的管理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建筑消防设施的使用和检查的监督,保证将管理工作落实到位。随着社会的进步,消防管理工作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新情况,只用及时创新管理制度,跟上社会发展的步伐,才能真正保证消防安全,创造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和谐安全环境。

参考文献:

[1]骆原,马建民,关于加强消防设施和消防产品监督管理的几点意见[J].消防技术与产品信息,2004.

[2]于晶.建筑消防设施与施工[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8.

[3]杨玲,张靖岩,肖泽南.建筑消防安全与性能化设计[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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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启动全员培训,提高全员综合素质,打造一流的师资队伍

建设高质量的教师队伍是抓好幼儿园教育的关键,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基本保证。她们提出:努力将每一位教师打造成为热爱本职专业,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人才观;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敬业爱生;遵循教育规律,积极参与教学科研,勇于探索创新;尊重幼儿,因人施教的人才。在工作中,提倡“优秀园风建设示范园”活动,实行目标管理,教职工建设目标是敬业、爱生、奉献、一专多能,德才兼备。遵循教育理念:童年只有一次,成长不能重来。提倡:快捷、互动、亲情式服务。充分发挥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作用,开展多维度、多层次的形势任务教育,着力培养一支健康向上务实高效的教师队伍。托幼中心由专人负责采用“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开展以培训全体教师为目标、骨干教师为重点的继续教育,使教师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

首先加强对幼儿园长的培训,提高其管理与指导教育教学工作的能力,努力造就优秀的管理干部。引导她们加强学习,做学习型园长,使她们及时了解国内外教育和学前教育前沿的发展动态,始终保持与时俱进的教育理念、知识结构和创新素质,切实担起骨干带头重任。

其次认真组织全体教职员工学习和贯彻教育部颁发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及《**市实施(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细则》,利用2月、8月幼儿入托淡季及其它业余时间集中组织教师进行专题培训:音乐教学、英语口语、礼仪服务;组织保育人员进行了保育员应知应会、护理技能培训;聘请**市儿保所专家对保健医和炊管人员进行了婴幼儿营养配餐技能培训。此外,她们相继开展了各岗位人员业务技能比武活动,如:炊管人员烹饪比赛,教师风采大赛。活动的开展提升了各岗位人员的专业素质,更好的服务于幼儿。

第三加强师德管理,提升保教人员素质。教师的一言一行直接影响幼儿的情绪,牵动家长的心。在新形势下,她们拟定了保教人员行为规范,教育全体保教人员恪守准则,严格执行,对积极参与教学教改、受小朋友家长欢迎以及在工作中取得各项优异成绩的教师采取了相应的考核激励机制,大大调动了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结合园所实际,她们还聘请了天津市行政学院教授为教师进行了心理健康调适讲座,教育员工正确面对压力,以快乐、健康的心态投入教育工作中,还聘请天津市义务演讲团的老师给女职工讲保健知识及相关女性病的治疗和预防。

三、创新管理理念,打造社区办园新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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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防联治”主要是公司辖区内公司单位和人员在突发治安消防稳定事件时,在信息受控、常态沟通、高效防范、预警有序、力量整合等方面得到及时控制,最大限度降低治安事件损害扩大化,保障公司和职工权益。“联防联治”关键在“联”,结合公司实际,具体应达到两个目标:一是完善公司所属单位的“内联”措施,形成反应机制常态化,增强对突发事件的处置效率;二是深化公司与滨海局滨东分局各部门及公司辖区内治安派出所的“外联”渠道,强化并丰富承载形式,提高处置各类治安稳定事件的能力。

1.深化“内联”,夯实治安保卫基础

1.1完善内部联防联治领导体系

借鉴联防联治工作中取得的经验,以油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向“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管理范畴延伸为契机,深化公司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责任主体,重新梳理各单位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职责,突出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重大案件防范、责任追究、一票否决等制度落实,为有效开展公司联防联治工作奠定坚实组织保障。

1.2建立有效的内部稳定信息采集渠道

分级建立治保信息员制度,强化各单位治保信息月度、季度上报制度,在信息摸排上,及时掌握各个时期诱发突发事件的苗头和成因,确保信息渠道的畅通,做到情况清、底数明,认真研究制定应对措施,为公司党委决策提出建议、当好参谋。

1.3重新划定单位治安消防保卫工作管片范围

根据“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原则,统筹规划公司内治保工作防范辖区,明确治安消防保卫责任区,实行党政领导负责制。在具体责任落实上,首先做到“分”,即:由公司治安保卫中心牵头负责,明确各单位治保工作管片责任,要求各家“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并自行对责任分解。其次做到“合”,即:在各单位明确管片的基础上,制定完善《海洋钻井公司应急预案》、《特殊群体人员稳控工作应急预案》、《海洋钻井公司治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海洋钻井公司火灾爆炸应急预案》,各单位成立治安突发事件应急分队和民兵应急分队,有针对性开展集训演练。

1.4建立常态化、密集化巡逻机制

治保中心制定详尽的巡逻巡查流程,坚持24小时不定时巡查,特定时期实行领导和一般干部“双岗”带班制度,采取机动和徒步巡逻相结合的方法,实行每天不少于2次的巡逻检查,提升了全公司治安保卫“人防”水平。

1.5强化公司辖区内部技防联控力度

公司充分发挥“技防”优势,增加电视监控、红外线监控布点30余处,确保公司监控覆盖率。严格监控人员上岗培训、规范交接班制度、资料留存制度,提高了公司治安防范智能化水平。

2.完善与滨东分局及相关派出所“外联”,为治安保卫提供支援

2.1发挥公司莱州湾警务室和桩西前线警务室作用

发挥公安警务室在公安和企业联防联治中的纽带作用,紧密衔接公安、企业联防联治力量,发挥以派出所为指导、快速高效处置为目标的新型警务联动机制,联合派出所在公司辖区内开展治安巡逻防控工作。公司警务室纳入油田东片区和海港油区警务协作区,既缩短了接处警时间,提高了出警的到位准确率,达到了“纠纷联调、维稳联管、治安联防、整治联动、舆情联控”的良好效果。

2.2促成并推动滨东分局辖区治安消防工作常态化互动机制

滨东分局辖区共包括海洋钻井、胜东社区、胜大集团、测井公司、胜利医院、东辛采油厂等兄弟单位。各单位治保管理经验各有所长,为更好发挥“外联”作用,制定了治安消防保卫工作“月度例会”制度,由滨海局主管部门牵头组织,每年分别在辖区二级单位轮回召开“月度例会”。通过该例会制度,公司治安消防工作与上级主管部门形成有效互动,扩大了联防范围,与辖区各兄弟单位也建立了紧密联系,扩大公司“外联”范围,提升了业务水平。

3.联防联治的有效衔接,在公司营造了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

3.1深化了综合治理统筹管理能力

开展联防联治工作,实行综合治理,整合统一各系统、单位治安防范的力量、方法和优势,形成维护公司社会治安稳定合力,通过积极主动地分析、发现和及时制止各种违法犯罪苗头,公司持续保持了“零发案”的良好态势,实现全年无重大治安案件、无重大火灾、无内部职工犯罪、无集体越级上访、无人员参与“”事件。

3.2保持了内部治保队伍临战状态

联防联治工作增进了公司治安保卫力量的业务交流和相互促进,通过不断完善的各项治安保卫制度,进一步提高公司的应急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结合应急预案的相关内容,公司每年至少组织开展治安反恐演练3次,组织民兵应急分队演练1次,保持了较好的队伍临战状态。

3.3有效预防和打击各类治安案件发生

以建设治安保卫一体化为契机,不断完善联防联治工作,保障公司治安保卫备勤出勤率,治安稳定环境明显变好,有效地制止和打击了盗窃、打架斗殴、涉黄赌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仅2014年,相继配合公安处置案件10次,内部24小时备勤巡逻值班720余次,机关门卫接访登记2600多人次。

3.4消防安全管理更加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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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消防工程专业,是指以火灾科学理论以及工程技术原理为基础,研究火灾预防、控制、施救的方法与技术的工程专业,其在工业、林业、房地产(建筑)、大型公共设施及交通等行业对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积为重要的作用。消防科学与技术是与社会的经济发展相适应的,随着我国的城市化、工业化进城的步伐加快,以及以人为本的理念的深入人心,人民对生命更加珍爱,消防科学技术必然与时代进一步发展。

事实上,自1998年《中国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年已修改)颁布以来,特别是教育部于1998年适时修改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将消防工程专业立入招生目录,对普通高校开放,大大地推动与促进消防工程专业的发展。目前我国高校中设消防工程专业有二十余所,较著名的有中国矿大(北京、徐州)、南京工业大学、西南交通大学、中南大学等,于2001年开始陆续设立消防工程本科专业,硕士和博士点也相继建立并且招生。(注:武警学院于1985年设立消防工程本科专业,属于部队院校)。特别要说的是,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于1989年开始筹建的国家级“火灾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对火灾科学的基础研究发挥重要作用,并于1996年设立安全工程本科专业。这些高校均是根据本校的专业学科优势,设立了有自己学校特点的消防专业学科群与专业课程体系,因而成为全国或者省级特色学科,受到社会的欢迎与好评。这些学校的积极开拓与先行经验,为我国消防工程专业的发展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2 对消防工程专业的社会需求

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各种各样的建筑不断涌现,建筑的规模和结构与传统建筑相比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同时,城市以平面扩张为主转为更多得向立体空间发展。高层建筑、大空间建筑、地下建筑不断涌现,它们在为人们的生活和工作提供便利的同时,也带来特殊的火灾危险性,一旦发生火灾,往往造成严重的后果,对我国的消防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消防科学技术领域的研究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取得了很大的成就。许多科研成果在防火、灭火实践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是消防科学技术毕竟是一门新兴学科, 人们对它的认识和理解需要有一个过程,它在我国科学技术体系中的地位也还有待于进一步明确和提高。

进入21世纪以后,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和人们安全意识的进一步提高,消防安全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关系必将更加紧密,消防工程在整个科学技术体系里的地位也必将愈加重要。消防安全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与发展,是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实施以及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整个社会对从事消防的设计、审核、施工、研究、开发、生产、管理、施工等专业人才的需求量巨大,消防工程已成为一个热门专业。目前我国消防部队、企事业单位、设计院所等对消防工程专业人才的需求缺口在2万人以上,尚不包括每年正常更替所需补充的数量。

正是基于上述判断,国务院于2011年12月30日《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意见指出“公共消防安全基础建设同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消防安全保障能力同人民群众的安全需求不相适应,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同现代社会管理要求不相适应,消防工作形势依然严峻,总体上仍处于火灾易发、多发期”,(2001-2009年全国因火灾造成损失约145亿元)。

“充分依托公安消防专业院校加强人才培养。国家鼓励高等学校开设与消防工程、消防管理相关的专业和课程,支持社会力量开展消防培训,积极培养社会消防专业人才。”

“要继续将消防科学技术研究纳入科技发展规划和科研计划,积极推动消防科学技术创新,不断提高利用科学技术抗御火灾的水平。”

“要加强火灾科学与消防工程、灾害防控基础理论研究,加快消防科研成果转化应用。要加强高层、地下建筑和轨道交通等防火、灭火救援技术与装备的研发,鼓励自主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国际先进技术,推广应用消防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加快推进消防救援装备向通用化、系列化、标准化方向发展。要加强消防信息化建设和应用,不断提高消防工作信息化水平。”

这就为高校消防工程及相关专业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与方向。

3 关于消防工程专业设置几点建议

社会对消防工程专业人才的广泛需求,将为消防工程毕业生提供大量的就业机会和广阔的发展空间,与消防工程专业相关的就业领域(部门) 有以下几个:(1) 公安消防单位的防火、建筑防火审核等部门;(2) 消防工程施工和安装公司;(3) 各级建筑设计研究院;(4) 消防技术与工程研究和开发部门及各类消防产品的生产企业;(5) 地方消防行政管理部门和中介机构;(6) 各类大型企业、机场、港口、重要物资大型仓库等专职消防队;(7) 各类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及运输管理部门;(8) 城市及社区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各级消防安全教育及培训部门。

目前高校提供的毕业生数量远远不能满足社会的需要,下面就高校新设立消防工程专业提供见点浅见。

我国对高校专业设置的有关法律主要是《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特别是教育部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并且《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对专业设置作了严格与详细的规定,对高校的办学的主动性、独立性有一定影响,我就在国家法律、政策的前提下,提出如下建议:(1)有相关专业学科群的高校根据本校专业特点论证消防工程专科、本科、研究生各层次的可能性,设立有本学校作业特色的消防工程学科群及有自己特色消防工程专业。目前消防专业方向学科主干群课程有:建筑放火、消防管理、火灾整查、消防救援、工业与交通及森林草原消防。各高校可以根据自己的特色与优势学科选择自己的学科主干群课程,从而培养出有特殊专长的学生,避免千人一面。(2)在有相关专业学科群的高校,调整原有的相关专业设置,增设消防工程相关课程,增加消防工程选修课,拓展学生消防知识,提高就业面,在进入社会后较短的时间内就能够适应相关消防工程、管理的需要。(3)在职业技术学院、中专大力发展相关专业的设置,改革课程体系,以适应消防职业化及消防管理社会化的要求。(4)目前我国关于消防相关从业人员的职业化制度已经逐步建立,2013年将开始实行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此前《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标准》已于2008年开始实行。各级学校可以参考此相关要求,在教材内容中有相应的内容,对职业考试的人员提供相关知识教学和相关能力培养。(5)在2012年版的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对1998年的专业目录作了不少修改,与消防工程专业密切相关的就是,将消防工程列入基本目录的控制布点专业(编号083102K),这似乎与国发[2011]46号的精神不尽一致,不利于消防专业的招生,建议国家相关部门适当修改。(6)高校可以根据具体条件与公安部下属的四大消防研究所采取适当形式的联合办学,依托消防研究所的科学力量、技术装备缩短专业筹备周期。

总之,消防工程是一个新兴的交叉学科,我国普通高校设立此专业仅仅十一、二年时间,值得探讨的领域还很多,希望本文有助于我们对消防工程的认识,有助于消防工程专业的科学设置,有助于又好又快培养消防科学技术人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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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学初,本园按照按照人尽其才的基本原则,进行合理分工并职责到人。首先,重申了幼儿园各项规章制度及考核办法,让每位教职工明确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及努力方向,有力地提高了教职工的工作职责感,强化了优质服务、健康发展的意识。不断加强值勤护导的力度,透过对一日常规工作进行跟踪督查,提高检查工作的实效性,充分发挥了各岗位的职能,使幼儿园的各项工作得到了全面、稳步、持续发展,保教工作质量有了稳步提高。

二、队伍建设:加强自身学习,提高整体素质。

重视加强教师政治思想觉悟提高,每周认真组织教师进行政治学习,宣传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其他有益知识。同时继续强调教师的文化修养及专业理论学习,不断组织教师认真学习贯彻邗江区教育局的有关文件精神要领和工作要求;用心组织教师参加扬州市教育局关于《幼儿园园所文化管理》座谈;领会《3―6岁儿童发展指南》精神;重温《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幼儿园工作规程》;学习《早期教育》、《幼儿教育》、《学前教育》、《幼教新视野》、《幼教博览》、《上海托幼》、《婴幼儿》、《幼儿100》等专业杂志,强调教师把理论学习和教学实践结合起来,倡导教师们要用理论来武装自己,用工作实践来检验自己,提升自已的教育教学水平。我们还采用自学、集中学、听专家讲座、看专业视频等多种学习形式,以老带新,有效地促进了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及组织教育教学的驾驭潜力。许多教师透过认真钻研,自己设计的生成课程或园本课程教学活动,在理解省优评估时和区同盟体研讨活动中,均得到专家组和姊妹园领导的高度评价。不惜经济成本,用心组织全园教师参加了星辰学前教育培训中心举办的“幼儿园群众教学优质课观摩研讨会”,给每位教师带给了外出学习的机会,开阔了教师专业视野,提高了教师业务素质。本年度教师撰写的论文,1人在江苏省(学前)科学教育优秀论文评比中获一等奖;8人在江苏省“蓝天杯”幼教论文评比中分别荣获一、二、三等奖;6人在江苏省教育学会论文评比中获三等奖;在参加教学基本功大赛中更是取得了辉煌成绩:7人参赛,其中区级1人获全能一等奖、6人获单项一等奖、1人获单项二等奖、1人获扬州市全能一等奖。广泛动员教师树立终身学习思想,本园目前有9名教师参加了本科学习,预计两年后,本科学历达标率在90%以上;两名教师分别参加了全国和江苏省的学前教育网络培训。学历的提升和专业的成长与经济收入直接挂钩,让教师深切感受到了不断学习的重要和幸福感。

三、教育教学:立足教育过程,注重潜力提高。

开学初,各年级各班级认真制订教学计划,并随着社会活动和季节特征进行适当有机调整。根据幼儿年龄特征和兴趣爱好,把区域活动与主题活动有机结合,相互渗透,结合节日和季节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教学活动,创设适合幼儿潜力发展的区域游戏。注重结合季节和节日开展相应的主题教学活动,带领幼儿走进社区走进大自然,丰富幼儿的生活。如:在春暖花开时开展“寻找春天的足迹”;植树节时孩子们在小区的花圃里亲手种下小树苗;母亲节时组织幼儿参加电视台淘喜宝栏目的“快乐母亲节”;另外,还开展了“参观农贸市场”、“快乐放风筝”、“低碳出行走,礼貌乘公交”、“走进大超市,我们去购物”、“共享一片蓝天义卖”,“了解家乡火车站”、“博物馆里去寻宝”等各项活动。极大地丰富了幼儿的社会生活经验,真正做到了小课堂走进了大社会。我们根据语言是心灵和文化教养的反映,而高尚的语言则来自于书籍精髓的积累,让自己因热爱读书而受人尊重的哲理,“快乐阅读”为我园首选的特色课程,受到了幼儿的亲睐和家长的赞赏。首先营造了从室内到室外到处都洋溢着浓郁的书香氛围,再透过表演、诵读、绘画、歌唱等形式,使每个幼儿都能脱口而出说上几句经典的中外绘本、风趣的童话故事、优美的诗歌童谣、传统的名著国学等,幼儿园真正成了童趣盎然的阅读家园,每个孩子都融入到阅读的乐趣中。结合“快乐阅读”特色课程,在走廊、楼梯口、班级主题墙、家长园地等环境布置中蕴含了超多的阅读元素,使幼儿边走边读、边想边说,真正做到了“唱演画诵,乐在其中”。同时各班还创设了有利于引发幼儿互动的环境,力求做到生活化,情趣化,艺术化和儿童化,让孩子们主动参与到环境中来,从中受到教育和感受到无穷的乐趣。

四、安全工作:强化安全意识,加强细节管理。

安全工作是幼儿园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透过定期学习提高教职员工的思想认识,透过定期检查及时发现不安全隐患,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我们用心开展了安全管理培训,邀请消防官兵来园开展《关注消防、关爱生命》知识讲座,丰富了安全常识,增强了防范意识。我园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园长与各部门、各部门与相应的班级和后勤服务等签订安全职责书。每一天由总护导和值勤人员进行校园巡视,定期做好各种游戏器械、设备设施的检查维修工作,结合本园实际状况,围绕幼儿园工作重点,建立幼儿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传染病防控机制预案。按时开展日常安全教育活动,定期组织安全疏散演习活动,提高教师和幼儿的安全防范技能。我们将安全工作纳入正常的一日教育活动中,开展游戏情境表演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意外伤害逃生安全、防震安全、安全知识大比拼等活动,编写安全童谣,寓教于乐,让幼儿潜移默化获得安全自我防范潜力。我们还个性重视幼儿出、入校园时段的安全,门卫和保安持械上岗,护导值勤人员协助维持秩序,家长凭卡与班级老师进行无缝对接,保证幼儿进出安全万无一失。

五、保育后勤:重视常规管理,注重保教质量。

本学期在区妇保所的关心、指导下,我园认真贯彻省、市《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牢固树立健康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有效促进了全园幼儿健康成长。进一步细化了幼儿在园一日生活的各环节的管理细则,包括对教师的具体工作、对保育员和食堂工作人员的具体要求:定期对幼儿的生活环境和生活用品清洗、消毒,让每位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规范地做好幼儿一日生活各环节的保育后勤工作。严格执行晨检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确保每一天入园幼儿的身体是健康的,本学期从未出现过流行病毒蔓延和交叉感染现象。用心配合职能部门做好各种计划免疫预防接种工作,根据季节变化和幼儿发育的健康状况对家长进行育儿知识的宣传和指导。在伙食供应方面更是以“质量第一、营养合理”为防线,以严把“病从口入”为关卡,建立成标准化A级食堂,努力为幼儿带给营养可口的餐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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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精心统筹谋划,务求服务到位。政教处成功组织了高二学生赴江中参加学业水平测试、高一学生赴丁堰参加通用技术培训学习、高三学生赴江中参加高考、初三学生在我校的中考的安全保卫、卫生防疫等,为学校赢得较好的社会口碑;

二、坚持活动育人,德育活动系列化经典化,为师生展示搭建平台

1、常规德育活动正常开展,做到持续化。全校每周国旗下讲话正常开展,内容紧扣社会时事热点,为学生打开一扇呼吸社会新鲜空气的窗口,每周班会分年级确定主题,正常开展,团委会,学生会正常运作,提高了学生的自主管理能力,确保了德育阵地持续化、常态化。继续开展爱心德育活动,正常组织了国家助学金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报活动,完成了信息采集、资格审查、数据汇总、公示上报等事项;

2、常规德育活动正常开展,做到多样化。纪念“一二·九”演讲比赛、爱国主义及全民国防教育活动、组织学生参观红十四军纪念馆,馆校衔接,点燃了学生心中的爱国之火。“安全在我心中”征文活动、全民消防安全知识网络大赛,弥补了课堂失却的人生安全意识。向国旗敬礼网上签名寄语、全校师生为中国好人等进行网络投票、道德讲堂活动的开展以及“网上祭英烈”活动,让学生受到熏陶,避免了说教式的道德教育灌输。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主题活动、xxxx4届高三毕业生成人宣誓仪式、学生参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为学生走进社会奠基成功的基础。

3、常规德育活动正常开展,做到亮点化。社团活动继往开来,受到四星验收组专家好评。

4、常规德育活动正常开展,做到精品化。本学期继续以科研助推德育发展,德育招标课题正常开展,多次组织德育沙龙活动,组织办主任撰写德育读书笔记和德育论文,有效提升了班主任队伍的德育理论层次。

三、德育创建工作有条不紊,为学校超越发展锦上添花

1、配合学校成功创建“xxxx省四星高中”

2、成功创建“xxxx省绿色学校”

3、成功获得“xxxx省健康卫生促进学校”银奖

4、成功获得“六五普法先进集体”

5、成功获得“关工委常态化建设合格单位”

6、正在创建“xxxx省健康卫生促进学校”金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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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1.加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是提升首都城市整体管理水平的需要。

目前,我国各地对老旧小区的界定稍有不同,但一般是指早期建设的那些设计建设标准 低、配套不全、设备过时老化、管理不善、人文环境差的旧住宅小区。北京市的老旧小区一 般 建于20世纪90年代以前,约有1580多个,在全市3000多个小区中占有半壁江山。如西城区 ,仅直管公房老旧小区就有76个,而在东城区138个住宅小区中老旧小区就有93个,占到2/3 。由于受历史的局限,这些老旧住宅小区无论在公建配套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标准 方面,还是在管理模式、运作机制方面,都无法满足首都居民日益增长的住房需求。特别是 随着住房制度的改革,老旧住宅小区形成产权逐步多元化,小区维护和管理资金渠道逐步枯 竭,管理水平降低,管理功能退化,致使老旧住宅小区人居环境环境与新建小区形成强烈反 差,已经成为首都城市建设管理的落后地带。只有大力加强老旧小区的综合整治,尽快将老 旧小区的建设和管理搞上去,提升首都城市整体建设和管理水平才有坚实的基础。

2.加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是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的需要。城市老旧小区大都先天不足,后天 营养不良,导致小区居民日常生活面临许多问题和实 际困难。比如,小区道路维护不足,路面坑坑洼洼,路灯缺失,影响居民出行;私搭乱建挤 压侵占市政管线和消防通道,造成安全隐患;小区雨水污水混流,房屋前后下水管道破损, 堵塞严重,基本丧失城市防洪功能,给居民生活带来不便。每到汛期,能否确保老旧小区安 全渡汛,成为政府不放心、房管单位最担心、群众感到痛心的老大难问题。老旧小区的居民 迫切希望尽快改变这种状况。解决这些问题,迫切需要对小区进行综合整治,努力改善住用 和环境条件,并建立健全正规有序的管理机制,以形成小区维护管理的良性循环。从首都城 区近几年进行综合整治的老旧小区并引入规范管理的试点情况看,群众反映很好,小区居民 普遍感谢政府解决了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生活实际问题,改善了群众的生活环境 ,提高了群众的生活质量,为老百姓办了实事、办了好事。

3.加强老旧小区的综合整治是构建和谐社区的需要。一个安全优美、舒适和睦的生存空间对 于形成和谐的人际关系,维护社会安定团结有着 十分重要的作用。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的目标,首要的不是追求经济效益,而是努力寻求社会 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综合整治的意义不仅在于简单改善、维持社区秩序,保 障住户基本的居住条件,还在于可以协调社区内各方面的关系,化解各种不平衡、不和谐因 素引发的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营造一种和谐的人文环境。通过全面的综合整治,使老 旧住宅小区原有毁损的道路及时修补,严重缺失的照明设施得到增设,方便了群众出行;私 搭乱建被拆除,腾出的场地用来建设绿地、停车场和休闲健身活动场所等等,居民居住的条 件改善了,环境优美了,心气也就顺了,精神文明建设水平自然会得到提升。

4.加强老旧小区的综合整治是展示首都城市良好形象的需要。

小区是城市的细胞。随着首都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一批批环境优美、功能齐全、管 理先进的新建住宅小区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给居民们带来强大的视觉冲击和心理感受, 已经成为展示首都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的重要窗口。然而,一些老旧小区相比之下就黯然 失色,老 旧小区的“脏、乱、差”状况,甚至在一定程度上严重影响到首都城市形象。可以这么讲, 没有老旧住宅小区居住面貌的根本改观,提升首都城市内涵和整体形象就是一句空话。从已 完 成综合整治并实行规范管理的老旧住宅小区情况看,都达到了整洁干净、亮化美化的要求, 较好地融入了首都现代化的城市格局,不仅增强了城市的吸引力和辐射力,实现了物业的保 值增值,而且也为展示首都城市形象锦上添花。因此,我们在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创建文明城市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时候,更应该重视老旧住宅小区的建设和管理。

二、老旧住宅小区管理现状及综合整治面临的问题

1.老旧住宅小区管理现状。一是房屋本体和基础设施陈旧老化,甚至缺失,缺乏系统保养 和维修。也就是说老旧小区都到了“问题阶段”, 如房屋外墙粉刷面起壳风化;内楼道墙 面楼梯扶手脱落锈蚀,没有公共照明;多层楼房顶层防渗漏功能退化,房屋前后下水管道破 损、堵塞,雨水、污水混流,化粪池定期得不到清理;小区道路老化,路面破损甚至没有路灯;绿地杂草丛生、布局混乱,有些公共绿地甚至被人用来种菜。消防设施设计标准低, 高层楼房高层房屋电梯、没有专用消防泵和消防控制柜,消防设施自然损坏、人为破坏和被 盗现象严重,造成很大的消防安全隐患。

二是生活环境脏、乱、差现象严重。主要表现在 各类违章搭建多,破墙开门多,阳台改为厨房、厕所以及“房中房”现象多,无证摊点多, 车辆乱停乱放多,已成为影响城市容貌的顽症。几乎每一个老旧住宅小区都有违章建筑, 一些个人、单位、街道未经规划 部门许可,擅自在小区内主干道两侧乱搭亭棚,破院墙开门,影响小区交通和景观,破坏了 小区绿化。机动车、自行车无序停放,随意占用便道,造成交通拥堵。老旧小区的建筑一般 比较分散,难以达到相对封闭和独立,任何人都可以自由进出;有的小区由于没有围墙和门 卫值班室,车辆失窃和刑事案件时有发生,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老旧住宅小区中,由于多 方面的原因,房屋出租率普遍较高,居住人员和外来人口多,甚至是“三无”人员聚居地。

三是公共配套设施缺少、被占用现象严重或者说小区分布零散,公建配套无人问津。一 些老旧住宅小区,建设之初,只是为了解决居民住房困难,规划方案比较简单。居民活动场 所、公共绿地、自行车库、停车场等配套设施与居民实际需求的矛盾相当突出,环卫设施不 完备,有的没有垃圾箱和垃圾中转站,垃圾房、公厕、果壳箱等设置过少,有的地方甚至是 空白。大多数小区原有公建配套设施规划配置比例较低,仅有的一些公建配套设施有的也被 挤占挪作它用,一些小区居委会用房已转租或出卖给其他单位,小区居委会与物业管理公司 之间 关系不和,争房、争权、争地盘,矛盾重重。这些年市政府加大了投入改造力度,部分老旧 住宅小区条件有所改善,但上述问题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要彻底改变这种情况,需 要认真分析整治过程中面临的突出问题,予以解决。

2.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必须解决的有四大问题。一是整治合力能否形成问题。老旧小区整治涉 及 的整治任务重,内容范围广,涉及建设、规划、工商、城管、房管、街道、水利、自来水等 政府十多个部门或单位。无论是在整治工作方面还是在整治投入方面,仅靠个别部门是难以 承担这项任务的,必须条块结合,共同参与,明确任务分工和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的 合力,才能确保老旧小区整治工作的强力推进。二是整治经费的筹措问题。首都城市老旧小 区1000多个,整治经费动辄数亿元。如果全部由政府或部门承担,财政将无力承受,如果全 部由企业承担,既不现实也不合理。再加上由于房改体制的推进,住宅产权已呈多元化, 因 此,不能再揪住开发单位或原产权单位不放,应立足于小区找资金,尽最大可能、最大限度 地合理利用小区闲置土地或简陋房屋进行二次开发,在不要政府和企业投入、不影响规划的 情况下,实现资金平衡。资金无法平衡的缺口部分,再由房屋产权人、原房屋产权单位、房 屋建设单位、政府及政府部门按一定比例进行合理分摊较为合适。三是综合整治完成,后续 管理问题。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政府应通过建立市场机制来培育老旧小 区百姓的市场观念,即政府花钱买机制,百姓花钱买服务。要让广大居民懂得,房屋的产权 已经多元化,作为产权人要承担维修养护责任。只有通过成立业主委员会等自治组织,对老 旧住宅小区整治完的后续管理实施监督,才能真正维护自身的利益,落实长效管理的机制。 同时,要让广大街道、社区干部懂得,老旧住宅小区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管理服务也应从过去 的政府行为转变为市场行为,要转变政府职能,逐步转换角色,积极主动地做好退位和补位 工作,把老旧住宅小区整治完的后续的管理工作让位于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的物业管理 ,并加强监督管理。否则,整治成果将前功尽弃。四是一些相关部门或单位的利益调整问题 。 整治势必牵涉到原有利益格局的调整,尤其是腾退已被占用的原公建配套设施,回购街道办 事处、居委会等投资自建的配套设施,这将影响到一些单位和个人的利益,同时根据规划和 小区服务与管理的需要,补建必要的配套设施,也存在利益机制的调整问题。为切实维护广 大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老旧小区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管理机制的建立,只有强化政策 约束,才能确保老旧小区整治工作尤其是配套设施的腾退、回购与补建工作的顺利进行,才 能巩固整治成果,扩大市政府对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的社会效益。

三、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的对策和建议

采取渐进式,逐步推进试点的方式,实施和加强老旧住宅小区的综合整治是一项顺民心 、得民意的利民工程。针对当前面临的许多困难和问题,笔者建议采取如下对策:

1.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有序推进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对老旧住宅小区整治进行整体规划 ,制定专项计划,列为“折子工程”。按照政府组 织、居民参与的原则,因地制宜,积极进行房屋维修养护、配套设施完善,延长房屋使用寿 命,改善房屋使用条件。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每年由区(县)提出计划,编制预算,并组织街 道(乡镇)具体实施。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安排专项资金,保证整治资金来源;同时,要积 极引入市场机制,调动社会资金、力量共同参与老旧住宅小区整治。

2.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形成合力,强力实施综合整治。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牵涉面广, 经费缺口大,是一项事关全局的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 程。市、区各级政府应发挥主导作用,牵头成立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整治工作常设领导机构 ,作为市区各级常设综合整治办公室。建立相应工作机制,明确各自职责,制定整治总体规 划方案,研究落实产权产籍清理、整治资金筹措、小区硬件设施建设等重要 事项,解决工作进展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顺利进行。

3.因地制宜,建立适合老旧小区特点的管理模式和长效管理机制,保持老旧住宅小区 综合整治成果。老旧居住小区整治工作完成后,要通过解决管理责任主体、资金来源、管理 机制等问题 ,建立适合老旧居住小区特点的管理模式、机制,杜绝整治后的反复情况,保持整治成果, 从根本上改变老旧小区的居住环境。政府的角色不仅仅在于前期整治时期的支援“造血”, 更在于从政策、资金、技术、人员等多方面入手,引导小区提升自己的“造血”功能;在管 理模式上,可以根据综合整治后房屋、环境、配套设施、业主或使用人的经济承受能 力 ,以及对物业管理的实际需求情况照符合老旧小区实际、尊重居民意愿的原则,区分小区的 不 同情况和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后续管理模式,促进老旧小区管理的良性循环。对于配套设 施相对独立,较为完善,又有一定规模的老旧小区,可以采取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并选举业主 委员会,依法选聘物业企业,对小区进行物业服务。对于不具备实行物业企业服务条件的小 区,可以由社区居委会代表社区居民,依法与房屋和设施设备维 修、保洁、保安等专业服务企业签订委托管理和服务合同,专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的约定提 供服务和收取报酬。也可以由社区居委会组织社区待业、失业人员组成维修、保洁、绿化等 队伍,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4.加快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和法规,为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提供政策和法规保障。对新 建小区,国家和地方都有各种建设、管理方面的法规条例;但对老旧小区综合整治 及后续管理,各地均没有具体的法律规章和管理办法。从近几年全国各地对老旧住宅小区综 合整治的经验与教训来看,首都老旧住宅小区综 合整治,同样面临与各地类似的重重阻力与困难,不仅需要落实整治的大额资金,也需要治 理历史“积淀负债”,如整治势必牵涉到原有利益格局的调整,尤其是腾退已被占用的原 公建配套设施,回购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等投资自建的配套设施,这将影响到一些单位和个 人的利益,同时根据规划和小区服务与管理的需要,补建必要的配套设施,也存在利益机制 的调整问题。为切实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老旧小区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管理 机制的建立,只有强化法律和政策约束,才能确保老旧小区整治工作尤其是配套设施的腾退 、回购与补建工作的顺利进行,才能巩固整治成果,扩大市政府老旧小区整治工作的社会效 益。

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并非几个部门简单的短期突击工作就能达成目标,也并非简单对小 区面貌予以临时性的修补,而是对旧住宅小区居住秩序与居住环境的修复与重建。这样一项 综合系统的整治工程,需要制定相应配套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来加以规范,需要制定相应的 完整周密而又科学的整治方案,需要建立一个统一的指挥和配合管理机制,才能有效推进。

总之,要通过对北京市老旧小区的综合整治,把“老旧小区”建设成为一个个各具特 色的环境优美、舒适方便、安全文明的和谐社区,建设成为首都居民的幸福家园。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