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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决策论文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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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决策论文

篇1

2.电子商务网络体育消费者购买决策

2.1购买行为的影响因素

对于体育消费者而言,其进行网络体育用品购买时,主要影响其购买的因素有产品的质量性能是否良好,产品价格是否在消费者的承受范围内、购买是否方便,产品是否与网站描述一致。此外,消费者的个人情况也有一定的影响,比如:收入情况、审美、文化因素、心理状态等。

2.2消费行为动机探讨

体育消费者在进行产品购买的时候,存在不同的品牌趋向与需求,但是由于网络信息的丰富,对消费者的影响极大,在接受大量的信息以后,消费者可能会产生或改变购买的初衷,从而去购买某一体育用品网店的商品。但是体育消费者对于体育用品的了解都是借助互联网平台,对于商家是否真实,也不能够实际的看到体育用品,故而在购买时,心中多多少少会存在疑虑,当在进行消费者消费动机探讨时,主要从两个方面着手:需求动机、心理动机。

需求动机指的是体育消费者对于体育用品有购买的需要,其大致可以分为三个方面:兴趣需求、交流需求以及聚集需求。兴趣方面的需求指的是体育消费者对于某一体育用品有着强烈的兴趣,从而产生购买的欲望,也可以是消费者对于某一品牌尤为青睐,从而产生购买欲望。对于体育消费者的交流与聚集需求,体育用品网店可以为其提供更多的平台,主要可以进行线上与线下的活动开展,能够促进消费者之间的交流互动,例如邀请客户进行对于在网站上购物全过程的评价,对于商品使用性能的评价等,能够有效地刺激后来消费者的购买欲望。至于线下的活动,可以在实体店进行活动的展开,邀请购买者与有购买需求的人进行交流互动。

篇2

一、商情时代国际贸易的来源

一是经济全球化的推动。经济全球化使得国际市场竞争程度更为激烈。进行竞争分析最直接的目标是更好地理解自己所处的行业和竞争者的情况,以便做出决策和制定一个合适的战略,使企业获得竞争优势、超过竞争对手。竞争分析所形成的结果能够成为企业未来的行动指南,能帮助企业决策者制定更好的竞争战略,能比竞争对手更好的认清形势,并且找出目前和未来的竞争者的计划和战略。如果你掌握的竞争情报,比竞争对手快一步,就得抢得时间的优势,在竞争对手采取行动之前占领国际市场。

二是国际竞争的压力。过去.国家或企业为了获得竞争优势,设置各种各样的贸易壁垒来阻止竞争对手。随着通信技术取得了重大进步,贸易政策、进入壁垒、交易规则等的障碍逐渐降低或已经被取消。在这些障碍消除的地方,新的竞争者就迅速出现。这些竞争者可能会以新的方式和原来的企业展开竞争,竞争的形成看上去可能不太符合逻辑、也很难预测或者没有道德可言,但它仍然是合法的。企业不能再期望竞争对手会利用过时的竞争策略与自己竞争。因此,透彻地理解竞争对手和业务环境的变化变得越来越重要。

三是稀缺资源的变化。当前,以实物商品为特征的有形贸易逐渐降到次要的地位,而以知识产品为特征的无形贸易已上升为主导地位。以知识为特征的资源逐渐成为企业获得国际竞争优势的稀缺资源。企业为了维持竞争优势要求企业通过各种数据和信息.从复杂和混乱的状态中理出头绪。在获得更多的专业知识的同时,占领更多的稀缺资源。

四是维持优势的需要。创新是企业获得竞争优势的源泉,但是当代国际竞争的主要特点就是模仿增多.竞争对手通过各种手段获得新产品的资料。然后进行模仿复制。因而,企业一方面要抵制竞争对手模仿自己的产品,另一方面要想方设法模仿竞争对手的产品。所以,及时了解竞争对手的动向,是维持竞争优势的主要方法。

二、不同贸易方式的比较

国际贸易方式从最初以货易货的交易方式,演变到以货币为媒介的交换方式,然后演变到电子商务时代贸易方式,再到当今的商情时代贸易方式。这三次贸易方式的大变革,将国际贸易发展推向历史的新。

其一,传统贸易方式。在传统的贸易方式中,买卖双方通过报纸、杂志、电台、电视台的广告、商品交易会和贸易中间商等途径,依惯用的电话、传真、面对面的贸易磋商、看样定货的交易方式。来探究进行贸易的可能性。但是,在商品日益丰富,市场日益细分化、资讯日益发达的今天,如何为消费者提供有效的商品和服务,是供应商、分销商、零售商面临的重大问题。因此,传统贸易的障碍在于:信息的不对称严重阻碍了贸易的发展。在国际贸易中,如果缺乏必要的情报和利益机制.则难以抑制企业纷纷采取不合理的竞争手段,做“一锤子买卖”,以及由此引起的恶性价格竞争和市场秩序紊乱口]。我国出口产品屡遭国外反倾销和其他贸易壁垒就是与我国有些外贸企业仍然采用传统贸易方式有关。但人类科技的进步,国际贸易迎来了电子商务时代贸易方式的变革。

其二,电子商务时代的贸易方式。电子商务交易有着显著的优势: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扩大交易范围,并为有远见卓识的商家带来全球性的商业机会。电子商务突破了贸易的时空界限,它所体现出的开放性、全球性、地域性、低成本和高效率等内在特征,在符合商业经济内在要求的同时,还使其超越了作为一种新的贸易形式所具有的价值。其最明显的标志就是增加了贸易机会、降低贸易成本,提高贸易效益。与传统的交易模式相比。商对商式(b2b)的网上交易其实没有改变交易的规则,所改变的只是交易的方法。它所显示出来的突破性的飞跃.是可以让一个不出门户的商家通过互联网完善的功能.在全球范围内建立起一个内容丰富的供应链,而这个供应链不再受到地理等因素的限制。当电子商务时代的贸易方式将传统贸易方式的“信息不对称”加以改善并向前跨了一大步的同时,其自身仍然存在着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例如,电子商务的可信度、电子商务对消费者利益的保护、网站的可见度、流动性、售后服务服务、企业的商业秘密等,这些都与电子商务平台所提供信息的质量有关,也导致电子商务贸易不能适应所有商品的贸易。目前,单纯的电子商务平台的应用不再是外贸企业的竞争优势,而是成了企业生存的战略必需品,不能紧跟信息技术应用发展的企业被抛在后面。

其三,商情时代的贸易方式。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发展使市场壁垒逐渐减弱,国际市场变得更富有效率。企业面临的竞争更加激烈,要生存发展就要对未来的变化做出迅速反应,就要求战略比以往更具有前瞻性和弹性。竞争情报能帮助决策者认清形势洞察未来,使企业资源与变化的环境,尤其是市场、消费者或客户相匹配,以便达到决策者预期希望。在国际贸易中,企业将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和影响,对竞争情报的需求更加迫切。

在产品越来越同质化的今天,企业面临的竞争已不仅仅是产品、价格的竞争,全面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特别是提高情报竞争力,已经成为当前外贸企业需要面对,必须面对的课题。正如《未来时速》一书中所说的:将你的公司和你的竞争对手区别开来的最有意义的方法,能使你的公司领先于众多公司的最好的方法,就是利用情报来干最好的工作。你怎样收集、管理和使用情报将决定你的输赢。

当今世界上三大贸易方式的发展趋势,将成为不可抵挡的潮流。只有顺应这个潮流,企业个体的贸易,国际的整体贸易.才会赢得利润和进步。

    三、商情时代的国际贸易决策过程

国际贸易商情或国际贸易情报(trade intelligence简称t-intelligence)是信息和洞察力的综合,是随着战略管理理论、决策论和博弈论的发展而产生的,并且在这些理论的基础上演变成为企业的一项独立的职能。因此,正确认识商情在国际贸易战略中的地位和对战略的影响至关重要,在瞬息万变的时代,制定一个准确、灵活、富有弹性的战略对企业的生存发展起了决定性的作用。虽然战略和规划能够告诉企业开始行动的方向和目标,但是情报却能识别并告知企业暴风雨即将来临,并使经营决策者选择出最好的方案,情报的准确与否经常会决定着决策的成败。商情时代国际贸易决策过程是一个系统过程,包括收集、分析有关竞争者的信息、竞争者经营环节和业务发展趋势,掌握竞争对手的其他情况,识别国际市场的变化,制定出更为有效的战略决策。

面对节奏快、变化快的竞争世界,按部就班的战略规划将会阻碍动态的、创新型的可执行决策的产生,也会阻碍企业采取市场行动的步伐。电子商务时代的贸易方式,已经满足不了时代进步的要求。外贸企业决策者们必须用“全新的眼光”看世界.依靠商情来进行科学决策,否则,就会出现这种情况,企业还在制定自己的战略规划时,他们的竞争对手正在执行着可以赢得市场的战略。外贸商情已成为企业决策者们特别需要的东西了,正如哈佛大学的一项研究表明:商情已成为继技术、人才、资金之后的第四大竞争力。全球国际贸易已从“e-commerce(电子商务)时代”进入“t-intelligence(贸易商情)时代”。

四、案例分析

实际上,利用商情打击竞争对手很早就有,但没有得到人们重视。早在信息流通还处于相对闭塞的17世纪,美国已经认识到提高贸易情报的重要性,他们通过选择性的公开海关数据,让激烈的市场竞争有序化,有利于国家的利益。于是美国开世界之先河.首次在全世界范围内将海关数据公开。当时,进口货物到岸后,通常的做法是以在报纸上刊登消息的方式通知买家提货。有一家名叫joc的报馆,与刊登消息的出口商有业务往来,他们逐渐发现了贸易情报对出口商的潜在价值。于是他们开始利用自己手中掌握的这些初期的商业资讯来帮助出口商进行业务往来。

日本企业对商情的研究和应用也是较早的,这是其迅速发展成为全球贸易强国的重要手段之一。日本公司从六七十年代开始大举进入美国市场。曾一度使大量的美国企业陷人困境。像摩托罗拉公司这样的美国公司才在日本竞争者的猛烈进攻下业绩迅速下滑。正是日本企业成功地运用了竞争情报这一手段,保持了在许多行业中的领先地位.在全球竞争中获得了成功。进入21世纪以来,技术的飞速发展和全球贸易的高速增长意味着商业环境变化的节奏要比过去快得多。企业的决策者已不可能依靠直觉和本能来做商业上的战略决策,完善的竞争情报收集和分析系统变得至关重要。

印度企业也利用商情获得巨大成功。伴随着印度软件和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其国内出口商已经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可以灵活应用贸易情报:包括随时随地查询到美国任意买家的全球供应商分布状况.自中国乃至全球采购产品的详细描述、交易数量,甚至包装信息、运输信息等;全球竞争对手的出口状况,买家的详细资料,以及交易次数,频次等深度情报信息。通过一系列的贸易情报应用,企业可以据此分析国际买家的采购行为,供应商分布状况和稳定程度,监控竞争对手和买家。从而一方面避免自己买家的流失、开拓全新的市场;另一方面依据大量市场数据.进行科学的企业决策。

世界重量级公司利用商情获胜的实例并不罕见,ibm跟随苹果电脑进入市场,而最终改变ibm业务;微软公司36小时内做出掌上电脑的促销决策而给palm致命一击。伴随着网络和计算机技术的应用,贸易情报得到了飞速发展,大多数美国公司在使用贸易情报。据统计,美国《幸福》杂志全球500强企业的前loo名企业和美国90%的公司均拥有自己专门的部门负责竞争情报的搜集。情报渗透于公司每个分支机构。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如今的商情利用已经成为各国企业国际贸易最普及的工具.成为战略成败的关键所在。

五、对策建议

中国商情服务起步较晚。最近几年中国才开始出现贸易情报服务的初级模式,但因为应用理念、技术差异、经验局限等,再加之缺少专业组织机构的加以推广,造成部分中国企业对这项服务产生误解。可以说.商业情报竞争力薄弱也是导致我国外贸国际竞争力差的重要原因。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大量企业都将必然参与到“全球大市场”中的竞争.而贸易透明化的步伐加快,将直接带来中国外贸企业面临着越来越严重信息不对称问题。

一要加强政府对国际贸易商情服务的支持。目前,中国外贸高速增长,但情报跟不上成为贸易发展最大的障碍。国际市场瞬息万变,多边贸易规则和各国对外贸易政策不断调整,进口检验检疫要求和技术性贸易壁垒持续增加,国际贸易风险加大,企业的经营成本提高。能否方便快捷地获取各国各地区产品生产、贸易等方面的信息,已成为各国企业在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的先决条件。为解决企业在贸易中遇到的情报缺乏问题,为企业创造良好的贸易环境,及时提供情报服务就是一项重要的支持措施,发达国家一般都建立起完善的信息体系。我国外贸企业经营规模小,信息渠道不畅,抗风险能力不强,特别需要政府和行为组织提供信息帮助。帮助掌握各种情报资源。及时准确提供国际市场竞争的情报,解决企业在对外贸易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为企业提供决策的依据。使企业更积极主动地开展对外贸易活动。

篇3

二、技术陈述的性质与类型

为了研究技术解释,首先需要弄清技术陈述的性质与类型,因为解释就是这些陈述之间的一种相互关系。有关技术陈述,我们至少可以分为下列几种类型来加以分析:

(1)技术行动目标陈述:它表述行动的目的、意向、企图等等。通常它可能用意向的或规范的陈述(例如命题a)来表示,但似乎也可以用描述的或事实的陈述(例如命题a’)来表示。

(a1)1942年美国想要制造一颗原子弹。

(b1)我意愿坐飞机到太原参加第九次全国技术哲学讨论会。

(c1)陈医生必须为胃癌病患者A君作切除肿瘤手术。

(d1)这只老虎企图捕捉住一只野鹿。

以上表示的是意向性的或规范性的陈述。如果用描述的或事实的陈述来表示,似乎有:

(a1’)1942年美国制造原子弹是美国整个战略目标的一个组成部分。(b1’)坐飞机到太原开会是我今年计划的一个组成部分。

(c1’)给胃癌病患者开刀是陈医生的医生责任的一个组成部分。

(d1’)这只野鹿是那只老虎的捕捉的目标。

以上的例子,除了(d)与(d’)涉及到广义目的性或非人类的生物的目的意图,在此我们暂且不谈,在下文中涉及这个案例的分析也暂且不谈。我们的问题是,对于人类的目的、意图、企图等等主观的或心理的东西,我们能否采取描述性的陈述呢?我们认为应该是可能的,例如对于人类伦理行为的研究除了有规范的伦理之外,还有描述的伦理学,人类学不就是已将人类的伦理,当作是一个客观的事实,描述它的起源与进化吗?经济学不是对消费者的意图与偏好,作了客观的描述性的分析,从而找出它的规律吗?不过请注意这些学科及其对目的与意向的描述性陈述有如下的特征:[1]它不是从内涵上陈述它的内容,而是从外延上说明它的存在与范围,不是从内部分析这些意向,而是将意向当作一个既定事实,用范畴与概念将它固定起来,包裹起来,只从外部考察它的起源与作用。[2]它不是关于目的、意向、计划的一阶陈述,而是关于目的、意向、计划的二阶陈述。如果(a)“x想要制造原子弹”是一阶陈述,它就必定是要用规范的意向的命题来加以表达。这个规范句可以表达为(a)=P(x);但这里的描述语句(a’)表达为“x制造原子弹是它的总体战略目标的一个部分”即“x的目的O。”(这里0表示目标)。它是一个二阶陈述,即F(P(x)),这里F表示“属于它的总体目标”。所以a’,b’,c’三个描述性的行动目标语句中,是以规范性、意向性描述为基础的,因而不是纯描述性语句,因为它出现了目的、责任、计划这些意向词和规范词。这些词在纯描述性语句中,例如在自然科学中,是不出现的。所以对技术行为目标的基本陈述是规范陈述而不是描述陈述。

(2)作为达到目标的手段的技术行为陈述

人们的技术行为,例如设计、制造、使用工具和其它各种装置等等,都是有目的的行为,而在现代,大多数技术行为是理性的,即在一定的经过检验的理性知识和经验知识指导下进行并尽最大可能达到目标的,对于这些行为的表达,也有两种陈述,即规范的陈述和描述的陈述。

(a2)1943年美国核科学家必须(或应该)提炼出几十磅铀235材料。

(b2)我应该于2002年10月11日乘坐飞机从广州到太原开会。

(c2)陈医生应该对A君的胃作彻底的CT检查。

(d2)那只被追捕的野鹿必须拼命逃跑。

请注意:这些规范陈述,是休谟关于“ought to”陈述的典型,都在本体论上预设了一有一个目标的存在,和在语义学和语用学上预设了一个目标陈述的存在。如果忽略了这个目标,我们可以对这些行为作描述的或事实的陈述。

(a2’)1943年美国科学家和工人们,是在他们的核原材工厂中提炼出几十磅铀235材料。

(b2’)我是乘坐10月11日的飞机从广州到太原去。

(c2’)陈医生是在为A君的胃部作CT检查。

(d2’)那只野鹿是在拼命奔跑。

这完全是行为主义的陈述,在这些描述的陈述或事实陈述中,没有目的,没有意向,没有企图。它所描述的,正是马克思或陈昌曙教授所说的“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能量、信息的转换过程”①[2]在这里人“作为一种自然力”而起作用②。这是一种纯粹事实描述的陈述,不过它仍然与自然科学的事实陈述不同:(1)它不是单一的自然属性变量的函数:f(N1,N2,N3……);而是人的属性与自然属性这二类变量的函数:f(N1,N2,N3……;H1,H2,……)(2)一旦要对这种人类技术行为的描述陈述进行解释,就必须引进包含目的、意向、信念这些范畴及其组成的规范陈述。这个由“应然”推出(尽管不是演绎地推出)“实然”的推理叫做实用推理(pragmatic syllogism)或实践推理(practical reasoning syllogism).下一节我们将简要地讨论这种推理。

(3)行动规则(rules of action)陈述:

人类的行动,特别是他们的技术活动,是根据一定的行动规则行事的,各种工厂都给工人规定长长的操作规程,甚至要经过长时间的培训来使工人掌握这些行动规则。医生给病人开刀之前一定要先戴手套,和穿上白衣,并且预先准备好各种手术工具和设备就是这样一种行动规则,连餐馆的前台服务员,穿什么衣服,站在什么位置,给顾客的碗里盛汤时采取一种什么姿势都有一定的行动规则。这些行动规则或者来自经验的总结,或者来自知识的启发,或者来自社会的建构,甚至来自本能,它们没有真假之分,只有有用还是无用之别。下面给出一些与上面所举的相对应的行为规则例子:

(a3)如果想要制造原子弹,则必须准备足够的核燃料。而运输这些材料,必须严格保密。

(b3)如果想即日从广州到达太原,则必须坐飞机,而登机之前,必须接收安全检查。

(c3)医生在给癌症病人开刀之前,必须准确地检查出癌症组织所在的位置。而开刀之后,必须缝好伤口。

(d3)为了要逃过捕食者的追捕,野鹿必须发展出它的奔跑技能。

行动规则的标准表述式是要说明,为了达到预期的目的,人们应该怎样行动,它由一系列行动指令构成,并形成一种行为的规范(norm),并且不用单称陈述而用某种范围的全称陈述来表示。不像自然规律,它的论域是行动而不是自然事件,它是人类行为状态的规范而不是自然事件的状态空间的约束,它是目的定向而不是原因定向的。因此它的典型的语言表达是规范的、命令的陈述而不是描述性的陈述,它不具有真假值而具有有效值(effectiveness value)。当然要说明行为规则有效用性的根源。还得依靠因果律与其它自然规律对之进行解释,这就发生一个如何由科学上的“实然”陈述导出(当然不是演绎地推出)技术上的“应然”陈述的问题。M·邦格曾给出技术行为规则的形式表达式,并用三值逻辑来表达它的有效值及其推导规则。①[3]这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

(4)技术客体的结构陈述与功能陈述。

马克思说过,自然界不会创造火车头和蒸汽机,它是人类智力物化的产物。但是人类一旦创造和生产了各种工具、设备、机器、厂房等人工物品,它们便成了技术客体进入了“人工世界”。它不但可以成为人们客观地进行描述的对象,并且可以成为异已的、“异化的”力量作用于我们,那么对于技术客体的陈述是不是完全是描述性的事实陈述呢?如果是,这种描述性的事实陈述与自然科学的描述陈述和事实陈述是不是毫无区别的呢?近年来Delft理工大学P·kroes连续发表两篇哲学论文②讨论技术客体的结构陈述和技术客体的功能陈述问题。并提出“必须发展出一种关于技术功能的认识论”。不过,我们认为,他的讨论过分繁琐而且抓不住要领。因此需要加以重新表达。

从系统科学的观点看,一个系统内部的性质及其相互关系称为结构,而系统在与外界环境相互关系中所呈现的变化、所具有的能力、所表现的行为称为该系统的功能。结构是从系统的内部变量看的,而功能是从外部变量,即输入与输出的变量看的。依这样看,辐射阳光是太阳的功能,为生命提供能源也是它的功能。(这可以叫做物理因果性功能)保存物种的生命,使之代代相传是DNA的功能,泵血以维持生命是心脏的功能。(这应该称为生命的目的性功能,科学哲学的功能解释就建立在这个基础上)。我们所说的技术客体的功能指的是以技术客体及其相关因素组成系统,以人类作为这个系统的环境来确定的功能。于是这个技术客体系统怎样由人生产出来以满足人的需要,它对人们发挥什么作用或对人来说具有什么能力,就成为技术客体系统的功能。于是在广岛具有极大杀伤力便是第一颗原子弹的功能,具有极高运输能力和投弹能力便是B52轰炸机的技术功能,炸弹的雷管具有引爆功能也是一种技术功能。一个装置的外部表现凡是直接间接地可以追索到满足客体制造者、使用者、操控者以及有关人们的需要,无论其满足的程度如何都可称为技术客体的技术功能。它是哲学对“功能”这个概念分析中的第三种功能:实践功能。许多技术客体的名称,就是从它与人的关系中,在人类行为的语境中给出的。如驾驶盘、锣丝刀、汤匙、秋千、复印机、收音机、电视机等等。这些都是技术功能名称。因此,撇开与人的关系来对技术客体系统的物理性质、关系进行内部分析与描述,便称为技术客体的“结构陈述”。它基本上可以运用自然科学的语言和语词来进行描述的,如一部汽车的重量、燃料消耗、外形、运行的阻力等等就是这种描述。这种结构陈述的特点是对客体系统内部的不依赖于主体的自然属性的进行无价值评价的描述。但是功能描述则不同,它是对技术客体的与人的需要相关的外部作用的可作价值评价的描述。这样技术客体的功能陈述与结构陈述不同。(1)结构陈述所涉及的变量只是自然变量,而功能陈述所涉及的变量是自然变量(N1,N2,……)与人为变量(H1,H2,……),于是它的陈述形式和人类行为的描述形式一样是F(N1,N2,……;H1,H2,……)。(2)结构陈述是不可作价值评价的,例如不能说个铀235的原子好的还是坏的。结构一旦作出这种价值评价,它就成了功能陈述了,例如铀235原子对于制造原子弹来说是一种很好的原子材料,这种陈述就是功能陈述了。而功能陈述是可作价值评价的,而且由于人们在技术上必须给出人工客体的功能以规范性的标准,以便进行工业生产的标准化,例如我们的电视器产品说明书给它的功能规定种种标准,如图像的像素、清晰度、音响的灵敏度、分辨率等等……这样功能的陈述就变成规范性陈述了。这样便产生了一个解释逻辑上的困难,人们为了获得一定的技术客体的功能,设计和制造一个客体的结构,这个结构只要是成功的,就能够实现我们所需的功能。但是在逻辑上技术客体结构陈述与功能陈述是不同性质的陈述,前者不能推出后者,描述不能推出规范,那么用技术结构来解释技术功能是一种什么样的解释逻辑呢? (5)技术客体的运作原理陈述

运作原理所说明的是某种人工装置是怎样进行工作的。它与上面第(3)点所说的行为规则不同,后者讨论的是人类行为的一种约束以及人对物之间相互关系的约束。而运作原理或操作原理讨论的是人工客体之间或人工客体的组成部分之间要有一种怎样的关系,服从一种怎样的原理才能使这个人工装置进行人们所希望的运作和达到人们所希望的目的。例如飞机的操作原理是燃料推动和空气阻力引起的上升力与飞机重量之间的平衡原理。扬声器的运作原理是电子管的栅极电压的微小变化引起板极电压巨大变化的原理。中央空调的自动控温的运作原理是反馈原理等等。这些操作原理就是所谓技术科学基本规律,是工程科学的主要研究对象,并组成技术科学的理论体系。自然科学并不研究这些规律,数学家和哲学家波罗尼说:“力学并不告诉我们机械是什么以及它是怎样运作的”。于是便产生了自然科学规律与技术科学规律的关系问题以及如何运用自然科学来解释技术科学,运用自然规律来解释技术规律问题。

这样,在语言上,在技术领域中我们有六种陈述:技术行动目标陈述,技术行为陈述,技术行为规则陈述,技术客体结构陈述,技术客体功能陈述以及技术运作原理陈述或技术科学规律陈述,这些陈述都与对应的科学事实陈述,科学规律陈述和科学理论陈述是不同的,它们大多数是规范陈述、准规范陈述或可表达为规则陈述的。

三、技术解释的种类

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技术解释有下列几种类型:

(1)技术行为的解释,它解释在技术上人们为什么采用某种行为。他们为什么要提炼核燃料,他为什么要急急忙忙到飞机场去,他为什么要给A君动大手术,它为什么要追捕一只野鹿等等。这里被解释是一种技术行为。这里解释者通常是援引一些动机、意图、目标等技术行为目标陈述,或目的性陈述,再援引行动者的一些信念,即对作为手段的行为规则、行为方法、行为工具能达到目标的信念。由此解释了他、他们甚至它的行为,这里解释的实质也是说明被解释的行为为什么出现,不过这个“为什么”多半指的是“为了什么”。这种解释被称为实践推理解释或目的性解释,不过最好还是称为意愿信念解释模型。为什么这样说呢?请看如下的技术行为解释实例及其模型:

[1]行动者A意愿要制造世界上第一颗原子弹。

[2]A考虑到(他有这样的信念)除非能提炼出超过12磅的,否则就无法达到目的。

………………………………………………………

[3]所以A在新墨西哥州开设核燃料工厂提炼

这里[1]项是意向(intenton)项,说明什么是行动目标(G),记作I(G)。第[2]项是信念(belief)项,说明行动者A对某一种行为规律(R)的有效性具有信心,记作B(R),由此“推出”[3],即行动者的行动A,记作:。这是对A的一种解释,这个解释也是一种推理论证。不过不是演绎推理,也不是归纳推理,而是一种特殊的实践推理,记作…,部分地属于决策逻辑的领域。DN模型在此失效,萨尔蒙在讨论他的科学解释的因果模式(C-R模型)时,曾定义了他的科学解释:(1)所谓对一个现象进行科学解释就是要说明这个现象的因果机制。(2)解释不是论证,而是一组说明因果关系的Sentences,说解释就是论证乃是逻辑经验论的第三个教条。不过C-R模型对技术行为的解释也失效了,技术行为的解释并不是要说明行为的因果机制,而是要说明行为的目的性/ 意向性机制,而且这个解释也是一个论证,即实践推理论证的一种形式,它实质上是用意向陈述、规范陈述来解释对人们技术行为的一种事实陈述。是用“应然”解释“实然”。

(2)技术规则解释,它解释说明人们为解决技术问题为什么要采取某种行为规则,为什么制造原子弹必须至少准备12磅的铀235材料,为什么上飞机之前必须接受安全检查,为什么医生给病人开刀之前必须进行消毒并带上手套和口罩。为什么针灸“足三里”这个穴位可以医疗偏头痛。为什么日本有些钢厂出第一炉钢之前必须举行某种宗教舞蹈仪式。这里解释者可能是一些自然规律陈述,也可能是一些类比的隐喻,也可能是一些社会的约定俗成。这里可能包括三种不同类型的解释:因果论证解释或规律推理解释,功能类比解释以及所谓直指解释(deictic explaination)。当然我们要着重讨论因果论证解释。不过这个因果论证解释和科学中的因果解释不同,它要用关于因果律和自然事件的事实陈述去解释人们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技术规则,遇到了一个和第一类解释相反的过程,如何用“实然”陈述去解释“应然”陈述。

试分析下列技术规则被解释的实例:

[1]因果律:根据核物理, 物质达到其临界质量(12磅),则它将会产生链式核裂变。

………………………………………………………

[2]行为规则:如果要制造出第一颗原子弹,实现人工核爆炸,必须先制造出超过12磅的核燃料。

在技术上,我们常常用[1]来解释[2],但这里[1]是事实陈述,是描术性的,但[2]是对人们行为规则以及行为程序作出的规范,所以属意向性的和规范性的陈述。[1]的真不能传递到[2]的有效性的真。所以是一个“实然”陈述解释了“应然”陈述而不是推出了“应然”陈述的问题。

(3)对人工客体技术功能的结构解释。考古学家发掘出人类早期的石器工具、铁器工具的残骸,便用它可能的功能或用途来解释它的结构。这种用技术功能来解释结构是属于前面所说的目的性解释或功能解释,不是独立的一类解释,在人工客体的结构陈述与功能陈述之间,最重要的解释类型是运用人工客体的结构去解释它的功能。为什么纽可门蒸汽机具有抽水功能,为什么扬声器或助听器具有扩音功能,为什么投下广岛原子弹具有杀死10万人的功能,这都要运用它的结构陈述来进行解释,而结构陈述之所以能够解释功能,依据W.G.Vincenti(1990,1992)的研究,主要是运用它们运作原理,即我们所说的技术规律陈述和实现这些运作原理的具体型构来进行解释,但由于异构可以同功,同构可以异功以及标准的功能陈述属于规范陈述的范围,因而这种解释是非演绎的。这里又遇到(1)、(2)两种解释所遇到的问题。

(4)对技术科学规律的解释。如何用自然科学规律与理论来解释工程科学的技术规律和人工客体的运作原理,这也是科学解释中所没有遇到的问题。

所有这些解释都违反了科学解释的标准模型,即亨普尔和奥本海默提出的DN模型,我们需要一个“技术解释的面面观”来回答这些问题。在回答这些问题的时候,我们面临一个最根本的问题,就是休谟的Is-Ought问题,译作是——应问题或实然--应然问题①[4]。这个问题问的是:我们能够从用“是”联结起来的命题推出用“应该”联结起来的命题吗?我们能够从经验的事实推出规范的规则吗?休谟回答是否定的。现在有许许多多生态伦理学家,决策论专家以及技术哲学家纷纷攻击休谟的回答。不过我们却十分感谢早在几百年前已经逝去的休谟先生,他首次提出这个问题并以他的非凡智慧告诉我们,想要从“是”

陈述推出“应”陈述,此路不通,免得我们的研究走错了路。不过我们现在要转换一个提法,“是”陈述与“应”陈述的关系到底如何呢?我们既然不能从经验的事实推出行为的规范,反之亦然。那么我们能够用经验的事实来解释行为的规范,或反之用行为的规范来解释经验的事实吗?我们的回答却是肯定的,只是解释的模式和逻辑必须探索。技术的解释的根本问题,不过就是用科学的事实陈述解释技术规则的规范陈述,再用技术规则的规范陈述来解释人类技术行为及其后果的事实陈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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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陈昌曙,《技术哲学论》第183页。

①陈红兵,陈昌曙,关于“技术是什么”的对话,自然辨证法研究。2001(4)。

②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410页。

①M·Bunge ,Philosophy of science. VolⅡ.Berlin, Heilieberg. New York: Springer.1998.P.147-156。